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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藏风俗通义校注十四

刘咸炘旧书别录卷四乙二风俗通义(壬戌三月)

史藏 · 志存记录 · 已译 · 第 292–293 段

○刘咸炘旧书别录卷四乙二风俗通义(壬戌三月)

  是书三十一篇,今惟存十,佚篇名见于苏颂集风俗通义序者,凡二十目,曰心政、古制、阴教、辨惑、析当、恕度、嘉号、秽称、恃遇、姓氏、讳、释忘(当作 “忌”)、辑事、服妖、丧祭、宫室、市井、数纪、新秦、狱法。后汉书称其书“辨物类名号,释时俗嫌疑” 。昔之评者,大都视为考证之书,推其博洽,此耳食目论也。古之儒家,不尚繁博,考证杂记,不成家言。况皇霸、声音、山泽诸篇,但有引据,罕下己意;六国一节及穷通一篇,全钞古事,但加总论;怪神一篇,记琐事而少质正;考证如此,亦何贵哉!仲远在当时,盖徒博览而无师法者,故于儒生附会陋说,盲从而不知正,参差异说,又宛转而不敢决,引书多芜冗,造文多晦滞,盖自桓谭、王充以来,俗儒不少,仲远则其着者耳。然古人不苟着书,必有所为。此书以风俗名书,考证辨释,皆主于正俗讹,史通自叙曰:“民者,冥也,率彼里蒙,或讹音鄙句,莫究本源,或守株胶柱,动多拘忌,故风俗通生焉。”此实得其本旨。佚篇文中,尤多举俗说,古今子家,能留意闾巷风俗者,惟此书及鸡肋篇为善,昔人多忽之。然其佳处,犹不止是。吾读愆礼、过誉、十反诸篇,及亡篇名目,乃知劭之宗旨,尤在论正时风,所谓时俗嫌疑,非独名物杂事也。西汉重经学,诸大师以委蛇蕴藉致尊显,士习顽懦,一二清名之士,若王、贡、郑、严以廉洁称,而纪逡、两唐复以伪乱之,竟致王莽之乱,班书合传王、贡诸人,盖已切致意焉。东汉沿其遗习,日益偷薄,和、安以降,权奄执柄,吏多污黩,士愤而标节概,或养高山林,或广结僚友,多为矫行,以盗虚声,舍公事而从私谊,近成党锢之祸,远开流品之风,当世谈匡济者,如王符、崔实、仲长统等,皆持名法之论,欲核实整齐之,而曹操竟用其说,盖由是也。是书愆礼篇序着“忍能矫情直意”,过誉篇序着“讦以为直,隐以为义,枉以为厚,伪以为明 ”,其意固已明矣。其所刺讥,遍及钜公名臣,无所曲挠。然一据典礼,不杂申、商之说,平允纯正,斯为罕见。夫申、商之学,人皆知其悖于德教,而抑私从公,后世多用其说者,何哉?儒行不中,矫激自异以激之也。孟子非陈仲,盖已见之矣。论世而知其言,是书岂独一时得失之林乎?观其论郅恽而及汝南之俗,急疾气决,干上怵忮,以采名誉;论赵仲让而及河内之俗,好大言而少实行;综及土风,所以名书为风俗也。四库提要乃谓为“大致如王充,而叙述简明,胜于充之冗蔓”,是不知充主思测,劭主典证;充止正杂俗,劭兼议行谊,不可同论也。

译刘咸炘《旧书别录》卷四乙二:《风俗通义》(壬戌三月)。这部书原有三十一篇,如今只保存十篇。散佚篇目的名称,见于苏颂《风俗通义序》的,共有二十目,叫作《心政》《古制》《阴教》《辨惑》《析当》《恕度》《嘉号》《秽称》《恃遇》《姓氏》《讳》《释忘》(应当作“忌”)《辑事》《服妖》《丧祭》《宫室》《市井》《数纪》《新秦》《狱法》。后汉书称这部书“辨物类名号,释时俗嫌疑”。过去评论它的人,大多把它看作考证之书,推重它的博洽,这只是道听途说、流于表面的议论。古代儒家不崇尚繁杂博览,考证杂记不能成为一家之言。何况《皇霸》《声音》《山泽》等篇只有引据,很少发表自己的意见;《六国》一节和《穷通》一篇,完全抄录古事,只加上总论;《怪神》一篇记录琐事,却很少加以辨正。这样的考证又有什么可贵呢?仲远在当时,大概只是徒然博览而没有师法,所以对于儒生的附会和浅陋说法盲从而不知道纠正,面对互相参差的异说,又曲折周旋而不敢裁断;所引书籍多繁芜冗长,自己撰写的文章多晦涩滞塞。大概从桓谭、王充以来,俗儒并不少,仲远只是其中著名的一个。不过,古人不会草率著书,一定有他的用意。这部书以“风俗”命名,考证、辨析、解释,都是为了纠正风俗中的讹误。《史通·自叙》说:“百姓是昏昧的,往往被乡里的蒙昧所支配;有时讹传声音、鄙俗语句,却没有人探究本源;有时又固守成见、拘泥旧说,动不动就有许多禁忌,所以《风俗通》由此产生。”这确实把握住了本书的主旨。佚篇的文字中尤其多有列举俗说的内容。古今诸子中,能够留意里巷风俗的,只有这部书和《鸡肋篇》做得较好,过去的人大多忽略了它。然而它的优点还不止于此。我读《愆礼》《过誉》《十反》等篇,以及已经亡失的篇名,才知道应劭的宗旨尤其在于评论和纠正当时的风气。所谓“时俗嫌疑”,并不只是名称、事物等杂事。西汉重视经学,各位大师凭借委婉含蓄而取得尊显,士人的习气顽固怯懦;一两个以清名著称的人,如王、贡、郑、严等,后来纪逡、两唐又用虚伪扰乱事实,终于导致王莽之乱。《汉书》把王、贡等人合传,大概已经深切地表达了这个意思。东汉沿袭这种遗风,日益苟且浅薄;和帝、安帝以后,宦官掌握权柄,官吏多有贪污,士人愤怒而标榜气节,有的在山林中抬高自己的声望,有的广泛结交同僚朋友,多半是故意做出矫饰行为来盗取虚名,舍弃公事而追随私交,近处造成党锢之祸,远处开启品评人物流传的风气。当时谈论匡救时弊的人,如王符、崔实、仲长统等,都主张以名实法度来考核整治,想要核实情况、整齐秩序,而曹操最终采用了他们的主张,大概就是由此而来。这部书《愆礼篇》的序中写着“忍能矫情直意”,《过誉篇》的序中写着“以攻讦为正直,以隐瞒为义,以歪曲为厚道,以虚伪为明察”,它的意思本来已经很清楚了。它所讥刺的对象遍及显贵大臣,没有什么人能够使它屈曲回避。然而它只依据典礼,不夹杂申不害、商鞅的学说,平正公允而纯粹端正,这正是罕见之处。申不害、商鞅的学说,人人都知道违背德教,但压抑私情而服从公事,后世却有很多人采用他们的学说,这是为什么呢?因为儒者的行为不合适,有人用矫激自异的方式来刺激他们。孟子非难陈仲子,大概已经看到了这一点。评论时代而理解它的话,这部书难道只是记录一时得失的材料吗?看它评论郅恽并涉及汝南的风俗,说当地人性情急躁、气盛果决,冒犯上级、心怀嫉妒,以此来博取名誉;评论赵仲让并涉及河内的风俗,说当地人喜欢说大话而少有实际行动;总括各地土风,所以书名叫作《风俗》。可是《四库提要》竟说它“大致如王充,而叙述简明,胜过王充的冗蔓”,这是不了解王充以思考推测为主、应劭以典籍考证为主;王充只纠正杂俗,应劭还兼论人的行为和义理,不能相提并论。

○陈汉章风俗通姓氏篇校补叙

  风俗通有氏姓篇,或作姓氏,依史记称姓某氏例之,作姓氏者近是。元大德刻本风俗通十卷已佚此篇,四库书目提要称:“永乐大典通字韵中,尚载马总意林节本,辑为附录。”然今意林卷四,节录风俗通三十一篇,并无姓氏篇文,疑不能明者,一也;干、嘉间,余姚卢氏刻抱经堂丛书,内有补风俗通佚文者,其一为氏姓篇,以四声为次,或曰是嘉定钱氏所辑,刻入群书拾补中(书目答问),而拾补中案语,明着文弨之名,初无钱大昕一语,疑不能明者,二也;乌程严氏辑全后汉文卷卅九及四十,并是此篇佚文,卷首注云:“今从群书摘出,以四声编次为二卷。”检其文自此注外,与卢辑本无一字异,何其符合至斯耶?疑不能明者,三也;汉章既读卢、严二辑,旁证群书,和二辑尚未完备,将为之补苴罅漏,而武威张氏刻二酉堂丛书,乃亦有姓氏篇二卷,其自序称“抱经卢氏,殊多阙略”。可谓先得我心。继读其书,仍不能免阙略之讥,复有卢、严所已拾补者,张辑本转失之俄空焉(如广氏、阳成氏等),疑不能明者,四也。有此四疑,故校补之为一卷。凡姓氏已详于诸家辑本,止校其异同,不复词费,惟补诸家所未有者,必注明某书某卷,诚恐无征不信尔。壬申岁重九后四日,陈汉章叙。

  案:陈氏此文,实为鲁莽灭裂,一无是处。今本意林非原书,故无姓氏篇文,苏颂校风俗通义题序,言之详矣。群书拾补所载之风俗通义逸文,实本之钱大昕,卢氏已于识语中,先后两言之,其“ 垣氏”下即赫然有“大昕案”之文,何言“初无钱大昕一语”也?潜研堂全集即收入风俗通义逸文,尤为出于钱氏之证。至严辑全文,本出攘窃,其风俗通佚文二卷,亦本之钱氏,其次第出处,全然相同,不过稍稍覆检所引之书,于卷第不同者,略加改正,并于钱氏指出“ 此条误重”之处,迳加删削而已。若陈氏不知“伯成胥渠”即“阳成胥渠”之误,乃以阳成氏事系伯成氏下,反讥张辑本之疏,诸如此等,于其不当疑者而疑,当疑者而不疑,驯致疑难重重,困惑而不能自解,得不谓之鲁莽灭裂乎!

译陈汉章《〈风俗通姓氏篇〉校补叙》。《风俗通》有《氏姓篇》,有的本子作《姓氏篇》;按照《史记》所称“姓某氏”的例子,作《姓氏篇》较为接近原文。元大德刻本《风俗通》十卷已经没有这一篇,《四库书目提要》说:“《永乐大典》通字韵中还载有马总《意林》的节本,现辑作附录。”然而今天的《意林》卷四节录《风俗通》三十一篇,并没有《姓氏篇》的文字;这一点令人疑惑,第一。干、嘉年间,余姚卢氏刻《抱经堂丛书》,其中有补辑《风俗通》佚文的一种,名为《氏姓篇》,按四声编次;有人说这是嘉定钱氏辑录、刊入《群书拾补》的(见《书目答问》)。但《群书拾补》中的按语明确署有卢文弨的名字,完全没有钱大昕一语;这一点令人疑惑,第二。乌程严氏辑《全后汉文》卷三十九、卷四十,也都是本篇的佚文,卷首注文说:“现在从《群书》中摘出,按四声编次为二卷。”查考这些文字,除这条注文外,与卢氏辑本没有一个字不同,为什么竟能如此符合?这一点令人疑惑,第三。汉章读过卢、严两家的辑本,又旁证群书,认为两辑仍不完备,准备为它们补充缺漏;但武威张氏所刻《二酉堂丛书》中,竟然也有《姓氏篇》二卷,其自序说“抱经卢氏,遗漏很多”。这可以说正合乎我的心意。后来读他的书,仍不能免于遗漏很多的指责;卢、严两家已经辑出的内容,张氏辑本反而丢失了不少(如《广氏》《阳成氏》等),这一点令人疑惑,第四。因为有这四点疑惑,所以我作了校补,辑成一卷。凡是姓氏已经在各家辑本中详细收录的,只校对它们的异同,不再浪费言辞;只有补充各家没有的内容,才一定注明见于某书某卷,实在是担心没有证据便不能取信。壬申年重阳节后四日,陈汉章叙。按:陈氏这篇文章,实在是草率而支离,毫无可取之处。今天的《意林》不是原书,所以没有《姓氏篇》的文字;苏颂校订《风俗通义》的题序,已经说得很详细了。《群书拾补》所载《风俗通义》逸文,实际上本于钱大昕;卢氏已经在识语中前后两次说明了这一点。在“垣氏”条下,明明有“大昕案”的文字,怎么能说“完全没有钱大昕一语”呢?《潜研堂全集》也收入《风俗通义逸文》,更是出于钱氏辑本的证明。至于严氏辑录的全文,本来就是窃取而来;他的《风俗通》佚文二卷也出自钱氏,次序和出处完全相同,不过稍微复核所引的书籍,对卷数不同的地方略加改正,并把钱氏指出“此条误重”的地方直接删去罢了。假如陈氏不知道“伯成胥渠”就是“阳成胥渠”的错误写法,竟把阳成氏的事迹列在伯成氏下面,反而讥笑张氏辑本疏漏;像这样的事情,他在不该怀疑的地方怀疑,在应该怀疑的地方却不怀疑,逐渐导致疑难重重,困惑而不能自解,难道不可以说他草率而支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