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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典 摘录
史藏风俗通义校注六

声音第六

史藏 · 志存记录 · 已译 · 第 134–156 段

风俗通义声音第六〔一〕易称:“先王作乐崇德,殷荐之上帝,以配祖考。〔二〕”诗云:“钟鼓锽锽,磬管枪枪,降福穣穣。〔三〕”书曰:“击石拊石,百兽率舞。〔四〕”鸟兽且犹感应,而况于人乎?况于鬼神乎?夫乐者,圣人所以动〔五〕天地,感鬼神〔六〕,按〔七〕万民,成性类者也。故黄帝作咸池〔八〕,颛顼作六茎〔九〕,喾作五英〔一0〕,尧作大章〔一一〕,舜作韶〔一二〕,禹作夏〔一三〕,汤作护,〔一四〕武王作武〔一五〕,周公作勺〔一六〕。勺,言能斟勺先祖之道也〔一七〕;武,言以〔一八〕功定天下也;护,言救民也;夏,大承二帝也;韶,继尧也〔一九〕;大章,章之也〔二0〕;五英,英华茂也〔二一〕;六茎,及根茎也〔二二〕;咸池,备矣〔二三〕。其后,周室陵迟,礼崩乐坏〔二四〕,诸侯恣行,竞悦所习,桑间、濮上〔二五〕,郑、卫、宋、赵之声,弥以放远,滔湮心耳,乃忘和平〔二六〕,乱政伤民,致疾损寿。重遭暴秦,遂以阙忘〔二七〕。汉兴,制氏世掌大乐,颇能纪其铿锵,而不能说其义〔二八〕。武帝始定郊祀,巡省〔二九〕告封,乐官多所增饰,然非雅正〔三0〕,故继其条畅曰声音也〔三一〕。〔一〕 苏颂曰:“声音六,子抄云:‘十三。’”〔二〕 豫卦文。〔三〕 周颂执竞文也,今诗作“磬管将将”,荀子富国篇作“管磬玱玱”,说文作“管磬 ●●”,古同声通假,盖三家诗异文也。毛传:“将将,声和貌;穣穣,众也。”〔四〕 尧典文。〔五〕 汉书礼乐志“动”作“感” 。〔六〕 汉志作“通神明”。〔七〕 “按”,汉志作“安”,按左传襄公十一年:“乐以安德。”安子义长。大戴礼记礼三本篇:“天地者,生之本也;先祖者,类之本也。”性、生古通。〔八〕 白虎通礼乐篇:“礼记曰: ‘黄帝乐曰咸池。’”庄子天地篇:“黄帝张咸池之乐,于洞庭之野。”吕氏春秋古乐篇:“黄帝又命伶伦与荣将铸十二钟,以和五音,以施音韶,以仲春之月,乙卯之日,日在奎,始奏之,命之曰咸池。”文选啸赋注引乐纬动声仪,初学记十五引乐协图征,礼记乐记疏、类聚四一、御览五六六、初学记十五引乐纬,并云:“ 黄帝乐曰咸池。”白虎通礼乐篇:“黄帝曰咸池者,言大施天下之道而行之,天之所生,地之所载,咸蒙德施也。”初学记十五引刘向五经通义:“黄帝所以为咸池者何?咸,皆也,施也,(“施”上脱“池”字)黄帝时道皆施于民。”乐记:“咸池,备矣。”郑注:“咸,皆也;池之言施也。言德之无不施也。”(周礼大司乐注同)初学记十五引乐纬注:“池音施,道施于民,故曰咸池。”又引宋均乐协图征注:“咸,皆也;池,取无所不浸;德润万物,故定以为乐名也。”御览五六六引乐纬注:“池,施也,道施于民,故曰咸池。”〔九〕 广雅释乐“茎”作“●”。白虎通:“礼记曰:‘颛顼乐曰六茎。’”又:“颛顼曰六茎者,言和律吕以调阴阳。茎者,万物也。”乐记疏引乐纬:“颛顼曰五茎。”宋均注:“五茎者,能为五行之道立根茎也。”(书钞一0五引乐纬及注,类聚四一引乐纬,初学记十五引乐协图征及宋均注,文选魏都赋注,又傅毅舞赋、周礼大司乐疏引乐纬动声仪,并同。)初学记十五引乐纬:“颛顼曰五茎。”注:“道有根茎,故曰五茎。”御览五六六引乐纬:“颛顼曰六茎。”注:“道有根茎,故曰六茎。”通典乐典一:“ 颛顼作六茎。”注:“茎,根也,谓泽及下也。又乐纬云:‘乐名五茎。’”〔一0〕广雅“英”作“韺”。白虎通:“礼记曰:‘帝喾乐曰五英。’”又:“帝喾曰五英者,言能调和五声以养万物,调其英华也。”乐记疏引乐纬:“帝喾曰六英。”宋均注:“为六合之英华。”类聚四一引乐纬:“帝喾曰六英。”通典:“帝喾作五英。”注:“英谓华茂也。又乐纬云:‘乐名六英。’”初学记十五引乐纬:“帝喾曰六英。”注:“道有英华,故曰六英。”御览五六六引乐纬:“帝喾曰五英。”注:“道有英华,故曰五英。”吕氏春秋古乐篇: “帝喾命咸黑作为声,歌九招、六列、六英。”困学纪闻五:“乐纬动声仪:‘颛顼之乐曰五茎,帝喾之乐曰六英。’汉志、白虎通云:‘六茎、五英。’帝王世纪:‘高阳作五英,高辛作六茎(宋翔凤集校本失引此条)。’列子注(周穆王篇)以六莹为帝喾乐,通鉴外纪(卷一)云:‘汉志、世纪放六乐撰其名,故多异。’”〔一一〕乐记:“大章,章之也。”郑注:“尧乐名也,言尧德章明也。”疏引乐纬:“尧作大章。”白虎通:“礼记曰:‘尧乐曰大章。’”又:“尧曰大章者,大明天地人之道也。”

译《风俗通义》声音第六〔一〕 《易经》说:“先王制作乐舞,是为了崇尚德行,并隆重地把它献给上帝,使祖先与上帝相配享。”《诗经》说:“钟鼓声铿锵,磬和管乐器声和谐,降下的福祉众多。”《尚书》说:“敲击石磬、抚击石磬,百兽都随着乐声起舞。”鸟兽尚且能够受到感应,何况人呢?何况鬼神呢?音乐,是圣人用来感动天地、感通鬼神、安定万民、成就人的本性和同类关系的东西。因此,黄帝制作《咸池》,颛顼制作《六茎》,喾制作《五英》,尧制作《大章》,舜制作《韶》,禹制作《夏》,汤制作《护》,武王制作《武》,周公制作《勺》。《勺》的意思,是能够斟酌先祖之道;《武》的意思,是凭借武功安定天下;《护》的意思,是救助百姓;《夏》的意思,是大大弘扬二帝的德行;《韶》的意思,是继承尧的事业;《大章》的意思,是彰明德行;《五英》的意思,是英华茂盛;《六茎》的意思,是使德泽达到根茎;《咸池》的意思,是一切完备。后来,周王室逐渐衰落,礼制崩坏、音乐败坏,诸侯任意行事,争相喜爱自己所习的音乐;桑间、濮上以及郑、卫、宋、赵的乐声,越来越放纵遥远,泛滥湮没人的心灵和耳朵,于是使人忘却和平,扰乱政治、伤害百姓,以致致病折寿。又遭逢暴虐的秦朝,于是这些乐义便因缺失而被遗忘。汉朝兴起后,制氏世代掌管大乐,颇能记述乐声的铿锵,却不能说明其中的意义。汉武帝才开始确定郊祀制度,巡行察看并举行告封之礼,乐官增加修饰了许多内容,但并不合乎雅正之音,所以接着把这部分条目编为《声音》。苏颂说:“《声音》有六条,子抄本说:‘十三条。’” 这是《豫卦》的文字。这是《周颂·执竞》的文字。今本《诗经》作“磬管将将”,《荀子·富国篇》作“管磬玱玱”,《说文解字》作“管磬●●”。古代同声字可以通用,或许是三家《诗》的异文。毛传说:“将将,是声音和谐的样子;穣穣,是众多的意思。” 这是《尧典》的文字。《汉书·礼乐志》的“动”字作“感”。《汉书·礼乐志》作“通神明”。“按”字,《汉书·礼乐志》作“安”。考察《左传·襄公十一年》“乐以安德”一句,“安”字的意义更长。大戴礼记《礼三本篇》说:“天地,是生命的根本;先祖,是同类的根本。” “性”和“生”在古代可以通用。《白虎通·礼乐篇》说:“《礼记》记载:‘黄帝的乐名叫《咸池》。’”《庄子·天地篇》说:“黄帝在洞庭的原野上演奏《咸池》之乐。”《吕氏春秋·古乐篇》说:“黄帝又命令伶伦和荣将铸造十二口钟,用来调和五音,施行《韶》乐;在仲春之月乙卯日、太阳位于奎宿时,开始演奏它,命名为《咸池》。”《文选·啸赋》注引《乐纬·动声仪》,《初学记》卷十五引《乐协图征》,以及《礼记·乐记》疏、《艺文类聚》卷四十一、《太平御览》卷五百六十六、《初学记》卷十五所引《乐纬》,都说:“黄帝的乐名叫《咸池》。”《白虎通·礼乐篇》说:“黄帝的《咸池》,是说把普遍施行于天下的道理推行开来;天所生养的、地所承载的,都蒙受德行的施予。”《初学记》卷十五引刘向《五经通义》说:“黄帝为什么制作《咸池》?‘咸’是都、施行的意思;黄帝时代,道都施行于百姓。”《乐记》说:“《咸池》,完备了。”郑玄注说:“‘咸’是都的意思;‘池’的意思是施行。是说德行无不施行。” 《周礼·大司乐》注也相同。《初学记》卷十五引《乐纬》注说:“‘池’音同‘施’,道施行于百姓,所以叫《咸池》。”又引宋均《乐协图征》注说:“‘咸’是都的意思;‘池’取无所不浸润之义。德行滋润万物,所以定名为《咸池》。”《太平御览》卷五百六十六引《乐纬》注说:“‘池’是施行的意思,道施行于百姓,所以叫《咸池》。” 《广雅·释乐》把“茎”写作“●”。《白虎通》说:“《礼记》记载:‘颛顼的乐名叫《六茎》。’”又说:“颛顼的《六茎》,是说调和律吕以协调阴阳。‘茎’指万物。”《乐记》疏引《乐纬》说:“颛顼的乐名叫《五茎》。”宋均注说:“《五茎》是说能够为五行之道建立根茎。”《书钞》卷一百零五引《乐纬》及其注、《艺文类聚》卷四十一引《乐纬》、《初学记》卷十五引《乐协图征》及宋均注、《文选·魏都赋》注,以及傅毅《舞赋》、 《周礼·大司乐》疏引《乐纬·动声仪》,内容都相同。《初学记》卷十五引《乐纬》说:“颛顼的乐名叫《五茎》。”注说:“道有根茎,所以叫《五茎》。”《太平御览》卷五百六十六引《乐纬》说:“颛顼的乐名叫《六茎》。”注说:“道有根茎,所以叫《六茎》。”《通典·乐典一》说:“颛顼制作《六茎》。”注说:“茎,就是根,指德泽达到下层。又《乐纬》说:‘乐名叫《五茎》。’” 《广雅》把“英”写作“韺”。《白虎通》说:“《礼记》记载:‘帝喾的乐名叫《五英》。’”又说:“帝喾的《五英》,是说能够调和五声以养育万物,调和它们的英华。”《乐记》疏引《乐纬》说:“帝喾的乐名叫《六英》。”宋均注说:“是六合的英华。”《艺文类聚》卷四十一引《乐纬》说:“帝喾的乐名叫《六英》。”《通典》说:“帝喾制作《五英》。”注说:“英,指花朵茂盛。又《乐纬》说:‘乐名叫《六英》。’”《初学记》卷十五引《乐纬》说:“帝喾的乐名叫《六英》。”注说:“道有英华,所以叫《六英》。”《太平御览》卷五百六十六引《乐纬》说:“帝喾的乐名叫《五英》。”注说:“道有英华,所以叫《五英》。”《吕氏春秋·古乐篇》说:“帝喾命令咸黑创作乐声,歌唱《九招》《六列》《六英》。”《困学纪闻》卷五说:《乐纬·动声仪》:“颛顼的乐名叫《五茎》,帝喾的乐名叫《六英》。”《汉书·礼乐志》《白虎通》说:“《六茎》《五英》。”《帝王世纪》说:“高阳制作《五英》,高辛制作《六茎》。”《列子》注(《周穆王篇》)把《六莹》作为帝喾的乐名,《资治通鉴外纪》卷一说:“《汉书·礼乐志》《帝王世纪》列举六代乐舞并撰写其名称,因此记载多有不同。” ” 《乐记》说:“《大章》,就是彰明的意思。”郑玄注说:“这是尧的乐名,是说尧的德行彰明。”《乐记》疏引《乐纬》说:“尧制作《大章》。”《白虎通》说:“《礼记》记载:‘尧的乐名叫《大章》。’”又说:“尧的《大章》,是大大彰明天地人的道理。”

书钞一0五引乐纬:“尧曰大章。”注:“言其德光被四表,格于上下,其道大章明也。”类聚四一引乐纬:“尧曰大章。”初学记十五引乐纬曰:“尧曰大章。”注:“尧时仁义大行,法度章明,故曰大章。”御览五六六引乐纬: “尧曰大章。”注:“尧时仁义大行,法度彰明,故曰大章。”吕氏春秋古乐篇:“帝尧立,乃命质为乐,质乃效山林溪谷之音以歌,乃以麋●置□而鼓之,乃拊石击石,以象上帝玉磬之音,以致舞百兽;瞽叟乃拌五弦之瑟,作以为十五弦之瑟,命之曰大章,以祭上帝。”〔一二〕“韶”,汉志作“招”,下同。乐记:“韶,继也。”注:“舜乐名也。韶之言绍也,言舜能绍尧之德。周礼曰:‘大招。’”疏引乐纬:“舜曰箫韶。”又引元命苞:“舜之时,民乐绍尧业,故云韶之言绍也。”白虎通:“礼记曰:‘舜乐曰箫韶。’”又:“舜曰箫韶者,舜能继尧之道也。”春秋繁露楚庄王篇:“舜时民乐其昭尧之业也,故曰韶。韶者,昭也。”公羊传隐公五年,何注:“舜曰箫韶,舜时民乐其脩绍尧道也。”周礼大司乐大磬,注:“大磬,舜乐也,言其德能绍尧之道也。”

论语八佾疏引元命苞:“舜之时,民乐其绍尧业。”

书钞一0五引乐纬: “舜乐曰箫韶。”注:“韶,绍也,言绍尧之德。”类聚四一引乐纬:“舜曰箫韶。”初学记十五引乐纬:“ 舜曰箫韶。”注:“韶,继也,舜继尧之后,循行其道,故曰箫韶。”御览五六六引乐纬:“舜曰箫韶。”注:“韶,绍也,舜绍尧之后,脩行其道,故曰箫韶。”类聚十一、御览五六六引元命苞:“舜之时,民乐其绍尧业,故乐名韶,韶者,绍也。”吕氏春秋古乐篇:“ 帝舜乃命质脩九招、六列、六英,以明帝德。”〔一三〕乐记:“夏,大也。”注: “禹乐名也,言禹能大尧、舜之德。周礼曰大夏。”疏引乐纬:“禹曰大夏。”周礼大司乐大夏注:“禹乐也,禹治水傅土,言其德能大中国也。”白虎通:“礼记曰:‘禹乐曰大夏。’”又:“禹曰大夏者,言禹能顺二圣之道而行之,故曰大夏也。”春秋繁露楚庄王篇: “禹之时,民乐其三圣相继,故夏,夏者大也。’初学记十五引乐纬:“禹曰大夏。”注:“禹承二帝之后,道重太平,故曰大夏。”又引乐协图征:“禹乐曰大夏。”宋均注:“其德能大诸夏也。”御览五六六引乐纬:“禹曰大夏。”注:“禹承二帝之后,道重太平,故曰大夏。”类聚十一、御览五六六引春秋元命苞曰:“ 禹之时,民大乐其骈三圣相继,故乐名大夏,夏者大也。”公羊隐公五年注:“禹之时,民乐其三圣相继,故夏,夏者大也。

译《书钞》卷一百零五引《乐纬》说:“尧的乐名叫《大章》。” 注说:“是说他的德行光照四方,通达上下,他的道理广大而彰明。”《艺文类聚》卷四十一引《乐纬》说:“尧的乐名叫《大章》。”《初学记》卷十五引《乐纬》说:“尧的乐名叫《大章》。”注说:“尧时仁义广泛推行,法度彰明,所以叫《大章》。”《太平御览》卷五百六十六引《乐纬》说:“尧的乐名叫《大章》。”注说:“尧时仁义广泛推行,法度彰明,所以叫《大章》。”《吕氏春秋·古乐篇》说:“帝尧即位后,便命令质制作音乐。质于是仿效山林溪谷的声音来歌唱,又把麋鹿皮放置在空器上敲击,又抚击石磬,以模拟上帝玉磬的声音,使百兽前来起舞;瞽叟于是改制五弦瑟,制作成十五弦瑟,命名为《大章》,用来祭祀上帝。” “韶”字,《汉书·礼乐志》作“招”,下文同。《乐记》说:“《韶》,就是继承的意思。”注说:“这是舜的乐名。‘韶’的意思是继承,是说舜能够继承尧的德行。《周礼》说:‘大招。’”《乐记》疏引《乐纬》说:“舜的乐名叫《箫韶》。”又引《元命苞》说:“舜时,百姓以继承尧的事业为乐,所以说‘韶’就是继承的意思。”《白虎通》说:“《礼记》记载:‘舜的乐名叫《箫韶》。’”又说:“舜的《箫韶》,是说舜能够继承尧的道路。”《春秋繁露·楚庄王篇》说:“舜时,百姓以彰明尧的事业为乐,所以叫《韶》;‘韶’就是彰明。”《公羊传·隐公五年》何休注说:“舜的乐名叫《箫韶》,是舜时百姓以修治、继承尧道为乐。”《周礼·大司乐》“大磬”注说:“大磬,是舜的乐,说明他的德行能够继承尧的道路。” 《论语·八佾》疏引《元命苞》说:“舜时,百姓以继承尧的事业为乐。” 《书钞》卷一百零五引《乐纬》说:“舜的乐名叫《箫韶》。” 注说:“韶,就是继承的意思,是说继承尧的德行。”《艺文类聚》卷四十一引《乐纬》说:“舜的乐名叫《箫韶》。”《初学记》卷十五引《乐纬》说:“舜的乐名叫《箫韶》。”注说:“韶,就是继承;舜继承尧的后继事业,遵循并实行他的道路,所以叫《箫韶》。”《太平御览》卷五百六十六引《乐纬》说:“舜的乐名叫《箫韶》。”注说:“韶,就是继承;舜继承尧的后继事业,修治并实行他的道路,所以叫《箫韶》。”《艺文类聚》卷十一、《太平御览》卷五百六十六引《元命苞》说:“舜时,百姓以继承尧的事业为乐,所以乐名叫《韶》;韶,就是继承。”《吕氏春秋·古乐篇》说:“帝舜于是命令质修订《九招》《六列》《六英》,以彰明帝王的德行。” 《乐记》说:“《夏》,就是大的意思。”注说:“这是禹的乐名,是说禹能够弘大尧、舜的德行。《周礼》说‘大夏’。”《乐记》疏引《乐纬》说:“禹的乐名叫《大夏》。”《周礼·大司乐》“大夏”注说:“这是禹的乐,禹治理洪水、平治土地,是说他的德行能够使中华广大。”《白虎通》说:“《礼记》记载:‘禹的乐名叫《大夏》。’”又说:“禹的《大夏》,是说禹能够顺从二位圣人的道路并加以实行,所以叫《大夏》。”《春秋繁露·楚庄王篇》说:“禹时,百姓以三位圣人相继而兴为乐,所以叫《夏》;夏,就是大的意思。”《初学记》卷十五引《乐纬》说:“禹的乐名叫《大夏》。”注说:“禹承接二帝之后,使道达到太平,所以叫《大夏》。”又引《乐协图征》说:“禹的乐名叫《大夏》。”宋均注说:“他的德行能够使诸夏广大。”《太平御览》卷五百六十六引《乐纬》说:“禹的乐名叫《大夏》。”注说:“禹承接二帝之后,使道达到太平,所以叫《大夏》。”《艺文类聚》卷十一、《太平御览》卷五百六十六引《春秋元命苞》说:“禹时,百姓极其以三位圣人相继而兴为乐,所以乐名叫《大夏》;夏,就是大的意思。”《公羊传·隐公五年》注说:“禹时,百姓以三位圣人相继而兴为乐

”吕氏春秋古乐篇:“禹于是命皋陶作夏籥、九成,以昭其功。”〔一四〕郎本校云:“‘护’,俗本作‘濩’,今从宋本。”周礼大司乐大濩,注:“大濩,汤乐也,汤以宽治民,而除其邪,言其德能使天下得其所也。”白虎通:“礼记曰:‘汤乐曰大濩。’”又:“汤曰大濩者,言汤承衰,能护民之急也。”春秋繁露楚庄王篇:“汤之时,民乐其救之于患害也故頀,頀者救也。”公羊隐公五年注:“殷曰大护,殷时民大乐其护己也。”乐记疏引元命苞:“汤之时,民乐其救之于患害,故曰濩,救世申救之,故民得所。”类聚十二引元命苞: “汤之时,民大乐其救于患害,故护者救也。”又四一引乐纬:“殷曰濩。”初学记十五引乐纬:“殷曰大濩。”注:“汤承衰而起,濩先王之道,故曰大获。获音护。”类聚十一御览五六六引春秋元命苞:“汤之时,民大乐其救于患害,故乐名大濩,濩者救也。”墨子三辩篇:“汤放桀,因先王之乐,又自作乐,命曰护。”吕氏春秋古乐篇:“汤命伊尹作为大护。”〔一五〕“作”,吴本、汪本误“所 ”。周礼大司乐大武,注:“大武,武王乐也,武王伐纣,以除其害,言其德能成武功。”疏引元命苞:“文王时,民大乐其兴师征伐,故曰武。”白虎通:“礼记曰:‘周乐曰大武,象,周公之乐曰酌,合曰大武。’”又:“合曰大武者,天下始乐周公之征伐行武,故诗人歌之曰:‘王赫斯怒,爰整其旅。’当此之时,乐文王之怒以定天下,故乐其武也。”春秋繁露楚庄王篇: “文王之时,民乐其兴师征伐也,故武,武者伐也。”又曰:“当是时,纣为无道,诸侯大乱,民乐文王之怒而咏歌之也。周人德已洽天下,反本以为乐,谓之大武,言民所始乐者武也云尔。”又三代改制篇:“文王作武乐,武王作象乐。”初学记十五引乐纬:“周又曰大武。”御览五六六引乐纬同。类聚十一、御览五六六引春秋元命苞:“武王之时,民乐其兴师征伐,故乐名武,武者伐也。”公羊隐公五年注:“周曰大武,周时民乐其伐纣也。”庄子天下篇:“武王、周公作武。”荀子儒效篇: “武王诛纣,合天下立声乐,于是武、象起,而韶、濩废矣。”吕氏春秋古乐篇:“武王即位,以六师伐殷,六师未至,以锐师克之于牧野,乃荐俘馘于京太室,乃命周公为作大武。”孙诒让周礼正义曰:“案乐记说大武之舞云:‘总干而山立,武王之事也;发扬蹈厉,太公之志也;武乱皆坐,周公之事也。’是大武有武王、太公、周公之事,则为武王命周公所作无疑。庄子天下篇亦云:‘文王有辟雍之乐,武王、周公作武。

译,所以叫《夏》;夏,就是大的意思。” 《吕氏春秋·古乐篇》说:“禹于是命令皋陶制作《夏籥》,演奏九遍,以彰明他的功绩。” 郎本校勘说:“‘护’,通行本作‘濩’,现在依宋本。”《周礼·大司乐》“大濩”注说:“《大濩》是汤的乐。汤以宽厚治理百姓,清除邪恶,是说他的德行能够使天下人各得其所。”《白虎通》说:“《礼记》记载:‘汤的乐名叫《大濩》。’”又说:“ 汤的《大濩》,是说汤承接衰乱局面而起,能够救助百姓的急难。”《春秋繁露·楚庄王篇》说:“汤时,百姓以他把自己从祸患中救出为乐,所以叫《頀》;頀,就是救助。”《公羊传·隐公五年》注说:“ 殷的乐名叫《大护》,殷时百姓极其以汤保护自己为乐。”《乐记》疏引《元命苞》说:“汤时,百姓以他把自己从祸患中救出为乐,所以叫《濩》;《濩》就是拯救,反复施行拯救,所以百姓各得其所。”《艺文类聚》卷十二引《元命苞》说:“汤时,百姓非常以他把自己从祸患中救出为乐,所以‘护’就是救助。”又卷四十一引《乐纬》说:“殷的乐名叫《濩》。”《初学记》卷十五引《乐纬》说:“殷的乐名叫《大濩》。”注说:“汤承接衰乱而兴起,护持先王之道,所以叫《大获》;‘获’读音同‘护’。”《艺文类聚》卷十一、《太平御览》卷五百六十六引《春秋元命苞》说:“汤时,百姓非常以他把自己从祸患中救出为乐,所以乐名叫《大濩》;濩,就是救助。”《墨子·三辩篇》说:“汤放逐桀,因袭先王的乐,又亲自制作乐,命名为《护》。”《吕氏春秋·古乐篇》说:“汤命令伊尹制作《大护》。” “作”字,吴本、汪本误作“所”。《周礼·大司乐》“大武”注说:“《大武》是武王的乐。武王讨伐纣,除去他的祸害,是说他的德行能够成就武功。”《乐记》疏引《元命苞》说:“文王时,百姓非常以他兴兵征伐为乐,所以叫《武》。”《白虎通》说:“《礼记》记载:‘周的乐叫《大武》;象征周公的乐叫《酌》,合起来叫《大武》。’”又说:“合称《大武》,是因为天下开始以周公的征伐和实行武功为乐,所以诗人歌唱道:‘王赫然震怒,于是整顿军队。’当时,百姓以文王的愤怒平定天下为乐,所以称赞他的武功。《春秋繁露·楚庄王篇》说:‘文王时,百姓以他兴兵征伐为乐,所以叫《武》;武,就是征伐。’又说:‘当时纣王无道,诸侯大乱,百姓以文王的愤怒为乐而歌咏它。周人已经把德行普及天下,又返本追源制作乐舞,称为《大武》,是说百姓最初所喜爱的就是武功。’又《三代改制篇》说:‘文王制作《武》乐,武王制作《象》乐。’《初学记》卷十五引《乐纬》说:“ 周又称为《大武》。”《太平御览》卷五百六十六引《乐纬》内容相同。《艺文类聚》卷十一、《太平御览》卷五百六十六引《春秋元命苞》说:“武王时,百姓以他兴兵征伐为乐,所以乐名叫《武》;武,就是征伐。”《公羊传·隐公五年》注说:“周的乐名叫《大武》,周时百姓以周武王讨伐纣为乐。”《庄子·天下篇》说:“ 武王、周公制作《武》。”《荀子·儒效篇》说:“武王诛灭纣,统一天下并建立声乐,于是《武》《象》兴起,而《韶》《濩》被废弃。”《吕氏春秋·古乐篇》说:“武王即位后,率领六师讨伐殷;六师还未到达,便以精锐部队在牧野取胜。于是把俘虏和敌人的左耳献于京城太室,命令周公制作《大武》。”孙诒让《周礼正义》说:“考察《乐记》关于《大武》舞的说明,其中说:‘手持盾牌而如山站立,是武王的事;张扬奋发、踏地猛烈,是太公的志向;武舞结束后都坐下,是周公的事情。’这样看来,《大武》中有武王、太公、周公三人的事迹,因此说是武王命周公制作的,毫无疑问。《庄子·天下篇》也说:‘文王有辟雍之乐,武王、周公制作《武》。’董仲舒及《春秋》纬书都说‘文王制

’董子及春秋纬并谓‘文王作武’,失之。”〔一六〕白虎通:“礼记曰:‘周公之乐曰酌。’”又:“周公曰酌者,言周公辅成王,能斟酌文、武之道而成之也。”独断:“勺,一章九句,告成大武,言能酌文、武之道,以养天下也。”类聚四一引乐纬:“周曰酌。”初学记十五、御览五六六引乐纬:“周曰勺。”注:“周承衰而起,斟酌文、武之道,故曰勺。”诗周颂酌序:“言能酌先祖之道以养天下,故以酌为名。”左传宣公十二年疏引诗序,“酌”作 “汋”。器案:酌、汋古通,周礼士师:“掌士之八成,一曰邦汋。”注:“郑司农读汋如酌酒尊中之酌。”诗酌序释文:“‘

译作《武》’,这是错误的。” 《白虎通》说:“《礼记》记载:‘周公的乐名叫《酌》。’”又说:“周公的《酌》,是说周公辅佐成王,能够斟酌文王、武王的道路并使之成就。”《独断》说:“《勺》一章九句,用来告示《大武》已经完成,是说能够斟酌文王、武王的道路,以此养育天下。”《艺文类聚》卷四十一引《乐纬》说:“周的乐名叫《酌》。”《初学记》卷十五、《太平御览》卷五百六十六引《乐纬》说:“周的乐名叫《勺》。”注说:“周承接衰乱而兴起,斟酌文王、武王的道路,所以叫《勺》。”《诗经·周颂·酌》序说:“说的是能够斟酌先祖的道路来养育天下,所以以《酌》为名。”《左传·宣公十二年》疏引《诗序》,“酌”字作“汋”。考察: “酌”和“汋”在古代相通。《周礼·士师》说:“掌管士的八种成法,其中第一种是邦汋。”郑司农注说:“把‘汋’读作酒尊中斟酒的‘酌’。”《诗·酌》序释文说:“‘酌’字原本作‘汋’。”

酌’本作‘汋’。”左传宣公十二年、荀子礼篇引诗皆作“汋”。〔一七〕“勺”,意林、吴本、汪本作“酌”。汉志无“斟”字。〔一八〕意林有“武”字,汉志无。〔一九〕意林作“韶者,绍尧也”。〔二0〕意林作“章者,彰也”。〔二一〕意林作“英者,华也”。〔二二〕汉志同,师古曰:“泽及下也。”〔二三〕自篇首至此,用汉书礼乐志文。〔二四〕汉书武纪元朔五年夏六月诏:“盖闻导民以礼,风之以乐。今礼坏乐崩,朕甚闵焉。”〔二五〕汉志注,应劭曰:“桑间,卫地;濮上,濮水之上;皆好新声。”〔二六〕左传昭公元年:“滔湮心耳,乃忘和平。”〔二七〕“忘”,拾补云:“似当作 ‘亡’。”拾补识语云:“汉人忘、亡通用,说苑引诗 ‘不忘’作‘不亡’,汉书戾太子传注:‘忘,亡也。’”〔二八〕汉书礼乐志:“汉兴,乐家有制氏,以雅乐声律,世世在太乐官,但能纪其铿枪鼓舞,而不能言其义。”又见艺文志。〔二九〕“省”,郎本误“首”。〔三0〕汉书礼乐志:“至武帝定郊祀之礼,祠太一于甘泉,就干位也;祭后土于汾阳,泽中方丘也。乃立乐府,采诗夜诵,有赵、代、秦、楚之讴,以李延年为协律都尉,多举司马相如等数十人,造为诗赋,略论律吕,以合八音之调云云。”两都赋序: “至于武、宣之世,乃崇礼官,考文章,内设金马、石渠之署,外兴乐府协律之事。”文心雕龙乐府篇:“暨孝武崇礼,始立乐府,总赵、代之音,撮齐、楚之气,延年以曼声协律,朱、马以骚体制歌,桂华杂曲,丽而不经,赤雁群篇,靡而非典,河间荐雅而罕御,故汲黯致讥于天马也。”(事详礼乐志)〔三一〕原不分段,今依全书例分之。昔皇〔一〕帝使伶伦〔二〕自大夏之西〔三〕,昆仑之阴〔四〕,取竹于嶰谷生,其窍厚均者〔五〕,断两节而吹之〔六〕,以为黄钟之管〔七〕,制十二筒〔八〕,以听凤之鸣;其雄鸣为六,雌鸣亦为六,天地之风气正而十二律定〔九〕,五声于是乎生,八音于是乎出。声者,宫、商、角、征、羽也,音者,土曰埙〔一0〕,匏曰笙〔一一〕,革曰鼓,竹曰管,丝曰弦,石曰磬,金曰钟,木曰柷〔一二〕。诗曰〔一三〕:“ 鹤鸣九皋〔一四〕,声闻于天。”书:“八音克谐,无相夺伦。〔一五〕”由是言之:声本音末也〔一六〕。〔一〕 “皇”,吴本、钟本、汪本作“黄”,拾补曰:“‘皇’与‘黄’通。此条当提行起。”〔二〕 吕氏春秋古乐篇高注:“伶伦,黄帝臣。”〔三〕 古乐篇高注:“大夏,西方之山。”器案:逸周书史记篇有西夏之国,盖即谓此,非华夏之夏也。春秋时,陈公子少西字子夏,郑公孙夏字子西,俱以地取义,故高云“大夏西方之山”也。汉书律历志上注,应劭曰:“大夏,西戎之国也。”〔四〕 “昆仑”,汉志作“昆仑” 。〔五〕 汉志注,应劭曰:“生者,治也。窍,孔也。”〔六〕 汉志“节”下有“间”字,吕览古乐、说苑修文并有,当据补。〔七〕 “管”,拾补曰:“汉书、吕览皆作‘宫’。”器案:说苑亦作“宫”,高注云: “断竹长三寸九分,吹之,音中黄钟之宫。”五行大义四引帝王世纪作“管”。〔八〕 “筒”,吴本误“筒”。晋书律志上引传亦作“筒”。吕览作“筒”,高注云:“ 六律六吕各有管,故曰十二筒。”〔九〕 “定”原作“之”,器谨案:“之”当作“定”,“定”俗作“●”,“之”即“ ●”之缺文。汉志:“天地之风气正,十二律定。”注,孟康曰:“律得风气而成声,风和乃律调也。”臣瓒曰:“风气正则十二月之气各应其律,不失其序。”吕览音律篇亦作“天地之风气正,则十二律定矣。”可证。今据改正。说苑修文篇作“天地之风气正,十二律至也”,“至”亦“定”之讹。〔一0〕汉志注引应劭曰:“世本: ‘暴辛公作埙。’”〔一一〕汉志注引应劭曰:“世本: ‘随作笙。’”〔一二〕自“昔皇帝”至此,用汉书律历志。〔一三〕见小雅鹤鸣。〔一四〕今本作“鹤鸣于九皋”。按史记东方朔传引诗无“于”字,文选东方朔答客难亦无 “于”字,古钞本文选集注及汉书东方朔传则俱有“于 ”字,论衡艺增篇、三国志蜀书秦宓传、华阳国志刘后主志、后汉书张衡传注、初学记一、白帖一九四、文选注十三又二四又四二、贾昌朝群经音辨引俱无“于”字,说文鹤下、焦氏易林一及二、希麟续一切经音义四引抱朴子,俱云“鹤鸣九皋”,亦无“于”字,唐石经有 “于”字,今本并因之。卢文弨龙城札记:“‘□’一作‘皋’,当作‘□’,即古‘泽’字。”〔一五〕尧典文。

译《左传·宣公十二年》和《荀子·礼篇》引用《诗经》时都作“汋”。“勺”字,《意林》、吴本、汪本作“酌”。《汉书·礼乐志》没有“斟”字。《意林》有“武”字,《汉书·礼乐志》没有。《意林》作:“《韶》,就是继承尧。” 《意林》作:“《章》,就是彰明。” 《意林》作:“《英》,就是花朵。” 《汉书·礼乐志》相同,颜师古说:“德泽达到下层。” 从篇首到这里,采用的是《汉书·礼乐志》的文字。《汉书·武帝纪》元朔五年夏六月诏书说:“我听说,用礼来引导百姓,用乐来教化他们。如今礼制败坏、音乐崩坏,朕对此非常忧虑。” 《汉书·礼乐志》注中,应劭说:“桑间,是卫国的地方;濮上,是濮水之上;这些地方都喜爱新声。” 《左传·昭公元年》说:“泛滥湮没人的心灵和耳朵,于是忘却和平。” “忘”字,孙诒让《拾补》说:“似乎应当作‘亡’。”《拾补》识语说:“汉人常把‘忘’和‘亡’通用。《说苑》引用《诗经》‘不忘’作‘不亡’,《汉书·戾太子传》注说:‘忘,就是亡。’” 〔二八〕《汉书·礼乐志》说:“汉朝兴起后,乐师中有制氏,凭借雅乐的声律,世世代代任职于太乐官,只能记述钟磬等乐器的铿锵声和舞蹈,却不能说明其中的意义。”又见《汉书·艺文志》。〔二九〕“省”字,郎本误作“首”。〔三〇〕《汉书·礼乐志》说:“到武帝制定郊祀礼仪时,在甘泉祭祀太一,是配合乾位;在汾阳祭祀后土,是在泽中设置方丘。于是设立乐府,采集诗歌,夜间诵读,其中有赵、代、秦、楚的歌谣;任李延年为协律都尉,又多次征召司马相如等数十人,创作诗赋,大略论述律吕,以协调八音的音调,等等。”《两都赋序》说:“到了武帝、宣帝时代,才开始尊崇礼官,考订文章;朝廷内部设置金马、石渠等官署,外部兴办乐府协律之事。”《文心雕龙·乐府》说:“及至孝武帝尊崇礼制,才开始设立乐府,汇集赵、代的乐调,撮取齐、楚的乐气。李延年用舒缓悠长的声调协调律吕,朱买臣、司马相如用《楚辞》体裁制作歌曲。《桂华》等杂曲,华丽却不合正道;《赤雁》等篇章,柔靡而不合典雅;河间献王推荐雅乐,却很少被采用,所以汲黯因天马歌而讥讽武帝。”(事情详见《礼乐志》。) 〔三一〕原书没有分段,现依照全书体例分段。从前,黄帝派伶伦到大夏以西、昆仑山以北,取来生长在嶰谷中的竹子,选择竹孔厚薄均匀的,截取两节来吹奏,把它制成黄钟管;又制作十二根竹管,用来听取凤凰的鸣叫声。凤凰雄鸟的鸣声对应六律,雌鸟的鸣声也对应六吕;天地间的风气由此得到调正,十二律便确定下来,五声由此产生,八音由此形成。所谓声,就是宫、商、角、征、羽;所谓音,就是土制的埙、匏制的笙、革制的鼓、竹制的管、丝制的弦、石制的磬、金制的钟、木制的柷。《诗经》说:“鹤在九皋鸣叫,声音传到天上。”《尚书》说:“八种乐器的声音能够和谐,不相互侵夺次序。”由此说来,声是根本,音是末端。〔一〕“皇”字,吴本、钟本、汪本作“黄”。《拾补》说:“‘皇’与‘黄’通用。这一条应另起一行。” 〔二〕《吕氏春秋·古乐篇》高诱注说:“伶伦,是黄帝的臣子。” 〔三〕《古乐篇》高诱注说:“大夏,是西方的山。”按:《逸周书·史记篇》有“西夏之国”,大概就是指这里的“大夏”,并不是华夏的“夏”。春秋时,陈国公子少西字子夏,郑国公孙夏字子西,都是取地名为字,所以高诱说“大夏是西方的山”。《汉书·律历志上》注引应劭说:“大夏,是西戎的国家。” 〔四〕“昆仑”二字,《汉书·律历志》作“昆仑”。〔五〕《汉书·律历志》注引应劭说:“生,就是治理;窍,就是孔。” 〔六〕《汉书·律历志》在“节”字下有“间”字,《吕氏春秋·古乐》和《说苑·修文》也都有,应当据此补入。〔七〕“管”字,《拾补》说:“《汉书》《吕氏春秋》都作‘宫’。”按:《说苑》也作“宫”。高诱注说:“截取三寸九分长的竹子,吹奏它,声音与黄钟之宫相合。”《五行大义》卷四引《帝王世纪》作“管”。〔八〕“筒”字,吴本误作“筒”。《晋书·律志上》引此传也作“筒”。《吕氏春秋》作“筒”。高诱注说:“六律、六吕各有一管,所以称为十二筒。” 〔九〕“定”字原作“之”。器谨按:“之”应作“定”;“定”俗写作“●”,“之”是“●”字残缺所致。《汉书·律历志》说:“天地间的风气调正,十二律便确定。”注中孟康说:“律得到风气才形成声音,风气和顺,律才调和。”臣瓒说:“风气调正,十二个月的气候各自应合相应的律,不失去次序。《吕氏春秋·音律篇》也作‘天地之风气正,则十二律定矣’,可以证明。现据此改正。《说苑·修文篇》作‘天地之风气正,十二律至也’,‘至’也是‘定’的讹误。” 〔一〇〕《汉书·律历志》注引应劭说:“《世本》说:‘暴辛公制作了埙。’” 〔一一〕《汉书·律历志》注引应劭说:“《世本》说:‘随制作了笙。’” 〔一二〕从“从前黄帝”到这里,采用《汉书·律历志》的文字。〔一三〕见《小雅·鹤鸣》。〔一四〕今本作“鹤鸣于九皋”。按:《史记·东方朔传》引《诗经》没有“于”字,《文选·东方朔〈答客难〉》也没有“于”字;古抄本《文选》集注和《汉书·东方朔传》都有“于”字。《论衡·艺增篇》《三国志·蜀书·秦宓传》《华阳国志·刘后主志》《后汉书·张衡传》注、《初学记》卷一、《白帖》卷一九四、《文选》注卷十三、卷二四、卷四二,以及贾昌朝《群经音辨》所引,都没有“于”字。《说文》“鹤”字下、《焦氏易林》卷一、卷二以及希麟《续一切经音义》卷四引《抱朴子》,都说“鹤鸣九皋”,也没有“于”字。唐石经有“于”字,今本都沿袭了它。卢文弨《龙城札记》说:“‘□’一作‘ 皋’,应当作‘□’,即古代的‘泽’字。” 〔一五〕这是《尧典》的文字。

〔一六〕白虎通礼乐篇:“声五音八何?声为本,出于五行,音为末,象八风,故乐记曰: ‘声成文谓之音,知音而乐之,谓之乐也。’”乐书要录五引五经通义:“何谓声?何谓音?曰:声也,人之本性也,情生于心,而形于声,声成文谓之音。宫、商、角、征、羽,五声也。八音者,谓金、石、革、木、匏、土、丝、竹。五声之散为文章,谓之音也。”

○商

    谨按:刘歆钟律书〔一〕:“商者,章也〔二〕,物成熟〔三〕,可章度也〔四〕。”五行为金,五常为义,五事为言,凡归为臣。〔五〕

  〔一〕 意林作“刘向云”。汉书律历志上:“汉兴,北平侯张苍首律历事。孝武帝时,乐官考正。至元始中,王莽秉政,欲燿名誉,征天下通知钟律者百余人,使羲和刘歆等,典领条奏,言之最详。 ”晋书律历志:“王莽之际,考论音律,刘歆条奏,大率有五:一曰备数,一、十、百、千、万也;二曰和声,宫、商、角、征、羽也;三曰审度,分、寸、尺、丈、引也;四曰嘉量,籥、合、升、斗、斛也;五曰权衡,铢、两、斤、钧、石也。班固因而志之。”

  〔二〕 汉书律历志上:“商之为言章也。”玉海、天中记四二引徐景安乐书引刘歆说:“ 商者,章也,臣也,其声敏疾,如臣之节而为敏。”器案:汉书此志,即就刘歆书删其伪辞,取其正义而成之者,故晋志引此志直云刘歆序论。困学纪闻五:“朱子语录云:‘汉礼乐志刘歆说乐处亦好。”汉志无刘歆说乐,此记录之误,近思续录亦误取之。”今考应氏此书、及北史牛弘传、隋书牛弘传、御览二五俱引刘歆钟律书,则刘歆说乐者,钟律书也。陆德明、徐景安引刘歆说,亦当出钟律书。

  〔三〕 “熟”,意林作“就”。

  〔四〕 汉志:“商之为言章也,物成熟,可章度也。”尔雅释乐释文:“刘歆云:‘商,章也,物成熟,可章度也。’”白虎通礼乐篇:“商,张也,阴气开张,阳气始降也。”汉纪:“商者,量也,物盛而可量度也。”晋书乐志上:“商为臣,商之为言强也,谓金性之坚强也。”

  〔五〕 “商为臣”,出乐记,下同。“五行、五常、五事”云云,并详汉志。“凡归”云云,则汉志所谓“以君臣民事物言之”者也,下并同。乐记正义引乐纬声动仪:“商为臣,臣者,当发明君之号令,其声散以明,其和温以断,动肺也。”

○角

    谨按:刘歆钟律书:“角者,触也,物触地而出〔一〕,戴芒角也。〔二〕”五行为木,五常为仁,五事为貌,凡归为民〔三〕。

  〔一〕 意林作“物触地戴芒角而生也”。

  〔二〕 汉志、尔雅释文引刘歆并同,徐景安乐书引刘歆说:“角者,触也,民也,其声圆长,经贯清浊,如民之象而为经。”白虎通:“角者,跃也,阳气动跃。”晋志:“角为民,角之为言触也,谓象诸阳气触物而生也。”

  〔三〕 乐记正义引乐纬动声仪:“ 角为民,民者,当约俭不奢僭差,故其声防以约,其和清以静,动肝也。”

○宫

    谨按:刘歆钟律书:“宫者,中也,居中央,畅四方,倡〔一〕始施生,为四声纲也。〔二〕”五行为土,五常为信,五事为思,凡归为君〔三〕。

  〔一〕 “倡”,汉志、尔雅释文作 “唱”。

  〔二〕 汉志、尔雅释文引刘歆同,徐景安乐书引刘歆说:“宫者,中也,君也,为四音之纲,其声重厚,如君之德而为重。”白虎通:“宫者,容也,含也,含容四时者也。”晋志:“宫为君,宫之为言中也,中和之道,无往而不理焉。”

  〔三〕 乐记正义引乐纬动声仪:“ 宫为君,君者,当宽大容众,故其声宏以舒,其和清以柔,动脾也。”

○征

    谨按:刘歆钟律书:‘征者,祉也,物盛大而繁祉也〔一〕。五行为火,五常为礼,五事为视,凡归为事〔二〕。

  〔一〕 汉志、尔雅释文引刘歆同,徐景安乐书引刘歆说:“征者,祉也,事也,其声抑扬递续,其音如事之绪(天中记“续”)而为迭。”白虎通:“征者,止也,阳气止。”晋志:“征为事,征之为言止也,言物胜则止也。”

  〔二〕 乐记正义引乐纬动声仪:“ 征为事,事者,君子之功既当急就之,其事勿久流亡,故其声贬以疾,其和平以切,动心也。”

译〔一六〕《白虎通·礼乐篇》说:“为什么说声有五种、音有八种?声是根本,出于五行;音是末端,象征八风。所以《乐记》说:‘声音形成文理,就叫作音;懂得音并且喜爱它,就叫作乐。’”《乐书要录》卷五引《五经通义》说:“什么叫声?什么叫音?回答说:声,是人的本性;感情产生于内心,表现为声音,声音形成文理就叫作音。宫、商、角、征、羽,是五声。八音,就是金、石、革、木、匏、土、丝、竹。五声分散而形成文理,就叫作音。” ○商 谨按:刘歆《钟律书》说:“商,就是彰明的意思;万物成熟,可以加以彰明、度量。”五行中属金,五常中属义,五事中属言,总的归类属于臣。〔一〕《意林》作“刘向说”。《汉书·律历志上》说:“汉朝兴起后,北平侯张苍首先主管律历之事。孝武帝时,乐官考订校正。到元始年间,王莽执政,想要沽名求誉,征召天下通晓钟律的人一百多人,派羲和刘歆等人主持整理并上奏,其中刘歆说得最详细。”《晋书·律志》说:“王莽时期考订论述音律,刘歆分条上奏,大体有五项:第一是备数,即一、十、百、千、万;第二是和声,即宫、商、角、征、羽;第三是审度,即分、寸、尺、丈、引;第四是嘉量,即籥、合、升、斗、斛;第五是权衡,即铢、两、斤、钧、石。班固据此编入《律历志》。” 〔二〕《汉书·律历志上》说:“商的含义是彰明。”《玉海》《天中记》卷四二引徐景安《乐书》中的刘歆之说:“商,就是彰明,也是臣;它的声音敏捷急促,像臣下办事节制而敏捷。”按:《汉书·律历志》就是删取刘歆书中的伪说,保留其正确义理编成的,所以《晋书·律志》引用此志时,直接说是刘歆的序论。《困学纪闻》卷五说:“朱子《语录》说:‘《汉书·礼乐志》中刘歆论乐的地方也很好。’《汉志》中没有刘歆论乐的文字,这是记录错误,《近思续录》也误加引用了。”现考察应劭此书,以及《北史·牛弘传》《隋书·牛弘传》《太平御览》卷二五,都引用刘歆《钟律书》,可见所谓刘歆论乐的文字,就是《钟律书》。陆德明、徐景安所引刘歆之说,也应当出自《钟律书》。〔三〕“熟”字,《意林》作“就”。〔四〕《汉书·律历志》说:“商的含义是彰明;万物成熟,可以加以彰明、度量。”《尔雅·释乐》的释文说:“刘歆说:‘商,就是彰明;万物成熟,可以加以彰明、度量。’”《白虎通·礼乐篇》说:“商,就是张开;阴气开始张开,阳气开始下降。”《汉纪》说:“商,就是度量;万物繁盛,便可以加以度量。”《晋书·乐志上》说:“商代表臣;商的含义是刚强,指金的性质坚硬刚强。” 〔五〕“商为臣”出自《乐记》,下文同。“五行、五常、五事”等说法,详见《汉书·律历志》。“凡归”等说法,就是《汉书·律历志》所说的“以君、臣、民、事、物来说明”,下文也都相同。《乐记正义》引《乐纬·声动仪》说:“商代表臣。臣应当发扬明示君主的号令,所以它的声音疏散而明朗,和声温和而决断,作用于肺。” ○角 谨按:刘歆《钟律书》说:“角,就是触;万物触地而出,披戴着芒刺和角。”五行中属木,五常中属仁,五事中属貌,总的归类属于民。〔一〕《意林》作“万物触地,披戴着芒刺和角而生”。〔二〕《汉书·律历志》及《尔雅·释乐》的释文引刘歆,文字相同。徐景安《乐书》引刘歆之说:“角,就是触,也是民;它的声音圆润悠长,贯通清浊,像民的形象而成为经常之声。”《白虎通》说:“角,就是跃动;阳气发动跳跃。”《晋书·律志》说:“角代表民;角的含义是触,象征各种阳气触动万物而产生。” 〔三〕《乐记正义》引《乐纬·动声仪》说:“角代表民。民应当节俭约束,不奢侈、不僭越、不失差等,所以它的声音防守而有节制,和声清越而安静,作用于肝。” ○宫 谨按:刘歆《钟律书》说:“宫,就是中;处在中央,使四方通畅,倡导开始并施行生育,是四声的纲领。”五行中属土,五常中属信,五事中属思,总的归类属于君。〔一〕“倡”字,《汉书·律历志》和《尔雅·释乐》的释文作“唱”。〔二〕《汉书·律历志》和《尔雅·释乐》的释文引刘歆,文字相同。徐景安《乐书》引刘歆之说:“宫,就是中,也是君,是四音的纲领;它的声音厚重,像君主的德行而厚重。”《白虎通》说:“宫,就是容纳、包含,能够包含四时。”《晋书·律志》说:“宫代表君;宫的含义是中,遵循中和之道,没有什么地方不能得到治理。” 〔三〕《乐记正义》引《乐纬·动声仪》说:“宫代表君。君主应当宽宏广大、容纳众人,所以它的声音宏大而舒缓,和声清越而柔和,作用于脾。” ○征 谨按:刘歆《钟律书》说:“征,就是福;万物盛大而繁多,充满福泽。”五行中属火,五常中属礼,五事中属视,总的归类属于事。〔一〕《汉书·律历志》和《尔雅·释乐》的释文引刘歆,文字相同。徐景安《乐书》引刘歆之说:“征,就是福,也是事;它的声音抑扬交替、连续不断,它的音调像事情的头绪,因而有交替变化。”《白虎通》说:“征,就是止;阳气停止。”《晋书·乐志》说:“征代表事;征的含义是止,说的是万物盛极便停止。” 〔二〕《乐记正义》引《乐纬·动声仪》说:“征代表事。事情是君子的功业,既然应当迅速完成,就不能长久拖延、流失,所以它的声音减抑而急促,和声平和而切迫,作用于心。”

○羽

    谨按:刘歆钟律书:“羽者,宇也,物聚〔一〕藏,宇覆之也。〔二〕”五行为水,五常为智,五事为听〔三〕,凡归为物〔四〕。故闻其〔五〕宫声,使人温润而广大;闻其商声,使人方正而好义;闻其角声,使人整齐而好礼;闻其征声,使人恻隐〔六〕而博爱;闻其羽声,使人善养而好施〔七〕。宫声乱者,则其君骄;商声错者,则其臣坏;角声缪者,则其民怨;征声洪者,则其事难;羽声差者,则其物乱〔八〕。春宫秋律,百卉必雕〔九〕;秋宫春律,万物必荣;夏宫冬律,雨雹必降;冬宫夏律,雷必发声〔一0〕。夫音乐至重,所感者大,故曰:“知礼乐之情者能作,识〔一一〕礼乐之文者能述。作者之谓圣,述者之谓明,明圣者,述作之谓也。〔一二〕”

  〔一〕 “聚”,钟本作“始”,臆改。

  〔二〕 汉志、尔雅释文引刘歆同,徐景安乐书引刘向说:“羽者,宇也,物也,其声低平掩映,自下而高,五音备成,如物之聚而为柳也。”白虎通:“羽者,纾也,阴气在上,阳气在下。”晋志: “羽之为言舒也,言阳气将复,万物孳育而舒生也。”

  〔三〕 “听”原作“德”,朱筠云:“当作‘听’。”案汉志正作“听”,今据改正。

  〔四〕 乐记正义引乐纬声动仪:“ 羽为物,物者,不齐委聚,故其声以虚,其和断以散,动肾也。”

  〔五〕 意林无五“其”字。

  〔六〕 “恻隐”,意林作“隐恻” 。

  〔七〕 说郛载五经通义:“闻宫声,使人温良而宽大(初学记十五引作“闻宫声,无不温雅而和之”);闻商声,使人方廉而好义;闻角声,使人恻隐而爱人;闻征声,使人乐养而好施(初学记“闻征声,无不善养而好施者也”);闻羽声,使人恭俭而好礼(初学记“圣人闻羽声,无不恭俭谦让”)。”据此,则子骏述父说而参以异闻也。韩诗外传八:“汤作护,闻其宫声,使人温良而宽大;闻其商声,使人方廉而好义;闻其角声,使人恻隐而爱仁;闻其征声,使人乐养而好施;闻其羽声,使人恭敬而好礼。”史记乐书:“故闻宫音,使人温舒而广大;闻商音,使人方正而好义;闻角音,使人恻隐而爱人;闻征音,使人乐善而好施;闻羽音,使人整齐而好礼。”白虎通礼乐篇:“ 闻角声,莫不恻隐而慈者;闻征声,莫不喜养好施者;闻商声,莫不刚断而立事者;闻羽声,莫不深思而远虑者;闻宫声,莫不温润而宽和者也。”公羊隐公五年注:“闻宫声,则使人温雅而广大;闻商声,则使人方正而好义;闻角声,则使人恻隐而好仁;闻征声,则使人整齐而好礼;闻羽声,则使人乐养而好施。”疏云:“ 温雅而广大者,土之性也;方正而好义者,金之性也;恻隐而好仁者,木之性也;整齐而好礼者,火之性也;乐养而好施者,水之性也。”初学记十五引邯郸绰五经析疑:“闻角声无不恻隐而慈者,闻商声无不断割而亡事也(当从白虎通作“立事”)。”晋志:“是以闻其宫声,使人温良而宽大;闻其商声,使人方廉而好义;闻其角声,使人恻隐而仁爱;闻其征声,使人乐养而好施;闻其羽声,使人恭俭而好礼。”器谨案:听音知德,本按五行立说,此盖儒先旧义,而引用或殊,应氏谓闻角声使人整齐而好礼,闻征声使人恻隐而博爱,与韩诗说、太史公书、白虎通、公羊解诂俱异,准五常角为仁,征为礼之说,则此适当互易耳。又应氏谓闻羽声使人善养而好闻(从意林本),羽于五常为智,岂白虎通所谓深思远虑耶。

  〔八〕 拾补校“缪”为“谬”,案:二字古通。礼记乐记:“宫乱则荒,其君骄;商乱则陂,其官坏;角乱则忧,其民怨;征乱则哀,其事勤;羽乱则危,其财匮。”郑注:“君臣民事物其道乱,则其音应而乱。”史记乐书:“宫乱则荒,其君骄;商乱则槌,其臣坏;角乱则忧,其民怨;征乱则哀,其事勤;羽乱则危,其财匮。”又见说苑修文篇。

  〔九〕 “雕”,御览二五又五六六引作“凋”。

  〔一0〕“雹”,拾补校作“电”。案北史及隋书牛弘传俱引刘歆钟律书“春宫秋律”以下八句。

  〔一一〕“识”,御览五六五引作“ 知”,案:乐记作“识”。

  〔一二〕礼记乐记文。

译○羽 谨按:刘歆《钟律书》说:“羽,就是宇;万物聚集并收藏,宇宙覆盖着它们。”五行中属水,五常中属智,五事中属听,总的归类属于物。所以听到宫声,会使人温润而宽广;听到商声,会使人方正而喜爱义;听到角声,会使人整齐而喜爱礼;听到征声,会使人产生恻隐之心而广泛博爱;听到羽声,会使人善于养育而喜好施舍。宫声紊乱,君主就会骄纵;商声错乱,臣下就会败坏;角声乖谬,百姓就会怨恨;征声洪大,政事就会艰难;羽声失调,万物就会紊乱。春天奏宫声而配秋天的律,百花必然凋零;秋天奏宫声而配春天的律,万物必然繁荣;夏天奏宫声而配冬天的律,雨雹必然降下;冬天奏宫声而配夏天的律,雷必然发声。音乐的作用极其重大,所感动的事物也很广大,所以说:“懂得礼乐实质的人能够创作,认识礼乐形式的人能够传述。能够创作的人称为圣,能够传述的人称为明;明与圣,就是传述和创作。” 〔一〕“聚”字,钟本作“始”,是凭臆测改动的。〔二〕《汉书·律历志》和《尔雅·释乐》的释文引刘歆,文字相同。徐景安《乐书》引刘向之说:“羽,就是宇,也是物;它的声音低平而相互掩映,从低处升向高处,五音完备地形成,如同万物聚集而成为柳。”《白虎通》说:“羽,就是舒展;阴气在上,阳气在下。”《晋书·乐志》说:“羽的含义是舒展,说的是阳气将要复苏,万物滋生而舒展开来。” 〔三〕“听”字原作“德”。朱筠说:“应当作‘听’。”按:《汉书·律历志》正作“听”,现据此改正。〔四〕《乐记正义》引《乐纬·声动仪》说:“羽代表物。物是不整齐地积聚,所以它的声音空疏,和声断续而分散,作用于肾。” 〔五〕《意林》没有五个“其”字。〔六〕“恻隐”二字,《意林》作“隐恻”。〔七〕《说郛》记载《五经通义》说:“听到宫声,使人温良而宽大;听到商声,使人方正廉洁而喜好义;听到角声,使人有恻隐之心而爱人;听到征声,使人乐于养育而喜好施舍;听到羽声,使人恭敬俭约而喜好礼。”据此看来,子骏是在叙述父亲的说法时,又参考了其他记载。《韩诗外传》卷八说:“商汤创作《护》,听到它的宫声,使人温良而宽大;听到商声,使人方正廉洁而喜好义;听到角声,使人有恻隐之心而喜爱仁;听到征声,使人乐于养育而喜好施舍;听到羽声,使人恭敬而喜好礼。”《史记·乐书》说:“所以听到宫音,使人温和舒展而宽广;听到商音,使人方正而喜好义;听到角音,使人有恻隐之心而爱人;听到征音,使人乐于行善而喜好施舍;听到羽音,使人整齐而喜好礼。”《白虎通·礼乐篇》说:“听到角声,没有不产生恻隐之心而慈爱的;听到征声,没有不喜爱养育而好施舍的;听到商声,没有不刚强果断、立功办事的;听到羽声,没有不深思熟虑、考虑长远的;听到宫声,没有不温润宽和的。”《公羊传·隐公五年》注说:“听到宫声,就使人温雅而宽广;听到商声,就使人方正而喜好义;听到角声,就使人有恻隐之心而喜好仁;听到征声,就使人整齐而喜好礼;听到羽声,就使人乐于养育而喜好施舍。”疏说:“温雅而宽广,是土的性质;方正而喜好义,是金的性质;有恻隐之心而喜好仁,是木的性质;整齐而喜好礼,是火的性质;乐于养育而喜好施舍,是水的性质。”《初学记》卷十五引邯郸绰《五经析疑》说:“听到角声,没有不产生恻隐之心而慈爱的;听到商声,没有不果断决割而不能办事的。”(“不能办事”应依《白虎通》作“立事”。)《晋书·乐志》说:“所以听到宫声,使人温良而宽大;听到商声,使人方正廉洁而喜好义;听到角声,使人有恻隐之心而仁爱;听到征声,使人乐于养育而喜好施舍;听到羽声,使人恭敬俭约而喜好礼。”器谨按:通过听音来了解德性,本来是依据五行建立的说法,大概是儒家先贤的旧义;但各书引用有所不同。应劭说听到角声使人整齐而喜好礼,听到征声使人有恻隐之心而广泛博爱,这与《韩诗》、太史公《史记》、《白虎通》《公羊解诂》都不同。按照五常中角属仁、征属礼的说法,这里正好把两者互换了。另外,应劭说听到羽声使人善于养育而喜好听闻(依《意林》本)。羽在五常中属智,难道就是《白虎通》所说的深思远虑吗?〔八〕拾补校改“缪”为“谬”。按:“缪”“谬”二字在古代可以通用。《礼记·乐记》说:“宫声失调就会荒乱,国君因此骄横;商声失调就会偏邪,官吏因此败坏;角声失调就会忧愁,百姓因此怨恨;徵声失调就会悲哀,政事因此劳苦;羽声失调就会危急,财物因此匮乏。”郑玄注说:“君、臣、民、事、物各自的道理发生混乱,它们的声音也就相应地混乱。”《史记·乐书》说:“宫声失调就会荒乱,国君因此骄横;商声失调就会偏邪,臣下因此败坏;角声失调就会忧愁,百姓因此怨恨;徵声失调就会悲哀,政事因此劳苦;羽声失调就会危急,财物因此匮乏。”《说苑·修文篇》也见此文。〔九〕“雕”字,《太平御览》卷二五、卷五六六引作“凋”。〔一〇〕“雹”字,拾补校作“电”。按:《北史》和《隋书·牛弘传》都引用刘歆《钟律书》“春宫秋律”以下八句。〔一一〕“识”字,《太平御览》卷五六五引作“知”。按:《乐记》作“识”。〔一二〕这是《礼记·乐记》中的文字。

○埙〔一〕

    谨按:世本:“暴辛公作埙。〔二〕”诗云:“天之诱民,如埙如篪。〔三〕”埙,烧土为之〔四〕,围五寸半,长三寸半,有四孔,其二通,凡为六孔〔五〕。

  〔一〕 原校:“一作‘埙’者,古今字也。”器案:御览五八一引作“埙,一作‘埙’字也”,在正文“凡为六孔”下。

  〔二〕 汉书律历志注引应劭、广韵二十二元、文选长笛赋注,俱引世本此文,御览五八一引较详,具见后文。

  〔三〕 大雅板作“天之牖民,如埙如篪”,此毛、鲁之异。

  〔四〕 拾补据书钞引校原句“烧土也”为“烧土为之也”。按:卢所据见陈本书钞一一一,孔本作“三礼投壶图云:‘埙,烧土为之,雅埙如土,大如鸡子也。’”与应氏文不合,且亦非引风俗通也。寻御览五八一引作“烧土为也”,今参酌御览同卷引乐书及宋书乐志定为“烧土为之”。

  〔五〕 御览五八一:“世本曰:‘ 埙,暴新公所造。’亦不知何人,周畿内有暴国,岂其时人乎?本作‘埙’,围五寸半,长三寸半,凡六孔。宋均注云:‘暴公国(当作“周”)平王诸侯也。’” 又引乐书:“埙者,喧也,周平王时暴辛公烧土为之。 ”案宋书乐志一:“八音,三曰土,土,埙也。世本云:‘暴新公所造。’亦不知何代人也。周畿内有暴国,岂其时人乎?烧土为之,大如鹅卵,锐上平底,形似称锤,六孔。尔雅云:‘大者曰嘂,嘂音叫。小者如鸡子。’”诗疏引古史考,以为“古者,埙篪尚矣,周幽王时,暴辛公善埙,苏成公善篪,记者以为作,谬矣。” 是谯周以暴辛公为周幽王时人,并埙亦非其所作,直好之耳。

○笙

    谨按:世本:“随作笙。〔一〕”长四寸,十二簧,像凤之身,正月之音也,物生故谓之笙〔二〕。诗云:“我有嘉宾,鼓瑟吹笙。〔三〕”大笙谓之●,小者〔四〕谓之和〔五〕。

  〔一〕 汉书律历志注引应劭注、书钞一一0、类聚四四、初学记十六、通志乐略、路史后纪二注,俱引世本此文,宋均注:“随,女娲臣也。” 礼记明堂位:“女娲氏之笙簧。”

  〔二〕 说文:“笙,十三簧,象凤之身也。笙,正月之音,物生,故谓之笙。大者谓之巢,小者谓之和。”白虎通礼乐篇:“笙者,太簇之气,象万物之生,故曰笙,有七政之节焉,有六合之和焉,天下乐之,故谓之笙。”释名释乐器:“笙,生也,竹之贯匏,象物贯地而生也,以匏为之,故曰匏也。”初学记十六、御览五八一引邯郸绰五经析疑:“夫笙者,法万物始生,导达阴阳之气,故有长短,黄钟为始,象法凤皇。”器谨案:古书言笙者,皆云小者十三簧,书钞一一0引三礼图:“雅笙,簧十三,上六下七。”此即白虎通所谓“有七政之节,六合之和”之说也,此作 “十二簧”,非,当据改正。

  〔三〕 小雅鹿鸣文。

  〔四〕 吴本“者”作“笙”。

  〔五〕 钟本“和”下有“也”字。尔雅释乐:“大笙谓之巢,小者谓之和。”释文引孙炎云:“巢,高也,言其声高;和,应和于笙。”李巡云:“小者,声少音出和也。”御览五八一引舍人云:“ 大笙音声众而高也,小者音相和也。”

译○埙〔一〕 谨按:《世本》说:“暴辛公制作了埙。〔二〕”《诗经》说:“上天诱导百姓,就像埙和篪一样。〔三〕”埙是烧土制成的〔四〕,周长五寸半,长三寸半,有四个孔,其中两个孔相通,总共是六孔〔五〕。〔一〕原校说:“‘一作埙’是古今字的不同写法。”器谨按:《太平御览》卷五八一引作“埙,一作‘埙’字也”,置于正文“凡为六孔”之后。〔二〕《汉书·律历志》注引应劭、《广韵》二十二元、《文选·长笛赋》注,都引用《世本》这段文字。《太平御览》卷五八一所引较为详细,见后文。〔三〕《大雅·板》作“天之牖民,如埙如篪”,这是毛传与鲁诗的不同。〔四〕拾补根据《书钞》所引文字,把原句“烧土也”校改为“烧土为之也”。按:卢氏所依据的是陈本《书钞》卷一一一,孔本作:“《三礼投壶图》说:‘埙,烧土制成;雅埙像土,大小如鸡蛋。’”这与应劭的文字不合,而且也不是引用《风俗通》。查《太平御览》卷五八一引作“烧土为也”,现在参照同卷所引《乐书》和《宋书·乐志》,定为“烧土为之”。〔五〕《太平御览》卷五八一说:“《世本》说:‘埙,是暴新公制作的。’也不知道暴新公是什么人。周王畿内有暴国,难道他是当时的人吗?原书作‘埙’,周长五寸半,长三寸半,共六孔。宋均注说:‘暴公国(应作“周”)是周平王的诸侯。’”《太平御览》又引用《乐书》说:“埙,就是喧,周平王时暴辛公烧土制成。”按:《宋书·乐志》卷一说:“八音中,第三类是土;土制乐器就是埙。《世本》说:‘暴新公制作的。’也不知道他是哪一代的人。周王畿内有暴国,难道他是当时的人吗?埙由土烧制而成,大如鹅卵,上尖底平,形状像秤锤,有六孔。《尔雅》说:‘大的叫嘂,嘂音叫;小的像鸡蛋。’”《诗经》疏引《古史考》,认为:“古代埙和篪已经存在很久了。周幽王时,暴辛公擅长埙,苏成公擅长篪,记载者说他们制作了埙和篪,是错误的。”由此可见,谯周认为暴辛公是周幽王时人,埙也不是他制作的,只是他喜爱埙而已。○笙 谨按:《世本》说:“随制作了笙。〔一〕”笙长四寸,有十二簧,形状像凤凰的身体,是正月的音调。万物在此时开始生长,所以叫作“笙”〔二〕。《诗经》说:“我有美好的宾客,鼓瑟吹笙。〔三〕”大笙称为●,小笙〔四〕称为“和”〔五〕。〔一〕《汉书·律历志》注引应劭注、《书钞》卷一一〇、《艺文类聚》卷四四、《初学记》卷十六、《通志·乐略》以及《路史·后纪》卷二注,都引用《世本》这句话。宋均注说:“随是女娲的臣子。”《礼记·明堂位》说:“女娲氏的笙簧。” 〔二〕《说文》说:“笙有十三簧,形状像凤凰的身体。笙是正月的音调,万物生长,所以叫作笙。大的叫巢,小的叫和。”《白虎通·礼乐篇》说:“笙,是太簇之气的表现,象征万物生长,所以称为笙;它包含七政的节律,也包含六合的和谐,天下人都喜爱这种音乐,所以叫作笙。”《释名·释乐器》说:“笙就是生的意思,竹管贯穿匏瓜,象征万物贯穿大地而生长。因为用匏制成,所以又叫匏。”《初学记》卷十六、《太平御览》卷五八一引邯郸绰《五经析疑》说:“笙这种乐器,取法于万物开始生长,疏导阴阳之气,所以管有长有短,以黄钟为开始,取法于凤凰。”器谨按:古书谈到笙,都说小笙有十三簧。《书钞》卷一一〇引《三礼图》说:“雅笙有十三簧,上六下七。”这正是《白虎通》所谓“有七政之节,六合之和”的说法。这里写作“十二簧”不对,应当据此改正。〔三〕这是《小雅·鹿鸣》中的文字。〔四〕吴本“者”字作“笙”。〔五〕钟本在“和”字下面有“也”字。《尔雅·释乐》说:“大笙叫巢,小笙叫和。”《释文》引孙炎说:“巢是高的意思,是说它的声音高;和是与笙声相应和的意思。”李巡说:“小笙的声音较少,发出的音能够与笙声相和。”《太平御览》卷五八一引舍人说:“大笙的声音繁多而高亢,小笙的声音彼此相和。”

○鼓

    谨按:易称:“鼓之以雷霆,圣人则之。〔一〕” 不知谁所作也〔二〕。鼓者,郭也,春分之音也,万物郭皮甲而出〔三〕,故谓之鼓〔四〕。周礼六鼓〔五〕:雷鼓八面〔六〕,路鼓四面〔七〕,睾鼓、晋鼓皆二面〔八〕。诗云:“击鼓其镗。〔九〕”论语:“小子鸣鼓而攻之,可也。〔一0〕”

  〔一〕 系辞上文。

  〔二〕 宋书乐志一、初学记十六、御览五八二引“作”作“造”。通志乐略引世本:“夷作鼓。”

  〔三〕 初学记引无“皮”字。

  〔四〕 初学记引“鼓者,郭也”至 “故谓之鼓”,在“易称‘鼓之以雷霆’”之前。白帖十八、书林事类韵会五四引作“鼓者,春分之音,以助万物发生”。说文:“鼓,郭也,春分之音,万物郭皮甲而出,故谓之鼓。”释名释音乐:“鼓,郭也,张皮以冒之,其中空也。”白虎通礼乐篇:“鼓,震音,烦气也,万物愤懑,震而出,雷以动之,温以暖之,风以散之,雨以濡之,奋至德之声,感和平之气也。同声相应,同气相求,神明报应,天地佑之,其本乃在万物之始耶,故谓之鼓也。”汉书律历志注,师古曰:“鼓者,郭也,言郭张皮而为之也。”

  〔五〕 周礼地官鼓人:“掌教六鼓。”

  〔六〕 鼓人:“以雷鼓鼓神祀。” 郑注:“雷鼓八面。”说文鼓下引周礼:“六鼓,雷鼓八面。”文选东京赋薛综注、宋书乐志、魏书礼志崔逸说并同,大司乐先郑注以为“雷鼓六面”,与此异。

  〔七〕 鼓人:“以路鼓鼓鬼享。” 注:“路鼓,四面鼓也。”说文引周礼:“路鼓四面。 ”宋志:“四面者路鼓。”大司乐先郑注以为“路鼓两面”,与此异。

  〔八〕 鼓人:“以鼛鼓鼓役事,以晋鼓鼓金奏。”说文引周礼:“

鼖鼓、皋鼓、晋鼓皆两面。”“皋 ”通作“睾”,俱为“鼛”之借字。鼓人疏云:“案韗人为皋陶,有晋鼓、鼖鼓、皋鼓,三者非祭祀之鼓,皆两面,则路鼓祭宗庙,宜四面,灵鼓祭地祗,尊于宗庙,宜六面,雷鼓祀天神,又尊于地祗,宜八面。”考工记韗人疏云:“以六鼓差之者,鼓人‘雷鼓祀天,灵鼓祭地,路鼓享鬼’,下二鼓,据鼓人‘鼖鼓鼓军事,皋鼓鼓役事’,惟此鼓经不言其名,五鼓已配讫,惟有晋鼓当此鼓可知。故引贾侍中云:‘晋鼓大而短近晋鼓也。’此后郑所解也。”器谨案:应氏此文,全本许氏说文解字,应据补“灵鼓六面,鼖鼓二面”之文,以足六鼓之数,今本疑出后人臆删。

  〔九〕 邶风击鼓文。

  〔一0〕先进文。

译○鼓 谨按:《易经》说:“用雷霆来击鼓,圣人从中取法。〔一〕”不知道鼓是谁制作的〔二〕。鼓,就是郭,是春分的音调。万物冲破外壳和甲壳而出〔三〕,所以叫作鼓〔四〕。《周礼》记载六种鼓〔五〕:雷鼓有八面〔六〕,路鼓有四面〔七〕,睾鼓和晋鼓都有两面〔八〕。《诗经》说:“击鼓声镗镗。〔九〕”《论语》说:“弟子们鸣鼓攻击他,是可以的。〔一〇〕” 〔一〕这是《系辞上》中的文字。〔二〕《宋书·乐志》卷一、《初学记》卷十六、《太平御览》卷五八二所引“作”字作“造”。《通志·乐略》引《世本》说:“夷制作了鼓。” 〔三〕《初学记》引文没有“皮”字。〔四〕《初学记》所引从“鼓者,郭也”到“故谓之鼓”,放在“《易经》说‘鼓之以雷霆’”之前。《白帖》卷十八、《书林事类韵会》卷五四引作:“鼓,就是春分的音调,用来帮助万物生长。”《说文》说:“鼓,就是郭,是春分的音调;万物冲破外壳和甲壳而出,所以叫作鼓。”《释名·释音乐》说:“鼓,就是郭,把皮张开蒙在外面,里面是空的。”《白虎通·礼乐篇》说:“鼓,是震动的声音,也是烦动之气。万物郁结不舒,受到震动便出来;雷使它发动,温气使它温暖,风使它舒散,雨使它滋润。它振发至德之声,感应和平之气。同声相应,同气相求,神明给予应验,天地加以保佑;它的根本就在万物开始的时候,所以叫作鼓。”《汉书·律历志》注中,颜师古说:“鼓,就是郭,意思是把皮张开制成鼓。” 〔五〕《周礼·地官·鼓人》说:“掌管教习六种鼓。” 〔六〕《鼓人》说:“用雷鼓击奏,以祭祀神灵。”郑玄注说:“雷鼓有八面。”《说文》“鼓”字下引《周礼》说:“六鼓中,雷鼓有八面。”《文选·东京赋》薛综注、《宋书·乐志》和《魏书·礼志》崔逸的说法都相同;《大司乐》先郑注认为“雷鼓有六面”,与这里不同。〔七〕《鼓人》说:“用路鼓击奏,以享祀鬼神。”注说:“路鼓,是有四面的鼓。”《说文》引《周礼》说:“路鼓有四面。”《宋书·乐志》说:“四面的就是路鼓。”《大司乐》先郑注认为“路鼓有两面”,与这里不同。〔八〕《鼓人》说:“用鼛鼓击奏,以处理劳役之事;用晋鼓击奏,以配合金奏。”《说文》引《周礼》说:“ 鼖鼓、皋鼓、晋鼓都有两面。”“皋”通作“睾”,这些字都是“鼛”的借字。《鼓人》疏说:“考察韗人的记载,有晋鼓、鼖鼓、皋鼓三种,这三种都不是祭祀用鼓,都有两面。这样说来,路鼓用于祭祀宗庙,应当有四面;灵鼓用于祭祀地神,比宗庙更尊贵,应当有六面;雷鼓用于祭祀天神,又比地神更尊贵,应当有八面。”《考工记·韗人》疏说:“按照六鼓的等级来考察,《鼓人》说雷鼓用于祭祀天神,灵鼓用于祭祀地神,路鼓用于享祀鬼神;下面两种鼓,根据《鼓人》所说,一种是鼖鼓,用于军事,另一种是皋鼓,用于劳役。只有这面鼓经文没有说出名称,前面五鼓已经配完,剩下的只能知道是晋鼓。因此引用贾侍中的话说:‘晋鼓大而短,大概就是晋鼓。’这是后郑的解释。”器谨按:应劭这段文字完全依据许慎《说文解字》,应当补入“灵鼓六面,鼖鼓二面”的文字,才能补足六鼓之数。今本疑心是后人擅自删去的。〔九〕这是《邶风·击鼓》中的文字。〔一〇〕这是《先进》中的文字。

○管

    谨按:诗云:“嘒嘒管声。〔一〕”“萧管备举。〔二〕”礼乐记:“管,漆竹长一尺,六孔,十二月之音也。象〔三〕物贯地而牙,故谓之管。〔四〕”尚书大传〔五〕:“舜之时〔六〕,西王母来献其白玉琯。〔七〕”昔章帝时〔八〕,零陵文学奚景〔九〕,于冷道〔一0〕舜祠〔一一〕下得生〔一二〕白玉管〔一三〕,知古以玉为管,后乃易之以竹〔一四〕耳。夫以玉作音,故神人和,凤皇仪也〔一五〕。

  〔一〕 商颂那文。

  〔二〕 周颂有瞽文。

  〔三〕 “象”字原无,今据书钞一一二、御览五八0引补。

  〔四〕 汉书律历志注,孟康曰:“ 礼乐器记:‘管,漆竹长一尺,六孔。’”器谨案:乐器即今本礼记乐记篇佚文,而孟康犹得见之也。汉书艺文志六艺略礼类:“乐记二十三篇。”礼记乐记正义曰:“

此于别录属乐记,盖十一篇合为一篇,谓有乐本,有乐论,有乐施,有乐言,有乐礼,有乐情,有乐化,有乐象,有宾牟贾,有师乙,有魏文侯,今虽合此,略有分焉。十一篇入礼记,在礼记前也。至刘向为别录时,更载所入乐记十一篇,又载余十二篇,总为二十三篇也。别录十一篇下次奏乐第十二,乐器第十三,乐作第十四,意始第十五,乐穆第十六,说律第十七,季札第十八,乐道第十九,乐义第二十,昭本第二十一,招颂第二十二,窦公第二十三,是也。”又案:说文:“管如篪,六孔,十二月之音,物开地牙,故谓之管。”宋书乐志、御览五八0引蔡邕月令章句: “管者,形长一尺,围寸,有六孔,无底,其器今亡。 ”广雅释乐:“管,象●,长尺,围寸,六孔,无底。 ”尔雅释乐郭注:“管,长尺,围寸,并漆之,有底,贾氏以为如篪,六孔。”

  〔五〕 宋本、仿元本“传”误“傅 ”。

  〔六〕 五色线下引作“武帝时”,误。

  〔七〕 汉志注,孟康曰:“尚书大传:‘西王母来献白玉琯。’”说文竹部琯下曰:“古者管以玉(从段校),舜之时,西王母来献其白琯。” 大戴礼记少闲篇:“西王母献白玉琯。”

  〔八〕 大戴记注作“明帝时”,误。

  〔九〕 初学记十五引“文学”作“ 太守”,文选闲居赋注引“景”下有“仲”字,五色线引作“零陵人文子景”,俱误。太平广记二0三、苏轼送刘寺丞赴余姚诗施注引不误。此用说文,详下。

  〔一0〕汉书地理志上泠道,注:“ 应卲曰:‘泠水出丹阳宛陵西,北入江。’”

  〔一一〕水经湘水注:“九疑山之东北,泠道县界,又有舜庙。”

  〔一二〕初学记、太平广记、路史余论九、苏诗施注引“生”作“笙”,说文、宋书乐志亦作“笙”,当据改。汉志孟注、大戴记卢注俱无“笙” 字。

  〔一三〕初学记、五色线引“管”作 “琯”,下同。说文、宋志、孟康、卢辩俱作“琯”。开元占经一一三引异苑:“零陵文学奚景,于舜祠下得玉管一,即西王母所献玉琯也。”

  〔一四〕“竹”,太平广记有“为琯 ”二字。

  〔一五〕郎本“皇”作“凰”,后起字。说文:“前零陵文学姓奚,于泠道舜祠下,得笙白玉琯。夫以玉作音,故神人以和,凤皇来仪也。”隋书律历志上引萧吉乐谱云:“汉章帝时,零陵文学史奚景,于泠道县舜庙下,得玉律度为此尺。”

译○管 谨按:《诗经》说:“管乐声嘒嘒。〔一〕”“箫和管都齐备地演奏。〔二〕”《礼记·乐记》说:“管是涂漆的竹管,长一尺,有六孔,是十二月的音调。它象征万物贯穿大地而出芽,所以叫作管。〔三〕〔四〕”《尚书大传》〔五〕说:“舜的时候〔六〕,西王母来进献白玉管。〔七〕”过去汉章帝时,零陵文学奚景〔九〕在泠道〔一〇〕舜祠〔一一〕下面得到一支生长出来的〔一二〕白玉管〔一三〕,由此可知,古代曾经用玉制作管,后来才改用竹子〔一四〕。用玉制作乐器来发声,所以神人与之和谐,凤凰也来仪舞〔一五〕。〔一〕这是《商颂·那》中的文字。〔二〕这是《周颂·有瞽》中的文字。〔三〕“象”字原本缺失,今据《书钞》卷一一二、《太平御览》卷五八〇所引补入。〔四〕《汉书·律历志》注中,孟康说:“《礼乐器记》说:‘管是涂漆的竹管,长一尺,有六孔。’”器谨按:这里的《乐器》就是今本《礼记·乐记》篇中已经散佚的文字,孟康当时还能够看到它。《汉书·艺文志》六艺略礼类说:“《乐记》二十三篇。”《礼记·乐记》正义说:“ 这篇文献在《别录》中归入《乐记》,大概是把十一篇合成一篇,分别称为《乐本》《乐论》《乐施》《乐言》《乐礼》《乐情》《乐化》《乐象》《宾牟贾》《师乙》《魏文侯》。现在虽然合在一起,但大略仍有分别。这十一篇收入《礼记》,在《礼记》成书以前。到刘向编《别录》时,又记载收入《礼记》的《乐记》十一篇,并记载其余十二篇,总共为二十三篇。《别录》所列十一篇之后,依次是《奏乐》第十二、《乐器》第十三、《乐作》第十四、《意始》第十五、《乐穆》第十六、《说律》第十七、《季札》第十八、《乐道》第十九、《乐义》第二十、《昭本》第二十一、《招颂》第二十二、《窦公》第二十三,就是这样。”又按:《说文》说:“管像篪,有六孔,是十二月的音调;万物破土发芽,所以叫作管。”《宋书·乐志》和《太平御览》卷五八〇引蔡邕《月令章句》说:“管的形状长一尺,周长一寸,有六孔,没有底;这种乐器如今已经失传。”《广雅·释乐》说:“管,形状像●,长一尺,周长一寸,有六孔,没有底。”《尔雅·释乐》郭璞注说:“管长一尺,周长一寸,全部涂漆,有底;贾氏认为它像篪,有六孔。” 〔五〕宋本、仿元本把“传”误作“傅”。〔六〕《五色线》引作“武帝时”,是错误的。〔七〕《汉书》注中,孟康说:“《尚书大传》说:‘西王母来进献白玉管。’”《说文》“竹”部“琯”字下说:“古代用玉制作管(据段玉裁校补),舜的时候,西王母来进献她的白玉管。”《大戴礼记·少闲篇》说:“西王母进献白玉管。” 〔八〕《大戴记》注作“明帝时”,是错误的。〔九〕《初学记》卷十五把“文学”引作“太守”,《文选·闲居赋》注在“景”字下多了“仲”字,《五色线》引作“零陵人文子景”,这些都错了。《太平广记》卷二〇三和苏轼《送刘寺丞赴余姚诗》施注所引没有错误。这里采用《说文》的记载,详见下文。〔一〇〕《汉书·地理志上》记作泠道,注说:“应劭说:‘泠水从丹阳郡宛陵县西面流出,向北注入长江。’” 〔一一〕《水经·湘水注》说:“九疑山的东北面,在泠道县境内,那里还有舜庙。” 〔一二〕《初学记》《太平广记》《路史·余论》卷九以及苏轼诗的施注都把“生”引作“笙”,《说文》《宋书·乐志》也作“笙”,应当据此改正。《汉书》孟康注和《大戴记》卢辩注都没有“笙”字。〔一三〕《初学记》《五色线》把“管”引作“琯”,下文同。《说文》《宋书·乐志》、孟康、卢辩都作“琯”。《开元占经》卷一一三引《异苑》说:“零陵文学奚景在舜祠下面得到一支玉管,就是西王母所进献的玉琯。” 〔一四〕“竹”字,《太平广记》有“为琯”二字。〔一五〕郎本把“皇”作“凰”,这是后起的字。《说文》说:“前代零陵文学姓奚,在泠道舜祠下面得到一支笙和白玉管。用玉制作乐器来发声,所以神人与之和谐,凤凰来仪舞。”《隋书·律历志上》引萧吉《乐谱》说:“汉章帝时,零陵文学史奚景在泠道县舜庙下面得到玉制律管,便以此制成这种尺。”

○瑟谨按:世本:“宓羲作瑟,长八尺一寸〔一〕,四十五弦。”黄帝书:“泰帝使素女鼓瑟而悲〔二〕,帝禁不止,故破其瑟为二十五弦。〔三〕”春秋:“师旷为晋平公奏清征〔四〕之音,有玄鹤二八,从南方来,进〔五〕于廊门之危〔六〕,再奏之而成列,三奏之则延鵛〔七〕舒翼而舞〔八〕,音中宫商,声闻于天。平公大说,坐者皆喜,平公提觞而起,为师旷寿,反坐而问曰:‘音莫悲于清征乎?〔九〕’师旷曰:‘不如清角。〔一0〕’平公曰:‘清角可得闻乎?’师旷曰: ‘不可。昔黄帝驾象车〔一一〕,六交龙〔一二〕,毕方并辖〔一三〕,蚩尤居前〔一四〕,风伯进扫,雨师洒道〔一五〕,虎狼〔一六〕在后,虫蛇伏地〔一七〕,大合鬼神于太山之上〔一八〕,作为清角〔一九〕;今主君〔二0〕德薄,不足以听之,听之,将恐有败。’平公曰:‘寡人老矣,所好者音也,愿遂闻之。’师旷不得已而鼓之,一奏之,有云从西北起,再奏之,暴风亟至,大雨沣沛,裂帷幕,破俎豆,堕廊瓦,坐者散走〔二一〕,平公恐惧,伏于室侧〔二二〕,身遂疾痛〔二三〕,晋国大旱,赤地三年〔二四〕。故曰:不务德〔二五〕治而好五音,则穷身之事也。〔二六〕”今瑟长五尺五寸,非正器也〔二七〕。〔一〕 原无“瑟长”二字,今据拾补校补。〔二〕 文选张平子思玄赋注引高诱淮南子注:“素女,黄帝时方术之女也。”〔三〕 尔雅释乐疏、广韵七栉、书钞一0九、通志乐略、路史后纪十二注、古今事物考五引世本并云:“庖羲氏作瑟五十弦,黄帝使素女鼓之,哀不自胜,乃破为二十五弦,具二均声。”与此异。史记封禅书:“太帝使素女鼓五十弦瑟,悲,帝禁不止,故破其瑟为二十五弦。”(补武纪及汉书郊祀志同)书钞一0九引帝王世纪:“黄帝损庖羲之瑟为二十五弦,长七尺二寸。”王嘉拾遗记:“黄帝使素女鼓庖羲氏之瑟,满席悲不能已,后破为七尺二寸,二十五弦。”御览五七六引三礼图:“雅瑟长八尺一寸,广二尺八寸,二十三弦,其常用者十九弦,其余四弦,谓之蕃羸也。颂瑟七尺二寸,广尺八寸,二十五弦尽用也。”〔四〕 诸子拔萃“征”误“贞”。〔五〕 “进”,韩非子十过篇、史记乐书、论衡感虚篇、纪妖篇作“集”。〔六〕 “危”原作“扈”,拾补曰:“当作‘危’,韩非作‘垝’。注:‘栋端也。’” 器案:论衡两篇俱作“危”,礼记丧大记:“中屋覆危。”注:“危,栋上也。”〔七〕 “鵛”,拾补校作“颈”,案郎本、钟本、拔萃本作“颈”,韩非、史记、论衡俱作“颈”,“鵛”是俗字。游仙窟注引作“头”。又胡本、拔萃本“颈”下有“而鸣”二字。〔八〕 类聚四四、文选司马彪赠山涛诗注、颜延之曲水诗序注、刘伶酒德颂注引马融琴赋:“昔师旷三奏而神物下降,玄鹤二八,轩舞于庭,何琴德之深哉!”又案:楚辞九叹王注:“师旷鼓瑟,天下玄鹤,皆御明月之珠以舞。”

译○瑟 谨按:《世本》说:“宓羲制作瑟,长八尺一寸〔一〕,有四十五根弦。”《黄帝书》说:“泰帝让素女弹瑟,素女因此悲伤〔二〕,黄帝禁止她再弹却没有制止住,所以把瑟破成两半,改为二十五根弦〔三〕。”《春秋》说:“师旷为晋平公演奏清徵之音〔四〕,有十六只黑鹤从南方飞来,飞到廊门的屋脊上〔五〕〔六〕。师旷再次演奏,黑鹤排列成行;第三次演奏,黑鹤伸长脖颈〔七〕,舒展翅膀起舞〔八〕。乐声合于宫、商二调,声音传到天上。晋平公非常高兴,在座的人都很喜悦。晋平公举起酒杯站起来,为师旷祝寿;随后回到座位上问道:‘还有比清徵更悲哀的声音吗?〔九〕’师旷说:‘不如清角。〔一〇〕’晋平公说:‘清角可以演奏给我听吗?’师旷说:‘不可以。过去黄帝乘坐象车〔一一〕,由六条蛟龙驾车〔一二〕,毕方鸟并列驾车〔一三〕,蚩尤在前面〔一四〕,风伯上前扫路,雨师洒水清道〔一五〕,虎狼〔一六〕跟在后面,虫蛇伏在地上〔一七〕。黄帝在泰山上大规模会集鬼神〔一八〕,创作并演奏清角〔一九〕。如今君王您的德行浅薄,不足以听这种乐曲;听了它,恐怕会遭受败亡。’晋平公说:‘我年老了,所喜爱的就是音乐,希望终于能听到它。’师旷不得已,只好为他演奏。第一遍演奏后,有云从西北方升起;第二遍演奏后,暴风迅速到来,大雨倾盆,撕裂帷幕,打破俎豆,掀落廊屋的瓦片,在座的人四散奔逃〔二一〕。晋平公惊恐万分,伏在屋室旁边〔二二〕,身体于是患病疼痛〔二三〕。晋国发生大旱,赤地三年〔二四〕。所以说:不致力于修养德行、治理国家,却喜好五音,这是使自身陷入困厄的事情。〔二五〕〔二六〕”如今的瑟长五尺五寸,不是古代的正规格乐器〔二七〕。〔一〕原文没有“瑟长”二字,今据拾补校本补入。〔二〕《文选·张平子〈思玄赋〉》注引高诱《淮南子》注说:“素女,是黄帝时代善方术的女子。” 《尔雅·释乐》疏、《广韵》七“栉”、《书钞》卷一〇九、《通志·乐略》、《路史·后纪》卷十二注、《古今事物考》卷五引《世本》都说:“庖羲氏制作瑟,五十根弦;黄帝让素女弹奏,她悲哀得不能自持,于是把瑟分成两件,各有二十五根弦,具备二均的音调。”这与本文所说不同。《史记·封禅书》说:“太帝让素女弹五十弦瑟,她感到悲哀,帝制止她却不能停止,所以把瑟分成二十五弦。”(《补武纪》和《汉书·郊祀志》也相同。)《书钞》卷一〇九引《帝王世纪》说:“黄帝把庖羲的瑟减为二十五弦,长七尺二寸。”王嘉《拾遗记》说:“黄帝让素女弹庖羲氏的瑟,满座的人悲哀不止,后来把它改成七尺二寸、二十五弦。”《御览》卷五七六引《三礼图》说:“雅瑟长八尺一寸,宽二尺八寸,二十三弦;通常使用其中十九弦,另外四弦称为‘蕃羸’。颂瑟长七尺二寸,宽一尺八寸,二十五弦全部使用。” 《诸子拔萃》把“征”误作“贞”。“进”字,《韩非子·十过篇》《史记·乐书》《论衡·感虚篇》《论衡·纪妖篇》都作“集”。“危”字原作“扈”。《拾补》说:“应当作‘危’,《韩非子》作‘垝’。注说:‘指栋的两端。’”按:《论衡》两篇都作“危”。《礼记·丧大记》说:“ 房屋中部覆盖着栋端。”注说:“危,指栋梁的上部。” “鵛”字,《拾补》校改为“颈”。考察郎本、钟本、拔萃本都作“颈”;《韩非子》《史记》《论衡》也都作“颈”,“鵛”是俗字。《游仙窟》注引作“头”。胡本、拔萃本在“颈”字下面还有“而鸣”二字。《类聚》卷四四、《文选·司马彪赠山涛诗》注、《颜延之曲水诗序》注、《刘伶酒德颂》注引《马融琴赋》说:“从前师旷三次演奏,神异之物便降临,二十八只玄鹤在庭院中随着音乐起舞,琴的功德多么深厚啊!”又考察《楚辞·九叹》王逸注说:“师旷弹瑟,天下的玄鹤都衔着明月珠来起舞。”

书钞一0九、初学记十六引韩非子:“师旷鼓琴,有玄鹤御明月珠,在庭中舞。”疑即此事。〔九〕 论衡“音”作“乐”。〔一0〕文选南都赋注引许慎淮南子注:“清角弦急,其声清也。”〔一一〕文选上林赋:“乘镂象。”张揖注:“镂象,象路也,以象牙镂其车辂。”颜延年马赋:“代骖象舆。”注引韩子此文及孔丛子云:“楚昭王以安车象饰,因宰予以遗孔子。”楚辞云:“杂瑶象以为车。”〔一二〕“六”字原无,今据拾补校补。墨子、韩非子、论衡俱有“六”字。驾四马谓之驷,驾六马谓之六。淮南原道篇:“乘云车,六云蜺。”(从王校)齐俗篇:“六骐骥,驷駃騠。”七发:“六驾蛟龙,附从太白。”上林赋:“乘镂象,六玉虬。”甘泉赋:“ 驷苍螭,六素虬。”羽猎赋:“六白虎,载灵舆。”西京赋:“驾雕轸,六骏駮。”皆其证。文选七发李善注:“以蛟龙若马而驾之,其数六也。”墨子、韩非子“ 交”作“蛟”。〔一三〕山海经西山经:“章莪之山,……有鸟焉,其状如鹤,一足,赤文青质而白喙,名曰毕方,其鸣自叫也,见则其邑有讹火。”淮南泛论篇:“木生毕方。”高注:“木之精也,状如鸟,青色赤脚,一足,不食五谷。”文选东京赋薛注:“毕方,父老神也,如鸟两足一翼,常御火,在人家作怪。”扬雄羽猎赋:“蚩尤并毂。”并毂犹言侠毂,公羊哀公四年注:“齐、晋前驱,滕、薛侠毂,鲁、卫骖乘。”又十三年注:“齐、晋前驱,吴、卫骖乘,滕、薛侠毂。”韵会:“侠,并也。”〔一四〕山海经大荒北经:“蚩尤作兵伐黄帝,黄帝乃令应龙攻之冀州之野。应龙畜水,蚩尤请风伯、雨师纵大风雨,黄帝乃下天女曰魃,雨止,遂杀蚩尤。”史记五帝本纪正义引龙鱼河图:“黄帝摄政,有蚩尤兄弟八十一人,并兽身人语,铜头铁额,食沙石子,造立兵仗刀戟大弩,威振天下,诛杀无道不慈仁。万民欲令黄帝行天子事,黄帝以仁义不能禁止蚩尤,乃仰天而叹;天遣玄女下授黄帝兵信神符,制伏蚩尤,帝因使之主兵,以制八方。蚩尤没后,天下复扰乱,黄帝遂画蚩尤形象以威天下,天下咸谓蚩尤不死,八方万邦,皆为弭服。”〔一五〕淮南原道篇:“令雨师洒道,使风伯埽尘。”高诱注:“雨师,毕星也,诗云:‘ 月丽于毕,俾滂沱矣。’风伯,箕星,月丽于箕风扬沙。”〔一六〕“虎狼”下,韩非、论衡纪妖多“在前,鬼神”四字。〔一七〕“虫蛇”,韩非作“腾蛇” ,“伏地”下有“凤皇覆上”四字;论衡有“白云覆上 ”四字。〔一八〕“太山”,韩非作“泰山” ,御览七九引韩子、论衡作“西大山”,王先慎曰:“ 小泰山称东泰山,故泰山为西泰山。”〔一九〕庄子天运篇:“北门成问黄帝曰:‘帝张咸池之乐于洞庭之野,……建之以太清。’”盖即谓清角也。〔二0〕主君注见皇霸篇六国条。〔二一〕“坐”上原有“凡”字,拾补云:“韩无。”识语云:“案‘凡’乃‘瓦’之讹文,当去。”器案:徐校是,今据删。“散”字,郎本误作“败”字。〔二二〕“侧”,大德本误描作“恻 ”。韩非作“伏于廊室之间”。〔二三〕“疾痛”,韩非、淮南子览冥篇、论衡俱作“癃病”。〔二四〕御览七六七引庄子亦载此事。后汉书臧宫传注:“赤地,言在地之物皆尽。”〔二五〕韩非“德”作“听”。〔二六〕以上见韩非子十过篇。〔二七〕尔雅释乐:“大瑟谓之洒。”郭注:“长八尺一寸。”则此长五尺五寸者,岂所谓小瑟者耶。

○磬

    谨按:世本:“毋句作磬。〔一〕”尚书:“豫州锡贡磬错。〔

二〕”诗云:“笙磬同音。〔三〕”论语:“子击磬〔四〕于卫,有荷蒉而过者,曰:‘有心哉!’〔五〕 ”

  〔一〕 礼记明堂位注、山海经海内经注、原本玉篇磬部、初学记十六、御览五七六并引世本此文。初学记又引注曰:“乐录又曰:‘磬,叔所造。’未知孰是。无句,尧臣也。”御览同卷引古史考亦云:“无句,尧时人。”又引世本:“叔所造,不知何代人。”又引通礼义纂:“黄帝使伶伦造磬。”古今事物考五:“皇图要记曰:‘帝喾造钟磬。’通纂曰:‘ 黄帝使伶伦造磬。’”器案:说文亦云:“古者,毋句氏作磬。”礼记明堂位:“叔之离磬。”

  〔二〕 禹贡文。

  〔三〕 小雅鼓钟文。

  〔四〕 大德本、两京本“击磬”二字倒植。

  〔五〕 宪问篇文。

译《书钞》卷一〇九、《初学记》卷十六引《韩非子》说:“师旷弹琴,有玄鹤衔着明月珠,在庭院中起舞。” 恐怕就是这件事。《论衡》把“音”作“乐”。《文选·南都赋》注引许慎《淮南子》注说:“清角弦声急促,声音清越。” 《文选·上林赋》说:“乘坐雕镂的象车。”张揖注说:“镂象,是雕镂的象车,用象牙雕刻车辂。”颜延年《马赋》说:“代替骖马驾象车。”注中引《韩子》本文及《孔丛子》说:“楚昭王把装饰着象的安车托宰予赠给孔子。”《楚辞》说:“杂用美玉和象牙来制作车子。” “六”字原文没有,今据《拾补》校补。《墨子》《韩非子》《论衡》都有“ 六”字。驾四匹马称为“驷”,驾六匹马称为“六”。《淮南子·原道篇》说:“乘云车,驾六条云虹。”(依王念孙校本。)《齐俗篇》说:“驾六匹骐骥,四匹駃騠。”《七发》说:“六驾蛟龙,太白星在旁随从。”《上林赋》说:“乘雕镂的象车,驾六条玉虬。”《甘泉赋》说:“四匹苍螭,六条白虬。”《羽猎赋》说:“六匹白虎,载着灵车。”《西京赋》说:“驾雕饰的车轴,六匹骏马斑驳相间。”这些都是证据。《文选·七发》李善注说:“把蛟龙当作马来驾车,数量是六。”《墨子》《韩非子》把“交”作“蛟”。《山海经·西山经》说:“章莪山……有一种鸟,形状像鹤,只有一只脚,红色斑纹、青色身子、白色嘴,名叫毕方,它的叫声像是在自称;出现时,该地就会发生怪异的火灾。”《淮南子·泛论篇》说:“木中生出毕方。”高诱注说:“它是木之精,形状像鸟,青色,红脚,只有一只脚,不吃五谷。”《文选·东京赋》薛综注说:“毕方是父老之神,像鸟,有两只脚、一只翅膀,经常驾驭火,在人家中作怪。”扬雄《羽猎赋》说:“蚩尤并驾车毂。”‘并毂’就是‘夹在车毂旁’的意思。《公羊传》哀公四年注说:“齐、晋在前驱驰,滕、薛夹在车毂旁,鲁、卫陪乘。”又十三年注说:“齐、晋在前驱驰,吴、卫陪乘,滕、薛夹在车毂旁。”《韵会》说:“侠,就是并列的意思。” 《山海经·大荒北经》说:“蚩尤制造兵器攻打黄帝,黄帝于是命令应龙在冀州的郊野攻击他。应龙蓄积水,蚩尤请风伯、雨师放出大风暴雨,黄帝于是从天上降下女神魃,雨停了,便杀死蚩尤。”《史记·五帝本纪》正义引《龙鱼河图》说:“黄帝摄政时,蚩尤有兄弟八十一人,都长着兽身却能说人话,铜头铁额,以沙石为食,制造刀、戟、大弩等兵器,威势震动天下,诛杀无道而不仁慈。百姓希望黄帝行使天子的职权,黄帝凭仁义不能制止蚩尤,于是仰天叹息;上天派玄女下来,把兵法和神符授给黄帝,使他制服蚩尤。黄帝于是让蚩尤主管兵事,以此控制八方。蚩尤死后,天下又发生扰乱,黄帝便画出蚩尤的形象来威慑天下。天下人都以为蚩尤没有死,八方万国全都因此畏惧而服从。” 《淮南子·原道篇》说:“命令雨师洒水清扫道路,让风伯扫去尘土。”高诱注说:“雨师是毕星。《诗经》说:‘月亮靠近毕星,就会使大雨降下。’风伯是箕星,月亮靠近箕星,就会刮风扬沙。” “虎狼”下面,《韩非子》和《论衡·纪妖篇》大多还有“在前,鬼神”四字。“虫蛇”《韩非子》作“腾蛇”;“伏地”下面有“凤皇覆上”四字,《论衡》有“白云覆上”四字。“太山”《韩非子》作“泰山”;《御览》卷七九引《韩子》《论衡》作“西大山”。王先慎说:“小泰山称为东泰山,所以泰山就是西泰山。” 《庄子·天运篇》说:“北门成问黄帝道:‘帝在洞庭的旷野演奏咸池之乐……以太清作为基础。’”这里大概就是指清角。“主君”的注见《皇霸篇》“六国”条。“坐”字上面原有“凡”字,《拾补》说:“《韩非子》没有。”校语说:“考察‘凡’是‘瓦’的讹字,应当删去。”按:徐氏校改是对的,今据此删去。“散”字,郎本误作“败”字。“侧”字,大德本误写成“恻”。《韩非子》作“伏于廊室之间”。“疾痛”一词,《韩非子》《淮南子·览冥篇》《论衡》都作“癃病”。《御览》卷七六七引《庄子》也记载了这件事。《后汉书·臧宫传》注说:“赤地,是说地上的东西全都没有了。” 《韩非子》把“德”作“听”。以上内容见《韩非子·十过篇》。《尔雅·释乐》说:“大瑟称为洒。”郭璞注说:“长八尺一寸。”那么这里所说长五尺五寸的,难道就是所谓小瑟吗?○磬 谨按:《世本》说:“毋句制作磬。”〔一〕《尚书》说:“豫州进贡磬错。”〔二〕《诗经》说:“笙与磬的声音和谐一致。”〔三〕《论语》说:“孔子在卫国击磬。”〔四〕有个挑着草筐经过的人说:“其中有深意啊!”〔五〕 (续上) 《礼记·明堂位》注、《山海经·海内经》注、《原本玉篇》磬部、《初学记》卷十六、《御览》卷五七六都引《世本》这句话。《初学记》又引注说:“《乐录》又说:‘磬是叔制作的。’不知道哪一种说法正确。无句是尧的臣子。”《御览》同卷引《古史考》也说:“无句,是尧时的人。”又引《世本》说:“叔制作的,不知道是哪个时代的人。”又引《通礼义纂》说:“黄帝让伶伦制作磬。”《古今事物考》卷五说:“《皇图要记》说:‘帝喾制作钟和磬。’《通纂》说:‘黄帝让伶伦制作磬。’”按:《说文解字》也说:“古时候,毋句氏制作磬。”《礼记·明堂位》说:“叔的离磬。” 《禹贡》的文字。《小雅·鼓钟》的文字。大德本、两京本把“击磬”二字倒置了。《宪问篇》的文字。

○钟

    谨按:世本:“垂作钟。〔一〕”秋分之音也〔二〕。诗:“鼓钟于宫,声闻于外。〔三〕”论语云:“ 乐云乐云,钟鼓云乎哉〔四〕?”周景王将铸大钟,单穆公谏曰〔五〕:“夫先王之制钟也,大不出均〔六〕,重不过石,律度量衡,于是乎生,小大器用,于是乎出,故圣人慎之。今王作钟,听之弗及〔七〕,比之不度,钟声〔八〕不可以知和,制度不可以出节,无益于乐,而鲜〔九〕民财,将焉用之?〔一0〕”

  〔一〕 明堂位注、海内经注、广韵二钟、初学记十六并引世本此文。

  〔二〕 说文:“钟,秋分之音,物种成。古者,垂作钟。”初学记十六引五经通义:“钟,秋分之音也。”书钞一0八引五经通义:“

钟者,秋分之气。万物至秋而成,至冬而藏,物之坚成不灭绝莫如金,故金为钟,相继不绝也。”白虎通礼乐篇:“钟之为言动也,阴气用事,万物动成,钟为气用金为声也。”

  〔三〕 小雅白华文。

  〔四〕 阳货篇文。

  〔五〕 “曰”字原无,今补。

  〔六〕 “均”,国语周语下作“钧 ”,韦注:“钧,所以钧音之法也,以木长七尺,有弦系之,以为钧法也。”

  〔七〕 孔本书钞一0八引国语作“ 德之弗反”。

  〔八〕 “声”原作“磬”,拾补依周语校改,今从之。

  〔九〕 鲜读为斯,谓尽也。

  〔一0〕以上见周语中。

○柷

    谨按:礼乐记〔一〕:“柷,漆桶,方画木,方三尺五寸,高尺五寸,中有椎,止其名也〔二〕,用柷止音为节。〔三〕”书曰:“

合止柷敔,笙镛以间。〔四〕”声所以〔五〕五者,系五行也,音所以八者,系八风也〔六〕。传曰:“八音之变,不可胜听也。〔七〕”由〔八〕经五艺六〔九〕,而其枝别叶布,繁华无已也。

  〔一〕 礼乐记有乐器章,前既明之矣,张揖上广雅表:“叔孙通撰置礼记,文不违古。今俗所传三篇尔雅,或言仲尼所增,或言子夏所益,或言叔孙通所补,或言沛郡梁文所考。”然则礼记中不仅乐器一篇取自尔雅也。公羊宣公十二年注:“礼:‘天子造舟,诸侯维舟,大夫方舟,士特舟。’”说文引此四句亦作礼,乃尔雅释水文也。孟子万章下:“帝馆甥于贰室。”赵注云:“礼记:‘妻父曰外舅,谓我舅者,吾谓之甥。’”乃尔雅释亲文也。白虎通三纲六纪篇: “男子先生称兄,后生称弟,女子先生者为姊,后生者为妹。”称礼亲属记,乃尔雅释亲文也。应氏本书此篇后籁条引礼乐记,亦见尔雅释乐也。

  〔二〕 此句:原止作一“上”字,拾补曰:“疑‘止’字,当云‘

止其名也’,文有脱误。”器按:尔雅释乐:“所以鼓柷谓之止。”郭注:“止者,其椎名也。”今从卢校补正。

  〔三〕 说文:“柷,乐木空也,所以止音为节。”周礼小师郑司农注:“柷如漆筒,中有椎。”疏引尚书郑注:“柷,状如漆筒,中有椎,合之者投椎于其中而撞之。”吕氏春秋仲夏纪高注:“柷如漆桶,中有木椎,左右击以节乐。”广雅释乐:“柷象桶,方三尺五寸,深尺八寸,四角有升鼠。”释名释乐器:“柷状如漆桶,柷如物始见柷柷然也。祝,始也,故训柷为始以作乐也。”尔雅释乐郭注:“柷如漆桶,方二尺四寸,深一尺八寸,中有椎柄,连底挏之,令左右击。止者其椎名。”

  〔四〕 益稷文。合谓合人声与乐声。止节谓合始终而言之。

  〔五〕 拾补曰:“御览有‘有’字,下句亦同。”器案:文选张景阳七命注引无“有”字。

  〔六〕 白虎通礼乐篇:“声五音八何?声为本,出于五行;音为末,象八风。故乐记曰: ‘声成文,谓之音;知音而乐之,谓之乐也。’”

  〔七〕 淮南原道篇:“音之数不过五,而五音之变,不可胜听。”与此微异。

  〔八〕 由,通犹。

  〔九〕 汉书艺文志:“歆于是总群书而奏其七略,故有辑略,有六艺略……”师古曰:“ 六艺,六经也。”

译○钟 谨按:《世本》说:“垂制作钟。”〔一〕这是秋分的声音。〔二〕《诗经》说:“在宫中敲钟,声音传到外面。”〔三〕《论语》说:“所谓音乐,所谓音乐,难道只是钟鼓吗?”〔四〕周景王将要铸造大钟,单穆公劝谏说:〔五〕“先王制定钟的制度时,钟的大小不超过一均,重量不超过一石;律、度、量、衡由此产生,各种大小器物的使用制度也由此确定,所以圣人对此十分谨慎。如今大王制作钟,声音听起来达不到应有的标准,拿它与标准相比较也不合尺度;钟声不能由此辨知和谐,制度也不能由此制定节度,既无益于音乐,又将耗尽百姓的财力,要它有什么用呢?”〔一〇〕 《礼记·明堂位》注、《山海经·海内经》注、《广韵》“钟”字条、《初学记》卷十六都引《世本》这句话。《说文解字》说:“钟,是秋分的声音,万物在这时成熟。古时候,垂制作钟。”《初学记》卷十六引《五经通义》说:“钟,是秋分的声音。” 《书钞》卷一〇八引《五经通义》说:“ 钟,是秋分的气。万物到了秋天成熟,到了冬天收藏;万物坚实成熟而不会灭绝的,没有比金属更适合的,所以用金属制作钟,表示相继不断。《白虎通·礼乐篇》说:“‘钟’的意思是发动。阴气开始发挥作用,万物运动而成熟;钟是用来表现这种气的,金属用来发出声音。” 《小雅·白华》的文字。《阳货篇》的文字。“曰”字原文没有,今补入。“均”字,《国语·周语下》作“钧”。韦昭注说:“钧,是用来调和声音的标准。用长七尺的木头系上弦,以此作为调音的标准。” 孔本《书钞》卷一〇八引《国语》作“德之弗反”。“声”字原作“磬”,《拾补》依据《国语》校改,今从其说。“鲜”读作“斯”,意思是耗尽。以上内容见《国语·周语中》。○柷 谨按:《礼乐记》〔一〕说:“柷,是漆制的桶,方形,绘有木纹,边长三尺五寸,高一尺五寸,里面有木槌;‘止’是它的名称。〔二〕用柷停止乐声,以确定节拍。〔三〕”《尚书》说:“ 合奏时敲击柷和敔,笙与镛交替演奏。〔四〕声音之所以有五种,是因为对应五行;音调之所以有八类,是因为对应八风。〔六〕《左传》说:“八音的变化,听也听不完。〔七〕”由五经六艺作为根本,枝条分出,叶子铺展,繁盛没有止境。《礼乐记》中有乐器一章,前面已经说明过了。张揖《上广雅表》说:“叔孙通编撰、设置《礼记》,文字不违背古义。如今世俗流传的三篇《尔雅》,有人说是仲尼增补的,有人说是子夏增益的,有人说是叔孙通补写的,也有人说是沛郡梁文考订的。”这样看来,《礼记》中并不只有乐器一篇取自《尔雅》。《公羊传》宣公十二年注说,《礼》中有“天子造舟,诸侯维舟,大夫方舟,士特舟”四句;《说文解字》引这四句也称作《礼》,其实是《尔雅·释水》的文字。《孟子·万章下》说“帝馆甥于贰室”,赵岐注说《礼记》中有“妻子的父亲称外舅,称我为舅的人,我称他为甥”,其实是《尔雅·释亲》的文字。《白虎通·三纲六纪篇》说:“男子先出生的称兄,后出生的称弟;女子先出生的称姊,后出生的称妹。”它说是《礼·亲属记》,其实也是《尔雅·释亲》的文字。应劭本书这一篇后面的“籁”条引用《礼乐记》,也见于《尔雅·释乐》。这句话原文只有一个“上”字。《拾补》说:“怀疑应当有‘止’字,应作‘止其名也’,文字有脱漏错误。” 按:《尔雅·释乐》说:“用来敲柷的东西称为止。”郭璞注说:“止,是木槌的名称。”现在依照卢氏校本补正。《说文解字》说:“柷,是中空的乐器木器,用来停止声音、确定节拍。”《周礼·小师》郑司农注说:“柷像漆筒。”疏引郑玄《尚书》注说:“柷的形状像漆筒,里面有木槌;合奏时把木槌投入其中撞击。”《吕氏春秋·仲夏纪》高诱注说:“柷像漆桶,里面有木槌,左右敲击来调节音乐。”《广雅·释乐》说:“柷像桶,方三尺五寸,深一尺八寸,四角有升鼠。”《释名·释乐器》说:“柷的形状像漆桶;‘柷’是事物开始出现时发出的柷柷声。‘祝’就是开始,所以训释‘柷’为开始,用它来开始奏乐。”《尔雅·释乐》郭璞注说:“柷像漆桶,方二尺四寸,深一尺八寸,里面有带柄的木槌,连接着底部,来回推动它,使木槌左右撞击;止是木槌的名称。” 《益稷》的文字。“合”是指把人的声音和乐器的声音合在一起。“止节”是从开始和结束两方面来说的。《拾补》说:“《御览》有‘有’字,下一句也同样有。”按:《文选·张景阳七命》注引文没有“有”字。〔六〕《白虎通·礼乐篇》说:“声音为什么有五声、八音?声是根本,出自五行;音是末端,象征八风。所以《乐记》说:‘声音形成文理,叫作音;懂得音并且以之为乐,叫作乐。’” 〔七〕《淮南子·原道篇》说:“音的数目不过五种,但五音的变化,却多得听不尽。”这和这里的说法略有不同。〔八〕“由”通“犹”。〔九〕《汉书·艺文志》说:“刘歆于是总括群书,奏上《七略》,所以有《辑略》,有《六艺略》……”颜师古说:“六艺,就是六经。”

○琴谨按:世本:“神农作琴。〔一〕”尚书:“舜弹五弦之琴,歌南风之诗,而天下治。〔二〕”诗云:“ 我有嘉宾,鼓瑟鼓琴。〔三〕”雅琴者,乐之统也〔四〕,与八音并行〔五〕,然君子所常御者,琴最亲密〔六〕,不离于身,非必陈设于宗庙乡党,非若钟鼓罗列于虡悬也〔七〕,虽在穷阎陋巷,深山幽谷,犹不失琴,以为琴之大小得中,而声音和,大声不喧哗而流漫〔八〕,小声不湮灭而不闻,〔九〕适足以和人意气,感人〔一0〕善心〔一一〕。故琴之为言禁也,雅之为言正也,言君子守正以自禁也〔一二〕。夫以正雅之声,动感正意,故善心胜,邪恶禁;是以古之圣人君子,慎所以自感,因邪禁之适,故近之闲居,则为从容以致思焉〔一三〕,如有所穷困,其道闭塞,不得施行,及有所通达而用事,则着之于琴,以杼〔一四〕其意,以示后人;其道行和乐而作者,命其曲曰畅〔一五〕,畅者,言其道之美畅,犹不敢自安,不骄不溢,好礼不〔一六〕以畅其意也〔一七〕;其遇〔一八〕闭塞,忧愁而作者,命其曲曰操,操者,言遇灾遭害,困厄穷迫,虽怨恨失意,犹守礼义,不惧不慑,乐道而不失其操者也〔一九〕。伯子牙方鼓琴,钟子期听之,而意在高山,子期曰:“善哉乎,巍巍若太山!”顷〔二0〕之间而意在流水,钟子又曰:“善哉乎,汤汤若江、河!”子期死,伯牙破琴绝弦,终身不复鼓,以为世无足为音者也〔二一〕。今琴长四尺五寸,法四时五行也;七弦者,法七星也〔二二〕。〔一〕 史记乐书正义、初学记十六、乐府诗集五七并引世本此文。说文:“琴,神农所作。”御览五七七、路史后纪三注引扬雄琴清英,初学记十六、御览五七九、路史后纪三注引桓谭新论,书钞一0九引傅玄琴赋序,并以为神农作。〔二〕 陈寿祺尚书大传定本云:“ 尚书无此文,盖出书传。”皮锡瑞疏证曰:“礼记乐记:‘昔者,舜作五弦之琴以歌南风。’注:‘南风,长养之风也,以言父母之长养己,其辞未闻也。’正义:‘案圣证论引尸子及家语难郑云:昔者,舜弹五弦之琴,其辞曰:南风之薰兮,可以解吾民之愠兮,南风之时兮,可以阜吾民之财兮。郑云其辞未闻,失其义也。’今案马昭云:‘家语,王肃所增加,非郑所见;又尸子杂说,不可取证正经,故言未闻也。’”今案:乐府诗集五七引扬雄琴清英:“ 舜弹五弦之琴而天下化。”应说义又本此。〔三〕 小雅鹿鸣文。〔四〕 拾补曰:“‘雅’,初学记(十六)、类聚(四四)引无,案当有。”器案:孔本书钞一0九、御览五七九引亦无“雅”字,又书钞引“ 统”作“纪”。〔五〕 书钞引“并”作“兼”,又引此句下有“由君臣之相得”句,初学记同卷另一条引作“与八音并行,君臣以相御”,类聚作“与八音并行,君臣以相御也”,御览同卷别引作“与八音并行,君臣以相御也”。初学记、御览引此条,俱与“君子所常御”条别行,则应氏原书自有“由君臣之相得”或“君臣以相御”句,承“与八音并行”句下,移录者以与下句“然君子所常御者”相似,遂夺之耳,而不知下句“ 然君子”云云,正紧承上句为言,然犹然则也,拾补以此为“君子所常御”句异文,非是。〔六〕 说苑修文篇:“乐之可密者,琴最宜焉。”〔七〕 拾补云:“此二句御览作‘ 非若钟鼓陈于宗庙,列于□悬也’。”器案:初学记亦与御览同。〔八〕 “喧哗”原作“哗人”,拾补依初学记改作“喧哗”。器案:御览、天中记四二亦作“喧哗”,今据改正。慧琳一切经音义八0引嵇康瑟赋:“不喧哗而流漫。”案:荀子乐论:“乐姚冶以险,则民流僈鄙贱矣。”说苑反质篇:“钟鼓之乐,流漫无穷。”文选嵇康琴赋:“纷●●以流漫。”李周翰注:“涩●、流漫,乱极长远声也。”〔九〕 文选成公子安啸赋注引新论琴道:“大声不振华而流漫,细声不堙灭而不闻。”〔一0〕“人”,拾补云:“初学记 ‘发’。”器案:御览、天中记亦作“发”。〔一一〕御览五七九引大周正乐曰: “琴所以脩身理性,反其天真也,君子所以常御不离于身,非若钟鼓陈于宗庙,列于□悬也。以其大小得中,而声音和,大声不喧哗而流漫,小声不湮灭而不闻,适足以和人意气,感发善心也。”即本风俗通为说。〔一二〕文选长门赋注引七略:“雅琴,琴之言禁也,雅之言正也,君子守正以自禁也。”通典一四四、御览五七七引扬雄琴清英:“昔者,神农造琴,以定神,禁淫嬖,去邪欲,反其真者也。”说文:“

译○琴 谨慎考察:《世本》说:“神农制作了琴。〔一〕”《尚书》说:“舜弹奏五弦琴,歌唱《南风》诗,于是天下得到治理。〔二〕”《诗经》说:“我有美好的宾客,便击瑟弹琴。〔三〕”雅琴是各种乐器的统领〔四〕,和八音并行〔五〕。不过,君子平常所使用的乐器中,琴最为亲近密切〔六〕,不离自身;它不一定要陈列在宗庙和乡党之中,不像钟鼓那样排列在虡架上悬挂〔七〕。即使处在穷困的里巷、偏僻的街道,或深山幽谷之中,也不能没有琴,因为琴的大小适中,声音和谐:大声不喧闹而放纵流散〔八〕,小声不湮没而使人听不见〔九〕,恰好足以调和人的意气,感发人的〔一〇〕善心〔一一〕。所以“琴”的意义就是“禁”,“雅”的意义就是“正”,说的是君子守持正道来约束自己〔一二〕。正雅的声音能够触动、感发正直的意念,因此善心胜过邪恶,邪恶受到禁止。所以古代的圣人、君子,慎重选择用来感发自己的事物;他们借助琴声来禁绝邪念。因而,他们在闲居时,就从容地用琴来思考〔一三〕;如果遭遇困穷、道路闭塞,不能推行自己的道,等到通达而能够任事时,就把这些写入琴曲,用来抒发〔一四〕自己的心意,留给后人。如果自己的道得以推行,心中和乐而作曲,就把曲子命名为“畅”〔一五〕。“畅”是说自己的道美好通达;即便如此,也不敢自我安逸,不骄傲、不放纵,喜好礼义,不以“畅”来放纵自己的心意〔一六〕〔一七〕。如果遭遇道路闭塞,因忧愁而作曲,就把曲子命名为“操”〔一八〕。“操”是说遭逢灾难祸害、困厄穷迫时,即使怨恨、失意,仍然遵守礼义,不恐惧、不畏缩,以乐道为乐而不失其操守〔一九〕。伯牙正在弹琴,钟子期听出了他的心意在于高山,子期说:“好啊!多么巍峨,像泰山一样!”过了一会儿,他的心意转向流水,钟子期又说:“好啊!多么浩荡,像江河一样!”子期死后,伯牙砸破琴、扯断琴弦,终身不再弹琴,认为世上没有值得为之弹奏的人了〔二一〕。现在琴长四尺五寸,是取法四时、五行;有七根弦,是取法七星〔二二〕。〔一〕《史记·乐书正义》、《初学记》卷十六、《乐府诗集》卷五七都引用《世本》的这段话。《说文》说:“琴,是神农制作的。”《太平御览》卷五七七、《路史·后纪》卷三注引扬雄《琴清英》,《初学记》卷十六、《太平御览》卷五七九、《路史·后纪》卷三注引桓谭《新论》,《书钞》卷一〇九引傅玄《琴赋序》,也都认为琴是神农制作的。〔二〕陈寿祺《尚书大传定本》说:“《尚书》中没有这段文字,大概出自《书传》。”皮锡瑞《疏证》说:“《礼记·乐记》说:‘从前舜制作五弦琴来歌唱《南风》。’郑玄注说:‘南风,是使万物生长的风,用来说明父母养育自己;它的歌词没有流传下来。’《正义》说:‘考察《圣证论》引用《尸子》和《孔子家语》来诘难郑玄,说:从前舜弹奏五弦琴,歌词是:“南风熏和啊,可以解除我百姓的忧愁啊;南风适时啊,可以增加我百姓的财产啊。”郑玄说歌词没有流传下来,是失去了其中的意义。’现在考察马昭说:‘《家语》是王肃增益的,并非郑玄所见;而且《尸子》是杂说,不能拿来证明、订正经书,所以郑玄说没有听闻歌词。’”现在考察:《乐府诗集》卷五七引扬雄《琴清英》说:“舜弹奏五弦琴,于是天下受到教化。”应当说这层意思又是以此为本。〔三〕这是《小雅·鹿鸣》的文字。〔四〕《拾补》说:“‘雅’字,《初学记》卷十六、《类聚》卷四四引用时没有。考察文意,应当有这个字。”器案:孔本《书钞》卷一〇九和《太平御览》卷五七九引用时也没有“雅”字;另外,《书钞》引用时把“统”写作“纪”。〔五〕《书钞》引用时把“并”写作“兼”,而且在这句下面还有“由于君臣彼此相得”一句。《初学记》同卷另一条引用作“与八音并行,君臣以相御”,《类聚》作“与八音并行,君臣以相御也”,《太平御览》同卷另引作“与八音并行,君臣以相御也”。《初学记》、《太平御览》引用这条时,都和“君子所常御”一条分行,因此应当是应劭原书本来有“由于君臣之相得”或“君臣以相御”一句,承接“与八音并行”一句。抄录者因为它和下句“然君子所常御者”相近,于是删掉了,却不知道下句“然而君子……”正是紧接上句说的;“然”就是“仍然”的意思。《拾补》把这看作“君子所常御”一句的异文,是不对的。〔六〕《说苑·修文篇》说:“在可以亲近使用的乐器中,琴最为适宜。” 〔七〕《拾补》说:“这两句,《太平御览》作‘不像钟鼓陈列在宗庙,排列在□悬上’。”器案:《初学记》引用时也和《太平御览》相同。〔八〕“喧哗”原本写作“哗人”,《拾补》依据《初学记》改作“喧哗”。器案:《太平御览》、《天中记》卷四二也作“喧哗”,现在据此改正。《慧琳一切经音义》卷八〇引用嵇康《瑟赋》说:“不喧哗而流漫。”考察:《荀子·乐论》说:“音乐妖冶而险邪,百姓就会流荡、轻薄、卑贱。”《说苑·反质篇》说:“钟鼓的音乐,流荡放纵而没有止境。”《文选·嵇康琴赋》说:“纷●●而流漫。”李周翰注说:“涩●、流漫,是纷乱至极而绵延悠长的声音。” 〔九〕《文选·成公子安啸赋》注引用《新论·琴道》说:“大声不振华而流漫,细声不湮灭而使人听不见。” 〔一〇〕“人”字,《拾补》说:“《初学记》作‘发’。”器案:《太平御览》、《天中记》也作“发”。〔一一〕《太平御览》卷五七九引用《大周正乐》说:“琴是用来修养身心、调理性情、恢复人的天然本真的;君子平常使用它,不让它离身,不像钟鼓那样陈列在宗庙,排列在□悬上。因为琴的大小适中,声音和谐,大声不喧闹而流漫,小声不湮灭而使人听不见,恰好足以调和人的意气,感发善心。”这段话就是以《风俗通》为依据来说明的。〔一二〕《文选·长门赋》注引用《七略》说:“雅琴,‘琴’的意义是禁,‘雅’的意义是正;君子守持正道来约束自己。”《通典》卷一四四、《太平御览》卷五七七引用扬雄《琴清英》说:“从前神农制作琴,是用来安定精神、禁止淫逸宠爱、去除邪恶欲望、恢复人的本真的。”《说文》说:“琴,就是禁。”《白虎通·礼乐篇》说:“琴,就是禁,用来禁止淫邪,端正人的心。”《玉篇》卷十六引用桓谭《新论》说:“琴是神农制作的。‘琴’的意义是禁,君子守持它来约束自己。”《广雅·释诂》说:“琴,就是禁。”《乐府诗集》卷五七《琴曲歌辞》说:“琴,是先王用来修养身心、调理性情、禁止邪恶、防止淫乱的。因此君子没有特殊缘故,不让琴离开自身。”《唐书·乐志》说:“琴,就是禁,是夏至时的声音;阴气开始发动,用来禁止万物的淫心。” 〔一三〕《后汉书·曹褒传》注引用刘向《别录》说:“君子借助雅琴的适意,所以从容不迫地用来深入思考。”

琴,禁也。”白虎通礼乐篇:“琴者,禁也,所以禁止淫邪,正人心也。”玉篇十六引桓谭新论:“琴,神农造也。琴之言禁也,君子守以自禁也。”广雅释诂:“琴者,禁也。”乐府诗集五七琴曲歌辞:“琴者,先王所以脩身理性,禁邪防淫者也。是故君子无故不去其身。唐书乐志曰:‘琴,禁也,夏至之音,阴气初动,禁物之淫心也。’”〔一三〕后汉书曹褒传注引刘向别录:“君子因雅琴之适,故从容以致思焉。”〔一四〕“杼”,郎本、程本作“舒 ”。拾补曰:“‘抒’同,程本‘舒’,是后人所改。”〔一五〕群书通要丁二引作“凡琴曲和乐而作,名之曰曲”,误。〔一六〕“不”,拾补云:“下脱一字。”识语云:“‘不’因上三‘不’字而长,好礼乐道,本论语‘富而好礼,贫而乐道’,无庸●字。”〔一七〕御览七五九引大周正乐:“ 凡琴曲和乐而作,命之曰畅,畅者,言其道之美畅,从不敢自安也。”即本此文。文选琴赋注、七发注引新论琴道:“尧畅远则兼善天下,无不畅通,故谓之畅。”又引七略:“雅畅第十七。”乐府诗集五七引琴论:“ 和乐而作,命之曰畅,言达则兼济天下,而美畅其道也。”〔一八〕史记宋微子世家集解引“遇 ”作“道”,别录亦作“道”。〔一九〕史记宋世家集解“失”作“ 改”。曾慥类说三六引作“凡琴曲和乐而作者谓之畅,因忧而作者谓之操,今通呼曰操,非也”。后汉书曹褒传注引别录:“其道闭塞,悲愁而作者,名其曲曰操,言遇灾害,不失其操也。”御览引大周正乐:“忧愁而作,命之曰操。操者,言困阨危迫,犹不失其操也。”即本此文。文选芜城赋注、长门赋注、舞赋注引新论琴道篇:“琴有伯夷之操,夫遭遇异时,穷则独善其身,故谓之操。”乐府诗集五七引琴论:“忧愁而作,命之曰操,言穷则独善其身,而不失其操也。”〔二0〕徐本“顷”误“顶”。〔二一〕事又见列子汤问篇、吕氏春秋本味篇、韩诗外传九、说苑尊贤篇,御览十引傅子: “昔者,伯牙子游于泰山之阴,逢暴雨,止于岩下,援琴而鼓之,为淋雨之音,更造崩山之曲,每奏,钟期辄穷其趣,曰:‘善哉,子之听也。’”当即一事而异辞耳。〔二二〕御览五七七引此下尚有“大弦为君,小弦为臣,文王、武王加二弦,以合君臣之恩 ”二十一字,当据补。乐府诗集五七引“七弦”下无“ 者”字。初学记十六、御览五七七、乐府诗集五七引琴操:“伏羲作琴,长三尺六寸六分,象三百六十六日,广六寸,象六合,文上曰池,池者,水也,言其平。下曰滨(御览“宕”),滨者,服也;前广后狭,象尊卑也;上圆下方,法天地也;五弦象五行,(御览“五弦官也”)大弦君也,宽和而温;小弦臣也,清廉不乱;文王、武王加二弦,(御览无武王)以合君臣之恩。”初学记、乐府诗集同卷又引释智匠乐录:“文王加一,武王加一,今称二弦为文武弦。”御览五七九引琴书: “琴长三尺六寸,法□之数;上圆而敛,象天也;下方相平,法地也;十三徽配十二律,余一象闰也;本五弦,宫、商、角、征、羽也,加二弦,文武也。至后汉蔡邕又加二弦,象九星,在人法九窍,其象有异,传于代四,所象凤首翅足尾。南方朱雀,为乐之本也,五分其身,以三为上,以二为下,三天两地之义也。上广下狭,尊卑之象也。中翅八寸,象八风。腰广四寸,象四时。轸圆象阴阳转而不穷也。临乐承露用枣,唇用梓,未达先贤深意也。”

译〔一四〕“杼”字,郎本、程本作“舒”。《拾补》说:“‘抒’与它相同,程本作‘舒’,是后人改的。”〔原文数字、纪年保留:正人〕 〔一五〕《群书通要》丁集二引用作“凡是琴曲在和乐心情中创作的,称为曲”,是错误的。〔一六〕“不”字,《拾补》说:“下文脱去一字。”识语说:“‘不’字是因上面连续三个‘不’字而多出的;‘好礼乐道’本于《论语》的‘富而好礼,贫而乐道’,没有必要再补●字。” 〔一七〕《太平御览》卷七五九引用《大周正乐》说:“凡是琴曲在和乐心情中创作的,命名为‘畅’;‘畅’是说其道美好通达,并且始终不敢自我安逸。”这就是以本文为依据。《文选·琴赋》注、《七发》注引用《新论·琴道》说:“尧的《畅》使天下兼善,没有什么不通畅,所以称为‘畅’。”又引用《七略》说:“《雅畅》列为第十七。”《乐府诗集》卷五七引用《琴论》说:“在和乐心情中创作的,命名为‘畅’,是说显达时便兼善天下,使自己的道美好通畅。” 〔一八〕《史记·宋微子世家》集解引用时把“遇”作“道”,《别录》也作“道”。〔一九〕《史记·宋世家》集解把“失”作“改”。曾慥《类说》卷三六引用作:“凡是琴曲,在和乐中创作的叫作‘畅’,因忧愁而创作的叫作‘操’;现在通称为‘操’,是不对的。”《后汉书·曹褒传》注引用《别录》说:“道路闭塞,因悲愁而创作的,给曲子命名为‘操’,是说遭遇灾害,却不失其操守。”《太平御览》引用《大周正乐》说:“因忧愁而创作的,命名为‘操’。‘操’是说身处困厄危迫之中,仍然不失其操守。”这就是以本文为依据。《文选·芜城赋》注、《长门赋》注、《舞赋》注引用《新论·琴道篇》说:“琴曲中有伯夷的操守;人遭遇不同的时代,困穷时便独善其身,所以称为‘操’。”《乐府诗集》卷五七引用《琴论》说:“因忧愁而创作的,命名为‘操’,是说困穷时便独善其身,却不失其操守。” 〔二〇〕徐本把“顷”误写作“顶”。〔二一〕这件事又见于《列子·汤问篇》、《吕氏春秋·本味篇》、《韩诗外传》卷九、《说苑·尊贤篇》。《太平御览》卷十引用傅子说:“从前伯牙子游历泰山北面的山脚,遇到暴雨,停在岩石下,取琴弹奏,弹出大雨淋漓的声音;又改作崩山的曲调。每次弹奏,钟子期总能完全领会其中的情趣,说:‘好啊,你的听辨能力真强。’”这大概是同一件事而说法不同。〔二二〕《太平御览》卷五七七在这句下面还有二十一字:“大弦代表君,小弦代表臣,文王、武王增加两根弦,以符合君臣之间的恩义。”应当据此补入。《乐府诗集》卷五七引用时,“七弦”下面没有“者”字。《初学记》卷十六、《太平御览》卷五七七、《乐府诗集》卷五七引用《琴操》说:“伏羲制作琴,长三尺六寸六分,象征三百六十六日;宽六寸,象征六合;琴面上称为‘池’,池就是水,意思是平;琴下面称为‘滨’(《太平御览》作‘宕’),滨就是服;前面宽、后面窄,象征尊卑;上部圆、下部方,取法天地;五根弦象征五行(《太平御览》作‘五弦代表官’);大弦代表君,宽和而温厚;小弦代表臣,清廉而不乱;文王、武王增加两根弦(《太平御览》没有‘武王’),以符合君臣之间的恩义。”《初学记》、《乐府诗集》同卷又引用释智匠《乐录》说:“文王增加一根,武王增加一根,今天称这两根弦为文武弦。”《太平御览》卷五七九引用《琴书》说:“琴长三尺六寸,取法□的数目;上部圆而收敛,象征天;下部方而平齐,取法地;十三徽配合十二律,剩下的一徽象征闰月。” 本来有五根弦,就是宫、商、角、徵、羽;后来增加两根弦,就是文弦、武弦。到了后汉,蔡邕又增加两根弦,象征九星,在人体上取法九窍;它所象征的意义各有不同,流传了四代,所象征的是凤凰的头、翅、足、尾。凤凰属于南方朱雀,是音乐的根本。把凤凰的身体分为五部分,以上三部分为上、以下两部分为下,取“三天两地”的意义。琴上部宽、下部窄,是尊卑的象征。中部琴翅宽八寸,象征八风;琴腰宽四寸,象征四时;琴轸圆,象征阴阳运行不穷。临近琴乐、承接露水的部分用枣木,琴唇用梓木;这还没有通晓先贤的深意。” ○空侯〔一〕〔原文数字、纪年保留:三尺、六寸、三百六十六日〕 谨慎考察:《汉书》〔二〕说:“孝武皇帝祭祀〔三〕南越,向太一〔四〕、后土祈祷祭祀,开始使用乐人侯调,依照琴制作了坎坎之乐〔五〕,是说它的声音坎坎然与节奏相应〔六〕;‘侯’只是以他的姓冠在乐章名称之前罢了〔七〕。”另有一种说法认为,“空侯”是取“空中”的意思〔八〕。琴和瑟都是中空的,为什么偏偏只有坎侯这样命名呢?这种说法是对的。《诗经》说:“坎坎地击打我的鼓。”〔九〕这就是它的文字根据〔一〇〕。〔原文数字、纪年保留:八寸、四寸〕

○空侯〔一〕

    谨按:汉书〔二〕:“孝武皇帝赛〔三〕南越,祷祠太一〔四〕后土,始用乐人侯调,依琴作坎坎之乐〔五〕,言其坎坎应节奏也,〔六〕侯以姓冠章耳。〔七〕”或说:空侯取其空中〔八〕。琴瑟皆空,何独坎侯耶?斯论是也。诗云:“坎坎鼓我。〔九〕”是其文也〔一0〕。

  〔一〕 原注:“又坎侯。”案书钞一一0引作“箜篌”,初学记十六、类聚四四、古今韵会举要一、纲目集览四三引作“箜篌一名坎侯”,白帖十八引作“箜篌一名坎篌”,谢氏诗源引作“箜侯曰坎侯”。凡将篇:“钟磬竽笙筑坎侯。”

  〔二〕 见郊祀志上。

  〔三〕 “赛”,汉书作“塞”,史记封禅书、补武纪亦作“塞”。器案:塞借赛字,封禅书:“冬塞祷祠。”索隐:“塞,先代反,与赛同,今报神福也。”郊祀志同,师古曰:“塞谓报其所祈也。音先代反。”后汉书曹节传注:“塞,报祠也,字当为赛,通用。”说文新附字:“赛,报也。”管子小问篇:“桓公践位,令衅社塞祷。”则其来尚矣。

  〔四〕 大德本、汪本、徐本“太一 ”作“太乙”,初学记、书钞、白帖引作“太一”,类聚作“太山太一”,案史、汉俱作“太一”,无“太山 ”。

  〔五〕 拾补校作“依琴作坎侯”,识语云:“前文‘始用乐人侯调’,后文‘侯以姓冠章 ’,此当去‘侯’,或‘侯’下●‘坎’。”案白帖作 “依琴作坎”,事物纪原二引作“依琴作坎侯”。

  〔六〕 初学记、书钞、类聚、白帖引俱无“奏”字。

  〔七〕 封禅书集解徐广曰:“应劭云:‘武帝令乐人侯调始造此器。’”(王应麟急就篇补注三引同)文选箜篌引注引应劭汉书注:“

使乐人侯调作之,取其坎坎应节也,因以其姓号名曰坎侯。”宋书乐志一:“空侯,初名坎侯。武帝赛灭南越,祠太一后土,用乐,令乐人侯晖依琴作坎侯,言其坎坎应节奏也。侯者,因工人姓尔,后言空,音讹也。”旧唐书音乐志二:“箜篌,汉武帝使乐人侯调所作,以祠太一。或云侯辉所作。其声坎坎应节,谓之坎侯,声讹为箜篌。或谓师延靡靡乐,非也。旧说亦依琴制,今按其形,似瑟而小,七弦,用拨弹之,如琵琶。竖箜篌,胡乐也,汉灵帝好之,体曲而长,二十有二弦,竖抱于怀,用两手齐奏,俗谓之擘箜篌。凤首箜篌,有项如轸。”乐府古题要解下:“旧史称汉武帝灭南越,祠太乙后土,令乐人侯晖依琴造坎侯,言坎坎节应也,侯,工人之姓,因曰坎侯,后讹为箜篌也。”乐府解题:“汉武灭南粤,令乐人侯晖依琴造坎,音坎坎应节,以侯姓名坎侯。”古今事物考五:“风俗通:‘汉武帝令乐人侯调,依琴作坎侯。’杜佑曰: ‘其声坎坎应节,故曰坎侯,讹为空侯。侯者,因乐人姓也。’”

  〔八〕 释名释乐器:“箜篌,盖空国之侯所存也。”通鉴汉纪三十六注引世本:“空侯,空国侯所造。”段安节乐府杂录:“以其亡国之音,故号空国之侯。”是又一说也。

  〔九〕 小雅伐木文。

  〔一0〕俞樾茶香室丛钞一:“按此,知诗所谓‘坎坎鼓我’者,鼓琴鼓瑟皆是,毛传无文,郑笺云:‘为我击鼓坎坎然。’非古义也。诗‘鼓我 ’与‘舞我’同,鼓非乐器也,琴瑟皆可鼓,何必击鼓乃谓之鼓乎?”

译〔一〕原注:“又称坎侯。”考察:《书钞》卷一一〇作“箜篌”,《初学记》卷十六、《类聚》卷四四、《古今韵会举要》卷一、《纲目集览》卷四三作“箜篌,一名坎侯”,《白帖》卷十八作“箜篌,一名坎篌”,谢氏《诗源》作“箜侯,称为坎侯”。《凡将篇》说:“钟、磬、竽、笙、筑、坎侯。” 〔二〕见《郊祀志上》。〔三〕“赛”字,《汉书》作“塞”,《史记·封禅书》、《补武纪》也作“塞”。器案:“塞”是假借“赛”字。《封禅书》说:“冬天举行塞祭并祈祷祭祀。”《索隐》说:“塞,读作先代反,和‘赛’相同,如今指酬报神明赐福。”《郊祀志》也如此,颜师古说:“塞,是酬报先前所祈求之事。读音为先代反。”《后汉书·曹节传》注说:“塞,是报祭,字应当作‘赛’,二字通用。”《说文新附》说:“赛,是酬报。”《管子·小问篇》说:“桓公即位,命令举行衅社和塞祷。”可见这种用法由来已久。〔四〕大德本、汪本、徐本把“太一”作“太乙”;《初学记》、《书钞》、《白帖》引用作“太一”,《类聚》作“太山太一”。考察《史记》、《汉书》都作“太一”,没有“太山”。〔五〕《拾补》校作“依琴作坎侯”,识语说:“前文‘开始使用乐人侯调’,后文‘侯以姓冠章’,这里应删去‘侯’,或者‘侯’字下面脱去●字‘坎’。”考察《白帖》作“依琴作坎”,《事物纪原》卷二作“依琴作坎侯”。〔六〕《初学记》、《书钞》、《类聚》、《白帖》引用时都没有“奏”字。〔七〕《封禅书》集解中徐广说:“应劭说:‘汉武帝命令乐人侯调开始制作这种乐器。’”(王应麟《急就篇补注》卷三引用相同。)《文选·箜篌引》注引用应劭《汉书注》说:“让乐人侯调制作它,取它的声音坎坎然与节拍相应,因此根据他的姓把它命名为坎侯。”《宋书·乐志》卷一说:“空侯,起初名为坎侯。汉武帝祭祀南越,祭祀太一、后土,使用音乐,命令乐人侯晖依照琴制作坎侯,说的是它的声音坎坎然与节奏相应。‘侯’是因乐工的姓,后来‘坎’的声音讹变成了‘空’。”《旧唐书·音乐志》卷二说:“箜篌,是汉武帝让乐人侯调制作的,用来祭祀太一;也有人说是侯辉制作的。它的声音坎坎然与节拍相应,所以叫坎侯,后来声音讹变成箜篌。有人说这是师延制作的靡靡之乐,不对。旧说也认为它是依照琴制作的;现在考察它的形制,像瑟而较小,有七根弦,用拨弹奏,像琵琶。竖箜篌是胡乐,汉灵帝喜爱它,琴身弯曲而长,有二十二根弦,竖抱在怀中,用双手同时弹奏,俗称擘箜篌。凤首箜篌,琴颈形状像轸。”《乐府古题要解》下说:“旧史称汉武帝灭南越,祭祀太乙、后土,命令乐人侯晖依照琴制作坎侯,说的是声音坎坎然与节拍相应;侯是乐工的姓,于是称为坎侯,后来讹变为箜篌。”《乐府解题》说:“汉武帝灭南粤,命令乐人侯晖依照琴制作坎,声音坎坎然与节拍相应;因侯晖的姓名而称为坎侯。” 古今《事物考》卷五说:“《风俗通》说:‘汉武帝命令乐人侯调依照琴制作坎侯。’杜佑说:‘它的声音坎坎然与节拍相应,所以叫坎侯,后来讹变成空侯。侯字是因乐人的姓。’” 〔八〕《释名·释乐器》说:“箜篌,大概是空国的侯所保存的乐器。”《资治通鉴》汉纪三十六注引用《世本》说:“空侯,是空国的侯制作的。”段安节《乐府杂录》说:“因为它是亡国之音,所以称为空国之侯。”这又是一种说法。〔九〕这是《小雅·伐木》的文字。《古今事物考》卷五说:“《风俗通》记载:‘汉武帝命乐人侯调依照琴制作坎侯。’杜佑说:‘这种乐器发出的声音“坎坎”地应合节拍,所以称为坎侯,后来讹传为箜篌。“侯”字是因乐人的姓而得名的。’” 〔八〕《释名·释乐器》说:“箜篌,大概是空国的侯所保存下来的。”《通鉴》汉纪三十六的注释引用《世本》说:“空侯,是空国侯所创造的。”段安节《乐府杂录》说:“因为它属于亡国之音,所以称为空国之侯。”这又是一种说法。〔九〕《小雅·伐木》的文字。俞樾《茶香室丛钞》卷一说:“据此可知,《诗经》所谓‘坎坎鼓我’,说的是击琴、击瑟都可以。毛传没有解释,郑笺说:‘为我咚咚地击鼓。’这不是古义。《诗经》说‘鼓我’与‘舞我’相同,‘鼓’并不是乐器名称;琴、瑟都可以说‘鼓’,何必要击鼓才称为‘鼓’呢?”

○筝

    谨按:礼乐记:“筝〔一〕五弦,筑身也。〔二〕 ”今并、凉〔

三〕二州筝形如瑟,不知谁所改作也〔四〕。或曰:秦蒙恬所造〔五〕。

  〔一〕 “筝”字原脱,据拾补校补。

  〔二〕 拾补云:“宋书乐志引‘筝,筑身而瑟弦’。”钱大昕曰:“案通鉴注卷六十引云:‘筝,秦声,五弦筑身。筝者,上圆象天,下平象地,中空象六合,弦柱十二,拟十二月,乃仁智之器也。 ’下接‘今并、凉’云云。”器按:群书通要丁二引云:“筝者,上圆象天,下平象地,中空准六合,弦柱十二,准十二月,乃仁智之器也。”是元人所见本,俱有此文。又此所引乐记,乃佚礼文,说已见前。说文:“ 筝,鼓弦筑身乐也。”(从御览五七六引)初学记十六引“

筝,秦声也,或曰:蒙恬所造”,在“五弦筑身”前,又事物纪原二引作“筝,秦声也,而五弦,今十三弦,不知谁作”。今本脱“筝秦声也” 句。史记李斯传:“夫击瓮叩□,弹筝搏髀,而歌呼呜呜快耳目者,真秦之声也。”隋书音乐志:“筝,十三弦,所谓秦声,蒙恬所作也。”据此,则此文“五弦” 上当补“秦声”二字,“筑身也”下,当补元人所引“ 上圆象天”一段。

  〔三〕 事始“凉”误“梁”。

  〔四〕 器案:御览五七六引此下尚有“按京房制五音,唯加瑟十三弦,此乃筝也,今雅乐筝十二弦也,他乐皆十三弦,如筝稍小,曰云和,乐府不用”四十字。

  〔五〕 文选筝赋注引无“秦”字。倭名类聚钞六引作“神农造筝,或曰蒙恬所造,秦声也 ”。宋书乐志一、初学记十六、书钞一一0、御览五七六引傅玄筝赋序(类聚四四引作傅子):“筝,秦声也,以为蒙恬所造。今观其器,上圆象天,下平象地,中空准六合,弦柱拟十二月,体合法度,节究哀乐,设之则四象在,鼓之则五音发,斯乃仁智之器,岂蒙恬亡国之臣所能关思哉。”

译○筝 谨按:《礼乐记》说:“筝有五根弦,形制像筑。”现在并州、凉州的筝〔 形状像瑟,不知道是谁改制成这样的。有人说:是秦代蒙恬制造的。“筝”字原本脱漏,据《拾补》校补。《拾补》说:“《宋书·乐志》引用作‘筝,形制像筑而用瑟弦’。”钱大昕说:“考《资治通鉴》卷六十注文引用说:‘筝,是秦地的声调,有五根弦,形制像筑。筝的上部圆,象征天;下部平,象征地;内部空,象征六合;弦柱十二个,仿照十二个月,是仁智之器。’下面接着就是‘现在并州、凉州’等语。”器按:《群书通要》丁二引作:“筝这种乐器,上部圆,象征天;下部平,象征地;内部空,取法六合;弦柱十二个,取法十二个月,是仁智之器。”这是元人所见的版本,都有这段文字。这里所引的《乐记》,是散佚的《礼》文,前面已经说明。《说文》说:“筝,是弹拨弦、形制像筑的乐器。”(据《太平御览》卷五七六引)《初学记》卷十六引“ 筝,是秦地的声调;有人说是蒙恬制造的”,置于“五弦筑身”之前;《事物纪原》卷二引作“筝,是秦地的声调,有五根弦,现在有十三根弦,不知道是谁制造的”。今本脱去了“筝秦声也”一句。《史记·李斯列传》说:“敲击瓦罐、叩击〔缺字〕,弹筝拍着大腿,呜呜地唱歌,能够使耳目感到痛快的,确实是秦地的声调。”《隋书·音乐志》说:“筝有十三根弦,所谓秦声,是蒙恬制造的。”据此,这篇文字在“五弦”上面应补“秦声”二字,在“筑身也”下面应补入元人所引的“上圆象天”一段。《事始》把“凉”误作“梁”。器按:《太平御览》卷五七六在这段文字后面还引用了四十字:“考察京房制定五音,只给瑟增加到十三根弦,这就是筝;现在雅乐中的筝有十二根弦,其他乐曲所用的筝都有十三根弦。像筝而稍小的,叫作云和,乐府不用。” 《文选·筝赋》注文引用时没有“秦”字。《倭名类聚钞》卷六引作:“神农制造筝;有人说是蒙恬制造的,是秦地的声调。”《宋书·乐志》卷一、《初学记》卷十六、《书钞》卷一一〇、《太平御览》卷五七六引傅玄《筝赋序》(《艺文类聚》卷四四引作《傅子》)说:“筝,是秦地的声调,传说是蒙恬制造的。现在考察这种乐器,上部圆,象征天;下部平,象征地;内部空,取法六合;弦柱仿照十二个月。形制符合准则,节奏穷尽哀乐。设置它,四象便具备;弹奏它,五音便发出。这是仁智之器,难道是蒙恬这种亡国之臣所能思考制造的吗?”

○筑

    谨按:太史公记〔一〕:“燕太子丹遣〔二〕荆轲欲西刺秦王,与客送之易水,而设祖道,高渐离击筑,荆轲和歌,为濮上音〔三〕,士皆垂发涕泣〔四〕,后为羽声,慷慨而索,瞠目,发尽上指冠。〔五〕荆轲入秦,事败而死。渐离变名易姓〔六〕,为人庸保〔七〕,匿作于宋子〔八〕,久之,作苦,闻其家堂上〔九〕客击筑,伎痒〔一0〕不能毋〔一一〕出言,曰:‘彼有善不善。〔一二〕’从者告其主曰:‘彼庸乃知音,窃言是非。’家丈〔一三〕人作乐,召前使击筑,一坐称美〔一四〕,赐酒;而渐离念久畏约,毋穷已时〔一五〕,乃退,出〔一六〕装匣中筑,与其善衣,更容貌而前,莫不惊愕,下与亢礼〔一七〕,以为上客,使击筑歌,无不涕泣而去者。宋子客传之,闻于秦始皇,始皇召见,人有识者,乃高渐离;始皇惜其善击筑,重〔一八〕杀之,乃矐其目〔一九〕,使击筑,未尝不称善,稍益近之。渐离乃以铅置筑木〔二0〕中,后进得近,举筑扑始皇,不中,于是遂诛。〔二一〕”

  〔一〕 见刺客列传。

  〔二〕 “遣”,徐本误“达”。

  〔三〕 拾补据史记校作“为变征之声”。

  〔四〕 拾补云:“‘发’史作‘泪 ’。”识语:“‘泪’是后人因下文‘发尽上指冠’更之,无义。”案汉书中山靖王传注:“应劭曰:‘燕太子丹,遣荆轲刺秦王,宾客祖于易水之上,渐离击筑,士皆垂泣,荆轲不能复食也。’”亦不作“发”,当从拾补说校改。

  〔五〕 水经易水注引阚骃称:“燕太子丹遣荆轲刺秦王,与宾客知谋者祖道,皆素衣冠送之于易水之上。荆轲起为寿,歌曰:‘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高渐离击筑,宋如意和之,为壮声,士发皆冲冠,为哀声,士皆流涕于此也。”然则所谓濮上之音即哀声,羽声即壮声也。

  〔六〕 文选射猎赋注引作“变姓易名”。

  〔七〕 刺客列传索隐:“案谓庸作于酒家,言可保信,故云庸保。鹖冠子曰:‘伊尹保酒。’”

  〔八〕 史记集解:“徐广曰:‘县名也,今属钜鹿。’”册府元龟九四八“作”作“依” 。

  〔九〕 颜氏家训书证篇、靖康缃素杂记二引“上”有“有”字。

  〔一0〕“痒”,拾补曰:“文选注引作‘养’,乃正体。”

  〔一一〕“毋”字原无,朱筠曰:“ 文选射雉赋注引作‘伎养不能毋出言’,颜氏家训引此作‘伎痒不能无出言’,据此应增一‘无’字。”拾补曰:“脱,选注有,颜氏家训作‘无’。”案靖康缃素杂记引作“伎养不能无出言”,今据朱、卢校补。

  〔一二〕今史记“伎养”作“傍偟” ,颜氏家训曰:“案伎痒者,怀其伎而腹痒也,是以潘岳射雉赋亦云:‘徒心烦而伎痒。’今史记并作‘徘徊 ’,或作‘彷徨不能无出言’,是为俗传写误耳。”案文选李善注:“有伎艺欲逞曰伎养。”

  〔一三〕“丈”,史记作“大”,单行本索隐作“丈”,册府作“主”。

  〔一四〕“美”,史记作“善”。

  〔一五〕史记、册府作“念久隐畏约无穷时”,索隐曰:“约谓贫贱俭约,既为庸保常畏人,故云畏约,所以论语云:‘不可以久处约。’”器案:索隐说是,史记秦始皇本纪:“尉缭曰:‘秦王为人,……居约,易出人下。’”义与此同。

  〔一六〕拾补“出”下补“其”字。

  〔一七〕史记汲黯列传正义、汉书高纪下注引应劭曰:“亢礼,长揖不拜也。”

  〔一八〕文选喻巴蜀檄文注:“重,难也。”本书穷通篇虞卿条:“

魏齐闻信陵君之初重见之。”史记范雎传“重”即作“难”。

  〔一九〕史记集解:“矐音海各反。 ”索隐:“海各反,一音角,说者云:‘以马屎熏令失明。’”

  〔二0〕“木”字,拾补云:“衍。 ”索隐曰:“案刘氏云:‘铅为挺,着筑中,令重以击人。’”器案英人斯氏劫去唐写本卢藏用春秋后语燕语第十注(斯一四三九)引应劭作“押中”,则“木中” 当是“柙中”之误。

  〔二一〕此事又见战国策燕策三、论衡书虚篇。器按:史记高纪正义、汉书高纪下注引应劭,文选荆轲歌注引应劭汉书注,唐写本卢藏用春秋后语注引应劭,急就篇王应麟补注引应劭,并云:“筑状似琴(

一作“瑟”)而大,头安弦,以竹击之,故名曰筑。”今考应氏此篇释乐器者,俱详其性状,惟此独否,当据应注以补之也。

译○筑 谨按:《太史公记》说:“燕太子丹派荆轲向西刺杀秦王,和宾客在易水为他送行,并设置祖道仪式。高渐离击筑,荆轲应和歌唱,唱的是濮上的声调,士人们都披散头发,流泪哭泣;后来改用羽声,情绪慷慨激昂而声音高亢,瞪大眼睛,头发全都向上竖起,仿佛要冲起帽子。荆轲进入秦国,事情失败而死。高渐离改换姓名,给人做佣工和保役,隐藏在宋子做工。过了很久,劳作艰苦,他听见主人家堂上的宾客击筑,技艺的冲动使他不能不说话,便说:‘那个人有的地方击得好,有的地方击得不好。’随从告诉主人说:‘那个佣工竟然懂得音乐,暗中评论好坏。’主人家奏乐时,召他上前让他击筑,满座都称赞击得好,主人赐给他酒。但高渐离想到自己长期隐姓埋名、处境贫贱而畏惧,不能永远这样下去,于是退下,取出箱中的筑,穿上自己漂亮的衣服,改变容貌后上前,众人无不惊愕;主人降低身份向他行平等之礼,把他当作上宾,让他击筑歌唱,听后没有不流泪离去的人。宋子的宾客把这件事传开,秦始皇听说后召见他,有人认出他是高渐离;始皇爱惜他善于击筑,不忍心杀他,于是熏瞎他的眼睛,让他击筑;每次击奏,始皇都称赞好,渐渐更加接近他。高渐离便把铅块放进筑的〔缺字〕中。后来得到接近始皇的机会,举起筑去击打始皇,却没有击中,于是最终被杀。” 见《刺客列传》。“遣”字,徐本误作“达”。《拾补》根据《史记》校改为“唱的是变徵之声”。《拾补》说:“‘发’字,《史记》作‘泪’。”识语说:“‘泪’是后人因为下文有‘头发全都向上竖起’而改写的,没有意义。”考察《汉书·中山靖王传》注文,引用应劭的话说:“燕太子丹派荆轲刺杀秦王,宾客在易水边为他饯行,高渐离击筑,士人都流泪,荆轲再也吃不下东西。”其中也不作“发”,应当依从《拾补》的说法校改。《水经注·易水》引用阚骃的话说:“燕太子丹派荆轲刺杀秦王,与知道这件谋划的宾客在易水边为他饯行,大家都穿白衣、戴白帽送他。荆轲起身祝酒,唱道:‘风声萧萧啊易水寒冷,壮士一去啊不再回来。’高渐离击筑,宋如意应和,唱出壮烈的声调,士人的头发都冲起帽子;唱出悲哀的声调时,士人都在这里流泪。”这样看来,所谓濮上的声音就是哀声,羽声就是壮声。《文选·射猎赋》注文引作“改换姓氏,变更名字”。《刺客列传》索隐说:“考察起来,是说他在酒家做佣工,主人认为他可以托付、值得信任,所以称作庸保。《鹖冠子》说:‘伊尹做酒保。’” 《史记集解》说:“徐广说:‘是县名,现在隶属钜鹿。’”《册府元龟》卷九四八把“作”作“依”。《颜氏家训·书证篇》和《靖康缃素杂记》卷二引用时,“上”字前都有“有”字。“痒”字,《拾补》说:“《文选》注文引作‘养’,这是规范字形。” “毋”字原本没有。朱筠说:“《文选·射雉赋》注文引作‘伎养不能毋出言’,《颜氏家训》引此作‘伎痒不能无出言’,据此应当增补一个‘无’字。”《拾补》说:“这里脱漏了,选注文中有,颜氏家训作‘无’。”考察《靖康缃素杂记》引文作“伎养不能无出言”,现在据朱筠、卢文弨校补。今本《史记》把“伎养”作“傍偟”,《颜氏家训》说:“考察‘伎痒’,是怀有技艺而心里发痒,所以潘岳《射雉赋》也说:‘只是心烦而技痒。’现在《史记》都作‘徘徊’,有的版本作‘彷徨不能无出言’,这都是民间传抄造成的错误。”考察《文选》李善注文说:“有技艺想要施展,叫作伎养。” “丈”字,《史记》作“大”,单行本《索隐》作“丈”,《册府元龟》作“主”。“美”字,《史记》作“善”。《史记》和《册府元龟》作“想到长期隐身而处境贫贱,不能永远这样下去”。《索隐》说:“‘约’是贫穷、卑贱和俭约的意思;既然做佣工和保役,常常畏惧别人,所以说‘畏约’。这就是《论语》所说‘不可以长久处在贫困中’的意思。”器按:《索隐》的解释是对的。《史记·秦始皇本纪》说:“尉缭说:‘秦王的为人……处在贫困卑贱的处境时,容易屈居于人下。’”意思与这里相同。《拾补》在“出”字下面补入“其”字。《史记·汲黯列传》正义、《汉书·高帝纪》注文引用应劭说:“亢礼,就是作长揖而不下拜。” 《文选·喻巴蜀檄文》注文说:“重,是难以做到的意思。”本书《穷通篇》虞卿条说:“ 魏齐听说信陵君当初很难再次见到他。”《史记·范雎列传》的“重”字即作“难”。《史记集解》说:“‘矐’音同‘海各反’。”《索隐》说:“读作‘海各反’,另有一种读音是‘角’。解释者说:‘用马粪熏,使人失明。’” “木”字,《拾补》说:“多余。”《索隐》说:“考察刘氏的话:‘把铅做成棍,放进筑里,使它变重,以便用来击打人。’”器按:英国人斯坦因劫走的唐写本卢藏用《春秋后语》“燕语第十”注文(斯一四三九)引用应劭作“押中”,那么“木中”应当是“柙中”的错误。这件事又见于《战国策·燕策三》和《论衡·书虚篇》。器按:《史记·高祖本纪》正义、《汉书·高帝纪》注文引用应劭,《文选·荆轲歌》注文引用应劭《汉书》注文,唐写本卢藏用《春秋后语》注文,以及《急就篇》王应麟补注引用应劭,都说:“筑的形状像琴( 有的版本作‘瑟’),但比琴、瑟大,头部安装弦,用竹子敲击,所以命名为筑。”现在考察应劭这篇文字,解释乐器的地方都详细说明形状,只有这里独自没有说明,应当依据应劭注文把它补上。

○缶

    谨按:易称:“日□之离,不鼓缶而歌。〔一〕” 诗云:“坎其击缶,宛丘之道。〔二〕”缶者,瓦器,所以盛浆〔三〕,秦人鼓之以节歌〔四〕。太史公记〔五〕:“赵惠文王与秦昭王会于渑池,秦王饮,酒酣,曰:‘寡人窃闻赵王好音,请奏瑟。’赵王鼓瑟,秦御史前〔六〕曰:‘某日〔七〕,秦王与赵王会饮,令赵王鼓瑟。’蔺相如前曰〔八〕:‘窃闻秦王善为秦声,请奏缶以相乐。〔九〕’秦王怒不许〔一0〕。于是相如进曰:‘五步之内,相如请得以颈血溅大王矣。’左右欲刃相如〔一一〕,张目叱之,皆靡。于是秦王不怿,为一击缶。相如顾召御史书曰〔一二〕:‘秦王为赵王击缶也。〔

一三〕’”

  〔一〕 离卦文。

  〔二〕 陈风宛丘文。黄佐曰:“缶,秦声也,陈师从胡公于丰,众习其声以归,国人化之。”

  〔三〕 史记蔺相如传集解、书钞一一一引“浆”上有“酒”字。

  〔四〕 孔本书钞此下有“象形也” 三字,说文缶下云:“缶,瓦器,所以盛酒浆,秦人鼓之以节歌,象形。”即此所本。汉书杨恽传注引应劭,文选报孙会宗书注引应劭汉书注,并云:“缶,瓦器也,秦人击之以节歌。”汉书五行志中之下,师古注曰: “缶,盎也,即今之盆。”演繁露四:“应劭风俗通: ‘缶者,瓦器,所以节歌。”易曰:‘日□之离,不鼓缶而歌,则大耋之嗟凶。’杨恽传:‘击缶而呼呜呜者,真秦声也。’由此言之:击缶者,皆击之以节其歌,非缶而自能出声也。”

  〔五〕 见蔺相如传。

  〔六〕 史记“前”下有“书”字,今此下文亦有“书”字,当据补。

  〔七〕 史记作“某年月日”。

  〔八〕 史记“曰”下有“赵王”二字。

  〔九〕 史记作“请奉盆□秦王以相娱乐”,王念孙、张文虎据文选西征赋注、御览五八四引改“奉”为“奏”,云:“奏,进也。”器按:此文正作“奏”,王、张俱失引。

  〔一0〕郎本“许”误作“计”。

  〔一一〕史记重“相如”二字,当据订补。

  〔一二〕史记“曰”下有“某年月日 ”四字。

  〔一三〕御览引史记作“赵王使秦王击缶”。水经谷水注:“谷水又东迳秦、赵二城南,世谓之俱利城。耆彦曰:‘昔秦、赵之会,各据一城,秦王使赵王鼓瑟,蔺相如令秦王击缶处也。’”案:俱利城又见魏书地形志上、通典州郡七、元和郡县志五、舆地广记五、太平寰宇记五。

○笛〔一〕谨按〔二〕:乐记:“武帝时〔三〕丘仲之所作也〔四〕。笛者,涤也〔五〕,所以荡〔六〕涤邪秽〔七〕,纳之于〔八〕雅正也。〔九〕”长二〔一0〕尺四寸,七孔〔一一〕。其后又有羌笛,马融笛赋曰:“近世双笛从羌起〔一二〕,羌人伐竹未〔一三〕及已,龙鸣水中不见己〔一四〕,截竹吹之音相似〔一五〕,剡〔一六〕其上孔通洞之,材〔一七〕以当檛便易持〔一八〕,京君明贤〔一九〕识音律,故本四孔加以一,君明所加孔后出,是谓商声五音毕。〔二0〕”〔一〕 原注:“‘篴’同。”案礼记明堂位音义:“笛本又作‘篴’,音狄。”玉篇:“ 篴,同笛。”〔二〕 拾补曰:“脱‘礼’字,下同。”识语曰:“谨按:刘子政校书,得乐记二十三篇,小戴记止断取十一篇耳,仲远所引当是乐器篇语,在余十二篇中,不当有‘礼’字。郑君周官注:‘狸首在乐记。’蔡中郎明堂论引乐记:‘武王伐殷,为俘馘于京大室。’都无‘礼’字可证也。”〔三〕 拾补云:“书钞有‘工人’ 二字。”按孔本无;事类赋十一、御览五八0有。〔四〕 通典乐典四引“丘”作“邱 ”。礼部韵略二十三锡笛下曰:“按说文:‘七孔筒也。’羌笛三(五)孔,风俗通云:‘武帝时丘仲所作。’则以羌笛为丘仲作。”宋书乐志一:“笛,案马融长笛赋,此器起近世,出于羌中京房备其五音。又称丘仲工其事。不言仲所造。

译○缶 谨按:《易经》说:“太阳落入离卦,不击缶而歌唱。〔缺字〕”《诗经》说:“咚咚地敲击缶,在宛丘的道路上。”缶,是瓦制的器皿,用来盛浆〔酒浆〕,秦人敲击它来为歌唱打节拍。《太史公记》说:“赵惠文王和秦昭王在渑池相会,秦王饮酒,酒兴正浓时说:‘我私下听说赵王喜爱音乐,请演奏瑟。’赵王弹瑟,秦国的御史上前〔缺字〕说:‘某日,秦王和赵王会面饮酒,命令赵王弹瑟。’蔺相如上前说:‘我私下听说秦王擅长演奏秦地的声调,请演奏缶来共同娱乐。’秦王发怒,不答应。于是相如上前说:‘在五步之内,我蔺相如请允许用脖颈上的血溅到大王身上。’秦王身边的人想用刀杀相如,相如瞪大眼睛呵斥他们,他们都退却了。于是秦王很不高兴,只好击了一下缶。相如回头召唤御史,让他记下:‘秦王为赵王击缶。〔 十三〕’” 这是《离卦》的文字。这是《陈风·宛丘》的文字。黄佐说:“缶,是秦地的声调。陈国军队跟随胡公到丰地,众人学会了那里的声调而归来,陈国人便受其影响。” 《史记·蔺相如列传》集解、《书钞》卷一一一引用时,在“浆”字上面有“酒”字。孔本《书钞》在这句话下面有“象形也”三个字。《说文》“缶”字条说:“缶,是瓦制的器皿,用来盛酒浆;秦人敲击它来为歌唱打节拍,字形像缶的形状。”这就是据此而来。《汉书·杨恽传》注文引用应劭、《文选·报孙会宗书》注文引用应劭《汉书》注文,都说:“缶,是瓦器,秦人敲击它来为歌唱打节拍。”《汉书·五行志》中之下,颜师古注文说:“缶,就是盎,也就是今天的盆。”《演繁露》卷四说:“应劭《风俗通》:‘缶,是瓦器,用来为歌唱打节拍。’《易经》说:‘太阳落入离卦,不击缶而歌,则年老者的叹息是不祥的。’《杨恽传》说:‘击缶而发出呜呜之声,确实是秦地的声调。’由此说来,击缶都是用它为歌唱打节拍,并不是缶本身能够自动发出声音。” 见《蔺相如列传》。《史记》在“前”字下面有“书”字,这里下文也有“书”字,应当据此补入。《史记》作“某年某月某日”。《史记》在“曰”字下面有“赵王”二字。《史记》作“请捧盆〔缺字〕给秦王,以共同娱乐”。王念孙、张文虎根据《文选·西征赋》注文、《太平御览》卷五八四的引文,把“奉”改为“奏”,并说:“奏,就是进献的意思。”器按:本文本来就作“奏”,王、张二人都没有引用到。郎本把“许”误作“计”。《史记》重复有“相如”二字,应当据此订正补入。《史记》在“曰”字下面有“某年某月日”四字。《太平御览》引用《史记》作“赵王让秦王击缶”。《水经注·谷水》说:“谷水又向东流经秦、赵二城的南面,世人称为俱利城。年高博学的人说:‘从前秦、赵两国会盟时,各自占据一座城,秦王让赵王弹瑟,蔺相如命令秦王击缶的地方就在这里。’考察俱利城,还见于《魏书·地形志上》《通典·州郡七》《元和郡县志》卷五、《舆地广记》卷五和《太平寰宇记》卷五。” ○笛〔一〕 谨按〔二〕:《乐记》说:“是武帝时期〔三〕丘仲制造的。笛,就是涤荡的意思,用来涤除邪秽〔七〕,使它归入雅正。〔九〕”笛长二尺四寸,有七个孔。后来又有羌笛。马融《笛赋》说:“近世的双笛起源于羌地,羌人砍竹还没有完成,水中便传来龙鸣,却看不见龙;截取竹子吹奏,声音与龙鸣相似。削尖它的上端,打通孔洞,材料足以代替檛,拿起来方便。京君明贤能辨识音律,所以在原有四孔的基础上增加一个孔。君明所增加的孔后来出现,这就是商声,五音于是齐备。” 原注说:“‘篴’与‘笛’相同。”考察《礼记·明堂位》音义:“笛,本来又作‘篴’,音读为狄。”《玉篇》说:“篴,与笛相同。” 《拾补》说:“脱去‘礼’字,下文同。”识语说:“刘向校订书籍时得到《乐记》二十三篇,《小戴礼记》只是截取其中十一篇而已,仲远所引应当是其余十二篇中的《乐器》篇文字,不应有‘礼’字。郑玄《周官》注文说:‘《狸首》在《乐记》中。’蔡邕《明堂论》引用《乐记》说:‘武王伐殷,在京大室举行俘馘之礼。’都没有‘ 礼’字,可以作为证据。” 《拾补》说:“《书钞》中有‘工人’二字。”考察孔本没有;《事类赋》卷十一、《太平御览》卷五八〇有。《通典·乐典》卷四把“丘”作“邱”。《礼部韵略》卷二十三“锡”韵“笛”字下说:“考察《说文》:‘笛,是有七个孔的竹筒。’羌笛有三孔或五孔,《风俗通》说:‘是武帝时期丘仲制造的。’那么,就是把羌笛说成丘仲制造的。”《宋书·乐志》卷一说:“考察马融《长笛赋》,这种乐器兴起于近世,出自羌中,京房使它具备五音;又称丘仲精通制造之事,没有说是丘仲创造的。”

风俗通则曰:‘丘仲造笛,武帝时人,其后更有羌笛。’三说不同,未详孰实。”吴翌凤灯窗丛录二曰:“风俗通曰:‘笛,武帝时丘仲所作。’非也,高祖初入咸阳宫,得玉笛长二尺三寸,二十六孔,铭曰昭华之琯。在武帝前。”〔五〕 释名释乐器:“篴,涤也,其声涤涤然也。”〔六〕 初学记十六、类聚四四、书钞一一一、事类赋、群书通要丁二引无“荡”字。〔七〕 周礼春官笙师职篴,杜子春读为荡涤之涤。朱筠曰:“文选马融长笛赋注引此作‘ 涤荡邪志’。”案史记乐书:“荡涤邪秽。”〔八〕 书钞无“之于”二字;类聚、文选注、事类赋、群书通要无“于”字。〔九〕 希麟续一切经音义四引作“ 笛,涤也,言涤去邪秽,纳正气也”,与此异。御览五八0引乐书:“笛者,涤也,丘仲所作,可以涤荡邪气,出扬正声。”〔一0〕“二”,拾补云:“初学记、书钞皆作‘一’,类聚无。”案:苏轼李委吹笛诗冯注“二”作“一”,御览、通志乐略二、事物纪原二无。〔一一〕苏诗冯注引“七孔”作“六孔”。〔一二〕案:此句上,文选马融长笛赋冠以“其辞曰”,李周翰曰:“此丘仲所言之辞也。”李善曰:“风俗通曰:‘又有羌笛。’然(读为“然则”)羌笛与笛,二器不同。”〔一三〕“未”,从宋本、钟本,余本俱误“木”,朱筠曰:“‘木’当作‘未’。”拾补校作“未”。〔一四〕“己”原作“后”,朱筠曰:“‘后’当作‘己’。”拾补校作“己”,长笛赋作 “己”,今据改正。李善曰“己谓龙也。”〔一五〕文选“音”作“声”。旧钞本李冶古今黈五:“季长谓龙吟水中不见羌人,羌人故得截竹吹之,以效其声,而文选音注,大与此别,不见之见,音胡炼反,张铣注云:‘龙吟水中,不见其身。’李善注云:‘己谓龙也。’皆谓在水中不显现其身,实违马旨。”〔一六〕刘良曰:“剡,削也。”〔一七〕“材”,文选作“裁”,同。〔一八〕“持”,宋本、大德本、朱藏元本、仿元本误作“特”,文选“檛”作“簻”,“ 特”作“持”。梦溪笔谈五:“马融笛赋云:‘裁以当簻便易持。’李善注云:‘簻,马策也,裁笛以当马簻,故便易持。’此缪说也,笛安可为马策。簻,管也,古人谓乐之管为簻,故潘岳笙赋云:‘脩簻内辟,余箫外逶。’裁以当簻者,余器多裁众簻以成音,此笛但裁一簻,五音皆具,当簻之工,不假繁猥,所以便而易持也。”(丹铅录袭用此说)西溪丛语下驳存中说云:“ 据说文簻、檛并音张瓜反,箠也,不闻以簻为乐管。潘岳笙赋乃用檛字,云:‘脩檛内辟。’注云:‘修,长;檛,大;辟,开也。’自与簻字不同,言羌人裁之以当马策,言易执持,而复可吹也。”演繁露八:“予案急就章曰:‘吹鞭箛●课后先。’唐韵曰:‘箛,竹也。’说文:‘●,吹筒也。’玉篇亦曰:‘●,吹筒也,以竹为鞭,中空可吹,故曰吹鞭也。’簻即马策,可以策马,又可为笛,一物两用,军旅之便,故云易持也。今行阵间皆有笛,即古吹鞭之制也,括岂不见急就章书,而臆立此难也耶?”〔一九〕“京君明贤”,拾补校作“ 易京君明”,盖从文选也。初学记十六引长笛赋作“京房君明识音律”。〔二0〕“毕”字原无,朱筠、卢文弨俱据文选补“毕”字,今从之。李善注:“沈约宋书:‘笛,京房备其五音。’”

译《风俗通》则说:“丘仲制造笛,是武帝时期的人;后来又有羌笛。” 三种说法不同,究竟哪一种属实,无法详知。”吴翌凤《灯窗丛录》卷二说:“《风俗通》说:‘笛,是武帝时丘仲制作的。’这不对。高祖刚进入咸阳宫时,得到一支玉笛,长二尺三寸,有二十六个孔,铭文说是‘昭华之琯’。这件玉笛在武帝以前就已经存在了。” 〔五〕《释名·释乐器》说:“篴,就是涤,声音发出涤涤的声响。” 〔六〕《初学记》卷十六、《艺文类聚》卷四四、《书钞》卷一一一、《事类赋》和《群书通要》丁二引文中都没有“荡”字。〔七〕《周礼·春官·笙师》职中的“篴”字,杜子春读作“荡涤”的“涤”。朱筠说:“《文选·马融〈长笛赋〉》李善注引此文,作‘涤荡邪志’。”考察《史记·乐书》说:“荡涤邪秽。” 〔八〕《书钞》没有“之于”二字;《艺文类聚》《文选》注、《事类赋》和《群书通要》没有“于”字。〔九〕希麟《续一切经音义》卷四引作:“笛,就是涤,意思是涤除邪秽,纳入正气。”与这里不同。《太平御览》卷五八0引《乐书》说:“笛,就是涤。丘仲制作它,可以涤荡邪气,发扬正声。” 〔一0〕“二”字,孙诒让《拾补》说:“《初学记》《书钞》都作‘一’,而《艺文类聚》没有此字。”考察苏轼《李委吹笛诗》冯注中“二”作“一”;《太平御览》《通志·乐略》卷二、《事物纪原》卷二均没有此字。〔一一〕苏轼诗冯注引文中的“七孔”作“六孔”。〔一二〕考察,这句话上面,《文选·马融〈长笛赋〉》冠有“其辞曰”三字,李周翰说:“这是丘仲所说的话。”李善说:“《风俗通》说:‘又有羌笛。’然而 (“然”应读作“然则”)羌笛和笛是两种不同的乐器。” 〔一三〕“未”字依据宋本、钟本,其他各本都误作“木”。朱筠说:“‘木’应当作‘未’。”《拾补》校作“未”。〔一四〕“己”字原来作“后”。朱筠说:“‘后’应当作‘己’。”《拾补》校作“己”,《长笛赋》也作“己”,现在据此改正。李善说:“‘己’指的是龙。” 〔一五〕《文选》作“声”,不作“音”。旧抄本《李冶古今黈》卷五说:“季长认为,龙在水中吟啸,人看不见羌人,所以羌人得以截取竹子吹奏,来模拟龙的声音;但《文选》的音义注与此大不相同。‘不见’的‘见’读胡炼反,张铣注说:‘龙在水中吟啸,看不见它的身体。’李善注说:‘己指的是龙。’这些说法都认为龙在水中,身体没有显现出来,实际上违背了马融的本意。” 〔一六〕刘良说:“剡,就是削。” 〔一七〕“材”字,《文选》作“裁”,二者相同。〔一八〕“持”字,宋本、大德本、朱藏元本、仿元本误作“特”;《文选》把“檛”作“簻”,把“特”作“持”。《梦溪笔谈》卷五说:“马融《笛赋》说:‘裁制得与簻相当,便于拿持。’李善注说:‘簻,是马鞭。把笛裁制得像马鞭,所以便于拿持。’这是错误的说法,笛怎么能做马鞭?簻是管,古人把乐器的管叫作簻,所以潘岳《笙赋》说:‘长簻在里面开张,余下的箫管在外面曲折。’所谓‘裁制得与簻相当’,是说其他乐器多要裁制许多管来合成声音,而这支笛只需裁制一管,五音全都具备;它相当于其他乐器中制管的功用,不必繁多,所以轻便而容易拿持。”(《丹铅录》沿用了这种说法。)《西溪丛语》下卷驳斥沈存中的说法说:“据《说文》,‘簻’和‘檛’都读张瓜反,意思是竹杖,没有听说把簻当作乐管。潘岳《笙赋》用的本来是‘檛’字,说‘长檛在里面开张’;注说:‘修,是长;檛,是大;辟,是开。’这和‘簻’字不同。这里是说羌人把竹子裁制成马鞭,说它容易拿持,而且又可以吹奏。”《演繁露》卷八说:“我考察《急就章》说:‘吹鞭箛,●课后先。’ 《唐韵》说:‘箛,是竹制品。’《说文》说:‘●,是吹筒。’《玉篇》也说:‘●,是吹筒,用竹子制成,像鞭一样,中间空,可以吹奏,所以叫作吹鞭。’簻就是马鞭,可以用来策马,也可以用来制作笛子,一件东西有两种用途,适合军旅使用,所以说容易拿持。如今行军队伍中都有笛,这就是古代吹鞭的制度。郭璞难道没有看见《急就章》中的文字,却凭空提出这样的诘难吗?” “京君明贤”一句,《拾补》校订为“易京君明”,大概是依据《文选》的文字。《初学记》卷十六引用《长笛赋》时作“京房君明识音律”。〔二0〕“毕”字原文没有,朱筠、卢文弨都依据《文选》补入“毕”字,现在从此说。李善注说:“沈约《宋书》说:‘笛,京房使它具备了五音。’”

○批把〔一〕

    谨按:此近世〔二〕乐家所作,不知谁也〔三〕。以手批把〔四〕,因以为〔五〕名〔六〕。长三尺五寸,法天地人与五行〔七〕,四弦象四时〔八〕。

  〔一〕 拾补曰:“释名皆从木。” 器按:它书引此,多作“琵琶”,琵琶,说文新附字。

  〔二〕 玉篇琴部、白帖十八、事物纪原二引“世”作“代”。

  〔三〕 朱筠曰:“玉篇琴部引此作 ‘近代乐家所制,不知所造’。”案:书钞一一0、类聚四四引“谁”下有“作”字。初学记十六、白帖、段安节琵琶录、御览三八三引作“不知所起”,事物纪原作“

不知其始”。

  〔四〕 宋书乐志一、意林作“琵琶 ”。通典乐四、旧唐书音乐志二、通志乐二、御览作“ 以手琵琶之”。

  〔五〕 意林“为”作“得”。

  〔六〕 释名释乐器:“枇杷,本出于胡中,马上所鼓也,推手前曰枇,引手却曰杷,象其鼓时,因以为名也。”

  〔七〕 朱筠曰:“玉篇琴部引作‘ 象三才五行’。”

  〔八〕 初学记、类聚、御览句末有 “也”字。宋书乐志一:“琵琶,傅玄琵琶赋曰:‘汉遣乌孙公主嫁昆弥,念其行道思慕,故使工人裁筝、筑,为马上之乐。欲从方俗语,故名琵琶,取其易传于外国也。’风俗通云:‘以手琵琶,因以为名。’杜挚云:‘长城之役,弦□而鼓之。’并未详孰实,其器不列四厢。”旧唐书音乐志二:“琵琶,四弦,汉乐也。初,秦长城之役,有弦□而鼓之者。及汉武帝嫁宗女于乌孙,乃裁筝、筑为马上乐,以慰其乡国之思。推而远之曰琵,引而近之曰琶,言其便于事也。今清乐奏琵琶,俗谓之‘秦汉子’,圆体修颈而小,疑是弦□之遗制。其他皆充上锐下,曲颈,形制稍大,疑此是汉制。兼似两制者,谓之‘秦汉’,盖通用秦、汉之法。梁史称侯景之将害简文也,使太乐令彭隽齎曲颈琵琶就帝饮,则南朝似无。曲颈者,亦本出胡中。五弦琵琶稍小,盖北国所出。风俗通云:‘以手琵琶之。’案旧琵琶,皆以木拨弹之,太宗贞观中始有手弹之法,今所谓搊琵琶者是也。风俗通所谓‘以手琶琵之’,乃非用拨之义,岂上世固有搊之者耶?

○竽

    谨按:礼记:“管三十六簧也〔一〕,长四尺二寸。〔二〕”今二十三管。

  〔一〕 拾补“礼”下补“乐”字, “管”校改“竽”。识语曰:“

按:说文解字亦云‘管三十六簧’ ,知‘管’是,此与‘武帝时丘仲之所作也’,无‘笛 ’字同例。”器案:汉人着书,多以正文连标题读者,此于列女传及说文解字习见之,卢校非是,徐说亦未得其会通。周礼春官笙师职云:“笙师掌教□竽。”郑司农云:“竽,三十六簧。”广雅释乐:“竽象笙,三十六管。”御览五八一引通礼义纂:“汉武帝时丘仲作竽笙,三十六管。”

  〔二〕 笙师疏、御览五八一引易通卦验:“冬至吹黄钟之律,间音以竽。竽长四尺二寸。 ”郑玄注云:“竽,管类,用竹为之,形参差,象鸟翼,鸟火禽,火数七,冬至之时吹之,冬,水用事,水数六,六七四十二,竽之长,盖取于此也。”

○簧

    谨按:世本:“女娲作簧。〔一〕”簧,笙中簧也〔二〕。诗云:“吹笙鼓簧,承筐是将。〔三〕”

  〔一〕 御览五八一引世本此文同,又引宋均注曰:“女娲,黄帝臣也。”

  〔二〕 释名释乐器:“笙,生也,其中污空以受簧也。”

  〔三〕 小雅鹿鸣文。

○籥

    谨按:周礼:“籥师氏掌教国子吹籥。〔一〕”诗云:“以籥不僭。〔二〕”籥乐之器,竹管,三孔,所以和众声也〔三〕。

  〔一〕 春官籥师职文。

  〔二〕 小雅鼓钟文。

  〔三〕 拾补云:“‘之’字衍。” 器案:书钞一一一引“声”作“

音”。说文:“龠,乐之竹管,三孔,以和众声也。”应氏正用此文,乃衍“器”字,非衍“之”字也。周礼笙师注、礼记少仪注、尔雅释乐注并云:“籥如笛,三孔。”

译○批把〔一〕 谨按:这是近世〔二〕乐家制作的乐器,不知道是谁制作的〔三〕。用手前推、后引来弹奏〔四〕,因此得名〔五〕〔六〕。长三尺五寸,取法天地人三才和五行〔七〕;四根弦象征四时〔八〕。〔一〕《拾补》说:“《释名》都从木字旁写。”器案:其他书引这段文字,多写作“琵琶”;“琵琶”是《说文》新附的字。〔二〕《玉篇·琴部》《白帖》卷十八、《事物纪原》卷二引文中的“世”作“代”。〔三〕朱筠说:“《玉篇·琴部》引这段文字作‘近代乐家所制,不知所造’。”考察《书钞》卷一一0、《艺文类聚》卷四四引文在“谁”字下面有“作”字。《初学记》卷十六、《白帖》《段安节琵琶录》《太平御览》卷三八三引作“不知所起”,《事物纪原》作“ 不知其始”。〔四〕《宋书·乐志》卷一、《意林》作“琵琶”。《通典·乐》卷四、《旧唐书·音乐志》卷二、《通志·乐》卷二、《太平御览》作“以手琵琶之”。〔五〕《意林》中的“为”作“得”。〔六〕《释名·释乐器》说:“枇杷,本来出自胡地,是骑在马上演奏的乐器。用手向前推叫作枇,用手向后引叫作杷,象征演奏时的动作,因此得名。” 〔七〕朱筠说:“《玉篇·琴部》引作‘象三才五行’。” 〔八〕《初学记》《艺文类聚》《太平御览》在句末都有“也”字。《宋书·乐志》卷一说:“琵琶,傅玄《琵琶赋》说:‘汉朝派遣乌孙公主嫁给昆弥,因为想到她在路途中的思念,所以让乐工把筝、筑改制成马上演奏的乐器。想要沿用当地的说法,因此取名琵琶,取的是它容易在外国流传的意思。’ 《风俗通》说:‘用手弹奏琵琶,因此得名。’ 杜挚说:‘修筑长城的劳役中,有人用弦□来弹奏。’这些说法都不知道哪一种属实,这种乐器没有列入四厢。”《旧唐书·音乐志》卷二说:“琵琶有四根弦,是汉代的乐器。起初,秦朝修筑长城时,有人用弦□来弹奏。到了汉武帝把宗室女子嫁给乌孙,才把筝、筑改制成马上演奏的乐器,以安慰她思念故国的心情。向外推称为琵,向内引称为琶,说的是它便于使用。如今清乐演奏琵琶,俗称‘秦汉子’,琴身圆,颈长而小,大概是弦□的遗制。其他琵琶都上端宽、下端尖,颈部弯曲,形制稍大,大概这是汉代的制度。兼有两种形制的,称为‘秦汉’,大概是通用秦、汉两种制作方法。梁史说,侯景将要杀害简文帝时,派太乐令彭隽带着曲颈琵琶到皇帝那里饮酒,这说明南朝似乎没有曲颈琵琶。曲颈琵琶也本来出自胡地。五弦琵琶稍小,大概出自北方诸国。” 《风俗通》说:‘用手弹奏琵琶。’ 考察旧式琵琶,都是用木拨弹奏的;唐太宗贞观年间才开始有用手弹奏的方法,就是今天所说的搊琵琶。 《风俗通》所说的“用手琶琵之”,并不是不用拨子弹奏的意思,难道上古本来就有用手搊奏琵琶的人吗?○竽 谨按:《礼记》说:“管有三十六簧〔一〕,长四尺二寸〔二〕。”现在有二十三管。〔一〕《拾补》在“礼”字下面补“乐”字,并把“管”校改为“竽”。识语说:“ 考察《说文解字》也说‘管有三十六簧’,可知这里的‘管’字是正确的;这和‘武帝时丘仲之所作也’一句没有‘笛’字,是同一类情况。”器案:《汉人著书,多把正文和标题连起来读》,这种情况在《列女传》和《说文解字》中很常见,卢文弨的校改不对,徐氏的说法也没有融会贯通。 《周礼·春官·笙师》职说:“笙师掌管教习□竽。”郑司农说:“竽有三十六簧。”《广雅·释乐》说:“竽像笙,有三十六管。”《太平御览》卷五八一引《通礼义纂》说:“汉武帝时丘仲制作竽笙,有三十六管。” 〔二〕《笙师疏》《太平御览》卷五八一引《易通卦验》说:“冬至时吹奏黄钟的律管,以竽作为间音。竽长四尺二寸。”郑玄注说:“竽属于管乐器,用竹子制作,形状长短不齐,像鸟的翅膀。鸟属于火禽,火的数目是七;冬至时吹奏竽。冬天水当令,水的数目是六,六乘七得四十二,所以竽的长度大概取法于此。” ○簧 谨按:《世本》说:“女娲制作了簧〔一〕。”簧,是笙中的簧片〔二〕。《诗经》说:“吹奏笙,振动簧片,进献竹筐中的礼物〔三〕。” 〔一〕《太平御览》卷五八一引《世本》这段文字相同,又引宋均注说:“女娲,是黄帝的臣子。” 〔二〕《释名·释乐器》说:“笙,就是生;笙的内部空隙,是用来容纳簧片的。” 〔三〕这是《小雅·鹿鸣》的文字。○籥 谨按:《周礼》说:“籥师掌管教国子吹奏籥〔一〕。”《诗经》说:“用籥吹奏而不失其节〔二〕。”籥是乐器,用竹管制成,有三个孔,用来协调众种声音〔三〕。〔一〕这是《周礼·春官·籥师》职的文字。〔二〕这是《小雅·鼓钟》的文字。〔三〕《拾补》说:“‘之’字是多余的。”器案:《书钞》卷一一一引文把“声”作“ 音”。《说文》说:“龠,是乐器用的竹管,有三个孔,用来协调众种声音。”应劭正是采用了这段文字,只是多出了“器”字,并不是多出了“之”字。《周礼·笙师》注、《礼记·少仪》注和《尔雅·释乐》注都说:“籥像笛,有三个孔。”

○篪〔一〕

    谨按:世本:“苏成公作篪。”管乐,十孔,长尺一寸〔二〕。诗云:“伯氏吹埙,仲氏吹篪。〔三〕”

  〔一〕 原注:“●、□同。”器案:两京本无此三字。程本、郎本“●”作“●”,胡本、钟本作“‘篪’与‘池’同”,讹。说文作●,集韵五支:“●或作篪,亦作□。”程本、郎本作“●”者,尔雅释乐:“大篪谓之沂。”御览五八0引舍人曰: “大篪其声悲沂锵然也。”释文引李、孙云:“篪声悲,沂者悲也。”“●”即“沂”字。

  〔二〕 尔雅释乐释文引世本:“篪,苏成公所作,长一尺二寸。”广韵五支引世本:“篪,苏成公所作也。”御览五八0引世本:“苏成公造篪,吹孔有嘴如酸枣。苏成公,平王时侯也。”后汉书明纪注引世本:“暴辛公作篪,以竹为之,长尺四寸,有八孔。”毛诗序:‘何人斯、苏公刺暴公也。”“仲氏吹篪”,郑笺云:“谓相应和如埙篪,以言宜相亲爱也。世遂以为苏成公作。”宋书乐志一:“篪,世本云: ‘暴新公所造。’旧志云:‘一曰管。史臣案:非也。虽不知暴新公何代人,而非舜前人明矣。舜时西王母献管,则是已有其器,新公安得造篪乎?’尔雅曰:‘篪,大者尺四寸,围三寸曰沂。’沂音银,一名翘。小者尺二寸。今有胡篪,出于胡吹,非雅器也。”

  〔三〕 小雅何人斯文。今本“埙” 作“埙”。

○箫〔一〕

    谨按:尚书:“舜作〔二〕,箫韶九成,凤皇〔三〕来仪。〔四〕”其形参差,像凤之翼〔五〕,十管,长一尺〔六〕。

  〔一〕 朱锡庚曰:“题间之‘箫’ 字,当连下文作‘箫,谨按尚书:舜作’为句,其义自明。”按:朱说是,前已明之矣。

  〔二〕 事始引作“舜作箫”,此不明汉人句读,而以臆为之。

  〔三〕 “皇”原作“凰”,俗字,今从尚书校改。

  〔四〕 益稷文,马融注云:“以鸟兽为笋□。”器案:尔雅释乐疏、初学记十六、类聚四四、书钞一一一、白帖十八、御览五八一、楚辞九歌补注及集注、续一切经音义三、古今事物考五引此,俱作 “舜作箫”,下文或承“其形参差”,或接“以象凤翼 ”,路史后纪十一注、文献通考引世本:“舜造箫,其形参差,象凤翼,管长二尺。”疑此文原当作“谨按:尚书:‘箫韶九成,凤皇来仪。’世本:‘舜作箫。’ 其形参差云云”。

  〔五〕 说文竹部:“箫,参差,管乐,象凤之翼。”御览五八一引易说郑玄注:“箫亦管,形似鸟翼,鸟,火禽也,火数七,夏时火用事,二七十四,箫之长由此也。”九歌:“望夫君兮未来,吹参差兮谁思。”王注:“言若洞箫也。”文选洞箫赋:“ 吹参差而入道德兮,故永御而可贵。”荀子解蔽篇:“ 凤皇秋秋,其声若箫。”是箫形象凤翼,其音亦象凤声也。

  〔六〕 拾补云:“类聚‘长三尺’ ,御览‘长尺二寸’,与初学记颂箫同。”器案:诗周颂有瞽正义、尔雅疏、陈景元南华真经章句音义二引作 “长二尺”,书钞同今本,事物纪原作“长尺二寸”,古今事物考作“长一尺二寸”。隋书音乐志下:“竹之属三:一曰箫,十六管,长二尺,舜所造者也;二曰篪,长尺四寸,八孔,苏公所造者也;三曰笛,凡十二孔,汉武帝丘仲所作者也;京房备五音,有七孔,以应七声,黄钟之笛,长二尺八寸四分四厘有奇,其余亦上下相次,以为长短。”

○籁

    谨按:礼乐记:“三孔籥也,大者谓之产,其中谓之仲,小者谓之箹。〔一〕”

  〔一〕 说文竹部:“籁,三孔籥也,大者谓之笙(当作“簅”,形近而误,尔雅释文正作 “簅”),其中谓之籁,小者谓之箹。”尔雅释乐:“ 大籥谓之产,其中谓之仲,小者谓之箹。”御览五八0引舍人云:“仲,其声适中,仲吕也;小者,形声细小曰箹也。”

译○篪〔一〕 谨按:《世本》说:“苏成公制作了篪。”篪是管乐器,有十个孔,长一尺一寸〔二〕。《诗经》说:“长兄吹埙,次兄吹篪〔三〕。” 〔一〕原注说:“●、□相同。”器案:两京本没有这三个字。程本、郎本把“●”作“●”,胡本、钟本作“‘篪’与‘池’同”,都是讹误。《说文》作●,《集韵》卷五“支”韵说:“●,有的写作篪,也写作□。”程本、郎本作“●”,是因为《尔雅·释乐》说:“大的篪叫作沂。”《太平御览》卷五八0引舍人说:“大篪的声音悲怆,沂声铿锵。”《释文》引李轨、孙炎说:“篪声悲,沂就是悲。”因此,“●”就是“沂”字。〔二〕《尔雅·释乐》的释文引《世本》说:“篪,是苏成公制作的,长一尺二寸。”《广韵》卷五“支”韵引《世本》说:“篪,是苏成公制作的。”《太平御览》卷五八0引《世本》说:“苏成公制作了篪,吹孔有嘴,像酸枣。苏成公,是周平王时的侯。”《后汉书·明帝纪》注引《世本》说:“暴辛公制作了篪,用竹子制成,长一尺四寸,有八个孔。”《毛诗序》说:“《何人斯》,是苏公讥刺暴公的诗。”关于“仲氏吹篪”,郑玄笺说:“是说两者相互应和,就像埙和篪一样,用来说明应当彼此亲爱。后世于是把它说成是苏成公制作的。”《宋书·乐志》卷一说:“篪,《世本》说:‘暴新公制作的。’旧志说:‘一名管。史臣考察:这不对。虽然不知道暴新公是哪个时代的人,但可以明确他不是舜以前的人。舜时西王母进献管,可见当时已经有这种乐器,暴新公怎么能制作篪呢?’《尔雅》说:‘大的篪长一尺四寸,周长三寸,叫作沂。’沂读音为银,又名翘。小的长一尺二寸。现在还有胡篪,出自胡地的吹奏乐,不是雅乐器。” 〔三〕这是《小雅·何人斯》的文字。今本把“埙”作“埙”。○箫〔一〕 谨按:《尚书》说:“舜制作〔二〕箫,箫韶演奏九成,凤凰〔三〕前来起舞〔四〕。”箫的形状长短不齐,像凤凰的翅膀〔五〕;有十根管,长一尺〔六〕。〔一〕朱锡庚说:“题目中的‘箫’字,应当和下文连起来,读作‘箫,谨按《尚书》:舜作’,这样意思自然明白。”考察:朱氏说得对,前面已经说明过了。〔二〕《事始》引作“舜作箫”,这是没有弄清汉人的句读,而凭臆测处理的。〔三〕“皇”字原来作“凰”,这是俗字,现在依据《尚书》校改。〔四〕《益稷》篇,马融注说:“用鸟兽来比拟箫的形状。”器案:《尔雅·释乐》疏、《初学记》卷十六、《艺文类聚》卷四四、《书钞》卷一一一、《白帖》卷十八、《太平御览》卷五八一、《楚辞》九歌补注及集注、《续一切经音义》卷三和《古今事物考》都引用这段文字,均作“舜作箫”;下文有的承接“其形参差”,有的接“以象凤翼”。《路史·后纪》卷十一注、《文献通考》引《世本》说:“舜制作箫,箫的形状长短不齐,像凤凰的翅膀,管长二尺。”怀疑这里原来应作:“谨按:《尚书》说:‘箫韶九成,凤皇来仪。’《世本》说:‘舜作箫。’其形参差,等等。” 〔五〕《说文》竹部说:“箫,形状长短不齐,是一种管乐器,形状像凤凰的翅膀。”《太平御览》卷五八一引《易说》郑玄注说:“箫也是管乐器,形状像鸟的翅膀;鸟属于火禽,火数为七,夏季火当令,二七为十四,所以箫的长度由此确定。”《九歌》说:“遥望我的夫君啊还没有来,吹奏参差之音啊有谁思念?”王逸注说:“意思是说像洞箫一样。”《文选·洞箫赋》说:“吹奏参差之音而进入道德之境,所以长久为人所用而可贵。”《荀子·解蔽篇》说:“凤凰秋秋鸣叫,它的声音像箫声。”由此可见,箫的形状像凤凰的翅膀,它的声音也像凤凰的鸣声。〔六〕《拾补》说:“《艺文类聚》作‘长三尺’,《太平御览》作‘长尺二寸’,与《初学记》歌颂箫的文字相同。”器案:《诗·周颂·有瞽》正义、《尔雅》疏、陈景元《南华真经章句音义》卷二引作“长二尺”,《书钞》与今本相同;《事物纪原》作“长尺二寸”,《古今事物考》作“长一尺二寸”。《隋书·音乐志下》说:“竹制乐器有三种:第一种叫箫,有十六管,长二尺,是舜所制作的;第二种叫篪,长一尺四寸,有八孔,是苏公所制作的;第三种叫笛,共有十二孔,是汉武帝时丘仲制作的。京房所制的笛用来配备五音,有七孔,以应七声;黄钟调的笛长二尺八寸四分四厘有余,其余各调也按音阶上下依次排列,作为长短不同的标准。” ○籁 谨按:《礼乐记》说:“籥有三个孔;大的叫产,中等的叫仲,小的叫箹。” 〔一〕《说文》竹部说:“籁,是一种有三个孔的籥;大的叫簅,中等的叫籁,小的叫箹。”《尔雅·释乐》说:“大的籥叫产,中等的叫仲,小的叫箹。”《太平御览》卷五八〇引舍人说:“仲,是声音适中的意思,也就是仲吕;小的,形状和声音细小,所以叫箹。”

○箛〔一〕

    谨按:汉书旧注:“箛,吹鞭也〔二〕。箛者,怃也,言其节怃威仪。〔三〕”

  〔一〕 “箛”原作“菰”,下同,今俱改正。

  〔二〕 说文:“箛,吹鞭也。”急就章:“箛●起居课后先。”颜师古注曰:“箛,吹鞭也。●,吹筒也。起居,谓晨夜卧及休食时,督作之司,以此二者,为之节度。”初学记十五引应劭汉卤簿云:“

骑执箛。”宋书乐志一曰:“笳,杜挚笳赋云:‘李伯阳入西戎所造。’汉旧注曰:‘箛,号曰吹鞭。’晋先蚕仪注:‘车驾住,吹小箛;发,吹大箛。’箛即笳也。又有胡笳,汉旧筝笛录(初学记十五、太平御览五八一引作“汉旧录”)有其曲,不记所出本末。”(初学记、御览引尚有“笳者,胡人卷芦叶吹之以作乐也,故曰胡笳”二句。)陈旸乐书曰:“ 汉有吹鞭之号,笳之类也,乃状大类马鞭,今牧童多卷芦叶吹之也。”

  〔三〕 洪颐烜读书丛录曰:“风俗通声音篇引汉书旧注云:‘菰,吹鞭也。菰,怃也,言其节怃威仪。’又引汉书注云:‘荻,角也,言其声音荻荻,名自定也。’师古叙例,惟服虔与劭同时,余诸家皆在劭后,则劭以前注汉书者亦多矣。”器案:此条引汉书旧注,下条引汉书注,又史记高纪集解引风俗通曰:“汉书注:‘沛人语初发声皆言其,其者,楚言也,高祖始登帝位,教令言其,其后以为常耳。’”此三者当即一书,盖皆汉旧注之误也,作“汉书旧注”者,误衍“书”字,作“汉书注”者,“书”又“旧”之误耳。宋书乐志引汉书注云:“箛号曰吹鞭云云。”即其明证;汉旧注盖即汉旧仪,仪注义同,非注解之注也。卫宏撰汉旧仪四卷,旧唐书经籍志作汉书仪,“书”即 “旧”字形讹,新唐书艺文志作汉书旧仪,“书”又“ 旧”之讹羡,其致误之由,正与风俗通相似,洪氏竟以为汉书注,非也。

○●〔一〕

    谨按:汉书注:“●,筒也〔二〕,言其声音●● ,名自定也。”

  〔一〕 “●”原作“荻”,下同,今校改。

  〔二〕 “筒”原作“●”,胡本、郎本、程本、钟本作“筒”,今据改正。说文:“●,吹筒也。”穆天子传六注:“●,今戟吏所吹者。”广韵三十五笑:“●,竹箫,洛阳亭长所吹。”

穷通第七

译○箛〔一〕 谨按:《汉书》旧注说:“箛,是吹鞭。箛就是怃,意思是用它的节拍来整饬威仪。” 〔一〕“箛”原来写作“菰”,下文同,现一律改正。〔二〕《说文》说:“箛,是吹鞭。”《急就章》说:“箛●起居课后先。”颜师古注说:“箛,是吹鞭;●,是吹筒。所谓起居,是指早晚睡卧以及休息、进食的时候;负责督促劳作的官吏用这两种器物来规定节拍。《初学记》卷十五引应劭《汉卤簿》说:” 骑兵手持箛。《宋书·乐志一》说:“笳,杜挚《笳赋》说是李伯阳进入西戎后制作的。汉代旧注说:‘箛,号称吹鞭。’《晋先蚕仪注》说:‘车驾停下时吹小箛,出发时吹大箛。’箛就是笳。又有胡笳,《汉旧筝笛录》(《初学记》卷十五、《太平御览》卷五八一引作《汉旧录》)记有胡笳曲,但没有记载其出处和始末。”陈旸《乐书》说:“汉代有称为吹鞭的乐器,属于笳的一类,形状很像马鞭;现在牧童大多卷起芦叶来吹奏。” 〔三〕洪颐烜《读书丛录》说:“《风俗通·声音篇》引《汉书》旧注说:‘菰,是吹鞭。菰,就是怃,意思是用它的节拍来整饬威仪。’又引《汉书》注说:‘荻,是角,意思是它的声音荻荻然,名称是根据声音自然确定的。’颜师古在叙例中说,只有服虔与应劭同时代,其余各家都在应劭之后,那么应劭以前注释《汉书》的人也很多。”器案:这一条引《汉书》旧注,下一条引《汉书》注;又《史记·高祖本纪》集解引《风俗通》说:“《汉书》注:‘沛地人的方言,开始发声都说“其”;“其”是楚地的说法。高祖开始登上帝位时,教令中使用“其”字,后来便成为惯例。’”这三处应当就是同一本书,大概都是把“汉旧注”误写了。写作“汉书旧注”的,是误多了“书”字;写作“汉书注”的,“书”又是“旧”字的误写。宋书《乐志》引《汉书》注说:“箛号称吹鞭”等语,就是明显的证据。“汉旧注”大概就是《汉旧仪》;“仪注”的意义相同,这里的“注”不是注解的“注”。卫宏撰写《汉旧仪》四卷,《旧唐书·经籍志》作《汉书仪》,“书”是“旧”字形近而讹;《新唐书·艺文志》作《汉书旧仪》,“书”又是“旧”字的讹误和衍字。它们产生错误的原因,正与《风俗通》相似,洪氏竟然把它看成《汉书》的注,错了。○●〔一〕 谨按:《汉书》注说:“●,是筒;意思是它的声音●●然,名称是根据声音自然确定的。” 〔一〕“●”原来写作“荻”,下文同,现校改。〔二〕“筒”原来写作“●”,胡本、郎本、程本、钟本作“筒”,现据此改正。《说文》说:“●,是吹筒。”《穆天子传》卷六注说:“●,就是今天戟吏所吹的东西。”《广韵》卷三十五“笑”韵说:“●,是竹制箫,洛阳亭长所吹。” 穷通第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