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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藏台湾私法物权编五

第三节贌权

史藏 · 别史 · 已译 · 第 169–191 段

同立招贌耕约字人银主李三合记、佃人吴振坤等,缘合有起耕水田一所,址在员山堡镇平庄。其田东西四至界址及甲数分声,悉载在丈单字内明白,原配圳水通流灌足。今因乏力耕作,有佃人坤自备牛工、种子、农具,托认耕人前来承贌,当日三面议定,佃人备出无利碛地银六十大元正,交合亲收足讫。明约今年纳小租谷一百三十石正,分作早七晚三两季完纳清楚,务必在埕经风煽净,不得湿冇抵塞,亦不得少欠升合;如有少欠者,就碛地银扣抵;纵有不足,就认耕人讨赔足数。该课租系业主自完,至于庄中科派诸费及风水不顺,照上下田邻比例。其田限贌三年,自戊戌年冬至起,至辛丑年冬至止。限满之日,务于八月半前先送定银为凭,余俟冬至日两相交清。此系二比喜悦,口恐无凭,合立招贌耕约字二纸一样,各执一纸为照。

即日同认耕人交合亲收过约字内无利碛地银六十大元正足讫,再照。

一、批明:此田年小租谷一百三十石,内除早季应纳利息谷七十八石,余概归于业主收回,以为完纳课租及庄中科派甲数抽捐诸费,又照。

光绪戊戌年十一月日。

代笔人李成昌

认耕人林德梓

同立招贌耕约字人银主李三合记、佃人吴振坤

第三招贌耕约字

同立招贌耕约字业主李及西、佃人张■〈忄兴〉蕉等,缘西有自置水田一段,址在茅埔庄三十九结尾,配食圳水通流灌足,并田寮茅屋四间、水车一张、竹围稻埕一应在内。兹因乏力耕作,托中引向佃人张■〈忄兴〉蕉自备牛工、种子前来承耕。即日当场三面议定,佃人备出无利碛地银六十大元,同中交西亲收足讫,随即将田踏明四至界址,交付佃人张■〈忄兴〉蕉前去耕作。议明该田全年小租谷一百二十石,于早季西收成之日,交纳清楚,务要经风煽净,不敢湿冇抵塞,亦不敢少欠拖延升合;如有少欠,愿将碛地银扣抵足数;如有不敷,就保认耕人赔补足额,不敢异言。递年番租、课租,业主自理,水租佃人完纳。至于庄中科派诸费,以及风水不顺,照依田邻上下比例而行。其田限贌十年,自光绪辛卯年冬至起,至辛丑年冬至止。限满之期,八月中日先送定头银为准,其余银俟冬至日交清佃人收回;而佃人应将水田并田寮等件交还业主别贌,各不得刁难滋生枝节。此系二比甘愿,并无抑勒反悔,口恐无凭,同立招贌耕约字一样二纸,各执为照。

即日同中保交西亲收过招贌耕约字内无利碛地银六十大元正足讫是实,再照。

一、批明:作大小堡系业主自理,与佃人无干,批照。

光绪十七年十一月日。

代笔人蓝世昌

保认耕人游朝南

同立招贌耕约字业主李及西佃人张■〈忄兴〉蕉

第四招贌耕合约字

同立招贌耕合约字人清邑圣母祀首事李登第、郑日升,佃人吴火熖等,缘圣母祀有水田一段,址在东势顺安庄,其甲数分声四至界址在单契内明白,原配圳水灌足。乏佃耕作,凭中招得佃人吴火熖自备工本前来耕作,即日同中三面议定,佃人备出无利碛地银七十二大元正,即交首事人等收讫。每全年佃人应纳小租谷五十六石正,分为早七晚三交纳,早季应纳小租谷三十九石二斗正,晚季应纳小租谷十六石八斗正,务宜收成之时,在埕晒干经风煽净,不敢湿冇抵塞,亦不敢少欠升合;如有少欠升合者,愿将碛地银控抵补足;倘有不敷,就认耕之人赔补足数,不得异言。其田限贌三年为届,自辛丑年冬起,至丁未年冬止。限满之日,任从首事人等别贌新佃,不得刁难。此系二比甘愿,各无抑勒反悔,口恐无凭,笔乃有据,合同立招贌耕合约字二纸,各执一纸为照。

即日同中首事人等亲收过佃人无利碛地银七十二大元正足讫,再照。

一、批明:倘有庄中科派,以及年冬丰歉,俱照田邻比例而行,批照。

光绪二十七年(辛丑)十一月日。

代笔人郑旭初

为中并保认人朱成

同立招耕合约字人业主首事李登第郑日升佃人吴火熖

第五招贌约字

译共同立招租耕约字的人为银主李三合记、佃户吴振坤等。因有水田一处需要耕作,地址在员山堡镇平庄。该田东西四至界址以及甲数、分数,全部在丈单字内载明,原有圳水畅通,灌溉充足。如今因为缺乏耕作力量,有佃户吴振坤自行准备牛、人工、种子和农具,托认耕人前来承租耕作;当日三方当面议定,佃户交出无利碛地银六十大元正,由双方共同亲自收足。当年约定缴纳小租谷一百三十石正,分为早季七成、晚季三成两季缴清,务必在晒谷场经风扬净,不得以湿谷抵充,也不得少欠一升一合;如有少欠,就从碛地银中扣抵;即使仍有不足,也由认耕人追讨赔足。该课租由业主自行缴清;至于庄中的科派各项费用以及风水不顺,按上下田邻的比例办理。该田租期三年,自戊戌年冬至日起,至辛丑年冬至止。期限届满之日,务必在八月十五日前先送定银作为凭据,其余款项等到冬至日双方交清。这是双方自愿,口头约定恐怕没有凭据,合立招租耕约字两纸,内容相同,各执一纸为凭。当日认耕人一同交付,双方亲自收足约字内所载无利碛地银六十大元正,再次作为凭据。一、批注说明:此田每年小租谷一百三十石,其中扣除早季应缴的利息谷七十八石,其余全部归业主收取,用于缴纳课租以及庄中的科派、按甲数抽取的捐费等,再次作为凭据。光绪戊戌年十一月日。代笔人李成昌 认耕人林德梓 共同立招租耕约字的人为银主李三合记、佃户吴振坤 第三 招租耕约字 共同立招租耕约字的业主李及西、佃户张■〈忄兴〉蕉等,因李及西有自置水田一段,地址在茅埔庄三十九结尾,配有圳水畅通流入,灌溉充足,并包括田寮茅屋四间、水车一张、竹围稻场等一应物件。如今因为缺乏力量耕作,托中人介绍,招佃户张■〈忄兴〉蕉自行准备牛、人工和种子前来承耕。当日三方当面议定,佃户交出无利碛地银六十大元,由中人共同交给李及西亲自收足,随即将田地踏勘明确四至界址,交付佃户张■〈忄兴〉蕉前去耕作。议定该田全年小租谷一百二十石,于早季收成时交清给李及西,务必经风扬净,不得以湿谷抵充,也不敢少欠或拖延一升一合;如有少欠,愿从碛地银中扣抵足数;如有不足,由保认耕人赔补足额,不敢有异议。逐年的番租、课租由业主自行办理,水租由佃户缴清。至于庄中的科派各项费用以及风水不顺,均按田邻上下的比例办理。该田租期十年,自光绪辛卯年冬至日起,至辛丑年冬至止。租期届满时,应在八月中旬先交定头银作为准据,其余银款等到冬至日交清,由佃户收回;佃户应将水田、田寮等物交还业主,另行招租,双方都不得刁难或滋生枝节。这是双方甘愿订立,并无强迫或反悔;口头约定恐怕没有凭据,合立内容相同的招租耕约字两纸,各执一纸作为凭证。当日中人和保认人共同将款项交给李及西,由李及西亲自收足招租耕约字内所载无利碛地银六十大元正,确有其事,再次作为凭据。一、批注说明:大小堡的相关事务由业主自行办理,与佃户无关,特此批明为凭。光绪十七年十一月日。代笔人蓝世昌 保认耕人游朝南 共同立招租耕约字的业主李及西、佃户张■〈忄兴〉蕉 第四 招租耕合约字 共同立招租耕合约字的人为清邑圣母祀首事李登第、郑日升,佃户吴火熖等。因圣母祀有水田一段,地址在东势顺安庄,田亩数、分数和四至界址在单契内载明,原有圳水灌溉充足。由于缺少佃户耕作,经中人介绍招得佃户吴火熖自行准备工本前来耕作;当日中人和双方三面议定,佃户交出无利碛地银七十二大元正,当即交由首事人等收足。佃户每年应缴小租谷五十六石正,分早季七成、晚季三成交纳;早季应缴小租谷三十九石二斗正,晚季应缴小租谷十六石八斗正。务必在收成时于晒谷场晒干并经风扬净,不敢以湿谷抵充,也不敢少欠一升一合;如有少欠,愿从碛地银中扣抵补足;若仍不足,则由认耕人赔补足数,不得有异议。该田租期三年,自辛丑年冬开始,至丁未年冬结束。期限届满之日,任凭首事人等另行招租新佃,不得刁难。这是双方甘愿订立,彼此都没有强迫或反悔;口头约定恐怕没有凭据,书面才有证据,合立招租耕合约字两纸,各执一纸为凭。当日中人和首事人等亲自收足佃户交来的无利碛地银七十二大元正,再次作为凭据。一、批注说明:如果有庄中的科派,以及年景丰歉等事,都按田邻比例办理,特此批明为凭。光绪二十七年(辛丑)十一月日。代笔人郑旭初 为中并保认人朱成 共同立招耕合约字的人:业主、首事李登第、郑日升,佃户吴火熖 第五 招租约字

合立招贌约字人圣祖祠主事陈辉煌、陈际春、陈济川、陈国桢、佃人陈日发等,缘圣祖有香祀山场一处,址在来龙社,并带大埤一口、茇仔林一所、茅仔埔一所,四至界址俱载垦单内明白。今因乏力种作,招得佃人陈日发等出首承贌,备出定银二元,同堂交主事川等亲收足讫。当日面议全年应纳山租银一十八元正,约定于八月间陆续交付川等诸首事收存,至二月二十八日交纳足数,以便转交值炉,收为恭祝圣诞之需,不得少缺分文;如有短缺情事,就认耕人赔补足数。其山场限贌十二年,自光绪乙酉年三月二十三日起,至丙申三月二十三日止。限满之日,应于冬至前,主事等备出定银二元,交付佃人;佃人亦将山场交还主事等,以便别贌,各不得异口。佃人亦不得将该山场所产之树木任意斧削,亦不得将埤底鱼苗数罟尽取。此系二比甘愿,各无抑勒反悔,口恐无凭,笔乃有据,同立招贌约字二纸一样,各执一纸为照。

即日川主事等亲收过招贌约字内定银二元足讫,再照。

一、批明:字内全年租银十八元正,因山场再欲种茶,别加租四元,计共二十二元正足讫是实,又照。

一、批明:若要升租银,俟年限满之日始能再议,立约字不得生端是实,又照。

光绪十一年三月日。

代笔人陈振声

认耕人陈德性、陈国香

陈常昭、陈凤祥、陈达源、陈占梅、陈明珠

同立招贌约字人圣祖祠陈辉煌、陈际春、陈济川、陈国桢、陈宗文、陈深潦

陈应瑞、陈寿山、陈保全

佃人陈日发

第六贌耕字

立贌耕字人许红生,有自备牛工、种子、农器等件,今因乏田耕作,托保认耕人向与林德性手内出贌水田一段,址在东势加礼标庄,四至界址载在丈单买契字内明白。原配圳水通流灌溉充足,又带作围、菜园、荒埔一应在内。托保认耕人招得佃人许红生前来承耕,当日三面议定大租系业主自理,该佃人年纳小租粟九十七石正。又议备出无利碛地银七十二大员正。其银即日同保认人交付性亲收足讫;其田随即踏明四至界址,交付佃人前去耕作。其全年小租粟分为早七晚三两季完纳,早季该纳小租粟六十七石九斗正,晚季该纳小租粟二十九石一斗正,务要在埕晒干,经风扇净,不敢以湿冇抵塞。其水租佃人完清取单,交付业主收存,以及庄中科派诸费照上下田邻比例而行。其逐年小租不敢小欠升合;如有小欠,愿将碛地扣抵;如有不足,就保认耕人赔补足额,任从业主起耕别贌,日后不敢异言。其田限贌九年,自光绪癸未年冬至起,至光绪壬辰年止。限满届期,佃人即将水田、竹围等项交付业主收回;而业主亦将无利碛地银七十二大员,交付佃人。互相交还,各不得刁难。此系二比甘愿,各无反悔,口恐无凭,合立贌耕字一纸,付执为照。

即日同保认耕人,生亲交过贌耕字内无利碛地银七十二大元正足讫,再照。

光绪九年(癸未)十一月日。

代笔人李春芳

保认耕人林光定

立贌耕字人许红生

第七贌耕字

立贌耕字人许定赐,有自备牛工、种子,乏田耕作,托中向林戴顺出贌水田一大段,时三面议定,全年该贌小租谷一百六十石正,又带竹围一所、茅屋三间。其小租谷分作早七晚三,早季该纳契谷一百十二石正,晚季该纳租谷四十八石正。即日同中佃人备出无利碛地银一百五十大员正,交付业主亲收足讫,将水田踏明界址,指交佃人前去耕作。其租谷务要在埕晒干,经风扇净,不敢湿冇抵塞,亦不敢少欠升合;如是小欠升合者,任从业主将碛地银扣抵;如有不足,就保认耕人赔补足数。倘风雨不顺,庄中科派,田邻比例而行。其大租业主理清,水租佃人完纳。其田限贌六年,自光绪辛卯冬至起,至丁酉年冬至止。限满之日,佃人将田交还业主,业主将无利碛地银送还佃人,各不得刁难。口恐无凭,立贌耕字一纸,付执为照。

即日同中赐亲交过业主贌耕字内无利碛地银一百五十大员正足讫,再照。

光绪十七年十一月日。

代笔人李芳春

保认耕人许丑

立贌耕字人许定赐

第八贌耕字

译共同立招租约字的人为圣祖祠主事陈辉煌、陈际春、陈济川、陈国桢,佃户陈日发等。因圣祖祠有香祀山场一处,地址在来龙社,并包括大埤一口、茇仔林一处、茅仔埔一处,四至界址都在垦单内载明。如今因为缺乏力量种植耕作,招得佃户陈日发等出面承租,交出定银二元,由同堂人员交给主事陈济川等亲自收足。当日当面议定,每年应缴山租银一十八元正,约定在八月间陆续交给陈济川等各位首事收存,到二月二十八日缴足,以便转交值炉,用作恭祝圣诞的费用,不得少一文钱;如有短缺,由认耕人赔补足数。该山场租期十二年,自光绪乙酉年三月二十三日起,至丙申年三月二十三日止。期限届满之日,应在冬至前由主事等备出定银二元交给佃户;佃户也应将山场交还主事等,以便另行招租,双方不得有异议。佃户也不得任意砍削该山场所产树木,也不得把埤底鱼苗用尽捕取。这是双方甘愿订立,彼此都没有强迫或反悔;口头约定恐怕没有凭据,书面才有证据,合立内容相同的招租约字两纸,各执一纸为凭。当日主事陈济川等亲自收足招租约字内所载定银二元,再次作为凭据。一、批注说明:约内所定全年租银为十八元正,因山场还要种茶,另加租银四元,共计二十二元正,确有其事,再次作为凭据。一、批注说明:如果要提高租银,须等租期届满之日才能重新议定;立下约字后不得制造事端,确有其事,再次作为凭据。光绪十一年三月日。代笔人陈振声 认耕人陈德性、陈国香 陈常昭、陈凤祥、陈达源、陈占梅、陈明珠 共同立招租约字的人:圣祖祠陈辉煌、陈际春、陈济川、陈国桢、陈宗文、陈深潦 陈应瑞、陈寿山、陈保全 佃户陈日发 第六 租耕字 立租耕字的人许红生,自备牛、人工、种子、农具等物,如今因为缺乏田地耕作,托保认耕人向林德性手中租出水田一段,地址在东势加礼标庄,四至界址在丈单买契字内载明。原有圳水畅通,灌溉充足,又包括作围、菜园、荒埔等一应土地。托保认耕人招得佃户许红生前来承耕;当日三方议定,大租由业主自行办理,该佃户每年缴纳小租粟九十七石正;又议定交出无利碛地银七十二大员正。该银当日由保认人一同交给林德性亲自收足;田地随即踏勘明确四至界址,交给佃户前去耕作。全年小租粟分早、晚两季按七成、三成缴清;早季应缴小租粟六十七石九斗正,晚季应缴小租粟二十九石一斗正,务必在晒谷场晒干,经风扬净,不敢用湿谷抵充。水租由佃户缴清并领取收据,交业主收存;庄中的科派各项费用,按上下田邻比例办理。每年小租不敢少欠一升一合;如有少欠,愿从碛地银中扣抵;〔原文数字、纪年保留:三两〕 如果押地银不足,就由保认耕人赔补到足额,业主可以另行起耕招佃,日后不得提出异议。这块田限贌九年,自光绪癸未年冬至起,至光绪壬辰年止。期限届满时,佃人立即把水田、竹围等交还业主收回;业主也把无利息的押地银七十二大员交给佃人。双方互相交还,任何一方都不得刁难。这是双方自愿约定,各自不得反悔。只是口说无凭,合立贌耕字一纸,交双方收执作为凭证。同日,保认耕人亲自交清贌耕字内所载无利息押地银七十二大元,已经足额,再作凭证。光绪九年(癸未)十一月日。代笔人李春芳 保认耕人林光定 立贌耕字人许红生 第七贌耕字 立贌耕字人许定赐,因自己备有牛、劳力和种子,却缺少田地耕作,托中人向林戴顺承贌一大段水田。三方当时议定,每年应缴小租谷一百六十石,另带竹围一所、茅屋三间。小租谷分为早季七成、晚季三成交纳:早季应纳契谷一百十二石,晚季应纳租谷四十八石。同日,佃人当着中人备出无利息押地银一百五十大员,交业主亲自收讫;业主将水田踏明界址,指交佃人前去耕作。租谷务必在场地晒干,经风扇扬净,不得以潮湿谷物抵充,也不得少欠一升一合;如有少欠,任凭业主从押地银中扣抵;如仍不足,就由保认耕人赔补到足额。若风雨失调,庄中摊派费用,按田邻比例办理。大租由业主负责清缴,水租由佃人完纳。这块田限贌六年,自光绪辛卯年冬至起,至丁酉年冬至止。期限届满之日,佃人把田交还业主,业主把无利息押地银退还佃人,双方不得刁难。口说无凭,立贌耕字一纸,交付收执作为凭证。同日,当着中人,许定赐亲自交清贌耕字内所载无利息押地银一百五十大员,已经足额,再作凭证。光绪十七年十一月日。代笔人李芳春 保认耕人许丑 立贌耕字人许定赐 第八贌耕字

立贌耕字人游德旺,有自备工本、农物、器具,今因乏田耕作,爰托保认耕人问向业主杨兰记贌出头围堡金面出庄水田一段,四至界址明白,原配自山泉水通流灌足。当日同保认耕人明约,旺应备出无利碛地洋银伍大员正。其银交业主兰记亲收足讫;业主随将田踏明四至界址,交旺佃人前去耕种。全年该纳小租谷二十石正,分为两季早七晚三交纳清楚,早季应纳小租谷十四石,晚季应纳小租谷六石。不论年冬丰歉,务要在埕晒干,经风扇净,不敢湿冇抵塞,亦不敢少欠升合等情;如有此情,愿将碛地银扣抵谷银;倘若扣抵不敷,就将保认人赔补足数,不敢异言。其田限贌三年,自己亥年冬至起,至壬寅年冬至止。届满应将田起清交还业主掌管,另贌别佃;旺若无拖欠租谷,业主应将碛地银交还佃人收回。此系业佃喜悦,各无抑勒反悔,口恐无凭,立贌耕字一纸,付执为照。

即日同保认耕人旺交过贌耕字内无利碛地银五大员正足讫,再照。

光绪二十五年(天运己亥)十一月日。

代笔人杨勤光

保认耕人杨源荣

立贌耕字人游德旺

第九贌耕字

立贌耕字人朱炉中,今因乏田耕作,自备牛只、春粮种子、工本、农器,托中保向杨兰记贌出水田二段,计四甲五分零,址在下四围堡车路头庄,东西四至界址俱载在单契字内明白。原配圳水通流灌足,并带新水车一张,长七尺,价银九员在内。即日三面议定,备出无利碛地洋银二十大员正。全年应纳小租粟五十石正,务宜早季完清,在埕晒干,经风扇净,付业主收回,不得湿冇抵塞,亦不敢少缺升合;如有小缺者,愿将碛地银控抵;不敷者,就保认耕人赔补足数,不敢异言。倘若庄中科派,及风水不顺,照田邻比例而行。课租业主自理,水租佃人完纳。其田限贌三年,自光绪己亥年冬至起,至壬寅年冬至止。届期之日,即将水田、新水车交付业主别贌别佃;若无拖缺租银,收回碛地别用,两相交还,各不得刁难。此系二比喜悦,永无反悔,口恐无凭,合立贌耕字一纸,付执为照。

即日同中保中交过贌耕字内无利碛地洋银二十大员正足讫,再照。

光绪己亥年十一月日。

代笔人杨觐光

保认贌耕人朱应宾

立贌耕字朱炉中

第十贌耕证书

今有佃人□□,向业主□□贌过□□县□□堡□□庄水田一份,自备碛地、种籽、耕牛、农器前去耕种,递年应纳租谷一切章程列明于后:

第一条:佃人备出碛地银□□圆,付业主收存,不算利息;退耕之后,一切清楚,方得领回。

第二条:佃人每年应纳业主小租谷□百□十石□斗□升□分,作早□晚□交纳清楚。其租谷须当经风扇净,不得混用湿冇抵额。无论天灾水火,丰歉年岁,概当如期纳足。

第三条:该田所带大租、水租,概系佃人带纳清楚,逐年须将完单送交业主收存。

第四条:递年应纳政府地租,业主自理;其家屋税、庄中科派,及卫生保甲诸费,佃人自理。

第五条:该田不拘年限,业主均可随时起耕另贌他人,佃人不得违拗。

第六条:如业主要起耕别贌他人,或佃人自要退耕,均当于中秋前先行通知,送定为准。至冬节前十日,佃人自应迁移他处,将该田原带物件点交新佃,晚冬稻草应先付新佃收贮。

第七条:该田所带田寮、竹围、树木、果子,佃人均不得擅自毁伤。道路、水沟、屋宇、牛稠、井厕倘有损坏,佃人自应随时修补,不得坐视破坏。如要起盖房屋,非经通知业主派人查明,领给盖屋证书,日后不得向业主支领厝价,亦不得擅将应纳租谷扣抵。

第八条:凡田界所关,佃人均不得擅自移徒及栽种竹木作为墓地。住宅之内,亦不得借居匪类,及修藏违禁对象。

第九条:佃人如有短欠租谷及违背章程,自应将田付业主起耕。所欠租额,应照依时结价,将碛地银付业主扣抵;倘有不敷,应将牛只、家器,听业主变卖抵还;再有短欠,由认耕之人赔还足数。

第十条:认耕之人系代佃人负担其责任;如佃人有短欠租谷,违背章程之事,认耕人应代其偿还足数,履行契约。此系二比甘愿,日后不得异言。

右约十条,佃人应照确守,不得违背。为此付业主收执,为照。

光绪年月日(旧历年月日)。

□□县□□堡□□庄番户□□□

佃人□□□

□□县□□堡□□庄番户□□□

认耕人□□□

第一一招耕字

译立贌耕字人游德旺,因自己备有劳力、资金、农物和器具,却缺少田地耕作,于是托保认耕人向业主杨兰记承贌头围堡金面出庄的水田一段,四至界址清楚,原有山泉水贯通,足以灌溉。当日同保认耕人明确约定,游德旺应备出无利息押地洋银伍大员。该银交业主杨兰记亲自收讫;业主随即将田地踏明四至界址,交给游德旺作为佃人前去耕种。每年应缴小租谷二十石,分早、晚两季,按七成、三成交清:早季应纳小租谷十四石,晚季应纳六石。不论年景丰歉,租谷都必须在场地晒干,经风扇扬净,不得以潮湿谷物抵充,也不得少欠一升一合等;如有这种情形,愿从押地银中扣抵谷价;如扣抵不足,就由保认人赔补到足额,不得提出异议。此田限贌三年,自己亥年冬至起,至壬寅年冬至止。期限届满,应将田地清退出交业主管理,由业主另贌给其他佃人;游德旺若没有拖欠租谷,业主应把押地银退还佃人收回。这是业主和佃人双方自愿,各无强迫、反悔;口说无凭,立贌耕字一纸,交付收执作为凭证。同日,游德旺当着保认耕人交清贌耕字内所载无利息押地银五大员,已经足额,再作凭证。光绪二十五年(天运己亥)十一月日。代笔人杨勤光 保认耕人杨源荣 立贌耕字人游德旺 第九贌耕字 立贌耕字人朱炉中,因缺少田地耕作,自己备有牛只、春粮种子、劳力、资金和农具,托中人保向杨兰记承贌水田两段,共计四甲五分有余,地址在下四围堡车路头庄,东西四至界址都已载明于单契字内。原有圳水贯通,足以灌溉,并带新水车一张,长七尺,价银九员包括在内。同日三方议定,应备出无利息押地洋银二十大员。每年应纳小租粟五十石,务必在早季缴清,在场地晒干,经风扇扬净,交业主收取,不得以潮湿谷物抵充,也不得少欠一升一合;如有少欠,愿从押地银中扣抵;如仍不足,就由保认耕人赔补到足额,不得提出异议。若庄中有摊派,或风水失调,按田邻比例办理。课租由业主自行处理,水租由佃人完纳。此田限贌三年,自光绪己亥年冬至起,至壬寅年冬至止。期限届满之日,即将水田、新水车交业主另贌给其他佃人;如果没有拖欠租银,押地银由业主收回另作他用,双方互相交还,不得刁难。这是双方自愿,永不反悔;口说无凭,合立贌耕字一纸,交付收执作为凭证。同日,中保人交清贌耕字内所载无利息押地洋银二十大员,已经足额,再作凭证。光绪己亥年十一月日。代笔人杨觐光 保认贌耕人朱应宾 立贌耕字人朱炉中 第十贌耕证书 今有佃人□□,向业主□□承贌□□县□□堡□□庄的一份水田,自己备有押地银、种子、耕牛和农具前去耕种。每年应缴租谷的一切章程列明如下:第一条:佃人备出押地银□□圆,交业主收存,不计利息;退耕以后,双方一切账目清楚,才可以领回。第二条:佃人每年应向业主缴纳小租谷□百□十石□斗□升□分,按早□晚□交清。租谷必须经风扇扬净,不得用潮湿谷物混充抵额。无论遭遇天灾、水灾、火灾,还是丰年、歉年,都必须按期缴足。第三条:这块田所附带的大租、水租,全部由佃人负责缴清,每年必须把完纳凭单送交业主收存。第四条:每年应缴的政府地租由业主自行处理;房屋税、庄中摊派以及卫生、保甲等各项费用由佃人自行负担。第五条:这块田不论约定年限,业主都可以随时收回耕作权,另贌给他人,佃人不得违抗。第六条:如果业主要收回田地另贌给他人,或佃人自己要退耕,都必须在中秋前预先通知,以通知确定为准。到冬至前十日,佃人应自行迁往别处,并把田地原有的物件清点交给新佃人;晚冬稻草应先交给新佃人收存。第七条:凡是田界范围内的田寮、竹围、树木和果树,佃人都不得擅自毁坏。道路、水沟、房屋、牛棚、井厕如果有损坏,佃人应随时修补,不得坐视其毁坏。如果要建盖房屋,必须先通知业主派人查明,并领取盖屋证书;否则日后不得向业主索取房屋费用,也不得擅自从应缴租谷中扣抵。第八条:凡涉及田界的事项,佃人都不得擅自移动界址,也不得栽种竹木作为墓地。住宅内也不得借给匪类居住,或修建、藏匿违禁物品。第九条:佃人如果拖欠租谷或违反章程,应当把田交给业主收回耕作。所欠租额应按当时价格结算,并由业主从押地银中扣抵;如果仍不足,就把牛只、家中器物听凭业主变卖抵还;再有不足,由认耕人赔还到足额。第十条:认耕人负责代佃人承担责任;如果佃人拖欠租谷或违反章程,认耕人应代为偿还足额,并履行契约。这是双方自愿约定,日后不得提出异议。以上十条,佃人应当确实遵守,不得违反。现将此约交业主收执作为凭证。光绪年月日(旧历年月日)。□□县□□堡□□庄番户□□□ 佃人□□□ □□县□□堡□□庄番户□□□ 认耕人□□□ 第一一招耕字

立招耕字人后垄庄土名后垄杜明华、杜子静,同杜纯青、杜达臣,有承祖父遗下水田一段,址在苗粟一堡后垄庄,土名田心仔,经政府丈明地番一一七番,田二分三厘五毫五丝;一二○番,田一甲六分三厘六毛;一一九番,畑一分五厘二毫正。今因乏佃耕作,就将前记甲数抽出一半,托中引就招得后垄庄,土名田心仔林牙观出首承耕,时牙手内备出无利碛地龙银一百大员正。即日同中亲交业主收入足讫;随将此半段水田及埔园,踏明界址,交付牙自备种子、牛犁等件,前去耕作。时三面言定此半段水田,逐年配纳小租谷五十四石正,候至六月早季收成之日,在埕经风煽净,付业主雇工量清,不得湿冇抵塞,亦不敢拖欠升合,须要年款年清,不敢异言;若租谷无清楚,听业主将碛地银控抵足数;如有不敷,向担耕人支取足数,起耕另贌,不敢异言。其田五年为限,自乙巳年十月起,至庚戌年十月止。限满之日,听业主备还碛地银,起耕别贌他佃,亦不敢藉端滋事;使无碛地银清还,依旧付佃人牙耕作,业主不得推诿。此系二比喜悦,各无迫勒,口恐无凭,立招耕字一纸,付执为照。

代笔人朱查某

担耕保认人李坵

批明:字内有写「遇大凶之年,照附近水田比较」之句抹消,皆不准凭,须换作「丰凶之年,两不加减,逐年要五十四石小租完纳,不得少欠」,照。

光绪三十一年十一月日。

立招耕字人杜子静杜明华、杜纯青、杜达臣

五谷丰登

第一二贌耕字

立贌耕字人线东堡顶山脚庄八十三番地吴江,有向杨吉臣贌过红仁涂崁后山边坑仔墘新开水田,大小计共七坵。然事在经始,租额未知,爰今江先试耕种,本年租谷许江自收,免纳业主。若至来年光绪三十三年,该田租额则由业主按田起租征收。此时江若不愿照业主所定租额完纳,其田则仍为江佃作;若江不愿照业主所定租额完纳,自宜退耕,听业主别招佃作。此系两相议愿,日后不得异言,合立贌耕字一纸存照。

光绪三十二年五月日。

立贌耕字人吴江

第一三贌耕字

立贌耕字新廍社刘东海,今向吴德昌官备出凤邑嘉祥里新廍社后园一甲七分,分作三段,计四坵;又社东南角大石头脚园三分,计一坵,自备工本前去耕种,俟冬成备好糖一千七百斤,明过糖廍交纳吴德昌官小租,不敢小缺。其装糖笼箨,及运列草仔寮,即船头寮所有用费,俱业、佃对开。另东海应代完方夸老官大租糖四廍,实重五百八十觔,取给收单交吴德昌官存照。约至道光八年正月,耕限一年完满,将园送还吴德昌官任招别佃,不敢异言。今欲有凭,合立贌耕字一纸,送执为照。

道光七年二月日。

保认人陈赞司

立贌耕字刘东海

第一四认耕字

立认耕佃人胡道,因乏园耕作,托中引就向陈头家认贌埤仔尾廍牛份园一只,大小共二埒,坐落土名在崩山脚。道认贌竭力耕作,历年不论凶丰,约至冬成,愿完纳业主林郭氏大租糖一十二漏,每漏一百四十五觔实重;又配纳陈头家园租糖一十六担,每担一百觔实重,就本廍青糖粮为准。议约头遍阄交纳全完明白,不敢少缺觔两;如是少缺,愿听头家起耕换佃,别贌他人,不敢刁难抗拒。今欲有凭,立认耕字一纸,付执为照。

嘉庆十二年四月日。

为中人罗援

立认耕字人胡道

代书人陈廷举

第一五认佃耕字

立认佃耕字人台南厅安定里东区胡厝寮庄胡水泉,于光绪二十七年,有开耕溪尾庄胡全安之园一坵,坐落土名在溪尾庄东北畔。面议约定三年内收成五谷,业主无分;至三年外收成五谷,议定约必请业主对半均分。立认佃耕字一纸,付执为照。

光绪二十七年十二月日。

立认佃耕字人胡水泉

第一六认佃耕字

立认佃耕字人六分寮庄杨犁,有耕作溪尾庄胡全安之园二丘,坐落土名在六分寮北畔朱厘同五分尾,言约定每年耕种之五谷,必请求全安列园均分。今欲有凭,立认佃耕字一纸,付执为照。

光绪二十八年七月十三日。

立认佃字耕人杨犁

认人杨忙

第一七认佃耕字

立认佃耕字人台南厅善化里西堡六分寮庄杨■〈氵床〉,有耕作溪尾庄胡全安之园一坵,一甲六分,坐落土名在六分寮庄北畔。两方议约定耕种之五谷,所收成应请业主胡全安对半均分,不敢违约。立佃耕字一纸,付执为照。

光绪二十九年十一月廿九日。

立佃耕字人杨■〈氵床〉

保甲局代笔人庄粪

第一八认佃耕字

立认佃耕字人台南厅安定里东区胡厝寮庄胡瑞珍外十五人,于光绪二十八年一月,有耕作溪尾庄胡全安之园一坵,在东势宅庄北畔。面议每年有耕种五谷,宜请业主对半均分,不敢有违。立认佃耕字一纸,付执为照。

光绪二十九年二月日。

立认佃耕字人胡瑞珍

第一九认佃字

译立招耕字人后垄庄土名后垄的杜明华、杜子静,与杜纯青、杜达臣,共同承继祖父遗下的一段水田,地址在苗粟一堡后垄庄,土名田心仔。经政府丈量,地号为一一七番,田二分三厘五毫五丝;一二 ○番,田一甲六分三厘六毛;一一九番,旱田一分五厘二毫整。现因缺少佃人耕作,便将前述甲数抽出一半,托中人介绍后垄庄土名田心仔的林牙观出首承耕。当时牙观备出无利息押地龙银一百大员。同日当着中人亲自交给业主收讫;随即将这半段水田及埔园踏明界址,交给牙观自行备办种子、牛、犁等物前去耕作。三方议定,这半段水田每年应缴小租谷五十四石,等到六月早季收成时,在场地经风扇扬净,交业主雇工过秤清点,不得以潮湿谷物抵充,也不得拖欠一升一合,必须年年结清,不得提出异议;如果租谷没有缴清,听凭业主从押地银中扣抵到足额;如仍不足,就向担耕人索取补足,收回田地另贌,不得提出异议。此田限五年,自乙巳年十月起,至庚戌年十月止。期限届满之日,由业主退还押地银并收回田地另贌给其他佃人,牙观也不得借故滋事;如果不能清还押地银,就仍交给佃人牙观耕作,业主不得推诿。这是双方自愿,各无强迫;口说无凭,立招耕字一纸,交付收执作为凭证。代笔人朱查某 担耕保认人李坵 批明:字内所写“遇大凶之年,照附近水田比较”一句已经删去,均不得作为依据,必须改为“丰凶之年,两不加减,逐年要五十四石小租完纳,不得少欠”,特此说明。光绪三十一年十一月日。立招耕字人杜子静、杜明华、杜纯青、杜达臣 五谷丰登 第一二贌耕字 立贌耕字人线东堡顶山脚庄八十三番地的吴江,曾向杨吉臣承贌红仁涂崁后山边坑仔墘新开水田,共计大小七坵。但此事刚开始,租额尚未确定,因此现在由吴江先行试耕,本年收成的租谷准许吴江自行收取,免向业主缴纳。到了来年光绪三十三年,该田租额由业主按田地起租征收。如果吴江不愿按照业主确定的租额缴纳,田地仍由吴江作为佃人耕作;如果吴江不愿按业主所定租额完纳,就应当退耕,听任业主另行招佃耕作。这是双方共同议定、自愿同意的事项,日后不得提出异议,合立贌耕字一纸存照。光绪三十二年五月日。立贌耕字人吴江 第一三贌耕字 立贌耕字人新廍社刘东海,今向吴德昌官承贌凤邑嘉祥里新廍社后园一甲七分,分为三段,共四坵;另有社东南角大石头脚园三分,共一坵。刘东海自行备办工本前去耕种,等到冬季收成时备好糖一千七百斤,明确送到糖廍交纳吴德昌官的小租,不得有丝毫短缺。装糖所用的笼箨,以及运送到草仔寮、船头寮的一切费用,由业主、佃人双方分摊。另由东海代为缴纳方夸老官的大租糖四廍,实际重量五百八十觔,并领取收单交吴德昌官存查。约定到道光八年正月,耕作期限一年届满,将园地交还吴德昌官,由其另行招佃,不得提出异议。现在为了有凭据,合立贌耕字一纸,交付收执作为凭证。道光七年二月日。保认人陈赞司 立贌耕字人刘东海 第一四认耕字 立认耕佃人胡道,因缺少园地耕作,托中人介绍向陈头家认贌埤仔尾廍牛份园一块,共大小二埒,地点在土名崩山脚。胡道承认贌后竭力耕作,历年不论丰歉,约定到冬季收成时,向业主林郭氏缴纳大租糖一十二漏,每漏实际重量一百四十五觔;又向陈头家缴纳园租糖一十六担,每担实际重量一百觔,以本糖廍的青糖粮为标准。双方议定,头遍阄交时必须全部缴清,不得少欠觔两;如果少欠,愿听头家收回耕作权、更换佃人,另贌给他人,不得刁难抗拒。现在为了有凭据,立认耕字一纸,交付收执作为凭证。嘉庆十二年四月日。为中人罗援 立认耕字人胡道 代书人陈廷举 第一五认佃耕字 立认佃耕字人台南厅安定里东区胡厝寮庄胡水泉,于光绪二十七年,开耕溪尾庄胡全安的园地一坵,地点在土名溪尾庄东北边。双方当面议定,三年以内的五谷收成归佃人,业主不分取;三年以后收成的五谷,约定必须由业主双方对半均分。立认佃耕字一纸,交付收执作为凭证。光绪二十七年十二月日。立认佃耕字人胡水泉 第一六认佃耕字 立认佃耕字人六分寮庄杨犁,有耕作溪尾庄胡全安的园地二丘,地点在土名六分寮北边朱厘和五分尾。双方约定,每年耕种所得的五谷,必须请胡全安到园中按双方均分。现在为了有凭据,立认佃耕字一纸,交付收执作为凭证。光绪二十八年七月十三日。立认佃耕字人杨犁 认人杨忙 第一七认佃耕字 立认佃耕字人台南厅善化里西堡六分寮庄杨■〈氵床〉,有耕作溪尾庄胡全安的园地一坵,共一甲六分,地点在六分寮庄北边。双方议定,耕种所得的五谷应请业主胡全安对半均分,不得违约。立佃耕字一纸,交付收执作为凭证。光绪二十九年十一月二十九日。立佃耕字人杨■〈氵床〉 保甲局代笔人庄粪 第一八认佃耕字 立认佃耕字人台南厅安定里东区胡厝寮庄胡瑞珍等十五人,于光绪二十八年一月,耕作溪尾庄胡全安的园地一坵,地点在东势宅庄北边。双方当面议定,每年耕种所得的五谷,应请业主对半均分,不得违约。立认佃耕字一纸,交付收执作为凭证。光绪二十九年二月日。立认佃耕字人胡瑞珍 第一九认佃字

立认佃字嘉属王甲庄郑陶,缘陶乏业耕作,托保向垦业主黄学源,即本渊老爷,认充佃丁,给出台辖武定里附近鹿耳门内一带新浮埔地前来搭寮居住。择其淡地耕垦成园,约定开荒之始三年内,佃人收成五谷,业主全无分抽;至四、五、六年,始行四六抽分;惟自第七年起,以后永远对半均分。佃人自备牛犁、种子、肥粪,不论年丰岁歉,所有早晚五谷杂子成熟,实数报明,运到业主租馆交收,不敢丝毫贪匿抗缺;如有贪匿抗缺,愿听业主禀逐究治。但陶既为佃丁,自当安分守法,勤劳力耕,谨遵业主教诲,与佃朋相友相助,以期安居乐业;倘敢愚顽逆教,怠惰废业以及恃强凌弱,为非滋事等情,一经察出,悉听业主随时起耕,逐出界外,另招别佃承接顶耕,陶亦不得藉有工资寮屋为词,恃强刁抗,致于禀究。倘陶情愿自去别图,当将原耕产业一并辞还业主,领回佃字,不得私相授受,擅引别人顶耕,冀图得利,反招咎戾。今陶自来此埔认佃,凡事多承看顾,恩义周至,情逾顾复,正宜实心竭力,稍图报德,世世子孙无忘斯语,合此送执为照。

批明:此业将来业主倘以分收费事,转将按年贌定税银理应如数交纳;但恐海涨地盐,溪崩沙压,有种鲜收,到时业主又当以贌定变作均分,庶佃人无致吃亏,经承业主当天喜诺,世代永远遵行。又此埔截至道光十二年五月止,若要新开园地,务就业主分股踏界之日为始,只准三年开荒,不许仍前又有三年四六之例,合此再照。

道光九年二月日。

保认人着姆

立认佃字人郑陶

代书人黄浅元

第二○贌园字

许立贌园字人台南厅善化里西堡溪尾庄第一番户业主胡全安,有园一坵,坐落土名东势宅庄北畔,受种子约七甲,贌过麻豆堡溪底寮仔庄胡木外十人耕作,议约定每年蕃薯签六千斤,交付业主胡全安收入。限至六年为满,再议约。立贌园字一纸,付执为照。

光绪三十年月日。

立贌园字人胡全安

第二一贌耕字

立贌耕字东螺东堡大坵园庄萧起鹗,有承父遗下水田一段,址在梅州庄东势洋。自己并无雇工可以耕作,今将此田贌与东螺堡梅州庄佃人叶己然出首备出牛工、种子承耕,言约全年小租粟三十石,自道光十八年早冬起,至道光二十一年晚冬止,二比甘愿。时叶己然备出压地银三十元,每元银全年利息二斗,除利粟以外,其租粟付田主收租纳课。若期限已满,银还佃人,田还业主,两不得刁难。其佃人若欲再耕,再立约为凭。口恐无凭,今欲有凭,立贌耕书字一纸,付执为照。

即日亲收过压地银三十元完足,再照。

道光十八年□月日。

亲立耕字人萧起鹗

第二二贌耕字

立贌耕字人东螺东堡五百步庄陈丙琴,有自己建置园一所,址在本庄萧家南势,东、南俱至自己园,西、北俱至萧家田,四至界址明白。前因要银别置,愿将此田出贌,托中向与本庄萧婴出首承贌耕作,明约全年园租粟三石,时婴备出压地银十二元,愿贴每员银全年利粟一斗五升,计共一石八斗,扣抵利粟,倘剩粟一石二斗,分作早晚二季完纳。其银即日琴收讫;其园随即踏明界址,付与银主耕作,明约不拘年限,任其耕作纳租………。此系二比甘愿,各无反悔,口恐无凭,今欲有凭,立贌耕字一纸,付执为照。

即日亲收过贌耕字内佛银一十二大元正完足,再照。

同治十三年三月日

为中代笔人陈行仁

立贌耕字人陈丙琴

第二三招耕字

立招耕字人林戊兴,先年承父遗下创置有山埔一所,坐落土名吊神牌,四至界址面踏分明。今因招得陈穆荣耕作栽种,配出无利碛地银一元正,又配出有利碛地银六元正,每元贴利银二角五点二,共利银一元六角正。其埔业自丁亥冬起,至壬子年冬止,计共二十五年为限。限满之日,银还埔还,兴不得异言生端滋事。此系二比允愿,口恐无凭,立招耕字一纸,付执为照。

一、批明:每年埔租银一元六角正。

再批明:借来佛银六元正,每年每元贴利银二角五点二,即将埔租银抵扣。限满之日,无利碛地银免还。

再批明:又来佛银一元,合共去佛银七元正,有利即将埔租抵塞。

又批明:带有大租不干佃人之事,系业主完纳。

光绪十三年十二月日。

在场黄阿庚

代笔林教化

立招耕字人林戊兴

第二四招耕字

译立认佃字人嘉属王甲庄郑陶,因为缺少产业耕作,托保认人向垦业主黄学源,即本渊老爷,认充佃丁,由业主给出台辖武定里附近鹿耳门内一带新冲积的埔地,前来搭寮居住。选择其中的淡地开垦成园,约定从开荒开始三年以内,佃人的五谷收成由自己全收,业主不抽分;到第四、五、六年,开始按四六比例抽分;从第七年起,以后永远对半均分。佃人自己备办牛、犁、种子和肥料,不论年景丰歉,所有早、晚季五谷杂粮成熟后,都要如实报告数量,运到业主的租馆交收,不得有丝毫隐瞒、抗交或短缺;如有隐瞒、抗交或短缺,愿听业主禀报官府驱逐并追究惩治。但郑陶既然成为佃丁,就应安分守法,勤劳耕作,谨慎听从业主教诲,与其他佃人友爱互助,以求安居乐业;如果敢于愚顽违抗教导、懒惰荒废产业,或倚强凌弱、为非作歹滋事等,一经查出,任凭业主随时收回田地,驱逐出界,另行招募其他佃人承接顶耕;郑陶也不得以自己出过工资、建有寮屋为借口,逞强刁难抗拒,以致被申报追究。如果郑陶愿意自行离开另谋生计,就应把原来耕作的产业一并辞还业主,领回佃字,不得私下转让,也不得擅自带人顶耕,企图获利而反遭罪责。现在郑陶来到这片埔地认作佃户,凡事都承蒙业主照顾,恩义周到,情谊超过父母对子女的抚育,正应当诚心尽力,略作报德;子子孙孙世世代代都不要忘记这些话。于是立此字据,交付收执作为凭证。批明:将来业主如果把这项产业改为按分成收费,租额就改按每年贌定的税银,应该照数缴纳;但恐怕海水上涨使土地含盐、溪岸崩塌泥沙压地,虽有耕种却收成很少,到时业主还应把贌定方式改为均分,使佃人不至于吃亏。经业主当面欣然答应,世代永远遵行。又,此埔地截至道光十二年五月为止;今后若要新开园地,必须以业主分股踏界之日为起点,只准三年开荒,不许仍按以前另有三年四六分成的例子办理。特此再作凭证。道光九年二月日。保认人着姆 立认佃字人郑陶 代书人黄浅元 第二 ○贌园字 准许立贌园字人台南厅善化里西堡溪尾庄第一番户业主胡全安,有园地一坵,地点在土名东势宅庄北边,受种子约七甲,承贌给麻豆堡溪底寮仔庄胡木等十人耕作。双方议定,每年缴纳蕃薯签六千斤,交给业主胡全安收取。期限六年,到期后再行议定。立贌园字一纸,交付收执作为凭证。光绪三十年月日。立贌园字人胡全安 第二一贌耕字 立贌耕字人东螺东堡大坵园庄萧起鹗,承继父亲遗下的一段水田,地址在梅州庄东势洋。因自己没有雇工可以耕作,现将此田贌给东螺堡梅州庄佃人叶己然,由叶己然出首备办牛、劳力和种子承耕。双方约定,每年小租粟三十石,自道光十八年早冬起,至道光二十一年晚冬止,双方自愿同意。当时叶己然备出押地银三十元,每元银每年利息二斗;扣除利粟以外,所收租粟交田主收租纳课。期限届满,银退还佃人,田归还业主,双方不得刁难。佃人如果希望继续耕作,应另立契约作为凭据。口说无凭,现在为了有凭据,立贌耕书字一纸,交付收执作为凭证。同日,亲自收过押地银三十元,已经足额,再作凭证。道光十八年□月日。亲自立耕字人萧起鹗 第二二贌耕字 立贌耕字人东螺东堡五百步庄陈丙琴,有自己建置的园地一所,地址在本庄萧家南势,东、南都到自己的园地,西、北都到萧家的田,四至界址清楚。先因需要银钱另置产业,愿将此田出贌,托中人向本庄萧婴承接贌耕。明白约定每年园租粟三石;当时萧婴备出押地银十二元,并愿按每一元银每年贴利粟一斗五升计算,共计一石八斗,作为利粟扣除;如扣除后尚余粟一石二斗,分早、晚两季缴清。该银同日由陈丙琴收讫;园地随即踏明界址,交给出银人耕作,明白约定不拘年限,任其耕作纳租………这事是双方自愿,各无反悔;口说无凭,现在为了有凭据,立贌耕字一纸,交付收执作为凭证。同日,亲自收过贌耕字内所载佛银一十二大元,已经足额,再作凭证。同治十三年三月日。为中、代笔人陈行仁 立贌耕字人陈丙琴 第二三招耕字 立招耕字人林戊兴,早年承继父亲遗下并开置的山埔一所,地点在土名吊神牌,四至界址当面踏看清楚。现在因招得陈穆荣前来耕作栽种,交付无利息押地银一元,又交付有利息押地银六元;每元银每年贴利银二角五点二,共计利银一元六角。该埔地产业期限自丁亥年冬起,至壬子年冬止,共二十五年。期限届满之日,银退还、埔地退还,林戊兴不得提出异议或借故滋事。这是双方同意的约定,口说无凭,立招耕字一纸,交付收执作为凭证。一、批明:每年埔租银一元六角。再批明:借来佛银六元,每年每元贴利银二角五点二,即从埔租银中扣除。期限届满时,无利息押地银免予归还。再批明:又借来佛银一元,合计借取佛银七元;有利息的部分,即从埔租中扣除抵充。又批明:带有大租的部分与佃人无关,由业主负责缴纳。光绪十三年十二月日。在场人黄阿庚 代笔人林教化 立招耕字人林戊兴 第二四招耕字

立招耕字人萧廷珍,有承祖父遗下吉葬母亲一穴坟埕开创水田,不拘坵数,址在大墩东势庄西南边,四至界址俱至林梅田为界。今因自己不能耕作,托中出贌佃人何石福官承耕,三面言定佃人备出碛地银五大元,又铜钱二千文,交付田主收入应用,其田随即付与佃人耕作。其田无租,其银无利。贌耕三年:丁未年春起,至己酉年冬止。限满之日,银还田还;若无银清还,其田任从再耕,不拘年限。此田珍母亲坟界,与别房人等无干;若有阻挡滋事,珍一力抵挡,不干佃人之事。此系二比甘愿,口恐无凭,立招耕字一纸,付执为照,行。

即日收过碛地银五大元,又铜钱二千文,批明再照,行。

批明:此十二月二十八日,庆收过何石福佛银二大元,限满任庆备银清还石福收回,将田起耕,批照。

道光二十六年十月日。

为中人萧振宗

知见人胞弟萧全庆

立招耕字人萧廷珍

第二五贌耕收碛地银字

立贌耕收碛地银字人张井养、张阿王,偕侄全福、英华、赞贤、五房等,有承祖父遗下水田一甲一分,址在捒东上堡七张犁庄后北势,东至大沟界,西至林大人田小沟界,南至林大人田,北至林寨田界,四至界址面踏分明。配大甲溪坡圳水通流灌溉充足,年纳业主王大租并车工谷道斗一十二石正,年贌小租道斗五十二石正。今因乏人耕作,中招得合吉号、林仕檑等出首前来承贌,当日三面言定碛地银一百七十六大元六角。其银、字即日同中两交收足讫;其田随即踏明界址,付银主前去耕作。限贌九年半:自己巳年六月起,至戊寅年十月冬收成止。限满之日,养、五房等备齐原碛地银一百七十大元六角,交还佃人;而佃人即将田交还养、五房等自耕。如至期无银清还,愿将此田仍付银主耕作,以抵银利息,后不拘年限,银到田还,各不得刁难。此乃二比甘愿,田无租税,银无利息,各无抑勒反悔,今欲有凭,立贌耕收碛地银字一纸,付执为照。

即日同中见收过字内碛地银一百七十大元六角正足讫,再照。

同治八年己巳六月日。

依口代笔方际春

为中人林松茂、江水、涂荖、江秀明

场见人廖山

同立贌耕收碛地银字人张井养、张阿王

偕侄全福、英华、赞贤

第二六招佃耕字

立招佃耕字辛仔罕社番豆莱星仔星,有自置水田一段,址在本社界,东西南北四至各与番田为界,年纳剩稻谷四石。因从前日食难度,有借欠他人账项,将田付佃耕作扣抵利息,究难清款。奈何告贷无门,故将此田再招别佃重贌,加借银元赎田完账,望剩多少银元,以作粮食之资。先尽问番人等不欲承受,外愿托本社土目番耆同招贌佃黄春荣出首承贌,即日三面议定碛地银要多,田租愿少。明备足重碛地银七大元交收足讫,随同踏明田界,交付新佃前去管耕,每年应纳租三斗,年清年款,不得少欠。此田不拘年限,番若有力备足碛地银愿赎此田,务要先日通知,届冬至前将垦送还原佃,外他贌佃;如银元未足,不敢言及赎田之事;时逢春夏,亦不敢任意迫赎,致防农物。此系人番仁义外关,中心甘愿,各无抑勒,口恐无凭,同立招佃耕指摹字一纸,付执为照。

即日亲收招佃耕字内碛地垦银七大元完足。

咸丰元年元月日。

代笔□□□

番耆□□□

知见通事□□□

立招佃耕字□□□

第二七招耕字

立招耕字感恩社番瓦厘目义等,有承祖父遗下山园一所,坐落土名在面前厝庄前,东至乌肉斗园为界,西至木仔巴连园为界,南至车路为界,北至车路为界,四至界址明白为界。今因乏银费用,托中引就与汉人杨膝彰官前来出首承耕,当日三面言议定时出得碛地佛面银一十大元正。银即日同中交收足讫;其园随即踏明界址,付银主前去掌管耕作,历年至六月冬收成之日,配纳大租粟一斗正,给出完单为凭,付执为照。其园限耕自咸丰四年春起,限耕七年为满,听义备齐碛地银向银主赎回,取出招耕字;如是无银可还,依旧照纳大租粟一斗正,再掌耕作,不敢阻挡异言生端。保此园系目义承祖物业,与别番亲人等无干,亦无重张典挂他人不明为碍;如有不明等情,目义一力出首抵挡,不干银主之事。此系二比甘愿,各无反悔,口恐无凭,今欲有凭,立招耕字一纸,付执为照。

再批明:即日同中收过招耕字内佛面银一十大元正完足,再照。

咸丰四年十月终起。

为中人蔡阿和官

代笔人自己瓦里目义

立招耕字感恩社番瓦厘目义

第二八约字人

译立招耕字人萧廷珍,有承继祖父遗下、吉葬母亲的一穴坟埕,并开垦成水田一段,不论多少坵,地址在大墩东势庄西南边,东、西、南、北四至界址都以林梅的田为界。现在因为自己不能耕作,托中人出面招租给佃人何石福承耕,三方议定,佃人缴出碛地银五大元以及铜钱二千文,交给田主收取使用,这块田随即交给佃人耕作。此田不收租,所收银两不计利息。贌耕三年:从丁未年春季起,到己酉年冬季止。期限届满之日,银还田还;如果不能清还银两,这块田任由对方继续耕作,不限年限。此田及珍母亲的坟界,与其他房族人员无关;如果有人阻挡滋事,由珍一力抵挡,与佃人无关。这是双方甘愿的事情,口说恐怕没有凭据,所以立招耕字一纸,交付执存作为凭证,特此。当日收过碛地银五大元,另收铜钱二千文,批注明白,作为凭证。批明:本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庆收过何石福佛银二大元;期限届满时,庆备银清还,石福收回田地起耕。批注为凭。道光二十六年十月日。中人萧振宗 知见人、胞弟萧全庆 立招耕字人萧廷珍 第二五贌耕收碛地银字 立贌耕收碛地银字人张井养、张阿王,和侄子全福、英华、赞贤及五房等人,共同承有祖父遗下的水田一甲一分,地址在捒东上堡七张犁庄后北势,东至大沟为界,西至林大人田小沟为界,南至林大人田,北至林寨田为界,四至界址已经当面踏勘清楚。配有大甲溪坡圳水流灌溉,水源充足;每年缴纳业主王大租及车工谷道斗一十二石正,每年缴纳贌小租道斗五十二石正。现在因为缺少人力耕作,经中人招得合吉号、林仕檑等人出面前来承贌,当日三方议定碛地银一百七十六大元六角。银两和契字当日由中人见证,双方交收完毕;田地随即踏明界址,交给出银者前去耕作。贌期九年半:从己巳年六月起,到戊寅年十月冬收成时止。期限届满之日,养、五房等备齐原碛地银一百七十大元六角,交还佃人;佃人随即把田交还养、五房等自行耕作。如果到期不能清还银两,愿意把此田仍交给出银者耕作,以抵作银两利息;此后不限年限,银到田还,双方都不得刁难。这是双方甘愿的事情,田地不收租税,银两不计利息,双方都没有受到强迫,也不得反悔。现在为了有凭据,立贌耕收碛地银字一纸,交付执存作为凭证。当日由中人见证,收过契字内所载碛地银一百七十大元六角,确实足数,再作凭证。同治八年己巳六月日。依口述代笔方际春 中人林松茂、江水、涂荖、江秀明 在场见证人廖山 同立贌耕收碛地银字人张井养、张阿王 和侄子全福、英华、赞贤 第二六招佃耕字 立招佃耕字人辛仔罕社番豆莱星仔星,有自己置办的水田一段,地址在本社界内,东西南北四至都以番田为界,每年缴纳剩稻谷四石。因为从前生活困难,又借欠了他人的账项,把田交给佃人耕作以抵利息,最终仍难以清偿债款。无奈借贷无门,所以把这块田再次招给别的佃人重新贌耕,并加借银元赎回田地、还清账款,希望剩下多少银元就作为粮食费用。先询问番人等,没有人愿意承受;于是托本社土目、番耆一同招租,佃人黄春荣出面承贌。当日三方议定,碛地银要多给,田租愿意少收。佃人缴足碛地银七大元,当日收讫;随即踏明田界,交给新佃人前去管理耕作,每年应纳租三斗,逐年清缴,不得少欠。此田不限定年限;番人如果有能力备足碛地银,愿意赎回此田,必须提前通知,并在冬至以前把已经开垦的田交还原佃人,再另行贌给其他佃人;如果银元不足,不敢提出赎田之事;时逢春夏,也不敢任意强行赎田,以免妨害农作物。这是汉人与番人之间出于仁义的事情,内心甘愿,双方都没有受到强迫;口说恐怕没有凭据,所以共同立招佃耕指摹字一纸,交付执存作为凭证。当日亲自收足招佃耕字内所载碛地垦银七大元。咸丰元年元月日。代笔人□□□ 番耆□□□ 知见通事□□□ 立招佃耕字人□□□ 第二七招耕字 立招耕字人感恩社番瓦厘目义等,有承继祖父遗下的山园一所,坐落在土名面前厝庄前,东至乌肉斗园为界,西至木仔巴连园为界,南至车路为界,北至车路为界,四至界址清楚。现在因为缺少银钱使用,托中人引介汉人杨膝彰官前来出面承耕,当日三方议定应缴碛地佛面银一十大元正。银两当日由中人见证交收完毕;园地随即踏明界址,交给出银者前去掌管耕作,每年到六月冬收成之日,缴纳大租粟一斗正,并开具缴清凭单,交付执存作为凭证。园地限耕从咸丰四年春季起,七年为期;允许义备齐碛地银向出银者赎回,取出招耕字;如果没有银可还,就仍照缴大租粟一斗正,继续掌管耕作,不敢阻挡或另生异议。保证此园是目义承继祖业,与其他番族亲人无关,也没有重复张典、抵押给他人等不明情形妨碍;如果有不明情形,由目义一力出面抵挡,与出银者无关。这是双方甘愿的事情,都不反悔;口说恐怕没有凭据,现在为了有凭据,立招耕字一纸,交付执存作为凭证。再批明:当日由中人见证,收过招耕字内所载佛面银一十大元正,已经足数,再作凭证。从咸丰四年十月底开始。中人蔡阿和官 代笔人、本人瓦里目义 立招耕字人感恩社番瓦厘目义 第二八约字人

同立约字人谢景我、林通,今双方协议,将景我所有外新丰里土名马椆新庄田园一所,带埤一口及公馆糖廍;又内新丰里土名■〈艹〈束刂〉〉仔湖田园一所,并带公馆及糖廍各器具一切,双方议估税银共同对半合股,交通管理配佃耕作。收成五谷、税银等项,届年收成完竣结账,除利息费外,利损对半均分;如股东有先提出资本,均照百元每月行利二分,届年各先利息支清。定限共贌三个年:自光绪二十九年,至三十一年为满,每年各七三足重税银一千元,逐年应就见兑五谷之项先行缴纳,不得延滞;倘失收成,亦当二比摊纳清楚,又不得挨延。其管理人宜当秉心勉力办理,凡有要事务须双方议妥,不得擅专。而管理人并无伙食薪金,若有结实得利,以百分之二抽与酬劳。倘股东侵渔公项,各照百元坐利二分。该冬限至三年满后,以下税银双方即再协议成事,宜再重立约书;若议不成,该田园等项一切归还业主景我掌管,自行设法,各无异言,通亦不得藉言开荒费用等语。至于所有添置物器,公平依时估价相坐,不得刁难善价,致伤交谊。各遵前记条约而行,口恐无凭,合立约字二枚,各执一纸存照。

光绪二十八年十二月十七日旧历壬寅年十一月十八日。

岭前街立会人白咔

台南市内南河街十五番户谢景我

外新丰里深坑仔庄五十番户林通

蓬莱宅庄代书人洪文理

第二九

盖闻:尊崇庙貌,固所以仰答神庥;而创置土田,又所以永垂祀典。此善后之举,允宜刊之碑石,用昭来兹,非可苟焉己也。我埤南天后宫,于光绪壬辰年夏五月,在新开园大埤一带新置田亩一十五甲有奇,年收租谷一百四十八石,以为庙祀酹神福地,意至良也,法至善也。凡属后来包承庙主经管人等,各宜实心实力保护维持,咸知创业之艰,毋或废坠;共矢守成之念,靡至荡然;继继承承,长垂不朽,是所厚望。除将各卖主原契当神焚化,另将包承租谷人等出具保结,分别存留台东州署镇海后军中营流交备案外,兹谨将卖主契据、佃户姓名、田产坐落、应纳钱粮、征收租课各数目,以及包承甘结,分晰刊列于左,以示经久不渝之遗意云。

立杜卖田契字人新开园庄赵添丁、赵添水、刘添丁、吴世忠、张得胜、陈生、潘旺、帝阿偕、帝阿风,大埤庄潘阿添、张珠明等,今因负债无着,需银急用,情愿将各本名开垦成熟之田招人承买,先招伯叔兄弟,继招庄中耆老、左右乡邻均无人承受,嗣托中人问到卑南天后宫欲置祀产,因凭中商议时值田价每甲四十、五十、六十元不等,计卖契九张,共田亩一十五甲零六毫二丝,共应得田价六八洋银七百四十元,当即凭中将田亩四界址数大小踏勘分明,点验指卖。是日银入卖主,契交买主,银、契两清,均无尾缺。至以上所买之田并无重当重典情事;如有来历不明,仍由中人与卖主理清,不与买主干涉。自卖之后,田听买主招佃收租管业,推收过割,纳粮当差,卖主永无异说。恐口无凭,立此杜卖契并原田丈单一并交执为据。凭中黄来成、区达生、张新才、王肇文、宋梅芳、朱紫贵、刘阿来、郑清贵、苏明标

坵段亩数列后:

一、买赵添丁、赵添水田一份,坐落大埤岸,东至车路,西至大水圳,南至董怡俄田,北至张福金田为界。计共大小一十二坵,计亩共一甲六分九厘二毫,价银八十五元。批佃承种,每年应收租谷一十七石正。

一、买刘添丁田二份,一份坐落新开园东首,东至本名园地,西至李寿田,南至本名田,北至水圳为界。一份坐落新开园东首,东至刘阿文田,西至李寿田,南至自己园地,北至温阿二田为界。计二份,共大小坵计亩共一甲六分二厘,价银七十元。批田承种,每年应收租谷一十四担正。

一、买吴世忠田一份,坐落南畔万安庄,东至李文忠田,西至刘天生田,南至李秀田,北至水圳为界。计大小一十五坵,计亩共四分五厘六毛六丝二忽,价银四十元。批佃承种,每年应收租谷八担正。

一、买张得胜田一份,坐落新开园北畔,东至潘寿田,西至水圳,南至潘寿田,北至杨阿二田为界。计共大小十三坵,亩共二甲二分八厘九毛六丝,价银八十元。批佃承种,每年应收租谷一十六担正。

一、买陈生田一份,坐落新开园北畔,东至吴潘旺田,西至水圳,南至陈皎田,北至杨阿二田为界。计共大小五丘,计亩共一甲二分七厘二毛,价银七十元。批佃承种,每年应收租谷一十四担正。

一、买潘旺田二份,一份坐落大浮溪脚,东至草埔小溪,西至陈其和园,南至王阿径田,北至大溪为界。一份坐落大浮溪南势,东至陈其和田,西至刘升安田,南至陈其和田,北至王文受田为界。计两份,共大小二十四坵,计亩共二甲六分七厘六毫,价银一百三十五元。批佃承种,每年应收租谷二十七担正。

译共同立约人谢景我、林通。现在双方协议,将景我所有的外新丰里土名马椆新庄田园一所、连同埤一口和公馆糖廍;以及内新丰里土名■〈艹〈束刂〉〉仔湖田园一所,并连同公馆和糖廍的全部器具,双方议定估价所应纳的税银共同对半合股,交由管理人管理并招佃耕作。收成的五谷、税银等项目,到每年收成完毕后结账,除去利息费用,利润和损失双方各半分配;如果股东有人先提出资本,就按每百元每月利息二分计算,到年底先各自清偿利息。约定共同贌耕三年:从光绪二十九年至三十一年期满,每年各缴足重税银一千元;每年应缴的五谷项目必须先行交纳,不得拖延;即使歉收,也应由双方分摊缴清,不得拖延。管理人应当尽心尽力办理,凡有重要事务必须双方协商妥当,不得擅自专断。管理人没有伙食和薪金;如果结算有实际盈利,就抽取百分之二作为酬劳。如果股东侵吞公款,各按每百元计利二分。三年期限到期后的税银,双方再行协商办理,并应重新订立约书。如果协商不成,这些田园等一切产业归还业主景我掌管,由他自行设法,双方都不得有异议;林通也不得借口开荒费用等理由提出要求。至于所有添置的物件和器具,应当按照当时公平估价后结算,不得刁难而故意压低或抬高价格,以免伤害交情。双方都遵守前述条约办理。口说恐怕没有凭据,所以合立约字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保存作为凭证。〔原文数字、纪年保留:二枚〕 光绪二十八年十二月十七日,旧历壬寅年十一月十八日。岭前街立会人白咔 台南市内南河街十五番户谢景我 外新丰里深坑仔庄五十番户林通 蓬莱宅庄代书人洪文理 第二九 听说,尊崇庙宇的形貌,本来是为了仰报神明的庇佑;创置田产,又是为了永久流传祭祀典礼。这是善后之举,确实应当刻在碑石上,以昭示后世,不能马虎了事。我埤南天后宫在光绪壬辰年夏五月,于新开园大埤一带新置田地一十五甲有余,每年收租谷一百四十八石,作为庙宇祭祀、酹祭神明的福地,用意极为良善,办法也极为妥善。凡是后来承包庙产、经管庙产的人,都应当诚心尽力加以保护维持,都要知道创业的艰难,不可使它废弃衰败;共同立下守成的志愿,不要使产业荡然无存;世代相承,永远流传不朽,这是对大家的厚望。除把各卖主的原契在神前焚化,另将承包租谷的人等出具的保结,分别存留在台东州署、镇海后军中营流交备案之外,现在谨慎地把卖主契据、佃户姓名、田产坐落、应纳钱粮、征收租课的各项数目,以及承包人的甘结,分别清楚地刻列如下,以表示希望长久不变的遗意。立杜卖田契字人新开园庄赵添丁、赵添水、刘添丁、吴世忠、张得胜、陈生、潘旺、帝阿偕、帝阿风,以及大埤庄潘阿添、张珠明等人。现在因为负债而无处筹措,急需银钱使用,愿意将各人名下开垦成熟的田地招人承买。先招伯叔兄弟,接着招庄中耆老和左右乡邻,但都没有人愿意承受;随后托中人询问到卑南天后宫想要购置祭祀产业,于是凭中人商议,当时田价每甲四十、五十、六十元不等,共立卖契九张,合计田地一十五甲零六毫二丝,共应得田价六八洋银七百四十元。当即由中人把田地四至界址、面积大小踏勘清楚,逐块点验指明出售。当日银钱交给卖主,契据交给买主,银、契两清,均无尾欠。上述所卖田地没有重复抵押、典当的事情;如果有来历不明的纠纷,仍由中人与卖主负责理清,与买主无关。出售以后,田地任由买主招佃、收租、管理产业,办理推收过割、纳粮当差等事,卖主永远不得另有异议。恐怕口说没有凭据,所以立此杜卖契,并把原田丈单一并交付执存作为凭据。凭中人黄来成、区达生、张新才、王肇文、宋梅芳、朱紫贵、刘阿来、郑清贵、苏明标 各坵段的亩数列在后面:一、买赵添丁、赵添水的田一份,坐落在大埤岸,东至车路,西至大水圳,南至董怡俄田,北至张福金田为界。共大小一十二坵,合计一甲六分九厘二毫,价银八十五元。批给佃户承种,每年应收租谷一十七石正。一、买刘添丁的田二份:一份坐落在新开园东首,东至本人园地,西至李寿田,南至本人田,北至水圳为界;一份坐落在新开园东首,东至刘阿文田,西至李寿田,南至自己园地,北至温阿二田为界。两份合计大小坵一甲六分二厘,价银七十元。批给佃户承种,每年应收租谷一十四担正。一、买吴世忠的田一份,坐落在南畔万安庄,东至李文忠田,西至刘天生田,南至李秀田,北至水圳为界。共大小一十五坵,合计四分五厘六毛六丝二忽,价银四十元。批给佃户承种,每年应收租谷八担正。一、买张得胜的田一份,坐落在新开园北畔,东至潘寿田,西至水圳,南至潘寿田,北至杨阿二田为界。共大小一十三坵,合计二甲二分八厘九毛六丝,价银八十元。批给佃户承种,每年应收租谷一十六担正。一、买陈生的田一份,坐落在新开园北畔,东至吴潘旺田,西至水圳,南至陈皎田,北至杨阿二田为界。共大小五丘,合计一甲二分七厘二毛,价银七十元。批给佃户承种,每年应收租谷一十四担正。一、买潘旺的田二份:一份坐落在大浮溪脚,东至草埔小溪,西至陈其和园,南至王阿径田,北至大溪为界;一份坐落在大浮溪南势,东至陈其和田,西至刘升安田,南至陈其和田,北至王文受田为界。两份合计大小二十四坵,合计二甲六分七厘六毫,价银一百三十五元。批给佃户承种,每年应收租谷二十七担正。

一、买帝阿偕、帝阿风田一份,坐落新开园东旁,东至帝阿偕园,西至刘文园,南至吴文旺田,北至刘添丁田为界。计共大小十坵,计亩一甲五分正,价银七十五元。批佃承种,每年应收租谷一十五担正。

一、买潘阿添田一份,坐落大埤庄前,东至水圳,西至车路,南至车路,北至横圳为界。计共大小二十三丘,计亩共一甲五分,价银七十五元。批佃承种,每年应收租谷一十五担正。

一、买张珠明田一份,坐落大埤庄山脚,东至山脚,西至大路,南至竹脚福星园地,北至大埤旧营盘为界。计共大小五十六丘,计亩共二甲,价银一百十元。批佃承种,每年应收租谷二十二石正。

以上田契九张,计亩一十五甲零六毛二丝二忽,每年应共收租谷一百四十八担正。至应完钱粮,按照台东定则,定合补平余一并在内,每年应完库平银七两零一分七厘八毛六忽,由庙主在所收谷项下按年开销,合并登明。

具包承甘结字人卑南都总管张新才、区达生、宋梅芳、黄来成、苏明标、郑清贵、朱紫贵等,今当天上圣母座前承领六八洋银七百四十元,买得新开园大埤庄田产一座,计共一十五甲零六毛二丝二忽。其田仍由包承人交与各卖主承佃耕种,庙主不认佃户,只认包承人。言定租课每田价银一百元,每年纳租谷二十担,计共田价七百四十元,每年纳租谷一百四十八担。每年收获之后,限十月底由佃户雇车,一律运送天后宫交纳;倘或遇有实在天干水患,验田收租。其租谷务要干燥洁净,年清年款,不得借口拖缺短少颗粒;如有拖缺短少,即惟包承人是问,限包承人张新才等如数缴出。恐口无凭,立此包承甘结字永远为据。

凭中保人王肇文、刘阿来、朱紫贵

佃户姓名列后:

一、佃户赵添丁、赵添水,种水田一份,计亩一甲六分九厘二毛,每年纳谷一十七担。

一、佃户刘添丁,种田二份,计亩一甲六分二厘,每年纳谷一十四担。

一、佃户吴世忠,种田一份,计亩四分五厘六毛六丝二忽,每年纳谷八担。

一、佃户张得胜,种田一份,计亩二甲二分八厘九毛六丝,每年纳谷一十六担。

一、佃户陈生,种田一份,计亩一甲二分七厘二毛,每年纳租一十四担。

一、佃户潘旺,种田二份,计亩二甲六分七厘六毛,每年纳谷二十七担。

一、佃户帝阿偕、帝阿风,种田一份,计亩一甲五分,每年纳谷二十七担。

一、佃户潘阿添,种田一份,计亩一甲五分,每年纳谷一十五担。

一、佃户张珠明,种田一份,计亩二甲,每年纳谷二十二担。

以上各佃户每年应完租谷一百四十八担,合并登明。

光绪十八年五月日。

彝陵陈鸿江敬书

(勒石)

第三○报明书

当各庄佃户,或有现年贌耕,或有永远贌耕。现年贌耕者,佃户每年向业主取贌,其租谷、茶税无定,依时相商是也。永远贌耕者,佃户自备工本栽种茶欉,建立屋宇,每年仅纳山税银而已,其地基畑地并无别纳税金。至于佃人若有自备工本开辟水田,限十年为满,听佃人耕作免纳小租;至十年以外,然后按田额多少,向业主相商纳租谷是也。兹届丈量之际,理应报明上申候也。

光绪二十五年十一月十日。

石碇堡十一区庄长潘颖悟

青桐坑石笋尖庄委员张溪

平溪仔庄委员李生来

柴桥坑庄委员许运

第三一招贌栽种茶欉字

同立招贌栽种茶欉字人杜论、张赐等,缘论有应份山场埔地一所,址在橹寮坑口,四至界址载在上手字内明白。今因乏力自栽,愿欲出贌于人,即托中招得佃人张赐官自备工本前来承贌,栽种地瓜、茶欉、杂物等项。当日三面议定佃人先备出无利佛银二十元正,借与业主应用,言约三年要种三万欉茶头为准,每万欉茶头至三年以外,逐年纳茶租银四元正,计共三万欉,逐年纳茶租银十二元正,要抵还前所借之项足讫,余者送交业主应用,各不得刁难。即日同中踏明地界,交付佃人前去栽种及起盖茶寮等项,至日久若不欲收成,业佃字据两相交清。保此业系论之业,与别无干;若有别房阻挡者,业主自理,与佃人无干。此系两愿,各无反悔,口恐无凭,同立招贌栽种茶欉字二纸一样,各执一纸,永远为照。

即日同中论亲收过字内佛银二十大元正足讫是实,再照。

一、批明:林生应份内栽种茶欉,租例照约内所行,照,行。

光绪岁次丙戌年十一月日。

代笔人赖文明

认耕人张新爱

场见人兄林生

同立招贌栽种茶欉字人杜论、张赐

第三二贌耕合约字

译一、买帝阿偕、帝阿风的田一份,坐落在新开园东旁,东至帝阿偕园,西至刘文园,南至吴文旺田,北至刘添丁田为界。共大小一十坵,合计一甲五分正,价银七十五元。批给佃户承种,每年应收租谷一十五担正。一、买潘阿添的田一份,坐落在大埤庄前,东至水圳,西至车路,南至车路,北至横圳为界。共大小二十三丘,合计一甲五分,价银七十五元。批给佃户承种,每年应收租谷一十五担正。一、买张珠明的田一份,坐落在大埤庄山脚,东至山脚,西至大路,南至竹脚福星园地,北至大埤旧营盘为界。共大小五十六丘,合计二甲,价银一百十元。批给佃户承种,每年应收租谷二十二石正。以上田契九张,合计一十五甲零六毛二丝二忽,每年共应收租谷一百四十八担正。至于应缴的钱粮,按照台东定则,规定合计补平余也包括在内;每年应缴库平银七两零一分七厘八毛六忽,由庙主从所收谷物中按年支出,合并登记说明。具立包承甘结字人卑南都总管张新才、区达生、宋梅芳、黄来成、苏明标、郑清贵、朱紫贵等人。现在在天上圣母神位前承领六八洋银七百四十元,买得新开园大埤庄一处田产,共计一十五甲零六毛二丝二忽。这些田地仍由包承人交给各卖主承佃耕种,庙主不承认佃户,只承认包承人。约定租课按每田价银一百元、每年纳租谷二十担计算;田价共七百四十元,每年纳租谷一百四十八担。每年收获以后,限于十月底由佃户雇车,一律运到天后宫缴纳;如果确实遇到天旱或水灾,则查验田地后收租。租谷必须干燥洁净,逐年清缴,不得借口拖欠、缺少一粒;如果有拖欠或短少,就只追究包承人,由包承人张新才等照数缴出。恐怕口说没有凭据,立此包承甘结字,永远作为凭据。凭中保人王肇文、刘阿来、朱紫贵 佃户姓名列在后面:一、佃户赵添丁、赵添水,耕种水田一份,合计一甲六分九厘二毛,每年缴纳谷一十七担。一、佃户刘添丁,耕种田二份,合计一甲六分二厘,每年缴纳谷一十四担。一、佃户吴世忠,耕种田一份,合计四分五厘六毛六丝二忽,每年缴纳谷八担。一、佃户张得胜,耕种田一份,合计二甲二分八厘九毛六丝,每年缴纳谷一十六担。一、佃户陈生,耕种田一份,合计一甲二分七厘二毛,每年缴纳租谷一十四担。一、佃户潘旺,耕种田二份,合计二甲六分七厘六毛,每年缴纳谷二十七担。一、佃户帝阿偕、帝阿风,耕种田一份,合计一甲五分,每年缴纳谷二十七担。一、佃户潘阿添,耕种田一份,合计一甲五分,每年缴纳谷一十五担。一、佃户张珠明,耕种田一份,合计二甲,每年缴纳谷二十二担。以上各佃户每年应缴清租谷一百四十八担,合并登记说明。光绪十八年五月日。彝陵陈鸿江敬书 (刻石) 第三 ○报明书 各庄佃户中,有的是当年贌耕,有的是永远贌耕。当年贌耕的,佃户每年向业主取得贌耕权,租谷、茶税没有固定数额,按时双方商议确定。永远贌耕的,佃户自己准备工本栽种茶树、建造房屋,每年只缴纳山税银;其地基、畑地不另缴税金。至于佃人如果自己准备工本开辟水田,以十年为限,在此期间听任佃人耕作,免纳小租;十年以后,才按照田地额数,向业主商议缴纳租谷。现在到了丈量之时,按理应当报明上呈。光绪二十五年十一月十日。石碇堡十一区庄长潘颖悟 青桐坑石笋尖庄委员张溪 平溪仔庄委员李生来 柴桥坑庄委员许运 第三一招贌栽种茶欉字 共同立招贌栽种茶欉字人杜论、张赐等。因为杜论有应得份额的山场埔地一所,地址在橹寮坑口,四至界址载在上手字内,清楚明白。现在因为无力自行栽种,愿意将其出贌给他人,于是托中人招得佃人张赐官自己准备工本前来承贌,栽种地瓜、茶欉及杂物等。当日三方议定,佃人先拿出无利佛银二十元借给业主使用,约定三年内要种足三万欉茶头为准;三年以后,每万欉茶头逐年缴纳茶租银四元正,共三万欉,每年缴纳茶租银十二元正,用来抵还先前借款,抵足以后,剩余部分交给业主使用,双方不得刁难。当日由中人一同踏明地界,交给佃人前去栽种以及起盖茶寮等。日久以后如果不愿收成,业主和佃人的字据双方交清。保证此产业是杜论的产业,与其他人无关;如果有其他房族阻挡,由业主自行处理,与佃人无关。这是双方自愿的事情,都不反悔;口说恐怕没有凭据,所以共同立招贌栽种茶欉字两纸,内容相同,双方各执一纸,永远作为凭证。当日由杜论亲自收足契字内所载佛银二十大元,确实如此,再作凭证。一、批明:林生应得份额内栽种的茶欉,租例按照约内规定办理。凭此,特此。光绪丙戌年十一月日。代笔人赖文明 认耕人张新爱 在场见证人兄林生 共同立招贌栽种茶欉字人杜论、张赐 第三二贌耕合约字

同立贌耕合约字业主杜朝春、佃人李双和。前春有自置山地一所,址在基隆堡八斗庄,土名坑内。今因乏力耕作,外托中引就佃人李双和自备工本承贌耕种,时备出无利碛地银五大元正,付山主收讫,遂踏明界址,将土地公前山面一段,付佃户耕种。约定每年应纳山租银五大元正;如抛荒失种,亦照五元完纳。其逐年山租银春夏完纳,不得拖缺分文;如有拖缺分文,将碛地银控抵,任起耕别贌。言约年限:自丁酉年春起,至丙午年冬止。限满,将原贌界内所有杂物等件,归还山主,不得损失一物,随取碛地银并字据,两不得刁难。如佃人欲再垦贌,两相面议。此系二比喜悦,各无悔意,合立贌约字二纸一样,各存照,行。

即日山主亲收过字内碛地银五大元正,批照,行。

批明:原前业主有界桂竹林,如是日后有出利若干,业主佃人对半均分,照,行。

光绪二十三年(太岁丁酉年)月日。

代笔人李春元

认耕人翁英玉

同立贌耕合约字佃人李双和业主杜朝春

第三三贌耕合约字

同立贌耕合约字人业主杜伦、佃人杜针等,兹因业主杜伦有承父遗下自置埔地一段,址在大基隆堡,土名山脚,其东西南北四至界址,在合约字内明白。今因乏力耕种,招引佃人承贌,三面议定佃人杜针备出无利碛地佛银十五大元正,即日交业主亲收足讫,随将埔地踏明界址,东至址立石为界,西至土地公墙为界,南至山脚为界,北至田坎为界,四至界址明白,交付佃人掌管,起盖耕种。三面议定逐年无纳税项。其年限二十年:自己丑年春起,至戊申年冬止。若年限已满,业主无起耕,佃人不敢取讨碛地银元。业主将埔地付己耕管,若要起耕,先送定银为准,佃人不敢刁难。二比喜悦,各无反悔,口恐无凭,立字据为凭。同立贌耕合约字二纸,各执一纸为照,行。

即日业主亲收过字内无利碛地佛银十五大元正足,再照,行。

一、批明:界内埔地若有税项,佃人取收,业主不敢阻挡,批照,行。

光绪十四年十月日。

代笔人杜飞龙

知见人杜火

同立贌耕合约字人业主杜伦佃人杜针

第三四约字

同立约人业主李时协、贌耕人吴升等,缘时协有廍带园,贯在嘓嘓口,吴升等牛分十只前去耕作,栽插芒■〈木蔗〉,研硖糖斤。自乾隆十六年起,至二十年止,每年言约租糖一百■〈石屚〉,每■〈石屚〉重一百五十斤入秤,其限年内各阄完一半,正月全完,付与业主完纳国课,不敢拖缺挨延,致误课饷。认贌内之人或将■〈木蔗〉分园底要承顶他人,亦当报明业主斟酌明白,吴升等不敢私相受授;如有,自约愿听业主禀逐,各无异言。每年间或有他人及外庄附廍硖■〈木蔗〉,其糖租听业主照例抽帖廍饷,吴升等不得藉私。乾隆十六年至二十年八月满限,即将园底廍份并廍内家器、杂物,一尽送还业主招耕,升等不敢延踞。廍内上下枋车、鐤檛、火叉损坏,系业主修理;其余器具损坏,贌耕人修理,不得推诿。其上下枋车、鐤檛、火叉各项家器,每年送交于值现年头家收管;如有失落,该他坐还。今欲有凭,立约字一纸,付执为照。

再立约:准佃人转贌他人,头家不得阻挡等情。

乾隆十六年四月日具。

业主李时协、王波、黄俊、陈郡、黄朝、黄却、何妙、吴升、林舜、薛基、吴国

吴赞、张水生、林昌

第三五退耕佃归管字

立退耕佃归管屋宇、麻廍、田园以及风围、竹木、青苗对象字人徐阿添兄弟等,情因于咸丰十一年欲力耕作,前来向得富兴庄经理人徐敏义等手内,贌过圣母娘祀典埔田一处,当日经众议定每年应纳埔租,无论新旧肥瘦,权宜抽的。其田园开荒既满,依照常情抽纳。添兹因另行耕种,兄弟相商将此所贌田园及自己筑造房屋一座、麻廍一项,概行廍内对象,全备器具、青苗、坡塘等项,退贌与人,尽问祀内人等俱各不欲承领,托友引就与徐敏义出首承耕归管。即日经众面定时随概行价数,计共佛银二百六十大元正。当场立约,银、字两交清白,添等日后不敢增找等情,亦不敢串课祀友,分贌舞弊;如有此情,系添兄弟一力抵挡,不干承耕归管人之事。自退耕以后,即交付于徐敏义居住掌管,永为耕种,竭力经理祀典,神人均属两便。此系二比甘愿,两无迫勒,口恐无凭,今欲有凭,立退耕归管字一纸,付执永照。

即日批明:实收过字内价数计共佛银二百六十大元正,亲收足讫,批照。

同治八年(己巳岁)十二月日。

代笔人祀友钟步阶

说合人林陈福

在场见祀友曾陈养、罗文鹤、徐阿才

立退耕归管屋宇麻廍田园以及竹木青苗对象字人徐阿添

第三六贌耕园约字

译共同立贌耕合约字业主杜朝春、佃人李双和。杜朝春此前有自己置办的山地一所,地址在基隆堡八斗庄,土名坑内。现在因为无力耕作,托中人引介佃人李双和自己准备工本承贌耕种,当时缴出无利碛地银五大元正,交给山主收取;于是踏明界址,把土地公前山面一段交给佃户耕种。约定每年应缴山租银五大元正;如果抛荒失种,也照缴五元。每年山租银须在春夏缴清,不得拖欠一文;如果有拖欠,就用碛地银抵偿,任由业主收回另行招贌。约定年限:从丁酉年春季起,到丙午年冬季止。期限届满时,原贌界内所有杂物等件都归还山主,不得损坏一件;同时取回碛地银和字据,双方都不得刁难。如果佃人想要再次开垦承贌,双方当面协商。这是双方欢喜自愿的事情,都没有悔意;合立贌约字两纸,内容相同,双方各自保存为凭,特此。当日山主亲自收过契字内所载碛地银五大元正,批注为凭,特此。批明:原先业主界内有桂竹林,如果日后产生若干收益,业主和佃人各半分取。凭此,特此。光绪二十三年(太岁丁酉年)月日。代笔人李春元 认耕人翁英玉 共同立贌耕合约字:佃人李双和,业主杜朝春 第三三贌耕合约字 共同立贌耕合约字人业主杜伦、佃人杜针等。现因业主杜伦承继父亲遗下自己置办的埔地一段,地址在大基隆堡,土名山脚,东西南北四至界址在合约字内已经写明。现在因为无力耕种,招引佃人承贌;三方议定,佃人杜针缴出无利碛地佛银十五大元正,当日交业主亲自收足;随即踏明埔地界址:东至立石处为界,西至土地公墙为界,南至山脚为界,北至田坎为界,四至界址清楚,交给佃人掌管、起屋耕种。三方议定每年不缴纳任何税项。期限二十年:从己丑年春季起,到戊申年冬季止。如果期限届满,业主没有收回耕作,佃人不敢索取碛地银元;业主把埔地交由自己耕作管理。若要收回耕作,先送交定银作为条件,佃人不敢刁难。双方欢喜自愿,都不反悔;口说恐怕没有凭据,所以立字据为凭。共同立贌耕合约字两纸,双方各执一纸作为凭证,特此。当日业主亲自收足契字内所载无利碛地佛银十五大元正,再作凭证,特此。一、批明:界内埔地如果有税项,佃人可以收取,业主不得阻挡。批注为凭,特此。光绪十四年十月日。代笔人杜飞龙 知见人杜火 共同立贌耕合约字人:业主杜伦,佃人杜针 第三四约字 共同立约人业主李时协、贌耕人吴升等。因为李时协有一座带糖廍的园地,位于嘓嘓口,吴升等分得牛十只前去耕作,栽插芒■〈木蔗〉,研磨制糖。自乾隆十六年起,到二十年止,每年约定缴租糖一百■〈石屚〉,每■〈石屚〉按一百五十斤入秤;在期限内各自缴纳一半,正月全部缴清,交给业主缴纳国课,不敢拖欠延误,以免耽误课饷。承贌内的人如果要把■〈木蔗〉分园底转让给别人承顶,也应当报明业主,待业主斟酌清楚;吴升等不敢私下相互承受转让。如有私下转让,按约愿意听凭业主禀报驱逐,双方都无异议。每年间或有他人及外庄附属糖廍研磨■〈木蔗〉,其糖租听凭业主按惯例抽取廍饷,吴升等不得借故私占。乾隆十六年至二十年八月期限届满时,便把园地廍份以及廍内家用器具、杂物全部送还业主招耕,吴升等不敢拖延占据。廍内上下枋车、鐤檛、火叉损坏,由业主修理;其余器具损坏,由贌耕人修理,不得推诿。上下枋车、鐤檛、火叉等各项家器,每年交给当值的现年头家收管。如果有遗失,由责任人赔还。现在为了有凭据,立约字一纸,交付执存作为凭证。再立约:准许佃人转贌给他人,头家不得阻挡等情。乾隆十六年四月日具立。业主李时协、王波、黄俊、陈郡、黄朝、黄却、何妙、吴升、林舜、薛基、吴国 吴赞、张水生、林昌 第三五退耕佃归管字 立退耕佃归管屋宇、麻廍、田园以及风围、竹木、青苗等物件字人徐阿添兄弟等。事情缘由是:咸丰十一年,徐阿添想要出力耕作,前来向富兴庄经理人徐敏义等承贌圣母娘祀典埔田一处,当日经众人议定每年应纳埔租,不论新旧、肥瘦,酌情抽收;田园开荒完成后,依照通常情形抽纳。徐阿添现在另行耕种,兄弟商议后,决定把这处所贌田园以及自己修建的房屋一座、麻廍一项、廍内全部物件和器具、青苗、坡塘等,一概退贌给他人。遍问祀内人员,大家都不愿意承领,于是托朋友引介给徐敏义,由他出面承耕归管。当日众人当面议定,连同全部物件合计价数为佛银二百六十大元正。当场立约,银钱、契字交接清楚;徐阿添等日后不敢再增索,也不敢串通课祀友人、分贌作弊;如果有这种情况,由徐阿添兄弟一力抵挡,与承耕归管人无关。退耕以后,随即交给徐敏义居住、掌管,永久耕种,并尽力经营祀典,使神、人双方都便利。这是双方甘愿的事情,彼此都没有受到强迫;口说恐怕没有凭据,现在为了有凭据,立退耕归管字一纸,交付执存,永远作为凭证。当日批明:实际收过契字内所载价数,共计佛银二百六十大元正,已经亲自收足,批注为凭。同治八年(己巳岁)十二月日。代笔人、祀友钟步阶 说合人林陈福 在场见证人曾陈养、罗文鹤、徐阿才 立下退耕、归还管理屋宇、麻廍、田园以及竹木青苗等事项字据的人徐阿添 第三六 贌耕园约字

具立贌耕园约字人斗六厅大槺榔东顶堡北港宫口街姚捷三,兹因向本港蜊雅街吴釆修贌出聚奎阁园一宗,址在草湖图一四二番,经丈一甲一分五丝,东西四至载在契内明白为界。定约每年贌价六八银六大元,又纳地租金三元四角六点四厘正。面定先缴税银,然后耕园。譬如来年税银,必须先于本冬十二月十六日交纳清楚,方准耕园;倘届期未能缴清税银,应听园主起耕转贌他人,决无异言。恐口无凭,合立贌耕约字一纸,付执为照,行。

光绪三十年(旧历申辰)十二月日。

立贌耕约字人姚捷三

第三七贌园字

立贌园字人台南厅善化里堡溪尾庄第一番户胡全安,有园一坵,坐落土名在东势宅庄北畔,二甲四分,贌过社内庄王武、胡福教、周金元耕作,每年先税银二十元,交付业主胡安全收入。二比议定,限至五年为满,再议约。立贌园字一纸,付执为照。

光绪二十九年月日。

立贌园字人胡全安

第三八甘愿退耕收回工本银字

立甘愿退耕收回工本银字人黄乌九,前有承贌瀛书院水田一段,全年小谷五十石,址在芝兰一堡内湖大坡尾。其田经九历耕无异,因上年九积欠租谷,无可清完,被本府宪雷责革在案,欲将田起耕别贌。碍因此田系近池边,每逢水涨,十无三四可收,上年经九备资工挑土填高,并再筑新田,所费资本甚多。府宪既欲将田起耕,亏九所费工本无归,以此受押数月。旋总理陈景崧出为理处,劝改着令新佃张水文备出佛面银一百九十大元正,付九收入,以为前费资本,并完缴所欠租谷五十石。九即甘愿具结完案,即将所耕书院水田并再筑前田一尽归新佃前去耕作。此系凭公理明,出自甘愿,日后永不敢翻异,口恐无凭,立甘愿退耕收回工本银字一纸,付执永远存照,行。

即日九同公亲亲收过退耕收回本银字内佛面银一百九十大元正足讫,照,行。

光绪十五年十一月日。

代笔人郭昆玉

经理抄封兼办登瀛书院委员公亲总理陈景崧

场见母亲郭氏

立甘愿退耕收回工本银字人黄乌九

第三九谕示

署福建台湾府台湾县正堂、加五级、纪录五次熊,为咨行事。案蒙钦命福建布政使司吴札开,道光七年二月初五日奉总督部堂孙札付,道光七年正月二十一日准兵部咨:职方司案,呈准厢黄旗汉军都统咨前事一案,相应原咨行文闽浙总督,转饬查办可也。计连单一纸等因,到本部堂。准此,合就行札司,即便遵照部文粘单内事理,转饬台湾府、县遵办毋违,计粘单等因。又为前事,道光七年二月二十一日奉巡抚部院韩宪牌,道光七年二月初五日准总督部堂孙咨,准兵部咨同前因,计粘单一纸到司。奉此,除行台湾府转饬遵办,合就饬行。为此,仰县官吏立即遵照部行,克日示谕各庄耕佃人等,自道光六年为始,应完大小租粟:台属新化里大潭底庄,计八庄,应交陈慎端认佃给单管业;嘉属椰树脚等庄,应交石希盛认佃给单管业。所有施候名下应完供饷,即着陈慎端、石希盛照契内过户征输,仍谕管事陈集义速将该处耕佃姓名、田甲、租簿,并原值斗栳逐一检交石希盛、陈慎端承受管业,并饬管事领回压两取具收领,交督垦交查。其凤属观音里等庄,暨嘉属史柳甲等庄,即饬蔡世泽承管,于本年秋间陆续办理,均毋违延干咎,此札,等因。前府宪邓札同前因,并粘单一纸各到县。蒙此,业经谕饬督垦蔡世泽办理在案。兹据监生蔡世泽具禀,请将椰树脚等庄一并出示等情,除示外,合并出示晓谕。为此示仰台属新化里大潭底庄砖仔井,及毗连嘉属椰树脚等八庄佃人知悉:尔等原有承耕施候地亩,历年应纳大小租税,台属大潭底庄,计八庄,自道光六年为始,应纳大小租税向陈慎端交纳,认佃给单;嘉属椰树脚庄应纳大小租税,向石希盛交纳,认佃给单纳课。所有施候名下应完供饷,即着陈慎端、石希盛等遵照契内过户征输。各该庄佃务须循照旧规交纳,毋得藉端刁抗及挨延短少情弊;而陈慎端、石希盛亦不得任意增税,辄换耕佃滋扰。自示之后,各宜凛遵,毋违,特示。

道光七年七月日给。

贴椰树脚庄晓谕

第四○合约字

译立下贌耕园约字的人是斗六厅大槺榔东顶堡北港宫口街的姚捷三。现因向本港蜊雅街吴采修贌租聚奎阁园一处,地址在草湖图一四二番,经丈量为一甲一分五丝,东西四至界址契约内已有明文记载。约定每年贌价为六八银六大元,另缴地租金三元四角六点四厘。双方当面约定,必须先缴纳税银,然后才能耕种园地。例如下一年的税银,必须在本年冬十二月十六日以前缴清,才准许耕种;如果到期不能缴清税银,任凭园主收回耕种并转贌他人,绝无异议。恐怕口说无凭,双方合立贌耕约字一纸,交付执存为凭,特此。光绪三十年(旧历申辰)十二月日。立贌耕约字人姚捷三 第三七 贌园字 立下贌园字的人是台南厅善化里堡溪尾庄第一番户胡全安。现有园地一块,坐落于土名东势宅庄北边,共二甲,贌给社内庄的王武、胡福教、周金元耕作,每年先缴税银二十元,交给业主胡安全收取。双方议定,期限满五年后,再行议约。立贌园字一纸,交付执存为凭。光绪二十九年月日。立贌园字人胡全安 第三八 甘愿退耕收回工本银字 立下甘愿退耕收回工本银字的人黄乌九,先前承贌瀛书院水田一段,全年租额为小谷五十石,地址在芝兰一堡内湖大坡尾。这块田经黄乌九多年耕种,没有异议;因上年积欠租谷,无力清偿,被本府宪雷责令革除在案,准备收回田地另贌他人。只是这块田靠近池边,每逢水涨,十成中只有三四成能够收成;上年黄乌九筹备资金挑土填高,并且重筑新田,所费工本很多。府宪既然要收回田地另行耕种,黄乌九所花的工本就无法收回,因此受到押责数月。后来总理陈景崧出面处理,劝说改由新佃户张水文拿出佛面银一百九十大元正,交给黄乌九收取,作为先前所费的工本,并清缴所欠租谷五十石。黄乌九于是甘愿具结了结此案,立即把所耕的书院水田以及重新筑成的前田全部交给新佃户耕作。这件事是经公正处理、出于自愿的,日后永远不敢反悔翻异。恐怕口说无凭,立甘愿退耕收回工本银字一纸,交付执存,永远为凭,特此。当日黄乌九同公亲亲自收过退耕收回工本银字内所载的佛面银一百九十大元正,足额收讫,特此为凭。光绪十五年十一月日。代笔人郭昆玉 经理抄封兼办登瀛书院委员、公亲总理陈景崧 在场见证人母亲郭氏 立甘愿退耕收回工本银字人黄乌九 第三九 谕示 署福建台湾府台湾县正堂、加五级、纪录五次熊,为咨行事。此案承蒙钦命福建布政使司吴发来札文称:道光七年二月初五日,奉总督部堂孙的札付;道光七年正月二十一日,准兵部咨文:职方司办理的案件,已经呈报并获准将原咨文行文给闽浙总督,再转令查办即可。随文附单一纸等,已到本部堂。现据此,合行札饬司署,立即遵照部文及粘附单内事项,转饬台湾府、县遵照办理,不得违误,随附粘单等。又为前案,道光七年二月二十一日奉巡抚部院韩宪牌;道光七年二月初五日准总督部堂孙咨,准兵部咨文,事由同前,附粘单一纸到司。奉到此令后,除行文台湾府转饬遵照办理外,合并札饬如下:为此,命县中官吏立即遵照部文办理,并限期晓谕各庄耕种佃户:自道光六年起,应缴纳的大小租粟如下——台属新化里大潭底庄共八庄,应交陈慎端认佃并领取单据管理产业;嘉属椰树脚等庄,应交石希盛认佃并领取单据管理产业。所有施候名下应缴的供饷,都着令陈慎端、石希盛按照契约中的过户规定征收缴纳;仍谕令管事陈集义,迅速将该处佃户姓名、田甲、租簿以及原值斗栳,逐一检点交给石希盛、陈慎端承受管理产业,并令管事领回押两,取得收领凭据,交督垦官查验。凤属观音里等庄以及嘉属史柳甲等庄,则令蔡世泽承管,于本年秋季陆续办理,均不得违误拖延而获罪。此札文及前任府宪邓所发同前缘由的札文,连同粘单一纸,均已到县。承奉此令后,已经谕令督垦蔡世泽办理在案。现据监生蔡世泽具禀,请求将椰树脚等庄一并出示晓谕等情,除另行张贴告示外,合并出示晓谕如下:为此晓谕台属新化里大潭底庄砖仔井以及相连的嘉属椰树脚等八庄佃户知悉:你们原来承耕施候的田地,历年应缴纳大小租税;台属大潭底庄共八庄,自道光六年起,应纳大小租税向陈慎端交纳,并领取认佃单据;嘉属椰树脚庄应纳的大小租税,向石希盛交纳,并领取认佃单据纳课。所有施候名下应缴的供饷,着令陈慎端、石希盛等遵照契约中过户的规定征收缴纳。各庄佃户必须按照旧规交纳,不得借故刁难抗拒、拖延或短少;陈慎端、石希盛也不得任意增税,或擅自更换耕佃以致滋扰。自告示发布以后,各自都应敬畏遵守,不得违抗。特此晓谕。道光七年七月日发给。张贴于椰树脚庄的晓谕 第四 ○合约字

同立合约字人府八房首书蔡振声、谢时泰、王璧辉、余炳金、吕观澜、田英才、周通、商滋成,郡业户黄树德堂,为同立约字,以昭久远事。缘府辕有鼎脐塭,东西四至原有定界,与黄树德堂之北尾双头濑塭毗连,年征塭饷银三百一十两。前于道光五年间,系树德堂之黄化鲤认贌永佃。至道光十三年,呈请减价,年只纳塭饷时用银三百一十元。迨道光二十二年,树德堂因办凤属盐课累赔封收,时系许协记用潘丰记名字顶贌鼎脐塭佃,府八房亦只收塭饷银三百一十元。所有侵管北尾双头濑二塭,与府八房原无干涉。咸丰九年,树德堂之黄景琦出头执契,控讨北尾二塭,虽有公亲调处,亦系树德堂与许协记互相理会,仍与府八房亦无干预。兹因本年树德堂控蒙道宪提办,公亲出为调处,除劝令许协记即大雹,与现耕转贌鼎脐塭田吴心妇等各降心相从,再劝令黄树德堂垫还吴心妇等前被许大雹收去之六八佛银一千元,具呈和息,永断葛藤外,所有府八房之鼎脐塭愿照旧章,自同治五年起,将该塭付贌黄树德堂为永佃,而黄树德堂每年纳府八房塭饷六八银三百六十元。以后该虽有丰歉,树德堂不得推诿拖缺;府八房又只按期收饷,不得增税别贌。自此一和千休,同为沆瀣,日后黄家子孙,府八房后起首书,均各遵约,永无异言。恐口无凭,合同立合约字一样二纸,分执为照。

同治四年十二月日。

同立合约字人商滋成、王璧辉、周通、谢时泰、吕观澜、蔡振声、田英才

余炳金、黄树德堂

第四一永远契约书

业主府八房

管理人余家骥

业主永贌户黄树德堂

管理人黄修甫

今因府八房有承管台南厅安定里东堡、新化里西堡等处鐤脐塭及田园业,址在六块寮庄大洲庄界内,与修甫之黄树德堂私有北尾双头濑鱼塭及田园业毗连,早前原贌修甫祖父黄化鲤为永佃。至同治四年,又与修甫之父黄景琦重新立约为永佃。本当永远遵约而行,均无异议。前因土地调查,府八房承管之贌田园业主权,归管理人余家骥等承认;其该塭田园之永贌户,仍认定黄树德堂管理人黄修甫。各遵前约履行外,协议五条申列后。合立契约书一样二纸,互换擦印,各执一纸,永远存照。

一、议明:府八房承管鐤脐及塭田园业,与黄树德堂私有北尾双头濑塭及田园业,各有买受契卷印照执管,本无相混。因昔时发给丈单十七枚,府八房、黄树德堂及黄钦名字丈单内合名填写,甲数多寡致难分晰。现协议将丈单分开执管,新化里西堡丈单十枚,安定里东堡丈单一枚,归府八房承认执管;新化里西堡丈单四枚,安定里东堡丈单二枚,归黄树德堂承认执管。自今而后,业主权以及甲数多寡,凭照各执丈单承认,以昭平和。

一、议明:鐤脐塭及该田园照旧约每年七三贌银三百六十元,以循旧约。

一、议明:贌户如有抗欠税项,应听业主别贌;倘无抗欠税项情事,业主不得异议改贌,以昭信守。

一、议明:现在土地调查,从来钱粮增减,尚难预策;设或加增,届时共同妥议,以昭平允。

一、议明:契约书永远信守,不得解除废弃,以昭世守。右之契约,无相违约也。

光绪三十年三月日。

台南市街考棚口街第七番户鐤脐园塭业主府八房管理人余家骥、余家吕、许南琳

曾瑞高、陈承宗、郭仲翥、杨夺元、商华延

台南市街总赶宫街八十七番户北尾双头濑园

贌业主并鐤脐园塭永贌户黄树德堂管理人黄修甫

第四二谕单

钦加光禄寺署正衔、调补新竹县儒学正堂、加五级刘,谕佃户冯阿芳知悉。该佃户今向本学承耕桃涧堡八张犁庄学田一段,每年应纳大小租谷五十六石,限至历年六月早季收成之日,立即晒干车净,完纳清款,年岁丰歉,均不得湿冇短少;如有短欠升合,本学立即将田起耕,调佃别贌。其租谷若年清年款,并无拖欠,其田准该佃户久远耕种,不必另调别佃,致滋事端。兹本学验查该佃户冯阿芳上年承耕字内批明,有备出修理田屋工本银十四元,日后新旧佃交接之日,应令该佃户备出佛银十四元交旧佃收回。相应批照,以昭平允,两不得刁难。合给谕单为照。各宜凛遵,毋违,此谕。

右谕佃户冯阿芳

光绪七年二月十一日给。

第四三谕示

钦加光禄寺署正衔、调补新竹县儒学正堂、加五级刘,为给田承耕,以重学租事。照得本学原有水田一处,坐落土名东势庄,四至界址耕帖载明。每年议定纳大小租谷五十四石正;其租谷定限每年六月收成,过车干净,赴学完纳清款,不论年丰歉,俱不得短欠升合,湿冇等弊。如该佃户杨灶生历年租谷五十四石依期完纳清款,并无拖延短欠,准其永远耕种。该佃户永耕以后,亦宜小心谨慎,勤力耕种,毋稍疏怠,切宜凛遵,无负本学殷懃择佃致意,此谕。

译共同立下合约字的人为府八房首书蔡振声、谢时泰、王璧辉、余炳金、吕观澜、田英才、周通、商滋成,以及郡业户黄树德堂。现共同立约,以昭示久远。因为府衙有鼎脐塭,东西四至原已有确定界线,与黄树德堂北尾双头濑塭相邻,每年征收塭饷银三百一十两。此前道光五年间,由树德堂的黄化鲤认贌为永佃。到道光十三年,申请减价,每年只缴纳塭饷时用银三百一十元。到道光二十二年,树德堂因办理凤属盐课而亏赔,被查封收缴;当时由许协记使用潘丰记的名义顶贌鼎脐塭佃,府八房也只收塭饷银三百一十元。所有侵管北尾双头濑两塭之事,原与府八房无关。咸丰九年,树德堂的黄景琦出面持契,控告索讨北尾两塭;虽有公亲调处,也只是树德堂与许协记彼此处理,仍与府八房无关。现在因为本年树德堂被道宪提案办理,公亲出面调解;除劝令许协记立即与现耕并转贌鼎脐塭田的吴心妇等各自退让、相互同意外,又劝令黄树德堂垫还吴心妇等先前被许协记收取的六八佛银一千元,具呈和解息讼,永远断绝纠纷。此外,府八房的鼎脐塭愿按旧章,自同治五年起,将该塭付贌给黄树德堂作为永佃;黄树德堂每年向府八房缴纳塭饷六八银三百六十元。以后该塭无论丰收还是歉收,树德堂不得推诿、拖欠或缺缴;府八房也只按期收取塭饷,不得增税或另行贌给他人。从此一经和解,便永远休止纠纷,双方同心合作。日后黄家子孙以及府八房后来接任的首书,都各自遵守约定,永远不得有异议。恐怕口说无凭,双方合立相同的合约字两纸,分别执存为凭。同治四年十二月日。同立合约字人商滋成、王璧辉、周通、谢时泰、吕观澜、蔡振声、田英才 余炳金、黄树德堂 第四一 永远契约书 业主:府八房 管理人:余家骥 业主永贌户:黄树德堂 管理人:黄修甫 现在因为府八房承管台南厅安定里东堡、新化里西堡等处的鼎脐塭及田园产业,地址在六块寮庄、大洲庄界内,与黄修甫所属黄树德堂私有的北尾双头濑鱼塭及田园产业相邻,早先原贌给修甫的祖父黄化鲤作为永佃。到同治四年,又与修甫的父亲黄景琦重新立约为永佃。本应永远遵守约定办理,双方均无异议。此前因土地调查,府八房承管的贌田园产业主权,归管理人余家骥等承认;其中塭田园的永贌户,仍认定为黄树德堂管理人黄修甫。除各自遵照原约履行外,协议五条列在后面。双方合立相同的契约书两纸,互相交换并盖印,各执一纸,永远保存为凭。一、议定:府八房承管的鼎脐及塭田园产业,与黄树德堂私有的北尾双头濑塭及田园产业,各自都有买受契卷、印照,分别执掌管理,原本并不混杂。因为过去发给丈单十七枚,府八房、黄树德堂以及黄钦的名字在丈单中合并填写,田甲数目多少因而难以分清。现协议将丈单分开执管:新化里西堡丈单十枚、安定里东堡丈单一枚,归府八房承认并执管;新化里西堡丈单四枚、安定里东堡丈单二枚,归黄树德堂承认并执管。从今以后,产业主权以及田甲数目的多少,都凭各自执有的丈单予以承认,以彰明双方和平相处。一、议定:鼎脐塭及该田园依照旧约,每年缴纳七三贌银三百六十元,以遵循旧约。一、议定:贌户如有抗拒、拖欠税项的情况,应听凭业主另行贌给他人;如果没有抗欠税项的情况,业主不得无故改贌,以彰明信用、遵守约定。一、议定:现在进行土地调查,历来钱粮的增减尚难预先料定;如果有所增加,到时由双方共同妥善商议,以彰明公平。一、议定:契约书永远信守,不得解除、废弃,以彰明世代遵守。以上契约,双方不得相互违约。光绪三十年三月日。台南市街考棚口街第七番户、鼎脐园塭业主府八房管理人余家骥、余家吕、许南琳 曾瑞高、陈承宗、郭仲翥、杨夺元、商华延 台南市街总赶宫街八十七番户、北尾双头濑园 贌业主以及鼎脐园塭永贌户黄树德堂管理人黄修甫 第四二 谕单 钦加光禄寺署正衔、调补新竹县儒学正堂、加五级刘,谕佃户冯阿芳知悉:该佃户现在向本学承耕桃涧堡八张犁庄的一段学田,每年应缴大小租谷五十六石,限于历年六月早季收成之日,立即晒干、车净,缴清全部租谷;无论年成丰歉,都不得以湿谷、冇谷等短少。若有短欠一升一合,本学立即收回田地,另行调换佃户贌耕。如果租谷年年按期缴清,没有拖欠,该田准许该佃户长久耕种,不必另行调换佃户,以免滋生事端。现本学查验该佃户冯阿芳上年承耕字,其中批明备有修理田屋的工本银十四元;日后新旧佃户交接时,应令该佃户拿出佛银十四元,交给旧佃户收回。现据此批示,以彰明公平,双方不得刁难。合发给谕单作为凭证。各自都应敬畏遵守,不得违抗。特此谕示。此谕发给佃户冯阿芳 光绪七年二月十一日发给。第四三 谕示 钦加光禄寺署正衔、调补新竹县儒学正堂、加五级刘,为发给田地承耕文书,以重视学田租谷之事。查本学原有水田一处,坐落土名东势庄,四至界址在耕帖中已有明文。每年议定缴纳大小租谷五十四石正;租谷限定每年六月收成后,车运干净,送到学署缴清,不论年成丰歉,都不得短欠一升一合、湿谷、冇谷等弊端。如果该佃户杨灶生历年按期缴清五十四石租谷,没有拖延、短欠,准许其永远耕种。该佃户获得永久耕种资格以后,也应小心谨慎、勤力耕种,不得稍有疏忽懈怠,务必敬畏遵守,不要辜负本学殷勤选择佃户的心意。特此谕示。

再批明:此田原有房屋三间,其余六间系该佃户自出工本银四十元起盖。如该佃户并无短欠租谷等弊,平空取佃,应令新佃户将工本补还旧佃,批明。

再批明:此田因水不敷用,该佃户自出工本添筑坡一座,以增灌溉。如该佃户并无欠租等弊,平空取佃,应令新佃户酌量补还工本,批照。

右给佃户杨灶生收执,准此。

光绪二年十一月十五日给。

第四四谕示

代理台湾府苗栗县正堂、加十级、纪录十次林,为给谕永远承耕事。本年九月初十日,据庄民谢永安禀称:北坑田园一处,现蒙详准移交苗栗,以为书院膏伙;四方载德,多士沾恩。但现下公款无多,仅此原租额二百六十五石,诚恐膏伙不敷,安愿加租谷六十石,以广书院经费。但原有之田不免难以为数,惟该处山脚溪边,前人苦其艰难未及开辟之处,间或有可成田,然工浩大,非可骤成,如蒙永远赁耕,安自愿备出工本换辟为田,将来容有弥补。务农食力,功在能勤,安愿出首承耕,遵将租谷三百二十五石,每年照数缴清。粘连保结,叩请给谕永耕等情到县。据此,除批示外,合行谕饬。为此,谕仰该庄民谢永安即便遵照,永远承耕,每年应缴租谷务请精燥干洁,不准稍有蒂欠;倘敢抗玩,致干重究,毋违,切切。

光绪十六年九月二十九日谕。

第四五佃单

佃单

台北府正堂雷,为给耕事。照得本府经理林案抄封,有竹南三堡田寮庄田一份、园一份,原带□□□水租□□。给与佃人陈得耕种,议早冬六月间交纳八石五斗,晚冬十月内交纳八石五斗,务须晒干搧净,不得混用湿冇之榖抵塞,丰歉两无加减。当日收过该佃预抵无利碛地银六十七大元;倘有拖欠,即将此银控抵;再有不敷,为保认人赔补足数,仍将所带田寮等项全份交还,听候另布。如每冬交纳清楚,应准该佃永远耕种;倘或不愿承耕,本冬并无短欠,即由本府将所交无利碛地银当堂发还,原单缴销,不准署内丁胥差役人等扣取分文,此照。

右给佃人 陈得收执

光绪十四年四月初一日给

印

第四六佃照

钦加知府衔、即补清军府代理台湾府龙,为给照事。案据抄封总理王联记禀称:半线堡湳尾庄抄园两段,原系林文渠、庄南丁耕种,年完纳税银七元。据现佃潘兰芳以每年愿纳租谷一十石,恳为转禀给予印照,永远贌耕,应否照准?禀请察核等情到府。据此,查现佃潘兰芳既愿加租承耕,候核给照承领。除禀批示外,合给印照。为此,照给该佃潘兰芳遵照,永远承耕,完纳租谷,毋得短欠,始勤终怠,致干革换,切速,此照。

光绪十八年四月二十三日给。

执照

钦加二品衔、盐运使衔、在任候补道中路营务处、特授台湾府陈,今据彰化县半线堡庄佃潘兰芳完抄封戴案。

光绪十九年份早晚季租谷一十石正。

光绪十九年十二月日给。

府管地福字第四三号。

潘兰芳

第四七佃照

钦加道衔、署理台湾府正堂周,为给发印照管耕事。照得田中央、四块厝等庄抄封匪首郑猪母、林晟水田二段,丈明六甲五分;又牛埔仔庄水田一段,丈明五分。该田现已荒芜,无人承耕。缘此叛产官租,有关支给兵饷之款,饬据总理招集佃户林廷栋愿自备工本前往开垦耕种,年应纳谷二百一十九石,无论丰歉,均应缴纳,不得拖欠。亟须给予印照,庶佃户管耕有据,合行发给。为此,照仰佃户林廷栋即便遵照,永远管耕,按年缴纳,给领印串执凭,毋得始勤终怠,致负委任,切切,此照。

右照仰佃户林廷栋准此。

光绪元年二月初五日给

第四八佃批执照

佃批执照

管理各属林、陈、许三案抄叛租总理,具为给批事。据佃户张常荣前来认耕得大岸头庄抄封水田三甲四分五厘四毫,年遵照认耕字内租榖八十石正,早季完四十石,晚季完四十石,无论丰歉,均应按季运赴本公馆仓口,照例风扇干净完纳,给与完单执照;倘敢挨延短欠以及藉混转相顶替滋事等情,立即起耕别招,不许争抗。如无各等情,限以三年为满,再行酌议,合给此批执照。

批明:此段官田,因十六年被水冲坏一隅,沙石成山,今招佃户张常荣贌去垦耕,以后如无欠租等情,准其永远承耕,此照。

光绪十九年十二月 日。

第四九佃批字

同立佃批字人业主陈士闹、杨德吟等,有同置青山埔一所,坐落新丰里,土名鸟山脚,东至大山顶,西至仑顶,南至沟,北至仑脊,四至明白为界。今因乏力耕作,托中向贌与余爱观前去开垦,三面议约开荒三年终并无租税,其余议定每年贴纳租粟一石三斗,至冬成付业主挑运,不敢少欠;如有少欠,起耕别佃;若无欠租谷,永为己业,不敢阻挡。保此山业系是陈、杨创置,与别人等并无干涉。此系两愿,各无反悔,今欲有凭,立佃批一纸,付执为照。

乾隆四十一年正月日。

代书并中人林克明

同立佃批字人陈士闹杨德吟

第五○之一赁耕字

译再批明:此田原有房屋三间,其余六间是该佃户自行出工本银四十元兴建的。如果该佃户没有短欠租谷等弊端,而被无故更换佃户,应令新佃户补还旧佃户的工本。特此批明。再批明:此田因水源不足,该佃户自行出工本加筑水坡一座,以增加灌溉。如果该佃户没有欠租等弊端,而被无故更换佃户,应令新佃户酌情补还工本。特此批照。此文发给佃户杨灶生收执,准此。光绪二年十一月十五日发给。第四四 谕示 代理台湾府苗栗县正堂、加十级、纪录十次林,为发给永远承耕谕示事。本年九月初十日,据庄民谢永安禀称:北坑有一处田园,现在承蒙详文批准移交苗栗,作为书院膏火田产,四方都感念其德,多士都承受恩惠。但目前公款不多,只有原租额二百六十五石,确实担心膏火费用不足。谢永安愿意增加租谷六十石,以扩大书院经费。但原有田地难免数量有限,只有该处山脚溪边,前人因艰难而未能开垦的地方,间或有可以开成田地的,但工程浩大,不能立即完成;如果蒙准永远赁耕,谢永安自愿拿出工本,改造开垦成田,将来或许可以弥补不足。务农依靠劳动,功效在于勤勉;谢永安愿意出面承耕,按照租谷三百二十五石的数额,每年照数缴清。现附上连保结状,请求发给谕示,准许永远耕种等情,呈到县衙。据此,除批示外,合行谕令:为此,谕令该庄民谢永安立即遵照,永远承耕;每年应缴租谷,务必精燥干洁,不准稍有拖欠;如果胆敢抗拒怠慢,以致招致重罚,切勿违抗。光绪十六年九月二十九日谕。第四五 佃单 佃单 台北府正堂雷,为发给耕种凭据。查本府经理林案抄封的竹南三堡田寮庄田地一份、园地一份,原来附带□□□水租□□。现发给佃户陈得耕种,议定早冬六月缴纳八石五斗,晚冬十月内缴纳八石五斗,务必晒干、簸净,不得混用湿冇之谷抵充,丰歉都不增不减。当日收过该佃户预先抵押的无利碛地银六十七大元;如果有拖欠,就用此银抵缴;若仍不足,由保认人赔补足额,并将所带田寮等全部产业交还,听候另行分布。如果每年冬季都缴纳清楚,应准该佃户永远耕种;倘若不愿承耕,且本冬没有短欠,本府即将所缴的无利碛地银当堂发还,原佃单注销,不准署内丁、胥、差役等扣取一文。特此为凭。此文发给佃户陈得收执 光绪十四年四月初一日发给 印 第四六 佃照 钦加知府衔、即补清军府代理台湾府龙,为发给凭照事。据抄封总理王联记禀称:半线堡湳尾庄抄封园地两段,原由林文渠、庄南丁耕种,每年缴纳税银七元。现任佃户潘兰芳愿意每年缴纳租谷一十石,恳请转禀发给印照,准许永远贌耕,不知是否准许?具禀请查核等情已到府。据此查明,现任佃户潘兰芳既然愿意增加租额承耕,候核准后发给凭照承领。除批示禀文外,合发印照。为此,发给潘兰芳,着其遵照,永远承耕,缴纳租谷,不得短欠;不得开始勤劳而后来懈怠,以致被革除更换。务必迅速遵行。特此凭照。光绪十八年四月二十三日发给。执照 钦加二品衔、盐运使衔、在任候补道中路营务处、特授台湾府陈,现据彰化县半线堡庄佃潘兰芳完纳抄封戴案。光绪十九年份早晚季租谷一十石正。光绪十九年十二月日发给。府管地福字第四三号。潘兰芳 第四七 佃照 钦加道衔、署理台湾府正堂周,为发给印照管理耕种事。查田中央、四块厝等庄抄封匪首郑猪母、林晟的水田两段,丈量明定为六甲五分;又有牛埔仔庄水田一段,丈量明定为五分。这些田地现在荒芜,没有人承耕。因为这是叛产官租,关系到发放兵饷的款项,已令总理招集佃户,林廷栋愿意自行准备工本前往开垦耕种,每年应缴谷二百一十九石,无论丰歉都应缴纳,不得拖欠。急需发给印照,使佃户管理耕种有凭据,因此合行发给。为此,发给佃户林廷栋,着其立即遵照,永远管理耕种,按年缴纳,领取印串作为凭证,不得开始勤劳而后来懈怠,以致辜负委任。务必遵行。特此凭照。此照发给佃户林廷栋,准此。光绪元年二月初五日发给 第四八 佃批执照 佃批执照 管理各属林、陈、许三案抄叛租总理,具文请求发给批文。据佃户张常荣前来认耕大岸头庄抄封水田三甲四分五厘四毫,今后依照认耕字内所定租谷八十石正,早季缴四十石,晚季缴四十石;无论丰歉,都应按季运到本公馆仓口,按照惯例簸扇干净后缴纳,并发给完纳单据凭照。如果胆敢拖延短欠,或借故混杂、转相顶替而滋生事端,立即收回耕地另行招佃,不许争执抗拒。如果没有上述各项情形,期限以三年为满,届时再行酌情议定,合发给此批执照。批明:这段官田因光绪十六年被水冲坏一角,沙石堆积成山,现招佃户张常荣贌去开垦耕种;以后如无欠租等情形,准许其永远承耕。特此为凭。光绪十九年十二月日。第四九 佃批字 共同立下佃批字的人为业主陈士闹、杨德吟等。众人共同置有青山埔一处,坐落新丰里,土名鸟山脚,东至大山顶,西至仑顶,南至沟,北至仑脊,四至界址明确。现在因无力耕作,托中人将其贌给余爱观前往开垦;三方议定,开荒三年内均不收租税,此外约定每年另缴租粟一石三斗,到冬季成熟时由业主派人挑运,不敢少欠;如有少欠,便收回耕地另给佃户;如果没有欠租谷,便永远作为余爱观自己的产业,业主不得阻挡。保证这处山业是陈、杨两家创置,与他人没有牵涉。这是双方自愿之约,彼此都不得反悔。现为使将来有凭据,立佃批一纸,交付执存为凭。乾隆四十一年正月日。代书兼中人林克明 同立佃批字人陈士闹、杨德吟 第五 ○之一 赁耕字

立赁耕字人佃户陈茶、陈王、吴慕等。兹因业主李进记明买过黄丰年给垦七十二份埔地一所,东至曾文溪,西至杂份塭仔,南至合源沙仑,北至瀚溪并杂老妉股为界。址在安定里,土名公地尾。招陈茶等出为垦耕,现经成业,明议每届收成之期,将园面所种五谷、杂子,抽出十分之三以付业主完租,逐年照约清纳,不得藉端推诿,滞延短缺;倘无照约,听业主起耕换佃,茶等不得异言,亦不敢恃强阻挠,别生事端。此系二比明约,口恐无凭,合立认耕字一纸,付执为照。

光绪十五年四月日。

立约字人佃户吴恭、陈茶、陈王

第五○之二约字人

立约字人业主李进记,今有自置黄丰年给垦埔地一所,址在安定里七十二份,土名公地土尾,东至曾文溪,西至杂份塭,南至合源沙仑,北至瀚溪并杂老沈股为界。今招佃户陈茶等出为耕垦,现既成业,应纳租项,明议每届收成之期,将园面所种五谷、杂子三七抽得,业主得三,佃户应七,逐年照约交纳,许其永佃耕作;如无照约,听业主起耕别招他佃,茶等不得恃强阻挠,生端滋事。此系二比明约定规,各无异言,兹特立约字一纸,付为执照。

光绪十五年四月日。

立约字人业主李进记号

第五一贌永耕字

立贌永耕字人林合,今有埔社昭忠祠田一段,址在圭仔头庄,共田五甲,四面界址俱至石钉为界。今向昭忠祠承贌永耕,当日三面言定,自辛卯起,每年认纳租谷七十五石,永远耕作,照数定纳。其田合自耕,或别贌,不得刁难。此系仁义交关,各无迫勒,口恐无凭,立出贌永耕字一纸,付执为照。

光绪辛卯(十七年)九月日。

立贌永耕字人林合

第五二招永耕字

立招永耕字人吴乞食,有承父遗掌福德祀园地一段,址在武营后,东至冢埔,西至横路,南至吴垒园,北至郑天送园各为界。今因带欠课租不少,乏银完纳,愿将此园出贌,托中招得吴松音官前来承贌耕作,三面议定佃人备出无利碛地银一百三十六大员正。即日同中交收足讫,随将该园踏明界址,交付吴松音永远耕作。年纳园租银六大员,除纳课租三员交佃完纳外,尚该银三员,以为递年祀祭福德爷寿诞之需。二月定银六角,交食祭祀;余二员四角,归佃办理。自贌以后,任凭吴松音子子孙孙永远耕作,食及子孙不敢言及起耕找赎滋事。此系久远配纳福德爷祭祀,他人亦不得混贌。二比甘愿,各无抑勒反悔,口恐无凭,立永耕字一纸,并带丈单一纸,共二纸,付执为照,行。

即日同中亲收过永耕字内无利碛地银一百三十六大员正足讫,再照,行。

一、批明:自己巳年起,经将二月福德爷寿诞配与上段祭祀,剩下前定园租六角,因欲修改无资,恳向佃户借银三元,愿将该园租六角任其递年抵利,不敢异言,照,行。

同治五年十一月日。

场见人菩观词

在场人吴顺日

认耕人吴文海

代笔人吴泓

为中人吴元球

场见人吴朗

立招永耕字人吴乞食

第五三承耕字

立承耕字人李阿荖,情因自己欠业耕种,前来向得猫阁社业主潘和泉、李永成、潘丹桂暨众番等贌过埔地一所,土名粪箕窝,东至潘阿丙埔相连为界,西至大岗唇倒水为界,南至粪箕窝口何阿达埔相连为界,北至大路倒水为界;四至界址面踏分明。即日言定备出无利碛地佛银八大元,又每年供约埔租银四元,按两季均纳,至期不敢少欠。其年限自庚寅年起,至乙巳年止,十五年为限。限满之日,埔还业主,银还耕人。此系二比甘愿,口恐无凭,立承耕字一纸付照。

即日批明:廍底糖业六佃四均纳,立批。

又批明:能成田者,本年起务要开辟成田,八年的租不得延搪;倘不能开辟,任从业主自辟,立批。

光绪十六年十月日。

在见林阿生

代笔潘和泉

在见刘阿路

立承耕字人李阿荖

第五四佃批字

立佃批字人庄长流兄弟,承父阄分应得水田一段,址在万宝新庄头大圳下,东至大圳,西至锦旗田界,南至启太兄弟田界,北至曹家田界,四至明白。经丈一甲九分正,原带大圳水充足通流灌溉。今因招得李梦龄前来自备牛工、种子、农器力耕,并带来碛地银二十元,当面言议全年大小租谷实八十七石六斗正,重风洗净,不得湿冇。分作早晚二季交纳,不论年岁丰敛,不许少欠升合;如有少欠者,收碛地银以及牛只扣抵。水田限耕四年,自丙申年十月起,至庚子年十月止。四年为满,租谷清楚,收碛地银送还,水田起耕别佃,不得刁难;若要再耕,另行相商。今欲有凭,合立佃批字一纸,付执为照。

即日亲收佃批字内银二十大元,再照。

道光十六年(丙申)十月日。

代笔人庄玉山

为中人赖清顺

立佃批字人庄长流

第五五之一退耕抄封田厝字

译立下赁耕字的人为佃户陈茶、陈王、吴慕等。现因业主李进记明白买过黄丰年给垦的七十二份埔地一处,东至曾文溪,西至杂份塭仔,南至合源沙仑,北至瀚溪以及杂老妉股为界。地址在安定里,土名公地尾。现招陈茶等出面开垦耕种,如今已经成业,明确约定每逢收成时,将园地上所种五谷、杂子抽取十分之三交给业主作为租税,逐年按照约定缴清,不得借故推诿、拖延或短缺;如果不按约定办理,任凭业主收回耕地、更换佃户,陈茶等不得有异议,也不敢倚仗强势阻挠,另生事端。这是双方明确订立的约定,恐怕口说无凭,合立认耕字一纸,交付执存为凭。光绪十五年四月日。立约字人佃户吴恭、陈茶、陈王 第五 ○之二 约字人 立下约字的人为业主李进记。现有自行置买、由黄丰年给垦的埔地一处,地址在安定里七十二份,土名公地土尾,东至曾文溪,西至杂份塭,南至合源沙仑,北至瀚溪以及杂老沈股为界。现招佃户陈茶等前来耕垦,既然已经成业,应缴纳租项,明确约定每逢收成时,将园地所种五谷、杂子按三七分成,业主得三成,佃户得七成,逐年按照约定缴纳,准许其永久租佃耕作;如果不按约定办理,任凭业主收回耕地另行招募其他佃户,陈茶等不得倚强阻挠、制造事端。这是双方明确约定的规条,彼此均无异议,现特立约字一纸,交付作为凭照。光绪十五年四月日。立约字人业主李进记号 第五一 贌永耕字 立下贌永耕字的人林合。现有埔社昭忠祠田地一段,地址在圭仔头庄,共五甲,四面界址都以石钉为界。现向昭忠祠承贌永久耕种,当日三方议定,自辛卯年起,每年缴纳租谷七十五石,永远耕作,按规定数额缴纳。这块田可以自行耕种,也可以另行贌给他人,不得刁难。这是基于仁义而订立的关系,双方都没有受到强迫;恐怕口说无凭,立出贌永耕字一纸,交付执存为凭。光绪辛卯(十七年)九月日。立贌永耕字人林合 第五二 招永耕字 立下招永耕字的人吴乞食,有一段承继父亲遗下、掌管福德祠的园地,地址在武营后,东至冢埔,西至横路,南至吴垒园,北至郑天送园,分别以此为界。现在因拖欠税课租项不少,没有银钱缴纳,愿意把此园出贌,托中人招得吴松音前来承贌耕作。三方议定,佃户拿出无利碛地银一百三十六大员正。当日同中人交收足额后,随即踏明该园界址,交给吴松音永久耕作。每年缴纳园租银六大员,除缴纳课租三员由佃户负责完纳外,余下三员,作为每年福德爷祭祀和寿诞的费用。二月定银六角,交作祭祀之用;余二员四角,归佃户办理。自出贌以后,任凭吴松音及其子子孙孙永远耕作,享有收益,任何人不得提出收回耕地、找赎等事滋扰。这是为了长久配纳福德爷祭祀,其他人也不得混杂贌租。双方甘愿,各无压迫勒索和反悔;恐怕口说无凭,立永耕字一纸,并附丈单一纸,共两纸,交付执存为凭。当日同中人亲自收过永耕字内所载无利碛地银一百三十六大员正,足额收讫,再次作为凭据。一、批明:自己巳年起,已经把二月福德爷寿诞所需款项配给上段祭祀,剩下原定园租六角;因想修缮而没有资金,恳请向佃户借银三元,愿将该园租六角任由佃户逐年抵作利息,不敢有异议。特此为凭。同治五年十一月日。在场见人菩观词 在场人吴顺日 认耕人吴文海 代笔人吴泓 中人吴元球 在场见人吴朗 立招永耕字人吴乞食 第五三 承耕字 立下承耕字的人李阿荖。因自己欠缺产业耕种,前来向猫阁社业主潘和泉、李永成、潘丹桂以及众番等贌得埔地一处,土名粪箕窝,东至潘阿丙埔相连为界,西至大岗唇倒水为界,南至粪箕窝口何阿达埔相连为界,北至大路倒水为界;四至界址当面踏查清楚。当天议定拿出无利碛地佛银八大元,另每年缴纳约定的埔租银四元,分两季缴纳,到期不敢少欠。租期自庚寅年起至乙巳年止,以十五年为限。期限届满时,埔地归还业主,银钱归还耕种人。这是双方自愿订立的约定,恐怕口说无凭,立承耕字一纸作为凭据。当日批明:廍底糖业的租谷由六佃户按四成、六成分摊缴纳。立此批文。又批明:能够开成田地的,从本年起务必开辟成田,八年的租额不得拖延推诿;如果不能开辟,任凭业主自行开垦。立此批文。光绪十六年十月日。见证人林阿生。代笔人潘和泉。见证人刘阿路。立承耕字人李阿荖。第五四号佃批字。立佃批字人庄长流兄弟,因承继父亲分阄所得水田一段,地址在万宝新庄头大圳下,东至大圳,西至锦旗田界,南至启太兄弟田界,北至曹家田界,四至界址都已明确。经丈量为一甲九分正,原有大圳水源,水量充足,能够通流灌溉。现在因为招得李梦龄前来,由他自行准备耕牛、人工、种子和农具出力耕作,并带来碛地银二十元;当面议定全年大小租谷共八十七石六斗正,必须重新风扬、淘洗干净,不得夹带湿谷。分早、晚两季缴纳,不论年成丰歉,都不许少欠一升一合;如有少欠,就收取碛地银并以耕牛扣抵。水田限耕四年,自丙申年十月起,至庚子年十月止。四年期满后,租谷结清,退还碛地银,水田另行交给其他佃户耕作,不得刁难;如果还要继续耕种,另行商议。现在为了作为凭据,合立佃批字一纸,交付持有为凭。当日亲自收足佃批字内约定的银二十大元,再次作为凭据。道光十六年(丙申)十月日。代笔人庄玉山。中人赖清顺。立佃批字人庄长流。第五五之一退耕抄封田厝字。

立退耕抄封田厝字人刘木,前年有承贌佃首吴昌记抄封田一甲二分五厘,坐落土名址在上横山庄前,东至大圳为界,西至大墓为界,南至自己二埒田为界,又连份尾田二埒在内,北至竹围外沟为界,四至界址明白。又配茅屋二间半,竹围、鱼池、禾埕、菜园各等项对半,全年应纳佃首大租谷一十七石五斗正。今因自己不欲耕作,愿将此田退耕,先问叔侄兄弟人等不欲承耕,托中引就与张强叔出首承耕,当日同中三面言定承耕人备出佛银五十二元,以还刘木财本。其银即日同中交收足讫;其田厝并各等项随即踏明界址,交付张强叔掌管,承耕纳课。保此田系木承贌佃首吴昌记抄田,与兄侄兄弟人等无干,亦无拖欠大租来历不明等情;如有此情,木一力抵挡,不干承耕人之事。其田限耕不拘年,至期银还,将田交还;若无银可交还者,将田任从再耕,各不得异言生端滋事。此系仁义交关,二比甘愿,各无反悔,口恐无凭,今欲有凭,立退耕抄封田厝字一纸,付执为照。

批明:字内同中实收过佛银五十二元正足讫。

同治七年十一月日。

为中人张明和

代笔人刘廷馥

立退耕田厝字刘木

第五五之二退耕抄封田厝字

同立退耕抄封田厝字人张伯禄、张伯福兄弟,有自置承贌张茂义、张克华兄弟承贌吴昌记抄封田一甲二分五厘正,坐落土名址在上横山庄前,东至大圳为界,西至大墓为界,南至自己二埒田为界,又连份尾田二埒在内,北至竹围外沟为界,四至界址分明。又带茅厝二间半,竹围、鱼池、禾埕、菜园各等项对半掌管,全年应纳佃首大租谷一十七石五斗正。今因自己不能耕作,愿将此田退耕,先问至亲叔侄兄弟人等不欲承耕,后托中引就与林添寿出首承耕,三面言定出得时值佛面银五十二大元正。即日立字两相交付,其银同中亲收足讫;其田随即踏明界址,交付林添寿前去掌管,承耕纳课,永为耕作,不敢阻执。保此田明系伯禄、伯福兄弟承贌茂义、克华、吴昌记抄封田,并无上手来历不明等情;如有此情,福、禄兄弟一力抵挡,不干承耕人之事。一退千休。此系二比甘愿,各无迫勒,日后不敢生端异言。口恐无凭,立退耕抄封田厝字一纸,又带上手退耕字二纸在内,共三纸,付执永远存照。

批明:即日收过字内银五十二大元完足,批照。

光绪三年八月日。

代笔人廖锡爵

为中人罗福立

立退耕抄封田厝字人张伯禄、张伯福

第五六转垦永耕字

立转垦永耕字人叶文海,缘有承垦竹篙满社番加老敏分笼界内水田一段,址在奇武荖庄,东至番田,西至林塔田,南至林稿公田,北至杜盛祖田各为界,四至界址明白,并带埤水通流灌足。祗因年来埔地迭遭洪水,流石沙压,填成石滩,海虽经承垦多年,然而用费浩繁,无力开辟成业耕作,托中招得张成明官前来转垦,当日同中三面议定时值埔底银二十八大元正。其银即日同中立字交收足讫;其埔地亦即踏明界址,付银主前去承垦,用资垦辟成田报升,征纳该社番银。其荒埔异日垦成地段,价值千金,海及世世子孙不敢言添找赎滋事。保此荒埔明系海承垦社番之物业,与亲疏人等无干,亦无重张典挂他人财物以及来历交加不明情弊;如有等情,海一力抵挡,不干银主之事。此系二比甘愿,各无抑勒反悔,口恐无凭,笔乃有据,合立转垦永耕字一纸,带上手招垦永耕手摹字一纸,共二纸,付执为照,行。

即日同中亲收过转垦永耕字内埔底银二十八大元正足讫,照,行。

咸丰五年(乙卯)十一月日。

代笔人高汝史

为中人张水

知见人男旺、侄兰

在场人妻白氏

立转垦永耕字人叶文海

第五七杜退永耕田字

译立退耕抄封田厝字人刘木,前年曾承贌佃首吴昌记的一甲二分五厘抄封田,坐落土名地址在上横山庄前,东至大圳为界,西至大墓为界,南至自己的二埒田为界,另连同份尾田二埒在内,北至竹围外的沟为界,四至界址明确。另配有茅屋二间半,竹围、鱼池、禾埕、菜园等各项由双方对半掌管;全年应向佃首缴纳大租谷一十七石五斗正。现在因为自己不愿耕作,愿意将这片田退耕,先询问叔侄兄弟等亲属,均不愿承耕,于是托中人介绍给张强叔出面承耕。当日三方当面议定,承耕人拿出佛银五十二元,归还刘木的本钱。银钱当日由中人当面收足;田地、房屋及各项随即踏明界址,交给张强叔掌管,由他承耕纳课。保证这片田确实是刘木承贌佃首吴昌记的抄封田,与兄侄兄弟等人无关,也没有拖欠大租、来历不明等情形;如有这些情形,由刘木一力承担,与承耕人无关。田地限期耕作不限年数,到了约定期限退还银钱,再将田交还;如果没有银钱可以退还,就任由田地继续耕作,双方都不得另生异议、事端。这是双方出于仁义而达成的交往,双方都自愿,各自不得反悔。只是口头约定恐怕没有凭据,现在为了作为凭证,立退耕抄封田厝字一纸,交付持有为凭。批明:字内所载佛银五十二元,已经由中人当面收足。同治七年十一月日。中人张明和。代笔人刘廷馥。立退耕田厝字人刘木。第五五之二退耕抄封田厝字。同立退耕抄封田厝字人张伯禄、张伯福兄弟,有自己置办并承贌张茂义、张克华兄弟所承贌吴昌记的一甲二分五厘抄封田,坐落土名地址在上横山庄前,东至大圳为界,西至大墓为界,南至自己的二埒田为界,另连同份尾田二埒在内,北至竹围外沟为界,四至界址分明。另带茅屋二间半,竹围、鱼池、禾埕、菜园等各项由双方对半掌管;全年应向佃首缴纳大租谷一十七石五斗正。现在因为自己不能耕作,愿意将这片田退耕,先询问至亲叔侄兄弟等人,均不愿承耕,后来托中人介绍给林添寿出面承耕。三方当面议定,交出时值佛面银五十二大元正。当日立字并由双方交付,银钱由中人当面收足;田地随即踏明界址,交给林添寿前去掌管,承耕纳课,永远耕作,不得阻挠执拗。保证这片田明确是伯禄、伯福兄弟承贌茂义、克华以及吴昌记的抄封田,并无上手来历不明等情形;如有这种情形,由福、禄兄弟一力承担,与承耕人无关。一经退让,双方就此永远了结。此事是双方自愿的,没有任何强迫,日后不敢另生事端、提出异议。只是口头约定恐怕没有凭据,现立退耕抄封田厝字一纸,另附上手退耕字二纸,共三纸,交付持有,永远保存为凭。批明:当日收足字内银五十二大元,批此为凭。光绪三年八月日。代笔人廖锡爵。中人罗福立。立退耕抄封田厝字人张伯禄、张伯福。第五六转垦永耕字。立转垦永耕字人叶文海,因为有一段承垦竹篙满社番加老敏分笼界内的水田,地址在奇武荖庄,东至番田,西至林塔田,南至林稿公田,北至杜盛祖田,分别作为界线,四至界址明确,并带有埤水,能够通流灌溉。只是这些年来埔地屡遭洪水,泥石冲压,填成石滩;叶文海虽然承垦多年,但所需费用浩大,无力开辟成田耕作,于是托中人招得张成明官前来转承开垦。当日三方当面议定,埔底银为二十八大元正。银钱当日由中人当面收足;埔地也随即踏明界址,交给银主前去承垦,用以开辟成田、报升,并缴纳该社番银。将来这片荒埔垦成田地后,即使价值千金,叶文海及世世代代子孙也不得要求添价赎回或借故滋事。保证这片荒埔确实是叶文海承垦社番的产业,与亲疏各人无关,也没有重复典当、抵押给他人或财物来历纠缠不明等弊端;如有这些情形,由叶文海一力承担,与银主无关。此事是双方自愿的,没有强迫,也不得反悔;口头约定恐怕没有凭据,立字便有凭证。现合立转垦永耕字一纸,附上手招垦永耕手摹字一纸,共二纸,交付持有为凭。当日由中人当面收足转垦永耕字内约定的埔底银二十八大元,作为凭据。咸丰五年(乙卯)十一月日。代笔人高汝史。中人张水。知见人男旺、侄兰。在场人妻白氏。立转垦永耕字人叶文海。第五七杜退永耕田字。

同立杜退永耕田字人亲堂兄弟世信、世理、世义,同侄大宾等,有承父自垦岸里社番各名下共水田一处,坐址土名葫芦墩脚,东至车路为界,西至西势庄为界,南至水沟为界,北至车路无祠■〈土玄〉为界,四至界址分明。其田大小坵角不计,自带坡圳水路通流灌溉,并竹围一所、茅屋一座、内外菜园、鱼池、厕池、粪堀、禾埕、孔地、门路、田头、竹埒、秧田、荒埔等项俱各在内,逐年配纳通事社课谷五十石,又纳各番名下共小租谷一百石正。兹因乾隆四十九年间乏银别创,兄弟相商,愿将承父此田业托中杜退与胞叔时听出首承受,当日凭中三面议定,出列时值退永耕价银一千四百大员正。即日叔父缺欠价银未足,因此字未立。当时理等念及叔侄骨肉,依命宽限,随即踏明,俱各交付胞叔掌管居住,永耕收租纳课。后因爽逆作乱,田屋抱荒,平后年冬不丰,叔父病故,堂弟世滴在台,余弟在唐幼小,因此久欠。今世滴兄弟全来在台,理向前取讨,滴爰请房亲尊长到家劝处退耕价银母利一千六百大员正。当场银字两相交讫,理听从公断清楚,一退千休,永无取赎,日后子孙不敢言及找赎滋事。此系二比甘愿,各无迫勒生端异言,口恐无凭,同立杜退永耕田字一纸,付为收执存照,行。

即日同场见亲收过字内银一千六百大员正足讫,再照,行。

批明:其上手有字纸数目未全交齐,倘日后取出,不堪行用,批照,行。

批明:其屋东至护屋滴水为界,北至正厅后墙透东直过为界,批照,行。

批明:内改一字。

道光七年十月日。

在场房亲人世讲、永新、时逞、世桃、大营、廷泐、大荣

执笔男大菊

同立杜退永耕田字人世信、世理,同侄大宾、世义

第二款贌地基

第一 店地基垦批字

第二 店垦字

第三 永贌旷地字

第四 地基出贌字

第五 贷地建筑立税字

第六 永税地基约字

第七 永远税地字

第八 合约字

第九 合约字

第一○ 合约字

第一一 招永耕合约字

第一二 合约店地字

第一三 收碛地垦银字

第一四 招佃建造店宇字

第一五 租地起盖收地基银字

第一六 佃批字

第一七 厝地基压地字

第一八 租地基起盖字

第一九 给出地基字

第二○ 地基单

第二一 店地单

第二二 卖杜绝尽根契字

第二三 抽出祖坟地合约字

第二四 凭准字

第二五 出贌字

第二六 垦厝地基连秧地契字

第二七 给出地基字

第二八 永纳起居地基字

第二九 永贌厝地字

第三○ 地基字

第三一 合约字

第三二 给出地基字

第三三 杜卖店契字

第三四 借地基字

第三五 佃批字

第三六 典契字

第三七 招起店字

第一店地基垦批字

立给店地基垦批人业主何长兴,即仰三,有承祖父遗下阄分份下店地一所,坐址土名沪尾妈祖宫右畔。今因林江观乏厝居住,亲向三等给出店地一块,前至车路,后至海墘,左至陈天水,右至圹地为界,四至界址踏明。三面言议,愿出碛地银九大元,历年配纳地基税银一大员正,自向业主给出完单执凭,不得糊混抵饰。随将店地踏付佃户林江观前去自备工料起盖茅屋居住,不许窝藏匪类、赌博情弊;如有情弊,立即付业主呈究。倘日后要移居别处,预先报明业主,不得私相授受。此系二比甘愿,各无异言等情,口恐无凭,立给店地基垦批一纸,付执存照。

即日收过碛地银九大员正。

再批明:日后佃户林江观如要翻盖瓦屋,听从其便,不得阻挡。

道光十四年二月日。

立给店地基垦批人业主

第二店垦字

立给店垦字人芝葩里郭龙文,即郭孟珍,有承祖父遗下地基一处,土名大坵园,号曰新兴街,坐东向西,前至车路为界,后至城沟,左至墙壁为界,右至墙壁为界,四至界址俱各明白。今有吴世甘自备工本起筑店厝,设立生理,建成市曹,交关贸易,得以自便。是日同堂酌议,甘备出垦银二大元,交付本业主亲收足讫,即地基随踏与甘掌管为业。自此出垦,以后无论甘后来若盖砖瓦华厝,或草茅室宇,惟议每年终应纳本业主地租银二钱五分正,给出完单执照,各不得刁难。倘逐年地租积欠太多,甘自应将店起耕,估还本业主出税抵额地租,不敢异言反悔。此系业佃两愿,合给垦单一纸,付执存照。

批明:即日本业主亲收过垦内佛银二大元正足讫,再照。

业主

道光二十三年二月日给。

第三永贌旷地字

立永贌旷地人西定下坊水门外街仔内沈盛安、沈潭安、沈均虎,有旷地一所,东南至苏家,北至詹宅,西至长荣大壁,南至大沟,北至街仔内,四至明白。沈家六房公议,贌过街仔内洪水来,每年先税银三元五角。来当向沈家完纳;而良皇宫大帝爷缘金归来支理,捐纳清楚,不得短缺。三面言议,此地交过水来掌理,日后房亲人等叔兄弟侄不得多起税银。二比甘愿,各无反悔,口恐无凭,合立永贌字二纸,每人各执一纸为照。

译同立杜退永耕田字人亲堂兄弟世信、世理、世义,以及侄子大宾等人,有承父亲自行开垦的岸里社番各名下共有水田一处,坐落土名为葫芦墩脚,东至车路为界,西至西势庄为界,南至水沟为界,北至车路无祠■〈土玄〉为界,四至界址分明。田地大小、田块角落不计在内,另有坡圳水路自行通流灌溉,并包括竹围一所、茅屋一座、内外菜园、鱼池、厕池、粪堀、禾埕、孔地、门路、田头、竹埒、秧田、荒埔等各项;每年应缴纳通事社课谷五十石,另缴纳各番名下共有小租谷一百石正。现在因为乾隆四十九年间缺少银钱另行创业,兄弟商议后,愿意将承父的这片田产托中杜退给同胞叔叔时听出面承受。当日凭中人三方议定,退永耕价银为一千四百大员正。当日叔父所交价银不足,因此没有立字。当时世理等念及叔侄骨肉关系,依照叔父请求宽限,随即踏明界址,把田屋全部交给同胞叔叔掌管居住,永远耕作、收租、纳课。后来因为爽逆作乱,田屋荒废;平乱后那年冬天收成不好,叔父又病故,堂弟世滴在台湾,其余弟弟还在唐山且年幼,因此长期拖欠。如今世滴兄弟全都来到台湾,世理向前索取退耕价银,世滴于是请房亲尊长到家中劝解,退耕价银连同母利共一千六百大员正。当场银钱和文书双方交付完毕,世理听从公断,事情就此了结;一经退让,永远不得赎回,日后子孙也不得再提找赎而滋事。此事是双方自愿的,没有强迫,不得另生事端、提出异议。口头约定恐怕没有凭据,现共同立杜退永耕田字一纸,交付收执保存为凭。当日由在场见证的亲属收足字内银一千六百大员正,再次作为凭据。批明:其上手文书的数量尚未全部交齐,如果日后找出,也不得拿来使用,批此为凭。批明:房屋东边以护屋滴水处为界,北边以正厅后墙向东直线延伸处为界,批此为凭。批明:文内改了一个字。道光七年十月日。在场房亲人世讲、永新、时逞、世桃、大营、廷泐、大荣。执笔人男大菊。同立杜退永耕田字人世信、世理,侄子大宾、世义。第二款 贌地基。第一 店地基垦批字。第二 店垦字。第三 永贌旷地字。第四 地基出贌字。第五 贷地建筑立税字。第六 永税地基约字。第七 永远税地字。第八 合约字。第九 合约字。第一。○ 合约字。第一一 招永耕合约字。第一二 合约店地字。第一三 收碛地垦银字。第一四 招佃建造店宇字。第一五 租地起盖收地基银字。第一六 佃批字。第一七 厝地基压地字。第一八 租地基起盖字。第一九 给出地基字。第二。○ 地基单。第二一 店地单。第二二 卖杜绝尽根契字。第二三 抽出祖坟地合约字。第二四 凭准字。第二五 出贌字。第二六 垦厝地基连秧地契字。第二七 给出地基字。第二八 永纳起居地基字。第二九 永贌厝地字。第三。○ 地基字。第三一 合约字。第三二 给出地基字。第三三 杜卖店契字。第三四 借地基字。第三五 佃批字。第三六 典契字。第三七 招起店字。第一 店地基垦批字。立给店地基垦批字人业主何长兴,即仰三,有承祖父遗下分阄所得店地一所,坐落土名沪尾妈祖宫右边。现在因为林江观缺少房屋居住,亲自向仰三等人请求给出一块店地,前至车路,后至海边,左至陈天水,右至坟地为界,四至界址已经踏明。三方当面议定,愿意缴出碛地银九大元,并且每年缴纳地基税银一大员正;由承租人直接向业主领取完税单作为凭证,不得含糊抵赖。随即将店地踏明交给佃户林江观,由他自行准备工料建盖茅屋居住;不许窝藏匪类或进行赌博等违法事情,如有此类事情,立即交由业主呈报追究。如果日后要迁往别处,必须预先向业主说明,不得私下转让给别人。此事是双方自愿的,没有异议等情。口头约定恐怕没有凭据,现立给店地基垦批一纸,交付持有保存为凭。当日收足碛地银九大元正。再批明:日后佃户林江观如果要把房屋改建成瓦屋,听凭其方便,业主不得阻挡。道光十四年二月日。立给店地基垦批字人业主。第二 店垦字。立给店垦字人芝葩里郭龙文,即郭孟珍,有承祖父遗下地基一处,土名大坵园,号称新兴街,坐东向西,前至车路为界,后至城沟,左至墙壁为界,右至墙壁为界,四至界址都已明确。现在吴世甘自行准备工本,建造店屋,设置生意,建成市廛,进行交易买卖,任其自行经营。当日同族商议,吴世甘拿出垦银二大元,交给本业主亲自收足;地基随即踏明交给吴世甘掌管作为产业。自此出垦以后,无论吴世甘后来建盖砖瓦华屋,还是草茅房屋,只议定每年年终应向本业主缴纳地租银二钱五分正,并由业主发给完税单作为凭证,双方都不得刁难。如果逐年积欠地租过多,吴世甘自应将店屋拆除或交出,估价归还本业主已经缴纳的税款,以抵偿地租,不敢提出异议或反悔。此事是业主和佃户双方自愿,合发垦单一纸,交付持有保存为凭。批明:当日本业主亲自收足垦字内的佛银二大元,再次作为凭据。业主。道光二十三年二月日给立。第三 永贌旷地字。立永贌旷地字人西定下坊水门外街仔内的沈盛安、沈潭安、沈均虎,有一块荒地,东南至苏家,北至詹宅,西至长荣大墙,南至大沟,北至街仔内,四至界址明确。沈家六房共同商议,将这块地贌给街仔内的洪水来,每年先缴税银三元五角,再由洪水来向沈家缴清;至于良皇宫大帝爷的缘金,由洪水来负责收取并办理捐纳,不得短缺。三方当面议定,此地交给洪水来掌管办理;日后沈家各房亲属、叔叔、兄弟、侄子等不得再增加税银。双方自愿,各无反悔。口头约定恐怕没有凭据,现合立永贌字二纸,每人各执一纸为凭。

批明:自光绪二十一年起,洪水来每年应纳银二元,余一元五角归洪诰姆、蔡墙、陈素三人分纳,每人应纳银五角,合应批明,再照。

光绪十九年二月日。

立永贌税银字人五房沈安、二房沈盛、大房沈潭、四房沈均、六房沈虎

第四地基出贌字

立地基出贌字人彰化北门街二百二十一番户管理人黄雨霖,同永炎、永龙、永造等,有地基一所,址在定公佛庙东畔,东至魏家宅前许家墙壁为界,西至定公佛庙地为界,南至本家墙壁为界,北至吴家墙前为界,原为消水沟兼过路之所。今黄雨霖等愿将此地基出贌,爰托中引就向彰化总爷街吴立轩出首承贌,同中三面议定每年地基税银二大元,逐年向立轩领清,不得拖欠。自贌以后,听立轩开筑应用,随其自便,黄雨霖等不敢异言生端。此系二比甘愿,各无反悔,口恐无凭,合立地基出贌字一纸,付执为照,行。

即日同中亲收过出贌字内银二大元正完足,再照,行。

光绪二十九年十月二十八日。

代笔人为中人许锦标

立地基出贌二字人黄雨炎、黄雨霖、黄永龙、黄永造

第五贷地建筑立税字

为贷地建筑立税字人第三区保西宫街黄锦昆,今因无家可托,居处维艰,适幸安禄街曾灿有承祖上建置瓦屋一座,址在保西宫街第三番户,其厝后有余地一片,堪以起盖房屋。于是托中向与曾灿恳求厝后旷地建筑房屋居住,三面言议,每年愿贴税金七三银六大元,不得短缺。至逐年地税、家税课项,锦昆自当纳入,不干曾灿之事。此系二比甘愿,各无反悔抑勒,今欲有凭,合立贷地税字二纸,每人各执一纸,付执为照。

再批明:贷地建筑房屋住居,若有余地,不得擅允他人起盖房屋,理合批明,再照。

光绪二十八年四月日。

为中人林朝

知见母林氏

立贷地税字人黄锦昆

代书人林水

第六永税地基约字

立永税地基约字人郡城内七身夫人境吴再添,因祖先□□□房屋狭隘,人口日繁,渐感不能安居之势,欲别置房屋,又恐兄弟不欲同居。因向邻家黄光喜官借出后埕空地,起盖茅屋二座,每年愿贴出地基税银「六八」二大元,逐年完纳,不敢短缺。倘日后添不合居,不得将此地擅自典卖他人;而喜既永税,亦不得待添起盖成业之后,藉端索地。此系两愿,各无反悔,口恐无凭,今欲有凭,合立永税地基约字一纸,送执存照。

批明:其埕角行抱仍归黄家掌管,而添不得私自砍伐。

乾隆十二年七月日。

知见人弟吴再传

立永税地基约字人吴再添

代书人傅大化

第七永远税地字

同立永远税地字人张阿针、张长清、张阿眛、张阿匏、张阿呆等,缘有五房承先父遗下园地一处,址在本城堡东门内。其园东西四至,俱载在丈单契内明白。内抽出一所,明丈实地,东至西七丈五尺,南至北七丈二尺,内抽出北畔三尺为路。今因各房相商,愿将此地基凭中向与林应清官出首承税,当日三面议定全年应纳地基税银七大元正,分作两次纳清;三月应纳地基税银三元五角,十月应纳地基税银三元五角。其银即日同中交清等各亲收足讫;随即将此基踏明四至界址,交付林应清官前去掌理,任从经营起盖瓦厝一座,永远居住,清等不敢异言讨回升价滋事。其地基税银务宜年款年清,不得拖欠分文。此系二比甘愿,各无反悔,口恐无凭,字实有据,同立永远税地字一纸,付执永为存照。

即日同中立永远税地字一纸是实,再照。

光绪二十五年(太岁己亥)三月日。

同立永远税地人张阿呆、张阿匏、张阿针、张长清、张阿眛

第八合约字

同立合约字人台南市北头角街第十番户蔡本钱等,有向同街第八番户卓大松租出旷地一所,长二丈,阔八尺,建为家屋。今遵土地调查规则,理应归地主申告;而借主恐其家屋将来无以为据,于是同至第五区役场互相立约,每年租税金七三银一元,其税金不得短缺;如有短缺者,听卓大松追讨,不敢异言。若日后政府地基租再加,当依他人之例照加。倘家屋倒坏,地还故主,当作罢论。其家税金仍由蔡本钱完纳,不干卓大松之事。此系双方约定,口恐无凭,同立合约字一样二通,各执一通以为后据。

光绪二十九年七月日。

立会人台南第五区土地调查委员蔡元庭

同立合约字人蔡本钱、卓大松

第九合约字

译批明:自光绪二十一年起,洪水来每年应缴银二元,另外一元五角由洪诰姆、蔡墙、陈素三人分担,每人应缴五角,合并批明于此,再次作为凭据。光绪十九年二月日。立永贌税银字人五房沈安、二房沈盛、大房沈潭、四房沈均、六房沈虎。第四 地基出贌字。立地基出贌字人彰化北门街二百二十一番户管理人黄雨霖,以及黄永炎、黄永龙、黄永造等人,有一处地基,地址在定公佛庙东边,东至魏家住宅前许家的墙为界,西至定公佛庙地为界,南至本家墙为界,北至吴家墙前为界,原本是排水沟兼通行道路。现在黄雨霖等愿意将这处地基出贌,于是托中人引荐给彰化总爷街的吴立轩出面承贌。三方当面议定,每年地基税银二大元,逐年向吴立轩领取清楚,不得拖欠。出贌以后,听任吴立轩开挖、建造和使用,随其方便,黄雨霖等不敢提出异议或另生事端。此事是双方自愿的,各无反悔。口头约定恐怕没有凭据,现合立地基出贌字一纸,交付持有为凭。当日由中人当面收足出贌字内银二大元,再次作为凭据。光绪二十九年十月二十八日。代笔人兼中人许锦标。立地基出贌字人黄雨炎、黄雨霖、黄永龙、黄永造。第五 贷地建筑立税字。立贷地建筑立税字人第三区保西宫街的黄锦昆,现在因为无处可以投靠,居住十分困难,恰好安禄街的曾灿有一座祖上传下、已经建置的瓦屋,地址在保西宫街第三番户;房屋后面还有一片空地,适合建盖房屋。于是黄锦昆托中人向曾灿请求,借用房屋后面的荒地建房居住。三方当面议定,每年愿意另贴税金七三银六大元,不得短缺。至于每年的地税、家税以及课项,黄锦昆自行缴纳,与曾灿无关。此事是双方自愿的,各无反悔或强迫。现在为了作为凭据,合立贷地税字二纸,每人各执一纸,交付持有为凭。再批明:借地建房居住,如果还有剩余空地,不得擅自答应别人来建房,特此批明,再次作为凭据。光绪二十八年四月日。中人林朝。知见人母林氏。立贷地税字人黄锦昆。代书人林水。第六 永税地基约字。立永远缴纳地基税契约的人是郡城内七身夫人境的吴再添。因为祖先□□□的房屋狭窄,人口日益增多,渐渐有无法安居的趋势,想另置房屋,又担心兄弟不愿分居。因此向邻家黄光喜官借出后院空地,建盖茅屋两座,每年愿缴出地基税银「六八」二大元,逐年缴清,不敢短缺。如果日后再添不适合居住,不得擅自把这块地典押或卖给他人;黄光喜既已永远收取地基税,也不得等吴再添建成产业后借故索回土地。此事是双方自愿,各自不得反悔。只是口头说法恐怕没有凭据,现为取得凭据,合立永远缴纳地基税契约一纸,交付持有保存为证。批注明白:那块院角可通行、可环抱的地方仍归黄家掌管,但吴再添不得私自砍伐。乾隆十二年七月日。知见人:弟吴再传。立永远缴纳地基税契约的人:吴再添。代写人:傅大化。第七永远缴纳地基税文契。共同立永远缴纳地基税文契的人张阿针、张长清、张阿眛、张阿匏、张阿呆等,因五房共同承受祖父遗下的园地一处,地址在本城堡东门内。园地东西四至,都清楚载在丈单契内。其中抽出一所,丈量实地,东西长七丈五尺,南北宽七丈二尺,其中北边抽出三尺作为道路。现在因各房商议,愿将这块地基通过中人出面,交给林应清官承税使用。当日三方议定,每年应缴地基税银七大元整,分两次缴清:三月应缴地基税银三元五角,十月应缴地基税银三元五角。这些银钱当日经中人交付,各人亲自收足;随即把这块地基的四至界址踏明,交给林应清官前去掌管,任其经营并建盖瓦房一座,永远居住,张等不敢说异议或索回加价滋事。地基税银务必按年缴清,不得拖欠一文。这是双方甘愿,各无反悔;口头约定恐无凭据,现共同立永远缴纳地基税文契一纸,交付持有,永远保存为证。当日经中人共同立下永远缴纳地基税文契一纸,确实如此,再照。光绪二十五年(太岁己亥)三月日。共同立永远缴纳地基税文契的人:张阿呆、张阿匏、张阿针、张长清、张阿眛。第八合约文契。共同立合约文契的人是台南市北头角街第十番户蔡本钱等。蔡本钱等曾把同街第八番户卓大松的一块空地租来,长二丈、宽八尺,用来建造房屋。现在依照土地调查规则,本应由地主申报;但借地主屋地建房的人担心将来其房屋没有凭据,于是双方一同到第五区役场互相立约:每年租税金七三银一元,不得短缺;如有短缺,任凭卓大松追讨,蔡本钱等不敢提出异议。日后如果政府规定的地基租金再增加,也应按照他人的例子相应增加。如果房屋倒塌,土地归还原主人,此事作罢。房屋的税金仍由蔡本钱缴纳,与卓大松无关。这是双方约定;口头说法恐无凭据,现共同立合约文契两份,内容相同,双方各执一份作为日后凭据。光绪二十九年七月日。立会人:台南第五区土地调查委员蔡元庭。共同立合约文契的人:蔡本钱、卓大松。第九合约文契。

同立合约字人店主黄锦帆、黄周鼎、黄及时,店户陈东山号。今因福寿街店屋一带被火焚烧,黄宅等有公店一座二进透后,坐东朝西,原税与陈东山逐年税银三十六元,兹被焚烧,杉木、瓦石一概无遗,仅存地基一所,并后进左壁一片。兹陈东山欲仍旧生理,向黄家店主相议照依街例,情愿代备工本,置办瓦石、杉料,搭盖前后店屋开张生理,所有应用一切工料价银,逐一登记数簿炳据。议约每年纳店主地税佛银二十四元;若店主要讨全税银三十六元,自当照数坐还店户代用工料、银两,至历年修理归在起盖项内。如店户要别业,应将费用工料银两除尽,店主若不要承坐外,听其转付他人顶接承受,依旧照纳地税佛银二十四元。此系黄家公店轮流收税,议约逐年作四季纳税,每季该佛银六元,交与黄家值年收入;诚恐不如约清楚,任从地基主别税他人;倘有加税,除还店主逐年二十四元以外,其余所剩俱归店户收入。此系二比甘愿,各无异言反悔,恐口无凭,同立合约字一样二纸,各执一纸为照。

嘉庆十三年正月日。

店主黄锦帆、黄周鼎、黄及时

同立合约字人店户陈东山

知见人黄君明、黄千鹤

代书人黄知璋

第一○合约字

同立合约字人阿里港陈和泰、四房陈狮等,有承遗下店地一所,在太平街,前后共七进。因癸丑年避乱以来焚炬平地,未得建筑,幸因本港布店郑敬老、黄允宗创立生涯,欲置居货,于是向泰税纳。面议前中四进,每年定地租税银三十六圆,月清年款,不得短欠拖延。又令仪佛银四圆,现送各房分收为质,不在税内。即日公同面议收讫,愿将此地截界,付与宗起盖营为生理。若风雨损坏以及街中杂派,仍是税主自修自理,不干狮之事,日后不得异言生端滋事。恐口无凭,立合约字一样二纸,各执存照。

咸丰八年三月日。

同立合约字人长房陈和泰、陈狮、陈榜、陈德

第一一招永耕合约字

立招永耕合约字人张连再、张清泉,偕侄如信、金源、士言、士严六大房等,有承祖父遗下各房应得有生埔一段,坐落土名桃涧堡茄苳溪中路皮寮仔庄。其埔荒芜有年,未曾开垦,兹因各房叔侄等相商,有先问房亲人等不欲承受,外托中引就问至吴万富、简新旺两人合伙财本,出首前来自备工本,耕种杂子。当日同中三面言定耕人备出无利碛地佛银九十大元正,即日交付埔主连再、清泉,同侄等亲收足讫;时同中贌出生埔一所,东至张庚埔地毗连直透为界,西至金生埔透落坡墘为界,南至大车路为界,北至大公坡尾为界,四至界址同中面踏分明,此埔随即同中交付耕人前去开辟耕种,任从佃人招佃耕种杂子,及插风围竹木,架造厝宇等项。年冬不论丰歉,逐年定纳埔主大小租佛银十大元正,至丙戌年早季收成之日,定纳税银五元;晚季收成,定纳税银五元,按作两季交纳清完,永为定规,始终如一,不得增加减少分文。当日同场议定,贌限四十一年为期:自辛巳年冬起,至辛酉年冬止。限满之日,八月中要先送定银四元,交还银主为准,再招别佃,余碛地银元并架造厝宇,至冬至前各自备办齐足交清;倘若至期无银清还,其埔园任从原佃再耕。此埔无租,其银无利,各不得异言。抑或上手来历不明等情,埔主一力抵挡,不干佃人之事。各从旧约字内所行,不得异言生端滋事。此系二比甘愿,各无反悔,恐口无凭,立招永耕字连贌耕合约字一样共二纸,各执一纸付执为照,行。

即日张家再各房在字内有名字人等,同中实收过招永耕字内无利碛地银九十大元正足讫,再照,行。

再批明:年限既满之日,倘若银未清还,当场再言定三年一限为准,银到埔还,立批,再照,行。

光绪七年十二月日。

代笔人邱惠元

为中人房兄宗永

在场见人房侄长寿

知见人堂婶张门吴氏

立招永耕合约字人张连再、张清泉

同侄如信、金源、士信、士严

第一二合约店地字

立合约店地字人本城内红毛井街高番芝王,有承祖父遗下西门外街店地一所。今因无力起筑,愿将此厝地前进税与本街陈戆九兴工起筑,同堂面议每年纳定税银二十二大元,逐年交清收楚,不得短欠毫厘;如有拖欠毫厘,任王起税他人,九不得异言阻挡,滋事生端。此系二比两愿,各无抑勒反悔。其店后进倘九若有要用起筑一进,议定税银四元。口恐无凭,今欲有凭,同立合约店地字一纸,付执为照。

一、批明:合立合约字一样二纸,各执一纸,再照。

光绪二十四年五月一日。

立合约店地字人高番芝王

税店地人陈戆九

第一三收碛地垦银字

译共同立合约文契的人是店主黄锦帆、黄周鼎、黄及时,以及店户陈东山号。现在因为福寿街一带的店屋被火烧毁,黄家等有公店一座,共二进并贯通后面的建筑,坐东朝西,原先每年向陈东山收取税银三十六元。如今遭火焚后,杉木、瓦石等全部烧毁,只剩下一处地基和后进左边的一片墙。现在陈东山想继续经营,便向黄家店主商议,依照街里的惯例,愿意代为准备工本,购买瓦石、杉木等材料,搭建前后店屋,开店经营。所有所需的工料价格银两,逐项登记在账簿中作为明确凭据。双方议定每年向店主缴纳地税佛银二十四元;如果店主要收取完整的税银三十六元,陈东山应按数额坐还给店户代为使用的工料和银两,历年的修理由建盖费用项下承担。如果店户想另谋营业,应先扣除全部费用、工料和银两;店主若不愿承受此事,任凭店户转交他人顶替承受,仍照旧缴纳地税佛银二十四元。这是黄家公店轮流收税,约定每年分四季缴纳,每季佛银六元,交给黄家当年负责的人收取;实在担心不能按约缴清,任凭地基主另行把地税收给他人。如果增加税额,除归还店主每年二十四元以外,其余剩余部分都归店户收入。这是双方甘愿,各无异议、反悔;恐怕口头说法没有凭据,现共同立合约文契两份,内容相同,双方各执一份作为凭证。嘉庆十三年正月日。店主:黄锦帆、黄周鼎、黄及时。共同立合约文契的店户:陈东山。知见人:黄君明、黄千鹤。代写人:黄知璋。第一。○合约文契。共同立合约文契的人是阿里港的陈和泰、四房陈狮等。他们承受祖先遗下的店地一所,在太平街,前后共七进。自癸丑年避乱以来,店屋被焚烧夷平,未能建筑。幸好本港布店郑敬老、黄允宗创立生业,想置屋居住、存放货物,于是向陈和泰等租纳。双方当面议定,前面和中间四进每年固定缴纳地租税银三十六圆,每月结清、每年按期缴纳,不得短欠拖延;另有礼仪佛银四圆,现已送给各房分别收取作为凭据,不计入税额。当日共同当面议定并收足,愿意划明这块地的界限,交给黄允宗建造经营谋生。如果房屋遭风雨损坏,或街中摊派杂费,仍由租税主自行修理、自行处理,与陈狮无关,日后不得提出异议、制造事端。恐怕口头说法没有凭据,立合约文契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保存为证。咸丰八年三月日。共同立合约文契的人:长房陈和泰、陈狮、陈榜、陈德。第一一招永远耕作合约文契。立招永远耕作合约文契的人张连再、张清泉,带同侄子如信、金源、士言、士严等六大房,共同承受祖父遗下、各房应得的一段生埔,坐落于土名桃涧堡茄苳溪中路皮寮仔庄。这块埔地荒芜多年,从未开垦。现在因各房叔侄商议,先询问房亲等人,但他们不愿承受,于是托中人引见,问到吴万富、简新旺二人合伙出资,由他们出面并自备工本前来耕种杂粮。当日三方经中人议定,耕作者交出无利碛地佛银九十大元整,当日交给埔主张连再、张清泉,各人与侄子亲自收足;同时经中人把生埔一所交给耕作者,东至张庚埔地相连直通处为界,西至金生埔地落到坡边处为界,南至大车路为界,北至大公坡尾为界,四至界址经中人当面踏勘清楚。此埔地随即经中人交给耕作者前去开垦耕种,任由佃人招人耕种杂粮,以及栽植防风围竹木、架造房屋等。每年冬季不论丰收或歉收,逐年固定缴纳给埔主大小租佛银十大元整;到丙戌年早季收成之日,缴纳税银五元。晚季收成时,缴纳税银五元,分作两季交清,永远作为定规,始终如一,不得增加或减少一文。当日共同议定,碛耕期限为四十一年:自辛巳年冬季起,至辛酉年冬季止。期限届满之日,八月中旬要先送交定银四元,交还银主作为凭据;然后再招别的佃户。其余碛地银元和架造房屋的费用,须在冬至前各自准备齐全并交清。如果到期没有银钱清还,这块埔园任由原佃户继续耕种。此埔地不收租,这笔银钱不计利息,双方都不得提出异议。或者日后发现上手来历不明等情形,由埔主一力出面抵挡,与佃户无关。双方均按旧约文契执行,不得提出异议、制造事端。这是双方甘愿,各无反悔;恐怕口头说法没有凭据,立招永远耕作并连同碛耕的合约文契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保存为证,依此办理。当日张家再及各房在契约中署名的人,经中人确实收过招永远耕作文契内无利碛地银九十大元整,已经足额,再照办理。再批注明白:期限届满之日,如果银钱尚未还清,当场再议定以三年为一期,银钱交到、埔地归还,另立批文,再照办理。光绪七年十二月日。代笔人:邱惠元。作为中人:房兄宗永。在场见人:房侄长寿。知见人:堂婶张门吴氏。立招永远耕作合约文契的人:张连再、张清泉。同侄:如信、金源、士信、士严。第一二合约店地文契。立合约店地文契的人是本城内红毛井街高番芝王。他承受祖父遗下的西门外街店地一所。现在因为没有能力建造,愿意把这处店屋地基的前进租给本街陈戆九出工建造。双方当面议定,每年缴纳固定税银二十二大元,逐年缴清收足,不得短欠丝毫;如有丝毫拖欠,任凭高番芝王把地税另行收给他人,陈戆九不得提出异议、阻挡或滋生事端。这是双方自愿,没有强迫或反悔。店屋后进如果陈戆九日后要使用并建造一进,议定税银四元。口头说法恐无凭据,现共同立合约店地文契一纸,交付持有作为凭证。一、批注明白:合立内容相同的合约文契两纸,双方各执一纸,再照。光绪二十四年五月一日。立合约店地文契的人:高番芝王。承税店地的人:陈戆九。第一三收碛地开垦银文契。

立收碛地垦银字人王尔加,有自己阄分水田一分七厘,计共二坵,要贌与本庄梁永全官起盖厝屋居住耕作。即备出碛地垦银十二大元,库秤八两四钱正,逐年将小租谷控利息明白,而外尚该小租谷二石五斗正,作两季完纳,不得短欠;如是短欠,听加起耕别贌。其田面贌至十二年为满,听加备足碛地银赎回碛地字,不得互相刁难;如至限无银可赎,依旧仍付永全耕作居住,加等不敢异言生端滋事。此系仁义交关,各无反悔,恐口无凭,合立碛地银字一纸,付执为照。

即日同中亲收过碛地字内佛银十二大元,库秤八两四钱正完足,再照。

批明:后日向赎之时,永全所起厝屋从公公估,加应备银向坐;如是无银可坐,其厝听全拆回,不得互相刁难,此照。

光绪四年十二月日。

代笔人王永修

为中人王马养

立收碛地银字人王尔加

第一四招佃建造店宇字

立招佃建造店宇字人赖久魁,缘因承祖父遗下有瓦店一坎三落二过水,坐落土名九芎林公馆上街,前因被火烧,屋盖墙头俱空,意欲再行建造,工本缺乏,因招得佃户邱家明自备工本到地建造店宇。此一坎三落及两过水之地基,即日议定每年应纳地基租银一十二大元正,永远递纳,日后不得加升分文以及生端反悔等情。此店系家明自备工本建造,永远守管作为店宇。此乃二比甘愿,口恐无凭,合立招佃字一纸,永远执照。

即日批明:此店租每至冬至前缴清,不得违限,批照。

光绪丁酉三十年十月日

知见杨桂琳

在场代笔人徐宏春

立招佃建造店宇字人赖久魁

第一五租地起盖收地基银字

立租地起盖收地基银字人韦浸、韦法、韦丁山,有承祖父遗下明买陈家应得埔业一所,址在油车港庄,历管无异。今因何传、何素、何煌、李车乏地起盖房屋,爰凭中人互相议定,将韦浸、韦法、韦丁山所管界内北畔之旷地,面踏地基一所,付何传、何素、何煌、李车前去起盖房屋,以为居住,言约何传、何素、何煌、李车等备出无利地基银三十大元,抵纳每年地基税之款。其银即日经中交韦浸、韦法、韦丁山等亲收足讫;随将应得界内北畔旷地,面踏界址分明,交何传、何素、何煌、李车等前去兴工起盖房屋,以为居住,韦浸、韦法、韦丁山等不得异言滋事生端。日后何传、何素、何煌、李车等念及门第狭窄,移筑他处,地基银如数付还,屋盖拆留,二比妥议,凭公估值,两不得刁难。保此北畔旷地系韦浸、韦法、韦丁山等承祖父遗下应得之业,并无来历不明等情为碍;如有等情,韦浸、韦法、韦丁山宜应出首抵挡,不干银主之事。此乃仁义相关,二比喜悦,各无反悔,口恐无凭,今欲有凭,立收地基银字一纸,付执为照。

批明:即日法等亲收过地基银字内佛银三十大元正足讫,照。

光绪二十五年月日。

代笔人方兆光

为中人知见人陈炉

立租地基起盖收地基银字人韦浸、韦法

韦丁山

第一六佃批字

立佃批字人半线保新埔六块寮庄柯世情、柯世农、柯妈超等,有承伯父遗下田园一所,坐落土名在溪底,抽出车路南园二段,并四面插竹围树木。兹因柯猪倌、柯沃官、黄屘同托中向与柯世情、柯世农、柯妈超等求垦厝地,三面言议时值压地佛银四十六大元正;随即踏明界址,交佃银主掌管起盖居住,不敢阻挡异言生端滋事。年约纳大租谷一石三斗二升正。其此压地银前取十大元,至光绪九年二月再取去佛银三十六大元正,共四十六大元正,课秤三十二两二钱正。其厝地面限二十年为满,听园主备齐压地银取回佃批字;若有拖欠大租,愿将压地银控除,以抵大租,银主不得刁难。此系二比甘愿,各无反悔,恐口无凭,今欲有凭,同立佃批字一纸,并交佃批字一纸,共二纸,存照。

即日同中收过压地佛银四十六大元正,再照。

再批明:此厝地言约十份,柯猪倌应得东面一半,出佛银二十三元五角正。

柯猪倌十份应得二份,出佛银九元四角正。

柯沃官应得一份半,出佛银六元零五点。

黄屘官十份应得一份半,出佛银七元零五点。

光绪九年二月日。

为中人柯孝严

作知见柯登山

立佃批字人柯世农、柯世情、柯妈超

代笔人柯有孚

第一七厝地基压地字

立厝地基压地人鹿港保洽兴街施豹官、施荣昆官,有地基一所,坐落土名洽兴街,东至街路为界,西至尽路为界,南至黄金安为界,北至郑老松为界,四至界址踏明为界。托中引就向与连赐贵官,三面言议盖屋居住,明约压地银十大元,每月地基银一元。厝内前后门窗、户扇尽皆是赐官新起盖,惟有砖壁二片是旧底。自此建居以后,他人若欲篡税,不得迁徙。口恐无凭,合立收压地字一纸,付执为照,行。

岁次丙申年八月日。

为中人施再生伯

立压地字人施豹、施荣昆

代笔人林记

第一八租地基起盖字

译立收碛地开垦银文契的人王尔加,有自己按抓阄分得的水田一分七厘,共计两块,想租给本庄梁永全官建造房屋居住并耕作。于是准备交出碛地开垦银十二大元,按库秤为八两四钱整;以后逐年将小租谷及利息说明清楚,此外还应缴小租谷二石五斗整,分两季缴清,不得短欠;如有短欠,任凭加价另行招租耕作。该田租约期限至十二年为止,允许加备足碛地银赎回碛地文契,不得互相刁难;如果到期没有银钱赎回,仍照旧交给梁永全耕作居住,王尔加等不敢提出异议、制造事端。这是双方以仁义相交,各无反悔;恐怕口头说法没有凭据,合立碛地银文契一纸,交付持有作为凭证。当日经中人亲自收过碛地文契内的佛银十二大元,按库秤八两四钱,已经足额,再照。批注明白:日后赎回时,梁永全所建的房屋由双方共同估价;如应补银钱,须按估价交付。若没有银钱可以支付,房屋任凭梁永全全部拆回,双方不得互相刁难,以此为凭。光绪四年十二月日。代笔人:王永修。作为中人:王马养。立收碛地银文契的人:王尔加。第一四招佃建造店屋文契。立招佃建造店屋文契的人赖久魁。因承受祖父遗下的一间瓦店,共三落二过水,坐落于土名九芎林公馆上街,先前被火烧毁,屋盖、墙头全无,想重新建造,但缺少工本,所以招得佃户邱家明自备工本到地建造店屋。这一间三落及两过水的地基,当日议定每年应缴地基租银一十二大元整,永远逐年缴纳,日后不得增加一文,也不得制造事端或反悔。这间店由家明自备工本建造,永远由其守管作为店屋。这是双方甘愿;口头说法恐无凭据,合立招佃文契一纸,永远持有为证。当日批注明白:这间店的租金每年必须在冬至前缴清,不得超过期限,以此批示为凭。光绪丁酉三十年十月日。知见人:杨桂琳。在场代笔人:徐宏春。立招佃建造店屋文契的人:赖久魁。第一五租地建屋收地基银文契。立租地建屋收地基银文契的人韦浸、韦法、韦丁山,承受祖父遗下明买陈家所得的埔业一所,地址在油车港庄,一直管理,没有异议。现在何传、何素、何煌、李车没有土地建房,于是通过中人相互议定,把韦浸、韦法、韦丁山所管界内北边的空地,踏明一处地基,交给何传、何素、何煌、李车前去建房居住。约定由何传、何素、何煌、李车等交出无利地基银三十大元,用来抵缴每年的地基税。这些银钱当日经中人交给韦浸、韦法、韦丁山等,已由各人亲自收足;随即把界内北边空地的界址踏勘清楚,交给何传、何素、何煌、李车等前去动工建房居住,韦浸、韦法、韦丁山等不得提出异议、滋生事端。日后何传、何素、何煌、李车等因房屋地基狭窄而迁往别处,地基银应如数退还;房屋是拆除还是留下,由双方协商并根据公估价格办理,双方不得刁难。保证这块北边空地是韦浸、韦法、韦丁山等承受祖父遗下、应得的产业,没有来历不明等妨碍情形。如有这类情形,韦浸、韦法、韦丁山应出面承担并抵挡,与出银人无关。这是双方以仁义相交并且都愿意,各无反悔;口头说法恐无凭据,现为取得凭据,立收地基银文契一纸,交付持有作为凭证。批注明白:当日韦法等亲自收过地基银文契内的佛银三十大元整,已经足额,以此为凭。光绪二十五年月日。代笔人:方兆光。中人兼知见人:陈炉。立租地基建屋收地基银文契的人:韦浸、韦法。韦丁山。第一六佃批文。立佃批文的人是半线保新埔六块寮庄的柯世情、柯世农、柯妈超等。他们承受伯父遗下的田园一所,坐落土名溪底,抽出车路南面的园地两段,以及四面插竹围树。现在因为柯猪倌、柯沃官、黄屘等托中人向柯世情、柯世农、柯妈超等请求开垦建屋地,三方议定当时压地佛银四十六大元整;随即踏明界址,交给佃银主掌管建屋居住,不敢阻挡、提出异议或制造事端。每年约定缴纳大租谷一石三斗二升整。这笔压地银先收十大元,到光绪九年二月再收佛银三十六大元整,共四十六大元整,按课秤为三十二两二钱整。该屋地期限以二十年为满,允许园主备齐压地银,取回佃批文;如果拖欠大租,愿意把压地银扣除,用来抵缴大租,出银人不得刁难。这是双方甘愿,各无反悔;恐怕口头说法没有凭据,现共同立佃批文一纸,另交佃批文一纸,共两纸,保存为证。当日经中人收过压地佛银四十六大元整,再照。再批注明白:这块屋地按十份计算,柯猪倌应得东面一半,交出佛银二十三元五角整。柯猪倌按十份应得二份,交出佛银九元四角整。柯沃官应得一份半,交出佛银六元零五点。黄屘官按十份应得一份半,交出佛银七元零五点。光绪九年二月日。中人:柯孝严。作知见人:柯登山。立佃批文的人:柯世农、柯世情、柯妈超。代笔人:柯有孚。第一七屋地基压地文契。立屋地基压地文契的人是鹿港保洽兴街的施豹官、施荣昆官。他们有地基一所,坐落土名洽兴街,东至街路为界,西至尽路为界,南至黄金安为界,北至郑老松为界,四至界址都已踏明。托中人引见,租给连赐贵官,三方议定建屋居住,明确约定压地银十大元,每月地基银一元。屋内前后门窗、门扇全都是连赐贵新近建造的,只有两片砖墙是旧有的。从此建屋居住以后,他人即使想篡夺税权,也不得迁徙。口头说法恐无凭据,合立收压地文契一纸,交付持有作为凭证,依此办理。岁次丙申年八月日。中人:施再生伯。立压地文契的人:施豹、施荣昆。代笔人:林记。第一八租地基建屋文契。

立租地基起盖字人马芝堡鹿港菜园黄其清,今因乏地起盖厝屋,愿向本港后车路邱河,税出板店街澎家厝地一所,坐南朝北,店面一间一落。面约每年愿纳地基租银四大元,付清前去起盖居住。约限五年满,应当估值,地价银备足,付交邱河收讫凑楚;倘至期无银可买,限至十年以后,将厝照依街例公估,原地交还邱河掌管,不敢异言滋事。此系二比甘愿,各无反悔,恐口无凭,合立租地基起盖字一纸,付执为照,行。

光绪二十五年月日庚子腊月日。

黄其清记

第一九给出地基字

立给出地基字人刘丁郎,缘承父遗下有地基埔园一所,坐落土名横坑仔口,当有陈奎喜托场见人前来承贌,去筑屋居住以及菜围、禾埕、风围、竹木等项亦系归奎喜掌管耕作。当日言定奎喜备出碛地银七元正,交丁郎亲收足讫,递年应纳业主地基银一元五角正,每年务要清款,不得拖欠。日后奎喜倘要移居别创,应将地基等项交还业主,其门窗、户搧及桁桷、瓦料,系奎喜自置之项,任奎喜搬取,丁郎亦不得阻挡生端等情。此系二比允悦,各无反悔,口恐无凭,今欲有凭,立给出地基字一纸,付执为照。

批明:丁郎实收到字内碛地银七元正足讫,批照。

再批明:其禾埕东界,系到水沟为止,二比不得争长竞短,立批,再照。

再批明:屋宇等项永远归于奎喜居住掌管,业主不得加伸地租等情,立批,再照。

光绪二十二年月日。

代笔人陈鸿猷

知见人林阿来

在场阿立

立给出地基字人刘丁郎

第二○地基单

立给地基单地主黄世全、黄朝阳、黄世试,胞侄孙月德等,有同承祖父遗管园地连竹围塍一带,堪为起盖店屋,址在艋舺粟仓后龙山寺边等处。兹有杨朝前来认税地基一坎,坐南向北,自备瓦石等料工本,起盖店屋居住,不得起盖茅屋。每坎量明长一十四丈,阔一丈八尺,议定每坎逐年贴纳地基税银六元,六月交纳三元,十二月交纳三元,当给出地基完单为照。自税给以后,地既踏交,不论已盖未盖,均当照约逐年依限纳清;倘有至期拖欠,即拆去厝盖,送还地基,不得违拗覆踞。如税银依期交纳,毫无短欠,任听久远居住,永为己业,亦无反复刁难。至各坎店后须当筑造围墙高七尺,以界内外,不得开放出入门路,侵扰园地,滋生事端。其店内议系守己安分,不得窝匪猖赌,设鸦私宰,以及油车等事;如有违拗,实时拆去厝盖,交还地基,不得异言。倘或不能永远居住,欲将厝盖转行典卖,依时估计,须先问地主外,方许转售别人。契中须声明每年贴纳税银,不得私相授受。倘日后破漏,当自行修葺,不干地主之事。今欲有凭,合给地基单一纸,付执为照。

再批明:契单内注「拆」字一字,再照。

嘉庆十年正月日。

立地基单黄世全、黄朝阳、黄世试

胞侄孙月德

再批明:地基深阔丈声尺寸,踏明足额,载在契内。倘有不良之徒筑造墙屋,侵占地基尺寸,被地主察出,每尺逐年再加贴纳地基十元,或至满丈,逐年应贴纳地基银一百元,不得恃强违拗覆踞;若违,拆去厝盖,送还地基,此照。

第二一店地单

立给地单业主林源记,有承管圭武子庄田业,值此新设街衢在大稻埕北门口新马路边,议收现销,给地盖屋,共成一埠市焉!兹收过赵义兴交到现销银四十三元二角,随踏出店地一坎额,坐西拱东,长连车路中五丈四尺,阔包墙路一丈八尺,递年该纳本业主地基银三元四角五点六厘正,听付赵义兴前去兴工起盖瓦屋,毋许废荒,亦不许窝藏禁软;倘或违碍,定当别招顶退。言必有据,合给地单一纸为照。

批明:递年应纳地基银元,须于八月中秋纳明,不得延缺,再照。

批明:欲领地单,须准定现年起盖,挨次比鳞;如各料未备,宜让有便料者接壁先盖,庶无空隙之患。不得故违争执,再照。

光绪二十四年四月日。

给店地单

第二二卖杜绝尽根契字

立卖杜绝尽根契人噍吧哖街张王成号,有起盖瓦店一落二间,店面相连,内各隔一所一房,坐落土名在噍吧哖北势街,南与本家店隔壁相连,北与赖家店隔壁相连。其地基透后落,年纳店地主王成号地租银六大元正。今因乏银别创,愿将此店卖出,先尽问房亲叔兄弟侄人等不能承受,外托中引就向与宅仔内庄王先知出首承买,三面言议时值价银「六八」一百四十大元正。其银即日同中交收足讫;其店随即踏明间数,付与银主前去掌管出税,开张生理,收税纳租,永为己店,日后子孙不敢言及找赎,亦不敢阻挡,并言生端滋事。保此瓦店系成自己起盖之物,与别房亲人等无干,亦无重张典挂他人财物为碍以及来历交加不明等情;如有此情,成自出首一力抵挡,不干银主之事。明约倒店还地。此系二比甘愿,各无反悔,口恐无凭,今欲有凭,合立卖杜绝尽根契字一纸,付执存照。

译立租地基建屋文契的人是马芝堡鹿港菜园的黄其清。现在因为缺少土地建造房屋,愿意向本港后车路的邱河租出板店街澎家的一处屋地,坐南朝北,店面一间一落。双方当面约定,每年愿缴地基租银四大元,缴清后前去建屋居住。约定期限五年,期满时应当估价;备足地价银后交给邱河收取,补足款项。如果到期没有银钱购买,期限到十年以后,将房屋依照街里的惯例公估,原地交还邱河掌管,不敢提出异议、滋生事端。这是双方甘愿,各无反悔;恐怕口头说法没有凭据,合立租地基建屋文契一纸,交付持有作为凭证,依此办理。光绪二十五年月日,庚子腊月日。黄其清记。第一九给出地基文契。立给出地基文契的人刘丁郎,承受父亲遗下的地基埔园一所,坐落土名横坑仔口。当时陈奎喜托在场见证人前来承租,用来建屋居住;此外菜园、禾埕、防风围、竹木等,也归陈奎喜掌管耕作。当日议定陈奎喜交出碛地银七元整,刘丁郎亲自收足;以后每年应缴业主地基银一元五角整,每年务必缴清,不得拖欠。日后陈奎喜如果要迁居另创,应把地基等交还业主;房屋的门窗、门扇以及桁桷、瓦料,都是陈奎喜自行置办的物件,任由陈奎喜搬取,刘丁郎也不得阻挡或制造事端。这是双方同意并且满意,各无反悔;口头说法恐无凭据,现为取得凭据,立给出地基文契一纸,交付持有作为凭证。批注明白:丁郎确实收到本契内碛地银七元整,已经足额,以此为凭。再批注明白:禾埕东界以到水沟为止,双方不得争长短,立此批文为证。再批注明白:房屋等项永远归陈奎喜居住、掌管,业主不得增加地租等,立此批文为证。光绪二十二年月日。代笔人:陈鸿猷。知见人:林阿来。在场人:阿立。立给出地基文契的人:刘丁郎。第二。○地基单。立给地基单的地主黄世全、黄朝阳、黄世试,以及同胞侄孙月德等,共同承受祖父遗下并管理的园地,连同竹围、田塍一带,足以建造店屋,地址在艋舺粟仓后龙山寺旁等处。现在杨朝前来承租一处地基,坐南向北,自备瓦石等材料和工本,建造店屋居住,不得建盖茅屋。每块地基量明长一十四丈、宽一丈八尺,议定每块每年缴纳地基税银六元,六月缴三元,十二月缴三元,并应领取地基缴清单作为凭证。自承租地基以后,土地既已踏明交付,不论已经建成还是尚未建成,都应按照约定逐年按期缴清;如到期拖欠,立即拆去房屋,交还地基,不得违抗占据。如果依期缴纳税银,毫无短欠,任凭长久居住,永远作为自己的产业,也不得反复刁难。各块店屋后面都必须筑造高七尺的围墙,以划分内外,不得开设出入门路,侵扰园地、滋生事端。店内应守己安分,不得窝藏盗匪、猖狂赌博、私设鸦片或私自屠宰,以及经营油车等事项;如有违犯,立即拆去房屋,交还地基,不得提出异议。如果不能永远居住,想把房屋转行典押或出售,应依时估价;除必须先询问地主外,才允许转售给别人。契约中必须声明每年缴纳税银,不得私下交接。日后如果房屋破漏,应自行修缮,与地主无关。现为取得凭据,合立地基单一纸,交付持有作为凭证。再批注明白:契单内注明一个「拆」字,再照。嘉庆十年正月日。立地基单的人:黄世全、黄朝阳、黄世试。同胞侄孙:月德。再批注明白:地基的深度、宽度以及丈量尺寸,已经踏勘足额,载在契内。如果有不良之徒筑造墙屋,侵占地基尺寸,被地主察觉,每侵占一尺,每年就要再增加缴纳地基银十元;或者侵占达到一丈,每年应增加缴纳地基银一百元,不得仗势强占、违抗或盘踞;如果违犯,拆去房屋,交还地基,以此为凭。第二一店地单。立给地单的业主林源记,承受并管理圭武子庄的田业。现在这里新设街道,位于大稻埕北门口新马路边,议定收取现银,给地建屋,共同形成一个埠市。现收到赵义兴交来的现银四十三元二角,随即踏出一块足额的店地基,坐西向东,长从车路中量五丈四尺,宽连墙路一丈八尺。以后每年应缴给本业主地基银三元四角五点六厘整,任由赵义兴前去动工建盖瓦屋,不许荒废,也不许窝藏禁物;如果违犯,定当另行招人顶替承受。所言必须有据,现合给地单一纸作为凭证。批注明白:以后每年应缴地基银元,必须在八月中秋时缴清,不得拖延或短缺,再照。批注明白:想领取地单,必须约定当年开始建造,并按次序鳞次排列;如果各项材料还没有备齐,应让有方便材料的人先接壁建盖,以免留下空隙。不得故意违约争执,再照。光绪二十四年四月日。给店地单。第二二卖杜绝尽根契文。立卖杜绝尽根契的人是噍吧哖街张王成号。他有一座建成的瓦店,共一落两间,店面相连,内部各自隔出一所一房,坐落土名噍吧哖北势街,南面与本家店屋隔壁相连,北面与赖家店屋隔壁相连。地基一直通到后面,每年向店地主王成号缴纳地租银六大元整。现在因为缺少银钱另谋生计,愿意把这座店卖出;先询问房亲、叔伯、兄弟、侄子等人,但无人愿意承受,于是托中人引见,卖给宅仔内庄的王先知出面承买。三方议定当时价格为「六八」一百四十大元整。这些银钱当日经中人交付收足;店屋随即踏明间数,交给买银一方前去掌管、缴纳地税、开张经营、收取税款并缴纳租金,永远作为自己的店屋。日后子孙不敢提出找补或赎回,也不敢阻挡、制造事端。保证这座瓦店是张王成自己建盖的产业,与其他房亲无关,也没有重复典押给他人或财物权属纠葛不明等情形;如果有此类情形,由张王成自己出面全力抵挡,与买银一方无关。明确约定,店屋倒塌时归还土地。这是双方甘愿,各无反悔;恐怕口头说法没有凭据,现合立卖杜绝尽根契文一纸,交付持有保存为证。

即日同中亲收尽根契面银一百四十大元正完足,再照。

光绪十年四月。

为中人刘明捷

知见人张篇

立卖杜绝尽根契字人张王成号

代书人张昌国

第二三抽出祖坟地合约字

同立抽出祖坟地合约字人曾王成、郑新登等,缘成兄弟等有承先父遗下水田一大段,址在东势红水沟堡打那美庄,照丈三五戈,明丈有二甲一分零。经于本年十一月间乏银别创,兄弟相商,愿将此段水田托中杜卖过与郑新登掌管为业;但该业中央原有祖坟一穴,若不抽出,殊难为情。是以同中三面议定,成抽出祖坟地,照丈三五戈,明丈东西南北各四戈为准,实地二厘五毫六丝。日后界内若欲再修祖坟,不得越界争田,以增坟地;而登亦不得异言阻挡,亦不得斩龙掘脑,以伤先茔。此系二比甘愿,各无反悔,口恐无凭,同立抽出祖坟地合约字二纸一样,各执一纸,永远为照,行。

即日同中立抽出祖坟地合约字二纸一样,各执一纸是实,再照,行。

一、批明:此段水田与成兄弟水田,其字据相连,难以分拆,今已归登收执,日后若有要用,务宜取出公照,不得私匿不献,理合批明,此照。

光绪二十年十一月日。

代笔人林益修

为中人林阿火、曾获进

在场人郑金涂、曾广印

同抽出祖坟地合约字人曾玉成、郑新登

第二四凭准字

立凭准字人林再明,有明买过林良敬兄弟侄等公田一段,并带坟穴在内。彼时立契之日,同中面议,切欲将此坟穴迁移别处,该坟地任凭买主开筑成田,永为己业,立契确据。祗因林良敬兄弟侄等妥议,欲将旧穴留存,以垂久远。于是公同到穴定界,自墓牌为准,前透东四丈八尺,后透西至路二丈八尺,左透北三丈三尺,右透南四丈七尺,经丈界限面踏明白,交与林良敬兄弟侄等作何留存,明不得推迫起迁,即林良敬兄弟侄等亦不得更易越界,致碍田地。及至后日,林良敬兄弟侄等欲将坟地起迁另葬别处,该坟穴地段并凭准字自当送还买主执掌,任从开筑成田,如买主明原约备出佛面银三十大员,交林良敬兄弟侄等以为迁葬之需。此系当同妥议定当,各无反悔,口恐无凭,即立凭准字一纸,付执为照,行。

即日同公人立凭准字一纸是实,批照,行。

同治四年十一月日。

代书人林鸣宾

公亲人林福寿

立凭准字人林再明

第二五出贌字

立出贌字人林建春,情因承祖父遗下有埔地一所,坐落土名吊成牌庄,东至河崁为界,西至黄家埔毗连为界,南至阿帝埔毗连为界,北至河崁为界,四至界址契内载明。今因乏力耕作,前来招得本家旺兴兄出首承贌,即日言定兴备出无利碛地银四大元正,交于春亲收足讫,愿将此埔地概行交于兴前去栽种树木。其年限系丁酉年冬起,至丙辰年冬止,二十年为限。限满之日,银还埔还,两不得刁难。口恐无凭,即立出贌字一纸,付执为照。

即日批明:春实收入无利碛地银四大元正亲收足讫,立批。

又批明:其田界内原有香熏,不计欉数,概行照交于兴掌管砍伐,春不敢异言,立批。

光绪二十三年(丁酉岁)六月日。

在场见人锺富郎

代笔人侄阿生

立出贌人林建春

第二六垦厝地基连秧地契字

立给垦厝地基连秧地契人业主陈占梅,有承祖垦升遗下厝地基一所,址在陈平庄三界庙西片,东至大路,透戴家南片厝泽水界,西至厝前石埒界,北至大路界,南至大沟界。又连秧地二坵,东至厝前石埒界,西至车路外大鱼池岸界,南至大沟界,北至大路界。其厝地、秧地二处,界址分明,凭中将此厝地基、秧地给垦付陈清官前来起盖,居住耕种,永远为业。即日梅凭中收过给垦银二十大员正足讫;其银、契两相交收,递年配纳业主地基租银五钱,早季给单收完执照。此系二比仁义交关,恐口无凭,立给垦厝地基连秧地契一纸,付执为照。

即日凭中收过垦契内银二十大员正足讫,照。

批明:水份石碑沟抽出三分,配陈平庄庄众照配,上流下接,批照。

道光十四年十月日。

为中人宗亲淑和

秉笔男启泰

立给垦厝地基连秧地契人业主陈占梅

第二七给出地基字

立给出地基字人林进和、林进香,情因有承祖父遗下三房兄弟阄分应得之业,系坐落土名中港头份街后桂竹林公厅右片屋外菜地一所,东至屋滴水沟直透为界,西至郑家竹围横壆为界,南至进麒兄菜围沟为界,北至水圳为界,四至界址面踏分明。凭中说合,给与陈光斗前去架造书房等项。即日陈光斗备来无利碛地银共一十大元正。自此给管以后,任从陈光斗备本架造书房,永远居住。自癸巳年起,每年陈光斗应纳地租和份一元,香份一元,共二大元正,永不得加减。和兄弟永不得异言拆屋还地等弊,而斗亦不得讨回碛地银等因。此系二比允欢,两无逼勒,口恐无凭,合共立字一纸,付执为照。

即日批明:和、香兄弟面实收到字内陈光斗备来碛地银共一十大元正足讫,立批。

译当天在中人见证下,亲自收足全部根契契面银一百四十大元正,再照。光绪十年四月。中人刘明捷。知见人张篇。立杜卖尽根契字人张王成,字号……。代书人张昌国。第二三 抽出祖坟地合约字。共同立下抽出祖坟地合约字的人曾王成、郑新登等,缘因成兄弟等人有承继先父遗下的一大段水田,地址在东势红水沟堡打那美庄,照丈为三五戈,明丈东西南北各四戈,实际面积二厘五毫六丝。因本年十一月间缺银另谋生计,兄弟商议后,愿将这段水田托中人作绝卖,转卖给郑新登掌管为业;但这块产业中央原有一穴祖坟,若不抽出,实在难以处理。因此三方在中人见证下议定:成方抽出祖坟地,照丈三五戈,明丈东西南北各四戈为准,实际面积二厘五毫六丝。日后在界内若要重修祖坟,不得越界争田、扩增坟地;登方也不得另有异议加以阻挡,更不得斩断地脉、挖掘坟顶,损伤先人坟墓。这是双方心甘情愿的约定,各无反悔;只因口说无凭,现共同立下抽出祖坟地合约字两纸,内容相同,双方各执一纸,永远作为凭据。当天在中人见证下共同立下抽出祖坟地合约字两纸,内容相同,双方各执一纸,确实如此,再照,行。一、批明:这段水田与成兄弟的水田,其契据彼此相连,难以拆分;如今已归郑新登收执。日后如有需要使用,务必取出共同查照,不得私自藏匿而不拿出,特此批明为凭。光绪二十年十一月日。代笔人林益修。中人林阿火、曾获进。在场人郑金涂、曾广印。共同抽出祖坟地合约字的人曾玉成、郑新登。第二四 凭准字。立凭准字的人林再明,先前明确买过林良敬兄弟、侄辈等人的一段公田,其中带有坟穴。当初立契之日,三方在中人见证下商议,原本确实想把这座坟穴迁到别处,并允许买主将这块坟地开垦成田,永远作为自己的产业,特立契据为凭。只是因为林良敬兄弟、侄辈等人商议妥当,想把旧坟穴留下,以便长久保存。于是共同到坟穴处确定界限:以墓碑为准,前面向东延伸四丈八尺,后面向西延伸至道路二丈八尺,左面向北延伸三丈三尺,右面向南延伸四丈七尺;经丈量后,界限当面踏勘清楚,交给林良敬兄弟、侄辈等人留存,不得推逼他们迁坟;但林良敬兄弟、侄辈等人也不得改动界限、越界,以致妨碍田地。后来如果林良敬兄弟、侄辈等人要迁坟另葬别处,这块坟穴地段及凭准字就应当交还买主掌管,任由买主开垦成田;但按照原约,买主应另备佛面银三十大员,交给林良敬兄弟、侄辈等人作为迁葬费用。这是双方共同商议确定的约定,各无反悔;只因口说无凭,现立凭准字一纸,交付执持为凭。当天与公亲共同立下凭准字一纸,确实如此,批明为凭,行。同治四年十一月日。代书人林鸣宾。公亲人林福寿。立凭准字人林再明。第二五 出贌字。立出贌字的人林建春,因承继祖父遗下的一处埔地,坐落土名吊成牌庄,东至河崁为界,西至黄家埔相连处为界,南至阿帝埔相连处为界,北至河崁为界,四至界址契内均有记载。如今因无力耕作,前来招请本家旺兴兄出面承贌;当天议定由兴备出无利碛地银四大元正,交给建春亲自收足,愿将这处埔地全部交给兴前去栽种树木。期限从丁酉年冬季起,到丙辰年冬季止,共二十年。期限届满时,还银还埔,双方不得刁难。只因口说无凭,现立出贌字一纸,交付执持为凭。当天批明:建春确实收到无利碛地银四大元正,亲自收足,特立批据。又批明:田界内原有香熏树,不计树丛数量,全部照样交给兴掌管砍伐,建春不敢另有异议,特立批据。光绪二十三年(丁酉岁)六月日。在场见人锺富郎。代笔人,侄阿生。立出贌人林建春。第二六 垦厝地基连秧地契字。立给垦厝地基连秧地契的人、业主陈占梅,有承继祖父陈升遗下的一所厝地基,地址在陈平庄三界庙西片,东至大路,向东延伸至戴家南片厝泽水界,西至厝前石埒界,北至大路界,南至大沟界。另有相连的秧地两坵,东至厝前石埒界,西至车路外大鱼池岸界,南至大沟界,北至大路界。厝地和秧地两处界址分明,现凭中人将这处厝地基、秧地给垦,交付陈清官前来起盖房屋、居住耕种,永远作为产业。当天梅凭中人收过给垦银二十大员正,全部收足;银钱与契据同时交收。每年向业主缴纳地基租银五钱,早季交付收据,收清后执存为凭。这是双方出于情义自愿交涉,恐怕口说无凭,现立给垦厝地基连秧地契一纸,交付执持为凭。当天凭中人收过垦契内银二十大员正,全部收足,作为凭据。批明:水份石碑沟抽出三分,按照陈平庄庄众的分配办理,上流接下流,批明为凭。道光十四年十月日。中人、宗亲淑和。秉笔,男启泰。立给垦厝地基连秧地契人、业主陈占梅。第二七 给出地基字。立给出地基字的人林进和、林进香,因承继祖父遗下的三房兄弟分家抽签所应得的产业,坐落土名中港头份街后桂竹林公厅右侧屋外菜地一所,东至屋檐滴水沟直线延伸处为界,西至郑家竹围横埂为界,南至进麒兄菜园围沟为界,北至水圳为界,四至界址当面踏勘清楚。现凭中人说合,交给陈光斗前去搭建书房等物。当天陈光斗备来无利碛地银共一十大元正。自此交付管理以后,任由陈光斗备料建造书房,永远居住。自癸巳年起,每年陈光斗应缴地租和份一元、香份一元,共二大元正,永远不得增加或减少。进和、进香兄弟永远不得另有异议,拆屋还地;陈光斗也不得要求退还碛地银等。这是双方同意欢喜、没有强迫的约定,恐怕口说无凭,合立字一纸,交付执持为凭。当天批明:和、香兄弟当面确实收到字内所载陈光斗交来的碛地银共一十大元正,全部收足,特立批据。

光绪十八年(壬辰岁)十一月日。

为中人陈阿壬

在场兄林进麒

代笔人吴拔英

立给出地基字人林进和、林进香

第二八永纳起居地基字

立永纳起居地基字人锺友桂,先年承父遗下自己阄书内一所,座落土名铜锣圈横岗下庄大路边。情因托得知见面踏,东至竹壆为界,西至大路为界,南至墙毗连为界,北至墙毗连为界;四至界址分明,于朱叶氏自备工本架造瓦居一落,又带旱园五坜。桂向得朱叶氏手内借得无利银十大元正,那日与知见色现交于友桂兄弟父子亲收足讫,面言银无利,店地基无租。其银不计年限为期,倘日后友桂有银可还于朱叶氏,每年应纳店地基银二元,凭单付照,年清年款,不得少缺;倘有少缺,即将店宇地基起耕出贌,收租抵利,不得异言等情。此乃二比欢允,仁义交关,口恐无凭,立永纳起店地基字一纸,付执为照。

即日批明:桂兄弟父子实收到字内无利佛银十大元正足讫,批照。

又批明:业主大租系桂自己料理,不干佃人之事,批照。

又再批明:南界陈家店内隔墙,朱叶氏自造一间,再照。

光绪二十年(甲午岁)十二月日。

代笔弟光辉

知见人吴清亮

在场弟石华

立永纳起居地基字人锺友桂

第二九永贌厝地字

立永贌厝地字人王士钦,有承父遗下埔园一段,址在大加蚋堡嵌顶庄,坐落土名土园仔。此园按作五份,从东算起在第四份,东至王脱园为界,西至王交后厝地为界,南至王家园为界,北至王家围为界,四至界址明白,每年带纳大租谷一斗一升正。今因乏银应用,愿将此园托中引就向与王领兄弟等出首承贌,三面言议价银二十五大员正。言约银无利息,厝地无税银。其银即日同中亲收入足讫;厝地随即交付领兄弟前去掌管起盖,永远居住。三面言约,钦若备银二十五大员清还,领兄弟每年该纳税银三大员;如无银清还,依旧银无利息,厝地无利银,各不得异言生端滋事。此系两愿,俱各喜悦,永无反悔,口恐无凭,立永贌厝地字一纸,付执为照。

即日同中亲收过字内佛银二十五大员正足,照。

一、批明:此字内佛银领出银十二大员,红出银十三大员,合共银二十五大员,声明,再照。

一、批明:其字内大租谷,领兄弟每年永纳,不得异言滋事,声明,再照。

光绪二年十月日。

代笔人王清兰

为中人□□□

在场知见人王文后

立永贌厝地字人王士钦

第三○地基字

立给地基字人黄瑞辉、黄老辉、黄岳辉等,有承祖父明买邱君显店屋一座二进,址在台南市街板店街第一番户假一五二番号。缘嘉庆年间被火焚烧,仅存地基一所,兹后进左壁一片。于嘉庆十三年,辉祖父同陈孟庚祖父二比合立约字,将该地基并壁一片,付陈家建筑店屋,每年陈家认纳黄家地基税银计二十六元。今般当土地调查申告,陈、黄二比纷争,经台南市街各区街长公同调停,均各悦从和解在案。兹辉等甘愿将该地基给与陈孟庚等为建筑,永远己业;而陈孟庚等每年认纳地税银六八平二十六大元,务逐年照约纳清,不得短缺挨延。此系二比甘愿,各无反悔,口恐无凭,合立给地基字一纸,付执为据。

光绪二十九年八月十五日。

台南市下太子街六番户黄老辉

台南市金瀛街十七番户黄瑞辉

台南市试经口街四十九番户黄岳辉

立会人台南第一区街长杨鹏搏、台南第二区街长陈修五

台南第三区街长张建功、台南第四区街长黄鹭汀

台南第五区街长郭炭来

第三一合约字

立合约字人林睦淑、熊世西,兹因西无地起瓦店,前来向得叔祖俊良无嗣之店地,坐落土名杨梅坜公馆前上街,于东至陈家地为界,西至杨及明店为界,南至店前车路为界,北至店后山为界,四至界址面踏分明。当日房亲兄弟人等商议,每年祭扫无银使费,即良自置店地,当众交付与西前去自备桁桷、砖瓦等项,架造永远贸易居住。即日三面言定,每年地租银三元正,至清明交二元,冬至日交一元,共三元,交与睦为良祭扫之费。其大租每年系西自办,给出完单,交与西收存。倘日后西欲出兑店宇,睦房亲兄弟人等不得阻挡。若地主欲兑地基,亦不得阻挡。此系二家和气,恐口无凭,立合约字二纸一样,各执为照。

即日批明:日后地基主欲兑地基,租银仍照原额每年三元。若店宇欲兑下手,亦照上手每年地租银三元;或无贸易居住,地租亦不得减。又二家欲兑,俱宜声明。又店中之井,原系与杨家当日同凿,二家共汲,批照。

又批:十六年地租银二元,又十七年地租银二元,又十八年亦二元,余年照合约供纳,再批。

光绪二十三年(丁酉岁)十二月批:此约内起有两坎店宇,一坎透入两落,并过水透出菜园,立石归与锺进贵承买,立批为照。

嘉庆十五年十月日。

代笔杨步青

在场见林康贵

李显龙、杨双明、林开连、曾荣高、曾以开

立合约字人林睦淑、熊世西

第三二给出地基字

译光绪十八年(壬辰岁)十一月日。中人陈阿壬。在场兄林进麒。代笔人吴拔英。立给出地基字人林进和、林进香。第二八 永纳起居地基字。立永纳起居地基字的人锺友桂,先年承继父亲遗下、在自己的阄书内所载的一处产业,坐落土名铜锣圈横岗下庄大路边。因托请知见人当面踏勘,东至竹埂为界,西至大路为界,南至墙相连处为界,北至墙相连处为界,四至界址清楚。由朱叶氏自行备办工料建造一落瓦房,另带旱园五坜。友桂曾向朱叶氏借得无利银十大元正,当天与知见人一起将现银交给友桂兄弟父子亲自收足,当面议定银钱不计利息,店地基不收租金。借款不限定期限;日后友桂有钱可以偿还朱叶氏时,每年应缴店地基银二元,凭收据交付为凭,年年清偿,不得短缺;如有短缺,即将店屋地基拿去耕作或出贌,以收租抵利,不得另有异议。这是双方欢喜同意、出于情义的交涉,恐怕口说无凭,现立永纳起店地基字一纸,交付执持为凭。当天批明:桂兄弟父子确实收到字内所载无利佛银十大元正,全部收足,批明为凭。又批明:业主的大租由桂自己办理,与佃人无关,批明为凭。又再批明:南界陈家店内的隔墙,朱叶氏自行建造一间,再照。光绪二十年(甲午岁)十二月日。代笔,弟光辉。知见人吴清亮。在场,弟石华。立永纳起居地基字人锺友桂。第二九 永贌厝地字。立永贌厝地字的人王士钦,有承继父亲遗下的一段埔园,地址在大加蚋堡嵌顶庄,坐落土名土园仔。这处园地分作五份,从东边算起是第四份,东至王脱园为界,西至王交后厝地为界,南至王家园为界,北至王家围为界,四至界址清楚,每年连同缴纳大租谷一斗一升正。如今因缺银使用,愿将这处园地托中人介绍,转给王领兄弟等出面承贌,三方议定价银二十五大员正。约定银钱无利息,厝地不收税银。银钱当天在中人见证下亲自收足;厝地随即交给王领兄弟前去掌管、建屋,永远居住。三方约定,王士钦若备足二十五大员还清,王领兄弟每年应缴税银三大员;如没有钱还清,仍按原约银钱无利息、厝地无利银,双方不得另生异议、制造事端。这是双方自愿且都满意的约定,永不反悔;恐怕口说无凭,现立永贌厝地字一纸,交付执持为凭。当天在中人见证下亲自收过字内佛银二十五大员正,全部收足,作为凭据。一、批明:本字内佛银中,王领取出银十二大员,红出银十三大员,合计银二十五大员,特此声明,再照。一、批明:本字内的大租谷由王领兄弟每年永远缴纳,不得另有异议、滋生事端,特此声明,再照。光绪二年十月日。代笔人王清兰。中人□□□。在场知见人王文后。立永贌厝地字人王士钦。第三。○地基字。立给地基字的人黄瑞辉、黄老辉、黄岳辉等,有承继祖父明买邱君显店屋一座、二进,地址在台南市街板店街第一番户假一五二番号。因嘉庆年间遭火焚烧,仅存一处地基,以及后进左壁的一片墙壁。嘉庆十三年,辉的祖父与陈孟庚的祖父双方共同立约,将该地基连同墙壁一片交给陈家建造店屋,每年由陈家承认缴纳黄家地基税银二十六元。如今办理土地调查申报,陈、黄双方发生争议,经台南市街各区街长共同调停,双方都同意和解,案件已经办结。现在辉等甘愿将该地基交给陈孟庚等建造,永远作为其产业;陈孟庚等每年承认缴纳地税银六八平二十六大元,务必每年依约缴清,不得短缺拖延。这是双方甘愿订立的约定,各无反悔;恐怕口说无凭,合立给地基字一纸,交付执持为据。光绪二十九年八月十五日。台南市下太子街六番户黄老辉。台南市金瀛街十七番户黄瑞辉。台南市试经口街四十九番户黄岳辉。立会人:台南第一区街长杨鹏搏、台南第二区街长陈修五。台南第三区街长张建功、台南第四区街长黄鹭汀。台南第五区街长郭炭来。第三一 合约字。立合约字的人林睦淑、熊世西,因为熊世西没有土地建造瓦店,前来向叔祖俊良无嗣留下的店地承租,坐落土名杨梅坜公馆前上街,东至陈家地为界,西至杨及明店为界,南至店前车路为界,北至店后山为界,四至界址当面踏勘清楚。当日房亲兄弟等商议,每年祭扫没有银钱费用,于是由俊良自行置办店地,当众交给熊世西,由其自行准备桁、桷、砖、瓦等材料,建造房屋,永远经营贸易、居住。当天三方议定,每年地租银三元正,清明交二元,冬至交一元,共三元,交给林睦淑作为俊良祭扫费用。大租每年由熊世西自行办理,交出完租单据,由熊世西收存。日后熊世西若要出兑店屋,睦房亲兄弟等不得阻挡;如果地主想出兑地基,也不得阻挡。这是两家的和睦约定,恐怕口说无凭,现立合约字两纸,内容相同,双方各执一纸为凭。当天批明:日后地基主要出兑地基,租银仍按原数每年三元。若店屋要出兑给下手承接,也按上手每年地租银三元;即使不经营贸易、不居住,地租也不得减少。两家若要出兑,都应当声明。店中的水井原本是与杨家当日共同挖掘的,由两家共同取水使用,批明为凭。又批:十六年地租银二元,十七年地租银二元,十八年也是二元,其余年份依合约缴纳,再立批据。光绪二十三年(丁酉岁)十二月批:本合约内建有两间店屋,其中一间向内延伸为两进,并有过水通道延伸到菜园,现立石契归给锺进贵承买,特立批据为凭。嘉庆十五年十月日。代笔杨步青。在场见证人林康贵。李显龙、杨双明、林开连、曾荣高、曾以开。立合约字人林睦淑、熊世西。第三二 给出地基字。

立给出地基字人王水,缘有旷地一所,址在红毛港堡埔心庄城内,东至溪崁墘为界,西至店前落外檐滴水外路为界,南至王水店壁毗连为界,北至游屘党店壁毗连为界,四至俱各明白。第念游浪忠直之辈,乏屋可居,情愿将此旷地之处,任浪架造成店。当日同中议定每年该纳地基租税银三角正,历年付水取收;其旷地四至内与浪架造,日后应皆浪掌管之业。倘若浪有他处别居,其店四至任浪出税裁取,至于地基租税仍照旧例交纳,然水日后以及子孙决不敢异言争执,生端滋事。保此旷地之所,明系水之旷地,与房亲别人无干,亦无上手交加来历不明等情;如有此情,该水出首抵挡,不干浪之事。如此乃仁慈之志,俯念寒人,但恐口无凭,今欲有凭,特立给出地基字一纸,永执为照。

业主

同治十年十月日。

立给出地基字人王水

第三三杜卖店契字

立杜卖店契人陈国盛,情因先年在南崁新街有自置茅店一间,前后直透两落,并带门坊、户扇、水井在内,原带店后菜地一块,直透至竹围为界;又带前面空地一所,直透至古锦江田为界,左边与李兴美店为界,右边与邓乙柏为界,四至界址面踏分明,每年应纳古锦江地基银一元五角正。今因乏银别创,愿将此业杜卖与人,尽问房亲人等不愿承买,托中送至与兄连三出首承买,当日凭中三面言定时值足数店价银三十四元。即日银、契两交明白,并无短少。二比甘愿,两无逼勒,倘有上手不明,不干买人之事,系卖主一力抵挡,不得异说。恐口无凭,立杜卖店契一纸,永远付执为照。

即日实领到店契银三十四元正足讫。

再批明:立承贌地基名字陈佛麒,并上手合同名字系陈佛麟,立批是实。

即日批明:其地基系古锦江兄弟永远管业收租,立批是实。

又批明:倘日后要退店,先问地主锦江兄弟不欲承领后,任从退人另卖,再照。

又批明:店中内外所有粪草,系古锦江兄弟收落田,退店不得运走,再照。

道光八年八月日。

在场兄麒盛

立杜卖店契人陈国盛

第三四借地基字

立借地基字人黎纪添兄弟,有承祖遗下茅厝一座四间,连北畔横厝二间。其厝北畔凭滴水一直为界,坐落土名后垄三湖庄西畔。兹添等欲起盖北畔相接横厝一间,碍张永建有禾埕地一所,至添厝前大门脚为界。添欲盖之厝有缺地基,爰是托中公人恳向张永建借出禾埕地一丈零,添盖此厝。当日同中公人议贴每年地租粟三斗,至六月冬付张永建管掌,不敢生端滋事。此系相好之情,二比甘愿,口恐无凭,立借地基字一纸,付执为照。

咸丰元年(辛亥)十一月日。

为中人黄结邻

代笔总理梁裕祥

立借地基字人黎纪添兄弟

第三五佃批字

立给佃批字黄燕礼,因有杨梅坜公馆前店基一所,东至陈家为界,西至杨家为界,南至店前车路为界,北至伯公仑为界,今有佃人熊世西前来认给,即踏明四至界址,付佃前至架造店宇居住生理。逐年地租照例瓦店四钱、茅店二钱,不得抗欠,亦不得窝藏匪类、开场聚赌等情;如有此情,任从佃首拒逐外寓,不得踞霸;果系诚实经商,永为己业。倘欲回籍或别创退售,不得与匪人顶替,通知业管清租割佃,不许私相授受。今欲有凭,立给佃批付执为照。

业主

乾隆六十年八月日给。

第三六典契字

立典契字人郑秋水、郑德生,有贌过李在中旷地一所,址在东安下坊吕祖庙边,东至陈家厝后,西至美家厝后,南、北俱至路旁。自起盖瓦厝一座、一厅、四房,又边间一间,连灶下一间,并大厅水井在内,年带完地租。水等今因乏银费用,愿将房间二间、灶下一间、及大厅一半出典,先尽问房亲人等不承受,外托中引就与廖伴观出头承典,三面言议依时值价银六十大元。其银即日同中收讫;其厝随付银主前去掌管居住,所有在中带纳地租、地税以及篱笆倒坏一切诸项,而水等均自行完纳修理,不干银主之事。其大厅并埕及水井应行公用。限至三年全为满,听水等备足银元取赎,银主不得刁难;如至期无银取赎,仍听银主居住,或另转典他人,均听其便,而水等亦不得阻挡。保此厝委系水等兄弟二人自己贌地起盖,与长房以及叔兄弟侄无干,亦无重张典挂他人来历不明为碍;如有不明等情,永等自应出头抵挡,不干银主之事。此系二比两愿,各无反悔,恐口无凭,合立典契字一纸,付执为照。

即日同中收过契面佛银六十大元足,再照。

道光十年十月日。

知见翁氏英娘

立典契字人郑德生、郑秋水

为中人翁克明

代书人郑德生

第三七招起店字

译立给出地基字的人王水,因有一处荒地,地址在红毛港堡埔心庄城内,东至溪崁边为界,西至店前房屋外檐滴水之外的道路为界,南至王水店屋墙相连处为界,北至游屘党店屋墙相连处为界,四至都清楚明确。只是想到游浪是忠厚正直之人,没有房屋可居住,故愿将这处荒地任由游浪搭建成店屋。当日与中人议定,每年应缴地基租税银三角正,历年交给王水收取;荒地四至范围内由游浪搭建的房屋,日后都归游浪掌管为业。如果游浪另有地方居住,这所店屋在四至范围内仍任由游浪缴税后裁取;至于地基租税仍照旧缴纳,但王水日后以及子孙绝不敢另有异议、争执或制造事端。特此保证,这块荒地确实是王水的荒地,与房亲及他人无关,也没有前手交涉或来历不明等问题;如有这些问题,由王水出面抵挡,与游浪无关。这是出于仁慈,怜悯贫寒之人的意思;但恐怕口说无凭,现为取得凭据,特立给出地基字一纸,永远执持为凭。业主。同治十年十月日。立给出地基字人王水。第三三 杜卖店契字。立杜卖店契的人陈国盛,因早年在南崁新街有一间自己置办的茅店,前后直通两进,并包括门坊、门扇、水井在内,原来还带有店后一块菜地,直通至竹围为界;又带有前面一处空地,直通至古锦江田为界,左边与李兴美店为界,右边与邓乙柏为界,四至界址当面踏勘清楚,每年应缴古锦江地基银一元五角正。如今因缺银另谋生计,愿将这项产业完全卖断给他人,先询问房亲等人,没有人愿意承买,于是托中人送到林连三处,由其出面承买;当天凭中人三方议定,按当时市价店屋价银三十四元。当天银钱与契据交付清楚,没有短少。双方甘愿,没有任何强迫;如果有前手来历不明等问题,与买方无关,由卖方一力抵挡,不得另有异议。恐怕口说无凭,现立杜卖店契一纸,永远交付执持为凭。当天确实收到店契银三十四元正,全部收足。再批明:立承贌地基名字的人是陈佛麒,而前手合同上的名字是陈佛麟,特立批据属实。当天批明:该地基由古锦江兄弟永远管理产业并收取租金,特立批据属实。又批明:日后如果要退还店屋,先询问地主锦江兄弟;他们不愿承接后,才任由退租者另行出售,再照。又批明:店内外所有粪草,都由古锦江兄弟收取并运到田里;退店时不得带走,再照。道光八年八月日。在场兄麒盛。立杜卖店契人陈国盛。第三四 借地基字。立借地基字的人黎纪添兄弟,有承继祖先遗下的一座四间茅屋,连同北边横屋两间。该屋北边以屋檐滴水线一直延伸为界,坐落土名后垄三湖庄西边。如今黎纪添等人想在北边相接处建一间横屋,但妨碍张永建有一处禾埕地,界限到黎纪添屋前大门脚。黎纪添想建的房屋缺少地基,因此托中人、公亲恳请向张永建借出一丈禾埕地,用来扩建此屋。当日与中人、公亲议定,每年贴纳地租稻谷三斗,到六月、冬至时交给张永建掌管,不敢制造事端。这是双方友好相处的情谊,双方甘愿;恐怕口说无凭,现立借地基字一纸,交付执持为凭。咸丰元年(辛亥)十一月日。中人黄结邻。代笔、总理梁裕祥。立借地基字人黎纪添兄弟。第三五 佃批字。立给佃批字的人黄燕礼,因有杨梅坜公馆前的一处店基,东至陈家为界,西至杨家为界,南至店前车路为界,北至伯公仑为界。如今佃人熊世西前来承租,已经当面踏勘清楚四至界址,交给佃人前去建造店屋、居住并经营。每年地租依照惯例:瓦店四钱,茅店二钱,不得抗拒拖欠;也不得窝藏匪类、开场聚赌等。如果有这些情况,任由佃首拒绝并驱逐其另住,不得强行占据。若确实诚实经商,便永远作为自己的产业。倘若要回乡或另谋生计而退租转让,不得让匪人顶替;应通知业主管理人,清结租金、办理退佃,不许私下相互转授。如今为取得凭据,立给佃批,交付执持为凭。业主。乾隆六十年八月日给。第三六 典契字。立典契字的人郑秋水、郑德生,有承贌李在中的一处荒地,地址在东安下坊吕祖庙旁,东至陈家屋后,西至美家屋后,南、北都到路边。后来建有一座瓦房、一厅、四间房,又有边间一间,连同灶下一间及大厅水井在内,每年还带缴地租。郑秋水等如今因缺银使用,愿将其中两间房、灶下一间以及大厅一半拿来典当;先询问房亲等人,没有人愿意承典,于是对外托中人介绍,交由廖伴观出面承典,三方议定按当时市价典银六十大元。银钱当天在中人见证下收足;房屋随即交给银主前去掌管居住。房屋原有应缴的地租、地税,以及篱笆倒坏等一切事项,均由郑秋水等自行缴纳、修理,与银主无关。大厅、埕地及水井应当共同使用。期限满三年,郑秋水等可以备足银元赎回,银主不得刁难;如果到期没有钱赎回,仍任由银主居住,或另行转典给他人,都听凭银主处理,郑秋水等也不得阻挡。保证这所房屋确实是郑氏兄弟二人自己承贌土地建造,与长房及叔伯兄弟、侄辈无关,也没有重复典当或典给他人、来历不明等妨碍。如有来历不明等问题,郑永等人应当永远出面抵挡,与银主无关。这是双方自愿的约定,各无反悔;恐怕口说无凭,合立典契字一纸,交付执持为凭。当天在中人见证下收过契面佛银六十大元,全部收足,再照。道光十年十月日。知见翁氏英娘。立典契字人郑德生、郑秋水。中人翁克明。代书人郑德生。第三七 招起店字

立招起店字人罗传,有承叔祖乃园遗下山林一所,址在龟仑岭顶庄。兹因传历年所收税短少,开除年节忌旬尚缺,并无余银可积。现今祖叔风水毁坏,乏银修理,幸得刘灿乏地起店生理,即托中相商,传同中三面踏出叔祖园边地一所,付灿掌管,或自居,或别税他人,任其执掌。自己巳年三月间起,至己亥年三月终止,当日言定,此三十年计共地基税银六大元正,一足齐备,现交与传修理叔祖风水。此三十年内,传不敢取地基税;及至三十年以后限满,逐年配纳传地基税佛银一大元。即日同中三面明约,逐年配本店地租钱二百文,系灿之事。此系二比甘愿,各无迫勒,亦无来历不明;如有不明,系传一力抵挡,不干居人之事。口恐无凭,立招起店字一纸,付执为照,行。

即日传收得地基税三十年之税计共佛银六大元完足,批照,行。

嘉庆十四年三月日。

代笔人郑王龙

为中人曹灶生

在场见人母卯氏

立招起居字人罗传

第四节典权

第一 谕示

第二 呈及批

第三 典屋契字

第四 起耕典田园字

第五 贌耕带借银字

第六 招耕带借银字

第七 典契字

第八 转典契字

第九 典契字

第一○之一 典店地基契字

第一○之二 转典契字

第一一 典契字

第一二 添典字

第一三 起耕典借银字

第一四 典契字

第一五 献业字

第一六 典契字

第一七之一 典契字

第一七之二 借银状

第一八 典契字

第一九 再典字

第二○ 典契字

第二一 函

第二二 典契字

第二三 典契字

第二四 典契字

第二五 尽起耕典契字

第二六 找卖杜绝尽根契字

第二七 典契字

第二八 典契字

第二九 典水田契字

第三○ 执照

第三一 典瓦屋字

第三二之一 典厝字

第三二之二 典契字

第三二之三 典契字

第三二之四 转典契字

第三三 转典契字

第三四 转典大租契字

第三五 转典大租契字

第三六 转典契字

第三七 转典契字

第三八 转典契字

第三九 洗找转典契字

第四○ 缴典契字

第四一 缴典字

第四三 起耕转典田园字

第四三之一 典契字

第四三之二 转典契字

第四四 卖典契字

第四五 转典契字

第四六之一

第四六之二 典契字

第四七之一 缴典课租契字

第四七之二 缴典契字

第四八 缴典契字

第四九 退典尽根田契字

第五○ 转卖原典租业契字

第五一 赎回园契字

第五二 付赎还管收清银字

第五三 许赎回字

第一谕示

署恒春县正堂高,特再剀切示谕事。照得恒邑田园应收丈费,迭经各大宪勒限六月内具报完竣,业经本县设局征收,出示晓谕在案。现查各业户缴费领单者尚属廖廖,凡尔民番食毛践土,当知感戴皇仁,赶速依限完缴。况按则收费,各有定章,并于丈单内载明田园等则、坐址、户名、粮额,一经领单执凭,既杜他人争占之端,永为子孙世守之业。惟田园或经典卖他人,此项丈单应由典买主承领,准于丈单内批明,将来原主取赎时,找还典主丈费。如田园坵亩与原丈不符,及户名舛错者,准各业户赴局核对更正;倘故意挨延,以致丈单为他人承领者,该业户既无丈单执凭,即无管业之责,不得藉词混争。合行示谕,为此,示仰阁邑绅耆业户人等知悉:尔等须知田亩既经丈量,必须请领丈单,方能永远管业。自示之后,务各遵照前指,赶紧报完,切勿观望挨延,稍有违抗;若再任意迟逾,即将未领丈单各田园查明,照例充公,决不宽贷,其各凛遵,毋贻后悔,切切,特示。

一、示谕各庄

光绪十四年六月十六日。

正堂高

第二呈及批

具状词鼻仔头庄民人赵随、赵嘪、赵来贵、赵明成等,为恃势抗赎,占耕不完,乞恩追究,以安生民事。窃贵等有遗下租田五埒,计二十一坵,坐落龙潭山仔下,东至车路,西至潭底,南、北以埔墩为界。于道光二十八年,托中向典与加冬湖庄尤开元,领回价银一百零五元,立契为执。嗣因南片埔田三埒一十四坵,北片一埒九坵,被元占开贌耕。贵向较论,始则答以每年供谷十石,继自同治十三年耕起,应完租谷百有余石,颗粒不付,屡催延宕。贵常备银向赎,元又不与。本年春莳,贵欲邀叔侄前来挡耕,元知理亏,投经城内总理江顺兴、耆老陈阿三,措辨不清。际此升平世界,富户之家犹尚时恃势横行,贫者受欺,何安谋食?势得沥情匍叩,伏乞青天大老爷秦镜高悬,为孱作主,俯准差拘尤开元到案,押回原契回赎;一面严追租谷,如数偿清。俾富恶知儆,穷民有赖,沾恩上告。

署恒春县正堂、兼管招抚事务何批:尤开元开埔作田,而不纳租,因有不合。但典业已历数十年,何以早不向赎?究竟有无绝卖?其中是何情节?非讯不明,候传讯察夺。

光绪十三年四月十四日。

译立招起店字的人罗传,有叔祖遗留下来的山林一处,地址在龟仑岭顶庄。如今因为罗传这些年来所收的税银不足,扣除年节忌旬的费用后还不够,更没有余银可以积存。现在祖叔的坟墓风水遭到损坏,缺少银钱修理,幸好刘灿缺地建店经营,于是托中人协商,罗传同中人三面踏看出叔祖园地边的一处土地,交给刘灿掌管,可以自己居住,也可以出租给别人,任由他掌管。从己巳年三月开始,到己亥年三月结束,当天议定,这三十年合计地基税银六大元整,一次交足,现交给罗传修理叔祖坟墓风水。这三十年内,罗传不敢收取地基税;三十年期限届满以后,刘灿每年缴纳罗传地基税佛银一大元。当天同中人三面明白约定,每年另付本店地租钱二百文,由刘灿负责。这是双方自愿,各无强迫,也没有来历不明的纠纷;如果有不明之处,由罗传一力抵挡,与居住使用人无关。唯恐口说无凭,立下招起店字一纸,交给执持作为凭证。当天罗传收到了三十年地基税,共计佛银六大元,已经足额收清,批注为凭。嘉庆十四年三月日。代笔人郑王龙 中人曹灶生 在场见证人母卯氏 立招起居字的人罗传 第四节 典权 第一 谕示 第二 呈及批 第三 典屋契字 第四 起耕典田园字 第五 贌耕带借银字 第六 招耕带借银字 第七 典契字 第八 转典契字 第九 典契字 第一 ○之一 典店地基契字 第一 ○之二 转典契字 第一一 典契字 第一二 添典字 第一三 起耕典借银字 第一四 典契字 第一五 献业字 第一六 典契字 第一七之一 典契字 第一七之二 借银状 第一八 典契字 第一九 再典字 第二 ○ 典契字 第二一 函 第二二 典契字 第二三 典契字 第二四 典契字 第二五 尽起耕典契字 第二六 找卖杜绝尽根契字 第二七 典契字 第二八 典契字 第二九 典水田契字 第三 ○ 执照 第三一 典瓦屋字 第三二之一 典厝字 第三二之二 典契字 第三二之三 典契字 第三二之四 转典契字 第三三 转典契字 第三四 转典大租契字 第三五 转典大租契字 第三六 转典契字 第三七 转典契字 第三八 转典契字 第三九 洗找转典契字 第四 ○ 缴典契字 第四一 缴典字 第四三 起耕转典田园字 第四三之一 典契字 第四三之二 转典契字 第四四 卖典契字 第四五 转典契字 第四六之一 第四六之二 典契字 第四七之一 缴典课租契字 第四七之二 缴典契字 第四八 缴典契字 第四九 退典尽根田契字 第五 ○ 转卖原典租业契字 第五一 赎回园契字 第五二 付赎还管收清银字 第五三 许赎回字 第一 谕示 署恒春县正堂高,特意再次恳切地发布告示。查明恒春县田园应缴纳的丈量费,已经各位上级官员多次限令在六月内申报完毕,本县也已经设局征收,并发布告示晓谕在案。现在查得各业户缴费领取丈单的还很少。凡是你们这些靠土地生活、践踏土地的民众和番人,都应当知道感戴皇帝的仁德,赶快按照期限缴清。何况丈量收费按照等级收取,各有固定章程,并且在丈单内载明田园的等级、坐落地址、户名和粮额;一旦领取丈单作为凭据,就能杜绝他人争占,永远作为子孙世代守业的凭证。只是田园如果已经典出或卖给别人,这项丈单应由典买主领取,并准许在丈单内批明,将来原主赎回时,找还给典主丈量费。如果田园坵亩与原先丈量的不相符合,或者户名错误,各业户准许到征收局核对更正;倘若故意拖延,以致丈单被他人领取,那么该业户既然没有丈单作为凭据,也就没有管理产业的凭证,不得借口混乱争夺。现应发布告示,告知全县绅士、耆老、业户及众人知悉:你们必须知道,田亩既已丈量,就必须请领丈单,才能永远管理产业。自本告示发布后,务必各自遵照前面的指示,赶紧申报缴清,切不可观望拖延,稍有违抗;如果再任意迟延逾期,就将未领取丈单的各处田园查明,按照例规定充公,绝不宽贷。你们都要敬慎遵守,不要留下后悔,特此严切示谕。一、向各庄发布告示 光绪十四年六月十六日。正堂高 第二 呈及批 鼻仔头庄民人赵随、赵嘪、赵来贵、赵明成等具状,诉称尤开元倚仗势力抗拒赎回,占有耕种而不完纳租谷,请求施恩追究,以使百姓安宁。我们有祖先遗留下来的租田五埒,共二十一坵,坐落在龙潭山仔下,东至车路,西至潭底,南、北以埔墩为界。道光二十八年,托中人典给加冬湖庄尤开元,收取赎价银一百零五元,立契为凭。后来南片埔田三埒十四坵、北片一埒九坵,被尤开元占去开垦租耕。赵随前去理论,起初尤开元答应每年缴纳谷十石,后来从同治十三年开始耕种,应当缴纳租谷一百多石,却一粒不付,多次催促仍拖延不办。赵随常常准备银钱要求赎回,尤开元又不肯。本年春耕时,赵随想邀叔侄前来阻止耕作,尤开元知道自己理亏,便投请城内总理江顺兴、耆老陈阿三出面调解,却始终无法辨清。如今太平盛世,富户人家尚且时常倚仗势力横行,贫苦人受欺凌,又怎能安心谋生?因此冒昧陈述实情,跪求青天大老爷明察如镜,为弱者主持公道,俯准差役拘传尤开元到案,押令交回原契,准许赎回;同时严令追缴租谷,按数偿清。使富户中的恶人知道警戒,使穷苦百姓有所依靠,蒙受恩德,谨此上告。署恒春县正堂、兼管招抚事务何批示:尤开元开垦埔地作为田地,却不缴纳租谷,确有不合之处。但这项典业已经历数十年,为什么早不请求赎回?究竟有没有绝卖?其中到底是什么情节?不经审讯无法查明,等传讯后调查裁夺。光绪十三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