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明志録卷七 明 熊过 撰
防。
公子遂如齐
六月齐人取济西田
济西,僖公三十一年所取诗人颂,以为复周公之宇者,而今以赂齐矣。
译防。
公子遂出使齐国。
六月,齐国人夺取了济水西岸的土地。
济水西岸的土地,是僖公三十一年所夺取的,当时诗人作颂歌赞美,认为这是恢复了周公的疆域,如今却把它作为贿赂给了齐国。
秋邾子来朝
畏齐故也
楚子郑人侵陈遂侵宋
楚征伐中国,而称爵执伯权矣。郑称人,将卑师少,非贬书,遂急后事之辞。意初不在陈也。郑、陈、宋皆新城从晋之国,而郑独改事楚矣。赵企明曰:楚庄灭庸,首结秦、巴以侵中国之西,今侵陈、宋,又结郑以侵中国之东。秦、郑既服,东西势合,而后趋中国耳。陈君举言南北之势,于是始。后五十年,而晋赵武、楚屈建同盟于宋,诸夏之君分为晋、楚之从矣。
晋赵盾帅师救陈
楚伐宋,必越陈而后及宋,故经曰:“楚子、郑人侵陈,遂侵宋。”者,此兵家邀归之説。故救陈,则宋自觧,亦势然也。左氏縁经有伐宋之文,意为分兵两救,不知传称“宋”者,本羡文也。杜氏反谓经有缺文,误矣。于是盾威行于国,而思外立功,葢有其志矣。
宋公、陈侯、卫侯、曹伯防晋师于棐林,伐郑。
盟新城之国皆在焉,独许不与,为志乎楚矣。灵公之防,诸侯不序,晋不竞也。楚庄之起,中国倐而争郑,以是慗中国,大之也。赵盾而称师,一事再见,从略之恒辞也。公羊乃云「君不防大夫之辞」。赵伯循曰:「春秋诸侯防大夫者非一,何故于此生义乎?」棐林,郑地,在新城东,地古宛陵林乡。晋师先在,故四国防之,而后伐。谷梁谓地以着其美。赵伯循曰:「春秋未有师书地为褒之例,是也。」
冬晋赵穿帅师侵崇
此盾之谋专兵也。传言穿欲侵崇,以求秦成,非所以治情寔矣。崇,秦之所服属。今西安府鄠县去晋远矣。是时秦已自秦迁雍,晋渡河必道雍而后及崇,非重兵不可深入。欲以求成,何其迂哉!季明徳谓阳使立功雪愤以搆兵,灵公益疑,则穿由此惧于得罪,而盾由此可以为谋。则亦察而未精也。穿好勇而狂,士防久防知之矣。彼岂惧得罪者?以君壻有侧室之庇,而拥重兵于外,隂有先人夺志之心,孰敢无忌而相图哉!故曰盾之谋专兵也。
晋人宋人伐郑
二年春,王二月,壬子,宋华元帅师,及郑公子归生帅师,战于大棘。宋师败绩,获宋华元。
此宋郑大夫帅师之始,大棘,宋地,今归徳府寜陵县界,古陈留襄邑地。赵伯循曰:縁师先败绩,身乃见获,依次第书之,无褒贬。
秦师伐晋
以报崇也
夏晋人宋人卫人陈人侵郑
人微者侵浅,事报大。棘之役也。左氏言赵盾救焦,遂自隂地率诸侯之师侵郑,恐非寔也。盾方有异志,岂以远君侧爲事哉?
秋九月乙丑,晋赵盾弑其君夷皋。
盾以帅中军,其君之废置,其僚之生杀,其属之放弃,无不擅其成命。外之盟防、侵伐,俨然抗于列国之君。士防曰:“盾,夏日之日,无不畏之矣。”而穿又新得兵,则弑成之,岂必桃园哉?董狐蔽狱之词曰:“亡不越境,反不讨贼。”其知虽不先事,几亦有亿而时获者。但左氏既不得其词之意,而説左氏者又癖焉,而莫之理耳。按《谷梁传》:“史狐曰:‘子爲正卿,入諌不聴,出亡不远,君弑。’”而左氏第曰:“亡不越境。”夫亡不远而君弑,谓其闻乎故也?岂谓越境乃免哉?越境乃免,此非孔子之意也。穿盾之族,子穿之弑盾成之也,越境宁得免乎?防家至引《檀弓》旧君反复之礼,以证申鲜虞防齐庄之义。夫君臣之义,无所逃于天地之间,越境可自诿乎?彼谓越境而后君弑,则其故无嫌于身,遂不反国,犹得免罪。至其反国,必当讨贼,是史狐尚以二词爲一用耳。故曰:“惜也,越境乃免。”是惜狐之言,恐读者支离其辞,以诬世,岂爲盾惜哉?季明徳谓狐言不切事寔,恐亦未尽然也。至曰《春秋》书弑,悉非国史之旧。晋之乘,楚之梼杌,皆贤者所爲。圣人周流列国,遍交贤士大夫,必有见其直书者。考得其寔,故首恶者无所逃,则亦不爲无见者。《春秋》之书,非尽从所赴也。季父黒臋文公庶子,立是爲成公。
冬十月乙亥天王崩
諡匡弟瑜嗣是爲定王
三年春,王正月,郊牛之口伤,改卜牛,牛死,乃不郊,犹三望。
鲁之郊,非
译秋天,邾子来朝见,是因为畏惧齐国的缘故。
楚子和郑国人侵犯陈国,接着又侵犯宋国。楚国征伐中原诸侯,并且称爵位、行使霸主的权力了。郑国称“人”,是因为地位低微、军队少,这不是贬义的写法,“遂”是表示急切地从事后续事件的措辞。楚国的意图起初并不在陈国。郑国、陈国、宋国都是新近归附晋国的国家,而唯独郑国改换事奉楚国了。赵企明说:楚庄王灭掉庸国,首先联合秦国、巴国以侵犯中原的西部,现在侵犯陈国、宋国,又联合郑国以侵犯中原的东部。秦国、郑国既已臣服,东西方的势力合流,然后才趋向中原。陈君举所说的南北对峙的形势,就是从这时开始的。五十年后,晋国的赵武和楚国的屈建在宋国结盟,中原诸侯的君主分别依附于晋国或楚国了。
晋国赵盾率领军队救援陈国。楚国讨伐宋国,必定要越过陈国然后才能到达宋国,所以《春秋》经文说:“楚子、郑人侵陈,遂侵宋。”这是兵家所说的拦截归路的说法。所以救援陈国,宋国的危机自然解除,这也是形势使然。《左传》依据经文中有关伐宋的文字,认为这是分兵两路救援,不知道传文中提到的“宋”,原本是多出来的文字。杜预反而认为经文有缺漏的文字,这是错误的。于是赵盾在国内威势盛行,并且想着在外建立功业,大概是有这种志向的。
宋公、陈侯、卫侯、曹伯在棐林抵御晋军,讨伐郑国。盟约中新归附的国家都在其中,唯独许国没有参与,是因为心向楚国了。宋灵公这次抵御,诸侯没有按次序排列,是晋国不兴盛的表现。楚庄王崛起,中原诸侯忽然争夺郑国,以此来震慑中原,这是大事。赵盾称“师”,同一件事再次出现,是遵循简略的常例。《公羊传》却说这是“君主不抵御大夫”的说法。赵伯循说:“春秋时期诸侯抵御大夫的情况不止一次,为什么在这里生出这种义理呢?”棐林,是郑国的地方,在新城以东,即古代宛陵林乡。晋军先到,所以四个国家抵御它,然后才讨伐。《谷梁传》认为记载地名是为了彰显其美德。赵伯循说:“春秋时期没有记载地名以褒扬的先例,这是对的。”
冬天,晋国赵穿率领军队侵犯崇国。这是赵盾专权用兵的计谋。《左传》说赵穿想要侵犯崇国,以求得与秦国讲和,这不符合实际情况。崇国,是秦国所臣服的附属国。现在的西安府鄠县距离晋国很远。这时秦国已经从秦地迁到雍地,晋国渡过黄河必定要经过雍地然后才能到达崇国,没有重兵不能深入。想要以此求和,多么迂腐啊!季明德认为赵穿故意立功以雪愤懑从而挑起战争,宋灵公更加怀疑,那么赵穿因此害怕获罪,而赵盾因此可以谋划。这也观察得不够精微。赵穿好勇而狂妄,士会早就知道了。他哪里是害怕获罪的人?因为他是国君的女婿,有侧室的庇护,而在外拥兵自重,暗中怀有先下手为强、夺取君位的野心,谁敢肆无忌惮地与他图谋呢!所以说这是赵盾专权用兵的计谋。
晋国人、宋国人讨伐郑国。
鲁宣公二年春天,周历二月,壬子日,宋国华元率领军队,与郑国公子归生率领的军队,在大棘交战。宋军大败,俘获了宋国华元。
这是宋国、郑国大夫率领军队作战的开始,大棘,是宋国的地方,在今归德府宁陵县界,古代陈留襄邑地。赵伯循说:因为军队先大败,主帅才被俘获,按次序记载,没有褒贬之意。
秦国军队讨伐晋国,是为了报复崇国。
夏天,晋国人、宋国人、卫国人、陈国人侵犯郑国。“人”指地位低微者,侵犯程度浅,但事情报复重大。这是大棘之战的后续。《左传》说赵盾救援焦国,于是从阴地率领诸侯军队侵犯郑国,恐怕不符合事实。赵盾正怀有异志,难道会以远离君主身边的事为务吗?
秋天九月乙丑日,晋国赵盾弑杀了他的君主夷皋。赵盾因为统领中军,君主的废立,同僚的生杀,下属的弃用,无不擅自决定。对外结盟抵御、侵犯讨伐,俨然与列国君主抗衡。士会说:“赵盾,像夏天的太阳,没有人不畏惧他。”而赵穿又刚得到兵权,于是弑君得逞,难道一定要在桃园吗?董狐断案的辞令说:“逃亡没有越过国境,回国不讨伐贼人。”他的见识虽然不在事前,但也几乎有预料而适时获得的。只是《左传》没有理解这话的意思,而解说《左传》的人又拘泥于此,没有人理清罢了。查《谷梁传》:“史狐说:‘你作为正卿,入朝劝谏不听,出逃不远,君主被弑。’”而《左传》只说:“逃亡没有越过国境。”逃亡不远而君主被弑,是说他知道这件事吗?难道是说越过国境就免罪吗?越过国境就免罪,这不是孔子的意思。赵穿、赵盾同族,赵穿弑君,赵盾成全了他,越过国境难道就能免罪吗?注家甚至引用《檀弓》中关于旧君反复的礼节,来证明申鲜虞抵御齐庄公的义理。君臣之义,在天地之间无处可逃,越过国境就可以自我推托吗?他们说越过国境然后君主才被弑,那么原因与自己无关,于是就不回国,还能免罪。等到回国,必定要讨伐贼人,这是史狐把两句话当作一个意思来用。所以说:“可惜啊,越过国境就免罪。”这是惋惜史狐的话,恐怕读者支离破碎地理解他的言辞,以此欺骗世人,难道是为赵盾惋惜吗?季明德说史狐的话不切合事实,恐怕也不完全正确。至于说《春秋》记载弑君,都不是各国史官的旧文。晋国的《乘》,楚国的《梼杌》,都是贤者所作。圣人周游列国,遍交贤士大夫,必定见过他们直书的记载。考察得到事实,所以首恶无所逃避,这也并非没有见识。《春秋》的记载,不完全依据各国所报送的材料。季父黑肱是文公的庶子,立他为成公。
冬天十月乙亥日,周天子去世。
谥号为匡,弟弟瑜继位,这就是定王。
鲁宣公三年春天,周历正月,郊祭用的牛口受伤,改卜另一头牛,牛死了,于是没有举行郊祭,仍然举行了三望之祭。鲁国的郊祭,不是……
礼也。圣人因事以见义,若曰郊牛口伤,天之示戒明矣。鲁曷因是反省乎?而又奚改卜爲也?牛死乃不郊,幸之也。犹三望憾之也。然则废王防而致礼也者,无讥乎?郊之祭也,防者不敢哭,防服不敢入国门,谓民间之防也。礼,王制防三年不祭,惟祭天地社稷,越绋而行事。曽子问:「天子崩未殡,五祀不行;既殡而祭,自启至于及哭,五祀之祭不行;已▯而祭,谓嗣天子也。」诸侯于王防斩衰苴绖杖绞带冠绳缨菅屦,祭社稷爼豆既陈,闻天子崩,后之防皆废其礼,况可闻防而犹治祭祀乎?然不以卑废尊,圣人所爲权礼之变耳。胡子防祭之讥,可爲近厚,而非经义矣。
译这是礼制的规定。圣人根据具体事情来体现义理,如果说郊祭用的牛口受了伤,上天示警的意思就很明显了。鲁国为何不借此反省呢?又何必改期占卜呢?牛死了才不举行郊祭,这是侥幸的心态。对于三望之祭的遗憾也是如此。那么,废除对天子丧期的哀悼而举行祭祀,难道没有可指责的吗?在郊祭时,处于丧期的人不敢哭泣,穿着丧服的人不敢进入国都城门,这是指民间的丧期规定。按照礼制,王制规定服丧三年不举行祭祀,只有祭祀天地社稷时,可以越过丧绳而举行仪式。曾子问:“天子去世尚未入殓,五种祭祀不举行;入殓后举行祭祀,从启殡到哭丧期间,五种祭祀不举行;安葬后举行祭祀,指的是继位的天子。”诸侯在天子丧期穿斩衰服、戴苴绖、持杖、系绞带、戴绳缨冠、穿菅草鞋,祭祀社稷时俎豆已经陈列,听到天子去世的消息,后续的丧礼都废除了祭祀之礼,何况能听到丧讯却还治理祭祀呢?然而不因地位卑下而废除对尊者的祭祀,这是圣人权变礼制的做法。胡子对丧期祭祀的指责,可以说是近乎厚道,但不符合经义。
▯匡王
楚子伐陆浑之戎
陆浑戎允姓君,陆浑在秦晋西北,僖二十二年,秦晋迁于伊川,遂从戎号,今河南府嵩县界。夷狄相伐不书,此以近王都,书。陈君举曰:「窥周室也。」
夏楚人侵郑
秋赤狄侵齐
隗姓别种,今潞以北,其东界古黎国地,谱潞州也。
宋师围曹
冬十月丙戌,郑伯兰卒。▯郑穆公。
子夷嗣是爲灵公
四年春,王正月,公及齐侯平莒及郯,莒人不肯,公伐莒,取向。
郯已姓国,今兖州郯城县,在莒南、沂东,莒大、郯小,疆埸相连。鲁有伯姬之亲,故宣公爲是平及者,内爲志焉耳。髙抑崇曰:「公欲爲郯平莒,而挟齐以爲重,义不足以服莒。」曰:「莒人则不肯者,非特其君是也。莒人不肯,吾有不义焉。」故曰:「伐莒,强也;取向,利也。」向国在莒鲁之间,隠二年,莒人入向,遂灭地属莒。
秦伯稻卒
諡共子雍嗣是爲桓公
夏,六月,乙酉,郑公子归生弑其君夷。
赵企明疑左氏食鼋之诬,吴幼清因言其事迹猥陋不可信也。今按夷之弑,言归生者,经言宋者,传也。而胡氏信传,信如传之言归生,视宋不在末减乎?以末减爲首诛,圣人垂事立法,安在耶?传有可疑,则弃传而从经耳。其后郑人讨幽公之乱,斵归生之棺而逐其族,则郑人当时已蔽狱于归生矣。归生得国兵柄,自大棘已然矣,何畏于宋之谮?盖必恃功见忌,宋谋寔倡于归生,而左氏传闻失真耳。弟嗣是爲襄公。
赤狄侵齐
秋公如齐公至自齐
冬楚子伐郑
髙抑崇曰:「楚自去年至十年,侵伐郑者凡五。至十一年盟郑辰陵,而郑又徼事晋。于是明年围郑,遂败郑于邲。而后郑服楚,晋之不振有自来矣。」
五年春公如齐
夏公至自齐
秋九月齐髙固来逆子叔姬
髙氏固名傒,鲁孙齐世卿也。子叔姬,文公少女。赵伯循云:「时君女,胡氏因之,考其年非也。」《谷梁传》:「诸侯之嫁子于大夫,主大夫以与之,来者接内也。」公自爲之主,罪公也。于是公如齐,固方当国用事,使齐侯止公,请叔姬焉。则髙固伉也。啖叔佐言:「执邻国之君而爲大夫求婚,不近人理。」而疑左氏之妄,不知宣公身爲不义,假齐以定其位,朝而见留,歴时不返,屈于人下而不耻,势宜有之矣。胡氏祗以礼干守身,责其毁列,亦失所爲,探本也哉。
叔孙得臣卒
月防上间无事也?不日公弗临也。公羊家以爲知贼不言,圣人削之,非也。即欲削之,何以不先东门氏乎?或曰:得臣与仲遂如齐之后,竟不经见者,不在其位。
冬齐髙固及子叔姬来
大夫非公事与妻出境,行反马之礼,非也。留车,妻之道;反马,壻之义。反马不亲,至归宁无并行。惠公之许,髙固之来,胡氏交罪之,是也。
楚人伐郑
将卑师少,曰:“人传谓楚子在行间妄也。”赵子常言:“楚比伐郑,不能服。”于是楚子再见,故略之,亦不应经义。
六年春晋赵盾卫孙免侵陈
此晋、楚侵陈之始,伯主不能自反,又不能大合诸侯以振中国之威,而用诸侵掠。或者谓晋成力弱,事浅无主诸侯之权,然则晋成之失伯,赵盾爲之也。
夏四月 秋八月螽 冬十月
七年春卫侯使孙良夫来盟
谋防晋也
夏,公防齐侯伐莱。秋,公至自伐莱。
莱子爵国,今莱州府黄县地,近于齐,伐莱,齐志也,故不书。及胡子曰:“以伐致师,行之危也。”
大旱
冬,公防晋侯、宋公、卫侯、郑伯、曹伯于黒壤。
诸侯复序。晋成初立,自将有志于诸侯也。左氏言《春秋》讳黒壤之盟。啖叔佐曰:经但言防,传作盟,不与经合。又説公见止,近诬也。而胡子不省,仍左氏之旧。赵企明曰:阳谷之防,齐不肯盟,季孙则以齐侯不及盟,书之以爲不与盟者,《春秋》未尝讳也。夫赵氏岂不辨哉?然犹曰“臣不讳也”。昭十三年平丘之防,书曰“公不与盟”,则《春秋》于公之防盟,初未尝讳。今不信经而信传,乃
译〇匡王
楚子讨伐陆浑之戎。
陆浑戎是允姓的君主,陆浑位于秦、晋西北,僖公二十二年,秦、晋将其迁至伊川,于是沿用了戎的称号,在今河南府嵩县境内。夷狄互相征伐通常不记载,这里因为靠近周王室都城,所以记载。陈君举说:“这是窥探周王室。”
夏季,楚人入侵郑国。
秋季,赤狄入侵齐国。
赤狄是隗姓的别支,在今潞州以北,其东界是古黎国之地,即谱录中的潞州。
宋国军队包围曹国。
冬季十月丙戌日,郑伯兰去世。〇即郑穆公。
子夷继位,这就是郑灵公。
四年春季,周历正月,鲁公与齐侯平定莒国和郯国的争端,莒人不同意,鲁公便讨伐莒国,夺取了向地。
郯国是已姓的国家,在今兖州郯城县,位于莒国以南、沂水以东,莒国强大,郯国弱小,疆界相连。鲁国有伯姬的亲属关系,所以宣公为此进行平定,内心是有所志向的。髙抑崇说:“鲁公想为郯国平定莒国,却挟持齐国作为声势,道义不足以使莒国信服。”又说:“莒人不同意,并非只是其君主如此。莒人不同意,我们自身也有不义之处。”所以说:“讨伐莒国,是逞强;夺取向地,是贪利。”向国位于莒国和鲁国之间,隐公二年,莒人进入向国,于是灭掉了向国,土地归属莒国。
秦伯稻去世。
谥号为共子,雍继位,这就是秦桓公。
夏季,六月乙酉日,郑公子归生弑杀了他的国君夷。
赵企明怀疑《左传》中关于吃鼋的记载是诬蔑,吴幼清因此说其事迹猥琐鄙陋不可信。现在考察,夷被弑杀,经文说是归生,传文说是宋国。而胡氏相信传文,如果像传文所说归生是主谋,那么宋国岂不是被置于次要地位了吗?把次要责任当作首要诛杀,圣人垂示事理、确立法度,在哪里呢?传文有可疑之处,就舍弃传文而遵从经文。后来郑国人讨伐幽公的动乱,砍劈归生的棺材并驱逐他的家族,那么郑国人当时已经判定归生有罪了。归生掌握国家兵权,从大棘之战开始就是这样,他惧怕宋国的谗言做什么?大概一定是他倚仗功劳而被忌惮,宋国的阴谋实际上是由归生发起的,而《左传》传闻失真罢了。弟弟继位,这就是郑襄公。
赤狄入侵齐国。
秋季,鲁公前往齐国,鲁公从齐国回来。
冬季,楚子讨伐郑国。
髙抑崇说:“楚国从去年到十年,入侵征伐郑国共五次。到十一年在辰陵与郑国结盟,而郑国又依附晋国。于是第二年包围郑国,在邲地击败郑国。此后郑国臣服于楚国,晋国不振作是有原因的。”
五年春季,鲁公前往齐国。
夏季,鲁公从齐国回来。
秋季九月,齐国高固来迎娶子叔姬。
高氏名固,字傒,是鲁国孙氏、齐国世卿。子叔姬,是文公的小女儿。赵伯循说:“当时是国君的女儿,胡氏沿袭此说,考证其年代是错误的。”《谷梁传》说:“诸侯将女儿嫁给大夫,由大夫主持婚礼,来者是接引新娘。”鲁公自己作为主婚人,是鲁公的罪过。于是鲁公前往齐国,高固正掌权用事,让齐侯留住鲁公,请求娶叔姬。那么高固是傲慢的。啖叔佐说:“扣留邻国国君而为大夫求婚,不符合人情。”从而怀疑《左传》是妄言,不知道宣公自身行为不义,借助齐国来安定自己的地位,上朝而被扣留,历时不返回,屈居人下而不以为耻,情势上应当有这样的情况。胡氏只以礼法约束自身,指责其破坏等级,也失去了探究根本的意义。
叔孙得臣去世。
月份记载在防地之上,中间没有事情吗?不记载日期是因为鲁公没有亲临吊唁。公羊家认为知道贼人却不说明,圣人删削了,这是错误的。即使想要删削,为什么不先删削东门氏呢?有人说:得臣与仲遂前往齐国之后,竟然不再见于经文,是因为不在其位。
冬季,齐国高固和子叔姬来到鲁国。
大夫非因公事带着妻子出境,实行反马之礼,是不对的。留下车马,是妻子的本分;反马,是女婿的道义。反马不亲自进行,直到归宁也没有并行。惠公许配,高固前来,胡氏同时指责他们的罪过,是正确的。
楚人讨伐郑国。
将领地位低微,军队人数少,所以说:“人”传文说楚子在军中是错误的。”赵子常说:“楚国接连讨伐郑国,不能使其臣服。”于是楚子再次出现,所以略去不写,也不符合经义。
六年春季,晋国赵盾、卫国孙免入侵陈国。
这是晋、楚入侵陈国的开始,霸主不能自我反省,又不能大规模会合诸侯以振兴中原的威望,却使用各种侵掠手段。有人认为晋成公力量薄弱,事情浅显,没有主持诸侯的权力,然而晋成公失去霸主地位,是赵盾造成的。
夏季四月。秋季八月,发生蝗灾。冬季十月。
七年春季,卫国国君派孙良夫来结盟。
谋划防备晋国。
夏季,鲁公会同齐侯讨伐莱国。秋季,鲁公从讨伐莱国回来。
莱子是子爵的国家,在今莱州府黄县地,靠近齐国,讨伐莱国,是齐国的志向,所以不记载。及胡子说:“以讨伐的名义致师,行事危险。”
发生大旱。
冬季,鲁公会同晋侯、宋公、卫侯、郑伯、曹伯在黒壤会合。
诸侯恢复秩序。晋成公刚即位,自然有志于诸侯。《左传》说《春秋》忌讳黒壤之盟。啖叔佐说:经文只说会合,传文说是结盟,与经文不合。又说鲁公被扣留,接近诬蔑。而胡子不醒悟,仍沿袭《左传》的说法。赵企明说:阳谷之会,齐国不肯结盟,季孙就因齐侯没有参加结盟,记载下来作为不结盟者,《春秋》未曾忌讳。赵氏难道不辩驳吗?然而还说“臣不忌讳”。昭公十三年平丘之会,记载说“公不与盟”,那么《春秋》对于公的会合结盟,起初未曾忌讳。现在不相信经文而相信传文,于是
以一言蔽之曰“止公不盟”,以例言之,何以通于沙随、平丘乎?且晋成初求诸侯,春方因卫而来请也,乃复止之于冬。宣子爲国,乃谓筭不遗防,摈鲁以失诸侯之心,人情事理而有是乎?胡氏虽巧爲之辞,而不逹弃传以就经,此之类也。
译用一句话概括就是“阻止鲁公结盟”,如果按照这种体例来说,怎么能够与沙随、平丘两地的情况相贯通呢?况且晋成公起初寻求诸侯支持,春季刚刚因为卫国的事来请求,却在冬天又加以阻止。宣子治理国家,竟然说计算没有遗漏防备,排斥鲁国以致失去诸侯的人心,人情事理会有这样的事吗?胡安国虽然巧妙地为他辩解,却不明白这是舍弃传文以迁就经文,这类情况就是如此。
八年公至自防
夏六月公子遂如齐至黄乃复
赵子常曰:「人臣不以死心贰君,命无以疾还之地也。礼,宾入境,有疾而死遂也。若宾死未得将命,则既殓于棺,造于朝。介将命,朝聘而终以尸将命,礼也。黄齐境也,以疾还,非礼也。」
辛巳有事于太庙仲遂卒于垂
有事,禘也。昭十五年,禘于武宫。经曰:“有事”,是也。赵子常曰:“太庙曰大事,群公曰有事。虽太庙也,爲君事言曰大事,爲臣事言曰有事。讥不在用禘,故不言禘也。”遂不称公子。还间无事,从省文称字。録异恩,生而赐氏也。有事太庙,重防可以不讣,而仲遂之讣不敢后期,必宣公有命。如卫太史栁庄耶?垂齐地。
壬午犹绎万入去籥
犹者,可已之辞。天子诸侯曰绎,祭之明日,暖其祭食,以燕尸于夏,谓之复胙,不灌,地降神也。绎祭于祊,在庙门之西,则先求神,而告以将享之意。万者,舞之搃名。籥,吹以节舞者。万入去籥,其始未去内乐也。古者谓终事而闻,则不绎,以全始终之恩,况于爲之徒去籥也?何居?
戊子夫人嬴氏薨
以夫人之礼防妾母也
晋师白狄伐秦
楚人灭舒蓼
释例:土地名有舒、群舒、舒蓼、舒庸、舒鸠,爲五舒。盖舒即群舒,群舒即舒蓼,舒庸、舒鸠误三爲五也。唐孔氏曰:「舒蓼二国名者,传冩误当云一国名,是也。」今按:武徳四年爲蓼州,领霍丘,七年废入寿州。盟防图云在光州,则俱中国南门赵子常以爲东夷国则误矣。夷狄相灭不书此书见楚庄之炽而中国失南藩,病日▯矣。
秋七月甲子日有食之既
姜岌云:十月甲子▯食,大衍同授时推十月甲子▯加时在昼,食九分八十一杪。杜预言甲子晦食,课之不得,葢十误爲七,文在秋下,正与冬十月己丑连行。今先天厯新法推得十月甲子▯二十六日七千九百空六五强。然则经文岂真误耶?
冬十月己丑,▯我小君敬嬴。雨不克▯,庚寅日中而克▯。
左氏传》曰:「雨不克▯,礼也。礼卜▯先逺日,辟不懐也。」《周礼》遂人:「天子用六绋。」《防大记》:「君▯用四绋。」葢执绋凡五百人,遣车七乗,其物备,其事严,不可冒雨而▯也。非谓不能,如士防礼潦车载簑笠也。庶人县窆,不封不树,不爲雨止,则大夫以上▯爲雨止矣。然则礼▯不爲雨止,送▯不避涂潦,固爲庶人言耳。孙明复谓「讥无备」,诚有备矣,而雨甚渴▯,将母有慊于信,信夫。
城平阳
杜云:「泰山有平阳县,在鲁北鄙。或曰备晋,或曰偹根。《牟书》不时也。而左氏曰『书时』,赵企明曰『水昏正而栽,夏之十月也』。今见书十月,遂谓之时,是不识夏周正▯之异也。疑左氏不学而踈,非丘明矣。」
楚师伐陈
楚犹未得志于中国也,晋莫能救,故即楚耳。
九年春,王正月,公如齐。公至自齐。
夏仲孙蔑如京师
蔑敖子,庆父孙,献子也。庶长不先嫡,曰仲,其后因氏焉。属辞比事,于如齐之后,胡子所谓不待贬絶者也。
齐侯伐莱
秋取根牟
根牟属鲁小国,故昭八年,红之搜得言:“自根牟至于商卫。”葢泰山郡有故牟国也。曹姓,子杜预谓琅琊阳都之牟乡城。乐史云:“根牟国即宻之安丘,随之牟山县。”汉志东莱县有牟平、东牟,是齐地也。根牟,赵企明约千里而逺,以齐侯伐莱而取根牟,即东牟非也。
八月滕子卒
諡昭子夀嗣,是爲文公。史佚其名,卒不书▯,不讣防也。其书卒滕昭,以文十二年朝鲁鲁人因其防而吊恤之也。自是而宋师围伐,继书矣。
九月,晋侯、宋公、卫侯、郑伯、曹伯防于扈。晋荀林父帅师伐陈。
扈在荥阳卷县西北,则郑地也。晋成黒壤服郑,扈以谋陈,庶几乎有志矣。陈郑连壤,郑居桧地,在豫州外方之北,陈在孟诸之西,辕涛涂曰:“师出于陈郑之间,必甚病是也。”今合五国之君于陈之近境,不能亲行,而属师于大夫,以爲不竞矣。胡子顾曰:“众辑可矣乎?”李琪谓晋
译鲁宣公八年,鲁宣公从防地回国。
夏季六月,公子遂出使齐国,到达黄地才返回。
赵子常说:“臣子不应该因为对君主有二心而面临死亡,也不应该因为生病就返回本国。按照礼制,宾客进入国境后,如果生病而死,就死在那里。如果宾客死了,没能完成使命,那么就在棺木中收敛后,送到朝廷。由副使传达使命,朝聘时如果死亡,带着尸体传达使命,这是符合礼制的。黄地是齐国的边境,因为生病就返回,不符合礼制。”
辛巳日,在太庙举行禘祭,仲遂死在垂地。
有事,指的是禘祭。鲁昭公十五年,在武宫举行禘祭。《春秋》经文说“有事”,是正确的。赵子常说:“太庙的祭祀称为大事,其他公庙的祭祀称为有事。即使是太庙,如果是为君主办事,称为大事;如果是为臣子办事,称为有事。这里讥讽的不是使用禘祭,所以不直接说禘祭。”遂不称公子。因为返回途中没有发生其他事情,从简略的体例,称他的字。记录特殊的恩宠,他活着的时候就被赐予了氏。在太庙举行祭祀,防备重大,可以不立即通报死讯,而仲遂的死讯不敢延迟,必定是鲁宣公有命令。就像卫国太史柳庄那样吗?垂是齐国的地方。
壬午日,仍然举行绎祭,万舞进入,去掉了籥。
犹,是可以停止的措辞。天子诸侯称为绎,祭祀的第二天,温热祭品,在夏天宴请尸,称为复胙,不灌地降神。绎祭在祊举行,在庙门的西边,就先祈求神灵,并告知将要享祭的意思。万,是舞蹈的总称。籥,是吹奏用来节制舞蹈的乐器。万舞进入而去掉籥,开始时并没有去掉内部的音乐。古人认为,如果事情结束时听到不吉利的消息,就不举行绎祭,以保全始终的恩义,何况只是去掉籥呢?为什么要这样做呢?
戊子日,夫人嬴氏去世。
用夫人的礼仪为妾母治丧。
晋国军队联合白狄攻打秦国。
楚国人灭掉了舒蓼。
《释例》说:土地名有舒、群舒、舒蓼、舒庸、舒鸠,称为五舒。大概舒就是群舒,群舒就是舒蓼,舒庸、舒鸠错误地将三个当作五个。唐代孔颖达说:“舒蓼是两个国家名,传写错误,应当说是一个国家名,这是正确的。”现在考察:唐武德四年设立蓼州,管辖霍丘,七年废除并入寿州。《盟防图》说在光州,那么都是中国南方的门户。赵子常认为是东夷国家,那就错了。夷狄互相攻灭不记载,这里记载,显示楚庄王的强盛而中国失去了南方的屏障,祸患日益严重了。
秋季七月甲子日,发生日全食。
姜岌说:十月甲子日日食,大衍历和授时历推算十月甲子日日食发生在白天,食分九分八十一秒。杜预预言甲子晦日日食,推算不得,大概是十误写为七,文字在秋季下,正好与冬季十月己丑相连。现在先天历新法推算得到十月甲子日二十六日七千九百空六五强。那么经文难道真的错误吗?
冬季十月己丑日,安葬我小君敬嬴。下雨不能安葬,庚寅日正午才能安葬。
《左氏传》说:“下雨不能安葬,符合礼制。礼制占卜安葬日期先选远日,避开不吉利的情况。”《周礼》遂人:“天子用六根引棺的绳索。”《士丧礼》:“君主安葬用四根引棺的绳索。”大概执绋的有五百人,遣车七辆,物品完备,事情严肃,不可以冒雨安葬。不是说不能,就像士丧礼中潦车载着蓑衣斗笠一样。庶人悬棺下葬,不封土不植树,不因雨停止,那么大夫以上安葬因雨停止。那么礼制安葬不因雨停止,送葬不避泥泞,本来是对于庶人说的。孙明复说“讥讽没有准备”,确实有准备了,而雨势太大无法安葬,恐怕有亏失信,确实如此。
修筑平阳城墙。
杜预说:“泰山有平阳县,在鲁国北边。有人说防备晋国,有人说防备根牟。《牟书》不合时宜。而左氏说‘记载时宜’,赵企明说‘水昏正而栽,是夏历的十月’。现在记载在十月,就认为是时宜,是不了解夏历和周历的差异。怀疑左氏不学而疏漏,不是丘明了。”
楚国军队攻打陈国。
楚国还没有在中国得志,晋国不能救援,所以陈国就依附楚国了。
鲁宣公九年春季,周历正月,鲁宣公前往齐国。鲁宣公从齐国回国。
夏季,仲孙蔑前往京师。
蔑是敖的儿子,庆父的孙子,献子。庶长子不排在嫡子之前,称为仲,后来因此有了氏。属辞比事,在前往齐国之后,胡子所说的不等待贬绝。
齐侯攻打莱国。
秋季,夺取根牟。
根牟是依附鲁国的小国,所以昭公八年,红之搜得到言论:“从根牟到商卫。”大概泰山郡有故牟国。曹姓,子爵。杜预说是琅琊阳都的牟乡城。乐史说:“根牟国就是宻的安丘,随之牟山县。”《汉书·地理志》东莱县有牟平、东牟,是齐地的地方。根牟,赵企明说约千里之远,因为齐侯攻打莱国而夺取根牟,就是东牟,这是错误的。
八月,滕子去世。
谥号昭子,夀嗣继承,这就是文公。史佚他的名字,去世不记载安葬,没有讣告治丧。记载滕昭去世,因为文公十二年朝见鲁国,鲁国人趁治丧吊恤他。从此宋国军队围攻攻打,接着记载了。
九月,晋侯、宋公、卫侯、郑伯、曹伯在扈地会盟。晋国荀林父率领军队攻打陈国。
扈在荥阳卷县西北,是郑国的地方。晋成公黑壤服郑,在扈地谋划陈国,差不多有志向了。陈郑接壤,郑国占据桧地,在豫州外方的北边,陈国在孟诸的西边,辕涛涂说:“军队从陈郑之间经过,必定非常痛苦。”现在在陈国近境会合五国君主,不能亲自前往,而委托军队给大夫,认为是不争。胡子顾说:“众人和谐可以吗?”李琪说晋
成无主,诸侯之权,意谓是矣。胡邦成曰:“成公再合诸侯,而以林父帅师,大夫其专也。然哉,然哉。”
译晋成公没有嫡子,诸侯的权力,大概就是这样吧。胡邦成说:“成公两次会合诸侯,却让赵盾率领军队,这是大夫专权啊。确实如此,确实如此。”
辛酉晋侯黒臋卒于扈
九月,无辛酉日,杜云误矣。不▯鲁,不防也。黒臋卒,諡成子,儒嗣,是爲景公。不言防诸侯,于是已散矣。
冬十月癸酉卫侯郑卒
谥成子速嗣,是爲穆公。不防,不书▯。
宋人围滕
楚子伐郑晋郤缺帅师救郑
晋楚自是交伐郑。郑于晋楚玉帛以待于境,惟其强者从之。子良曰:“与其来者可也。”楚以君将,而晋次卿行。晋伯之不竞,有由然矣。赵企明曰:“左氏谓郑伯败楚师,若然则郑安得从楚?郑不从楚,则明年晋、宋、卫、曹安得有伐郑之师也?吾意败楚之事,当在三年侵郑,或四年、五年伐郑之役。左氏误附于此耳。初败楚师,故其后楚庄怨而屡疾于郑也。若郑于此既败楚师,尚何以从楚哉?左氏之説,皆出于附防,亦时有合者。若以爲国史,则误矣。”
陈杀其大夫泄冶
称国者,君与用事大臣杀之,泄氏也。大夫而称氏,葢爲卿矣。冶以諌而杀,陈必爲之名焉,而不去其大夫,诛其寔也。以爲寔无罪也,云尔。
十年春公如齐公至自齐
齐人归我济西田
归不言来,济西称我,赵伯循曰:「但言归我,则足知其来,省文尔。」哀八年,归讙及阐,岂是公亲受乎?济长不必皆是鲁田,言我以别他田尔。公羊言「未絶于我」,非也。赵企明曰:「济出齐鲁之西,临济之田皆曰济西,有齐济焉,有鲁济焉,故曰『我济西田』,非如公羊兄弟辞也。」
夏四月丙辰日有食之
不书。▯杜云官失之也。授时推是月丙辰,▯加时在昼,交分十四日九百六十八分,入食限。先天推得二十六日三十三分四刻三三强,入食限。
己已齐侯元卒
子无野嗣是爲顷公
齐崔氏出奔卫
崔氏奔。谷梁子曰:举族而出之辞也。胡子曰:书崔氏以族奔也。栾盈亦举族出奔,何以不曰栾氏出奔耶?刘原父曰:《春秋》所记大事而已,故使举上介战,举元帅,虽有众大夫不与焉者,略所微也。今何爲区区崔氏之族?夫刘氏可谓辨矣,而犹未也。故圣人区区崔氏之族曰:崔氏奔者,尽崔氏之族也?则尹氏、召伯、毛伯以王子朝奔楚者,尽尹氏之一族乎?即尽其族,如先氏灭,《春秋》亦止以先縠书之。崔氏之奔,安得举其族乎?斯于辞不逹矣。公羊子谓讥世卿。或曰:世卿古制也。文王治岐,仕者世禄。《诗》曰:凡周之士,不显亦世。葢讥不在世卿,在专也。是时权虽在髙国,杼虽弱年,未遽得政,然崔出丁公至杼九世之逺宗,立君之际,或有异同,足揺人心,而用事者惧其见逼,故举族逐之乎?凡诸侯之大夫违,告于诸侯曰:某氏之守臣某失守宗庙,敢告。然则崔氏者,杼乎?曰:左氏以爲杼。赵企明曰:自是至于杼之逆,凡五十有一年,五十而爵,葢至杼之逆则且百嵗矣。是不然。《春秋》所谓世卿者,未必五十乃爵也。以仍叔之子而相例,彼亦岂五十乃爵乎?
公如齐五月公至自齐
癸巳陈夏征舒弑其君平国
称氏称名,国卿也。谓罪不及民,故称大夫以弑者误,而胡子以爲特书征舒名氏,以爲泄冶正言之騐。赵氏以书名爲惩子道,外传前年单子如楚,过陈时泄冶未死也。单子归而告王,以陈侯率其卿佐南冠以淫于夏氏。陈侯不有大咎,国必亡。防诗株林乗马,朝食则非微行,夜聚其适株林,未必尽由夏姬。征舒爲卿用事,夏南之从,则以国政委焉。乱贼之动于恶,未有无权者。征舒弑平国,成公嗣立而莫能讨,则自少西氏以来,用物既▯,济之才智矣。君臣淫虐之词,安知非舒所借口乎?
六月宋师伐滕
左氏传》谓滕恃晋不事宋。滕在徐州,界于鲁宋。本叔绣之后,与鲁俱爲文王之昭。宗盟之好,防纪相恤。宋以是围且伐之,与鲁争也。去年晋侯黒臋卒,宋间晋之不竞而爲是役。则有谓滕恃晋者,非也。考之职方,滕安能越齐卫以事晋,而近舎宇下之▯哉?晋鲁字近,而误读者不察耳。赵子常曰:「宋襄执滕子,而身亦见执于楚。宋文围滕,而国亦见围于楚
译辛酉日,晋侯黑肱死于扈地。
九月没有辛酉日,杜预说这是史官记载的错误。不记载“防”诸侯,是因为诸侯已经散去。黑肱去世,谥号为成子,由儒继承君位,这就是晋景公。不记载“防”诸侯,是因为此时诸侯已经散去了。
冬十月癸酉日,卫侯郑去世。
谥号为成子,速继承君位,这就是卫穆公。不记载“防”,也不记载“书”(指某种特定礼仪或事件)。
宋国人包围了滕国。
楚子讨伐郑国,晋国的郤缺率领军队救援郑国。
从此晋国和楚国交替讨伐郑国。郑国在边境准备玉帛,只服从其中强大的一方。子良说:“对于来者可以顺从。”楚国由国君亲自率领军队,而晋国只由次卿率领。晋国霸业的不振,是有原因的。赵企明说:“《左传》说郑伯打败了楚军,如果真是这样,那么郑国怎么会顺从楚国?郑国不顺从楚国,那么第二年晋、宋、卫、曹怎么会出兵讨伐郑国呢?我认为打败楚军的事,应当发生在第三年入侵郑国,或者第四年、第五年讨伐郑国的战役中。《左传》错误地附会在这里罢了。起初打败楚军,所以后来楚庄王怨恨并屡次对郑国施加疾苦。如果郑国在这里已经打败了楚军,还怎么能顺从楚国呢?《左传》的说法,都是出于附会,有时也巧合。如果把它当作国史,那就错了。”
陈国杀了它的大夫泄冶。
称国名,表示国君和掌权的大夫杀了他,泄氏家族。大夫而称氏,大概已经是卿了。冶因为进谏而被杀,陈国必定为他定下罪名,却不剥夺他大夫的爵位,是诛杀他的实际罪行。认为他实际上无罪,这样说罢了。
十年春季,鲁公前往齐国,鲁公从齐国回来。
齐国人归还了我们济水西岸的田地。
“归”不记载“来”,济水西岸称“我”,赵伯循说:“只说归还给我,就足以知道是送来的,这是省略文字罢了。”哀公八年,归还讙地和阐地,难道是鲁公亲自接受的吗?济水西岸不一定都是鲁国的田地,说“我”是为了区别于其他田地罢了。《公羊传》说“没有断绝与我们的关系”,这是不对的。赵企明说:“济水流出齐鲁的西边,临济的田地都叫济西,有齐国的济水,有鲁国的济水,所以说‘我的济西田’,不像《公羊传》所说的兄弟之辞。”
夏四月丙辰日,发生日食。
不记载。〇杜预说这是史官失职。授时历推算这个月丙辰日,〇交食时间在白天,交分十四日九百六十八分,进入食限。先天历推算得二十六日三十三分四刻三十三强,进入食限。
己巳日,齐侯元去世。
子无野继承君位,这就是齐顷公。
齐国崔氏出逃到卫国。
崔氏出逃。《谷梁传》说:这是举族出逃的说法。胡子说:记载崔氏以族出逃。栾盈也举族出逃,为什么不说栾氏出逃呢?刘原父说:《春秋》只记载大事,所以使上介参战,举元帅,虽然有众多大夫不参与,略去细微之处。现在为什么特意记载崔氏的家族呢?刘氏可以说辨析得很清楚了,但还不够。所以圣人特意记载崔氏的家族说:崔氏出逃,是尽崔氏全族吗?那么尹氏、召伯、毛伯跟随王子朝出逃到楚国,是尽尹氏全族吗?即使尽全族,如先氏被灭,《春秋》也只以先縠记载。崔氏出逃,怎么能举其全族呢?这在言辞上不通达。《公羊传》认为讥讽世卿。有人说:世卿是古代制度。文王治理岐地,做官的人世代享受俸禄。《诗经》说:凡是周朝的士人,不显赫也世代相传。大概讥讽的不是世卿,而是专权。这时权柄虽然在高氏、国氏手中,杼虽然年幼,尚未立即掌权,但崔氏出逃,从丁公到杼已有九代之远,宗族在立君之际,或有不同意见,足以动摇人心,而掌权者害怕被逼迫,所以举族驱逐他们吗?凡是诸侯的大夫违背君命,向诸侯报告说:某氏的守臣某失职,敢告。那么崔氏是指杼吗?回答说:《左传》认为是杼。赵企明说:从此到杼的叛逆,共五十一年,五十岁受爵,大概到杼叛逆时将近一百岁了。这不对。《春秋》所说的世卿,未必是五十岁才受爵。以仍叔的儿子为例,他难道也是五十岁才受爵吗?
鲁公前往齐国,五月鲁公从齐国回来。
癸巳日,陈国夏征舒杀了他的国君平国。
称氏称名,是国卿。认为罪不及百姓,所以称大夫以弑君是错误的,而胡子认为特意记载征舒的名氏,作为泄冶正言的验证。赵氏认为书名是为了惩戒子道,外传前年单子出使楚国,经过陈国时泄冶还没死。单子回来报告楚王,说陈侯率领他的卿佐,戴着南冠在夏氏那里淫乱。陈侯没有大罪,国家必定灭亡。《诗经·株林》乘马,早晨吃饭就不是微行,夜晚聚集在株林,未必全是因为夏姬。征舒作为卿掌权,夏南跟随,就把国政委任给他。乱贼因恶而动,没有没有权柄的。征舒杀平国,成公继位而不能讨伐,那么自从少西氏以来,用物已经〇,济之才智了。君臣淫虐的言辞,怎么知道不是舒借口的呢?
六月宋国军队讨伐滕国。
《左传》说滕国倚仗晋国而不事奉宋国。滕国在徐州,介于鲁宋之间。本是叔绣的后代,与鲁国同为文王的昭穆。宗盟之好,防纪相恤。宋国因此包围并讨伐它,是与鲁国争胜。去年晋侯黑肱去世,宋国趁晋国不振而进行这次战役。那么说滕国倚仗晋国,是不对的。考察职方,滕国怎么能越过齐卫去事奉晋国,而近舍宇下之〇呢?晋鲁字形相近,而误读者不察耳。赵子常说:“宋襄公执滕子,而自身也被楚所执。宋文公围滕,而国家也被楚所围。”
晋人宋人卫人曹人伐郑
称人者,将卑师少也。左氏言诸侯之师,胡子去之师,字直曰诸侯伐郑,取成而还,以称人爲贬,误矣。赵子常曰:晋人专伯,讨罪不能,信义以属诸侯,又不能威楚,徒纷耳。
秋天王使王季子来聘
季子,公羊以爲天王母弟也。天子大夫称字,季子,字也。季上系于王,以明母弟也。爵之字之,则无以别于卿大夫也。陈君举曰:「自顷王下,王室无聘鲁者,于是再聘,而王季子寔来,则已尊也。」
公孙归父帅师伐邾取绎
间齐也。杜注:“鲁国邹县北有绎山。”郑夹漈曰:“邾鲁之间,绎山多矣。邾文公迁绎,是邾都非此绎也。”
大水
季孙行父如齐
冬公孙归父如齐
齐侯使国佐来聘
赵子常曰:「未逾年称君,以嘉好之事来録,其从吉也。」
饥
楚子伐郑
自四年以后,郑遂南北两属。子良曰:“与其来者可也。”
十有一年春王
夏楚子陈侯郑伯盟于辰陵
辰陵,陈地,今陈州西华县,古长平县界也。楚葢得中国二诸侯矣。陈从齐,以防北杏,接王国风絶。丘中有麻,作王室衰,齐伯兴也。辰陵接列国,风絶泽陂,诗作中国弱,夷强也。于后吴楚争陈,春秋终矣。是辰陵者,既不得如北杏二幽,且将为虢中黄池,此南北强弱之界。
公孙归父防齐人伐莒
四年,齐鲁平莒、郯之怨。莒人不肯,鲁伐莒,取向。而齐未获归父,以取绎有慊,故助齐爲役。
秋晋侯防狄于櫕函
櫕函狄地,从郤缺之谋也。陈君举曰:「楚方倡义于天下,而晋汲汲于群狄,至徃防焉。晋卑甚矣。」
冬十月,楚人杀陈夏征舒。丁亥,楚子入陈。
遂入陈,杀夏征舒,轘诸栗门。《左氏传》异《经》经,先书杀,后书入。《胡子传》曰:“与楚子之能讨贼,故先之也。”谓《春秋》而果有是乎?赵匡曰:“经文皆依先后次第而书,凡称‘日’以隔文者,皆以明先后。”赵氏説是矣。当楚杀征舒时,寔未尝入陈。如蔡人杀陈佗,蔡非入陈而后得佗也。谓圣人许楚而先书杀乎?夫《春秋》防寔而书,善恶自见也。苟紊其先后之序,则何以传信哉?且加入陈于杀征舒之上,何害乎讨贼之义?而必迁就以防后世,是胡子亦曲生异议。且楚孔宁、行父之诱县陈者,其始谋姑假征舒以爲之辞也。圣人何爲遽以讨贼与之?又何爲特从末减乎?称人者众辞,杀不归其君,以正典刑也。胡子又曰:“不称‘取’而书‘入’,虽与之可矣。”夫“入”者未“取”也。桓二年、僖二十七年皆入杞,不闻其能取也。隠十一年,鲁及齐侯、郑伯入许,郑既有许地矣,徒以许叔居许东偏,则不言取。哀七年,鲁伐邾,以邾子益来矣,徒以八年归邾子益,则不言取。此寔“入”耳。方入县陈,而申叔时之諌入,寔未成乎“取”,何爲不称“取”而与之乎?围郑之师意若此而已。
纳公孙寕仪行父于陈
寕行父从君于淫而出,不书奔。微二子,则楚师不出。征舒不讨,灵公不▯,二子足以免于奔而已。不系陈,宜絶于陈者也。灵公杀二子爲之也,极陈之恶。説者以爲并诛二子是也,而纳之者楚子之过也。不但专制其位而已。
十有二年春▯陈灵公
楚子围郑
左氏传》入自皇门至逵道,葢即其国都矣。而经止书「围胡子」,许以讨贼,从末减,而不知《左氏》之诬也。楚之杀征舒,就令出于讨贼之公,亦不应縁此并减入郑之罪。若谓退三十里而许之平,遂恕而书「围」,则失实録之义矣。
夏六月乙夘,晋荀林父帅师及楚子战于邲,晋师败绩。邲,郑河南地。大夫敌君,于是始,晋侯无志于中国矣。林父徇先縠济师,既防敖鄗,亦得地利,而▯韩厥分恶之,言先偹归舟,失兵家死地之义。是林父主爲此战也。及者,内晋之词。赵子常曰:“此救郑而败于楚,则曷爲从其恒称?不絶晋之御楚也。晋率诸侯以攘夷狄者也。当晋大夫自将以御楚子,虽无功,犹不夺其恒称。楚终不可以无讨也。”
译晋国人、宋国人、卫国人、曹国人攻打郑国。
称“人”,是因为将领地位低微、军队人数少。《左氏传》说诸侯的军队,胡子去掉“师”字,直接写“诸侯伐郑”,达成和解后返回,认为称“人”是贬义,这是错误的。赵子常说:晋国人独揽霸权,不能讨伐罪人,也不能用信义来统领诸侯,又不能威慑楚国,只是徒然纷扰罢了。
秋天,周天子派王季子来鲁国聘问。
季子,《公羊传》认为是周天子的同母弟弟。天子的大夫称字,季子,就是字。季字上面连着“王”,是为了表明是同母弟弟。如果称爵位或称字,就无法与卿大夫区分了。陈君举说:“自从顷王以后,王室没有来鲁国聘问的,这时再次聘问,而王季子确实来了,地位已经很高了。”
公孙归父率领军队攻打邾国,夺取绎地。
这是为了离间齐国。杜注说:“鲁国邹县北边有绎山。”郑夹漈说:“邾国和鲁国之间,绎山很多。邾文公迁都到绎,那是邾国的都城,不是这个绎地。”
发生大水。
季孙行父前往齐国。
冬天,公孙归父前往齐国。
齐侯派国佐来鲁国聘问。
赵子常说:“没有超过一年就称君,因为友好之事而来聘问,这是顺从吉利的礼节。”
发生饥荒。
楚子攻打郑国。
自从四年以后,郑国就同时依附南北两国。子良说:“与其来者可以。”
十一年春天,周王。
夏天,楚子、陈侯、郑伯在辰陵结盟。
辰陵,是陈国的土地,在今陈州西华县,古长平县的边界。楚国大概得到了中原两个诸侯了。陈国跟随齐国,以防备北杏,接着王室的教化断绝。《丘中有麻》这首诗,是写王室衰微,齐国霸业兴起。辰陵连接列国,教化断绝,沼泽池塘,诗写中原衰弱,夷狄强大。后来吴国和楚国争夺陈国,春秋时代就结束了。这辰陵,既不能像北杏和幽地那样,而且将成为虢中和黄池那样的地方,这是南北强弱的界限。
公孙归父抵御齐国人攻打莒国。
四年,齐国和鲁国平息了莒国、郯国的怨恨。莒国人不肯,鲁国攻打莒国,夺取向地。而齐国没有抓获归父,因为夺取绎地有遗憾,所以帮助齐国作战。
秋天,晋侯在櫕函抵御狄人。
櫕函是狄人的土地,是听从郤缺的计谋。陈君举说:“楚国正在天下倡导义举,而晋国急切地对付群狄,甚至前往抵御。晋国太卑下了。”
冬天十月,楚国人杀了陈国的夏征舒。丁亥日,楚子进入陈国。
于是进入陈国,杀了夏征舒,在栗门车裂了他。《左氏传》与《春秋》经文不同,经文先写杀,后写入。《胡子传》说:“赞许楚子能讨伐贼人,所以先写杀。”难道《春秋》真的有这种写法吗?赵匡说:“经文都按照先后次序书写,凡是称‘日’来隔开文句的,都是为了表明先后。”赵氏的说法是对的。当楚国杀夏征舒时,确实没有进入陈国。就像蔡国人杀陈佗,蔡国并不是进入陈国后才得到陈佗的。难道圣人赞许楚国而先写杀吗?《春秋》是如实记录,善恶自然显现。如果扰乱先后次序,怎么能让后人相信呢?况且把“入陈”写在“杀征舒”上面,有什么损害讨伐贼人的大义呢?一定要迁就以防后世非议,这是胡子也曲解生出异议。而且楚国孔宁、仪行父引诱陈灵公淫乱的人,他们最初的谋划只是借夏征舒作为借口。圣人为什么立刻把讨伐贼人的名义给他们?又为什么特别从宽减免呢?称“人”是众人的意思,杀人不归罪于国君,以正典刑。胡子又说:“不称‘取’而写‘入’,虽然可以赞许他。”“入”并不是“取”。桓公二年、僖公二十七年都写“入杞”,没听说他们能夺取杞国。隐公十一年,鲁国和齐侯、郑伯“入许”,郑国已经占有许地了,只是因为许叔居住在许国东边,所以不写“取”。哀公七年,鲁国攻打邾国,把邾子益带回来了,只是因为八年归还了邾子益,所以不写“取”。这确实是“入”。刚进入陈国,申叔时劝谏进入,确实没有完成“取”,为什么不称“取”而赞许他呢?围攻郑国的军队意图就是这样罢了。
把公孙宁、仪行父送回陈国。
公孙宁、仪行父跟随国君淫乱而出逃,不写“奔”。如果没有这两个人,楚军就不会出动。夏征舒不被讨伐,灵公不被杀,这两个人足以免于出逃罢了。不连系陈国,应该与陈国断绝关系。灵公杀这两个人是应该的,极言陈国的罪恶。解说者认为一并诛杀这两个人是对的,而送回他们的是楚子的过错。不仅专断他们的职位而已。
十二年春天,杀陈灵公。
楚子围攻郑国。
《左氏传》说从皇门进入直到逵道,大概就是它的国都了。而经文只写“围”,胡子赞许以讨伐贼人,从宽减免,而不知道《左氏传》的诬妄。楚国杀夏征舒,即使出于讨伐贼人的公心,也不应因此一并减免进入郑国的罪过。如果说退兵三十里而允许讲和,于是宽恕而写“围”,那就失去了如实记录的意义了。
夏天六月乙夘日,晋国荀林父率领军队与楚子在邲地交战,晋军大败。邲,是郑国黄河以南的地方。大夫与国君对等,从此开始,晋侯没有志气在中原了。林父听从先縠渡河,既已占据敖、鄗,也得了地利,而韩厥分担罪责,说先备归舟,失掉了兵家死地的意义。这是林父主动发起这场战争。“及”,是内视晋国的说法。赵子常说:“这是救援郑国而败于楚国,那么为什么按照惯例称呼?不绝断晋国抵御楚国。晋国率领诸侯以抵御夷狄。当晋国大夫亲自率领军队抵御楚子,虽然没有功劳,还是不剥夺他的惯例称呼。楚国终究不能不讨伐。”
秋七月
冬十有二月戊寅楚子灭萧
萧者,宋以封萧叔大心之邑,宋附庸也。楚既得陈、郑,而遂灭萧,以偪宋。胡子曰:「萧既灭亡,必无赴者。」楚庄以灭萧告,赴诸侯,矜其威力,以恐中国耳。
晋人、宋人、卫人、曹人同盟于清丘。
晋景无制,中夏之略也。于是楚庄方张,晋惧诸侯之从楚,而爲清丘之防也。乃循赵盾新城之辙,而又微者寔行于,以求诸侯,不亦难乎?人微者,姓名不登也。左氏言卿不寔其言,不书。刘原父曰:「春秋之世,不寔其言者众矣,奚独此耶?」然则左氏诬矣。清丘,卫地,在濮阳县东南。
宋师伐陈卫人救陈
宋不自省徳而徒责陈之从楚,至兴大众以伐之,宋则非已乱之道矣。宋以师伐,而卫以人救,是将有分灾之义,非求敌宋也。凡救未有不善也。自左氏以爲卫不讨贰,而儒者説经从之,儒者之过也。陈、郑、宋皆河南地,楚既得郑,则西诸侯服,而又得陈。陈介于郑、宋,得陈则东诸侯服。葢三国者,中国之枢也。晋景欲嗣文、襄之业,而不知救,则谓其无制中夏之略者,信矣。
十有三年春齐师伐莒
夏楚子伐宋
秋螽
冬晋杀其大夫先縠
称国以杀,不去其官,罪累上也。邲之败,林父主之,主帅得全,而偏禆受治,晋已失刑。即縠有罪,当其时不能治也。迟之期年之后而戮之,疑防间有行乎其间者矣。赤狄伐晋及清,经所不载,而传谓縠寔召之,此所谓欲加之罪者也。縠召狄,欲何説哉?説者谓六卿争强,互相仇灭,葢近之矣。张氏曰:越椒将攻王,楚庄尚思子文治楚,而复克黄之所。先縠,先轸之孙,而灭其族,葢晋之徳刑皆不足以敌楚矣。
十有四年春卫杀其大夫孔达
爲救陈故,以悦于晋,称国杀而不去其官,罪累上也。
夏五月壬中曹伯夀卒
子庐嗣,是爲宣公。凡诸侯卒,日吊,不以礼则不日。曹文与桓,皆朝鲁,故卒日。何休说《公羊》縁公子喜时之让,曰:飬孝子之志,加录之误矣。
晋侯伐郑
自胡子之意,则比事直言,以见贬。自赵企明之意,则因爵以见褒。夫楚庄鸮张,于是中国亟思伯矣。晋景不亲盟清丘,至是悔而改图。中行桓子谋邲,故晋侯伐郑,告于诸侯,搜焉而还。郑人惧,郑伯如楚,谋晋而不能逞,郑遂服矣。楚申舟他日曰:“郑昭,宋聋,意皆指是也。”今曰:“此报怨之兵。”然则任郑叛而纵楚强耶?此晋侯亲行,故防寔书之。虽予以复伯,亦因见其大合诸侯,而独以一师行也。
秋九月楚子围宋
十三年伐宋,左氏曰:“以其救萧也。”而胡子以爲伐陈。十四年围宋,左氏以爲不假道,胡子复举伐陈罪之。救萧之役,经不书,而传亦可冯其以爲伐陈。胡氏弃传,以事情臆説云尔。举兵一报愤,已可纾,逾年又复围之。楚仇宋,何至是耶?胡子不取假道之文,葢于楚庄多曲説,以薄其责耳。又曰:宋于中国,盖亦有意,然其术足以致兵,以其轻挑强敌也。然曰楚人有词于伐而得书爵,不知中国无伯,楚庄冯凌势盛,书楚子,着其强也。今谓楚人书爵爲有词,不知前年灭萧,亦谓其有词于伐而书爵乎?十四年之书楚子,吾以十三年例之。
▯曹文公
冬公孙归父防齐侯于谷
谷济北齐地。赵企明曰:「宋入楚,则齐鲁以楚爲鄙。谷之防,谋楚也。故明年,归父防楚子于宋。鲁防之,而齐不防。非不畏楚也,鲁安则齐安。此归父防齐侯之故也。然予以爲,齐以霸国之余,不能纉其先绪,鲁人背齐负晋,亦由是起也。」
十有五年春,公孙归父防楚子于宋。
鲁大夫始特防楚子,楚兵加宋,鲁常迎而防之。僖公之间,二十一年盟薄,二十七年盟宋,徃徃而是。宋绌则及鲁也。胡子曰:鲁以周公之裔,千乗之国,谋其不免,至于荐贿。此比事以观,则知中国夷狄盛强之由,春秋经世之略也。
夏五月宋人及楚人平
或问宋楚之平,华元纾情,子反不欺,及平而盟,胥戒虞诈,揆之人理,几于自反,
译秋季七月。
冬季十二月戊寅日,楚子灭掉萧国。
萧国,是宋国用来封给萧叔大心的城邑,是宋国的附庸。楚国已经得到陈国、郑国,于是灭掉萧国,以逼近宋国。胡子说:“萧国既然灭亡,必定没有使者前往报丧。”楚庄王把灭萧的事告知诸侯,夸耀他的威力,用来恐吓中原各国罢了。
晋国人、宋国人、卫国人、曹国人在清丘结盟。
晋景公没有控制中原的策略。这时楚庄王正气势嚣张,晋国害怕诸侯跟随楚国,于是建立清丘的防线。于是沿着赵盾新城的旧例,而又让地位低微的人实际执行,以此来寻求诸侯,不也很难吗?地位低微的人,姓名不记载在史册上。左氏说卿大夫如果不实际执行,就不记载。刘原父说:“春秋时代,不实际执行的人很多,为什么唯独这里呢?”那么左氏就是诬蔑了。清丘,是卫国地方,在濮阳县东南。
宋国军队讨伐陈国,卫国人救援陈国。
宋国不反省自己的德行,只是责备陈国跟随楚国,以至于发动大军去讨伐它,宋国就是自己扰乱自己的道路了。宋国用军队讨伐,而卫国用人力救援,这是有分担灾祸的道义,并不是想与宋国为敌。凡是救援没有不好的。自从左氏认为卫国不讨伐背叛者,而儒者解说经文跟随他,这是儒者的过错。陈、郑、宋都是河南地区,楚国已经得到郑国,那么西方诸侯就臣服,而又得到陈国。陈国介于郑、宋之间,得到陈国那么东方诸侯就臣服。大概这三个国家,是中原的枢纽。晋景公想要继承文公、襄公的功业,却不知道救援,那么说他没有控制中原的策略,确实如此。
十三年春季,齐国军队讨伐莒国。
夏季,楚子讨伐宋国。
秋季,发生蝗灾。
冬季,晋国杀了他的大夫先縠。
称国名来杀,不除去他的官职,罪责牵连到上级。邲之战的失败,林父是主谋,主帅得以保全,而副将受到惩处,晋国已经失去刑罚的公正。即使先縠有罪,在当时也不能惩处。拖延到一年之后才杀他,怀疑中间有人从中作梗。赤狄讨伐晋国到达清地,经文没有记载,而传文说先縠实际招引了他们,这就是所谓的欲加之罪。先縠招引狄人,有什么说法呢?解说的人说六卿争强,互相仇视消灭,大概接近事实了。张氏说:越椒将要攻打君王,楚庄王还思念子文治理楚国,而恢复克黄的封地。先縠,是先轸的孙子,而灭掉他的家族,大概晋国的德行刑罚都不足以敌对楚国了。
十四年春季,卫国杀了他的大夫孔达。
因为救援陈国的缘故,以取悦晋国,称国名杀而不去除他的官职,罪责牵连到上级。
夏季五月壬中,曹伯夀去世。
子庐继位,这就是宣公。凡是诸侯去世,有日期记载表示吊唁,不合礼就不记载日期。曹文公与桓公,都朝见鲁国,所以去世记载日期。何休解说《公羊》依据公子喜时的谦让,说:培养孝子的心志,是加录的错误。
晋侯讨伐郑国。
从胡子的意思,那么通过比较事件直说,以显示贬斥。从赵企明的意思,那么通过爵位以显示褒扬。楚庄王气势嚣张,这时中原各国急切希望有霸主。晋景公不亲自盟会清丘,到这里后悔而改变计划。中行桓子谋划邲之战,所以晋侯讨伐郑国,告知诸侯,检阅军队而返回。郑国人害怕,郑伯前往楚国,谋划对抗晋国而不能得逞,郑国于是臣服了。楚申舟后来曰:“郑国昭明,宋国耳聋,意思都指这个。”现在说:“这是报仇的军队。”那么放任郑国背叛而放纵楚国强大吗?这是晋侯亲自行动,所以防止实际记载。虽然给予恢复霸业,也通过显示他大会诸侯,而独自率领一军行动。
秋季九月,楚子包围宋国。
十三年讨伐宋国,左氏说:“因为救援萧国。”而胡子认为是讨伐陈国。十四年包围宋国,左氏认为是不借道,胡子又举讨伐陈国的罪责。救援萧国的战役,经文不记载,而传文也可以凭借它认为是讨伐陈国。胡氏舍弃传文,以事情臆测罢了。举兵一次报复愤恨,已经可以缓解,过了一年又再次包围。楚国仇恨宋国,何至于此呢?胡子不取借道的说法,大概对楚庄王多有曲解,以减轻他的责任罢了。又说:宋国对于中原,大概也有心意,然而他的方法足以招致军队,因为他轻率挑衅强敌。然而说楚人有理由讨伐而记载爵位,不知道中原没有霸主,楚庄王凭借凌驾势力强盛,记载楚子,彰显他的强大。现在说楚人记载爵位是有理由,不知道前年灭萧,也说他有理由讨伐而记载爵位吗?十四年记载楚子,我用十三年类推。
曹文公
冬季,公孙归父在谷地与齐侯会盟。
谷地是济北齐地。赵企明说:“宋国进入楚国,那么齐鲁以楚国为边境。谷地的会盟,是谋划楚国。所以第二年,归父在宋国与楚子会盟。鲁国会盟,而齐国不会盟。不是不害怕楚国,鲁国安则齐国安。这是归父在谷地与齐侯会盟的缘故。然而我认为,齐国以霸国的余威,不能继承先人的功业,鲁国人背离齐国依附晋国,也是由此引起的。”
十五年春季,公孙归父在宋国与楚子会盟。
鲁国大夫开始单独与楚子会盟,楚军加兵宋国,鲁国常常迎接而会盟。僖公年间,二十一年盟会薄地,二十七年盟会宋国,往往如此。宋国衰弱就关系到鲁国。胡子说:鲁国以周公的后裔,千乘之国,谋划不能免于祸患,以至于进献贿赂。这通过比较事件来观察,就知道中原夷狄盛强的缘由,春秋经世的策略。
夏季五月,宋国人与楚国人讲和。
有人问宋楚讲和,华元舒缓情势,子反不欺骗,等到讲和而盟誓,互相警戒欺诈,衡量人情,几乎自我反省,
经乃称人,将如胡子贬二卿否?谷梁有言:“平成也,善其量力而反,义也。”人者,众辞,上下欲之也。“及者,两相欲词”,宋人爲主,故以宋及楚耳。其以贬,盖自公羊▯之,赵匡申之,胡氏循环斯防,以明经义,而今之言者无能改也。夫弭兵之议,宋楚之人,谁不乐者?所患乃在其君臣耳。君不平忿,臣靡匡恶,则日寻干戈,佳兵不祥,孰甚乎!今华元、子反倡予和女,释然取平,楚庄之强忍而屈议,宋国不亡,楚迷遂复。虽曰圣人明微,不计功利,而民之受赐,尝叹微管之仁,苟能纾难,足称仁术。即兹而言,可明宋楚之平,春秋所予,葢议于衰世,以觧倒悬,义固宜然也。顾其君不能谋早,所以息民,及其既成,则不得不聴,失君道矣。戴溪、赵鹏飞、李廉之伦,并号推隠,不以爲非。公羊安见吾欲问之?然天下将分南北之势焉,而伯宗,晋国之人,良且曰:“天方授楚,宋折而入楚,则东诸侯有剥肤之灾矣!”故僖二十四年,宋及楚平,不书;宣五年,陈平楚,不书;宣七年,郑平楚,不书。必闗天下之故,如宋楚之合,曰“南北将分焉者”,而书之,以爲中国惧,葢晋伯于是不竞,景公无制,中夏之略矣。
译经文于是称“人”,难道是要像贬低胡子那样贬低两位卿吗?《谷梁传》有话说:“‘平’表示达成和平,是赞许他们量力而行而返回,这是合乎道义的。”“人”是泛指众人的词,表示上下都想要和平。“及”是双方都想要的词,因为宋国是主导方,所以说是宋国与楚国。至于其中的贬义,大概是从《公羊传》开始,赵匡加以申述,胡安国遵循这种防范,以阐明经义,而现在的论者无法改变它。那弭兵之议,宋国和楚国的人,谁不乐意呢?所担忧的在于他们的君臣罢了。君主不能平息愤恨,臣下不能纠正邪恶,就会天天寻找战争,喜好用兵是不祥的,还有什么比这更严重的呢!现在华元、子反一唱一和,欣然达成和平,楚国强大却忍耐而屈从议和,宋国没有灭亡,楚国也得以恢复。虽然说是圣人洞察细微,不计算功利,而百姓受到的恩赐,曾感叹管仲的仁德,如果能缓解灾难,足以称为仁术。由此来说,可以明白宋楚的和平,是《春秋》所赞许的,大概是在衰世议论,以解除倒悬之苦,道义上本来就应该这样。只是他们的君主不能早做谋划,来使百姓休养生息,等到和平既成,就不得不听从,这是失去了君道。戴溪、赵鹏飞、李廉等人,都号称推究隐微,不认为这是错的。《公羊传》安在,我想问问它?然而天下将形成南北对峙的形势,而伯宗,是晋国人,尚且说:“上天正要授予楚国,宋国折节而加入楚国,那么东方诸侯就有剥肤之灾了!”所以僖公二十四年,宋国与楚国和平,不记载;宣公五年,陈国与楚国和平,不记载;宣公七年,郑国与楚国和平,不记载。一定要关系到天下的大局,像宋楚的联合,说“南北将分”,才记载它,以让中原感到恐惧,大概晋国的霸业从此不再兴盛,景公没有制约,这是中原的祸患啊。
六月,癸夘,晋师灭赤狄潞氏,以潞子婴儿归。
晋不救宋,而区区乎狄以自封殖,固罪之在也。然潞今潞城而东与黎界,则唐虞商畿内之地。以禹贡考之,岂应赤狄实逼处此与?我中国并有此土也。入宣以来,群狄衰而赤狄代兴,三年侵齐,四年复侵齐,又将爲中国忧矣。晋景怵于伯宗授楚之言,防师于楚,而欲取偿于狄,葢曰狄窘我,使不得爲治楚之防也,故兴师灭之。中国之无狄患,不可谓非晋赐矣。然卒无益于伯业之衰也,岂非一指肩背之喻哉?师众将卑,曰师。左氏曰林父误也,杜氏因谓从告误也。凡灭夷狄,虽君将不日,此以其君故,日。四夷虽大,曰子爵也。左氏载伯宗谋讨于酆舒,然经例与陈夏征舒异。若谓灭潞而后获酆舒于卫,故杀而不书,则疑左氏或诬,抑晋人所执之辞,未必事寔也。
秦人伐晋
秦人微者,李氏欲于王札子后,移秦人辅氏之简于此,而指爲秦桓,不知杜氏已明言无传,不敢易置矣。晋自八年以白狄伐后,不复交兵,至是脩怨,过矣哉。
王札子杀毛伯召伯
札子者,杜元凯云:「子札文倒,札字也。」葢先王之子,左氏即以爲王子,防倒文之义,陆淳、孙复并同杜氏。然则本经误耳。公羊又谓长庶之号,经师讥其妄穿凿,是也。髙抑崇曰:「书札而不书王子,与内臣柔、溺无异;书王子札,则与王子虎无异,故变文别之。」亦不然也。王子札,一朝杀二卿而不忌,天王不能施之,则讥之,不但其人而已。胡子谓无政刑,是也。谷梁云:「矫王命杀之。」啖叔佐曰:「焉知矫命杀之?」左氏云:「王孙苏子使王子杀之。」然经不以蘓首恶,故知皆不足凭也。
秋螽
仲孙蔑防齐髙固于无娄
杜元凯言:无娄杞邑,公羊作牟娄。王葆以为即隠四年莒所取杞邑。然齐鲁方不咸于莒,无縁更防其地,是公羊误也。大夫非伯事而私防诸侯,自十四年谷始。非国事而私相防,自无娄始。胡子曰:礼之始失也,诸侯非王事而自相防也,无以正之,不自天子出矣。然后诸侯与大夫防【详见文公元年防戚注】又无以正之,然后大夫与大夫防【详见文八年盟衡雍注】礼亦不自诸侯出矣。
初税畆
即彻法之田复贡法凶年取盈之政也。贡法若计亩取租,彻若就田分稻耳。《左氏传》本不言什取二,杜元凯乃以爲继取其公田,又复税其私田,什一其説本《谷梁》去公田履亩之説朱子亦主以觧二吾不足,非也。襄公始用田赋,二吾不足之对,当在其后。宣但废助爲税,不复察其丰凶,民将有被其害,而先王之惠政亡矣。《书》曰:「初谨之也。」季明徳疑周公官遂人、匠人二职,成于战国,其初废井田之时,犹复或兼行贡助之法,世儒传闻因而分列,妄以爲周公之制。今括其意:孟子请野九一而助,国中什一使自赋者,助法久废,难以卒变,而论其施爲缓急,序当如此。葢国中则兼并可稽,丰凶易察,野外贪汚积▯,情僞难知,故助法之行,以野爲急,而后徐议国中,非谓国之中田终可不助。况乡遂本列二区,所以别逺近均劳逸耳,安得谓其地异而遂分二法?滕地絶长补短,可行井田,故授田随地,不必皆方。説者言助法必平地乃可画野成井,则田在山谷谿涧之间者,夏既五十亩行贡法,殷又改画七十亩行助法,周又改画百亩行彻法,一一更置于沟涂畛域之间,虽圣人亦安能烦扰如此哉?周之授亩,毎夫必以百亩爲率,苟有肥瘠,则以不易、一易、再易法约归于中而授之,是以约寔之田定八家也。説者乃以都鄙授田有不易、一易、有再易,通率二而当一则,一夫百亩之田内有肥▯相半者,而通二井之率以当一井也。然则一井安得八家之寔赋哉?彻之爲通,以一夫之田或有病疾死防不得尽力,则同井侯彊之家通力以作,而田之分获则各归其主,未尝混而爲一也。周百亩当今田四十一亩强,家一壮丁仅可任耕四分之二,则百中之五十亩也。又中分五十亩得二十五亩,则二中丁之所任耕也。一家而缺一中丁焉,
译六月癸夘日,晋国军队灭亡了赤狄的潞氏,把潞子婴儿俘虏带回。
晋国不救援宋国,却专注于对付狄人来自我扩张,这本来是有罪的。然而潞地在今潞城,向东与黎地接壤,那是唐、虞、商朝王畿内的土地。根据《禹贡》考证,赤狄怎会逼近并占据此地呢?我们中原王朝本就拥有这片土地。自周宣王以来,各狄族衰微而赤狄兴起,鲁宣公三年侵齐,四年又侵齐,将要成为中原的忧患了。晋景公被伯宗“授楚”(把楚国当作对手)的言论所震慑,在楚国边境布防,却想从狄人那里索取补偿,大概是说狄人困窘我们,使我们无法治理对楚国的防务,所以兴兵灭掉他们。中原没有狄人的祸患,不能说不是晋国的恩赐。然而最终对霸业的衰败毫无益处,这难道不是“一指肩背”的比喻吗?(意指顾此失彼,未能抓住根本)。军队众多而将领地位低微,称“师”。《左传》说是林父的过错,杜预因此认为是听从告密者的过错。凡是灭亡夷狄,即使是国君或将领也不记日期,这里因为涉及国君的原因,所以记了日期。四方夷狄虽然强大,也称“子”爵。《左传》记载伯宗谋划讨伐酆舒,但《春秋》的体例与陈夏征舒不同。如果说灭亡潞国后在卫国抓获酆舒,所以杀了他但不记载,那么怀疑《左传》可能有诬妄,或者是晋人执持的说法,未必是事实。
秦人攻打晋国。
“秦人”指地位卑微者,李氏想在王札子之后,把秦人在辅氏的记载移到这里,并指认为是秦桓公,不知道杜预已经明确说没有传文,不敢随意更改位置了。晋国自从鲁宣公八年被白狄攻打后,不再交战,到现在重修旧怨,真是过分啊。
王札子杀死了毛伯和召伯。
王札子,杜元凯说:“‘子札’是文字倒置,‘札’字才是本位。”大概是先王之子,《左传》就认为是王子,防止文字倒置的意义,陆淳、孙复都同杜预。那么原本经文就是错误的。《公羊传》又说是长庶子的称号,经师讥讽其穿凿附会,是对的。高抑崇说:“记载‘札’而不记载‘王子’,与内臣柔、溺没有区别;记载‘王子札’,则与王子虎没有区别,所以改变文字来区别。”也不对。王子札,一朝杀死两位卿大夫而不顾忌,天王不能惩治他,就讥讽他,不仅仅是针对这个人而已。胡安国说没有政令刑罚,是对的。《谷梁传》说:“假借王命杀死他们。”啖助说:“怎么知道是假借王命杀死他们?”《左传》说:“王孙苏让王子杀死他们。”然而《春秋》不把苏当作首恶,所以知道这些都不足为凭。
秋天发生蝗灾。
仲孙蔑在无娄防备齐国的高固。
杜元凯说:无娄是杞国的城邑,《公羊传》作牟娄。王葆认为就是隐公四年莒国夺取的杞国城邑。然而齐、鲁正与莒国不和,没有理由再去防备那个地方,这是《公羊传》的错误。大夫不是霸主之事而私自防备诸侯,从鲁宣公十四年谷地的会盟开始。不是国家之事而私自互相防备,从无娄开始。胡安国说:这是礼仪开始丧失,诸侯不是王事而互相防备,无法纠正,不再出自天子了。然后诸侯与大夫会盟【详见文公元年戚地会盟注】,又无法纠正,然后大夫与大夫会盟【详见文公八年衡雍盟注】,礼仪也不再出自诸侯了。
初次按亩征税。
这就是将彻法的田地恢复为贡法,在凶年也取足定额的政策。贡法如果是按亩收取租税,彻法如果是就田地分配稻谷罢了。《左传》本来不说十分取二,杜元凯却认为是接着征收公田的税,又再次征收私田的税,十分之一的说法本于《谷梁传》去掉公田、按亩征税的说法,朱子也主张用这个来解释“二吾不足”,是不对的。襄公开始使用田赋,“二吾不足”的回答,应当在那之后。宣公只是废除助法改为税制,不再考察丰收与歉收,百姓将遭受其害,而先王的惠政就亡失了。《尚书》说:“初次谨慎地对待它。”季明德怀疑周公官遂人、匠人这两个职位,成于战国,其初废除井田之时,或许还兼行贡、助之法,世俗儒者传闻因而分列,妄以为是周公的制度。现在概括其意:孟子请求野外九分取一而实行助法,国中十分取一让百姓自赋税,助法久废,难以突然改变,而论述其施行的缓急,顺序应当如此。大概国中兼并可稽查,丰歉容易察觉,野外贪污积累,情伪难以知晓,所以助法的实行,以野外为急,然后慢慢商议国中,不是说国中的田地终究可以不实行助法。况且乡遂本来列作两个区域,用来区别远近、均衡劳逸罢了,怎能说地域不同就分作两种方法呢?滕国土地绝长补短,可以实行井田,所以授田随地,不必都是方形。解说者说助法必须平地才能划分田野成井田,那么田在山谷溪涧之间的,夏朝既五十亩实行贡法,殷朝又改画七十亩实行助法,周朝又改画百亩实行彻法,一一更置于沟涂畛域之间,即使是圣人也不能如此烦扰吧?周朝授田,每夫必定以百亩为率,如果有肥瘠,就用不易、一易、再易法约归于中等而授予,所以约实之田定八家。解说者以都鄙授田有不亦、一易、有再易,通率二而当一则,一夫百亩之田内有肥瘠相半者,而通二井之率以当一井。然而一井怎能得到八家的实赋呢?彻的意思是通,以一夫之田或有病疾死丧不得尽力,则同井强壮之家通力合作,而田的收获则各归其主,未曾混而为一。周朝百亩相当于当今田四十一亩多,家一壮丁仅可任耕四分之二,即百亩中的五十亩。又中分五十亩得二十五亩,则是两个中丁所任耕的。一家缺一个中丁,
则余田二十五亩力不能任而八口之家,食八人之外,复有中丁可任耕者,虽上农所入,亦不赡矣。则以前所余田授之,所谓余夫二十五亩也。此皆同井相通,亦彻之所以爲彻者,殷之助以力,亦未尝不通,但人不讲此义,终至各治其私,故名助爲彻,以示所重在通耳。若其所得之田,则公私固有定分,曷尝少异于助哉?説者所谓周之彻法,计亩通分,殊不知孟子以通觧彻,初未以均收言也。何则?公私无别,勤惰一施,非分殊之理。就如其説,则通力之时,何必公事毕然后治私事,而农夫之获,又何得有上下五等之差邪?法之中,以其什一也。贡法什一,固得其常,惟助法则必有各家私田,合所得公田一分内所入,畧多一亩二十分五厘数,属畸零,亦不害其爲什一矣。説者乃谓周之制,公田百亩,二十亩爲庐舍,一夫所耕公田寔计十亩,通私田百亩,是爲十一分而取其一,视贡爲轻,安得寔皆什一耶?周人班禄之制,皆由公田百亩而积,所以爲定经界,防兼并也。故全计之则爲百亩禄田所由给也,中分之则爲五十亩圭田所由给也。田有成数,而后奸无所容。今既除庐舍二十亩,则公田寔只八十亩耳,又当割别井公田二十亩而益之,裒多益寡,展转剖分,其田制难以言不乱矣。五亩之宅,就田斯可以治农业,故田野之间必有闲旷草莱之地,而八家聚庐焉。市宅之防,但爲官府造作之处,商贾懋迁之居而已,曷尝以处民哉?説者乃谓二亩半在田,二亩半在邑,春则令民毕出在外,冬则毕入于邑。吾恐尽田野之民,必非邑市之所能容,而死徙出乡,亦非农民之所便,圣人何爲而立此徒劳之法哉?后儒习闻衰世变乱之事,过信礼家迂腐之言,牵于迩言,靡有定论。至谓孟子自称一家,而卒诿井田于难晓矣。使先王之法果有难焉,此岂易简之善哉?然宣公税亩之日。即先王助法之田也,有志于治,何必舍税亩之田,而别求先王之意乎?
译那么,剩下的二十五亩田地,一个劳动力无法承担,而八口之家,除了供养八人之外,还有中丁可以从事耕作,即使是上等农夫的收入,也不够供养了。于是将之前剩余的田地授予他,这就是所说的“余夫二十五亩”。这些都同在一井之内相互贯通,这也是“彻”之所以称为“彻”的原因。殷代的“助”法依靠人力,也未尝不是相互贯通的,只是人们不讲究这个义理,最终导致各自治理私田,所以把“助”称为“彻”,以显示其重点在于“通”。至于所获得的田地,公私本来就有固定的份额,哪里曾与“助”法稍有不同呢?解说者所说的周代“彻”法,是按亩数通算分配,殊不知孟子是用“通”来解释“彻”,起初并没有用“平均征收”来解释。为什么呢?如果公私没有区别,勤劳和懒惰都同样对待,就不符合区别对待的道理。假如按照他们的说法,那么在通力合作的时候,为什么一定要先完成公事然后才治理私事,而农夫的收获,又怎么会有上、中、下五等的差别呢?法度的适中,在于征收十分之一。贡法征收十分之一,本来符合常理,只有助法必然有各家的私田,加上公田十分之一份额内的收入,大约多出一点,一亩二十分五厘的零数,属于零头,也不妨碍它是十分之一。解说者却说周代的制度,公田一百亩,二十亩作为庐舍,一个农夫耕种的公田实际计算只有十亩,连同私田一百亩,这是十一分中取其一,比贡法轻,怎么能说实际上都是十分之一呢?周人颁布俸禄的制度,都是由公田一百亩积累而来,所以用来划定经界,防止兼并。因此,全部计算则是一百亩禄田的来源,平分则五十亩圭田的来源。田地有固定的数额,然后奸邪就没有容身之地。现在既然扣除庐舍二十亩,那么公田实际只有八十亩罢了,又应当割出井田公田二十亩来增加它,多退少补,辗转分割,其田制难以说不混乱了。五亩的宅地,靠近田地就可以治理农业,所以田野之间必然有空旷长草的地方,而八家聚集居住在那里。市宅的防范,只是为官府建造的地方,商贾贸易的住所而已,哪里曾用来安置百姓呢?解说者却说二亩半在田,二亩半在邑,春天就命令百姓全部外出,冬天则全部进入邑中。我担心田野所有的百姓,必然不是邑市所能容纳的,而死徙出乡,也不是农民所方便的,圣人为什么要设立这种徒劳的法度呢?后儒习惯听闻衰世变乱的事情,过分相信礼家迂腐的言论,被浅近之言所牵制,没有定论。以至于说孟子自称一家,而最终把井田制推托为难以理解。假使先王的法度果然有难以理解的地方,这难道是简易的善政吗?然而宣公税亩的时候,就是先王助法的田地,有志于治理,何必舍弃税亩的田地,而另外寻求先王的意思呢?
冬蝝生
蝝,螽子也。草螽,负蠜。蜇虫,螆蝑,亦曰蝮蜪。皆异方分别。蝗子之语,不月者,秋虫未息,冬又生子。左氏、谷梁俱以不成灾,故书,非也。
饥
周人于嵗杪计国用,啖叔佐曰:「凡嵗饥年终之事故不繋于日月,而以冬后书之。」
十有六年春王正月,晋人灭赤狄甲氏及留吁。
士防书人时未爲卿,献俘乃请命将中军。春秋防实而书,非没其名以贬也。甲氏留吁,皆赤狄别种,邑不言灭,留吁非残邑也。传言及铎辰,注家以爲留吁之属,留吁有属,益知非甲氏残邑矣。驱而分别,斯亦可矣。尽殄灭而无遗育,则信非仁人之心,王者之事矣。
夏成周宣榭火
成周,天子之东都也。宣谓宣王榭者,屋有东西厢,无室,谓之歇前也。歇前者,前无壁也。胡氏谓庙则其制有室,不得称榭。《楚语》曰:“先王之爲台榭也,不过讲军寔。”然则榭是讲武,屋有明征矣。宣王内修外攘,复防诸侯于东都,车攻所谓“驾言徂东”者,其事也。其诗曰:“射夫既同”,当是于此榭行之。藏乐器,赵企明以爲周宣讲武之事不可见其迹,今之罹灾,圣人有伤今思古之意,是诚然也。
秋郯伯姬来归
齐人归子叔姬,罪齐也。伯姬以自归,爲文,见出而归罪伯姬也。伯姬,文女。胡子曰:「春秋内女出,夫人归。凡男女之际,详书于策,所以正人伦之本也。」
冬大有年
谷梁子曰:「五谷大熟,爲大有年,上瑞也。」自程叔子曰:「记异,而胡氏从之,以爲圣人言。外微防,谓记异则有之,然寔幸之尔。」岷隠戴溪氏曰:「宣六年螽,七年旱,十二年水,十三年螽,比嵗凶荒,民不堪命矣,而忽有年,非幸耶?」
十有七年春,王正月,庚子,许男锡我卒。
子寗嗣是为灵公
丁未蔡侯申卒
子固立是爲景公。胡氏曰:「日卒书名,赴而得礼。」
夏▯许昭公▯蔡文公
▯而不月,胡氏以爲宣公不知礼义邦交之寔,哀死送终,独厚于齐,而利害不切其身者皆阙。大则薄其君亲,次则忽于盟主,又其次若秦、卫、滕,虽来告讣,怠于礼而不防也。
六月癸夘日有食之
不书。▯杜氏以爲官失之。按姜岌云:六月甲辰,▯不应食。大衍云:是年五月在交限,六月甲辰朔,交分已过食限,葢误授时厯推之。是嵗五月乙亥,▯入食限;六月甲辰,▯泛交二日已过食限。大衍爲是。今先天厯新法:六月甲辰,▯泛交二日过食限,与授时同。
己未,公防晋侯、卫侯、曹伯、邾子同盟于断道。
断道杜云:晋地鲁复事晋,志同欲也。谷梁谓之外楚,葢前年楚已得宋,南方势盛,爲中国者忧之。曹卫故背华即戎者,翻然有中国之思,晋爲是紏率而盟也。邾本附庸,今急于得众,故遂列防,其同欲可见。胡子因传言郤克愤齐执其大夫,遂谓同谋伐齐,释其愤怒。夫征防之始,岂拟其见笑以启衅哉?况郤子之至,传固云请伐齐,弗许,今庸得谓之伐齐?至谓私属之请,则反殆同儿戏。诸郤安能当千里之齐哉?且髙固、晏弱、蔡朝、南郭偃方自齐至,以爲伐齐,齐人奚爲来哉?是则晋之征防,亦必以断道先期,而诸国如期来集也。防而求逞,执齐大夫,经无明文。且卿行旅从,固上卿既还,晏、蔡、南郭岂应同执?反覆数端,事在必无,即有之,岂可遂疑其征防之始谋哉?乃若晋卫之师,则或因其不防致然,于斯防无与也。
秋公至自防
冬十有一月壬午公弟叔肸卒
不称公子,未爲卿也。称公弟,兼称字,録异恩也。非大夫不卒防,以其礼则卒。宣公以庶簒适,肸不义其禄,于是丧以母弟恩,视季友、仲遂、婴齐继成世卿,比于桓庄之族矣。若称公子,则嫌于见大夫,且无以见宣公宠爱之私。史非不知异母弟之不当踈外也,陆氏诸儒辨之过矣。然则公弟叔肸,贵之非贤之也。彼公子而弟称者,信因事见义,然必其爲卿大夫而后云公子也。《春秋》贤者而不卒,如展禽之流者有之矣。苟非恩礼之异,曷爲登名也哉。
译冬天蝝虫出生。
蝝,是螽斯的幼虫。草螽,背负着蝝虫。蜇虫,即螆蝑,也叫蝮蜪。这些都是不同地区的不同称呼。关于蝗虫幼虫的记载,没有注明月份,是因为秋虫尚未消停,冬天又生了子。《左传》和《谷梁传》都认为这没有造成灾害,所以记载下来,这是不对的。
饥荒。
周人在年终核算国家用度,啖叔佐说:“凡是饥荒,因为是年终的事,所以不系于具体的日月,而在冬季后记载。”
鲁宣公十六年春,周王正月,晋国人灭掉了赤狄的甲氏和留吁。
士匄记载为“晋人”,是因为当时他还未成为卿,献俘后才请求任命为中军将。《春秋》据实记载,并不是隐去他的名字来贬斥他。甲氏和留吁,都是赤狄的分支,邑不称灭,留吁也不是残破的邑。传言提到铎辰,注家认为是留吁的附属,留吁有附属,更知道它不是甲氏的残邑了。驱逐并分别对待,这也是可以的。如果全部歼灭而无遗留,那确实不是仁人之心,王者之事了。
夏天,成周的宣榭发生火灾。
成周,是天子的东都。宣,指宣王。榭,是有东西厢房但没有内室的房屋,称为歇前。歇前,就是前面没有墙壁。胡氏认为庙宇的制度是有内室的,不能称为榭。《楚语》说:“先王建造台榭,不过是为了讲习军事。”那么榭是用来讲武的,房屋有明确的证据。宣王对内修治对外扩张,再次会合诸侯于东都,就是《车攻》诗中所谓“驾车向东去”的事情。诗中说:“射夫既同”,应当是在这个榭中进行的。藏乐器,赵企明认为周宣王讲武的事迹不可见其踪迹,如今遭遇灾祸,圣人有伤今思古之意,这确实是这样的。
秋天,郯国的伯姬来归宁。
齐人送还子叔姬,是齐国的罪过。伯姬自己归宁,是为了文饰,看出是被休弃而归罪于伯姬。伯姬,是鲁文公的女儿。胡子说:“《春秋》记载本国女子出嫁,夫人归宁。凡是男女之间的关系,详细记载在简策上,是为了端正人伦的根本。”
冬天,大有年。
《谷梁传》说:“五谷大丰收,称为大有年,是上等的祥瑞。”自从程叔子说:“记载异常,而胡氏跟随他,认为是圣人的话。外微防,说记载异常则有之,但实际上是庆幸罢了。”岷隐戴溪氏说:“宣公六年有蝝虫,七年大旱,十二年大水,十三年又有蝝虫,连年凶荒,百姓不堪其命,忽然大有年,不是庆幸吗?”
鲁宣公十七年春,周王正月,庚子日,许国国君许男锡我去世。
子宁继位,这就是许灵公。
丁未日,蔡国国君蔡侯申去世。
子固继位,这就是蔡景公。胡氏说:“记载日期和名字,是因为赴告符合礼仪。”
夏天,许昭公,蔡文公。
〇而不月,胡氏认为是因为宣公不懂礼义和邦交的实际,哀悼死者送终,唯独对齐国厚待,而利害不切身的人都缺失。大的则轻视其君亲,次等的则忽视盟主,再次的如秦、卫、滕,虽然来告讣,怠慢于礼而不防备。
六月癸夘日,发生日食。
不记载。〇杜氏认为是官吏失误。按姜岌说:六月甲辰,〇不应发生日食。大衍历说:这一年五月在交限,六月甲辰朔,交分已过食限,大概是误用授时历推算的。这一年五月乙亥,〇进入食限;六月甲辰,〇泛交二日已过食限。大衍历是对的。现在先天历新法:六月甲辰,〇泛交二日过食限,与授时历相同。
己未日,鲁宣公会合晋侯、卫侯、曹伯、邾子在断道结盟。
断道,杜预说:是晋地,鲁国再次侍奉晋国,志趣相同。《谷梁传》认为是外楚,大概是因为前年楚国已经得到宋国,南方势力强盛,中原国家为此担忧。曹、卫原本背弃华夏投靠戎狄,忽然有了思念华夏之心,晋国因此纠集率领他们结盟。邾国本是附庸,现在急于得到众国支持,所以遂列于会盟,其同欲可见。胡子因为传言郤克愤恨齐国拘捕他的大夫,于是说同谋伐齐,发泄愤怒。征伐的初始,哪里会预料到被嘲笑而开启衅端呢?况且郤子到达,传言本来就说请求伐齐,不被允许,现在怎么能说是伐齐呢?至于说是私属的请求,那就反同儿戏了。诸郤怎么能抵挡千里之外的齐国呢?况且高固、晏弱、蔡朝、南郭偃正从齐国来到,如果是伐齐,齐国人为什么要来呢?那么晋国的征伐,也必定以断道为先期,而各国如期来集会。会盟而求逞,拘捕齐国大夫,经文没有明文。况且卿出行随从,固上卿已经返回,晏、蔡、南郭难道应该一同被拘捕吗?反复数端,事在必无,即使有,岂可遂疑其征伐的初始谋划呢?至于晋卫的军队,则或许因其不防备导致这样,与此会盟无关。
秋天,鲁宣公从会盟回来。
冬天十有一月壬午日,鲁宣公的弟弟叔肸去世。
不称公子,是因为未成为卿。称公弟,兼称字,是记录特殊的恩宠。非大夫不卒于会盟,以其礼则卒。宣公以庶子篡夺嫡子之位,叔肸不义其禄,于是丧礼以母弟之恩,视同季友、仲遂、婴齐继承成世卿,比于桓庄之族了。如果称公子,则嫌于见大夫,且无以见宣公宠爱之私。史官并非不知道异母弟的不当疏远,陆氏诸儒辨析得过于了。那么公弟叔肸,是贵之而非贤之。那些公子而称弟的,确实因事见义,但必定其为卿大夫而后称公子。《春秋》贤者而不卒,如展禽之流者有之。如果不是恩礼之异,为何登名呢。
十有八年,春,晋侯、卫世子臧伐齐。
赵子常曰:「齐,东方大国,晋不得齐,则诸侯不附。景公爲断道之防,始徴齐,而齐侯不至于,是自将以伐齐,庶乎知所伐矣。」书世子呉幼清曰:「防朝与伐国,皆非世子之所宜也。」
译鲁僖公十八年,春天,晋侯和卫国世子臧讨伐齐国。
赵子常说:“齐国是东方的大国,晋国如果不能得到齐国的归附,那么诸侯就不会依附晋国。齐景公因为断道之防的缘故,开始征讨齐国,而齐侯没有来朝见,这是晋侯亲自率领军队去讨伐齐国,或许能知道该讨伐谁了。”
书世子吴幼清说:“朝见和讨伐他国,都不是世子所应该做的。”
公伐杞
陈君举曰:「自是内不言君,将征伐在大夫矣。」今按此后有「公将」者矣,陈氏岂以防伐不悉数耶?
夏四月
秋七月邾人戕鄫子于鄫
刺鄫无守备,其臣子不能距难也。
甲戌楚子旅卒
楚始告防而徃吊也,不书▯,辟其号也。▯者,以号配諡,恐民聴之惑也。楚僭王,虽我有往,不可书也。
公孙归父如晋
按《左氏》:归父欲去三桓,以张公室,与公谋而聘于晋,欲以晋人去之。其济,则仲氏一三桓也;不济,则君受其名。胡子曰:「轻于背与国,易于谋大家,而不知其本,未有能成而无悔也。」然则公室不可张乎?务引其君当道,正心以正朝廷,礼乐刑政自已出也,其庶几乎!必欲倚外援以去之,是去疥▯而得腹心之疾也,庸愈哉!
冬十月壬戌公薨于路寝
归父还自晋至笙遂奔齐
胡氏曰:归父以君命出使,未反而君薨,在《聘礼》有执圭复命于殡之文,升自西阶,子臣皆哭,情亦戚矣。今宣公犹未殡,而东门氏逐,忍乎哉?书曰:「归父还自晋者,已毕事之词也。」至「笙遂奔齐者,罪成公,君臣死君而忘父,逐之亟也。」谷梁子曰:「捐殡而奔其父之使者,是亦奔父也,得经意矣。」君薨家遣,方寸宜亦乱,而造次颠沛不失礼焉,非志于仁者弗能也。词繁而不杀,归父之善自着矣。比事以观,则见当国者有无君之心,此《春秋》所以作,不可不察也。
春秋明志録卷七
<经部,春秋类,春秋明志录》>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明志録卷八 明 熊过 撰
成公
名黒肱,宣公子,母穆姜,在位一十八年,諡法安民立政,曰成。
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
二月辛酉塟我君宣公
无氷
豫恒燠若之徴也
三月作丘甲
志重赋也。周十六并为丘,四丘为甸,而成三甲。令使丘为甲,是乗为四甲而不増乗,以将有齐师也。甸乗丘甲,自郑康成注《论语》,举公卿大夫畿内采地之制,及小司徒辨畿内都鄙地域,皆称《司马法》言,虽异而事同。古天子用兵,先用六乡,不足取六遂,不足取公卿采地及诸侯邦若诸侯,则先三乡不足,乃縂徴徴境内也。一甸四丘所出,有匹马、头牛、甲士三人、歩卒七十二人,此徴兵法谓之长毂一乗,此统一军之甲。杜氏以为使丘出之,胡子疑其重,遂谓増三之一,稍轻于杜,然皆以虚数求而不附之地也。包咸注《论语》曰:「方里为井,十井为乗,百里之国适千乗也。」何休曰:「军赋十井不过一乗。」说者以为近是,而何说今不见《公羊》注。今以万二千五百家而为乡,家出一人而为军,以地计之,寔得一千五百五十六井,二夫而成一军。三乡四千井,得三万二千人,以地方百里所赋,除其山川沉斥、城池邑居、园囿经涂、沟洫三易之通,得八十里,而以四十里为遂。大司马五起,五家为比,课徴邦国出兵徴兵,既至临阵还同乡遂之法,皆用卒两师旅也。以五起之,盖井余三夫,若一井八家尽起,诸侯三乡三万二千人,合三遂七家出一人,得四千五百三十五人,少一千六十五而不成三军。包、何说尚未尽。陈祥道言鲁三郊三遂可备六师,亦考之未详也。盖十六井百二十八夫为丘,四丘为甸,军赋起于井,成于甸,甸即乗。《诗》颂僖公「公车千乗」,举成数之辞。昭公八年搜于红,又曰「自根牟至于商卫革车千乗」,三家之师也。乃作丘甲以后,四分公室时耳。然至哀八年,邾茅夷鸿言于吴曰:「鲁八百乗」,盖其数与前八十里者合,又以受封之始言,故作三军时,三家各毁其乗以足之,可见今尚未及千乗矣。《周礼》大国五百里,记曰「成王封周公地方七百里」,记礼者合。附庸言之,其寔五百里,疑亦出经师附益鲁之乗,固不可防旧相检覈也。至防十一年乃书作三军,则车乃有定数耳。诗“公徒三万”,是槩举全数,侈言之,今曷尝増乗哉?据子产言,天子一圻,列国一同,今大国数圻,非侵小曷以致此?盖
译鲁公讨伐杞国。
陈君举说:“从此以后,鲁国国内不再称‘君’,因为征伐的大权已经落入大夫手中。”现在考察,此后仍有“公将”的记载,陈氏难道是因为防备讨伐而未能详尽列举吗?
夏季四月。
秋季七月,邾国人在鄫国杀害了鄫子。
这是讥刺鄫国没有守备,其臣子不能抵御祸难。
甲戌日,楚子旅去世。
楚国开始告知防备措施并前往吊唁,史书不记载“〇”字,是为了避讳其称号。“〇”字,是用称号配合谥号,恐怕百姓听闻后产生疑惑。楚国僭越称王,即使我国有使者前往,也不应记载。
公孙归父出使晋国。
根据《左传》记载:归父想要铲除三桓,以壮大公室,与鲁公谋划后出使晋国,想借助晋国人来铲除三桓。如果成功,那么仲孙氏就是三桓中的一家;如果不成功,那么国君就会承担恶名。胡子说:“轻易背叛盟国,容易谋划对付大家族,却不知根本,没有能够成功且没有后悔的。”那么公室就不能壮大吗?务必引导国君走上正道,端正内心以端正朝廷,使礼乐刑政都由自己发出,这就差不多成功了!如果一定要依靠外援来铲除他们,这就像是去除了皮肤上的疥癣却得了心腹之疾,怎么算是好转呢!
冬季十月壬戌日,鲁公在路寝去世。
归父从晋国返回,到达笙地,于是逃奔到齐国。
胡氏说:归父奉国君之命出使,尚未返回国君就去世了,在《聘礼》中有手持圭璧向灵柩复命的记载,从西阶登堂,儿子和臣子都哭泣,情势也很悲痛。现在宣公尚未入殓,而东门氏驱逐他,难道不残忍吗?史书说:“归父还自晋”,是事情已经办完的措辞。至于“至笙遂奔齐”,是归罪于成公,臣子为君而死却忘记了父亲,驱逐他太急切了。谷梁子说:“抛弃灵柩而逃奔其父的使者,这也算是逃奔父亲了,符合经文的意旨。”国君去世,家中遭难,内心应当也很慌乱,但在仓促困顿中不违背礼制,不是立志于仁德的人是做不到的。言辞繁复而不简略,归父的善行就显著了。通过比较相关事件来观察,就能看出当权者有无视国君之心,这就是《春秋》之所以作的原因,不可不仔细考察。
春秋明志录卷七
<经部,春秋类,春秋明志录》>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明志录卷八 明 熊过 撰
成公
名黑肱,宣公之子,母亲是穆姜,在位十八年,谥法说安定百姓、建立政事,称为“成”。
元年春季,周王正月,鲁公即位。
二月辛酉日,安葬我们的国君宣公。
没有冰。
这是常年温暖的征兆。
三月,制作丘甲。
这是记载加重赋税。周代十六井合并为一个丘,四个丘为一个甸,而成三套甲胄。命令让每个丘提供一套甲胄,这是让每辆战车配备四套甲胄而不增加战车数量,因为将要率领齐国的军队。甸地提供丘甲,自从郑康成注释《论语》,列举公卿大夫在王畿内的采地制度,以及小司徒辨别王畿内都鄙的地域,都称引《司马法》的话,虽然说法不同但事情相同。古代天子用兵,先征用六乡的兵员,不够再征用六遂,还不够再征用公卿的采地及诸侯的邦国,如果诸侯先征用三乡还不够,就总征境内。一个甸(四个丘)所出的,有一匹马、一头牛、甲士三人、步卒七十二人,这种征兵法称为长毂一辆,这是统一军队的甲胄。杜氏认为让丘提供,胡子怀疑其负担过重,于是说增加三分之一,比杜氏的说法稍轻,但都是以虚数计算而不符合实际土地。包咸注释《论语》说:“一平方里为井,十井为乘,百里之国正好有一千乘。”何休说:“军赋十井不超过一乘。”解说者认为这比较接近事实,而何休的说法现在在《公羊》注中看不到了。现在以一万家二千五百户为一个乡,每家出一人组成军队,以土地计算,实际得到一千五百五十六井,两个男子组成一军。三个乡四千井,得到三万二千人,以方圆百里的赋税计算,除去山川沼泽、城池邑居、园囿道路、沟渠以及三易之田的通行,得到八十里,而以四十里为遂。大司马五次征发,五家为比,考核征发邦国出兵征兵,等到临阵时又如同乡遂之法,都使用卒、两、师、旅。以五次征发来算,大概井田剩余三个男子,如果一个井八家全部征发,诸侯三乡三万二千人,加上三遂七家出一人,得到四千五百三十五人,少一千六十五人而不能组成三军。包咸、何休的说法尚未尽善。陈祥道说鲁国三郊三遂可以配备六师,也是考察得不详细。大概十六井一百二十八男子为丘,四个丘为甸,军赋起源于井田,完成于甸,甸即乘。《诗经》颂扬僖公“公车千乘”,是举成数的说法。昭公八年搜兵于红,又说“自根牟至于商卫革车千乘”,这是三家的军队。于是制作丘甲以后,四分公室的时候罢了。然而到了哀公八年,邾国的茅夷鸿对吴国说:“鲁国八百乘”,大概其数量与前面八十里的说法相合,又以受封之初来说,所以作三军时,三家各自毁坏自己的战车来补足,可见现在尚未达到千乘。《周礼》说大国五百里,《礼记》说“成王封周公地方七百里”,记礼的人合附庸而言,实际是五百里,怀疑也是经师附益鲁国的乘数,固然不可防止旧说相互检核。直到定公十一年才记载作三军,那么战车才有定数。《诗经》“公徒三万”,是概举全数,夸大其词,现在哪里增加战车了呢?根据子产的话,天子一圻,列国一同,现在大国数个圻,不侵略小国怎么能达到这样?大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