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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典 摘录
儒藏春秋管窥一

(卷首)

儒藏 · 春秋 · 已译 · 第 1–3 段

钦定四库全书     经部五

  春秋管窥       春秋类

  提要

【臣】等谨案《春秋管窥》十二卷。

国朝徐廷垣撰。廷垣秀水人,官新昌县县丞。朱彛尊《经义考》不载其名,疑其书晚成,彛尊未及见也。自孙复以后,説《春秋》者始尚深刻。朱子谓其如商君之法,弃灰于道者被刑,葢甚之也。南宋以来,沿其遗说,往往务为苛索,遂使二百四十年内无一完人。甚至于贬黜天王,改易正朔,举天下千名犯义之事,诬称为孔子之特笔,而圣经益为邪说所乱矣。廷垣自序驳诸儒之失,有曰:“世但知推尊圣人,而不知孔子当日固一鲁大夫也。于周天子则其大君,于鲁公则其本国之君,于列国诸侯则俱周天子所封建与鲁君并尊者也。身为陪臣,作私书以赏罚王侯君公,此犯上作乱之为,而谓圣人肯为之乎?如谓所诛絶者非在位之王公,岂先王先公遂可得而诛之乎?”云云,其持论最为正大。又自述注释之例曰:“以《左传》之事实质经,以经之异同辨例于《公羊》《谷梁》二传及诸儒论释,其合于义例、先后无悖者不复置议。如其曲説偏断,理有窒碍,则据经文先后之例以驳正之。”云云,其立义亦为明坦。其中如桓不书王之类,间亦偶沿旧说,然其大防醇正,多得经意。与焦、袁、熹之阙如编,皆近代《春秋》家之卓然者也。旧帙蠧蚀,字句间有残缺,无别本可以校补,然大防宏纲炳然无损,正不以一二断简废之矣。乾隆四十五年九月恭校上。

总纂官【臣】纪昀【臣】陆锡熊【臣】孙士毅

  总 校 官【臣】 陆 费 墀

  春秋管窥原序

窃观《春秋》一书,与礼经相表里。礼存其体,而《春秋》着其用。故必先达于礼,而后能达于《春秋》也。昔鲁史记注,本周公遗制,史书旧章,卓然俱有法式。是以韩宣子适鲁,见《易》象与鲁《春秋》,叹曰:“周礼尽在鲁矣。”厥后史失其官,赴告防书,或不能尽如法式。夫子取而修之,一遵周公遗制。凡有关于礼敎,碍于词训者,则刋正之,以存一代之典礼。故左氏发凡曰:“谓之礼经,言《春秋》凡例,皆周公所制。”礼经明,圣人所笔,动依典型,初未尝私自立法,以褒讥当世行事为也。褒讥且不敢私,而况敢行其赏罚乎?子思子曰:“非天子不议礼,不制度,不考文。虽有其位,茍无其德,不敢作礼乐焉。虽有其德,茍无其位,亦不敢作礼乐焉。礼乐且不敢作,况敢赏罚王侯君公乎?”乃论者谓孔子作《春秋》,行天子之事,善者赏之,不善者罚之。王可黜其天,君可削其即位,列国诸侯可以人之名之,侯黜为伯为子,子陟为伯为侯。又曰:“《春秋》孔子之刑书,诛死者于前,惧生者于后。”甚谓圣人以天自处。此皆但知推崇圣人,而不知孔子当日固一鲁大夫也。于周天子则其大君,于鲁公则其本国之君,于列国诸侯则俱周天子所封建,与鲁君并尊者也。身为陪臣,作私书以黜陟赏罚王侯君公,此犯上作乱之为,而谓圣人肯为之乎?如谓所诛絶者非在位之王公,岂先王先公遂可得而诛之乎?昌言无忌,祸之招也。纵曰深藏其书,不轻示人,然圣人者不欺屋漏,明知犯上干禁而故作之,又深匿之以图幸免,亦必无之事矣。举世袭先儒之论而不究其非,借有妄人操笔,亦曰:“我欲法《春秋》也。”亦削天子位号,黜陟当代公卿,其将何辞以遏之?夫《春秋》本鲁史记事之书,圣人特于此加谨严焉。如君举必书,水旱灾祥,民事必志,朝聘防盟,伐灭奔救,告则书,不告不书,田猎祀事之有关于礼而后书常则不书,皆以明周公之制。若其是非美恶,则因事以自见,初无异词也。间有曲从讳避,微文见志,亦皆臣子忠厚悱恻之怀,而无谤讪不平之气。故言之者无罪,览之者足戒。左氏称《春秋》之义:微而显,志而晦,婉而成章,尽而不污,惩恶而劝善。此五者足该《春秋》之法矣。曷尝有赏罚云尔乎?或以诸侯称名,称子,称人为罚;大夫称字为赏,去族为

译钦定四库全书 经部五

春秋管窥 春秋类

提要

【臣】等谨案:《春秋管窥》十二卷。

本朝徐廷垣撰写。廷垣是秀水人,官职为新昌县县丞。朱彝尊的《经义考》中没有记载他的名字,怀疑他的书成书较晚,朱彝尊没有来得及见到。自从孙复以后,解说《春秋》的人开始崇尚深刻。朱熹说他们的做法如同商鞅的法律,在道路上丢弃灰烬的人都要受刑,这是说得太过分了。南宋以来,沿袭这种遗留的说法,往往务求苛刻索求,于是使得二百四十年间没有一个完美的人。甚至到了贬黜天王、改易正朔的地步,把天下千件违背道义的事情,诬称为孔子的特笔,从而使神圣的经典更加被邪说扰乱了。廷垣在自序中驳斥各位儒者的失误,其中有这样的话:“世人只知道推崇圣人,却不知道孔子当时本来就是一个鲁国的大夫。对于周天子来说,他是自己的大君;对于鲁公来说,他是自己本国的君主;对于列国诸侯来说,都是周天子所分封、与鲁君地位并列尊崇的人。身为陪臣,写私人著作来赏罚王侯君公,这是犯上作乱的行为,难道圣人肯这样做吗?如果说所诛绝的不是在位的王公,难道先王先公就可以被诛绝吗?”等等,他的立论最为正大光明。他又自述注释的体例说:“用《左传》的事实来印证经文,用经文的异同来辨别《公羊》《谷梁》二传及各位儒者论释中的条例,那些符合义例、先后没有违背的不再置议。如果那些曲解偏断、道理有窒碍的,就依据经文先后的条例来驳正。”等等,他的立义也明白坦荡。其中像桓公不书王之类,偶尔也沿袭旧说,但大体纯正,多得经文真意。与焦竑、袁熹的《阙如编》,都是近代《春秋》家中卓然出众的著作。旧书虫蛀腐蚀,字句间有残缺,没有别本可以校补,但大体宏纲炳然无损,正不会因为一两个断简而废弃它。乾隆四十五年九月恭校上。

总纂官【臣】纪昀【臣】陆锡熊【臣】孙士毅

总校官【臣】陆费墀

春秋管窥原序

我私下观察《春秋》一书,与礼经互为表里。礼经保存其体制,而《春秋》彰显其应用。所以必须先通晓礼,然后才能通晓《春秋》。过去鲁国的史籍注记,本源于周公遗留的制度,史书的旧章,卓然都有法式。因此韩宣子到鲁国,见到《易》象和鲁《春秋》,感叹说:“周礼全在鲁国了。”后来史官失职,赴告防书,有的不能完全符合法式。孔子取来加以修订,完全遵循周公遗留的制度。凡是有关礼教、妨碍词训的,就刊正它,以保存一代的典礼。所以左氏发凡说:“称之为礼经,是说《春秋》的凡例,都是周公所制定的。”礼经明确,圣人所笔,行动依据典型,起初未曾私自立法,以褒贬讥讽当世行事为目的。褒贬讥讽尚且不敢私自进行,何况敢实行赏罚呢?子思子说:“不是天子不议礼,不制定制度,不考订文字。即使有那个地位,如果没有那个德行,不敢制作礼乐。即使有那个德行,如果没有那个地位,也不敢制作礼乐。礼乐尚且不敢制作,何况敢赏罚王侯君公呢?”然而论者说孔子作《春秋》,行使天子的事,善的赏他,不善的罚他。王可以黜其天命,君可以削其即位,列国诸侯可以称人以名之,侯黜为伯为子,子陟为伯为侯。又说:“《春秋》是孔子的刑书,在前诛死,在后惧生。”甚至说圣人以天自处。这些都是只知道推崇圣人,却不知道孔子当时本来就是一个鲁国的大夫。对于周天子来说,他是自己的大君;对于鲁公来说,他是自己本国的君主;对于列国诸侯来说,都是周天子所分封,与鲁君地位并列尊崇的人。身为陪臣,写私人著作来黜陟赏罚王侯君公,这是犯上作乱的行为,难道圣人肯这样做吗?如果说所诛绝的不是在位的王公,难道先王先公就可以被诛绝吗?直言无忌,是招祸的原因。纵然说深藏其书,不轻易示人,然而圣人是不欺暗室的,明知犯上干禁而故意这样做,又深藏起来企图侥幸免祸,这必定是没有的事。举世沿袭先儒的论调而不探究其错误,假使有妄人操笔,也说:“我想效法《春秋》。”也削去天子位号,黜陟当代公卿,将用什么言辞来遏制他们呢?《春秋》本是鲁国史书记事的书,圣人特别在这里加以谨严。如君主的举动必书,水旱灾祥,民事必志,朝聘防盟,伐灭奔救,告则书,不告不书,田猎祀事有关礼的而后书,常则不书,都是为了阐明周公的制度。至于其是非美恶,则因事而自见,起初没有异词。偶尔有曲从讳避,微文见志,也都是臣子忠厚悱恻的情怀,而没有谤讪不平之气。所以言之者无罪,览之者足戒。左氏称《春秋》之义:微而显,志而晦,婉而成章,尽而不污,惩恶而劝善。这五点足以概括《春秋》的法度了。何曾有赏罚之说呢?有的以诸侯称名,称子,称人为罚;大夫称字为赏,去族为

罚者,不知诸侯失地,名灭同姓,名蛮夷之君称子,皆载于礼经。至畧而不书称人以微者,称人大夫称族,尊君命,舍族尊夫人,嘉而称字,疾而去氏,咸发于凡例,乃赴告防书之体,岂得云夫子赏罚乎?窃见诸家释经,多率意穿造,同一书法,而左右殊训,先后异义。如盟防战伐之分,内志外志,公出书至之分,过时危之逺之之类,皆枝辞附防,靡所证据。且曰圣人之笔如化工,随事立议,其变无穷。呜呼!圣人作《春秋》,本欲使是非秩然,以为不刋不朽之典常,而故为变幻,使学者目▯而莫知指归,岂所以昭示后人乎?予慨夫《春秋》真义,千载竟成冥途。窃不自量,以《左》▯之事实质经,以经之异同辨例于《公羊》《谷梁》二▯及汉晋宋诸儒论释。其合于义例,先后无悖者,不复置议;如其曲说偏断,理有窒碍,则就经文先后之例以驳正之。原以经辨经,非敢妄用己见,名曰《春秋管窥》,未知果有当于圣心与否,聊以偹好学深思者之寓目焉耳。徐廷垣序

译刑罚,不知道诸侯失去封地,同姓被灭名,蛮夷君主称子,这些都记载在礼经中。至于简略而不书写、称人以微贱者、称人大夫称其族、尊崇君命、舍弃族称而尊崇夫人、嘉奖而称字、厌恶而去氏,全都发端于凡例,这是赴告防书的体例,怎么能说是孔子的赏罚呢?我私下看到各家解释经义,大多随意穿凿附会,同样的书法,却左右解释不同,先后意义各异。比如盟防战伐的区别,内志外志的区别,公出书写至的区别,过时危之远之之类,都是枝蔓之辞附会防备,毫无证据。并且说圣人的笔法如同造化之功,随事立论,变化无穷。唉!圣人作《春秋》,本意是让是非井然有序,成为不可刊改、不朽的典常,却故意变幻莫测,让学者眼花缭乱而不知主旨所在,这难道是昭示后人的做法吗?我感慨《春秋》的真义,千年来竟成为迷途。我私下不自量力,用《左传》的事实来质实经文,用经文的异同来辨析《公羊》《谷梁》二传以及汉晋宋诸儒论释中的例义。那些符合义例、先后没有违背的,不再置议;如果那些曲解偏断、理有窒碍的,就依据经文先后的例义来驳斥纠正。原本是用经来辨析经,不敢妄用自己的见解,命名为《春秋管窥》,不知道是否真的符合圣人的心意,姑且供好学深思的人阅览罢了。徐廷垣序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管窥卷一

  新昌县县丞徐廷垣撰

  隐公

  元年

元者,始也。嗣君逾年即位,上承宗庙,下临万民,政敎号令,俱于是焉始。君而敬其始,则兢兢业业,所以克艰厥位也。故不曰一年,而谓之元年,重始也。此年为鲁隐公之元年,非周天子之元年。诸侯奉天子之正朔,宜遵天子之统,而周失其政,不颁朔于天下,列国罔知所承,故其国史各自以其君之年纪事,而不能达于四方,则又以事表年。如鲁答襄公之齿曰「防于沙随」之岁,我寡君以生;晋推绛县老人之年曰「此郤成子防于成匡」之岁是也。《春秋》原为鲁史,故以鲁年纪事,而始于隐元年者,以平王东迁,不能振兴厥绪,下陵上替,王室日卑,圣人忧纪纲法度渐至冺灭,故取鲁史旧文,裁成笔削,寓周公之典礼,为一代之宪章。而隐公元年,当平王之末,正王者之迹熄而诗亡时也,故于此托始焉。

  春王正月

春者,时之首;正者,月之首。国史纪事,必系岁时月日,以次先后。而《春秋》之名义,取于时,故每岁必具四时,虽无事,亦志其时之首月,以成岁序。而节候之早晚,隂阳之顺逆,天时民事之从违,亦于是可攷。此史与厯之相为用也。首月必冠以王,所以尊天子之正朔,明率土之滨,莫敢不奉焉耳。隐不书即位,左氏以为摄。夫摄者,行其事而不居其位之谓。若伊尹之相太甲,周公之辅成王,皆嗣主防弱,不能临御,故总其政以居摄,非敢践天子位,自以为天子也。四海臣民,亦无有以天子目之者。今隐公自称曰「寡人」,臣民称之曰「君」,天子聘之大国,防之小国,朝之,孰曰非君也者?而岂得谓之摄?谷梁以为成公之志是也。夫隐志在让桓,则其行告庙即位之礼,未必不杀。或如后世之元旦免朝贺者,《春秋》成其志,故元年书正月而不书即位。后十年俱无正月,以表隐志终于让也。东莱吕氏谓自周失政,诸侯私其土,专其封,父终子袭,莫知受命于天子,故《春秋》首削隐公之即位,以明万世为子为臣之大义。其论甚高。然周之千八百国,建自唐、虞、夏、商,父终子袭,相沿已久。其在西京盛时,诸侯即世,亦不过告终而已。嗣君免丧而朝,未尝待命而后即位。若必待天子之命,则逺邦路遥,时迫改岁,或王朝有事,未遑锡命,则将逾年不立君乎?其势固不可行,亦前所未闻也。夫子作《春秋》,其笔削惩劝,皆依周公典礼,史书旧章,初未尝私自立法。又曰:「虽有其德,苟无其位,不敢作礼乐焉。」礼乐且不敢作,而又宁有以前所未闻之礼,擅自立法,以削去先君之即位?此岂圣人所敢乎?谓惠不告终,则事在《春秋》前,曷以见其不告?不告而天子何由知焉?以归▯耶?其不朝在即位后,于即位时未见失礼。胡逆探而豫黜之。胡氏谓内不承国于先君,亦未有据。周自文、武、成、康之盛,惟成王有顾命,其余俱无。岂皆不承命于先王耶?惠虽因仲子祥征而宠异之,然未尝立为夫人,而曰「▯位于桓也」。如欲「▯位于桓」,则必早以桓为世子。而隐公者,不免有新城、蒲、屈之忧矣,尚安得康坐以待诸大夫之扳立耶?既不立桓,则其命隐也,孰证其无故?知不书即位者,成、隐之志非夫子黜之也。

  附论周正

廷垣曰:自昔王者易姓受命,必改正朔,易服色,推本天元,顺承厥意。夏正以寅,殷正以丑,周正以子,合于天地人三统。三代各据一统,以迭为登降,所以顺乎天而应乎人也。孔子作《春秋》,于鲁隐公元年书「春王正月」,左氏又系王于周曰「王周正月」,盖正月即首月也。孔子何冠之以王?所以尊天子之正朔也。天子非周乎?左氏何又系之以周曰:「三代之正不同,称王周者,言以子月为正,与夏殷殊也。」而胡文定谓周以建子冬十一月为岁首,商以建丑十二月为岁首,秦以建亥冬十月为岁首,俱改年而不改时月。又曰:「建子非春,乃圣人以夏时冠月,垂法后世,以周正纪事,示无位不

译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管窥卷一

新昌县县丞徐廷垣撰

隐公

元年

“元”是开始的意思。继位的君主在第二年即位,上承宗庙,下临万民,政教号令,都从这里开始。君主如果敬重这个开始,就会兢兢业业,从而能够克服艰难,稳固他的君位。所以不叫“一年”,而称为“元年”,这是重视开始。这一年是鲁隐公的元年,不是周天子的元年。诸侯奉行天子的正朔,应当遵从天子的统绪,但周王室失去了政令,不向天下颁布正朔,各国不知道所应承奉的,所以各国史书各自以本国君主的年号记事,而不能通达于四方,于是又用事件来标记年份。比如鲁国回答襄公询问年龄时说“在防于沙随的那一年”,我寡君出生;晋国推算绛县老人的年龄说“这是在郤成子防于成匡的那一年”,都是这样的例子。《春秋》原本是鲁国的史书,所以以鲁国的年号记事,而从隐公元年开始,是因为平王东迁后,不能振兴周室的基业,下凌上替,王室日益卑微,圣人担忧纪纲法度逐渐消亡,所以选取鲁国史书的旧文,加以裁制笔削,寄托周公的典礼,作为一代的宪章。而隐公元年,正值平王末年,正是王者的踪迹熄灭而《诗》亡的时候,所以在这里寄托开始。

春王正月

“春”是季节之首;“正”是月份之首。国史记载事件,必定系于岁、时、月、日,以排列先后。而《春秋》的名义,取自于时,所以每年必须具备四季,即使没有大事,也记载季节之首的月份,以完成岁序。而节候的早晚,阴阳的顺逆,天时民事的从违,也可以在这里考察。这是史书与历法互相为用的地方。首月必定冠以“王”,是为了尊崇天子的正朔,表明四海之内,没有人敢不奉行。隐公不记载即位,左氏认为是摄政。所谓摄政,是代行其事而不居其位的意思。比如伊尹辅佐太甲,周公辅佐成王,都是因为继位君主年幼,不能临朝执政,所以总揽政事以居摄,不敢践天子之位,自认为天子。四海臣民,也没有以天子看待他们的。现在隐公自称“寡人”,臣民称他为“君”,天子聘问大国,防问小国,朝见天子,谁说他不是君主呢?怎么能说是摄政呢?谷梁认为这是成全隐公的志向,这是对的。隐公的志向在于让位给桓公,那么他举行告庙即位的礼仪,未必不简略。或者像后世元旦免除朝贺那样,《春秋》成全他的志向,所以元年记载正月而不记载即位。后来十年都没有记载正月,以表明隐公让位的志向最终实现。东莱吕氏说,自从周王室失去政令,诸侯私有土地,专擅封国,父死子继,不知道受命于天子,所以《春秋》首先削去隐公的即位,以阐明万世为子为臣的大义。他的议论很高。然而周朝的一千八百个国家,建立于唐、虞、夏、商,父死子继,沿袭已久。在西汉盛世,诸侯去世,也不过是报告终丧而已。继位君主除丧后朝见天子,未曾等待命令而后即位。如果一定要等待天子的命令,那么遥远的邦国路途遥远,时间紧迫改换年号,或者天子朝廷有事,来不及赐命,难道要超过一年不立君主吗?这种形势本来不可行,也是前所未闻的。孔子作《春秋》,他的笔削惩劝,都依据周公的典礼,史书的旧章,起初未曾私自立法。又说:“即使有德行,如果没有那个地位,不敢制作礼乐。”礼乐尚且不敢制作,又怎么会有以前所未闻的礼仪,擅自立法,以削去先君的即位?这难道是圣人所敢做的吗?说惠公没有报告终丧,那么事情发生在《春秋》之前,凭什么知道他没有报告?不报告而天子怎么知道呢?以归〇吗?他不朝见是在即位之后,在即位时没有看到失礼。胡安国逆推而预先贬斥他。胡氏说内部不承继先君的国位,也没有根据。周朝自文、武、成、康的盛世,只有成王有顾命,其余都没有。难道都不承继先王的命令吗?惠公虽然因为仲子的祥瑞征兆而宠爱他,但未曾立为夫人,而说“〇位于桓”。如果想要“〇位于桓”,那么必定早以桓为世子。而隐公,不免有新城、蒲、屈的忧患了,还怎么能安坐以待诸大夫的拥立呢?既然没有立桓,那么他命令隐公,谁证明他没有缘故?知道不记载即位,是成全隐公的志向,不是孔子贬斥他。

附论周正

廷垣说:自古以来,王者改姓受命,必定改正朔,改变服色,推究天元的本源,顺承其意。夏正以寅月,殷正以丑月,周正以子月,符合天地人三统。三代各据一统,以交替升降,所以顺乎天而应乎人。孔子作《春秋》,在鲁隐公元年记载“春王正月”,左氏又系王于周说“王周正月”,大概正月就是首月。孔子为什么冠以王?是为了尊崇天子的正朔。天子不是周吗?左氏为什么又系之以周说:“三代的正朔不同,称王周,是说以子月为正,与夏殷不同。”而胡文定说周以建子冬十一月为岁首,商以建丑十二月为岁首,秦以建亥冬十月为岁首,都改年而不改时月。又说:“建子不是春,乃是圣人以夏时冠月,垂法后世,以周正纪事,示无位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