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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藏吏学指南一

(卷首)

史藏 · 职官 · 已译 · 第 1–55 段

吏学指南

习吏幼学指南序

  尝闻善为政者必先于治,欲治必明乎法,明法然后审刑,刑明而清,民自服矣。所以居官必任吏,否则政乖。吏之于官,实非小补。夫吏,古之胥也,史也,上应天文,曰土公之星,下书史牒,曰刀笔之吏,得时行道,自古重焉。秦汉以来,为将为相,立当路而据要津,代不乏人。李唐季年,得权犹甚,官曹称军事院,吏称使院,一登首选,皆以使名,有官大夫加勋者。赵宋因仍,沿其旧制,政和中始以监司诸郡首吏为孔目、主押之号,易都副兵马等使之名。年劳及格之人,得授助教,或摄参军而已。省院台部,互有正法,官称既振,吏权益轻。星书谓土公明则吏道亨,暗则否,数使然也。钦惟圣朝一统,天下同文,繇吏入官,深合古法,凡居是职,可不爱重。但初学之士,妙龄而入,律书要旨,未暇师承,巧诋之风,薰染日著。夫读律则法理通,知书则字义见,致君泽民之学,莫大乎此,雕人欺事之习,恐反阴功。是以不揆荒唐,因摘当今吏用之字及古法之名,首冠以历代吏师,终继于恕刻轨范,类成一书,目曰《习吏幼学指南》。期在启蒙,不敢呈诸达者。与我同志,幸毋诮云。

  岁次辛丑大德五年良月,吴郡后学徐元瑞自序。

吏学指南序

  吏人以法律为师,非法律则吏无所守。然律之名义,不学则不知也。不知则冥行而索途,奚可哉!我本府同知公穆虎彬,虑吏辈之不知也,乃刻徐氏所编《吏学指南》以示之,俾熟此可以知厥名义,而进于法律,以为政焉。此吾儒大学,所以欲明明德于天下,必先之以致知格物,以为脩齐治平之本,顾不美欤!虽然《汉史》为循吏作传,不为能吏作传,《禹范》云好德为福,不云好才为福,此又为吏者之所当讲,亦我同知公之刻书美意。□能乎此,则庶乎非鞅、斯厝之□名,则骎骎然入于皋陶、稷、契之德化矣。致君泽民,孰有加于此者。斯时也,回视此书,特□兔之□,读者其致思焉。

  承事郎、云梦县尹山后石抹允敬为之引。

吏学指南

  历代吏师类录[一]

  天文二星 上帝,执法官;土公,吏。有虞氏 士师皋陶。周 太傅周公旦、朝鲜侯箕子、太保召公奭、大司寇吕侯。列国 韩 公子韩非、相申不害、大夫慎到。 魏 师李悝。 齐 相管仲。 楚 大夫屈平。 郑 相公孙侨、大夫邓析。 晋 相范匄、大夫赵鞅。 秦 商君公孙鞅、丞相李斯、郎中令赵高。

  西汉 相国萧何、太傅叔孙通、丞相张苍、涿郡太守郑昌、丞相鼌错、中大夫董仲舒、太中大夫张汤、侍御史赵昌、中大夫主父偃、丞相翟方进、御史冯敬、丞相王嘉。

  东汉 尚书陈宠、司徒鲁恭、廷尉郭躬、太中大夫梁统、南郡太守马融、大司农郑玄、郎中令郎顗、泰山太守应劭、侍中荀彧、廷尉杜周、尚书令陈忠、司徒鲍昱、尚书宋登、北海太守孔融。

  魏 司空陈群、太傅钟繇、常侍刘劭。蜀 丞相诸葛亮、尚书令法正、昭文将军伊籍、尚书刘巴、偏将军李严。

  晋 太傅贾充、太傅羊祜、尚书令荀勖、太傅郑冲、当阳侯杜预、明法掾张斐、中护军王业、尚书郎柳轨、司空荀顗、廷尉杜友、骑尉成公绥、定科郎裴楷。

宋 散骑常侍谢庄、右仆射刘秀之、中书监王弘。齐 竟陵王子良、删定郎王植之、廷尉孔稚圭。梁 黄门侍郎王亮、廷尉卿蔡法度。陈 右仆射徐陵、删定郎范杲、廷尉沈钦。

  后魏 长史燕凤、郎中令许谦、三公郎王德、司徒崔浩、中书监高允、尚书李冲、尚书令高肇、常侍邢峦。

  北齐 尚书令高睿。后周 尚书苏绰、廷尉卿赵肃、司宪大夫拓跋迪。

  隋 左仆射高熲、上柱国郑译、越国公杨素、率更令裴政、纳言苏威、太尉于翼、尚书牛弘、旅骑尉刘炫。

  唐 太尉长孙无忌、司空房玄龄、右仆射裴寂、左丞崔善为、纳言刘文静

译吏学指南

习吏幼学指南序

曾经听说善于治理政事的人,必定首先致力于治理;想要治理好,就必须通晓法律;通晓法律之后才能审慎地施用刑罚;刑罚公正清明,百姓自然就会顺服。因此,担任官职必须任用吏员,否则政令就会违背常理。吏员对于官员,实在有着不可轻视的辅助作用。所谓吏,就是古代的胥吏、史官,向上对应天文,被称为土公星;向下书写史册文书,被称为刀笔吏。他们顺应时势推行道义,自古以来就受到重视。自秦汉以来,担任将领或宰相,身居要职、占据关键职位的人,历代都不缺乏。到了唐朝末年,吏员获取权力的情况更加严重,官署称为军事院,吏员称为使院,一旦登上首选之位,都冠以“使”的名号,甚至有官员加授大夫勋爵的。赵宋沿袭旧制,政和年间才开始将监司及各郡的首席吏员改称为孔目、主押,取代了都副兵马等使的称号。任职年限和资历达到标准的人,可以授予助教,或者代理参军罢了。省、院、台、部等机构,各自有正式的法度,官员的地位既已振兴,吏员的权力就相对减轻了。星象书说土公星明亮则吏道亨通,昏暗则否,这是气数使然。恭敬地思考圣朝统一天下,天下共用一种文字,由吏员晋升为官,深深契合古法,凡是担任这个职位的人,怎能不爱护重视呢?但是初学的人,年轻时就进入吏员行列,法律书籍的要旨,来不及向老师学习,巧言抵毁的风气,熏染日益显著。研读法律则法理通达,知晓书籍则字义显现,辅佐君主、恩泽百姓的学问,没有比这更大的了;而雕琢文辞、欺瞒事务的习气,恐怕反而损害阴德。因此我不揣测自己的浅陋荒唐,摘录当今吏员使用的文字以及古代法度的名称,开头冠以历代吏师,结尾接续宽恕与严苛的规范,分类编成一书,命名为《习吏幼学指南》。目的在于启蒙,不敢呈献给高明的人士。与我志同道合的人,希望不要讥笑。

辛丑年,大德五年良月,吴郡后学徐元瑞作序。

吏学指南序

吏员以法律为师,没有法律,吏员就没有所遵循的准则。然而法律的名义和含义,不学习就不知道。不知道就盲目行事而寻找道路,怎么可以呢!我们本府的同知公穆虎彬,担心吏员们不知道这些,于是刻印徐氏所编的《吏学指南》来展示给他们,使他们熟悉这些就可以知道法律的名义和含义,进而深入法律,用来治理政事。这正是我们儒家的《大学》所说的,想要在天下彰显光明德行,必须首先做到推究事物原理、获得知识,作为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根本,难道不美好吗!虽然《汉书》为循吏作传,不为能吏作传;《禹范》说喜好德行是福,不说喜好才能是福,这又是做吏员的人所应当讲求的,也是我同知公刻书的美好心意。如果能做到这一点,那么大概就不会陷入商鞅、李斯那样的恶名,而是渐渐进入皋陶、稷、契那样的德化境界了。辅佐君主、恩泽百姓,有谁比这更胜一筹呢。在这个时候,回头看这本书,只不过是兔子的皮毛罢了,读者请深入思考。

承事郎、云梦县尹山后石抹允敬请作引言。

吏学指南

历代吏师类录[一]

天文二星:上帝,执法官;土公,吏。

有虞氏:士师皋陶。

周:太傅周公旦、朝鲜侯箕子、太保召公有奭、大司寇吕侯。

列国:

韩:公子韩非、相申不害、大夫慎到。

魏:师李悝。

齐:相管仲。

楚:大夫屈平。

郑:相公孙侨、大夫邓析。

晋:相范匄、大夫赵鞅。

秦:商君公孙鞅、丞相李斯、郎中令趙高。

西汉:相国萧何、太傅叔孙通、丞相張苍、涿郡太守郑昌、丞相晁错、中大夫董仲舒、太中大夫張汤、侍御史赵昌、中大夫主父偃丞相翟方进、御史冯敬、丞相王嘉

东汉:尚书陈宠、司徒鲁恭、廷尉郭躬太中大夫梁统、南郡太守馬融、大司农郑玄、郎中令朗顗、泰山太守应劭、侍中荀或、廷尉杜周、尚书令陈忠、司徒鮑昱、尚书宋登、北海太守孔融

魏:司空陈群、太傅钟繇、常侍劉劭。

蜀:丞相诸葛亮、尚书令法正、昭文將軍伊籍、尚书劉巴、偏將軍李严

晋:太傅贾充、太傅羊祜、尚书令苟勖、太傅郑冲、当阳侯杜預、明法掾張斐、中护军王业、尚书郎柳軌、司空苟顗、廷尉杜友、骑尉成公綏、定科郎裴楷

宋:散骑常侍谢庄、右仆射劉秀之、中书监王弘

齐:竟陵王子良、删定郎王植之、廷孔稚圭

梁:黄门侍郎王亮、廷尉卿蔡法度

陈:右仆射徐陵、删定郎范杲廷尉沈钦

后魏:长史燕凤、郎中令許謙、三公郎王德、司徒崔浩、中書監高允、尚书李冲、尚书令高肇、常邢峦

北齐:尚书令高睿

后周:尚书苏绰、廷尉卿赵肃、司憲大夫拓跋迪

隋:左仆射高熲、上柱国鄭譯、越国公杨素、率更令裴政、納言苏威、太尉于翼、尚书牛弘旅骑尉刘炫

唐:太尉长孙无忌、司空房玄龄、右僕射裴寂、左丞崔善为、納言刘文静

、左庶子于志宁、侍中王圭、主符郎宋公弼、法曹裴弘献、尚书裴居道、御史郑余庆、侍中韦安石、吏部侍郎岑羲、丞相卢怀慎、丞相宋璟、丞相李林甫、京兆尹许孟容、留守狄兼谟、大理卿张戣、侍郎刘琢。

译左庶子于志宁、侍中王珪、主符郎宋公弼、法曹裴弘宪、尚书裴居道、御史郑余庆、侍中韋安石、吏部侍郎岑羲、丞相盧懷慎、丞相宋璟、丞相李林甫、京兆許孟容、留守狄兼謨、大理卿張戣、侍郎劉琢。

后晋 丞相李崧、谏议薛融。后周 丞相范质、御史张湜。辽 中书令韩延徽。

  金 尚书令完颜宗干、翰林学士韩昉、左相完颜守道、右相乌古论元忠、平章纥石烈良弼、平章唐括安礼、右丞张汝弼、

  参政梁肃、参政粘割斡特勒、丞相完颜襄、平章张万公、左丞徒单镒、右丞完颜匡、参政仆散揆。

宋 尚书窦仪、尚书张昭、中丞苏正尧、大理卿张学让、大理正奚与、法直官陈光义、法直官冯叔向、翰林宋白、刑部侍郎许让、给事中柴承务、翰林苏易简、律学博士傅霖、丞相韩琦、参政张方平、右仆射苏颂、参政蔡齐、丞相夏竦、丞相刘挚、三司使程琳、尚书孙奭、详刑官贾士宁、翰林冯元、右赞善杨安国、著作郎赵希言、著作郎王圭、司谏公孙觉、尚书宋祁、丞相曾公亮、中丞王觌、刑部郎中杜弦、赣县令施述、丞相吕颐浩、丞相虞允文、枢密萧燧、尚书韩邈、删定官李澄、起居郎曾炎、尚书单夔、贯冶子范遂良、姑苏子刘山□噩。

  [一]标题原为“律师定律之图”,今据文海本眉注改。

吏 称(周曰府史胥徒,今谓吏胥掾史。)

  吏 《说文》曰:“治人者也。”谓吏之治人,心主于一,故从一。《风俗通》曰:“吏者治也,当先自正,然后正人。”《字宝》曰:“执法之人也。”

  胥 《周礼》曰才智之称曰胥。谓其有才智为什长也。掾 《字宝》云:“尊官之属曰掾。”谓分部列局之吏也。

  史 记言述事曰史。《周礼》注:“史,掌书者。”宰夫之职六曰史,掌官书以赞治。

廉吏 谓清俭不贪者,如汉朱邑等也。循吏 谓上顺公法,下顺人情者,如汉张释之等也。良吏 谓政尚宽和,人怀其惠者,如晋吴隐之等。能吏 汉谷永曰“抱功修职”,谓之能吏。酷吏 谓暴刻残忍者,如汉严延年、唐来俊臣等也。贪吏 谓因财丧德者,如唐王琚等也。狱吏 汉路温舒上言:“秦有十失,其一尚存,治狱之吏是也。”清白吏 汉杨震公廉,世称清白吏。

  刀笔吏 古者记事于简册,谬误者以刀削除,故曰刀笔吏。汉萧、曹起自刀笔吏。

刻木 汉路温舒上书言尚德缓刑,引俗语曰:“‘画地为狱,议不入;刻木为吏,期不对。’此疾吏之辞也。”又《前汉?艺文志》曰法家曰“刻者”。

  吏道 《汉?薛宣传》曰:“吏道以法令为师,可问而知也。”

  行 止

  孝事父母 友于兄弟 勤谨廉洁 谦让 循良笃实 慎默 不犯赃滥

才 能

  行遣熟闲 语言辩利 通习条法晓解儒书 算法精明 字画端正

  六 曹

  吏 《周礼》所谓天官冢宰也。户 地官司徒也。礼 春官宗伯也。兵 夏官司马也。刑 秋官司寇也。工 冬官司空也。

  衙门南北之异

官府门南面 省、院、部、寺、路、府、州、县诸司衙门,皆向南坐北。一按《延光集》云:南方属离卦,易离中虚则聪。又南方属火位,火明则能破暗,故表南面聪明,为民治愚暗之事。又诸侯代天子,南面而治天下之义也。

  台门面北启 《御史门记》曰:“台门北开,取肃杀就阴之义。”韦述《唐两京记》曰:“台门北开,以纠劾之司主意于杀,故门北启,以象阴杀。或曰:俗传开南门不利大夫。”《谭宾录》曰:“隋初移都,兵部尚书李圆通兼御史大夫,欲向省便,故开北门。唐因循不改,迄今遂为故事。”《唐会要》载裴冕语云:“台司以纠正冤滥,有好生之德,岂创冬杀之义以入人罪乎?”冯鉴以冕言为当。

  戒 石 铭

尔俸尔禄,民膏民脂。下民易虐,上天难欺。 汉唐以来,未尝有之。五代时,蜀主孟昶始颁令箴于诸邑,其文曰:“朕念赤子,旰食宵衣,言之令长,抚养惠绥。政存三禩,道在七丝,驱鸡为理,留犊为规。宽猛得所,

译后晋:丞相李崧、谏议大夫薛融。后周:丞相范质、御史张湜。辽:中书令韩延徽。

金:尚书令完颜宗干、翰林学士韩昉、右丞相完颜守道、左丞相乌古论元忠、平章政事纥石烈良弼、平章政事唐括安礼、右丞张汝弼、参知政事梁肃、参知政事粘割斡特勒、丞相完颜襄、平章政事张万公、左丞徒单镒、右丞相完颜匡、参知政事仆散揆。

宋:尚书窦仪、尚书张昭、御史中丞苏正尧、大理卿张学让、大理寺正奚与、法直官陈光义、法直操冯叔向、翰林学士宋白、刑部侍郎许让、给事中柴成务、翰林学士苏易简、律学博士傅霖、丞相韩琦,参知政事张方平、右仆射苏颂、参知政事蔡齐、丞相夏竦、丞相刘挚、盐铁转运使程琳、尚书孙奭、详断官贾士宁、翰林学士冯元、右赞善大夫杨安国、著作郎赵希言、著作郎王安石、司谏公孙觉、尚书宋祁、丞相曾巩、御史中丞王觌、刑部郎中杜衍、赣县令施述、丞相吕颐浩,丞相虞允文、枢密使萧燧、尚书韩邈、删定官李清、起居郎曾几、尚书单夔、铸钱监范遂良、铸钱监刘山噩。

吏:周代称府史胥徒,现在称为吏胥掾史。

吏:《说文解字》说:“治理百姓的人。”意思是官吏治理百姓,内心专一,所以字形从“一”。《风俗通义》说:“吏就是治理,应当先端正自己,然后才能端正别人。”《字宝》说:“是执法的人。”

胥:《周礼》说,有才智的人称为胥。意思是他们有才智,担任什长。掾:《字宝》说:“地位较高官员的属官称为掾。”意思是分部列局办事的官吏。

史:记录言语、叙述事情的人称为史。《周礼》注解说:“史,是掌管文书的人。”宰夫的六种职责中有史,掌管官府文书以辅助治理。

廉吏:指清廉节俭不贪婪的人,如汉代的朱邑等人。循吏:指对上顺从公法,对下顺应人情的人,如汉代的张释之等人。良吏:指政令崇尚宽厚平和,百姓感念其恩惠的人,如晋代的吴隐之等人。能吏:汉代谷永说“怀抱功劳,修明职守”,称为能吏。酷吏:指暴虐刻薄残忍的人,如汉代的严延年、唐代的来俊臣等人。贪吏:指因为钱财而丧失德行的人,如唐代的王琚等人。狱吏:汉代路温舒上书说:“秦朝有十大过失,其中一条至今尚存,就是审理案件的官吏。”清白吏:汉代杨震公正廉洁,世人称他为清白吏。

刀笔吏:古代在简册上记事,有错误时用刀削除,所以称为刀笔吏。汉代的萧何、曹参都是从刀笔吏起家的。

刻木:汉代路温舒上书主张崇尚道德、缓和刑罚,引用俗语说:“在地上画个监狱,人们议论说不会进去;刻木头做官吏,人们约定不去对质。”这是痛恨官吏的言辞。又《汉书·艺文志》说法家说“刻薄的人”。

吏道:《汉书·薛宣传》说:“官吏的准则以法令为师,可以询问而知晓。”

品行:

孝敬侍奉父母,友爱对待兄弟,勤勉谨慎廉洁,谦逊礼让,遵循良善笃实,谨慎沉默,不犯贪污滥权之罪。

才能:

处理事务熟练,语言辩才犀利,通晓法律条文,理解儒家经典,算法精明,字迹端正。

六曹:

吏:即《周礼》所说的天官冢宰。户:即地官司徒。礼:即春官宗伯。兵:即夏官司马。刑:即秋官司寇。工:即冬官司空。

衙门朝向南北的差异:

官府门朝南:省、院、部、寺、路、府、州县各级衙门,都坐北朝南。一按《延光集》说:南方属离卦,《易经》说离卦中虚则聪明。又南方属火位,火明亮就能破除黑暗,所以表示南面聪明,为百姓治理愚昧昏暗之事。又诸侯代替天子,南面而治理天下,也是这个意思。

台门面朝北开启:《御史门记》说:“御史台的门向北开,取肃杀就阴的意思。”韦述《唐两京记》说:“御史台的门向北开,因为纠劾的官署主意在于杀戮,所以门向北开,象征阴杀。有人说:俗传开南门对大夫不利。”《谭宾录》说:“隋朝初年迁都,兵部尚书李圆通兼任御史大夫,为了到官署方便,所以开了北门。唐朝沿袭不改,到现在就成了惯例。”《唐会要》记载裴冕的话说:“御史台以纠正冤假错案,有好生之德,怎么能创立冬天杀戮的意义来使人入罪呢?”冯鉴认为裴冕的话得当。

戒石铭:

你的俸禄,是百姓的膏脂。下民容易受虐,上天难以欺骗。汉唐以来,未曾有过这样的铭文。五代时,蜀主孟昶开始在各地颁布令箴,其文曰:“朕念及百姓,晚食早起,告诫地方长官,抚养安抚百姓。政令存在三年,道理在于细微,像驱鸡一样治理,像留犊一样规范。宽严得当,”

风俗可移,无令侵削,无使疮痍。下民易虐,上天难欺,赋舆是切,军国所资。朕之赏罚,固不踰时,尔俸尔禄,民膏民脂。为民父母,莫不仁慈,勉尔为戒,体朕深思。”凡二十四句,宋太宗删烦取简,摘其“尔俸尔禄,民膏民脂。下民易虐,上天难欺”一十六字,颁行天下。至高宗绍兴间,复以黄庭坚所书,命州县长吏刻铭座右,至今官府存焉。至元癸巳,浙西廉司移治钱塘,司官大使容斋徐参政改书其铭曰:“天有昭鉴,国有明法,尔畏尔谨,以中刑罚。”

译风俗是可以改变的,不要令百姓遭受侵夺剥削,不要使民众遍体鳞伤。底层百姓容易受到欺压,上天却难以欺骗,赋税徭役是切身的负担,也是军国大事所依赖的资源。朕的赏罚,本来就不会过时,你们的俸禄,都是百姓的血汗。作为百姓的父母官,没有不应当仁慈的,希望你们以此为戒,体会朕的深思熟虑。”这共有二十四句,宋太宗删去繁冗取其简练,摘取“尔俸尔禄,民膏民脂;下民易虐,上天难欺”这十六个字,颁布到天下各地。到了宋高宗绍兴年间,又用黄庭坚的书法,命令州县长官刻在座右,至今官府中仍然保存着。到了元朝至元癸巳年,浙西廉访司将治所迁移到钱塘,司官大使容斋徐参政重新书写铭文说:“上天有明亮的鉴察,国家有明确的法律,你们应当敬畏谨慎,以免触犯刑罚。”

郡 邑

  京师 《公羊传》云:“京,大也;师,众也;天子所都,必以众大者也。”又蔡邕《独断》曰:“天子所都曰京师。”

  大都 《帝王世纪》曰:“天子所居宫曰都,又曰会。”言其师众都会之所也。

京畿 《文选》注:“天子居千里曰京畿。”

  各道 《尔雅》曰:“一达谓之道。”至唐并州郡为道。

  路 《字宝》曰:“道行之道曰路。”宋分各道为十八路,今以大郡为之。

  府 《苏氏演义》曰:“府者,聚也。言聚所在图籍簿书之处。”《风俗通》曰:“公卿牧守通德之所聚也。”唐始以州郡为府。

州 《说文》曰:“酬也。”民居相生,以酬为州。黄帝以十师为州。县 《释名》曰:“悬也。县系于郡也。”楚庄王灭陈为县,名自始。镇 安也。凡民聚为市者曰镇。始于宇文周代。乡 《释名》:“万二千五百家曰乡。”又,“向也,众所向也。”都 干旄注曰:“下邑曰都。”保 《国语》注:“小城曰保。”里 《国语》曰:“五家为轨,十轨为里。”又曰:“在田曰庐,在邑曰里。”社 土地之主也。《左传》二十五家为社。今五十家为社。城郭 管子曰:“内谓之城,外谓之郭。”坊村 唐武德制,乡保邻里在邑曰坊,田野曰村。

  府 号

  省 《演义》曰:“省也。谓省察天下簿书之所也。始于汉,至晋曰省家。”

院 里宅也。唐始以枢密翰林之司曰院。

  台 《诗》曰:“南山有台。”乐得贤也。《说文》曰高而观四方曰台。汉始以御史府改曰台。唐曰宪台。

  都省 汉以仆射总理六尚书,谓之都省。

  都堂 《演义》曰:“堂,当也。谓当正向阳之屋。”又曰:“明也。言明礼义之所也。”唐制,尚书省曰都堂。

  行省 分镇方面,故为行省。省堂 即都堂之义,为系行省,故曰省堂。部 分判署书之司也。舜曰六官,秦汉以来称六曹,后周曰六卿,隋改曰六部。寺 《释名》曰:“嗣也。治事者相继续其内守法度也。”三代以来曰卿,北齐为寺。监 领督事务之所也。《周礼》曰:“邦国立其监。”王制:天子使大夫为三监。署 部署也。置书之所也。

  司 《说文》曰:“臣司事于外者也。”盖后继体人君,职在治内,故曰司者,臣子所主,职在于外,故从司。又《周礼》辨八职,其三曰司,掌官法以治民。

  翼 辅佐武备之司曰翼。犹左右护卫也。营<▯塞-土氺> 《说文》曰:“市居。”车垒曰营,山居木栅曰寨。

  学 传业讲习之舍也。三代曰校、庠、序,汉文翁始置学。

  站驿 安也。舡马车轿之所曰站,使客传舍曰驿。

  仓 《释名》曰:“藏也。”藏谷物之所也。大曰仓,小曰庾,始于陶唐之世。

场 《说文》云不田之地曰场。库 《说文》云兵车所藏曰库,金帛所藏曰帑。始自汤武。务 《韵》注:“专力于事曰务。”局 分曹之司,有拘束之所也。所 《诗》曰:“献于公所。”谓所在之方曰所也。衙 唐制:天子居曰衙,行曰驾。《语林》曰:“近代通谓府廷为衙也。”厅 《礼记》曰:“圣人南面而听天下。”汉晋以来作听事,六朝始加“广”。房 《演义》曰:“方也,室内之方正也。又防也。”尚书顾命有东房西房。案 《韵》注:“考验也,举案也。”科 《字宝》云:“逐项分别曰科。”

官 品

  勋 《周礼》曰:“王功曰勋。”谓辅成王业者。自上柱国以下,武骑尉以上,凡一十二等谓之勋。《唐?百官志》曰:“勋官出于周齐交战之际,本以酬战士,其后渐及朝流也。”

  爵 谓公侯伯子男也。《文字音义》曰:“爵,量也;量其职,尽其才也。始自伏羲氏。”爵有五等,以法五行,或三等者,法三光也。唐宋自

译郡邑

京师 《公羊传》说:“京,是大;师,是众;天子所建都城,必定是众大之所。”又蔡邕《独断》说:“天子所居都城称为京师。”

大都 《帝王世纪》说:“天子所居宫殿称为都,又称为会。”是说其军队民众聚集会合的地方。

京畿 《文选》注说:“天子居住千里之地称为京畿。”

各道 《尔雅》说:“通达称为道。”到唐代合并州郡为道。

路 《字宝》说:“道路行走之道称为路。”宋代将各道分为十八路,现在以大郡作为路。

府 《苏氏演义》说:“府,是聚集。指聚集所在图籍簿册文书的地方。”《风俗通》说:“公卿牧守通德之人聚集的地方。”唐代开始将州郡改为府。

州 《说文》说:“酬也。”民居相生,以酬作为州。黄帝以十师为州。

县 《释名》说:“悬也。县系于郡。”楚庄王灭陈设立县,名称从此开始。

镇 安定。凡是民众聚集为市场的地方称为镇。始于宇文周代。

乡 《释名》:“一万二千五百户称为乡。”又,“向也,众人所向往的地方。”

都 《干旄》注说:“下邑称为都。”

保 《国语》注:“小城称为保。”

里 《国语》说:“五家为轨,十轨为里。”又说:“在田野称为庐,在城邑称为里。”

社 土地之主。《左传》二十五家为社。现在五十家为社。

城郭 《管子》说:“里面称为城,外面称为郭。”

坊村 唐代武德年间制度,乡保邻里在城邑中称为坊,在田野中称为村。

府号

省 《演义》说:“省也。指省察天下簿册文书的地方。始于汉代,到晋代称为省家。”

院 里宅。唐代开始将枢密翰林之司称为院。

台 《诗经》说:“南山有台。”乐得贤人也。《说文》说高而能观察四方称为台。汉代开始将御史府改称为台。唐代称为宪台。

都省 汉代以仆射总理六尚书,称为都省。

都堂 《演义》说:“堂,当也。指当正向阳的房屋。”又说:“明也。指明礼义的地方。”唐代制度,尚书省称为都堂。

行省 分镇方面,所以称为行省。

省堂 即都堂的意义,因为隶属于行省,所以称为省堂。

部 分判署书的官署。舜称为六官,秦汉以来称为六曹,后周称为六卿,隋代改称为六部。

寺 《释名》说:“嗣也。治事者相继续在内守法度。”三代以来称为卿,北齐称为寺。

监 领督事务的地方。《周礼》说:“邦国立其监。”《王制》:天子派遣大夫为三监。

署 部署。放置文书的地方。

司 《说文》说:“臣司事于外者也。”大概后继体人君,职在治内,所以称为司者,是臣子所主管,职在于外,所以从司。又《周礼》辨别八职,其中第三职为司,掌官法以治民。

翼 辅佐武备的官署称为翼。如同左右护卫。

营寨 《说文》说:“市居。”车垒称为营,山居木栅称为寨。

学 传业讲习的房舍。三代称为校、庠、序,汉代文翁开始设立学。

站驿 安定。船马车轿停靠的地方称为站,使客传舍称为驿。

仓 《释名》说:“藏也。”储藏谷物的地方。大的称为仓,小的称为庾,始于陶唐之世。

场 《说文》说不种田的土地称为场。

库 《说文》说兵车所藏称为库,金帛所藏称为帑。始于汤武。

务 《韵》注:“专力于事称为务。”

局 分曹的官署,有拘束的地方。

所 《诗经》说:“献于公所。”指所在的地方称为所。

衙 唐代制度:天子居住称为衙,出行称为驾。《语林》说:“近代通称府廷为衙。”

厅 《礼记》说:“圣人南面而听天下。”汉晋以来制作听事,六朝开始加“广”。

房 《演义》说:“方也,室内之方正。又防也。”尚书顾命有东房西房

案 《韵》注:“考验也,举案也。”

科 《字宝》说:“逐项分别称为科。”

官品

勋 《周礼》说:“王功称为勋。”指辅成王业的人。自上柱国以下,武骑尉以上,共十二等称为勋。《唐·百官志》说:“勋官出于周齐交战之际,本来用来酬谢战士,后来逐渐及于朝流。”

爵 指公侯伯子男。《文字音义》说:“爵,量也;衡量其职位,尽其才能。始于伏羲氏。”爵有五等,以效法五行,或有三等的,效法三光。唐宋自

王以下,开国男以上,凡一十二等。

  职官 有所职掌者。

译王爵以下,开国男爵以上,总共分为十二个等级。

职官,是指有具体职务掌管的人。

散官 谓无执掌者。自一品至九品,凡一十八等。开府以下,荣禄大夫以上,文武并同。资德大夫以下,将仕佐郎以上,为文散官。龙虎卫上将军以下,进义副尉以上,为武散官。

大夫 《白虎通》曰:“大夫之为言大扶,扶进人者也。”《事始》云:“《虞书》曰:天命有德,五服五章哉。”孔安国曰:“与卿同也。”

  郎 良才之称也,始于秦。

  将军 应劭《汉官仪》云:“将军,周官也。”

  校尉 《事始》云:“周官也。”汉武帝依周置司隶校尉,名始此。

  官 称

牧民官 司养百姓曰牧民。盖牧者,能守养之义,路府诸州是也。字民官 爱养百姓曰字民官。盖字者,抚也,表司县抚育养民也。亲民官 临民之官曰亲。盖亲者,爱也,取爱养兆民之义也。守土官 晋杜预曰:“守土,乃牧养之官。”捕盗官 谓失盗去处当该之官也。巡捕官 谓不分地面,包括巡捕之官也。命官 谓受国家恩命故也。品官 谓已入九品正从者。正官 谓诸司为头之官也。士官 谓治狱之官也。长官 谓诸司长上之官也。官长 谓一方一所官之通称也。官吏 《韵》注:“受命于天曰天吏。受命于君曰官吏。”长吏 古法:文称为吏,武称为将。今之牧守通称也。长贰 谓正官、相副官总名也。佐贰 谓相副协赞之官也。幕职 汉曰幕府,即相副以下之官也。

吏 员

  省台掾 尊官之属,自秦有之。西汉曰掾史,东汉曰掾属,今曰省台掾。令史 掌法赞治,记言述事者。周曰府史,秦曰令史。书吏 五代时藩镇始设。司吏 职掌曰司,治人曰吏。《周礼》曰掌官法以治民者。宋曰手分,金曰司吏。知房 分掌六曹之称。本把 掌持案牍之称。译史 通四方之言者。周曰象胥,后魏曰译令史,金曰译史。知管 谓主辖纲领之称。攒典 会计数目之吏也。汉曰仓库吏,金、宋曰攒典。吏人 谓请俸掌管文书者。人吏 谓无俸贴书之吏。公吏 谓公人吏人之通称也。公人 谓仓库秤掏、诸司祗侯、公使、禁卒之类。

统 属

  百司 谓上自省,下至库务之通称也。有司 谓守土亲民之司也。《语》云:“出纳之吝,谓之有司。”

  监司 《汉书?左雄传》曰:“监司项背相望。”又晋徐邈与范宁书曰:“择公方之人以为监司,则清浊能否,与事为明矣。”

  职司 宋制:监司而称职司。按隋苏威曰:“臣非职司。”唐陆贽曰:“是以职司之内无成功。”其名始于隋前。

上司 管辖本所者谓之上司,言尊崇也。子司 部内统属之所谓之上司,犹父子相承也。合属官司 谓随路所辖府州司县也。所属官司 谓本身元附籍贯官司也。所辖官司 即子司,谓上临下也。监临 统摄案验,谓之监临。又,以尊适卑也。主守 躬亲保典,谓之主守。虽职非统摄,临时监主亦是。主典 谓主行文案之人也。

  属部 统属之谓属,本部之谓部。属者,兼官吏士庶而言;部者,止于吏卒。

除 授

  迁除 改任曰迁,拜官曰除。遥授 不厘公务之官也。俗云虚职。兼权 并管别职曰兼,时暂摄行曰权。摄行 权职曰摄,莅职曰行。成考 莅事有成也。虞舜三载考绩。

  致仕 《白虎通》曰:“臣以执事趋走为职,七十阳道绝,耳目不聪明,故致其事于君也。”

  品秩 言分等别曰品,职有次序曰秩。清要 职慢位显曰清,职紧位显曰要。称职 谓胜其任也。躐等 谓不循资格骤迁者。起复 谓丧制未终,勉其任用也。举留 谓善政异绩,军民相爱,乞留再任者。

世 赏

  承袭 相继曰承,相因曰袭。袭封 谓世代受此官也。如孔子之后衍圣公是也。荫补 谓藉亲属荫补得官者。封赠 生

译散官,是指没有具体职掌的官职。从一品到九品,共分为十八个等级。开府仪同三司以下、荣禄大夫以上,文官和武官的等级相同。资德大夫以下、将仕佐郎以上,属于文散官。龙虎卫上将军以下、进义副尉以上,属于武散官。

大夫,《白虎通》说:“大夫的意思是大扶,即扶持、举荐人才的人。”《事始》记载:“《虞书》说:上天任命有德行的人,制定五等服制和五种章纹。”孔安国解释说:“这与卿的地位相同。”

郎,是良才的称呼,始于秦朝。

将军,应劭在《汉官仪》中说:“将军是周代的官职。”

校尉,《事始》记载:“这是周代的官职。”汉武帝依照周制设置司隶校尉,这个名称从此开始使用。

官称

牧民官,管理百姓称为牧民。因为“牧”含有守护和养育的意思,路、府、州等地方长官属于此类。字民官,爱护养育百姓称为字民官。因为“字”有抚育的意思,表示司、县官员抚育百姓。亲民官,直接面对百姓的官员称为亲民官。因为“亲”含有爱护的意思,取爱护养育民众之意。守土官,晋代杜预说:“守土,就是牧养百姓的官员。”捕盗官,指负责失窃案件发生地管辖的官员。巡捕官,指不分地域界限、全面负责巡逻捕盗的官员。命官,指接受国家任命的人。品官,指已进入九品正从等级体系的人。正官,指各衙门中居首位的主要官员。士官,指审理狱讼的官员。长官,指各衙门中地位较高的官员。官长,指一方或一处官员的统称。官吏,《韵》注说:“接受天命称为天吏,接受君命称为官吏。”长吏,古制:文职称为吏,武职称为将。现在对地方长官的统称。长贰,指正官和副职官员的总称。佐贰,指辅助协赞的副职官员。幕职,汉代称为幕府,即副职以下的官员。

吏员

省台掾,尊贵官员的属官,从秦代就有。西汉称为掾史,东汉称为掾属,现在称为省台掾。令史,掌管法律、协助治理,记录言语、叙述事务的人。周代称为府史,秦代称为令史。书吏,五代时期藩镇开始设置。司吏,职责掌管称为司,治理人称为吏。《周礼》说掌管官法以治理百姓的人。宋代称为手分,金代称为司吏。知房,分管六曹事务的称呼。本把,掌管案牍文书的称呼。译史,通晓四方语言的人。周代称为象胥,后魏称为译令史,金代称为译史。知管,指主管统领纲领的称呼。攒典,负责会计统计的吏员。汉代称为仓库吏,金、宋称为攒典。吏人,指领取俸禄、掌管文书的人。人吏,指没有俸禄、协助抄写的吏员。公吏,指公人和吏人的统称。公人,指仓库秤量搬运、各衙门差役、公使、禁卒之类的人。

统属

百司,指上至省部、下至库务的统称。有司,指负责地方治理和亲近百姓的部门。《论语》说:“在财物出纳上吝啬,叫做有司。”

监司,《汉书·左雄传》说:“监司前后相望。”又晋代徐邈给范宁的信中说:“选择公正方直的人担任监司,那么清廉与污浊、能干与无能,就会随着事务处理而明朗了。”

职司,宋代制度:监司称为职司。查考隋代苏威说:“我不是职司。”唐代陆贽说:“因此职司之内没有成功。”这个名称始于隋代以前。

上司,管辖本部门的称为上司,表示尊崇。子司,部内统属的部门称为子司,如同父子相承。合属官司,指随路所辖的府、州、司、县。所属官司,指原本附籍的官司。所辖官司,即子司,指上级对下级的管辖。监临,统摄案卷查验,称为监临。又指以尊贵者对待卑贱者。主守,亲自保管典籍,称为主守。虽然职务不是统摄,但临时监管主持也算。主典,指主管办理文案的人。

属部,统属称为属,本部称为部。属,兼指官吏士庶;部,仅指吏卒。

除授

迁除,改任称为迁,任命官职称为除。遥授,不处理具体公务的官职。俗称虚职。兼权,同时兼任其他职务称为兼,暂时代理称为权。摄行,代理职务称为摄,到任履职称为行。成考,任职有成。虞舜三年考核政绩。

致仕,《白虎通》说:“臣子以执事奔走为职责,七十岁时阳气衰竭,耳目不灵敏,所以将事务交还给君主。”

品秩,区分等级称为品,职务有次序称为秩。清要,职务清闲地位显赫称为清,职务重要地位显赫称为要。称职,指胜任其职责。躐等,指不遵循资历突然升迁。起复,指丧期未满,勉励其重新任用。举留,指政绩良好、有特殊功绩,军民爱戴,请求留任再任职。

世赏

承袭,相继称为承,沿袭称为袭。袭封,指世代继承此官职。如孔子后代衍圣公就是如此。荫补,指凭借亲属恩荫补授官职。封赠,生

曰封,死曰赠。质子 谓以子结信,今曰秃鲁花也。儤使 谓给事于官者也。

译活着时封爵,死后追赠。质子,是指用儿子作为人质来结下信任,现在称为秃鲁花。儤使,是指在官府中供职办事的人。

廪 给

  俸禄 钱帛曰俸,米粟曰禄。职田 孟子曰:“卿以下必有圭田。”隋开皇间始曰职田。

  考 功

殿最 《汉书音义》曰:“下功曰殿,上功曰最,有二十七等。”褒贬 推美曰褒,远谪曰贬。优劣 居上曰优,居下曰劣。黜陟 退而不任曰黜,登而上进曰陟。《书》曰:“黜陟幽明。”

  政 事

  国政 秉国之权也。昔汤任伊尹以国政。治政 以理化俗曰治,以法正民曰政。德政 利泽施民者。仁政 爱人利物者。善政 不严而治,民怀其惠者。公政 处事无私者。宽政 明而仁恕者。急政 执事刻急,如鹰击毛者。酷政 残虐惨暴者。苛政 处事繁细,如草而急者。蠹政 害于常法者。弊政 谓民恶也。谲政 诡诈无耻者。墨政 《左传》曰:“贪以败官为墨。”贪则暗污,谓不洁白者也。教化 以道业诲人曰教:躬行于上,风动于下曰化。风化 王者政教曰风,以德移民曰化。

  巡按 古者天子四季巡狩郡国,后自汉高帝游云梦之后,渐废巡狩述职之制,故遣使以代之。今肃政廉访司每岁分司各路巡按,即循此义也。

  风闻 《通典》曰:“古御史台不受诉讼,有通辞状者,即于台门外候御史,御史经往门外收采,如可弹者,略其姓名,皆名风闻访知也。”

五 事

  户口增 谓生齿之最,民籍增益,进丁入老,批注收落,不失其实,若有流离,而能招诱复业者。

  田野辟 谓劝课之最,农桑垦殖,水利兴修者。词讼简 谓治事之最,听断详明,讼无停留,狱无冤滞者。盗贼息 谓抚养之最,屏除奸盗,人获安居者。赋役平 谓理财之最,取办有法,催科不扰者。

  户 计

儒 《说文》曰:“柔也。”《司马相如传》注:“有道术,皆曰儒。”

  释 《高僧传》:“出家从师命氏,佛曰释迦牟尼,故僧曰释。”

  僧 《说文》曰:“浮屠、道人也。”《大藏一览》:“男曰僧。”自汉始。

  尼 《一览》曰:“女曰尼。”汉明帝时,妇女潘氏出家为尼。

  道 《琅书经》曰:“人行大道,曰道士。”《黄帝内传》有道士行礼之文。

  女冠 《昇玄经》云:“女冠,女道士也。”

五戒 凡出家者,必受五戒。谓一不杀生、二不偷盗、三不邪淫、四不妄语、五不饮酒,此为五戒也。

  士农 通古今辨然否曰士,辟土殖谷曰农。

  工商 作巧成器曰工,通财鬻货曰商。

  医 疗人疾者曰医。《说文》曰:“巫彭初作医。”

  卜 《元命苞》曰:“古司怪主卜,伏羲时有之。”今曰阴阳户。

  商贾 通四方之物曰商,居卖求利曰贾。又曰:行卖曰商,坐贩曰贾。

称民 蔡邕《独断》曰:“天子曰兆民,诸侯曰万民。今之令长,古之诸侯。百乘之家曰百姓。百乘之家,子男之国也,三代之时已称之也。”

  怯怜户 谓自家人也。

  土著户 《通鉴》注:“言著土地而有常居,不随畜牧移徙者也。”

  耆老 古曰父老。汉高帝入关,与秦父老约法三章。

  军 《周礼》:“五师为军。”周制:天子六军,诸侯大国三军。《说文》曰隶人给事者。历代佥募之法不同。

  仪 制

制可 《史记》曰:“下有司曰制,天子答之曰可。”

  诏 《释名》曰:“照也。谓人愚暗,不见其事,以此示之,使昭然也。”始于秦。

  赦 天子宽恕之,命与民更始也。始于舜。

  宣 天子亲赐命诰也。故无押字,以宝为信。始于唐。

  敕牒 天子制命也。《周官》六典王言之制有七,曰敕、牒、例、令、省、授,为系上言,故用黄纸,宰相押字。

  表 《释名》曰:“下言于上曰表,谓思之于内,表之于外也。”汉制

奏

译廪给

俸禄:钱帛称为俸,米粟称为禄。职田:孟子说:“卿以下的官员必须有圭田。”隋朝开皇年间开始称为职田。

考功

殿最:《汉书音义》说:“下等功绩称为殿,上等功绩称为最,共有二十七等。”褒贬:推举赞美称为褒,远地贬谪称为贬。优劣:居于上等称为优,居于下等称为劣。黜陟:退下不再任用称为黜,登升向上晋升称为陟。《尚书》说:“黜陟幽明。”

政事

国政:执掌国家的权力。从前商汤任用伊尹掌管国政。治政:用礼教来教化风俗称为治,用法律来匡正百姓称为政。德政:将利益恩泽施予百姓的政策。仁政:爱护人民、利于万物的政策。善政:不严厉却能使社会安定,百姓感念其恩惠的政策。公政:处理事务没有私心的政策。宽政:光明且仁爱宽恕的政策。急政:处理事务苛刻急切,像鹰击羽毛一样的政策。酷政:残忍暴虐的政策。苛政:处理事务繁杂细碎,像割草一样急迫的政策。蠹政:损害常规法度的政策。弊政:指百姓厌恶的政策。谲政:诡诈无耻的政策。墨政:《左传》说:“贪婪而败坏官职称为墨。”贪婪则昏暗污浊,指不洁白的人。教化:用道德学业教导人称为教;在上位者亲身践行,在下位者受风气影响而改变称为化。风化:君王的政教称为风,用道德改变百姓称为化。

巡按:古时天子四季巡视郡国,后来从汉高祖游历云梦之后,逐渐废除了巡视述职的制度,所以派遣使者来代替。现在肃政廉访司每年分派官员到各路巡视检查,就是遵循这个意义。

风闻:《通典》说:“古代御史台不受理诉讼,有递交辞状的人,就在御史台门外等候御史,御史经过门外收集情况,如果值得弹劾,略去姓名,都称为风闻访知。”

五事

户口增:指人口增长方面做得最好,百姓户籍增加,成丁者登记入册,年老免役者注销,批注收落,不失去真实情况,如果有流离失所的人,能够招抚诱导他们恢复生计的。

田野辟:指劝课农桑方面做得最好,开垦种植,兴修水利的。

词讼简:指处理政务方面做得最好,听讼断案详细明白,诉讼没有拖延,案件没有冤屈滞留的。

盗贼息:指抚养百姓方面做得最好,清除奸邪盗贼,百姓获得安居的。

赋役平:指理财方面做得最好,征收赋税有法度,催缴赋税不扰民的。

户计

儒:《说文解字》说:“柔顺的意思。”《司马相如传》注解说:“有道术的人,都称为儒。”

释:《高僧传》说:“出家跟随师父取姓,佛称为释迦牟尼,所以僧人称为释。”

僧:《说文解字》说:“浮屠、道人也。”《大藏一览》说:“男性称为僧。”从汉朝开始。

尼:《一览》说:“女性称为尼。”汉明帝时,妇女潘氏出家成为尼姑。

道:《琅书经》说:“人行大道,称为道士。”《黄帝内传》有道士行礼的文字。

女冠:《昇玄经》说:“女冠,就是女道士。”

五戒:凡是出家的人,必须受持五戒。指一不杀生、二不偷盗、三不邪奸、四不妄语、五不饮酒,这就是五戒。

士农:通晓古今、辨别是非称为士,开垦土地种植谷物称为农。

工商:制作精巧器具称为工,流通财物贩卖货物称为商。

医:治疗人类疾病的人称为医。《说文解字》说:“巫彭最初创造了医术。”

卜:《元命苞》说:“古代司怪主管占卜,伏羲时代就有了。”现在称为阴阳户。

商贾:流通四方货物称为商,囤积居奇求取利润称为贾。又说:流动贩卖称为商,坐地经营称为贾。

称民:蔡邕《独断》说:“天子称为兆民,诸侯称为万民。现在的县令县长,相当于古代的诸侯。拥有百辆兵车的家族称为百姓。拥有百辆兵车的家族,是子爵男爵的国家,三代时期就已经这样称呼了。”

怯怜户:指自家人。

土著户:《通鉴》注解说:“说附着于土地而有固定居所,不随着畜牧迁徙的人。”

耆老:古代称为父老。汉高祖进入关中,与秦地父老约定三条法律。

军:《周礼》说:“五个师组成一个军。”周朝制度:天子有六军,诸侯大国三军。《说文解字》说:“隶人供役使的人。”历代征召招募的方法不同。

仪制

制可:《史记》说:“下达给有关部门称为制,天子答复称为可。”

诏:《释名》说:“照耀的意思。指人愚昧昏暗,看不见事情,用这个来指示他们,使他们明白。”始于秦朝。

赦:天子宽恕,命令百姓重新开始。始于舜帝。

宣:天子亲自赐予命令诰书。所以没有押字,以宝玺为信物。始于唐朝。

敕牒:天子的制命。《周官》六典中王言的制度有七种,称为敕、牒、例、令、省、授、判,因为是向上级陈述,所以使用黄纸,宰相押字。

表:《释名》说:“下级向上级陈述称为表,指思考于内心,表现于外部的意思。”汉朝制度

奏

谓言进于君者。《释名》曰:“邹也。邹,狭小之言也。”

  笺 《说文》曰:“表识书也。”汉制。

译这是指进呈给君王的文书。《释名》说:“叫做‘奏’。奏,是狭小、简要的言辞。”

《毛诗笺》引《说文解字》说:“奏,是标明并书写(内容)的文书。”这是汉代的制度。

启 谓通达其意也。汉制。

  旨 判(立意于内,发言于外,曰旨;剖决是非,著于案牍,曰判。)

  圣 唐陆贽曰:“与天地合德曰圣。”

  懿 汉蔡邕曰:“温柔圣善曰懿。”

  令 《独断》曰:“奉而行之曰令。”

  钧 掌承万机之重曰钧。《诗》云:“尹氏大师,维周之氏。秉国之钧,四方是维。”

  台 星应三公曰台。汉制。

  尊 位高可贵曰尊。

  裁 酌量制度曰裁。始于晚唐。

言语 直言曰言,论难曰语。发端曰言,答述曰语。

  处分 《通鉴》注云:“区处曰处,分别曰分。”又,处者,至也,定也;分者,所当然也。

  诸 此(谓钦此、奉此之类)

  钦 《字宝》曰:“心不敢慢曰钦。”谓致恭也。敬 《字宝》曰:“心不敢忽曰敬。”谓致诚也。奉 遵依上命也。承 受纳其事也。蒙 仰戴上意也。准 法则也,均平也。据 谓依凭也。得 事有所获也。

  玺 章(天子曰玺,诸侯曰章。)

  御宝 《释名》曰:“印信也。”古者,尊卑共之。秦汉以来,天子曰玺,诸侯曰印。唐开元中,改玺曰御宝。

  印信 刻木为验曰印。《释名》曰:“信也。所以封物为信验也。”汉制三公以下,有金、银、铜三等之印。

  长条印 《通典》曰:“北齐有督摄万机长印,以木为之,唯以印缝。”其原始此。

  木朱印 宋祥符中,诏寺观及士庶之家,所用私记,并方一寸,雕木为文,不得私铸。

  公 式

  劄付 《演义》曰:“栉也。以木为牒,简笺之属。”又刺著为书曰劄,以文相与曰付。犹畀赐也。

  咨 《左传》曰:“访问于善曰咨。”

符 《说文》曰:符者信也。契合也。符之为言扶也,两相扶合而不差也,所以辅信于四方,犹命令也。唐制。

  关 唐制:诸司相质问曰关。谓开通其事也。

  指挥 示意曰指,戒敕曰挥。犹以指披斥事务也。

  牒 《韵》注:“书版曰牒。”又,以劄写书也。古者诉状称讼牒,盖非特官文书之称耳。

  咨申 谋于下,访于上者。

  咨呈 即咨申意耳。

  申 伸也,明也。谓所告谆切。

  文解 谓发明事端申呈之异名。

  付予 谓以文相与,颁行之义也。

  付身 谓给授其文也。

  批贴 批示也,贴券也,帛书也。

呈 谓布意达于尊者,又陈示其状也。

  引 《汉?志》:“引者,信也。”盖取信之文也。

  移文 谓公文往来也。昔有《北山移文》,原恐始此。

  公文 谓官遣文字,故曰公文。

  海行 谓公事天下皆可以奉行者,故曰海行。

  生熟事 宋真宗尹开封日,置判官、推官,以狱讼刑名为生事,户口财赋为熟事,其名始此。

  发 端

  上天眷命 《传》曰:“尊而君之,则称皇天。”《书》曰:“皇天眷命,奄有四海,为天下君。”钦惟圣朝,受天明命,肇造区夏,故曰上天眷命。诏敕之首,表而出之。

长生天气力里 长生天者,谓天道久远之义;气力者,大也;里者,内也。钦惟圣朝,荷天地之洪禧,奄有万邦,薄海内外,悉皆臣属,故曰长生天气力里。旧曰上头天底气力里,或曰上天气力里。

  大福荫护助里 大福者,百顺之名也;荫者,庇也;护助者,拥御赞成也。钦惟圣朝,承列圣之丕祚,混一区宇,历古所无,福庇黎元,咸遂生乐,故曰大福荫护助里。

  斡鲁朵里 车驾行在之所,金帐之内也。会验 谓事应证条而行者。照得 谓明述元因者。契勘 谓事应推验而行者。勘会 谓事应检察而行者。看详 谓审视辞理,善为处决者。拖详 谓牵照案牍,评论始末也。披详 谓博览其义而处决者。参详 谓仔细寻究也。相度

译启:意为通达其意。这是汉代的制度。

旨:判(立意于内心,发言于外,称为旨;剖决是非,记载于案卷文书,称为判。)

圣:唐代陆贽说:“与天地德行相合称为圣。”

懿:汉代蔡邕说:“温柔且具备圣善之德称为懿。”

令:《独断》说:“奉行并执行称为令。”

钧:掌管承受万机重任称为钧。《诗经》说:“尹氏的大师,是周朝的柱石。掌握国家的权柄,维系四方。”

台:星宿对应三公称为台。这是汉代的制度。

尊:地位高且可贵称为尊。

裁:斟酌衡量制度称为裁。始于晚唐。

言语:直言称为言,辩论诘难称为语。发起话题称为言,回答陈述称为语。

处分:《资治通鉴》注说:“区分处理称为处,分别称为分。”另外,处,意为到达、确定;分,意为理所应当。

诸:此(指钦此、奉此之类)

钦:《字宝》说:“心中不敢怠慢称为钦。”意为表达恭敬。敬:《字宝》说:“心中不敢忽视称为敬。”意为表达真诚。奉:遵从上级的命令。承:接受承担事务。蒙:仰戴上级的意旨。准:法则,均平。据:意为依凭。得:事情有所收获。

玺:章(天子称为玺,诸侯称为章。)

御宝:《释名》说:“印信。”古代,尊卑共用。秦汉以来,天子称为玺,诸侯称为印。唐开元年间,改玺为御宝。

印信:刻木作为凭证称为印。《释名》说:“信。用来封缄物品作为信验。”汉代制度,三公以下,有金、银、铜三等印信。

长条印:《通典》说:“北齐有督摄万机长印,用木头制作,只用来印封缝隙。”其起源于此。

木朱印:宋祥符年间,下诏寺庙道观及士人百姓之家,所用的私记,都为一寸见方,雕刻木头作为文字,不得私自铸造。

公:式

劄付:《演义》说:“栉也。用木头制作牒文,属于简笺一类。”另外,刺写为书称为劄,以文字相互给予称为付。犹如赐予。

咨:《左传》说:“向善人访问称为咨。”

符:《说文》说:符是信物。契合。符的意思是扶持,两相扶持契合而没有差错,用来辅助四方建立信用,犹如命令。这是唐代的制度。

关:唐代制度:各官署相互质问称为关。意为开通处理事务。

指挥:示意称为指,告诫称为挥。犹如用手指披斥事务。

牒:《韵》注:“书写版牍称为牒。”另外,用劄写书。古代诉状称为讼牒,大概不仅仅是官方文书的称呼。

咨申:向下面谋划,向上面访问。

咨呈:就是咨申的意思。

申:伸展,阐明。意为所告之事恳切。

文解:意为阐明事端并申呈的异名。

付予:意为以文字相互给予,颁布执行的意思。

付身:意为给授其文书。

批贴:批示,贴券,帛书。

呈:意为布达心意给尊者,又陈述展示其状况。

引:《汉书·艺文志》:“引,是信。”大概是取信用的文书。

移文:意为公文往来。过去有《北山移文》,原本恐怕始于此处。

公文:意为官员派遣的文字,所以称为公文。

海行:意为公事天下都可以奉行的,所以称为海行。

生熟事:宋真宗任开封尹时,设置判官、推官,将狱讼刑名作为生事,将户口财赋作为熟事,名称始于此处。

发:端

上天眷命:《传》说:“尊崇而君临天下,则称皇天。”《书》说:“皇天眷顾天命,拥有四海,成为天下君主。”恭敬地认为圣朝,承受天的明命,开创华夏基业,所以称为上天眷命。诏敕的开头,表彰并显露出来。

长生天气力里:长生天,意为天道久远的意义;气力,意为大;里,意为内。恭敬地认为圣朝,承受天地的宏大福泽,拥有万邦,海内外,全都臣服,所以称为长生天气力里。旧称上头天底气力里,或称上天气力里。

大福荫护助里:大福,是百事顺遂的名称;荫,意为庇护;护助,意为拥戴辅助赞成。恭敬地认为圣朝,继承历代圣人的宏大福泽,统一疆域,自古未有,福庇百姓,都得以安乐生存,所以称为大福荫护助里。

斡鲁朵里:车驾所在之处,金帐之内。会验:意为事情应当依据证条而行的。照得:意为明确叙述原本原因的。契勘:意为事情应当推验而行的。勘会:意为事情应当检察而行的。看详:意为审视言辞道理,妥善处理的。拖详:意为牵照案卷,评论始末的。披详:意为博览其义而处理的。参详:意为仔细寻究的。相度

谓详审事理而议。

  结 句

  照详 谓义明于前,乞加裁决也。照验 谓证明其事也。谨牒 谓敬列其文于前也。故牒 颜师古曰:“故者,谓通其旨义也。”

译所谓“详审事理而议”,是指详细审慎地考察事理并加以议论。

结句:

照详:是指前面的道理已经阐明,请求上级加以裁决。

照验:是指证明那件事。

谨牒:是指恭敬地将文书列于前面。

故牒:颜师古说:“故,是贯通其主旨和含义的意思。”

主者施行 东汉顺帝时天旱,尚书仆射黄琼言得失,帝以其奏属主者施行。

  符到奉行 唐总章中,裴行俭等定铨注之法,令主者受旨奉行,各给以符。

  阶衔 《释名》曰:“梯级也。”官有尊卑,以此定位也。

  状 词

状 《演义》曰:“貌也。”以貌写情于纸墨也。执状 待以备用也。取状 谓采彼情理也。送状 予夺于此,从彼施行也。责状 谓一一具说也。汉曰簿责。告状 谓述其情而诉于上也。单状 简略之义。到状 谓引用入官也。

  招伏 招,犹昭也;伏,隐也。《汤诰》曰:“罪人黜伏。”注云:“桀知其罪,退伏远屏。”颜师古曰:“伏罪,谓旧罪阴伏未发者也。”今之招伏,盖彰明其罪也。

  准伏 谓心愿无争也。承伏 谓甘当其责也。

  服辩 服者,降服也;辩者,判也。舜举四罪,而天下咸服,谓服其用刑之当也。今之服辩,盖使犯人家属知其犯服其罪也。

  甘结 所愿曰甘,合从曰结,谓心肯也。词因 《说文》曰意内言外曰词。事情所由曰因。

  分析 谓开理其事,如破木也。五代将军寇彦卿杀人,梁帝命其分析。

  依准 谓从其所欲也。依应 谓诺所行也。

  册 籍

  案牍 考察文验曰案,书字之版曰牍。卷宗 事始所出,谓之卷宗。宋曰案祖案沓 谓文卷重重也。公案 谓公事始末也。文卷 谓联编卷舒也。文案 即文卷也。簿 簿书也。记事之册,可以疏密也。籍 谓书之总名也。文册 古之简牍,今之簿籍也。帐目 谓攒其数也。叶子 匦数之文,如枝叶之片片也。始自于唐。案验 谓但经印押,堪为凭据者。

签表 谓判语签贴也。五代范质为相,恐临文有误,立此书判。

  文字 依类象形曰文,形声相合曰字。文书 谓著于竹帛者。公事 无私曰公,有所作为曰事。起数 公事发端曰起,人物多寡曰数。各件 举物之为各,分事之为件。款项 别其衷曲,分类事端也。

  检 《说文》曰:“书署也。”《三苍解话》云:“检,法度也。”《尔雅》释云:“检,模范也。”《春明退朝录》:“三司公文曰检。”

  抹子 简节切要之文,便于涂抹也。贴说 删烦取要,以备呈覆也。似本 摹体其文也。截白 整齐洁净之名。事目 谓事之提纲也。取纲目、条目、节目之类。

画一 《汉书》:“萧何为法,较若画一。”言整齐也。

  云云 《汉?汲黯传》:“吾欲云云。”颜师古曰:“犹言如此如此也。”

  榜 据

  榜 书题揭示曰榜。汉曰标榜,犹称扬也。镂榜 谓刻文遍示也。板榜 谓昭示于人也。手榜 谓片著示人也。晓示 谓明谕其事,与众共知者。告示 谓预报通知者。解由 考满职除曰解,历其殿最曰由。凭由 谓叙其事因也。公凭 谓官给凭验也。

  文契 谓立约结信。又刻也,刻识其数也。《尚书》注:“以书契约其事。”

  钞书 取也。谓官取其物,给与照验也。勘合 即古之符契也。

  署 事

  判署 判谓掌判之官,署谓同署官吏。

  押字 古者书名,破真从草,便于书记,难以模仿。唐韦陟始以押字为记。

  议 谋之于众曰议。黄帝有明堂之议,宜其始。

  拟 谓揣度已定也。《易》曰:“拟之而后言。”

  照事 谓具见始末也。

  行 谓事必为理也。

  会议 谓通众商榷也。

  集议 谓诸司共筹也。

  公议 公同共议也。

  佥议 谓咸共定议也。《书》、《传》曰议,皆言众人举之也。

完议 谓一同聚议也。

  聚会 众共曰聚,时见曰会。

  聚齐 谓同集一处也。

  会集 谓诸司咸聚也。

  会合 谓相

译主者施行:东汉顺帝时期遭遇旱灾,尚书仆射黄琼上书陈述政事的得失,皇帝将他的奏章交给主管部门去执行。

符到奉行:唐代总章年间,裴行俭等人制定了选拔官员的法规,命令主管部门接受旨意并执行,各自发给符信作为凭证。

阶衔:《释名》说:“阶,就是梯级。”官职有尊卑之分,以此来确定地位。

状、词:状,《演义》说:“状,就是容貌。”把情状写在纸墨上。执状,指准备备用。取状,指采集对方的情理。送状,指在此处决定给予或剥夺,由对方去执行。责状,指一一详细陈述。汉代称为簿责。告状,指陈述情由并向上级申诉。单状,指简略之意。到状,指引用进入官府。

招伏:招,如同昭明;伏,指隐伏。《汤诰》说:“罪人退伏。”注解说:“夏桀知道自己有罪,退避隐伏在远处。”颜师古说:“伏罪,指旧罪暗中隐伏尚未发作。”现在的招伏,大概是彰显明白其罪行。

准伏:指心愿没有争辩。承伏:指甘愿承担其责任。

服辩:服,指降服;辩,指判决。舜惩处四凶,天下人都信服,是说信服其用刑得当。现在的服辩,大概是让犯人的家属知晓其罪行并使其认罪。

甘结:所愿称为甘,合从称为结,指心里肯认。词因:《说文》说,意蕴在内、言语在外称为词。事情的原由称为因。

分析:指剖析事理,如同劈开木头。五代将军寇彦卿杀人,后梁皇帝命令他分析案情。

依准:指顺从其意愿。依应:指应允所行之事。

册、籍:案牍:考察文验称为案,书写文字的木板称为牍。卷宗:事情开始的地方,称为卷宗。宋代称为案祖。案沓:指文卷层层叠叠。公案:指公事的始末。文卷:指连接编缀、卷舒自如。文案:即文卷。簿:簿书。记录事务的册子,可以疏密有致。籍:指书册的总称。文册:古代的简牍,现在的簿籍。帐目:指汇总其数目。叶子:记录数目的文书,如同枝叶一片片。始于唐代。案验:指只要经过印信押署,可以作为凭据的。

签表:指判语签贴。五代范质担任宰相,担心处理文书有误,建立了这种书判制度。

文字:依类象形称为文,形声相合称为字。文书:指写在竹帛上的。公事:无私称为公,有所作为称为事。起数:公事发端称为起,人物多寡称为数。各件:列举物品称为各,分列事务称为件。款项:辨别其中曲折,分类事端。

检:《说文》说:“检,是书署。”《三苍解话》说:“检,是法度。”《尔雅》解释说:“检,是模范。”《春明退朝录》说:“三司的公文称为检。”

抹子:简节切要的文书,便于涂抹修改。贴说:删减烦冗取要,以备呈报覆查。似本:摹仿其文体。截白:整齐洁净的名称。事目:指事务的提纲。取纲目、条目、节目之类。

画一:《汉书》说:“萧何制定法律,整齐如同画一。”指整齐划一。

云云:《汉书·汲黯传》说:“吾欲云云。”颜师古说:“犹言如此如此。”

榜、据:榜:书写标题揭示称为榜。汉代称为标榜,如同称扬。镂榜:指刻文普遍示众。板榜:指昭示于人。手榜:指片纸示人。晓示:指明白晓谕其事,与众人共知。告示:指预先报知通知。解由:考核期满职务免除称为解,经历其优劣称为由。凭由:指叙述其事由。公凭:指官府发给的凭验。

文契:指立约结信。又指刻,刻识其数目。《尚书》注:“以书写契约其事。”

钞书:取也。指官府取其物品,给与照验。勘合:即古代的符契。

署、事:判署:判指掌判之官,署指同署官吏。

押字:古代署名,破真从草,便于书记,难以模仿。唐代韦陟开始以押字为记。

议:谋之于众称为议。黄帝有明堂之议,适宜其开始。

拟:指揣度已定。《易经》说:“拟之而后言。”

照事:指具见始末。

行:指事必为理。

会议:指通众商榷。

集议:指诸司共同筹划。

公议:公同共议。

佥议:指咸共定议。《尚书》、《左传》说议,都说众人举之。

完议:指一同聚议。

聚会:众共称为聚,时见称为会。

聚齐:指同集一处。

会集:指诸司咸聚。

会合:指相

期而偶也。

  当该 承管曰当,事能详细曰该。

  假暇 丧病告报曰假,谓借勾当月日也;节朔旬休曰暇,谓公务空闲日也。

译满一年而恰好遇到。

应当和详尽:职责所在称为“当”,事情处理得细致周全称为“该”。

请假和公休:因丧事、疾病而申报请假称为“假”,意思是借用当月的日期;逢节日、初一十五或旬休称为“暇”,意思是公务空闲的日子。

回避 谓事有嫌碍,应当自返者。汉盖宽饶刺举无所回避。

  妨嫌 行则有碍曰妨,不平于心曰嫌。

  宣谕 谓宣布教政也。

  晓谕 谓明白开示也。

  省谕 谓以言教戒也。

  省会 谓此言彼解也。汉张良以兵书示人不省,惟高帝省也。

定夺 谓取决事务之义。《左传》曰:“一予一夺。”犹收放也。

  讲究 谓发明义理,深求终始也。

  更张 《汉书》:“譬之琴瑟不调,甚者必解而更张之。”

  礼 仪

  圣节 唐太宗以前有宴而无节,至明皇始曰千秋节。历代节名不同。

  贺正 《通典》曰:“汉高祖定秦,以十月为岁首。七年长乐宫成,制群臣朝贺仪。”其名自此始。

  贺冬 《汉杂事》曰:“冬至阳生,君道长,故贺也。”

  朔望 《广州记》:“尉陀立朝台,朔望升拜。”名自此始也。

  万岁 《大雅》云:“虎拜稽首,天子万年。”始于战国以来,臣下对君庆贺,呼曰万岁。

  山呼 汉武登中岳山,吏卒呼万岁者三,所以号山呼也。

  鞠躬 《曲礼》曰:“身屈曰鞠。”盖躬圭象人鞠躬形。又,恭敬也。

  舞蹈 以手曰舞,以足曰蹈。

  扣头 即稽颡也。

  习仪 学制礼也。谓凡有大典礼,必预先习仪也。

  失仪 谓行礼之所,言辞喧杂,坐立不正,不依仪式也。

  详 恕

哀矜 谓悯念也。钦恤 《书》云:“钦哉钦哉,惟刑之恤哉。”犹忧念也。宽宥 谓放免也。原宥 谓恕免也。姑息 谓苟且得安也。原情 谓推其所犯也。详酌 谓论量也。明降 谓取上裁决也。矜免 怜情原罪也。悯恤 谓乞怜念也。详察 详,审也;察,知也。唐开元间遣使详察州县也。详情 谓参议其事也。精详 谓乞加究心议拟也。可否 谓所见是与不是也。长便 谓久有利益也。顺便 谓从而有益也。便益 谓官民两利也。快便 谓简捷可行也。优恤 谓怜悯也。宽恕 即宽宥也。宽贷 谓乞容缓也。吴孙权欲伐刘璋,刘备遣使乞加宽贷。

  救 灾

赈给 谓官司将物斛给散与民而不收价者。

  赈粜 谓饥年将粮减价粜与缺食人户者。

  赈济 赒救其急也。谓包括给粜之事,以致借贷、减放、展阁之类,皆通用也。

  赈借 谓民饥,官借以粮,不取利息,候成熟依数还官者。今曰抵斗还官者是也。

  存恤 谓常加赈念也。杜预曰存恤忧患也。

  养济 养谓养育,济谓赈救。

  三 宥

不识 谓愚民不审,误伤杀于人者。过失 谓耳目所不及,思虑所不到,而误中人者。遗忘 谓法禁之所,偶有所犯者。

  三 赦

  老耄 谓年老而昏耄者。幼疾 谓年少微弱及三疾者。蠢愚 谓痴騃不晓者。

  五 戒

  誓 《周礼》注:“用之于军旅,以言祈也。”诰 用之于会同,以言告也。禁 用诸田役,正使勿为也。纠 用诸国,纠察其有犯也。宪 用诸都鄙,表而县之,布宪刑也。

  三 典(周大司寇职掌以佐王,刑邦国,诰四方)

  轻典 新建之国,未习于教,故用轻典。中典 平定之国,已熟于教,故用中典。重典 暴乱之国,不率于教,故用重典。

三 罪

  公罪 缘公事致罪,而无私曲者。私罪 不缘公事,私自犯者,若虽缘公事,意涉阿曲者亦是。赃罪 犯赃滥致罪者。

  五 纠

  野刑 《周礼》注:“上功纠力。”以成功为上,以不致力为纠察。军刑 上命纠守,以用命为上,以不死守为纠察。乡刑 上德纠孝,以成德为上,以不致孝为纠察。官刑 上能纠职,以贤能为上,以不称职为纠察。国刑 上愿纠暴,以谨愿为上,以不致恭为纠察。

译回避:指事情有嫌疑阻碍,应当自行退避的情况。汉代盖宽饶负责监察举劾,无所回避。

妨嫌:行动有阻碍称为妨,内心不平称为嫌。

宣谕:指宣布教令政事。

晓谕:指明白地开导启示。

省谕:指用言语教导告诫。

省会:指这边说那边能理解。汉代张良把兵书给人看,别人不理解,只有高祖刘邦理解。

定夺:指决定事务的意义。《左传》说:“一予一夺。”就像收放一样。

讲究:指阐发义理,深入探究始终。

更张:《汉书》说:“好比琴瑟不调和,严重的必须解开重新张弦。”

礼:仪

圣节:唐太宗以前有宴会而没有节日,到唐明皇才开始称为千秋节。历代的节日名称不同。

贺正:《通典》说:“汉高祖平定秦朝,以十月为岁首。七年长乐宫建成,制定了群臣朝贺的礼仪。”这个名称从此开始。

贺冬:《汉杂事》说:“冬至阳气生发,君道增长,所以祝贺。”

朔望:《广州记》:“尉陀建立朝台,每月初一和十五登台礼拜。”这个名称从此开始。

万岁:《大雅》说:“虎拜稽首,天子万年。”始于战国以来,大臣对君主庆贺,呼喊万岁。

山呼:汉武帝登上中岳山,官吏士卒呼喊万岁三次,所以称为山呼。

鞠躬:《曲礼》说:“身体弯曲称为鞠。”大概躬圭的形状像人鞠躬的样子。又指恭敬。

舞蹈:用手称为舞,用脚称为蹈。

扣头:就是稽颡。

习仪:学习制定礼仪。指凡是有重大典礼,必须预先练习礼仪。

失仪:指在行礼的地方,言辞喧闹杂乱,坐立不端正,不依照仪式。

详:恕

哀矜:指怜悯挂念。钦恤:《尚书》说:“谨慎啊谨慎,只有刑罚要体恤。”也就是忧念的意思。宽宥:指放免。原宥:指宽恕免罪。姑息:指苟且求得安宁。原情:指推究其所犯的罪行。详酌:指衡量考虑。明降:指取上级裁决。矜免:怜悯情由而宽免罪行。悯恤:指乞求怜悯挂念。详察:详,是审问;察,是知晓。唐开元年间派遣使者审问考察州县。详情:指参议那件事。精详:指乞求加意用心议拟。可否:指所见的是与不是。长便:指长久有利益。顺便:指顺从而有益。便益:指官民两利。快便:指简捷可行。优恤:指怜悯。宽恕:就是宽宥。宽贷:指乞求宽容延缓。吴国孙权想要讨伐刘璋,刘备派遣使者乞求加以宽贷。

救:灾

赈给:指官府将物资粮食分发给予百姓而不收取价款。

赈粜:指饥荒年份将粮食减价卖给缺粮的人家。

赈济:救济其急难。指包括给粜之事,以至于借贷、减放、展期之类,都通用。

赈借:指百姓饥荒,官府借给粮食,不取利息,等到成熟后按数归还官府。现在所说的抵斗还官就是如此。

存恤:指经常加以救济挂念。杜预说存恤忧患。

养济:养指养育,济指救济。

三:宥

不识:指愚昧百姓不审慎,误伤杀害他人。过失:指耳目所不及,思虑所不到,而误中他人。遗忘:指在法律禁令的地方,偶然有所触犯。

三:赦

老耄:指年老而昏聩。幼疾:指年少微弱以及患有三种疾病的人。蠢愚:指痴傻不懂事。

五:戒

誓:《周礼》注:“用于军旅,以言语祈祷。”诰:用于会盟,以言语告知。禁:用于田猎役事,正使不要做。纠:用于国内,纠察其有犯法者。宪:用于都鄙,树立并悬挂,颁布宪刑。

三:典(周大司寇职掌以辅佐君王,刑罚邦国,告诫四方)

轻典:新建的国家,不习惯于教化,所以用轻典。中典:平定的国家,已熟习于教化,所以用中典。重典:暴乱的国家,不遵从教化,所以用重典。

三:罪

公罪:因公事导致获罪,而没有私曲的。私罪:不因公事,私自犯法的,如果虽因公事,心意涉及阿私曲断的也是。赃罪:犯赃滥导致获罪的。

五:纠

野刑:《周礼》注:“崇尚功劳纠察不力。”以成功为上,以不致力为纠察。军刑法:崇尚命令纠察守备,以服从命令为上,以不死守为纠察。乡刑法:崇尚德行纠察不孝,以成就德行为上,以不致孝为纠察。官刑法:崇尚贤能纠察失职,以贤能为上,以不称职为纠察国刑法:崇尚谨慎纠察暴乱,以谨慎为上,以不致恭为纠察。

五 禁

  官禁 《周礼》注:“王宫之门,有符籍禁。”官禁 官府有无故擅入之禁。国禁 谓城中之禁也。野禁 郊野田律之禁。军禁 谓车旅有夜行之禁。

译五、禁令

官禁:《周礼》注解说:“王宫的门,有符节和名册作为禁令。”官禁,是指官府禁止无故擅自进入的禁令。国禁:是指都城内的禁令。野禁:是指郊野田地的律令禁令。军禁:是指军队行军时有夜间行军的禁令。

八 议(即周之八辟也。《礼》云:“八辟丽邦法,附刑罚。”)

  议亲 王者宗室有犯刑法,则议其罪。议故 谓议王之故旧罪也。议贤 谓议有德者罪也。议能 谓议有才者罪也。议功 谓议有功勋者罪也。议贵 谓议有爵位者罪也。议勤 谓议勤劳王事者罪也。议宾 谓议承先代之后,为国宾者罪也。

五 科(谓律、令、格、式、敕也)

  律 《释名》曰:“累也。累人心,使不得放肆也。”《唐?刑法志》曰:“人之为恶,入于罪戾,一断以律。”始皋陶造,隋定为十二章。

  名例 主物之谓名,统凡之谓例。卫禁 谓天子作屯卫以申警,设关禁以防奸也。职制 谓设官置职,必以法度守之也。户婚 户籍生齿之总,婚为礼俗之本。厩库 厩蕃畜产,库舍器帑,为之防限,以谨国用也。擅兴 谓兴戎动众大事,人臣理不得专,以此防之也。贼盗 禁防奸宄,长善绝恶。斗讼 两怒相犯曰斗,两辞相胜曰讼。诈伪 谓诈以谲正,伪以冒真也。杂律 摭诸篇之遗,糅群罪之目。捕亡 亡逋不系,罪恶浸长,建此捕亡,以绝厉阶。断狱此篇设诸律者,诚欲罚直其罪,人得真情也。

  令 《唐?刑法志》曰:“禁于未然曰令。”尊卑贵贱之等级,国家之制度也。《释名》曰:“领也,理领之,使不得相犯。”宋三十七章,金二十九章。

  官品 职员 祠令 户令 学令 选举封爵 封赠 官卫 军防 公式 禄令仪制 衣服 仓库 厩牧 田令 赋役关市 捕亡 赏令 医疾 假宁 狱官杂令 释道 营缮 河防 服制

格 《唐?刑法志》曰:“设于此而逆于彼曰格。”百官有司之所常行者也。其章十。

  公规 谓官府常守之制也。选格 谓铨量人才之限也。治民 谓抚养兆民,平理诉讼也。理财 谓关防钱谷,主平物价也。赋役 谓徵催钱粮,均当差役也。课程 谓整治盐酒麯税之类也。仓库 谨于出纳,收贮如法也。造作 谓董督工程,确其物料也。防盗 谓禁弭奸宄也。察狱 谓推鞫囚徒也。

  式 《唐?刑法志》曰:“设于此而使彼效之,谓之式。”诸司常守之法也。宋有二十一章。金有六部式,即今之公文式也。

  敕 《唐?刑法志》曰:“治于已然谓之敕。”宋曰申明,金曰敕条。凡律令阙文者,条陈奏裁,定为永格。

  八 例(谓以、准、皆、各、其、及、即、若也。)

  以 罪同真犯谓之以。凡称以者,悉同其法而科之。假如不枉法,二十贯以上,三十贯以下,解见任别行求叙。其风宪之官,于任所并巡按去处,因而受人献贺财物,以赃论,故与真犯同。

  准 止准其罪谓之准。凡称准者,止同以赃计钱为罪。假如官吏毋得指克敌为名,取要一切撒花拜见礼物,如违并准赃论,故曰止准其赃定罪,不在除名赔赃之例。

  皆 罪无首造谓之皆。凡称皆者,不以造意随从人数多寡,皆一等科断也。假如强盗杀人,罪无首从,并皆处死者是也。

  各 各主其事谓之各。凡称各者,彼此各主其事而已。假如和诱人口者,各断一百七下,盖为买主、卖主各主其事,同科此罪也。

  其 反于先义谓之其。夫犯罪之人,或先有事而后无事,或先是而后非,文意相违,而不相通,曲直相背,而不相入,若此之类,故称其以别之。假如伪造宝钞。但是同情并合处死,其买使、分使者,断一百七下是也。

  及 事情连后谓之及。夫事陈于前,义终于后,进言数事而总之以一,若此类者故称及以明之。假如结揽税石及自愿令结揽与官司者,并断按打罪戾是也。

  即 即者,条虽同而首别陈,盖谓文尽而后生,意尽而后明也。假如见血为伤,非手足者,其余皆为他物,即兵不用刃亦是。所谓条虽相因,

译八议(即周代的八辟。《礼记》说:“八辟依附于国家法律,关联着刑罚。”)

议亲:王者的宗室成员触犯刑法,就商议其罪行。

议故:指商议王者故旧朋友的罪行。

议贤:指商议有德行者的罪行。

议能:指商议有才能者的罪行。

议功:指商议有功勋者的罪行。

议贵:指商议有爵位者的罪行。

议勤:指商议为王事勤劳者的罪行。

议宾:指商议承袭先代之后、作为国家贵宾者的罪行。

五科(指律、令、格、式、敕)

律:《释名》说:“律是累的意思。约束人心,使人不敢放肆。”《唐书·刑法志》说:“人作恶,陷入罪过,一律用律来判决。”起初由皋陶制定,隋代定为十二章。

名例:主要事物的名称叫名,统领总则的叫例。

卫禁:指天子设置屯卫以申张警戒,设立关禁以防备奸邪。

职制:指设置官职,必须用法律来遵守。

户婚:户籍人口是总纲,婚姻是礼俗的根本。

厩库:马厩繁殖牲畜,仓库储藏器物布帛,设立防限,以谨慎国家用度。

擅兴:指发动战争、调动军队这样的大事,臣子按理不得专断,以此防范。

贼盗:禁止防范奸邪,弘扬善行,杜绝恶行。

斗讼:双方愤怒互相侵犯叫斗,双方言辞互相争胜叫讼。

诈伪:指用欺诈来歪曲正道,用虚伪来冒充真实。

杂律:拾取各篇遗漏的内容,混杂各种罪名的条目。

捕亡:逃亡者不被拘系,罪恶逐渐滋长,建立捕亡之法,以断绝祸乱的根源。

断狱:本篇设立各种律条,确实是想要惩罚与罪行相当,使人得到真情。

令:《唐书·刑法志》说:“在事情发生前禁止叫令。”尊卑贵贱的等级,是国家的制度。《释名》说:“令是领的意思,治理统领,使人不得互相侵犯。”宋代有三十七章,金代有二十九章。

官品、职员、祠令、户令、学令、选举封爵、封赠、官卫、军防、公式、禄令仪制、衣服、仓库、厩牧、田令、赋役关市、捕亡、赏令、医疾、假宁、狱官杂令、释道、营缮、河防、服制

格:《唐书·刑法志》说:“在此设立而在彼违背叫格。”是百官有司经常实行的法规。共有十章。

公规:指官府常守的制度。

选格:指衡量人才的标准限制。

治民:指抚养百姓,公平审理诉讼。

理财:指把关钱粮,主管平抑物价。

赋役:指征收催缴钱粮,公平摊派差役。

课程:指整治盐、酒、曲税之类。

仓库:谨慎出纳,收贮合乎法度。

造作:指督管工程,核实物料。

防盗:指禁止消除奸邪。

察狱:指审问囚徒。

式:《唐书·刑法志》说:“在此设立而使彼效仿,叫式。”是各衙门常守的法度。宋代有二十一章。金代有六部式,就是现在的公文格式。

敕:《唐书·刑法志》说:“治理已经发生的事叫敕。”宋代叫申明,金代叫敕条。凡是律令中缺漏的文字,条陈上奏裁决,定为永久的法规。

八例(指以、准、皆、各、其、及、即若也)

以:罪行与真犯相同叫以。凡是称以的,都按照同样的法律来定罪。比如不枉法,二十贯以上,三十贯以下,解除现任职务另行寻求叙用。那些风宪官员,在任所和巡按的地方,因而接受他人献贺的财物,以赃罪论处,所以与真犯相同。

准:只比照其罪行叫准。凡是称准的,只按照以赃计钱来定罪。比如官吏不得借口克敌为名,索取一切撒花拜见的礼物,如果违反都准赃罪论处,所以说只准其赃定罪,不在除名赔赃的条例之内。

皆:罪行不分首犯叫皆。凡是称皆的,不论发起意图还是随从,人数多少,都同等定罪。比如强盗杀人,罪行不分首从,都判处死刑就是这样。

各:各自主管其事叫各。凡是称各的,彼此各自主管其事罢了。比如和诱人口者,各断一百七下,大概是因为买主、卖主各自主管其事,同科此罪。

其:与前面的意思相反叫其。犯罪的人,或者先前有事后来无事,或者先前是后来非,文意相违背,而不相通,曲直相背离,而不相入,像这类情况,所以称其来区别。比如伪造宝钞。凡是同情的都处死,那些买用、分用的人,断一百七下就是这样。

及:事情牵连到后面叫及。事情陈述在前面,意义终结在后面,进言数件事而总括为一,像这类情况所以称及来阐明。比如结揽税石及自愿让结揽与官司者,都断按打罪戾就是这样。

即:即,条文虽然相同但开头另外陈述,大概是指文辞穷尽而后产生,意思穷尽而后明白。比如见血为伤,非手足者,其余都算作他物,即兵器不用刃也是这样。所谓条文虽然相因,

事则别陈也。

若 若者,文虽殊而会上意,盖因其所陈之事而广之,以尽立法之意也。变此言彼而未离乎此,舍内言外而未离乎内。假如私宰牛马,正犯人决杖一百,仍徵钞二十五两充赏。若马牛不堪为用者,依上申官,辨验烙印开剥。若禁月内宰杀者,并合一体断罪。所谓文虽殊而会上意也。

译事情则另行陈述。

所谓“若者”,虽然文字不同,但能会通主旨,大概是依据所陈述的事情加以推广,以穷尽立法的本意。变换此言彼,却没有离开此;舍弃内部而言外部,却没有离开内部。例如私自宰杀牛马,正犯判处杖刑一百,仍追缴银钞二十五两作为赏赐。如果马牛不堪使用,依照上述规定申报官府,辨别查验烙印后开剥。如果在禁月内宰杀的,都应当一体定罪。这就是所说的文字虽然不同,但能会通主旨。

较 名(明其用法字义也。西晋明法掾张斐撰有二十等焉。)

  故 知而犯之谓之故。假如知畜牲能蹋啮人,不标帜羁绊而故放,令伤杀人者是也。

  非 不知而犯谓之非。假如主司公事失错,原情不涉于私,是意以为然而非故也。

  谩 违忠欺诈谓之谩。假如密有征讨,而告贼消息,是违忠也。又如知而隐欺,及有所求避之类,不以实告者,是欺诈也。

诈 背信藏巧谓之诈。假如知津河深泞,桥船朽败,而诈云津河平浅,桥船牢固,是背信也。又如犯禁者,不知有罪,教令人误相坠陷,是藏其巧诈也。

  不敬 亏神废节谓之不敬。假如盗大祀神御之物者,是亏损于神也。又如对捍制使而无人臣之礼者,是废臣节,故为不敬也。

  斗 两讼相趋谓之斗。且如相争为斗,相击为殴,两相忿争因而殴伤者,名两讼相趋也。

  戏 两和相害谓之戏。假如以力共戏,终虽至死,和而不相嗔恨而致死者,是和而相害也。

  贼 无变斩击谓之贼。假如谋杀人者,谓二人以上同心计谋,潜行屠戮者。《书》云杀人曰贼,是无变斩击,乃贼害也。

过失 不意误犯谓之过失。假如有人于幽僻去处,不闻人声,目不见人出入,因于本处投砖瓦及弹射,因而伤于人者,是名不意误犯也。

  不道 逆节绝理,谓之不道。假如造畜蛊毒,邪见左道,是逆其正节也。又如杀一家三人及支解人,是弃绝人理,此等有乖正道,并为不道也。

  恶逆 凌上僭贵谓之恶逆。假如殴击父祖者,是凌上也。又如臣下将图逆节,而有谋君之心,是僭贵也。

  戕 将害未发谓之戕。戕者残也。谓人巳怀恶心,欲图损害,是为残贼也。

造意 倡首先言谓之造意。假如数人同犯一事,敛财共与,先用意谋歛者为首,其余为从,是倡首先言为造意也。

  谋 二人以上谓之谋。称谋者,二人以上同心协谋也。若谋状彰明,虽一人同二人之法。

  率 制众建议谓之率。假如势要之人独建计谋,妄托名目,歛众人之物,或馈与人,或自入己之类,是名制众建议率歛也。

  强 不和谓之强。假如恐喝诈欺,及以威若力,或与人药酒,使其狂乱取财者,并为取与不和,故名强也。

  略 攻恶谓之略。假如略人者,谓设方略而取之,是攻行凶恶之事,而谓之略也。

  群 三人以上谓之群。假如称众者三人以上,始成群众也。

  盗 取非其物谓之盗。假如公取窃用者为盗,此谓皆是取非其财,故曰盗。

  赃 财利谓之赃。假如以私财物畜产之类贸易官物者,合计所得之利,以赃论罪戾也。

  字 类(谓依、同、加、减、如、止、听、从、仍、并、论,坐也。)

  依 照其正犯谓之依。凡称依者,谓所犯照其正犯科断也。假如诸客贩盐,引数外夹带,及引不随行者,依私盐法科罪是也。

  同 比类真犯谓之同。凡称同者,谓所犯与真犯相类也。假如劫墓贼人,巳发坟冢者同窃盗,开棺椁者同强盗,残毁尸首者同伤人是也。

加 罪就重次谓之加。凡称加者,谓于本罪之上增加其罪也。谓如纠弹衙门官吏犯赃,比之有司官吏加一等罪是也。

  减 罪就轻次谓之减。凡称减,谓比之正犯减等得罪也。假如犯私盐者科徒三年,决杖七十,财产一半没官,决讫发下盐司带镣居役,犯界盐货减罪一等是也。

  如 义明于后谓之如。凡称如者,谓前意虽举而取结其事于后也。假如投下并诸色户计遇有刑名词讼,从本处达鲁花赤管民官约会本管断遣;如约会不至,就便断遣是也。

  止 无所加及谓之止。凡称止者,谓坐罪止此,不可复加于他人也。假如犯界,酒一十瓶以下,追罚钞二十两,决二十七下;一十瓶以上,追罚钞四十两,决四十七下;酒虽多,罪止杖六十,罚钞五十两是也。

  听 从人所欲谓之听。

译【较】(阐明其用法与字义。西晋明法掾张斐曾撰写有二十种分类。)

【故】明知故犯称为“故”。例如,明知牲畜能踢咬人,却不设立标志或拴系而故意放养,致使伤人或杀人,这就是“故”。

【非】不知情而犯法称为“非”。例如,主管官员处理公务出现失误,推究其情并未涉及私利,是主观上认为应当如此而非故意,这就是“非”。

【谩】违背忠诚、欺诈称为“谩”。例如,朝廷秘密征讨,却向敌人泄露消息,这是违背忠诚。又如明知实情却隐瞒欺骗,以及为了谋求利益或逃避责任而不据实禀告的,这是欺诈。

【诈】背弃信义、藏匿巧诈称为“诈”。例如,明知渡口河水深泥泞,桥梁船只腐朽败坏,却欺骗说渡口河水浅平,桥梁船只牢固,这是背弃信义。又如触犯禁令的人,不知自己有罪,却教唆他人使其误入陷阱,这是藏匿其巧诈。

【不敬】损害神灵、废弃节操称为“不敬”。例如,盗窃祭祀神灵所用的御用物品,这是损害神灵。又如对抗奉旨出使的官员,没有臣子的礼节,这是废弃臣节,所以称为“不敬”。

【斗】双方争讼相向称为“斗”。例如,互相争执称为“斗”,互相击打称为“殴”,双方因愤怒争执进而殴打致伤的,称为“两讼相趋”。

【戏】双方和悦却造成伤害称为“戏”。例如,凭借力气共同嬉戏,最终虽致人死亡,但双方和悦而不相怨恨却导致死亡的,这是和悦而相害。

【贼】毫无缘由地斩杀击打称为“贼”。例如,谋杀他人,指两人以上同心计谋,暗中施行屠戮。《尚书》说杀人称为“贼”,即毫无缘由地斩杀击打,乃是贼害。

【过失】意外误犯称为“过失”。例如,有人在幽僻之处,听不到人声,眼睛看不到人出入,因此在原地投掷砖瓦或弹射,因而伤人的,称为意外误犯。

【不道】违背节操、断绝情理,称为“不道”。例如,制造蓄养蛊毒,信奉邪见左道,这是违背正统节操。又如杀害一家三人以及肢解人体,这是断绝人伦情理,这些违背正道,都称为“不道”。

【恶逆】欺凌尊长、僭越尊贵称为“恶逆”。例如,殴打父亲或祖父,这是欺凌尊长。又如臣下企图叛逆,而有谋害君主之心,这是僭越尊贵。

【戕】将要加害尚未发作称为“戕”。戕,即残害。指人已经怀有恶念,企图损害他人,这就是残贼。

【造意】倡议首先发言称为“造意”。例如,数人共同犯下一件事,聚敛钱财共同给予,首先出主意谋划聚敛者为首犯,其余为从犯,这就是倡议首先发言为造意。

【谋】两人以上称为“谋”。称为“谋”的,是两人以上同心协力谋划。如果谋状明显,即使一人也按两人的法律论处。

【率】控制众人提出建议称为“率”。例如,有权势的人独自建立计谋,妄托名目,聚敛众人的财物,或者馈赠给他人,或者据为己有之类,这称为控制众人提出建议并率众聚敛。

【强】不和称为“强”。例如,恐吓欺诈,以及以威势或暴力,或者给人药酒,使其狂乱以夺取财物的,都称为取与不和,所以名为“强”。

【略】攻取恶人称为“略”。例如,略取他人,指设下方略而夺取,这是攻行凶恶之事,所以称为“略”。

【群】三人以上称为“群”。例如,称为众的,三人以上,才构成群众。

【盗】取非己之物称为“盗”。例如,公然夺取或窃取使用的都称为盗,这都是取非己之财,所以称为盗。

【赃】财利称为“赃”。例如,用私人财物、牲畜等交易官物,合计所得之利,以赃罪论处罪责。

【字】(类别:指依、同、加、减、如、止、听等用法。)

【依】依照其正犯称为“依”。凡是称为“依”的,指所犯之罪依照其正犯来科断。例如,各种客商贩卖食盐,在引数之外夹带,以及盐引不随身随行的,依照私盐法科罪,就是如此。

【同】比类真犯称为“同”。凡是称为“同”的,指所犯之罪与真犯相类似。例如,抢劫坟墓的贼人,已经发掘坟冢的等同于窃盗,打开棺椁的等同于强盗,残毁尸首的等同于伤人,就是如此。

【加】罪行加重称为“加”。凡是称为“加”的,指在本罪之上增加其罪。例如,纠举弹劾衙门官吏犯赃,比之一般官吏加一等罪,就是如此。

【减】罪行减轻称为“减”。凡是称为“减”的,指比之正犯减等定罪。例如,犯私盐罪判处徒刑三年,决杖七十,财产一半没收归官,决刑完毕发配盐司带镣服役,犯界盐货减罪一等,就是如此。

【如】意义在后文阐明称为“如”。凡是称为“如”的,指前文虽已提及,但取结其事在后文。例如,投下及各类户计遇到刑名词讼,由本处达鲁花赤会同管民官共同断遣;如会同不至,便由达鲁花赤单独断遣,就是如此。

【止】不再加及称为“止”。凡是称为“止”的,指定罪到此为止,不可再加于他人。例如,犯界,酒十瓶以下,追罚钞二十两,决杖二十七下;十瓶以上,追罚钞四十两,决杖四十七下;酒虽多,罪止于杖六十,罚钞五十两,就是如此。

【听】顺从人的意愿称为“听”。

假如与卖田宅,欺昧亲邻,虽过百日,亦听依价收赎。又如妇人夫亡,服阕守志,并欲归宗者,听其舅姑,不得一面改嫁者是也。

译假如有人出卖田宅,欺骗蒙蔽亲戚邻里,即使过了百日,也允许按照原价赎回。又如妇女丈夫去世,服丧期满坚守节操,想要回娘家的,听任公婆做主,不得一面改嫁,就是这种情况。

从 酌情就罪谓之从。凡称从者,验所犯轻重,就得其罪也。假如诸造作官物,工毕之日,其元给物料虽经覆实,而但有所余者,须限十日呈解还官;限外不纳,从隐盗官钱法科是也。

  仍 罪应频坐谓之仍。凡称仍者,谓本罪之外应须频坐者。假如伪造宝钞者死,首告者赏银五锭,仍给犯人家产,故曰罪应频坐也。

  并 情无轻重谓之并。凡称并者,谓不分彼此,首从轻重皆合得罪也。假如诸差科皆用印押公文,其口传言语科歛者,不得应副;违者所取虽公,并须治罪是也。

论 理为正罪谓之论。凡称论者,谓因有所犯,理成正罪也。假如各处过纳秋粮,县官并不得拘留粮米,以点纲为名,取歛钱物;违者计赃论罪是也。

  坐 罪有相连谓之坐。如家人共犯,罪坐尊长是也。

  十 恶

  谋反 谓谋危社稷也。谋大逆 谓谋宗庙山陵及宫阙。谋叛 谓谋背国从伪。恶逆 殴及谋杀父母兄弟之类。不道 殴非死罪之人,及支解、蛊毒、厌魅。大不敬 盗误御物,无君臣之礼。不孝 殴詈祖父母、父母之类。不睦 谋杀及卖缌麻以上亲等。不义 杀本属官长、受业师长。内乱 奸小功以上亲、父祖妾。

七 杀

  谋 二人对议。故 知而犯之。劫 威力强取。斗 两怒相犯。误 出于非意。戏 两和相害。过失 不意误犯。

  六 赃

  以强盗 比同强也。以盗论 比同窃也。以枉法 比同枉法。不枉法 受有罪人钱,判断不曲者。受所监临财物 监临之官,不因公事,受所监临财物者。坐赃 非监临主司,因事受财者。

  六 色

  真强盗 谓以威若力。真窃盗 谓潜形隐面。真枉法 谓曲法受财。准盗论 谓准为盗论。恐喝 谓告讦取财。诈欺 诡谲曰诈,诬罔曰欺。

  五 流(《书》云:“五流有宅,五宅三居。”)

  加役流 髡发而配役者。反逆缘坐流 反逆之人,罪及亲口。不孝流 闻丧不哀、詈继慈母之类,得流者。子孙过失流 不意误犯尊长,得流者。会赦犹流 谓身虽会赦,犹得流者。五宅 下音咤,是五种狱器,谓桎一、梏二、拲二也。

  三居 谓流之三服也。凡去邦畿四千里曰夷服,又五百里曰镇服,又五百里曰蕃服,皆流放远地以居之也。

  三 度(谓度关三等也)

越度 谓关不由门,津不由济者。私度 谓由门改济,而无过所者。冒度 谓虽有过所,而冒人名者。

  赃 私

  取受 因事受财谓之取受。《曲礼》曰:“临财无苟得。”盖恐伤其廉节而玷其行,故立法以制之也。

  论赃 纳贿曰赃。孟子曰:“可以取,可以无取,取伤廉;可以与,可以无与,与伤惠。”则古人不独戒其非义而取也,至于以财物与人者,亦必求其义焉。虽然非义取之而与财之人,又有情非故犯,可矜者名有数等,开列于后。

  彼此俱罪 谓取与不应者。假如枉法、不枉法及受所监临财物并坐赃者,取与既各得罪,其赃并合没官。

  取与不和 谓恐吓、诈取、乞索、率歛之类,本非有意他求,其财并合给主。

行求 谓凡是公事,各依正理,輙有请求,情涉规避,其赃并合没官。

  盗赃 不以强窃,但系官物者还官,私物还主,若无主仍没官。

  倍赃 谓盗一而取二也。

  犯禁 谓如应禁兵器、禁书、宝印之类,及私家违制并榷货之物,俱名犯禁,并合没官。

  生产蕃息 谓婢生子,马生驹之类。

  转易他物 谓本赃是驴,回易得马之类。

  兴生出举 谓以财出举而得利润者。

  馈遗 以食饷人曰馈,以物赠人曰遗。

  阑遗 阑,遮也。路有遗物,官遮止之,伺主至而给与,否则举没于官。

  贿赂 送财曰贿,受遗曰赂。又曰苞苴并

译从:酌情定罪称为“从”。凡是称为“从”的,都是根据所犯罪行的轻重,来判定其应得的刑罚。例如,凡是制造官物,在工程完工之日,原本拨给的物料虽然已经核实,但如果有剩余,必须限定在十日内呈报解送归还官府;超过期限不缴纳的,就按照隐匿、盗窃官钱的法律定罪处罚,这就是“从”的意思。

仍:罪行需要连续判处称为“仍”。凡是称为“仍”的,是指在原本罪行之外,还需要连续判处其他刑罚的情况。例如,伪造宝钞的人判处死刑,首告的人赏赐银五锭,并且将犯人的家产给予首告者,所以说这是罪行需要连续判处,这就是“仍”的意思。

并:情节不分轻重称为“并”。凡是称为“并”的,是指不分彼此,无论是主犯还是从犯,无论情节轻重,都应当受到处罚。例如,凡是差役科敛都使用盖印的公文,那些口头传达言语进行科敛的,不得予以配合;违反者,即使所取钱财是公用的,也一并治罪,这就是“并”的意思。

论:理当构成正罪称为“论”。凡是称为“论”的,是指因为有所犯罪,理当构成正式罪名。例如,各地超额缴纳秋粮,县官不得拘留粮米,以清点纲目为名,索取钱财物品;违反者,计算赃物数额来定罪,这就是“论”的意思。

坐:罪行有牵连称为“坐”。例如家人共同犯罪,罪行由尊长承担,这就是“坐”的意思。

十恶:

谋反:指图谋危害国家社稷。

谋大逆:指图谋破坏宗庙、陵墓以及宫殿。

谋叛:指图谋背叛国家,投靠伪政权。

恶逆:指殴打及谋杀父母、兄弟等亲属。

不道:指殴打非死罪之人,以及肢解、使用蛊毒、厌魅邪术。

大不敬:指盗窃或误用御用物品,没有君臣之礼。

不孝:指殴打、辱骂祖父母、父母等。

不睦:指谋杀及出卖缌麻以上亲属等。

不义:指杀害本属官长、受业师长。

内乱:指奸淫小功以上亲属、父祖的妾室。

七杀:

谋:两人对议策划。

故:明知而故意犯罪。

劫:凭借威力强行夺取。

斗:双方愤怒互相侵犯。

误:出于非本意的失误。

戏:双方和睦却互相伤害。

过失:非本意误犯。

六赃:

以强盗:比照强盗论处。

以盗论:比照盗窃论处。

以枉法:比照枉法论处。

不枉法:收受有罪人的钱财,但判决没有偏曲的。

受所监临财物:监临官员,不因为公事,收受所管辖范围内人的财物。

坐赃:非监临主司官员,因事收受钱财。

六色:

真强盗:指凭借威势或暴力。

真窃盗:指暗中隐藏身形面貌。

真枉法:指曲解法律收受钱财。

准盗论:指比照盗窃论处。

恐喝:指告发揭短以索取钱财。

诈欺:诡诈称为诈,诬罔称为欺。

五流(《尚书》说:“五流有宅,五宅三居。”):

加役流:剃去头发并配役的流放。

反逆缘坐流:反逆之人,罪行牵连亲属的流放。

不孝流:听到丧事不悲哀、辱骂继母等,应受流放的。

子孙过失流:非本意误犯尊长,应受流放的。

会赦犹流:指本人虽然遇到赦免,但仍应受流放的。

五宅:“宅”下音咤,是五种狱具,指脚镣一副、手铐一副、绑手的木夹一副。

三居:指流放的三种服制。凡是距离京城四千里称为夷服,再往五百里称为镇服,再往五百里称为蕃服,都是流放到远方居住。

三度(指过关的三种情况):

越度:指过关不走门,过津不走渡口的。

私度:指走门改走渡口,而没有通行凭证的。

冒度:指虽然有通行凭证,但冒用他人名目的。

赃私:

取受:因事收受钱财称为取受。《曲礼》说:“面对钱财不要苟且取得。”大概是担心伤害廉洁节操而玷污品行,所以立法来制约它。

论赃:纳贿称为赃。孟子说:“可以取,可以不取,取了伤害廉洁;可以给,可以不给,给了伤害恩惠。”那么古人不仅警戒非义而取,至于把财物给予别人的人,也必定要求合乎道义。虽然非义而取以及给予财物的人,又有情节并非故意犯罪、值得怜悯的,名称有几种等级,列在后面。

彼此俱罪:指取与都不应该的。例如枉法、不枉法以及受所监临财物并坐赃的,取与双方既然各自获罪,赃物都应当没收归官。

取与不和:指恐吓、诈取、乞索、率敛之类,本来没有意图其他索取,赃物都应当归还主人。

行求:指凡是公事,各依正理,擅自有请求,情节涉及规避,赃物都应当没收归官。

盗赃:不论强盗还是窃盗,只要是官物就归还官府,私物归还主人,如果没有主人仍然没收归官。

倍赃:指盗取一而索取二的。

犯禁:指如应禁兵器、禁书、宝印之类,以及私家违制并专卖货物,都称为犯禁,都应当没收归官。

生产蕃息:指婢女生子,马生驹之类。

转易他物:指原本赃物是驴,换易得到马之类。

兴生出举:指拿钱财放贷而得到利润的。

馈遗:用食物给人吃称为馈,用物品赠与人称为遗。

阑遗:阑,遮拦的意思。路上有遗失物品,官府遮拦阻止,等待主人到来给予,否则就举没归官。

贿赂:送钱财称为贿,接受馈赠称为赂。又说苞苴并

行。晋琅邪王道子交通请托,贿赂公行。

货贿 金玉曰货,布帛曰贿。

译出行。晋朝琅邪王司马道子勾结请托,贿赂之风公然盛行。

财物:金玉称为货,布帛称为贿。

关节 《漫录》曰:“下之所以通款曲于上者,曰关节。”又《唐摭言》云:“造请权要,谓之关节。”汉曰关说。

  受赇 谓曲法致赂也。

  过度 与人过财也。方言谓之涉济,犹船舟涉济,其事得遂也。

  赃滥 纳贿曰赃,猥杂曰滥。

  泛滥 非理生事也。犹水之延漫浮遍沟渎也。

  踰滥 谓非理污淫也。

  私滥 谓不公而错杂也。

  侵渔 谓妄取民财也。《汉?宣纪》:“小吏俸禄薄,欲无侵渔百姓难矣。”

  渔夺 譬渔猎设网而夺民财也。《汉?景纪》:“渔夺百姓。”

蚕食 《汉?宣纪》:“豪强大姓,蚕食无餍。”师古曰:“犹蚕食叶也。”

  赃污 谓赃染也。

  狼藉 多受赃贿者,谓之奸赃狼藉。《演义》曰:“物杂乱貌。”言狼起卧游戏,多藉其草而皆纵横秽乱也。

  请求 凡是公事,各依正理,輙有所求,规荐曲法,谓之请求。

  请托 谓以事干求也。

  奏裁 谓犯赃之人,必须闻奏取旨,以奏决者。

  当免 谓以官当罪也。

  除名 谓官除其品职吏名,其所役与民一体也。

  勒停 谓住其职役,不许勾当也。

  罢役 谓吏有所任役使者。

  罢职 谓官有所职掌者。

  不叙 谓既犯赃私,职役已罢,虽有前资,再不叙用也。

  革罢 革,变也;罢,休也。谓本非官设人员,革除不用也。

  滥设 官吏公使人等,在格各有员数,而或署置过限,是名滥设。

  首 过

  四首 过而不改,斯成过矣。有咎自陈,名之曰首。

  自首 谓事未发而先陈者。汉曰首服,谓自陈其罪而服也。五代曰自首,谓服其过也。

  出首 谓事将彰露,未经取问而出者。

  代首 谓遣人代名而首者。

  不准首 谓如奸盗伤人越关之类,及于物不可备偿并先已事发者。

  过

悔过 谓昔非今是也。伊尹放太甲于诸桐,悔过自责反善。

  改过 即悔过也。

  悛改 去恶从善也。又悛者,正过也。《左传》曰:“内外以悛。”

  改正 过而能改,错而能正,名曰改正。谓以嫡为庶,以庶为嫡,以奴为子,以良为贱,违律为婚,私入僧道,诈免徭役。及增减年纪,侵隐田园,脱漏户口,公事失错,私罪枉被愆犯者,虽会恩并合改正。

  叙复 述其衷曲曰叙,挽回原职曰复。

法 例

  刑法 刑者,罚也;例者,成也。刑是刑罚之刑,例是例体之例,言刑罚之法加之例体也,如人之成就容貌,容貌一成之后,若以刀锯凿之,断者不可续,死者不可生也。法者,国家所以布大信于天下者也。司马公曰:“国保于民,民保于信,非信无以使民,非民无以守国。”

  典刑 国法也。商太甲颠覆典刑。

  刑罚 太公受封于齐曰:“王者使臣,非爵禄则刑法也。”

  三尺法 《汉?杜周传》:“不循三尺法。”孟康曰:“古者以三尺竹简书法律于上,所谓竹刑也。”

  条例 《字宝》云:“一律相比也。”以此类攀引决事也。

  断例 晋杜预曰:“法者,绳墨之断例,非穷理尽性之书也。”

  令甲 颜师古曰:“令甲令乙,若今之第一第二篇也。”

  大扎撒 谓依条例法度也。

  酌古准今 谓前后相并也。汉董仲舒策曰:“以酌古准今也。”

  行事举例 《漫录》曰:“行事举例起于晋。”

  舞文弄法 舞犹弄也。汉张汤好兴事,舞文弄法。

  刑统 刑者,正万邦之令甲,革万姓之非心也。统者,合古今大小之隶于法者也。

  金科玉条 即刑法书也。

  条 贯(谓三千之条贯也。教法曰条,规绳曰贯。《汉书》云:“奚必同条而共贯。”)

  墨罚之属千,劓罚之属千,剕罚之属五百,宫罚之属三百,大辟之属二百。

译关节 《漫录》说:“下级用来向上级疏通私情的,叫做关节。”又《唐摭言》说:“拜访请托权贵要人,叫做关节。”汉代称为关说。

受赇 指歪曲法律以接受贿赂。

过度 指给予他人过多的财物。方言称为涉济,就像船只渡河一样,事情得以成功。

赃滥 接受贿赂称为赃,杂乱无章称为滥。

泛滥 指违背常理制造事端。就像水流蔓延,遍布沟渠一样。

踰滥 指违背常理的污秽淫乱。

私滥 指不公正且杂乱无章。

侵渔 指非法掠夺百姓的财物。《汉书·宣帝纪》:“小官吏俸禄微薄,想要不侵夺百姓的财物是很难的。”

渔夺 比喻像捕鱼打猎设网一样掠夺百姓的财物。《汉书·景帝纪》:“掠夺百姓。”

蚕食 《汉书·宣帝纪》:“豪强大姓,像蚕吃桑叶一样吞噬,没有满足的时候。”颜师古说:“就像蚕吃叶子一样。”

赃污 指被赃物污染。

狼藉 大量接受赃物贿赂的,称为奸赃狼藉。《演义》说:“形容物品杂乱的样子。”意思是狼起卧游戏,多践踏其草而使得纵横秽乱。

请求 凡是公事,各自依照正理,却有所求,谋求推荐并歪曲法律,称为请求。

请托 指因事而求取。

奏裁 指犯有贪赃罪的人,必须上奏请示圣旨,由皇帝裁决。

当免 指用官职抵罪。

除名 指官府除去其品级职务和吏员名籍,其所服役与平民一样。

勒停 指停止其职务差役,不允许其办理公务。

罢役 指吏员有所担任的差役。

罢职 指官员有所职掌的职务。

不叙 指既然犯有贪赃私罪,职务差役已被罢免,即使有以前的资历,也不再录用。

革罢 革,改变;罢,停止。指本来不是官府设置的人员,革除不再使用。

滥设 官吏、公使人等,在制度中各有员额限制,如果署置超过限额,就叫做滥设。

首 过

四首 有过错而不改正,这就成了过错。有罪过自己陈述,叫做首。

自首 指事情尚未暴露而先自行陈述的。汉代称为首服,指自己陈述罪行而认罪。五代称为自首,指承认自己的过错。

出首 指事情将要暴露,未经审讯而自行陈述的。

代首 指派人代替名字而自首的。

不准首 指如奸淫、盗窃、伤人、越关之类,以及赃物无法全部赔偿并且事先已经暴露的。

过

悔过 指以前错误现在正确。伊尹将太甲放逐到桐宫,太甲悔过自责,回归善道。

改过 就是悔过。

悛改 指去恶从善。又悛,是纠正过错的意思。《左传》说:“内外都要纠正过错。”

改正 有过错而能改正,有错误而能纠正,叫做改正。指将嫡子当作庶子,将庶子当作嫡子,将奴仆当作儿子,将良民当作贱民,违反律令结婚,私自出家为僧道,欺诈免除徭役。以及增减年龄,侵吞隐瞒田园,脱漏户口,公事失误,私罪冤枉受罚的人,即使遇到恩赦也应当改正。

叙复 陈述其内心实情叫做叙,挽回原职叫做复。

法 例

刑法 刑,是惩罚;例,是成例。刑是刑罚的刑,例是例体的例,是说将刑罚之法加于例体之上,就像人的容貌形成之后,如果用刀锯凿刻,断了的不能接续,死去的不能复生。法,是国家用来在天下树立大信用的。司马光说:“国家依靠人民来保卫,人民依靠信用来保卫,没有信用就无法驱使人民,没有人民就无法保卫国家。”

典刑 国家法律。商朝的太甲颠覆了典刑。

刑罚 姜太公受封于齐时说:“君王派遣臣子,不是给予爵位俸禄就是施加刑法。”

三尺法 《汉书·杜周传》:“不遵循三尺法。”孟康说:“古代用三尺长的竹简书写法律在上面,所谓竹刑。”

条例 《字宝》说:“一律相比。”用这类事例攀引决断案件。

断例 晋代杜预说:“法,是像绳墨一样的断例,不是穷尽事理人性的书。”

令甲 颜师古说:“令甲令乙,就像现在的第第一篇第二篇。”

大扎撒 指依照条例法度。

酌古准今 指前后相并。汉代董仲舒对策说:“用来斟酌古代以准绳当今。”

行事举例 《漫录》说:“行事举例起源于晋代。”

舞文弄法 舞,就是玩弄。汉代张汤喜欢兴事,玩弄文字和法律。

刑统 刑,是端正万邦的令甲,革除万姓的非分之想。统,是合并古今大小属于法律的内容。

金科玉条 就是刑法书。

条 贯(指三千条的条贯。教法叫做条,规绳叫做贯。《汉书》说:“何必同条而共贯。”)

墨罚之属千,劓罚之属千,刖罚之属五百,宫罚之属三百,大辟(死刑)之属二百。

总而计之,三千条也。《尚书》注:“周穆王命吕侯所制,后为甫侯,故称甫刑也。”

  四 罪(帝舜举四罪,天下咸服。)

译总计起来,有三千条。《尚书》注解说:“这是周穆王命令吕侯制定的,后来吕侯改称甫侯,所以称为甫刑。”

四 罪(帝舜惩处四凶,天下人都心悦诚服。)

流 流共工于幽州,谓流于北裔水中可居之洲也。放 放欢兠于崇山,谓放于南裔之山也。窜 窜三苗于三危,谓窜于西裔三危之地也。殛 殛鲧于羽山,谓诛于东裔海中之山也。

  五 刑(赎铜附)

  黄帝刑

  鞭朴 杖刑也。钻凿 钻,膑刑,去膝盖骨也;凿,鲸刑,墨面也刀锯 刀,割劓也;锯,刖刑,断足也。斧钺 斩刑,军戮也。甲兵 以六师诛暴乱也。

舜刑

  象以典刑 《尚书》注:“刑法也,法用常刑,用不越法。”谓画象而民知禁也。

  金作赎刑 人有过误,使入金赎罪也。朴作教刑 不勤道业则挞之。即夏楚收其威也。鞭作官刑 以鞭为治官事之刑。流宥五刑 宥、宽也。以流放之法宽五刑也。怙终贼刑 怙恃其恶,终不悛改,既害于人则杀。

  周刑

  墨 鲸也。割其面以墨湼之,使其守门,无妨禁卫也。

  劓 截其鼻使守关,谓其貌丑远之也。

  剕 即刖刑也。使守囿,谓断足驱卫,禽兽无急行也。

  宫 淫刑也。男子则割势,女人则幽闭,使守内,谓其绝人道也。

  大辟 死罪也。辟字从尸辛,所以制节其罪也;从口,用法也。有七等:一曰斩,诛之以斧钺;二曰杀,以刀刃弃市;三曰搏,去衣磔之也;四曰焚,烧杀也;五曰辜,磔之也;六曰踣,毙之于市肆也;七曰罄,缢之于隐处。

  汉刑

  笞 棰也。汉文以代肉刑,景帝自五百减至二百。

  耏 音而,谓罪不至髡,完其耏鬓,止去其颊毛也。二岁役刑。

  完 谓不加以肉刑,而髡剃为城旦舂。四岁刑也。

  髡 孝文定律:“当黥者,髡钳为城旦舂。”

  死 高帝约法“杀人者死”,有三等:一曰弃市,谓当斩右趾及杀人者;二曰磔,谓戮而张尸于市也;三曰三族,谓诛及三族也。

魏刑

  赎 有十一等。罚金 有六等。杂抵罪 有七等。作 居役也。有四等。完 有三等。髡 有四等。死 有三等。

  晋刑

  输赎 用金绢赎罪也髡作 详见“汉刑”。弃市 详见“肉刑”。斩 详见“周刑”。枭首 详见“肉刑”。

  梁刑

  赎罪 用金绢赎罪也。笞 详见“汉刑”。耏 详见“汉刑”。髡钳 五岁刑。死 谓弃市、斩、枭首也。

  北齐刑

  杖 三等,自一十至三十。鞭 挝马杖也。有五等,自四十至一百。耏 五等,自一岁至五岁。流 鞭之百,役之边裔。重者鞭背,轻者鞭臀,有六等之刑。死 重者革□□之,轻者枭首。

  后周刑

  杖 自一十至五十。鞭 自六十至一百。徒 自一年至五年。流 自二千五百里至四千五百里。死 五等,谓罄、绞、斩、枭、裂也。

  隋唐金宋刑

  赎铜 即输赎也。自唐宋以来,定数不等。今国家定例,每一下罚钞一两,其赎例有四。

  听赎 谓犯罪之人情有可矜者。罚赎 谓犯公罪而赎免者。收赎 谓老幼疾病之人应收赎者。荫赎 藉亲荫而收赎罪者,所谓藉荫亲属也。

  笞 捶击也,耻薄也。言人有小过,法须惩戒,微加捶挞以耻之。汉时则用竹,今时用楚,即荆也。隋制五等,自一十至五十,唐宋金皆相同。

  杖 持也。言人执持,可以击人者。古者用鞭,今时用杖。隋制五等,自六十至一百,唐宋金皆相同。

  徒 奴也,盖奴辱之。《周礼》云:“其奴男子入罪隶,女子入于舂槁,置之圜土而教之者是也。”隋制三等,自一年至三年。至唐增一年半,二年半,改为五等。金增四年五年,通为七等。

  流 《书》云:“流宥五刑。”谓不忍刑杀,宥而窜于边裔,使其离别本乡,若水流远而去也。隋制三等,自一千里至三千里宋改为二千里至三千里,金相同。

  死 二等,隋唐宋金皆同。一曰绞,谓身首不殊

译流,将共工流放到幽州,是说流放到北方边远地区可以居住的水中沙洲。放,将欢兜流放到崇山,是说流放到南方边远的山中。窜,将三苗流放到三危,是说流放到西方边远三危的地方。殛,将鲧诛杀于羽山,是说诛杀于东方边远海中的山上。

五刑(附赎铜)

黄帝时期的刑罚

鞭朴,是杖刑。钻凿,钻,是膑刑,即挖去膝盖骨;凿,是墨刑,即在脸上刺字涂墨。刀锯,刀,是割鼻之刑;锯,是刖刑,即砍断脚。斧钺,是斩首之刑,用于军法处决。甲兵,是用军队诛杀暴乱之人。

舜帝时期的刑罚

象以典刑,《尚书》注解说:“这是刑法,依照常法使用,不超越法律。”意思是画出形象让百姓知道禁令。金作赎刑,人有过失错误,让他缴纳金属来赎罪。朴作教刑,不勤奋于道德学业就用竹板责打。这就是夏楚用来收敛威仪的意思。鞭作官刑,用鞭子作为惩治官吏的刑罚。流宥五刑,宥,是宽恕。用流放的方法宽缓五刑。怙终贼刑,怙,是依仗;终,是始终。依仗其恶行,始终不悔改,既然危害他人就处死。

周代的刑罚

墨,就是墨刑。割破他的脸用墨涂染,让他看守城门,不妨碍禁卫工作。劓,截断他的鼻子让他看守关隘,是因为他面貌丑陋让人远离。剕,就是刖刑。让他看守园囿,是因为砍断脚可以驱赶守卫,禽兽不敢快速行动。宫,是淫乱之刑。男子则割去生殖器,女子则幽闭,让他们看守内宫,是因为他们断绝了人道。大辟,是死罪。辟字由尸和辛组成,用来节制罪行;由口组成,表示用法。有七个等级:一曰斩,用斧钺诛杀;二曰杀,用刀刃在街市处死;三曰搏,剥去衣服肢解;四曰焚,烧死;五曰辜,肢解;六曰踣,在街市处死;七曰罄,在隐蔽处绞死。

汉代的刑罚

笞,是棍棒。汉文帝用来替代肉刑,汉景帝从五百减至二百。耏,音而,意思是罪行不够髡刑,保留胡须鬓发,只去掉脸颊上的汗毛。服劳役两年。完,意思是不施加肉刑,但剃光头发服城旦舂之刑。四年徒刑。髡,汉文帝定律:“应当受墨刑的,剃光头发戴铁圈服城旦舂之刑。”死,高帝约法“杀人者死”,有三个等级:一曰弃市,指应当砍去右脚趾及杀人者;二曰磔,指杀后陈尸示众;三曰三族,指诛杀三族。

魏代的刑罚

赎,有十一个等级。罚金,有六个等级。杂抵罪,有七个等级。作,是服劳役。有四个等级。完,有三个等级。髡,有四个等级。死,有三个等级。

晋代的刑罚

输赎,用金银绢帛赎罪。髡作,详见“汉刑”。弃市,详见“肉刑”。斩,详见“周刑”。枭首,详见“肉刑”。

梁代的刑罚

赎罪,用金银绢帛赎罪。笞,详见“汉刑”。耏,详见“汉刑”。髡钳,五年徒刑。死,指弃市、斩、枭首。

北齐的刑罚

杖,三个等级,从十下到三十下。鞭,是打马的棍棒。有五个等级,从四十下到一百下。耏,五个等级,从一年到五年。流,鞭打一百下,在边疆服劳役。重的鞭打背部,轻的鞭打臀部,有六个等级的刑罚。死,重的用皮革包裹处死,轻的枭首。

后周的刑罚

杖,从十下到五十下。鞭,从六十下到一百下。徒,从一年到五年。流,从二千五百里到四千五百里。死,五个等级,指罄、绞、斩、枭、裂。

隋唐金宋的刑罚

赎铜,就是输赎。从唐宋以来,定数不等。现在国家定例,每一下罚钞一两,赎罪条例有四种。

听赎,指犯罪之人情有可悯的。罚赎,指犯公罪而赎免的。收赎,指老幼疾病之人应收赎的。荫赎,凭借亲属荫庇而收赎罪行的,所谓凭借荫庇亲属。

笞,是捶打,耻辱轻微。说人有小过错,法律必须惩戒,稍微捶打以使其感到羞耻。汉代用竹,现在用楚,就是荆条。隋代定为五个等级,从十下到五十下,唐宋金都相同。

杖,是持握。说人手持可以击打人的东西。古代用鞭,现在用杖。隋代定为五个等级,从六十下到一百下,唐宋金都相同。

徒,是奴役,大概是奴役侮辱。《周礼》说:“那些男奴入罪隶,女奴入舂槁,放在圜土中教育他们就是这样。”隋代定为三个等级,从一年到三年。到唐代增加一年半、二年半,改为五个等级。金代增加四年、五年,总共七个等级。

流,《尚书》说:“流宥五刑。”意思是不忍心刑杀,宽恕并流放到边疆,让他们离开家乡,像水流远去一样。隋代定为三个等级,从一千里到三千里,宋代改为二千里到三千里,金代相同。

死,两个等级,隋唐宋金都相同。一曰绞,指身首不分离

,缠缚而缢者。二曰斩,谓以刀刃杀诛其身首者。

  肉 刑(余死罪附)

  杀 戮也。神农氏杀诸侯夙沙氏。

译用绳索捆绑并勒死的人。第二是斩,指用刀刃砍断其身体和头颅的人。

肉刑(其余死罪附列于此)

杀戮,即杀害。神农氏杀死了诸侯夙沙氏。

戮 杀也。黄帝擒戮蚩尤。

  剐 古瓦切。谓剔人置其骨也。唐安禄山反,执常山太守颜杲卿剐之。

  凌迟 即剐也。谓碎脔肢体,身首异处。

  支解 《汉纪》注:谓截其四肢也。

  醢 葅其骨肉也。商纣醢九侯。

  烹 鼎镬之刑也。齐哀公烹于周。

  诛 《释名》曰:“罪及余人曰诛。”帝尧诛三苗君。

  族诛 平除其族也。商纣有诛及九族之条。

  赤族 《汉书》注曰:“流血赤其族”。颜师古曰:“见诛杀者必流血,故曰赤族。”

  诛夷 《赋释》曰:“诛者,罪连一宗;夷者,杀及九族。”周刑。

  爰及五属 谓刑及五服之亲也。汉灵帝党锢五属。

  典 没罪过也。

  具五刑 汉令曰:“黥、劓、斩趾、枭首、殖骨,曰具五刑。”秦法。

  五虐 蚩尤性酷毒,作五虐之刑。谓车裂等类。

  车裂 杀而分尸也。商鞅残酷,秦人杀而车裂之。

  分尸 支解其体也。汉分王莽尸。

  凿颠 谓刃凿人脑顶也。秦商鞅法。

  炮烙 商纣造熨斗、火坑之刑。

  抽胁 谓抽人胁肋之类。秦商鞅法。

  枭 斩首悬于木上也。汉枭彭越之首。

  腰斩 以刃断腰也。秦腰斩李斯。

  剿 劳师诛杀也。《书》曰大用剿绝其命。

  轘 《左传》注:“车裂曰轘。”

  弃市 刑人于市,与众弃之。弃市,秦法。

  傌 音骂。汉贾谊曰弃市之法也。

  肆 《文选》注:“杀人陈其尸也。”

  斫 斩击也。蜀张飞欲斫严颜首。

炙 晋大将军颖炙杀长沙王艾。

  扑 以囊盛人而杀。秦法。

  脯 杀人以肉为乾。商纣脯鄂侯。

  锯 以木解人也。李克用锯孙揆。

  僇 音溜,戮也。秦法。

  捣 几舂也。梁侯景以犯法者捣杀之。

  坑 陷也。秦白起诈坑赵降卒。

  剭 汉诛大臣于屋南下,谓不露天也。

  横分 颜师古曰身首分离也。

  刭 《文选》注:“以刀割曰刭”。

  格 击死也。汉蔡遵格杀舍中儿。

  拉 摧折也。宋武帝拉杀诸葛长民。

  天 暌卦,《释文》:“刺凿其额曰天。”

  抵死 《汉?文纪》:“细民之愚,无知抵死。”颜师古曰:“抵,触也,亦至也。”

  沉命 应劭曰:“沉,没也,没其命也。”

  斧质 《项籍传》:“身伏斧质。”颜师古曰:“质,鍖也。古者斩人加于鍖上而斫之也。”鍖,竹林反切。

  首级 秦法,斩首一者进爵一级,故曰首级。

  殊死 汉律,斩刑也。

  钳灼 《江充传》:“烧铁钳灼强服之。”

  剥皮 《后晋纪》注:“刻割也。”

  瘐 汉注:“囚以饥寒死曰瘐。”

  累 《扬雄传》注:“诸不以罪死曰累。”

  杂 刑

  腐 宫刑也。谓丈夫割去势,不能复生子,犹如腐木不生实也。

  三族 秦文公法有三族罪,谓父母、兄弟、妻子,或曰父族、母族、妻族。

  髡钳 谓去犯人发,以铁束项也。《周礼》注云:“货财积于隐处,使髡者守之。”

  奴属 周时为奴者,男子入于罪隶,任之以事,谓治城隍也;女子入于舂槁,谓作米也。凡有爵,及年七十以上,未龀者,皆不为奴。

  挞 击也。《周礼》曰挞其怠慢。

  加杖 谓犯徒役,家无兼丁者,加杖准徒决放。

  刑措 措,罚具也。谓将犯法之人肆于市令众,使人不复犯法,则刑具措置而不用,是用刑以期无刑也。

  令众 即刑措也。

  薰胥 晋灼曰:“从人得罪,相坐之刑。”若今之于连人也。

  <▯杀米> 音蔡。流放罪人曰<▯杀米>。周法也。

  魑魅 老物精也。王莽复井田,非其议者,投诸四裔,以御魑魅。

  籍没 谓断没家私也。

译戮,就是杀。黄帝擒获并杀死了蚩尤。

剐,音古瓦切。指剔去人的皮肉,露出骨头。唐代安禄山造反时,抓获常山太守颜杲卿,对他施以剐刑。

凌迟,就是剐刑。指将肢体切成碎块,使身体与头颅分离。

支解,《汉纪》注解说:指砍断人的四肢。

醢,将人的骨肉剁成肉酱。商纣王将九侯剁成了肉酱。

烹,用鼎镬煮人的刑罚。齐哀公在周朝被烹杀。

诛,《释名》说:“罪行牵连到其他人叫做诛。”帝尧诛杀了三苗的君主。

族诛,平灭其家族。商纣王有诛杀九族的法令。

赤族,《汉书》注解说:“流血染红了其家族。”颜师古说:“被诛杀的人必定流血,所以称为赤族。”

诛夷,《赋释》说:“诛,指罪行牵连整个宗族;夷,指杀戮波及九族。”这是周代的刑罚。

爰及五属,指刑罚波及五服以内的亲属。汉灵帝时党锢之祸牵连到五属亲属。

典,没收罪人的财产。

具五刑,汉代法令说:“黥刑、劓刑、斩去脚趾、枭首、剁碎骨头,叫做具五刑。”这是秦代的法律。

五虐,蚩尤性情酷毒,制定了五种残酷的刑罚。指车裂等这类刑罚。

车裂,杀死后将尸体分裂。商鞅执法残酷,秦国人杀了他并用车裂之刑。

分尸,将身体肢解。汉代将王莽的尸体分尸。

凿颠,指用刀凿开人的脑顶。这是秦代商鞅的法律。

炮烙,商纣王制造的熨斗、火坑之类的刑罚。

抽胁,指抽出人的胁肋之类的刑罚。这是秦代商鞅的法律。

枭,斩下头颅悬挂在木杆上。汉代将彭越的头枭首示众。

腰斩,用刀切断腰部。秦代腰斩了李斯。

剿,兴师诛杀。《尚书》说大用剿绝其命。

轘,《左传》注解说:“车裂叫做轘。”

弃市,在闹市执行死刑,让众人抛弃他。弃市,是秦代的法律。

傌,音骂。汉代贾谊说这是弃市的刑罚。

肆,《文选》注解说:“杀人后陈列其尸体。”

斫,斩击。蜀国张飞想要砍下严颜的头。

炙,晋朝大将军司马颖用炙刑杀死了长沙王司马乂。

扑,用口袋装人然后杀死。这是秦代的法律。

脯,杀人后将肉制成干肉。商纣王将鄂侯制成了肉干。

锯,用锯子锯开人。李克用用锯子锯死了孙揆。

僇,音溜,就是戮。这是秦代的法律。

捣,多次舂捣。梁朝侯景将犯法的人用舂捣的方式杀死。

坑,活埋。秦将白起欺骗并活埋了赵国的降卒。

剭,汉代诛杀大臣在屋南之下,指不暴露在露天之下。

横分,颜师古说指身体与头颅分离。

刭,《文选》注解说:“用刀割脖子叫做刭”。

格,击打致死。汉代蔡遵击死了舍中的小孩。

拉,摧折。宋武帝拉死了诸葛长民。

天,暌卦,《释文》:“刺凿额头叫做天。”

抵死,《汉书·文帝纪》:“百姓愚昧,无知而抵死。”颜师古说:“抵,触的意思,也有至于的意思。”

沉命,应劭说:“沉,没的意思,就是断绝其性命。”

斧质,《项羽本纪》:“身伏斧质。”颜师古说:“质,就是鍖。古代斩人时把人放在鍖上砍杀。”鍖,音竹林反切。

首级,秦代法律,斩下一个首级就晋升一级爵位,所以叫首级。

殊死,汉代法律,指斩刑。

钳灼,《江充传》:“烧红铁钳灼烧以强迫认罪。”

剥皮,《后晋纪》注解说:“刻割的意思。”

瘐,汉代注解说:“囚犯因饥寒而死叫做瘐。”

累,《扬雄传》注解说:“各种不是因为罪过而死的情况叫做累。”

杂,刑罚。

腐,宫刑。指男子割去生殖器,不能再生育,就像腐烂的木头不能结果实一样。

三族,秦文公的法律有三族罪,指父母、兄弟、妻子,或者说父族、母族、妻族。

髡钳,指剃去犯人的头发,用铁圈束住脖子。《周礼》注解说:“财物堆积在隐蔽处,让剃去头发的人看守。”

奴属,周代成为奴隶的人,男子编入罪隶,让他们从事劳役,比如修筑城墙;女子编入舂槁,即舂米。凡是有爵位的人,以及七十岁以上、未换牙的儿童,都不做奴隶。

挞,击打。《周礼》说击打那些怠慢的人。

加杖,指犯徒刑劳役,家中没有两个成年男丁的,加杖刑代替徒刑释放。

刑措,措,是刑罚器具。指将犯法的人陈列在闹市让众人观看,使人不再犯法,那么刑罚器具就放置而不用,是用刑罚来达到不用刑罚的目的。

令众,就是刑措。

薰胥,晋灼说:“跟随他人获罪,连坐的刑罚。”就像现在的连坐一样。

流,音蔡。流放罪人叫做流。这是周代的法律。

魑魅,老物精怪。王莽恢复井田制,反对他意见的人,被流放到四方边远地区,用来抵御魑魅。

籍没,指没收家产。

隋制。

  抄劄 即籍没也。

  鬼薪 汉令役人取薪给宗庙,三岁刑。

  谪运 梁徒役也。男子谪运,女子质作。

  配役 宋文面流刑。今带镣居作。

译隋朝的制度。

抄劄,就是籍没家产。

鬼薪,汉朝法令规定役使犯人砍柴供给宗庙使用,是三年的刑罚。

谪运,是梁朝的一种徒刑劳役。男子被贬谪去运输物资,女子被抵押去做工。

配役,是宋朝的一种脸上刺字并流放的刑罚。如今是戴着镣铐从事劳役。

白粲 汉令役人坐择粲,使之上。三岁刑也。

  顾山钱 汉妇人犯罪,当于山伐木,听使入钱顾役也。

  城旦舂 汉法:旦者,男子旦起治城;舂者,妇人舂作米也。

  编管 宋法:不文面而流者,谓之编管。

  抵罪 《汉?高纪》:“伤人及盗抵罪。”服虔曰:“随轻重制法也。”李奇曰:“伤人有曲直,盗贼有多少,罪名不可豫定,故凡言抵罪,未知抵何罪也。”颜师古曰:“抵,至也,当也。”

  记罪 汉尹翁归为东海太守,凡奸邪罪名各有记籍,吏民皆服也。

  断按打奚罪戾 谓断没罪过也。

  狱 名(系囚之所也。)

  狱 犬者,狗也。《易》曰:“艮,止也。”艮为狗,狗善警吠,止御,故狱字从二犬也。又《释名》曰:“确也,实确人之情伪也。”皋陶所造。

  牢 《释名》言:“所在坚牢也。”颜师古曰:“系重囚之处也。”《通鉴》注:“牢,闭也,所以囚有罪。”周文王曰:“幽闭牢阱。”

  禁 《周礼》曰刑禁也。又制人之所也。

  监房 即禁之异名也。

  夏台 又曰均台。夏桀囚汤使于台。

  羑里 又曰动止。商纣囚周文王于羑里,在相州邺都。羑音酋。

  囹圄 《释名》曰:“囹,领也;圄,御也。领录囚徒禁御也。”周狱名。又曰幽圉。

  圜土 周成王狱城也。筑其墙,表其圜形,以教民也。又名圜墙。

  圜扉 即圜土也。所以拘非,故从非。

  棘木 《易》:“系用徽纆,寘于丛棘。”《周礼》注:“树棘者,取其赤心而外刺也。”

  狴豻 豻,胡犬也,为能守,故以狱为豻。《诗》云:“宜岸宜狱。”《家语》曰:“狱牢曰狴。”汉(序)[服虔]曰:“乡亭之狱曰豻。”

  虎穴 《汉?尹赏传》曰地牢酷处谓之“虎穴”。

  黄沙 晋武帝置狱,名曰黄沙。

  狱市 汉曹参曰以狱市为寄。

  深室 《左传》谓囚室曰深室。

  隐室 秦始皇隐宫徒七十余万人于室,又曰隐宫。

  请室 《汉?贾谊传》:“造请罪之室。”

  居室 《汉?灌夫传》曰:“系居室。”

  蚕室 汉犯宫刑者,下蚕室,谓取其温密也。

  颂系 《汉书》注:“颂者,密也。”言见宽容但处曹吏舍而不入狴豻也。颜师古曰“不桎梏”,即今之监于吏舍取问者。颂,音容。

  狱 具

  桎梏 木在手曰梏,手械也,所以告天;木在足曰桎,足械也,所以质地。黄帝所置。

  拲 音拱。《刑统赋[释]》注:“两手同一械曰拲。”

  杻 即梏也,转手貌也。宋金定制。

  镣 即带链镰刀也,形象锲而无柄,连链于足,以限役囚步也。辽制有锁无镣。金章宗始定镣连镮,重三斤。

  钳釱 《汉?陈咸传》:“私解脱钳釱。”颜师古曰:“钳在颈,釱在足,皆以铁为之。”钳,其炎切。釱音第 。

  械系 桎梏也,汉高帝擒韩信,械系归洛阳。

  露车 陈制:死罪将决,乘露车,著三械,加拲手。

  槛车 载囚之车也。 又曰箯舆,以板四周,无所通见。谓极刑也。汉贯高槛车送长安。

  枷 较也,交木为之。始自后魏。唐宋以来,方定三等斤重也。

  桁杨 《庄子》注曰:枷夹其颈曰桁杨。

  锁 汉之铁锒铛也。金始制其丈尺。

  锢身 重系也。始于周,宋以盘枷代之也。缿□□角 项同也。汉赵广汉置,以投书。宋添钳锁,改为狱具。

  盗械 汉法,以罪著械者,称为盗械。

  胥靡 胥,相也;靡,随也。又曰靡系。汉以徒囚联系,使相随而服役,即今之伴锁也。

  三杖 谓笞杖讯也。始于汉文,历代大小不同,至金始定三等之制也。

  棰楚 杖曰棰,荆曰楚。

  敲朴 短杖曰敲,杖击曰朴。

  孟青 唐侯思止谓决囚大杖

译白粲:汉代法令规定,受役之人因坐罪择取精米,被派往上供。这是三岁的刑罚。

顾山钱:汉代妇女犯罪,本应上山砍伐木材,允许缴纳钱财来赎免劳役。

城旦舂:汉代法律:旦,指男子清晨起来修筑城墙;舂,指妇女舂捣米粮。

编管:宋代法律:不刺面而流放的人,称为编管。

抵罪:《汉书·高帝纪》:“伤人及盗窃抵罪。”服虔说:“根据罪行轻重制定法律。”李奇说:“伤人案件有曲直之分,盗窃案件有数量多少之别,罪名不能预先确定,所以凡是说抵罪,就不知道具体抵偿什么罪名。”颜师古说:“抵,是到达、应当的意思。”

记罪:汉代尹翁归担任东海太守时,所有奸邪犯罪的罪名都有登记簿籍,官吏百姓都信服。

断按打奚罪戾:指断绝、没收罪过。

狱:名称(拘禁囚犯的地方)。

狱:犬,就是狗。《易经》说:“艮,是停止的意思。”艮卦象征狗,狗善于警戒吠叫,阻止抵御,所以“狱”字由两只狗组成。又《释名》说:“确,是确实的意思,确证人的真情与虚伪。”这是皋陶所创制的。

牢:《释名》说:“所在之处坚固牢靠。”颜师古说:“拘禁重犯的地方。”《资治通鉴》注:“牢,是关闭的意思,用来囚禁有罪之人。”周文王说:“幽闭在牢狱陷阱中。”

禁:《周礼》说这是刑罚禁令。又是制约人的地方。

监房:就是“禁”的别称。

夏台:又称均台。夏桀将商汤囚禁在台上。

羑里:又称动止。商纣王将周文王囚禁在羑里,位于相州邺都。羑,音同“酋”。

囹圄:《释名》说:“囹,是领受的意思;圄,是抵御的意思。领受囚徒并加以禁御。”这是周代监狱的名称。又称幽圉。

圜土:周成王的监狱城墙。修筑墙壁,标明圆形,用来教化百姓。又名圜墙。

圜扉:就是圜土。用来拘禁为非作歹的人,所以字形从“非”。

棘木:《易经》:“用绳索捆绑,放置在丛生的荆棘中。”《周礼》注:“种植荆棘,是取其红心而外有刺。”

狴豻:豻,是胡地的狗,因为能守御,所以用豻指代监狱。《诗经》说:“宜岸宜狱。”《孔子家语》说:“监狱叫狴。”汉代服虔说:“乡亭的监狱叫豻。”

虎穴:《汉书·尹赏传》说,地牢中残酷的地方称为“虎穴”。

黄沙:晋武帝设立监狱,名叫黄沙。

狱市:汉代曹参说,把监狱和市场的事务托付给人。

深室:《左传》称囚室为深室。

隐室:秦始皇将七十多万隐宫徒囚禁在室内,又称隐宫。

请室:《汉书·贾谊传》:“建造请罪的屋子。”

居室:《汉书·灌夫传》说:“拘禁在居室。”

蚕室:汉代犯宫刑的人,被关进蚕室,是取其温暖密闭。

颂系:《汉书》注:“颂,是宽容的意思。”意思是受到宽待,只安置在官吏宿舍而不关进监狱。颜师古说“不加桎梏”,就是现在所说的关押在官吏宿舍以便审讯的人。颂,音同“容”。

狱具

桎梏:木制的刑具在手上的叫梏,是手铐,用来向天告罪;木制的刑具在脚上的叫桎,是脚镣,用来接触大地。这是黄帝所设立的。

拲:音同“拱”。《刑统赋释》注:“两手共用一个刑具叫拲。”

杻:就是梏,是转动手腕的样子。宋代和金代制定了制度。

镣:就是带链的镰刀状刑具,形状像刻刀但没有柄,连着铁链套在脚上,用来限制囚犯行走。辽代制度有锁没有镣。金章宗开始制定镣连环,重三斤。

钳釱:《汉书·陈咸传》:“私自解开钳釱。”颜师古说:“钳在脖子上,釱在脚上,都是用铁做的。”钳,音同“炎”。釱,音同“第”。

械系:就是桎梏,汉高祖擒获韩信,给他戴上刑具押解回洛阳。

露车:陈朝制度:死罪即将行刑时,乘坐露车,戴上三种刑具,加上拲手。

槛车:运送囚犯的车。又称箯舆,四周用木板围住,无法通视。指极刑。汉代贯高被用槛车送往长安。

枷:较,交叉木头制成。始于后魏。唐宋以来,才确定三等重量。

桁杨:《庄子》注说:枷夹住脖子叫桁杨。

锁:汉代的铁锒铛。金代开始制定其尺寸。

锢身:重系。始于周代,宋代用盘枷代替。缿角项同。汉代赵广汉设置,用来投书。宋代添加钳锁,改为狱具。

盗械:汉代法律,因罪戴上刑具的人,称为盗械。

胥靡:胥,是相互的意思;靡,是跟随的意思。又称靡系。汉代将囚徒联系在一起,让他们相随服役,就是现在的伴锁。

三杖:指用笞杖拷问。始于汉文帝,历代大小不同,到金代才确定三等制度。

棰楚:杖叫棰,荆条叫楚。

敲朴:短杖叫敲,用杖击打叫朴。

孟青:唐代侯思止称决囚的大杖为孟青。

曰“孟青”。

  槚楚 《初学记》曰:“山槚曰荆,杖曰楚。”谓收罪人之威也。

  缧绁 又曰累绁。黑索曰缧,拘挛曰绁。颜师古曰:“缧,系也;绁,长绳也。”

译(名字)叫“孟青”。

槚楚:《初学记》说:“山槚叫做荆,手杖叫做楚。”这是指用来威慑受罚之人的刑具。

缧绁:又写作累绁。黑色的绳索叫做缧,拘束捆绑叫做绁。颜师古说:“缧,是系缚;绁,是长绳。”

徽缠 三股绳曰徽,二股绳曰缠。

  区□□刀 刑人之刀也。汉虞诩曰:“宁伏区□□刀。”

  僭指、腿夹 宋岭南用,今仍存。

  脑箍、脚夹、麻棍 今用拷囚。

  加 刑

  三木 头首手足枷系也。汉曰三木囊头。

  木人 锁伴罪人也。今禁矣。

  五毒 汉陆续坐狱,身被五毒,谓械、桎、梏、绳、锁也。

  反接 汉樊哙受诏反接,谓反缚双手也。

  面缚 谓缚手于后,而止见其面也。

  系缚 贾谊曰用长绳系囚也。

  榜笞 上音彭。《张耳传》:“吏榜笞数千。”谓捶击也。

  拷掠 汉法,谓榜笞而问也。

跪芒 宋岭南用,今禁矣。

  疻痏 上音侈,下音鲔。应劭曰:以杖手击人,[剥其]皮肤,肿起而无创瘢者,谓之疻痏。

  狱持、宿囚 唐酷吏以囚泥耳笼头,枷研楔(先结切)毂(许角切),摺胁签爪,悬发薰耳,号曰狱持。节食缓问,昼夜摇撼,使不得眠,名曰宿囚。

  罗织 唐酷吏网罗无辜,将囚倒悬石缒,以醋灌鼻,铁圈束首,火瓮铁笼,逼追服罪,此等之名皆曰罗织,谓本罪之外非理凌虐也。

  絣 谓以绳绑缚也。

  扒 谓控首也。

  吊 谓绳束也。

  拷 谓掠问也。

  听 讼

  五听 《礼》云:“民之狱讼,以情求之,其听有五。”

  辞听 谓观其出言不直,则烦乱也。

  色听 谓观其颜色不直,则赧然赤也。

  气听 谓观其气息不直,则惴战也。

  耳听 谓观其所聆不直,则惑疑也。

  目听 谓观其眸视不直,则眊然不明也。

  两造 《礼》云:“以两造禁民讼,入束矢于朝。”注:“百矢为一束。必入矢者,取其直也;不入矢者,则自服不达也。”

  两剂 《礼》云:“以两剂禁民狱,入钧金然后听。”注云:“金三十斤为钧,必入金者,取其刚而不变也。”

  三刺 《礼》云杀也。以三讯而定罪,若众言可杀则杀,可宥则宥也。一曰讯群臣,谓先问卿大夫也;二曰讯群吏,谓次问府吏胥徒也;三曰讯万民,谓然后问万民也。

  五 父

  亲 谓生我身之父也。

  养 谓继立我之父。遗抱者同。

  继 谓父亡母再醮者。

  义 谓受恩宠结拜之类。

  师 谓受业之师也。

  十 母

  亲 谓亲生我身者。

  出 谓生我之身,为父离异者。

  嫁 谓亲母因父亡改适者。

  庶 谓母非正室而生我者。

  嫡 谓我以妾所生,故以父正室曰嫡。

  继 亲母已亡,父再娶者。

  慈 谓妾无子,及妾子之无母,而父命为母者。

  养 谓出继他人为子者。

  乳 谓曾乳哺我身者。

  诸 谓伯叔母之类通称。

  老幼疾病

  襁褓 谓一岁二岁小儿衣也。又曰小儿。绷曰襁,藉曰褓。

  黄悼 三岁曰黄,七岁曰悼,谓怜爱其幼也。

龆龀 上音条,下音衬。女子八岁毁齿曰龆,男子七岁毁齿曰龀。

  幼笄 男子十五曰幼,年尚少也。女子十五曰笄,妇人之簪也。

  称中 男子十六岁称中。

  成丁 男子十七岁出幼,二十已上成丁,谓可以力役也。

  弱冠 男子二十岁曰弱冠,谓弱其事也。

  壮强 男子三十岁曰壮,有室也。四十岁曰强,而仕也。

  艾耆 五十曰艾,谓容颜苍色也。六十曰耆,言至老境无从力役也。

  老耋 下徒结切。七十曰老,蒿也,谓年高而言乱也。八十曰耋,铁也,谓皮肤变色如铁黑。

  称耄 《曲礼》曰:“八十九十曰耄。”谓惛忘也。

  期颐 百岁也。期,犹要也;颐,养也。谓不知衣服食味,孝子当致养而已。

  疾病 终身之恙。药石难疗者谓之疾,偶有所苦曰病。

  膏肓 心下曰膏,

译徽缠:三股绳叫徽,二股绳叫缠。

区□□刀:用来行刑的刀。汉代虞诩说:“宁愿伏在区□□刀下。”

僭指、腿夹:宋代岭南地区使用,现在仍然存在。

脑箍、脚夹、麻棍:现在用来拷打囚犯。

加:刑罚。

三木:用枷锁束缚头、手、脚。汉代称为三木囊头。

木人:用来锁住连坐犯罪的人。现在已经禁止了。

五毒:汉代陆续坐牢,身受五毒,指的是械、桎、梏、绳、锁。

反接:汉代樊哙接受诏令反接,指的是反绑双手。

面缚:指的是把手绑在背后,只露出脸面。

系缚:贾谊说用长绳捆绑囚犯。

榜笞:上音彭。《张耳传》说:“官吏鞭打几千下。”指的是捶打。

拷掠:汉代法律,指的是鞭打审问。

跪芒:宋代岭南地区使用,现在已经禁止了。

疻痏:上音侈,下音鲔。应劭说:用手杖打人,[剥去]皮肤,肿起而没有伤口疤痕的,叫做疻痏。

狱持、宿囚:唐代酷吏用泥封住囚犯的耳朵、笼住头,用枷、研、楔、毂折磨,折断肋骨、签入指甲,悬挂头发、熏烤耳朵,号称狱持。节制饮食、缓慢审问,昼夜摇晃,使囚犯无法睡觉,名叫宿囚。

罗织:唐代酷吏网罗无辜之人,将囚犯倒悬、用石头坠拉,用醋灌鼻,铁圈束头,火瓮铁笼,逼迫认罪,这些名称都叫罗织,指的是在原本罪行之外无理凌虐。

絣:指的是用绳子捆绑。

扒:指的是控制头部。

吊:指的是用绳子束缚。

拷:指的是拷打审问。

听:诉讼。

五听:《礼记》说:“百姓的狱讼,要根据情理来探求,审听有五种。”

辞听:指的是观察他说话不正直,就会烦乱。

色听:指的是观察他脸色不正直,就会羞愧脸红。

气听:指的是观察他气息不正直,就会恐惧颤抖。

耳听:指的是观察他听问不正直,就会疑惑。

目听:指的是观察他眼神不正直,就会昏花不明。

两造:《礼记》说:“用两造来禁止百姓诉讼,在朝廷交纳一束箭。”注:“百支箭为一束。一定要交纳箭,是取其正直之意;不交纳箭的,就是自己服罪理屈。”

两剂:《礼记》说:“用两剂来禁止百姓狱讼,交纳钧金然后才审理。”注说:“金三十斤为一钧,一定要交纳金,是取其刚正不变之意。”

三刺:《礼记》说杀。通过三次讯问来定罪,如果众人说可杀就杀,可赦就赦。一叫讯问群臣,指的是先问卿大夫;二叫讯问群吏,指的是次问府吏胥徒;三叫讯问万民,指的是然后问百姓。

五父:

亲:指的是生我身体的父亲。

养:指的是继立为父的。遗腹子同此。

继:指的是父亲去世母亲改嫁的。

义:指的是受恩宠结拜之类的。

师:指的是受业的老师。

十母:

亲:指的是亲生我身体的。

出:指的是生我身体,被父亲离异的。

嫁:指的是亲母因父亲去世改嫁的。

庶:指的是母亲不是正室而生我的。

嫡:指的是我由妾所生,所以把父亲的正室称为嫡。

继:亲母已亡,父亲再娶的。

慈:指的是妾无子,以及妾子无母,而父亲命为母的。

养:指的是出继他人为子的。

乳:指的是曾哺乳我身体的。

诸:指的是伯叔母之类的通称。

老幼疾病:

襁褓:指的是一岁两岁小儿的衣服。又指小儿。绷带叫襁,垫褥叫褓。

黄悼:三岁叫黄,七岁叫悼,指的是怜爱其幼小。

龆龀:上音条,下音衬。女子八岁换牙叫龆,男子七岁换牙叫龀。

幼笄:男子十五岁叫幼,年纪尚少。女子十五岁叫笄,妇人的簪子。

称中:男子十六岁称中。

成丁:男子十七岁出幼,二十岁以上成丁,指的是可以服劳役了。

弱冠:男子二十岁叫弱冠,指的是做事尚弱。

壮强:男子三十岁叫壮,有妻室。四十岁叫强,做官。

艾耆:五十岁叫艾,指的是容颜苍老。六十岁叫耆,说到了老年无法服劳役。

老耋:下徒结切。七十岁叫老,蒿草,指的是年高而言语混乱。八十岁叫耋,铁,指的是皮肤变色如铁黑。

称耄:《曲礼》说:“八十九十岁叫耄。”指的是昏忘。

期颐:百岁。期,犹要;颐,养。指的是不知衣服食味,孝子应当供养而已。

疾病:终身的病症。药石难治的叫疾,偶尔有所痛苦叫病。

膏肓:心下叫膏,

鬲下曰肓。

  药石 团散曰药,针砭曰石。

  药饵 攻疾之物曰药,可以服食曰饵。

  诊视 切脉曰诊,察色曰视。

  平复 体安曰平,还元曰视。

译鬲下称为肓。

药石:丸散称为药,针砭称为石。

药饵:治疗疾病的物品称为药,可以服用食用的称为饵。

诊视:切脉称为诊,观察气色称为视。

平复:身体安宁称为平,恢复常态称为复。

痊可 谓病除也。

  残疾 谓一目盲,二耳聋,手无二指,足无三指,手足无大拇指,久漏下,重大瘿肿也。

  废疾 痴、哑、侏儒、腰脊、折一肢疾者。

笃疾 哑疾、癫狂、二肢折,双目盲之类。

  五 服(五服者,象天有五星,地有五岳,阴阳有五行,刑法有五等,故丧服有五名也。盖服者,言死者既丧,生者制服,但貌以表心,服以表貌也。)

  三年 实二十七个月。盖得三年之气一开,天道终也。有二等。

  斩缞 丧服不言裁割,而言斩者,谓取痛甚之义。

  齐缞 裳粗缉而剪裁成也。

  期年 实一十二个月,谓应天道之四时,如物有终始也。有二等。

  杖期 男子服用竹,妇人服用桐。

  不杖期 谓服不用杖也。

  大功九月 功者,治布之功,有精粗也。九月者,应天道一时之气,如春种秋成也。

  小功五月 布精者也。为服于轻,不成一时也。

  缌麻三月 服之轻者曰缌,谓治其布缕如丝,其服容貌可也。

  袒免 无服之亲也。《礼》注云:“谓不服布而裳袒。”谓有帻帽之状也。

  三 殇(《说文》曰:未成人而死曰殇。男子已娶,女子已嫁,皆不为殇。)

  长殇 十九岁至十六岁,其服九月止三月。

  中殇 十五岁至十二岁,其服七月止三月。

  下殇 十二岁至八岁,其服五月止三月。

  服 制

  正服 谓正先祖之体,本族之服也。

  义服 谓元非本族,因义共处者。如壻服妻之父母,缌麻之类。

  加服 谓本服轻而加之于重也。如嫡孙承祖之类。

  降服 谓合服重而从轻也。如男出继,女适人,母被出之类。

  报服 谓尊卑互相报服也。

  亲 姻

  宗族 同姓曰宗,同枝曰族。

  考妣 《曲礼》曰:“生曰父母,死曰考妣。”考者,成也,言其德行之成也。妣之言媲也。媲于考也。

  祖宗 《说文》曰:始曰祖,尊曰宗。故礼有大宗,小宗,谓相继为主也。

  昭穆 《鲁语》曰:“明者为昭,其次为穆。”《书》云:“父曰昭,子曰穆。”

  箕裘 谓承祖父之业者。《礼》云:良弓之子,必学为箕;良冶之子,必学为裘。

  兄弟 《释名》曰:兄,况也;弟,悌也。

  诸孙 内孙七等:一曰孙;二曰曾孙,谓犹重也;三曰玄孙,言亲属微昧也;四曰来孙,言犹往来也;五曰晜孙,音昆,言晜后也;六曰仍孙,谓仍重也;七曰云孙,言其无服如浮云轻远也。外孙三等:一曰外孙,谓女之子也;二曰离孙,谓外甥之子也;三曰归孙,谓女子兄弟之孙也。

  妻妾 《曲礼》曰:“妻者,齐也,齐其夫之体者。”篇注:“妾者,接也。因得接见于君子。”谓虽接阴阳之道,终不继祖先祭享也。

  姊妹 《释名》曰:姊者,恣也;妹者,末也。

  妯娌 即姊姒也。幼妇呼长妇曰妯,长妇呼幼妇曰娌。

  舅姑 即公婆也。舅者、旧也;姑者、故也。谓尊称也。

  姑姨 《尔雅》曰:父之姊妹曰姑,妻之姊妹同出曰姨。同出谓已嫁也。

  舅甥 舅之言旧也,尊长之称。《诗》云:“我送舅氏。”《左传》注:“姊妹之子曰甥。”谓舅犹生也

  夫妇 以道扶接曰夫,以礼屈服曰妇。又妇字从女从帚,谓奉箕帚洒扫也。

  三从 谓妇人有三从之称也。在家幼时从父兄,出嫁则从夫,夫死则从子也。

  四德 谓妇人有四德也。一曰远和邻里,二曰近睦六亲,三曰上孝舅姑,四曰下敬子孙也。

  赘壻 犹人身体之有肬赘也。《秦纪》:“家贫子壮则出赘。”今有四等焉:一曰养老,谓终于妻家聚活者;二曰年限,谓约以年限,与妇归宗者;三曰出舍,谓与妻家析居者;四曰归宗,谓年限已满或妻亡,并离异归宗者。

  接脚夫 谓以异姓继寡妇

译痊可,是指疾病痊愈。

残疾,是指一只眼睛失明,两只耳朵失聪,手上缺少两根手指,脚上缺少三根手指,手脚没有大拇指,长期腹泻不止,患有严重的瘿瘤肿胀。

废疾,是指痴呆、哑巴、侏儒、腰脊折断、肢体折断一类疾病。

笃疾,是指哑疾、癫狂、两条肢体折断、双眼失明之类。

五服(五服,是取象于天有五星,地有五岳,阴阳有五行,刑罚有五等,所以丧服也有五种名称。所谓服,是说死者既已去世,生者就要穿上丧服,只是容貌用来表达内心,丧服用来表达容貌。)

三年,实际是二十七个月。因为得到三年之气的一个开启,天道终结。分为二等。

斩衰,丧服不说裁割,而说斩断,是取悲痛极深的意思。

齐衰,下裳粗缝而剪裁制成。

期年,实际是十二个月,是应和天道四时,如同万物有终有始。分为二等。

杖期,男子用竹杖,妇人用桐杖。

不杖期,是指服丧不用手杖。

大功九月,功,是治理布匹的功夫,有精细和粗糙之分。九月,是应和天道一季之气,如同春种秋收。

小功五月,布匹精细。因为是较轻的丧服,不满一季。

缌麻三月,丧服中最轻的称为缌,是说治理其布缕如同丝线,其丧服的形制容貌可以接受。

袒免,是没有丧服的亲属。《礼记》注说:“是指不穿丧服而袒露上身。”是指有头巾帽子的形制。

三殇(《说文》说:未成年而死称为殇。男子已经娶妻,女子已经出嫁,都不算作殇。)

长殇,十九岁到十六岁,其丧服从九月减到三月。

中殇,十五岁到十二岁,其丧服从七月减到三月。

下殇,十二岁到八岁,其丧服从五月减到三月。

服制

正服,是指正宗祖先的本族丧服。

义服,是指原本不是本族,因道义而共同生活的人。如女婿为妻子的父母服缌麻之类。

加服,是指原本的丧服较轻而加重。如嫡孙承继祖父之类。

降服,是指本该服重丧而从轻。如男子过继,女子出嫁,母亲被休弃之类。

报服,是指尊卑互相回报服丧。

亲姻

宗族,同姓称为宗,同枝称为族。

考妣,《曲礼》说:“活着叫父母,死了叫考妣。”考,是成的意思,是说其德行已成。妣,是媲的意思,是媲配于考。

祖宗,《说文》说:始称为祖,尊称为宗。所以礼制中有大宗、小宗,是说相继为主。

昭穆,《鲁语》说:“明者称为昭,其次称为穆。”《尚书》说:“父称为昭,子称为穆。”

箕裘,是指继承祖父事业的人。《礼记》说:良弓的儿子,必定学习编织簸箕;良冶的儿子,必定学习制作皮衣。

兄弟,《释名》说:兄,是况的意思;弟,是悌的意思。

诸孙,内孙有七等:一叫孙;二叫曾孙,是说如同重叠;三叫玄孙,是说亲属关系微茫;四叫来孙,是说如同往来;五叫晜孙,音同昆,是说晜后;六叫仍孙,是说仍然重叠;七叫云孙,是说其无丧服如同浮云轻远。外孙有三等:一叫外孙,是指女儿的儿子;二叫离孙,是指外甥的儿子;三叫归孙,是指女子兄弟的孙子。

妻妾,《曲礼》说:“妻,是齐的意思,是齐整其丈夫身体的人。”篇注:“妾,是接的意思。因为得以接见君子。”是说虽然承接阴阳之道,终究不继承祖先祭祀。

姊妹,《释名》说:姊,是恣的意思;妹,是末的意思。

妯娌,就是姊姒。小媳妇称呼大媳妇为妯,大媳妇称呼小媳妇为娌。

舅姑,就是公婆。舅,是旧的意思;姑,是故的意思。是说尊称。

姑姨,《尔雅》说:父亲的姐妹称为姑,妻子的姐妹同出嫁称为姨。同出是指已经出嫁。

舅甥,舅,是旧的意思,是尊长的称呼。《诗经》说:“我送舅氏。”《左传》注说:“姐妹的儿子称为甥。”是说舅如同生。

夫妇,以道扶持交接称为夫,以礼屈服顺从称为妇。又妇字从女从帚,是说捧着箕帚洒扫。

三从,是说妇人有三从之称。在家年幼时跟随父兄,出嫁则跟随丈夫,丈夫死了则跟随儿子。

四德,是说妇人有四德。一是远和邻里,二是近睦六亲,三是上孝公婆,四是下敬子孙。

赘婿,如同人身体上的赘疣。《秦纪》:“家贫子壮就出赘。”现在有四等:一是养老,是说最终在妻家聚族而居的;二是年限,是说约定年限,与妻子回归本宗的;三是出舍,是说与妻家分家居住的;四是归宗,是说年限已满或妻子死亡,一并离异回归本宗的。

接脚夫,是指以异姓男子接续寡妇

者。

  婚姻 妇之父母曰婚,婿之父母曰姻。《说文》曰:礼娶妇以昏时,故曰婚。《白虎通》曰:“妇人因人而成,故曰姻。”

译者。

婚姻:女方的父母称为“婚”,男方的父母称为“姻”。《说文解字》说:按照礼制,娶妻在黄昏时分,所以叫“婚”。《白虎通》说:“妇人依靠他人而成家,所以叫‘姻’。”

姻亚 两婚相谓曰亚。《诗》云:“琐琐姻亚。”言亚者,谓一人取姊一人取妹,相亚次也。

  亲戚 《释名》曰:父党曰亲,母党曰戚。

  亲眷 服属曰亲,亲属曰眷。

  亲疎 有服曰亲,无服曰疏。又相近曰亲,相远曰疎。

  瓜葛 谓瓜葛藤蔓,喻亲戚绵延也。

  伉俪 相敌曰伉,相配曰俪。

  户 婚

  同居 谓同财共居者。

  异居 谓各别而居者。

  本生 谓本枝父母也。

  本宗 谓抚立异姓子女,后弃还其本生者。

  还俗 谓僧道犯罪归宗者。

  归俗 谓僧道无罪,自愿归宗也。

  近亲尊长 谓本家亲堂伯叔兄也。

  本宗尊长 谓同宗异居诸族之长也。

  脱户 率土黔庶皆有籍书,若全家并不附籍,谓之脱户。

  漏口 户有数口,止报一二,规免课役,谓之漏口。

  别籍异财 谓祖父母、父母在堂,而子孙另居营业者。

  义绝 伉俪之道义期同穴,一与之齐终身不改,苟违正道是名义绝。

  七出 妇人所犯而出之:一曰无子,谓绝世也;二曰淫泆,谓乱族也;三曰不事舅姑,谓逆德也;四曰口舌,谓乱亲也;五曰盗窃,谓反义也;六曰妒忌,谓乱家也;七曰恶疾,谓不可供奉粢盛以祭先也。

  三不去 妇人虽犯七出,而有三不去之名:一,曾经持舅姑之丧:二,娶时贱后贵;三有所受无所归。有此三者,难以离之。

  良贱为婚 人各有偶,色类须同,良贱既殊,岂宜配合。苟有所犯,离之正之。

  违律为婚 依法不许违律,其有故为之者,是名违律为婚。

  本房 谓一家之内,伯、叔、兄、弟数房同居,除己身父母、妻、子孙及妇为本房外,其伯叔之类皆非也。

  本家 一家之内,不分本房、别房,但同居者皆是,异姓者非。

  绍业 谓承继其产业也。

  复业 蜀先主定成都,法正谏曰:“民罹兵革,田宅皆可归还,令安居复业。”

  狱 讼(争罪曰狱,争财曰讼,《易》注云:“反争也。”言之于公也,故讼字从言从公也。)

  雀角鼠牙 言人遭讼,谓之雀角鼠牙之挠。《毛诗?行露》注云:“雀有咮而无角,鼠有齿而无牙。”故以雀言狱,鼠言讼也。

  斗殴 相争曰斗,相击曰殴。

  伤损 见血曰伤,见痕曰损。

  骂詈 恶言凌辱曰骂,秽语相诟曰詈。

  争竞 两强相辨曰争,两强相逐曰竞。

  相诟 谓互相骂詈也。

  相侵 谓两共伤害也。

  手足 谓以手足殴伤人者,举手足为例,头击之类亦是。若撮挽鬓发、擒领、扼喉亦同殴例。

  他物 谓以杵棒、砖石之类伤损于人者,即兵不用刃亦是。若坚硬皮靴鞋踢人及以蛇、蜂、蝎螫人者,并以他物论罪也。

  汤火 谓以汤火之物及铜铁汁害于人者。

  刃伤 谓以金铁,无大小之限,堪以害人者。

  兵刃 谓以弓箭、刀梢、矛、钻、殳戟之属害于人者。

  秽污 谓以臭秽之物污人头面及填塞口鼻者。

  拔发 称拔发方寸者。谓量无发之所,纵横径各满寸。若方斜不等,围绕四寸为方寸。若不满方寸者,止从殴法。其拔须鬓以致偏缺,虽不及寸,亦准拔发方寸为坐。

  堕胎 谓因惊殴堕落胎孕者。须辜肉子死,方坐此罪。若虽堕胎,子未成形,止从本殴法,别无堕胎之罪。

  折肢 断而犹连,谓之折肢。谓伤折人肢骨,不堪执物者。

  破骨 谓殴伤破人骨节者。

  眇目 谓亏损其目而犹见物者。

  瞎目 谓损其目,全不见物者。

  髡发 谓以物割截人发者。

  内损 谓殴人头面,其血从耳目出,及殴人身体,内损而吐血者。

  跌体 谓伤人骨节蹉跌,失其常处者。

  自伤残害 《孝经》云:“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先

译姻亚:两方婚姻中,双方互称为亚。《诗经》说:“琐琐姻亚。”所谓亚,是指一人娶姐姐,一人娶妹妹,彼此相衔接。

亲戚:《释名》说:父系亲属称为亲,母系亲属称为戚。

亲眷:有丧服关系的称为亲,亲属关系称为眷。

亲疏:有丧服关系的称为亲,没有丧服关系的称为疏。另外,关系亲近的称为亲,关系疏远的称为疏。

瓜葛:指瓜和葛的藤蔓,用来比喻亲戚关系绵延不断。

伉俪:地位相当称为伉,相互匹配称为俪。

户:指婚姻。

同居:指共同财产、共同居住的人。

异居:指各自分开居住的人。

本生:指亲生父母。

本宗:指抚养立嗣的异姓子女,后来被遣返回其亲生父母家的情况。

还俗:指僧道因犯罪而回归宗族的情况。

归俗:指僧道没有犯罪,自愿回归宗族的情况。

近亲尊长:指本家亲房的堂伯、堂叔、堂兄等。

本宗尊长:指同宗但不同居的各房族长的长辈。

脱户:天下的百姓都有户籍登记,如果全家都没有附籍,称为脱户。

漏口:一户人家有几口人,只申报一两人,以规避赋税徭役,称为漏口。

别籍异财:指祖父母、父母还在世,而子孙另外居住并经营产业的情况。

义绝:夫妻之道,道义上期望同穴而葬,一旦结为夫妻,终身不改,如果违背正道,就称为义绝。

七出:妇人犯了以下罪行而被休弃:一是无子,指断绝后代;二是淫乱,指扰乱族类;三是不侍奉公婆,指违背道德;四是多嘴多舌,指扰乱亲属关系;五是盗窃,指违背道义;六是嫉妒,指扰乱家庭;七是患有恶疾,指不能供奉祭品祭祀祖先。

三不去:妇人虽然犯了七出的罪行,但有三种情况不能休弃:一是曾经为公婆守丧;二是娶时地位低贱,后来变得尊贵;三是有所接受但无处可归。有这三种情况,难以休弃。

良贱为婚:人各有配偶,身份类别必须相同,良民与贱民既然不同,就不应该匹配。如果有所触犯,就休弃并纠正。

违律为婚:依法不允许违背律令,如果有故意这样做的,称为违律为婚。

本房:指一家之内,伯、叔、兄、弟几房同居,除了自己的父母、妻子、子孙及儿媳为本房外,其他的伯叔之类都不算。

本家:一家之内,不分本房、别房,只要是同居的都是,异姓的则不是。

绍业:指承继其产业。

复业:蜀汉先主刘备平定成都,法正劝谏说:“百姓遭受战乱,田宅都可以归还,让他们安居并恢复产业。”

狱:诉讼(争罪称为狱,争财称为讼,《易经》注解说:“反争也。”向官府申诉,所以讼字由言和公组成。)

雀角鼠牙:说人遭遇诉讼,称为雀角鼠牙的困扰。《毛诗·行露》注解说:“雀有喙而没有角,鼠有齿而没有牙。”所以用雀来指代狱,用鼠来指代讼。

斗殴:相互争执称为斗,相互击打称为殴。

伤损:见血称为伤,见伤痕称为损。

骂詈:用恶言凌辱称为骂,用秽语互相辱骂称为詈。

争竞:两方强势互相辩驳称为争,两方强势互相追逐称为竞。

相诟:指互相辱骂。

相侵:指双方共同伤害。

手足:指用手脚殴打伤人的人,举手脚为例,头击之类也是如此。如果撮挽鬓发、擒领、扼喉也同殴打的例子。

他物:指用杵棒、砖石之类伤损他人的人,即使兵器不用刀刃也是如此。如果用坚硬皮靴鞋踢人以及用蛇、蜂、蝎蜇人的人,都按他物论罪。

汤火:指用汤火之物以及铜铁汁害人的情况。

刃伤:指用金铁,无论大小,足以害人的情况。

兵刃:指用弓箭、刀梢、矛、钻、殳戟之类害人的情况。

秽污:指用臭秽之物污染人头面以及填塞口鼻的情况。

拔发:称拔发方寸的情况。指测量没有头发的地方,纵横直径各满一寸。如果方形斜不等,围绕四寸为方寸。如果不满方寸的,只按殴打法论处。其拔须鬓以致偏缺,虽然不及一寸,也按拔发方寸定罪。

堕胎:指因惊殴导致胎孕堕落的情况。必须胎儿死亡,才定此罪。如果虽然堕胎,但胎儿未成形,只按本殴打法论处,没有堕胎之罪。

折肢:断而还连着,称为折肢。指伤折人肢骨,不能执物的情况。

破骨:指殴打伤破人骨节的情况。

眇目:指亏损其目但还能看见东西的情况。

瞎目:指损伤其目,完全看不见东西的情况。

髡发:指用物割截人发的情况。

内损:指殴打人头面,其血从耳目流出,以及殴打人身体,内损而吐血的情况。

跌体:指伤人骨节蹉跌,失去其正常位置的情况。

自伤残害:《孝经》说:“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这是孝的开始。”

王立法,不独禁其损害于人,而自伤残害者亦所不容盖自伤有成残疾者,有不成残疾者,[有]避事者,有非避事者,全在用法临时推意以决之。

译君王制定法律,不仅禁止那些损害他人的行为,对于自我伤害、残害自身的行为也不允许。因为自我伤害的情况,有的会造成残疾,有的不会造成残疾;有的是为了逃避事务,有的并非为了逃避事务,这完全在于执法者在当时根据具体情况推断其意图来做出裁决。

家人共犯 谓一家数人共犯非违,其罪止坐尊长也。按《名例》云:“诸家人共犯,止坐家长。若侵损于人,以凡人首从论。”假有父子,合家同犯侵损于人之罪,并依凡人首从之法科断,似难独坐尊长。

  须告乃坐 律设大法,礼缘人情,盖夫妻相殴,本出于其一时忿争,初非心怀怨恶而斗,苟不至死,虽夫妻之父母兄弟诉之于官府,皆不坐罪。若被殴者自告,则其心有憾,而恩义亦可见矣,然后依法科之。

  亲闻成詈 凡为守令,听断虽明,不能使人无怨。人之有怨,则不能无詈,先王所谓退有后言,人情所不免者。苟詈之于耳所闻,目所亲见,方合以罪科之。若或詈于他人之前,传说而知,即与间谍僭愬无异,并宜勿论。

  相须不相须 相须者,谓因人所殴致伤,理合保辜也。不相须,谓虽因相殴,而下有僵仆,或恐迫而伤,此则不因殴而有伤损,故难令犯人保辜也。

  毁败阴阳 谓因斗毁人阴阳,致孕嗣废绝者。若孕嗣不绝者,非。

  侵损 侵谓盗窃财物,损谓斗殴杀伤之类。

  伤人要害 谓伤人头、面、胸、胁、脐、肠、虚怯去处者。

  绝时而伤 谓忿争之后,各已分散,声不相接,去而复来杀伤者。

  增加罪状 谓诬构平人,情规陷害者。

  健讼 《易》曰:“险而健讼。”谓好争也。

  称疑 谓事涉疑似,虚实难凭者。

  告讦 《贾谊传》曰:“面相斥罪也。”赵广汉受吏民投书,使相告讦。

  匿名 谓隐匿己名,假人姓字,僭投犯状,以告人罪者。汉曰匿名。

  反坐 谓告人罪而涉虚,以其罪而罪之者。

  诬告 谓造虚词情规陷害平人者。

  悖逆 凌犯长上曰悖,忤意曰逆。

  诋触 诃斥曰诋,唐突曰触,所犯轻于詈也。

  咆悖 谓声怒相抗,不顺处分者。

  告诉 谓伸其词理也。王莽政烦,不理告诉者多。

  陈告 敷告曰陈,启讼曰告。

  称奸 淫犯非理曰奸。

  称孕 《素问》曰:“女子二七而天癸至,月事至七七而天癸绝。”又《律义》曰:“妇人五十以上不复乳育,故妇人年十四以下五十以上不得称孕。”

  保辜 保辜者,即保其罪名也。谓伤损于人者,依例保辜;限内死者,各依杀人论;其在限外,及虽在限内以他故死者,各依本殴伤法。

  伏辜 谓伏其罪也。

  陈缴 谓两词相攀也。汉刘向《别录》曰“缴纷争言”。

  紊烦 谓词讼乱而不简也。

  愆犯 有过曰愆,误触曰犯。

  冤枉 伸屈曰冤,以直为曲曰枉。

  结案 《汉?孟尝传》:“结竟其罪。”《邓通传》曰“竟案”,谓结其公案也。

  偿命 谓以死酬报也。

  决罚 科断曰决,赎罪曰罚。

  归结 谓事应杜绝也。

  归断 谓事应究竟致罪者。

  裁断 谓剖决也。汉将军苏建战败欲斩,卫青曰:“职虽当斩,令自裁之。”

  讐嫌 旧有怨曰讐,事有碍曰嫌。

  窒碍 于条相违曰窒,于理有碍曰碍。

  违碍 谓事不合条也。

  违犯 谓背其正道,干冒禁条也。

  违戾 谓背正行邪,自乖其罪也。犹拂其意也。

  禁断 谓明立罪赏,制人毋犯也。

  禁治 谓文虽有禁,罪无的条者。

  惩戒 设法禁止曰惩,防于未然曰戒。

  约束 立法拘制谓之约束。《尔雅》注谓以法围挠束缚人也。齐田穰首申明约束。

  酷法 谓用刑苛虐也。《汉?袁绍传》曰“篣楚并兼”,又曰“五毒俱至”。

  他法 谓因拷囚立文,本法止有讯囚荆杖,其余悉为他法。

  折证 分剖曲直曰折,指明事始曰证。

  显证 谓知见争端之人也。汉曰左验,又曰证左。《汉?杨恽传》曰“左验明白”。言其当时在左右,知其事也。又陈遵曰:“左旁知状,谓之见证。”

译家人共犯:指一家中多人共同触犯非违之罪,其罪责只追究尊长。根据《名例》规定:“凡是家人共同犯罪,只追究家长。如果侵害或损害他人,则按普通人的首犯和从犯论处。”假设有父子,全家共同触犯侵害或损害他人的罪行,都依照普通人首犯和从犯的法律定罪量刑,似乎难以只追究尊长的罪责。

须告乃坐:法律设立大法,礼仪顺应人情。夫妻互相殴打,本是一时忿怒争执,起初并非心怀怨恨恶意而斗殴,只要没有致死,即使夫妻的父母兄弟向官府控告,也不定罪。如果被殴打者自己控告,则其心中有怨恨,恩义也就可见了,然后才依法定罪。

亲闻成詈:凡是担任守令,听断虽然明察,也不能使人没有怨恨。人有怨恨,就不能没有辱骂,先王所说的退后有怨言,是人情所难免的。如果辱骂是在耳所听到、目所亲见的情况下,才合以罪名定罪。如果是在他人面前辱骂,通过传说而知晓,那就与间谍诬告无异,都应当不予论处。

相须不相须:相须,指因被人殴打致伤,按理应当保辜。不相须,指虽然因互相殴打,但下面有僵仆倒地,或是因恐惧胁迫而受伤,这就不是因为殴打而有伤损,所以难以让犯人保辜。

毁败阴阳:指因斗殴毁坏人的生殖器,导致生育后代断绝的。如果生育后代没有断绝,则不算。

侵损:侵指盗窃财物,损指斗殴杀伤之类。

伤人要害:指伤害人的头、面、胸、胁、脐、肠等虚弱要害部位。

绝时而伤:指忿怒争执之后,各自已经分散,声音不相接,离开后又回来杀伤的。

增加罪状:指诬陷无辜平民,蓄意陷害的。

健讼:《易经》说:“险而健讼。”指好争讼。

称疑:指事情涉及疑似,虚实难以凭信的。

告讦:《贾谊传》说:“当面斥责罪过。”赵广汉接受官吏百姓投书,使他们互相告发揭短。

匿名:指隐匿自己的姓名,假借他人的姓字,越级投递犯状,以控告他人罪行的。汉代称为匿名。

反坐:指控告他人罪行而涉及虚妄,以其所控告的罪名来惩罚控告者。

诬告:指捏造虚假言辞蓄意陷害无辜平民的。

悖逆:凌犯长辈称为悖,违背心意称为逆。

诋触:呵斥称为诋,冒犯称为触,所犯的罪行比辱骂轻。

咆悖:指声音愤怒相抗,不顺从处置的。

告诉:指伸张其词理。王莽政令烦苛,不受理告诉的人很多。

陈告:陈述告知称为陈,开启诉讼称为告。

称奸:淫乱犯非理称为奸。

称孕:《素问》说:“女子二七而天癸至,月事来,七七而天癸绝。”又《律义》说:“妇人五十岁以上不再哺乳生育,所以妇人十四岁以下、五十岁以上不得称为怀孕。”

保辜:保辜,就是保其罪名。指伤害他人的人,依照条例保辜;在限期内死亡的,各按杀人论处;在限期外,以及虽然在限期内但因其他原因死亡的,各按原本殴打伤害的法律论处。

伏辜:指服其罪。

陈缴:指两方言辞互相攀扯。汉代刘向《别录》说“缴纷争言”。

紊烦:指词讼混乱而不简练。

愆犯:有过失称为愆,误触称为犯。

冤枉:伸屈称为冤,以直为曲称为枉。

结案:《汉书·孟尝传》:“结竟其罪。”《汉书·邓通传》说“竟案”,指结其公案。

偿命:指以死酬报。

决罚:定罪量刑称为决,赎罪称为罚。

归结:指事情应当杜绝。

归断:指事情应当究竟致罪。

裁断:指剖决。汉代将军苏建战败欲斩,卫青说:“职虽当斩,令自裁之。”

讐嫌:旧有怨恨称为讐,事情有碍称为嫌。

窒碍:与条文相违称为窒,与道理有碍称为碍。

违碍:指事情不合条文。

违犯:指背离正道,干冒禁条。

违戾:指背离正道行邪,自乖其罪。犹如违背其意。

禁断:指明立罪赏,制人毋犯。

禁治:指文虽有禁,罪无明确条文。

惩戒:设法禁止称为惩,防于未然称为戒。

约束:立法拘制称为约束。《尔雅》注说以法围挠束缚人。齐国田穰苴申明约束。

酷法:指用刑苛虐。《汉书·袁绍传》说“篣楚并兼”,又说“五毒俱至”。

他法:指因拷问囚犯而立文,本法只有讯囚荆杖,其余都为他法。

折证:分剖曲直称为折,指明事始称为证。

显证:指知见争端的人。汉代称为左验,又称为证左。《汉书·杨恽传》说“左验明白”。说其当时在左右,知其事。又陈遵说:“左旁知状,谓之见证。”

元告 谓始讼人者。

  被告 谓为人所诉者。

  犯人 谓本身被告,应合坐罪者。

  罪人 谓身有愆犯者。古者罪字从自从辛,秦以罪字相体皇字,故改为罪。昔夏禹见罪人而泣问。

译元告,是指最初提起诉讼的人。

被告,是指被他人起诉的人。

犯人,是指本身作为被告,应当定罪受罚的人。

罪人,是指自身有过失或犯罪的人。古代的“罪”字由“自”和“辛”组成,秦朝因为“罪”字的形体与“皇”字相似,所以改作“罪”。从前夏禹见到罪人时曾哭泣并询问。

干犯 谓相因致罪者。《汉后纪》曰“坐染其罪”。

  干连 谓无罪被累者。秦有知见连坐法,《梁商传》曰辞所连染也。

  家属 内曰家,亲曰属,谓同居有服之人也。

  尸亲 谓死者之亲也。宋曰血属,今曰尸亲,又曰苦主,取被害之义也。

  家口 父母、妻子并子之妻,谓之家口。

  邻首 邻谓左右比邻之家,首谓坊正主首之类。

仵作 中人也。仵者,偶也;作者,任事也。《尔雅》曰:“偶者,合也。”阴阳相合则成偶,谓得中也。仵字从人从午,故万物至午则中正也。又午位属火,火明破诸幽暗,所以午作名中人也。

  召保 谓安养听候也。

  知在 谓常川存留也。

  羁管 谓寄留以养也。

  随衙 谓日逐守其公衙听对也。

  推 鞫

  鞫问 推穷狱讼曰鞫,询其情状曰问。

  推问 穷究曰推。谓已有告言,事类推测而问者。

  归问 指趋曰归。谓指证所告,归一而问者。

  审问 详考是非曰审。谓结成文案,再须详情而问者。

  录问 音虑,思也,疑也,审其冤滞也。谓不限文案已成未成,必须审问者。

  询问 咨访而问者。谓兼听也。

  廉问 即询问也。昔侯生讥秦,使人廉问尽坑之。

  案问 谓未有告言,罪须立案而问者。秦始皇案问诸生。

  考问 谓加刑也。汉赵飞燕考问班婕妤。

  讯问 谓事有疑似,理合讯究而问者。又上问其下曰讯。

  追问 谓事应追究而问者。

  会问 谓事关他司,理须取会而问者。

  根问 究其本末。谓虽有告言,事尚隐讳,而合问者。

  磨问 谓事应研穷而问者。

  体问 谓访其端由而问者。

  取问 谓采彼事情也。

  勘问 谓事应推鞫者。

  诘问 责诮也,又究也。《左传》曰“子盍诘盗”。

  驳问 谓案节不完,执意不同,理须驳难而问者。

  擘问 《韵》注:“擘,开也。”即研穷磨问也。

  隔问 谓两不睹面而问者。

  究问 谓深求其情也。

  对问 两相对鞫也。古对如此,汉文以言多非诚,乃去口从土。《赋》注云:“问鞫则情易见,偏听则辞难穷。”

  约问 谓投下相关,应须相期而问者。

  就问 谓如甲事到官,而又问乙事者。

  劾问 谓推穷其罪也。《晋书》云问法有罪也。

  举问 谓偶有愆犯,必须呈举而问者。

  聚问 谓大辟案成,长吏聚录而问者。

  盘问 谓再三穷诘也。

  理问 谓治狱审鞫通称也。盖事之有理,如物之有抵,循之则治,逆之则乱,故曰理也。

  情状 发之于中,察而知之曰情;形之于外,见而知之曰状。

平反 谓录囚覆奏,使罪从轻也。汉戾太子录囚多平反。

  详谳 推究曰详,评议曰谳。凡诸狱疑者,虽文致于法,而人心不厌,必须申详其议罪者。

  研穷 深究为研,尽情曰穷。

  锻炼 《刑统》释文曰:“锻炼成罪,由屈架构也。”犹精熟也。言深文之吏入人之罪,犹工冶陶铸精熟也。

  杂鞫 谓穷核其罪也。

  讯掠 《通鉴》注:笞问也。

  疑狱 谓虚实之证等,是非之理均,或事涉疑似,傍无证见等类。

  良贱孳产

  贵贱 身富位尊曰贵,卑下无位曰贱。《刑统赋释》曰:“贵贱之贱,君子有时居之。”

  良贱 名编户籍,素本齐民,谓之良;店户、倡优、官私奴婢,谓之贱。《刑统赋释》曰:“良贱之贱,小人亦耻为之。”

  人口 同居亲属曰人,役使驱贱曰口。

  官监户 谓前代以来配隶相生,或今朝配役,隶属诸司州县无贯者,即今之断按主户是也。其断没者,良人曰监户,奴婢曰官户。

  杂户 谓前代以来配隶诸司课役者。并不同百姓之属。

译干犯:指因牵连而获罪的人。《汉后纪》说:“因沾染其罪而受罚。”

干连:指无罪而被连累的人。秦朝有知情或目睹者连坐的法律,《梁商传》说:“供词中所牵连沾染的人。”

家属:内室称为家,亲属称为属,指共同居住且有丧服关系的人。

尸亲:指死者的亲属。宋代称为血属,现在称为尸亲,又称苦主,取被害者的意思。

家口:父母、妻子以及儿子的妻子,称为家口。

邻首:邻指左右相邻的住户,首指坊正、主首之类的人。

仵作:指中人也。仵,意为偶;作,意为任职。《尔雅》说:“偶,就是合。”阴阳相合就形成偶,意指得中。仵字由人和午组成,所以万物到了午时便中正。又午位属火,火光明亮能破除各种幽暗,所以午作被称为中人。

召保:指安顿供养并听候差遣。

知在:指常年留置。

羁管:指寄留供养。

随衙:指每天守在官府听候对质。

推:审讯。

鞫问:推究查问狱讼称为鞫,询问其情状称为问。

推问:穷究称为推。指已有告发,事情类似推测而进行询问的。

归问:指向定方向称为归。指指向所告发的证据,归拢一致而询问的。

审问:详细考察是非称为审。指已经结成案卷,仍需详细查问的。

录问:音虑,意为思虑、怀疑,审查其冤屈滞碍。指不论案卷是否已成,必须审问的。

询问:咨询访查而询问。指兼听各方意见。

廉问:即询问。从前侯生讥讽秦朝,派人廉问后全部坑杀。

案问:指没有告发,罪行需要立案而询问的。秦始皇案问诸生。

考问:指施加刑罚。汉赵飞燕考问班婕妤。

讯问:指事情有疑似,按理应当讯究而询问的。又上级询问下级称为讯。

追问:指事情应当追究而询问的。

会问:指事情涉及其他部门,按理需要取回会合而询问的。

根问:探究其本末。指虽有告发,事情尚且隐讳,而应当询问的。

磨问:指事情应当研穷而询问的。

体问:指访查其缘由而询问的。

取问:指采纳那边的情况。

勘问:指事情应当推究审讯的。

诘问:责备讥讽,又指探究。《左传》说:“你何不诘问盗贼。”

驳问:指案卷节次不完备,执意不同,按理需要驳难而询问的。

擘问:《韵》注:“擘,分开。”即研穷磨问。

隔问:指双方不见面而询问的。

究问:指深求其情状。

对问:双方相对审讯。古代对字如此,汉文帝因为言语多不真诚,于是去掉口字旁改为土字旁。《赋》注说:“问鞫则情易见,偏听则辞穷。”

约问:指投下相关,应当相约而询问的。

就问:指如甲事到官,而又询问乙事的。

劾问:指推究其罪行。《晋书》说询问法律有罪的。

举问:指偶有愆犯,必须呈报举发而询问的。

聚问:指死刑案成,长官聚集录问的。

盘问:指再三穷究诘问。

理问:指治理狱讼审鞫的通称。大概事情有理,如同物体有抵,顺着就治理,逆着就混乱,所以称为理。

情状:从内心发出,察知而了解称为情;表现于外,看见而了解称为状。

平反:指录囚覆奏,使罪行从轻。汉戾太子录囚多平反。

详谳:推究称为详,评议称为谳。凡是各种狱讼有疑问的,虽然文辞符合法律,但人心不服,必须申详其议罪的。

研穷:深究为研,尽情为穷。

锻炼:《刑统》释文说:“锻炼成罪,由屈架构而成。”如同精熟。说深文之吏入人之罪,如同工匠冶陶铸精熟一样。

杂鞫:指穷核其罪行。

讯掠:《通鉴》注:笞问。

疑狱:指虚实之证相等,是非之理均等,或事情涉及疑似,旁无证见等类。

良贱孳产

贵贱:身富位尊称为贵,卑下无位称为贱。《刑统赋释》说:“贵贱之贱,君子有时也处于此位。”

良贱:名字编入户籍,原本齐民,称为良;店户、倡优、官私奴婢,称为贱。《刑统赋释》说:“良贱之贱,小人也耻于为之。”

人口:同居亲属称为人,役使驱贱称为口。

官监户:指前代以来配隶相生,或今朝配役,隶属于诸司州县无户籍的,即现在的断按主户。其中断没的,良人称为监户,奴婢称为官户。

杂户:指前代以来配隶诸司课役的。都与百姓不同。

部曲 此等幼无所归,投身衣饭,其主以奴畜之,别无户籍,唯随本主籍贯,若此之类,名为部曲,及其长成,许得通娶良人。

译部曲:这类人幼年无处依靠,投靠主人以求衣食,主人将他们当作奴隶一样豢养,他们没有单独的户籍,只跟随主人的籍贯登记,像这样的人,被称为部曲。等到他们成年后,允许与良人通婚。

客女 谓婢经放良,并出妾者。其部曲之女亦是。

  倡优 伎乐曰倡,谐戏曰优。所谓伎乐歌舞之家也。

  店户 谓亲当旅舍,及停止倡伎之类。

  佃客 谓治田分利之人也。

  媒保 媒合成婚曰媒,相托信任曰保。

  随身 断约年月赁人指使者。古为随身,即今典产身良人也。

  童仆 《说文》:“男子有罪曰奴,奴曰童,女曰妾。”皆从罪。仆者,给事之人也。

  驱口 谓被俘获驱使之人。古者以罪没为奴婢,故有官私奴婢之分。荀子云赃获,即奴婢也。此等并同资财,故《刑统赋[释]》曰:“称人不及于奴婢。”其所生子女谓曰家生驱口,若驱口自买到驱口谓之重口,盖此流亦同财产耳。

  奴婢 《周礼》:“男曰奴,女曰婢。”王莽时曰私属,今通称驱口。

  户下户 谓奴婢放良,仍随本主籍贯,津贴差发之人。

  游手 《唐?李翱传》谓不田而饱之人也。

  好闲 谓不事生业之人。

  恶少 《通鉴》注:“闾阎无赖年少者。”又非良善之称。

  事产 营业谓之事,家财谓之产。

  孳畜 生育乳化曰孳,积藏蕃养曰畜。

  头疋 牛羊之类曰头,驼马之类曰疋。

  蕃息 孳生畜产,谓之蕃息。

  蕃殖 生息头口曰蕃,滋货种莳曰殖。

  碾硙 上语骞切,磨上转石也。下五对切,磨下定石也。

  邸店 收藏物货曰邸,卖物之处曰店。

  勾 稽

  稽迟 留滞曰稽,不速曰迟。

  稽留 谓合施行而停滞者。

  稽程 谓事有程限而不依期者。

  稽缓 谓事应捷速,故有迁延者。

违慢 事有乖戾曰违,心所怠堕曰慢。

  耽误 事近而故远曰耽,稽缓而乖谬曰误。

  失错 差谬曰失,乖误曰错。

  差池 事不相值,谓之差池,谓错谬也。又曰差池。《诗》云:“燕燕于飞,差池其羽。”

  疎虞 慢事曰疎,误事曰虞。

  疎失 谓不为用心,事致差缪者。

  疎漏 谓房院舟楫失于修治者。

  疎脱 轻易败事,谓之疎脱。

  怠慢 谓懒惰稽迟也。

  玩慢 谓欺侮官事也。

  打脱 谓事不干济,犹物自解也。

  失误 应报不报曰失,妨于指准曰误。

  破说 谓饰言分剖也。

  推调 情涉窥避,谓之推调。又推者荡也,譬用手推开其事也。

  虚调 不实曰虚,饰词曰调。

  破调 谓装饰虚文也。

  淹延 久留曰淹,久远曰延。

  迟滞 事久不报曰迟,停止不行曰滞。

  稽滞 谓迟留其事也。

  逗遛 谓稽缓不进也。

  违限 谓事有程限,过期不至者。

  刁蹬 谓事应速而故意蹭蹬而阻滞者。

  捕 亡

  应合杀捕 逃亡之徒,罪有殊等,重者合杀,轻者合捕,故曰应合杀捕。若虽合杀而已被拘执,应合告而辄捕系者,官有禁文,案文为理。

  许人告捕 谓如谋叛、造伪、贼盗、强奸、搬贩盐酒等类,虽系傍人,皆得告捕,故曰许人告捕。

  许人告发 谓如人犯违禁,应须闻官追唤者,谓之许人告发。

  许人捕系 谓如犯罪逃亡及应合告捕之事,相去官司远窎,若候上闻,前人必致逸走,是以先行捉获,然后闻官,曰许人捕系。

  逃亡 避罪僻处曰逃,窜伏地境曰亡。

  逃窜 避罪潜匿,谓之逃窜。《汉书》曰“奉头鼠窜”。

  走透 人已逃脱曰走,物不能隔而泄曰透。

  亡命 命者,名也。谓脱其名籍而逃亡于深山逈泽者。汉陈平起于亡命。

  纵逸 容缓曰纵,故放曰逸。撒放 容纵而去,谓之撒放。拒捍 以力相迎,抵敌官事,谓之拒捍。拒敌 聚众争衡,谓之拒敌,犹逆命也。拒捕 集聚拒捍,不伏就擒,谓之拒捕。抗拒 上下相当,言无卑屈,谓之抗

译客女:指婢女经过放良,以及被放出为妾的人。部曲的女儿也属于此类。

倡优:表演歌舞音乐的人称为倡,进行诙谐戏谑表演的人称为优。即所说的从事歌舞伎乐的家庭。

店户:指亲自经营旅店,以及收容停留倡优伎乐之类的人。

佃客:指耕种田地并分成获利的人。

媒保:撮合婚姻的人称为媒,受托信任的人称为保。

随身:指按约定年限雇佣并供人指使的人。古时称为随身,即现在所说的典当财产而身份为良民的人。

童仆:《说文解字》说:“男子有罪称为奴,奴中的年轻者称为童,女子称为妾。”都源于罪人。仆,是供人役使的人。

驱口:指被俘获并驱使的人。古时因犯罪没入官府成为奴婢,所以有官奴婢和私奴婢的区别。荀子所说的赃获,就是奴婢。这类人与资财相同,所以《刑统赋[释]》说:“称呼人时不包括奴婢。”他们所生的子女称为家生驱口,如果驱口自己买到驱口则称为重口,大概这类人也如同财产一样。

奴婢:《周礼》说:“男子称为奴,女子称为婢。”王莽时期称为私属,现在通称为驱口。

户下户:指奴婢放良后,仍然跟随原主人的籍贯,缴纳津贴和差发的人。

游手:《唐书·李翱传》中说不从事农耕却吃饱的人。

好闲:指不从事生计职业的人。

恶少:《资治通鉴》注解说:“里巷中无赖的年轻男子。”又指不是良善之人的称呼。

事产:经营业务称为事,家庭财产称为产。

孳畜:生育哺乳称为孳,积蓄储藏并繁殖养育称为畜。

头疋:牛羊之类称为头,骆驼马匹之类称为疋。

蕃息:繁殖生长的牲畜,称为蕃息。

蕃殖:繁殖头口称为蕃,滋生货物和种植称为殖。

碾硙:上字音骞,指磨盘上转动的石头;下字音五对,指磨盘下定住的石头。

邸店:收藏货物称为邸,出售货物的地方称为店。

勾:稽查。

稽迟:停留滞留称为稽,不迅速称为迟。

稽留:指应当施行却停滞不前的情况。

稽程:指事情有期限却不按期限完成的情况。

稽缓:指事情应当迅速,却拖延迟缓的情况。

违慢:事情违背常理称为违,心中懈怠堕落称为慢。

耽误:事情临近却故意拖延称为耽,拖延迟缓且违背谬误称为误。

失错:差错谬误称为失,违背错误称为错。

差池:事情不相符合,称为差池,即错误谬误的意思。又作差池。《诗经》说:“燕子飞翔,参差不齐地扇动翅膀。”

疎虞:怠慢事情称为疎,误事称为虞。

疎失:指不用心,导致事情出现差错谬误的情况。

疎漏:指房屋院落、船只等失于修理的情况。

疎脱:轻率导致事情败坏,称为疎脱。

怠慢:指懒惰拖延。

玩慢:指轻视欺侮官家事务。

打脱:指事情没有成效,如同物体自行解脱一样。

失误:应当报告却没有报告称为失,妨碍了准确指准称为误。

破说:指用修饰性的言辞进行辩解剖析。

推调:情理上涉及窥探规避,称为推调。又推意为推荡,譬如用手推开事情。

虚调:不真实称为虚,修饰言辞称为调。

破调:指装饰虚浮的文辞。

淹延:长久停留称为淹,久远称为延。

迟滞:事情长久不报告称为迟,停止不行动称为滞。

稽滞:指拖延停留事情。

逗遛:指拖延迟缓不前进。

违限:指事情有期限,超过期限没有到达的情况。

刁蹬:指事情应当迅速却故意蹭蹬拖延阻滞的情况。

捕:缉拿逃亡者。

应合杀捕:逃亡的人,罪行有轻重等级,重罪应当处死,轻罪应当缉拿,所以称为应合杀捕。如果虽然应当处死但已经被拘捕,或者应当告发却擅自缉拿拘系的,官府有禁令条文,依据条文处理。

许人告捕:指如谋反叛乱、制造伪物、贼盗、强奸、走私盐酒等类罪行,即使是旁人,都可以告发缉拿,所以称为许人告捕。

许人告发:指如有人触犯禁令,应当听闻官府追唤的情况,称为许人告发。

许人捕系:指如犯罪逃亡以及应当告发缉拿的事情,距离官府遥远,如果等待上报,犯人必定会逃跑,因此先自行捉获,然后上报官府,称为许人捕系。

逃亡:躲避罪行藏匿于偏僻处称为逃,流窜潜伏于边境地区称为亡。

逃窜:躲避罪行潜藏匿迹,称为逃窜。《汉书》说“捧着脑袋像老鼠一样逃窜”。

走透:人已经逃脱称为走,物体不能阻隔而泄露称为透。

亡命:命,即名。指脱离名籍逃亡到深山远泽的人。汉代的陈平起于亡命之徒。

纵逸:宽容迟缓称为纵,故意放走称为逸。

撒放:宽容放纵而离去,称为撒放。

拒捍:用力相迎,抵挡抗拒官家事务,称为拒捍。

拒敌:聚集众人争衡对抗,称为拒敌,如同违抗命令。

拒捕:聚集抗拒抵挡,不服从擒拿,称为拒捕。

抗拒:上下相当,言语没有卑屈,称为抗

拒。

  扑捉 尽数追捕谓之扑捉。《韵》注:“扑者,灭也,又击也。”

  根捉 追寻曰根,擒捕曰捉。擒缉 急于捕捉曰擒,继踪根寻曰缉。窟拿 孔穴之处曰窟,以手捉取曰拿。追袭 捕逐曰追。行不假途,掩人不备曰袭。搜捕 求索曰搜,擒捉曰捕。追捕 即擒捉也。汉光武令牧守追捕群盗。掩捕 乘其不备,覆其巢穴,谓之掩捕。追讨 捕逐曰追,诛治曰讨。招收 诱其来归曰招,拒而追捕曰收。勾摄 呼唤曰勾,追取曰摄。巡逴 往来察视曰巡,广张声势曰逴。巡捕 巡谓巡视,捕谓捕捉。巡捉 义同巡捕。巡防 遍历检视,常加备御者。巡逻 行视曰巡,游侦曰逻,谓探伺也。

译拒绝。

扑捉:全部追捕称为扑捉。《韵》注:“扑,意为消灭,又意为击打。”

根捉:追寻叫做根,擒拿叫做捉。

擒缉:急切地捕捉叫做擒,沿着踪迹追寻叫做缉。

窟拿:孔穴之处叫做窟,用手捉取叫做拿。

追袭:捕逐叫做追。行走不借助道路,趁人不备进行攻击叫做袭。

搜捕:求索叫做搜,擒拿叫做捕。

追捕:就是擒拿的意思。汉光武帝命令各州牧太守追捕群盗。

掩捕:趁其不备,覆盖其巢穴,称为掩捕。

追讨:捕逐叫做追,诛杀惩治叫做讨。

招收:诱导其来归顺叫做招,抗拒而追捕叫做收。

勾摄:呼唤叫做勾,追取叫做摄。

巡逴:往来察视叫做巡,广泛张扬声势叫做逴。

巡捕:巡指巡视,捕指捕捉。

巡捉:意义同巡捕。

巡防:遍历检视,经常加以防备抵御的。

巡逻:行走视察叫做巡,游动侦伺叫做逻,意为探听窥伺。

巡警 谓常切严戒不虞也。警音景,谨戒也。又昼曰巡,夜曰警。

  等截 谓伺贼出没追捕也。粘踪 谓寻逐作过形迹也。方略 设法谓方,施谋谓之略。即计划也。搜索 谓求取也。搜检 大索曰搜,寻察曰检,谓如私藏禁物,必须搜检之类。败露 《列子》曰“形甚露”。谓破其形迹也。孤迥 谓作过之人藏于幽远隐僻之所也。拘执 谓已被捉获者。得获 凡捕而见者,谓之得获。得见 谓求而获者,谓之得见。就唤 就,即也;唤,呼也。就勾 义同就唤。衷私 谓情有窥避而潜去者。

  诈 妄

  诈欺 匿行曰诈,诬罔曰欺。诈伪 谓如伪造文书,见于纸笔之间者。诈传 谓如虚传意旨,形之于语言之间者。诈医 谓假以神鬼,指方疗病,及妄言人之灾福者。诈陷 谓知津河深泞,桥舡朽败,诳人令渡者。诈冒 奸诡曰诈,虚假曰冒。诈乘 谓不应乘座船马,设计诈乘者。增乘 谓合乘马一疋而乘二疋者。擅乘 谓不应乘人,非设诈冒,而辄便自乘者。令人乘 谓主司无关同文书,辄因便令人乘者。

  妄认 事若相近,情则相远,内欺于心,外欺于人,谓之妄;形色相类,意以为是,谓之认。

  妄冒 虚诈谓之妄,假名谓之冒。妄说 发言无端者。妄传 谓道听途说,指以为实者。妄举 谓才德不称,捏合保荐者。讹言 事传而差,谓之讹言。谓流言惑众者。错认 非己物而误取,谓之错认。捏合 谓撰造异端,颇同真假者。毁谤 谓本无其事,辄加诬诳者。诽谤 谓撰造非议,讥讪官府者。赝滥 假伪错杂之物,谓之赝滥。朽滥 不牢之物曰朽,不真之物曰滥。

  贼 盗

  贼寇 盗劫人财者曰贼,剽掠作过曰寇。又杀人不忌曰贼,报仇之贼曰寇。又杀人曰贼,攻劫曰寇。

  剧贼 《汉?朱博传》云大盗曰“剧贼”。谓作过之甚者也。

  草贼 《西羗论》曰:“贼人穿窜草石。”又吴周鲂曰“山栖草藏”,故名草贼也。

  夙贼 汉郭伋曰旧贼谓之“夙贼”。

  劫盗 谓强盗一色之称也。《说文》:私利其物曰盗。

  劫杀 以力胁取曰劫,害及非罪曰杀。

  劫攘 非理强取曰劫,有因而盗曰攘。

  剽掠 攻劫曰剽,强夺曰掠。

  抄掠 谓劫人财物也。

  虏掠 俘获曰虏,劫夺曰掠。

  烧劫 放火曰烧,强取曰劫。《西京杂记》曰“兵火烧劫”。

  抢劫 争取财物曰抢,以威胁取曰劫。

  作耗 草贼为乱,谓之作耗。荀子曰:多而乱曰耗。

  反乱 逆上曰反,争强曰乱。《汉书》曰“靡有孑遗”。注:谓地面并无良民,尽皆作乱也。

  啸聚 吹声也。《通鉴》释文曰“啸咏相聚”,犹言响应也。

  穿窬 谓穴孔穿垣为盗者。

  掏摸 择便取物曰掏,以手揣物曰摸。

  公取 谓不避耳目,公然而取者。

  窃取 谓潜形隐面,方便而私取者。

  已成盗 谓珠玉宝贝之类已入手隐藏,放逸飞走之属巳专制在己者。

  未成盗 谓飞放之属引之于外,未得专制,木石重器移于本处,而未驮载,俱未成盗。

  首从 造谋设意,专于进止,曰首;听受纠合,同犯非违,曰从。又曰首谓罪首,从谓从坐。

  同火 十人曰火。谓相与作过,不以徒党同异,但犯罪时合为一火者。

  同案 即同起也。谓不以所犯前后有差别,但相连及作一案者。

  同党 相助匿非曰党。谓曾经和同商量,随从同党者。

  同谋 谓一同设计作过者。

  加功 从而助威,共相伤害于人,谓之加功。若虽不下手,当时同共窘迫,以致前人被害者亦是。

  停藏 宿止曰停,隐匿曰藏。

  窝藏 谓隐匿作过者。《左传》曰保奸。张敞曰贼囊橐。

  知情 本不同谋,唯知所犯

译巡警,是说经常严格警戒以防备意外。警读作景,是谨慎警戒的意思。又白天称为巡,夜晚称为警。

等截,是说窥伺盗贼出没并进行追捕。粘踪,是说追踪犯罪者的行迹。方略,制定方法称为方,施展谋略称为略,即计划的意思。搜索,是说寻求获取。搜检,大规模搜查称为搜,仔细查访称为检,是说如私藏违禁物品,必须搜查检举之类。败露,《列子》说“形迹非常显露”,是说破坏其隐蔽的行迹。孤迥,是说犯罪者藏匿于幽深偏远隐蔽的地方。拘执,是说已经被捉拿的人。得获,凡是捕获并看见的,称为得获。得见,是说寻求而获得的,称为得见。就唤,就,即的意思;唤,呼叫的意思。就勾,意义同就唤。衷私,是说心中存有避讳而暗中离去的人。

诈,妄

诈欺,隐藏行为称为诈,欺骗蒙蔽称为欺。诈伪,是说如伪造文书,体现在纸笔之间的。诈传,是说如虚传意旨,体现在语言之间的。诈医,是说假借神鬼之名,开方治病,以及妄言人的灾祸福气的。诈陷,是说知道渡口河流深泥,桥梁船只朽坏,欺骗让人渡河的。诈冒,奸诈诡计称为诈,虚假冒充称为冒。诈乘,是说不应乘坐船马,设计欺骗乘坐的。增乘,是说按规定应乘一匹马却乘两匹马的。擅乘,是说不应乘坐,并非设计欺诈冒充,却擅自乘坐的。令人乘,是说主管官员没有共同文书,却因方便让人乘坐的。

妄认,事情看似相近,情理实则相远,内心欺骗自己,外表欺骗他人,称为妄;形态颜色相似,心里以为是,称为认。

妄冒,虚妄欺诈称为妄,假借名义称为冒。妄说,说话没有根据的。妄传,是说道听途说,指认为真实的。妄举,是说才德不匹配,捏合保荐的。讹言,事情传述出现差错,称为讹言,是说流言惑众的。错认,不是自己的物品却误取,称为错认。捏合,是说编造异端邪说,真假混杂的。毁谤,是说本来没有那件事,却加以诬蔑欺骗的。诽谤,是说编造非议,讥讽嘲笑官府的。赝滥,假伪混杂的物品,称为赝滥。朽滥,不牢固的物品称为朽,不真实的物品称为滥。

贼,盗

贼寇,盗窃抢劫他人财物的人称为贼,掠夺作恶称为寇。又说杀人无忌称为贼,报仇的贼称为寇。又说杀人称为贼,攻劫称为寇。

剧贼,《汉书·朱博传》说大盗称为“剧贼”,是说作恶非常严重的。

草贼,《西羌论》说:“贼人穿梭于草丛石头之间。”又吴周鲂说“山栖草藏”,所以名叫草贼。

夙贼,汉代郭伋说旧贼称为“夙贼”。

劫盗,是说强盗一类的称呼。《说文》:私自图利其物称为盗。

劫杀,以暴力胁迫获取称为劫,害及无罪之人称为杀。

劫攘,不合道理强行夺取称为劫,有缘由盗窃称为攘。

剽掠,攻劫称为剽,强夺称为掠。

抄掠,是说抢劫他人财物的。

虏掠,俘获称为虏,劫夺称为掠。

烧劫,放火称为烧,强取称为劫。《西京杂记》说“兵火烧劫”。

抢劫,争夺财物称为抢,以威胁获取称为劫。

作耗,草贼作乱,称为作耗。荀子说:多而混乱称为耗。

反乱,叛逆上级称为反,争强斗狠称为乱。《汉书》说“靡有孑遗”,注解说:是说地面上没有良民,全都作乱。

啸聚,吹声的意思。《通鉴》释文说“啸咏相聚”,犹如响应。

穿窬,是说挖洞穿墙为盗的。

掏摸,选择方便取物称为掏,用手揣取物品称为摸。

公取,是说不避耳目,公然夺取的。

窃取,是说隐藏形貌,趁机私取的。

已成盗,是说珠玉宝贝之类已经入手隐藏,放逸飞走的牲畜已经专断在己的。

未成盗,是说飞放之属引到外面,未得专断,木石重器移到原处,而未驮载,都算未成盗。

首从,策划谋略,专断进退,称为首;听从纠合,共同犯法,称为从。又说首指罪首,从指连坐。

同火,十人称为火。是说一起作恶,不论团伙同异,只要犯罪时合为一伙的。

同案,即同起的意思。是说不论所犯先后有差别,只要相连及作一案的。

同党,相助隐匿罪过称为党。是说曾经一同商量,随从同党的。

同谋,是说一同设计作恶的。

加功,跟随助威,共同伤害他人,称为加功。如果虽未下手,当时共同逼迫,以致前人被害的也是。

停藏,住宿称为停,隐匿称为藏。

窝藏,是说隐匿犯罪者的。《左传》说保奸。张敞说贼囊橐。

知情,本来不同谋,只知道所犯的

,谓之知情。但曾预谋,谓之同情。

  过致资给 谓指授道途,送过险处,助其运致,给衣粮财货,遂使罪人藉此逃亡,潜隐他所者,谓之过致资给。

译(对犯罪情况)知晓的,称为知情。只要曾经参与谋划,称为同情。

过致资给,是指指引道路,护送通过险要之处,帮助其运送财物,供给衣物粮食钱财,从而使罪犯借此逃亡,隐藏到其他地方的,称为过致资给。

勾引 纠合人伴共造非为,谓之勾引。

  相搀 彼此共为曰相,先后作过曰搀。

  所由 因缘违误,谓之所由。

  警迹 警,戒也;迹,踪也。古曰景迹,谓显人之行止也。

  受分 谓不同上道,止分其赃者。

  容隐 知有愆犯,故为抵讳,谓之容隐。

  逗引 拐带人物,谓之逗引。

  上道 谓犯罪者登途路也。已上道者,往而造罪也。未上道者,谋而不行也。

  左道 非正之术,谓之左道。谓僻邪惑众也。

  造畜 造谓自造成蛊害人,畜谓传畜猫鬼之类。

  蛊毒 谓聚诸蛇虫于一处,使之相食,独存一物,用以害人者。

  魇魅 谓事邪鬼,或用人为牲,或将人名告于邪魔,令人病死颠狂者。

  妖书妖言 怪异不常之书,谓之妖书;欺罔奸邪之言,谓之妖言。

  幻术 诡诞惑众,谓之幻术。如吞刀、吐火、植瓜、种木、屠人、戮马之类皆是。

  妖邪 四生兴孽,谓之妖;神之不正,谓之邪。

  奸宄 《左传》曰:“乱在外曰奸,在内曰宄。”诈也。

  不轨 谓不遵法度也。

  诱略 以利动之谓之诱,取非其道谓之略。

  迫胁 以威力相恐也。

  胁从 谓迫胁而从之者。

  钱粮造作

  课程 征税之物曰课,额定其限曰程。

  榷酤 谓官专其利也。汉武始榷酒酤。应劭曰:“以木渡水曰榷。”如水上设木渡人,示路归一,官专其利,不容利源散漫也。

  榷盐 谓禁闭其事,利总入官也。自唐代始。

  榷茶 义与榷盐同,始于唐宪宗时。

  榷醋 《魏?刘放传》曰:“官贩苦酒,与百姓争锥刀之利。”其原此始。

  散办 谓派令百姓办纳也。后唐天成中,令郡县于夏秋田苗上,每亩输钱五文,许百姓自行造酒,其钱随税徵纳,并不折色。

  认办 谓自备己本,依额办课还官也。恢办 规画曰恢,备具曰办。包办 谓依额认纳官钱,私下多余取利也。扑买 即包认办纳也。籴买 物斛之类曰籴,柴炭杂物曰买。

  钱谷 《礼》注:“钱,泉也。”其藏曰泉,其行曰布,取各流行,无不遍也。谷者,天产五谷也。又管库曰钱,管仓曰谷。如历仓库者,谓曾任钱谷也。

  财赋 钱币曰财,田税曰赋。

  贡赋 贡谓献也,赋谓地土所产方物也。《书》曰:“任土作贡。”

  税赋 输土物曰税,取田租曰赋。《汉?刑法志》曰:“税以足食,赋以足兵。”原于三代。

  税貌 谓纳其征税之物多寡也。

  抽分 即解取其物也。

  两税 谓夏税秋粮也。

  税期 五代以前,收歛谷帛多不以时。周世宗显德中,始定夏税以六月,秋税以十月起徵也。

  契券钱 《隋?志》曰:“晋凡卖奴婢、田宅率钱万者,输值四百纳官,卖者三百,买者一百也。”原于此。

  包银 谓民纳钞包,以充差发,即古之庸也。

  丝线 亦差发,古之调也。

  斡脱 谓转运官钱,散本求利之名也。

  规运 谓以官本营利者。《左传》曰:“规求无度也。”

  榷货 《字宝》曰:“回易曰榷。”《韵》注:“榷者,化也。”凡变化回易之物皆曰榷货。

  侵衬 谓搀夺课利也。

  犯界 谓彼境之物越入本界也。

  沮坏 止抑其政曰沮,败其行事曰坏。

  搀夺 谓搀先取其利也。

  搅扰 挠乱曰搅,搔动曰扰。

  亏兑 谓徵办不及其额也。

  侵欺 谓办多纳少,益己亏官也。

  失陷 谓不意损坏官物也。

  侵使 谓已徵到官,未入仓库,而专擅用费者。

  增羡 加益其数曰增,额外多余曰羡。

  横收 谓非额办正课之数者。

  附余 谓正数之外增益者。

  出剩 即附余也。

  移易 迁动官物曰移,更改原数曰易。

译勾引:纠集同伙共同为非作歹,称为勾引。

相搀:彼此共同作案称为相,先后实施犯罪称为搀。

所由:因循旧例或由于疏忽导致违误,称为所由。

警迹:警,意为警戒;迹,意为踪迹。古称景迹,指显露人的行踪。

受分:指没有参与共同犯罪,只分得赃物的人。

容隐:明知有罪过或犯罪,却故意隐瞒包庇,称为容隐。

逗引:拐骗携带人物,称为逗引。

上道:指犯罪者踏上旅途。已经上道的,是前往实施犯罪;未上道的,是谋划而未实行。

左道:不正派的手段,称为左道。指偏僻邪恶、迷惑众人的行为。

造畜:造,指自己制造蛊毒害人;畜,指饲养猫鬼之类。

蛊毒:指将各种蛇虫聚集在一起,让它们互相吞食,最后只存活一种,用来害人。

魇魅:指侍奉邪鬼,或用人为牺牲,或将人名告知邪魔,使人病死或疯癫。

妖书妖言:怪异反常的书籍,称为妖书;欺骗奸邪的言论,称为妖言。

幻术:诡诈荒诞、迷惑众人,称为幻术。如吞刀、吐火、种瓜、种树、杀人、杀马之类都是。

妖邪:四时生物兴起灾祸,称为妖;神灵不正,称为邪。

奸宄:《左传》说:“祸乱在外称为奸,在内称为宄。”指欺诈。

不轨:指不遵守法度。

诱略:用利益引诱称为诱,用不正当手段获取称为略。

迫胁:用威力恐吓。

胁从:指被胁迫而跟随的人。

钱粮造作

课程:征收的税物称为课,规定缴纳的期限称为程。

榷酤:指官府垄断其利润。汉武帝开始实行酒专卖。应劭说:“用木渡水称为榷。”就像在水上设木渡人,显示道路归一,官府垄断利润,不允许利益来源分散。

榷盐:指禁止民间私盐,利润全部归官府。始于唐代。

榷茶:意义与榷盐相同,始于唐宪宗时期。

榷醋:《魏书·刘放传》说:“官府贩卖醋,与百姓争夺微小的利润。”其起源始于此处。

散办:指摊派给百姓办理缴纳。后唐天成年间,命令郡县在夏秋田赋上,每亩缴纳五文钱,允许百姓自行酿酒,这笔钱随税收征纳,并不折合成实物。

认办:指自备本钱,按照定额办理税课归还官府。恢办:规划称为恢,备齐称为办。包办:指按照定额缴纳官钱,私下多取利润。扑买:即包认办纳。籴买:粮食之类称为籴,柴炭杂物称为买。

钱谷:《礼记》注:“钱,即泉。”其储藏称为泉,其流通称为布,取各自流行、无处不到的意思。谷,指天产的五谷。又,管理库藏称为钱,管理粮仓称为谷。如历任仓库管理者,称为曾任钱谷。

财赋:钱币称为财,田税称为赋。

贡赋:贡指进献,赋指土地所产的方物。《尚书》说:“根据土地情况进贡。”

税赋:缴纳土特产称为税,收取田租称为赋。《汉书·刑法志》说:“税用来充足粮食,赋用来充足兵源。”起源于夏商周三代。

税貌:指缴纳征税物品的多少。

抽分:即抽取其物品。

两税:指夏税和秋粮。

税期:五代以前,征收谷物丝帛多不按时。周世宗显德年间,才开始规定夏税从六月,秋税从十月开始征收。

契券钱:《隋书·志》说:“晋代凡是买卖奴婢、田宅,价值一万钱的,缴纳四百钱给官府,卖者出三百,买者出一百。”源于此。

包银:指百姓缴纳钞包,以充差发,即古代的庸。

丝线:也是差发,即古代的调。

斡脱:指转运官钱,分散本钱求取利润的名称。

规运:指用官本营利的人。《左传》说:“规求没有限度。”

榷货:《字宝》说:“回易称为榷。”《韵》注:“榷,意为转化。”凡是变化回易的物品都称为榷货。

侵衬:指侵夺税课利润。

犯界:指别境物品越过进入本境。

沮坏:阻止抑制政令称为沮,败坏行事称为坏。

搀夺:指抢先夺取其利润。

搅扰:扰乱称为搅,搔动称为扰。

亏兑:指征收办理不及其定额。

侵欺:指办理多而缴纳少,增益自己而亏空官府。

失陷:指意外损坏官物。

侵使:指已经征收归官,未入仓库,而擅自使用花费。

增羡:增加其数额称为增,额外多余称为羡。

横收:指非定额正课的数量。

附余:指正数之外增益的部分。

出剩:即附余。

移易:移动官物称为移,更改原数称为易。

欺隐 谓藏匿课利也。

  借贷 以物假人曰借,从人求物曰贷。借字从人,从昔,假各人道,所以不能无也。凡以官物假人,虽辄服用观玩,而昔物犹存,故称曰借。贷字从代,从贝,凡资财货贿之类,皆从贝者,以其所利也。假此官物利己利人,虽有还官之意,不过以他物代之,而本色已费,故称曰贷。又从代者,谓以物替代也。

译欺隐,是指藏匿税利。

借贷,把东西借给别人叫借,向别人求取东西叫贷。借字由人和昔组成,向他人假借财物,所以不能没有。凡是把官方的物品借给别人,即使随意使用、观赏玩弄,但原来的物品依然存在,所以称为借。贷字由代和贝组成,凡是资财货贿之类,都从贝旁,是因为它们有所利益。假借这些官方物品来利己利人,虽然有意归还官府,不过是用其他物品替代,而原物已经耗费,所以称为贷。又从代旁,是说用物品替代的意思。

克落 谓支多给少,赢取其余也。

  冒破 谓巧作缘故,縻费官物者。

  冒支 谓假人姓名,代给其物者。

  滥支 谓不应给而给者。

  盗用 谓监临主司私贷使费者。

  失收 谓应收系而不收系者。

  短欠 谓正数不足也。

  折欠 谓物斛亏短者。

  拖欠 谓延缓不及额也。

  换易 转变曰换,更改曰易。

  挪换 时暂移用曰挪,变改原物曰换。

  揭借 举债曰揭,假物曰借。

  赔偿 谓填还所欠也。

  质易 以物易财曰质,互相博换曰易。

  结揽 谓兜合钱粮,总一纳官者。

  飞钞 谓物不到官,虚给收附者。

  轻赍 谓本纳粮斛,而今纳钞者。

  成就 谓诸事办集也。汉黄霸力行教化,务在成就也。

  纰薄 丝节不调曰纰,段匹不厚曰薄。

徵敛差发

  追徵 谓取索所欠也。追理 谓根究徵纳也。追索 谓追取其物也。放支 谓以物付与也。倚阁 谓权行住徵也。住罢 止也,休也。谓事应放免也。住支 谓应支而止住听候也。住徵 谓应徵而止住听候也。蠲放 清洁曰蠲,除免曰放。蠲免 谓包括除放大小之名也。赋歛 征税曰赋,收拾曰歛,即科率也。和雇 两顺曰和,佣赁曰雇。和买 两平以钱取物也。和中 谓以物斛投粜于官也。和织 谓以丝觅工造作也。和籴 谓两平籴入也。创造 谓始建工役也。横造 谓额办数外增役也。科敷 率歛曰科,散支曰敷。齐歛 谓一例科率也。聘卖 谓分派聘卖诸物也。措置 谓规画而安置也。借倩 权时供给曰借,雇人庸力曰倩。规措 转借曰规,处置曰措。应副 谓料度支与也。寻觅 搜求曰寻,乞需曰觅。供给 谓以物输用也。打勘 谓搜究弊幸也。理算 谓寻究计算也。打算 包刮理算打勘也。差役 谓量其力而差使当役也。科役 谓验事力而敷派庸作也。徭役 科调曰徭,工作征戍曰役。又一身应当曰徭,全户应当曰役也。应役 谓承当其役也。厮役 谓有所使也。职役 官称职役,谓有执掌也。身役 吏卒人等称身役,谓任驱使也。租调 验丁田纳粟曰租,随土输布帛曰调。折庸 谓以役准钞物也。顾倩 谓以物顾人代役也。顾觅 义同顾倩。顾募 顾谓以钱物招人应役也。招召 义同雇募。

  佥补 选差相应曰佥,填替缺役曰补。盖佥者,拣也,其法则财均者取强,力均者取富,财力等者先多丁。若反此者,是名佥补不平。

  消乏 物力渐减曰消,家贫无财曰乏。应当 谓理合如是也。协济 犹添助气力也。协力 谓同心相合与众共事也。答配 谓验事□□糸慢分轮应当也。桩配 谓重叠科差也。骚扰 搅动于人曰骚,捃摭烦乱曰扰。动摇 谓虚张事势惊撼于人者。

  走弄 侮慢造弊,谓之走弄。如放富差贫,那上儹下,看循恩讐,变乱狱讼之类。

  扇惑 生事播扬曰扇,惊遑及众曰惑。

  诸 纳

  买纳 谓收买诸物纳官者。给纳 谓人欠少粮斛,却有未支官钱,可给籴纳者。填纳 谓失陷官物,勒令依数补纳者。回纳 谓支用官物,销用不尽回纳者。理纳 谓虽有侵欺,而情弊未见,必须理算纳者。催纳 谓拖欠官物,必须催纳者。送纳 谓包括供输之名者。附纳 谓以少附多,因便送纳者。卸纳 谓纲运于仓卸纳者。变纳 谓以物变转他物纳官者。籴纳 谓收籴粮斛纳官者。起纳 谓空闲房地情愿起赁纳课者。赔纳 谓主守官物而有丢失,着落赔纳者。备纳 谓将官物毁坏,勒令依样备纳者。代纳 谓甲有所欠而事故,却令乙与代纳者。输纳 谓令人户供输纳入官者。发纳 谓官司起发而纳者。进纳 谓以稀宝等物贡于上者。首纳 谓犯赃而首纳者

译克落:指支出多而给予少,赚取其中的差额。

冒破:指巧立名目,浪费官家财物。

冒支:指假冒他人姓名,代为领取财物。

滥支:指不该给予却给予了。

盗用:指主管官员私自借贷或花费。

失收:指应当征收拘系却没有征收拘系。

短欠:指正数不足。

折欠:指物品或度量衡短缺。

拖欠:指拖延缴纳,未达到定额。

换易:转变叫做换,更改叫做易。

挪换:暂时移用叫做挪,改变原物叫做换。

揭借:举债叫做揭,借用物品叫做借。

赔偿:指填补偿还所欠的款项。

质易:用物品换取钱财叫做质,互相交换叫做易。

结揽:指汇总钱粮,统一缴纳给官府。

飞钞:指货物未到官府,却虚开收据。

轻赍:指原本应缴纳粮食,现在却缴纳纸币。

成就:指各项事务办理完毕。汉代黄霸大力推行教化,致力于成就百姓。

纰薄:丝线节理不调叫做纰,布匹不厚实叫做薄。

徵敛差发

追徵:指索取所欠的款项。追理:指追究征收缴纳的情况。追索:指追取所欠的物品。放支:指将物品交付出去。倚阁:指暂时停止征收。住罢:停止,休息。指事务应当免除。住支:指应当支出却停止等待命令。住徵:指应当征收却停止等待命令。蠲放:清洁叫做蠲,免除叫做放。蠲免:指概括免除大小名目的总称。赋歛:征税叫做赋,收集叫做歛,即科派摊派。和雇:双方顺从叫做和,雇佣叫做雇。和买:双方公平地用钱购买物品。和中:指将粮食卖给官府。和织:指用丝线雇佣工匠制作。和籴:指公平地买入粮食。创造:指开始兴建工程。横造:指在额定数额之外增加劳役。科敷:摊派征收叫做科,分散支出叫做敷。齐歛:指一律摊派征收。聘卖:指分派采购各种物品。措置:指规划并安置。借倩:暂时供给叫做借,雇佣人力叫做倩。规措:转借叫做规,处置叫做措。应副:指估量并支给。寻觅:搜索叫做寻,乞求需要叫做觅。供给:指将物品输送使用。打勘:指搜查追究弊端。理算:指寻究计算。打算:概括理算和打勘。差役:指衡量其能力而派遣服役。科役:指根据事务和能力摊派劳役。徭役:摊派叫做徭,做工征戍叫做役。又指个人应当服役叫做徭,全家应当服役叫做役。应役:指承担劳役。厮役:指被使唤。职役:官府称为职役,指有执掌职务。身役:吏卒等人称为身役,指任人驱使。租调:根据丁口田地缴纳粮食叫做租,根据土地缴纳布帛叫做调。折庸:指用劳役抵充钱币或物品。顾倩:指用物品雇佣人代替服役。顾觅:意义同顾倩。顾募:顾指用钱物招人服役。招召:意义同雇募。

佥补:选差合适的人叫做佥,填补空缺的劳役叫做补。佥的意思是挑选,其原则是财力相当选取强壮的,力气相当选取富有的,财力力气都相当先选取丁口多的。如果与此相反,就叫做佥补不公。

消乏:物力逐渐减少叫做消,家贫无财叫做乏。应当:指理当如此。协济:如同增添助力。协力:指同心合力与众人共同做事。答配:指根据事务轻重缓急轮流应当服役。桩配:指重复摊派。骚扰:搅动他人叫做骚,搜集琐事烦乱叫做扰。动摇:指虚张声势惊扰他人。

走弄:轻慢制造弊端,叫做走弄。如放过富人差派穷人,挪上压下,看人脸色徇私报复,颠倒诉讼之类。

扇惑:生事宣扬叫做扇,惊扰众人叫做惑。

诸纳

买纳:指收购各种物品缴纳给官府。给纳:指人欠少粮食,却有未领取的官钱,可以发给籴买缴纳。填纳:指损失官物,责令按数补交。回纳:指支用官物,剩余未用完退回缴纳。理纳:指虽有侵吞欺诈,但情弊未明,必须理清计算后缴纳。催纳:指拖欠官物,必须催促缴纳。送纳:指概括供给输送的名称。附纳:指将少量附在大量中,顺便送交缴纳。卸纳:指运输队在仓库卸货缴纳。变纳:指将物品变卖成其他物品缴纳给官府。籴纳:指收购粮食缴纳给官府。起纳:指空闲房地自愿出租缴纳租税。赔纳:指主管官物而有丢失,责令赔偿缴纳。备纳:指将官物毁坏,责令按原样备办缴纳。代纳:指甲有欠款但因故无法缴纳,却令乙代为缴纳。输纳:指让人户供给缴纳给官府。发纳:指官府发起征收而缴纳。进纳:指将珍稀宝物等进贡给上级。首纳:指犯赃罪而自首缴纳。

。支纳 谓主司支出纳入也。科纳 谓科敷人户出纳者。闭纳 谓拖欠钱粮,预令官吏揭借纳足者。克纳 谓如仓库短缺欠钱粮等物,就克合支分例纳官者。拘纳 谓应收官物而散在外,合拘入官者。兑纳 谓本非原物而以别物挪移入官者。均纳 谓欠官物而于同财或有干碍之人名下纳徵者。受纳 谓收贮官司两平交收者。献纳 谓以出产钱粮呈官输纳者。增纳 谓增加原数而纳者。中纳 谓以诸物投卖于官者。折纳 谓阙本色而以别物折纳者。估纳 谓欠官物,估计欠人财产纳官者。带纳 谓如带粮纳收鼠耗分例之类。投纳 谓本无拘制而人自来投者。拨纳 谓欠他司钱,却有此司钱,可以就拨纳官者。偿纳 谓自欠少而令填纳者。贴纳 谓正物不足,贴纳其余者。卖纳 谓以物易钞纳者。包纳 谓包纳一处钱粮纳官者。对纳 谓两相对剥纳官者。出纳 谓令人户纳备者。追纳 谓如应支八分而支十分,合追二分还官之类。没纳 违禁之物及不合给主钱粮,并曰没纳。入纳 谓入此出彼者,如入钞支盐引之类。截纳 谓本应赴远而截于近处纳者。摊纳 谓拖欠官钱,摊及诸人凑纳者。缴纳 谓船马劄子、茶盐路引之类,用毕缴纳者。折纳 谓船只损坏,房舍倒塌,折纳还官者。交纳 谓两和交割者。出纳有违 谓重受轻出及当出陈而出新,应给上物而受下物者。寄纳 谓将纳官之物权寄收贮者。

译支纳,指主管支出的收纳。

科纳,指按定额摊派给民户收支的款项。

闭纳,指拖欠钱粮,预先命令官吏借贷补足缴纳的情况。

克纳,指仓库短缺钱粮等物资,从应支给的份额中扣除以抵充官用。

拘纳,指应收归官府的物资散落在外,应当追回归官。

兑纳,指原本不是原物,而用其他物品挪移抵充入官。

均纳,指拖欠官物,在同财共居者或有牵连者名下缴纳征赋。

受纳,指官府仓库双方公平交接收纳。

献纳,指将出产的钱粮呈报官府输纳。

增纳,指增加原定数额进行缴纳。

中纳,指将各种物品投卖给官府。

折纳,指缺乏原物而以其他物品折价缴纳。

估纳,指拖欠官物,估量欠款人的财产抵充归官。

带纳,指如附带缴纳鼠耗、分例等额外费用。

投纳,指本无强制约束,而人们自愿前来缴纳。

拨纳,指欠其他部门的钱,却拥有本部门的钱,可以就地划拨归官。

偿纳,指自己欠款不足,责令填补缴纳。

贴纳,指正额物品不足,贴补缴纳其余部分。

卖纳,指用物品兑换钞票缴纳。

包纳,指包揽一处钱粮缴纳归官。

对纳,指双方互相抵剥缴纳归官。

出纳,指责令民户准备缴纳。

追纳,指如应支八分却支了十分,应当追回二分还官之类。

没纳,指违禁物品及不应发给主人的钱粮,都称为没入归官。

入纳,指在此处存入而在彼处支出,如存入钞票支取盐引之类。

截纳,指本应前往远处缴纳,而在近处截留缴纳。

摊纳,指拖欠官钱,分摊给众人凑齐缴纳。

缴纳,指船马凭证、茶盐路引之类,使用完毕后交还官府。

折纳,指船只损坏、房舍倒塌,折价赔偿归官。

交纳,指双方和睦交割。

出纳有违,指重收轻支,以及应当支出陈货却支出新货,应当给予上等物品却收受下等物品。

寄纳,指将应缴纳给官府的物资暂时寄存收贮。

体 量

  收顿 谓安放如法也。收贮 谓积藏如法也。收受 谓两平交纳也。寄收 谓附留之物也。附收 谓未作正数之类。稽考 计较曰稽,检察曰考。考较 谓稽察其不等也。比附 以物相并曰比,依凭为则曰附。比较 谓相并计算也。比对 两相对并也。会计 谓总合而筹之也。检视 谓看视强弱也。检量 谓度量亩步也。检察 谓察辨是非也。检踏 谓亲历田畴也。检核 谓体究虚实也。估计 谓估纽价直,计其数目也。计料 谓量度工料也。分拣 谓辨别好弱也。相视 谓逐一检觑也。体覆 谓究覆虚实也。发落 谓明白散付也。

  禁 制

私造 谓兵器之类,无故私造者。私有 谓兵器禁书之类,旧有而蓄之者。赌扑 谓博以取财,起盗之原也。禁书 谓天文图谶之类。

  钟禁 《刑统》云:“闭门鼓后,开门鼓前,谓之犯夜。”唐韦永贻诗曰:“三条烛尽钟初动。”如此则唐已有钟禁矣。

  屠宰 杀物曰屠,烹物曰宰。漏泄 谓走透事情也。

  杂 类

  沿革 承袭曰沿,改变曰革。

  昧爽 《礼记》云:“昧爽而朝。”谓辨色之昧也。今侵早之前,五鼓之末是也。

  深文 拘刻也。汉张汤等定律令,深文以拘人。刑余 罪人轻贱之名也。齐威王使孙膑为将,辞以刑余之人。计构 谓巧计罪人也。王莽谓文致其罪。始终 事初曰始,事尽曰终,犹四时至冬尽也。首尾 首者,始也;尾者,终也。经手 谓曾掌管其事者,不限远近,俱曰经手。

  郑重 《王莽传》:“非皇天所以郑重降符之意。”注:“郑重,犹频烦也。”

  枝梧 谓不能主,欹倾之义也。项羽斩宋义,诸将莫敢枝梧。

  无状 人有愆犯,无可寄语者。掣肘 谓事有牵制也。卤莽 谓处事轻脱也。觊觎 谓心怀希望者。《左传》:民服事其上,下无觊觎。曳倒 挽仆也。唐宪宗命曳倒圣德寺碑。把持 谓操权主事众畏者。《国语》曰:“把持诸侯之权。”强横 凶暴不良曰强,行不以理曰横。摭拾 谓摭人之过也。

体面 凡大臣必加容貌以敬之,故曰面貌。人称体面者,谓改貌从面也。又体势亦曰体面。

  放雕 俗语讦人私者,谓之放雕。按《埤雅》曰:“雕性刻制,其毛能食,诸鸟羽如群错,草中有雕毛,则众鸟毛羽自落。”盖雕性害众,故以讦人私者比之也。又俗云放雕把鴈者,譬猎者藉此以捕飞走,犹利己害物也。又苏文曰:“吕惠卿雕王安石。”用此雕字,谓刻也。今人以雕雕为刁,未审孰是,宜俟识者。

  诸 箴

  提 刑 箴

  大元建号,盖法乎乾。有仁有威,无党无偏。天开五叶,地大一统。江淮来归,蛮夷底贡。圣念远人,视为近畿。曰守曰令,或公或私。耳目不广,情伪焉知?既遣绣衣,侈颂宝制。问民疾苦,谳狱冤滞。曰官曰吏,自大至小。毋有科取,毋有搔扰。唯守土官,听出使人。玩寇者纠,受财者申。诉讼谓事,自下而上。无俾踰越,仍治诬妄。参署众僚,罔分南北。毋俾争竞,仍察曲直。不修铺驿,不治舟梁。稽留使命,阻滞行商。不务本业,不干己事。不畏官府,皆当按治。田宅占买,是为归之。人口略诱,其悉追之。凡巡所部,乡至县到。劝农省风,勉学宣教。若此等事,宁不思之。农业若堕,何以课之?风俗未淳,何以彰之?学校久废,何以励之?教化未行,何以明之?其有不孝不悌,在所惩之。乱常败俗,在所绳之。豪猾奸凶,在所刑之。大利兴焉,大害除焉。一切不便,率当更焉。若夫以苛为明,以细为密。以多为巧,以虚为实。罗罪生事,卖直市权。闇于大体,岂曰小愆。矧治新国,古用轻典。钦乃攸司,恤哉惟刑。箴以自警,书诸座屏。

  司臬箴(宋江西提刑潘时作)

  深文以刑人,刻者之

译体量

收顿,指安放合乎法度。收贮,指积存收藏合乎法度。收受,指双方公平地交接缴纳。寄收,指暂时附留寄存的物品。附收,指未计入正式账目之类的物品。稽考,计算核查称为稽,检查考核称为考。考较,指稽查核对其中不平等的地方。比附,将物品并列对照称为比,依据作为准则称为附。比较,指并列在一起计算。比对,指两相对照并列。会计,指汇总筹划。检视,指查看强弱优劣。检量,指度量田地的亩步面积。检察,指察辨是非曲直。检踏,指亲自踏勘田地。检核,指体察究查虚实真假。估计,指估算核定价格,计算其数目。计料,指估量计算人工和物料。分拣,指辨别好坏优劣。相视,指逐一查看。体覆,指追究复核虚实。发落,指明确地分发处理。

禁制

私造,指兵器等类物品,没有正当理由私自制造。私有,指兵器、禁书等类物品,原本拥有而蓄积保留。赌扑,指通过博弈获取钱财,是引发盗窃的根源。禁书,指天文图谶之类的书籍。

钟禁

《刑统》说:“闭门鼓声之后,开门鼓声之前,称为犯夜。”唐代韦永贻的诗说:“三条烛尽钟初动。”由此可知唐代已有钟禁。

屠宰

杀动物称为屠,烹煮动物称为宰。漏泄,指事情走漏透露。

杂类

沿革,承袭称为沿,改变称为革。

昧爽,《礼记》说:“昧爽而朝。”指天色微明时的昏暗。现在指侵早之前,五更鼓将尽的时候。

深文,指拘泥苛刻。汉代张汤等人制定法律条文,用深奥苛刻的文字来拘束人。刑余,是罪人轻贱的称呼。齐威王让孙膑担任将领,孙膑以自己是受过刑罚的人为由推辞。计构,指设计陷害罪人。王莽称之为罗织罪名。始终,事情开始称为始,事情结束称为终,就像四季到了冬天就终结一样。首尾,首,就是始;尾,就是终。经手,指曾经掌管过这件事的人,不论时间远近,都称为经手。

郑重,《王莽传》:“这不是皇天反复降下符命的意思。”注解说:“郑重,就是频繁的意思。”

枝梧,指不能主持,有倾斜不正的意思。项羽斩杀宋义,众将没有人敢抗拒。

无状,指人有过错违犯,无可寄托言语。掣肘,指事情受到牵制。卤莽,指处理事情轻率草率。觊觎,指心怀非分的希望。《左传》说:百姓服从侍奉上级,下级没有非分的企图。曳倒,指拉倒。唐宪宗下令拉倒圣德寺的碑。把持,指掌握权力主持事务,众人畏惧。《国语》说:“把持诸侯的权力。”强横,凶暴不良称为强,行事不讲道理称为横。摭拾,指拾取别人的过错。

体面

凡是对于大臣,必定要修饰容貌以示尊敬,所以称为面貌。人们说体面,是指改变容貌顺从表面。另外,体势也称为体面。

放雕

俗语中揭发别人隐私的人,称为放雕。查《埤雅》说:“雕性刻薄,它的羽毛能吞噬其他鸟的羽毛,各种鸟的羽毛如果混杂在一起,草中有雕毛,那么众鸟的羽毛就会自然脱落。”大概是因为雕性有害于众鸟,所以用揭发别人隐私的人来比喻它。又俗语说放雕把雁,比喻猎人借此捕捉飞禽走兽,如同利己害物。又苏轼文章说:“吕惠卿雕王安石。”使用这个雕字,意思是刻薄。现在的人把雕雕当作刁,不知哪个正确,应当等待有见识的人来判定。

诸箴

提刑箴

大元建立国号,大概是效法天道。既有仁爱又有威严,没有私党没有偏颇。上天开启五叶盛世,大地统一。江淮地区前来归顺,蛮夷部落进献贡品。圣上挂念远方之人,视同近畿之地。无论是守土之官还是县令,有的公正有的自私。耳目不广,如何知晓真情与虚伪?于是派遣绣衣使者,颂扬宝贵的制度。询问百姓疾苦,审理冤狱滞案。无论是官员还是吏员,从大到小。不要有额外征收,不要有骚扰扰民。只有守土之官,听任派出使者。玩忽职守、勾结寇盗者予以纠举,收受钱财者予以申斥。诉讼案件,自下而上呈报。不要让越级上报,仍然惩治诬告妄言。参署众僚,不分南北。不要让争竞发生,仍然察辨曲直。不修缮驿站,不治理舟船桥梁。稽留使命,阻滞行商。不致力于本业,不干预他人事务。不畏官府,都应当按律治罪。田宅占买,应当予以归还。人口被诱拐,全部追回。凡是巡视所部,从乡到县。劝勉农耕、省察风俗,勉励学习、宣扬教化。像这些事情,难道不值得思考吗?农业如果荒废,如何考核?风俗如果不淳朴,如何彰显?学校如果久废,如何激励?教化如果未推行,如何阐明?那些有不孝不悌行为的,应当予以惩处。败坏常理、败坏风俗的,应当予以绳之以法。豪强狡猾、奸诈凶恶的,应当予以刑罚。大利得以兴起,大害得以消除。一切不便之处,都应当更改。至于把苛刻当作明察,把细碎当作严密。把繁多当作巧妙,把虚假当作真实。罗织罪名、制造事端,出卖正直、谋取权位。不明大体,岂能说是小过失。况且治理新国,古代使用轻典。敬重你的职责,慎重使用刑罚。用箴言自我警戒,书写在座屏之上。

司臬箴(宋江西提刑潘时作)

用深奥苛刻的文字来刑罚人,是刻薄者的

为也。屈法以宥罪,恕者之为也。恕贤于刻远矣,或未免于私也。正其心,诚其意,阅实其罪,疑则为轻,庶几其寡过耳。

译这是刻薄者的作为。弯曲法律来宽恕罪过,是宽恕者的作为。宽恕比刻薄高明得多,但或许难免有私心。端正自己的心思,真诚自己的意念,核实罪行的真实情况,有疑问就从轻处理,大概就能减少过错罢了。

狱官箴(唐张说作)

  官有决曹,掌兹法狱。匪惟议罪,亦以防欲。所贵仁恕,非矜窘束。吏苟吹毛,人安措足。古之为主,是载是勖。茫茫兹土,蠢蠢群生。贤愚中杂,真伪相倾。若鱼之骇,如鸟之惊。不能无犯,宜持以平。或大或小,时重时轻。无以快志,期乎得情。孰曰非重,国之政令。孰曰非轻,人之性命。虐则招咎,宽则舒庆。宜眷宜恤,可畏可敬。为狱则固,为牢则幽。晨严管籥,夜密更筹。寂寂圜土,累累系囚。求食摇尾,见吏垂头。自昔立名,此为非所。逼隘狭室,欹倾漏宇。冬有祁寒,夏有隆暑。焉可失入,焉可妄处。勿谓勿妨,勿谓无伤。匹夫含怨,三年亢阳。匹妇结愦,六月飞霜。可以安危,可以兴亡。敢告司宪,无轻国章。

  诸 说

  狱讼说(宋李之彦作)

  夫狱讼者,所以平曲直,雪冤枉也。若有财者胜,无财者负,有援者伸,无援者屈,豪强得志,贫弱衔冤,岂国家之福耶?愚愿士大夫司听断者,在在持平如衡,事事至公如鉴,天下何患不太平。

  瘴 说(宋梅挚作)

  龙图梅公挚,景祐初以殿中丞出知昭州,尝著《瘴说》云:“仕有五瘴:急催暴歛,剥下奉上,此租税之瘴也;深文以逞,良恶不白,此刑狱之瘴也;昏晨酣宴弛废王事,此饭食之瘴也;侵牟民利,以实私储,此货财之瘴也;盛拣姬妾,以娱声色,此帏薄之瘴也。有一于此,民怨神怒,安者必疾,疾者必殒,虽在毂下,亦不可免,何但远方而已。仕者或不自知,乃归咎之土瘴,不亦缪乎!”

  吏员三尚(容斋徐参政作)

  一曰尚廉,谓甘心淡薄,绝意纷华,不纳苞苴,不受贿赂,门无请谒,身远嫌疑,饮食宴会稍以非义,皆谢却之。二曰尚勤,谓早入晏出,奉公忘私,虽休勿休,恪谨匪懈,呈押文字,发遣公事,务为敏速,耻犯稽迟,躬操笔砚,不仰小胥,手阅簿书,不辞劳役。三曰尚能,谓练习格例,晓畅行移,是非曲直,先以意决,然后取裁,凡所处画,悉令合宜,文义略通,字无不识,写染端正,算术精明,举止安详,语言辩利,无过可寻,有委可办。

  律 己

  西汉儿宽治民,劝农桑,缓刑罚,理狱讼,用仁厚,不求声名,吏民大信爱,后为御史大夫。

  西汉朱邑为桐乡吏,廉平不苛,以爱、利为行,未尝笞辱人,后为大司农。

  东汉杨震为东莱太守,道经昌邑,邑令王密怀金十斤遗之,且曰:“夜无知者。”震曰:“天知,神知,我知,子知,何谓无知?”遂不受。后五子皆贵显。

  东汉郑均,兄为县吏,颇受礼遗,均数谏不听,即脱衣为佣,岁得钱帛,悉以与兄,曰:“物尽可复得,为吏坐赃,终身捐弃。”兄感其言,遂为廉洁。

东汉羊续为南阳太守,敝衣薄食。府丞尝献以生鱼,续受而悬之于庭。后又进之,乃出前所悬者,以杜其意。

  晋胡威,父质以清忠称,仕魏为荆州刺史。威往省父,父赐绢一疋,威曰:“大人清高,何得此绢?”答曰:“吾俸禄之余。”后威为徐州刺史,风化大行,武帝问:“卿孰与父清?”对曰:“不及,臣父清恐人知,臣清恐人不知,是以不及也。”

  《南史》:宋褚彦回,为吏部尚书,有人将金一饼以求官,褚曰:“卿自应得官,无假此物。若必见与,不得不相启。”此人惧而收金去。禇后迁尚书左仆射,子贲为侍中。

  《南史》:梁王筠为临海太守,在郡侵刻,还资有芒屩两舫,他物称是。及遇乱,为盗所攻,坠井卒,家人同遇害。

  唐王琚,玄宗时诛萧至忠,帝眷委特异,历九刺史,受馈遗至数百万。李林甫使人劾其宿赃,琚惧,仰药死。

  宋待制刘随为成都通判,严明通达,人谓之水晶灯笼。

  宋田元均知成都,凡有诉讼,懦弱不能自伸者,必委曲问之,莫不尽其情,蜀人谓之照天蜡烛。

  宋欧阳文忠公脩多谈吏事,张芸叟疑之曰:“学者之见先生,莫不以道德文章为欲闻者,今

译狱官箴(唐代张说作)

朝廷设有决曹,掌管这法律刑狱。不只是商议定罪,也是为了防范欲望。所珍贵的是仁爱宽恕,而不是怜悯拘束。官吏如果吹毛求疵,人们哪里能安身立命?古代的君主,记载并勉励这些道理。这广袤的土地,众生蠢蠢欲动。贤愚混杂其中,真伪相互倾轧。像受惊的鱼,像受惊的鸟。不能没有犯法的人,应当秉持公正。罪行或大或小,刑罚时重时轻。不要为了逞快心意,期望的是查明实情。谁说这不是重大的事?这是国家的政令。谁说这不是轻微的事?这是人的性命。残暴就会招致灾祸,宽厚就能带来喜庆。应当关怀应当体恤,令人敬畏令人尊敬。作为监狱就要坚固,作为牢房就要幽深。早晨严格掌管钥匙,夜晚严密计算更漏。寂静的牢狱,众多的囚犯。求食时摇尾乞怜,见到官吏低头畏惧。自古以来设立的名分,这里是不合适的。逼仄狭窄的房间,倾斜漏雨的屋宇。冬天有极度的寒冷,夏天有酷热的暑气。怎么可以错判入罪,怎么可以胡乱处置。不要说没有妨碍,不要说没有伤害。平民怀恨,三年大旱。妇女结怨,六月飞霜。可以安定也可以危险,可以兴盛也可以灭亡。敢告诉掌管刑法的官员,不要轻视国家的法度。

诸说

狱讼说(宋代李之彦作)

狱讼,是用来评判是非曲直,洗雪冤枉的。如果有钱的人胜诉,没钱的人败诉,有靠山的人伸冤,没靠山的人受屈,豪强得志,贫弱含冤,这难道是国家的福分吗?我希望士大夫中掌管听讼断案的人,处处持平像秤一样,事事公正像镜子一样,天下还担心不太平吗?

瘴说(宋代梅挚作)

龙图阁直学士梅公挚,在景祐初年以殿中丞的身份出任昭州知州,曾经写了一篇《瘴说》说:“做官有五种瘴气:急于催逼暴敛,剥削下属奉养上级,这是租税的瘴气;深究文法以逞私欲,善恶不分,这是刑狱的瘴气;早晚酣饮宴乐荒废王事,这是饮食的瘴气;侵吞牟取百姓利益,来充实私人积蓄,这是货财的瘴气;大量挑选姬妾,来娱乐声色,这是帷薄的瘴气。有其中一种,百姓怨恨神灵发怒,安定的必然生病,生病的必然死亡,即使在京城附近,也不可避免,何况只是远方而已。做官的人有时自己不知道,反而归咎于地方的瘴气,不也是错了吗!”

吏员三尚(容斋徐参政作)

第一是崇尚廉洁,意思是甘心淡泊,断绝追求繁华的念头,不收纳馈赠,不接受贿赂,门前没有请托的人,自身远离嫌疑,饮食宴会稍微不合道义,都谢绝推辞。第二是崇尚勤勉,意思是早出晚归,奉公忘私,即使休息也不休息,恭敬谨慎不懈怠,呈递押送文书,发遣公事,务必敏捷迅速,以犯下延误为耻,亲自操持笔砚,不依赖小吏,亲手阅览簿册,不辞劳苦。第三是崇尚才能,意思是熟习法规条例,通晓公文往来,是非曲直,先凭心意决断,然后再取法裁定,凡是处理的谋划,都使它们合适,文义大致通晓,字没有不认识的,书写工整,算术精明,举止安详,语言辩利,没有过错可寻,有委托可办。

律己

西汉儿宽治理百姓,劝勉农桑,缓和刑罚,审理狱讼,运用仁厚,不追求声名,官吏百姓非常信任喜爱,后来担任御史大夫。

西汉朱邑担任桐乡官吏,廉洁公平不苛刻,以爱护、利民为行为准则,不曾鞭打侮辱人,后来担任大司农。

东汉杨震担任东莱太守,路过昌邑,昌邑县令王密怀揣十斤金子送给他,并且说:“夜里没有知道的人。”杨震说:“天知道,神知道,我知道,你知道,怎么说没有知道的人?”于是没有接受。后来五个儿子都显贵。

东汉郑均,哥哥担任县吏,颇受礼物馈赠,郑均多次劝谏不听,就脱掉衣服做佣工,一年得到的钱帛,全部给哥哥,说:“东西用完了可以再得到,做官吏因赃获罪,终身被抛弃。”哥哥被他的话感动,于是变得廉洁。

东汉羊续担任南阳太守,穿破旧的衣服吃简单的食物。府丞曾经献给他活鱼,羊续接受后悬挂在庭院里。后来又进献,就拿出以前悬挂的鱼,来杜绝他的心意。

晋代胡威,父亲胡质以清廉忠正著称,在魏国担任荆州刺史。胡威去探望父亲,父亲赐给他一匹绢,胡威说:“大人清高,从哪里得到这绢?”回答说:“是我俸禄的剩余。”后来胡威担任徐州刺史,风化大行,武帝问:“你和父亲相比谁更清廉?”回答说:“不及,我父亲清廉怕别人知道,我清廉怕别人不知道,所以不及。”

《南史》记载:宋代褚彦回,担任吏部尚书,有人拿一饼金子来求官,褚彦回说:“你自己应该得到官,不需要这东西。如果一定要给我,不得不告诉皇上。”这人害怕而收起金子离开。褚彦回后来升任尚书左仆射,儿子褚贲担任侍中。

《南史》记载:梁代王筠担任临海太守,在郡中侵刻百姓,回来时资财有两船芒屩,其他物品与此相当。等到遭遇战乱,被盗贼攻击,坠井而死,家人一同遇害。

唐代王琚,玄宗时诛杀萧至忠,皇帝特别眷顾委任,历任九个刺史,接受馈赠达到数百万。李林甫派人弹劾他以前的赃罪,王琚害怕,仰头喝药而死。

宋代待制刘随担任成都通判,严明通达,人们称他为水晶灯笼。

宋代田元均担任成都知州,凡是有诉讼,懦弱不能自己伸冤的,一定委婉询问,没有不尽情说明的,蜀地人称他为照天蜡烛。

宋代欧阳文忠公欧阳修多谈论吏治事务,张芸叟怀疑他说:“学者见到先生,没有不以道德文章为想要听闻的,现在

多教人吏事,所未谕也。”公曰:“文学止于润身,政事可以及物。”官至参知政事。

译多教导人吏事,是尚未明白的。”公说:“文学只在于修养自身,政事可以惠及他人。”官职升至参知政事。

仁 恕(《易?系辞》曰:“作善降之百祥,作不善降之百殃。”)

  西汉张释之为廷尉,有人盗高庙座前玉环,奏议弃市。文帝怒,欲族之,释之曰:“今盗庙器而族,假如取长陵一抔土,何以加乎?”帝遂从之。公以寿终。子挚,官至大夫。

  西汉于公为县狱吏,治狱平允,所决皆不恨。闾门坏,父老共治之,公令高大其门,令容驷马高车,曰:“我治狱多阴德,未尝有冤,子孙必有兴者。”子定国为丞相。

  西汉杜延年明法律。霍光持法重刑,延年辅之以宽,论议持平,后以寿终。子六人俱至大官。

  东汉郭躬,家世掌法,务在宽平,及典理官,决狱断刑,多依矜恕。子孙为廷尉、刺史、侍中者三十余人。

  西汉陈咸,性仁恕,尝戒子孙曰:“为人议法,当依于轻,虽有百金之利,慎无与人重。”后曾孙宠为司空。

  东汉陈宠,肃宗时吏政尚严,宠上疏除绝钻钻惨酷之科,所活甚众,位至司空。子忠为仆射。

  东汉虞经,为郡县狱吏,案法平允,务从宽恕。孙翊为尚书仆射。

  《北史》:张华原为兖州刺史,狱有系囚千余人,华原科简轻,重决遣放之,后赠尚书仆射,民为立祠祭祀。

  《北史》:高允以狱讼留滞,始令中书,以经义断诸疑事,允据律评刑,三十余载,内外称平,后年九十八卒。

  隋源师为大理少卿,炀帝以私怒令有司斩一卫士,师奏曰:“此人罪诚难恕,陛下初自杀之可也,既付有司,义归常典。”帝乃止,转刑部侍郎。

  唐太宗疾贪吏,问遣人遗诸曹。一吏受馈缣,帝怒欲杀之,民部尚书裴矩曰:“吏受赇死,此固宜然。陛下以计治之,所谓罔人以罪,非道之以德。”帝悦止之。矩年八十余卒。

  唐陆象先为剑南按察使,政尚仁恕。韦抱真曰:“公当峻刑罚以示威,不然民慢且无畏。”答曰:“政在治之而已,必刑罚以树威乎?”卒不从,而蜀化。

  唐张文瓘兼大理卿,不旬日,断狱四百,抵罪者无怨言。四子官至三品,时谓万石张家。

  唐徐有功拜司刑少卿,时武后任用酷吏,置罗织之狱,以网无辜,有功奉法守正,不以私害公。尝鞫窦孝谌妻庞氏狱,多明其枉,武后诰之曰:“公比断狱多失出,何耶?”有功曰:“失出,臣小过;好生,陛下大德。”后默然,庞得免死。后卒谥忠正。孙商为节度使。

  唐韦嗣立为凤阁舍人。武后屡兴大狱,害及善良,嗣立上书,乞取垂拱以来罪无轻重者,并皆原洗。于是人赖得活者千万计。公后父子并为宰相。

  五代张文蔚为平章时,柳璨杀裴枢等,蔓引朝士,辄加诛杀,缙绅相视不自保。文蔚力讲解之,朝士多赖全活。后以寿终。

  五代唐庄宗破蜀,王衍朝京师,行至秦川驿,而明宗军变于魏。庄宗虑衍有变,遣人杀之,诏书已印画,张居翰发视之,诏书言诛衍一行,居翰乃改一行为一家,于是得活千余人。后以寿终。

  宋钱若水为同州推官,有富民逃其奴,乃父母讼于州,命录事鞫之,劾富民数人共杀之,而失其尸。狱成,若水密访得奴,而放富民。后为参知政事。

  惨 刻(孟子曰:“戒之,出乎尔者,反乎尔者也。”自古严刑以毒民者,未有不反于己者。)

  秦商君卫鞅变法令,重刑罚也,犯者多死。议令之初,一日临渭,刑七百余人,官民苦之。后遭车裂之祸。

  西汉王温舒为河内太守,捕逐豪猾,大者族,小者死,谄事有势穷治,奸猾糜烂,狱中无有出者。后以罪自杀。

  西汉翟方进为京兆尹,搏击豪强。及为丞相,持法深刻,中伤者多。其后自杀,王莽发其冢,烧其棺柩。

  西汉严延年为河南太守,务于折强扶弱,凡贫弱者虽犯法曲文以出之,豪杰者必以文而内之,所谓当死者生,当生者死。人号曰屠伯。后坐罪弃市。

  西汉义纵直法行治,不避贵戚,犯者多族之。为定襄太守,一日杀狱囚四百余人。后以罪弃市。

  西汉减宣以功迁御史,

译仁恕(《易经·系辞》说:“行善就会降下百种吉祥,作恶就会降下百种灾祸。”)

西汉张释之担任廷尉时,有人偷盗高庙座前的玉环,张释之上奏建议判处死刑并在闹市执行。汉文帝大怒,想要诛灭其族,张释之说:“如今偷盗宗庙器物就诛灭全族,假如有人取走长陵一捧土,又该用什么更重的刑罚呢?”皇帝于是听从了他的意见。张释之最终得以善终。他的儿子张挚,官至大夫。

西汉于公担任县狱吏,审理案件公平允当,被他判决的人都没有怨恨。里门的门扇坏了,父老们共同修理它,于公让人把门修得高大,能够容纳四马高车通过,说:“我审理案件多积阴德,不曾冤枉过人,子孙中一定会有显达的人。”他的儿子于定国后来担任丞相。

西汉杜延年精通法律。霍光执法严苛,杜延任用宽厚来辅助他,议论持平,后来得以善终。他的六个儿子都做到了高官。

东汉郭躬,家中世代掌管法律,致力于宽厚平允,等到他担任典理官时,审理案件、判定刑罚,多依据怜悯宽恕的原则。他的子孙中担任廷尉、刺史、侍中的有三十多人。

西汉陈咸,性情仁厚宽恕,曾经告诫子孙说:“为人议论法律,应当依据从轻的原则,即使有百金的利益,也千万不要给人加重刑罚。”后来他的曾孙陈宠担任司空。

东汉陈宠,汉章帝时吏治崇尚严酷,陈宠上疏废除那些钻凿肢体的惨酷刑律,因此活下来的人很多,官位升至司空。他的儿子陈忠担任仆射。

东汉虞经,担任郡县狱吏,依法办事公平允当,务求宽恕。他的孙子虞翊担任尚书仆射。

《北史》记载:张华原担任兖州刺史,监狱里有囚犯一千多人,张华原酌情简化,将重罪者判决,轻罪者释放,后来追赠尚书仆射,百姓为他立祠祭祀。

《北史》记载:高允因为狱讼案件积压滞留,开始命令中书省,用经义来裁决各种疑难案件,高允依据律法评定刑罚,三十多年间,朝廷内外都称颂他公平,后来享年九十八岁去世。

隋朝源师担任大理少卿,隋炀帝因私怒命令有关部门斩杀一名卫士,源师上奏说:“这个人的罪确实难以宽恕,陛下起初亲自杀他也可以,既然交给有关部门,就应当归于常规法典。”皇帝于是停止,源师转任刑部侍郎。

唐太宗痛恨贪官,派人试探各曹官吏。一名官吏收受馈赠的丝绢,皇帝大怒想要杀他,民部尚书裴矩说:“官吏收受贿赂而死,这本来应当如此。陛下用计谋来惩治他,这就是所谓用罪名陷害人,而不是用道德来引导他们。”皇帝高兴,停止了杀戮。裴矩八十多岁时去世。

唐朝陆象先担任剑南按察使,政事崇尚仁厚宽恕。韦抱真说:“您应当严刑峻法来显示威严,不然百姓轻慢而且没有畏惧。”陆象先回答说:“政事在于治理罢了,一定要用刑罚来树立威严吗?”最终没有听从韦抱真的建议,而蜀地得以教化。

唐朝张文瓘兼任大理卿,不到十天,断案四百起,被定罪的人没有怨言。他的四个儿子官至三品,当时人称他们为“万石张家”。

唐朝徐有功被任命为司刑少卿,当时武则天任用酷吏,设置罗织罪名的冤狱,来罗织无辜,徐有功奉法守正,不因私害公。曾经审讯窦孝谌妻子庞氏的案件,多次证明她的冤屈,武则天责备他说:“你近来断案多从轻发落,为什么呢?”徐有功说:“从轻发落,是我的小过错;爱惜生命,是陛下的大德行。”武则天沉默不语,庞氏得以免死。徐有功死后谥号忠正。他的孙子徐商担任节度使。

唐朝韦嗣立担任凤阁舍人。武则天屡次兴起大狱,祸及善良之人,韦嗣立上书,请求将垂拱年间以来无论罪行轻重的人,都予以赦免洗刷。于是依靠他得以活命的人数以千万计。后来韦嗣立父子都担任宰相。

五代张文蔚担任平章事时,柳璨杀害裴枢等人,牵连朝中士人,随意加以诛杀,士大夫们互相看着,无法保全自己。张文蔚极力调解解释,朝中士人多依赖他得以保全性命。后来张文蔚得以善终。

五代唐庄宗攻破蜀国,王衍朝见京师,走到秦川驿时,而唐明宗在魏州发生兵变。唐庄宗担心王衍有变,派人杀他,诏书已经盖印画押,张居翰打开查看,诏书上说诛杀王衍一行,张居翰于是将“一行”改为“一家”,于是得以活命一千多人。后来张居翰得以善终。

宋朝钱若水担任同州推官,有富户奴仆逃跑,奴仆的父母向州府控告,命令录事审讯,录事弹劾富户数人共同杀害奴仆,却找不到尸体。案件定论,钱若水秘密查访找到奴仆,从而释放了富户。后来钱若水担任参知政事。

惨刻(孟子说:“警惕啊,从你那里发出的,也会返回到你身上。”自古以来用严刑毒害百姓的人,没有不反噬自己的。)

秦朝商君卫鞅变法,加重刑罚,犯法的人大多被处死。议论法令之初,一天在渭水边,处决了七百多人,官吏百姓苦不堪言。后来遭遇车裂之祸。

西汉王温舒担任河内太守,追捕豪强恶霸,大的诛灭全族,小的处死,谄媚侍奉有权势的人,穷治奸猾之徒,狱中没有能出去的人。后来因罪自杀。

西汉翟方进担任京兆尹,打击豪强。等到担任丞相,执法深刻,中伤的人很多。后来自杀,王莽发掘他的坟墓,烧毁他的棺椁。

西汉严延年担任河南太守,致力于折服强横、扶持弱小,凡是贫弱的人即使犯法也曲解法律条文让他们脱罪,豪杰之人一定用法律条文将他们定罪,所谓该死的活下来,该活的死掉。人们称他为“屠伯”。后来因罪被处死在闹市。

西汉义纵执法严正,不避权贵戚属,犯法的人大多被诛灭全族。担任定襄太守,一天杀死监狱囚犯四百多人。后来因罪被处死在闹市。

西汉减宣因功升任御史,

使治主父偃及准南反狱,以微文深诋,杀者甚众。后以罪自杀。

译让他审理主父偃以及淮南王谋反的案件,他利用细微的条文深加诋毁,被杀的人非常多。后来他因犯罪而自杀。

东汉王吉为沛相,凡杀人皆磔尸车上,随其罪目宣示属县,腐烂则以绳束骨,周遍一郡乃止。视事五年,杀万余人。后死于狱,父甫及子萌皆死杖下。

  晋山阴县令石密先为御史,枉奏杀句容令万默,一日见默来杀之,遂死。

  《北史》:于洛侯为秦州刺史,贪酷残忍,犯罪者截腕、拔舌、断其手足而始斩之。以致百姓反叛,孝文命使斩洛侯以谢众。

  隋燕荣为幽州总管,性严酷,鞭笞左右,动至千数,流血盈前,饮啖自若。文帝怒,徵荣还京,赐死于蛆出之地。

  隋梁敬真为大理司直,炀帝命鞫鱼俱罗罪,敬真希旨,陷之极刑。未几,俱罗为崇敬,真死之。

  隋库狄士文为贝州刺史,发摘奸隐,长吏尺布升粟之赃无所宽贷,得千余人,奏上,悉配巅南,遇瘴疠死者十八九,于是父母妻子惟哭士文。高祖叹曰:“士文之暴,过于猛兽。”士文后狱死,三子朝夕不继。

  唐郭弘霸为监察御史,尝按李思徵,不胜楚毒,后屡见为厉,援刀自刳腹死。

  唐酷吏索元礼、来俊臣、周兴、侯思止等,造罗织狱,为火瓮铁笼惨酷之刑,以鞫囚徒,后皆死于非命。

  宋余晦为四川宣抚使,诬阆州知州王惟忠谋反,理宗命陈大方拷掠成狱,斩之都市。后晦颈生疬疮,百药不治,一日澡洗,烂断其首于浴室之外。大方亦卒中而亡。

  五伯马进传(宋王禹偁作)

  进隶滁州军籍,又为五伯三世矣。进之子生而无左臂,若髡截然,人以为伯世主杖笞,多纳财利,而高下其心,重轻其手,故天谴之。呜呼!鞭作官刑,朴作教刑,即鞭朴者,帝王之典也,可不慎乎。今之杖刑非古也,古者示耻而已,故有鞭蒲而诫者,有束杖而治者。虽然上失其道,民散久矣,非刑不足以驱人之善也,既不得已而用之,又可以喜怒财货易其心乎。彼五伯贱隶也,刑不自口出,但以重轻不平,而天谴若是,况执天下之刑者。即吾见世禄之家,子孙替坠,残癃疾废者有之,为人仆妾者有之,饥寒道路者有之,岂止用刑之滥也,其谄主忌贤,剥民固宠,斯天谴之大者矣。作《马进传》,以自诫云。

  为政九要

  为政九要自箴序

  四体百骸乃周乎一身,百揆万务而成乎一国。为政之道不一也,有政乎人才者,有政乎农畯者,有政乎礼乐者,有政乎刑法者,有政乎百工者,然殊涂而同归,万虑而一致。予童时于先大人赐号“归明阳子”箧笥中,见一书曰《自箴》,观之数百条,聊记其节目,不知始末谁作也。近为天家创制垂统,抚治万民,因书强记者数十条,庶俾后进者之为政云。

  特赐恒山皇极道院虚白处士河中心庵赵素才卿书。

  因书第一

  三皇圣纪,盘古氏之君,生而知之,神而化之,身心形体行践,不教而从,不言而化,为政治民者,使民巢居穴处,隐避其风雨也,茹毛饮血,养其饥渴也,此为政民之本也。

  古者包牺氏之王天下也,仰观俯察,观鸟兽之文,画卦造书,以生文籍也,俪皮为衣,以待寒暑,以佃以渔,以待庖厨也,上栋下宇,以待风雨也,治民饱暖是也。

  神农氏斵木为耜,揉木为耒,日中为市,货财交易,皇亲耕,后亲织,以化天下,使民不饥不寒,是治民之本也。

  黄帝治五气,艺五种,抚万民,安四方,平四海,克九黎,教万民凿井耕田,教农桑,以为治天下之大本也。

帝尧之时,洪水横流,汜滥于天下,草木畅茂,禽兽繁殖,五谷不登,尧独忧之,举舜而敷治焉。一民饥,曰我饥之。一民寒,曰我寒之。洪水九年,民无菜色,土阶三尺,茅茨不剪,恐劳民也。知饥,知寒,知人,是知天下也。

  帝舜耕历山,人让畔;渔雷泽,人让居。一年成聚,二年成邑,三年成都,教民农桑,始成其孝悌忠信。管子曰:“礼义生于富足,盗贼起于贫穷。”

  禹薄饮食,恶衣服,肤毛不生,惟水是治,是爱民也。汤剪爪为牲,惟雨是祈。二王之圣德,不出乎救民于水火之

译东汉王吉担任沛相时,凡是杀人犯都将其尸体肢解后陈列在车上,按照其罪名向所属各县宣告示众,尸体腐烂后就用绳索捆绑尸骨,巡行遍览全郡才停止。他在任五年,杀了一万多人。后来他死在狱中,父亲王甫和儿子王萌都死于杖刑之下。

晋朝山阴县令石密先前担任御史时,曾上奏冤案杀害了句容县令万默,有一天看见万默来杀他,于是死去。

《北史》记载:于洛侯担任秦州刺史,贪婪残酷,犯罪的人被截断手腕、拔出舌头、砍断手脚之后才斩首。导致百姓反叛,孝文帝派遣使者斩了于洛侯以向众人谢罪。

隋朝燕荣担任幽州总管,性情严酷,鞭打左右侍从,动辄上千次,鲜血流满面前,他却吃喝自如。文帝愤怒,征召燕荣回京,赐他在蛆虫爬出的地方自尽。

隋朝梁敬真担任大理司直,炀帝命令他审问鱼俱罗的罪行,梁敬真迎合旨意,将鱼俱罗定罪处死。不久,鱼俱罗被尊为崇敬,梁敬真死在他手中。

隋朝库狄士文担任贝州刺史,揭发隐匿的奸邪,对于长官哪怕是一尺布、一升粟的赃物也不宽恕,逮捕了一千多人,上奏朝廷,全部发配到岭南,遭遇瘴气瘟疫死去的十有八九,于是父母妻子只哭骂库狄士文。高祖感叹说:“库狄士文的残暴,超过了猛兽。”库狄士文后来死在狱中,三个儿子连早晚的饮食都接济不上。

唐朝郭弘霸担任监察御史,曾经审讯李思徵,李思徵受不了酷刑折磨,后来郭弘霸屡次看见李思徵化为厉鬼,于是持刀剖开自己的肚子而死。

唐朝酷吏索元礼、来俊臣、周兴、候思止等人,制造罗织罪名的冤狱,使用火瓮、铁笼等惨酷的刑罚来审讯囚犯,后来都死于非命。

宋朝余晦担任四川宣抚使,诬陷阆州知州王惟忠谋反,理宗命令陈大方拷打逼供成案,在闹市斩首。后来余晦脖子上生了疬疮,百药无效,一天洗澡时,头在浴室外面腐烂断裂。陈大方也突然中风而死。

五伯马进传(宋王禹偁作)

马进隶属于滁州军籍,已经是第五代担任五伯了。马进的儿子生来没有左臂,像是被剃光头发一样整齐,人们认为这是因为五伯世代掌管杖刑,多收受贿赂,心中随意轻重,手上随意重打,所以上天降下谴责。唉!鞭刑作为官方的刑罚,朴刑作为教育的刑罚,既然鞭朴是帝王的法典,能不慎重吗?现在的杖刑不同于古代,古代只是表示耻辱罢了,所以有用蒲草鞭打以示告诫的,有用束杖来治理的。虽然如此,上位者失去了正道,百姓离散已经很久了,不用刑罚不足以驱使人行善,既然不得已而使用它,又怎么能因为喜怒或财货而改变心意呢?那五伯是低贱的隶役,刑罚不由他口中说出,只是因轻重不公,而上天谴责如此,何况执掌天下刑罚的人呢。我看那些世代享受俸禄的家族,子孙衰败,有残疾病废的,有成为别人仆妾的,有饥寒交迫死在路上的,这哪里只是滥用刑罚呢,那些谄媚君主、忌恨贤才、剥削百姓以巩固宠幸的行为,才是上天最大的谴责啊。作《马进传》,用来自我警戒。

为政九要

为政九要自箴序

四肢百骸构成了一个人,各种政务构成了一个国家。为政的道理不止一种,有治理人才的,有治理农业的,有治理礼乐的,有治理刑法的,有治理百工的,然而途径不同而归宿相同,思虑万千而宗旨一致。我小时候在父亲赐号“归明阳子”的箱子里,看见一本书叫《自箴》,看了几百条,随便记下了一些条目,不知道始末是谁作的。近来为皇家创立制度、垂范后世,安抚治理万民,于是写下勉强记住的几十条,希望使后来为政的人有所借鉴。

特赐恒山皇极道院虚白处士、河中心庵赵素才卿书。

因书第一

三皇的圣迹,盘古氏作为君主,生来就知道,神奇地教化万物,身心形体行为实践,不教而从,不言而化,治理政治教化百姓,让百姓住在巢穴里,躲避风雨,吃生肉喝血,满足饥渴,这是治理百姓的根本。

古代包牺氏统治天下时,仰观天象俯察地理,观察鸟兽的纹理,画卦造书,从而产生文籍,用成对的兽皮做衣服,以应对寒暑,打猎捕鱼,以供应厨房,建造上栋下宇的房屋,以应对风雨,治理百姓使其吃饱穿暖就是这样。

神农氏砍木做耜,揉木做耒,中午开设市场,货物钱财交易,皇帝亲自耕种,皇后亲自纺织,以教化天下,让百姓不饥不寒,这是治理百姓的根本。

黄帝治理五气,种植五种谷物,安抚万民,安定四方,平定四海,战胜九黎,教导万民凿井耕田,教导农桑,作为治理天下的根本。

帝尧的时候,洪水横流,泛滥天下,草木茂盛,禽兽繁殖,五谷不丰收,尧独自担忧,推举舜来治理。一个人饥饿,就说我让他饥饿;一个人寒冷,就说我让他寒冷。洪水九年,百姓没有饥色,土台阶只有三尺高,茅草屋顶不加修剪,是怕劳民伤财。知道饥饿,知道寒冷,知道人心,这就是知道天下。

帝舜在历山耕种,人们互相让出田界;在雷泽捕鱼,人们互相让出居所。一年形成聚落,两年形成城镇,三年形成都城,教导百姓农桑,开始成就孝悌忠信。管子说:“礼义产生于富足,盗贼兴起于贫穷。”

禹饮食淡薄,衣服粗劣,皮肤毛发不生长,只治理水患,这是爱护百姓。汤剪指甲作为牺牲,只祈求降雨。两位王的圣德,不出乎将百姓从水火中拯救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