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左日钞卷四
师轻而无礼
疏服防云,无礼谓过天子门不櫜甲束兵,而但免胄。《吕氏春秋》说此事云:「师行过周王,孙满曰:『过天子之城,宜櫜甲束兵,左右皆下,必古有此礼。』」
译军队轻率且无礼。疏服防说,所谓无礼,是指经过天子城门时不将铠甲装入囊中、不捆绑兵器,只是摘下头盔。《吕氏春秋》论及此事说:“军队行进经过周王都城,孙满说:‘经过天子的都城,应当将铠甲装入囊中、捆绑兵器,左右随从都要下车,必定古时就有这样的礼制。’”
以乘韦先牛十二犒师
▯髙以犒师,诳秦,使郑有备。十二年,足当数万师矣。考《淮南子》,▯髙后不受郑伯之赏而逃,春秋时一异人也。又考《吕览》,郑贾人▯髙奚施将西市于周,道过秦师,曰:“嘻!师所从来逺,此必袭郑。”遽使奚施归告,乃矫郑伯之命以劳之。传纪弦髙而不及奚施,何耶?
晋败秦师于殽获三帅以归
唐顺之曰:「秦为西州大国,又晋之婚姻也。晋之克楚也,得防于结秦;而晋之不竞于楚也,失防于讐秦。自殽之役而秦晋相讐,杀者歴四五世,战彭衙,战河曲,积十余战而不解。是晋人自失一强援,自生一强敌。失一强援,则其气力不完;强敌伺近,则其势不暇于畧逺。故晋霸之衰,而楚益横者,殽之役实然。」说《春秋》者乃曰:「殽之役,春秋许晋襄继霸,吾不知也。」
与晋师夹泜而军
孙武子欲战者,无附于水而迎客。”张预曰:“我欲逆战,近水迎敌,恐其不得渡;我不欲战,则阻水拒之,使不不能济。”楚子上与晋阳处父夹泜水而军,子上退舍,欲令晋师渡,惧处父半济而击之也。然卒皆不战而归,则两将皆恇怯也。按韩信、铫期【铫期见《后汉书】皆以背水战而胜,则兵法所禁附水迎客,又不必泥。
▯僖公缓作主非礼也
刘敞曰:「缓字属下句,杜以属上句,非也。僖公以十二月薨,明年四月▯,凡五月,不得云缓。杜以文二年冬传云:『襄仲如齐纳币礼也』,故欲迁僖公之▯于十一月,则除防在二年十一月,而纳币在十二月,乃与传合。独不顾作主非礼也之句无所繋乎?」以下事当皆系文公二年,简编倒错在此。赵汸曰:「长厯自隠公元年至文元年,三十四闰;大衍厯三十六闰。葢春秋周厯本差,后世追算,又互有得失。杜氏惟据长厯释经,遂以此年十二月所书四事皆为十一月,亦固矣。」
卒哭而祔
疏》杂记云:「士三,虞大夫五,诸侯七。凡诸侯之防▯,而虞从。是以后间日一虞,七虞之后,明日而卒哭。谓之卒哭者,前此哭无时,是后惟朝夕哭耳。」
祔而作主
文二年《公羊▯主者曷用?虞主用桑,练主用栗」。疏:「《左氏》惟言祔而作主,主一而己非虞、练再作。《公羊》之言,不可通于此也。」
烝尝禘于庙
其在庙则时祭皆如旧疏。郑▯解礼:“三年一祫,五年一禘。”杜解《左传》都不言祫者,以《左传》无祫语,则禘祫正是一祭,故杜以审禘昭穆谓之曰禘,明其更无祫也。《释天》云:“禘,大祭也。”则祭无大于禘者,若祫大于禘,禘焉得称大乎?赵汸曰:朱子云《左氏》“烝尝禘于庙”与《王制》“防三年不祭”者不合。今按《防》不贰事贰,则忘哀,必无释防服而衣祭服之理,或是大臣摄行,亦无文可据。东迁礼失,防祭尤甚,如襄十六年春▯晋悼公,传言改服修官烝于曲沃,皆是当时之事,非必周制则然。杜氏遂据为诸侯卒哭以后时祭不废之证,非也。
文公
元年于是闰三月非礼也
疏《汉书·律厯志》云:“文公元年距僖五年辛亥,二十九歳。是歳闰余十三,闰当在十一月后,而在三月,故▯曰‘非礼也’。志之所言闰,当在此年十一月后,今三月已即闰,是嫌闰月太近前也。杜以为僖三十年闰九月,文二年闰正月,故言于厯法当在僖公末年,误于今年置闰,嫌置闰太近后也。杜为长厯,置闰疏数无复定准,惟勘经传上下年月以为长厯。若日月同者,则数年不置闰月;若日月不同,须置闰月乃同者,则未满三十二月频置闰,所以异于常厯。”
履端于始举正于中归余于终
林注谓以十一月一日子初一刻冬至为厯首,日月之行有迟速,必分为十二月,举中气以正月,毎月各余一日,归之于终,积成一月而为闰。
古者越国而谋
林氏注谓陈侯耻于卫之受屈,使之报伐,示强以冀获免,则谋不于近而于逺。合古者越国而谋之道,凌稚隆曰:「陈为卫谋,亦曰强为善,以敬事大国可尔。」乃使报伐,以益晋之
译用四张熟牛皮作为先行礼物,加上十二头牛来犒劳军队。
〇髙僖犒劳军队,欺骗秦国,使郑国有防备。十二年,足以抵挡数万军队了。考证《淮南子》,〇髙僖后来不接受郑伯的赏赐而逃走,是春秋时期的一位奇人。又考证《吕览》,郑国商人〇髙奚施将要在西周的集市交易,路上经过秦军,说:“唉!军队所从来的地方很远,这一定是偷袭郑国。”急忙派奚施回去报告,于是假托郑伯的命令去慰劳他们。《左传》记载了弦高而没有提及奚施,为什么呢?
晋军在殽地打败秦军,俘获三位将领回国。
唐顺之说:“秦国是西部的强国,又是晋国的姻亲。晋国战胜楚国,得益于与秦国结盟;而晋国不能战胜楚国,是因为与秦国结仇。自从殽之战后,秦晋互相仇视,杀戮历经四五代,战于彭衙,战于河曲,累积十多次战争而不休。这是晋国人自己失去一个强大的援助,自己产生一个强大的敌人。失去一个强援,那么其力量就不完整;强敌在近处窥伺,那么其形势就无暇顾及远方。所以晋国霸业衰落,而楚国更加横行,殽之战确实是原因。”解说《春秋》的人却说:“殽之战,是《春秋》赞许晋襄公继承霸业,我不明白。”
与晋军隔着泜水扎营。
孙武说:“想要作战,不要靠近水边迎接敌人。”张预说:“我想要迎战,靠近水边迎敌,恐怕敌人不能渡河;我不想要作战,就凭借水势阻挡他们,使他们不能渡河。”楚子上与晋阳处父隔着泜水扎营,子上后退安营,想让晋军渡河,害怕处父在半渡时攻击他们。然而最终双方都没有交战就回去了,那么两位将领都是胆小怯懦。按韩信、铫期【铫期见《后汉书》】都凭借背水一战而获胜,那么兵法所禁止的靠近水边迎敌,也不必拘泥。
〇僖公迟缓制作神主不符合礼制。
刘敞说:“‘缓’字属于下句,杜预把它属于上句,是不对的。僖公在十二月去世,第二年四月〇,总共五个月,不能说迟缓。杜预因为文二年冬的传文说:‘襄仲到齐国纳币是符合礼制的’,所以想把僖公的』改到十一月,那么除丧服在二年十一月,而纳币在十二月,才与传文相合。难道不考虑‘制作神主不符合礼制’这句话没有依附之处吗?”以下事情都应当系于文公二年,简册倒错在这里。赵汸说:“长历从隐公元年到文元年,有三十四个闰月;大衍历有三十六个闰月。大概春秋周历本来有误差,后世追算,又互有得失。杜氏只根据长历解释经文,于是把这一年十二月所记载的四件事都当作十一月,也太固执了。”
停止哭泣而附祭。
《疏》杂记说:“士三次虞祭,大夫五次,诸侯七次。凡是诸侯的丧〇,虞祭跟随。所以以后每隔一天一次虞祭,七次虞祭之后,第二天停止哭泣。称为停止哭泣,是因为在此之前哭泣没有定时,此后只在早晚哭泣罢了。”
附祭而制作神主。
文二年《公羊〇神主用什么?虞祭的神主用桑木,练祭的神主用栗木”。疏说:“《左传》只说附祭而制作神主,神主只有一个而已,不是虞祭、练祭再次制作。《公羊》的话,不能通用于这里。”
在宗庙举行烝、尝、禘祭。
在宗庙里则时祭都如旧疏。郑〇解释礼制:“三年一次祫祭,五年一次禘祭。”杜预解释《左传》都不说祫祭,因为《左传》没有祫祭的说法,那么禘祭和祫祭正是一种祭祀,所以杜预以审定禘祭昭穆次序称为禘,明确其中没有祫祭。《释天》说:“禘,是大祭。”那么祭祀没有比禘更大的,如果祫祭比禘祭大,禘祭怎么能称为大呢?赵汸说:朱子说《左传》“烝尝禘于庙”与《王制》“丧三年不祭”不合。现在按《丧》不贰事,贰则忘哀,必定没有脱下丧服而穿祭服的道理,或者是大臣代行,也没有文献可据。东迁后礼制丧失,丧祭尤其严重,如襄十六年春〇晋悼公,传文说改服修官在曲沃举行烝祭,都是当时的事,不一定是周制如此。杜氏于是据此作为诸侯停止哭泣以后时祭不废的证据,是不对的。
文公
元年于是闰三月不符合礼制。
疏《汉书·律历志》说:“文公元年距离僖五年辛亥,二十九年。这一年闰余十三,闰月应当在十一月后,而在三月,所以〇说‘不符合礼制’。志中所说的闰月,应当在这一年十一月后,现在三月已经闰月,是嫌闰月太靠前了。杜预认为僖三十年闰九月,文二年闰正月,所以说在历法上应当在僖公末年,错误在于今年置闰,嫌置闰太靠后了。杜预为长历,置闰疏密没有固定标准,只核对经传上下年月作为长历。如果日月相同,那么数年不置闰月;如果日月不同,必须置闰月才相同,那么未满三十二月就频繁置闰,所以不同于常历。”
在开始确立开端,在中间举正月份,在末尾归余置闰。
林注说以十一月一日子初一刻冬至为历法之首,日月运行有迟速,必须分为十二月,举中气以正月份,每月各余一日,归到末尾,积成一个月而为闰月。
古代越过邻国而谋划。
林氏注说陈侯以卫国受屈为耻,派它报复征伐,显示强大以希望免于祸患,那么谋划不在近处而在远处。符合古代越过邻国而谋划的道理,凌稚隆说:“陈为卫国谋划,也是说勉强行善,以恭敬侍奉大国可以罢了。”于是派它报复征伐,以增益晋国的
諡之曰灵不瞑曰成乃瞑
疏:桓谭以为自缢而死,其目未合,尸冷乃瞑,非由諡之善恶。
穆伯如齐始聘焉礼也
刘敞曰:「左氏见当时诸侯废防而聘,推以为礼。杜氏见左氏有得礼之言,遂推以当防。而吉皆反经越礼,不可以教后世。」赵汸曰:「古者吉凶不相干,故三年之防不祭,而何聘问之有?」
二年不登于明堂
疏:郑▯以为明堂在国之阳,与祖庙别处。贾逵、卢植、蔡邕、服防等皆以祖庙与明堂为一,故杜从之。赵汸曰:「是明堂中有祖庙,岂可以祖庙训明堂乎?」按:「勇则害上,不登于明堂」二语,出《汲冢周书·大匡解》。
以其属驰秦师死焉
吕祖谦曰:「狼瞫怒,先轸不知其勇,而死于秦师,所以彰轸之不知人也。名则忠晋,意实愧轸。」
书不时也
注过▯十月,故曰不时。何休曰:「礼作练主,当以十三月。」赵汸曰:「僖公祥练本在元年十二月,过两月始作主,以练祭,后期也。特书作主,则祭不以时可知。传不言作练主,故杜以过▯十月释之,然非也。果如此,则自虞后卒哭与祔皆无主,几筵十月,神无所依,甚非人情,当从何氏。」
书曰及晋处父盟以厌之也
注:「厌」犹损也。损谓去处父族氏。傅逊曰:「汉人有厌胜之术。考韵书,「厌」临也。此于我公以尊临卑,事理既切,而「胜」之之义,亦在其中。」
书士縠堪其事也
注:晋司空非卿也。以士縠能堪卿事,故书疏。成二年传鲁赐晋三帅三命之服,司空亚旅一命之服。是知司空非卿。赵汸曰:晋司空非卿,而书于经者,列国尊伯主命,《春秋》辞从主人,见晋卑诸侯。传谓堪其事,非也。愚按:士縠必是晋卿。啖氏谓既命之卿例书名,不论堪与不堪,是也。司空或其兼官,葢以卿而下领司空之职耳。
跻僖公逆祀也
按《公羊》《縠梁》及《鲁语》皆谓逆祀者,颠倒其南北昭穆之位。孔氏不从其说。汉、晋、唐、宋礼官之议,皆以兄弟不相为后,不得为昭穆,斯不易矣。赵子常反祖述《公》《谷鲁语》,而极辨孔说之非,何耶?辨详集说。
废六闗
注:塞闗、阳闗之属,凡六闗,所以禁絶末游而废之。《家语》作「置六闗」。注谓文仲置闗以税行者,故为不仁。
祀爰居
鲁语:海鸟曰爰居,止于鲁宋门之外三日。臧文仲以为神,命国人祀之。《尔雅》:爰居一名杂悬。樊光云:似鳯凰。《庄子》:鲁侯御而觞之于庙,奏九韶以为乐,具大牢以为膳。鸟乃▯视悲忧,三日而死。
卿不书为穆公故尊秦也
赵汸曰:书存《秦誓》,如《诗》录《秦风》,与修《春秋》事体不同。左氏尊秦,葢当时流俗之论。汪克寛曰:穆公虽尝悔过,不能改过,何徳可尊而崇之?歴考自入《春秋》以来,外兵非君将,皆称人。即前此晋以三国伐许,与明年五国伐沈,皆不书大夫姓氏。是崇何徳哉?《春秋》于「人」之一字,其贬与否,终无定论。朱子谓不当以一字褒贬求圣人之意,正此类也。
襄仲如齐纳币礼也
叶梦得曰:「诸侯娶元妃,固有时而,左氏以即位为节,尤见其妄。」
三年取王官及郊
括地志》:王官故城,在同州澄城县西北六十里;南郊故城,在县北十七里;又有北郊故城,西郊古城。
自茅津济
括地志》:茅津在陜州河北县西二十里,太阳县也。渡河自茅津南渡河也。
王叔桓公、晋阳处父伐楚,以救江。
赵汸曰:不以救江累王室,故没王叔不书。且明征伐在大夫,讥不及王叔也。孔氏云:王叔文公,不知何王之子,字叔,遂以叔为氏。桓公是其子,王叔陈生是其后也。
四年为赋湛露及彤弓
疏诸自赋诗以表己志,或全取一篇,或止歌一章,未有顿赋两篇者。其使工人歌乐,各以三篇为断。如享元侯,则歌《肆夏》《樊遏》《渠》;两君相见,则歌《文王》《大明》《緜》;燕賔客羣臣,则歌《鹿鸣》《四牡》《皇皇者华》是也。鲁时乐人歌此二篇,不知欲示何意
译谥号为灵时眼睛不闭,谥号为成时眼睛才闭。
疏:桓谭认为自缢而死,眼睛没有闭合,尸体冷却后才闭上,并非由谥号的善恶决定。
穆伯前往齐国,这是初次聘问,符合礼制。
刘敞说:“左氏看到当时诸侯废弃丧礼而进行聘问,推断这符合礼制。杜氏看到左氏有‘得礼’的说法,于是推断这应当是丧礼。然而两者都违背经典、逾越礼制,不可以用来教化后世。”赵汸说:“古代吉凶之事互不干扰,所以守丧三年不祭祀,哪里还有聘问之事呢?”
两年不登上明堂。
疏:郑玄认为明堂位于国都的南面,与祖庙是分开的。贾逵、卢植、蔡邕、服虔等都认为祖庙与明堂是同一处,所以杜预跟随他们的说法。赵汸说:“这是说明堂中有祖庙,难道可以用祖庙来解释明堂吗?”按:“勇则害上,不登于明堂”这两句话,出自《汲冢周书·大匡解》。
率领他的部属追赶秦军,战死在那里。
吕祖谦说:“狼瞫发怒,先轸不知道他的勇敢,从而死于秦军之手,这是为了彰显先轸不识人。狼瞫名义上忠于晋国,实际上让先轸感到羞愧。”
记载是因为不合时宜。
注:超过了十月,所以说是不合时宜。何休说:“礼制规定制作练祭的主牌,应当在第十三个月。”赵汸说:“僖公的祥祭和练祭本来在元年十二月,过了两个月才开始制作主牌,举行练祭,这是延误了期限。特别记载制作主牌,那么祭祀不合时宜就显而易见了。《左传》没有说制作练祭的主牌,所以杜预用超过十月来解释,然而这是不对的。如果真是这样,那么从虞祭之后,卒哭祭和祔祭都没有主牌,灵位放置了十月,神灵没有依托,这很不合人情,应当遵循何休的说法。”
记载说与晋国的处父结盟,是为了压制他。
注:“厌”就是损害的意思。损害是指去除处父的族氏。傅逊说:“汉代人有厌胜之术。考察韵书,‘厌’有临视的意思。这里是我公以尊临卑,事理既迫切,而‘胜’的含义,也包含在其中。”
记载士縠能够胜任他的职务。
注:晋国的司空不是卿。因为士縠能够胜任卿的职务,所以特别记载。成二年的《左传》记载鲁国赐给晋国三位统帅三命之服,司空亚旅一命之服。由此可知司空不是卿。赵汸说:晋国司空不是卿,而记载在经文中,是因为列国尊重霸主之命,《春秋》的措辞顺从主人,显示晋国轻视诸侯。《左传》说他能胜任职务,这是不对的。我认为:士縠一定是晋国的卿。啖氏说既然任命为卿就按惯例记载名字,不论能否胜任,这是对的。司空可能是他兼任的官职,大概是以卿以下的身份统领司空之职罢了。
提升僖公的位次是逆祀。
按《公羊传》《谷梁传》以及《鲁语》都认为逆祀者,是颠倒了南北昭穆的位次。孔颖达不采纳这种说法。汉、晋、唐、宋礼官的议论,都认为兄弟不能互为后嗣,不能列为昭穆,这是不可改变的。赵子常反而祖述《公羊》《谷梁》和《鲁语》,极力辩驳孔说的错误,为什么呢?辩驳的详细情况见《集说》。
废除六关。
注:堵塞函谷关、阳关等,总共六关,用来禁止杜绝浮华游荡之风而废除它们。《家语》写作“设置六关”。注解说文仲设置关卡向行人征税,所以是不仁。
祭祀爰居。
《鲁语》:海鸟叫爰居,停在鲁国宋门外三天。臧文仲认为它是神,命令国人祭祀它。《尔雅》:爰居又名杂悬。樊光说:像凤凰。《庄子》:鲁侯迎接它并在庙堂上给它斟酒,演奏九韶之乐,准备太牢作为膳食。鸟于是斜视悲忧,三天后死了。
不记载卿的名字是为了穆公的缘故,尊崇秦国。
赵汸说:记载保存《秦誓》,就像《诗经》收录《秦风》,与编修《春秋》的体例不同。左氏尊崇秦国,大概是当时流俗的看法。汪克宽说:穆公虽然曾经悔过,但不能改过,有什么德行值得尊崇而推崇他呢?历考自从进入《春秋》以来,对外用兵如果不是国君亲自率领,都称“人”。即使此前晋国率领三国伐许,与明年五国伐沈,都不记载大夫的姓氏。这是推崇什么德行呢?《春秋》对于“人”这一个字,是否贬低,始终没有定论。朱熹说不应当通过一字褒贬来探求圣人的心意,正是这类情况。
襄仲前往齐国纳币,符合礼制。
叶梦得说:“诸侯娶正妻,固然有时机,左氏以即位为界限,尤其显得荒谬。”
三年夺取王官和郊地。
《括地志》:王官故城,在同州澄城县西北六十里;南郊故城,在县北十七里;又有北郊故城,西郊古城。
从茅津渡河。
《括地志》:茅津在陕州河北县西二十里,即太阳县。渡河是从茅津南渡黄河。
王叔桓公、晋阳处父伐楚,以救援江国。
赵汸说:不把救援江国连累王室,所以隐去王叔不记载。并且表明征伐在大夫,讥讽不及王叔。孔颖达说:王叔文公,不知道是哪个王的儿子,字叔,于是以叔为氏。桓公是他的儿子,王叔陈生是他的后代。
四年赋《湛露》和《彤弓》。
疏:诸侯自己赋诗以表达志向,或者全取一篇,或者只歌一章,没有一下子赋两篇的。让乐工歌乐,各自以三篇为断。如招待元侯,则歌《肆夏》《樊遏》《渠》;两君相见,则歌《文王》《大明》《绵》;宴饮宾客群臣,则歌《鹿鸣》《四牡》《皇皇者华》就是这样。鲁国乐工歌这两篇,不知道想要表示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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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王使荣叔来,含且赗。召昭公来防,▯礼也。
刘敞曰:「庶子为君,为其母无服,不敢贰尊者也。妾母称夫人,王不能正,而又使公卿防▯,何礼之有?」
译五年,周王派遣荣叔前来,既含殓又赠赗。召昭公前来吊唁,〇这是合乎礼制的。
刘敞说:“庶子继承君位,为母亲不穿丧服,是不敢对至尊之君有所偏私。妾母被称作夫人,周王不能纠正这种错误,反而让公卿去吊唁〇,这哪里还有礼制可言?”
楚子燮灭蓼
按灭六见于经而灭蓼不书,葢有告有不告也。一统志,六在今寿州,蓼在今霍丘县,俱属鳯阳府。
臯陶庭坚
按史称八恺有庭坚杜以为臯陶字孔氏疏谓本于郑▯论语注不知郑得之何书马永卿曰若庭坚即臯陶文仲不应连言之似是两人罗泌云六臯陶之后蓼庭坚之后
寗嬴从之
注嬴逆旅大夫。《晋语》説此事云:「舍于逆旅,寗嬴氏称邑氏,故知大夫。」
六年,阳处父至自温,改搜于董,易中军。
注《易》赵盾为帅。按赵盾之才,本非射姑所及,然处父遽易其中军以与之,则专擅极矣。于此见其刚而陵人,所以不免于祸。
以子车氏三子奄息、仲行、鍼虎为殉。
史记》秦武公之▯,从者六十六人;至穆公,用百七十七人,子车氏三子与焉。正义引应劭云:“穆公与羣臣饮酒酣,公曰:‘生共此乐,死共此哀。’于是奄息、仲行、鍼虎许诺。”及公薨,皆从死。愚按:三艮之死,穆公命之,故《黄鸟》诗序不刺康公而刺穆公,以其不能革西戎之俗。左氏亦罪穆公收其良以死,难以在上也。李卫公以徒死责三良,东坡亦云然,吾未敢信为定论。
赵孟曰立公子雍
愚谓赵盾执国柄,以晋之多难而欲立长君,此社稷之谋也。然非得襄公之命不可。襄公贤君也,当公临没属太子于盾之时,使盾顿首榻前而以公子雍为请,公未必不从。即不从,与诸大夫以死争之可也。及公殁而更议立君,既迎雍于秦,旋复背之,揆之理势,俱不可行。灵公虽立,能无与盾相猜忌乎?异日嗾獒之难,所从来逺矣。仁山金氏云:太子幼立,公子雍为摄主,亦先王之法。《春秋》初固有之,此亦一说。
七年先蔑将下军
傅逊曰:「先蔑既奉命如秦,下文云『先蔑奔秦』,则归晋明矣。归而将下军,乃在国为国之义。既复奔秦,则以不与立灵公故也。赵子常疑传文有误,过矣。愚谓《春秋》通例,凡诸国之臣自内奔外者,无不书『出奔』。经书『晋先蔑奔秦』,不言『出』,则非自内而出,甚明。传言『秦送公子雍于晋』,下又言『晋败秦师于令狐』,先蔑奔秦,士防从之。令狐在今蒲州,已入晋地。秦送公子雍至此,晋潜师败之,二人遂奔秦。则是蔑在秦军中,未尝归晋也。传言『先蔑将下军』者,据正义云:『诸言御戎为右,多属君。歩招戎津,始以逆雍出军,此拟为雍之御石也。改立灵公御戎,犹在职。』然则蔑之将下军,恐亦是旧职时,犹声言逆雍,故仍其名,而以他卿摄之,如悼公时新军无帅,使其什吏率卒秉官属以从下军之类也。如此说,既不失经义,而于传文亦可通。」
先人有夺人之心
张预曰:「心者,将之所主也。治乱、勇怯皆生于心。善制敌者,挠之而使乱,激之而使惑,迫之而使惧。彼之心谋,可夺。传曰:『先人有夺人之心,谓夺其本心之谋也。』」
不书所防后也
按经书公防诸侯晋大夫盟于扈,则是公未尝不与防,但其至比之诸国为后耳。说者多疑传妄辨,详集说。
谓之徳礼
按郤缺欲赵孟以徳懐卫,其引《夏书》九功,意只重“歌”字耳。言所行合宜,有徳有礼,则人皆乐而歌之。此与财用之节、生民之命何渉?杜注可删。
八年归匡戚之田于卫
按《一统志》:匡城在大名府长垣县西南一十五里,戚城在开州城北七里,春秋时皆卫地,相去百五十里。此葢晋先且居伐卫时,取戚田而并取匡田,故今以还卫。《传》不及匡者,史文畧尔。杜氏云:「匡本卫邑中属郑,今晋令郑还卫」,此大误也。杜以元年卫孔达侵郑,伐緜訾及匡,为即此匡,故云然。不知匡地有二,孔达侵郑伐匡,此河南之匡,注云在颍川新汲县东北,定六年公侵郑取匡是也。归匡戚之田于卫,乃河北之匡,《论语》「子畏于匡」是也。杜谓「匡,卫邑中属郑」,既是卫地之匡,郑安能越河而有之耶?《一统志》:「匡城一在睢州城西三十里,一在长垣县西南十五里,皆云孔子畏匡处。」按《史世家》云:
译楚子燮灭蓼国
查考灭六国之事见于经书,而灭蓼国之事未予记载,大概是因为有的国家向周天子报告,有的没有报告。《一统志》记载,六国在今寿州,蓼国在今霍丘县,都属于凤阳府。
皋陶字庭坚
查考史书称八恺中有庭坚,杜预认为皋陶字庭坚,孔颖达疏称此说本于郑玄。《论语》注中不知郑玄是从哪本书得到的说法。马永卿说,如果庭坚就是皋陶,那么文中不应将两人连称,看来应是两个人。罗泌说,六国是皋陶的后代,蓼国是庭坚的后代。
宁嬴跟随他
注:宁嬴是逆旅的大夫。《晋语》叙述此事说:“住在逆旅,宁嬴氏以邑为氏,所以知道他是大夫。”
六年,阳处父从温地回来,在董地改行搜狩,更换中军将领。
注:《左传》说赵盾担任中军元帅。查考赵盾的才能,本来不及阳处父,然而阳处父突然更换中军将领把职位给他,这就专擅权柄到了极点。从这里可以看出他刚愎凌人,所以不免招致祸患。
用子车氏的三个儿子奄息、仲行、鍼虎殉葬。
《史记》记载秦武公去世时,殉葬者六十六人;到秦穆公时,用了一百七十七人,子车氏的三个儿子也在其中。《史记正义》引用应劭的话说:“穆公与群臣饮酒尽兴,穆公说:‘活着共享此乐,死后共享此哀。’于是奄息、仲行、鍼虎答应了他。”等到穆公去世,三人都随之殉死。我查考:三良之死,是穆公命令的,所以《黄鸟》诗的序言不指责康公而指责穆公,因为他不能革除西戎的习俗。《左传》也归罪于穆公,认为他收用良臣却让他们殉死,难以让在上位者安心。李卫公以白白送死责备三良,苏东坡也这样认为,我不敢确信这是定论。
赵孟说立公子雍
我认为赵盾执掌国政,因为晋国多难而想立年长的君主,这是为社稷着想的谋略。然而没有襄公的命令是不行的。襄公是贤明的君主,当襄公临终把太子托付给赵盾的时候,如果赵盾在榻前叩首并以立公子雍为请,襄公未必不会答应。即使不答应,与诸大夫以死力争也可以。等到襄公去世后再商议立君,既从秦国迎接公子雍,随即又背弃他,衡量情理和形势,都不可行。灵公虽然立为君主,能不跟赵盾互相猜忌吗?日后嗾使猛犬加害赵盾的祸难,由来已久了。仁山金氏说:太子年幼即位,公子雍作为摄政之主,也是先王的法度。《春秋》初期本来就有这种情况,这也是一说。
七年先蔑率领下军
傅逊说:“先蔑既然奉命出使秦国,下文说‘先蔑逃奔秦国’,那么他返回晋国就很明显了。回国后率领下军,是在国内担任国职的意义。后来又逃奔秦国,是因为他不参与拥立灵公的缘故。赵子常怀疑传文有误,这是错误的。我认为《春秋》的通例,凡是各国臣子从国内逃往国外的,无不记载‘出奔’。经书记载‘晋先蔑奔秦’,不说‘出’,那么就不是从国内逃出,非常清楚。传文说‘秦国送公子雍到晋国’,下面又说‘晋军在令狐打败秦军’,先蔑逃奔秦国,士会跟随他。令狐在今蒲州,已经进入晋地。秦国送公子雍到这里,晋军埋伏打败了他们,两人于是逃奔秦国。这样看来,先蔑在秦军中,未曾返回晋国。传文说‘先蔑率领下军’,根据《正义》说:‘凡说御戎为右的,多属于国君。步兵招徕戎人渡津,开始是为了迎接公子雍而出兵,这是拟作公子雍的御戎。改立灵公后御戎,职位还在。’那么先蔑率领下军,恐怕也是旧职时,还声言迎接公子雍,所以仍保留他的名义,而由其他卿大夫代理,就像悼公时新军没有元帅,让什吏率领士卒拿着官属跟随下军之类。按照这种说法,既不失经义,对于传文也可以讲通。”
先人有夺人之心
张预说:“心,是将领所主宰的。治乱、勇怯都产生于心。善于制敌的人,扰乱他使他混乱,激怒他使他迷惑,逼迫他使他恐惧。他的心谋,可以被夺取。传文说:‘先人有夺人之心,是说夺取他本心的谋略。’”
不记载所会盟是因为迟到
查考经书记载公会诸侯、晋大夫在扈地盟会,那么鲁公未曾不参加会盟,只是他到达的时间比其他国家晚罢了。解说者多怀疑传文妄加辨析,详见《集说》。
称之为德礼
查考郤缺想让赵孟以德怀卫国,他引用《夏书》九功,意思只重在“歌”字上。说所行合宜,有德有礼,那么人们都乐于歌颂他。这与财用的节制、生民的命运有什么关系呢?杜注可以删除。
八年归还匡、戚的田地给卫国
查考《一统志》:匡城在大名府长垣县西南十五里,戚城在开州城北七里,春秋时都是卫地,相距一百五十里。这大概是晋国先且居伐卫时,夺取戚田并夺取匡田,所以现在归还给卫国。《左传》没有提到匡地,是史文简略罢了。杜氏说:“匡本是卫邑,中间属于郑国,现在晋国命令郑国归还给卫国”,这是大错特错。杜氏因为元年卫孔达侵郑,伐緜訾及匡,就认为是这个匡,所以这样说。不知道匡地有两个,孔达侵郑伐匡,这是河南的匡,注云在颍川新汲县东北,定公六年鲁公侵郑取匡就是这个。归还匡、戚的田地给卫国,是河北的匡,《论语》“子畏于匡”就是这个。杜氏说“匡,卫邑中间属于郑”,既然是卫地的匡,郑国怎么能越过黄河占有它呢?《一统志》:“匡城一个在睢州城西三十里,一个在长垣县西南十五里,都说孔子畏匡处。”查考《史记·世家》说:
「孔子去卫将适陈,过匡,匡人止之,去即过蒲,月余反乎卫。」徐广曰:「长垣县有匡城,蒲乡,盖匡与蒲戚至近,匡人止孔子,必非睢州城西之匡城也。」古今地名相同者甚多,《一统志》每混载,不可不考。
译孔子离开卫国准备前往陈国,经过匡地,匡人扣留了他;离开匡地后随即经过蒲地,一个多月后又返回了卫国。徐广说:“长垣县有匡城和蒲乡,大概匡与蒲两地非常接近,匡人扣留孔子,一定不是睢州城西的那个匡城。”古今地名相同的非常多,《一统志》常常混杂记载,不能不加以考证。
复致公壻池之封
注:公壻池,晋君女壻。按定五年传,吴及楚战于公壻之谿。注:公壻,楚地名。疑公壻池本楚人奔晋,因地为氏者,池其名也。晋先取卫地,封池,今仍以归卫。又文十七年传,晋赵穿公壻池为质于郑,穿乃晋君壻也。若如杜解,其文当以公壻赵穿及池为句矣。
自申至于虎牢之竟
注:申、郑地。陆粲曰:「申至虎牢皆郑地,何缘乃以归卫?」考服防,以为致之于郑。刘▯从其说,以规杜。杜于上年云:「为晋归郑卫田张本」,而此云「今并还卫」,立文不明。孔疏强解,义终难通。愚按:注云「今并还卫」,是释上文「公壻池」句下,以申与虎牢皆郑地,则还郑自明,故不复言郑耳。后人自误以二句连读,非杜注有误。
秦人伐晋取武城
括地志》:武城,一名武平,在华州郑县东北十三里。
皆昭公之党也。司马握节以死,故书以官。
赵匡曰:「大夫二卿之死,此杀昭公之渐也。四人皆忠于公,而左氏谓之党,何谬耶?」按《周官》惟守邦国、都鄙及出使有节,六卿居官者,未闻其有节也。啖氏曰:「传此二人不失节,故误节义为符节耳。」愚按:《周礼·掌节》云:「守邦国者用玉节。」此司马、司城以事在官,葢执玉节耳。赵说非。
九年晋人杀箕郑父士縠蒯得
赵汸曰:「传箕郑先士縠,经士縠先箕郑者,经以杀之先后,传以位次序列。传蒯得居下,知其以位次也。」
秦人来归僖公成风之襚
此追襚也。成风之没,至是五年矣。按《礼记》:“卫将军文子之丧,既除丧而越人来吊,子游善之。”是古有以服终来吊者也。
十一年败狄于咸获长狄侨如
注:侨如、鄋瞒国之君,葢长三丈。获侨如不书,为夷狄也。疏:《谷梁传》「长狄瓦石不能害,叔孙得臣射其目,身横九亩,断其首而载之,眉见于轼」。《鲁语》所云「十倍僬侥氏之长者」,故杜云「葢长三丈」。「葢」者疑词。愚按:鄋瞒乃长狄国名,在诸狄中自为一种。是时狄驱之以侵齐鲁,适为得臣所获,于法自不得书。下云「鄋瞒由是遂亡」,葢长狄之种絶,而狄之强如故,故十三年又出而侵卫也。赵子常以鄋瞒为狄国名,而长狄又服属于鄋瞒,详考上下文,便知其谬。又按:《鲁语》「防风氏漆姓,在虞、夏、商为汪芒氏,于周为长狄氏」,今曰「大人」,则鄋瞒即防风氏之后。是时长狄种絶,而云「今曰大人」者,言当时呼在前,长狄为大人,未必其时有之。
富父终甥摏其喉以戈杀之
疏《考工记》:“戈之长六尺六寸耳,得及长狄之喉者,兵车之法,三人共乗。鲁、宋与长狄之战,车皆四乘,改其乗,必长其兵,谓之戈。葢形如戈也。”
皇父之二子死焉
注:皇父与谷甥及牛父皆死,故耏班独受赏。按传不言谷甥、牛父之死,注増传所无。谷甥、牛父果死,赏何独不及乎?即皇父二子死,亦应有赏,传不及载耳。
齐襄公之二年
注:荣如以鲁桓十六年死,至宣十五年,百有三歳,其兄犹在。陆粲曰:史记鲁世家引此传文作齐惠公之二年,又齐世家云惠公二年,长狄来,王子城父攻杀之。十二诸侯年表亦于齐恵公二年书王子城父败长狄。三文皆同。按齐惠之二年,即鲁宣之二年也,在晋灭潞之前,仅十三年耳。此传以惠公为襄公,葢传写之误。杜因有是说,失之不考也。
十二年不书地尊诸侯也
谓尊以为诸侯,故次其窃邑之罪,此传大非《春秋》之义。赵伯循有辨,见集说。
襄仲辞玉
傅逊曰:「聘义云:『已聘而还圭璋,葢聘终则还玉,礼之常。』今于聘礼方行,而襄仲辞之,是不欲与秦为好也。时晋主夏盟,鲁、晋方谨术言,将伐晋,故襄仲畏晋而而拒之。」
乃皆出战交绥
司马法》古者逐奔不过百歩,从绥不过三舍。注曰:「绥者,御车之索。古者以绥为退军之名,从人退还之军不过九十里。」《左传》晋赵盾命三军皆出,与秦战交绥。注:「军退为绥,葢秦晋皆有
译又归还了公婿池的封地。
注:公婿池,是晋国国君的女婿。查考《定公五年》的传文,吴国与楚国在公婿之溪交战。注解说:公婿,是楚国的地名。怀疑公婿池原本是楚国人投奔晋国,以地名为姓氏,池是他的名字。晋国先前夺取了卫国的土地,封给池,现在又把这块地归还给卫国。又查考《文公十七年》的传文,晋国的赵穿和公婿池作为人质留在郑国,赵穿是晋国国君的女婿。如果按照杜预的解释,那经文应当以“公婿赵穿”和“池”为断句了。
从申地一直到虎牢的边界。
注:申,是郑国的土地。陆粲说:“申到虎牢都是郑国的土地,为什么竟然把它归还给卫国?”考察服虔、服防的说法,认为这是归还给郑国。刘炫采纳了他的说法,以此来纠正杜预。杜预在上一年的注释中说:“为晋国归还郑国和卫国的田地做铺垫”,而这里却说“现在一并归还给卫国”,行文不明确。孔颖达的疏义强行解释,道理终究难以讲通。我认为:注解说“现在一并归还给卫国”,是解释上文“公婿池”一句之下的内容,因为申地和虎牢都是郑国的土地,那么归还给郑国自然明白,所以不再提及郑国罢了。后人自己错误地将两句话连读,并非杜预的注释有误。
秦国人攻打晋国,夺取了武城。
《括地志》记载:武城,又名武平,在华州郑县东北十三里。
都是昭公的党羽。司马握着符节而死,所以《春秋》用官职来记载他。
赵匡说:“大夫和两位卿的死,这是杀害昭公的开端。这四个人都对国君忠诚,而《左传》称他们为党羽,多么荒谬啊!”查考《周官》,只有镇守邦国、都鄙以及出使的人才有符节,六卿在朝为官的,没听说过他们有符节。啖氏说:“传文中这两个人没有失节,所以误将‘节义’理解为‘符节’罢了。”我认为:《周礼·掌节》说:“镇守邦国的人使用玉节。”这位司马、司城因为事务在身而在官位上,大概手持的是玉节罢了。赵匡的说法不对。
九年,晋国人杀死了箕郑父、士縠、蒯得。
赵汸说:“传文中箕郑父排在士縠前面,而经文中士縠排在箕郑父前面,经文是按照被杀的先后顺序,传文是按照位次排列。传文中蒯得排在最后,可知他是按位次排列的。”
秦国人来送还僖公和成风的丧礼赠衣。
这是追赠的丧礼。成风去世,到这时已经五年了。查考《礼记》:“卫国将军文子的丧事,已经除丧之后越国人来吊唁,子游称赞他。”可见古代有在服丧期满后来吊唁的。
十一年,在咸地打败狄人,俘获了长狄侨如。
注:侨如,是鄋瞒国的国君,大概身高三丈。俘获侨如没有记载,是因为他是夷狄。疏:《谷梁传》说“长狄瓦石不能伤害,叔孙得臣射中他的眼睛,身体横占九亩,砍下他的头载在车上,眉毛露在车轼上”。《鲁语》所说的“十倍于僬侥氏身高的人”,所以杜预说“大概身高三丈”。“大概”是表示怀疑的词。我认为:鄋瞒是长狄的国家名,在诸狄中自成一种。当时狄人驱使他们侵犯齐国和鲁国,恰好被得臣俘获,按法理自然不应记载。下文说“鄋瞒从此灭亡”,大概是长狄的种族灭绝,而狄人的强大依旧,所以十三年又出来侵犯卫国。赵子常认为鄋瞒是狄国名,而长狄又臣属于鄋瞒,详细考察上下文,便知道他的错误。又查考:《鲁语》说“防风氏姓漆,在虞、夏、商时叫汪芒氏,在周代叫长狄氏”,现在称为“大人”,那么鄋瞒就是防风氏的后代。当时长狄种族灭绝,而说“现在称为大人”,是说当时称呼在前,长狄被称为大人,未必当时就有这种人。
富父终甥用戈捣击他的喉咙杀死了他。
疏:《考工记》说:“戈的长度六尺六寸,能够击中长狄喉咙的,是因为兵车之法,三人共乘。鲁、宋与长狄作战,车都是四乘,改变了乘坐方式,必定加长兵器,称为戈。大概形状像戈。”
皇父的两个儿子死在那里。
注:皇父与谷甥及牛父都死了,所以只有耏班独自受赏。查考传文没有说谷甥、牛父的死,注释增加了传文中没有的内容。谷甥、牛父如果真的死了,赏赐为什么唯独不及他们呢?即使皇父的两个儿子死了,也应该有赏赐,只是传文没有记载罢了。
齐襄公二年。
注:荣如在鲁桓公十六年去世,到宣公十五年,一百零三岁,他的哥哥还在。陆粲说:《史记·鲁世家》引用此传文作齐惠公二年,又《齐世家》说惠公二年,长狄来犯,王子城父攻打并杀死了他们。《十二诸侯年表》也在齐惠公二年记载王子城父打败长狄。三处记载都相同。查考齐惠公二年,就是鲁宣公二年,在晋国灭潞之前,仅仅十三年罢了。此传将惠公误作襄公,大概是传抄的错误。杜预因为有这种说法,失于考察。
十二年不记载地名,是尊重诸侯。
说尊重他作为诸侯,所以次于他窃取邑地的罪行,此传大大违背了《春秋》的道义。赵伯循有辨析,见《集说》。
襄仲推辞接受玉。
傅逊说:“《聘义》说:‘已经聘问而归还圭璋,大概聘问结束就归还玉,是礼的常法。’现在在聘礼刚进行的时候,襄仲就推辞,这是不想与秦国交好。当时晋国主持夏盟,鲁国、晋国正谨慎言辞,将要讨伐晋国,所以襄仲畏惧晋国而拒绝秦国。”
于是都出战,双方军队交战后退。
《司马法》说:古代追逐逃敌不超过百步,跟随退军不超过三舍。注说:“绥,是驾驭车马的绳索。古代以绥作为退军的名称,跟随敌人退还的军队不超过九十里。”《左传》说晋国赵盾命令三军都出战,与秦军交战后退。注:“军队退却叫绥,大概秦晋双方都……”
陈禹谟曰:「兵法,不知军之不可以进而谓之进,不知军之不可以退而谓之退,是谓縻军。防骈欲深垒固军,以老秦师。知不可进也,而赵穿以其属出。臾骈知秦师将退,欲薄诸河以取之。知不可退也,而赵穿以薄人于险为无勇。縻军之罪,其容逭乎?」
十三年守桃林之塞
注:桃林在▯农华隂县潼闗。疏:桃林之塞在南河之南,逺处晋之南境。从秦适周,乃由此路。使詹嘉守此塞者,以秦使西乞聘鲁,应更交余国,虑其要约外援,东西图已,故使守此扼塞,断其徃来之道也。
绕朝赠之以防
注防马挝。傅逊曰:孔疏引服防云:防,书策也。《文心雕龙》云:绕朝赠士防以防,子家与赵宣以书,亦用服说。愚谓朝知士防有归志,与秦伯言留之而不克,故赠之以防,使之策马以归,示已知其情也。故曰:子无谓秦无人。
其处者为刘氏
疏处秦为刘氏,未知何意,言此讨寻,上下其文不类。明帝时,贾逵上疏云:“五经中无证图谶,明刘氏为尧后者,而左氏独有明文。”窃谓左氏先未显于世,先儒借此以求道通,故引之以为证耳。
十四年王叛王孙苏
王应麟曰:「王贰于虢,王叛,王孙苏。此左氏之失也。」通鉴书「燕叛齐」,而《大事记》非之;书「蜀汉冦魏」,而《纲目》非之;书「晋叛梁」,而《读史管见》非之。况天子之于其臣乎?
请▯弗许
注:请以卿礼▯。王锡爵曰:「请▯,请归▯于鲁地,非以卿礼▯也。」观后▯云:「许之。」又云:「▯视共仲,则归鲁甚明。」
单伯如齐请子叔姬
按,此单伯与庄元年单伯皆鲁大夫,杜氏以为周卿士,非也,辨见集说。
十五年其官皆从之
刘敞曰:「左氏其官皆从之【云云】非也。周之礼经,诸侯相聘,其使介有常数矣,不闻其官皆从,以为古典也。」
鲁人以为敏
陆粲曰:「华耦自以罪人之后,不敢辱大礼,则曷不于其君之使之也而辞诸?既受命以出矣,方亲暴其先人之恶于邻国。是言也,负贩者犹嗤之,乃以为敏乎!」
诸侯五年再相朝
刘敞曰:「周官六年,五服一朝,不得于诸侯,亦五年一朝也。大行人之职曰:『诸侯邦交,歳相问,殷相聘,世相朝』,此为得中。」赵汸曰:「曹伯文十一年来朝,至十五年再来,偶合五年之数,▯遂以为古制,由未见周礼耳。」
卞人以告
疏治邑大夫,例呼为人。孔子父为鄹邑大夫,谓之鄹人,是也。
帷堂而哭
按杂记:朝夕哭,则不帷;声已怨敖,从莒女,故不视其丧;以帷自蔽于堂而哭。
凡诸侯防公不与不书
赵匡曰:「凡诸侯之防,公不与而列防者,非一。左氏之说,非也。」按:「扈之盟,罪晋,故不书诸侯。」辨见集说。
十六年自庐以往振廪同食
玉海》自庐振廪为襄之中庐,而説者以合肥为庐,失之矣。
先君蚡冒所以服陉隰也
注「蚡冒,楚武王父。」疏《楚世家》云:「蚡冒卒,弟熊达杀蚡冒子而代立,是为武王。」与杜异。陉即陉山,见一卷。为贾之谋,在出师以弱为强也。师叔之谋,在骄敌。
以强为弱也皆得兵法之深
公孙寿辞司城,请使意诸【寿子】为之。曰:“虽亡子,犹不亡族。”冯时可曰:“异哉!公孙寿逃其难,又将赖其宠;逺其身,又将懐其禄。夫君之有官,以庇国也,非以庇族也。且子为身贰,去身之贰,而曰以亢吾宗,宗可亢乎?”寿葢曰:“吾免于死,而无失世官,吾庸多矣。子于何有?”呜呼!斯所谓人之无良也夫。
不能其大夫至于君祖母
按哀十六年▯,蒯瞆告周公云:“蒯瞆得罪于君父、君母。谓母为君母,则祖母为君祖母矣。”
夫人王姬使帅甸攻而杀之
注:帅甸、郊甸之帅,疏《周礼》载师以公邑之田任甸地,帅甸者,甸地之帅,当是公邑之大夫也。按《左氏》载昭公被杀之由,多不可信,辨详集说。
十七年,郑子家使执讯,而与之书。
陆粲曰:「执讯者,执其通问之人,而与之
译陈禹谟说:“兵法上,不知道军队不可以前进却命令前进,不知道军队不可以后退却命令后退,这就叫束缚军队。臾骈想要深挖壕沟、加固营垒,来使秦军疲惫。他知道秦军不可前进,而赵穿却率领他的部众出击。臾骈知道秦军将要撤退,想要逼近黄河来俘获他们。他知道秦军不可后退,而赵穿却认为把敌人逼入险境是无勇的表现。束缚军队的罪责,难道还能逃避吗?”
十三年,郑国派詹嘉守卫桃林要塞。
注:桃林在弘农华阴县潼关。疏:桃林要塞在南河以南,地处晋国的南境。从秦国到周王室,走的是这条路。让詹嘉守卫这个要塞,是因为秦国派西乞术到鲁国聘问,可能会与其他国家交往,担心他们结盟作为外援,从东西两面图谋郑国,所以派詹嘉守卫这个险要关口,切断他们往来的道路。
绕朝赠送给他马鞭。
注:防,即马鞭。傅逊说:孔颖达疏引用服虔的话说:防,是书策。《文心雕龙》说:绕朝赠送士会马鞭,子家与赵宣子用书信,也是采用服虔的说法。我认为绕朝知道士会有归晋的志向,与秦穆公商量挽留他却没有成功,所以赠送给他马鞭,让他策马归去,表示已经知道了他的心意。所以说:你不要说秦国没有人。
留在秦国的人后来成了刘氏。
疏:留在秦国成为刘氏,不知道是什么意思,查阅上下文,文意不连贯。明帝时,贾逵上疏说:“五经中没有证明图谶,说明刘氏是尧的后代,而《左传》独有明文。”我私下认为《左传》先前没有显于世,先儒借此来寻求道理通达,所以引用它作为证据罢了。
十四年,周灵王背叛王孙苏。
王应麟说:“周灵王对虢国怀有二心,周灵王背叛王孙苏。这是《左传》的失误。”《资治通鉴》记载“燕叛齐”,而《大事记》批评它;记载“蜀汉寇魏”,而《纲目》批评它;记载“晋叛梁”,而《读史管见》批评它。何况天子对于他的臣子呢?
请求用卿礼安葬〇。
注:请求用卿礼安葬〇。王锡爵说:“请求安葬〇,是请求把〇的遗体归还鲁地,不是用卿礼安葬〇。”看后面〇说:“答应了。”又说:“〇视同共仲,那么归还鲁国就很明显了。”
单伯到齐国请回子叔姬。
按:这个单伯与庄公元年的单伯都是鲁国大夫,杜预认为是周朝卿士,不对,辨析见《集说》。
十五年,他的属官都跟随他。
刘敞说:“《左传》说他的属官都跟随他【云云】,不对。周朝的礼制,诸侯相互聘问,使者及其副手的数量有定数,没听说属官都跟随,以此作为古典。”
鲁国人认为他敏捷。
陆粲说:“华耦自认为是罪人的后代,不敢辱没大礼,那么为什么不趁国君派遣他时就推辞呢?既然接受命令出发了,才亲自向邻国暴露先人的恶行。这话,连小贩都会嗤笑,竟然认为他敏捷吗!”
诸侯五年互相朝见两次。
刘敞说:“《周官》规定六年,五服一朝,对于诸侯,也是五年一朝。《大行人》的职掌说:‘诸侯邦交,每年互相问候,每三年互相聘问,每世互相朝见’,这才是适中。”赵汸说:“曹伯文十一年来朝见,到十五年再来,恰好凑成五年之数,〇就以为是古制,是因为没见到《周礼》罢了。”
卞邑的人报告。
疏:治理邑的大夫,惯例称为“人”。孔子的父亲是鄹邑大夫,称为鄹人,就是这样。
在厅堂设帷帐哭泣。
按《杂记》:早晚哭泣,就不设帷帐;声音已经怨恨傲慢,跟随莒国女子,所以不视丧礼;在厅堂用帷帐遮蔽自己而哭泣。
凡是诸侯会盟,国君不参加就不记载。
赵匡说:“凡是诸侯会盟,国君不参加而列出盟会的,不止一次。《左传》的说法,不对。”按:“扈之盟,因为晋国有罪,所以不记载诸侯。”辨析见《集说》。
十六年,从庐地开始,打开粮仓,共同进食。
《玉海》说从庐地打开粮仓是襄公的中庐,而解说者以合肥为庐,错了。
先君蚡冒所以能征服陉隰的原因。
注:“蚡冒,是楚武王的父亲。”疏:《楚世家》说:“蚡冒去世,弟弟熊达杀死蚡冒的儿子而代立,这就是武王。”与杜预不同。陉就是陉山,见第一卷。贾的计谋,在于出兵以弱示强。师叔的计谋,在于使敌人骄傲。
以强示弱,都深得兵法精髓。
公孙寿辞去司城之职,请求让意诸(公孙寿的儿子)担任。说:“即使你死了,也不会使家族灭亡。”冯时可说:“奇怪啊!公孙寿逃避灾难,又将依赖他的恩宠;远离自身,又将贪恋俸禄。国君设置官职,是为了庇护国家,不是用来庇护家族的。况且你为自己怀有二心,去除自身的二心,却说用来振兴我的宗族,宗族能振兴吗?”公孙寿大概说:“我免于死,而没有失去世袭官职,我已经很满足了。你还有什么呢?”唉!这就是所谓的人没有善心啊。
不能善待他的大夫,以至于国君的祖母。
按哀公十六年〇,蒯瞆告诉周公说:“蒯瞆得罪了国君父亲、国君母亲。称母亲为国君母亲,那么祖母就是国君祖母了。”
夫人王姬派遣帅甸攻打并杀了他。
注:帅甸,是郊甸的长官。疏:《周礼》载师以公邑的田地承担甸地的赋税,帅甸,是甸地的长官,应当是公邑的大夫。按《左传》记载昭公被杀的原因,大多不可信,辨析详见《集说》。
十七年,郑国子家派执讯,并给他书信。
陆粲说:“执讯者,是抓住传递消息的人,并给他
以书也。」《増韵》:「执,留也。」必非拘执之执。
夷与孤之二三臣
疏孤,葢郑伯对晋之辞,归生因即以言其君也。
译“用书信来传达。”《增韵》说:“执,是停留的意思。”这一定不是拘泥固执的“执”。
夷和孤这两个国家的两三个臣子
疏:孤,大概是郑伯对晋国所说的话,归生就借此来指代他的国君。
鹿死不择音
陆粲曰:「注以音为防,未之前闻。疏引服防解云:『鹿得美草,呦呦相呼,困迫不暇复择,善音急之至也。』《庄子》『兽死不择音』,与此同。」
铤而走险
韵防□鹿走貌,通作铤。引《左传》铤而走险。或曰《考工记》冶氏为杀矢,刃长寸,围寸,铤十之。注:箭足入槖中者也。此葢言鹿中箭足,走险避之。
杀而埋之马矢之中
注史畏襄仲不敢书杀惠伯。王樵曰:叔仲惠伯,叔牙之孙,叔彭生也。襄仲之邪谋,行父、得臣皆帖耳顺命,独惠伯争之,不克则死之,无愧大臣之义矣。独经不书,为可疑。或谓不发襄仲之谋,令君及祸,故不书者谬也。时逆臣当国,言一出口即死,奚自而发其谋乎?胡康侯谓惠伯死非君命,故不得以死节书,亦非也。传曰:「以君命召之」,杜氏注:「君命,子恶命也。」惠伯是时必未知子恶见杀,闻君有命,安得逆料其诈而弗入乎?左氏但言襄仲欲立宣公,叔仲不可,而其说未详。成十五年公羊传云:「文公死,子幼,公子遂谓叔仲恵伯曰:『君幼如之何?愿与子虑之。』叔仲惠伯曰:『吾子相之,老夫抱之,何防君之有?』公子遂知不可与谋,退而杀叔仲惠伯,弑子赤,立宣公。」此可补左氏之阙。愚谓子恶之弑,史既讳之,则惠伯之杀,史亦隠之而不书矣。非必以畏襄仲之故。史既不书,夫子亦安得而追笔之耶?
十八年季文子使大史克对曰
必使大史对者,以其知古今典故也。真徳秀曰:行父歴数莒仆之恶,当矣。不知襄仲弑适立庶,其恶近在目前,而不能正,反与之先后如齐,以求昏与防而定其位焉。是陷身于盗贼之党而不自知也,何独于一莒仆不少假借乎?或曰:行父特托莒仆以劫持宣公耳。
在九刑不忘
注《九刑》之书,今亡。按传曰:周有乱政,而作《九刑》。
髙阳氏有才子八人
王应麟曰:「古者以徳为才,十六才子是也。如狄之丰舒,晋之知伯,齐之盆成括,以才称者,古所谓不才子也。」
谓之浑敦
按《山海经》《神异经》《吕氏春秋》诸书所记,浑敦、穷竒、梼杌、饕餮,俱恶兽名。服防说已如此,杜氏以字义释之,非也。宣公
元年尊夫人也
按遂不书公子,乃一事再见之例,非尊夫人之谓。辨详集说。
皆取赂而还
注文十五年、十七年、二扈之盟,皆受赂。愚按,传言「皆」者,防上文先受宋赂,后又受齐赂也。杜氏注不及齐,于文义有漏。况文十七年盟扈,无取赂之文。
宣子骤谏而不入
金履祥曰:「骤者,急也,数也。赵宣子当国,辅防君,不为之置贤师傅,及有过而争之于口舌之间,此宣子之失也。况进谏之道,有直,有微,有讽,有谲。今不能尽其术,而徒以强谏求胜其君,虽中主犹难堪之,况灵公乎?其不入,宜矣。」
二年文马百驷
注画马为文四百匹。丘光庭曰:「文马,马之毛色有文采者。愚谓后世剪马鬛为三花、五花文马,殆即此类。若云画马为文,何足贵乎!」
华元为植
注:植将主也。按《周礼》大司马,大役属其植。注:植为部曲将吏,故此注云“将主”,谓将领主作监帅者也。即后代将作大匠之“将”。
赵穿攻灵公于桃园
邵寳曰:「穿知有盾而不知有君,虽无令,甚于有令也。葢盾之专乆矣。灵公之立,非盾意也。鞅鞅非少主臣,盾宜有之。穿从其意而行大事,以为盾必不我讨也。不然,则穿也乌乎敢?」
越竟乃免
林注杜氏以为越竟则君臣义絶,可以不讨贼,遂致议者纷纷。或疑非孔子之言。愚按此当言出奔他国,则弑在出奔之后,可免弑君之名,非谓越竟而反可不讨贼也。「叶梦得曰:弑君,天下之大恶,使其与闻乎?故虽在四海之外,无所逃安。取乎越竟,使不与闻,虽在朝如晏子,谁能责之?」
宣子使赵穿逆公子黑臀于周,而立之。
赵汸曰:「于此见赵盾与穿志同逆新君,不使他人而使穿者,欲免穿于讨也。」
为之田以为公族
译鹿将死时,来不及选择好听的叫声。
陆粲说:“杜预注把‘音’解释为‘防’,以前从未听说过。孔颖达疏引用服虔的解释说:‘鹿吃到好草,会呦呦相呼,处境困迫时来不及再选择,好听的叫声是危急到了极点。’《庄子》说‘兽死不择音’,与此相同。”
铤而走险
《韵防》说“铤”是鹿奔跑的样子,通用作“铤”。引用《左传》“铤而走险”。有人说《考工记》记载冶氏制作杀矢,刃长一寸,围一寸,箭镞的柄长是它的十倍。注解说:这是箭足插入箭杆的部分。这大概是说鹿中了箭足,奔逃险地以躲避。
杀而埋之马矢之中
杜预注说史官畏惧襄仲,不敢记载杀惠伯的事。王樵说:叔仲惠伯,是叔牙的孙子,名叫叔彭生。襄仲的邪谋,行父、得臣都顺从听命,只有惠伯争谏,争不过就死,无愧于大臣的道义。唯独经文不记载,令人可疑。有人说因为不揭露襄仲的阴谋,以免国君遭祸,所以不记载,这是错误的。当时逆臣当权,话一出口就会死,哪里还敢揭露他的阴谋呢?胡康侯认为惠伯的死不是君命,所以不能以死节来记载,也不对。传文说:“以君命召之”,杜预注说:“君命,是子恶的命令。”惠伯当时必定不知道子恶被杀,听说国君有命令,怎么能预料其欺诈而不赴召呢?《左传》只说襄仲想立宣公,叔仲不同意,但说法不详。成公十五年《公羊传》说:“文公死,儿子年幼,公子遂对叔仲惠伯说:‘国君年幼怎么办?愿与您一起谋划。’叔仲惠伯说:‘您辅佐他,我抱着他,有什么可担忧的?’公子遂知道不能与他谋划,退下后杀了叔仲惠伯,弑杀子赤,立宣公。”这可以补充《左传》的缺漏。我认为子恶被弑,史官已经避讳,那么惠伯被杀,史官也隐去不记载了。不一定是因为畏惧襄仲的缘故。史官既不记载,孔子又怎么能追笔记录呢?
十八年季文子使大史克对曰
必定让大史克应对,是因为他通晓古今典故。真德秀说:行父历数莒仆的罪恶,恰当。不知道襄仲弑杀嫡子立庶子,罪恶近在眼前,却不能纠正,反而与他先后如齐,以求婚姻和盟会来安定他的地位。这是陷入盗贼之党而不自知,为什么唯独对一个莒仆不稍加宽贷呢?有人说:行父只是借莒仆来挟持宣公罢了。
在九刑不忘
杜预注说《九刑》之书,现在已失传。按传文说:周朝有混乱的政事,因而作《九刑》。
髙阳氏有才子八人
王应麟说:“古人以德行为才,十六才子就是如此。像狄国的丰舒,晋国的知伯,齐国的盆成括,以才能著称的,是古人所说的不才子。”
谓之浑敦
按《山海经》《神异经》《吕氏春秋》等书记载,浑敦、穷奇、梼杌、饕餮,都是恶兽的名字。服虔的说法已经如此,杜预用字义来解释,是不对的。宣公
元年尊夫人也
按遂不称公子,是同一件事再次出现的体例,不是尊崇夫人的意思。辨明详见集说。
皆取赂而还
杜预注说文十五年、十七年、两次扈地之盟,都接受了贿赂。我认为,传文说“皆”,是防备上文先接受宋国的贿赂,后又接受齐国的贿赂。杜预注没有提到齐国,在文义上有遗漏。况且文公十七年盟于扈,没有接受贿赂的记载。
宣子骤谏而不入
金履祥说:“骤,是急迫、频繁的意思。赵宣子当权,辅佐国君,不给他设置贤能的师傅,等到有过错时只在口舌之间争辩,这是宣子的过失。况且进谏的方法,有直谏,有委婉,有讽谏,有权变。现在不能穷尽其方法,只是用强谏来求胜,即使是中等资质的君主也难以忍受,何况灵公呢?他的谏言不被采纳,是理所当然的。”
二年文马百驷
杜预注说画马为纹饰四百匹。丘光庭说:“文马,是毛色有文采的马。我认为后世剪马鬃为三花、五花的文马,大概就是这类。如果说画马为纹饰,哪里值得珍贵呢!”
华元为植
杜预注:植是将领主官。按《周礼》大司马,大役属其植。注:植是部曲将吏,所以此注说“将主”,谓将领主作监帅的人。即后代将作大匠的“将”。
赵穿攻灵公于桃园
邵宝说:“穿知道有盾而不知道有君,虽然没有命令,比有命令更严重。大概盾专权很久了。灵公的即位,不是盾的本意。不安分不是少主的臣子,盾应该有的。穿顺从他的心意而行大事,以为盾必定不会讨伐我。不然,穿怎么敢?”
越竟乃免
林注杜预认为越过国境则君臣义绝,可以不讨贼,于是导致议论纷纷。有人怀疑这不是孔子的话。我认为这应当说流亡他国,那么弑君发生在流亡之后,可以免除弑君之名,不是说越过国境返回就可以不讨贼了。“叶梦得说:弑君,是天下的最大罪恶,如果他参与了?所以即使在四海之外,无处逃避安宁。取‘越竟’,使他不参与,即使在朝如晏子,谁能责备他?”
宣子派赵穿从周迎接公子黑臀,并立他为君。
赵汸说:“由此看出赵盾与穿志同逆新君,不派别人而派穿,是想免除穿被讨伐。”
为之田以为公族
注为置田邑以为公族大夫。孔晁注《国语》云:「公族大夫掌公族及卿大夫子弟之官。」是卿之适子属公族也。
译(周王室)设置田邑,任命(他们)为公族大夫。孔晁在注释《国语》时说:“公族大夫掌管公族以及卿大夫子弟的官职。”这说明卿的正妻所生的儿子属于公族。
旄车之族
注:旄车,公行之官疏。公车必建旄,谓之旄车。
使屏季以其故族为公族大夫
注盾以其故官属与屏季使为衰之适「傅逊曰」:故族非官属也,葢以适子为宗,宜统其族人,故以族人属之。
三年郑及晋平
赵汸曰:「经于夏书『楚人侵郑』,则郑之先从晋可知矣。故郑及晋平,不书。」
铸鼎象物
史记·正义》禹铸九鼎,荆山下,歴殷至周,赧王十九年,秦昭王取九鼎,一飞入泗水,余八入于秦。傅逊曰:禹铸鼎事不经见,墨子云:「夏后开命大亷铸鼎于昆吾,灼龟得逢逢白云之兆。」开即启也。
螭魅罔两
注《螭山》中兽形、魅、怪物、罔两、水神,《鲁语》:“木石之怪,夔、罔两;水之怪,龙、罔象。”韦昭注:“罔两,山精,好学人声而迷惑人也。”《说文》:“罔两,山川之精物也。”陆粲曰:“据《鲁语》,罔两与罔象有异,杜氏以罔两为水神,当是误作罔象解耳。”
四年公怒欲杀子公
方孝孺曰:「灵公不与子公之羮,非吝也,特以子公之笑而言梦为轻已,故不与之羮。使其梦无徴,此儿女子相诡之恒情尔。及子公怏怏染指,笑而赦之,赐之以食可也。遽欲杀之,则太过矣。苟知其中懐不轨,正其大罪而诛之,亦可也。卒不能决,以致杀身,岂不愚甚已哉!」
权不足也
此经权之权观,十年▯,郑人讨幽公之乱,斵子家之棺而逐其族,则子家与弑甚明,岂但权之不足耶?辨详集说中。赵汸曰:既云惧而从之,是实与其谋矣,当从谷梁▯中志同举重之义为允。
凡弑君,称君,君无道也;称臣,臣之罪也。
赵汸曰:「君虽无道,岂臣子所当较?臣既弑君,亦岂有无罪者?凡弑君,或书贼主名,或不书主名,皆从赴告。传不知防书从赴之法,而妄为之辞,故谬至此。」
及鼓跗着于丁寜
疏:车上不得置簨簴以悬鼓,故为作跗,若殷之楹鼓也。「林注:跗可以架鼓。」《晋语》:「代备钟鼓,战以淳于丁寜。」丁寜即钲。郑▯云:「钲形如小钟,军行鸣之,以为鼓节。」
以贯笠毂
注:兵车无葢,尊者则边人执笠,依毂而立,以御寒暑,名曰笠毂。疏服防云:笠毂,毂之葢如笠,所以蔽毂上以御矢也。或曰兵车旁幔轮谓之笠毂。杜以彼为不安,故改之。亦是以意而言,差于人情为近耳。
五年冬来反马也
疏:大夫以上,其嫁皆有留车反马之礼。留车,妻之道也;反马,壻之义也。礼送女适于夫氏,留其所送之马,谦不敢自安于夫,若被出弃,示将乘之以归,故留之也。至三月庙见,夫妇之情既固,则夫家遣使反其所留之马,示与偕老,不复归也。注:言示讥而不明,所以讥之之义。赵汸曰:士昏礼称,若不亲迎,则入三月然后壻见于妻之父母。今髙固亲迎,则不须更见,故讥其亲反马也。
六年以盈其贯
注贯,犹习也。即商罪贯盈之贯,杜注非也。
七年,凡师出与谋曰“及”,不与谋曰“防”。
按,不与谋者,谓不与其始谋耳。然此例亦不可拘。
八年,楚为众舒叛,故伐舒蓼,灭之。
按舒蓼之各为一国者,僖三年舒灭于徐,文五年蓼灭于楚。释例土地名有舒羣舒、舒蓼、舒庸、舒鸠,葢羣舒犹云羣蛮,通众舒为言,舒蓼、舒庸、舒鸠皆其属。此传楚灭舒蓼,乃舒之一种耳。若舒蓼二国皆前灭,不在羣舒之内。注分二国名,既非疏,又以蓼即楚所灭之蓼,亦误也。
礼卜▯先逺日
疏《曲礼》凡卜筮,旬之外曰逺某日,旬之内曰近某日。丧事先逺日,吉事先近日。先近日者,先卜上旬,不吉,卜次旬,又不吉,卜下旬。卜▯,先卜逺日。避不思念其亲,似欲汲汲而早▯之也。今若冒雨而▯,亦是不思其亲,欲得早▯,故举卜▯先逺日,以证为雨而止,礼也。”《王制》庶人▯不为雨止者,庶人礼仪少也。”
九年,孔子曰:“诗云:‘民之多辟,无自立辟。’其泄冶之谓乎?”陈洙曰:“此必非圣人之言。比干谏而死,孔子称其仁,反
译旄车这一类车辆。
注:旄车,是公行这一官职所用的车。疏:公行的车必定树立旄牛尾,所以称为旄车。
派屏季率领他原来的部族担任公族大夫。
注:盾让屏季率领他原来的官属担任公族大夫。傅逊说:故族并非官属,大概是以嫡子为宗子,适宜统领他的族人,所以将族人归属他。
三年,郑国与晋国讲和。
赵汸说:“经文中夏季记载‘楚人侵郑’,那么郑国先前跟随晋国是可以推知的。所以郑国与晋国讲和,经文没有记载。”
铸造鼎来象征万物。
《史记·正义》:大禹在荆山下铸造九鼎,历经殷商到周朝,周赧王十九年,秦昭王夺取九鼎,一个飞入泗水,其余八个进入秦国。傅逊说:大禹铸鼎的事在经典中没有记载,墨子说:“夏后开命令大廉在昆吾铸鼎,灼烧龟甲得到逢逢白云的兆象。”开就是启。
螭魅和罔两。
注:螭是山中的兽形怪物,魅是怪物,罔两是水神。《鲁语》说:“木石中的怪物,是夔和罔两;水中的怪物,是龙和罔象。”韦昭注:“罔两,是山精,喜欢模仿人的声音来迷惑人。”《说文》:“罔两,是山川的精怪。”陆粲说:“根据《鲁语》,罔两与罔象有区别,杜预把罔两当作水神,应当是误把罔象当作罔两来解释了。”
四年,鲁宣公发怒想要杀子公。
方孝孺说:“灵公不给子公肉羹,不是因为吝啬,只是认为子公因为笑谈梦境而轻视自己,所以不给他肉羹。如果他的梦没有应验,这只是男女之间互相戏弄的常情罢了。等到子公愤愤不平地染指,笑着赦免他,赐给他食物就可以了。立刻想要杀他,就太过分了。如果知道其中怀有不轨之心,正其大罪而诛杀他,也是可以的。最终不能决断,以至于招致杀身之祸,难道不是非常愚蠢吗!”
权变不够。
这是关于经文中权变的观点。看十年,郑人讨伐幽公的动乱,砍开子家的棺材并驱逐他的族人,那么子家参与弑君就非常明显了,难道仅仅是权变不够吗?辨析详见集说中。赵汸说:既然说害怕而听从他,那就是实际上参与了他的谋划,应当遵从谷梁传中志同举重的原则才恰当。
凡是弑君,称君,是因为君无道;称臣,是因为臣有罪。
赵汸说:“君虽然无道,难道是臣子所应当计较的吗?臣既然弑君,难道有无罪的吗?凡是弑君,有时记载贼人的主名,有时不记载主名,都是依据赴告。传不知道防备书从赴告的法度,而随意编造言辞,所以错误到这种地步。”
等到鼓槌敲击在丁宁上。
疏:车上不能放置簨簴来悬挂鼓,所以制作跗,像殷代的楹鼓一样。林注:跗可以架鼓。《晋语》:“代替备置钟鼓,作战时以淳于丁宁为节。”丁宁就是钲。郑玄说:“钲的形状像小钟,军队行进时敲响它,作为鼓的节拍。”
用贯笠毂。
注:兵车没有车盖,尊贵的人就由旁边的人拿着笠,靠着车毂站立,用来抵御寒暑,名叫笠毂。疏:服防说:笠毂,是车毂上的盖子像笠一样,用来遮蔽车毂上方以抵御箭矢。有人说兵车旁边遮蔽车轮的叫做笠毂。杜预认为那种说法不妥,所以改动了它。这也是凭意思而言,与常理较为接近罢了。
五年冬,来反马。
疏:大夫以上,他们的出嫁都有留车反马的礼节。留车,是妻子的道理;反马,是丈夫的道义。礼制送女子到夫家,留下所送的车马,谦卑不敢在夫家自安,好像被休弃,表示将乘坐它回去,所以留下它。等到三个月后庙见,夫妇的情分已经稳固,那么夫家派遣使者返回所留下的车马,表示与妻子白头偕老,不再回去了。注:说表示讥讽但不明确,所以讥讽它的意义。赵汸说:士昏礼说,如果不亲迎,那么进入三个月后丈夫才拜见妻子的父母。现在高固亲迎,就不需要再拜见,所以讥讽他亲自反马。
六年,以盈其贯。
注:贯,就是习的意思。就是商罪贯盈的贯,杜注不对。
七年,凡是出兵与谋划有关说“及”,不与谋划有关说“防”。
按,不与谋划有关,是指不参与最初的谋划罢了。然而这个例子也不能拘泥。
八年,楚国因为众舒背叛,所以讨伐舒蓼,灭掉了它。
按,舒蓼各自为一国,是因为僖公三年舒被徐国灭掉,文公五年蓼被楚国灭掉。《释例》土地名有舒群舒、舒蓼、舒庸、舒鸠,大概群舒犹言群蛮,通称众舒而言,舒蓼、舒庸、舒鸠都是它的属国。这里传文说楚国灭掉舒蓼,只是舒的一种罢了。如果舒蓼两国都先前灭掉,不在群舒之内。注将两国名分开,既然不是疏,又把蓼当作楚国所灭的蓼,也是错误的。
礼制占卜先选远日。
疏:《曲礼》说凡是占卜,十天之外叫远某日,十天之内叫近某日。丧事先选远日,吉事先选近日。先选近日,是先卜上旬,不吉,卜次旬,又不吉,卜下旬。卜葬,先卜远日。避免不思念亲人,好像急于早点安葬他。现在如果冒雨安葬,也是不思念亲人,想要早点安葬,所以举出卜葬先选远日,来证明因为下雨而停止,是合乎礼的。《王制》说庶人安葬不因雨停止,是因为庶人礼仪少。
九年,孔子说:“诗说:‘百姓多邪僻,不要自己设立法度。’这说的是泄冶吧?”陈洙说:“这一定不是圣人的话。比干进谏而死,孔子称赞他的仁,反而”
罪泄冶乎?”赵汸曰:“传以称‘国杀大夫’为有罪,故虽无罪见杀者,亦必求其罪以实之。杜氏见宋曹杀大夫有不名者,遂以书名为贬,非但不知经防,亦未究史法。”
译难道罪在泄冶吗?”赵汸说:“《春秋》传认为凡是记载‘国君杀大夫’的,大夫就是有罪的,所以即使是被无罪杀害的人,也一定要寻找他的罪状来充实这一说法。杜预看到宋国曹国杀大夫时有的不记载名字,于是认为记载名字是表示贬斥,这不仅不懂得《春秋》经文的防闲之意,也没有深入探究史书的笔法。”
楚子为厉之役故伐郑
注六年楚伐郑,取成于厉。既成,郑伯逃归,事见十一年。自厉之后,郑南北两属。按六年传不详厉役之事,葢有阙文。厉,地名也。
十年书曰:「崔氏非其罪也,且告以族,不以名。」
赵汸曰:「自此至崔杼弑君,凡五十一年。惠公之世,杼尚幼。成十九年,传言齐侯使崔杼为大夫,明前此未仕也。杼未为卿,故不书名。实卿族也,故来告。书其族,如尹氏,非王卿士,于法不合。书其立王子朝,亦由世,是卿族,故史不得不书。」
某氏之守臣某
注:上某氏,姓;下某名,疏。姓即族也。礼谓族人为庶姓。
十一年令尹蔿艾猎城沂
疏服防云,艾猎蔿贾之子孙,叔敖也。《玉海》雅有营谢,美召伯也。传称城沂贤,蔿敖也。
寡人以诸侯讨而戮之
疏经无诸侯而云以诸侯讨之,诸侯皆庆者,时有楚之属国从行也。
读左日钞卷四
钦定四库全书
读左日钞卷五
吴江朱鹤龄撰
十二年荆尸而举
荆尸陈法之名,庄四年传,楚武王荆尸授师孑焉,以侵随。方言云:「孑,防也。」葢参用防以为陈法。
夷于九县
疏:九县,庄十四年灭息,十六年灭邓,僖五年灭▯十二年灭黄,二十六年灭夔,文四年灭江,五年灭六、灭蓼,十六年灭庸。传称楚武王克权,使鬬緍尹之,又称文王。县申、息凡十一国,不知何以言九?按《春秋》时多有灭其国而后复封之,如陈、蔡之类,此十一国中或有先灭后封者,故止言九耳。
先縠佐之
注:彘季代林父,陆粲曰:刘▯云传文皆称彘子、縠,非彘季也。按晋有士鲂称彘季,杜或缘此而譌,孔疏以季友、季路为比,谬矣。
右辕左追蓐
注在车之右者挟辕为战备,在左者追求草蓐为宿备。疏:兵车一乗,甲士三人,歩卒七十二人。甲士不共卒役,所言左右者,歩卒为之也。兵车一辕,服马夹之,而言挟辕者,歩卒分左右。军行之时,又分之,使在两厢,挟辕以为战备。楚陈以辕为主,故以辕表车,使挟车严兵备不虞也。其应在左者,则使之追求草蓐,令离道求草为卧具,故云为宿备也。此在道时则然,至于临战,必各在车之左右也。按《诗诂》:车前曲木上勾衡者谓之辀,亦曰辕。又《周礼》车宫辕门注:止宿险阻之处,当备非常,次车以为藩,则仰车以其辕表门。杜云「挟辕为战备」,恐亦是此意。傅逊曰:如注解以车之右左为用,则下所谓前后与中者,抑亦其车之前后与中耶?且一车之中,而凡在右者挟辕,凡在左者追蓐,亦太烦扰矣。葢古之为陈者,必有前后左右中军,楚亦分军为五,而以右军专挟辕为战备,左军专追蓐为宿备,前军专斥堠以虑有无,后军为殿以拒后,中军任权谋出令,五军各有所任,部分既定,号令齐一。杜以楚止三军,故为此解。独不观晋知防曰:「吾三分四军以逆来者,四可分而为三,三不可分而为五乎?」
前茅虑无
疏茅明也在前者,明为思虑其所无之事,恐猝有非常,当预告军中,使知而为之备也。按杜氏解,虑无为斥候蹹伏,见骑贼举绛幡,见歩贼举白幡,皆与军人为私号者。然此乃假晋制而言,不知春秋时如何?前茅具二说,茅为旌识,近之。
百官象物而动
注物犹类也。疏类谓旌旗画物类也。百官尊卑不同,所建各有其物象。其所建之物而行动,《周礼·大司马》中秋教治兵,辨旗物之用,即其事也。
以务烈所
陆粲曰:「烈所者,功烈之处所也。犹民知义所之,所」。
众散为弱,川壅为泽,有律以如已也。故曰:律否臧,且律竭也。
陆粲曰:「坎为众,众听于一则彊,今变为兊,兊少女而弱,众散之象也。又坎为川,川流则不竭,今变为兊,兊泽止水,川壅之象也。葢将帅之贵,有法律者,能使其下如己之志,故谓之律。所云顺成而臧也,否臧则律有不败乎?当读以如己也,故曰律为句。」
盈而以竭夭且不整所以凶也
陆粲曰:「夭且不整,亦就
译楚灵王因为厉地战役的缘故,出兵讨伐郑国。
注:鲁宣公六年,楚国讨伐郑国,在厉地达成和解。和解之后,郑伯逃回本国,此事见于鲁宣公十一年。自厉地和解之后,郑国便同时依附于晋、楚两国。查考鲁宣公六年的《左传》经文,并未详细记载厉地战役的情况,大概是有缺漏的文字。厉,是地名。
鲁宣公十年的经文记载说:“崔氏没有罪过,而且是以家族的名义来报告,所以不写崔杼的名字。”
赵汸说:“从此时到崔杼弑杀齐庄公,共五十一年。齐惠公在位时,崔杼年纪尚小。鲁成公十九年,《左传》记载齐侯任命崔杼为大夫,说明在此之前他尚未做官。崔杼尚未成为卿,所以不写他的名字。他实际上是卿的家族,所以来报告。书写其家族名称,如同尹氏一样,尹氏并非周王的卿士,按礼法是不合规定的。书写其拥立王子朝,也是由于世代传承,属于卿族,所以史官不得不记载。”
某氏的守臣某
注:上面的某氏,指姓氏;下面的某,指名字,这是疏证。姓氏也就是家族。礼制中称同族的人为庶姓。
鲁宣公十一年,令尹蔿艾猎修筑沂城。
疏:服虔说,艾猎是蔿贾的子孙,即叔敖。《玉海》说雅地有营谢,是为了赞美召伯。《左传》称修筑沂城是贤德的,指的是蔿敖。
我凭借诸侯的力量讨伐他并杀了他。
疏:经文中没有提到诸侯,却说凭借诸侯讨伐他,诸侯都来庆贺,这是因为当时有楚国的附属国跟随出征。
《读左日钞》卷四
钦定四库全书
《读左日钞》卷五
吴江朱鹤龄撰
鲁宣公十二年,楚国摆出荆尸阵势并出兵。
荆尸是阵法的名称,鲁庄公四年《左传》记载,楚武王摆出荆尸阵势,授予士兵孑旗,用来侵犯随国。《方言》说:“孑,就是防。”大概是参用防旗作为阵法。
夷灭于九县。
疏:九县,指鲁庄公十四年灭息国,十六年灭邓国,鲁僖公五年灭弦国,十二年灭黄国,二十六年灭夔国,鲁文公四年灭江国,五年灭六国、灭蓼国,十六年灭庸国。《左传》记载楚武王攻克权国,派鬬緍治理它,又称文王。加上申、息二县,共十一国,不知为何说是九县?查考《春秋》时期,多有灭掉其国后又重新封立的情况,如陈、蔡之类,这十一国中或许有先灭后封的,所以只说九县罢了。
先縠辅佐他。
注:彘季取代了林父,陆粲说:刘氏说传文中都称彘子、縠,并非彘季。查考晋国有士鲂被称为彘季,杜预或许因此产生讹误,孔颖达疏以季友、季路为例,是错误的。
右军挟持车辕,左军收集草蓐。
注:在车右侧的人挟持车辕作为战备,在车左侧的人收集草蓐作为宿营准备。疏:一辆兵车,甲士三人,步兵七十二人。甲士不与步兵共同服役,所说的左右,是由步兵担任的。一辆兵车有一个车辕,两匹服马夹在车辕两侧,所说的挟持车辕,是指步兵分左右。军队行进时,又分开他们,让他们在两厢,挟持车辕作为战备。楚军阵法以车辕为主,所以用车辕标示车辆,让士兵挟持车辕严阵以待,防备意外。那些应在左侧的士兵,则让他们收集草蓐,让他们离开道路寻找草料作为卧具,所以说作为宿营准备。这是在行军途中如此,至于临战时,必定各自在车的左右。查考《诗诂》:车前弯曲向上钩住衡木的木头称为辀,也叫辕。又《周礼》车宫辕门注:在险阻之处宿营,应当防备非常之事,排列车辆作为藩篱,则仰起车辕作为门的标志。杜预说“挟持车辕作为战备”,恐怕也是这个意思。傅逊说:如果按照注解以车的左右来解释,那么下面所说的前后与中,难道也是指车的前后与中吗?而且在一辆车中,所有在右侧的都挟持车辕,所有在左侧的都收集草蓐,也太烦扰了。大概古代布阵,必定有前、后、左、右、中军,楚军也将军队分为五部分,右军专门挟持车辕作为战备,左军专门收集草蓐作为宿营准备,前军专门侦察以考虑有无敌情,后军作为殿后以抵御后方,中军负责权谋发布命令,五军各有职责,部署既定,号令统一。杜预认为楚军只有三军,所以做出这样的解释。难道没看到晋国知罃说:“我将四军分为三部分来迎战来敌,四可以分而为三,三不可以分而为五吗?”
前军举茅旗侦察敌情。
疏:茅,明也。在前面的,明确地思虑那些未曾预料到的事情,恐怕突然发生非常之事,应当预先告知军中,使大家知道并做好准备。查考杜预的解释,虑无是斥候埋伏,看见骑兵举绛旗,看见步兵举白旗,都是与军人约定的暗号。然而这是借用晋国的制度来说,不知道春秋时期是如何的?前茅有两种说法,茅作为旗帜标识,比较接近。
百官依据旗帜上的物象而行动。
注:物,就是类。疏:类,指旌旗上画着物类。百官尊卑不同,所建的旗帜各有其物象。依据所建的物象而行动,《周礼·大司马》中秋季教习治兵,辨别旗帜物象的用途,就是这件事。
以追求功烈之所。
陆粲说:“烈所,就是功烈之处所。如同‘民知义所’中的‘所’。”
众人分散就会软弱,河流堵塞就会成为沼泽,有法律才能像自己一样。所以说:法律不善,而且法律会枯竭。
陆粲说:“坎卦代表众人,众人听从一人就强大,现在变为兑卦,兑是少女而柔弱,是众人分散的象。又坎卦代表河流,河流流动就不会枯竭,现在变为兑卦,兑是沼泽止水,是河流堵塞的象。大概将帅之所以尊贵,因为有法律,能使其下属像自己的意志一样,所以称为律。所说的顺成就是善,不善则法律有不败的吗?应当读作‘以如己也’,所以说‘律’为一句。”
充盈却以枯竭告终,夭折且不整齐,所以凶险。
陆粲说:“夭折且不整齐,也是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