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撰 论第三卷(3/3)
述曰。又如杂集论第十四卷.集论第七说 若诸菩萨得菩提时。顿断烦恼.及所知障。成阿罗汉.及如来故 佛既得名阿罗汉者。二乘无学不说自成。答第二问阿罗汉名。通三乘有。佛亦由断所知障故。亦名如来。二乘不然。不可为难如阿罗汉号。便令通二乘。十地菩萨不能少断俱生烦恼。金刚定时方顿断尽。一者故留。二不障地 其所知障分分除之。故烦恼障即言顿断。所知障不然。此师意说。不退菩萨虽不起现我爱执藏暂时伏离。种犹有故未名为舍。三乘无学我爱种尽乃名为舍。
外人复问。
论。若尔菩萨至阿赖耶识。
述曰。第四征也。由前立宗烦恼种尽方名为舍。菩萨烦恼种子未除。如何名舍。违圣教故。为此难也。前引决择分四句之中初句有四人。三乘无学.及不退地以去菩萨。此先不论故今为难 不退有二种。一已得不退。二未得不退。前初地得。后八地得。故言不退 初地已去证不退。八地以去行不退。初地已去尚有相续趣求所得。未能念念转转增进。初说回心名不退者。即地前位皆名不退。不退起烦恼故。而义有别亦不相违。由是不退总有四种。一信不退。即十信第六心。二证不退。入地已往。三行不退。八地以上。四烦恼不退。谓无漏道所断烦恼。一切圣者 今说回心名不退者。即第四不退。以得证净故亦名信不退。然未至彼位 若十住第七心等亦名住不退。即应有五。论直往者唯四不退。
论。彼说二乘至阿赖耶识。
述曰。第五释也。彼说四人。三人据决定。菩萨即回心已。必定不退起诸烦恼。从初发心二万劫。乃至成佛已来。皆名不退。又趣菩提转名菩萨。非直往者是第四人。烦恼种子未永害。故 若现行一分无故名舍。分别一分无应亦名舍。又见道以去第七.不起执藏之时。应亦名舍 以全未舍故 若不尔直往八地已去简非不退。以不能舍阿赖耶故 若尔入地诸菩萨等应亦名退。以全未舍阿赖耶故。
问既尔此文。何故不说不退菩萨。
论。即摄在此至不违此义。
述曰。彼摄在此阿罗汉中。从本说故。故彼决择之文。不违此中说义。三乘有学金刚心位。虽断烦恼我执种无。以时少故。彼论不说。此亦不论。二乘有学回心向大。不名不退。起烦恼故。
下第二说。
论。又不动地至永不行故。
述曰。此即护法菩萨亦假为二义。于理无违。即同前师也。下文有二。初述不退菩萨体。后显名舍。
此义意言。三乘无学。直往菩萨八地已去。亦舍此识。名不退者。行亦不退。于未得法亦复不退。四理证知。一者一切烦恼永不行故。八地以去无漏相续无现执藏。故可说舍。
论。法駃流中任运转故。
述曰。此第二理。十地论第十卷说。第八地已上菩萨。于无相海任运而转。诸佛劝等。乃至广说。刹那刹那真.俗双运。以无功用故任运转。
论。能诸行中起诸行故。
述曰。此第三理。十地论说。初地至六地名为少行。第七地名大行八地已去名为广行 前六地一行中修一切行。是故名少。第七地虽亦然。以能即空方便智。发起有中殊胜行。胜前六地故立大名。前五地中。虽合此难合真俗双行。然极用功方始能起。此第七地虽未任运。少用功力即能现前。故与前异立其大名。八地以去。一切行中修一切行。故名为广 然旧地持云。胜解行已去名少。初地至六地名大。七地已去名广。以见道前一行中修一行故名少。次六地中于一行中修一切行故名为大。七地已去真俗双行名为广。所望不同不相违也 今菩萨地瑜伽四十八卷说。初劫名波罗蜜多。第二劫名近波罗蜜多。第三劫名大波罗蜜多 此约波罗蜜多别。亦不相违 然初地已前于六波罗蜜。一行中修一行。初地已去。于六波罗蜜。一行中修一切行。八地以去。一切行中修一切行。七地已前。唯于六度唯有修一。以一切行而庄严之。八地已去。于万行中具修万行。然所修愿.力.智度。渐次胜前别立其名。非唯修此。今第三证与彼文同。
论。刹那刹那转增进故。
述曰。此第四理。谓八地后无漏相续无有漏间。又彼亦无未得之退。故能念念增进诸行。勘十地.地持.及菩萨地等。彼谓从此八地已去。于初刹那能得过前二阿僧祇所行功德智惠一倍。第二刹那更倍前念。如是展转胜进倍前。
论。此位方名不退菩萨。
述曰。此四因中。初因简解行地已前。十地菩萨能伏烦恼毕竟不行。非第七识。今通七识 第二因简前六地 第三因简第七地 第四因简一切地。由四因故。直往菩萨八地已去方名不退。舍赖耶名。
论。然此菩萨至为自内我。
述曰。上解不退。下解舍名也。第七识等烦恼我执现行无故。
论。由斯永舍至名阿罗汉。
述曰。此师意说。无现执藏瑜伽说此即名为舍。以阿赖耶是藏义故。此亦说彼名阿罗汉。三义具故。如前应知 问若现不执即名为舍。七地以前亦有不执。入无漏心等。应皆名舍 答此不然。非竟毕故。毕竟不行方名为舍故 问若尔二乘金刚心。应名舍此识 答实亦应名舍。以时促故。彼瑜伽等略而不论。亦不违理。初师名舍断种名舍.此第二说。若断.若伏毕竟不行。说之为舍。故七地前不得舍名。
下第三解。
论。有义初地至所显理故。
述曰。下文有六。一正释。二破。三救。四征。五会。六难申正义。 初中有二。初出不退体。后辨舍。由五因故证入地菩萨亦舍此识名。此第一因。即难陀论师等作如是解。文中易解。无劳解释。
论。已得二种殊胜智故。
述曰。此第二因。二智即是正体.后得。
论。已断分别二重障故。
述曰。此第三因。二障名重以猛利故。
论。能一行中起诸行故。
述曰。此第四因。即唯约六波罗蜜论。不尔即与一切行中。修一切行无有差别。以一一行中。皆能修集一切行故。
论。虽为利益至不退菩萨。
述曰。即第五因。名为不退。此如摄论十地菩萨观为利益。不动染心而方起惑。非不知而起。即瑜伽论七十七.八云要知方起。非不知而起。
论。然此菩萨至名阿罗汉。
述曰。上释不退。下辨舍。舍中有二。初理辨舍。后引证。此初也。烦恼分别少分舍故。舍执藏名。其文易解。
论。故集论中至名阿罗汉。
述曰。下引证也。集论第七.杂集十四。亦有此文。十地菩萨。虽未永断一切烦恼等。虽有不为失。无漏智力如咒.药故。如阿罗汉已断烦恼无过失故。此中亦名为阿罗汉。故摄此菩萨在阿罗汉中。
论。彼说非理至阿赖耶名。
述曰。第二破也。六识我见四地不行。七地以前第七我见犹现行故。为此难也。前第二师作如此难。
论。若彼分别至诸论所说。
述曰。若彼已下乃至为舍。第三牒前师救意 则预流下乃至所说。正是第四征难辞。此下难中。以预流果例同彼菩萨。应舍赖耶名。然圣教不说。若谓菩萨双断二障。法我亦除非预流者。此唯人见名为执藏非于法执。若不尔者。其阿罗汉应名不舍阿赖耶识。以有俱生法我见故。故知但以人执为藏不以法执。
第五段。第三师会云。
论。地上菩萨至例此菩萨。
述曰。十地菩萨所起烦恼不为过失。非预流等。以预流等所起烦恼。皆不正知为过失故。如瑜伽论七十七八说菩萨起烦恼有三。一名无染污相。谓正知故起等。
论。彼六识中至预流等同。
述曰。下第六段。论主难云。彼入地菩萨前六识中所起烦恼。虽由正知不为过失。间断起故。相貌粗故。可由正知而方故起。其第七识一类无断。任运现行非相粗显。于有学位除无漏心灭尽定外有漏心时。执藏此识。宁不与彼预流等同。有时执故。预流等唯入人空观无漏心时此识不行。有漏心时即便现起。与此菩萨同不名舍。何故菩萨即名为舍。
论。由此故知彼说非理。
述曰。此结非也。第八地去诸菩萨等。无漏相续。一切烦恼皆不现行。虽有种子现行皆尽。可得名舍。非七地前烦恼不起。如何说舍。彼决择分七十七八.及菩萨地四十八。说八地已去一切菩萨。一切烦恼不现行故。故此释非。前二师是也。
论。然阿罗汉至为自内我。
述曰。下结正义。且如初释。直往菩萨八地已去。非是此中阿罗汉摄。有种染故。三乘无学方名为舍。
第二师释。直往菩萨八地已去。是此中摄。故总说言阿罗汉舍。断种永伏现行烦恼。皆已尽故并名为舍。
论。由斯永失至第八识体。
述曰。不复执藏说名为舍。非是第八识体全无名舍识也。
全无第八于理何违。
论。勿阿罗汉至无余涅槃。
述曰。无第八体。即阿罗汉无识持种。于金刚心正断此时。即便应入无余涅槃。以有漏果尽无识持种故。勿阿罗汉得有此事。故不得舍第八识体。此中说舍唯约执藏。以过重故。不约能所藏以为舍也。
论。然第八识至立种种名。
述曰。上来已广阿罗汉讫。下正解舍 于中有二。初列异名。后颂以下方正明舍。一切有情皆有此体。故随别义立种种名。名非一故。于有情中。有成就此名。不成就此名。如下分别。
论。谓或名心至所积集故。
述曰。梵云质多。此名心也。摄论第一云由种种法积集种子等。即积集义是心义。集起义是心义。以能集生多种子故。或能熏种于此识中。既积集已后起诸法。故说此识名为心义心.意.识中心之心也。何以得知心是此识。摄论等云心体第三离阿赖耶识不可得故。对法第二亦有心义。与此不同。彼摄法异。据一边说。
论。或名阿陀那至令不坏故。
述曰。梵云阿陀那。此云执持。执持诸种.有色根故。此通凡.圣。摄论第一云为取所依。唯在凡夫一染义说。非通诸圣。杂集论等.第七十三.解深密同此。亦能持根依。然据胜说。约根为论。至下自知。
论。或名所知至为依止故。
述曰。所知者。即三性与彼为依名所知依。即摄论第一所知依品是。此所知依阿赖耶识之别名也。故中边云。虚妄分别有。于此二都无。此中唯有空 是故三性法。皆依此识有。
论。或名种子识至诸种子故。
述曰。即与诸法为种子义。前第一名心是积集种在其中义。今此取能生诸法义。故二差别。摄论无此一名。如杂集第二.瑜伽七十三。皆有此名。
论。此等诸名通一切位。
述曰。此言等者。如小乘名根本识。如摄论第二卷初。亦名第八识。亦名为意。及宝性论等众名。如别抄说。此通有无漏.及若凡若圣。名一切位。即是相续执持位名。
论。或名阿赖耶至自内我故。
述曰。能藏.所藏.执藏义故。与杂染法互为缘故。我见缘故 此文杂染。能所藏中唯有能藏。令杂染等法不失故 我爱缘之为执藏义。即识为所藏 又始终为论此能执藏亦通无漏。始终为论此为所藏不通无漏。诸佛位中非所藏故。我执已尽。又不熏故。此中名藏故不取能藏。唯在因中以得其名。故略不论染为能藏义。
论。此名唯在至执藏义故。
述曰。此在异生.二乘有学.七地已前菩萨。现行我爱缘故 若尔二乘金刚心时有学所摄。何故不除 略故不说。初师第三随理应说。非无学位.及不退菩萨。以彼非有杂染品法执藏义故。此中长读文势亦远谓非无学.及不退菩萨。有此杂染执藏之义。即无学圣.不退菩萨无此我爱执藏位名。
论。或名异熟识至异熟果故。
述曰。此意显是引果义故。有漏无记名为异熟。与因异故。从异熟因所生起故。无漏是善非名异熟。非与因异。及异熟因生故。
论。此名唯在至无记法故。
述曰。此名唯在异生.二乘有学无学.及第十地已还菩萨皆有此名。有漏果故 金刚心菩萨。云何犹有异熟识名。有漏皆舍故 由此义故种子生现异时说云。此心菩萨未舍此识。以此文证。如来地方舍故。若不尔者。尔时已舍何不名佛。及不说此位已舍此识。既不名佛。及不说舍。明圆镜智此时未生。入如来地方舍此识智方生故 若说金刚心已舍此识。今此但约多分为论。亦不相违。其如来地纯无漏善。无无记故。如佛地论第三.四等诸诤中说。此小乘名穷生死蕴.有分识等。与异熟识分位相似。生死尽故。若约断缚说。即二乘无学无有此名。彼二乘无学已断生死缚故。前解为胜。八地菩萨分段生尽。不名舍此异熟识故。更无死此生彼处故。此准能缘以分三位 一补特伽罗我见相应位。名染污末那缘阿赖耶 二法我见相应名不染末那缘异熟识 三但为末那缘阿陀识。若平等性智相应。通缘三位。七地以前缘阿赖耶。执藏之义未舍。故缘余二可知。仍加缘无垢识。以能缘从所缘分三。所缘亦从能缘分三。
论。或名无垢识至所依止故。
述曰。唯无漏依。体性无垢。先名阿末罗识。或名阿摩罗识。古师立为第九识者。非也。然楞伽经有九种识。如上下会。此无垢识。是圆镜智相应识名。转因第八心体得之。
论。此名唯在至第八识故。
述曰。今显此识唯如来有。无漏善法不可熏故。即显无漏诸法种子。皆是因中已熏满足。佛果已去更无熏习。前佛后佛无差别故。功能齐故。若受熏时功德异故。如佛地论。有为无漏皆不受熏。是无漏故。如涅槃等。金刚心菩萨等既有二说。若已起者。时少故不说。
论。如契经说至圆镜智相应。
述曰。此即如来功德庄严经颂也。证无垢识圆镜智俱。此颂易知故不须释 界者。性义等如下当解。然此本识三位差别。下第七识三位别中。自当别对巨细料简 何故此中不说根本识。有分识.穷生死蕴名。摄论第二说。阿赖耶识为性。心为性。阿陀那识为性。阿赖耶为性。此末一名是萨婆多阿含经中爱.乐.欣.喜之名。彼经不说有识言故。此中不说小乘之名 答此等在后证中说故。所以此中略而不论。又前第一解通名中心等通故。等中亦等更不须显。准义令知 然此位总有三。谓我爱执藏位等。如前卷说准此名知。
问名有众多。此论颂中偏说阿赖耶。何不说余者。
论。阿赖耶名至此中偏说。
述曰。杂染执藏过失重故。有漏二位名最初舍故。以二义故此中偏说 唯说阿罗汉舍。不说舍异熟识等。此据舍缚。若据异熟识舍时。即阿赖耶同。故以体说异熟识舍。不说依缚异熟舍位。
论。异熟识体至涅槃时舍。
述曰。前言识名通局。不论舍之位次 阿赖耶名以下。方明众名舍之位次 将得菩提舍异熟名。无间.解脱。将得.正得二释。此中皆名将得。然准下说此为二义 一云种生现同时有二。护法云金刚心与异熟识俱生。解脱道是菩提。与圆镜智俱起。如世第一法舍异生性。正舍名舍。菩提在未来。故名将得 二云亦种生现行同时义。金刚心生异熟识灭。菩提在当解脱道时。得与成熟既无别体。其时已舍异熟识。菩提将成熟。故名为将得。其种生现异时同前。初师初得名得。得已成就。金刚心与异熟识俱生。解脱道在未来。各为将得。尔时舍异熟识。异熟识虽在现在。名为正舍。如世第一法舍异生性等。义说成就与得差别。实无别体 此并护法弟子。种生现时二家异说 问何故前明识名通局次第不同。今者次第与前乃别 答彼约宽狭先宽后狭。此约断位性相求故。故与前别 二乘正入无余时舍。若是菩萨金刚心舍。不行名舍。非断缚义。
论。无垢识体至无尽时故。
述曰。以大乘人不入寂灭故。如决择分有余依地。问佛.及声闻无余何别。彼言不别者。彼答苦依尽真如为论。非谓入寂为同答也。阿赖耶识上已说舍不须重说。
论。心等通故随义应说。
述曰。谓此心等随染爱藏。随是何乘。金刚心位.及或八地已去方舍。若异熟位亦舍心者。即二乘入涅槃时舍。无漏心者无有舍时 心言等者。谓所知依。执持识等 或心义者。菩萨因中。二乘无学实有熏习。佛无熏习。前有熏习。熏习之种如来亦有。亦得名心。
论。然第八识至执受处境。
述曰。前来八段十义解本颂讫。此下第二总料简之。此识因果三乘而论。总有二位。一有漏位。即十地菩萨。二乘无学已前诸位。唯无记性。异熟所摄。虽无学等已断诸业。先业招故。旧业势分亦名异熟 唯与触等五数相应。但缘前说执受根身.种子.处境 处谓处所。此有三门。谓性.俱.境。前十门中与佛不同。此中分别。同者不论 谓自相.果相.及舍三门次前已说。有言有漏位。即显前二.及后一门。其因相一切种.不可知了.舍俱恒转。通因果故。此中不说。唯性.俱.境因果不同。故今分别。然受相应恐滥因位。故无漏位标举简之。欲显一类无改易故。
论。二无漏位唯善性摄。
述曰。此唯如来地。非菩萨.二乘。果未圆满。功德劣故。四智未得故。此无漏位唯是善性。如来无有异熟法故。非业烦恼所招身故。一切功德皆圆满故。无有不善。
论。与二十一至各五善十一。
述曰。假.实通说有二十一。谓不放逸.舍.及不害体假有故。若实而论唯有十八。不放逸.舍皆三善根.精进少分。不害无嗔善根分故。谓遍行.别境此二各五。并善十一故二十一也。
何故与遍行心所相应也。
论。与一切心恒相应故。
述曰。触等五法与一切心恒相应故。无漏亦有。
何故有别境。
论。常乐证知所观境故。
述曰。由此有欲。欲无减故。乐境相故。
论。于所观境恒印持故。
述曰。故有胜解。胜解印持。佛于境无疑。恒有印持故。胜解无减。
论。于曾受境恒明记故。
述曰。由斯有念。谓于曾习境。有明记忆故。念无减也。
论。世尊无有不定心故。
述曰。故得有定。于一切时恒入定故。无有散心。定无减也。
论。于一切法常决择故。
述曰。故言有惠。非少于境不知而说。亦非误知。恒时决择故定有惠。惠无减也。故五别境亦得相应。若在因位一心一时不缘过.未。如来不尔。故念.欲俱 又彼如来。虽起念.欲追欣前后所有境相。然恒缘彼现世等法。而作证解一一而知。故念.欲俱也。
何以有善等十一。
论。极净信等常相应故。
述曰。善十一数。法尔一切定心必俱。如来既得四证净故。必信等俱。
论。无染污故。
述曰。贪等本六.及随烦恼二十二法。性是染故必不俱有。
何故不与不定相应。
论。无散动故。
述曰。恶作.睡眠定心必无。唯散心有 寻.伺二种多发身.语门。是粗动摄。如来身.语任运现行恒时湛然。故无寻.伺 此寻.伺通无漏等不。下不定中自当解释。然不说佛亦有寻伺 问不放逸依他假。如来之智说相应。寻.伺依思或依惠。如来应亦有 答曰不放逸等止于恶因果俱得有。寻.伺唯因位。如来故说无 问佛恶已除有不放逸。佛虽果满应有寻.伺 答此发身.语。又非任运。佛已果满。故不须之。恶须深防。功德虽满。须不放逸等 问佛岂不发身.语等耶。许通无漏于理无防。何故不许 不尔便违十地等说。下自当知。
论。此亦唯与至平等转故。
述曰。亦如本识因中。唯与舍受相应。恒任运转故。不作分别故。非有易脱故。不可动摇故。如佛地论说不可动摇非如余智 依何静虑而起此智 或说通四无色.色界六地。游观无漏通此地故。起现行者唯第四定。多依天住故。此智多分起大悲故。大悲唯在第四静虑。此为德本。功德多依第四定故。如集论第七.杂集十四说 有说通下六定。无理遮故。色界有遍缘心。非无色故。无色设遍。不能念念遍缘一切。故唯色界六地中有。然恒处彼第四定者。以殊胜故。虽下地有。仍唯舍受。舍受寂静无动摇故。不变易故。六十三说阿赖耶识与舍受俱。于三受位俱行不绝。所余三受当知思惟之所引发非是俱生。时时作意引发现前。彼俱生受极微细故难可分别。此言三受即苦.乐.舍。谓余中者。此佛地中类因舍受。故不得起乐.喜二受。此乃思惟所引发故 有说唯是第四定有。余地总无 六十九说如来功德多依第四。如入见道 以此准知。此三说中第一解胜。虽色.无色皆有此智修彼种增。必不现起。如三类边所有等智。不易脱故。无动摇故。设通十地无漏地有。于理无妨。此唯游观。于理无违。此总第二辨相应门。
论。以一切法至一切法故。
述曰。此辨缘境。缘十八界有为.无为。镜智遍缘一切法故。心等自性及相应法皆悉能缘。见分亦现自证分影。及相应影。故名遍智。如第二卷已解。佛地第四.下第十卷诸门分别。下第七解转何界识生镜智等 上来总以十门分别第八识讫。此随颂文。若相应法例本识者。即十一门。若别随释。即有无量。一一如前别门解释。总是第一诸门分别释颂文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