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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典 摘录
史藏学史十四

学史卷十三

史藏 · 史评 · 已译 · 第 45–48 段

或请先启相王,玄宗曰:“请而从,是王与危事;不从,则吾计失矣。”乃夜率幽求等入苑中,会两仪殿梓宫,宿卫兵皆起应之,遂诛韦氏。黎明驰谒相王,谢不先启相王,泣曰:“赖汝以免,不然吾且及难【唐书·玄宗本纪】

日格子曰:「玄宗之讨韦后,几且宻矣。其不告相王,不特从违之虑而已,左右漏言,尤有不可不虞者。故父必禀命,礼也。事在宗社,有大于禀命者,虽不告可也。古之人有之乎?曰:有。舜不告而娶。」

徐州张建封辟节度府,未尝察苛细。建封卒,濠州刺史杜兼疾驱至,阴有觊望,藩泣谓曰:「公今丧君,宜谨守土,何弃而来?宜速还,否则以法劾君。」兼错忤去,恨之,因诬奏建封死藩,撼其军有非望。德宗怒,宻诏徐泗节度使杜佑杀之。佑雅器藩,得诏十日不发,召见藩曰:「世谓生死报应验乎?」藩曰:「殆然。」曰:「审若此,君宜遇事无恐。」因出诏示藩,藩色不变曰:「信乎杜兼之报也。」佑曰:「愼毋畏,吾以阖门保君矣。」帝未之信,亟追藩。既入,帝望其状貎,曰:「是岂作乱人邪?」释之,拜秘书郎【唐书李藩传】

日格子曰:「诏杀不杀,知不可杀也。然则何以示之?诏盖欲观其处死生之际焉者,以深吾之知也。抑将使益坚其所操执乎?佑之于藩,详矣。」

时制,吏遭大丧者,百日后皆给役。有司徒吏解弘遭父丧后,有军事,受勑当行,以疾病为辞。诏怒曰:“汝非曾闵,何言毁邪?”促收考竟。柔见弘信甚羸劣,奏陈其事,宜加寛贷。帝乃诏曰:“孝哉弘也,其原之【魏书·髙柔传】

日格子曰:「父母之丧,无贵贱一也。吏遭大丧,百日而给役,何居?人皆可以为曾闵,而逆其不毁乎?魏之制,非古之道也。弘非羸劣,亦不见原矣。或谓庶人终丧三年而后给役,教天下以孝,夫岂不可?孔子曰:『博施济众,尧舜其犹病诸』,而况后世也哉!」

先生在从班时,朝士迎天竺观音于郊外,先生与往。有问何以迎观音也?先生曰:“众人皆迎,某安敢违众?”又问:“然则拜乎?”曰:“固将拜也。”问者曰:“不得已而拜之与,抑诚拜也?”曰:“彼亦贤者也,见贤斯诚敬而拜之矣【朱子记和靖事】

日格子曰:「鲁人猎较,孔子亦猎较,义也。迎观音,非猎较比也。可以不违众为义乎?」诚拜,不得已,拜皆不可。

永行县到霸陵,路经更始墓,引车入陌,从事谏止之。永曰:「亲北面事人,寜有过墓不拜?虽获罪司隶,无所避也。」遂下车拜哭,尽哀而去。西至扶风,椎牛上茍谏塜。帝闻之,意不平,问公卿曰:「奉使如此,何如?」太中大夫张湛对曰:「仁者行之宗,忠者义之主也。仁不遗旧,忠不忘君。」后【汉书·鲍永传】

日格子曰:奉使而谒人之墓,可乎?使有轻重,有缓急,有吉凶,有専泛。重不敢谒,急不暇谒,吉不当谒,专不可谒。行县到霸陵,亦异于是数者矣。君子之行,事发乎情,而止乎礼义。礼义所得为,而不能自遂,尚可谓之善使乎?

耳败走曰:「汉王与我有故,而项王强立我,我欲之楚。」甘公曰:「汉王之入关,五星聚东井。东井者,秦分也。先至必王,楚虽强,后必属汉【汉书·张耳传】

日格子曰:「五星之聚,东井也。其王者入关之兆乎?汉髙度寛而法约,固所谓王者也。天之示人,彰矣。而占者乃曰:『先入关者当之』。使羽先入,亦将当之乎?」或曰:「天下之分裂,兵争乆矣。此殆将定于一,而息戈兴文之兆也。不可以分野而专归之一人也。宋之聚奎,亦然。」

初,操壮侯之为人,而察其心神,无乆留之意,使张辽以其情问之。侯叹曰:“吾极知曹公待我厚,然吾受刘将军厚恩,誓以共死,不可背也。吾终不留,要当立効以报曹公,乃去耳。”辽以侯言报操,操义之。及侯杀良,操知其必去,重加赏赐。侯尽封其所赐,拜书告辞而犇昭烈于袁军。左右欲追之,操曰:“彼各为其主,勿追也【蜀汉本末·关侯】

日格子曰:「关侯信义以行勇,故见信义而不见勇;勇以行信义,故有去留而无生死。」

译有人请求先禀告相王,唐玄宗说:“如果请示后相王同意,就是让相王参与危险的事情;如果不同意,我的计划就失败了。”于是他当夜率领刘幽求等人进入宫苑,正遇上两仪殿的梓宫,宿卫士兵都起来响应他们,于是诛杀了韦氏。天刚亮,他便快马赶去拜见相王,为没有先禀告相王而道歉,哭着说:“幸亏有你,我才得以免难;不然我也将遭逢祸难。”【《唐书·玄宗本纪》】日格子说:“唐玄宗讨伐韦后,几乎已经极其秘密了。他不告诉相王,不只是考虑相王同意还是不同意;身边的人泄露消息,更是不得不防。因此,父亲的事情必须禀告父亲,这是礼。事情关系到宗庙社稷,有比禀告父亲更重大的情况,即使不告诉父亲也可以。古人有这样的事吗?回答说:有。舜没有禀告父亲就娶了妻。” 徐州的张建封征召李藩到节度府任职,从来没有苛察细小事务。张建封死后,濠州刺史杜兼快马赶来,暗中有所觊觎。李藩哭着对他说:“您如今正值主帅丧亡,应当谨慎守卫领土,为什么要弃职而来?应当赶快回去,否则我将依法弹劾您。”杜兼含恨离去,因而诬奏说张建封死后李藩,煽动他的军队怀有非分之想。德宗大怒,秘密下诏命徐泗节度使杜佑杀掉李藩。杜佑一向器重李藩,接到诏书十天也没有发出,召见李藩说:“世人说生死报应会应验,是真的吗?”李藩说:“大概是真的。”杜佑说:“如果确实如此,您遇到事情就应当不要害怕。”于是拿出诏书给李藩看。李藩脸色不变,说:“这确实是杜兼诬告我的报应啊。”杜佑说:“千万不要害怕,我将以全家担保您。”皇帝没有相信,急忙又追召李藩。李藩入朝后,皇帝看他的相貌,说:“这难道是会作乱的人吗?”于是释放了他,授任秘书郎。【《唐书·李藩传》】日格子说:“诏书下令杀他而最终没有杀,说明已经知道他不该杀。那么为什么还要把诏书给他看呢?诏书大概是想观察他处在生死关头时的表现,借此加深对他的了解;或者是想使他更加坚定自己所坚持的操守吗?杜佑对于李藩,考虑得很周详了。” 当时的制度规定,官吏遭逢父母大丧,百日以后都要服役。有司徒属吏解弘遭逢父丧后,正好有军事事务,接受诏令应当出行,却以疾病为理由推辞。皇帝大怒,说:“你又不是曾参、闵子骞,为什么说自己悲伤得形销骨立呢?”于是催促把他收捕拷问到底。高柔见解弘确实十分羸弱,便上奏说明此事,请求加以宽免。皇帝于是下诏说:“解弘真是孝顺啊,赦免他的罪过吧。”【《魏书·高柔传》】日格子说:“父母丧亡,无论贵贱,服丧之理都是一样的。官吏遭逢大丧,百日就要服役,这是什么道理?人人都可以成为曾参、闵子骞,为什么反而怀疑他们不会因哀痛而形毁呢?魏国的制度,不合于古代的道理。解弘即使不是羸弱不堪,也不会被赦免。有人说,平民服丧满三年以后才服役,用这种办法教天下人尽孝,难道不可以吗?孔子说:‘广泛施惠、救济众人,即使是尧、舜也还会感到难以做到。’何况后世之人呢!” 先生在朝廷侍班时,朝廷官员到郊外迎接天竺来的观音像,先生也一同前往。有人问:“为什么要迎接观音呢?”先生说:“众人都去迎接,我怎么敢违背众人呢?”又问:“那么要下拜吗?”他说:“当然要拜。”问他的人说:“这是不得已才拜,还是诚心拜呢?”先生说:“观音也是贤者,见到贤者就应当真诚恭敬地拜他。”【《朱子记和靖事》】日格子说:“鲁国人以田猎相较胜负,孔子也参加这种田猎,这是合乎义的。迎接观音,却不能和田猎相较相比。难道仅仅因为不违背众人就可以说是合乎义吗?说是诚心拜也不可以,说是不得已才拜也不可以。” 鲍永奉命巡视县境,到了霸陵,路上经过更始帝的墓,他牵引车进入田间小路,属官劝阻他。鲍永说:“我曾经面向北侍奉他,难道能够经过他的墓而不下拜吗?即使因此获罪于司隶校尉,我也没有什么可回避的。”于是下车拜祭痛哭,尽情表达哀痛后离去。向西到了扶风,他杀牛献祭给茍谏的坟墓。皇帝听说后,心中不平,问公卿:“奉命出使却这样做,怎么样?”太中大夫张湛回答说:“仁是行为的根本,忠是义的主宰。讲仁义的人不会遗忘旧交,忠臣不会忘记君主。”后来……【《后汉书·鲍永传》】日格子说:奉命出使却去拜谒别人的墓,可以吗?出使有重要和次要、紧急和从容、吉事和凶事、专使和泛使的区别。任务重大时不敢拜谒,事情紧急时没有空闲拜谒,办理吉事时不应当拜谒,作为专使时不可以拜谒。巡视县境到了霸陵,也不属于上述几种情况。君子的行为,发自真情,但要止于礼义。即使礼义允许做某事,却不能自行满足心愿,尚且可以称为善于出使吗?张耳逃走时说:“汉王和我有旧交,而项王强行立我为王,我想投奔楚国。”甘公说:“汉王进入关中时,五星聚集在东井。东井属于秦国的分野。先进入关中的人必定称王,楚国虽然强大,最终也必将归属于汉。”【《汉书·张耳传》】日格子说:“五星聚集在东井,难道是有资格称王的人进入关中的征兆吗?汉高祖度量宽厚而法令简约,本来就是所谓的王者。上天向人显示的意思已经很明显了,可是占卜者却说:‘先进入关中的人将得到它。’假使项羽先进入关中,也将由他得到天下吗?”有人说:“天下分裂、兵戈相争已经很久了。这大概是天下将归于统一、停止战争而兴起文治的征兆,不能依据分野而把它专门归给一个人。宋代五星聚于奎宿,也是这样。” 起初,曹操赞赏关侯的为人,但观察他的心意神情,知道他没有长久留下的意思,便派张辽探问他的心意。关侯叹息说:“我非常清楚曹公待我优厚,但我受过刘将军的厚恩,发誓要和他同生共死,不能背叛他。我终究不会留下,只应当立功来报答曹公,然后离去。”张辽把关侯的话报告曹操,曹操认为他很重义。等到关侯斩杀颜良后,曹操知道他一定会离去,便再次厚加赏赐。关侯把所受赏赐全部封存,写信告辞,投奔在袁军中的昭烈帝。左右之人想追赶他,曹操说:“他们各自侍奉自己的君主,不要追赶。”【《蜀汉本末·关侯》】日格子说:“关侯凭借信义来施行勇敢,所以人们只看见他的信义而没有看见他的勇敢;他的勇敢用来施行信义,所以只论去留,而不论生死。”

大司农张晋为刑部时,民有与父异居而富者,父夜穿垣将入取赀,其子以为盗也,瞷其入,扑杀之。及烛视尸,则其父也。吏议欲诛其子,则子不以其为父;欲释无诛,则有子杀父,名久不能决。晋奋笔曰:“杀贼可恕,不孝当诛。子有余财而使父贫,为盗不孝,明矣。”卒杀之,燕都市中【逊志斋集】

日格子曰:居厚赀而不顾养,不孝之罪大矣。使非杀父于盗,则当诛否乎?此因杀而议焉者也。若常刑,则有国典在。虽然,夜不能辨形而能辨声,若闻父之声,以为不闻也者而杀之,又执言以逃罪,则罪不容于诛矣。是在聴者耳。当时吏议久不能决,几同痴詅。即晋奋笔具狱,亦不免辞费。夫父而见戕于其子,尚暇问其以贫累父为不孝之罪哉?《春秋》于许世子止书弑,而三传必以为不尝药,一若于许世子犹有可解者,宜贻后世以口实也。

鴈门人有害母者,八坐奏轘之,而潴其室,宥其二子。虬驳奏云:「君亲无将,将而必诛。诛逆者,戮及期亲;害亲者,令不及子。既逆甚枭獍,禽兽不若,而使禋祀不絶,遗育承传,非所以劝忠孝之道,存三纲之义。若圣教含容,不加孥戮,宜投之四裔。」勑所在不听配匹。奏入,宣武从之【后魏书·邢虬传】

日格子曰:「弑父与君,其恶一也。弑君者诛其身,至潴其宫,歼其类;弑父者不然。古人有言曰:『除恶务本』,故为国立法如此。乃若逆子之子,固父之孙也;逆子之孙,固父之曾孙也。以一逆而遂俾无遗育,父如有知,其欲之乎?且夫尊无二上,国之主非家之主之可比也。此法所以异也。」

契丹犯邉,从幸澶州。雍王元份留守东京,遇暴疾,命旦驰还,权留守事。旦曰:「愿宣寇准,臣有所陈。」准至,旦奏曰:「十日之间未有捷报,时当如何?」帝黙然,良乆曰:「立皇太子【宋史·王旦传】

日格子曰:“寇准澶渊之策,谓之知权可乎?”曰:“有王旦为留守,则可。何善乎旦之守也?”曰:“请宣准。”

丹阳有莫氏妻生男,眼在顶上,大如两岁儿,坠地而言曰:“儿是旱疫鬼,不得住。”母曰:“汝当令我得过。”疫鬼曰:“上有官,何得自由?”母可急作绛帽,故当无忧。母不暇作帽,以绛系髪。自是旱疫者二年,扬、徐、兖、豫尤甚。莫氏乡邻多以绛免,他土效之,旡验【隋书·五行志】

日格子曰:魃,旱神也。物于莫者,其魃之变欤?神固有攘之道焉,物则不神,戮焉而投诸水,其可也。莫既失矣,而今之出孕妇以水之者,又泛而非其物,欲以攘灾,不亦难乎?抑于俗尤有害者,合众鼓乱,迩女宣淫。

召平,东陵侯【萧何传】召平,齐相【齐悼惠王传】张禹,字子文,轵人,安昌侯【张禹传】张禹,字伯逹,襄国人,太尉【张禹传】陈咸,字子康,相人,御史中丞【陈万年传】陈咸,洨人,成哀间尚书【曾孙陈宠传】王莽,右将军【燕刺王旦传】王莽篡汉,国号新【王莽传】

日格子曰:汉有两召平,有两张禹,有两陈咸,有两王莽,名同而实异。平、禹、咸之异,犹可言也,莽之异不可言也。名何贵于同哉?而昔之人有慕蔺而易焉者,亦惑之甚矣。

向见尚书洪范,箕子为武王陈五行阴阳休咎之应。向乃集合上古以来,歴春秋、六国至秦、汉符瑞灾异之记,推迹行事,连传祸福,着其占验,比类相从,各有条目,凡十一篇,号曰《洪范五行传论》,奏之天子。心知向忠精,故为鳯兄弟起此论也。然终不能夺王氏权【汉书·刘向传】

日格子曰:「天人之应感,不可以易言也。」刘向之为《五行传》,也何乃易易如此?其究也,子歆易名以应谶,盖无足怪者矣。虽然,天下后世言灾祥者,动则曰「五行传云」,岂皆其子哉?甚矣,天人之应感,不可以易言也。

卫襄公夫人姜氏无子,嬖人婤姶生孟絷。孔成子梦康叔谓已立元余。”使羁之孙圉与史茍相之。史朝见成子,告之梦。梦协。晋韩宣子为政,聘于诸侯之岁,婤姶生子,名之曰元。孟絷之足不良,弱行。孔成子以《周易》筮之,曰:“元尚享卫国,主其社稷,遇屯。”又曰:“余尚立絷,尚克嘉之,遇屯之比。”以示史朝。史朝曰:“元亨,又何疑焉?”成子曰:“非长之谓乎?”对曰:“康叔名之,可谓长矣。孟非人也,将不列于宗,不可谓长。且其繇曰:‘利建侯嗣,吉。’何建?建非嗣也【左传·昭公七年】

日格子曰:「以梦长则诬,以繇建则凿。惟曰孟非人也,不可谓长。其得之矣,以是定嗣,何他征之有?」

译大司农张晋任刑部官员时,有个百姓和父亲分居而且很富有。父亲夜里凿穿墙垣,准备进屋拿取财物,儿子以为是盗贼,窥见他进来后将他扑倒打死。等到点灯查看尸体,才发现是自己的父亲。官吏议论想杀掉这个儿子,但如果说他不知道死者是父亲;想释放而不杀,又有儿子杀父亲这一罪名,案件长久不能决定。张晋奋笔写道:“杀死盗贼可以宽恕,不孝却应当处死。儿子拥有多余的财产,却让父亲贫穷;即使把父亲当盗贼杀死,也是不孝,已经很明显了。”最终把他杀掉,在燕国都市中示众。【《逊志斋集》】日格子说:拥有丰厚财产却不顾赡养父亲,不孝的罪过太大了。假使不是在误杀盗贼时杀了父亲,而是明知是父亲而杀死他,难道不应当处死吗?这里是因为杀人这一事实而进行议论。若按照通常刑律处理,自有国家法典可依。即使如此,夜里既然不能辨认形貌,却能辨认声音;如果听见是父亲的声音,却故意当作没听见而杀死他,又拿‘没有认出’作为借口逃避罪责,那么这种罪过就是处死也不能容纳。关键在于听见声音的人。当时官吏议论很久不能决定,几乎和痴呆无知的人一样。即使张晋奋笔写成判决,也未免辞费。父亲被自己的儿子杀害,难道还要有闲暇追问他因为贫困拖累父亲而犯不孝之罪吗?《春秋》记载许国世子止时只写‘弑’,而《左传》《公羊传》《谷梁传》都一定要说他没有亲自尝药,仿佛对于许国世子还有可以解释的地方,这正是给后世留下了借口。雁门有人杀害母亲,八座官员上奏请求将他车裂,并把他的住宅蓄水淹没,只宽免他的两个儿子。邢虬驳奏说:“对于君主和父母,绝不能有将要加害的念头;一有这种念头就必定诛杀。诛杀谋逆之人,刑罚还要牵连到他的同姓近亲;杀害亲人的人,却下令不牵连他的儿子。这个人既然悖逆到像枭獍一样,连禽兽都不如,却还让他的祭祀不断、子孙遗育相承,这不是用来劝勉忠孝、保存三纲之义的办法。即使圣人教化主张宽容、不加以诛戮,也应当把他流放到四方边远之地。”奏章呈入后,宣武帝听从了他的意见,并下令各地不得给他的儿子婚配。【《后魏书·邢虬传》】日格子说:“弑杀父亲和弑杀君主,罪恶是一样的。弑君者诛杀本人,甚至要毁灭他的宫室、杀尽他的同族;弑父者却不是这样。古人说过:‘除掉恶人必须从根本做起。’所以国家立法才这样规定。至于逆子的儿子,本来就是父亲的孙子;逆子的孙子,本来就是父亲的曾孙。因为一个逆子就使他的后代全部断绝,如果父亲有知,会希望这样吗?况且天下不能有两个尊上的君主,国君不是家长所能相比的。这就是两种法律不同的原因。” 契丹侵犯边境时,皇帝随驾到了澶州。雍王元份留守东京,突然得了重病,命王旦早晨骑马赶回京城,暂代留守事务。王旦说:“希望召寇准来,我有话要陈奏。”寇准到后,王旦上奏说:“十天之内还没有捷报,到时候应当怎么办?”皇帝沉默了很久,才说:“册立皇太子。”【《宋史·王旦传》】日格子说:“寇准在澶渊提出的策略,可以说是懂得权变吗?”回答说:“有王旦留守,就可以这样说。王旦留守做得好在哪里呢?”回答说:“他请求召寇准来。” 丹阳有个莫氏的妻子生下男孩,孩子的眼睛长在头顶上,有两岁孩子的眼睛那么大。孩子一落地就说:“我是旱疫鬼,不能住在这里。”母亲说:“你应当让我能够平安度过这一关。”旱疫鬼说:“上面还有官吏,我怎么能够自由行动呢?”母亲应该赶快做一顶深红色的帽子,这样本来就可以无忧。母亲来不及做帽子,只用深红色的带子束住头发。从此旱灾和疫病持续了两年,扬州、徐州、兖州、豫州尤其严重。莫氏乡里的邻人多数因使用深红色而免除灾祸,其他地方仿效他们,却没有效果。【《隋书·五行志》】日格子说:魃是旱神。莫氏家中出生的那个东西,是魃的变化吗?神怪本来有可以驱除的方法;如果它不是神怪,把它杀掉后投入水中,也是可以的。莫氏已经失去孩子,而如今把孕妇推入水中的做法,又泛泛地把她们当作那种东西,想借此驱除灾祸,岂不是很难吗?而且这种习俗尤其有害:聚集众人鼓噪作乱,接近妇女并公然宣淫。召平,东陵侯。【《萧何传》】召平,齐国相国。【《齐悼惠王传》】张禹,字子文,轵县人,安昌侯。【《张禹传》】张禹,字伯达,襄国人,太尉。【《张禹传》】陈咸,字子康,相县人,御史中丞。【《陈万年传》】陈咸,洨县人,成帝、哀帝年间任尚书。【《曾孙陈宠传》】王莽,右将军。【《燕刺王旦传》】王莽篡夺汉朝,国号为新。【《王莽传》】日格子说:汉朝有两个召平、两个张禹、两个陈咸、两个王莽,姓名相同而实际人物不同。召平、张禹、陈咸之间的不同,还可以说清楚;王莽之间的不同却无法用言语说明。姓名有什么值得贵重到追求相同的呢?从前有人仰慕蔺相如,竟改换自己的姓名,实在是糊涂得厉害。从前,刘向看到《尚书·洪范》,其中记载箕子向周武王陈述五行、阴阳与吉凶祸福相应的道理。刘向于是汇集上古以来,经过春秋、六国直到秦、汉时期关于符瑞和灾异的记载,推究事情的发展,把祸福相连贯传述,写出占验之事,按类别编排,各自列有条目,共十一篇,题名为《洪范五行传论》,上奏给天子。刘向心里知道王凤兄弟忠诚精勤,所以替王凤兄弟创作了这篇论说。然而最终还是不能夺取王氏的权力。【《汉书·刘向传》】日格子说:“天人之间的感应,不能轻易地谈论。”刘向撰写《五行传》,为什么竟然如此轻率呢?到了最后,刘歆为了应合谶言而改名,这大概就没有什么可奇怪的了。即便如此,天下后世谈论灾祥的人,动不动就说“《五行传》说”,难道全都是刘歆的后代吗?天人之间的感应,实在不能轻易谈论。卫襄公的夫人姜氏没有儿子,宠妾婤姶生了孟絷。孔成子梦见康叔对自己说已经立元余为继承人,于是让羁的孙子圉和史茍占卜此事。史朝入朝见孔成子,把梦告诉了他。梦中的内容与占卜相合。晋国韩宣子执政、聘问诸侯的那一年,婤姶生了儿子,给他取名为元。孟絷的脚有残疾,走路很弱。孔成子用《周易》为此占筮,说:“元还能够享有卫国,主持卫国的社稷,遇到的是屯卦。”又说:“我还想立孟絷,也许还能使他获得美善,遇到的是屯卦变为比卦。”孔成子把这些告诉史朝。史朝说:“元卦辞说通达,又有什么可疑虑的呢?”孔成子说:“难道不是说长子吗?”史朝回答:“康叔给他取名为元,可以说是长子了。孟絷不是健全的人,将不能列入宗庙继承系统,不能说是长子。况且卦辞说:‘有利于建立诸侯和继承人,吉利。’要建立什么?所建立的不是继承人。”【《左传·昭公七年》】日格子说:“依据梦来确定长子,是欺诬;依据卦辞解释建立继承人,是穿凿。只有说‘孟絷不是健全的人,不能称为长子’,这才是说对了。既然凭这一点就能确定继承人,又何必寻找其他征验呢?”

周官》曰:「凡杀人而义者,令勿雠;雠之则死。」《公羊传》曰:「父不受诛,子复雠可也。」又《周官》曰:「凡报仇雠者,书于士,杀之无罪【韩公复雠状】

日格子曰:「子复父雠,请诛于法,正也。不请而自行之,令不可许,不可不议也。非司寇,不得杀人。民无相杀而义者,杀人而义者,其吏乎?吏有公私,故其杀人有不义。不义故不受诛。原孝子之心,故曰复雠可也。可者,仅辞义而勿复,已乱之道哉!」

契丹遣使贺干元节,未至,仁宗崩。议者谓宜郄,或欲候其及国门而谕使之还。邵亢请命奉书至柩前,使见嗣君,从之【宋史·邵亢传】

日格子曰:「礼曰:吉凶异道,不得相干。书至柩前以贺,而吊犹之可也。使见嗣君以吊而贺,岂礼也哉?」然则奈何?先讣而却继之可也。

时上禁行恶钱,有二人在市以恶钱易好者,武候执以闻。上令悉斩之,绰进谏曰:「此人坐当杖杀之,非法。」上曰:「不闗卿事。」绰曰:「陛下不以臣愚暗,置在法司,欲妄杀人,岂得不闗臣事?」上曰:「撼大木不动者,当退。」对曰:「臣望感天心,何论动木?」绰拜而益前,诃之不肯退。治书侍御史栁彧上表切谏,上乃止【隋书·赵绰传】

日格子曰:「赵绰之谏隋帝,无乃贤于张释之乎?释之外法于主,绰内主于法。内主于法者,一言之得;外法于主者,一言之失。」

赵抃为武安军节度推官,人有赦前伪造印,更赦而用者,法吏当以死,抃曰:“赦前不用,赦后不造,不当死。”谳而生之【宋史·赵抃传】

日格子曰:「人伪造者,何印欤?伪而不物,唐律谓之『写』。写即用,用已复写,而清献以赦,前后别造用察矣。厚矣,其于法无乃近舞乎?虽然,定轻重者存乎律,律者,律也。造重而用轻,毫厘失当,未见其能律也。以是心而听狱,则何遗情之有?」

裴嘉有婚会,薛方士预焉。酒中而乐作,方士非之而出。子闻之曰:「薛方士知礼矣,然犹在君子之后乎【文中子·魏相篇】

日:「格子曰:不独为君子,斯为君子矣。知将用乐,曷不先止之?必待作焉,非之而出也。」

文公逐卫侯,而立叔武。叔武辞立,而他人立,则恐卫侯之不得反也。故于是已立,然后为践土之会,治反卫侯。卫侯得反,曰:“叔武篡我。”元咺争之,曰:“叔武无罪。”终杀叔武。元咺走而出【公羊传·僖公二十八年】

日格子曰:「叔武以卫侯命摄盟,晋文听之。人遂以为立也,故以愬见杀。然则晋文于叔武也,不听焉,其可也?听则何以待之?待之以卫侯之弟,不以卫子。子位莒子上弟,不位莒子上。然则如卫侯之从楚何?从楚而不敢逃盟,其从楚也可,罪其不敢逃盟也可赦。简在天王之法而已,无与焉。则何至于卫侯重获罪哉?」

上曰:“吾闻黄帝不死,今有冡,何也?”或对曰:“黄帝已僊上天,羣臣葬其衣冠【史记·汉武帝本纪】

日格子曰:「古之葬者,厚衣之以薪,不封不树。然而不能已者,有体魄焉尔也。」黄帝旣僊,无体魄矣,衣冠而葬,何为哉?《易》曰:「纳约自牖。」武帝有牖如此,羣臣不能自纳焉,而乃为逢,以成方士之妄。帝之暂明而倐晦,羣臣亦与有罪焉。

周太祖入京师,汉将相大臣未推戴也,乃共奏太后,遣太师冯道召徐州节度使赟。赟,汉髙祖弟崇之子,尝立为子者也。初,赟自徐州入也,以都押牙巩庭美、教练使杨温守徐州。庭美等闻赟不得立,乃闭城拒命。太祖拜王彦超徐州节度使,下诏谕庭美等,许以刺史,并诏赟赦庭美等。广顺元年三月,彦超克徐州,庭美等皆见杀。欧阳子曰:赟于汉非嫡长,特以周氏移国,畏天下起而难之,故假赟以伺间尔。当是之时,天下皆知赟之必不立也,然庭美、温之区区为赟守孤城以死,其始终之迹,何媿于死节之士哉!然予考于实录,二人之死状不明。夫二人之事,固知其无所成,其所重者死尔,然史氏不着,不知其何以死也。当王彦超之攻徐州也,周尝遣人招庭美等,予得其诏书四,皆言庭美等尝已送款于周,后惧罪而复叛。然庭美等款状亦不见,是皆不可知也【五代史·汉家人传】

日格子曰:庭美等为赟守坚矣,茍送款,其待诏之四邪?不款而曰款,其意有三:一,安其众;二,携其下;三,以为加罪之地。盖周之为谖如此。五代时,如梁主弑于友珪,而移罪友文,何所不至?而况坐款于庭美等哉!

译《周官》说:“凡是杀人而合乎义的,命令其亲属不要报仇;如果报仇,就处死。”《公羊传》说:“父亲不应当受诛罚,儿子替父亲报仇是可以的。”《周官》又说:“凡是替亲人报仇的人,应当向士官登记;即使杀人,也没有罪。”【《韩公复仇状》】日格子说:“儿子替父亲报仇,请求依法处置,这是正当的。不请求而自行报仇,法令不能允许,但也不能不加以议论。不是司寇,不能擅自杀人。百姓之间没有可以互相杀害而称为合义的道理;杀人而合乎义的,应当是官吏吗?官吏有公事和私情之分,所以官吏杀人也有不合义的情况。因为不合义,所以不应免除诛罚。体察孝子的内心,所以说替父报仇是可以的。所谓‘可以’,只是在措辞上承认其合义,并不是允许他实际报仇;否则岂不是扰乱法制的道路吗!” 契丹派遣使者来祝贺干元节,还没有到达,仁宗就去世了。议论的人认为应当拒绝使者入境,有人想等他们到达国门后告知情况,让使者返回。邵亢请求下令让使者把贺表送到灵柩前,使者拜见继承皇位的君主,皇帝采纳了他的意见。【《宋史·邵亢传》】日格子说:“礼制说:吉事和凶事道路不同,不能互相干犯。把国书送到灵柩前祝贺,即使同时吊唁,也还可以;但让使者一面吊唁一面向继承君主祝贺,难道合乎礼吗?”那么应当怎么办?先发送讣告,随后拒绝贺使入境,就可以了。当时皇帝禁止流通劣钱,有两个人在市场上用劣钱兑换好钱,武候将他们抓住并上报。皇帝下令把他们全部斩首,赵绰进谏说:“按照法律,这些人应当判处杖刑后杀死,不能这样处置。”皇帝说:“这不关你的事。”赵绰说:“陛下不认为臣愚昧,把臣安排在司法部门;如今您想违法杀人,怎么能不关臣的事?”皇帝说:“撼动大树而不能使它动,就应当退下。”赵绰回答:“臣希望感动的是天子的心,哪里是在谈摇动树木呢?”赵绰拜谢后更加上前,皇帝呵斥他,他仍不肯退下。治书侍御史柳彧上表竭力进谏,皇帝才停止了这件事。【《隋书·赵绰传》】日格子说:“赵绰劝谏隋帝,难道不是比张释之更贤明吗?张释之是把法律置于君主之外来约束君主,赵绰则是把君主置于法律之内。把君主置于法律之内,是一句话说得正确;把法律置于君主之外,是一句话说错了。” 赵抃任武安军节度推官时,有人早在赦免令颁布以前伪造印章,赦免令颁布以后又使用它。执法官按法律应当判他死刑,赵抃说:“赦免以前没有使用,赦免以后也没有再伪造,不应当判死刑。”于是审理此案,使他免于死罪。【《宋史·赵抃传》】日格子说:“这个人伪造的是什么印呢?伪造而没有实际制作出来,唐律称为‘写’。写成以后立即使用,使用后又再次伪造,而清献公却依据赦令,把前后分别伪造、使用的事实看清了。对他真是宽厚,但在法律上难道不近于玩弄法律吗?即便如此,决定刑罚轻重在于法律;法律就是用来裁断的。伪造罪重而使用罪轻,如果在分毫之间判断失当,就不能说真正依法裁断了。用这样的心态审理案件,怎么会遗漏人情和实情呢?” 裴嘉举行婚宴,薛方士也参加了。酒喝到兴浓、音乐奏起时,薛方士认为这样不合礼,便离席出去。文中子听说后说:“薛方士懂得礼了,但难道仍然排在君子之后吗?”【《文中子·魏相篇》】日格子说:“不只是成为君子,这样才算是君子。既然知道将要奏乐,为什么不事先制止?一定要等音乐奏起后,才责备它不合礼而离开吗?” 晋文公驱逐卫侯,拥立叔武。叔武推辞即位,另立别人,于是担心卫侯不能返回。所以先完成拥立,然后举行践土之会,谋划让卫侯返回。卫侯得以回国后,说:“叔武篡夺了我的君位。”元咺为叔武争辩,说:“叔武没有罪。”最终还是杀了叔武。元咺逃走出境。【《公羊传·僖公二十八年》】日格子说:“叔武奉卫侯的命令代理主持盟会,晋文公听从了他。人们于是认为叔武已经即位,所以他因卫侯的控诉而被杀。那么晋文公对叔武不予听从,也可以吗?如果听从,又应当怎样对待他?应当把他当作卫侯的弟弟,而不应当把他当作卫国国君。弟弟的位次在莒子之上,却不应当以国君的身份位于莒子之上。那么,卫侯跟随楚国又该怎么办呢?他跟随楚国却不敢逃离盟约,跟随楚国可以算作罪过,不敢逃离盟约则可以赦免。这只需依据天王的法令裁断,与叔武无关。这样一来,哪里至于使卫侯再次获罪呢?” 皇帝说:“我听说黄帝没有死,如今却有他的坟墓,这是为什么?”有人回答说:“黄帝已经成仙升天,群臣埋葬的是他的衣服和冠帽。”【《史记·汉武帝本纪》】日格子说:“古代安葬死者,只是用柴薪厚厚覆盖尸体,不起坟、不植树。然而后来不能不安葬,是因为还有形体和魂魄罢了。黄帝既已成仙,就没有形体和魂魄了,为什么还要埋葬衣冠呢?《易经》说:‘从窗户纳入约束。’汉武帝有这样的窗户,群臣却不能从那里纳入正道,反而制造迎合之说,使方士的妄言得以成立。皇帝一时明白而很快又昏惑,群臣也同样有罪。”}], 周太祖进入京师时,后汉的将相大臣还没有推举拥立他,于是共同上奏太后,派太师冯道召徐州节度使赟。赟是汉高祖弟弟刘崇的儿子,曾被立为汉高祖的儿子。当初,赟从徐州出发入京时,让都押牙巩庭美、教练使杨温守卫徐州。巩庭美等听说赟不能即位,便关闭城门抗拒命令。周太祖任命王彦超为徐州节度使,下诏晓谕巩庭美等,答应授予他们刺史之职,并下诏让赟赦免巩庭美等人。广顺元年三月,王彦超攻克徐州,巩庭美等都被杀。欧阳先生说:赟在后汉并不是嫡长子,只是因为周氏夺取了国位,害怕天下人起兵责难,所以借用赟来等待可乘之机罢了。在当时,天下人都知道赟必定不能即位;然而巩庭美、杨温这些人却为赟守着一座孤城,至死不改,他们始终如一的行为,难道比为节义而死的人有愧吗?不过,我考察实录,二人的死状并不明确。二人的事情,当然知道他们不会有所成就;他们所看重的本来就是一死罢了。然而史官没有记载,也就不知道他们究竟因何而死。王彦超进攻徐州时,周曾派人招降巩庭美等。我得到周所下的四道诏书,其中都说巩庭美等曾经已经向周表示归顺,后来害怕获罪,又重新反叛。但是,巩庭美等表示归顺的文书也没有见到,这些事情全都无法知道了【《五代史·汉家人传》】日格子说:巩庭美等为赟坚守城池,假如他们真的送上归顺文书,为什么还要等待周的诏书呢?如果他们没有归顺,周却说他们已经归顺,其用意有三点:一是安定巩庭美等人的部众;二是离间他们的下属;三是借此制造加罪于他们的口实。周人施行这种欺诈,就是如此。五代时期,梁主被友珪弑杀,却把罪名转嫁给友文,还有什么事情做不出来?何况把归顺之罪加在巩庭美等人身上呢!

西域平,贺鲁谓嗣业曰:「我亡虏也,先帝厚我,我则背之,天降怒罚,尚何道?且闻汉法,杀人必都市,我愿就死昭陵,谢罪于先帝也。」帝曰:「先帝赐贺鲁二千帐主之,今罪人既得献昭陵,其可乎?」许敬宗曰:「古者军凯还则饮,至于庙;若诸侯献馘,天子未闻献于陵。然陛下奉园寝,与宗庙等,可行不疑。」于是执而献昭陵,赦不诛【唐书·贺鲁传】

日格子曰:「献俘于庙,礼也;于陵,非礼也。贺鲁之请,有祈赦之情焉,故顺而从之。虽然,此固待逺人之道也,不然其可哉?」

后母死,服丧三年【史记·公孙弘传】

日格子曰:「当是时,服者鲜矣,故于弘称之。」

右学史凡十三卷。我文荘先公精思独断之书,海内学者宗尚其说乆矣。原版为公门人虞山陈都宪携搨浙藩,遂毁于火。勲图重梓而力未赡也。公之馆甥秦齐南汶乃取旧藏初本,复订舛讹,刻庋容春精舍,以永厥传。君子多其尊信之谊云。嘉靖甲辰秋七月朔,男勲顿首百拜谨书。

学史卷十三

译西域平定后,贺鲁对嗣业说:“我是逃亡的俘虏,先帝厚待我,我却背叛了他,这是上天降下的惩罚,还能说什么呢?况且我听说汉人的法律,杀人一定要在都市执行。我愿意到昭陵去受死,向先帝谢罪。”皇帝说:“先帝赐给贺鲁二千帐,让他统领他们;如今罪人已经擒获,献到昭陵去,可以吗?”许敬宗说:“古代军队凯旋时就举行宴饮,并到宗庙;如果诸侯献上敌人的左耳,天子却没有听说要把它献到陵墓。不过,陛下奉事园寝,把它同宗庙等同看待,这样做可以不必疑虑。”于是将贺鲁押解到昭陵献上,赦免了他,没有杀死【《唐书·贺鲁传》】日格子说:“把俘虏献到宗庙,是合乎礼的;献到陵墓,则不合乎礼。贺鲁请求这样做,含有祈求赦免的心情,所以就顺着他的请求答应了他。虽然如此,这本来就是对待远方人的方法;否则,难道还能这样做吗?” 他的继母去世后,他服丧三年【《史记·公孙弘传》】日格子说:“在那个时候,服丧的人已经很少了,所以史书特意称许公孙弘。” 以上《学史》共十三卷。这是我文庄先公苦心思考、独立裁断的著作,海内学者尊奉推重他的学说,已经很久了。原刻本被先公的门人、虞山陈都宪带到浙藩去,不久便毁于火灾。勋曾想重新刊刻,但力量不足,未能办成。先公的馆甥秦齐南汶于是取出旧藏的初刻本,再次校订其中的错误,刊刻后收藏在容春精舍,使它的传承得以长久。君子们都称赞他尊重并信守这种情谊。嘉靖甲辰年秋七月朔日,儿子勋顿首百拜,谨慎地写下此文。《学史》卷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