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识名解卷十二
助理隂教,亦如菅茅之济于用,非可等闲弃置者。且白茅物薄而用重,其非贱防之比可知。或乃曲解喻妾之説,力诋为贱,又嫌于缩酒不可通,强以宗庙崇重喻褒姒得时,尤可哂。
译辅助阴柔的教化,也如同菅草和茅草对于实用有所裨益,并非可以轻易轻视丢弃的东西。况且白茅这种物品虽然微薄,但用途却很重要,它并非与低贱的防御之物同类,这是显而易见的。有人竟然曲解将妾室比作茅草的说法,极力诋毁其为低贱,又因为担心“缩酒”的说法讲不通,便强行用宗庙的崇高尊贵来比喻褒姒得宠,这尤其令人可笑。
二章以菅茅连言,然菅自菅,茅自茅。郑氏以为为菅之茅,则误矣。正义谓上章言取茅而弃菅,故此章申之。不识一取一弃,从何处防出也?则皆引喻之譌,以致此耳。菅茅生质洁白,故白云从而覆被润泽之。两者有臭味相投,意今之子乃愦愦然以色弃徳,莫我肯顾。其视菅茅之被泽于云,何如哉?故曰不犹也,犹同也。
荑【▯风静女篇】荑或作稊。列子因以为茅,靡一作弟靡。字书荑与稊、弟通。易枯杨生稊,郑注亦作荑,是也。惟説文分荑、稊为二物,训荑为艸,故或以荑为柔艸通名。然韵防谓今人食之,谓之茅揠,则其为茅始生专有之名明矣。荑即茅所用,以借礼物者,此即上彤管之借也。易茅言荑,变文耳。看下贻字,明是借以将礼,故曰匪汝荑之为羙也,乃羙夫人之以彤管相贻者,而荑亦觉其羙耳。末句美字略读▯接上为美,来谓我羙之也。旧説以荑为喻,又解赠荑在彤管之外,且以为羙人之所赠,皆未然。严华谷又以荑为男赠女之物,报贻彤管。按词防,羙人之贻,自是人以此贻我,而必云我为羙人之贻,于文亦未顺。此与刘贡父所説赠勺贻椒谑语合观,可发一哂。何元子説此篇以静女为一人,女羙者又一人贻彤管,是实事。归荑是假象,纷纭舛错,语意不伦。且既以二章女羙非静女,何以覩彤管而悦其羙,且珍重其贻而深以为羙耶?夫羙者,非羙其色也,羙其所赠,而叹想其正静之徳耳。
荑生郊外,故从其地采之。许东阳泥“自牧”二字,以为相逐于野,非也。且如周南之女,犹出游江汉,人亦贵其徳之贞耳,何必以城隅自牧为嫌哉?夫城隅而曰“俟”者,从其人想望之也,即“于归牧马”之谓也。故下曰“爱而不见”也。
【卫风·硕人篇】旧皆以荑新生,取柔义。然荑自为茅始生者,此以喻手,当兼白言。盖柔则众艸之始生所同,柔而白则茅所独也。
荼【郑风·出其北门》篇】郑氏解此诗之荼为茅秀。按茅秀亦有荼名,以释艸蔈荂荼猋藨芀之文证之,其説允矣。陆农师混入苦菜,非今正之。
旧以荼色白,因谓女见弃,又遭兵革之祸,故皆防服,此大非也。兵革不息,男女相弃,民方奔窜之不暇,奚暇讲求凶礼,必防服以覔其室家耶?且下綦巾,茹藘,或苍或赤,何同遭祸而服色不同如此?愚谓对上如云,自取繁盛,义则陆农师之説得之。
郑氏谓荼物之轻者,飞行无常,盖取乱离漂泊意。然与上如云义,究不协。而或乃以为淫泆女子之况,不尤谬乎?
【▯风鸱鸮篇】传以此荼为萑苕。按茅薍相类,其秀皆可称荼。然此诗通作鸱鸮,自言。陆玑谓鸱鸮喙尖如锥,取茅秀为巢,以麻紩之,如刺袜然。正与捋荼之语相合。盖所以借巢者,则是茅秀,非薍秀也。
上绸缪牖户,必取桑根之皮。此但纳茅秀于巢中,以为之借。盖桑土以葺其外,荼租以借其内也。礼,封诸侯以土,蒩以白茅。《周礼音义》亦作租。《説文》训蒩为茅借,是矣。
韭
韭【▯风七月篇】韭之为物,不与常草同,故自为一类,而防属之本草,一名草钟乳,一名起阳草,其收种法具见《齐民要术》。説文谓一种而久者,故谓之韭。性内生根,喜上跳翦,不用日中。杜诗「夜雨翦春韭」是也。然释草但释山韭为蒮,而不更列家韭。又《字林》别载水韭之名,大抵形似而种各异者。
正义谓祭韭者,盖以时韭新出,故用之。旧皆主其説,愚谓用韭非荐新之义,韭逞味于春,故凡春祭皆用之。若荐新,当在三之日,夏小正云「正月囿有见韭」是也。况此祭原为荐氷而设,非为荐韭而设,春祭凡羹芼皆用韭,此举时物以该祭品耳。宋淳化中,李至上言:「诗四之日即今二月也。」又月令开氷之祭,当在春分,非四月所当行。帝览奏云:「韭长可以苫屋矣,何谓荐新?」此辩时云尔。若今韭二月已盛长,无复新黄,则苫屋固不待四月也。
果臝
果臝【▯风东山篇】释艸云:果臝之实,栝楼。邢昺解为果臝之艸,其实名栝楼是也。苏颂谓其苖引藤
译第二章将菅与茅连在一起说,然而菅就是菅,茅就是茅。郑氏认为这是作为菅的茅,那就错了。《正义》说上一章讲取茅而弃菅,所以这一章重申它。不知道一取一弃是从哪里推演出来的呢?这都是因为引用比喻的错误,才导致这样的结果。菅和茅生长的质地洁白,所以白云随之覆盖并润泽它们。两者气味相投,意思是现在的男子却昏昧地因为美色而抛弃德行,不肯顾念我。他们看待菅茅被云气润泽的情形,又是怎样的呢?所以说“不犹”,犹就是同的意思。
荑【〇《风·静女》篇】荑有的版本写作稊。《列子》因此把它当作茅,靡有的版本写作弟靡。字书说荑与稊、弟相通。《易经》“枯杨生稊”,郑玄的注也写作荑,这是对的。只有《说文解字》将荑、稊分为两种东西,训释荑为草,所以有人把荑当作柔嫩草的通称。然而《韵防》说现在人吃的,叫做茅揠,那么它是茅刚生长时的专有名称就很明白了。荑就是茅所用的,用来借指礼物的,这就是上一章彤管的借代。《易经》说茅,这里说荑,只是变换文字罢了。看下面的“贻”字,明显是借用来表达送礼,所以说“匪汝荑之为美也”,意思是并非你的荑本身美好,而是赞美那位用彤管相赠的人,而荑也因此显得美好罢了。末句的“美”字略读〇承接上文为美,来谓我美之也。旧说把荑当作比喻,又解释赠送荑在彤管之外,并且认为是美人所赠,这些都不对。严华谷又把荑当作男子赠给女子的东西,用来回报彤管。按照文辞的规律,美人的赠送,自然是那人以此赠给我,却一定要说成是我为美人的赠送,在文意上也不通顺。这与刘贡父所说的赠勺、贻椒的戏谑之语合看,足以让人一笑。何元子说这首诗以静女为一人,女美者又是另一人赠送彤管,这是实事。归荑是假象,说法纷纭错乱,语意不伦不类。况且既然认为第二章的女美者不是静女,为什么看到彤管就喜欢它的美好,并且珍重它的馈赠而深深以为美呢?所谓美,不是赞美她的容貌,而是赞美她的馈赠,并感叹向往她端正安静的德行罢了。
荑生长在郊外,所以从那里采摘它。许东阳拘泥于“自牧”两个字,认为是在野外互相追逐,这是不对的。况且像《周南》的女子,尚且出游江汉,人们也推崇她德行的贞洁,何必以城隅自牧为嫌呢?在城隅而说“俟”,是顺着那人想望的意思,也就是“于归牧马”的意思。所以下面说“爱而不见”。
【《卫风·硕人》篇】旧说都认为荑是新生,取柔嫩的义项。然而荑本身就是茅刚生长时的样子,这里用来比喻手,应当兼有白色的意思。因为柔嫩是所有草刚生长时的共同点,而柔且白则是茅独有的。
荼【《郑风·出其北门》篇】郑氏解释这首诗的荼为茅秀。查考茅秀也有荼的名称,用解释草、蔈、荂、荼、猋、藨、芀的文字来证明,他的说法是合理的。陆农师把它混入苦菜,现在纠正它。
旧说因为荼颜色白,就说女子被抛弃,又遭遇兵革之祸,所以都穿丧服,这大错特错。兵革不息,男女相弃,百姓正忙着逃窜都来不及,哪里有空讲求凶礼,一定要穿丧服去寻找他们的家人呢?况且下面的綦巾、茹藘,有的青有的红,为什么同遭祸难而服色不同成这样呢?我认为对上文的“如云”,自取繁盛,义理上陆农师的说法是对的。
郑氏说荼是轻浮的东西,飞行没有定处,大概是取乱离漂泊的意思。然而与上文“如云”的义理,终究不协调。而有人竟认为是淫荡女子的状况,不是更荒谬吗?
【〇《风·鸱鸮》篇】《传》把这种荼当作萑苕。查考茅薍相似,它们的穗都可以称为荼。然而这首诗通篇作鸱鸮,是自述。陆玑说鸱鸮喙尖如锥,取茅穗做巢,用麻编织,像刺袜一样。正好与捋荼的话相合。大概用来借巢的,是茅穗,不是薍穗。
上文绸缪牖户,一定取桑根的皮。这里只是把茅穗纳入巢中,作为内衬。大概用桑土来修补外面,用荼租来衬里面。礼制,封诸侯用土,用白茅包裹。《周礼音义》也写作租。《说文》训释蒩为茅借,是对的。
韭
韭【〇《风·七月》篇】韭这种东西,不与普通草同类,所以自成一类,而本草属于防属,一名草钟乳,一名起阳草,它的收种方法详见《齐民要术》。《说文》说一种而久存的,所以叫韭。它性内生根,喜欢向上跳跃修剪,不需要在日中。杜甫诗“夜雨剪春韭”就是如此。然而《释草》只解释山韭为蒮,而没有再列出家韭。又《字林》另外记载水韭的名称,大体形状相似而种类不同。
《正义》说祭祀用韭,大概是因为时韭新出,所以用它。旧说都主张这个说法,我认为用韭不是荐新的意思,韭在春天味道鲜美,所以凡是春祭都用它。如果是荐新,应当在三之日,《夏小正》说“正月囿有见韭”就是如此。况且这个祭祀原本是为了荐冰而设,不是为了荐韭而设,春祭凡是羹汤的配料都用韭,这是举出时物来概括祭品罢了。宋淳化年间,李至上进言:“诗中的四之日就是现在的二月。”又说月令开冰的祭祀,应当在春分,不是四月所应当行的。皇帝看奏章说:“韭长可以苫屋了,为什么说荐新?”这是辩驳时云如此。如果现在的韭二月已经盛长,不再有新的黄色,那么苫屋固然不等到四月。
果臝
果臝【〇《风·东山》篇】《释草》说:果臝的果实,是栝楼。邢昺解释为果臝的草,它的果实名叫栝楼,这是对的。苏颂说它的苗引藤
蔓,叶如甜▯叶而窄,作又有细毛。七月开花,似壶芦花,浅黄色,结实,在花下,大如拳,其形有正圆者,有锐而长者,似是▯属,故有天▯、苽蒌之名。然青时如▯,黄则如▯柿。又但入药品,不与果蓏、▯、瓠同类。兹依释艸文别列以识其名云。李时珍云:臝与蓏同。説文:木上为果,地下为蓏。此物蔓生附木,故得兼名。栝楼即果臝二字音转也,亦作□▯。后人又转为▯蒌。愚按:释艸谓果臝之实为栝楼,是果臝者根蔓叶实之总名,栝楼其实名也。时珍谓果臝兼得木上地下之称,近是。至谓栝楼即果臝转音,则误矣。雷斆分圆者为栝,长者为楼。又有谓以雌雄异名并存考。
译蔓生植物,叶子像甜瓜叶但较窄,表面又有细毛。七月开花,形状像葫芦花,呈浅黄色,果实结在花下,大小如拳头,形状有正圆的,也有尖而长的,似乎属于瓜类,所以有天瓜、瓜蒌的名称。然而青色时像瓜,黄色时像柿子。又只作为药材使用,不与瓜果、瓠瓜同类。这里依据《释草》的文字单独列出以识别它的名称。李时珍说:臝与蓏相同。《说文解字》:长在树上的叫果,长在地下的叫蓏。这种植物蔓生依附树木,所以兼得这两个名称。栝楼就是“果臝”二字的音转,也写作□〇。后人又音转为〇蒌。我认为:《释草》说果臝的果实叫栝楼,那么果臝是根、蔓、叶、果实的总称,栝楼才是果实的专名。李时珍说果臝兼得木上、地下的称呼,大致正确。至于说栝楼是果臝的音转,那就错了。雷斆把圆形的称为栝,长形的称为楼。又有说法认为以雌雄不同来命名并存,可供考证。
宇乃屋垂,即今檐下,故栝楼得而延蔓之。与室户有别,观《七月》诗,在宇在户之分可见。
苹
苹【小雅·鹿鸣篇】苹与蒌异种而相似。蒌叶如艾,白色,茎正白,生食之亦香而脆,叶亦可蒸为茹。故郑渔仲谓蒌即苹。然释草明以苹为藾萧,郭璞谓之藾蒿,不与蒌混也。王弇州谓蒌蒿即藾蒿,则皆误于渔仲耳。卢氏杂説载:唐徳宗听政暇,博览群书,一日问宰臣:“苹是何草?”杨珏以《尔雅》藾萧为对,上谓:“诗疏叶圆而花白,丛生野中,似非藾萧。”云云。然按今所传陆玑説,但谓苹叶青白色,茎似箸而轻脆,通无叶圆花白之语也。兹以释草无蒿名,别列于此。
传训苹为蓱,説文训蓱为苹,皆大误。陆农师傅防之,以为蓱无根而浮,常与水平,故曰苹,尤非理也。罗瑞良又谓郑氏以蓱非野所生,非鹿所食,《易》为藾萧。然古人称水草之交为麋,则麋鹿亦食水草,此皆曲通传説,究属强解。
陆农师既本传释苹为水草,因谓鹿食苹,亦兼饮言,以合序饮食之説,尤凿。
蒿
蒿【小雅·鹿鸣篇】专名蒿者,释草谓之菣。郭璞、陆玑皆以为青蒿。愚按:蒿类不一,惟蒿、菣及皤蒿、牡菣见释草文。余书传中有蓬蒿、白蒿、艾蒿、蒌蒿、芗蒿、藾蒿、萝蒿、黄花蒿、牛尾蒿、马先蒿诸类,以释草无蒿名,俱别见。至如陆农师説青蒿,亦自有黄色、青色二种,博物君子无槩视之可耳。
説家误于传,以苹为蓱,因谓鹿食水草。今诸蒿丛生原野,岂亦水草类耶?此不辨而知其诬者。
【小雅蓼莪篇】严华谷引《释草》文,以谓蘩、萧、蔚、莪之类,春始生,气味既异,故其名不同;至秋老成,则皆蒿。此诗説莪蒿甚明。愚按:莪形似蒿,故后人有萝蒿之称。然《释草》但云“莪,罗”而已。所谓“蘩丑,秋为蒿”者,正以蘩有“皤蒿”之名,其长大则为蒿类,非谓莪、萧为蘩之丑耳。严氏合莪蒿为一物作解,误矣。
旧説多分莪蒿为二草,得解。然谓忧思乱神,视莪为蒿,则非。罗瑞良云:古言蒿以为非羙物者,凉秋九月,枝榦益髙,荒坛枉径,芜秽不治,故蒿者农恶之。然则诗意盖曰:父母生我而不能得我,一日养也。彼蓼蓼然苍蒨者貌,视之以为菁莪之草也,庶乎其羙材也。乃孰视之,则满径蓬蒿而无所用也,此孝子之自况也。则是本为蒿而貌视为莪者也。
蔚【小雅蓼莪篇】释草别蔚为牡菣,郭璞以为无子者,盖从牡取义,而陆玑云牡蒿七月华,八月为角,角似小豆,则又有子矣。至《本草》别以牡蒿为齐头蒿,与玑説马新蒿异。至云秋开细黄花,细实如车前实,而内子防小不可见,故人以为无子,亦是强语。愚谓释草有牡□,牡茅,其名牡者颇伙,自非无子之义。盖蒿蔚皆菣,而蔚太于蒿,犹雌之有雄,牝之有牡者,故曰牡菣。严华谷亦以蔚为蒿之尤粗大者是也。
罗瑞良泥无子之説,谓蒿生子以喻母,牡蒿以喻父,尤诞。诗但以莪蒿喻材不材耳,若果取义分喻父母,则何不如屺岵之诗明言之,而乃先母而后父?且喻言则分父母为二,正言又合父母为一耶?罗瑞良又谓蒿犹有子者,蔚则无子,以见父母得我之难。且蔚又治无子,亦寓其意,尤穿凿,与芣苢曲解相似。
严华谷云:「诗人取义多在首章,至次章则变韵以成歌,此举蔚以言蒿之粗大耳。犹扬之水,一章言戍申,二三章言戍甫许,借甫许以言申,止是戍申不戊甫许也。」此最得解,盖蒿蔚一种,变文取韵,非有他义。旧解皆为过于深求,故穿凿至此。明其义者,可与读全诗,匪特扬水一篇堪例言也。
蘩【召南采蘩篇】蘩为皤蒿,郭璞即谓白蒿,邢昺以为皤犹白,是也。释草蘩名凡三见,后二条注家皆以为未详,惟《夏小正》传以由胡释蘩。又《广雅》云:蘩母蒡勃也。陆玑亦谓皤蒿一名游胡,北海人谓之旁勃,则由胡当即皤蒿无疑。至陆农师引仙经▯食之説,遂合释草菟蒵为一物,未可据也。罗瑞良则分蘩为水陆二种,其一为萝蒿,属水;其一为皤蒿,属
译宇是屋檐下垂的部分,也就是现在的屋檐下,所以栝楼得以在那里蔓延生长。这与室内的门户不同,看《诗经·七月》中“在宇”与“在户”的区分,就可以明白。
苹
《小雅·鹿鸣》篇中的苹,与蒌是不同的种类但外形相似。蒌的叶子像艾草,颜色白,茎也是纯白的,生吃它香气浓郁且脆嫩,叶子也可以蒸熟当菜吃。所以郑渔仲说蒌就是苹。然而《尔雅·释草》明确将苹解释为藾萧,郭璞称之为藾蒿,并没有与蒌混淆。王弇州说蒌蒿就是藾蒿,那么他们都是被郑渔仲误导了。卢氏《杂说》记载:唐德宗处理政务闲暇时,广泛阅读群书,有一天问宰相:“苹是什么草?”杨珏用《尔雅》中的藾萧来回答,皇上说:“《诗经》注疏说苹叶子圆而花白,丛生在野外,似乎不是藾萧。”等等。然而查考现在流传的陆玑的说法,只说苹叶青白色,茎像筷子一样轻脆,完全没有叶子圆、花白的说法。这里因为《释草》中没有“蒿”这个名称,所以单独列在这里。
《毛传》将苹解释为蓱,《说文解字》将蓱解释为苹,这都是大错特错。陆农师(陆玑)纠正了这种说法,认为蓱没有根而漂浮,常与水面齐平,所以叫苹,这尤其不合情理。罗瑞良又说郑氏认为蓱不是野外生长的,也不是鹿吃的,《易经》中指的是藾萧。然而古人称水草交界处为麋,那么麋鹿也吃水草,这些都是为了勉强疏通传统说法,终究属于牵强附会。
陆农师既然依据《毛传》将苹解释为水草,于是说鹿吃苹,也兼指饮水,以符合序文中关于饮食的说法,这更是生硬附会。
蒿
《小雅·鹿鸣》篇中,专名“蒿”的,《释草》称之为菣。郭璞、陆玑都认为它是青蒿。我认为:蒿的种类不一,只有蒿、菣以及皤蒿、牡菣出现在《释草》的文本中。其他书传中有蓬蒿、白蒿、艾蒿、蒑蒿、芗蒿、藾蒿、萝蒿、黄蒿、牛尾蒿、马先蒿等各种类别,因为《释草》中没有“蒿”这个总名,所以都分别列出。至于陆农师所说的青蒿,本身也有黄色、青色两种,博学的君子不能一概而论。
注家被《毛传》误导,将苹解释为蓱,于是说鹿吃水草。现在各种蒿草丛生在原野上,难道也是水草一类吗?这是不用分辨就知道其虚假的。
《小雅·蓼莪》篇中,严华谷引用《释草》的文字,认为蘩、萧、蔚、莪这类植物,春天刚生长时,气味不同,所以名称不同;到了秋天成熟衰老,就都叫蒿。这首诗对莪蒿的解释很明确。我认为:莪的形状像蒿,所以后人称它为萝蒿。然而《释草》只说“莪,罗”罢了。所谓“蘩的同类,秋天变成蒿”,正是因為蘩有“皤蒿”这个名字,它长大后就属于蒿类,并不是说莪、萧是蘩的同类。严氏将莪蒿合为一物来解释,是错误的。
旧说大多将莪和蒿分为两种植物,这是正确的解释。然而说因为忧思扰乱心神,把莪看成蒿,则是不对的。罗瑞良说:古人说蒿是因为它不是美好的事物,凉秋九月,枝干越来越高,荒芜的祭坛和歪斜的小径,杂草丛生不加治理,所以农夫厌恶蒿。那么诗意大概是说:父母生养我却不能得到我的孝养,哪怕是一天的奉养。那蓼蓼然苍翠的样子,看起来像是菁莪之草,希望它是美好的材料。然而仔细一看,却是满径蓬蒿而毫无用处,这是孝子自况。那么这是本来是蒿而看起来像莪的。
蔚
《小雅·蓼莪》篇中,《释草》将蔚别称为牡菣,郭璞认为它是没有种子的,大概是从“牡”(雄性)取义,而陆玑说牡蒿七月开花,八月结角,角像小豆,那么又有种子了。至于《本草》将牡蒿别称为齐头蒿,与陆玑所说的马新蒿不同。至于说秋天开细小的黄花,细小的果实像车前草的果实,而里面的种子很小看不见,所以人们认为它没有种子,这也是牵强的话。我认为《释草》中有牡菣、牡茅,名称中带“牡”的很多,自然不是没有种子的意思。大概蒿和蔚都是菣,而蔚比蒿粗大,就像雌性中有雄性,牝中有牡一样,所以叫牡菣。严华谷也认为蔚是蒿中特别粗大的,这是对的。
罗瑞良拘泥于没有种子的说法,说蒿有种子用来比喻母亲,牡蒿没有种子用来比喻父亲,尤其荒诞。《诗经》只是用莪蒿来比喻有用或无用的人才罢了,如果真要取义分别比喻父母,那么为什么不像《屺岵》那首诗那样明确说出来,而是先说母亲后说父亲?而且比喻时把父母分为二,正面说时又把父母合为一吗?罗瑞良又说蒿还有种子,蔚则没有种子,以此显示父母得到我的艰难。况且蔚又能治疗无子症,也寄托了这个意思,尤其穿凿附会,与对《芣苢》的曲解相似。
严华谷说:“诗人取义多在首章,到了次章则变换韵脚以成歌,这里举蔚来说蒿的粗大罢了。就像《扬之水》,第一章说戍守申地,第二、三章说戍守甫、许两地,借甫、许来说申,只是戍守申地而不戍守甫、许罢了。”这最得要领,大概蒿和蔚是一种植物,变换文字以押韵,没有其他含义。旧解都因为过度深究,所以穿凿附会到了这种地步。明白其义的人,可以通读全诗,不仅仅《扬之水》一篇可以作为例证。
蘩
《召南·采蘩》篇中的蘩是皤蒿,郭璞就说它是白蒿,邢昺认为皤就是白,这是对的。《释草》中蘩的名字共出现三次,后两条注家都认为未详,只有《夏小正》传用由胡来解释蘩。又《广雅》说:蘩母是蒡勃。陆玑也说皤蒿一名游胡,北海人称之为旁勃,那么由胡当即皤蒿无疑。至于陆农师引用仙经中〇食的说法,于是将《释草》中的菟蒵合为一物,不可依据。罗瑞良则将蘩分为水陆两种,一种是萝蒿,属水;一种是皤蒿,属
陆。然释草文莪萝别列,并不以为蘩丑。《本草》谓白蒿生中山川泽,何云非水物?今洲渚浒涘间草,根下滋于水,而出乎陆地者,比比皆是。又释水小渚曰沚,乃水中可居之地。《诗》云:“于沼于沚”,正根滋水而出乎陆者,未可强分为二也。
译陆。然而《释草》将莪萝单独列出,并不认为它是蘩或丑。《本草》说白蒿生长在中山的川泽之中,怎么能说它不是水生植物呢?如今在沙洲、水边生长的草,根部滋润于水中,却生长在陆地上的,到处都是。又《释水》说水中的小洲叫沚,那是水中可以居住的地方。《诗经》说:“在沼泽在水洲”,这正是根部滋润于水中而生长在陆地上的植物,不能强行将它们分为两类。
皤蒿似艾,叶上有白毛,粗涩,实非艾也。陆玑以为,凡艾白色为皤蒿,非是。
菹有七:韭、菁、茒、葵、芹、菭、笋是也。无有以蘩为菹者。传笺谓执蘩、菜荐豆菹,皆牵于序奉祭祀之説,要鲜确据。但皤蒿香羙可食。又《左传》:「苹蘩蕰藻之菜,可荐鬼神」,则古或以蘩列祭品,不似后妃采荇之语,尤为不根耳。陆农师以沼沚分内外,谓荇采之左右,蘩采之内外,苹藻采之上下,盖位下事繁之证,此甚无谓。夫荇藻亦在沼沚之中,凡采不越左右之际,必纽三者分别繁简为后妃夫人等级,则穿凿之大病矣。
通诗无奉祭祀之语,又《七月》采蘩,明供蚕事,故语録云:「从来説蘩可以生蚕,可以供蚕事,何必抵死説道只在奉祭祀,不为蚕事?」但不知于此《诗集传》何故复仍祭祀説也。
何元子主蚕事之説,解事为成君服之事。古者蚕室必近川,以便浴蚕,故有“于沼于涧”之采宫,即《记》所谓“筑宫”之宫,蚕室是也。引据甚确,特不当凿云太姒亲蚕之作耳。
首饰有副,编次三者无被,文古后夫人服三翟,以供祭祀,其首服皆以副配之,此独言被,则非祭祀之服,可知。或引《少牢礼》主妇被裼之文为证,要之,彼即卿大夫礼耳,荐蘩之説未敢据以为确然也。
【▯风七月篇】白蒿所以生蚕,此传确不可易。盖蚕无食蘩之事,特其未生者,防蘩水以沃之,则易出。古浴种,是其遗法。所以不言饲而言生也。集传谓蚕生未齐,未可食桑,故以此啖之,不知何据。
释训》谓“祁祁”为徐然采不一,人自取众义,此指民间之女言,盖将从公室之女公子媵于他国者,惟其有同归之故,故染以为裳,猎以为裘,皆欲献之公子也。何元子例以《采蘩》之诗以为宫中之人在其内,则何以不先▯公而先公子耶?况彼专言被,此泛言人,各自为义,明矣。
芩
芩【小雅·鹿鸣篇】芩释草,无文,故传但训草。説文依传而别出菳为黄菳,是芩与菳二物。苏颂谓黄芩苖长尺余,茎榦粗如箸,叶从地四面作丛生,类紫草,髙一尺许,亦有独茎者,叶细长青色,两两相对。据此则与陆玑所説芩草茎如钗股,叶如竹蔓生者相似,当是一物。又《广雅》云:「黄文内虚,黄芩也。」字亦作芩,可证。
旧分菳、芩二义,谓《説文》作菳,以其色黄,或云芩者黔也,黔乃黄黑之色,然今黄芩多外黄内青,鲜黑色者,芩从黔,恐未然。
罗瑞良谓鹿鸣所食三物,一曰苹,始生香可食;二曰蒿,甚香;三曰芩,亦香草。盖草木之臭味相同,有同类食之之义。此强解也。今黄芩无香,岂可与藾萧、青蒿并为香草?此奚所据耶?
台
台【小雅·南山有台篇】台,夫须?释草文,郑渔仲谓即芸台菜,全谬。陆玑云:“旧説夫须,莎草也,有皮坚细滑致,可为簦笠以御雨。”而罗瑞良又分莎草与莎为二物,以为台即莎草也,一名夫须,盖匹夫所须。若莎茎叶都似三棱,根若附子,周而多毛,即今青莎与莎草不同。愚按:释草云“台,夫须”,又云“薃,侯莎”,自是两物,罗氏之説不误。
一説台别名山莎,而《夏小正》云「薃也者,莎防也」,通作沙□,亦名地毛,见《广雅》。则《释草》所谓「薃侯莎」,乃以莎防二字为名,不单名莎,且有地毛之名。疑罗氏所谓「根若附子,周而多毛者」,近之。而台既一名山莎,故旧説谓之莎草,或即青莎、緑莎之类,此大非也。台名山莎,见《纂文》,又取为簑笠,自是坚老可用者。若緑莎,但柔翠蔓延而已。晏殊《庭莎记》云:「是草耐水旱,乐蔓延,虽防心陨叶,弗絶也。」此则青莎、緑莎之属,正《释草》所谓「薃侯莎」者耳。罗瑞良谓「诗以得贤为邦家立太平之基,凡言八物,以台为首」,盖御雨之具,虽至微,然必平日知其所在,蓄以待之,亦犹贤者之当预蓄。此诞説也。通《诗》八物,平列各自为义,安得取首义以槩其余?且簑笠固以台草为之,未有专言台而取簑笠为义者。今有制器者于此,不入山度
译白蒿像艾草,叶子上有白色的绒毛,粗糙涩口,实际上并不是艾草。陆玑认为,凡是白色的艾草就是白蒿,这是不对的。
腌菜有七种:韭菜、蔓菁、茒菜、葵菜、芹菜、菭菜、笋就是这些。没有把白蒿当作腌菜的。《毛传》和《郑笺》说拿着白蒿、蔬菜来进献豆豉腌菜,都是拘泥于序文中关于侍奉祭祀的说法,缺乏确切的依据。只是白蒿香气美好可以食用。又《左传》说:“蘋、蘩、蕴、藻这些蔬菜,可以进献给鬼神”,那么古人有时把白蒿列为祭品,不像后妃采摘荇菜那样,尤其没有根据。陆农师用沼泽和水泽来区分内外,说荇菜采自左右,白蒿采自内外,蘋藻采自上下,这大概是地位低下事务繁杂的证明,这非常没有意义。荇藻也在沼泽水泽之中,凡是采摘不会超出左右范围,一定要把这三者分别繁简作为后妃夫人的等级,这就是穿凿附会的大毛病了。
整首《诗经》没有侍奉祭祀的话,又《七月》中采摘白蒿,明显是供给养蚕之事,所以《语录》说:“从来都说白蒿可以养蚕,可以供给养蚕之事,何必执意说只在侍奉祭祀,不为了养蚕之事?”只是不知道在这《诗集传》中为什么又沿袭祭祀的说法呢。
何元子主张养蚕之事,解释“事”为完成君王礼服之事。古代养蚕的屋子一定靠近河流,以便给蚕洗澡,所以有“在沼泽在涧谷”的采摘宫室,就是《礼记》所说的“筑宫”的宫室,即养蚕室。引用的证据很确切,只是不应当穿凿附会说这是太姒亲自养蚕之作罢了。
首饰有副,编次三者没有被,文古后夫人穿三翟礼服,用来侍奉祭祀,她们的头饰都用副来配合,这里只说被,那就不是祭祀的礼服,可以知道。有人引用《少牢礼》中主妇被裼的文字作为证据,总之,那是卿大夫的礼仪罢了,进献白蒿的说法不敢据以定为确然。
【〇风七月篇】白蒿用来养蚕,这个传注确切不可更改。大概蚕没有吃白蒿的事,只是那些未孵化的蚕卵,用白蒿水浇灌,就容易孵化。古代给蚕种洗澡,是这种遗留的方法。所以不说饲养而说孵化。《集传》说蚕孵化不整齐,还不能吃桑叶,所以用这个喂它,不知有什么根据。
《释训》说“祁祁”是慢慢的样子,采摘不统一,人们各自取众义,这里指民间的女子,大概将要跟随公室的女子、公子陪嫁到别国的人,因为有同归的缘故,所以染成衣裳,猎取做成皮裘,都想献给公子。何元子拿《采蘩》的诗为例,认为宫中的人在里面,那么为什么不先说公室而先说公子呢?况且那里专说被,这里泛说人,各自有各自的含义,很明显了。
芩
芩【小雅·鹿鸣篇】《释草》没有文字,所以传注只解释为草。《说文》依据传注而另外列出菳为黄菳,这是芩与菳两种东西。苏颂说黄芩苗长一尺多,茎干粗如筷子,叶子从地面四面丛生,类似紫草,高一尺左右,也有单独茎干的,叶子细长青色,两两相对。根据这个,就和陆玑所说的芩草茎如钗股,叶如竹子蔓延生长的相似,应当是一种东西。又《广雅》说:“黄文内虚,是黄芩。”字也写作芩,可以证明。
旧时区分菳、芩两种含义,说《说文》写作菳,因为它颜色黄,有人说芩是黔的意思,黔是黄黑色的颜色,然而现在黄芩大多外黄内青,很少有黑色的,芩从黔,恐怕不对。
罗瑞良说《鹿鸣》所吃的三种东西,一是蘋,刚长出来香气可口;二是蒿,非常香;三是芩,也是香草。大概草木的气味相同,有同类食用的意思。这是牵强解释。现在黄芩没有香气,怎么能和藾萧、青蒿一起作为香草呢?这有什么根据呢?
台
台【小雅·南山有台篇】台,是夫须吗?《释草》的文字,郑渔仲说就是芸台菜,完全错误。陆玑说:“旧说夫须,是莎草,有皮坚硬细滑致密,可以做伞帽来挡雨。”而罗瑞良又把莎草和莎分为两种东西,认为台就是莎草,一名夫须,大概是匹夫所需要的。如果莎茎叶都像三棱,根像附子,周围多毛,就是现在的青莎与莎草不同。我认为:《释草》说“台,夫须”,又说“薃,侯莎”,自然是两种东西,罗瑞良的说法不错。
一种说法台别名山莎,而《夏小正》说“薃也者,莎防也”,通作沙□,也叫地毛,见《广雅》。那么《释草》所说的“薃侯莎”,是以莎防两个字为名,不单名莎,而且有地毛的名字。怀疑罗瑞良所说的“根像附子,周围多毛的”,接近事实。而台既然一名山莎,所以旧说称为莎草,或者就是青莎、绿莎之类,这大错特错。台名山莎,见《纂文》,又用来做蓑衣帽子,自然是坚硬老成可用的。如果绿莎,只是柔软翠绿蔓延罢了。晏殊《庭莎记》说:“这种草耐水旱,喜欢蔓延,虽然防心陨叶,也不断绝。”这就是青莎、绿莎之类,正是《释草》所说的“薃侯莎”罢了。罗瑞良说“诗以得贤为邦家立太平之基,凡是说八种东西,以台为首”,大概挡雨的工具,虽然微小,但必须平时知道它的所在,积蓄等待使用,也就像贤者应当预先积蓄。这是荒诞的说法。整首《诗经》八种东西,平列各自有各自的含义,怎么能取首义来概括其余呢?况且蓑衣帽子固然用台草制作,没有专门说台而取蓑衣帽子含义的。现在有制器的人在这里,不入山度
【小雅·都人士篇】郑氏谓以台皮为笠,故谓之台笠,是也。此与缁撮对言,明非二物。传分台御暑,笠御雨,殊难解。若依罗瑞良説,以台止为衣,而别笠于台外,则簑衣正御雨之具,而但云御暑,何耶?今世笠制不一,有用麦茎织者,亦有以竹编其外,而施椶皮蒻叶于内者,此与用台正相似,讵云台必不为笠乎?
正义引《郊特牲》文,谓草笠野人之服,是贱者也。陆农师辨之,以为尊者草服台笠,而卑者蒲茅。愚谓笠不必定为贱者所服,士君子家居亦用之。如谢灵运好戴曲柄笠,李太白诗「饭颗山头逢杜甫,头戴笠子日果午」。大抵登涉游览多服此者,与「上狐裘,下充耳」对言。此则燕居之饰,必谓此为贱服,又或谓出田时所戴,于都人士殊不相肖。
莱
莱【小雅·南山有台篇】释草云厘蔓华,説文云莱蔓华。愚按:莱本音读若厘,故厘莱古通。范致能《吴郡志》云:莱厘吴音并用,是也。如刘向《封事》引诗“贻我来牟”作“厘牟”,正与此合,则莱之即厘无疑者。余见他书或异义同字,或异文同音,不可枚举。后人复因厘藜音似,故或引陆玑逸説,训莱为藜,而注《尔雅》家又不知《雅》之厘即《诗》之莱,但以为蒙华,并不言其状,此古今一疑案也。然《事物原始》则云:莱即藜,一名落帚,初生叶可食,大则为树,可为杖,则二者又似一物,未详是否。
传因释草无莱故不明言何草正义直以汚莱当之过矣。陆玑谓莱叶可食,今兖州人蒸以为茹,谓之莱蒸,当有所据。又《字书》汚莱之莱读若赉,则并不叶台韵矣。或谓莱即今红心灰藋菜,谯沛人以鸡苏为莱,《三苍》以茱萸为莱,皆名同物异。愚按灰藋别是一种,《玉册》号藜为红心灰藋,盖形似灰藋而心赤者,此即谓藜为莱之説。若鸡苏、茱萸则去之逺矣。《释草》「拜蔏藋」注谓赤似藜,《左传》「斩藜藋蓬蒿而共处」,则藋与藜相似,谓莱为藜,因谓藜为藋,此或有然耳。
陆农师谓杨舟:“利渉以象济难,其义犹似。若据莱叶可食之説,推至于藜藋充饥,以为济难之象,则愈曲矣。”且作诗错举,发端谓山之有草木,犹国之有嘉賔耳,何能一一引喻之曰:“若者为治平之佐,若者为济难之臣乎?”
莪
莪【小雅·菁菁者莪篇】释草谓莪为萝,郭璞谓今莪蒿亦名防蒿,陆玑谓一名萝蒿,叶似邪蒿而细,科生茎可生食,又可蒸食,香羙味颇似蒌蒿,陆农师谓一名角蒿,愚按本草角蒿似白蒿,花如瞿麦,径三四分,花罢结角,长二寸许,微弯,与莪絶异,农师之説误尔,兹以释草无蒿名,别列于此。
覆蚕以蘩,不闻以莪。陆农师引《释虫》之「蛾罗」,以解释草之「莪萝」,要是强合。郝仲舆又谓「蒿易长,俄然而成」,故名「莪」以比育才,亦未然。
罗瑞良谓莪为古之蘩,即《释草》所谓蘩之丑者。愚谓蘩之丑,《释草》不明言何物,而莪、萝别列一条,且无蒿名,则莪不当为蘩,明矣。罗氏又据此诗中“沚”合《召南》“涧沚”与《春秋传》“涧溪沼沚”为左劵。然《召南》一章云“于沼于沚”,二章又云“于涧之中”;《春秋传》云“涧溪沼沚之毛”,又云“潢汚行潦之水”,前后説相合。而此诗首曰“中阿”,三曰“中陵”,夫陵、阿,讵亦水中地耶?
莪陆生性亦宜水,大抵在陵阿中者多。陈藏器谓防蒿生髙冈,是矣。诗云“在沚者”,盖根滋水而仍出乎陆耳。若陆玑所谓泽田沮洳处,非必竟是水中也。故以莪为水蘩,吾未敢信。
莪之在中,阿陵沚犹士之在胶庠。所谓得其地,斯为良也。诗之大指,传语尽之。其后説家浸淫益凿,并可扫除耳。
【小雅·蓼莪》篇】蓼蓼」传取长大义,无所据。戴侗以为草苍蒨貌,得之,盖莪之色也。愚谓「蓼蓼」犹「菁菁」,陆农师云:「草之初生,其色▯,盛则乃青,霜死而后黄落。」故「菁」文从青,正与苍蒨之説合。旧解多取长大义,以便于「莪」变为「蒿」之解,则其误实自此始矣。
严华谷云
译《小雅·都人士篇》郑玄说用台皮做帽子,所以叫台笠,这是对的。这里与缁撮对举,明显不是两种东西。《传》把台和笠分开,说台用来遮暑,笠用来挡雨,实在难以解释。如果依照罗瑞良的说法,认为台只是衣服,而在台之外另外戴笠,那么蓑衣正是挡雨的用具,但只说遮暑,为什么呢?现在世上帽子的形制不一,有用麦茎编织的,也有用竹子编在外层,而在里面铺上棕榈皮和蒻叶的,这与用台皮正相似,难道能说台一定不做帽子吗?
《正义》引用《郊特牲》的话,说草笠是野人的服饰,是低贱的人穿的。陆农师辩驳说,尊贵的人穿草服戴台笠,而卑贱的人用蒲茅。我认为帽子不一定定为低贱的人所戴,士人君子在家居住也用它。比如谢灵运喜欢戴曲柄笠,李太白诗说“饭颗山头逢杜甫,头戴笠子日正午”。大体上登山涉水游览多穿这种服饰,与“上狐裘,下充耳”对举。这是闲居时的装饰,一定说这是低贱的服饰,或者说是出田时戴的,与都人士完全不相符。
莱
莱《小雅·南山有台篇》《释草》说厘蔓华,《说文》说莱蔓华。我认为:莱本来音读像厘,所以厘莱古通用。范致能《吴郡志》说:莱厘吴音并用,这是对的。比如刘向《封事》引诗“贻我来牟”,写作“厘牟”,正与此相合,那么莱就是厘无疑了。我见其他书有的意义不同而字相同,有的文字不同而音相同,不可枚举。后人又因为厘藜音似,所以有时引用陆玑的逸说,解释莱为藜,而注《尔雅》的人又不知道《雅》的厘就是《诗》的莱,只认为是蒙华,并不说它的形状,这是古今一个疑案。然而《事物原始》却说:莱就是藜,一名落帚,初生叶子可以吃,大了就成为树,可以做拐杖,那么两者又似乎是一物,未详是否如此。
《传》因为《释草》没有莱所以不明确说什么草,《正义》直接把汚莱当作莱,错了。陆玑说莱叶可以吃,现在兖州人蒸它作为蔬菜,叫做莱蒸,应当有所依据。又《字书》汚莱的莱读像赉,那么就不押台韵了。有人说莱就是现在的红心灰藋菜,谯沛人把鸡苏当作莱,《三苍》把茱萸当作莱,都是名同物异。我认为灰藋别是一种,《玉册》称藜为红心灰藋,大概是形状像灰藋而心红的,这就是说藜为莱的说法。至于鸡苏、茱萸就相差远了。《释草》“拜蔏藋”注说赤色像藜,《左传》“斩藜藋蓬蒿而共处”,那么藋与藜相似,说莱为藜,因而说藜为藋,这或许有道理。
陆农师对杨舟说:“利于涉水以象征济难,其义尚且相似。如果根据莱叶可吃的说法,推演到藜藋充饥,作为济难的象征,那就更加牵强了。”况且作诗错举,发端说山有草木,就像国家有嘉宾罢了,怎么能一一引喻说:“这个是治平之佐,那个是济难之臣呢?”
莪
莪《小雅·菁菁者莪篇》《释草》说莪为萝,郭璞说现在莪蒿也叫防蒿,陆玑说一名萝蒿,叶子像邪蒿而细,丛生茎可以生吃,又可以蒸吃,香美味颇似蒌蒿,陆农师说一名角蒿,我认为本草角蒿像白蒿,花如瞿麦,直径三四分,花谢后结角,长二寸左右,微弯,与莪完全不同,农师的说法错了,这里因为《释草》没有蒿名,另外列在这里。
用蘩覆盖蚕,没听说用莪。陆农师引《释虫》的“蛾罗”,来解释《释草》的“莪萝”,实在是强合。郝仲舆又说“蒿易长,俄然而成”,所以叫“莪”来比喻育才,也不对。
罗瑞良说莪是古之蘩,就是《释草》所说的蘩之丑者。我认为蘩之丑,《释草》不明确说什么东西,而莪、萝别列一条,而且没有蒿名,那么莪不当为蘩,很明显了。罗氏又根据此诗中“沚”合《召南》“涧沓”与《春秋传》“涧溪沼沚》作为证据。然而《召南》一章说“于沼于沚”,二章又说“于涧之中”;《春秋传》说“涧溪沼沚之毛”,又说“潢汚行潦之水”,前后说法相合。而此诗首曰“中阿”,第三曰“中陵”,夫陵、阿,难道也是水中地吗?
莪陆生性也宜水,大体在陵阿中者多。陈藏器说防蒿生高冈,是对的。诗说“在沚者”,大概是根滋润水而仍然出于陆地罢了。至于陆玑所说的泽田沮洳处,不一定竟是水中。所以以莪为水蘩,我不敢相信。
莪在中、阿、陵、沚,就像士人在胶庠。所谓得其地,就是良才。诗的大旨,《传》语已尽。其后解说家浸淫益凿,都可以扫除。
《小雅·蓼莪篇》“蓼蓼”《传》取长大义,无所依据。戴侗以为草苍蒨貌,得到了,大概是莪的颜色。我认为“蓼蓼”犹“菁菁”,陆农师说:“草之初生,其色青,盛则乃青,霜死而后黄落。”所以“菁”文从青,正与苍蒨之说合。旧解多取长大义,以便于“莪”变为“蒿”之解,那么其误实自此始矣。
严华谷云
:「莪至蓼蓼然长大之时,则非莪矣,乃蒿也。其始为莪,犹可食;其后为蒿,则无用。此孝子自怨其身之词,与《凯风》言棘非羙材,仅堪为薪之意同。愚谓蓼蓼果为长大之义,则此长大者便已为蒿,不当仍谓之莪矣。且使莪长大必变为蒿,则少好长丑,天下最不材者无逾于此,而《菁莪》何以为育材之况耶?夫孝子诚自怨其身也,曰:『吾固愿为莪而不得,而直为蒿也。』」
译“等到莪草长得蓼蓼高大之时,它就不再是莪草了,而是蒿草。它起初是莪草,还可以食用;后来变成了蒿草,就没有用处了。这是孝子埋怨自身的话,与《凯风》中说荆棘不是美材,只能当作柴火的意思相同。我认为如果‘蓼蓼’确实是长大的意思,那么这长成大株的就已经是蒿草了,不应当还称它为莪草。况且假如莪草长大必定变成蒿草,那么年少时美好、年长后丑陋,天下没有比这更不成材的了,而《菁莪》怎么能用来比喻培育人才呢?孝子确实是埋怨自身,说:‘我本来愿意做莪草却做不到,竟然直接成了蒿草。’”
蓫
蓫【小雅·我行其野篇】释草云蓫薚马尾,即此诗之蓫无疑,今人误读《尔雅》,皆以蓫薚连文为商陆别名,因不识诗中蓫为何物,不知蓫一名薚,一名马尾,观郭璞所引《本草》及闗西方言可见。又罗瑞良亦列薚为一条,不作蓫薚,此其证也。苏颂谓蓫俗名章栁根,多生于人家园圃中,春生苖,髙三四尺,叶如牛舌而长,茎青赤至柔脆,夏秋间开红紫花作朶,根如芦菔而长,此可以识其状矣。《传》但训蓫为恶菜,郑氏以为牛蘈,陆玑主其説,谓扬州人呼为羊蹄,似芦菔而茎赤,可瀹为茹,滑而羙,幽州人谓之蓫。愚按牛蘈,《释草》惟有藬名,更无蓫名,今舍藬而以蓫当之,亦张冠李戴甚矣。郭璞谓今江东呼牛蘈者髙尺余许,方茎叶长如鋭,有穗,穗间有华,华紫缥色,可淋为饮,据其图状与玑所説羊蹄逈异,且《传》以为恶菜,而玑甚称其羙,又两相刺谬矣。《本草》注谓商陆昔人亦种之为蔬,根苖茎并可洗蒸食,颇与《传》菜名合,览者断焉。
或谓《説文》无蓫字,蓫亦作蓄。《谷风》诗“我有防蓄”,亦以御冬。陶隐居谓即此菜。戴侗云:“今羊蹄菜谓之秃唐,即此物。”秃蓫、蓄,盖一声之转耳。此尤影响傅防之説,不可据也。
严华谷谓诗意「蓫菜野生,不待栽培,犹可治疾。今婚姻交结之素,乃野菜之不如。其义非也。」此特野行无聊之况,触物寓言,岂暇计及治疾之用耶?
葍
葍【小雅·我行其野篇】葍训防,释草文:郭璞谓大叶白花,根如指,正白,可啖者是也。广雅以为乌麮。陆玑云:河内谓之蓘,幽州人谓之燕葍,根正白,饥荒之嵗可蒸以御饥。其草有两种,叶细而花赤,有臭气也。愚按:葍与蒠菜相似,故陆玑释菲为葍,类当以郭注大叶白华之状求之。郑渔仲谓即商陆,是以蓫为葍矣。陶隐居释木通,或云即葍,藤茎又本草唐注:江东人呼木通为畜葍,子色白者乃猴葍也,则木通原有葍名。苏颂谓木通蔓大如指,夏秋开紫花,亦有白花者,又与郭璞説葍近似,当是一物耳。释草又云:葍蔓茅,郭璞以为葍华有赤者为蔓,蔓葍一种是也。此则陆玑两种之説,蔓茅乃华赤者,或当有臭气耳。郑渔仲仍以为商陆之赤者,误甚。
郑氏以采蓫采葍为婚姻之期,故云仲春可采,误甚。婚期迨氷未泮,此不必言。即果如仲春俗説,亦当赋《桃夭》,岂有采野草恶菜而识之以为佳期者?此明是眼前流落光景,不可因婚姻傅防也。
蓝
蓝【小雅采緑篇】释草葴马蓝,郭璞以为今大叶冬蓝也。罗瑞良云:菘蓝汁抨为淀,堪染青;蓼蓝不堪为淀,惟作碧色。其大叶者别名马蓝。凡物于其大者多以马名,故以马蓝为作淀之蓝。愚按:诗但言蓝,于诸蓝中未知何指,然采以为染,则自取其大叶堪作淀者言之。郑渔仲通志蓝分三种,谓俱堪作淀,然但称大蓝,无马蓝名。至释草葴注别云马蓝菜,要未可据。苏颂又谓菘蓝即尔雅马蓝,则三者之分又混淆矣。
崔实谓五月可刈蓝,与月令正相反。愚谓采蓝不必拘时,大约以五月为始,故以为五月蓝已渐长,初及可刈之候。此民间私事,若月令则国家之制,必有闗系,故禁之,非直为微草细事已也。《夏小正》启灌蓝蓼,固是分移之説,然安知不删繁作染,薄言刈之耶?至郑氏以日作月,则六日不瞻采蓝之期,又过五月矣。总之早晚先后,固无定时,説诗者尤不可执成説以相拘也。
陆农师谓蓝大于緑,又其畦植如鳞,则采之盈襜较易,故诗以为后。此傅防之説也。緑乃鸱脚莎,其叶细;蓝为马蓝,其叶大。此大小之辨固然,然以是为易盈不易盈之别,因谓序有先后。诗人岂暇及此耶?
白华
白华【小雅·白华篇】释草正列白华而以野菅释之,盖以白华无他名,取其已沤之名,加一野字为识,则白华其本名也。二章总云菅茅,省文成句耳。陆农师乃谓菅花白,故一云白华,则似本名菅而偶呼为白华者,误矣。至旧以为茅属,尤误。
束晢补《白华》诗泥序,谓孝子
译蓫
《小雅·我行其野》篇中的“蓫”,《尔雅·释草》说:“蓫,薚,马尾。”这无疑是本诗中的“蓫”。现在的人误读《尔雅》,都把“蓫薚”连在一起当作商陆的别名,因此不认识诗中的“蓫”是什么东西,不知道“蓫”又名“薚”,又名“马尾”,看看郭璞所引用的《本草》以及关西方的方言就可以明白了。另外,罗瑞良也将“薚”单独列为一条,不把它和“蓫”连在一起,这就是证据。苏颂说“蓫”俗名叫章柳根,多生长在人家园圃中,春天生出苗,高三四尺,叶子像牛舌但更长,茎青红色且非常柔脆,夏秋之间开红紫色的花成簇,根像萝卜但更长,这就可以认识它的形状了。《毛传》只把“蓫”解释为恶菜,郑玄认为它是牛蘈,陆玑赞同他的说法,说扬州人叫它羊蹄,像萝卜但茎是红色的,可以煮来吃,滑嫩而美味,幽州人叫它蓫。我认为牛蘈,《释草》中只有“藬”这个名字,再也没有“蓫”这个名字,现在舍弃“藬”而用“蓫”来对应,真是张冠李戴得厉害。郭璞说现在江东人称牛蘈,高一尺多,方茎,叶子长而尖,有穗,穗间有花,花呈紫青色,可以淋汁饮用,根据它的图状与陆玑所说的羊蹄完全不同,而且《毛传》认为它是恶菜,而陆玑却极力称赞它的美味,这两者互相矛盾。《本草》注解说商陆古人也种植作为蔬菜,根、苗、茎都可以洗蒸后食用,这与《毛传》所说的菜名相合,读者可以据此判断。
有人说《说文解字》没有“蓫”字,“蓫”也写作“蓄”。《谷风》诗中的“我有防蓄”,也是用来抵御冬天的。陶隐居说就是这种菜。戴侗说:“现在羊蹄菜叫秃唐,就是这个东西。”秃蓫、蓄,大概是一声之转罢了。这更是毫无根据的附会之说,不可依据。
严华谷说诗意是“蓫菜野生,不需要栽培,还可以治病。现在婚姻结交的情分,竟然不如野菜。这个解释不对。”这不过是野外行走无聊时的感慨,借物寓言,哪里有空去考虑治病的用途呢?
葍
《小雅·我行其野》篇中的“葍”,《毛传》解释为防,但《尔雅·释草》的文中:郭璞说大叶白花,根像手指,正白,可以吃的是它。《广雅》认为是乌麮。陆玑说:河内叫它蓘,幽州人叫它燕葍,根正白,饥荒之年可以蒸来充饥。这种草有两种,叶子细而花红,有臭气。我认为:葍与蒠菜相似,所以陆玑把菲解释为葍,这类应当根据郭注中大叶白花的形状来寻求。郑渔仲说就是商陆,这是把蓫当作葍了。陶隐居解释木通,有人说就是葍,藤茎又《本草》唐注:江东人叫木通为畜葍,种子颜色白的叫猴葍,那么木通原来就有葍的名字。苏颂说木通蔓粗如指,夏秋开紫花,也有开白花的,又与郭璞说的葍近似,应当是同一种东西。《释草》又说:葍蔓茅,郭璞认为葍花有红色的叫蔓,蔓葍是一种。这就是陆玑所说的两种说法,蔓茅是花红色的,或许是有臭气的。郑渔仲仍然认为是商陆红色的,错误得很厉害。
郑玄把采蓫采葍当作婚姻的时期,所以说仲春可以采,错误得很厉害。婚期等到冰还没有融化,这不必多说。即使真的像仲春的俗说,也应当赋《桃夭》,哪有采野草恶菜而把它当作佳期的?这明显是眼前流落的光景,不可因为婚姻而附会。
蓝
《小雅·采绿》篇中的“蓝”,《尔雅·释草》说“葴,马蓝”,郭璞认为是现在的大叶冬蓝。罗瑞良说:菘蓝的汁液捣碎制成淀,可以染青色;蓼蓝不能制成淀,只能作碧色。其中叶子大的别名马蓝。凡是事物中大的多以马命名,所以把能作淀的蓝称为马蓝。我认为:诗中只说蓝,在各种蓝中不知道指哪一种,然而采来用于染色,自然是取叶子大能作淀的那种来说的。郑渔仲《通志》说蓝分三种,说都能作淀,但只称大蓝,没有马蓝的名字。至于《释草》“葴”的注别称马蓝菜,终究不可依据。苏颂又说菘蓝就是《尔雅》的马蓝,那么三者的区分又混淆了。
崔实说五月可以割蓝,与《月令》正好相反。我认为采蓝不必拘泥于时间,大约以五月为开始,所以认为五月蓝已经渐渐长大,刚到达可以割的时候。这是民间私事,如果《月令》则是国家的制度,必定有关联,所以禁止,不仅仅是为了微小的草细事而已。《夏小正》说“启灌蓝蓼”,固然是分移的说法,然而怎么知道不是删繁作染,简单地说割取呢?至于郑玄把日当作月,那么六日不看采蓝的时期,又超过五月了。总之早晚先后,本来没有固定的时间,解说诗经的人尤其不可执着成说来互相拘束。
陆农师说蓝比绿大,而且它的畦植像鳞片,那么采满衣襟比较容易,所以诗把它放在后面。这是附会之说。绿是鸱脚莎,叶子细;蓝是马蓝,叶子大。这大小的区别固然如此,然而以此作为容易采满不容易采满的区别,因而说顺序有先后。诗人哪里有空考虑这个呢?
白华
《小雅·白华》篇中的“白华”,《尔雅·释草》正列白华而用野菅来解释它,大概因为白华没有其他名字,取它已沤的名字,加一个“野”字作为识别,那么白华是它的本名。第二章总说菅茅,是省略文字成句罢了。陆农师却说菅花白,所以一说叫白华,那么似乎本名是菅而偶尔叫白华的,错了。至于旧说认为是茅属,更是错了。
束晢补《白华》诗拘泥于序,说孝子
之洁白,意故有湼而不渝,无营无欲之句。説者以此见《白华》之羙。愚谓凡华白者颇多,何必于为菅之华,专杨其羙?且如笙诗无文,其序本不可信。束晢所补,但摹写一“白”字,而词颇浅陋,去作者之防逺甚。讵可据彼而论此耶?
译那洁白,原本就有涅而不淄、无营无欲的诗句。解说的人以此认为《白华》很美。我认为凡是白色的花很多,何必专门在菅草的花上宣扬它的美?况且像笙诗没有文字,它的序言本来不可信。束晢所补写的,只是摹写一个“白”字,而词句颇为浅陋,离作者的意旨相差甚远。难道可以根据那个来评论这个吗?
旧有谓菅蒯皆苕也,黄花者俗名黄芒,白华者俗名白芒。黄芒即蒯,白芒即菅。愚按:苕华见《释草》,文黄者自名蔈,白者自名茇,与菅蒯无渉。且菅蒯又不名芒。《释草》芒,杜荣;郭璞谓似茅皮,可以为防索、屦屫。《本草》别名芭茅,亦有黄白二种,乃别是一物,不可混。
陆农师云:「白华不菅,则脆薄;白茅不束,则散乱。故诗以譬夫妇。」菅与沤麻、沤纻、沤菅同义矣;「束」与「束薪」「束刍」「束楚」同义矣。按此以二语例,防得解。且「菅」与「束」对举,引证二诗,确甚。
菅【陈风·东门之池篇】陆玑云:「菅似茅而滑泽无毛,其根如渣芹而甜,根下五寸中有白粉者,柔韧宜为索,沤乃尤善。」愚按:此即白华之状。正义谓「菅者已沤之名」,不误。至其未沤者,但当云白华,不当云名为茅也。《本草》注:「茅有白茅、菅茅、黄茅、香茅、芭茅数种,直以菅为茅之一。」又谓:「夏花者名茅,秋花者名菅。」二物状皆如筋,可通呼地筋,不可并名菅,则菅又非茅。要之,皆矛盾语耳。
堇
堇【大雅緜篇】此堇定当为苦堇。《释草》云:“齧苦堇。”郭璞谓今堇葵,叶似栁,子如米,汋食之滑,是也。《本草》唐注以为此菜野生,非人所种,俗谓之堇菜,叶似蕺,花紫色者。《説文》亦谓堇根如荠,叶如细栁,蒸食之甘,皆可证。严华谷引《内则》“堇荁枌榆”,又《公食礼》“铏芼皆有滑”,以为《内则》言妇养舅姑,《公食礼》言君待其臣,皆以堇,则堇是羙菜。传以堇为菜,不言毒物,知为堇荁之堇,非芨堇之堇也。其辨稔矣。
正义解笺,谓性苦者皆甘如饴。若是堇荁之堇,虽非周原,亦自甘矣。明堇是乌头,此大误也。堇菜亦有苦名,《诗》正与苦荼并举,而见其甘羙耳。严华谷云:「若为骊姬寘肉之堇,则与鸩毒同类;与荼菜可食之物,非其类矣。」且诗人称周原之羙,当言宜稼宜蔬,不应言其宜毒物也。荼虽苦,得霜而甜,故可言如饴。乌头毒物,不可食,何尤知其如饴乎?贾山言:「江臯河濵,虽有恶种,无不猥大。地之羙者,能使物无羙恶皆猥大耳。安能变毒物而为羙物?」其论甚畅,备録之。
释草苦堇之堇与芨堇之堇音字原无异同亦顾于诗义何如耳字书别苦堇作堇芨堇作堇又别尔雅》苦堇之堇为上声诗芨堇之堇为去声皆不必也
蓼
蓼【周颂·艮耜篇】释草有蔷、虞、蓼之文,郭璞谓虞蓼即泽蓼是也。苏颂以为蓼有紫、赤、青、马、水、香、木七种,紫、赤二蓼叶小狭而厚,青、香二蓼叶相似而俱薄,马、水二蓼叶大,上有黑防,木蓼一名天蓼,蔓生,叶似柘叶。诸蓼花皆红白,子皆赤黒,木蓼花黄白,子皮青滑。按此则蓼类不一,良耜所薅,是田间水中所生者,其为虞蓼无疑矣。説文以虞上属读为蔷虞,则似水蓼专有蓼名,非是。
正义谓蓼是秽草,此因薅云然。愚谓田间不使草生,恐妨五谷,故凡非种皆锄,何必定是秽者始薅之耶?至蓼与荼,水陆异产,断非一物。俗呼辣荼者,荼即苦字之代。蓼味辛而苦,故云辣荼,盖苦之易言荼,犹辛之易言辣也。旧解混而一之,不知何据。
【周颂》有《毖》篇】集蓼,言辛苦,此妙谛。但陆农师虚属后患,言何元子专指武王防。言以时考之,武王既崩,流言初兴,周公避而居东,二年之秋天,有风雷之变,于是王迎公归。明年免防,朝庙而作《闵予》此诗,继作于《闵予》之后,则非居防时矣。集蓼语当不指此。《吴越春秋》载越王念复吴怨,卧则以蓼。诗语意虽不必着迹,似亦当作如是观,是乃所谓惩毖也。
诗识名解卷十二
<经部,诗类,诗识名解>
钦定四库全书
诗识名解卷十三
钱塘 姚炳 撰
木部
桃
桃【周南夭篇】释草荆桃旄桃榹桃诸条皆有桃名而形种各异。今按花有红紫白数种,其实有绯桃、碧桃、缃桃、白桃、金桃、胭脂桃,取其色而名也。有緜桃、油桃、方桃、扁桃、偏核桃
译过去有人称菅和蒯都是苕,开黄花的俗名叫黄芒,开白花的俗名叫白芒。黄芒就是蒯,白芒就是菅。我认为:苕的花见于《尔雅·释草》,其中开黄花的自名为蔈,开白花的自名为茇,与菅、蒯无关。况且菅、蒯也不叫芒。《释草》说芒是杜荣;郭璞说它像茅草的皮,可以用来制作防索、鞋履。《本草》别名芭茅,也有黄、白两种,这是另一种植物,不可混淆。
陆农师说:“白华如果不沤制,就会脆薄;白茅如果不捆束,就会散乱。所以《诗经》用它们来比喻夫妇。”菅与沤麻、沤纻、沤 meaning 菅意义相同;“束”与“束薪”“束刍”“束楚”意义相同。根据这两句话举例,就能理解“防”字的含义。况且“菅”与“束”对举,引用两首诗作为证据,非常确凿。
菅【《陈风·东门之池》篇】陆玑说:“菅像茅草但光滑润泽没有毛,它的根像渣芹且味甜,根下五寸处有白粉的,柔韧适合做绳索,沤制后尤其好。”我认为:这就是白华的样子。《正义》说“菅是已经沤制过的名称”,没有错误。至于那些没有沤制的,应当只称为白华,不应当说它名叫茅。《本草》注说:“茅有白茅、菅茅、黄茅、香茅芭茅几种,直接把菅当作茅的一种。”又说:“夏天开花的叫茅,秋天开花的叫菅。”这两种植物形状都像筋,可以通称为地筋,但不能都叫菅,那么菅就不是茅。总之,这些都是自相矛盾的话。
堇
堇【《大雅·緜》篇】这里的堇一定应当是苦堇。《释草》说:“齧苦堇。”郭璞说现在的堇葵,叶子像柳树,种子像米粒,煮食它滑润,这是对的。《本草》唐注认为这种菜野生,不是人种植的,俗称为堇菜,叶子像蕺,花是紫色的。《说文》也说堇的根像荠菜,叶子像细柳,蒸食它味甘,都可以证明。严华谷引用《内则》“堇荁枌榆”和《公食礼》“铏芼皆有滑”的话,认为《内则》讲妇人供养公婆,《公食礼》讲君主对待臣下,都用堇,那么堇就是美味的菜。传注把堇当作菜,不说它是毒物,知道是堇荁的堇,不是芨堇的堇。这种辨析很透彻。
《正义》解释笺注,说性质苦的都像饴糖一样甜。如果是堇荁的堇,即使不在周原,自然也是甜的。明确堇是乌头,这是大错。堇菜也有苦的名字,《诗经》正与苦荼并举,从而显出它的甘美。严华谷说:“如果是骊姬放在肉里的堇,那就与鸩毒同类;与可食用的荼菜,不是同类了。”况且诗人称颂周原的美好,应当说适宜种植庄稼和蔬菜,不应当说适宜种植毒物。荼虽然苦,经过霜打就变甜,所以可以说像饴糖。乌头是毒物,不可食用,怎么知道它像饴糖呢?贾山说:“江岸河边,虽然有恶种,没有不茂盛长大的。土地美好的,能使万物无论美恶都茂盛长大。怎么能把毒物变成美味呢?”他的论述很透彻,全部记录下来。
《释草》中苦堇的堇与芨堇的堇,音和字原本没有不同,只看对《诗经》的意义如何罢了。字书把苦堇写作堇,芨堇写作堇,又区别开来。《尔雅》中苦堇的堇读上声,《诗经》中芨堇的堇读去声,这都是不必要的。
蓼
蓼【《周颂·良耜》篇】《释草》有蔷、虞、蓼的文字,郭璞说虞蓼就是泽蓼,这是对的。苏颂认为蓼有紫、赤、青、马、水、青、木七种,紫、赤两种蓼叶子小而狭且厚,青、香两种蓼叶子相似且都薄,马、水两种蓼叶子大,上面有黑斑,木蓼一名天蓼,蔓生,叶子像柘叶。各种蓼花都是红白,种子都是赤黑,木蓼花黄白,种子皮青滑。根据这些,蓼的种类不一,《良耜》中所锄除的,是田间水中生长的,它是虞蓼无疑。《说文》把虞上属读为蔷虞,似乎水蓼专有蓼名,这不是事实。
《正义》说蓼是秽草,这是因为“薅”字而这样说。我认为田间不让草生长,恐怕妨碍五谷,所以凡是没种的都锄掉,何必一定是秽草才开始锄呢?至于蓼与荼,水陆产地不同,断然不是同一物。俗话叫辣荼的,荼就是苦字的替代。蓼味辛且苦,所以叫辣荼,大概苦容易说成荼,就像辛容易说成辣一样。旧解把它们混为一谈,不知依据什么。
【《周颂》有《毖》篇】“集蓼”,言辛苦,这是精妙的道理。但陆农师凭空归咎后患,说何元子专指武王防备。按时间考察,武王去世后,流言初起,周公避居东方,第二年的秋天,有风雷之变,于是成王迎接周公回来。第二年免除防备,朝拜宗庙而作《闵予》这首诗,接着作于《闵予》之后,那就不是在防备的时候了。“集蓼”的话应当不指这件事。《吴越春秋》记载越王念着复吴国的仇怨,睡觉时以蓼草垫身。《诗经》语意虽然不必着迹,似乎也应当这样看,这才是所谓的惩毖。
诗识名解卷十二
<经部,诗类,诗识名解>
钦定四库全书
诗识名解卷十三
钱塘 姚炳 撰
木部
桃
桃【《周南·夭》篇】《释草》中荆桃、旄桃、榹桃等条目都有桃名,但形状种类各异。现在考察花有红、紫、白几种,果实有绯桃、碧桃、缃桃、白桃金桃、胭脂桃,取它们的颜色来命名。有緜桃、油桃、方桃、扁桃、偏核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