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鱼堂剩言卷二
螽蜚蜮,皆害物之虫。蜚蜮言有,螟螽不言有。诸侯反国,或言自某归,或言归自某。晋伐鲜虞,吴入郢,直举国名,不言将帅及郊与用郊,皆无所发。诸侯出奔,或名,或不名。是其史旧有详略,义例不存于此,故不必皆改也。」此亦去了许多葛藤。
译螽、蜚、蜮,都是危害作物的害虫。经文提到蜚、蜮时用了“有”字,而提到螟、螽时则不用“有”字。诸侯返回本国,有时说“从某地归来”,有时说“归来自某地”。晋国讨伐鲜虞,吴国进入郢都,直接列举国名,不提及将帅,也不说明是否到达郊外或动用郊祀之礼,这些都是没有特别寓意的。诸侯出逃,有时记载其名,有时不记载其名。这说明史官旧例本就有详略之分,其中的义例并不在于此,所以不必全都加以修改。”这也去除了许多纠缠不清的枝节问题。
杜序谓发传之体有三:疏云是发凡、正例、新意、变例、归趣、非例三者。所云发凡正例者,传称「凡者五十」,先儒多云丘明以意作传,无新旧之例。惟杜则发发凡言例,是周公垂法、史书旧章。所云变意新例者,经文显者,传本其纎微;经文幽者,传阐使明。着有自发大义者,有史所不书,即以为义者,皆是新意。所谓归趣非例者,经无义例,不着善恶,故传直言其指归趣向而已,非褒贬之例也。此三者括尽《春秋》之大纲。
又杜序云:为例之情有五。疏云:五曰惩恶而劝善者,与上微而显不异。但劝戒缓者,在微而显之条;贬责切者,在惩恶劝善之例。先儒发例,如此者甚多。朱子于戒慎恐惧中提出慎独,即此意也。
杜氏驳去素王素臣,黜周王鲁之说,最有功于《春秋》。
春王正月之说,当折衷于程朱。是周正,非夏正。
吴志《伊春王正月辨》三篇,大意谓《春秋》自主周正,若《周礼》则以夏正杂周正。诗歌所咏,则如今人称「摄提孟陬」等语,不泥昭代时令,安得以《周礼》《豳风》而并疑《左传》《春秋》诸书乎?又谓商、周改时月,秦改歳始,不改时月,亦不得强合而一之,以致彼此交疑。其言商亦改时月者,则据梓慎云:「于夏为三月,于商为四月,于周为五月。」《汉律厯志》云:「夏为十月,商为十一月。」陈宠云:「阳气始萌,天以为正;周以为春,阳气上通,地以为正;殷以为春,阳气已至,人以为正;夏以为春。」有此数据,则殷之改时改月可知。《书》之言「惟元祀十有二月」者,今子月耳。即位宜于歳首,而不于歳首,未踰年,不应改元;而改元,则夏忠、商质,亦难以《周礼》证夏、商也。若夫秦,则改年始而不改时月,以闰月为后九月,《史记》确有所据。而文颕、颜师古辈泥商、周改月之见,更谓秦以十月为正月。若史家所载皆太初时追改,非当时本称,则又拘矣。其论甚辨,然吾谓梓慎、陈宠之言,或以夏、周之时月而遥推商之时月,亦未可知,难定谓改时改月,商、周则同;踰年改元,商、周则异。总之,古事难以臆断也。
孔疏论郑伯克段,只讥其失教,而以处心积虑之说为非,最是觉伯恭博议未免过当。
阅杜注,吊生不及哀,疏中详言其既葬除丧之意,此杜注之最差处。
隐三年日食条下引襄廿二年九月、十月皆日食,廿四年七月、八月皆日食。注疏皆不能言其故,此诚不可解。注疏:曲沃即闻喜也,而今则曲沃、闻喜为二县;翼即绛也,而今则翼城、绛州为一州一县。又按疏:唐叔始封在太原晋阳县,则今之太原府也;成侯徙曲沃,穆侯徙绛,则今之绛州。其后又迁新田,则今之绛县,皆在平阳府。盖益迁而西南去始封之都甚逺。
孔疏论董狐书法不隐,孔子称为良史,而《春秋》鲁君见弑,左氏以为讳国恶,礼也,见仁非一涂,此论亦最是。
僖元年讳国恶,下孔疏,说得此意尤精。
阅孔疏论桓不书王,榖梁以为桓无王故不书王,杜氏以为王不颁歴故不书王,刘炫以为阙文,三说未敢定,为孰是?但刘据襄二十七年、哀十二年传称「司厯过也」,杜氏释例皆指为鲁司厯,似厯非王朝所班,且子朝之乱,王位且未定,何能班厯?而亦书王,驳得甚是。孔氏则又以为厯或诸侯所为,亦遥禀天子正朔,子朝之乱,经仍称王,不责人所不得也,犹如大夫之卒,公疾在外,虽不与小敛,亦同书日之限,辨得亦最好。
桓三年日食,孔疏论所以食之故,未甚明。查《通考》交食之法,自隋以前犹未详着。大抵朔望值交,不问内外,入限便食。惟隋张胄元独得其妙,以为日行黄道,月行月道,交络黄道外十三日有竒,而入经黄道,谓之交。若月行内道,在黄道之北,则食多有验;月行外道,在黄道之南,虽遇正交,无由掩映,食多不验。孔氏去隋尚近,看来犹未通此法。其云「食有上下者,行有髙下」,谓月在日南,从南入食,南下北髙,则食起于下;月在日北,从北入食,则食发于髙。
译杜预序言说,阐释《春秋》传文的体例有三类:孔颖达疏解释说,这三类是发凡正例、新意变例、归趣非例。所谓发凡正例,传文中说“凡”字有五十处,先代儒者多认为左丘明是凭自己的心意作传,没有新旧体例的区别。只有杜预阐发凡例,认为这是周公留下的法则、史官旧有的章法。所谓新意变例,经文意思显明的,传文探求其细微之处;经文意思隐晦的,传文阐发使其明白。有些直接阐发大义的地方,是史书所不记载的,这就作为义例,这些都是新意。所谓归趣非例,经文没有义例,不标明善恶,所以传文只是直接说明其旨归趋向罢了,并不是褒贬的体例。这三者概括尽了《春秋》的大纲。
杜预序言又说:作为体例的情理有五种。孔颖达疏说:第五种是惩恶劝善,这与上面的“微而显”没有不同。只是劝诫较为缓和的,属于“微而显”这一条;贬责较为严厉的,属于“惩恶劝善”这一例。先代儒者阐发体例,像这样的说法很多。朱熹在戒慎恐惧中提出“慎独”,就是这个意思。
杜预驳斥“素王”“素臣”的说法,否定“黜周王鲁”的观点,这对《春秋》的研究最有功劳。
关于“春王正月”的说法,应当以程颐和朱熹的观点为折衷。这是周历,不是夏历。
吴志《伊春王正月辨》三篇,大意是说《春秋》自始至终使用周历,如果《周礼》则是夏历与周历混杂。诗歌中所吟咏的,就像现在人称“摄提孟陬”等语,不拘泥于当朝时令,怎么能用《周礼》《豳风》来一并怀疑《左传》《春秋》等书呢?又说商、周改易时月,秦改易岁首,不改易时月,也不应该强行统一,以致彼此互相怀疑。他说商朝也改易时月,是根据梓慎的话:“在夏历是三月,在商历是四月,在周历是五月。”《汉书·律历志》说:“夏历是十月,商历是十一月。”陈宠说:“阳气开始萌动,天以此为正月;周历以此为春季,阳气向上通达,地以此为正月;殷历以此为春季,阳气已经到达,人以此为正月;夏历以此为春季。”有了这些数据,那么殷朝改易时月就可以知道了。《尚书》中说“惟元祀十有二月”,就是现在的子月。即位应当在岁首,而不在于岁首,没有过完一年,不应该改元;而改元了,那么夏朝的忠、商朝的质,也难以用《周礼》来证明夏、商了。至于秦朝,则是改岁首而不改时月,以闰月为后九月,《史记》确实有所依据。而文颖、颜师古等人拘泥于商、周改月的见解,更说秦朝以十月为正月。如果史家所记载的都是太初年间追改的,不是当时的本称,那就又太拘泥了。他的论述很辩驳,但我认为梓慎、陈宠的话,或许是用夏、周的时月来远推商的时月,也未可知,难以断定改时改月,商、周相同;过一年改元,商、周不同。总之,古代的事情难以凭主观臆断。
孔颖达疏论郑伯克段,只讥讽他失于教化,而认为处心积虑的说法不对,这最让人觉得伯恭的博议未免过分。
阅读杜预注,吊唁活人不及哀悼死人,孔颖达疏中详细说了他既已安葬就除丧的意思,这是杜预注最错误的地方。
隐公三年日食条目下,引用了襄公二十二年九月、十月都有日食,二十四年七月、八月都有日食。注和疏都不能说明其原因,这确实不可理解。注疏说:曲沃就是闻喜,而现在曲沃、闻喜是两个县;翼就是绛,而现在翼城、绛州是一个州一个县。又按疏所说:唐叔最初封在太原晋阳县,就是现在的太原府;成侯迁到曲沃,穆侯迁到绛,就是现在的绛州。后来又迁到新田,就是现在的绛县,都在平阳府。大概是越迁越向西南,距离最初封的都城非常远。
孔颖达疏论董狐书法不隐,孔子称赞他是良史,而《春秋》中鲁君被杀,左氏认为这是避讳国恶,合乎礼制,见仁见智不止一种途径,这个论述也是最正确的。
僖公元年避讳国恶,下面的孔颖达疏,说得这个意思尤其精当。
阅读孔颖达疏论桓公不书王,谷梁认为桓公无王所以不书王,杜预认为王不颁历所以不书王,刘炫认为是阙文,三种说法不敢确定,哪个是对的?但刘炫根据襄公二十七年、哀公十二年传称“司历过也”,杜预解释体例都指为鲁国的司历,似乎历法不是王朝所颁布,而且子朝之乱,王位尚且未定,怎么能颁历?而也书王,驳斥得很对。孔颖达又认为历法或许是诸侯所作,也遥禀天子正朔,子朝之乱,经文仍称王,不责备人做不到的事,就像大夫去世,国君生病在外,虽然不参与小敛,也同书日的界限,辨析得也最好。
桓公三年日食,孔颖达疏论所以发生日食的原因,不太明白。查《通考》交食之法,自隋以前还没有详细记载。大概朔望值交,不问内外,入限便食。只有隋朝张胄元独得其妙,认为日行黄道,月行月道,交络黄道外十三日有余,而入经黄道,称为交。如果月行内道,在黄道之北,那么日食多有验证;月行外道,在黄道之南,虽然遇到正交,无由掩映,日食多不验证。孔颖达距离隋朝尚近,看来还没有通晓此法。他说“食有上下者,行有高下”,是说月在日南,从南入食,南下北高,那么日食起于下;月在日北,从北入食,那么日食发于高。
此恐亦未确。昭七年疏云:「每一百七十三日有余,则日月之道一交,交则日月必食。」可见孔氏尚未知张胄元之法。
译这恐怕也不确切。《昭公七年》的疏文说:“每过一百七十三天有余,太阳和月亮的运行轨道就会相交一次,相交则日月必定发生食象。”由此可见,孔氏当时还不知道张胄元的方法。
有年大有年,之书先儒云:「桓宣不宜有而有,杜孔皆不主此说,颇觉平正。」
左传》春搜,夏苖,秋狝,冬狩。此是以夏时言?观《桓》四年春,公狩于郎,经传可见。杜注亦云:「田狩从夏时。」
桓五年,州公如曹。疏引郑玄云:“殷地三等:百里、七十里、五十里。武王克殷,虽制五等之爵,而因殷三等之地。及周公制礼。”
大国五百里,小国百里。所因殷之诸侯,亦以功黜陟之。是以周世有爵尊而国小,爵卑而国大者。爵尊国小,盖指州公、虞公也。此一叚大抵欲调停王制、周礼之异同也。然尚说得未明。因其言推之,盖百里、七十里、五十里者,初封之制也。五百至百里者,黜陟之制也。公侯之地,百里,有功则可加至五百里、四百里。伯七十里,有功则可加至三百里。子男五十里,有功则可加至二百、一百里。若如州、虞之属,未尝加者,仍其始封之地而已。
阅孔疏论启蛰而郊,明堂位言周之正月郊者,盖春秋之末,鲁稍僭侈,见天子冬至祭天,便以正月祀帝。记者不察其本,遂谓正月为常。又郑玄注《书》,多用谶纬,言天神有六,地祇有二。天有天皇大帝,又有五方之帝;地有昆仑之山神,又有神州之神。大司乐冬至祭于圜丘者,祭天皇上帝;月令四时迎气于四郊者,祭五徳之帝:苍帝其名曰灵威仰,赤帝曰赤熛怒,黄帝曰含枢纽,白帝曰白招拒,黑帝曰叶光纪。鲁无冬至之祭,惟祭灵威仰焉。惟郑玄立此为义,而先儒悉不然。故王肃言天体惟一,安得六天也?晋武帝,王肃之外孙也。泰始之初,定南北郊祭一地一天,用王肃之义。杜君身处晋朝,共遵王说,集解释例,都不言有二天。然则杜意,天子冬至所祭,鲁人启蛰而郊,犹是一天,但异时祭耳。此注直云祀天南郊,不言灵威仰,明与郑异也。观此可见,《注》一书必知此书之来歴。
查一綂《志》云:「梦泽在徳安之安陆县南五十里,又云在荆门州北连徳安府云梦界。」考此二处去江尚逺,不知何以古云跨江南北?查徳安亦古江夏地,故注云「在江夏、安陆、枝江、华容」。以地势言之,则云梦又在洞庭之西。
阅《左传》邓曼论楚子一段,有感于持盈之道。向读所谓“余心荡者”,未知如何谓之荡。杜注谓“荡,动散也”,“动散”二字与“主一无适”正相反。临事而思虑散乱,不能专一,是之谓荡。非必荒滛放佚然后为荡也。然以为盈而荡者,则又何故?夫思虑散乱之人,必隐然有一段自满之意。若以目前之事为不难,而旁思横想,浸滛至于不可收拾,非精神耗散而丧身,则谋为颠倒而偾事。然则邓曼何不于王前一言提醒,使之收拾其心以干大事,而惟退而窃叹也?曰:“邓曼亦必言之,而史不及详。”然亦知虽言之,而非一时所能收拾。甚矣,盈之为害也。盖楚子之心荡,亦犹莫敖之举趾髙也。然莫敖之病浮,可以威救之;楚子之病深,非一时箴儆所能愈。惜乎,邓曼不能见之于早,至于此而后知之也。
庄二十五年日食,孔疏云:“古之厯书亡矣。汉兴以来,草创其术。三统以为五月二十三分月之二十,而日月交会。近世为厯者,皆以为一百七十二日有余而日一食。”观此条,益知孔疏犹未逹隋张胄元交食之法。
庄二十六年,晋士蒍为大司空。孔疏云:晋自文公以后,世为盟主,征伐诸国,卿以军将为名,司空非复卿官。故文二年,司空士縠非卿也。虽则非卿,职掌不异。成十八年传曰:右行辛为司空,使修士蒍之法,是其典事同也。观此知当时官制变革,名同寔异。成二年,晋司马、司空皆受一命之服。疏云:司马、司空本是卿官之名,但晋之诸卿皆以三军将佐为号,其司马、司空皆为大夫之官。
孔疏以「筮短龟长」为卜人假托之词,而非正理,最是。又云「臭」是气之总名,原非善恶之称。但既谓善气为香,故专以恶气为「臭」,说「臭」字亦最明。
僖九年甲子,晋侯佹诸卒。孔疏云:「春秋之世,史失其守,赴告之文多违礼制。计诸
译有年、大有年,关于此书的先儒说:“桓公、宣公不应有而有,杜预、孔颖达都不主张这种说法,颇为平正。”
《左传》说:春搜,夏苗,秋狝,冬狩。这是以夏历来说的吗?看《桓公》四年春天,公在郎地狩猎,经传可见。杜注也说:“田猎遵循夏历。”
桓公五年,州公前往曹国。疏引郑玄说:“殷商时期土地分三等:百里、七十里、五十里。武王攻克殷商,虽然制定了五等爵位,但沿用了殷商三等土地制度。等到周公制定礼制。”
大国五百里,小国百里。所沿用的殷商诸侯,也根据功绩进行升降。因此周代有爵位尊贵而国土狭小,爵位卑微而国土广大的情况。爵位尊贵而国土狭小,大概是指州公、虞公等人。这一段大致想要调和《王制》、《周礼》的异同。然而说得还不够明白。根据他的话推究,大概百里、七十里、五十里,是初封时的制度。五百里到百里,是升降的制度。公侯的土地,百里,有功绩就可以增加到五百里、四百里。伯爵七十里,有功绩就可以增加到三百里。子爵、男爵五十里,有功绩就可以增加到二百、一百里。如果像州、虞这类,未曾增加的,仍然保持初封时的土地而已。
查阅孔颖达疏论启蛰而郊,明堂位说周朝正月郊祀,大概春秋末年,鲁国稍显僭越奢侈,见天子冬至祭天,便在正月祭祀上帝。记录者没有考察其本源,于是认为正月是常例。又郑玄注《尚书》,多用谶纬,说天神有六位,地祇有二位。天有天皇大帝,又有五方之帝;地有昆仑山神,又有神州之神。大司乐冬至在圜丘祭祀,是祭天皇上帝;《月令》四时在四郊迎气,是祭五德之帝:苍帝名叫灵威仰,赤帝叫赤熛怒,黄帝叫含枢纽,白帝叫白招拒,黑帝叫叶光纪。鲁国没有冬至之祭,只祭灵威仰。只有郑玄确立此义,而先儒都不以为然。所以王肃说天体只有一个,怎么会有六天呢?晋武帝,是王肃的外孙。泰始初年,确定南北郊祭同一地点同一位天,采用王肃的意见。杜预身处晋朝,共同遵循王肃之说,集解释例,都不说有两位天。那么杜预的意思,天子冬至所祭,鲁人启蛰而郊,仍然是一位天,只是祭祀时间不同罢了。此注只说在南郊祀天,不说灵威仰,明显与郑玄不同。由此可知,《注》一书必知此书之来历。
查一统《志》说:“梦泽在德安的安陆县南五十里,又说在荆门州北连接德安府云梦界。”考察这两处距离长江尚远,不知为何古书说跨越长江南北?查德安也是古江夏地,所以注说“在江夏、安陆、枝江、华容”。以地势来说,那么云梦又在洞庭之西。
阅读《左传》邓曼论楚子一段,对持盈之道有所感悟。以前读所谓“余心荡者”,不知如何称为荡。杜注说“荡,动散也”,“动散”二字与“主一无适”正相反。临事而思虑散乱,不能专一,这就叫荡。并非一定要荒淫放荡才叫荡。然而认为因盈满而荡的,又是什么缘故呢?夫思虑散乱之人,必定隐然有一段自满之意。如果认为眼前之事不难,而旁思横想,逐渐蔓延以至于不可收拾,不是精神耗散而丧身,就是谋划颠倒而败事。那么邓曼为何不在王前一言提醒,使他收拾心神以干大事,而只是退而窃叹呢?回答说:“邓曼必定也说了,而史官没有详细记载。”但也知道即使说了,也不是短时间内能收拾好的。盈满的危害真是严重啊。大概楚子之心荡,也如同莫敖之举趾高一样。然而莫敖的毛病是浮夸,可以用威严来挽救;楚子的毛病深重,不是一时箴言警醒所能治愈的。可惜啊,邓曼不能及早预见,到了这种地步才知晓。
庄公二十五年日食,孔疏说:“古代的历书已经亡佚了。汉朝兴起以来,草创其术。三统历认为五月二十三分月之二十,而日月交会。近世制定历法的人,都认为一百七十二日有余而日一食。”看这条,更加知道孔疏还没有达到隋朝张胄元的交食之法。
庄公二十六年,晋士蒍为大司空。孔疏说:晋自文公以后,世代为盟主,征伐各国,卿以军将为名,司空不再是卿官。所以文公二年,司空士縠不是卿。虽然不再是卿,职掌没有不同。成公十八年传曰:右行辛为司空,使修士蒍之法,是其典事相同。由此知道当时官制变革,名同实异。成公二年,晋司马、司空都受一命之服。疏说:司马、司空本是卿官之名,但晋国的诸卿都以三军将佐为号,其司马、司空都是大夫之官。
孔疏以“筮短龟长”为卜人假托之词,而非正理,最是恰当。又说“臭”是气之总名,原本不是善恶之称。但既然称善气为香,所以专以恶气为“臭”,说“臭”字也最明白。
僖公九年甲子,晋侯佹诸卒。孔疏说:“春秋之世,史官失其职守,赴告之文多违背礼制。计诸
侯之薨,当以其薨之月日告于邻国。隠三年传曰:『壬戌,平王崩,赴以庚戌,故书之。』是赴者妄称日也。襄二十八年传曰:『王人来告丧,问崩日,以甲子告,故书之。』是元赴不以日被问,乃称日也。文十四年传曰:『七月乙卯夜,齐商人弑舍,齐人定懿公使来告难,故书以九月。』是赴者不言死月,鲁史不复审问,即书以来告之月也。此甲子,晋侯卒,盖赴以日而不以月,鲁史不复审问,书其来告之日,惟称甲子而已,不知甲子是何月之日,故戊辰后也。」按此外,如晋恵公卒于僖二十三年九月,而经书于二十四年之冬,孔疏皆云是因赴吿而然。顾寜人乃据僖五年杀太子申生,九年弑卓子,十年杀丕郑,十五年战韩原,经传日月错互,谓是晋用夏正,恐不其然。虽有竹书纪年之证,然竹书恐是伪作。
译晋侯去世时,应当在他去世的月日告知邻国。《春秋·隐公三年》的传文说:“壬戌日,周平王去世,奔丧使者报告说是庚戌日,所以经文记载为庚戌。”这是奔丧使者虚报了日期。《春秋·襄公二十八年》的传文说:“周王室派人来报告丧事,鲁国询问去世的具体日期,使者以甲子日回答,所以经文记载为甲子。”这是最初奔丧时没有报告日期,被询问后才报告日期。《春秋·文公十四年》的传文说:“七月乙卯日夜,齐国的商人杀了舍,齐国人平定了懿公的动乱后派人来报告祸难,所以经文记载为九月。”这是奔丧使者没有说明去世的月份,鲁国史官不再详细审问,就直接按照使者来报告的那个月份记载。这个甲子日,是晋侯去世,大概是奔丧使者只报告了日期而没有报告月份,鲁国史官不再详细审问,就记载了使者来报告的那一天,只称甲子而已,不知道甲子是哪个月的日期,所以排在戊辰日之后。考察此外,比如晋惠公在僖公二十三年九月去世,而经文记载在二十四年的冬天,孔颖达的疏解都说这是因为奔丧报告的原因。顾炎武却依据僖公五年杀太子申生、九年杀卓子、十年杀丕郑、十五年韩原之战,经传中的日月记载相互错杂,认为这是晋国使用夏历,恐怕不是这样。虽然有《竹书纪年》作为证据,但《竹书纪年》恐怕是伪作。
味韩简对晋恵之言,见蓍龟能知吉凶,不能变吉凶。味内史叔兴论宋襄之言,知灾异由阴阳而见,不由阴阳而生,皆卓然明理之言。叔兴之言,服虔、刘炫所解胜于杜氏。杜氏将阴阳吉凶各作一项说,而以《洪范》之咎征及传所云「乱则妖灾生」皆归之神道设教,而非实辞,恐渉于王介甫「天变不足畏」之说。孔疏两载其义而不敢断,盖亦知杜氏此说有病也。
子玉不肯以琼弁玉缨祀河,子产不肯以瓘斚禳火,事相类而不同者,子产是恐以鬼神而废人事,子玉是不知借鬼神以安人心。孔疏说得甚明。
左传》襄王出居于汜,杜注云:“是南泛[在襄城县南]秦军泛南,杜云:“是东泛[在荥阳中牟县南]皆属郑地,皆音凡。然今郑州汜水县土人又读作巳,不知何故。查《正韵》,泛音凡,在覃韵;汜音巳,在纸韵。二字不同。据襄廿六年疏,在中牟、襄城者是地名,在成皋者是水名。成四年,晋伐郑,取泛,祭孔疏云:“杜注中牟县有东泛,襄城县有西泛。”知此泛祭非彼二泛,而以成皋县东有汜水者,以晋人所取,当是郑之西北界,即今汜水也。字书水旁巳为汜,水旁▯为泛,不相乱也。查《韵会举要》,成皋之汜水音似从巳,襄城之泛水音凡,从▯。汉髙即位之泛亦从▯,而音泛。曹咎自刭之汜水,则即成皋之汜水也。又卫懿公与狄战荥泽,杜注云:“在河北。”而一统志即指为郑州之荥泽县,则在河南矣。
僖三十年,鲁飨周公,阅有白黑形盐。注云:「白熬稻,黒熬黍。」疏云:「榖之白黑,惟稻黍为然。」予犹忆李子正云:「北方之细米即稷,髙粱即黍也。」又有一种叫黄米者,似细米而稍大。以孔疏之言证之,诚然。但以律管累黍之义考之,则髙粱恐未必是圆,当再考。
寗武子不肯祀相,而子产劝晋祀鲧。孔氏疏亦未甚明。
三鱼堂剩言卷三
阅《左传》文元年闰三月,哀二十七年十一月,辰在申。昭二十年二月,日南至。哀十二年十二月,螽。知春秋时闰法差错最多,所以杜预作《长厯》,止就《春秋》日月考其节候,最为有见。孔疏论之亦最详。后世乃欲以《春秋》验厯法,或欲以厯法证《春秋》,皆见笑于杜氏者矣。
文二年孔疏云:「郑玄以明堂在国之阳,与祖庙别处。左氏旧说及贾逵、卢植、蔡邕、服虔等,皆以祖庙与明堂为一,故杜同之。孔之尊杜最至。」
宁嬴论刚克柔克,俱在修已上。说与书解不同,而自不相背。
晋大夫莫贤于士会父子,而范氏不能如韩魏之盛。考杜注,士会系士蒍之孙,宜其后之不昌矣。然犹有数世之久,则士会父子挽回造化之力也。是犹宣徳、弘治之继永乐与?
文六年闰月不告朔。孔疏云:「必于月朔为此告朔、听朔之礼者,人君逺细事以全委任之责,而又恐移听于左右,故因月朔会羣吏而听大政。非徒议将然也,乃所以考已然。又恶其密听之乱公也,故显众以断之。」玩此一段,可以识政体。
阅《左传》文公四不视朔。夫不视止于四,则视朔之时多矣。不知告朔之礼自何年始永废?并不见经传。而《论语》注云:「鲁文始不视朔」,盖其端自此开也。
葛藟犹能庇其本根,疏云:「比之隐者,谓之兴;兴之显者,谓之比。」说比兴甚好。
孔疏疑鄋瞒之种类太竒,又疑其处者为刘氏一句,似汉儒之附会,疑得亦是。
成二年孔疏:“大路”二字,“莗木”是卿大夫车之尊者,郑子蟜、叔孙穆子受之于王,皆称“大”是也。金路是诸侯车之尊者,亦称“大”,定四年“大路”“大旗”是也。玉路,天子车之尊者,亦称“大”,《顾命》“大路在宾阶面”是也。又成六年辨内朝、外朝,凡人君内朝二,外朝一。内朝二者,路门内外之朝也;外朝一者,库门外之朝也。若诸侯三门,皋应路,外朝则在应门外;鲁之三门,库雉路,则外朝在雉门外。如此之类,不看注疏,如何得明?
夫子论治,必先富之。然韩献子曰:「国饶则民骄佚。」敬姜曰:「沃土之民不材。」盖圣人原重
译品味韩简对晋惠公所说的话,可以看出蓍草和龟甲能够预知吉凶,却不能改变吉凶。品味内史叔兴论述宋襄公的话,可知灾异是由阴阳失调而显现出来的,并非由阴阳直接产生,这些都是卓然明理的高论。关于叔兴的话,服虔、刘炫的解释胜过杜预。杜预将阴阳与吉凶各作为一项来解说,并把《洪范》中的咎征以及传文中所说的“混乱则妖灾产生”都归之于神道设教,认为并非实指,恐怕涉及王安石“天变不足畏”的说法。孔颖达的疏注两载其义而不敢断定,大概也是知道杜预的这种说法有毛病。
子玉不肯用琼弁玉缨祭祀黄河,子产不肯用瓘斚禳除火灾,事情相似却不同:子产是担心因为鬼神而废弛人事,子玉是不懂得借助鬼神来安定人心。孔颖达的疏注说得非常明白。
《左传》记载襄王出居在汜,杜预注解说:“这是南泛[在襄城县南]。”秦军泛南,杜预说:“这是东泛[在荥阳中牟县南]。”这两处都属于郑国地界,都读作“凡”。然而现在郑州汜水县的当地人又读作“巳”,不知是何缘故。查《正韵》,泛读作“凡”,在覃韵;汜读作“巳”,在纸韵。这两个字不同。根据襄公二十六年的疏注,在中牟、襄城的是地名,在成皋的是水名。成公四年,晋国攻打郑国,夺取了泛,祭孔的疏注说:“杜预注解说中牟县有东泛,襄城县有西泛。”知道这个泛不是那两个泛,而成皋县东有汜水,因为晋人所夺取的,应当是郑国的西北边界,即今天的汜水。字书中水旁加巳为汜,水旁加〇为泛,二者不混淆。查《韵会举要》,成皋的汜水读音似从巳,襄城的泛水读音为凡,从〇。汉高祖即位的泛也从〇,而读作泛。曹咎自刎的汜水,就是成皋的汜水。又卫懿公与狄人在荥泽作战,杜预注解说:“在黄河以北。”而《一统志》就指为郑州的荥泽县,那就在黄河以南了。
僖公三十年,鲁国宴请周公,陈列有白黑形盐。注解说:“白的是熬制的稻米,黑的是熬制的黍米。”疏注说:“谷物中的白色和黑色,只有稻和黍是这样。”我还记得李子正说:“北方的细米就是稷,高粱就是黍。”又有一种叫黄米的,像细米但稍大一些。用孔颖达疏注的话来验证,确实如此。但用律管累黍的意义来考察,那么高粱恐怕未必是圆的,应当再考证。
宁武子不肯祭祀相,而子产劝晋国祭祀鲧。孔颖达的疏注也没有说得很明白。
三鱼堂剩言卷三
阅读《左传》文公元年闰三月,哀公二十七年十一月,月亮在申位。昭公二十年二月,冬至。哀公十二年十二月,有蝗虫。知道春秋时期闰法差错最多,所以杜预作《长历》,只就《春秋》的日月来考察其节气候应,最为有见识。孔颖达疏注论述得也最详细。后世却想用《春秋》来验证历法,或者想用历法来证明《春秋》,这都是会被杜预所讥笑的。
文公二年孔颖达疏注说:“郑玄认为明堂在国都的南面,与祖庙分开。左氏旧说以及贾逵、卢植、蔡邕、服虔等人,都认为祖庙与明堂是一回事,所以杜预也认同。孔颖达尊崇杜预到了极点。”
宁嬴论述刚克柔克,都在于修养自身。说法与《书解》不同,但彼此并不违背。
晋国大夫没有比士会父子更贤能的,而范氏却不能像韩氏、魏氏那样兴盛。考察杜预注,士会是士蒍的孙子,按理其后代就不该昌盛了。然而还有好几代的延续,那是士会父子挽回造化之力啊。这就像宣德、弘治继承永乐之后吗?
文公六年闰月不告朔。孔颖达疏注说:“必定在每月初一举行这种告朔、听朔的礼仪,是因为国君远离琐事以保全委任的责任,而又担心听信左右近臣,所以趁着每月初一会集群吏来听取大政。不仅仅是议论将要发生的事,而是用来考察已经发生的事。又厌恶私下听信扰乱公事,所以公开众人来决断。”玩味这一段,可以认识政体。
阅读《左传》文公四次不视朔。不视朔只限于四次,那么视朔的时候还是很多的。不知道告朔之礼从哪一年开始永远废除?经传中并没有记载。而《论语》注解说:“鲁文公开始不视朔”,大概开端由此开启。
葛藟尚且能庇护它的根本,疏注说:“比喻隐晦的,称为兴;兴中显明的,称为比。”解说比兴很好。
孔颖达疏注怀疑鄋瞒的种类太奇特,又怀疑其处者为刘氏一句,似乎是汉儒的附会,怀疑得也是对的。
成公二年孔颖达疏注:“大路”二字,“莗木”是卿大夫车中尊贵的,郑子蟜、叔孙穆子受之于王,都称“大”就是如此。金路是诸侯车中尊贵的,也称“大”,定公四年“大路”“大旗”就是如此。玉路,是天子车中尊贵的,也称“大”,《顾命》“大路在宾阶面”就是如此。又成公六年辨别内朝、外朝,凡是国君内朝有两个,外朝有一个。内朝两个,是路门内外的朝堂;外朝一个,是库门外的朝堂。如果诸侯三门,皋应路,外朝就在应门外;鲁国的三门,库雉路,那么外朝就在雉门外。像这类情况,不看注疏,怎么能明白?
孔子论述治国,必定先使百姓富裕。然而韩献子说:“国家富饶则百姓骄纵安逸。”敬姜说:“肥沃土地上的百姓不成材。”大概圣人原本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