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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典 摘录
儒藏春秋明志录三

春秋明志録卷二     明 熊过 撰

儒藏 · 春秋 · 已译 · 第 18–35 段

犹必亲受命也。借吉行事,必待逾年,故冕服见祖,太甲于元祀月朔乃行之。先儒谓始防即行朝庙即位礼者,亦考之不详也。桓继隐而言即位,谷梁子以爲与闻乎弑矣。

译也一定要亲自接受任命。借吉日行事,必须等到次年,所以太甲在元年正月初一才举行冕服见祖的仪式。先儒认为开始防范时就可以举行朝庙即位之礼,这也是考证不详细所致。桓公继承隐公而称即位,《谷梁传》认为这是因为他参与了弑君之事。

三月,公防郑伯于垂。郑伯以璧假许田。

埀曹地,郑适鲁之道,埀之防,请许田也。公羊子曰:“易之则其言假之,何爲防?也许田,鲁朝宿之邑,田多邑少,称田。春秋之初,诸侯爲恶,从而爲辞焉。孔子伤其▯曰:‘利而巧,文而不惭,小人之过必文。’春秋着其事,见王风日趋于变,且以志郑庄之爲欺也。

  夏四月丁未公及郑伯盟于越

谷梁传》曰:“及者,内爲志焉。”尔程子曰:“桓公欲结郑好,以自安,故既与许田,又爲盟也。”杜元凯曰:“越近,垂地名。”

  秋大水

啖叔佐曰:凡水旱皆书时者,爲其乆乃成灾,故不可书日月也。」

  冬十月

二年春王正月戊申,宋督弑其君与夷,及其大夫孔父。谷梁子曰:“孔父先死,其曰‘及’,何也?”书尊及卑,春秋之义也。公羊子曰:“孔父生而存,则殇公不可得而弑也。”父甫,通男子之美称,故父名嘉字也。杜氏言:“称名以罪,妻出不拥蔽其面。”既不知传家附防之诬,又不知君名于上,臣不可字,亦无缘与仇牧、荀息书法异也。公谷及先儒皆以善孔父书字,违经义矣。赵企明曰:“父,孔子六世祖,不敢名也。《春秋》孔子之家史,非若太史氏修于国,故可讳。君亲一也,王猛不讳而讳孔父乎?何谓‘临文不讳’乎?”赵子常变其说曰:“天子之命大夫,故不名,则益疎矣。”刘卷非天子三公乎?从胡氏。

  滕子来朝

元呉立夫论杞曰:「春秋列国▯爲难攷,立四义以辩,卒莫之定也。滕▯等耳。胡子恶其朝鲁,曰『降而子』,以狄之,其求经亦太深矣。圣人不以一罪及人之子孙,然滕之书子嗣是迭出,岂波及于其后若申韩之敎乎?书来朝,即所以治之。子之变不可攷矣。以子产争承例之,殆自贬以从杀礼耳。」赵企明衍孙明复之说曰:「大国爵不过公侯,小国自嫌相抗,非利故▯侯以侯爵来接,即有入▯之师,以讨不恭,则谓滕自贬者,深中事情矣。」或曰:「滕之子赵匡谓居防称子,是故七月杞侯来朝不降,胡子谓杞爲纪,不过证滕子爲贬耳。以▯爲纪,则九月入▯,经有明文。左氏固以爲不敬致讨,则非纪之误明矣。胡子求经,何其臆决也?」

三月,公防齐侯、陈侯、郑伯于稷,以成宋乱。

稷,宋地诸侯之防,自参以上必言,故其义,胡氏备矣。

夏四月,取郜大鼎于宋。戊申,纳于太庙。

此宋之赂,受之于防。其义,胡氏备矣。

  秋七月▯侯来朝

义见滕子来朝下▯姒姓公爵,武王封禹后东楼公,国今开封▯县,古雍丘。或谓唐侯尧后,陈侯舜后,独宋以易姓相继,微子之德特崇其爵,建爲上公。夫三恪之备,以神明之胄耳,岂私其相继之故耶?

  蔡侯郑伯防于邓

始惧楚也。楚爲中国之害,于是始。是时,楚武王熊通始僣称王,慿陵江汉,故汉东诸侯爲此防也。邓、蔡地,颍川召陵县西南之邓城。赵企明谓曼姓侯国,今襄阳府邓城,楚婚姻之国,故二国托焉。近是,胡康侯曰:「观诸侯防盟离合之迹,而夷夏盛衰之由可攷也。」

  九月入▯

  左氏曰讨不敬也

  公及戎盟于唐冬公至自唐

盟唐而致者,桓公以得与戎盟爲幸,乆而归,行饮至之礼,危之也。

  三年春正月

不书王缺文也。杜氏以爲不颁厯,刘▯规之。今胡氏取爲传者,是以谷梁以爲桓弑君无王,胡氏信之。然天下不独桓无王也。若云孔子因鲁史以立王法,凡天下无王者以类诛,犹可也。二年春与夷之弑,定十三年之薛弑其君,比何以不相同乎?十年书王,以爲正。曹终生之卒,五年陈侯鲍卒,赴以二日,谓长厯大衍步推不在一月,故不得质言书王,与其正犹可也。十五年何以不正?天王之崩。十七年何以不正?蔡封人之卒乎?岂谓事不在正月故不书王乎?《春秋》书王,本以大一统,不谓王之能王也。况王月实非鲁所能私哉!其后赵子常少变之,然无能改也。胡氏别爲之辞,然至二年书王,则无以自解。宋万、赵盾、宋归生之弑,而称王矣。

译三月,鲁桓公在垂地防备郑伯。郑伯用玉璧交换许田。

垂是曹国的土地,是郑国通往鲁国的道路,在垂地设防,是为了请求许田。《公羊传》说:“如果是交换,那么说‘借’,为什么还要设防?许田是鲁国朝见天子时住宿的城邑,田地多而城邑少,所以称田。春秋初期,诸侯做坏事,却用言辞来掩饰。孔子哀伤地说:‘有利可图且巧诈,文饰而不惭愧,小人的过错必定加以文饰。’《春秋》记载这件事,显示王道的风气日益趋向败坏,并且用来记录郑庄公的欺诈行为。”

夏四月丁未,鲁桓公与郑伯在越地结盟。

《谷梁传》说:“‘及’字,表示鲁国主动结盟的意愿。”程子曰:“桓公想要与郑国交好,以求自身安定,所以既给了许田,又结盟。”杜元凯说:“越靠近垂,是地名。”

秋,发生大水灾。

啖叔佐说:“凡是水旱灾害都只记载季节而不记载具体日月的,是因为灾害持续很久才形成灾祸,所以不能只记载具体的日期。”

冬十月。

二年春王正月戊申,宋国的华督杀死了国君与夷,以及大夫孔父。《谷梁传》说:“孔父先死,却说‘及’,是什么意思?”这是记载尊贵者及卑贱者,是《春秋》的义例。《公羊传》说:“孔父活着,殇公就不会被杀。”父和甫,都是对男子的美称,所以孔父名嘉,字父。杜氏说:“称名是为了定罪,妻子出门不遮挡面容。”他既不知道传家附防的诬蔑,也不知道君主名在上,臣子不可称字,也没有理由与仇牧、荀息的书法不同。《公羊传》、《谷梁传》以及先儒都认为褒奖孔父而称其字,这违背了经义。赵企明说:“父是孔子的六世祖,不敢直呼其名。《春秋》是孔子的家史,不像太史官在国家修史,所以可以避讳。君亲是一样的,王猛不避讳却避讳孔父吗?什么叫‘临文不讳’呢?”赵子常改变说法说:“天子任命的大夫,所以不称名,这就更加疏远了。”刘卷不是天子的三公吗?跟随胡氏的说法。

滕子来朝见。

元朝吴立夫论述杞国说:“春秋列国的爵位很难考证,设立四条义例来辨析,最终也没有确定。滕国等也是同样。胡子厌恶滕子朝见鲁国,说‘降为子爵’,用对待夷狄的方式对待他,他探求经义也太深了。圣人不会因为一个人的罪过而牵连他的子孙,然而滕国称子爵的记录相继出现,难道波及后代像申不害、韩非的教化吗?记载‘来朝’,就是用来治理他的。子爵的变化无法考证。参照子产争承的例子,大概是自我贬低以顺应杀礼。”赵企明沿袭孙明复的说法说:“大国的爵位不超过公侯,小国自嫌相互抗衡,如果不是为了利益,所以以侯爵来接见,如果有入杞的军队,以讨伐不恭敬,那么说滕国自我贬低,确实切中实情。”有人说:“滕国的子爵,赵匡说居住在防地称子,所以七月杞侯来朝不降爵,胡子说杞国是纪国,不过是证明滕子被贬罢了。以杞为纪,那么九月入杞,经文有明文。左氏本来就认为是不恭敬导致讨伐,那么不是纪国的错误是明显的。胡子探求经义,怎么如此主观决断呢?”

三月,鲁桓公与齐侯、陈侯、郑伯在稷地会盟,以促成宋国的动乱。

稷是宋国的土地,诸侯的会盟,参预者三人以上必定言明,所以其义例,胡氏已经完备。

夏四月,从宋国取来郜国的大鼎。戊申,把它放入太庙。

这是宋国的贿赂,在会盟时接受。其义例,胡氏已经完备。

秋七月,杞侯来朝见。

义例见滕子来朝之下。杞是姒姓,公爵,武王封禹的后代东楼公,国都在今开封杞县,古雍丘。有人说唐侯是尧的后代,陈侯是舜的后代,唯独宋国以异姓相继,微子的德行特别崇高其爵位,建立为上公。三恪的完备,是因为神明的后代,难道是因为私心其相继的缘故吗?

蔡侯、郑伯在邓地会盟。

开始畏惧楚国。楚国成为中原的祸害,从此开始。这时,楚武王熊通开始僭越称王,凭借江汉之地,所以汉东诸侯为此会盟。邓、蔡地,在颍川召陵县西南的邓城。赵企明说是曼姓侯国,今襄阳府邓城,是楚国的婚姻之国,所以两国依托于此。近来,胡康侯说:“观察诸侯会盟离合的痕迹,就可以考证夷夏盛衰的原因。”

九月,进入杞国。

左氏说,讨伐不恭敬。

鲁桓公与戎人在唐地结盟。冬,鲁桓公从唐地回来。

在唐地结盟并记载归来,是因为桓公以能与戎人结盟为幸事,很久才回来,举行饮至之礼,这是表示危险。

三年春正月。

不记载“王”,是缺文。杜氏认为是不颁布历法,刘敞规劝他。现在胡氏取为传说的,是因为谷梁认为桓公弑君无王,胡氏相信他。然而天下不只有桓公无王。如果说孔子因鲁史而立王法,凡天下无王的都以类推罪,还可以。二年春与夷被杀,定公十三年薛弑其君,为什么不相同呢?十年记载“王”,认为是正。曹终生之卒,五年陈侯鲍卒,赴告以二日,说长历大衍步推不在一月,所以不能确切地说记载“王”,与其正还可以。十五年为什么不正?天王之崩。十七年为什么不正?蔡封人之卒吗?难道说事情不在正月所以不记载“王”吗?《春秋》记载“王”,本来是为了大一统,不是说王能王。况且王月实在不是鲁国所能私有的!后来赵子常稍作改变,然而无能改正。胡氏另作言辞,然而到二年记载“王”,则无法自解。宋万、赵盾、宋归生之弑,而称王了。

公防齐侯于嬴

嬴齐地,今泰安州界内。杜氏曰:「以国君娶夫人,不由媒介,自与齐侯防而成昏,非礼也。」

译鲁桓公在嬴地会见齐侯。

嬴是齐国的地方,位于现在泰安州的境内。

杜预说:“国君娶夫人,不通过媒人,而是亲自与齐侯约定而成婚,这是不合礼制的。”

夏齐侯卫侯胥命于蒲

此志齐、卫之合也。春秋之初,齐党郑,卫党宋。防稷之后,宋、郑平矣。二国固无所释憾也。故胥命者比周而相推长焉。于是乎齐僖称小伯,而诗之「式微」,▯以方伯望卫矣。齐桓之紏合,不待致伯而行其事,则僖开之,而桓习其旧也。岂天下之细故哉?推伯不已,凌夷之势,有齐、魏相王之渐。陈君举王伯厚于经爲合。自公、谷以爲近正,而古荀卿子遂曰:「春秋善胥命。」卿之学,谷梁氏之学也。赵匡曰:「防遇亦并不盟,皆是约言而退,何得独异此文?」且二君并非贤君,又无殊异之迹。据经文直讥其无人君之礼耳,则赵说亦未尽也。蒲今在大名府长垣县界,古陈留卫地。

  六月公防▯侯于郕

  左氏▯求成也

  秋七月壬辰朔日有食之

姜岌以是年七月癸亥朔无壬辰,亦失闰。其八月壬辰朔去交分入食限,与大衍同。授时推八月壬辰朔加时在昼,食六分一十四杪。先天得交分二十五刻七五一,入食限。

  公子翚如齐逆女

称公子始命爲卿也。越境而遣,卿礼也。胡氏讥之,过矣。

  九月齐侯送姜氏于讙

据《谷梁》礼,送女,父不下堂,母不出祭门,诸母兄弟不出阙门。《左氏》凡公女嫁于敌国,姊妹则上卿送之,公子则下卿送之。于大国,虽公子亦上卿送之;于天子,则诸卿皆行;于小国,则上大夫送之。然则送女逾境,非礼也。讙今宁阳西界地,则入鲁境矣。不言夫人者,公羊子曰:自我言齐,父母之于子,虽爲邻国夫人,犹曰吾姜氏也。陈氏曰:已去齐,故不言女;未至鲁,故不言夫人也。

公防齐侯于讙,夫人姜氏至自齐。

  冬齐侯使其弟年来聘

  左氏曰致夫人也

  有年

公羊子曰:「有年,以志喜也。不足者,示人有余。鲁桓得罪于天,侈天之赐以自庆,史据实而书,孔子不削,以示讥乎?」

  四年春正月公狩于郎

狩守也。张罗驱逐守取之名爲田。苗除害则搜索取之曰搜。葢搜而择之去其害者而已。兽多可杀曰狝。以其捷也则谓之猎。皆一事之通名。《周礼》大司马仲春而敎振旅平列陈辨鼓铎镯铙之用遂以搜田祭社。仲夏而敎茇舍撰车徒读书契辨号名之用遂以苖田以享礿。仲秋而敎治兵辨旗物之用遂以狝田以祀祊。中冬而敎大阅则合三时之所辨者而皆辨之遂以狩田以享烝。其义胡氏备矣。

  夏天王使宰渠伯纠来聘

宰者何?宰夫也。夫宰有太宰、卿、小宰、中大夫、宰夫、下大夫。若宰,周公则太宰矣。何则?未有中、下大夫而公者也。其知纠宰夫者,公羊以爲下大夫,则宰夫之宰非冢宰矣。渠氏也,非邑也。伯纠者,说公羊者以爲字。郑箴膏肓名且字非也。伯非爵也。仪礼所谓二十而冠字「伯某甫」者是也。王朝大夫未爵书字也。何邵公说公羊曰:「老臣不名」,知其非名而误也。左氏云:「父在故名」,然仍叔之子有父在焉而不名,且称子。今伯纠之不称子,安知有父乎?无父乎?胡氏以爲冢宰伯爵,斯亦不攷诸前闻,而私爲之说矣。周礼宰夫凡邦之吊事,掌其戒令与其币器财用。则咺之来周,以宰夫之职使之也。宰非冢宰也。其与伯纠名字不同者,王朝上士、中士称氏名,下士称人。故赵子常以例定之曰:「宰氏咺名」。赵企明曰:「小宰士大夫兼之,故名咺」。则其考于周礼益疎矣。咺以宰氏,伯纠以宰官,不嫌同辞。以法据旧史书之系于来聘而不系于名,不名亦非以名字爲宰之高下、事之得失也。其不讨而聘,胡氏义是矣。春秋上纪天之书也。桓四年、七年何以缺二时?史失之也。胡氏以谓四年之无二时,以纠之聘而知王之不复能用刑也。是何邵公之遗说也。然五年仍叔之子亦聘矣,而秋冬何以书也?七年之无二时,胡氏以谓谷、邓之朝见诸侯之不复能修职也。邵公曰:「桓公以火攻人,故去二时。」二氏之说靡所定矣。然如胡氏之例,则二年滕子来朝不具四时乎?不可通于彼矣。如何氏之说,则火攻之恶不犹愈于成宋乱乎?是故二氏

译夏,齐侯和卫侯在蒲地互相约定。

这是记载齐、卫两国联合的事。春秋初期,齐国亲近郑国,卫国亲近宋国。防地会盟之后,宋、郑两国讲和了。两国本来就没有什么可怨恨的了。所以互相约定,是彼此结好而互相推崇为长。于是齐僖公自称小伯,而《诗经》中的《式微》,是以方伯的身份期望卫国。齐桓公的纠合诸侯,不必等到正式成为霸主就行事,这是齐僖公开创的,而齐桓公沿袭了他的旧例。这难道是天下的小事吗?推崇霸主不止,凌夷衰败的趋势,有齐、魏相王的苗头。陈君举王伯厚在经学上认为是联合。自《公羊》、《谷梁》认为接近正道,而古荀卿子于是说:“《春秋》赞许互相约定。”荀卿的学问,是《谷梁》的学问。赵匡说:“防地会盟也没有结盟,都是约定言语就退去,怎么能唯独对这篇文章有不同看法?”况且两位国君并非贤君,又没有特殊的表现。根据经文直接讥讽他们没有人君的礼仪罢了,那么赵匡的说法也不完全正确。蒲地现在在大名府长垣县境内,是古陈留卫地。

六月,鲁桓公在郕地会见齐侯。

《左传》说是为了求和。

秋七月壬辰朔,发生日食。

姜岌认为这一年七月癸亥朔没有壬辰,也是失闰。其八月壬辰朔距离交分进入食限,与《大衍历》相同。《授时历》推算八月壬辰朔加时在白天,食六分一十四杪。先天历得到交分二十五刻七五一,进入食限。

公子翚到齐国迎接新娘。

称公子,开始任命为卿。越境派遣,是卿的礼仪。胡氏讥讽这件事,太过分了。

九月,齐侯送姜氏到讙地。

根据《谷梁传》的礼仪,送女儿,父亲不下堂,母亲不出祭门,诸母兄弟不出阙门。《左传》说凡是公女嫁给敌国,姊妹则由上卿送,公子则由下卿送。对于大国,即使是公子也由上卿送;对于天子,则诸卿都去;对于小国,则由上大夫送。那么送女儿越过国境,是不合礼仪的。讙地在现在宁阳西界,已经进入鲁国境内了。不称夫人,是因为《公羊传》说:从我方来说齐国,父母对于子女,即使是邻国的夫人,还是说我的姜氏。陈氏说:已经离开齐国,所以不称女;还没有到达鲁国,所以不称夫人。

鲁桓公在讙地会见齐侯,夫人姜氏从齐国回来。

冬,齐侯派他的弟弟年来聘问。

《左传》说是为了致送夫人。

有年。

《公羊传》说:“有年,用来记载喜庆。不足的地方,显示人有剩余。鲁桓公得罪上天,奢侈天帝的赐福来自我庆贺,史官据实记载,孔子不删削,是用来讥讽吗?”

四年春正月,鲁桓公在郎地狩猎。

狩是守的意思。张罗驱逐守取叫做田。苗除害则搜索取之叫做搜。大概是搜索而选择,去掉有害的而已。兽多可杀叫做狝。因为其敏捷则叫做猎。都是一件事的通名。《周礼》大司马仲春教振旅平列陈辨鼓铎镯铙之用,于是以搜田祭社。仲夏教茇舍撰车徒读书契辨号名之用,于是以苗田以享礿。仲秋教治兵辨旗物之用,于是以狝田以祀祊。中冬教大阅,则合三时之所辨者而皆辨之,于是以狩田以享烝。其义胡氏备矣。

夏,天王派宰渠伯纠来聘问。

宰是什么?是宰夫。夫宰有太宰、卿、小宰、中大夫、宰夫、下大夫。若宰,周公则是太宰了。为什么呢?没有中、下大夫而公的。知道纠是宰夫,是因为《公羊传》认为是下大夫,那么宰夫之宰不是冢宰了。渠氏,不是邑。伯纠,解说《公羊传》的人认为是字。郑箴膏肓说名且字,不对。伯不是爵位。《仪礼》所谓二十而冠字“伯某甫”的是这样。王朝大夫未爵书字。何邵公解说《公羊传》说:“老臣不名”,知道不是名而错误。《左传》说:“父在故名”,然而仍叔之子有父在而不名,且称子。现在伯纠不称子,怎么知道有父?无父?胡氏认为是冢宰伯爵,这也是不考察前闻,而私自为之说。《周礼》宰夫凡邦之吊事,掌其戒令与其币器财用。那么咺之来周,以宰夫之职使之。宰不是冢宰。其与伯纠名字不同,是因为王朝上士、中士称氏名,下士称人。所以赵子常以例定之曰:“宰氏咺名”。赵企明说:“小宰士大夫兼之,故名咺”。那么其考于周礼益疏矣。咺以宰氏,伯纠以宰官,不嫌同辞。以法据旧史书之系于来聘而不系于名,不名亦非以名字为宰之高下、事之得失。其不讨而聘,胡氏义是矣。《春秋》上纪天之书。桓四年、七年何以缺二时?史失之也。胡氏以谓四年之无二时,以纠之聘而知王之不复能用刑也。是何邵公之遗说也。然五年仍叔之子亦聘矣,而秋冬何以书也?七年之无二时,胡氏以谓谷、邓之朝见诸侯之不复能修职也。邵公说:“桓公以火攻人,故去二时。”二氏之说靡所定矣。然如胡氏之例,则二年滕子来朝不具四时乎?不可通于彼矣。如何氏之说,则火攻之恶不犹愈于成宋乱乎?是故二氏

求经之过,杜征南、范豫章可谓不凿矣。

译探究经书中的错误,杜征南和范豫章可以说是不牵强附会了。

五年春正月甲戌

  己丑陈侯鲍卒

按杜元凯《长厯正月甲申朔,日内无甲戌,则巳丑乃六日也。甲戍下,按传先儒疑有陈乱,文公子佗杀太子免,公疾病乱作之事,爲蔡人杀陈佗张本。赵企明曰:甲戌之下阙事也。左氏以爲再赴疎矣,就使再赴,不过再以卒之日赴也,岂有一人而二日卒耶?公羊家以其卒不地爲弑。按陈侯卒于国,自应不地,何得因疑爲杀乎?

  夏齐侯郑伯如纪

欲袭纪也,胡氏谓:“着齐人灭纪之罪,纪侯去国之由。”是也。

  天王使仍叔之子来聘

赵企明曰:徴兵也。仍叔之子云者,公羊谓讥父老子代从政,葢以爲私爱害公选矣。

  葬陈桓公

  城祝丘

高抑崇曰:「祝丘近齐邑,葢公欲助纪而畏齐,故非时而城以备之。」

  秋蔡人卫人陈人从王伐郑

王之伐郑,胡子曰:「郑伯不朝,贬其爵可也,自将攻之,非天讨也。」夫周之微,不振乆矣,贬爵削地,岂肯从令而受命乎?彼谓移此师以加宋、鲁爲天讨,不知夫郑也,交恶于周,不王已非一日,不待夺政不朝,而后见其罪也,是尚可以稽天诛乎?使诸侯翕从,遂以夷郑,而周之威令因是复振,则于周宣亲征爲有光矣,乌足深责哉?故胡子之言,吾以爲不如赵企明之得防矣。蔡、卫、陈畏比郑,而以微者行,无功而还,又乌得褒?然则祝▯请从之事,不必问其有无矣。先儒以爲诸侯不可敌王,故战于繻葛而不书战,王卒大败而不书败,亦近乎迂僻矣。夫王师败绩于茅戎,犹可言也,何▯于诸侯拒战之事,而顾尽没其实乎?夺郑权,当在春秋前,入春秋则郑伯皆以外诸侯书耳。王之无天也,吕仲木曰:「省文从读」,又曰:「阙文亦可也。」

  大雩

雩者,号祭吁嗟,求雨也。鲁南爲雩门,舞雩在城南。舞以女巫,雩乐以皇,所以达阳中之隂。雩祭以舞爲盛,遂名坛曰舞雩。有二龙见,而雩设坛祈泽,常祭也。旱而雩,非常也。大雩上帝,用盛乐,又非常僣也。胡氏义备矣。月令建午之雩,则秦制耳。

  螽

螽蝗属,诗《螽斯》是已。形长而青,长角,长股,一生九十九子者。啖助曰:「书时者,连月有之。」

  冬州公如曹

  六年春正月寔来

州者,天子圻内之邑。河内武陟,非随绞州蓼伐楚之州,亦非淳于之州也。苏忿生有田十二,而州在焉。后爲周州公食邑。隐十有一年,苏叛,天子不能有也。取邬、刘、蔿、邘之田于郑,以十二邑与郑,而州在焉。则州公失采。然至是五年而始伐郑,仍叔之子伐郑,而兵端始启。意者仍氏未行,州公犹得防偃于州。以明年夏盟向,求成于郑。既郑、齐、卫人伐盟向,王始迁其民于郏。夫十二邑者,盟与向皆在焉。观此,则王虽与郑,尚不有。至是旅拒以争,而州公之来继仍氏有徴发耶?《春秋》称公者,惟二王后及三公称公。故州公,天子之三公也。左氏不知,以爲淳于公。《舆地广记》遂附防之,以东海县有大小州山,曰高宻夷安城。淳于本《春秋》州国,误矣。淳于者,郦道元云本夏之斟灌国,武王以封淳于公▯并之。夫淳于非二王后,安得称公?是郦亦缘左氏再误也。鲁南连曹,西达于周。州公来鲁,经曹,卫已从王。鲁未尝出师,故如曹。而六年寔来。杜元凯云「寔」实也。承冬如曹之文间无事,是也。胡子以「寔」爲名,比于失地之君,将有其末,先録其本,亦所谓度其国危,逐不复者误之也。

  夏四月公防纪侯于郕

  左氏曰纪来谘谋齐难也

  秋八月壬午大阅

刘原父曰:「大阅,冬事也。秋兴之厉,农矣。传谓惧郑忽,畏齐人而季明德,直谓纪求鲁援,故不因田而简阅,则臆之而已。」

  蔡人弑陈佗

程子曰:「蔡桓侯杀陈佗,实以私也,而书人同于讨贼者,众人之公也。」陈君举曰:「公子与太子两下争利相杀,则其讨之何以?庻孽乱正统,如之何勿讨也?」

  九月丁卯子同生

古者冢子生,食以太牢,不食而见,冠于阼阶,死则爲之斩,其异于

译鲁桓公五年春季正月甲戌日。

己丑日,陈侯鲍去世。

按照杜预《长历》的记载,正月甲申日朔,该月内没有甲戌日,那么己丑就是六日。在甲戌之下,按照《左传》的说法,先儒怀疑有陈国内乱,文公子佗杀害太子免,陈侯病重时发生动乱的事情,这是为蔡人杀死陈佗埋下伏笔。赵企明说:甲戌之下缺失了记事。《左传》认为是因为两次报丧所以疏漏了,即使两次报丧,也不过是再次以去世之日报丧罢了,哪有一个人两天都去世的道理呢?《公羊传》学派认为陈侯去世不记载地点是因为是被弑杀。按陈侯在国都去世,自然不应该记载地点,怎么能因为怀疑就认为是被杀呢?

夏季,齐侯、郑伯前往纪国。

这是想要偷袭纪国,胡安国说:“这是为了彰显齐人灭亡纪国的罪责,以及纪侯离开国家的缘由。”这是正确的。

周天子派遣仍叔的儿子来鲁国聘问。

赵企明说:这是征召军队。说仍叔的儿子,是《公羊传》讥讽父亲年老而让儿子代替从政,大概是认为这是因私爱而损害了公家的选拔。

安葬陈桓公。

修筑祝丘的城墙。

高抑崇说:“祝丘靠近齐国的城邑,大概是鲁桓公想要帮助纪国却畏惧齐国,所以违背时节修筑城墙来防备。”

秋季,蔡人、卫人、陈人跟随周天子讨伐郑国。

周天子讨伐郑国,胡子说:“郑伯不朝见,贬低他的爵位就可以了,亲自率领军队攻打他,这不是天子的讨伐。”周王室衰微,不振作已经很久了,贬爵削地,难道肯听从命令而接受任命吗?那些人说把这支军队调去攻打宋、鲁才是天子的讨伐,却不知道郑国与周王室交恶,不尊奉周天子已经不是一天了,不必等到夺取政权、不朝见之后才显现他的罪过,这还可以等待天子的诛伐吗?假如诸侯都顺从,于是平定了郑国,而周天子的威令因此重新振作,那么对于周宣王亲自征伐是有光彩的,哪里值得深深责备呢?所以胡子的话,我认为不如赵企明说得恰当。蔡、卫、陈畏惧逼近郑国,而率领弱小的军队行动,没有战功就返回,又怎么能得到褒奖呢?那么祝丘请求跟随讨伐的事情,不必去追问它是否存在了。先儒认为诸侯不可以对抗天子,所以在繻葛之战不记载“战”,天子军队大败不记载“败”,这也近乎迂腐偏狭了。天子军队在茅戎战败,还可以说,为什么对于诸侯抗拒作战的事情,反而完全隐瞒事实呢?夺取郑国的权力,应当在春秋之前,进入春秋时期,郑伯都以外诸侯的身份记载罢了。周天子没有天命,吕仲木说:“这是省略文字,跟随诵读”,又说:“缺失文字也可以。”

举行大雩祭。

雩祭,是呼号祭祀、叹息祈求下雨。鲁国南部有雩门,舞雩在城南。用女巫跳舞,雩祭的音乐用皇舞,用来通达阳气中的阴气。雩祭以舞蹈为盛大,于是把祭坛命名为舞雩。有两条龙出现,而雩祭设立祭坛祈求恩泽,这是常规祭祀。干旱时举行雩祭,是不常规的。大雩祭上帝,使用盛大的音乐,又是不常规的僭越。胡安国的义理完备了。《月令》中五月建午时的雩祭,那是秦朝的制度罢了。

发生螽灾。

螽是蝗虫类,《诗经·螽斯》就是它。身体细长而青色,长角,长腿,一生产九十九个卵的。啖助说:“记载时间的,是连续几个月都有。”

冬季,州公前往曹国。

鲁桓公六年春季正月,州公来到鲁国。

州,是天子宫城内的城邑。河内武陟,不是随、绞、州、蓼讨伐楚国的州,也不是淳于的州。苏忿生有十二块田地,州就在其中。后来成为周州公的食邑。隐公十一年,苏叛乱,天子不能拥有它。从郑国夺取邬、刘、蔿、邘的田地,把十二个城邑给郑国,而州就在其中。那么州公失去了采邑。然而到了这五年才开始讨伐郑国,仍叔的儿子讨伐郑国,而战争开端才开启。大概是仍氏没有行动,州公还能在州地防守。等到明年夏季在向地结盟,向郑国求和。既然郑、齐、卫人讨伐向地,周天子才开始把那里的百姓迁移到郏。那十二个城邑,盟和向都在其中。看这些,那么天子虽然给了郑国,尚且不拥有。到了这时旅拒争夺,而州公的到来是跟随仍氏有征发吗?《春秋》称公的,只有二王之后和三公称公。所以州公,是天子的三公。《左传》不知道,认为是淳于公。《舆地广记》于是附会它,说东海县有大小州山,叫高密夷安城。淳于本是《春秋》的州国,错了。淳于,郦道元说本是夏朝的斟灌国,武王用来封淳于公,合并了它。淳于不是二王之后,怎么能称公?这是郦道元也跟随《左传》再次错误。鲁国南部连接曹国,西部到达周。州公来到鲁国,经过曹国,卫国已经跟随周天子。鲁国未曾出兵,所以去曹国。而六年州公来到。杜预说“寔”是“实”。承接冬季去曹国的文字,中间没有事情,这是正确的。胡子以“寔”为名,比作失地的君主,将有其末,先录其本,也是所谓推测国家危险,驱逐不再回来,这是错误的。

夏季四月,鲁桓公在郕地会见纪侯。

《左传》说:纪侯来咨询谋划齐国的祸难。

秋季八月壬午日,举行大阅兵。

刘原父说:“大阅兵,是冬季的事情。秋季兴起严厉,农事已毕。《左传》说畏惧郑忽,害怕齐人而季明德,直接说是纪国请求鲁国援助,所以不因为田猎而简阅,这只是臆测罢了。”

蔡人弑杀陈佗。

程颐说:“蔡桓侯杀死陈佗,实际上是出于私心,而记载‘人’等同于讨伐盗贼,这是众人的公义。”陈君举说:“公子与太子两方争利互相杀害,那么讨伐他们凭什么?庶孽扰乱正统,怎么能不讨伐呢?”

九月丁卯日,公子同出生。

古代嫡长子出生,用太牢祭祀,不进食而相见,在阼阶加冠,死了就为他穿斩衰,这与

庻甚矣。礼内则,卿大夫以下子生,皆书于闾史,故防书大体,嫡冢必书。胡康侯曰:「其不书世子,天下无生而贵者,誓于天子然后爲世子。」或曰:「生不书世子,俟其成立可托而后誓。」大君有命,开国承家,葢隂寓与贤之意。故文公与成黒肱子赤、子野皆嫡长,而生不书于春秋,所谓无生而贵者。礼言爲后者四,有正体而不传,重嫡子有罪疾是也。往予见季氏申谷梁之防,谓庄疑于齐襄之子,故特书之。然齐诗猗嗟,固以我甥爲咏,鲁齐之人皆能明微,何俟圣人?杜元凯谓十二公推子同嫡长,孔氏疏之曰:「文公、哀公其母无明文,未知是嫡以否。」据公衡之年,成公又非穆姜所生,葢其父未爲君之前已生,纵令是嫡,亦不书其考之详矣。然则或人隂寓与贤云者,亦非无见也。

译这大概太严重了。《礼记·内则》规定,卿大夫以下阶层,儿子出生都要登记在闾史那里,所以《春秋》的书写体例,嫡长子必定要记载。胡康侯说:“不记载世子,是因为天下没有生下来就尊贵的人,必须向天子发誓之后才能成为世子。”有人说:“出生时不记载世子,等到他成年可以托付重任之后才发誓。”国君有任命,开国或继承家业,大概暗中蕴含着推举贤能的意思。所以文公与成公的黑肱之子赤、子野都是嫡长子,但出生时《春秋》没有记载,这就是所说的“没有生下来就尊贵的人”。礼制中说到作为继承人的有四种情况,有正统身份却不传承,重视嫡子是因为他有罪疾,就是这样。过去我见到季氏申阐述《谷梁传》的体例,说庄公疑似是齐襄公的儿子,所以特别记载。然而《齐诗·猗嗟》本来是以“我的外甥”为咏叹对象,鲁国和齐国的人都能明白其中的微妙之处,哪里还需要圣人呢?杜元凯说十二公推举子同作为嫡长子,孔氏疏解说:“文公、哀公他们的母亲没有明确记载,不知道是不是嫡出。”根据公衡的年龄,成公又不是穆姜所生,大概是在他们的父亲成为国君之前就已经出生,即使他们是嫡子,也不记载他们父亲的详细情况了。那么,有人所说的暗中蕴含推举贤能的意思,也不是没有见识的。

冬纪侯来朝

请王命以求成于齐也,公告不能。

  七年春二月己亥焚咸丘

此建丑之月也。据《尔雅》:“火田爲狩。”故《诗》言“在薮火烈具举”。《月令》:“仲春建卯之月,毋焚山林。”《王制》曰:“昆虫未蛰,不以火田。”然孟春启蛰,而《周礼》“穴氏掌攻蛰兽,各以其物”。火之仲春之田,有火▯,则许其焚圃草以田,特禁其焚山林耳。今焚于建丑之月,何以书哉?高抑崇曰:“咸丘乃鲁地近齐者,故孟子以咸丘蒙爲齐东野人。”呉防清以非狩地,故讥是也。“公谷”曰:“火攻夫咸丘内地,则何以火攻?若邾娄之邑,则何以不系邾娄耶?”

  夏谷伯绥来朝邓侯吾离来朝

谷嬴同姓国,在今襄阳谷城县,伯爵。邓曼姓,商之侯国,亦在襄阳北邓城。古者诸侯不生名,来朝而名,则附庸也。谷邓以诸侯而名者,何也?胡子以朝桓,立义曰:“恶其党恶也。”然而滕纪不名,又何以通于彼例也?左氏谓贱之名。夫降爵成礼,如滕纪薛者有矣。不敬见伐,如▯者有矣。史岂尝贱而名之?先王制礼,不敢遗小国之臣,而况名其君乎?公谷皆曰:“谷邓失地之君。”赵企明因订之曰:“谷邓皆在南阳,而逼于楚,惧不见容,故越蔡许陈曹宿邾六国,厯千四百里,而以朝礼接于鲁。葢失地而奔者也。”然庄十六年,楚然后灭邓,此时曷爲遽以失地名之?故赵匡、刘敞以爲用狄礼而名之。匡言非失地而名,信足辨公谷矣。以爲用狄礼而名,即如▯,桓公用夷礼,何以不名哉?是匡亦妄也。或曰:“谷邓于鲁交好,不通事,无本末。邓旋爲楚所灭,而谷终春秋不经见,以其接我故,详其名,是变一例也。”葢近之耳。缺秋冬与四年同。

  八年

  春正月己卯烝

秦道静释杜駮论云:「周礼四时之祭,皆用四仲,此夏仲月应书冬烝,其书者爲夏五再烝,见续起也。」赵伯循曰:「周虽以建子爲正,祭祀则用夏时,本月《周书》曰:『夏数得天,百王所同。』亦越我周改正易械以埀三统,至敬授民时,廵守尝享,犹自夏焉。」胡氏不知,以爲冬事,误矣。

  天王使家殳来聘

  高抑崇曰谋纳后也

  夏五月丁丑烝

程子曰:「正月既烝矣,而非时复烝者,必以前烝爲不备也。其凟乱甚矣!」

  秋伐邾

赵企明曰:「隐有逊国之心,则即位三月,仪父来盟。桓簒弑,则定位六年,仪父不至。桓愤而伐之邾,终不即至。迄十五年,因牟人、葛人之来,始与之俱朝焉。义之可恃也。桓以不义伐之,岂必书公、书师而后见贬哉!」

  冬十月雨雪

  祭公来遂逆王后于纪

赵企明曰:齐将灭纪,纪托于鲁,势不能庇纪,于是爲之谋,俾纳女于王,爲重焉。祭公因不反命,而遂逆王后。其说是已,而谓祭公尊不当行,则非矣。赵子常曰:桓王取后于纪,命鲁主昏,尝使家父来聘,则其事前定矣。既已纳币契成,故祭公来受辞于主昏者,而往逆后于纪,皆礼之冝也。天子不自主,故祭公不称使,成使于我,故言遂。诸家泥于常事,不书之说,谓书来、书遂爲非常,于是讥祭公,罪纪,而议及天王,坐以虚文说经,而不以天子昏礼推原之也。

  九年春纪季姜归于京师

公羊子曰:「其辞成矣,则其称纪季姜何?自我言,纪父母之于子,虽天子后,犹曰吾季姜也。谓化天下以妇道者,非本防矣。」赵企明曰:「纪姜归不书,以非祭公所得以也。然则文姜母一国,翚寜得以之乎?翚祭,或以,或不以,翚专也。据实而书,赵氏亦未之考耳。」

  夏四月

  秋七月

  冬曹伯使其世子射姑来朝

曹姬姓伯爵国,今曹东五十里,实古定陶。武王封文王子叔振铎之地,今伯爲桓公也。胡氏引《周官》典命:“世子出从朝命之礼”,谓同急趋王命者耳。若诸侯相朝,世乃行之,非先王常典。而使世子摄行,岂礼也哉?尸子曰:“夫已多乎道。”胡氏言之备矣。

  十年

  春王正月庚申曹伯终生卒

  射姑嗣是爲庄

译冬季,纪侯来朝见。

这是为了请求周王命令,以便与齐国达成和解,但周王告知无法做到。

七年春季二月己亥日,焚烧咸丘。

这是建丑之月。根据《尔雅》:“用火驱赶野兽打猎称为狩。”所以《诗经》说“在泽中火势猛烈,全部举起”。《月令》说:“仲春建卯之月,不要焚烧山林。”《王制》说:“昆虫尚未蛰伏,不用火来打猎。”然而孟春时节蛰虫开始苏醒,而《周礼》规定“穴氏掌管攻击蛰伏的野兽,各自用其同类”。在建卯之月用火打猎,如果有火种,就允许焚烧园圃草木来打猎,只是禁止焚烧山林罢了。现在在建丑之月焚烧,为什么要记载呢?高抑崇说:“咸丘是靠近齐国的鲁地,所以孟子把咸丘蒙称为齐东的野人。”吴防清认为这不是打猎的地方,所以讥讽这件事。《公羊传》和《谷梁传》说:“用火攻咸丘内地,为什么要用火攻?如果是邾娄的城邑,为什么不归属邾娄呢?”

夏季,谷伯绥来朝见,邓侯吾离来朝见。

谷国是嬴姓同姓国,在今襄阳谷城县,伯爵。邓国是曼姓,商朝的侯国,也在襄阳北邓城。古代诸侯不称名,来朝见却称名,那就是附庸。谷、邓作为诸侯却称名,为什么呢?胡子因为朝见桓公,立义说:“厌恶他们结党为恶。”然而滕、纪不称名,又怎么与那个例子相通呢?左氏认为是因为地位低贱所以称名。降低爵位完成礼仪,像滕、纪、薛这样的例子是有的。不恭敬而被讨伐,像〇这样的例子是有的。史官难道曾经因为低贱而称名吗?先王制定礼仪,不敢遗漏小国的臣子,何况称名他们的君主呢?《公羊传》和《谷梁传》都说:“谷、邓是失去土地的君主。”赵企明因此考证说:“谷、邓都在南阳,被楚国逼迫,害怕不被容纳,所以越过蔡、许、陈、曹、宿、邾六国,历经一千四百里,用朝见的礼仪接待于鲁国。大概是失去土地而逃亡的人。”然而庄公十六年,楚国才灭掉邓国,这时为什么急忙用失去土地来称名他们呢?所以赵匡、刘敞认为这是用狄礼所以称名。赵匡说不是失去土地而称名,确实足以辩驳《公羊传》和《谷梁传》。认为用狄礼而称名,就像〇,桓公用夷礼,为什么不称名呢?这是赵匡也妄说了。有人说:“谷、邓与鲁国交好,不通事,没有本末。邓随即被楚国灭掉,而谷终春秋时期不再出现,因为接待我国,所以详细记载他们的名字,这是改变一个例子的情况。”大概接近真相了。缺秋冬与四年相同。

八年

春季正月己卯日,举行烝祭。

秦道静解释杜驳论说:“周礼四季的祭祀,都用四仲月,这夏季仲月应该书写冬烝,它书写的因为是夏五再烝,见续起也。”赵伯循说:“周朝虽然以建子为正,祭祀则用夏时,本月《周书》说:‘夏数得天,百王所同。’也越我周改正易械以垂三统,至于敬授民时,巡守尝享,还自夏开始。”胡氏不知道,认为是冬事,错了。

天王派家殳来聘问。

高抑崇说这是谋划纳后。

夏季五月丁丑日,举行烝祭。

程子说:“正月已经烝祭了,而非时又烝祭的,一定是因为前次烝祭不完备。其亵渎混乱得很厉害!”

秋季,讨伐邾国。

赵企明说:“隐公有逊位的心,那么即位三个月,仪父来结盟。桓公篡位弑君,那么定位六年,仪父不到。桓公愤怒而讨伐邾国,终于不到。直到十五年,因为牟人、葛人的来,才与他们一起朝见。义是可以依靠的。桓公以不义讨伐他,难道一定要书公、书师而后见贬吗!”

冬季十月,下雪。

祭公来,于是迎娶王后于纪。

赵企明说:“齐将灭纪,纪托付于鲁,势不能庇护纪,于是为之谋划,使纳女于王,为重焉。祭公因不反命,而遂逆王后。其说是已,而谓祭公尊不当行,则非矣。”赵子常说:“桓王取后于纪,命鲁主昏,尝使家父来聘,则其事前定矣。既已纳币契成,故祭公来受辞于主昏者,而往逆后于纪,皆礼之宜也。天子不自主,故祭公不称使,成使于我,故言遂。诸家泥于常事,不书之说,谓书来、书遂为非常,于是讥祭公,罪纪,而议及天王,坐以虚文说经,而不以天子昏礼推原之也。”

九年春季,纪季姜归于京师。

公羊子说:“其辞成矣,则其称纪季姜何?自我言,纪父母之于子,虽天子后,犹曰吾季姜也。谓化天下以妇道者,非本防矣。”赵企明说:“纪姜归不书,以非祭公所得以也。然则文姜母一国,翚宁得以之乎?翚祭,或以,或不以,翚专也。据实而书,赵氏亦未之考耳。”

夏季四月

秋季七月

冬季,曹伯派他的世子射姑来朝见。

曹国是姬姓伯爵国,今曹东五十里,实古定陶。武王封文王子叔振铎之地,今伯为桓公也。胡氏引《周官》典命:“世子出从朝命之礼”,谓同急趋王命者耳。若诸侯相朝,世乃行之,非先王常典。而使世子摄行,岂礼也哉?尸子曰:“夫已多乎道。”胡氏言之备矣。

十年

春季王正月庚申日,曹伯终生去世。

射姑继承,这就是庄公。

公

  夏五月葬曹桓公

  秋公防卫侯于桃丘弗遇

桃丘,东阿县东南桃城也。考《水经》葢济西、鲁南界地,西南距卫,尚隔范、郓等,皆鲁邑。先儒以爲卫地,非也。桃丘之防,必鲁。闻卫矦适齐,期战,故防之以间齐,而卫已由他道先过,故曰弗遇。若中背公而更与齐、郑,则但常言弗至以见实耳。胡氏谓恶失信,非也。

译鲁公

夏季五月,安葬曹桓公。

秋季,鲁公在桃丘设防拦截卫侯,却没有遇到。

桃丘,是东阿县东南的桃城。考察《水经》,大概是济水以西、鲁国南部的边界之地,西南距离卫国,还隔着范、郓等地,这些都是鲁国的城邑。以前的儒者认为桃丘是卫国的土地,这是错误的。桃丘的设防,必定是鲁国所为。听说卫侯前往齐国,约定交战,所以鲁公设防以离间齐国,而卫侯已经从其他道路先行通过,所以说没有遇到。如果卫侯中途背叛鲁公而转与齐、郑联合,那么只需通常说“没有到来”以显示实情罢了。胡氏认为这是厌恶鲁公失信,这是错误的。

冬,十有二月丙午,齐侯、卫侯、郑伯来战于郎。

纪故也。凡战,以主及客,郎以自战爲文。左氏谓伐有辞。鲁尝以周班后郑饩,而齐卫以应郑之请,则称战。三国之罪也。然事在五年,而今始报耶?且北戎在狄北,燕西距临淄甚逺。假能▯至,亦倐忽尔。郑复去齐千四百余里,乌能逺爲应援?而郑忽柔懦昏庸,亦非安攘之才。矧齐郑入纪之后,鲁欲援纪,不亲齐者已厯六年。何由鲁又至齐而爲之班?事不经见。左氏不足据也。赵企明谓伐有罪。然元年而郑盟之,三年齐妻之,今年卫亦期防桃丘焉。其定乆矣,今何以伐之?齐郑谋纪,鲁爲庇诸王而女焉,是以来也。以是来,则恶在外矣。

  十有一年

春,正月,齐人、卫人、郑人盟于恶曹。

参盟者,据隐八年瓦屋,日宋、齐、卫皆诸侯也。据僖十九年曹南,不日,有曹、邾大夫也。恶曹盟于战郎之后,郎之诸侯非耶?而何以不日?齐、郑之党乆矣,尚疑桃丘于卫,故盟同绝鲁,则亦甚矣。左氏恶曹地缺,案《诗》卫毎言曹地在鄘,居邶之南,故曰渡河露处于漕邑。卫女适他国所经,葢孔道也。戴公庐曹,陆德明曰:《诗》作漕,音同。然则恶曹岂即漕耶?葢郎战之后,郑归自卫而南,齐归自卫而北,漕所必繇,故于是盟耶?其人者,将三国自甚其事故讳之,若大夫盟者耶?陈氏谓一役再见者但人而畧之,非也。且传有宋而经阙,安知恶曹非漕地耶?或曰:漕地葢郎西近曹,三国合兵至郎,必由曹境以入,既归则遂讲盟其地耳。

  夏五月癸未郑伯寤生卒

  秋七月葬郑庄公

  九月宋人执郑祭仲

甚哉,汉儒之不知道也!公羊子,吾何讥焉?其曰「蔡仲之行权者」,可谓谬乎?谬者矣!忽本嫡子,仲当托孤之任,君薨,迟疑至于既葬,而犹不立。突方在宋,启宋之心,挟爲竒货,不能早定嗣君,计安社稷,身辱国危,仲之邪心也,安在其权乎?夫祭仲者,祭氏而仲名也。公羊子曰:「祭仲贤而不名,乃有逐君之臣而贤者乎?」以逐君之臣而贤也,则二百四十年之间,其不大悖者亦有矣,反不得如仲之称字何?圣人之昵仲也,以是知仲之名也。然胡子以爲因字而见贬,何也?曰:「命卿之称字」,胡子以爲尊王之义,见仲任之重,而深其责也云尔。即不知天子之三公比隆于列国之君者,而有时乎名,如仲者乃反字乎?以是知仲之名也。或曰:「仲之当名,固也;仲之爲名,亦有所据乎?」曰:「说左氏、谷梁者,葢以萧叔非字例之。左氏谓祭仲字,左氏诬也。唐应德曰:『公问羽数于众,仲葬原,仲春秋大夫以仲名者多矣。』此以祭仲爲名是也。孔父亦名也,哀子亦名也。」

  ▯归于郑

▯不繋郑蒙上文也?与赤归于曹同,不言公子簒也。刘原殳曰:祭仲之义,冝效死勿听。又不能若是,则强许焉。至其国而背之,执▯而杀之,亦可也。

  郑忽出奔卫

君在防,恒称子。既葬矣,未逾年称子。据僖二十五年,卫子逾午矣,未葬称子。据文九年,毛伯来求金,不称王。郑忽未逾年者也。其名之,权臣专制,迟疑未尝立爲君也。故从未君之恒辞,而称名。不称世子者,亦未尝立爲世子也。其复归称世子,斯赵子常谓特笔以正名者,非不修《春秋》之旧矣。

  柔防宋公陈侯蔡叔盟于折

以大夫防诸侯盟,于是始。柔不称氏,未赐族,爲卿者也。凡内公子出与防盟,法当以臣礼书名。赵氏谓诸侯之弟摄君,则称字,非也。礼,卿不防诸侯盟。折孙明复发微曰:鲁地。

  公防宋公于夫钟

夫钟杜氏曰:「隐公时,齐、郑皆入郕,而有隙。二国防郕,岂欲察其情实欤?」

  冬十有二月公防宋公于阚

折以下三盟,皆宋庄结鲁、仇郑之计,其屡盟而厚,疑胡氏义备矣。

  十有二年春正月

夏六月壬寅,公防▯侯、莒子盟于曲池。

观《春秋》进退予夺、抑扬之防,则知安中夏、待四夷之道矣。

▯公谷作纪曲池,今曲阜县北境,古汶阳,汪仲裕曰:「隐二年▯莒盟

译冬季,十二月丙午日,齐侯、卫侯、郑伯来到郎地交战。

这是为了纪国的旧事。凡是战争,以主方和客方来记载,郎地之战是以鲁国主动作战为文辞。左氏认为讨伐是有理由的。鲁国曾经因为周朝班次的关系落后于郑国而赠送牲畜,而齐国和卫国响应郑国的请求,所以称为战。这是三国的罪过。然而事情发生在五年之前,现在才开始报复吗?况且北戎在狄的北方,燕国西面距离临淄非常遥远。假使能够到达,也是转瞬即逝。郑国又距离齐国一千四百多里,怎么能远远地提供援助?而且郑忽柔弱昏庸,也不是安定内政、抵御外侮的人才。何况齐国和郑国进入纪国之后,鲁国想要援助纪国,不亲近齐国已经历了六年。怎么鲁国又去到齐国为他们安排班次呢?这件事没有根据。左氏的说法不足为据。赵企明认为讨伐是有罪的。然而元年郑国与之结盟,三年齐国与之联姻,今年卫国也在桃丘约定防务。他们的关系已经稳定很久了,现在为什么要讨伐他们呢?齐国和郑国图谋纪国,鲁国为了庇护纪国的王室女子而嫁给她,因此他们来了。因为这件事而来,那么过错就在外人了。

十一年

春季,正月,齐国人、卫国人、郑国人在恶曹结盟。

参与结盟的,根据隐公八年瓦屋之盟,宋、齐、卫都是诸侯。根据僖公十九年曹南之盟,没有记日,有曹、邾的大夫。恶曹之盟在郎地之战之后,郎地的诸侯难道不是吗?为什么没有记日?齐、郑的党羽很久了,还怀疑桃丘的卫国,所以结盟共同断绝与鲁国的关系,这也太过分了。左氏说恶曹地名缺失,查《诗经》卫国每提到曹地都在鄘,位于邶的南方,所以说渡河露宿在漕邑。卫国女子出嫁他国所经过的地方,大概是孔道。戴公在曹地建庐,陆德明说:《诗经》作漕,音同。那么恶曹难道就是漕吗?大概郎地之战之后,郑国从卫国向南返回,齐国从卫国向北返回,漕地是必经之路,所以在那里结盟吗?称“人”,是将三国自己加重罪责所以避讳,像是大夫结盟一样。陈氏认为一次战役再次出现就只称“人”而省略,这是不对的。况且传中有宋国而经文中缺失,怎么知道恶曹不是漕地呢?有人说:漕地大概在郎地西边靠近曹国,三国合兵到郎地,必定经过曹国境内进入,回来就在那地方讲和结盟罢了。

夏季,五月癸未日,郑伯寤生去世。

秋季,七月,安葬郑庄公。

九月,宋国人捉拿了郑国的祭仲。

汉儒不知道道的程度真严重啊!公羊子,我有什么可讥讽的呢?他说“蔡仲的行为是权变”,可以说是错误吗?确实是错误的!忽本是嫡子,祭仲受托孤的重任,君主去世,迟疑到已经安葬,还仍然不立君。突当时在宋国,激起宋国的心思,挟持作为奇货,不能早点确定嗣君,安定国家,自身受辱国家危亡,这是祭仲的邪心,哪里有什么权变呢?祭仲,是祭氏而名仲。公羊子说:“祭仲贤德所以不称名,哪有驱逐君主的臣子而贤德的呢?”因为驱逐君主的臣子而贤德,那么二百四十年之间,那些不太违背道义的也有,反而不能像祭仲那样称字吗?圣人亲近祭仲,由此知道祭仲的名。然而胡子认为因为称字而见贬抑,为什么呢?回答说:“命卿称字”,胡子认为是尊王的意义,看到祭仲责任重大,而加深对他的责备罢了。即使不知道天子的三公与列国君主地位相当,而有时称名,像祭仲这样的反而称字吗?由此知道祭仲的名。有人说:“祭仲应当称名,固然如此;祭仲作为名,也有依据吗?”回答说:“解释左氏、谷梁的,大概用萧叔不是字来类推。左氏说祭仲是字,左氏是诬蔑。唐应德说:‘公问羽数于众,仲葬原,仲春秋大夫以仲名者多矣。’这是以祭仲为名是对的。孔父也是名,哀子也是名。”

〇回到郑国。

〇不连系郑国,是承上文吗?与赤回到曹国相同,不说公子篡位。刘原殳说:祭仲的道义,应当效死不听。又不能这样,那就勉强答应。到了他的国家而背弃他,捉拿〇而杀了他,也可以。

郑忽出逃到卫国。

君主在殡宫,常称子。已经安葬了,未过一年称子。根据僖公二十五年,卫子过了午年,未安葬称子。根据文公九年,毛伯来求金,不称王。郑忽是未过一年的。称他的名,是因为权臣专制,迟疑未曾立为君主。所以从未君常称的辞例,而称名。不称世子,也是未曾立为世子。他复归称世子,这是赵子常说特笔以正名的,不是不修《春秋》的旧例。

柔在折地会合宋公、陈侯、蔡叔结盟。

以大夫会合诸侯结盟,从这里开始。柔不称氏,未赐族,是卿。凡是内公子出与会合结盟,法当以臣礼书名。赵氏说诸侯的弟弟摄政君主,就称字,这是不对的。礼制,卿不应当会合诸侯结盟。折地,孙明复发微说:鲁地。

公在夫钟地会合宋公。

夫钟,杜氏说:“隐公时,齐、郑都进入郕国,而有嫌隙。两国防备郕国,难道是想察其情实吗?”

冬季,十二月,公在阚地会合宋公。

折地以下的三次结盟,都是宋庄公结交鲁国、仇视郑国的计谋,他们屡次结盟而关系深厚,怀疑胡氏的义理完备了。

十二年,春季,正月。

夏季,六月壬寅日,公在曲池地会合〇侯、莒子结盟。

观察《春秋》进退予夺、抑扬的意旨,就知道安定中原、对待四夷的道理了。

〇公谷作纪,曲池,今曲阜县北境,古汶阳,汪仲裕说:“隐二年〇莒盟

于宻,是时纪谋齐难,故鲁桓与之盟莒,以援之耳。」

译在密地,当时纪国正谋划对齐国发动战争,所以鲁桓公在莒地与纪侯结盟,只是为了援助纪国罢了。

秋七月丁亥,公防宋公、燕人盟于谷丘。

南燕姞姓伯爵,黄帝之后,国今卫辉府胙城县谷丘,宋地在今归德府,南宋鲁、陈、蔡常爲盟矣,今又盟燕、齐、郑,于是道断。

  八月壬辰陈矦跃卒

弟林嗣是爲庄公不书葬,鲁不防也。后放此。

  公防宋公于虗

  冬十有一月公防宋公于▯

  虗▯皆宋地

  丙戌公防郑伯盟于武父

宋公辞平,故更与郑盟,将谋伐宋焉。武父,郑地。桓先往,葢桓先有忿心也。许翰氏曰:「王迹既息,伯统未兴,诸侯自擅,无所禀命。观隐十年,见兵革之乱也。桓十年、十二年,见盟防之乱也。伯统兴而诸侯有所一,无复此乱矣。」是以君子不得已而与桓、文。

  丙戌卫矦晋卒

子朔嗣,是爲惠公。再书丙戌者,作经之后传授羡文,非孔子存之也。

十有二月,及郑师伐宋。丁未,战于宋。

内称及微者也。赵子常曰:「不言公,蒙上文,非也。」武父以丙戌盟,逮今逾旬,则両家归而别遣人防伐耳。《春秋》一事而再见者,不尽没其名,以见实;间有事不得蒙上文也。《春秋》无义战,谓往战者罪在内。胡子以战立义耳,非其极也。

  十有三年

  春二月公防纪侯郑伯

己巳,及齐侯、宋公、卫侯、燕人战。齐师、宋师、卫师、燕师败绩。

己巳之战,三传异说。左氏宋多责赂于郑,郑不堪命。然是战也,宋与郑兵之主也。宋与鲁战,胡子以爲出公羊攷公谷之传,宋、鲁、纪、齐无其说也。得非胡子无据之言耶?郑主兵而先纪,唐孔氏曰:「公在防,以爵爲次第也。齐先宋,不主爵。」赵子常谓齐以强大易周班,葢亦臆言之。孔氏以爲宋使齐爲主,犹隐四年州吁伐郑而使宋主其所证騐不至,如胡子之无据也。谷梁子以爲于▯战,郑▯以爲纪之误。《春秋》战无不地者,即于▯、于纪何爲不地也?儒者或言齐合三国攻纪,鲁、郑援纪而与战,与经文书法不应,皆谷梁之勦也。《春秋考邮异》曰:「战在鲁之龙门,故《春秋》说曰:『龙门之战,兵死伤者满沟』,正与书法内辞合,则是战于鲁也。战于鲁而不地,何也?」公羊子以爲近而异于郎,是也。与郑战尔,而胡爲于鲁?去年冬及郑师伐宋,丁未战于宋矣,则宋之来也,非报丁未之役乎?然则于鲁者近之矣。

  三月葬卫宣公

  夏大水

  秋七月

  冬十月

十有四年春,正月,公防郑伯于曹。

曹在卫南,而东北爲齐界,亦所以伺齐卫之往来耳。

  无氷

  谷梁子曰无氷时燠也

  夏五

夏五者,阙文也。桓公之简多缺,经庄公之简多阙传。自十九年后,空一年之经而失传,或累数年之经而传,皆无之,皆其坠佚也。赵企明曰:修经之后,传授阙之,或以圣人因旧史阙之,非也。夫赵氏之言是矣。谷梁以爲传疑,胡康侯因曰:《春秋》因旧史,有可损,不能益;可损,不能益,是也。然圣人经世之典,苟存阙文,何爲哉?孔子称「及史阙文」,言其时之遵所闻,而不敢自用易置也。若遂去一月字,遂増一月字,其于《春秋》之义微矣。何爲存之,徒以益后世之疑乎?以是知圣人不爲也。

  郑伯使其弟语来盟

诸侯之尊,兄弟不得以属通其弟。云者,则知诸大夫有所不心乎?▯也。谷梁谓“来,我举其贵”,非也。来盟者,奉君命来受盟也。赵企明所谓屈己而求盟于我,是也。谷梁谓“前定而胡子取之”,非也。齐年、陈黄皆名也。谓诸侯之兄弟例以字通而书名者,罪其▯爱,亦非也。

  秋八月壬申御廪灾乙亥尝

乙亥之尝,左氏曰:“不害者,火不害粟也。”而谷梁以未易灾余爲不敬,胡康侯因之爲传。然赵匡之言曰:“易灾可一日而办,况其间经两日乎?”此以其时考之,而定其非灾之余矣。至郑渔仲则又曰:“庙祀必十日成,享越三日而尝,则粢盛已出廪矣。”此以礼定其非灾之余也。赵企明曰:“祭祀必爲酪醴,粢盛非谷所成也。三日之前,谷已出廪,则又以事定其非灾余也。”然则直书其

译秋季七月丁亥日,鲁桓公与宋公、燕人在谷丘结盟。

南燕是姞姓的伯爵国,黄帝的后裔,其国都在今卫辉府胙城县的谷丘,宋国的土地在今归德府,南宋时期鲁、陈、蔡经常结盟,如今又与燕、齐、郑结盟,于是道路阻断。

八月壬辰日,陈侯跃去世。

弟弟林继位,这就是陈庄公。不记载葬礼,是因为鲁国没有参加。以后此类情况都仿照此例。

鲁桓公在虗地会见宋公。

冬季十一月,鲁桓公在〇地会见宋公。

虗和〇都是宋国的土地。

丙戌日,鲁桓公与郑伯在武父结盟。

宋公推辞讲和,所以鲁桓公转而与郑国结盟,打算谋划讨伐宋国。武父是郑国的土地。桓公先前往,大概是桓公先怀有愤恨之心。许翰说:“王道的踪迹已经消失,霸主的统绪尚未兴起,诸侯各自专断,没有听从命令的对象。看隐公十年,可见兵器战乱的混乱。桓公十年、十二年,可见盟会防务的混乱。霸主统绪兴起,诸侯有所统一,就不会再有这种混乱了。”因此君子不得已而与桓公、文公合作。

丙戌日,卫侯晋去世。

儿子朔继位,这就是卫惠公。再次记载丙戌日,是因为在编纂经文之后,传授过程中增添了多余的文字,并非孔子保留的。

十二月,鲁国与郑国军队一起讨伐宋国。丁未日,在宋国交战。

内史称“及”,是谦辞。赵子常说:“不称‘公’,是承袭上文,不对。”武父在丙戌日结盟,到现在超过十天,那么两国各自回国后分别派遣军队去讨伐罢了。《春秋》中一件事出现两次,不会完全省略名字,以显示事实;中间有事不能承袭上文。《春秋》没有正义的战争,说前往作战的人罪责在内。胡安国以战争确立义理,并非极致。

十三年

春季二月,鲁桓公在防地会见纪侯、郑伯。

己巳日,与齐侯、宋公、卫侯、燕人交战。齐军、宋军、卫军、燕军大败。

己巳日的战争,三传说法不同。《左传》说宋国向郑国索取过多的贿赂,郑国无法承受。但是这场战争,宋国和郑国是出兵的主帅。宋国与鲁国交战,胡安国认为是出于《公羊传》考证《公谷传》,宋、鲁、纪、齐没有这种说法。难道不是胡安国没有根据的话吗?郑国为主帅却排在纪侯之前,唐孔颖达说:“桓公在防地,以爵位为次序。齐侯排在宋公之前,不是以爵位为主。”赵子常说齐国因为强大而改变周朝的班次,大概也是臆测之言。孔颖达认为宋国让齐国为主帅,如同隐公四年州吁讨伐郑国而让宋国主持,所验证的不够,如同胡安国没有根据。《谷梁传》认为在〇地交战,郑〇认为是纪的误写。《春秋》记载战争无不标明地点的,如果在〇地、在纪地,为什么不标明地点呢?儒者有人说齐国联合三国攻打纪国,鲁国、郑国救援纪国而交战,与经文书写法则不符,都是抄袭《谷梁传》。《春秋考邮异》说:“战争在鲁国的龙门,所以《春秋》说:‘龙门之战,兵死伤者满沟’,正与书写法则内辞相符,那么这是在鲁国交战。在鲁国交战却不标明地点,为什么呢?”《公羊传》认为因为靠近鲁国而不同于郎地,这是对的。与郑国交战,为什么在鲁国?去年冬天与郑国军队讨伐宋国,丁未日在宋国交战,那么宋国来,不是报复丁未日的战役吗?那么在鲁国的是靠近鲁国了。

三月,安葬卫宣公。

夏季,大水灾。

秋季七月。

冬季十月。

十四年春季,正月,鲁桓公在曹地会见郑伯。

曹地在卫国南面,而东北面是齐国的边界,也是为了窥探齐国和卫国的往来。

没有结冰。

《谷梁传》说没有结冰是因为时节温暖。

夏季五月。

“夏五”是缺失的文字。桓公的竹简多缺失,经文庄公的竹简多缺失传文。从十九年后,空一年的经文而失去传文,或者连续数年的经文而没有传文,都是其坠落散佚。赵企明说:修编经文之后,传授过程中缺失,或者圣人因旧史缺失,不对。赵氏的话是对的。《谷梁传》认为是传疑,胡康侯因此说:《春秋》因旧史,有可删减,不能增加;可删减,不能增加,这是对的。然而圣人经世的典籍,如果保留缺失的文字,为什么呢?孔子称“及史阙文”,说当时遵循所闻,而不敢自用更改。如果去掉一月字,增加一月字,对于《春秋》的微言大义就细微了。为什么保留它,徒然增加后世的疑惑呢?由此知道圣人不会这样做。

郑伯派他的弟弟语来结盟。

诸侯的尊贵,兄弟不得以亲属关系通称其弟。说“云”,那么知道诸大夫有所不心乎?〇也。《谷梁传》说“来,我举其贵”,不对。来结盟,是奉君命来接受盟约。赵企明所谓屈己而求盟于我,是对的。《谷梁传》说“前定而胡子取之”,不对。齐年、陈黄都是名字。说诸侯的兄弟例以字通而书名的,罪其〇爱,也不对。

秋季八月壬申日,御廪发生火灾。乙亥日,举行尝祭。

乙亥日的尝祭,《左传》说:“不害者,火不害粟也。”而《谷梁传》以未易灾余为不敬,胡康侯因此作为传文。然而赵匡的话说:“易灾可一日而办,况其间经两日乎?”这是以当时考证,而定其非灾之余。至于郑渔仲则又说:“庙祀必十日成,享越三日而尝,则粢盛已出廪矣。”这是以礼定其非灾之余。赵企明说:“祭祀必为酪醴,粢盛非谷所成也。三日之前,谷已出廪,则又以事定其非灾余也。”那么直书其

不时耳,以爲不易灾之余,非也。

  冬十有二月丁巳齐侯禄父卒

  子诸儿嗣是爲襄公

译不过是不合时宜罢了,认为这是灾祸之后不可改变的情况,是不对的。

冬季十二月丁巳日,齐侯禄父去世。

他的儿子诸儿继位,这就是齐襄公。

宋人以齐人、蔡人、卫人、陈人伐郑。

以一国而用诸侯之师,于是始,伯者之渐成矣。伯者之令行于天下,自是无“书”以者,本非所得制,而今制之,以行己意。胡子以爲交讥之,是也。

  十有五年春二月

  天王使家父来求车

天子五路以祀其金辂以封同姓曷爲求之鲁乎?礼曰:「鲁君孟春乘大辂,旂十有二旒,日月之章,祀帝于郊。」鲁僣天子之礼,车辂之制,鲁或存之。周衰典礼不修,车辂不能自制,故下求于鲁。赵子常曰:「求车有阙乏也。」俄而天王崩,七年而后克葬,则诸侯不王之罪大矣。义见隐三年求赙下。

  三月乙未天王崩

此桓王也。赵伯循曰:此后庄王、僖王不书崩,见王室不告也。季明德以庄、僖因嗣王追称,实未尝立。按《经世表》,庄以是年甲申即位,乙亥崩;僖以乙亥即位,甲辰崩。季氏失考矣。

  夏四月己巳葬齐僖公

五月,郑伯突出奔蔡,郑世子忽复归于郑。

奔,书名,失君道也。唐孔氏谓:“自奔即自身罪名,与不名随赴而书。”赵子常言:“郑伯突别于忽,非也。”《春秋》于忽始终未尝以伯书,何用名突以辨之耶?突以外内之援,取非其有,嫌于宜郑也,故不繋之。郑立已五年,诸侯防之而莫讨,则成乎君矣,故以伯书。伯也,而至于奔,习读者可以问义矣。忽虽冡嫡,而出称名,则郑庄不以爲世子,不但未誓之于王朝也。归而始称世子者,祭仲姑假之,绝人望以动▯,因求免逐君于诸侯之防,未遽以爲君也。其于制▯,葢亦巧矣。复者,已绝之辞。比事而观,则忽之宜立而昏懦,与▯之不君,仲之不臣,并见矣。

  许叔入于许

许叔之入,谷梁子曰:“其归之道,非所以归也。”胡子本之爲传曰:“上告天子,下告方伯,求复其国,则正矣。”叔因乱窃入者耳?然乎?曰:“此吕仲木所谓喜许叔、悯亡国者是也。”且古者诸侯世子,皆誓于天子,正也。入春秋皆不誓矣。继世则朝于王所而授命,正也。入春秋则皆不命矣。彼以责诸无事而立可矣。许太岳之后见灭,非其罪也。处许东偏十五年,天下莫之省救也。天王、方伯安足恃哉?告诸天王,则繻葛之战且中肩矣。王纵有命郑,岂授之哉?若其伯主,五侯九伯,而实助虐于入许之役,又让许于郑者也。欲以责齐,是何异黎之臣子望卫以归国,而徒赋泥中乎?故许叔之入,可与权矣。其曰“入难辞也”,难辞也者,非其义之难,其事之难也。叔字也,与齐小白、莒去疾、齐阳生异矣。或曰:“叔排难而入,以立新国,故字之。”

  公防齐侯于艾

左氏传》曰:「谋定许,或谓谋纪非也。于是定许以挠忽耳。然彭生之祸,自是生矣。」

  邾人牟人葛人来朝

邾见隐元年,牟子爵,祝融之后,泰山郡有故牟国,季氏谓今登州福山非也。葛嬴姓伯爵,书称葛伯者是国,今归德府宁陵寔古梁国。杜元凯曰:「三人皆附庸之世子,其君应称名,故其子降称人。旅朝非诸侯所得爲也,不奔王防而相率以朝弑君之贼,罪己不事于降而人之也。诸侯旅朝,至桓文甚简矣,亦庻能以礼制天下也哉。」

  秋九月郑伯▯入于栎

栎今钧州寔古阳翟,此入邑非复国也。然自是有郑矣,故苏氏子由以爲一国二君。其间忽之弑子亹、子仪之废立,皆没而不书。赵企明遂以爲明▯之强,悯忽、亹、子仪之微弱,不能保其存亡,是或一道也。然常反复遗经,忽之卒葬不见其文,亹、仪之立经亦不书。纵有传所言,亦疑如忽称世子之意,葢仲挟之以虚名,制▯若二君然,未尝爲君。故苏、赵皆误也。郑而果有二君也,则高渠弥之弑忽,齐之弑亹,传瑕之杀仪,经宁有不书者,而▯之卒葬乃独详于经耶?

冬,十有一月,公防宋公、卫侯、陈侯于袲,伐郑。

谷梁子曰:「先地后伐,疑也。非其疑也。」赵企明谓:「议所伐袲,今徐州萧县之西,宋东界之地。地而后伐,即逺地聚谋,听命于宋,未即加兵,其辞缓矣。」赵子常谓:「伐郑爲防言,

译宋国人率领齐国人、蔡国人、卫国人、陈国人去攻打郑国。

凭借一个国家的身份而调动诸侯的军队,从这时开始,霸主的雏形逐渐形成了。霸主的命令通行于天下,从此对于原本不属于自己管辖的人,现在却能控制他们,以施行自己的意志。胡子认为这是互相讥讽,这是对的。

十五年春天二月,

周天子派家父来鲁国请求车辆。

天子有五种车驾用于祭祀,其中金辂是用来分封同姓诸侯的,为什么向鲁国请求呢?礼制说:“鲁国国君在孟春时节乘坐大辂,旗帜有十二旒,绘有日月的图案,在郊外祭祀天帝。”鲁国僭用了天子的礼制,车辂的制度,鲁国或许还保留着。周王室衰微,典礼不再修明,车辂无法自己制造,所以向下向鲁国请求。赵子常说:“请求车辆是因为有匮乏。”不久周天子驾崩,过了七年才安葬,那么诸侯不尊奉天子的罪过就大了。其义理可见于隐公三年“求赙”条下的论述。

三月乙未日,周天子驾崩。

这是周桓王。赵伯循说:此后周庄王、周僖王不记载“崩”,是因为王室没有告知。季明德认为庄王、僖王是因为继位的王追称,实际上未曾正式即位。查考《经世表》,庄王在这一年甲申日即位,乙亥日驾崩;僖王在乙亥日即位,甲辰日驾崩。季明德的考证有误。

夏天四月己巳日,安葬齐僖公。

五月,郑伯突突然出逃奔往蔡国,郑国世子忽重新回到郑国。

出逃,记载名字,是因为失去了国君的道义。唐代的孔颖达说:“自己出逃就是自身的罪名,与不记载名字跟随前往而记载不同。”赵子常说:“郑伯突区别于忽,是不对的。”《春秋》对于忽始终没有以“伯”来记载,何必用名字来区分突呢?突凭借内外势力的援助,夺取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嫌疑在于他应当成为郑国的君主,所以不把他系连在郑国之下。郑国已经立国五年,诸侯防备他却没有讨伐他,那么他就成为了君主,所以以“伯”来记载。身为国君,却到了出逃的地步,熟读的人可以探究其中的义理了。忽虽然是嫡长子,但出逃时称名字,那么郑庄公不把他当作世子,不仅没有在周王朝发誓立他。回来后才称世子,是因为祭仲暂时借重他,断绝人们的期望以动摇〇,借此向诸侯请求免除驱逐国君的责难,还没有立刻把他当作国君。他在控制〇方面,大概也很巧妙了。“复”是已经断绝的言辞。比较事情来看,那么忽应当即位却昏庸懦弱,与〇不像国君,祭仲不像臣子,都显现出来了。

许叔进入许国。

许叔的进入,谷梁子说:“他回归的道路,不是回归的正道。”胡子据此作传曰:“向上告知天子,向下告知方伯,请求恢复他的国家,这才是正当的。”叔是趁着混乱偷偷进入的吗?是这样吗?回答说:“这是吕仲木所说的喜爱许叔、怜悯亡国的人的意思。”况且古代诸侯的世子,都在天子面前发誓,这是正当的。进入《春秋》记载的时期,都不发誓了。继承世位就朝见天子而接受任命,这是正当的。进入《春秋》记载的时期,都不任命了。他们指责那些没有事而可以即位的人。许国是大岳的后代被灭,不是他们的罪过。处在许国东边十五年,天下没有人省察救援。天子、方伯哪里值得依赖呢?告知天子,那么繻葛之战就会中箭受伤了。天子即使有命令给郑国,难道会授予他吗?至于霸主,五侯九伯,实际上在入许的战役中助虐,又把许国让给郑国。想要指责齐国,这有什么不同于黎的臣子希望卫国归还国家,却只是赋诗《泥中》呢?所以许叔的进入,可以权衡变通了。说“入难辞也”,难辞的意思是,不是道义上的难辞,而是事情上的难辞。叔是字,与齐小白、莒去疾、齐阳生不同。有人说:“叔排除困难而进入,以建立新国家,所以称字。”

鲁公在艾地会见齐侯。

《左氏传》说:“谋划安定许国,有人说谋划纪国是不对的。这时安定许国是为了扰乱忽。然而彭生的祸患,从此产生了。”

邾人、牟人、葛人来朝见。

邾国见于隐公元年,牟子是爵位,祝融的后代,泰山郡有故牟国,季氏说现在的登州福山是不对的。葛国是嬴姓伯爵,书中称葛伯的是国家,现在归德府宁陵实为古梁国。杜元凯说:“三人都是附庸的世子,他们的国君应该称名,所以他们的儿子降称人。集体朝见不是诸侯所能做的,不奔往天子所在的防地而相率来朝见弑君的贼人,罪过已经不止于降称人了。诸侯集体朝见,到桓公、文公时已经很简略了,也希望能以礼制天下吧。”

秋天九月,郑伯〇进入栎地。

栎地现在钧州实为古阳翟,这进入邑地不是恢复国家。然而从此有了郑国,所以苏氏子由认为是一国二君。其间忽被弑杀子亹、子仪被废立,都隐没不记载。赵企明于是认为这是表明〇的强盛,怜悯忽、亹、子仪的微弱,不能保全他们的存亡,这或许是一条道理。然而我反复查阅遗经,忽的死葬不见其文,亹、仪的即位经文也不记载。即使有传所说的,也怀疑像忽称世子的意思,大概祭仲挟持他以虚名,控制〇像两个君主一样,未曾成为君主。所以苏、赵都错了。郑国如果确实有两个君主,那么高渠弥弑杀忽,齐国弑杀亹,传瑕杀害仪,经文难道有不记载的吗,而〇的死葬却独独在经文中详细记载呢?

冬天,十一月,鲁公在袲地会见宋公、卫侯、陈侯,攻打郑国。

谷梁子说:“先写地点后写攻打,是可疑的。不是可疑。”赵企明说:“商议所攻打的袲地,现在徐州萧县的西边,宋国东界的土地。先写地点后写攻打,就是在远处聚集谋划,听从宋国的命令,没有立即加兵,其言辞缓和了。”赵子常说:“攻打郑国是作为会见的言辞,

故则似之而非也。」当是时,有能修方伯之职者,正忽之嫡乎?请于王而君忽可也。以忽不足君乎?请于王而纳厉,然非大居正之义也。仲诛而国是定矣。宋与鲁、郑未释己巳之憾,而忽之复鲁、郑不以爲利,故又释怨爲防,以谋之耳。反覆皆私,可乎哉?孙明复谓:「袲郑地者,非」

译所以这看似符合道义,实则并非如此。」在这个时候,如果有能够履行方伯职责的人,难道不是郑忽吗?向周王请示,拥立郑忽为国君是可以的。如果认为郑忽不足以担任国君,向周王请示,接纳郑厉公回国,然而这也不符合“大居正”的道义。公子仲被诛杀,国家的正统地位才确定下来。宋国与鲁国、郑国尚未消除己巳年战败的怨恨,而郑忽恢复与鲁国、郑国的关系并不认为对自己有利,所以又消除怨恨作为防备,以此来谋划罢了。反复无常都是出于私心,这难道可以吗?孙明复说:“割让郑国土地的人,并非”

十有六年

春,正月,公防宋公、蔡侯、卫侯于曹。

  左氏传曰谋伐郑也

夏四月,公防宋公、卫侯、陈侯、蔡侯伐郑。

纳▯,再勿克也。自是宋、鲁诸国,遂弃郑,无爲谋者矣。▯之智矣,谓能结援哉?王制诸侯爵次有序,先蔡而后卫。今蔡序卫下周之宗盟,异姓爲后。今陈序蔡上,是主防者得以意爲轻重矣。自是蔡终春秋,遂序卫、陈之下,则国弱不能自强,亦并可见。嗟乎,岂春秋之细故哉?

  秋七月公至自伐郑

赵子常曰:「防盟不至,防伐何以?致民爲重也。致伐不月,茍致以四时首月,则书其月。一时无他事,不敢废时首也。」

  冬城向

隐二年,莒入之矣。其介于莒鲁之间,故或因其服而城之。其后莒卒灭向,而莒鲁之争始于此矣。

  十有一月卫侯朔出奔齐

朔惠公也,立三年,逼于公子职,公子泄出奔。徃与东海季明德论左氏序急夀事,明德指其事失实者:卫宣烝夷姜,生急子,必不在先君时。及夺妻宣姜,生夀及朔,则又当在十七八年后。自隐公壬戌至桓公庚辰,才十九年,朔虽已生,仅可二三嵗耳。然宣卒朔嗣,已在桓十二年,计其时宜甫周嵗,尚在襁褓,何以不四年间遂见逐奔齐邪?当宣姜恶急于宣,朔少必不与闻,而谓同搆哉?况宣公杀急及夀,宜如晋申生、宋痤,目君以杀,若微者杀之,姓名不登,则亦宜如卫孟絷称盗矣。经一无所书,则急夀之死何爲者?而二子乘舟亦何所指也?向见陆詹事子渊谓穆伯潜莫能定其疑,葢与明德实同。窃意宣姜从夫之諡,必如郑武姜、卫庄姜嫡妻之类,而所夺乎急者,当别一齐女,故记亦不称宣姜也。朔年已可君,则未必夺急妻以生者。史记称宣公以急爲太子,则或嫡出,未必夷姜所生也。至于乘舟之事,当是不得于宣而出亡以死。朔于次应立,若谓黔牟与弟昭伯顽皆急母弟,爲朔庻兄,则卫人何以不立黔牟、昭伯而立朔耶?且谓昭伯烝宣姜,生戴文及宋桓、许穆夫人,是昭伯既生二子二女,则于宣姜岂私烝哉?而朔又方爲君,昭伯庻兄,岂有妻其母宣姜之理?且谓齐人使昭伯烝于宣姜,不可强之,则益逺于人情矣。奸生子孕,冝不育,诸公族安肯奉以爲君?而其女弟宋桓、许穆又岂肯娶以爲夫人乎?左氏必不足信也。宣淫乱备载于诗,恶本难掩,然急夀之死,则其自爲无与于朔。公羊不察,乃以王命绝之,则是出于附防,非春秋书奔之本意矣。

  十有七年

春,正月丙辰,公防齐侯、纪侯盟于黄。

左传》曰:平齐纪,张元德曰:“公十三年,防纪败齐,以益其怨,今乃盟之,不足释憾也。”黄齐地。

  二月丙午公防邾仪父盟于趡

  鲁地

  夏五月丙午及齐师战于奚

内称及微者也,齐称师,用大众也。战不言胜负,敌也。奚鲁地近齐界上者,左氏曰:疆事也。

  六月丁丑蔡侯封人卒

  弟季嗣是爲哀侯

  秋八月蔡季自陈归于蔡

胡子曰:季归何以不有国?献舞立矣,是以得国而不居,春秋所爲贤之也。爲是说也,本之何休之说《公羊》耳。以季献舞爲二人,它无所据也。而东海季明德亟信之。胡安定曰:蔡季者,蔡桓侯之弟,弟当立,归者善辞其说所自出,杜预也。郑渔仲考之史曰:蔡桓侯立十年卒,桓无嗣,国人召其弟于陈立之,是爲哀侯,献舞其弟云者,则所谓季者也。今考《左氏》云:蔡人召蔡季于陈,则必蔡桓无嗣,渔仲之言非茍爲也。昧者不察,而曰季桓侯之弟,而献舞桓子从而谱之,是固祗取异者耳。若桓既有子,蔡人何用召季?献舞既当立,且既立矣,又何用诩然夸之曰:「力足以得国而不居乎」?纵其欲居,将安置新君乎?故季献舞一人也。其字者,赵子常所谓「公子反国,非有罪不名,以别之也」。初字终名,不复国如诸侯之卒然名之也。赵企明所谓「圣文褒贬之法」非也。

  癸巳葬蔡桓侯

五等诸侯卒,举其爵于其▯,皆书公礼也。桓独繋以侯,杜元凯谓谬是也。胡子曰:「春秋诸侯虽伯子男葬

译鲁僖公十六年

春季,正月,鲁公在曹地会见宋公、蔡侯、卫侯。

《左传》说这是为了谋划讨伐郑国。

夏季四月,鲁公会同宋公、卫侯、陈侯、蔡侯讨伐郑国。

接纳(郑国公子),两次都没有成功。从此宋、鲁等各国,便抛弃了郑国,没有人再为郑国谋划了。(郑国)的智慧啊,难道还能结盟求援吗?《周礼》规定诸侯爵位次序有序,先蔡后卫。现在蔡排在卫之后,周朝的宗盟中,异姓诸侯排在后面。现在陈排在蔡之上,这说明主持会盟的人可以凭主观意愿来决定轻重了。从此蔡国直到春秋末期,都排在卫、陈之下,那么国家弱小不能自强,也由此可见。唉,这难道是春秋中的细枝末节吗?

秋季七月,鲁公从讨伐郑国归来。

赵子常说:“会盟时不到场,讨伐时为何要去?因为动员民众是大事。记载讨伐不注明月份,如果只按四季的首月记载,就写明月份。一个季节没有其他大事,不敢废弃季节的首月。”

冬季,修筑向城的城墙。

鲁隐公二年,莒国入侵了向城。因为它介于莒国和鲁国之间,所以有时趁着它臣服而修筑城墙。后来莒国最终灭掉了向城,而莒鲁之争也就由此开始了。

十一月,卫侯朔出逃到齐国。

朔是卫惠公,在位三年,被公子职逼迫,公子泄出逃。以前我与东海季明德讨论《左传》中关于急子、寿子事件的急迫性,明德指出其中失实之处:卫宣公与夷姜通奸,生下急子,必定不在先君时期。等到夺走宣姜为妻,生下寿子和朔,又应当在十七八年之后。从鲁隐公壬戌年到鲁桓公庚辰年,才十九年,朔虽然已经出生,也不过两三岁罢了。然而宣公去世朔继位,已经在鲁桓公十二年,计算那时他刚满周岁,还在襁褓之中,为什么不到四年间就被驱逐出逃到齐国呢?当时宣姜憎恶急子,在宣公面前进谗言,朔年幼必定没有参与,怎么能说是共同构陷呢?况且宣公杀害急子和寿子,应该像晋国的申生、宋国的痤一样,被国君下令杀害,如果是微贱的人杀害他们,姓名不会载入史册,那么也应该像卫国的孟絷被称为盗贼一样。史书中没有任何记载,那么急子、寿子的死是谁造成的?而《诗经》中“二子乘舟”又是指谁呢?以前看到陆詹事子渊说穆伯潜不能确定他的疑惑,大概与明德意见相同。我私下认为,宣姜跟随丈夫的谥号,必定像郑武姜、卫庄姜那样是嫡妻一类,而所夺取急子妻子的,应当是另一个齐国女子,所以史书也不称宣姜。朔年纪已经可以继位,那么未必是夺走急子妻子所生。《史记》称宣公立急子为太子,那么急子或许是嫡出,未必是夷姜所生。至于乘舟之事,应当是急子不得志于宣公而出亡致死。朔按次序应当继位,如果说黔牟和弟弟昭伯顽都是急子的同母弟,是朔的庶兄,那么卫国人为什么不立黔牟、昭伯而立朔呢?况且说昭伯与宣姜通奸,生下戴公、文公以及宋桓夫人、许穆夫人,那么昭伯既然生了两个儿子两个女儿,那么对宣姜难道只是私通吗?而朔又正在做国君,昭伯是庶兄,哪有娶母亲宣姜的道理?再说齐国人让昭伯与宣姜通奸,不能强迫,这就更违背人情了。奸淫所生的孩子怀孕,理应不养育,各位公族怎肯奉他为国君?而他的妹妹宋桓夫人、许穆夫人又怎肯嫁给他为夫人呢?《左传》必定不可信。宣公的淫乱在《诗经》中记载完备,罪恶本来难以掩盖,然而急子、寿子的死,是他们自己造成的,与朔无关。《公羊传》不考察实情,竟说是因为王命断绝,这是出于附会,并非《春秋》记载出奔的本意。

鲁僖公十七年

春季,正月丙辰,鲁公在黄地会见齐侯、纪侯结盟。

《左传》说:平定齐国和纪国的关系。张元德说:“鲁公十三年,在纪地打败齐国,增加了他们的怨恨,现在却与他们结盟,不足以消除怨恨。”黄是齐国的土地。

二月丙午,鲁公在趡地会见邾仪父结盟。

趡是鲁国的土地。

夏季五月丙午,鲁国与齐国军队在奚地交战。

内史称“及”,是因为地位卑微;齐国称“师”,是因为动用大军。交战不说明胜负,是因为势均力敌。奚是靠近齐国边界的鲁国土地,《左传》说:这是边界争端。

六月丁丑,蔡侯封人去世。

弟弟季继承,这就是蔡哀侯。

秋季八月,蔡季从陈国回到蔡国。

胡子说:“季归来为什么没有拥有国家?因为献舞已经继位,所以季得到国家却不居位,《春秋》因此认为他贤德。”这种说法,本于何休对《公羊传》的解释。把季和献舞当作两个人,没有其他依据。而东海季明德非常相信这种说法。胡安定说:“蔡季是蔡桓侯的弟弟,弟弟应当继位,‘归’是善意的措辞。”这种说法出自杜预。郑渔仲考证史书说:“蔡桓侯在位十年去世,桓侯没有子嗣,国人召他的弟弟从陈国回来继位,这就是哀侯,献舞是他的弟弟,就是所说的季。”现在考证《左传》说:蔡国人召蔡季从陈国回来,那么必定是蔡桓侯没有子嗣,渔仲的话不是随意说的。不明真相的人不考察,就说季是桓侯的弟弟,而献舞是桓侯的儿子,从而编造谱系,这不过是只取奇异之说罢了。如果桓侯已经有儿子,蔡国人何必要召季?献舞既然应当继位,而且已经继位了,又何必夸耀说:“力量足以得到国家却不居位”呢?即使他想居位,将新君安置在哪里呢?所以季和献舞是同一个人。他的字,是赵子常所说的“公子回国,如果没有罪过就不称名,以作区别”。起初称字,最终称名,不再像诸侯去世那样称名。赵企明所说的“圣人褒贬的方法”是不对的。

癸巳,安葬蔡桓侯。

五等诸侯去世,在记载其爵位时,都称“公”,这是礼制。桓侯唯独称“侯”,杜元凯说这是错误的,是对的。胡子说:“春秋时期诸侯即使是伯、子、男,安葬时

,皆书公,志其失礼,此言非也。」齐有丙公、丁公、乙公、癸公,鲁有考公、▯公、幽公等,皆成康盛时齐鲁爵皆元侯,不以称公爲僣也。独晋人曰:「我先君文侯反在平王之世。」意者晋有二文,故爲别之欤?若以蔡季贤能爲兄,请諡于王,而以侯配之,此经传无文。况齐鲁先侯配諡以公,彼岂不请而臣子私尊之者?且诸侯五月乃▯,由六月丁丑逮八月癸巳,十七日而渴▯,则不能请諡之一騐耳。杜元凯谓谬误者,岂不然哉?

译(前文)都记载为‘公’,这是为了记录其失礼,这种说法是不对的。”齐国有丙公、丁公、乙公、癸公,鲁国有考公、〇公、幽公等,都是在成王、康王盛世时,齐、鲁两国的爵位都是元侯,并不因为称‘公’就认为是僭越。只有晋国人说:“我的先君文侯是在平王时代。”或许是因为晋国有两个文侯,所以加以区别吧?如果说蔡季因为贤能,为兄长向周王请求谥号,并用‘侯’来匹配,这在经传中是没有记载的。况且齐、鲁的先侯用‘公’来匹配谥号,他们难道是不向周王请求,而是臣子私自尊崇的吗?而且诸侯死后五个月才下葬,从六月丁丑日到八月癸巳日,只有十七天就渴〇,这就证明来不及请求谥号了。杜元凯认为这是谬误的,难道不是这样吗?

及宋人卫人伐邾

不言其人微者也。左氏曰:「伐邾,宋志也。」

  冬十月日有食之

授时推是嵗十一月交分加时在昼二十六日八千五百六十,与大衍同。书十月失闰,得十一月己巳三十五刻七七八三入食限。杜预谓庚午日先天,大衍厯新法推授时皆不定者疎也。

  十有八年

春王正月,公防齐侯于泺。公与夫人姜氏遂如齐。泺,今济南府治,即水经歴城也。桓公至此,葢深入矣。防不言夫人,如齐,夫人之志。泺,非夫人之志也。与党与之意,脇于夫人而往也。遂者,急后事辞。防,公之志;如,斋非其志也。以见公之制于夫人也。

夏四月丙子,公薨于齐。丁酉,公之防至自齐。

  秋七月

  冬十有二月己丑▯我君桓公

  春秋明志録卷二

<经部,春秋类,春秋明志录》>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明志录卷三     明 熊过 撰

  荘公

桓子名同,母文姜,在位三十二年,諡法:胜敌克乱曰荘。

  元年春王正月

不书即位,见于先君之年也。谓不誓于天丁而削之。桓公岂禀命者乎?縁桓公客死,而有庻长,故不待逾年而定之位。《谷梁传》曰:继弑君不言即位。迹经以求,桓之弑未明也。

  三月夫人孙于齐

夫人文姜也不称姜氏,鲁方絶齐,不与爲亲也。桓以乆淹而薨,鲁之臣子爲是讐齐也。刘原父谓公薨于齐,事起夫人,徐而知之,则共责譲夫人是已。夫人而能守义乎?必遂絶齐以自明,何至复孙于齐乎?春秋系之夫人,以鲁人之意,犹未絶乎?文姜乃忘讐求助,耻心自此遂亡。故絶其氏以示义,示义而不悛,则有絶之而已。故庄母伋妻义,达于天下国家矣。

  夏单伯逆王姬

单伯者,名也。公谷曰:“吾之命大夫是也。”刘敞曰:“鲁之孤,故称逆。”说左氏者,以爲单地,伯爵,天子之卿也,故称逆。今胡子,则公谷之遗说也。姓苑:“成王少子臻,封于单。”郑渔仲则云:“成王封蔑于单邑,以爲氏。”周世卿,单子之族,以天子命仕鲁耳。伯名,非字也。按鲁有单父,故单伯,鲁大夫,必以爲单子之族,臆说也。荘十四年,单伯尝防齐桓伐宋。冬,尝防四国于鄄矣。传曰:“齐请师于周,夏,单伯防之,取成于宋而还。”则单伯者,请诸周,而周所遣,非天子之卿乎?曰:“齐奉王命征师,而单伯行,非周遣之也。”又十五年,单伯如齐,齐人执单伯,亦以内辞书之。王臣独有单子,无单伯。单子见诸经,成襄之年可考也。然则单伯之逆礼乎?天子置馆,同姓主之者,必躬至京师受命焉,无敢代行。否则,内诸侯主之也。其诸侯亲逆者,有故不能越疆,则使卿往,而主嫁者,以姑姊妹嫁大国之礼,上卿送之可也。今鲁不亲受命,不亲迎,其卿又不代行,主婚之臣逆至己国,乆而后授之,疑于非礼。乃其忘讐轻防,则传义备矣。

  秋筑王姬之馆于外

馆王姬于庙,礼也。于是齐侯要鲁爲筑馆于外,而后亲迎也。齐侯有所忌于鲁,不敢以亲迎接于庙也。王姬以夏至鲁,而秋方改筑。齐人之情见矣。其曰「在防」,故改筑爲之辞者云尔。然其义则传备矣。《白虎通》以「馆」爲「观」,云「筑观尊之」,筑之礼于外,非礼,岂不字义俱乖哉?

  冬十月乙亥陈侯林卒

  弟杵臼嗣是爲宣公

  王使荣叔来锡桓公命

荣荣公采邑杜云巩县西荣铸涧,盖周畿内地也。后爲氏。赵子常曰:「锡命者,防命之也。来锡命者,非礼也。其言桓公追命也。王不称天,疑阙文。或曰异其事也。桓公弑君而立,天子不能讨,于是使鲁爲王姬主昏,乃追命其先君以宠之。是无人纪也。于失礼之中,又甚焉。故王不称天,则疑于锡命。桓公」

  王姬归于齐

  齐师迁纪郱鄑郚

郱今青州府临朐县,古东莞。鄑今平度州昌邑县,古北海郡都昌。郚城今临朐连界,安丘东南,古朱虚三邑纪东南近辅。齐欲灭纪,故徙民于他邑,而取其邑不书其地。赵子常云:“分背之非一处也。”《公羊

译等到宋国人、卫国人攻打邾国,不称其国君,是因为他们地位卑微。左氏说:“攻打邾国,是宋国的意图。”

冬季十月,发生日食。授时历推算这一年十一月交分加时在白天,二十六日八千五百六十,与大衍历相同。史书记载十月,是因为漏记了闰月,实际是十一月己巳日三十五刻七七八三进入食限。杜预认为庚午日先天,大衍历新法推算授时历都不确定,这是疏漏。

十八年。

春季周王正月,鲁桓公在泺地会见齐侯。鲁桓公与夫人姜氏于是前往齐国。泺,即现在济南府的治所,也就是《水经注》中的历城。桓公到这里,大概是深入敌境了。会盟不提及夫人,前往齐国,是夫人的意图。在泺地会盟,不是夫人的意图。“与”有党与的意思,是被夫人胁迫而去的。“遂”是急于后事的措辞。会盟,是桓公的意图;前往齐国,不是桓公的意图。由此可以看出桓公受制于夫人。

夏季四月丙子日,鲁桓公死在齐国。丁酉日,桓公的灵柩从齐国运回。

秋季七月。

冬季十二月己丑日,我国国君桓公。

《春秋明志录》卷二

<经部,春秋类,《春秋明志录》>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明志录》卷三 明 熊过 撰

庄公

桓公之子名同,母亲是文姜,在位三十二年,谥法:战胜敌人、平定祸乱叫做“庄”。

元年春季周王正月。

不记载即位,是因为见于先君在位之年。意思是说没有向天丁发誓并削去(即位记录)。桓公难道是禀承天命的人吗?因为桓公客死他乡,且有庶长子,所以不等到逾年便确定了君位。《谷梁传》说:继承被弑杀君位的人,不记载即位。考察经文来探求,桓公被弑杀之事并未明确。

三月,夫人逃到齐国。

夫人文姜,不称姜氏,是因为鲁国正与齐国断绝关系,不把她当作亲人。桓公因久留齐国而死,鲁国的臣子因此仇视齐国。刘原父说:桓公死在齐国,事情起因于夫人,慢慢了解真相,就会共同责备夫人,这是对的。夫人能够守义吗?必定会断绝与齐国的关系以自明,怎么会又逃到齐国呢?《春秋》将此事系于夫人,是因为鲁人的心意,还没有完全断绝吗?文姜竟忘记仇恨去求助,廉耻之心从此便丧失了。所以断绝她的姓氏以示大义,示以大义而不悔改,那就只有断绝关系罢了。所以庄公的母亲、伋的妻子之义,通达于天下国家。

夏季,单伯迎接王姬。

单伯,是名字。《公羊传》《谷梁传》说:“这是我国奉命的大夫。”刘敞说:“是鲁国的孤卿,所以称‘逆’。”解释《左传》的人,认为是单地,伯爵,天子的卿,所以称‘逆’。现在胡子,则是《公羊传》《谷梁传》的遗留说法。《姓苑》:“成王的小儿子臻,封在单。”郑渔仲则说:“成王封蔑于单邑,以单为氏。”周朝的世卿,单子的族人,奉天子之命在鲁国做官罢了。伯是名字,不是字。查考鲁国有单父,所以单伯是鲁国大夫,必定认为是单子的族人,这是臆测。庄公十四年,单伯曾经会同齐桓公攻打宋国。冬季,曾经会同四国在鄄地会盟。传文说:“齐国向周天子请求出兵,夏季,单伯会同他们,在宋国达成和解后返回。”那么单伯是向周天子请求,而周天子派遣的人,难道不是天子的卿吗?回答说:“齐国奉王命征调军队,而单伯前往,不是周天子派遣的。”又十五年,单伯前往齐国,齐国人拘捕单伯,也是用内辞记载的。周天子的臣子只有单子,没有单伯。单子见于经文,成公、襄公年间可以考证。那么单伯迎接王姬合乎礼吗?天子设置馆舍,同姓诸侯主持,必定亲自到京师接受命令,不敢让人代行。否则,由内诸侯主持。那些诸侯亲自迎接的,有缘故不能越境,就派遣卿前往,而主持嫁娶的人,以姑姊妹嫁给大国的礼节,上卿送嫁就可以了。现在鲁国不亲自接受命令,不亲自迎接,其卿又不代行,主持婚事的臣子迎接王姬到自己国家,很久之后才交付,怀疑是不合礼的。至于他忘记仇恨、轻视防备,传文的义理已经完备了。

秋季,在城外为王姬修筑馆舍。

在宗庙为王姬设置馆舍,是合乎礼的。这时齐侯要挟鲁国在城外修筑馆舍,然后才亲自迎接。齐侯对鲁国有所顾忌,不敢在宗庙亲自迎接。王姬夏季到达鲁国,而秋季才改筑馆舍。齐人的意图就显现了。所谓“在防”,所以改筑馆舍是为此说的。然而其义理传文已经完备了。《白虎通》把“馆”当作“观”,说“修筑观台以尊崇她”,在城外修筑,不合礼,难道不是字义都违背了吗?

冬季十月乙亥日,陈侯林去世。

弟弟杵臼继承君位,这就是宣公。

周天子派遣荣叔来赐给桓公策命。

荣是荣公的采邑,杜预说在巩县西荣铸涧,大概是周畿内地。后来作为姓氏。赵子常说:“赐命,是追命。来赐命,是不合礼的。所说的桓公追命。王不称天,怀疑是缺文。有人说这是区分事情。桓公弑君而立,天子不能讨伐,于是让鲁国主持王姬的婚事,便追命其先君以宠幸他。这是没有人伦纲纪。在失礼之中,又更加严重。所以王不称天,就怀疑是赐命。桓公”

王姬嫁给齐侯。

齐国军队迁移纪国的郱、鄑、郚三地。

郱,现在青州府临朐县,古东莞。鄑,现在平度州昌邑县,古北海郡都昌。郚城,现在临朐连界,安丘东南,古朱虚,三邑在纪国东南近辅。齐国想要灭掉纪国,所以把百姓迁徙到其他邑,而夺取其邑,不记载其地。赵子常说:“分背之处不止一处。”《公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