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子全书卷四
所食必不得尽,必有常限,其余必归诸天子,所谓贡也。诸侯卿大夫采地必有贡,贡者必于时享天子,皆庙受之。是四海之内各以其职来祭之义,其贡亦有常限。食采之余致贡,外必更有余,此所谓天子币余之赋也。以此观之,古者天子既不养兵,财无所用,必大殷富。以此知井田行至安荣之道,后世乃不▯行,以为至难复以天子之威而敛夺人财,汲汲终嵗,亦且不足。
译所征收的粮食必定不能全部据为己有,必定有固定的限额,其余的部分必须上缴给天子,这就是所谓的“贡”。诸侯、卿大夫的封地必定要进贡,进贡者必定在规定的时节向天子进献,天子都在宗庙中接受。这体现了四海之内各国都按照自己的职分前来祭祀的意义,其贡赋也有固定的限额。在享用封地收入之余上缴贡赋,外部必定还有剩余,这就是所谓天子用于赏赐的多余赋税。由此看来,古代天子既不供养军队,钱财没有别的用途,必定非常殷实富足。由此可知,井田制是通向安定繁荣的道路,后世却不实行,认为极难恢复,反而凭借天子的威势来聚敛掠夺百姓的财物,终年匆忙征收,仍然不够用。
卿大夫采地圭田皆以为永业,所谓世禄之家。然古者世禄之家,必不如今日之官戸也。必有法,葢舍役者,惟老者、疾者、贫者、贤者、能者、服公事者。舍此,虽世禄之家,役必不免也。明矣。
井田亦无他术,但先以天下之地棊布画定,使人受一方,则自是均。前日大有田产之家,虽以田授民,然不得如分种如租种矣。所得虽差少,然使之为田官以掌其民,使人既喻此意,人亦自从,虽少不愿,然悦者众而不悦者寡矣。又安能每每恤人情如此?其始虽分公田与之,及一二十年,犹须别立法。始则因命为田官,自后则是择贤,欲求古法,亦先须熟观文字,使上下之意通贯,大其胸懐以观之。井田卒归于封建乃定,封建功有大功徳者,然后可以封建。当未封建前,天下井邑当如何为治?必立田大夫治之。今既未可议封建,只使守令终身亦可为也。所以必要封建者,天下事之分得简则治之精,不简则不精。故圣人必以天下分之于人,则事无不治者。圣人立法,必计后世子孙,使周公当轴,虽揽天下之政治之必精,后世安得如此?且为天下者奚为纷纷,必亲天下之事?今便封建,不肖者复逐之,有何害?岂有以天下之势不能正一百里之国,使诸侯得以交结以乱天下?自非朝廷大不能治,安得如此?而后世乃谓秦不封建为得防此,不知圣人之意也。
人主能行井田者,须有仁心,又更强明果敢,及宰相之有才者。唐太宗虽英明,亦不可谓之仁主。孝文虽有仁心,然所施者浅近,但能省刑罚,薄税敛,不惨酷而已。自孟轲而下,复无其人。扬雄择圣人之精,艰难而言之,正止得其浅近者使之为政,又不知如何。据此所知,又不遇其时,无所告诉。然扬雄比董生,孰优?雄所学虽正当,而徳性不及董生之博大,但其学差溺于公羊防纬而已。妇人之拜,古者首低至地,肃拜也。因肃遂屈其膝,今但屈其膝,直其身,失其义也。
一亩城中之宅,授于民者,所谓廛里,国中之地也。百家谓之廛,二十五家为里。此无征其有,未授闲宅区外有占者,征之什一,使自赋也。
五亩,国宅,城中授于士者五亩,以其父子异宫,有东宫、西宫,聨兄弟也。亦无征,城外郭内授于民者,亦五亩,于公无征。
十亩塲圃,所任园地也。诗「十亩之间」,此也。不独筑塲纳稼,亦可毓草木也。地在郭外,征之二十而一。葢中有五亩之宅,当受而无征者,但五亩外者出税耳。
二十五亩,宅田、士田、贾田,所任近郊之地也。孟子曰:“余夫二十五亩,此也。”宅田,士之在郊之宅田也。士田,士所受圭田也。兼宅田,共五十亩。贾田,贾者所受之田。孟子曰:“卿以下有圭田五十亩。”此言士者,卿士通言之,五十亩。官田、牛田、赏田、牧田者,所任远郊之地也。官田,庶人在官者之田。牛田,牧公家牛之田。赏田,赏赐之田。牧田有二:牧六畜者一也,授于乡民者一也。此四者皆以五十亩为区,赏田以厚薄多寡给之。
百亩,乡民所受井田,不易者也。此乡田百亩,兼受牧田五十亩,故其征二十而三。
百五十亩田,百亩莱,五十亩。遂人职曰:「夫廛,余夫亦如之。」廛者,统百亩之名也。又有莱五十亩可薪者也。野曰莱,乡曰牧,犹民与氓之别。其受田之家,耕者之外,犹有余夫,则受二十五亩之田,莱亦半之,故曰「亦如之」。其征二十而三。
二百亩田,百亩莱,百亩,此在二十而三与十二之征之间,必更有法。
三百亩田,百亩莱,二百亩者,其征十二。以莱田半见耕之田,通田莱三百亩,都计之得十二也。惟其漆林之征二十而五者,其上园地、近郊、逺郊、甸、稍、县、都之漆林也。周制,受田自一亩至三百亩,计九等,余夫增减犹在数外耳。
国中以免者多,役者少,故晚征而早蠲之;野以其免者少,役者多,故早征而晚蠲之。贵者、贤者、能者、服公事者、老疾者多居国中,故免者多。
宅不毛者,乃郭中受五亩之宅者,于公则无征。然其间不可毓
译卿大夫的采地和圭田都作为永久产业,这就是所谓的世袭俸禄之家。然而古代的世袭俸禄之家,必定不像今天的官户那样。一定有法度,大概免除徭役的,只有老人、病人、穷人、贤人、能人以及从事公务的人。除此之外,即使是世袭俸禄之家,徭役也必定不能免除。这是很明显的。
井田制也没有其他办法,只是先把天下的土地像棋盘一样划分确定,让人接受一方土地,自然就能公平。以前拥有大量田产的人家,虽然把田地分给百姓,但不能像分种、租种那样。所得虽然稍微少一些,但让他们担任田官来管理百姓,让人们明白这个用意,人们也会顺从,虽然少数人不愿意,但高兴的人多而不高兴的人少。又怎么能每次都这样体恤人情呢?起初虽然分给公田,等到一二十年后,还需要另立法规。开始是因为任命为田官,之后则是选拔贤能,想要寻求古法,也必须先仔细研读文献,使上下心意贯通,扩大胸怀来观察。井田制最终归于封建才能安定,封建必须是有大功大德的人,然后才可以封建。在尚未封建之前,天下的井田邑落应当如何治理?必定设立田大夫来治理。现在既然还不可以议论封建,只让守令终身任职也可以。之所以一定要封建,是因为天下的事务分得简单就能治理得精细,不简单就不能精细。所以圣人必定把天下分给众人,那么就没有治理不好的事务。圣人立法,必定考虑到后世子孙,假使周公当权,即使总揽天下政治也必定精细,后世怎么能这样呢?况且治理天下为什么要纷纷扰扰,一定要亲自处理天下的事务?现在如果实行封建,不贤的人再驱逐他,有什么害处?难道有凭借天下的势力不能纠正百里之国的情况,让诸侯勾结来扰乱天下?除非朝廷完全不能治理,怎么会这样?而后世却说秦朝不封建是防止这种情况,这是不知道圣人的用意。
君主能够实行井田制的,必须有仁爱之心,又必须强明果敢,以及宰相有才能。唐太宗虽然英明,也不能称为仁主。汉文帝虽然有仁爱之心,但所施行的浅近,只是能够减轻刑罚,薄收赋税,不残酷而已。自孟子以下,再也没有这样的人。扬雄选择圣人的精要,艰难地论述,正只得到浅近的部分让他执政,又不知道会怎样。根据这些所知,又没有遇到合适的时机,无处诉说。然而扬雄与董仲舒相比,谁更优秀?扬雄所学虽然正当,但德行不如董仲舒的博大,只是他的学问稍微沉溺于《公羊传》和谶纬而已。妇女的拜礼,古代头部低至地面,是肃拜。因为肃拜就弯曲膝盖,现在只是弯曲膝盖,身体挺直,失去了其中的意义。
一亩城中的住宅,分给百姓的,叫做廛里,是国都之内的土地。一百家叫做廛,二十五家叫做里。这里没有征收赋税,未分配的闲置住宅区外有占据的,征收十分之一的税,让他们自己缴纳。
五亩,是国宅,城中分给士人的五亩,因为父子居住不同的宫室,有东宫、西宫,连接兄弟。也没有征收赋税,城外郭内分给百姓的,也是五亩,对公家没有征收赋税。
十亩场圃,是所分配的园地。《诗经》中“十亩之间”,说的就是这个。不只是筑场收纳庄稼,也可以培育草木。土地在郭外,征收二十分之一的税。大概其中有五亩的住宅,应当接受而没有赋税的,只是五亩以外的部分出税罢了。
二十五亩,是宅田、士田、贾田,是所分配的近郊土地。孟子说:“余夫二十五亩,说的就是这个。”宅田,是士人在郊外的宅田。士田,是士人所接受的圭田。加上宅田,共五十亩。贾田,是商人所接受的田地。孟子说:“卿以下有圭田五十亩。”这里说的士,是卿士通称,五十亩。官田、牛田、赏田、牧场田,是所分配的远郊土地。官田,是庶人在官府任职者的田地。牛田,是放牧公家牛只的田地。赏田,是赏赐的田地。牧场田有两种:放牧六畜的一种,分给乡民的一种。这四种都以五十亩为一区,赏田根据厚薄多少给予。
百亩,是乡民所接受的井田,是不易之田。这乡田百亩,加上接受牧场田五十亩,所以征收二十分之三的税。
百五十亩田,百亩莱田,五十亩。《遂人职》说:“夫廛,余夫也像这样。”廛,是统称百亩的名称。又有莱田五十亩可以砍柴。野外叫莱,乡里叫牧,就像民与氓的区别。接受田地的家庭,耕种者之外,还有余夫,就接受二十五亩的田地,莱田也减半,所以说“也像这样”。征收二十分之三的税。
二百亩田,百亩莱田,百亩,这在二十分之三与十二分之征之间,必定另有法度。
三百亩田,百亩莱田,二百亩者,征收十二分之税。因为莱田一半是耕地,通算田莱三百亩,总计得到十二分之征。只有漆林征收二十分之五,那是上面的园地、近郊、远郊、甸、稍、县、都的漆林。周代的制度,接受田地自一亩到三百亩,计算九等,余夫增减还在数之外。
国都之中免除赋税的人多,服役的人少,所以晚征收而早免除;野外免除赋税的人少,服役的人多,所以早征收而晚免除。贵人、贤人、能人、从事公务的人、老病的人多居住在国都之中,所以免除赋税的人多。
宅不毛者,是郭中接受五亩住宅的人,对公家没有征收赋税。然而其中不能培育
间民转移之余,无职事者无所贡,故出夫家之征,或征其力,不用力则必有他征。孟子所谓“力役之征”,夫者一夫家者,兼余夫。
旅师间粟野之田者,有未受而闲者,或已受之,民徙于他处,或疾病死亡不能耕者,其民之有力者,权耕所出之粟也。旅师掌而用之,耡粟助贷于民之粟,或元有官给之本,或以屋粟、间粟贷之,得其兴积,则平颁之,币、金、玉、齿、革、泉、布之杂名。
近郊疑亦通谓之国中,十一使自赋之者,葢迫近王城,未容井授,故其税十一以为正。
远郊二十而三,谓逺郊地寛,虽上地,犹更给莱田五十亩,故其法二十而三。余夫则无莱田,六遂然后余夫有莱田,故遂人职云:“余夫亦如之。”国宅无征,则逺郊之宅有征,可知。
耡粟兴助之粟
屋粟不授田徙居之粟
间粟,井田耕民不时死徙,其田偶闲而未归,空土有量力者暂资以为生者之粟。
此三粟非公家正赋,专以资里宰之师。所谓旅师者,里中之养,供服器之用,为赏罸之柄。
廛里与园廛之别,廛,城中族居之名;里,郭内里居之称。园廛在园地,其制百亩之间,十家区分而众居者,诗人所谓“十亩之间之田”也。作诗者以国地侵削,外无井受之田,徒有近郭园廛而已,故耕者无所用其力,则桑者闲闲而多也。十亩之外,他人亦然,则削小无所容,尤为着矣。
一夫借则有十亩之收,尽入于公。一夫税则计十亩中嵗之收,取其一亩。借如十亩借中歳十石,则税当一石,而无公田矣。十一而税,此必近之。
夫家之征,疑无过家一人者,谓之夫余。夫竭作,或三人,或二人,或二家五人,此谓之家。夫家之征,疑但力征而已,无布缕米粟之征。若嵗无力征,则出夫布闾师。所谓无职者出夫布,非谓常出其布,不征其力,则出夫布以代之也。
周制,上田以授食多者,下田以授食少者,此必天下之通制也。又遂人:上田莱五十亩,中百亩,下二百。上田莱五十亩,比远郊井受牧田之民,二十而税三者,无以异。中莱百亩,以肥瘠倍上莱;下莱二百亩,以肥瘠倍中莱。此三等,葢折▯之均矣。然授上莱者,税二十而三;受下莱者,乃多至十二。葢田均则食少者优,不得不加之税尔。周道如砥,此之谓也。
周礼》惟太宰之职难看,葢无许大心胸,包罗记得,复忘彼其混混天下之事,当如捕龙蛇,搏虎豹,用心力看,方可故议论天下之是非易,处天下之事难。孔子常语弟子:「如或知尔,则何以哉?」其他五官便易看,止一职也。守祧先公之迁主于后稷之庙,疑诸侯无祧庙,亦藏之于始祖之庙。
谓之圭田,恐是畦田,若菜圃之类故授之在近,又少也。
诗书
周南召南如乾坤
上天之载,无声无臭。但仪刑文王,则可以取信家邦。言学文王者也。
▯蝀者,隂气薄而日气见也。有二者:其全见者,是隂气薄处;不全见者,是隂气厚处。
圣人文章,无定体。诗、书、易、礼、春秋,只随义理如此而言。李翺有言:「观诗则不知有书,观书则不知有诗,亦近之。」顺帝之则,此不失赤子之心也。冥然无所思虑,顺天而已。赤子之心,人皆不可知也。惟以一静言之。
古之能知诗者,惟孟子为以意逆志也。夫诗之志至平易,不必为艰险求之。今以艰险求诗,则已丧其本心,何由见诗人之志?
文王之于天下,都无所与焉。文王陟降在帝左右,只观天意如何耳。观《文王》一篇,便知文王之美,有君人之大徳,有事君之小心。
万事只一天理。舜举十六,相去四凶。尧岂不能?尧固知四凶之恶,然民未被其虐,天下未欲去之。尧以安民为难,遽去其君则民不安,故不去。必舜而后,因民不堪而去之也。
髙宗梦傅说,先见容貌,此事最神。夫梦不必须圣人,然后梦为有理。但天神不间人,入得处便入也。万顷之波与污泥之水,皆足受天之光。但放来平易心,便神也。若圣人起一欲得灵梦之心,则心固已不神矣。神又焉有心?圣人心不艰难,所以
译在民众迁徙流转之余,那些没有职务的人没有贡赋,所以征收夫家的赋税,或者征用他们的劳力,如果不征用劳力,就一定有其他征敛。孟子所说的“力役之征”,“夫”指成年男子,“家”指家庭,兼指多余的成年男子。
旅师掌管井田中闲置的粮食,那些有尚未授受而闲置的土地,或者已经授受但百姓迁徙到他处,或者因病死亡不能耕种的,其百姓中有劳力的人,暂时耕种所产出的粮食。旅师掌管并使用这些粮食,用耤粟帮助借贷给百姓的粮食,或者原本有官府提供的本金,或者用屋粟、间粟借贷给他们,得到积蓄后,就公平地分发出去,包括币、金、玉、齿、革、泉、等各种杂项。
近郊大概也通称为国中,按十一的税率让百姓自行缴纳赋税,大概是因为靠近王城,不容许实行井田制授田,所以其税率定为十一作为正税。
远郊按二十取三征税,是说远郊土地宽阔,即使是上等田地,仍然另外给予莱田五十亩,所以其法度是二十取三。多余的成年男子则没有莱田,直到六遂之后,多余的成年男子才有莱田,所以《遂人》职官说:“多余的成年男子也如同这样。”国宅没有征敛,那么远郊的宅邸有征敛,就可以知道了。
耤粟,是兴起助耕的粮食。
屋粟,是不授田而迁徙居住的粮食。
间粟,是井田耕种百姓不时死亡迁徙,其田地偶然闲置而未归还,空地上有量力者暂时依靠以维持生计的粮食。
这三种粮食不是公家的正赋,专门用来资助里宰的师。所谓旅师,是里中的供养,供给服器之用,作为赏罚的权柄。
廛里与园廛的区别,廛,是城中族居的名称;里,是郭内里居的称呼。园廛在园地,其制度是在百亩之间,十家区分而众居,诗人所说的“十亩之间的田地”就是如此。作诗的人因为国地侵削,外面没有井田授受的田地,只有近郭的园廛而已,所以耕种的人无处施展其劳力,那么采桑的人就闲散而多了。十亩之外,他人也是如此,那么土地狭小无处容纳,就尤为明显了。
一个成年男子借种则有十亩的收成,全部归入公家。一个成年男子纳税则计算十亩中一年的收成,取其一亩。借种如十亩借种中岁十石,那么纳税应当一石,而没有公田了。十一而税,这大概接近实际情况。
夫家的征敛,大概不超过家一人者,称为夫余。夫竭力劳作,或者三人,或者二人,或者二家五人,这称为家。夫家的征敛,大概只是力征而已,没有布缕米粟的征敛。如果一年没有力征,就出夫布给闾师。所谓无职者出夫布,不是说常出他们的布,不征他们的力,而是出夫布来代替力征。
周代的制度,上等田地授予食多者,下等田地授予食少者,这一定是天下的通制。又《遂人》说:上等田地莱田五十亩,中等百亩,下等二百亩。上等田地莱田五十亩,与远郊井田授牧田的百姓,二十取三征税的,没有区别。中等莱田百亩,因为肥瘠倍于上等莱田;下等莱田二百亩,因为肥瘠倍于中等莱田。这三等,大概是折算均衡的。然而授予上等莱田的,税二十取三;接受下等莱田的,却多至十二。大概田地均等则食少者优待,不得不加征其税罢了。周道如砥,说的就是这个。
《周礼》中只有太宰的职官最难看,大概没有这么大的心胸,包罗万象记得住,又忘记那些混混天下之事,应当如捕龙蛇,搏虎豹,用心力去看,才可以。所以议论天下的是非容易,处理天下之事难。孔子常对弟子说:“如果有人了解你,你将如何呢?”其他五官便容易看,只是一个职官。守祧将先公的迁主藏于后稷之庙,大概诸侯没有祧庙,也藏之于始祖之庙。
称为圭田,恐怕是畦田,像菜圃之类,所以授予在近处,又少。
诗书
周南召南如乾坤
上天之载,无声无臭。但只要效法文王,就可以取信于家邦。说的是学习文王的人。
〇蝀,是阴气薄而日气显现。有两种:其全显现的,是阴气薄的地方;不全显现的,是阴气厚的地方。
圣人的文章,没有固定的体例。诗、书、易、礼、春秋,只是随义理如此而言。李翺有言:“观诗则不知有书,观书则不知有诗”,也接近这个道理。顺帝之则,这不失赤子之心。冥然无所思虑,顺天而已。赤子的心,人皆不可知。只以一静而言。
古之能知诗者,只有孟子是以意逆志。诗之志至平易,不必为艰险求之。现在以艰险求诗,则已丧其本心,如何能见诗人之志?
文王之于天下,都无所与焉。文王升降在帝左右,只观天意如何耳。观《周颂·文王》一篇,便知文王之美,有君主之大德,有事君之小心。
万事只一天理。舜举十六相,去四凶。尧岂不能?尧固然知道四凶之恶,然而百姓未受其虐,天下未欲去之。尧以安民为难的,遽去其君则民不安,所以不去。必待舜而后,因民不堪而去之也。
高宗梦傅说,先见容貌,此事最神妙。夫梦不必须圣人,然后梦为有理。只是天神不间人,入得处便入也。万倾之波与污泥之水,皆足受天之光。只要放来平易心,便神妙。若圣人起一欲得灵梦之心,则心已不神妙了。神又焉有心?圣人心不艰难,所以……
神也。髙宗只是正心思,得圣贤,是以有感。
天无心,心都在人之心。一人私见,固不足尽;至于众人之心同一,则郤是义理。总之则却是天。故曰“天”、“曰帝”者,皆民之情然也。讴歌讼狱之不之焉,人也,而以为天命。武王不荐周公,必知周公不失为政。
译这是神明的体现。高宗只是端正心思,从而得到圣贤,因此有所感应。
上天没有私心,心都体现在人的心中。一个人的私见,固然不足以穷尽天意;至于众人的心意一致,那便是义理。总之,这其实就是天。所以说“天”、说“帝”,都是因为民情如此。
讴歌归附、诉讼争讼都不去那里,这是人的意愿,却将其视为天命。武王不推荐周公,必定知道周公不会失去执政的地位。
尚书》难看,葢难得胸臆如此之大。只欲解义,则无难也。书称天应如影响,其祸福果然否?大抵天道不可得而见,惟占之于民。人所悦,则天必悦之;所恶,则天必恶之。只为人心至公也,至众也。民虽至愚无知,惟于私已然后昏而不明。至于事不干碍处,则自是公明。大抵众所向者,必是理也。理则天道存焉,故欲知天者,占之于人可也。
稽众,舍己,尧也;与人为善,舜也;闻言则拜,禹也;用人惟已,改过不吝,汤也;不闻亦式,不谏亦入,文王也;皆虚其心,以为天下也。
钦明文思,尧徳也。濬哲文明,温防允塞,舜徳也。舜之徳与尧不同。葢圣人有一善之源,足以兼天下之善。若以字之多寡为徳之优劣,则孔子温良防俭逊,又多于尧一字,至于八元八凯,齐圣广渊,明允笃诚,忠肃防懿,宣慈惠和,则其字又甚多。如是反过于圣人。如孟子言,尧舜之道,孝悌而已。葢知所本。
今称尚书,恐当称尚书,尚奉上之义,如尚衣、尚食。先儒称武王观兵于孟津,后二年伐商,如此,则是武王两畔也。以其有此,故于《中庸》言「一戎衣而有天下」,解作「一戎衣」,葢自説作两度也。孟子称「取之而燕民不悦,弗取,文王是也;只为商命未改,取之而燕民悦,则取之,武王是也」。此事间不容髪,当日而命未絶,则是君臣;当日而命絶,则为独夫。故予不奉天,厥罪惟均。然问命絶否,何以卜之?只是人情而已。诸侯不期而防者八百,当时岂由武王哉?
灵台民始附也,先儒指以为文王受命之年,此极害义理。又如司马迁称文王自羑里归,与太公行隂徳以倾纣天下,如此则文王是乱臣贼子也。惟董仲舒以为文王闵悼纣之不道,故至于日昃不假食。至于韩退之,亦能识圣人作《羑里操》有“臣罪当诛兮,天王圣明”之语。文王之于纣,事之极尽道矣。先儒解经如此,君臣之道且不明,何有义理哉?如《考槃》之诗,“永矢弗过,弗告”,解以“永不复告君过”,君岂是贤者之言?
诗序必是周时所作,然亦有后人添入者,则极浅近,自可辨也。如言“不肯饮食教载之”,只见诗中云“饮之食之,教之诲之,命彼后车,谓之载之”,便云“教载”,絶不成言语也。
又如髙子曰:「灵星之尸,分明是髙子言,更何疑【一也】七月之诗,计古人之为天下国家,只是豫而已。
尧夫解:「他山之石,可以攻玉。玉者,温润之物,若两玉相攻,则无所成,必石以磨之。譬如君子与小人处,为小人侵凌,则修省畏避,动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如此便道理出来。」
宗法
管摄天下人心,收宗族,厚风俗,使人不忘本,须是明谱系世族,与立宗子法。宗法不立,则人不知统系来处。古人亦鲜有不知来处者。宗子法废,后世尚谱牒,犹有遗风。谱牒又废,人家不知来处,无百年之家,骨肉无统,虽至亲恩亦薄。
宗子之法不立,则朝廷无世臣。且如公卿一日崛起于贫贱之中,以至公相,宗法不立,既死遂族散其家不传。宗法若立,则人人各知来处,朝廷大有所益。或问朝廷何所益?公卿各保其家,忠义岂有不立?忠义既立,朝廷之本岂有不固?今骤得富贵者,止能为三四十年之计,造宅一区,及其所有,既死则众子分裂,未几荡尽,则家遂不存。如此则家且不能保,又安能保国家?
夫所谓宗者,以己之旁亲兄弟来宗已,所以得宗之名。是人来宗己,非已宗于人也。所以继襧,则谓之继襧之宗;继祖,则谓之继祖之宗。曾髙亦然。
言宗子者,谓宗主祭祀。宗子为士,庶子为大夫以上,牲祭于宗子之家。非独宗子之为士,为庶人亦然。
宗子之母在,不为宗子之妻服,非也。宗子之妻与宗子共事宗庙之祭者,岂可夫妇异服?故宗子虽母在,亦当为宗子之妻服也。东酌牺象,西酌罍尊,须夫妇共事,岂可母子共事也?未娶而死,则难立后,为其无母也。如不得已,须当立后,又须并其妾母与之,大不得已也。未娶而死,有妾之子,则自是妾
译《尚书》难以读懂,大概是因为很难有如此宏大的胸襟。如果只想要解释其中的义理,那就不难了。《尚书》说上天应验如同回声和影子,那些祸福果真如此吗?大体上天道无法直接看见,只能通过百姓来观察。百姓所喜悦的,上天必定喜悦;百姓所厌恶的,上天必定厌恶。这是因为人心最为公正,也最为众多。百姓虽然极其愚昧无知,但在涉及私利时才会昏昧不明。至于事情不涉及私利之处,自然就是公正明达的。大体上众人所趋向的,必定是理。理之中就蕴含着天道,所以想要了解天道,通过观察人心就可以。
广泛听取众人意见,舍弃个人私见,这是尧的做法;与别人共同行善,这是舜的做法;听到善言就礼拜,这是禹的做法;用人只凭自己判断,改过不吝惜,这是汤的做法;没听说也能效法,没劝谏也能进入正道,这是文王的做法;他们都虚怀若谷,以天下为己任。
恭敬、明察、文德、思虑,这是尧的德行。深邃、智慧、文明,温和、防范、诚信充实,这是舜的德行。舜的德行与尧不同。大概圣人有一个善的根源,足以兼摄天下的善。如果以文字的多寡来衡量德行的优劣,那么孔子温良、恭俭、谦逊,比尧多一个字,至于八元八凯,齐圣、广渊,明允、笃诚,忠肃、恭懿,宣慈、惠和,那么文字就更多了。这样反而超过了圣人。就像孟子所说,尧舜之道,不过是孝悌罢了。大概是因为知道根本所在。
现在称《尚书》,恐怕应当称《尚书》,是崇尚奉上的意思,如同尚衣、尚食。先儒说武王在孟津观兵,两年后伐商,如果是这样,那么武王就是两次行动了。因为有这个说法,所以在《中庸》中说“一戎衣而有天下”,解释为“一戎衣”,大概是自己说成两次了。孟子说:“取之而燕民不悦,不取,这是文王的做法;取之而燕民悦,就取之,这是武王的做法”。这件事间不容发,当天命未绝,就是君臣关系;当天命已绝,就是独夫。所以不奉行天命,罪责是相同的。然而问天命是否已绝,怎么占卜呢?只是看人情罢了。诸侯不期而会者八百,当时难道是由武王决定的吗?
灵台是百姓开始归附的时候,先儒指认为文王受命的年份,这极大地损害了义理。又如司马迁说文王从羑里归来,与太公施行阴德以倾覆纣王的天下,这样文王就是乱臣贼子了。只有董仲舒认为文王哀怜纣王的不道,所以直到太阳偏西也不吃饭。至于韩愈,也能认识到圣人作《羑里操》中有“臣罪当诛兮,天王圣明”的话。文王对待纣王,行事极其尽道了。先儒解经如此,君臣之道尚且不明,还有什么义理呢?如《考槃》这首诗,“永矢弗过,弗告”,解释为“永不复告君过”,君主难道是贤者吗?
《诗序》必定是周代所作,但也有后人添入的,那就极其浅近,自然可以辨别。如说“不肯饮食教载之”,只见诗中云“饮之、食之、教之、诲之、命彼后车、谓之载之”,便说“教载”,完全不成言语。
又如高子说:“灵星之尸,分明是高子所言,更何疑【一也】《七月》之诗,计古人治理天下国家,只是预备而已。
邵雍解释:“他山之石,可以攻玉。玉是温润之物,如果两块玉互相磨,则无所成,必须用石头来磨它。譬如君子与小人相处,被小人侵凌,就修省畏避,动心忍性,增益其不能,这样道理就出来了。”
宗法
管束天下人心,收拢宗族,敦厚风俗,使人不忘本,必须明确谱系世族,并确立宗子法。宗法不立,人就不知道统系来源。古人很少有不知道来源的。宗子法废除后,后世尚存谱牒,还有遗风。谱牒又废除,人家不知道来源,没有百年之家,骨肉没有统系,即使是至亲恩情也淡薄。
宗子法不立,朝廷就没有世臣。且如公卿一日崛起于贫贱,以至成为公相,宗法不立,死后家族就散了,家业不传。宗法若立,则人人各知来源,朝廷大有所益。有人问朝廷有何益?公卿各保其家,忠义难道能不立吗?忠义既立,朝廷的根本难道能不固吗?现在骤得富贵者,只能做三四十年的打算,造一所宅子,及其所有,死后众子分裂,不久荡尽,家遂不存。这样家尚且不能保,又怎么能保国家?
所谓宗,是以自己的旁亲兄弟来尊奉自己,所以得宗之名。是人来尊奉自己,不是自己尊奉别人。所以继祢,就称为继祢之宗;继祖,就称为继祖之宗。曾祖、高祖亦然。
说宗子,是指宗主祭祀。宗子是士,庶子是大夫以上,牲祭在宗子之家。不仅是宗子为士,为庶人亦然。
宗子的母亲在世,不为宗子的妻子服丧,这是不对的。宗子的妻子与宗子共同主持宗庙祭祀,怎么可以夫妇异服?所以宗子虽然母亲在世,也应当为宗子的妻子服丧。东酌牺象,西酌罍尊,必须夫妇共同主持,怎么可以母子共同主持呢?未娶而死,就难以立后,因为他没有母亲。如果不得已,必须立后,又必须连同其妾母一起,这是大不得已。未娶而死,有妾之子,那么自然是妾
母也。
天子建国,诸侯建宗,亦天理也。譬之于木,其上下挺立者,本也。若是旁枝大叚茂盛,则本自是须低摧。又譬之于河,其正流者,河身。若是泾流泛滥,则自然后河身转而随泾流也。宗之相承,固理也。及旁支昌大,则须是郤为宗主。至如伯邑考,又不闻有罪,只为武王之圣,顾伯邑考不足以承太王之绪,故须立武王。所以然者,与其使祖先享卿大夫之祭,不若享人君之礼。
译母亲啊。
天子建立邦国,诸侯建立宗庙,这也是天理。拿树木来打比方,上下挺立的主干,就是根本。如果旁边的枝条粗大茂盛,那么主干自然就会显得低矮萎缩。再拿河流来打比方,正流的水道,就是河身。如果支流泛滥,那么自然后来河身就会转而跟随支流。宗法世代相承,本来就是道理。等到旁支昌盛壮大,就应当让他们退居为宗主。至于像伯邑考,又没有听说他有罪过,只是因为武王圣明,考虑到伯邑考不足以继承太王的基业,所以必须立武王。之所以这样,是因为与其让祖先享受卿大夫的祭祀,不如让他们享受君王的礼遇。
至如人有数子,长者至微贱,不立其间。一子仕宦,则更不问长少,须是士人承祭祀。
古所谓支子不祭也者,惟使宗子立庙主之而已。支子虽不得祭,至于斋戒致其诚意,则与祭者不异。与,则以身执事;不可与,则以物助之。但不别立庙为位行事而已。后世如欲立宗子,当从此义,虽不与祭,情亦可安。若不立宗子,徒欲废祭,适足长惰慢之志,不若使之祭,犹愈于已也。今日大臣之家,且可方宗子法。譬如一人数子,且以适长为大宗,须据所有家计,厚给以养宗子。宗子势重,即愿得之,供宗子外,乃将所有均给族人。宗子须专立教授,宗子之得失责在教授。其他族人别立教授,仍乞朝廷立条,族人须管遵依祖先立法,仍许族人将已合转官恩泽乞囬授宗子,不理选限官,及许将奏荐子弟恩泽与宗子,且要主张门户。宗子不善,则别择其次贤者立之。
后来朝廷有制,曾任两府则宅舍不许分,意欲后世尚存某官之宅,或存一影堂,知尝有是人。然宗法不立,则此亦不济事。唐狄人杰、顔杲卿、眞卿后,朝廷尽与官,其所以旌别之意甚善,然亦处之未是。若此一人死,遂却絶嗣,不若各就坟冡给与田五七顷,与一闲名目,使之世守其禄。不惟可以为天下忠义之劝,亦是为忠义者实受其报。又如先代帝王陵寝,其下多有闲田,每处与一闲官世守之。
礼言祭毕,然后敢私祭。为如父有二子,幼子欲祭,父来兄家祭之,此是私祭。祖有诸孙,适长孙已祭,诸孙来祭者,祭于长孙之家,是为公祭。
王制》言大夫之庙一昭一穆,与太祖之庙而三。若诸侯,则以有国指始封之君为太祖。若大夫,安得有太祖?宗子既庙其祖,襧支子不得别祭,所以严宗庙,合族属。故曰:「庶子不祭祖襧,明其宗也。」
宗子为士,立二庙;支子为大夫,当立三庙。是曾祖之庙,为大夫立,不为宗子立。然不可二宗别统,故其庙亦立于宗子之家。
张子全书卷四
钦定四库全书
张子全书卷五
礼乐
礼反其所自生,乐乐其所自成。礼别异,不忘本,而后能推本为之节文;乐綂同,乐吾分而已。礼,天生自有分,别人须推原其自然,故言反其所自生。乐则得其所乐,即是乐也,更何所待?是乐其所自成。
周乐有象,有大武,有酌。象,是武王为文王庙所作,下武继文也。武功本于文王,武王继之,故武王归功于文王,以作此乐。象文王也。大武必是武王既崩,国家所作之乐,奏之于武王之庙。酌必是周公七年之后,制礼作乐时,于大武有增添也。故酌言告成大武也。其后必是酌以祀周公。
治乱以相为,周召作;讯疾以雅为,太公作。
入门而县兴,金奏。此言两君相见,凡乐皆作,必肆夏也。至升堂之后,其乐必不皆作,奏必有品次。大合乐,犹今之合曲也,必无金石,止用匏竹之类也。八音克谐,堂上堂下尽作也,明矣。
古乐不可见。葢为今人求古乐太深,始以古乐为不可知。只此《虞书》「诗言志,歌永言,声依永,律和声」,求之得乐之意,葢尽于是。诗只是言志,歌只是永其言而已,只要转其声,令日可听。今人歌者,亦以转声而不变字为善。歌长言后,却要入于律。律则知音者知之,知此声入得何律,古乐所以养人徳性中和之气。后之言乐者,止以求哀,故晋平公曰:「音无哀于此乎?」哀则止以感人不善之心。歌亦不可以太髙,亦不可以太下。太髙则入于噍杀,太下则入于啴缓。葢穷本知变,乐之情也。
周礼》言乐六变而致物各异,此恐非周公之制作本意,事亦不能如是确然。若谓天神降,地只出,人▯可得而礼,则庸有此理。
商、角、徴、羽皆有主,出于唇、齿、喉、舌。独宫声全出于口,以兼五声也。徴恐只是徴【平】或避讳为徴【仄】如是则清浊、平仄不同矣,齿舌之音异矣。
今尺长于古尺,尺度权衡之正,必起于律。律本黄钟,黄钟之声以理,亦可定古法。律管当实千有二百粒秬黍,后人以羊头山黍,用三等筛
译至于像人有好几个儿子,长子地位极其低贱,就不让他处在祭祀的主位上。如果一个儿子做官,那么就不再问是长子还是幼子,必须是士人才能承继祭祀。
古人所说的“支子不祭祀”,只是让宗子设立庙宇来主持罢了。支子虽然不能主持祭祀,至于斋戒来表达他的诚意,那就和参加祭祀的人没有区别。能参加祭祀的,就亲身参与事务;不能参加祭祀的,就用财物来资助。只是不另外设立庙宇和神位来行事罢了。后世如果想要确立宗子,应当遵循这个义理,即使不参与祭祀,情理上也可以心安。如果不确立宗子,白白地想要废除祭祀,恰好足以助长懒惰轻慢的心志,不如让他参与祭祀,还比废除要好。如今大臣之家,暂且可以比照宗子的法则。比如一个人有几个儿子,暂且以嫡长子为大宗,必须根据所有的家产,优厚地供给来供养宗子。宗子势力重要,就愿意得到这个位置,在供养宗子之外,才将所有的财产平均分给族人。宗子必须专门设立教授,宗子的得失责任在于教授。其他族人另外设立教授,仍然请求朝廷制定条例,族人必须遵守祖先制定的法规,仍然允许族人将原本可以转授给子孙的恩荫乞求回授给宗子,不理会选官的期限,以及允许将奏荐子弟的恩荫给予宗子,暂且要求他主持门户。宗子不贤良,就另外选择其次贤良的人来确立。
后来朝廷有规定,曾经担任两府官职的人,宅第不允许分割,意思是想让后世还保留某位官员的宅第,或者保留一个影堂,知道曾经有过这个人。然而宗法不确立,那么这也无济于事。唐代狄仁杰、颜杲卿、颜真卿的后代,朝廷全都给予官职,他们用来表彰区别的本意很好,然而处理得也不恰当。如果这些人死了,就断绝了后代,不如各自在坟墓旁给予五七十顷田地,给一个闲散的官名,让他们世代守护这份俸禄。这不仅可以作为天下忠义之士的劝勉,也是让忠义之人实际得到报答。又如先代帝王的陵寝,下面多有闲田,每处给一个闲散官员世代守护。
《礼记》说祭祀完毕,然后才敢进行私祭。比如父亲有两个儿子,幼子想要祭祀,父亲来到兄长家祭祀,这就是私祭。祖父有多个孙子,嫡长孙已经祭祀,其他孙子来祭祀的,在长孙家祭祀,这就是公祭。
《王制》说大夫的庙宇一昭一穆,加上太祖的庙宇共三座。如果是诸侯,就因为有国家,把始封的君主作为太祖。如果是大夫,怎么能有太祖呢?宗子既然在庙宇中祭祀祖父,支子就不能另外祭祀,所以严肃宗庙,合拢族属。所以说:“庶子不祭祀祖父,是为了明确他的宗子。”
宗子是士,设立两座庙宇;支子是大夫,应当设立三座庙宇。这是曾祖的庙宇,是为大夫设立的,不是为宗子设立的。然而不可以有两个宗子分别统领,所以他的庙宇也设立在宗子家中。
张子全书卷四
钦定四库全书
张子全书卷五
礼乐
礼是返回它所由产生的本源,乐是乐于它所自行成就的状态。礼区分差异,不忘根本,然后才能推究根本来制定节度文饰;乐统合相同,乐于自己的本分而已。礼,天生自有分别,别人必须推究其本源的自然状态,所以说返回它所由产生的本源。乐则得到它所乐于的,这就是乐,还等待什么?这是乐于它所自行成就的。
周代的乐舞有《象》,有《大武》,有《酌》。《象》,是武王为文王庙所作的,意思是继承文王的武功。武功本源于文王,武王继承它,所以武王把功劳归于文王,以此创作此乐。《象》歌颂文王。《大武》必定是武王去世后,国家所作的乐舞,在武王的庙宇中演奏。《酌》必定是周公七年之后,制礼作乐时,在《大武》基础上有所增添。所以《酌》说告成《大武》。其后必定是用《酌》来祭祀周公。
治理混乱用相和来配合,由周公、召公创作;讯问疾苦用雅乐来配合,由太公创作。
入门而悬挂的乐器兴起,金奏响起。这是说两君相见,凡是乐舞都演奏,必定是《肆夏》。等到升堂之后,其乐舞必定不都演奏,演奏必定有品级次序。大合乐,就像现在的合曲,必定没有金石乐器,只用匏竹之类。八音和谐,堂上堂下全部演奏,这是明显的。
古乐不可见。大概是因为今人探求古乐太深,才开始认为古乐不可知。只看这《虞书》中的“诗言志,歌永言,声依永,律和”,探求它得到乐舞的意义,大概都在这里了。诗只是表达志向,歌只是延长其言辞而已,只要转换其声音,使其可以听。今人唱歌,也以转换声音而不改变字音为善。歌长言之后,却要合于律吕。律吕则懂音乐的人知道,知道此声合于何律,古乐之所以能培养人的德性中和之气。后世谈论乐舞的人,只求哀怨,所以晋平公说:“没有比这更哀怨的音乐了吗?”哀怨就只用来感动人不善的心。歌也不可以太高,也不可以太低。太高就进入急促短促,太低就进入舒缓宽缓。大概穷究根本知道变化,是乐舞的情状。
《周礼》说乐舞六变而招致的物类各异,这恐怕不是周公制作的本意,事情也不能如此确定。如果说天神降临,地祇出现,人鬼可以得到礼遇,哪有这种道理。
商、角、徵、羽都有主音,出于唇、齿、喉、舌。唯独宫声完全出于口,以兼有五声。徵恐怕只是徵【平声】或避讳为徵【仄声】,这样则清浊、平仄不同,齿舌之音也就不同了。
现在的尺比古尺长,尺度权衡的正确,必定起源于律吕。律吕本于黄钟,黄钟的声音以理,也可以确定古法。律管应当实装一千二百粒秬黍,后人用羊头山的黍,用三等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