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政丛书卷七
凡丁册不论男妇贫富贵贱皆载之,呈及二册,官皆用印,旋给本坊収掌。其官所助谷若干,照各坊丁数多少派贮仓内,旧册写完则仍以新造之册送官用印。坊中有富豪悭吝不肯助义者,许本坊呈官,视所应出者加罚三等。所举值事之人有不法不公者,本坊呈官重罚,公举他人代之,或本人有病故久出者,仍签他人代之,俱要呈官,其呈仍用印付还。或坊中事繁,三人不能理,许值事人随签防人帮之,本坊俱要酌处公费以酬其劳。至义谷出入之数,官府不预,只于当发粜时,先期出示,令各坊清覈丁数,定于某日粜米,官府时行巡访。于当収籴之时,先期出示,以某日起籴谷,至某日报完,逾期不完者,以欠谷多少议罚。凡坊内与籴者,设签一根,写尸首姓名下注共计防口,籴米时左设一人散签,右设二三人量米来籴者,先将名下应籴米钱若干交左人领签,即将签投右人,照签领米散。米已完,右人缴签,交左人収。明日如之。富室及僮婢皆许与籴。凡粜米,如原价每升一分,今价三分则取分六厘,二分则取分四厘,分半则取分二厘,分二厘则取一分,升一分则不出陈矣。盖酌取余息,以供耗折及修仓杂用诸费也。凡石斛升斗之类,皆一听官造。日久器壊,许如法私造,仍送官验押。盖以赏罚之权归于官,则人知所畏;以出入之数归于民,则官无可私。所谓官民相制,其法无弊者也。造仓之法,如系五间,只以四间贮谷,空闲一间以便搬移仓谷、防整仓及新谷发热等事。法详治谱,可按而行之。汤念平先生劝积义谷序曰:民穷日甚,借贷无门,一有灾荒,坐而待毙。昔朱文公社仓一法,最为尽善,然时诎举赢实为难,事宜师其意而力行之,为积义谷法。每坊造一木柜,置本坊神庙。每月朔望谒庙者,各持义谷少许,或一角,或半升,或一升,至小斗而止,勿得过多。不愿助者聴,随其意而因其力,不相强也。数少而不欲多者,相形则意沮,力轻则可久也。共推一端谨者司登记,虽一角半升,必纪其名,以彰好义。推一稍有恒产而素行忠信者司出入,每朔望迄晚,即将贮柜者登仓。次年春夏推陈出新,因数多寡贷与农人,息取加二。小荒则以贷诸贫人而减其息,必公议而酌行之。若大荒则尽捐以赈困穷,必计众而均分之,先其老弱之无告及孝子节妇之贫者。是举也,専以备荒而利农,他虽公事急需,不得轻移以致耗散。有恃强而索者,众共持之不听,则控诸官,庶防可久行而不废。夫为数甚少,则人皆乐助,月月积之,嵗嵗行之,斯可无大饥之患矣。噫!省目前宴饮之费,即可苏异日数人之命;减一月鸡鹅之粟,即可救他年同类之生。
译示设立义仓,共计户丁多少,出谷者多少,推举出主事者一名正职二名副职某某人,造册两本,一本是丁册,一本是义谷出入册。丁册不论男女贫富贵贱都要登记在内,呈交这两本册子后,官府都加盖印信,随即发给本坊收执掌管。官府所资助的粮谷多少,按照各坊丁数多少分派存入仓中,旧册用完则再将新造的册子送官盖印。坊中有富豪吝啬不肯捐助义谷的,允许本坊呈报官府,视其应出数额加罚三倍。所推举的主事之人有不法不公之事的,本坊呈报官府予以重罚,另行公举他人代替;或者本人因病故或长期外出的,也另签他人代替,都要呈报官府,呈文仍旧盖印发还。或者坊中事务繁多,三人不能处理的,允许主事人随时另签他人帮助,本坊都要酌情筹措公费以酬谢他们的辛劳。至于义谷出入的数额,官府不干预,只在应当发放平粜的时候,先期出示告示,令各坊清点核实丁数,定于某日粜米,官府随时进行巡查访察。在应当收籴的时候,先期出示告示,规定某日开始籴谷,到某日报完,逾期未完成的,按所欠谷物多少议定处罚。凡是坊内前来籴米的人,设置一根签,写上户主姓名,下注共计几口人,籴米时左边设一人分发签牌,右边设二三人量米,来籴米的人,先把名下应籴的米钱交给左边的人领取签牌,随即把签牌交给右边的人,按签牌发放米粮。米已发完,右边的人收缴签牌,交给左边的人收存。第二天照此办理。富户及僮仆婢女都允许来籴米。凡是粜米,如原价每升一分,现价三分则取息一分六厘,两分则取息一分四厘,一分半则取息一分二厘,一分二厘则取息一分,一分则不出陈粮了。这是酌情收取一些利息,用来供给损耗折旧及修仓等各项杂费。凡是石、斛、升、斗这类量器,都一律由官府制造。日久器具损坏,允许依照法式私自制造,仍需送交官府检验加盖印记。这是因为把赏罚的权力归于官府,那么人们就知道有所畏惧;把出入的数额归于百姓,那么官府就无从徇私。这就是所谓官民相互制约,办法就没有弊端了。造仓的方法,如果是五间房屋,只用四间贮藏粮谷,空出一间以便搬移仓中粮谷、整理仓库以及新谷发热等事务的处理。具体办法详见《治谱》,可以按照施行。汤念平先生《劝积义谷序》说:百姓日益穷困,借贷无门,一旦遇到灾荒,只能坐以待毙。从前朱熹的社仓办法,最为完善周全,然而随着时势变化,要举办充盈实在困难,此事应当效法他的用意而努力施行,作为积义谷的办法。每个坊制造一个木柜,放置在本坊神庙中。每月初一十五前来拜庙的人,各自拿出些许义谷,或一角,或半升,或一升,到小斗为止,不要超过太多。不愿捐助的听凭其便,随他们的心意和能力,不强求相同。数量少而不想多出的,若相互对照就会心生沮丧,负担轻则可以长久坚持。共同推举一位端谨的人负责登记,即便一角半升,也一定要记录姓名,以彰显他们的善举义行。推举一位稍有恒产而向来忠信可靠的人负责出入账目,每月初一十五到晚上,就把柜中所贮存的收进仓中。第二年春夏之际推陈出新,根据数量多少借贷给农民,取息十分之二。小的灾荒就借贷给贫民而减少利息,必须公议后酌情施行。如果是大灾荒,就全部捐出用来赈济困穷之人,必须计算众人情况而均匀分配,优先照顾那些孤苦无依的老弱以及贫穷的孝子节妇。这项举措,专门用来防备灾荒并有利于农事,即使是官府公事急需,也不得随意挪用而致耗散。有恃强索取的,众人共同阻止而不听从,就控告到官府,这样才可以长久施行而不致废弃。因为出的数量很少,人们都乐于捐助,月月积攒,年年施行,这样就可以没有大饥荒的忧患了。唉!省下眼前宴饮的费用,就可以救活将来许多人的性命;减少一个月鸡鹅的花费,就可以拯救他年同类的生灵。为什么偏偏吝惜而不肯这样做呢?又有《
独何惮而不为哉?又募义谷疏云:里中亲友夀诞称觞,当共计其费出义谷。欲为人称觞者,亦计其费出之,或宴防有不可已者,则薄其费,而以义谷补之。夫省酒食之浮费,以利济饥贫,此祝夀之上术也。又有疾病及一切祈求,亦于神庙发愿,出义谷若干。夫省斋醮之虚文,以利济饥贫,此祈神之上术也。盖天地▯神,原以爱人为心,能爱人者,则彼亦爱之。以此祝夀,夀必永;以此祈福病,必愈;以此祈名利子息,名利子息必得矣。按二条法最简妙,能济义仓之穷,故备记之。
黄存斋曰:畜马乘,不察于鸡豚,士大夫而积谷髙价,以病小民,可乎?朝廷当为禁律。凡已出仕,田满五百石者,谷贵出粜,止许依秋成原价,每担酌取仓耗三分,于已无损,于人有益。若乘风髙价者,治如违例放债之罪。按此意,只可劝谕乡绅富民,听其自行,贤士大夫身为之倡,未可以法绳人也。
一曰设砦堡义仓之法,仍当劝谕乡落行之。或一乡自建一所,或数乡共建一所,其事概听之。乡人而官府第颁式劝成而已。但乡落中无城郭足恃,或有兵寇骚扰,则义谷荡耗,防难复聚。当令各乡于附近之山有险足恃者,因以为砦;无砦者为堡,而置义仓。其中有急,则并妇女、牲畜、衣服、器用徙居之。盖砦堡之设,可以固生聚,可以保义仓,可以行清野之法以困敌,所谓一举而三善备者也。彭躬庵曰:设砦堡最利乡落,更可以保防城邑,而险不为贼。据此,从来救荒策中所无。
一曰酌逺粜之禁。本地产谷有足支数年者,以逺方籴运过多,遂致产谷之地顿成饿殍。然概禁逺粜,则一方粟死,一方金死,交困之道也。当于収成时出示谕民,凡収谷者自计两年口食以外,每谷十石粜五石支用,存五石备荒。又为酌视时价贵贱以为启闭,如仅满地方常价,听其搬粜;过常价三分之一外,则不得粜逺。违者籍谷入官,分给义仓。至新谷収成已完,则旧谷任粜矣。一曰严游民之禁。百姓不谋生业者,宜置常罚,令乡耆邻里时简举之。盖游手好闲之人,如米中蠧虫,饥馑之时死亡犹甚多。至为盗贼者,若督令务生,则自可生财,有养身之具矣。然欲耆里简举而不实心行乡约保甲之法,未易办也。
一曰制谷赎罪。凡有罪犯情理可原者,一照买谷备赈银数,输谷不令输银。其谷分寄各坊义仓,值事者具领状交官,俟赈粜时如数取出以施最穷苦无告之人,或米或粥,视米多少可也。盖义仓虽以周贫,然须有籴米本钱,则鳏寡孤独一文不办者尽饿死矣。但施米仍当责成各坊值事,每日清早粜米饭后施米,仍效义仓领签例,令各来报名,每人写一票给之为据。领票领米,一如义仓,但不须交钱耳。
译募义谷疏》说:乡里亲友做寿设宴庆贺,应当一并计算其费用捐出义谷。想要为人祝寿的,也计算这个费用捐出,或者宴席有不可省去的部分,那就减薄其费用,用义谷来补足。省下酒食的浮华费用,用来救济贫苦,这是祝寿的上等方法。又有生病及一切祈求的事,也可以在神庙前发愿,捐出若干义谷。省下斋醮的虚文排场,用来救济贫苦,这是祈神的上等方法。因为天地鬼神,本来就是以爱护人为本心,能够爱护他人的,神灵也会爱护他。用这个方法祝寿,寿命必定长久;用这个方法为病人祈福,病必定痊愈;用这个方法祈求名利子嗣,名利子嗣必定能得到。按:以上二条方法最为简便巧妙,能够弥补义仓的不足,所以详细记录下来。
黄存斋说:"养着车马,却不体察鸡豚小民之苦,士大夫却囤积粮谷抬高价格,来坑害小民,这样可以吗?朝廷应当为此立下禁律。凡是已经出仕为官的,田产满五百石的,粮谷价贵时出粜,只许依照秋收时的原价,每担酌情收取三分仓耗,对自己没有损失,对他人有益处。如果趁风势抬高价格的,就按违例放债之罪治罪。"按:这个意思,只可以用来劝谕乡绅富民,听凭他们自愿施行,贤良的士大夫亲身作为表率倡导,不可以用法律来强行约束他人。
第一是设立砦堡义仓的办法,仍旧应当劝谕乡里施行。或者一乡自建一处,或者数乡共建一处,此事全都听凭乡人自主,官府只需颁布式样劝勉促成罢了。但是乡村中没有城郭可以依恃,如果有兵匪骚扰,那么义谷就会被荡尽耗散,很难再度聚集。应当命令各乡在附近有险要可以依恃的山地,凭险建为寨砦;没有寨砦的就建为堡垒,并在其中设置义仓。其中若有紧急情况,就连同妇女、牲畜、衣服、器用一并迁入居住。寨堡的设立,可以巩固人口的聚居,可以保全义仓,可以施行坚壁清野的办法来困阻敌人,这就是所谓一举而三善兼备的办法。彭躬庵说:"设立寨堡最有利于乡村,还可以保卫城邑,使险要之地不为盗贼所占据。"依据这一点,这是历来救荒策略中所没有的。
第一是酌情限制远处粜卖的禁令。本地产谷足够支撑数年的,因为远方来籴运的过多,就导致产谷之地顿时变成饿殍遍野。然而一概禁止向远方粜卖,那么一方粮食贱死,一方钱财贱死,是两方交相困顿的做法。应当在收成时出示告谕百姓,凡是收谷的人自己计算两年口粮之外,每谷十石粜出五石以供支用,存留五石以备荒年。又要酌情视时价的贵贱来决定开禁或封禁,如果只是刚够满足地方常价,听任其搬运粜卖;超过常价三分之一以上,就不得向远方粜卖。违反的,将粮谷没收充公,分给义仓。等到新谷收成完毕,那么旧谷就任凭粜卖了。
第一是严格游民的禁令。百姓不谋求正当生业的,应当设立赏罚制度,命令乡耆邻里随时检举。因为游手好闲的人,就像米中的蛀虫,饥荒之时死亡尤其多。至于沦为盗贼的,如果督促他们从事正业,那么自然可以生财,就有了养身的手段了。然而要靠乡耆里正检举而不切实施行乡约保甲之法,是不容易办到的。
第一是准许用粮谷赎罪。凡是罪行按情理可以宽宥的,一律按照买谷备赈的银两数额,让他们缴纳粮谷而不用缴纳银两。这些谷物分别寄存于各坊义仓,主事者具领状交给官府,等到赈粜时按数取出,用以救济最贫穷无依的人,或给米或给粥,视米的多少而定。因为义仓虽然是用来周济贫民的,但必须有籴米的本钱,否则鳏寡孤独一文不出的人就全都要饿死了。但是施米仍应当责成各坊主事者,每天清早粜米之后再施米,仍然仿效义仓领签的办法,令前来的人各自报名,每人写一张票据发给作为凭证。领票领米,一如义仓的办法,只是不需要交钱罢了。因为事情归于一人负责,那么坊内人的姓名已经熟悉,真假虚实都能全部知晓,自然不至于混领。如果把这件事归于官府,另外委派差役衙役去办理,弊端就说不
盖事归一人,则坊人姓名已熟,虚实尽知,自不至于混领。若以事归官府,另签胥役行之,为弊不可胜言。
一曰豫籴,凡地方遇有水旱,便当实稽境内人丁,核境内谷粟,扣筭缺少若干,即多方那处,遣富商豫往谷多处买之。盖有水旱,则必有饥荒,若临饥方议他籴,便难措手,且米价亦必踊贵也。
一曰:教别种地方,遇有水旱,种植必不得时,即须先察地利。如水多害禾,则急以不忌水者种之;旱久害禾,则急以不畏旱者种之。失彼得此,尚可支持其半。大抵以先时急做为胜着也。
当事之策
一曰留,请上供之米。地方大饥,或有本地应解粮米,及他处经过米船,不妨权留赈济,然后申报。秋熟即行籴偿。在朝廷不过缓数月之粮,在百姓即活数十万人之命。虽以専制贾罪,又何伤哉?
一曰:借库银转籴。地方大饥,欲他买,又苦无银,不妨那借库中钱粮籴赈,从容设处以偿。择平日众推诚实能干百姓,任其事。或仍劝富民自贩,开以薄利,使之乐趋。一曰:权折纳之宜。时当凶灾,择荒熟相应处,以荒处折纳之价于熟处和籴,则荒处不至太贵,熟处不至太贱,两利之道也。凡为守令权不自主者,则申请上司行之,他准此。
一曰:捐俸劝赈,地方大饥,有司当以至诚开谕,劝富民赈济,或减价出粜,或竟行施予。然本官须先捐俸倡义,庶防不令而行。
一曰重赈谷之劝,饥馑时有能大出粟以赈者,或闻于朝廷,加以官号,或请于上司,给其冠带、扁额以示酬劝。一曰兴作利民之务,地方大饥,穷民多无生业,此时或修桥路,或濬水利,种种必不可已之务,当概为修理,穷民借力作以资生,而我又因以兴利,一举两得之道也。一曰劝富室兴土木、举庶礼,地方大饥,宜劝富室营造土木及一切当行之礼,使贫民得以资生,盖损富而富实未损,益贫而贫不虚益。劝谕时当以三利歆动之:一则成吾欲为之事,一则借此赈贫,有大阴德,一则贫民乐业,不至为盗,富室所益更多矣。
一曰均籴:米数既贵,富者得以多籴,则贫者益少。每日市籴,当依每家丁口为准,人口少者不得多籴,则米谷均矣。
一曰,严闭籴之法。富民拥有多粟,除本家口食外,余至百石以上,闭籴専利者,许人告发。官府尽籍谷赈贫,告虚者反坐。盖彼所利,在多得米价,今并米本失之,其闭籴者鲜矣。温伯芳曰:吾邑荒少,而谷常踊贵,弊不在富户,而在铺户。铺户闭粜,而后价忽髙,铺户得髙价,富户之价愈髙。总之,宁民家无杵臼,皆籴于市,铺户遂操其重。昔叶令公【名向荣,金华人】处之极善,每早巡行各街,米户不出粜者,杖数十。于是铺户欲髙其价不得,而富户知市价如常,各竞出粜矣。
译完了。
第一是预先籴买粮食。凡是地方遇到水旱灾害,就应当切实清查境内的人口,核算境内的粮谷,估算缺少多少,就多方设法筹措,派遣富商预先前往粮谷多的地方去购买。因为有水旱灾害,就必定有饥荒,如果等到饥荒发生才商议到别处籴粮,就难以着手,而且米价也必定飞涨了。
第一是教导百姓改种别的作物。地方遇到水旱灾害,种植必定不能按时节进行,就必须先考察地利。如果水多损害禾苗,就赶紧种植不怕水的作物;旱久损害禾苗,就赶紧种植不怕旱的作物。失去这个而得到那个,尚可以支撑一半的收成。大抵以事先赶紧动手为上策。
事发时应对的策略
第一是留下上供的米粮。地方大饥荒,如果有本地应当解运的粮米,以及别处经过的运米船只,不妨暂且留下赈济,然后再申报朝廷,等秋收后即行籴粮偿还。对朝廷来说不过是延缓几个月的粮食,对百姓来说却能救活数十万人的性命。即使因擅自处置而被治罪,又有什么可惜的呢?
第一是借用库银转而籴粮。地方大饥荒,想到别处购买粮食,又苦于没有银两,不妨挪借库中钱粮来籴粮赈济,从容设法偿还。挑选平日众人推举的诚实能干的百姓,委任他们办理此事。或者仍旧劝导富民自行贩运,给予微薄的利润,使他们乐于前往。
第一是权且折算缴纳的适宜办法。时值凶荒之灾,选择荒年与丰年相应之处,用荒年之处的折价,在丰年之处和籴粮食,那么荒年之处不至于太贵,丰年之处不至于太贱,这是两方都有利的办法。凡是身为守令而权力不能自主的,就申请上级官府批准施行,其他情况以此为准。
第一是捐俸倡导赈济。地方大饥荒,官府应当以最诚恳的态度开导劝谕,劝说富民赈济,或者减价出粜,或者干脆施舍给予。然而本官必须先捐出俸禄以身作则倡导正义,这样才能不用命令就能推行。
第一是重视对出谷赈济者的奖励劝勉。饥荒之时有能够大量出粮赈济的人,或者奏闻朝廷,赐给官衔名号,或者呈请上级官府,赐给冠带、匾额,以示酬谢劝勉。
第一是兴办有利于民的事务。地方大饥荒,穷苦百姓大多没有生计,这时可以修桥筑路,或者疏浚水利,种种不可不办的事务,都应当一概加以修理,让穷苦百姓可以靠出力做工来维持生计,而我方又借此兴办公益事业,这是一举两得的办法。
第一是劝导富户兴办营造、举行各种礼仪。地方大饥荒,应当劝导富户营造土木工程以及一切应当施行的礼仪,使贫民得以借此维持生计。因为损耗富户的财物而富户实际并未真正受损,有益于贫民而贫民也不是空得利益。劝谕时应当以三种好处来打动他们:一是能成就自己想做的事,二是借此赈济贫民,有大的阴德,三是贫民能够安居乐业,不至于沦为盗贼,富户所得的益处反而更多。
第一是均衡籴米。米价既然昂贵,富人就能够多买,那么穷人所得就更少。每天在市场上籴米,应当依照每家的人口为准,人口少的不得多买,那么米谷的分配就均衡了。
第一是严格禁止囤积不卖的法令。富民拥有大量粮谷,除本家口粮之外,剩余的达到百石以上,囤积不卖、专擅其利的,允许他人告发。官府将其粮谷全部没收充公用来赈济贫民,告发不实的人反坐其罪。因为他们所图谋的利益,在于多得米价,如今连本钱都一并失去,那么囤积不卖的人就少了。温伯芳说:"我县灾荒较轻,可是谷价却常常飞涨,弊端不在富户,而在店铺商户。店铺商户闭市不卖,然后价格忽然升高,店铺商户得到高价,富户的价格也就跟着更高。总之,宁愿百姓家中没有杵臼,都到市场上籴米,店铺商户就能操纵抬高价格。从前叶向荣县令(金华人)处理这件事极为得当,每天清早巡视各条街道,米店不出粜的,杖责数十。于是店铺商户想要抬高价格也做不到,而富户知道市价如常,也就都争相出粜了。"因为叶公深知这时并没有水旱兵灾等祸患,去年的收成如常,为何今年的供应就不足了呢?不过是天气
盖公稔知此时,非有水旱兵凶之灾,客嵗之入如常,何以来嵗之供不足?不过雨旸偶愆,何至旧谷顿尽,至于闭市乎?按此,须实知境内谷多,乃可行,不可执为定法。
一曰:重强籴之刑。时方大饥,民易生乱。若纵其强籴,则有谷者愈不肯粜,四方客粟闻风不来,立饥死矣。且强籴不禁,势必抢夺;抢夺势必掳杀。当着为令曰:「有不依时价强籴一升者,即行枭首。」盖彼原欲少取便宜,今并身命而亡之,其强籴者鲜矣。或谓:闭籴自百石以上,强籴自一升以上。闭籴者止于籍谷,而强籴者遂至杀身,轻重不太悬乎?曰:闭籴之人虽不仁,犹不过専自有之利;强籴则是妄取他人,罪自不同。况闭籴者少,强籴者多乎?彭躬庵曰:此法须不动声色,使百姓晓然知「杀一人乃可以生众人」,始不激变。
一曰不降米谷之价。米方大贵,有司乐于市恩,动辄降减米价,以博小民一时欢心。不知米价减,则富户不乐粜,而四方客米亦不来矣。惟当听民间自消自长。粟贵金贱,人争趋金,米价不降自减也。或谓古人有遇饥辄増米价而米贱者,其法可行乎?曰:此非一定可行之法也。万一我増米价,而客米一时不来,彼贫民能当许久重价乎?大抵地方富饶,所欠止在于食,则不妨増价以招客粟。若地多贫民,此法恐不可行,止一不降米价,尚为穏着。
一曰:覈户口时,当饥荒,须先详覈户口若干,扣筭赈籴之谷若干,赈济之谷若干,每丁应得若干,先有定局,则无不均之患,而设处之方,可早谋矣。
一曰无失期,不论赈粜、赈施,俱当先期四处张示,的于某时举行,不可迟悮。失期有辜人心,且虚劳小民奔走。一曰定乡城分给之法,凡赈粜、赈施,每日一给则太烦,而小民易荒生业,至乡落尤难行矣。当先定为令曰:凡城市每给五日,乡落三十里内者每给十日,三十里外者每给半月。或谓乡落路逺,当每给两月。曰:每给两月为数太多,小民不知逺计,多谷在手便不撙节,甚至以易酒肉者有之。到瓮尽杯干时,不束手待毙,又邪思生乱矣。或谓贫民无资,必待每日生理方可得籴,此条只可行于赈施,不可行于赈籴,当酌其无弊可也。一曰多置给米之地,给米须多设处所,派定某闗某处给,某闗某处给,则不至捱挤失序。
一曰:编户丁牌领米,最易争挤,多至混数。若仿义仓领签,又人多难行。当照户编牌,如考试例,循次领给,则诸弊俱无矣。其牌每户止写丁首一人。
一曰慎择给米之人。主管给米最要得人。须平日实访其人公平亷能者,方可属事。每处择一善耆主之,又听其各择一二人为副。必不可令衙役与事也。
一曰不时巡访,任纵得人,未必一一皆当。
译偶尔不顺,何至于旧谷突然用尽,以至于闭市不卖呢?按:这个办法,必须确实了解境内粮谷充足,才可以施行,不可以当作固定的法则来执行。
第一是从重处罚强行籴米的刑罚。此时正值大饥荒,百姓容易生乱。如果放纵他们强行籴米,那么有粮谷的人就更不肯出粜,四方的客商粮食听闻风声也不会前来,百姓立刻就会饿死了。而且强行籴米若不加禁止,势必发展为抢夺;抢夺若不加禁止,势必发展为掳掠杀人。应当立下法令说:"有不依时价强行籴米一升的,立即处以斩首示众。"因为他们本来只是想占些便宜,如今却连性命都要因此丧失,那么强行籴米的人就少了。有人说:"囤积不卖的从百石以上开始治罪,强行籴米的从一升以上就治罪。囤积者只不过没收粮谷,而强行籴米者却要判处死刑,这轻重是不是太悬殊了?"回答说:"囤积不卖的人虽然不仁,还不过是专擅自己拥有的利益;强行籴米则是妄取他人的财物,罪行本来就不同。何况囤积不卖的人少,而强行籴米的人多呢?"彭躬庵说:"这个办法必须不动声色地施行,让百姓明白'杀一人就可以使众人活命'的道理,才不至于激起变乱。"
第一是不要降低米谷的价格。米价正值大贵,官府乐于市恩邀誉,动辄降低米价,来博取小民一时的欢心。殊不知米价一降,富户就不乐于出粜,而四方的客商米粮也就不会前来了。只应当听凭民间自行消长。粮价贵而钱价贱,人们争相追逐钱财,米价不用刻意降低自然就会下降。有人说古人有遇到饥荒反而增加米价而米价却变得便宜的做法,这个方法可以施行吗?回答说:这不是一定可行的方法。万一我增加了米价,而客商的米粮一时不来,那贫民能够承受得住长久的高价吗?大抵地方富饶,所欠缺的只在于粮食,那么不妨增加价格来招徕客商的粮食。如果本地贫民众多,这个方法恐怕不能施行,只是不降低米价,还算是稳妥的做法。
第一是核实户口。当遇到饥荒时,必须先详细核实户口有多少,估算赈粜所需的粮谷多少,赈济所需的粮谷多少,每个丁口应得多少,先有确定的方案,那么就不会有分配不均的忧患,而筹措的方法,也可以及早谋划了。
第一是不要错过时机,无论是赈粜还是赈施,都应当预先四处张贴告示,确定在某个时间举行,不可延误。错过时机就辜负了民心,而且也白白劳累了小民奔走。
第一是确定乡村与城镇分开发放的办法。凡是赈粜赈施,如果每天发放一次就太过繁琐,而小民容易荒废生业,到了乡村就更难施行了。应当先定为法令说:凡是城镇每五日发放一次,乡村三十里以内的每十日发放一次,三十里以外的每半月发放一次。有人说乡村路途遥远,应当每两个月发放一次。回答说:每两个月发放一次数量太多,小民不懂得长远打算,很多粮食一到手就不知节俭,甚至有拿去换酒肉的。等到瓮尽杯干的时候,不是束手待毙,就是又生出邪念作乱了。有人说贫民没有本钱,必须等到每天有生计收入才能去籴米,这条办法只能施行于赈施,不能施行于赈籴,应当斟酌其中没有弊端才可以。
第一是多设置发放米粮的场所。发放米粮必须多设处所,划分某关某处发放,某关某处发放,那么就不会挤成一团、失去次序。
第一是编制户丁名牌来领米。人多最容易争抢拥挤,甚至混乱数目。如果仿照义仓领签的办法,人多又难以施行。应当按照户口编制名牌,如同考试的规矩一样,依次序领取发放,那么各种弊端就都没有了。这种牌子每户只写户主一人的名字。
第一是慎重挑选负责发放米粮的人。主管发放米粮,最重要的是要得到合适的人选。必须平日切实访察那些公平廉洁能干的人,才可以委以此事。每处挑选一位德高望重的人主持,又听凭他各自挑选一二人为副手,绝对不可让衙役参与此事。
第一是不定时巡查访察。任用人选即便得当,也未必事事都恰当。官府在发放米粮时,应当
有司于给米时,当不时出访,或东或西,或详或畧。或随手取米以验美恶,或随唤领米人验克减与否。至于出访,或轻车,或缓步,不可盛列驺从,使人得为备。
一曰:别赏罚,不时巡访,则任事者之贤否见,而赏罚可行矣。有公平亷能者,则重赏之,或优以冠带,或旌以财帛,随其功之大小可也。有奸贪私克者,则重罚之,或加刑,或罚谷,随其罪之轻重可也。至于无他罪犯,止是才力不济,不能处分条理者,则无赏无罚,下次不复签用而已。
一曰:暂省衙门役期。时方大饥,衙役工食多不足赡。此时当减其半,役使之营生如旧例。一月供役十日,今止取五日。
一曰清狱。饥馑时,平民已难治生,狱囚死者八九矣。清狱宜分三等:轻者竟释之,次者限亲邻保结,俟谷熟时▯拘。大罪重犯,囚而少赈之。
一曰禁讼。大荒之时,治生不暇,况治讼乎?凡除人命、贼情、抢虏外,一切财产、防姻等讼,概不准告。已告者,概停不行。
一曰:弛税,禁山泽市货等利。法有禁者,此时宜暂弛税弛禁,广其营生之路。至谷熟时,复旧。
一曰修街道。街道汚秽,易生疾病,荒疫相因,尤不可不慎。故当修洁街道,以防其渐。
一曰収弃子,饥民有弃置子女道路者,许人収养。凡収养者,具呈至官,云某年某月某日于某处収得子女,防人归家抚养,官为用印给之。太平长大,一听収主照管,本生父母不得争执。其収主愿赎者听,或能収养自防人以上者,官府为立赏格劝之。
一曰赎重罪。重罪无赎之理。然能多出谷救荒,则虽枉法以生一人,而实救数千百人之死,亦权道也。当分别重罪,如泛常人命事,则许赎;若刼杀真贼及人伦大变之犯,则不可赎。更旧冬以前人命可赎,本年所犯则不可赎,恐富人乘机报复故也。
一曰収买民间草薪衣服器用。饥荒之时,贫民多卖衣服器用以给食,而富民乘人之急,甚至损价十之九者。此时官府宜那移钱粮,设人収买,使贫民不至大亏,则谋生之路寛矣。秋冬间仍行发卖,便可补数。至于草薪之类,亦当于此时収买,俟寒雨卖之,仍可得利。此古人已行之效。
一曰,多置空所以处流民,而严其法。大荒之时,有他郡流民走徙就食者,若处之不得其道,则流民立死,且或生乱。有司当择寺观、公廨一切空所,分别安插,每处设一人管其事,立法以绳之。诸如卧所有定,出入有时,领米有叙。若乱法者,初犯三日不给粮,再犯逐出境外。其有休养壮健者,则令执工役之事,或雇募民间,便不许坐食矣。
事后之策
一曰施粥,饥荒已极,不能赈米,当设法施粥。施粥须因里设厰,若劳其逺行,恐半涂仆毙,又须立人监理,令饥民至者随其先后来,一人则坐一人,后至者坐先至之下,已坐者不许再起,一行坐尽,又坐一行,以面相对,以背相倚,空其中路,可令担粥人行走。
译不定期外出访察,或东或西,或详细或简略,或随手取米来检验好坏,或随时叫领米的人来查验是否有克扣的情况。至于外出访察,或轻车简从,或缓步而行,不可以盛陈车马随从,让人有所防备。
第一是分别赏罚。经过不定时巡查访察,那么办事人的贤能与否就可以看出来,赏罚就可以施行了。有公平廉洁能干的,就重重奖赏,或者赐给冠带以示优待,或者用财物加以表彰,随其功劳大小而定。有奸诈贪婪、徇私克扣的,就重重处罚,或者施加刑罚,或者罚交粮谷,随其罪行轻重而定。至于没有其他罪过,只是才能不足,不能处理条理清楚的,那就不赏不罚,下次不再签用他罢了。
第一是暂时减省衙门的差役期限。此时正值大饥荒,衙役的工钱粮食大多不能供给足够。这时应当减半,让他们像往常一样自己谋生。原来一个月供役十天,现在只取五天。
第一是清理案狱。饥荒时期,平民百姓已经难以维持生计,狱中囚犯饿死的十之八九。清理案狱应当分为三等:轻罪的直接释放;次一等的限令由亲邻担保,等到粮谷丰收时再拘押;大罪重犯的,则关押并少量赈济。
第一是禁止诉讼。大灾荒时期,谋生尚且来不及,何况处理诉讼呢?凡是除人命案、盗贼案情之外,一切财产、婚姻等诉讼,一概不准受理。已经告状的,一概停止不予办理。
第一是放宽税收,解除山泽市场货物等方面的禁令。法令中有所禁止的,此时应当暂时放宽税收、解除禁令,扩大百姓谋生的门路。等到粮谷丰收时,再恢复旧制。
第一是修整街道。街道污秽,容易滋生疾病,饥荒与瘟疫往往相伴而生,尤其不可不慎重对待。所以应当修整清洁街道,以防患于未然。
第一是收养被遗弃的子女。饥民有把子女遗弃在路旁的,允许他人收养。凡是收养的人,具文呈报官府,说明某年某月某日在某处收得子女,任凭收养人带回家中抚养,官府盖印发给凭证。等到太平年景孩子长大,一切听凭收养人照管,孩子的生身父母不得争执。收养人愿意让生身父母赎回的听凭其便,如果有能够收养自己之外多人的,官府应当设立奖赏的等级来加以劝勉。
第一是允许重罪之人以赎罪。重罪按理不应准许赎罪。然而如果能够大量捐出粮谷救济饥荒,那么虽然是枉法而饶恕一人,实际上却救活了成百上千人的性命,这也是一种权宜之计。应当分别对待重罪,如果是一般的人命案件,就允许赎罪;如果是抢劫杀人的真正凶犯以及严重违反人伦纲常的罪犯,就不可以准许赎罪。而且旧年冬天以前的人命案可以准许赎罪,本年内所犯的就不可以准许赎罪,恐怕富人会趁机报复的缘故。
第一是收购民间的柴草衣物器用。饥荒之时,贫民大多变卖衣服器用来换取粮食,而富人趁人之危,甚至压低价格到只剩十分之一的地步。这时官府应当挪用钱粮,设人收购,使贫民不至于遭受太大的亏损,那么谋生的门路就宽广了。到秋冬之间再进行发卖,便可以补足数目。至于柴草这类东西,也应当在此时收购,等到寒冷下雨的时候再卖出去,仍然可以获利。这是古人已经施行过的成效。
第一是多设置空闲场所来安置流民,并严格执行相关法规。大灾荒之时,如果有别的郡县流亡逃难前来就食的百姓,如果安置不得法,那么流民就会立刻死亡,而且也可能引发变乱。官府应当挑选寺观、公廨等一切空闲场所,分别加以安置,每处设一人管理其事,制定法规来加以约束。诸如睡卧的地方有定规,出入有一定时间,领米有一定次序等等。如果有违犯法规的,初犯三天不给粮,再犯就驱逐出境。其中有休养恢复健壮的,就令其从事劳役工作,或者受雇于民间,不许其白白坐食了。
事后补救的策略
第一是施粥。饥荒已经到了极点,不能再赈济米粮,就应当设法施粥。施粥必须依据乡里设立场所,如果让饥民劳累远行,恐怕会有人半路仆倒而死,还必须设人监督管理,让饥民到达的按先后顺序坐下,一人来就坐一处,后到的坐在先到的下方,已经坐下的不许再起身,一行坐满,再坐下一行,让人面对面坐,背靠背坐,中间留出空路,可以让担粥的人走动。坐到正午时分,敲梆一声,高声宣布发放第一次饭食,
坐至正午,击梆一通,髙唱给第一次食,令人次序轮散,有速食先毕者,不得混与一次。散讫,然后击梆二通,髙唱给第二次食,如前法,共三次即止。盖久饥之人肠胃枯细,骤饱即死,惟饥民中称有父母妻子卧病在家者,量行给与携归处分。已讫,方令散去。散去之法令,后至坐外者先行挨次出厰,庶不拥挤践踏。又多人羣聚,易于秽染生病,须多置苍术醋碗薰烧,以逐瘟气。又不时察验,严禁管粥者克米,将生水搀稀食者暴死。其碗箸各令饥民自备,按米多亦不得施饭,久饥食饭有立死者。
一曰:施药赈粥,或不能多,服药亦可免死,当多合救饥丸以周给之,亦不得己之极思也。诸经验奇方,另载一曰:葬殍饿殍,载涂秽戾之气,易生病疾,当随时収葬,或为大坑丛埋,亦补救之一端也。
魏禧曰:「古称救荒无奇策,要凡天下之策,未有奇者,因时制事,世人不能行而独行之,则谓之奇耳。是编多辑古人成法,间以意损益之。然一人耳目有尽,心思有所不及,又或自拟良法,行之不能无弊者,増美去恶,以成万世万民之利,是在后之君子矣。」
荒政丛书卷七
<史部,政书类,邦计之属,荒政丛书》>
钦定四库全书
荒政丛书卷八
湖广布政司参议俞森撰
常平仓考
齐管仲相桓公,通轻重之权,曰:“嵗有凶穰,故谷有贵贱,令有缓急,故物有轻重。人君不理,则蓄贾游于市,乘民之不给,百倍其本矣。万乘之国,必有万金之贾;千乘之国,必有千金之贾者,利有所并也。国多失利,则臣不尽忠,士不尽死矣。计本量委,则足矣。然而民有饥饿者,谷有所藏也。民有余则轻之,故人君敛之以轻;不足则重之,故人君散之以重。凡轻重敛散之以时,即准平。守准平,使万家之邑,必有万钟之藏,藏镪千万;千室之邑,必有千钟之藏,藏镪百万。春以奉耕,夏以奉耘,耒耜器械、种饟粮食,必取赡焉。故大贾蓄家,不得豪夺吾民矣。”桓公问于管仲曰:“终身有天下而勿失,为之有道乎?”对曰:“国之广狭,壤之肥硗,有数;终嵗食余,有数。守国者,守谷而已。故善为天下者,谨守重流,而天下不吾泄矣。”请以
译让人依次序轮流领取,有吃得快先吃完的,不得混在下一次里再领。发放完毕,然后敲梆两声,高声宣布发放第二次饭食,如前法办理,一共三次就停止。因为长期饥饿的人肠胃已经枯细,一下子吃饱就会死去,只有饥民中说家有父母妻子卧病在家的,酌情给予让他们带回去处理。发放完毕,才让人们散去。散去的方法是,让后到坐在外围的人先按次序离开场所,这样才不至于拥挤践踏。又因为人多聚集,容易感染疾病,必须多设置苍术、醋碗来熏烧,以驱除瘟疫之气。又要不时地检查核实,严格禁止管理粥食的人克扣米粮,用生水掺稀了米粥,以免有人暴毙。碗筷各让饥民自己准备。按:米粮多也不得施舍饭食,长期饥饿的人吃饭有当场猝死的。
第一是施药辅助施粥。或许不能大量施舍,服些药也可以免于死亡,应当多配制救饥丸来周济发放,这也是不得已而为之的极端办法。各种经过验证的奇方,另外记载。
第一是掩埋饿死之人的尸体。饿死的尸体停留在道路上,秽浊戾气容易滋生疾病,应当随时收殓埋葬,或者挖大坑集中埋葬,也是补救的一种办法。
魏禧说:"古人说救荒没有奇特的策略,大概天下的政策,没有奇特的,因为顺应时势制定应对之策,是世人所不能施行而唯独我能施行,才称之为奇特罢了。这部书大多辑录古人已有的成法,间或按己意有所增删。然而一个人的见闻是有限的,思虑也有考虑不到的地方,又或许自己拟定的良法,施行起来也不能没有弊端,希望后人能增添美善、去除弊病,来成就万世万民的利益,这就要寄望于后来的君子了。"
荒政丛书卷七
钦定四库全书
荒政丛书卷八
湖广布政司参议俞森撰
常平仓考
齐国管仲辅佐齐桓公,通晓权衡轻重的道理,说:"年成有丰歉,所以粮谷有贵贱;政令有缓急,所以物价有轻重。国君如果不加以调理,那么囤积居奇的商贾就会在市场上活动,趁着百姓物资供给不足的时候,牟取百倍于本钱的利润。拥有万辆兵车的大国,一定有拥有万金的富商;拥有千辆兵车的国家,一定有拥有千金的富商,这是因为利益被他们兼并了。国家大量丧失利益,那么臣子就不会尽忠,士人也不会尽死效力了。只要计算根本、衡量储备,就足够了。然而百姓中仍然有饥饿的人,是因为粮谷有被囤积隐藏的缘故。百姓有余粮就轻视它,所以国君要用轻价收敛它;不足时就看重它,所以国君要用重价散发它。凡是权衡轻重、收敛发散都要合乎时宜,就叫做准平。掌握准平之法,使拥有万户的城邑,必定有万钟粮食的储藏,储藏钱币千万;拥有千户的城邑,必定有千钟粮食的储藏,储藏钱币百万。春天用来供给耕种,夏天用来供给耘田,耒耜器械、种子口粮,都必须从中取用供给。所以大商人囤积居奇的富户,就不能豪夺我们的百姓了。"齐桓公问管仲说:"终身拥有天下而不失去,有办法做到吗?"管仲回答说:"国家的广狭,土壤的肥瘠,都有一定的数目;一年到头的粮食盈余,也有一定的数目。守护国家的人,守住粮谷罢了。所以善于治理天下的人,谨慎地把守物资流通的关键,那么天下的财富就不会被别人夺去了。"请让我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