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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藏诗识名解三

诗识名解卷一

儒藏 · 诗经 · 已译 · 第 6–19 段

为明是乘居匹游,乌在论其有别?且后妃之意,方乐得淑女,与其君子相与,如雎之相为顾,岂暇言其别?此解最得,犹未畅厥防也。余世父通论云:“雎鸠有此和声,在于河洲,游泳并乐其匹偶不乱之意,自可于言外想见。”传谓“挚而有别”,夫曰“挚”,犹是食鱼有搏击之象,此但释鸠之性习,不必于正意有闗防也。若云有别,则傅防矣。孟子“夫妇有别”,此二字所从出,岂必以“夫妇”字加于“雎鸠”上哉?《诗》人体物纵精,安能择一物之有别者以比夫妇?《烈女传》因云“人未尝见其乘居而匹处”,夫谓之有别,乃不乱羣之谓耳,非异处也。今云“未尝见其乘居匹处”,则非所以比夫妇,亦大乖“闗闗”之防矣。

译既然明白这是雌雄相伴而游,又何必争论它们有别?况且后妃的心意,正乐于得到淑女,与她的君子共同相处,如同雎鸠相互顾盼,哪里有空闲去谈论它们的区别?这种解释最为恰当,但还未完全阐明其深意。我的叔父通论说:“雎鸠发出和谐的声音,在河洲之上,游泳嬉戏,乐于配偶而不混乱的意思,自然可以从言外意会。”《传》说“情意专一而有别”,所谓“专一”,不过是像吃鱼时有搏击的形象,这只是在解释鸠的习性,不必与正意有严密的关联。如果说有别,那就牵强附会了。孟子说“夫妇有别”,这两个字由此而来,难道一定要把“夫妇”二字加在“雎鸠”上面吗?《诗经》体察事物纵然精微,怎能选择一个有别的物来比喻夫妇?《烈女传》因此说“人未曾见过它们雌雄同居而配对相处”,所谓有别,是指不混乱群体的意思,而不是指分开居住。现在说“未曾见过它们雌雄同居配对”,这就不能用来比喻夫妇,也大大违背了“关关”的深意了。

闗闗和声,本释诂文。何元子谓通作□,引《说文》云:“织绢以丝贯杼也。”盖象众鸟飞翔徃来之状,如穿梭形,则易字求解矣。

严华谷以郯子五鸠备见诗中,分配凿凿然。云鸟纪官,事属荒渺,难可据信。且以类考之,亦颇舛错,未足为典要也。但释鸟以鵻冠鸠,余四者又各有鸠名,则亦从鸠类,备列于后,以俟考者。

【召南·鹊巢篇】传以此鸠为鸤鸠,欧阳正义辨以为拙鸠,谓惟今人直呼鸠者不能为巢,如旧所传架枝、堕鷇、破卵、逐雌之事。王雪山驳之云:「诗人偶见鹊有空巢而鸠来居,而后人必以为常,是谭诗之病也。」此翻案语,已为古今说诗者下一针砭。余世父又不谓然,通论云:「王说名为摆脱,实成固滞。」按诗言鹊鸠者,以鸟之异类,况人之异族也。其言巢、言居者,以鸠之居鹊巢,况女之居男室也。诗义止此,不穿凿,不刻画,方可说诗。一切纷纭,尽可扫却矣。读之不觉涣然。

【卫风·氓篇】传以此鸠为鹘鸠。按《释鸟》云:“鶌鸠,鹘鸼。”郭璞以为似山鹊而小,短尾,青黑色,多声,是也。至孙炎谓一名鸣鸠,舎人谓即今斑鸠,陆玑亦谓鹘鸠一名斑鸠,似鹁鸠而大,项有繍文,斑然。三说皆非。陆农师云:鹘鸠似山鹊而小,《释鸟》“鸴,山鹊”,故此一名莺鸠,与郭说合。

正义云:《尔雅》鸠类非一,知此是鹘鸠者,以鹘鸠冬始去,今秋见之,以为喻,故知非余鸠也。愚谓「沃若黄陨」自是顔色盛衰之况,不必拘上章秋期为仲秋,季秋也。况贸丝是孟夏时事,桑葚又是孟夏时物,俱非秋时所见,明矣。故谓此鸠为鹘鸠,则可;谓因秋见而知为鹘鸠,则不可。郑氏以为戒鸠非时而食葚者,并滞语也。

葚味最甘,鸠喜食则不厌,犹私情易溺,士女耽乐则不自禁。惟其如是,是以为戒耳。传谓鸠食葚过则醉,而伤其性。夫诗苐言无食而已,未尝言无过食也。因过食以至醉,因醉以至伤性,皆是添足。

鸤鸠【曹风鸤鸠篇】严华谷云:旧说鸤鸠凡十一名,惟李氏别以为今之鸲鹆。愚按:鸲鹆似鵙而有帻,亦谓之哵哵,其非鸤鸠明矣。所谓十一名者,鸤鸠也,鴶鵴也,秸鞠也,布谷也,获谷也,击谷也,戴胜也,桑鸠也,题肩也,击正也,搏黍也。若博考之,《方言》梁楚之间谓之结诰。罗瑞良谓:又呼拨谷,又呼郭公,又呼□鷜,则一物而十五名矣。然鸤鸠自即布谷,所谓鴶鵴、秸鞠、获谷、击谷、结诰、拨谷、郭公,有音同而字异者,亦有字异而义同者,固是一物无疑。搏黍与黄鸟名同,或亦布谷之义。至以为题肩、击正,谓即鹰化之布谷,《释鸟》谓之茅鸱者,则大谬矣。不知彼乃未化布谷之雀鹰,所谓隼耳,眼虽可憎,尚故从其旧而名之耶。

斑鸠,《禽经》作「班鸠」,注云:「班,次序也。凡哺子,朝从上下,暮从下上,故谓之班,非项有斑文之谓。」此盖因传「养子均平」之说起义,未可据。

鵻【小雅·四牡篇】鵻名纷如,释鸟谓之夫。不郭璞以为今防鸠是也。方言有▯鷱、鵴鸠、鳻鸠、▯鸠、防鸠、防鸠、鹘鸠、鹪鳸诸称,凡八名。《广雅》则别▯鷱专名鸠,而以▯鸠、辟鷱、□鸠、鵴鸠为一物。陆玑以为即今小鸠,幽州人谓之▯鷱,梁、宋之间谓之鵻。陆农师以为一名荆鸠,一名楚鸠,一名乳鸠。严华谷以为鵻一鸟十四名,内有鹁鸠、祝鸠、鹍鸠之称,又在诸说外。愚谓其中有以音赘者,夫与防是也;有以字赘者,防与□与乳是也;有以地赘者,荆与楚是也。

郑渔仲以为其者,指之之词,鸟之短尾者,皆谓之佳。惟夫不,专名焉,故指隹为夫不,此亦曲解《通尔雅》中无此行文之法,当为衍文阙之。若严华谷竟以隹其二字为名,更无义矣。

鵻改作□隼赘作鵻并属杜譔字书已辨之其害使人以隼同□以鵻同隼张冠李戴名物混淆则皆子云辈好作奇字之遗孽也

广雅释隹为鹑。按隹者,短尾禽总名。鹑头细,无尾,亦是隹类。但谓鹑为隹,则可以隹属鹑,则不可。说文□注云:鵻又从隹一

译“关关”是和谐的声音,这原本是《释诂》中的文义。何元子认为“关”通作“贯”,引用《说文解字》说:“织绢时用丝线穿过梭子。”大概是取象于众鸟飞翔往来的样子,如同穿梭一般,那么“关”字的含义就容易求解了。

严华谷认为郯子所说的五种鸠鸟在诗中都有体现,分配得确凿无疑。然而,以鸟名来纪官,这件事属于荒诞渺茫,难以据信。况且从类别来考察,也颇有错乱之处,不足以作为典要。只是《释鸟》以“鵻”冠于鸠类之首,其余四种又各有鸠名,因此也归入鸠类,全部列在后面,以等待考证的人。

《召南·鹊巢篇》的传文认为这种鸠是鸤鸠,欧阳修的《正义》辨析认为它是拙鸠,说只有现在人直接称为鸠的那种鸟不能筑巢,就像旧传所说的架枝、堕雏、破卵、驱逐雌鸟等事。王雪山驳斥说:“诗人偶然看见喜鹊有空巢而鸠来居住,而后人一定认为这是常理,这是谈论诗歌的弊病。”这种翻案的话,已经为古今说诗的人下了一剂针砭。我的叔父又不以为然,通论说:“王说名义上是摆脱牵强附会,实际上却成了固执拘泥。”按诗中说到鹊和鸠,是用鸟的不同种类,来比喻人的不同族类。说到巢、说到居,是用鸠居住在鹊巢,来比喻女子居住在男子的居室。诗义只到此为止,不穿凿附会,不刻意雕琢,才可以解说诗歌。一切纷纭的议论,都可以扫除了。读来不觉豁然开朗。

《卫风·氓篇》的传文认为这种鸠是鹘鸠。按《释鸟》说:“鶌鸠,就是鹘鸼。”郭璞认为它像山鹊但较小,尾巴短,青黑色,叫声多,这是对的。至于孙炎说它一名鸣鸠,舍人说它就是现在的斑鸠,陆玑也说鹘鸠一名斑鸠,像鹁鸠但较大,颈项有绣纹,斑斑然。这三种说法都不对。陆农师说:鹘鸠像山鹊但较小,《释鸟》说“鸴,是山鹊”,所以它一名莺鸠,与郭璞的说法相合。

《正义》说:《尔雅》中鸠类不止一种,知道这是鹘鸠,是因为鹘鸠冬天才开始离去,现在秋天见到它,以此作为比喻,所以知道不是其他的鸠。我认为“沃若黄陨”自然是颜色盛衰的情况,不必拘泥于上一章的秋期是仲秋、季秋。况且贸丝是孟夏时节的事,桑葚又是孟夏时节的物产,都不是秋天所见的,这很明白。所以说这种鸠是鹘鸠,可以;说因为秋天见到它而知道是鹘鸠,则不可以。郑氏认为这是告诫鸠不要非时而食葚,这也是滞涩的话。

桑葚味道最甘甜,鸠喜欢食用就不会厌倦,犹如私情容易沉溺,士女耽于享乐就不能自禁。正因为如此,所以作为告诫。传文说鸠吃桑葚过量就会醉,从而伤害它的本性。诗中只说不要食用罢了,并没有说不要过量食用。因过量食用以至于醉,因醉以至于伤害本性,这些都是画蛇添足。

鸤鸠【《曹风·鸤鸠篇》】严华谷说:旧说鸤鸠共有十一个名字,只有李氏另外认为它是现在的鸲鹆。我认为:鸲鹆像鵙而有头巾,也叫哵哵,它不是鸤鸠是明显的。所谓十一个名字,即鸤鸠、鴶鵴、秸鞠、布谷、获谷、击谷、戴胜、桑鸠、题肩、击正、搏黍。如果广泛考证,《方言》说梁楚之间叫它结诰。罗瑞良说:又叫拨谷,又叫郭公,又叫□鷜,那么一种东西就有十五个名字了。然而鸤鸠自然就是布谷,所谓鴶鵴、秸鞠、獲谷、击谷、结诰、拨谷、郭工,有音同而字异的,也有字异而义同的,固然是同一物无疑。搏黍与黄鸟名同,或许也是布谷的意思。至于认为题肩、击正,是说鹰化成的布谷,《释鸟》称之为茅鸱的,那就大错了。不知道那其实是未化成布谷的雀鹰,所谓隼罢了,眼睛虽然可憎,难道还依照它原来的样子而命名吗?

斑鸠,《禽经》写作“班鸠”,注说:“班,是次序的意思。凡是哺育幼鸟,早晨从上面下来,晚上从下面上去,所以叫班,不是说颈项有斑纹。”这大概是依据传文“养子均平”的说法立义,不可据信。

鵻【《小雅·四牡篇》】鵻的名字纷杂,《释鸟》称之为夫。郭璞认为就是现在的防鸠,这是对的。《方言》有〇鷱、鵴鸠、鳻鳩、〇鸠、防鸠、鹘鸠、鹪鳸等称呼,共八个名字。《广雅》则把〇鷱专门命名为鸠,而把〇鸠、辟鷱、□鸠、鵵鸠视为一物。陆玑认为它就是现在的小鸠,幽州人叫它〇鷱,梁、宋之间叫它鵻。陆农师认为它一名荆鸠,一名楚鸠,一名乳鸠。严華谷认为鵻一鸟有十四名,其中有鹁鸠、祝鸠、鹍鸠之称,又在这几种说法之外。我认为其中有因音而赘余的,如“夫”与“防”;有因字而赘余的,如“防”与“□”与“乳”;有因地而赘余的,如“荆”与“楚”。

郑渔仲认为“其”字,是指代的词,短尾的鸟,都叫佳。只有“夫”不是,是专名,所以指隹为夫不,这也是曲解。《通尔雅》中没有这种行文方法,应当是衍文,删去它。如果严华谷竟然以“隹其”二字为名,更没有意义了。

鵻改作□,隼赘作鵻,都属于杜撰。字书已经辨明,其害处是使人把隼等同于□,把鵻等同于隼,张冠李戴,名物混淆,这都是扬子云等人喜好造奇字的遗孽。

《广雅》解释隹为鹑。按隹是短尾禽的总名。鹑头细,没有尾巴,也是隹类。但说鹑是隹,可以;说隹属于鹑,则不可以。《说文》□注说:鵻又从隹一

,或曰鹑字,此误隹为鹑之本矣。

译有人称鹑字,这是把隹误作鹑的根本原因。

【小雅·小宛篇】传以鸣鸠为鹘雕,非陆玑云“鹘鸠一名斑鸠”,陆农师驳之,谓“鹘鸠短尾,青黑色,多声,故名鸣鸠;斑鸠与此全异”。玑之言非愚,谓玑以斑鸠释鸣鸠本不误,但不当以鹘鸠为斑鸠耳。鸣鸠自是鸤鸠,即月令所称拂羽者。许叔重谓“鸣鸠奋迅其羽,直刺上飞数千丈入云中”,此“翰飞戾天”之证。盖鸤鸠鹰所变化,鼓翅摩天,固其能事。若鹘鸠小物,决起而飞,抢榆枋时,则不至控于地而已矣,何以戾天为?

传因鹘鸠起义,故谓刺幽王行小人之道,责髙明之功,终不可得。要是强解愚疑,下有念先人,懐二人教诲,式谷无忝所生诸语,当是乱离思亲之词,与鸤鸠亦有闗合。鸤鸠性壹而慈,有哺子之恩,故即以起兴耳。

诗中「宛」字未尝专作小训,若「宛在水中央」「宛其死矣」之「宛」,不可以小通也。如云「戾天之鸠,奋迅入云,远不可即,望之宛然如可见者」,较当且诗篇旧名《小宛》,若「宛」并以小训之,则是篇义作「小小」矣。何元子引《考工记》「惌」训「孔小」为解,亦强证。

鹰【大雅·大明篇】释鸟以鹰为鶆鸠,郭璞谓鶆为鷞字之误。杜预《左传》注云:鷞鸠,鹰,鸷鸟是也。又《礼》月令:“鹰化为鸠”,“王制”:“鸠化为鹰”,盖一物而相变化者,故《尔雅》通以鸠名之。今依其义类辨于此。《夏小正》亦云:“鹰者其杀之时也,鸠者非其杀之时也。”

隼【小雅·采▯篇】鹰隼丑见《释鸟》。文隼当为鹞,鹞即鹰之小者,故兹从鹰,并见鸠类。陆玑云:“齐人谓之击征,或谓之题肩,或谓之雀鹰。”春化为布谷者,此属数种,皆为隼是矣。韦昭以隼为鹗,李善言鸷击之鸟通呼为隼。顔师古谓即今所呼鹘,一曰鹬子。许叔重解《淮南子》,又以为鵧鷑,即今鵶防,皆未得其实也。

旧有合引月令、列子、淮南子、艸木疏诸文,谓鹰隼、鹑鹯、鸠鹞、布谷、晨风诸鸟,总顺节令以变形,故《尔雅》曰「属曰丑」,是也。但《淮南》「鹑」字当是「鹞」字之讹,世无「鹑化鹯」之理,况末云「复为鹞」,必本上「鹞」来,可证。

戾天爰止,专为下试字取兴。隼有戾天之勇,而翔止合其宜。军有三千之众,而练习得其法。二语自递合,郑氏旧分雨义,失其防矣。

【小雅沔水篇】此飞止对上,朝宗当从未乱时说。若谓喻诸侯骄恣,欲朝不朝,自由无所惧心,便与二章飞▯意复?且沔水上,何以言归海?下何以言汤汤耶?

何元子引《说文》训“率”,中陵之“率为捕鸟毕”,对下“惩”字作解。愚谓“率”字之义,非必因鸟网而制,且其用不过为掩取之具,恐戾天之隼,未必入其机中耳。

晨风【秦风·晨风篇】晨风鹯,释鸟文。郭璞以为鹞属,陆玑以为似鹞,青黄色。燕舍钩喙,《禽经》了曰:「鹞,▯曰鹯。」盖一以目名,一以翼名也。《列子》:「鹞之为鹯,鹯之为布谷,布谷久复为鹞。」则其先后变化之序如此者。大抵鹰类,始生为鹞,鹞羽翼长成,能向风摇翅为鹯。《月令》:「鹰化为鸠。」所谓鹯之为布谷也;「鸠化为鹰。」所谓布谷久复为鹞也。

或谓愿因晨风发送子以贱躯,亦谓风也,非晨风为鹯也。按李陵诗「屏营衢路侧,执手埜踟躇,长当从此别,且复立斯须」,俱是长途把别,不能远随之语。鹯飞急疾,故云「愿因晨风之发【发如宋玉言鲲鱼朝发之发】托贱躯以长随耳。且其属多出辽海上,李陵在匃奴送别之作,固是即其所见云然,不得谓晨风为朝风也。旧引古诗证之云:「晨风怀苦心,蟋蟀伤局促。又亮无晨风翼,焉能凌风飞。」又「愿为晨风鸟,双飞翔北林。」若非指鹯,何以言鸟言翼?何以晨风与蟋蟀并称?若晨风为朝风,合古诗二句观之,似言风凌风,文义难通矣。此最鬯论。

六书故训,鴥为风之迅,谓通作▯。风迅,林木披靡,故言“郁彼北林”,若晨风为鹯,当言“集彼北林”,不得言“郁”,自尔雅误认鴥为鸟飞,因以晨风为鹯,俗遂制鷐字,此强

译《小雅·小宛》的传注将鸣鸠解释为鹘雕,这是错误的。陆玑说:“鹘鸠又名斑鸠”,陆农师驳斥他,认为:“鹘鸠尾巴短,青黑色,叫声多,所以叫鸣鸠;斑鸠与它完全不同”。陆玑的话并非愚昧,我说陆玑用斑鸠来解释鸣鸠本来没有错,只是不应该把鹘鸠当作斑鸠罢了。鸣鸠自然是鸤鸠,也就是《月令》中所称的拍打羽毛的鸟。许慎说:“鸣鸠奋力振翅,直冲向上飞入数千丈高的云中”,这是“翰飞戾天”的佐证。大概鸤鸠是由鹰变化而来的,鼓动翅膀直冲云霄,本来就是它的能力。如果鹘鸠是微小的生物,突然起飞,撞到榆树和枋木时,就已经控制不住落到地上了,怎么能飞到天上呢?

传注因为鹘鸠而确立义理,所以说这是讽刺周幽王施行小人的道路,追求高明的功业,最终不可得。这实在是牵强的解释,我对此有疑问。下文有思念先人、怀念两位长辈教诲、希望行善不辱没生身父母等语句,应当是战乱离散时思念亲人的词句,与鸤鸠也有关联。鸤鸠性情专一且慈爱,有哺育幼鸟的恩情,所以就用它来起兴罢了。

诗中的“宛”字未曾专门解释为小,像“宛在水中央”、“宛其死矣”中的“宛”,不能用小来解释。如果说“戾天的鸠,奋力冲入云中,遥远得无法接近,望过去宛然好像可见”,这样比较恰当。况且诗篇旧名《小宛》,如果“宛”也都解释为小,那么这篇的意思就成了“小小”了。何晏引用《考工记》中“惌”解释为“非常小”来解说,也是牵强的证明。

鹰【《大雅·大明》篇】《释鸟》将鹰解释为鶆鸠,郭璞说鶆是鷞字的误写。杜预《左传》注说:鷞鸠,就是鹰,是猛禽。又《礼记·月令》说:“鹰化为鸠”,《王制》说:“鸠化为鹰”,大概是一种鸟相互变化的,所以《尔雅》通称为鸠。现在依据它们的义类在这里辨析。《夏小正》也说:“鹰是它杀戮的时候,鸠不是它杀戮的时候。”

隼【《小雅·采芑》篇】鹰隼一类见于《释鸟》。文中的隼应当是鹞,鹞就是鹰中较小的,所以这里跟随鹰,都见于鸠类。陆玑说:“齐国人叫它击征,或者叫它题肩,或者叫它雀鹰。”春天化为布谷鸟的,这几种都属于隼了。韦昭认为隼是鹗,李善说猛击的鸟通称为隼。颜师古说就是现在叫的鹘,又叫鹬子。许慎解释《淮南子》,又认为是鵧鷑,就是现在的鵶防,都没有得到实情。

旧说合并引用《月令》、《列子》、《淮南子》、《草木疏》等文章,说鹰隼、鹑鹯、鸠鹞、布穀、晨风等鸟,都顺应节令而变形,所以《尔雅》说“同类曰丑”,这是对的。但《淮南子》中的“鹑”字应当是“鹞”字的讹误,世上没有“鹑化为鹯”的道理,况且最后说“又化为鹞”,必定是从上面的“鹞”字而来,可以证明。

戾天爰止,专门为下文的“试”字取兴。隼有戾天的勇力,而飞翔停息合乎适宜。军队有三千人的众数,而训练得其法度。两句话自然递进相合,郑玄旧注分为两义,失去了它的精妙之处。

【《小雅·沔水》篇】这飞止对上,朝宗应当指未乱之时说。如果说比喻诸侯骄横恣肆,想朝见不朝见,自由无所畏惧,便与第二章飞止的意思重复了吗?况且沔水之上,为什么说归海?下面为什么说汤汤呢?

何晏引用《说文》解释“率”,中陵的“率”为捕鸟的网,对下文的“惩”字作解释。我认为“率”字的意义,不一定因为鸟网而制定,而且它的用途不过是掩取的工具,恐怕戾天的隼,未必会落入它的机关中罢了。

晨风【《秦风·晨风》篇】晨风是鹯,见于《释鸟》。郭璞认为是鹞类,陆玑认为像鹞,青黄色。燕舍钩喙,《禽經》说:“鹞,又名鹯。”大概一个以眼睛命名,一个以翅膀命名。《列子》说:“鹞化为鹯,鹯化为布谷,布谷久了又化为鹞。”那么它们先后变化的顺序就是这样。大抵鹰类,刚生下来是鹞,鹞羽翼长成,能迎风摇翅就是鹯。《月令》说:“鹰化为鸠。”这就是所谓鹯化为布谷;“鸠化为鹰。”这就是所谓布谷久了又化为鹞。

有人说愿因晨风发送儿子以贱躯,也是说风,不是晨风为鹯。按李陵诗“屏营衢路侧,执手埜踟蹰,长当从此别,且复立斯须”,都是长途告别,不能远随的话。鹯飞急疾,所以说“愿因晨风之发【发如宋玉所言鲲鱼朝发之发】托贱躯以长跟随”。况且这类鸟多出自辽海之上,李陵在匈奴送别的作品,固然是即其所见而言,不能说晨风是朝风。旧引古诗证明说:“晨风怀苦心,蟋蟀伤局促。又‘亮无晨风翼,焉能凌风飞。’又‘愿为晨风鸟,双飞翔北林。’”如果不是指鹯,为什么说鸟说翼?为什么晨风与蟋蟀并称?如果晨风是朝风,合古诗两句看,似乎说风凌风,文义难通。这是最畅达的论述。

六书故训,鴥为风之迅疾,说通作〇。风迅疾,林木披靡,所以说“郁彼北林”,如果晨风是鹯,应当说“集彼北林”,不能说“郁”,自从《尔雅》误认鴥为鸟飞,因而以晨风为鹯,俗遂造鷐字,这是牵强的。

駮也。按鴥字,诗中凡两见,一为晨风,一为隼,大抵鹰隼之飞急疾,故谓之鴥耳。若以鴥为风迅,岂飞隼亦风名耶?且制字从鸟,其为鸟飞明甚,不可以风之▯通也。晨风、北林各自为义,以晨风迅飞喻贤臣之归往,以北林茂盛喻秦国之多才,如下章苞栎六駮,亦自分山隰对言也。传疏皆以二义穿合,故于“郁”字难通,适滋后人拟议耳。

译驳斥这种说法。查考“鴥”字,在《诗经》中凡两见,一是指晨风鸟,一是指隼,大抵因为鹰隼飞翔急疾,所以称之为“鴥”罢了。如果把“鴥”解释为风势迅疾,难道飞翔的隼也是风的名称吗?况且“鴥”字字形从鸟,其指代鸟飞的意思非常明显,不可以用风的“迅”来通假解释。晨风、北林各自有各自的含义,用晨风迅疾飞翔来比喻贤臣归往,用北林茂盛来比喻秦国人才众多,就像下章“苞栎六駮”,也是分别就山和隰对举而言的。《毛传》和《郑笺》都将两种含义牵强附会地合并在一起,所以在“郁”字上难以讲通,正好给后人增添了猜测议论的余地。

晨风但取迅飞为归往之意,未尝以其义为贤臣比也。陆农师凭空譔出「义」字,又从义生仁厚,誉黄鸟为配,更从三良之死造出贤臣之生,转辗支离,不可纪极矣。

  黄鸟

黄鸟【周南·葛覃篇】黄鸟有搏黍、离畱、栗畱黄鸎、黄鹂诸名。愚谓「栗离」声之转也,「离鹂」字之讹也。黄鸎取其声也,黄鸟从其色也,搏黍因其时也。若仓庚、商庚、鵹黄、楚雀,恐别一族,否则《尔雅》不应复列。如马陵、车前、车前、芣苢诸条,皆连类相释,此何不类举而释以黄鸟耶?其谓黄鸟即仓庚者,以《释鸟》文又有「仓庚、黧黄」之语,讹「黧」作「鵹」,遂以仓庚为鵹黄,因以鵹黄为黄鸟,一误再误,不可复辨,识者审之。

喈喈,说文训声,众且和其义,止此通论。云毛传加远闻意,以后妃处深宫而闻之,然安见深宫邻于产葛之地耶?拈出一笑。

【▯风凯风篇】传释睍睆为好貌,旧皆主容貌言。惟集传以为鸟声。按六书故云:睆,目圜转也。此集传“圆转”二字所从出,但易“视”为“鸣”,加“清和”二字,未知何据耳。何元子谓:“睍以视言,睆以目言,乃注视凝眸之貌。”则从人之视鸟为说,犹云“瞻彼”、“相彼”也。杕杜有睆,其实大东睆彼牵牛,皆可作如此解。

【秦风·黄鸟篇】按:交,义共也,合也,互也,友也。又交加参错也。今重文曰「交交」,自是往来如织之状。传训小,于义无取【小雅·伐木篇】嘤嘤」不当专指黄鸟之声。按:释训文「丁丁」「嘤嘤」相切直也。郑氏以为两鸟声,要是鸟鸣通称。《羽猎赋》亦称「鸿鴈嘤嘤」是矣。罗瑞良引《禽经》「鸎鸣嘤嘤」,谓《诗》即指此,又苦无「出谷迁乔」之騐,泥甚。

【小雅·黄鸟》篇】通论云:此黄鸟,黄雀也,非黄莺。莺不啄粟,呼黄鸟与呼硕防,同一寓言,不必实指此物。严华谷以为:民适异国,无可告语,惟黄鸟飞鸣往来于此,故于将去告别之,引杜诗「埜花送客,樯燕畱人」之句,谓送畱惟花燕,亦此诗告别黄鸟之意,恐未然。

【小雅·緜蛮》篇】传释緜蛮为小鸟貌,于义不可解。集传以为鸟声,何元子分释之,谓其声之微细不絶如緜,而鸟语不可与人解,又似蛮也。然鸎声圆滑可人,故有双柑斗酒之听。若南蛮鴃舌,何足入高人之耳,而以是为好音,诬所谓愈解则愈凿,不可通矣。

韩诗章句云:「緜蛮,文貌,亦未似。」又《许由箕山歌》:「甘▯施兮叶緜蛮。」则为叶盛之词,合之《黄鸟》,究未有当也。

  鹊

鹊【召南·鹊巢篇】鹊大如雅,而长尾,尖觜,黑爪,绿背,白腹,尾翮黑白駮杂。旧呼乌鹊,实不与乌类。罗瑞良以为乌之属,故《周礼》总谓之乌鸟,非也。其名亦不一:以性恶湿,曰干鹊;以知人喜,曰灵鹊;以色駮杂,曰飞駮。或称神女,或称刍尼,杂见《禽经》《释藏》诸书。

月令「鹊始巢」,乃巢成而居之候。郑氏必谓冬至架之,至春乃成。正义因以「始巢」为季冬未成之验,恐未然也【▯风「鹑之奔奔」篇】韩诗以「彊彊」为乘匹之貌,郑氏谓居有常匹,飞则相随之貌,大都对宣姜与顽言也。然其义但可意防,不可泥字求解。陆农师直以「刚」释「彊」,补传云「鹊能不淫其匹,故以刚言」。今试以「彊彊」易作「刚刚」,便难通矣。礼「表记」引诗作「姜姜」,旧注云争鬭恶貌。愚按「彊」有二音,亦分二义。释诂云「彊」当也,注谓好与物相当值也;释言云「彊」暴也,注谓彊梁凌暴也。则当义读若「姜」,暴义读若「彊」。此作「姜姜」,则义取当,不取暴,明矣。故有溺旧解以为刺暴非刺淫者,非也。且左氏有明徴矣。襄二十七年,伯有赋「鹑之贲贲」,赵孟曰:「牀笫之言不逾阈,况在埜乎【陈风「防有鹊巢」篇】防」传训邑,集传以为人所筑以捍水者。按「防」与「中唐」对举,庙中路谓之中唐,不必实有所指。「传」训为邑,陈无邑名。「防」者,惟郡国志陈国陈县注引博物记云:「卭地在县北

译晨风只取迅疾飞翔作为归往的意旨,未曾将其义理比作贤臣。陆农师凭空编造出“义”字,又从“义”衍生出仁厚,赞誉黄鸟为配偶,更从三良之死造作出贤臣之生的说法,辗转支离破碎,不可计数。

黄鸟

【周南·葛覃篇】黄鸟有搏黍鸟、离留鸟、栗留黄莺、黄鹂等名称。我认为“栗留”是声音的转音,“离鹂”是文字的讹误。黄莺取其叫声,黄鸟取其颜色,搏黍因其时节。至于仓庚、商庚、鹂黄、楚雀,恐怕是另一类,否则《尔雅》不应重复列举。如马陵、车前、芣苢等条目,都是连类相释,这里为何不连类列举而用黄鸟来解释呢?那些认为黄鸟就是仓庚的人,是因为《释鸟》文中又有“仓庚、黧黄”的话,将“黧”讹误为“鹂”,于是将仓庚当作鹂黄,进而将鹂黄当作黄鸟,一误再误,无法再分辨,有见识的人请审慎考察。

喈喈,《说文》解释为声音,众人且和顺其义,仅此通论。有人说毛传增添了远闻的意思,因为后妃身处深宫而听到它,然而哪里见得深宫邻近产葛之地呢?提出来让人一笑。

【邶风·凯风篇】传解释睍睆为好貌,旧说都主张指容貌。只有集传认为是鸟声。查《六书故》说:睆,眼睛圆转的样子。这是集传“圆转”二字的出处,但将“视”改为“鸣”,加上“清和”二字,不知依据何在。何元子说:“睍从视来说,睆从目来说,是注视凝眸的样子。”则是从人看鸟的角度来说,如同说“瞻彼”、“相彼”。《杕杜》有睆,其实《大东》睆彼牵牛,都可以作如此解释。

【秦风·黄鸟篇】查:交,义为共、合、互、友。又交加参错。现在重文曰“交交”,自然是往来如织的样子。传训为小,于义无取。【小雅·伐木篇】“嘤嘤”不当专指黄鸟之声。查:《释训》文“丁丁”、“嘤嘤”相切直。郑氏认为是两鸟之声,要是鸟鸣的通称。《羽猎赋》也称“鸿雁嘤嘤”是对的。罗瑞良引《禽经》“莺鸣嘤嘤”,说《诗》即指此,又苦无“出谷迁乔”的验证,拘泥太甚。

【小雅·黄鸟篇】通论说:此黄鸟,是黄雀,不是黄莺。莺不啄粟,呼黄鸟与呼黄雀,同一寓言,不必实指此物。严华谷认为:民适异国,无可告语,只有黄鸟飞鸣往来于此,故于将去时告别它,引杜诗“野花送客,樯燕留人”之句,说送留只有花燕,也是此诗告别黄鸟之意,恐怕未必如此。

【小雅·绵蛮篇】传解释绵蛮为小鸟貌,于义不可解。集传认为是鸟声,何元子分释之,说其声之细微不绝如绵,而鸟语不可与人解,又似蛮也。然而莺声圆滑可人,故有双柑斗酒的听赏。若南蛮鴃舌,何足入高人耳,而以是为好音,诬所谓越解释越凿空,不可通矣。

韩诗章句说:“绵蛮,文貌,亦未似。”又《许由箕山歌》:“甘施兮叶绵蛮。”则为叶盛之词,合之《黄鸟》,终究未有当也。

鹊

【召南·鹊巢篇】鹊大如鸦,而长尾,尖嘴,黑爪,绿背,白腹,尾羽黑白驳杂。旧呼乌鹊,实不与乌同类。罗瑞良认为是乌之属,故《周礼》总谓之乌鸟非也。其名亦不一:以性恶湿,叫干鹊;以知人喜,叫灵鹊;以色驳杂,叫飞驳。或称神女,或称刍尼,杂乱见于《禽经》《释藏》诸书。

《月令》“鹊始巢”,乃巢成而居之候。郑氏必谓冬至架设,至春乃成。正义因以“始巢”为季冬未成之验,恐怕未必如此。【邶风“鹑之奔奔”篇】韩诗以“彊彊”为乘匹之貌,郑氏谓居有常偶,飞则相随之貌,大都对宣姜与顽言也。然而其义但可意会,不可拘泥文字求解。陆农师直以“刚”释“彊”,补传说“鹊能不淫其匹,故以刚言”。今试以“彊彊”易作“刚刚”,便难通矣。礼《表记》引诗作“姜姜”,旧注云争斗恶貌。愚按“彊”有二音,亦分二义。《释诂》云“彊”当也,注谓好与物相当值也;《释言》云“彊”暴也,注谓彊梁凌暴也。那么当义读若“姜”,暴义读若“彊”。此作“姜姜”,则义取当,不取暴,明矣。所以有溺旧解以为刺暴非刺淫者,不对。且左氏有明证矣。襄二十七年,伯有赋“鹑之贲贲”,赵孟曰:“床笫之言不逾阈,况在野乎【陈风“防有鹊巢”篇】防”传训邑,集传以为人所筑以捍水者,查“防”与“中唐”对举,庙中路谓之中唐,不必实有所指。“传”训为邑,陈无邑名。“防”者,惟郡国志陈国陈县注引《博物记》云:“卭地在县北

,防亭在焉」,则或为亭上之巢,未可知也。若筑隄捍水,皆列栅如堵,非槎枒可栖,无结巢其上之理。且鹊性恶湿,必巢枝杪。今郊外乔木巅多有之,不闻有水小巢畀之事。说文云:「鸟在木上为巢,在穴为窠。」若以隄防穴居,则是窠而非巢,义更难通矣。

译“防亭在焉”,那么或许是在亭子上的巢穴,也未可知。如果是修筑堤坝来抵御洪水,都排列着栅栏像墙一样,并非枝杈交错可供栖息的样子,没有道理在堤坝上筑巢。况且喜鹊的习性厌恶潮湿,必定在树枝的末端筑巢。现在郊外高大树木的顶端大多有喜鹊巢,没听说过有在水边小处筑巢的事情。《说文解字》说:“鸟在树上叫巢,在洞穴里叫窠。”如果认为喜鹊在堤坝的洞穴里居住,那就是窠而不是巢,意义就更难讲通了。

雀

雀【召南·行露篇】陆农师云:「雀固物之淫者也,凡鸟皆雄乘雌鸣,此鸟雌乘雄鸣,又四时有子,故诗以譬强暴。」愚谓:「诗但以穿屋为雀憎耳,何必言及其淫?」说诗者多因诗起义,而并以诬物,大率如此。

吕氏春秋》云:季秋,候鴈来宾,雀入大水为蛤。许叔重谓:“宾雀者,老雀也,栖宿人家堂宇之间,如宾客然。”古今注亦谓一名“嘉宾”。按《礼记通论》云:“宾,滨通。”《王莽传》“率土之宾”,可证。以其时更寒,鸿鴈悉来南,而宅于水濵也,则雀又恐无“宾”名。附识于此。

  燕燕

燕燕【▯风燕燕篇】鳦鸟,本名燕燕,不名燕,以其双飞往来,遂以双声名之。若周周、蛩蛩、猩猩、狒狒之类,最古之书凡三见,而语适合此诗及《释鸟》文,“燕燕”鳦与《汉书》童謡“燕燕尾涎涎”是也。余书省其文,多单言之。其后词章家习用“乳燕”“海燕”之类,不知单言“燕”者乃乌名。《释鸟》云:“燕,白脰乌,小。”《尔雅》谓之“燕乌”,凿然可据。则旧以“燕燕”为两燕及曲为重言之,说者皆非也。

说文》训巂为周,燕通雅驳之,谓失《尔雅》句读,引《吕氏春秋》云:“肉之美者,有巂燕之翠。”因以巂周为燕之一名。或又引“周周衔羽”之说,谓巂者周也,燕燕者鳦也。三说互异。愚按:郭璞注“子巂鸟出蜀中”,《禽经》亦云:“鸐巂周,子规也。”则巂之为周与为周燕,恐皆臆揣,不敢傅防。惟是“燕燕”之名,于斯益信耳。

差池郑氏兼言尾翼于一燕,义犹未悖。陆农师引《禽经》“向宿背飞”为说,谓两相差为差池,通作迟,徐行也,则竟作两燕矣。愚谓此当专以尾言,燕尾双岐如剪,故云差池耳。《左传》“臭味差池”,臭与味不可分二物,明甚。

颉说文云:直项也。颃,同亢。《释鸟》云:鸟咙也。又与吭通。何元子谓:鸟髙飞直上,故见其项颈上向是也。然则此亦当以孤燕言,如戴妫涕泣而长往耳。传据三章下上以释此章,未确。后人刻描双燕之状,便谓一下一上为颉颃,尤傅防。

下上作低昂,训以音之轻重疾徐,言犹髙下其手之谓,不然,雄雉一鸟不应亦言下上其音矣。传疏皆实看“上下”二字,必从飞论,音泥甚。郑氏独以为兴,戴妫将归,言语感激,声有大小,此正低昂之防也。

▯鸟【商颂▯鸟篇】▯鸟生商乃诗人隽语欲求甚解已非何况傅防其事诸书纷纷语怪递相祖述虽识者不免惟传独以己意断之又蔡邕月令章句云▯鸟感阳而至其来主为孳乳蕃滋故重至日因以用事与传意合通论云今人居数千载下岂能逆测古事但依文说经不必先立主见如生民诗文义实似谓履迹而生者不必为之辟异也此诗实无吞卵而生之文不必为之好异也此最为确论

▯鸟降,即▯鸟至也。月令「戴胜降于桑」,谓之天命,可乎?旧注云:「言降者重之,若自天来,亦饰说。」

  雉

雉【▯风雄雉篇】说文谓雉有十四种皆本释鸟文惟以鹞雉重出不列别分雗雉鵫雉为二以足十四之数又易颅为卢鷮为乔鸐为翟雗为翰鵫为卓鹞为摇鶅为甾鵗为希鷷为蹲颇失其本愚疑颅者雉之总名即下鹞雉鷮雉之类故谓之诸雉其东西南北之名特方言不同非于上诸雉之外别有所指也

传笺援序刺淫之说,直拈雄字,穿凿郑说,则更秽矣。陆农师云:「雉死耿介,妬垄护疆。一界之内,要以一雄为长。余者虽众,莫敢鸣雊。」潘岳所谓「画坟衍以分畿」者也。愚按,此即诗称「雄雉」之意。雄雉为众雉之长,犹君子为一家之长。覩物怀人,因以为咏,无他义尔。

泄泄下明有羽字,盖以飞之羽言,不专以其飞言,犹二章下上乃音之下上,非飞之下上也。旧解多以泄泄属飞,故无确谛。按字书,泄泄,弛缓貌,又散也。盖雉之雄者,有冠长尾,身多文采,刷羽而飞,则文采舒散可观,所谓泄泄其羽耳。

严华谷云:「诗人之言,不必尽同。燕燕言下上其音,谓双燕相追逐而飞鸣也。此言雄雉下上其音,则止是一雉之音,或下或

译雀

《召南·行露》篇中,陆农师说:“雀本来就是淫邪之物,凡是鸟类都是雄鸟骑在雌鸟背上鸣叫,这种鸟却是雌鸟骑在雄鸟背上鸣叫,而且四季都有幼鸟,所以《诗经》用它来比喻强暴。”我认为:“《诗经》只是把穿屋的雀作为厌恶的对象罢了,何必说到它的淫邪呢?”解说《诗经》的人大多因为诗中的寓意而兴起议论,并以此来歪曲事物的本性,大抵都是这样。

《吕氏春秋》说:季秋时节,候雁作为宾客到来,雀进入大水变成蛤蜊。许慎说:“宾雀,就是老雀,栖息在人家堂屋之间,像宾客一样。”《古今注》也说它有一个名字叫“嘉宾”。查考《礼记通论》说:“宾,与滨相通。”《汉书·王莽传》中的“率土之宾”,可以证明这一点。因为那时天气转寒,鸿雁全都来到南方,而居住在水边,那么雀恐怕就没有“宾”这个名称了。在此附带记下。

燕燕

《邶风·燕燕》篇中,鳦鸟,本名叫燕燕,不叫燕,因为它双飞往来,于是用双声字来称呼它。像周周、蛩蛩、猩猩、狒�之类,最古老的书籍中一共出现三次,而且语意恰好符合这首诗以及《释鸟》的记载,“燕燕”就是鳦鸟,与《汉书》童谣中的“燕燕尾涎涎”是一样的。其他书籍省略了文字,大多单称“燕”。后来词章家习惯使用“乳燕”“海燕”之类的词,不知道单称“燕”的其实是乌鸟。《释鸟》说:“燕,白颈乌,体型小。”《尔雅》称它为“燕乌”,确凿有据。那么旧说把“燕燕”解释为两只燕子以及曲折重叠的说法,解说者都是错误的。

《说文解字》解释巂为周,燕通雅反驳它,认为这是弄错了《尔雅》的句读,引用《吕氏春秋》说:“美味的肉,有巂燕的翠肉。”因此把巂周当作燕的一个名字。有人又引用“周周衔羽”的说法,认为巂就是周,燕燕就是鳦鸟。三种说法互相矛盾。我认为:郭璞注释说“子巂鸟出自蜀中”,《禽经》也说:“鸐巂周,就是子规鸟。”那么巂是周还是周燕,恐怕都是主观揣测,不敢附会。只有“燕燕”这个名称,在这里更加可信了。

差池郑玄兼说燕的尾和翼,意义还没有违背。陆农师引用《禽经》“向宿背飞”的说法,认为两燕相差就是差池,通作迟,意思是徐行,这就完全把它当作两只燕子了。我认为这应当专门指燕的尾巴,燕尾双分像剪刀,所以说差池。《左传》中“臭味差池”,臭和味不可分为两样东西,非常明显。

颉《说文解字》说:直颈项。颃,同亢。《释鸟》说:鸟的喉咙。又与吭相通。何元子说:鸟高飞直上,所以看到它的颈项向上,这是对的。那么这也应当指孤燕,就像戴妫流泪而长往一样。传注根据第三章的上下飞行动作来解释这一章,并不确切。后人刻画描绘双燕的样子,便认为一上一下就是颉颃,更是附会。

下上当作低昂,用声音的轻重疾徐来解释,意思就像高下其手一样,不然的话,雄雉一只鸟也不应该说上下其音了。传注和疏证都实在看待“上下”二字,一定要从飞翔来讨论,拘泥得很。郑玄独自认为这是起兴,戴妫将要回归,言语感激,声音有大有小,这正是低昂的义理。

〇鸟《商颂·〇鸟》篇中,〇鸟生商乃是诗人隽永的语言,想要求得深刻的理解已经很难,何况是附会其事?各种书籍纷纷谈论怪异,互相沿袭,即使是见识高明的人也不能避免,只有传注独自以己意判断。又蔡邕《月令章句》说:〇鸟感应阳气而至,它的到来主司孳乳蕃滋,所以冬至日因此用它来用事,与传注的意思相合。《通论》说:如今的人处在几千载之后,怎能逆测古代的事情?只依据文本来解说经典,不必先立主见。就像《生民》篇,文义实在像是说踩足迹而生,不必为之辟除异说。这首诗实在没有吞卵而生的文字,不必为之喜好奇异。这最为确当。

〇鸟降,就是〇鸟至。《月令》中“戴胜降于桑”,说是天命,可以吗?旧注说:“说降是重视它,好像从天上来,也是装饰性的说法。”

雉

《邶风·雄雉》篇中,《说文解字》说雉有十四种,都本于《释鸟》的文字,只是把鹞雉重复列出,不分别列出鹗雉、鵫雉为两种,以凑足十四之数,又把颅改为卢,鷮改为乔,鸐改为翟,鹗改为翰,鵫改为卓,鹞改为摇,鶅改为甾,鵗改为希,鷷改为蹲,颇失其本意。我怀疑颅是雉的总名,即下面的鹞雉、鷮雉之类,所以称为诸雉,其东西南北的名称只是方言不同,并非在上面的诸雉之外另外有所指。

传笺援引序中讽刺淫邪的说法,直接拈出雄字,穿凿郑玄的说法,那就更加污秽了。陆农师说:“雉死得耿介,妒忌垄地,护持疆界。一个界限之内,一定要以一只雄雉为长。其余的虽然众多,不敢鸣叫求偶。”潘岳所说的“画坟衍以分畿”就是这样。我认为,这就是诗中称“雄雉”的意思。雄雉是众雉之长,就像君子是一家之长。睹物怀人,因此咏叹,没有其他含义。

泄泄下面明确有羽字,大概是用飞翔时的羽毛来说,不专门用它的飞翔来说,就像第二章的下上乃是声音的下上,不是飞翔的下上。旧解多把泄泄归属于飞翔,所以没有确切的道理。查考字书,泄泄,是弛缓的样子,又表示散开。大概雄雉,有冠长尾,身上多有文采,梳理羽毛而飞,那么文采舒散可观,这就是所谓的泄泄其羽。

严华谷说:“诗人的语言,不必完全相同。《燕燕》说下上其音,是说双燕相追逐而飞鸣。这里说雄雉下上其音,那就只是一只雉的声音,或下或

上也。愚谓此正是证低昂之义。彼以诗凿言雄雉不能仍训一下一上,又虑燕燕无以为解,乃曲为诗言不必尽同之说。此所谓欲盖弥彰,直为前篇立一左劵耳。」

译这是上等的见解。我认为这正好证明了“低昂”的含义。他们因为《诗经》明确说雄雉不能解释为一低一高,又担心《燕燕》篇无法解释,于是曲解为《诗经》中的言辞不必完全相同。这就是所谓的欲盖弥彰,实际上是为前一篇树立了一个错误的依据罢了。

【▯风匏有苦叶篇】传以鷕为雌雉声,说文云字从鸟,唯赵宧光谓唯者譍声也,雄倡雌龢,故从唯,存其说。

旧解皆以飞雌求走牡为喻,惟严华谷主飞走通之说,谓凡鸟鸣皆雄求雌,雌不甚鸣,今乃雌求其雄,为不知羞恶也。愚谓严说固是,而仍未得其解。按此诗为刺淫之作,首二章俱属比,以浅深之宜,喻理濡轨求牡之况,言情。盖男女大欲所存,如济盈未有不濡轨者,雉鸣未有不求牡者,但非理不可以相干。故鸣鴈归妻,又由情而制为礼。如此也,似此文义明顺,旧解多为牡字拘牵,所谓以文害辞耳。

翟【▯风简兮篇】传以翟为翟羽,按《释鸟》有鸐、山雉之文,郭璞以为长尾者,此云“秉翟”,盖持其尾羽而舞也。《周礼》羽舞惟用翟羽,取尾长而色备,《禹贡》“羽畎夏翟”是矣。《公羊》说“万舞”以鸿羽,《韩诗》说以夷狄大羽,皆不经。

南齐郑义奏更以翟为笛,谓笛饰以髦,籥饰以羽,梁武帝云:「翟是五雉之一,取其毳羽以秉之耳,宁谓羌笛耶?」宋元丰三年详定朝防仪注,以为今文舞所秉翟羽,以雉尾掉髹漆之柄,求之古制,盖无所本。景祐广乐记载,聂崇义图羽舞所执类羽葆幢,析羽四重,以结绶系之于柄,请依崇义图以翟羽为之,其说与古义合,则知以翟为笛者谬矣。

【衞风·硕人篇】周礼王后五路翟车,在重厌二者之外,重厌但以翟羽饰车两旁,非车后戸也。按《释器》云:“舆革前谓之鞎,后谓之茀;竹前谓之御,后谓之蔽。”则茀是后戸之饰。今正义槩言蔽车前后,误矣。且茀、蔽二者,又有革、竹之分,不当混。诗所谓“翟茀”者,当是革车,其后戸亦以革饰,而画翟羽之文于革上耳。

【王风·兔爰篇】正义云:「▯言缓则雉为急,此曲解传缓急说耳。愚谓文鸟离罗,不过无辜受祸之况,何得泥爰爰之缓,遂以雉为急乎?」

【附】翚【小雅·斯干篇】说文云:翚,大飞也。此翚飞犹释鸟其飞也。翚之意,非翚雉也。诗取象在飞,不在采色。且雉飞不过寻丈,不可以拟骞举之势。郑氏讹据素质五采文,以为奇异之鸟,陋矣。陆农师又谓翚雉,从翚而不悟此诗之翚非雉意。以矢棘、鸟革皆指物言之,则首句「如跂斯翼」,跂又当指为何物耶?

【小雅·小弁》篇】郑氏但训雊为雉鸣,正义误引《说文》,谓雊为雄雉鸣,取配《衞风》之鷕,截分雌雄,恐未然。按雊者,勾颈而鸣之谓。罗瑞良谓鸲鹆以足相勾,雉以颈相勾,故皆从勾。《商书》“雉勾鼎耳”,不特鸣而已,是也。勾非一雉,则雊亦非一声。是《说文》雄雌鸣之义,孔氏譌雌作雉,诬矣。《诗》中“求雌”之喻,亦为幽王黜申后云然,非真以雊为雄求雌声也。且鷕、雊二者,古亦并用之。潘岳《射雉赋》云:“麦渐渐以擢芒,雉鷕鷕而朝雊。”

夏小正雉震呴。注云:震晨之譌也。盖取雉求雌而雊以朝之义。按《说文》:雷始动,雉鸣而勾其颈,则震乃雷震耳。必牵合朝雊,易字求解,误矣。又《月令章句》云:雷在地中,雉性精刚,知之应而鸣,是也。

鷮【小雅·间关篇】郭璞以鷮雉为鷮鸡,郑渔仲以鹞雉为鷮雉。愚按:上有“秩秩海雉”、“鸐山雉”之文,明以此名释彼名。璞分鹞鷮为二,而渔仲合之,当非无据。但《山海经》谓女几之山多白鷮,则又与青质五采之鹞异矣。要以尾长、走、鸣为验可耳。陆玑云:鷮,微小于翟,走而且鸣曰鷮鷮,其尾长是也。

说文》谓鷮长尾,雉走鸣,乘舆尾为防釳,着马头上。按张衡《东京赋》“方釳左纛”,李善注云:“五寸鐡,中央低,两头髙,如山形。翟尾结着辕两边,防马相突也。”则尾又是翟,非鷮?抑如陆玑所云,微小于翟者,故亦谓之翟与?

正义云:此鷮是雉中之别名。以雉有耿介之性,与硕女有贞专之德。诗义止此。陆农师取翚衣、揄翟、鷩冕为说,谓鷮又下鷩一等,故诗用以况众妾,亦凿甚矣。

  雁

雁【▯风匏有苦叶篇】雁有翁鸡□鹑防三名,李巡谓埜曰雁,家

译【〇风匏有苦叶篇】《毛传》将“鷕”解释为雌雉的叫声,《说文解字》说“唯”字从鸟部,只有赵宧光认为“唯”是应答之声,雄鸟唱而雌鸟和,所以从“唯”,保留他的说法。

旧时的解释都以飞行的雌雉追求行走的雄雉作为比喻,只有严华谷主张飞走相通的说法,认为凡是鸟鸣都是雄鸟追求雌鸟,雌鸟很少鸣叫,如今却是雌鸟追求雄鸟,是不知羞耻和厌恶。我认为严华谷的说法固然正确,但仍未得其真解。考察这首诗是讽刺淫乱的作品,前两段都属于比喻,以渡河深浅的适宜,来比喻理性和情感濡染轨道追求雄性的状况,抒发情感。大概男女之间最大的欲望所在,就像河水满溢没有不濡湿车轨的,雉鸟鸣叫没有不追求雄性的,但不符合礼义就不可以相互干涉。所以鸣叫的大雁归附妻子,又由情感而制定为礼仪。像这样,似乎文义明白顺当,旧解大多被“牡”字所拘束,这就是所谓的因拘泥文字而损害辞意了。

翟【〇风简兮篇】《毛传》将“翟”解释为翟羽,考察《释鸟》有“鸐”、“山雉”的文字,郭璞认为长尾巴的是翟,这里说“秉翟”,大概是拿着它的尾羽而舞蹈。《周礼》中羽舞只用翟羽,取的是尾巴长且颜色齐全,《禹贡》中“羽畎夏翟”就是如此。《公羊传》解释“万舞”用鸿雁的羽毛,《韩诗》解释用夷狄的大羽毛,都不合常理。

南齐郑义上奏改将“翟”解释为笛,说笛子装饰以牦牛尾,籥装饰以羽毛,梁武帝说:“翟是五雉之一,取它的细软羽毛拿着它罢了,难道是羌笛吗?”宋元丰三年详定朝防仪注,认为现在文舞所拿的翟羽,是用雉尾缠绕漆过的柄,寻求古制,大概没有根据。景祐《广乐记载》,聂崇义图中羽舞所执的类似羽葆幢,羽毛分四层,用结绶系在柄上,请求依照崇义的图用翟羽制作,他的说法与古义相合,就知道将翟解释为笛子是错误的了。

【衞风·硕人篇】《周礼》王后的五种车,翟车在重车、厌翟二者之外,重车、厌翟只是用翟羽装饰车两旁,不是车后的户。考察《释器》说:“车箱前部用皮革装饰叫鞎,后部叫茀;前部用竹装饰叫御,后部叫蔽。”那么茀是车后户的装饰。现在《正义》一概说蔽车前后,是错误的。而且茀、蔽二者,又有皮革、竹子的区别,不应当混淆。《诗》中所说的“翟茀”,应当是皮革车,其后户也用皮革装饰,而在皮革上画翟羽的纹样罢了。

【王风·兔爰篇】《正义》说:“〇说缓那么雉就是急,这是曲解《传》中缓急的说法罢了。我认为文鸟落入罗网,不过是无辜遭受祸患的情况,怎么能拘泥于‘爰爰’的缓慢,就把雉当作急呢?”

【附】翚【小雅·斯干篇】《说文解字》说:翚,大飞也。这里的翚飞就像《释鸟》中解释其飞一样。翚的意思,不是翚雉。《诗》取象在于飞,不在于采色。而且雉鸟飞行不过寻丈,不可以比拟高飞的气势。郑氏错误地依据素质五彩的纹样,认为是奇异的鸟,浅陋了。陆农师又说翚雉,从翚而不明白这首诗的翚不是雉的意思。用矢棘、鸟革都指物而言,那么首句“如跂斯翼”,跂又应当指什么物体呢?

【小雅·小弁》篇】郑氏只将雊解释为雉鸣,《正义》错误地引用《说文解字》,说雊是雄雉鸣叫,配合《衞风》中的鷕,截然分开雌雄,恐怕不对。考察雊,是勾着脖子鸣叫的意思。罗瑞良说鸲鹆用脚相互勾连,雉用脖子相互勾连,所以都从勾。《商书》“雉勾鼎耳》,不只是鸣叫而已,是对的。勾不是一只雉,那么雊也不是一种声音。所以《说文解字》雄雌鸣叫的意义,孔氏将雌讹写为雉,是诬蔑了。《诗》中“求雌”的比喻,也是说幽王废黜申后如此,不是真以雊为雄求雌的声音。而且鷕、雊二者,古代也并用。潘岳《射雉赋》说:“麦渐渐以擢芒,雉鷕鷀而朝雊。”

《夏小正》雉震呴。注说:震是晨的讹误。大概取雉求雌而早晨鸣叫的意思。考察《说文解字》:雷开始震动,雉鸣叫而勾着脖子,那么震就是雷震。一定要牵强附会早晨鸣叫,改字求解,是错误的。又《月令章句》说:雷在地中,雉性精刚,知道感应而鸣叫,是对的。

鷮【小雅·间关篇】郭璞将鷮雉解释为鷮鸡,郑渔仲将鹞雉解释为鷮雉。我考察:上面有“秩秩海雉”、“鸐山雉》的文字,明显是用这个名称解释那个名称。郭璞将鹞鷮分为二,而郑渔仲合并它们,应当不是没有根据。只是《山海经》说女几之山多白鷮,那么又与青质五彩的鹞不同了。要以尾巴长、行走、鸣叫作为验证才可以。陆玑说:鷮,稍微小于翟,行走而且鸣叫叫鷮鷮,它的尾巴长是对的。

《说文解字》说鷮长尾巴,雉行走鸣叫,乘舆的尾巴作为防釳,装在马头上。考察张衡《东京赋》“方釳左纛》,李善注说:“五寸铁,中间低,两头高,像山形。翟尾结在辕两边,防止马相互冲撞。”那么尾巴又是翟,不是鷮?还是像陆玑所说,稍微小于翟的,所以也叫做翟呢?

《正义》说:这个鷮是雉中的别名。因为雉有耿介的品性,与硕女有贞专的德行。《诗》义只在此。陆农师取翚衣、揄翟、鹩冕作为说法,说鷮又比鹩低一等,所以《诗》用来比喻众妾,也过于穿凿了。

雁

雁【〇风匏有苦叶篇》雁有翁鸡、鹑防三名,李巡说野外叫雁,家

曰鵞,而《方言》谓自闗而西谓之▯鵞,南楚之外谓之鵞,或谓之鸧▯。罗瑞良以为鵞兼有雁名,雁又假鵞以为名。愚按二物形相似,盖相易为别名者。《释鸟》“舒雁鵞”,是鵞有雁名也。若《方言》《广雅》诸书以鵞呼雁,是雁又有鵞名矣。但旧说埜鵞大于雁,似人家苍鵞谓之驾鵞,亦曰▯鵞,则驾鵞似又非雁族。然今人直谓雁鵞耳。

译(这种鸟)名叫鵞,而《方言》说从函谷关以西称之为〇鵞,南楚地区以外称之为鵞,有的称之为鸧〇。罗瑞良认为鵞兼有雁的名称,雁又借用鵞作为名称。我认为这两种动物外形相似,大概是互相替代作为别名的。《释鸟》中说“舒雁即鵞”,这是鵞有雁的名称。如果《方言》《广雅》等书用鵞来称呼雁,这是雁又有鵞的名称了。但是旧说认为野鵞比雁大,像人家养的苍鵞叫做驾鵞,也叫〇鵞,那么驾鵞似乎又不是雁这一类。然而现在的人直接称雁为鵞罢了。

法言》云:“能来能往者,朱鸟之谓。”张揖以为,▯鸟、朱鸟皆燕也。陆农师则谓:“燕一名▯鸟,雁一名朱鸟。”今按,二鸟并有往来之义,然▯乃燕色,朱于二鸟皆无取。或云:“雁以阳鸟名,故曰朱。朱者,阳色也。”

禹贡》阳鸟,自以随阳之义而名,但昏礼所取,不当在此。郑氏以为似妇人从夫,凿矣。《本艸》唐注云:「雁得中和之气,热则即北,寒则即南,以就和气。」所以为礼币者,一取其信,一取其和,其说似当。

亲迎非昕时,不当言旭旦,则此诗之雁,自为亲迎以前时用。但昏礼云“下达纳采”,用雁;“执雁,请问名”,纳吉用雁;“请期用雁”。此章为淫者陈其正礼,固当通指。郑氏专以为请期之用,不免执一耳。

【郑风·女曰鸡鸣篇】古无以雁为馔,惟《内则》有雁宜麦及雁肾之文,旧皆谓人君燕食之物,要非常用者,且古以雁为贽及六礼之备,皆生致之,此言弋言宜以供饮燕,当是田舍夫妇景况,不宜如正义拘大夫食礼为说也。

【小雅·鸿雁》篇】传:“解肃肃为羽声,严华谷引《小星》传以为疾貌,则此亦为羽声之疾。何元子云:‘肃者,矜持振肃之义,鸟之振羽,其形肃然,故曰肃肃。’愚谓雁飞行列不乱,有整肃之仪,故谓之肃肃。《唐风》‘肃肃鸨行’,鸨亦有行列如雁也。”

首章以雁之行列整齐,兴民之劬劳离散。次章以雁之栖止得所,兴民之还定安居。二义各有所取,故或以春北秋南,专喻民不安居;又或专以为避危就安。喻者皆执一之论也。

易》以鸿渐于木为失所,书以阳鸟攸居为得所。要之得所,亦非易事。此诗于垣作堵,全从劳处得安。陆农师云:「雁夜泊洲渚,令雁奴围而警察,有远害之道。」此正其集中泽之劬劳也。

鸿【▯风新台篇】陆玑云:鸿鹄羽毛光泽,纯白似鹤而大,长颈,肉美如雁。又有小鸿,大小如鳬,色亦白。愚谓此亦雁之一种。诗注别大为鸿,小为雁。《淮南鸿烈》别:仲秋来者为鸿雁,季秋来者为候雁。《说文》谓鸿雁从北汉中来,过周雒南,去至彭蠡。候雁从北汉中来,南之彭蠡。八月来者其父母,九月来者其子。合诸说观要,是一族。又杜诗云:「故国霜前白雁来。」白雁者,鸿也。

旧以鱼比伋,鸿比宣公,为所得非所求之喻。愚谓上二章皆有燕婉籧除语,则设网离鸿,取譬当不在此。盖宣公作新台而邀齐女,犹渔人设鱼网而罗鸿鹄,反常背理之喻也。

【▯风九罭篇】鸿乃水鸟,洲渚固其楼。所传谓鸿不宜栖渚,喻公宜在朝廷,而乃留滞东上者,非也。《易》鸿渐于陆,有夫征不复之象。二章疑亦取不复之义,非谓不得其安也。何元子谓遵渚者自北而南之时,况公之避京师而居东;遵陆者自南归北之时,况公之自东而归,不复来东,亦凿。玩一“归”字可知,专取北乡耳。

  乌

乌【▯风·北风篇】乌似乌鸦而小,多羣飞,作哑哑声。《淮南子》云:“乌之哑哑是也。”有哺子之慈,故《广雅》谓之慈乌。又有反哺之孝,故《说文》谓之孝乌,与凡乌迥别。《诗》凡单言乌者,皆属此。

小尔雅》云:去隂就阳者谓之阳,乌、鸠、雁是也。纯黑而反哺者谓之乌,小而腹下白、不反哺者谓之鸦,乌、白项而羣飞者谓之燕,乌、白脰,乌也。按此足尽乌类,然惟纯黑而反哺者专有乌名。林罕谓“乌”字全象鸟形,但不注其目睛。万类目睛皆黑,乌体全黑,远而不分别其睛,是也。今玩《北风》语意,当指纯黑者言,若白腹、白脰,缁素斑然,安得云“莫黑匪乌”耶?

慈乌反哺,白脰不祥。二者灾祥异类,必以此诗所言乌为不祥之物,作危乱徴,不能不为慈且孝者负屈也。古语云:「爱人者,兼爱其屋上之乌。」惟慈且孝,故足爱耳。若槩以为不祥之物,思援弓缴之不暇,而暇爱之乎【小雅·正月篇】无禄」犹云不幸,与《左传》「无禄献公即世」义同。疏谓得禄者福庆之事故谓福佑为禄。虽民无福,亦谓无禄,是矣。传因卒章傅会作「富人

译《法言》说:“能够往来飞行的,叫做朱鸟。”张揖认为,〇鸟、朱鸟都是燕子。陆农师则认为:“燕子有一个名字叫〇鸟,大雁有一个名字叫朱鸟。”现在考察,这两种鸟都有往来的含义,然而〇是燕子的颜色,朱对于这两种鸟来说都不适用。有人说:“大雁因为属于阳鸟而得名,所以叫朱。朱,是阳气的颜色。”

《禹贡》中的阳鸟,自然是根据追随阳气的含义来命名的,但婚礼所选取的,不应当在这里。郑玄认为这象征妇人跟随丈夫,这种说法太牵强了。《本草》唐注说:“大雁得到中和之气,天气热就向北飞,天气冷就向南飞,以此来调和温和之气。”所以把它作为礼仪中的礼物,一是取它守信,二是取它中和,这种说法似乎恰当。

亲迎不是在清晨时分,不应当说旭旦,那么这首诗中的大雁,自然是亲迎之前使用的。但婚礼中说“下达纳采”,使用大雁;“拿着大雁,请问名字”,纳吉使用大雁;“请期使用大雁”。这一章是为淫乱之人陈述正确的礼仪,本来应当泛指。郑玄专门认为这是请期时使用,未免过于拘泥一端。

【郑风·女曰鸡鸣篇】古代没有把大雁当作菜肴的,只有《内则》中有大雁适合配麦以及大雁肾脏的记载,旧说都认为这是君主宴饮的食物,并非常用的,况且古代把大雁作为见面礼以及六礼的必备品,都是活的,这里说射下大雁适合用来供应宴饮,应当是田间夫妇的生活状况,不应当像《正义》那样拘泥于大夫的饮食礼仪来解释。

【小雅·鸿雁篇】传:“解释肃肃为羽毛的声音,严华谷引用《小星》传认为是迅速的样子,那么这里也是羽毛声音迅速。何元子说:‘肃,是矜持振肃的含义,鸟儿振动羽毛,它的形态肃然,所以叫肃肃。’我认为大雁飞行行列不乱,有整肃的仪态,所以叫肃肃。《唐风》‘肃肃鸨行,鸨也有像大雁一样的行列。’

首章以大雁行列整齐,兴起百姓的劳苦离散。次章以大雁栖息得其所,兴起百姓的安定安居。两种含义各自有所取,所以有的以春北秋南,专门比喻百姓不安居;又有的专门认为是避危就安。比喻的人都拘泥于一端。

《易经》以大雁逐渐飞到树上为失所,《尚书》以阳鸟有所居为得所。总之得所,也不是容易的事。这首诗在垣作堵,全是从劳苦处得到安宁。陆农师说:“大雁夜晚停泊在洲渚,让雁奴围起来警戒,有远离祸害的方法。”这正是它聚集在泽中的劳苦。

鸿【〇风新台篇】陆玑说:鸿鹄羽毛光泽,纯白像鹤但更大,长颈,肉美像大雁。又有小鸿,大小像野鸭,颜色也是白的。我认为这也是大雁的一种。诗注分别大为鸿,小为雁。《淮南鸿烈》分别:仲秋来的是鸿雁,季秋来的是候雁。《说文》说鸿雁从北汉中来,经过周雒南,离去到彭蠡。候雁从北汉中来,向南到彭蠡。八月来的是它们的父母,九月来的是它们的子女。综合各种说法来看,是一个族类。又杜甫诗说:“故国霜前白雁来。”白雁,就是鸿。

旧说以鱼比喻伋,鸿比喻宣公,作为得到非所求的比喻。我认为上面两章都有燕婉籧除的话,那么设网离鸿,取譬不应当在这里。大概宣公建造新台而邀请齐女,就像渔人设置鱼网而罗网鸿鹄,是反常背理的比喻。

【〇风九罭篇】大雁是水鸟,洲渚本来就是它的楼。所传说的认为大雁不适宜栖息在洲渚,比喻宣公应当在朝廷,却滞留东上,这是不对的。《易经》大雁逐渐飞到陆地,有丈夫出征不复返的意象。第二章怀疑也是取不复返的含义,不是说不得安宁。何元子说遵循洲渚是从北向南的时候,况且宣公避开京师而居住东边;遵循陆地是从南归北的时候,况且宣公从东边归来,不再来东边,这也太牵强。玩味一个“归”字可知,专门取向北的意思。

乌

乌【〇风·北风篇】乌像乌鸦但小,多群飞,发出哑哑的声音。《淮南子》说:“乌的哑哑声就是这样。”有哺育幼子的慈爱,所以《广雅》称它为慈乌。又有反哺的孝行,所以《说文》称它为孝乌,与普通的乌鸦截然不同。《诗经》中凡是单说乌的,都属于这种。

《小尔雅》说:离开阴处趋向阳处的叫做阳,乌、鸠、雁就是这样。纯黑而反哺的叫做乌,小而腹部下面白、不反哺的叫做鸦,乌、白颈而群飞的叫做燕,乌、白喉,乌也。考察这些足以穷尽乌的种类,然而只有纯黑而反哺的专有乌的名字。林罕说“乌”字完全象鸟的形状,只是不标注它的眼睛。万类动物的眼睛都是黑的,乌的身体全黑,远看不能分辨它的眼睛,这是对的。现在玩味《北风》的语意,应当指纯黑的乌来说,如果白腹、白喉,黑白斑驳,怎么能说“没有比乌更黑的”呢?

慈乌反哺,白喉不祥。这两者灾祥不同类,如果一定认为这首诗所说的乌是不祥之物,作为危乱的征兆,不能不为慈且孝的乌感到委屈。古语说:“爱一个人,也爱他屋上的乌。”只有慈且孝,才值得爱。如果一概认为是不祥之物,想着拉弓射它都来不及,哪有空闲去爱它呢?【小雅·正月篇】无禄”就像说不幸,与《左传》“无禄献公去世”意义相同。疏说得到禄的是福庆的事,所以称福佑为禄。虽然百姓没有福,也说无禄,这是对的。传因为卒章附会作“富人

之屋」,正义乃谓乌求食陆农师,因以为趋利,总为「禄」字写照。夫乌非恶鸟,何经说诗者之口动极丑诋如是?不知诗但谓刑法之严如此,我民从何而得生?犹彼网罗之密如此,飞乌何处而安止耳?岂有他义耶?

译“之屋”,《正义》认为乌鸦向陆农师求食,因此用来比喻趋利,这完全是为“禄”字作写照。乌鸦并非恶鸟,为何解说《诗经》的人动不动就如此丑恶地诋毁它呢?不知道《诗经》只是说刑法如此严酷,我们的百姓从哪里得以生存?就像那网罗如此细密,飞翔的乌鸦何处才能安身呢?难道还有其他的含义吗?

谁知雌雄亦必以纯黑者言?惟其全体皆黑,虽目睛不辨,何况首尾毛色之间?《释鸟》云:「鸟之雌雄不可别者,以翼右掩左雄,左掩右雌。」殆亦为此类设者。

此诗前后二乌,絶不相蒙。前乌比无禄之民,后乌喻予圣之君。陆农师谓诗人每引乌以刺者,为其初皆利合,不以道,匪特诬乌,其诬诗甚矣。夫诗人冲口吟咏,不拘一辙,如《天保》前颂冈陵,后复以南山为祝,各有取义,不相关涉。说诗者何自固乃尔耶?

鸒斯【小雅·小弁篇】鸒斯即鸦乌,有鹎鶋、鹎乌、壁屋、贾乌诸名。此乌自名鸒斯,不名鸒,以《释鸟》已有明文也。正义谓斯为语词,取「萧斯」「栁斯」为证,似矣。然他书未有称「萧栁」为「萧斯」「栁斯」者,惟「鸒斯」数见。别本自《释鸟》文外,若《禽经》《法言》《类苑》《小尔雅》注皆有「斯」字,则此「斯」当非语助之比,故或加鸟作「▯」。《六书綂》《收正韵》《传》多遵《尔雅》立说,旧本疑皆有「斯」字,非衍。孔氏专以定本为据,余未敢信。

鸒斯专有鸦名,以其亦是乌类,故谓之鸦乌。非名为乌者,即是鸦也。如《北风》旧解,直指乌为乌鸦,误矣。乌鸦性贪鸷,善避矰缴,见异则噪。古有《鸦经》以占吉凶,即此。然昔人专以白脰者为不祥,则鸒斯恐犹不受不祥之名耳。

乐府「朱鹭」鱼以乌统言,乌也。昌黎《元和圣德诗》「鱼鱼雅雅」,举乌之一也。以叶上妥下堕韵,故易字成文耳。弇州《巵言》乃谓乌转为鸦,鸦转为雅,恐未然。

传训弁为乐集传以为飞拊翼貌,或云通作般,谓般旋也,俱未确。按礼玉藻弁行剡剡起屦,孔氏以弁为急,是也。诗意当与此同,盖归飞争宿有急疾意。杜诗昏鸦噪晚林,情景可见。

提提不徒取羣义,盖众鸦归栖,先后翔集,若同体而追随者,有提挈提擕之状,便觉隠隠闗情。或训提为举,谓羣飞髙举之貌,髙举则不似归飞光景矣。

即鸒斯之羣飞,见追随聚首,为可幸。严华谷谓:“乌鸦不能反哺,犹已之不能致养,是为不孝。”自罪之词,诗意似未及此。

  诗识名解卷一

  钦定四库全书

  诗识名解卷二

  钱塘 姚炳 撰

  鸟部

  鹑

鹑【鄘风·鹑之奔奔篇】释鸟云:“鹩,鹑。其雄,鶛;牡,痹。”李巡以为鹑一名鹩,非也。鹑无鹩名,释鸟并言之,自是二物。鶛、痹取义未详。张萱以为不乱其匹,与其牝偕者曰鶛,其匹不乱,故其牝曰痹。若牝鸡司晨,非以不安于痹之义乎?此皆因刺宣姜立论,未足据也。

鹑防相似而非一族,张揖云:“佳鹑也,鴽防也。”《月令》:“仲春田防,化为鴽。”《淮南子》:“虾蟆为鹑。”又《释鸟》:“鹑子鳼,鴽子鸋。”各有类属,可见。

奔奔礼表记作贲贲注云争鬭恶貌是也然鬭鹑自古有之盖其性然亦不必谓恶乱其匹以求合诗旨且贲同奔国语天子有虎贲诸侯有旅贲注云执戈盾夹车而趋是趋即奔义也夏小正十二月▯驹贲注云贲者走于地中是走又即奔义也必易贲求他解凿矣左氏鹑之贲贲亦用成语为文取奔义耳岂天文鹑火固有奔象耶

【魏风·伐檀篇】此因韵成文,错拈物类,并无举小之意。旧谓在位贪鄙,小禽尚公之如此。或又谓特比貆为易得,而鹑比特为尤小,皆非。且上言三百防囷,何于禾并取其大,而于物并取其细?此说之不可通者也。《庄子》云:“吾未尝好田,而鹑生于宎,若勿怪何耶?”语意正与此诗相似【小雅·四月篇】传以此鹑为雕,正义取《说文》之□证之。或云赤鳯亦名鹑,六书故因传训雕,谓当作□,则是泥传而欲改诗也。旧注又音团,引《诗释》为雕,沿《诗传》两误。愚按此辨颇确。《禽经》赤鳯谓之鹑,《鹖冠子》亦云鳯鹑火之禽,阳之精也。鳯凰翺翔千仞,翽羽高鶱,足证戾天之说,但与鸢并言于义未恊。旧说雕属似是,然改字作解,余素未敢信也。兹于鹑部两存之,苟有相诘者,亦但应之曰:“匪鹑可耳。”

  鸡

鸡【王风君子于役篇】释鸟

译谁曾规定雌雄必定以纯黑来界定呢?正因为乌鸦全身都是黑色,连眼睛都难以分辨,更何况头部和尾部的毛色之间呢?《释鸟》说:“雌雄无法区分的鸟,翅膀右边盖住左边的是雄性,左边盖住右边的是雌性。”这大概也是为这类鸟设定的规则。

这首诗前后的乌鸦,完全不相承接。前面的乌鸦比喻没有福禄的百姓,后面的乌鸦比喻圣明的君主。陆农师认为诗人常常引用乌鸦来讽刺,是因为它们起初都是因利益而结合,不依循道义,这不仅是诬蔑乌鸦,更是极大地诬蔑了诗歌。诗人随口吟咏,不拘泥于一种套路,就像《天保》篇前面歌颂冈陵,后面又用南山来祝颂,各自有所取义,互不关联。解说诗歌的人为何如此固执呢?

鸒斯【出自《小雅·小弁》篇】鸒斯就是鸦乌,有鹎鶋、鹎乌、别屋、贾乌等名称。这种鸟自称为鸒斯,不称为鸒,因为《释鸟》已有明确的记载。《正义》认为“斯”是语助词,拿“萧斯”“柳斯”作为证据,似乎有道理。然而其他书籍没有称“萧柳”为“萧斯”“柳斯”的,只有“鸒斯”多次出现。其他版本除了《释鸟》的文本外,像《禽经》《法言》《类苑》以及《小尔雅》的注疏中都有“斯”字,那么这个“斯”应当不是语助词,所以有人加鸟字旁写成“〇”。《六书统》《收正韵》《传》大多遵循《尔雅》的说法,旧本怀疑都有“斯”字,并非衍文。孔氏专门以定本为依据,我不敢轻信。

鸒斯专有鸦的名称,因为它也是乌鸦一类,所以称为鸦乌。并不是名叫乌的,就是鸦。比如《北风》的旧解,直接指乌鸦为乌鸦,是错误的。乌鸦生性贪婪凶猛,善于躲避箭矢,见到异物就鸣叫。古代有《鸦经》用来占卜吉凶,就是指这种鸟。然而古人专门认为白脖子的乌鸦是不祥之兆,那么鸒斯恐怕还承受不了不祥的名声吧。

乐府《朱鹭》中的“鱼”是用乌鸦统称的,指的就是乌鸦。韩愈《元和圣德诗》中的“鱼鱼雅雅”,列举的是乌鸦的一种。为了押上妥下堕的韵脚,所以改字成文罢了。王世贞《弇州卮言》却说乌鸦演变为鸦,鸦演变为雅,恐怕未必正确。

《传》解释“弁”为乐,集传认为是飞动拍打翅膀的样子,有人说通作“般”,意思是盘旋,都不确切。查考《礼记·玉藻》“弁行剡剡起屦”,孔氏认为“弁”是急促的意思,是对的。诗意应当与此相同,大概归飞争宿有急促的意思。杜甫诗“昏鸦噪晚林”,情景可见。

“提提”不仅仅取群集的意思,大概众乌鸦归栖,先后飞翔聚集,如同一个身体般追随,有提携携带的样子,便觉得隐隐关切情意。有人解释“提”为举,说是群飞高举的样子,高举就不像归飞的景象了。

看到鸒斯群飞,追随聚首,是值得庆幸的。严华谷说:“乌鸦不能反哺,就像自己不能供养父母,这是不孝。”这是自我归罪的话,诗意似乎没有达到这个程度。

诗识名解卷一

钦定四库全书

诗识名解卷二

钱塘 姚炳 撰

鸟部

鹑

鹑【出自《鄘风·鹑之奔奔》篇】《释鸟》说:“鹩,鹑。它的雄性叫鶛;雌性叫痹。”李巡认为鹑一名鹩,不对。鹑没有鹩的名称,《释鸟》并列提及,自然是两种不同的鸟。鶛、痹取义不详。张萱认为不乱配偶,与雌性在一起的叫鶛,配偶不乱,所以雌性叫痹。如果雌性鸡打鸣,难道不是因为不安于痹的含义吗?这些都是因为讽刺宣姜而立论,不足以作为依据。

鹑和防相似但不是同一族类,张揖说:“佳鹑也,鴽防也。”《月命》:“仲春田猎防鸟,化为鴽。”《淮南子》:“蛤蟆变成鹑。”又《释鸟》:“鹑的子叫鳼,鴽的子叫鸋。”各有类别归属,由此可见。

奔奔《礼记·表记》写作贲贲,注解说争斗恶劣的样子,是对的。然而斗鹑自古就有,大概是它的本性如此,也不必说是恶乱配偶以求交合,符合诗意。况且贲同奔,《国语》天子有虎贲,诸侯有旅贲,注解说拿着戈盾夹着车奔跑,是奔跑即奔的意思。《夏小正》十二月马驹贲,注解说贲者走于地中,是走又即奔的意思。一定要改贲求其他解释就太牵强了。《左传》鹑之贲贲也用成语作文,取奔的意思罢了。难道天文中的鹑火本来就有奔的形象吗?

【出自《魏风·伐檀》篇】这是因韵脚而成文,随意拈取物类,并没有举小之意。旧说认为在位者贪婪鄙陋,小禽尚且如此公正。又有人说特意比喻貆容易得到,而鹑比特更小,都不对。况且上面说三百个粮仓,为何在禾谷上取大的,而在物类上取小的?这种说法不通。《庄子》说:“我不曾喜欢打猎,而鹑生于深谷,若不奇怪又是什么呢?”语意正与此诗相似。

【出自《小雅·四月》篇】《传》认为此鹑为雕,《正义》取《说文》的□来证明。有人说赤凤也叫鹑,《六书故》因《传》解释雕,说应当作□,这是拘泥于《传》而想改诗。旧注又音团,引《诗释》说雕,沿袭《诗传》两个错误。我认为此辨析很确切。《禽经》赤凤称为鹑,《鹖冠子》也说凤是鹑火之禽,阳之精。凤凰翱翔千仞,羽翼高飞,足以证明戾天的说法,但与鸢并提在义理上不太协调。旧说雕属似乎是对的,然而改字作解,我向来不敢相信。这里在鹑部两存其说,如果有相质问的,也只应回答说:“不是鹑罢了。”

鸡

鸡【出自《王风·君子于役》篇】《释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