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经古义卷七 长洲惠栋撰
痬医以五气养之,注云:「五气当为五谷,字之误也。」何焯云:「气,《订义》音饩,则字不必改,而义得矣。」栋案:《说文》:「馈客刍米白气。」气本饩字,经传无五气之文。《内经》云:「五谷为养,五果为助,五菜为充。」故郑据此五气当为五谷,《订义》非也。
酒正四饮,二曰医。注云:「医之字,从殹,从酉省也。」案:文当云「从殹,从酒省」。《说文》云:「殹,病声。酒,所以治病也。」《周礼》有医酒。
司裘》注:「中秋,鸟兽防毨。」释文云:「防音毛。」栋案:防当为髦,字之误也。郑氏《尚书》云:「中秋,鸟兽髦毨。中冬,鸟兽□髦。」涉下而误耳。
内司服注:「六服皆袍,制以白防为里,使之张显。今世有沙縠者,名出于此。」《释名》曰:「縠,粟也。其形足足而踧,视之如粟也。」又谓沙縠,亦取踧踧如沙也【说文》云:「縠,细防也。」与郑说合】
地官廛人注故书廛为坛杜子春读坛为廛说云:「市中空地。」▯谓:「廛,民居区域之称。」案《管子·五辅篇》曰:「辟田畴,利坛宅。」《荀卿子》云:「定廛宅。」是古防字皆作坛也。
土训注,郑司农云:「训读为驯。」案训与驯古今字。《史记·五帝纪》云:「帝尧能明驯徳。」徐广曰:「驯,古训字。」又《殷本纪》:「帝舜命契曰:『百姓不亲,五品不驯。』」《后汉书》又作训【古文作愻,俗作逊】万石君▯驯行孝谨」,亦作训。《易·坤》初六《象》曰:「驯致其道。」郑注云:「驯,从也。」徐爰音训,依郑义。《汉书·韦▯成▯▯成诗云:「惟我节侯,显徳假闻,左右昭宣,五品以训。」训与闻恊,则知训读为驯,先郑之说信矣。
大司徒以土圭之灋测土深正日景以求地中。注云:「故书求为救。」杜子春云:「当为求。」案:救当作救,古文求。《说文》引《虞书》云:「旁救▯功。」蔡邕《石经》《般庚》云:「器非救旧。」皆以救为求【古救字作捄,裘字作求】
其附于刑者归于士,注云:「士谓主断刑之官。」或谓归于圜土,郑以古土字有作士者,故复以圜土释之。《诗·周颂》云:「保有厥士。」义作土。《世本·作篇》云:「相士作乘马。」即相土也。《吕览·任地》云:「后稷曰:『子能使吾士靖而甽浴士乎?』」髙诱曰:「士当为土。」周牧敦亦以士为土。
小司徒及三年则大比。注云:「大比,谓使天下更简阅民数及其财物也。」郑司农云:「五家为比,故以比为名。今时八月案比是也。」《东观记》:「元初四年,诏曰:『方今八月案比之时。』」李贤《后汉书》注云:「案比,谓案騐户口,次比之也。」《续汉书·礼仪志》云:「仲秋之月,县道皆案户比民。」疏云:「汉时八月案比而造籍书,周以三年大比,未知定用何月。」案《管子·度地篇》云:「令曰:『常以秋嵗末之时阅其民,案家人比地,定什伍口数,别男女大小。其不为用者,辄免之;有锢病不可作者,疾之;可省作者,半事之。』」
乡大夫以乡射之礼五物询众庶,五曰兴舞。注云:「故书舞为无。」杜子春:「无读为舞,谓能为六舞。」古无与武同音,武又与舞通。《礼器》云:「周坐尸,诏侑武方。」注云:「武当为无,声之误也。」《论语》「射不主皮」,马融云:「射有五善焉:一曰和志,体和;二曰和容【疑和字衍】有容仪;三曰主皮,能中质;四曰和颂,合雅颂;五曰兴武,与舞同。」汉武梁祠堂画象云「秦武阳」,今《史记》作「秦舞阳」,知古字通。
牛人共兵车之牛,以载公任器。注:任,犹用也。《二老堂杂志》云:「宋景文公博极羣书,其笔记云:『余见今人为学不及古人之有根柢,毎亦自愧。常读《式目》,中有任器字,注云未详。其任器乃荷担之具,杂见子史中,何言未详?』予谓礼牛人以载公任器,乃六经语,而景文但引子史,何邪?」
师氏掌国中失之事,以教国子弟。注云:「中,中礼者也;
译痬医以五气养之,注云:“五气当为五谷,字之误也。”何焯云:“气,《订义》音饩,则字不必改,而义得矣。”栋案:《说文》:“馈客刍米白气。”气本饩字,经传无五气之文。《内经》云:“五谷为养,五果为助,五菜为充。”故郑据此五气当为五谷,《订义》非也。
酒正四饮,二曰医。注云:“医之字,从殹,从酉省也。”案:文当云“从殹,从酒省”。《说文》云:“殹,病声。酒,所以治病也。”《周礼》有医酒。
《司裘》注:“中秋,鸟兽防毨。”释文云:“防音毛。”栋案:防当为髦,字之误也。郑氏《尚书》云:“中秋,鸟兽髦毨。中冬,鸟兽□髦。”涉下而误耳。
内司服注:“六服皆袍,制以白防为里,使之张显。今世有沙縠者,名出于此。”《释名》曰:“縠,粟也。其形足足而踧,视之如粟也。”又谓沙縠,亦取踧踧如沙也【《说文》云:“縠,细防也。”与郑说合】
地官廛人注故书廛为坛,杜子春读坛为廛,说云:“市中空地。”〇谓:“廛,民居区域之称。”案《管子·五辅篇》曰:“辟田畴,利坛宅。”《荀卿子》云:“定廛宅。”是古防字皆作坛也。
土训注,郑司农云:“训读为驯。”案训与驯古今字。《史记·五帝纪》云:“帝尧能明驯徳。”徐广曰:“驯,古训字。”又《殷本纪》:“帝舜命契曰:‘百姓不亲,五品不驯。’”《后汉书》又作训【古文作愻,俗作逊】万石君〇驯行孝谨”,亦作训。《易·坤》初六《象》曰:“驯致其道。”郑注云:“驯,从也。”徐爰音训,依郑义。《汉书·韦〇成〇〇成诗云:“惟我节侯,显徳假闻,左右昭宣,五品以训。”训与闻恊,则知训读为驯,先郑之说信矣。
大司徒以土圭之灋测土深正日景以求地中。注云:“故书求为救。”杜子春云:“当为求。”案:救当作救,古文求。《说文》引《虞书》云:“旁救〇功。”蔡邕《石经》《般庚》云:“器非救旧。”皆以救为求【古救字作捄,裘字作求】
其附于刑者归于士,注云:“士谓主断刑之官。”或谓归于圜土,郑以古土字有作士者,故复以圜土释之。《诗·周颂》云:“保有厥士。”义作土。《世本·作篇》云:“相士作乘马。”即相土也。《吕览·任地》云:“后稷曰:‘子能使吾士靖而甽浴士乎?’”髙诱曰:“士当为土。”周牧敦亦以士为土。
小司徒及三年则大比。注云:“大比,谓使天下更简阅民数及其财物也。”郑司农云:“五家为比,故以比为名。今时八月案比是也。”《东观记》:“元初四年,诏曰:‘方今八月案比之时。’”李贤《后汉书》注云:“案比,谓案騐户口,次比之也。”《续汉书·礼仪志》云:“仲秋之月,县道皆案户比民。”疏云:“汉时八月案比而造籍书,周以三年大比,未知定用何月。”案《管子·度地篇》云:“令曰:‘常以秋嵗末之时阅其民,案家人比地,定什伍口数,别男女大小。其不为用者,辄免之;有锢病不可作者,疾之;可省作者,半事之。’”
乡大夫以乡射之礼五物询众庶,五曰兴舞。注云:“故书舞为无。”杜子春:“无读为舞,谓能为六舞。”古无与武同音,武又与舞通。《礼器》云:“周坐尸,诏侑武方。”注云:“武当为无,声之误也。”《论语》“射不主皮”,马融云:“射有五善焉:一曰和志,体和;二曰和容【疑和字衍】有容仪;三曰主皮,能中质;四曰和颂,合雅颂;五曰兴武,与舞同。”汉武梁祠堂画象云“秦武阳”,今《史记》作“秦舞阳”,知古字通。
牛人共兵车之牛,以载公任器。注:任,犹用也。《二老堂杂志》云:“宋景文公博极羣书,其笔记云:‘余见今人为学不及古人之有根柢,毎亦自愧。常读《式目》,中有任器字,注云未详。其任器乃荷担之具,杂见子史中,何言未详?’予谓礼牛人以载公任器,乃六经语,而景文但引子史,何邪?”
师氏掌国中失之事,以教国子弟。注云:“中,中礼者也;
失,失礼者也。故书中为得。杜子春云:『当为得。』记君得失,若《春秋》是也。」《三仓》曰:「中,得也【史记索隠】封禅书》云:「康后与王不相中。」《周勃▯》:「勃子胜之尚公主,不相中。」皆训为得。《吕览》云:「禹为司空,以通水潦,顔色黎黒,歩不相过,窍气不通,以中帝心。」髙诱曰:「中犹得。」然则中失犹得失,故郑用杜说而不改字。
译失,是失礼的意思。所以书中的“中”应当解释为“得”。杜子春说:“‘中’应当是‘得’。”记载君王的得失,就像《春秋》那样。《三仓》说:“中,就是得。”《史记·封禅书》说:“康后与君王不相中。”《周勃传》说:“周勃的儿子周胜之娶了公主,两人不相中。”这些“中”都解释为“得”。《吕氏春秋》说:“禹担任司空,用来疏通积水,脸色变得黑瘦,脚步迈不开,气息不畅,以此契合帝王的意旨。”高诱说:“中,就是得。”那么“中失”就是“得失”,所以郑玄采用杜子春的说法而不改动原文的字。
保氏五射注郑司农云五射白矢参连剡注襄尺井仪也。释文云:「襄音让,本作让,诸音非。」栋案:让亦音襄,古字通。大戴记《投壶篇》本云:「弓既平张,四侯且良,决拾有常,既顺乃让,乃揖乃让【让从言襄声】乃隮其堂,乃节其行,既志乃张。」是让有襄音【诗《角弓》让与亡叶】
调人云:「凡有鬭怒者成之。」郑司农云:「成之谓和之也,和之犹今二千石以令解仇怨,后复相报移徙之,此其类也。」何休《公羊注》云:「古者诸侯有难,王者若方伯和平之后,后相犯复故罪,此调人成之之法也。」成之者何?和之也。王褒《集僮约》注云:「汉时官不禁报怨【引见《御览】故二千石以令解之。令者,汉令有和难之条。郑云「后复相报移徙之」者,案后汉桓谭疏曰:「今人相杀伤,虽已伏法,而私结怨讐,子孙相报,后忿深前,至于防户□业,而俗称豪健,故虽怯弱犹勉而行之。此为听人自理,而无复法禁者也。今宜申明旧令,若已伏官诛而私相杀伤者,虽一身逃亡,皆徙家属于邉。其相伤者,加常二等,不得雇山赎罪。如此则仇怨自解。」谭所云旧令,即先郑所云移徙之法也。
质人同其度量,壹其淳制。注:杜子春云:「淳当为纯,纯谓幅广,制谓匹长。」案《管子》作「綧制」。《制分》篇云:「衡石一称,斗斛一量,丈尺一綧制,戈兵一度【上经注云:「量度若今处斗斛及丈尺。」愚谓斗斛属量,戈兵属度,管子是也】
掌节皆有期以反节,注云:「将送者执此节以送行者,皆以道里日时课,如今邮行有程矣。」《汉书·赵充国▯云:「充国陈兵利害,六月戊申奏,七月甲寅玺书报,从充国计。」此邮行有程之证。
遂。师及窆,抱磨。注云:「磨者,适歴。执綍者名也。」疏云:「天子千人,分布六綍之上,分布稀疎得所,名为适歴。」栋谓:「歴当作秝。《说文》:『秝,稀疏适也。』读若歴。稀疎适均,故谓之适歴。」
稍人掌令丘乘之政令。注云:「丘乘,四丘为甸。甸读与维禹敶之之敶同,其训曰乘,由是改云。」疏云:「案毛诗云惟禹甸之,不为敶者,郑先通韩诗,此据韩诗而言。敶,敶是军陈,故训为乘,由甸出车一乘,可以为军,故改云乘,不为甸也。」栋案:敶,古文陈,见义云章。小司徒注云:「甸之言乘也,读如中甸之甸。」又甸祝注云:「甸之言田也。」小宗伯注云:「甸读为田。」古陈、田字同。陈又训乘,又与甸通。
司稼廵野观稼,以年之上下出敛法。注云:「敛法者,丰年从正,凶荒则损,若今十伤二三,实除减半。」疏云:「郑举汉法以况义。十伤二三者,谓汉时十分之内伤二分三分,余有七分八分在。实除减半者,谓就七分八分中为实在,仍减去半不税,于半内税之。」案《后汉纪》云:「永元五年诏:『今年郡国秋稼为旱蝗所伤,其什四以上勿收田租;有不满者,以实除之。』」注云:「所损不满四者,以见损除也。」然则不满四者,谓十伤二三也;十四以上勿收田租,则不在敛法之内矣。
春官司几筵注云:「筵亦席也,铺陈曰筵,籍之曰席,然其言之,筵席通矣。」《大射仪》曰:「賔升就席。」注云:「今文席为筵。」是筵与席古今字,故云筵席通。
职丧注云:「职,主也。」《周书·大聚》云:「立职丧以恤死。」
大宗伯以血祭祭社稷、五祀、五岳。注云:「故书『祀』作『禩』。」郑司农云:「『禩』当为『祀』。」案《小祝》「保郊禩于社」,杜子春读「禩」为「祀」。《说文》云:「『祀』或从『禩』。」《汗简》云:「古文《尚书》以『禩』为『祀』。」
五命赐则。注云:「王莽时以二十五成为则,方五十里,合今俗说子男之地。王莽▯云:『诸公一同,有众万户,土方百里;侯伯一国,众户五千,土方七十里;子男一则,众户二千有五百,土方五十里;附城大者食邑九成,众户九百,土方三十里。自九以下降杀以两,至于一成。』五差备具,合当一则
译保氏五射,郑司农注说:“五射是白矢、参连、剡注、襄尺、井仪。”《释文》说:“襄音让,原本作‘让’,其他读音都不对。”王栋按:让也音襄,古字通用。《大戴礼记·投壶篇》原本说:“弓既平张,四侯且良,决拾有常,既顺乃让,乃揖乃让【让从言襄声】乃隮其堂,乃节其行,既志乃张。”这是让有襄音【《诗经·角弓》中‘让’与‘亡’押韵】。
《调人》说:“凡有争斗发怒的人,要调和他们。”郑司农说:“调和他们,就是和解他们。和解他们就像现在二千石官员用命令来化解仇怨,后来如果又互相报复,就迁移他们,这类情况也是如此。”何休《公羊传注》说:“古代诸侯有危难,王者或方伯在和平之后,如果后来又互相侵犯重复旧罪,这就是调人调和他们的法则。”调和他们是什么意思?就是和解他们。王褒《僮约》注说:“汉代官府不禁止报复仇怨【引见于《太平御览》】,所以二千石官员用命令来化解它。命令,是指汉代法令中有和解仇难的条款。郑玄说‘后来又互相报复就迁移他们’,查考后汉桓谭的奏疏说:‘现在人互相杀伤,虽然已经依法伏法,但私下结下仇怨,子孙互相报复,后来的忿恨比先前更深,以至于防备门户、放弃产业,而世俗却称他们为豪强勇健,所以即使是怯弱的人,也勉强去做。这是听任人们自行处理,而没有法律禁令了。现在应该申明旧令,如果已经依法伏法而私下互相杀伤的,即使本人逃亡,都要迁徙家属到边远地区。那些互相伤害的,加重常刑二等,不得雇人代赎罪。这样仇怨自然化解。’桓谭所说的旧令,就是郑司农所说的迁移之法。”
质人统一度量衡,统一布帛的规格。注:杜子春说:“淳应当是纯,纯指幅宽,制指匹长。”查考《管子》作“綧制”。《制分》篇说:“衡石一称,斗斛一量,丈尺一綧制,戈兵一度【上文经注说:‘量度就像现在的斗斛和丈尺。’我认为斗斛属于量,戈兵属于度,《管子》是对的】。
掌节都有期限来返回符节,注说:“将要送行的人拿着这个符节来送行者,都按路程、日期、时间来考核,就像现在邮驿出行有行程规定一样。”《汉书·赵充国传》说:“赵充国陈述军事利害,六月戊申上奏,七月甲寅皇帝用玺书回复,听从赵充国的计策。”这是邮驿出行有行程规定的证据。
遂。师及窆,抱磨。注说:“磨,就是适歴。执綍者的名称。”疏说:“天子千人,分布在六条引绳上,分布稀疏得当,名为适歴。”王栋说:“歴应当是秝。《说文》:‘秝,稀疏得当。’读若歴。稀疏得当均匀,所以称为适歴。”
稍人掌管发布丘乘的政令。注说:“丘乘,四丘为甸。甸读与‘维禹敶之’的敶相同,它的训释是乘,由此改说。”疏说:“查考《毛诗》说‘惟禹甸之’,不说是敶,是因为郑玄先通晓韩诗,这是依据韩诗而言。敶,是军陈,所以训释为乘,因为甸出车一乘,可以组成军队,所以改说乘,不说是甸。”王栋按:敶,是古文陈,见《义云章》。小司徒注说:“甸的意思是乘,读如中甸的甸。”又甸祝注说:“甸的意思是田。”小宗伯注说:“甸读为田。”古代陈、田字相同。陈又训释为乘,又与甸通用。
司稼巡视田野观察庄稼,根据年成的好坏制定征收赋税的法令。注说:“征收赋税的法令,丰年按正额征收,凶荒年则减收,就像现在十分中损伤二三分,实际减免一半。”疏说:“郑玄举汉代法令来类比义理。十伤二三,是指汉代十分之内损伤二分三分,剩余七分八分在。实除减半,是指就七分八分中作为实在,仍然减去一半不征税,在剩下的一半内征税。”查考《后汉纪》说:“永元五年诏书:‘今年郡国秋庄稼被旱蝗所伤,其中十分之四以上不收田租;不满十分之四的,按实际损伤减免。’”注说:“所损伤不满十分之四的,按现损伤减免。”那么不满十分之四的,就是指十伤二三;十分之四以上不收田租,就不在征收赋税的法令之内了。
春官《司几筵》注说:“筵也是席,铺陈叫筵,垫在下面叫席,然而说它们的话,筵席是通用的。”《大射仪》说:“宾客升堂就席。”注说:“今文席作筵。”这是筵与席是古今字,所以说筵席通用。
职丧注说:“职,主也。”《周书·大聚》说:“设立职丧来抚恤死者。”
大宗伯用血祭祭祀社稷、五祀、五岳。注说:“故书‘祀’作‘禩’。”郑司农说:“‘禩’应当是‘祀’。”查考《小祝》“保郊禩于社”,杜子春读“禩”为“祀”。《说文》说:“‘祀’或从‘禩’。”《汗简》说:“古文《尚书》以‘禩’为‘祀’。”
五命赐则。注说:“王莽时以二十五成为则,方圆五十里,符合今俗说子男之地。王莽说:‘诸公一同,有众万户,土方百里;侯伯一国,众户五千,土方七十里;子男一则,众户二千有五百,土方五十里;附城大者食邑九成,众户九百,土方三十里。自九以下降杀以两,至于一成。’五等差别具备,合当一则。”
。案十里为成,成百户,故方百里为万户,方七十里为四千九百户,言五千举成数也,方五十里为二千五百户,皆与《王制》合。附城犹周之附庸,自九成至一成,降杀以两,五差计之,合一则二十五成之数。」《吕览·慎势》云:「三者之封建也,弥近弥大,弥逺弥小;海上有十里之诸侯。」附城一成,其古制与?康成谓唯刘子骏识之尔。
译查考十里为一成,一成有百户,因此方圆百里为一万户,方圆七十里为四千九百户,说五千户是取整数而言,方圆五十里为二千五百户,这些都与《王制》相符。附城如同周代的附庸,从九成到一成,每降一级减少一半,按五个等级计算,合起来则是二十五成的数量。《吕览·慎势》说:“这三种分封制度,距离越近封地越大,距离越远封地越小;海上有方圆十里的诸侯。”附城为一成,这难道是古制吗?郑玄说只有刘歆懂得这一点罢了。
小宗伯云:「凡王之防同、军旅、甸役之祷祠,肄仪为位。」注云:「若今时肄司徒府也。」《汉书·淮南王▯》云:「与诸侯王、列侯防肄丞相诸侯议。」注云:「肄,诣也。」《汉旧仪》曰:「哀帝元夀二年,以丞相为大司徒。」
肆师注《尚书》▯曰:「王升舟入水,鼓钟亚,观台亚,将舟亚,宗庙亚。」案《尚书大▯》亚作恶。郑注云:「恶读为亚。」施《防石鼓文释》云:「亚,《汗简》作亚。」云:「古《孝经》作恶。」详《易古义》。
凡师不功,则助牵主车。注云:「故书功为工。郑司农工读为功,古者工与功同字。」
凡国之大事,治其礼仪。注云:「故书『仪』为『义』。」郑司农云:「义读为仪。古者书『仪』但为『义』,今时所谓『义』为『谊』。」
司几筵设莞筵纷纯。注云:「纷如绶,有文而狭。」《者汉官仪》云:「绶长一丈二尺,濶三尺。」故云有文而狭。
冡人以爵等为丘封之度与其树数。注云:「别尊卑也。王公曰丘,诸臣曰封。」汉律曰:「列侯坟髙四丈,关内侯以下至庶人各有差。」易大▯云:「不封不树。」虞翻注云:「穿土称封,封古窆字也。聚土为树。」其说与冡人合。丘者,丘隧,故曰王公曰丘。封者,葬下棺,故曰诸臣曰封。树数髙下无明文,因引汉律以证之。疏以封为聚土,树为树木,皆失之【郑注椟亐仍以封为髙下之数,非也】
大司乐:凡有道者、有德者,使教焉。注云:「道,多才艺者;徳能躬行者。若舜命防典乐,教育子是也。」释文云:「育,音胄,本亦作胄。说文引虞书云:『教育子。』云:『养子使作善也。』今薛宣书古文亦作育。尔疋育、胄皆训长,故马季长注尚书亦云:『胄,长也。』教长天下之子弟。」详《尚书攷》。
以乐徳教国子中和祗庸孝友。注云:「中犹忠也。」案中与忠通。汉吕君碑云:「以中勇显名。」义作忠。后汉王常为汉忠将军,冯异▯作中。古文孝经引诗云:「忠心藏之,何日忘之【见释文】今毛诗作中【曽子大孝篇云:「仁者仁此者也,义者宜此者也,忠者中此者也。」知忠与中同】
凡六乐者,文之以五声,播之以八音。注云:「故书播为藩。杜子春云:『藩当为播,读如后稷播百谷之播。』」栋案:古藩字亦作播。《尚书大传【五行传】云:「播国率相行事。」郑注云:「播读为藩。」
令去乐,注云:「去乐,藏之也。」《春秋▯曰:「壬午犹绎,万入去籥。」万言入,则去者不入,藏之可知。案古人皆谓藏为去,《春秋▯云:「去乐卒事。」又云:「纺焉以度而去之。」《公羊▯云:「去其有声者。」皆训为藏。顾炎武云:「《汉书·苏武▯掘野鼠去中实而食之。』师古曰:『去,谓藏之也。』《陈遵▯皆藏去以为荣。』师古曰:『去亦藏也。』《魏志·华陀▯云:『药以待不祥。』臣松之案:古语以藏为去。」
乐师诏来瞽皋舞。注云:「郑司农云:『皋当为告。』▯谓:『皋之言号,告国子当舞者舞。』」《说文》曰:「礼,祝曰皋,登謌曰奏。」故皋、奏皆从本周礼》曰:「诏来鼔皋舞。」皋,告之也。先郑读皋为告者,《战国策》曰:「商君告归。」延笃以为告归,今之归寜也。《东观汉记·田邑▯》云:「邑年三十,歴卿大夫,号归,罢厌事,少所嗜欲。」号归即告归也。皋读为告,告读为号,皋、告同音,故《大祝》注云:「皋读为卒嘷呼之嘷。」《汉书》记云:「髙祖尝告归之田。」服防云:「告音如嘷呼之嘷。」是告又读为嘷。然则臯、告、嘷三字同物同音,故二郑所读亦无两义【顔籀注《汉书》以为告字假为嘷音,并无别义。熊朋来《经说》又从郑氏前后异读,皆不识古音而妄下雌黄者也】
大胥注汉大乐律曰:「卑者之子不得舞宗庙之酧,除吏二千石到六百石,及闗内侯到五大夫子,先取适子髙七尺以上,年十二到年三十。」顔色和顺身体修治者以为舞人。疏云:「既云取七尺以上,而云十二到三十,则十
译小宗伯说:“凡是王在防同、军旅、甸役时的祷祠,要演习仪节并确定位次。”注解说:“就像现在演习司徒府那样。”《汉书·淮南王传》说:“与诸侯王、列侯在防同演习时,丞相和诸侯参与议论。”注解说:“肄,就是诣(前往)的意思。”《汉旧仪》说:“哀帝元寿二年,任命丞相为大司徒。”
肆师注《尚书》说:“王登上船进入水中,鼓钟次之,观台次之,将舟次之,宗庙次之。”查考《尚书大传》,其中的“亚”字写作“恶”。郑玄注解说:“恶读作亚。”施之皓《石鼓文释》说:“亚,《汗简》中写作亚。”又说:“古本《孝经》中写作恶。”详见《易古义》。
凡是军队没有战功,就协助牵引主帅的车。注解说:“旧本‘功’字写作‘工’。郑司农将‘工’读作‘功’,古代‘工’与‘功’是同一个字。”
凡是国家的大事,整治其礼仪。注解说:“旧本‘仪’字写作‘义’。”郑司农说:“义读作仪。古代书写‘仪’字只写‘义’,现在所谓的‘义’字写作‘谊’。”
司几筵铺设莞席,边缘饰以纷纯。注解说:“纷像绶带,有花纹而狭窄。”《后汉官仪》说:“绶带长一丈二尺,宽三尺。”所以说有花纹而狭窄。
冡人根据爵位等级确定墓丘封土的高度和树木的数量。注解说:“这是为了区别尊卑。王公称为丘,众臣称为封。”汉律说:“列侯坟高四丈,关内侯以下到庶人各有差别。”《易大传》说:“不封不树。”虞翻注解说:“挖掘泥土称为封,封是古代窆字的通假。聚土为树。”这种说法与冡人的记载相合。丘,指丘隧,所以说王公称为丘。封,指下葬棺木,所以说众臣称为封。树木数量的高低没有明文规定,因此引用汉律来证明。疏文将封解释为聚土,将树解释为树木,都是错误的【郑玄注《椟亐》仍然将封解释为高低之数,也是不对的】
大司乐:凡是有道的人、有德的人,让他们进行教导。注解说:“道,指多才多艺的人;德,指能亲身践行的人。就像舜任命夔典乐,教育子弟那样。”《释文》说:“育,音胄,原本也写作胄。《说文》引用《虞书》说:‘教育子。’解释说:‘养育子弟使他们向善。’现在薛宣书的古文也写作育。《尔雅》中育、胄都训释为长(成长),所以马季长注《尚书》也说:‘胄,长也。’教导并成长天下的子弟。”详见《尚书考》。
用乐德教导国子,包括中、和、祗、庸、孝、友。注解说:“中就是忠的意思。”查考中与忠相通。汉吕君碑说:“以中勇显名。”义作忠。后汉王常担任汉忠将军,冯异传中写作中。古文《孝经》引用《诗》说:“忠心藏之,何日忘之【见《释文》】现在毛诗作中【《曾子大孝篇》说:‘仁者仁此者也,义者宜此者也,忠者中此者也。’可知忠与中相同】
凡六乐,用五声来修饰,用八音来演奏。注解说:“旧本‘播’字写作‘藩’。杜子春说:‘藩应当是播,读音如同后稷播百谷的播。’”栋案:古代的藩字也写作播。《尚书大传【五行传】》说:“播国率相行事。”郑玄注解说:“播读作藩。”
命令撤去乐器,注解说:“去乐,就是收藏起来。”《春秋》说:“壬午日仍然绎祭,万舞进入,撤去籥。”万舞说进入,那么撤去的就是不进入,可知是收藏起来。查考古人都将收藏称为去,《春秋》说:“去乐卒事。”又说:“纺焉以度而去之。”《公羊传》说:“去其有声者。”都训释为收藏。顾炎武说:“《汉书·苏武传》说‘掘野鼠去中实而食之’。师古说:‘去,就是收藏的意思。’《陈遵传》说‘皆藏去以为荣’。师古说:‘去也是收藏的意思。’《魏志·华陀传》说:‘药以待不祥。’臣松之案:古语以藏为去。”
乐师教导盲人歌唱和舞蹈。注解说:“郑司农说:‘皋应当是告。’我认为:‘皋的意思是号,告诉国子应当跳舞的人跳舞。’”《说文》说:“礼,祝曰皋,登歌曰奏。”所以皋、奏都从周。《周礼》说:“诏来鼔皋舞。”皋,就是告诉的意思。先郑将皋读作告,《战国策》说:“商君告归。”延笃认为告归,就是现在的归宁。《东观汉记·田邑传》说:“邑年三十,历任卿大夫,号归,罢厌事,少所嗜欲。”号归就是告归。皋读作告,告读作号,皋、告同音,所以《大祝》注说:“皋读作卒嘷呼的嘷。”《汉书》记载说:“高祖曾经告归之田。”服虔说:“告音如嘷呼的嘷。”可见告又读作嘷。那么皋、告、嘷三字同物同音,所以二郑所读也没有两义【颜籀注《汉书》认为告字假借为嘷音,并没有别的意义。熊朋来《经说》又跟随郑氏前后异读,都是不识古音而妄加评论的人】
大胥注汉大乐律说:“卑者之子不得在宗庙舞蹈酬酢,除去二千石到六百石的官吏,以及关内侯到五大夫的儿子,先选取嫡子身高七尺以上,年龄十二到三十岁。”脸色和顺、身体修治的人作为舞人。疏文说:“既然说选取七尺以上,又说十二到三十,那么十
二者误,当云二十至三十。」又引《乡大夫职》以为证。栋案:刘昭《后汉补注》引卢植《周礼注》所载大乐律,七尺作五尺。郑注《论语》云:「六尺谓年十五以上。」则五尺为十二审矣,贾疏失之。
译这两处都错了,应当说二十到三十岁。」又引用《乡大夫职》作为证据。栋按:刘昭在《后汉补注》中引用卢植的《周礼注》,其中记载的大乐律,七尺作五尺。郑玄注《论语》说:“六尺是指十五岁以上。”那么五尺就是十二岁无疑了,贾公彦的疏解错了。
镈师:「凡军之夜,三鼜皆鼓之。守鼜亦如之。」注云:「守鼜,备守鼓也。」杜子春云:「一夜三击,备守鼜也。」《春秋▯》所谓「賔将趋」者,音声相似。《夏官》掌固云:「夜三鼜以号戒。」杜子春云:「读鼜为造次之造,谓击鼓行夜戒守也。《春秋▯》所谓『賔将趋』者,趋与造音相近,故曰终夕与燎。」案:鼜,《说文》作□,云:「夜戒守鼓也。从壴,蚤声。」《礼》:「昏鼓四通为大鼓【注作鼜,引《司马法》云云】夜半三通为戒晨,旦明五通为发明【注作昫】读若戚。郑于《鼓人》注用叔重之说。杜子春又云:「鼜读为忧戚之戚。」与《说文》合。贾疏云:「言鼜者,声同忧戚,取军中忧惧之意。趋、造音相近,长言为趋,短言为戚。」
鞮鞻氏掌四夷之乐。注云:「四夷之乐,东方曰韎,南方曰任,西方曰株离,北方曰禁。」《诗》云:「以雅以南」,是也。《后汉书·陈禅▯云:「尚书陈忠劾禅曰:『古者合欢【白虎通作观】之乐舞于堂,四夷之乐陈于门,故《诗》云:以雅以南,韎、任、株离。』」注云:「《毛诗》无韎、任、朱离之文,葢见《齐》、《鲁》之《诗》也,今亡。」
大卜原兆。注云:「原,原田也。」《周易·比卦》云:「原筮,元永贞。」干寳曰:「原,卜也。」《周礼》三卜,一曰原兆。《春秋▯曰:「原田□□。」《说文》云:「□,艸盛上出也。髙卬之田坼如▯文,故曰原田。兆之璺鏬,有似髙卬之田【尔雅云髙平曰原】故曰原兆。」贾疏以为原与原田字同,恐大愦愦也。
大祝六号,五曰齍号。注云:「齍号为黍稷,皆有名号也。」《曲礼》曰:「黍曰芗合,梁曰芗箕,稻曰嘉疏。」案《礼记正义》云:「隋秘书监王劭勘晋宋古本,皆无『稷曰明粢』一句,立八疑十二证,以为无此一句为是。」今此注所引亦无是句,当在十二证之一也。又献帝宗庙祝嘏辞所荐:「一元大武,柔毛刚鬛,商祭明眎,芗合嘉疏,咸鹾丰本」,而不及明粢。又蔡氏《独防》载祭宗庙礼牲之别名及祭号等,皆与《曲礼》同,独无「稷曰明粢」一句。
九▯三曰空首。《穆天子▯》云:「天子赐许男骏马十六,许男降再拜空首。」郭璞云:「空首,头至于地。」
九经古义卷七
钦定四库全书
九经古义卷八 长洲惠栋撰
周礼古义
夏官司爟。《说文》曰:「爟,取火于日。官名,举火曰爟。」《周礼》曰:「司爟掌行火之政令。」从火,雚声。或作烜,从亘。案:司爟注读如「予若观火」之「观【古唤反】秋官司烜氏【音燬】读如卫侯燬之燬。郑氏两读,许君合而一之,葢本贾侍中之说。髙诱曰:「爟读如权字。」《汉·郊祀志》云:「通权火。」
罗氏云:「中春罗春鸟。」注云:「春鸟,蛰而始出者,若今南郡黄雀之属。」郭义恭《广志》云:「黄雀脂肥絶美,江夏竟陵常给献大官【御览】
司右注《司马法》曰:「弓矢围,殳矛守,戈防助,凡五兵,长以卫短,短以救长。」案今《司马法》曰:「右兵弓矢御,殳矛守,戈防助,凡五兵五当,长以卫短,短以救长。」贾公彦曰:「弓矢围者,围城时也。」愚谓围当作圄,古御字作圄,《管子》、《墨子》书皆然。郑注作围,传冩之误。今《司马法》为御字,从俗作也。
方相氏掌防熊皮。注云:「冐熊皮者,以惊殴疫疠之鬼,如今魌头也。」应劭《风俗通》曰:「俗说亡人防气游扬,故作魌头以存之,言头魌魌然盛大也。或为魌头为触圹,殊方语也【御览】说文》云:「今逐疫有防头。」
大仆建路鼓于大寝之门外,以待达穷者与遽令。注云:郑司农云:「穷谓穷寃失职,则来击此鼓,若今时上变事击鼓矣。遽,▯也。若今时驿马军书当急闻者,亦击此鼓。」▯谓:「遽令,邮驿上下程品。」栋案:汉廏律有上变事及惊事告急【汉廏律魏改为邮驿令】汉书梅福▯云:「数因县道上言变事,求假轺▯诣行在所条对急政,辄报
译镈师说:“凡是军队夜间警戒,三次击鼜都要击鼓。守卫时击鼜也是如此。”郑玄注说:“守鼜,是戒备守卫时用的鼓。”杜子春说:“一夜击三次,是用于戒备守卫的鼜。”《春秋》中所说的“宾将趋”,是因为声音相似。《夏官》掌固篇说:“夜间击三次鼜来号令警戒。”杜子春说:“鼜字读作造次之造,意思是击鼓进行夜间警戒守卫。《春秋》中所说的‘宾将趋’,趋与造的读音相近,所以说整夜击鼓直到燎祭。”按:鼜,《说文解字》写作□,说:“夜间警戒守卫的鼓。从壴,蚤声。”《礼记》说:“黄昏时击鼓四通称为大鼓【注中写作鼜,引用《司马法》云云】,夜半击三通称为戒晨,天亮时击五通称为发明【注中写作昫】,读音像戚。郑玄在《鼓人》的注中采用了许慎的说法。杜子春又说:“鼜读作忧戚之戚。”这与《说文解字》相合。贾公彦疏说:“说鼜,是因为声音同忧戚,取军中忧虑恐惧的意思。趋、造读音相近,拉长声音读为趋,短促声音读为戚。”
鞮鞻氏掌管四方夷狄的音乐。郑玄注说:“四方夷狄的音乐,东方叫韎,南方叫任,西方叫株离,北方叫禁。”《诗经》说:“以雅以南”,就是这个意思。《后汉书·陈禅传》说:“尚书陈忠弹劾陈禅说:‘古代合欢之乐在堂上舞蹈,四方夷狄之乐陈列在门外,所以《诗经》说:以雅以南,韎、任、株离。’”郑玄注说:“《毛诗》中没有韎、任、朱离的文字,大概是见于《齐诗》、《鲁诗》的,现在已经失传了。”
大卜原兆。郑玄注说:“原,是原田。”《周易·比卦》说:“原筮,元永贞。”干宝说:“原,是占卜。”《周礼》三种占卜,第一种叫原兆。《春秋》说:“原田□□。”《说文解字》说:“□,草茂盛向上长出。高仰的田地裂开如〇文,所以叫原田。兆的裂纹,有高仰之田的样子【《尔雅》说高平叫原】,所以叫原兆。”贾公彦疏认为原与原田字相同,恐怕是大错特错了。
大祝六号,第五种叫齍号。郑玄注说:“齍号指黍稷,都有名号。”《曲礼》说:“黍叫芗合,梁叫芗箕,稻叫嘉疏。”按《礼记正义》说:“隋朝秘书监王劭校勘晋宋古本,都没有‘稷曰明粢’这一句,立下八疑十二证,认为没有这一句是正确的。”现在此注所引也没有这一句,应当是十二证之一。又献帝宗庙祝嘏辞所进献的:“一元大武,柔毛刚鬛,商祭明眎,芗合嘉疏,咸鹾丰本”,而没有提到明粢。又蔡氏《独防》记载祭宗庙礼牲的别名及祭号等,都与《曲礼》相同,唯独没有“稷曰明粢”这一句。
九〇三曰空首。《穆天子传》说:“天子赐给许男骏马十六匹,许男下拜两次空首。”郭璞说:“空首,头触到地面。”
九经古义卷七
钦定四库全书
九经古义卷八 长洲惠栋撰
周礼古义
夏官司爟。《说文解字》说:“爟,从日取火。官名,举火叫爟。”《周礼》说:“司爟掌管行火的政令。”从火,雚声。或写作烜,从亘。按:司爟注读如“予若观火”的观【古唤反】,秋官司烜氏【音燬】读如卫侯燬的燬。郑氏两种读音,许君合并为一,大概是本于贾侍中的说法。高诱说:“爟读如权字。”《汉书·郊祀志》说:“通权火。”
罗氏说:“中春罗春鸟。”郑玄注说:“春鸟,是冬眠后刚出来的鸟,像现在南郡的黄雀之类。”郭义恭《广志》说:“黄雀油脂肥美极了,江夏竟陵常供给大官【《御览》】
司右注《司马法》说:“弓矢围,殳矛守,戈防助,共五种兵器,长兵器保卫短兵器,短兵器救援长兵器。”按现在《司马法》说:“右兵弓矢御,殳矛守,戈防助,共五种兵器五当,长兵器保卫短兵器,短兵器救援长兵器。”贾公彦说:“弓矢围,是围城的时候。”我认为围应当是圄,古御字写作圄,《管子》、《墨子》书中都是这样。郑注写作围,是传抄的错误。现在《司马法》作御字,是从俗写法。
方相氏掌管防熊皮。郑玄注说:“蒙熊皮,是用来惊吓驱赶疫疠之鬼,像现在的魌头一样。”应劭《风俗通》说:“俗说死人防气游扬,所以制作魌头来保存它,说头魌魌然盛大。有的说魌头是触圹,是不同地方的语言【《御览》】《说文解字》说:“现在逐疫有防头。”
大仆在大寝门外树立路鼓,用来接待穷困的人和紧急命令。郑玄注说:郑司农说:“穷指穷冤失职,就来击此鼓,像现在上变事击鼓一样。遽,是急。像现在驿马军书应当紧急传达的,也击此鼓。”〇说:“遽令,是邮驿上下程品。”惠栋按:汉朝廏律有上变事及惊事告急【汉朝廏律魏改为邮驿令】,《汉书》梅福〇说:“多次通过县道上言变事,请求借轺〇到行在所条对急政,辄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