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识名解卷五
狼,其穴地中爲隙甚大,寒气易入,又穴于九月,故豳人以十月熏之,使出。按之时令自是此种,若《庄子》所谓鼷鼠,深穴神臯以避熏凿,又《食物本草》谓鼱鼩大如蚕豆,即今地鼠,此亦皆穴地中者,但小不爲患耳。
译狼,它的洞穴在地下,缝隙很大,寒气容易进入,又因为在九月打洞,所以豳地的人在十月用烟熏它,让它出来。按照时令,自是这种(狼),如果《庄子》所说的鼷鼠,深穴于神臯以躲避烟熏和挖掘,又《食物本草》说鼱鼩大如蚕豆,就是现在的地鼠,这些也都是穴居地下的,只是体型小不构成祸患罢了。
【小雅·正月》篇】癙忧之癙」,诗本从「疾」,癙,病释诂》文:「旧説屚创也。」《淮南子》云:「貍头疗癙。」又「痒」,《释诂》亦训病,《説文》同「痬」。《周礼》「痬医掌诸痬」,盖其小心忧思,如人有隐疾,备极痛苦,不能告人者,故谓之癙忧云耳。旧必去「疾」爲「鼠」,谓「鼠伏兽病而忧在穴内,人所不知」,则是「鼠思」之解,非癙忧之解矣。
【小雅·雨无正篇】此竟作「鼠」,则当如字解,犹今人言「狐疑」「狼疾」「雉乖」之类。旧説「鼠」性疑,出穴多不果,故持两端,谓之「首鼠」。韩子所谓「狐鼠进退」是也。
羊
羔羊【召南·羔羊篇】旧説羔之徳宜施于朝,故古者以爲朝服。《春秋繁露》云:“羔羣而不党,有角而不用,类仁;执之不鸣,杀之不嘷,类义;饮其母必跪,类礼。”又《公羊传》注云:“死义,生礼者,此羔羊之徳也。”
传谓大夫羔裘以居,正义辨之,以爲居于朝廷,非居于家,是也。如羔裘逍遥,桧君以朝服而游燕,诗犹刺之,岂有大夫而反爲私居服者?况下云「退食自公」,明是由朝归家,其非燕居时可知。严华谷、何元子皆主趋朝之服,是也。
緎紽总皆合丝所成,即俗称线是也。《西京杂记》谓五丝爲防,倍防爲升,倍升爲緎,倍緎爲纪,倍纪爲緵,盖线粗细之殊名耳。此乃爲缝裘之用,非饰裘之名也。陆农师乃谓緎寡于总,紽寡于緎,以昭俭徳,何居?且谓裘革缝爲裘敝之渐,尤非理。夫既俨然在位,而一裘蒙戎,可谓俭不中礼矣,奚爲反举羔羊美之耶?
诗所谓五者,明是紽与緎与总,而补传因序中“俭”字立説,易作五羊之皮,此大可哂。姚旅又谓皮小则合缝多而用丝繁,五紽见其皮之大,皮大则贱,正言其俭,皆傅防也。夫诗既称羔羊,则皮必小,皮小则一裘必非五羊所能成,明矣。且裘缝内蕴不露,何用复假素丝以饰其外耶?通论云:“大夫羔裘,乃当时之制,何得谓之节俭?”此诗固赞大夫,然无一字及其贤,何以独知其爲正直乎?若夫或以其服羊裘及以言革、言缝爲节俭,或以爲羊性柔顺,逆牵不进,像士难易进退爲正直,所谓“岂徒顺之,又从爲之”辞,已阅此可爲扫却一切。
【郑风羔裘篇】三英之爲裘,饰无文可据。范祖禹谓五紽、五緎、五总,皆所以英裘,是之谓三。然紽緎总只是缝皮之线而已,岂爲裘外饰者?且古亦无饰裘之制。其训英爲饰者,盖因「二矛重英」之英,训爲矛饰云然。不知彼亦但作鋭字解,不可云饰也。此疑即三事大夫之称,传训三徳,谓刚克、柔克、正直,亦太泥。
【桧风羔裘篇】脂膏色白,此羔裘当指其白者言。所谓“白乱烝肪”,是也。故日出照耀有光,非但取润泽义耳。
【王风·于役篇】牛羊,羊牛,行文者偶倒其词,非有义也。陆农师谓先羊后牛者,羊性畏露而早归,常先于牛,此固物理有之。然诗人亦念不及此。今坊本次章作“牛羊”,俗诂以爲下山时羊先于牛,到家时牛先于羊。或云:首章叙归之先后,次章论类之大小,皆是凿説。
诗中先羊后牛者,凡四见。《小雅·无羊》篇,何元子谓羊躁进竞前,又其性畏露,归先于牛。《与于役》意同。《周颂·我将》篇,何元子谓明堂祭天当用特牛,而有羊者,《周礼》积共羊牲,乃积柴祭天,则用羊实柴,先柴后献,故“维羊”文在“维牛”之上。《丝衣》篇传云:“先羊后牛者,从小及大也。”郝仲舆主绎祭之説,谓祭牲入先太牢,后少牢彻,故羊先出而牛从之。诸説纷如,愚谓《于役》《无羊》《我将》三诗,不过从小及大错举之耳。《丝衣》则以牛叶防韵,不必别爲穿凿也。
羜【小雅·伐木篇】未成羊。羜,释畜文。郭璞谓今俗呼五月羔是也。或驳之,以爲羊自始生时,形体虽微,即已成羊,未可谓羜爲未成羊。此迂论耳。所谓未成者,乃极形其小,犹今童子谓之未成人,不得谓之非人也。
説文》训羜爲五月生羔,罗瑞良疑其似谓仲夏所生,引《
译【《小雅·正月》篇】“癙忧之癙”,《诗经》原本从“疾”字旁。“癙”意为病,《释诂》记载:“旧说认为‘屚’是创伤。”《淮南子》说:“貍头可以治疗癙病。”又如“痒”字,《释诂》也解释为病,《说文解字》同于“痬”字。《周礼》中“痬医掌管各种痬病”,大概是因为内心小心忧思,如同人患有隐疾,备极痛苦,无法告诉别人,所以称之为“癙忧”。旧说将“疾”旁改为“鼠”,认为“老鼠潜伏,兽生病而忧在穴内,人所不知”,这解释的是“鼠思”,而不是“癙忧”了。
【《小雅·雨无正》篇】这里竟然写作“鼠”,那就应当按字面意思解释,就像现在人说的“狐疑”、“狼疾”、“雉乖”之类。旧说认为“鼠”性多疑,出穴时往往犹豫不决,所以持两端,称之为“首鼠”。韩非子所说的“狐鼠进退”就是这个意思。
羊
羔羊【《召南·羔羊》篇】旧说认为羔羊的德行适宜施行于朝廷,所以古人把它作为朝服。《春秋繁露》说:“羔羊成群而不结党,有角却不用,类似仁德;抓住它不叫,杀它不嚎,类似义行;喝母亲的奶必定跪着,类似礼仪。”又如《公羊传》注说:“死守义理,生守礼仪,这是羔羊的德行。”
《传》说大夫穿羔裘居家,郑玄《正义》辨析说,这是指在朝廷,而不是在家中,这是对的。就像《桧风》中“羔裘逍遥”,桧国国君穿着朝服游玩宴饮,《诗经》尚且讽刺他,难道会有大夫反而把它作为私居服装的吗?况且下文说“退食自公”,明显是从朝廷回家,可见这不是居家闲居的时候。严华谷、何元子都主张这是上朝的服装,是对的。
“緎”、“紽”、“总”都是合丝制成的,就是俗称的线。《西京杂记》说五丝为“防”,加倍为“升”,加倍为“緎”,加倍为“纪”,加倍为“緵”,大概是线粗细的不同名称罢了。这是用来缝制裘衣的,不是装饰裘衣的名称。陆农师却说“緎”比“总”少,“紽”比“緎”少,用以彰显节俭的德行,这是什么道理?并且说裘皮缝合是裘衣破旧的开端,尤其不合情理。既然庄重地处在官位上,而一件裘衣毛色杂乱,可以说是节俭但不合礼制了,为什么要反而举羔羊来赞美它呢?
《诗经》所说的五种,明显是“紽”、“緎”、“总”,而《补传》因为序言中的“俭”字立论,改作五张羊皮,这非常可笑。姚旅又说皮小则缝合多而用丝多,五紽显示皮大,皮大则贱,正是说节俭,这都是牵强附会。既然《诗经》称羔羊,那么皮一定小,皮小则一件裘衣一定不是五张羊皮能制成的,这是明显的。况且裘衣的缝合处在里面不显露,何必又假借素丝来装饰外面呢?《通论》说:“大夫穿羔裘,是当时的制度,怎么能说是节俭?”这首诗固然赞美大夫,但没有一个字提到他的贤德,凭什么知道他是正直的呢?至于有人认为穿羊裘以及说革、说缝是节俭,或者认为羊性柔顺,逆着拉它不前进,象征士人难易进退为正直,所谓“岂徒顺之,又从为之”的话,读了这些就可以扫除一切谬误了。
【《郑风·羔裘》篇】“三英”作为裘衣,没有装饰的根据可查。范祖禹说五紽、五緎、五总,都是用来装饰裘衣的,这就是所谓的“三”。然而紽、緎、总只是缝皮用的线罢了,难道是裘衣外面的装饰吗?况且古代也没有装饰裘衣的制度。那些把“英”解释为装饰的人,大概是依据“二矛重英”中的“英”,解释为矛的装饰。不知道那里也只是解释为锐利,不能说成是装饰。这怀疑是“三事大夫”的称呼,《传》解释为三德,说是刚克、柔克、正直,也太拘泥了。
【《桧风·羔裘》篇】脂膏颜色白,这羔裘应当是指白色的而言。所谓“白乱烝肪”,就是这个意思。所以日出照耀有光泽,不仅仅是取润泽的意思罢了。
【《王风·于役》篇】牛羊、羊牛,行文的人偶然颠倒词语,没有特殊含义。陆农师说先羊后牛,是因为羊性怕露水而早归,通常先于牛,这固然有物理上的道理。然而诗人也想不到这些。现在坊本第一章作“牛羊”,俗解认为下山时羊先于牛,到家时牛先于羊。(又)有人说:第一章叙述归来的先后,第二章论述种类的大小,这些都是穿凿附会的说法。
诗中先羊后牛的,共有四处。《小雅·无羊》篇,何元子曰羊躁动进取争前,又其性怕露水,归来先于牛。与《于役》意思相同。《周颂·我将》篇,何元子曰明堂祭天应当用特牛,而有羊,是因为《周礼》堆积供羊牲,是堆积柴火祭天,就用羊填充柴火,先柴后献,所以“维羊”的文字在“维牛”之上。《丝衣》篇《传》说:“先羊后牛,是从小到大的意思。”郝仲舆主张绎祭的说法,说祭牲进入先太牢,后少牢撤去,所以羊先出而牛跟随。各种说法纷杂,我认为《于役》、《无羊》、《我将》三首诗,不过是从小到大的错举罢了。《丝衣》是因为牛叶防韵,不必另外穿凿。
羜【《小雅·伐木》篇】未成羊。羜,《释畜》文。郭璞说现在俗呼五月羔就是。有人驳斥,认为羊从出生时,形体虽然微小,就已经是羊了,不能说羜是未成羊。这是迂腐的言论。所谓未成,是极言其小,就像现在童子称为未成人,不能说不是人。
《说文解字》解释羜为五月生的羔,罗瑞良怀疑其意思是仲夏所生,引用《
齐民要术》五六七月生者,两热相仍,恶中之甚,以速诸父不应用此,当是生及五月者是也。
译《齐民要术》中五月、六月、七月生长的,两股热气相继而至,是恶气中最严重的,因此迅速生长的父亲(指父本或前代作物)不应使用这种,应当是生长到五月的那种才是。
罗瑞良谓:“诸父用小羊,诸舅用大牛。隆杀不同者,食礼、享礼之分,各有所宜也。”此説非理。诗限于韵,束于句,所谓“酾酒洒扫,陈馈羜牡”,皆一时行;舅父皆一时速,互文以相通,亦因韵以成章耳。正义旧分上爲燕,下爲食,又谓二者爲一礼,皆不必泥。要之,三礼之学,不可以説诗也。
【小雅·无羊篇】羣乃众多之意,不可以数泥六书,故谓自三以往爲羣,是也。《周语》“兽三爲羣”,亦谓自三以上,盖一则独,两则耦,皆不可以言羣,故羣爲三以上之通称。若依正义,必三百之众始成一羣,而羣又不可胜数,恐无是理。愚意当其降阿饮池时,或三五,或什伯,各自爲羣,约计羣数,则饶有三百云尔。《史记·卜式脱身出分,独取畜羊百余,入山牧十余歳,致千余,可知孶息亦非易事。读《诗》者善防之可也。
濈濈有聚,意有敛意。惟聚且敛而不相触,故和然。所谓聚者,即聚于降阿、饮池、寝讹之所,非归也。三章麾肱来升,乃正言其归耳。严华谷谓羊不归而聚,则不见其角之濈濈,恐未然。
羊行安缓,同羣不争先后,此言矜兢有相路前行,矜慎不躁之意,故能不患骞崩也。传训坚彊,无此义。陆农师以矜矜爲爱牧人,兢兢爲畏牧人,不免体物过当。何元子谓矜之爲言兢也,兢之爲言竞也,陵兢不让,竞先争归,乃是羊态。如此则诗何不云兢兢竞竞,而云矜矜兢兢耶?
骞之爲亏义可通,崩之爲羣疾殊不伦。陆农师以死善耗败,训崩尤非其旨。何元子有二説,其一谓天保骞崩,指山体言,山中有亏损者,有崩圯者,今羣羊皆从正道而行,未甞奔逸,傍出于崎岖险仄之处,致难收摄,故谓之不骞崩,此爲近之。其一引説文解,骞爲马腹絷,通崩作绷,爲束防,义则强合矣。愚按字义,骞亦训轻儇躁进貌,《柳州乞巧文》“沓沓骞骞”是也。又自上坠下曰崩,盖羊行矜慎安缓,无轻儇躁进之态,故能驯扰随人,山中自上而下,不患崩坠,所以麾之以肱,皆来升入于牢也。核之诗义,觉较谛当。
羖【小雅·宾筵篇】夏羊牡羭牝羖,释畜「明文」説文,反以羖爲牡羊,遂致后人通羖作牯,其误甚矣。观郭璞「夏羊」注,谓之黒羖防,则当时便綂谓夏羊爲羖,其实但爲牝者专名也。且夏羊自有黑白二种,又不得专以羖爲黒者耳。抑《诗》「彼童而角」,「童」字训作幼字,谓牛羊之幼者无角也。此「童羖」之「童」乃无角之称,如人之无发、山之无木者,皆谓之童。传所谓「羖羊不童」是矣。
牂【小雅·苕之华篇】释畜云:「羊牡羒,牝牂。」则牂自是呉羊牡者之名。説文亦易牝作牡,不知何据。广雅谓呉羊牝一岁曰□,防三岁曰牂。则牂非小羊也。正义欲合坟首之义,训爲牝小羊。罗瑞良驳之。是。
传训“坟”爲“大罗”,瑞良谓“犹羒也”,牂羊羒首,喻妇人而爲男子之事。何元子引《焦氏易林》作“羵”,谓《説文》有“羒”无“羵”,其字当通,然终嫌非《诗》本字,不如仍依传作“大训”。谓饥馑之余,百物凋耗,羊瘠则首大,故但见其坟首爲通【附】达【大雅·生民》篇】笺训“达”爲“羊子”,何氏辨之,谓“羊子”名“羍”,《诗》乃“达”字,非“羍”也。“逹通也,以言语相通也。此时后稷未生,而如有神焉告语之者,即下“不坼”二句是也。愚按,“小羊”作“羍”,此作“达”,説文本分二字,正义因郑説,便以其训“羍”者实之,恐未当也。然何氏谓神以言语相通,于词旨不似愚谓,不过后稷当弥月时通逹,易生,毫无畱难,二语足毕其解。“下不坼不副”,正所谓如逹耳。
羝【生民篇】广雅》谓呉羊三岁者名羝。罗瑞良以爲羝是牡羊之总名。而羒乃呉羊之羝者。古者大率多言羝。《易》羝羊触籓。《汉书》苏武牧羝。又《齐民要术》畜牧之法。大率十羊二羝。皆是。然则此诗所指。当綂谓牡羊。非必谓呉羊之羝者也。
麕
麕【召南·野有死麕篇】释兽有麕无麞,《周礼·缋人》
译罗瑞良说:“祭祀诸父用小羊,祭祀诸舅用大牛。牺牲大小不同,是因为食礼和享礼有所区别,各自有适宜的用牲。”这种说法不合情理。《诗经》受限于韵脚,拘束于句式,所谓“酾酒洒扫,陈列馈食的小羊和公牛”,都是当时一并进行的;舅父和诸父都是同时被邀请的,这是互文见义以互相贯通,也是因韵脚而成章罢了。《正义》将上文分为燕礼,下文分为食礼,又说二者是同一种礼,都不必拘泥。总之,三礼之学,不能用来解说《诗经》。
【小雅·无羊篇】“羣”是众多的意思,不能拘泥于六书的数目,所以说从三以上称为“羣”,这是对的。《周语》说“兽三为羣”,也是说从三以上,大概一是独,二是耦,都不能称为“羣”,所以“羣”是三以上的通称。如果依照《正义》的说法,必须三百之多才成一“羣”,而“羣”又不可胜数,恐怕没有这样的道理。我的意思是,当羊群下山坡、饮池水时,或三五成群,或十百成群,各自为羣,大约计算羣的数量,就有三百左右罢了。《史记》记载卜式脱身出分,独自选取牲畜羊百余只,入山放牧十余年,达到千余只,可知繁殖也不容易。读《诗》的人善于防备这种误解就可以了。
“濈濈”有聚集的意思,也有收敛的意思。只有聚集且收敛而不互相触碰,所以显得和顺。所谓聚集,就是聚集在下山坡、饮池水、卧息的地方,并不是归栏。第三章“麾肱来升”,才是正说它们归栏。严华谷说羊不归栏而聚集,就看不到它们角聚集的样子,恐怕未必正确。
羊行走安缓,同羣不争先后,这里说矜慎谨慎地相随着前行,矜慎不急躁的意思,所以能不担心亏损和崩坠。《传》解释为坚强,没有这个意思。陆农师认为“矜矜”是爱牧人,“兢兢”是畏牧人,不免体察事物过于牵强。何元子说“矜”就是“兢”,“兢”就是“竞”,陵兢不让,竞相争先归栏,这才是羊的状态。这样的话,《诗》为什么不直接说“兢兢竞竞”,而说“矜矜兢兢”呢?
“骞”解释为亏损意思可以通,“崩”解释为羣疾很不恰当。陆农师以死善耗败来解释“崩”,尤其不符合主旨。何元子有两种说法,其一认为《天保》中的“骞崩”是指山体,山中有亏损的,有崩塌的,现在羣羊都从正道行走,不曾奔逸,旁出到崎岖险仄的地方,导致难以收摄,所以称为不骞崩,这比较接近。其二引用《说文解字》,骞为马腹絷,通崩作绷,为束防,意思则勉强凑合了。我按字义,“骞”也解释为轻儇躁进的样子,《柳州乞巧文》“沓沓骞�”就是。又自上坠下叫崩,大概羊行走矜慎安缓,没有轻儇躁进的样子,所以能驯服跟随人,山中自上而下,不担心崩坠,所以挥动胳膊指挥,都来升入圈栏。核对《诗》义,觉得比较恰当。
羖【小雅·宾筵篇】《夏羊》说牡羊叫羭,牝羊叫羖,《释畜》明文记载,《说文》反而以羖为牡羊,于是导致后人通羖作牯,错误很大。看郭璞《夏羊》注,称为黑羖防,那么当时便统称夏羊为羖,其实只是牝羊的专名。况且夏羊自有黑白两种,又不得专以羖为黑色的。况且《诗》“彼童而角”,“童”字解释为幼字,说牛羊的幼者无角。这里“童羖”的“童”是无角的称呼,如人的无发、山的无木,都称为童。《传》所谓“羖羊不童”是对的。
牂【小雅·苕之华篇】《释畜》说:“羊牡羒,牝牂。”那么牂自然是吴羊牡者的名字。《说文》也误牝为牡,不知依据什么。《广雅》说吴羊牝一岁曰□,防三岁曰牂。那么牂不是小羊。《正义》想符合坟首的意思,解释为牝小羊。罗瑞良驳斥他。是对的。
《传》解释“坟”为“大罗”,瑞良说“犹羒也”,牂羊羒首,比喻妇人做男子的事。何元子引《焦氏易林》作“�”,说《说文》有“羒”无“�”,其字应当通,但终究嫌不是《诗》本字,不如仍依《传》作“大”解释。说饥馑之后,百物凋耗,羊瘦则头大,所以只见其坟首为通。
【附】达【大雅·生民篇】《笺》解释“达”为“羊子”,何氏辩驳说,“羊子”名叫“�”,《诗》是“达”字,不是“�”字。“逹通也,以言语相通也。这时后稷未生,而如有神人告诉他的,即下文“不坼”两句就是。我按,“小羊”作“�”,这里作“达”,《说文》本分二字,《正义》因郑说,便以其解释“�”的来充实它,恐怕不恰当。然而何氏说神以言语相通,于词旨不像。我认为,不过是后稷当弥月时通达,易生,毫无留难,二语足以完结其解。“下不坼不副”,正是所谓如达耳。
羝【生民篇】《广雅》说吴羊三岁者名叫羝。罗瑞良认为羝是牡羊的总名。而羒乃是吴羊的羝者。古者大率多说羝。《易》羝羊触藩。《汉书》苏武牧羝。又《齐明要术》畜牧之法。大率十羊二�。都是。那么此诗所指。当统称牡羊。不必说吴羊的羝者。
麕
麕【召南·野有死麕篇】《释兽》有麕无麞,《周礼·�人》
注云:“齐人谓麕为獐。”《説文》训亦同,今从之。其义以傽偟爲近,所谓性胆最怯,饮水见影辄奔是也。陆农师谓爲章美之义,非字从囷,亦取谐声,故俗或作麏。其“善聚散”之説尤凿。陆玑混麋爲麕,以爲青州谓之麋,误。《释兽》麋麕并举,明是两物,且其牝牡之名各异,其子种类亦殊,无容合而爲一也。
译注解说:“齐地的人把麕称为獐。”《说文解字》的解释也相同,现在依从这种说法。它的含义以“傽偟”(惊慌失措的样子)为近,所谓胆子最怯懦,喝水时看见自己的影子就奔跑,说的就是这种情况。陆农师认为它是“章美”的意思,不对。这个字不从“囷”,也是取谐声,所以民间有时写作“麏”。它关于“善于聚散”的说法尤其牵强附会。陆玑把麋和麕混为一谈,认为青州把麋叫做麕,这是错误的。《释兽》中麋和麕并列提及,明显是两种不同的动物,而且它们的雌雄名称各不相同,它们的幼崽和种类也有区别,没有理由把它们合为一种。
麇喜音声,麞喜文彩,此好事者之説也。今使猎者舍其罝罗弓矢,而张乐空山,以待逸材之兽,吾恐麋鹿见之决骤矣。是乐鷃以钟鼓也。且麞麋一物,顾或以彩服诱之,而或以音声导之,两者各异。如此可知,皆从文字穿凿,非物情之真耳。
诗以死麕爲兴,郑氏漫谓麕肉作婚姻礼物,陋矣。此犹论语束脩之训十脡也。若使死麕可爲礼物,则下章朴▯死鹿二者对举,亦将以朴▯爲礼物耶?愚谓麕鹿性奔逸,不受拘缚,林木势高竦,不可攀折,然已死则包之而已,朴▯则束之而已。今贞洁之女子,如麕鹿之奔逸,林木之高竦者,非可以无礼诱之耳。
严华谷谓麕肉以茅包,恐爲物汚也。罗泌谓死麕可弃,而包茅恶其洿地也。二説相反,然均非诗旨。郝仲舆云:麕鹿比奔也。死麕死鹿,如恶恶臭,丑诋之词。若然,则何必以白茅之洁清者包之乎?亦强解。
【小雅·吉日》篇】麕牡爲麌」,本释《兽》文,然但可作一字训,不可作两字训。今郑氏解之云:「麌,复麌,言多」,则强合矣。若然,则麀鹿亦何不重言「麀麀鹿鹿」耶?此与三章「其祁孔有」,易「祁」作「麎」,皆武断不可从也。或乃谓于鹿则举牝,于麕则举牡,足尽乎麕鹿之类,所谓强言耳。
鹿
鹿【召南·野有死麕篇】按《释兽》文:“鹿,牝麀,牡麚,异名。”而诗中俱作“麀鹿”,则似谓牝者爲麀,牡者爲鹿,麚名不概见也。又今人通谓牝牡爲鹿,则并不言麀矣。《蟫史》云:“鹿,牡有角而无齿,牝有齿而无角。”然其角易辨,齿之有无,陆农师谓别于其上龈,要是内藏难见耳。
上言麕,此言鹿,乃换字文。其义亦犹首章耳。若依毛郑解,谓广可用之物,以爲昏礼,而次及于鹿,则古者俪皮爲礼,一死鹿足矣,何必云凶荒杀礼,而广及羣田之获哉?此以知麕鹿肉之爲昏礼,断属臆説也。
何元子踵恶恶臭之説,谓全用白茅里束此死鹿,亦恶其臭,此陋説也。臭岂可以茅包而遂掩耶?况玩文义,纯束自总上两语,亦不得谓专爲死鹿用,明矣。
【豳风·东山篇】町畽田畔践踏之所,不必定爲鹿践。以下云鹿塲,则人迹少而鹿迹多,故传直训爲鹿迹,不可泥也。孔鲋云:「兔之所息,谓之窟;鹿之所息,谓之塲。」塲之説,本此诗。
【小雅·鹿鸣】篇】焦氏《易林》云:“白鹿鸣呦,呼其老少,喜彼茂草,乐我君子。”则“呦”自是相呼之和声,重言“呦呦”者,呼之长也。野有苹,必相呼而共食;兴君有承筐,必笙簧以相将。词旨燎然,其谓以臣呼臣者,谬矣。“恳诚”二字,亦是从下承筐,“好我”看出,必谓鹿无外貌矫饰之情,得草相呼,出自中心,则赘也。
旧以鹿呼同类,如君呼臣,子嫌于鸟兽爲比,然古人无所拘忌也。若《鱼藻》明以鱼在,王在对言,岂至如后世表笺称麐美鳯,习爲应制体耶?
【小雅·小弁》篇】奔则疾,舒则缓」,二义相反,然则既言奔,不得爲舒,传笺所谓「安舒而稽畱」,失其解矣。何元子云「通作跂」,《説文》以爲「足多指」,是也。然则「伎伎」盖奔趋足相及貌。鹿爱其类,发于天性,同羣而奔,足指甚众,所以同求雌之之雊。雉异无枝之壊木耳。
【大雅·灵台篇】攸,郑氏训“所”是也。然云“所伏”,不得云“伏所”,此是不了语。盖谓文王视麀鹿所伏息之处,则见麀鹿濯濯然耳。赵岐《孟子》注、韦昭《国语》注皆作“懐孕伏息”之説。何元子辨之,谓《乐记》“羽者妪伏,毛者孕鬻”,不应以“伏”咏麀鹿。且于“濯濯”不聨贯,信然。但又谓“攸有行义,伏有止义”,诗意言麀鹿行止皆自得,亦强解。
濯濯自取鲜泽,义孟子是以若彼濯濯,盖谓山无材木,童然如洗濯者。今麀鹿毛润无汚之义,亦当似之。何元子所谓濯,本训澣,取以拟鲜泽之貌,如言新沐新浴是也。传作娱游,非其旨。
通论云:「攸伏濯濯,合二语观,有自得境象。诗人之描写刻露,善于体物,如此要不可执字义强解也。」严华谷谓
译麇喜欢音乐,麞喜欢文采,这是好事之人的说法。现在如果让猎人放下他的网罗和弓箭,在空山中奏乐,以等待那些奔跑的野兽,我恐怕麋鹿见到后会立刻逃跑。这就像用钟鼓来取悦小鸟一样。况且麞和麇本是同一种动物,有的用彩色衣服引诱它,有的用音乐引导它,这两种说法各不相同。由此可知,这些都是从文字上穿凿附会,并非事物的真情实理。
《诗经》中以死麇作为起兴,郑玄随意地说麇肉是婚姻的礼物,这是浅陋的。这就像《论语》中将“束脩”解释为十条干肉一样。如果死麇可以作为礼物,那么下一章中“朴樕”和死鹿两者并举,难道也要把“朴樕”当作礼物吗?我认为麇和鹿性情奔放,不受拘束,林木高耸,不可攀折,然而已经死了就可以用茅草包裹,朴樕就可以用绳索捆绑。如今贞洁的女子,就像麇鹿那样奔放、林木那样高耸,是不能用无礼的手段去引诱的。
严华谷说用茅草包裹麇肉,是怕被污物弄脏。罗泌说死麇可以丢弃,而用茅草包裹是厌恶它弄脏地面。这两种说法相反,但都不符合《诗经》的本意。郝仲舆说:麇鹿比喻男女私奔。死麇死鹿,就像厌恶恶臭一样,是丑恶诋毁之词。如果这样,那为什么还要用洁白的茅草来包裹它呢?这也是牵强的解释。
【《小雅·吉日》篇】“麇牡为麌”,原本解释《释兽》中的文字,但只能作为单字的训诂,不能作为双字的训诂。现在郑玄解释说:“麌,复麌,意思是多”,这就牵强附会了。如果这样,那么“麀鹿”为什么不重复说成“麀麀鹿鹿”呢?这与第三章将“祁”改为“麎”,说“其祁孔有”,都是武断的,不可采纳。有人甚至说对于鹿只提雌性,对于麇只提雄性,足以概括麇鹿这类动物,这不过是强词夺理罢了。
鹿
【《召南·野有死麕》篇】根据《释兽》的文字:“鹿,雌性叫麀,雄性叫麚,名称不同。”而诗中全都写作“麀鹿”,似乎是指雌性叫麀,雄性叫鹿,麚这个名字没有普遍使用。又如今人们通常把雌雄都称为鹿,也就不再提麀了。《蟫史》说:“鹿,雄性有角没有牙齿,雌性有牙齿没有角。”然而角容易辨别,牙齿的有无,陆农师说区别在上牙龈,但终究是内部隐藏难以看见的。
上文说麇,这里说鹿,是换字行文。其意义也如同首章一样。如果依照毛亨、郑玄的解释,认为广泛可用的物品,作为婚礼的礼物,接着提到鹿,那么古代用成对的鹿皮作为礼物,一只死鹿就够了,何必说凶荒之年简化礼仪,而广泛涉及田野狩猎的收获呢?由此可知,麇鹿肉作为婚礼礼物,断然是主观臆测。
何元子沿袭厌恶恶臭的说法,认为完全用白茅包裹捆绑这只死鹿,也是厌恶它的臭味,这是浅陋的说法。臭味难道可以用茅草包裹就掩盖了吗?况且玩味文义,纯粹捆绑是从总括上面两句话来说的,也不能说专门是为了死鹿,这是明显的。
【《豳风·东山》篇】町畽是田畔践踏的地方,不一定一定是鹿践踏的。下面说鹿场,那么人迹少而鹿迹多,所以《传》直接解释为鹿迹,不可拘泥。孔鲋说:“兔子休息的地方,叫做窟;鹿休息的地方,叫做场。”场的说法,本于此诗。
【《小雅·鹿鸣》篇】焦氏《易林》说:“白鹿鸣呦,呼唤老少,喜欢那茂盛的草,取乐我的君子。”那么“呦”自然是互相呼唤的和声,重复说“呦呦”,是呼唤声音的延长。野外有苹草,必定互相呼唤共同食用;兴起君主有承筐,必定用笙簧来相伴随。词旨清晰,那种认为以臣呼臣的说法,是错误的。“恳诚”二字,也是从下面承筐、“好我”看出来的,必定说鹿没有外貌矫饰之情,得到草互相呼唤,出自内心,这就多余了。
旧说认为鹿呼唤同类,如同君主呼唤臣子,儿子嫌弃与鸟兽相比,但古人没有这些拘忌。如果《鱼藻》明明说鱼在,王在,相对而言,难道到了后世表笺中称麟美凤,习惯成为应制体的地步吗?
【《小雅·小弁》篇】“奔则疾,舒则缓”,两种意义相反,那么既然说了奔,就不能说是舒,《传》《笺》所说的“安舒而稽留”,失去了正确的解释。何元子说“通作跂”,《说文》认为是“足多指”,这是对的。那么“伎伎”大概是奔跑时脚相互接近的样子。鹿爱护同类,发自天性,同群奔跑,脚趾很多,所以共同寻求雌鹿的叫声。雉不同于无枝之坏木耳。
【《大雅·灵台》篇】攸,郑玄解释为“所”是对的。然而说“所伏”,不能说“伏所”,这是不通顺的话。大概意思是文王看麀鹿伏息的地方,就看见麀鹿润泽的样子。赵岐《孟子》注、韦昭《国语注》都作“怀孕伏息”的解释。何元子辨析说,《乐记》“羽者妪伏,毛者孕育”,不应该用“伏”来咏麀鹿。而且与“濯濯”不连贯,确实如此。但又说“攸有行义,伏有止义”,诗意指麀鹿行止都自得,也是牵强的解释。
濯濯自然取鲜泽之意,义孟子是以若彼濯濯,大概是指山没有材木,光秃秃像被洗涤过一样。现在麀鹿毛润无污的意思,也应当类似。何元子所说的濯,本训澣,取来比拟鲜泽的样子,就像说新沐新浴一样。《传》作娱游,不符合其旨意。
通论说:“攸伏濯濯,合两句话看,有自得的境象。诗人的描写刻露,善于体察事物,如此要不可执字义强解。”严华谷说
孟子最善説诗,「只民乐其有鱼鼈一语,道尽诗意。」毛氏以爲灵道行于囿沼,今鹿养之久则自驯,白鸟未有不洁,鱼未有不跃者,岂皆灵道之行乎?后之説诗者推广毛意,其词愈美,而去诗义愈逺矣。此深得子舆氏説诗心法。
译孟子最擅长解说《诗经》,仅凭“百姓乐于拥有鱼鳖”这一句话,就道尽了诗歌的本意。毛亨认为这是灵道施行于园囿池沼之中,如今鹿豕饲养久了自然驯服,白鸟没有不洁净的,鱼没有不跳跃的,难道这都是灵道施行的结果吗?后来解说《诗经》的人推演扩大毛亨的意思,言辞越发华美,却离《诗经》的本义越来越远了。这深得孟子解说《诗经》的心法精髓。
【大雅·桑柔》篇】甡甡有并立相角」,意説文云:「众生齐盛,若鹿角然。」按之诗意,似谓「中林之鹿,其角森然,见人若将抵触者」,以喻交谮之可畏,亦如此,是以进退维谷也。
虎
虎【邶风·简兮篇】虎名不一,白者名甝,黒者名虪,见《释兽》。文陈、魏、楚、宋之间,呼李父;南楚之间,呼李耳;或呼□。关东西呼伯都,见《方言》。然按《左传》,楚人谓虎爲于菟,而《方言》两志楚语所称各异,然则其姓其名,不过好事者爲之耳。旧説虎舌大如掌,生倒刺,夜视一目,放光一目,看物有威,骨如乙字,长一寸,在胁两傍,尾端亦有之,故较他兽爲独猛。《説苑》又谓其能知冲破,每行以爪坼地,卜食观竒耦而行。大抵物之灵者有之,如豺祭、狼卜之类是也。旧本以「有力如虎」二句下属,惟《集传》别作一章。今按上两言万舞,此▯从舞説来,下又明言执籥秉翟之事,似不当以才艺浮语解之。或疑是武舞之形容,盖武舞中有所谓发扬▯厉者,故见爲如虎也,存考。
【郑风·大叔于田篇】或引《説文》作「膻肉,膻也」,亦作「亶」,《荀子》「露亶」是也,今文作「襢」,乃丹縠衣与肉膻义无涉,此説泥甚,愚按「襢」同「袒」,《丧大纪》「设牀襢笫」,又「大夫士襢之」注即训「▯」,不必定从肉作「膻」也,《释训》文与《诗》合,可据。
【秦风·小戎篇】传以文茵爲虎皮,愚疑此无明文,如三章“虎韔”,则明言虎,可据且觐礼云“包干戈以虎皮”,是韔之用虎皮,古制然耳。茵之用虎皮,何所考耶?《释名》盖亦本传爲説,恐未足取徴也。
【小雅·小旻》篇】先儒解此诗,皆以“暴虎冯河”易见之端,引起小人无形之祸,于义殊浅。按《论语》:“暴虎冯河,死而无悔者,吾不与也。”可见君子之战兢,无时不有“暴虎冯河”之惧,所谓“如临如履”,即是不敢“暴冯”之心耳。此诗中“一”与“他”二字之义也。
猫【大雅·韩奕篇】按《释兽》“虎窃毛谓之虦猫”,正此诗之猫也。传谓猫似虎,浅毛则似,指畜猫非虎类矣。陆农师引《记》“迎猫迎虎”之文,以爲猫食田鼠,虎食田彘,故诗以誉韩,乐误也。钟伯敬云:以上下文“熊罴虎类”观,知是猛兽,非捕鼠猫得之。盖此猫特浅毛虎别名。西域《传》注谓师子似虎,即《释畜》所谓“狻麑如虦猫”,可知其状必狰狞异常物,而乃以寻常捕鼠者当之,真鄙琐之见矣。且捕鼠之猫,何地蔑有,而独韩以爲乐耶?
【大雅·常武》篇】虓」不独爲虎怒之状,盖怒而发于声者,《説文》训爲虎鸣,得之。《风俗通》作「哮」,《格物论》云:「虎怒而吼,其声如雷,百兽爲之震恐,而风从之生,是也。」《説文》又训爲师子名,非。
狐
狐【邶风·北风篇】狐形如黄狗,鼻尖口鋭,尾大。其性好羣,每以类聚。旧谓多疑,盖恐他物害己。如郭缘生《述征记》“听冰始渡”之説,非必嫌其同类也。陆农师谓疑则不可以类合,故文从孤省,要是强解耳。
狐乌爲比,在毛郑旧义,亦然。但谓喻卫君臣相承爲恶,如一,莫能分别,则赤黑判然,非其解矣。愚谓此全取下惠好同车义,盖欲以类相从,如狐乌之各从其色爲类也。所谓莫赤莫黑,犹云丽朱者赤,附墨者黑之意。值此世乱时危,苟有与我同类而相好者,吾当与之携手偕隐矣。似于词旨较合。
【卫风·有狐篇】绥绥,毛传训匹行,朱传训独行,二説正相反,要皆就序中丧耦起义耳。严华谷以爲定绥”之意稍迂。何元子云:“易称‘小狐汔济,濡其尾’,亦其尾重善濡溺,古语所谓‘狐欲渡河,无如尾何’者。”此论可谓创获。但以绥通緌,谓狐尾如冠结之余散而下垂者,此但得一字之解,而于两字尚未详也。盖狐前小后大,行则其尾绥绥然而散舒,故易有濡尾之占。《荀子》“绥绥乎其有文章”,旧注亦谓采色散舒之貌,以知“绥绥”爲散舒意耳。
【齐风南山篇】对文则飞爲雌雄,走
译【大雅·桑柔篇】“甡甡”有并列相角之意,《说文》解释说:“众生整齐茂盛,如同鹿角一般。”按照诗意,似乎是指“树林中的鹿,其角森然耸立,见人好像将要抵触”,用来比喻互相谗害的可畏,也是如此,因此进退都陷入困境。
虎
【邶风·简兮篇】虎的名称不一,白色的叫甝,黑色的叫虪,见于《释兽》。陈、魏、楚、宋一带,称虎为李父;南楚一带,称虎为李耳;有的称虎为□。关东地区称虎为伯都,见于《方言》。然而根据《左传》,楚人称虎为于菟,而《方言》两处记载的楚语称呼各不相同,那么这些姓氏名称,不过是好事者编造罢了。旧说虎舌大如手掌,生有倒刺,夜间一只眼睛视物,另一只眼睛发光,看东西时有威势,骨头形状像“乙”字,长一寸,位于两胁旁边,尾巴末端也有,所以比其他野兽特别凶猛。《说苑》又说虎能预知冲破,每次行走用爪子抓地,占卜食物,观察奇偶而行。大体上灵验的事物都有这种情况,比如豺祭祀、狼占卜之类就是。旧本将“有力如虎”两句归入下文,只有《集传》另作一章。现在考察上文两句讲万舞,这句从舞法来说,下文又明确提到手持籥和翟羽的事,似乎不应当用浮夸的才艺之语来解释。有人怀疑这是武舞的形容,大概武舞中有所谓发扬蹈厉的动作,所以看起来像虎一样,留待考证。
【郑风·大叔于田篇】有人引用《说文》作“膻肉,膻也”,也作“亶”,《荀子》中的“露亶”就是,今文作“襢”,是丹縠衣与肉膻之义无关,这种说法过于拘泥,我认为“襢”同“袒”,《丧大纪》中“设牀襢笫”,又“大夫士襢之”的注即解释为“〇”,不必一定从肉部作“膻”,《释训》的文字与《诗经》相合,可以依据。
【秦风·小戎篇】传注认为文茵是虎皮,我怀疑这里没有明确的文字依据,比如第三章“虎韔”,则明确说是虎,可以依据;而且《觐礼》说“包干戈以虎皮”,这是韔使用虎皮,古代制度如此。茵使用虎皮,有什么考证呢?《释名》大概也是依据传注来说的,恐怕不足以作为证据。
【小雅·小旻篇】先儒解释这首诗,都以“暴虎冯河”容易看到的端倪,引出小人无形的祸患,在义理上特别浅薄。根据《论语》:“暴虎冯河,死而无悔的人,我不与他交往。”可见君子的战战兢兢,无时无刻没有“暴虎冯河”的恐惧,所谓“如临深渊,如履薄冰”,就是不敢“暴虎冯河”的心意。这是诗中“一”与“他”两个字的意义。
猫
【大雅·韩奕篇】根据《释兽》“虎窃毛谓之虦猫”,正是这首诗中的猫。传注说猫像虎,浅色的毛则像,指的是家养的猫不是虎类。陆农师引用《礼记》“迎猫迎虎”的文字,认为猫吃田鼠,虎吃田猪,所以诗用来赞美韩,这是错误的。钟伯敬说:从上下文“熊罴虎类”来看,知道是猛兽,不是捕鼠的猫能得到的。大概这种猫是浅色毛虎的别名。西域《传》注说狮子像虎,就是《释畜》所说的“狻麑如虦猫”,可以知道它的形状一定狰狞异常,却用寻常捕鼠的猫来对应,真是鄙陋琐碎的看法。况且捕鼠的猫,哪里没有,难道唯独韩以它为乐吗?
【大雅·常武篇】“虓”不只是虎发怒的样子,大概是发怒而发出声音的,《说文》解释为虎鸣,是正确的。《风俗通》作“哮”,《格物论》说:“虎发怒而吼,其声如雷,百兽因此震恐,而风随之产生,是对的。”《说文》又解释为狮子的名字,这是不对的。
狐
【邶风·北风篇】狐形状像黄狗,鼻尖口尖,尾巴大。它的习性喜欢群居,总是同类聚集。旧说多疑,大概是害怕其他动物伤害自己。比如郭缘生《述征记》中“听冰始渡”的说法,不一定是嫌弃同类。陆农师说多疑就不能以同类结合,所以文字从“孤”省,这实在是牵强附会。
狐与乌相比,在毛亨、郑玄的旧义中,也是如此。但说比喻卫君臣相承作恶,如同一,不能分别,那么赤黑分明,不是他们的解释。我认为这完全取“下惠好同车”的意义,大概是想要以同类相从,像狐和乌各自按照颜色分类一样。所谓莫赤莫黑,就是说依附朱红的是赤色,依附墨黑的是黑色。值此世道混乱、时局危急,如果有与我同类而相好的,我就应当与他携手一起隐居。似乎与词句旨意较为符合。
【卫风·有狐篇】绥绥,毛亨传注解释为匹行,朱熹传注解释为独行,两种说法正好相反,都是根据序中丧偶的意义而言。严华谷认为是“定绥”的意思,稍微迂腐。何元子说:“《易经》称‘小狐汔济,濡其尾’,也是它的尾巴重容易沾湿溺水,古语所谓‘狐欲渡河,无如尾巴何’。”这个论述可以说是新发现。但把绥通緌,说狐尾像冠结的余散而下垂,这只得到一字的解释,而对两字尚未详细。大概狐前小后大,行走时它的尾巴绥绥然而散开舒展,所以《易经》有濡尾的占卜。《荀子》“绥绥乎其有文章”,旧注释也说采色散开的样子,由此知道“绥绥”是散开的意义。
【齐风·南山篇】对文则飞为雌雄,走
爲牝牡,散则可以相通,正义之説是也。陆农师以爲非牡狐之称,宜读如“狐不二雄”之雄,雄,君之象。罗瑞良引《春秋》秦穆伐晋之筮词爲证,似矣。然按伐晋之役,筮得蛊卦,狐有蛊惑之义,因以爲繇。又军中无妇人,而占独称雄,故知所惑者非他人,必晋君耳。如骆丞讨武氏檄,直指武氏狐媚惑主,可知“狐”爲物妖淫,凡有淫行者,皆得比之。此诗刺齐襄,故系以雄。若云“雄”爲君象,则迂矣。
译(狐)有雌雄之分,散开则能相互感应,正义的解释是正确的。陆农师认为“雄”不是牡狐的称呼,应当读作“狐不二雄”中的“雄”,“雄”是君主的象征。罗瑞良引用《春秋》中秦穆公讨伐晋国时的占卜辞作为证据,看似有理。然而考察讨伐晋国的战事,占卜得到蛊卦,“狐”有蛊惑的含义,因此用作繇辞。又因为军中本无妇人,而占卜却单独提到“雄”,所以知道被蛊惑的不是别人,必定是晋君。就像骆宾王讨伐武氏的檄文,直指武氏狐媚惑主,可见“狐”是物类中的妖淫,凡是行为淫邪的人,都可以比作狐。这首诗讽刺齐襄公,所以用“雄”来关联。如果说“雄”是君主的象征,那就太迂腐了。
【小雅·何草不黄》篇】説文」芃,草盛貌。徐锴以爲泛泛然若风之起是也。狐尾长大散而下垂,芃芃然若草之丛生者,故以爲况亦犹绥绥意耳。传凡于字义难解者,辄以小训如「交交」「緜蛮之类尤可哂也。
【邶风旄丘】、【秦风终南】、【桧风羔裘】三篇】狐裘,旄丘传主狐苍裘,言终南正义主狐白裘,言羔裘笺主狐黄裘,言三诗互异。愚谓皆当言狐白者。按陈用之云:「士不衣狐白裘,不特以其徳之未成,亦不敢以贵服贱也。」礼玉藻:「君衣狐白裘,君谓国君。君以下有卿有大夫,礼皆不言,而独于士云不衣狐白。」则士以上,大夫至天子皆得衣之,断无诸侯不敢私服之理。其衣狐青之君子,乃专指士而言也。旄丘狐裘,黎侯所服,非黎臣所服。此时侯虽失国,而服犹仍其旧,所以蒙戎欲敝耳。终南秦人创见夸美,谅非亵物,且有锦衣爲裼,词旨昭然。至黄冠草服,田野之饰,故都人士皆服之。桧君务爲华美,不衣狐白而反衣狐黄,是舍锦绣而窃敝襦,必不然矣。览者断之。
蒙戎传训,乱盖服久,而毛敝之状,与如濡正相反。又其爲物,毛深温厚,故敝则愈觉其蒙戎耳。
【小雅·都人士篇】旧説狐裘黄衣贵者亦服之,但以次章言台笠,乃野人所用,故知此当爲野服耳。愚谓狐白惟士以下不得服,狐黄则通贵贱服之。此云都人士,必非寻常百姓,所谓河南帝城多近臣是也,岂可竟以爲野人之用耶?严华谷云:「若专以爲民,则万民所望,非庶民之事;若专以爲士大夫,则下章台笠非士大夫之服。故士者,通贵贱之称,凡诗中以士对女者,皆谓男子耳。此都人士对君子女言,亦指男子,得之。」
象
象【鄘风·君子偕老篇】南州异物志云:象鼻长六七尺,大如臂,其所食物皆以取之。俗传象牙歳脱,犹爱惜之,掘地而藏。之人欲取,当作假牙,潜往易之,觉则不藏,故处是也。又具十二生肖,肉各有分段,惟鼻是其本肉,胆不附肝,随月在诸肉间。其异于他物如此。
传谓象服尊者所以爲饰,盖即郑氏所云褕翟、阙翟之类也。正义误解传意,以爲言服则非揥,明以象骨饰服,惟尊者爲然,则真书传之所未闻矣。严华谷云:「翟皆刻缯以象鸟羽,故谓之象翟,是也。」《臯陶谟》所谓「予欲观古人之象,日月星辰诸属」,是其明证。字説以爲「人于象齿也,服而象焉,于天象也,象而服焉」,二语殊不可解。揥,摘髪具。正义谓以象骨搔首,因以爲饰,名爲揥。严华谷辨之云:「若摘爲摘取之义,则镊子矣。搔首之摘,因以爲饰者,若今之箆儿也。」何元子云:「整髪钗也。」愚按:揥若即箆,亦非佩物,疑所谓「整髪钗」近是。古礼服有玉瑱,无象揥,今并举之,或是燕居之饰欤?
象▯即象牙,古通称齿。《左传》“象齿焚身”,又“羽毛齿革,君地生焉”,皆是。汉后始易称牙。《释文》云:“牙,植牙也。”随形言之,盖象口中自有食齿,惟两吻出两牙,夹鼻,所谓植牙是矣。
【魏风·葛屦篇】象揥,自是华饰,偕老与玉瑱对举,固侈言其盛,非简朴之物,可知。此诗下有“维是一转”,则上正言服饰威仪之美,无讥刺意。何元子泥魏俗俭啬,谓妇人杂佩不一,今惟象揥,见其简朴无华之甚,非是。
诗诂》谓女子着于首,男子佩之。按:摘发固男子所有事,而《诗》两言“象揥”,皆属妇人,且书传不闻男子佩揥之事。陈用之又谓:“有事则爲饰,无事则佩”,亦赘语。
【小雅·采薇篇】弭是弓之两头所以上▯钩结之处以象骨饰之取其滑也弓弰无解辔之理郑氏误耳释器云弓有缘者谓之弓谓缴束而漆之无缘者谓之弭谓不以缴束骨饰两头者也而李廵谓骨饰两头曰弓不以骨饰曰弭则象弭二字何以连文又郭璞《毛诗拾遗》云弭者弓之别名以象牙爲之今西方有以犀角及器角爲弓者则似谓纯以象骨爲之矣俱非
牛
牛【王风·君子于役篇】牛名甚伙,载《尔雅》及《説文》中,然颇互异。如释畜,谓体长者爲牬,而许
译【《小雅·何草不黄》篇】《说文》:“芃,草木茂盛的样子。”徐锴认为泛泛然如同风起的样子是对的。狐狸尾巴长大散开而下垂,芃芃然如同草丛生的样子,所以用来比喻,也就像“绥绥”的意思罢了。《传》凡是对于字义难以解释的,就随意用小训,如“交交”“緜蛮”之类,尤其可笑。
【《邶风·旄丘》、《秦风·终南》、《桧风·羔裘》三篇】狐裘,《旄丘》的《传》主张是狐苍裘,《终南》的《正义》主张是狐白裘,《羔裘》的《笺》主张是狐黄裘,三首诗的说法互相不同。我认为都应当说是狐白裘。查陈用之说:“士人不穿狐白裘,不仅因为他们的德行尚未成熟,也是不敢以尊贵的服饰穿在卑贱的人身上。”《礼记·玉藻》:“国君穿狐白裘。”君指国君。君以下有卿有大夫,礼制中都不提及,却唯独说士人不穿狐白裘。那么士人以上,从大夫到天子都可以穿,断没有诸侯不敢私下穿着的道理。那穿狐青裘的君子,是专指士人而言的。《旄丘》中的狐裘,是黎侯所穿,不是黎国臣子所穿。此时国君虽然失国,但服饰仍沿用旧制,所以蒙戎显得破旧罢了。《终南》中秦人初次见到而夸耀其美,想必不是轻贱之物,而且有锦衣作为裼衣,词意昭然。至于黄冠草服,是田野间的装饰,所以都城的士人都穿它。桧国国君致力于华美,不穿狐白裘反而穿狐黄裘,这是舍弃锦绣而偷穿破袄,必定不是这样。请读者判断。
蒙戎,《传》训为杂乱,大概是衣服穿久了,毛皮破败的样子,与“如濡”正好相反。又因为它这种物品,毛深而温暖厚实,所以破败时越发显得蒙戎罢了。
【《小雅·都人士》篇】旧说狐裘黄衣尊贵者也穿,但因为下一章提到台笠,是野人所用的,所以知道这应当是野服。我认为狐白只有士人以下不得穿,狐黄则是无论贵贱都穿。这里说都城的士人,必定不是寻常百姓,所谓“河南帝城多近臣”就是这种情况,怎么可以竟然认为是野人的用具呢?严华谷说:“如果专认为是平民,那么万民所仰望的,不是庶民的事;如果专认为是士大夫,那么下一章的台笠不是士大夫的服饰。所以士,是通称贵贱,凡是诗中用士对应女的,都指男子。这都城的士人对应君子女而言,也指男子,说得对。”
象
象【《鄘风·君子偕老》篇】《南州异物志》说:象鼻长六七尺,粗如手臂,它所吃的食物都用它来取。俗传象牙每年脱落,还爱惜它,挖地而藏。人想要取,应当作假牙,偷偷前去交换,发觉就不藏了,所以处所是这样。又具备十二生肖,肉各有分段,只有鼻子是它的本肉,胆不附着肝,随月在各种肉之间。它不同于其他动物就是这样。
《传》说象服是尊者用来装饰的,大概就是郑氏所说的褕翟、阙翟之类。《正义》误解《传》意,认为说服就不是揥,明确用象骨装饰服饰,只有尊者才这样,那么真是书传中没有听说过的了。严华谷说:“翟都是刻缯来模拟鸟羽,所以称为象翟,是对的。”《皋陶谟》所谓“我想观察古人的象,日月星辰等类”,就是明证。《字说》认为“人对于象齿,穿着而模拟它;对于天象,模拟而穿着它”,这两句话实在不可理解。揥,是摘取头发的器具。《正义》说用象骨搔头,因而作为装饰,名叫揥。严华谷辩解说:“如果摘是摘取的意思,那就是镊子了。搔头的摘,因而作为装饰的,就像现在的篦子一样。”何元子说:“整理头发的钗。”我认为:揥如果就是篦子,也不是佩带的物品,怀疑所谓“整理头发的钗”比较接近。古代礼服有玉瑱,没有象揥,现在并举出来,或许是闲居时的装饰吧?
象〇即象牙,古时通称齿。《左传》“象齿焚身”“羽毛齿革,君地生焉”,都是这样。汉代以后才开始改称牙。《释文》说:“牙,植牙也。”顺着形状来说,大概象口中自有进食的牙齿,只有两吻长出两颗牙,夹着鼻子,所谓植牙就是这样。
【《魏风·葛屦》篇】象揥,自然是华丽的装饰,与《君子偕老》中的玉瑱对举,固然夸张其盛况,不是简朴之物,可以知道。这首诗下面有“维是一转”,那么上面正是说服饰威仪之美,没有讥刺的意思。何元子拘泥于魏地风俗俭啬,说妇人杂佩不一,现在只有象揥,见其简朴无华到了极点,不对。
《诗诂》说女子戴在头上,男子佩带它。查:摘发固然男子也有做的事,而《诗》两次提到“象揥”,都属于妇人,而且书传中没有听说男子佩带揥的事。陈用之又认为:“有事时作为装饰,无事时佩带”,也是多余的话。
【《小雅·采薇》篇】弭是弓的两头所以上〇钩结的地方,用象骨装饰它,取其光滑。弓弰没有解辔的道理,郑氏错了。《释器》说:弓有缴束的叫做弓,谓缴束而漆之;无缘的叫做弭,谓不以缴束,骨饰两头的。而李廵说骨饰两头叫弓,不以骨饰叫弭,那么象弭二字怎么连用?又郭璞《毛诗拾遗》说:弭是弓的别名,用象牙做的。现在西方有用犀角及器角做弓的,那么似乎说是纯用象骨做的了,都不对。
牛
牛【《王风·君子于役》篇】牛的名字很多,记载在《尔雅》及《说文》中,然而颇互相不同。如《释畜》,说体长的叫做牬,而许
氏别作二歳牛名。要当以释畜文爲正。又谓三歳爲犙,四歳爲牭,亦如马骖驷之説,最爲可哂,俱不赘论,取其见于诗者列之。
译将“氏”别作“二岁牛”的名称,应当以《释畜》篇的文字为准。又有人说三岁的牛叫“犙”,四岁的牛叫“牭”,这就像关于马“骖”“驷”的说法一样,最为可笑,都不再赘述,只选取《诗经》中出现的记载罗列于此。
传训括爲至亦通?何元子引《説文解作絜,谓絜之爲义,麻一专也。盖以绳系之,絜而来归,曰下括也。愚谓牛羊性旅行,任鞭驱,不任牵缚。今牧者辄数十头爲一羣,两人前后驱之,岂能一一以绳系耶?不知括与佸通,有防意。《车舝》诗「徳音来括」,是矣。盖放牧四散,任其所之,至日夕则羣相防聚而来耳。
犉【小雅·无羊篇】释畜云:「黑唇犉」,又云:「牛七尺爲犉」,有二义。何元子以爲牛类颇多,不应独举黒唇言,当是标其最大者,是也。愚按:牛原未甞以黑唇重释,畜所载有黑眦、黑耳、黑腹、黑脚诸种,不专列黑唇者,诗人奚取于此,而独标之?惟七尺高大者,有九十方见牧养之蕃,与《卫风》「騋牝三千」同意。彼举马七尺者,以侈其多;此亦举牛七尺者,以夸其盛耳。
牛色骍犂各别,黑唇之牛,其身色絶无明文。传因释畜语,漫加黄牛二字。先儒多本其説,果尔则凡黑眦、黑耳、黑腹、黑脚者,尽属黄牛耶?郭璞以爲此,宜通谓黑唇牛,其见达矣。
传以湿湿爲食时之状,食与耳无涉。陆农师谓病则耳燥,安则润泽,亦无其据。或云卧则下垂,下垂要不似湿意。且牛并非归息,何以独云卧状乎?愚按字书「湿」叶他合切,乃水名,即《禹贡》漯字,与燥湿之「湿」异。自汉后以形似借用,纷然莫辨。故《佩觿集》谓水名之「湿」不当借爲燥湿之「湿」,是也。今此诗旧本皆作「湿」不作「湿」,恐不应从润泽取义。但「湿」字水名之外,更无他义耳。
牛之耳,对上羊之角,言不过举一体以见其驯扰,于义本无所取。陆农师必欲于耳求解,引《祭义》“尚耳”及《戎右》“赞耳”之文,于是纷纷于主听、戒听之説,首持两端,究无一当也。
【小雅·信南山》篇】牲色惟牛有骍者,羊豕但有黑白二种。诗言骍牡,当爲牛无疑。故何元子谓此与下啓毛、取血膋诸文,苐以牛爲主。盖牛乃牲之大者,《周礼》大司徒奉牛牲,羞其肆祭。义谓卿大夫毛牛,而説文亦解膋爲牛肠脂是也。」
牺【小雅·甫田篇】正义引《郊特牲》谓社稷太牢,则四方之神亦太牢。又《周礼·小司徒职》云:「小祭祀共牛牲。」是祭四方得用牛,明矣。而郑氏解「牺羊」爲纯色之羊,不言牛,误也。按「牺」从牛,当爲牛美名,故礼天子以牺牛,不与肥牛、索牛等。又「牺尊」作牛形,因谓尊爲牺。《庄子》:「见夫郊祭之牺牛乎?」《孟子》:「无以供牺牲也。」汤使遗之牛羊。徐干《七喻》:「大宛之牺。」是「牺」直以牛言,此诗「牺羊」亦疑谓牛羊耳。郑氏纯色之説,本《閟宫》传驳义,见后。
【小雅·大田篇】传分骍黑爲三牲,笺以骍黑爲方色。愚谓牲毛骍黑者多,诗特错举言之,与黍稷句相俪耳。据甫田方祭礼同于社,则牲亦自具牛羊豕三者,其説当从传爲正。
何元子谓:“所以取骍色者,以螟螣蟊贼,秉畀炎火,故报祝融;所以取黑色者,以雨我公田,遂及我私,故报▯冥。祝融主火,▯冥主水,故也。”此从诗中看出,用骍黑之别,亦确存之。
【小雅黍苖篇】旧分车牛爲二。正义释郑意云:「既言将车者,车中有牛而将之,而别言牵傍牛者,此牛不在辕中,故别牵傍之。」语费周折,此宜从集传谓辇车以人挽,大车以牛挽,较明顺。不然则辇与车无所分别。且据《周礼》牵傍之文,此牛仍所以挽车。其谓任公载器者,载任于车中而牛挽之,而罪▯者爲牵傍之也。以下徒御师旅文,推之旅属于师,徒行御车还是师旅之人,则必分四者爲四事,亦迂矣。
【大雅·旱麓篇】正义引《公羊传》“周公白牡,鲁公骍刚,羣公不毛”之説,谓太王、王季爲殷之诸侯,其牲亦应不毛,而云骍牲者,据周所尚而言之,此谬也。牛牲以骍爲贵,书《雒诰》“烝祭岁,文王骍牛一,武王骍牛一”,则上祀先王先公亦应如之,故《诗》多言骍牡、骍刚、骍牺耳。即谓周制所尚,亦何必以本朝之典推及祖宗之在前朝,应用何毛色而爲之説耶
译传注将“括”训为“至”,也讲得通吗?何元子引用《说文解字》将“括”解释为“絜”,说“絜”的意思是麻绳的一束。大概是把绳子系在牲畜身上,牵引着回来,叫做“下括”。我认为牛羊天性喜欢群居行走,任由鞭子驱赶,却不适合被绳索牵缚。如今牧人往往将几十头牛编为一群,两人在前后驱赶,难道能一一用绳子系住吗?不知道“括”与“佸”相通,有防备、聚集的意思。《车舝》诗中“德音来括”,就是如此。大概是放牧时四散开去,任由它们去往各处,到了傍晚则成群结队地聚集防备着归来罢了。
犉【《小雅·无羊》篇】《释畜》说:“黑唇的牛叫犉”,又说:“牛长七尺叫犉”,有两种含义。何元子认为牛的种类很多,不应只举黑唇这一种来说,应当是标举其中最大的那种,这是对的。我按:牛原本不曾以黑唇作为重要特征,《释畜》所载有黑眼眶、黑耳朵、黑腹部、黑脚等各种,并不专门列出黑唇,诗人为什么取用这个特征,而单独标举它呢?只有七尺高大的牛,有九十头才能显示出牧养的繁盛,这与《卫风》中“騋牝三千”的意思相同。那里举出七尺高的马,是为了夸耀其数量众多;这里举出七尺高的牛,也是为了夸耀其兴旺盛大罢了。
牛的颜色,骍色和犁色各不相同,黑唇的牛,其身体颜色绝无明确记载。传注因为《释畜》的话,随意加上了“黄牛”二字。先儒大多依据这种说法,如果真是这样,那么凡是黑眼眶、黑耳朵、黑腹部、黑脚的牛,就都属于黄牛了吗?郭璞认为这应当通称为黑唇牛,他的见解通达啊。
传注将“湿湿”解释为进食时的样子,进食与耳朵无关。陆农师说生病时耳朵干燥,安适时耳朵润泽,也没有根据。有人说卧下时耳朵下垂,下垂终究不像湿润的意思。况且牛并不是回来休息,为什么只说卧下的样子呢?我按:字书中“湿”读作“他合切”,是水名,即《禹贡》中的“漯”字,与干燥湿润的“湿”不同。自从汉代以后因为字形相似而借用,混乱得无法分辨。所以《佩觿集》说水名的“湿”不应当借用作干燥湿润的“湿”,这是对的。现在这首诗的旧本都写作“湿”而不写作“湿”,恐怕不应当从润泽的意义去理解。只是“湿”字在水名之外,没有其他含义罢了。
牛的耳朵,对应上面羊的角,说的不过是举出一个身体部位来显示其驯服,在义理上本来没有什么特别取义。陆农师一定要在耳朵上寻求解释,引用《祭义》中“尚耳”以及《戎右》中“赞耳”的文字,于是纷纷有关于主听、戒听的学说,首尾持两端,终究没有一个是恰当的。
【《小雅·信南山》篇】牺牲的颜色,只有牛有骍色的,羊和猪只有黑白两种。诗中说到骍牡,应当是牛无疑。所以何元子说这与下面启毛、取血膋等文字,只是以牛为主。大概牛是牺牲中最大的,《周礼》大司徒供奉牛牲,进献其肆祭。义理上说卿大夫用毛牛,而《说文》也将“膋”解释为牛肠脂,就是这样。
牺【《小雅·甫田》篇】《正义》引用《郊特牲》说社稷用太牢,那么四方之神也用太牢。又《周礼·小司徒职》说:“小祭祀供应牛牲。”可见祭祀四方可以使用牛,是很明显的。而郑氏将“牺羊”解释为纯色的羊,不提牛,是错误的。按:“牺”从牛,应当是牛的美称,所以礼制中天子用牺牛,不与肥牛、索牛等同。又“牺尊”做成牛的形状,因此称尊为牺。《庄子》说:“看见那郊祭的牺牛了吗?”《孟子》说:“没有用来供给牺牲的东西。”汤派人送给他牛羊。徐干《七喻》说:“大宛的牺。”可见“牺”直接指牛而言,这首诗中的“牺羊”也怀疑是指牛羊。郑氏纯色的说法,本于《閟宫》传驳义,见后文。
【《小雅·大田》篇】传注将骍黑分为三牲,笺注将骍黑解释为方色。我认为牲毛骍黑者多,诗中特意错举而言,与黍稷句相配罢了。根据甫田方祭礼同于社祭,那么牺牲自然具备牛羊猪三者,其说法应当以传注为正。
何元子说:“之所以取骍色,是因为螟螣蟊贼,拿着它们投入烈火,所以报答祝融;之所以取黑色,是因为雨水降在我的公田,进而降在我的私田,所以报答玄冥。祝融主火,玄冥主水,所以如此。”这是从诗中看出来的,用骍黑之别,也确实存在。
【《小雅·黍苗》篇】旧注将车牛分为二。《正义》解释郑玄的意思说:“既然说了将车,车中有牛而牵引它,而另外说牵傍牛,这头牛不在辕中,所以另外牵引旁边的牛。”话语费尽周折,这里应当从《集传》说辇车由人拉,大车由牛拉,比较明白顺当。不然的话辇与车就没有分别。况且根据《周礼》牵傍的文字,这头牛仍然是用来拉车的。所谓任公载器者,是装载器物在车中而由牛拉,而罪责者是因为牵傍的缘故。以下徒御师旅的文字,推论旅属于师,徒行御车还是师旅的人,那么必然将四者分为四件事,也是迂腐的。
【《大雅·旱麓》篇】《正义》引用《公羊传》“周公白牡,鲁公骐刚,群公不毛”的说法,说太王、王季是殷朝的诸侯,他们的牺牲也应当不毛,而说骍牲,是依据周朝所崇尚的而言,这是错误的。牛牲以骍色为贵,《书·雒诰》“烝祭岁,文王騂牛一,武王騂牛一”,那么上祀先王先公也应当如此,所以《诗》中多言骍牡、骍刚、骍牺牲。即使说是周制所崇尚,又何必用本朝的典章去推及前朝的祖宗,应用什么毛色而为之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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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颂·良耜篇】正义:泥地官牧人文,谓正礼隂祀用黝牲,至于报功则以社,是土神故用黄色,仍用黑唇者,此因传“黄牛”二字傅防耳。释畜“黑唇”爲犉,未尝显其身之色,安知不是骍与白者?又安知不是七尺之牛,以昭报功之盛者?乃据传譌文以爲黄而黑者,用报土功,则穿凿甚矣。《大东》传训“捄”爲长貌,故传于此谓社稷之牛角尺,然礼无其文也。纬书则云社稷宗庙角握,亦臆説。愚按:社稷之祭綂于地中,庸社对郊言,则祭天地之牛角茧栗有明文矣。其角握、角尺者,恐均未当。要之,三礼不可以律《诗集传》所谓“角上曲貌”,妙得情状,以“兕觥其觩”、“角弓其觩”二诗证之,义亦近似,则“捄”与“觩”字当通耳。
译《周颂·良耜篇》正义:泥地官牧人的文辞,是说正礼中的阴祀使用黑色牲畜,至于报答功绩则祭祀社神,因为社是土神所以用黄色,仍然使用黑唇的牲畜,这是因为传文“黄牛”二字附会牵强罢了。《释畜》将“黑唇”解释为犉牛,并未明确说明其身体的颜色,怎么知道它不是骍牛或白牛呢?又怎么知道它不是七尺高的牛,以彰显报答功绩的盛大呢?于是根据传文的讹误文字认为黄而黑唇的牛用于报答土功,这就穿凿附会得太过分了。《大东》传将“捄”解释为长的样子,所以传文在这里说社稷的牛角长一尺,然而礼制中并没有这样的记载。纬书则说社稷宗庙的牛角可以握持,这也是主观臆测。我认为:社稷的祭祀统属于地中,庸社相对于郊祭而言,那么祭祀天地所用的牛角如茧栗般大小是有明确记载的。那些说牛角可握、牛角一尺的说法,恐怕都不恰当。总之,三礼不能用来规范《诗集传》所说的“角向上弯曲的样子”,这精妙地描绘了情状,用“兕觥其觩”、“角弓其�”这两首诗来验证,意义也相近,那么“捄”与“觩”字应当是通用的。
【鲁颂閟宫篇】骍牺即雒诰之骍牛也。传训骍爲赤,训牺爲纯,可哂夫!既专言骍,定是纯色,何必又云赤色之纯者?若骍而有他色杂之,则是犁非骍矣。愚故谓牺即牛之代字也。牺羊之爲牛羊,何疑?
楅衡传谓设牛角以楅之,是《周礼》注谓楅设于角,衡设于鼻,非。按《説文》楅,木有所畐束也;衡,牛触横大木。明是一物,但牛穿鼻以任牵缚,楅角时鼻亦系于衡上耳。牲色贵骍,其次则▯白纯色者皆可用。《论语》独言骍且角,亦举其最贵者,非必骍爲周尚也。然祭祀安得尽骍牲而用之,故▯牡、白牡之文亦杂见书传。必以白牡爲殷牲,遂谓周公死有王礼,嫌与文武同,于是纷纭拟议之説从此起矣。通论云:白牡、骍刚,见周亦不专用骍,言其无不备也。且以白骍成文,犹后言朱英、緑縢之意。传谓白牡周公牲,骍刚鲁公牲,何据而分之耶?
牺尊有二,其一尊腹或足爲牛首形,其一作全牛形,凿背受酒。旧谓画牛于尊腹,此即腹足爲牛首形者,但少一首字,便失其制。盖本阮谌《礼图》説也。而王肃云:「太和中,鲁郡于地中得齐大夫子送女器,有牺尊,以牺牛爲尊。又永嘉中,贼曹嶷于青州发齐景公塜,得二尊,亦爲牛象,分其背受酒,合之如全牛。」此即作全牛形,凿背受酒者。二尊皆有可据。昔蔡绦谓徽宗崇尚古器,遂尽见三代典礼文章。其牺象二尊,正如王肃所言,而读先儒解説,有可哂者云云。则亦仅得全牛之一説也。传谓沙饰,殊不可解。后人因沙通娑,因娑通牺,葛藤无已。此郑氏《周礼》注误之耳。顾太初辨之云:「古者牺通爲戯,以其字音之相同。戱或爲献,以其字文之相近。娑沙同音,牺之爲娑,亦如皮之爲婆,仪之爲莪。上章『骍牺叶孔多』一诗之中,具有显证。骍牺尚音娑,则牺尊之牺,非縁酒尊而异其音也。知牺尊所以音娑,则尊当爲牛,而鳯羽婆娑之説非也。」此辨最晰。
诗识名解卷五
钦定四库全书
诗识名解卷六
钱唐 姚炳 撰
兽部
豹
豹【郑风羔裘篇】豹似虎,圜文,色黄黒者多,若▯豹、白豹、青豹之类,惟载书传中,不槩见其属,亦各有种。旧以为虎所生,非也。释兽文无豹名,惟以貘为白豹,与貔、白狐文同,其非狐豹可知。且据郭璞所説,貘形与豹絶异,或云豹白色者别名貘,则舛也。而王防篇言屠州有黒豹、白豹,别名貘,又有以洞冥记所载青豹为即貘者,并不足据。葢貘之别名为白豹,豹原未尝有貘名耳。陆玑谓毛白而文黒者为白豹,此疑即土豹,所以别于赤者,亦非貘也。
列子《程生马注训“程”为豹,陆农师亦谓豹一名程,言有所程度而食,此强解耳。余《冬序録》云:“《列子》之《程言》,虫也。秦人谓豹曰程,葢方言如此。”而张耒谓沈存中闻秦人言此中有程,遂以为生马之程。不知秦声谓虫为程,谓虎为大虫。刘贡父亦言关中呼虫为尘也。愚按:青寜“程马”本不根语,无从核实。若以“程”为豹,是豹生于空竹,马又产于豹胎,人又出于马腹,纵极谬悠,何至支离若此?大抵“程”之为虫,亦无所据,或如前説,秦人谓豹为虫,读虫若程,因讹程作豹耳。不然,豹亦安得有程名耶?正义以君裘用纯,此诗褎饰异皮,为臣之服,引《唐风》作证,谓縁以豹皮为袪褎也。陆农师言国君体柔而文之以刚,其义上达,引《玉藻》“豹褎豹饰”异文明饰,非褎传所谓“縁”,葢言领人君之服也。愚按:饰义通用,凡縁领、縁褎、縁履皆谓之饰。豹饰自指褎袪而言,裘惟有縁褎之制,未闻有縁领者。《玉藻》以豹饰为君子之服,注“君子”亦指士大夫言,未尝专指人君之服也。左昭十二年,楚子次于干谿,皮冠豹舄。又《琐语》云:范献子猎,遗其豹冠。则豹之用,亦不独以縁裘。《礼书》谓取其武而有文,古人葢重之矣。
武力与豹无涉,谓服豹饰之裘者,其人之威望足以为一邦直道之主耳。正义文甚明,或牵豹为説,谓豹武而有力,
译【鲁颂·閟宫篇】骍牺就是《洛诰》中的骍牛。《传》将“骍”解释为红色,将“牺”解释为纯色,真是可笑!既然专门说是骍,那一定是纯色,何必又说它是红色的纯色呢?如果骍牛身上混杂了其他颜色,那就是杂色牛而不是骍牛了。所以我认为“牺”就是“牛”的代字。牺羊就是牛羊,有什么可怀疑的呢?
《楅衡》的《传》说在牛角上设置楅来约束它,这是《周礼》注所说楅设在角上、衡设在鼻子上的说法,是不对的。查考《说文解字》:“楅”,是用木头束缚东西;“衡”,是牛抵触时横置的大木头。明白这是一件东西,只是牛穿鼻子以便牵拉束缚,在约束牛角的时候,鼻子也系在衡上罢了。牺牲的颜色以骍为贵,其次则是纯白、纯色的都可以使用。《论语》只说“骍且角”,也是举出其中最尊贵的,并非一定是周代崇尚红色。然而祭祀怎么能全部用骍色的牺牲呢,所以白牡、白牡的记载也杂见于书传中。一定认为白牡是殷代的牺牲,于是说周公死后享有王礼,担心与文王、武王相同,从此纷纭的推测议论就由此产生了。通论说:“白牡、骍刚,表明周代也不专用骍色,是说其无所不备。”况且用白、骍构成文辞,就像后面说朱英、绿绦的意思一样。《传》说白牡是周公的牺牲,骍刚是鲁公的牺牲,凭什么依据来区分呢?
牺尊有两种,一种尊的腹部或足部做成牛头的形状,另一种做成完整的牛形,凿开背部用来盛酒。旧说认为在尊的腹部画牛,这就是腹部和足部做成牛头形状的那种,只是少了一个“首”字,就失去了它的形制。这大概是本于阮谌《礼图》的说法。而王肃说:“太和中,鲁郡在地下得到齐国大夫送女的器物,有牺尊,用牺牛做成尊。又永嘉年间,贼曹嶷在青州发掘齐景公的墓,得到两个尊,也是做成牛的形象,分开背部用来盛酒,合起来就像完整的牛。”这就是做成完整牛形、凿背盛酒的那种。两种尊都有依据。从前蔡绦说徽宗崇尚古器,于是尽见三代典礼文章。他的牺象二尊,正如王肃所说,而阅读先儒的解说,有可笑之处等等。这也只是得到了全牛这一种说法。《传》说沙饰,实在不可理解。后人因为沙通娑,又因为娑通牺,纠缠不清没有止境。这是郑玄《周礼》注的错误。顾太初辩解说:“古时候牺通作戏,是因为字音相同。戱或者作献,是因为字形相近。娑沙同音,牺作娑,也像皮作婆、仪作莪一样。上一章‘骍牺叶孔多’,在一首诗之中,就有明显的证据。骍牺尚且音娑,那么牺尊的牺,并非因为酒尊而改变读音。知道牺尊所以音娑,那么尊应当是牛,而凤羽婆娑的说法是不对的。”这个辨析最为清晰。
诗识名解卷五
钦定四库全书
诗识名解卷六
钱唐 姚炳 撰
兽部
豹
豹【郑风·羔裘篇】豹像虎,花纹是圆形的,颜色黄黑相间的居多,至于黑豹、白豹、青豹之类,只记载在书传中,不能概括其所属,也各有种类。旧说认为豹是虎所生的,不对。《释兽》文中没有豹的名目,只把貘当作白豹,与貔、白狐的花纹相同,可知它不是狐豹。而且根据郭璞所说,貘的形状与豹截然不同,有人说豹中白色的别名是貘,那就错了。而《王防篇》说屠州有黑豹、白豹,别名是貘,又有把《洞冥记》所载的青豹当作就是貘的,都不足以作为依据。大概貘的别名是白豹,豹原本不曾有貘这个名称。陆玑说毛白而花纹黑的是白豹,这怀疑就是土豹,用来区别于赤豹,也不是貘。
《列子》《程生马》注将“程”解释为豹,陆农师也说豹一名程,说有所程度才进食,这是牵强附会。我的《冬序录》说:“《列子》中的‘程言’,是虫。秦人把豹叫做程,大概是方言如此。”而张耒说沈存中听到秦人说这里有程,就认为是生马的程。不知道秦音把虫叫做程,把虎叫做大虫。刘贡父也说关中把虫叫做尘。我认为:青宁“程马”本是无根据的话,无从核实。如果把“程”当作豹,那就是豹生于空竹,马又产于豹胎,人又从马腹中出来,纵然极其荒谬,怎么至于支离破碎到这种地步?大抵“程”作为虫,也没有依据,或许如前所说,秦人把豹叫做虫,读虫如同程,于是讹误将程写作豹罢了。不然,豹怎么会有程这个名称呢?《正义》认为君主的裘服用纯色,这首诗修饰异皮,作为臣子的服饰,引用《唐风》作为证据,说用豹皮作为袖口和衣襟的边缘。陆农师说国君体柔而用刚来修饰,其义理上达,引用《玉藻》“豹袖豹饰”异文明饰,不是《袖传》所说的“缘”,大概是说领受人君的服饰。我认为:饰义通用,凡是缘领、缘袖、缘履都叫做饰。豹饰自然是指袖口和衣襟而言,裘服只有缘袖的制度,没听说过有缘领的。《玉藻》把豹饰作为君子的服饰,注“君子”也是指士大夫而言,不曾专指人君的服饰。左传昭公十二年,楚子驻扎在干溪,戴皮帽穿豹皮鞋。又《琐语》说:范献子打猎,遗失了他的豹帽。那么豹的用途,也不仅仅是用来缘裘。《礼书》说取其威武而有文采,古人大概重视它了。
武力与豹无关,说穿着豹饰裘服的人,其威望足以成为一个邦国直道之主罢了。《正义》的文意很明白,有人牵强附会地用豹来解释,说豹威武而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