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管窥卷四
防后之吉祭也。免防当二十五月,今庄公薨止二十二月,故春秋书以志其非。《左传》曰“速也”,《公羊》谓未可以吉,《谷梁》谓防事未毕而举吉祭,故非之。无有言不当禘者。杜元凯谓三年防毕,致新死者之主于庙,庙之逺主当迁入祧,因是大祭以审昭穆,谓之禘。庄公防制未阕,而吉祭又不于太庙,故详书以示讥,其説未是。《左传》曰:“凡君薨葬,哭而祔,祔而作主,特祀于主,烝尝禘于庙。”按礼,既葬反哭而虞,是日以虞易奠,卒哭曰成事,是日以吉祭易防祭。明日祔于祖父,祔者始作新主,隮祔于皇祖之庙,所谓“葬哭而祔,祔而作主”也。自祔及练、祥、禫,以至吉祭,皆特祀于主。吉祭后値烝、尝、禘,乃合食于太庙,所谓“特祀于主,烝尝禘于庙”也。吉祭为免防后之祭名。《防大记》曰:“禫而从御,吉祭而复寝。”明吉祭在禫后。于士大夫曰吉祭,于诸侯曰吉禘,盖乐舞偹具同于尝禘之礼,故曰吉禘。观晋大夫之对穆叔曰:“以寡君之未禘祀,则知列国诸侯免防之吉祭皆谓之禘,非特鲁也。”于庄公者,明特祀于主犹禘。武公禘僖公、襄公之皆特祭,非祫于太庙也。彼太庙中,止有时祭、大祫,曷常有吉与不吉之名乎?杜氏误认吉禘为大禘,而以不于太庙为非礼。后儒遂谓屈太祖羣庙之主,而就庄公为屈尊从卑,不及太祖羣庙之主,乌在其为审昭穆?又曰鲁禘非礼,春秋书不胜书于失礼之中,又失礼则书,皆未细审《左传》礼经故也。夫鲁禘非礼,自在大禘,不在吉禘与时禘。吉禘为常事,不书,此书者以未可以吉而吉也。故考礼者,必先明乎时禘、吉禘、大禘之分,而后礼与非礼可得而辨耳。
译这是为防备后来举行吉祭而做的安排。免除丧期应当在二十五个月,如今庄公去世仅过了二十二个月,所以《春秋》记载此事以表明其不合礼制。《左传》说“太快了”,《公羊传》认为此时尚不可举行吉祭,《谷梁传》认为丧事未毕就举行吉祭,所以加以非议。没有说不应举行禘祭的。杜预认为三年丧期结束,将新死者的神主送入宗庙,宗庙中远祖的神主应当迁入祧庙,因此举行大祭以审定昭穆次序,这叫做禘祭。庄公丧期未满,而吉祭又不举行在太庙,所以详细记载以示讥讽,这种说法并不正确。《左传》说:“凡是国君去世下葬,哭祭后祔祭,祔祭后制作神主,在神主前单独祭祀,在宗庙举行烝、尝、禘祭。”按照礼制,下葬后反哭并举行虞祭,当天用虞祭代替奠祭,卒哭称为成事,当天用吉祭代替丧祭。第二天祔祭于祖父,祔祭是开始制作新神主,升附于皇祖的宗庙,这就是所谓的“下葬哭祭后祔祭,祔祭后制作神主”。从祔祭到练祭、祥祭、禫祭,直到吉祭,都是在神主前单独祭祀。吉祭之后遇到烝、尝、禘祭,才在太庙合祭,这就是所谓的“在神主前单独祭祀,在宗庙举行烝、尝、禘祭”。吉祭是免除丧期后的祭祀名称。《丧大记》说:“禫祭后恢复侍寝,吉祭后恢复居住正寝。”明确吉祭在禫祭之后。对于士大夫称为吉祭,对于诸侯称为吉禘,大概因为乐舞齐备,与尝祭、禘祭的礼仪相同,所以称为吉禘。看晋国大夫对穆叔说:“因为寡君尚未举行禘祭”,就知道列国诸侯免除丧期后的吉祭都称为禘,并非只有鲁国如此。对于庄公而言,阐明在神主前单独祭祀也属于禘祭。武公禘祭僖公、襄公都是单独祭祀,并非在太庙举行合祭。那太庙中,只有时祭、大祫祭,哪里常有吉与不吉的名称呢?杜预错误地将吉禘当作大禘,而认为不在太庙举行是不合礼的。后儒于是说委屈太祖和群庙的神主,去就庄公是屈尊从卑,不及太祖和群庙的神主,哪里在于审定昭穆呢?又说鲁国禘祭不合礼,《春秋》记载不胜枚举,在失礼之中又失礼则记载,这都是没有仔细审察《左传》和礼经的缘故。鲁国禘祭不合礼,自在大禘,不在吉禘与时禘。吉禘是常事,不记载,这次记载是因为尚未可以吉祭就举行了吉祭。所以考察礼制的人,必须先明白时禘、吉禘、大禘的区别,然后礼与非礼才可以辨别。
秋八月辛丑公薨
公薨不地,讳弑也。不书葬,病季友之不讨贼也。或谓夫人,为闵公之母,为子讨母,可乎?曰:夫人与闻乎弑,覇主讨之,可也。臣子无讐母之理。若庆父再弑其君,实为首恶,而不正其罪,岂非失于讨贼乎?又谓庆父缢于宻,鲁已讨之,不为纵也。余曰:讨贼当明正其罪,如卫人杀州吁,楚人杀陈夏徴舒,斯为讨耳。今庆父死而谥以共,且为立后,与无罪等,奚得云讨?讨则经书刺矣。或又曰:诛而隐之,乃季子亲亲之谊,故叔牙酖而经书卒,与其隐也。庆父之隐,犹叔牙也。余曰不然:公子牙今将耳。将则弑逆之事未形,季子逆探其心而诛之,以靖乱,隐之若无罪,此当隐而隐,为得亲亲之谊。若庆父再弑其君,罪恶昭灼,非至亲所得相为容隐者,犹假亲亲之名而不正其诛,使其继世嗣位,是纵之也,岂曰讨之云乎?不则齐桓于哀姜且杀而以其尸归,寜庆父首恶而宥之,彼虽不自缢,度亦不免于覇讨,其得不陈尸于市者,实季友曲庇之也。故庆父不书刺,闵公不书葬,以病季友也。
九月夫人姜氏孙于邾
孙者,讳出奔之谓。夫人何以不去姓氏?子不可以絶母也。文姜非母乎?何以去姓氏?盖文姜,妻杀夫,其罪重;哀姜,母杀子,其罪轻。于杀父之母,则父为重,母当以义絶;于杀子之母,则子为轻,母不可以义絶也。
公子庆父出奔莒
庆父出奔,明负罪而奔也。曷为不去公子?以不讨其弑逆之罪也。何以知不去公子为不讨弑逆之罪?曰:卫州吁、齐无知以罪讨而去族,鲁公子翚、郑公子归生、齐公子商人、楚公子比皆不讨罪而不去公子。正以着臣子之纵贼也。或谓弃疾杀公子比,不为讨乎?曰:比被胁而立,弃疾杀而代之,利其位耳,非讨罪也。故杀比不称人,罪弃疾也。与庆父之缢而不书,均不得为讨贼也。
冬齐高子来盟
十有二月狄入卫
郑弃其师
春秋管窥卷四
<经部,春秋类,春秋管窥》>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管窥卷五
新昌县县丞徐廷垣撰
僖公
元年春王正月
僖公于闵,虽非子承父位,而继其统者,固应与君父同。不书即位,亦以继弑君也。左▯谓公出,故非也。闵二年九月,夫人孙邾,庆父奔莒,成季入立。僖公及庆父缢,高子来盟,鲁乱亦已平矣。岂至改元而尚以先曽出奔,遂废即位之礼乎?
齐师宋师曹师次于聂比救邢
书次而后书救,志存乎救。三国之师次于聂比,救邢是也。书救而又书次,志不存乎救。叔孙豹救晋,次于雍榆是也。论者以次为缓词,讥齐桓救邢之不速。不知救援之师,必察其形势,审其虚实,攻其所必救,出其所不意。形格势禁,则自为解耳。若必以速为贵,以摧锋防阵为贤,幸而胜,则我军之死伤实多;不幸而不胜,则弃甲曵兵,敌势益张。非特无益于援国,而且愈速其亡矣。如后世窦建徳之救王世充,其臣凌敬言曰:「大王宜悉兵济河,取懐州、河阳,遂逾太行,狥汾晋,则関中震惧,而郑围自解。」建徳不从,军败被擒,而世充遂亡。速亦何益乎救哉?夫齐桓北伐山戎,南伐楚,东却淮夷,为中国救患分灾。凡小国之望援于齐者,不独一邢。如皆以速救致战为期,不计难易强弱,几救人而国不困毙,安能成覇勲以匡天下乎?且狄之病邢乆矣。闵元年,齐人救邢。今又以三国之师次于邢地,以观衅,非志不在救也。卒之邢溃奔师,师遂逐狄人,曷尝不借三国之救乎?有谓三国称师,兵力有余,怠于进兵,以致邢溃。不知狄人方强,入卫困邢,伐晋灭温,一时未有能制之者,而谓三国之师速进,狄即望尘奔窜,恐未必然矣。无全军制胜之谋,而徒恃师武臣力,此晋先糓之所以丧师于邲也。
夏六月邢迁于夷仪
迁之者,诸侯而曰邢者,明邢志也。
齐师宋师曹师城邢
邢之不能扞狄势也,桓固无如之何也。迁夷仪以城之,存邢之善防也,桓固不敢不力也。重列三国之师者,以春往救邢,至
译秋季八月辛丑日,鲁僖公去世。
鲁公去世不记载地点,是避讳被弑杀。不记载葬礼,是责备季友没有讨伐弑君贼人。有人问:夫人是闵公的母亲,作为儿子去讨伐母亲,可以吗?回答说:夫人参与了弑君之事,霸主去讨伐她,是可以的。臣子没有仇视母亲的道理。如果庆父再次弑杀国君,确实是首恶,却不纠正他的罪责,难道不是失于讨伐贼人吗?又有人说:庆父在密室自缢,鲁国已经讨伐了他,不能算是纵容。我说:讨伐贼人应当公开昭示其罪,像卫国人杀州吁,楚国人杀陈夏徵舒,这才叫讨伐。现在庆父死了却给他谥号“共”,并且为他立后嗣,与无罪的人一样,怎么能说是讨伐呢?如果是讨伐,经书就会记载“刺”了。有人又说:诛杀却隐晦不写,是季子亲爱亲属的情谊,所以叔牙被毒杀而经书记载为“卒”,与其隐晦不写相比。庆父的隐晦,就像叔牙一样。我说不是这样:公子牙只是将要作乱罢了。将要作乱,那么弑逆之事尚未显露,季子预先洞察他的心思而诛杀他,以平定祸乱,隐晦不写好像无罪,这是应当隐晦而隐晦,符合亲爱亲属的情谊。如果庆父再次弑杀国君,罪恶明显,不是至亲所能互相包庇隐讳的,还假借亲爱亲属的名义而不公开诛杀他,让他继承世袭之位,这是纵容他,怎么能说是讨伐呢?不然的话,齐桓公对于哀姜尚且杀了她并将尸体送回,难道庆父作为首恶反而宽恕他,他虽然不自缢,估计也难免被霸主讨伐,他之所以能免于陈尸示众,实在是季友偏袒庇护他的缘故。所以庆父不记载“刺”,闵公不记载葬礼,以此来责备季友。
九月,夫人姜氏逃亡到邾国。
“孙”是避讳出奔的说法。夫人为什么不去掉姓氏?因为儿子不可以断绝与母亲的关系。文姜不是母亲吗?为什么去掉姓氏?大概是因为文姜是妻子杀了丈夫,她的罪重;哀姜是母亲杀了儿子,她的罪轻。对于杀父的母亲,父亲为重,母亲应当以义断绝关系;对于杀子的母亲,儿子为轻,母亲不可以以义断绝关系。
公子庆父出奔到莒国。
庆父出奔,是明确背负罪责而逃跑。为什么不称他为“公子”?因为不讨伐他弑逆的罪责。怎么知道不称“公子”就是不讨伐弑逆的罪责?回答说:卫国的州吁、齐国的无知因罪被讨伐而去掉了族称,鲁国的公子翚、郑国的公子归生、齐国的公子商人、楚国的公子比都没有讨伐罪责而不称“公子”。正是为了彰显臣子纵容贼人。有人说:弃疾杀公子比,不是讨伐吗?回答说:比是被胁迫而立为君,弃疾杀了他取而代之,是贪图他的位置罢了,不是讨伐罪责。所以杀比不称“人”,是罪责弃疾。与庆父自缢而不记载,同样不能算作讨伐贼人。
冬季,齐国高子来结盟。
十二月,狄人进入卫国。
郑国抛弃了他的军队。
春秋管窥卷四
<经部,春秋类,春秋管窥》>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管窥卷五
新昌县县丞徐廷垣撰
僖公
元年春王正月
僖公对于闵公,虽然不是儿子继承父亲的位置,但继承他统绪的人,本来应该与君父相同。不记载即位,也是因为继承了弑君者。左传认为公出奔,所以不对。闵公二年九月,夫人逃亡到邾国,庆父奔逃到莒国,成季入朝立为君。僖公等到庆父自缢,高子来结盟,鲁国的动乱也已经平定了。难道到了改元的时候,还因为先前曾经出奔,就废除了即位的礼仪吗?
齐国军队、宋国军队、曹国军队驻扎在聂北,救援邢国。
记载驻扎然后记载救援,意图在于救援。三国军队驻扎在聂北,救援邢国就是这样。记载救援而又记载驻扎,意图不在于救援。叔孙豹救援晋国,驻扎在雍榆就是这样。评论者认为“次”是迟缓的词,讥讽齐桓公救援邢国不够迅速。不知道救援的军队,必须考察形势,审察虚实,攻击敌人必救的地方,出其不意。形势受到制约,那么自然就会解除围困。如果一定以迅速为贵,以摧锋破阵为贤,侥幸获胜,那么我军死伤实在很多;不幸不能获胜,那么丢弃铠甲拖着兵器,敌势更加嚣张。不仅对援救的国家没有益处,而且更加加速它的灭亡。就像后世窦建德救援王世充,他的臣子凌敬说:“大王应当全部渡过黄河,夺取怀州、河阳,于是越过太行山,巡行汾晋,那么关中震惧,而郑国的围困自然解除。”建德不听从,军队战败被擒,而世充于是灭亡。迅速对救援又有什么益处呢?齐桓公北伐山戎,南伐楚国,东退淮夷,为中国救患分灾。凡是小国希望齐国救援的,不仅仅是一个邢国。如果都以迅速救援导致作战为期望,不计较难易强弱,几乎救人而国家不困毙,怎么能成就霸业以匡正天下呢?况且狄人侵害邢国很久了。闵公元年,齐国人救援邢国。现在又用三国军队驻扎在邢地,以观察衅隙,并不是意图不在于救援。最终邢国溃败奔向军队,军队于是驱逐狄人,何尝不是借助三国的救援呢?有人说三国称“师”,兵力有余,怠于进兵,以致邢国溃败。不知道狄人正强盛,进入卫国,困住邢国,讨伐晋国,灭掉温邑,一时没有能制服他们的,而说三国军队迅速进兵,狄人就会望尘奔逃,恐怕不一定如此。没有全军制胜的谋略,而只依靠军队勇武臣子有力,这是晋先穀在邲地丧失军队的原因。
夏季六月,邢国迁到夷仪。
迁走的是诸侯,而说“邢”,是明确邢国的志意。
齐国军队、宋国军队、曹国军队为邢国筑城。
邢国不能抵御狄人的势力,桓公本来无可奈何。迁到夷仪并筑城,是保存邢国的善策,桓公本来不敢不尽力。重列三国军队,是因为春天前往救援邢国,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