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政丛书卷一
谓之常平者,此也。比年州县率多移用,差官覈实,文具而已。自乾道间给降防子一百万道,兑起诸路常平钱一百万贯,而郡县遂多侵用义仓。后虽许用防子措置和籴,其间未免抑配,当时甚患之。然则平籴之法遂不可行乎?曰:不然。但官司籴时不可籍数定价,须视嵗上中下熟,一依民间实直,寕每升髙于时价一二文以诱其来,何患人之不竞售哉?葢官司措置惟欲救民之病,财用非所较。若以私家理财规模处之,则失其所以为常平之意矣。
常平本法,无嵗不籴,无嵗不粜。上熟,籴三而舍一;中熟,籴二;下熟,籴一。此无嵗不籴也。小饥则发小熟之敛,中饥则发中熟之敛,大饥则发大熟之敛。此无嵗不粜也。近来熟无所籴,饥无所粜,常闭为埃尘耳。何谓常平?常平钱物不许移用,谓他费不许移用。至于救荒,正所当用。若必待报,则事无及矣。今遇灾伤去处,用常平钱于丰熟处循环收籴,以济饥民。俟结局日,以籴本拨还常平可也。
常平赈粜,其▯在于不能遍及乡村,委官监视,类多文具,宜仿富弼青州监散之法,将米豆就乡村分置所,苦水脚搬运之费无出,不知饥荒之年人,患无米,不患无钱,较官中所定之价,毎升増一文,以充上件靡费,何患赈粜之米不能遍及村落哉?但当逐保给厯零卖以防顿买兴贩之▯
陈龙正曰:「令贫民搬运,因而给之以食,即是赈饥一道,何愁虚费脚价耶?」
昔蘓轼奏:「臣在浙中二年,亲行荒政,只用出粜常平米一事,更不施行余策。若欲抄劄饥贫不惟所费浩大,有出无收,而此声一布,饥民云集,盗贼疾疫,客主俱毙。惟将常平米出粜即官司简便,不劳抄劄勘防给纳烦费但得数万石在市,自然压下物价境内百姓人人受赐古今之法,莫良于此。」然苏轼之法止及城市,若使乡村通行,方为良法也。况赈济自有义仓并行不悖乎?陈龙正曰:「官米多则可握市价之权固也。然此仅救中饥中户之一事耳。大饥之年,下户无钱在手,虽减价不能籴是常平之米止及中户偏遗下户也。况乡村之民逺望城市,即中户得籴者亦少。救荒各随其时随其地,尤当随其人。以子瞻之慧,乃欲执一已当日所为而尽废诸法,不已疎乎?」董煟谓止及城市」,又云「赈济自有义仓葢亦善其论常平之意,而讥其不能通于常平之外也。
荒年常平无米,则如之何?曰:“元祐元年,王岩叟言:‘淮南旱甚,本路监司殊不留意。诏发运司截留上供米一十万石,比市价量减出粜,与阙米人户,每户不得过三石。其粜到钱起发上京,又何患无米也?’”
陈龙正曰:「此即改折之活法。葢京储有余,京中米价顾低于外,故可行。
译,完全依照民间的实际价格,宁可每升略高于当时的市价一二文钱,以吸引百姓前来出售,何愁百姓不争相出售呢?大概官府这样措置,只是想要救济百姓的困苦,钱财的多少并不是所要计较的。如果按照私家理财的方式来处理,那就失去了设立常平的本意了。
常平仓的本来法度,没有哪一年不收购,也没有哪一年不出粜。上熟之年,收购三分之一而留存三分之二;中熟之年,收购三分之一;下熟之年,收购三分之一(更少)。这就是没有哪一年不收购。小饥之年,就发放小熟之年所积储的粮食;中饥之年,就发放中熟之年所积储的粮食;大饥之年,就发放大熟之年所积储的粮食。这就是没有哪一年不出粜。近来丰年却无处收购,饥年却无处出粜,常平仓常常关闭而只积满尘埃罢了。这怎么能称得上常平呢?常平的钱粮物资不许挪作他用,是说不许挪作其他费用。至于用来救荒,正是应当使用的地方。如果一定要等上级批复,那么事情就来不及了。如今遇到灾伤的地方,应当用常平的钱在丰熟的地方循环收购,来救济饥民。等到事情办完之日,再把收购本钱拨还给常平仓,这样就可以了。
常平赈粜,其弊端在于不能遍及乡村,委派官员监督察看,大多也只是走走过场,应当仿效富弼在青州分设监散点的办法,把米豆就地在乡村分设储粮点,苦于搬运的脚力费用无处开支,殊不知饥荒之年百姓,忧虑的是没有米,不是忧虑没有钱,比照官府所定的价格,每升增加一文钱,来充作上述的搬运费用,何愁赈粜的米不能遍及各个村落呢?只是应当按保逐一登记发放,零星出售,以防止有人囤积倒卖。
陈龙正说:「让贫民自己搬运,趁便给他们一些粮食作为报酬,这就是赈济饥民的一种办法,何必忧愁白白耗费脚力钱呢?」
从前苏轼上奏说:「臣在浙中任职两年,亲自施行荒政,只用了出粜常平米这一项办法,没有再施行其他的策略。如果想要登记核查饥贫之家,不仅耗费浩大,而且只有支出没有收入,况且这消息一旦传出,饥民就会云集而来,盗贼和疾疫也会随之而起,客商和主人都会遭殃。只有把常平米出粜,官府办理起来简便,不必劳烦登记核查、发放验收的种种烦琐手续,只要有数万石米摆在市面上,自然就能压低物价,境内百姓人人都能受益,古今的办法,没有比这更好的了。」但是苏轼的办法只限于城市,如果能推行到乡村,才算得上是完善的办法。何况赈济本来还有义仓可以并行不悖呢?陈龙正说:「官米多,就可以掌握左右市价的权力,这固然不错。但这仅仅是救济中饥之年、中等人家的一种办法罢了。大饥之年,下等人家手中没有钱,即使减价也无法购买,这样常平的米就只能惠及中等人家,而偏偏遗漏了下等人家了。何况乡村的百姓远望着城市,即便是中等人家能够买到米的也很少。救荒应当各自根据当时的情形、当地的状况来施行,尤其应当根据对象的不同而变通。以苏轼的聪慧,竟然想要坚持一己当年所施行的办法,而完全废弃其他各种方法,未免过于疏漏了吧?」董煟说苏轼的办法「只限于城市」,又说「赈济本来还有义仓」,大概也是既肯定他关于常平的论述,又讥讽他不能把这个道理推广到常平之外去。
荒年常平仓没有米,那该怎么办呢?回答说:“元祐元年,王岩叟说:‘淮南旱情严重,本路的监司竟然一点也不留意。于是下诏命令发运司截留上供的米十万石,比照市价稍稍减价出粜,给缺米的人户,每户不得超过三石。等到出粜所得的钱起运送往京城,又何愁没有米呢?’”
陈龙正说:「这就是变通折算的活用办法。大概是因为京城的储粮有余,京城中的米价反而低于外地,所以才可以这样施行。如果六宫、百官、万民都要仰仗上供的米来维持生计,那么这个办法就行不通了。所以治理天下要以粮食充足为根本,而要使京城储粮充足,就必须以治理京畿地区的农田为根本。朝廷不能把命运寄托在遥远的地方,这样遥远的地方一旦有急难,
若六宫、百官、万民倚命于上供米,则此法穷矣。故为天下以足食为本,而足京储必以治畿辅之田畴为本。上不寄命于逺方,则逺方有急,更可待命于上。」
义仓
义仓者,民间储蓄以备水旱也。一遇凶歉,直当给以还民。唐太宗曰:“义仓为百姓先作储贮,以备凶年,亦非横敛。”下令王公以下,垦田畆税六升。天寳八年,天下义仓六千万余石。至五代渐废。宋景祐间,王琪言:“唐税太重,当酌轻法以行之。”于夏秋正税之外,每二斗纳一升,取一中郡计之,以正税十万石为率,则义仓嵗得五千石矣。于是诏天下立义仓。今之州县因仍既乆,忘其为斯民所寄之物矣。
义仓合于民间,散贮逐都,择人掌之,不当输于州县。葢憔悴之民多在乡村,于城郭颇少。诸处州军多将义仓米随冬苗输纳州仓,一有饥馑,人民岂能委弃庐舍,逺赴州郡请求?今应每遇凶年,相度诸县饥之大小,拨还义仓原米,其水脚之需,亦于米内量地里逺近销▯。县之于乡,亦然。如此则山谷之民皆防其惠。
义米入县仓,悉为官吏移用。县仓于民犹近,自令上三等户皆输郡仓,于是转充军食,或资烦费,不复还民,故遇荒年无以救民之死。今若以常嵗所取义米,令诸乡各建仓贮之,县籍其数,主以有年徳之辈,遇饥馑还以赈民,且不劳逺致,岂不胜于科抑赈粜乎?检准令文,州县嵗于十月初差官抄检内外老疾贫乏不能自存之人,十一月起支,每人日支一升,七嵗以下减半,每五日一次,并支至次年三月止【遇闰及本土收成早晚者,官司相度给散时月,但通给百五十日止】今江浙水田种麦不广,冬间民未困之,其因乏多在青黄未接之时,为政者所宜知也。
赈济之▯如麻,抄劄之时,里正乞覔,强梁者得之,善弱者不得也,附近者得之,逺僻者不得也,胥吏里正之所厚者得之,鳏寡孤独疾病无告者未必得也。帐成已是深冬,官司疑之,又令覆实,使饥者自备裹粮数赴防集,空手而归,困踣于风霜凛冽之时,甚非古人视民如伤之意。今县令宜每乡委请一上户,平时信义为乡里推服官员一名,为提督赈济官,令其逐都择一二有声誉行止公干之人为监视,每月送米麦防心钱,县道委令监里正分团抄劄,不许邀阻乞覔。如有乞覔,可径于提督官司状申县断治,如更抑遏,可自于本县或佐官防陈诉,当痛惩一二以励其余。其发米赈粜亦如之,若此庶乎其少革耳。
救饥者多以支米为便,然不系沿流及产米去处搬运费力,往往夫脚与米价相等,更有在路减窃拌和之▯。若大荒年分,谷米絶无,民间艰食,不容不措置移运。若不是十分荒歉,米斛流通,则以支钱为省便,小民得钱可以抽赎典过斛斗,或是一斗米钱可买二斗杂料,以三二升拌和菜茹煮以为食,则是二斗之杂料可供一家五七口数日之费。
译才能反过来仰仗朝廷来救援。」
义仓
义仓,就是民间储蓄粮食以备水旱灾年的仓储。一旦遇上凶年歉收,就应当立即拿出来分给百姓。唐太宗说:“义仓是为百姓预先积储粮食,以防备凶年,也不是横征暴敛。”于是下令王公以下的人家,凡开垦的田地每亩征税六升。天宝八年,天下义仓的储粮达到六千万余石。到五代时逐渐荒废。宋朝景祐年间,王琪说:“唐朝的税太重,应当酌情减轻税法来施行。”于是在夏秋正税之外,每二斗粮食征收一升,取一个中等郡来计算,以正税十万石为标准,那么义仓每年可得五千石。于是朝廷下诏在天下设立义仓。如今州县沿袭已久,都忘记了这本是百姓所寄托的财物了。
义仓应当合并到民间,分散储存在各都,选择合适的人来掌管,不应当输送到州县。大概憔悴穷困的百姓多在乡村,在城郭的很少。各地州军大多把义仓的米随冬苗税一并输送到州仓,一旦发生饥荒,百姓怎么能抛弃家舍,远赴州郡去请求救济呢?如今应当每逢凶年,斟酌各县饥荒的严重程度,拨还义仓原来的存米,其中的运费,也从米内酌量按路途远近扣除。县对于乡,也应如此办理。这样一来,山谷中的百姓就都能沾受这个恩惠了。
义仓的米一旦收入县仓,就全部被官吏挪用了。义仓相对于百姓来说本来就近便,如今却让上三等户都输送到郡仓,于是就转而充作军粮,或者用来支付各种烦杂的开支,不再归还给百姓,所以一遇到荒年,就没有办法拯救百姓于死亡了。如今如果把平常年份所征收的义米,让各乡分别建仓储存,由县里登记造册,交由有品德年高的人主管,一遇饥荒就用来赈济百姓,而且不必劳烦运送到远处,岂不是比强行摊派赈粜要好得多吗?查考旧有的法令条文:州县每年在十月初就要差派官员登记核查内外老弱病残、贫困无法自己维持生计的人,从十一月开始发放,每人每天发一升,七岁以下减半,每五天发一次,一直发放到次年三月为止【遇到闰月以及本地收成有早晚的地方,由官府酌情决定发放的时间,但总共发放不超过一百五十天】。如今江浙一带种麦的水田不多,冬季百姓还不至于困窘,他们困乏大多是在青黄不接的时候,主政者应当明白这一点。
赈济的弊端多如乱麻,在登记核查的时候,里正向百姓索要好处,强横的人能够得到,善良怯弱的人却得不到;靠近城镇的能够得到,偏远的却得不到;胥吏里正所偏私厚待的人能够得到,鳏寡孤独、疾病无依无靠的人却未必能够得到。造册完成时已经是深冬,官府又怀疑其中有诈,还要下令再次核实,使得饥民自己准备干粮多次前往聚集应验,结果空手而归,在寒风凛冽中困顿倒地,这实在很不符合古人视民如伤的用意。如今县令应当在每个乡都委请一位平日信义为乡里所推重的殷实人家,加上一名官员,担任提督赈济官,让他在本都选择一两位有声望、行为公正的人担任监察人员,每月发给米麦以及慰劳的心意钱,由县衙委派他们监督里正分组登记核查,不许阻拦索要好处。如果有索要好处的情况,可以直接向提督官呈状申报,交由县衙断案惩治;如果再有阻挠遏制的情况,可以自行到本县或佐官那里陈情申诉,应当严厉惩治一两个人以警戒其余的人。发放米麦赈粜也是同样的道理,如果这样做,大概就能稍稍革除这些弊端了。
救济饥民多以直接发放米粮为便利,但对于不靠近水路以及不出产米的地方,搬运费力,往往运费和米价相当,还有在路上被克扣偷窃、掺假混杂的弊端。如果是大荒之年,谷米绝无仅有,民间难以获得粮食,就不得不设法调运。如果不是十分荒歉的年份,米粮流通尚可,那么以发放钱财最为省便,百姓得到钱可以用来赎回当掉的斛斗粮食,或者是一斗米钱可以买到两斗杂粮,掺和二三升菜蔬一起煮来吃,那么两斗的杂粮就可以供一家五七口人吃好几天。但恐怕单纯发放钱财也有被克扣的弊端,或者钱和米兼发,就两全其便了。
陈龙正说:隋朝的社仓、唐宋的义仓,是同一件事而名称不同罢了。隋唐时每亩征税六升,百姓已经困苦到极点了。宋朝在正税之外二十取一,大概算是比较适中了。但它们最大的弊病总归在于收储在官府手中,假如遇到饥荒,全
然恐纯支钱亦有减克之▯,或钱米兼支则为两便。
陈龙正曰:隋社仓、唐宋义仓,一事而异其名也。隋唐畆赋六升,民困极矣。宋于正赋外二十加一,庶防得中。然其大病总在收贮于官,假如遇饥馑,悉以还民,犹多此一纳一出,况未必还乎?设赈给时果尽免诸▯,贫民犹苦奔走▯领,况不及贫民乎?古之王者,使民各蓄其有余,而后世必欲取诸民而代为之蓄。古之王者,自节其余以春补秋助,而后世加取于正赋之外,而强半更留以自肥。如之何农不饥死?朝与野不相胥以俱贫也?惟朱子于崇安因嵗凶起事,仍隋社仓之名,而黙变其官贮之法。隋唐粃政,返为纯王损下转而益下矣。然当时亦但令民间自添社仓,未尝革去官府义仓。须令民间社仓既多,官府义仓一槩不用,然后全利而无害耳。董煟义仓数条,惟合于民间散贮一句,道尽本朝监隋唐以来之失。罢义仓,惟立预备仓,仓谷罚有罪者出之,最为得中。惜近年多空之,饥嵗无所赖。
劝分
民户有米得价而粜,何待官劝?只縁官司以户等髙下一例科配,且不时到塲检防,故人户忧恐,深藏;贫人反无告籴之所。是假劝分之美名,欺罔上司,以图观美,不知实以病民也。即谓上户固所当劝,顾今之乡落,上户不多,中下之户,凶荒之余,所入未能供所出,安能有余以赈粜哉?人之常情,劝之出米,则愈不肻出。惟以不劝劝之,莫若令上户及富商巨贾俾之出钱,官差牙吏于丰熟处贩米各归乡里,转粜,结局日以本钱还之。村落无巨贾处,许十余家率钱共贩;或不愿以钱输官而愿自籴贩者,听。官不抑价,利之所在,自然乐趋。富室亦恐后时,争先发廪,则米不期而自出矣。山路不通舟楫处,又有抄劄赈给,就食散钱之法。
呉遵路知通州时,淮甸灾伤,民多流转。遵路劝诱富家,得钱万贯,遣牙吏二十六次和赁海船,往苏、秀收籴米豆,归本处依元价出粜,使通州灾荒之地常与苏、秀米价不殊。时范仲淹乞宣付史馆。
天下有有田而富之民,每嵗输官,固借苗利,一遇饥馑,自能出其余以济佃客;有无田而富之民,平时射利,缓急之际,可不出力斡旋以救饥民,为异时根本之地哉?劝诱此曹,使出钱粜贩,初非重困,又况救荒乃暂时之役耶?
劝分者,以富室储积既多,劝之赈发以济乡里。近来州县乃有不问有无,只以户等髙下科定数目,俾出备赈粜。于是吏乗为奸,至有人户名系上等,家实贫窘,至鬻田籴米以应期限,而豪民得以计免者,反乗中户之急,济其奸利。宜下诸路漕臣,严戒所部,如仍前用等则科籴,即许按劾,仍听人户越诉,重治。
凶年粜粟以活乡里,可以结恩惠,可以消盗贼,亦于大姓有补。
译部还给百姓,仍然多此一收一放的手续,何况未必真的能还给百姓呢?假设赈给的时候果真能免去各种弊端,贫民尚且要苦于奔走领取,何况还轮不到贫民呢?古代的圣王,让百姓各自储蓄自己的余粮,而后世却一定要向百姓征取,然后代为储蓄。古代的圣王,节省自己的余财,在春天补助、秋天救济百姓,而后世却在正税之外又加征,而且大半还留下来自肥。这样一来百姓怎么能不饥饿而死呢?朝廷和民间又怎么能不一起陷入贫困呢?只有朱熹在崇安因为遇到荒年而兴办此事,仍然沿用隋朝社仓的名称,却暗中改变了官府储存的办法。隋唐的弊政,反而转变成为纯粹有利于百姓、损上益下的良法了。但是当时也只是让民间自行增设社仓,并没有革除官府的义仓。必须让民间的社仓多起来,官府的义仓一概不再使用,然后才能全然有利而没有弊害。董煟关于义仓的几条论述,只有「应当合并到民间分散储存」这一句,说尽了本朝借鉴隋唐以来的失误之处。废除义仓,只设立预备仓,仓中粮食用来罚没有罪之人的财物来充实,这最为得当。可惜近年来大多把仓库掏空了,荒年到来时百姓便无所依靠。
劝分
百姓家中有米,得到好价钱就会出售,何必等着官府来劝分?只因为官府按照户等的高低一律强行摊派,而且不时到场检查,所以百姓忧惧不安,深深藏匿粮食;贫穷的人反而没有地方可以买到米。这是假借「劝分」的美名,欺骗蒙蔽上司,来博取好看的政绩,却不知实际上是在害民啊。即便说富户本来是应当劝勉的,但如今的乡村之中,富户并不多,中下等的人家,在凶荒之后,收入尚且不能供给支出,又怎么能有余粮拿来赈粜呢?按照人之常情,越是劝人拿出米来,反而越不肯拿出来。不如以不劝的方式来劝,不如让富户以及富商巨贾出钱,官府差派牙商到丰熟的地方购买粮食,各自运回乡里,转手出粜,事情办完之日再把本钱还给他们。村落中没有巨贾的地方,允许十几家一起凑钱共同贩运;或者有不愿意把钱交给官府而愿意自己去购买贩运的,也听凭他们自便。官府不抑压米价,有利可图的地方,百姓自然乐意前往。富户人家也害怕错过时机,争相率先开仓出售,那么米就不用刻意招揽而自然会出来了。山路不通舟船的地方,还有登记核查赈给、就地散发钱财的办法。
吴遵路担任通州知州时,淮南一带遭受灾伤,百姓大多流离转徙。吴遵路劝诱富户人家,筹得钱一万贯,派遣牙吏往返二十六次,雇租海船,前往苏州、秀州收购米豆,运回本地依照原来的价格出粜,使通州受灾地区的米价常常与苏州、秀州的米价没有差别。当时范仲淹奏请把这件事宣付史馆记载。
天下有拥有田地的富人,每年向官府纳税,本来就借着田租之利,一旦遇到饥荒,自然能够拿出余粮来救济佃户;也有没有田地的富人,平常靠经营牟利,到了紧急关头,怎么可以不出力斡旋来救济饥民,作为将来立身处世的根本呢?劝诱这些人,让他们出钱购粮出粜,起初并不会使他们大受困顿,何况救荒不过是暂时的差役罢了。
所谓劝分,是因为富户人家储积的粮食既然很多,就劝他们赈发出来来救济乡里。近来州县却有不问有没有余粮,只按户等的高低硬性规定数目,让他们必须拿出来准备赈粜。于是官吏就趁机作弊,以致有的人户名义上列在上等,实际上家中贫困窘迫,甚至要卖田买米来应付期限,而真正的豪富人家却能够设法逃避,反而趁着中等人家的急难,谋取自己的私利。应当责令各路漕运官员,严厉告诫所属官员,如果仍然按照户等强行摊派收购,就应当允许弹劾,同时也听任百姓越级申诉,从重惩治。
凶年出粜粮食来救活乡里,可以结下恩惠,可以消弭盗贼,对大户人家也有好处。假使小民转徙流离而死,大户人家占有田地,哪里还能自己耕种,损失也不少。何况还有比这更严重的后果呢?这只是因为小民心中认为官府所摊派的是我本来就应得的,不知道感恩,以致大户人家心中不甘罢了。为官的人应当把这个道理向他们说明白。
倘使小民转死流移,大姓占田,何暇自耕,所损不少。况又有甚于此者乎?止縁小民有谓官司抑配我所当得,不知感谢,以致大姓不甘。为令者宜以此意晓谕。
禁遏籴
嘉祐四年,谏官呉及言:“春秋之时,诸侯相倾,窃地専封,固不以天下生灵为忧。然同盟之国,有救患分灾之义。秦饥,晋闭之籴,而春秋诛之。圣朝恩施动植,视民如伤,然州郡之间,官司各専其民,擅造闭籴之令。夫二千石以上,所宜同国休戚,宣布主恩,乃坐视流离,甚于春秋之世,岂圣朝所以子育兆民之意耶?”诏诸路转运司:“凡邻郡灾伤而辄闭籴者,以违制坐之。”或谓:“听他处搬运,恐致本处艰籴。”曰:“此见狭之论也。天下一家,饥荒亦有路分,宜物色上流丰熟去处,劝诱大姓,或本州发钱,差人转籴,循环粜贩,非惟活邻郡、邻路之民,实活吾境内之民。不然,使此间之米不许出吾界,他处之米亦不许入吾界,一有饥馑,环视壁立,非速祸之尤者哉!”
淳熙八年勅:「旱伤州县,全借旁近丰熟去处,通放客贩米斛。已降指挥,不得遏籴。访闻上流得熟州郡,尚不能体认朝廷均一爱民之意,辄将客贩米斛邀阻禁遏。圣防劄付诸路帅漕司,各检坐条法,徧下所部州军,恪意奉行。如敢违戾,仰逐司觉察按劾。倘或容蔽,仰御史台弹奏。」
条法:兴贩斛斗,及以柴炭、草木博籴粮食者,并免纳力胜税钱。灾伤地分,虽有收税旧例,亦免。
小民闻官司有榜禁,遏每遇外人籴米,则数十为羣,胁持取钱,殴人伤损,村人亦不敢担米入市民间遂致阙食,其令下诈起,类如此。
不抑价
常平令文诸粜籴不得抑勒。谓之不得抑勒,则米价随时低昻,官司不当禁抑,可知也。比年为政者不明立法之意,谓民间无钱,须当籍定其价。不知官抑其价,则客米不来;若他处腾踊,而此间之价独低,则谁肻兴贩?兴贩不至,则境内乏食。上户之粗有蓄积者,愈不敢出矣。饥民皇皇,无所告籴,肻甘心就死乎?必起而为乱,可不思所以救之哉!惟不抑价,则不惟舟车辐辏,而上户亦恐后时争先发廪,米价自低。
范仲淹知杭州,二浙阻饥,谷价方踊,斗计钱百二十文。仲淹增至百八十,众不知所为,仍多出榜文,具述杭饥及米价所增之数。于是商贾辐辏,价亦随减。包拯知庐州,亦不限米价,而贾至益多,不日米贱。
蓄积之家不肻粜米,与土居百姓而外县牙人在乡村收籴,其数颇多。既是邻邑救荒,官司自不敢禁遏止,縁上司不许妄增米价,本欲少抑兼并,存恤细民。不知四境之外米价差髙,细民欲增钱籴于上户,辄为旁人胁持。独牙侩乃平立文字,私加钱于粜主,谓之暗防。
译 禁遏籴
嘉祐四年,谏官吴及说:“春秋时代,诸侯之间相互倾轧,窃取土地擅自封赐,本来就不以天下百姓的生计为忧。但是同盟的国家之间,还有互相救助患难、分担灾害的道义。秦国发生饥荒,晋国却封闭粮仓不肯出售粮食,而《春秋》对此加以谴责。本朝恩泽遍及动植万物,视百姓如受伤之人一样加以体恤,然而州郡之间,官府各自专断管辖自己的百姓,擅自颁布禁止外运粮食的命令。那些二千石以上的官员,本应与国家同甘共苦,宣扬皇上的恩德,却坐视百姓流离失所,比春秋时代还要严重,这难道是本朝抚育天下百姓的本意吗?”于是下诏给各路转运司:“凡是邻郡遭受灾伤而擅自禁止外运粮食的,以违反诏令论罪。”有人说:“如果听任粮食运往别处,恐怕会导致本地反而买不到粮食。”回答说:“这是见识狭隘的说法。天下本是一家,饥荒也有轮到与没轮到的地方,应当查访上游丰收的地方,劝诱当地的富户,或者由本州出钱,派人前去循环收购贩运,这样不仅能救活邻郡邻路的百姓,实际上也就是救活了我自己境内的百姓。不然的话,让这边的米不许运出我这边界,别处的米也不许运入我这边界,一旦发生饥荒,环视四周却像面对墙壁一样无计可施,这不是自取祸患中最严重的一种吗!”
淳熙八年的敕令说:「旱情严重的州县,全靠邻近丰收的地方,通行放行客商贩运的米粮。已经下达了指挥命令,不得禁止外运粮食。听闻上游得到丰收的州郡,还不能体会朝廷一视同仁、爱护百姓的用意,竟然把客商贩运的米粮加以阻拦禁止。特此下发圣旨劄付给各路帅司、漕司,各自查检核对相关的条例法令,遍下所属的州军,恭敬认真地奉行。如果有人胆敢违背,交由本司觉察加以弹劾。倘若有隐瞒包庇的,交由御史台弹劾奏报。」
条例法令规定:贩运谷物粮食,以及用柴炭、草木交换购买粮食的,一律免征力胜税钱。灾伤地区,即使有征税的旧例,也一律免除。
百姓听说官府有禁令,每逢外地人来买米,就成群结队地几十人围拢起来,胁迫勒索钱财,殴打伤害人,村里人也因此不敢挑米去卖,民间于是就导致粮食缺乏,这种法令下达之后反而滋生欺诈的情况,就是这样的。
不抑价
常平的法令条文规定:凡是出粜和收购都不得强行压低或抬高价格。所谓不得强行压低或抬高,就是说米价随行就市涨落,官府不应当加以限制压抑,这个道理是显而易见的。近年来主政的人不明白立法的本意,认为百姓手中没有钱,就必须固定价格。却不知道官府压低价格,客商的米就不会运来;如果别的地方米价腾涨而这里的价格独独偏低,那么谁还肯来贩运呢?贩运的粮食不来,境内就会缺粮。那些略有存粮的富户人家,就更加不敢拿出来了。饥民惶惶不安,没有地方可以买到米,难道能甘心等死吗?必定会起来作乱,怎么能不考虑救治的办法呢!只有不压抑价格,才不仅能使舟车辐辏而来,而且富户人家也会因为怕错过时机而争相率先开仓,米价自然就会降低。
范仲淹任杭州知州时,两浙一带遭遇饥荒,谷价正在腾涨,一斗要卖到一百二十文钱。范仲淹反而把价格提高到一百八十文,众人不知道他为什么这样做,同时又大量张贴榜文,详细说明杭州饥荒的情况以及米价上涨的数目。于是商贾纷纷运米前来,价格也随之下降。包拯任庐州知州时,也不限制米价,结果商贩来得更多,没几天米价就便宜了。
储存粮食的人家不肯出粜米粮,而当地居住的百姓与外县的牙商在乡村中收购粮食,数量相当多。既然这是邻县来救荒,官府自然不敢禁止阻拦,只因为上司不允许随意抬高米价,本意是想稍稍抑制兼并牟利之人,体恤救济普通百姓。却不知道四境之外米价相对较高,普通百姓想要加钱向富户购买,就会被旁人胁迫阻拦。唯独牙商可以私下订立文书,暗中给卖主加钱,称之为「暗价」。因此牙商能够买到粮食,而本地百姓却缺粮。如今如果不压制价格,他们又何必专门卖给外地人呢?
绍兴五年,京城一斗
是以牙侩可籴,而土民阙食。今若不抑其价,彼又何必専粜于外邑人哉?
绍兴五年,行在斗米千钱,时留守叅政孟庾、户部尚书章谊不抑价,大出陈廪,毎升粜二十五文,仅得时价四之一,民赖以济。次年米贱,令诸路以上供钱收籴,复多赢余。葢村落腾踊,极不过三两月,民若食新,则价自定矣。
俞森曰:「无论官米、民米,俱当随时价低昻,不可故为增减。葢价髙则逺贩自多,米多则价值自平,此理势之必然者也。即使时价果髙,官米果得厚利,何妨益为多籴,使民自然得平价之乐乎?元祐之诏,比市价量减;常平法之只▯籴本,呉遵路之依元价出粜;章谊之仅得时价四分之一,皆未尽善。葢一时姑息之爱,而非与民通局打▯者也。」
简旱
灾伤水旱而告之官,岂民间之得已?今守令讳闻此事,不受灾伤之状,责令里正伏熟。里正亦虑委官经过所费不一,故妄行供认,以免目前赔费,不虑他日流离饿殍、刼夺之祸。
陈诉旱伤,限八月终止,限外不得受理。然晚禾成熟,乃在八月之后,旱有深浅,得雨之处早晚不同。近得防展限半月,仍以指挥到县日为始。
元祐元年,谏议大夫孙觉言:“诸路灾伤,各以实言,不实者坐之。灾伤虽小,而言涉过当者不问。今民间诉灾,官府不及时简踏,比至秋成,田间所有,虽曰无防,其服田之家只得随多少收割以就耕垦。官司见收割已毕,便指作十分丰熟,举催全苗。贫民欲诉,则田无可验之禾;欲纳,则家无见储之粟。于是始伐桑柘,鬻田产,弃坟墓而之四方矣。”
朱熹《延和奏劄》云:「救荒之务,检放为先,行之及早,则民知有所恃赖,未便逃移。放之稍寛,则民间留得禾米,未便缺乏。然而州郡多是吝惜财计,不以爱民为念,故所差官承望风防,已是不敢从实检定分数。及至申到帐状,州郡又加裁减,不肻依数除放。又早田收割日乆,检踏后时,致有无根查者,乃是州郡差官迟缓之罪,而检官反谓人户违法,不为检定。其有检定申到者,州县亦不为蠲放,就中下户所放不多,尤被其害。」
又曰:田稻既是干损,及其未获,便行检踏,即荒熟之状明白易知。非惟官司不得病民,亦使奸民无由侥幸。所以着令诉旱,自有三限:夏田四月,秋田七月,水田八月。葢欲公私两便。近来官吏不曾考究令文,但据传闻云诉旱至八月二十日断限,遂至九月方检早田。非惟田中无稼之可观,即根查亦不复可见。于是将旱损早田一切不复检踏蠲放,穷民受苦无所告诉。而其狡猾有钱赂吏者,则乗此暗昧以熟为荒。又奏劄:臣昨任南康军日,适值旱伤,深虑检放骚扰下户。偶有士人陈説,乞将五斗以下苗米人户免检全放,当时即与施行,人以为便。
译米卖到一千钱,当时留守参政孟庾、户部尚书章谊不压抑价格,大量拿出陈粮,每升卖二十五文,仅仅是当时市价的四分之一,百姓因此得以渡过难关。第二年米价便宜了,命令各路用上供的钱来收购粮食,又多有盈余。大概村落中米价腾涨,最多不过两三个月,百姓等到吃上新粮,价格自然就会稳定下来了。
俞森说:「不论是官米还是民米,都应当随市价的高低涨落,不可以人为地故意增减。大概价格高,远方贩运来的粮食自然就多,粮食多,价格自然就会平稳,这是事理形势的必然结果。即便当时的市价果真很高,官米果真能获得厚利,又何妨用来多多收购,让百姓自然而然享受到价格平稳的好处呢?元祐年间的诏令,比照市价稍稍减价;常平法只收取本钱;吴遵路依照原价出粜;章谊仅仅是取当时市价的四分之一,这些做法都还不算十分完善。大概都只是一时姑息迁就的爱护,而不是真正与百姓通盘打算的做法啊。」
简旱
遭受水旱灾害而向官府陈报,难道是百姓所愿意的吗?如今的地方官讳言此事,不肯受理灾伤的呈状,责令里正谎报为丰熟。里正也顾虑委派官员前来核实所需要的费用不止一处开销,所以就妄自承认丰收,以免除眼前需要赔偿的费用,却不顾虑日后百姓流离失所、饿死抢劫的灾祸。
陈诉旱灾,限定在八月底之前,超过期限就不予受理。但是晚熟的稻谷成熟,正是在八月之后,旱情有轻有重,得雨的地方早晚也不相同。近来才请求延展半月的期限,仍以指挥命令到达县里的那一天算起。
元祐元年,谏议大夫孙觉说:“各路的灾伤情况,应各自据实上报,不实的要治罪。灾情即便轻微,但陈述稍有过分的也不予追究。如今百姓来陈诉灾情,官府却不及时前去查勘,等到秋天收成之时,田间所剩的作物,即便说不上完全没有收成,那种耕种田地的人家也只能随便收割一些来敷衍了事。官府看到收割已经完毕,就断定为十分丰熟,全额催收赋税。贫民想要申诉,田里却已没有可以验证的庄稼;想要缴纳赋税,家中却没有现成的储粮。于是就开始砍伐桑树柘树,卖掉田产,抛弃祖坟四处逃亡了。”
朱熹在《延和奏劄》中说:「救荒的事务,以检视灾情、放免赋税为首要,及早施行,那么百姓就知道有所依靠,不会轻易逃亡迁移。放免的尺度稍宽一些,那么百姓家中还能留下些粮米,不至于立刻陷入缺乏。然而州郡大多吝惜财计,不把爱护百姓放在心上,所以派去的官员揣摩上意,已经不敢如实核定受灾的分数。等到申报的账册呈上来,州郡又要加以裁减,不肯依照实数免除赋税。又因为早田收割已经过了很久,检查勘验时间已经延误,导致田里没有留下根茬可以查验,这本来是州郡差派官员迟缓的过错,检查的官员反而说是百姓户主违法,因而不肯给予核定。那些确实核定了并申报上去的,州县也不肯据此免除赋税,其中受害最深的,尤其是中下等的人家。」
又说:稻田既然已经因旱情干枯受损,趁它还没有收割的时候,就立即前去检查勘验,那么荒熟的情况就明白易见了。这样不仅官府不会因此害民,也使得奸猾之人无从侥幸得利。所以法令规定申诉旱情,本来就有三个期限:夏田是四月,秋田是七月,水田是八月。大概是想要兼顾公私两便。近来官吏不曾考究法令条文,只是根据传闻说申诉旱情到八月二十日截止,于是到九月才去检查早田。这时不仅田中已经没有庄稼可看,就连根茬也不再能看到了。于是把旱情损害的早田一概不再检查勘验、免除赋税,穷苦百姓受苦却无处申诉。而那些狡猾又有钱贿赂官吏的人,就趁着这个不明不白的机会,把丰熟的田说成是受灾的田。又上奏劄说:臣从前担任南康军知军的时候,恰逢旱灾,深深忧虑检查放免赋税的过程会骚扰下等人家。恰好有一位士人建议,请求把五斗以下应纳米粮的人户免于检查而全部予以放免,当时立即照此施行,百姓认为很便利。近来各郡也这样施行,其中的好处非常广泛。除了上三等户按分数减免之外,下二等户全部予以免除,总计一个县所免除的赋税也不过共五
近日诸郡行之,其利甚溥。除上三等户随分减放外,下二等户尽行蠲免,通计一县所放亦不过共成五分。问之居民,莫不称其平允。此法最善,乞诏有司定着为令。自今水旱约及三分以上,第五等户并免检踏具帐,先与全户蠲放;如及五分以上,即并第四等户依此施行。其州县差官后时致旱损田苗不存根查,亦乞立法坐罪。
减租
唐人水旱损四则免租,损六则免调,损七则租庸调俱免。今之夏税,则唐人之调绢也;役钱,则庸直也。今州县水旱十分去处,夏税役钱未有减免之文,简放止及田租耳,犹切切焉。勺合之是,计全未识古人用一缓二之意。
贷种
贷种固所以惠民,然人情易于贷而难于偿,必有勾追鞭挞之患,青苗之法可见矣。仁宗朝江南嵗饥,贷民种粮十万斛,屡经倚阁而官司督责不已,上怜而蠲之。周世宗亦谓淮南饥,当以米贷民,或曰民贫恐不能偿,世宗曰:“安有子倒悬而父不为之解者?安在责其必偿也?”今之议贷种者,当识此意,名之曰贷,葢防其滥请之▯耳。
优农
耕而食者,农民也。不耕而食者,游手浮食之民也。自来官司赈给,常先市井之游手与乡落之浮食,而缓于农家。农家寒耕热耘,以供众人之食。及其饥也,不耕者得食,而耕者反不得焉。今行抄劄之时,宜五家为甲,递相保委。某人为游手,某为工,某为商,某为农。官之赈给,以农为先,浮食者次之。此诱民务本之一术也。
遣使
古人救荒,或遣使开仓,遣使赈恤,遣使询民间疾苦。然法令尚简,故所过无扰。比来诸道置使,民间利害悉以闻,安有水旱之不知?其所阙者,在于赈济无术,类多虚文耳。今但责监司、郡县推行救荒之实政,则民受其惠。不然,民方饥饿,官方窘匮,而王人之来,所至烦扰。神宗时,司马光曰:“今朝廷每有一事,不委之将帅、监司、守宰,使自为方畧,责以成效,而常好遣使者衔命奔走,旁午于道,徒扰而于事无益。不若勿遣之为愈也。”
弛禁
古人泽梁无禁,闗市讥而不征。今山林河泊各有所主,又民心不醇,一闻榜示,因而砍伐坟林,大起争竞。虽富弼令樵采打鱼之类一时未免侵扰,若官司出钱租赁民间芦塲,或柴篠山,纵民樵采,庶为善法,否则难行。
鬻爵
名器固不可滥,然饥荒之年,假此以活百姓,权以济事,又何患乎?乾道七年八月勅:湖南、江南旱伤,委州县守令劝谕有米斛富室上户,如有赈济饥民,今来立定格目补授名次。无官人,一千五百石补进义校尉【愿补不理选限,将仕郎听】二千石进武校尉【如系进士,与免文解一次;不系进士,▯到部与免短使一次】四千石补承信郎【如系进士,与补上州】千石承节郎【如进士,补廸功郎】文臣一千石减二年磨勘【系选人循一资】二千石减三年磨勘【系选人循一资】仍与占射差遣一次;三千石转一官【系选人循两资】仍占射差遣一次;五千石以上【取防优与推恩】武臣一千石减二年磨勘,陞一年名次;二千石减三年磨勘,占射差遣一次;三千石补转一官,占射差遣一次;五千石以上【取防优与推恩】勘防旱伤州县劝诱积粟之家赈济,系崇尚风谊,即与进纳事体不同。
译成而已。询问当地的居民,无不称赞这个做法公平允当。这个办法最为完善,请求诏令有关部门确定作为定例。从今以后,遇到水旱灾害达到三成以上的,第五等户一律免于检查、不必登记造册,直接全户予以免除;如果达到五成以上,就连同第四等户也照此办理。至于州县差派的官员因为延误时机而使旱损的田苗不再留有根茬可查的,也请求立法治罪。
减租
唐代规定水旱灾害损失四成的免征租,损失六成的免征调,损失七成的租庸调一并免征。如今的夏税,相当于唐代的调绢;役钱,相当于唐代的庸直。如今州县遭受水旱灾害损失达十分之多的地方,夏税役钱却没有减免的规定,检查放免只涉及田租而已,还是斤斤计较、锱铢必较,完全不明白古人「用力于一而宽缓于二」的用意。
贷种
借贷种子本来是用来惠及百姓的,但是人之常情容易接受借贷却难以偿还,必定会有官府追讨鞭打的祸患,青苗法就是明证。仁宗朝时,江南发生饥荒,借贷给百姓种粮十万斛,屡次经过延期宽限,但官府仍然催逼不止,皇上怜悯百姓而免除了这笔债务。周世宗也曾说,淮南发生饥荒,应当把米借贷给百姓,有人说百姓贫穷恐怕无法偿还,周世宗说:“哪有儿子病危将死而做父亲的却不为他解救的道理呢?又哪里用得着一定要责求他偿还呢?”如今议论借贷种子的人,应当明白这层意思,名义上叫做「贷」,大概是防止百姓滥行请求罢了。
优农
耕种而后获得食物的,是农民;不耕种而坐享食物的,是游手好闲、四处谋食的人。历来官府赈济发放,常常先顾及市井中游手好闲的人和乡村里游荡谋食的人,而对农家反而怠慢。农家寒冬耕种、酷暑耕耘,供给众人的食物。等到荒年来临,那些不耕种的人却能得到食物,而耕种的人反而得不到。如今施行登记核查的时候,应当以五家为一甲,互相担保监督。某人是游手好闲之人,某人是工匠,某人是商人,某人是农民。官府赈济发放,应当以农民为先,游手好闲谋食的人放在后面。这也是引导百姓务农为本的一种方法。
遣使
古人救荒,有的派遣使者开仓放粮,有的派遣使者赈济抚恤,有的派遣使者查询民间的疾苦。但是那时法令还比较简明,所以使者所到之处不至于滋生扰乱。近来各道设置了众多使者,民间的利害情况都能上达朝廷,怎么还会有水旱灾情不知道的呢?所欠缺的,是在于赈济没有实际的方法,大多不过是一纸空文而已。如今只需责成监司、郡县切实推行救荒的实际政令,那么百姓就能受到实惠。不然的话,百姓正在挨饿受苦,官府正在财力窘迫,而朝廷使者的到来,所到之处反而增添烦扰。宋神宗时,司马光说:“如今朝廷每逢有一件事,不肯委托给将帅、监司、守臣、县令,让他们自己制定方略,责成他们取得成效,反而常常喜欢派遣使者奉命奔走,络绎不绝地往来于道路上,白白扰民而对事情却没有什么益处。不如不派遣使者更好。”
弛禁
古人捕鱼采樵没有禁令,关卡集市只是稽查而不征税。如今的山林河泊都各有主人,加上民心也不淳厚,一听到有张贴榜文的消息,就趁机砍伐坟地的树林,因而引发很大的争执。虽然像富弼那样命令百姓打柴捕鱼之类的做法一时难免有侵扰他人的情况,但如果官府能够出钱租下民间的芦苇场,或者柴薪山地,让百姓自由樵采,大概才是较好的办法,否则就难以推行。
鬻爵
名分官爵本来不可以随意滥授,但是在饥荒之年,借此来救活百姓,权且用来救急,又有什么可担忧的呢?乾道七年八月的敕令说:湖南、江南遭受旱灾,责成州县守臣、县令劝谕有余米谷的富户人家,凡有出粮赈济饥民的,如今立定等级名目,补授相应的官职名次。没有官职的人,捐米一千五百石补授进义校尉【愿意补授而不受选任期限限制的,允许授予将仕郎】,二千石补授进武校尉【如果是进士出身,可以免除一次文解考试;不是进士的,选调到部时可以免除一次短使差遣】,四千石补授承信郎【如果是进士出身,可以补授上州职位】,一千石补授承节郎【如果是进士,补授迪功郎】。文臣捐一千石减免两年磨勘【如果是选人,可以循一资】,二千石减免三年磨勘【如果是选人,可以循一资】,同时给予一次占射差遣的机会;三千石转授一官【如果是选人,可以循两资】,同时给予一次占射差遣的机会;五千石以上的【酌情从优给予恩典】。武臣捐一千石减免两年磨勘,晋升一年名次;二千石减免三年磨勘,给予一次占射差遣的机会;三千石补授转官一级,给予一次占射差遣的机会;五千石以上的【酌情从优给予恩典】。核查旱灾州县劝诱积粮富户进行赈济,属于崇尚仁义风尚的事,与一般的进纳买官事体不同。帅臣、监司应当把劝诱到的米粮数目开列清楚
帅臣、监司将劝诱到米斛依数开具,出米人姓名申奏朝廷指挥,依格出给付身【云云】夫民间纳米而即得官,谁不乐为?只縁入米之后,所费倍多,未能遽得,故多疑畏。若能惩革此▯,先给空名告身付之,则救荒不患无米。
胡其重曰:「朝廷名器,所以褒有徳而劝有功者也。外此,何可滥及?惟是凶年赈济,则一举而功徳兼备,锡之以爵,允为当也。」
按朱熹奏,虽降度牒换米,而米数太多,度牒一道,计当钱千五百缗,以此至今尚未有应募者。后虽乞减去五十石,其数尚多,僧道富者有防,仍当多裁其数,以便通行。
胡其重曰:「僧道度牒,古者平时不轻出,必俟缓急之际。故宋淳熈嵗荒,勅降度牒,博换米石,以济饥民。凡愿为僧道者,每名备米三百石,换与度牒一道。元时亦降度牒下诸郡,但为僧道者,毎道纳免丁钱,始折中纳钞五锭,似为可行,亦备荒活民之一事也。」
治盗
凶年,民之不肻就死者,必起而为盗,不戢则其患滋大。乾道间,饶郡大饥,刼夺者纷然。时太守柴瑾,封剑付诸县曰:“敢为渠魁者斩之。”羣盗望风遁匿。淳熙十五年,徳兴饥,民有剽掠道路者,县令曾棐亷得二人,鎻项号令于地,头日给米一升,俟来年麦熟日放。盗贼由是衰止。绍兴四年,乐平饥,村民携钱市米,山路遇亡命,缚而取之。邑宰杨简曰:“此曹断刺则复为盗,配去则复逃归。”断一足筋,传都示众,一境肃然。此虽操切之政,然甚合《周礼》荒政除盗贼之意。
胡其重曰:弭荒年之盗,不在乎使之畏威而不敢为,当使之懐徳而不愿为。此釜底抽薪之法也。《周礼》救荒,以散利、薄征居首,继以弛力、舍禁,而以除盗贼居其末。葢散利则散财发粟,靡不赈矣;
译,把捐米人的姓名申报朝廷,请求指挥,依照规定的等级发给相应的凭证【云云】。百姓捐纳米粮就能立即得到官职,谁不乐意呢?只因为纳米之后,所需要花费的还有很多,不能立刻得到官职,所以大多心存疑虑畏惧。如果能够革除这个弊端,先发给空白名衔的凭证交付他们,那么救荒就不必担心没有粮米了。
胡其重说:「朝廷的名器,是用来褒奖有德之人、勉励有功之人的。除此之外,怎么可以随意滥用呢?只有在凶年赈济的时候,这样做既能救济灾民、又能成就功德,赐给他们官爵,才是恰当的做法。」
按朱熹的奏议,虽然主张发放度牒来换取米粮,但是所要求的米数太多,一道度牒,折合价值一千五百缗钱,因此至今还没有人应募。后来虽然请求减去五十石,但数目仍然偏多,僧道中富裕的人也有限,仍应当多加削减那个数目,以便于推行通行。
胡其重说:「僧道度牒,古时候平常时候是不轻易发放的,一定要等到紧急关头才发放。所以宋朝淳熙年间遭遇荒年,敕令发放度牒,用来广泛换取米粮,以救济饥民。凡是愿意出家为僧道的人,每人须准备米三百石,来换取一道度牒。元代也曾把度牒发放给各郡,只是出家为僧道的人,每道度牒要缴纳免丁钱,起初折算缴纳钞五锭,似乎是可行的办法,也是备荒救民的一种手段。」
治盗
凶年之中,百姓不肯坐以待毙的,必定会起来做盗贼,如果不加以制止,那么祸患就会越来越大。乾道年间,饶州发生大饥荒,抢劫掠夺的事情纷纷发生。当时太守柴瑾,把令箭封好交给各县,说:“胆敢做首恶的人就斩首。”于是各处盗贼望风而逃,纷纷躲藏起来。淳熙十五年,徳兴发生饥荒,有百姓在道路上抢劫掠夺,县令曾棐廉查获得两人,用锁链锁住颈项在当地示众,每天供给米一升,等到来年麦子成熟之日才放人。盗贼因此收敛平息。绍兴四年,乐平发生饥荒,村民带着钱去买米,在山路上遇到亡命之徒,被捆绑抢走财物。县令杨简说:“这些人如果只是刺字发落,还会重新做盗贼;如果发配远方,还会重新逃回来。”于是斩断一只脚的脚筋,传示各都示众,使一境之内肃然安定。这虽然是过于严酷的做法,但却很符合《周礼》中荒政要「除去盗贼」的用意。
胡其重说:要平息荒年的盗贼,不在于让他们畏惧威严而不敢去做,而应当让他们心怀恩德而不愿意去做。这才是釜底抽薪的办法。《周礼》所记载的荒政,把散发财利、减轻赋税放在首位,其次是放宽劳役、废止禁令,而把除去盗贼放在最后。大概是说,散发财利就是分散钱财、发放粮食,没有不能因此得到赈济的。
薄征则免催科之扰矣;弛力、舍禁则得诸般采取以供食用矣。如是而犹为盗贼,王法所不宥者矣,然后除之,母使滋蔓。此《周礼》之深意,经世者所宜体究也。
和籴
和籴之▯,在于籍数定价,不能视嵗上中下熟,须一依民间实值,寕每升髙于时价一二文以诱其来。或谓民间正苦无钱,若官司和籴增价,则为小民目下之患。曰不然,和籴本谷贱伤农,增价以称提之耳。若此处不熟,米价腾踊,又何于此而籴哉?古人和籴,皆行于丰熟去处,止縁官司见浅,以得小利为己功。籴买之官,低价满量,以备交纳之折;交量之所,飞斛防斗,以为乞索之端。上下诛求,遂至失时,艰于及数,将来计无所出,必有配抑之患。今诚及时收之,尽革诸▯,又何患焉?然所深虑者,在于官司知籴而不知粜。夫积而不散,非惟化为尘埃,亏折常平籴本,而民间之米由是愈少矣。然饥荒之年,非独收籴粳米,凡粟豆荞麦之类,茍可济饥,亦何所择?
译薄征则免催科之扰矣;弛力、舍禁则得诸般采取以供食用矣。
——赋税征收从轻,便可免除官府催征逼迫的骚扰;放宽力役、解除山泽的禁令,百姓便能各种采集捕捞以供食用了。
如是而犹为盗贼,王法所不宥者矣,然后除之,母使滋蔓。
——若这样做了却仍然为盗为贼,那便是王法所不能宽恕的了,然后再加以铲除,不要让它滋长蔓延。
此《周礼》之深意,经世者所宜体究也。
——这是《周礼》的深意所在,治理天下的人应当体察研究。
和籴
和籴之〇,在于籍数定价,不能视嵗上中下熟,须一依民间实值,寕每升髙于时价一二文以诱其来。
——和籴的(关键),在于登记数目、议定价格,不能只看当年是上熟、中熟还是下熟,必须完全依照民间的实际市价,宁可每升比市价高出一二文钱,以吸引百姓前来出售。
或谓民间正苦无钱,若官司和籴增价,则为小民目下之患。
——有人说民间正苦于缺钱,倘若官府和籴时抬高价格,那便会成为小民眼下的祸患。
曰不然,和籴本谷贱伤农,增价以称提之耳。
——回答说不是这样,和籴本来就是因为谷贱伤农,抬高价格正是为了扶持粮价罢了。
若此处不熟,米价腾踊,又何于此而籴哉?
——如果此地年成不好,米价飞涨,那又何必在这里收籴呢?
古人和籴,皆行于丰熟去处,止縁官司见浅,以得小利为己功。
——古人施行和籴,都是在丰收的地方进行的,只因官府见识浅薄,把捞取小利当作自己的功劳。
籴买之官,低价满量,以备交纳之折;交量之所,飞斛防斗,以为乞索之端。
——负责收籴的官吏,压低价格、克扣分量,以留作交纳时折损的余地;交纳量米之处,则耍弄斛斗的手脚,作为向百姓索要好处的手段。
上下诛求,遂至失时,艰于及数,将来计无所出,必有配抑之患。
——上下层层勒索需求,以致耽误了时机,难以凑足数额,将来筹措不出办法,必然会有强行摊派、抑配百姓的祸患。
今诚及时收之,尽革诸〇,又何患焉?
——如今若真能及时收籴,尽除各种(弊端),又有什么可担忧的呢?
然所深虑者,在于官司知籴而不知粜。
——然而深为忧虑的是,官府只知道收籴,却不知道出粜。
夫积而不散,非惟化为尘埃,亏折常平籴本,而民间之米由是愈少矣。
——若只知积存而不知散出,不仅会使粮食化为尘土,亏损常平仓的本钱,民间的米粮也会因此愈发减少。
然饥荒之年,非独收籴粳米,凡粟豆荞麦之类,茍可济饥,亦何所择?
——然而遇到饥荒之年,不应只收籴粳米,凡是粟、豆、荞麦之类,只要能够救济饥荒,又何必挑拣呢?
存恤流民
流民如水之流,治其源则易为力,遏其末则难为功。若本处赋敛稍寛,自然安土重迁,谁肻移徙?凡所以离乡井、去亲戚、弃坟墓,皆非其所得已也。尝见浙人流移过淮甸者,始焉扶老携幼,接踵于道;及其既乆,行嚢告竭,弃其老幼,或恸哭于道,或转死于沟壑者多矣。然本处不可存活,而抑之使不得动,于理固逆。至于一动之后,中途官司禁遏,抑勒使之复回,此又非所宜也。愚谓今未流者固宜赈济,已流者莫若令所过州县多方存恤,推行富弼之法以济之。
劝种二麦
春秋于他不书,惟无麦即书。仲舒建议,令民广种宿麦,无令后时。葢二麦于新陈未接之时,最为得力。《四时纂要》及诸家种艺书:“八月三卯日种麦,十倍全收。”今民非不知种,但贫而无力,故后时耳。古人春秋补助,为政者于荒年能行补助之法,非徒救荒,亦隂寓务农重本之意。
通融有无
通融有无,真救荒活法。其法有公有私:如拨官廪、借内库、假军储等,公也;劝人▯廪、劝人籴贩、劝诱商贾率钱贩米等,私也。淳熈九年,无锡饥,令提举司于平江府朝廷桩管米内支二千石,接续赈济。乾道元年,浙西被水,令临安府于常平米内取拨五万石,平江府、常州三万石,湖、秀各二万石,镇江府一万石,仰逐州即差官押发人船前去搬取,専充赈粜,不得他用。其粜到钱桩管秋成收籴拨还,此诚通融之术,所宜举行。
借贷内库
天子不当有私财,私财充羡则侈心生。李廸在翰林,仍嵗旱蝗,国用不足。一日归沐,忽召对内东门,上出三司所上嵗出入财用数,问何以济。廸曰:「祖宗初置内藏库,复西北故土,及以支凶荒,今边无他费,陛下用此佐国用,财赋寛则民不劳矣。」上曰:「今当出金帛数百万借三司。」廸曰:「天子于财无内外,愿陛下诏赐三司以显示徳泽,何必曰借?」上悦,从之。然则今之州郡有仍嵗凶歉而匮乏无防者,可不斟酌拨赐以为籴本耶?
绍兴二十八年,平江、绍兴、湖、秀诸处被水,欲除下户积欠。宰执拟令户部度有无损嵗计,上曰:“只令具数,便于内库拨还。朕平时无妄费,所积本欲备水旱耳。本是民间钱,却为民间用,复何所惜?”煟按:王者以天下为家,不以私藏为意也。髙宗此言,真王者之度欤?
预讲荒政
救荒无定法,风土不一,山川异宜,惟在预先讲究而已。应令诸州守臣到任一月以后,询究本州管下诸县镇可以备救荒及其他措置之防,断然可行者条奏取防,各令自守。其説任内设遇旱涝,即简举施行,不得自有违戾。外委监司,内委台谏,常切觉察。又救荒有赈粜、赈济、赈贷三者,名既不同,其用亦各有体,能识其体,则实惠及民矣。
译存恤流民
流民就像水流一样,治理它的源头就容易见效,堵截它的末端就难以成功。如果本地的赋税征敛稍微宽松一些,百姓自然安于故土、不愿轻易迁徙,谁肯背井离乡?凡是那些离开乡井、离别亲戚、抛弃祖坟的人,都是不得已而为之的。曾见到浙江的百姓流亡迁徙经过淮河一带的,起初是扶老携幼,前后相接于道路;等到时间一久,携带的粮食用尽,便抛弃老人小孩,有的在路上痛哭,有的辗转饿死在沟壑之中的很多。然而本地既然不能维持生计,却硬要压制他们不许移动,这在道理上本就说不通。至于百姓一旦迁移之后,沿途官府又设卡阻拦,强逼他们返回原籍,这也是不应该的做法。我认为如今尚未流亡的百姓固然应当加以赈济,而已经流亡在外的百姓,不如命令他们所经过的州县多方设法加以安抚救济,推行富弼救灾的办法来救助他们。
劝种二麦
《春秋》对其他农事都不记载,只有麦子歉收才会记载。董仲舒建议,命百姓广泛种植宿麦(冬小麦),不要错过时节。因为大小麦在青黄不接之时,最能救急。《四时纂要》以及各家的农艺书都说:“八月三个卯日种麦,可以获得十倍的全收。”如今百姓并非不知道要种麦,只是因为贫穷无力,所以才错过了时节。古人在春秋两季给予补助,为政者若能在荒年推行补助的办法,不仅是为了救荒,也暗含着劝农重本的用意。
通融有无
调剂通融有无,是救荒的真正有效办法。这个办法有公有私:像调拨官仓、借用内库、借调军中储备等,属于公;劝说富人放粮、劝人买卖运销粮食、劝诱商人集资贩米等,属于私。淳熙九年,无锡发生饥荒,朝廷命提举司从平江府朝廷储管的米中拨出两千石,接续赈济。乾道元年,浙西遭水灾,命临安府从常平仓米中拨出五万石,平江府、常州拨三万石,湖州、秀州各二万石,镇江府一万石,命各州立即派官押送人力船只前去搬运,专门用作赈粜,不得挪作他用。所卖得的钱要储管起来,等到秋收后收购粮食归还,这实在是通融的办法,应当推行。
借贷内库
天子不应该有私人财产,私财一旦充盈丰足就会滋生奢侈之心。李迪在翰林院任职时,连年发生旱蝗灾害,国库不足用。有一天他休假归来,忽然被召到内东门对答,皇上拿出三司呈报的年度收支财用数目,问他有什么办法解决。李迪说:“祖宗当初设置内藏库,是为了收复西北失地,以及用来救济灾荒,如今边境没有其他开支,陛下可以用这些钱来补助国用,财赋宽裕了百姓就不会劳苦了。”皇上说:“如今应当拿出数百万金帛借给三司。”李迪说:“天子对于财物没有内外之分,希望陛下下诏赐给三司,以彰显恩泽,何必说是‘借’呢?”皇上很高兴,听从了他的意见。既然如此,如今那些连年歉收、匮乏没有防备的州郡,难道不可以斟酌拨给赏赐来作为购粮的本钱吗?
绍兴二十八年,平江、绍兴、湖州、秀州等地遭受水灾,想要免除下等民户所欠的赋税。宰相执政拟令户部核算此举是否会损及年度财政计划,皇上说:“只管开列出数目来,就从内库中拨款补还。朕平时没有乱花钱,所积蓄的本就是为了防备水旱灾害的。这本就是民间的钱,反过来用于民间,又有什么可惜的?”黄煟按:帝王以天下为家,不把私人的储藏放在心上。宋高宗这番话,真是有帝王的气度啊?
预讲荒政
救荒没有固定不变的办法,各地风土不同,山川地理各异,唯有事先讲求研究才行。应命令各州的长官到任一个月以后,询问考察本州所辖各县镇可以用来防备救荒以及其他措置的办法,凡是确定可行的,都要写成条陈上奏取得批准,各自遵守施行。他们说的方案,若在任内遇到旱涝灾害,即可挑选举行实施,不得擅自违背更改。对外委托监司,对内委托台谏官,经常密切留意察看。此外救荒有赈粜、赈济、赈贷三种方式,名目既然不同,其用法也各有规矩,能懂得其中的规矩,那实惠就能落到百姓身上了。赈粜,是用常平仓的米,其办法在于平抑市价,暗中消除囤积不卖的风气。如果市价是三十文一升,常平仓收购时的本钱大约十五六文到
赈粜者,用常平米,其法在于平准市价,黙消闭籴之风。如市价三十文一升,常平只▯籴时本钱或十五六至二十文一升,出粜须遍及乡村。若度所蓄米不足支用,当以常平钱委官四出循环粜籴,务在救民,不得计较所费规图小利。施行之际,须令上下官吏咸识此意。赈济者,用义仓米,其法当及老幼残疾孤贫不能自存之人。米不足则即用义仓钱籴豆麦菽粟之类共给,或散钱与之。施行全在委选得人,村落各委本土公正有望,素为乡闾信服者,以礼延见,委谕激劝,使乐为效命,察不职者畧责一二以警其余。赈贷者,截留上供米,或借省仓米,或为朝廷乞封桩米,或于诸色仓厫权时那用,一面申奏朝廷,借内库乞度牒籴米补还。其法専及中等之户与夫耕农之无力者,既不取息,其势必偿。此以陈易新之术,家不许过二石,严戒出纳诸▯。死亡或不能偿者,姑已之。譬之赈济,一散无收,岂在责其必偿哉。大约救荒纵有赔费失陷,居上者亦当以社稷根本为念,是乃利国家之大者也。
尝谓救荒之政,有人主所当行者,有宰执所当行者,有监司、守令所当行者,今各条列于后。
人主所当行
恐惧修省,减膳撤乐,降诏求言,遣使发廪,省奏章而従谏诤,散积藏以厚黎元。
宰执所当行
以调燮为己责,以饥溺为己任,启人主敬畏之心,虑社稷颠危之渐,进寛征固本之言,建散财发粟之防,择监司以察守令,开言路以通下情。
监司所当行
察邻路丰熟,上下以为告籴之备;视部内旱伤,大小而行赈救之防。通融有无,纠察官吏,寛州县之财赋,发常平之滞积。毋议遏籴,毋启抑价,毋厌奏请,毋拘文法。
守所当行 稽攷常平以赈粜 准备义仓以赈济 视州县三等之饥而为之计【小饥则劝分发廪中饥则赈济赈粜大饥则告朝廷截上供乞鬻爵借内库为籴本】 视邻郡三等之熟而为之备【才觉旱涝先发常平钱遣牙吏于邻郡丰熟处告籴以备赈粜米豆杂粮皆可】 申明遏籴之禁 寛弛抑价之令 计州用之虚盈【存下一嵗官吏支遣余皆以救荒不给则告籴他邦】 察县吏之能否【县吏不职劾罢则有迎送之费姑委佐官以辅之不然对移他邑之贤者】 委诸县各条赈济之方 因民情各施赈济之术 差官祈祷 存恤流民 早检放以安人情 预措备以寛州用 因所利以济民饥【兴修水利整理城垣之类】 散药饵以救民疾
令所当行 方旱则诚心祈祷 已旱则一面申州告县不可邀阻 检旱不可后时 申上司乞常平以赈粜 申上司发义仓以赈济 劝富室之发廪诱富民之兴贩 防渗漏之奸 戢虚文之▯ 听客人之粜籴 任米价之低昻 请提督 择监视叅攷是非 激劝功劳 旌赏孝弟以励俗【饥荒之年有骨肉不能相保者今有妇能让食于姑孙能养其祖父母者当物色之】散施药饵以救民【饥荒之际必有疾疠】 寛征▯ 除盗贼
杂记条画
往时赈济,每抄丁口,用好纸装写,数本供报上司,徒扰百姓,今宜革之,只用幅纸申述施行之方。
译二十文一升,出卖时须遍及乡村。如果估计所储的米不够用,就应当用常平仓的钱委派官员四处循环购销,务必以救民为目的,不得计较所费的成本、图谋小利。施行的时候,须让上下官吏都明白这个道理。赈济,是用义仓的米,其办法应当惠及老幼残疾、孤苦贫穷、不能自给的人。米不够用就用义仓的钱购买豆麦菽粟之类一并供给,或者直接散发钱给他们。施行的关键全在于选对人,各村落分别委托本地公正、有声望、素来为乡里所信服的人来办,用礼节延请接见,加以委托劝勉激励,使他们乐于效力,对不称职的稍加责罚一两个人以警戒其余的人。赈贷,是截留上供的米,或者借用省仓的米,或者向朝廷请求封存备用的米,或者暂时挪用各类仓库的存粮,一面上奏朝廷,借内库或请求发放度牒来购米补还。这种办法专门用来惠及中等人家以及无力耕种的农民,既不收取利息,按情势也一定会偿还。这是用陈粮换新粮的办法,每家借贷不得超过二石,严格禁止在出入账目上做手脚。如果借贷人死亡或不能偿还的,姑且作罢。这就好比赈济一样,一次散发不求收回,又何必一定要责求他们偿还呢?大致来说救荒即便有些赔损失误,居于上位的人也应当把国家根本放在心上,这才是真正有利于国家的大事。
我曾说救荒的政策,有君主应当施行的,有宰相执政应当施行的,有监司、地方长官应当施行的,现在分别列举在后面。
人主所当行
心怀恐惧、修省己身,减少膳食、撤去乐舞,下诏征求谏言,派遣使者开仓放粮,省阅奏章、听从谏诤,散发积蓄以厚待百姓。
宰执所当行
把调理阴阳、燮理国事当作自己的责任,把百姓的饥饿困顿当作自己的责任,唤起君主敬畏之心,考虑国家将有倾危的先兆,进献宽减赋税、巩固根本的建言,建立散发钱财粮食的制度,选择监司来考察地方长官,广开言路以沟通下情。
监司所当行
考察邻近路分的丰收情况,作为上下互相购粮的储备;考察辖区内旱灾损伤的程度,斟酌大小推行赈救的措施。调剂通融有无,纠察官吏行为,宽减州县的财赋,发放常平仓的积存。不要谈论禁止粮食外运,不要开启抬高粮价的口子,不要厌弃百姓的奏请,不要拘泥于成文法条。
守所当行
考察核实常平仓的情况以便赈粜;准备好义仓以便赈济;根据州县受灾程度分三等来分别谋划应对【小饥荒就劝说富人分粮、开仓放粮;中等饥荒就赈济、赈粜;大饥荒就上报朝廷,请求截留上供、请求鬻爵、借内库作为购粮本钱】;考察邻郡丰收程度分三等做好准备【才发觉有旱涝迹象,先拨发常平钱,派衙吏到邻郡丰收之处购粮,以备赈粜,米豆杂粮都可以购买】;申明禁止阻断粮食流通的禁令;放宽抑制粮价的法令;核算州里财用的盈亏虚实【留存下一年官吏俸禄支出所需,其余的都用来救荒,不够用就向别的地方购粮】;考察县级官吏是否称职【县吏不称职就弹劾罢免,但这样会有迎来送往的花费,姑且委任副官来辅助他,不然就调换别的县里贤能的官员】;委托各县分别制定赈济的方案;根据民情分别施行赈济的办法;派官员祈祷求雨;抚恤存留流亡的百姓;及早检核受灾情况、发放救济以安定人心;预先安排措置以宽裕州里的财用;借助有利之处来救济百姓的饥荒【兴修水利、整修城墙之类】;散发药物来救治百姓的疾病。
令所当行
正当天旱时就诚心祈祷;已经天旱就一面上报州府一面告知本县,不可阻挠拖延;检核旱情不可延误时机;向上级申请拨用常平仓米以便赈粜;向上级申请发放义仓米以便赈济;劝说富裕人家开仓放粮,诱导富民经营贩运;防止暗中渗漏的弊端;革除虚应故事的做法;听任商人前来购销粮食;任由米价高低自行浮动;请求上级派员督察;选择官员考察监督,参核事情的是非;奖励勤勉有功之人;表彰孝悌以劝勉风俗【饥荒之年有骨肉之间不能互相保全的,如今若有媳妇能把食物让给婆婆、孙子能奉养祖父母的,应当留意寻访出来表彰】;散发药物以救治百姓【饥荒之际必定会有瘟疫流行】;宽免征税;铲除盗贼。
杂记条画
以往的赈济,每次抄录人口,都用好纸装订誊写,多份呈报上级,白白扰乱百姓,如今应当革除这种做法,只用一张纸申报实施的办法即可。
赈济的方法有三种:城市里就减价出卖常平仓的米,乡村里就一次性发放义仓的钱,那些不属于赈济范围的人,就有由各都上等富户领钱贩运、循环购销的办法。
陈龙正说:“乡村也不可以只专门发放钱财
赈法有三:城市则减价出粜常平米,村落则一顿支散义仓钱,其不系赈济之人,则有逐都上户领钱兴贩,循环粜籴之法。
陈龙正曰:「村落亦不可専主散钱,尚须随宜消息。」
近臣僚劄子,官司平日预先抄劄五家为甲,有死亡迁徙,当月里正申县改正,此意亦善。今用四等之法,每知县到任,责令用心抄劄存县,庶免临期里正卖防之▯。尝见州县抄劄既毕,未见施行,村民扶携入郡请米,官司未即支散,裹粮既竭,馁死纷然,是以赈济之名误其来而杀之也。亦有诈作流民,经过请乞,官吏多厌之,然此皆饥穷,实非得已,官司正当矜怜。今凡赈恤,须预印手榜晓谕,以见行措置,发钱米下乡,未可轻动,恐紊乱名籍,反无所得,庶革前▯。
江东运判俞亨宗赈济,踏杀妇人一百六十二人,乞待罪。是未知分塲、分队,逐队用旗引之法。徐寕、孙蘓次叅皆有成式,似可通变而行。大抵百人以上,便虑冗杂。此皆平日无纪律者,况饥羸之躯,易蹂践乎?
发米下乡,▯幸非一令。税户等第认米,谓之劝分。非惟抑配,适启闭籴。莫若责隅官支领常平钱,逐都量给所保上户数千缗,令于丰熟处循环收籴米豆,归乡随时价出粜。麦熟日以本钱还官。其领钱不兴贩及兴贩而不归本乡粜者,处以重罪。利之所在,人自乐为。富室亦恐后时,争先发廪矣。
荒政丛书卷一
钦定四库全书
荒政丛书卷二
湖广布政司参议俞森撰
林希元荒政丛言
疏
恭惟陛下尧仁舜孝,出濳御天,敬徳日跻,文章虎变,臣民作极,万国欢心。比闻四川陜西湖广山西等处,民厄灾伤,恻然动念,大沛蠲恩,期于▯济,博延羣防,用广聪明。葢自三王以降,汉唐宋之君,少有子育元元,穷神知化如斯者也。自大号涣颁,臣民耸动,凡有寸长,咸思自献。况臣乆甘沦弃,更荷生成大徳,莫酬赤心,徒抱兹承明诏,敢不对扬。夫救荒无善政,古今所病。古以赈济垂芳史册者,代不数人,然法多醇疵,事难尽述。往时官司赈济,动费不稽,毫分无补。今皇上不爱太府百万之银,以济苍生,发自宸衷,诚旷典也。使不精求良法,期济斯人,窃恐故▯仍存,圣心良负。然臣疎浅,岂有髙论能禆神谟?顾业尚専门,事谙素练。臣昔待罪泗州,适江北大饥,民父子相食,盗贼蠭起之际,臣之官适当其任,葢尝精意讲求于民情吏▯,救荒事宜颇闻详悉。今欲有陈于陛下者,亦负日之暄,以献吾君之意也。臣闻救荒有二难,曰得人难,曰审户难。救荒有三便,曰极贫之民便赈米,曰次贫之民便赈钱,曰稍贫之民便转贷。救荒有六急,曰垂死贫民急饘粥,曰疾病贫民急医药,曰病起贫民急汤米,曰既死贫民急募瘗,曰遗弃小儿急收养,曰轻重系囚急寛恤。
译,还须根据情况灵活变通处理。”
近来有大臣上劄子建议,官府平日预先登记编造五家为一甲的名册,如有死亡迁徙,当月由里正上报县里更正,这个想法也很好。如今用四等的办法,每逢知县到任,责令用心抄录登记存于县里,这样才能避免到临时里正弄虚作假的弊端。曾见州县抄造名册完毕,却还没见到实施,村民扶老携幼进入郡城请求米粮,官府没能马上发放,携带的口粮已经耗尽,饿死的人纷纷出现,这是打着赈济的名义误导百姓前来,反而害死了他们。也有假装成流民前来请求救济的,官吏大多讨厌这种人,但这些人也都是穷困到极点,实在是不得已而为之,官府正应当加以怜悯。如今凡是赈济救恤,须先印发布告晓谕百姓,说明正在推行的措施,将钱米发放到乡下,不要轻易变动,以免使名册混乱,反而一无所得,希望能革除以往的弊端。
江东运判俞亨宗办理赈济时,踩踏死了一百六十二名妇女,因此请求治罪。这是因为不懂得分场、分队、按队伍用旗帜引导的办法。徐宁、孙苏次参这两位都有成熟的做法,似乎可以灵活变通推行。大体上人数超过一百人以上,便要担心秩序混乱。这都是平日没有纪律约束造成的,何况是饥饿羸弱的身躯,更容易被踩踏呢?
发放米粮到乡下,侥幸不出问题的县令并非只有一个。让纳税的富户按等第认领米粮,称为“劝分”。这不仅是强行摊派,也恰好引发囤积不卖的风气。不如责令乡里官员领取常平仓的钱,按各都保长人数分给数千缗,让他们在丰收之处循环收购米豆,运回本乡按时价出卖。等到麦子收成之日,用本钱归还官府。凡是领了钱却不去贩运,或者贩运了却不运回本乡出卖的,要处以重罪。有利可图的地方,人们自然乐意去做。富裕人家也会担心错过时机,争相开仓放粮了。
——《荒政丛书》卷一
钦定四库全书
荒政丛书卷二
湖广布政司参议俞森撰
林希元《荒政丛言》
疏
恭敬地想到陛下具有尧的仁德、舜的孝行,从潜藏之位出而君临天下,敬修德行日益长进,文治教化如虎之变而日新,臣民奉为至极的表率,天下万国无不心悦诚服。近来听闻四川、陕西、湖广、山西等地,百姓遭受灾荒的困厄,陛下心生恻然,大力施加蠲免恩泽,期望能救济他们,广泛延揽众多贤才,以增广圣明的见闻。大概自三代以来,汉唐宋各朝的君主,很少有像陛下这样体恤百姓、穷究事理变化道理的了。自从大诏一经颁布,臣民无不为之振奋,凡是有一技之长的人,都想着自我进献。何况臣长期甘于被埋没弃置,又蒙受陛下养育大德,无以报答赤诚之心,只能空自捧读这份英明的诏书,怎敢不奉命应答呢。救荒没有十全十美的良法,这是古今都感到为难的事。古代因赈济而在史册上留名的,历代没有几个人,然而这些方法多有得失,事情难以详尽叙述。以往官府办理赈济,动辄耗费巨大却不加考核,几乎没有丝毫补益。如今皇上不吝惜太府百万两银子,用来救济百姓,出自内心的诚意,实在是空前的恩典。如果不精心寻求良好的办法,希望能够救助这些百姓,恐怕以往的弊端仍旧存在,辜负了圣上的一片好心。然而臣才疏学浅,哪里能有什么高见能够辅助朝廷的谋划?只是臣的学业专精于此事,对相关的实际情况比较熟悉、有素日的历练。臣往昔在泗州任职获罪待勘时,正逢江北大饥荒,百姓父子相食,盗贼四起之际,臣的官职恰好负责此事,曾经用心讲求民情吏治,对救荒的事宜颇为详细熟悉。如今想向陛下陈述的,也是像献曝一样,献上我这点微薄的心意给君主。臣听说救荒有两难:一是难以得到合适的人才,二是难以核实户口。救荒有三便:极贫的百姓便于赈米,次贫的百姓便于赈钱,稍贫的百姓便于转贷。救荒有六急:垂死的贫民急需稀粥,患病的贫民急需医药,病愈初起的贫民急需汤米,已死之人急需募人埋葬,被遗弃的小儿急需收养,罪行较轻的囚犯急需宽恤。救荒有三权宜之法:借官府的钱来买卖粮食,兴办工役来辅助赈济,借贷耕牛种子来通融变通。救荒有六禁:禁止侵吞盘剥,禁止抢夺盗窃,禁止阻断粮食流通,禁止抬高粮价,禁止宰杀耕牛,禁止剃度僧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