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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藏春秋管窥十三

春秋管窥卷十二

儒藏 · 春秋 · 已译 · 第 111–115 段

讵得谓之受命?且既以辄为君,又围君之父,非特不知有父子,并不知有君臣矣,安可以义许之?公羊又谓不以父命辞王父命,不以家事辞王事,此见其偏而不见其全,徒为不孝不义之人借口,未可训也。谷梁以先国夏为子不围父,既知子不可以围父,则国夏之围戚,独非为子围父乎?岂曼姑有父子而国夏可无父子乎?其论俱自穷。戚不系卫者,明輙不得有戚。谷梁谓子不得有父,亦非也。

译哪里能称之为接受天命呢?况且既然已经拥立辄为国君,却又包围国君的父亲,这不仅是不知有父子之伦,更是连君臣之义也不知道了,怎么可以用道义来赞许他呢?《公羊传》又说,不能因为父亲的命令而推辞祖父的命令,不能因为家庭事务而推辞国家大事,这是只见其偏颇而未见其全面,只是给不孝不义之人提供了借口,不足以作为准则。《谷梁传》认为先国夏不包围父亲,既然知道儿子不可以包围父亲,那么国夏包围戚地,难道不是儿子包围父亲吗?难道曼姑有父子之伦而国夏就可以没有父子之伦吗?他们的议论都陷入了困境。戚地不隶属于卫国,是为了明确辄不能拥有戚地。《谷梁传》说儿子不能拥有父亲,这也是不对的。

夏四月甲午地震

  五月辛卯桓宫僖宫灾

  季孙斯叔孙州仇帅师城啓阳

  宋乐髠帅师伐曹

  秋七月丙子季孙斯卒

  蔡人放其大夫公孙猎于呉

  放大夫称人者命不出于君也

  冬十月癸卯秦伯卒

  叔孙州仇仲孙何忌帅师围邾

四年春,王二月庚戌,盗杀蔡侯申。

杀蔡侯申,称盗者,以公孙翩非大夫,不名同于贱人,为乱,故曰盗。既曰盗,自不言君臣,故不曰弑其君,而直曰盗。杀胡氏,谓警有国之君,非也。盖弑逆大恶,君之谋国,即有不善,臣岂得而弑之?纵贼以警君,《春秋》固无是理也。

  蔡公孙辰出奔呉

  葬秦惠公

  宋人执小邾子

  夏蔡杀其大夫公孙姓公孙霍

称国以杀,讨有罪之正词也。春秋凡杀大夫,皆称大夫。非以不去其官为无罪也。

  晋人执戎蛮子赤归于楚

  城西郛

  六月辛丑亳社灾

  秋八月甲寅滕子结卒

  冬十有二月葬蔡昭公

  贼既讨而书葬礼也

  葬滕顷公

  五年春城毗

  夏齐侯伐宋

  晋赵鞅帅师伐卫

  秋九月癸酉齐侯杵臼卒

  冬叔还如齐

  闰月葬齐景公

  六年春城邾瑕

  晋赵鞅帅师伐鲜虞

  呉伐陈

  夏齐国夏及高张来奔

  叔还防呉于柤

  秋七月庚寅楚子轸卒

齐阳生入于齐,齐陈乞弑其君荼。

先书阳生入于齐,后书陈乞弑其君荼。是阳生与闻乎弑矣。不曰阳生弑,而曰陈乞弑者,以废立之谋实乞为之主也。谷梁谓阳生入而弑其君,以陈乞主之,不以阳生君荼也。与公羊皆谓阳生正荼,不正。程子、胡氏遂皆以阳生称齐,谓景公废长立少,以启乱。不知阳生于羣公子列在五上有,子嘉、子驹、子黔、子鉏,非阳生为之长,安得为正。其称齐者,非谓其长而冝立也。《春秋》之例,凡公子去国,国逆而立之曰入,如齐小白、莒去疾、齐阳生,皆国逆也,故书入而系之以国,不谓其宜有国也。胡氏又谓阳生不称公子,诛不子也,则齐小白、莒去疾之不称公子,亦皆诛不子乎?又谓系之齐者,着乱之所由生。然阳生入而乱在后,小白、去疾未入而先乱,岂亦乱之所由生乎?且胡氏于小白系齐,谓小白宜有齐,曷不亦云着乱之所由生乎?同一书法,而先后殊觧,则人之释《春秋》者,各骋其辩,方且万变而不齐其是非美恶,岂尚有一定之标准以为后人法式耶?

  冬仲孙何忌帅师伐邾

  宋向巢帅师伐曹

  七年春宋皇瑗帅师侵郑

  晋魏曼多帅师侵衞

  夏公防呉于鄫

秋公伐邾。八月己酉,入邾,以邾子益来。

  宋人围曹

  冬郑驷▯帅师救曹

八年春,王正月,宋公入曹,以曹伯阳归。

灭而以入告,故书入不告灭;即不告庙,故不以灭同姓名宋公也。

  呉伐我

  夏齐人取讙及阐

  归邾子益于邾

  秋七月

  冬十有二月癸亥杞伯过卒

  齐人归讙及阐

  九年春王二月葬▯僖公

  宋皇瑗帅师取郑师于雍丘

  夏楚人伐陈

  秋宋公伐郑

  冬十月

  十年春王二月邾子益来奔

公防呉伐齐。三月戊戌,齐侯阳生卒。

阳生不书弑者,由齐人以卒赴也。

  夏宋人伐郑

  晋赵鞅帅师侵齐

  五月公至自伐齐

  葬齐悼公

  卫公孟彄自齐归于卫

  薛伯夷卒

  秋葬薛惠公

  冬楚公子结帅师伐陈

  呉救陈

呉子使札来聘,已进而书君大夫矣。救陈而善,曷为以国称?正季子所谓二君不务徳而力争诸侯,非救患恤隣,故无取焉耳。胡氏谓《春秋》善呉之救,其以号举而不进之者,深着楚罪而伤中国之衰也。是则诛为善,以儆不善,天下安有赏罚之倒置若此者乎?

  十有一年春齐国书帅师伐我

  夏陈辕颇出奔郑

  五月公防呉伐齐

左▯为郊战故公防呉子伐齐明鲁志也。

甲戌,齐国书帅师及呉战于艾陵,齐师败绩,获齐国书。时公与伐,不与战,故不书。公若公与战,则当云公防呉及齐国书

译夏四月甲午日,发生地震。

五月辛卯日,桓公庙和僖公庙发生火灾。

季孙斯、叔孙州仇率领军队修筑啓阳城。

宋国的乐髠率领军队讨伐曹国。

秋七月丙子日,季孙斯去世。

蔡国人将大夫公孙猎放逐到吴国。

放逐大夫而称“人”,是因为命令不出自国君。

冬十月癸卯日,秦伯去世。

叔孙州仇、仲孙何忌率领军队包围邾国。

四年春,周历二月庚戌日,盗贼杀害了蔡侯申。

杀害蔡侯申,称“盗”,是因为公孙翩不是大夫,不称其名,等同于贱人,作乱,所以称为“盗”。既然称为“盗”,自然就不说君臣关系,所以不称“弑其君”,而直接称“盗”。说杀害胡氏是为了警戒有国的君主,是不对的。因为弑君是大恶,国君谋国,即使有不善之处,臣子岂能弑君?放纵贼人来警戒国君,《春秋》本来没有这种道理。

蔡国的公孙辰出逃到吴国。

安葬秦惠公。

宋国人抓获了小邾子。

夏,蔡国杀了其大夫公孙姓、公孙霍。

称国名而杀,是讨伐有罪者的正当措辞。《春秋》凡是杀大夫,都称大夫。并不是因为不除去其官职就认为无罪。

晋国人抓获了戎蛮子赤,把他押送到楚国。

修筑西郛城。

六月辛丑日,亳社发生火灾。

秋八月甲寅日,滕子结去世。

冬十二月,安葬蔡昭公。

贼人既已讨伐,所以记载葬礼。

安葬滕顷公。

五年春,修筑毗城。

夏,齐侯讨伐宋国。

晋国的赵鞅率领军队讨伐卫国。

秋九月癸酉日,齐侯杵臼去世。

冬,叔还出使齐国。

闰月,安葬齐景公。

六年春,修筑邾瑕城。

晋国的赵鞅率领军队讨伐鲜虞。

吴国讨伐陈国。

夏,齐国的国夏和高张来投奔鲁国。

叔还抵御吴军于柤地。

秋七月庚寅日,楚子轸去世。

齐国的阳生进入齐国,齐国的陈乞弑杀了其国君荼。

先记载阳生进入齐国,后记载陈乞弑杀其君荼。这是阳生参与了弑君之事。不称“阳生弑”,而称“陈乞弑”,是因为废立国君的谋划实际上是陈乞主导的。《谷梁传》认为阳生进入齐国而弑杀其君,由陈乞主导,不把阳生当作国君荼。与《公羊传》都认为阳生是正统,荼是不正统。程子、胡氏于是都认为阳生称“齐”,是因为景公废长立少,从而引发祸乱。却不知道阳生在众公子中排在第五位,有子嘉、子驹、子黔、子鉏在他之前,如果不是阳生为长,怎能说是正统。称“齐”,并不是说他是长子而应当即位。《春秋》的体例,凡是公子离开本国,本国迎立他称为“入”,如齐小白、莒去疾、齐阳生,都是本国迎立,所以记载“入”而连及国名,不是说他们应当拥有该国。胡氏又说阳生不称“公子”,是谴责他不孝,那么齐小白、莒去疾不称“公子”,也都是谴责不孝吗?又说连及“齐”字,是彰显祸乱产生的根源。然而阳生进入齐国后祸乱才发生,小白、去疾未进入前祸乱已先发生,难道也是祸乱产生的根源吗?况且胡氏在小白连及“齐”字时,说小白应当拥有齐国,为什么不也说彰显祸乱产生的根源呢?同样的书法,解释却前后不同,那么解释《春秋》的人,各自逞其辩才,变化万千而不能统一是非美恶,难道还有确定的标准作为后人的法式吗?

冬,仲孙何忌率领军队讨伐邾国。

宋国的向巢率领军队讨伐曹国。

七年春,宋国的皇瑗率领军队侵犯郑国。

晋国的魏曼多率领军队侵犯卫国。

夏,鲁公在鄫地会见吴国。

秋,鲁公讨伐邾国。八月己酉日,攻入邾国,把邾子益带回来。

宋国人包围曹国。

冬,郑国的驷〇率领军队救援曹国。

八年春,周历正月,宋公进入曹国,把曹伯阳带回来。

灭国而以“入”来报告,所以记载“入”而不报告“灭”;即使不向宗庙报告,所以不把宋公等同于灭国者的姓名。

吴国讨伐我国。

夏,齐国人夺取了讙地和阐地。

把邾子益归还给邾国。

秋七月。

冬十二月癸亥日,杞伯过去世。

齐国人归还了讙地和阐地。

九年春,周历二月,安葬〇僖公。

宋国的皇瑗率领军队在雍丘夺取了郑国的军队。

夏,楚国人讨伐陈国。

秋,宋公讨伐郑国。

冬十月。

十年春,周历二月,邾子益来投奔鲁国。

鲁公会见吴国讨伐齐国。三月戊戌日,齐侯阳生去世。

阳生不记载“弑”,是因为齐国人以“卒”来报丧。

夏,宋国人讨伐郑国。

晋国的赵鞅率领军队侵犯齐国。

五月,鲁公从讨伐齐国回来。

安葬齐悼公。

卫国的公孟彄从齐国回到卫国。

薛伯夷去世。

秋,安葬薛惠公。

冬,楚国的公子结率领军队讨伐陈国。

吴国救援陈国。

吴子派季札来聘问,已经进见而记载为君大夫了。救援陈国而认为是善,为什么以国名称呼?正是季子所说的两位君主不致力于德行而争夺诸侯,不是救援患难、体恤邻国,所以没有可取之处。胡氏认为《春秋》赞许吴国的救援,用称号举出而不进见,是深刻彰显楚国的罪过而哀伤中原的衰败。如果是这样,那么惩罚善行,以警戒不善,天下哪有赏罚颠倒到这种地步的呢?

十一年春,齐国的国书率领军队讨伐我国。

夏,陈国的辕颇出逃到郑国。

五月,鲁公会见吴国讨伐齐国。

左〇为郊战,所以鲁公会见吴子讨伐齐国,明确是鲁国的志意。

甲戌日,齐国的国书率领军队与吴军在艾陵交战,齐军大败,抓获了齐国国书。当时鲁公参与讨伐,不参与作战,所以不记载。鲁公如果参与作战,就应当说“鲁公会见吴国及齐国国书”。

战于艾陵矣。惟公不与,故及在齐,乃内华而外夷之谓。诸家谓国书主乎是战,故深罪之,非也。齐因呉伐,不得已而应之。《春秋》岂有以应兵为主战者乎?

  秋七月辛酉滕子虞母卒

译在艾陵发生了战争。只有您没有参与,所以您身在齐国,就叫做内用华夏之道而外待夷狄。各家认为国书主导了这场战争,因此深深地谴责他,这是不对的。齐国是因为吴国的讨伐,不得已才应战的。《春秋》难道会把被动应战当作主动挑起战争吗?

秋季七月辛酉日,滕国国君虞母去世。

冬十有一月葬滕隐公

  卫世叔齐出奔宋

  十有二年春用田赋

赋有兵赋、财赋之分。兵赋者,周制甸田六十四井,出戎马四匹,兵车一乗,牛十二头,甲士三人,歩卒七十二人也。财赋者,太宰以九赋敛财贿,若闗市、山泽等赋也。有兵赋即无财赋,今鲁既赋兵于田,而又加之财赋,所谓用田赋也。故夫子私于冉有曰:「施取其厚,敛从其薄。」明谓益财非益兵也。有以丘赋一乗为未足,又以田赋家一人为兵者,此亦未明乎兵赋、财赋之分故也。盖作丘甲以益兵,用田赋以益财,固自殊而为二也。

  夏五月甲辰孟子卒

孟子本呉女,姬姓,昭公讳,取同姓,称曰「孟子」。故陈司败曰:「君娶于呉为同姓,谓之「呉孟子」。」是当日固皆曰「孟子」,非春秋隐之也。不书夫人薨葬者,不成小君礼也。不成小君礼,而犹书卒者,正以着娶同姓之非也。

  公防呉于槖臯

  秋公防卫侯宋皇瑗于郧

  宋向巢帅师伐郑

  冬十有二月螽

十有三年春,郑罕达帅师取宋师于嵒。

  夏许男成卒

  公防晋侯及呉子于黄池

防者,诸侯合而相见于郤地之谓。及者,以我及彼之词。防于黄池,曷为不曰「公防晋侯、呉子」,而曰「公防晋侯及呉子」?何耶?葢防则以次序,及则殊防而不以次矣。黄池之盟,呉实先晋。▯称晋司马寅曰:「夷德轻,不忍久,请少待之,乃先晋人。」此谓呉先晋,非谓晋先呉也。故子服景伯曰:「敝邑之职贡于呉,有丰于晋,无不及,以为伯也。今君将以寡君见晋君,则晋成为伯,是鲁固以呉为伯,而不以晋为伯矣。岂先晋而云然耶?」呉既先晋,非无次序,而以殊防为文,何也?《春秋》之义,不以呉、楚主夏盟,故不曰「盟」而曰「防」。以盟固当记其实,防则以内外殊之可也。然盟之先实未有防,故晋司马寅曰:「请姑视之。」反曰:「呉王有墨明。」前此晋君大夫俱未见呉王也。《国语》载呉王与大夫谋曰:「今无防而归,与防而先晋,孰利?」则亦未相见之词。未相见而言防,与晋赵武、楚屈建之防于宋,同一书法,皆圣人存中国之防义也。

  楚公子申帅师伐陈

  于越入呉

  秋公至自防

  晋魏曼多帅师侵卫

  公羊无曼字谓讥二名非也

  葬许元公

  九月螽

  冬十有一月有星孛于东方

  盗杀陈夏区夫

  书盗而不书名者贱之也

  十有二月螽

  十有四年春西狩获麟

狩不言地,为获麟大其狩也。麟为圣王之瑞,非圣王出则麟不至。今无圣王而麟乃非时以见,犹圣人之生不遇时也。故夫子覩而感焉,以为道虽不用于当时,教犹可垂于后世。爰取鲁史旧文,删定考正,而志其典礼。上遵周公遗制,下垂将来教法。以隐公之初,当平王之末,天子政令不行,诸侯坏法乱纪,正王者之迹熄而典章失坠,时也为废兴存亡絶续之防。故断自隐公元年,平王四十九年,凡取二百四十二年之行事,裁成七姓一十二国之典礼,为后王后贤之法则。中间辨名分别嫌媺,考厯象言天地灾变,以稽人事。君举必书,兴作土物土功必志,以重民力。与夫内外吉防军賔嘉礼,咸依赴告防书之体,记载以示得失,寓褒贬,文微而防逺。寻义例而防通,使天下万世君臣父子兄弟夫妇长防,皆有所矜式。所记皆礼乐征伐,闗于天下国家之大,故曰春秋,天子之事。非夫子自谓我圣人也,可行天子之事,而当代王侯君公咸得以赏罚加之,而莫敢予违之谓也。子曰:「知我者其惟春秋乎?罪我者其惟春秋乎?」亦以是书为明礼之书,俱本史臣旧章,无干犯僣越之词。知我者比事察例而得其义,罪我者妄窥臆断而失其真。盖知罪在人,不能遍喻,岂谓诛赏由我,罔知忌讳,如世论议云尔乎?学者必先明乎圣人作春秋之微防,而后始可与言春秋。春秋感时事之变,作于获麟,非先作而遇麟以止也。有谓西狩获麟为瑞事,圣人记瑞以终篇,是谓孔子以麟至为文成之应,浅之乎窥圣人矣

译冬季十一个月,安葬滕隐公。

卫国世叔齐出逃到宋国。

鲁昭公十二年春天,实行田赋制度。

赋税有兵赋和财赋的区别。兵赋,按照周朝的制度,甸田六十四井,出兵车一乘,战马四匹,牛十二头,披甲战士三人,步兵七十二人。财赋,太宰依据九种赋税征收财物,比如关市税、山泽税等。有了兵赋就没有财赋,现在鲁国既从田地征收兵赋,又加征财赋,这就是所谓的“用田赋”。所以孔子私下对冉有说:“施予要取其丰厚,征收要取其微薄。”明确说明这是增加财赋而非增加兵赋。有人认为丘赋一乘不够,又有人主张按田赋每家出一人当兵,这都是没有明白兵赋与财赋的区别。大概制作丘甲是为了增加兵力,实行田赋是为了增加财力,本来是不同的两件事。

夏季五月甲辰日,孟子去世。

孟子本是吴国女子,姓姬,因为鲁昭公忌讳同姓,所以称她为“孟子”。所以陈司败说:“国君娶吴国女子是同姓,称为‘吴孟子’。”可见当时大家都称她为“孟子”,并非《春秋》隐讳其名。不记载夫人去世和安葬,是因为她没有完成小君的礼仪。没有完成小君的礼仪,却仍然记载她去世,正是为了彰显娶同姓之人的错误。

鲁昭公在槖臯会见吴国。

秋季,鲁昭公在郧地会见卫侯和宋国的皇瑗。

宋国向巢率领军队攻打郑国。

冬季十二个月,发生蝗灾。

鲁昭公十三年春天,郑国罕达率领军队在嵒地俘获宋国军队。

夏季,许国国君成去世。

鲁昭公在黄池会见晋侯和吴子。

“防”是指诸侯在边境地区相会。“及”是指以我方及彼方的说法。在黄池相会,为什么不说是“公防晋侯、吴子”,而说是“公防晋侯及吴子”呢?为什么呢?大概“防”是按照次序排列,“及”则是特殊相会而不按次序。黄池之盟,吴国实际上排在晋国前面。晋国司马寅说:“夷狄的德行轻浮,不能持久,请稍微等待一下,于是让晋国人先登坛。”这是说吴国排在晋国前面,不是说晋国排在吴国前面。所以子服景伯说:“我国向吴国进贡,比向晋国进贡的更丰厚,没有不及的,因为认为吴国是霸主。现在您要让寡君去见晋君,那么晋国就成了霸主,这是鲁国本来就以吴国为霸主,而不以晋国为霸主。难道是因为晋国先登坛才这样说的吗?”吴国既然排在晋国前面,并非没有次序,却用特殊相会的笔法,为什么呢?《春秋》的道义,不认为吴、楚可以主持中原的盟会,所以不说“盟”而说“防”。因为盟会本来应当记录实情,而“防”则可以用内外有别的方式处理。然而盟会之前实际上并没有相会,所以晋国司马寅说:“请暂且观察一下。”反而说:“吴王有墨刑之明。”在此之前晋国的国君和大夫都没有见过吴王。《国语》记载吴王与大夫谋划说:“现在不相会就回去,与相会而排在晋国前面,哪个更有利?”这也是没有相见的说法。没有相见却称“防”,与晋国赵武、楚国屈建在宋国相会,是同样的书法,都是圣人保存中原道义的体现。

楚国公子申率领军队攻打陈国。

越国入侵吴国。

秋季,鲁昭公从相会之地回国。

晋国魏曼多率领军队侵犯卫国。

《公羊传》没有“曼”字,认为讥讽双名是不对的。

安葬许元公。

九月,发生蝗灾。

冬季十一个月,有彗星出现在东方。

盗贼杀害了陈国的夏区夫。

记载为盗贼而不写名字,是轻视他。

十二个月,发生蝗灾。

鲁昭公十四年春天,在西郊狩猎捕获了麒麟。

狩猎不写地点,是因为捕获麒麟而夸大了狩猎这件事。麒麟是圣王的祥瑞,如果没有圣王出现,麒麟就不会到来。现在没有圣王而麒麟却在不合时宜的时候出现,就像圣人出生却没有遇到好的时代。所以孔子看到后感慨,认为道虽然在当时不被采用,但教化仍然可以流传给后世。于是选取鲁国史官的旧文,删定考正,并记载其典章礼仪。上遵循周公遗留的制度,下为将来提供教法。以隐公初年,正值平王末年,天子政令不行,诸侯破坏法度扰乱纲纪,正是王者踪迹熄灭而典章失落的时刻,也是废兴存亡绝续的关键。所以从隐公元年,即平王四十九年开始,选取二百四十二年的行事,裁成七个姓氏十二个国家的典章礼仪,作为后世君王和贤人的法则。中间辨别名分,区分嫌疑和美丑,考察历象,谈论天地灾变,以考察人事。君主的举动必定记载,兴建土木工程必定记录,以重视民力。至于内外吉凶、军宾嘉礼,都依据赴告和简书的体例,记载以显示得失,寄托褒贬,文字微妙而意义深远。推寻义例而贯通,使天下万世的君臣、父子、兄弟、夫妇、长幼,都有值得效法的榜样。所记载的都是礼乐征伐,关乎天下国家的大事,所以说《春秋》是天子的事业。并非孔子自认为我是圣人,可以行使天子的职权,而是当时的王侯君公都可以对他进行赏罚,而没有谁敢违背他的意思。孔子说:“了解我的大概只有《春秋》吧?罪责我的大概只有《春秋》吧?”也是因为这书是阐明礼制的书,都依据史官的旧章,没有干犯僭越的言辞。了解我的人通过比较事例考察义例而得其义,罪责我的人妄加窥测主观臆断而失去其真。大概了解与罪责在于人,不能普遍理解,难道是说诛赏由我,不知道忌讳,像世俗议论那样吗?学者必须先明白圣人作《春秋》的微言大义,然后才可以谈论《春秋》。《春秋》感于时事的变迁,作于获麟之时,并非先作完而遇到麒麟才停止。有人说西狩获麟是祥瑞之事,圣人记录祥瑞以终结篇章,这是认为孔子以麒麟到来作为文章完成的应验,这是浅薄地窥测圣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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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秋管窥卷十二

译。

春秋管窥卷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