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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藏周易杭氏学十一

爻变第十四

易藏 · 易经 · 已译 · 第 38–38 段

先儒言卦变者多矣。虞氏以后,众说纷纭,莫衷一是。虞《易》既无完书,其注及《周易集林》,仅于《李氏集解》中得一鳞片甲,语焉不详。汉上朱氏,据此以定虞氏卦变图,当时已多异议。李氏挺之,有六十四相生及反对两图。朱子《本义》,复有变更。阴阳重出,其为卦乃至一百二十有四。虽称根据《彖传》,而其举例之十九卦,有自一卦来,两卦三卦来者,参差不一,亦不能自圆其说。后之为图者更多,如朱枫林等,更自郐以下无足言矣。虞李二氏之图,皆根本乾坤,其立论自不可磨。后儒如来氏知德,胡氏沧晓,钱氏辛楣,焦氏理堂,各有变通修正,均不能越其范围。然皆爻变,而不尽为卦变也。夫卦者,必一卦尽变,如坤之变乾,巽之变震,斯谓之卦变可矣。若乾变姤夬同人大有小畜履,坤变剥复师比谦豫,则只一爻变。上下之乾坤,固未变焉。且占变知来,因贰以济民行,事物万变,乌能以六十四卦之变,应之而不穷乎?故朱子占法,据《左》《国》所载故事为例,而又自定前十卦后十卦之别,以补其未备。无论其所谓前后十卦者,即其卦变图百二十四卦之次序,决非古人所有。即能相合,而上下二编彖辞象辞并计,亦只四百四十八变,再加合两卦彖辞,亦仅五百十二,乌能悉应所占之事,而定其吉凶?其无当可断言也。《周官》太卜所掌三《易》,自别有占法。而文周上下二编之《彖》、《象》,特其纲领。孔子《十翼》,但示人以观象玩辞,为进德明道之本,来尝为人言占卜之方也。“大衍”一章,明象数之根本。揲蓍求卦,以尽变通之义。引伸触类,以尽天下之能事。亦非专为卜筮而言也。自“挂一”,“再扐”之义不明,自唐以后,异说纷起。如刘梦得、张辕、庄绰、程伊川、朱元晦、张理、郭兼山诸家,议论不一。要皆书生之见,无当于事,无与于《易》。故历代精于占筮者,皆屏不用,徒留为经生家聚讼之资而已(沈氏需时眇言,据天地之数由大衍求一之术,证以微积分,合而定揲四之义,与《易》象数皆能确合。俟参考仪象诸书,更试验得实,当别为一书详之。)。故兹编于卦变之说,概弃不录。卦变皆由爻变,言爻变即所以言卦变也。卦变可图,爻变则非图所能尽也。略图示意,阅者以意会之可耳。爻分阴阳奇偶二者而已。卦有六爻,乾坤十有二爻而已。一爻变至二三四五六爻俱变,一卦之变,六十有四,四千零九十六而已。四千九十六,亦乌足尽万事万物之变哉!故爻之变,有时有位,有主有应,有物有事,而数与象,犹不预焉。如同一卦也,卦不变,爻亦不变。而时与位六者有一变,则利害情伪,已迥乎不同,此不变之变一也。更有爻不变而象数已变者,如七与九,皆阳也。六与八,皆阴也。七八易九六,爻之阴阳如故,而数与象,均各不同。此不变之变二也。故《易》曰:动则变,变则通。动之机甚多,不必爻之动而卦始变也。朱子曰:“坤初之变为复,非顿然而变也。自小雪起,一日变一分,至冬至而始成复之一爻。”知言哉!惟其变由微而显,由显而著,至见于象,而阴阳始判,吉凶始见耳。仅知卦爻之变,而不知不变之变,不足以言卦,不足以言爻,并不足以言变也。上图略举其例,非事物之必初上,主应之必二五。六爻皆具此六者,而六者又各有变化之不同。如今昔时也,盛衰亦时也,月建日符亦时也。位则有方位,有地位,有贵贱之位。千态万状,何可数限?但概之以动,察之以几,知几其神,而《易》始可言矣。爻辰第十五先天八卦,以阴阳升降,应日月之晦朔弦望,于是乎有纳甲。因而重之,为六十四卦。卦有六爻,卦纳干而爻纳支,于是乎有爻辰。辰者天度十二宫之次舍。而地支之十二,与天度相应者也。汉人言爻辰者,有郑氏,有京氏,其说不同。郑氏以乾阳坤阴,十二爻顺逆交错,以应十二月。而又以六十四卦之爻,合乾坤,分二十八宿之度数、星象合卦爻之象,以释经。其书久佚,仅自《李氏集解》,及各经注疏采集其说,但存其梗概而已。有清戴氏棠,据《甘石星经》、《开元占经》等书,按六十四卦之《彖》、《象》、《系辞》,有以星象名义,或形似相类,援郑例而补之,名《爻辰补》。然于经义象数,均未有当,无足采焉。

译前代儒者谈卦变的很多。虞氏以后,各种说法纷纷出现,不能统一。虞氏《易》已经没有完整的书,他的注以及《周易集林》,只能从《李氏集解》中看到一点片段,言语简略而不详细。汉上朱氏据此确定虞氏的卦变图,当时就已经有很多不同意见。李挺之有六十四相生图和反对图。朱子《本义》又作了变更。阴阳重复出现,卦增加到一百二十四个。虽然说依据《彖传》,但他举例的十九卦,有的来自一卦,有的来自两卦、三卦,参差不一,也不能使自己的说法圆满。后世作图的人更多,如朱枫林等,更是不值得谈论。虞氏、李氏二人的图都以乾坤为根本,其立论自有不可磨灭之处。后儒如来知德、胡沧晓、钱辛楣、焦理堂,各自有所变通和修正,但都不能超出其范围。然而他们所说的都是爻变,并不完全是卦变。所谓卦,必须一卦全部变化,如坤变为乾、巽变为震,这才称为卦变。若乾变为姤、夬、同人、大有、小畜、履,坤变为剥、复、师、比、谦、豫,则只是一个爻发生变化。上下的乾坤本来并没有变化。而且占察变化以知未来,借助变化来帮助民众行事;事物变化万端,怎么能只用六十四卦的变化来全部应验而不穷尽呢?所以朱子的占法以《左传》《国语》所载故事为例,又自行确定前十卦、后十卦的区别,用来补足其不足。姑且不论他所谓前后十卦,就是他的百二十四卦卦变图的次序,也绝非古人所有。即使能够相合,上下两编的《彖辞》《象辞》合计也只有四百四十八种变化,再加上两卦合取的《彖辞》,也不过五百一十二种,怎么能完全应对所占之事并确定吉凶?可以断定它并不恰当。《周官》所说太卜掌管的三种《易》,本来另有占法;文王、周公上下两编的《彖》《象》,只是纲领。孔子的《十翼》只是教人观象玩辞,把它作为增进德行、明白道理的根本,从来没有向人讲过占卜的方法。“大衍”一章说明象数的根本;揲蓍求卦,是为了穷尽变化通达的意义;由此引申、触类旁通,以穷尽天下的事情,也并不专门为卜筮而说。自从“挂一”“再扐”的意义不明以后,唐代以来异说纷纷出现。如刘梦得、张辕、庄绰、程伊川、朱元晦、张理、郭兼山等诸家,议论各不相同。但总的说来都是书生的见解,对实际事情没有作用,也与《易》无关。因此历代精通占筮的人都摒弃不用,只留下来作为经生之家争论的材料而已(沈氏《需时眇言》,根据天地之数由大衍求一的方法,以微积分加以验证,结合起来确定揲四的意义,与《易》的象数都能确切相合。等参考《仪象》等书,再试验并取得实际结果后,当另写一书详细说明)。所以本编对于卦变的说法一概弃置不录。卦变都由爻变产生,谈爻变就是谈卦变。卦变可以绘图,爻变却不是图能够完全表示的。这里只略画图以示意,读者领会其意即可。爻只分阴阳、奇偶两类。卦有六爻,乾坤也不过十二爻。一爻变化,可以一直到二、三、四、五、六爻全部变化;一卦的变化共有六十四种,即四千零九十六种而已。但四千零九十六种变化,又怎么足以穷尽万事万物的变化呢?所以爻的变化还有时、位、主、应、物、事等因素,而数与象还没有包括在内。例如同一卦,卦不变,爻也不变,但时和位六者中只要有一个发生变化,利害、情伪就已经完全不同了,这是第一种“不变之变”。又有爻不变而象数已经变化的情况,例如七与九都属阳,六与八都属阴;七、八变为九、六,爻的阴阳仍旧不变,但数和象却各不相同,这是第二种“不变之变”。所以《易》说:动就会变化,变化就能通达。引发变化的契机很多,并不一定要等爻发动、卦才开始变化。朱子说:“坤初的变化成为复,并不是突然变成的。从小雪开始,每天变化一分,到冬至时才形成复的一爻。”这话说得很有道理!变化总是由微小而显现,由显现而明显,直到呈现在卦象中,阴阳才开始判分,吉凶才开始显现。只知道卦爻的变化,却不知道不变之变,不足以谈卦,不足以谈爻,也不足以谈变化。上图只是略举例子,并不是说事物一定以初爻、上爻为始终,也不是说主应一定是二爻、五爻。六爻都具备这六种因素,而这六种因素又各有不同的变化。比如今与昔属于时,盛衰也属于时,月建、日符也属于时。位则有方位、地位以及贵贱之位。形态千差万别,怎么能限定数量?只是总括为动,观察其变化的契机;能够知晓契机而通神,《易》才真正可以谈论。爻辰第十五。先天八卦以阴阳升降对应日月的晦、朔、弦、望,于是产生纳甲。八卦重叠起来,成为六十四卦。卦有六爻,卦纳干,爻纳支,于是产生爻辰。辰,是天度十二宫的次舍;地支的十二支,与天度相对应。汉人谈爻辰,有郑氏和京氏两家,学说不同。郑氏认为乾属阳、坤属阴,十二爻顺逆交错,以对应十二月;又把六十四卦的爻与乾坤相合,分配二十八宿的度数,并把星象与卦爻之象相合,用来解释经文。他的书早已散佚,只能从《李氏集解》以及各经注疏中辑录其说,所存的不过是大概而已。有清代戴氏棠根据《甘石星经》《开元占经》等书,按六十四卦的《彖》《象》《系辞》,有时用星象的名称和意义,或援引形状相似之处,仿照郑氏的例子加以补充,名为《爻辰补》。但对于经义和象数都不恰当,没有值得采录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