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史卷十
时天下草创,多逋逃,故重士亡法,罪及妻子。亡士妻白等,始适夫家,数日未与夫相见。大理奏弃市,毓驳之曰:「夫女子之情,以接见而恩生,成妇而义重礼。未庙见之妇而死,归葬女氏之党,以未成妇也。今白等生有未见之悲,死有非妇之痛,而吏议欲肆之大辟,则若同牢合卺之后,罪何所加【魏志·卢毓传】
日格子曰:妇未成者,不从夫坐,允矣哉!论乎出妇如何利焉,而与闻其事者,固不可免也。若先出后犯,则义绝矣,而复从坐,可乎?葢孔光议淳于长小妻乃始等事,详矣。虽然,士亡而妻弃市,非法也,何足论哉?何足论哉【定陵侯淳于长坐大逆诛,长小妻乃始等六人,皆以长事未发觉时弃去,或更嫁。及长事发,丞相方进、大司空武议以为:令犯法者各以法时律令论之。长犯大逆时,乃始等见为长妻,已有当坐之罪,与身犯法无异。后乃弃去,于决无以解,请论。光议:夫妇之道,有义则合,无义则离。长未知当坐大逆之法而弃去,乃始等或更嫁,义已绝,而欲以为长妻论杀之,名不正,不当坐。有诏光议是。○《汉书·孔光传】
初,太子瑛废,武惠妃方嬖,李林甫等皆属寿王。帝以肃宗长,意未决,居忽忽不食。力士曰:“大家不食,亦膳羞不具邪?”帝曰:“尔,我家老奴,揣我何为而然?”力士曰:“嗣君未定邪?推长而立,孰敢争?”帝曰:“尔言是也。”储位遂定【唐书·髙力士传】
日格子曰:「力士之定储,可谓婉且密矣。终唐之世,废立皆出若人之手,岂非迹此而为之乎?晋文公得原守于披,君子以为大失。废立之于守原,其小大轻重逺矣。不择贤相谋焉,乃惟左右是决,其流祸无穷,无足怪者。吾独于力士言而重叹之。」
太祖议复肉刑,令曰:「安得通理君子,逹于古今者,使平斯事乎?昔陈鸿胪以为死刑有可加于仁恩者,正谓此也。」御史中丞能申其父之论乎?羣对曰:「臣父纪以为汉除肉刑,而增加笞,本兴仁恻,而死者更众,所谓名轻而实重者也。」《书》曰:「惟敬五刑,以成三德。」《易》着劓刖灭趾之法,所以辅政助教,惩恶息杀也。若用古刑,使淫者下蚕室,盗者刖其足,则永无淫放穿窬之奸矣。今以笞死之法,易不杀之刑,是重人支体而轻人躯命也。时锺繇与羣议同,王朗及议者多以为未可行【魏志·陈羣传】
日格子曰:「肉刑,古之法也。复之,何不可也?古之法有大且宜先者,而未之复也,乃独是焉。急语曰:『不教而杀,此之谓乎?』然则笞杖有杀伤人者,庸愈于是?笞其笞,杖其杖,为之制焉,则何杀伤之有?」
矫本刘氏子,出嗣舅氏,而婚于本族。徐宣每非之,廷议其阙。太祖惜矫才量,欲拥全之,乃下令曰:「衰乱已来,风教雕薄,谤议之言,难用襃贬【魏志·陈矫传】
日格子曰:「嗣舅婚,族皆礼之所禁也。二者孰为重?父子之亲大矣,夫妇之别至矣。」
会伯升为更始所害,光武自父城驰诣宛谢。司徒官属迎吊,光武光武难交私语,深引过而已,未尝自伐昆阳之功。又不敢为伯升服丧,饮食言笑如平常。更始以是惭【后汉书·光武本纪】
日格子曰:「光武之不丧其兄,论者以为能忍以就大业。使圣贤而处此,则如之何?」易·明夷之传曰:「内文明而外柔顺,以蒙大难。文王以之,利艰贞,晦其明也。内难而能正其志,箕子以之。」圣贤之所处,亦如此。虽然,视以察,安光武之于圣贤逺矣。
太医侯济、张子英治皇孙疾,用药瞑眩,皇孙不能任,遂不疗,罪当死。上曰:「济等所犯诚宜死,然在诸叔及弟兄之子,便应准法行之。以朕孙故,杀人所不忍也。」命杖七十,除名【金史·宣宗本纪】
日格子曰:医误而获罪,尊且贵者加焉,法也。以溺爱而故重,不可也。避嫌而轻之,可乎?《传》曰:「亲亲之杀,礼所生也。」皇孙之亲,固非诸从比也,而以为嫌焉,何居?药对病而瞑眩,非误也。不当其任而投之,此固所谓误者。
上问良弼:“每旦暮日色皆赤,何也?”良弼曰:“旦而赤,色应在东,髙丽当之;暮而色赤,应在西,夏国当之。愿陛下修德以应天,则灾变自弭矣。”既而夏国有任德敬之乱,髙丽有赵位宠之难,其言皆验云【金史·赫舍哩良弼传】
日格子曰:「日者,众阳之宗也。闻大明无私照矣,未闻变焉而慝有偏应者也。《诗》曰:『维此二国,其政弗获;维彼四国,爰究爰度。』此获矣,而彼乃究度之弗知,祸之至也,不亦宜乎?」论者遂谓方位之符,甚矣,其昧于天人之际,而启人君之怠心也。
译当时天下刚刚建立秩序,逃亡者很多,所以对逃亡士人实行严厉的法律,罪责还牵连妻子儿女。逃亡士人的妻子白等,刚嫁到夫家几天,还没有与丈夫相见。大理寺上奏请求弃市处死,卢毓驳斥说:“女子的感情,是通过相见而产生恩爱;成为妻子后,礼义关系才加重。尚未到宗庙参拜、尚未正式成为妻子的妇人死后,应归葬于娘家一方,因为她还没有成为正式的妻子。如今白等活着有未曾相见的悲哀,死后有并非妻子的痛苦,而司法官却想把她们处以大辟之刑,那么如果是在同牢合卺之后,罪责又该增加到什么程度呢?” 日格子说:“妇人尚未正式成为妻子,不因丈夫获罪连坐,这是正确的啊!至于被出弃的妇人应当怎样处理,为什么有利于她的人反而要参与听闻此事呢?如果是在被出弃以后才犯罪,那么夫妻情义已经断绝,还可以再让她连坐吗?大概孔光议论淳于长的小妻乃始等人的事情,已经说得很详细了。即便如此,士人逃亡而他的妻子被弃市处死,本来就是违法的,有什么值得议论的呢?有什么值得议论的呢?【定陵侯淳于长因犯大逆罪被诛杀。长的小妻乃始等六人,在淳于长的事情尚未被发觉时都已被他弃去,其中有人已经改嫁。等到淳于长的事情被揭发,丞相方进、大司空武议论认为:应当按照犯罪发生时的法律分别论处。淳于长犯大逆罪时,乃始等人当时仍被视为他的妻子,已经有应当连坐的罪责,与亲身犯罪没有区别;后来才被弃去,按判决也无法因此解脱,应当论罪。孔光议论说:夫妻相处之道,有情义就结合,没有情义就离异。淳于长并不知道犯大逆罪会被连坐的法律而将她们弃去,乃始等人有的已经改嫁,夫妻情义已经断绝;如果还把她们当作淳于长的妻子论罪处死,名分不正,不应连坐。皇帝下诏认可了孔光的意见。○《汉书·孔光传》起初,太子瑛被废,武惠妃正受宠,李林甫等人都拥立寿王。皇帝因为肃宗年长,心意还没有决定,闷闷不乐,甚至不进饮食。高力士说:“大家不吃饭,难道是膳食没有准备好吗?”皇帝说:“你这个我家的老奴才,猜猜我为什么这样?”高力士说:“是因为继承君位的人还没有确定吗?推立年长的太子,谁敢争夺?”皇帝说:“你的话对。”于是储君之位便确定了。日格子说:“高力士决定储君之位,可以说既委婉又缜密。唐朝一代,废立皇帝和太子都出自这类人的手中,难道不是从这件事开始形成的吗?晋文公在披地得到原地的守臣,君子认为这是大错。废立之事与守卫原地相比,大小轻重相差很远;不选择贤能的宰相来谋划,却只由身边的人决定,后来造成的祸患无穷,也就没有什么奇怪的了。我唯独想到高力士这句话而更加叹息。” 太祖商议恢复肉刑,下令说:“哪里能够得到通晓事理、了解古今的君子,让他来平定这件事呢?从前陈鸿胪认为死刑有时可以施加在仁恩之上,正是说的这个道理。”御史中丞陈群能够申述他父亲的意见吗?陈群回答说:“我的父亲陈纪认为,汉朝废除肉刑而增加笞刑,本来是出于仁慈怜悯,但死的人反而更多,这就是所谓名义上减轻而实际上加重。《尚书》说:‘要敬慎地使用五刑,以成就三种德行。’《易经》明载割鼻、断足、灭趾等刑法,是用来辅助政治、帮助教化、惩罚邪恶、减少杀戮的。如果采用古代刑法,使淫乱者进入蚕室,使盗窃者砍断双足,那么淫乱放纵、穿墙行窃的奸恶之事就会永远消失。如今用笞打致死的刑法,替代本来不杀人的刑罚,这是看重人的肢体而轻视人的性命。”当时锺繇的意见与陈群相同,王朗以及多数参与议论的人都认为不可实行。日格子说:“肉刑是古代的法律。恢复它有什么不可以呢?古代法律中有更重大、也更应当优先恢复的,却不去恢复,偏偏只恢复这一项。俗语说:‘不进行教化就杀人,说的就是这种情况吧?’既然如此,那么笞刑、杖刑会打死人、伤人,难道反而胜过肉刑吗?只要规定笞刑只能承受相应的笞打、杖刑只能承受相应的杖打,制定好制度,又怎么会有打死打伤人的事情呢?” 陈矫本来是刘氏的儿子,出继给舅父为后,却又同本族通婚。徐宣经常指责这件事,朝廷议论认为这是他的过失。太祖爱惜陈矫的才干和器量,想保全他,于是下令说:“自从衰败动乱以来,风俗教化日益衰薄,单凭诽谤议论的话,难以据此褒贬人物。” 日格子说:“过继给舅父为后,又与本族通婚,都是礼法所禁止的。这两件事哪一件更严重?父子亲情极其重大,夫妻名分的区别也极其严格。” 适逢伯升被更始帝杀害,光武从父城骑马赶到宛城谢罪。司徒的属官前来迎接并吊唁,光武没有与他们私下交谈,只是深深引咎而已,从未自夸昆阳之战的功劳。他又不敢为伯升服丧,饮食、言笑都像平常一样。更始帝因此感到惭愧。日格子说:“光武不为兄长服丧,评论者认为他能够忍耐,以成就大业。假使圣贤处在这种情势下,那么会怎样做呢?《易经·明夷》的传说:‘内心文明而外表柔顺,以此承受大难。文王采用了这种做法,处在艰难中而守正有利,是把自己的光明隐藏起来。内有艰难而能够端正自己的志向,箕子采用了这种做法。’圣贤所处的情势,也不过如此。即便如此,仔细考察起来,光武与圣贤相比,还是相距很远。” 太医侯济、张子英为皇孙治疗疾病,使用了使人昏眩的药物,皇孙不能承受,于是没有继续治疗,按罪应当处死。皇帝说:“侯济等所犯的罪确实应当处死,但如果涉及我的叔父们以及兄弟的儿子,就应当按照法律执行。因为是我的孙子,我不忍心杀人。”于是下令杖打七十下,除去官籍。日格子说:“医生误治而获罪,即使是尊贵的人也要依法加罪,这是法律。因为溺爱而故意从重处理,不可以;为了避嫌而从轻处理,可以吗?《左传》说:‘亲亲之恩有等差,是礼所产生的。’皇孙与皇帝的亲属关系,本来就不是一般同宗亲属可以相比的,却偏要因为避嫌而这样处理,这是什么道理?药物针对病情而使人昏眩,并不是用错药;不胜任这个职责却使用这种药,这才是所谓的误治。” 皇帝问良弼:“每天早晨和傍晚,太阳的颜色都发红,为什么?”良弼说:“早晨发红,颜色所应验的方位在东方,是高丽对应;傍晚发红,颜色所应验的方位在西方,是夏国对应。希望陛下修养德行来回应上天,那么灾异自然会消除。”不久,夏国发生任德敬之乱,高丽发生赵位宠之难,他的话都应验了。日格子说:“太阳是众阳之宗。只听说光明普照而没有私心,从未听说发生变异后却有邪恶之事偏偏对应某个方位。《诗经》说:‘就是这两个国家,它们的政事没有获得成功;就是那四个国家,于是考察并谋划。’这两个国家获得了灾变,那四个国家却不知道考察谋划,祸患到来,不也是应该的吗?”评论者于是说这是方位的符应,真是太过分了。他们对天人关系如此昏昧,反而启发君主产生懈怠之心。”
贞元初,为太常博士。昭德皇后崩,中外服除。皇太子诸王将服三年,诏太常议。太子服当与?博士张荐桞冕,李吉甫曰:「子为母齐衰三年,葢通丧也。太子为皇后服,古无文。晋元皇后崩,亦疑太子服。杜预议:古天子三年丧,既葬除服。魏亦以既葬为节。皇太子与国为体,若不变除,则东宫臣仆亦以衰麻出入殿省。太子遂以卒哭除服【唐书·畅当传】
日格子曰:「皇太子为皇后服,古无文,信乎?」曰:「三年之丧,逹乎天子。父母之丧,无贵贱一也。古之文葢如此。天子有万几,既葬而除,犹之可也。太子不然,何为不可行哉?父之尊,母不得并也。见则何服?丧无暂释之礼。太子见父于内,敢不以礼?若外事则固不敢与也,又何见为?」
愈以元济之平,繇度能固天子意,得不赦,故它将不敢首鼠,卒为擒之。多归度功,而愬特以入蔡功居第一。愬妻唐安公主女也,出入禁中,诉愈文不实。帝亦重牾武臣心,诏斵其文,更命翰林学士段文昌为之【唐书·呉少阳传】
日格子曰:碑之斵也,史谓帝重牾武臣心,故其然也。则前日之决,非度孰赞之?度之功固非愬敢先也。退之之文,未尝没愬将相内外之体。其立言则有当然者。度之初入蔡也,愬执礼甚恭,君子谓之知体。文何为独不然?世之论者,顾舍此而纷纷于韩、段之优劣,不亦末乎?
陜西行台御史孔思迪言:人伦之中,夫妇为重。比见内外大臣得罪就刑者,其妻妾即断付他人,似与国朝旌表贞节之旨不侔,夫亡终制之令相反。况以失节之妇配有功之人,又与前贤所谓「娶失节者以配身,是已失节」之意不同。今后凡负国之臣籍没奴婢财产,不必罪其妻子断付他人,庶使妇人均得守节。请着为令【元史·文宗本纪】
日格子曰:「罪人不孥,文王之政也。孰谓文宗而能行之乎?」孔子叹诸夏其所感者大矣。夫妇人伦之本,虽欲无感,吾能已诸?」
己丑,命梅国宾袭其父应春泸州安抚使职。泸州尝叛,应春为前重庆制置使张珏所杀。国宾诣阙诉寃,诏以珏畀国宾,使复其父雠。珏时在京兆,闻之自经死。国宾请赎还泸州军民之为俘者,从之【元史·世祖本纪】
日格子曰:「父雠必复,子道也。复必告于君,臣道也。有时与地乎?不及告,则议法焉。今既告矣,乃使自行之,可乎?」当是时,使珏不自经死,国宾如之何?请命诸司寇焉,可也。
古者异姓世爵,公侯与天子为昬姻,他姓不得叅焉。女为皇后,已尚王姬,而自贵其贵,富厚不加焉,宠荣不与焉。使汉唐行此道,则无吕氏、王氏、武氏之难。公主下嫁,各安其分,各得其所矣。金之图克坦、纳喇、唐古、富察、费摩、赫舍哩、布萨,皆贵族也。天子娶后必于是,公主下嫁必于是,与周之齐、纪无异。此昬礼之最得宜者,盛于汉唐矣【金史·世戚赞】
日格子曰:古者世国,天子之于诸侯,甥舅固世有之。后世以郡县易封建,故娶后尚主,出于简拜。其为祸福于国,系乎其人,不系乎其家。茍非其人,家无新故,其弊一也。吕王、武氏之事,固不在是。论者偶见金俗,而遂以槩于汉、唐,何其昧于时也!虽然,由今之道,亦必有所以处之者。富之、厚之、宠之、荣之,而无过焉,斯得之矣。
卫绍王大安元年,徐沛界黄河清五百余里,几二年。以其事诏中外。临洮人杨珪上书曰:「河性本浊,而今反清,是水失其性也。正犹天动地静,使当动者静,当静者动,则如之何?其为灾异,明矣。且传曰:『黄河清,圣人生。』假使圣人生,恐不在今日【金史·五行志】
日格子曰:「河之水黄也,自昆仑来,数千里而后至于中国,源逺而受委多土,汩而浊,故其色非他水比。清则得其性焉,然希矣,故以为瑞。圣人生,天下平,乃自古记之。」杨珪发此论于金衰之时,有规戒焉。葢得《春秋》有年、大有年之遗意。其谓水浊而反清为性之失,至援天地动静为比,不亦逺乎【元史·河源附録》按:河源在土蕃朶甘思西鄙,有泉百余泓,沮洳散涣,弗可逼视,方可七八十里。履髙山下瞰,灿若列星,以故名鄂端诺尔。鄂端译言星宿也。羣流奔辏,近五七里汇二巨泽,名鄂楞诺尔。自西而东连属吞噬,行一日迤逦东骛,成土名齐必勒河。又二三日,水西南来,名伊拉齐,与呼兰河合。又三四日,水南来,名呼兰。又水东南来,名伊尔齐,合流入呼兰,其流浸大,始名黄河。然水犹小,人可涉。」朱子《楚辞·九歌》注:「河出昆仑虚,色白,所渠并千七百一川,色黄。百里一小曲,千里一曲一直】
译贞元初年,任太常博士。昭德皇后去世,宫内宫外的丧服期满。皇太子和诸王将要服丧三年,皇帝下诏让太常议论。太子服丧应当与皇帝相同吗?博士张荐、桞冕以及李吉甫说:“儿子为母亲服齐衰三年,大概是通行的丧礼。太子为皇后服丧,古代没有明文。晋元皇后去世时,也曾对太子服丧之事产生疑问。杜预议论说:古代天子服丧三年,安葬以后除去丧服。魏朝也把安葬作为除服的期限。皇太子与国家是一体的,如果不改变服丧期限,那么东宫的臣仆也要穿着丧服进出殿省。”于是太子在卒哭之后除去丧服。日格子说:“皇太子为皇后服丧,古代没有明文,真的吗?”回答说:“三年之丧,上达天子。父母的丧事,无论贵贱都一样。古代的文献大概就是这样。天子政务繁多,安葬以后除去丧服,还可以说得通。太子却不是这样,为什么不能实行呢?父亲的尊位高于母亲,母亲不能与父亲并列。太子见父亲时穿什么丧服?服丧之中没有暂时脱下丧服的礼。太子在内廷见父亲,难道敢不按礼行事吗?如果是外廷事务,本来就不敢参与,又何必去见面呢?” 韩愈认为,吴元济之乱能够平定,是因为裴度能坚定天子的意志,使吴元济没有得到赦免,所以其他将领不敢观望犹豫,最终将他擒获。人们多把功劳归于裴度,而李愬却因为攻入蔡州的功劳位居第一。李愬的妻子是唐安公主的女儿,能够出入宫禁,便诉说韩愈的文章不实。皇帝也不愿意严重触怒武将之心,于是下诏删削他的文章,另命翰林学士段文昌撰写。日格子说:“碑文被删削,史书说是因为皇帝不愿意严重触怒武将之心,所以才这样。那么先前决定出兵时,除了裴度,还有谁赞助成事呢?裴度的功劳本来就不是李愬敢于排在前面的。韩愈的文章并没有埋没李愬在将领中、内外相互配合的作用。他所确立的说法,是有其当然道理的。裴度最初进入蔡州时,李愬对他行礼非常恭敬,君子认为李愬懂得体统。为什么文章偏偏不能这样写呢?世上的评论者却舍弃这一点,纷纷议论韩愈、段文昌文章的优劣,不也是抓住末节了吗?” 陕西行台御史孔思迪说:人伦关系中,夫妻关系最为重要。近来我看见内外大臣获罪受刑,他们的妻妾随即被断付给别人,这似乎与本朝表彰贞节的宗旨不相合,也与丈夫死亡后守制的法令相反。何况把失节的妇女配给有功之人,又与前代贤人所说的“娶失节之妇来配自己,自己也就失节”的意思不同。今后凡是负罪于国、籍没其奴婢财产的大臣,不必把他的妻子儿女治罪并断付给别人,这样或许能使妇人都得以守节。请把它著为法令。” 日格子说:“罪人的家属不受牵连,是文王施政的原则。谁说文宗竟然能够实行这一原则呢?”孔子感叹华夏各国,所受到的感化是很深的。夫妻是人伦的根本,即使想不受感动,我难道能够停止感叹吗?” 己丑日,命梅国宾承袭父亲应春的泸州安抚使职务。泸州曾经叛乱,应春被前重庆制置使张珏杀死。梅国宾到朝廷申诉冤屈,皇帝下诏把张珏交给梅国宾,让他报父仇。张珏当时在京兆,听说此事后自缢而死。梅国宾请求赎回泸州军民中被俘的人,皇帝同意了。日格子说:“父亲的仇一定要报,是儿子的道义;报仇一定要向君主报告,是臣子的道义。这件事也要看时机和处所吗?来不及报告,就应当讨论法律。如今既然已经报告了,却让他自己去报仇,可以吗?当时假如张珏没有自缢而死,梅国宾该怎么办?请求命令有关司法官署处理他,这才可以。” 古代异姓可以世代承袭爵位,公侯与天子通婚,其他姓氏不能参与其中。女子成为皇后,即使已经嫁给王侯,也只是尊贵她本来的尊贵,不能因此增加财富和厚待,也不能因此获得额外宠荣。假使汉、唐实行这种办法,就不会有吕氏、王氏、武氏造成的祸乱。公主下嫁,各自安守自己的身份,各自得到适当的位置。金朝的图克坦、纳喇、唐古、富察、费摩、赫舍哩、布萨,都是贵族。天子娶皇后一定从这些家族中选择,公主下嫁也一定嫁给这些家族,与周代的齐国、纪国没有不同。这种婚姻礼制最为合宜,比汉、唐盛行得多。日格子说:古代以世袭建立国家,天子对于诸侯,甥舅关系本来就世代存在。后世用郡县制取代封建制,所以娶皇后、尚公主,出于简慢礼法。这些事情对国家造成祸福,取决于其人,而不取决于他的家族。如果不是合适的人,家族无论新旧,造成的弊病都是一样的。吕王、武氏的事情,本来不属于这种情况。评论的人偶然看见金俗,便把这种情况概括到汉、唐,真是多么不了解时代啊!即使如此,按照今天的情况,也一定有处理它的办法:使他们富足,给予优厚待遇,宠信他们,给他们荣誉,但不要超过限度,这样就可以了。卫绍王大安元年,徐州、沛州交界处的黄河有五百多里变清,几乎持续了两年。朝廷把这件事诏告中外。临洮人杨珪上书说:“黄河的水性本来浑浊,如今反而变清,这是水失去了本性。正如天本应运动而地本应静止,如果应当运动的反而静止,应当静止的反而运动,那会怎么样呢?这显然是灾异。而且古书说:‘黄河水清,圣人出生。’假使圣人出生,恐怕也不在今天。”【《金史·五行志》】日格子说:“黄河的水之所以黄,是因为它从昆仑山流来,经过数千里才到达中国;源头遥远,沿途又汇入许多带土的水,所以水流翻涌而浑浊,颜色不是其他河水所能相比的。水变清,是恢复了它的本性;但这种情况很少见,所以被认为是祥瑞。圣人出生,天下太平,这是自古以来就有记载的。”杨珪在金朝衰败之时提出这种议论,是有所规劝和警戒的,大概得到了《春秋》中“有年”“大有年”这类记载的遗意。他说水本来浑浊而反倒变清,是水失去了本性,甚至拿天地的动静来作比,不也相距太远了吗?【《元史·河源附录》按语:黄河源头在吐蕃朵甘思西部边境,有一百多处泉水,水流低洼散漫,无法逼近观看;约有七八十里,登上高山俯视,泉水灿烂如排列的星星,因此命名为鄂端诺尔。‘鄂端’译成汉语就是星宿。各条水流奔流汇聚,接近五七里时汇成两个大湖,名叫鄂楞诺尔。水流自西向东相连吞汇,流行一天后曲折地向东奔流,形成当地所称的齐必勒河。又流二三日,西南方来的水汇入,名叫伊拉齐,与呼兰河相合。又流三四日,南方来的水汇入,名叫呼兰。又有东南方来的水,名叫伊尔齐,汇流进入呼兰,水势逐渐增大,这才称为黄河。但水势仍然较小,人还可以涉水而过。” 朱熹《楚辞·九歌》注说:“河水从昆仑山流出,颜色是白的;沿途汇合了一千七百多条支流,颜色才变黄。每行百里有一个小曲折,每行千里有一个大曲折和一段直流。”
宣和五年秋,应乡试,同试者八百人,承亮真定人,为第一。明年登第,调易州户曹,未赴,会金兵南下。天会六年,斡里雅布既破真定,拘籍境内进士,试安国寺,承亮名亦在籍中,匿而不出。军中知其才,严令押赴,与诸生对策。策问:“上皇无道,少帝失信”,举人承风旨,极口诋毁。承亮诣主文刘侍中曰:“君父之罪,岂臣子所得言邪?”长揖而出。刘为之动容【金史·禇承亮传】
日格子曰:「君有罪,臣不敢言,礼也;父有罪,子不敢言,礼也。」承亮于此,可谓「威武不能屈」矣。彼以富贵之图,忍忘故国,而轻于事人者,独何心哉!
时沛郡相县唐赐往北村彭家饮酒,还因得病,吐蛊二十余物,语妻张氏以死后刳腹出病。张如其言,自剖视五脏,悉糜碎。郡县以张忍行刳剖,赐子副又不禁止,时事起赦前,法不能决。律伤死人四岁刑,妻伤夫五岁刑,子不孝父母弃市,并非科例。三公郎刘勰议:「赐妻痛往遵言,儿识谢及理,考事原心,非存忍害,谓宜哀矜。」觊之议曰:「法移路尸犹为不宜,况在妻子而行忍酷,不宜曲通小情,当以大理为断。」谓副为不孝,张同不道。诏如觊之【议】《南宋书·顾觊之传】
日格子曰:「亲终有命,从治而不从乱,礼也。赐之命其妻子,治邪乱邪?以其时,非乱之时也。以其言,则乱甚矣。彼妻与子,曷为从之?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乌乎!乆矣,世之衰也,甚矣。」
先是,保州屯兵闭城叛,命田况、李昭亮等讨之,不克,卒招降之。既开城,况等推究反者,杀二千余人,投于八井,又其次二千余人不杀者,分隶河北州军。富相出为宣抚使,惧其复为患,谋欲悉诛之。会公于内黄,夜半屏人以其事告公,公大以为不可,曰:「祸莫大于杀已降。」因曰:「今无朝旨,而公以便宜处置,若诸郡有不逹事机者,以公擅杀不肯从命,事既叅差,则必生事,是欲除患于未萌,而反趣其为乱也。」且某至镇州,必不从命。富公不得已遂止【朱子欧阳公事迹】
日格子曰:「富公之不为白起,欧阳公一言之力也。是言也,于国为忠,于卒为仁,于僚友为义,于职事为正。」
温之将还,赐猛车马,拜髙官,督护请与俱南。猛还山谘师,师曰:“卿与桓温岂并世哉?在此自可富贵,何为逺乎?”猛乃止。苻坚将有大志,闻猛名,遣吕婆楼招之。一见便若平生,语及废兴大事,异符同契,若玄德之遇孔明也【晋书·王猛传】
日格子曰:王猛有管仲之才,而时地皆异。晋之东,其德泽非周之东也。氐坚且据中原矣,如匡合何?然则猛从温而东,与从坚而北,孰愈?伸中国之义,莫如东;救中原之民,莫如北。东不能夺温之权,北不能移坚之志。
靖康之难,钦宗幸敌营,敌人欲得某文,钦宗不得已为诏,从臣孙觌为之,阴冀觌不奉诏,得以为解,而觌不复辞,一挥立就,过为贬损以媚敌人,而词甚精丽,如宿成者,敌人大喜【朱子记孙觌事】
日格子曰:「觌可为此文乎?」曰:「身可杀,笔不可执也。如恐妨国议者,谢安之迟疑,李绅之畏惧,为之犹贤乎尔。然则诏可不奉乎?」曰:「君父之命,有治有乱,治可从,乱不可从也。诏命也。」
楚子疾告大夫曰:「不谷不德,少主社稷,生十年而丧先君,未及习师保之教训,而膺受多福,是以不德而亡师于鄢,以辱社稷,为大夫忧,其弘多矣。若以大夫之灵,获保首领,以殁于地,唯是春秋窀穸之事,所以从先君于祢庙者,请为灵若厉,大夫择焉。」莫对。及五命,乃许。秋,王卒,子嚢谋谥。大夫曰:「君有命矣。」子嚢曰:「君命以共,若之何毁之?赫赫楚国,而君临之,抚有蛮夷,奄征南海,以属诸夏,而知其过,可不谓共乎?」请谥之共。大夫从之【左传·襄公十三年】
日格子曰:「子囊之谥,其君君子,谓之忠。诸侯谥于天子,礼也。茍子囊有蔡季之心,必为之请焉。不请而私议,何居?共则共,灵则灵,厉则厉。公论所在,孝子慈孙,百世不能易也。而子囊輙亿其意而谓之命,不亦诬乎?」
蔡州妖尼于惠普托佛言人祸福,朝中士大夫多往问之,公独以为妖。尝有一名公于广坐中称尼灵异,云尝有牵二牛过尼前者,指示人曰:“二牛前世皆人也,前者是一官人,后者是一医人。官人尝失入人死罪,医人药悞杀人,故皆罚为牛。”因各呼其前世姓名,二牛皆应。一座闻之,皆叹其异。公独折之曰:“万物人最灵,其尤者为聪明圣知,皆不能自知其前世,而有罪被罚之牛乃能自知乎?”于是座人皆屈服【朱子欧阳公事迹】
日格子曰:「欧阳之辨,妖尼精矣。使辨不至此,则将信之乎?牛能应人言,物妖也;尼言能使牛应人,妖也。妖以害正,直去之耳。辨可也,不辨可也。」
译宣和五年秋天,参加乡试;同场考试的有八百人,承亮是真定人,考取第一。第二年登第,调任易州户曹,还没有赴任,恰逢金兵南下。天会六年,斡里雅布攻破真定后,把境内的进士登记拘集起来,在安国寺考试,承亮的名字也在名单中。他藏起来没有出来。军中知道他的才学,严令押送他前往,与其他生员一起回答策问。策问说:“上皇无道,少帝失信。”举人们迎合上面的意旨,极力诋毁他们。承亮到主文刘侍中那里说:“君主和父亲的罪过,难道是臣子和儿子可以说的吗?”作了一揖便离开了。刘侍中为此动容。【《金史·褚承亮传》】日格子说:“君主有罪,臣子不敢说,这是礼;父亲有罪,儿子不敢说,这也是礼。”承亮在这件事上,可以说达到了“威武不能屈”的境界。那些为了谋求富贵,忍心忘掉故国,轻易侍奉他人的人,究竟怀着什么心思呢?当时沛郡相县人唐赐到北村彭家饮酒,回来后因而得病,吐出二十多条蛊虫。他把自己死后剖腹取出病因的事告诉妻子张氏。张氏按照他的话去做,亲自剖开他的腹部查看五脏,五脏全都糜烂破碎。郡县认为张氏残忍地进行剖剖,唐赐的儿子唐副又没有加以禁止;事情发生在大赦之前,法律无法裁决。律文规定,伤害死人处四年刑,妻子伤害丈夫处五年刑;儿子不孝父母,应弃市。这些都不是现成的条文。三公郎刘勰议论说:“唐赐的妻子因为悲痛而遵照遗言,儿子也知道谢罪并明白事理;考察事情、推究本心,他们并不是存心残害,应该予以哀怜宽恕。”顾觊之议论说:“按照法律,即使移动路旁的尸体也认为不合适,何况妻子和儿子竟实行这种残酷行为?不应当曲意迁就小小的私情,应当按照大义裁断。”他认为唐副是不孝,张氏与他同属不道。诏令依照顾觊之的意见办理。【《南宋书·顾觊之传》】日格子说:“亲人临终时有遗命,应当遵从正道而不能遵从悖乱,这才是礼。唐赐给妻子和儿子的遗命,是正道还是悖乱?从当时的情形看,并不是悖乱的时候;但从他说的话看,悖乱已经很严重了。他的妻子和儿子为什么要听从呢?这种事都可以忍心做,还有什么不能忍心做的?唉!世道衰败已经很久了,而且严重到了这种地步。” 此前,保州屯驻的士兵关闭城门反叛,朝廷命田况、李昭亮等人讨伐,没有取胜,最终招降了他们。城门打开后,田况等人追究反叛者,杀了二千多人,投入八口井中;又有二千多名没有被杀的人,被分别隶属于河北各州军。富相出任宣抚使,害怕他们再次成为祸患,打算把他们全部杀掉。正好他在内黄与公相会,半夜屏退旁人,把这件事告诉公。公非常认为不可,说:“祸患没有比杀害已经投降的人更大的了。”于是又说:“如今没有朝廷诏旨,您却以便宜之权处置此事;如果各郡有人不了解事机,以您擅自杀人为由而不肯听命,事情一旦参差错乱,必然会引发事端。这是想在祸患尚未发生时除掉它,反而会促使他们作乱。而且我到了镇州,也一定不会听从您的命令。”富公不得已,于是停止了这个计划。【《朱子欧阳公事迹》】日格子说:“富公没有成为白起,是欧阳公一句话的力量。这句话,对于国家是忠,对于士卒是仁,对于同僚朋友是义,对于职守事务是正。” 桓温将要回去时,赏赐王猛勇猛的车马,授予他高官;督护请求让王猛随军南下。王猛回山向老师请教,老师说:‘您和桓温难道生在同一个时代吗?留在这里本来就可以享受富贵,为什么还要远行呢?’王猛于是留下。苻坚将要建立宏大志业,听说王猛的名声,便派吕婆楼去招请他。两人一见面就像平生旧交一样,谈到国家兴亡的大事,见解奇异而相合,就像刘玄德遇到诸葛孔明一样。【《晋书·王猛传》】日格子说:王猛有管仲那样的才干,但时代和处境都不同。东晋的德泽,不能和周朝东迁相比。氐人苻坚将要占据中原,那么怎样匡正天下、会合诸侯呢?既然如此,王猛跟随桓温向东,和跟随苻坚向北,哪一种更好?要伸张中国的正义,没有比向东更好的;要拯救中原的百姓,没有比向北更好的。向东不能夺取桓温的权力,向北不能改变苻坚的志向。靖康之难时,钦宗到敌军营中,敌人想得到一篇诏文,钦宗不得已下诏命令撰写,侍从孙觌替他起草。钦宗暗中希望孙觌不奉诏,这样自己就可以找到推脱的理由;但孙觌不再推辞,挥笔立即写成,而且过分贬低己方来讨好敌人,文辞却非常精美华丽,仿佛早已写成一样,敌人大为高兴。【《朱子记孙觌事》】日格子说:“孙觌可以写这样的文章吗?”回答说:“我的身体可以被杀,但笔不能拿来写这种文章。如果担心妨碍国家的谋议,像谢安那样迟疑,像李绅那样畏惧,勉强去做也还算比孙觌强。那么,诏令可以不奉行吗?”回答说:“君主和父亲的命令,有合乎正道的,也有悖乱的;合乎正道的可以遵从,悖乱的不能遵从。诏令本身只是命令。” 楚子病重时告诉大夫说:“我没有德行,年少时就主持国家;出生十年便失去了先君,还没有来得及接受师傅和保傅的教诲,就承受了许多福命。因此由于没有德行,在鄢地丧失军队,使国家蒙受耻辱,给大夫们带来的忧患实在太多了。如果凭借大夫们的神灵,使我能够保全性命,直到死在国土上,那么至于春秋时节埋葬,以及随先君进入祢庙的事情,请把我的谥号定为‘灵’或‘厉’,由大夫们选择。”没有人回答。等到楚子五次下令,才答应下来。秋天,楚王去世,子囊谋议谥号。大夫说:“君王已经有遗命了。”子囊说:“君王的命令是为了谥号恭敬,怎么能毁弃它呢?赫赫楚国,由君王统治;安抚占有蛮夷之地,全面征服南海,使它归属于诸夏;同时又能知道自己的过错,这难道不能称为‘共’吗?”于是请求把谥号定为“共”。大夫们听从了他。【《左传·襄公十三年》】日格子说:“子囊给他的君主定谥号,把君主当作君子来称许,可以说是忠臣。诸侯的谥号由天子裁定,这是礼。假如子囊有蔡季那样的心,当然应当为君主请求谥号。既然没有请求,却私下议定,这是什么道理?共就是共,灵就是灵,厉就是厉。公正的舆论一旦形成,孝子慈孙即使经过百代也不能改变它。子囊却擅自揣测君主的意思,把自己的意见说成君主的遗命,难道不是欺骗吗?” 蔡州有个妖僧尼于惠普,假托佛意向人预言祸福,朝中的士大夫大多去向她询问,只有公认为她是妖。曾有一位名公在众人面前称赞尼姑灵异,说曾经有两头牛从尼姑面前经过,她指着牛对人说:‘这两头牛前世都是人,前面的一头前世是一个官员,后面的一头前世是一个医生。官员曾误判别人死罪,医生因用药错误杀了人,所以都被罚作牛。’她还分别喊出两头牛前世的姓名,两头牛都作出了回应。在座的人听了,都赞叹她的奇异。公独自驳斥说:‘万物之中人最有灵性,其中尤其聪明、圣明、智慧的人,都不能知道自己的前世;而一头因犯罪受罚的牛却能知道自己的前世吗?’于是满座的人都屈服了。【《朱子欧阳公事迹》】日格子说:“欧阳公的辩驳,对于揭破妖尼来说已经十分精妙了。假如辩驳不到这一层,难道就会相信她吗?牛能够回应人的话,这是妖异;尼姑的话能使牛回应人,也是妖异。妖异会损害正道,直接除去它就是了。辩论也可以,不辩论也可以。”
公摄帅成都,程子将告归,既见,曰:“先生何以告我?”子曰:“公尝言为将帅,当使士卒视已如父母,然后可用。旧帅新亡,而公张乐大享将校于府门,是教之视帅如父母乎?”曰:“亦疑其不可,故使属官摄主之。”子曰:“是尤不可,公与旧帅同寮也,失同寮之义。其过小,属官于主帅,其义重。”曰:“废享而颁之酒食如何?”曰:“无颁也。武夫视酒食为重事,弗颁则必思其所以,而知事帅之义,乃因事而教也【宋言行録·范纯仁】
日格子曰:「程子之告范公是也。当是时,使旧帅之政令有不便于士卒者,则如之何?小事渐更大事即革。然则何以异于享燕?享燕,私恩也;政令,公义也。私恩行,则无寮友;公义废,则无朝廷。」
时叛将范琼拥强兵据上流,召之不来,来又不肯释兵,中外汹汹。知枢密院事张忠献公与公密谋诛之。一日,为遣张俊以千人渡江捕它盗者,使皆甲而来,因召琼、俊及刘光世诣都堂计事。为设饮食,食已,诸公相顾未发。公坐庑下,恐琼觉事变,遽取黄纸执之,趋前举以麾琼曰:“下有勑,将军可诣大理置对。”琼愕不知所为,公顾左右拥置舆中,卫以俊兵送狱,使光世出抚其众。数琼在围城中附金人,迫胁二圣出狩状,且曰:“所诛止琼耳,汝等固天子自将之兵也。”众皆投刃曰:“诺。”因悉麾隶它军,顷刻而定。琼竟伏诛【宋史·刘子羽传】
日格子曰:「刘子羽当机定乱于境外,人臣之义,固有之,独非矫欤?」或曰:「执黄纸而无所书,非矫也。」曰:「口既宣矣,微纸犹矫,而况有所执哉!」虽然,矫之罪可请也,事定而自表焉。人臣之义,斯为安乎?
补朗陵侯相,莅事明理,称为神君。顷之弃官归,年六十七卒。李膺时为尚书,自表师丧,二县皆为立祠。后【汉书·荀淑传】
日格子曰:「表师丧,自李膺为荀淑始,制举主服;自荀爽为袁逄始,皆厚之道也。礼惟其称,隆污在人,观过知仁,不有君子者乎?」
党禁解,五府并辟司空袁逄,举有道,不应。及逄卒,爽制服三年,当世往往化以为俗。时人多私谥其君父及诸名士,爽皆引据大义,正之经典,虽不悉变,亦颇有改【后汉书·荀爽传】
日格子曰:「谥之有分,乆矣。无谥而以为有谥,甚矣夫礼之失也。不有君子,谁其正之?爽制举主服,君子曰厚矣。虽然,犹私谥也。师丧以心,而举主服三年乎?」
呉有龙丘苌者,隠居太末,志不降辱。王莽时四辅三公连辟,不到掾吏白请召之,延曰:「龙丘先生,躬德履义有原宪伯夷之节都尉扫洒其门犹惧辱焉。召之不可,遣功曹奉谒修书记致医药吏使相望于道。」积一岁苌乃乘辇诣府门愿得先死备録。延辞让再三,遂署议曹祭酒。苌寻病卒,延自临殡不朝三日。是以郡中贤士大夫争往宦焉【后汉书任延传】
日格子曰:「进退,君子之大节。道之所在,以身狥之。岂可重于平生而轻于将死乎?」龙丘其衰矣!不然,则感延之勤,固将从之也。恐死而不白,于是乎言。
缪公享国三十九年,天子致霸,葬雍。缪公学着人【史记·秦本纪】
日格子曰:书载秦誓,大缪公之悔过也。葢悔用杞子之言云。史称学着人,着人微矣。蹇叔邪?抑杞子邪?由杞子则危,由蹇叔则安。徒曰着人而不指其人,则是非将安执哉?虽然,老成典刑,何国蔑有,乃舍焉而着人?是学截截谝言,其亦有以来之矣。史迁之书,褒邪贬邪?
学史卷十
●钦定四库全书
学史卷十一
(明)邵寳 撰
○子【凡二十九章】
敌使来贺,会庆节上寿,在郊礼散斋之内,不当用乐。公请令馆伴以礼谕之,而议者虑其生事,多请权用乐者。公又请,必不得已,则上寿日设乐,而宣旨罢之。及宴使客,然后复用。上可。公奏且曰:「宴殿虽进御酒,亦母用乐,惟于使人乃用之。」诸公顾以为紫宸上寿乃使客之礼,固执前议。公奏曰:「彼初未尝必欲用乐,我乃望风希意而自欲用之,彼必笑我以敌国之臣而亏事天之礼。」上嘉纳焉【朱子撰陈俊卿状】
日格子曰:「郊斋而受寿贺,非礼也。虽不饮酒,可以为礼乎?饮酒矣,乐作于使人,而止于进御,其与几何?虽然,寿燕不可移乎?君以尊天,而移寿燕,敌使独不知天乎?饮酒作乐,又何议之有!」
译公代理成都的帅职,程子将要告老还乡,见面后说:“先生有什么话告诫我吗?”程子说:“您曾经说过,担任将帅,应当使士卒把自己看作父母,然后才能使用他们。旧帅刚刚去世,您却在府门设乐,大宴将校,这是教他们把帅当作父母吗?”公说:“我也怀疑这样不妥,所以让属官代理主持。”程子说:“这更加不妥。您和旧帅是同僚,失去了同僚之间的道义;这种过失还小,属官对于主帅,却关系到更重的道义。”公说:“取消宴享,改为发给他们酒食,怎么样?”程子说:“也不要发给他们。武夫把酒食看作重要的事情;不发给他们,他们一定会思考其中的原因,从而懂得侍奉主帅的道理,这正是借事情来进行教导。”【《宋言行录·范纯仁》】日格子说:“程子告诫范公的话是对的。当时如果旧帅的政令有不便于士卒的地方,那又该怎么办呢?小事逐渐变成大事,就应当立即革除。这样说来,这和宴享有什么不同?宴享是私人的恩惠,政令是公共的道义。私恩一实行,就没有同僚朋友;公义一废弃,就没有朝廷。” 当时叛将范琼拥兵强大,占据上游,召他不来,来了又不肯交出兵权,朝廷内外人心汹汹。知枢密院事张忠献公与公秘密谋划诛杀他。有一天,先派张俊带一千人渡江去捕捉其他盗贼,命令他们都披甲而来;于是召范琼、张俊和刘光世到都堂商议事务。设下饮食,吃完后,诸公互相对视,却没有立即动手。公坐在廊下,害怕范琼察觉事变,便突然取出黄纸拿在手中,快步上前举起黄纸向范琼示意,说:“下面有诏令,将军可以到大理寺接受审讯。”范琼惊愕得不知所措,公回头示意左右把他拥入车舆中,由张俊的军队护送到监狱,又让刘光世出去安抚他的部众。列举范琼在围城时依附金人、胁迫二圣出行的罪状,并且说:“要诛杀的只有范琼,你们本来就是天子亲自统领的军队。”众人都丢下兵器说:“是。”于是把他们全部指挥改隶其他军队,片刻之间事情就平定了。范琼最终被处死。【《宋史·刘子羽传》】日格子说:“刘子羽在境外当机立断平定叛乱,这是做人臣的道义,本来是有这种做法的;但难道不是欺诈吗?”有人说:“他手里拿着黄纸,而纸上并没有写字,这不算欺诈。”日格子说:“既然口头已经宣读了,即使没有拿纸也仍然是欺诈,何况还拿着有所凭借的东西呢!”即便如此,这种欺诈的罪过可以请求宽免;但事情平定后又自己上表说明,这样做符合人臣的道义吗?补任朗陵侯相,他处理政事明察事理,被称为神君。不久辞去官职回乡,六十七岁时去世。李膺当时任尚书,自己上表请求为老师服丧,两个县都为他建立了祠堂。后来……【《后汉书·荀淑传》】日格子说:“为老师服丧的上表,从李膺为荀淑开始;为举主服丧的制度,从荀爽为袁逄开始,这都是推崇厚道的做法。礼只要与身份相称,礼制的隆盛或衰薄取决于人;从人的过错中也能看出他的仁心,难道这不正是君子吗?” 党禁解除后,五府同时征召司空袁逄,他被举荐为有道之士,却没有应召。袁逄去世后,荀爽为他服丧三年,当时的人往往受此感化,把它形成习俗。当时人们多半私下给自己的君主、父亲以及各位名士加谥号,荀爽总是引用大义,以经典为依据加以纠正;虽然没有全部改变,也有相当一部分得到了改正。【《后汉书·荀爽传》】日格子说:“谥号有等级区分,已经很久了。没有谥号却把它当作有谥号,礼制的丧失实在太严重了。如果没有君子,谁来纠正它呢?荀爽为举主服丧,君子说这是厚道。即使如此,这仍然是私下加谥。老师去世时按内心服丧,却要为举主服丧三年吗?” 吴地有个龙丘苌,隐居在太末,志向不肯降低,也不肯受辱。王莽时期,四辅、三公接连征召他,他都没有前往。属吏禀告并请求召请他,任延说:“龙丘先生,亲自修养德行、履行义理,有原宪、伯夷那样的节操;即使都尉亲自为他洒扫门庭,他还怕受到侮辱。不能强行召请他,应当派功曹带着名帖,修书致意,送去医药,使役吏络绎不绝地往来于道路。”过了一年,龙丘苌才乘车来到府门,希望在死前为官府效力、备受录用。任延再三谦让,最终任命他为议曹祭酒。龙丘苌不久病逝,任延亲自到灵前吊祭,三天不上朝。因此郡中的贤士大夫争相前来任官。【《后汉书·任延传》】日格子说:“进退,是君子的大节。道义所在,就应当用生命去追随它。难道可以看重平生的名节,却轻视临死前的选择吗?龙丘苌大概已经衰老了!否则,他既然感动于任延的殷勤,原本就会跟随他。恐怕死后自己的志向不能被人了解,所以才这样说。” 秦缪公在位三十九年,天子使他成就霸业,葬在雍地。秦缪公学习了某位有才智之人的话。【《史记·秦本纪》】日格子说:《尚书》记载《秦誓》,是秦缪公悔恨过错的表现,大概是后悔听用了杞子的意见。史书称为“学着人”,但“着人”太模糊了。究竟是蹇叔,还是杞子?听从杞子的意见就危险,听从蹇叔的意见就安全。只说“学习了有才智的人”却不指出这个人是谁,那么是非应当依据什么来判断呢?即使如此,老成持重、足为典范的人,哪个国家没有?为什么舍弃他们,却去学习那些言语急切、善于诡辩的人?这大概也是有原因的。司马迁写这段话,究竟是在褒扬,还是在贬斥呢?” 《学史》卷十 ●钦定四库全书 《学史》卷十一 (明)邵宝撰 ○子【共二十九章】敌国使者前来祝贺,在庆节举行祝寿仪式;当时正处于郊祀礼结束后的散斋期间,不应当使用音乐。公请求命令馆伴按照礼法向使者说明,但议论此事的人担心由此生事,多数请求暂且使用音乐。公又请求说,如果实在不得已,就在祝寿当天设置音乐,宣读诏旨后停止;等到宴请使客时,再恢复使用。皇上同意了。公又上奏说:“宴殿即使进献御酒,也不要使用音乐,只有对使者才使用。”诸公却认为在紫宸殿祝寿本来就是接待使客的礼仪,坚持原来的意见。公上奏说:“他们起初并没有一定要使用音乐,我们却察言观色、自作主张地想要使用;他们一定会笑话我们,说我们身为敌国的臣属,却损害了侍奉上天的礼法。”皇上赞许并采纳了他的意见。【《朱子撰陈俊卿状》】日格子说:“在郊祀斋戒期间接受祝寿,不合礼法。即使不饮酒,难道就可以算合礼吗?已经饮酒了,音乐只对使者奏起,而在进献御酒时停止,这两者相差多少呢?即使如此,祝寿宴饮难道不能改期吗?君主因为尊重上天而改动祝寿宴饮,敌国使者难道唯独不知道上天吗?既然要饮酒奏乐,又有什么可争论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