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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藏春秋通说二

钦定四库全书春秋通説》卷一宋黄仲炎撰隐公

儒藏 · 春秋 · 已译 · 第 3–15 段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通説》卷一宋黄仲炎撰隐公

  元年

説元年者有二,曰体元也,曰明僭也。所谓体元者,曰《春秋》以一为元,示大始而欲正本也。王者即位,必体元以施化也。使如其説,则春秋》黜周而王鲁矣,是不然。所谓明僭者,曰古者列国无私史,诸侯不得自称元年于其国是亦岂然哉?《虞书称月正元日,《商书称太甲元年,则是一为元者,从古以然,非《春秋》之新意也。古者诸侯得臣其国内之人,称于国曰君,其得纪年于国无可疑者。内则所记生子者,书于闾史,闾犹有书况国乎?鲁庄公如齐观社,曹刿谏曰:「诸侯有王,王有巡守,以大习之,非是君不举矣。君举必书葢诸侯有王,王有巡守,则周盛时也。周盛时列国已各有史矣。汉荀悦亦云:「古者天子诸侯有事,必告于庙庙有二史。」以此观之,非可以僭言也。然则元年者,鲁史旧文尔圣人述之以纪事,而后世必以意义求过矣。

  春

孔子曰:「行夏之时,葢以商周之时异于夏之时也。若三代不易时,则孔子不应独取夏时也。歳有四时,而春必冠焉。夏后氏以建寅为歳首,则寅为首春矣。周人以建子为歳首,则子为首春矣。孟子谓秋阳以暴,葢周之秋,夏之夏也。七八月之间旱,葢周之七八月,夏之五六月也。春秋于成元年、襄二十八年书「春无冰」,则知书春为周时明矣。葢周之孟春、仲春,即夏之仲冬、季冬也。宜寒而燠,故以无冰为异而书也。若是夏时之春,东风解冻,岂可以无冰为异而系于其下哉?孔子虽因顔渊之问,有取于夏时,不应修《春秋》而遽有所改定也。胡安国氏谓《春秋》以夏时冠月,而朱熹氏非之,当矣。孔子之于《春秋》,述旧礼者也。如恶诸侯之强而尊天子,疾大夫之偪而存诸侯,愤荆蛮之横而贵中国,此皆臣子所得为者,孔子不敢辞焉。若夫更革当代之王制,如所谓夏时冠月,窃用天子之赏罸,如所谓予夺诸侯大夫之爵氏者,决非孔子意也。夫孔子修《春秋》,方▯以律当世之僭,其可自为僭哉?」

  王正月

元年者,鲁侯之元年。王正月者,周之正月也。何言乎周之正月?明诸侯奉周之正朔也。夫尊为一人,统临天下,此王者之常势,天地之大义,尧、舜、三王之所同也。周自幽王失德,诸侯背叛,戎狄因之,遂墟其国。逮于平王,不能自振,始去酆鄗之都,东徙洛邑。四旁之地已入于侯国者,不可复取,因寡就狭,侪于邾、滕。于是贡赋不至而有下求,朝觐不集而有下聘。诸侯之大者,自相雄长,顾宗周蔑如也。至于怨而取其未怒,而执其使,傲而请隧,偪而问鼎,鬬兵于繻葛,召防于河阳。常势堕而大义泯矣。夫因是以习习以为常,虽有才识之士,如晋叔向、郑子产、齐晏婴之伦,出乎其间,毕谋悉辩,自爲其国,不以无王室爲非也。盖至于春秋之末,则又甚矣。故孔子喟然叹曰:“如有用我者,吾其爲东周乎?”盖谓周室虽防,名义未改,将以道济天下,舍东周其谁哉?旣乃即《春秋》以正一王之义。当是时,王室已不能班歴于诸侯,诸侯已不复受朔于王室久矣,而书于《春秋》必曰“王正月”焉,所以挈天下垂散之统,而还于周之王也。此教行,则世之爲臣子者,当不以衰防丧乱而易其尊君戴上之心,而僭窃之祸息矣。其后诸葛亮用一隅之蜀,图兴汉祚,庶几仲尼存周之志也。若夫周瑜、贾诩之徒,自安于呉、魏之佐,非罪欤?

  三月公及邾仪父盟于蔑

古者不盟,盟者不相信也。或谓三代之俗,惟周爲薄,盟诅之事,生于诰誓之穷,盖世变之不得不然欤?曰:非也。世变虽下,而人心之信未甞一日不存也。《左氏述》哀十四年,小邾射以句绎来奔,曰:“使季路要我,吾无盟矣。”盖子路之行谊闻于邻国,虽背叛之臣,犹且信之以爲无事于盟,况不爲背叛者乎?以此观之,凡诸侯之交际,必有待于盟者,是不能爲子路而已矣。故《春秋》于此年书“公及邾盟”,于七年书“公伐邾”,所以见信不由中

译钦定四库全书《春秋通説》卷一,宋人黄仲炎撰,隐公元年。

解说“元年”有两种说法,一是“体元”,二是“明僭”。所谓“体元”,是说《春秋》以“一”为“元”,表示伟大的开始,想要端正根本。王者即位,必定要体察元始来施行教化。如果按照这种说法,那么《春秋》就是贬低周朝而尊奉鲁国为王了,这显然不对。所谓“明僭”,是说古代列国没有私人的史官,诸侯不得在自己的国家自称元年,这难道也是对的吗?《虞书》称“月正元日”,《商书》称“太甲元年”,可见以“一”为“元”,从古以来就是这样,并非《春秋》的新意。古代诸侯能够臣服其国内的人,在国内被称为“君”,他们能够在国内纪年,这是毫无疑问的。《内则》记载生子之事,要记录在闾史那里,闾里尚且有记录,何况国家呢?鲁庄公到齐国观看社祭,曹刿劝谏说:“诸侯有天子,天子有巡守之礼,借此来广泛习练,如果不是这样,国君就不应举行祭祀。国君举行祭祀必定要记录。”大概诸侯有天子,天子有巡守,那是周朝兴盛的时候。周朝兴盛时,列国已经各自有史官了。汉代的荀悦也说:“古代天子、诸侯有事,必定要告祭于宗庙,宗庙设有两位史官。”由此看来,不能说是僭越。那么“元年”就是鲁国史书的旧文,圣人沿用它来记载史事,而后世的人一定要从意义上去过度解读了。

孔子说:“实行夏朝的历法”,大概是因为商朝和周朝的历法与夏朝不同。如果三代不改变历法,那么孔子就不应独独选取夏朝的历法。一年有四季,而春季必定排在首位。夏后氏以建寅之月为岁首,那么寅月就是首春了。周人以建子之月为岁首,那么子月就是首春了。孟子说秋天太阳暴晒,大概是周朝的秋天,相当于夏朝的夏天。七八月之间干旱,大概是周朝的七八月,相当于夏朝的五六月。《春秋》在成公元年、襄公二十八年记载“春无冰”,由此可知记载“春”是周朝的时令,这是很明显的。大概周朝的孟春、仲春,就是夏朝的仲冬、季冬。应该寒冷却温暖,所以把“无冰”作为异常现象记载下来。如果是夏朝历法的春季,东风解冻,怎么可以把“无冰”作为异常现象记载在下面呢?孔子虽然因为颜渊的提问,对夏朝历法有所取用,但不应在修订《春秋》时立刻有所改定。胡安国认为《春秋》以夏朝历法冠于月份之上,而朱熹反对这种观点,这是对的。孔子对于《春秋》,是沿袭旧礼的人。如果厌恶诸侯强大而尊崇天子,痛恨大夫逼迫而保全诸侯,愤慨荆蛮横行而重视中原,这些都是臣子所能做的,孔子不敢推辞。至于更改当代天子的制度,比如所谓以夏朝历法冠于月份,私自使用天子的赏罚,比如所谓给予或剥夺诸侯大夫的爵位姓氏,这绝对不是孔子的本意。孔子修订《春秋》,正是用来匡正当世的僭越行为,他怎么能自己去做僭越的事呢?

“元年”是鲁侯的元年。“王正月”是周朝的正月。为什么说周朝的正月?是为了表明诸侯奉行周朝的正朔。尊崇一人,统临天下,这是王者的常势,天地的大义,尧、舜、三王所共同遵循的。周朝自从幽王失德,诸侯背叛,戎狄趁机入侵,于是国家沦为废墟。到了平王,不能自我振作,开始离开酆鄗的都城,向东迁徙到洛邑。四周的土地已经落入诸侯国手中,无法再收回,因此只能就狭小之地,与邾、滕等国并列。于是贡赋不到而向诸侯索取,朝觐不集而向诸侯聘问。诸侯中的大国,自相称雄,看待宗周如同无物。至于怨恨而夺取其尚未发怒的土地,拘捕其使者,傲慢地请求隧葬,逼迫地问鼎轻重,在繻葛交战,在河阳召见天子。常势堕落而大义泯灭了。因为这种状况习以为常,即使有才能见识的人,如晋国的叔向、郑国的子产、齐国的晏婴之类,出现在其中,竭尽谋略辩才,只为自己的国家打算,也不认为没有王室是错的。大概到了春秋末期,情况更加严重了。所以孔子感叹说:“如果有人用我,我大概能成为东周吧?”大概是说周室虽然衰微,名义未改,想要以道义济助天下,除了东周还有谁呢?于是就在《春秋》中确立一王的大义。当时,王室已经不能颁布历法给诸侯,诸侯也已经很久不再从王室接受正朔了,而《春秋》中必定记载“王正月”,这是为了提挈天下即将散乱的纲纪,使其回归周王的统治。这种教化得以施行,那么世上作为臣子的人,就不会因为衰微丧乱而改变尊君戴上的心意,僭越窃位的祸患也就平息了。后来诸葛亮凭借蜀地一隅,图谋复兴汉室,差不多符合孔子保存周朝名义的志向。至于周瑜、贾诩之类的人,安心做吴、魏的辅佐,难道不是罪过吗?

古代不结盟,结盟是因为不信任。有人说三代的风俗,只有周朝最为淡薄,盟诅之事,产生于诰誓的穷尽,大概是世道变迁不得不如此吧?回答说:不对。世道虽然下移,但人心中的诚信未曾有一天不存在。《左传》记载哀公十四年,小邾射带着句绎来投奔,说:“如果让季路来约束我,我就不需要盟誓了。”因为子路的品行道义闻名于邻国,即使是背叛的臣子,尚且信任他而不需要盟誓,何况不背叛的人呢?由此看来,凡是诸侯之间的交往,必定要依赖盟誓的,是不能做到像子路那样罢了。所以《春秋》在这年记载“公及邾盟”,在七年记载“公伐邾”,以此来表明诚信不是发自内心的。

者,未有不背者也。三传谓仪父者邾子克之字,非也。《春秋》诸侯未有书字者,何独于邾子而字之?其曰“邾仪父”者,盖邾之大夫任政者也。仪父,名也。如鲁季孙行父,晋荀林父,皆以父爲名也。《春秋》之世,凡不相信而后有盟,不辨礼而后公及大夫盟。

译凡是(如此)的,没有不违背的。《左传》《公羊传》《谷梁传》认为“仪父”是邾子克的字,这是错误的。《春秋》中记载诸侯,没有写其字的,为什么唯独对邾子称字呢?所谓“邾仪父”,大概是邾国执政的大夫。仪父,是名。就像鲁国的季孙行父、晋国的荀林父,都是以“父”为名一样。《春秋》时代,凡是互不信任而后才有盟誓,不辨明礼制而后才有国君与大夫结盟。

夏五月郑伯克段于鄢

舜在侧微,象日以杀己爲事;及爲天子,则封象于庳,而富贵之。故曰:「仁人之于弟也,不藏怒焉,不宿怨焉,亲爱之而已矣。」郑庄公叔段,同姜氏所出。姜氏爱叚,而欲立之。段骄其母之私爱,而不恭其兄。此固庄公之所不能堪也。旣而段不得立,而庄公立。爲庄公者,亦可以善处此矣。奈何藏怒宿怨,处段于京,初不加裁制,飬成其恶,而遂讨除之,使无所容于其国。仁者处天伦之际,果如是乎?《春秋》书「郑伯克段于鄢」,「克」者,胜之之辞也。所以爲世之爲人兄者之戒也。茍知以郑庄爲戒,则知以舜爲法矣。左氏谓段不弟,故不言弟,非也。叚之不弟,固无足言,而《春秋》亦未甞以去亲爲贬也。若以不言弟见其不弟,则有书「弑父」而言「子」,如楚世子商臣之类者,岂见其子也哉?

秋七月,天王使宰咺来归惠公仲子之▯。

天王者,代天理物之称也。宰,冢宰也。咺其名也。仲子,惠公之妾也。仲子死于惠公之末年,至是平王使来▯之,待之以夫人也。故以夫人待仲子,则嫡庶乱矣;以归▯役冢宰,则朝廷轻矣;以天子谄诸侯而归其妾之▯,则君臣易位矣。一动而三失萃焉,此东周所以衰坏而《春秋》所由始也。司马《通鉴》论周威烈始侯三晋,以爲天子自坏其礼,不知周自坏礼,固已起于平王之末,陵夷二百四十余年间,其纪纲法度荡然久矣,尚何责于威烈也哉?《春秋》书“宰三”、“宰咺”、“也宰渠伯纠”、“也宰周公”也,皆居冢宰之任者也。然而或称名,或称公,何也?咺未赐爵而摄也;纠以伯爵充也;周公以三公兼也。三者皆摭史之实而已矣。

  九月及宋人盟于宿

盟者不相信也。春秋此年书「及宋人盟」,十年书「翚伐宋,败宋师,取郜、防」,以见世之从事于盟约而无由中之信者,未有不背者也。不书公,微者盟也。

  冬十有二月祭伯来

君子在位,则纪纲正;纪纲正,则国势重矣。小人在位,则纪纲坏;纪纲坏,则国势轻矣。故君子、小人者,国势重轻所系也。观祭伯以王朝卿士而外交诸侯,可谓小人之坏纪纲者矣。朝廷之上,用小人以坏纪纲,则国势安得而不轻哉?此《春秋》诸侯所以无王者,亦王朝有以致之也。向使朝有君子,守节死义,爲淮南所惮,如汲黯;公正不私,无疆外之交,如朱邑,以正纪纲而尊国势,则周驾虽东,必可复振,无诸侯僣上之祸矣。《春秋》书「祭伯来」,岂不可爲有国者用小人之明戒哉?

  公子益师卒

春秋书大夫卒有二义焉,一以明君臣之义,一以见当时专用公族爲大夫之非。明君臣之义者,所谓教也;明当时专用公族爲大夫者,所谓戒也。夫股肱之亏,元首之痛也。故君于卿大夫之丧,比葬不食肉,比卒哭不举乐。三月之内,裼衰以居,不接吉事。春秋以来,礼废义薄,至有卿丧未葬而君举乐,如晋平公者矣。故春秋卿大夫卒必书之,惟弑贼、出奔与夫黜免者,则不书,所以重人臣之终,明君臣之义也。若夫古者诸侯贡士于天子,天子亲命之,使还其国爲卿大夫,盖以贤选也。春秋列国之大夫,惟取公族,甚者如鲁三桓之子孙,世执国政,不复以贤选矣。故春秋书公子、公弟、公孙、叔仲、季孙卒,无他姓者,所以见鲁专用公族爲大夫之非也。使后之人君行其所教,则遇臣有恩,当不以土芥、犬马视其臣矣;用其所戒,则任官惟贤,当不以天位私于公族矣。

  二年春公防戎于潜

中国者,五政之所加,七赋之所养,衣冠礼乐之所存也。自古圣人分天下爲五服,而以周索戒索辨其疆者,非特人事,亦天理也。自周道衰,王国无采薇之政,诸侯无费誓之规,于是以强陵弱,以众暴寡。列国既日寻于干戈,彼亦起而承其▯,遂乃畏其威而列于防者,相继矣。

  夏五月莒人入向

入者,以兵据其国都也。左氏载定四年,吴入郢,吴子以班处宫,是以兵据其国都也。春秋纪兵之形,十有二:侵、伐、围、入、战败、迁

译夏季五月,郑庄公在鄢地打败了共叔段。

舜处在微贱的地位时,象天天以杀害舜为事;等到舜成为天子,就把象封在庳地,使他富贵。所以说:“仁爱的人对待弟弟,不隐藏愤怒,不积存怨恨,只是亲近爱护他罢了。”郑庄公的弟弟共叔段,是同姜氏所生。姜氏偏爱共叔段,想要立他为太子。共叔段倚仗母亲的偏爱,对兄长不恭敬。这本来是郑庄公所不能忍受的。后来共叔段未能被立为太子,郑庄公即位。作为郑庄公,本来可以妥善地处理这件事。为什么却隐藏愤怒、积存怨恨,把共叔段安置在京城,起初不加制约,养成了他的恶行,然后才讨伐除掉他,使他在国内无处容身。仁爱的人处理兄弟关系,果真像这样吗?《春秋》记载“郑伯克段于鄢”,“克”是战胜的用语。这是为了给世间做兄长的人以警戒。如果知道以郑庄公为戒,就知道以舜为榜样了。左氏认为共叔段不像弟弟,所以不称他为弟,这是不对的。共叔段不像弟弟,本来不值一提,而《春秋》也未曾因为去除亲人而加以贬斥。如果因为不称弟来显示他不像弟弟,那么有记载“弑父”却称“子”的,像楚世子商臣这类,难道就显示他像儿子吗?

秋季七月,周天子派宰咺来送惠公夫人仲子的谥号。

天王,是代替上天治理万物的称呼。宰,是冢宰。咺是他的名字。仲子,是惠公的妾室。仲子死在惠公晚年,到这时平王派人来送她的谥号,以夫人的礼节对待她。所以以夫人礼节对待仲子,那么嫡庶就混乱了;以送谥号的差事交给冢宰,那么朝廷就轻慢了;以天子谄媚诸侯而送其妾的谥号,那么君臣就易位了。一举而三种过失聚集,这就是东周衰败而《春秋》由此开始的原因。司马光在《资治通鉴》中论述周威烈王开始分封三晋,认为天子自己破坏了礼制,不知道周朝自己破坏礼制,本来就从平王末年开始了,在二百四十多年的时间里,纲纪法度早已荡然无存,还责备什么威烈王呢?《春秋》记载“宰三”、“宰咺”、“也宰渠伯纠”、“也宰周公”,都是担任冢宰职务的人。然而有的称名,有的称公,为什么呢?咺未被赐爵而代理职务;纠以伯爵身份充任;周公以三公兼任。这三种情况都是依据史实的实际情况罢了。

九月,与宋人在宿地结盟。

结盟是因为不信任。《春秋》这一年记载“与宋人结盟”,十年记载“翚攻打宋国,打败宋军,夺取郜、防”,以此表明世间从事盟约而没有内心诚信的人,没有不背叛的。不记载公,是因为地位低微的人结盟。

冬季十二月,祭伯前来。

君子在位,纲纪就端正;纲纪端正,国势就重。小人在位,纲纪就败坏;纲纪败坏,国势就轻。所以君子、小人,是国势轻重所系。看祭伯作为王朝卿士却与诸侯私交,可以说是小人的败坏纲纪了。朝廷之上,任用小人败坏纲纪,那么国势怎能不轻呢?这就是《春秋》诸侯没有王者的原因,也是王朝自己造成的。假使朝廷有君子,坚守节操死于义,像淮南王所忌惮的汲黯;公正无私,没有疆域之外的私交,像朱邑,以此来端正纲纪而尊崇国势,那么即使周室东迁,也必然可以重新振兴,不会有诸侯僭越上位的祸患了。《春秋》记载“祭伯来”,难道不可以作为有国家的人任用小人的明显警戒吗?

公子益师去世。

《春秋》记载大夫去世有两个意义,一是为了阐明君臣之义,二是为了显示当时专用公族做大夫的错误。阐明君臣之义,是所谓的教化;显示当时专用公族做大夫,是所谓的警戒。股肱的亏损,是元首的痛楚。所以君主对于卿大夫的丧事,在安葬前不吃肉,在卒哭前不奏乐。三个月之内,袒露衰服居住,不接触吉庆之事。《春秋》以来,礼制废弛,道义淡薄,甚至有卿丧未葬而君主奏乐的,像晋平公那样。所以《春秋》卿大夫去世必定记载,只有弑君贼、出奔以及被罢免的,才不记载,这是为了重视臣子的终局,阐明君臣之义。至于古代诸侯向天子贡士,天子亲自任命,让他们回国做大夫,大概是以贤能选拔。《春秋》列国的大夫,只取公族,严重的像鲁国三桓的子孙,世代执掌国政,不再以贤能选拔了。所以《春秋》记载公子、公弟、公孙、叔仲、季孙去世,没有其他姓氏的,这是为了显示鲁国专用公族做大夫的错误。假使后来的君主实行其所教化的,那么对待臣子有恩,就不会把臣子当作泥土草芥、犬马看待;实行其所警戒的,那么任用官员只选贤能,就不会把天位私授给公族。

二年春季,鲁隐公在潜地防备戎人。

中国,是五种政令所施加,七种赋税所供养,衣冠礼乐所存在的地方。自古圣人把天下分为五服,用周索戒索来辨别疆界,这不仅是人事,也是天理。自从周道衰微,王室没有采薇的政令,诸侯没有费誓的规矩,于是以强凌弱,以众暴寡。列国既天天寻找干戈,他们也起来承受其祸患,于是畏惧其威势而列阵防备的,相继出现了。

夏季五月,莒人入侵向国。

入,是用军队占据其国都。左氏记载定四年,吴国入侵郢都,吴子以班次安排宫室,是用军队占据其国都。《春秋》记载军事形态,有十二种:侵、伐、围、入、战败、迁

、灭、袭、取、城、追。其事虽不同,然爲挟私逞忿,无王命而专兵者,罪一而已。莒人娶于向,向姜不安莒而归,故莒人入向,以姜氏还。观向姜之不安其室,是莒子不能正家,道不行于妻子也。不知自反而怒其姻国,以兵入据之,向之民何罪焉?故书曰:“莒人入向,忿兵也。”不能正家,反已之所爲也。

译灭、袭、取、城、追,这些军事行动虽然名称不同,但只要是挟持私意、发泄愤恨,没有君王命令就擅自用兵的,其罪行都是一样的。莒国从向国娶妻,向姜在莒国待不下去而返回娘家,所以莒国人攻打向国,把姜氏带了回来。看向前姜不能安守夫家,这是莒子不能端正家风,正道无法在妻儿身上施行的缘故。他不反省自己反而迁怒于姻亲之国,出兵攻占该国,向国的百姓有什么罪过呢?所以《春秋》记载说:“莒人入向,是出于愤恨的战争。”不能端正家风,反而责怪别人的行为。

无骇帅师入极

观左氏载隐四年,诸侯伐郑,宋公使来乞师,公辞之。羽父请以师防之,公弗许,固请而行。则隐之不能制其大夫,可知矣。然则无骇入极之师,亦岂其君之命也哉?《春秋》书“无骇帅师”、“翚帅师”,以见君弱臣强之祸,此其始也。书其事,即见其罪矣。不以去氏族爲贬也。三▯皆以去氏族爲贬,非矣。翚他日弑隐公,罪不容于死,而得称公子者,岂无贬欤?

  秋八月庚辰公及戎盟于唐

防戎,非礼也;盟戎,非防也。故《春秋》于此年书“公及戎盟”,于七年书“戎伐凡伯以归”,所以着要盟无信之不可恃也。唐浑瑊与吐蕃防盟,而栁浑计其必叛,岂非有见于《春秋》之教哉?

  九月纪裂繻来逆女

  冬十月伯姬归于纪

纪裂繻来逆女,见纪侯之不亲迎也。伯姬归于纪,见伯姬之不待亲迎而行也。纪侯之不亲迎,是纪侯失夫之义也。伯姬之不待亲迎而行,是伯姬失妇之节也。王通氏曰:「昏礼废,天下无家道矣。」

  纪子帛莒子盟于密

説纪子帛者,一曰纪子君也,帛其名也。一曰裂繻之字也。以书法攷之,若是纪君之名,则莒子何以不名?若以爲裂繻之字,则大夫不当加君。盖纪子者,纪君也,帛文误尔。或曰纪侯也,何以称子?曰滕侯也,而亦称子,盖时王黜之尔。

  十有二月乙卯夫人子氏薨

夫人卒称薨,葬称小君,尊之也。尊夫人者,尊君之敌也。子氏者,何也?谷梁子谓隐妻是也。盖周公、武公娶于薛,孝惠娶于宋,自桓以下娶于齐。是隐所娶,犹宋女也。春秋于隐元年书仲子,必系之惠公,所以别夫人子氏之爲隐妻也。文四年冬十一月,成风薨。其眀年正月,王使荣叔归含且▯。盖死而后▯含之也。隐元年之前而仲子旣死,非今之子氏眀矣。左氏因误以今之夫人子氏薨爲仲子薨,遂以前年归▯爲豫凶事,不亦诬哉?平王虽昏弱,亦何至归▯于未死之人乎?必无是也。夫人薨不地,眀有常所也。子氏之不书葬,何也?隐有逊桓之志,不以成礼葬其妻也。

  郑人伐卫

  三年春王二月巳已日有食之

春秋之世,周道陵迟,王纲圮坏,于是谪见于天,日爲之食。故《春秋》书日食者三十六,以明王者失道所致也,可无畏哉?何休以爲日有食之,应一国一臣之事,谬矣。夫日光亏夺,所关者大,非君天下者何以当之?李寻云:“日者,众阳之长,辉光所烛,万物同晷,人君之表也。君不修道,则日失其度,晻昧亡光,岂爲一国一臣之应哉?”善乎,汉文帝二年十一月日食,诏曰:“朕不能治育群生,上以累三光之明,令二三执政悉思朕之过失,及知见之所不及,以啓告朕,及举贤良方正能言极諌者,以正朕之不逮。”此盖庶几《春秋》之义也。若夫宣帝以五鳯四年日食归咎于杨恽而诛之,不亦何休之谬哉?杜预以爲日食忌正阳之月,尤非也。《书》曰:“季秋月朔,辰弗集于房,瞽奏鼓,啬夫驰,庶人走。”夏之季秋,非正阳月也,未甞不以爲忌也。《诗》“十月之交,朔日辛卯,日有食之,亦孔之丑。”周之十月,夏之八月,非正阳也,而诗人丑之,亦岂不以爲忌哉?

  三月庚戌天王崩

  夏四月辛卯尹氏卒

尹氏,王卿也。书「尹氏卒」,明世王卿也。案尹氏自宣王、幽王之时,已居大臣之位。故《节南山》之诗曰:「尹氏太师,维周之氐。」《常武》之诗曰:「王谓尹氏,命程伯休父。」至此当一再世,而又告丧于鲁。故此年书「尹氏卒」。其后昭公二十三年,又书「尹氏立王子朝」。二十六年,又书「尹氏以王子朝奔楚」。是尹氏世执东周之政也。夫执政大臣,国命所寄,不能公选天下之贤,而使尹氏得世世居之。盖其间必有弗克象贤者,以坏法乱政。此东周所以衰微也。不惟周也,鲁三桓,晋六卿,齐崔氏,陈氏,皆世其官,以执国政,卒成僣逆之祸。《春秋》备书其事,爲有国者之戒。严矣哉!

  秋武氏子来求赙

庄十五年,家父来求车。书“天王使”,

译无骇率领军队进入极国。

查看《左传》记载隐公四年,诸侯讨伐郑国,宋公派人来请求出兵,隐公推辞了。羽父请求出兵防备,隐公不答应,羽父坚持请求后便出发了。由此可知隐公不能控制他的大夫。那么无骇进入极国的军队,难道是国君的命令吗?《春秋》记载“无骇率领军队”、“翚率领军队”,以此显示君弱臣强的祸患,这是它的开端。记载这件事,就显示了他们的罪过。并不是因为去掉氏和族作为贬斥。第三十条都认为是因为去掉氏和族作为贬斥,这是错误的。翚后来杀害隐公,罪不容死,却得以称公子,难道没有贬斥吗?

秋八月庚辰,隐公与戎人在唐地结盟。

防备戎人,不符合礼制;与戎人结盟,不是防备。所以《春秋》在这一年记载“隐公与戎人结盟”,在七年记载“戎人讨伐凡伯并带他回去”,以此来彰显依靠盟约而没有信用是不可依赖的。唐浑瑊与吐蕃结盟防备,而栁浑预料他们必定背叛,难道不是看到了《春秋》的教诲吗?

九月,纪国的裂繻来迎娶女子。

冬十月,伯姬嫁到纪国。

纪裂繻来迎娶女子,显示出纪侯没有亲自迎亲。伯姬嫁到纪国,显示出伯姬没有等待亲自迎亲就出发了。纪侯没有亲自迎亲,是纪侯失去了丈夫的道义。伯姬没有等待亲自迎亲就出发,是伯姬失去了妻子的节操。王通氏说:“婚礼废弛,天下就没有家道了。”

纪子帛与莒子在密地结盟。

解释纪子帛的人,一种说法是纪子是国君,帛是他的名字。另一种说法是裂繻的字。根据书法考证,如果是纪君的名字,那么莒子为什么不称名?如果认为是裂繻的字,那么大夫不应当加上君号。大概纪子是纪君,帛是文字错误。有人说纪侯,为什么称子?回答说滕侯也,却也称子,大概是当时周王废黜了他。

十有二月乙卯,夫人子氏去世。

夫人去世称薨,安葬称小君,是尊重她。尊重夫人,是尊重国君的对等者。子氏,是谁呢?谷梁子认为是隐公的妻子。大概周公、武公娶自薛国,孝公、惠公娶自宋国,从桓公以下娶自齐国。所以隐公所娶,还是宋国的女子。《春秋》在隐公元年记载仲子,必定系于惠公,用来区别夫人子氏是隐公的妻子。文公四年冬十一月,成风去世。第二年正月,周王派荣叔送含玉并且〇。大概死后才〇含玉。隐公元年之前仲子已经去世,显然不是现在的子氏。《左传》因为错误地把现在的夫人子氏去世当作仲子去世,于是把前年送〇当作预先办凶事,这不是诬蔑吗?平王虽然昏庸软弱,难道会到给未死的人送〇吗?一定没有这种事。夫人去世不记载地点,说明有固定的地方。子氏不记载安葬,为什么呢?隐公有让位给桓公的志向,不用完整的礼仪安葬他的妻子。

郑国人讨伐卫国。

三年春王二月巳已,发生日食。

《春秋》时代,周朝道统衰微,王纲败坏,于是灾异出现在天上,太阳因此发生日食。所以《春秋》记载日食三十六次,以表明这是王者失道所致,能不畏惧吗?何休认为日食对应一国一臣的事,这是错误的。日光亏损,关系重大,不是统治天下的人谁能承担?李寻说:“太阳是众阳之长,光辉照耀,万物同享日光,是人君的表率。君主不修道,太阳就失去度数,昏暗无光,难道是一国一臣的应验吗?”好啊,汉文帝二年十一月日食,下诏说:“我不能治理养育百姓,上连累三光的明亮,让二三执政都思考我的过失,以及我知道和看见所不及的,来启告我,并推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的人,来纠正我的不足。”这大概接近《春秋》的意义了。至于宣帝在五鳯四年因日食归咎于杨恽而诛杀他,不也是何休的错误吗?杜预认为日食忌讳正阳之月,尤其不对。《尚书》说:“季秋月朔,日月不在房宿,乐师击鼓,啬夫奔驰,庶人奔跑。”夏朝的季秋,不是正阳月,却未曾不把它当作忌讳。《诗经》说:“十月之交,朔日辛卯,发生日食,非常丑恶。”周朝的十月,是夏朝的八月,不是正阳月,而诗人认为丑恶,难道不把它当作忌讳吗?

三月庚戌,周天王去世。

夏四月辛卯,尹氏去世。

尹氏,是周王的卿。记载“尹氏去世”,说明是世袭的周王卿。考察尹氏从宣王、幽王的时候,已经居于大臣之位。所以《节南山》的诗说:“尹氏太师,是周朝的根基。”《常武》的诗说:“王对尹氏说,命令程伯休父。”到这里应当是一两代,又向鲁国报告丧事。所以这一年记载“尹氏去世”。后来昭公二十三年,又记载“尹氏立王子朝”。二十六年,又记载“尹氏带着王子朝逃到楚国”。这是尹氏世代掌握东周的政权。执政大臣,是国家命脉所寄托,不能公正选拔天下的贤人,却让尹氏世代占据。大概其中一定有不能效法先贤的人,败坏法度扰乱政治。这是东周衰微的原因。不只是周朝,鲁国的三桓,晋国的六卿,齐国的崔氏,陈氏,都世袭官职,掌握国家政权,最终造成僭越叛逆的祸患。《春秋》详细记载这些事,作为有国家者的警戒。严厉啊!

秋,武氏子来请求赙赠。

庄公十五年,家父来请求车辆。记载“天王派遣”,

而此不书“使”,何也?古者,君在亮隂,百官总己以听于冢宰。三年,平王崩,桓王方立,冢宰摄行军国之事,故不得以王命书也。礼,丧无求赙,况天子乎?以天子不能治丧而求赙于诸侯,以诸侯不能赙天子之丧而待于求,君臣之义胥废矣。

译然而这里不记载“派遣”,是为什么呢?古时候,国君处于居丧期间,百官各自总领自己的职事,听从冢宰的指挥。周平王去世三年后,周桓王刚刚即位,冢宰代理处理军国大事,所以不能用王命来记载。按照礼制,居丧期间不请求别人赠送助丧财物,何况是天子的丧事呢?如果因为天子不能主持丧事而向诸侯请求助丧财物,又因为诸侯不主动资助天子丧事而等待请求,那么君臣之间的道义就都废弛了。

八月庚辰宋公和卒

诸侯生相徃来,死相赴吊,有朋友之义焉。故《春秋》书外诸侯卒葬,以见其恩,且明易代也。内曰薨,外曰卒,非异之也。外诸侯薨而以卒赴者,自执卑礼也。故鲁史因之。

冬,十有二月,齐侯、郑伯盟于石门。

  癸未葬宋穆公

四年春,王二月,莒人伐杞,取牟娄。

  戊申卫州吁弑其君完

春秋书弑逆之事,不徒正名定罪而已,盖使后世爲君父者明其爲祸之惨而谨戒之,务絶其萌焉尔。《易》曰:“臣弑其君,子弑其父,非一朝一夕之故,其所由来者渐矣,由辨之不早辨也。”左氏载卫州吁有宠于庄公,而好兵,公弗禁。石碏谏而弗听,旣而立桓公,故州吁弑桓而代之。立桓之见弑,由庄之不早辨也。骄其子而不教,恣其弄兵而不禁,虽恶物丑类,天禀自出,然习则生常,其流逺矣。爲人君父者,可不戒哉!

  夏公及宋公遇于清

遇者,邂逅相防于道涂之间者也。诗曰:「邂逅相遇,适我愿兮。」人之情也。何以书曰:「古者诸侯行役以王事故,不以相遇爲非。」春秋,诸侯行役以私谋,故以相遇爲罪。

  宋公陈侯蔡人卫人伐郑

州吁阻兵而修怨,则伐郑者,卫尔;而首宋公者,推宋公主兵,且序爵也。卫有弑逆之恶,诸侯不加讨,而反助其逞兵,是党逆也。党逆之君,有不导其臣以逆者鲜矣。他日宋督之祸,非兆于此哉?

秋翚帅师防宋公、陈侯、蔡人、卫人伐郑。

翚帅师助卫。翚党逆也。党逆之臣,必自爲逆者也。他日寪氏之变,非兆于此哉?

  九月卫人杀州吁于濮

春秋书卫人杀州吁,齐人杀无知,有二义焉。天子在上,闻天下弑逆之贼,而不能讨也,于是卫、齐之臣子愤而讨之,以见天子之失刑也。然州吁弑而卒杀于卫,无知弑而卒杀于齐,以见世虽丧乱,而弑逆之人犹无所容其身也。故曰:「作春秋而乱臣贼子惧。」

  冬十有二月卫人立晋

卫公子晋者,非有天子之命,先君之传,徒以卫人推而立之。故卫人立晋,言下人得置君也。下人置君者,大乱之道也。后世如唐肃宗,以平卢节度使卒,遣使抚慰,就察军中所欲立者,授以旌节。自是方镇废立,出于士卒,非卫人立晋之类乎?

  五年春公矢鱼于棠

矢鱼者,射鱼也?何以知其射鱼也?观左氏载臧僖伯之谏,其专及于搜田、狝狩、治兵、振旅,末云:“鸟兽之肉,不登于爼;皮革、齿牙,不登于器,则君不射,古之制也。”以是知其爲射鱼也。隐于当时,必驱役兵徒,逺至于棠之地。如韩愈氏驱鳄鱼文所谓:“选才技吏民,操强弓毒矢,与鳄鱼从事者”是也。然韩子志于除害,而棠之役何爲哉?恣情纵欲,极于乐而已矣。后世如秦始皇幸琅琊,候大鱼出而射之;汉武帝自寻阳亲射蛟江中,皆鲁隐之爲也。

  夏四月葬卫桓公

  秋卫师入郕

  九月考仲子之宫

晋武帝追崇庶母宣太后,或谓宜配食中宗。臧焘建议曰:“《春秋》之义,母以子贵,故仲子、成风遂称夫人。经言考宫,若配食惠庙,则宫无縁别。筑前汉孝文、孝昭太后,并系子爲号,祭于寝园,不配于髙祖、太宗之庙。义同《春秋》,又汉立寝于陵,其制非古。宜逺准《春秋》考宫之义,别建寝庙。”议者从之。盖臧焘之论,虽明庶母不得祔庙,然以仲子、成风遂称夫人,与考宫爲礼,则诬《春秋》矣。《春秋》妾母之称夫人者,自成风始,盖上僣也。仲子未甞称夫人也。仲子之不称夫人者,是隐公犹不敢以夫人称妾母也。隐公不敢以夫人称妾母,而亦不敢以妾母祔姑,于是别宫以▯之,自以爲得礼矣。不知妾母之子爲君,则得立别庙,子祭孙止。仲子虽是桓公之母,然在隐公时,桓未爲君,岂得筑宫以祀之哉?今隐公考仲子之宫而用备乐焉,是犹僣夫人也。臧焘之议,但当言庶母于礼不祔庙,不必以《春秋》书考宫爲得礼可也。自此义不眀,而后世人主溺于嬖妾之爱,如宋武帝爲宣贵妃立庙都中,亦以爲《春秋》所与,岂不可恨也哉!

译八月庚辰,宋公和去世。

诸侯在世时互相往来,死后互相赴吊,这里有朋友的情义。所以《春秋》记载外国诸侯的去世和安葬,以显示这种恩义,并且表明朝代的更替。国内诸侯去世称为“薨”,国外诸侯去世称为“卒”,这并不是区别对待。国外诸侯去世而以“卒”来报丧,是自行执守谦卑的礼节。所以鲁国的史官沿用了这一说法。

冬天,十二月,齐侯、郑伯在石门结盟。

癸未日,安葬宋穆公。

四年春天,周历二月,莒国人攻打杞国,夺取了牟娄。

戊申日,卫国州吁杀死了他的国君完。

《春秋》记载弑君篡位的事情,不仅仅是为了正名定罪,更是为了让后世做君父的人明白这种祸患的惨烈从而谨慎戒惧,务必杜绝其萌芽。《易经》说:“臣子弑杀君主,儿子弑杀父亲,不是一朝一夕的原因,而是逐渐积累形成的,是因为没有及早辨别。”《左传》记载卫国州吁受到庄公的宠爱,并且喜好军事,庄公不禁止。石碏劝谏但庄公不听,后来立了桓公,所以州吁弑杀桓公并取而代之。桓公被弑杀,是因为庄公没有及早辨别。娇惯儿子而不教育,放纵他玩弄兵权而不禁止,即使是邪恶丑陋的人,天性如此,但习惯成自然,其流毒就深远了。做君父的人,能不警戒吗!

夏天,鲁公和宋公在清地相遇。

相遇,是指在道路上不期而遇。《诗经》说:“不期而遇,正合我意。”这是人之常情。为什么要记载呢?说:“古代诸侯出行服役是因为王室公事,不以相遇为非议。”《春秋》时期,诸侯出行服役是因为私下的谋划,所以以相遇为罪过。

宋公、陈侯、蔡人、卫人攻打郑国。

州吁依仗兵力而结怨,那么攻打郑国的,是卫国;而把宋公列在首位,是推崇宋公为主帅,并且按爵位排序。卫国有弑君篡位的罪恶,诸侯不去讨伐,反而帮助它逞强用兵,这是勾结叛逆。勾结叛逆的君主,很少有不引导他的臣子走向叛逆的。后来宋国华督的祸乱,难道不是从这里开始的吗?

秋天,翚率领军队会合宋公、陈侯、蔡人、卫人攻打郑国。

翚率领军队帮助卫国。翚勾结叛逆。勾结叛逆的臣子,必定自己也会叛逆。后来莒国的政变,难道不是从这里开始的吗?

九月,卫国人杀死了州吁于濮地。

《春秋》记载卫国人杀死州吁,齐国人杀死无知,有两层含义。天子在上,听到天下弑君篡位的贼人,却不能讨伐,于是卫国、齐国的臣子愤而讨伐他们,以显示天子失职。然而州吁弑君最终被卫国所杀,无知弑君最终被齐国所杀,以显示世道虽然丧乱,但弑君篡位的人仍然没有容身之地。所以说:“作《春秋》而乱臣贼子害怕。”

冬天,十二月,卫国人拥立晋为国君。

卫国公子晋,没有天子的命令,也没有先君的传位,只是凭借卫国人的推举而立为国君。所以卫国人拥立晋,是说下位的人得以拥立君主。下位的人拥立君主,是大乱的根源。后世如唐肃宗,因为平卢节度使去世,派遣使者抚慰,就考察军中想要拥立的人,授予他旌节。从此藩镇废立君主,出自士卒之手,不就像卫国人拥立晋一样吗?

五年春天,鲁公在棠地射鱼。

射鱼,就是射鱼吗?怎么知道是射鱼呢?看《左传》记载臧僖伯的劝谏,他专门提到搜田、狝狩、治兵、振旅,最后说:“鸟兽的肉,不登上祭坛;皮革、齿牙,不登上器物,那么君主就不射,这是古代的制度。”由此知道是射鱼。隐公在当时,必定驱使士兵,远到棠地。就像韩愈《祭鳄鱼文》所说的:“选拔有才能技艺的官吏百姓,拿着强弓毒箭,与鳄鱼搏斗”那样。然而韩愈志在除害,而棠地的行动是为了什么呢?恣意纵欲,极尽快乐罢了。后世如秦始皇到琅琊,等待大鱼出现而射杀它;汉武帝从寻阳亲自射杀江中的蛟龙,都是鲁隐公的做法。

夏天,四月,安葬卫桓公。

秋天,卫国军队进入郕国。

九月,为仲子建造宫庙。

晋武帝追尊庶母宣太后,有人说应该配享中宗。臧焘建议说:“《春秋》的道义,母亲因儿子尊贵,所以仲子、成风于是称为夫人。经文说考宫,如果配享惠公庙,那么宫就没有理由单独建造。前汉孝文、孝昭太后,都因儿子而称号,在寝园祭祀,不配享高祖、太宗的庙。道义同《春秋》,又汉朝在陵墓立寝,其制度不是古制。应该远准《春秋》考宫的道义,另外建立寝庙。”议论的人听从了他。大概臧焘的议论,虽然明白庶母不能附祭宗庙,但以仲子、成风于是称为夫人,与考宫为礼,则是歪曲《春秋》了。《春秋》妾母称为夫人的,从成风开始,大概是僭越了。仲子不曾称为夫人。仲子不称为夫人,是隐公还不敢以夫人称呼妾母。隐公不敢以夫人称呼妾母,也不敢让妾母附祭姑母,于是另外建宫来祭祀她,自以为符合礼制。不知道妾母的儿子做君主,就可以建立别庙,儿子祭祀孙子停止。仲子虽然是桓公的母亲,但在隐公时,桓公还未做君主,怎么能建宫来祭祀她呢?现在隐公为仲子建宫而用完备的音乐,这还是僭越夫人了。臧焘的议论,只应当说庶母按礼不附祭宗庙,不必以《春秋》记载考宫为符合礼制就可以了。从此道义不明,后世君主沉溺于宠妾的爱,如宋武帝为宣贵妃在都城立庙,也认为是《春秋》所赞许的,岂不可恨吗!

初献六羽

献六羽,言初者见前此僣用八佾,今始杀而用六也。虽始杀而用六,然荐之仲子之宫,则僣矣。且六羽之杀止于仲子之宫,而羣公之庙僣乐如故也。何以知羣公之僣如故也?子家羁谓昭公曰:「诸侯僣天子乆矣,设两观,乗大路,朱干玉戚以舞大夏,八佾以舞大武,此皆天子之礼也。」以是知羣公之僣如故也。

译初次进献六佾舞。

说“初”,是因为看到此前僭越使用八佾舞,现在才开始削减而使用六佾。

虽然开始削减而使用六佾,但在仲子的宗庙中进献,那就是僭越了。

况且六佾舞的削减只限于仲子的宗庙,而群公的宗庙中僭越礼乐的情况依旧如故。

怎么知道群公的僭越依旧如故呢?

子家羁对昭公说:“诸侯僭越天子的礼制已经很久了,设立两观,乘坐大路,手持朱干玉戚来跳《大夏》舞,用八佾来跳《大武》舞,这些都是天子的礼制。”

由此可知群公的僭越依旧如故。

邾人郑人伐宋

  螟

大田》之诗曰:“去其螟螣,及其蟊贼。”毛氏注云:“食心曰螟,食叶曰螣,食根曰蟊,食节曰贼。”此四种皆蝗也。观汉循吏治民有道,蝗不入境,则知蝗之爲灾,非不道所致乎?夫民火耕水耨,终歳作苦,禾稼垂成,而虫蝗败之,则饥馑流亡之祸至矣。此《春秋》所以书也。

  冬十有二月辛巳公子彄卒

  宋人伐郑围长葛

  六年春郑人来输平

输者有所输也,委送财币之辞也。如左氏载晋饥,秦输之粟是也。郑人厚财币以求平于鲁,故曰输平。输者,盖释怨争爲和好也。释怨争爲和好,美意也。何以书?盖郑方仇宋,而求得志焉。圜视列国,如鲁之望者,可与爲援,而不可与争,故来输平,而非诚于爲迁善也。

  夏五月辛酉公防齐侯盟于艾

古者天子合诸侯,故谓之防。传云:「穆有涂山之防」,是也。春秋诸侯始私相防盟矣,盖上僣也。

  秋七月

  冬宋人取长葛

  七年春王三月叔姬归于纪

春秋内女爲诸侯之嫡夫人者,则书其归。余侄娣不书也。伯姬归于纪,则旣爲嫡夫人矣。叔姬娣也,何以书?盖鲁不以叔姬爲伯姬之娣,而以纪夫人之礼归之。纪侯亦不以叔姬爲娣,而以嫡夫人之礼纳之也。辛伯曰:「内宠并后,乱之本也。」故书。

  滕侯卒

春秋于外诸侯卒,凡赴告无大小,悉书之,一视同仁之义也。左氏谓不书名,未同盟也。凡诸侯同盟,于是称名,故薨则赴之以名。赵子非之曰:“岂有君薨在殡,臣子正当创巨痛深之日,乃忍称其君父之名哉?”又曰:“凡诸侯同盟,名于防,书朝防名于要约聘告,名于简牍,故于卒赴可得而纪。”此説得之。攷诸《春秋》,凡十人卒不书名,皆当时并无朝防聘告事迹,所以不知其名尔。余皆有徃来事迹,则知而名之。然亦不必同盟,但甞徃来亦书名也。或曰:“成二年,公及秦人盟,而十四年秦伯卒不名;十三年,公防滕人伐秦,而十六年滕子卒不名。何也?”曰:“是与其大夫防盟尔,非其君也。非其君,犹不知其名也。”

  夏城中丘

易》称设险守国,而城中丘,何以书?盖城郭沟池,虽有国者所必有,而非古人所恃以爲固者也。楚子囊城郢,沈尹戌曰:“子常必亡郢,茍不能卫城,无益也。”古者天子守在四夷,天子卑,守在诸侯;诸侯守在四邻,诸侯卑,守在四竟。谨其四竟,结其四援,民狎其野,三务成功,民无内忧,又无外惧,国焉用城?北魏朝羣臣请増京城,世祖曰:“古人有言,在德不在险。屈匄蒸土筑长城,而朕灭之,岂在城也?今天下未平,方须民力,土功之事,朕所不爲。”故楚不以城郢而安,魏不以城小而危。是知《春秋》诸侯不修德政,以爲结人心之本,而区区倚城郭沟池爲固,轻用民力者,皆非也。《谷梁子》曰:“凡城之志,皆讥。”此説得之矣。如近世城筑之患,抑有甚焉者,守牧之官类以治城郭爲能事,徃徃悉取办于民力,而声于人曰:“吾能不费县官而了此役。”也是以城堞虽美,而政无以得民,其不资寇者,幸尔。然则《春秋》之教,其可以不明哉?

  齐侯使其弟年来聘

礼縁人情,则诸侯之交于邻国,宜有徃来聘问之礼也。齐使弟年来聘,何以书?左氏云:「结艾之盟也。」盖爲郑人植党以仇宋也。

  秋公伐邾

冬天,王使凡伯来聘。戎伐凡伯于楚丘,以归。

王使至鲁,而戎伐之,是敢于蔑王章也。戎伐王使,而鲁不救,是敢于藐共主也。至于敢于蔑王章、藐共主,此所以爲东周之乱也。

  八年春宋公卫侯遇于垂

  三月郑伯使宛来归祊

春秋诸侯相伐取地者多有之矣,未有捐地以与人者也。捐地与人,以惩争利之习,宜圣人必与也。郑伯使宛来归祊,何以书?恶谲也。盖郑方有宋之争,而求得志焉,顾已力之不能逞也,则资鲁以助之。惧鲁之不尽力也,则归祊以饵之。鲁受今日之饵,则他日爲己役者宜不得辞焉。此其用术,殆与晋献公以璧马赂虞而假道伐

译邾国人和郑国人攻打宋国。

发生蝗灾。

《诗经·大田》中说:“除去那些吃心的螟虫和吃叶的螣虫,以及吃根的蟊虫和吃节的贼虫。”毛亨注释说:“吃稻心的叫螟,吃稻叶的叫螣,吃稻根的叫蟊,吃稻节的叫贼。”这四种都是蝗虫。看汉代循吏治理百姓有方,蝗虫不进入他们的境内,就知道蝗灾的发生,难道不是因为无道所致吗?百姓火耕水耨,终年辛苦劳作,庄稼即将成熟,却被虫蝗毁坏,那么饥荒流亡的祸患就降临了。这就是《春秋》记载这件事的原因。

冬季十二月辛巳日,公子彄去世。

宋国人攻打郑国,包围长葛。

六年春季,郑国人前来输送财物以求和解。

“输”是有所输送的意思,是委送财币的言辞。就像《左传》记载晋国饥荒,秦国输送粮食给他们一样。郑国人厚送财币向鲁国求和,所以叫“输平”。“输”的意思,大概是化解怨恨争斗转为和好。化解怨恨争斗转为和好,是美好的心意。为什么记载呢?大概是因为郑国正与宋国结仇,而想求得逞志。环顾列国,像鲁国这样被期望的,可以结为援助,而不可以与之争斗,所以前来输送财物求和,并不是真心想要迁善。

夏季五月辛酉日,鲁僖公在艾地与齐侯会盟。

古代天子会合诸侯,所以称为“防”。传文说:“穆公有涂山之防”,就是这样。春秋时期诸侯开始私自会盟,大概是上位者僭越了。

秋季七月。

冬季,宋国人夺取长葛。

七年春季,周王三月,叔姬嫁给纪侯。

《春秋》中,鲁国女子作为诸侯的嫡夫人,就记载她的出嫁。其余的侄娣不记载。伯姬嫁给纪侯,那么已经是嫡夫人了。叔姬是娣,为什么记载呢?大概是因为鲁国不把叔姬当作伯姬的娣,而是以纪国夫人的礼仪嫁给她。纪侯也不把叔姬当作娣,而是以嫡夫人的礼仪接纳她。辛伯说:“内宠并列后位,是动乱的根源。”所以记载。

滕侯去世。

《春秋》对于外国诸侯的去世,凡是通报的,无论大小,都全部记载,这是视同仁的道义。《左传》认为不写名字,是因为没有结盟。凡是诸侯结盟,于是称名,所以去世就通报名字。赵子反驳说:“哪有君主去世在殡,臣子正当悲痛深切之时,却忍心称其君父的名字呢?”又说:“凡是诸侯结盟,在防地称名,在朝见、防地、要约、聘告时称名,在简牍上称名,所以在去世通报时可以记载。”这个说法是对的。考察《春秋》,凡是十个人去世不写名字,都是因为当时并没有朝见、防地、聘告的事迹,所以不知道他们的名字罢了。其余都有往来的事迹,就知晓而写名字。然而也不必结盟,只要曾经往来也写名字。有人说:“成公二年,鲁公与秦人结盟,而十四年秦伯去世不写名字;十三年,鲁公在防地联合滕人攻打秦国,而十六年滕子去世不写名字。为什么呢?”回答说:“这是与他们的臣子结盟,不是与他们的君主。不是与君主结盟,还是不知道他们的名字。”

夏季,修筑中丘的城墙。

《易经》说设置险阻来守卫国家,而修筑中丘的城墙,为什么记载呢?大概是因为城墙沟池,虽然有国家的人所必须有的,但不是古人所依赖来巩固国家的。楚子囊修筑郢都的城墙,沈尹戌说:“子常必定会丢失郢都,如果不能保卫城墙,没有益处。”古代天子守卫在四方蛮夷,天子地位低下,守卫在诸侯;诸侯守卫在四方邻国,诸侯地位低下,守卫在四方边境。谨慎地守卫四方边境,结交四方援助,百姓熟悉田野,农事成功,百姓没有内忧,又没有外惧,国家哪里用得着城墙?北魏朝廷群臣请求增修京城,世祖说:“古人有言,在于德行不在于险阻。屈匄蒸土筑长城,而我灭了他,难道在于城墙吗?如今天下未平,正需要民力,土木工程之事,我不做。”所以楚国不因为修筑郢都而安定,魏国不因为城墙小而危险。由此知道《春秋》诸侯不修德政,作为团结人心的根本,而仅仅依赖城墙沟池来巩固,轻用民力的,都是不对的。《谷梁子》说:“凡是记载筑城的,都是讥讽。”这个说法是对的。像近世筑城的祸患,更加严重,守牧的官员大多以治理城墙为能事,往往全部取自民力,而向人夸耀说:“我能不费县官的钱而完成此事。”因此城墙虽然美观,而政治无法得民心,不招致寇盗的,是侥幸罢了。那么《春秋》的教化,难道可以不明了吗?

齐侯派他的弟弟年来聘问。

礼制顺应人情,那么诸侯与邻国的交往,应该有往来聘问的礼节。齐侯派弟弟年来聘问,为什么记载呢?《左传》说:“是为了结艾地的盟约。”大概是为郑国人培植党羽以仇视宋国。

秋季,鲁公攻打邾国。

冬季,周王派凡伯来聘问。戎人在楚丘攻打凡伯,把他带回。

周王的使者到了鲁国,而戎人攻打他,这是敢于蔑视王章。戎人攻打周王的使者,而鲁国不救援,这是敢于藐视共主。至于敢于蔑视王章、藐视共主,这就是东周动乱的原因。

八年春季,宋公和卫侯在垂地相遇。

三月,郑伯派宛来归还祊地。

春秋时期诸侯互相攻打夺取土地的情况很多,没有捐弃土地给别人的。捐弃土地给别人,以惩戒争利的习气,圣人应当赞许。郑伯派宛来归还祊地,为什么记载呢?厌恶诡诈。大概是因为郑国正与宋国有争端,而想求得逞志,考虑到自己的力量不能施展,就借助鲁国来帮助。害怕鲁国不尽力,就归还祊地来诱饵。鲁国接受了今天的诱饵,那么日后为自己役使的,应当不得推辞。这种用术,大概与晋献公用璧马贿赂虞国而借道攻打

虢者不异也。然晋之力足以亡虢而取虞,郑之力不足以亡宋而取鲁。

译虢国与虞国并无不同。然而晋国的力量足以灭亡虢国并夺取虞国,郑国的力量却不足以灭亡宋国并夺取鲁国。

庚寅我入祊

非其所有而取之,非义也;受人饵己而不知人之将役己,非智也。庚寅,我入祊,岂复有羞恶是非之心哉?

夏,六月,己亥,蔡侯考父卒。辛亥,宿男卒。

秋七月庚午,宋公、齐侯、卫侯盟于瓦屋。

易》曰:「履霜,坚冰至。」盖言顺也。其作始也简,其将毕也必巨。春秋之初,有三国相与私盟,而后有诸侯之参盟。有诸侯之参盟,而有诸侯之羣盟。诸侯羣盟,则天下有霸而无王矣。

  八月葬蔡宣公

  九月辛卯公及莒人盟于浮来

不相信而后有盟,不辨礼而后公。及大夫盟莒人者,大夫也。

  螟

  冬十有二月无骇卒

  九年春天王使南季来聘

据《周礼》有天子聘问诸侯之礼,而与诸记传不合。《谷梁子》曰:「聘诸侯非正也,言天子不当聘诸侯也。」《左氏》载晋叔向云:「明王之制,使诸侯歳聘以志业,间朝以讲礼。」盖聘朝者,皆诸侯事天子之礼尔。《戴礼·聘义》:「天子制诸侯,比年小聘,三年大聘,亦是使诸侯交聘,而非天子聘诸侯也。」当周之盛时,诸侯未相吞并,而四方之国固多矣。若如《周礼》所称,天子必时聘以结诸侯之好,殷頫以除邦国之慝,间问以谕诸侯之志,归脤以交诸侯之福,贺庆以賛诸侯之喜,致禬以补诸侯之灾,则频歳之间,当尽出王朝之士,使奔走于四方,亦恐不暇给也。又案《左氏》僖二十四年:「宋成公如楚,还入于郑。郑伯将享之,问礼于皇武子。对曰:『宋先代之后也,于周爲客。天子有事膰焉,有丧拜焉。』」盖膰焉者,即归脤也。王室归脤,乃是賔先代之特礼,岂例用于诸侯哉!举此一事,他可知已。汉承秦灭学之后,五经立博士,皆有师授,独《周礼》晩出。王莾时,刘歆爲国师,始建立其间容有可疑者,故不得不以诸传记爲定也。或谓古者天子尚有聘士之礼,如汉世用羔鴈元纁、蒲轮玉帛下聘岩穴之布韦者,况诸侯乎?曰不然,此爲有道者屈,故以特礼聘召之,非以时聘问也。当春秋之世,诸侯僣礼窃权,蔑视王室,纵不能讨,而反加聘问焉,以上谄下乱之道也。故书。

三月癸酉,大雨震电;庚辰,大雨雪。

周之三月,夏之正月也。阳气未力,而震电若盛;阳之月,雷雨旣动,而雨雪若凝。隂之时,况大而非常,则隂阳之错缪甚矣。春秋书之,以眀当时人事乖戾,皇之不极,至于干隂阳而召灾异者,如此其影响也。有国家者,可无畏哉?

  挟卒

无骇翚挟之不称族氏,何也?赵子曰:「隐不爵命大夫,是也。」或谓「隠桓之世大夫多不称族氏,盖未命于天子者也。未命者犹有待于命也。庄以后大夫皆世爲之,不待命于天子而称族氏矣。不知隐桓之时亦岂待天子之命耶?」

夏,城郞。秋,七月。冬,公防齐侯于防。

十年春,王二月,公防齐侯、郑伯于中丘。

夏翚帅师防齐人郑人伐宋。六月壬戌,公败宋师于菅。鲁之君臣悉力以翦宋者,盖爲郑役也。爲郑役者,盖为郑人归祊之利也。

  辛未取郜辛巳取防

左氏工于载事,而谬于释经。其叙郑师入郜,辛未归于我;庚辰,郑师入防,辛巳归于我。未爲不得其实。至谓郑庄公以王命讨不庭,不贪其土,以劳王爵,爲得正之体,何其无识之甚哉!郑庄者,当时诸侯之至奸黠者也。爲王卿士,而际王室之衰,徧视侯国如齐鲁宋卫之君,皆庸琐不足以有爲也。于是奋其诈力,隂有霸诸侯之志。方宋人伐郑,围长葛而取之,郑庄乃待之以不校,岂眞不校也哉?正兵法所谓“鸷鸟将击,必敛其翼”,当不校之时,莫非深爲计之日也?故其始以祊田饵鲁,而鲁辄附之,因鲁连齐,而后用师于宋,以泄已忿焉。于王命乎何有?旣败宋师,而求逞其所大欲者未已也。于是又取宋二邑,以与鲁揜人之有,而爲己惠。旣以报鲁,又将以终役鲁尔。其与晋文公分曹卫之田,以赐宋人,使之纳赂于齐秦,而借以济城濮之师者,同一诡道也。《春秋》方恶其谲,而左氏乃以“正之体”称之,岂不悖哉?然《

译庚寅日,我国军队进入祊地。

不是自己所有却去夺取,是不义;接受别人的诱饵而不知道别人将要役使自己,是不智。庚寅日,我国进入祊地,难道还有羞耻厌恶和是非之心吗?

夏季,六月,己亥日,蔡侯考父去世。辛亥日,宿国国君去世。

秋季七月庚午日,宋公、齐侯、卫侯在瓦屋结盟。

《易经》说:“踩到霜,坚冰就要到了。”大概是说顺应规律。事情开始时简单,将要结束时必然巨大。春秋初期,有三个国家私下结盟,后来就有诸侯的三方结盟。有了诸侯的三方结盟,就有了诸侯的群体结盟。诸侯群体结盟,那么天下就有霸主而没有天子了。

八月,安葬蔡宣公。

九月辛卯日,鲁公与莒人在浮来结盟。

不信任而后才有盟约,不辨别礼制而后才有会盟。与莒人结盟的是大夫,因为鲁公是与大夫一起和莒人结盟。

发生螟灾。

冬季十二月,无骇去世。

鲁桓公九年春季,周天子派遣南季来鲁国聘问。

根据《周礼》,有天子聘问诸侯的礼节,但这与其他记载和传记不合。《谷梁传》说:“天子聘问诸侯是不合正道的,意思是天子不应当聘问诸侯。”《左传》记载晋国叔向说:“贤明天子的制度,让诸侯每年聘问以记录功业,每隔几年朝见以讲习礼仪。”大概聘问和朝见,都是诸侯侍奉天子的礼节罢了。《礼记·聘义》说:“天子制定诸侯的礼节,每年小聘,每三年大聘,这也是让诸侯互相聘问,而不是天子聘问诸侯。”在周朝兴盛时,诸侯没有互相吞并,而四方的国家本来很多。如果像《周礼》所说,天子必须时常聘问以结交诸侯的好意,殷勤俯身以消除国家的邪恶,间或询问以晓谕诸侯的心志,归送祭肉以交流诸侯的福分,祝贺庆贺以赞助诸侯的喜悦,致送禬礼以弥补诸侯的灾祸,那么在频繁的岁月中,应当耗尽王朝的士人,让他们奔走于四方,恐怕也来不及供应吧。又查《左传》僖公二十四年:“宋成公前往楚国,回来进入郑国。郑伯将要享礼招待他,向皇武子询问礼节。皇武子回答说:‘宋国是先代之后,在周朝是宾客。天子有祭祀之事就给他祭肉,有丧事就拜谢他。’”大概给他祭肉,就是归脤。王室归脤,乃是优待先代后裔的特殊礼节,难道能例行用于诸侯吗!举出这一件事,其他就可以知道了。汉朝继承秦朝焚书之后,五经设立博士,都有师承传授,唯独《周礼》晚出。王莽时,刘歆担任国师,才开始建立其中可能有可疑之处,所以不得不以其他传记为定论。有人说古代天子还有聘问士人的礼节,像汉代用羔羊大雁、元纁、蒲轮玉帛去聘问岩穴中的布衣之士,何况诸侯呢?回答说不是这样,这是为了有道之人而屈尊,所以用特殊礼节聘召他们,不是按时聘问。在春秋时代,诸侯僭越礼制窃取权柄,蔑视王室,纵然不能讨伐,反而加以聘问,这是以上谄媚、以下扰乱的道理。所以《春秋》记载此事。

三月癸酉日,大雨并伴有雷电;庚辰日,大雨雪。

周朝的三月,是夏历的正月。阳气尚未有力,而雷电却像盛夏一样猛烈;阳气的月份,雷雨已经发动,而雨雪却像凝结一样。阴气的时候,况且大而非常,那么阴阳的错乱就很严重了。《春秋》记载此事,以表明当时人事乖戾,君主不能尽其道,以至于干扰阴阳而招致灾异,像这样影响深远。有国家的人,能不畏惧吗?

挟去世。

无骇、翚、挟不称族氏,为什么呢?赵子说:“隐公不爵命大夫,是对的。”有人说:“隐公、桓公时期大夫多不称族氏,大概是没有被天子任命的人。没有被任命的还等待任命。庄公以后大夫都是世袭的,不等待天子任命而称族氏了。不知道隐公、桓公时难道还等待天子的任命吗?”

夏季,修筑郞城。秋季,七月。冬季,鲁公在防地防备齐侯。

鲁桓公十年春季,周历二月,鲁公在中丘防备齐侯、郑伯。

夏季,翚率领军队防备齐人、郑人攻打宋国。六月壬戌日,鲁公在菅地打败宋国军队。鲁国的君臣全力以消灭宋国,大概是为郑国服役。为郑国服役,大概是因为郑国归还祊地的利益。

辛未日,夺取郜地;辛巳日,夺取防地。

《左传》擅长记载史事,但在解释经义上错误。它叙述郑国军队进入郜地,辛未日归于我国;庚辰日,郑国军队进入防地,辛巳日归于我国。这并没有不符合事实。至于说郑庄公以王命讨伐不朝见的诸侯,不贪图土地,以慰劳王爵,是符合正道的体统,这是多么无知啊!郑庄公是当时诸侯中最奸诈狡猾的人。担任王卿士,而遇到王室衰微,遍视侯国如齐、鲁、宋、卫的国君,都是庸碌琐碎不足以有所作为的。于是奋发他的诈力,暗中有称霸诸侯的志向。当宋人攻打郑国,包围长葛并夺取它时,郑庄公对待他不计较,难道真的不计较吗?这正是兵法所说的“猛禽将要击打,必然收敛翅膀”,在不计较的时候,没有不是深深计谋的日子。所以起初用祊田诱饵鲁国,而鲁国随即依附他,通过鲁国联合齐国,而后用兵于宋国,以发泄自己的愤恨。这与王命有什么关系呢?既然打败宋国军队,而追求实现他的大欲望还没有停止。于是又夺取宋国两个城邑,给鲁国掩盖别人的所有,而为自己施恩。既然报答了鲁国,又将要最终役使鲁国。这与晋文公分割曹、卫的土地,赐给宋人,让他们向齐、秦纳贿,而借此成就城濮之战的军队,是同一种诡道。《春秋》正厌恶他的诡诈,而《左传》却以“正道的体统”称赞他,难道不违背吗?然而《

春秋》不书郑归郜防,而以鲁自取爲文者,眀鲁隐之贪也。贪得于外,而不知丧身之祸伏于萧墙也。

译《春秋》不记载郑国归还郜鼎之事,而是以鲁国自行夺取来行文,是为了表明鲁隐公的贪婪。他贪图外来的利益,却不知道丧身的祸患正潜伏在内部。

秋宋人卫人入郑

宋人、蔡人、卫人伐戴,郑伯伐取之。

宋殇不惩其败,而兴伐戴之师;郑庄必乗其敝,而收取戴之利。盖成宋殇之祸者,在好兵;稔郑庄之恶者,在用谲。

  冬十月壬午齐人郑人入郕

伐宋,入郕,入许,皆郑爲谋主,而书首齐者,郑推齐主兵也。

  十有一年春滕侯薛侯来朝

古者诸侯有因相见,无私相朝。何谓因相见?古者诸侯旅见于京师,与羣至于方岳,行役以王事,而因得以相见也。自周辙旣东,天子无廵守方岳之事,诸侯无朝觐京师之礼,于是弱爲强所制,小爲大所役,而后有私相朝者矣。如鲁之类,弱于齐晋,则畏事齐晋而朝齐晋;滕薛杞邾之类,弱于鲁,则畏事鲁而朝鲁。故《春秋》书诸侯来朝,与公如他国者,皆所以见其慢上行私,非礼焉尔。三传妄以诸侯相朝爲得礼,而世儒多从之。不知诸侯之职,爲天子守民社者也。寜有天王在上,而诸侯非奉王命,而荒弃民社,以朝事敌己之国哉?

夏,公防郑伯于时来。秋,七月,壬午,公及齐侯、郑伯入许。冬,十有一月,壬辰,公薨。

左氏载羽父请杀桓公,将以求大宰,公曰:「爲其少故也,吾将授之矣。」羽父惧,反谮公于桓公而弑之。盖隐之祸,隐之自取也。夫天下之恶一也,乱臣贼子,譬诸蝮蛇,无徃而不螫也。人望而疾之,岂必其螫己哉?隐有逊桓之志,而翚请杀之,絶人兄弟之亲,此其用谋,何减蝮螫?使隐公于此亟谋诛翚而逊国于桓,则虽夷齐之让,无以加矣。不知虑此,而坐遭反噬,故曰:「隐之祸,隐之自取也。」苏轼氏引秦氏论此,谓李斯闻赵髙废立之谋,非其本意,初惧防恬之夺其权,故勉而听髙。使斯闻赵髙之言,召百官,陈六师而斩之,其有徳于扶苏,岂有旣哉?何防恬之足忧?释此不爲,而具五刑于市,非下愚而何?信矣!隐之纵翚,犹斯之听髙也,而皆不免焉。故太史公曰:「爲人君而不知春秋者,前有谗而不见,后有贼而不知,此之谓也。」爲内讳故不言弑,眀臣子之义,痛悼其君父而不忍言也。然不曰「薨于某寝某宫」,则弑自见矣。其不书葬者,公谷谓「君弑贼不讨,不书葬」,非也。蔡景许悼弑而贼未讨,皆书葬也。盖不书葬有二:或仇人当国,或国内乱,不以礼葬之;与在外之国方有变,虽葬而不暇赴,故不书尔。隐之不书葬,仇人当国,不以礼葬之也。是皆摭其实而已矣。

  春秋通说卷一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通説卷二《宋黄仲炎撰》桓公

  元年春王正月

古者嗣君逾年而后改元者,盖君丧在殡,縁臣子之心不忍遽改,且先君之终年不可爲嗣君之元年也。故虽以臣弑君、弟继兄如桓公者,亦必逾年而后改元。鲁史载之,故孔子述之爲万世训眀矣。是以秦汉而下皆由之,虽汉安帝继殇帝,亦终延平而爲永初;桓帝继质帝,亦终本初而爲建和;唐宣宗以叔继侄,亦终防昌六年而爲大中。独本朝太祖以开宝元年十月上僊,太宗嗣位,是年十二月改爲太平兴国元年,异乎逾年改元之义。盖当时必有其故,而史或阙之,不然,岂当时宰相如薛居正、沈伦、卢多逊辈不攷诸《春秋》也哉?

  公即位

书公即位,言非礼也。古者旧君旣殁,嗣子必以君命即位于柩前,如《尚书·顾命》:成王崩,康王麻冕黼裳,尸天子位,大诰诸侯,讫,王乃释冕服,反丧服。盖君臣父子之义,于此两得焉。即王者之事,可以知诸侯之事矣。鲁之隐、庄、闵、僖、成、襄,皆合此礼,故《春秋》不复以即位书之。若夫桓、文、宣、成、昭,旣于君薨之日立爲君矣,又复于明年歳首行即位之礼,以夸于众,执丧而冕,此《春秋》所以书也。三传者不得其説,妄以爲摄,不书文姜出不书乱,故不书公出不书,是何多岐也?又谓继故不书,继正则书之。至于继故而书者,则曰此成其志焉尔。旣以书爲善,又以书爲恶,使观《春秋》者何所攷信哉?故曰:例穷而无以通之,而曲爲之解,是也。胡氏亦惑于其説,谓国君逾年

译秋季,宋国人、卫国人入侵郑国。

宋国人、蔡国人、卫国人攻打戴国,郑庄公趁机攻取戴国。

宋殇公不吸取战败的教训,反而发动攻打戴国的军队;郑庄公必定趁其疲敝,而收取攻取戴国的利益。大概促成宋殇公灾祸的,在于他喜好战争;助长郑庄公恶行的,在于他使用诡诈。

冬季十月壬午日,齐国人、郑国人入侵郕国。

攻打宋国,入侵郕国,入侵许国,都是郑国作为谋主,而史书将齐国列在首位,是因为郑国推举齐国主持军事。

十一年春季,滕侯、薛侯前来朝见。

古代诸侯有因公务相见,没有私下互相朝见的。什么叫因公务相见?古代诸侯在京城朝见天子,与群臣一同到达四方山岳,因王事奔波,从而得以相见。自从周平王东迁之后,天子没有巡视四方山岳的事,诸侯没有朝见京师的礼节,于是弱国被强国控制,小国被大国役使,这才有了私下互相朝见的情况。像鲁国这类,弱于齐、晋,就畏惧侍奉齐、晋而朝见齐、晋;滕、薛、杞、邾这类,弱于鲁,就畏惧侍奉鲁而朝见鲁。所以《春秋》记载诸侯前来朝见,以及鲁君前往他国的,都是为了显示他们怠慢上级、行私情,是不合礼制的。《左传》《公羊传》《谷梁传》错误地认为诸侯互相朝见是合乎礼制的,而世俗儒者多跟随这种说法。不知道诸侯的职责,是为天子守护百姓和社稷的。难道有天王在上,而诸侯不奉王命,荒废百姓社稷,去朝见敌对的国家吗?

夏季,鲁君与时来地的郑伯会盟。秋季,七月壬午日,鲁君与齐侯、郑伯入侵许国。冬季,十一月壬辰日,鲁君去世。

《左传》记载公子翚请求杀死桓公,将以此谋求大宰之位,鲁隐公说:“因为他年纪小,我将把君位传给他。”公子翚害怕,反而在桓公面前进谗言诬陷隐公,并杀死了他。大概隐公的灾祸,是隐公自己招致的。天下的恶行是一样的,乱臣贼子,好比蝮蛇,无处不咬人。人们远远地憎恶他们,难道一定要被他们咬到自己吗?隐公有退位给桓公的志向,而公子翚请求杀他,断绝兄弟亲情,这种用谋,哪里比蝮蛇咬人差?假如隐公在此时迅速谋划诛杀公子翚并将国家让给桓公,那么即使是伯夷、叔齐的谦让,也不能超过他了。不知道考虑这些,而遭受反噬,所以说:“隐公的灾祸,是隐公自己招致的。”苏轼引用秦氏的议论,说李斯听说赵高废立太子的阴谋,并非他的本意,起初害怕蒙恬夺取他的权力,所以勉强听从赵高。假如李斯听到赵高的话,召集百官,陈列军队而斩杀赵高,他对扶苏的恩德,难道会既成事实吗?何必担忧蒙恬呢?放弃这些不做,而在市朝受五刑,不是下愚是什么?确实如此!隐公纵容公子翚,犹如李斯听从赵高,而都不免遭祸。所以太史公说:“作为君主却不懂《春秋》,前面有谗言而看不见,后面有贼人而不知道,说的就是这种情况。”为内部避讳所以不说“弑”,表明臣子的道义,痛悼其君父而不忍心说。然而不说“在某寝某宫去世”,那么被弑就显而易见了。不记载葬礼,公羊、谷梁认为“君主被弑而贼人未讨,不记载葬礼”,这是不对的。蔡景侯、许悼公被弑而贼人未讨,都记载了葬礼。大概不记载葬礼有两种情况:或者仇人当权,或者国内动乱,不按礼制安葬;或者在外之国正有变故,虽然安葬但来不及赴告,所以不记载。隐公不记载葬礼,是因为仇人当权,不按礼制安葬。这些都是采择事实而已。

春秋通说卷一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通说卷二《宋黄仲炎撰》桓公

元年春季周历正月

古代继位的君主过了一年才改元,大概是因为君主的灵柩还在殡宫,顺着臣子的心情不忍心立刻更改,而且先君的终年不能作为继位君主的元年。所以即使是臣子弑君、弟弟继承哥哥如桓公这样的,也必定过了一年才改元。鲁国史官记载了,所以孔子阐述它作为万世的训诫,明白了。因此秦汉以后都遵循这个原则,即使是汉安帝继承殇帝,也终了延平年号而改为永初;桓帝继承质帝,也终了本初年号而改为建和;唐宣宗以叔父继承侄子,也终了会昌六年而改为大中。只有本朝太祖在开宝元年十月去世,太宗继位,这年十二月改为太平兴国元年,不同于过一年改元的义理。大概当时必有其原因,而史书或许缺失了,不然,难道当时宰相如薛居正、沈伦、卢多逊等人不考证《春秋》吗?

鲁君即位

记载鲁君即位,是说这不合礼制。古代旧君既已去世,嗣子必定以君命在灵柩前即位,如《尚书·顾命》:成王去世,康王戴麻冕穿黼裳,居天子之位,大诰诸侯,完毕,王才脱下冕服,换回丧服。大概君臣父子的道义,在这里两全了。即王者的事情,可以知道诸侯的事情了。鲁国的隐公、庄公、闵公、僖公、成公、襄公,都符合这个礼制,所以《春秋》不再以即位来记载。至于桓公、文公、宣公、成公、昭公,既在君主去世之日立为君,又复在明年岁首举行即位之礼,向众人夸耀,执丧而戴冕,这就是《春秋》所以要记载的原因。三传不得其说,妄以为是摄政,不记载文姜出奔不记载乱,所以不记载公出奔不记载,这是什么多歧义呢?又说继承旧君所以不记载,继承正位所以记载。至于继承旧君而记载的,就说这是成全他的志向。既以记载为善,又以记载为恶,让观看《春秋》的人何所考证相信呢?所以说:条例穷尽而无法贯通,而曲为之解,是这样的。胡氏也惑于其说,谓国君过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