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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藏读左日钞十四

读左日钞补卷上

儒藏 · 春秋 · 已译 · 第 180–191 段

。盖庄公在时,即以栎为子元之邑,如重耳之蒲,夷吾之屈。故厉公于出奔之后取之,特易,而曼伯则为昭公守栎者也。九年,公子突请为三覆以败戎。桓五年,子元请为二拒以败王师。固即厉公一人,而或称名,或称字耳。合三事观之,可以知厉公之才略,而又资之以岩邑,能无篡国乎?」

译大概庄公在世时,就已经把栎地封给子元作为采邑,就像重耳的蒲邑、夷吾的屈邑一样。所以厉公在出逃之后夺取栎地,特别容易,而曼伯则是为昭公守卫栎地的人。九年,公子突请求设置三伏兵来击败戎人。桓公五年,子元请求设置两拒兵来击败王师。这本来就是厉公一个人,只是有时称名,有时称字罢了。综合这三件事来看,可以知道厉公的才能谋略,又给他配备险要的重镇,能不篡夺国家吗?

十一年周之宗盟异姓为后

疏宗盟,杜无明解服防,以为同宗之盟,得之天子,盟诸侯,令其同奬王室,未闻离逖异姓。但周人贵亲先序宗族,故谓之宗盟。盟则同姓在先,朝则各从其爵。异姓为后者,谓王官之伯,降临诸侯,以王命而盟。

者耳,其春秋之世,狎主齐盟者,不复先姬姓也。

  师出臧否亦如之

疏臧否,谓善恶得失也。按《春秋》之初,师出贵有名,不言胜败,而言臧否者,以理之曲直,兵之强弱,举其本末来吿,史臣因据以书之于防,非徒胜败之谓也。

  立桓公而讨寪氏有死者

顾炎武曰:“言非有名位之人,盖防者尔。如司马昭族、成济之类,杜氏云:‘欲以弑君之罪加寪氏,而复不能正法诛之,非也。’”

  桓公

  二年孔父嘉为司马

顾炎武曰:杜氏以孔父名而嘉字,非也。孔父字而嘉其名。按《家语·本姓》篇曰:宋湣公生弗父何,何生宋父周,周生世子胜,胜生正考父,考父生孔父嘉,其后以孔为氏。然则仲尼氏孔,正以王父之字;而楚成嘉、郑公子嘉皆字子孔,亦其证也【説文:孔,从乙从子,乙至而得子,嘉美之也,故古人名嘉,字子孔】郑康成注《士丧礼》曰:某甫,字也。若言山甫、孔甫【甫,父通】是亦以孔父为字。刘原父以为己名,其君于上则不得字其臣于下。窃意春秋诸侯卒,必书名;而大夫卒,命卿称字,无生卒之别【刘原父亦云:大夫再命称名,三命称字】亦未尝以名字为尊卑之分。桓十一年,郑伯寤生卒,▯郑庄公;宋人执郑蔡仲【杜氏以仲为名,而足字,亦拘于例也】十七年,蔡侯封人卒,蔡季自陈归于蔡,名其君于上,字其臣于下也。昭二十二年,刘子、单子以王猛居于皇;刘子、单子以王猛入于王城。二十三年,尹氏立王子朝。二十六年,尹氏召伯、毛伯以王子朝奔楚,爵其臣于上,名其君于下也。然则孔父亦必其字,而学者之疑可以涣然释矣。君之名变也,命卿之书字常也,重王命亦所以尊君也。愚按:杜氏以父为名,嘉为字,特拘于古例之失;至云孔父有罪而称名,则于义尤舛,辨详《集说》。

  靖侯之孙栾賔傅之

注:靖侯桓叔之髙祖父。疏:按《晋世家》:靖侯生僖侯,僖侯生献侯,献侯生穆侯,穆侯生桓叔。是靖侯为桓叔髙祖父,非谓髙祖之父也。

  六年公与文姜宗妇命之

注:盖同宗之妇,疏以上所引,皆《内则》文。襄二年▯齐姜,传曰:「齐侯使诸姜宗妇来送▯。」诸姜是同姓之女,知宗妇是同宗之妇也。公与夫人共命之,故使宗妇侍夫人。

  不以国

顾炎武曰:“注云:‘国君之子不自以本国为名,焉有君之子而自名其国者乎?’谓以列国为名,若宣公名,宋哀公名蒋。”

  十年虢仲谮其大夫詹父于王

注:虢仲,王卿士;詹父,属大夫。疏《周礼》,每卿之下,皆有属大夫。传言谮其大夫,知是属己之大夫,非虢大夫也。若虢大夫,虢仲自得罪之,无为谮之于王。且若虢人,不得以王师伐虢也。

  十五年六月己亥昭公入

按经书,郑世子忽,则突之篡明矣。杜氏之论,殊乖大义。辨详集説,及《诗经通义》。

  十六年夀子载其旌以先

疏《世家》云:“与太子白旄而吿盗曰:‘见白旄者杀之。’”盖以白旄为旌也。

  庄公

  十一年宋公靳之

注戏而相愧曰:「靳公羊传:宋万与闵公博,妇人皆在侧。万曰:『甚矣鲁侯之淑,鲁侯之美。』闵公矜此妇人,妒其言曰:『此虏也,鲁侯之美恶乎至?』万怒,搏闵公,絶其脰。是戏而相愧之事也。」

  十三年冬盟于柯始及齐平也

按柯之盟,《左传》不详其故,公、谷皆载劫盟事。公羊云:“曹子盖曹沬也。”谷梁直云:“曹刿。”刿之论战与谏观社不类。劫坛者,太史公好奇,遂以列刺客之首。王伯厚深疑之,辨详《集说》。

  十四年庄公之子犹有八人

顾炎武曰:“注云:庄公子▯惟见四人,子忽、子亹、子仪并死,独厉公在。八人名字记传无闻

译十一年,周王室举行宗盟,异姓诸侯排在后面。

疏:关于“宗盟”,杜预没有明确解释。服虔认为,这是同宗的盟会,由天子主持,召集诸侯结盟,让他们共同辅助王室,未曾听说疏远异姓。只是周人重视亲属关系,先排列宗族次序,所以称为宗盟。盟会时同姓在先,朝见时则各自按照爵位排序。异姓排在后面的,是指王官之长,降临诸侯处,以王命主持盟会罢了。到了春秋时期,频繁主持盟会的人,不再让姬姓排在前面了。

军队出征的善恶得失也与此类似。

疏:“臧否”指善恶得失。考察《春秋》初期,军队出征贵在有名正言顺的理由,不单纯说胜败,而说臧否,是因为要陈述道理的曲直、兵力的强弱,举出事情的始末来报告,史官据此记录在简册上,不仅仅是指胜败而言。

拥立桓公并讨伐卫氏,有人因此被杀。

顾炎武说:“这里说的不是有名位的人,大概是指卫氏罢了。就像司马昭灭族、成济之类的人。杜氏说:‘想要以弑君的罪名加给卫氏,却又不能依法正法诛杀他们,这是不对的。’”

桓公

二年,孔父嘉担任司马。

顾炎武说:杜氏认为孔父是名,嘉是字,这是错误的。孔父是字,嘉是名。考察《家语·本姓》篇说:宋湣公生了弗父何,何生了宋父周,周生了世子胜,胜生了正考父,考父生了孔父嘉,其后代以孔为氏。那么仲尼姓孔,正是以祖父的字为氏;而楚成嘉、郑公子嘉都字子孔,也是证明【《说文》:孔,从乙从子,乙至而得子,嘉美之也,所以古人名嘉,字子孔】。郑康成注《士丧礼》说:某甫,是字。如果说山甫、孔甫【甫,与父通】,这也是把孔父当作字。刘原父认为这是名,君主在上不能对臣下用字。我私下认为春秋时期诸侯去世,必定称名;而大夫去世,命卿称字,没有生前死后的区别【刘原父也说:大夫再命称名,三命称字】,也未曾以名和字来区分尊卑。桓公十一年,郑伯寤生去世,〇郑庄公;宋人抓住郑国的蔡仲【杜氏认为仲是名,而补充字,也是拘泥于惯例】。十七年,蔡侯封人去世,蔡季从陈国回到蔡国,在上面称君之名,在下面称臣之字。昭公二十二年,刘子、单子让王猛住在皇;刘子、单子让王猛进入王城。二十三年,尹氏拥立王子朝。二十六年,尹氏、召伯、毛伯带着王子朝逃往楚国,在上面称臣之爵,在下面称君之名。那么孔父必定是字,而学者的疑惑就可以涣然冰释了。君主称名是变例,命卿称字是常例,重视王命也就是尊崇君主。我按:杜氏认为父是名,嘉是字,只是拘泥于古例的错误;至于说孔父有罪所以称名,则在义理上更加错乱,详细辨析见《集说》。

靖侯的孙子栾宾辅佐他。

注:靖侯是桓叔的高祖父。疏:考察《晋世家》:靖侯生了僖侯,僖侯生了献侯,献侯生了穆侯,穆侯生了桓叔。所以靖侯是桓叔的高祖父,不是说高祖的父亲。

六年,庄公与文姜命令宗妇。

注:大概是同宗的妇女。疏:以上所引,都是《内则》的条文。襄公二年〇齐姜,传曰:“齐侯派诸姜宗妇来送〇。”诸姜是同姓的女子,知道宗妇是同宗的妇女。庄公和夫人共同命令她们,所以让宗妇侍奉夫人。

不以国名为名。

顾炎武说:“注云:‘国君的儿子不自己以本国为名,哪有君主的儿子自己以国为名的呢?’意思是把列国作为名,比如宣公名,宋哀公名蒋。”

十年,虢仲向周王谗害他的大夫詹父。

注:虢仲,是王的卿士;詹父,是属大夫。疏:《周礼》,每个卿之下,都有属大夫。传文中说谗害他的大夫,知道是隶属于自己的大夫,不是虢国的大夫。如果是虢国的大夫,虢仲自己就可以治他的罪,没有必要向王谗害。况且如果是虢国人,就不能用王师去讨伐虢国了。

十五年六月己亥,昭公回国。

考察经文记载,郑世子忽,那么突的篡位就明白了。杜氏的议论,严重违背大义。详细辨析见集説,及《诗经通义》。

十六年,夀子载着他的旗帜走在前面。

疏:《世家》说:“与太子拿着白旄并宣告说:‘见到白旄的人杀之。’”大概是以白旄作为旗帜。

庄公

十一年,宋公讥讽他。

注:戏弄并互相羞辱叫“靳”。《公羊传》:宋万与闵公博戏,妇女都在旁边。宋万说:“鲁侯真是美好,鲁侯真是俊美。”闵公在这些妇女面前夸耀,嫉妒他的话,说:“这个俘虏,鲁侯的美好哪里比得上我?”宋万愤怒,搏击闵公,扭断他的脖子。这就是戏弄并互相羞辱的事情。

十三年冬,在柯地结盟,开始与齐国讲和。

考察柯地的盟会,《左传》没有详细记载其原因,公羊、谷梁都记载了劫盟的事。公羊说:“曹子大概是曹沬。”谷梁直接说:“曹刿。”刿谈论战争与劝谏观社不类似。劫持盟坛的人,太史公好奇,于是把他列为刺客之首。王伯厚深深怀疑此事,详细辨析见《集说》。

十四年,庄公的儿子还有八人。

顾炎武说:“注云:庄公的儿子〇只见四人,子忽、子亹、子仪都死了,只有厉公在。八人的名字在记载中没有听闻。”

。按,犹有八人者,除此四人之外,尚有八人见在也。桓十四年,郑伯使其弟语来盟,▯称其字曰子人,亦其一也。”

译考察,所谓“还有八人”,是指除了这四人之外,当时还有八人在世。桓公十四年,郑伯派他的弟弟子人来结盟,〇称他的字叫子人,他也是其中之一。”

十九年,楚人以为大阍,谓之大伯。

注:若今之城门校尉官疏《周礼》天官阍人掌守王宫中门之禁,天官掌戮,墨者使守门,刖者使守囿,则阍不使刖,而鬻拳为阍者。地官有司门下大夫二人,掌授管键以啓闭国门。郑▯云:「若今城门校尉,主王城十二门。」此注亦云然。盖鬻拳本是大臣,楚人,以其贤,使典此职,非为刑而役之。当如地官之司门,以主晨昏开闭,通名阍焉。谓之伯者,伯长也,为门官之长也。

  二十二年山岳则配天

顾炎武曰:“注云得太岳之权,则有配天之大功,非也。《诗》曰:‘崧髙维岳,骏极于天。’言天之髙大,惟山岳足以配之。林注云:山岳之大,兴云降雨,有配天之功,此却胜杜。”

二十五年夏六月辛未朔,日有食之。鼓用牲于社,非常也。

顾炎武曰:「周之六月,夏之四月,所谓正月之朔也。然则此其常也,而曰非常者何?盖不鼓于朝而鼓于社,不用币而用牲,此所以谓之非常礼也。」杜氏不得其说,而云:「以长厯推之,是年失闰,辛未实七月朔,非六月也。」此则咎在司厯,不当责其伐鼓矣。又按「惟正月之朔」以下,乃昭十七年季平子之言,今载于此,或恐有误。

  凡天灾有币无牲

疏:日月食,大水,天之见异,所以谴吿人君,非为求人饮食。既遇天灾,即当吿请。是故有币无牲。若亢旱歴时,霖雨不止,然后祷祀羣神,设礼以祭。祭必有牲。《云汉》诗:“靡爱斯牲”是也。

  非日月之眚不鼓

注:月侵日为眚,疏杜,但据日食为说。传文日月并言,则月食亦有鼓。《周礼》太仆云:“凡军旅田役,赞王鼓,救日月亦如之。”是日食、月食皆有鼔也。《谷梁传》:“天子救日,置五麾,陈五兵,五鼓;诸侯置三麾,陈三鼓,三兵。大夫击门,士击柝。”

三十二年,初,公筑台,临党【音掌】氏。

注:党氏,鲁大夫。按:哀十一年传「俟于党氏之沟」,注云:「党氏沟,朝中地名。」彼党氏当即此党氏,而杜氏异释。盖党氏本鲁大夫之家,偪近公朝,后其地遂名为「党氏之沟」耳。

  闵公

  元年赵夙御戎毕万为右

疏《赵世家》:“夙生共孟,孟生衰。”《晋语》云:“赵衰,先君之戎御;赵夙之弟也。”杜以夙为衰兄,从《晋语》也。《魏世家》:“毕万生武子。”《世本》:“毕万生芒季,季生武仲州,州即犫也。”杜以万为犫之祖父,从《世本》也。

  安而能杀

疏:震之为杀,传无明文。《晋语》云:震,车也。震有威武,故为杀。林注:屯之下卦有震,震为雷霆,击物有杀之象。以坤承震之变,故曰安而能杀。

  二年立戴公以庐于曹

注其年卒,而立文公。疏戴公为君,不过数十日耳。以灭而后兴,不是嗣位,故成丧为諡。年表亦以此年为戴公元年,文公继之,明年始称元年。

  伐东山臯落氏

注:赤狄别种也。疏:狄有赤狄、白狄。成十三年传云:「白狄及君同州」,则白狄与秦相近,在晋西。此云「东山」,当在晋东,故知此为赤狄别种也。

  僖公

  元年诸侯救邢

注实大夫而曰诸侯,总众国之辞。按《公羊》《谷梁》皆以为齐师、宋师、曹师皆是侯伯身行,杜氏以为实大夫将,盖拘于将卑师众称师之例。

获莒子之弟挐,非卿也,嘉获之也。

按,非卿言,非天子命卿也。莒无大夫,于例不得书。经特书获莒挐,所以嘉季子之功而大之也。杜氏注及《公羊传》本明白。林注乃云:「传言非卿,明挐在行,非帅师。若非帅师,何以在行也?」挐既非帅师,何以特见于经?林本不学,其注之谬误,多类此。今不能悉辨。

  二年齐寺人貂始漏师于多鱼

竖貂有宠,此齐之祸本也。是年,桓公城楚丘,服江、黄。左氏多铺张霸功之盛,忽伏此一语,觉桓公气焰索然。国家之事,无重于军机者,此而泄之,则他可知矣。后十七年,桓公卒,寺貂遂因内宠杀羣吏而立公子无亏,齐以大乱。正与此语遥相接应,笔力之髙,针神之

译十九年,楚国人任命他为大阍,称他为大伯。

注:就像现在的城门校尉。《周礼》疏解说:天官中的阍人掌管守卫王宫内部门户的禁令;天官中的掌戮,让受墨刑的人守门,让受刖刑的人守园囿,那么阍人就不使用受刖刑的人,而鬻拳担任阍人。地官中有司门大夫二人,掌管授予钥匙以开启和关闭国门。郑玄说:“就像现在的城门校尉,主管王城十二门。”此注也这样说。大概鬻拳原本是大臣,楚国人因为他贤能,让他掌管这个职务,并非因为受刑而役使他。应当像地官中的司门,以主管早晚的开启关闭,通称为阍。称他为伯,伯是长的意思,是门官之长。

二十二年,山岳则配天。

顾炎武说:“注解说得到太岳的权柄,就有配天的巨大功劳,这是不对的。《诗经》说:‘嵩高维岳,骏极于天。’是说天的高大,只有山岳足以与之相配。林注说:山岳的巨大,兴起云雨降雨,有配天的功劳,这却胜过杜预。”

二十五年夏六月辛未初一,发生日食。在社坛击鼓并用牲畜祭祀,这是不合常规的。

顾炎武说:“周朝的六月,是夏朝的四月,也就是所谓的正月初一。然而这本来是常规,却说非常规,为什么呢?大概是因为不在朝廷击鼓而在社坛击鼓,不用币帛而用牲畜,这就是所谓的不合常规的礼仪。”杜预没弄懂这个说法,却说:“用长历推算,这一年漏了闰月,辛未实际上是七月初一,不是六月。”这过错在于掌管历法的人,不应当责怪他击鼓。又查考“惟正月之朔”以下的话,是昭公十七年季平子的话,现在记载在这里,恐怕有误。

凡是天灾,只用币帛而不用牲畜。

疏:日食、月食、大水,是天显示异象,用来谴责警告人君,不是为了求人饮食。既然遇到天灾,就应当祷告请求。所以有币帛而没有牲畜。如果大旱历时很久,或霖雨不停,然后祷告祭祀群神,设立礼仪来祭祀。祭祀必定有牲畜。《云汉》诗中说:“靡爱斯牲”就是如此。

如果不是日食、月食的灾祸,就不击鼓。

注:月亮侵犯太阳称为眚,疏解杜预,只根据日食来说。传文中日食和月食并提,那么月食也有击鼓。《周礼》太仆说:“凡是军事行动和田猎服役,辅助王击鼓,救日月也这样。”这是日食、月食都有击鼓。《谷梁传》说:“天子救日,设置五面指挥旗,陈列五种兵器,五面鼓;诸侯设置三面指挥旗,三面鼓,三种兵器。大夫击门,士击柝。”

三十二年,起初,鲁公修筑高台,逼近党氏。

注:党氏,鲁国的大夫。查考:哀公十一年传“等候在党氏的沟渠”,注解说:“党氏沟,是朝廷中的地名。”那个党氏应当就是此处的党氏,而杜预的解释不同。大概党氏原本是鲁国大夫的家,靠近公朝,后来那块地方就命名为“党氏之沟”罢了。

闵公

元年,赵夙驾驭战车,毕万担任车右。

疏:《赵世家》说:“赵夙生赵共孟,赵共孟生赵衰。”《晋语》说:“赵衰,是先君的戎御;是赵夙的弟弟。”杜预认为赵夙是赵衰的哥哥,是跟随《晋语》。《魏世家》说:“毕万生武子。”《世本》说:“毕万生芒季,芒季生武仲州,州就是犫。”杜预认为毕万是犫的祖父,是跟随《世本》。

安而能杀。

疏:震代表杀,传中没有明文。《晋语》说:震,是车。震有威武,所以代表杀。林注:屯卦的下卦有震,震代表雷霆,击打物体有杀的意象。以坤承接震的变化,所以说安而能杀。

二年,立戴公,在曹地居住。

注:他那年去世,而立文公。疏:戴公做国君,不过几十天罢了。因为国家灭亡后又复兴,不是正常嗣位,所以成丧后给予谥号。年表也以此年为戴公元年,文公继位,第二年才称元年。

讨伐东山皋落氏。

注:赤狄的别种。疏:狄有赤狄、白狄。成公十三年传说:“白狄与君同州”,那么白狄与秦国相近,在晋国西部。这里说“东山”,应当在晋国东部,所以知道这是赤狄的别种。

僖公

元年,诸侯救援邢国。

注:实际上是大夫而说诸侯,是总称众国的说法。查考《公羊传》《谷梁传》都认为齐师、宋师、曹师都是诸侯亲自率领,杜预认为实际上是大夫率领,大概是拘泥于将帅地位低微而军队众多称师的惯例。

俘获莒子的弟弟挐,他不是卿,这是嘉奖俘获他。

查考:非卿的话,是说不是天子任命的卿。莒国没有大夫,按例不应记载。经文特别记载俘获莒挐,是为了嘉奖季子的功劳而夸大它。杜预的注及《公羊传》原本明白。林注却说:“传文中说非卿,说明挐在军中,不是率领军队。如果不是率领军队,为什么在军中呢?”挐既然不是率领军队,为什么特别见于经文?林本不学,他的注的谬误,多像这样。现在不能全部辨析。

二年,齐国的宦官貂开始在多鱼泄露军情。

竖貂受宠,这是齐国的祸根。这一年,桓公修筑楚丘城,使江、黄两国臣服。左氏多铺张霸业的盛大,忽然埋伏这一句话,觉得桓公的气焰索然。国家的事,没有比军机更重的,这里泄露了,那么其他的就可以知道了。后来十七年,桓公去世,寺貂于是凭借内宠杀害群吏而立公子无亏,齐国因此大乱。正与此话遥相呼应,笔力之高,针神之

密,开太史公无限法门。

  四年昭王南征而不复

顾炎武曰:“注云不知其故而问之,非也。盖齐侯以为楚罪而问之。然昭王五十一年南征不复,至今惠王二十一年,计三百四十七年。此则孔文举所云‘丁零盗苏武牛羊’可并案者也。”

译《左传》的隐微之处,开启了太史公无限的历史笔法。

鲁僖公四年,楚昭王南征而没有返回。

顾炎武说:“注解说‘不知道其中的缘故而询问他’,这是不对的。大概齐侯是认为楚国有罪而询问他。然而昭王五十一年南征没有返回,直到惠王二十一年,计算起来有三十四七年。这就可以和孔融所说的‘丁零人偷了苏武的牛羊’归入同一类案件了。”

五年登观台以望

周礼》疏:「天子有灵台,诸侯有观台,皆所以视天文。冯相氏掌天文之不变,保章氏掌天文之变。」

  太伯不从

顾炎武曰:“不从者,谓太伯不在太王之侧尔。《史记》述此文曰:‘太伯、虞仲,太王之子也。’太伯亡去,是以不嗣。以亡去为不从,其义甚明。杜氏误以不从父命为解,而后儒遂傅合《鲁颂》之文,谓太王有翦商之志,太伯不从此,与秦桧之言‘莫须有’者,何以异哉!”

  宫之奇以其族行

晋语·宫之奇谏而不听,出谓其子曰:「将亾矣,吾不去,惧及焉。」以其帑适西山。韦昭云:「西山,国西界。」《谷梁传》则云:「挈其妻子以奔曹。」

  八年秋禘而致哀姜焉

经书「七月禘于太庙」,周七月,今五月也。《谷梁传》注《礼记·明堂位》云:「季夏六月,以禘礼祀周公于太庙。」《杂记》又云:「孟献子曰:『七月日至,可以有事于祖。』七月而禘,献子为之也。」按宣九年,仲孙蔑如京师,献子始见经;襄十九年卒,然则失礼,非献子所始,明矣。《杂记》之言,所未详。

  不殡于庙

按《檀弓》:殷朝而殡于祖,周朝而遂▯。注云:殷大殓之后,奉柩朝祖,而遂殡于庙;周殡于寝,及▯而后朝庙。据此,则周礼不殡于庙矣。此何以云“不殡于庙则弗致也”?盖周人兼用殷礼,如戎车之大白、鲁庙之白牡、养老之食礼,皆是。晋文公己卯卒,庚辰将殡于曲沃,柩如牛鸣,此当时殡庙之一证也。杜氏云:“将▯时以殡朝庙”,此务合《檀弓》之说耳。余窃以为不然。《礼记》疏引服氏云:“庙谓殡宫,鬼神所依谓之庙”,亦曲说。观传以殡庙次赴同祔姑之前,必非言▯时,甚明。

  九年凡在丧王曰小童

杜氏疑礼无称小童者,按《顾命》康王答羣臣,自谓眇眇予末小子,小童犹小子之称。

  十二年命曰泛舟之役

疏:秦都雍,雍临渭;晋都绛,绛临汾。渭水从雍而东,至▯农华隂县入河;从河逆流而北上,至河东汾隂县,乃东入汾,逆流东行而通绛。故杜云:「从渭水运入河汾也。」

  十五年晋侯许赂中大夫

晋语:夷吾谓秦公子絷曰:「中大夫与我矣,吾命之以汾阳之田百万;防郑与我矣,吾命之以负蔡之田七十万。」

赂秦伯以河外列城五,东尽虢略。

注:河外,河南也。从河南而东,尽虢界。疏河自龙门而南至华隂,而东,晋在西河之东南。河之北以河北为内,河南为外。虢略,献公所灭,虢地之竟界也。列城五者,自华山而东,尽虢之东界,其间有五城也。传称许君、焦瑕,是其二,其余不可知也。解梁城则在河北,非河外五城之数。

秦伯伐晋,卜徒父筮之,吉曰:“其卦遇蛊【至】获其雄狐。”汪琬曰:“此盖筮得蛊之防也。互变震为诸侯千乘之象也,巽为进退去之象也。三去者,初二三三爻皆巽也。之卦成坎,坎为狐,巽为近利市三倍,获之象也。故曰‘获其雄狐’。或谓卜徒父所筮六爻皆不变者非也。夫果六爻不变,何以不引彖辞?观《晋语》重耳入国,筮得泰,必引‘小往大来’之辞,则可以知占例矣。”

  三败及韩

愚谓此时秦师已涉河而东矣,晋侯大军虽未出,安知不先遣偏师逆战而败,特小小剉衂,史文不详耳。杜氏以为晋侯车三坏,既失之。刘▯谓秦伯之车三败,尤不然。秦伯之车何以无故而三败?既三败矣,何以遂深入韩地也?

  张脉偾兴

偾,《礼记》注引作“愤”。疏云:“言马之血气,狡作愤怒也。”

  晋戎马还泞而止

此即秦筮所云「涉河侯车败者也」,上文三败与晋侯车何涉?

  十八年狄师还

顾炎武曰:“注云独言狄还则邢留,距衞非也。狄强而邢弱,邢从狄而来伐者也。言狄师还则邢可知矣。其下年衞人伐邢,盖惮狄之强,不敢伐而独用师于邢也。注云邢不速退,所以独见伐,亦非。”

  二十一年公欲焚巫尫

按巫尫注具二说,《檀弓》云:“穆子问县子曰:‘天久不雨,吾欲暴尫而奚

译五年,登上观台眺望。

《周礼》注疏说:“天子有灵台,诸侯有观台,都是用来观测天文的。冯相氏掌管不变的天文现象,保章氏掌管变化的天文现象。”

太伯没有跟随。

顾炎武说:“‘不从’的意思是说太伯不在太王身边罢了。《史记》叙述这件事说:‘太伯、虞仲,是太王的儿子。’太伯出逃离去,因此没有继承君位。把出逃离去解释为‘不从’,意思很明白。杜预错误地把‘不从’解释为不听从父亲命令,后来的儒生于是附会《鲁颂》的文字,说太王有剪灭商朝的志向,太伯不跟随他,这与秦桧所说的‘莫须有’有什么不同呢!”

宫之奇带着他的族人出走。

《国语·晋语》记载:宫之奇进谏而不被采纳,出来对他的儿子说:“国家将要灭亡了,我不离开,恐怕会受牵连。”于是带着家眷逃往西山。韦昭说:“西山,是国家的西边界。”《谷梁传》则说:“带着妻子儿女逃奔曹国。”

八年秋天,举行禘祭并迎回哀姜。

《春秋》经文记载“七月在太庙举行禘祭”,周历七月,相当于夏历五月。《谷梁传》注《礼记·明堂位》说:“季夏六月,用禘礼在太庙祭祀周公。”《杂记》又说:“孟献子说:‘七月夏至,可以祭祀祖先。’七月举行禘祭,是孟献子开创的。”查考宣公九年,仲孙蔑出使京师,孟献子才初次见于经文;襄公十九年孟献子去世,那么失礼并非孟献子所开创,这是明显的。《杂记》的说法,尚不清楚。

不在宗庙停灵。

查考《檀弓》:殷代早晨在祖庙停灵,周代早晨就直接下葬。注解说:殷代在大殓之后,抬着灵柩到祖庙朝见,然后就在宗庙停灵;周代在寝宫停灵,等到下葬之后才到宗庙朝见。根据这个,周礼是不在宗庙停灵的。这里为什么说“不在宗庙停灵就不去致祭”呢?大概是因为周人兼用殷礼,比如戎车上装饰大白、鲁国宗庙用白牡、养老的食礼,都是如此。晋文公己卯日去世,庚辰日将在曲沃停灵,灵柩发出像牛叫一样的声音,这是当时在宗庙停灵的一个证据。杜预说:“将要下葬时在宗庙停灵朝见”,这是为了迎合《檀弓》的说法罢了。我私下认为不是这样。《礼记》注疏引用服虔的话说:“宗庙指停灵的宫室,鬼神所依止的地方称为宗庙”,这也是牵强的说法。看传文把在宗庙停灵排在通知诸侯和附祭姑母之前,肯定不是在说下葬的时候,这很明显。

九年,凡是在丧期,国王自称小童。

杜预怀疑礼制中没有称小童的,查考《顾命》康王回答群臣,自称眇眇予末小子,小童就是小子的称呼。

十二年,命令称为泛舟之役。

注疏说:秦都雍,雍靠近渭水;晋都绛,绛靠近汾水。渭水从雍向东流,到华阴县注入黄河;从黄河逆流北上,到河东汾阴县,然后向东流入汾水,逆流东行而通向绛。所以杜预说:“从渭水运粮进入黄河和汾水。”

十五年,晋侯许诺贿赂中大夫。

《国语·晋语》记载:夷吾对秦公子絷说:“中大夫已经归附我了,我赐给他汾阳的田地百万亩;防郑已经归附我了,我赐给他负蔡的田地七十万亩。”

用河外的五座城邑贿赂秦伯,东边直到虢略。

注:河外,指河南。从河南向东,直到虢国的边界。注疏说:黄河从龙门向南到华阴,然后向东,晋国在西河的东南。黄河以北以河北为内,河南为外。虢略,是献公所灭的虢国土地的边界。五座城邑,是从华山向东,直到虢国的东界,中间有五座城。传文提到许君、焦瑕,是其中的两座,其余的不知道。解梁城在河北,不在河外五城之内。

秦伯攻打晋国,卜徒父占卜,吉利,说:“卦象遇到蛊【至】捕获雄狐。”汪琬说:“这大概是占卜得到蛊卦的变爻。互卦变震,是诸侯千乘的象;巽是进退离去的象。三爻离去,是因为初、二、三爻都是巽。变卦成坎,坎是狐,巽是近利市三倍,是捕获的象。所以说‘捕获雄狐’。有人说卜徒父所占卜的六爻都不变,这是不对的。如果六爻都不变,为什么不引用彖辞?看《晋语》重耳回国,占卜得到泰卦,必定引用‘小往大来’的辞句,就可以知道占卜的惯例了。”

三次战败,到达韩地。

我认为这时秦军已经渡河向东了,晋侯大军虽然没有出动,怎么知道没有先派遣偏师迎战而失败,只是小小的挫败,史书没有详细记载罢了。杜预认为是晋侯的车子三次损坏,已经错了。刘炫认为秦伯的车子三次损坏,尤其不对。秦伯的车子为什么无故三次损坏?既然三次损坏了,为什么还能深入韩地呢?

张脉偾兴

偾,《礼记》注引作“愤”。注疏说:“说马的血气,发作愤怒。”

晋国的戎马陷入泥泞而停止。

这就是秦占卜所说的“渡河后诸侯的车子损坏”,上文三次战败与晋侯的车子有什么关系?

十八年,狄军撤退。

顾炎武说:“注解说只说狄军撤退那么邢军留下,距离卫国不远,这是不对的。狄国强而邢国弱,邢国是跟随狄国来讨伐的。说狄军撤退那么邢军的情况就知道了。下一年卫国人讨伐邢国,大概是畏惧狄国的强大,不敢讨伐狄国而单独对邢国用兵。注解说邢国不迅速撤退,所以单独被讨伐,也是不对的。”

二十一年,公想要焚烧巫尫。

查考巫尫的注解说有两种说法,《檀弓》说:“穆子问县子曰:‘天久不雨,我想暴晒巫尫而

若?’又曰:‘吾欲暴巫而奚若?’则尫与巫是二人。或説是也。”

译怎么样?’又说:‘我想晒巫而怎么样?’那么尫和巫是两个人。有人说这是对的。”

二十二年大司马固谏曰

顾炎武曰:「注以大司马为庄公之孙,公孙固非也。大司马即司马子鱼,固谏坚辞以谏也。隠三年言召大司马孔父而属殇公焉;桓二年言孔父嘉为司马,知大司马即司马也;文八年上言杀大司马公子卬,下言司马握节以死,知大司马即司马也;定十年公若藐固谏曰:『知固谏之为坚辞以谏也。』」愚按:「亭林此解与《史记》合,公孙固之官司马,盖与子鱼先后为之。《公羊传》述宋襄此事,亦作公子目夷,目夷归守国及迎宋公复国事,详《集说》。」

  二十三年有三士足以上人

注三:士狐偃、赵衰、贾佗。《晋语》:“宋公孙固言于襄公曰:‘晋公子好善不厌,父事狐偃,师事赵衰,而长事贾佗。此三人者,实左右之。公子居则下之,动则谘焉。’”传文前后从者五人,不及贾佗,偶遗之耳。魏禧曰:“意五人从公子在一时,佗或稍后,因而遗之。”

二十四年,晋侯求之不获,以緜上为之田。

顾炎武曰:「盖之推既隠,求之不获,未几而死,故以田禄其子。」尔《楚辞·九章》説此云:「思久故之亲身兮,因缟素而哭之。」明文公在时,之推已死。《史记》则云:「闻其入緜上山中,于是环緜上山中而封之,以为介推田,号曰介山。」然则受此田者何人乎?于义有所未通矣。

  好聚鹬冠

疏释「鸟云翠鹬」,李巡曰:「鹬一名翠,其羽可以为饰。」郭璞云:「似燕,绀色,生郁林。」《说文》云:「翠,青羽雀也。」

  二十八年曰王谓叔父

礼记》疏:「礼,五官之长曰伯,是职方也。天子同姓谓之伯父。时晋文公为侯伯,不称伯父者,以州牧之礼命之也。然昭九年云:『伯父惠公归自秦,而诱以来。』又云:『我在伯父,犹衣服之有冠冕。』皆曰伯父,又以二伯之礼称之也。周公分陜为二伯,诗称王曰叔父,成王自以本亲命之。晋文侯为伯,书直云父,义和不称伯者,尤亲之也。」

  言非其地也

按阳樊、温、原,襄王虽以与晋,犹为畿内之地,故天子得往狩焉。传于庄二十一年言王巡虢,守文元年言王在温,晋侯朝王于温,虢与温皆王畿也,可证是时巡狩之礼虽废,而其名尚存。襄王以后,周地益狭,人并不知河阳之为王畿,而传亦以非其地言之矣。

  二十九年陈辕涛涂秦小子憖

按经文,陈人下有蔡人,而传无名字。注云:「即防者。」夫防者,不书,经文固有此例。传主详核,岂以非卿而略之?况王人下临,晋卿主盟,蔡何得以防者往防?此恐传有阙文,杜强为说耳。

  三十年白黑形盐

注:白熬稻,黑熬黍。《周礼》疏:「尔雅有秬,黑黍,故知黑是黍也。」

  三十一年重馆人吿曰

鲁语说此事云:「获地于诸侯为多,臧文仲复命,为之请曰:『地之多重,馆人之力也。』臣闻之曰:『善有章,虽贱赏也。』今一言而辟境,其章大矣,请赏之。」乃出而爵之。

  三十二年中夀尔墓之木拱矣

疏正义曰:「上夀百二十嵗,中夀百,下夀八十。」按《洪范》书传与此同。观此语,知古人宰冢之木,皆生前自树之榇具,即取诸此。襄四年传:「季孙为己树六槚于蒲圃东门之外。」注云:「欲自为榇。」此可证也。

  文公

  元年于是闰三月非礼也

顾炎武曰:「古人以闰为嵗之余,凡置闰必在十二月之后,故曰归余于终。考经文之书,闰月者皆在嵗末。文公六年闰月,不吿月,犹朝于庙;哀公五年闰月,▯齐景公,是也。而左传成公十七年、襄公九年、哀公十五年皆有闰月,亦并在嵗末。又经传之文,凡闰不言某月者,以言闰即嵗之终可知也。今鲁改厯法,置闰三月,故为非礼。」《汉书·律厯志》曰:「鲁厯不正,以闰余一之嵗为蔀首,是也【孟康曰:「当以闰尽嵗为蔀首,今失正,未尽一嵗便以为蔀首】又按《汉书·髙帝纪》后九月,师古曰:「秦之厯法,应置闰者,总致之于嵗末,盖取左传所云归余于终之意。何以明之?据《汉书》表及《史记》,

译二十二年,大司马公孙固劝谏说:

顾炎武说:“注释把大司马当作庄公的孙子公孙固,这是错误的。大司马就是司马子鱼,‘固谏’是坚决劝谏的意思。《隐公三年》记载召见大司马孔父并将殇公托付给他;《桓公二年》记载孔父嘉担任司马,由此可知大司马就是司马;《文公八年》上文记载杀了大司马公子卬,下文记载司马握着符节而死,由此可知大司马就是司马;《定公十年》公若藐坚决劝谏说:‘由此可知“固谏”就是坚决劝谏的意思。’”我按语说:“亭林(顾炎武)的解释与《史记》相符,公孙固担任司马的官职,大概与子鱼先后担任此职。《公羊传》叙述宋襄公这件事,也写作公子目夷,目夷回国守国以及迎接宋公复国的事,详见《集说》。”

二十三年,有三位士人足以凌驾于众人之上。

注释说:三位士人是狐偃、赵衰、贾佗。《晋语》记载:“宋国的公孙固对襄公说:‘晋公子喜好善行而不知满足,像对待父亲一样侍奉狐偃,像对待老师一样侍奉赵衰,像对待长辈一样侍奉贾佗。这三个人,实际上辅佐着他。公子居家时谦让他们,行动时咨询他们。’”传文中前后跟随的人有五位,没有提到贾佗,是偶然遗漏了他。魏禧说:“推测五位随从公子是在同一时期,贾佗或许稍晚一些,因此被遗漏了。”

二十四年,晋侯寻找他没有找到,就把緜上作为他的封田。

顾炎武说:“大概介之推隐居后,寻找他没有找到,不久就死了,所以把田禄赐给他的儿子。”《楚辞·九章》解说这件事说:“思念长久以来的故旧亲身之人啊,穿着白色丧服为他哭泣。”明确说明晋文公在世时,介之推已经死了。《史记》却说:“听说他进入緜上山中,于是环绕緜上山封禁,作为介推的封田,号称介山。”那么接受这块田的人是谁呢?在义理上有所不通了。

喜好聚集鹬鸟的羽毛做帽子。

疏解释说:“鸟叫翠鹬”,李巡说:“鹬又叫翠,它的羽毛可以用来做装饰。”郭璞说:“像燕子,深青带红的颜色,生长在郁林。”《说文》说:“翠,是青羽雀。”

二十八年说“王对叔父说”:

《礼记》疏说:“礼制,五官之长称为伯,这是职方的规定。天子对同姓诸侯称为伯父。当时晋文公作为侯伯,不称伯父,是因为用州牧的礼节任命他。然而《昭公九年》说:‘伯父惠公从秦国回来,而诱骗他前来。’又说:‘我在伯父面前,就像衣服有冠冕一样。’都称为伯父,又用二伯的礼节称呼他。周公分陕为二伯,《诗经》称王为叔父,成王自认为本来亲近而任命他。晋文侯作为伯,《尚书》直接称父,义理上不称伯的原因,是更加亲近的缘故。”

说不是他的地方。

按说阳樊、温、原,襄王虽然把它们给了晋国,但仍然是王畿内的土地,所以天子得以前往那里狩猎。传文在《庄公二十一年》说王巡视虢国,《僖公元年》说王在温,晋侯在温朝见王,虢和温都是王畿,可以证明当时巡狩的礼节虽然废弛,但其名目尚存。襄王以后,周地更加狭小,人们并不知道河阳是王畿,而传文也说不是他的地方了。

二十九年,陈国的辕涛涂,秦国的公子憖。

按经文,陈人下面有蔡人,而传文没有名字。注释说:“就是防者。”防者,不书写名字,经文本来有此例。传文主张详细核实,难道因为不是卿而省略他吗?况且王人下临,晋卿主持盟会,蔡国怎么能派防者前往防地呢?这恐怕是传文有缺漏的文字,杜预强作解释罢了。

三十年,白黑形盐。

注释说:白的是熬制的稻米,黑的是熬制的黍米。《周礼》疏说:“《尔雅》有秬,是黑黍,所以知道黑的是黍。”

三十一年,重馆人报告说:

《鲁语》解说这件事说:“在诸侯中获得土地很多,臧文仲复命,为他请求说:‘土地的多寡,是馆人的功劳。’我听说:‘善行有章法,即使地位低微也要赏赐。’现在一句话就开辟了疆土,它的章法很大,请赏赐他。”于是召见他并授予爵位。

三十二年,中寿尔墓之木拱矣。

疏正义说:“上寿一百二十岁,中寿一百岁,下寿八十岁。”按《洪范》书传与此相同。看这句话,知道古人墓地的树木,都是生前自己种植的棺材材料,就取自这里。《襄公四年》传文:“季孙在蒲圃东门之外为自己种了六棵槚树。”注释说:“想要自己准备棺材。”这可以证明。

文公

元年,于是闰三月,非礼也。

顾炎武说:“古人把闰月看作一年的余数,凡是设置闰月一定在十二月之后,所以说把余数归于年终。考察经文中记载闰月的,都在年末。文公六年闰月,不告月,仍然在庙朝见;哀公五年闰月,齐景公去世,就是这样。而《左传》成公十七年、襄公九年、哀公十五年都有闰月,也都在年末。又经传的文字,凡是闰月不说某月的,因为说闰就知道是一年的终了。现在鲁国改变历法,设置闰三月,所以是非礼。”《汉书·律历志》说:“鲁历不正,以闰余一年的作为蔀首,这是正确的【孟康说:‘应当以闰尽一年作为蔀首,现在失正,未尽一年就作为蔀首’】又按《汉书·高帝纪》后九月,师古说:‘秦的历法,应设置闰月的,都归结在年末,大概取《左传》所说的归余于终的意思。怎么证明呢?根据《汉书》表及《史记》,

汉未改秦厯之前,屡书后九月,是知厯法故然。」愚考厯始于颛顼,置闰在一嵗之末;尧厯考中星定分至,随月置闰,故四时不差。秦变三代之制,复用颛顼厯,汉初因之;至三统厯成,然后复用尧厯之旧。据亭林云云,则鲁厯即行颛顼厯,从前诸儒未有及此者。观《春秋》二百四十二年之间,惟两书闰月,皆在嵗终,又不书闰某月,则亭林之言信矣。然史官纪事之体虽则如是,而置闰应在某月,当时厯官必占候而知之。如昭二十年二月己丑,日南至,梓慎以是日望氛是也。不然分至啓闭茫然无纪,民事必爽其令,而禴祠烝尝亦何所凭以为时享哉【周四时之祭皆在夏正仲月】

译汉朝尚未更改秦朝历法之前,史书中屡次记载“后九月”,由此可知这是历法本身的缘故。我考察历法始于颛顼时期,将闰月置于一年的末尾;尧的历法通过观测中星来确定分至节气,跟随月份设置闰月,所以四季没有差错。秦朝改变了夏商周三代的制度,重新采用颛顼历,汉朝初年沿袭了这一做法;直到三统历制定完成,才重新恢复尧历的旧制。根据顾炎武所说的这些,那么鲁历就是实行颛顼历,以前的儒者没有提到这一点的。观察《春秋》二百四十二年间,只有两次记载闰月,都在年终,而且不记载闰某月,那么顾炎武的话确实可信。然而史官记录史事的体例虽然如此,但闰月应该设在某个月,当时的历官必定通过观测天象而知晓。就像昭公二十年二月己丑日,冬至到来,梓慎在这一天观测云气征兆就是例证。否则分至启闭茫然没有头绪,民事必定违背时令,而禴、祠、烝、尝这些祭祀又凭什么依据来确定祭祀的时间呢【周代四季的祭祀都在夏正的二、五、八、十一月】

二年,陈侯为衞请成于晋,执孔达以说。

顾炎武曰:「此即上文所谓我辞之者也,执孔达以求成也。」注:「谓晋不听而变计,更执孔达者非。」

  六年书曰晋杀其大夫侵官也

按《谷梁》所载襄公漏言事,与《左传》侵官不同,今《春秋》家多用之,或兼取两义,详集説。

  十三年文子赋六月

顾炎武曰:「注云不欲适晋,以传考之,但云成二国,不言公复适晋。四月之诗,当取『乱离瘼矣』,维以吿哀之意尔。」

  十五年请承命于亚旅

疏书《牧誓》:“司徒、司马、司空、亚旅。”传云:“亚,次也;旅,众也。”众大夫其位次卿,华孙不敢当卿,故受大夫之宴。

  伐鼓于社

注:责羣隂疏,郊特牲云:「社祭土,而主隂气也。」日食,隂侵阳,故责隂以救日。《尚书传》云:「凡日食,天子伐鼓于社,责上公也;诸侯用币于社,请上公,亦以请羣隂也。」互相备。

  宣公

  二年触槐而死

公羊传》云:「俯而闚其户,盾方食鱼飱。勇士曰:『嘻!子仁人也。』入其大门,无人焉;入其闺,无人焉;上其堂,无人焉。易也。子为晋国正卿,而食鱼飱,俭也。吾不忍杀子,吾亦不忍复见吾君矣。」遂刎颈而死。与《左氏》稍异,《晋世家》略同。左

  提弥明死之

公羊传》作“祈弥明于嗾獒之前”,云“灵公欲观盾利劒【欲推刃杀之】盾将进劒,弥明自下呼之而出”,不言弥明之死。《晋世家》作“▯眯明”,又云“明反击灵公,伏士脱盾出,因亾去”,则合灵辄事为一人,误也。

  诅无畜羣公子

疏:国内因骊姬之乱,乃设此诅。检传文及《国语》,“文公之子雍在秦,乐在陈,黑臀在周,襄公之孙谈在周”,是晋之公子悉皆出在他国。成公今始革之。

  亦为余子

注亦治余子之政,疏言亦为余子,知余子之官,亦治余子之政。令主敎,卿大夫适妻之次子也。下云庶子掌率公之戎车,则公行不敎庶子,意卿大夫之妾子,亦余子之官敎之。

  十二年待诸乎

林注言:「且待楚师之来,与之战乎?」

  不以人子吾子其可得乎

言我不以善矢射他人之子,吾子不可得。

  作先君宫吿成事而还

礼曽子问:「称古者师行必以迁庙生出,载于齐车以行。每舍奠焉,而后就舍。作先君宫吿,成事谓祭吿所载主。」

十四年,于是乎有容貌采章,嘉淑而有加货。

注言往共则来报亦备疏刘▯云采章加货谓聘享献国所有亦庭实也。按上文言小国之免于大国也,下文言谋其不免也,则庭实、加货等皆属宾言,与来报何与?孔仲达每绌刘而伸杜,吾无取焉。

  十五年使解扬如宋

郑世家》云:“伯宗谏晋君毋伐楚,乃求壮士,得霍人解扬,字子虎,诓楚令宋毋降。解扬能成君命,故史着其地与字以传之。”当以补注疏所未及。

  十六年王享有体荐宴有折俎

国语》禘郊之事,则有全烝。王公立饫,则有房烝。亲戚宴享,则有殽烝。韦昭注:「禘郊之祭,全其牲体而升于俎,谓之全烝。立饫即享礼也。礼之立成者为饫,半解其体而升于俎,谓之房烝。传言体荐即房烝也。亲戚宴享,皆体解节折乃升于俎,谓之殽烝。」

  公当享卿当宴

按《周礼》上公三享三宴,侯伯再享再宴,子男一享一宴。春秋时,天子宴侯国之卿,亦无不先行享礼者。此以享宴分属,盖各举所重言之。

十七年,齐顷【音倾】公帷妇人,使观之。

按左氏不言却克跛,故笑。杜元凯注有之,盖本《公羊传》。却克与臧孙许一跛一眇,语《谷梁》又云季孙行父秃,晋却克眇,衞孙良夫跛,曹公子手偻,同时而聘于齐。齐使秃者迓秃者,使眇者迓眇者,使跛者迓跛者,使偻者迓偻者。萧同侄子处台上而笑之,闻于客,客不说而去。此必好事者为之。考经文,则成二年四国同伐齐,非同聘齐也。王方麓有辨,详《集说》。

  续补

  桓公

  五年先偏后伍伍承弥缝

注《司马法》:“车战,二十五乘为偏,五人为伍

译鲁成公二年,陈侯为卫国向晋国请求讲和,并拘捕孔达以取悦晋国。

顾炎武说:“这就是上文所说的‘我推辞了’,拘捕孔达以求得讲和。”注解说:“认为晋国不接受而改变计策,再次拘捕孔达,这种说法是不对的。”

鲁成公六年,《春秋》记载说:“晋国杀了它的大夫,是因为侵夺官位。”

按照《谷梁传》所载襄公漏言的事,与《左传》所说的侵官不同,如今研究《春秋》的学者多采用此说,有的兼取两义,详见《集说》。

鲁成公十三年,文子赋《六月》。

顾炎武说:“注解说‘不想去晋国’,根据《左传》考察,只说成就两国和好,没说鲁公又去晋国。《四月》这首诗,应当取‘乱世痛苦啊’,用来表达哀告的意思罢了。”

鲁成公十五年,请求在亚旅那里承受命令。

疏解说《牧誓》记载:“司徒、司马、司空、亚旅。”《左传》说:“亚,是次;旅,是众。”众大夫的位次在卿之下,华孙不敢当卿,所以接受大夫的宴请。

在社庙击鼓。

注解说:责备群阴。疏解说,《郊特牲》说:“社祭土,而主阴气。”日食,是阴侵阳,所以责备阴以救日。《尚书传》说:“凡是日食,天子在社庙击鼓,责备上公;诸侯在社庙用币,请求上公,也是用来请求群阴。”互相补充完备。

鲁宣公

鲁宣公二年,触槐而死。

《公羊传》说:“俯身窥视他的窗户,赵盾正在吃鱼饭。勇士说:‘嘻!你是仁人啊。’进入他的大门,没有人;进入他的内门,没有人;登上他的厅堂,没有人。容易啊。你作为晋国的正卿,却吃鱼饭,节俭啊。我不忍心杀你,我也不忍心再见到我的君主了。”于是割颈而死。与《左氏》稍有不同,《晋世家》大致相同。

提弥明为他而死。

《公羊传》作“祈弥明于嗾獒之前”,说“灵公想观看赵盾的利剑【想推刃杀他】,赵盾将要进献剑,弥明从下面呼叫他出来”,没说弥明之死。《晋世家》作“〇眯明”,又说“明反击灵公,伏士救出赵盾出去,于是逃亡”,这就把灵辄的事合为一人,是错误的。

诅咒不蓄养群公子。

疏解说:国内因为骊姬之乱,才设立这个诅咒。检查传文及《国语》,“文公的儿子雍在秦国,乐在陈国,黑臀在周王室,襄公的孙子谈在周王室”,晋国的公子都出在他国。成公现在才开始革除这一状况。

也治理余子。

注解说也治理余子的政务,疏解说,说也治理余子,知道余子的官职,也治理余子的政务。令主管教化,卿大夫正妻的次子。下文说庶子掌率公的戎车,那么公出行不教化庶子,意谓卿大夫的妾子,也由余子的官职教化他们。

鲁成公十二年,等待在那里吗?

林注解说:“暂且等待楚军到来,和他们交战吗?”

不拿人子,吾子其可得乎?

说我不拿善箭射他人之子,吾子不可得。

作先君宫吿成事而还。

礼《曾子问》:“称古者师行必以迁庙生出,载于齐车以行。每舍奠焉,而后就舍。作先君宫吿,成事谓祭吿所载主。”

鲁成公十四年,于是有了容貌采章,嘉淑而有加货。

注解说往共则来报亦备,疏解说刘〇说采章加货谓聘享献国所有亦庭实也。按上文言小国之免于大国也,下文言谋其不免也,则庭实、加货等皆属宾言,与来报何与?孔仲达每绌刘而伸杜,吾无取焉。

鲁成公十五年,派解扬出使宋国。

《郑世家》说:“伯宗劝谏晋君不要伐楚,于是寻求壮士,得到霍人解扬,字子虎,诓骗楚军让宋国不要投降。解扬能完成君命,所以史官记载他的地和字以传之。”应当用来补充注疏所未及之处。

鲁成公十六年,王享有体荐,宴有折俎。

《国语》禘郊之事,则有全烝。王公立饫,则有房烝。亲戚宴享,则有殽烝。韦昭注:“禘郊之祭,全其牲体而升于俎,谓之全烝。立饫即享礼也。礼之立成者为饫,半解其体而升于俎,谓之房烝。传言体荐即房烝也。亲戚宴享,皆体解节折乃升于俎,谓之殽烝。”

公当享,卿当宴。

按《周礼》上公三享三宴,侯伯再享再宴,子男一享一宴。春秋时,天子宴侯国之卿,亦无不先行享礼者。此以享宴分属,盖各举所重言之。

鲁成公十七年,齐顷【音倾】公帷妇人,使观之。

按左氏不言却克跛,故笑。杜元凯注有之,盖本《公羊传》。却克与臧孙许一跛一眇,语《谷梁》又云季孙行父秃,晋却克眇,衞孙良夫跛,曹公子手偻,同时而聘于齐。齐使秃者迓秃者,使眇者迓眇者,使跛者迓跛者,使偻者迓偻者。萧同侄子处台上而笑之,闻于客,客不说而去。此必好事者为之。考经文,则成二年四国同伐齐,非同聘齐也。王方麓有辨,详《集说》。

续补

鲁桓公

鲁桓公五年,先偏后伍,伍承弥缝。

注《司马法》:“车战,二十五乘为偏,五人为伍。”

,以车居前,以伍次之。”承偏之隙而弥缝阙漏也。顾炎武曰:“古车战之制,营陈遇阙处,仍以车补之。”《周礼》“车仆掌阙车之萃”,注:“阙车,所用补阙之车也【宣十二年《▯》:“楚子使潘党率游阙四十乘。”注:“游车补阙者,即阙车也】鱼丽陈,先偏后伍,伍承弥缝,卒不随车,遇阙即补,斯已异矣。大卤之师,魏舒毁车以为行,五乘为三,伍为五,陈以相离,专任步卒,取其捷速,然亦必山林险阻之地而后可用也。步不当骑,于是赵武灵王为胡服骑射之令,而后世因之,所以取胜者益轻益速,而一败涂地,亦无以自保,然后知车战之为谋逺矣。

译在战车之前,以步兵伍卒随后。”这是为了填补偏阵的空隙,弥合阵型的缺漏。顾炎武说:“古代车战的制度,军营阵势遇到空缺之处,仍然用战车来填补。”《周礼》中记载“车仆掌管阙车的集结”,注释说:“阙车,是用来填补空缺的战车。”《左传》宣公十二年记载:“楚庄王派潘党率领四十辆游阙战车。”注释说:“游车是用来填补空缺的,也就是阙车。”鱼丽阵,先部署偏车,后部署伍卒,伍卒承接并弥合缝隙,士卒不跟随战车,遇到空缺就立即填补,这已经是很特别的了。大卤之战,魏舒毁掉战车改为步兵行列,将五辆战车改为三个单位,伍卒改为五个单位,阵型相互分离,专门依靠步兵,取其快捷迅速,但这也只有在山林险阻之地才能使用。步兵抵挡不住骑兵,于是赵武灵王颁布胡服骑射的命令,后世沿袭这一做法,因此取胜的手段越来越轻灵快速,但一旦失败便一败涂地,也无法自我保全,这才知道车战是一种深远的谋略。

庄公

  七年星陨如雨与雨偕也

顾炎武曰:「星陨如雨,言多也。」啖氏曰:「奔流者众,如雨之多也。」《汉五行志》:「成帝永始二年二月癸未夜,过中,星陨如雨,长一二丈,绎绎未至地灭,至鸡鸣止。」谷永对言春秋》记异,星陨最大,自鲁庄以来,至今再见,此其证也。不言石陨,不至地也。」《左氏》云:「与雨偕也。」然则无雨而陨,将不为异乎?

  僖公

  十五年战于韩原

顾炎武曰:「上言秦伯涉河,下言及韩,又曰『寇深矣』,是韩原在河东,故杜氏解但云韩晋地。《史记》正义引《括地志》:『韩原在同州韩城县西南』,非也。愚按:今韩城县在河西,去河止十里,春秋时为秦晋之界,秦伯或由此涉河,必非获晋侯处也。古今地志之误,赖亭林始正之。韩原当在蒲坂、临晋间,今无考。」

  三十年昌歜

顾炎武曰:「注昌歜,昌蒲葅,而释文音在感反。正义曰:齐有邴歜,鲁有公父歜,其音为触。《说文》:歜,盛气怒也,从欠,蜀声。此昌歜之音,相传为在感反,不知与彼同异。今考顾氏《玉篇》有▯字,徂感切,昌蒲葅也。然则传之昌▯,正合此字,而唐人已误作歜【广韵》亦误作歜】是知南北之学,陆、孔诸儒,犹有不能徧通。哀公二十五年:「若见之君将嗀之」,今本作「防」。《广韵》注曰:「说文从口」,盖经典之误文,又不自天寳、开成始矣。」

  文公

  三年取王官及郊

顾炎武曰:「此在济河焚舟之下,则王官当在河东。今临晋县之西南七十里,王官谷,司空圗记谓有王官废垒,是也。其下云『遂自茅津济,则又逾中条,过平陆之东二十里,絶河而至陜州也』,地理甚明。《括地志》以王官在澄城,则距河之西北二百余里,非是。」

十二年二月,叔姬卒。不言杞絶也。

按杞桓公在位最久,至襄六年始卒,安有一人之身两娶鲁女,皆字叔姬,又皆被出之理?传盖因经文连书杞伯来朝,子叔姬卒,故以成四年归叔姬事误置之此耳。啖叔、助吴幼清、赵子常皆有辨,详集说。

  读左日钞补卷上

  钦定四库全书

  读左日钞补卷下

  吴江朱鹤龄撰

  成公

  二年曲县

周礼》注:“郑司农云:宫县,四面县;轩县,去其一面;判县,又去其一面;特县,又去其一面。轩县三面,其形曲,故《春秋》传曰:‘曲轩,诸侯之礼也。’”

  赦之以劝事君者乃免之

却克不杀丑父,丑父必归,齐师矣。史记得之。《公羊传》云:“逢丑父免齐侯,却克曰:‘欺三军者,其法若何?’曰:‘法斮。’于是斮丑父。”此不可信。

  赐三帅先路三命之服

注已尝受王先路之服,今改而易新,并此车所建所服之物。疏按释例,先路者,革路若木路,或云先,或云次,盖以就数为差。其受之于王,则称大。郑子蟜、叔孙穆子受王路,皆称大,是也。革木是卿大夫车之尊者,故云大路【诸侯车以金路为尊,亦称大。定四年“大路大旂”是也。天子车以玉路为尊,亦称大。“顾命”“大路在宾阶面”是也】知改而易新者,彼若先无此物,无由敢受鲁赐,鲁亦不敢赐之也。《周礼·巾车》云:“革路建大白以即戎。”《司服》云:“凡兵事,韦弁服。”又《巾车》云:“木路建大麾以田。”《司服》云:“凡田,冠弁服。”然则此车所建,或是大白、大麾所服,或是韦弁、冠弁。刘▯以为晋君之赐,杜以传有穆叔、子蟜事故,据而言之。

司马司空、舆师、候正、亚旅皆受一命之服。

注:晋司马、司空皆大夫。疏:司马、司空本卿官,但晋之诸卿皆以三军将佐为号,其司马、司空已为大夫,仍有卿名之嫌,故曰“皆大夫”,明他国以为卿,晋以为大夫也。《周礼》侯伯之卿三命,大夫再命,此三帅皆卿也,本国三命,故鲁赐以三命之服;司马、司空以下本国一命,故皆受一命之服。卿言赐,大夫言受,互相足也。

  椁有四阿

注四阿,四注椁也。疏《周礼》匠人

译庄公七年,星星陨落如雨,是与雨同时发生的。顾炎武说:“星陨如雨,是说数量多。”啖氏说:“流星奔流众多,像雨那样密集。”《汉书·五行志》记载:“汉成帝永始二年二月癸未日夜,过半夜,星星陨落如雨,长一二丈,接连不断,未到地面就熄灭了,直到鸡鸣才停止。”谷永回答说:“《春秋》记载异常天象,星陨是最重大的,自鲁庄公以来,到现在再次出现,这就是证据。不说是陨石坠落,是因为没有落到地面。”《左传》说:“是与雨同时发生的。”那么如果没有雨而星星陨落,难道就不算异常吗?

僖公十五年,在韩原作战。顾炎武说:“上文说秦伯渡河,下文说到达韩地,又说‘敌军深入了’,这说明韩原在河东,所以杜预的注解只说韩原是晋地。《史记》正义引用《括地志》说:‘韩原在同州韩城县西南’,这是错误的。我认为:现在的韩城县在河西,距离黄河只有十里,春秋时是秦晋的边界,秦伯或许由此渡河,但这一定不是俘获晋侯的地方。古今地理志的错误,依赖顾炎武才予以纠正。韩原应当在蒲坂、临晋之间,现在已无从考证。”

僖公三十年,昌歜。顾炎武说:“注解说昌歜是昌蒲做的腌菜,而《释文》注音为‘在感反’。《正义》说:齐国有邴歜,鲁国有公父歜,他们的读音为‘触’。《说文解字》:歜,盛气怒的样子,从欠,蜀声。这昌歜的读音,相传为‘在感反’,不知道与那个‘触’音是否相同。现在考证顾野王的《玉篇》有‘〇’字,注音为‘徂感切’,意思是昌蒲腌菜。那么传文中的昌〇,正好符合这个字,而唐代人已误写为‘歜’(《广韵》也误写为‘歜’),由此可知南北的学问,陆德明、孔颖达等儒者,还有不能全面贯通的地方。哀公二十五年:‘若见之君将嗀之’,今本作‘防’。《广韵》注说:‘说文从口’,大概是经典的错字,这又不是从天宝、开成年间才开始的。”

文公三年,夺取王官及郊。顾炎武说:“这件事发生在渡河焚舟之后,那么王官应当在河东。现在临晋县西南七十里,有王官谷,司空图的记载说那里有王官废垒,这是对的。其下说‘于是从茅津渡河,又越过中条山,经过平陆以东二十里,横渡黄河到达陕州’,地理非常清楚。《括地志》认为王官在澄城,那么距离黄河西北二百多里,这是不对的。”

文公十二年二月,叔姬去世。经文中没有说杞国断绝了关系。按:杞桓公在位时间最长,到襄公六年才去世,怎么会有一个人两次娶鲁国女子,都取字为叔姬,又都被休弃的道理呢?传文大概是因为经文连续记载杞伯来朝见,子叔姬去世,所以把成公四年归叔姬的事误放在这里了。啖叔、助吴幼清、赵子常都有辨析,详见《集说》。

《读左日钞补》卷上

钦定四库全书

《读左日钞补》卷下

吴江朱鹤龄撰

成公二年,曲县。《周礼》注:“郑司农说:宫县,四面悬挂;轩县,去掉一面;判县,再去掉一面;特县,又去掉一面。轩县三面悬挂,其形状弯曲,所以《春秋》传文说:‘曲轩,是诸侯的礼制。’”

赦免他以鼓励侍奉君主的人,于是免了他的罪。却克不杀逢丑父,逢丑父必然回到齐军。《史记》记载了这件事。《公羊传》说:“逢丑父替齐侯脱险,却克说:‘欺骗三军的人,他的法律是什么?’回答说:‘法律是斩首。’于是斩了逢丑父。”这不可信。

赐给三位主帅先路车和三命之服。注解说已经曾接受王赐的先路车服,现在改换新的,并包括这辆车所建旗帜和所穿服饰。疏解说根据《释例》,先路车指革路或木路,有的说先,有的说次,大概是以等级为差别。它们从王那里接受时,称为大。郑子蟜、叔孙穆子接受王路车,都称为大,这是对的。革路和木路是卿大夫车中尊贵的,所以说大路(诸侯车以金路为尊,也称大。定公四年‘大路大旂’就是。天子车以玉路为尊,也称大。《顾命》‘大路在宾阶面’就是)。知道是改换新的,是因为如果先前没有这些物品,就没有理由敢接受鲁国的赏赐,鲁国也不敢赐给他们。《周礼·巾车》说:“革路车树立大白旗以用于战争。”《司服》说:“凡是军事行动,穿韦弁服。”又《巾车》说:“木路车树立大麾旗以用于田猎。”《司服》说:“凡是田猎,穿冠弁服。”那么这辆车所建的旗帜,或许是大白、大麾;所穿的服饰,或许是韦弁、冠弁。刘〇认为是晋君的赏赐,杜预因为传文有穆叔、子蟜的事,所以据此而言。

司马、司空、舆师、候正、亚旅都接受一命之服。注解说:晋国的司马、司空都是大夫。疏解说:司马、司空本来是卿的官职,但晋国的诸卿都以三军将佐为称号,其司马、司空已经是大夫,仍有卿名的嫌疑,所以说‘都是大夫’,说明其他国家把他们当作卿,晋国把他们当作大夫。《周礼》规定侯伯的卿是三命,大夫是再命,这三位主帅都是卿,在本国是三命,所以鲁国赐给他们三命之服;司马、司空以下在本国是一命,所以都接受一命之服。卿说赐,大夫说受,互相补充说明。

椁有四阿。注解说四阿,是四注椁。疏解说《周礼》匠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