医藏炮炙全书二十四 卷第四 火之属 卷第四 火之属 对照 仅原文 仅白话 书签 医藏 · 部分对照 · 第 1104–1107 段 本书译文中内嵌的原文不完整,故以断句原文为准,白话按可对应处挂出;部分段落无对照译文。 ¶ 卷第四 火之属 ¶ 艾火宜用阳燧火珠承日,取太阳真火。其次则钻槐取火为良。若急卒难备,即用真麻油灯可,其余不可用也。 ¶ 卷第四 火之属 ¶ 雷火神针用熟艾末二两、乳香、没药、穿山甲、硫黄、雄黄、草乌头、川乌头、桃树皮末麝香五分,为末地中七七日取出忌冷水。一方用猪牙皂角、威本、天麻、苍术、独活、良姜、官桂、雄黄、乳艾薄铺绵纸上,少以药末掺艾上,卷作条子如箸大,长五寸,遇痛针 ← 卷第四 水之属 卷第四 土之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