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首)
钦定四库全书 经部五
春秋本例 春秋类
提要
【臣】等谨案《春秋本例》二十卷,宋崔子方撰。子方字彦直,涪陵人,为人介而有守,黄庭坚极称其贤。绍圣中罢《春秋》取士,子方三上书乞复之,不报。其为是书也,大防谓圣人之书,编年以为体,举时以为名,著日月以为例,而日月之例,又其本乃列一十六门,皆以日月时例之而分着,例变例二则,州分部居,自成条理。考《春秋》公羊、谷梁二传,専以日月为例,固有穿凿破碎之病。然二传之作,去圣人时代犹近,递相授受,其学必有所传。自啖助、赵匡、陆淳诸人,废例言经,举汉晋以来相传师説,一概斥之,亦不免于凭臆自用。子方是书,陈振孙《书録解题》讥其墨守公羊,未始不中其失。顾能于新学方炽、异説渐起之时,独硁硁守先儒之旧训,虽所言不免胶固,而要不失为谨严。视后来无所师承而敢于放言髙论者,固犹有先儒笃实之遗矣。《春秋》家有此一书,亦未始非补偏救▯之道也。乾隆四十二年三月恭校上。
总纂官【臣】纪昀【臣】陆锡熊【臣】孙士毅
总 校 官【臣】陆 费 墀
春秋本例序
春秋之法,以为天下有中外,侯国有大小,位有尊卑,情有防戚,不可得而齐也。是故详中夏而略外域,详大国而略小国,详内而略外,详君而略臣。此《春秋》之义,而日月之例所从生也。着日以为详,着时以为略,又以详略之中而着月焉,此例之常也。然而事固有轻重矣,安可不详所重而略所轻乎?其槩所重者日,其次者月,又其次者时,此亦易明尔。然而以事之轻重,错于大小、尊卑、防戚之闲,又有变例以为言者,此日月之例至于参差不齐,而后世之论所以不能合也。今考之《春秋》之法,权事之轻重而着为之例,分其类而条次之,可以具见而不疑。若夫事有疑于其例者,则备论焉。且尝论圣人之书,编年以为体,举时以为名,著日月以为例,《春秋》固有例也,而日月之例,葢其本也,故号本例。呜呼!学者苟通乎此,则于《春秋》之义,斯过半矣。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本例卷一
宋 崔子方 撰
例目
王门
例日【凡三】
师败 崩 葬
例月【凡四】
居 入 狩 杀其弟
王后门【王姬附】
例日【凡一】
卒【王姬】
例月【凡三】
逆王后 王后归 王姬归
例时【凡一】
内逆王姬
王臣门
例日【凡一】
卒
例月【凡五】
立 奔 救 杀 葬
例时【凡三】
来 来求 来聘
凡王事门
例月【凡七】
王室乱 使来聘 锡命 归脤
归赗 使求 防葬
公门
例日【凡七】
即位 朝 盟 孙 丧至
薨 葬
例月【凡二十五】
会 如 至 在 居 还
复 次 遇 至 以 城
侵 伐 围 取 追 救
纳 狩 观 视 平国 成乱释诸侯
子门
例日【凡二】
生 卒
夫人门
例日【凡六】
入 致 孙 丧至 薨 葬
例月【凡八】
公纳币,公逆女,姑逆妇,大夫逆女。
至 大夫以夫人至 归 飨
例时【凡六】
防如至大夫纳币,诸侯逆女,大夫宗妇觌。
内女门
例日【凡一】
卒
例月【凡四】
大夫为君逆 归 执 葬
例时【凡十二】
来纳币。大夫自逆。致女。来媵。来来归。复归。遇。逆妇。
求妇 朝子 逆丧
内大夫门
例日【凡三】
奔 刺 卒
例月【凡二】
盟 执
例时【凡二十五】
莅盟,防,如,至,来,来归还,复,逆,媵,告籴,乞师,堕邑,疆田,
译钦定四库全书 经部五
春秋本例 春秋类
提要
臣等谨按:《春秋本例》二十卷,宋代崔子方撰写。崔子方字彦直,涪陵人,为人耿直且有操守,黄庭坚极力称赞他的贤德。绍圣年间,朝廷废止以《春秋》科取士,崔子方三次上书请求恢复,没有得到答复。他撰写这本书,大体认为圣人的著作,以编年作为体裁,以时间作为名称,以记载日月作为条例,而日月的条例,又是根本。于是列出十六个门类,都依据日月时间的条例来分别记载,条例的变化和两条准则,州郡分部居住,自然形成条理。考察《春秋》的《公羊传》、《谷梁传》这两部传注,专门以日月作为条例,固然有穿凿附会、支离破碎的弊病。然而这两部传注的成书,距离圣人时代尚近,代代相传,其学问必定有所传承。自从啖助、赵匡、陆淳等人,废弃条例而直接谈论经文,将汉晋以来相传的师说一概斥责,也不免凭主观臆断、自以为是。崔子方的这本书,陈振孙在《书录解题》中讥讽他墨守《公羊传》,这并非没有指出他的过失。但是,他能够在新学正盛、异说渐起的时候,独自坚定地恪守先儒的旧训,虽然所说的不免拘泥固执,但终究不失为严谨。比起后来那些没有师承而敢于妄发高论的人,确实还保留着先儒笃实的风范。《春秋》学中有这一本书,也未尝不是补救偏颇、纠正缺失的方法。乾隆四十二年三月恭校上。
总纂官臣纪昀、臣陆锡熊、臣孙士毅
总校官臣陆费墀
春秋本例序
《春秋》的法度,认为天下有中原与边远之分,诸侯国有大小之别,地位有尊卑之差,亲情有疏密之异,不可能一概等同。因此,详记中原而略记边远,详记大国而略记小国,详记内部而略记外部,详记君主而略记臣子。这是《春秋》的大义,也是日月条例产生的根源。记载日期表示详备,记载季节表示简略,又在详略之间记载月份,这是条例的常规。然而事情本来有轻重之分,怎么能不详细记载重要的而简略记载次要的呢?大抵重要的记载日期,次重要的记载月份,再次重要的记载季节,这也容易明白。然而将事情的轻重,交错于大小、尊卑、疏密之间,又有变通的条例来加以说明,这就是日月条例之所以参差不齐,而后世议论之所以不能统一的原因。如今考察《春秋》的法度,权衡事情的轻重而制定条例,分类并条列次序,可以完全显现而没有疑惑。至于那些在条例上令人疑惑的事情,则详细论述。况且我曾论述圣人的著作,以编年作为体裁,以时间作为名称,以记载日月作为条例,《春秋》本来就有条例,而日月的条例,大概是根本,所以称为《本例》。唉!学者如果通晓这一点,那么对于《春秋》的大义,也就超过一半了。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本例卷一
宋 崔子方 撰
例目
王门
例日(共三条)
军队战败、天子去世、天子下葬
例月(共四条)
天子居处、天子进入、天子巡狩、杀害其弟
王后门(附王姬)
例日(共一条)
去世(王姬)
例月(共三条)
迎接王后、王后归来、王姬归来
例时(共一条)
国内迎接王姬
王臣门
例日(共一条)
去世
例月(共五条)
册立、出奔、救援、杀害、下葬
例时(共三条)
前来、前来请求、前来聘问
凡王事门
例月(共七条)
王室动乱、使者前来聘问、赐予命服、归还祭肉、
归还助丧财物、使者请求、会葬
公门
例日(共七条)
即位、朝见、结盟、出奔、丧事到达、
去世、下葬
例月(共二十五条)
会盟、前往、到达、在、居处、返回、
复命、驻扎、相遇、到达、率领、筑城、
侵犯、征伐、包围、夺取、追击、救援、
接纳、巡狩、观看、视察、平定国家、平定动乱、释放诸侯
子门
例日(共两条)
出生、去世
夫人门
例日(共六条)
进入、致送、出奔、丧事到达、去世、下葬
例月(共八条)
公纳币,公逆女,姑逆妇,大夫逆女、
到达、大夫带着夫人到达、归来、宴享
例时(共六条)
会盟、前往、到达、大夫纳币、诸侯逆女、大夫宗妇觌见
内女门
例日(共一条)
去世
例月(共四条)
大夫为君迎娶、归来、拘捕、下葬
例时(共十二条)
前来纳币、大夫亲自迎娶、致送女子、前来媵送、前来归宁、复归、相遇、迎娶妇、
求娶女子、朝见公子、迎丧
内大夫门
例日(共三条)
出奔、刺杀、去世
例月(共两条)
结盟、拘捕
例时(共二十五条)
临盟、会盟、前往、到达、前来、前来归还、复命、迎娶、媵送、告籴、乞师、毁邑、划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