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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典 摘录
儒藏新学伪经考四

汉书艺文志辨伪第三上

儒藏 · 语录 · 已译 · 第 32–58 段

《四库全书总目提要》,群书纪昀主之,算法则戴震主之。而《四元玉鉴》为中国算学最精之术,戴震于《测圆海镜提要》云「按:立天元一法,见于宋秦九韶《九章大衍数》中,厥后《授时草》及《四元玉鉴》等书皆屡见之。」则戴震必见其书,而乃不为着录,盖欲独擅其术也。《提要》之及其目者,乃其不觉流露,不及校删者耳纪昀力攻朱子,述董亨复《繁露园集》之野言,讥《名臣言行录》不载刘元城者数条,其它主张杂学,所以攻宋儒者无不至,后生多为所惑。近世气节坏,学术芜,大抵纪昀之罪也。校书者心术若坏,何所不至!幸生当国家明盛,群书毕备,故不至大为窜乱。若刘歆挟名父之传,当新莽之变,前典校书之任,后总国师之权;加汉世书籍皆在竹帛,事体繁重,学者不从大师,无所受读,不如后世刻本流行,挟巨金而之市,则捆载万卷,群书咸备也。若中秘之藏,自非马迁之为太史,则班嗣之有赐书,杨雄之能借读,庶或见之,自余学者无由窃见。故歆总其事,得以恣其私意,处处窜入。当时诸儒虽不答,师丹、公孙禄虽奏劾,然天下后世则皆为所丰蔀而无由见日矣。孔子六经不亡于秦政之烧书,而乱于新歆之校书,岂不痛哉!王允谓「不可令佞臣执笔。」若校书之权任,尤先圣大道所寄,岂可使佞人为之哉?徒以二千年经学乖讹,有若聚讼,童年而搜研章句,白首不能辨厥要归,科罪刘歆,犹未当其狱也。

译《四库全书总目提要》由纪昀主持编纂,其中的算法部分则由戴震主持。而《四元玉鉴》是中国算学中最精妙的著作,戴震在《测圆海镜提要》中说:“按:设立天元一的方法,见于宋代秦九韶的《九章大衍数》中,此后《授时草》及《四元玉鉴》等书中也屡次出现。”既然戴震必定见过这本书,却不在目录中著录,大概是想独占这种学术成果吧。《提要》中提及《四元玉鉴》的条目,不过是戴震不自觉流露出来,来不及校勘删改罢了。

纪昀极力攻击朱熹,叙述董亨回复《繁露园集》中的荒谬言论,讥讽《名臣言行录》不记载刘元城的事迹有多条,其他主张杂学的观点,用来攻击宋儒的手段无所不用其极,后生晚辈大多被他迷惑。近代气节败坏,学术荒芜,大体上是纪昀的罪过。校书之人如果心术不正,什么事做不出来!幸好他生在国家政治清明、盛世昌隆之时,群书完备,所以不至于大规模窜改扰乱。

如果像刘歆那样,凭借著名父亲的传承,遭遇新莽之变,先前担任典校书籍的职务,后来总揽国师的权力;加上汉代书籍都写在竹简帛书上,事务繁重,学者如果不跟随大师学习,就没有地方接受诵读,不像后世刻本流行,带着巨资去市场,就能捆载万卷书,群书都具备了。至于皇家秘阁的藏书,如果不是司马迁担任太史令,或者班嗣得到赐书,扬雄能够借来阅读,或许还能见到,其余的学者没有机会偷看。所以刘歆总揽其事,得以放纵私意,处处窜入私货。当时诸儒虽然不回答,师丹、公孙禄虽然上奏弹劾,但天下后世都被他遮蔽,无法见到光明。孔子六经没有亡于秦始皇的焚书,却乱于刘歆的校书,难道不令人痛心吗!

王允说:“不能让奸佞之臣执笔。”如果校书的权任,更是先圣大道所寄托的地方,怎么能让奸佞之人来做呢?仅仅因为两千年来经学乖谬错误,好像聚集争讼,从童年开始搜研章句,到白头也不能辨别其要旨归宿,追究刘歆的罪责,还不足以抵偿他的罪孽呢。

《易经》十二篇,施、孟、梁丘三家。师古曰「《上、下经》及《十翼》,故十二篇。」

  《易传周氏》二篇。字王孙也

  《服氏》二篇。师古曰:「刘向《别录》云‘服氏,齐人,号服光’」

  《杨氏》二篇。名何,字叔元,菑川人

  《蔡公》二篇。卫人,事周王孙

  《韩氏》二篇。名婴

  《王氏》二篇。名同

  《丁氏》八篇。名宽,字子襄,梁人也

  《古五子》十八篇。自甲子至壬子,说《易》阴阳

  《淮南道训》二篇。淮南王安,聘明《易》者九人,号九师说

  《古杂》八十篇,《杂灾异》三十五篇,《神输》五篇,图一。师古曰:「刘向《别录》云:《神输》者,王道失则灾害生,得则四海输之祥瑞。」

  孟氏、京房十一篇;《灾异》孟氏、京房六十六篇;五鹿充宗《略说》三篇;京氏、段嘉十二篇。苏氏曰「东海人,为博士。」晋灼曰「《儒林》不见。」师古曰:「苏说是也。嘉即京房所从受《易》者也,见《儒林传》及刘向《别录》。」

  《章句》施、孟、梁丘氏各二篇。

  凡《易》十三家,二百九十四篇。

  《易》曰「伏羲氏仰观象于天,俯观法于地,观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于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至于殷、周之际,纣在上位,逆天暴物,文王以诸侯顺命而行道,天人之占,可得而効,于是重《易》六爻,作上、下篇。孔氏为之《彖》《象》《系辞》《文言》《序卦》之属十篇。故曰《易》道深矣。人更三圣,世历三古。及秦燔书,而《易》为筮卜之事,传者不绝。汉兴,田何传之。讫于宣、元,有施、孟、梁丘、京氏列于学官,而民间有费、高二家之说。刘向以中古文《易经》校施、孟、梁丘经,或脱去「无咎」、「悔亡」,唯费氏经与古文同。

  按:《易》学为歆乱伪之说有三,而京、焦之说不与焉:其一,文王但重六爻,无作上、下篇之事,以为周公之作,更其后也;其二,《易》但有上、下二篇,无十篇之说,以为孔子作《十翼》,固其妄也;其三,《易》有施、孟、梁丘,并出田何,后有京氏为异,然皆今文之说,无《费氏易》。至有高氏,益支离也,今分辨于下:

  《史记周本纪》「西伯盖即位五十年,其囚羑里,盖益《易》之八卦为六十四卦。」《日者传》「周文王演三百八十四爻。」《法言问神篇》「《易》始八卦,而文王六十四,其益可知也。」《问明篇》「文王渊懿也。重《易》六爻,不亦渊乎!」《汉书杨雄传》「文王以诸侯顺命而行道,于是重《易》六爻。」此皆西汉前说辞之未着,若何而有上、下之篇,殊令人不可通晓。考马融、陆绩之说,皆以文王作《卦辞》,周公作《爻辞》,见《周易正义》一此必有所受。《志》云「文王重六爻」,盖未敢骤改西汉旧说,以骇观听,而又云「作上、下篇」,则是明以为文王作《卦辞》矣。其辞闪烁,所谓「诬善之人,其辞游」也。其辨详《经典释文纠谬》。

  此《志》叙周王孙、服光、杨何、蔡公、韩婴、王同诸《易》先师《传》皆二篇,《章句》施、孟、梁丘氏各二篇,然则《易》之《卦辞》《爻辞》《彖辞》《象辞》皆合,以其简帙繁重,分为上、下二篇。史迁《太史公自序》称《系辞》为「《易大传》」,盖《系辞》有「子曰」,则非出孔子手笔,但为孔门弟子所作,商瞿之徒所传授,故太史谈不以为经而以为传也。至《说卦》《序卦》《杂卦》三篇,《隋志》以为后得,盖本《论衡正说篇》「河内后得逸《易》」之事。《法言问神篇》「《易》损其一也,虽蠢知阙焉」,则西汉前《易》无《说卦》可知。杨雄、王充尝见西汉博士旧本,故知之。《说卦》与孟、京《卦气图》合,其出汉时伪托无疑。《序卦》肤浅,《杂卦》则言训诂,此则歆所伪窜,并非河内所出,宋叶适尝攻《序卦》《杂卦》为后人伪作矣。《习学记

译《易经》十二篇,有施、孟、梁丘三家。颜师古说:“《上经》、《下经》以及《十翼》,所以是十二篇。”

《易传周氏》二篇。周氏字王孙。

《服氏》二篇。颜师古说:“刘向《别录》说‘服氏,齐国人,名叫服光’。”

《杨氏》二篇。杨氏名何,字叔元,是菑川人。

《蔡公》二篇。蔡公是卫国人,师从周王孙。

《韩氏》二篇。韩氏名婴。

《王氏》二篇。王氏名同。

《丁氏》八篇。丁氏名宽,字子襄,是梁国人。

《古五子》十八篇。从甲子到壬子,解说《易经》的阴阳道理。

《淮南道训》二篇。淮南王刘安,聘请通晓《易经》的九人,号称九师说。

《古杂》八十篇,《杂灾异》三十五片,《神输》五篇,图一卷。颜师古说:“刘向《别录》说:《神输》的意思是,王道衰败则灾害产生,王道得行则四海输送祥瑞。”

孟氏、京房十一篇;《灾异》类孟氏、京房六十六篇;五鹿充宗的《略说》三篇;京氏、段嘉的著作十二篇。苏林说:“段嘉是东海人,担任博士。”晋灼说:“《儒林传》中没有记载。”颜师古说:“苏林的说法正确。段嘉就是京房学习《易经》的老师,这在《儒林传》和刘向《别录》中都有记载。”

《章句》类,施氏、孟氏、梁丘氏各二篇。

总计《易经》十三家,共二百九十四篇。

《易经》说:“伏羲氏抬头观察天象,低头观察地理,观察鸟兽的花纹,以及大地的适宜之处,近处取法于自身,远处取法于万物,于是开始创作八卦,用来通达神明的德行,用来分类万物的性情。”到了殷商、周朝交替之际,纣王在位,违背天道,残害万物,周文王作为诸侯顺从天命而行道,天人的占卜,可以效法,于是将《易经》六爻重叠,创作了《上经》、《下经》两篇。孔子为它们作了《彖传》《象传》《系辞》《文言》《序卦》等十篇。所以说《易经》的道理深奥。经历了三位圣人,跨越了三个古代。等到秦朝焚书,《易经》因为属于占卜之事,传承没有断绝。汉朝兴起,田何传授它。直到宣帝、元帝时期,有施氏、孟氏、梁丘氏、京氏列入学官,而民间有费氏、高二家的学说。刘向用中秘收藏的古文《易经》校对施氏、孟氏、梁丘氏的经文,有的脱漏了“无咎”、“悔亡”等字,只有费氏的经文与古文相同。

按:《易经》学问中,刘歆扰乱伪说的论点有三,而京房、焦赣的学说不在其中:其一,周文王只是重叠六爻,没有创作《上经》、《下经》两篇的事,认为是周公的作品,更在其后;其二,《易经》只有《上经》、《下经》两篇,没有十篇的说法,认为孔子作《十翼》,本来就是妄说;其三,《易经》有施氏、孟氏、梁丘氏,都出自田何,后来有京氏作为异说,但都是今文经的学说,没有《费氏易》。至于有高氏,更加支离破碎,现在在下面分辨:

《史记·周本纪》说:“西伯大概即位五十年,他被囚禁在羑里,大概将《易经》的八卦增益为六十四卦。”《日者传》说:“周文王推演三百八十四爻。”《法言·问神篇》说:“《易经》始于八卦,而文王演为六十四卦,其增益之处可以知道。”《问明篇》说:“文王深奥美好。重叠《易经》六爻,不也很深奥吗!”《汉书·杨雄传》说:“文王作为诸侯顺从天命而行道,于是重叠《易经》六爻。”这些都是西汉以前的说法没有明确记载,那么怎么会有《上经》、《下经》两篇的说法,实在让人无法通晓。考察马融、陆绩的说法,都认为文王作《卦辞》,周公作《爻辞”,见《周易正义》。这必定有所承袭。《志》说“文王重叠六爻”,大概是不敢突然改变西汉旧说,以惊骇视听,而又说“创作《上经》、《下经》”,这是明确认为文王作了《卦辞》。其言辞闪烁,所谓“诬蔑善人的人,其言辞游移不定”。其辨析详见《经典释文纠谬》。

此《志》叙述周王孙、服光、杨何、蔡公、韩信、王同等《易经》先师的《传》都是二篇,《章句》类施氏、孟氏、梁丘氏各二篇,那么《易经》的《卦辞》《爻辞》《彖传》《象传》都合并在一起,因为简册繁重,分为《上经》、《下经》两篇。司马迁《太史公自序》称《系辞传》为“《易大传》”,大概《系辞传》中有“子曰”,就不是出自孔子手笔,只是孔门弟子所作,由商瞿等人传授,所以太史谈不把它当作经而当作传。至于《说卦》《序卦》《杂卦》这三篇,《隋书·经籍志》认为是后来得到的,大概本于《论衡·正说篇》“河内后来得到逸《易》”的事。《法言·问神篇》说:“《易经》缺失其中一篇,即使愚笨的人也知道缺失了”,那么西汉以前《易经》没有《说卦传》可以知道。杨雄、王充曾经见过西汉博士的旧本,所以知道。《说卦传》与孟氏、京房的《卦气图》相合,其出自汉代伪托无疑。《序卦传》肤浅,《杂卦传》则谈论训诂,这是刘歆伪窜的,并非河内所出,宋代叶适曾经攻击《序卦传》《杂卦传》是后人伪作。《习学记

言》歆既伪《序卦》《杂卦》二篇,为西汉人所未见,又于《儒林传》云费直「徒以《彖》《象》《系辞》、十篇《文言》解说上、下经」,此云「孔氏为之《彖》《象》《系辞》《文言》《序卦》之属十篇」,又叙《易经》十二篇,而托之为施、孟、梁丘三家,又于《史记孔子世家》窜入「孔子晚而喜《易》,序《彖》《系》《象》《说卦》《文言》」,颠倒眩乱。学者传习,熟于心目,无人明其伪窜矣。诸家引孟、京注,间有及《说卦》《序卦》《杂卦》者,如非窜乱之条,即为后人附益之语,犹《左传正义》一引《严氏春秋》有「孔子与左丘明观书,丘明为传」之事耳,不足据也。夫《易》为未经焚烧之书,犹可托伪,而人无疑之者,况他经哉!然则天下人之被欺,固易易耳,若非藉马迁、王充之说,孔子之《易》几无复发明之日,亦危矣哉!

译《言》歆既然伪造了《序卦》《杂卦》两篇,这是西汉人所没有见过的,又在《儒林传》中说费直“只是用《彖》《象》《系辞》以及十篇《文言》来解说上经和下经”,这里却说“孔氏为《彖》《象》《系辞》《文言《序卦》之类十篇”,又叙述《易经》有十二篇,却假托为施、孟、梁丘三家,又在《史记·孔子世家》中窜入“孔子晚年喜爱《易》,作《彖》《系》《象》《说卦《文言》”的话,颠倒混乱。学者们传授学习,对此熟记于心,没有人明白其伪造窜改之处了。各家引用孟喜、京房的注,偶尔有涉及《说卦》《序卦》《杂卦》的,如果不是窜乱的条目,就是后人附加增补的话,就像《左传正义》引用《严氏春秋》有“孔子与左丘明观书,左丘明作传”的事情一样,不足以作为依据。《易》是没有经过焚烧的书,尚且可以假托伪造,而人们没有怀疑的,何况其他经典呢!那么天下人被欺骗,本来就是很容易的事,如果不是借助司马迁、王充的说法,孔子的《易》几乎就没有再被阐明的日子了,这也是很危险的啊!

按:西汉但有施、孟、梁丘、京氏《易》,费氏、高氏突出于哀、平之世,西汉诸儒无见之者。传之者王璜,即传徐敖《古文尚书》之人,其为歆所假伪付嘱,至易见也。其云「唯费氏经与古文同」,亦伪托也,务借以尊费氏而已。汉逮中叶,经业至盛,人用其私,多思伪撰。故《易》则有焦、京、赵宾以阴阳灾变为《易》;《书》则有《泰誓》、张霸《百两篇》;《礼》则有方士、明堂诸说。盖作伪者已多。刘歆之伪古文,发源于《左氏》,成于《周官》,遍伪诸经,为之佐证。独阙于《易》,遂剿焦、京之绪余,而变其面目,故曰「长于卦筮」,又曰「亡章句,徒以《彖》《象》《系辞》、十篇《文言》解说上、下经」。盖歆以余力为之,凑成诸经古文耳。《后汉书儒林传》「陈元、郑众皆传《费氏易》,其后马融亦为其传。融授郑玄,玄作《易注》。荀爽又作《易传》。自是《费氏》兴。」《经典释文序录》曰「永嘉之乱,施氏、梁丘之《易》亡,孟、京、费之《易》,人无传者。马、郑之《易》,即《费氏易》,安得谓《费》无传?陆氏之说不足为据也是后汉末皆费氏学。而《释文》有《费直章句》四卷,岂后人所傅益欤?」然既曰「兴」,又曰「人无传者」,则必有说。今自马融、郑玄、荀爽、虞翻及王辅嗣注,皆费氏说,《三国志虞翻传》注载翻奏曰:「臣闻六经之始,莫大阴阳。」是歆六经首《易》之说也。「臣高祖父少治孟氏《易》,至臣五世。前人通讲,多玩章句,虽有秘说,于经疏阔。」是翻弃师法之征也。翻传又载翻《国语训注》,是翻盖治古学者。盖马、郑之后,费学大行,学者无不在其笼中,为其学者又人人异论。荀爽既殊于马、郑,翻又异于郑、荀,要之皆费氏之说。翻自言孟氏,盖假借之辞耳则今之《易》亦歆伪学也。呜呼!后世六学,皆歆之说,孔子之道于是一变,盖二千年矣。《儒林传》言高相「亦亡章句,专说阴阳灾异」。盖歆别有五行传之学,溢而为此。《传》又云「自言出于丁将军」,犹《毛诗》自谓子夏所传耳,亦犹《春秋》之故为邹氏、夹氏以影射耳,亦歆所为也。唯歆斥孟、京之伪,详《汉书儒林传辨伪》。

  《尚书古文经》四十六卷。为五十七篇。师古曰「孔安国《书序》云‘凡五十九篇,为四十六卷。承诏作传,引序各冠其篇首,定五十八篇。’郑玄《叙赞》云:‘后又亡其一篇。’故五十七。」

  《经》二十九卷。大、小夏侯二家。欧阳《经》三十二卷。师古曰「此二十九卷,伏生传授者。」

  《传》四十一篇。

  欧阳《章句》三十一卷。

  大、小夏侯《章句》各二十九卷。

  大、小夏侯《解故》二十九卷。

  欧阳《说义》二篇。

  刘向《五行传记》十一卷。

  许商《五行传记》一篇。

  《周书》七十一篇。周史记。师古曰「刘向云:‘周时诰誓号令也。盖孔子所论百篇之余也。’今之存者四十五篇矣。」

  《议奏》四十二篇。宣帝时石渠论。韦昭曰「阁名也,于此论书。」

  凡《书》九家,四百一十二篇。入刘向《稽疑》一篇。师古曰:「此凡言‘入’者,谓《七略》之外,班氏新入之也。其云‘出’者与此同。」《易》曰「河出《图》,雒出《书》,圣人则之。」故《书》之所起远矣。至孔子篡焉,上断于尧,下讫于秦,凡百篇,而为之序,言其作意。秦燔书禁学,济南伏生独壁藏之。汉兴,亡失,求得二十九篇,以教齐、鲁之间。讫孝宣世,有欧阳、大小夏侯氏立于学官。《古文尚书》者,出于孔子壁中。武帝末,鲁共王坏孔子宅,欲以广其宫,而得《古文尚书》及《礼记》《论语》《孝经》凡数十篇,皆古字也。共王往入其宅,闻鼓琴瑟钟磬之音,于是惧,乃止不坏。孔安国者,孔子后也,悉得其书,以考二十九篇,得多十六篇。安国献之,遭巫蛊事,未列于学官。刘向以中古文校欧阳、大小夏侯三家经文,《酒诰

译按:西汉只有施氏、孟氏、梁丘氏、京氏的《易》,费氏、高氏在哀帝、平帝时才突出出来,西汉的儒者们没有见过。传授费氏《易》的王璜,就是传授徐敖《古文尚书》的人,他是刘歆所假托伪造并托付的人,这非常明显。他说“只有费氏的经文与古文相同”,也是伪托,只是为了借以尊崇费氏罢了。汉朝到了中期,经学事业非常兴盛,人们利用私学,多想着伪造撰述。所以《易》有焦延寿、京房、赵宾用阴阳灾变来解释《易》;《书》有《泰誓》、张霸的《百两篇》;《礼》有方士、明堂的各种学说。大概作伪的人已经很多了。刘歆伪造古文,发源于《左传》,完成于《周官》,遍伪各种经典,作为佐证。唯独缺《易》,于是抄袭焦延寿、京房的残余,改变其面目,所以说“长于卦筮”,又说“没有章句,只用《彖》《象》《系辞》和十篇《文言》来解说上、下经”。大概刘歆用余力来做这件事,凑成各种经典的古文罢了。《后汉书·儒林传》说:“陈元、郑众都传授《费氏易》,后来马融也为其作传。马融传授给郑玄,郑玄作《易注》。荀爽又作《易》传。从此《费氏易》兴起。”《经典释文序录》说:“永嘉之乱,施氏、梁丘氏的《易》失传,孟氏、京氏、费氏的《易》,没有人传授。马融、郑玄的《易》,就是《费氏易》,怎么能说《费氏易》没有传授呢?陆德明的说法不足以作为依据。这是后汉末年都是费氏的学说。而《释文》中有《费直章句》四卷,难道是后人附加的吗?”然而既然说“兴起”,又说“没有人传授”,那么一定有说法。现在从马融、郑玄、荀爽、虞翻到王弼的注,都是费氏的说法,《三国志·虞翻传》注记载虞翻上奏说:“我听说六经的开始,没有比阴阳更重要的。”这是刘歆六经以《易》为首的说法。“我的高祖父年轻时学习孟氏《易》,到我这一代已经是第五代了。前人通晓讲解,多玩弄章句,虽然有秘说,但对经文疏远。”这是虞翻抛弃师法的证据。虞翻传又记载虞翻的《国语训注》,这是虞翻大概学习古文的证据。大概马融、郑玄之后,费氏学说大行,学者无不在其笼罩之中,学习费氏学说的人又人人意见不同。荀爽既不同于马融、郑玄,虞翻又不同于郑玄、荀爽,总之都是费氏的说法。虞翻自称孟氏,大概是假借之辞罢了。那么现在的《易》也是刘歆的伪学。唉!后世的六学,都是刘歆的说法,孔子的道从此一变,已经两千年了。《儒林传》说高相“也没有章句,专门解说阴阳灾异”。大概刘歆另有五行传的学说,溢出而成为这样。《传》又说“自称出于丁将军”,就像《毛诗》自称是子夏所传一样,也像《春秋》的故实用邹氏、夹氏来影射一样,也是刘歆所为。只有刘歆斥责孟氏、京氏的伪学,详见《汉书·儒林传辨伪》。

《尚书古文经》四十六卷。分为五十七篇。颜师古说:“孔安国《书序》说‘共有五十九篇,分为四十六卷。奉诏作传,引序各冠于篇首,定为五十八篇。’郑玄《叙赞》说:‘后来又丢失了一篇。’所以是五十七篇。”

《经》二十九卷。有大夏侯、小夏侯两家。欧阳《经》三十二卷。颜师古说:“这二十九卷,是伏生传授的。”

《传》四十一篇。

欧阳《章句》三十一卷。

大夏侯、小夏侯《章句》各二十九卷。

大夏侯、小夏侯《解故》二十九卷。

欧阳《说义》二篇。

刘向《五行传记》十一卷。

许商《五行传记》一篇。

《周书》七十一篇。是周朝的史记。颜师古说:“刘向说:‘周朝的诰誓号令。大概是孔子所论百篇之余。’现在存在的有四十五篇了。”

《议奏》四十二篇。是宣帝时石渠阁的论议。韦昭说:“石渠阁名,在这里讨论经书。”

总共《书》有九家,四百一十二篇。加入刘向《稽疑》一篇。颜师古说:“这里凡是说‘入’的,是说《七略》之外,班固新加入的。说‘出’的与此相同。”《易》说“河出《图》,雒出《书》,圣人效法它。”所以《书》的起源很远了。到孔子编纂它,上断于尧,下讫于秦,共百篇,并为它作序,说明其作意。秦朝焚烧书籍禁止学习,济南伏生独自藏在墙壁中。汉朝兴起,丢失了,求得二十九篇,用来教导齐、鲁之间。到孝宣帝时,有欧阳氏、大夏侯氏、小夏侯氏立于学官。《古文尚书》,出于孔子壁中。武帝末年,鲁共王毁坏孔子住宅,想扩大他的宫殿,而得到《古文尚书》及《礼记》《论语》《孝记》等数十篇,都是古字。共王进入他的住宅,听到鼓琴瑟钟磬的声音,于是害怕,就停止不毁坏。孔安国,是孔子的后代,全部得到这些书,用来考证二十九篇,多得到十六篇。安国献上去,遭遇巫蛊事件,没有列入学官。刘向用中古文校欧阳、大夏侯、小夏侯三家经文,《酒诰》

》脱简一,《召诰》脱简二,率简二十五字者脱亦二十五字,简二十二字者脱亦二十二字,文字异者七百有余,脱字数十。《书》者,古之号令。号令于众,其言不立具,则听受施行者弗晓。古文读应尔雅,故解古今语而可知也。

译脱简一,《召诰》脱简二。简上有二十五字的,脱落的也是二十五字;简上有二十二字的,脱落的也是二十二字。文字不同的有七百多,脱落的字有几十个。《尚书》是古代的号令。向众人发布号令,如果言辞不具体完备,那么听受并施行的人就不明白。古文应当用《尔雅》来解读,所以通过解释古今语言的差异,就可以知晓其意。

按:伏生所传二十八篇。伏生故秦博士,秦焚书,非博士所职悉焚,则博士所职不焚,然则伏生之《书》,为孔子所传之全经确矣。博士以《尚书》为备,以其传授有绪,故比之二十八宿也。欧阳、大小夏侯传今文者无异辞。而《史、汉儒林传》皆云「伏生求其《书》,独得二十九篇」者,《隋志》引《论衡》以为「河内女子得《泰誓》一篇」,刘歆《移太常书》所谓「《泰誓》后得,博士集而读之」,故经二十九卷,大小夏侯《章句》各二十九卷,大小夏侯《解故》二十九篇,皆缘博士合《泰誓》于经中,并二十八篇数之,故为二十九也。歆欲以古文乱今学,故云「凡百篇而为之序」「秦燔书禁学」「汉兴,亡失,求得二十九篇」,明《书》之不备,所以便其作伪也。歆不明白言之,又窜之于《史记儒林传》以惑人,以便于作伪而人不惊之也。《书序》之伪,别详《书序辨伪》中,今不详。

  壁中古文之事,其伪凡十:秦虽焚书而六经不缺,孔氏遗书藏于庙中,世世不绝,诸儒以时习之。篆与籀文相承,无从有古文。孔襄为孝惠博士,孔忠、孔武并为博士,亦无从突出于共王之手。其伪一。按《史记鲁共王世家》无坏孔子壁得古文经事。史迁讲业齐、鲁之都,加性好奇,若有之,必详述之。其伪二。共王以景帝前二年即位,二十八年薨,为武帝元朔元年,乃武帝初年,《志》云「武帝末」,其伪三。自元朔元年至征和二年巫蛊事起,凡三十六年,武帝崇奖经学,搜访遗书,安国何为迟数十年致遭巫蛊之时?且安国蚤卒,何得至征和时遇巫蛊?阎若璩《古文尚书疏证》据荀悦《汉纪》「安国家献之」,然既献之,何以武帝久不立?欧阳氏不一言之?或据《外戚陈皇后传》元光五年,「女子楚服等坐为皇后巫蛊祠祭祝诅,大逆无道,相连及诛者三百余人。」其时安国正为博士。然此后都尉朝等仍可请,何不见也?其伪四。河间献王亦得《古文书》,天下遗文古事靡不毕集太史公,何以史迁不见?又此本何传,与共王出孰先后,本孰同异,增多几何,何以《志》不叙及?岂有亡失之余,遗书间出,而篇简文字不谋而合之理?其为伪造,即此已明。其伪五。孔安国以今文字读古文,纵有壁中书,安国亦仅识二十九篇耳,若何而知为多十余篇?其伪六。儿宽受业于安国,欧阳、大小夏侯学皆出于宽,则皆安国之传也。司马迁亦从安国问《故》,则使确有古文,确多十六篇,欧阳、大小夏侯皆传之,则今古文实无异本矣。《儒林传》云「迁书载《尧典》《禹贡》《洪范》《微子》《金縢》诸篇多古文说。」凡此皆今文篇,无一增多篇者,所异者乃安国古文说耳。然古文所异在字,安国仍读以今文,更无说也。即安国确有其说,亦与儿宽同传,且今考史迁载《尧典》诸篇说实皆今文,以为古文者妄。其伪七。安国为得古文之人,为欧阳、大小夏侯之本师,经应全同,何以有脱简三、脱字数十、文字异者七百有余?其伪八。欧阳、大小夏侯既传安国学,则亦传古文学,何以无此十六篇,而都尉朝、胶东庸生独有之?其伪九。安国传《书》至龚胜者八传,至孔光者五传,至赵玄者七传。详《汉书儒林传辨伪》以今学经八传而至胜,古学经三传而至胡常,即当哀、平世矣。何相去之远乎?其伪十。

  比附观之,盖不待辞之穷,而其伪已露矣。武进刘逢禄曰:《尚书今古文集解》「马融《书传序》称‘逸十六篇,绝无师说’,即《史记》云‘《逸书》得十余篇’、刘歆云‘《逸书》有十六篇’。《正义》载其目云:《舜典》一,《汨作》二,《九共》九篇十一,《大禹谟》十二,《弃稷》十三,《五子之歌》十四,《胤征》十五,《汤诰》十六,《咸有一德》十七,《典宝》十八,《伊训》十九,《肆命》二十,《原命》二十一,《武成》二十二,《旅獒》二十三,《冏命》二十四。《九共》九篇共卷,故十六篇。盖此十六篇亦《逸周书》之类,未

译按:伏生所传授的《尚书》共二十八篇。伏生本是秦朝的博士,秦朝焚书时,除了博士官职所掌管的书籍外,其余全部焚毁,那么博士所掌管的书籍就没有被焚毁,由此可见,伏生所传的《尚书》,确实是孔子所传的全本。博士官以《尚书》为完备,因为其传授有头绪,所以将其比作二十八宿。欧阳生、大夏侯、小夏侯传授今文《尚书》没有不同的说法。而《史记》、《汉书》的《儒林传》都说“伏生寻求他的《尚书》,只得到二十九篇”,《隋书·经籍志》引用《论衡》认为这是“河内女子得到《泰誓》一篇”,刘歆在《移太常书》中所说的“《泰誓》后来得到的,博士们集合诵读它”,所以经文共二十九卷,大夏侯、小夏侯的《章句》各二十九卷,大夏侯、小夏侯的《解故》二十九篇,都是因为博士将《泰誓》合入经文中,连同二十八篇一起计算,所以成为二十九篇。刘歆想用古文扰乱今文经学,所以说“总共一百篇并为它们作序”、“秦朝焚书禁绝学术”、“汉朝兴起,散失,求得二十九篇”,表明《尚书》不完备,以便他作伪。刘歆不直说,又窜入《史记·儒林传》来迷惑人,以便作伪而人们不感到惊异。《书序》的伪作,在《书序辨伪》中另有详述,这里不详说。

关于孔子壁中古文的事,其伪作之处共有十点:秦朝虽然焚书但六经并没有残缺,孔氏遗书藏在孔庙中,世代不断,诸儒按时学习。篆书与籀文相承,不可能有古文。孔襄担任孝惠帝的博士,孔忠、孔武都担任博士,也不可能突然从孔壁中拿出书来。这是第一点伪。查《史记·鲁共王世家》没有记载毁坏孔子墙壁得到古文经书的事。司马迁在齐、鲁之都讲学,加上他生性好奇,如果有这事,必定会详细叙述。这是第二点伪。鲁共王在景帝前二年即位,二十八年去世,那是武帝元朔元年,即武帝初年,《汉书·艺文志》说“武帝末年”,这是第三点伪。从元朔元年到征和二年巫蛊事件发生,共三十六年,武帝推崇奖励经学,搜访遗书,孔安国为什么拖延几十年直到遭遇巫蛊之时才献书?况且孔安国早逝,怎么能到征和年间遇到巫蛊?阎若璩《古文尚书疏证》依据荀悦《汉纪》“安国家献之”,但既然献了,为什么武帝久久不立?欧阳氏为什么不提一句?或者依据《外戚陈皇后传》元光五年,“女子楚服等因给皇后施行巫蛊祭祀祝诅,大逆无道,牵连被杀三百余人。”那时孔安国正担任博士。但此后都尉朝等人仍可请求,为什么不见记载?这是第四点伪。河间献王也得到《古文书》,天下遗文古事无不汇集于太史公,为什么司马迁没有见到?又这本经书由谁传授,与鲁共王所得孰先孰后,原本有何同异,增多了多少篇,为什么《汉书·艺文志》不叙述?难道有散失之余,遗书偶然出现,而篇简文字不谋而合的道理?其为伪造,由此已明。这是第五点伪。孔安国用今文字读古文,即使有壁中书,孔安国也只认识二十九篇,怎么知道多出十余篇?这是第六点伪。儿宽师从孔安国,欧阳生、大夏侯、小夏侯的学问都出自儿宽,那么都是孔安国的传授。司马迁也从孔安国问《故》,那么假使确有古文,确多十六篇,欧阳生、大夏侯、小夏侯都传授,那么今文古文实际上就没有不同的版本了。《儒林传》说“司马迁书中记载《尧典》《禹贡》《洪范》《徽子》《金縢》等篇多采用古文说。”这些都是今文篇,没有一篇是增多的篇,所不同的只是孔安国的古文说罢了。但古文的不同在于字,孔安国仍用今文读,更没有说法了。即使孔安国确有说法,也与儿宽同传,况且现在考证司马迁记载《尧典》等篇的说法实际上都是今文,认为是古文的说法是妄说。这是第七点伪。孔安国是得到古文的人,是欧阳生、大夏侯、小夏侯的本师,经文应该完全相同,为什么有三处脱简、数十处脱字、七百多处文字不同?这是第八点伪。欧阳生、大夏侯、小夏侯既然传授孔安国学,那么也就传授古文学,为什么没有这十六篇,而只有都尉朝、胶东庸生独有?这是第九点伪。孔安国传《书》到龚胜者八传,到孔光者五传,到赵玄者七传。详《汉书·儒林传辨伪》,今学经八传到龚胜,古学经三传到胡常,就当在哀帝、平帝时了。为什么相差这么远?这是第十点伪。

对比观察,大概不必等到言辞穷尽,其伪作已经显露了。武进刘逢禄说:《尚书今古文集解》“马融《书传序》称‘逸十六篇,完全没有师说’,即《史记》说‘《逸书》得到十余篇’、刘歆说‘《逸书》有十六篇’。《正义》记载其目录说:《舜典》一,《汨作》二,《九成》九篇十一,《大禹谟》十二,《皋陶谟》十三,《五子之歌》十四,《胤征》十五,汤诰十六,《咸有一德》十七,《典宝》十八,伊训十九,《肆命》二十,《原命》二十一,武成二十二,《旅獒》二十三,《冏命》二十四,《九成》九篇共一卷,所以是十六篇。大概这十六篇也是《逸周书》之类,未

必出于孔壁,刘歆辈增设之,以抑今文博士耳。东汉初治古文者卫、贾诸子,皆不为注说,故遂亡佚。要之据《舜典》《皋陶谟》序读之,则《典》《谟》皆完备,《逸书》别有《舜典》《大禹谟》《弃稷》,必歆等之伪也。」刘氏已能发歆之伪矣,然犹以为「亦《逸周书》之类,未必出于孔壁」,则仍为歆所谩也。《汉书律历志》全用刘歆《三统历》,其引《武成》,以《逸周书》考之,即《世俘解》也。《世俘解》云「维四月乙未日,武王成辟四方,通殷命有国。」此叙以《武成》命篇之意;次云「唯一月丙午,《志》作壬辰」旁生《志》作「死」魄,若翼《志》作「翌」,下同日丁未,《志》作「癸巳」王乃步自于周,征伐商王纣。《志》作「武王乃朝步自周,于征伐纣」」,《汉志》同;又云「越《志》作「粤」,下同若来二《志》作「三」月,既死魄,越五日甲子,朝至接于商,则《志》无此六字咸刘商王纣」,《汉志》同;又云:「时《志》作「唯」四月,既旁生魄,越六日庚戌,武王朝至《志》无此二字燎于周。」《志》下有「庙」字《汉志》同;又云「若《志》无此字翼日辛亥,祀于《志》下有「天」字位,用钥于天位。《志》无此句越五日乙卯,武王《志》无此二字乃以庶国祀馘于周庙。」《汉志》同。其为歆窃取以为《武成》无疑。郑康成以为建武之际亡,见《正义》意歆以出于《逸周书》太显,又从而匿之邪?若此篇,刘逢禄以为亦《逸周书》之类,宜也。若《舜典》者,《书序》乃有之,伏生、《史记》并为《尧典》一篇,无二篇之说。陆氏《经典释文》云:「元帝时,豫章内史梅赜奏上孔传《古文尚书》,亡《舜典》一篇,购不能得,乃取王肃注《尧典》从‘慎徽五典’以下分为《舜典篇》以续之。齐明帝建武中,吴兴姚方兴采马、王之注,造孔传《舜典》一篇,云于大{舟行}头买得,上之。梁武时为博士,议曰:孔《序》称伏生误合五篇,皆文相承接,所以致误。《舜典》首有「曰若稽古」,伏生虽昏耄,何容合之?遂不行用。」梁武之言,虽证方兴之非真,实明伏本之不误。计歆所伪,当别有一篇。《序》云「虞、舜侧微,尧闻之聪明,将使嗣位,历试诸难,作《舜典》」,仍今《尧典》之义。赵岐《孟子注》云「孟子诸所言舜事,皆《舜典》及《逸书》所载。」意者歆窃《孟子》而为之。然《宋书礼志》载高堂隆引《书》「粤若稽古,帝舜曰重华,建皇授政改朔」,此必歆所伪者。至于《汤诰》,窃于《殷本纪》。推此为例,则十六篇皆歆所偷窃伪造至明也。其《儒林传》都尉朝、胶东庸生、胡常、徐敖、王璜、涂恽、桑钦传学姓名,率皆伪撰。又以胡常传《左氏春秋》,徐敖传《毛诗》,王璜传费氏《易》,伪经师传授受,皆此数人。然云「王莽时诸学皆立,刘歆为国师,璜、恽等皆贵显。」其为歆所授意易见矣。要而论之,安国传业于儿宽,欧阳、大小夏侯出于宽,其门徒星罗云布于汉世,而未闻古文十六篇之异说。歆《移文》谓庸生学同古文,《隋志》谓安国私传其业于都尉朝,何朝、庸生之幸,而宽与司马迁之不幸邪?考其源流,殆不值一噱也。

译这些篇章必定出自孔子旧宅的墙壁,是刘歆等人增补进去的,用来压制今文经学的博士罢了。东汉初年研究古文经的卫宏、贾逵等人,都没有为之作注解说,所以这些篇章最终亡佚了。总之,根据《舜典》《皋陶谟》的序言来阅读,那么《典》《谟》都是完备的;《逸书》中另外有《舜典》《大禹谟》《弃稜》,这必定是刘歆等人的伪造。」刘逢禄已经能够揭露刘歆的伪作了,然而他还认为「这些也像《逸周书》之类,未必出自孔子旧宅墙壁」,那么仍然被刘歆所欺骗了。《汉书·律历志》全部采用刘歆的《三统历》,其中引用《武成》篇,用《逸周书》来考证,就是《世俘解》篇。《世俘解》说「维四月乙未日,武王平定四方,推翻殷商天命而拥有天下。」这是叙述以《武成》命名篇章的意思;接着说「唯一月丙午,《志》作壬辰,旁生魄,《志》作『死』魄,若翼日,《志》作『翌』日,下同,丁未,《志》作『癸巳』,武王于是从周出发,征伐商王纣。《志》作『武王于是早晨从周出发,去征伐纣』」,《汉书·律历志》相同;又说「越,《志》作『粤』,下同,若来二月,《志》作『三』月,既死魄,越五日甲子,早晨到达并接触商都,则《志》无此六字,咸刘商王纣」,《汉书·律历志》相同;又说:「时,《志》作『唯』,四月,既旁生魄,越六日庚戌,早晨到达,《志》无此二字,在周燎祭。」《志》下有「庙」字,《汉书·律历志》相同;又说「若,《志》无此字,翌日辛亥,在,《志》下有『天』字,位祭祀,用钥于天位。《志》无此句,越五日乙卯,武王,《志》无此二字,于是率领诸侯在周庙祭祀割下的左耳。」《汉书·律历志》相同。这是刘歆窃取作为《武成》篇无疑。郑康成认为建武年间亡佚,见于《正义》,意思是刘歆因为出自《逸周书》太明显,又从而隐藏它吗?像这篇,刘逢禄认为也像《逸周书》之类,是适宜的。至于《舜典》,《书序》中才有它,伏生、《史记》都将《尧典》作为一篇,没有分为两篇的说法。陆德明《经典释文》说:「元帝时,豫章内史梅赜进献孔安国传《古文尚书》,亡佚《舜典》一篇,悬赏寻求未能得到,于是取王肃注《尧典》从『慎徽五典』以下分为《舜典篇》来接续它。齐明帝建武年间,吴兴姚方兴采集马融、王肃的注,伪造孔传《舜典》一篇,说在大{舟行}头买得,进献上去。梁武帝时为博士,议论说:孔《序》称伏生误将五篇合并,都因为文辞相承接,所以导致错误。《舜典》开头有『曰若稽古』,伏生虽然昏老,怎么容得下合并它?于是没有采用。」梁武帝的话,虽然证明了姚方兴的不是真品,实际上说明了伏生原本没有错误。估计刘歆所伪造的,应当另外有一篇。《序》说「虞、舜地位卑微,尧听说他聪明,将让他继承帝位,经历各种艰难考验,作《舜典》」,仍然符合现在《尧典》的意思。赵岐《孟子注》说「孟子所说的舜的事迹,都是《舜典》及《逸书》所记载的。」意思是刘歆窃取《孟子》而为之。然而《宋书·礼志》记载高堂隆引用《书》「粤若稽古,帝舜曰重光,建皇授政改朔」,这必定是刘歆所伪造的。至于《汤诰》,窃取于《殷本纪》。以此类推,那么十六篇都是刘歆偷窃伪造的,非常明显了。其《儒林传》中记载都尉朝、胶东庸生、胡常、徐昂、王璜、涂恽、桑钦传授学业的姓名,大都是伪造的。又因为胡常传授《左氏春秋》,徐昂传授《毛诗》,王璜传授费氏《易》,伪造经师传授受业,都是这几个人。然而说「王莽时各种学问都设立,刘歆为国师,王璜、涂恽等都显贵。」这是刘歆所传授的意思容易看出来了。总而言之,孔安国将学业传给儿宽,欧阳生、大小夏侯都出自儿宽,他们的门徒在汉代星罗云布,却没有听说古文十六篇的不同说法。刘歆《移文》说庸生学问同于古文,《隋书·经籍志》说孔安国私下将学业传给都尉朝,为什么朝、庸生这么幸运,而儿宽与司马迁这么不幸呢?考察其源流,几乎不值一笑了。

「《尚书古文经》四十六卷,《经》二十九卷。」《经》者,即伏生二十八篇并后得《泰誓》之本。《古文经》四十六卷,二十九卷外并得多十六篇,计之尚缺一卷,必合《序》数之乃足,然则《序》与十六篇同出无疑。欧阳、大小夏侯皆不言《序》,后汉古文大行,注《尚书》者遂皆注《序》,则《序》出于歆之伪古文明矣。详《书序辨伪》。

  或曰:歆伪《书》《礼》《礼记》《周官》《左氏春秋》《论语》《孝经》皆古文,《毛诗》《费氏易》亦古文,凡后世号称为经者,皆歆伪经变乱先圣之典文,惑易后儒之耳目,其罪固不胜诛矣。歆所伪为古文者固不足信,凡《史》《汉》所号为古文者,举皆歆所窜附乎?应之曰:《汉书》为歆撰,不复据;《史记》所称,如《太史公自序》「年十岁则诵古文」、《十二诸侯年表》「表见《春秋》《国语》,学者所讥盛衰大指着于篇,为成学治古文者要删焉」之类,或多窜附者也。其托之古文者,以西汉末金石之学大盛,张敞之后,若杨雄等皆好之。杨雄多识奇字,侯芭、刘棻等多从问之。《后汉书桓谭传》言:「谭尤好古学,数从刘歆、杨雄辨析疑异。」《杜林传》言「得漆书《古文尚书》一卷,虽遭艰困,握持不离身。」班固亦继杨雄续《苍颉》。其时雅才尚古,可见矣。盖承平既久,鼎彝渐出,始而搜罗,继而作伪,好古之风气皆然。古董之余,必生赝鼎。京师市贾能作伪碑伪迹,林下才士亦作伪字伪文,是故《岣嵝》《禹碑》出自用修之手,《荅苏武书》只为齐、梁之文;他若《孝经》孔传,刘炫所为;《子贡诗传》,丰坊所伪。大{舟行}断字,日本考文,日出不穷,更仆难数。以近世之风,推汉时之俗,伪篇《百两》,张霸为先驱;改定兰台,行货为后起。歆既好奇字,又任校书,深窥此旨,藉作奸邪,乃造作文字,伪造钟鼎,托之三代,传之后世,征应既多,传授自广。以奇字而欺人,借古文为影射,《左氏春秋》,乃其窜伪之始;共王坏壁,肆其乌有之辞。见传记有引未修之书篇,托为《逸书》以藏身;窥士礼之不达于天子,伪造《逸礼》以创制。遭逢莽篡,适典文章,内奖暗干,以成其富贵之谋;外藉威柄,以行其矫伪之学。上承名父之业,加以绝人之才,故能遍伪诸经,旁及天文、图谶、钟律、月令、兵法,莫不伪窜。作为《尔雅》《八体六技》之书以及钟鼎,以辅其古文之体。于是学者咸惑,丰蔀千年,皆古文之为也。其云「古文读应尔雅,故解古今语而可知」,此歆由伪字而造伪训诂之由,其详见下文,此不详。若王肃之伪古文,则刘歆之重儓,张霸之螟蛉,近人多能言之。今但明其出于王肃,他不详。

  《诗经》二十八卷,鲁、齐、韩三家。应劭曰「申公作《鲁诗》,后仓作《齐诗》、韩婴作《韩诗》。」

  《鲁故》二十五卷。师古曰「‘故’者,通其指义也,他皆类此。今流俗《毛诗》改‘故训传’为‘诂’字,失真耳。」

  《鲁说》二十八卷。

  《齐后氏故》二十卷。

  《齐孙氏故》二十七卷。

  《齐后氏传》三十九卷。

  《齐孙氏传》二十八卷。

  齐《杂记》十八卷。

  《韩故》三十六卷。

  《韩内传》四卷。

  《韩外传》六卷。

  《韩说》四十一卷。

  《毛诗》二十九卷。

  《毛诗故训传》三十卷。

  凡《诗》六家,四百一十六卷。

  《书》曰「诗言志,歌咏言。」故哀乐之心感,而歌咏之声发。诵其言谓之「诗」,咏其声谓之「歌」。故古有采诗之官,王者所以观风俗,知得失,自考正也。孔子纯取周诗,上采殷,下取鲁,凡三百五篇。遭秦而全者,以其讽诵,不独在竹帛故也。汉兴,鲁申公为《诗训故》,而齐辕固、燕韩生皆为之传,或取《春秋》、采杂说,咸非其本义。与不得已,鲁最为近之。三家皆列于学官。又有毛公之学,自谓子夏所传,而河间献王好之,未得立。

译“《尚书古文经》四十六卷,《经》二十九卷。”这里的《经》,就是伏生所传的二十八篇加上后来得到的《泰誓》的本子。《古文经》四十六卷,在二十九卷之外又多出了十六篇,计算起来还缺一卷,必定是把《序》的卷数合进去才凑足,那么《序》与那十六篇一同出现就毫无疑问了。欧阳生、大小夏侯生都不提及《序》,东汉时古文经学大行其道,注解《尚书》的人于是都注解《序》,这就清楚地表明《序》是刘歆伪造的古文经的一部分。详见《书序辨伪》。

有人说:刘歆伪造的《书》《礼》《礼记》《周礼》《左氏春秋》《论语》《孝经》,都是古文;《毛诗》《费氏易》也是古文。凡是后世号称经典的东西,都是刘歆伪造的经典,扰乱了先圣的典章文献,迷惑了后世儒者的耳目,他的罪过本来就不止诛杀所能抵偿。刘歆所伪造的古文固然不可信,凡是《史记》《汉书》中号称古文的东西,难道都是刘歆窜改附会的吗?回答他说:《汉书》由刘歆撰写,不再作为依据;《史记》中所称引的,如《太史公自序》中“十岁就能诵读古文”、《十二诸侯年表》中“年表见于《春秋》《国语》,学者所讥讽的盛衰大旨都指在篇中,作为成学治古文者的总要删节”之类,大多有窜改附会的成分。那些假托为古文的东西,是因为西汉末年金石之学非常兴盛,张敞之后,像杨雄等人也都喜好它。杨雄多识奇异古字,侯芭、刘棻等多人跟随他请教。《后汉书·桓谭传》说:“桓谭尤其喜好古学,多次跟随刘歆、杨雄辨析疑难异说。”《杜林传》说“得到漆书《古文尚书》一卷,虽然遭遇艰难困苦,也紧紧握持不离身。”班固也继承杨雄续写《苍颉篇》。当时高雅的人才崇尚古学,由此可见。大概因为太平日子久了,鼎彝逐渐出土,起初是搜罗,接着就作伪,好古的风气都是这样。古董之余,必然产生赝品。京城市场的商人能制作伪碑伪迹,林下的才士也制作伪字伪文,所以《岣嵝山》《禹碑》出自杨慎之手,《答苏武书》只是齐、梁时期的文章;其他如《孝经》孔安国传,是刘炫所作;《子贡诗传》,是丰坊所伪造。大行断字,日本考文,层出不穷,更仆难数。用近世的风气,推测汉时的习俗,伪篇《百两篇》,张霸是先驱;改定兰台,行货是后起。刘歆既然喜好奇字,又担任校书之职,深知此中奥秘,借此作奸犯科,于是造作文字,伪造钟鼎,假托为三代之物,流传后世,征引应验既多,传授自然广泛。用奇字来欺骗世人,借古文来影射,《左氏春秋》,是他窜改伪造的开始;共王坏壁,是他肆意编造无稽之辞的开端。看见传记中有引用未修定的书篇,就假托为《逸书》来隐藏自己;窥见士礼不能通达于天子,就伪造《逸礼》来创立制度。恰逢王莽篡位,他正好掌管文章典籍,对内奖赏暗中干求的人,以成就其富贵的图谋;对外凭借威权,来推行其矫伪的学问。上承名父的基业,加上超绝常人的才华,所以能遍伪诸经,旁及天文、图谶钟律、月令、兵法,没有不伪窜的。编写《尔雅》《八体六技》的书以及钟鼎,来辅助其古文体系。于是学者都受迷惑,遮蔽千年,都是古文经造成的。他说“古文读应尔雅,所以解释古今语而可知”,这是刘歆由伪字而造伪训诂的原因,其详细情况见下文,这里不详述。至于王肃伪造古文,则是刘歆的重儓,张霸的螟蛉,近代人多能论述。现在只阐明其出于王肃,其他不详述。

《诗经》二十八卷,鲁、齐、韩三家诗。应劭说“申公作《鲁诗》,后仓作《齐诗》,韩婴作《韩诗》。”

《鲁故》二十五卷。颜师古说“‘故’,是通晓其指义的意思,其他都与此类似。现在流俗的《毛诗》把‘故训传’改为‘诂’字,失去了真意。”

《鲁说》二十八卷。

《齐后氏故》二十卷。

《齐孙氏故》二十七卷。

《齐后氏传》三十九卷。

《齐孙氏传》二十八卷。

齐《杂记》十八卷。

《韩故》三十六卷。

《韩内传》四卷。

《韩外传》六卷。

《韩说》四十一卷。

《毛诗》二十九卷。

《毛诗故训传》三十卷。

总计《诗》六家,四百一十六卷。

《尚书》说“诗言志,歌咏言。”所以哀乐之心被感动,而歌咏的声音就发出。诵读其言辞叫做“诗”,咏唱其声音叫做“歌”。所以古代有采诗的官员,王者借此观察风俗,知道得失,自我考察纠正。孔子纯粹选取周诗,上采殷诗,下取鲁诗,共三百五篇。遭遇秦朝而能保全,是因为讽诵,不仅仅在竹帛上所以。汉朝兴起,鲁地申公为《诗》作《训故》,而齐地辕固、燕地韩生都为之作传,有的取《春秋》,采杂说,都不是其本义。与不得已相比,鲁诗最为接近。三家都列于学官。又有毛公之学,自称是子夏所传,而河间献王喜好它,未能立于学官。

按:三家之传,源流深远。申公为孙卿再传弟子。辕固生当景帝时罢归已九十余,则汉兴时年已三十余矣。韩婴,孝文时已为博士,则亦先秦之遗老,去七十子渊源不远。且《儒林传》称《韩诗》「其语颇与齐、鲁间殊,然其归一也」,则三家之义无殊。且匪徒三家《诗》,凡今文博士之说皆同。《诗》终「三颂」,以《周颂》《鲁颂》《商颂》终之,正与孔子作《春秋》据鲁、亲周、故宋之义合。然则取《春秋》,乃三家《诗》传孔学之正派。子夏以「礼后」悟《诗》,子贡以「切磋」悟《诗》,《孟子》言「忧心悄悄,愠于群小,孔子也。」《坊记》《中庸》《表记》《缁衣》《大学》,孔门之言《诗》,皆「采杂说」。以为「非本义」,谁得而正之?三家谱系至详,说义归一。未有言《毛诗》者,至平帝、王莽时乃突出。《志》云「又有毛公之学,自谓子夏所传。」托之「自谓」,不详其本师。其伪一。《经典释文序录》引徐整三国吴人云「子夏授高行子,高行子授薛仓子,薛仓子授帛妙子,帛妙子授河间人大毛公。毛公为《诗故训》,传于家,以授赵人小毛公,小毛公为河间献王博士。」一云:此见陆玑《毛诗草木鸟兽虫鱼疏》,亦三国吴人「子夏传曾申,申传魏人李克,克传鲁人孟仲子,孟仲子传根牟子,根牟子传赵人孙卿子,孙卿子传鲁人大毛公。」自东汉后,《毛诗》盖盛行,而徐整、陆玑述传授源流支派,姓名无一同者。一以为出于孙卿,一以为不出于孙卿,当三国时尚无定论,则支派不清。其伪二。同一大毛公,一以为河间人,一以为鲁人,则本师籍贯无稽。其伪三。《汉书》但称毛公,不着大毛公、小毛公之别,不以为二人。郑玄、《毛诗周南正义》引《郑谱》「鲁人大毛公为《训诂》,传于其家,河间献王得而献之。以小毛公为博士。」徐整、陆玑以大毛公、小毛公别为二人。刘、班不知,郑、徐、陆生后二百年,何从知之?则本师歧乱。其伪四。《儒林传》云「毛公,赵人也。治《诗》,为河间献王博士,授同国贯长卿,长卿授解延年,延年为阿武令,授徐敖,敖授九江陈侠,为王莽讲学大夫。」《传》又言敖以《古文尚书》授王璜、涂恽。莽时,歆为国师,皆贵显。考子夏少孔子四十四岁,见《史记仲尼弟子传》孔子卒年至魏文侯元年凡五十七年,子夏已八十六岁;自魏文侯元年下至汉景帝二年、河间献王元年,凡二百六十九年;自河间献王元年下至王莽居摄元年凡一百六十年;则自子夏退居西河至莽时凡四百二十九年。如徐整说,子夏五传至小毛公,又三传至徐敖,凡八传当莽世矣。以《儒林传》考之,《鲁诗》,申公一传免中徐公、许生,再传王式,三传张生,四传张斿卿,以《诗》授元帝,仍当宣帝时也。斿卿门人许晏,尚有二三传乃至莽世,则已七八传矣。《齐诗》,辕固生一传夏侯始昌,再传后仓,三传匡衡,四传满昌,五传张邯、皮容。《韩诗》亦五传至张就、发福。而伏生《尚书》六传为林尊,七传为欧阳地余,论石渠,犹当宣帝世。林尊再传为龚胜、鲍宣,上距伏生凡八传矣。商瞿传《易》,至丁宽已七传,至施、孟、梁丘已九传矣。《诗》《书》自汉初至西汉末已八传,而《毛诗》自子夏至西汉末仅八传。《易》自商瞿至汉初已七传,而《毛诗》自子夏至西汉末亦仅八传,岂足信也?若如陆玑说,自孙卿至徐敖凡五传,阅三百年,亦不足信也。且《鲁诗》出于孙卿,若源流合一,则今荀子诸诗说何以与毛不同?传授与年代不符。其伪五。《史记》无《毛诗》,《汉书》有毛公而无名。郑玄、徐整以毛公有大、小二人,而亦无名。陆玑《疏》《后汉书儒林传》以为毛亨、毛苌矣。夫刘、班、郑、徐之不知,吴、宋人如何知之?袭伪成真,歧中又歧。如公羊、谷梁本无名字,公羊、谷梁音相近,盖卜商之音伪。二书有口说,无竹帛,故传误而公羊忽名高,谷梁忽名赤、名俶,几若踵事增华

译按:三家《诗》的传承,源流深远。申公是孙卿(荀子)的再传弟子。辕固生在景帝时罢官归乡时已九十多岁,那么汉朝建立时他已三十多岁了。韩婴在孝文帝时已担任博士,那么他也是先秦的遗老,距离七十子(孔子弟子)的渊源不远。况且《儒林传》称《韩诗》“其言语颇与齐、鲁两家的说法不同,但归旨是一致的”,那么三家《诗》的义理并无差别。况且不仅仅是三家《诗》,凡是今文博士的说法都相同。《诗经》以“三颂”结尾,以《周颂》《鲁颂》《商颂作结,正与孔子作《春秋》依据鲁国、亲近周朝、故念宋国的义理相合。那么选取《春秋》,乃是三家《诗》传承孔子学说的正宗。子夏通过“礼后”领悟《诗》,子贡通过“切磋”领悟《诗》,《孟子》说“忧心悄悄,愠于群小,这是孔子”,《坊记》《中庸》《表记》《衣》《大学》中,孔门谈论《诗》,都是“采杂说”。认为这些“非本义”,谁能纠正呢?三家《诗》的谱系非常详细,义理归一。没有提到《毛诗》的,直到平帝、王莽时才突然出现。《汉书·艺文志》说“又有毛公之学,自称是子夏所传。”托称“自称”,不详其根本师承。这是第一处伪迹。《经典释文序录》引用三国吴人徐整的话说:“子夏传授给高行子,高行子传授给薛仓子,薛仓子传授给帛妙子,帛妙子传授给河间人大毛公。毛公作《诗故训》,传于家中,传授给赵人小毛公,小毛公担任河间献王博士。”另一种说法:这见于陆玑《毛诗草木鸟兽虫鱼疏》(陆玑也是三国吴人):“子夏传授给曾申,曾申传授给魏人李克,李克传授给鲁人孟仲子,孟仲子传授给根牟子,根牟子传授给赵人孙卿子,孙卿子传授给鲁人大毛公。”自东汉以后,《毛诗》大概盛行,而徐整、陆玑叙述传授源流支派,姓名没有一处相同的。一种认为出于孙卿,一种认为不出于孙卿,在三国时还没有定论,那么支派不清。这是第二处伪迹。同一大毛公,一种说法认为是河间人,一种说法认为是鲁人,那么根本师承的籍贯无据可查。这是第三处伪迹。《汉书》只称毛公,不区分大毛公、小毛公,不认为是两个人。郑玄、《毛诗周南正义》引用《郑谱》说:“鲁人大毛公作《训诂》,传于其家,河间献得到后献之。以小毛公为博士。”徐整、陆玑以大毛公、小毛公为两个人。刘向、班固不知道,郑玄、徐整、陆玑生于其后二百年,从何得知?那么根本师承歧乱。这是第四处伪迹。《儒林传》说:“毛公,赵人也。治《诗》,担任河间献王博士,传授给同国人贯长卿,长卿传授给解延年,延年担任阿武令,传授给徐敖,敖传授给九江陈侠,陈侠为王莽讲学大夫。”《传》又说敖以《古文尚书》传授给王璜、涂恽。王莽时,刘歆为国师,都显贵。考察子夏比孔子小四十四岁,见《史记·仲尼弟子列传》,孔子去世到魏文侯元年共五十七年,子夏已八十六岁;从魏文侯元年下到汉景帝二年、河间献王元年,共二百六十九年;从河间献王元年下到王莽居摄元年共一百六十年;那么从子夏退居西河到王莽时共四百二十九年。如果按徐整的说法,子夏五传至小毛公,又三传致徐敖,共八传正值王莽时代。以《儒林传》考察,《鲁诗》,申公一传免中徐公、徐生,再传王式,三传张生,四张斿卿,以《诗》传授给元帝,仍当宣帝时。斿卿门人许晏,还有二三传乃至王莽时代,那么已七八传了。《齐诗》,辕固生一传夏侯始昌再传后仓,三传匡衡,四传昌,五传张邯、皮容。《韩》也五传至张就、发福。而伏生传《尚书》六传为林尊,七传为欧地余,论石渠,犹当宣帝时。林尊再传为龚胜、鲍宣,距伏生凡八传了。商瞿传《易》,至丁宽已传,至施、孟、梁丘已传了。《诗》《书》自汉初至西末已八传,而《毛诗》自夏至西汉末仅八传。《易》自瞿至汉初已七传,而《毛》自子夏至西汉末亦仅八传,岂可信?若如陆玑说,自孙卿至敖凡五传,阅三百年,亦不足信。且《鲁诗》出于孙卿,若源合一,则今荀子诸诗说何以与不同?传授与年代不符。这是第五处伪迹。《史记》无《毛诗》,《汉书》毛公而无名。郑玄、徐整以有大、小二人,而亦无名。陆玑疏》《后汉书儒林传》以为毛、毛苌矣。夫刘、班、郑之不知,吴、宋人如何知之?袭成真,歧中又歧。如公羊、梁本无名字,公羊、梁音相近,盖卜商之音伪。二有口说,无竹帛,故传而公羊忽名高,梁忽名赤、名俶,几若增华

。习久成真,遂以「乌有先生」窃千年两庑之祀。韩退之曰「偶然唤作木居士,便有无穷求福人」。此与伍子胥为「伍髭须」、杜拾遗为「杜十姨」何以异?夫从祀大典,以亲传《诗》《礼》之大儒荀卿犹不得预,而妄人伪托杜撰之名字,乃得谬厕其间,非徒可笑,亦可骇矣!名字妄增,其伪六。nnno按:后汉纬书流风,是人皆可析竹为册,搓绳成编。以名字论,高行子、帛妙子岂是儒者之名?河间献王无得《毛诗》立博士事,以《史记献王世家》为据,则窜乱依托。其伪七。详见《河间献王传辨伪》其它以《风》《小雅》《大乐》,即正《诗》也。故有燕享、祭祀之礼,于是作《雅》《颂》以为燕享、祭祀之乐章;有夫妇之礼,即有房中之乐,于是作《关雎》《鹊巢》诸诗以为乐章。此外《变风》《变雅》采于民者,则非乐章,即《二南》之《汝坟》《甘棠》《行露》《殷其靁》,《豳》之《破斧》《伐柯》,《颂》之《闵予小子》《访落》《敬之》《小毖》,皆因事而作,不为乐章,然亦皆入乐者也。《仪礼》燕、乡、宾、射,皆于升歌笙、间合乐之后,工告「正歌备」,乃继之以无算爵,乱之以无算乐。夫「无算」云者,或间或合,尽欢而止。《乡饮》《乡射》皆于明日息司正,曰「乡乐唯欲」。则《二南》自首三篇外,可随意歌之。此无算乐之散歌、散乐一也。自宾祭用乐之外,古者以乐侑食,故鲁乐工有亚饭、三饭、四饭也。至于工以纳言,时而扬之,师箴,瞍赋,蒙诵。大夫弹弦讽谏,国史采众诗授蒙瞍,使歌之以风其上。《诗大序疏》《大戴礼保傅篇》云「宴乐雅颂迭乐序」,此工歌之散歌、散乐也。《史记孔子世家》「三百五篇,孔子皆弦歌之」,《荀子》言「《诗》三百篇,中声所止」,《墨子》言「儒者诵诗三百,弦诗三百,歌诗三百,舞诗三百」,又《庄子》称「曾子歌《商颂》」,此国子弦歌之散歌、散乐也。故季札观乐,为之遍歌《风》《雅》《颂》,尤为全诗入乐之证。毛于《小雅楚茨》诸篇及《大雅》诸诗,皆以空衍,不能言其为乐章。即如《斯干》为考室乐章,《郑笺》谓「筑宫庙群寝既成而衅,歌《斯干》以落之」。《云汉》为雩祭乐章,贾公彦谓「邦有大烖,则歌哭而请《云汉》之诗」是也。晋、魏时大雩、祈旱皆歌《云汉》之章。汉时雅乐可歌者八篇,《变风》之《伐檀》、《变雅》之《白驹》在焉,尤可见诗皆入乐之证。自毛不能详其义,于是诗有入乐、不入之讼。程大昌、陈旸谓「二南、雅颂为乐诗,诸国为徒诗」。陈启源为回护《毛序》之故,至谓《雅》《颂》为「四始」,与《韩诗外传》及《史记》「《关雎》为《风》始,《鹿鸣》为《小雅》始,《文王》为《大雅》始,《清庙》为《颂》始」不同。其伪八。编诗移《桧》于《陈》后,移《王》于《卫》后,与《韩诗》《王》在《豳》后、《桧》在《郑》前不同,据《正义》述《郑谱》,郑用《韩诗》说也其伪九。以《商颂》为商之遗诗,与三家《诗》以为正考父美宋襄之说不同。《乐记》「肆直而慈爱者宜歌《商》」,郑注:「《商》,宋诗也。」《左传》哀九年「不利子商」,杜注:「子商,宋也。」二十四年「考惠取于商」,杜注「商,宋也。」《国语》「吴王夫差阙为深沟于商、鲁之间」,韦注「商,宋也。」《逸周书王会解》:「堂下之左,商公、夏公立焉。」《庄子》《韩非子》均有商太宰,与孔子、庄子同时。此皆以宋为商之证。鲁定公讳宋,故孔子定《诗》,改宋为商。《史记宋世家》「襄公之时,其大夫正考父美之,作《商颂》。」《法言学行篇》「正考甫尝睎尹吉甫矣,公子奚斯尝睎正考甫矣。」凡西汉以前,从无异说,《毛诗》妄为异论。其伪十。盖「三颂」者,孔子寓王鲁、新周、故宋之义,《毛诗》以为商先世之诗,则微言亡。其伪十一。《史记孔子世家》称「三百五篇」,王式称「臣以三百五篇谏」,

译习久成真,于是“乌有先生”便窃取了千年以来两庑的祭祀地位。韩愈说:“偶然唤作木居士,便有无穷求福人。”这与伍子胥被称为“伍髭须”、杜甫被称为“杜十姨”有什么不同呢?从祀大典,连亲传《诗经》《礼记》的大儒荀子尚且不能参与,而妄人伪托杜撰的名字,却得以错误地厕身其间,这不仅是可笑,更是骇人听闻!名字妄增,这是其伪六。

按:东汉纬书流风盛行,人人都可以析竹为册,搓绳成编。从名字来看,高行子、帛妙子难道是儒者的名字吗?河间献王没有获得《毛诗》并设立博士的事,以《史记·河间献王世家》为依据,则是窜乱依托。这是其伪七。详见《河间献王传辨伪篇》。

其他如《国风》《小雅》《大雅》,即是正统的《诗经》。所以有燕享、祭祀之礼,于是创作《雅》《颂》作为燕享、祭祀的乐章;有夫妇之礼,即有房中之乐,因而创作《关雎》《鹊巢》等诗作为乐章。此外,《变风》《变雅》中采自民间的,则不是乐章,如《二南》中的《汝坟》《甘棠》《行露》《匪风》,《豳风》中的《破斧》《伐柯》,《颂》中的《闵予小子》《访落》《敬之》小毖》,都是因事而作,不作为乐章,但也都入乐了。《仪礼》中的燕礼、乡饮酒礼、宾射礼,都在升歌、笙、间合乐之后,乐工报告“正歌备”,才接着进行无算爵,以无算乐结束。所谓“无算”,或是间奏或是合奏,尽欢而止。《乡饮酒礼》《乡射礼》都在第二天休息司正时说“乡乐唯欲”。那么《二南》除前三篇外,可以随意歌唱。这是无算乐中的散歌、散乐之一。

自宾客祭祀用乐之外,古人以音乐佐助饮食,所以鲁国的乐工有亚饭、三饭、四饭。至于乐工以纳言,时而宣扬,师箴,瞍赋,蒙诵。大夫弹琴讽谏,国史采集众诗授给蒙瞍,让他们歌唱以讽喻上级。《诗大序疏》《大戴礼记·保傅篇》说“宴乐雅颂迭乐序”,这是乐工歌唱的散歌、散乐。《史记·孔子世家》说“三百五篇,孔子皆弦歌之”,《荀子》说“《诗》三百篇,中声所止”,《墨子》说“儒者诵诗三百,弦诗三百,歌诗三百舞诗三百”,又《庄子》称“曾子歌《商颂》”,这是国子弦歌的散歌、散乐。所以季札观乐,为之遍歌《风》《雅《颂》,尤为全诗入乐之证。

毛亨在《小雅·楚茨》诸篇及《大雅》诸诗中,都以空衍,不能言其为乐章。即使如《斯干》为考室乐章,《郑笺说:“筑宫庙群寝既成而衅,歌《斯千》以落之”。”《云汉》为雩祭乐章,贾公彧说:“邦有大烖,则歌哭而请《云》之诗”是也。晋、魏时大雩、祈早皆歌《云汉》之章。汉时雅可歌者八篇,《变风》之《伐》、《变雅》之《白驹》在,尤可见诗皆入乐之证。

自毛不能详其义,于是诗有入、不入之讼。程大昌、陈谓“二南、雅颂为乐诗,诸为徒诗”。陈启源为回护《毛序》故,至谓《雅》《颂》为“四始”,与《韩诗外传》及《史记》“《关雎》为《风》始,《鹿》为《小雅》始,《文王》为《》始,《清庙》为《颂》始”不同。这是其伪八。

编诗移《桧》于《陈》后移《王》于《卫》后,与《》《王》在《豳》后、《》在《郑》前不同,据《》述《郑谱》,郑用《》说也。这是其伪九。

以《商颂》为商之遗诗,与《》以为正考父美宋襄之说不同。《》“肆直而慈爱者宜歌《》”,郑注:“《》,宋诗也。”《左传》哀九年“不利子商”,杜注:“子商,宋也。”二十四年“考惠取于商”,杜注“商,宋也。”《国语》“吴王夫差阙为深沟于商、鲁间”,韦注“商,宋也。”《逸周书王会解》:“堂下之左,商公、夏公立焉。”《庄子》《韩非子》均有商太宰与孔子、庄子同时。此皆以宋为商证。鲁定公讳宋,故孔子《诗》,改宋为商。《史记宋》“襄公之时,其大夫正考父美之作《商》。”《法言学行篇》“正考甫尝睎尹吉甫矣公子奚斯尝睎正考甫矣。”凡西汉以前,从无异说,《毛》妄为异论。这是其伪十。

盖“三颂”者,孔子寓王鲁、新周、故宋之,《毛》以为商先世之诗,则微亡。这是其伪十一。《史记孔子世家》称“三百五篇”,王式称“臣以三百五篇谏”,

见《儒林传》《志》亦云「孔子纯取周诗,上采殷,下取鲁,凡三百五篇」,三家说皆同。而《毛诗》多《笙诗》六篇,则篇目增多。其伪十二。他如《汉广》「德广所及」,《白华》「孝子之洁白」,《崇丘》「万物得极其高大」,《雨无正》「众多如雨而非所以为正」之等,率皆望文生义,绝无事实,则空辞敷衍。其伪十三。若《小雅》自《节南山》以下四十四篇,皆为刺幽王之诗,刺幽王何其多,而诸王何绝无一篇也?已与三家大异。《楚茨》等篇为祭祀乐歌,而亦以为刺幽王。朱子已先疑之。其伪十四。《诗》本乐章,孔子曰「吾自卫反鲁,而后乐正,《雅》《颂》各得其所。」正「古人诗、乐分为二教」,斥后儒舍诗征乐,为异古人诗教之指。是以护毛故,显悖孔子正乐而《雅》《颂》得所之义,又与季札观乐而遍歌《风》《雅》相违。其伪十五。

译参见《儒林传》,《志》中也说“孔子纯粹选取周代的诗歌,向上采集殷代的,向下选取鲁国的,总共三百零五篇”,三家《诗》的说法都相同。而《毛诗》多了《笙诗》六篇,这就导致篇目增多。这是它的第十二处伪误。其他如《汉广》解释为“德行广博所及”,《白华》解释为“孝子的洁白”,《崇丘》解释为“万物得以达到其高大”,《雨无正》解释为“众多如雨却不是用来作为正道的”等等,大都是望文生义,完全没有事实依据,只是用空泛的言辞来敷衍。这是它的第十三处伪误。如果《小雅》从《节南山》以下四十四篇,都是讽刺周幽王的诗,讽刺幽王怎么这么多,而其他君王怎么完全没有一篇呢?这已经与三家《诗》大不相同。《楚茨》等篇本是祭祀的乐歌,却也被认为是讽刺幽王。朱熹早就对此产生怀疑。这是它的第十四处伪误。《诗》本来是乐章,孔子说“我从卫国返回鲁国,然后校正音乐,《雅》《颂》才各得其所。”这纠正了“古人将诗、乐分为两种教化”的说法,斥责后儒舍弃诗歌而征引音乐,违背了古人诗教的宗旨。因此为了维护《毛诗》,明显违背了孔子校正音乐而《雅》《颂》各得其所的意义,又与季札观乐时遍唱《风》《雅》相矛盾。这是它的第十五处伪误。

其它说义征礼,与今文显悖者凡百千条,详《毛诗伪证》,今不着。其云「河间献王好之」者,以为旁证,皆歆窜附之伪说也。然移文博士不敢称之,而仅着于《七略》。其伪《易杂卦》及费氏《章句》,并不敢着于《七略》,而仅以传之其徒。心劳日拙之情,亦可见矣。

  《礼古经》五十六卷。《经》七十篇。后氏,戴氏《记》百三十一篇。七十子后学者所记也《明堂阴阳》三十三篇。古明堂之遗事《王史氏》二十一篇。七十子后学者,师古曰「刘向《别录》云:‘六国时人也。’」《曲台》后仓九篇。

  《中庸说》二篇。师古曰:「今《礼记》有《中庸》一篇,亦非本《礼经》,盖此之流。」

  《明堂阴阳说》五篇。

  《周官经》六篇。王莽时,刘歆置博士。师古曰「即今之《周官礼》也。」

  《周官传》四篇。

  《军礼司马法》百五十五篇。

  《古封禅群祀》二十二篇。

  《封禅议对》十九篇。武帝时也

  《汉封禅群祀》三十六篇。

  《议奏》三十八篇。石渠

  凡《礼》十三家,五百五十五篇。入《司马法》一家,百五十五篇

  《易》曰「有夫妇、父子、君臣、上下,礼义有所错。」而帝王质文,世有损益。至周,曲为之防,事为之制,故曰:「《礼经》三百,威仪三千。」及周之衰,诸侯踰法度,恶其害己,皆灭去其籍,自孔子时而不具。至秦大坏。汉兴,鲁高堂生传《士礼》十七篇。讫孝宣世,后仓最明,戴德、戴圣、庆普皆其弟子,三家立于学官。《礼古经》者,出于淹中,及孔氏学七十篇文相似,多三十九篇;及《明堂阴阳》《王史氏记》所见,多天子、诸侯、卿大夫之制,虽不能备,犹愈仓等推《士礼》而致于天子之说。

  按:《礼经》十七篇,自西汉诸儒无以为不全者,余设四证以明之:郑玄曰「传《礼》者十三家,唯高堂生及五传弟子戴德、戴圣名世。」熊氏曰「五传弟子者,高堂生、萧奋、孟卿、后仓及戴德、戴圣为五。」十三家,当并数闾丘卿、闻人通、庆普、夏侯敬、徐梁、桥仁、杨荣七人为十三也五传弟子不言有阙。《史记正义》引阮孝绪《七录》,谓「博士侍其生得十七篇。」即与高堂生不同传授,而同为十七篇无异说。证一。《小戴》诸记,本以释经。《昏义》曰:「夫《礼》,始于冠,本于昏,重于丧、祭,尊于朝、聘,和于乡射。」《礼运》曰「达于丧、祭、射、御、冠、昏、朝、聘。」又曰「其行之以货力、辞让、饮食、冠、昏、丧、祭、射、御、朝、聘。」二「御」字皆为「乡」字之误。《家语》:「达之丧、祭、乡、射、冠、昏、朝、聘。」正作「乡」字。《乐记》曰:「射、乡、食飨,所以正交接也。」《仲尼燕居》曰「射、乡之礼,所以仁乡党也。」《昏义》曰:「和于乡、射。」《乡饮酒义》曰:「孔子曰:吾观于乡。」《王制》以乡为六礼之一。合观之,其为讹误作「御」无疑。《疏》误解为五射、五驭之义,殊为错谬。仁和邵懿辰发挥此说最详《经解》则以昏统冠,以乡统射,以昏姻之礼属夫妇,以丧祭之礼属父子,以乡饮酒之礼属君臣。故曰「朝觐之礼,所以明君臣之义也;聘问之礼,所以使诸侯相尊敬也;丧祭之礼,所以明臣子之恩也;乡饮酒之礼,所以明长幼之序也;昏姻之礼,所以明男女之别也。故昏姻之礼废,则夫妇之道苦而淫辟之罪多矣;乡饮酒之礼废,则长幼之序失而争斗之狱繁矣;丧祭之礼废,则臣子之恩薄而倍死忘生者众矣;聘觐之礼废,则君臣之位失、诸侯之行恶而倍畔侵凌之败起矣。」《大戴礼礼察篇》略同。《盛德篇》云「凡不孝,生于不仁爱也;不仁爱,生于丧祭之礼不明。丧祭之礼,所以教仁爱也。致仁爱,故能致丧祭……死且思慕馈养,况于生而存乎?故曰:丧祭之礼明,则民孝矣。故有不孝之狱,则饬丧祭之礼也。凡弑上,生于义不明。义者,所以等贵贱、明尊卑。贵贱有序,民尊上

译其他关于《诗》义、征引《礼》制的说法,与今文经明显相违背的,共有成百上千条,详见《毛诗伪证》,此处不再赘述。那些声称“河间献王喜好它”的话,被当作旁证,都是刘歆窜改附会的伪说。然而他移交给博士时不敢称引,仅仅记载在《七略》中。他伪造的《易杂卦》以及费氏《章句》,都不敢记载在《七略》中,只是私下传授给他的门徒。这种费尽心机却日益窘迫的情形,也可以看出来了。

《礼古经》五十六卷。《礼经》七十篇。后氏、戴氏的《礼记》一百三十一篇。这是孔子七十位弟子之后的学者所记载的。《明堂阴阳》三十三篇。这是古代明堂的遗事。《王史氏》二十一篇。这是七十子后学者的著作,颜师古说:“刘向《别录》说:‘他是战国六国时期的人。’”《曲台》后仓九篇。

《中庸说》二篇。颜师古说:“现在《礼记》中有《中庸》一篇,也不是原本《礼经》的内容,大概属于这一类。”

《明堂阴阳说》五篇。

《周官经》六篇。王莽时期,刘歆设立博士。颜师古说:“就是现在的《周官礼》。”

《周官传》四篇。

《军礼司马法》一百五十五篇。

《古封禅群祀》二十二篇。

《封禅议对》十九篇。这是汉武帝时期的作品。

《汉封禅群祀》三十六篇。

《议奏》三十八篇。这是石渠阁会议上的奏议。

总计《礼》类十三家,五百五十五篇。包括《司马法》一家,一百五十五篇。

《易经》说:“有夫妇、父子、君臣、上下之分,礼义有所错置。”而帝王的质朴与文饰,世代有所增减。到了周代,细致地设立防范,为事务制定制度,所以说:“《礼经》三百条,威仪三千种。”等到周朝衰微,诸侯超越法度,厌恶这些法度对自己有害,都销毁了它们的典籍,从孔子时代起就不完备了。到了秦朝更加毁坏。汉朝兴起,鲁地的高堂生传授《士礼》十七篇。直到汉宣帝时期,后仓最为精通,戴德、戴圣、庆普都是他的弟子,这三家在学官中设立博士。《礼古经》出自淹中,以及孔氏所传的七十篇,文字相似,多出三十九篇;以及《明堂阴阳》《王史氏记》中所见的,多涉及天子、诸侯、卿大夫的制度,虽然不能完备,还是胜过后仓等人推演《士礼》而延伸至天子制度的说法。

按:《礼经》十七篇,自从西汉诸儒以来,没有人认为它是不完整的,我设立四条证据来阐明这一点:郑玄说:“传授《礼》的有十三家,只有高堂生以及五传弟子戴德、戴圣闻名于世。”熊氏说:“五传弟子,指高堂生、萧奋、孟卿、后仓以及戴德、戴圣为五传。”十三家,应当连同闾丘卿、闻人通、庆普、夏侯京、徐梁、桥仁、杨荣这七人一起计算为十三家。五传弟子没有说有所缺失。《史记正义》引用阮孝绪《七录》,说:“博士侍其生得到十七篇。”即使与高堂生传授不同,但同为十七篇,没有不同的说法。这是证据一。《小戴礼记》中的各篇,本是用来解释经文的。《昏义》说:“礼,始于冠礼,根本于婚礼,重在丧礼、祭礼,尊崇于朝礼、聘礼,和谐于乡饮酒礼、射礼。”《礼运》说:“通达于丧礼、祭礼、射礼、御礼、冠礼、婚礼、朝礼、聘礼。”又说:“实行这些,通过货力、辞让、饮食、冠礼、婚礼、丧礼、祭礼、射礼、御礼、朝礼、聘礼。”两个“御”字都是“乡”字的误写。《孔子家语》说:“通达于丧礼、祭礼、乡礼、射礼、冠礼、婚礼、朝礼、聘礼。”正好写作“乡”字。《乐记》说:“射礼、乡饮酒礼、食飨礼,是用来端正交接的。”《仲尼燕居》说:“射礼、乡饮酒礼,是用来仁爱乡党的。”《昏义》说:“和谐于乡饮酒礼、射礼。”《乡饮酒义》说:“孔子说:我观察乡饮酒礼。”《王制》把乡饮酒礼作为六礼之一。综合来看,其为讹误写成“御”无疑。《疏》误解为五射、五御的意思,非常错误。仁和邵懿辰发挥此说最为详细。《经解》则以婚礼统摄冠礼,以乡饮酒礼统摄射礼,将婚礼归为夫妇之礼,将丧祭之礼归为父子之礼,将乡饮酒礼归为君臣之礼。所以说:“朝觐之礼,是用来明确君臣之义的;聘问之礼,是用来使诸侯相互尊敬的;丧祭之礼,是用来明确臣子之恩的;乡饮酒之礼,是用来明确长幼之序的;婚礼,是用来明确男女之别的。所以婚礼废弃,那么夫妇之道就痛苦而淫邪之罪就多了;乡饮酒礼废弃,那么长幼之序就丧失而争斗之狱就繁多了;丧祭之礼废弃,那么臣子之恩就淡薄而背弃死者、忘记生者的人就多了;聘觐之礼废弃,那么君臣之位就丧失、诸侯的行为就恶劣而背叛侵凌的败坏就兴起了。”《大戴礼记·礼察篇》大致相同。《盛德篇》说:“凡是不孝,产生于不仁爱;不仁爱,产生于丧祭之礼不明。丧祭之礼,是用来教导仁爱的。达到仁爱,所以能达到丧祭……死后尚且思念追慕供养,何况活着的时候呢?所以说:丧祭之礼明确,那么百姓就孝顺了。所以有不孝的狱讼,就整顿丧祭之礼。凡是弑杀上级,产生于义不明。义,是用来区分贵贱、明确尊卑的。贵贱有序,百姓尊敬上级”

敬长矣。民尊上敬长而弑者,寡有之也。朝、聘之礼,所以明义也。故有弑狱,则饬朝、聘之礼也。凡斗辨,生于相侵凌也。相侵凌,生于长幼无序,而教以敬让也。故有斗辨之狱,则饬乡饮酒之礼也。凡淫乱,生于男女无别,夫妇无义。昏礼、享聘者,所以别男女、明夫妇之义也。故有淫乱之狱,则饬昏礼、享聘也。」按:《坊记》曰「君子之道辟则坊与,坊民之所不足者……大为之坊,民犹逾之,故君子礼以坊德……礼者,因人之情而为之节文以为民坊者也。」使民「贫而好乐,富而好礼……觞酒、豆肉,让而受恶」,而斗辨之狱息矣,则乡饮酒之礼明也。「夫礼者,所以章疑别微,以为民坊者也。故贵贱有等……朝廷有位……示民有君臣之别」,而弑狱不作矣,则聘觐之礼明也。「教民追孝……示民不争、不贰、不疑」,以「有上下」,而不孝之狱罕矣,则丧祭之礼明也。「夫礼,坊民所淫,章民之别,使民无嫌,以为民纪者也。」教民无「以色厚于德」,而淫乱之狱绝矣,则昏姻之礼明也。与《经解》《盛德》说相应。沈约以《坊记》《表记》《缁衣》《中庸》皆子思所作,其说尤足据也《本命》又以冠、昏、朝、聘、丧、祭、宾主、乡饮酒、军旅为九礼。宾主即燕礼、食礼、相见礼,军旅则寓诸射礼。《王制》专主教民,故去朝、聘为冠、昏、丧、祭、乡、相见六礼。凡《戴记》中八礼,十七篇皆已完具。证二。大戴《士冠礼》一,《昏礼》二,《士相见礼》三,《士丧礼》四,《既夕》五,《士虞礼》六,《特牲馈食礼》七,《少牢馈食礼》八,《有司彻》九,《乡饮酒礼》十,《乡射礼》十一,《燕礼》十二,《大射仪》十三,《聘礼》十四,《公食大夫礼》十五,《觐礼》十六,《丧服》十七。一、二、三篇,冠、昏也;四、五、六、七、八、九篇,丧、祭也;十、十一、十二、十三篇,射、乡也;十四、十五、十六篇,朝、聘也。《丧服》通乎上下,且为子夏之传,宜附于末。其序与《礼运》全合,与《王制》亦相合。刘向《别录》以丧、祭六篇居后,而《丧服》移在《士丧礼》之前,则以《子夏传》乱孔子之经矣。《小戴》次序益杂矣。疑子游传《礼运》于夫子,十七篇之序已如是,而高堂生传之大戴,此尤明确可据。证三。《戴记》有《冠义》以释《士冠》,有《昏义》以释《昏礼》,有《问丧》以释《士丧》,有《祭义》《祭统》以释《特牲》《少牢》《有司彻》,有《乡饮酒义》以释《乡饮酒》,有《射义》以释《乡射》《大射》,有《燕义》以释《燕食》,有《聘义》以释《聘礼》,有《朝事》以释《觐礼》,有《四制》以释《丧服》,无一篇出于十七篇之外。证四。

译尊敬长辈了。百姓尊敬上级、敬爱长辈,而犯下弑杀罪行的,就很少了。朝见、聘问的礼仪,是用来彰明道义的。所以,如果有弑杀的狱讼,就应当整顿朝见、聘问的礼仪。大凡争斗诉讼,产生于互相侵扰欺凌。互相侵扰欺凌,产生于长幼没有秩序,而用恭敬谦让来教导他们。所以,如果有争斗诉讼的狱讼,就应当整顿乡饮酒的礼仪。大凡淫乱,产生于男女没有区别,夫妇没有道义。婚礼、享聘,是用来区别男女、彰明夫妇道义的。所以,如果有淫乱的狱讼,就应当整顿婚礼、享聘。」按:《坊记》说:“君子之道,开辟则设立堤防,堤防是防止百姓不足之处……即使设立很大的堤防,百姓仍然会逾越,所以君子用礼来堤防德行……礼,是顺应人的情感而制定节制文饰,作为百姓的堤防。”使百姓“贫穷却喜好音乐,富有却喜好礼仪……饮酒、吃肉,谦让而接受劣质的”,那么争斗诉讼的狱讼就平息了,这就说明乡饮酒的礼仪彰明了。“礼,是用来彰明疑惑、区别细微,作为百姓堤防的。所以贵贱有等级……朝廷有位次……向百姓显示君臣的区别”,那么弑杀的狱讼就不会发生了,这就说明聘问、觐见的礼仪彰明了。“教导百姓追念孝道……向百姓显示不争、不贰、不疑”,以“确立上下尊卑”,那么不孝的狱讼就罕见了,这就说明丧祭的礼仪彰明了。“礼,堤防百姓的淫乱,彰明百姓的区别,使百姓没有嫌疑,作为百姓的纲纪。”教导百姓不“以美色重于德行”,那么淫乱的狱讼就断绝了,这就说明婚姻的礼仪彰明了。这与《经解》《盛德》的说法相呼应。沈约认为《坊记》《表记》《缁衣》都是子思所作,他的说法尤其值得依据。《本命》又把冠礼、婚礼、朝礼、聘礼、丧礼、祭礼、宾主礼、乡饮酒礼、军旅礼列为九礼。宾主礼即燕礼、食礼、相见礼,军旅礼则寓于射礼之中。《王制》专门教导百姓,所以去掉朝礼、聘礼,成为冠礼、婚礼、丧礼、祭礼、乡饮酒礼、相见礼六礼。凡是《戴记》中的八礼,十七篇都已经完备。证据二。大戴《士冠礼》第一,《昏礼》第二,《士相见礼》第三,《士丧礼》第四,《既夕》第五,《士虞礼》第六,《特牲馈食礼》第七,《少牢馈食礼》第八,《有司彻》第九,《乡饮酒礼》第十,《乡射礼》第十一,《燕礼》第十二,《大射仪》第十三,《聘礼》第十四,《公食大夫礼》第十五,《觐礼》第十六,《丧服》第十七。第一、二、三篇,是冠礼、婚礼;第四、五、六、七、八、九篇,是丧礼、祭礼;第十、十一、十二、十三篇,是射礼、乡饮酒礼;第十四、十五、十六篇,是朝礼、聘礼。《丧服》贯通上下,且是子夏的传注,适宜附在末尾。其顺序与《礼运》完全吻合,与《王制》也相合。刘向《别录》把丧礼、祭礼六篇放在后面,而把《丧服》移到《士丧礼》之前,这是用《子夏传》扰乱了孔子的经文。《小戴》的顺序更加杂乱。怀疑子游将《礼运》传授给夫子,十七篇的顺序已经如此,而高堂生传授给大戴,这尤其明确可据。证据三。《戴记》有《冠义》来解释《士冠》,有《昏义》来解释《昏礼》,有《问丧》来解释《士丧》,有《祭义》《祭统》来解释《特牲》《少牢》《有司彻》,有乡饮酒义》来解释《乡饮酒》,有《射义》来解释《乡射》《大射》,有《燕义来解释《燕食》,有《聘义》来解释《聘礼》,有《朝事》来解释《觐礼》,有《四制》来解释《丧服》,没有一篇出于十七篇之外。证据四。

以此证《礼》之为十七篇完具无阙,断断明凿矣。孟子曰「三代之学,皆所以明人伦。」有冠、昏而夫妇别,有丧、祭而父子亲,有乡、射而长幼序,有朝、聘而君臣严。夫妇别而后父子亲,父子亲而后长幼序,长幼序而后君臣严。由闺门而乡党,由乡党而邦国、朝廷,不可一日废也。纲之五伦,根之五性,本末毕举矣。至于朋友之交,则士相见为在下之朋友,食燕为在上之朋友;且礼皆具宾主,则朋友之交横贯乎达道之中,天下之人在是矣。《大传》曰「亲亲也,尊尊也,长长也,男女有别,不得与民变革。」《礼经》之义,乃所谓「不得与民变革」者也。《丧服》一篇,兼亲亲、尊尊、长长、男女有别,赅上治、下治、旁治,而人治之大无乎不举,总之以经人伦也。自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义理浃,人道备,孔子所以制《礼》仅十七篇以教万世者,以为内外精粗已足也。故自西汉以前,未有言十七篇之阙略者也。朱子修礼,分家礼、乡礼、学礼、王朝礼。文中子以冠、昏、丧、祭为四礼,即家礼也。射、乡,乡礼也;朝、聘,邦国、王朝之礼也。而士相见礼,则学礼寓焉。其小大高卑无所不周如此。

  或谓郊、社、禘、尝、山川五祀、两君相见、大飨王事、公冠、衅庙及天子、诸侯昏礼、祭礼,孔子屡与及门言之,或杂见经、记中。《中庸》称:「《经礼》三百,《威仪》三千。」疑若不止十七篇。然天子、诸侯之礼非可下达,官司所掌,典至繁重,士民有老死不可得见者,非可举以教人。且王礼虽重而所行者狭,大夫、士、庶之礼虽杀而所行者广。且哀公使孺子悲学士丧礼于孔子,则鲁初无士丧礼;执羔、执雁且不知,则鲁无士相见礼。鲁为秉礼之邦犹如此,故孟子言「诸侯恶其害己,而皆去其籍。」「周室班爵禄」,则如今《搢绅录》之类耳,其详已不得闻。史迁谓自孔子时已不具,信哉!唯乡、射二礼当世通行,《论语》载「乡人饮酒」,《射义》载「孔子射于矍相之圃」,而《史记》言「孔子卒后诸儒习乡饮、大射礼于孔子冢上」。其余冠、昏、丧、祭、朝、聘,由孔子周游问礼,搜拾丛残,重加整定,旁皇周浃,曲得其序,存十七篇,已为备矣。孔子穷不得位,于王礼自不能全具,然已有诸记埤附其间,弥缝其隙,俾后王以推行之,固已举隅使反矣。故十七篇断自圣心,传为世法。而或疑三百之不完,则不达于事势情实者也。《礼经》虽十七篇,而《丧服》为子夏作,故大戴附之于末,则孔子所手定者实十六篇。云「十七」者,合《丧服传》言之。则高堂生之目,犹《易》上、下二篇外之有《系辞》也。

  《逸礼》之说,西汉无言之者。刘歆为《七略》,修《汉书》,于是杂窜古文诸经于《艺文志》《河间献王》《鲁共王传》中。然《史记河间献王》《鲁共王传》俱无此事,其为窜伪易明。即以后人所引《禘于太庙礼》《王居明堂礼》《烝尝礼》《中溜礼》《天子巡狩礼》《朝贡礼》,及吴氏所辑《奔丧》《投壶》《迁庙》《衅庙》《公冠》之类,厕于十七篇之间,不能相比附。以常与变不相入、偏与正不相袭也。况如《太平御览》引《巡狩礼》,文辞不古,及「三皇禅云云,五帝禅亭亭」,诞而不经。而《月令注》及《皇览》引《王居明堂礼》数条,皆在《尚书大传》第三卷《洪范五行传》之中,其为刘歆剽取无疑。亦犹《逸书》伪《武成》之剽《世俘解》,其为他篇之作伪可知。或以为多三十九篇,即河间献王所辑礼乐古事五百余篇之文。然史迁《献王传》无之,则献王所辑之五百余篇亦歆之伪文,所谓得自淹中者,举不足据。歆佐莽篡位,制礼作乐,故多天子、诸侯礼,因遍伪诸经为证,故极抑十七篇,以为诸经记「虽不备,犹愈仓等推士礼而致于天子之说」,其微旨可见。凡《艺文志》文义,无不抑今文而崇伪古,平心按之,皆可见也。自尔之后,为歆伪说所感,咸以《礼》十七篇为不备,而咸

译由此证明《礼》的十七篇完整无缺,是确凿无疑的。孟子说:“夏、商、周三代的学校,都是为了阐明人伦关系。”有冠礼、婚礼,夫妇之间便有了分别;有丧礼、祭礼,父子之间便有了亲情;有乡饮酒礼、射礼,长幼之间便有了次序;有朝见、聘问之礼,君臣之间便有了威严。夫妇有别之后父子才亲,父子亲之后长幼才有序,长幼有序之后君臣才严。从家门到乡里,从乡里到邦国、朝廷,这些礼仪不可一日废止。五伦的纲常,根植于五性之中,本末都完备地举出了。至于朋友之间的交往,士相见礼属于在下位的朋友,食燕礼属于在上位的朋友;况且礼仪都具备宾主之分,那么朋友之交就横贯于达道之中,天下的人都在其中了。《大传》说:“亲爱亲人,尊重尊者,敬爱长者,男女有别,这些不能与百姓一起变革。”《礼经》的意义,就是所谓“不能与百姓一起变革”的那些内容。《丧服》这一篇,兼括了亲亲、尊尊、长长、男女有别,涵盖了上治、下治、旁治,而人伦治理的大体没有不举出的,总之是为了规范人伦。从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义理透彻,人道完备,孔子之所以制定《礼》仅用十七篇来教导万世,是因为认为内外精粗已经足够了。所以自西汉以前,没有人说十七篇有缺略的。朱子修订礼仪,分为家礼、乡礼、学礼、王朝礼。王通以冠、昏、丧、祭为四礼,这就是家礼。射礼、乡饮酒礼,是乡礼;朝见、聘问,是邦国、王朝的礼仪。而士相见礼,则寓含了学礼。其大小高卑无所不包,就像这样。

有人说郊祀、社祀、禘祀、尝祀、山川五祀、两君相见、大飨、王事、公冠、衅庙以及天子、诸侯的婚礼、祭礼,孔子屡次与门徒谈论,或者杂见于经、记之中。《中庸》称:“《经礼》三百,《威仪》三千。”似乎不止十七篇。然而天子、诸侯的礼仪不可以向下传达,由官府掌管,典章极其繁重,士民有老死也见不到的,不可以用来教导人。况且王礼虽然重要但施行范围狭窄,大夫、士、庶人的礼仪虽然简略但施行范围广泛。况且哀公派孺子悲向孔子学习士丧礼,那么鲁国起初就没有士丧礼;连执羔、执雁都不知道,那么鲁国就没有士相见礼。鲁国作为奉行礼仪的国家尚且如此,所以孟子说“诸侯厌恶它对自己有害,都去除了它的典籍”。“周室班爵禄”,就像如今的《搢绅录》之类,其详情已经听不到了。司马迁说自孔子时已经不完备,确实如此!只有乡饮酒礼、射礼在当时通行,《论语》记载“乡人饮酒”,《射义》记载“孔子在矍相之圃射箭”,而《史记》说“孔子死后,诸儒在孔子墓上习练乡饮酒礼、大射礼”。其余冠、昏、丧、祭、朝、聘等礼,由孔子周游列国问礼,搜集残存的资料,重新加以整理,周详完备,曲尽其序,保存十七篇,已经算是完备了。孔子困顿不得位,对于王礼自然不能全部具备,但已经有各种记述附在其中,弥补其空隙,使后王得以推行,本来就已经举一隅而能反三隅了。所以十七篇出自圣人的心意,传为世间的法则。而有人怀疑三百篇的不完整,是不通晓事势情实的人。《礼经》虽然只有十七篇,而《丧服》是子夏所作,所以大戴将其附在末尾,那么孔子亲手确定的实际上只有十六篇。说“十七”篇,是合《丧服传》而言的。那么高堂生的目录,就像《易》上、下二篇之外还有《系辞》一样。

《逸礼》的说法,西汉没有人谈论。刘歆编写《七略》,修订《汉书》,于是将古文诸经杂糅窜入《艺文志》《河间献王传》《鲁共王传》中。然而《史记》的《河间献王传》《鲁共王传都没有这件事,其为窜改伪造很容易明白。即使以后人所引用的《禘于太庙礼》《王居明堂》《烝尝礼》《中溜礼》《巡狩礼》《朝贡礼》,以及吴氏所辑录的《奔丧》《投壶》《迁庙》《公冠》之类,夹杂在十七篇之间,也不能相比附。因为常与变不相容、偏与正不相袭。况且如《太平御览》引用的《巡狩礼》,文辞不古,以及“三皇禅云云,五帝禅亭亭”,荒诞而不合常理。而《月令注》及《皇览》引用的《王居明堂礼》数条,都在《尚书大传》第三卷《洪范五行传之中,其为刘歆剽窃无疑。也就像《逸书》伪《武成》剽窃《世俘解》,其为他篇作伪可知。有人以为多出的三十九篇,就是河间献王所辑录的礼乐古事五百余篇的文字。然而司马迁《献王传》中没有记载,那么献王所辑录的五百余篇也是刘歆的伪文,所谓从淹中得到的,都不足为据。刘歆辅佐王莽篡位,制礼作乐,所以多天子、诸侯的礼仪,因而遍伪诸经作为证据,所以极力贬低十七篇,认为诸经记“虽然不完备,还是胜过仓等推演士礼而致于天子的说法”,其微旨可见。凡是《艺文志》的文义,无不贬低今文而推崇伪古,平心而论,都可以看出来。自那以后,被刘歆的伪说所迷惑,都认为《礼》十七篇不完备,而都

惜《逸礼》之不存。朱子曰「《古礼》五十六篇,班固时其书尚在,郑康成亦及见之,注疏中多援引,不知何时失之,甚可惜也。」王伯厚曰「《逸礼》三十九,其篇名颇见于他书,若《天子巡狩礼》见《周官内宰》注,《朝贡礼》见《聘礼》注,《烝尝礼》见《射人》疏,《中溜礼》见《月令》注及《诗泉水》注,《王居明堂礼》见《月令》《礼器》注,《古明堂礼》见蔡邕论,又《奔丧》疏引《逸礼》,《王制》疏引《逸礼》云‘皆升合食于太祖’,《文选》注引《逸礼》云‘三皇禅云云,五帝禅亭亭’。《论衡》‘宣帝时河内女子坏老屋,又得《逸礼》一篇,合五十七’。断珪碎璧,皆可宝也。」吴草庐曰:「三十九篇,唐初犹存,诸儒曾不以为意,遂至于亡,惜哉!」凡此诸儒犹为歆所大惑,于是人人视十七篇为残阙不完之书。唐定《正义》,孔冲远自疏《礼记》,使门人贾公彦疏《仪礼》,已自轻之。自宋、明后,遂废《礼经》,不以试士,天下士人于是无复诵习者。颠倒悖谬,率天下而侮圣黜经,遂千年矣。刘歆之罪可胜诛哉!以其所托甚古,故淆乱二千年学者之耳目,莠言之乱,可畏矣乎!

译可惜《逸礼》没有保存下来。朱熹说:“《古礼》有五十六篇,班固的时候那书还在,郑玄也见过它,注疏中多有引用,不知什么时候失传了,非常可惜。”王应麟说:“《逸礼》有三十九篇,它的篇名在其他书中颇有提及,比如《天子巡狩礼》见于《周官·内宰》的注,《朝贡礼》见于《聘礼》的注,《烝尝礼》见于《射人》的疏,《中溜礼》见于《月令》的注以及《诗经·泉水》的注,《王居明堂礼》见于《月令》《礼器》的注,《古明堂礼》见于蔡邕的论述,另外《奔丧》的疏引用《逸礼》,《王制》的疏引用《逸礼》说‘都升堂合食于太祖’,《文选》的注引用《逸礼》说‘三皇禅让于云云,五帝禅让于亭亭’。《论衡》记载‘宣帝时河内女子拆毁老屋,又得到《逸礼》一篇,合计五十七篇’。断开的玉珪、破碎的玉璧,都是宝物啊。”吴澄说:“这三十九篇,在唐初尚存,各位儒生却不把它放在心上,于是导致失传,可惜啊!”凡是这些儒生都被刘歆大大迷惑,于是人人都把十七篇视为残缺不全的书。唐代编定《正义》,孔颖达亲自为《礼记》作疏,让门人贾公彦为《仪礼》作疏,已经轻视《礼经》了。自宋、明以后,于是废除《礼经》,不用它来考试士人,天下的士人于是再也没有诵读研习的人了。颠倒悖谬,带领天下人侮辱圣人、废黜经典,竟然长达千年。刘歆的罪过难道可以尽数惩罚吗!因为他所依托的典籍非常古老,所以混淆了两千年学者的视听,邪说扰乱人心,真是可怕啊!

按六经皆孔子所作。《诗》三百五篇,《书》二十八篇,《礼》十六篇,《易》上下二篇,《春秋》十一篇。《乐》在于声,其制存于《礼》,其章存于《诗》,无文辞,是为六经。禀于圣制,尊无与上者。《易》之《系辞》,《礼》之《丧服》,附经最早。然《史记》称《系辞》为「传」,《丧服》亦名「传」,亦弟子所推补也。自六经而外,皆七十子后学所记,各述所闻,或独撰一书,或合述一书,与经别行,统名曰「传」。凡儒家言皆是,犹内典佛说者为「经」,菩萨说者为「律、论」也。虽以《论语》纪孔子言,以非孔子所撰,亦名为「传」。但诸所说虽宗师仲尼,亦各明一经之义。如《五帝德》《帝系姓》《文王世子》《武王践阼》,为《书》作记者也;《系辞》《易本命》,为《易》作记者也;《王制》《坊记》,为《春秋》作记者也;《曲礼》《玉藻》《少仪》《郊特牲》《礼运》《礼器》《投壶》《衅庙》,为《礼》作记者也。自余若《经解》《大学》《中庸》之类,通论为多。盖七十子后学记,即儒家之书,即《论语》《孝经》亦在其中。孔门相传,无别为一书谓之《礼记》者。但礼家先师,刺取七十子后学记之言礼者为一册,俾便于考据,如后世之为类书然。今按「儒家」有《子思》二十三篇,《曾子》十八篇,《公孙尼子》二十八篇,《孙卿子》三十三篇,《贾谊》五十八篇。《礼记》中,如《中庸》采之《子思》,《曾子问》及《立事》十篇采之《曾子》,《坊记》《表记》《缁衣》采之《公孙尼子》,《三年问》采之《荀子》,《保傅》《礼察》采之《贾谊》,则《礼记》纯采之七十子后学可知。五家先师,日加附益,故既采《贾谊》之《保傅》《礼察》《公冠》,并采及汉孝昭帝《祝辞》,则宣、元后先师之所采者矣。又非徒采记礼者,并其通论义理之《大学》《中庸》《学记》等篇亦刺采之,渐次汇成,以便学者观览。犹《易》家先师之采《系辞》,《韩诗》之采《外传》。史迁引「宰予问《五帝德》」,尚未以为《礼记》,则出之甚后。故大小戴、庆氏各有去取,各有附益,既非孔子制作,亦无关朝廷功令,其篇数盖不可考,但为礼家附记之类书,于中秘亦不涉焉。刘歆知其然,故采《乐记》于《公孙尼子》,采方士《明堂阴阳说》而作《月令》《明堂位》,《隋志》谓「《小戴》四十六篇,马融增入《月令》《明堂位》《乐记》三篇,乃为四十九篇。」按:《别录》已有三篇目,则刘歆已窜附也采诸子杂说而作《祭法》,并推附于戴氏所传类书中。因七十子后学记而目为《礼记》,自此始也。此云「《记》百三十一篇。」《释文》引《周礼论》序云「《古礼记》二百四篇。」今并《明堂阴阳》三十三篇,《王史氏》二十一篇,《曲台》后仓九篇,《中庸说》二篇,《明堂阴阳说》五篇,《周官传》四篇,恰当二百六篇。考「儒家」,上除《内业》《周史六弢》《周政》《周法》《河间周制》《谰言》《功议》七部不可知之书,诸云《周政》《周法》,疑歆所伪以证《周官》者,辨见下下除《徐子》《鲁仲连》以下,自《晏子》八篇,《子思》二十三篇,《曾子》十八篇,《漆雕子》十三篇,《宓子》十六篇,《景子》三篇,《世子》二十一篇,《魏文侯》六篇,《李克》七篇,《公孙尼子》二十八篇,《孟子》十一篇,《孙卿子》三十三篇,《芋子》十八篇,《宁越》一篇,《王孙子》一篇,《公孙固》一篇,《李氏春秋》二篇,《羊子》四篇,《董子》一篇,《侔子》一篇,恰二百六篇。若以《中庸》本在《记》内,此为说耳,不可数,则《记》百九十篇。「儒家」除《李氏春秋》二篇似窜入外,实二百四篇。是则二百四篇者,七十子后学记原篇,人所共知。歆欲攻后仓士礼之阙,又窥见《礼经》十七篇,天子、诸侯、卿大夫之制无多,乃伪造典礼以为《明堂阴阳》《王史氏记》,谓多天子、诸

译据考,六经都是孔子所作。《诗》三百零五篇,《书》二十八篇,《礼》十六篇(注:此处原文为十六篇,通常指《仪礼》十七篇之误或特定版本,依原文翻译),《易》上下两篇,《春秋》十一篇。《乐》体现在声音中,其制度保存在《礼》中,其篇章保存在《诗》中,没有专门的文字辞章,这合称为六经。它们秉承圣人的制作,尊贵无比,没有能超过它的。《易》中的《系辞》,《礼》中的《丧服》,是依附于经文最早形成的。然而《史记》称《系辞》为“传”,《丧服》也叫“传”,也是弟子们推演补充的。除了六经之外,都是七十子后学所记录的,各自陈述所听到的,有的独自撰写一本书,有的合著一本书,与经书分开流传,统称为“传”。凡是儒家的言论都是如此,就像内典中佛所说的称为“经”,菩萨所说的称为“律、论”一样。虽然《论语》记载孔子的言语,但因为不是孔子亲自撰写的,也命名为“传”。只是各种学说虽然以仲尼为宗师,但也各自阐明一部经书的义理。如《五帝德》《帝系姓》《武王践阼》,是为《书》作传的;《系辞》《易本命》,是为《易》作传的;《王制》《坊记》,是为《春秋》作传的;《曲礼》《玉藻》《少仪》郊特牲》《礼运》《礼器》投壶》《衅庙》,是为《礼》作传的。其余如《经解》《大学》《中庸》之类的,大多是通论。大概七十子后学的记录,就是儒家的书,《论语》《孝经》也在其中。孔门相传,并没有另外编成一本书叫做《礼记》的。只是礼家的先师,摘取七十子后学记录中关于礼的内容编成一册,以便考据,就像后世编纂类书一样。现在查考“儒家”类有《子思》二十三篇,《曾子》十八篇《公孙尼子》二十八篇,《孙卿子》(即荀子)三十三篇,《贾谊》五十八篇。《礼礼记》中,如《中庸》采自《子思》,《曾子问》及《立》等十篇采自《曾子》,《坊记》《表记》采自《公孙尼子》,《三年问》采自《荀子》,《保傅》《礼察》《采自《贾谊》,由此可知《礼记》纯粹是采自七十子后学的著作。五家先师,日益附加增益,所以既采录了《贾谊》的《保傅》《礼察》《公冠》等篇,并采录了汉昭帝的《祝辞》,那么宣帝、元帝之后先师所采录的也就包括在内了。而且不仅仅采录记述礼制的篇章,连通论义理的《大学》《中庸》《学记》等篇也一并采录,逐渐汇集成书,以便学者观览。就像《易》家先师采录《系辞》,《韩诗》采录《外传》一样。司马迁引用“宰予问《五帝德》”,当时还没有把它归入《礼记》,说明《礼记》成书很晚。所以大小戴、庆氏各自有所取舍,各自有所附加增益,既然不是孔子制作的,也与朝廷的功令无关,其篇数大概不可考,只是礼家附记之类的类书,在皇家秘府中也不涉及。刘歆知道这种情况,所以从《公孙尼子》中采录《乐记》,采录方士的《明堂阴阳说》而作《月令》和《明堂位》,《隋书·经籍志》说“《小戴礼记》四十六篇,马融增入《月令《明堂位》《乐记》三篇,于是成为四十九篇。”查考:《别录》已有这三篇的目录,那么刘歆已经窜入附会了。他采录诸子杂说而作《祭法》,并附会在戴氏所传的类书中。因为七十子后学的记录而命名为《礼记》,从此开始。这里说“《记》一百三十一篇。”《经典释文》引《周礼论》序说“《古礼记》二百四篇。”现在加上《明堂阴阳》三十三篇,《王史氏记》二十一篇,《曲台后仓》九篇,《中庸说》二篇,《明堂阴阳》五篇,《周官传》四篇,恰好是二百零六篇。查考“儒家”类,上面除去《内业》《周史六弢》《河间周制》《谰言功议》七部不可考的书,那些称为《周政》《周法》的,怀疑是刘歆伪造用来证明《周官》的,辨析见下文。下面除去《徐子》《鲁仲连》以下,从《晏子》八篇,《子思》二十三篇《曾子》十八篇,《漆雕子》十三篇《宓子》十六篇,《景子》三篇《世子》二十一篇,《魏文侯》六篇《李克》七篇,《公孙尼子》二十八篇《孟子》十一篇,《孙卿子》三十三篇《芋子》十八篇,《宁越》一篇《王孙子》一篇,《公孙固》一篇《李氏春秋》二篇,《羊子》四篇《董子》一篇,《侔子》一篇,恰好二百零六篇。如果认为《中庸》本来就在《记》内,这是说《记》的,不可重复计算,那么《记》有一百九十篇。“儒家”类除去《李氏春秋》二篇似乎是窜入的,实际是二百零四篇。这就是说二百零四篇,是七十子后学记录的原篇,人所共知。刘歆想要攻击后仓《士礼》的缺漏,又窥见《礼经》十七篇中,关于天子、诸侯、卿大夫的制度不多,于是伪造典礼作为《明堂阴阳》《王史氏记》,声称多天子、诸

侯、卿大夫之制,于是去取七十子后学及后仓《记》,而窜《明堂阴阳》《王史氏》数十篇于其中,以实二百四篇之目,而痛抑今学为「推士礼而致于天子」。其作伪之术,情见乎辞。考孔子定《礼》止十六篇,其它则与弟子言之,未及成书,赖弟子推补为多。即以《丧服》一篇,已为子夏之传,盖子夏所推补者。其它《礼记》诸篇可知。故仓等推礼是七十子家法,孔子发其大义,则高弟人人可依例推致,《论语》所谓「举一隅不以三隅反,则不复」,明贵能推致也。若使孔子事事为之,虽以圣人之力有所不能尽者矣。歆之乘机窜伪,因间窃发,此如卓、操之伺隙盗篡,唯正名讨除之而已。至若《释文》所云「戴德删《古礼》二百四篇为八十五篇,谓之《大戴礼》;戴圣删《大戴礼》为四十九篇,是为《小戴礼》。后汉马融、卢植考诸家同异,附戴圣篇章,去其繁重及所叙略而行于世,即今之《礼记》是也。」此皆古学家虚造之说,不可信。要之三家博士刺取《礼记》,多寡去取,各有不同。今本《礼记》,据《别录》有四十九篇。《别录》为歆伪撰,则亦歆所定以便其窜附者,卢、马考而述之者也。若《后汉书》曹褒之传《礼记》四十九篇,桥仁之传《礼记》四十九篇。考曹褒为庆氏学,桥仁为戴德学,安得有四十九篇之说?此为伪古学伪窜无疑。其七十子后学记,辨详下。

译关于侯、卿大夫的制度,于是选取七十子后学以及后仓的《记》,并将《明堂阴阳》《王史氏》等数十篇窜入其中,以凑足二百四篇的数目,并极力贬抑今文学派,指责其“推演士礼而将其用于天子”。其作伪的手法,从言辞中便显露无遗。考察孔子审定《礼》仅十六篇,其余则是孔子与弟子口头讲述,未能形成定本,依靠弟子推演补充的内容居多。即便以《丧服》一篇而言,已是子夏的传述,大概是子夏所推演补充的。其他《礼记》各篇的情况可想而知。所以后仓等人推演礼制,是遵循七十子家法;孔子阐发其大义,那么高材弟子人人都能依例推演引申,《论语》所说“举出一个角,不能类推其他三个角,就不再重复教导”,正是强调贵在能够推演引申。如果让孔子事事亲自去做,即使是圣人的力量也有无法穷尽的地方。刘歆趁机窜入伪作,暗中窃取发表,这如同董卓、曹操伺机盗取篡位,只需正名讨伐清除罢了。至于《释文》所说“戴德删减《古礼》二百四篇为八十五篇,称为《大戴礼》;戴圣删减《大戴礼》为四十九篇,这就是《小戴礼》。后汉马融、卢植考证各家同异,附于戴圣篇章,去除其繁冗及叙述简略之处而流行于世,即现在的《礼记》。”这都是古文学派虚构的说法,不可相信。总之,三家博士选取《礼记》,多寡取舍,各不相同。今本《礼记》,根据《别录》有四十九篇。《别录》是刘歆伪撰,那么也是刘歆所确定以便其窜入附会的,卢植、马融考证并叙述了它。如果《后汉书》曹褒传《礼记》四十九篇,桥仁传《礼记》四十九篇。考察曹褒是庆氏学,桥仁是戴德学,怎么会有四十九篇的说法?这是伪古学窜入无疑。关于七十子后学的记述,在下文详细辨析。

至《周官经》六篇,则自西汉前未之见,《史记儒林传》《河间献王世家》无之。其说与《公》《谷》《孟子》《王制》、今文博士皆相反。《莽传》所谓「发得《周礼》以明因监」,故与莽所更法立制略同,盖刘歆所伪撰也。歆欲附成莽业而为此书,其伪群经,乃以证《周官》者。故歆之伪学,此书为首。自临孝存难之,何休以为「战国阴谋之书」,盖汉今文家犹知之。自马、郑尊之,康成以为「三礼」之首,自是盛行。苏绰、王安石施之为治,以毒天下,至乃大儒朱子亦称为「盛水不漏,非周公不能作」,为歆所谩甚矣。歆伪诸经,唯《周礼》早为人窥破,胡五峰、季本、万斯同辨之已详,姚际恒亦置之《古今伪书考》中矣。又按:贾公彦《序周礼废兴》引《马融传》云「至孝成皇帝,达才通人刘向、子歆校理秘书,始得列序,着于《录》《略》。时众儒以为非是,唯歆独识,其年尚幼,末年乃知其周公致太平之迹。弟子死丧,徒有河南缑氏杜子春尚在。永平之初,年且九十,能通其读,颇识其说,郑众、贾逵往受业焉。」云「唯歆独识、众儒以为非是」,事理可明。此为歆作《周官》最易见,其云向着录者妄耳。或信以为真出刘向,且谓诟厉《周礼》为「误周公致太平之迹」,谓郑君取之为「不以人废言」,则受歆欺绐矣。或又据《史记封禅书》云「上与公卿诸生议封禅,群儒采封禅《尚书》《周官》《王制》之望祀土牛事」,信其出西汉前。不知《史记》经刘歆窜乱者甚多,史迁时盖未有《周官》,有则《儒林传》必存之。孝存以为「武帝知《周官》末世渎乱不验之书」,亦犹有误。武帝世本无《周官》,何得有所议邪?则孝存尚未知其根源也。今以《史记河间献王世家》及《儒林传》正定之,其真伪决矣。盖歆为伪经,无事不力与今学相反,总集其成则存《周官》。今学全出于孔子,古学皆托于周公,盖阳以周公居摄佐莽之篡,而阴以周公抑孔子之学,此歆之罪不容诛者也。其本原出于《管子》及《戴记》。《管子五行篇》曰「昔者黄帝得蚩尤而明于天道,得大常而察于地利,得奢龙而辨于东方,得祝融而辨于南方,得大封而辨于西方,得后土而辨于北方。黄帝得六相而天地治、神明至。」蚩尤「为当时」,大常「为廪者」,奢龙「为土」师,祝融「为司徒」,大封「为司马」,后土「为李」。「春者,土师也;夏者,司徒也;秋者,司马也;冬者,李也。」为六官所自出。《曲礼》六太、五官、六府、六工,亦其题也。《盛德篇》「冢宰之官以成道,司徒之官以成德,宗伯之官以成仁,司马之官以成圣,司寇之官以成义,司空之官以成礼……是故天子,御者;太史、内史,左右手也;六官亦六辔也。天子三公合,以执六官,均五政,齐五法,以御四者,故亦唯其所引而之。以之道则国治,以之德则国安,以之仁则国和,以之圣则国平,以之义则国成,以之礼则国定,此御政之体也……是故官属不理,分职不明,法政不一,百事失纪,曰乱也,乱则饬冢宰。地宜不殖,财物不蕃,万民饥寒,教训失道,风俗淫僻,百姓流亡,人民散败,曰危也,危则饬司徒。父子不亲,长幼无序,君臣上下相乖,曰不和也,不和则饬宗伯。贤能失官爵,功劳失赏禄,爵禄失则士卒疾怨,兵弱不用,曰不平也,不平则饬司马。刑罚不中,暴乱奸邪不胜,曰不成也,不成则饬司寇。百度不审,立事失理,财物失量,曰贫也,贫则饬司空。」《千乘》篇云「司徒典春、司马司夏、司寇司秋、司空司冬。」《文王官人》篇「国则任贵、乡则任贞、官则任长、学则任师、族则任宗、家则任主、先则任贤。」《朝事篇》则几于全袭之。歆之所为,大率类是。歆既多见故书雅记,以故规模弥密,证据深通。后儒生长其下,安得不为所惑溺也!

  《司马法》言车乘与今学不同,与《周官》合,盖亦歆之伪书。其云军礼,与《周官》吉、凶、军、宾、嘉合。

译至于《周官经》六篇,自从西汉以前就没有见过,《史记·儒林传》和《河间献王世家》中都没有记载。它的说法与《公羊传》《谷梁传》《孟子》《王制》以及今文经学博士的观点都相反。《王莽传》中所说的“发掘得到《周礼》以阐明因循借鉴的道理”,所以它与王莽所更改的法度制度大致相同,大概是刘歆伪造撰写的。刘歆想要依附促成王莽的基业而写成这本书,他伪造群经,就是用这些来证明《周官》的。所以刘歆的伪学,以这本书为首。自从临孝存诘难它,何休认为它是“战国时期的阴谋之书”,大概汉代的今文经学家还知道这一点。自从马融、郑玄尊崇它,郑玄认为它是“三礼”之首,从此盛行起来。苏绰、王安石把它施行于政治,毒害天下,以至于大儒朱熹也称赞它“严密无隙,不是周公不能作”,被刘歆欺骗得太厉害了。刘歆伪造诸经,只有《周礼》最早被人窥破,胡五峰、季本、万斯同等人辨析得已经详细,姚际恒也把它列入《古今伪书考》中了。又查考:贾公彦《序周礼废兴》引用《马融传》说“到了孝成皇帝时,通达才识的人刘向、刘歆校理秘书,才开始排列次序,著录于《录》《略》。当时众儒认为不对,只有刘歆独自识得,他那时年纪还小,晚年才知道这是周公致太平的事迹。他的弟子大多死丧,只有河南缑氏的杜子春还在。永平初年,杜子春将近九十岁,能通读其文,颇识其说,郑众、贾逵前往拜师学习。”说“只有刘歆独自识得、众儒认为不对”,事理可以明白。这是刘歆作《周官》最明显的证据,那些说刘向著录的话是妄言。有人相信它真的出自刘向,并且说诟病《周礼》是“误解了周公致太平的事迹”,说郑玄采纳它是“不以人废言”,那就是受了刘歆的欺骗。又有人根据《史记·封禅书》说“皇上与公卿诸生商议封禅,群儒采集封禅时《尚书》《周官》《王制》中关于望祀土牛的事”,相信它出自西汉以前。不知道《史记》被刘歆窜乱的地方很多,司马迁时大概没有《周官》,如果有,《儒林传》必定会记载。临孝存认为“武帝知道《周官》是末世渎乱不验的书”,也有错误。武帝时本来就没有《周官》,怎么会有关于它的议论呢?那么临孝存还不知道它的根源。现在用《史记·河间献王世家》及《儒林传》来纠正确定,它的真伪就决断了。大概刘歆伪造经书,无事不与今学相反,总集其大成则保留《周官》。今学全出于孔子,古学都托于周公,大概表面上是用周公居摄辅佐王莽篡位,而暗中是用周公压制孔子的学说,这是刘歆罪不容诛的地方。它的本源出于《管子》及《戴记》。《管子·五行篇》说“从前黄帝得到蚩尤而明于天道,得到大常而察于地利,得到奢龙而辨于东方,得到祝融而辨于南方,得到大封而辨于西方,得到后土而辨于北方。黄帝得到六相而天地治理、神明到来。”蚩尤“为当时”,大常“为廪者”,奢龙“为土”师,祝融“为司徒”,大封“为司马”,后土“为李”。“春者,土师也;夏者,司徒也;秋的者,司马也;冬者,李也。”这是六官的由来。《曲礼》中的六太、五官、六府、六工,也是它的题目。《盛德篇》说“冢宰之官以成就道,司徒之官以成就德,宗伯之官以成就仁,司马之官以成就圣,司寇之官以成就义,司空之官以成就礼……所以天子,是驾驭者;太史、内史,是左右手;六官也是六根缰绳。天子与三公合力,来执掌六官,均衡五政,整齐五法,来驾驭四方,所以只随其所引导而前往。用道来治理则国家安定,用德来治理则国家平安,用仁来治理则国家和睦,用圣来治理则国家太平,用义来治理则国家成就,用礼来治理则国家稳定,这是驾驭政治的体制……所以官属不理,分职不明,法政不一,百事失去纲纪,叫做乱,乱了就整顿冢宰。地宜不种植,财物不繁盛,万民饥寒,教训失道,风俗淫邪,百姓流亡,人民散败,叫做危,危了就整顿司徒。父子不亲,长幼无序,君臣上下相互违背,叫做不和,不和就整顿宗伯。贤能失去官爵,功劳失去赏禄,爵禄失去则士卒疾怨,军队软弱不用,叫做不平,不平就整顿司马。刑罚不中,暴乱奸邪不能胜,叫做不成,不成就整顿司寇。百事不审慎,立事失理,财物失量,叫做贫,贫了就整顿司空。”《千乘》篇说“司徒掌管春、司马掌管夏、司寇掌管秋、司空掌管冬。”《文王官人》篇说“国则任用贵族、乡则任用贞正、官则任用长官、学则任用老师、族则任用宗长、家则任用家长、先则任用贤人。”《朝事篇》则几乎全部抄袭它。刘歆所做的,大体类似这样。刘歆既然多见故书雅记,所以规模更加严密,证据深通。后儒生长在他之后,怎么能不被他迷惑沉溺呢!

《司马法》所说车乘与今学不同,与《周官》相合,大概也是刘歆的伪书。它所说的军礼,与《周官》的吉、凶、军、宾、嘉五礼相合。

以《礼经》按之,《礼运》《昏义》只有冠、昏、丧、祭、射、乡、朝、聘八礼,《王制》有冠、昏、丧、祭、乡、相见六礼,唯《本命》以冠、昏、朝、聘、丧、祭、宾主、乡饮酒、军旅为九礼,若非歆所自出,则歆所窜入者也。《大戴礼》多与《周礼》同,二者必居一焉。

译用《礼经》来考证,《礼运》《昏义》中只有冠、昏、丧、祭、射、乡、早、聘八种礼仪,《王制》中有冠、昏、丧、祭、乡、相见六种礼仪,只有《本命》将冠、昏、朝、聘、丧、祭、宾客、乡饮酒、军旅列为九种礼仪,如果不是刘歆自己编造的,那就是刘歆窜入的。《大戴礼记》大多与《周礼》相同,这两种情况必定占其一。

《乐记》二十三篇。

  王禹《记》二十四篇。

  《雅歌诗》四篇。

  《雅琴赵氏》七篇。名定,勃海人,宣帝时丞相魏相所奏

  《雅琴师氏》八篇。名中,东海人,传言师旷后

  《雅琴龙氏》九十九篇。名德,梁人。师古曰「刘向《别录》云‘亦魏相所奏也,与赵定惧召见待诏,后拜为侍郎。’」

  凡《乐》六家,百六十五篇。出淮南、刘向等《琴颂》七篇

  《易》曰「先王作乐崇德,殷荐之上帝以享祖考。」故自黄帝下至三代,乐各有名。孔子曰:「安上治民,莫善于礼;移风易俗,莫善于乐。」二者相与并行。周衰,俱坏;乐尤微眇,以音律为节,又为《郑》《卫》所乱,故无遗法。汉兴,制氏以雅乐声律,世在乐官,颇能纪其铿锵鼓舞,而不能言其义。六国之君,魏文侯最为好古。孝文时,得其乐人窦公,献其书,乃《周官大宗伯》之《大司乐》章也。武帝时,河间献王好儒,与毛生等共采《周官》及诸子言乐事者,以作《乐记》,献《八佾》之舞,与制氏不相远。其内史丞王定传之,以授常山王禹。禹,成帝时为谒者,数言其义,献二十四卷《记》。刘向校书,得《乐记》二十三篇,与禹不同。其道寖以益微。

  按:《乐》本无经,其仪法篇章,散见于《诗》《礼》,所谓「以音律为节」是也。制氏「世在乐官、能纪其铿锵鼓舞」;下《诗赋略》有「《河南周歌声曲折》七篇,《周谣歌诗声曲折》七十五篇」,《大戴投壶》,雅诗可歌有《鹿鸣》《狸首》《鹊巢》《采蘩》《采苹》《伐檀》《白驹》《驺虞》八篇,上云「《雅歌诗》四篇」,则音律未亡,安得谓「无遗法」也?魏文侯乐人窦公,不见他书,唯师古注引桓谭《新论》有之。桓谭尝从歆问业,专述歆伪古文经学,不足为据。按《史记》,魏文侯薨年至文帝元年,已二百有十四岁,计窦公能为乐人,年当在壮,而为乐人未必在文侯薨年,献书未必在文帝元年,则应二百五六十许岁,安得为百八十岁也?天下安得此老寿?与晋时得范明友之奴正复妄言耳。且使窦公诚有献书事,则「天下遗文古事靡不毕集太史公」,太史公好述奇怪,有此遗经、异人,其有不详叙之邪?盖歆赝作《周官》,故伪造故事以证明之也。其所云献王「与毛生等共采《周官》及诸子言乐事者以作《乐记》,献《八佾》之舞,与制氏不相远。其内史丞王定传之,以授常山王禹。禹献二十四卷《记》」,考《史记礼乐志》《河间王世家》《儒林传》皆无此事,则亦歆所伪托而已。歆之精神全在《周官》,其伪作《古文书》《毛诗》《逸礼》《尔雅》,咸以辅翼之,故于《七略》处处设证,使人深入其蔀,目迷五色而不之觉,其术至巧密。岂知心劳日拙,千载后终有发覆之日邪?

  此所云献王、毛生采《周官》,皆点缀其人以为旁证,又云「与制氏不相远」以重之也。歆谓「王禹献二十四卷《记》,刘向得《乐记》二十三篇与禹不同,其道寖以益微」,而所列即二十三卷《记》居首。歆所造诸古文,列皆居首,是歆以二十三卷《记》为主矣。《礼记乐记》正义谓「刘向所校二十三篇着于《别录》,二十四卷《记》无所录。」《正义》又载二十三卷之目,有《窦公》一篇。《别录》出歆所改窜,窦公其人又即歆所附会者,此尤歆伪二十三卷《记》之明证。然则王禹二十四卷之《记》,特歆点缀之以为烘托之法,犹高氏之《易》,邹、夹之《春秋》耳。其以二十四卷为益微,抑扬尤为可见,二十三卷《记》载于《别录》,不可谓「微」。其所谓「微」者,定指二十四卷之书是《乐记》出于歆无疑矣。《礼乐志》亦有引河间乐之说,附辨于下:

  汉书礼乐志附

  是时河间献王有雅材,亦以为治道非礼乐不成,因献所集《雅乐》。天子下大乐官,常存肄之。至成帝时,谒者常山王禹,世受河间乐,能说其义。其弟子朱晔等上书言之,下大夫博士平当等考试。当以

译《乐记》二十三篇。

王禹《记》二十四篇。

《雅歌诗》四篇。

《雅琴赵氏》七篇。赵定,勃海人,宣帝时丞相魏所奏。

《雅琴师氏》八篇。师中,东海人,传言是师旷的后代。

《雅琴龙氏》九十九篇。龙德,梁人。师古说:“刘向《别录》记载‘也是魏相所奏,与赵定一同被召见待诏,后来被任命为侍郎。’”

总共《乐》类六家,一百六十五篇。出自淮南王、刘向等人的《琴颂》七篇。

《易经》说:“先王制作音乐来推崇德行,隆重地献给上帝以祭祀祖先。”所以从黄帝下到夏商周三代,音乐各有名称。孔子说:“安定上位者、治理百姓,没有比礼更好的;改变风气、移易习俗,没有比乐更好的。”这两者相辅相成。周朝衰微,礼乐都遭到破坏;音乐尤其细微渺茫,以音律为节制,又被《郑》《卫》之音扰乱,所以没有遗留的法度。汉朝兴起,制氏凭借雅乐的声律,世代在乐官任职,颇能记录其铿锵鼓舞的节奏,却不能阐明其中的义理。战国六国的君主中,魏文侯最喜好古制。汉文帝时,得到他的乐人窦公,献上了他的书,那是《周官·大宗伯》中的《大司乐》章节。汉武帝时,河间献王喜好儒学,与毛生等人共同采集《周官》及诸子中论述乐事的言论,以此撰写《乐记》,献上《八佾》之舞,与制氏所传相差无几。他的内史丞王定传授此学,又传授给常山王禹。王禹,在成帝时担任谒者,多次阐述其中的义理,献上了二十四卷《记》。刘向校勘书籍,得到《乐记》二十三篇,与王禹的不同。那道理逐渐更加衰微。

按:《乐》本来没有经典,它的仪法篇章,散见于《诗》《礼》之中,所谓“以音律为节制”即是如此。制氏“世代在乐官任职,能记录其铿锵鼓舞”;下文《诗赋略》中有“《河南周歌声曲折》七篇,《周谣歌诗曲折》七十五篇”,《大戴礼记·投壶》中,雅诗可歌的有《鹿鸣》《狸首》《鹊巢》》《采蘩》《采苹》《伐檀《白驹》《驺虞》八篇,上文说“《雅歌诗》四篇”,那么音律并未消亡,怎能说“没有遗留的法度”呢?魏文侯的乐人窦公,其他书籍没有记载,只有师古注引桓谭《新论》中有提及。桓谭曾跟随刘歆问学,专门阐述刘歆伪造的古文经学,不足以作为依据。查考《史记》,从魏文侯去世到汉文帝元年,已经一百一十四年,计算窦公能担任乐人,年龄应当在壮年,而担任乐人未必在魏文侯去世那年,献书也未必在文帝元年,那么应该有一百五六十岁左右,怎能是一百八十岁呢?天下哪有这样长寿的人?这与晋朝时得到范明友的奴仆正是一样荒诞的言论罢了。况且假设窦公确实有献书之事,那么“天下遗留的文章古事没有不全部聚集在太史公那里的”,太史公喜好叙述奇闻异事,有这样的遗留经典、奇异人物,难道会不详细叙述吗?大概是刘歆伪造《周官》,所以编造故事来证明它。他所称述的献王“与毛生等人共同采集《周官》及诸子论述乐事者以作《乐记》,献上《八佾》之舞,这与制氏所传相差无几。他的内史丞王定传承它,传授给常山王禹。王禹献上二十四卷《记》”,查考《史记·礼乐志》《河间王世家》《儒林列传》都没有这件事,那么这也是刘歆伪托的罢了。刘歆的精力全在《周官》上,他伪造《古文书》《毛诗》《逸礼》》《尔雅》,都是为了辅佐它,所以在《七略》中处处设置证据,使人陷入他的蒙蔽之中,眼花缭乱而不能察觉,他的手段极其巧妙周密。哪里知道心力交瘁日益拙劣,千年之后终究有揭发真相的一天呢?

这里所说的献王、毛生采集《周官》,都是点缀这些人作为旁证,又说“与制氏所传相差无几”来加重其分量。刘歆说“王禹献上二十四卷《记》,刘向得到《乐记》二十三篇与王禹不同,那道理逐渐更加衰微”,而所列出的却是二十三卷《记》排在首位。刘歆所造的各种古文,排列都居首位,这是刘歆以二十三卷《记》为主了。《礼记·乐记》正义说“刘向所校勘的二十三篇著录于《别录》,二十四卷《记》没有著录。”《正义》又记载了二十三卷的目录,其中有《窦公》一篇。《别录》出自刘歆的篡改,窦公这个人又是刘歆附会的,这更是刘歆伪造二十三卷《记》的明显证据。那么王禹二十四卷的《记》,不过是刘歆点缀用来烘托的手法,就像高氏的《易》,邹、夹的《春秋》一样。他称二十四卷为更加衰微,这种抑扬手法尤为明显,二十三卷《记》载于《别录》,不能说“衰微”。他所谓“衰微”的,一定是指二十四卷的书,可见《乐记》出自刘歆无疑了。《礼乐志》也有引用河间乐的论述,附辨如下:

汉书礼乐志附

当时河间献王有雅正的才识,也认为治理之道没有礼乐就不能成功,于是献上了他所收集的《雅乐》。天子交给大乐官,经常保存练习它。到了成帝时,谒者常山王禹,世代承袭河间乐,能解说其中的义理。他的弟子朱晔等人上书陈述此事,交给大夫博士平当等人考试。平当认为

为「汉承秦灭道之后,赖先帝圣德,博受兼听,修废官,立太学;河间献王聘求幽隐,修兴雅乐,以助化时。大儒公孙弘、董仲舒等皆以为音中正雅,立之大乐。春秋乡射,作于学官,希阔不讲,故自公卿大夫观听者,但闻铿锵,不晓其意,而欲以风谕众庶,其道无由。是以行之百有余年,德化至今未成。今晔等守习孤学,大指归于兴助教化。衰微之学,兴废在人,宜领属雅乐,以继绝表微。孔子曰‘人能弘道,非道弘人’。河间区区小国藩臣,以好学修古,能有所存,民到于今称之。况于圣主广被之资,修起旧文,放《郑》近《雅》,述而不作,信而好古,于以风示海内,扬名后世,诚非小功小美也。」事下公卿,以为「久远难分明」,当议复寝。

译因为汉朝继承秦朝毁灭道统之后,仰赖先帝圣明的德行,广泛接纳意见,听取各方声音,恢复废弃的官职,设立太学;河间献王聘请寻求隐逸之士,修复兴办雅乐,以辅助教化时世。大儒公孙弘、董仲舒等都认为音乐中正典雅,将其确立为大乐。春秋两季的乡射礼,在学官中举行,但因疏远荒废而不加讲习,所以从公卿大夫到观听的人,只听到铿锵之声,却不明白其中的含义,而想要以此讽喻教化百姓,却没有途径。因此实行了一百多年,道德教化至今尚未完成。现在晔等人坚守研习孤立的学问,主旨在于兴助教化。衰微的学问,兴盛或废弃在于人,应当隶属于雅乐,以继承断绝的、彰显微弱的。孔子说:“人能弘扬道,不是道能弘扬人。”河间是区区小国的藩臣,因为好学修习古制,能够有所保存,百姓直到今天还在称颂他。何况圣主拥有广被天下的资质,修习兴起旧有的文献,舍弃《郑》声而接近《雅》乐,阐述而不创作,诚信而喜好古制,以此来讽喻示导海内,扬名于后世,确实不是小小的功劳和美好的事。”此事下达给公卿,公卿认为“年代久远难以分辨清楚”,应当商议后再次搁置。

刘歆伪撰《乐记》,托之河间献王,又别托为王禹所传以烘托之。朱晔等之上言,平当之议,盖即授意于歆者。公卿以为「久远离分明」,则亦「孔光不助、龚胜解绶、师丹大怒」之伦也。

  《春秋古经》十二篇,《经》十一卷。公羊、谷梁二家

  《左氏传》三十卷。左丘明,鲁太史

  《公羊传》十一卷。公羊子,齐人。师古曰「名高。」

  《谷梁传》十一卷。谷梁子,鲁人。师古曰「名喜。」

  《邹氏传》十一卷。

  《夹氏传》十一卷。有录无书。师古曰「夹,音颊。」

  《左氏微》二篇。师古曰:「微,谓释其微指。」

  《铎氏微》三篇。楚太傅铎椒也

  《张氏微》十篇。

  《虞氏微传》二篇。赵相虞卿

  《公羊外传》五十篇。

  《谷梁外传》二十篇。

  《公羊章句》三十八篇。

  《谷梁章句》三十三篇。

  《公羊杂记》八十三篇。

  《公羊颜氏记》十一篇。

  《公羊董仲舒治狱》十六篇。

  《议奏》三十九篇。石渠论

  《国语》二十一篇。左丘明着

  《新国语》五十四篇。刘向分《国语》

  《世本》十五篇。古史官记黄帝以来讫春秋时诸侯、大夫

  《战国策》三十三篇。记春秋后

  《奏事》二十篇。秦时大臣奏事及刻石名山文也

  《楚汉春秋》九篇。陆贾所记

  《太史公》百三十篇。十篇有录无书

  冯商所续《太史公》七篇。韦昭曰「冯商受诏续《太史公》十余篇,在班彪《别录》。商,字子高。」师古曰「《七略》云‘商,阳陵人,治《易》,事五鹿充宗,后事刘向,能属文。后与孟柳俱待诏,颇序列传,未卒,病死。’」

  《太古以来年纪》二篇。

  《汉着记》百九十卷。师古曰:「若今之起居注。」

  《汉大年纪》五篇。

  凡《春秋》二十三家,九百四十八篇。省《太史公》四篇

  古之王者,世有史官,君举必书,所以慎言行、昭法式也。左史记言,右史记事,事为《春秋》,言为《尚书》,帝王靡不同之。周室既微,载籍残缺。仲尼思存前圣之业,乃称曰「夏礼,吾能言之,杞不足征也;殷礼,吾能言之,宋不足征也;文献不足故也。足,则吾能征之矣。」以鲁周公之国,礼文备物,史官有法,故与左丘明观其史记,据行事,仍人道,因兴以立功,败以成罚,假日月以定历数,藉朝聘以正礼乐。有所褒讳贬损,不可书见,口授弟子,弟子退而异言。丘明恐弟子各安其意,以失其真,故论本事而作传,明夫子不以空言说经也。《春秋》所贬损大人、当世君臣,有威权势力,其事实皆形于传,是以隐其书而不宣,所以免时难也。及末世口说流行,故有公羊、谷梁、邹、夹之传。四家之中,公羊、谷梁立于学官,邹氏无师,夹氏未有书。

  按:《史记儒林传》:《春秋》只有公羊、谷梁二家,无左氏;《河间献王世家》无得《左氏春秋》、立博士事。马迁作史多采《左氏》,若左丘明诚传《春秋》,史迁安得不知?《儒林传》述六艺之学彰明较着,可为铁案。又《太史公自序》称「讲业齐、鲁之都」,「天下遗文古事靡不毕集太史公」,若河间献王有是事,何得不知?虽有苏、张之舌,不能解之者也。《汉书司马迁传》称「司马迁据左氏《国语》,采《世本》《战国策》,述《楚汉春秋》」。《史记太史公自序》及《报任安书》俱言「左丘失明,厥有《国语》。」《报任安书》下又云「乃如左丘明无目,孙子断足,终不可用,退论书策,以抒其愤。」凡三言左丘明,俱称《国语》。然则左丘明所作,史迁所据,《国语》而已,无所谓《春秋传》也。歆以其非博之学,欲夺孔子之经,而自立新说以惑天下。知孔子制作之学首在《春秋》,《春秋》之传在《公》《谷》,《公》《谷》之法与六经通。于是思所以夺《公》《谷》者。以《公》《谷》多虚言,可以实事夺之,人必听实事而不听

译刘歆伪造《乐记》,假托为河间献王所作,又另外假托为王禹所传,以此来加以烘托。朱晔等人的上奏,以及平当的议论,大概都是刘歆授意的。公卿们认为“长久远离,分明可见”,这也就和“孔光不协助、龚胜解印辞官、师丹大怒”这类情况一样了。

《春秋古经》十二篇,《经》共十一卷。公羊、谷梁两家

《左氏传》三十卷。左丘明是鲁国的太史

《公羊传》十一卷。公羊子是齐国人。颜师古说:“名高。”

《谷梁传》十一卷。谷梁子是鲁国人。颜师古说:“名喜。”

《邹氏传》十一卷。

《夹氏传》十一卷。只有目录没有书。颜师古说:“夹,读音同颊。”

《左氏微》二篇。颜师古说:“微,意思是解释其中微妙的旨意。”

《铎氏微》三篇。作者是楚国的太傅铎椒

《张氏微》十篇。

《虞氏微传》二篇。作者是赵国相国虞卿

《公羊外传》五十篇。

《谷梁外传》二十篇。

《公羊章句》三十八篇。

《谷梁章句》三十三篇。

《公羊杂记》八十三篇。

《公羊颜氏记》十一篇。

《公羊董仲舒治狱》十六篇。

《议奏》三十九篇。即石渠阁会议

《国语》二十一篇。左丘明著

《新国语》五十四篇。刘向将《国语》分编而成

《世本》十五篇。古代史官记载黄帝以来直到春秋时期诸侯、大夫的事迹

《战国策》三十三篇。记载春秋之后的事

《奏事》二十篇。秦朝大臣的奏章以及在名山大川刻石的文章

《楚汉春秋》九篇。陆贾所记录

《太史公》一百三十篇。其中十篇只有目录没有书

冯商续写的《太史公》七篇。韦昭说:“冯商受诏续写《太史公》十余篇,见于班彪的《别录》。冯商,字子高。”颜师古说:“《七略》记载:‘冯商,阳陵人,研习《易经》,曾师从五鹿充宗,后来又师从刘向,擅长写文章。后来与孟柳一起待诏,颇能排列传记,未写完就病死。’”

《太古以来年纪》二篇。

《汉着记》一百九十卷。颜师古说:“就像现在的起居注。”

《汉大年纪》五篇。

总共《春秋》类著作二十三家,九百四十八篇。减去《太史公》四篇

古代的君王,世代有史官,君主的举动必定被记录,这是为了谨慎言行、彰显法度。左史记言,右史记事,记事成为《春秋》,记言成为《尚书》,帝王没有不遵循这一制度的。周王室衰微后,典籍残缺不全。孔子想要保存前代圣人的事业,于是说:“夏代的礼制,我能说出来,但杞国不足以验证;殷代的礼制,我能说出来,但宋国不足以验证;这是因为文献不足。如果文献充足,我就能验证了。”因为鲁国是周公的封国,礼制完备,史官有法度,所以孔子与左丘明观看鲁国的史记,依据实际发生的事,顺承人道的常理,因兴盛而建立功业,因败坏而成就惩罚,借日月来定历法,借朝聘来正礼乐。其中有些褒扬、隐讳、贬损的内容,不能直接写在书上,就口授给弟子,弟子退下后说法不一。左丘明担心弟子们各自固守自己的理解,从而失去真相,所以论述根本事实而作传,表明孔子不是用空话来解说经义。《春秋》所贬损的大人物、当世的君臣,拥有威权势力,他们的事实都体现在传中,因此隐藏经文而不公开宣扬,这是为了免除当时的危难。等到末世口耳相传的说法流行,于是有了公羊、谷梁、邹、夹的传。这四家中,公羊、谷梁立于学官,邹氏没有师承,夹氏没有书。

按:《史记·儒林传》记载:《春秋》只有公羊、谷梁两家,没有左氏;《河间献王世家》中没有得到《左氏春秋》、设立博士的事情。司马迁作史多采用《左氏》,如果左丘明真的传述《春秋》,司马迁怎么会不知道?《儒林传》叙述六艺之学彰明较著,可以作为铁案。又《太史公自序》说“在齐、鲁之都讲习学业”,“天下遗文古事无不汇集于太史公”,如果河间献王有这件事,怎么会不知道?即使有苏秦、张仪那样的口才,也不能辩解。《汉书·司马迁传》说“司马迁依据左氏《国语》,采录《世本》《战国策》,叙述《楚汉春秋》”。《史记·太史公自序》及《报任安书》都说“左丘失明,厥有《国语》。”《报任安书》下面又说“至于左丘明失明,孙子断足,终究不被任用,退而著书立说,以抒发愤懑。”总共三次提到左丘明,都称《国语》。那么左丘明所作、司马迁所依据的,只是《国语》,没有什么《春秋传》。刘歆因为自己不是博大的学问,想要夺取孔子的经义,而自立新说来迷惑天下。他知道孔子制作学问的首要在于《春秋》,《春秋》的传在《公羊》《谷梁》,《公羊》《谷梁》的法度与六经相通。于是思考如何夺取《公羊》《谷梁》的地位。因为《公羊》《谷梁》多虚妄之言,可以用实事来夺取,人们必定听信实事而不听

虚言也。求之古书,得《国语》与《春秋》同时,可以改易窜附。于是毅然削去平王以前事,依《春秋》以编年,比附经文,分《国语》以释经,而为《左氏传》。歆本传称「歆始引《传》解《经》」,得其实矣作《左氏传微》以为书法,依《公》《谷》日月例而作日月例。托之古文以黜今学,托之河间、张苍、贾谊、张敞名臣通学以张其名,乱之《史记》以实其书,改为十二篇以新其目,变改「纪子帛」、「君氏卒」诸文以易其说,续为经文,尊「孔子卒」以重其事,遍伪群经以证其说。事理繁博,文辞丰美,凡《公》《谷》释经之义,彼则有之;至其叙事繁博,则《公》《谷》所无。遭逢莽篡,更润色其文以媚莽,因藉莽力,贵显天下通其学者以尊其书。证据符合,党众繁盛,虽有龚胜、师丹、公孙禄、范升之徒,无能摇撼。虽博士屡立屡废,而贾逵选严、颜高才二十人,教以《左氏》。见《后汉书贾逵传》至于汉末乱起,相斫之书以实事而益盛,武夫若关羽、吕蒙之属,莫不熟习。孔子改制之学,既为非常异义,《公》《谷》事辞不丰,于是式微。下迄六朝,《左传》一统,《隋志》《释文》叹《公》《谷》之垂绝矣。唐世经学更变,并束三《传》,而世尚辞章,《左氏传》实大行也。陆淳《春秋集传纂例》谓「《左传》其功最高,能令百代之下颇见本末,因以求意,经文可知。」《史通申左篇》,云孔子修《春秋》时,年已老矣,故其传付之丘明,传之与经一体、「相须而成」也。凡所以尊《左》者,皆尊其事,遂至于今。学者咸读《左氏》,而通《公》《谷》几无人焉。此固刘歆所逆料而收拾者也。盖《国语》藏于秘府,自马迁、刘向外罕得见者。《太史公书》关本朝掌故,东平王宇求之,汉廷犹不与,见《汉书东平思王传》况《国语》实是「相斫书」乎?时人罕见,歆故得肆其改窜。「旧绣移曲折,颠倒在短褐」,几于无迹可寻,此今学所以攻之不得其源,而陈元、贾逵所以能腾其口说也。今以《史记》、刘向《新序》《说苑》《列女传》所述春秋时事较之,如少昊嗣黄帝之妄,后羿、寒浞篡统、少康中兴之诬,宣公之夫人为夷姜而非烝,宣姜之未尝通公子顽,宋桓夫人、许穆夫人、戴公、文公非宣姜通昭伯所生,陈佗非五父,隐母声子为贱妾而非继室,仲子非桓母,是皆歆诬古、悖父、窜易《国语》而证成其说者。刘逢禄《左氏春秋考证》甚详且《国语》行文旧体,如惠之二十四年则在《春秋》前,悼之四年则在获麟后,皆与《春秋》不相比附,虽经歆改窜为传,遗迹可考。《史记五帝本纪》《十二诸侯年表》皆云「《春秋》《国语》」,盖史公仅采此二书,无《左氏传》也。幸迁、向书尚在,犹可考见一二耳。而张衡、谯周、司马贞反据《左传》以攻《史记》,误甚矣。其详别见《左氏传伪证》。

译这是虚妄之辞。查考古书,得知《国语》与《春秋》成书于同一时代,是可以被篡改附会的。于是刘歆毅然删去周平王以前的史事,依照《春秋》来编排年序,比附经文,分割《国语》来解释经文,从而编造出《左氏传》。班固原本在传记中称“刘歆开始引用《传》来解释《经》”,这确实符合事实。他撰写《左氏传微》作为书法准则,依照《公羊传》《谷梁传》关于日月记载的体例来制定日月例。他假托古文来贬斥今文经学,假托河间献王、张苍、贾谊、张敞这些名臣通儒来抬高其声望,扰乱《史记》来充实其书籍,改为十二篇来更新其篇目,改动“纪子帛”、“君氏卒”等文字来改变其说法,续写经文,尊崇“孔子卒”的记载来加重其事,遍造群经来证明其学说。其内容繁复广博,文辞丰富华美,凡是《公羊》《谷梁》解释经义的地方,它都有;至于其叙事繁复广博,则是《公羊》《谷梁》所没有的。恰逢王莽篡位,他进一步润色文辞以讨好王莽,于是凭借王莽的势力,使天下通晓其学说的人显贵,从而尊崇其书。证据看似吻合,党羽众多兴盛,虽然有龚胜、师丹、公孙禄、范升等人,也无法动摇它。虽然《左氏传》博士一职屡立屡废,但贾逵选拔严、颜等二十位高才,教授他们《左氏传》。见《后汉书·贾逵传》。到了汉末战乱兴起,这种记载杀伐征战的书籍因切合实事而更加盛行,武将如关羽、吕蒙之类,无不熟习。孔子改制之学,既然被视为非常异义,而《公羊》《谷梁》叙事简略,于是逐渐衰微。下至六朝,《左传》一统天下,《隋书·经籍志》和《经典释文》都感叹《公羊》《谷梁》即将灭绝。唐代经学再次变化,同时尊崇三《传》,而世人崇尚辞章,《左氏传》实际上大为流行。陆淳《春秋集传纂例》说:“《左传》功劳最高,能使百代之下的人大致看清事情的始末,由此推求意旨,经文就可以明白了。”《史通·申左篇》说,孔子修《春秋》时,年纪已经老了,所以将其传授给左丘明,传与经是一体的,“相互依存才能完成”。凡是尊崇《左传》的原因,都是尊崇其记事,以至于今天。学者们都读《左氏传》,而通晓《公羊》《谷梁》的人几乎没有了。这本来是刘歆所预料并收拾的结果。大概《国语》藏在秘府,自从司马迁、刘向以后,很少人能得见。《太史公书》涉及本朝掌故,东平王刘宇请求查阅,汉廷尚且不给,见《汉书·东平思王传》,何况《国语》实在是“杀伐之书”呢?当时的人很少见到,刘歆因此得以肆意篡改。“旧绣移曲折,颠倒在短褐”,几乎找不到痕迹,这就是今文经学家攻击它却找不到根源,而陈元、贾逵能够宣扬其学说原因。现在用《史记》、刘向《新序》《说苑《列女传》所记载的春秋时事来比较,比如少昊继承黄帝的荒谬,后羿、寒浞篡位、少康中兴的虚假,宣公的夫人是夷姜而非烝淫,宣姜未曾与公子顽私通,宋桓夫人、许穆夫人、戴公、文公正不是宣姜与昭伯私通所生,陈佗不是五父,隐公之母声子是贱妾而非继室,仲子不是桓公之母,这些都是刘歆诬蔑古人、违背礼法、篡改《国语》来证明其学说的地方。刘逢禄《左氏春秋考证》对此考证得很详细。而且《国语》行文的旧体,如惠公二十四年则在《春秋》之前,悼公四年则在获麟之后,都与《春秋》不相比附,虽然经过刘歆篡改成为《传》,但遗迹仍可考证。《史记·五帝本纪》《十二诸侯年表》都说“《春秋》《国语》”,大概司马迁只采用这两本书,没有《左氏传》。幸好司马迁、刘向的书还在,尚且可以考证出一二。而张衡、谯周、司马贞反而依据《左传》来攻击《史记》,错误太严重了。其详情另见《左氏传伪证》。

歆遍造伪经,而其本原莫重于伪《周官》及伪《左氏春秋》。而伪《周官》显背古义,难于自鸣,故先为伪《左氏春秋》,大放厥辞。于《河间献王传》则谓「《左氏春秋》已立博士」,《移太常博士书》亦诵言之。此《志》叙仲尼之作《春秋》,横插与左丘明观其史记以实之。刘逢禄《左氏春秋考证》曰「《左氏》记事在获麟后五十年,丘明果与夫子同时,共观鲁史,史公何不列于弟子?论本事而作传,何史公不名为‘传’而曰‘春秋’?且如鄫季姬、鲁单伯、子叔姬等事,何失实也?经所不及者独详志之,又何说也?经本不待事而着,夫子曰‘其义则丘窃取之矣’。何左氏所述君子之论多乖异也?」如刘说,歆亦不能自辨矣。盖歆托于丘明而申其伪传,于是尊丘明为「鲁君子」,窜之《史记十二诸侯年表》中,又称与孔子同观史记,伪《古论语》又称孔子与丘明同耻,盖歆弥缝周密者也。续经之传云「悼之四年」,据《史记鲁世家》,悼公在位三十七年,其薨在获麟后五十余年,在孔子时且未即位,何得遽称其谥?歆亦自忘其疏矣。《春秋正义》一引《严氏春秋》,亦有与左丘明观书事。盖严、颜高才受学之后所窜乱者矣且孔父,夫子六世祖,而书名以贬。倘左氏如此,必非亲见圣人者,此歆无可置辞者也。《公羊》《谷梁》大行汉世,自君臣政事奏议咸依焉。邹、夹二氏,刘向《别录》无之,而不惜凭虚。至其所首欲夺之者,虽以七十子亲受之说,犹痛贬之为「末世口说」「安意失真」,置之与「无是」、「乌有」之伪邹、夹同科。鼓舌摇唇,播弄白黑,随手抑扬,无所不至。昔魏收作《魏书》,每言「何物小子,敢共魏收作色!举之则使上天,按之当使入地」,时人号为「秽史」。歆之作伪乱道,其罪又浮于收百倍矣。其云「《春秋古经》十二篇」,盖歆之所妄分也。云「《经》十一卷」,注曰「公羊、谷梁二家。」则《公》《谷》相传皆十一篇,故《公羊传》《谷梁传》《公羊》颜氏记皆十一卷也,即「子虚」之邹氏、夹氏《传》亦十一卷。然则天下相传《经》皆十一篇,盖孔子所手定。何邵公犹传之,云「系《闵公篇》于《庄公》下者,子未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公羊闵二年》解诂盖西汉胡母生以来旧本也。歆《古经》十二篇,或析《闵公》为一篇,或附续经为一篇,俱不可知,要皆歆之伪本也。

  凡歆所伪之经,俱录加于今文之上,六艺皆然,此亦歆自尊其伪经之私心可见者也。歆既为《左氏微》以作书法,又录《铎氏微》《张氏微》在《虞氏微传》之上,皆以为《春秋》说。而西汉人未尝称之,盖亦邹、夹之类,皆歆所伪作以旁证《左氏微》者。其意谓中秘之《春秋》说尚多,不止《左氏春秋》为人间所未见,谫见寡闻未窥中秘者,慎勿妄攻也。其术自谓巧密矣。然考「儒家」别有《虞氏春秋》,与《虞氏微传》岂有两书邪?则《左氏传》之与《国语》分为二书,亦其狡伪之同例,尤无可疑。况《左氏传》不见于《史记》而力争于歆者乎?或据《史记十二诸侯年表》云「鲁君子左丘明,惧弟子人人异端,各安其意,失其真,故因孔子史记具论其语,成《左氏春秋》」以相难,则亦歆所窜入者,辨见前。《国语》仅一书,而《志》以为二种,可异一也。其一「二十一篇」,即今传本也;其一刘向所分之「《新国语》五十四篇」。同一《国语》,何篇数相去数倍?可异二也。刘向之书皆传于后汉,而五十四篇之《新国语》,后汉人无及之者,可异三也。盖五十四篇者,左丘明之原本也,歆既分其大半凡三十篇以为《春秋传》,于是留其残剩,掇拾杂书,加以附益,而为今本之《国语》,故仅得二十一篇也。考今本《国语》,《周语》《晋语》《郑语》多春秋前事,《鲁语》则大半敬姜一妇人语,《齐语》则全取《管子小匡篇》,《吴语》《越语》笔墨不同,不知掇自何书。然则其为《左传》之残余,而歆补缀为之

译刘歆遍造伪经,而其根本没有比伪《周官》和伪《左氏春秋》更重要的了。而伪《周官》明显违背古义,难以自我宣扬,所以先造伪《左氏春秋》,大肆铺陈辞藻。在《河间献王传》中说“《左氏春秋》已立博士”,《移太常博士书》中也诵读此言。这篇《志》叙述孔子作《春秋》,横插进左丘明观看史记以充实它的内容。刘逢禄《左氏春秋考证》说:“《左氏》记事在获麟之后五十年,左丘明如果与孔子同时,共同观看鲁国史书,司马迁为什么不把他列在弟子之中?论述本事而作传,为什么司马迁不称为‘传’而称为‘春秋’?况且像鄫季姬、鲁单伯、子叔姬这些事,为什么失实呢?经文没有涉及的地方唯独详细记载,又有什么说法呢?经文本来不依赖事迹而彰显,孔子说‘其中的义理是我窃取来的’。为什么左氏所叙述的君子之论多相违背呢?”如果按照刘逢禄的说法,刘歆也无法自我辩解了。大概刘歆依托左丘明来申明他的伪传,于是尊崇左丘明为“鲁君子”,窜入《史记十二诸侯年表》中,又说他与孔子一同观看史记,伪《古论语》又说孔子与左丘明同感耻辱,大概刘歆弥缝得很周密了。续经之传说“悼公四年”,根据《史记鲁世家》,悼公在位三十七年,他去世在获麟后五十多年,在孔子时还未即位,怎么能立刻称他的谥号?刘歆也自己忘记了疏忽了。《春秋正义》引用《严氏春秋》,也有与左丘明观书的事。大概严、颜高才受学之后所窜乱的了。况且孔父,是孔子的六世祖,而书名以贬低。如果左氏如此,必定不是亲眼见过圣人的人,这是刘歆无可置辩的。《公羊》《谷梁》在汉代大行,从君臣政事奏议都依据它们。邹、夹二氏,刘向《别录》没有记载,却不惜凭空捏造。至于他所首先想要夺取的,即使以七十子亲受的说法,还痛贬为“末世口说”“安意失真”,把它与“无是”、“乌有”的伪邹、夹同列一类。鼓舌摇唇,播弄黑白,随手抑扬,无所不至。从前魏收作《魏书》,常说“什么小子,敢跟魏收作色!举之则使上天,按之则使入地”,当时人称为“秽史”。刘歆作伪乱道,其罪又超过魏收百倍了。他说“《春秋古经》十二篇”,大概是刘歆所妄分的。说“《经》十一卷”,注说“公羊、谷梁二家。”那么《公羊》《谷梁》相传都是十一篇,所以《公羊传》《谷梁传》《公羊颜氏记》都是十一卷,即使“子虚”的邹氏、夹氏《传》也是十一卷。然而天下相传《经》都是十一篇,大概是孔子所手定的。何邵公还传下来,说“系《闵公篇》于《庄公》下的,是因为儿子未满三年,不改变父亲的道。”《公羊闵二年》解诂大概是西汉胡母生以来的旧本。刘歆《古经》十二篇,或者析《闵公》为一篇,或者附续经为一篇,都不可知,总之都是刘歆的伪本。

凡是刘歆所伪的经,都录加在今文之上,六艺都是这样,这也可见刘歆自尊其伪经的私心了。刘歆既作《左氏微》以作书法,又录《铔氏微》《张氏微》在《虞氏微》之上,都作为《春秋》说。而西汉人未曾称引,大概也是邹、夹之类,都是刘歆所伪作以旁证《左氏》的。他的意思是说中秘的《春秋》说尚多,不止《左氏》为人间所未见,见识浅陋寡闻未窥中秘的人,慎勿妄攻。他的术自谓巧密了。然而考察“儒家”别有《虞氏春秋》,与《虞氏》岂有两书吗?那么《左氏传》与《国语》分为二书,也是其狡伪的同例,尤无可疑。况且《左氏传》不见于《史记》而刘歆力争呢?或者据《史记十二诸侯年表》说“鲁君子左丘明,惧弟子人人异端,各自安其意,失其真,故因孔子史记,具论其语,成《左氏春秋》”来相难,那么也是刘歆所窜入的,辨析见前。《国语》仅一书,而《志以为二种,可异一也。其一“二十一篇”,即今传本也;其一刘向所分的“《新国语》五十四篇”。同一《国语》,何篇数相去数倍,可异二也。刘向之书皆传于后汉。而五十四篇之《新国语》,后汉人没有提及的,可异三也。大概五十四篇者,左丘明之原本也。刘歆既分其大半凡三十篇以为《春秋》传,于是留其残剩,掇拾杂书。加以附益,而为今本之《国语》。故仅得二十一篇也。考察今本《国语》,《周语》《晋语》多春秋前事,《鲁语》则大半是敬姜一妇人语,《齐语》则全取自《管子小匡篇》,《吴语》《越语》,笔墨不同,不知掇自何书。然而其为《左传》之残余,而刘歆补缀为之

至明。歆以《国语》原本五十四篇,天下人或有知之者,故复分一书以当之,又托之刘向所分非原本以灭其迹,其作伪之情可见。

译到了明代。刘歆因为《国语》原本有五十四篇,天下人中有知道这一情况的,所以又另外分出一本书来对应它,并且假托刘向所分并非原本,以掩盖其伪造的痕迹,他作伪的用心由此可见。

史迁于《五帝本纪》《十二诸侯年表》,皆云「《春秋》《国语》」,若如今《国语》之寥寥,又言少皞与《本纪》不同,史迁不应妄引矣。刘申受《左氏春秋考证》,知《左氏》之伪,攻辨甚明,而谓「《左氏春秋》,犹《晏子春秋》《吕氏春秋》也。直称《春秋》,太史公所据旧名也;冒曰《春秋左氏传》,则东汉以后之以讹传讹者矣。」盖尚为歆窜乱之《十二诸侯年表》所惑,不知其即《国语》所改。故近儒以为「左氏作《国语》,自周穆王以来分国而述其事;其作此书,则依《春秋》编年,以鲁为主,以隐公为始,明是《春秋》之传。」番禺陈氏澧说亦犹申受不得其根原也。然申受《左氏春秋考证》,谓「《楚屈瑕篇》年月无考」,固知《左氏》体例与《国语》相似,不必比附《春秋》年月也,是明指《左传》与《国语》相似矣。《左氏春秋考证隐公篇》「纪子帛、莒子盟于密」,证曰:「如此年,《左氏》本文尽阙。」;「六月戊申」,证曰:「十年《左氏》文阙。」《桓公篇》「元年」,证曰:「是年《左氏》文阙。」;「冬曲沃伯诱晋小子侯杀之」,证曰:「即有此事,亦不必在此年,是年《左氏》文阙。」;「冬曹太子来朝」,证曰:「是年《左氏》文阙,《巴子篇》年月无考。」;「冬齐、卫、郑来战于郎,我有辞也」,证曰:「是年《左氏》文亦阙,《虞叔篇》年月无考。」;「十二年」,证曰:「是年《左氏》文阙,《楚伐绞篇》当与《屈瑕篇》相接,年月亦无考。」;「十三年」证曰「是年亦阙,《伐罗篇》亦与上相接,不必蒙此年也。」;「十六年」,证曰:「是年亦阙。」《庄公篇》「元年」,证曰:「此以下七年文阙,《楚荆尸篇》《伐申篇》年月亦无考。」;「十三年」、「十五年」、「十七年」,皆证曰:「文阙。」;「二十七年」,证曰:「比年《左氏》文阙。」;「二十九年」,证曰:「文阙。」;「三十年」,证曰:「是年盖阙」;「三十一年」,证曰:「文阙。」《僖公篇》「君子以齐人之杀哀姜也为已甚矣」,证曰:「是年文阙。」《昭公篇》「冬十一月,晋魏舒、韩不信如京师」,证曰「此篇复位元年,伪者比附《经》文而失检耳。」又观各条,刘申受虽未悟《左传》之摭于《国语》,亦知由他书所采附,亦几几知为《国语》矣。盖经、传不相附合,疑其说者自来不绝。自博士谓「左氏不传《春秋》」,班固为《歆传》,云「及歆治《左氏》,引传文以解经,转相发明,由是章句义理备焉。」班为古学者,亦知引传解经由于歆矣。不特班固也,范升云「《左氏》不祖孔子而出于丘明,师徒相传,又无其人。」《后汉书范升传》李育颇涉猎古学,尝读《左氏传》,虽乐文采,然谓不得圣人深意。何休作《公羊墨守》《左氏膏肓》《谷梁废疾》,《后汉书儒林传》惜不得歆作伪之由,未达一间,卒无以塞陈元、贾逵之口耳。又不徒范升、李育、何休也,王接谓「《左氏》自是一家书,不主为经发。」《晋书王接传》《朱子语类》云「林黄中谓《左传》‘君子曰’是刘歆之辞。《左传》‘君子曰’最无意思。因举‘芟夷蕴崇之’一段,‘是关上文甚事’!」八十三又不止王接、林黄中、朱子也,即尊信《左氏传》者亦疑其有为后人附益矣。陆淳《春秋集传纂例》,谓「左氏功最高,能令百代之下颇见本末,因之求意,经文可知。而后人妄有附益,左氏本未释者抑为之说。」番禺陈氏澧《东塾读书记》曰「孔冲远云:《春秋》诸事皆不以日月为例,唯‘卿卒’、‘日食’二事而已。此说可疑,岂有一书内唯二条有例者乎?盖《左传》无日月例,后人附益者。」又:「《传》之凡例与所记之事有违反者,如庄十一年《传》云:‘凡师,敌未陈曰败某师,皆陈曰战。’《释例》曰:‘令狐之役,晋人潜师夜起,而书战者,晋讳背其前意而夜薄秦师,以战告也。’成十八年《传》云‘凡去其国,国逆

译司马迁在《五帝本纪》和《十二诸侯年表》中,都提到“《春秋》《国语》”,如果像现在流传的《国语》那样内容简略,并且记载的少皞与《本纪》不同,司马迁就不应该随意引用了。刘逢禄(字申受)在《左氏春秋考证》中,知道《左传》是伪书,辩驳得非常明白,但他认为“《左氏春秋》,就像《晏子春秋》《吕氏春秋》一样。直接称为《春秋》,是太史公所依据的旧名;而冠以《春秋左氏传》之名,则是东汉以后以讹传讹的结果。”这大概还是被刘歆窜乱过的《十二诸侯年表》所迷惑,不知道它其实就是《国语》的改本。所以近代儒者认为“左丘明作《国语》,从周穆王以来分国叙述其事;他作这本书,则是依照《春秋》的编年体例,以鲁国为主,从隐公开始,明显是《春秋》的传注。”番禺陈澧的说法也与刘申受一样,没有探求到根源。然而刘申受在《左氏春秋考证》中说“《楚屈瑕篇》的年月无法考证”,本来就知道《左传》的体例与《国语》相似,不必附会《春秋》的年月,这明确指出了《左传》与《国语》的相似之处。在《左氏春秋考证隐公篇》中,关于“纪子帛、莒子在密地结盟”,考证说:“如果是这一年,《左传》原文全部缺失。”;关于“六月戊申”,考证说:“十年《左传》原文缺失。”《桓公篇》中关于“元年”,考证说:“这一年《左传》原文缺失。”;关于“冬天曲沃伯诱骗晋小子侯并杀了他”,考证说:“即使有这件事,也不一定发生在这一年,这一年《左传》原文缺失。”;关于“冬天曹国太子来朝见”,考证说:“这一年《左传》原文缺失,《巴子篇》的年月无法考证。”;关于“冬天齐、卫、郑来郎地作战,我们有理由”,考证说:“这一年《左传》原文也缺失,《虞叔篇》的年月无法考证。”;关于“十二年”,考证说:“这一年《左传》原文缺失,《楚伐绞篇》应当与《屈瑕篇》相接,年月也无法考证。”;关于“十三年”,考证说“这一年也缺失,《伐罗篇》也与上文相接,不必承接这一年。”;关于“十六年”,考证说:“这一年也缺失。”《庄公篇》中关于“元年”,考证说:“这以下七年原文缺失,《楚荆尸篇》《伐申篇》的年月也无法考证。”;关于“十三年”、“十五年”、“十七年”,都考证说:“原文缺失。”;关于“二十七年”,考证说:“这一年《左传》原文缺失。”;

而立之曰入,复其位曰复归,诸侯纳之曰归,以恶曰复入。’《释例》曰:‘庄六年,五国诸侯犯逆王命以纳卫朔,惧有违众之犯,而以国逆告。’此明知《凡例》不合而归之于‘告’,是遁辞矣。」且《左传》多伤教害义之说,不可条举。言其大者,无人能为之回护。如文七年「宋人杀其大夫」,《传》云「不称名,非其罪也。」既立此例,于是宣九年「陈杀其大夫泄冶」,杜注云「泄冶直谏于淫乱之朝以取死,故不为《春秋》所贵而书名。」;昭二十七年「楚杀其大夫却宛」,杜注云「无极,楚之谗人,宛所明知,而信近之以取败亡,故书名罪宛。」种种邪说出矣。宣四年「郑公子归生弑其君夷」,《左传》云「凡弑君,称君,君无道也;称臣,臣之罪也。」杜预《释例》畅衍其说。襄二十七年「秋七月,豹及诸侯之大夫盟于宋」,《传》云「季武子使谓叔孙以公命曰‘视邾、滕。’既而齐人请邾,宋人请滕,皆不与盟。叔孙曰‘邾、滕,人之私也。我,列国也,何故视之?宋、卫,吾匹也。’乃盟。故不书其族,言违命也。」是孔子贵媚权臣而抑公室也。凡此皆歆借经说以佐新莽之篡,而抑孺子婴、翟义之伦者,与隐元年「不书即位,摄也」同一奖奸翼篡之说。若是之类,近儒番禺陈氏澧皆以为后人附益。是虽尊《左氏》者,亦不能不以为后人附益矣。又不止后儒也,且为歆伪传作注、疏者亦不能无疑矣。庄二十六年「秋,虢人侵晋。冬,虢人又侵晋。」杜预注「此年《经》《传》各自言其事者,或《经》是直文,或策书虽存而简牍散落,不究其本末,故传不复申解,但言传事而已。」《正义》「曹杀大夫,宋、齐伐徐,或须说其所以。此去丘明已远,或是简牍散落,不复能知故耳。上二十年亦传不解经。」盖杜预、孔颖达亦以为传不释经,各明一事矣。文十三年《左传》「其处者为刘氏」,《正义》云「汉室初兴,《左氏》不显于世,先儒无以自申,插注此辞,将以媚于世。」则孔冲远之有异说多矣。又僖公十五年「曰上天降灾」,《释文》曰「此凡四十二字,检古本皆无,寻杜注亦不得有,有,是后人加也。」此文见《列女传》,小有异同。夫服、杜以后,尚有改窜,而世人习为故常,则歆以前之窜乱,尚可辨邪!以此证之,然则天下尚有惑《左氏》之文采,溺刘歆之伪说,其亦有未审矣。或者惑于《史记十二诸侯年表》「《左氏春秋》」之说及《左氏微》,信左氏之传经,且以史迁引《左传》书法、《左传》多与今学之礼相合为证。《史记》之文多歆窜入,辨见前。左丘明着书在获麟后五十余年,习闻孔门之说,不称今学之礼,则何称焉?但中多异说,为歆所窜入,故今、古礼错杂其中。要之《左氏》即《国语》,本分国之书,上起穆王,本不释经,与《春秋》不相涉,不必因其有刘歆伪《古礼》,而尽斥为伪书;亦不能因其偶合于《仪礼》《礼记》,而信其传经也。

译“而立之曰入,复其位曰复归,诸侯接纳他回国曰归,因厌恶而重新进入曰复入。”《释例》说:“庄公六年,五个国家的诸侯违背王命接纳卫朔,担心有违背众人的罪过,便以国家名义向周王报告。”这显然是明知《凡例》不合,却将其归咎于“告”,这是遁辞罢了。”况且《左传》中多有伤害教化、违背道义的说法,无法一一列举。就其大者而言,无人能为之辩解。如文公七年“宋人杀其大夫”,《传》说“不称其名,是因为他并非有罪。”既然立下此例,于是宣公九年“陈杀其大夫泄冶”,杜注说“泄冶在淫乱的朝廷直言进谏以致取死,所以不被《春秋》所推崇而称其名。”;昭公二十七年“楚杀其大夫却宛”,杜注说“费无极是楚国的谗人,却宛明明知道,却信任亲近他以致败亡,所以称其名以罪却宛。”种种邪说由此产生。宣公四年“郑公子归生弑其君夷”,《左传》说“凡是弑君,称君,是因为君主无道;称臣,是因为臣子的罪过。”杜预《释例》畅达地引申了这一说法。襄公二十七年“秋七月,豹与诸侯的大夫在宋国结盟”,《传》说“季武子派人用公命对叔孙说‘观察邾、滕。’随后齐人请求接纳邾,宋人请求接纳滕,都不让他们结盟。叔孙说‘邾、滕,是别人的私事。我,是列国,为什么要观察他们?宋、卫,是我的匹敌。’于是结盟。所以不书其族,是说违背命令。”这是孔子推崇谄媚权臣而压制公室。凡此种种,都是刘歆借经说来辅助王莽篡位,并压制孺子婴、翟义之流,与隐公元年“不书即位,是因为摄政”同一奖掖奸邪、翼助篡位的说法。这类情况,近代儒者番禺陈澧都认为这是后人附加增益的。即使是尊崇《左氏》的人,也不能不认为这是后人附加增益的。不仅后儒如此,而且为刘歆伪传作注、疏的人也不能不怀疑了。庄公二十六年“秋,虢人侵犯晋国。冬,虢人又侵犯晋国。”杜预注“这一年《经》《传》各自叙述其事,或许《经》是直书其事,或许策书虽然存在但简牍散落,不究其本末,所以传不再申解说,只传述其事罢了。”《正义》说“曹杀大夫,宋、齐伐徐,或许需要说明其原因。这距离丘明已远,或许是简牍散落,不再能知道缘故罢了。上文二十年也是传不解释经。”大概杜预、孔颖达也认为传不解释经,各自说明一事罢了。文公十三年《左传》“其处者为刘氏”,《正义》说“汉室初兴,《左氏》不显于世,前代儒者无以自申,插入此注,想要媚于世。”那么孔冲远有异说就多了。又僖公十五年“曰上天降灾”,《释文》说“这四十二个字,检查古本都没有,寻查杜注也没有,有,是后人添加的。”此文见于《列女传》,小有异同。服虔、杜预以后,尚有改窜,而世人习以为常,那么刘歆以前的窜乱,还可以辨别吗!以此证明,那么天下还有迷惑于《左氏》的文采,沉溺于刘歆的伪说,也是没有审慎考察了。或许迷惑于《史记十二诸侯年表》“《左氏春秋》”的说法及《左氏微》,相信左氏传经,并且以司马迁引用《左传》书法、《左传》多与今文学的礼相合为证据。《史记》的文字多被刘歆窜入,辨析见前。左丘明著书在获麟后五十余年,习闻孔门学说,不称今文学的礼,那么称什么?只是其中多有异说,被刘歆窜入,所以今、古礼错杂其中。总之《左氏》即《国语》,本是分国之书,上起穆王,本不解释经,与《春秋》不相涉,不必因为其中有刘歆伪《古礼》,而全部斥为伪书;也不能因为其中偶尔符合《仪礼》《礼记》,就相信它传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