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识名解卷二
云:「鸡,大者蜀。」陆农师谓鸡有蜀、鲁、荆、越诸种。越鸡小,蜀鸡大,鲁鸡又其大者。罗瑞良辨以为荆、越相近,若蜀者非巴蜀。盖鲁成公防于蜀者,亦鲁地云尔。愚按:释鸟有「鶾,天鸡」之文。逸周书以为文鶾,若彩鸡,成王时蜀人所献。又《说文》云:「鲁郊以丹鸡祝,」疑即蜀鸡之类也。盖鲁之蜀地人所献,而郊用之耳。若蜀道至秦始通,成王时安得有来献者耶?邢昺解「蜀」为鸡之名,恐未然。
译云:“鸡,大者蜀。”陆农师说鸡有蜀、鲁、荆、越等品种。越鸡小,蜀鸡大,鲁鸡又是其中更大的。罗瑞良辨析认为荆、越两地相近,所谓蜀鸡并非指巴蜀之地。大概鲁成公在蜀地设防,那个蜀也是鲁地罢了。我按:《尔雅·释鸟》有“鶾,天鸡”的记载。《逸周书》认为是文鶾,像彩鸡,是成王时蜀人所献。又《说文解字》说:“鲁国在郊祀时用红鸡祝祷,”怀疑就是蜀鸡这一类。大概是鲁地蜀地的人所献,而鲁国在郊祀时使用罢了。如果蜀道到秦国才开始打通,成王时怎么会有蜀人来献呢?邢昺把“蜀”解释为鸡的名称,恐怕不对。
罗瑞良引《风俗通》云:“呼鸡曰朱朱,相传鸡本朱氏翁化为之。”而汉有祝鸡翁,呼鸡名则种别,而至疑“朱”为“祝”之转,又引《古今注》:“鸡名烛夜”,因通《尔雅》之“蜀”谓“烛”,音本于此。愚按:“朱”“祝”转音不可考,“烛夜”之“烛”犹“烛奸”之“烛”,盖以其知时而名。《庄子》“见卵而求时夜”,注谓“度时而呼”,更意与此同,非“祝”音之近也。若“蜀”则鸡所产之地,尤不可混,“烛”明矣。
鸡为知时之畜,故晦明风雨皆能应候而鸣。人以夜漏难凭,独重其晨啼为兴居之节耳。故栖埘、栖桀,亦以其止息验日夕。又匪特其鸣为知时也。
【郑风·风雨篇】喈喈,声众且和,与黄鸟同然。此当主众为说。羣鸡感时而鸣,虽风雨惨凄,皆不改其度。有齐一之义,和于鸡声,无取。
陆农师解“胶胶”义为“固”,于鸡声更不可通。严华谷谓“胶胶扰扰”是杂之意,则羣鸡声是也。然按《说文》“胶”训“昵昵”,与黏通,有相接之义。此云“胶胶”,盖鸡鸣相应,此倡彼和,如接续而为声者,此所谓常度耳,非扰杂之说也。何元子又谓鸡声与风雨声相为纠杂而不可分别,尤未是。古晨兴以鸡鸣为节,《礼》《内则》“鸡初鸣而衣服齐”,《风》“鸡鸣朝盈”,《孟子》“鸡鸣而起”,《列女传》“鸡鸣乐师击鼓以告旦,后夫人鸣佩而去”。凡自帝后至于士庶,朝防以及阛阓,莫不皆然。此时羣动俱作,尚欲为桑中之期,必不然耳。则鸡鸣之非淫奔时可知。且旧以“东门之杨”为淫者负约不至矣。其诗云“昏以为期,眀星煌煌”,夫奔者顾待鸡鸣时耶?
【齐风·鸡鸣篇】鸡鸣,蝇声,古今聚讼。余世父论之稔矣。通论云:严氏谓蝇以天将明乃飞而有声,鸡未鸣之前无声也,非是。蝇声夜中间有,然亦不必泥。苍蝇之声,犹云虫鸣声耳。秋夜有虫鸣,此必夏夜故云。苍蝇或谓贤妃误听,或谓君误指,皆无不可。乃谓蝇以天将明乃飞而有声,是误以蚊声为蝇声矣。蚊则天将明乃飞而有声,即下所谓虫飞薨薨是也。自严氏为此说后,人均疑蝇声在鸡鸣后,与下“月光”不一例,是以纷纷凿解。朱郁仪谓“月”字乃“日”字之误,季明德以一章为疑,其已迟;二章为幸,其尚早。何元子谓贤妃警君,毋谓鸡鸣为早,过此以徃不但闻鸡声,将有苍蝇之声矣。因叹诗人本误以蝇声为鸡声,解诗者又误以蝇声为蚊声,真堪捧腹。
凫
凫【郑风·女曰鸡鸣篇】凫即释鸟,沈凫一名鸍,一名水防。方言谓南楚之外,谓之鸊鹈,大者谓之鹘鹈。陆玑云:「大小如鸭,青色,卑脚短喙是也。」此是埜族,其性畏人,昼见人则没水中,故飞而啄食,常以晨夜。陆龟蒙言:「冬视获于甫田,夜间往往闻有声类暴雨而疾至者,一夕数四。」以此验之,则知星烂翺翔非虚语耳。其名因以晨称,故古赋云:「晨凫旦至。」《说苑》:「魏文侯嗜晨凫。」《广志》:「晨凫肥而耐寒,皆可证。」
凫与鹜自有家埜之分。《释鸟》云:「鸍,沈凫。」又云:「舒凫,鹜。」玩词防,分上下为释,其宾主可见。故尸子云:「埜鸭为凫,家鸭为鹜。」是也。余首源《世父庸言录》中论之尤晰,谨列于篇,以资博览者。
庸言录》云:鸭之名最多。《孟子》一匹雏,《曲礼》庶人之挚匹。《广雅》作鴄,是名匹。《左传》窃更之以鹜,又名鹜。《尔雅》舒凫,鹜,又名凫。俗又名鸭。一物四名,或因以鸭为家鸭,凫为埜鸭。又以鹜为家鸭,凫为埜鸭,纷纷不一。予以为匹乃古字,鸭乃近字。家鸭为鹜,埜鸭为凫耳。《礼》庶人执鹜。《楚词将与鸡鹜争食乎?将泛泛若水中之凫乎?《左传》窃更之以鹜。又《诗》弋凫与雁,则是鹜为家鸭,凫为埜鸭,甚明。若夫庾翼诮逸少有家鸡埜鹜之说,王勃《滕王阁赋》落霞与孤鹜齐飞,此取音调,用字不足为据。
周礼》夏官司弓矢:缯矢、茀矢,用诸弋。注云:结缴于矢,谓之矰。矰,高也。茀矢,象
译罗瑞良引用《风俗通》说:“呼唤鸡叫‘朱朱’,相传鸡原本是朱氏翁变化而成的。”而汉代有祝鸡翁,他呼唤鸡的名字时,鸡的种类便分别开来,于是有人怀疑“朱”是“祝”的音转,又引用《古今注》:“鸡名叫烛夜”,因此将《尔雅》中的“蜀”解释为“烛”,认为读音本源于此。我认为:“朱”与“祝”的音转无法考证,“烛夜”中的“烛”如同“烛奸”中的“烛”,大概是因为鸡能知晓时辰而得名。《庄子》说“看到鸡蛋就想要报晓的鸡”,注释说“估量时辰而呼唤”,意思与此相同,并非因为“祝”音相近。至于“蜀”,那是鸡出产的地方,尤其不可混淆,“烛”的含义已经很明白了。
鸡是知晓时辰的牲畜,所以昏暗明亮、风雨变化都能顺应气候而鸣叫。人们因为夜间漏刻难以凭信,唯独看重它清晨的啼叫作为起居的节律。所以栖息在鸡窝、栖息在高处,也是通过它们的止息来验证早晚。而且不仅仅是它们的鸣叫能知晓时辰。
【郑风·风雨篇】“喈喈”,声音众多且和谐,与黄鸟相同。这里应当以“众多”来解释。群鸡感应时辰而鸣叫,即使风雨凄惨,也不改变它们的常态。有整齐划一的意义,与鸡声和谐,没有可取之处。
陆农师解释“胶胶”的意思为“固”,对于鸡声来说更不通顺。严华谷说“胶胶扰扰”是杂乱的意思,那就是群鸡的声音。然而查考《说文》,“胶”解释为“昵昵”,与“黏”相通,有相接的意思。这里说“胶胶”,大概是鸡鸣互相应和,这边唱那边和,像接续而成声音一样,这就是所谓的常态,不是杂乱的说法。何元子又说鸡声与风雨声相互纠杂而不可分辨,尤其不对。古人清晨起床以鸡鸣为节律,《礼记·内则》说“鸡刚叫就整理衣服”,《诗经》说“鸡鸣时朝堂充满”,《孟子》说“鸡鸣而起”,《列女传》说“鸡鸣时乐师击鼓来宣告天亮,后夫人佩玉作响而去”。凡是自帝王后妃到士人百姓,从朝廷到市井,没有不是这样的。这时万物都活动起来,还想在桑中约会,必定不会这样。那么鸡鸣不是淫奔的时候就可以知道了。况且旧说认为“东门之杨”是淫者违背约定没有到来。那首诗说“黄昏作为约定的时间,明星煌煌”,那些私奔的人难道要等到鸡鸣的时候吗?
【齐风·鸡鸣篇】鸡鸣还是苍蝇声,古今争论不休。我的伯父对此论述得很透彻了。通论说:严氏说苍蝇在天快亮时才飞而有声,鸡未鸣之前没有声音,这是不对的。苍蝇的声音夜间偶尔有,但也不必拘泥。苍蝇的声音,就像说虫鸣声一样。秋夜有虫鸣,这一定是夏夜所以说。苍蝇或说是贤妃误听,或说是君主误指,都可以。如果说苍蝇在天快亮时才飞而有声,这是误把蚊声当作蝇声了。蚊子才是天快亮时才飞而有声,也就是下面所说的虫飞嗡嗡声。自从严氏提出这个说法后,人们都怀疑蝇声在鸡鸣之后,与下面的“月光”不属一例,因此纷纷穿凿附会。朱郁仪说“月”字是“日”字的误写,季明德认为第一章是疑问,这已经晚了;第二章是庆幸,这还早。何元子说贤妃警示君主,不要说鸡鸣太早,过了这个时候不但听到鸡声,还将有苍蝇声了。于是感叹诗人本来误把蝇声当作鸡声,解诗的人又误把蝇声当作蚊声,真让人捧腹大笑。
凫
凫【郑风·女曰鸡鸣篇】凫就是《释鸟》中的沈凫,一名鸍,一名水防。《方言》说南楚之外,叫它鸊鹈,大的叫鹘鹈。陆玑说:“大小像鸭子,青色,脚短喙短的就是。”这是野生的族群,它的本性怕人,白天见到人就潜入水中,所以飞翔啄食,常在早晚。陆龟蒙说:“冬天在甫田看收割,夜间往往听到像暴雨般急促而至的声音,一夜数次。”以此验证,就知道星烂翱翔不是虚言。它的名字因为早晨而得名,所以古赋说:“晨凫旦至。”《说苑》:“魏文侯嗜好晨凫。”《广志》:“晨凫肥而耐寒,都可以证明。”
凫与鹜自有家野之分。《释鸟》说:“鸍,沈凫。”又说:“舒凫,鹜。”玩味词义,分上下来解释,其宾主关系可见。所以尸子说:“野鸭为凫,家鸭为鹜。”是对的。我的伯父在《庸言录》中论述得尤其清晰,谨列于此,供博览者参考。
《庸言录》说:鸭的名字最多。《孟子》一匹雏,《曲礼庶人之挚匹。《广雅》作鴄,名叫匹。《左传》偷换为鹜,又名鹜。《尔雅》舒凫为鹜,又名凫。俗名鸭。一物四名,有人因为鸭是家鸭,凫是野鸭。又有人以鹜为家鸭,凫为野鸭,纷纷不一。我认为匹是古字,鸭是近字。家鸭为鹜,野鸭为凫。《礼记》庶人执鹜。《楚辞》将与鸡鹜争食乎?将泛泛若水之中之凫乎?《左传》偷换为鹜。又《诗经》弋凫与雁,那么鹜为家鸭,凫为野鸭,很明显。至于庾翼讥讽王羲之有家鸡野鹜的说法,王勃《滕王阁赋》落霞与孤骛齐飞,这是取音调,用字不足为据。
《周礼》夏官司弓矢:缯矢、跸矢,用于弋射。注释说:在箭上系绳,叫做矰。矰,高也。跸矢,象
焉。茀之言刜也。二者皆可以弋飞鸟,刜罗之也。陆龟蒙谓江之南不能弋常药而得之。罗瑞良又谓江南大陂湖中,其诱鳬者皆以网,植两表于水,相去甚远,中网焉。以舟自前驱而逐之,率一获千百辈,则较弋为便矣。
译“焉”字。茀的意思是刜。这两种工具都可以用来射取飞鸟,是用刜和罗网来捕捉。陆龟蒙说江南地区不能通过射猎常药鸟而获得它。罗瑞良又说江南的大陂湖中,那些引诱野鸭的人都用网,在水中树立两根标杆,相距很远,中间张设网。用船在前面驱赶追逐,往往一次捕获成百上千只,这比起射猎来更为便利了。
弋本射飞鸟之制,但人情多贪,并其宿者取之。宿对飞言,盖栖止者非夜宿也。陆农师泥序,刺不说德之说,强解弋为不射宿鸟,所以为好德,大是穿凿。且往弋之时,凫雁羣集田间,安知其尽为飞者,无宿者耶?盖由误训翺翔为凫雁之飞逐,遂至曲说如此耳。
鸨
鸨【唐风·鸨羽篇】郭璞谓鸨似雁,无后趾,毛有豹文,一名独豹。此以文似豹而名,罗瑞良谓鸨豹为声之譌误矣。鸨不与雁族,而实相类,性近水,如雁托宿洲渚间,然亦非必竟为水鸟也。
鸨既连蹄,当不栖木,故以集栩、集棘、集桑,喻征役之危苦。文义本顺,陆农师以为鸨之劳苦如此,尚得以其类集,则多一折矣。罗瑞良专谓水鸟不木栖,亦泥夫。所以不木栖者,以其连蹄耳。若近水之鸟,何尝不翔止山林也?且鸨亦鸷鸟,讵水鸟耶?
六书本义,单作□,象立于树槎上。按鸨性本不树止,反以立于树槎,象形,岂制字意耶?今人以七十鸟为鸨,尤鄙。
传训行为翮,正义为鸟翮之毛,有行列,故称行。陆农师云:鸨性羣居,如雁,自然而有行列。《诗》称鸨行,以此,愚按陆说得之。今词章家称蜂行、蝶队,亦以其羣飞成行言也。
肃肃鸨羽,声其义,或取劳苦,或取急疾,或取振肃,不一其说。愚谓此当与鸿雁“肃肃其羽”同义,盖羣鸨飞翔,其行列亦自整肃不乱,故曰“肃肃”耳。
鹭
鹭【陈风·宛丘篇】陆玑云:“鹭,水鸟也。汶阳谓之白鸟,齐鲁之间谓之舂锄,辽东、乐浪、吴、扬人皆谓之白鹭。大小如鸱,青脚,高尺七八寸,尾如鹰尾,喙长三寸,头上有毛十数枚,长尺余,毵毵然与众毛异。此可尽其状矣。”其名亦不一,杜牧赋称“风标公子”,李昉称“雪客”,苏子瞻诗称“雪衣儿”。《海录》一名“带丝”,《禽格物论》一名“属玉”。然“属玉”紫绀色,不白,又可以厌火,故汉武帝取以名观,非鹭别名也。旧说楚威王时有朱鹭合沓飞翔而来舞,故鼓吹有《朱鹭》曲,要是仅见,非白鸟族耳。
禽经》露翥则露。」旧注以为鹤然,鹤无露。《名物类》相感志云:「鹭,人养之于池塘,驯若家禽,每至白露日即飞腾而去,则仍谓鹭也。」故陆农师云:「亦或谓之白露。」
传谓鹭鸟之羽可以为翳。郑氏云:翳,舞者所持以指麾也。愚按:古无以鹭羽舞者。《周礼》国子羽舞,舞人所执皆翟羽。籥师敎吹籥以节之。《▯风》左手执籥,右手秉翟,是矣。旧鼓吹《朱鹭》曲,亦援楚威王故事,取其合沓飞翔之势,所谓“鱼以乌耳”,非舞鹭羽也。况诗中但有击鼓,无舞羽。文罗瑞良引《隋乐志》云:建鼓,商世所作,又栖翔鹭于其上。考《梓人》之职,“臝者、羽者、鳞者”以为笋簴。《陈风》“鹭羽、鹭翿”,皆笋簴之所悬。说诗者乃以为舞翳,而训“值”为持,不知“值”者乃植立之义耳。此亦创论,但笋簴惟悬钟、磬与鼔不合,况三章易鼔为缶,亦云“值其鹭翿”,则又未敢执罗说以强断也。
周礼》羽舞,皆国子舞之。乐师则敎以采齐、肆夏之仪,不自舞也。至若籥师,但敎国子吹籥为舞节,更与舞事无渉。何元子因鹭羽之舞无据,遂谓此与《周礼》之羽舞不同。盖翟羽,舞人所执;鹭羽,舞师所执。其说较诞。然则宋《乐志》文舞之不用翟羽而用鹭羽,非误于此诗,乃误于后之说诗者耳。
翳,华盖也,蔽也,障也。凡艸木延蔓所蔽曰翳。又鸟名。又翳者,所以隠射也。射雉赋,以讲肄之余暇,习媒翳之事。盖其用不一,传所云不知何指,而郑氏凿言舞者所持,过矣。
释言训翿为纛,则纛亦非舞器。《周礼》干戈羽籥,其用具备。纛虽武舞不用之,何况文舞?郑司农《乡师》注云:「翿,羽葆幢也。」蔡邕《独断》云:「以旄牛尾为之,大如斗,在左騑马头上。」所谓「黄屋左纛」。愚疑幽公游荡宛丘,常在其下击鼓缶。人见乘舆之纛,日值其上,不去,故因以为刺。并不必强作「鼓上栖鹭」解也。
白鸟【大雅·灵台篇】上实
译弋本是射飞鸟的器具,但人大多贪婪,连栖息着的鸟也一并射取。这里的“宿”是相对于“飞”而言,指停栖的鸟,并非指夜间栖息的鸟。陆农师拘泥于序言,批评那种不宣扬德行的说法,强行解释“弋”为不射栖息之鸟,以此作为好德的表现,这实在是穿凿附会。况且前往射鸟时,野鸭和大雁成群聚集在田间,怎么知道它们全是飞翔的,没有停栖的呢?大概是因为错误地将“翺翔”训释为野鸭和大雁的飞逐,才导致如此曲解。
鸨
鸨【《唐风·鸨羽篇》】郭璞说鸨像雁,没有后趾,羽毛有豹纹,又名独豹。这是因为它花纹像豹而得名,罗瑞良说“鸨豹”是声音的讹误,这是不对的。鸨不属于雁类,但确实与雁相似,习性近水,像雁一样停宿在沙洲水渚之间,但也不能说它一定是水鸟。
鸨既然脚趾相连,应当不会栖息在树上,所以用“集栩”、“集棘”、“集桑”来比喻征役的危险和痛苦。文义本来通顺,陆农师认为鸨如此劳苦,尚且能与其同类聚集,这就多了一层曲折之意。罗瑞良专门说水鸟不在树上栖息,这也太拘泥了。鸨不在树上栖息,是因为它脚趾相连的缘故。如果是近水的鸟,何尝不在山林间飞翔停歇呢?况且鸨也是猛禽,难道是水鸟吗?
《六书本义》中,单字写作□,像站在树杈上。按鸨的本性本不在树上停歇,反而用站在树杈上的形象来象形,这难道是造字的本意吗?现在有人把七十鸟当作鸨,尤其鄙陋。
《传》将“行”训释为“翮”,《正义》说是鸟翮上的羽毛,因为有行列,所以称为“行”。陆农师说:鸨的习性群居,像雁一样,自然地形成行列。《诗》中称“鸨行”,就是这个原因。我认为陆农师的说法是对的。现在词章家中称“蜂行”、“蝶队”,也是因为它们群飞成行而言。
“肃肃鸨羽”,“肃肃”形容声音,有的取劳苦之意,有的取急疾之意,有的取振肃之意,说法不一。我认为这应当与鸿雁的“肃肃其羽”同义,大概是因为群鸨飞翔,它们的行列自然整齐严肃不乱,所以称为“肃肃”。
鹭
鹭【《陈风·宛丘篇》】陆玑说:“鹭,是水鸟。汶阳地区叫它白鸟,齐鲁之间叫它舂锄,辽东、乐浪、吴、扬州的人都叫它白鹭。大小像鸱,青脚,高七八寸,尾巴像鹰尾,喙长三寸,头上有十几根毛,长尺余,稀疏的样子与众毛不同。这可以详尽地描述它的形状了。”它的名字也不统一,杜牧赋中称它“风标公子”,李昉称它“雪客”,苏东坡诗中称它“雪衣儿”。《海录》中一名“带丝”,《禽格物论》中一名“属玉”。然而“属玉”是紫绀色,不是白色,又可以压火,所以汉武帝取它来命名宫殿,这不是鹭的别名。旧说楚威王时有朱鹭合沓飞舞而来,所以鼓吹中有《朱鹭》曲,这大概是仅见的特例,并非白鸟一类。
《禽经》说:“露翥则露。”旧注认为这是鹤,但鹤没有“露”的特征。《名物类·相感志》说:“鹭,人养在池塘里,驯顺得像家禽,每到白露那天就飞走,所以仍称为鹭。”所以陆农师说:“也有人叫它白露。”
《传》说鹭的羽毛可以做翳。郑氏说:翳,是舞者手持用来指挥的器具。我认为:古代没有用鹭羽跳舞的。《周礼》中国子的羽舞,舞者手持的都是翟羽。籥师教吹籥来节制节奏。《〇风》中“左手执籥,右手秉翟”,就是这样。旧的鼓吹《朱鹭》曲,也是援引楚威王的故事,取其合沓飞翔的气势,所谓“鱼以乌耳”,并不是舞鹭羽。况且诗中只有击鼓,没有舞羽。文罗瑞良引用《隋乐志》说:建鼓,是商代制作的,又在上面栖息飞翔的鹭。考察《梓人》的职责,“臝者、羽者、鳞者”用来做笋簴。《陈风》中的“鹭羽、鹭翿”,都是笋簴所悬挂的。解说《诗》的人却认为是舞翳,并将“值”训释为持,不知道“值”是植立的意思。这也是创论,但笋簴只悬挂钟、磬和鼓,与鹭不合,况且第三章将鼓改为缶,也说“值其鹭翿”,所以也不敢执意用罗瑞良的说法来强行判断。
《周礼》中的羽舞,都是由国子来跳。乐师则教他们采齐、肆夏的礼仪,自己并不跳舞。至于籥师,只教国子吹籥作为舞节,更与跳舞无关。何元子因为鹭羽之舞没有依据,就说这与《周礼》中的羽舞不同。大概是翟羽,是舞者手持;鹭羽,是舞师手持。这种说法比较荒诞。那么宋代《乐志》中文舞不用翟羽而用鹭羽,不是误于此诗,而是误于后来的解诗者。
翳,是华盖,遮蔽,屏障。凡是草木蔓延遮蔽的地方叫翳。又是鸟名。又翳,是用来隐蔽射箭的。《射雉赋》中,在讲习之余暇,练习媒翳之事。大概它的用途不一,《传》中所说的不知指什么,而郑氏凿空说舞者所持,太过分了。
《释言》将“翿”训释为“纛”,那么纛也不是舞器。《周礼》中干戈羽籥,其用途具备。纛虽然武舞不用,何况文舞?郑司农在《乡师》注中说:“翿,是羽葆幢。”蔡邕《独断》说:“用旄牛尾制作,大如斗,在左騑马头上。”所谓“黄屋左纛”。我怀疑幽公在宛丘游荡,常在其下击鼓缶。人们看见车驾上的纛,每天植立在上面,不去,所以借此讽刺。不必强行解释为“鼓上栖鹭”。
白鸟【《大雅·灵台篇》】上实
言麀鹿,此白鸟当有所指。或谓鸟羽色白者,偶举所见而言,非也。鹭好而洁白,汶阳谓之白鸟,则鹭本有白鸟名。故陆农师解此诗,直云鹭白鸟也【周颂·振鹭篇】传以振振为羣飞貌,然此诗只言振而已,未尝言振振也。玩词义,则翔举之鹭为振鹭。钱氏所谓自振其羽,近是。后人加鸟作防,为鹭别名,误。左思《蜀都赋》:“鸿俦鹤侣,防鹭鹈鹕”,本借诗“振鹭”,《文选》譌作“防”,非鹭一名“防”也。此或当如罗说,为鼓上所栖者。诗言振鹭,即乐志所谓翔鹭是矣。
译提到麀鹿,这白鸟应当有所特指。有人说是因为鸟羽色白,偶然举出所见而言,这是不对的。鹭喜好洁净且羽毛洁白,汶阳一带称它为白鸟,那么鹭本来就有白鸟的名称。所以陆农师解释这首诗,直接说鹭就是白鸟。《周颂·振鹭篇》的传文把“振振”解释为群飞的样貌,然而这首诗只说“振”字,并没有说“振振”。玩味词义,那么飞翔高飞的鹭就是振鹭。钱氏所说的自己振动羽毛,接近正确。后人加上鸟旁写成“防”,作为鹭的别名,这是错误的。左思《蜀都赋》中写道:“鸿俦鹤侣,防鹭鹈鹕,”本是借用《诗经》中的“振鹭”,《文选》误写为“防”,并非鹭有一个名字叫“防”。这或许应当如罗氏所说,是鼓上栖息的东西。《诗经》所说的振鹭,就是《乐志》中所说的翔鹭了。
罗瑞良云:「说者以西雝为泽。案西雝当是置礼乐器之所。盖大雅于论钟鼔,必于辟雝之地,以在西,故曰西雝。而春秋传则云『西辟乐备』,是辟雝、西雝、西辟皆乐器之所在也。大射仪建鼔在阼阶西南,书亦云『大贝鼖鼔在西房』,则西雝振鹭之飞为鼓上之鹭明矣。鼓常在西,振鹭在鼔之上,有飞之象耳。存以俟考。」
何元子云:「此与《有瞽》《有客》之诗,为微子作也。」微子封宋,修其礼物,作宾王家,故《有客》诗云「亦白其马」,商尚白也。鹭乃白鸟,而客容似之意,其衣服车旂之类,皆尚白。与愚按:此论颇似不则,「容」字便难立言。今解作「我客之容貌修洁」,取洁合白,终属勉强。故谓为二王后者,恐非也【鲁颂·有駜》篇】此鹭确为鼔上之鹭,以下皆有「鼓咽咽」,文可据。盖「振」之为言,奋也,裂也,动也。言击此栖鹭之鼓,其鹭振然如飞动而欲下者,是以鼓声咽咽,而醉且舞为可乐耳。上「振」字解作「击」字,下「振」字解作「翔」字,文义不连。二鹭则皆指鼔上所栖也。
旧以鹭羽为舞者所持,因下有「醉舞」之说,似也。然二章不云「鼔咽咽,醉言归耶」?鼓则犹是,而舞者变,舞者变,而鹭终不变。吾故曰:「鹭为鼓上之鹭也。」
旧解谓舞鹭羽外又有训鹭下象舞者尤谬。若使鹭鸟之下而象舞,则二章鹭鸟之飞亦云象归耶?舞说之不可通于此可见。
此诗之舞,对归言,不过醉饱之余,起舞以曲畅其情耳。说者乃欲诏乐师,进国子而行羽舞。考之典礼,则不合;揆之情事,亦非宜。虽使诗人复起,当不易吾言矣。
鸮
鸮【陈风·墓门篇】鸮,一名▯。鸟见《广雅》。或引《天问》“繁鸟萃棘”,谓繁即▯之误,未可据也。陆玑谓大如斑鸠,绿色,即贾谊所赋鵩鸟正义,谓一名鵩,枭一名鸱,以瞻卭为枭为鸱,当之俗说,即上枭非陆农师谓枭非鵩。严华谷则合鸮与怪鸱、鵩、鸺鹠四者为一,而以为即瞻卭之鸱。诸说互异。愚按《广志》谓鸮为楚鸠所生,如驴巨虚,不孳乳,或别是一种。若鵩,乃是鸱非鸮也。汉《贾谊传》云:“鵩似鸮。”贾公彦云:“鸮之与鵩,二鸟俱夜为恶,鸣者明是两物。”且以陆玑羹臛之说断之。《庄子》“见弹而求鸮炙”,《礼·内则》“鹄鸮胖”,未闻鵩可为羮炙也。何氏辨之审矣。
何元子云:「如邢、陆说,则枭、鸮、鵩乃一物;而罗、瑞、良别鵩与鸮为二。以为鵩似鸮,小如雉,体有文采,行不出域,有疆服者,故名鵩。则鵩之非鸮明矣。然鸮亦非枭。《广雅》谓之▯鸟,未详其状。若何其名枭者,乃《尔雅》之枭、鸱耳,亦谓之土枭。故《瞻卭》篇云:『为枭为鸱』。旧说相传,皆谓枭者土枭,鸱者怪鸱,与鸮无涉,不可不辨。」
列女传》易鸮作鹗,不足据。然所载陈辨女事,与《诗》颇相似,亦善于傅防者也。
【鲁颂泮水篇】食黮怀音」二语各自为义,絶不相蒙。一言其食,一言其声。自郑氏以为「食黮音美」,而诸家祖之,奉为典实,虽贤者不免,良可哂也。且「衞风戒鸠」,「食黮」传因以为过醉,能伤其性;此篇「美鸮」,「食黮」笺因以为味美,能好其音。明是缘诗傅防,全无所本。若使鸠鸮易地,二者亦转而为说耳。至季明徳乃谓「食黮变音」,可见讲学之功,格乎禽鸟,则尤腐语矣。
世说:「张天锡为孝武所器,颇有嫉己者。于坐问张:『北方何物可贵?』张云:『桑黮甘香,鸱鸮革响,醇酪养性,人无嫉心。』此亦援《诗》为说,要是词章隽语耳。如兰成、谢赉、马啓云:『柳谷未开,翻逢紫燕;陵源犹远,忽见桃花。』此不过借马名渲染也。监儒便欲向柳谷、陵源求生活耶?」
蔡元度云:「惟僖公有仁厚之德,故虽所恶之鸟能集可欲之地。今不庭之来,犹之鸮去幽荒而集于泮林也。」此语夸诞。
谓鸠食黮,变音已非陆农师;复广为食梅不能变音之说,强以《陈风》“墓门”傅防,则穿凿之尤也。
鹝
鹝【陈风·防有
译罗瑞良说:“有人说西雝是沼泽。查考西雝应当是放置礼乐器的地方。大概《大雅》在论述钟鼓时,必定在辟雝之地,因为它在西边,所以叫西雝。而《春秋传》则说‘西辟乐备’,这说明辟雝、西雝、西辟都是乐器所在的地方。《大射仪》记载建鼓在阼阶的西南,《尚书》也说‘大贝鼖鼓在西房’,那么西雝中振鹭的飞翔,显然是指鼓上的鹭鸟了。鼓常在西边,振鹭在鼓上,有飞翔的样子罢了。保留此说以待考证。”
何元子说:“这首诗与《有瞽》《有客》一样,是为微子而作的。”微子被封于宋国,修明其礼仪,作宾客于王家,所以《有客》诗说“亦白其马”,因为商朝崇尚白色。鹭是白色的鸟,而宾客的仪容似乎取意于此,他们的衣服、车旗之类,都崇尚白色。我按:这个论点似乎不太妥当,“容”字难以立论。现在解释为“我客的容貌修洁”,取洁净合乎白色之意,终究显得勉强。所以认为这是为二王之后所作,恐怕不对【《鲁颂·有駜》篇】。这里的鹭确是鼓上的鹭,以下都有“鼓咽咽”的诗句,可以作为依据。大概“振”的意思是奋起、裂开、摇动。意思是敲击这栖有鹭鸟的鼓,那鹭鸟振然如飞动将要落下,因此鼓声咽咽,让人醉且舞,十分可乐。上面的“振”字解释为“击”,下面的“振”字解释为“翔”,文义不连贯。两处鹭都指鼓上所栖的鹭鸟。
旧说认为鹭羽是舞者所持之物,因为下文有“醉舞”的说法,似乎有理。然而第二章不是说“鼓咽咽,醉言归”吗?鼓还是那个鼓,而舞者变了,舞者变了,而鹭始终不变。所以我断言:“鹭是鼓上的鹭。”
旧解认为舞鹭羽之外,还有解释鹭鸟下飞象舞者,这尤其错误。如果让鹭鸟下飞来象征舞蹈,那么第二章鹭鸟的飞翔也可以说象征归去吗?舞说的不通之处由此可见。
这首诗中的舞,相对于归而言,不过是醉饱之余,起舞以抒发畅达其情感罢了。解说者却想告诫乐师,让国子进行羽舞。考察典礼,这不符合;衡量情事,也不适宜。即使诗人复活,也不会改变我的说法。
鸮
鸮【《陈风·墓门》篇】鸮,一名〇。这种鸟见于《广雅》。有人引用《天问》“繁鸟萃棘”,认为繁是〇的误字,这不可依据。陆玑说鸮大如斑鸠,绿色,即贾谊所赋的鵩鸟。《正义》说一名鵩,枭一名鸱,把瞻卭的枭当作鸱,这是俗说,即上面的枭不是陆农师所说的枭非鵩。严华谷则将鸮与怪鸱、鵩、鸪鹠四者合为一,认为就是瞻卭的鸱。各种说法互相矛盾。我按《广志》说鸮是楚鸠所生,像驴巨虚,不繁殖,或许是另一种鸟。至于鵩,那是鸱而不是鸮。汉《贾谊传》说:“鵩似鸮。”贾公彦说:“鸮与鵩,两种鸟都在夜间为恶,鸣叫的明显是两样东西。”况且用陆玑羹臛的说法来判断。《庄子》“见弹而求鸮炙”,“《礼·内则》‘鹄鸮胖’,没听说鵩可以做羹炙的。何氏辨析得很审慎。
何元子说:“按照邢昺、陆玑的说法,那么枭、鸮、鵩是一种东西;而罗、瑞、良把鵩与鸮分为两种。认为鵩似鸮,小如雉,身体有文采,行走不出界限,有疆域服属的,所以名叫鵩。那么鵩不是鸮就很明白了。然而鸮也不是枭。《广雅》称它为〇鸟,不详其形状。至于名叫枭的,乃是《尔雅》中的枭、鸱,也叫土枭。所以《瞻卭》篇说:‘为枭为鸱’。旧说相传,都说枭是土枭,鸱是怪鸱,与鸮无关,不可不辨。”
《列女传》把鸮改为鹗,不足依据。然而所载陈辨女的事,与《诗经》颇为相似,也是善于附会的人。
【《鲁颂·泮水》篇】“食黮怀音”两句话各自成义,绝不互相牵涉。一句说它的食物,一句说它的声音。自从郑氏认为“食黮音美”,而各家祖述他,奉为典实,即使是贤者也不免,实在可笑。况且“《卫风·戒鸠》”,“食黮”传因此认为是过醉,能伤害其本性;此篇“美鸮”,“食黮”笺因此认为是味美,能喜好其声音。明显是缘诗附会,全无所本。如果让鸠鸮易地,两者也会转而这样说。至于季明德说“食黮变音”,可见讲学的功夫,格于禽鸟,更是腐儒之语了。
《世说》:“张天锡被孝武帝器重,颇有嫉妒他的人。在座间问张:‘北方何物可贵?’张说:‘桑黮甘香,鸱鸮革响,醇厚养性,人无嫉心。’这也是援引《诗经》来说,不过是词章隽语罢了。如兰成、谢赉、马启说:‘柳谷未开,翻逢紫燕;陵源远,忽见桃花。’这不过是借马名渲染罢了。监儒便想向柳谷、陵源求生活吗?”
蔡元度说:“只有僖公有仁厚之德,所以即使所厌恶的鸟也能聚集在可欲之地。现在不庭之来,就像鸮离开幽荒而聚集于泮林一样。”这话夸诞。
说鸠食黮,变音已非陆农师所说;又广为食梅不能变音之说,强行以《陈风》“墓门”附会,则是穿凿之尤了。
鹝
鹝【《陈风·防有
鹊巢篇】释鸟无鹝,释草有虉,故传疏皆易字训绶草,意以对上苕言耳,不知此大迂论。观篇中四有物,皆不伦,况上言鹊,此何必不言鹝也?今仍为如字,列鸟部中。陆农师云:绶鸟大如鸜鹆,头颈似雉,有时吐物长数寸,食必蓄嗉,臆前大如斗。古今注谓一名功曹,今谓之锦囊。此可得其名状矣。
译《鹊巢》篇中解释“鸟”字时没有提到鹝,解释“草”字时却提到了虉,因此《传》和《疏》都将“绶”字训释为绶草,其用意只是为了与上文的“苕”相对举罢了,却不知道这种说法是大为迂阔的。观察本篇中提到的四种事物,彼此都不相类,况且上文提到了鹊,这里为什么就不能提到鹝呢?现在仍然按照本字理解,将其列入鸟部。陆农师说:绶鸟大小像鸜鹆,头颈像野鸡,有时能吐出几寸长的东西,进食时必定积蓄在嗉囊里,胸前的嗉囊大得像斗一样。《古今注》说它有一个名字叫功曹,现在人们叫它锦囊。这样就能知道它的名称和形貌了。
戴侗驳农师云:“鹝之大,仅如鸜鹆,而臆乃大如斗,亦不察矣。”埜人有餽予锦囊者,大如鸡颔,下有锦囊,鸣则囊见。又李时珍云:“吐绶鸡项有嗉囊,内藏肉绶,常时不见,春夏清明则向日摆之,顶上先出两翠角,二寸许,乃徐舒项下绶,长阔近尺,采色焕烂,逾时悉敛。或剖视之,一无所睹。”其说较详。
何元子引《韵防小补》谓鹝一名辟株,以其行必远艸木,亦名真珠鸡,体有真珠点文,食之甚美,是鹝可食,故称旨鹝。绶艸具五色作绶,文字亦从鹝。然未闻言虉可食者,则不得以旨名矣,当作鸟名解,为正。愚按何氏以鹝属鸟固当,但解旨字亦泥,旨以美言,与下「予美」相应。《诗》盖以草与鸟之美者兴予之所美,意境自佳。必欲于可食不可食论之,近凿。此误于陆玑《苕》可生食之说也。陆农师谓鹝善相其天而吐绶,乐则见其文采,有戕贼之疑则不吐,此縁序为说也。然序「谗贼」作「谗言」之「谗」,此譌为戕害之「戕」,音义迥别,岂别有取尔耶?
忧谗之说,盖缘侜字而生。其实宣公信谗之事,一无所考。玩「予美」二字,当如《唐风·葛生》为训,疑亦妇人怀夫之词。巢甓带言其意,谓高丘之上草之美者有苕,鸟之美者有鹝,而予之所美,虽有如无,不可得见,故心焉忧思,不能自安也。旧谓绶草杂众色以成文,犹多言交织以成惑,皆为序中「谗」字穿凿耳。
说文》鶂重文作鹝。按鶂,水鸟,高飞似雁,色苍白。雌雄相视则孕。《庄子》“白鶂相视,眸子不运而风化”,是也。与绶鸟迥别。许氏谬谓重文合一,又譌虉为□。引诗作旨▯,其改文舛错如此,不可不辨。
鹈
鹈【曹风·候人篇】鹈,一名鴮鸅,一名洿泽,一名鹈鹕。又俗呼淘河。按鴮鸅即洿泽,从鸟从水,义各有取。至淘即洿意,河即泽意,亦不必分二说。罗瑞良谓洿,抒水也;又戽斗,亦抒水器。鴮、洿、戽三字同音,其义一是也。此鸟本单名鹈,释鸟文甚明。郭璞云:“今之鹈鹕。”或以其颔下胡得名?抑读《尔雅》者失其句读,以鴮属上句,转音为鹈鹕耶?然其名自昔已有之。《庄子》云:“鱼不畏网而畏鹈鹕。”
或谓鴮鸅,又名鸅鸆,疑《尔雅》鶭即鹈,别名婟泽,即鴮鸅,不得分为二,非也。郭璞谓婟泽鸟,似水鸮,苍黑色,常在泽中,见人则鸣唤不去,有象主守之官,故名,俗呼为护田鸟。其形性与鹈迥别。《释鸟》两列之,郭璞亦两注之,正未可混。魏黄初中,有鹈集灵芝池,文帝识之,曰:“此诗人所谓洿泽,亦不作婟泽也。”
鹈沈水捕鱼,虽深渊能没有,似淘河者,故因以为名。陆玑谓羣飞抒水,竭泽食鱼,恐未然。小如尺泽,亦源源而来,未有鹈鹕能尽之理。本艸谓其頥下有皮袋,容一二升物,展缩由囊中盛水以养鱼,此或其胡之用也。《山海经》鹈鹕作▯鹕,谓其状如鸳鸯而人足,其鸣自防。陆农师本此为说。《吴志》伊广注云:俗以夏至前来谓之犁湖,主水;夏至后来谓之犁涂,主旱。以其嘴之形状似犁,故云犁湖,转声为鹈鹕,又譌为驼鹤。愚谓不然,犁如犁田之犁,作活字看,犁湖犹言淘河耳。此随俗而呼者,非鹈鹕为犁湖之转也。
不濡不称,语意▯对。盖鹈在梁,则当濡其翼,而乃不濡;以兴之子在位,则当称其服,而乃不称。所谓服者,上章赤芾是也。
鸾
鸾【秦风驷铁篇】三辅决疑注载光武时有大鸟高五尺鸡头燕颔蛇颈鱼尾五色备举而多青诏问百僚咸以为凤太史令蔡衡对云凡象凤者有五多赤色者鳯多青色者鸾多黄色者鹓鶵多紫色者鸑鷟多白色者鹄今此鸟多青乃鸾也《禽经》则云青鳯谓之鹖黄鳯谓之鸾而《说文》以鸾为赤色五彩又《禽虫述》云鸾赤为丹鳯青为羽翔白为化翼▯为隂翥黄为土符诸书所载羽色互异大抵以青鸟之说为正陆农师亦主之要是似鳯而不与鳯族者也状如翟见《山海经》及孙氏《瑞应图》有虞氏之路谓之鸾车月令春则乘之蔡邕谓以金为鸾鸟悬铃其中施于衡为迟速之节此乃天子
译戴侗驳斥农师说:“鹝这种鸟,体型仅像鸜鹆那么大,而胸前的嗉囊却大如斗,这也是没有仔细观察的缘故。”乡野有人送给我锦囊鸟,它大如鸡的下颚,下面有锦囊,鸣叫时囊就显现出来。又李时珍说:“吐绶鸡项下有嗉囊,里面藏着肉绶,平时看不见,春夏清明时节就向着太阳摆动它,头顶先长出两个翠绿的角,约二寸长,然后慢慢舒展项下的肉绶,长宽接近一尺,色彩绚烂,过一会儿又全部收敛。有人剖开查看,却什么也看不到。”他的说法比较详细。
何元子引用《韵防小补》说鹝又名辟株,因为它行走必定远离草木,也叫真珠鸡,身上有像真珠一样的斑点花纹,吃起来非常美味,所以鹝可以食用,因此称为旨鹝。绶草具备五种颜色做成绶带,文字也从鹝。然而没有听说虉可以食用的,就不能用“旨”来命名了,应当解释为鸟名,才是正确的。我认为何氏将鹝归为鸟类固然恰当,但解释“旨”字也拘泥了,“旨”以美味言,与下文“予美”相应。《诗经》大概是用草和鸟中的美好者来兴起我所爱的人,意境自然佳妙。一定要在可食不可食上争论,近乎穿凿。这是误于陆玑《毛诗草木鸟兽虫鱼疏》中“苕”可以生食的说法。陆农师说鹝善于观察天时而吐绶,快乐时就显现它的文采,有被伤害的疑虑时就不吐,这是顺着《序》来解释的。然而《序》中“谗贼”是“谗言”的“谗”,这里讹误为戕害的“戕”,音义完全不同,难道另有取意吗?
关于担忧谗言的说法,大概是缘于“侜”字而产生的。其实宣公听信谗言的事,毫无考证。玩味“予美”二字,应当像《唐风·葛生》那样解释,怀疑这也是妇人怀念丈夫的词句。巢父、许由谈论其意,说高丘之上草的美好者有苕,鸟的美好者有鹝,而我所爱的人,虽有却如同没有,不可得见,所以心中忧思,不能自安。旧说认为绶草杂合众色以成花纹,如同多言交织以成迷惑,都是对《序》中“谗”字的穿凿附会。
《说文解字》中“鶂”的重文作“鹝”。按“鶂”,是水鸟,高飞像雁,颜色苍白。雌雄相视就受孕。《庄子》说“白鶂相视,眸子不转动就风化”,就是这个意思。它与绶鸟完全不同。许慎错误地认为重文合一,又讹误“虉”为“□”。引用《诗经》作“旨〇”,其改文错乱如此,不可不辨明。
鹈
鹈【曹风·候人篇】鹈,又名鴮鸅,又名洿泽,又名鹈鹕。又俗称为淘河。按鴮鸅就是洿泽,从鸟从水,意义各有取处。至于淘就是洿的意思,河就是泽的意思,也不必分为两种说法。罗瑞良说洿,是舀水;又戽斗,也是舀水的器具。鴮、洿、戽三字同音,它们的意义是一致的。这种鸟本单名鹈,《释鸟》中的文字很明白。郭璞说:“就是现在的鹈鹕。”或许是因为它下颚下的皮袋得名?还是读《尔雅》的人弄错了句读,把“鴮”属上句,转音为鹈鹕呢?然而它的名字自古以来就有了。《庄子》说:“鱼不怕网而怕鹈鹕。”
有人说鴮鸅,又名鸅鸆,怀疑《尔雅》中的“鶭”就是鹈,别名“婟泽”,就是鴮鸅,不能分为两种,这是不对的。郭璞说婟泽鸟,像水鸮,苍黑色,常在沼泽中,见人就叫唤不走,有像主管守卫的官员,所以得名,俗称为护田鸟。它的形性与鹈完全不同。《释鸟》两者并列,郭璞也分别注释,正不可混淆。魏黄初年间,有鹈聚集在灵芝池,文帝认出它,说:“这就是诗人所说的洿泽,也不写作婟泽。”
鹈潜入水中捕鱼,即使是深渊也能淹没,好像淘河一样,所以因此得名。陆玑说成群飞翔舀水,排干沼泽吃鱼,恐怕不是这样。小小的如尺泽,也源源而来,没有鹈鹕能吃完的道理。本草说它下巴下有皮袋,能容纳一二升东西,展开收缩由囊中盛水来养鱼,这可能是它皮袋的用途。《山海经》中鹈鹕写作“〇鹕”,说它形状像鸳鸯而有人脚,它的鸣叫自称“防”。陆农师根据这个来解释。《吴志》伊广注说:俗以夏至前来的叫犁湖,主管水;夏至后来的叫犁涂,主管旱。因为它的嘴形状像犁,所以叫犁湖,转声为鹈鹕,又讹误为驼鹤。我认为不是这样,犁像犁田的犁,作活字看,犁湖犹言淘河罢了。这是随俗而称呼的,不是鹈鹕为犁湖的转音。
不濡不称,语意相对。大概鹈在鱼梁上,就应当濡湿它的翅膀,却并不濡湿;用来兴起在位的君子,就应当称职他的服饰,却并不称职。所说的服饰,上章的赤芾就是。
鸾
鸾【秦风驷铁篇】《三辅决疑注》记载光武时有大鸟高五尺,鸡头燕颔蛇颈鱼尾,五色具备而多青色,诏问百官都认为是凤,太史令蔡衡回答说凡像凤的有五种,多赤色的是凤,多青色的是鸾,多黄色的是鹓鶵,多紫色的是鸑鷟,多白色的是鹄,现在这只鸟多青色,是鸾。《禽经》则说青凤叫鹖,黄凤叫鸾,而《说文解字》以鸾为赤色五彩,又《禽虫述》说鸾赤为丹凤,青为羽翔,白为化翼,〇为阴翥,黄为土符,诸书所载羽色互异,大概以青鸟的说法为正确,陆农师也主张这个,主要是像凤而不与凤同族。形状像翟,见《山海经》及孙氏《瑞应图》,有虞氏的路车叫鸾车,《月令》春天就乘坐它,蔡邕说用金做鸾鸟,悬铃其中,施于车衡作为迟速的节拍,这是天子
乘车之制也若兵车用皮纒束取坚且捷利于驰骤安得为金鸟之饰故悬铃于镳以为声观《小戎》之车制可见笺谓置鸾于镳异于乘车是矣
译乘车的制度,如果是兵车,用皮革缠绕束缚,以求坚固且快捷,利于奔驰,哪里会有金鸟的装饰?所以在马嚼子上悬挂铃铛,以产生声音作为观瞻。《小戎》篇中的车制可以证明这一点。郑玄笺注说将鸾铃放在马嚼子上,与乘车不同,这是正确的。
罗瑞良引《古今注》以为五辂衡上金雀者朱鸟也。又《礼》云「衡前朱雀」,或谓朱雀即鸾鸟,并误。朱鸟乃南方之宿,取象鹑火,与鸾无涉。且《礼》朱鸟、▯武、青龙、白虎皆建旟旐旂旗于车上,而▯其形耳,岂所饰于衡上之金雀耶?鸾本车上所饰之鸟,其口衔铃,故《綂》谓之鸾。今无鸟有铃者,亦以鸾名,或别作銮,无二义。罗瑞良必谓以车前有鸾鸟故谓之鸾,鸾口有铃故谓之銮。鸟之鸾主形,铃之銮主声,亦过分其说矣。
【小雅·蓼萧》篇】传」:「训在轼曰和,在镳曰鸾」。正义以为无文,此殆误据驷铁例言之也。鲁诗「和以设轼,鸾以设衡」;韩诗「在轼曰和,在轭曰鸾」。干宝《周礼》注:「和鸾皆以金为铃,鸾者在衡,和者在轼」。总无有云「在镳」者,则郑氏谓乘车之制异于兵车,于此诗益信。
陆农师谓雌名和,雄名鸾。当上古时,鸾舆顺动,此鸟辄集车上。雄鸣于前,雌应于后。后世不能致,作和鸾以象之。此诞语,盖本《抱朴子》及《吕氏春秋》诸书,不足信也。夫鸾鸣和应,若倡和然。有倡无和,则不和。故谓轼上之铃为和,亦饰鸾鸟衔之耳。岂上古真有雌雄二鸟鸣应于车上耶?
【小雅·采芑篇】此诗“在衡”“在镳”,传笺皆无明文。以诗义与郑氏兵车制考之,则“应是在镳者”,或谓“上言错衡”,此疑即衡上之饰,如汉《舆服志》“安车”“立车”亦一衡,立八鸾,存其说【小雅·庭燎篇】传亦以此为鸾镳声。何元子引《仪礼》谓诸侯觐天子,乘墨车,载龙旂以朝,疑墨车亦有设鸾之制。愚谓鸾者铃之总名,惟车制有鸾鸟形,余不过设铃,取其声耳。杜预《春秋》注云:“▯鸾和铃者,▯在马额,鸾在镳,和在衡,铃在旂。”然綂言之,则鸾和铃一鸾而已,是也。此鸾当为龙旂之铃,故首二章将至,但听其声;三章既至,则观其旂,确然可据者。
【小雅·采菽》篇】此亦如《庭燎》诗,为旂上鸾声,细玩语气,明是顺递。惟旂淠淠而飞▯,故旂上之鸾亦嘒嘒而声动。二语合观,正上所云“言观其旂”也。自正义以淠淠属旌旂,嘒嘒属车马,两义对举,语不贯穿,失其解矣。
【大雅·烝民》篇】人臣出使四方,则乘輶轩,取其轻捷便驰骤,故行人乘之。仲山甫奉命城齐,所乘当是輶车之制。鸾不在衡而在镳,理固有之。故他诗多言八鸾而不及四牡,惟此为可据耳。
【大雅·韩奕篇】韩侯毕觐事,而出国门,遂于蹶父所居行娶妻亲迎之礼。断无乘戎路、轻车者,或如汉安车、立车之制,施八鸾于衡上,故《易》四牡而言百两与?
【鲁颂泮水篇】此与采菽语同,亦当为旂上之鸾声。下章其音昭昭,乃衡轼和鸾之音,由其马蹻蹻验之也。旧解误鸾旂为鸾车,而以二章车音为僖公之德音,亦过矣【商颂烈祖篇】郑氏解此诗又云鸾在镳,此自相矛盾语耳。上文明言错衡,此断当为衡上之饰,乃诸侯之金路,所谓金饰错衡之车也。施鸾于衡以为观美,夫何疑耶?然则周殆沿殷之旧者,汉安车、立车之制,则又沿周之旧,要不当以鸾鏕例耳。
【小雅·信南山》篇】刀无鸾形,而环有铃,故亦谓之鸾刀,则铃之綂谓鸾,明矣。」说诗者于鸾旂,顾泥为鸾车耶?或云环有和,锋有鸾,此不足信。
正义引《礼·祭义》文,谓此鸾刀乃卿大夫亲执是也。钟伯敬云:《礼》卿大夫袒而毛牛尚耳,则人君祭礼执鸾刀者,固谓卿大夫也。若《仪礼》特牲,则谓主人立于门戸,视侧杀;少牢则谓主人即位于庙门之外。司马刲羊,司士击豕,宗人告备,乃退,则士大夫犹视杀而不亲刲矣。王介甫、刘执中乃谓王执鸾刀以亲杀,此何据耶?愚按鸾刀之执有二:《祭义》卿大夫袒而毛牛尚耳,鸾刀以刲,此卿大夫执之也。《祭綂》夫人荐涗水,君执鸾刀,羞哜。又《礼器》:君亲制祭,夫人荐盎,君亲割牲;夫人荐酒,夫曰“羞哜”,曰“制祭”,曰“割牲”,三者皆君执之也。特俟司马、司士刲击后,君大夫亲行其礼【亦如
译罗瑞良引用《古今注》,认为五辂车衡上的金雀是朱鸟。又说《礼》记载“衡前朱雀”,有人称朱雀就是鸾鸟,这都是错误的。朱鸟是南方的星宿,取象于鹑火,与鸾鸟无关。况且《礼》中朱鸟、玄武、青龙、白虎都是建在车上的旟、旐、旂、旗,只是描绘其形状罢了,难道是装饰在车衡上的金雀吗?鸾本是车上装饰的鸟,它口中衔着铃,所以《统》称它为鸾。现在没有鸟却有铃的,也称它为鸾,或者另写作銮,并没有两种含义。罗瑞良坚持认为因为车前有鸾鸟所以叫鸾,因为鸾口有铃所以叫銮。鸟的鸾主要指形状,铃的銮主要指声音,这也把话说得太绝对了。
《小雅·蓼萧》篇的传文说:“在轼上叫和,在镳上叫鸾”。孔颖达的正义认为没有文献依据,这大概是错误地依据驷铁的例子来说的。鲁诗说“和设在轼上,鸾设在衡上”;韩诗说“在轼上叫和,在轭上叫鸾”。干宝在《周礼》注中说:“和与鸾都用金属做铃,鸾在衡上,和在轼上”。从来没有说“在镳上”的,那么郑玄所说的乘车制度不同于兵车,在这首诗上更加可信。
陆农师说雌的叫和,雄的叫鸾。在上古时候,鸾车顺动,这种鸟就栖息在车上。雄鸟在前鸣叫,雌鸟在后应和。后世不能招致这种鸟,就制作和鸾来模拟它。这是荒诞的话,大概源自《抱朴子》和《吕氏春秋》等书,不值得相信。鸾鸣和应,像唱和一样。有唱没有和,就不和谐。所以称轼上的铃为和,也是装饰鸾鸟衔着它罢了。难道上古真有雌雄两只鸟在车上鸣叫应和吗?
《小雅·采芑》篇这首诗中“在衡”“在镳”,传和笺都没有明确的文字。根据诗义和郑玄的兵车制度考察,那么“应是在镳上的”,有人说“上面说错衡”,这怀疑就是衡上的装饰,如汉代《舆服志》中“安车”“立车”也是一根衡,立八只鸾,保留这种说法。《小雅·庭燎》篇的传也认为这是鸾镳的声音。何元子引用《仪礼》说诸侯觐见天子,乘坐墨车,载着龙旗去朝见,怀疑墨车也有设置鸾的制度。我认为鸾是铃的总称,只有车制上有鸾鸟的形状,其余不过是设置铃,取其声音罢了。杜预在《春秋》注中说:“鸾和铃,在马额上,鸾在镳上,和在衡上,铃在旗上。”但统而言之,鸾和铃只是一个鸾而已,这是对的。这个鸾应当是龙旗上的铃,所以前两章将至,只听其声;第三章既至,就观其旗,这是确凿可据的。
《小雅·采菽》篇这也像《庭燎》诗,是旗上鸾的声音,仔细玩味语气,明显是顺承递进。只有旗淠淠地飞舞,所以旗上的鸾也嘒嘒地声音震动。两句话合起来看,正是上面所说的“言观其旗”。自从正义把淠淠归属于旌旗,嘒嘒归属于车马,两义对举,语句不连贯,就失去了解释的本意。
《大雅·烝民》篇人臣出使四方,就乘坐輶轩,取其轻捷便于奔驰,所以行人乘坐它。仲山甫奉命筑齐城,所乘的应当是輶车的制度。鸾不在衡上而在镳上,道理本来就有。所以其他诗多言八鸾而不提及四牡,只有这一篇可以作为依据。
《大雅·韩奕》篇韩侯完成觐见之事,走出国门,就在蹶父居住的地方举行娶妻亲迎的礼节。断然没有乘坐戎路、轻车的,或许像汉代安车、立车的制度,在衡上施设八只鸾,所以《易》说四牡而说百辆吗?
《鲁颂·泮水》篇这与《采菽》语意相同,也应当是旗上鸾的声音。下一章其音昭昭,是衡轼和鸾的声音,由它的马蹻蹻可以验证。旧解误把鸾旗当作鸾车,而以第二章车音作为僖公的德音,也太过分了。《商颂·烈祖》篇郑玄解释这首诗又说鸾在镳上,这是自相矛盾的话。上文明明说错衡,这断然应当是衡上的装饰,乃是诸侯的金路,所谓金饰错衡的车。在衡上施设鸾以为观美,有什么可怀疑的呢?那么周朝大概是沿袭殷朝的旧制,汉代安车、立车的制度,又是沿袭周朝的旧制,总之不应当以鸾镳为例。
《小雅·信南山》篇刀没有鸾的形状,而环有铃,所以也称它为鸾刀,那么铃的总称叫鸾,明显了。解说《诗经》的人对于鸾旗,反而拘泥于鸾车吗?有人说环上有和,锋上有鸾,这不值得相信。
正义引用《礼·祭义》的文字,说这个鸾刀是卿大夫亲自执持的。钟伯敬说:《礼》说卿大夫袒露身体而毛牛尚耳,那么人君祭礼执持鸾刀的,固然是指卿大夫。如果《仪礼》特牲,则说主人站在门户,观看侧面宰杀;少牢则说主人即位于庙门之外。司马宰羊,司士击豕,宗人报告完备,才退下,那么士大夫还只是观看宰杀而不亲自宰杀了。王安石、刘执中却说王执持鸾刀亲自宰杀,这是什么依据呢?我认为鸾刀的执持有两种:《祭义》说卿大夫袒露身体而毛牛尚耳,用鸾刀宰杀,这是卿大夫执持的。《祭统》说夫人进献涗水,君执持鸾刀,进献品尝。又《礼器》说:君亲自制祭,夫人进献盎,君亲自割牲;夫人进献酒,夫说“进献品尝”,说“制祭”,说“割牲”,这三者都是君执持的。只是等待司马、司士宰杀击打后,君大夫亲自执行其礼节【也如
秉耒躬耕三推五推,以身亲其事为敬】非必自为杀耳。岂可谓王无亲执鸾刀之文耶?
译手持农具亲自耕种,推行三遍或五遍,以亲身参与此事来表示敬意,并非一定要亲自宰杀牲畜。怎么能说没有君王亲自手持鸾刀祭祀的记载呢?
仓庚
仓庚【▯风七月篇】释鸟云:“仓庚,商庚。”郭璞谓即鵹黄也。释鸟又云:“仓庚,鵹黄也。”郭璞谓其黧黑而黄,因以名此。郭注之误,辨见《黄鸟》不赘,但并列其文以俟覧者,而误自见。然其误已自毛公始。之传云:“仓庚,离黄也。”以黧同离,有毫厘千里之别。不知《释鸟》黧黄之文,纪其色非纪其名。仓庚黧黒而黄,岂名鵹黄之楚雀?又安得谬为名离黄之黄鸟乎?罗瑞良云:“仓庚,黄鸟而黑章。”而《尔雅》有“皇黄鸟,仓庚,商庚,鵹黄,楚雀”之名。观其词旨,彼固己心疑之矣。
旧谓闗西呼仓庚为黄鸟,按豳土属雍州,为关中之域,与闗西接壌,而此诗及《东山》《出车》何以皆不言黄鸟而言仓庚,则当为两物明矣。
蔡元度谓:「仓庚所以鸣其时也,故凡纪时者皆言仓庚;黄鸟所以命其德也,故《哀》《三良》刺宣王皆言黄鸟。」此亦陆农师强分兴赋之说。不知谓黄鸟为命德,而《葛覃》偏取纪时;谓仓庚为纪时,而《东山》颇似命德。可见本是两物,不容强合耳。
山海经》说黄鸟状如枭而白首,食之不妬。此黄鸟并非黄鹂,后人亦即譌为仓庚,尤可哂。杨夔止《妬论》云:梁武帝郗氏性妬,或言仓庚为膳疗忌,遂令治之,妬果减半。总是词章傅防之说,今安得如枭白首之黄鸟?更安得如枭白首之仓庚耶?
月令,仲春之月,仓庚鸣。《说文》:“鸣则蚕生。”其时盖在春分之后,则感春阳颇迟。《龟经》训“仓”为“清”,训“庚”为“新”,谓感春阳清新之气而出,故名,亦强解耳。今以《释鸟》“商庚”考之,“商”为秋令,“庚”更也,谓其春鸣至秋而更变也。“仓”“商”则一音之譌耳。
【豳风·东山篇】郑氏主仲春嫁娶之说,故谓归士始行时,新婚今还,序其情以乐之,此大非也。正义云:毛以秋冬为昏,此义必异于郑,宜以仓庚为兴,得之。然说家谓赋时物以起兴,则犹未离乎仲春之说。何元子因以果臝、熠燿、苦瓜皆夏末秋初所有,而仓庚之鸣在仲春时,不相值,则当为追述无疑。辗转拟议,仍归郑说,而诗之本旨全失矣。王肃云:仓庚羽翼鲜明,以喻嫁者之盛饰,此二语诗义已足。盖特以仓庚兴之,子以熠燿兴皇驳,偶举相况,絶非因时而赋景物也。故孔氏谓嫁之得礼,明亦及时,可谓善为序,摆脱者。
陆农师为及时之说所误,又疑于归时不合,因谓仓庚鸣于仲春,其羽之鲜明在夏,则其鸣喈喈者,昏姻之时;熠燿其羽者,非昏姻之时。此以言得及男女之时而已,其泥于旧说,委曲作解如此。
说文》云:「熠,盛光也。燿,照也。」此诗以言羽色,当是借用比拟。盖物之鲜明者,莫如火。今仓庚之羽,灼然耀目,无可名象,因举火光似之。犹上章「熠燿」亦举以似萤火之光,非「熠燿」为萤火之名也。故以「宵行」为虫名者,固非以「熠燿」作萤火名者,亦误。《观释虫》于「蛜蝛」「蟏蛸」下不列「熠燿」,而别以「萤火」为即照,可见。且以诗词按之,上「蛜蝛」「蟏蛸」虫名对举,此「町畽」「熠燿」空文对举,词旨昭然,无可疑者。并附考于此。
传释熠燿为燐,又释燐为萤火。正义驳之云:燐者,鬼火之名,非萤火。而陈思王《萤火论》又谓《诗》熠耀章句以为鬼火,或谓之燐,未为得也。然按室庐荒废,夜色凄凉,旷埜青怜,理或有之。杜诗「隂房鬼火」,亦是此况,当存其说,要不可以怜为萤火耳。
陆农师云:一说萤非熠燿,熠燿乃行虫。今畀湿处,有虫如蚕蠋,尾后载火,行而有光,俗谓之熠燿。此尤非也。所谓如蚕载火者,即未变化之萤火耳,岂可别加以熠燿之名乎?
集传训熠燿为明不定,而以宵行为虫名,盖恐碍于四章仓庚之说。杨升庵解之云:古人用字有虚有实,熠燿之为萤火,实也;熠燿为仓庚之羽,虚也。有一明证,《小雅》有「莺其领」,言桑扈之领如莺之文,非谓莺即桑扈也。彼谓仓庚之羽如熠燿之明,非谓熠燿即仓庚也。然此亦是慧
译仓庚
《诗经·豳风·七月》篇。《尔雅·释鸟》说:“仓庚,就是商庚。”郭璞认为就是黄鹂。《尔雅·释鸟》又说:“仓庚,就是黄鹂。”郭璞认为它黑中带黄,因此以此命名。郭注的错误,在《黄鸟》篇中已辨析清楚,不再赘述,只是并列其文以供读者参考,错误自然显现。然而这个错误从毛公就开始了。毛传云:“仓庚,就是离黄。”把“黧”同“离”,有毫厘千里之别。不知道《释鸟》中“黧黄”的文字,是记录它的颜色而非记录它的名字。仓庚黑中带黄,难道是名叫黄鹂的楚雀吗?又怎么能错误地命名为离黄的黄鸟呢?罗瑞良说:“仓庚,是黄鸟而有黑色斑纹。”而《尔雅》有“皇黄鸟、仓庚、商庚、黄鹂、楚雀”的名称。看他的文意,他心中本来就已经怀疑了。
旧说认为关西称仓庚为黄鸟。查考豳地属于雍州,是关中的地域,与关西接壤,而这首诗以及《东山》《出车》为何都不说黄鸟而说仓庚,那么应当是两种不同的鸟,这是很明显的。
蔡元度说:“仓庚用来鸣叫以应时节,所以凡是记录时节的都称仓庚;黄鸟用来命名以喻德行,所以《小雅·黄鸟》《秦风·黄鸟》讽刺周宣王都称黄鸟。”这也是陆佃强行区分比兴的说法。不知道如果说黄鸟是喻德,而《葛覃》偏偏取以纪时;如果说仓庚是纪时,而《东山》颇似喻德。可见本来是两种不同的鸟,不容强行合并罢了。
《山海经》说黄鸟形状像猫头鹰而白头,吃了它就不嫉妒。这黄鸟并非黄鹂,后人也就误作仓庚,尤其可笑。杨夔止《妒论》说:梁武帝郗氏生性嫉妒,有人进言仓庚作为膳食可以治疗嫉妒,于是让她吃,嫉妒果然减半。这总是词章附会的说法,如今哪里能得到像猫头鹰白头的黄鸟?更哪里能得到像猫头鹰白头的仓庚呢?
《礼记·月令》说,仲春之月,仓庚鸣叫。《说文解字》:“鸣叫则蚕出生。”那时光景大概在春分之后,那么感应春阳颇迟。《龟经》解释“仓”为“清”,解释“庚”为“新”,说感应春阳清新之气而出,所以得名,这也是牵强解释罢了。现在用《释鸟》“商庚”来考证,“商”是秋令,“庚”是更替,是说它春鸣至秋而更替变化。“仓”“商”则是一音之误罢了。
【豳风·东山篇】郑玄主张仲春嫁娶的说法,所以说归来的士兵刚开始出发时,新婚如今回来,叙述其情以取乐,这大错特错。《正义》说:毛亨以秋冬为婚期,此义必定不同于郑玄,适宜以仓庚为起兴,这是对的。然而解说者说赋写时物以起兴,则仍未脱离仲春之说。何元子因为果臝、熠燿、苦瓜都是夏末秋初所有的,而仓庚鸣叫在仲春时,时间不相符,那么应当是追述无疑。反复推敲,仍归于郑玄之说,而诗的本旨完全丧失了。王肃说:仓庚羽翼鲜明,用来比喻出嫁者的盛装,这两句话诗义已足。大概是特意以仓庚起兴,以熠燿起兴皇驳,偶然举来相比,绝非因时而赋景物。所以孔颖达说嫁娶合乎礼制,明显也是及时,可谓善于为序,摆脱旧说。
陆佃被及时之说所误,又怀疑归时不合,因此说仓庚鸣叫于仲春,其羽翼鲜明在夏季,那么其鸣叫喈喈的,是婚嫁之时;熠燿其羽的,不是婚嫁之时。这是以言语达到男女之时而已,他拘泥于旧说,委曲解释如此。
《说文解字》说:“熠,盛光也。燿,照耀也。”这首诗用来形容羽色,当是借用比拟。大概事物中鲜明的,没有比火更甚的。现在仓庚的羽毛,灼然耀目,无可名状,因此举火光来比拟。如同上章“熠燿”也举来比拟萤火之光,并非“熠燿”是萤火的名字。所以以“宵行”为虫名的,固然不对;以“熠燿”作萤火名的,也是错误的。《尔雅·释虫》在“蛜蝛”“蟏蛸”下不列“熠燿”,而另以“萤火”为即照,可见一斑。且以诗词推究,上“蛜蝛”“蟏蛸”虫名对举,此“町畽”“熠燿”空文对举,文意昭然,无可疑者。一并附考于此。
毛传解释熠燿为磷,又解释磷为萤火。《正义》驳斥说:磷是鬼火的名称,不是萤火。而陈思王《萤火论》又说《诗经》熠燿章句以为鬼火,或称之为磷,未为得当。然而查考室庐荒废,夜色凄凉,旷野青怜,理或有之。杜甫诗“阴房鬼火”,也是此况,当保留其说,总之不可以怜为萤火罢了。
陆佃说:一说萤不是熠燿,熠燿乃行虫。现在潮湿处,有虫如蚕蠋,尾部载火,行走而有光,俗称为熠燿。这尤其不对。所谓如蚕载火的,就是未变化之萤火罢了,岂可另加熠燿之名呢?
《集传》解释熠燿为明不定,而以宵行为虫名,大概是担心碍于四章仓庚之说。杨慎解释说:古人用字有虚有实,熠燿作为萤火,是实;熠燿作为仓庚之羽,是虚。有一个明证,《小雅》有“莺其领”,说桑扈的颈部像莺一样,并非说莺就是桑扈。他说仓庚之羽如熠燿之明,并非说熠燿就是仓庚。然而这也是慧
舌强解,「莺」但作文采貌,岂直指黄莺耶?愚谓熠燿其羽,犹言「差池其羽」「泄泄其羽」耳。
译“舌强解”这一说法,「莺」字仅用来形容文采的样子,难道是指黄莺这种鸟吗?我认为“熠燿其羽”,就如同说“差池其羽”“泄泄其羽”一样罢了。
【小雅·出车篇】此篇专为纪时之语,黍稷方华,夏正四五月也。此为往城朔方之时,雨雪载涂【载涂,犹云载路,谓雨雪满道也。传谓冻释为涂泥,非】十二月也。此为城朔方还归之时。方其还归在涂,而又奉简书西伐,迨艸虫鸣,阜螽跃,已逾年九月矣。此为伐西戎之时。至仓庚喈喈,则又逾年二月也。此为伐西戎还归之时。旧解皆谓冻释为正月,鸟鸣为二月,出师两地,未有如此神速者。则仓庚喈喈,当以三年仲春为断。
鵙
鵙【豳风·七月篇】释鸟云:鵙,伯劳也。郭璞以为似鶷▯而大。左传谓之伯赵氏。陈思王《恶鸟论》云:伯赵以五月鸣,应隂气之动,其声鵙鵙,故以其音名。余书论鵙状不一。《禽经》注谓形似鸲鹆。鸲鹆喙黄,伯劳喙黑。顔师古《汉书》注谓为子规。《方言》谓为鹖鴠。《遯斋闲覧》谓为防。《国史补》谓为布谷。《丹铅录》谓为架犁。《通雅》谓为苦鸟。众说纷纭,皆未可据。其云子规、布谷、恶枭者,尤误。
释鸟:「文鸟飞,有翪,有翔,有翚。」皆专状其飞势,不应言足。且翪字从羽,当如邢昺「竦翅」之说。陆农师本《说文》训「敛足」为翪,谓鵙飞敛足腹下,恐未然。
鵙与鴂同,《夏小正》“鵙作”,《鴂》孟子注以鴂为鵙,是也。《禽经》“鶗鴂鸣而艸衰”,注本服防说,以鵙当之。又《楚词》“恐□鴂之先鸣,使百艸为之不芳”,盖五月一隂始生,艸木凋零之根,已基于此。鵙又贼害之鸟,感阴肃杀而鸣,故为艸衰不芳之验。此诗“麻熟载绩”是矣。何元子乃谓鴂名鸋鴂,与鵙无涉,殆泥王逸《楚词》注,以鳭鹩名巧妇者为鵙别名,故力辨其诬。要之,单言鴂者,即鵙也。
临海异物志》谓□鴂一名杜鹃,至三月鸣,昼夜不止。按此名秭鴂,不名□鴂。《史记·厯书》“秭鴂先▯”,索隠云:“子鴂鸟,春气发动,先出埜泽而鸣,是也。”未尝以七月始鸣,志说误。
陆农师云:或言□鴂春分鸣则众芳生,秋分鸣则众芳歇,此是谬语。《大戴礼》五月鵙则鸣;《逸周书》芒种之日螳螂生,又五日鵙始鸣。《吕览》注谓仲夏隂作于下,阳发于上,伯劳夏至后应隂而杀,蛇磔之于棘而鸣于上。合诸说观,可知五月以前鵙未尝鸣也。如或所言,仍以鵙为杜鹃耳。
罗瑞良谓伯劳以仲夏时鸣,不当复有芳艸。引《离骚》“鹈防先鸣”,以为鹈即秭之譌,防即鴂字。《厯书》所谓“秭鴂先▯”者也。或转而为南蛮鴃舌之鴃,则宜其以为伯劳耳。此非也。按《厯书》云:“昔自在古厯,建正于孟春,于时冰泮发蛰,百艸奋兴,则秭鴂之鸣正百艸始生时。”不当一云艸衰,一云不芳。是《离骚》之鹈防,断当为鶗鴂,非秭鴂也。且罗氏认芳艸亦太泥,芳对衰言,《离骚》谓之不芳者,即《禽经》所云艸衰耳。盖一隂始生,为雕零之基也。否则仲夏艸正壮茂,何云无芳耶?若夫梨菊萎折之说,恐亦有未尽然者。
天地之气,南燠北寒,此一定者▯土在岐山北,乃西北之域,其寒应早。郑氏独以为晚寒,故五月之鸣鵙,至此始应之,只为七月二字,强解耳。补传谓鵙仲夏始鸣,至七月则鸣之极而将去。严华谷亦云七月犹鸣,盖三隂之候,而寒将至也。两说得之。
蔡元度谓夏至则生者劳,物鵙鸣,同万物而劳者也,故谓之百劳。此亦凿说。伯劳名颇不一,《左传》作伯赵,旧注:赵者疾也。《夏小正》作伯鹩,通《卦验》又作传劳。或云赵劳之转,鹩劳之譌,博百之近。
诗识名解卷二
<经部,诗类,诗识名解>
钦定四库全书
诗识名解卷三
钱塘 姚炳 撰
鸟部
鸱鸮
鸱鸮【▯风鸱鸮篇】鸱鸮鸋鴂,释鸟文。郭璞以爲鸱类,邢昺疑之,谓与先儒意异。愚谓此误,鸱鸮爲恶鸟之始。前此毛郑皆依释鸟文,以鸱鸮爲小雀,与诗义极合。自璞目爲鸱类,而后儒宗之,以小易大,匪特名物失真,而诗义亦晦。始作俑者,于郭氏乎?奚辞。
陆玑云:「鸱鸮似黄雀而小,其
译【小雅·出车篇】这首诗专门记载时令的语句,黍稷正在开花,是夏历的四、五月。这是前往朔方筑城的时候,雨雪满布道路,是十二月。这是从朔方筑城归来之时。正当他在归途中,又奉命持简牍向西征伐,等到草虫鸣叫,阜螽跳跃,已经过了次年的九月。这是征伐西戎的时候。到了黄鹂鸟叫声和谐,又过了次年的二月。这是征伐西戎归来之时。旧的解释都认为冻土融化是正月,鸟鸣是二月,出征两地,没有如此神速的。那么黄鹂鸟叫声和谐,应当以第三年的仲春为断。
鵙
鵙【豳风·七月篇】《释鸟》说:鵙,就是伯劳鸟。郭璞认为它像鶷〇但体型较大。《左传》称它为伯赵氏。陈思王曹植在《恶鸟论》中说:伯劳在五月鸣叫,顺应阴气的发动,它的声音是鵙鵙,所以用它的声音命名。其他书中论述鵙的形态各不相同。《禽经》注说形状像鸲鹆。鸲鹆的喙是黄色的,伯劳的喙是黑色的。颜师古在《汉书》注中说它是子规。《方言》说它是鹖鴠。《遯斋闲览》说它是防。《国史补》说它是布谷。《丹铅录》说它是架犁。《通雅》说它是苦鸟。众说纷纭,都不可依据。其中说它是子规、布谷、恶枭的,更是错误。
《释鸟》:“文鸟飞翔,有翪,有翔,有翚。”都是专门形容它们飞翔的姿态,不应该说脚。况且“翪”字从羽,应当如邢昺“耸起翅膀”的说法。陆农师本《说文》将“收敛脚”解释为翪,说鵙飞翔时收敛脚在腹部下面,恐怕不对。
鵙与鴂相同,《夏小正》“鵙作”,《孟子》注以鴂为鵙,是正确的。《禽经》“鶗鴂鸣叫而草木衰败”,注本依据服防的说法,以鵙当之。又《楚辞》“恐□鴂之先鸣,使百草为之不芳”,大概五月一阴气开始产生,草木凋零的根源,已经基于此。鵙又是贼害的鸟,感应阴肃杀之气而鸣叫,所以是草木衰败不芬芳的验证。这首诗“麻熟载绩”是符合的。何元子却说鴂名叫鸋鴂,与鵙无关,大概拘泥于王逸《楚辞》注,以鳭鹩名巧妇的为鵙的别名,所以极力辩驳其诬蔑。总之,单说鴂的,就是鵙。
《临海异物志》说□鴂一名杜鹃,到三月鸣叫,昼夜不停。按此名秭鴂,不名□鴄。《史记·历书》“秭鴂先〇”,索隐说:“子鴂鸟,春气发动,先从野外沼泽而出鸣叫,是对的。”未曾说七月才开始鸣叫,志的说法错误。
陆农师说:有人说□鴂春分鸣叫则众芳生长,秋分鸣叫则众芳歇止,这是谬误的话。《大戴礼》五月鵙就鸣叫;《逸周书》芒种之日螳螂出生,又五天鵙开始鸣叫。《吕览》注说仲夏阴气在下面产生,阳气在上面发动,伯劳夏至后顺应阴气而杀,蛇磔之于棘而在上面鸣叫。综合各种说法来看,可知五月以前鵙未曾鸣叫。如果像有人所说,仍然把鵙当作杜鹃罢了。
罗瑞良说伯劳在仲夏时鸣叫,不应当再有芳草。引用《离骚》“鹈防先鸣”,认为鹈就是秭的讹误,防就是鴂字。《历书》所谓“秭鴂先〇”。或者转而成为南蛮鴃舌的鴃,那么适宜认为它是伯劳。这是不对的。按《历书》说:“过去自在古历,建正于孟春,当时冰融化蛰虫苏醒,百草奋兴,那么秭鴂的鸣叫正是百草开始生长的时候。”不应当一说草木衰败,一说不芬芳。所以《离骚》的鹈防,断定为鶗鴂,不是秭鴂。而且罗氏认定芳草也太拘泥,芳对衰而言,《离骚》称为不芳的,就是《禽经》所说的草木衰败。大概一阴气开始产生,是凋零的基础。否则仲夏草木正壮茂,为什么说没有芬芳呢?至于梨菊萎折的说法,恐怕也有不完全正确的地方。
天地之气,南暖北寒,这是确定的〇土在岐山北,是西北的区域,它的寒冷应该早。郑氏独自认为晚寒,所以五月的鸣鵙,到这里才开始应和,只是为了七月两个字,强行解释罢了。补传说鵙仲夏开始鸣叫,到七月则鸣叫到极点而将离去。严华谷也说七月还在鸣叫,大概三阴的候应,而寒冷将至。两种说法说得对。
蔡元度说夏至则生者劳,物鵙鸣叫,同万物而劳,所以称为百劳。这也是穿凿的说法。伯劳名字颇不统一,《左传》作伯赵,旧注:赵就是疾。《夏小正》作伯鹩,通卦验又作传劳。有人说赵劳之转,鹩劳之讹,博百之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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鸟部
鸱鸮
鸱鸮【〇风鸱鸮篇》鸱鸮鸋鴂,《释鸟》文。郭璞认为是鸱类,邢昺怀疑它,说与先儒意思不同。我认为这是错误的,鸱鸮是恶鸟的开始。在此之前毛郑都依据《释鸟》文,以鸱鸮为小雀,与诗意极合。自从郭璞目为鸱类,而后儒宗奉它,以小易大,不仅名物失真,而且诗意也晦涩。始作俑者,是郭氏吗?何必推辞。
陆玑说:“鸱鸮似黄雀而小,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