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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藏台湾私法物权编十六

第二四章程

史藏 · 别史 · 已译 · 第 350–350 段

屏东书院之设,由来久矣!莫为之前,虽美弗彰;莫为之后,虽盛弗传。自嘉庆甲戌年,邑主楚江吴性盛与猴山诸先生,总理郭萃、林梦杨,捐首萧兆荣,董事萧启德、江启源、郑纯修、黄绍锺等议定基趾,筹划规模。乙亥年九月起工,腊月告竣;但项款额本质既立,而华彩未加。里内份县主,芾南刘荫棠,会请郭萃、刘瑞麟、萧启德、萧启元协力劝损,增修油漆,聿成轮奂大观。乃未几吴、刘二公解任,诸先生继议,而书院空存矣!惟拔亭先生与萧启邦、陈珏、许嗅盛营为建置租产,虽有淡薄经营,越年辛丑桂月间,合同计算开费不敷,考课难举。而拔亭先生方解任,诸同人公议,设立规条,再请萧启邦起而接踵跑办。纲举目张,经费日加,嗣后历任董事陆续营置,诸费稍足,祭祀考课以永远举行,是亦淡属之幸也。特恐人往事湮,难以稽考,丁丑秋,诸同人议将规约租条勒石,以垂久远。爰序其缘起,以昭示来日焉!节程各条,开列于左:

一、公议:院中椅棹对象原是读书考课应用,外人不得乱借。其余或要用,须先通知院丁,向掌院之人言借,许诺然后搬出,毋得擅便。

一、公议:历年租项新旧拖欠,理事者务必竭力收讨;或时屡讨不还,亟宜通知诸同人出头迫讨,预先陈明。

一、公议:文昌帝君、五子先贤,本配春秋祀,定于二八中丁酉永远举行,必不容废。

第二五碑记

创建试院碑记

余以乙亥冬调任新邑。越明春,适奉檄举行邑试,集多士于公庭,杂踏拥挤,无以严防范而重甄陶,其非圣朝作育人材之意,与士君子怀才欲试之心也。粤稽新竹为堑故址,其邑试先附于彰化。嘉庆十五年间,先伯祖勒襄公总制闽、浙,巡视台疆,始奏归淡水厅治。近同治十有三年,沈文肃公巡台,复请旨分置郡县。前人经营改设,具有精心,官斯土者顾可固陋就简,听其校士无所,而不为创建试院之举乎!爰亟集款损廉,谋诸绅士,择县署之阳,地名巡司口者,平基定向,庀材鸠工。经始于夏五月,告成于月之辛丑。院宇凡三重,堂区规模宏敞,两廊列坐一千号,门楼前拱甬道,围墙井列,后建阁高耸,供奉奎星神像,计费番银八千九百八十四元六角九点正有奇。是设也,则有训导施天钧,府经历李继昆,典史传若金,绅董林祥叆、林汝海、陈浚芝、郑如兰、李联萼、高廷琛、陈其德等共襄厥成,余何力之有!然窃冀诸生之发轫于斯者,日就月将,以经术为经济,勉为国家有用之才,俾学校扬庥,而海邦生色,余亦可无愧司牧矣!是为记。光绪十年正月谷旦,补里授埔抚民通判权知新竹县事桐城方祖荫立。

碑记

今将题捐芳名数目开列于左:

计开

一、新竹县方捐银一百元

一、林恒茂捐银四百元

一、李陵茂捐银五十元

一、陈其德捐银二百元

一、黄照卿捐银一百元

一、杜镜滨捐银二百元

一、黄胜吉捐银一百元

一、胀程材捐银六十五元

一、王瑶记捐银二百七五元

一、杜汉淮捐银三千元

一、郑如兰捐银二百元

一、郑以典捐银一千元

一、高廷琛捐银二十元

一、郭合捐银一百元

一、张维岩捐银二百元

一、林凤仪捐银一百元

一、陈凤岐捐银一百元

一、本庄内案赔款剩余缴捐银四百元

一、苏团芳捐银一千五百元

一、蔡景熙捐银六百元

一、叶祥孚捐银二百元

一、何柳万等生捐银九十八元

一、何锦泉捐银一百元

一、黄仕配捐银一百元

一、陈万顺捐银一百元

一、郭程铭捐银二十元

以上共捐银九千一百四十八元正

光绪十三年(岁次丁亥)冬阳月谷旦立石。

光绪十五年孟冬之月,以修书院余款添盖中道川亭,特记。

第二六佃批字

台湾府县学业主乐局,为给佃批,以便耕作事。今据本庄陈养、林万山同请给蔗份园一只,址在山顶,大小共十坵半。大一坵,东至车路,西至车路,南至陈家公园,北至上帝爷祀业园。又山顶七坵,东至埔,西至埔,北至本局,南至本局。又二坵,东至林家园,西至埔,北至本局,南至本局。又半坵,东至车路,西至埔,南至本局,北至陈家。四至填明为界,年带纳本局大租糖一千二百觔。此园前系王池历欠多租,本局起耕之底,今既据养、山等同备银一百元抵纳本局课项,请给永为耕作,其历年带大租糖王池完纳,不敢抗欠。倘该佃有不法滋事以及欠大租项,本局定即一概起耕,毋贻后悔。合给佃批字,付执为照。

咸丰元年二月日本局给。

第四节宗教

第一 执照

第二 卖杜绝尽根契字

第三 转典契字

第四 转典契字

第五 献空地为祀业契字

第六 卖杜绝尽根瓦店契字

第七 卖杜绝尽根契字

第八 尽根绝契字

第九 转典契字

第一○ 典契字

第一一 卖尽杜绝根契字

第一二 卖杜绝尽根契字

第一三 丈单

第一四 丈单

第一五 条规

第一六 章程

第一七 杜卖尽根店契字

第一八 杜卖尽根水田契字

第一九 杜卖尽根水田契字

第二○ 丈单

第二一 丈单

第二三 丈单

译屏东书院的设立,已经由来很久了!没有前人开创,即使美好也无法彰显;没有后人承继,即使兴盛也无法流传。自嘉庆甲戌年起,邑主楚江吴性盛与猴山诸位先生,以及总理郭萃、林梦杨,首倡捐资的萧兆荣,董事萧启德、江启源、郑纯修、黄绍锺等共同议定地基,筹划规模。乙亥年九月开工,腊月完工;但经费数额和根本格局虽已确立,装饰仍未增益。里内份县主、芾南刘荫棠会同郭萃、刘瑞麟、萧启德、萧启元,协力劝募捐资,增修油漆,终于造成宏伟壮观的景象。不久吴、刘二位公离任,诸位先生继续商议,但书院只空存建筑罢了!只有拔亭先生与萧启邦、陈珏、许嗅盛努力筹建置办租产,虽然经营所得微薄,到了辛丑年桂月间,合约核算后发现经费不足,考试课业难以举行。此时拔亭先生又将离任,众同人共同商议,设立规条,再请萧启邦出来接续奔走办理。纲领既举,细目也张,经费日益增加;此后历任董事陆续经营置办,诸项费用渐渐充足,祭祀和考试课业得以永久举行,这也是淡属的幸运。特别担心人员更替后往事湮没,难以查考,于丁丑年秋季,众同人商议把规约和租产条款刻在石上,以流传久远。于是叙述事情的缘起,昭示后人。各项章程条款开列如下:一、共同议定:院中的椅子、桌子等器物,原本是读书和考试课业所用,外人不得随意借用。其余如有使用需要,必须先通知院丁,向掌院之人说明借用,得到许可后才能搬出,不得擅自取用。一、共同议定:历年新旧租项的拖欠,理事之人务必竭力催收;如果多次催讨仍不归还,应立即通知众同人出面强力催讨,并事先说明。一、共同议定:文昌帝君、五子先贤,原定春秋祭祀,规定在二月、八月的中丁日永远举行,绝不允许废止。第二五碑记 创建试院碑记 我在乙亥年冬季调任新邑。第二年春天,恰好奉檄举行县试,把众多士子集中在公堂,杂乱拥挤,无法严格防范并慎重选拔培育人才;这既不符合圣朝培养人才的本意,也不符合士君子怀才求试的心愿。考察得知,新竹是堑城旧址,过去新竹的县试先附属于彰化。嘉庆十五年间,先伯祖勒襄公总制闽、浙,巡视台湾疆域,才上奏请求将其归入淡水厅治理。近至同治十三年,沈文肃公巡台,又请求朝廷下旨分置郡县。前人筹划经营改设,确实用心周密,作为当地官员,难道可以固守简陋,任由士子无处考试,而不举行创建试院之举吗?于是立即筹集款项并捐出俸禄,与乡绅商议,选择县署南面的巡司口为址,平整地基,确定朝向,备办材料,聚集工匠。五月开始施工,到该月辛丑日完工。试院建筑共三重,堂区规模宽敞,两廊排列座位一千号,门楼前有拱形甬道,围墙整齐排列,后面建有高耸的阁楼,供奉奎星神像。总计费用为番银八千九百八十四元六角九点有余。此次设置试院,有训导施天钧、府经历李继昆、典史传若金,以及乡绅董事林祥叆、林汝海、陈浚芝、郑如兰、李联萼、高廷琛、陈其德等共同协助完成,我又出了多少力呢?但我私下希望在这里起步的各位生员,日积月累地进步,把经学之术用于经世致用,努力成为国家有用的人才,使学校得到光大、海邦增添光彩,我也就可以无愧于主持教化的职责了!特作此记。光绪十年正月谷旦,补里授埔抚民通判权知新竹县事桐城方祖荫立。碑记 现将题名捐资者姓名及数目开列如下:现开列如下:一、新竹县方捐银一百元 一、林恒茂捐银四百元 一、李陵茂捐银五十元 一、陈其德捐银二百元 一、黄照卿捐银一百元 一、杜镜滨捐银二百元 一、黄胜吉捐银一百元 一、胀程材捐银六十五元 一、王瑶记捐银二百七五元 一、杜汉淮捐银三千元 一、郑如兰捐银二百元 一、郑以典捐银一千元 一、高廷琛捐银二十元 一、郭合捐银一百元 一、张维岩捐银二百元 一、林凤仪捐银一百元 一、陈凤岐捐银一百元 一、本庄内案赔款剩余缴捐银四百元 一、苏团芳捐银一千五百元 一、蔡景熙捐银六百元 一、叶祥孚捐银二百元 一、何柳万等生捐银九十八元 一、何锦泉捐银一百元 一、黄仕配捐银一百元 一、陈万顺捐银一百元 一、郭程铭捐银二十元 以上共捐银九千一百四十八元整 光绪十三年(岁次丁亥)冬阳月谷旦立石。光绪十五年孟冬之月,因修缮书院的余款而添建中道川亭,特此记载。第二六佃批字 台湾府县学业主乐局,为发给佃批,以便耕作事。今据本庄陈养、林万山共同请求发给蔗份园一处,地址在山顶,大小共十坵半。大的一坵,东至车路,西至车路,南至陈家公园,北至上帝爷祭祀产业园。又山顶七坵,东至埔,西至埔,北至本局,南至本局。又二坵,东至林家园,西至埔,北至本局,南至本局。又半坵,东至车路,西至埔,南至本局,北至陈家。四至界址填明为准,每年须向本局缴纳大租糖一千二百觔。此园此前属于王池,历年拖欠多项租额,是本局起耕收回的产业。现在既然陈养、林万山共同备银一百元抵缴本局课项,请求发给佃批,准其永久耕作;历年所应缴纳的大租糖,向王池完纳,不敢抗拒拖欠。如果该佃户违法滋事或拖欠大租,本局一定立即收回起耕,勿使其日后后悔。合发给佃批字,交付执持为凭。咸丰元年二月日本局发给。第四节 宗教 第一 执照 第二 卖杜绝尽根契字 第三 转典契字 第四 转典契字 第五 献空地为祀业契字 第六 卖杜绝尽根瓦店契字 第七 卖杜绝尽根契字 第八 尽根绝契字 第九 转典契字 第一 ○典契字 第一一 卖尽杜绝根契字 第一二 卖杜绝尽根契字 第一三 丈单 第一四 丈单 第一五 条规 第一六 章程 第一七 杜卖尽根店契字 第一八 杜卖尽根水田契字 第一九 杜卖尽根水田契字 第二 ○丈单 第二一 丈单 第二三 丈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