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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藏诗识名解十

诗识名解卷八

儒藏 · 诗经 · 已译 · 第 106–117 段

郭璞以为似羊蹄细叶,味酢可食,而渔仲谓即蔓青,固当是此。或云葑苁即蔓菁,一物异名,非是。韵书训蔓菁者平声,训菰葑者去声,分见东、送二韵,固自有别。

译郭璞认为它像羊蹄草的细叶,味道酸涩可以食用,而陆佃说它就是蔓青,这应当是正确的。有人说葑和苁就是蔓菁,是同一物不同名,这是不对的。韵书中解释蔓菁时读平声,解释菰葑时读去声,分别见于东韵和送韵,本来就有区别。

正义谓葑也,须也,芜菁也,蔓菁也,葑苁也,荛也,芥也,七者一物。愚按:既以葑属蔓菁,不当复列葑苁之名。邢昺《易》为薞芜,是矣。然芥名亦有大芥、辛芥、幽芥之分,其紫花者谓之芦菔,东鲁谓之菈▯,见《方言》。又苏颂云:一名薹子,河朔谓之芜根,塞北呼为九英,蜀呼为诸葛菜,则是随俗异称,非止七名也。但芦菔当别是一种,《释草》云:葖,芦萉,非蔓菁属,此又子云之误。

蔡元度亦以芦菔为葑,且谓葑者,封也,封之于土而后盛,此傅防语。按陶隠居云:「芦菔是今温菘,根可食,叶不可食;芜菁根乃细于温菘,而叶似菘可食。」则明是二种无疑矣。

陆农师谓芜菁与菘同类似菘而小,有薹。罗瑞良辨以为梗长叶瘦髙为菘,叶阔厚短为芜菁,固是两者,又南北变种,亦犹枳橘之随地而化。故旧説菘菜北种,初年半为芜菁,二年菘种都絶。芜菁南种亦然是也。但今所呼诸葛菜,开紫花,茎叶可食而味不美,今亦罕食之。相传为武侯所止,令军士独种蔓菁,即此,岂昔人所称与今异物与?

苏颂谓蔓菁四时俱有,春食苖,夏食心,秋食茎,冬食根。是根茎秋冬可食,诗葢取不弃其晚节之义。若钱氏以为下体茎叶近地,多黄腐,则凡菜皆然,何为独咏葑菲耶?笺谓不可以根恶并弃其叶,叶字添出,且根可食,原未始恶也。

程大昌以古祭牲贵上体为説,拟非其伦。至云芜菁之叶可食,而不如其根美,故采葑菲者不弃之,尤未是。芜菁根叶皆美,非叶不如根之谓,但根茎食于秋冬,恐于衰晚相弃,故戒以勿谓下体而遗之耳。下体是诗人隽词,不必泥。如韭曰丰本,亦取其近根者。他若莱菔、薯蓣之类,惟根可用。草木之质,固不可以上下拘也。

【鄘风·桑中篇】郝仲舆谓亦取下体贱防之义为刺,非是。芜根可食,本不当以贱防目之。况此乃欲适所私,而托为采物以行者,连言“我”字,当为淫者自道之语。韩诗云:“匹夫匹妇相防于墙隂,而明日有传之者。”诗人即其自道之语以刺之尔。自道安得自刺?则其于义尤为蛇足矣【唐风·采苓篇】诗每连类兴懐,但取叶韵,初非有意。此云“采葑”,亦错举以谐下“东”从二音耳,并不必云葑生于圃,非山所有,明其可以无信也。陆农师乃谓葑有时而甘,有时而苦,采葑则因人所甘所苦而谮之之。况罗瑞良又谓苓甘而苦,苦防者之入人,必先甘而后苦,而葑则甘苦相半,见防人所以尝试其君者,无所不用,皆凿説也。且甘义更属傅防説,见释苓。

  菲

菲【邶风·谷风篇】释草「菲」凡两见,一为「芴」,郭璞谓即「土▯」;一为「蒠菜」,郭璞谓生下湿地,似芜菁,花紫赤色,可食。两者异释。至陆玑合为一,以为幽州人谓之「芴」,《尔雅》又谓之「蒠菜」,今河内人谓之「宿菜」。正义从之。今按旧注皆以「芴」为「土▯」,谓即《月令》「王▯」,「王▯」仅食实,而茎叶不可茹。「菲」乃菜类,宜从「蒠菜」之释,不当混作一物。

郑渔仲谓蒠菜即蓫菜。愚按:《释草》文蓫别见,旧以为即牛藬,俗呼羊蹄菜者,则非菲种也。菲似葍,葍大叶白华,根如指,正白可啖,固当以其类求之耳。

蔡元度解“菲”为“薄”,义以为物之体薄而可食者,此大穿凿。不知“菲”本未尝专训“薄”也。《上林赋》“吐芳扬烈,郁郁菲菲”,有茂盛意。若物之名“菲”者,体即薄,则“名蘴”者体当厚,葑、菲二菜,果如是取义耶?

菲根无所考,旧以为似葍,疑亦如指,正白可啖者。而唐慎防云:「土▯根似葛,细而多糁。」此又以菲属芴之説并存,俟考。

礼坊记》引此诗证君子不尽利于人,谓无以其根美则并取之,此是断章,于诗义迥别。何元子谓与取节义同,则强合也。

  荼

荼【邶风·谷风篇】此荼为苦菜,《广雅》谓之游冬。郑渔仲云:“今人呼苦益是也。”又《本草》一名荼草,一名选。王逸《楚词疏》以为紫叶者为香荼,青叶者为青荼,葢有二种。其

译“正义”认为葑、须、芜菁、蔓菁、葑苁、荛、芥这七者都是同一种东西。我认为:既然将葑归入蔓菁一类,就不应当再列出“葑苁”这个名称。邢昺在《易》中将葑解释为薞芜,这是对的。然而,“芥”这个名称也有大芥、辛芥、幽芥的区别,其中开紫花的叫做芦菔,东鲁地区称之为菈〇,这在《方言》中有记载。另外,苏颂说:它还有一个名字叫薹子,河朔地区叫它芜根,塞北地区叫它九英,蜀地叫它诸葛菜,这说明它是随着风俗不同而有不同的称呼,不仅仅只有七个名字。但是芦菔应当是另一种植物,《释草》中说:“葖,芦萉”,它不属于蔓菁一类,这又是扬雄的错误。

蔡元度也将芦菔当作葑,并且说“葑”就是“封”,意思是把它封在土里然后才能茂盛,这是牵强附会的说法。查陶隐居说:“芦菔就是现在的温菘,根可以吃,叶子不能吃;芜菁的根比温菘细,而叶子像菘菜一样可以吃。”这就明确说明它们是两种不同的植物,毫无疑问。

陆农师说芜菁和菘菜同类,像菘菜但较小,有薹。罗瑞良辨析认为:茎秆长、叶子瘦高的是菘,叶子宽阔厚实短的是芜菁,这固然说明是两种不同的植物,又是南北方变种,就像枳和橘随地变化一样。所以旧说认为菘菜在北边种植,第一年一半变成芜菁,第二年菘菜的种子就绝灭了。芜菁在南边种植也是这样。但是现在所叫的诸葛菜,开紫花,茎叶可以吃但味道不好,现在也很少人吃了。相传这是诸葛亮驻扎时,命令军士专门种植的蔓菁,就是这种,难道古人所说的和现在的不是同一种东西吗?

苏颂说蔓菁四季都有,春天吃苗,夏天吃心,秋天吃茎,冬天吃根。这是说根和茎在秋冬可以吃,诗中大概取的是不抛弃其晚节的意思。如果钱氏认为下部的茎叶靠近地面,多黄烂腐败,那么所有的蔬菜都是这样,为什么唯独咏叹葑菲呢?《笺》说不能因为根不好就一并抛弃叶子,“叶”字是添加出来的,而且根可以吃,原本就没有不好。

程大昌用古代祭祀牲畜重视上体来解释,比拟得不伦不类。至于说芜菁的叶子可以吃,但不如根美味,所以采摘葑菲的人不抛弃它,这尤其不对。芜菁的根和叶子都很好吃,并不是叶子不如根的意思,只是根和茎在秋冬食用,恐怕在衰晚时被抛弃,所以告诫不要因为是下部就遗弃它。“下体”是诗人精妙的词句,不必拘泥。比如韭菜叫丰本,也是取靠近根部的意思。其他像莱菔、薯蓣之类,只有根可以用。草木的质地,本来就不能用上下部位来拘束。

【鄘风·桑中篇】郝仲舆认为这也是取用下部卑贱的意思作为讽刺,这是不对的。芜根可以吃,本来不应当用卑贱来称呼它。况且这是想要去见所私爱的人,而托辞为采集物品而去的,连着说“我”字,应当是淫者自述的话。《韩诗》说:“匹夫匹妇在墙阴私会,而第二天就有传言的人。”诗人就是根据他们自述的话来讽刺他们罢了。自述怎么能是自刺呢?那么它在义理上更是画蛇添足了。【唐风·采苓篇】诗中常常连类起兴,只是取叶韵,起初并没有深意。这里说“采葑”,也是错举以谐和下面“东”、“从”两个音罢了,并不一定要说葑生长在园圃,山上没有,以此说明可以没有信用。陆农师却说葑有时甘甜,有时苦涩,采摘葑就根据人觉得甘甜或苦涩来谮害他。况且罗瑞良又说苓甘甜而苦涩,苦涩的人进入人心,必定先甘甜而后苦涩,而葑则甘苦各半,看见谮害的人用来试探君主的方法,无所不用,这都是穿凿附会的说法。而且“甘”的意思更属于牵强附会的解释,见《释苓》。

菲

菲【邶风·谷风篇】《释草》中“菲”出现了两次,一次是“芴”,郭璞说就是“土〇”;一次是“蒠菜”,郭璞说生长在低湿地,像芜菁,花紫红色,可以吃。两种解释不同。到了陆玑把它们合为一种,认为幽州人叫它“芴”,《尔雅》又叫它“蒠菜”,现在河内人叫它“宿菜”。《正义》跟随这种说法。现在查旧注都把“芴”当作“土〇”,说就是《月令》中的“王〇”,“王〇”只吃果实,而茎叶不能吃。“菲”是菜类,应当跟随“蒠菜”的解释,不应当混为一种。

郑渔仲说蒠菜就是蓫菜。我认为:《释草》文中蓫另外出现,旧注认为就是牛藬,俗名羊蹄菜,那就不是菲的种类了。菲像葍,葍大叶白花,根像手指,正白可以吃,本来应当以它的同类来寻求。

蔡元度解释“菲”为“薄”,认为是指物体薄而可以吃的东西,这是大穿凿。不知道“菲”本来不曾专门解释为“薄”。《上林赋》中“吐芳扬烈,郁郁菲菲”,有茂盛的意思。如果名字叫“菲”的东西,形体就薄,那么名字叫“蘴”的东西形体应当厚,葑、菲两种菜,果真这样取义吗?

菲的根没有考证,旧注认为像葍,怀疑也像手指,正白可以吃。而唐慎微说:“土〇根像葛,细而多糁。”这又把菲归入芴的说法并存,等待考证。

《礼记·坊记》引用这首诗证明君子不占尽人的利益,说不要因为根美味就一并取用,这是断章取义,与诗义完全不同。何元子说与取节义相同,这是强行凑合。

荼

荼【邶风·谷风篇】这里的荼是苦菜,《广雅》叫它游冬。郑渔仲说:“现在人叫苦益是对的。”另外《本草》中一个叫荼草,一个叫选。王逸《楚词疏》认为紫叶的是香荼,青叶的是青荼,大概有两种。其

叶似苦苣而细,断之有白汁。六月花,从叶出,色黄似菊,堪食。按《仪礼》“铏芼羊苦则荼”,古食物固用之。今俗呼苦荬,菜用以羮肉者,未知其即此否也。

译叶片像苦苣但更细小,折断后有白色汁液。六月开花,花从叶间长出,颜色像菊花一样黄,可以食用。查考《仪礼》中“铏芼羊苦则荼”的记载,古代食物本来就用它。现在俗称为苦荬,用作煮肉羹的蔬菜,不知道是不是就是这种植物。

严华谷谓诗有三荼:一曰苦菜,二曰委叶,三曰英荼。此诗“荼苦”及“唐风‘采苦’、‘緜堇荼’之荼”,皆苦菜也。《良耜》以薅荼蓼之荼,委叶也。《郑风》“有女如荼”,英荼也。《鸱鸮》“予所捋荼”,传云“▯苕”,疏云“薍之秀穗,亦英荼之类”。愚按:诸诗之荼,名同物异,严氏之辨甚晰。而集传解此诗,独以荼为蓼属,则是毒艸,非苦菜矣。读者断之。

杨用修谓荼一名呉葵。唐王氷注《素问》引古《月令》:“四月呉葵华,而无苦菜秀。”一句。唐本草注呉葵云:“即关河间谓之苦菜者,俗作鵞儿菜,又名野苦荬。”可证。然按呉罗瑞良作胡,谓即释草“戎葵”,犹胡豆谓之“戎菽”。郭璞以为今之蜀葵,似葵其华如木槿,戎蜀葢其所自也。据此则呉葵与荼迥别。又《夏小正》云:“四月小满后五日,呉葵华。”王氷之注本此,与《月令》小异,不应即以苦菜当之。或谓以荼之苦喻新人之丑恶,非是。夫以丑恶诋新人,则非诗人温厚之防。且亦安见新昏者之为丑恶耶?此明根上薄送来见离别,大苦何啻如荼?而其夫有新昏之恋,一送不顾,若甚甘之,犹云甘苦失宜焉尔。

【唐风》采苓篇】正义:释此苦为荼,所以别于大苦。葢大苦仅入药类,而《月令》明有苦菜秀之文,则不得以大苦名苦明矣。今从之。

陆农师以为采苦则因人所苦而谮之之况此固曲説,或云苦生于田,非山中之物,今云得之首阳之下者,谩词也,亦未是。按陆玑谓苦菜生山田及泽中,此云山下,何知非田泽间应有之处,而必以为谩词,不可信耶【▯风七月篇】此食农夫之具与▯壶苴三者并为常食,则是苦菜无疑。陆玑云苦菜得霜甜脆而美,是也。

【大雅緜篇】集传解此荼为苦菜,又云蓼属。语録亦谓诗人与堇并称,堇乃乌头,非先苦而后甘也。又云荼毒,葢荼有毒,今人用以药溪鱼,荼是堇类,则宜亦有毒,而不得为苦苣矣。愚按:饴谓之▯,以言其甘,甘与苦为对者,今乃置苦而言毒,恐失其防,殆由误认堇,因以误认荼耳。此以地之美言,虽苦亦甘,甚其词耳。若严华谷谓得霜甜脆,故言如饴,则随地皆然,何独为周原异乎?刘勰有云:「鸮音之丑,岂有泮林而变好?荼味之苦,宁以周原而成饴。」并意深褒赞,故义成矫饰,是矣。

【大雅·桑柔篇】正义分释荼为苦叶,毒为螫虫,则荼有苦名而无毒性,明矣。集传合之,以为荼味苦,气辛,能杀物,故谓之荼毒,则宜其别以为蓼属耳。若苦菜,不闻有杀物者焉,可诬也。

【周颂·良耜篇】旧説此释草委叶之蒤也。郭璞注引此诗直作「以茠蒤蓼」,易荼为蒤,岂旧本原如是与?今附按苦菜后,以便考者。

释草以蒤与皇并列,蒤为委叶皇为守田。按名索义则诗所云薅者,或当是此。然亦未闻其有毒也。而郑渔仲又以蒤为茅针引《良耜》诗为证则与如荼之荼同,亦是田间所有者,并存其説于此。惟陆农师以如荼附入苦菜,则误矣。今从旧别归茅部云

王肃分荼为陆秽,蓼为水秽。《集传》合之以为一物,而有水陆之异。今南方人犹谓蓼为辣荼,或用以毒溪取鱼,即所谓荼毒也。何元子云:《尔雅》于苦菜、蔈荂字皆作荼,而委叶字乃作蒤。又于别条有蒤虎杖之目,则虎杖名蒤,疑此即委叶也。疏于本条下引陶注《本草》,谓此物田野甚多,状如大马蓼,茎斑而叶圆。此诗以荼蓼并言,当是其形相近,故《集传》亦云一物而有水陆之异耳。愚按:虎杖一名斑杖,秋有花,直出作赤子,与蒟蒻相似,要是陆产,不可与水蓼混也。荼与蓼自是二物,宜从王説为允。

  荠

荠【邶风·谷风篇】释草荠类不一,有防、蓂、葶苈、菧、苨诸种,惟其实名蒫者,乃今所食菜。陶隠居谓味甚甘,人取其叶作菹及羮,亦佳,是也。自冬至春,开白花,名蜗螺荠,俗呼地英菜,一名甘草。师旷占云:歳欲甘,甘艸先生即此。冬令百草凋残,无生物之理,荠乃得春气之早而生者,旧谓乘冬水气而美,非是。且

译严华谷说“荼”有三种:一是苦菜,二是委叶,三是英荼。这首诗中的“荼苦”,以及《唐风》中“采苦”、“绵堇荼”里的“荼”,都是苦菜。《良耜》中“薅荼蓼”的“荼”,是委叶。《郑风》中“有女如荼”的“荼”,是英荼。《鸱鸮》中“予所捋荼”,《传》说是“苕”,《疏》说是“薍的穗子”,也属于英荼一类。我认为:各首诗中的“荼”,名称相同但实物不同,严氏的辨析非常清晰。而《集传》解释这首诗,却唯独把“荼”当作蓼属,那就是毒草,不是苦菜了。请读者自行判断。

杨用修说“荼”又名吴葵。唐代王冰注《素问》引用古《月令》:“四月吴葵开花,而没有‘苦菜秀’这一句。”唐代《本草》注吴葵说:“就是关河一带称为苦菜的,俗称鹅儿菜,又名野苦荬。”可以证明这一点。然而,吴罗瑞良将“吴”写作“胡”,说就是《释草》中的“戎葵”,就像胡豆被称为“戎菽”一样。郭璞认为就是现在的蜀葵,似乎像葵,花像木槿,“戎”和“蜀”大概是它的来源。据此,吴葵与荼截然不同。又《夏小正》说:“四月小满后五天,吴葵开花。”王冰的注本源于此,与《月令》略有不同,不应就把它当作苦菜。有人说用荼的苦来比喻新人的丑恶,这是不对的。如果用丑恶来诋毁新人,就不符合诗人温厚含蓄的原则。况且,哪里见得新婚的人就是丑恶的呢?这明明是根源上薄待送来的新人,导致离别,这种大苦何止像荼那样苦?而他的丈夫有新婚的恋情,一送就不顾,好像很甘之如饴,只是说甘苦失当罢了。

【《唐风·采苓篇》正义】:解释这里的“苦”为“荼”,是为了区别于“大苦”。大概“大苦”仅入药类,而《月令》明确有“苦菜秀”的文字,那么就不能用“大苦”来命名“苦”了。现在采纳这种说法。

陆农师认为“采苦”是因为人有所苦而谮害他的情况,这固然是一种曲解;有人说苦菜生长在田间,不是山中之物,现在说在首阳山下得到,是虚妄之词,这也未必正确。查陆玑说苦菜生长在山地、田地及沼泽中,这里说在山下,怎么知道不是田地沼泽间应有的地方,而一定认为是虚妄之词呢?【《国风·七月篇》】这种食物是农夫的用具,与“壶”、“苴”三者并列为常食,那么无疑是苦菜。陆玑说苦菜经霜后甜脆而美味,是对的。

【《大雅·绵篇》】《集传》解释这里的“荼”为苦菜,又说属于蓼属。《语録》也说诗人与“堇”并称,“堇”是乌头,并非先苦后甘。又说“荼毒”,大概荼有毒,今人用来药溪鱼,荼是堇类,那么应该也有毒,而不能是苦苣了。我认为:“饴”称为“饴”,是说它甘甜,甘与苦相对,现在却抛开苦而言毒,恐怕失去了本意,大概是因为误认了“堇”,因而误认了“荼”吧。这是从地之美来说,虽然苦也甘甜,是夸张的说法。如果像严华谷所说,经霜后甜脆,所以说像饴糖,那么随地都是这样,为什么唯独周原不同呢?刘勰曾说:“鸱鸮声音的丑恶,难道会在泮林变得好听吗?荼味的苦,难道会在周原变成饴糖吗?”都是意在深褒赞,所以意义成了矫饰,这是对的。

【《大雅·桑柔篇》正义】分别解释“荼”为苦叶,“毒”为螫虫,那么荼有苦名而无毒性,就很明白了。《集传》合并它们,认为荼味苦,气辛,能杀物,所以称为“荼毒”,那么就应该另外把它归为蓼属了。如果是苦菜,没听说有杀物的,可以说是诬妄。

【《周颂·良耜篇》】旧说这里解释《释草》中的委叶“蒤”。郭璞注引用这首诗直接作“以茠蒤蓼”,把“荼”改为“蒤”,难道旧本原来就是这样吗?现在附在苦菜之后,以便考查。

《释草》把“蒤”与“皇”并列,“蒤”是委叶,“皇”是守田。按名称探求意义,那么诗中所说的“薅”,或许就是这种。然而也没听说它有毒。而郑渔仲又把“蒤”当作茅针,引用《良耜》诗为证,那么与“如荼”的“荼”相同,也是田间所有的,并存其说于此。只有陆农师把“如荼”附入苦菜,那就错了。现在遵循旧说,归入茅部。

王肃把“荼”分为陆秽,“蓼”分为水秽。《集传》合并它们为一物,而有水陆之别。现在南方人仍然称蓼为辣荼,有时用来毒溪取鱼,就是所谓的“荼毒”。何元子说:《尔雅》在苦菜、蔈荂的字上都写作“荼”,而委叶的字却写作“蒤”。又在别条有“蒤虎杖”的名目,那么虎杖名蒤,怀疑这就是委叶。《疏》在本条下引用陶注《本草》,说这种东西田野很多,形状像大马蓼,茎有斑点而叶圆。这首诗把荼和蓼并提,应当是它们的形状相近,所以《集传》也说是一物而有水陆之别。我认为:虎杖一名斑杖,秋天开花,直立长出红色果实,与蒟蒻相似,终究是陆产,不可与水蓼混淆。荼与蓼自是两种东西,应该采纳王肃的说法才恰当。

荠

【《邶风·谷风篇》】《释草》中荠类不一,有防、蓂、葶苁、菧、苨等各种,只有果实名“蒫”的,才是现在所吃的菜。陶隐居说味道很甘甜,人们取它的叶子做腌菜和羹汤,也很好,是对的。从冬至春,开白花,名蜗螺荠,俗称地英菜,一名甘草。师旷占卜说:年岁想要甘甜,甘草先生,就是这种。冬令百草凋残,没有生物的道理,荠是得春气早而生的,旧说乘着冬水气而美味,是不对的。而且

物壮则老,早生则早萎,理之常也。淮南以五行生克之説论之,余亦未敢信。説文:荠,蒺藜也。引诗作墙有荠。愚按二物音既各殊,种尤迥别。师旷占甘草为荠,旱草为蒺藜,其不相假明甚。今混而为一,窜墙茨之文为墙荠,亦诞甚矣。

译事物强盛就会衰老,早生就会早凋,这是常理。淮南子用五行生克的理论来论述,我也不敢相信。《说文解字》说:荠,就是蒺藜。引用《诗经》作“墙有荠”。我认为这两样东西读音既不同,种类更是截然不同。师旷占卜时把甘草称为荠,把旱草称为蒺藜,它们不能互相替代的道理非常明显。现在把它们混为一谈,把“墙茨”的文字篡改为“墙荠”,也太荒诞了。

苓

苓【邶风·简兮篇】苓,释艸作蘦,大苦也。説文于苓训为卷耳,于苦又谓即苓。今考卷耳自名苓耳,以其形如防耳,故以耳名之。若舍耳而专名苓,是失其真面目矣。此诗所咏,必不指此。愚按,苓本通零,管子·宙合篇“奋乃苓”,汉书“失时者苓落”可证。而释诂“苓落”又作“蘦落”,则苓与蘦古亦通。释艸有蘦无苓,故应以此当之。

郭璞谓蘦即今甘草,蔓延生,叶似荷,青黄茎赤,有节,节有枝相当,或谓似地黄。沈存中辨之云:「此乃黄药也,其味极苦,故谓之大苦,非甘草。甘草枝叶悉如槐,髙五六尺,但叶端防尖而糙濇,似有白毛,结角如相思角,作一本生至熟,角折,子扁如小豆,极坚,齿囓不破。」按今甘草状,皆如存中説,璞所云自是大苦,所谓黄药是矣。又按《説文》:蘦,大苦;苷,甘草。分释凿确,且以名义辨之,甘,甘也;苦,苦也。若以甘为苦,虽不知味者当不云然。

正义取榛苓得所兴硕人处非其位意与下西方美人二语不贯。严华谷以为山泽之有草木,犹盛朝之出人物,近之。诗特以山隰兴西方,榛苓兴美人耳,非有深意也。

【唐风采苓篇】正义解传以为采苓取草,故为细事。首阳在河曲之内,故为幽辟。大是凿説。诗人托物起兴,如葛覃、卷耳,虽后妃犹系思之,何独于采苓而以为细?若首阳在今山西蒲州东南三十里,亦名雷首山,又名首山。《左传》赵宣子田乎首山是也。虽在河曲,固非僻处,岂以夷齐所隠而遂谓之幽耶?可见皆縁防言附防,非作诗者本意。人之为言,苟亦无信。吾于此亦欲云然。

苏颂谓首阳在河东蒲阪县,与今甘草所生处相近,而先儒所説苖叶与今全别,疑种类有不同者,此谬也。按甘草生河西川谷、积沙山及上郡,陶隠居谓今不复通市,近出蜀汉中,悉从汶山诸夷中来,而苓随处皆有,如邶地与首阳相去絶逺,而诗亦称隰有苓,是矣。颂溺于旧説,不辨黄药之误,反疑其地近而状殊,亦徒为古人愚耳。

  茨

茨【鄘风·墙有茨篇】释草谓茨为蒺藜。按蒺藜有二种,一种杜蒺藜,即今之道傍布地而生者,开小黄花,结芒刺;一种白蒺藜,出同州沙苑牧马处,大如黍粒。此诗所指,当是道傍布地生者。陶隠居谓多生道上及墙上,叶布地,子有刺,状如菱而小。长安最饶,行人多着木履。今军家乃铸铁作之,以布敌路,名蒺藜。易据于蒺藜,言其凶伤。诗“墙不可埽,以刺梗秽”是矣。故别有旁通“屈人止行休羽”之名,皆因其刺故也。

旧主埽刺伤墙之説,愚谓蒺藜刺人之草,难以埽除者。赵简子云:「植桃李者,夏得其休息,秋得其实焉;植蒺藜者,夏不得休息,秋得其刺焉。」葢喻阳虎所植非人而为人害也。此诗亦当以伤人言,不当以伤墙言。墙上之茨不可埽,埽则伤人;中冓之言不可道,道则汚口。二义较明,旧解殆因下「中冓」言丑,为合好掩恶之説,故云伤墙耳。

通论云:「茨即书『梓材』,既勤垣墉,惟其涂蔇茨之茨,茨所以覆墙也。言墙上有茨,本不可埽,以比中冓之言,本不可道,不必多为凿论也。」毛、郑以《尔雅》释茨为蒺藜,谓墙生蒺藜,当埽去之,不可从。按此与《诗》义较合,解同《小雅》「如茨如梁,福禄如茨」二诗,又《周礼》圉司职「茨墙则翦」,阖説文「茨,茅葢屋」,皆可证。

【小雅·楚茨篇】郑氏分茨与棘为二物,大误。严华谷辨之,谓诗中棘有二,其一为酸枣,此篇与《青蝇》之棘旧不指为何物,因以《释草》“茦,刺”当之,是也。然但知此棘为草木之刺,而不悟此刺即蒺藜,亦知其一,未知其二耳。按《方言》:“草木刺,自关而西谓之刺,江湘之间谓之棘。”今蒺藜子有三角刺,人兵家铸铁为之,以梗敌路,亦名此,非棘而何况?语气顺递,所谓“其”者,正指茨而言,定是茨棘无疑也。何元子谓“楚茨”疑即《九夏》中之“祴夏”,又名“采荠”。愚按《释草》“茨,荠”分释,判然,其误以茨为荠者

译苓

《邶风·简兮》篇中的“苓”,《释草》解释为“蘦”,即大苦。《说文解字》将“苓”训释为卷耳,又将“苦”说成就是苓。如今考证,卷耳本名苓耳,因为它的形状像防耳,所以用“耳”来命名。如果舍弃“耳”字而专门称它为“苓”,这就失去了它真实的面目。这首诗所咏叹的,必定不是指这种植物。我认为,“苓”本与“零”相通,《管子·宙合篇》中的“奋乃苓”、《汉书》中的“失时者苓落”可以证明。而《释诂》中的“苓落”又写作“蘦落”,那么“苓”与“蘦”在古代也是通用的。《释草》中有“蘦”而没有“苓”,所以应当以“蘦”来对应。

郭璞说“蘦”就是现在的甘草,蔓延生长,叶子像荷叶,茎青黄而赤,有节,节上有枝条相对,有人说它像地黄。沈存中辩驳说:“这是黄药,它的味道极苦,所以称为大苦,并不是甘草。甘草的枝叶都像槐树,高五六尺,只是叶端尖而粗糙涩滞,似乎有白毛,结的角像相思角,整株生长直到成熟,角折断后,种子扁如小豆,极坚硬,牙齿咬不破。”按现在的甘草形状,都如沈存中所说,郭璞所说的自然是大苦,即所谓的黄药。又按《说文解字》:“蘦,大苦;苷,甘草。”分别解释得非常确切,而且从名义上辨析,“甘”就是甜,“苦”就是苦。如果把甘说成苦,即使不懂味道的人也不会这样说。

《正义》认为“榛苓”兴起的是“硕人”身处非其位的意思,这与下文“西方美人”两句不连贯。严华谷认为山泽中有草木,就像盛世朝廷中涌现人才,这比较接近。诗歌只是以山隰兴起西方,以榛苓兴起美人罢了,并没有深意。

《唐风·采苓》篇的《正义》解释《毛传》,认为采苓是取草,所以是小事。首阳在河曲之内,所以是幽僻之地。这实在是穿凿附会之说。诗人托物起兴,如《葛覃》、《卷耳》,即使是后妃也牵系思念,为什么唯独对采苓认为是小事?如果首阳在今天山西蒲州东南三十里,也叫雷首山,又名首山。《左传》中赵宣子在首山打猎就是这里。虽然在河曲,本来就不是偏僻的地方,难道因为伯夷、叔齐隐居于此就称之为幽僻吗?可见这都是沿着旧说附会,并非作诗者的本意。人们说的话,如果也不可信。我对此也想这样说。

苏颂说首阳在河东蒲阪县,与现在甘草生长的地方相近,而先儒所说的苗叶与现在完全不同,怀疑种类有不同,这是错误的。按甘草生长在河西川谷、积沙山及上郡,陶隐居说现在不再通市,近来出自蜀汉中,都是从汶山诸夷那里来的,而苓随处都有,如邶地与首阳相距极远,而诗中也称隰有苓,这是对的。苏颂沉溺于旧说,不辨黄药之误,反而怀疑因地近而形状不同,也只是徒然被古人愚弄罢了。

茨

《鄘风·墙有茨》篇,《释草》说茨是蒺藜。按蒺藜有两种,一种是杜蒺藜,就是现在路边铺地生长的,开小黄花,结芒刺;一种是白蒺藜,出产在同州沙苑牧马的地方,大如黍粒。这首诗所指的,应当是路边铺地生长的。陶隐居说多生长在道路上及墙上,叶子铺地,种子有刺,形状像菱角但较小。长安最多,行人多穿木屐。现在军队于是用铁铸造,用来布置在敌人道路上,名叫蒺藜。《易经》据于蒺藜,是说它凶险伤人。诗中“墙不可埽,以刺梗秽”是对的。所以另有旁通“屈人止行休羽”的名字,都是因为它的刺的缘故。

旧说主张埽刺伤墙的说法,我认为蒺藜是刺人的草,难以埽除的。赵简子说:“种植桃李的人,夏天得到休息,秋天得到果实;种植蒺藜的人,夏天得不到休息,秋天得到刺。”大概比喻阳虎所植的不是人而是害人的人。这首诗也应当以伤人来说,不应当以伤墙来说。墙上的茨不可埽,埽则伤人;内室的言论不可说,说则污口。两义比较明显,旧解大概因为下文“中冓”言丑,为了迎合好掩恶的说法,所以说伤墙罢了。

通论说:“茨就是《尚书·梓材》中的‘既勤垣墉,惟其涂蔇茨’的茨,茨是用来覆盖墙的。说墙上有茨,本来不可埽,用来比喻内室的言论,本来不可说,不必多做穿凿附会的议论。”毛亨、郑玄根据《尔雅》解释茨为蒺藜,说墙上生长蒺藜,应当埽去,不可采纳。按这与《诗经》义理较合,解释与《小雅》‘如茨如梁,福禄如茨’两首诗相同,又《周礼》圉司职‘茨墙则翦’,以及《说文》‘茨,茅盖屋’,都可以证明。

《小雅·楚茨》篇,郑氏将茨与棘分为两物,大错。严华谷辩驳说,诗中的棘有两种,其一为酸枣,此篇与《青蝇》中的棘旧不指为何物,因此以《释草》‘茦,刺’来对应,是对的。然而只知道此棘为草木之刺,而不明白此刺就是蒺藜,也是知其一,未知其二罢了。按《方言》:‘草木刺,自关而西谓之刺,江湘之间谓棘。’现在蒺藜种子有三角刺,人兵家铸铁为之,用来阻挡敌人道路,也叫这个,不是棘又是什么?语气顺递,所谓‘其’者,正指茨而言,定是茨棘无疑。何元子说‘楚茨’疑即《九夏》中的‘祴夏’,又名‘采荠’。我认为《释草》‘茨,荠’分释,判然分明,其误以茨为荠者

,乃起于东汉《説文》与康成“采荠”之説。何氏反谓后人误“荠”作“茨”,失其考矣。《九夏》出《周礼》,他书惟《左传》“肆夏”云,是其一,余不槩见。今合郑、许之讹,以“楚茨”为“楚荠”,因以“楚荠”为“采荠”,并以“采荠”为“祴夏”,但取卒章“钟鼓既戒”“戒”字为“祴”证,谚云“不识字,读半邉”,良可哂哉。

译这一说法,起源于东汉许慎的《说文解字》与郑玄关于“采荠”的解说。何氏反而指责后人将“荠”误作“茨”,这是他没有考证清楚。《九夏》出自《周礼》,其他书籍中只有《左传》提到“肆夏”,这是其中一首,其余的则没有普遍见到。如今将郑玄、许慎的错误合在一起,把“楚茨”当作“楚荠”,又由“楚荠”推演为“采荠”,并进而把“采荠”等同于《祴夏》,仅仅截取末章中“钟鼓既戒”的“戒”字作为“祴”的证据,俗话常说“不识字,读半边”,真是可笑至极。

抽本无除,义乃因抽训为拔,防拔意为除耳。严华谷主抽发其条之説,谓诗人感田野荒芜,言昔日丰穰之乐如此,而今为茨棘之场,是可伤而思也。于词防较合【小雅甫田篇】旧解如茨,但取积义,则屋上茅葢是也,与梁坻京三者取喻,正相伦。严华谷谓从髙处视之,则稼在下而见其密如屋茅,其説更长。

【小雅·瞻彼洛矣篇】正义解:笺谓福禄非积聚之物,故云如屋葢,以喻多。要之,未有不积聚而能多者。三章既同,同非聚义乎?或云此当为蒺藜之茨,茨布地丛生,有连延属续之意,故取以喻福禄,与葛藟义同,亦一説。

  唐

唐【鄘风·桑中篇】孙炎以释草,唐蒙连读,故云三名。郭璞分之为四名。愚按:释唐为蒙,自传始,其读《尔雅》必有所据。惟以芣苢、马舄之文律之,又似以女萝释唐蒙者,不然则当多下一蒙字矣。然《诗》亦单言唐,不连防。《尔雅》所释,固当指此。但今兔丝子仅供合药,非食菜。传遵《释艸》文为训,而于防下増一菜字,岂唐别有蒙菜之名,非《释草》所谓唐防者耶?

蔡元度谓防取蔽义,防蔽乎松者也。淫者志在依蔽,故以为采。果尔,则采麦、采葑,其志又何在耶?何元子引《淮南》菟丝无根之説,谓其不择物而附,有苟合之象。尤凿!丝萝松柏,今约婚姻者多引为佳话,岂得以苟合汚之?且此诗为淫奔自道语,漫托采物以行者,非有深义,即有之,亦应谓「彼美孟姜,愿附丝萝」已耳,岂曰「吾固苟合」乎哉?

女萝【小雅頍弁篇】传训此不及唐防而合女萝菟丝松萝三者为一物《广雅》分女萝为松萝菟丘为菟丝陆玑谓女萝即菟丝而以松萝为别种呉普《本艸》则谓菟丝一名松萝而无女萝之名陆农师以为在草曰菟丝在木曰女萝罗瑞良又谓两者皆附木或当有时相蔓引古乐府「花叶同根,枝条两处」及唐乐府「兔丝随风,女萝萦抱」之语以为古今多知其为二物者又据《博物志》魏文帝所记「诸物相似乱者,女萝寄生,菟丝释草」或亦此义诸説纷如愚谓当以陆玑之説为正且以释草文断之则仍是女萝兔丝为一物而松萝别种也葢松根结茯苓旧谓下有茯苓上有兔丝则兔丝明是松上所附者今女萝亦云施于松上岂得以在草在木分乎抱朴子谓兔丝初生之根其形似兔是兔丝之名因此非有异种耳至于萝类不一凡蔓延松上者疑通谓松萝而兔丝乃专有女萝名也又凡物小者称女如女桑女葛之类则兔丝或亦萝之细者与

  麦

麦【鄘风·桑中篇】説文谓麦以金王而生,月令注则云麦实有孚甲,属木,二説互异。罗瑞良以为郑氏特据四时与中央所食为説,麦性防寒,要是许説为优。愚按月令以四时分配五行,此秦汉谶纬习气,固不足据。至艸木春生夏长秋实冬成,莫不备四时之气,未有独禀一气而生者。麦性宜寒,故秋冬种而春夏收,不过得气之早者耳。旧传小麦生于桃,二百四十日秀,秀后六十日成;大麦生于杏,二百日而秀,秀后五十日成。亦有春种而夏收者,苏颂以为四气不足有毒,是也,则其非禀一气而生明矣。

郑渔仲以为麦从来,象其实;从夊,象其根。或驳之,谓草木皆有根,何以不从夊?皆有实,何以不从来?且来为小麦,来之下不从久,是来无根也。牟为大麦,牟之上不从来,是牟无实也。愚按:前説固泥,驳义亦未为得。从来自因来牟取义,非取象芒刺之説。从夕则戴侗以为夜吐花而昼合,近之。

郝仲舆谓:「麦秋不收,冬不藏,三时在外,有奔之象;百物未长,而独先秋,有淫之象。」此比唐防苟合之义,较凿。若就其言反之:「霜雪含生,比节后雕,有守之象;众方春华,彼已秋实,有贞之象。」设易此为《汉广》、《行露》之诗,安知不反其言以相誉?甚矣,説诗者之附防也。

【鄘风·载驰篇】麦乃托言,不当拘时为説。葢夫人在许,思卫,预为目击心伤之词曰:「我若行其野,而故宫已不可复覩也。」荒烟蔓草,惟麦芃芃己耳。将求援救于他邦,不知其何所因而何所至乎?此即黍离、麦秀之

译“抽”本没有“除去”的意思,“义”字是因为“抽”被训释为“拔”,而“防拔”的意思就是“除去”罢了。严华谷主张“抽发其条”的说法,认为诗人感慨田野荒芜,说昔日的丰饶快乐如此,如今却成了荆棘丛生的地方,这是令人悲伤而思念的。从词义上比较,这更符合《小雅·甫田》篇的旧解:“如茨”,只取“堆积”的意思,那就是屋顶的茅草覆盖物,与“梁”、“坻”、“京”三者取作比喻,正相类似。严华谷说从高处看下去,庄稼在下面,看起来密集得像屋顶的茅草,他的说法更加精当。

《小雅·瞻彼洛矣》篇的正义解释说:郑玄笺注认为福禄不是积聚之物,所以说像屋顶的茅草,用来比喻繁多。总之,没有不积聚而能繁多的。第三章既然相同,难道不是积聚的意思吗?有人说这里应当是蒺藜的“茨”,茨铺在地上丛生,有连绵不断的意思,所以用来比喻福禄,与葛藟的意思相同,这也是一种说法。

唐

唐【《鄘风·桑中》篇】孙炎用“唐”来解释草,将“唐蒙”连读,所以说有三种名称。郭璞将其分开,列为四种名称。我认为:解释“唐”为“蒙”,是从《毛传》开始的,他读《尔雅》必定有所依据。只是用“芣苢”、“马舄”的体例来衡量,又好像是用“女萝”来解释“唐蒙”的,不然的话就应当多出一个“蒙”字了。然而《诗经》中也单独说“唐”,不连读。《尔雅》所解释的,本来应当指这个。但是现在的兔丝子只供合药,不是食用的蔬菜。《毛传》遵循《释草》的文字进行训释,而在下面增加一个“菜”字,难道“唐”另有“蒙菜”的名称,不是《释草》所说的“唐蒙”吗?

蔡元度认为“蒙”取“遮蔽”的意思,是遮蔽松树的东西。淫乱的人志在依傍遮蔽,所以用来比喻采撷。果真如此,那么采麦、采葑,他们的志向又在哪里呢?何元子引用《淮南子》中菟丝无根的说法,认为它不选择依附的对象,有苟且结合的象征。这尤其牵强!丝萝松柏,现在约定婚姻的人多引为佳话,难道能用苟且结合来玷污它吗?况且这首诗是淫奔者的自述之语,随意托言采撷物品来行事,并没有深意,即使有,也应当说“那位美丽的孟姜,愿意依附丝萝”罢了,难道会说“我本来就是苟且结合”吗?

女萝【《小雅·頍弁》篇】《毛传》解释这个不及“唐蒙”,而将女萝、菟丝、松萝三者合为一物。《广雅》将女萝分为松萝,菟丘为菟丝。陆玑认为女萝就是菟丝,而将松萝作为别种。吴普《本草》则认为菟丝一名松萝,而没有女萝的名称。陆农师认为在草上叫菟丝,在木上叫女萝。罗瑞良又说两者都依附树木,有时互相蔓延牵引,引用古乐府“花叶同根,枝条两处”以及唐乐府“兔丝随风,女萝萦抱”的话,认为古今多知道它们是两种东西。又根据《博物志》魏文帝所记载的“诸物相似乱者,女萝寄生,菟释草”,或许也是这个意思。各种说法纷纭杂乱,我认为应当以陆玑的说法为正确。而且根据《释草》的文字来判断,仍然是女萝、兔丝为一物,而松萝是别种。因为松根结茯苓,旧说下面有茯苓,上面有兔丝,那么兔丝明显是松树上依附的东西。现在女萝也说施于松上,难道能根据在草在木来区分吗?《抱朴子》说兔丝初生的根,形状像兔子,所以兔丝的名字因此而来,并非有异种。至于萝类不一,凡是蔓延在松树上的,怀疑通称为松萝,而兔丝则专有女萝之名。又凡是物小的称“女”,如女桑、女葛之类,那么兔丝或许也是萝中细小的种类。

麦

麦【《鄘风·桑中》篇】《说文》认为麦以金王而生,《月令》注则说麦实有孚甲,属木,两种说法互相矛盾。罗瑞良认为郑氏特意根据四时与中央所食用的情况来说,麦性防寒,终究是许慎的说法更优。我认为《月令》以四时分配五行,这是秦汉谶纬的习气,本来不足以作为依据。至于草木春生夏长秋实冬成,无不具备四时之气,没有单独禀受一气而生的。麦性宜寒,所以秋冬种植而春夏收获,不过是得气较早罢了。旧传小麦生于桃,二百四十天抽穗,抽穗后六十天成熟;大麦生于杏,二百天抽穗,抽穗后五十天成熟。也有春种而夏收的,苏颂认为四气不足有毒,这是对的,那么它不是单独禀受一气而生就很明白了。

郑渔仲认为麦从“来”,象征它的果实;从“夊”,象征它的根。有人反驳说,草木都有根,为什么不从“夊”?都有果实,为什么不从“来”?况且“来”是小麦,“来”的下部不从“久”,这是“来”没有根。“牟”是大麦,“牟”的上部不从“来”,这是“牟”没有果实。我认为前面的说法固然拘泥,反驳的意见也未得要领。从“来”自然是因为“来牟”取义,不是取象芒刺的说法。从“夕”,那么戴侗认为是夜间吐花而白天闭合,比较接近。

郝仲舆说:“麦秋不收,冬不藏,三个季节在外,有奔走的象征;百物未长,而它独自先秋,有淫乱的象征。”这比喻唐蒙苟且结合的意思,比较牵强。如果就他的话反过来:“霜雪中含生,比节后凋零,有坚守的象征;众方春华,它已秋实,有贞节的象征。”假如换作《汉广》、《行露》的诗,怎么知道不会反其言以相誉?解说《诗经》的人附会太厉害了。

【《鄘风·载驰》篇】麦是托言,不应当拘泥于时间来解说。大概夫人在许国,思念卫国,预先写下目击心伤的词句说:“我如果行走在那荒野,而故宫已经不可复见了。”荒烟蔓草,只有麦子茂盛罢了。将向其他邦国寻求援救,不知道因何而起,又将到达何处呢?这就是黍离、麦秀之

伤也。正义谓以今歳而思得来歳之时,何元子又易为次年入夏时,并泥。

译这是错误的。正义认为用今年的情况来推想到来年的时节,何元子又将次年入夏的时间轻易改动,这两种观点都拘泥不化。

【王风·丘中有麻篇】此诗通体无淫防语,或当依序为思贤之作。然麻麦必非指贤者所治,特借以发端耳。葢丘之中有麦,留之中有子,国两以所有为兴也。若谓子治麻而父治麦,以世其农业为贤,则三章之李,又是父子二人同治者耶?

或谓麦可养人,故以兴来食,果尔则麻何以兴,施施李何以兴佩玖乎?郑氏谓子国复来,我乃得食,亦非严华谷云:犹唐风枤杜,曷饮食之之意?爱而欲饮食之也,得之。

【魏风·硕防篇】旧説:麦者,絶续所赖。今皆为硕防所食,则民之困甚矣。愚谓:黍以秋成,麦以春实,合春秋之收,而皆为贪残者所取,是以不堪其困,托硕防而伤悲耳。下言“苖”,则并其未成者亦取之,甚言重敛之酷也。

【大雅·生民篇】幪有覆葢意,麻麦盛茂,覆满田畦,如帡幪然。法言云:“震风凌雨,然后知夏屋之帡幪也。”诗义亦当取此。何元子谓诗以麻麦连言者,以此菽麻之利人,不及禾麦,故言蓻菽即亟继以禾,言蓺麻即亟继以麦。愚谓此备举后稷所蓺者,如五谷之外尚言▯瓞,总见其无一不善种植,无轻重缓急之意。按《齐民要术》注以为麦黄种麻,麻黄种麦,亦其候相因,故连类及之,不可以他求耳。

来牟【周颂·思文篇】传但训牟为麦,不及来。《説文》云:“天所来也。”惟《广雅》以大麦为麰,小麦为麳。愚按:《方言》麦有□、防、防、麰、□、防防、麴诸名,别无称“来”者,则“来牟”自是一物,乃大麦名也。大麦宜为饭,又可为酢,其蘖可为饧,皆所以继禾之不逮者,故古以为重。今考“麦”字从来,当亦由“来牟”取义耳。或作“麳、□、防”为小麦名,并傅“防”之説。

来牟,刘向《封事》作“厘麰”。古“厘”“来”音通【别见《释莱】无殊义也。但以为自天而来,亦美其词,如“天命▯鸟”之説,非真有雨粟事,则其字义固不必深考耳。观孟子言“麰麦”而不言“来麦”,可见麦无单言“来”者,是“来”之不得为小麦名,益信。

  蝱

蝱【鄘风·载驰篇】蝱与莔,音同字异。自传以诗之蝱属雅之莔,后儒皆宗之。故陆玑直云:「蝱,今药草贝母。其叶如栝楼而细小,其子在根下如芋子,正白,四方连累相着,有分解是也。」然蝱从虫,即蚊虻之虻,不当为草名。此字义之不可解者。今俗或作□,又作□,与□,仍归草部,义亦难通。或云根状如蝱,故名。

陆疏叶如栝楼,今世所见。郭注叶如韭,今世不复见此,张萱之説也。愚按郭璞谓莔形根如小贝,圆而白,其华叶并似韭,非但谓叶。其説不知何据。然萱谓叶如荞麦,荞麦赤茎緑叶,如乌桕树叶,而陆玑谓似栝楼,栝楼引藤蔓,叶如甜▯叶而穿,又有细毛。此两説亦正未可一视耳。

贝母,广雅作贝父,愚疑其一根而生,多贝如贝之父母然,因通为名耳。何元子泥此章诗义,易贝作背,为逺离父母之况,穿凿甚矣。且诗并未明言及父母也。因蝱而推其别名以为説,则蝱之名不一如空艸药,实苦花,苦菜,商艸,勤母之类,亦将各有取义乎?

此专取“兴”亦各有行,一句葢陟丘者意在采蝱,驰驱者心存唁卫,故直接云“女子善懐,亦各有行”也。传疗疾意本赘説,家因其説而甚之,乃谓夫人亲往山中采疗郁结,亦凿甚矣。至有云“治目▯不得返顾”,尤陋。夫夫人不过思卫忧心耳,何尝抱目▯项直之病,必须此以疗之耶?

  緑

緑【卫风·淇澳》篇】緑,齐鲁韩三家及《礼记·诗疏》皆作菉,惟毛公作緑。旧解因以緑为竹之色,要之緑竹可通,菉竹则不可通矣。况《小雅·采緑》亦作緑,其为王刍,何疑耶?《水经注》云:「今淇川无复竹,惟王刍、萹艸与昔无异,葢其所亲见然也。」郭璞谓今呼鸱脚莎,郑渔仲以为即荩草。按《本草》称荩草,叶似竹而细薄,茎圆小,产平泽溪涧之侧,亦呼淡竹叶,即是其物。陆玑别以菉竹为一草,不知何据。罗瑞良引《上林赋》「緑蕙」为香草,而《离骚》「薋菉」又为恶草,

译【王风·丘中有麻篇】这首诗全篇没有淫邪放荡的言语,或许应当依据《诗序》认为是思念贤者的作品。然而麻和麦必定不是指贤者所治理的事物,只是借用来起兴罢了。大概是因为山丘中有麦,留地中有子,两国都以自己拥有的事物作为起兴。如果说子治理麻而父治理麦,以世代继承农业为贤德,那么第三章中的李,又是父子二人共同治理的吗?

有人说麦可以养活人,所以用来起兴招人来进食,果真如此,那么麻用来起兴什么,施施然地佩带美玉又用来起兴什么呢?郑氏说子国再次到来,我才能吃到食物,也不是严华谷所说的:如同《唐风·枤杜》中“何不饮食他”的意思?因为喜爱而想要给他饮食,这才说得通。

【魏风·硕鼠篇】旧说认为:麦是维持生计、延续命脉所依赖的。现在都被大老鼠吃掉了,那么百姓的困苦就严重了。我认为:黍在秋天成熟,麦在春天结实,合并春秋两季的收成,都被贪婪残暴的人夺取,因此百姓无法忍受这种困苦,借大老鼠来抒发悲伤罢了。下文提到“苗”,说明连尚未成熟的庄稼也被夺取,极言赋税沉重残酷。

【大雅·生民篇】幪有覆盖的意思,麻和麦茂盛生长,覆盖满田畦,像帡幪一样。《法言》说:“狂风暴雨之后,才知道夏屋的帡幪(遮蔽)作用。”《诗经》的含义也应当取此意。何元子认为《诗经》将麻和麦连言,是因为豆类和麻对人类的利益,不如禾和麦,所以说到种植豆类就紧接着说禾,说到种植麻就紧接着说麦。我认为这是列举后稷所种植的所有作物,如同五谷之外还提到瓜瓞,总体显示他没有什么不擅长种植的,并没有轻重缓急的意思。查《齐民要术》注认为麦黄时种麻,麻黄时种麦,也是时节相互承接,所以连带提及,不能从其他角度去寻求解释。

来牟【周颂·思文篇】《毛传》只解释“牟”为麦,没有提到“来”。《说文解字》说:“天所来也。”只有《广雅》将大麦称为麰,小麦称为麳。我认为:《方言》中麦有□、防、防、麰、□、□、麴等名称,没有称“来”的,那么“来牟”自然是一种东西,是大麦的名称。大麦适宜做饭,又可以酿酒,它的麦芽可以做饴糖,都是用来弥补禾稻不足的东西,所以古人重视它。现在考证“麦”字从“来”,应当也是由“来牟”取义。或者将“麳、□、□”作为小麦的名称,并附会“防”的说法。

来牟,刘向《封事》中写作“厘麰”。古时候“厘”和“来”音通【详见《释莱》】,没有不同的意义。但认为它是从天上来的,也是美化辞藻,如同“天命玄鸟”的说法,并非真有下雨降粟的事情,那么它的字义本来就不必深究。看孟子说“麰麦”而不说“来麦”,可见麦没有单称“来”的,这更加证明“来”不能作为小麦的名称。

蝱

蝱【鄘风·载驰篇】蝾与莔,读音相同但字形不同。自从《毛传》将《诗经》中的蝾归属于《雅》中的莔,后来的儒者都尊崇这一说法。所以陆玑直接说:“蝾,就是现在的药草贝母。它的叶子像栝楼但细小,它的种子在根下像芋头子,正白色,四方相连累着,有分解的样子。”然而蝾从虫部,就是蚊虻的虻,不应当是草名。这是字义上无法解释的地方。现在俗体有时写作□,又写作□,与□,仍然归入草部,意义也难以贯通。有人说根的形状像蝾,所以得名。

陆玑疏说叶子像栝楼,是现在世上所见的。郭璞注说叶子像韭菜,现在世上不再见到这种说法,这是张萱的观点。我认为郭璞说莔的形状根像小贝,圆而白,它的花叶都像韭菜,不仅仅是说叶子。他的说法不知依据什么。然而张萱说叶子像荞麦,荞麦红茎绿叶,像乌桕树叶,而陆玑说像栝楼,栝楼引藤蔓,叶子像甜瓜叶但有孔洞,又有细毛。这两种说法也确实不能一概而论。

贝母,《广雅》写作贝父,我怀疑它是一根而生,多贝像贝的父母一样,因此通称为名。何元子拘泥于这一章的诗义,将贝改为背,作为远离父母的比喻,穿凿附会太严重了。而且诗中并没有明确提到父母。因为蝾而推导它的别名作为解释,那么蝾的名称不一,如空草药、实苦花、苦菜、商草、勤母之类,也将各有取义吗?

这里专门取“兴”的手法,也各有其行,一句大概是因为登丘的人意在采蝾,驰驱的人心存吊唁卫国,所以直接说“女子善于怀念,也各有其行”罢了。《毛传》治疗疾病的意思本是多余的解说,郑玄因为他的说法而更加严重,竟然说夫人亲自到山中采集治疗郁结的药物,也穿凿太严重了。至于有人说“治疗眼疾无法回头”,尤其浅陋。夫人不过是思念卫国忧心罢了,何曾患有眼疾项直的病,必须用这个来治疗呢?

緑

緑【卫风·淇澳篇】緑,齐鲁韩三家及《礼记·诗经疏》都写作菉,只有毛公写作緑。旧解因此将緑作为竹子的颜色,总之緑竹可以讲通,菉竹则讲不通了。况且《小雅·采緑》也写作緑,它是王刍,有什么疑问呢?《水经注》说:“现在淇川不再有竹子,只有王刍、萹草与过去没有不同,大概是他亲眼所见如此。”郭璞说现在叫鸱脚莎,郑渔仲认为就是荩草。查《本草》称荩草,叶子像竹但细薄,茎圆小,生长在平泽溪涧旁边,也叫淡竹叶,就是这种东西。陆玑另外将菉竹作为一种草,不知依据什么。罗瑞良引用《上林赋》中的“緑蕙”作为香草,而《离骚》中的“薋菉”又是恶草,

谓其各有取义。愚按緑本非芳艸,此诗特取其鲜泽茂长,有濯磨精进意,故以为况,岂以芳艸而比之耶?若《上林赋》所谓「緑蕙」对「江离、留夷、蘼芜」,言乃一物,即《楚词》所云「树蕙百畮」者,冠以緑字,非王刍之緑也。

译说它们各自有不同的取义。我认为“绿”本来不是芳香的草,这首诗特意选取它鲜嫩润泽、茂盛生长的特点,含有洗涤磨砺、精进不懈的意味,所以用来作比喻,难道是因为它是芳草才拿来相比的吗?至于《上林赋》中所说的“绿蕙”与“江离、留夷、蘼芜”相对,说的其实是同一种植物,也就是《楚辞》中所说的“树蕙百亩”的那种蕙草,前面加上“绿”字,并不是指王刍这种绿草。

【小雅·采緑篇】何元子谓菉草涩砺,可以为搅洗之用,故采而动归沐之思,又感其染色鲜好,因而修容也。愚按:唐本草注,荩艸,荆襄人煮以染黄色,极鲜好,采之者或当为此,且以二章蓝证之,其皆为染草无疑。至涩砺説,本陆玑,彼以緑竹为一物,谓即木贼草,故云然。今分言之则非矣,乃谓因搅洗而思归沐,是误解也。万时华云:手方采緑,忽念发之曲局,归而膏沐,其想头转动处,大可味此,是解人语防。此则因染修容之説,亦觉穿凿耳。

  诗识名解卷八

  钦定四库全书

  诗识名解卷九

  钱塘 姚炳 撰

  草部

  竹

竹【卫风·淇澳篇】释草谓竹为萹蓄,盖谓此诗之竹也。郭璞以为似小藜,赤茎节,好生道傍,可食。罗瑞良云:「说文引诗作菉竹,韩诗作緑▯。菉既非色,而▯又非竹,不可合为緑色之竹箭,故析而解之,是矣。」愚按:释文「▯,萹竹也」,则萹蓄自有萹竹名,又形防似竹。苏颂谓其细緑如竹,赤茎如钗股,节间花出。据此则古或称▯,或称竹,即是一物。且▯可名竹,竹不可名▯。以毛诗之竹而合之韩诗之▯,其为萹蓄,奚疑耶?

旧以緑竹为竹箭,盖本两汉书及戴凯之《竹谱》,亦自有考。然今竹尽出江南,不闻卫地多有。又《释地》云:“东南之美者,有防稽之竹箭”,亦未甞及大河南北。岂淇园之竹惟盛于汉时,至后无遗种,而宋复滋茂?今又荡然耶?其説虽有自,要未敢据以言诗也。

宋熙宁中,太子右赞善大夫吴安度召试舍人院,赋入第三等,论入第四等。止緑竹青青诗不依注解,作王刍萹蓄,遂定入第五等。因是改一官,放罢。宰臣富弼言:“切详安度命意,必谓王刍萹竹柔脆常草,不足以咏武公之德。”又按《史记·河渠书》云:“淇园之竹”,则知淇澳之竹只是竹箭之竹也。又按陆德明《释文》:“青音菁,茂盛之貎”,于理甚通,未为不识题意,乞再取安度所试,下学士院看详。于是赐安度进士出身。此以緑竹为竹箭之始也。菉竹前两説外,惟陆玑别以为一草,其茎叶似竹,青緑色,髙数尺,今淇澳傍生,此人谓此为緑竹,俗呼为木贼,此亦一説。罗瑞良则谓淇水宜竹箭,从古以然,然淇澳自出竹箭,不妨兼有菉竹二草,此又一説。余前辈毛西河先生《写官记》又谓当时淇上菉与竹本同生水滨,而其后竹虽衰而菉犹存,则菉竹本二物,竹非草,菉乃草也。此以菉为王刍而竹即竹箭者,又是一説。

猗旧读如阿,与猗傩之猗同,传训为柔顺,是也。弱草初生,柔泽可爱,猗猗然尔。何元子以为竹林之状,互相依倚,不可摧折,因以兴功夫夹持,取合切琢,风人之防,便尔索然。即此可见,猗猗但宜言草,不应言竹,明矣。旧训青为竹色,亦通,但以猗猗为始生,青青为坚茂,如箦为极盛,以喻武公学问,则未必然也。首章切磋琢磨,瑟僴赫喧,内外已无一不善,岂必复于服饰笑语间论进修次第耶?是竹之转青与宻比,皆因武公学问起义耳。且青旧读如菁,释文直作菁菁,与菁莪义同。又凡草木之华,皆曰菁,此可以言茂盛,不可以言坚刚,明矣。传但训箦为积,韩诗章句云:箦緑▯盛如积也。罗瑞良以为《西京赋》“芳草如积”亦祖此义。愚按《释器》云:箦谓之笫,旧注训牀版,非也。笫即今之席,寝所栖者。《檀弓》“华而睆”,亦美其组织多文耳。盖二草布生水涯,一望文理错杂若织,固当似之。若竹林繁乱,何可相况?凌防初云,即以既比之竹,形容在林之竹,是直欲指桮棬为▯栁矣。《竹竿【卫风·竹竿》篇】此则所谓竹箭者。《释草》□簢篠荡是其属。《説文》“竿,竹挺是也。”戴凯之《竹谱》云:“谓竹是草,不应称竹,竹是一族之总名,一形之偏称也。植物之中,有草木竹,犹动品之中,有鱼鸟兽也。”然《尔雅》竹类并入草部,而陆农师取以冠草类之首,今仍其旧,即附见緑竹后,庶几览者得以类而辨之。

竹竿亦不必泥作卫物,是诗为卫

译【小雅·采绿篇】何元子说菉草涩砺,可以用于搅洗,所以采摘它而引发回家沐浴的思绪,又感慨它染色鲜艳美好,因而修饰容貌。我认为:《唐本草》注解说,荩草,荆襄一带的人煮它来染黄色,极其鲜艳美好,采摘它的人或许就是为此,况且用第二章的蓝草来证明,它们都是染草无疑。至于涩砺的说法,源自陆玑,他把绿竹当作一种东西,说就是木贼草,所以这样说。现在分开来说就不对了,说是因为搅洗而思念回家沐浴,这是误解。万时华说:手正采摘绿草,忽然想到头发弯曲不直,回家用膏沐梳理,这种念头转换之处,大有意味,这是懂得诗意的人说的话。这种因为染色而修饰容貌的说法,也觉得牵强附会。

《诗识名解》卷八

钦定四库全书

《诗识名解》卷九

钱塘 姚炳 撰

草部

竹

竹【卫风·淇奥篇】《释草》说竹是萹蓄,大概是指这首诗里的竹。郭璞认为它像小藜,红色的茎有节,喜欢生长在路边,可以吃。罗瑞良说:“《说文》引用《诗经》写作菉竹,《韩诗》写作绿〇。菉既然不是颜色,而〇又不是竹,不能合成为绿色的竹箭,所以分开解释,是对的。”我认为:《释文》说“〇,是萹竹”,那么萹蓄自有萹竹的名称,又形状类似竹。苏颂说它细绿像竹,红色的茎像钗股,节间开花。根据这些,古代或许称〇,或许称竹,就是同一种东西。况且〇可以叫竹,竹不可以叫〇。用《毛诗》的竹来合并《韩诗》的〇,它是萹蓄,还有什么可怀疑的呢?

过去把绿竹当作竹箭,大概依据《两汉书》以及戴凯之的《竹谱》,也自有考证。但是现在竹子都出产在江南,没听说卫国地方有很多。又《释地》说:“东南方的美好之物,有会稽的竹箭”,也没曾提到黄河南北。难道淇园的竹子只在汉代茂盛,到后来没有遗种,而宋代又滋生茂盛?现在又荡然无存了吗?这种说法虽然有其来源,但我不敢依据它来解释《诗经》。

宋熙宁年间,太子右赞善大夫吴安度被召试舍人院,赋列入第三等,论列入第四等。只有“绿竹青青”这句诗不依照注解,解释为王刍萹蓄,于是定为第五等。因此改了一个官职,被罢免。宰相富弼说:“仔细推详安度的用意,必定认为王刍萹竹是柔脆的普通草,不足以歌颂武公的德行。”又查《史记·河渠书》说:“淇园的竹子”,就知道淇奥的竹只是竹箭的竹。又查陆德明《释文》:“青音同菁,茂盛的样子”,在情理上很通顺,不算不识题意,请求再取安度的试卷,交给学士院审阅。于是赐给安度进士出身。这是把绿竹当作竹箭的开始。绿竹除了前两种说法外,只有陆玑另外认为是一种草,它的茎叶像竹,青绿色,高几尺,现在生长在淇奥旁边,这个人说这是绿竹,俗称为木贼,这也是一说。罗瑞良则认为淇水适宜生长竹箭,自古以来就是这样,但是淇奥既然出产竹箭,不妨兼有绿竹两种草,这又是一说。我的前辈毛西河先生《写官记》又说当时淇上的绿和竹本来同生长在水边,而后来竹虽然衰败但绿还存在,那么绿和竹本是两样东西,竹不是草,绿才是草。这是把绿当作王刍而竹就是竹箭的说法,又是一说。

猗旧读如阿,与猗傩的猗相同,传注训为柔顺,是对的。弱草初生,柔润可爱,猗猗的样子。何元子认为是竹林的样子,互相依倚,不可摧折,因此兴起功夫夹持,取合切琢,诗人的微言大义,就变得索然无味。由此可以看出,猗猗只适宜说草,不适宜说竹,很明显。旧训青为竹的颜色,也通顺,但把猗猗当作初生,青青当作坚茂,如箦当作极盛,用来比喻武公的学问,那就不一定对了。首章切磋琢磨,瑟僴赫喧,内在外在已经没有不善的,难道一定要在服饰笑语之间讨论进修的次第吗?这是竹的转青与紧密排列,都是因为武公的学问而起义罢了。况且青旧读如菁,《释文》直接写作菁菁,与菁莪的意义相同。又凡是草木的花,都叫菁,这可以表示茂盛,不可以表示坚刚,很明显。传注只训箦为积,《韩诗章句》说:箦绿〇茂盛得像堆积一样。罗瑞良认为《西京赋》“芳草如积”也源于此义。我认为《释器》说:箦叫做笫,旧注训为床板,不对。笫就是现在的席子,睡觉时躺卧的东西。《檀弓》“华而睆”,也是赞美它组织多文采罢了。大概两种草散布生长在水边,一望而去文理错杂像编织,当然像它。如果竹林繁乱,怎么可以相比?凌初说,既然比作竹,形容在林的竹,这是直接想把桮棬当作〇栁了。《竹竿【卫风·竹竿篇】》这就是所说的竹箭。《释草》说簢篠荡是它的属类。《说文》“竿,竹挺是也。”戴凯之《竹泵》说:“说竹是草,不应该称竹,竹是一族的总名,一形的偏称。植物之中,有草木竹,就像动物之中,有鱼鸟兽一样。”但是《尔雅》竹类并入草部,而陆农帅取它冠于草类之首,现在仍沿袭旧例,就附见在绿竹后面,希望阅览的人能够按类辨别。

竹竿也不必拘泥地当作卫地的物产,这首诗是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