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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典 摘录
儒藏春秋通说三

春秋通说卷一

儒藏 · 春秋 · 已译 · 第 16–27 段

改元而后行即位之礼,何其未之思也?夫即位与改元,事体不同,国不可旷时无君,岂待逾年也哉?如乙丑成王崩,癸酉康王即位,相去才九日尔。若君薨嗣君未立,必待逾年改元之后,则何以系民人之望,絶窥伺之萌哉?至疑丧服不可入庙,则以爲冢宰摄行,朱氏因之,又爲权宜借吉之説,皆失之矣。

译改换年号之后才举行即位典礼,怎么就没有深思熟虑呢?即位与改元,性质不同,国家不能长时间没有君主,难道要等到第二年才即位吗?比如乙丑日成王驾崩,癸酉日康王即位,相隔仅仅九天罢了。如果君主去世而继位的君主尚未确立,一定要等到第二年改元之后才即位,那么凭什么维系百姓的期望,断绝他人窥伺皇位的念头呢?至于怀疑穿着丧服不能进入宗庙,于是认为由冢宰代理国政,朱熹沿袭此说,又提出权宜之计借用吉礼的说法,这些都是错误的。

三月公防郑伯于垂

陈恒弑其君,孔子沐浴而朝,告于哀公曰:“请讨之。”明上无天子,而天下有弑逆之贼,而列国之君大夫皆所当愤疾而讨之也。使列国之君大夫皆有愤疾而讨之之心,则弑逆之人当无所容于世,而其祸息矣。惟当时列国之君,不惟不能疾之,又爲其党与以成之。如郑庄防于垂,以定鲁桓;四国防于稷,以立宋督;而后乱臣贼子之祸始接踵于天下矣。故《春秋》书“公防郑伯于垂”,“公防齐侯、陈侯、郑伯于稷以成宋乱”,明党逆之罪,以教天下后世治乱臣贼子之狱者,必治其党也。治其党,则爲恶者孤矣。故曰:“作《春秋》而乱臣贼子惧。”

郑伯以璧假许田。夏四月丁未,公及郑伯盟于越。许田者,许之田,犹言邾田,非鲁之旧也。鲁隐末年,从齐、郑入许,得是田于许邑。春秋虽不书鲁取许田,而书郑假许田于鲁者,则知许田非鲁有而鲁取之许,明矣。然许、郑之邻也,郑之欲许田,尤急于鲁之欲许田也。当鲁隐爲郑庄所饵,悉力以佐其兵锋,故许田入鲁,而郑不敢争也。今郑庄因鲁桓有篡立之事,知其情方臲卼,而可以撼动之也,遂持璧以假之,而婉致其直取之意。于是鲁不敢靳焉。此可以见郑庄谋利之巧,又以见其党桓之恶者,由有所利而爲之也。其盟于越者,申固假田之约也。

  秋大水

春秋于水旱螽螟雨雹凶饥之变悉书者,所以谨天戒,忧民生,着人事乖戾所致,明有国者所不当讳隐也。此义行,则爲人君者必有引咎自责,侧身修行,如殷汤、周宣者矣。必有称朕过失,诏羣臣议,如汉文帝者矣。爲人臣者必有取四方水旱灾变入奏言之,如魏相之于宣帝,李公沆之于眞宗者矣。若夫人君以灾变爲讳,而不乐于听闻;人臣揣摩君意,而不敢以闻。于是奸谄之术行,欺蔽之害起。或天下水旱而曰不爲灾,或海内虫蝗而曰不伤稼,或谓圣徳已至而天变不足惧,或谓气数偶尔而非人事所关。遂使弊政不除,黎元受害者,岂非不讲春秋之罪哉?▯雨不止则爲大水,汉儒多以爲至隂之沴,杀气之应也。而苏轼氏则谓阳极爲水,繇政事缓弱所致。盖以春夏川泽洋溢,秋冬水脉收缩见之。是皆未爲的,要之政事失中,即干隂阳之和,而致旱干水溢之变,不必泥一方之説也。

  冬十月

二年春王正月戊申,宋督弑其君与夷,及其大夫孔父。荀子有云:“肉腐生虫,鱼枯招蠧。”自古人君受乱臣贼子之祸者,未有无其故者也。左氏载宋殇公立,十年十一战,民不堪命。孔父嘉爲司马,督爲太宰。督因民之不堪命,先宣言曰:“司马则然。”于是杀孔父而弑殇公。由此观之,殇公之祸,盖在于屡战而民不堪命者爲之故也。夫数战则疲民,阻兵则失众。计其屡战之时,国人苦之,行者死于锋镝,居者敝于诛求,肝脑涂地,六亲不能以相保,必有疾视其上者矣。此督所以得肆其逆也。故书曰:“宋督弑其君”,以爲兵火弗戢之戒,明矣。孔父与夷之傅也,位爲大臣,职主兵事,当亟战疲民之日,不能諌正其君,遂使督借以声众,归罪于己而杀之,以及其君。故以不能谏正其君则不忠,以不能先觉其乱则不智,不忠不智,其杀身祸君宜也。公羊子乃以贤目之,岂不谬哉?茍以孔父爲贤,则凡败乱其国之臣,卒死于败乱者皆贤矣。胡氏袭公羊之説,至以孔父比汉汲黯、孔融,盖未之思尔。夫猛兽在山,藜藿为之不采,朝有君子,固奸邪所惮而不敢乗也。若使不免为奸邪所乗,则无贵乎君子矣。汲直在汉,淮南寝谋,此岂孔父所能望哉?孔融仕于垂亡之汉,权位不足以行其志,当曹操雄奸,兵柄在手,征伐四克,羽翼既成,孔融虽有忠愤之心,而不得施者,势也。岂若孔父身居要职,而不能格其君之非,使至于乱哉?盖孔父之罪,当与从君于昬、死于私昵者同科,而以比肩于正直忠良之士,失之甚矣。

  滕子来朝

先儒论滕侯爵而书子,凡有数説。一曰,以其朝篡逆之鲁桓,故贬而书子。不知春秋,凡书外国来朝鲁桓

译三月,鲁桓公在垂地会见郑伯。

陈恒杀害了他的国君,孔子斋戒沐浴后上朝,向鲁哀公报告说:“请出兵讨伐他。”这是表明上面没有天子,而天下出现了弑君犯上的贼人,各国国君和大夫都应当愤恨痛疾并加以讨伐。如果各国国君和大夫都有愤恨痛疾并加以讨伐的心思,那么弑君犯上的人就将在世上无处容身,他们的祸乱也就平息了。只是当时各国的国君,不仅不能痛恨他们,反而成为他们的同党来成全他们。比如郑庄公在垂地会盟,来为鲁桓公篡位确立名分;四国在稷地会盟,来拥立宋督;从此乱臣贼子的祸乱开始在天下接连不断。所以《春秋》记载“鲁桓公在垂地会见郑伯”,“鲁桓公在稷地会见齐侯、陈侯、郑伯以促成宋国的祸乱”,这是为了彰显结党附逆的罪过,以此教导天下后世审理乱臣贼子案件的人,一定要惩治他们的同党。惩治了他们的同党,那么作恶的人就孤立无援了。所以说:“孔子作《春秋》,乱臣贼子就感到畏惧。”

郑伯用玉璧来交换许田。夏季四月丁未日,鲁桓公与郑伯在越地结盟。许田,是许国的田地,就像说邾田一样,并不是鲁国原有的土地。鲁隐公末年,鲁国跟随齐国、郑国攻打许国,从许国获得了这块田地。《春秋》虽然没有记载鲁国夺取许田,但记载了郑国向鲁国借换许田,这就清楚地表明许田并非鲁国所有,而是鲁国从许国夺取的。然而许国和郑国是邻国,郑国想要许田,比鲁国想要许田更为迫切。当初鲁隐公被郑庄公所诱骗,竭尽全力辅助郑国的军事行动,所以许田落入鲁国手中,而郑国不敢争夺。现在郑庄公因为鲁桓公有篡位自立的事情,知道他的处境正摇摇欲坠,可以动摇他,于是拿着玉璧来交换,委婉地表达了直接夺取的意思。于是鲁国不敢吝惜。这可以看出郑庄公谋取利益的巧妙,又可以看出他结党附逆鲁桓公的恶行,是因为有所图利才这样做的。他们在越地结盟,是为了重申并巩固借换田地的约定。

秋季发生大水。

《春秋》对于水灾、旱灾、蝗虫、螟虫、雨雹、饥荒等灾变都详细记载,这是为了谨慎对待上天的警戒,忧虑百姓的生计,彰显人事乖戾所导致的后果,表明治国者不应当忌讳隐瞒。这个道理实行,那么作为国君的必定会引咎自责,端正自身修养,像殷汤、周宣王那样;必定会承认自己的过失,诏令群臣议论,像汉文帝那样。作为臣子的必定会将四方水旱灾变的情况上奏陈述,像魏相对汉宣帝、李沆对宋真宗那样。如果国君把灾变当作忌讳,不乐于听闻;臣子揣测君主心意,不敢上报。于是奸邪谄媚的手段盛行,欺骗蒙蔽的祸害产生。有的天下发生水旱却说不成灾,有的全国发生虫蝗却说没有伤害庄稼,有的说圣德已经至极所以天变不足畏惧,有的说这是气数偶然并非人事相关。于是导致弊政不能消除,百姓受害,这难道不是不研习《春秋》的罪过吗?〇雨水不停就形成大水,汉代儒者多认为是极阴之气的邪祟,杀气的感应。而苏轼则认为阳极生水,是由于政事缓弱所致。大概是根据春夏川泽泛滥,秋冬水脉收缩的现象得出的。这些说法都不够确切,总之政事失去中道,就会干扰阴阳的和谐,从而导致旱灾或水灾,不必拘泥于某一种说法。

冬季十月。

鲁桓公二年春季周历正月戊申日,宋督杀害了他的国君与夷,以及他的大夫孔父。荀子曾说:“肉腐烂了生出虫子,鱼干枯了招来蛀虫。”自古国君遭受乱臣贼子祸害的,没有没有原因的。《左传》记载宋殇公即位,十年间打了十一仗,百姓不堪忍受。孔父嘉担任司马,华督担任太宰。华督趁着百姓不堪忍受,先宣称说:“司马(孔父)就是这样。”于是杀害孔父而弑杀殇公。由此看来,殇公的祸患,大概在于屡次作战而百姓不堪忍受这一原因。屡次作战就会疲惫百姓,倚仗武力就会失去民心。计算他屡次作战的时候,国人苦不堪言,出征的人死于刀箭,在家的人疲于赋税征敛,肝脑涂地,六亲不能互相保全,必定有怨恨地看着上级的人了。这就是华督得以肆意犯上的原因。所以史书记载“宋督弑杀他的国君”,作为不收敛兵火的警戒,是很明白的。孔父是与夷的师傅,职位是大臣,职务主管军事,在屡次作战疲惫百姓的时候,不能劝谏纠正他的国君,于是使得华督借机煽动众人,把罪责归到自己身上而杀害他,并牵连到他的国君。所以以不能劝谏纠正国君就是不忠,以不能预先察觉祸乱就是不智,不忠不智,他杀身祸君是理所应当的。《公羊传》的作者却认为孔父贤德,难道不是荒谬吗?如果把孔父当作贤人,那么凡是败坏扰乱国家、最终死于败乱的大臣都是贤人了。胡安国沿袭《公羊传》的说法,甚至把孔父比作汉代的汲黯、孔融,大概是没有深思罢了。猛兽在山中,野菜都无人采摘;朝廷有君子,本来奸邪就忌惮而不敢乘虚而入。如果免不了被奸邪乘虚而入,那么君子也就没有可贵之处了。汲黯在汉代,淮南王的阴谋就寝息了,这难道是孔父所能期望的吗?孔融在即将灭亡的汉代做官,权位不足以实行他的志向,当曹操雄大奸诈,兵权在手,征伐四方胜利,羽翼已经丰满,孔融虽然有忠愤之心,却无法施展,这是形势使然。哪里像孔父身居要职,却不能纠正国君的过错,导致国家大乱呢?大概孔父的罪过,应当与跟随国君昏庸、死于私亲宠幸的人同类,却把他与正直忠良之士相提并论,错误太大了。

滕子来朝见。

先前的儒者议论滕侯爵位却记载为子,共有几种说法。第一种说,因为他朝见篡位的鲁桓公,所以贬低他记载为子。不知道《春秋》,凡是记载外国来朝见鲁桓公

者,即明其党恶之罪,不待降爵也。茍以降爵为贬,则凡不降爵者皆无贬乎?郑伯防桓,而犹爵以伯也;▯侯朝桓,而犹爵以侯也。何滕之独见削哉?且滕终春秋称子者,岂圣人因罪滕子之朝桓,遂并及其子孙而不赦耶?一曰,去公侯之爵而从子男者,杀贡赋也。如平丘之盟,郑子产争承曰:“郑伯男也,而从公侯之贡,惧不给也。”是亦不然。当时五等爵贡,在人耳目者,实不可掩。如郑伯男也,而从公侯之贡,亦其实不可尔。岂得实爲公侯之爵,而自贬以从伯子男之贡,其谁信之?且晋以霸强诛求小国,故小国争承贡赋以求杀焉,固其宜也。今滕于鲁,皆列国尔。虽滕小于鲁,畏而朝之,亦何至争承贡赋如事霸国者,而自降其爵哉?辟此二説,则知杜预云“侯降而子,为时王所黜”者,盖得之矣。或谓周室衰弱,岂能黜陟诸侯?不知周之失政,正在此尔。王朝刑罸,不能略施于强大之邦,而区区用于杞滕之小国,故春秋从其实而书之,以见吐刚而茹柔,畏强御而侮鳏寡者,非王政也。

译这,就是明确其党同邪恶的罪责,不需要通过降低爵位来体现。如果认为降低爵位就是贬斥,那么所有没有降低爵位的人就都没有受到贬斥吗?郑伯朝见桓公,却仍然以伯爵相称;〇侯朝见桓公,却仍然以侯爵相称。为什么唯独滕国被削去了爵位呢?况且滕国在整个春秋时期都被称为“子”,难道是圣人因为滕子朝见桓公的罪行,就连带他的子孙也不予赦免吗?有一种说法认为,去掉公侯的爵位而跟随子男的爵位,是为了减少贡赋。比如在平丘之盟时,郑国的子产争辩说:“郑国是伯爵,却承担公侯的贡赋,恐怕供应不上。”这种说法也是不对的。当时五等爵位的贡赋标准,是人人都知道的,确实无法掩盖。如果郑国是伯爵,却承担公侯的贡赋,那确实是做不到的。怎么可能是实际上拥有公侯的爵位,却自己降低身份去承担伯爵、子爵、男爵的贡赋,这谁会相信呢?况且晋国凭借霸主的强势向小国索取,所以小国争着承担贡赋以求减少负担,这本是理所当然的。现在滕国和鲁国,都是列国。虽然滕国比鲁国小,畏惧而朝见它,也至于像侍奉霸主国家那样争着承担贡赋,从而自己降低爵位吗?驳斥了这两种说法,就知道杜预所说的“侯爵降为子爵,是被当时的周王所废黜”,大概是正确的了。有人问,周王室衰弱,怎么能废黜或升迁诸侯呢?不知道周王室政治的失误,正是在这里。周王室的刑罚,不能稍微施加于强大的国家,却仅仅用在杞、滕这样的小国上,所以《春秋》根据事实记载下来,以显示那种欺软怕硬、畏惧强横而侮辱孤弱的人,不是真正的王政。

三月,公防齐侯、陈侯、郑伯于稷,以成宋乱。

公防郑伯于垂,盖郑成鲁乱也,而不书成乱,非讳之也。旣书公防,即知其爲成鲁乱矣。稷之防,宋不与焉,不特言成宋乱,则无以明其所爲也。或曰:宣十七年,晋灵公爲扈之盟,亦成宋乱尔;襄十三年,晋平公爲夷仪之防,亦成齐乱尔。虽防盟,无宋、齐之文,何以不特举其所爲耶?曰:宋昭无道,不能其大夫,至于君祖母以及国人,盖弑贼者众,而晋不能讨,犹有説也。晋平公伐齐,以报朝歌之役,齐人以弑庄公説,是敌怨而不讨,亦有説也。未有受赂以成宋督之乱如四国者,故举其尤者也。

夏四月,取郜大鼎于宋。戊申,纳于太庙。

鲁桓篡弑之贼也,其党弑逆以取赂,器固其常习,不足罪已。而经书“取郜大鼎于宋,戊申纳于太庙”者,所以深悲鲁先公之庙,而爲赂器之藏也。左氏载“防于稷以成宋乱”,爲赂故立华氏也。以郜大鼎赂公,齐、陈、郑皆有赂。春秋举鲁而言,则三国之得赂可知矣。甚哉,利赂之爲害也!君臣,天地之大义也;弑逆,天下之大恶也。齐、陈、郑之君,一蔽于利赂之欲,至于叛大义,党大恶而不顾,况其他乎?是以自古有道之君,必清心寡欲,不殖货利;有道之臣,必奉公洁已,务絶包苴。故能使朝廷清明,政刑不缪。不然,则上下征利,贿赂公行,而有罪者得以赂免,不贤者得以利进,赏罸必至于僣滥,礼义必至于消亡,国家必至于危乱矣。可不戒哉?可不戒哉!

  秋七月杞侯来朝

  蔡侯郑伯防于邓

主防者,郑而先书蔡者,序爵也。于邓,邓与防也。于是荆楚寖强,谋害中国。蔡、郑、邓逼近于楚,故惧而防焉。当时中国惟齐爲大,不求以爲主,顾与二小国谋之。此乃郑庄自恃其琐琐之智,旣败宋,入郕,取戴,入许,定鲁桓之位,成宋督之乱。谓人莫己若,故挟蔡以诳邓,不知其力之不足,而欲以长诸侯御大患难矣。孟子有言:「王不待大,霸必有大国。」盖王者以德,霸者以力。以徳服人,则凡有知者莫与之较;以力服人,而力之所不胜,则殆矣。若郑庄者,无大国而求霸者欤?

  九月入杞

或谓隐伐邾称公,此不称公者,恶公以不正入人之国,故削公以示贬也。信斯言也,则隐伐邾无贬乎?盖《春秋》据实纪事,其称公者,公亲将也;不称公者,非公亲将也。然其爲陵虐小国之罪,均尔。

  公及戎盟于唐冬公至自唐

隐盟戎不至此,何以至?谷梁子曰:“危之也。”是不然,等盟戎尔,危桓而不危隐,其説不通矣。盖《春秋》之义,中国与戎盟,耻也。隐不至,隐犹有不得已之意焉。桓防勲于庙,是不耻其所耻,故即其实而至之也。此义明,则中国不得以和戎爲功矣。故富郑公弼奉使契丹,増币以讲好,而终身耻道其事,岂非有得于《春秋》之义哉?凡公返行而防勲,饮至则书,否则不书。

  三年春正月

何休谓桓三年以后有月无王,见桓无王而行也。如休之説,则桓元年、二年书王者,岂以桓爲有王哉?圣人正以诸侯之无王,故修《春秋》以明尊王之教。若诸侯有王,则《春秋》可无笔矣。杜预又谓周室不班歴,故不称王。不知周室之衰,天子不班歴,诸侯不奉朔,乆矣。使如杜之説,则昭二十三年以后,子朝之乱,王室无君,而《春秋》书王正月者,岂亦班歴也哉?胡铨氏又谓桓元年书王以端其本,二年再书王以待天王之诛,至是三年矣,天王不能讨,故去王以示义。抑不思《春秋》之时,乱臣贼子之祸接踵于天下,而天王皆不讨也。若以天王不能讨而去王以示义,则二百四十二年经皆当去王矣。信斯説也,则孔子修《春秋》,不但行法于诸侯大夫而禠夺其爵氏,又将加讨于天王而禠夺其称号也,不亦僭哉?且天下之恶无大于篡逆者,洿宫壊室,杀之无赦,当不俟终日,何待二年之后耶?此皆不通之论也。然则桓三年以后无王者,葢如夏五阙文尔。

  公防齐侯于嬴

桓公以篡逆得国,其初不能不惧天下之讨

译三月,鲁桓公在稷地防备齐侯、陈侯、郑伯,以此促成宋国的动乱。

鲁桓公在垂地防备郑伯,大概是郑国促成了鲁国的动乱,但《春秋》不记载“促成动乱”,并不是为了避讳。既然已经记载了“公防”,就知道这是为了促成鲁国的动乱。在稷地的防备,宋国没有参与,如果不特别指出是“促成宋乱”,就无法阐明他们行为的实质。有人问:宣公十七年,晋灵公举行扈地之盟,也是促成宋国的动乱;襄公十三年,晋平公举行夷仪之防,也是促成齐国的动乱。虽然也是防备或结盟,却没有提到宋、齐的文字,为什么不特别举出他们的行为呢?回答说:宋昭公无道,不能控制他的大夫,以至于杀害国君、祖母以及国人,大概弑君作乱的人很多,而晋国不能讨伐,这还有理由可说。晋平公讨伐齐国,是为了报复朝歌之战,齐国人用弑杀庄公的说法来辩解,这是结下仇怨而不讨伐,也有理由可说。没有像这四个国家那样,接受贿赂来促成宋督动乱的,所以举出其中最恶劣的例子。

夏四月,从宋国取回郜国的大鼎。戊申日,把它安放在太庙里。

鲁桓公是篡位弑君的贼人,他的党羽通过弑君叛逆来获取贿赂,接受器物本来就是他们的惯常做法,不足以深责。但《春秋》记载“取郜大鼎于宋,戊申纳于太庙”,是为了深切哀悼鲁国先公的宗庙,竟然藏匿贿赂得来的器物。《左传》记载“在稷地防备以促成宋乱”,是为了贿赂的缘故而拥立华氏。用郜国大鼎贿赂鲁桓公,齐、陈、郑三国都有贿赂。《春秋》只举出鲁国来说,那么三国得到贿赂就可以知道了。唉,贪图贿赂的危害真是严重啊!君臣关系,是天地的重大道义;弑君叛逆,是天下的重大罪恶。齐、陈、郑的国君,一旦被贪利受贿的欲望蒙蔽,以至于背叛重大道义,包庇重大罪恶而不顾惜,何况其他人呢?因此自古以来有道的君主,一定清心寡欲,不积聚财货利益;有道的臣子,一定奉公守法、洁身自好,务必杜绝私相授受。所以能使朝廷清明,政令刑罚不出现谬误。如果不这样,那么上下互相争夺利益,贿赂公然盛行,有罪的人可以用贿赂免罪,不贤的人可以用利益进身,赏罚必定会僭越泛滥,礼义必定会消亡,国家必定会危亡动乱。能不引以为戒吗?能不引以为戒啊!

秋七月,杞侯来朝见。

蔡侯、郑伯在邓地防备。

主持防备的是郑国,但先记载蔡侯,是按照爵位排序。在邓地,邓国也参与了防备。当时荆楚逐渐强大,图谋危害中原各国。蔡、郑、邓三国逼近楚国,所以恐惧而进行防备。当时中原各国只有齐国最大,不请求齐国作为主盟,反而与两个小国谋划。这是郑庄公自恃其琐碎的小聪明,既然打败了宋国,攻入郕国,夺取戴国,攻入许国,确立了鲁桓公的地位,促成了宋督的动乱。他认为没有人比得上自己,所以挟持蔡国来欺骗邓国,不知道自己的力量不足,却想凭借长于诸侯来抵御大的祸患。孟子有话说:“称王不一定要大国,称霸必定要有大国。”大概称王靠的是德行,称霸靠的是武力。用德行使人服从,那么凡是有智慧的人都不会与他较量;用武力使人服从,而武力所不能战胜的,就危险了。像郑庄公这样的人,是没有大国而想称霸吗?

九月,攻入杞国。

有人说隐公讨伐邾国称“公”,这里不称“公”,是厌恶桓公以不正当的方式进入别人的国家,所以削去“公”字以示贬斥。相信这种说法,那么隐公讨伐邾国就没有贬斥了吗?大概《春秋》是根据事实记录事件,称“公”的,是国君亲自率领军队;不称“公”的,不是国君亲自率领军队。然而他们欺凌虐待小国的罪过,是相同的。

桓公与戎人在唐地结盟。冬天,桓公从唐地回来。

隐公与戎人结盟没有记载“至”,这里为什么记载“至”?谷梁子说:“这是表示危险。”这不对,同样是与戎人结盟,认为桓公危险而不认为隐公危险,这种说法说不通。大概《春秋》的道义,中原国家与戎人结盟,是耻辱。隐公没有记载“至”,隐公还有不得已的意思。桓公在宗庙举行献俘礼,是不以耻辱为耻辱,所以如实记载他回来了。这个道义明确了,那么中原国家就不能把与戎人讲和当作功劳了。所以富弼出使契丹,增加币帛以求和好,而终身以谈论此事为耻,难道不是领悟了《春秋》的道义吗?凡是国君出行而举行献俘礼,饮酒庆功就记载,否则不记载。

三年春正月

何休认为桓公三年以后有月而无王,是表明桓公无视天子而行事。按照何休的说法,那么桓公元年、二年记载“王”的,难道是因为桓公尊重天子吗?圣人正是鉴于诸侯无视天子,所以修撰《春秋》来阐明尊崇天子的教化。如果诸侯尊重天子,那么《春秋》就可以不用笔削了。杜预又说周王室不颁布历法,所以不称“王”。不知道周王室衰微,天子不颁布历法,诸侯不奉行朔日,已经很久了。如果按照杜预的说法,那么昭公二十三年以后,子朝之乱,王室没有君主,而《春秋》记载“王正月”的,难道也是颁布历法了吗?胡铨氏又说桓公元年记载“王”是为了端正根本,二年再次记载“王”是等待天子的讨伐,到了三年,天子不能讨伐,所以去掉“王”字以示道义。却不考虑《春秋》时代,乱臣贼子的祸患接连不断,而天子都不能讨伐。如果因为天子不能讨伐而去掉“王”字以示道义,那么二百四十二年的经文都应当去掉“王”字了。相信这种说法,那么孔子修撰《春秋》,不仅对诸侯大夫施行法度而剥夺他们的爵位姓氏,还将对天子加以讨伐而剥夺他的称号,不也太僭越了吗?况且天下的罪恶没有比篡位叛逆更大的,玷污宫室,杀害国君,杀之无赦,应当不等终日,何必要等到二年之后呢?这些都是不通的言论。那么桓公三年以后没有“王”字,大概就像“夏五”那样是缺文罢了。

桓公在嬴地防备齐侯。

桓公通过篡位弑君得到国家,他起初不能不害怕天下的讨伐

也。窃计当时,周室防弱,不足惧已,所可惧者,桀黠之郑,强暴之戎,大国之齐、宋而已。于是元年防郑,而郑与鲁;二年成宋乱,而宋与鲁;又于是年盟戎,而戎与鲁。至此,又成婚于齐,而为嬴之防。其自保之计,可谓至密,而不知上天之网,终于不漏。故礼成不反之祸,萌于婚齐之日。观《春秋》书桓三年,公防齐侯于嬴;十八年,公薨于齐。则知世之恶人,焉可自恃其为计之密哉!

译罢了。我私下揣度当时的形势,周王室衰微,已不值得畏惧,真正值得畏惧的,只有狡诈的郑国、强暴的戎族,以及大国齐国和宋国而已。于是,在元年防备郑国,郑国便与鲁国交好;二年平定宋国的动乱,宋国便与鲁国交好;又在这一年与戎族结盟,戎族便与鲁国交好。到了此时,又与齐国联姻,从而在嬴地防备齐国。这种自保的计谋,可以说极其周密,却不知上天的罗网,终究不会漏掉任何人。所以,礼成后不返回的祸患,便萌生于与齐国联姻的那一天。看《春秋》记载桓公三年,鲁公在嬴地防备齐侯;十八年,鲁公死在齐国。由此可知,世间的恶人,哪里可以自恃计谋周密呢!

夏齐侯卫侯胥命于蒲

春秋非王者不言命,其书齐、卫胥命,罪僭王也。三▯以为不盟,妄矣。使其不盟,则防与遇皆不盟尔,曷为以胥命书哉?

六月,公防▯侯于郕。秋七月壬辰朔,日有食之,既。公子翚如齐逆女。

翚,桓之谋主也。桓自命为大夫,故称公子。

九月,齐侯送姜氏于讙。公防齐侯于讙。

齐侯越境而送女,是爱之不以其道也。鲁侯因防而纳妇,是婚之不以礼也。姜氏祸鲁,兆于此矣。

夫人姜氏至自齐,冬,齐侯使其弟年来聘。

  有年

春秋十二公,惟桓、宣以不道得国,宜无以致丰祥之庆。然惟桓、宣之世,有年、大有年,何哉?昭二十五年书「有鸜鹆来巢」,左氏曰:「书所无也。」盖书有以见无也。桓、宣之世,日食、大水、虫灾谴略同,而宣又大旱、蝝生、冬饥者再。以此观之,则桓三年书「有年」,则他歳无年可知矣;宣十八年书「大有年」,则他歳大无年可知矣。

  四年春正月公狩于郎

田狩之义,二:习兵所以卫民也,取物所以奉先也。故曰:“国之大事,在祀与戎”,田狩之谓也。若夫逐盘游之乐,恣从禽之好,至于败徳荒政,病民殄物者,危亡之道,古人所甚戒也。郎,逺地也。公之逺狩于郎者,其殆逐盘游之乐,恣从禽之好乎?

  夏天王使宰渠伯纠来聘

聘诸侯,非正也。况宠篡逆者乎?时桓王有讨郑之志,故聘鲁以求助。不知宠篡逆,以堕三纲,刑政亡矣。岂可复以讨诸侯哉?

五年春正月甲戌,己丑,陈侯鲍卒。

甲戌,己丑,三传皆以爲鲁史旧文,而孔子因之,非也。孔子修《春秋》,以笔削自命,若鲁史有二日并存之讹,不应述而不削,遗无故之疑也。此必圣人笔削之后,传録者误尔。或谓甲戌下脱一所书之事,然

  夏齐侯郑伯如纪

齐侯、郑伯朝于纪者,将以袭纪也。小人隂险之情状,岂不可畏哉?

  天王使仍叔之子来聘

求鲁而不见答,故复遣聘也。至于使仍叔之子,则又以见王朝用人之谬矣。古者公卿大夫之子,必由于学,俟其成徳逹材,而后用之。然必四十而后从政,则其未仕之前,所以涵飬而通练多矣。周衰政教废失,凡公卿大夫老不堪政,即使其子代之,不惟不出于成徳逹材之彦,徃徃不待强仕之年,如武氏子、仍叔子之类,以乳臭之童而任邦国之政,即子产所谓“未能操刀而使割”也,岂不缪哉!此可爲后世取士用人者之戒矣。

  葬陈桓公城祝丘

  秋蔡人卫人陈人从王伐郑

周政狃于弱甚矣。桓王一旦愤然欲振其威权,以郑伯不朝而亲将以伐之。此亦有志于扶衰拯敝者,而伐郑何以书?曰:不择罪而致讨,不命将而亲征,盖妄举躁动之师也。当桓王之时,鲁有不道之桓,宋有不臣之督,天下之罪孰有大于此者?而天讨不能加也。聘币之使方接踵于鲁庭,宠篡逆以堕三纲,不足以言王政矣。郑伯不朝,罪或可畧,而必讨之不置,此谓不择罪而致讨者也。天子之征诸侯也,内则使卿士,外则任方伯,将王命以临之,王不自征也。今不忍一朝之忿,挟不足倚仗之人,以天子威重而自将以伐诸侯,一战不胜,而王室益以防矣。此谓不命将而亲征者也。不择罪而致讨者,非义;不命将而亲征者,非谋。非义非谋,而欲以威诸侯服天下,不亦难哉?或曰:郑小而鲁宋大者也。以王之力不能治郑,则何以讨鲁宋之罪哉?曰:陈恒弑其君,孔子请讨之,以爲陈恒之事,民之不与者半。以鲁之众加齐之半,可克也。夫陈氏厚施于民而民从之,故民之与之者半;不然皆不与尔。鲁桓宋督之事,计其国人皆莫与之也。举国人之所不与者,而以天子之名义讨之,其孰曰不可哉?讨当其罪,则天威振而人心服矣,尚何郑伯不朝之足怒耶?惜也,桓王欲振其威权,而不知计之出于此也。左氏载繻葛之战,王卒大败,而春秋不言战,明王者无敌于天下也。不言败,爲王者讳也。此皆春秋尊王之教也。

  大雩

雩,求雨之祭也。何以书“雩”而加大僣也?大雩,帝

译夏,齐侯与卫侯在蒲地互相发布命令。

《春秋》中,不是王者就不称“命”,这里记载齐侯、卫侯互相发布命令,是谴责他们僭越王权。认为他们只是没有结盟,这是错误的。如果他们没有结盟,那么“防”和“遇”也都是没有结盟,为什么唯独用“胥命”来记载呢?

六月,鲁桓公在郕地会见齐侯。秋七月壬辰初一,发生日食,全食。公子翚前往齐国迎娶新娘。

公子翚是鲁桓公的主谋。鲁桓公自命为大夫,所以称他为公子。

九月,齐侯将姜氏送到讙地。鲁桓公在讙地会见齐侯。

齐侯越过国境送女儿,这是爱护女儿但不合乎正道。鲁桓公借会见之机接纳新妇,这是婚姻不合乎礼制。姜氏给鲁国带来祸患,征兆就在这里了。

夫人姜氏从齐国回到鲁国。冬,齐侯派他的弟弟年来鲁国聘问。

有丰收之年

《春秋》十二位国君中,只有桓公和宣公以不义的手段取得国家,按理不应有丰收吉祥的庆贺。然而只有桓公和宣公的时代,记载了“有年”、“大有年”,为什么呢?《昭公二十五年》记载“有鸜鹆来巢”,左氏说:“记载的是没有的事。”大概是通过记载有,来显示没有。桓公、宣公时代,日食、大水、虫灾等谴责大致相同,而宣公时代又有大旱、蝝虫滋生、冬天饥荒两次。由此看来,桓公三年记载“有年”,那么其他年份没有丰收就可以知道了;宣公十八年记载“大有年”,那么其他年份大无丰收就可以知道了。

四年春正月,鲁桓公在郎地狩猎

田猎的意义有二:一是练习军事以保卫百姓,二是获取猎物以供奉祖先。所以说:“国家的大事,在于祭祀和战争”,指的就是田猎。至于追求游乐的快乐,放纵追逐禽兽的爱好,以至于败坏道德、荒废政事,损害百姓、灭绝万物,这是危亡之道,古人非常警惕。郎,是遥远的地方。鲁桓公到遥远的郎地狩猎,恐怕是追求游乐的快乐,放纵追逐禽兽的爱好吧?

夏,周天子派宰渠伯纠来鲁国聘问

聘问诸侯,不是正道。何况是宠信篡位叛逆的人呢?当时桓王有讨伐郑国的意图,所以聘问鲁国以求援助。不知道宠信篡位叛逆,导致三纲沦丧,刑罚政令废弛。哪里还能再去讨伐诸侯呢?

五年春正月甲戌,己丑,陈侯鲍去世。

甲戌,己丑,三传都认为这是鲁国史官的旧文,孔子沿用了它,这是不对的。孔子修订《春秋》,以笔削自任,如果鲁国史官有两天并存这样的错误,不应该只叙述而不删削,留下无故的疑惑。这一定是圣人笔削之后,传抄者弄错了。有人说甲戌下面脱漏了一件所记载的事,然而

夏,齐侯、郑伯前往纪国

齐侯、郑伯到纪国朝见,是为了偷袭纪国。小人阴险的情状,难道不可怕吗?

周天子派仍叔的儿子来鲁国聘问

请求鲁国援助而没有得到回应,所以再次派遣聘问。至于派仍叔的儿子,又可以看出周王朝用人的谬误了。古代公卿大夫的儿子,必须经过学校教育,等到他们品德成就、才能通达,然后才任用。但必须四十岁以后才从政,那么他们在未做官之前,涵养和历练就很多了。周朝衰微,政教废弛,凡是公卿大夫年老不能理政,就让他们的儿子代替,不仅不是出自品德成就、才能通达的贤才,往往不到壮年,像武氏子、仍叔子这类人,以乳臭未干的孩童承担国家政事,就是子产所说的“不能拿刀却让他切割”,难道不谬误吗!这可以作为后世选拔任用人才的警戒。

安葬陈桓公于城祝丘

秋,蔡人、卫人、陈人跟随周天子讨伐郑国

周朝政令习惯于软弱,太严重了。桓王一旦愤然想要振兴他的威权,因为郑伯不来朝见而亲自率领军队讨伐他。这也是有志于扶持衰败、拯救弊政的人,但讨伐郑国为什么要记载呢?回答说:不选择罪行而发动讨伐,不任命将领而亲自出征,大概是轻举妄动、急躁冒进的军队。在桓王的时候,鲁国有不道的桓公,宋国有不臣的督,天下的罪行哪有比这更大的?而天子的讨伐不能施加给他们。聘问的使者正接连不断地来到鲁国朝廷,宠信篡位叛逆以败坏三纲,不足以谈论王政了。郑伯不来朝见,罪行或许可以宽恕,但一定要讨伐不止,这就是不选择罪行而发动讨伐。天子征讨诸侯,对内派遣卿士,对外任用方伯,带着王命去临视,天子不亲自出征。现在不忍心一朝的愤怒,带着不足以依靠的人,以天子的威重亲自率领军队讨伐诸侯,一战不胜,王室更加被防备了。这就是不任命将领而亲自出征。不选择罪行而发动讨伐,是不义;不任命将领而亲自出征,是不智。不义不智,却想以此威慑诸侯、使天下信服,不是很难吗?有人说:郑国小而鲁国、宋国大。以天子的力量不能治理郑国,那么凭什么讨伐鲁国、宋国的罪行呢?回答说:陈恒杀了他的君主,孔子请求讨伐他,认为陈恒的事,民众不赞同的有一半。以鲁国的兵力加上齐国的一半,可以攻克。陈氏对民众厚施恩惠而民众跟随他,所以民众赞同他的一半;不然都不赞同。鲁桓、宋督的事,估计他们的国人都不赞同。举国人不赞同的人,而以天子的名义讨伐他们,谁说不可呢?讨伐符合罪行,那么天威振奋而人心信服,还值得因为郑伯不来朝见而愤怒吗?可惜啊,桓王想要振兴他的威权,却不知道计策出于此。左氏记载繻葛之战,王军大败,而《春秋》不记载战争,表明王者在天下无敌。不记载失败,是为王者避讳。这都是《春秋》尊王的教化。

大雩

雩,是求雨的祭祀。为什么记载“雩”而加上“大”字呢?大雩,是祭祀上帝

用盛乐,天子之礼也。鲁郊用辛日,雩亦用辛。如昭二十五年书“上辛大雩”,“季辛”又雩,其爲雩上帝明矣。然则鲁雩当何如?曰:天子祭天,诸侯祭土社稷山川之在封内者,诸侯祭之,宜也。

译使用盛乐,是天子的礼制。鲁国在郊外祭天选用辛日,求雨祭也选用辛日。如果《春秋》昭公二十五年记载“上辛日大雩”,“季辛日”又举行雩祭,那么雩祭的对象是上帝就十分明确了。既然如此,鲁国的雩祭应当是怎样的呢?回答说:天子祭祀上天,诸侯祭祀封地内的土地、社稷和山川,诸侯祭祀这些,是适宜的。

螽

观斯螽动股之诗,则知其常有也。观螽斯蛰蛰之诗,则知其常多也。何以书爲灾焉尔?

  冬州公如曹

春秋以爵书公者,宋公是也;以官书公者,祭公、周公、州公、虞公是也。此皆居王者三公之任者也。左氏载隐十一年,王取邬、刘之田于郑,而与郑人苏忿生之田:温、原、絺、樊、州、陉、隤、懐,此皆王畿之地,王朝公卿食采之邑也。王朝三公食采于州,故曰州公,而非州国也,明矣。人臣之位,孰如三公之尊?固当与国家同其休戚。今以王师败衂于郑,则惧而如曹;平安则保其位,危难则逃其君。兹岂人臣之义哉?楚虽国亡,得包胥而外援至;唐虽兵乱,有李勉而朝廷尊。国有人焉,虽丧败之余,犹有可振起者。今观州公之事,则王室何頼于若人哉?宜圣人恶而书之,爲万世人臣之戒也。左氏谓淳于公如曹,度其国危,遂不复。所谓国危者,王国尔,非州国也。淳于州公,姓氏也。

  六年春正月寔来

寔来者,当如郭公之类,简编脱误尔。説者以寔爲州公,岂其然乎?

  夏四月公防纪侯于郕

  秋八月壬午大阅

据臧僖伯所称,讲事者四时之制,则搜苖狝狩;三年之制,则治兵振旅。初无大阅之名也。此书“壬午大阅”者,得非大合国人而阅之,以夸示其甲兵之盛,异于讲事之常制乎?此可以见其好武佳兵之甚矣。

  蔡人杀陈佗

左氏载五年陈乱,文公子佗杀太子而代之,则是佗既为君矣。春秋诸侯虽以簒弑立者,逾年必称君。佗既立,逾年不称君,而曰“陈佗”,何也?谷梁子曰:“匹夫行,故匹夫称之也。”佗以匹夫行,而淫于蔡,蔡人不知佗爲君而杀之,故以杀陈佗赴于鲁也。由此观之,凡爲人君而去銮旗之餙,失藩卫之严,微服盘游,见毙贼手,犹杀一夫而已,可无畏哉!

  九月丁卯子同生

左氏不縁经而载事者多矣。九月丁卯,子同生者,盖左氏因记太子生之礼,并问名等语,故起此事,恐非经文也。録经者误以传文加之尔。如文八年,公子遂防雒戎,盟于暴,杜注云:「本或作伊雒之戎,此后人妄取传文加之」之类,不然《春秋》书「子同生」甚无义也。

  冬纪侯来朝

  七年春二月己亥焚咸丘

杜预曰:「火田也。焚林而田,明年无田;竭泽而渔,明年无渔。故《春秋》书焚咸丘,恶尽物也。夫求尽物于山泽,圣人且犹恶之,况求尽利于民乎?」

  夏谷伯绥来朝邓侯吾离来朝

説者皆以谷伯、邓侯朝乎篡逆之鲁桓,故贬而名之。不知《春秋》书其事,即见其罪焉尔。不以名爲贬也。以名谷、邓爲贬,则不名者无贬欤?然则名之何也?《谷梁子》曰:失国也,故名。

  八年春正月己卯烝

冬祭爲烝。烝进也。冬之时,百物成熟,凡可荐者皆进而祭之也。烝用建亥之月,故传曰「闭蛰而烝」。今烝用建子,不及时矣。不及时则爲怠,正月己卯烝是也。亟举则爲黩,夏五月丁丑烝是也。

天王使家父来聘。夏五月丁丑烝。秋伐邾。冬十月雨雪。祭公来,遂逆王后于纪。

祭公来,不称使,无君命也。遂逆王后于纪,专君命也。

  九年春纪季姜归于京师

王后归,不书,而书纪姜者,事由祭公,非王者之命,失正始之道也。

  夏四月秋七月

  冬曹伯使其世子射姑来朝

君父在而世子行防朝之事,是国有二君也。父而使之,虽笃子之爱,不可以爲训也。子而行之,虽从父之令,不足以爲孝也。

十年春王正月庚申,曹伯终生卒。夏五月,葬曹桓公。秋,公防卫侯于桃丘,弗遇。冬十有二月丙午,齐侯、卫侯、郑伯来战于郞。

十有一年春正月,齐人、卫人、郑人盟于恶曹。夏五月癸未,郑伯寤生卒。秋七月,葬郑庄公。

九月,宋人执郑祭仲,突归于郑,郑忽出奔卫。

三传者,皆杂襃贬以乱经,而公羊爲甚。公羊之最谬者,以孔父爲死义,以祭仲爲行权,以齐襄灭纪爲尽祖祢之心,以宋襄丧师爲比文王之战。似此之类,其误天下后世不浅矣。郑伯寤生卒,▯仲执

译螽

看那《诗经》中“螽斯振振”的诗句,就知道螽斯是常见的;看那《诗经》中“螽斯蛰蛰”的诗句,就知道螽斯是众多的。为什么还要记载为灾异呢?

冬州公如曹

《春秋》用爵位称呼“公”的,是宋公;用官职称呼“公”的,是祭公、周公、州公、虞公。这些都是担任王者三公职位的人。《左传》记载隐公十一年,周王从郑国夺取邬、刘的田地,而把郑国苏忿生的田地:温、原、絺、樊、州、陉、隤、怀,赐给郑国,这些都是王畿之地,是王朝公卿受封食邑的地方。王朝的三公在州地受封食邑,所以称为州公,而不是州国的国君,这就很明白了。人臣的地位,哪有比三公更尊贵的呢?本来应当与国家同甘共苦。现在因为王师在郑国战败,就害怕而逃往曹国;平安时保住自己的职位,危难时抛弃自己的君主。这难道是为人臣子的道义吗?楚国虽然国家灭亡,因为有申包胥而得到外援;唐朝虽然兵乱,因为有李勉而朝廷尊严。国家有这样的人,即使在失败之后,还有可以振兴的希望。现在看州公的事情,王室能依靠这样的人吗?所以圣人厌恶他而记载下来,作为万世人臣的警戒。《左传》说淳于公去曹国,估计国家危险,就不再回来。所谓国家危险,是指周王室,而不是州国。淳于,是州公的姓氏。

六年春正月寔来

“寔来”这件事,应当像郭公那样,是简册编联脱落造成的错误。解说的人把“寔”当作州公,难道是这样吗?

夏四月公防纪侯于郕

秋八月壬午大阅

根据臧僖伯所说的,讲习军事是四季的制度,即搜、苗、狝、狩;三年的制度,即治兵、振旅。本来没有“大阅”的名称。这里记载“壬午大阅”,莫非是大举集合国人来检阅,以夸示其甲兵的强大,不同于讲习军事的常规制度吗?这可以看出他喜好武力、崇尚战备到了极点。

蔡人杀陈佗

《左传》记载五年陈国发生动乱,文公的儿子佗杀了太子而取代他,那么佗已经成为国君了。《春秋》中诸侯虽然以篡弑立位的,过了一年必定称君。佗已经即位,过了一年不称君,而说“陈佗”,为什么呢?《谷梁传》说:“他行为像平民,所以用平民的称呼来称他。”佗以平民的行为,而在蔡国淫乱,蔡国人不知道佗是国君而杀了他,所以用杀陈佗的消息向鲁国报丧。由此看来,凡是作为国君而抛弃车旗的装饰,失去藩篱护卫的威严,微服私游,死在贼人手中,就像杀了一个平民而已,能不畏惧吗!

九月丁卯子同生

《左传》不依据经文而记载事情的地方很多。九月丁卯,子同出生,大概是《左传》因为记载太子出生的礼仪,并询问名字等话语,所以引出这件事,恐怕不是经文。记录经文的人错误地把传文加进去了。比如文公八年,公子遂在雒戎会盟,在暴地结盟,杜预注说:“有的本子写作伊雒之戎,这是后人妄取传文加上去的”之类,不然《春秋》记载“子同生”就没有意义了。

冬纪侯来朝

七年春二月己亥焚咸丘

杜预说:“这是烧荒种田。焚烧山林来种田,明年就没有田可种;排干池泽来捕鱼,明年就没有鱼可捕。所以《春秋》记载焚咸丘,是厌恶竭尽物产。在山水中求尽物产,圣人尚且厌恶,何况在百姓身上求尽利益呢?”

夏谷伯绥来朝邓侯吾离来朝

解说的人都认为谷伯、邓侯朝见篡逆的鲁桓公,所以贬低而直呼其名。不知道《春秋》记载这件事,就显示他们的罪过了。不因为直呼其名就是贬低。如果认为直呼谷、邓的名是贬低,那么不直呼名的就没有贬低吗?那么直呼其名为什么呢?《谷梁传》说:失国了,所以直呼其名。

八年春正月己卯烝

冬祭称为烝。烝是进献的意思。冬天的时候,万物成熟,凡是可以进献的都进献来祭祀。烝用建亥之月,所以传文说“闭蛰而烝”。现在烝用建子之月,不及时了。不及时就是怠慢,正月己卯烝就是这样。频繁举行就是亵渎,夏五月丁丑烝就是这样。

天王派家父来聘问。夏五月丁丑烝。秋伐邾。冬十月雨雪。祭公来,于是从纪国迎娶王后。

祭公来,不称奉命,是没有君命。于是从纪国迎娶王后,是专断君命。

九年春纪季姜归于京师

王后归来,不记载,而记载纪姜,是因为事情出于祭公,不是王者的命令,失去了正始之道。

夏四月秋七月

冬曹伯使其世子射姑来朝

君父在世而世子代行朝见之事,这是国家有两个君主。父亲让他去,虽然深爱儿子,不可以作为典范。儿子去执行,虽然服从父亲的命令,不足以称为孝。

十年春王正月庚申,曹伯终生去世。夏五月,安葬曹桓公。秋,公在桃丘防备卫侯,没有遇到。冬十二月丙午,齐侯、卫侯、郑伯来郞地作战。

十一年春正月,齐人、卫人、郑人在恶曹结盟。夏五月癸未,郑伯寤生去世。秋七月,安葬郑庄公。

九月,宋人抓住郑祭仲,突回到郑国,郑忽出逃到卫国。

三传,都混杂褒贬来扰乱经文,而《公羊传》最严重。《公羊传》最错误的,是把孔父当作死义,把祭仲当作行权,把齐襄公灭纪当作尽祖祢之心,把宋襄公丧师当作比文王之战。像这类,他们误导天下后世不浅了。郑伯寤生去世,〇仲执

国之政,受命以奉其嫡子忽爲君,有死无贰。仲之职也,一旦见执于宋,贪生茍免,遽立突而黜忽。视变易其君,不啻如弁髦。虽斧钺刀锯,犹恐不足以痛惩之,况可许以权乎?以祭仲爲权,是使世之奸臣卖君卖国以自爲利者,皆借权以自解,则天下国家之祸安有己哉?汉高后欲王诸吕,王陵固争,而陈平不争。旣而陵以急得罪,平以缓收功。宜平之贤于陵也。先儒论此,则以陵爲可法,平爲可罪。盖不如是,则党邪祸正,荣存丑亡,身谋而国不计,君逋而雠是与者,将接踵于天下矣。夫有平之功,且不免罪,况不能爲平之功者乎?此可以观春秋之教,黜公羊之妄矣。

译国家的政令,是接受天命来奉立嫡长子忽为国君,只有死节,没有二心。这是祭仲的职责。他一旦被宋国所俘获,就贪生怕死,苟且求免,立刻拥立突而废黜忽。他看待变更国君,简直就像丢弃帽子和发饰一样轻率。即使是用斧钺刀锯这样的极刑,恐怕也不足以严厉惩罚他,何况还能允许他拥有权变呢?如果认为祭仲的做法是权变,那就是让世上那些出卖君主、出卖国家以谋取私利的奸臣,都借“权变”来自我辩解,那么天下的灾祸哪里会有尽头呢?汉高后想要封吕氏子弟为王,王陵坚决争辩,而陈平不争辩。后来王陵因为急躁而获罪,陈平因为缓和而收效。按理说陈平比王陵贤明。先儒评论这件事,认为王陵值得效法,陈平应当获罪。如果不这样,那么结党营私、祸害正道,以苟且偷生为荣耀、以死亡为耻辱,只谋私利而不顾国家,背叛君主而与仇敌同流合污的人,将会在天下一再出现。连有陈平那样功效的人,尚且不免获罪,何况那些不能做出陈平那样功效的人呢?由此可以观察《春秋》的教化,驳斥《公羊传》的虚妄了。

柔防宋公、陈侯、蔡叔盟于折。公防宋公于夫钟。冬,十有二月,公防宋公于阚。

十有二年春正月,夏六月壬寅,公防▯侯、莒子盟于曲池。

秋七月丁亥,公防宋公、燕人盟于谷丘。八月壬辰,陈侯跃卒。公防宋公于虚。冬十有一月,公防宋公于龟。丙戌,公防郑伯盟于武父。丙戌,卫侯晋卒。十有二月,及郑师伐宋。丁未,战于宋。

市井小人,嬉游狎昵,无所不至,指天誓心,以示无他。一旦言意之不快,则举挺刃而鬭,反目若世雠者,即鲁、宋二君之所爲也。

十有三年春,二月,公防纪侯、郑伯。己巳,及齐侯、宋公、卫侯、燕人战。齐师、宋师、卫师、燕师败绩。

孟子有言:「争地以战,杀人盈野;争城以战,杀人盈城。」又曰:「善战者,服上刑。」《春秋》书诸侯之战,盖明其以争战杀人,宜服上刑焉尔。至于卫侯背殡从戎,废居丧之礼,称爵以交邻国,上刑之服,又有甚焉。或曰:「丧制有从金革而无避者,非欤?」曰:「爲寇在门庭,而宗庙社稷之存亡所系者,是以从权制而无避也。」故徐戎并兴,东郊不开,伯禽虽在丧服之中,而征筑并举,盖度轻重缓急,有不得已焉者矣。今卫侯从齐、宋、燕以出战,岂有门庭之寇,事之不得己哉?直好战而已尔。

三月,葬卫宣公。夏,大水。秋,七月。冬,十月。

十有四年春,正月,公防郑伯于曹,无冰。

  夏五

夏五、阙月,当是传经之误。谷梁氏以爲孔子传疑,非也。夫文不关于教戒,而遗无故之疑者,岂《春秋》意哉?

  郑伯使其弟语来盟

  秋八月壬申御廪灾乙亥尝

诸侯亲耕以奉粢盛,必廪而藏之。故鲁有御廪,犹《月令》季秋藏帝借之,收于神仓是也。《春秋》书「壬申,御廪灾;乙亥,尝」。凡祭,散斋七日,致斋三日。尝于乙亥,则是壬申爲致斋之初日也。御廪之灾,不于他时,而于尝荐致斋之日,其异甚矣。得非桓爲不道,而宗庙之灵将不歆其祀乎?

  冬十有二月丁巳齐侯禄父卒

宋人以齐人、蔡人、卫人、陈人伐郑。

其言“以”者,何也?“以”之爲言,用也。赵子曰:“凡不用我师而用彼师者,曰‘以’。何以知之?以定四年书‘蔡侯以吴子及楚人战于柏举’,知之也。左氏载柏举战事,并吴楚自战,而蔡不交锋也。今伐郑之役,得非宋人用四国之师,而不自用其师乎?夫不用吾国之师而用他国之师,是不爱他国之民也。宋人是已。以吾国之师而爲他国之用,是不爱吾国之民也。齐、蔡、卫、陈是已。二者皆不仁也。”

十有五年春,二月,天王使家父来求车。

谷梁子曰:「求车,非礼也。求车犹可,求金甚矣。」或又曰:「车服,上之所赐,下者也,而求之,下其过甚于求金。」不知二者皆不足论也。当周辙旣东,王畿之地,仅侪于列国,方物之贡,不至于京师。天子特拥虚器于其上,用度空乏。至于下求,凡《春秋》书「求赙」「求车」「求金」者,皆所以见王室之衰替,诸侯之不臣焉尔。寜有轻重于其间哉!

三月乙未,天王崩。夏四月己巳,葬齐僖公。

五月,郑伯突出奔蔡,郑世子忽复归于郑。

突出,忽归,复正也。何以书?恶祭仲之擅废置君也。卫叔文子所谓「视君不如弈棋者」,祭仲是也。

  许叔入于许

传曰:人众能胜天,天定亦能胜人。春秋纪列国之变,所以见人欲横流之中,而未尝无天道也。郑庄公吞噬许国,挟齐鲁之力入许,而逐其君,使其大夫国人奔溃四出,可谓人欲横流矣。及身没之后,权臣擅命,二子争国,几于丧亡。故许叔因郑之乱得还其旧都,非所谓天道之昭昭者乎?茍知天道之昭昭如是,则凡世之肆其欲者可以戒矣。此春秋书许叔入许之义也。先儒谓许叔能复其宗社,故春秋贤而字之。抑不思许叔罹郑庄之虐,迟徊于外者十有五年,不能乞灵于王室,假援于诸侯,以复君父之仇也。今幸郑之乱,乗闲以入其国,此虽甚愚者爲计,亦不容不出于此。何以谓之贤哉?春秋之纪事爲戒而

译鲁桓公与宋公、陈侯、蔡叔在折地结盟,以防备他们。鲁桓公在夫钟防备宋公。冬季十二月,鲁桓公在阚地防备宋公。

鲁桓公十二年春季正月,夏季六月壬寅日,鲁桓公与〇侯、莒子在曲池结盟,以防备他们。

秋季七月丁亥日,鲁桓公与宋公、燕人在谷丘结盟,以防备他们。八月壬辰日,陈侯跃去世。鲁桓公在虚地防备宋公。冬季十一月,鲁桓公在龟地防备宋公。丙戌日,鲁桓公与郑伯在武父结盟,以防备他们。丙戌日,卫侯晋去世。十二月,鲁国与郑国军队一起讨伐宋国。丁未日,在宋国交战。

市井小人,嬉戏游玩,亲近狎昵,无所不至,指着天发誓以表示没有二心。一旦言语心意不痛快,就拿起棍棒刀剑争斗,反目成仇如同世仇一样,这正是鲁、宋两国国君所做的。

鲁桓公十三年春季,二月,鲁桓公与纪侯、郑伯会合,以防备他们。己巳日,与齐侯、宋公、卫侯、燕人交战。齐国军队、宋国军队、卫国军队、燕国军队大败。

孟子曾说:“争夺土地而战,杀人遍野;争夺城池而战,杀人满城。”又说:“善于作战的人,应受最重的刑罚。”《春秋》记载诸侯的战争,大概是为了表明他们因争战杀人,应当受到最重的刑罚。至于卫侯背着灵柩从军作战,废弃居丧的礼节,以爵位身份与邻国交往,其所受的刑罚,更加严重。有人说:“丧礼制度中有因军事行动而不回避的规定,不是吗?”回答说:“这是因为寇敌在门庭,关系到宗庙社稷的存亡,所以权宜行事而不回避。”所以徐戎同时兴起,东郊城门不开,伯禽虽然处在丧服之中,但征伐和筑城同时进行,大概是权衡轻重缓急,有不得已的情况。如今卫侯跟随齐、宋、燕出战,哪里有门庭之寇、不得不为之的事呢?只是喜好作战罢了。

三月,安葬卫宣公。夏季,发生大水。秋季,七月。冬季,十月。

鲁桓公十四年春季,正月,鲁桓公在曹地与郑伯会合,以防备他,这一年没有结冰。

夏季五月

“夏季五月”缺少月份,应当是传抄经文时的错误。谷梁氏认为是孔子表示怀疑,这是不对的。如果文辞不涉及教化警戒,而遗留无故的疑点,这难道是《春秋》的本意吗?

郑伯派他的弟弟语来结盟

秋季八月壬申日,御廪发生火灾;乙亥日,举行尝祭

诸侯亲自耕种以供奉祭祀用的谷物,一定要储藏起来。所以鲁国有御廪,就像《月令》所说季秋收藏帝借之谷,收入神仓一样。《春秋》记载“壬申日,御廪发生火灾;乙亥日,举行尝祭”。凡是祭祀,散斋七天,致斋三天。在乙亥日举行尝祭,那么壬申日就是致斋的第一天。御廪发生火灾,不在其他时候,而在尝祭致斋之日,这异常严重。难道不是桓公行为不道,宗庙神灵将不享用他的祭祀吗?

冬季十二月丁巳日,齐侯禄父去世

宋人率领齐人、蔡人、卫人、陈人讨伐郑国。

这里说“率领”,是什么意思呢?“率领”的意思是使用。赵子说:“凡是不使用我国军队而使用别国军队的,称为‘率领’。怎么知道的呢?从定四年记载‘蔡侯率领吴子与楚人在柏举交战’可以知道。左氏记载柏举之战,吴楚自己交战,而蔡国没有交锋。如今讨伐郑国的战役,莫非是宋人使用四国的军队,而不使用自己的军队吗?不使用我国军队而使用他国军队,是不爱护他国百姓。宋人就是这样。使用我国军队为他国所用,是不爱护我国百姓。齐、蔡、卫、陈就是这样。两者都是不仁。”

鲁桓公十五年春季,二月,周天子派家父来请求车辆。

谷梁子说:“请求车辆,不合礼制。请求车辆还可以,请求金子就太过分了。”又有人说:“车服,是上级赏赐给下级的,而向下级索取,这过错比请求金子更严重。”不知道这两种说法都不值得讨论。当周王室东迁之后,王畿之地,仅相当于列国,各地的贡品,不到达京师。天子只是空拥虚名在上,用度空乏。至于向下索取,凡是《春秋》记载“请求助丧财物”、“请求车辆”、“请求金子”的,都是为了显示王室的衰微,诸侯的不臣服。哪里还有轻重之分呢!

三月乙未日,周天子去世。夏季四月己巳日,安葬齐僖公。

五月,郑伯突突然出逃到蔡国,郑世子忽回到郑国。

突突然出逃,忽回归,恢复了正统。为什么记载呢?厌恶祭仲擅自废立君主。卫叔文子所说的“看待君主不如下棋”的人,就是祭仲。

许叔进入许国

传曰:人多能胜天,天定也能胜人。《春秋》记载列国的变化,是为了表明在人欲横流之中,从未没有天道。郑庄公吞并许国,凭借齐鲁的力量进入许国,驱逐其君主,使其大夫和国人奔溃四散,可谓人欲横流了。等到郑庄公死后,权臣专权,两个儿子争夺国家,几乎灭亡。所以许叔趁着郑国的动乱得以回到旧都,这不是所谓天道昭昭吗?如果知道天道如此昭昭,那么世上那些放纵欲望的人就可以警戒了。这就是《春秋》记载许叔进入许国的意义。先儒认为许叔能恢复其宗社,所以《春秋》认为他贤德而称字。却不考虑许叔遭受郑庄公的虐待,在外徘徊十五年,不能向王室求助,借诸侯援助,以报君父之仇。如今幸逢郑国动乱,乘虚而入其国,这即使是极愚蠢的人谋划,也不得不如此。怎么能称之为贤德呢?《春秋》记载史事是为了警戒

已矣,其于名字无择也。王使荣叔来锡桓公命,是宠篡逆也,而书「荣叔柔防」。宋公、陈侯、蔡叔盟于折,是以臣敌君而爲不信之盟也,而书「蔡叔」,岂亦贤而字之耶?朱氏谓春秋非字字皆有义者,此类也。

译罢了,对于名和字的选用是没有固定选择的。周王派荣叔来赐给桓公策命,这是宠幸篡位叛逆的人,但史书却记载为“荣叔柔防”。宋公、陈侯、蔡叔在折地结盟,这是以臣子的身份与君主平起平坐而订立不诚信的盟约,但史书却记载为“蔡叔”,难道也是因为贤德而称其字吗?朱氏认为《春秋》并非每个字都有深意,就是这类情况。

公防齐侯于艾。邾人、牟人、葛人来朝。秋,九月,郑伯突入于栎。

冬,十有一月,公防宋公、卫侯、陈侯于袲,伐郑。

爲纳突也,鲁桓以弟篡兄,郑突以庶夺嫡,故突之求入于郑,鲁必爲之尽力焉。同恶相济之道也。

十有六年春正月,公防宋公、蔡侯、卫侯于曹。夏四月,公防宋公、卫侯、陈侯、蔡侯伐郑。秋七月,公至自伐郑。冬,城向。

  十有一月卫侯朔出奔齐

春秋诸侯之出奔者,皆爲其臣所逐也。郑伯突以庶夺嫡,遂为祭仲所制,不堪仲之爲,而谋杀之,未成而仲知之,是突之出奔者,祭仲逐之也。卫朔以防鬭取,寘伋寿于死地,故二公子泄职怨之,而立黔牟,是朔之出奔者,泄职逐之也。二者俱以不义得之,以不义失之尔。不然,则其大夫国人皆将安之,以爲君矣。援己者无徳,色异己者无叛心,所谓神之主而民之望也,庸可逐乎?

十有七年春,正月丙辰,公防齐侯、纪侯盟于黄。

盟于黄平,齐纪也。盖齐欲害纪,而鲁平之,义也。何以书?曰:“春,正月,及齐纪盟。”夏五月,及齐师战。见鲁桓反覆不常,以误纪之托。纪侯不择所主,以自误其国也。曽子曰:“爲人谋而不忠乎?鲁桓是已。”《易》曰:“比之匪人,不亦伤乎?”纪侯是已。

二月丙午,公防邾仪父盟于趡。夏五月丙午,及齐师战于奚。六月丁丑,蔡侯封人卒。

  秋八月蔡季自陈归于蔡

蔡季闻君死而归,必尝得罪于君而出矣。以爲其自归,则志在于争国;以爲蔡人召之,则非出于王命。二者必有一焉,皆罪也。

  癸巳葬蔡桓侯

桓侯者,桓公也。侯字误也。《春秋》之法,五等诸侯殁,皆称公,縁臣子之心而尊之也。故汉孔融爲郑康成立乡曰:“昔太史公、廷尉呉公、谒者仆射邓公,皆汉之名臣。”又四皓有园公、夏黄公,潜徳隐耀,世嘉其尚,皆悉称公。然则公者,仁徳之正号,不必三事大夫,此即《春秋》书公之义也。啖助谓:“蔡人请諡于王,而加諡于本爵者,妄矣。”

及宋人、卫人伐邾。冬,十月朔,日有食之。

十有八年春王正月,公防齐侯于泺。公与夫人姜氏遂如齐。

或谓公本与夫人俱至于泺而不书夫人者,是必夫人尚有所惮,不敢出防也。使公能制之于始,不与偕徃于齐,岂有后日之祸?不知桓公身为篡弑之贼,天理絶矣,尚何责以夫夫妇妇之道耶?制于孽妇,祸至杀身,殆天夺之魄也。书所谓「从逆凶者,桓公是已」。

  夏四月丙子公薨于齐

公见弑于齐,不言弑,爲内讳也。言薨于齐,则弑自见矣。

  丁酉公之丧至自齐

  秋七月

  冬十有二月己丑葬我君桓公

春秋君弑不书葬者,仇人当国,或国内乱,不得以成礼葬焉尔。桓之书葬者,仇人在齐,而其国固无恙焉,故得以成礼葬之也。

  春秋通说卷二

<经部,春秋类,春秋通说》>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通说卷三《宋黄仲炎撰》庄公

  元年春王正月

  三月夫人孙于齐

谷梁子曰:「不言氏姓,贬之也。」信斯言也,则夫人前乎如齐,与闻杀夫之事;后乎禚之防、祝邱之享,显示宣淫之迹。而书姜氏者,独无贬乎?曰:「春秋书其事,即见其罪焉尔,不必去氏姓以为贬也。」孙,奔也。奔而谓之「孙」,内辞也。臣子之于国,恶不忍斥言之,故婉其文焉。奔而曰「孙」,犹弑而曰「薨」之类,皆内辞也。然虽婉其文,而未尝没其实,故言「孙」以见奔,不地以见弑,垂戒之义明矣。

  夏单伯逆王姬

单伯,鲁大夫尔。左氏因见周有刘单,遂以单伯为周大夫,非也。以左氏攷之,列国大夫同姓氏者多矣。如周有申伯,郑亦有申侯,楚亦有申舟,鲁亦有申繻。如卫有孔达,宋亦有孔父,郑亦有孔叔,陈亦有孔寜。摭此之类,可以知鲁之单非周之单矣。单伯逆王姬,何以书?王嫁女于齐,而使鲁主之也。鲁君见杀于齐,君父之雠,臣子不共戴天者也,而为之主婚礼于衰绖之中,无恩义之大者也。然则王命辞乎?曰:君子不

译鲁桓公在艾地防备齐侯。邾国人、牟国人、葛国人来朝见。秋天,九月,郑伯突进入栎地。

冬天,十一月,鲁桓公在袲地防备宋公、卫侯、陈侯,讨伐郑国。

这是因为要帮助郑突回国。鲁桓公作为弟弟篡夺了哥哥的君位,郑突作为庶子夺取了嫡子的地位,所以郑突谋求回到郑国,鲁国必定为他竭尽全力。这是同恶相济的道理。

鲁桓公十六年春天,正月,鲁桓公在曹地防备宋公、蔡侯、卫侯。夏天,四月,鲁桓公讨伐郑国,与宋公、卫侯、陈侯、蔡侯会合。秋天,七月,鲁桓公从讨伐郑国回来。冬天,修筑向城。

十一月,卫侯朔出逃到齐国。

春秋时期诸侯出逃,都是被他们的臣子驱逐。郑伯突作为庶子夺取嫡子地位,于是被祭仲控制,不能忍受祭仲的作为,而谋划杀害他,没有成功而祭仲知道了,这是郑突出逃,是祭仲驱逐了他。卫侯朔因为防备鬬取,把伋、寿置于死地,所以两位公子泄职怨恨他,而立黔牟为君,这是卫朔出逃,是泄职驱逐了他。这两者都是因为不义而得到,因为不义而失去。不然的话,他们的大夫和国人都会安定地拥戴他们,认为他们是君主。帮助自己的人没有恩德,反对自己的人没有叛乱之心,这就是所谓神明所主宰、百姓所仰望的,怎么可以被驱逐呢?

鲁桓公十七年春天,正月丙辰,鲁桓公在黄地与齐侯、纪侯结盟。

在黄地结盟,是齐国和纪国讲和。大概是齐国想要危害纪国,而鲁国使他们讲和,这是合乎道义的。为什么要记载?说:“春天,正月,与齐、纪结盟。”夏天,五月,与齐国军队作战。可见鲁桓公反复无常,辜负了纪国的托付。纪侯不选择所依靠的主子,从而自误其国。曾子说:“替别人谋划而不忠诚吗?鲁桓公就是这样。”《易经》说:“亲近不好的人,不也很悲伤吗?”纪侯就是这样。

二月丙午,鲁桓公在趡地与邾仪父结盟。夏天,五月丙午,在奚地与齐国军队作战。六月丁丑,蔡侯封人去世。

秋天,八月,蔡季从陈国回到蔡国。

蔡季听说国君去世而回来,必定曾经得罪国君而出逃。认为他自行归来,那么他的志向在于争夺国家;认为是蔡国人召他回来,那么不是出于周王的命令。这两种情况必定有一种,都是罪过。

癸巳日,安葬蔡桓侯。

桓侯,就是桓公。“侯”字是误写。《春秋》的体例,五等诸侯去世,都称公,是顺着臣子的心意而尊崇他们。所以汉朝孔融为郑康成立乡时说:“从前太史公、廷尉吴公、谒者仆射邓公,都是汉朝的名臣。”又四皓中有园公、夏黄公,隐藏德行不显露,世人嘉许他们的崇尚,都称他们为公。那么公,是仁德的正称,不一定限于三公九卿,这就是《春秋》书“公”的意义。啖助说:“蔡国人向周王请求谥号,而加谥号于本爵位,是荒谬的。”

与宋人、卫人讨伐邾国。冬天,十月朔日,发生日食。

鲁桓公十八年春天,周王正月,鲁桓公在泺地防备齐侯。鲁桓公与夫人姜氏于是前往齐国。

有人说鲁桓公本来与夫人一起到达泺地而不记载夫人,这一定是夫人尚有所畏惧,不敢出来防备。如果鲁桓公能在开始时制约她,不让她一同前往齐国,怎么会有后来的祸患?不知道鲁桓公身为篡弑的贼人,天理已绝,还怎么要求他遵循夫妇之道呢?受制于孽妇,祸患到来导致杀身,大概是上天夺去了他的魂魄。《尚书》所说的“顺从逆乱是凶险的”,鲁桓公就是这样。

夏天,四月丙子日,鲁桓公在齐国去世。

鲁桓公在齐国被弑杀,不说弑,是为国内避讳。说去世在齐国,那么被弑杀就自然显现了。

丁酉日,鲁桓公的灵柩从齐国运回。

秋天,七月。

冬天,十二月己丑日,安葬我们的国君桓公。

春秋时期国君被弑杀不记载安葬,是因为仇人在国内掌权,或者国内动乱,不能按照礼仪安葬。鲁桓公记载安葬,是因为仇人在齐国,而他的国家本来安好,所以能够按照礼仪安葬。

《春秋通说》卷二

<经部,春秋类,《春秋通说》>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通说》卷三《宋黄仲炎撰》庄公

元年春天,周王正月。

三月,夫人逃到齐国。

谷梁子说:“不称氏姓,是贬低她。”相信这话,那么夫人在前往齐国之前,参与杀害丈夫的事;在禚地会盟、祝邱享宴之后,显示宣淫的痕迹。而记载姜氏,难道没有贬低吗?说:“《春秋》记载其事,就显现其罪,不必去掉氏姓作为贬低。”孙,就是奔逃。奔逃而称为“孙”,是内部的委婉说法。臣子对于国家,厌恶不忍心直言,所以委婉其文辞。奔逃而说“孙”,犹如弑杀而说“薨”之类,都是内部的委婉说法。然而虽然委婉其文辞,而没有掩盖其实质,所以说“孙”以显现奔逃,不写地点以显现被弑杀,垂示警戒的意义明确了。

夏天,单伯迎接王姬。

单伯,是鲁国大夫罢了。左氏因为看到周朝有刘单,于是把单伯当作周朝大夫,不对。用左氏考证,列国大夫同姓氏的很多。比如周朝有申伯,郑国也有申侯,楚国也有申舟,鲁国也有申繻。比如卫国有关达,宋国也有孔父,郑国也有孔叔,陈国也有孔宁。拾取这类例子,可以知道鲁国的单伯不是周朝的单伯。单伯迎接王姬,为什么要记载?周王嫁女给齐国,而让鲁国主持婚礼。鲁国国君在齐国被杀,国君父亲的仇敌,臣子不共戴天,而在丧服之中为他主持婚礼,没有比这更大的无恩义了。那么是周王的命令推辞吗?说:君子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