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史卷一
昔髙祖定天下,功臣非同姓疆土而王者八国【史记·惠景间侯者表】
日格子曰:「以王爵封臣,非古也,汉制也。非刘不王,非功不侯,汉约也。虽然,创业之君,报功之典,戚而疏踰焉,尊而卑踰焉。若固其所,未足为帝病也。王以亲而权力可夺焉,故汉约坏于孝惠。侯以功而恩宠可图焉,故汉约再坏于孝武。乌乎!帝其衰矣。」
宋公使邾文公用鄫子于次睢之社,欲以属东夷【左传·僖公十九年】秦伯任好卒,以子车氏之三子奄息、仲行、针虎为殉,皆秦之良也。国人哀之,为之赋《黄鸟【左传·文公六年】
日:「格子曰:伯以用夏尊王为事,秦穆、宋襄志于伯,而以非道行之,宜其不终也。穆也殉人,襄也用人。」
上以爱欲易太子,吕泽强要张良曰:“为我画计。”留侯曰:“此难以口舌争也。顾上有不能致者,天下有四人。四人者,年老矣,皆以为上慢侮人,故逃匿山中,义不为汉臣。然上髙此四人。今公诚能无爱金玉璧帛,令太子为书,卑辞安车,因使辩士固请,宜来。来以为客,时时从入朝,令上见之。”上知此四人贤,则一助也。于是吕后令吕泽使人奉太子书迎此四人。四人至,客建成侯所【史记·留侯世家】
日格子曰:「四老人之避秦,犹伯夷、太公之避纣也。乃若其人品,则有间矣。而其从惠帝游也,亦与二老之从文王异。何则?彼以其志,此以其谋。惟事成而卒去,无累斯可称耳。当是时,髙帝病且崩矣,不然为太子宾客而不先见天子,于义何居?帝不崩,四老其能遂归乎?」
始,伍员与申包胥为交。员之亡也,谓包胥曰:“我必覆楚。”包胥曰:“我必存之。”及吴兵入郢,伍子胥求昭王,旣不得,乃掘楚平王墓,出其尸,鞭之三百,然后己。申包胥亡于山中,使人谓子胥曰:“子之报雠,其以甚乎?吾闻之人众者胜天,天定亦能胜人。今子故平王之臣,亲北面而事之,今至于僇死人,此岂其无天道之极乎?”伍子胥曰:“为我谢申包胥曰:‘吾日暮涂逺,吾故倒行而逆施之。’”吴王使子胥于齐,子胥临行谓其子曰:“吾数谏王,王不用吾,今见吴之亡矣。汝与吴俱亡,无益也。”乃属其子于齐鲍牧而还报吴【史记·伍子胥传】
日格子曰:「世称子胥有忠孝大节,忠能忘身而不能忘家,虽起谗以死,未足深累;孝知有亲而不知有国,卒之毒流宗社,不亦甚哉!然则雠不必复乎?杀无极足矣。」
卫侯来献其乗马,曰:“启服。”堑而死。公将为之椟。子家子曰:“从者病矣,请以食之。”乃以帏裹之【左传·昭公二十九年】
日格子曰:敝帷不弃,为埋马也。盖古之礼云。昭公欲椟启服,而子家子乃使从者食之。何其言与古异也?当是时,昭公之从者病矣。此之不恤,而死马是椟,何哉?廐焚,子退朝曰:「伤人乎?不问马。」而况处昭公之时乎?路马死埋,以惟礼也。子家子之食从者,权也。
太初元年十一月甲子朔旦冬至,天厯始改建于明堂,诸神受纪【史记·太史公自序】
日格子曰:「有天厯,有人厯。天厯始十一月甲子朔夜半冬至,如环无穷,终则复始。太史公所谓天厯,此之谓也。人厯合是而已。故曰:『夏数得天,不得天不足谓之厯。』王者三正迭建,改正不改厯。」
帝一日语神宗曰:「国家旧制,士大夫之子有尚帝女,皆升行,以避舅姑之尊,义甚无谓。以富贵之故,屈人伦长幼之序,可诏有司革之。」会疾不果。神宗述其事【宋史·英宗本纪】
日格子曰:「升行是废父子之伦也。《易》曰:『有父子而后有君臣,有君臣而无父子。』何居?虽然,子不子,父不父,则臣不臣,君不君。虽有国,吾得而享诸?」是故君子谨微。
先主于永安病笃,召亮于成都,属以后事,谓亮曰:「君才十倍曹丕,必能安国,终定大事。嗣子可辅,辅之;如其不才,君可自取。」亮涕泣曰:「臣敢竭股肱之力,効忠贞之节,继之以死。」先主又为诏勅后主曰:「汝与丞相从事,事之如父【蜀书·诸葛亮传】
日格子曰:昭烈知臣固不如知子之深也。观其临终谓嗣子不才,知子深矣;而谓孔明「君可自取」,是何言欤?是何言欤?孔明,伊尹之俦也。昭烈非汤,则其知之未尽,无足怪者。矧惟知子之深,而望孔明之切,故言激而涉于疑。不然,以昭烈、孔明君臣之契,此言奚宜有哉?且昭烈之起,将复汉祚也。今其言若是,如汉祚何?竭股肱之力,効忠贞之节,继之以死。盖孔明之心如此。然则昭烈之复汉祚,固亦不若孔明之笃也哉!
译从前汉高祖平定天下,功臣中不是刘姓而以疆土封王的有八国【《史记·惠景间侯者表》】日格子说:以王爵封赐臣子,并不是古代的制度,而是汉代的制度。“不是刘姓不得封王,不是有功不得封侯”,这是汉高祖的约定。即便如此,创业君主酬报功臣的典制,有时会因亲疏而超越常规,因尊卑而超越常规。只要大体安定,就还不足以成为皇帝的忧患。封王者因为亲近而拥有的权力可以被夺走,所以汉高祖的约定在孝惠帝时被破坏;封侯者因为功劳而得到的恩宠可以谋求,所以汉高祖的约定在孝武帝时再次被破坏。唉,皇帝的基业大概衰败了。宋公派邾文公在次睢的社坛用鄫子祭祀,想借此使东夷归附【《左传·僖公十九年》】。秦伯任好死后,把子车氏的三个儿子奄息、仲行、针虎作为殉葬者,他们都是秦国的贤能之人。国人哀悼他们,为此作了《黄鸟》诗【《左传·文公六年》】日格子说:霸主以采用华夏礼制、尊奉周王为职责。秦穆公、宋襄公都有志于成为霸主,却用不合正道的方式来实行,难怪不能善终。秦穆公用活人为殉,宋襄公则把人当作祭品。高祖想因为宠爱而更换太子,吕泽强行请求张良说:“请替我谋划办法。”留侯说:“这件事很难靠言辞争取。只是皇上有四个人无法招致,天下有四位贤人。这四个人年纪都老了,因为认为皇上轻慢侮辱人,所以逃到山中隐居,不肯做汉臣。但皇上很推重这四个人。如今您如果确实能不吝惜金玉璧帛,让太子写信,用谦卑的言辞、安车去迎接,再派善于辩说的人坚决邀请,他们应该会来。他们来后,让他们作为宾客,时时跟随太子入朝,使皇上看见他们。”皇上知道这四人贤能,这就是一项助力。于是吕后命吕泽派人带着太子的书信迎接这四人。四人来到后,住在建成侯那里作宾客【《史记·留侯世家》】日格子说:四位老人躲避秦朝,就像伯夷、太公躲避纣王一样。至于他们的人品,彼此还是有差别的。他们后来跟随惠帝游处,也和二老跟随文王不同。为什么呢?前者是因为自己的志向,后者是因为谋划。只有事情成功后最终离去,没有留下牵累,才可以称道。当时高帝已经病重并且将死;否则,作为太子的宾客,却不先去拜见天子,在道义上说得通吗?如果高帝没有死,这四位老人还能最终归去吗?起初,伍员和申包胥是朋友。伍员逃亡时对申包胥说:“我一定要颠覆楚国。”申包胥说:“我一定要保存楚国。”等到吴军攻入郢都,伍子胥寻找楚昭王,既没有找到,于是挖掘楚平王的坟墓,取出他的尸体,鞭打了三百下,然后才停止。申包胥逃到山中,派人对伍子胥说:“你报仇,未免太过分了吧?我听说,人多可以胜天,天意确定后也能胜人。如今你本来是平王的臣子,亲自面向北方侍奉他,现在竟到了侮辱死人的地步,这难道不是把天道推到了极点吗?”伍子胥说:“替我向申包胥致意,说:‘我年老将死而道路还很遥远,所以故意倒行逆施。’”吴王派子胥出使齐国,子胥临行时对儿子说:“我多次劝谏吴王,吴王不采用我的意见,如今我已经看见吴国将要灭亡了。你和吴国一起灭亡,没有好处。”于是把儿子托付给齐国的鲍牧,自己回去向吴国复命【《史记·伍子胥传》】日格子说:世人都称赞伍子胥有忠孝的大节。他的忠诚能忘掉自身,却不能忘掉家族;即使因谗言而死,也还不足以成为对他的严重牵累。他的孝只知道有父亲,却不知道有国家,最终毒害流及宗庙社稷,不也太过分了吗?既然如此,仇恨难道不必报吗?杀死无极也就够了。卫侯来进献他的乘马,说:“启服。”马挖了坑后死去。昭公准备为它制作棺椁。子家子说:“跟随的人已经困乏了,请把马作为食物给他们吃。”于是就用帷幕把马裹起来【《左传·昭公二十九年》】日格子说:破旧的帷幕不能丢弃,是因为要用它埋葬马匹。这大概是古代的礼制。昭公想给启服制作棺椁,子家子却让随从把马吃掉。这话为什么和古礼不同呢?当时昭公的随从已经困乏了。对他们的困乏不加体恤,却只顾给死马制作棺椁,这是为什么呢?马厩失火,孔子退朝后问:“伤到人了吗?”而不问马的情况,何况是在昭公那个时代呢?路车所乘的马死了,用帷幕裹着埋葬,是礼制。子家子让随从吃马,是权宜之计。太初元年十一月甲子朔旦冬至,天历开始在明堂改建,诸神接受新的纪次【《史记·太史公自序》】日格子说:有天历,也有人历。天历从十一月甲子朔日的夜半冬至开始,循环往复,没有穷尽,终结后又重新开始。太史公所说的天历,就是这个意思。人历只要与它相合就可以了。所以说:“夏代的历法得到了天时;得不到天时,就不能称为历法。”王者轮流采用三种正朔,只是改定正朔,并不改动历法。英宗有一天对神宗说:“国家旧有制度,士大夫的子弟如果娶帝王的女儿,都要提升一个辈分,以避开舅姑的尊长地位,这种做法在道理上十分没有意义。因为富贵的缘故,屈损人伦长幼的次序,可以下诏让有关官员革除它。”正好遇到疾病,事情没有办成。神宗记述了这件事【《宋史·英宗本纪》】日格子说:提升辈分,就是废弃父子之间的伦理。《易经》说:“有了父子关系以后才有君臣关系;有了君臣关系,却不能没有父子关系。”这是什么道理呢?即使如此,如果儿子不像儿子,父亲不像父亲,那么臣子也不像臣子,君主也不像君主。即使拥有国家,我能安享它吗?所以君子谨慎对待细微之处。先主在永安病势沉重,便把诸葛亮从成都召来,把身后之事托付给他,说:“你的才干超过曹丕十倍,一定能安定国家,最终完成大业。嗣子如果可以辅佐,就辅佐他;如果他没有才干,你可以自行取而代之。”诸葛亮流泪说:“臣下怎敢不竭尽臣子的力量,献出忠贞的节操,直到以死来继续完成它。”先主又写诏书告诫后主说:“你要和丞相共事,像对待父亲一样侍奉他【《蜀书·诸葛亮传》】日格子说:昭烈帝了解臣下,终究不如他深入了解自己的儿子。看他临终时说嗣子没有才干,说明他深知自己的儿子;但又对孔明说“你可以自行取而代之”,这是什么话?这是什么话?孔明,是和伊尹同类的人。昭烈帝不是成汤,所以他对孔明的了解还没有完全达到,也没有什么值得奇怪的。何况正因为他深知儿子,又殷切期望孔明,所以话说得激烈,竟近于怀疑。否则,以昭烈帝和孔明君臣之间的契合,这样的话怎么会说出来呢?而且昭烈帝起兵,是为了恢复汉朝的帝位。如今他的话如果是这样,那么汉朝的帝位又将如何呢?“竭尽臣子的力量,献出忠贞的节操,直到以死来继续完成它”,大概就是孔明的内心。这样看来,昭烈帝恢复汉朝帝位的决心,确实也不如孔明坚定吗?
立敬归之娣,齐归之子,公子裯。穆叔不欲,曰:“太子死,有母弟则立之,无则立长。年钧,择贤;义钧,则卜。古之道也。非适嗣,何必娣之子【左传·襄公三十一年】
日格子曰:娣之子,长则长,非娣之子,长亦长。凡非适,皆庶也。凡适庶异长,立子之道,尚矣。为邪说以乱之者,亦多有之。娣之子,其一也。君子恶似是而非者,辨其能已诸?
昔召康公命我先君太公曰:「五侯九伯,若实征之,以夹辅周室。」赐我先君履:东至海,西至河,南至穆陵,北至无棣【史记·齐世家】
日格子曰:「齐鲁皆大国,侯伯之命,曷为不于鲁而于齐乎?当是时,周公未之鲁,太公在齐,伯禽何可当也?虽然,周公之化固已行于周南矣。」
钩弋夫人得幸武帝,生子一人,昭帝是也。武帝年七十,昭帝立时,年五岁耳。帝谴责钩弋夫人,夫人脱簪珥,叩头。帝曰:「引持去,送掖庭狱。」夫人还顾,帝曰:「趣行,女不得活。」夫人死云阳宫【史记·外戚世家】
日格子曰:立其子,杀其母,孟子所谓一不辜者也。武帝为国家为之,此武帝所以为武帝也。或曰:周幽之宠褒姒,晋献之安骊姬,皆以夺嫡生乱,由不能辨之于早之故。武帝于此盖亦有不得已焉者尔。褒也戏烽,骊也毒胙,则有罪矣。钩弋有是哉?虽然,舍诸长而五龄是立,计亦左矣。诸王之服不服,固不系于钩弋之死不死也。史称武帝昭然逺见,曷不移此心以烛巫蛊之奸乎?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固于是乎在。
景帝居禁中,召条侯,赐食,独置大胾,无切肉,又不置櫡。条侯心不平,顾谓尚席:“取櫡!”景帝视而笑曰:“此非不足君所乎?”条侯免冠谢【史记·绛侯世家】
日格子曰:「君所虽不足,非人臣所敢言也。而条侯何为言之?」当是时,怏怏之疑,帝蓄之心久矣。大胾而不置箸,盖将若楚太子享江芉者,察焉。而条侯一言,适逢其机,疑其不益乎?
王余昧二年,楚公子弃疾弑其君灵王,代立焉。《史记【吴太伯世家】
日格子曰:「春秋书公子比弑楚灵王,而史记直谓弃疾弑之,何其异也?观从召比于晋,比之志久矣。弃疾取国于比,非取之于围也。谓弃疾弑,则谓比何?」
季武子取卞,使公冶问玺书追而与之,曰:“闻守卞者将叛,臣帅徒以讨之。”旣得之矣,敢告。公冶致使而退。及舍,而后闻取卞。公与公冶冕服,固辞,强之而后受。公至自楚,公冶致其邑于季氏,而终不入焉,曰:“欺其君,何必使余。”季孙见之,则言季氏如他日;不见,则终不言季氏。及疾,聚其臣曰:“我死,必无以冕服敛,非德赏也。且无使季氏葬我【左传·襄公二十九年】
日格子曰:「使之道,于是变矣。公冶,其如季孙何哉?言同而心介,聊以卒岁而已。此亦不得已之道也。」
郑游眅将如晋,未出竟,遭逆妻者夺之,以馆于邑。丁巳,其夫攻子明,杀之,以其妻行。子展废良而立大叔,曰:“国卿,君之贰也,民之主也,不可以茍。”请舍子明之类,求亡妻者,使复其所,使游氏勿怨。曰:“无昭恶也【左传·襄公二十二年】
日格子曰:「子展处夺妻者善矣,杀人者徒复其所,可乎?使郑而有政也,施生戮死,必有如晋叔向之为论者。」
公召之,而后入。公卜,使王黑以灵姑銔率吉,请断三尺焉而用之【左传·昭公十年】
日格子曰:「杜氏以为不敢与君同也。推是心也,则凡仓卒之际,惧僭而别嫌,能无图诸?」
杞孝公卒,晋悼夫人丧之。平公不彻乐,非礼也。礼,为邻国阙【左传·襄公二十三年】
日格子曰:「诸侯礼絶期丧,不曰母有忧戚而已,不可以乐乎?君子讥不彻乐是也。而曰礼为邻国阙,何居?母戚不乐礼也,为邻国阙亦礼也。」
淮南小中正王式,继母前夫终,更适式父。式父终,丧服讫,议还前夫家,亦有继子奉养至终,遂合葬于前夫。式自云:父临终,母求去,父许诺。于是制出母齐衰期【晋书·卞壸传】
日格子曰:「妇更二夫,葬从后,不从前,前义絶矣,而从之葬可乎?式之情,吾不得而知之矣。母出而听其服丧,母非出而不养,不葬,于礼何有?然则前夫之子奈何?非无所依,不可以养;非无所归,不可以葬。养不可以迎,葬不可以祔。」
留侯曰:「愿弃人间事,欲从赤松子游耳。」乃学辟谷、道引、轻身。会髙帝崩,吕后德留侯,乃强食之。留侯不得已,强听而食。后八年卒【史记·留侯世家】
日格子曰:「辟谷于髙祖之世,而强食于吕后之时,留侯其衰矣乎?留侯志于退,以辟祸而已矣。辟谷其术耳,未退则辟谷为重,旣退则辟谷为轻。不食可,食亦可。虽然,今之食犹昔之不食也。盖术胜而道微矣,此其所以为留侯欤?」
译立敬把妹妹敬归嫁给齐国,齐归生下儿子公子裯。穆叔不赞成,说:“太子死了,如果有同母弟弟,就立同母弟弟;没有同母弟弟,就立年长的。年龄相同,就选择贤能的;道义相同,就占卜决定。这是古代的道理。不是嫡长子,何必一定要立妾的儿子呢【《左传·襄公三十一年》】日格子说:妾的儿子,年长就是年长;不是妾的儿子,年长也还是年长。凡是不是嫡子的,都是庶子。凡是嫡子与庶子有区别,立嫡子为继承人的道理,是最重要的。制造邪说来扰乱这一原则的人,也很多。妾的儿子就是其中一种。君子厌恶似是而非的说法,难道不应当辨明并制止它吗?从前召康公命令我们的先君太公说:“五侯九伯,如果确实有罪,就征伐他们,以辅佐周王室。”又赐给我们的先君可以巡视的疆域:东到海,西到河,南到穆陵,北到无棣【《史记·齐世家》】日格子说:齐国和鲁国都是大国,侯伯的命令为什么不交给鲁国而交给齐国呢?当时周公还没有去鲁国,太公已经在齐国,伯禽怎么能担当这件事呢?即使如此,周公的教化本来已经在周南推行了。钩弋夫人得到汉武帝的宠幸,生下一个儿子,就是昭帝。汉武帝七十岁时,昭帝即位,只有五岁。武帝斥责钩弋夫人,夫人脱下簪子和耳饰,叩头谢罪。武帝说:“拉住她带走,送进掖庭狱。”夫人回头看,武帝说:“赶快走,你不能活了。”夫人死在云阳宫【《史记·外戚世家》】日格子说:立她的儿子,却杀死他的母亲,这就是孟子所说的杀害一个无罪之人。武帝是为了国家而这样做,这正是武帝之所以成为武帝的地方。有人说:周幽王宠爱褒姒,晋献公安置骊姬,都是因为废夺嫡长子而引发祸乱,是因为不能早些辨明的缘故。武帝在这件事上大概也有不得已的地方。褒姒戏弄烽火,骊姬毒害祭祀用的肉,这些都是有罪的。钩弋夫人有这些罪过吗?即便如此,舍弃年长的诸王而立五岁的孩子,这个谋划也不妥。诸王是否服从,本来就不取决于钩弋夫人死不死。史书称武帝明察而有远见,为什么不把这种心思用来洞察巫蛊之奸呢?君主有君主的样子,臣子有臣子的样子,父亲有父亲的样子,儿子有儿子的样子,根本就在这里。汉景帝住在宫禁之中,召见条侯,赐给他食物,唯独放了一大块肉,没有切好的肉,也没有放筷子。条侯心中不平,回头对掌管宴席的人说:“拿筷子来!”景帝看着他笑说:“难道君侯那里还缺少筷子吗?”条侯摘下帽子谢罪【《史记·绛侯世家》】日格子说:即使君侯那里缺少筷子,也不是臣下敢说的话。那么条侯为什么要说出来呢?当时,景帝对他心怀怏怏不满的疑虑,已经积蓄很久了。放一大块肉却不给筷子,大概是想像楚太子享用江芉那样来观察他。条侯一句话,正好遇上了这个机会,难道反而不会加深景帝的疑虑吗?吴王余昧二年,楚国公子弃疾弑杀他的国君灵王,取代他即位。《史记【吴太伯世家】日格子说:《春秋》记载公子比弑杀楚灵王,而《史记》却直接说是弃疾弑杀了楚灵王,为什么差异这么大呢?看观从召公子比到晋国去,公子比谋求君位的志向已经很久了。弃疾是从公子比那里取得国家,并不是从公子围那里夺取的。既然说是弃疾弑杀,那么又该怎样说公子比呢?季武子夺取了卞地,派公冶询问并追上送给他玺书,说:“听说守卞的人将要反叛,我率领徒众来讨伐他。”既然已经取得卞地,谨此报告。公冶送达使命后退下。到了住宿处,后来才听说季武子已经夺取了卞地。鲁襄公赐给公冶冕服,公冶坚决推辞,鲁襄公强令他接受,他才接受。鲁襄公从楚国回来,公冶把自己的封邑交给季氏,但始终没有进入季氏的门,说:“欺骗自己的国君,何必还要让我参与呢?”季孙见到他时,他就像往日一样谈论季氏;季孙不见他,他就始终不谈季氏。等到病重时,他召集臣属说:“我死后,一定不要用冕服给我入殓,因为这不是有德者应得的赏赐。并且不要让季氏来安葬我。”【《左传·襄公二十九年》】日格子说:“使者奉使命行事的道理,到这里就发生变化了。公冶对季孙又能怎么办呢?表面所说相同,内心却有所区别,不过是姑且这样度过余生罢了。这也是不得已的办法。” 郑国的游眅将要前往晋国,还没有走出国境,遇到抢夺出嫁妻子的人,那人把他劫持到城邑中。丁巳日,那女子的丈夫攻打子明,杀死了子明,带着他的妻子离去。子展废黜良,改立大叔,说:“国卿是国君的副贰,也是百姓的主人,不能苟且行事。”于是请把子明一类人的罪行搁置,寻找那名逃亡的妻子,让她回到原来的住所,并使游氏不要怨恨。他说:“不要公开宣扬恶事。”【《左传·襄公二十二年》】日格子说:“子展处置抢夺妻子的人,做得很好;但杀人的人只让他回到原来的住所,这可以吗?假使郑国确实有政令,生者施以刑罚,死者加以戮尸,一定会有像晋国叔向那样出来议论的人。” 鲁昭公召见他,他才入内。鲁昭公进行占卜,派王黑用灵姑銔率占卜,结果吉利,请求截取三尺来使用。【《左传·昭公十年》】日格子说:“杜氏认为,这是不敢同国君使用同样礼制的意思。推究这种心情,那么凡是在仓促紧急之际,害怕僭越而刻意避嫌的人,难道不会这样谋划吗?” 杞孝公去世,晋悼夫人为他服丧。晋平公不停止奏乐,这是不合礼的。按照礼制,应当为邻国停止奏乐。【《左传·襄公二十三年》】日格子说:“诸侯的礼制规定,期服之丧已经断绝,难道不只是因为母亲有忧伤悲戚,就可以奏乐了吗?君子讥责不停止奏乐,是对的。但又说礼制规定应为邻国停止奏乐,这又是为什么呢?母亲有悲戚而不奏乐,是礼;为邻国停止奏乐,也同样是礼。” 淮南小中正王式的继母,前夫去世后,改嫁给王式的父亲。王式的父亲去世,服丧期满后,有人议论应当把她送回前夫家;也有人认为继子奉养她直到去世,于是便与前夫合葬。王式自己说:父亲临终时,母亲请求离去,父亲答应了。因此制定了出母服齐衰一年的制度。【《晋书·卞壸传》】日格子说:“妇人改嫁两次,安葬时应当随从后来的丈夫,而不随从前夫,因为同前夫的义已经断绝;既然如此,还可以随前夫安葬吗?王式的真实心情,我无法知道。母亲被逐出后,仍听任她服丧;母亲没有被逐出,却不奉养她,也不为她安葬,这在礼制上说得通吗?既然这样,前夫的儿子又该怎么办?如果不是无所依靠,就不能奉养;如果不是无所归宿,就不能安葬。奉养不能迎回,安葬不能附葬。” 留侯说:“我愿意抛弃人世间的事情,只想跟随赤松子游历罢了。”于是学习辟谷、道引和使身体轻捷的方术。恰逢高帝去世,吕后感念留侯的功德,便强迫他进食。留侯不得已,只好勉强听从而进食。八年后去世。【《史记·留侯世家》】日格子说:“留侯在高祖时代实行辟谷,却在吕后时期被强迫进食,难道留侯已经衰弱了吗?留侯的志向在于退隐,只是为了避开祸患罢了。辟谷只是方术;没有退隐时,辟谷是重要的,已经退隐后,辟谷就不重要了。不进食可以,进食也可以。虽然如此,如今的进食仍然相当于过去的不进食。大概是方术胜过了道,这就是他之所以成为留侯的原因吧?”
仁宗遗赐直百余万,光率同列三上章,谓国有大忧,中外窘清,不可专用干兴故事。若遗赐不可辞,宜许侍从进金钱佐山陵,不许。光乃以所得珠为諌院公使钱,金以遗舅氏,义不藏于家【宋史·司马光传】
日格子曰:君赐臣受,礼也。赐而有为,则辞之【如唐髙宗载金缯赐长孙无忌】赐而无名,则辞之【如汉光武以金帛赐郭况,至有金穴之称】臣之义也,可以辞,可以无辞,辞得无伤礼乎?念国用之乏,而上佐山陵,不获命焉,则亦藏之而已矣。义不藏于家,而他用何义之有【如谓干兴故事不可为继,建议而改行之,着为令焉,其亦可也】
会稽剡县人黄初妻赵,打杀息载。妻王遇赦,王有父母及男称、女叶,依法徒赵二千里外。隆议曰:「礼律之兴,本之自然,求之情理,非从他出。父母至亲,分形同气,称之于载,即载之于赵。虽言三世为体,犹一称。虽创巨痛深,固无雠祖之义。向使石厚之子日磾之孙,砥锋挺锷,不与二祖同戴天日,则石碏秺侯何得流名百代?旧令凡流徒者,同籍亲近欲相随者听之。赵旣流移,载为人子,何得不从?载从而称不行,岂名教所许?孙祖之义,自不得以永絶事理。然也,从之【南史·傅隆传】
日格子曰:“杀人者死,减死则流,此常法也。不曰姑杀妇,非可以常法论乎?今舍亲而议法,又舍法而论情,何也?”石碏日磾以国而杀子,非私忿故,比而同之,吾亦未见其可也。”
三王之围临淄也,齐王使路中大夫告于天子。天子复令还报,齐王坚守。汉兵今破吴、楚矣。路中大夫至,三国兵围临淄数重。三国将与盟曰:「若反言汉已破矣,齐趣下,三国不且见屠。」路中大夫旣许,至城下,望见齐王曰:「汉已发兵百万,击破吴、楚,方引兵救齐。齐必坚守,无下,三国将诛。」路中大夫【史记·齐悼惠王世家】
日格子曰:「路中大夫之致命,系于天下之故,大矣!史失其名,朱子纲目无大书焉,且分注亦遗。『三国将诛路中大夫』一语,君子有憾焉。虽然,名不可得追,书可得而补也。若曰:『齐中大夫路某,以上命致于齐』,以是阐幽,不亦可乎?」
晋荀吴帅师伐鲜虞,围鼓。鼓人或请以城叛,穆子弗许。左右曰:“师徒不勤而可以获城,何故不为?”穆子曰:“或以吾城叛,吾所甚恶也。人以城来,吾独何好焉?”使鼓人杀叛人而缮守备。围鼓三月,鼓人或请降,使其民见曰:“犹有食色,姑修而城。”鼓人告食竭力尽而后取之。克鼓而反,不戮一人,以鼓子■〈载,鸟代车〉鞮归【左传·昭公十五年】
日格子曰:降有二道,有叛而降者,有服而降者。文王之伐崇,因垒而降,所谓服也。鼔人请以城叛,则异于是。是故,服而降可受,叛而降不可受。
男秉义,程妻为逃嫁子,不得母【史记·秦始皇本纪】
日格子曰:「母云者,母之也。不得母者,犹言父不得而子也。妻无夫,子独有母乎?」
学史卷一
●钦定四库全书
学史卷二
(明)邵宝 撰
○卯【凡二十九章】
宋元王二年,江使神龟于河,至泉阳,渔者豫且得之。夜见梦于元王。王悟,召博士卫平问之。平曰:“龟于是使驰问豫且,出之。笼载行入端门,见于东厢。身如流水,润泽有光。望见元王,延颈而前,三步而止,缩颈而却,复其故处。”元王见而怪之,问卫平。卫平对曰:“龟在患中而终,昔囚王有德义,使人活之。今延颈而前,以当谢也;缩颈而却,欲亟去也。”元王曰:“善哉!神至如此乎?不可久留,趣驾送龟,勿令失期。”平曰:“龟者,天下之宝,先得者为天子。且十言十当,王能宝之,诸侯尽服。王勿遣也。”王三不可,平三对劝勿遣。王大悦,再拜而受,择日斋戒,乃刑白雉及骊羊,以血灌龟,以刀剥之【史记·龟筴传】
日格子曰:「宋元王不忍于龟,犹齐宣王不忍于牛也。此皆所谓『是心足以王矣』者。龟之为宝,庸愈哉?是故与其宝龟,宁宝是心。然九江大龟,固有纳锡之典矣。得而弗取,宜与夫古若不相似。然纳锡之龟,犹庖人之牛,见闻所不及者也。其与夫延颈前却于前者异矣。纳锡义也,不杀仁也。」
曹公孙会自鄸出奔宋。奔未有言“自”者,此其言“自”何?畔也。畔则曷为不言其畔?为公子喜时之后讳也。《春秋》为贤者讳。何贤乎公子喜时?让国也。其让国奈何?曹伯庐卒于师,公子喜时见公子负刍之当主也,逡巡而退。贤公子喜时则曷为为会讳?君子之善善也,长;恶恶也,短。恶恶止其身,善善及子孙。贤者子孙,故君子为之讳也【公羊传·昭公二十年】
日格子曰:「古有三为讳,尊亲、贤。尊亲,礼也。贤,吾惑焉。贤者不讳过,贤者而有恶,尚得为贤者乎?而讳之也,其诸不幸而陷焉者欤?不然,则贤者之子孙也。公羊子之说,其必有所受矣。」
译仁宗遗赐司马光一百多万钱,司马光率领同列官员三次上奏章,说国家正有大忧患,内外都很困窘,不能专门沿用干兴年间的旧例。如果遗赐确实不能推辞,应当允许侍从官进献金钱来帮助修建山陵,但仁宗不允许。司马光于是把所得的珠宝作为谏院的公用经费,把金子送给舅氏,按义理不把它藏在家中。【《宋史·司马光传》】日格子说:“君主赐给臣下,臣下接受,这是礼。赐物如果另有意图,就应当推辞【如唐高宗把金帛赐给长孙无忌】;赐物如果没有名义,也应当推辞【如汉光武帝把金帛赐给郭况,以至于有‘金穴’的称号】,这是臣下的义理。可以推辞,也可以不推辞;推辞而不伤害礼制吗?如果想到国家用度匮乏,想用它帮助修建山陵,却没有得到允许,那么也就只能把它藏起来罢了。说不把它藏在家中,却拿去作其他用途,这有什么义理呢【比如认为干兴旧例不可继续沿用,提出建议并改为实行,写入法令,这样也就可以了】。” 会稽剡县人黄初的妻子赵氏,打死了儿子载。赵氏的丈夫王遇到赦免,王有父母以及儿子称、女儿叶;依法应当把赵氏流放到二千里以外。傅隆议论说:“礼制和法律的兴起,本于人情自然,求之于情理,并不是从别处来的。父母是最亲近的人,形体相同、气息相通;对于称来说,载就是赵氏的儿子。即使说三代同为一体,也仍然只是一个称。虽然创伤巨大、痛苦深重,本来就没有仇恨祖辈的道理。假使石厚的儿子、日磾的孙子,都磨利锋刃,不愿同两位祖先共同生活在天地之间,那么石碏和秺侯怎么能流名百代呢?旧令规定,凡被流放服刑的人,同籍的亲近亲属愿意跟随的,听其自便。赵氏既然被流放,载作为她的儿子,怎么能不跟随?载跟随而称不能同行,难道是名教所允许的吗?孙子与祖父之间的义理,自然不能因永远断绝而违背事理。确实如此,应当让他跟随。”【《南史·傅隆传》】日格子说:“杀人者处死,减免死刑便流放,这是通常的法律。难道不能说姑姑杀了儿媳,不可以按通常法律论处吗?如今舍弃亲情而议论法律,又舍弃法律而按情理议论,这是为什么呢?石碏、日磾因为国家而杀死儿子,并不是出于个人忿怒;把他们拿来相比并视为同类,我也没有看出这样做有什么可取之处。” 三国军队包围临淄时,齐王派路中大夫向天子报告。天子又命令他返回报信,齐王于是坚守城池。当时汉军已经攻破吴、楚。路中大夫到达时,三国军队已经把临淄包围了好几层。三国将领准备订立盟约,说:“如果你回去说汉军已经被打败,齐王赶快投降,三国军队就不会把你杀掉。”路中大夫已经答应了,到了城下,望见齐王说:“汉军已经发兵百万,攻破了吴、楚,正带兵来援救齐国。齐国一定要坚守,不要投降,三国将领将要诛杀我。”路中大夫。【《史记·齐悼惠王世家》】日格子说:“路中大夫传达使命,关系到天下的大事,意义重大啊!史书失去了他的姓名,《资治通鉴纲目》没有特意大书此事,连分注也遗漏了。‘三国将诛杀路中大夫’这句话,君子对此不能没有遗憾。虽然姓名已经无法追考,但事迹却可以补写。如果写成:‘齐国中大夫路某,奉天子的命令把诏命传达给齐国’,借此阐明隐微的事实,不也是可以的吗?” 晋国的荀吴率军讨伐鲜虞,包围鼓城。鼓人有人请求献城反叛,穆子不答应。身边的人说:“军队不用劳苦就可以得到一座城,为什么不这样做呢?”穆子说:“有人把我们的城献出来反叛,我非常厌恶这种事。别人把城送来,我为什么偏偏喜欢呢?”于是派鼓人杀死那个叛徒,并修缮防守设施。包围鼓城三个月后,鼓人有人请求投降,穆子让他们的百姓出来看,说:“还看得出有粮食的样子,姑且修缮你们的城池。”鼓人报告说粮食已经耗尽、力量已经用完,晋军这才攻取鼓城。攻克鼓城后返回,没有杀戮一个人,只把鼓子■〈载,鸟代车〉鞮带回去。【《左传·昭公十五年》】日格子说:“投降有两种情况:有献城反叛后投降的,有顺服后投降的。周文王讨伐崇国时,依靠城垒而使其投降,这就是顺服。鼓人请求献城反叛,则与此不同。因此,顺服而投降可以接受,反叛而投降不能接受。” 男秉义,程妻因为逃婚嫁人而没有得到母亲。【《史记·秦始皇本纪》】日格子说:“所谓‘母’,是说把她当作母亲。所谓‘不得母’,就如同说父亲不能把他当作儿子。妻子没有丈夫,儿子难道能独自拥有母亲吗?” 《学史》卷一 钦定《四库全书》《学史》卷二 (明)邵宝撰 ○卯【共二十九章】宋元王二年,宋国派使者把神龟送到黄河,到了泉阳,被渔人豫且捕获。夜里,神龟托梦给元王。元王醒来,召见博士卫平询问此事。卫平说:“龟于是派使者奔驰去询问豫且,把它取出来。用笼子装载,进入端门,带到东厢。它的身体像流水一样,润泽而有光。远远看见元王,伸长脖子向前走,走了三步便停下;缩回脖子退后,又回到原来的地方。”元王见到后感到奇怪,询问卫平。卫平回答说:“龟处在灾难中而死去,从前被囚禁在王的地方,王有德义,使人救活了它。现在伸长脖子向前,是要表示感谢;缩回脖子后退,是想赶快离开。”元王说:“好啊!神奇竟到了这种程度吗?不能长久留在这里,赶快准备车驾送龟走,不要让它错过时限。”卫平说:“龟是天下的宝物,先得到它的人就是天子。而且它说十句话十句都应验,君王如果把它当作珍宝,诸侯就会全部服从。大王不要送走它。”元王三次表示不可以,卫平三次回答劝他不要送走。元王大为高兴,拜了两拜接受神龟,选择日期斋戒,于是杀白雉和骊羊,把血灌在龟身上,再用刀剥开它。【《史记·龟筴传》】日格子说:“宋元王不忍伤害神龟,就像齐宣王不忍伤害牛一样。这都是所谓‘这种心足以使他称王’。神龟作为宝物,难道能胜过这种仁心吗?所以,与其把神龟当作宝物,不如珍视这颗仁心。然而,九江的大龟,本来就有纳贡赐锡的典故。得到它却不取用,似乎与古人不相同。不过,作为纳贡赐锡之物的龟,就像厨师眼中的牛,是见闻所未及的对象;它同先前那只伸颈前进、缩颈后退的龟不同。接受纳贡赐锡,是义;不杀它,是仁。” 曹国的公孙会从鄸地逃亡到宋国。逃亡者过去没有说‘自’,这里为什么说‘自’呢?因为他是叛逃。既然是叛逃,为什么不直接说他叛逃?这是为了替公子喜时避讳。《春秋》替贤者避讳。公子喜时哪里贤明呢?因为他让出国君之位。他怎样让出国君之位呢?曹伯庐在军中去世,公子喜时看见公子负刍应当继承君位,便徘徊退让。既然认为公子喜时贤明,为什么还要替公孙会避讳?君子赞美善行,影响长久;憎恶恶行,止于本人。憎恶恶行只涉及本人,赞美善行则延及子孙。公孙会是贤者的子孙,所以君子替他避讳。【《公羊传·昭公二十年》】日格子说:“古代有三种需要避讳的对象:尊者、亲属和贤者。为尊者、亲属避讳,是礼制。为贤者避讳,我就疑惑了。贤者不避讳过错;贤者如果有恶行,还能称为贤者吗?却仍然为他避讳,难道是因为他不幸陷入这种处境吗?否则,就是因为他是贤者的子孙。公羊子的说法,一定有所承受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