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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藏诗本义三

诗本义卷二

儒藏 · 诗经 · 已译 · 第 14–19 段

举静女犹如此,则其他可知。故其诗述卫人之言曰:「彼姝然静女,约我而俟我于城隅。与我相失而不相见,则踟蹰而不能去。」又曰:「彼娈然静女,赠我以彤管。此管之色炜然甚盛,如女之美可悦怿也。」其卒章曰:「我自牧田而归,取彼茅之秀者。信美且异矣,然未足以比女之为美。聊贻美人,以为报尔。」

译举《静女》这首诗尚且如此,那么其他的就可以知道了。所以这首诗叙述卫人的话说:“那位美好而娴静的姑娘,约定我在城角等待我。与我失约而没有相见,我就徘徊不定而不能离去。”又说:“那位美好而娴静的姑娘,赠送给我红色的管草。这管草的颜色鲜明而茂盛,就像姑娘的美丽令人喜悦。”它的末章说:“我从放牧的田野回来,选取那茅草中秀美的。确实美丽而且奇异,然而不足以比拟姑娘的美丽。姑且赠送给美人,以此来报答她罢了。”

新台

论曰:毛传「新台」训诂而已,其言既简,不知其意如何,未可遽言其得失。至郑传释「籧篨」为口柔,「戚施」为面柔,然后一篇之义皆失。《国语》晋胥臣对文公言:「籧篨不可使俯【注:谓籧篨偃人不可使俛】戚施不可使仰【注:谓戚施偻人不可使仰】与僬侥、侏儒、蒙防、嚚瘖、聋聩、僮昬之▯,皆是人之不幸而身病者,故谓之八疾。郑既以谓「籧篨」「戚施」并斥卫宣公,据诗,宣公淫乱不恤国事,兵革数起,北风刺其虐政,卫人怨怒相携持而叛去。二子乗舟,又杀伋夀,乃是卫之暴君,似非柔者。其淫于子妇,鸟兽之行,最为大恶。诗人刺之,宜加以深恶之言,不当但言其口柔面柔而已。郑意自谓「籧篨」「戚施」本是病人,以口面柔者似之,故取以为言尔。使宣公口面不柔邪,诗人刺其大恶,何故委曲取此小疾以斥之?使宣公性实柔邪,不当兼此二事。盖口柔不能俯,则是仰矣,又安得戚施?面柔不能仰,则是俯矣,又安得籧篨哉?一人之身,不容兼此二事,此尤可笑者。鲜少殄絶,训释甚明,而郑解鲜为善,又改「殄」为「腆」,以曲成已説,此尤不可取也。今以毛传训诂求诗本义,又据毛解卒章,则毛虽简略,于义为得。

本义曰:卫人恶宣公淫其子妇,乃临河上筑髙台而遂之,以求燕婉之乐。国人过其下者,多仰面视之,不少不絶,言国人仰视者多也。此恶宣公淫,不避人如鸟兽尔。卒章言齐姜本嫁其子,反与其父于此台上共求燕婉之乐,使国人见此,又或俯面而不欲视之,得此犹遇此也。言遇此人而俯面不欲视。据诗:「公在台上,其下之人甚众,有仰而视者,有俯而不欲视者」。然则不欲视者,恶之尤深。

  二子乗舟

论曰:二子乗舟,泛泛其景。毛谓国人伤二子渉危,遂徃如乗舟而无所薄,泛泛然迅疾而不碍也。据传言,夀伋相继而徃,皆见杀。岂谓泛泛然不碍,引譬不▯,非诗人之意也。宣公夺伋妻,为鸟兽之行。使伋之齐而杀之,伋当逃避,使宣公无杀子之事,不陷于罪恶,乃为得礼。若夀者,益不当先徃而就死。二子举非合理,死不得其所,圣人之所不取。但国人怜而哀其不幸,故诗人述其事以譬夫乗舟者,泛泛然无所维制,至于覆溺,可哀而不足尚。亦犹语谓「暴虎冯河,死而无悔也」。诗人之意如此而已,不瑕有害。毛説是矣。

  墙有茨

论曰:「墙有茨」文义皆简而易明。由毛公一言之失,郑氏从而附之,遂汨诗之本义。公子顽通乎宣姜,鸟兽之行人所共恶,当加诛戮。然宣姜是国君之母,诛公子顽则暴宣姜之罪,伤惠公子母之道,故不得而诛尔。诗人乃引蒺藜,人所恶之草,今乃生于墙,理当埽除。然欲埽除,则惧损墙,以比公子顽罪当诛戮,欲诛则惧伤恵公子母之道,其义如此而已。所谓毛公一言之失者,谓墙所以防非常也。且诗人取物比兴,本以意有难明,假物见意尔。若谓墙以防非常,则虽有蒺藜生其上,何害其防非常也?且所谓墙以防非常者,为内外之限尔。若上有蒺藜,则人益不可履而逾,是于墙反有助尔。此岂诗人之本意哉?诗人本意,但恶公子顽当诛,惧有所伤而不得诛;如蒺藜当去,惧损墙而不得去尔。毛公言「去之伤墙」则近矣。

  相防

论曰:经义固常简直明白,而未尝不为説者迂回汨乱而失之弥逺也。相防之义不多,直刺卫之羣臣无礼仪尔。诗之意,言人不如防尔,而毛郑氏以防比人,此其失也。毛言居尊位为闇昧之行,考序及诗皆无此义,而郑氏又从而附之,谓偷食苟得,不知亷耻,皆诗所无。防穴处,诗人不以譬髙位也。本刺无礼仪,何取防之偷食?诗言防有皮毛以成其体,而人反无威仪容止以自饬其身,曾防之不如也。人不如防,则何不死尔?此甚嫉之之辞也。三章之意皆然,更无他意也。

  考槃

论曰:考槃本述贤者退而穷处。郑解「永矢弗谖」,以谓誓不忘君之恶;「永矢弗过」,谓誓不复入君之朝;「永矢弗告」,谓誓不告君以

译新台

论曰:毛传对“新台”只是做了训诂解释,其言辞既简略,不知其深意如何,不可轻易论断其得失。到了郑玄传将“籧篨”解释为口柔(说话柔和),将“戚施”解释为面柔(面容柔和),这才导致全篇的意义都丧失了。《国语》中晋国胥臣对晋文公说:“籧篨(驼背的人)不能让他低头,戚施(佝偻的人)不能让他抬头”,与僬侥、侏儒、蒙眽、嚚瘖、聋聩、童昏等,都是人不幸而身体有病的,所以称为“八疾”。郑玄既然认为“籧篨”、“戚施”都是斥责卫宣公,根据《诗经》,卫宣公淫乱不顾国事,战争频繁发生,《北风》讽刺他的暴政,卫国百姓怨恨愤怒,相互搀扶着逃离。《二子乘舟》又记载他杀了伋和寿,这乃是卫国的暴君,似乎不是口柔面柔的人。他淫乱于儿媳,是禽兽的行为,最为大恶。诗人讽刺他,应当加上深恶痛绝的言辞,不应当只说他口柔面柔而已。郑玄的意思大概是认为“籧篨”、“戚施”本是病人,因为口柔面柔的人与他们相似,所以取来作为比喻罢了。假如卫宣公口面不柔呢,诗人讽刺他的大恶,为什么曲折地选取这种小病来斥责他?假如卫宣公本性确实柔顺呢,就不应当同时具备这两件事。大概口柔不能低头,那就是抬头了,又怎么会有戚施(佝偻)?面柔不能抬头,那就是低头了,又怎么会有籧篨(驼背)呢?一个人身上,不能同时具备这两件事,这尤其可笑。鲜少殄絶,训释非常明白,而郑玄解释“鲜”为善,又把“殄”改为“腆”,以勉强成就自己的学说,这尤其不可取。现在用毛传的训诂来探求《诗经》的本义,又依据毛传对末章的解释,那么毛传虽然简略,但在义理上是正确的。

本义曰:卫国百姓厌恶卫宣公淫乱他的儿媳,于是他在河边修筑高台并在那里行淫,以求得燕婉(和乐)之乐。国人从他台下经过的,大多仰头看他,不少也不断绝,是说国人仰头看的很多。这是厌恶卫宣公淫乱,不避人如同鸟兽一样。末章说齐姜本来嫁给他的儿子,反而和她的父亲在这高台上共同寻求燕婉之乐,让国人看到,又或许低头而不愿看,遇到这样的人就像遇到这样的人一样。是说遇到这个人而低头不愿看。根据《诗经》:“宣公在台上,台下的人很多,有仰头看的,有低头不愿看的”。那么不愿看的,是厌恶得更深。

二子乘舟

论曰:二子乘舟,泛泛其景。毛亨认为国人哀伤二子涉险,于是前往如同乘船而没有靠岸,泛泛然迅疾而没有阻碍。根据传文,寿和伋相继前往,都被杀害。哪里是说泛泛然没有阻碍,引用比喻不恰当,不是诗人的本意。卫宣公夺了伋的妻子,是禽兽的行为。让伋出使齐国而杀害他,伋应当逃避,让卫宣公没有杀子之事,不陷入罪恶,这才符合礼制。至于寿,更不应当先前往而赴死。二子的举动都不合理,死得不明不白,是圣人所不取的。只是国人怜悯并哀伤他们的不幸,所以诗人叙述他们的事情来比喻乘船的人,泛泛然没有约束,以至于翻船溺水,可哀但不足以推崇。也就像俗语说的“空手搏虎,徒步渡河,死了也不后悔”。诗人的意思就是这样而已,不瑕有害。毛亨的说法是对的。

墙有茨

论曰:“墙有茨”文义都简略而易懂。因为毛公一句话的错误,郑氏跟着附和,于是扰乱了《诗经》的本义。公子顽与宣姜通奸,是禽兽的行为,人们共同厌恶,应当加以诛杀。然而宣姜是国君的母亲,诛杀公子顽就会暴露宣姜的罪行,伤害惠公母子的情分,所以不能诛杀罢了。诗人于是引用蒺藜,这是人们厌恶的草,现在生长在墙上,按理应当扫除。然而想要扫除,就害怕损坏墙,以此比喻公子顽罪当诛杀,想要诛杀就害怕伤害惠公母子的情分,其义理就是这样而已。所谓毛公一句话的错误,是说墙是用来防备非常事件的。况且诗人取物比兴,本来是因为心意难以明白,借物来表现心意罢了。如果说墙是用来防备非常事件,那么即使有蒺藜生长在它上面,有什么妨碍它防备非常事件呢?况且所谓墙用来防备非常事件,是为了内外界限罢了。如果上面有蒺藜,那么人更加不能踩踏而越过,这对于墙反而是有帮助的。这难道是诗人的本意吗?诗人的本意,只是厌恶公子顽应当诛杀,害怕有所伤害而不能诛杀;如同蒺藜应当去除,害怕损坏墙而不能去除罢了。毛公说“去除它伤害墙”就接近了。

相鼠

论曰:经义固然常常简捷明白,却未曾不被解说者迂回扰乱而失去得更远。相鼠的意义不多,直接讽刺卫国群臣没有礼仪罢了。诗的意思,是说人不如老鼠罢了,而毛亨、郑玄用老鼠来比喻人,这是他们的错误。毛亨说居于尊位却做昏暗的行为,考察序言和诗都没有这个意思,而郑玄又跟着附和,说偷食苟得,不知廉耻,都是诗中没有的。老鼠穴居,诗人不用它来比喻高位。本来讽刺没有礼仪,为什么取老鼠的偷食?诗说老鼠有皮毛来构成它的身体,而人反而没有威仪容止来约束自己,还不如老鼠。人不如老鼠,那么为什么不死呢?这是非常嫉恨的言辞。三章的意思都是这样,没有其他意思了。

考槃

论曰:考槃本来叙述贤者退隐而穷困处身。郑玄解释“永矢弗谖”,说是发誓不忘君主的恶;“永矢弗过”,说是发誓不再进入君主的朝廷;“永矢弗告”,说是发誓不告诉君主

善道。如郑之説,进则喜乐,退则怨怼,乃不知命之很人尔,安得为贤者也?孔孟常不遇矣,所居之国,其君召之以礼,无不徃也。顔子常穷处矣,人不堪其忧,而不改其乐也。使诗人之意果如郑説,孔子録诗,必不取也。

译这是善道。如果按照郑玄的说法,进用就喜乐,退隐就怨恨,这是不知道命运对人的严峻,怎么能算是贤人呢?孔子和孟子常常不得志,他们所居住的国家,君主以礼征召他们,没有不前往的。颜回常常处于贫困之中,别人不能忍受那种忧愁,他却从不改变自己的快乐。假使《诗经》作者的本意果真如郑玄所说,孔子编订《诗经》,一定不会选取这些诗篇。

本义曰:考成槃乐也。考槃在涧,硕人之寛。独寤寐言,永矢弗谖。谓硕人居于山涧之间,不以为狭,而独言自谓不忘此乐也。硕人之寛,涧居虽狭,贤者以为寛也。永矢弗过者,谓安然乐居涧中,不复有所他之也。永矢弗告者,自得其乐,不可妄以语人也。

  氓

论曰:氓据序是卫国淫奔之女,色衰而为其男子所弃,困而自悔之辞也。今考其诗,一篇始终皆是女责其男之语,凡言「子」「言尔」者,皆女谓其男也。郑于「尔卜尔筮」独以谓告此妇人曰:「我卜汝宜为室家」,且上下文初无男子之语,忽以此一句为男告女,岂成文理?据诗所述,是女被弃逐,怨悔而追序与男相得之初,殷勤之笃,而责其终始弃背之辞:「云子初来,即我谋我,既许子而尔,乃决以卜筮,于是我从子而徃。」尔推其文理,「尔卜尔筮」者,女尔,其男子也。「桑之未落,其叶沃若。于嗟鸠兮,无食桑葚。于嗟女兮,无与士耽。」皆是女被弃逐,困而自悔之辞。郑以为国之贤者刺此妇人见诱,故于嗟而戒之。今据上文「以我贿迁」,下文「桑之落矣」,皆是女之自语,岂于其间独此数句为国之贤者之言?据序但言序其事以风,则是诗人序述女语尔,不知郑氏何从知为贤者之辞,盖臆説也。「桑之沃若」喻男情意盛时可爱,至黄而陨,又喻男意易得衰落尔。郑以桑未落为仲秋时,又谓鸠非时而食葚,且桑在春夏皆未落,岂独仲秋而仲秋安得有葚?此皆其失也。盖女谓:「我爱彼男子情意盛时,与之耽乐而不思后患,譬如鸠爱葚而食之,过则为患也。」兄弟不知,咥其笑矣。据文本谓不知而笑,郑笺云:「若其知之,则笑我」,与诗意正相反也。诗述女言:「我为男子诱而奔也,兄弟不知,我今被其酷暴,乃笑我尔。」意谓使其知我今困于弃逐,则当哀我也,其意如此而已。

  竹竿

论曰:竹竿之诗,据文求义,终篇无比兴之言,直是卫女嫁于异国,不见荅而思归之诗尔。其言多述卫国风俗所安之乐,以见己志,思归而不得尔。而毛、郑曲为之説,常以淇水为比喻。诗曰:「籊籊竹竿,以钓于淇。」毛谓钓以得鱼,如妇人待礼以成为室家,取物比事,既非伦▯,又与下文不相属。诗下文云:「岂不尔思,逺莫致之。」且卫女嫁在夫家,但恩意不相厚尔,是所谓近而不相得也。而诗云「逺莫致之」,故知毛説难通也。郑又以泉源小水当流入淇大水,今不入淇而相左右,喻女当归夫家而不见荅。如郑此説,是以泉源喻女,而以淇水喻夫家也。若然,则小水自不流入淇,是卫女自不归夫家尔,义岂得安?又其下章云:「淇水滺滺,桧楫松舟。」谓舟楫相配得水而行,如男女相配得礼而备,则又以淇水喻礼也。不唯淇水喻礼,义自不伦,且上章以淇水喻夫家,下章又以淇水喻礼,诗人不必二三其意,杂乱以惑人也。

本义曰:卫女之思归者,述其国俗之乐云。有籊籊然执竿以钓于淇者,我在家时常出而见之。今我岂不思复见之乎?而逺嫁异国,不得归尔。又言泉淇二水之间,卫人之所常逰处也。今我嫁在异国,与父母兄弟皆不得相近,况此二水乎?因又思卫女之在其国者,巧笑佩玉,威仪闲暇,乐然于二水之上,念已有所不如也。又言淇水滺滺然,有乗舟而逰者,亦可乐也。序言思而能以礼者,谓虽不见荅,而不敢道夫家之过恶,亦不敢有欲去之心,但陈卫国之乐,以见思归之意尔。若《谷风》及《氓》,则多述夫家之过恶也。

  ▯之水

论曰:据《诗》三章,周人以出戍不得更代而怨思尔。其序言「不抚其民」者,谓劳民以逺戍也。郑氏不原其意,遂以「不流束薪」为恩泽不行于民。且激▯之水,本取其力弱不能流移束薪,与恩泽不行意不▯。由郑氏泥于「不抚其民」,而不考《诗》之上下文义也。

本义曰:激▯之水,其力弱,不能流移于束薪。犹东周政衰,不能召▯诸侯,独使周人逺戍,乆而不得代尔。彼其之子,周人谓他诸侯国人之当戍者也。曷月还

译朱熹《本义》说:“考成槃乐也”的意思是,考槃是盘桓安乐之意。《考槃》诗说“考槃在涧,硕人之寛”,又说“独寤寐言,永矢弗谖”。这是说贤人居住在山涧之间,不觉得地方狭窄,独自醒着或睡着都自言自语,永远发誓不忘却这种快乐。所谓“硕人之寛”,是说山涧居住虽然狭小,但贤者却觉得宽绰。所谓“永矢弗过”,是说安然乐于居住在涧中,不再有其他去处。所谓“永矢弗告”,是说自得其乐,不可以随意告诉别人。

《氓》

议论说:《氓》这首诗,根据《诗序》说是卫国一个私奔的女子,因容颜衰老而被男子抛弃,在困顿中自我悔恨的言辞。现在考察这首诗,全篇从头到尾都是女子责备男子的话语,凡是说到“子”、“言尔”的地方,都是女子对她的男子说的话。郑玄在解释“尔卜尔筮”时,唯独认为这是男子告诉这位妇人说:“我占卜你适宜成为我的妻室。”况且上下文根本没有男子的话语,忽然把这一句当作男子对女子说的话,这难道符合文理吗?根据诗中所述,是女子被抛弃驱逐,怨恨悔恨而追述与男子相好之初,情意殷勤深厚,而责备他最终背弃自己的言辞:“说你当初来时,就与我谋划,既然答应了我,却决定用占卜来定夺,于是我跟随你而去。”推究其文理,“尔卜尔筮”中的“尔”,是指那个男子。“桑之未落,其叶沃若。于嗟鸩兮,无食桑葚。于嗟女兮无与士耽。”这些都是女子被抛弃驱逐,在困顿中自我悔恨的言辞。郑玄认为这是国家的贤人讽刺这位妇人被诱惑,所以感叹并告诫她。现在根据上文“以我贿迁”,下文“桑之落矣”,都是女子的自语,怎么唯独这几句是国家的贤人说的话呢?根据《诗序》只说叙述其事以讽喻,那就是诗人叙述女子的话语罢了,不知道郑氏从哪里知道这是贤人的言辞,这大概是主观臆测罢了。“桑之沃若”比喻男子情意浓烈时可爱,到了枯黄陨落,又比喻男子情意容易衰落。郑玄认为桑树未落是仲秋时节,又说鸩鸟不合时宜地吃桑葚,况且桑树在春夏都未落叶,难道唯独仲秋才落叶,而仲秋哪里会有桑葚呢?这都是他的错误。大抵女子是说:“我爱慕那个男子情意浓烈时,与他沉溺享乐而不考虑后患,就像鸩鸟喜爱桑葚而吃它,过度就会成为祸患。”兄弟不知,咥其笑矣。根据文本是说兄弟不知道而嘲笑,郑玄的笺注说:“如果兄弟知道,就会嘲笑我”,这与诗意正好相反。诗中叙述女子的话:“我因为被男子诱惑而私奔,兄弟不知道,我现在遭受他的残酷暴虐,他们却嘲笑我。”意思是说,如果让他们知道我如今被抛弃驱逐的困境,他们应当哀怜我,意思就是这样罢了。

《竹竿》

议论说:《竹竿》这首诗,根据文字探求义理,全篇没有比兴的言辞,直接就是卫国女子嫁到异国,得不到回应而思念归去的诗罢了。诗中多叙述卫国风俗中安适的乐趣,以此表明自己的心志,是想归去而不能。而毛亨、郑玄曲解其意,常以淇水作为比喻。诗说:“籊籊竹竿,以钓于淇。”毛亨说钓鱼得到鱼,就像妇人等待礼制来完成室家之礼,取物比事,既不合伦常,又与下文不相衔接。诗的下文说:“岂不尔思,远莫致之。”况且卫国女子嫁在夫家,只是恩爱不深厚罢了,这就是所谓的近而不相得。而诗中说“远莫致之”,所以知道毛亨的说法难以讲通。郑玄又用泉源小水应当流入淇水大水,现在不流入淇水而在其左右,来比喻女子应当归回夫家却得不到回应。像郑玄这样解释,是用泉源比喻女子,用淇水比喻夫家。如果这样,那么小水自然不流入淇水,就是卫国女子自己不归回夫家,义理怎么能安顿呢?又下一章说:“淇水滺滺,桧楫松舟。”说舟楫相配得水而行,就像男女相配得礼而完备,那么又用淇水比喻礼了。不仅淇水比喻礼,义理本身就不合伦常,而且上一章用淇水比喻夫家,下一章又用淇水比喻礼,诗人不必三心二意,杂乱无章来迷惑人。

朱熹《本义》说:卫国女子思念归去,叙述其国家风俗的乐趣。有拿着籊籊竹竿在淇水钓鱼的人,我在家时常出来见到他们。现在我难道不想再见到他们吗?却远嫁异国,不能归去罢了。又说泉源和淇水之间,是卫国人常去游玩的地方。现在我嫁在异国,与父母兄弟都不能亲近,何况这两条水呢?因而又思念卫国女子在其国内,巧笑佩玉,威仪从容,在两条水之上快乐的样子,想到自己有所不如。又说淇水滺滺流淌,有乘船游玩的人,也很快乐。《诗序》说思念而能以礼节制,是说虽然得不到回应,但不敢诉说夫家的过错罪恶,也不敢有离去之心,只是陈述卫国的乐趣,以表明思念归去的心意罢了。如果像《谷风》和《氓》,则多叙述夫家的过错罪恶。

《〇之水》

议论说:根据《诗》的三章,是周人因为出戍不能换班而怨恨思念罢了。其《诗序》说“不抚其民”,是说劳役百姓去远方戍守。郑氏不推究其本意,于是把“不流束薪”解释为恩泽不能施行于百姓。况且激〇之水,本意是取其力量微弱不能流动移开束薪,与恩泽不能施行的意思不相〇。这是由于郑氏拘泥于“不抚其民”,而不考察《诗》的上下文义理。

朱熹《本义》说:激〇之水,力量微弱,不能流动移开束薪。就像东周政治衰微,不能召集〇诸侯,只让周人远戍,久而不能换班罢了。彼其之子,周人称那些应当戍守的其他诸侯国的人。曷月还

归?者乆而不得代也。

译想要回去吗?是因为等待了很久却没有人来接替。

兔爰

论曰:郑氏于诗,其失非一。或不取序文,致乖诗义;或逺弃诗义,専泥序文;或序与诗皆所无者,时时自为之説。兔爰之义,据序文及诗本,以桓王之时,周道衰微,诸侯背叛,君子恶居乱世,不乐其生之诗也。而郑氏泥于王师伤败之言,遂以逢此百罹为军役之事,又以兔雉喻政有缓急。且诗言欲寐而不觉其恶,时甚矣。政有缓急,未为大害也。矧夫政体自当有缓有急,就令寛猛失中,诗人未至欲寐而不觉也。

本义曰:「有兔爰爰,雉离于罗者,叹物有幸不幸也。谓兔则爰爰而自得,雉则陷身于罗网,兔则幸而雉不幸也。其曰『我生之初,尚无为』者,谓昔时周人尚幸,世无事而闲缓,如兔之爰爰也。『我生之后,逢此百罹』者,谓今时周人不幸,遭此乱世,如雉陷于网罗,盖伤已适丁其时也。」

  采葛

论曰:诗人取物为比,比所刺美之事尔。至于陈已事,可以直述,不假曲取他物以为辞采。葛采、萧采、艾皆非王臣之事,此小臣贱有司之所为也。防人者,害贤材,离间亲信,乃大臣贤士之所惧。彼诗人不当引小臣贱有司之事以自陈,此毛、郑未得于诗而强为之説尔。故毛直以谓采葛者自惧防,而郑觉其非,因转释以为喻臣以小事出使者,二家之説自相违异,皆由失其本义也。本义曰:诗人以采葛、采萧、采艾者,皆积少以成多。如王听防説,积微而成惑。夫防者,疏人之所亲,疑人之所信,夺人之所爱,非一言可効,一日可为,必须累积而后成,或渐入而日深,或多言之并进,故曰「浸润之谮」,又谓「积毁销骨」也。是以诗人刺防,常以积少成多为患,采葛之义如是而已。至于采苓、防、有鹊巢、巷伯、青蝇,其义皆然。

  丘中有麻

论曰:留为姓氏,古固有之。然考诗人之意,所谓「彼留子嗟」者,非为大夫之姓留者也。庄王事迹略见《春秋》《史记》,当时大夫留氏亦无所闻于人,其被放逐亦不见其事。既其事不显著,则后世何从知之?诗人但以庄王不明,贤人多被放逐,所以刺尔,必不専主留氏一家。及其云「子国」,则毛公又以为子嗟之父。前世诸儒皆无考据,不知毛公何从得之。若以子国为父,则下章云「彼留之子」,复是何人?父子皆贤而并被放逐,在理已无。若泛言留氏举族皆贤而皆被弃,则愈不近人情矣。况如毛、郑之説,留氏所以称其贤者,能治麻麦、种树而已矣。夫周人众矣,能此者岂一留氏乎?况能之未足为贤矣。此诗失自毛公,而郑又从之。

本义曰:「庄王之时,贤人被放逐,退处于丘壑,国人思之,以为麻麦之▯生于丘中,以其有用,皆见收于人,惟彼贤如子嗟、子国者,独留于彼而不见録。其来施施难于自进也,将其来食,思其来而録之也。贻我佩玖,谓其有美徳也。子嗟、子国,当时贤士之字,泛言之也。」

  诗本义卷三

<经部,诗类,诗本义>

  钦定四库全书

诗本义》卷四宋欧阳修撰叔于田。

论曰:「叔于田」之义至简而明,毛、郑于「饮酒」「服马」无所解说,而谓「巷无居人」者,国人注心于叔,似如无人处。不惟其说迂踈,且与下二章「饮酒」「服马」文义不▯。以此知非诗人本意也,虽为小失,不可不正。

本义曰:「诗人言大叔得众,国人爱之,以谓叔出于田,则所居之巷若无人矣。非实无人,虽有而不如叔之美且仁也。其二章又言叔出,则巷无可共饮酒之人矣。虽有而不如叔之美且好也。其三章又言叔出,则巷无能服马之人矣。虽有而不如叔之美且武也。皆爱之之辞。」

  羔裘

论曰:羔裘晏兮,三英粲兮。毛、郑皆以三英为三徳者,本无所据,盖旁取《书》之三徳,曲为附丽尔。六经所在,三数甚多,苟可曲以附丽,则何说不可?据《诗》三章,皆上两言述羔裘之美,下两言称其人之善。其一章曰:羔裘如濡,洵直且侯者,言此裘润泽,信可以为君朝服,洵信也。至其下言,则称其人曰:彼其之子,守命不变也。其二章曰:羔裘豹饰,

译兔爰

论曰:郑玄对于《诗经》的解说,其错误不止一处。有时不采纳《诗序》的文字,导致违背了诗歌的原意;有时远远抛弃诗歌的原意,专门拘泥于《诗序》的文字;有时《诗序》和诗歌本身都没有的内容,他却时常自行加以解说。《兔爰》这首诗的原意,根据《诗序》和诗歌文本,是说在周桓王时期,王道衰微,诸侯背叛,君子厌恶身处乱世,不乐于生存的诗篇。而郑玄拘泥于“王师伤败”的说法,于是将“逢此百罹”解释为军役之事,又用兔子和野鸡来比喻政令有宽缓与紧急之分。况且诗中说要睡觉却不觉知邪恶,说明时局已经非常严重了。政令有宽缓与紧急,并不算大的祸害。何况政体本来就应该有宽缓与紧急,即使宽猛失当,诗人也不会达到想要睡觉却不觉知的地步。

本义曰:“有兔爰爰,雉离于罗”,是感叹事物有幸与不幸。说兔子悠闲自得,野鸡却陷入罗网,兔子是幸运的,野鸡是不幸的。诗中‘我生之初,尚无为’,是说往昔周人尚且幸运,世间无事而闲适舒缓,如同兔子的悠闲自得。‘我生之后,逢此百罹’,是说如今周人不幸,遭遇这乱世,如同野鸡陷入网罗,大概是哀伤自己恰好赶上了这个时运。”

采葛

论曰:诗人选取事物作为比喻,是用来比喻所讽刺或赞美的事物的。至于陈述自己的事情,可以直接叙述,不需要曲折地借用其他事物来作为辞藻。采葛、采萧、采艾都不是王臣的事务,这是小臣和低级官吏所做的事。谗佞之人,陷害贤才,离间亲信,这是大臣和贤士所恐惧的。诗人不应当引用小臣和低级官吏的事务来自我陈述,这是毛亨、郑玄没有理解《诗经》而强行做出的解说。所以毛亨直接认为采葛的人自己恐惧谗言,而郑玄觉得不对,于是转而解释为比喻臣子因小事被派出使,两家的说法自相矛盾,都是因为失去了诗歌的原意。本义曰:诗人以采葛、采萧、采为例,都是积累少量以成多数。如同君王听信谗言,积累细微之处而成迷惑。谗言,是疏远人们所亲近的,怀疑人们所信任的,夺取人们所喜爱的,不是一句话就能见效,一天就能完成的,必须积累而后才能形成,或者逐渐深入而日益加深,或者多种言论并进,所以说‘浸润之谮’,又叫做‘积毁销骨’。因此诗人讽刺谗言,常以积少成多为祸患,采葛的意义就是这样罢了。至于《采苓》、《隰有萇楚》、《鹊巢》、《巷伯》、《青蝇》,其意义都是如此。

丘中有麻

论曰:留作为姓氏,古代本来就有。然而考察诗人的意图,所谓‘彼留子嗟’,并不是指大夫姓留的人。周庄王的事迹大致见于《春秋》和《史记》,当时大夫姓留的也没有听说有人,他被放逐的事也不见记载。既然事情不显著,那么后人从哪里得知?诗人只是认为庄王不明,贤人多被放逐,用来讽刺罢了,必定不是专门针对留氏一家。等到说到‘子国’,毛公又认为是子嗟的父亲。前代诸儒都没有考证,不知道毛公从哪里得来的。如果把子国当作父亲,那么下一章说‘彼留之子’,又是指谁呢?父子都贤能而都被放逐,在情理上已经不通。如果泛泛地说留氏全族都贤能而都被抛弃,那就更加不合人情了。况且按照毛亨、郑玄的说法,留氏之所以被称为贤能,不过是能治理麻麦、种植树木罢了。周人众多,能这样做的人难道只有留氏吗?况且能做到这些不足以称为贤能。这首诗的错误始于毛公,而郑玄又跟随他。

本义曰:“庄王时期,贤人被放逐,退隐于山丘沟壑,国人思念他们,认为麻麦生长在丘中,因为它们有用,都被人们采收,只有像子嗟、子国那样的贤人,独自留在彼处而未被录用。他们走来走去,难以自我进身,想着他们来吃饭,思念他们来而被录用。赠送我佩玉,是说他们有美德。子嗟、子国,是当时贤士的字,是泛泛而言的。”

诗本义卷三

<经部,诗类,诗本义>

钦定四库全书

诗本义》卷四 宋 欧阳修撰 叔于田。

论曰:“叔于田”的意义非常简明,毛亨、郑玄对“饮酒”、“服马”没有解说,而说“巷无居人”是指国人注意力集中在叔身上,好像没有人居住的地方。不仅他们的说法迂阔疏漏,而且与下面两章“饮酒”、“服马”的文意不相符合。由此知道这不是诗人的本意,虽然是小的失误,也不能不纠正。

本义曰:“诗人说大叔深得人心,国人喜爱他,认为叔外出打猎,那么他所居住的巷子就好像没有人了。并不是真的没有人,虽然有人,但不如叔美好且仁德。第二章又说叔外出,那么巷子里就没有可以一起喝酒的人了。虽然有人,但不如叔美好且友善。第三章又说叔外出,那么巷子里就没有能驾驭马匹的人了。虽然有人,但不如叔美好且勇武。这些都是喜爱他的言辞。”

羔裘

论曰:羔裘晏兮,三英粲兮,毛亨、郑玄都把三英解释为三德,本来没有依据,大概是旁取《尚书》中的三德,曲折地加以附会罢了。六经所在,三这个数字很多,如果可以曲折地加以附会,那么什么说法不可以呢?根据《诗经》三章,都是上面两句叙述羔裘的美好,下面两句称赞人的善良。第一章说:羔裘如濡,洵直且侯,是说这皮袍润泽,确实可以作为君王的朝服,洵是确实的意思。至于下面说的话,则称赞那个人说:彼其之子,守命不变。第二章说:羔裘豹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