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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藏淡水厅志二

淡水厅志卷二

史藏 · 地理 · 已译 · 第 4–30 段

由淡赴兰,率苦三貂险。远有议新辟便道者,途仅百十里(属淡者八十里、属兰者三十里)。林爽文乱时,当轴议防,以此为备道;请开未果。今存其议,以俟将来。计自艋舺武营南门启程,五里古亭村、水卞头,宜铺石;五里观音岭脚,亦宜石(原为田塍,约宽三尺。俟农隙时,培而廓之,以五尺为度);十里深坑仔街,有渡,宜船(中一里许山路,已修尚平);五里枫仔林,田塍尚阔;五里石碇仔街,凡石圳三处,宜凿宽广,便舆马往来(一长约五丈许,二约长一丈五尺,宽均二尺);五里乌涂崛岭脚,有内陂,水浅,宜石桥(约长五丈许),山路宜修;五里大隔门,全山路、宜修(山虽高数丈,幸袤平不陡);下岭五里柯仔仑坑,一半山路,树木阴翳,有两坑,宜木桥二(约长二丈许);五里粗崛坑,路平多树,亦有两坑,宜木桥二(如前);五里仁里坂,有渡,宜船,山路平,宜稍修;五里弯潭渡,有船(船惜小耕者所置,宜大之;此间山平多种茶,自茶园中行),过渡莺仔濑;五里石■〈石曹〉坑,宜木桥二(如前。山路虽平,宜阔。自枫仔林至石■〈石曹〉。坑凡四十里,人烟稠密);又五里三分仔坑,宜木桥(约长一丈许);五里顶双溪(水底碎石多棱),宜石桥(约长七丈许。山路树木蓊蔚);五里四堵寮,山路,宜阔;五里金面山头分水仑,即淡、兰交界,山路,宣修阔;八里岭脚礁溪街北(岭高而不险,居民多种茶,有市百余家);十七里噶玛兰三结街,大路平坦。综计宜设石桥二、木桥七、渡船三。旧设隘寮所以防番,今番已匿远,易以为尖、宿憩所。后有旅肆,则撤隘寮宜五座:一仁里坂,一石■〈石曹〉坑,一三分仔坑,一顶双溪,一四堵寮;其隘丁可就地雇募取粮。此路开行(旧路仍不废),亦利国便民之一端。留以告后之官斯土,有事会可乘者为之也(按此路曾会营查勘,亦有两路、一较近而费多,一稍远而费省;经费绌中止)。

山川

中路山:五指山、天马峰、横山、南河山、狮头山、三湾山、象齿林山、三重埔山、员山仔山、金山面山、吴宝■〈髟上告下〉山、茭力埔山、牛寮仔仙、鹿仔坑山、大崎山、葫芦堵山、大仑岭、中仑岭、风吹辇崎、虎头山、十八尖山、枕头山、柴梳山、埔仔顶山、黄金山、九芎林山、犁头尖山、石碎仑山、茄冬湖山、隙仔山、南隘山、宝斗仁山(俱详下)。

南路山:斗换坪山、砻钩崎、后庄埔山、老衢崎、鹿厨坑山、南港仔山、造桥山、西潭山、淡云湖山、马龙潭山、山仔顶山、内西潭山、桶盘山、芎蕉湾山、樟树林山、蛤仔市山、鸡笼仔山、龟头山、猫里山、大坪山、牛屎崎、嘉志阁西山、弸嵌山、乌眉崎、铜锣湾山、打那叭山、白沙墩山、吞霄内湖山、火炎山、蓬山、苑里山、石壁山、钱砧山、南日山、猫盂山、交眉山、合欢山(俱详下)。

北路山:盐菜瓮山、铜锣圈山、熬酒桶山、三合水山、新埔山、枋寮山、凤山崎、员山仔山、大湖口山、杨梅坜山、高山、长冈岭、头重溪山、中坜山、大鸡笼山、三貂山、大坪林山、远望岭、狮球岭、土地公岭、大小纱帽山、七星墩山、搭搭攸内湖山、剑潭山、芝兰山、奇里岸山、北投山、关渡山、大屯山、沪尾山、小鸡笼鼻头山、金包里山、鸡柔山、大磺山、锡口山、拳山、观音亭山、猴山尖、少熬酒桶山、咬狗寮尖、暗坑仔山、冷水坑尖、大姑嵌山、三坑仔山、三角涌山、鸢山(互见胜迹)、莺哥山(互见胜迹)、铜锣圈山、尖山、桃仔园大湖山、龟仑山、大坪顶山、南崁山、观音山、龟山、狮头岩、八里坌山、椰里历山、查内山、小龟仑山、佑武乃山、海山、蓬峙山、买猪末山、峰紫峙岭、南山、眩眩山、三台山、小凤山、岸里山、大平山(俱详下)、鸡笼屿、桶盘屿、烛台屿、旗竿屿、鸡心屿、香炉屿、鸟屿、罗汉石、抬簥屿、狮球屿、鸡笼尖(详下)。

五指山,距城三十余里,与香山港海口相对,屹立云霄,环排秀削,为厅治之祖山。其势自中港山后十里许突起者曰天马峰。以两峰相连,首昂尾低故名。在治南,折而西北,则擘■〈朝,余代月〉分支,有卫于北十余里者曰横山。又北七、八里曰南河山:此治之右肩也。有卫于南二十余里者曰狮头山。又南十余里曰三湾山:此治之左肩也。五指第三峰,低伏过峡,一缕纡徐,顿吉士屏,横亘五、六里许。其右在西北十余里曰象齿林山。又十余里曰三重埔山。又三,四里曰员山仔山。其左南下大埔,袤长十里许。凡五指之南,番所出入也。

译从淡水前往噶玛兰,通常苦于三貂岭道路险峻。很早就有人议论另辟便道,路程只有一百十里(属于淡水的八十里,属于噶玛兰的三十里)。林爽文作乱时,朝廷重臣商议防务,曾打算把这条路作为备用道路;请求开辟却没有成功。现在保存这一建议,等待将来施行。路线从艋舺武营南门出发,五里到古亭村、水卞头,应当铺石;五里到观音岭脚,也应当铺石(原来是田埂,约宽三尺,等农闲时加高拓宽,以五尺为标准);十里到深坑仔街,那里有渡口,应当配船(中间约一里山路,已经修整,较为平坦);五里到枫仔林,田埂还算宽;五里到石碇仔街,有三处石圳,应当凿宽,以便轿子和马匹通行(一处长约五丈,另两处长约一丈五尺,宽都为二尺);五里到乌涂崛岭脚,有内陂,水浅,应当建石桥(约长五丈),山路也应修整;五里到大隔门,全是山路,应当修整(山虽高数丈,幸而纵向平缓不陡);下岭五里到柯仔仑坑,一半是山路,树木浓密,有两处山坑,应建木桥两座(约长二丈);五里到粗崛坑,道路平坦、树木很多,也有两处山坑,应建木桥两座(同前);五里到仁里坂,有渡口,应当配船,山路平坦,稍加修整即可;五里到弯潭渡,有船(船是农民所置,嫌小,应当加大;这里山地平坦,多种茶树,路线从茶园中通过),渡过莺仔濑;五里到石■〈石曹〉坑,应建木桥两座(同前。山路虽平坦,但应拓宽。从枫仔林到石■〈石曹〉坑共四十里,人口稠密);再五里到三分仔坑,应建木桥一座(约长一丈);五里到顶双溪(水底碎石多而有棱角),应建石桥(约长七丈。山路树木茂盛);五里到四堵寮,山路应拓宽;五里到金面山头分水仑,即淡水与噶玛兰交界,山路应修整拓宽;八里到岭脚礁溪街北(山岭高却不险,居民多种茶,有一百多户人家的集市);十七里到噶玛兰三结街,大路平坦。总计应设置石桥二座、木桥七座、渡船三只。过去设置隘寮是为了防备番族,现在番族已经退居远处,可改作尖站、宿站和休息处。以后如果有旅店,就应撤去五座隘寮:一座在仁里坂,一座在石■〈石曹〉坑,一座在三分仔坑,一座在顶双溪,一座在四堵寮;隘丁可以就地雇用,并就地筹取粮食。这条路开通后(旧路仍不废弃),也是有利于国家、方便百姓的一件事。把这些留给后来治理此地的官员,遇到事情、恰好可以利用时,就去实行吧(考察此路曾由营伍会同勘查,也有两条路线:一条较近但费用多,一条稍远但费用少;后来因经费不足而中止)。山川 中路山:五指山、天马峰、横山、南河山、狮头山、三湾山、象齿林山、三重埔山、员山仔山、金山面山、吴宝■〈髟上告下〉山、茭力埔山、牛寮仔仙、鹿仔坑山、大崎山、葫芦堵山、大仑岭、中仑岭、风吹辇崎、虎头山、十八尖山、枕头山、柴梳山、埔仔顶山、黄金山、九芎林山、犁头尖山、石碎仑山、茄冬湖山、隙仔山、南隘山、宝斗仁山(均详见下文)。南路山:斗换坪山、砻钩崎、后庄埔山、老衢崎、鹿厨坑山、南港仔山、造桥山、西潭山、淡云湖山、马龙潭山、山仔顶山、内西潭山、桶盘山、芎蕉湾山、樟树林山、蛤仔市山、鸡笼仔山、龟头山、猫里山、大坪山、牛屎崎、嘉志阁西山、弸嵌山、乌眉崎、铜锣湾山、打那叭山、白沙墩山、吞霄内湖山、火炎山、蓬山、苑里山、石壁山、钱砧山、南日山、猫盂山、交眉山、合欢山(均详见下文)。北路山:盐菜瓮山、铜锣圈山、熬酒桶山、三合水山、新埔山、枋寮山、凤山崎、员山仔山、大湖口山、杨梅坜山、高山、长冈岭、头重溪山、中坜山、大鸡笼山、三貂山、大坪林山、远望岭、狮球岭、土地公岭、大小纱帽山、七星墩山、搭搭攸内湖山、剑潭山、芝兰山、奇里岸山、北投山、关渡山、大屯山、沪尾山、小鸡笼鼻头山、金包里山、鸡柔山、大磺山、锡口山、拳山、观音亭山、猴山尖、少熬酒桶山、咬狗寮尖、暗坑仔山、冷水坑尖、大姑嵌山、三坑仔山、三角涌山、鸢山(另见胜迹)、莺哥山(另见胜迹)、铜锣圈山、尖山、桃仔园大湖山、龟仑山、大坪顶山、南崁山、观音山、龟山、狮头岩、八里坌山、椰里历山、查内山、小龟仑山、佑武乃山、海山、蓬峙山、买猪末山、峰紫峙岭、南山、眩眩山、三台山、小凤山、岸里山、大平山(均详见下文),以及鸡笼屿、桶盘屿、烛台屿、旗竿屿、鸡心屿、香炉屿、鸟屿、罗汉石、抬簥屿、狮球屿、鸡笼尖(详见下文)。五指山距厅城三十余里,与香山港海口相对,山峰高耸入云,四周山峰排列,秀丽峭拔,是厅治的祖山。它的山势从中港山后约十里处突起,称为天马峰。因为两座山峰相连,山头像昂起、山尾较低,所以得名。天马峰位于厅治南面,山势转向西北,便分出一支,向北十余里处形成屏卫的,叫横山。再向北七八里叫南河山,这是厅治的右肩。有一座向南二十余里形成屏卫的山,叫狮头山。再向南十余里叫三湾山,这是厅治的左肩。五指山第三峰低伏过峡,山脉像一缕丝带曲折舒缓,忽然形成吉士屏,横向绵延五六里左右。它的右侧在西北十余里处是象齿林山,再十余里是三重埔山,再三四里是员山仔山。它的左侧向南延伸到大埔,长度约十里。凡是五指山以南,都是番族出入的地方。

金山面山,距城十里,为少祖山,与隙仔溪海口相对。自五指山第三峰之士屏,逶迤而西,圆峦净廓,细草芋绵。或云来龙实由吴宝髻山。其北三十余里曰茭力埔山,曰牛寮仔山:此治之右翼也。其南十余里曰鹿仔坑山,又十余里曰大崎山,又十余里曰葫芦堵山:此治之左翼也。由金山面西下,忽化阳脉,平原广衍,可六、七里,渐远而高,有窝曰出粟湖,不溢不竭;今为耕者凿以引溉,遂涸。湖广十余丈,周围皆平冈,分为三支:一支曰中仑岭,不甚宽绰;其南一支曰大仑岭,则闪侧盘曲,下连仟佰,遥接南门;其北一支为丝线过脉(土人以形名之),势复趋下曲而秀。又北之护卫过脉者曰风吹辇崎。再由过脉崛起而雄伟者曰虎头山,一名倒旗山;去治三里。其北曰十八尖山。虎头之下为外较场,其北下横斜小阜曰枕头山。其南旁横斜小阜为中冢。由外较场西下,而屋宇参差,烟火相望者,为巡司埔庄。在城东南隅,西面大海,万顷杳冥,村墟墩阜,亦嵚崎错落有致:以上厅治来龙所结穴也。

牛寮仔山,距城东北十四里。稍西十里许有小阜曰紫梳山。复西曰埔仔顶山,曰黄金洞山,相距约七、八里,皆金山面北所分支者。南河山在凤山崎东北,内山距五指山北二十余里。其西三十余里曰九芎林山,曰犁头尖山,层迭而下,形如展旗。再西七、八里,则一片平畴,为新社溪洲仔。

大崎山,距城南十里。其西五里曰石碎仑山。又西三里曰茄冬湖山。北九里曰隙仔山。南十里曰南隘山,在茄冬湖之西。又七里为香山鼻尾,环拱厅治。由香山东南五里许曰宝斗仁山。

——以上治中之山也。

大崎南行约二十里曰斗换坪山(一作对换坪)。西折六、七里曰砻钩崎,皆金山面南所分支者。砻钩南三、四里曰后庄埔。山下至平洋,达中港街。其北十里曰老衢崎,去治十五里。再由北而西,至斗换坪十四、五里,逾溪十七、八里曰三湾山。其西十七、八里曰鹿厨坑山,曰南港仔山。由南港过造桥山十五里,即西潭山新港仔。山下至北埔,皆属后珑堡。西潭山之西十余里曰淡云湖山,曰马龙潭山。潭在山中,大而深,中隔一山,分前后潭,四时不涸。曰山仔顶山。皆五指山南所分支者:此治左砂之拱卫也。

内西潭山,在南港仔南,下即海丰庄。过柳树湾蜿蜒而行,可达后垄。又南十二、三里曰桶盘山,层峦迭嶂。更迤而南十一、二里曰芎蕉湾山,二十二里曰樟树林山,皆属蛤仔市山。蛤仔市山南十二里曰鸡笼仔山,产磺油。由哈仔市西折七、八里龟头山,四里曰猫里山,又四里曰大坪山。由牛屎崎东下,即猫里街,又三里曰嘉志阁西山。复西行四里曰弸嵌山。其由大坪西分十三、四里为雷公嵌迤南社,二、三里曰乌眉崎。其由芎蕉湾复绕西南四里曰铜锣湾。山再折西北二十里,有小峰错落滨于海者曰打那叭山,一名礁荖叭山,曰白沙墩山。稍南五里曰吞霄内湖山。又南三、四十里曰火炎山。西下八里曰金山面。又二十余里曰蓬山。又十余里曰苑里山。铜锣湾之山形长,自猫里东南,直趋至苑里火炎诸山:此治左砂之外护也。

自火炎山过角口溪十余里,曰石壁山。西十余里曰铁砧山,一名银锭山。自大甲视之不高。然欲泊船大安,既见铁砧,半日方到。又为治东南之镇山。踰溪属彰化县界。又「府志」云:距治东南九十四里曰南日山,九十里曰猫盂山,七十里曰交眉山,六十里曰合欢山。交眉、合欢多生番所居。

——以上皆治南之山也。

盐菜瓮山,距城北三十里。又南北十余里曰铜锣圈山,内有熬酒桶山,南与后垄山相连极大。淡水各船赴福州,遇霁两旁见山,即此。由铜锣圈西下四里,平原复起为八张犁,南折十余里曰三合水山。又西南十余里曰新埔山。其西十余里曰枋寮山。又西五、六里曰凤山崎。五里曰员山仔山。稍西南五里曰凤鼻尾。皆五指山北所分支者:此治右砂之拱卫也。八张犁西南二十二里曰大湖口山。正西十里曰杨梅坜山。二十里曰长冈岭。稍西北十里曰头重溪山。十里曰中坜山又杨梅坜西曰高山,直接中坜而止。旧大路在长冈岭西海埔,今在杨梅坜、中坜,土牛故迹尚存:此治右砂之外护也。

译金山面山距城十里,是少祖山,正对着隙仔溪海口。它从五指山第三峰的士屏山蜿蜒向西,山峦圆润,轮廓清整,细草和芋头连绵。有人说,这条来龙实际上出自吴宝髻山。山北三十多里有茭力埔山、牛寮仔山,这是本治的右翼。山南十多里有鹿仔坑山,再十多里有大崎山,再十多里有葫芦堵山,这是本治的左翼。从金山面山向西下降,忽然转成阳脉,平原广阔延展,约有六七里;渐渐远去而升高,有个窝地叫出粟湖,水不外溢也不枯竭。如今耕田的人凿渠引水灌溉,湖遂已干涸。湖面宽十多丈,四周都是平冈,分成三支:一支叫中仑岭,不很宽阔;南面一支叫大仑岭,山势偏斜盘曲,向下连接田地,远远接到南门;北面一支是丝线过脉,当地人因其形状而命名,山势又向下曲折而秀美。再往北的护卫过脉山叫风吹辇崎。又由过脉处突起而高大雄伟的叫虎头山,又名倒旗山,距本治三里。虎头山北面是十八尖山。虎头山下是外较场,其北面向下横斜的小山丘叫枕头山。虎头山南侧横斜的小山丘叫中冢。从外较场向西下行,屋宇错落、炊烟彼此可望的地方,是巡司埔庄。它在城的东南角,西面临大海,海面万顷,幽远昏冥;村落、土墩和山丘也高低错落、崎岖有致。以上就是本厅治来龙结穴之处。牛寮仔山距城东北十四里。稍向西约十里有小山丘,叫紫梳山。再向西有埔仔顶山、黄金洞山,两山相距约七八里,都是金山面山向北分出的支脉。南河山在凤山崎东北,内山距五指山北面二十多里。它的西面三十多里有九芎林山、犁头尖山,山势层层叠叠向下,形状像展开的旗帜。再向西七八里,便是一片平坦的田野,是新社溪洲仔。大崎山距城南十里。山西五里有石碎仑山,再向西三里有茄冬湖山。山北九里有隙仔山,山南十里有南隘山,位于茄冬湖西面。再向南七里是香山鼻尾,环抱拱卫厅治。从香山东南行约五里有宝斗仁山。以上都是本治中部的山。从大崎山向南约二十里,有斗换坪山(一作对换坪)。向西转行六七里,有砻钩崎,这些都是金山面山向南分出的支脉。砻钩崎南面三四里有后庄埔。山下直到平原,通达中港街。山北十里有老衢崎,距本治十五里。再向北转向西,到斗换坪十四五里;越过溪流十七八里,有三湾山。三湾山西面十七八里有鹿厨坑山、南港仔山。从南港经过造桥山十五里,就是西潭山新港仔。山下直到北埔,都属于后珑堡。西潭山西面十多里有淡云湖山、马龙潭山。潭在山中,面积大而且深,中间隔着一座山,分成前潭和后潭,四时都不干涸。又有山仔顶山。这些山都是五指山向南分出的支脉,是拱卫本治左砂的山岭。内西潭山在南港仔南面,山下就是海丰庄。经过柳树湾蜿蜒前行,可以到达后垄。再向南十二三里有桶盘山,山峦重叠、峰嶂层列。又曲折向南十一二里有芎蕉湾山,再二十二里有樟树林山,这些都属于蛤仔市山。蛤仔市山南面十二里有鸡笼仔山,出产磺油。从蛤仔市向西转行七八里有龟头山,再四里有猫里山,再四里有大坪山。从牛屎崎向东下行,就是猫里街;再三里有嘉志阁西山。又向西行四里有弸嵌山。从大坪山向西分出十三四里,便是雷公嵌迤南社;再二三里有乌眉崎。从芎蕉湾山又绕向西南四里有铜锣湾。山再转向西北二十里,有许多小峰错落在海边,叫打那叭山,又名礁荖叭山,另有白沙墩山。稍向南五里有吞霄内湖山。再向南三四十里有火炎山。向西下行八里有金山面山。再二十多里有蓬山,再十多里有苑里山。铜锣湾一带山势狭长,从猫里东南一直伸向苑里、火炎等山,这是本治左砂的外围屏护。从火炎山经过角口溪十多里,有石壁山。向西十多里有铁砧山,又名银锭山。从大甲看它并不高,但船要停泊大安时,已经看见铁砧山,还要过半天才到达。它又是本治东南的镇山。越过溪流便属于彰化县界。又据《府志》说:距本治东南九十四里有南日山,九十里有猫盂山,七十里有交眉山,六十里有合欢山。交眉山、合欢山多是生番居住的地方。以上都是本治南面的山。盐菜瓮山距城北三十里。南北方向又十多里有铜锣圈山,山内有熬酒桶山,南面与后垄山相连,山势极大。淡水各船驶往福州,遇到晴天时两旁所见的山,就是这些山。从铜锣圈山向西下行四里,平原再次隆起成为八张犁;向南转行十多里有三合水山。再向西南十多里有新埔山,西面十多里有枋寮山;再向西五六里有凤山崎,五里有员山仔山;稍向西南五里有凤鼻尾。这些都是五指山向北分出的支脉,是本治右砂的拱卫。八张犁西南二十二里有大湖口山,正西十里有杨梅坜山,再二十里有长冈岭;稍向西北十里有头重溪山,再十里有中坜山。杨梅坜山西面又有高山,山脉直达中坜而止。旧大路在长冈岭西面的海埔,如今在杨梅坜、中坜一带,土牛旧迹仍然存在;这些是本治右砂的外围屏护。

次为大鸡笼山,距城北百五十里,极寒有雪,矗立巍然,日本人以此为指南。稍东曰三貂山(一作山朝山),双峰遥峙,高不可极。又十余里曰三貂大坪林山,亦极高大。台山分支始此。其北三十里分小支曰远望岭。由远望岭三十里至卯里鼻穿入海。远望岭去治二百五十里,复绕而东,为噶玛兰界。其由三貂三十里,西分一支,曰狮球岭。由狮球岭向西分下者曰土地公岭,曰大小纱帽山,曰七里墩山。各山不甚高大,复西出十余里为蜂仔峙。又下十里许为水返脚,谓潮涨至此也。复西二十余里曰搭搭攸内湖山。曲而转者十里,曰剑潭山。再四里曰芝兰山。再七里曰奇里岸山。淡水开垦自奇里岸始。再三里曰北投山。复曲而转十里曰关渡山。又西北二十里曰大屯山(一作大遯山),多白云,严冬有雪。西南十三里曰沪尾山,有炮台,俯瞰沧溟,日西下,则金光闪烁,气象万千。在大屯北二十余里曰小鸡笼鼻头山,山下有石,中空如门;为石门。再十余里曰金包里山。再十余里曰鸡柔山。在大屯南十余里曰大磺山,以土生硫,故名。山仅数仞,寸草不生。其由三貂西南七、八十里分一支曰锡口山。再十余里为六张犁,曰拳山。拳山东南曰枧尾山,曰十一命山,曰十五份山。后起曰观音亭山。其由三貂南四十余里分一支曰猴山尖。西下至狮头山为拳山内湖。其由东南八十余里分一支曰小熬酒桶山,一名蛇舌仔山,趋大坪林圳头而止。又分一支西折至咬狗寮尖,迤■〈辶里〉而南为横溪。北二十余里曰暗坑仔山。复西十余里曰冷水坑尖。下为摆接堡。再由咬狗寮尖内山东行,直趋大姑嵌,由大姑嵌山至三坑仔山,中有三角涌山。又有鸢山与莺哥山对峙,亦隶焉。再十余里与铜锣圈山毗连,复折而西北三十余里曰尖山。南曰桃仔园大湖山,距桃仔园五里。由大湖山而西五里曰龟仑山。西北十余里为海山堡。又西十余里曰大坪顶山。又南十余里曰南嵌山。西北二十里为观音山。内五里有龟山狮头岩,一名西云岩。外十里有八里岔山。山凡八面,故名;多雾。观音山为港口山,与大屯山对峙二十余里,乃淡水内港之镇山。锁钥海口极密。形家云:淡水之库藏也。中夹一港,包罗原隰,街市村落,碁布丛稠,竟忘其为滨海者。又新修「通志」云。距城东北三十五里曰椰里历山,又十五里曰查内山,生番居之。又去治百里曰小龟仑山,曰佑武乃山。百五十五里曰海山。旧为人迹不到,后内地之人耕作其中,而内港之路通矣。再百八十里曰蓬峙山。二百一十里曰买猪末山。二百三十五里曰峰紫峙岭。又云:东距治十里曰南山,在竹堑社南,与眩眩山形势相属。八十里曰三台山,生番居之。又云:小凤山在治北十里,为治右臂。北距四十五里曰岸里山,路皆险峻。又百四十里曰太平山。

——以上皆治北之山也。

鸡笼屿在治东北二百五十里。城社皆在西,约二十余里,为伪郑与日本交易处。属大鸡笼山之北,相隔不远,端圆尖秀,屹立海中,以象形名,大加蜡堡望之可见。其西南二十里许曰桶盘屿,可泊巨舰,为鸡笼港关锁。曰烛台屿、曰旗竿屿,各相对峙二十里许,俱水程。其东北曰鸡心屿,形如鸡心,因名。鸡香炉屿,曰鸟屿,水程两昼夜,海鸟育卵于此。南风恬时,土人驾小舟往拾,日得数斗。曰罗汉石,或立或欹,形状奇古。曰抬簥屿,横而长,中微高,波涛汨没,隐约欲动。曰狮故屿(一名半月沉江),以滨海有两山,大者如狮,小者如球,故名。又有石曰鸡笼尖(俗名鸡笼杙),各屿迭见错出,皆属发龙之所。

北路溪:竹堑溪、眩眩溪、金门厝溪、凤山崎溪、鱼寮港、红毛港溪、杨梅坜溪、头重溪、中坜溪、大溪墘、蚝壳港、咬吧里溪、田厝溪、茄冬溪、霄里溪、南嵌溪、九十九溪、南溪、秀才潭、石头溪、三角涌溪、横溪、狮头潭、小龟仑溪、青潭溪、番仔港、关渡、北溪、苎仔潭、八连港、剑潭(互见「胜迹」)、双溪、磺溪、内湖溪、石壁潭(互见「胜迹」)、青潭溪、峰仔峙溪(互见「胜迹」)、北势溪、桶后溪、南势溪、直潭、艋舺溪、新庄溪、摆接溪、大隆同溪、和尚洲、长豆溪、上淡水溪、磺港、顶双溪、远望坑溪(俱详下)。

南路溪:隙仔溪、青草湖、盐水港溪、茄冬湖、中港溪、后垄溪、蚝壳港、打那叭溪、五湖、四湖、吞霄溪、苑里溪、大安溪、房里溪、土地公港、大甲溪(俱详下)。

竹堑溪距城北十五里,其源出眩眩内山。又东行,受查内山之水,西入眩眩溪,在治西四里。其源亦出内山,合邻仔吧荖山之水,流入竹堑溪。西出为港入海。港分南北二线,可泊小船,候潮出入。如溪流甲压,港路无定,昼则循标而行,夜则篝灯为号。

译其次是大鸡笼山,距城北一百五十里,那里非常寒冷,冬天有雪,山峰高耸巍峨,日本人把它作为指路标志。稍向东有三貂山(一作山朝山),两座山峰遥遥对峙,高得无法穷极。再十多里有三貂大坪林山,也极其高大。台湾山脉的分支从这里开始。山北三十里分出一条小支脉,叫远望岭。从远望岭三十里到卯里鼻,穿入海中。远望岭距本治二百五十里,再绕向东面,就是噶玛兰界。由三貂山向西分出一支,三十里处叫狮球岭。从狮球岭向西分下的山岭有土地公岭、大小纱帽山、七里墩山。这些山都不很高大,再向西十多里伸出为蜂仔峙。又向下约十里是水返脚,据说潮水涨到这里。从这里再向西二十多里有搭搭攸内湖山。曲折转行十里有剑潭山,再四里有芝兰山,再七里有奇里岸山。淡水的开垦从奇里岸开始。再三里有北投山,又曲折转行十里有关渡山。再向西北二十里有大屯山(一作大遯山),山上多白云,严冬时有雪。向西南十三里有沪尾山,山上有炮台,可以俯瞰大海;太阳西下时,金光闪烁,景象万千。大屯山北面二十多里有小鸡笼鼻头山,山下有一块中空如门的石头,叫石门。再十多里有金包里山,再十多里有鸡柔山。大屯山南面十多里有大磺山,因为土中生硫,所以得名。山只有几仞高,寸草不生。从三貂山向西南七八十里分出一支,叫锡口山。再十多里是六张犁,那里有拳山。拳山东南有枧尾山、十一命山、十五份山,后面又隆起观音亭山。从三貂山向南四十多里分出一支,叫猴山尖。向西下降到狮头山,就是拳山内湖。从三貂山向东南八十多里分出一支,叫小熬酒桶山,又名蛇舌仔山,伸向大坪林圳头而止。又分出一支向西转到咬狗寮尖,曲折向南成为横溪。山北二十多里有暗坑仔山,再向西十多里有冷水坑尖,下方就是摆接堡。再从咬狗寮尖的内山向东行,直达大姑嵌;从大姑嵌山到三坑仔山,中间有三角涌山。又有鸢山和莺哥山相对峙,也属于这一带。再十多里与铜锣圈山相邻,又折向西北三十多里有尖山。南面有桃仔园大湖山,距桃仔园五里。从大湖山向西五里有龟仑山。向西北十多里是海山堡,再向西十多里有大坪顶山,再向南十多里有南嵌山;西北二十里是观音山。山内五里有龟山狮头岩,又名西云岩;山外十里有八里岔山。此山共有八面,所以得名;山上多雾。观音山是港口山,与大屯山隔二十多里相对,是淡水内港的镇山,扼守海口十分严密。风水家说,这是淡水的库藏。两山之间夹着一处港湾,包围着平原和低地,街市村落像棋子一样密布,繁盛稠密,竟使人忘了这里是海滨。又据新修《通志》说:距城东北三十五里有椰里历山,再十五里有查内山,生番居住在那里。再距本治一百里有小龟仑山、佑武乃山;一百五十五里有海山。那里过去是人迹不到的地方,后来内地人进入其中耕作,内港的道路也因此畅通了。再一百八十里有蓬峙山,二百一十里有买猪末山,二百三十五里有峰紫峙岭。又说:本治以东十里有南山,在竹堑社南面,山势与眩眩山相连。八十里有三台山,生番居住在那里。又说:小凤山在本治北面十里,是本治的右臂。向北四十五里有岸里山,道路都险峻。再一百四十里有太平山。以上都是本治北面的山。鸡笼屿在本治东北二百五十里。城镇和村社都在岛的西面,约二十多里处,是伪郑时期与日本交易的地方。它属于大鸡笼山北面,相隔不远,形状端正圆润而尖秀,屹立海中,因形状而得名,从大加蜡堡可以望见。它西南约二十里有桶盘屿,可以停泊大船,是鸡笼港的关锁。还有烛台屿、旗竿屿,彼此相对约二十里,都是水程。它的东北面有鸡心屿,形状像鸡心,因此得名。又有鸡香炉屿、鸟屿,水程需行两昼夜;海鸟在那里产卵。南风平静时,当地人驾小船前去拾取,每天能得到几斗。还有罗汉石,有的直立,有的倾斜,形状奇特古拙。又有抬簥屿,横向而长,中部略高,被波涛淹没,隐约像在摇动。还有狮故屿(一名半月沉江),因为海边有两座山,大的像狮子,小的像球,所以得名。又有一块石头叫鸡笼尖(俗名鸡笼杙)。各个岛屿交错密布,都是龙脉发源之处。北路的溪流有:竹堑溪、眩眩溪、金门厝溪、凤山崎溪、鱼寮港、红毛港溪、杨梅坜溪、头重溪、中坜溪、大溪墘、蚝壳港、咬吧里溪、田厝溪、茄冬溪、霄里溪、南嵌溪、九十九溪、南溪、秀才潭、石头溪、三角涌溪、横溪、狮头潭、小龟仑溪、青潭溪、番仔港、关渡、北溪、苎仔潭、八连港、剑潭(互见《胜迹》)、双溪、磺溪、内湖溪、石壁潭(互见《胜迹》)、青潭溪、峰仔峙溪(互见《胜迹》)、北势溪、桶后溪、南势溪、直潭、艋舺溪、新庄溪、摆接溪、大隆同溪、和尚洲、长豆溪、上淡水溪、磺港、顶双溪、远望坑溪(都详见下文)。南路的溪流有:隙仔溪、青草湖、盐水港溪、茄冬湖、中港溪、后垄溪、蚝壳港、打那叭溪、五湖、四湖、吞霄溪、苑里溪、大安溪、房里溪、土地公港、大甲溪(都详见下文)。竹堑溪距城北十五里,源头出自眩眩内山。溪水又向东流,接纳查内山的水,向西流入眩眩溪;眩眩溪在本治西面四里。眩眩溪的源头也出自内山,汇合邻仔吧荖山的水,流入竹堑溪。向西流出成为港湾,注入大海。港湾分为南北两条水道,可以停泊小船,要等潮水才能进出。如果溪水流势冲击壅塞,港道没有固定路线,白天沿着标志航行,夜间则以火把灯笼作为信号。

金门厝溪,距城十里,其源出五指山。北会象齿林南河之水,西行十余里,受九芎林、六张犁之水,稍转而南至斗仑,会三重埔尾圆山仔管甫坑尾柴梳山之水,经湳仔庄后,由槺榔庄、船头庄,或三、四里,或四、五里。计三十余里入海。近因斗仑上流沙压冲断犁头山尾微分一水,入于凤山崎溪。凤山崎溪距城北十里,其源出铜锣圈、盐菜瓮,过三合水。会犁头山北之水,绕枋寮山前,转新社边,至嵌顶庄及鱼寮港,五、六十里中,一归堑港入海,一归内港入海。红毛港溪,距城二十余里,会羊矢窝、北窝、照镜诸水,五、六里入海。

杨梅坜溪、头重溪、中坜溪,在红毛港北分三支,距城四十五里。由芝葩里大溪、墘蚝壳港三十余里入海。

大溪,距城北五十里,其源出查内山。又发源于合嵌山者,曰咬吧里溪。曰田厝溪,去治一百一十里。曰茄冬溪,去治九十里。合北内山之流为霄里溪,去治九十五里。过小龟仑山汇于南嵌社,为南嵌溪。自竹堑至南嵌,每一溪十数湾折,俗称为九十九溪。由南嵌东受关渡门水,西入海。南嵌以上五溪,水底皆石。

南嵌溪在中坜溪北,距城七十五里。其源出铜锣圈北大姑嵌西,受霄里下嵌之水,由桃仔园会龟仑岭南诸水入海。

内港二大溪。一曰南溪,其源出大坝尖山,会咬狗寮尖山,西流过佑武乃山,西北至三坑仔,绕观音亭北至茅草山,过秀才潭西北为石头溪。又东过鸢山,南会三角涌溪、横溪,南京过狮头潭至大安山,北至沙仑会石头溪,西北至新庄,会海山小龟仑溪。北东至艋舺,南会内湖,青潭溪。东至大隆同,东北过番仔沟,会峰仔峙溪。北至关渡,计百里许。石头溪自乾隆二十四年大水冲压,今为旱溪。一曰北溪,其源出三貂山苎仔潭,过鲫鱼坑,出石碇北,东会狮毯岭西流,西北至峰仔峙,又西北至南港仔,北会八连港。过锡口至剑潭,北过芝兰,会双溪。又北至内北投,会磺溪。北西至关渡,计百二十余里。

内湖溪,其源出鹿寮窟。西流、南会升高坑,北会万顺寮坑,西北至内湖陂,过石门,西南至石壁潭,南会青潭溪。青潭溪之原有二:其一来自石槽,西过火炎山,西南过熬酒桶山曰北势。溪水性至冬亦温。其一发汤头社山,东流西会咬狗寮尖山坑,南会桶后溪,过熬酒桶山曰南势。溪水性盛夏亦冷。由南势会北势,北至屈尺西过较场埔,至下石厝;北过直潭,东至青潭;东北至赤涂嵌;北过暗坑仔尖山,至秀朗社,与内湖溪合流,出港仔嘴北东至艋舺。

艋舺溪,北受拳山、后猴山、尖狮头山、大坪林之水,又北受小北势溪、大北势溪、小熬酒桶山前后之水,皆分自三貂来者。又南受咬狗寮尖、暗坑仔之水,至艋舺街南,与新庄溪会流入港。

摆接溪,其源出三坑仔、大姑嵌、尖山。北至三角涌,经二甲九。复北受咬狗寮尖横溪之水,南与新庄溪、龟仑海山之水,会流入海。

大隆同溪,其源自暖暖、三爪仔。至保长坑,水势微急,经峰仔峙下濑有声。其西南曰水返脚,复绕锡口转至剑潭。又西南经大隆同至番仔沟,会摆接溪、新庄溪、艋舺溪,经关渡入港。大隆同外有和尚洲平阔。

关渡西南又受一小溪,其源发太平山。二十里许至小狮头山,会南北大溪,俱北出关渡门。诸溪至关渡而聚焉:曰长豆溪,由八里岔入;曰磺溪由北投庄入;曰大隆同溪,由番仔沟入;曰摆接溪,由二甲九入。曰艋舺溪,与新庄溪由艋舺溪入。别有大澳,分为二支:东北由毛少翁搭搭攸,凡四、五曲,至峰紫峙;西南由武朥湾社,各数十里,至沪尾港入海。

上淡水溪,在沪尾港东北二十里。其源出东北大山中,深十余丈。再西流北折合大隆同水。

磺溪,在关渡旁,距城一百二十五里。其源自大磺山西南,绕出关渡口,与大溪会合。又有磺港,亦以产磺得名,在金包里,距城一百九十余里。自大磺山北起,由正北出海,其源短而流浅;外多沙线。

顶双溪,在三貂岭东南,距城二百二十里。自岭脚起,至溪边,水程二十五里。其源出于三貂,东汇四近诸山,由东北入海。浅窄外多沙泥。

远望坑溪,在顶双溪东南,距城三百四十里;为淡兰交界。溪南属兰,溪北属淡。其源出于噶玛兰东面诸山,由东南至兰界入海。

——以上皆治北之溪也。

隙仔溪,距城南十里。其源出金山面,南受大崎、葫芦、堵山之水,经双溪,受枫仔、林尾仔,之水,绕青草湖,转折而北,至隙仔庄;复曲而西,经南势庄、羊寮庄,受牛埔及香山坑诸水,三十余里入海。

盐水港,距城南二十五里。其源出宝斗仁内,经南隘外,北受八股山、鸟仔林、茄冬湖之水,二十余里西入海。

译金门厝溪距城十里,源头出自五指山。它向北汇合象齿林、南河的水,向西流十多里,又接纳九芎林、六张犁的水,稍转向南到斗仑,汇合三重埔尾、圆山仔、管甫坑尾、柴梳山的水;经过湳仔庄后,流经槺榔庄、船头庄,有时三四里,有时四五里,共计三十多里入海。近来因为斗仑上游的泥沙冲压,冲断犁头山尾,稍稍分出一股水,流入凤山崎溪。凤山崎溪距城北十里,源头出自铜锣圈、盐菜瓮,经过三合水,汇合犁头山北面的水,绕过枋寮山前,转到新社边,流至嵌顶庄和鱼寮港。在五六十里流程中,一股水归入堑港入海,另一股归入内港入海。红毛港溪距城二十多里,汇合羊矢窝、北窝、照镜等水,流五六里入海。杨梅坜溪、头重溪、中坜溪在红毛港北面分成三支,距城四十五里。水流从芝葩里、大溪墘、蚝壳港等处经过三十多里入海。大溪距城北五十里,源头出自查内山。另有一条源出合嵌山的溪流,叫咬吧里溪;还有田厝溪,距本治一百一十里;茄冬溪,距本治九十里。它们汇合北部内山的水流成为霄里溪,距本治九十五里。霄里溪经过小龟仑山,在南嵌社汇合,成为南嵌溪。从竹堑到南嵌,每条溪流都有十几道湾曲,当地俗称九十九溪。南嵌溪向东接纳关渡门的水,向西流入大海。南嵌以上的五条溪,河底都是石头。南嵌溪在中坜溪北面,距城七十五里。它的源头出自铜锣圈北面、大姑嵌西面,接纳霄里下嵌的水,从桃仔园汇合龟仑岭南面各处的水,流入大海。内港有两条大溪。一条是南溪,源头出自大坝尖山,汇合咬狗寮尖山的水,向西流过佑武乃山,向西北到三坑仔,绕过观音亭北面到茅草山,经过秀才潭,向西北成为石头溪。又向东流过鸢山,向南汇合三角涌溪、横溪,向南经过狮头潭到大安山;向北到沙仑汇合石头溪,向西北到新庄,汇合海山、小龟仑溪。再向东北到艋舺,向南汇合内湖溪、青潭溪;向东到大隆同,向东北经过番仔沟,汇合峰仔峙溪;向北到关渡,共计一百里左右。石头溪自乾隆二十四年大水冲刷壅塞后,如今已成为旱溪。另一条是北溪,源头出自三貂山的苎仔潭,经过鲫鱼坑,从石碇北面流出,向东汇合狮毯岭西流的水,向西北到峰仔峙,再向西北到南港仔,向北汇合八连港。经过锡口到剑潭,向北经过芝兰,汇合双溪;又向北到内北投,汇合磺溪;向北偏西到关渡,共计一百二十多里。内湖溪源头出自鹿寮窟。向西流,向南汇合升高坑的水,向北汇合万顺寮坑的水,向西北到内湖陂,经过石门,向西南到石壁潭,向南汇合青潭溪。青潭溪有两个源头:一支来自石槽,向西经过火炎山,向西南经过熬酒桶山,叫北势溪;溪水的性质是到了冬天仍然温暖。另一支发源于汤头社山,向东流,向西汇合咬狗寮尖山坑的水,向南汇合桶后溪,经过熬酒桶山,叫南势溪;溪水的性质是盛夏仍然寒冷。南势溪汇合北势溪后,向北到屈尺,向西经过较场埔,到下石厝;向北经过直潭,向东到青潭;向东北到赤涂嵌;向北经过暗坑仔尖山,到秀朗社,与内湖溪合流,流出港仔嘴,向北偏东到艋舺。艋舺溪向北接纳拳山、后猴山、尖狮头山、大坪林的水,又向北接纳小北势溪、大北势溪以及小熬酒桶山前后的水,这些水都分自三貂山。又向南接纳咬狗寮尖、暗坑仔的水,到艋舺街南面与新庄溪汇合,流入港湾。摆接溪源头出自三坑仔、大姑嵌、尖山。向北到三角涌,经过二甲九。又向北接纳咬狗寮尖横溪的水,向南与新庄溪、龟仑、海山的水汇合,流入大海。大隆同溪源头来自暖暖、三爪仔。流到保长坑时,水势稍微湍急;经过峰仔峙山下的浅滩,发出水声。它的西南面是水返脚,溪水又绕过锡口,转到剑潭;再向西南经过大隆同到番仔沟,汇合摆接溪、新庄溪、艋舺溪,经关渡流入港湾。大隆同外面有和尚洲,地势平坦宽阔。关渡西南又接纳一条小溪,源头发自太平山。流行约二十里到小狮头山,汇合南北两条大溪,都向北从关渡门流出。各条溪流到关渡汇聚:长豆溪从八里岔流入;磺溪从北投庄流入;大隆同溪从番仔沟流入;摆接溪从二甲九流入;艋舺溪与新庄溪从艋舺溪流入。另有大澳,分成两支:东北一支经毛少翁、搭搭攸,共曲折四五道,到峰紫峙;西南一支经武朥湾社,各流数十里,到沪尾港入海。上淡水溪在沪尾港东北二十里。源头出自东北大山之中,水深十多丈。向西流后转向北,汇合大隆同溪的水。磺溪在关渡旁,距城一百二十五里。源头出自大磺山西南,绕行流出关渡口,与大溪汇合。另有磺港,也因出产磺而得名,在金包里,距城一百九十多里。它从大磺山北面发源,正向北流入海;源头短,水流浅,外面多沙滩。顶双溪在三貂岭东南,距城二百二十里。从山岭脚下起,到溪边,水路二十五里。源头出自三貂山,向东汇合附近各山的水,由东北流入大海。溪水浅而狭窄,外面多沙泥。远望坑溪在顶双溪东南,距城三百四十里,是淡、兰两地的交界。溪南属于兰,溪北属于淡。源头出自噶玛兰东面的群山,向东南流到兰界入海。以上都是本治北面的溪流。隙仔溪距城南十里。源头出自金山面,向南接纳大崎、葫芦堵山的水,经过双溪,接纳枫仔、林尾仔的水,绕过青草湖,曲折向北到隙仔庄;又转向西流,经南势庄、羊寮庄,接纳牛埔和香山坑各处的水,流三十多里入海。盐水港距城南二十五里。源头出自宝斗仁内,经过南隘外,向北接纳八股山、鸟仔林、茄冬湖的水,流二十多里向西入海。

中港溪,在香山口,南距城三十里。其源出合欢山,历五指山下,自大埔南流,直至三湾,折而西,经斗换坪,受土牛庄上埔之水,至鳗鱼屈头,复折而南,受南港仔之水。再迤而西,受马龙潭之水,北受后庄山寮庄、中港街之水,四十余里汇西入海。

后垄溪,在中港南,距城四十五里。其源出内西潭,至海丰庄,会蛤仔市、猫里、嘉志阁、诸水,经弸嵌山下,至街仔尾分而为二;一绕溪洲后,蚝壳港、至泊仔寮。一为正流,由溪洲前、受后垄仔底庄、松仔脚庄、南社诸水,至泊仔寮,合蚝壳港,经乌眉崎尾;复北纳新港埔妈祖宫后溪诸水入海。

打那叭溪,在后垄,南距城五十五里。其源出铜锣湾,经五湖、四湖,绕打那叭崎下,十余里入海。

吞霄溪,在打那叭溪南,距城七十里。其源出内湖,受吞霄社街后之水,二十余里入海。

苑里溪,在吞霄溪南,距城八十里。其源出大坑口铜锣湾。西面诸山之水,绕弸嵌山,经瓦窑山,折而北四十余里入海。

大安溪、房里溪、土地公港,在苑里溪南,距城九十余里。其源出猫里东南铜锣湾山后,受内山之水,直趋至火炎山。山势屈曲,汇为深潭,曰鲤鱼潭。至山角口,水势复汜滥。其近房里者为房里溪。近大安者为大安溪,又名顶店溪。或水骤大,四散奔腾,分决难测。稍南曰土地公港可涉。房里、土地公、二口近已沙泥淤塞。惟大安口沙稍顺,计四十余里入海。

大甲溪,在大安口南,距城一百零二里。其源在内山,经石壁旧社、月眉庄、铁砧山,由大甲城南西入海。溪阔三里许,无水时小石嵂崒可履,或外阴晴而内山暴雨,则横流猝至。惟视内山昏黑,及有巨石冲击声,须急渡,稍迟则水大至不可行。南尽彰化县界。

——以上皆治南之溪也。

淡地诸山本无正名,皆从番语译出。每以所隶堡社称之。间或一山分两堡即得二名。或远近互称,今昔迥异。亦有一名而南北相同者。今采「通志」及郡县各「志」,参以郑稿,或有缺漏,当再列焉。

形胜

淡水江北海之津梁「客问」,可容多船。港门为正「理台末议」,在诸罗极北。中有崇山大川,深林旷野。南连南嵌,北接鸡笼,西通大海,东倚层峦。计一隅可二百余里「使槎录」。昔人所谓乾坤东港,华岩娑婆洋世界名为鸡笼。考其源、则琉球之余种。自哈喇分支「蓉洲文稿」。小鸡笼蜿蜒而南、烟霏雾霭,峰峦不可枚举「旧志」。过凤崎一望平芜。至南嵌、野水纵横,或厉或揭。俗所云九十九溪也「使槎录」。鸡心石门蓬山后垄,重洋砥柱,撄波抟浪「客问」。关渡潮流分为两支,各数十里而止。包络原野,山环水聚,洋洋乎巨观也「使槎录」。

全淡八景

指峰凌霄、香山观海、鸡屿晴雪、凤崎晚霞、沪口飞轮、隙溪吐墨、剑潭幻影、关渡划流。

旧传堑南八景、淡北内外各八景,鸡笼亦有八景;畛域太分,且有牵强而足成之者。兹择全淡山川之胜,南北各得其四,总为八景。五指山、香山、鸡笼山、凤山崎,皆山也。前列之鸡笼、为「郡志」八景之一,似不可阙。沪尾、隙仔溪、剑潭、关渡,皆水也,故次之。沪尾近为官制轮船停泊,每海波如镜,远望有浓烟一点,俄顷间而船至矣;殊常之景,更不可阙。坌岭固佳,即属沪滨,故不采。至若各景旧目仍附列,不没前人之评隲云尔。

附堑南八景:凤崎远眺、金门晚渡、北线听涛、船港渔灯、衢岭晓烟、香山夕照、隙溪墨水、五指连云。淡北内八景:坌岭吐雾、戍台夕阳、淡江吼涛、关渡分潮、屯山积雪、芦洲泛月、剑潭夜光、峰峙滩音。淡北外八景:罗汉朝佛、半月沉江、龙目甘泉、马鋉番房、峰溪石壁、海岸石门、石屏锦麟、烛台双峙。鸡笼八景:鲎屿凝烟、社寮晓日、海门澄清、杙峰耸翠、奎山聚雨、球岭市云、峰顶观瀑、仙洞听潮。

淡水厅志卷三

志二建置志

城池隘寮廨署仓廒递铺街里桥渡义冢水利番社

建置者,盖合沿革、营造为一也。草创式廓,先后不同;修废举坠,循良各异;载诸方策,亦前事之师也。若夫番社,始皆生番、继而归化,继而熟番;今界外虽犹有生番,苟其名目可稽,必与存记。盖涵濡治化,久必编氓;岂忍以狉榛而外之乎!往者大吏尝有垦辟水沙连之议矣,蘗牙有机,时至事起。有能恢闳图、建善制者,必将缕指于斯编。作建置志。

城池

隘寮

廨署

仓廒

铺递

街里

桥渡

义冢

水利

番社

城池

译中港溪在香山口,距城南三十里。源头出自合欢山,经过五指山下,从大埔向南流,直达三湾,转向西流,经斗换坪,接纳土牛庄上埔的水,到鳗鱼屈头;又转向南,接纳南港仔的水。再曲折向西,接纳马龙潭的水,向北接纳后庄山寮庄、中港街的水,四十多里后汇合,向西流入大海。后垄溪在中港以南,距城四十五里。源头出自内西潭,到海丰庄,汇合蛤仔市、猫里、嘉志阁等地的水;经过弸嵌山下,到街仔尾分成两支:一支绕过溪洲后、蚝壳港,到泊仔寮;另一支是主流,从溪洲前流过,接纳后垄仔底庄、松仔脚庄、南社等地的水,到泊仔寮与蚝壳港汇合,再经过乌眉崎尾;又向北接纳新港埔妈祖宫后的溪水,流入大海。打那叭溪在后垄,距城南五十五里。源头出自铜锣湾,经过五湖、四湖,绕过打那叭崎山下,流十多里入海。吞霄溪在打那叭溪南面,距城七十里。源头出自内湖,接纳吞霄社街后的水,流二十多里入海。苑里溪在吞霄溪南面,距城八十里。源头出自大坑口铜锣湾西面各山的水,绕过弸嵌山,经过瓦窑山,转向北流四十多里入海。大安溪、房里溪、土地公港在苑里溪南面,距城九十多里。源头出自猫里东南铜锣湾山后,接纳内山的水,直奔火炎山。山势曲折,汇成深潭,叫鲤鱼潭。到山角口时,水势又泛滥开来。靠近房里的是房里溪,靠近大安的是大安溪,又名顶店溪。有时水势突然增大,四处奔流,分流决口难以预测。稍向南有土地公港,可以涉水通过。房里、土地公两个港口近来已经被沙泥淤塞,只有大安口的沙势稍顺,共流四十多里入海。大甲溪在大安口南面,距城一百零二里。源头在内山,经过石壁旧社、月眉庄、铁砧山,由大甲城南面向西入海。溪面宽约三里,没有水时,小石高峻突兀,可以踩着渡过;有时外面天气阴晴不定,而内山突然下暴雨,横流便会突然冲来。只要看到内山昏暗,听到巨石被水冲击的声音,就必须赶快渡溪,稍微迟疑,洪水一到便无法通行。南面到此为彰化县界。以上都是本治南面的溪流。淡水地方的山原本没有固定的正式名称,都是从番语翻译而来。通常按照所属的堡、社来称呼。有时一座山分属两个堡,于是就有两个名称;有时因远近而有不同称呼,今昔名称也完全不同;也有同一个名称而南北两地相同的情况。如今采录《通志》和各郡县的《志》,参照郑氏稿本,其中或许还有缺漏,今后应当再行补列。形胜 淡水是江北通向大海的渡口和桥梁,《客问》说,港中可以容纳许多船只。港口是正港,《理台末议》说,它位于诸罗的最北面。境内有高山大川、深林旷野;南面连接南嵌,北面接连鸡笼,西面通向大海,东面倚靠层层山峦。计算一隅之地有二百多里,《使槎录》这样记载。古人所谓“乾坤东港”,华岩娑婆洋这个世界的名称叫鸡笼。考察它的源流,是琉球的余支,从哈喇分支而来,《蓉洲文稿》这样记载。小鸡笼山蜿蜒向南,烟云雾气弥漫,山峰层峦多得无法一一列举,《旧志》这样记载。经过凤崎,放眼望去是一片平坦荒野。到了南嵌,野外溪水纵横,有时涉水而过,有时举衣渡水,这就是俗称的九十九溪,《使槎录》这样记载。鸡心、石门、蓬山、后垄等处,像重洋中的砥柱一样,迎击波涛,搏击巨浪,《客问》这样记载。关渡的潮流分成两支,各流数十里而止。它们包围平野,山岭环绕,水流汇聚,广大壮丽,真是宏伟的景观,《使槎录》这样记载。全淡八景 指峰凌霄、香山观海、鸡屿晴雪、凤崎晚霞、沪口飞轮、隙溪吐墨、剑潭幻影、关渡划流。旧时传说有堑南八景、淡北内外各八景,鸡笼也有八景;但地域划分过于琐细,而且有些是牵强附会、勉强凑成的。现在选择全淡水地区山川中的胜景,南北各取四处,共列为八景。五指山、香山、鸡笼山、凤山崎,都是山景。前面所列的鸡笼,是《郡志》八景之一,似乎不能缺少。沪尾、隙仔溪、剑潭、关渡,都是水景,所以列在后面。沪尾近来成为官制轮船停泊之处,每当海面像镜子一样平静,远望只见一点浓烟,不一会儿船就到了;这是非常奇特的景象,更不能遗漏。坌岭本来也是佳景,但它属于沪尾海滨,所以不再选入。至于各处旧有的景目,仍附在后面列出,以免埋没前人的评议罢了。附列堑南八景:凤崎远眺、金门晚渡、北线听涛、船港渔灯、衢岭晓烟、香山夕照、隙溪墨水、五指连云。淡北内八景:坌岭吐雾、戍台夕阳、淡江吼涛、关渡分潮、屯山积雪、芦洲泛月、剑潭夜光、峰峙滩音。淡北外八景:罗汉朝佛、半月沉江、龙目甘泉、马鋉番房、峰溪石壁、海岸石门、石屏锦麟、烛台双峙。鸡笼八景:鲎屿凝烟、社寮晓日、海门澄清、杙峰耸翠、奎山聚雨、球岭市云、峰顶观瀑、仙洞听潮。《淡水厅志》卷三 志二:建置志 城池、隘寮、廨署、仓廒、递铺、街里、桥渡、义冢、水利、番社 所谓建置,大概就是把沿革和营造合为一篇。草创时的规模,以及建置的先后,各不相同;修缮、废弃、复兴和恢复,也因循吏与否而各有差异;把这些记载在地方典册中,同样可以作为借鉴前事的老师。至于番社,起初都是生番,后来归化,再后来成为熟番;如今界外虽然仍有生番,只要其名称可以考查,就一定要保存记录。受到政教长期浸润,最终必然会编入平民户籍,哪里忍心把他们当作未开化之人而排除在外呢!过去大官员曾有开垦开发水沙连的议论,事情的萌芽已经有了,只待时机到来便会兴起。将来如果有人能够扩大谋划、建立良好制度,一定会在这部编纂中详细指明。于是作《建置志》。城池 隘寮 廨署 仓廒 铺递 街里 桥渡 义冢 水利 番社 城池

厅城,在竹堑三台山下。雍正十一年,同知徐治民环植刺竹,周围四百四十余丈;设楼四座,凡四门。乾隆二十四年,同知杨愚增四城炮台各一座。旧址刺竹旋朽,仅存四楼。嘉庆十一年蔡牵乱,民筑土围。十八年,同知查廷华就土围加高镶宽,周围一千四百余丈,高一丈、阔一丈。城外阔一丈,植竹;竹外阔一丈,开沟,沟深亦一丈。民自派工供食,捐茅草。董事林超英、林光成、吴国步等并议改造四城门楼,添建窝铺、堆房,需费按照田甲匀捐。道光六年,总督孙尔准,莅台,同知李慎彝准绅士郑用锡等所请,禀详改建;奏入,报可。台湾道孔昭虔履勘度基,以原建太狭,土围太宽;乃拆毁内外,更定周围四里,计八百六十丈。墙高一丈五尺,添垛三尺,共一丈八尺;厚顶一丈二尺,基宽一丈六尺,深一丈。雉堞九百七十四垛,砌石为之;上间以砖。仍建四门:东曰迎曦、西曰挹爽、南曰歌熏、北曰拱宸。城楼四座;座二层,高一丈九尺。东、西、南三门炮台、水洞各一,北门炮台、水洞各二。四门内堆房各一座,座四间。改设四城道路各阔一丈二尺,共长七百七十二丈三尺。东、西城外吊桥各一,各长二丈六尺、阔五尺。城外濠沟周围亦八百六十丈;南阔二丈二尺,东、西、北俱阔八尺,深各七尺。七年六月兴工,九年八月竣。监造者李慎彝、易金杓等,总理者郑用锡及林平侯之子国华、林绍贤之子祥麟等(详见「艺文」「碑记」)。官民捐赀,共费银一十四万七千四百九十八两有奇。剩银番九百二十四圆零,官谕绅等购旧北门基、新北门内业户王世杰公地,创盖瓦屋七座计十一间;佥举殷绅郑恒利(即用锡)等八户递年掌收,赁税生息为岁修费。

土城,在厅城外约一里,道光十九年,台湾道姚莹谕同知龙大惇查勘应否添建。二十二年,同知曹谨因防洋事,与绅民筹依旧址加筑土围,为厅城外蔽;计高一丈,周围一千四百九十五丈,官绅士商捐建,每丈给草价银六角。仍建四门城楼,又建小门四,计八门。城外植竹开沟,一如旧制;惟沟阔二丈,深一丈五尺。董事为郑用锺、洪德梁等。其八门:东曰宾旸、小东曰卯耕,林祥云造;西曰告成、小西曰观海,曹谨造;南曰解阜、小南曰耀文,郑用钰造;北曰承恩、小北曰天枢,郑用锺造:道光二十三年修筑。同治九年,添筑南门外溪边炮台二座。

炮城,在沪尾街尾。荷兰时建。山顶建楼,周以雉堞。伪郑时重修,后圮。雍正二年,同知王汧重修;设东西大门二、南北小门二,今为英领事官廨。

大甲城堡,在大甲溪北,房里溪南;巡检守备驻焉。周围五百一十丈,设四门。道光七年,绅民捐建。

房里城堡,在房里溪北。周围约三里许,设四门。咸丰五年,绅民捐建。

后垄城堡,在打哪扒溪北;有营汛。堡外有竹围。周围约三百余丈,设四门。道光十四年,绅民禀官捐建。

中港城堡,在中港北。仅设南、北、东、西四门;余石墙未建。

中沥新街城堡,在桃涧堡。周围约三里,亦设四门。道光二十二年,总理谢国贤暨林炳华等捐建。

桃仔园城堡,在桃涧堡。有营汛在堡外。周围约四里许,分设四门。道光十九年,徐玉衡等倡捐建。

枋桥城堡,在摆接堡。周围约二里,皆甃以砖,设四门。咸丰五年,绅民捐建。

八里坌城堡,在观音山西。周围约里许。乾隆初年,绅民捐建。旧驻巡检;今改堡亦圮,仅存形迹。

鸡笼石围,在鸡笼街。近海一面,磊石为之;所以防寇,亦之防潮。道光二十二年捐造。

盐水港炮台,道光二十二年设;今为沙没。

大安口炮台,道光二十二年设;今圮。

隘寮

火炎山隘,民隘。在城正南一百一十里。隘以内即番界,西南即大甲溪。原设隘丁八名,今仍之。

日北山脚隘,民隘。本在日北山脚,后移入鲤鱼潭高岗处,属苑里堡;距城南一百里火炎山隘之北。原设隘丁六名,今设八名。

三叉河隘,民隘。在苑里堡内山高岗处,距城南九十里日北山隘之北。今设隘丁十五名。

内外草湖隘,民隘。本系高埔隘,后移入苑里堡;东首内山。又南势潮一隘,亦裁撤归并之,距城南七十里三叉河隘之北。高埔隘原设隘丁十名、南势湖隘原设隘丁七名,今共设二十名。

铜锣湾隘,官隘。在后垄堡铜锣湾之内横岗要处,距城南六十五里草潮隘之北。原设隘丁二十五名,今仍之。

芎中七隘,官隘。在后垄埔芎蕉湾、中心埔、七十分三庄之内,故名。距城南六十里铜锣湾之北。七十分隘原设隘丁三十名,今仍旧。

大坑口隘,官隘。本系中隘;后移入后垄堡内山横岗,距城南五十五里芎中七隘之北。大坑口隘原设隘丁三十名,中隘原设隘丁十名,今仍四十名。

蛤仔市隘,官隘。在后垄堡蛤仔山内横岗,距城南五十里大坑口隘之北。今设隘丁二十名。

译厅城在竹堑三台山下。雍正十一年,同知徐治民在四周种植刺竹,周长四百四十多丈;设置城楼四座,共有四门。乾隆二十四年,同知杨愚在四座城门各增建炮台一座。旧址的刺竹很快腐朽,只剩下四座城楼。嘉庆十一年蔡牵作乱,百姓修筑土围。嘉庆十八年,同知查廷华就土围加高并加宽,周长一千四百多丈,高一丈、宽一丈。城外留宽一丈的地面种竹;竹林外留宽一丈的地面开沟,沟深也有一丈。百姓自行分派工役并供应饮食,捐献茅草。董事林超英、林光成、吴国步等人共同商议改造四座城门楼,增建窝铺、堆房,所需费用按照田甲均摊捐纳。道光六年,总督孙尔准到台湾,同知李慎彝准许绅士郑用锡等人的请求,详细申报改建;奏章上报后,得到批准。台湾道孔昭虔亲自勘察测量地基,认为原有城墙太狭,土围太宽,于是拆毁内外旧工,重新确定周长四里,共八百六十丈。墙高一丈五尺,加上垛墙三尺,共一丈八尺;墙顶厚一丈二尺,墙基宽一丈六尺,深一丈。雉堞九百七十四垛,都用石头砌成。垛墙之间砌有砖。仍然修建四座城门:东门叫迎曦,西门叫挹爽,南门叫歌熏,北门叫拱宸。城楼四座,每座两层,高一丈九尺。东、西、南三门各设炮台、水洞一处,北门各设炮台、水洞二处。四座城门内各有堆房一座,每座四间。改建四门内的道路,各宽一丈二尺,总长七百七十二丈三尺。东、西城外各有吊桥一座,每座长二丈六尺、宽五尺。城外濠沟周长也是八百六十丈;南面宽二丈二尺,东、西、北三面都宽八尺,深各七尺。道光七年六月动工,道光九年八月完工。监造者是李慎彝、易金杓等人,总理者是郑用锡,以及林平侯的儿子国华、林绍贤的儿子祥麟等人(详见《艺文·碑记》)。官民捐资,共耗银一十四万七千四百九十八两有余。余银番九百二十四圆零,官府谕令绅士等人购买旧北门基址和新北门内业户王世杰的公地,创建瓦房七座,共十一间;共同推举殷实绅士郑恒利(即郑用锡)等八户,轮流按年掌管收取租金,以租税生息作为每年修缮费用。土城在厅城外约一里。道光十九年,台湾道姚莹命同知龙大惇查勘是否应当增建。道光二十二年,同知曹谨因防御洋人之事,与绅士百姓筹议,依照旧址加筑土围,作为厅城外的屏障;高一丈,周长一千四百九十五丈。由官员、绅士、士人和商人捐资修建,每丈发给草料价银六角。仍修建四座城门楼,又修建四座小门,共八门。城外种竹、开沟,一如旧制;只是沟宽二丈,深一丈五尺。董事是郑用锺、洪德梁等人。八座城门分别是:东门宾旸,小东门卯耕,由林祥云建造;西门告成,小西门观海,由曹谨建造;南门解阜,小南门耀文,由郑用钰建造;北门承恩,小北门天枢,由郑用锺建造。道光二十三年修筑完成。同治九年,又在南门外溪边增筑炮台两座。炮城在沪尾街尾,荷兰时期修建。山顶建有楼,四周设雉堞。伪郑时期重新修缮,后来坍塌。雍正二年,同知王汧重修;设置东西大门两座、南北小门两座,如今是英国领事官署。大甲城堡在大甲溪北面、房里溪南面,巡检和守备驻扎在那里。周长五百一十丈,设置四门。道光七年,由绅士百姓捐资修建。房里城堡在房里溪北面。周长约三里,设置四门。咸丰五年,由绅士百姓捐资修建。后垄城堡在打哪扒溪北面,设有营汛。堡外有竹围。周长约三百多丈,设置四门。道光十四年,绅士百姓向官府申报后捐资修建。中港城堡在中港北面,只设置南、北、东、西四门,其余石墙尚未修建。中沥新街城堡在桃涧堡,周长约三里,也设置四门。道光二十二年,由总理谢国贤以及林炳华等人捐资修建。桃仔园城堡在桃涧堡,堡外有营汛。周长约四里,分别设置四门。道光十九年,由徐玉衡等人倡议捐资修建。枋桥城堡在摆接堡,周长约二里,城墙都用砖砌成,设置四门。咸丰五年,由绅士百姓捐资修建。八里坌城堡在观音山西面,周长约一里。乾隆初年,由绅士百姓捐资修建。过去驻有巡检;如今改为堡后也已坍塌,只剩下遗迹。鸡笼石围在鸡笼街,靠海的一面用石块层层砌成,既用来防御盗寇,也用来防潮。道光二十二年捐资修建。盐水港炮台于道光二十二年设置,如今已被沙土掩没。大安口炮台于道光二十二年设置,如今已经坍塌。隘寮 火炎山隘是民隘,在城正南一百一十里。隘口以内就是番界,西南面就是大甲溪。原来设置隘丁八名,如今仍是八名。日北山脚隘是民隘,原来在日北山脚,后来迁到鲤鱼潭的高岗处,属于苑里堡;距城南一百里,在火炎山隘北面。原来设置隘丁六名,如今设置八名。三叉河隘是民隘,在苑里堡内山的高岗处,距城南九十里,在日北山隘北面。如今设置隘丁十五名。内外草湖隘是民隘,原本是高埔隘,后来迁入苑里堡,东面连接内山。另有南势潮一隘,也裁撤后并入这里,位于距城南七十里的三叉河隘北面。高埔隘原设隘丁十名,南势湖隘原设隘丁七名,如今合计设置二十名。铜锣湾隘是官隘,在后垄堡铜锣湾内部的横岗要地,距城南六十五里,在草潮隘北面。原来设置隘丁二十五名,如今仍保持原数。芎中七隘,属官设隘。在后垄埔芎蕉湾、中心埔、七十分三庄之间,因此得名。距城南六十里,位于铜锣湾以北。七十分隘原设隘丁三十名,现仍照旧。大坑口隘,属官设隘。原本就是中隘,后来迁入后垄堡内山的横岗,距城南五十五里,位于芎中七隘以北。大坑口隘原设隘丁三十名,中隘原设隘丁十名,现在仍共四十名。蛤仔市隘,属官设隘。在后垄堡蛤仔山内的横岗,距城南五十里,位于大坑口隘以北。现设隘丁二十名。

嘉志阁隘,民隘。本在外间,后移入后垄堡内山横岗,距厅南四十八里蛤仔市隘之北。原设隘丁二十名,今设三十名。

南港仔隘,民隘。在中港堡南港之内山横岗,距城南三十九里嘉志阁隘之北。原设隘丁十五名,今设三十名。

三湾隘,民隘。在中港堡三湾内山,距城南稍偏东三十三里南港仔隘之北。道光六年,奏请派拨屯把总一员、屯兵六十名、番通事一名,防守中港、三湾、大北埔等隘。

今改设隘丁四十二名,屯把总一员仍之。

金广福大隘,民隘。此隘本分设于城东厢之盐水港、南隘、茄冬湖、石碎仑、双坑、大崎、金山面,圆山仔、大北埔、小铜锣圈等十处;其小铜锣圈即旧之中港尖山隘也。各隘因地日辟,已越旧址;乃裁撤归并为一,移入内山五指山右角。沿山十余里均设铳柜,为各隘之最大者:距城东三十五里小铜锣圈之北。其石碎仑隘原设隘丁四十名,隘粮由官拨给充公租税以补不敷。其大北埔中港、尖山二隘亦官奏设,民自给粮。其盐水港、南隘、茄冬湖、小铜锣圈四处,原设隘丁各二十名,双坑原设隘丁十四名,大崎、金山面二处原设隘丁各十八名,圆山仔原设隘丁六名;隘粮均民自给。今统设一百二十名,就地取粮不敷,同知黄开基筹拨充公租谷四百余石,每年发印串一百张,给令自行催收。

树杞林隘,民隘。在东厢内山横岗,距城东二十五里金广福隘之北。原设隘丁十五名,今设二十名。

矺仔隘,民隘。在东厢内山横岗,距城东三十里树杞林隘之北。原设隘丁十五名,今仍之。

猴洞隘,民隘。在东厢内山横岗,距城东三十四里矺仔隘之北。原设隘丁十五名,今仍之。

九芎林隘,官隘(即南河隘民隘)。在东厢内山要处,距城东四十里猴洞隘之北。九芎林原设隘丁十名,系官征屯租,按丁全数给粮;今仍之。

盐菜瓮隘,民隘。在东厢内山叉口,距城东五十里九芎林隘之北。原设隘丁二十名,今仍之。

霄里大铜锣圈隘,民隘。本在四方林,后移入桃涧堡内山要处,距城东五十三里盐菜瓮隘之北。大铜锣圈、四方林二隘,原设隘首各一,丁无定额;今设隘丁十名。

三坑仔隘,民隘。在桃涧堡,距城东五十三里大铜锣圈之北。今设隘丁二十名。

大坪隘,民隘。在桃涧堡内山横岗要处,距城东五十八里大铜锣圈隘之北。今设隘丁二十名。

溪洲隘,民隘。在桃涧堡内山横岗,距城东六十里大坪隘之北。今设隘丁十名。

大姑嵌隘,民隘。在桃涧堡内山交界处,距城东六十五里溪洲隘之北。原设隘丁三十名,今仍之。

三角涌十三天隘,民隘。在海山堡内山横岗,距城东七十四里大姑嵌隘之北。今设隘丁十名。

横溪南北隘,民隘。在摆接堡内山要处,距城东八十里三角涌隘之北。今设隘丁五名。

暗坑仔隘,民隘。在摆接堡内山要处,距城东北一百二十里横溪隘之北。原设隘丁十名,今仍之。

万顺寮隘,民隘。在拳山堡北首内山横岗,距城东北一百四十里暗坑仔隘之北。原设隘丁十二名,今设十五名。

十分寮隘,民隘。在石锭堡内山叉路口,距城东北一百七十里万顺寮隘之北。今设隘丁十名。

三貂岭隘,民隘。在芝兰堡三貂社民番交界处,距城东北一百九十五里十分寮隘之北。今设隘丁十名。

谨按:以上南北官隘五、民隘二十四,共二十九处。淡地内山,处处迫近生番,昔以土牛红线为界。今则生齿日繁、土地日辟,耕民或踰土牛十里至数十里不等,红线已无踪迹;非设隘以守,则生番不免滋扰。于是有隘有丁,有丁有粮;每隘设隘首一名以理其事。官隘由官设立。乾隆五十三年,奏设官隘六座;原募丁一百二十五名,每名年给粮银三十圆。惟九芎林一隘,官征屯租全给;余俱官给四成、民给六成。每年屯租内共给口粮银一千六百八十圆,民给在外。道光六年,同知李慎彝因生番扰近堑垣,添设石碎仑一隘,募丁四十名,年需口粮银一千五百一十二圆,遇闰加银一百二十六圆,先后将征收猴洞山、猪湖、盐菜瓮、暗坑仔等处充公租税及罚充尖山庄业户陈五湖、潘锐卿等各案租银拨给;不敷,仍官自捐凑。今石碎仑已归并金广福大隘,仍年拨充公租谷四百余石,给串催收。至三湾等隘,道光六年奏请派拨屯把总一员、屯丁六十名、番通事一名,年需口粮,由该处民垦田园科租拨给,均不在屯租项内;今仍设屯把总,但有名无实。余如中港、大北埔已裁并归金广福大隘矣。民隘则由居民请辟荒地,自行设隘防番。每隘亦设隘首一名;其隘粮每名亦年给谷三十石折银三十圆,就新垦地亩按甲抽租,业户四成、佃人六成。由隘首派收支应,官不过问。隘首口粮,即在隘丁内抽取。总之,官隘有定、民隘无常;愈垦愈深,不数稔辄复更易。甚至隘首(即番割)、隘丁半匪徒,吏苦鞭长,此地方所以日坏也。

廨署

译嘉志阁隘,属民间设隘。原在外间,后来迁入后垄堡内山的横岗,距厅南四十八里,位于蛤仔市隘以北。原设隘丁二十名,现在设三十名。南港仔隘,属民间设隘。在中港堡南港内山的横岗,距城南三十九里,位于嘉志阁隘以北。原设隘丁十五名,现在设三十名。三湾隘,属民间设隘。在中港堡三湾内山,距城南偏东三十三里,位于南港仔隘以北。道光六年,上奏请求派拨屯把总一员、屯兵六十名、番通事一名,防守中港、三湾、大北埔等隘。现在改设隘丁四十二名,屯把总一员仍旧保留。金广福大隘,属民间设隘。此隘原分设在城东厢的盐水港、南隘、茄冬湖、石碎仑、双坑、大崎、金山面、圆山仔、大北埔、小铜锣圈等十处;其中小铜锣圈就是旧时的中港尖山隘。各隘因土地日益开垦,已经越出旧址,于是裁撤合并为一处,迁入内山五指山的右角。沿山十余里都设置铳柜,是各隘中规模最大的一个,距城东三十五里,位于小铜锣圈以北。石碎仑隘原设隘丁四十名,隘粮由官府拨给,以充公租税补足不足部分。大北埔中港、尖山二隘也由官府奏请设置,但粮食由民间自行供应。盐水港、南隘、茄冬湖、小铜锣圈四处原各设隘丁二十名,双坑原设十四名,大崎、金山面二处原各设十八名,圆山仔原设六名;各处隘粮都由民间自行供应。现在合计设置一百二十名,因当地取粮不足,同知黄开基筹拨充公租谷四百余石,每年发给印串凭证一百张,准许他们自行催收。树杞林隘,属民间设隘。在东厢内山的横岗,距城东二十五里,位于金广福隘以北。原设隘丁十五名,现在设二十名。矺仔隘,属民间设隘。在东厢内山的横岗,距城东三十里,位于树杞林隘以北。原设隘丁十五名,现在仍旧。猴洞隘,属民间设隘。在东厢内山的横岗,距城东三十四里,位于矺仔隘以北。原设隘丁十五名,现在仍旧。九芎林隘,属官设隘(即南河隘这一民间隘)。在东厢内山的要地,距城东四十里,位于猴洞隘以北。九芎林原设隘丁十名,由官府征收屯租,按隘丁人数全额发给粮食;现在仍旧。盐菜瓮隘,属民间设隘。在东厢内山的岔路口,距城东五十里,位于九芎林隘以北。原设隘丁二十名,现在仍旧。霄里大铜锣圈隘,属民间设隘。原在四方林,后来迁入桃涧堡内山的要地,距城东五十三里,位于盐菜瓮隘以北。大铜锣圈、四方林二隘原各设隘首一名,隘丁没有固定数额;现在设隘丁十名。三坑仔隘,属民间设隘。在桃涧堡,距城东五十三里,位于大铜锣圈以北。现在设隘丁二十名。大坪隘,属民间设隘。在桃涧堡内山横岗的要地,距城东五十八里,位于大铜锣圈隘以北。现在设隘丁二十名。溪洲隘,属民间设隘。在桃涧堡内山的横岗,距城东六十里,位于大坪隘以北。现在设隘丁十名。大姑嵌隘,属民间设隘。在桃涧堡内山的交界处,距城东六十五里,位于溪洲隘以北。原设隘丁三十名,现在仍旧。三角涌十三天隘,属民间设隘。在海山堡内山的横岗,距城东七十四里,位于大姑嵌隘以北。现在设隘丁十名。横溪南北隘,属民间设隘。在摆接堡内山的要地,距城东八十里,位于三角涌隘以北。现在设隘丁五名。暗坑仔隘,属民间设隘。在摆接堡内山的要地,距城东北一百二十里,位于横溪隘以北。原设隘丁十名,现在仍旧。万顺寮隘,属民间设隘。在拳山堡北部的内山横岗,距城东北一百四十里,位于暗坑仔隘以北。原设隘丁十二名,现在设十五名。十分寮隘,属民间设隘。在石锭堡内山的岔路口,距城东北一百七十里,位于万顺寮隘以北。现在设隘丁十名。三貂岭隘,属民间设隘。在芝兰堡三貂社的民番交界处,距城东北一百九十五里,位于十分寮隘以北。现在设隘丁十名。谨按:以上官隘五处、民隘二十四处,共二十九处。淡水地区的内山处处逼近生番,过去以土牛红线为界。现在人口日益增多,土地日益开垦,耕种的百姓有的越过土牛十里至数十里不等,红线已经没有踪迹;如果不设置隘防守,生番就难免前来滋扰。于是有隘就有隘丁,有隘丁就有粮饷;每个隘设置隘首一名,负责处理事务。官隘由官府设立。乾隆五十三年,上奏设置官隘六座;原招募隘丁一百二十五名,每人每年发粮银三十圆。只有九芎林一隘由官府征收屯租并全部供给粮饷;其余各隘都由官府供给四成、民间供给六成。每年屯租中共拨给口粮银一千六百八十圆,民间供给的部分另计。道光六年,同知李慎彝因生番侵扰逼近堑垣,增设石碎仑一隘,招募隘丁四十名,每年需口粮银一千五百一十二圆,遇闰年增加一百二十六圆;先后把征收猴洞山、猪湖、盐菜瓮、暗坑仔等处的充公租税,以及罚充尖山庄业户陈五湖、潘锐卿等各案的租银拨给使用;仍有不足,就由官府自行捐款补足。现在石碎仑已经并入金广福大隘,仍然每年拨给充公租谷四百余石,并发给印串催收。至于三湾等隘,道光六年上奏请求派拨屯把总一员、屯丁六十名、番通事一名;每年所需口粮,由当地民间开垦田园所缴的租税拨给,都不列入屯租项目。现在仍设置屯把总,但只是有名无实。其余如中港、大北埔,也已经裁撤并入金广福大隘。民隘则由居民请求开垦荒地,自行设置隘防守生番。每个隘也设置隘首一名;隘粮每名每年也发谷三十石,折银三十圆,在新开垦的田地中按甲抽收租税,业户得四成、佃人得六成。由隘首派人收取和支用,官府不过问。隘首的口粮,就从隘丁的粮饷中抽取。总的说来,官隘有固定数目,民隘没有定数;土地越往深处开垦,过不了几年就又会改变设置。甚至隘首(就是番割)、隘丁有一半是匪徒,地方官苦于鞭长莫及,这就是地方日益败坏的原因。官署

淡水厅署,在竹堑城内。新修「通志」云:旧公馆在彰化县治,雍正二年同知王汧建。乾隆七年,同知庄年重建门堂,规制悉具。二十一年,同知王锡缙改建。今所坐东向西,二十八年监生何长兴捐修。五十七年,同知袁秉义兴修。道光七年李慎彝、二十六年黄开基、咸丰五年丁曰健、七年马庆钊、十一年秋曰觐、同治六年严金清、八年富乐贺,均详报重修。

「彰化县志」云:乾隆三十一年,鹿港添设理番同知疏称:『同知衙署,现有彰化县淡水同知旧署(即旧公馆),尚属完整,适在淡水、嘉义之中,尽可居住,毋庸议建』。按淡水旧公馆,王汧、庄年所建,在彰化县治南街。及王锡缙改建厅署于竹堑,其旧公馆改为鹿港理番厅署。乾隆五十三年,鹿港厅署复移于鹿港口。嘉庆五年,彰化知县胡应魁遂以县治之旧公馆改建关帝庙。艋舺县丞署,在新庄。旧在八里坌街为检署,雍正十一年建。乾隆十五年风灾圮,移驻新庄公馆。五十五年,改为县丞署。咸丰三年,漳、泉分类毁。同治五年,署县丞张国楷劝捐重建。

竹堑巡检署,在竹堑城南门内;距厅署数武,兼司狱。乾隆二十一年,与厅署同建。五十五年,巡检张启进详修。道光九年,易金杓重修(相传旧在巡司埔,无案可稽)。

大甲巡检署,在大甲土堡内。嘉庆二十一年移鹿港,巡检驻此。林志聪、王爽、巫朝纲、康闰洲等捐建。道光十年,巡检张朝锡重修。同治元年,戴逆毁。三年,巡检卜孔谐重建。七年,巡检许其芬重修。

训导署,在城内东南(详见「学校」)。

北路右营游击署,在城东门内。道光七年,移镇标右营游击驻此。原设营房十四座,在署左右四城堆房各一座,军装局、火药库、演武厅各一座。

中军守备署,在大甲土城内。道光七年,由竹堑城内移驻;设守备、千总、把总衙署各一座,外委公所三间,兵房四十间,军装局、火药库、演武厅各一座、烟墩三座、望楼一座。道光十年,同知李嗣邺、署守备张荣森会同监督兴建。其铜锣湾把总署一座、兵房十二间,斗换坪外委署一座、兵房八间,道光十年同知李嗣邺添建。

艋舺营水师参将署,在艋舺街。嘉庆十三年,移台协右营游击驻此;二十四年建。道光五年,改为参将署。

艋舺陆路中军守备署,在艋舺街。嘉庆十四年,移延平协左营守备驻此。已毁。

沪尾水师守备署,在沪尾街。嘉庆十三年,移兴化协左营守备驻此,赁民屋居。道光十年,郭扬声捐建;是为旧署。二十三年,李朝祥以旧署为千、把总公所,别建新署,左右各设兵房;离旧署仅数武地。

沪尾海关公署,即沪尾水师守备旧署。咸丰十一年,道员区天民开设海关,改为公署。

公廨一十二处:一在社尾,道光十一年同知李嗣邺移建大甲街(存)。一在吞霄、一在后垄、一在中港、一在杨梅坜(俱废),一在中坜,同治九年建。一在桃仔园、一在艋舺即艋舺仓(俱存)。一在暖暖,道光九年署同知李慎彝建(废)。一在三爪仔、一在鱼桁仔,道光八年署同知李慎彝建(俱废)。寅宾馆,在艋舺欢慈市,同治九年建。

淡水公馆,在厅署左。乾隆二十八年,同知夏瑚建。同治九年重修。「府志」称与监仓毗连;监仓亦在厅署左(有记)。

隆恩息庄公馆三座:一在城内武营头,台湾城守营参将设。一在海山堡彭厝庄,彰化北路协副将设。一在中港街,艋舺营参将设。每年各派一弁驻此,监收租息。

仓廒

淡水厅仓廒四所:一在竹堑。「府志」云:原设仓一十二间,嘉庆二十二年,同知薛志亮兴修。道光十一年,同知李嗣邺重修。计一十六间。一在八里坌,旋圮;移在艋舺。「府志」云:原设仓一十二间,薛志亮兴修,李嗣邺重修。计二十间。在后垄社。「府志」云:原设仓一间,薛志亮兴修,李嗣邺重修。计六间。今废。一在南嵌社。「府志」云:原设仓一间,薛志亮重修。计四间。今废。

附旧仓额备考

「嘉义县志」云:半线庄仓三间,康熙五十四年知县周锺瑄建,贮半线至竹堑兵米。淡水仓三间,五十五年周锺瑄建,贮淡水至南嵌兵米。雍正二年,半线仓归彰化县、淡水仓归淡水厅。新修「通志」云:淡水厅常平仓六处,计六十一间。乾隆五十六年,同知袁秉义领项修额贮谷二万石。按此云六处,与「府志」所载不符。再查堑城之仓仅一所,在厅署左;乃「府志」既云仓廒四所之一在竹堑,计一十一间;又云监仓二所,一在厅署内计五间、一在竹堑城计六间。彼此间数不符,案牍已无可稽,姑阙疑焉。

译淡水厅署,在竹堑城内。《新修通志》说:旧公馆在彰化县治,雍正二年由同知王汧建造。乾隆七年,同知庄年重建门堂,规制全部完备。乾隆二十一年,同知王锡缙改建。现在的厅署坐东朝西;乾隆二十八年,监生何长兴捐资修缮。乾隆五十七年,同知袁秉义主持兴修。道光七年李慎彝、道光二十六年黄开基、咸丰五年丁曰健、咸丰七年马庆钊、咸丰十一年秋曰觐、同治六年严金清、同治八年富乐贺,都曾详细报请重修。《彰化县志》说:乾隆三十一年,鹿港增设理番同知,上疏称:“同知衙署现在有彰化县淡水同知的旧署(就是旧公馆),还相当完整,正好位于淡水、嘉义之间,完全可以居住,不必另行议建。”据考,淡水旧公馆是王汧、庄年所建,在彰化县治南街。后来王锡缙在竹堑改建厅署,旧公馆改作鹿港理番厅署。乾隆五十三年,鹿港厅署又迁到鹿港口。嘉庆五年,彰化知县胡应魁于是把县治的旧公馆改建为关帝庙。艋舺县丞署在新庄。原在八里坌街作为检署,雍正十一年建造。乾隆十五年被风灾毁坏,迁驻新庄公馆。乾隆五十五年改为县丞署。咸丰三年,因漳、泉分类冲突而被毁。同治五年,署县丞张国楷劝募捐款重建。竹堑巡检署,在竹堑城南门内;距厅署只有几步,同时负责监狱事务。乾隆二十一年与厅署同时建造。乾隆五十五年,巡检张启进详细报请修缮。道光九年,易金杓重修(相传旧址在巡司埔,但没有案卷可以查考)。大甲巡检署,在大甲土堡内。嘉庆二十一年迁往鹿港,巡检驻在这里。由林志聪、王爽、巫朝纲、康闰洲等人捐资建造。道光十年,巡检张朝锡重修。同治元年,被戴逆毁坏。同治三年,巡检卜孔谐重建。同治七年,巡检许其芬重修。训导署,在城内东南(详见“学校”)。北路右营游击署,在城东门内。道光七年,移镇标右营游击驻守此处。原设营房十四座,其中署房左右及四座城堆房各一座,军装局、火药库、演武厅各一座。中军守备署,在大甲土城内。道光七年,由竹堑城内迁驻此处;设置守备、千总、把总衙署各一座,外委公所三间,兵房四十间,军装局、火药库、演武厅各一座,烟墩三座,望楼一座。道光十年,同知李嗣邺、署守备张荣森会同监督兴建。铜锣湾把总署一座、兵房十二间,斗换坪外委署一座、兵房八间,也于道光十年由同知李嗣邺增建。艋舺营水师参将署,在艋舺街。嘉庆十三年,移台协右营游击驻守这里;嘉庆二十四年建造。道光五年改为参将署。艋舺陆路中军守备署,在艋舺街。嘉庆十四年,移延平协左营守备驻守这里。现已毁坏。沪尾水师守备署,在沪尾街。嘉庆十三年,移兴化协左营守备驻守这里,租赁民房居住。道光十年,郭扬声捐资建造,这就是旧署。道光二十三年,李朝祥把旧署改作千总、把总公所,另建新署,并在左右设置兵房;新署距旧署只有几步。沪尾海关公署,就是沪尾水师守备旧署。咸丰十一年,道员区天民开设海关,将其改为公署。公廨共十二处:一处在社尾,道光十一年由同知李嗣邺迁建到大甲街(现存);一处在吞霄;一处在后垄;一处在中港;一处在杨梅坜(以上均已废弃);一处在中坜,同治九年建造;一处在桃仔园;一处在艋舺,即艋舺仓(以上均保存);一处在暖暖,道光九年由署同知李慎彝建造(已废弃);一处在三爪仔;一处在鱼桁仔,道光八年由署同知李慎彝建造(以上均已废弃)。寅宾馆在艋舺欢慈市,同治九年建造。淡水公馆,在厅署左侧。乾隆二十八年由同知夏瑚建造。同治九年重修。《府志》称它与监仓相连;监仓也在厅署左侧(有记文)。隆恩息庄公馆三座:一座在城内武营头,由台湾城守营参将设置;一座在海山堡彭厝庄,由彰化北路协副将设置;一座在中港街,由艋舺营参将设置。每年各派一名武弁驻守,监督收取租息。仓廒 淡水厅仓廒共四处:一处在竹堑。《府志》说:原设仓十二间,嘉庆二十二年由同知薛志亮主持兴修。道光十一年由同知李嗣邺重修,共十六间。一处在八里坌,不久坍毁,迁到艋舺。《府志》说:原设仓十二间,经薛志亮兴修、李嗣邺重修,共二十间。一处在后垄社。《府志》说:原设仓一间,经薛志亮兴修、李嗣邺重修,共六间。现已废弃。一处在南嵌社。《府志》说:原设仓一间,由薛志亮重修,共四间。现已废弃。附录:旧仓额数备考 《嘉义县志》说:半线庄仓三间,康熙五十四年由知县周锺瑄建造,贮存半线至竹堑的兵米。淡水仓三间,康熙五十五年由周锺瑄建造,贮存淡水至南嵌的兵米。雍正二年,半线仓归彰化县,淡水仓归淡水厅。《新修通志》说:淡水厅常平仓六处,共六十一间。乾隆五十六年,同知袁秉义领取款项修缮,并额定贮谷二万石。据考,这里所说的六处与《府志》记载不符。再查,堑城的仓只有一所,在厅署左侧;可是《府志》一方面说仓廒四处之一在竹堑,共十一间,另一方面又说监仓二所,一所在厅署内五间,一所在竹堑城六间。两处记载的间数互不相符,案卷已经无法查考,只好暂且存疑。

义仓三所:一在竹堑南门内,同治六年同知严金清谕业户林恒茂、郑永承、绅董吴顺记、李陵茂、郑恒升、郑吉利、郑同利、翁贞记、陈振合、何锦泉、陈沙记、郑利源、恒隆号等捐建,计十二间。一在艋舺旧仓,六年捐修,何长润督造,计十九间。一在大稻埕,六年捐建,未成。

道光十七年,同知娄云创设义仓,未置廒座,捐谷即由捐户收储,业经奏奖;后经同知史密、丁曰健屡催欠谷,未缴。同治六年,同知严金清复倡捐廉银一千圆购谷一千石,并绅商、业户所捐,共谷四万九千石,详请具奏。另拨捐谷三千六百石,为义塾经费;乃于堑城、艋舺二处各设明善堂为义仓,附以义塾:具「兴养立教」意也。竹堑义仓,购金姓屋改造;六年九月兴工、七年四月竣,费银二千九百七十二圆二角。艋舺旧仓久圮,即其地重葺之。又以大稻埕捐谷较多,议添设总仓;未行。至大甲,则在新建文昌祠内,左设总仓五间、右设义塾五间,均绘图立案。余如厅南之后垄、猫里、厅北之新埔、桃仔园,亦谕绅董建造,各设立仓总一人;其各仓出纳谷数,仍归各地绅董经管。

番社社仓三十四所:「府志」云:一、搭搭攸社,一、峰仔峙社,一、摆接社,一、雷里社,一、武朥湾社,一、鸡柔山社,一、大浪泵社,一、八里坌仔社,一、毛少翁社,一、北投社,一、奇里岸社,一、小鸡笼社,一、金包里社,一、大鸡笼社,一、三貂社,一、南嵌社,一、龟仑社,一、坑仔口社,一、霄里社,一、竹堑社,一、后垄社,一、中港社,一、猫里社,一、新港社,一、嘉志阁社,一、吞霄社,一、苑社里,一、房里社,一、猫盂社,一、德化社,一、大甲社,一、双寮社,一、日南社,一、麻薯旧社。今俱废。

铺递

大甲铺,南距淡、彰交界五里,北距猫盂二十里。铺兵三名。

猫盂铺,北距吞霄十里。铺兵三名。

吞霄铺,北距后垄三十里。铺兵三名。

后垄铺,北距老衢崎二十五里。铺兵三名。

老衢崎铺,北距竹堑十五里。铺兵三名。

竹堑铺,北距南嵌七十五里。铺兵三名。

南嵌铺,北距艋舺三十五里。铺兵三名。

——以上原设堑南七站,铺兵二十一名;今仍归彰化县支给工食。

艋舺铺,北距锡口十里。铺司一名、铺兵四名。

锡口铺,北距水返脚十五里。铺司一名、铺兵四名。

水返脚铺,北距暖暖二十五里。铺司一名、铺兵四名。

暖暖铺,北距柑仔濑十五里。铺司一名、铺兵四名。

——以上原设淡北之淡水、鸡柔山、金包里、鸡笼四站铺兵九名,由彰化县支给工食。嘉庆二十年裁汰改设,仍存四站,添铺司四名。其铺兵原设九名,又添七名,共十六名,统归淡厅支给工食。

柑仔濑铺(一名枫仔濑),北距灿光寮十五里。铺司一名、铺兵四名。

灿光寮铺,北距三貂岭十五里。铺司一名、铺兵四名。

三貂岭铺,北距淡、兰交界远望坑五十里。铺司一名、铺兵四名。

——以上嘉庆二十年添设三铺,共添铺司三名、铺兵十二名,归淡厅支给工食。

淡属无驿递,原设铺递自大甲至鸡笼一十一处。后经裁汰改设,复添三处,计共十四处;铺司七名、铺兵四十九名。

街里

厅城内(以各方为别):东曰东门街、暗街仔、武营头(游击衙署及各兵房在此)、井仔头,西曰西门街、义学口(明志书院在此)、后番车路,南曰南门街(一曰文兴街)、巡司衙口,北曰北门街、太爷街。

城外东厢二十五庄(东接内山生番界):东势庄(距城二里)、下车店庄(三里)、大陂坪庄(四里)、埔仔顶庄(五里)、牛路头庄(六里)、柴梳山庄(六里)、麻园堵庄(八里)、二十张犁庄(五里)、白沙墩庄(五里)、斗仑庄(六里)、八张犁庄(七里)、六张犁庄(七里)、鹿场庄(八里)、番仔寮庄(九里)、隘口庄(十里)、五块厝庄(十五里)、九芎林庄(二十里)、顶下嵌庄(二十里)、鹿寮坑庄(三十里)、十股林庄(二十三里)、五股林庄(二十三里)、石壁潭庄(二十四里)、山猪湖庄(二十五里)、猴洞庄(二十五里)、横山庄(二十六里。自九芎林而下俱系穿山而入,时有生番出没,居民设隘堵御)。

城外西厢一十庄(西临海):隙仔庄(距城二里)、南势庄(三里)、牛埔庄(四里)、茇仔林庄(四里)、虎仔山庄(五里)、浸水庄(五里)、三块厝庄(六里)、羊寮庄(六里)、香山庄(八里)、汧水港庄(十里)。

城外南厢二庄:巡司埔庄(距城一里)、溪仔底庄(里许。此处至山只有三里,俱系小户,并无庄名)。

译义仓三处:一处在竹堑南门内,同治六年由同知严金清下令,业户林恒茂、郑永承,绅董吴顺记、李陵茂、郑恒升、郑吉利、郑同利、翁贞记、陈振合、何锦泉、陈沙记、郑利源、恒隆号等捐资建造,共十二间。一处在艋舺旧仓,同治六年捐资修缮,由何长润监督建造,共十九间。一处在大稻埕,同治六年捐资兴建,但尚未完工。道光十七年,同知娄云创设义仓,但没有设置仓廒,捐出的谷物由捐户自行收存,已经上奏请功。后来同知史密、丁曰健多次催促补交欠谷,仍未缴纳。同治六年,同知严金清再次倡议捐出养廉银一千圆购买谷物一千石,加上绅士、商人和业户捐献的谷物,共四万九千石,详细请示后具奏。另拨捐谷三千六百石作为义塾经费,于是分别在堑城、艋舺两处设置明善堂作为义仓,并附设义塾,体现“兴养立教”的意思。竹堑义仓购买金姓房屋改建;同治六年九月开工,七年四月完工,耗银二千九百七十二圆二角。艋舺旧仓早已坍毁,就在原址重新修葺。又因大稻埕捐谷较多,商议增设总仓,但没有实行。至于大甲,则在新建的文昌祠内,左边设置总仓五间,右边设置义塾五间,都绘图备案。其余如厅南的后垄、猫里,厅北的新埔、桃仔园,也下令绅董建造,各处设置仓总一人;各仓出纳谷物的数目,仍归当地绅董管理。番社社仓三十四处:《府志》说:一、搭搭攸社;一、峰仔峙社;一、摆接社;一、雷里社;一、武朥湾社;一、鸡柔山社;一、大浪泵社;一、八里坌仔社;一、毛少翁社;一、北投社;一、奇里岸社;一、小鸡笼社;一、金包里社;一、大鸡笼社;一、三貂社;一、南嵌社;一、龟仑社;一、坑仔口社;一、霄里社;一、竹堑社;一、后垄社;一、中港社;一、猫里社;一、新港社;一、嘉志阁社;一、吞霄社;一、苑社里;一、房里社;一、猫盂社;一、德化社;一、大甲社;一、双寮社;一、日南社;一、麻薯旧社。现在全部废弃。铺递 大甲铺,南距淡、彰交界五里,北距猫盂二十里。铺兵三名。猫盂铺,北距吞霄十里。铺兵三名。吞霄铺,北距后垄三十里。铺兵三名。后垄铺,北距老衢崎二十五里。铺兵三名。老衢崎铺,北距竹堑十五里。铺兵三名。竹堑铺,北距南嵌七十五里。铺兵三名。南嵌铺,北距艋舺三十五里。铺兵三名。以上原设堑南七站,铺兵二十一名;现在仍归彰化县发给工食钱粮。艋舺铺,北距锡口十里。铺司一名,铺兵四名。锡口铺,北距水返脚十五里。铺司一名,铺兵四名。水返脚铺,北距暖暖二十五里。铺司一名,铺兵四名。暖暖铺,北距柑仔濑十五里。铺司一名,铺兵四名。以上原设淡北的淡水、鸡柔山、金包里、鸡笼四站,铺兵九名,由彰化县发给工食钱粮。嘉庆二十年裁减改设,仍保留四站,并增设铺司四名。原有铺兵九名,又增七名,共十六名,统一由淡水厅发给工食钱粮。柑仔濑铺(一名枫仔濑),北距灿光寮十五里。铺司一名,铺兵四名。灿光寮铺,北距三貂岭十五里。铺司一名,铺兵四名。三貂岭铺,北距淡、兰交界的远望坑五十里。铺司一名,铺兵四名。以上三铺为嘉庆二十年增设,共增铺司三名、铺兵十二名,归淡水厅发给工食钱粮。淡水厅所属没有驿站,原设铺递从大甲到鸡笼共十一处。后来裁减改设,又增设三处,共十四处;铺司七名,铺兵四十九名。街里 厅城内(按各方分别列出):东面有东门街、暗街仔、武营头(游击衙署和各营兵房在这里)、井仔头;西面有西门街、义学口(明志书院在这里)、后番车路;南面有南门街(又称文兴街)、巡司衙口;北面有北门街、太爷街。城外东厢二十五庄(东面接内山生番界):东势庄(距城二里)、下车店庄(三里)、大陂坪庄(四里)、埔仔顶庄(五里)、牛路头庄(六里)、柴梳山庄(六里)、麻园堵庄(八里)、二十张犁庄(五里)、白沙墩庄(五里)、斗仑庄(六里)、八张犁庄(七里)、六张犁庄(七里)、鹿场庄(八里)、番仔寮庄(九里)、隘口庄(十里)、五块厝庄(十五里)、九芎林庄(二十里)、顶下嵌庄(二十里)、鹿寮坑庄(三十里)、十股林庄(二十三里)、五股林庄(二十三里)、石壁潭庄(二十四里)、山猪湖庄(二十五里)、猴洞庄(二十五里)、横山庄(二十六里)。从九芎林以下都要穿山进入,时常有生番出没,居民设置隘防堵御。城外西厢十庄(西面临海):隙仔庄(距城二里)、南势庄(三里)、牛埔庄(四里)、茇仔林庄(四里)、虎仔山庄(五里)、浸水庄(五里)、三块厝庄(六里)、羊寮庄(六里)、香山庄(八里)、汧水港庄(十里)。城外南厢二庄:巡司埔庄(距城一里)、溪仔底庄(约一里。这里到山只有三里,都是小户,并没有庄名)。

城外北厢一十七庄(西临海):水田庄(附郭)、湳仔庄(距城三里)、金门厝庄(四里)、旧社庄(四里)、麻园庄(七里)、顶溪洲庄(七里)、新庄仔庄(八里)、白地粉庄(八里)、溪心灞庄(九里)、嵌顶庄(十里)、凤鼻尾庄(十一里)、红毛港庄(二十里)、蚝壳港庄(三十二里)、笨仔港庄(二十三里)、大溪墘庄(二十五里)、芝葩里庄(三十里)、凤山崎庄(十里)。

城外东北厢一十六庄(东接内山生番界):新社庄(距城七里)、豆仔埔庄(八里)、枋寮庄(十里)、新埔庄(二十里)、大茅埔庄(二十一里)、五份埔庄(二十一里)、六股庄(二十二里)、石岗仔庄(二十四里)、乌树林庄(二十六里)、盐菜瓮庄(三十五里)、三峡水庄(三十里)、婆老粉庄(二十里)、大湖口庄(二十五里)、崩陂庄(三十里)、杨梅坜庄(三十七里)、头重溪庄(四十二里)。

城外西北厢一十庄(西临海):仑仔庄(附郭)、沙仑仔庄(距城三里)、树林头庄(三里)、苦苓脚庄(五里)、槺榔庄(七里)、油车港庄(七里)、船头庄(七里)、南北汕庄(十里)、下溪洲庄(十里)、鱼寮庄(十里)。

城北兼东桃涧堡二十九庄(西近海):中坜街(距城五十五里)、内坜溪庄(五十七里)、嵌脚庄(六十五里)、下茄冬庄(七十里)、新庄仔庄(七十里)、赤嵌庄(七十五里)、大埔庄(七十五里)、坑仔口庄(八十里)、过溪仔庄(八十里)、南嵌街(八十里)、桃仔园街(七十五里)、龟仑口庄(八十里)、大湳庄(七十里)、埔顶庄(七十里)、霄里新兴庄(六十里)、八块厝庄(七十里)、铜锣圈庄(四十五里)、灵潭陂庄(五十里)、三坑仔庄(七十里)、旧社仔庄(七十里)、东势庄(七十里)、南势庄(七十里)、安平镇庄(七十里)、山仔顶庄(六十里)、宋厝庄(五十三里)、八张犁庄(七十里)、猫朥合庄(七十里)、黄泥糖庄(七十里)、员树林仔庄(七十里)。

城北兼东海山堡一十七庄(东北接内山生番界):风柜店庄(距城百一十里)、潭底庄(百一十五里)、山仔脚庄(百十里)、樟树窟庄(百零六里)、南靖厝庄(百里)、尖山庄(九十里)、鹰哥石庄(九十里)、大湖庄(八十五里)、二甲九(九十里)、庄中庄(九十里)、大姑嵌庄(九十里)、三角涌庄(百里)、横溪庄(百零三里)刘厝庄(百里)、柑园庄(百里)、石头溪庄(百里)、彭厝庄(百里)。

城北兼东兴直堡一十九庄(西临海):龟仑顶庄(距城九十里)、搭寮坑庄(九十二里)、陂角店庄(九十五里)、新庄街(百十里)、中港厝庄(百十五里)、中塭庄(百十五里)、头重庄(百十三里)、和尚洲庄(百二十五里)、武朥湾庄(百十里)、三重埔庄(百二十里)、洲仔尾庄(百二十里)、关渡庄(百二十里)、八里坌街(百二十五里)、大坪顶庄(百二十五里)、大小南湾庄(百四十里)、山脚庄(百零五里)、大牛椆庄(百十里)、乌屿寮庄(百四十五里)、长道坑庄(百三十六里)。

城外兼东芝兰堡三十二庄(东北接噶玛兰界、西北临海):剑潭庄(距城百二十里)、内湖庄(百二十五里)、角角沟(百三十里)、有腊庄(百三十五里)、芝兰街(百二十五里)、毛少翁社(百二十七里)、淇里岸庄(百三十五里)、北投社(百三十五里)、嗄唠别庄(百三十五里)、鸡北屯社(百四十二里)、鸡柔山店庄(百四十七里)、大屯社(百五十五里)、小鸡笼社(百六十五里)、石门汛庄(二百里)、金包里街(二百零五里)、野柳庄(二百一十五里)、马炼社(二百六十里)、大武仑庄(二百三十里)、大鸡笼街(二百四十五里)、深澳庄(二百六十里)、跌死猴庄(二百六十五里)、鼻头庄(二百八十里)、三貂社(三百一十五里)、灿光寮庄(二百九十五里)、丹里庄(三百零五里)、狮球岭庄(百七十五里)、田寮港庄(百八十五里)、长潭堵庄(二百里)、苎仔潭庄(二百零八里)、武丹坑庄(二百二十八里)、顶双溪庄(二百三十八里)、鱼桁仔庄(二百四十里)。

城北兼东大加腊堡一十六庄:艋舺下嵌庄(距城百十里)、三板桥庄(百十三里)、古亭庄(百十五里)、大湾庄(百十六里)、林口庄(百七十里)、上陂头庄(百十七里)、锡口街(百二十二里)、新南庄(百二十七里)、南港仔街(百三十里)、搭搭攸庄(百二十五里)、东势庄(百一十八里)、新庄仔庄(百十五里)、奎府聚庄(百十三里)、大隆同庄(百十六里)、社仔庄(百十八里)、溪洲底庄(百二十里)。

译城外北厢十七庄(西面临海):水田庄(附在城郭附近)、湳仔庄(距城三里)、金门厝庄(四里)、旧社庄(四里)、麻园庄(七里)、顶溪洲庄(七里)、新庄仔庄(八里)、白地粉庄(八里)、溪心灞庄(九里)、嵌顶庄(十里)、凤鼻尾庄(十一里)、红毛港庄(二十里)、蚝壳港庄(三十二里)、笨仔港庄(二十三里)、大溪墘庄(二十五里)、芝葩里庄(三十里)、凤山崎庄(十里)。城外东北厢十六庄(东面接内山生番界):新社庄(距城七里)、豆仔埔庄(八里)、枋寮庄(十里)、新埔庄(二十里)、大茅埔庄(二十一里)、五份埔庄(二十一里)、六股庄(二十二里)、石岗仔庄(二十四里)、乌树林庄(二十六里)、盐菜瓮庄(三十五里)、三峡水庄(三十里)、婆老粉庄(二十里)、大湖口庄(二十五里)、崩陂庄(三十里)、杨梅坜庄(三十七里)、头重溪庄(四十二里)。城外西北厢十庄(西面临海):仑仔庄(附在城郭附近)、沙仑仔庄(距城三里)、树林头庄(三里)、苦苓脚庄(五里)、槺榔庄(七里)、油车港庄(七里)、船头庄(七里)、南北汕庄(十里)、下溪洲庄(十里)、鱼寮庄(十里)。城北兼东桃涧堡二十九庄(西面近海):中坜街(距城五十五里)、内坜溪庄(五十七里)、嵌脚庄(六十五里)、下茄冬庄(七十里)、新庄仔庄(七十里)、赤嵌庄(七十五里)、大埔庄(七十五里)、坑仔口庄(八十里)、过溪仔庄(八十里)、南嵌街(八十里)、桃仔园街(七十五里)、龟仑口庄(八十里)、大湳庄(七十里)、埔顶庄(七十里)、霄里新兴庄(六十里)、八块厝庄(七十里)、铜锣圈庄(四十五里)、灵潭陂庄(五十里)、三坑仔庄(七十里)、旧社仔庄(七十里)、东势庄(七十里)、南势庄(七十里)、安平镇庄(七十里)、山仔顶庄(六十里)、宋厝庄(五十三里)、八张犁庄(七十里)、猫朥合庄(七十里)、黄泥糖庄(七十里)、员树林仔庄(七十里)。城北兼东海山堡十七庄(东北接内山生番界):风柜店庄(距城一百一十里)、潭底庄(一百一十五里)、山仔脚庄(一百一十里)、樟树窟庄(一百零六里)、南靖厝庄(一百里)、尖山庄(九十里)、鹰哥石庄(九十里)、大湖庄(八十五里)、二甲九(九十里)、庄中庄(九十里)、大姑嵌庄(九十里)、三角涌庄(一百里)、横溪庄(一百零三里)、刘厝庄(一百里)、柑园庄(一百里)、石头溪庄(一百里)、彭厝庄(一百里)。〔原文数字、纪年保留:百十里〕 城北兼东兴直堡十九庄(西面临海):龟仑顶庄(距城九十里)、搭寮坑庄(九十二里)、陂角店庄(九十五里)、新庄街(一百一十里)、中港厝庄(一百一十五里)、中塭庄(一百一十五里)、头重庄(一百一十三里)、和尚洲庄(一百二十五里)、武朥湾庄(一百一十里)、三重埔庄(一百二十里)、洲仔尾庄(一百二十里)、关渡庄(一百二十里)、八里坌街(一百二十五里)、大坪顶庄(一百二十五里)、大小南湾庄(一百四十里)、山脚庄(一百零五里)、大牛椆庄(一百一十里)、乌屿寮庄(一百四十五里)、长道坑庄(一百三十六里)。〔原文数字、纪年保留:百十里、百十五里、百十三里〕 城外兼东芝兰堡三十二庄(东北接噶玛兰界,西北临海):剑潭庄(距城一百二十里)、内湖庄(一百二十五里)、角角沟(一百三十里)、有腊庄(一百三十五里)、芝兰街(一百二十五里)、毛少翁社(一百二十七里)、淇里岸庄(一百三十五里)、北投社(一百三十五里)、嗄唠别庄(一百三十五里)、鸡北屯社(一百四十二里)、鸡柔山店庄(一百四十七里)、大屯社(一百五十五里)、小鸡笼社(一百六十五里)、石门汛庄(二百里)、金包里街(二百零五里)、野柳庄(二百一十五里)、马炼社(二百六十里)、大武仑庄(二百三十里)、大鸡笼街(二百四十五里)、深澳庄(二百六十里)、跌死猴庄(二百六十五里)、鼻头庄(二百八十里)、三貂社(三百一十五里)、灿光寮庄(二百九十五里)、丹里庄(三百零五里)、狮球岭庄(一百七十五里)、田寮港庄(一百八十五里)、长潭堵庄(二百里)、苎仔潭庄(二百零八里)、武丹坑庄(二百二十八里)、顶双溪庄(二百三十八里)、鱼桁仔庄(二百四十里)。城北兼东大加腊堡十六庄:艋舺下嵌庄(距城一百一十里)、三板桥庄(一百一十三里)、古亭庄(一百一十五里)、大湾庄(一百一十六里)、林口庄(一百七十里)、上陂头庄(一百一十七里)、锡口街(一百二十二里)、新南庄(一百二十七里)、南港仔街(一百三十里)、搭搭攸庄(一百二十五里)、东势庄(一百一十八里)、新庄仔庄(一百一十五里)、奎府聚庄(一百一十三里)、大隆同庄(一百一十六里)、社仔庄(一百一十八里)、溪洲底庄(一百二十里)。〔原文数字、纪年保留:百十里、百十三里、百十五里、百十六里、百十七里、百十八里〕

城北兼东石碇堡一十四庄(东接内山):樟树湾庄(距城百三十五里)、叭嗹港庄(百三十八里)、水返脚街(百四十里)、康诰坑庄(百四十里)、保长坑庄(百四十二里)、五堵庄(百四十五里)、六堵庄(百四十七里)、七堵庄(百五十里)、八堵庄(百五十余里)、暖暖庄(百六十里)、石锭内庄(百六十三里)、四脚亭庄(百六十六里)、枋仔濑庄(百七十里)、鲫鱼坑庄(百七十里)。

城北兼东拳山堡一十四庄(东北接内山生番界):公馆街(距城百二十里)、溪仔口庄(百二十五里)、大坪林庄(百三十里)、秀朗社(百二十里)、暗坑仔庄(百二十五里)、青潭庄(百三十五里)、十五分庄(百二十五里)、内湖庄(百二十八里)、木栅庄(百三十里)、头重溪庄(百三十五里)、万顺寮庄(百四十里)、深坑仔庄(百四十三里)、土库庄(百四十七里)、枫林庄(百五十里)。

城北兼东摆接堡一十七庄(东北连内山生番界):加蜡仔庄(距城百十五里)、港仔嘴庄(百十五里)、芎蕉脚庄(百十八里)、龟仑兰庄(百十七里)、枋寮街(百十七里)、新埔墘庄(百十八里)、南势角庄(百二十里)、后埔庄(百二十里)、员山仔庄(百二十八里)、藤寮坑庄(百二十六里)、冷水坑庄(百二十六里)、社后庄(百二十六里)、柑林陂庄(百二十七里)、大安寮庄(百二十七里)、员林仔庄(百十五里)、火烧庄(百一十二里)、柏仔林溪洲庄(百一十里)。

城南中港堡二十六庄(西临海):山寮庄(距城二十二里)、后厝庄(二十二里)、中港庄(二十五里)、中港社(二十五里)、湖底庄(二十六里)、澎湖厝庄(二十六里)、海口庄(二十八里)、塭仔头庄(二十八里)、番婆庄(二十六里)、香山厝庄(二十六里)、三角店庄(二十八里)、大牛栏庄(二十五里)、上下山脚庄(二十四里)、后庄(二十四里)、嵌顶庄(二十五里)、涂牛口庄(二十六里)、二十分庄(二十四里)、东庄(二十五里)、隆恩庄(二十五里)、田寮庄(二十六里)、芦竹湳庄(二十六里)、水流潭庄(二十六里)、上下茄冬庄(二十八里)、斗换坪庄(二十五里)、三湾庄(三十里)、南港庄(三十一里)。

城南后垄堡三十三庄(西临海):山仔顶庄(距城三十五里)、百三庄(三十六里)、圆宝庄(三十六里)、后垄街(四十里)、大庄(四十里)、海丰庄(四十二里)、沟仔背庄(四十二里)、新港埔庄(四十里)、车路头庄(四十二里)、田寮庄(四十五里)、西山庄(四十五里)、芒花埔庄(四十五里)、社寮岗庄(四十九里)、嘉志阁庄(四十九里)、猫里街(五十里)、蛤仔市庄(五十八里)、大墙围庄(五十八里)、芎蕉湾庄(五十六里)、七十分(六十里)、樟树湾庄(六十六里)、铜锣湾庄(六十七里)、高埔庄(六十里)、头湖庄(五十六里)、二湖庄(五十五里)、三湖庄(五十九里)、四湖庄(六十里)、溪洲庄(四十二里)、松仔脚庄(四十二里)、后垄底庄(四十三里)、南势庄(四十三里)、打哪叭庄(五十里)、牛栏埔庄(五十里)、白沙墩庄(五十五里)。

城南苑里堡十五庄(西南临海):吞霄街(距城七十里)、吞霄社(七十里)、北势窝社(七十里)、竹仔林庄(七十二里)、五里牌庄(七十五里)、涂城庄(七十五里)、苑里街(八十里)、古亭笨庄(八十里)、山柑庄(八十二里)、榭苓庄(八十二里)、日北庄(八十三里)、昆社(八十三里)、猫里社(八十四里)、房里社(八十二里)、房里庄(八十三里)。

译城北兼东石碇堡十四庄(东面接内山):樟树湾庄(距城一百三十五里)、叭嗹港庄(一百三十八里)、水返脚街(一百四十里)、康诰坑庄(一百四十里)、保长坑庄(一百四十二里)、五堵庄(一百四十五里)、六堵庄(一百四十七里)、七堵庄(一百五十里)、八堵庄(一百五十余里)、暖暖庄(一百六十里)、石锭内庄(一百六十三里)、四脚亭庄(一百六十六里)、枋仔濑庄(一百七十里)、鲫鱼坑庄(一百七十里)。城北兼东拳山堡十四庄(东北接内山生番界):公馆街(距城一百二十里)、溪仔口庄(一百二十五里)、大坪林庄(一百三十里)、秀朗社(一百二十里)、暗坑仔庄(一百二十五里)、青潭庄(一百三十五里)、十五分庄(一百二十五里)、内湖庄(一百二十八里)、木栅庄(一百三十里)、头重溪庄(一百三十五里)、万顺寮庄(一百四十里)、深坑仔庄(一百四十三里)、土库庄(一百四十七里)、枫林庄(一百五十里)。城北兼东摆接堡十七庄(东北连接内山生番界):加蜡仔庄(距城一百一十五里)、港仔嘴庄(一百一十五里)、芎蕉脚庄(一百一十八里)、龟仑兰庄(一百一十七里)、枋寮街(一百一十七里)、新埔墘庄(一百一十八里)、南势角庄(一百二十里)、后埔庄(一百二十里)、员山仔庄(一百二十八里)、藤寮坑庄(一百二十六里)、冷水坑庄(一百二十六里)、社后庄(一百二十六里)、柑林陂庄(一百二十七里)、大安寮庄(一百二十七里)、员林仔庄(一百一十五里)、火烧庄(一百一十二里)、柏仔林溪洲庄(一百一十里)。〔原文数字、纪年保留:百十五里、百十八里、百十七里〕 城南中港堡二十六庄(西面临海):山寮庄(距城二十二里)、后厝庄(二十二里)、中港庄(二十五里)、中港社(二十五里)、湖底庄(二十六里)、澎湖厝庄(二十六里)、海口庄(二十八里)、塭仔头庄(二十八里)、番婆庄(二十六里)、香山厝庄(二十六里)、三角店庄(二十八里)、大牛栏庄(二十五里)、上下山脚庄(二十四里)、后庄(二十四里)、嵌顶庄(二十五里)、涂牛口庄(二十六里)、二十分庄(二十四里)、东庄(二十五里)、隆恩庄(二十五里)、田寮庄(二十六里)、芦竹湳庄(二十六里)、水流潭庄(二十六里)、上下茄冬庄(二十八里)、斗换坪庄(二十五里)、三湾庄(三十里)、南港庄(三十一里)。城南后垄堡三十三庄(西面临海):山仔顶庄(距城三十五里)、百三庄(三十六里)、圆宝庄(三十六里)、后垄街(四十里)、大庄(四十里)、海丰庄(四十二里)、沟仔背庄(四十二里)、新港埔庄(四十里)、车路头庄(四十二里)、田寮庄(四十五里)、西山庄(四十五里)、芒花埔庄(四十五里)、社寮岗庄(四十九里)、嘉志阁庄(四十九里)、猫里街(五十里)、蛤仔市庄(五十八里)、大墙围庄(五十八里)、芎蕉湾庄(五十六里)、七十分(六十里)、樟树湾庄(六十六里)、铜锣湾庄(六十七里)、高埔庄(六十里)、头湖庄(五十六里)、二湖庄(五十五里)、三湖庄(五十九里)、四湖庄(六十里)、溪洲庄(四十二里)、松仔脚庄(四十二里)、后垄底庄(四十三里)、南势庄(四十三里)、打哪叭庄(五十里)、牛栏埔庄(五十里)、白沙墩庄(五十五里)。城南苑里堡十五庄(西南临海):吞霄街(距城七十里)、吞霄社(七十里)、北势窝社(七十里)、竹仔林庄(七十二里)、五里牌庄(七十五里)、涂城庄(七十五里)、苑里街(八十里)、古亭笨庄(八十里)、山柑庄(八十二里)、榭苓庄(八十二里)、日北庄(八十三里)、昆社(八十三里)、猫里社(八十四里)、房里社(八十二里)、房里庄(八十三里)。

城南大甲堡六十三庄(西临海、南连彰化):大甲土城(距城一百里)、东庄(离大甲三里)、六分庄(五里)、磁磘庄(五里)、马鸣埔庄(五里)、铁砧山脚庄(四里)、新厝仔庄(五里)、内水尾庄(三里)、头分田庄(一里)、大甲东番社(三里)、墩仔脚庄(十五里)、中和庄(十五里)、旧社庄(十五里)、四块厝庄(十二里)、圳寮庄(十六里)、牛椆坑庄(十八里)、泉洲厝庄(十六里)、犁头镖庄(十三里)、彰界圳寮庄(二十里)、中厝庄(七里)、后里庄(十五里)月眉庄(十二里)、顶店庄(二里)、社尾庄(二里)、横圳庄(二里)、松仔脚庄(三里)、营盘口庄(一里)、树仔脚庄(六里)、九张犁庄(六里)、日南庄(七里)、日南番社(六里)、三张犁庄(九里)、芦滥庄(二十二里)、打铁庄(十里)、删柑庄(十四里)、五块寮庄(七里)、双寮庄(八里)、西势社(十里)、大安街(八里近海口)、海墘厝庄(八里)、北汕庄(八里)、顶大安庄(六里)、下大安庄(六里)、十三甲庄(七里)、五甲庄(七里)、田心仔庄(七里)、三十甲庄(六里)、田中央仔庄(八里)、顶庄仔庄(七里)、脚踏庄(七里)、蕴寮庄(八里)、龟壳庄(八里)、中庄(七里)、南庄(八里)、南埔庄(一十一里)、东势尾庄(七里)、六块厝庄(七里)、水卡头庄(六里)、福兴庄(九里)、埔姜林庄(六里)、三块厝庄(五里)、牛埔仔庄(五里)、番仔寮庄(一里。以上各里数俱从大甲起算)。

右城外南北一十二堡各庄及番社群萃而处,分别开列。若小庄不过一二家及搭寮居住,尚无确名者不载。里数以意逆之,未尽确。

桥渡

中港大桥,厅南二十五里中港。新街顶居民建造。

妈祖宫桥,厅南中港。旧街中庄民建造。

塭仔头桥,厅南中港。溪墘庄民建造。

瓦窑沟桥,厅治南门城边。乾隆五十四年,业户何崇德捐建。道光九年重修。

湳仔桥,厅治北门外二里。钱茂祖建造。同治八年重修,更名万年桥。

杨梅坜桥,厅北四十里杨梅街南。

仁者桥,厅北五十里;为杨梅坜、中坜适中之区。嘉庆二十二年,郭肇基等捐造。有木碑记。

桃仔园桥,厅北七十五里街口。乾隆二十五年,李天佑建造。嘉庆九年,林安承重修。

锡口街桥,厅北百二十五里街口;架木为之。道光八年,同知李慎彝同总理杜振荣等捐赀砌石。道光十二年重修。

水返脚桥,厅北三十里村口。庄佃鸠工修造。

——以上各桥,南北往来必由之路。

隆恩牛埔桥,厅治西厢三里牛埔庄。官民捐造。

槺榔牛埔桥,厅西北六里槺榔庄尾。庄民捐造。

内坜溪桥,厅北五十七里桃涧堡。嘉庆二十二年,庄阿龙等捐造。有木碑记。

茄冬溪桥,厅北七十里桃涧堡。乾隆四十四年,黄燕礼建造。道光三年,林安承重修。有木碑记。

陂角桥,厅北一百里兴直堡。雍正年间,张广福同众佃七十二分筑造陂岸,创建陡门。道光四年蔡海等修。

榕树桥,厅北百二十里海山堡潭底庄。道光四年,张必荣等捐修。

太平桥,厅北潭底庄。道光二年,张必荣等同众佃捐修。

三板桥,厅北百二十里大加蜡堡。郭锡瑠建造,众佃重修。

金安桥,厅北百六十里芝兰堡金包里。嘉庆十七年,汛官江名芳等捐造。

磺溪桥,厅北芝兰堡金包里。陈尊邦、许鸣岐等创造。

永安桥,厅北百二十里芝兰街西。乾隆五十二年,何文献等建造;续坏,其子马回修。道光二年,郭临生等重修。

和尚桥,厅北芝兰街东。乾隆五十三年,吴德崇等捐造。因路通员山仔庙,故名。

北投庄石桥,厅北百三十里芝兰街。原系木桥;道光二年,李锦节等修换。

淇里岸石桥,厅北芝兰堡淇里岸街东。乾隆四十六年,举人王锡祺、庄耆潘元振等捐造。

淇里岸柴桥,厅北淇里岸街西。举人王锡祺等捐造。

长坑溪桥,厅北百六十里,在石碇堡。同治九年,职员林维让、林维源等捐建。

南港仔桥,厅北百四十里,在石碇堡。同治九年,职员林维让、林维源等捐建。

万福桥,厅北百二十里兴直堡和尚洲。乾隆年间,居民捐造。嘉庆二十一年,训导杨趋园、同业户僧意松修换石桥。

公司田桥,厅北百二十里芝兰堡田寮仔庄。原系柴桥;嘉庆十七年业户何锦堂、总理蔡万兴等修换,同治二年改造。

——以上皆南北各乡之桥。

大甲溪渡,厅南九十五里。官渡;大船一、小船一。遇有洪水横流,水道不通,渡筏随时添设。

大安溪渡,厅南八十五里。遇有洪水,庄民自设。

房里溪渡,厅南八十里。官渡;大船一、小船一。

吞霄溪渡,厅南六十五里。义渡;中船一。

后垄溪渡,厅南四十五里。有两渡,街南名南河渡、街北名北河渡。均义渡;各船一。

中港溪渡,厅南二十七里。官渡;船一。乾隆五十二年设。

译城南大甲堡所属六十三庄(西临海,南接彰化):大甲土城(距厅城一百里)、东庄(距大甲三里)、六分庄(五里)、磁磘庄(五里)、马鸣埔庄(五里)、铁砧山脚庄(四里)、新厝仔庄(五里)、内水尾庄(三里)、头分田庄(一里)、大甲东番社(三里)、墩仔脚庄(十五里)、中和庄(十五里)、旧社庄(十五里)、四块厝庄(十二里)、圳寮庄(十六里)、牛椆坑庄(十八里)、泉洲厝庄(十六里)、犁头镖庄(十三里)、彰界圳寮庄(二十里)、中厝庄(七里)、后里庄(十五里)、月眉庄(十二里)、顶店庄(二里)、社尾庄(二里)、横圳庄(二里)、松仔脚庄(三里)、营盘口庄(一里)、树仔脚庄(六里)、九张犁庄(六里)、日南庄(七里)、日南番社(六里)、三张犁庄(九里)、芦滥庄(二十二里)、打铁庄(十里)、删柑庄(十四里)、五块寮庄(七里)、双寮庄(八里)、西势社(十里)、大安街(八里,靠近海口)、海墘厝庄(八里)、北汕庄(八里)、顶大安庄(六里)、下大安庄(六里)、十三甲庄(七里)、五甲庄(七里)、田心仔庄(七里)、三十甲庄(六里)、田中央仔庄(八里)、顶庄仔庄(七里)、脚踏庄(七里)、蕴寮庄(八里)、龟壳庄(八里)、中庄(七里)、南庄(八里)、南埔庄(一十一里)、东势尾庄(七里)、六块厝庄(七里)、水卡头庄(六里)、福兴庄(九里)、埔姜林庄(六里)、三块厝庄(五里)、牛埔仔庄(五里)、番仔寮庄(一里)。以上各处的里数,都是从大甲起算。以上是厅城外南北十二堡各庄以及番社聚居的地方,分别开列如下。若是小庄只有一两户,或搭寮居住而尚无确切名称的,便不记载。里数是根据推测估算的,并不完全准确。桥梁和渡口 中港大桥,在厅城南二十五里的中港,由新街顶居民建造。妈祖宫桥,在厅城南面的中港,由旧街中庄居民建造。塭仔头桥,在厅城南面的中港,由溪边庄居民建造。瓦窑沟桥,在厅治南门城边。乾隆五十四年,由业户何崇德捐资修建;道光九年重修。湳仔桥,在厅治北门外二里,由钱茂祖建造。同治八年重修,并改名为万年桥。杨梅坜桥,在厅城北四十里的杨梅街南面。仁者桥,在厅城北五十里,位于杨梅坜和中坜之间的适中地带。嘉庆二十二年,郭肇基等人捐资建造,并有木碑记载此事。桃仔园桥,在厅城北七十五里的街口。乾隆二十五年由李天佑建造,嘉庆九年由林安承重修。锡口街桥,在厅城北一百二十五里的街口,用木材架成。道光八年,同知李慎彝与总理杜振荣等捐资改用石材砌筑;道光十二年重修。水返脚桥,在厅城北三十里的村口,由庄中佃户集合工匠修建。——以上各桥,都是南北往来的必经道路。隆恩牛埔桥,在厅治西厢三里的牛埔庄,由官民共同捐资建造。槺榔牛埔桥,在厅城西北六里的槺榔庄尾,由庄民捐资建造。内坜溪桥,在厅城北五十七里的桃涧堡。嘉庆二十二年,由庄阿龙等捐资建造,并有木碑记载此事。茄冬溪桥,在厅城北七十里的桃涧堡。乾隆四十四年由黄燕礼建造,道光三年由林安承重修,并有木碑记载此事。陂角桥,在厅城北一百里的兴直堡。雍正年间,张广福与众佃户按七十二分共同筑建陂岸,并开设陡门。道光四年由蔡海等修缮。榕树桥,在厅城北一百二十里的海山堡潭底庄。道光四年由张必荣等捐资修建。太平桥,在厅城北潭底庄。道光二年,张必荣等与众佃户共同捐资修缮。三板桥,在厅城北一百二十里的大加蜡堡。由郭锡瑠建造,后来由众佃户重修。金安桥,在厅城北一百六十里的芝兰堡金包里。嘉庆十七年,由汛官江名芳等捐资建造。磺溪桥,在厅城北芝兰堡金包里,由陈尊邦、许鸣岐等创建。永安桥,在厅城北一百二十里的芝兰街西面。乾隆五十二年由何文献等建造;后来损坏,由他的儿子马回修复。道光二年,郭临生等重修。和尚桥,在厅城北芝兰街东面。乾隆五十三年由吴德崇等捐资建造。因为道路通往员山仔庙,所以得名。北投庄石桥,在厅城北一百三十里的芝兰街。原来是木桥,道光二年由李锦节等修缮并改换为石桥。淇里岸石桥,在厅城北芝兰堡淇里岸街东面。乾隆四十六年,由举人王锡祺和庄中耆老潘元振等捐资建造。淇里岸柴桥,在厅城北淇里岸街西面,由举人王锡祺等捐资建造。长坑溪桥,在厅城北一百六十里,位于石碇堡。同治九年,由职员林维让、林维源等捐资建造。南港仔桥,在厅城北一百四十里,位于石碇堡。同治九年,由职员林维让、林维源等捐资建造。万福桥,在厅城北一百二十里的兴直堡和尚洲。乾隆年间由居民捐资建造。嘉庆二十一年,训导杨趋园与同业户僧意松修缮并改换为石桥。公司田桥,在厅城北一百二十里的芝兰堡田寮仔庄。原来是柴桥,嘉庆十七年由业户何锦堂、总理蔡万兴等修缮改换;同治二年改造。——以上都是南北各乡的桥梁。大甲溪渡,在厅城南九十五里。属于官渡,有大船一只、小船一只。遇到洪水横流、水道不通时,便随时增设渡筏。大安溪渡,在厅城南八十五里。遇到洪水时,由庄民自行设置渡船。房里溪渡,在厅城南八十里。属于官渡,有大船一只、小船一只。吞霄溪渡,在厅城南六十五里。属于义渡,有中船一只。后垄溪渡,在厅城南四十五里。有两个渡口:街南的叫南河渡,街北的叫北河渡。都是义渡,各有渡船一只。中港溪渡,在厅城南二十七里。属于官渡,有船一只。乾隆五十二年设置。

盐水港渡,厅南十七里。官渡;船一。

金门厝渡,厅北三里。义渡;船一。嘉庆元年,林先坤同竹堑社屯弁钱茂祖捐租设。

凤山崎渡,厅北十里。官渡;船一。

艋舺溪渡,厅北百十五里。义渡;船二。上通摆接青潭内湖、下达淡水港。其渡税给艋舺街天后宫香资。

沪尾溪渡,厅北百三十五里。船户自置。每日船只多寡不定,系驳载人货,均有定价。此渡为沪尾、艋舺往来必由之路。

锡口溪渡,厅北百四十里。民渡;船一。由锡口起,至暖暖止。往来行人或走东岸西岸、或坐驳船,视天之晴雨、水之大小为准。

五堵渡,厅北百六十里。官渡;船一。

六堵渡,厅北百六十三里。官渡;船一。

八堵渡,厅北百七十三里。官渡;船一。往大鸡笼要路。

四脚亭渡,厅北百九十三里。官渡;船一。

鲫鱼坑渡,厅北百九十八里。官渡;船一。

苎仔潭渡,厅北二百零八里;属三貂岭脚。官渡;船一(以上六渡,均在水返脚、上溪洲之内)。

麤坑口渡,厅北二百三十里。官渡;船一。

顶双溪渡,厅北二百四十里。官渡;船一。

远望坑渡,厅北二百五十三里。官渡;船一(以上三渡,均在三貂岭东面;往噶玛兰要路)。

——以上南自大甲起、至噶玛兰交界止,为南北往来通津。

关渡口渡,厅北百二十里兴直堡。艋、沪往来适中之区。

八仙渡,厅北百二十里艋舺东南。

狮头渡,厅北百二十里和尚洲。

塭仔渡,厅北百一十里兴直堡。由新庄往沪尾之路。

成仔寮渡,厅北百二十里八里坌堡。

摆接渡,厅北百五里摆接堡。有上下渡,往来新庄;上通大姑嵌三坑仔、下达淡水

港。其渡税给新庄街天后宫香资。

港仔嘴渡,厅北百五里摆接堡。

柑林渡,厅东北百一十里摆接堡。

员林仔渡,厅东北百十三里摆接堡。

横溪渡,厅东北百十五里海山堡。

三角涌渡,厅东北百五里海山堡(以上四渡,俱摆接溪上流)。

圭母卒渡,厅北百二十里大加蜡堡。

番仔沟渡,厅北百二十里大加蜡堡溪仔尾洲。

溪仔底渡,厅北百三十里兴直堡。

剑潭渡,厅北百二十五里。芝兰堡金包里往来要路,上通峰仔峙,下达淡水港。

社仔渡,厅北百二十五里大加蜡堡。

白石湖渡,厅北百三十里芝兰堡锡口对河。

搭搭攸渡,厅北百三十五里大加蜡堡。

里族湾渡,厅北百三十八里芝兰堡。

樟树湾渡,厅北百五十二里石碇堡(以上六渡俱峰仔峙下流)。

马陵坑渡,厅北百六十三里石碇堡。

头湾渡,厅南二十五里大北埔三湾内山。义渡。道光六年庄民公设。

九信埔渡,厅南二十五里中港堡北埔。义渡。庄民公设。

龟山头渡,厅南五十二里后垄堡中心埔下。乾隆四十六年设。

车路潭渡,厅南五十二里后垄堡嘉志阁庄。道光八年设。

——以上南北各乡之渡。

淡属南北袤长数百余里,中外溪河皆发源内山,西流入海。然至半途,或合或分,大抵近源则流小宜桥、近海则流大宜渡。亦有不桥、不渡厉揭从事者,固由开辟未久,物力未充;然有谓留此以限戎马之足,防械斗、验匪踪,似亦近理,殆时势使然耳。

义冢

乾隆二十四年,台湾知县夏瑚等设法捐资,代运旅榇至厦,俾客亡亲属按籍认领。咸丰年间总兵林向荣镇守时,各属停柩不能归葬者,资助运回原籍;皆一时传为盛举。要不若广设义冢,俾小民得一坏之土以安旅魂,其利尤溥也。但必划界勒碑,垂诸永远,方无年久混侵之弊。后之乐义君子,或出赀倩工,收掩暴露;或给地增设,请官立石存案。并禁牛羊践踏以泽枯骨,而惠将来:则所谓种福田者,其在是欤!兹将各处义冢,开列于左:

中冢,一在厅治南门外巡司埔尾、一在中冢边。道光十六年,署同知玉庚谕诸绅士捐设。

枕头山冢,在厅治东门外枕头山。

土地公埔冢,在金山面。道光七年,郭棠棣禀充。

——以上皆附城义冢。

桃仔园义冢,在桃仔园街头。道光八年设。

艋舺义冢,一、林士快献给;一、陈长茂献给。今已满,须再筹。

大隆同义冢,乾隆三十年,邱文华献给。

沪尾义冢,在沪尾街后山仔顶。嘉庆元年,何宗泮献给。

嗄唠别义冢,乾隆二十三年,众社番献给。

圭柔山义冢,嘉庆二年,陈晃生献给。

新庄义冢,同治九年,县丞邹祖寿捐建。

鼻头庄义冢,乾隆六十年,黄意使献给。

——以上皆厅城北义冢。

后垄义冢,在赤涂崎。乾隆五十三年,白沙墩庄民陈伯树献给。

大甲东山岭义冢,同治七年,业户王昆冈献给。

——以上系厅城南义冢。

译盐水港渡,在厅城南十七里。属于官渡,有船一只。金门厝渡,在厅城北三里。属于义渡,有船一只。嘉庆元年,林先坤与竹堑社屯弁钱茂祖捐出田租设置。凤山崎渡,在厅城北十里。属于官渡,有船一只。艋舺溪渡,在厅城北一百一十五里。属于义渡,有船两只。上游通往摆接、青潭、内湖,下游通达淡水港。渡税拨给艋舺街天后宫作为香火资费。〔原文数字、纪年保留:百十五里〕 沪尾溪渡,在厅城北一百三十五里。由船户自行置办渡船。每天船只多少不定,负责驳运人和货物,价格都有规定。此渡是沪尾与艋舺往来的必经之路。锡口溪渡,在厅城北一百四十里。属于民渡,有船一只。从锡口起,到暖暖为止。往来的行人有时走东岸或西岸,有时乘坐驳船,以天气晴雨和水势大小为准。五堵渡,在厅城北一百六十里。属于官渡,有船一只。六堵渡,在厅城北一百六十三里。属于官渡,有船一只。八堵渡,在厅城北一百七十三里。属于官渡,有船一只。是通往大鸡笼的要道。四脚亭渡,在厅城北一百九十三里。属于官渡,有船一只。鲫鱼坑渡,在厅城北一百九十八里。属于官渡,有船一只。苎仔潭渡,在厅城北二百零八里,属于三貂岭脚。属于官渡,有船一只(以上六个渡口,都在水返脚、上溪洲以内)。麤坑口渡,在厅城北二百三十里。属于官渡,有船一只。顶双溪渡,在厅城北二百四十里。属于官渡,有船一只。远望坑渡,在厅城北二百五十三里。属于官渡,有船一只(以上三个渡口,都在三貂岭东面,是通往噶玛兰的要道)。——以上从南面的 大甲起,到噶玛兰交界处为止,都是南北往来的通行渡口。关渡口渡,在厅城北一百二十里的兴直堡,是艋舺与沪尾往来的适中地带。八仙渡,在厅城北一百二十里的艋舺东南面。狮头渡,在厅城北一百二十里的和尚洲。塭仔渡,在厅城北一百一十里的兴直堡,是从新庄前往沪尾的道路。成仔寮渡,在厅城北一百二十里的八里坌堡。摆接渡,在厅城北一百零五里的摆接堡。有上、下两个渡口,往来于新庄;上游通往大姑嵌三坑仔,下游通达淡水〔原文数字、纪年保留:百五里〕 港。渡税拨给新庄街天后宫作为香火资费。港仔嘴渡,在厅城北一百零五里的摆接堡。〔原文数字、纪年保留:百五里〕 柑林渡,在厅城东北一百一十里的摆接堡。员林仔渡,在厅城东北一百一十三里的摆接堡。〔原文数字、纪年保留:百十三里〕 横溪渡,在厅城东北一百一十五里的海山堡。〔原文数字、纪年保留:百十五里〕 三角涌渡,在厅城东北一百零五里的海山堡(以上四个渡口,都在摆接溪上游)。〔原文数字、纪年保留:百五里〕 圭母卒渡,在厅城北一百二十里的大加蜡堡。番仔沟渡,在厅城北一百二十里的大加蜡堡溪仔尾洲。溪仔底渡,在厅城北一百三十里的兴直堡。剑潭渡,在厅城北一百二十五里,是芝兰堡金包里往来的要道;上游通往峰仔峙,下游通达淡水港。社仔渡,在厅城北一百二十五里的大加蜡堡。白石湖渡,在厅城北一百三十里的芝兰堡,与锡口隔河相对。搭搭攸渡,在厅城北一百三十五里的大加蜡堡。里族湾渡,在厅城北一百三十八里的芝兰堡。樟树湾渡,在厅城北一百五十二里的石碇堡(以上六个渡口,都在峰仔峙下游)。马陵坑渡,在厅城北一百六十三里的石碇堡。头湾渡,在厅城南二十五里的大北埔三湾内山。属于义渡。道光六年由庄民共同设置。九信埔渡,在厅城南二十五里的中港堡北埔。属于义渡,由庄民共同设置。龟山头渡,在厅城南五十二里的后垄堡中心埔下。乾隆四十六年设置。车路潭渡,在厅城南五十二里的后垄堡嘉志阁庄。道光八年设置。——以上都是南北各乡的渡口。淡水厅所辖地区南北纵长数百余里,内外各条溪河都发源于内山,向西流入大海。但流到中途,有的合流,有的分流。大体说来,靠近源头的地方水流小,适合建桥;靠近海边的地方水流大,适合设渡。也有一些地方既不建桥,也不设渡,任人涉水而过。这固然是因为开发时间不长、物力不足;但也有人说,特意留下这些阻隔,可以限制战马通行,防止械斗,查验盗匪踪迹,这种说法似乎也有道理,大概是时势造成的吧。义冢 乾隆二十四年,台湾知县夏瑚等设法捐集资金,把客死异乡者的棺木代为运到厦门,使死者亲属能够按照名册认领。咸丰年间,总兵林向荣镇守此地时,各地有停柩而不能归葬的人,也资助他们运回原籍;这些事一时都被传为盛举。可是终究不如广泛设置义冢,使平民得到一块土地安葬客死者的魂骨,这样的好处更加广大。但必须划定界址、刻石立碑,传之后世,才不会有年代久远后被侵占混用的弊端。后来乐于行义的君子,有的出资雇工,把暴露在外的尸骨收殓掩埋;有的捐地增设义冢,请官府立碑登记备案。并且禁止牛羊践踏,使枯骨得到安息而泽及将来;这不就是所谓的种福田吗?现在把各处义冢开列如下:中冢有两处:一处在厅治南门外巡司埔尾,一处在中冢边。道光十六年,署理同知玉庚告谕各位绅士捐资设置。枕头山冢,在厅治东门外的枕头山。土地公埔冢,在金山面。道光七年,由郭棠棣禀请充作义冢。——以上都是厅城附近的义冢。桃仔园义冢,在桃仔园街头。道光八年设置。艋舺义冢有两处:一处由林士快捐献,一处由陈长茂捐献。现在都已葬满,还需要再筹建。大隆同义冢,乾隆三十年由邱文华捐献。沪尾义冢,在沪尾街后山仔顶。嘉庆元年由何宗泮捐献。嗄唠别义冢,乾隆二十三年由各社番民捐献。圭柔山义冢,嘉庆二年由陈晃生捐献。新庄义冢,同治九年由县丞邹祖寿捐资建造。鼻头庄义冢,乾隆六十年由黄意使捐献。——以上都是厅城北面的义冢。后垄义冢,在赤涂崎。乾隆五十三年,由白沙墩庄民陈伯树捐献。大甲东山岭义冢,同治七年由业户王昆冈捐献。——以上是厅城南面的义冢。

谨按:厅治东门内外前皆丛冢,道光己酉年各董事捐资清冢,将骸骨收掩数处。其开费余剩银项,于东门内置屋三间,谓之回生洞。凡客民无亲属可依者,病亟时,送入其中,遣人看视;没则埋之。然看视者多不得其人,故存者卒鲜。是在仁人君子,加意存恤,俾疾苦无告之游子不致颠连以待毙,亦广行阴德之一端也。「诗」云:『哿矣富人,哀此茕独』。彼茕独者之当哀,在富人行之尤易为力耳。

水利

四百甲圳,在厅治东门外。业户王世杰置。后被水冲,温明源招佃重凿。其水由二十张犁溪引导至东门外,流转而北,灌溉隆恩息庄及北庄田四百余甲,故名。中有一陂,名曰为公陂。上承下分,又灌溉水田庄、树林头等庄之田。每年业主、佃户,共纳水租为修费。

六十甲圳,在厅治东门外。庄佃所置。其水由二十张犁溪引导至城东穿水关而入,转过北门城内,出北水关,灌溉仑仔庄等田。又从城北别分一支流至城西,出西水关,灌溉隙仔庄等田约六十甲,故名。年纳水租,付圳长为工资修费。后圳头崩坏,吴振利出费重凿,别分一路曰新圳。余水或引大溪,或引坑泉,耕者自为之。

灵潭陂,在桃涧堡,距厅北五十里。乾隆十三年,霄里通事知母六招佃所置。其水灌溉五小庄、黄泥塘等田甲。相传昔旱,庄佃祷雨于此即应,故名。

霄里大圳,在桃涧堡,距厅北六十余里。乾隆六年,业户薛奇龙同通事知母六集佃所置。其水由山脚泉水孔开导水源,灌溉番仔寮、三块厝、南兴庄、棋盘厝、八块厝、山脚庄共六庄田甲。水额十分匀摊,番佃六、汉佃四。内有陂塘大小四口。乾隆年间,因新兴庄田园广阔,水不敷额;佃户张子敏、游耀南等向通事别给马陵埔阴窝,开凿一圳引接之。

永安陂(又名张厝圳),在海山堡,距厅北一百里。圳长三十里。乾隆三十一年,业户张必荣舍地、张沛世出资合置;相传为沛世陂。其水自二甲九福安陂同引摆接溪源流不敷,复移三块厝下傍摆接溪漈栏筑大陂,遇沟艋舺,灌溉海山庄及摆接堡之西盛、桕仔林、兴直堡之新庄头、二三重埔等田六百余甲。嘉庆二十三年七月大水陂坏,张丰顺改筑在三块厝顶,与大安陂上下相望。年纳水租,圳长三分得二、顾圳者得一为修费。

福安陂,在海山堡,距厅北一百里。圳长八里许。业户张必荣、吴际盛合佃所置。冥水自二甲九分摆接溪源至树头陂引入。后因大水冲坏,业佃林■〈弓丙弓〉益等移置海山之麓中坑口,鸠资筑坝,宽三丈余、长一百六丈。后购陈金声田地添设陡门,外通连陂水,内分圳道三,各宽一丈余,长八里许;仍由二甲九溪源分流灌溉海山庄田三百余甲,上至石头溪、下至三角埔。

隆恩陂,在海山堡,距厅北一百里。其水自二甲九分摆接溪源流至南靖厝筑陂引入,灌溉隆恩田三百五十余甲。

万安陂圳(又名刘厝圳),在海山堡,距厅北一百里。圳长二十里许。乾隆二十六年,业户刘承缵鸠佃所置。其水自摆接堡古宁庄下凿引摆接溪流而入。至兴直堡新庄,以八分之一灌中港厝田;其余七分化为二百三十甲。至头重埔,又分六十二甲,付张必荣灌二重埔之田;余直灌至加里珍。通计灌溉二百六十余甲。年纳水租每甲六石,别抽二石给顾圳者为修费。

七十二分埤,在海山堡,距厅北一百七十里。周围约四里许。原在陂角庄脚,潴水灌溉七十二分之田,故名。今变为田照埤,分各管内,有拨充学海书院膏伙(详见「院租」)。

十八分埤,在海山堡十八分庄坑口,距厅北一百里。业户林启泰等围筑潴水,灌溉田亩。今浮坍成田,仍业户承管。各甲已换带别圳水租,亦引山泉自灌。

大安陂圳,在摆接堡溪东,距厅北一百一十里。圳长三里余,一带旱溪,软陂植树。顾圳业户林成祖等鸠佃所置。其水自三叉河二甲九至鸱鸮山下透九芎林引入大陡门至软陂下分圳,宽二丈四尺,长十余里。灌溉大安寮至港仔嘴庄等田一千余甲。

永丰陂圳,在摆接堡,距厅北一百二十里。圳长五里余。业户林成祖等鸠佃所置。

其水凿石孔穿尖山,自暗坑口接引青潭大溪水流,至南势角枋寮庄,灌溉田一百九十余甲。

暗坑圳,在安坑庄,距厅北一百三十里。长二里余,与永丰陂毗连。业户杜登选等鸠佃所置。其水自青潭大溪引入,灌溉安坑庄田六十余甲。

南势角大陂,在摆接堡烘炉寨下,距厅北一百余里。三面绕山、一面砌石,筑岸潴水,灌溉田二十二分。

译谨按:厅治东门内外从前都是丛葬的乱坟。道光己酉年,各位董事捐资清理坟冢,把尸骨收殓掩埋在几处。清理工程开支剩下的银两,在东门内购置房屋三间,称为“回生洞”。凡是客居民众没有亲属可以依靠,病情危急时,就送入其中,派人照看;死亡后便埋葬他们。然而负责照看的人多半不称职,所以幸存者最终很少。这就需要仁人君子特别加以存恤,使这些患病受苦、无处申诉的游子不至于困顿至死,也算是广行阴德的一种方式。《诗经》说:“哿矣富人,哀此茕独。”那些孤苦无依的人值得怜悯,而富人施行这种救助尤其容易、也最有能力做到。水利 四百甲圳,在厅治东门外,由业户王世杰置办。后来被洪水冲毁,温明源招集佃户重新开凿。水从二十张犁溪引来,流到东门外后转向北方,灌溉隆恩息庄以及北庄四百余甲田地,因此得名。圳中有一座陂,名叫为公陂。水流在这里上游承接、下游分流,又灌溉水田庄、树林头等庄的田地。每年业主和佃户共同缴纳水租,作为维修费用。六十甲圳,在厅治东门外,由庄中佃户置办。水从二十张犁溪引来,穿过城东的水关流入,转过北门城内,再从北水关流出,灌溉仑仔庄等地的田。又从城北另分一支,流到城西,从西水关流出,灌溉隙仔庄等地约六十甲田地,因此得名。每年缴纳水租,交给圳长作为工钱和维修费用。后来圳头崩坏,吴振利出资重新开凿,另分出一路,称为新圳。其余水源有的引自大溪,有的引自坑泉,由耕作者自行修筑引水。灵潭陂,在桃涧堡,距厅城北五十里。乾隆十三年,霄里通事知母六招集佃户置办。其水灌溉五个小庄和黄泥塘等处的田地。相传过去发生旱灾时,庄民和佃户在这里祈雨,立即得到应验,所以得名。霄里大圳,在桃涧堡,距厅城北六十余里。乾隆六年,业户薛奇龙与通事知母六召集佃户置办。水源由山脚下的泉水孔开渠引导,灌溉番仔寮、三块厝、南兴庄、棋盘厝、八块厝、山脚庄六庄的田地。水额按十分平均分摊,其中番佃占六分,汉佃占四分。圳内有大小陂塘四口。乾隆年间,因为新兴庄田园广阔,原有水量不够,佃户张子敏、游耀南等向通事另行取得马陵埔的阴窝,开凿一条水圳接引水源。永安陂(又名张厝圳),在海山堡,距厅城北一百里。圳长三十里。乾隆三十一年,业户张必荣捐出土地,张沛世出资共同置办;相传原名为沛世陂。其水原从二甲九福安陂共同引取摆接溪水,但水量不足,后来又迁到三块厝下方、靠近摆接溪的地方,拦筑大陂。水流经过沟艋舺,灌溉海山庄以及摆接堡的西盛、桕仔林、兴直堡的新庄头、二三重埔等地六百余甲田。嘉庆二十三年七月,大水冲坏陂坝,张丰顺改在三块厝上方筑建,与大安陂上下相望。每年缴纳水租,其中三分之二归圳长,三分之一归看管水圳的人,作为维修费用。福安陂,在海山堡,距厅城北一百里。圳长八里左右。由业户张必荣、吴际盛共同招集佃户置办。水源从二甲九分摆接溪流至树头陂引入。后来因大水冲毁,业户和佃户林■〈弓丙弓〉益等迁到海山山麓中坑口,集资筑坝,坝宽三丈多、长一百六丈。后来购买陈金声的田地增设陡门,外面接通连陂水,里面分出三条水圳,各宽一丈多、长八里左右;仍从二甲九溪源分流灌溉海山庄三百余甲田地,上至石头溪,下至三角埔。隆恩陂,在海山堡,距厅城北一百里。水从二甲九分摆接溪源流到南靖厝,在那里筑陂引入,灌溉隆恩三百五十余甲田地。万安陂圳(又名刘厝圳),在海山堡,距厅城北一百里。圳长二十里左右。乾隆二十六年,业户刘承缵召集佃户置办。水从摆接堡古宁庄下面开凿引入摆接溪水。流到兴直堡新庄时,取八分之一灌溉中港厝的田;其余水量分成二百三十甲田的灌溉份额。到头重埔,又分出六十二甲,交给张必荣灌溉二重埔的田;其余水流继续灌溉到加里珍。总计灌溉二百六十余甲田地。每年每甲缴纳水租六石,另抽取二石给看管水圳的人作为维修费用。七十二分埤,在海山堡,距厅城北一百七十里。周围约四里。原在陂角庄脚,蓄水灌溉七十二分田地,因此得名。如今改为田地,按各管区分属,并有拨充学海书院膏火的部分(详见“院租”)。十八分埤,在海山堡十八分庄坑口,距厅城北一百里。业户林启泰等围筑蓄水,灌溉田地。如今水埤淤积坍平成为田地,仍由业户承管。各甲已经改缴其他水圳的水租,也有人引山泉自行灌溉。大安陂圳,在摆接堡溪东,距厅城北一百一十里。圳长三里多,一带为旱溪,软陂处种植树木。看管水圳的业户林成祖等召集佃户置办。水从三叉河二甲九流到鸱鸮山下,穿过九芎林引入大陡门,在软陂下方分出水圳,宽二丈四尺,长十余里。灌溉从大安寮到港仔嘴庄等处一千余甲田地。永丰陂圳,在摆接堡,距厅城北一百二十里。圳长五里多。由业户林成祖等召集佃户置办。水圳凿穿尖山的石孔,从暗坑口接引青潭大溪的水流,到达南势角枋寮庄,灌溉一百九十余甲田地。暗坑圳,在安坑庄,距厅城北一百三十里。长二里多,与永丰陂相连。由业户杜登选等召集佃户置办。水从青潭大溪引入,灌溉安坑庄六十余甲田地。南势角大陂,在摆接堡烘炉寨下方,距厅城北一百余里。三面环山,一面砌石,筑堤蓄水,灌溉二十二分田地。

瑠公圳(又名金合川圳),在拳山堡,距厅北一百二十里。业户郭锡鸠瑠佃所置。其水自大坪林筑陂凿石穿山,引过大木枧溪仔口,再引至挖仔内过小木枧,到公馆街后拳山麓内埔分为三条:其一由小木枧至林口庄及古亭仓顶等田,与雾里薛圳为界;其一由大湾庄至周厝仑等田,水尾归下陂头小港仔沟;其一由大加蜡东畔之六张犁、三张犁口过枧直至车罾、五分埔、中仑前后上搭搭攸等田,水尾归剑潭对面犁头标,入北港大溪。灌溉田一千二百余甲。

大坪林圳,在拳山堡,距厅北一百四十里。庄民所置。其水引青潭溪,灌溉田四百六十五甲。

内湖陂(又名雾里薛圳),在拳山堡,距厅北一百余里。庄民所置。其水由内湖沟仔口、鲤鱼山脚筑陂凿穿石门过枧尾街、后溪仔口、公馆街后通流,灌溉大加蜡西畔古亭仓、陂仔脚、三板桥、大湾庄、下陂头及艋舺街一带等田七百余甲,至双连陂为界。

上陂头陂,在大加蜡堡,距厅北一百二十里。周围约六、七里。庄民所置。其水灌溉田一百余甲。

下陂头陂,在大加蜡堡,距厅北一百余里。周围约五、六里。形湾而狭,灌溉田四十余甲。

双连陂,在大加蜡堡,距厅北一百二十里;属九板桥下。两陂相连,灌溉田一百余甲。

双溪圳,在芝兰堡,距厅北一百二十五里。雍正年间,业户郑维谦同佃所置。其水自大坪七星墩引入,灌溉芝兰一派各田甲。无水租。

番仔井圳,在芝兰堡,距厅北一百四十里。乾隆年间,业户潘宗胜暨农民自置。其水发源于内山吼咈天泉,灌溉田一百余甲。无水租。

七星墩圳,在芝兰堡,距厅北一百三十里。雍正年间,业户举人王锡祺暨农民自置。其水自七星墩西流至横溪及芝兰堡,灌溉田甲。无水租。

水枧头圳,在芝兰堡,距厅北一百三十里。乾隆四十一年,番业户同谢开使所置。其水发源于山坑,灌溉各田甲。无水租。

头渡溪坑,在大北埔,距厅南四十里。道光六年,同知李振青谕垦首林福昌、梁张徐、邱汤成等开屯。其水发源于内山,灌溉田六十二甲。

隆恩陂、番仔陂二陂,在中港堡,距厅南二十余里。递年由佃公举陂长一人,专管其修费。隆恩陂则照大租匀派,每十石出谷七斗;番仔陂则照甲匀派,每甲出谷四斗:俱陂长按佃自收。余陂由农民相度水势,各自开凿。

蛤仔市圳,在后垄堡,距厅北六十里。乾隆五十二年,众佃派丁冒险在河头拦筑大陂,分开水路。其水发源于合番坪,灌溉田六百零二甲。道光元年,众佃议设陂长专管。每甲年纳水租四斗。

马龙陂,在后垄堡山仔顶南,距厅南三十五里。其水遇有灾异则红。

猫里庄圳,在后垄堡,距厅南五十二里。乾隆三十四年,众佃按甲科派所置。其水发源于合番坪,在龟山头筑石壆以潴之。由林秀俊分开圳道,灌溉田四百四十八甲。每甲年纳陂长水租谷一斗为工资。

嘉志阁圳,在后垄堡,距厅南五十二里。乾隆三十二年,众佃派丁栏筑。其水发源于合番坪,灌溉田一百四十甲。每甲年纳陂长水租谷一斗五升为工资。

狮潭圳,在后垄堡,距厅南四十五里。佃人自置。其水由蛤仔市至合番坪狮潭合流,灌溉田三百余甲。每甲年纳陂长水租谷三斗为工资。

西势庄圳,在苑里堡,距厅南八十里。灌溉田五十甲。每甲年纳水租谷五斗六升。

苑里庄圳,在苑里堡,距厅南八十里。灌溉田七十五甲。每甲年纳水租四斗。

古亭笨圳,在苑里堡,距厅南八十里。灌溉田六十甲。每甲年纳水租四斗。

——以上苑里堡属凡三圳,其水均由内山打兰出口,流入大溪,至角口别分一支达苑里,分灌各田。

大安溪圳,在大甲堡顶下,距厅南九十五里。灌溉田三百九十甲。每甲年纳水租五斗。

火焰山脚圳,在大甲堡,距厅南九十五里。灌溉田七十二甲。每甲年纳水租一石。

新庄陂圳,在大甲堡,距厅南九十五里。灌溉田七十二甲。每甲年纳水租一石。

濑施陂圳,在大甲堡,距厅南九十五里。灌溉田一百六十四甲。每甲年纳水租三斗。

九张犁庄圳,在大甲堡,距厅南九十五里。灌溉田四十四甲。每甲年纳水租五斗六升。

日南庄圳,在大甲堡,距厅南九十五里。灌溉田七十五甲。每甲年纳水租七斗。

七张犁庄圳,在大甲堡,距厅南九十五里。灌溉田七十甲。每甲年纳水租五斗六升。

安宁庄圳,在大甲堡,距厅南九十五里。灌溉田一百零五甲。每甲年纳水租五斗六升。

——以上大甲堡属凡八圳,其水均由内山打兰出口,归入大安溪经庄佃开凿,引灌各田。

译瑠公圳(又名金合川圳)在拳山堡,距厅治北一百二十里。由业户郭锡鸠的瑠佃开置。水源从大坪林筑陂凿石穿山,引水经过大木枧、溪仔口,再引到挖仔内,经过小木枧,至公馆街后拳山麓内埔分为三条:一条由小木枧流到林口庄及古亭仓顶等处田地,以雾里薛圳为界;一条由大湾庄流到周厝仑等处田地,水尾归入下陂头小港仔沟;一条由大加蜡东边的六张犁、三张犁口经过水枧,直至车罾、五分埔、中仑前后上搭搭攸等处田地,水尾归入剑潭对面的犁头标,流入北港大溪。灌溉田地一千二百多甲。大坪林圳在拳山堡,距厅治北一百四十里。由庄民开置。水源引自青潭溪,灌溉田地四百六十五甲。内湖陂(又名雾里薛圳)在拳山堡,距厅治北一百多里。由庄民开置。水源从内湖沟仔口、鲤鱼山脚筑陂凿穿石门,经过枧尾街、后溪仔口,流通到公馆街后,灌溉大加蜡西边的古亭仓、陂仔脚、三板桥、大湾庄、下陂头以及艋舺街一带等处田地七百多甲,以双连陂为界。上陂头陂在大加蜡堡,距厅治北一百二十里,周围约六七里。由庄民开置。水灌溉田地一百多甲。下陂头陂在大加蜡堡,距厅治北一百多里,周围约五六里。形状弯曲而狭窄,灌溉田地四十多甲。双连陂在大加蜡堡,距厅治北一百二十里,属于九板桥下方。两陂相连,灌溉田地一百多甲。双溪圳在芝兰堡,距厅治北一百二十五里。雍正年间,由业户郑维谦和佃户共同开置。水源从大坪七星墩引入,灌溉芝兰一带各处田地。没有水租。番仔井圳在芝兰堡,距厅治北一百四十里。乾隆年间,由业户潘宗胜和农民自行开置。水源发自内山的吼咈天泉,灌溉田地一百多甲。没有水租。七星墩圳在芝兰堡,距厅治北一百三十里。雍正年间,由业户举人王锡祺和农民自行开置。水源从七星墩向西流至横溪及芝兰堡,灌溉田地甲数不详。没有水租。水枧头圳在芝兰堡,距厅治北一百三十里。乾隆四十一年,由番业户和谢开使开置。水源发自山坑,灌溉各处田地甲数不详。没有水租。头渡溪坑在大北埔,距厅治南四十里。道光六年,同知李振青命垦首林福昌、梁张徐、邱汤成等人开垦屯田。水源发自内山,灌溉田地六十二甲。隆恩陂、番仔陂两陂在中港堡,距厅治南二十多里。每年由佃户公推一名陂长,专门管理维修费用。隆恩陂按照大租平均摊派,每十石出谷七斗;番仔陂按照甲数摊派,每甲出谷四斗;都由陂长按佃户收取。其余各陂由农民相度水势,各自开凿。蛤仔市圳在后垄堡,距厅治北六十里。乾隆五十二年,众佃分派丁壮冒险在河头拦筑大陂,分开水路。水源发自合番坪,灌溉田地六百零二甲。道光元年,众佃商议设置陂长专门管理。每甲每年缴纳水租四斗。马龙陂在后垄堡山仔顶南边,距厅治南三十五里。这里的水遇到灾异时就会变红。猫里庄圳在后垄堡,距厅治南五十二里。乾隆三十四年,众佃按甲摊派费用开置。水源发自合番坪,在龟山头筑石壆蓄水。由林秀俊分开圳道,灌溉田地四百四十八甲。每甲每年缴纳给陂长的水租谷一斗,作为工资。嘉志阁圳在后垄堡,距厅治南五十二里。乾隆三十二年,众佃分派丁壮拦筑。水源发自合番坪,灌溉田地一百四十甲。每甲每年缴纳给陂长的水租谷一斗五升,作为工资。狮潭圳在后垄堡,距厅治南四十五里。由佃户自行开置。水从蛤仔市流到合番坪,在狮潭汇流,灌溉田地三百多甲。每甲每年缴纳给陂长的水租谷三斗,作为工资。西势庄圳在苑里堡,距厅治南八十里。灌溉田地五十甲。每甲每年缴纳水租谷五斗六升。苑里庄圳在苑里堡,距厅治南八十里。灌溉田地七十五甲。每甲每年缴纳水租四斗。古亭笨圳在苑里堡,距厅治南八十里。灌溉田地六十甲。每甲每年缴纳水租四斗。以上苑里堡所属的共有三圳,水源都从内山打兰出口流入大溪,到角口另分一支流到苑里,分流灌溉各处田地。大安溪圳在大甲堡顶下,距厅治南九十五里。灌溉田地三百九十甲。每甲每年缴纳水租五斗。火焰山脚圳在大甲堡,距厅治南九十五里。灌溉田地七十二甲。每甲每年缴纳水租一石。新庄陂圳在大甲堡,距厅治南九十五里。灌溉田地七十二甲。每甲每年缴纳水租一石。濑施陂圳在大甲堡,距厅治南九十五里。灌溉田地一百六十四甲。每甲每年缴纳水租三斗。九张犁庄圳在大甲堡,距厅治南九十五里。灌溉田地四十四甲。每甲每年缴纳水租五斗六升。日南庄圳在大甲堡,距厅治南九十五里。灌溉田地七十五甲。每甲每年缴纳水租七斗。七张犁庄圳在大甲堡,距厅治南九十五里。灌溉田地七十甲。每甲每年缴纳水租五斗六升。安宁庄圳在大甲堡,距厅治南九十五里。灌溉田地一百零五甲。每甲每年缴纳水租五斗六升。以上大甲堡所属的共有八圳,水源都从内山打兰出口流入大安溪,经庄民、佃户开凿水道,引水灌溉各处田地。

谨按:淡北外港有旱田、水田之别,旱田仍赖雨旸为丰歉;惟近港水田,实称沃壤。盖自内山水源错出,因势利导,通流引灌以时宣泄,故少旱涝。此陂圳之设,为利最溥。推之堑南,亦各因地制宜。凡曰陂(一作埤),在高处凿洼潴蓄雨水,宽狭无定,留以备旱:此旱田之利也。凡曰圳,在水源所出处屈曲引导,或十里、或二三十里,灌溉田甲、此水田之利也。有曰软陂,于陂之泄水处,以木闸栏水;遇洪流,则开闸疏之,因以软名。有曰枧者,直圳道塞、溪壑阻隔,水难径达或恐分而他流,乃制木架空递接以导之。亦有用竹者,用竹从笕;用木从枧。枧,通水器也(见「类篇」)。陂必有圳,圳不必有陂;二者相需,而圳之利为尤广。至若小陂,蓄水无多,如厅城龙王祠前及金厝口各潭、城外东势庄之莲花池、香山大庄各陂,南门外各小陂以及淡北之剑潭、八卦潭、屯山上及狮头岩边各泉、艋舺之龙山寺陂、下嵌陂、莲花池、土地后陂等处,俱未详载。或附见于「山川」「古迹」,以备参稽云。

附中坜拟开水圳说

中坜为堑北、淡南适中之区,地高亢而不旷,间有小陂而潴水甚少,半为旱田。前同知曹谨探得水源在大姑嵌后山之湳仔庄,蜿蜒约三十余里;引其流以达中坜,可灌溉数千甲。计议举行,苦于发源处生番出没,遂中止。比来开垦日廓,生番远匿,绝无滋扰患矣。惟大姑嵌之居民属漳者多,而中坜又多粤人;欲引漳人之水以溉粤人之田,非民所能自办也。所以弭衅端、拓盛土为百世无穷之利,应俟后之君子!

番社

岸里旧社(距城一百二十里)、大甲德化社(距城一百里)、大甲东社(距城一百里)、日南社(距城九十里)、日北社(距城九十里)、双寮社(距城九十里)、房里社(距城八十五里)猫盂社(距城八十五里)、苑里社(距城八十二里)、吞霄社(距城七十五里)、后垄社(距城四十五里)、猫里社(距城四十五里)、嘉志阁社(距城五十里)、新港社(距城四十里)、中港社(距城三十里)、竹堑社(距城十里)、霄里社(距城七十里)、南嵌社(距城七十五里)、坑仔社(距城七十五里)、龟仑社(距城八十里)、武朥湾社(距城一百一十五里)、雷里社(距城一百一十五里)、搭搭攸社(距城一百三十里)、毛少翁社(距城一百三十里)、北投社(距城一百三十里)、金包里社(距城一百八十余里)、大鸡笼社(距城一百四十里)、鸡柔社(距城一百三十里)、外北投社(距城一百一十里)、八里坌社(距城一百余里)、峰仔峙社(距城一百四十里)、毛搭吝社(距城二百五十余里)、猴猴社(距城四百余里)、卓高屘社(距城二百余里)、奇毛宇老社(距城二百余里)、珍汝女简社(距城三百八十余里)、女老社(距城二百余里)、奇五律社(距城二百余里)、勿罕勿罕社(距城二百余里)、毛老甫渊社(距城三百余里)、哆凹尾社(距城二百余里)、歪仔歪社(距城二百余里)、东拂东拂社(距城三百余里)、奇立援社(距城三百余里)、抵羡福社(距城二百余里)、宾仔扣难社(距城三百五十余里)、猫姜渊社(距城二百五十余里)、丁仔难社(距城三百余里)、巴老郁社(距城二百余里)、八里沙喃社(距城三百余里)、哆朥美仔远社(距城二百五十余里)、屏仔猫力社(距城三百六十余里)、摆里社(距城二百三十余里)、新仔罗罕社(距城三百余里)、奇立丹社(距城三百五十余里)、毛社陈县社(距城二百八十余里)、抵马悦社(距城三百余里)、抵美简社(距城三百六十余里)、朥援丹社(距城四百余里)、奇班宇难社(距城三百余里)、四朥湾社(距城四百五十余里)、奇宇猫氏社(距城四百七十余里)、抵美抵美社(距城四百余里)、打那轩社(距城三百余里)、踏踏社(距城四百余里)、匏渡湾社(距城五百余里)、新仔罕社(距城四百余里)、奇觅省社(距城五百五十余里)、搭笼奇社(距城五百五十余里)、三貂社(距城四百余里)。

以上淡属番社七十,乾隆二十九年新修「府志」所列也。

「番社纪录」云:淡水共三十六社。又云:猴猴、歪仔歪社等二十二社,今在噶玛兰界内;当日并未归化,「府志」载在淡水番社中。恐生熟番揉杂,似此者尚多,非亲历不能核实。按称社者,番居也;称堡者,民居也。历年番社半归汉业,闲多杂处;且丛山窵远,生熟各番界在疑似,译名互异,为社亦多。今就同治九年屯丁册,查南北熟番凡四屯,均由屯外委选充,随时会同鹿港厅操演。各丁额照列如左:

译谨按:淡北外港有旱田、水田的区别,旱田仍然依靠雨水是否及时来决定丰歉;只有靠近港口的水田,确实称得上肥沃土地。这是因为内山水源交错流出,人们顺着地势加以引导,开通水流,按时引水灌溉、排泄,所以很少发生旱灾和水涝。这些陂圳的设置,带来的利益最为广泛。推及堑南,也都因地制宜。凡称为“陂”(一作“埤”)的,是在高处挖低洼地蓄积雨水,宽窄没有定数,留下来以备干旱之用,这是旱田得到的好处。凡称为“圳”的,是在水源出处曲折引导水流,有的十里,有的二三十里,用来灌溉各处田地,这是水田得到的好处。有一种叫“软陂”,是在陂的泄水处用木闸拦水;遇到洪流,就打开闸门疏导,因此称为“软”。有一种叫“枧”的,是因为直的圳道被堵塞、溪谷阻隔,水难以直接到达,或者担心水流分散到别处,于是制作木架凌空接连,用来导水。也有使用竹子的,使用竹子叫作“笕”;使用木头叫作“枧”。枧是通水的器具(见《类篇》)。陂必定有圳,圳却不一定有陂;二者相互需要,但圳的作用尤其广泛。至于小陂,蓄水不多,如厅城龙王祠前及金厝口的各个水潭、城外东势庄的莲花池、香山大庄的各陂、南门外的各小陂,以及淡北的剑潭、八卦潭、屯山上和狮头岩边的各处泉水、艋舺龙山寺陂、下嵌陂、莲花池、土地后陂等处,都没有详细记载。有的附带记载在“山川”“古迹”两门中,以备查考。附:中坜拟开水圳说 中坜是堑北、淡南之间适中的地区,地势高而平坦,却不空旷;虽间或有小陂,但蓄水很少,一半是旱田。前任同知曹谨探得水源在大姑嵌后山的湳仔庄,水道蜿蜒三十多里;如果引水到中坜,可以灌溉数千甲田地。当时计划兴办,却苦于水源处有生番出没,于是中止。近来开垦范围日益扩大,生番远远躲藏,已经完全没有侵扰的忧患了。只是大姑嵌的居民多属漳籍,而中坜又多是粤籍人;想引漳人地区的水来灌溉粤人地区的田地,不是百姓自己能够办成的。因此,要消除争端、拓展肥沃土地,成为百世无穷的利益,应当等待后世的君子来完成!番社 岸里旧社(距城一百二十里)、大甲德化社(距城一百里)、大甲东社(距城一百里)、日南社(距城九十里)、日北社(距城九十里)、双寮社(距城九十里)、房里社(距城八十五里)、猫盂社(距城八十五里)、苑里社(距城八十二里)、吞霄社(距城七十五里)、后垄社(距城四十五里)、猫里社(距城四十五里)、嘉志阁社(距城五十里)、新港社(距城四十里)、中港社(距城三十里)、竹堑社(距城十里)、霄里社(距城七十里)、南嵌社(距城七十五里)、坑仔社(距城七十五里)、龟仑社(距城八十里)、武朥湾社(距城一百一十五里)、雷里社(距城一百一十五里)、搭搭攸社(距城一百三十里)、毛少翁社(距城一百三十里)、北投社(距城一百三十里)、金包里社(距城一百八十多里)、大鸡笼社(距城一百四十里)、鸡柔社(距城一百三十里)、外北投社(距城一百一十里)、八里坌社(距城一百多里)、峰仔峙社(距城一百四十里)、毛搭吝社(距城二百五十多里)、猴猴社(距城四百多里)、卓高屘社(距城二百多里)、奇毛宇老社(距城二百多里)、珍汝女简社(距城三百八十多里)、女老社(距城二百多里)、奇五律社(距城二百多里)、勿罕勿罕社(距城二百多里)、毛老甫渊社(距城三百多里)、哆凹尾社(距城二百多里)、歪仔歪社(距城二百多里)、东拂东拂社(距城三百多里)、奇立援社(距城三百多里)、抵羡福社(距城二百多里)、宾仔扣难社(距城三百五十多里)。猫姜渊社(距城二百五十多里)、丁仔难社(距城三百多里)、巴老郁社(距城二百多里)、八里沙喃社(距城三百多里)、哆朥美仔远社(距城二百五十多里)、屏仔猫力社(距城三百六十多里)、摆里社(距城二百三十多里)、新仔罗罕社(距城三百多里)、奇立丹社(距城三百五十多里)、毛社陈县社(距城二百八十多里)、抵马悦社(距城三百多里)、抵美简社(距城三百六十多里)、朥援丹社(距城四百多里)、奇班宇难社(距城三百多里)、四朥湾社(距城四百五十多里)、奇宇猫氏社(距城四百七十多里)、抵美抵美社(距城四百多里)、打那轩社(距城三百多里)、踏踏社(距城四百多里)、匏渡湾社(距城五百多里)、新仔罕社(距城四百多里)、奇觅省社(距城五百五十多里)、搭笼奇社(距城五百五十多里)、三貂社(距城四百多里)。以上淡水所属的番社共七十个,是乾隆二十九年新修《府志》所列。《番社纪录》说:淡水共有三十六社。又说:猴猴、歪仔歪社等二十二社,如今在噶玛兰界内;当时并未归化,《府志》却把它们列在淡水番社之中。恐怕生番、熟番混杂在一起,像这样的情况还很多,不亲自经历就无法核实。按:“社”是番人居住之处;“堡”是汉民居住之处。历年来番社有一半归入汉人产业,闲暇时又多与汉人杂居;并且群山深远,生番、熟番各自的界限处于似是而非之间,译名彼此不同,称为社的地方也很多。如今根据同治九年的屯丁册查考,南北熟番共分四屯,都由屯外委选充人员,随时会同鹿港厅进行操演。各屯丁额数列如下:

淡北武朥湾社屯管下大小一十九社,屯丁三百名:武朥湾社屯丁三十二名,摆接社屯丁一十三名,雷朗社屯丁二十二名,龟仑社屯丁二十三名,南嵌社屯丁一十四名,坑仔社屯丁一十六名,圭泵社屯丁一十五名,搭搭攸社屯丁一十六名,里族社屯丁二十名,锡口社屯丁一十四名,峰仔峙社屯丁一十二名,毛少翁社屯丁四名,北投社屯丁二十二名,八里坌社屯丁五名,小鸡笼社屯丁六名,圭北屯社屯丁一十一名,金包里社屯丁二十二名,大鸡笼社屯丁一十二名,三貂社屯丁二十一名。

淡北麻薯社屯管下大小一十二社,屯丁四百名:岸东社屯丁三十一名,岸南社屯丁三十二名,岸西社屯丁五十五名,崎仔脚社屯丁二十名,西势尾社屯丁二十三名,麻里兰社屯丁一十三名,葫芦墩社屯丁二十一名,翁仔社屯丁二十三名,麻薯旧社屯丁三十八名,朴仔篱社屯丁二十一名,旧岸西社屯丁一十一名,旧社岸里内城社屯丁一百一十二名。

淡南日北社屯管下大小五社,屯丁三百名:大甲东社屯丁七十二名,大甲西社屯丁四十名,双寮社屯丁四十四名,日南社屯丁七十四名,日北社屯丁七十名。

淡南竹堑社屯管下大小一十一社,屯丁四百名:竹堑社屯丁九十四名,新港社屯丁五十一名,霄里社屯丁二十名,后垄社屯丁三十九名,猫阁社屯丁三十名,中港社屯丁三十三名,吞霄社屯丁二十五名,猫盂社屯丁八名,苑里社屯丁十二名,房里社屯丁四十四名,双寮社屯丁四十二名。

以上计共大小四十七社,屯丁一千四百名。

续查大姑嵌南雅内山生番三十二社,附录于此:曰竹头角(即得樵谷社;番酋十八名),曰咬狗诣(即觉雅雅。又名角也嶷社;番酋十二名),曰南雅社,曰猫里翁社,曰木瓜原社,曰大道难社,曰逃懒懒社,曰猫里北社,曰淋漓雨社,曰九美懒社,曰锦篮篚社,曰卓皆银社,曰排衙散社,曰加朥摆社,曰杂无老社,曰卓高山社,曰石衢额社,曰鸡飞内、外社(外社番酋二名),曰合吻上、下社(番酋七名),曰苏老(即苏那社;番酋三名),曰麻胶社,曰加劳社,曰无贼社,曰骡怡社,曰婆老社,曰仪母社,曰干药社,曰密裴社,曰文甲社。

淡属界外生番社名开列:

鸡笼三貂界外:竿真林社、吧噜吻社、阿里纹社、旗钮吝社、连鸡督社。

艋舺暗坑界外:大悦仔社、小悦仔八仙社、青坑假已社、日本阿里山社。

三角涌界外:猴吼里自社、横溪油麻社、大霸社、■〈口思〉啰阿班社。

以上各社通噶玛兰远近不一,亦有已薙发穿衣者。

大姑嵌三层埔界外(离二十五里):猫里蛙社、阿里吻社、竹头角有娴打滚社、加厘本社(与前略有同异,字音为之也)。

三坑外大坪界外(离二十五里):油啰社、妈陵妈嗄社、秀翁已称社、连笏仔社。

铜锣圈湳湖界外(离二十五里):哆啰敏社、茄假牙社、阿里翁社、吧拉荖社。

金广福大隘界外(离二十里):球琉社、喉仔社、茄荖哩社、荖哩社、摆当茄冬社。

咸菜瓮界外(离二十五里):金鸡翁社、山姐仔社、猫■〈口尔〉■〈口仑〉社、打啰山社。

三湾屯营界外(离二十里即鸡蛮社):鸡蛮社、水晶那眉社、盐朥拐仔社、吟■〈口尔〉打荖社、抵噜那■〈口尔〉社。

南港仔界外(离二十里):桶盘社。

铜锣湾界外(约离三十余里):百二分一带生番社。

樟树林三叉河界外(约离三十里):一十六分一带生番社。

大甲后山界外;哆啰嘓社、朥施坪社(约离大甲五十里)。

以上各社,皆刺面不穿衣服。女束发,男披发,以刀铳打鹿为生;亦有种植。

淡水厅志卷四

志三赋役志

户口田赋官庄屯租叛产饷帑(正、杂、耗羡、解运存留)经费盐课关榷蠲政恤政

译淡北武朥湾社屯管辖大小十九社,屯丁三百名:武朥湾社屯丁三十二名,摆接社屯丁一十三名,雷朗社屯丁二十二名,龟仑社屯丁二十三名,南嵌社屯丁一十四名,坑仔社屯丁一十六名,圭泵社屯丁一十五名,搭搭攸社屯丁一十六名,里族社屯丁二十名,锡口社屯丁一十四名,峰仔峙社屯丁一十二名,毛少翁社屯丁四名,北投社屯丁二十二名,八里坌社屯丁五名,小鸡笼社屯丁六名,圭北屯社屯丁一十一名,金包里社屯丁二十二名,大鸡笼社屯丁一十二名,三貂社屯丁二十一名。淡北麻薯社屯管辖大小十二社,屯丁四百名:岸东社屯丁三十一名,岸南社屯丁三十二名,岸西社屯丁五十五名,崎仔脚社屯丁二十名,西势尾社屯丁二十三名,麻里兰社屯丁一十三名,葫芦墩社屯丁二十一名,翁仔社屯丁二十三名,麻薯旧社屯丁三十八名,朴仔篱社屯丁二十一名,旧岸西社屯丁一十一名,旧社岸里内城社屯丁一百一十二名。淡南日北社屯管辖大小五社,屯丁三百名:大甲东社屯丁七十二名,大甲西社屯丁四十名,双寮社屯丁四十四名,日南社屯丁七十四名,日北社屯丁七十名。淡南竹堑社屯管辖大小十一社,屯丁四百名:竹堑社屯丁九十四名,新港社屯丁五十一名,霄里社屯丁二十名,后垄社屯丁三十九名,猫阁社屯丁三十名,中港社屯丁三十三名,吞霄社屯丁二十五名,猫盂社屯丁八名,苑里社屯丁十二名,房里社屯丁四十四名,双寮社屯丁四十二名。以上合计大小四十七社,屯丁一千四百名。继续查得大姑嵌南雅内山的生番三十二社,附录如下:竹头角(即得樵谷社;番酋十八名),咬狗诣(即觉雅雅,又名角也嶷社;番酋十二名),南雅社,猫里翁社,木瓜原社,大道难社,逃懒懒社,猫里北社,淋漓雨社,九美懒社,锦篮篚社,卓皆银社,排衙散社,加朥摆社,杂无老社,卓高山社,石衢额社,鸡飞内、外社(外社番酋二名),合吻上、下社(番酋七名),苏老(即苏那社;番酋三名),麻胶社,加劳社,无贼社,骡怡社,婆老社,仪母社,干药社,密裴社,文甲社。淡水所属界外的生番社名列举如下:鸡笼、三貂界外:竿真林社、吧噜吻社、阿里纹社、旗钮吝社、连鸡督社。艋舺、暗坑界外:大悦仔社、小悦仔八仙社、青坑假已社、日本阿里山社。三角涌界外:猴吼里自社、横溪油麻社、大霸社、■〈口思〉啰阿班社。以上各社与噶玛兰相通,距离远近不一,也有已经剃发穿衣的人。大姑嵌三层埔界外(相距二十五里):猫里蛙社、阿里吻社、竹头角有娴打滚社、加厘本社(与前面略有同异,这是因为字音不同)。三坑外大坪界外(相距二十五里):油啰社、妈陵妈嗄社、秀翁已称社、连笏仔社。铜锣圈湳湖界外(相距二十五里):哆啰敏社、茄假牙社、阿里翁社、吧拉荖社。金广福大隘界外(相距二十里):球琉社、喉仔社、茄荖哩社、荖哩社、摆当茄冬社。咸菜瓮界外(相距二十五里):金鸡翁社、山姐仔社、猫■〈口尔〉■〈口仑〉社、打啰山社。三湾屯营界外(相距二十里,即鸡蛮社):鸡蛮社、水晶那眉社、盐朥拐仔社、吟■〈口尔〉打荖社、抵噜那■〈口尔〉社。南港仔界外(相距二十里):桶盘社。铜锣湾界外(约相距三十多里):百二分一带的生番社。樟树林三叉河界外(约相距三十里):一十六分一带的生番社。大甲后山界外:哆啰嘓社、朥施坪社(约距大甲五十里)。以上各社都刺面而不穿衣服。女子束发,男子披发,以刀、铳猎鹿为生,也有从事种植的。《淡水厅志》卷四 志三·赋役志 户口、田赋、官庄、屯租、叛产、饷帑(正、杂、耗羡、解运、存留)、经费、盐课、关榷、蠲政、恤政

赋役先户口者,有丁而后有赋,先王所以敬民也。今有赋无役,非无役也,役归于「一条鞭」法内,仍当存其名以着其实也。考「诸罗旧志」云(周宣子、陈少林所编):台湾田赋与内地异者三:内地止有田,而此则兼有园(有陂塘蓄水者为田、旱粮者为园);内地俱纳米,而此止纳谷;内地有改折,而此征本色。诸罗田少园多,计其田有五等(上上、中上、中中、下中、下下)、园有二等(以■〈石巴〉硗为上、下)。田园之主,其名有四:曰官庄(设县之后,郡属文武各官报垦,因而递授于后官者也)、曰业户(绅矜士民自垦纳赋,或承买收租而自赋于官者)、曰管事(业户推一人理赋税,差役,官就而责成之,计田园以酬其值而租赋不与焉)、曰番社(番自为耕,而别有丁身之饷)。又内地之田论亩(凡折算二百四十弓为一亩,六尺为一弓),台湾之田论甲(每甲凡东西南北各二十五戈,每戈长一丈二尺五寸。其坵段方员、曲直、宽狭则计尺寸折算)。雍正九年定:凡七年以后,新垦田园援照同安下沙则例,化甲为亩(每甲折内地弓步计一十一亩)。严氏金清新「志稿」云:台地新垦田园未毕升科,宜栽业户(此业户是报垦时出首,征收代纳不及十之二、三,官无从稽核。其言曰:内地惟正之供,就田征赋,悉由田主交纳,包粮者有禁;而淡水田主所收者谓之小租、官所征者谓之大租,大租概由业户征收转以纳官,所收浮于所纳,每田各带大租若干。业户自有契据,可以典卖。实与内地包收包纳同)。新垦之田,勘丈征租,庶裕正供而核名实。而「诸罗旧志」则云:台赋甚重,民不觉病者,新垦田肥,截长补短;虽输赋加倍,地力有余。此在国家为漏巵、在小民为遗利,不可以此登版籍,宜施法外之仁。无论圣谟闳远,不屑屑岛屿刀锥,而此邦士民非有蝇头之利,孰肯远隔重洋,安土重迁,处于天尽海飞之地哉!且朝廷宿兵,岁糜饷至巨,岂有求增赋而尽地利之心?其要在抚绥安辑,固海疆外圉,为闽、粤、江、浙之屏蔽,台郡安而四省安也。是二说者,各有所见,而总不出尹公利弊一疏范围(详「文征」)。从而折其衷,则不可加赋,未尝不可加垦;不可厉民,未尝不可以禁豪夺。清■〈蠢,才代春〉弊,不啜汁、不养痈,道在因时因势消息之而已。志赋役。

户口

田赋

官庄

屯租

叛产

饷帑

经费

盐课

关榷

蠲政

恤政

户口

民丁

雍正九年,彰化县拨归管辖丁一十一;每丁征银四钱七分六厘。乾隆元年改则,每丁征银二钱。十二年奉文:台属丁银匀配通郡田园征输。二十四年,匀征丁银一百五十七两六钱七分三厘零(「彰化志」)。

雍正十年至乾隆二十九年,递年编审共增出人丁三十,实在烟户男妇共三万三百四十二丁口;奉诏盛世滋生,永不加赋(「府志」)。

嘉庆十六年,查照保甲门牌,核实土著、流寓民户共一万七千九百四十三户,男妇大小共二十一万四千八百三十三口;内民户成丁男妇共一十一万六千二百二十五口,幼丁男女共九万八千六百八口(新修「通志」)。

道光二十一年,同知曹谨编查户口:厅治城厢八千五百二十三丁口,城南四堡一万三千一百三十丁口,城南三堡八千七百三十二丁口,城南二堡一万四千一百五十八丁口,城南一堡一万二千三百八十二丁口,城北一堡一万八千九百三十二丁口,城北二堡一万七千四百六十丁口,桃涧堡二万五千七百二十四丁口,海山堡一万六千三百四十二丁口,兴直堡一万六千四百六十六丁口,摆接堡二万六千九百一十七丁口,拳山堡一万四千九百八十九丁口,大加蜡堡二万三千六百八十三丁口,八里坌堡一万一千五百七十四丁口,芝兰一堡一万二千五百六十三丁口,芝兰二堡七千九百八十丁口,芝兰三堡一万五千八百零八丁口,石碇堡六千三百四十一丁口,金鸡貂堡一万一千三百五十九丁口:共二十八万三千零六十三丁口。现在户口、人丁,按年编造,共四十二万一千三百六十丁口。

番丁

雍正九年,彰化县拨归管辖土番大社五社,内附小社二十四社。至乾隆二年,番丁共一千三百二十五。照民丁例,每丁征银二钱;共征番丁银二百六十五两。

译赋役篇先讲户口,是因为有丁口之后才有赋税,这是先王敬重百姓的做法。如今有赋税而没有徭役,并不是没有徭役,而是徭役归入“一条鞭”法之中,仍应保留这个名目,以彰明其实际情况。考《诸罗旧志》说(由周宣子、陈少林编纂):台湾田赋与内地不同的地方有三点:内地只有田,这里兼有园(有陂塘蓄水的称为田,种旱粮的称为园);内地都缴纳米,这里只缴纳谷;内地有改折,这里征收本色。诸罗田少园多,田分五等(上上、中上、中中、下中、下下),园分二等(以■〈石巴〉硗为上、下)。田园的所有者有四种:一是官庄(设置县治以后,郡属文武各官申报开垦,因而逐渐授给后任官员的田园);二是业户(士绅、士人和百姓自行开垦缴赋,或者承买田园收租并自行向官府缴赋的人);三是管事(业户推举一人管理赋税、差役,官府就此责成他办理;以田园数量酬报其劳值,租赋不计算在内);四是番社(番人自己耕种,另有按丁征收的饷银)。此外,内地的田按亩计算(凡折算二百四十弓为一亩,六尺为一弓),台湾的田按甲计算(每甲东西南北各二十五戈,每戈长一丈二尺五寸)。田地的地块有方有圆,有曲有直,有宽有窄,都按尺寸丈量折算。雍正九年规定:凡七年以后新开垦的田园,按照同安下沙的则例,把甲折算为亩(每甲按内地弓步折算为一十一亩)。严氏《金清新志稿》说:台湾新开垦的田园尚未全部登记入科,应当登记业户(这里所说的业户,是报垦时出面首报的人;征收代纳的不到十分之二三,官府无法稽核。他说:内地只有正供,从田地征收赋税,全部由田主缴纳,包粮代收代纳是禁止的;而淡水田主收取的称为小租,官府征收的称为大租,大租大都由业户征收后转缴官府,所收的多于所缴的,每块田都附带若干大租。业户自己持有契据,可以典当、出卖。这实际上与内地包收包纳相同)。新垦田地应当勘丈并征租,这样才可以充裕正供,核实名目和实际情况。但《诸罗旧志》又说:台湾赋税很重,百姓却没有感到困苦,是因为新垦田地肥沃,可以截长补短;即使缴纳加倍赋税,土地的产出仍有余。这对于国家来说是漏巵,对于小民来说却是遗利,不能因此登记入册,应当施行法外的仁政。不论圣上的谋略多么宏大深远,不屑于计较岛屿上的微小利益;但本地士民若不是为了蝇头小利,谁肯远隔重洋、安土重迁,居住在天涯海角之地呢!况且朝廷常年驻兵,每年耗费的军饷极其巨大,哪里会有一心求增加赋税、尽量开发土地利益的想法?关键在于抚慰安定百姓,巩固海疆外部边防,使台湾成为福建、广东、江苏、浙江四省的屏障;台湾府安定了,四省也就安定了。这两种说法各有道理,但总的都没有超出尹公《利弊一疏》的范围(详见《文征》)。综合折中来看,不可以增加赋税,却未尝不可以增加开垦;不可以苛刻对待百姓,却未尝不可以禁止豪强侵夺。清除■〈蠢,才代春〉弊,不可饮鸩止渴,也不可养痈遗患;所应遵循的,只是根据时势斟酌损益罢了。赋役志。户口 田赋 官庄 屯租 叛产 饷帑 经费 盐课 关榷 蠲政 恤政 户口 民丁 雍正九年,彰化县拨归管辖的丁口为一十一名;每丁征银四钱七分六厘。乾隆元年更改税则,每丁征银二钱。乾隆十二年奉文规定:台湾所属各地的丁银平均摊入全郡田园征收。乾隆二十四年,平均征收丁银一百五十七两六钱七分三厘零(见《彰化志》)。从雍正十年至乾隆二十九年,逐年编审共增加人丁三十名,现有烟户男妇共三万三百四十二丁口;奉诏规定,盛世人口增长,永远不再加赋(见《府志》)。嘉庆十六年,按照保甲门牌查核,核实土著、流寓民户共一万七千九百四十三户,男女老少共二十一万四千八百三十三口;其中民户成年男女共一十一万六千二百二十五口,未成丁的男女共九万八千六百八口(见新修《通志》)。道光二十一年,同知曹谨编查户口:厅治城厢八千五百二十三丁口,城南四堡一万三千一百三十丁口,城南三堡八千七百三十二丁口,城南二堡一万四千一百五十八丁口,城南一堡一万二千三百八十二丁口,城北一堡一万八千九百三十二丁口,城北二堡一万七千四百六十丁口,桃涧堡二万五千七百二十四丁口,海山堡一万六千三百四十二丁口,兴直堡一万六千四百六十六丁口,摆接堡二万六千九百一十七丁口,拳山堡一万四千九百八十九丁口,大加蜡堡二万三千六百八十三丁口,八里坌堡一万一千五百七十四丁口,芝兰一堡一万二千五百六十三丁口,芝兰二堡七千九百八十丁口,芝兰三堡一万五千八百零八丁口,石碇堡六千三百四十一丁口,金鸡貂堡一万一千三百五十九丁口:共二十八万三千零六十三丁口。如今的户口、人丁逐年编造,共四十二万一千三百六十丁口。番丁 雍正九年,彰化县拨归管辖的土番大社有五社,内附小社二十四社。到乾隆二年,番丁共一千三百二十五名。按照民丁的例规,每丁征银二钱;共征番丁银二百六十五两。

同治九年查,各社番丁:德化社管大甲东西、日南北、双寮等五社二百三十七丁,内应征银大甲东社六两九钱二分四厘六毫、大甲西社一十六两零五分五厘一亳、日南社一十两零四钱二分三厘五毫、日北社七两二钱七分一厘六毫、双寮社六两七钱二分五厘二毫。房里、猫盂、吞霄、苑里等四社一百一十三丁,内应征银房里社七两九钱一分、猫盂社三两三钱九分、吞霄社七钱八分、苑里社四两五钱二分。后垄社管新港仔、中港、嘉志阁、猫里等四社三百零七丁,内应征银,新港社一十五两三钱五分、猫里社一十五两三钱五分。竹堑社八十九丁,应征银一十七两八钱。霄里、龟仑、坑仔、南嵌等四社八十五丁,内应征银霄里社六两、龟仑社五两、坑仔社二两五钱、南嵌社三两五钱。南港社管鸡柔山、圭母卒、武朥湾、雷朗、八里坌、搭搭攸、大浪泵、摆接等八社二百四十七丁,应征银四十九两四钱。北港社管金包里、北投、毛少翁、三貂、大小鸡笼等六社二百四十七丁,应征银四十九两四钱。

以上共三十一社,番丁一千二百一十二丁,年额共征番丁银二百六十五两。

诸色人户,有司察其数而岁报于部,曰烟户。男十六曰丁、女曰口,未成丁亦曰口。丁口系于户,计丁以输赋。户口之生耗,隆替攸关。隋裴蕴以户口脱漏,诈注老小,奏令貌阅不实;衰世之政,何足道哉!台地自伪郑制法,不分主客计口算丁,每一丁岁征银六钱。

国初征额,每一丁岁征银四钱七分六厘。凡有室家者,均编客户;单丁不与焉。康熙五十年丁册始定常额,续生永不加赋。自雍正元年设彰化县治,以淡厅隶之;计丁征赋,一如旧制。乾隆元年,诏令台湾丁额加倍有余,民间未免竭蹶;着照内地例,酌中减则,每丁征银二钱,以纾民力。二年,复诏:台地番黎按丁征收,有多至二两、一两有余及五、六钱不等。民番皆吾赤子,原无歧视;除照民丁之例,每丁征银二钱,余悉栽减。十三年,诏令:各郡县丁银,就田园匀配,悉使有田业户输之。以丁之流徙无常,而田则有定,俾贫民无忧追捕;即有司所征,亦不失旧额矣。

田赋

旧额:田园共五百二十九顷五十五亩二分九厘零(内田共二百七十二顷七十亩一分四厘零,园共二百五十六顷八十五亩一分五厘零),征谷共八千三百六十七石七斗四升六合零。又另原拨归园五十三甲一分二厘零,征谷一百二十七石四斗八升九合零。

乾隆二十八年,新升田园共五顷一十七亩九分八厘五毫六丝(内下则田三顷六十二亩七分八厘,下则园一顷五十五亩二分五毫六丝),征谷八十二石二斗一升三合九勺。

二十九年,新升下则田六十六亩,征谷一十石五斗五升零八勺。又新升田园共五顷七十七亩六分六厘六毫(内下则田三顷三十一亩八分四毫,下则园二顷四十五亩八分七厘二亳),征谷九十一石四斗一升二合二勺。又新升田园三十三顷零八亩四分六厘六毫三丝三忽七微(内下则田二十九顷十八亩九分一厘二丝四忽九微,下则园三顷六十九亩五厘六毫八忽八微),征谷五百零二石四斗八升八合七勺。

三十年,新升田园共二十四顷七十七亩七分五厘(内下则田二十二顷二十六亩九分五厘,下则园二顷五十亩零八分),征谷三百九十五石一斗四升一合五勺。

三十一年,新升拳山官庄下则田二十五亩零七厘六毫四丝八忽,征谷四石零八合八勺。又新升息庄下则田三十七顷三亩六分四厘九毫四丝,征谷五百九十二石零六升九合五勺。

三十二年,新升下则田一十八顷八十二亩八分四毫,征谷三百石零九斗八升七合七勺。

三十四年,新升下则田五十五顷二十八亩三分七厘一毫八丝一忽,征谷七百八十三石七斗七升一合七勺。

三十五年,新升下则田二十五顷八十六亩六分九厘八毫四丝,征谷三百零二石六斗六升八合七勺。又新升里民陈尚充公下则田四十七亩七分四厘,征谷七石六斗三升一合七勺。又新升下则田一十四顷八十四亩七分八厘一毫一丝四忽,征谷二百二十三石五斗七升零九勺三抄。又新升下则田二顷一十七亩五分九厘八毫三丝四忽,征谷三十三石九斗五升七合四勺。

三十七年,新升拳山官庄下则园一十顷二十一亩六厘七毫四丝四忽,征谷一百五十九石三斗四升三合三勺。又新升下则田一十二顷八十一亩五分七厘一毫三丝,征谷二百零四石八斗七升三合四勺。又新升下则田四顷五十一亩九分七厘七亳四丝,征谷七十二石二斗五升二合八勺。

三十八年,新升下则田六顷六十三亩八分五厘,征谷一百零六石一斗二升三合八勺。又新升下则园二顷九十五亩六分八厘一毫三丝二忽,征谷四十六石一斗四升二合七勺。

四十一年,新升下则田四顷五十六亩二分,征谷七十二石九斗三升七合二勺。

译同治九年查得,各社番丁如下:德化社管辖大甲东西、日南北、双寮等五社,共二百三十七丁;其中应征银为:大甲东社六两九钱二分四厘六毫,大甲西社一十六两零五分五厘一亳,日南社一十两零四钱二分三厘五毫,日北社七两二钱七分一厘六毫,双寮社六两七钱二分五厘二毫。房里、猫盂、吞霄、苑里等四社共一百一十三丁;其中应征银为:房里社七两九钱一分,猫盂社三两三钱九分,吞霄社七钱八分,苑里社四两五钱二分。后垄社管辖新港仔、中港、嘉志阁、猫里等四社,共三百零七丁;其中应征银为:新港社一十五两三钱五分,猫里社一十五两三钱五分。竹堑社八十九丁,应征银一十七两八钱。霄里、龟仑、坑仔、南嵌等四社共八十五丁;其中应征银为:霄里社六两,龟仑社五两,坑仔社二两五钱,南嵌社三两五钱。南港社管辖鸡柔山、圭母卒、武朥湾、雷朗、八里坌、搭搭攸、大浪泵、摆接等八社,共二百四十七丁,应征银四十九两四钱。北港社管辖金包里、北投、毛少翁、三貂、大小鸡笼等六社,共二百四十七丁,应征银四十九两四钱。以上共三十一社,番丁一千二百一十二丁,每年定额共征番丁银二百六十五两。各种人户,由主管官府查明人数,每年上报户部,称为“烟户”。男子十六岁称“丁”,女子称“口”,未成丁的也称“口”。丁口隶属于户,按丁计算以缴纳赋税。户口的增减关系到国家的兴衰。隋朝裴蕴因为户口有脱漏、虚报老幼,奏请下令按相貌查验,却仍不真实;衰败时代的政治,还有什么值得说的呢!台湾从伪郑时期制定法规起,不分本地、外来人口,按人口计算丁数,每丁每年征银六钱。清朝初年规定的征额是每丁每年征银四钱七分六厘。凡有家室的人都编入客户,单身丁不编入。康熙五十年,丁册开始确定常额,后来增加的人丁永远不再加赋。雍正元年设置彰化县治,以淡水厅隶属彰化;按丁征赋,完全依照旧制。乾隆元年,下诏规定台湾丁额增加了一倍有余,民间不免困乏;命令按照内地例规酌情减轻税则,每丁征银二钱,以舒缓民力。乾隆二年,又下诏说:台湾地区番黎按丁征收,有的多至二两、一两有余,也有五六钱不等。百姓和番人都是我的赤子,本来没有区别对待;除按照民丁的例规每丁征银二钱外,其余全部裁减。乾隆十三年,下诏规定:各郡县的丁银,就在田园中平均摊派,使有田产的业户全部缴纳。因为丁口流动迁徙没有定数,而田产有固定所在,使贫民不必担心被追捕;即使由官府征收,也不失原来的定额。田赋 旧有定额:田园共五百二十九顷五十五亩二分九厘零(其中田共二百七十二顷七十亩一分四厘零,园共二百五十六顷八十五亩一分五厘零),征谷共八千三百六十七石七斗四升六合零。另有原拨归园五十三甲一分二厘零,征谷一百二十七石四斗八升九合零。乾隆二十八年,新登记入科的田园共五顷一十七亩九分八厘五毫六丝(其中下则田三顷六十二亩七分八厘,下则园一顷五十五亩二分五毫六丝),征谷八十二石二斗一升三合九勺。乾隆二十九年,新登记入科的下则田六十六亩,征谷一十石五斗五升零八勺。又新登记入科的田园共五顷七十七亩六分六厘六毫(其中下则田三顷三十一亩八分四毫,下则园二顷四十五亩八分七厘二亳),征谷九十一石四斗一升二合二勺。又新登记入科的田园三十三顷零八亩四分六厘六毫三丝三忽七微(其中下则田二十九顷十八亩九分一厘二丝四忽九微,下则园三顷六十九亩五厘六毫八忽八微),征谷五百零二石四斗八升八合七勺。乾隆三十年,新登记入科的田园共二十四顷七十七亩七分五厘(其中下则田二十二顷二十六亩九分五厘,下则园二顷五十亩零八分),征谷三百九十五石一斗四升一合五勺。乾隆三十一年,新登记入科的拳山官庄下则田二十五亩零七厘六毫四丝八忽,征谷四石零八合八勺。又新登记入科的息庄下则田三十七顷三亩六分四厘九毫四丝,征谷五百九十二石零六升九合五勺。乾隆三十二年,新登记入科的下则田一十八顷八十二亩八分四毫,征谷三百石零九斗八升七合七勺。乾隆三十四年,新登记入科的下则田五十五顷二十八亩三分七厘一毫八丝一忽,征谷七百八十三石七斗七升一合七勺。乾隆三十五年,新登记入科的下则田二十五顷八十六亩六分九厘八毫四丝,征谷三百零二石六斗六升八合七勺。又新登记入科的里民陈尚充公下则田四十七亩七分四厘,征谷七石六斗三升一合七勺。又新登记入科的下则田一十四顷八十四亩七分八厘一毫一丝四忽,征谷二百二十三石五斗七升零九勺三抄。又新登记入科的下则田二顷一十七亩五分九厘八毫三丝四忽,征谷三十三石九斗五升七合四勺。乾隆三十七年,新登记入科的拳山官庄下则园一十顷二十一亩六厘七毫四丝四忽,征谷一百五十九石三斗四升三合三勺。又新登记入科的下则田一十二顷八十一亩五分七厘一毫三丝,征谷二百零四石八斗七升三合四勺。又新登记入科的下则田四顷五十一亩九分七厘七亳四丝,征谷七十二石二斗五升二合八勺。乾隆三十八年,新登记入科的下则田六顷六十三亩八分五厘,征谷一百零六石一斗二升三合八勺。又新登记入科的下则园二顷九十五亩六分八厘一毫三丝二忽,征谷四十六石一斗四升二合七勺。乾隆四十一年,新登记入科的下则田四顷五十六亩二分,征谷七十二石九斗三升七合二勺。

四十三年,新升下则田六顷五十七亩八分零,征谷一百零五石一斗五升六合。又新升下则田一十一顷,征谷一百七十五石八斗四升七合二勺。又新升下则田一十八顷七十二亩二分九厘九亳二丝六忽四微三纤,征谷三百零二石零八升五合五勺七抄。

以上合计旧额、新升,凡田园八百三十一顷八十亩三分三厘四毫二丝三忽一微三纤、又原拨归园五十三甲一分二厘,实征谷一万三千零七十石四斗六升九合九亩(官庄、隆恩、息庄、叛产供谷俱在内。其档案乾隆五十一年被匪焚毁无存)。

乾隆五十七年,董陈兴首垦下则田二十顷九分六厘八毫零(每亩征银五分七厘五毫五丝),共征银一百一十五两一钱五分六厘(额外未报部)。

咸丰九年十月,新升中港隆恩大埔林寿记熟田一十甲零五分(每甲科租四石,内抽一石,带完正供),年纳供谷一十石零五斗(额外未报部)。

台湾田赋与中土异。自荷兰令中土遗民受种。以十亩为一甲,分上、中、下则征谷;年修陂圳之费以及耕具皆荷兰赀给,名曰王田;犹今佃户纳租于田主也。伪郑取之,改为官田;耕者为官佃,输租乃旧。其宗党及伪官士庶招垦自收者曰私田,即文武官田也;征谷亦分上、中、下则。所用官斗,较中土仓斛,每斗仅八升。三年一丈量。洎归命后,悉为民业,故不以亩计,仍以甲计。按内地制:六尺为弓,积二百四十弓为一亩;台湾以一丈二尺五寸为戈,周围一百戈为一甲(又五甲为一张犁,故地名有若干张犁,亦因甲称之)。台田一甲,当内地十一亩三分零,准二千七百一十二弓有奇。赋法:凡田一甲,上则征银八石八斗、中则七石四斗、下则五石五斗;园一甲,上则征谷五石、中则四石四斗。淡厅田园康熙五十三年始报升科,照彰化县旧例。雍正十年奉旨:自九年始照同安例,田园均化甲为亩,以一甲作十一亩。其田照同安民谷例征收:上田亩征银八分五厘三毫四丝,秋米六合九抄五撮;中田亩六分五厘八毫八丝四忽,秋米三合八抄七撮;下田亩五分七厘五毫五丝,秋米免。其园照同安盐米不征盐,折例征收:上园视中田、中园视下田,下园亩征银五分六厘一毫八丝;米亦免。凡银三钱六分,折征谷一石;凡秋米一石,征谷二石。计上田每甲应征谷二石七斗四升有奇、中田每甲二石八升有奇、下田每甲一石七斗五升有奇;上园视中田、中围视下田,下园每甲应征谷一石七斗五升有奇。于是新垦田园多得轻税,视旧法仅三分之一焉。

官庄

拳头母山,田每甲纳租谷六石、园纳三石,应额征正供谷一千一百三十七石六斗七升七合三勺。

和尚洲,田每甲租谷四石、园三石,应额征正供谷二百六十七石一斗四升五合二勺。

——以上年共额征正供谷一千四百零四石八斗二升二合五勺。

拳头母山,额征耗谷九十四石八斗六升零四勺,又征余租谷八百六十七石零三升五合七勺。

和尚洲,额征耗谷七石四斗四升四合九勺,又征余租谷七十七石五斗五升九合七勺,又征天后宫城隍庙耗谷一十四石八斗一升七合三勺,又征里民陈尚充公田园耗谷六斗三升六合,又征余租谷一十七石七斗七升二合三勺。

——以上年共额征耗余租一千零八十石七斗二合三勺。

计共年征耗余谷二千四百八十四石八斗九升四合八勺。除正供外,所剩耗余谷详定每谷一石变价银六钱二分,共银六百六十九两六钱六分九厘六毫二丝六忽。

按「府志」云:淡厅官庄二所,乾隆二十二年新升;年征谷三千七百七十二石八斗七升七合。二十四年,豁免谷一千八百四十九石四斗零八合,实征谷一千九百二十三石四斗六升八合;与今册所征正供不符五百余石。旧案已失,无从互核,姑存其目。至余租谷系田户应收归官充公之额,故于耗谷以外又立名目也。

又厅额征彰化县属快官庄充公租谷四百六十九石二升五合七勺;乾隆五十八年,详豁水冲田园无征谷二十四石六斗九升七合二勺外,实征谷四百四十四石三斗二升七合五勺。内除给佃首辛劳谷五十石、又本厅役食米折谷一百一十五石九斗九升七合七勺,年实征余租谷二百七十八石三斗二升九合八勺。照例每石变价银六钱二分,共变价银一百七十五两三钱四分七毫七丝四忽。内除给北中营兵米车船脚费银七十二两四钱八厘八毫五丝六忽,实余银一百零二两九钱三分八厘九亳一丝八忽。

屯租

乾隆四十八年,原报已垦田园五千二百八十三甲四分零三毫二丝八忽。内除水冲缺额并剔归界内叛产抄封及番耕等项田园八百四十六甲三分一厘五毫一丝二忽外,实原报田园四千四百三十七甲零八厘八毫一丝六忽,系归番管耕,不征屯租之项。

译乾隆四十三年,新登记入科的下则田六顷五十七亩八分零,征谷一百零五石一斗五升六合。又新登记入科的下则田一十一顷,征谷一百七十五石八斗四升七合二勺。又新登记入科的下则田一十八顷七十二亩二分九厘九亳二丝六忽四微三纤,征谷三百零二石零八升五合五勺七抄。以上合计旧额和新登记入科的田园,共有田园八百三十一顷八十亩三分三厘四毫二丝三忽一微三纤,另有原拨归园五十三甲一分二厘;实际征谷一万三千零七十石四斗六升九合九亩(官庄、隆恩、息庄、叛产所缴的谷都包括在内。相关档案在乾隆五十一年被匪徒焚毁,已经不存在)。乾隆五十七年,董陈兴首先开垦下则田二十顷九分六厘八毫零(每亩征银五分七厘五毫五丝),共征银一百一十五两一钱五分六厘(额外征收,未报部)。咸丰九年十月,新登记入科的中港隆恩大埔林寿记熟田一十甲零五分(每甲征租四石,其中抽取一石,带征并完纳正供),每年缴纳供谷一十石零五斗(额外征收,未报部)。台湾的田赋与内地不同。荷兰统治时期,命令内地遗民承种土地,以十亩为一甲,分上、中、下三等征收谷物;每年修筑陂塘、水圳的费用以及耕具,都由荷兰出资供给,称为“王田”,和今天佃户向田主缴纳租金相似。伪郑政权夺取后,改称官田;耕种者称官佃,缴纳租租仍沿用旧制。伪郑宗党以及伪官、士、庶民自行招人开垦并收取收益的,称为私田,也就是文武官田;征谷同样分上、中、下三等。所使用的官斗,与内地仓斛相比,每斗只有八升。每三年丈量一次。归顺清朝以后,全部成为民业,所以不按亩计算,仍按甲计算。按照内地制度,六尺为一弓,二百四十弓合为一亩;台湾以一丈二尺五寸为一戈,周围一百戈为一甲(又五甲为一张犁,所以地名中有若干“张犁”,也因甲而称)。台湾一甲田,折合内地十一亩三分有余,相当于二千七百一十二弓有余。赋税办法是:田每一甲,上等征银八石八斗、中等七石四斗、下等五石五斗;园每一甲,上等征谷五石、中等四石四斗。淡水厅的田园从康熙五十三年开始报升入科,按照彰化县旧例办理。雍正十年奉旨:从雍正九年开始,按照同安的例子,把田园统一由甲折算为亩,一甲作十一亩。田地按照同安征收民谷的例子办理:上田每亩征银八分五厘三毫四丝,秋米六合九抄五撮;中田每亩征银六分五厘八毫八丝四忽,秋米三合八抄七撮;下田每亩征银五分七厘五毫五丝,免征秋米。园地按照同安盐米不征盐、折算征收的例子办理:上园按中田征收,中园按下田征收;下园每亩征银五分六厘一毫八丝,米也免征。每银三钱六分折征谷一石;每秋米一石征谷二石。计算下来,上田每甲应征谷二石七斗四升有余,中田每甲二石八升有余,下田每甲一石七斗五升有余;上园按中田、中围按下田,下园每甲应征谷一石七斗五升有余。因此,新开垦的田园税负较轻,只有旧法的三分之一。官庄 拳头母山,田地每甲缴纳租谷六石,园地缴纳三石,应按额征收正供谷一千一百三十七石六斗七升七合三勺。和尚洲,田地每甲缴纳租谷四石,园地缴纳三石,应按额征收正供谷二百六十七石一斗四升五合二勺。以上各项每年合计额征正供谷一千四百零四石八斗二升二合五勺。拳头母山,额征耗谷九十四石八斗六升零四勺,另征余租谷八百六十七石零三升五合七勺。和尚洲,额征耗谷七石四斗四升四合九勺,另征余租谷七十七石五斗五升九合七勺;又征天后宫、城隍庙耗谷一十四石八斗一升七合三勺;又征里民陈尚充公田园耗谷六斗三升六合;又征余租谷一十七石七斗七升二合三勺。以上各项每年合计额征耗谷和余租谷一千零八十石七斗二合三勺。合计每年征收耗谷和余租谷二千四百八十四石八斗九升四合八勺。除去正供谷外,剩余的耗谷、余租谷规定每谷一石折价银六钱二分,共折银六百六十九两六钱六分九厘六毫二丝六忽。据《府志》记载:淡水厅有官庄两所,乾隆二十二年新近升科;每年征谷三千七百七十二石八斗七升七合。乾隆二十四年,免除谷一千八百四十九石四斗零八合,实际征谷一千九百二十三石四斗六升八合;这与现今册籍所征正供谷相差五百多石。旧案已经遗失,无法相互核对,暂且保留这一条。至于余租谷,是田户本应收取、后来归官府充公的数额,所以在耗谷之外又另立名目。本厅另外征收彰化县所属快官庄充公租谷四百六十九石二升五合七勺。乾隆五十八年,详细奏报免除被水冲毁的田园无征谷二十四石六斗九升七合二勺之外,实际征谷四百四十四石三斗二升七合五勺。其中扣除给佃首的辛劳谷五十石,以及本厅差役的伙食米折谷一百一十五石九斗九升七合七勺,每年实际征收余租谷二百七十八石三斗二升九合八勺。按例每石折价银六钱二分,共折银一百七十五两三钱四分七毫七丝四忽。其中扣除给北中营兵米、车船脚费银七十二两四钱八厘八毫五丝六忽,实际余银一百零二两九钱三分八厘九亳一丝八忽。屯租 乾隆四十八年,原报已经开垦的田园共五千二百八十三甲四分零三毫二丝八忽。其中扣除被水冲毁的缺额,以及剔除归入界内的叛产、抄封田产和番人耕种等项田园八百四十六甲三分一厘五毫一丝二忽之外,实际原报田园为四千四百三十七甲零八厘八毫一丝六忽,这些土地归番人管理耕种,不征收屯租。

五十三年续丈,除原报番田外,溢额民耕田园一千三百八十六甲八分八厘三毫九丝三忽二微;内五十五年报被水冲沙压田园二百四十一甲六分七厘八毫六丝五忽九微六纤外,实存溢额田园一千一百四十五甲二分零五毫二丝七忽二微四纤。按等科租,应征租谷一万一千四百六十石零四升七合一勺九抄八撮。

又蛤仔市等庄大租,并议充屯计大租谷六千零八十四石九斗二升六合六勺四抄。

——以上合计,原报额征屯租谷一万七千五百四十四石九斗七升三合八勺三抄八撮。

嘉庆十五年覆丈,缺额原报归番田园二百四十九甲八分一厘一亳八丝九忽四微八纤,溢额并新垦民耕田园三百三十六甲四分三厘六毫四丝三忽。除缺溢均非本庄本佃不相抵补外,计实存原报田园四千一百八十七甲二分七厘六毫二丝二忽五微二纤、实存现溢合前共溢额民耕田园一千四百八十一甲六分四厘一毫七丝零二微四纤。内溢一等田七十七甲三分零七毫一丝三忽四微,租谷一千七百石零七斗五升六合九勺四抄八撮;溢二等田一百一十一甲一分一厘六毫九丝四忽二微,租谷二千石零一斗零四合九勺五抄六撮;溢三等田五十二甲八分八厘六毫六丝三忽六微,租谷七百四十石零四斗一升二合九勺零四撮;溢四等田一百一十九甲零三厘零七丝九忽,租谷一千四百二十八石三斗六升九合四勺八抄;溢五等田一百九十八甲四分八厘七毫三丝四忽,租谷一千九百十四石八斗七升三合四勺;溢六等田三百一十三甲零二厘九毫零二忽二微,租谷一千八百七十八石二斗三升四合一勺三抄二撮;溢二等园六甲零六厘三毫六丝六忽,租谷三十六石三斗八升一合九勺六抄;溢三等园四十八甲四分三厘八毫四丝一忽四微四纤,租谷二百四十二石一斗九升二合零七抄二撮;溢四等园一百六十六甲七分四厘二毫七丝七忽二微,租谷六百六十六石九斗七升一合零八抄七撮;溢五等园一百四十九甲五分五厘八毫一丝八忽,租谷四百四十八石六斗七升四合五勺四抄;溢六等园二百二十三甲六分五厘八毫八丝一忽二微,租谷四百四十七石三斗一升七合六勺二抄四撮。

又园一十五甲三分一厘二毫,租谷八十石。

——以上覆丈额征屯租谷一万一千五百七十四石二斗八升九合一勺零四撮,并原报蛤仔市庄充屯大租谷六千零八十四石九斗二升六合六勺四抄、又园租谷八十石,合计应征屯租谷一万七千七百三十九石二斗一升五合七勺四抄四撮。每石折征番银一圆,共应征番银一万七千七百三十九圆二角一办五周七尖四厘四毫。

近查名屯田水冲无征谷额:九芎林等庄五百七十三石零,杨梅坜庄一十八石零,霄里大姑嵌等庄一百一十一石零,中港、斗换坪等庄一百五十二石零,铜锣湾、蛤仔市、大坑口、中心埔、芎蕉湾、七十份等庄五百四十余石零,吞霄等庄一百三十三石零:计共水冲无征谷一千五百二十七石零,未经详报勘豁。

同治元年,同知秋日觐断充吴记顺谷四百石、陈玉成谷二十石系补水冲屯租缺额,亦未经详报。

按屯租,屯番之田园,在土牛界外也;兵掌屯于军官,而田园则垦自官,且征收在官。初,台地东倚内山多旷土,民与番并垦焉。乾隆四十九年,总督富纲奏明清丈。凡所丈报田园荒埔,计田论亩,籍已具而案核未定。值林爽文乱,诸社番随官打仗,出力有功;五十三年,大学士福康安、巡抚徐嗣曾奏准募番民为屯丁,设立屯所,按丁授地,给与界外埔地,归番自耕,以资久计。盖照四川屯练例,就社立为屯营。按社之远近与番之多寡,分别大小屯。大屯番丁四百名、小屯三百名,专辖外委一员;南北各屯,千、把总统属之。即古屯兵法,寓兵于农之意也。乃以前所丈报田园,复加丈量多溢额;于是原额归民耕,以溢额为屯田,田与屯兵不相属。且溢额之田,多奇零破碎;官征其赋,以时发给焉。其田园凡六等:一等田每甲征租二十二石,园每甲征租十石;二等田一十八石,园六石;三等田一十四石,园五石;四等田一十二石,园四石;五等田一十石,园三石;六等田六石,园二石。自五十五年晚季起,征收全年之半云。

充公屯租

译乾隆五十三年续行丈量,除去原报的番田外,超过原额的民人耕种田园有一千三百八十六甲八分八厘三毫九丝三忽二微。其中乾隆五十五年报告被水冲毁、被沙压没的田园二百四十一甲六分七厘八毫六丝五忽九微六纤之外,实际存留的溢额田园为一千一百四十五甲二分零五毫二丝七忽二微四纤。按照等级科租,应征租谷一万一千四百六十石零四升七合一勺九抄八撮。另有蛤仔市等庄的大租,以及议定充作屯租的大租谷六千零八十四石九斗二升六合六勺四抄。以上合计,原报额征屯租谷一万七千五百四十四石九斗七升三合八勺三抄八撮。嘉庆十五年复丈,缺额的原报归番田园有二百四十九甲八分一厘一亳八丝九忽四微八纤,溢额及新开垦的民人耕种田园有三百三十六甲四分三厘六毫四丝三忽。除去缺额与溢额都不是本庄、本佃,不能相互抵补之外,实际存留的原报田园为四千一百八十七甲二分七厘六毫二丝二忽五微二纤;实际存留、现有溢额与以前合计的溢额民耕田园为一千四百八十一甲六分四厘一毫七丝零二微四纤。其中,溢额一等田七十七甲三分零七毫一丝三忽四微,租谷一千七百石零七斗五升六合九勺四抄八撮;溢额二等田一百一十一甲一分一厘六毫九丝四忽二微,租谷二千石零一斗零四合九勺五抄六撮;溢额三等田五十二甲八分八厘六毫六丝三忽六微,租谷七百四十石零四斗一升二合九勺零四撮;溢额四等田一百一十九甲零三厘零七丝九忽,租谷一千四百二十八石三斗六升九合四勺八抄;溢额五等田一百九十八甲四分八厘七毫三丝四忽,租谷一千九百十四石八斗七升三合四勺。溢额六等田三百一十三甲零二厘九毫零二忽二微,租谷一千八百七十八石二斗三升四合一勺三抄二撮;溢额二等园六甲零六厘三毫六丝六忽,租谷三十六石三斗八升一合九勺六抄;溢额三等园四十八甲四分三厘八毫四丝一忽四微四纤,租谷二百四十二石一斗九升二合零七抄二撮;溢额四等园一百六十六甲七分四厘二毫七丝七忽二微,租谷六百六十六石九斗七升一合零八抄七撮;溢额五等园一百四十九甲五分五厘八毫一丝八忽,租谷四百四十八石六斗七升四合五勺四抄;溢额六等园二百二十三甲六分五厘八毫八丝一忽二微,租谷四百四十七石三斗一升七合六勺二抄四撮。另有园十五甲三分一厘二毫,租谷八十石。以上复丈额征屯租谷一万一千五百七十四石二斗八升九合一勺零四撮,加上原报蛤仔市庄充屯大租谷六千零八十四石九斗二升六合六勺四抄,以及园租谷八十石,合计应征屯租谷一万七千七百三十九石二斗一升五合七勺四抄四撮。每石折征番银一圆,共应征番银一万七千七百三十九圆二角一办五周七尖四厘四毫。近来查得各处名下屯田因水冲毁而无征谷额:九芎林等庄五百七十三石零,杨梅坜庄一十八石零,霄里大姑嵌等庄一百一十一石零,中港、斗换坪等庄一百五十二石零,铜锣湾、蛤仔市、大坑口、中心埔、芎蕉湾、七十份等庄五百四十余石零,吞霄等庄一百三十三石零;合计因水冲毁而无征谷一千五百二十七石零,尚未详细申报勘查核免。同治元年,同知秋日觐判定充作吴记顺谷四百石、陈玉成谷二十石,用来补充水冲屯租的缺额,也尚未详细申报。关于屯租,屯番的田园在土牛界之外;兵丁由军官掌管屯务,而田园由官府开垦,并且由官府征收租赋。起初,台湾东部依傍内山,有很多荒地,民人与番人一起开垦。乾隆四十九年,总督富纲奏明进行清丈。凡是丈量申报的田园、荒埔,都按田地计算亩数,登记簿册已经具备,但案件核定尚未完成。适逢林爽文作乱,各社番人跟随官军作战,出力有功;乾隆五十三年,大学士福康安、巡抚徐嗣曾奏准招募番民充任屯丁,设置屯所,按丁授予土地,把界外埔地给番人自行耕种,以作为长久之计。这是仿照四川屯练的制度,就各社设置屯营。根据各社距离远近和番人人数多少,分别设置大屯、小屯。大屯番丁四百名,小屯三百名,各专门管辖一名外委;南北各屯由千总、把总统辖。这就是古代屯兵制度中“寓兵于农”的意思。于是将以前丈量申报的田园重新丈量,增加出许多溢额;这样,原额田归民人耕种,溢额田作为屯田,土地与屯兵并不相属。而且溢额田多为零散破碎地块;官府征收其赋税,按时发给屯兵。田园共分六等:一等田每甲征租二十二石,园每甲征租十石。二等田每甲征租一十八石,园六石;三等田一十四石,园五石;四等田一十二石,园四石;五等田一十石,园三石;六等田六石,园二石。据说从乾隆五十五年晚季开始,征收全年租额的一半。充公屯租

嘉庆十五年清丈,除册报归屯田园外,尚有续垦新溢不堪入额田园一百二十七甲六分零七毫五丝二忽二微剔出,另册责成地方官征租,留充屯务公用。内五股林、石壁潭、二庄田五十三甲四分三厘一毫五丝二忽,应租三百二十石零五斗八升九合一勺二抄;园二十一甲六分六厘四毫四丝,应租四十三石三斗二升八合八勺:共征谷三百六十三石九斗一升七合九勺二抄。员墩仔、八张犁、猫朥合、三庄田四十四甲二分零四毫四丝零二微,应租二百六十五石二斗二升六合四勺一抄二撮;园八甲三分零七毫二丝,征租一十六石六斗一升四合四勺:共征谷二百八十一石八斗四升零八勺一抄二撮。以上计共征充公屯租谷六百四十五石七斗五升八合七勺三抄二撮。照屯租例,每石折征银一圆,共征银六百四十五圆七角五瓣八周七尖三厘二毫。

叛产

乾隆五十一年,抄封林爽文案内已报升田园计六百三十九甲一分六厘九毫四忽,分上、中、下则额征租谷一万五千八百四十五石四斗零八合二勺。嘉庆九年归府佃首征收,年纳厅额供谷六百五十七石五斗七升零九勺,每石折价银一圆三角缴厅。余谷输纳府库,拨充戍兵加饷。

同治三年,抄封戴万生案内在逃股首庄柳、庄领等田四段,年额征租谷七十五石,拨充大甲水神祠香灯经费。

饷帑

地丁,匀征银一百五十七两六钱七分四厘(详见「户口」)。

番丁,征银二百六十五两(见「户口」。后奉文麻薯旧社额征樟皮四张折银九钱六分,亦归「番丁」项下)。

——以上共年征地丁银四百二十二两六钱七分四厘。

廍饷(即蔗车),乾隆九年报升二张、三十一年新升半张、三十二年二张、三十六年十张、四十一年二张、四十二年四张、四十三年三张、五十七年三张,共二十六张半。每张征银五两六钱,应征银一百五十一两二钱。

磨饷一首,乾隆九年报升,征银五两六钱。

罟饷一张,雍正九年彰化拨归管辖,年应征银一十一两七钱八分。

鹿獐皮饷四张,乾隆二年麻薯旧社报升;又八张,三十三年未毒二社报升;又二张(报升年分失考),后垄等四社报升:共一十四张。每张变价银二钱四分,共征银三两三钱六分。

小米饷八石,乾隆三十三年报升。每石变价银六钱,征银四两八钱。

——以上共年征杂饷银一百七十六两七钱二分。

海山堡陈有容户下续垦报升,年额应征供谷银壹百壹拾伍两壹钱伍分六厘(此款不入正供,另编为供谷。查今册附于「杂饷」仍之)。

计共年征地丁、杂饷银七百一十四两五钱五分。

当税,乾隆二十九年后十二户,征银六十两。嘉庆八年后先后详销存八户,征银四十两。现实存三户,年征银一十五两(不在「杂饷」内,尽数解府)。

地丁,计烟户按田匀配;廍饷糖征;磨饷,面征;罟饷,鱼税也;鹿獐皮,则征于番;小米,亦谷之末,田园川泽之利薄征之耳;当税,当铺税也,典物而收重利则税之。凡此数者,不入正供为杂饷。其梁头船征,别见「海防」。

耗羡

新旧额田园正供应征耗羡银五百八十二两九钱零一厘,又不入正供随征随耗各款共征耗羡银一十三两八钱一分八厘七毫二丝,计共征银五百九十六两七钱一分九厘七毫二丝(内旧额应耗羡三百四十八两一钱四分六厘一毫八丝,新升应耗羡二百四十八两五钱七分二厘八毫二丝)。

旧额匀丁饷应征耗羡银一十四两一钱九分零六毫六丝,番丁饷应征耗羡银二十三两九钱三分六厘四毫,计共征银三十八两一钱二分七厘零六丝。

饷耗羡旧额应征银一两三钱四分四厘,新升应征银一十六两八钱,计共征银一十八两一钱四分四厘。

磨饷应征耗羡银六钱七分二厘,罟饷应征耗羡银一两四钱一分三厘六毫,鹿獐皮饷(只算后垄四社二张)应征耗羡银五分七厘六毫,计共征银二两一钱四分三厘二毫(以外,尚有小米饷、鹿獐皮饷不征耗羡)。

以上新旧额共征耗羡银六百五十五两一钱三分三厘九毫八丝。

赋法:银有炉火之耗,谷有鼠雀之耗。不征其耗,则司出内者病焉。耗必有羡,与周官振掌事之余财者意同,按例匀丁番丁赋银一两征耗银七分。封平余银二分。共九分。其田园每正赋谷一石,征耗谷一斗,折银五分。其杂饷银每一两征耗银一钱,封平余银二分。共一钱二分。是为之羡。

解运存留

译嘉庆十五年清丈,除去册籍申报归入屯田的田园外,还有后来开垦、超过额数且不宜列入正额的田园一百二十七甲六分零七毫五丝二忽二微,被剔出后另立册籍,责成地方官征收租谷,留下充作屯务公用。其中五股林、石壁潭、二庄的田五十三甲四分三厘一毫五丝二忽,应收租谷三百二十石零五斗八升九合一勺二抄;园二十一甲六分六厘四毫四丝,应收租谷四十三石三斗二升八合八勺,合计征谷三百六十三石九斗一升七合九勺二抄。员墩仔、八张犁、猫朥合、三庄的田四十四甲二分零四毫四丝零二微,应收租谷二百六十五石二斗二升六合四勺一抄二撮;园八甲三分零七毫二丝,征租一十六石六斗一升四合四勺,合计征谷二百八十一石八斗四升零八勺一抄二撮。以上合计征收充公屯租谷六百四十五石七斗五升八合七勺三抄二撮。按照屯租例,每石折征银一圆,共征银六百四十五圆七角五瓣八周七尖三厘二毫。叛产 乾隆五十一年,林爽文案件中被抄没查封、已经报升的田园共六百三十九甲一分六厘九毫四忽,分上、中、下三等,额征租谷一万五千八百四十五石四斗零八合二勺。嘉庆九年,归由府里的佃首征收,每年缴纳本厅额定正供谷六百五十七石五斗七升零九勺,每石折价银一圆三角缴入本厅。其余谷缴入府库,拨充戍守兵丁的加饷。同治三年,戴万生案件中被抄没查封、属于逃亡股首庄柳、庄领等人的四段田地,年额征租谷七十五石,拨充大甲水神祠的香火、灯油和经费。饷帑 地丁税,均摊征收银一百五十七两六钱七分四厘(详见《户口》)。番丁税,征银二百六十五两(见《户口》。后来奉文,麻薯旧社原额征收的樟皮四张折银九钱六分,也归入“番丁”一项)。以上每年合计征收地丁银四百二十二两六钱七分四厘。廍饷(即蔗车税),乾隆九年报升二张,三十一年新升半张,三十二年二张,三十六年十张,四十一年二张,四十二年四张,四十三年三张,五十七年三张,共二十六张半。每张征银五两六钱,应征银一百五十一两二钱。磨饷一首,乾隆九年报升,征银五两六钱。罟饷一张,雍正九年由彰化拨归管辖,每年应征银一十一两七钱八分。鹿獐皮饷四张,乾隆二年由麻薯旧社报升;又八张,乾隆三十三年由未毒二社报升;又二张(报升年份无法考定),由后垄等四社报升:共一十四张。每张折价银二钱四分,共征银三两三钱六分。小米饷八石,乾隆三十三年报升。每石折价银六钱,征银四两八钱。以上每年合计征收杂饷银一百七十六两七钱二分。海山堡陈有容户下后来开垦并报升的田地,每年额定应征供谷银壹百壹拾伍两壹钱伍分六厘(这项不列入正供,另行编入供谷;查现今册籍把它附在《杂饷》项下,仍沿用这一做法)。合计每年征收地丁、杂饷银七百一十四两五钱五分。当税,乾隆二十九年以后有十二户,征银六十两。嘉庆八年以后,先后详细申报注销八户,征银四十两。现在实际存有三户,每年征银一十五两(不列入《杂饷》,全部解送府库)。地丁税,是按烟户根据田地均摊;廍饷,是糖税;磨饷,是面粉税;罟饷,是鱼税;鹿獐皮税,则向番人征收;小米也是谷物中较少的一类,只是对田园、河川水泽的微薄收益征税罢了;当税,是典当铺的税,对典当物品并收取高额利息的,就征税。这几项不列入正供,统称杂饷。至于船只的梁头税,另见《海防》。耗羡 新旧额定田园的正供应征耗羡银五百八十二两九钱零一厘,另外,不列入正供而随正供征收、随征随耗的各项共征耗羡银一十三两八钱一分八厘七毫二丝,合计征银五百九十六两七钱一分九厘七毫二丝(其中旧额应征耗羡三百四十八两一钱四分六厘一毫八丝,新升应征耗羡二百四十八两五钱七分二厘八毫二丝)。旧额均摊丁饷应征耗羡银一十四两一钱九分零六毫六丝,番丁饷应征耗羡银二十三两九钱三分六厘四毫,合计征银三十八两一钱二分七厘零六丝。饷税耗羡,旧额应征银一两三钱四分四厘,新升应征银一十六两八钱,合计征银一十八两一钱四分四厘。磨饷应征耗羡银六钱七分二厘,罟饷应征耗羡银一两四钱一分三厘六毫,鹿獐皮饷(只计算后垄四社的二张)应征耗羡银五分七厘六毫,合计征银二两一钱四分三厘二毫(除此之外,小米饷、鹿獐皮饷还有部分不征耗羡)。以上新旧额合计征收耗羡银六百五十五两一钱三分三厘九毫八丝。赋税制度是:银钱有炉火损耗,谷物有鼠雀损耗。如果不征收这部分损耗,负责收支出纳的人就会受到亏损。耗损之外必有盈余,这与《周官》中掌管赈济事务而收取余财的意思相同。按例,均摊丁税和番丁税的赋银每一两征耗银七分,封平余银二分,合计九分。田园每正赋谷一石,征耗谷一斗,折银五分。杂饷银每一两征耗银一钱,封平余银二分,合计一钱二分。这就叫作耗羡。解运与存留

厅额征正供谷一万三千零七十石四斗六升九合九勺照二谷一米折算,应米六千五百三十五石二斗零,尽数发给营兵。旧制年支给竹堑北右营原额兵七百二十六名,又北右营新添调拨镇标左右营额兵三百零二名、艋舺营陆路额兵七百零七名,沪尾营水师额兵七百零七名,共二千四百四十二名。照大建每名月米三斗算,共应米八千七百九十一石二斗;如逢小建,每名减发一升;遇闰,照建加给。又协济北中营额兵一千二百三十八名四季之一,应给冬季三个月米一千一百一十四石二斗:年计共给兵米九千九百零五石四斗。其调拨镇标左、右营兵米,台湾县折银解厅后,准划抵由厅买米代放除外,不敷额米系厅赴司于地丁款内请发价银归补。九年,准营移裁兵加饷,兵米亦减,尚未奉文(详见「兵制」中)。按不敷兵米,旧制由厅赴司领银买补。其领买补谷领状一百零六张,共谷四千五百一十石零五斗五升零一勺九抄,例以十月各业户及番通事具状领价,至次年七月起征收。乙年完清甲年之额,将旧领状收回,再具新领状。自咸丰年间,各业户或缴、或不缴;今已裁兵,谅可稍缓。惟配运及采买二项胥关紧要,且裁兵亦恐非久计。至年额应捐积常平仓谷,官捐四石、民捐十石,系奉部咨也。

厅额征官庄二所,供耗余谷共二千四百八十四石八斗九升四合八勺。内归本厅额征正供谷一千四百零四石八斗二升二合五勺,尚存耗余谷一千零八十石零七升二合三勺,定以每石六钱二分,估变价银六百六十九两六钱六分九厘六毫二丝六忽,解府充饷。

厅额征彰化县属快官庄余租谷四百四十四石三斗二升七合五勺,内给佃首辛劳谷五十石、又给本厅役食米折谷一百一十五石九斗九升七合七勺,每年应存租谷二百七十八石三斗二升九合八勺。每石定价六钱三分,共变价银一百七十五两三钱四分七厘七毫七丝四忽;除拨给北中营冬季分兵米军船脚费银七十二两四钱八厘八毫五丝六忽外,尚余银一百零二两九钱三分八厘九毫一丝八忽,解府归补台饷。

厅应征屯租谷一万七千七百三十九石二斗一升五合七勺四抄四撮,每石折征银一圆,共应征银一万七千七百三十九圆二角一瓣五周七尖四厘四毫;支给屯饷隘粮并协济台湾、凤山二县屯饷各款外,尚余银三百六十九圆二角一瓣零,存备屯务公费(水冲失额,未经详报勘豁)。

厅应征充公屯租谷六百四十五石七斗五升九合零三抄二撮,每石折银一圆,共应征银六百四十五圆七角五瓣九周零四厘四毫,解府充公。

厅额征地丁杂饷银七百一十四两五钱五分,支给本厅俸薪门役工食淡学俸薪等款银六百六十一两零三厘五毫外,尚余银五十三两五钱四分六厘五毫起运解司(当税不计)。

厅额征耗羡银六百五十五两一钱三分一厘七毫一丝,支给本厅养廉银五百两外,尚余剩银一百五十五两一钱三分一厘七毫一丝起运解司。

附嘉、彰二邑配运谷额:八里坌口年应配运彰化等县内仓谷兵米共应九千四百五十一石零四升。嗣于道光二十一年奉文,一半本色、一半折色。其折色谷石,每石折价一两一四算,各县每石折足番银一元三角、各厅每石津贴一角,合成一元四角作银一两,解府划饷。本厅计折色谷四千七百二十五石五斗二升,年应贴番银四百七十二元五角五点二瓣。又于同治六年奉文,全改折色;复于同治九年奉文,仍解福州各处本色。

经费

本厅,俸薪银八十两。门子二名、皂隶十二名、轿伞扇夫七名、步快八名、禁卒四名,共三十三名;每名工食银六两、勺闰银二钱,共实给银二百零四两六钱。铺司七名、铺兵二十八名,每名年给工食火炬银六两六钱七分二厘,共实给银二百三十三两五钱二分。

厅学额设训导一员,俸薪银四十两。斋夫一名,工食银九两三钱。门斗一名,工食银六两二钱。廪生四名,廪粮银一十一两五钱七分二厘。膳夫一名,工食银六两六钱六分六厘五毫。

圣庙香烛银二两五钱二分。文庙每行祭祀二次,并崇圣祠一切斋品银六十两。贡生旗匾银六钱二分。乡饮酒礼银六两。

以上通共支给银六百六十一两零三厘五毫,在地丁、杂饷内支给;铺司工食,另行筹给。

本厅养廉银五百两,在耗羡银内支给。

译本厅额定征收正供谷一万三千零七十石四斗六升九合九勺,按二谷折一米计算,应折米六千五百三十五石二斗零,全部发给营兵。旧制每年供给竹堑北右营原额兵七百二十六名,另有北右营新添调拨的镇标左右营额兵三百零二名、艋舺营陆路额兵七百零七名、沪尾营水师额兵七百零七名,共二千四百四十二名。按大建每名每月米三斗计算,共应米八千七百九十一石二斗;如果遇小建,每名减发一升;遇闰月,按大小月加给。又协助供给北中营额兵一千二百三十八名四季中的一季,即应供给冬季三个月米一千一百一十四石;全年合计供给兵米九千九百零五石四斗。调拨镇标左、右营的兵米,除台湾县折银解送本厅后准许划抵、由本厅买米代为发放外,不足的额米由本厅到司请领地丁款中的价银归补。雍正九年,批准营中裁减兵员并增加饷银,兵米也随之减少,但尚未接到公文(详见《兵制》)。按旧制,不足的兵米由本厅到司领银购买补足。用于领取买补谷物的领状共有一百零六张,合计谷四千五百一十石零五斗五升零一勺九抄。按例在十月,由各业户和番通事具状领取价银,到次年七月开始征收。乙年完清甲年的数额后,收回原领状,再填写新的领状。自咸丰年间起,各业户有的缴纳,有的不缴;如今已经裁减兵员,想来可以稍稍缓解。不过配运和采买两项都关系重大,而且裁减兵员恐怕也不是长久之计。至于每年额定捐入常平仓的谷物,官府捐四石,民户捐十石,这是奉户部咨文办理的。本厅额定征收两所官庄的供谷、耗谷和余租谷,共二千四百八十四石八斗九升四合八勺。其中归入本厅额定征收的正供谷一千四百零四石八斗二升二合五勺,剩下耗谷和余租谷一千零八十石零七升二合三勺,规定每石按六钱二分估价折银,共折银六百六十九两六钱六分九厘六毫二丝六忽,解送府库充作军饷。本厅额定征收彰化县所属快官庄余租谷四百四十四石三斗二升七合五勺,其中给佃首辛劳谷五十石,另给本厅差役伙食米折谷一百一十五石九斗九升七合七勺,每年应存租谷二百七十八石三斗二升九合八勺。每石定价六钱三分,共折银一百七十五两三钱四分七厘七毫七丝四忽;扣除拨给北中营冬季分发的兵米、军船脚费银七十二两四钱八厘八毫五丝六忽外,剩余银一百零二两九钱三分八厘九毫一丝八忽,解送府库,归入台饷补用。本厅应征屯租谷一万七千七百三十九石二斗一升五合七勺四抄四撮,每石折征银一圆,共应征银一万七千七百三十九圆二角一瓣五周七尖四厘四毫;除支给屯饷、隘粮以及协助供给台湾、凤山二县屯饷的各项支出外,尚余银三百六十九圆二角一瓣零,存作屯务公费(水冲造成的缺额,尚未详细申报勘查核免)。本厅应征充公屯租谷六百四十五石七斗五升九合零三抄二撮,每石折银一圆,共应征银六百四十五圆七角五瓣九周零四厘四毫,解送府库充公。本厅额定征收地丁、杂饷银七百一十四两五钱五分,扣除支给本厅俸薪、门役工食、淡水厅学俸薪等各项银六百六十一两零三厘五毫外,尚余银五十三两五钱四分六厘五毫,起运解送司库(当税不计入)。本厅额定征收耗羡银六百五十五两一钱三分一厘七毫一丝,支给本厅养廉银五百两外,尚余银一百五十五两一钱三分一厘七毫一丝,起运解送司库。附载嘉义、彰化二县配运谷额:八里坌口每年应配运给彰化等县内仓的谷物和兵米,共应九千四百五十一石零四升。后来道光二十一年奉文,改为一半缴纳本色、一半折色。折色谷每石按一两一四计算,各县每石折足番银一元三角,各厅每石津贴一角,合成一元四角,折作银一两,解送府库划作军饷。本厅折色谷计四千七百二十五石五斗二升,每年应贴番银四百七十二元五角五点二瓣。又于同治六年奉文,全部改为折色;同治九年又奉文,仍向福州各处解送本色谷。经费 本厅俸薪银八十两。门子二名、皂隶十二名、轿伞扇夫七名、步快八名、禁卒四名,共三十三名;每名工食银六两,闰月银二钱,实际共发银二百零四两六钱。铺司七名、铺兵二十八名,每名每年发给工食、火炬银六两六钱七分二厘,实际共发银二百三十三两五钱二分。厅学额设训导一员,俸薪银四十两。斋夫一名,工食银九两三钱。门斗一名,工食银六两二钱。廪生四名,廪粮银一十一两五钱七分二厘。膳夫一名,工食银六两六钱六分六厘五毫。圣庙香烛银二两五钱二分。文庙每年举行祭祀两次,崇圣祠的一切斋品银六十两。贡生旗匾银六钱二分。乡饮酒礼银六两。以上各项合计支给银六百六十一两零三厘五毫,从地丁、杂饷中支出;铺司工食另行筹给。本厅养廉银五百两,从耗羡银中支出。

额设北路屯千总一员,俸薪饷番银一百圆。北路屯把总二员,俸薪番银一百六十圆。武朥湾屯外委一员,俸薪番银六十圆;又屯丁三百名,每名年应饷银八圆,共银二千四百圆。日北屯外委一员,俸薪番银六十圆;又屯兵三百名,共银二千四百圆。麻薯社屯外委一员,俸薪番银六十圆;又屯丁四百名,共银三千二百圆。竹堑社屯外委一员,俸薪番银六十圆;又屯丁四百名,共银三千二百圆。官隘五座,隘丁银一千六百八十圆,由佃首收屯租内拨给。佃首四名,内猫里、蛤仔市二名年给辛劳银一百四十圆,九芎林一名五十圆,杨梅坜一名五十圆,共番银二百四十圆:以上除各屯弁屯丁,由两厅会同散给外,余俱由佃首收屯租内拨给。

派解协济台湾县屯饷番银九百圆。派解协济凤山县屯饷番银二千八百五十圆。

以上通共番银一万七千三百七十圆,在屯租内支给,定春秋二季解给;年应剩屯租番银三百六十九圆二角一瓣五周七尖四厘四毫,存备屯务公费。

谨按屯田,近如九芎林、杨梅坜等庄水冲无征谷额共一千五百二十七石除外,所短支给尚多;虽有吴顺记、陈玉成充补水冲屯租缺额四百二十石,仍入不敷出。水冲之地,盈缺无常,尚未详报。

附台、彰二邑解支款

道光十四年四月,镇标左、右营裁,拨北路右营移驻大甲、铜锣湾、斗换坪,添防戍兵三百零二名,年额给米一千零八十七石二斗(遇闰加给九十石零六斗),由台湾县协济解给(现由厅先行给发支放,乃就台湾县经征正供内支放开销)。

艋舺县丞俸薪支银四十两,养廉支银二十两。门子一名、皂隶四名、马快四名、民壮四名、马夫一名,共一十四名,年给工食银八十六两八钱,由彰化县支给。

竹堑巡检俸薪支银三十一两伍钱二分,养廉支银二十两。皂隶二名、民壮四名、弓兵一十八名,共二十四名,年给工食银七十两零六分,由彰化县支给。

大甲巡检俸薪支银三十一两五钱二分,养廉支银二十两。皂隶二名、民壮四名、弓兵一十八名,共二十四名,年给工食银七十两零六分,由彰化县支给。

厅额设民壮四十名,每名工食六两二钱,共给银二百四十八两。除拨四名赴府当差外,实额三十六名,年给工食银二百二十三两二钱,由台湾县协济解给。

厅设堑南七站铺兵二十一名,年给工食火炬银一百四十八两四钱二分八厘,由彰化县协济解给(原设三十名,应解给银二百一十二两零四分,后改设,经栽九名,只给二十一名)。

额征董事林骥生膏伙银二百圆,解缴府城崇文书院。

盐课

淡水盐由台湾府濑北、濑东场买运,归厅营销。每石一百觔,征番广银三钱三分,再九一折,实纹银缴报。内开除晒价每百石番银一十六圆,折银每石一钱二分;其溢课盐并遇闰加销盐征银照增、晒价照除。

艋舺设馆八所:艋舺馆、奎府聚馆、新庄馆、沪尾馆、锡口馆、鸡笼馆、金包里馆、桃仔园馆。竹堑设馆三所:竹堑馆、苦苓脚馆、中港馆。大甲设馆四所:大甲馆、后垄馆、吞霄馆、房里馆:淡属共一十五馆,子馆不计。

淡水盐由濑北、濑东配运,原晒大盐由商人输课营销。雍正五年,官商裁革,奏归府办,尽收尽报。乾隆二十四年,始定销盐一十一万石。五十五年,加销二万石。道光四年,加代销南靖、长泰引额盐一万七千石:计共一十四万七千石。应征正溢课银四万八千五百一十两,新增厘银一万五千两。各属厅县,惟噶玛兰厅向有额销,系就濑东配盐;余属由府营销,年无定额。

年,改由商人领办。咸丰五年,复归府办。同治六年二月,提归道办。七年二月,仍归府。九年二月,复归道。十年,复归府。「府志」云:淡水无盐埕,近如厅西南五里许之虎仔山,民自试煎晒,年可得盐二万余石。同治六年,台湾道吴大廷议归官办;因晒本有限,销路未畅,遂为竹堑馆之累。「赤嵌笔谈」云:崇爻山有咸水泉,番编竹为镬,内外涂以泥,取其水煎之成盐。近如中港、后垄各地熟番,亦有挑沙沥卤自煮,官不征课。盖社番归化时,曾奏准听其煮海自食也。至私贩之弊,各港口有之。其甚者,鸡笼、香山二口,奸船私以盐来,复私易煤炭、樟栳、米谷而去,颇为难治。

关榷

沪尾海关正口,同治元年设。鸡笼外口,二年开禁。关渡卡,二年设。两口每年征税约银六万两,无定额。支给薪水工食:税务司,每月银一千五百两;关道一员,每月银三十六两(另通商银七十二两,由台湾府库厘金款项提拨);沪尾随员一员,每月银二十两;鸡笼委员一员,每月银二十两;关渡委员一员,每月银十四两;书吏二名,每名月银十六两;帮书十名,每名月银或十两或八两;役哨三十余名,每名月银或四两或三两。应存剩银,按季解缴闽海关。

译额设北路屯千总一员,俸薪饷番银一百圆。北路屯把总二员,俸薪番银一百六十圆。武朥湾屯外委一员,俸薪番银六十圆;另有屯丁三百名,每名每年应得饷银八圆,共二千四百圆。日北屯外委一员,俸薪番银六十圆;另有屯兵三百名,共二千四百圆。麻薯社屯外委一员,俸薪番银六十圆;另有屯丁四百名,共三千二百圆。竹堑社屯外委一员,俸薪番银六十圆;另有屯丁四百名,共三千二百圆。官隘五座,隘丁银一千六百八十圆,由佃首从所收屯租中拨给。佃首四名,其中猫里、蛤仔市二名每年给辛劳银一百四十圆,九芎林一名五十圆,杨梅坜一名五十圆,共番银二百四十圆。以上各项,除各屯弁、屯丁由两厅会同发放外,其余都由佃首从所收屯租中拨给。拨解协助供给台湾县屯饷番银九百圆。拨解协助供给凤山县屯饷番银二千八百五十圆。以上各项合计番银一万七千三百七十圆,从屯租中支给,规定在春、秋两季解送;每年应剩屯租番银三百六十九圆二角一瓣五周七尖四厘四毫,存作屯务公费。谨按屯田情况,近如九芎林、杨梅坜等庄因水冲而无征的谷额共一千五百二十七石尚未计入,实际支出超过收入的数额还很多;虽有吴顺记、陈玉成充补水冲屯租缺额四百二十石,仍然入不敷出。水冲土地的盈亏没有定数,尚未详细申报。附载台、彰二县解送支出的款项 道光十四年四月,镇标左、右营裁撤,拨北路右营移驻大甲、铜锣湾、斗换坪,增派防守兵三百零二名,每年额定供米一千零八十七石二斗(遇闰月加给九十石零六斗),由台湾县协助供给并解送。本厅现先行发给支放,费用从台湾县经征正供中支出。艋舺县丞俸薪支银四十两,养廉支银二十两。门子一名、皂隶四名、马快四名、民壮四名、马夫一名,共一十四名,每年发给工食银八十六两八钱,由彰化县支给。竹堑巡检俸薪支银三十一两伍钱二分,养廉支银二十两。皂隶二名、民壮四名、弓兵一十八名,共二十四名,每年发给工食银七十两零六分,由彰化县支给。大甲巡检俸薪支银三十一两五钱二分,养廉支银二十两。皂隶二名、民壮四名、弓兵一十八名,共二十四名,每年发给工食银七十两零六分,由彰化县支给。本厅额设民壮四十名,每名工食六两二钱,共给银二百四十八两。除拨四名赴府当差外,实际额数为三十六名,每年发给工食银二百二十三两二钱,由台湾县协助供给并解送。本厅设置堑南七站铺兵二十一名,每年发给工食、火炬银一百四十八两四钱二分八厘,由彰化县协助供给并解送(原设三十名,应解给银二百一十二两零四分,后来改设,裁减九名,只发给二十一名)。额定征收董事林骥生的膏伙银二百圆,解送府城崇文书院。盐课 淡水盐由台湾府濑北、濑东盐场买运,归本厅销售。每石一百觔,征番广银三钱三分,再按九一折算,实际缴报纹银。其中扣除晒盐费用,每百石为番银一十六圆,折合每石银一钱二分;超过定额的盐以及遇闰月增加销售的盐,征银按增加数额计算,晒盐费用照例扣除。艋舺设置盐馆八所:艋舺馆、奎府聚馆、新庄馆、沪尾馆、锡口馆、鸡笼馆、金包里馆、桃仔园馆。竹堑设置盐馆三所:竹堑馆、苦苓脚馆、中港馆。大甲设置盐馆四所:大甲馆、后垄馆、吞霄馆、房里馆。淡水所属共十五馆,不计子馆。淡水盐由濑北、濑东配运,原来晒制的大盐由商人缴纳盐课并负责销售。雍正五年,裁撤官商制度,奏准归府办理,全部征收、全部报解。乾隆二十四年,开始规定销盐一十一万石;乾隆五十五年增加销盐二万石;道光四年,增加代销南靖、长泰引额盐一万七千石;合计一十四万七千石。应征正课、溢课银四万八千五百一十两,新增厘金银一万五千两。各属厅县中,只有噶玛兰厅一向有额定销盐数,取濑东配盐;其余各属由府统一销售,每年没有固定额数。后来改由商人承办。咸丰五年,又归府办理。同治六年二月,提归道办理;七年二月,仍归府办理;九年二月,又归道办理;十年,又归府办理。《府志》说:淡水没有盐埕,近处如厅西南五里左右的虎仔山,民间自行试行煎盐、晒盐,每年可以得到盐二万多石。《赤嵌笔谈》说:崇爻山有咸水泉,番人编竹为锅,内外涂泥,取泉水煎煮便成为盐。近处如中港、后垄各地的熟番,也有挑沙滤卤自行煮盐,官府不征盐课。这大概是社番归化时,曾奏准听任他们煮海水供自己食用。至于私贩盐的弊端,各个港口都有。尤其严重的是鸡笼、香山两个港口,奸船私自运盐前来,又私下换取煤炭、樟脑、米谷后离去,颇难治理。关税 沪尾海关正口于同治元年设立。鸡笼外口于同治二年开禁。关渡卡也于同治二年设立。两口每年征税约银六万两,没有固定额数。支给薪水、工食:税务司每月银一千五百两;关道一员每月银三十六两(另有通商银七十二两,由台湾府库厘金款项中拨给);沪尾随员一员每月银二十两;鸡笼委员一员每月银二十两;关渡委员一员每月银十四两;书吏二名,每名每月银十六两;帮书十名,每名每月银或十两或八两;差役、哨兵三十多人,每名每月银或四两或三两。应当留存的余银,按季度解送闽海关。

咸丰元年,洋船始在沪尾、鸡笼依商贸易,官照商船征税。九年新换条约,两江总督何桂清奏准,美国先在潮洲、台湾开市;福州将军东纯、闽浙总督庆端、福建巡抚瑞璸会奏在台设关通商。嗣英国、法国请照美国征收,奉准一律办理。其税银仍解关库,归将军统并南、厦二口奏销。十年,奏请派道员区天民会同台湾镇林向荣、道孔昭慈、府洪毓琛等商办,在淡水之八里坌为通商马头、对岸之沪尾设立海关。其北路之鸡笼、香山、后垄、中港、鹿港、南路之鹿耳、打狗大小各口汊一律禁止洋船前往贸易,定章奏报。同治元年六月二十二日,沪尾开关征税;二年正月,奏委道员马枢辉接办。彰化乱,马枢辉未到,委淡水同知恩煜代之。恩煜请设关渡验卡,稽查洋商,进出巡逻仍用关船。税务司旋禀总理衙门,请于鸡笼、打狗(即崎后)、府城之鹿耳(即安平)三处通商,部议准行。八月十九日,鸡笼开禁,洋人派副税务司专驻沪尾、鸡笼二口,会同关员稽征。三年四月,打狗港、鹿耳门亦开禁。凡四口,以沪尾为正口,鸡笼、打狗、鹿耳为外口。征税银册,均由沪尾总口转缴关库。五年正月,接办者知府冯庆良;八年三月,接办者佐领刘青藜。关道每届数年,量予更换委员,由关道遴派,均不拘文武官职。

煤场

深澳坑,周围五里,距鸡笼街八里、海口七里。凡六洞,现开五、闭歇一。

深澳堵,周围三里,距鸡笼街二十二里、海口六里。凡八洞,现开五、暂停三。

八斗仔土地公坑,周围五里,距鸡笼街十八里、海口八里。凡二十二洞,现开二、暂停十三、闭歇六。

八斗仔竹篙厝,周围五里,距鸡笼街十八里、海口五里。凡十七洞,现开九、闭歇八。

八斗仔偏坑,周围三里,距鸡笼街二十里、海口五里。凡一洞,现开。

田寮港,周围三里,距鸡笼街三里、海口一里。凡一十六洞,现开十、闭歇六。

后山,周围三里,距鸡笼街五里,水口三里。凡十一洞,现开十、闭歇一。

石硬港,周围一里许,距鸡笼街二里、港口一里。凡四洞,现开二、暂停一、闭歇一。

石碇堡暖暖、四脚亭,周围一里许,暖暖距鸡笼街八里,四脚亭距暖暖一十二里、溪河水口一里。凡四洞,现开。

暖暖大水窟(亦名后山),周围一里许,距鸡笼街五里、田寮港水口三里。凡三洞,现开。

译咸丰元年,外国船只开始在沪尾、鸡笼按照商业规矩贸易,官府照商船征税。咸丰九年更换新条约,两江总督何桂清奏准美国先在潮州、台湾开市;福州将军东纯、闽浙总督庆端、福建巡抚瑞璸会同奏请在台湾设关通商。后来英国、法国请求照照美国征税,奉准一律办理。税银仍解送关库,由将军统一管理,并与南、厦二口一同奏销。咸丰十年,奏请派道员区天民会同台湾镇林向荣、道孔昭慈、府洪毓琛等商议办理,在淡水八里坌设置通商码头,在对岸沪尾设立海关。北路鸡笼、香山、后垄、中港、鹿港,南路鹿耳、打狗的大小各港汊,一律禁止外国船只前往贸易,制定章程后上奏。同治元年六月二十二日,沪尾开关征税;同治二年正月,奏请委派道员马枢辉接办。彰化发生动乱,马枢辉未能到任,于是委任淡水同知恩煜代理。恩煜请求设置关渡验卡,查验外国商人,进出巡逻仍使用关船。税务司不久禀报总理衙门,请求在鸡笼、打狗(即崎后)、府城鹿耳(即安平)三处通商,部议准许施行。同治元年八月十九日,鸡笼开禁,外国人派副税务司专驻沪尾、鸡笼两口,会同关员稽查征税。同治三年四月,打狗港、鹿耳门也开禁。四个港口中,以沪尾为正口,鸡笼、打狗、鹿耳为外口。征税银册都由沪尾总口转送关库。同治五年正月,接办者为知府冯庆良;同治八年三月,接办者为佐领刘青藜。关道每隔数年酌情更换委员,由关道选派,不拘文官或武官职务。煤场 深澳坑,周围五里,距鸡笼街八里、海口七里。共有六个洞,现开采五个,关闭停歇一个。深澳堵,周围三里,距鸡笼街二十二里、海口六里。共有八个洞,现开采五个,暂停三个。八斗仔土地公坑,周围五里,距鸡笼街十八里、海口八里。共有二十二个洞,现开采二个,暂停十三个,关闭停歇六个。八斗仔竹篙厝,周围五里,距鸡笼街十八里、海口五里。共有十七个洞,现开采九个,关闭停歇八个。八斗仔偏坑,周围三里,距鸡笼街二十里、海口五里。共有一个洞,现正在开采。田寮港,周围三里,距鸡笼街三里、海口一里。共有一十六个洞,现开采十个,关闭停歇六个。后山,周围三里,距鸡笼街五里,距水口三里。共有十一个洞,现开采十个,关闭停歇一个。石硬港,周围一里左右,距鸡笼街二里、港口一里。共有四个洞,现开采二个,暂停一个,关闭停歇一个。石碇堡的暖暖、四脚亭,周围一里左右;暖暖距鸡笼街八里,四脚亭距暖暖一十二里、距溪河水口一里。共有四个洞,现正在开采。暖暖大水窟(又名后山),周围一里左右,距鸡笼街五里、田寮港水口三里。共有三个洞,现正在开采。

鸡笼山以肖形名。同治六年,地震崩缺,改名奎临。向有仙洞,实煤窖也。土人凿售内地,为壅田用。开挖既甚,恐伤龙脉,乾隆间已立碑示禁,淹没失考。道光十五年,同知娄云复据绅民禀,通详禁止。二十七年,同知曹谨详奉重禁。三十年,英国公使请挖取,未行。同治三年,福州税务司议请洋商租赁开挖,沪尾税务司亦赴省呈请入山开煤。时值全台绅民公议,鸡笼一带为合境来龙,地脉攸关,近闻讹言山根生煤,虑或偷挖伤损,请官立禁;台湾道府据情禀详巡抚徐宗干经咨总理衙门察照在案。而船政局既设,民间私采,几不可复禁。九年正月间,总督英桂札饬台道:鸡笼煤窟,应就地方民情,悉心体察,派员讲求办法。署台湾道黎兆棠,檄令淡水厅会同海关委员刘青藜并专委江苏候补知府胡斌驰往鸡笼查勘。勘得海港东边之深澳坑、深澳堵、八斗仔、土地公坑、竹篙厝、偏坑、田寮港、后山、石硬港、暖暖、四脚亭、大水窟等处皆属旁山,无碍正脉,去民居远,于田园庐墓亦无妨碍,计得九十二洞。闭歇者二十三洞,煤已竭,无可开,地归山主;暂停者二十一洞,贱值滞销,浅流难运,遂停工;现开者四十八洞,中如四脚亭四洞,夏秋间亦水浅,转运为难,停工未采,至八、九月始开。于是传集山主、绅户人等商定章程,议覆照开:此开禁之始也。按煤凡三等,径户大块至四、五寸者曰角煤,为轮船用;每担百觔,值银一角四、五、六尖。径二、三寸至一寸半寸者曰中煤,百觔值银约一角二、三尖。其下碎屑者曰煤粉,百觔值银约三、四尖,贱甚。综核所产,自同治二年八月开口,洎今九年,少者十余万担、多者三、四十万担。向例照新修税则,土煤百觔减为洋税银五厘,征收厘金不过半税;惟福建船政采运公用,应除厘税。其山主、贌户成本无多,非商贾比,免其山税牙帖;防矿空税在也。今议深澳坑等处树立界牌,界外仍禁采取;界内不得租赁外人,私行典卖。各洞相距南北二十余里、东西五、六里,除闭歇外,合现开、暂停计凡六十九洞。举整数言,以七十洞为率,不得再添。煤户应本籍人,身家庐墓在此;联结保充,填给执照。其曾在洋行管事服役者,斥之。雇工亦只准淡辖,距洞五十八里内人。每洞不得过二十名,煤户具结保之。煤户、工役人等仍递相结保,买卖俱令投行,官为查察调度。如有不就行郊,自向煤矿买运,以违约论。别请派员,设局试办,并造机器,详载厅册,奉准试行。

厘局

厘金之名,肇于咸丰年间;所以济税课之不足。名之曰厘,极言其轻,亦国家不得已之政。洋药自弛禁以来,特重其税。台地有厘无税,所以恤华商也。咸丰十一年,台府洪毓琛奉饬举办厘金,并省委员候补府程荣春、来淡办理百货厘金,照船征法;但计担数,不论货之粗细,故抽收为数无多。厘金以洋药为大宗,递年征收银数屡有增损。同治五年,淡水同知王镛会同委员鲁筠泽详定:不论内地已抽、未抽,每洋药一箱抽厘金六十圆,正、余皆在内。华税每箱二十八两零,免其征收;今仍之。每年抽无定额,自五、六百箱至一千箱不等。总局设艋舺,向由府委办理;今归道署委员督收。

脑厘

淡彰出产樟木,向归艋舺料馆收买;故内山各煎脑灶户,亦归料馆约束。料馆为道署军工厂料煎脑则伤料。数十年来,樟脑买卖皆料馆操纵,脑灶各无赖亦知敛迹。同治五年,台道吴大廷委司料馆者,有不售樟脑与洋人之说,遂为借口。同治六年,委兴、泉、永道曾宪德,来台会同议办。议准洋人自行入山采买樟脑,明定章程,料馆遂名存实亡。内山盗匪充斥,同治九年,台道黎兆棠,查洋人入山采买樟脑,并未按照章程,先完子口半税,札饬委员候补府胡斌,会同淡水同知,设卡抽厘。每樟脑百觔,抽厘银五角五点,与半税同。初议归民行代收,旋撤,仍归各口厘金局员抽收。台地洋商完半税厘金自此始。

茶厘

淡北石碇、拳山二堡,居民多以植茶为业。道光年间,各商运茶,往福州售卖。每茶一担,收入口税银二圆,方准投行售卖。迨同治元年,沪尾开口,通商茶叶,遂无庸运往省城。省中既无入口税银可征,台地亦无落地厘银可抽,而茶叶出产,递年愈广。同治十年,台道黎兆棠札饬委员候补府胡斌会同淡水同知试办抽厘。每担酌收厘银一圆。有奸棍章华封、金茂芳等聚众希图抗抽,适台道黎兆棠卸事,酌量减收,台湾征收茶厘自此始。

译鸡笼山因形似鸡笼而得名。同治六年,因地震崩塌残缺,改名为奎临。过去山中有仙洞,实际上是煤窖。当地人凿煤出售给内地,用来筑田埂。开采过度,恐怕损伤龙脉,乾隆年间已经立碑明令禁止,但碑已淹没,详情无从考察。道光十五年,同知娄云又根据绅士和百姓的禀文,逐级详报请求禁止。二十七年,同知曹谨详报,请求奉行更严的禁令。三十年,英国公使请求开挖取煤,没有实行。同治三年,福州税务司商议请求由洋商租赁开采,沪尾税务司也到省城呈请入山开煤。当时全台绅士百姓共同议论,认为鸡笼一带是全境山脉来龙,关系地脉;近来又听到山根生煤的讹传,担心有人私自开挖造成损伤,请求官府立禁。台湾道、府据实禀报巡抚徐宗干,经咨送总理衙门查照备案。可是船政局已经设立,民间私自开采,几乎再也禁止不了。同治九年正月间,总督英桂发札文命令台道:鸡笼煤窟,应根据地方民情,悉心考察,派员研究办法。署台湾道黎兆棠下令淡水厅会同海关委员刘青藜,并专门委派江苏候补知府胡斌,赶赴鸡笼查勘。查得海港东边的深澳坑、深澳堵、八斗仔、土地公坑、竹篙厝、偏坑、田寮港、后山、石硬港、暖暖、四脚亭、大水窟等处,都属于旁山,不妨碍正脉,距离民居较远,对田园、房屋和坟墓也没有妨碍,共查得九十二洞。其中已经封闭停歇的有二十三洞,煤已枯竭,无法再开,土地归山主所有;暂时停开的有二十一洞,因为煤价低、销售滞缓,且煤层浅、运输困难,于是停工;正在开采的有四十八洞,其中四脚亭的四洞,夏秋之间也因水浅,转运困难,停工未采,到八、九月才开工。于是召集山主、绅士、煤户等人商定章程,议定可以照章开采;这是解除禁令的开始。按煤分为三等:直径四、五寸的大块煤叫角煤,用于轮船;每担一百觔,价格为银一角四、五、六尖。直径二、三寸至一寸、半寸的叫中煤,每百觔约值银一角二、三尖。再往下的碎屑叫煤粉,每百觔约值银三、四尖,价格非常低。综合核算产量,自同治二年八月开采以来,到同治九年,少的有十余万担,多的有三、四十万担。过去按照新修税则,土煤每百觔减征洋税银五厘,征收的厘金不过税额的一半;只有福建船政采运供公用的煤,应免除厘金和税。山主、贌户的成本不多,不能与商贾相比,免收山税和牙帖;这是为了防止矿坑空置却仍要纳税。现在议定在深澳坑等处树立界牌,界线以外仍禁止开采;界线以内不得租给外人,也不得私自典卖。各洞南北相距二十余里,东西相距五、六里,除去已经封闭停歇的,现开和暂停的合计共六十九洞。取整数来说,以七十洞为限,不得再增加。煤户应当是本籍人,家产、住房和祖坟都在这里;由联保联结保充,填发执照。曾经在洋行任事服役的人,排除不用。雇工也只准使用淡水厅辖区内、距离煤洞五十八里以内的人。每洞不得超过二十名工人,由煤户具结担保。煤户和工役人员仍须相互递结担保,买卖都命令通过牙行,由官府查察调度。如有不通过牙行,而自行向煤矿买运的,按违约论处。另请派员设局试办,并制造机器,详细记载于厅册,奉准后试行。厘局 厘金这一名称始于咸丰年间,用来弥补税课收入的不足。称为“厘”,是极言税额轻微,也是国家不得已采取的政策。洋药自从放宽禁令以来,税额特别重。台湾有厘金而没有正税,是为了体恤华商。咸丰十一年,台湾府洪毓琛奉命办理厘金,并与省中委员候补府程荣春来淡水办理百货厘金,按照船征法办理;但只计算担数,不论货物粗细,所以抽收数量不多。厘金以洋药为最大宗,每年征收的银数屡有增减。同治五年,淡水同知王镛会同委员鲁筠泽详细议定:不论洋药在内地已经抽过厘金还是尚未抽过,每箱洋药抽厘金六十圆,正货和余货都包括在内。华税每箱二十八两有余,免予征收;现在仍按此办理。每年抽收没有固定额数,从五、六百箱到一千箱不等。总局设在艋舺,过去由府署委派人员办理;现在归道署委员监督征收。脑厘 淡水、彰化出产樟木,过去归艋舺料馆收买;因此内山各处的煎制樟脑灶户,也归料馆约束。料馆是道署的军工厂,煎制樟脑会损耗木料。几十年来,樟脑买卖都由料馆操纵,各樟脑灶中的无赖也知道收敛。同治五年,台湾道吴大廷委托负责料馆的人,提出不得把樟脑卖给洋人的说法,于是成为借口。同治六年,委派兴、泉、永道曾宪德到台湾会同商议办理。议定准许洋人自行入山收购樟脑,明确制定章程,料馆于是名义上存在、实际上已经失去作用。内山盗匪充斥,同治九年,台湾道黎兆棠查知洋人入山收购樟脑并未按照章程,先缴清子口半税,于是发札命委员候补府胡斌会同淡水同知设卡抽收厘金。每百觔樟脑抽厘银五角五点,与半税相同。起初议定归民间牙行代为收取,随后撤销,仍归各口厘金局员征收。台湾洋商缴纳半税厘金,从此开始。茶厘 淡北石碇、拳山二堡,居民大多以种茶为业。道光年间,各商人运茶到福州出售。每担茶收入口税银二圆,才准许通过牙行售卖。到了同治元年,沪尾开港通商,茶叶便不必再运往省城。省城既没有入口税银可征,台湾也没有落地厘金可抽,而茶叶产地逐年扩大。同治十年,台湾道黎兆棠发札命委员候补府胡斌会同淡水同知试办抽收厘金。每担酌收厘银一圆。有奸棍章华封、金茂芳等聚众企图抗拒抽收,恰逢台湾道黎兆棠卸任,于是酌情减收,台湾征收茶厘从此开始。

谨按:淡地出产最多,或谓金银玉皆出内山,其实除米谷外,以茶、煤、脑、磺为最着。磺未开禁,而茶、脑、煤三者愈出愈广。利之所在,人争趋之。是在襃多益寡,随时调剂之,便得其平耳。语云:「因民之所利而利之」。开辟未久,地浮于人,逋逃荟萃,倘不加整顿,漠然海外置之,比杞忧所以方切也。

蠲政

乾隆十年九月二十日,奉上谕:闽广丙寅年地丁钱粮,已全行蠲免,惟是台湾府属一厅四县,地亩额粮,向不编征银两,历系征收粟谷,今内地各郡既通行蠲免,而台属地亩因其编征本色,不得一体邀免,非朕普遍加恩之意。着将台湾府属一厅四县丙寅年额征共粟一十六万余石,全数蠲免。

十一年奉旨,蠲额征租谷。

二十六年,诏蠲全年地丁租税。

四十五年,诏蠲全年租税。

五十二年,诏蠲本年地丁租税。

五十三年,诏免本年正供及地丁银。

五十六年,诏蠲正供谷(全台分作三年轮免)。

嘉庆元年,诏蠲正供谷(全台分作三年轮免)。

二年,诏蠲本年正供租税。

二十二年,诏蠲免积欠租税。

道光十五年,诏免积欠钱粮(十年以前)。

二十五年,诏免积欠钱粮(二十年以前)。

同治元年,诏免积欠地丁钱粮(咸丰九年以前)。

恤政

普济堂(未设)。

养济堂(未设)。

栖流所,在树林庄(即鸭母寮)。为鳏寡孤老残疾无告者栖身之所,男女约百余人。咸丰三年,官给丐首戳,令约束在所穷民,稽查外方逃匪。同治三年寮为盗毁,旋修。

育婴堂,一在堑城南门内龙王祠右畔,购汪姓屋改造。一在艋舺街学海书院后,购黄姓地基新造:俱同治九年官绅倡捐合建。艋舺详定拨三郊洋药抽分每箱四圆之半、堑垣亦拨船户抽分之半,以充经费。又摆接堡育婴局,系业户林本源集捐办理,始于同治五年,厅中无案(据采访)。

淡水厅志卷五

志四学校志

规训学宫祀事学额书院义塾社学

地方风俗之美、人才之盛,皆视学校为转移。淡厅初辟,土虽沃衍,民多杂处;革故鼎新,责在贤吏。百十年来,建设学宫、加广学额,辅以书院,勤以训课,人才奋兴,俗尚丕变。犹虑僻处海隅,闻见未广,故于朝廷训士之规、「会典」礼仪所在,敬为录要,用便观摩。旧稿谓淡厅设学最后,而人才风俗远出他邑上;岂山水盘互、将发其灵秀以彰国家德化之覃敷与?吾知他日文物冠裳,必不减于海滨邹鲁矣。志学校。

规训

学宫

祀事

学额

书院

义垫

社学

规训

顺治九年题准,刊立卧碑,置于明伦堂之左,晓示生员:朝廷建立学校,选取生员,免其丁粮,厚以禀膳,设学院、学道、学官以教之。各衙门官以礼相待,全要养成贤才,以供朝廷之用。诸生皆当上报国恩,下立人品。所有教条,开列于后:一、生员之家,父母贤智者,子当受教。父母愚鲁,或有非为者,子既读书明理,当再三恳告,使父母不陷于危亡。一、生员立志,当学为忠臣清官。书史所载忠清事迹,务须互相讲究。凡利国爱民之事,更宜留心。一、生员居心忠厚正直,读书方有实用,出仕必作良吏。若心术邪刻,读书必无成就,为官必取祸患。行害人之事者,往往自杀其身,常宜思省。一、生员不可干求官长,结交势要,希图进身,若果心善德全,上天知之,必加以福。一、生员当爱身忍性。凡有司官衙门不可轻入。即有切己之事,止许家人代告,不许干与他人词讼。他人亦不许牵连生员作证。一、为学当尊敬先生。若讲说,皆须诚心听受。如有未明,从容再问,毋妄行辨难。为师者,亦当尽心教训,勿致怠惰。一、军民一切利病,不许生员上书陈言。如有一言建白,以违制论,黜革治罪。一、生员不许纠党多人,立盟结社,把持官府,武断乡曲。所作文字,不许妄行刊刻。违者听提调官治罪。

顺治九年,复颁行六谕,令地方官,责成乡约人等,每月朔望宣诵:一、孝顺父母,一、尊敬长上,一、和睦乡里,一、教训子孙,一、各安生理,一、莫作非为。

康熙九年,颁上谕十六条,每月朔望,有司偕绅矜,齐集明伦堂及军民人等,俱听宣讲:一、敦孝弟以重人伦,一、笃宗族以昭雍睦,一、和乡党以息争讼,一、重农桑以足衣食,一、尚节俭以惜财用,一、隆学校以端士习,一、黜异端以崇正学,一、讲法律以儆愚顽,一、明礼让以厚风俗,一、务本业以定民志,一、训子弟以禁非为,一、息诬告以全良善,一、戒窝逃以免株连,一、完钱粮以省催科,一、联保甲以弭盗贼,一、解雠忿以重身命。

雍正元年,钦定圣谕广训十六章,共计万言,刊刻颁行府州县乡村,令生童诵读。每月朔望,地方官聚集公所,逐条宣讲。

译谨按:淡水地区出产最多,有人说金、银、玉都出在内山;其实除米谷以外,以茶、煤、樟脑、磺为最著名。磺还没有解除禁令,而茶、樟脑、煤三项的产出越来越多。利益所在,人们都争相趋赴。因此应当增加有余的,补助不足的,随时调节,使其得到公平。古语说:“要顺应百姓获利之处来使他们获利。”开发时间还不长,土地相对于人口显得富余,逃亡者和避难者聚集于此;倘若不加整顿,漠然视为海外之地而置之不理,那么杞人忧天式的忧虑之所以更加急切,也正是这个原因。蠲政 乾隆十年九月二十日,奉上谕:福建、广东丙寅年的地丁钱粮,已经全部免除;只是台湾府所属一厅四县的田地定额粮税,向来不编征银两,历来都征收粟谷。如今内地各郡既已普遍免除,而台湾所属地区的田地因按本色粮编征,不能一体获得免除,这不符合朕普遍施恩的本意。着令台湾府所属一厅四县丙寅年定额征收的粟谷,共十六万余石,全部免除。乾隆十一年奉旨,免除定额征收的租谷。乾隆二十六年,下诏免除全年地丁租税。乾隆四十五年,下诏免除全年租税。乾隆五十二年,下诏免除本年的地丁租税。乾隆五十三年,下诏免除本年的正供和地丁银。乾隆五十六年,下诏免除正供谷(全台分作三年轮流免除)。嘉庆元年,下诏免除正供谷(全台分作三年轮流免除)。嘉庆二年,下诏免除本年的正供租税。嘉庆二十二年,下诏免除拖欠的租税。道光十五年,下诏免除拖欠的钱粮(十年以前的)。道光二十五年,下诏免除拖欠的钱粮(二十年以前的)。同治元年,下诏免除拖欠的地丁钱粮(咸丰九年以前的)。恤政 普济堂(未设置)。养济堂(未设置)。栖流所,设在树林庄(即鸭母寮)。是供鳏夫、寡妇、孤儿、老人、残疾人等无所依靠者栖身的地方,男女约有一百多人。咸丰三年,官府给乞丐头目发放印记,命其约束所内贫民,并稽查外地逃来的匪徒。同治三年,栖流所被盗匪毁坏,不久修复。育婴堂有两处:一处在堑城南门内龙王祠右边,买下汪姓房屋改建;一处在艋舺街学海书院后面,买下黄姓地基新建,都是同治九年由官绅倡议捐资合建。艋舺方面详细议定,拨出三郊洋药抽分每箱四圆的一半,堑垣方面也拨出船户抽分的一半,用作经费。另有摆接堡育婴局,是业户林本源募集捐款办理,始于同治五年,厅中没有档案记载(据采访)。《淡水厅志》卷五 志四 学校志 规训、学宫、祀事、学额、书院、义塾、社学 地方风俗的美好、人才的兴盛,都随着学校教育而发生变化。淡水厅刚开始开辟时,土地虽然肥沃宽广,百姓却多来自不同地方;革除旧弊、创立新规,责任在贤能的官吏。经过一百多年,修建学宫、增加学额,以书院辅助,勤于训导课业,人才奋发兴起,风俗大为改变。仍然担心地处海角偏远,见闻不够广博,所以对于朝廷训导士人的规章,以及《会典》中关于礼仪的内容,恭敬地摘录要点,便于学习仿效。旧稿说淡水厅设立学校最晚,但人才和风俗却远远超过其他地方;难道是山水盘曲交错,将要发扬这里的灵秀,以彰显国家教化广泛施行的功德吗?我知道将来这里的文物制度和士人风尚,一定不会比“海滨邹鲁”逊色。学校志。〔原文数字、纪年保留:百十年〕 规训 学宫 祀事 学额 书院 义垫 社学 规训 顺治九年奏准,刊刻树立卧碑,放在明伦堂左边,晓谕生员:朝廷建立学校,选取生员,免除他们的丁粮,优厚供给廪膳,设置学院、学道、学官来教导他们。各衙门官员都要以礼相待,务必培养成贤能人才,以供朝廷任用。各位生员都应上报国家恩德,下立自身品德。所有教条列在后面:一、生员家中,如果父母贤明有智慧,子女应当接受教导;父母愚昧鲁莽,或有不法行为,子女既已读书明理,就应再三恳切劝告,使父母不陷于危亡。一、生员立志,应当学习成为忠臣清官。书史记载的忠贞清廉事迹,务必相互讲习研究。凡是有利国家、爱护百姓的事情,更应留心。一、生员存心忠厚正直,读书才会有实际用处,出仕一定能成为良吏。如果心术邪恶刻薄,读书必无成就,做官必招祸患。做伤害他人之事的人,往往也会自害其身,应当经常思考反省。一、生员不得向官长求情请托,结交权势显要,企图谋求进身;如果确实心地善良、品德完备,上天自会知道,必将给予福报。一、生员应当爱惜自身、忍耐性情。凡是有司官署,不得轻易进入。即使有切身的事情,也只许由家人代为申诉,不许干涉他人的诉讼。他人也不许牵连生员作证。一、求学应当尊敬先生。先生讲说时,都必须诚心听受;如果有不明白的地方,应从容地再次询问,不得妄自争辩诘难。为人师者也应尽心教训,不得懈怠。一、军民一切利弊,不许生员上书陈述。若有一言上奏建言,按违犯制度论处,黜退革除并治罪。一、生员不许纠集党徒多人,结盟结社,把持官府,强行干预乡里。所作文章,不许擅自刊刻。违犯者听凭提调官治罪。顺治九年,又颁行六条训谕,命地方官责成乡约等人,每月初一和十五宣读:一、孝顺父母;一、尊敬长辈;一、和睦乡里;一、教导子孙;一、各自安于本业谋生;一、不要做违法坏事。康熙九年,颁布十六条上谕。每月初一和十五,有司官员会同绅士、生员,齐集明伦堂,军民人等也都来听讲:一、敦厚孝悌以重视人伦;一、笃厚宗族以显明和睦;一、使乡党和睦以平息争讼;一、重视农业和蚕桑以丰足衣食;一、崇尚节俭以爱惜财用;一、兴盛学校以端正士人习气;一、排斥异端以尊崇正学;一、讲明法律以警戒愚昧顽劣;一、明白礼让以淳厚风俗;一、致力于本业以安定百姓心志;一、训导子弟以禁止违法行为;一、平息诬告以保全善良之人;一、戒除窝藏逃犯以避免株连;一、完纳钱粮以减少催征;一、联结保甲以平息盗贼;一、化解仇恨愤怒以重视人的生命。雍正元年,钦定《圣谕广训》十六章,共计一万字,刊刻后颁行到府、州、县和乡村,命令生员、童生诵读。每月初一和十五,地方官把人们聚集在公所,逐条宣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