愆礼第三
风俗通义愆礼第三〔一〕夫圣人之制礼也,事有其制,曲有其防〔二〕,为其可传,为其可继〔三〕,贤者俯就,不肖跂及〔四〕。是故子张过而子夏不及,〔五〕然则无愈;子路丧姊〔六〕,期而不除,仲尼以为大讥〔七〕;况于忍能矫情,直意而已也哉?诗云:“不愆不忘,帅由旧章〔八〕。”论语:“不为礼,无以立。〔九〕”故注近世苟妄曰愆礼也。〔一〕 苏颂曰:“□礼第三,子抄云:‘第八。’”案愆籀文作□。〔二〕 汉书礼乐志:“事为之制,曲为之防,故称:‘礼经三百,威仪三千。’”师古曰:“言每事立制,委曲防闲也。”王念孙读书杂志曰: “案大事曰事,小事曰曲。事为之制,礼仪三百也;曲为之防,威仪三千也。礼器:‘曲礼三千。’郑注:‘ 曲犹事也。’中庸:‘其次致曲。’注:‘曲犹小小之事也。’淮南缪称篇:‘察一曲者。’高诱注曰:‘一曲,一事也。’主术篇曰:‘不偏一曲,不党一事。’事为之制,曲为之防,相对为文,则曲非委曲之谓。”〔三〕 礼记檀弓上:“弁人有其母死而孺子泣者,孔子曰:‘哀则哀矣,而难为继也。夫礼为可传也,为可继也,故哭踊有节。’”又见家语曲礼子贡问篇。〔四〕 大德本“跂”误“跋”,各本俱作“跂”,今改。礼记檀弓上:“子思曰‘先王之制礼也,过之者俯而就之,不至焉者,跂而及之。’” 家语曲礼子贡问篇:“先王制礼,过之者俯而就之,不至者企而及之。”后汉书陈蕃传注:“礼记曰:‘三年之丧,可复父母之恩也,贤者俯而就之,不肖者企而及之。’”〔五〕 论语先进篇:“子贡问:‘ 师与商也孰贤?’子曰:‘师也过,商也不及。’曰: ‘然则师愈与?’子曰:‘过犹不及。’”〔六〕 大德本“姊”误作“□”,各本俱作“姊”,今据改正。〔七〕 礼记檀弓上:“子路有姊之丧,可以除之矣,而弗除也。孔子曰:‘何弗除也?’子路曰:‘吾寡兄弟而弗忍也。’孔子曰:‘ 先王制礼,行道之人,皆弗忍也。’子路闻之,遂除之。”上引家语,即袭用此文。〔八〕 “帅”,拾补校作“率”。案胡本、钟本作“率”,然此疑仲远用三家诗。〔九〕 论语季氏篇“不为礼”作“ 不学礼”,隋书何妥传作“不读礼”。九江太守〔一〕武陵〔二〕陈子威〔三〕,生不识母,常自悲感;游学京师,还于陵谷中,见〔四〕一老母,年六十余,因就问:“ 母姓为何?”曰:“陈家女李氏。”“何故独行?”曰:“我孤独,〔五〕欲依亲家。”子威再拜长跪自白曰:“子威少失慈母〔六〕,姓陈〔七〕,舅氏亦李,又母与亡亲同年,会遇于此,乃天意也。”因〔八〕载归家,供养以为母〔九〕。〔一〕 汉书地理志上,九江郡注引应劭曰:“江自庐江、寻阳分为九。”〔二〕 后汉书刘表传注引应劭汉官仪:“荆州管长沙,零陵,桂阳,南阳,江夏(“夏” 原误“陵”),武陵,南郡。”〔三〕 “陈子”二字原脱,拾补云:“二字脱,孙补。”今案永乐大典一0八一三引有“ 陈”字,缺“子”字,孙志祖说是,今据补。〔四〕 “见”,胡本误“是”。〔五〕 广雅释诂:“孤,独也。”〔六〕 拾补曰:“此谓亲母,与下 ‘慈母如母’不同。”〔七〕 拾补曰:“此二字当在‘子威’下,语较顺。”〔八〕 “因”,大典作“引”。〔九〕 器案止观辅行传弘决四之三引萧广济孝子传:“昔五郡人:谓中山郡、常山郡恒州、魏郡魏州、钜鹿郡邢州、赵郡赵州。此五人者,少去乡里,孤无父母,相随至卫国,结为兄弟:长字元重,次叔重,次仲重,次季重,次稚重。朝夕相事,财累三千。于空城中,见一老母,兄弟议曰:‘拜此老母,以之为母。’因拜曰:‘愿为母。’母乃许焉,事之若亲。经二十四年,母忽染患,口不能言;五子仰天而叹曰:‘如何孝诚无感,母忽染患,而不能言!若我有感,使母得语。’应时能言,谓五子曰:‘我本是太原阳猛之女,嫁同郡张文坚,文坚身死。我有儿名乌遗,七岁值乱,遂亡所之。我子胸前有七星之文,右足下有黑子。’语未竟而卒。五子送丧,会朝歌令晨出,忘其记囊,谓五子所窃,收三重禁,二重诣河内告枉,具书始末。河内太守乃是乌遗,因大哭曰:‘吾生不识父母,而母为他所养!’驰放三重,复奏五重为五县令。”其事与此相近,而尤为奇特,时因应氏此文而附及之,于以见封建礼教中人之深之为何等也。谨按:礼:“继母如母,慈母如母。〔一〕”谓继父之室〔二〕,慈爱己者〔三〕,皆有母道,故事之如母也。何有道路之人而定省〔四〕?世间共传丁兰克〔五〕木而事之〔六〕,今此之事,岂不是似?如仁人恻隐〔七〕,哀其无归,直〔八〕可收养,无事正母之号耳〔九〕。
译《风俗通义·违背礼制》第三〔一〕 圣人制定礼制,事情都有相应的制度,细小事务都有相应的防范〔二〕,是为了使礼制可以传承、可以继续实行〔三〕;贤者降低自己来遵从,不贤者努力赶上〔四〕。所以子张做得过头而子夏有所不足〔五〕,但过头和不足没有哪一个更好;子路为姐姐服丧〔六〕,服满一年却不除丧,仲尼认为这是严重的讥刺〔七〕;何况还要忍心矫饰感情,只顾任性而行呢?《诗经》说:“不犯过错,不忘旧典,一概遵循旧有的章法〔八〕。”《论语》说:“不实行礼,就无法立身〔九〕。”所以我说,近世那些姑且妄行的做法,就是违背礼制。苏颂说:“‘□礼’第三,子抄本作‘第八’。”考察“愆”的籀文写作“□”。《汉书·礼乐志》:“大事制定制度,小事设置防范,所以说:‘礼经有三百条,威仪有三千项。’”颜师古说:“意思是每一件事都制定制度,对细节周密防范。”王念孙《读书杂志》说:“考察起来,大事叫作‘事’,小事叫作‘曲’。‘事为之制’指礼仪三百条;‘曲为之防’指威仪三千项。《礼器》说:‘曲礼三千。’郑玄注:‘曲仍然是事。’《中庸》说:‘其次致曲。’注说:‘曲仍然是细小的事情。’《淮南子·缪称篇》说:‘考察一曲。’高诱注说:‘一曲,就是一件事。’《主术篇》说:‘不偏执于一曲,不偏袒于一事。’‘事为之制’和‘曲为之防’构成对文,因此‘曲’不是周密曲折的意思。” 《礼记·檀弓上》:“有个弁地人,母亲去世后却像孩子一样哭泣。孔子说:‘悲哀是悲哀了,但这种做法难以让后人继承。礼是为了能够传承、能够继续实行,所以哭和跺脚都有节度。’”又见《孔子家语·曲礼子贡问篇》。大德本把“跂”误作“跋”,各本都作“跂”,现在改正。《礼记·檀弓上》:“子思说:‘先王制定礼制,超过礼制要求的人,低下身来遵从;达不到礼制要求的人,踮起脚来赶上。’”《孔子家语·曲礼子贡问篇》:“先王制定礼制,超过礼制要求的人低身遵从,达不到的人踮脚赶上。”《后汉书·陈蕃传》注文:“《礼记》说:‘三年之丧,是用来报答父母恩德的;贤者降低自己来遵从,不贤者踮脚来赶上。’” 《论语·先进篇》:“子贡问:‘颛孙师和卜商,谁更贤能?’孔子说:‘颛孙师做得过头,卜商有所不足。’子贡说:‘那么就是颛孙师更好,对吗?’孔子说:‘做得过头和做得不足是一样的。’” 大德本把“姊”误作“□”,各本都作“姊”,现在据此改正。《礼记·檀弓上》:“子路的姐姐去世,已经可以除丧了,但他没有除丧。孔子说:‘为什么不除丧?’子路说:‘我的兄弟很少,我不忍心。’孔子说:‘先王制定礼制,行路的人都不忍心这样做。’子路听到后,于是除去了丧服。”上面引用的《孔子家语》,就是沿袭了这段文字。“帅”字,《拾补》校作“率”。考察胡本、钟本作“率”,但这里恐怕是仲远采用了三家诗的文字。《论语·季氏篇》的“不为礼”作“不学礼”,《隋书·何妥传》作“不读礼”。九江太守〔一〕、武陵〔二〕人陈子威〔三〕,出生后就不认识母亲,常常独自悲伤感怀。他到京师游学,回来时在山陵谷地间看见〔四〕一位六十多岁的老妇人,便上前问道:“您的母亲姓什么?”老妇人说:“我是陈家的女儿,姓李。”“为什么独自行走?”老妇人说:“我孤苦无依〔五〕,想去投靠亲家。”子威拜了两拜,长跪着说明自己:“我子威年幼时就失去了慈母〔六〕,我姓陈〔七〕,舅氏也姓李,而且您的年龄与我亡母相同,竟然在这里相遇,这就是天意。”于是把她载回家,像母亲一样供养她〔九〕。《汉书·地理志上》在九江郡注文中引应劭说:“长江从庐江、寻阳分成九条。” 《后汉书·刘表传》注引应劭《汉官仪》:“荆州辖有长沙、零陵、桂阳、南阳、江夏、武陵、南郡。” 〔三〕“陈子”二字原本脱漏。拾补说:“二字脱漏,孙志祖补。”现在考察《永乐大典》第一〇八一三卷所引文字,其中有“陈”字,但缺“子”字;孙志祖的说法是对的,今据此补入。〔四〕“见”字,胡本误作“是”。〔五〕《广雅·释诂》说:“孤,就是独。” 〔六〕拾补说:“这里指亲生母亲,与下文‘慈母如母’不同。” 〔七〕拾补说:“这两个字应当放在‘子威’下面,语意才较为通顺。” 〔八〕“因”字,《永乐大典》作“引”。〔九〕器谨按:《止观辅行传弘决》卷四之三引《萧广济孝子传》说:“从前有五郡人,即中山郡、常山郡恒州、魏郡魏州、钜鹿郡邢州、赵郡赵州的人。这五个人年少时离开乡里,孤苦而没有父母,一同来到卫国,结为兄弟:年长的字元重,其次字叔重,再次字仲重,再次字季重,最小的字稚重。他们早晚相互侍奉,积累财物三千。在一座空城中,他们见到一位老妇人,兄弟们商议说:‘我们拜她为母亲。’于是拜见她说:‘请允许我们做您的儿子。’老妇人便答应了,他们侍奉她如同亲生母亲。过了二十四年,老妇人忽然患病,口不能说话。五个儿子仰天叹息说:‘为什么我们的孝心没有感应,母亲忽然患病,竟不能说话!如果我们的孝心有感应,就让母亲能够说话。’老妇人当时便能说话,对五人说:‘我本是太原阳猛的女儿,嫁给同郡的张文坚。张文坚死后,我有个儿子名叫乌遗,七岁时遇上战乱,于是失去了踪迹。我的儿子胸前有七颗星的斑纹,右脚下面有一颗黑痣。’话还没说完便去世了。五人送葬时,正逢朝歌县令早晨出行,忘记了自己的记囊,认为是五人偷窃的,便把三人收捕下狱;另外两人到河内申诉冤屈,详细写明事情始末。河内太守原来就是乌遗,于是大哭说:‘我出生以来不知道父母是谁,母亲却被别人奉养了!’他立即释放了三重,又上奏朝廷任命五重为五县县令。”这件事与本文所说的事情相近,但更加奇异。当时因为应氏写了这篇文章,所以附带记载在这里,用来说明封建礼教中的人性究竟深到了什么程度。谨按:《礼》说:“继母如同母亲,慈母如同母亲。〔一〕”意思是,继父的妻子〔二〕以及慈爱自己的人〔三〕,都具有母亲的道义,所以要像侍奉母亲一样侍奉她们。怎么会对一个在道路上遇到的人也实行早晚问安的礼节呢?世间共同传说丁兰刻木像来侍奉母亲〔五〕〔六〕,如今这件事,难道不是与那件事相似吗?如果是仁人出于恻隐之心〔七〕,怜悯她无所归依,那么只管收养她就可以了〔八〕,没有必要为她确立‘母亲’的名号〔九〕。
〔一〕 仪礼丧服文。〔二〕 拾补曰:“此谓继母。”〔三〕 “者”字各本俱无,拾补曰:“脱,当有,补之,此谓慈母。”今据补。〔四〕 礼记曲礼上:“凡为人子之礼,冬温而夏凊,昏定而晨省。”郑玄注:“定谓安其床衽也。省,问其安否何如。”〔五〕 “克”,各本及琅邪代醉编十五引俱作“刻”,“克”俗字。〔六〕 武梁祠堂画像:“丁兰二亲终后,立木为父,邻人假物,●乃借与。”法苑珠林四九引刘向孝子传:“丁兰,河内野王人也,年十五,丧母,刻木作母事之,供养如生。兰妻夜火灼母面,母面发疮。经二日,妻头发自落,如刀锯截,然后谢过。兰移母大道,使妻从服,三年拜服。一夜,忽如风雨,而母自还。邻人所假借,母颜和即与,不和则不与。”(蒙求旧注、御览三九六并引孝子传)又注引郑缉之孝子传、御览四一四引孙盛逸人传、又四八二引搜神记,俱言丁兰刻木事亲事。〔七〕 孟子公孙丑朱注:“恻,伤之切也;隐,痛之深也。”〔八〕 直,犹但也。〔九〕 张鼎思琅邪代醉编十五曰: “愚谓哀其无归,非威本意,其意以寄己思亲之念耳,此即门人欲事有若之意也。似则似矣,岂真吾母哉?牵于情而不能断之以义,故君子有不取焉。情不能忘,为丁兰可也。”大将军掾〔一〕炖煌〔二〕宣度〔三〕,为师太常〔四〕张文明制杖〔五〕。〔一〕 后汉书东平宪王传注引应劭汉官仪:“将军掾属二十九人,中大夫,无员;令史四十一人。”〔二〕 汉书地理志下,敦煌郡注引应劭曰:“敦,大也;煌,盛也。”〔三〕 宣氏,见佚文姓氏篇。〔四〕 后汉书光武纪注引汉官仪: “太常,古官也,书曰伯夷,欲令国家盛大,社稷常存,故称太常,以列侯为之,重宗庙也。”〔五〕 器谨案:张文明疑即张焕(一作“奂”),焕字然明,由大司农转太常,故本文及过誉篇、后汉书列女传、陶渊明集圣贤群辅录凉州三明条,俱以太常称之。后汉书本传称:“焕养徒千人。”宣度当即其一。惟焕字范书及御览一八一引谢承后汉书俱云然明,此作“ 文”,即“然”之坏文,当据改正。谨案:礼记:“孔子之丧,门人疑所服。子贡曰:‘昔夫子之丧颜回,若丧子而无服,至子路亦然。请丧夫子如丧〔一〕父而无服。〔二〕’群居则否。〔三〕”今人乃为制杖,同之于父〔四〕。论者既不匡纠,而云观过知仁〔五〕,谓心之哀恻,终始一者也。凡今杖者,皆在权戚之门,至有家遭齐衰〔六〕同生之痛,俯伏坟墓,而不归来,真不爱其亲而爱他人者也;无他也,庶福报耳。凡庸小生,夫何讥称;然宣度凉州〔七〕名士,吾是以云耳。〔一〕 “丧”字原无,拾补云:“ 脱,钱补。”按钱大昕说是,礼记正有,今从之。〔二〕 见礼记檀弓上。〔三〕 “则”下,拾补据檀弓补“ 绖,出则”三字。〔四〕 汉书扬雄传:“雄天凤五年卒,侯芭为起坟,丧之三年。”后汉书李郃传:“郃年八十余,卒于家。门人上党冯胄独制服行丧三年,时人异之。”又李恂传:“太守颍川李鸿请署功曹,未及到,而州辟为从事。会鸿卒,而送鸿还乡里,既葬,留起 □坟,持丧三年。”水经汾水注:“界休城东有征士郭林宗、宋子浚二碑,其碑文云:‘建宁二年正月丁亥卒。凡我四方同好之人,永怀哀痛,乃树碑表墓,昭录行云。陈留蔡伯喈、范阳卢子干、扶风马日磾等,远道来奔丧。持朋友服心丧期年者,如韩子助、宋子浚二十四人。其余门人着锡衰者千数。’”两汉人多以此为名高,盖皆本孔门所传之礼教而行之,所云持丧制服,盖皆制心丧之服,而非衰麻三年也。〔五〕 论语里仁篇文。〔六〕 齐衰,为封建社会居丧之上服,以麻布为之。齐,缉也,以其缉边,故曰齐衰。齐衰三年之丧,父没为母,为继母,为慈母;父在为母齐衰期。见仪礼丧服。〔七〕 “凉州”,胡本误“梁州” ,敦煌郡属凉州,不属梁州。山阳太守汝南薛恭祖〔一〕,丧其妻,不哭,临殡,于棺上大言:“自同恩好,四十余年,服食禄赐,男女成人,幸不为夭,夫复何恨哉!今相及也。〔二〕 ”〔一〕 御览四一0引汝南先贤传: “薛勤,字恭祖。”〔二〕 白帖一七引张璠后汉纪:“ 山阳太守薛勤,丧妻不哭,将殡,临之曰:‘幸不为夭,复何恨。’”
译〔一〕见《仪礼·丧服》。〔二〕拾补说:“这里指继母。” 〔三〕各本都没有“者”字。拾补说:“这里脱漏了,应该有,现予补入;这里指慈母。”现在据此补入。〔四〕《礼记·曲礼上》说:“凡是做人子女的礼节,冬天使父母感到温暖,夏天使父母感到凉爽;晚上安置好床铺,早晨问候父母是否安好。”郑玄注说:“‘定’是安置好父母的床席;‘省’是问候父母安否如何。” 〔五〕“克”字,各本以及《琅邪代醉编》卷十五所引都作“刻”,“克”是俗字。〔六〕《武梁祠堂画像》说:“丁兰的双亲去世后,他立木像作为父母。邻人来借东西,木像点头就借给他。”《法苑珠林》卷四九引《刘向孝子传》说:“丁兰是河内野王人,十五岁时母亲去世,他刻木作成母亲的像来侍奉,供养她如同她活着一样。丁兰的妻子夜里用火灼伤木像的脸,木像的脸便长了疮。过了两天,妻子的头发自行脱落,像被刀锯截断一样,于是向木像谢罪。丁兰把母亲的木像迁到大道旁,让妻子跟着服丧,三年行拜礼服丧。有一天夜里,忽然像刮风下雨一样,木像自己回来了。邻人来借东西时,木像面容和悦就借给他,面容不和悦就不借。”《蒙求》旧注、《太平御览》卷三九六都引用《孝子传》。又有注文引用郑缉之《孝子传》,《太平御览》卷四一四引《孙盛逸人传》,卷四八二引《搜神记》,都说到丁兰刻木像侍奉双亲的事情。〔七〕《孟子·公孙丑》朱熹注说:“恻,是深切地悲伤;隐,是深深地痛苦。” 〔八〕“直”就是“但”的意思。〔九〕张鼎思《琅邪代醉编》卷十五说:“我认为,怜悯她无所归依,并不是子威的本意;他的本意是借此寄托自己思念亲人的感情。这就像孔门弟子想侍奉有若的意思。相似是相似,但难道真是我的母亲吗?他被感情牵引,不能用义理来割断,所以君子不取这种做法。感情无法忘却,像丁兰那样做也可以。” 大将军属官〔一〕、炖煌〔二〕人宣度〔三〕,替他的老师太常〔四〕张文明制作丧杖〔五〕。〔一〕《后汉书·东平宪王传》注引应劭《汉官仪》说:“将军属官二十九人,都是中大夫,没有固定员额;令史四十一人。” 〔二〕《汉书·地理志下》敦煌郡注文引应劭说:“敦,就是大;煌,就是盛。” 〔三〕宣氏,见《佚文·姓氏篇》。〔四〕《后汉书·光武纪》注引《汉官仪》说:“太常是古代的官职。《尚书》说伯夷,意在使国家盛大、社稷长存,所以称为太常;由列侯担任,是为了尊重宗庙。” 〔五〕器谨按:张文明恐怕就是张焕(一作“奂”)。张焕字然明,由大司农转任太常,所以本文、《过誉篇》、《后汉书·列女传》以及陶渊明集《圣贤群辅录》“凉州三明”条,都称他为太常。《后汉书》本传说:“张焕收养门徒一千人。”宣度应当就是其中之一。只是张焕的字,《范书》和《太平御览》卷一八一引《谢承后汉书》都说是然明,这里作“文”,是“然”字的讹坏字,应当据此改正。谨按:《礼记》说:“孔子去世时,门人疑惑应该穿什么丧服。子贡说:‘从前先生为颜回服丧,像死了儿子一样悲痛,却没有穿丧服;到子路去世时也是这样。请允许我们像为父亲服丧一样为先生服丧,但不穿丧服。〔二〕’群居时则不这样。”〔三〕如今人们竟然替老师制作丧杖,把他同父亲等同起来〔四〕。议论此事的人既不纠正,却说从一个人的过错可以看出他的仁心〔五〕,认为他的内心悲哀始终如一。如今凡是为老师执杖服丧的人,都在有权势的亲戚门下;甚至有的人家中遭遇齐衰丧服所代表的亲生亲属去世之痛,俯伏在坟墓前,却不回去,真是对亲人没有感情而爱护别人;没有别的原因,只是希望得到福报罢了。至于普通小人物,有什么值得讥讽称道的呢?然而宣度是凉州的名士,所以我才这样说。〔一〕原文没有“丧”字。拾补说:“脱漏了,钱大昕补。”按钱大昕的说法是对的,《礼记》中确实有这个字,现据此采用。〔二〕见《礼记·檀弓上》。〔三〕“则”字下面,拾补根据《檀弓》补入“绖,出则”三字。〔四〕《汉书·扬雄传》说:“扬雄于天凤五年去世,侯芭为他修筑坟墓,为他服丧三年。”《后汉书·李郃传》说:“李郃八十多岁时,在家中去世。他的门人上党人冯胄独自穿丧服,为他服丧三年,当时人感到惊异。”《后汉书·李恂传》又说:“太守颍川人李鸿请李恂署任功曹,还没有到任,州里又征召他任从事。正好李鸿去世,李恂送李鸿回乡,安葬以后,留下来修筑□坟,服丧三年。”《水经·汾水注》说:“界休城东有征士郭林宗、宋子浚的两块碑。碑文说:‘建宁二年正月丁亥去世。凡是我们四方志同道合的人,长久怀着哀痛,于是树碑表彰坟墓,彰明记载他的品行。陈留蔡伯喈、范阳卢子干、扶风马日磾等人从远道赶来奔丧。像韩子助、宋子浚等二十四人,按照朋友的丧服之礼,内心服丧一年。其余门人穿着锡衰的有数千人。’东汉和西汉的人多把这种做法当作提高声望的事情,大概都是依据孔门所传的礼教来实行的。所谓服丧并穿丧服,大概都是制定心丧之服,并不是穿麻衣服丧三年。〔五〕《论语·里仁篇》的话。〔六〕齐衰,是封建社会居丧服制中的上等丧服,用麻布制成。“齐”是缝齐边缘的意思,因为缝齐了边,所以称为齐衰。齐衰三年的丧服,用于父亲去世后为母亲、继母、慈母服丧;父亲在世时,则为母亲服齐衰一年。见《仪礼·丧服》。〔七〕“凉州”字,胡本误作“梁州”。敦煌郡属于凉州,不属于梁州。山阳太守、汝南人薛恭祖〔一〕的妻子去世,他没有哭泣。临到入殓时,他在棺材上大声说:“我们结为夫妻、彼此恩爱相好,已经四十多年了;共同享受俸禄和赏赐,儿女也都已成人,幸好没有早夭,我又还有什么遗憾呢!如今我也将要追随她去了。〔二〕” 〔一〕《太平御览》卷四一〇引《汝南先贤传》说:“薛勤,字恭祖。” 〔二〕《白帖》卷一七引张璠《后汉纪》说:“山阳太守薛勤,妻子去世却不哭泣。将要入殓时,他面对棺木说:‘幸好没有早夭,还有什么遗憾呢。’”
谨按:礼为适妻杖〔一〕,重于宗也。妻者,既齐于己〔二〕,澄漠酒醴,以养舅姑〔三〕,契阔〔四〕中馈〔五〕,经理蚕织,垂统〔六〕传重〔七〕,其为恩笃勤至矣〔八〕。且鸟兽之微,尚有回翔之思,啁 □之痛〔九〕;何有死丧之感〔一0〕,终始永绝,而曾无恻容〔一一〕?当〔一二〕内崩伤,外自矜饬。此为矫情,伪之至也。俚语:“妇死腹悲,唯身知之。”又言“妻非礼所与。”此何礼也?岂不悖哉!太尉〔一三〕山阳王龚〔一四〕,与诸子并杖〔一五〕;太傅〔一六〕汝南陈蕃〔一七〕、袁隗〔一八〕,皆制衰绖,列在服位,躬入隧〔一九〕,哀以送之,近得礼中〔二0〕;王公诸子魏〔二一〕杖,亦过矣。〔一〕 见仪礼丧服。〔二〕 白虎通嫁娶篇:“妻者,齐也,与夫齐体。”说文:“妻,妇与夫齐者也。”礼记曲礼下注,内则注俱曰:“妻之言齐也。”释名释亲属:“士庶人曰妻,妻,齐也,夫贱不足以尊称,故等齐言也。”广雅释亲:“妻,齐也。”后汉书樊英传及御览四三二引英别传俱曰:“妻,齐也。”礼记郊特牲云:“夫婚礼万世之始也,一与之齐,终身不改。”〔三〕 此两句原作“澄洒酒以养姑舅”,今据卢文弨、洪颐烜、孙诒让诸人说校改。拾补云:“(“酒”下)似脱一‘浆’字。”札移曰:“案此当作‘澄漠酒醴,以养舅姑’,列女传宋鲍女宗传云:‘ 澈漠酒醴,羞馈食,以事舅姑。’(“澈”当作“澄”,详前。)即仲远所本,卢校失考。”器案:札移三于列女传贤明传宋鲍女宗“澈漠酒醴羞馈食以事舅姑”条云:“王读澈属上句,以‘事夫室 ’为句,注云:‘澈,洁也。漠与羃同。孟子母云:羃酒浆也。’洪颐烜云:‘澈当作澄,与澄字同。澄漠酒醴,言其清也。礼运云:澄酒在下。’梁云:‘澈,说文水部系传引作澄,尔雅:漠,清也。’案此当从洪、梁读,澈当从徐引作澄。
译谨按:按照礼制,为嫡妻服丧要执杖〔一〕,这是因为她在宗族中的地位很重要。妻子,就是与自己相齐的人〔二〕;她澄清酒浆,准备酒醴来奉养公婆〔三〕,在艰苦劳作中主持家中饮食〔四〕〔五〕,经营蚕桑织布,承继家业、传递宗族的重任〔六〕〔七〕,她所给予的恩情深厚,所付出的勤劳极其周到〔八〕。况且细小的鸟兽,尚且有回旋飞翔的思念,也有啁□的悲痛〔九〕;人对于死亡丧亡的感受〔一〇〕,既是永远的诀别,怎么能从始至终连一点悲伤的表情都没有〔一一〕?他内心应当已经崩溃悲伤,外表却故意自我矜持修饰〔一二〕。这就是矫饰感情,是虚伪到了极点。俗话说:“妻子死了,悲痛在腹中,只有自己知道。”又说:“妻子不属于礼制所应给予的对象。”这是什么礼?难道不是荒谬吗!太尉、山阳人王龚〔一三〕〔一四〕,和几个儿子一起执杖服丧〔一五〕;太傅、汝南人陈蕃〔一六〕〔一七〕、袁隗〔一八〕,都制作丧服和丧带,列在服丧者的位置,亲自进入墓道〔一九〕,以哀痛之情送葬,这近于合乎礼制〔二〇〕;王公的几个儿子魏着丧杖,也算过分了。〔一〕见《仪礼·丧服》。〔二〕《白虎通·嫁娶篇》说:“妻,就是相齐,与丈夫身体地位相等。”《说文》说:“妻,就是同丈夫相齐的妇人。”《礼记·曲礼》注和《内则》注都说:“妻的意思就是齐。”《释名·释亲属》说:“士人和庶人称妻。妻,就是齐;丈夫身份卑下,不足以用尊贵的称呼,所以说相等相齐。”《广雅·释亲》说:“妻,就是齐。”《后汉书·樊英传》和《太平御览》卷四三二引《樊英别传》都说:“妻,就是齐。”《礼记·郊特牲》说:“婚礼是万世的开始,一旦与她相齐,终身不能改变。” 〔三〕这两句原来写作“澄洒酒以养姑舅”,现在根据卢文弨、洪颐烜、孙诒让等人的说法校改。拾补说:“‘酒’字下面似乎脱漏了一个‘浆’字。”《札移》说:“考察这里应当作‘澄漠酒醴,以养舅姑’。《列女传·宋鲍女宗传》说:‘澈漠酒醴,羞馈食,以事舅姑。’(‘澈’应作‘澄’,详见前文。)这就是仲远所依据的文字,卢氏校改时没有考察清楚。”器案:《札移》卷三在《列女传·贤明传》宋鲍女宗“澈漠酒醴,羞馈食,以事舅姑”条下说:“王念孙把‘澈’读作上句的字,以‘事夫室’为句,并注说:‘澈,是洁净;漠与羃相同。孟子母说,羃是酒浆。’洪颐烜说:‘澈应作澄,与澄字相同。澄漠酒醴,是说酒醴清澈。’《礼运》说:‘澄酒在下。’梁玉绳说:‘澈字,《说文》水部系传引作澄;《尔雅》说,漠是清。’我认为这里应当依洪氏、梁氏的解释,‘澈’字应依徐氏引文作‘澄’。”
风俗通义愆礼篇云:‘澄洒(当作“ 漠”)酒醴(此字今本脱。),以养姑舅。’即本此文。”〔四〕 诗邶风击鼓:“死生契阔。”毛传:“勤苦也。”〔五〕 易家人:“无攸遂,在中馈,贞吉。”正义:“妇人之道,巽顺为常,无所必遂;其所职主在于家中馈食供祭而已。”〔六〕 孟子梁惠王下:“君子创业垂统,为可继也。”疏云:“君子在上,基创其业,垂统法于后,盖令后世可以继续而承之耳。”〔七〕 仪礼丧服:“父为长子。传曰:何以三年也?正体于上,又乃将所传重也。”郑注:“此言为父后者,然后为长子三年,重其当先祖之正体,又以其将代己为宗庙主也。”按在宗法社会,凡适子有废疾,不堪主宗庙,或子庶而孙适,即以丧祭及宗庙之重传于其孙,谓之传重。重即虞祭前用以依神之物。〔八〕 诗鸱鸮:“恩斯勤斯。”毛传:“恩,爱。”郑笺:“殷勤于此。”〔九〕 礼记三年问:“凡生天地之间者,有血气之属必有知,有知之属,莫不知爱其类。今是大鸟兽,则失丧其群匹,越月逾时焉,则必返巡,过其故乡,翔回焉,鸣号焉,蹢躅焉,踟蹰焉,然后乃能去之;小者至于燕雀,犹有啁□之顷焉,然后乃能去之。”又见荀子礼论篇。抱朴子外篇仁明:“蜎飞蝡动,亦能有仁,故其意爱弘于长育,哀伤着于啁□。”〔一0〕“感”,拾补云:“似当作 ‘戚’。”器案:当作“威”,诗小雅常棣:“死丧之威,兄弟永怀。”此盖用其文。〔一一〕荀子礼论:“事生饰始也,送死饰终也,终始具,而孝子之事毕,圣人之道备矣。”〔一二〕朱藏元本、仿元本、两京本、胡本、郎本、程本、钟本、郑本“当”上有“尚”字,形近误衍。〔一三〕后汉书光武纪注引应劭汉官仪:“太尉,秦官也,武帝更名大司马。”〔一四〕“龚”,仿元本、何本同,余本俱作“袭”,拾补据孙校改作“龚”,云:“下同。范书有传。”今案袁宏后汉纪、谢承后汉书、张璠后汉纪俱作“龚”,引见后。〔一五〕袁宏后汉纪一九:“龚字伯宗,山阳高平人。初,龚夫人卒,龚与诸子并扶杖行服。是时,山阳太守薛勤,丧妻不哭,将殡,临之曰:‘ 幸不为夭,复何恨哉!’议者两讥焉。”三国志魏书王粲传注引张璠后汉纪:“龚字伯宗,有高名于天下,顺帝时为太尉。(文选王仲宣诔注引同)初,山阳太守薛勤,丧妻不哭,将殡,临之曰:‘幸不为夭,复何恨哉!’及龚妻卒,龚与诸子并杖行服。时人或两讥焉。”(白帖一七引同)案袁、张所谓“两讥”者,当即指风俗通义而言。〔一六〕续汉书百官志一:“太傅,上公一人。”注补引应劭汉官仪曰:“傅者,覆也。”〔一七〕后汉书王龚传言:“龚迁汝南太守,引进郡人黄宪、陈蕃等。”御览九三六引谢承后汉书:“陈蕃为郡法曹吏,正月朝见其主龚,客有贡于龚者,龚曰:‘汝南乃有此鱼。’蕃曰:‘鱼大,且明府之德。’”据此,则陈蕃为王龚故吏可知。〔一八〕案后汉书灵纪:“光熹元年,后将军袁隗为太傅。”则此文所言太傅,实包举袁隗在内。但应氏所言“近得礼中”之举,不可得而详也。〔一九〕后汉书陈蕃传:“民有赵宣,葬亲而不闭埏隧,因居其中。”注:“埏隧,今人墓道也。杜预注左传云:‘掘地通路曰隧。’”〔二0〕礼中,犹言中礼,以过与不及皆非中,故中礼谓之得礼中。三国志魏书王朗传注引魏名臣奏(“奏”字原脱,今补)虞载、王朗节省奏: “政充事猥,威仪繁富,隆于三代,近过礼中。”过礼中,即谓不中礼也。〔二一〕“魏”,拾补曰:“疑‘猥 ’。”弘农〔一〕太守河内吴匡伯康〔二〕,少服职事,号为敏达,为侍御史〔三〕,与长乐少府〔四〕黄琼〔五〕,共佐清河王事〔六〕,文书卬成〔七〕,甚嘉异之。后匡去济南相〔八〕,琼为司空〔九〕,比比〔一0〕援举,起家〔一一〕,拜尚书〔一二〕,迁弘农,班诏劝耕〔一三〕,道于渑池,间琼薨〔一四〕,即发丧制服,上病,载辇车还府。〔一〕 御览一五九引汉官仪:“弘农,弘,大也,所以广大农业也。”〔二〕 案续汉书天文志下:“中平六年,司隶校尉袁绍诛灭中官,大将军部曲将吴匡,攻杀车骑将军何苗,死者数千人。”似非此人。〔三〕 后汉书何敞传论注引汉官仪:“侍御史,周官也,为柱下史,冠法冠。”〔四〕 御览一七三引汉宫阙名:“ 长安有长乐宫。”注云:“长乐等宫,或在京师,或在外郡,或帝王所居,或祠祀所在,因事以置。”书钞设官部引汉官仪:“少府,掌山泽陂池之税,名曰禁钱,以给私养,自别为藏。少者,小也,故称少府。秩中二千石。大用由司农,小用由少府,故曰小藏。”
译《风俗通义·愆礼篇》说:“澄漠(应作‘漠’)酒醴(今本脱此字)。,用来奉养公婆。”这就是取自本文。〔四〕《诗经·邶风·击鼓》说:“死生契阔。”毛传说:“契阔,是勤苦。” 〔五〕《易经·家人》说:“没有什么专擅作为的事情,只在家中主持饮食,守正则吉。”《正义》说:“妇人的道理,以柔顺为常,不专擅决定事情;她所负责的,主要是主持家中的饮食和祭祀供奉而已。” 〔六〕《孟子·梁惠王下》说:“君子创建事业、留下传统,是为了让后世可以继承。”疏说:“君子处于上位,创立他的事业,把传统法度留给后代,大概就是要使后世能够继续承继它。” 〔七〕《仪礼·丧服》说:“父亲为长子服丧。传说:为什么服丧三年?因为他是嫡长子,在上承接正统,又将承当传宗的重任。”郑玄注说:“这是说作为父亲继承人的人,才为长子服丧三年;这是因为长子是承接祖先正统的人,又将代替自己主持宗庙。”按,在宗法社会中,凡是嫡子患有废疾、不能主持宗庙,或者儿子是庶子而孙子是嫡孙,于是便把丧葬祭祀以及宗庙的重任传给孙子,这叫作传重。重,就是在虞祭以前用来依凭神灵的物件。〔八〕《诗经·鸱鸮》说:“恩爱而又勤劳。”毛传说:“恩,是爱。”郑笺说:“在这件事上殷勤劳苦。” 〔九〕《礼记·三年问》说:“凡是生存在天地之间的生物,有血气的类属必定有知觉;有知觉的类属,没有不懂得爱护同类的。如今大鸟大兽失去了群体或配偶,经过一个月、超过一段时间,就一定会回去巡视,经过它原来的地方,盘旋飞翔,哀鸣号叫,徘徊不去,然后才能离开;小到燕雀,也还有一阵啁□的悲鸣,然后才能离开。”又见《荀子·礼论篇》。葛洪《抱朴子外篇·仁明》说:“飞虫爬虫,也能有仁爱,所以它们的爱意表现在养育后代上,悲伤表现在啁□之中。” 〔一〇〕“感”字,拾补说:“似乎应当作‘戚’。”器谨按:应当作“威”。《诗经·小雅·常棣》说:“死亡之威,兄弟永远怀念。”这里大概用了那篇诗的文字。〔一一〕《荀子·礼论》说:“侍奉活着的人,是修饰事情的开始;送葬死去的人,是修饰事情的终结。始终都完备了,孝子的侍奉就完成了,圣人的道也完备了。” 〔一二〕朱藏元本、仿元本、两京本、胡本、郎本、程本、钟本、郑本的“当”字上面都有“尚”字,这是因字形相近而误衍。〔一三〕《后汉书·光武纪》注引应劭《汉官仪》说:“太尉是秦代的官职,汉武帝时改名为大司马。” 〔一四〕“龚”字,仿元本、何本相同,其余各本都作“袭”。拾补根据孙氏校本改作“龚”,并说:“下文同。范书有传。”现在考察袁宏《后汉纪》、谢承《后汉书》、张璠《后汉纪》都作“龚”,相关引文见后文。〔一五〕袁宏《后汉纪》卷十九说:“王龚字伯宗,是山阳高平人。当初,王龚的夫人去世,王龚和几个儿子一起扶杖服丧。当时山阳太守薛勤的妻子去世,薛勤不哭,将要入殓时面对棺木说:‘幸好没有早夭,还有什么遗憾呢!’议论的人把这两件事都讥讽了。”《三国志·魏书·王粲传》注引张璠《后汉纪》说:“王龚字伯宗,在天下享有很高声望,汉顺帝时任太尉。当初,山阳太守薛勤的妻子去世,薛勤不哭,将要入殓时面对棺木说:‘幸好没有早夭,还有什么遗憾呢!’等到王龚的妻子去世,王龚和几个儿子一起执杖服丧。当时人有的把这两件事都讥讽了。”《白帖》卷一七所引相同。考察袁宏、张璠所说的“两讥”,应当就是指《风俗通义》而言。〔一六〕《续汉书·百官志》卷一说:“太傅,是上公,设一人。”注文补引应劭《汉官仪》说:“傅,就是覆护。” 〔一七〕《后汉书·王龚传》说:“王龚升任汝南太守,提拔郡中人黄宪、陈蕃等。”《太平御览》卷九三六引谢承《后汉书》说:“陈蕃任郡法曹吏,正月朝见他的上司王龚。有客人向王龚进贡鱼,王龚说:‘汝南竟然有这样的鱼。’陈蕃说:‘鱼很大,而且也象征明府的德行。’”据此可知,陈蕃是王龚过去的属吏。〔一八〕考察《后汉书·灵帝纪》:“光熹元年,后将军袁隗任太傅。”那么本文所说的太傅,实际上包括袁隗在内。不过应氏所说“近于合乎礼制”的举动,已经无法详细考知。〔一九〕《后汉书·陈蕃传》说:“百姓中有个叫赵宣的人,安葬父母后没有封闭墓道,便住在里面。”注文说:“埏隧,就是今天所说的墓道。杜预注《左传》说:‘挖掘地下形成通道叫作隧。’” 〔二〇〕“礼中”,仍是“合乎礼”的意思,因为超过和不足都不合乎中正,所以“中礼”就是“得礼中”。《三国志·魏书·王朗传》注文引《魏名臣奏》(“奏”字原书脱漏,今补)载虞载、王朗的《节省奏》说:“政务充塞,事务烦多,威仪繁盛,超过三代,近乎越过礼的中正。”所谓“过礼中”,就是指不合乎礼。〔二一〕“魏”,《拾补》说:“疑当作‘猥’。” 弘农太守、河内人吴匡,字伯康,年轻时就任职办事,号称敏捷通达;任侍御史时,和长乐少府黄琼共同辅佐清河王的事务,公文堆满几案而完成得很好,黄琼非常赞赏他。后来吴匡离任济南相,黄琼任司空,屡次推荐提拔他,使他从家中被起用,授任尚书,又升任弘农太守。他奉行诏书劝民耕作,途中到了渑池,听闻黄琼去世,立即发布丧讯,穿上丧服;皇帝患病,吴匡便乘辇车回到府中。〔一〕《御览》卷一五九引《汉官仪》说:“弘农,弘就是大的意思,是要使农业得到扩大。” 〔二〕考察《续汉书·天文志下》:“中平六年,司隶校尉袁绍诛灭宦官,大将军的部曲将吴匡攻杀车骑将军何苗,死者有数千人。”这个吴匡似乎不是本文所说的吴匡。〔三〕《后汉书·何敞传》注文引《汉官仪》说:“侍御史,是周代的官职,任柱下史,戴法冠。” 〔四〕《御览》卷一七三引《汉宫阙名》说:“长安有长乐宫。”注文说:“长乐等宫,有的在京师,有的在外郡,有的是帝王居住之处,有的是祭祀所在,因事而设置。”《书钞·设官部》引《汉官仪》说:“少府掌管山泽、陂池的税收,名叫禁钱,用来供给皇帝私人的供养,另行收藏。‘少’就是小,所以称为少府。秩禄为中二千石。大宗用度由司农供给,小宗用度由少府供给,所以称为小藏。”
〔五〕 黄琼,后汉书有传,唯此所言为长乐少府及佐清河王事,本传不载。〔六〕 清河王,见后汉书章帝八王传,吴、黄共佐清河王事,盖在刘蒜嗣位时。〔七〕 汉书刑法志:“文书盈于几阁。”盖谓公文书也。说文卩部:“卬,望也。”段玉裁注:“卬与仰义别,仰训举,卬训望,今则仰行而卬废,且多改卬为仰矣。小雅车辖曰:‘高山卬止。’笺云:‘卬,慕。’过秦论:‘常以十倍之地,百万之众,卬关而攻秦。’俗本作‘叩’作‘仰’,皆字误声误耳。”案应氏此文正作‘卬’,段氏失举。〔八〕 济南王,见后汉书光武十王传,匡为济南相,盖在刘广嗣位时。〔九〕 黄琼传:“元嘉元年迁司空。”续汉书百官志一:“司空公一人。”本注曰:“掌水土事。凡营造城邑,浚沟洫,修坟防之事,则议其利,建其功。凡四方水土功课,岁尽,则奏其殿最,而行赏罚。凡郊祀之事,掌扫除乐器,大丧,则掌将校复土。凡国有大造大疑,谏争与太尉同。世祖即位为大司空,建武二十七年去大。”注补引应劭汉官仪:“绥和元年,罢御史大夫官,法周制,初置司空。议者又以县道官狱司空,故覆加大为大司空,亦所以别大小之文。”〔一0〕汉书哀纪颜注:“比比,犹言频频也。”〔一一〕史记晁错传:“时邓公免,起家为九卿。”起家谓自其家中起用也。〔一二〕汉官仪:“尚书,唐、虞官也。
译〔五〕黄琼,《后汉书》有他的传记,只是本文所说的任长乐少府以及辅佐清河王事务的经历,本传没有记载。〔六〕清河王,见《后汉书·章帝八王传》。吴匡、黄琼共同辅佐清河王的事务,大概是在刘蒜继承王位的时候。〔七〕《汉书·刑法志》说:“公文堆满几案和阁架。”这里大概是指公文。《说文解字·卩部》说:“卬,仰望。”段玉裁注说:“卬和仰的意义不同,仰训为举起,卬训为望;现在却通行仰而废弃卬,并且多把卬改作仰。《小雅·车辖》说:‘高山卬止。’笺注说:‘卬,是仰慕。’《过秦论》说:‘常以十倍之地,百万之众,卬关而攻秦。’俗本写作‘叩’或‘仰’,都是字形或字音的错误。”考察应劭这里的文字,正写作“卬”,段氏遗漏了这一例证。〔八〕济南王,见《后汉书·光武十王传》。吴匡任济南相,大概是在刘广继承王位的时候。〔九〕《黄琼传》说:“元嘉元年,升任司空。”《续汉书·百官志一》说:“司空公一人。”注文说:“掌管水土事务。凡营造城邑、疏浚沟渠、修筑坟墓堤防等事,就议定其利弊,建立其功绩。凡各地水土工程考核,到年终便上奏其优劣,并施行赏罚。凡郊祀之事,掌管洒扫和乐器;遇到大丧,则掌管将校覆土。凡国家有重大营造和重大疑难之事,司空与太尉共同进谏争辩。世祖即位时改为大司空,建武二十七年去掉‘大’字。”注文补引应劭《汉官仪》说:“绥和元年,撤销御史大夫官,依照周代制度开始设置司空。议论者又认为县、道官府的讼狱归司空掌管,所以又加‘大’字称大司空,也正是用来区别大小的文辞。” 〔一〇〕《汉书·哀帝纪》颜师古注说:“比比,犹言频频。” 〔一一〕《史记·晁错传》说:“当时邓公被免职,从家中起用为九卿。”所谓“起家”,就是从家中起用。〔一二〕《汉官仪》说:“尚书,是唐、虞时期的官职。”
书曰:‘龙作纳言,朕命惟允。’诗曰:‘惟仲山甫,王之喉舌。’宣王以中兴。秦改尚书,汉亦尊此官,典机密也。”(据孙星衍校集本)〔一三〕续汉书百官志五注补引蔡质汉仪:“诏书旧典,刺史班宣,周行郡国,省察治政,黜陟能否,断理冤狱。”〔一四〕拾补“间”校作“闻”。按本传及后汉纪,琼卒在延熹七年,时年七十九。谨按:春秋:“大夫出使,闻父母之丧,徐行而不反,君追还之,礼也。〔一〕”匡虽为琼所援举,由郡县功曹〔二〕、州治中〔三〕、兵曹〔四〕位朝廷尚书也,凡所按选,岂得复为君臣者耶〔五〕?今匡与琼其是矣,剖符〔六〕守境,劝民耕桑,肆省冤疑,和解仇怨,国之大事,所当勤恤〔七〕,而顾私恩,傲狠〔八〕自遂,若宫车晏驾〔九〕,何以过兹?论者不深察,而归之厚〔一0〕,多有是言,及其人患失,而亦曰其然。司空袁周阳〔一一〕举荀慈明有道,〔一二〕太尉邓伯条〔一三〕举訾孟直方正〔一四〕,二公薨,皆制齐衰,世非一〔一五〕。然荀、訾通儒〔一六〕,于义足责。或举者名位斥落,子孙无继,多不亲至,何乃衰乎?过与不及〔一七〕,古人同称,吊服之制,斯近之矣。〔一〕 春秋公羊传宣公八年:“大夫以君命出,闻丧,徐行而不反。”注:“闻丧者,闻父母之丧。徐行者,不忍疾行。又为君当使人追代之。”春秋繁露精华篇:“徐行不反者,谓不以亲害尊,不以私妨公也。”白虎通德论丧服篇:“大夫使受命而出,闻父母之丧,非君命不反者,盖重君也。故春秋传曰:‘大夫以君命出,闻丧徐行不反。’”说苑奉使篇: “徐行而不反者,谓出使道闻君亲之丧也。”〔二〕 续汉书百官志五:“功曹史,主选署功劳。”御览二六四引韦昭辩释名:“曹,群也;功曹,吏所群聚。”后汉书张酺传注引汉官仪:“ 功曹,郡之极位。”〔三〕 御览二六三引汉官仪:“司隶功曹从事,即治中也。”通典三二:“治中从事史一人,居中治事,主众曹文书,汉制也。”〔四〕 续汉书百官志四:“兵曹从事,主兵事。”〔五〕 汉、魏时,以属吏与主官为君臣关系。本书过誉篇载郅君章论汝南太守欧阳歙举繇延云:“此既无君,又复无臣,君臣俱丧,孰与偏有。”后汉书独行戴就列传:“仕郡仓曹掾,扬州刺史欧阳参,奏太守成公浮臧罪,遣部从事薛安,案仓库簿领,攸就于钱塘县狱,幽囚考掠,五毒参至,就慷慨直辞, ……‘柰何诬枉忠良,强相掠理,令臣谤其君,子证其父。’”三国志魏书陈矫传:“初,矫为郡功曹,使过泰山,泰山太守东郡薛悌异之,结为亲友,戏谓矫曰: ‘以郡吏而交二千石,邻国君屈从陪臣游,不亦可乎!’”〔六〕 戴就传:“太守剖符大臣。”汉书高纪下:“始剖符封功臣曹参等为通侯。”师古曰:“剖,破也,与其合符而分授之也。”续汉书百官志五州郡本注曰:“凡郡国皆掌治民,进贤劝功,决讼检奸。常以春行所主县,劝民农桑,振救乏绝。秋、冬,遣无害吏案讯诸囚,平其罪法,论课殿最。”〔七〕 国语周语上:“勤恤民隐,而除其害也。”韦注:“恤,忧也。”〔八〕 左传文公十八年:“傲狠明德。”又昭公二十六年:“傲狠威仪。”〔九〕 详佚文。〔一0〕论语学而篇:“民德归厚也。”又颜渊篇:“天下归仁焉。”又尧曰篇:“天下之民归心焉。”礼记哀公问篇:“万姓归之名,谓之君子。”本书过誉篇:“归其义勇。”又十反篇:“京师归德。”三国志魏书裴潜传注引魏略:“世归其洁而不宗其余。”抱朴子外篇审举:“亲族称其孝友,邦闾归其信义。”归字义同,并谓归服也。〔一一〕后汉书袁安传:“逢字周阳,以累世三公子,宽厚笃信,着称于时。灵帝立,逢以太仆豫议,增封三百户,后为司空也。”〔一二〕后汉书荀爽传:“爽字慈明,一名谞,党禁解,五府并辟,司空袁逢举有道,不应;及逢卒,爽制服三年,当世往往化以为俗。时人多不行妻服,虽在亲忧,犹有吊问丧疾者。又私谥其君父及诸名士,爽皆引据大义正之经典,虽不悉变,亦颇有改。”案有道为汉代选举制度之一,郭泰亦尝为太常赵典举有道,见后汉书本传。〔一三〕拾补曰:“钱云:‘当是邓盛,灵帝纪注云:字伯能。’”〔一四〕方正,亦汉代选举制度之一,汉书董仲舒传:“举贤良、方正之士,论谊考问。”〔一五〕日知录十七座主门生条引用此文作“若此类者非一”。〔一六〕后汉书贾逵列传注引风俗通:“授先王之制,立当时之事,纲纪国体,原本要化,此通儒也。”〔一七〕礼记丧服四制:“贤者不得过,不肖者不得不及。”
译《尚书》说:‘龙担任纳言,我所任命的,只有得到允当的答复。’ 《诗经》说:‘只有仲山甫,是周王的喉舌。’宣王因此实现中兴。秦代改设尚书,汉代也尊重这一官职,掌管机密事务。”(据孙星衍校集本) 〔一三〕《续汉书·百官志五》注文补引蔡质《汉仪》说:“按照诏书和旧有制度,由刺史颁布宣示,巡视各郡国,考察治理政务,黜退或升迁有才能与无才能者,审断处理冤屈案件。” 〔一四〕《拾补》把“间”校改为“闻”。考察本传和《后汉纪》,黄琼死于延熹七年,当时七十九岁。谨按:《春秋》说:“大夫奉命出使,听到父母去世的消息,就慢慢行走而不返回,国君派人追上他让他回来,这是合乎礼的。”吴匡虽然是黄琼所推荐提拔的,但他已经历任郡县功曹、州治中、兵曹,后来做到朝廷尚书;凡是他所负责考察选拔的事务,难道还能再把自己当作黄琼的臣下吗?如今吴匡和黄琼的事,大概就是这种情况。他手持符节,守卫疆境,劝百姓耕田植桑,放任地省察冤屈疑案,调和化解仇怨;这些都是国家大事,是应当勤勉忧虑的,却反而顾念私恩,傲慢强狠地任意行事。假如皇帝驾崩,还能有什么行为比这更过分呢?评论的人没有深入考察,反而把这种行为归于厚道,很多人都这样说;等到这些人自身担忧失去职位时,也说这种做法是对的。司空袁周阳推荐荀慈明为有道之士,太尉邓伯条推荐訾孟为方正之士;两位公卿去世后,他们都穿齐衰,世上像这样的事不止一例。然而荀爽、訾祯都是博通经学的人,从道义上说足以责备他们。有的推荐者名位衰落,子孙又没有后继,许多人不能亲自前往吊丧,为什么还要穿丧服呢?过分和不足,古人常常并称;吊丧服制的这种做法,大概接近其中的道理了。〔一〕《春秋公羊传·宣公八年》说:“大夫奉国君命出使,听到丧事,慢慢行走而不返回。”注说:“听到丧事,是听到父母的丧事。慢慢行走,是不忍心快速前进;同时也是因为国君应当派人追上去代替他出使。”《春秋繁露·精华篇》说:“慢慢行走而不返回,是说不能因为亲属之事损害对尊上的责任,不能因为私事妨碍公事。”《白虎通德论·丧服篇》说:“大夫奉命出使,听到父母的丧事,除非得到国君命令,否则不返回,大概是因为看重国君。所以《春秋传》说:‘大夫奉国君命出使,听到丧事,慢慢行走而不返回。’《说苑·奉使篇》说:‘慢慢行走而不返回,是说出使途中听到君主或父母丧事。’ 〔二〕《续汉书·百官志五》说:“功曹史,主管选拔任用和登记功劳。”《御览》卷二六四引韦昭《辩释名》说:“曹,就是群体;功曹,就是官吏聚集之处。”《后汉书·张酺传》注文引《汉官仪》说:“功曹,是郡中的最高职位。” 〔三〕《御览》卷二六三引《汉官仪》说:“司隶功曹从事,就是治中。”《通典》卷三二说:“治中从事史一人,居中处理事务,主管各曹公文,这是汉代制度。” 〔四〕《续汉书·百官志四》说:“兵曹从事,主管军事事务。” 〔五〕汉、魏时期,把属吏和主管官员视为君臣关系。本书《过誉篇》记载郅君章评论汝南太守欧阳歙推荐繇延说:“既然没有君,又没有臣,君臣都丧失了,还能有什么偏有呢?”《后汉书·独行·戴就列传》说:“他任郡仓曹掾时,扬州刺史欧阳参上奏太守成公浮贪赃有罪,派部从事薛安查验仓库账簿,戴就被关在钱塘县狱中,幽禁拷打,五种酷刑一齐施加。戴就慷慨直言……‘为什么要诬陷冤枉忠良,强行拷问定罪,使臣下诽谤自己的君主,使儿子指证自己的父亲?’”《三国志·魏书·陈矫传》说:“起初,陈矫任郡功曹,出使经过泰山,泰山太守、东郡人薛悌认为他不同寻常,便和他结为朋友,开玩笑对陈矫说:‘以郡吏的身份结交二千石官员,好比邻国国君屈尊跟陪臣交游,不也可以吗!’” 〔六〕《戴就传》说:“太守是手持符节的大臣。”《汉书·高帝纪下》说:“开始剖分符节,把曹参等功臣封为通侯。”师古说:“剖,就是分开;把合在一起的符分开授予双方。”《续汉书·百官志五》州郡本注说:“各郡国都掌管治理百姓、进用贤能、劝勉功业、审决诉讼、查禁奸邪。通常在春季巡视所管辖的县,劝勉百姓从事农业和蚕桑,救济贫困断绝者;秋冬派遣无害吏审查讯问各囚犯,公平判定罪法,评定考核优劣。” 〔七〕《国语·周语上》说:“勤勉地体恤百姓的疾苦,并除去他们的祸害。”韦昭注说:“恤,就是忧虑。” 〔八〕《左传·文公十八年》说:“傲慢强狠,明德之人。”又《左传·昭公二十六年》说:“傲慢强狠,威仪。” 〔九〕详见佚文。〔一〇〕《论语·学而篇》说:“百姓的德行归于厚道。”又《颜渊篇》说:“天下归于仁。”又《尧曰篇》说:“天下百姓归心。”《礼记·哀公问篇》说:“万姓归附于他的名声,称他为君子。”本书《过誉篇》说“归附他的义勇”,又《十反篇》说“京师归附他的德行”。《三国志·魏书·裴潜传》注文引《魏略》说:“世人归附并称赞他的清白,却不尊奉他的其他方面。”《抱朴子外篇·审举》说:“亲族称道他的孝友,乡里归附他的信义。”这些“归”字意义相同,都是说归附服从。〔一一〕《后汉书·袁安传》说:“袁逢,字周阳,因为连续几代都是三公的子孙,宽厚诚实,在当时很有声望。灵帝即位,袁逢因为任太仆并参与预议,增加封户三百户,后来任司空。” 〔一二〕《后汉书·荀爽传》说:“荀爽,字慈明,另名谞。党禁解除后,五府一同征召他,司空袁逢推荐他为有道之士,他没有应召;袁逢死后,荀爽为他服丧三年,当时的人往往受其影响,把这种做法变成风俗。当时的人多不为妻子服丧,即使身在亲丧之中,仍然有人前来吊问丧事和疾病;又私自给自己的君主、父亲以及各位名士追加谥号,荀爽都引据大义,用经典加以纠正。虽然没有完全改变这些风俗,也颇有改正。”考察可知,“有道”是汉代选举制度之一,郭泰也曾被太常赵典推荐为有道,见《后汉书》本传。〔一三〕《拾补》说:“钱大昕说:‘应当是邓盛,《灵帝纪》注文说他字伯能。’” 〔一四〕“方正”也是汉代选举制度之一。《汉书·董仲舒传》说:“推荐贤良、方正之士,讨论义理并加以考问。” 〔一五〕《日知录》卷十七“座主门生”条引用本文作:“像这一类的人不止一个。” 〔一六〕《后汉书·贾逵列传》注文引《风俗通》说:“传授先王的制度,建立适合当时的事务,纲纪国家体制,探究教化的根本,这就是通儒。” 〔一七〕《礼记·丧服四制》说:“贤能的人不可以超过限度,不肖的人也不可以达不到限度。”
河南尹〔一〕太山羊翩祖〔二〕,在家;平原相〔三〕封子衡葬母,子衡故临〔四〕太山数十日,时翩祖去河南矣,子衡四从子曼慈复为太山,士大夫用此行〔五〕者数百人,皆齐衰绖带,时与〔六〕太尉府自劾〔七〕归家,故侍御史胡毋季皮〔八〕独过相候,求欲作衰,谓:“君不为子衡作吏,何制服?”曰:“众人若此,不可独否。”又谓:“足下径行自可,今反相历〔九〕,令子失礼,仆豫〔一0〕愆。古有吊服,可依其制。”因为裁缟冠帻袍单衣,定,大为同作〔一一〕所非。然颍川有识陈元方〔一二〕、韩元长〔一三〕、綦毋广明〔一四〕咸〔一五〕嘉是焉。〔一〕 类聚五0引汉官仪:“河南尹,所理周地也。洛阳本周城,周之衰微,分为西周,秦兼天下,置三川守-河、雒、伊也,汉更名河南,孝武皇帝增曰太守,世祖中兴,徙都雒阳,改号为尹。尹,正也,诗曰:‘赫赫师尹。’”〔二〕 拾补曰:“钱云:‘党锢传:羊陟字嗣祖,太山梁父人,拜河南尹。当即其人。翩疑字误。’”器按:陶潜集圣贤群辅录亦作“ 嗣祖”,此误。唯御览六九三引古今善言曰:“续出黄纸补袍,以示使人。时人谣曰:‘ 天下清苦羊续祖。’”考羊续字兴祖,别是一人,天下清苦之谣,所歌者为嗣祖而非兴祖,(此谣最先着于陶录,渊明序羊陟于八顾之中,亦与蔚宗合。)而以纸补袍者为兴祖而非嗣祖,(初学记二一、御览四二五、又七0七引谢承后汉书作“唯卧一幅布绹,穿败,糊纸补之”,古今善言作“补袍”,当即一事,盖传者异辞耳。)范泰误以天下清苦之谣属兴祖,转写者又误以兴祖为续祖,皆不可从。〔三〕 水经河水注引应劭地理风俗记:“原博平也,故曰平原也,县故平原郡治也。”后汉书桓纪:“建和二年夏四月丙子,封帝弟顾为平原王。”封子衡为平原相,当在刘顾时。唯“顾”河间王传作“ 硕”,孝崇匽皇后纪作“石”,硕、石古通,则作“顾”者非也。〔四〕 临,谓临长。国语晋语:“ 临长晋国。”韦注:“临,监也。”本书过誉篇:“幸来临郡。”又山泽篇:“予前临郡。”三国志魏书常林传:“王府君以文武高才,临吾鄙郡。”又刘馥传:“ 应璩书与刘靖曰:‘入作纳言,出临京任。’”又和洽传注引汝南先贤传:“广陵徐孟本来临汝南,闻劭高名,请为功曹。”临俱谓临长。〔五〕 “行”下,拾补曰:“疑脱 ‘服’字。”〔六〕 “与”,拾补曰:“疑‘于 ’。”〔七〕 “劾”,胡文焕本误作“效 ”。〔八〕 三国志魏书袁绍传注引汉末名士录:“胡毋班字季皮,太山人,少与山阳度尚,东平张邈等八人,并轻财赴义,振济人士,世谓之八厨。”(又见后汉书袁绍传注引)集圣贤群辅录:“海内珍奇胡毋季皮。”〔九〕 “历”,拾补云:“疑。”器案:当作“摩”,谓相摩切也。易系辞:“刚柔相摩。”汉书董仲舒传:“摩民以谊。”师古曰:“摩谓砥砺也。”此正用其义。周礼遂师:“及窆抱磨。”注: “磨者,适历,执绋者名也。”释文:“磨,刘音历。”〔一0〕“豫”,拾补曰:“下疑脱 ‘有’字。”〔一一〕“作”,拾补曰:“疑‘行 ’。”〔一二〕陈元方名纪,传附见后汉书陈寔传。古文苑邯郸淳鸿胪陈君碑云:“大将军何进表选名儒,君为举首,公车特征,起家拜五官中郎将,将到,迁侍中,旬有八日,出相平原,会孝灵晏驾,贼臣秉政云云。”则陈元方亦在封子衡之后相平原者。〔一三〕后汉书韩韶列传:“子融,字元长,少能辨理,而不为章句学,声名甚盛,五府并辟,献帝初,至太仆,年七十卒。”又袁绍列传注引海内先贤传:“韩融,字元长,颍川人。”〔一四〕后汉书刘表传、三国志魏书刘表传注引英雄记有綦毋闿,疑即其人,名闿字广明,义固相应也。〔一五〕何本、郎本、程本、钟本“ 咸”作“威”,误。谨按:礼:“为旧君齐衰三月。〔一〕”谓策名委质〔二〕,为臣吏〔三〕者也。子衡临郡日浅,无他功惠,又非其身;翩祖位则亚卿〔四〕,雅有〔五〕令称,义当纲纪人伦〔六〕,为之节文。而首倡导,犯礼违制,使东岳一郡朦朦焉,岂不愍哉!由郕人失兄,子罪为之衰〔七〕,虽失于子衡,归于曼慈者矣。〔一〕 仪礼丧服传曰:“大夫为旧君,何以服齐衰三月也?大夫去,君埽其宗庙,故服齐衰三月也,言与民同也,何大夫之谓乎?言其以道去君而犹未绝也。”
译河南尹、太山人羊翩祖当时在家;平原相封子衡为母亲下葬,封子衡过去任太山相时曾在那里数十日。这时羊翩祖已经离开河南,封子衡的同族从子曼慈又任太山相,士大夫中采用这种做法的人有数百人,都穿齐衰、系绖带;当时封子衡又因太尉府的事情自劾而回家,所以只有故侍御史胡毋季皮独自前去拜访他。胡毋季皮请求也制作丧服,说:“您并不是封子衡的属吏,为什么要穿丧服?”羊翩祖说:“众人都这样做,我不能独自否定。”胡毋季皮又说:“您只管径直去做就是了,如今反而来彼此切磋规劝,使封子衡失礼,也使我预先犯错。古代有吊服,可以依照那种制度。”于是替他裁制缟冠、帻、袍和单衣,裁定之后,却被大多数实行这种做法的人非难。然而颍川有见识的陈元方、韩元长、綦毋广明,都赞同这种做法。〔一〕《类聚》卷五〇引《汉官仪》说:“河南尹,是治理周地的官。洛阳本是周城,周室衰微后分为西周;秦统一天下,设置三川守,三川就是河、雒、伊;汉代改名为河南,孝武皇帝增加称为太守;世祖中兴,迁都雒阳,改称为尹。尹,就是正的意思。《诗经》说:‘显赫的尹氏。’” 〔二〕《拾补》说:“钱大昕说:‘《党锢传》说:羊陟,字嗣祖,是太山梁父人,授任河南尹。应当就是这个人。“翩”可能是字的错误。’”严可均按:《陶潜集·圣贤群辅录》也作“嗣祖”,这里是错误。只有《御览》卷六九三引《古今善言》说:“又拿黄纸补缀袍子,给使者看。当时人歌谣说:‘天下清苦羊续祖。’”考察羊续字兴祖,是另一个人;“天下清苦”的歌谣,歌咏的是嗣祖而不是兴祖(这首歌谣最早见于《陶录》,陶渊明把羊陟列在八顾之中,也和范蔚宗的记载相合)。至于用纸补袍子的,是兴祖而不是嗣祖(《初学记》卷二一、《御览》卷四二五及卷七〇七引谢承《后汉书》作“只睡在一幅布绹中,衣服破了,就用纸糊补”,《古今善言》作“补袍”,应当是同一件事,大概只是传闻中的说法不同)。范泰误把“天下清苦”的歌谣归于兴祖,传抄者又误把兴祖写成续祖,这些说法都不能采用。〔三〕《水经·河水注》引应劭《地理风俗记》说:“原地就是博平,所以称为平原;县治原本是平原郡的治所。”《后汉书·桓帝纪》说:“建和二年夏四月丙子,封皇帝的弟弟顾为平原王。”封子衡任平原相,应当是在刘顾任平原王时。只是“顾”在《河间王传》中作“硕”,在《孝崇匽皇后纪》中作“石”;硕、石在古代通用,因此作“顾”的记载不对。〔四〕“临”,是临任并统辖的意思。《国语·晋语》说:“临长晋国。”韦昭注说:“临,就是监掌。”本书《过誉篇》说:“幸而来临郡。”又《山泽篇》说:“我先前临郡。”《三国志·魏书·常林传》说:“王府君凭文武才干,治理我这个鄙郡。”又《刘馥传》说,应璩写信给刘靖说:“入朝任纳言,出任京地长官。”又《和洽传》注文引《汝南先贤传》说:“广陵人徐孟本来治理汝南,听闻应劭的盛名,请他担任功曹。”这些“临”都指临任并统辖。〔五〕“行”字下面,《拾补》说:“疑似脱去‘服’字。” 〔六〕“与”字,《拾补》说:“疑应作‘于’。” 〔七〕“劾”字,胡文焕本误作“效”。〔八〕《三国志·魏书·袁绍传》注文引《汉末名士录》说:“胡毋班,字季皮,太山人,年轻时和山阳人度尚、东平人张邈等八人,都轻视钱财而奔赴义举,救济士人,世人称他们为八厨。”(又见《后汉书·袁绍传》注文引。)《圣贤群辅录》说:“海内珍视奇异之士胡毋季皮。” 〔九〕“历”字,《拾补》说:“疑有误。”严可均按:应当作“摩”,是相互切磋规劝的意思。《易·系辞》说:“刚柔相互摩荡。”《汉书·董仲舒传》说:“用义理磨砺百姓。”师古说:“摩,是砥砺的意思。”这里正是使用这个意义。《周礼·遂师》说:“到下葬时,抱着磨。”注说:“磨,是适历,执绋者的名称。”《释文》说:“磨,刘昌宗读音为历。” 〔一〇〕“豫”字,《拾补》说:“下面疑似脱去‘有’字。” 〔一一〕“作”字,《拾补》说:“疑应作‘行’。” 〔一二〕陈元方名纪,其传记附见于《后汉书·陈寔传》。严可均《古文苑》所收邯郸淳《鸿胪陈君碑》说:“大将军何进上表选拔名儒,陈君被列为首选,公车特意征召,从家中起用授任五官中郎将;将要到任时,升任侍中,过了十八天,出任平原相,恰逢孝灵皇帝驾崩,奸臣掌权等等。”这样看来,陈元方也是在封子衡之后任平原相的人。〔一三〕《后汉书·韩韶列传》说:“韩融,字元长,年轻时就能辨析事理,却不从事章句之学,声名很盛,五府一同征召;献帝初年,官至太仆,七十岁去世。”又《袁绍列传》注文引《海内先贤传》说:“韩融,字元长,颍川人。” 〔一四〕《后汉书·刘表传》和《三国志·魏书·刘表传》注文引《英雄记》都有綦毋闿,疑即此人;其名为闿、字广明,意义也确实相合。〔一五〕何本、郎本、程本、钟本把“咸”作“威”,错误。谨按:《礼记》说:“为已经离任的旧君服齐衰三个月。”〔一〕这里说的是把姓名写在册策上、奉上贽礼,成为臣吏的人。子衡任郡守的时间很短,没有其他功劳恩惠,而且也不是他的亲身丧事;翩的祖父官位仅次于九卿,素来有美好的声誉,按义理应当纲常人伦、为此制定礼节。可是他却首先倡导这种做法,违犯礼制,使东岳一郡糊里糊涂,难道不可悲悯吗!这是由于郕人失去兄长,子皋才为他服丧;虽然过失在子衡,归根到底却应归咎于曼慈。《仪礼·丧服传》说:“大夫为什么要为旧君服齐衰三个月呢?大夫离去后,君主还会洒扫他的宗庙,所以服齐衰三个月;这是说与庶民相同。这里所说的大夫,指什么呢?是说他以合乎道义的方式离开君主,却还没有同君主完全断绝关系。”
〔二〕 左传僖公二十三年:“策名委质。”杜注:“名书于所臣之策,屈膝而君事之。”史记仲尼弟子列传索隐引服虔注左氏云:“古者始仕,必先书其名于策,委死之质于君,然后为臣,示必死节于其君也。”案质读为贽,死质,谓雉也。孟子滕文公篇赵注:“质,臣所执以见君者也。国语晋语九韦注: “质,贽也。士质以雉,委质而退。”〔三〕 郎本、程本、钟本、郑本、奇赏本“吏”作“使”。〔四〕 左传文公六年:“先君是以爱其子而仕诸秦,为亚卿焉。”杜注:“亚,次也。”史记乐毅传:“不谋父兄,以为亚卿。”此文亚卿,则谓郡守为九卿之亚也,即三国志魏书韩暨传所谓“班亚九卿”也。〔五〕 “有”,钟本误作“又”。〔六〕 汉书武纪:“元朔元年诏: ‘二千石官长,纪纲人伦。’”师古曰:“谓郡之守尉,县之令长。”又司马迁传:“礼纲纪人伦。”〔七〕 礼记檀弓下:“成人有其兄死而不为衰者,闻子皋将为成宰,遂为衰。成人曰:‘ 蚕则绩而蟹有匡,范则冠而蝉有緌,兄则死而子皋为之衰。’”释文:“‘成’本或作‘郕’。”太原郝子廉〔一〕,饥〔二〕不得食,寒不得衣,一介不取诸人〔三〕。曾过娣〔四〕饭,留十五钱〔五〕,默置席下去。每行饮水,常投一钱井中〔六〕。〔一〕 御览五一七引作“郝廉”,蒙求旧注作“郝子廉”,疑御览脱一“子”字。〔二〕 奇赏本“饥”作“饥”,未可据。〔三〕 孟子万章篇:“一介不以与人,一介不以取诸人。”赵岐注:“一介草不以与人,亦不以取于人也。”焦循正义:“方言:‘芥,草也。’赵氏读介为芥,故以草释之也。”〔四〕 大德本、朱藏元本、仿元本、两京本、胡本、类纂本作“娣”,吴本、何本、郎本、程本、钟本、汪本、郑本、奇赏本、白帖、御览及蒙求旧注俱作“姊”。〔五〕 白帖六引作“过姊留饭,密留五十钱于席上而去”。御览作“曾过姊家□,留五十文置席下而去”。蒙求旧注作“过姊家,姊设饭,遂暗留金席下而去”。〔六〕 蒙求旧注作“常远行于路饮马,辄投钱于井中”。器案后汉书梁冀传:“时太原郝洁、胡武,皆危言高论,与袁着友善。先是洁等连名,奏记三府,荐海内高士,而不诣冀。冀追怒之,又疑为着党,敕中都官移檄捕前奏记者,并杀之,遂诛武家,死者六十余人。洁初逃亡,知不得免,因舆榇奏书冀门,书入,仰药而死,家乃得全。及冀诛,有诏以礼祀着等。”今考洁与子廉名字相应,又俱籍太原,其行谊又极相似,疑此之郝子廉,即范书之郝洁也。又案御览六二引三辅决录:“项中山饮马渭水,日与三钱以偿之。”其钓名沽誉,亦郝子廉之流亚欤!谨按易称:“天地交,万物生;人道交,功勋成。〔一〕”语:“愿车马衣轻〔二〕裘,与朋友共弊〔三〕之〔四〕,而无憾。”士相见之礼,贽用腒雉,受而不拒〔五〕,而交答焉〔六〕。唯祭饭〔 七〕然后拜之。孔子食于〔八〕施氏,未尝不饱〔九〕。何有同生之家,而顾钱者哉〔一0〕?伤恩薄礼,弊之至也。孟轲讥仲子吐鶂鶂之羹,而食井上苦李〔一一〕。鲍焦耕田而食,穿井而饮,非妻所织不衣,饿于山中,食枣,或问之:“此枣子所种耶〔一二〕?”遂呕吐〔一三〕,立枯而死〔一四〕。世不乏异,惟其□ 。孔子疾时贪昧,退思狂狷;狷者有所不为,亦其介也〔一五〕。〔一〕 器案:此所引盖易泰“天地交”下传文,扬子法言修身篇亦用此文,未标出处。李轨注曰:“天地之交以道,人道之交以理,俱当顺天人之道理,而无所迕逆也。”〔二〕 拾补曰:“钱云:‘论语古本无“轻”字,此疑后人所增。’”〔三〕 拾补曰:“‘敝’,元本‘ 弊’,与皇侃本同。”器按:朱藏元本以下各本俱作“ 敝”。〔四〕 拾补曰:“句。”器案:白虎通纲纪篇引论语云:“子路曰:‘愿车马衣轻裘,与朋友共敝之。’”北齐书唐邕传:“显祖尝解所服裘赐邕云:‘朕意在车马衣裘,与卿共敝。’”张载论语说曰:“仲由乐善,故车马衣裘,与贤者共敝,从‘愿’ 字至‘敝之’为句。”俱以“敝之”断句。〔五〕 “拒”,大德本作“距”,余本俱作“拒”,今据改正。〔六〕 见仪礼士相见礼。〔七〕 “饭”,拾补曰:“似当作 ‘肉’。”〔八〕 “于”下,拾补曰:“省‘ 少’字。”〔九〕 “尝”,大德本作“当”,余本俱作“尝”,今据改正。礼记杂记下:“孔子曰: ‘吾食于少施氏而饱,少施氏食我以礼。’”(家语曲礼子夏问篇袭用其文。)〔一0〕汉书晁错传:“顾其功。”师古曰:“顾,雠也。”又季布传:“顾金钱。”后汉书宦者传:“贱买十分雇一。”注:“雇谓酬其价也。”顾、雇古通。
译《左传·僖公二十三年》说:“把姓名写在册策上,奉上贽礼。”杜预注说:“把姓名写在所要臣服的君主的册策上,屈膝奉君。”《史记·仲尼弟子列传》索隐引服虔注《左氏》说:“古人开始做官,必先把姓名写在册策上,把表示献出生命的贽礼奉给君主,然后才成为臣子,表示一定为君主献身守节。”按:“质”应读作“贽”;“死质”是说死献的贽礼,即雉。赵岐注《孟子·滕文公篇》说:“质,是臣子拿来拜见君主的东西。”《国语·晋语九》韦昭注说:“质,就是贽。士人以雉为贽,奉上贽礼后退下。” 郎本、程本、钟本、郑本、奇赏本的“吏”作“使”。《左传·文公六年》说:“先君因此喜爱他的儿子,把他送到秦国做官,任亚卿。”杜预注说:“亚,是次等、次位的意思。”《史记·乐毅传》说:“不与父兄谋议,任为亚卿。”本文所说的“亚卿”,是指郡守的地位次于九卿,也就是《三国志·魏书·韩暨传》所谓“位次仅亚于九卿”。“有”字,钟本误作“又”。《汉书·武帝纪》:“元朔元年诏书说:‘二千石官长,纲纪人伦。’”颜师古说:“指郡的郡守、郡尉,县的县令、县长。”《司马迁传》又说:“礼制纲纪人伦。” 《礼记·檀弓下》说:“郕地有个人,他的兄长死了却不服丧;听说子皋将要做郕宰,于是便服丧。郕人说:‘蚕吐丝就纺织,蟹有甲壳;竹子成材就做冠,蝉有冠缨;兄长死了,子皋却替他服丧。’”《经典释文》说:“‘成’字,有的版本作‘郕’。” 太原郝子廉,饥饿时没有食物,寒冷时没有衣服,却一点东西也不肯从别人那里取得。一次他到妹妹家吃饭,留下十五钱,默默放在席子下面便离开了。每次出行饮水,常常向井中投下一钱。《太平御览》卷五一七引作“郝廉”,《蒙求》旧注作“郝子廉”;疑《太平御览》脱去了“子”字。奇赏本的“饥”字作“饥”,但不足为据。《孟子·万章篇》说:“一草一木都不拿来给别人,一草一木也不从别人那里取得。”赵岐注说:“一根草也不拿来给别人,也不从别人那里取得。”焦循《正义》说:“《方言》说:‘芥,是草。’赵氏把‘介’读作‘芥’,所以用‘草’来解释。” 大德本、朱藏元本、仿元本、两京本、胡本、类纂本作“娣”;吴本、何本、郎本、程本、钟本、汪本、郑本、奇赏本、《白帖》、《御览》以及《蒙求》旧注都作“姊”。《白帖》卷六引作:“经过姐姐家,姐姐留他吃饭;他秘密地把五十钱留在席子上便离开。”《太平御览》作:“曾经到姐姐家吃饭□,留下五十文钱放在席子下面便离开。”《蒙求》旧注作:“到姐姐家,姐姐设饭款待他;他于是暗中把金钱留在席子下面便离开。” 《蒙求》旧注作:“常常远行,在路上给马饮水,总是把钱投进井里。”按《后汉书·梁冀传》:“当时太原郝洁、胡武,都发表危险激烈的言论,同袁著友善。此前郝洁等联名向三公府上奏牍,推荐海内高士,却不去拜访梁冀。梁冀追究并恼怒他们,又怀疑他们是袁著的党羽,便命令京城各官署移文搜捕先前上奏的人,并把他们杀掉,于是诛杀胡武全家,死者六十多人。郝洁起初逃亡,知道不能幸免,便用车载着棺材到梁冀门前上书;书信送入后,他仰药自尽,家人才得以保全。等到梁冀被诛,朝廷下诏按礼祭祀袁著等人。”现在考察郝洁与子廉的名字相应,又都籍贯太原,品行事迹也非常相似,疑心这里的郝子廉就是《范书》中的郝洁。又考《太平御览》卷六二引《三辅决录》:“项中山给马饮渭水,每天给三钱作为偿付。”他这种沽名钓誉的行为,或许也是郝子廉一类的人吧!谨按,《易经》说:“天地交合,万物生长;人道交往,功勋成就。”〔一〕《论语》说:“愿意把车马和轻裘同朋友共同穿用到破旧,也没有遗憾。”〔二〕〔三〕〔四〕士人相见的礼仪,用腒雉作贽礼;对方接受而不拒绝,便以礼相答。〔五〕〔六〕只有祭祀时的饭食,〔七〕然后才向他拜谢。孔子在少施氏那里吃饭,从来没有不吃饱的时候。〔八〕〔九〕同胞一家人之间,怎么反而还要计较钱呢?这真是伤害恩情、轻视礼义,弊病到了极点。孟轲讥讽陈仲子吐出鶂鶂肉羹,却吃井边的苦李。〔一一〕鲍焦自己耕田吃饭,凿井饮水,不穿妻子织的衣服;他在山中饿了,吃枣子,有人问他:“这是你自己种的枣子吗?”于是他呕吐起来,立即枯死。〔一二〕〔一三〕〔一四〕世上并不缺少奇异之事,只是其中的□。孔子厌恶当时的人贪婪昏昧,退而思念狂者和狷者;狷者有些事情不肯做,这也是他们操守耿介的一面。按:这里所引,大概是《易经·泰卦》“天地交”以下的传文;扬雄《法言·修身篇》也使用这段话,但没有标明出处。李轨注说:“天地的交合以道为准则,人与人的交往以理为准则,都应当顺应天地与人道的道理,不加违逆。” 《拾补》说:“钱大昕说:‘《论语》古本没有“轻”字,这恐怕是后人增添的。’” 《拾补》说:“‘敝’字,元本作‘弊’,与皇侃本相同。”按:从朱藏元本以下各本都作“敝”。《拾补》说:“句。”按:《白虎通·纲纪篇》引《论语》说:“子路说:‘愿意把车马和轻裘同朋友共同穿用到破旧。’”《北齐书·唐邕传》说:“显祖曾解下自己所穿的裘衣赐给唐邕,说:‘我的意思是把车马和衣裘同卿共同穿用到破旧。’”张载《论语说》说:“仲由乐于行善,所以愿意把车马衣裘同贤者共同穿用到破旧;从‘愿’字到‘敝之’应当断句。”这些都把“敝之”作为一句。“拒”字,大德本作“距”,其余各本都作“拒”,现据此改正。见《仪礼·士相见礼》。“饭”字,《拾补》说:“似乎应当作‘肉’。” “于”字下面,《拾补》说:“省略了‘少’字。” “尝”字,大德本作“当”,其余各本都作“尝”,现据此改正。《礼记·杂记下》说:“孔子说:‘我在少施氏那里吃饭而吃饱了,少施氏按照礼节供我饮食。’”《孔子家语·曲礼子夏问篇》也沿用了这段文字。《汉书·晁错传》说:“只顾他的功劳。”颜师古说:“顾,是偿付的意思。”《季布传》又说:“偿付钱财。”《后汉书·宦者传》说:“以十分之一的价格低价买入。”注说:“雇,是偿付价钱的意思。”“顾”和“雇”古代通用。
〔一一〕今本孟子滕文公篇作“出而哇之”,论衡刺孟篇作“出而吐之”,御览八六三引孟子亦作“出而吐之”,高士传作“出门哇而吐之”,朱熹集注亦训“哇”为“吐”。〔一二〕“种”,类聚八七作“殖” ,白帖三0、书林事类韵会六0作“植”;御览九六五 “种耶”作“植也”。〔一三〕“遂呕吐”,类聚作“遂强呕吐”,白帖作“遂欧吐”,御览作“遂强吐”,则此文“呕”上本有“强”字。山海经海外北经有欧丝之野,郭注谓“吐丝”,“欧”、“呕”古通。〔一四〕韩诗外传一:“鲍焦衣弊肤见,挈畚持蔬,遇子贡于道,子贡曰:‘吾子何以至于此也?’鲍焦曰:‘天下之遗德教者众矣,吾何以不至于此也!吾闻之:世不己知,而行之不已者,爽行也;上不己用,而干之不止者,是毁廉也;行爽廉毁,然且弗舍,惑于利者也。’子贡曰:‘吾闻之:非其世者,不生其利;污其君者,不履其土;非其世而持其蔬,诗曰:溥天之下,莫非王土。此谁有之?’鲍焦曰:‘于戏!吾闻贤者重进而轻退,廉者易愧而轻死。’于是弃其蔬而立槁于洛水之上。”器案:它书载此事者亦多,唯颇有异辞,新序节士篇、三国志魏书文帝传注引献帝传载魏文帝答司马懿等再陈符命令、史记邹阳列传索隐引列士传、汉书邹阳传注俱以或问为子贡问,食枣为持蔬。后汉书崔骃传达旨:“或木茹而长饥。”注引说苑:“ 鲍焦食木实。”刘昼新论忘瑕篇袁孝政注亦谓:“鲍焦拾木实。”潜夫论贤难篇云:“鲍焦立枯于道左。”抱朴子外篇逸民又云:“鲍焦死于桥上。”是皆传闻之异辞耳。韩非子八说篇:“鲍焦立枯。”旧注:“立死若木之枯也。”又案韩诗外传九:“ 皋鱼立槁而死。”说苑立节篇:“遂立枯于彭山之上。”立枯、立槁义同。曹丕答司马懿等再陈符命令亦云: “鲍焦感子贡之言,弃其蔬而槁死。”〔一五〕论语子路篇:“子曰:‘不得中行而与之,必也狂狷乎!狂者进取,狷者有所不为也。’”又见孟子尽心章下。南阳〔一〕张伯大,邓子敬〔二〕小伯大三年,以兄礼事之。伯〔三〕卧床上,敬寝下小榻,言:“常恐清旦朝拜。〔四〕”俱去乡里,居缑氏城中,亦教授,坐养声价〔五〕,伯大为议郎〔六〕、益州〔七〕太守,子敬辟司徒,公车征〔八〕。〔一〕 水经清水注引应劭地理风俗记:“河内,殷国也,周名之为南阳。”又曰:“晋始启南阳,今南阳城是也。其地在晋山南、河北,故曰南阳。”〔二〕 拾补曰:“疑有脱文,否亦当重‘子敬’二字。”〔三〕 文选赭白马赋注引“张伯坐养声价”,亦称伯大为伯。〔四〕 “常”下拾补疑当有“称” 字。案今断作“言:‘常恐清旦朝拜。’”义自通,无烦补字。〔五〕 诗大雅酌:“遵养时晦。”毛传:“养,取也。”陈奂传疏:“养训取者,月令: ‘群鸟养羞。’注:‘羞谓所食。’则养羞犹言取食也。礼记射义篇:‘养诸侯而兵不用。’犹言不用师徒曰取也。荀子君子篇:‘论法圣王,则知所贵矣,论知所贵,则知所养矣。’犹言知所取法也。孟子告子篇:‘ 舍其梧槚,养其樲棘。’犹言舍梧槚而取樲棘也。‘养其一指而失其肩背’,犹言取一指而失肩背也。‘为其养小以失大也,于己取之而已矣’,赵岐注云:‘皆在己之所养。’养为取,则取为养,皆其义证。”器案:此文养亦当训为取,“坐养声价”,犹言坐取声价也。汉书朱博传:“齐部舒缓养名。”师古曰:“言齐人之俗,其性迟缓,多自高大,以养名声。”抱朴子外篇正郭:“扬名养誉。”世说新语政事篇注引晋阳秋:“乱头养望,自谓宏达。”北齐书魏收传:“收作枕中篇曰:‘不养望于丘壑,不待价于城市。’”养名、养誉、养望义并同。后汉书姜肱传:“ 吾以虚获实,遂藉声价。”又边让传:“阶级名位,亦宜超然,若复随辈而进,非所以章环伟之高价,昭知人之绝明。”南史张敷传:“ 名价日重。”文选江文通别赋:“ 方衔感于一剑,非买价于泉里。”又诣建平王上书:“ 退不饰诗、书以惊愚,进不买名声于天下。”综此数文观之,则声价即谓名声也。后汉书袁绍列传:“中常侍赵忠言于省内曰:‘袁本初坐作声价。’”三国志魏书袁绍传注引英雄记:“中常侍赵忠谓诸黄门曰:‘袁本初坐作声价。’”坐作亦坐养之义。坐养者,谓无故而自取也。三国志魏书陈思王传:“上疏陈审举之义曰: ‘昔骐骥之于吴阪,可谓困矣,及其伯乐相之,孙邮御之,形体不劳,而坐取千里。’
译今本《孟子·滕文公篇》作“出来便哇地吐掉”,《论衡·刺孟篇》作“出来便吐掉”,《太平御览》卷八六三引《孟子》也作“出来便吐掉”,《高士传》作“出门哇地吐掉”;朱熹《集注》也把“哇”解释为“吐”。“种”字,《艺文类聚》卷八七作“殖”,《白帖》卷三〇、《书林事类韵会》卷六〇作“植”;《太平御览》卷九六五的“种耶”作“植也”。“遂呕吐”一句,《艺文类聚》作“遂强呕吐”,《白帖》作“遂欧吐”,《太平御览》作“遂强吐”,由此看来,本文“呕”字上原本有“强”字。《山海经·海外北经》有“欧丝之野”,郭璞注说是“吐丝”;“欧”和“呕”在古代相通。《韩诗外传》卷一:“鲍焦衣服破旧,皮肤裸露,提着簸箕、拿着蔬菜,在路上遇到子贡。子贡说:‘您为什么到了这种地步?’鲍焦说:‘天下抛弃德教的人太多了,我为什么不能到这种地步呢!我听说:世人不了解自己,却仍不停地行动,这是行为失当;上位者不任用自己,却仍不停地求进,这是毁坏廉节;行为失当、廉节毁坏,却还不肯舍弃,是被利益迷惑。’子贡说:‘我听说:不处在合宜时代的人,不应取得那个时代的利益;认为自己的君主污秽的人,不应踏上他的土地。既然不处在合宜时代,却还拿着他的蔬菜,《诗经》说:“普天之下,没有不是王的土地。”这东西究竟属于谁呢?’鲍焦说:‘唉!我听说贤者看重出仕而轻视退隐,廉者容易感到羞愧而轻视死亡。’于是丢下蔬菜,站在洛水边枯槁而死。”按:其他书籍记载这件事的也很多,只是说法颇有不同。《新序·节士篇》、裴松之注《三国志·魏书·文帝传》所引《献帝传》记载魏文帝答司马懿等再次陈述符命的诏令、《史记·邹阳列传》索隐引《列士传》以及《汉书·邹阳传》注,都把“有人问”说成是子贡发问,把“吃枣”说成是拿着蔬菜。《后汉书·崔骃传》传达旨意说:“有的人吃树木的果实而长期饥饿。” 注中引用《说苑》说:“鲍焦吃树木的果实。”刘昼《新论·忘瑕篇》的袁孝政注也说:“鲍焦拾取树木的果实。”《潜夫论·贤难篇》说:“鲍焦在道路左边站着枯死。”《抱朴子外篇·逸民》又说:“鲍焦死在桥上。”这些都是传闻中不同的说法。《韩非子·八说篇》说:“鲍焦站着枯死。”旧注说:“站立而死,就像树木枯死一样。”又考《韩诗外传》卷九:“皋鱼站着枯槁而死。”《说苑·立节篇》说:“于是站在彭山上枯死。”所谓“立枯”和“立槁”,意义相同。曹丕答司马懿等再次陈述符命的诏令也说:“鲍焦受到子贡话语的触动,丢下蔬菜,枯槁而死。” 《论语·子路篇》说:“孔子说:‘得不到中行之士同他交往,那一定要找狂者和狷者吧!狂者积极进取,狷者有些事情不肯做。’”《孟子·尽心章下》也见此语。南阳张伯大,邓子敬比伯大小三岁,按照兄长的礼节侍奉他。伯大睡在床上,子敬睡在床下的小榻上,说:“我常常担心清晨起来朝拜他。”二人一起离开乡里,住在缑氏城中,也从事教授,以无所作为而取得声誉和身价。伯大任议郎、益州太守,子敬被司徒征辟,又被公车征召。《水经·清水注》引应劭《地理风俗记》说:“河内,是殷的国土,周代称它为南阳。”又说:“晋国开始开辟南阳,如今的南阳城就是那里。它的地理位置在晋山以南、黄河以北,所以称为南阳。” 《拾补》说:“疑有脱文,否则也应当重复写‘子敬’二字。” 《文选·赭白马赋》注引用“张伯坐养声价”,也把伯大称作伯。“常”字下面,《拾补》怀疑本应有“称”字。按:如今断句作“说:‘常恐清旦朝拜。’”,意义本来就通顺,不必补字。《诗经·大雅·酌》说:“遵循并蓄养当时的昏暗。”毛传说:“养,是取得。”陈奂《传疏》说:“把养解释为取,《礼记·月令》说:‘群鸟养羞。’注说:‘羞,指所吃的食物。’那么‘养羞’就等于说取食。《礼记·射义篇》说:‘养诸侯而兵不用。’就像说不使用军队叫作取。《荀子·君子篇》说:‘论说圣王的法度,就知道所应重视的;论说所应重视的,就知道所应取法的。’《孟子·告子篇》说:‘舍弃梧桐楸树,却取用枣树荆棘。’又说:‘保养一根手指,却丧失肩背。’以及‘因为保养小处而失去大处,对自己来说不过是有所取舍罢了。’赵岐注说:‘都在于自己所保养的东西。’养可以解释为取,取也可以解释为养,这些都是意义上的证明。”按:本文的“养”也应解释为“取”,“坐养声价”就如同说“坐取声价”。《汉书·朱博传》说:“齐地风俗宽缓,养名。”颜师古说:“是说齐人的风俗性情迟缓,多自我抬高,以取得名声。”《抱朴子外篇·正郭》说:“宣扬名声,取得声誉。”《世说新语·政事篇》注引《晋阳秋》说:“披头散发以养望,自以为宏达。” 《北齐书·魏收传》说:“魏收写《枕中篇》说:‘不在山野间蓄养声望,不在城市中等待时机求取身价。’”养名、养誉、养望的意义都相同。《后汉书·姜肱传》说:“我凭借虚名获得实利,于是借助声望和身价。”《边让传》又说:“官阶名位,也应当超然处之;如果再随同辈逐级升进,就不能彰显环伟的高贵身价,也不能显示知人的极端明察。”《南史·张敷传》说:“名声和身价一天比一天重要。”《文选·江文通〈别赋〉》说:“正怀着一剑之感,并不是在黄泉中购买身价。”又《诣建平王上书》说:“退处时不修饰《诗》《书》以惊动愚人,进身时也不向天下买取名声。”综合这些文字来看,“声价”就是名声。《后汉书·袁绍列传》说:“中常侍赵忠在宫禁中说:‘袁本初无缘无故地制造声价。’”《三国志·魏书·袁绍传》注引《英雄记》说:“中常侍赵忠对诸黄门说:‘袁本初无缘无故地制造声价。’”“坐作”也就是“坐养”的意思。“坐养”,是说无缘无故地自行取得。 《三国志·魏书·陈思王传》说:“上疏陈述审慎选举的道理:‘从前骏马在吴阪上,可以说困顿极了;等到伯乐鉴识它、孙邮驾驭它,形体并没有劳累,却可以无缘无故地取得日行千里的功效。’”
”又王朗传注引魏名臣奏载王朗节省奏:“ 粮蓄于仓,勇蓄于势,虽坐曜烈威,而众未动。”诸坐字义俱同。文选鲍明远芜城赋:“ 惊砂坐飞。”李善注:“无故而飞曰坐飞。”张茂先杂诗:“兰膏坐自凝。”李善注:“无故自凝曰坐。”张景阳杂诗:“百籁坐自吟。”李善注:“无故自吟曰坐。”据此,则坐养声价,谓无故而自取得名声也。〔六〕 书钞设官部引汉官仪:“议郎、郎中,秦官也。议郎秩比六百石,特征贤良、方正、敦朴、有道第公府掾,试博士者拜郎中。”〔七〕 水经江水注引应劭地理风俗记:“华阳黑水惟梁州。汉武帝元朔二年改梁州曰益州,以新启犍为、牂柯、越嶲州之疆壤益广,故称益云。”〔八〕 汉官仪:“公车司马令,周官也,秩六百石,冠一梁,掌殿司马门,夜徼宫中,天下上事及阙下,(案和帝纪注引作“诸上书诣阙下者,皆集奏之”。)凡所征召,皆总领之。”(据孙星衍校集本)谨按:礼记:“十年兄事之,五年肩随之。〔一〕”诗云:“如切如磋〔二〕,如琢如磨。〔三〕”朋友衎衎訚訚〔四〕,各长其仪也。凡兄弟相爱,尚同舆而出〔五〕,同床而寝〔六〕;今相校三年耳,幸无骨肉之属,坐作鬼怪〔七〕,旦朝言恐。论语:“恭而无礼则劳。〔八〕”且晏平仲称善与人交〔九〕,岂徒拜伏而已哉?易设四科,出处语默〔一0〕。传曰:“朝廷之人,入而不能出;山林之民,往而不能反。〔一一〕”二者各有所长。而弃圣绝知〔一二〕,遯世〔一三〕保真,当窜深山,乐天知命〔一四〕。今居缑氏,息偃〔一五〕城郭,往来帝都,招延宾客,无益诲人〔一六〕,拱默〔一七〕而已,饰虚矜伪〔一八〕,诳世耀名,辞细即巨,终为利动。春秋讥宋伯姬女而不妇〔一九〕。今二子屑屑〔二0〕,远大失矣〔二一〕。〔一〕 礼记曲礼上:“十年以长则兄事之,五年以长则肩随之。”〔二〕 “磋”,大德本、朱藏元本、两京本、程本误作“嗟”,今从余本。〔三〕 诗卫风淇奥文。〔四〕 论语乡党篇:“孔子于乡党,訚訚如也。”孔安国注:“訚訚,中正之貌。”后汉书袁安列传:“訚訚衎衎,得礼之容。”说文:“訚,和说而诤也。”
译又《王朗传》注引《魏名臣奏》所载王朗节省开支的奏疏说:“粮食储存在仓中,勇气蓄积在形势中;即使无故地显耀威烈,众人也没有行动。”这些“坐”字的意义都相同。《文选·鲍明远〈芜城赋〉》说:“惊起的沙尘无故飞扬。”李善注说:“无缘无故而飞,叫作坐飞。”张茂先《杂诗》说:“兰膏无故自行凝结。”李善注说:“无缘无故自行凝结,叫作坐。”张景阳《杂诗》说:“各种声音无故自行吟唱。”李善注说:“无缘无故自行吟唱,叫作坐。”据此,“坐养声价”就是说无缘无故自行取得名声。《书钞·设官部》引《汉官仪》说:“议郎、郎中,是秦代的官职。议郎的秩禄相当于六百石;特别征召贤良、方正、敦朴、有道之士,以及公府属官中通过考试成为博士的人,授任郎中。” 《水经·江水注》引应劭《地理风俗记》说:“华阳以南、黑水以西是梁州。汉武帝元朔二年改梁州为益州,因为新开辟的犍为、牂柯、越嶲等州疆域更加广大,所以称为益州。” 《汉官仪》说:“公车司马令,是周代的官职,秩禄为六百石,戴一梁冠,掌管殿门和司马门,夜间巡徼宫中;天下各地上报的政事以及宫阙下的奏事——按,《后汉书·和帝纪》注引作‘凡上书到宫阙下的人,都集中奏报’——凡是征召之事,都由他总领。”(据孙星衍校集本) 谨按:《礼记》说:“年长十岁,要把他当作兄长来侍奉;年长五岁,要跟随在他的肩后。”《诗经》说:“就像切削骨角、如同琢磨玉石。”朋友之间应当和悦正直、互相切磋,各自增长礼仪。凡是兄弟相亲相爱,尚且同乘车出行、同床睡眠;如今这两人相差不过三岁,幸好并非骨肉亲属,却无缘无故地装出怪异的样子,早晚相见都令人害怕。《论语》说:“恭敬而不合礼,就会劳苦。”况且晏平仲被称赞善于同人交往,难道只是向人拜伏而已吗?《易》设立四种情况,即出仕或退处、沉默或言谈。传说:“朝廷中的人,因为禄位而入仕,进去了就不能出来;山林中的人,因为名声而隐居,去了就不能回来。”二者各有所长。如果抛弃圣人、断绝智慧,避世以保全真性,就应当隐居深山,乐天知命。如今他居住在缑氏,安闲地处在城郭之中,往来于帝都,招请延纳宾客,却不能有益于教诲别人,只是拱手沉默罢了;装饰虚假、矜夸伪饰,欺骗世人、炫耀名声,事情小就说成大事,最终还是被利益所驱动。《春秋》讥讽宋伯姬只是作为女子而不能尽妇人的职责。如今这两人这样琐屑忙乱,实在是大大失去了远大的志向。《礼记·曲礼上》说:“年长十岁,就应当像对待兄长一样侍奉他;年长五岁,就应当跟随在他的肩后。” “磋”字,大德本、朱藏元本、两京本、程本误作“嗟”,今依从其他版本。这是《诗经·卫风·淇奥》的文字。《论语·乡党》说:“孔子在乡党中,表现得和悦而正直。”孔安国注说:“訚訚,是中正的样子。”《后汉书·袁安传》说:“和悦正直,具有合乎礼仪的仪容。”《说文解字》说:“訚,和悦而又能诤谏。”
论语子路篇:“朋友切切偲偲。”集解引马曰:“切切偲偲,切责之貌。”正义:“切切偲偲,相切责之貌。朋友以道义切瑳琢磨,故施于朋友也。”〔五〕 史记梁孝王世家:“入则侍景帝同辇,出则同车。”(又见汉书文三王传)史记淮南衡山列传:“入朝甚横,从上入苑囿猎,与上同车。”(又见汉书淮南王传)后汉书清河孝王庆传:“入则共室,出则同舆。”〔六〕 汉书金日磾传:“日磾两子赏、建俱侍中,与昭帝略同年,共卧起。”后汉书姜肱传:“肱与二弟仲海、季江,俱以孝行着闻,其友爱天至,常共卧起,及各娶妻,兄弟相恋,不能别寝。”注引谢承书:“兄弟同被而寝。”〔七〕 “坐作鬼怪”,谓无故而自作鬼怪也。〔八〕 泰伯篇文。〔九〕 论语公冶长篇:“晏平仲善与人交,久而敬之。”〔一0〕易系辞:“君子之道,或出或处,或默或语。”〔一一〕“反”,胡本误作“友”。器案:此文及后十反篇聘士彭城姜肱条按语,俱本汉书王贡两龚鲍传赞(班书正复先引易系辞,次及此文也)。今考此文见韩诗外传五,原文作“朝廷之士为禄,故入而不能出;山林之士为名,故往而不能返。”后汉书谢该传注引韩诗外传作“山林之士为名,故往而不能反;朝廷之士为禄,故入而不能出也。”文前后次序倒植,与班书合而与今本韩诗外传异。抱朴子外篇嘉遁:“ 夫入而不出者谓之耽宠忘退,往而不反者谓之不仕无义。”〔一二〕老子道经:“绝圣弃智,民利百倍。”〔一三〕易干卦文言:“遯世无闷。”楚辞卜居:“宁超然高举以保真乎。”淮南泛论:“ 全性保真。”〔一四〕易系辞:“乐天知命故不忧。”〔一五〕诗小雅北山:“或息偃在床,或不已于行。”〔一六〕论语述而篇:“诲人不倦。”〔一七〕汉书鲍宣传:“以拱默尸禄为智。”后汉书左雄传:“今公卿以下,类多拱默。”又冯衍传:“拱默避罪。”三国志魏书杜恕传:“尸禄以为高,拱嘿以为智。”又陈群传注:“或讥群居位拱默。”本书过誉篇:“何有同岁相临,而可拱默者哉?”通鉴三四胡三省注:“拱默,拱手而默然不言也。”〔一八〕韩非子六反篇:“虚旧之学不谈,矜诬之行不饰。”又难一篇:“矜伪不长,盖虚不久。”王念孙、俞樾校皆以“矜”为“务”之误,据此,则“矜伪”连文,即本韩子,不得以为误也。〔一九〕左传襄公三十年:“甲午,宋大灾,宋伯姬卒,待姆也。君子谓宋共姬女而不妇,女待人妇义事也。”注:“义从宜也。”伯姬时年六十左右,事详列女传贞顺传宋恭伯姬。〔二0〕汉书董仲舒传:“所为屑屑。”师古曰:“屑屑,动作之貌。”又王莽传:“晨夜屑屑。”说文:“屑,动作切切也。”广雅释训:“屑屑,不安也。”〔二一〕拾补曰:“如以失其远者大者解,亦通。余疑当是‘远大夫矣’,与上‘女而不妇 ’,文意更相承。”公车征士汝南袁夏甫〔一〕,少举孝廉〔二〕,为司徒掾〔三〕,人间之事,无所关也〔四〕。其后,闭户塞牖,不见宾客。清旦,东向再拜朝其母〔五〕,念时时〔六〕往就之,子亦不得见,复逾〔 七〕拜耳〔八〕。头不着巾,身无单衣,足常木跷,食止□〔九〕菜,云我无益家事,莫之能彊。及母终亡,不列服位〔一0〕。〔一〕 “袁”字各本俱脱,拾补据孙校补,今从之。〔二〕 书钞设官部引应劭汉官仪: “孝廉,古之贡士,耆儒甲科之谓也。”〔三〕 后汉书光武纪注、梁冀传注引汉官仪:“司徒府掾属三十一人,秩千石,令史及御属三十六人。”〔四〕 “关”,大德本作“阙”,朱藏元本以下各本俱作“关”,今从之。拾补附举正曰:“余初以‘阙’字为是,及细阅本传,闳少即苦身修节,不应征举,从父馈之,皆不受。是早于世间事不复相关矣。此姑俟后人定之。”〔五〕 拾补云:“当重。”〔六〕 拾补云:“误重。”〔七〕 拾补曰:“钱云:‘当本是隃字,与遥同。’”〔八〕 拾补曰:“孙云:‘范书袁闳传云:母思闳时,往就之,母去,便自掩门。较此所言,犹为近理。’”〔九〕 拾补曰:“钱云:‘当是● 字文坏。’”
译《论语·子路》说:“朋友之间要互相切磋勉励。” 《集解》引马融说:“切切偲偲,是恳切责备的样子。”《正义》说:“切切偲偲,是互相恳切责备的样子。朋友之间以道义相互切磋琢磨,所以这个词用于朋友关系。” 《史记·梁孝王世家》说:“进宫就陪侍景帝同乘一辆车,出行就同乘一辆车。”(《汉书·文三王传》也有记载。)《史记·淮南衡山列传》说:“入朝时十分骄横,跟随皇上进入苑囿打猎,和皇上同乘一辆车。”(《汉书·淮南王传》也有记载。)《后汉书·清河孝王庆传》说:“进门就同住一室,出门就同乘一车。” 《汉书·金日磾传》说:“金日磾的两个儿子赏、建都任侍中,和昭帝年龄大致相同,一同起居。”《后汉书·姜肱传》说:“姜肱和两个弟弟仲海、季江,都因孝行著名;他们友爱至深,常常共同起居。等到各自娶妻后,兄弟仍彼此依恋,不能分开睡。”注中引《谢承书》说:“兄弟同盖一条被子睡觉。” “坐作鬼怪”,是说无缘无故地自己装出鬼怪的样子。这是《论语·泰伯》的文字。《论语·公冶长》说:“晏平仲善于同人交往,交往日久仍然敬重他们。” 《易·系辞》说:“君子的道路,有时出仕,有时退处;有时沉默,有时言谈。” “反”字,胡本误作“友”。按:这段文字以及后面《十反篇》中“聘士彭城姜肱”条的按语,都取自《汉书·王贡两龚鲍传》的赞语(《汉书》又先引用《易·系辞》,然后引用这段文字)。现考察,这段话见于《韩诗外传》卷五,原文作:“朝廷之士为了禄位,所以进去后不能出来;山林之士为了名声,所以去了就不能返回。”《后汉书·谢该传》注引《韩诗外传》作:“山林之士为了名声,所以去了就不能返回;朝廷之士为了禄位,所以进去后不能出来。”前后次序倒置,这与《汉书》相合,却和今本《韩诗外传》不同。《抱朴子外篇·嘉遁》说:“进入而不能出来,叫作贪恋宠禄而忘记退处;去了而不能回来,叫作不肯出仕而又没有义。” 《老子·道经》说:“断绝圣人的作为,抛弃人的智慧,百姓就会得到百倍的好处。” 这是《易·乾卦·文言》的文字:“避世而居,心中没有烦闷。”《楚辞·卜居》说:“宁愿超然远举来保全真性吗?”《淮南子·泛论》说:“保全本性,保持真性。” 《易·系辞》说:“乐于顺应天道而知晓天命,所以没有忧虑。” 《诗经·小雅·北山》说:“有的人安闲地躺在床上,有的人却不停地奔走。” 《论语·述而》说:“教诲别人从不厌倦。” 《汉书·鲍宣传》说:“把拱手沉默、白拿俸禄当作聪明。”《后汉书·左雄传》说:“如今公卿以下,大多只拱手沉默。”《后汉书·冯衍传》又说:“拱手沉默以逃避罪责。”《三国志·魏书·杜恕传》说:“把尸位素餐看作高明,把拱手沉默看作聪明。”《陈群传》注又说:“有人讥讽陈群居官而拱手沉默。”本书《过誉篇》说:“同年相互临视,哪里可以拱手沉默呢?”《资治通鉴》卷三四胡三省注说:“拱默,就是拱手而默然不说话。” 《韩非子·六反》说:“不谈虚浮陈旧的学说,不粉饰矜夸欺诈的行为。”《难一》又说:“矜伪不能长久,虚假也不能持久。”王念孙、俞樾校订时都认为“矜”是“务”的误字;但据此看来,“矜伪”是连用的词语,本来就是《韩非子》的说法,不能认为是误字。〔原文数字、纪年保留:一篇〕 《左传·襄公三十年》说:“甲午日,宋国发生大火灾,宋伯姬去世,因为她在等待保姆。君子说,宋共姬只是作为女子而不能尽妇人的职责;女子等待别人,妇人的职责在于处理事务。”注说:“义,通‘宜’,是适宜的意思。”伯姬当时大约六十岁,事情详见《列女传·贞顺传·宋恭伯姬》。《汉书·董仲舒传》说:“所作所为琐屑忙乱。”颜师古说:“屑屑,是动作不停的样子。”《汉书·王莽传》又说:“从早到晚不停忙碌。”《说文解字》说:“屑,是动作急切不停。”《广雅·释训》说:“屑屑,是不安的样子。” 《拾补》说:“如果把它解释为失去了远大的方面和重要的方面,也说得通。我怀疑原文应当是‘远大夫矣’,这样同上文‘只是作为女子而不能尽妇人的职责’在文意上更加相承。” 被公车征召的士人、汝南人袁夏甫,年轻时被举为孝廉,担任司徒掾,对世间的事情没有任何关涉。后来,他关闭门户、堵塞窗户,不接见宾客。每天清晨,他面向东方拜两拜,向他的母亲行朝礼;有时想远远地去看望母亲,母亲也不能见到他,只能再隔着远处拜一下罢了。他头上不戴巾,身上没有单衣,脚上常穿木屐,吃的只是一种【缺字】菜;他说自己对家事没有益处,没有人能够强迫他。等到母亲去世,他也不按丧礼设置服位。“袁”字各版本都脱漏,拾补根据孙氏校本补出,今从之。《书钞·设官部》引应劭《汉官仪》说:“孝廉,是古代的贡士,也就是年高德劭的儒者中列为甲科的人。” 《后汉书·光武纪》注、《梁冀传》注引《汉官仪》说:“司徒府的掾属有三十一人,秩禄为千石;令史及御属有三十六人。” “关”字,大德本作“阙”,从朱藏元本以下各本都作“关”,今从之。拾补附《举正》说:“我起初认为‘阙’字是对的,后来详细阅读本传,袁闳年轻时就苦心修养节操,不应征召举荐,叔父馈赠给他东西,他也都不接受。可见他早已同世间的事情不再相关。此说姑且等待后人裁定。” 拾补说:“这里应当重出。” 拾补说:“这里是误重复。” 拾补说:“钱大昕说:‘这里本来应当是“隃”字,与“遥”相同。’” 拾补说:“孙氏说:《范书·袁闳传》说,母亲想念袁闳时,就去看望他;母亲离开后,他便自行关门。和这里所说的相比,那种说法还更合情理。” 拾补说:“钱大昕说:‘这里应当是【缺字】字,文字已经损坏。’”
〔一0〕后汉书袁闳列传:“袁闳字夏甫,少励操行,苦身脩节,累征聘举召,皆不应。延熹末,党事将作,闳遂散发绝世,欲投迹深林,以母老,不宜远遁,乃筑土室,四周于庭,不为户,自牖纳饮食而已。旦于室中东向拜母。母思闳时,往就视。母去,便自掩闭;兄弟妻子,莫得见也。及母殁,不为制服设位;时莫能名,或以为狂生。”后汉纪二二:“于是袁闳筑室于庭,日于室中东向拜母,去前后门户,及母丧,亦不制服位。”御览五0八引皇甫士安高士传:“ 袁闳字夏甫,汝南人也。筑室于庭中,闭门不见客。旦于室中向母拜,虽子往,不得见也;子亦向户拜而去。首不着巾,身无单衣,足着木履。母死,不列服位。公车再征不诣。范滂美而称之曰:‘隐不违亲,身不绝俗,可谓至贤也。’”(又见六九八引)又五五六引汝南先贤传:“袁闳字夏甫,延熹末,党事将作,闳遂散发,乃筑土室,四周于庭,潜身十八年,终于土室之中。临卒,敕其子曰:‘勿设殡棺衣衾之备也,但着裈衫疏布,单衣幅巾,榇尸于板床之上,五百墼为藏。’”谨按:孝经:“生事爱敬,死事哀戚。〔一〕” 一家之中,谕〔 二〕若异域,下床闇拜,远于爱敬者矣。祖载崩隧,又不能送,远于哀戚者矣。巾所以饰首,衣所以蔽形〔三〕,此乃士君子所以自别于夷、狄者也;唯丧者、讼者,露首草舍〔四〕,余曷有哉?长沮、丈人〔五〕,避世之士,由讯〔六〕子路,杀鸡黍,见其子焉〔七〕;何有藏一室中,不出户庭?以此为高,斯亦婞婞〔八〕。鲤趋而〔九〕过庭,闻诗闻礼,而陈亢喜于得三〔一0〕,不当近之,何乃若兹者乎!〔一〕 丧亲章文。〔二〕 “谕”,大德本、朱藏元本、郑本同,余本作“逾”,拾补曰:“谕,譬也。”〔三〕 晏子春秋内篇谏下:“冠足以修敬,不务其饰;衣足以掩形,不务其美。”吕氏春秋审为篇:“冠所以饰首也,衣所以饰身也。”〔四〕 晏子春秋内篇谏下:“臣闻介胄坐陈不席,狱讼不席,尸在堂上不席(从王校),三者皆忧也。”说苑杂言篇作“婴闻之,唯丧与狱坐于地。”颜氏家训风操篇:“梁世被系劾者,子孙弟侄,皆诣阙三日,露跣陈谢;子孙有官,自陈解职;子则草屩粗衣,蓬头垢面,周章道路,要候执事,叩头流血,申诉冤枉。若配徒隶,诸子并立草庵于所署门,不敢宁宅,动经旬日,官司驱遣,然后始退。”〔五〕 见论语微子篇。翟灏考异曰:“此牵言长沮。”〔六〕 “由讯”,大德本、朱藏元本、仿元本、两京本作“由●”,胡本作“由讥”,何本、郎本、程本、钟本作“犹止”,拾补从元本作“讯 ”,今从之。拾补又云:“此书‘由’‘犹’多互用。”〔七〕 此用论语文,“黍”上疑脱 “为”字。汉书郑明传:“畜鸡种黍,俟见二子。”亦本论语,明“黍”上当脱一字也。〔八〕 孟子公孙丑下:“悻悻然见于其面。”音义引丁音:“悻悻字当作婞,很也。”〔九〕 拾补曰:“此字当亦熟论语者所加。”〔一0〕论语季氏篇:“陈亢问于伯鱼曰:‘子亦有异闻乎?’对曰:‘未也。尝独立,鲤趋而过庭,曰:学诗乎?对曰:未也。不学诗,无以言。鲤退而学诗。他日,又独立,鲤趋而过庭,曰:学礼乎?对曰:未也。不学礼,无以立。鲤退而学礼。闻斯二者。’陈亢退而喜曰:‘问一得三:闻诗,闻礼,又闻君子之远其子也。’”公车征士豫章〔一〕徐孺子,比为太尉黄琼〔二〕所辟,礼文有加;孺子隐者,初不答命。琼薨,既葬,负●●〔三〕涉〔四〕,齎一盘〔五〕,醊〔六〕哭于坟前。孙子琰故五官郎将〔七〕,以长孙制杖,闻有哭者,不知其谁,亦于倚庐〔八〕哀泣而已。孺子无有谒刺〔九〕,事讫便去,子琰大怪其故,遣琼门生〔一0〕茅季玮〔一一〕追请辞谢,终不肯还〔一二〕。〔一〕 水经赣水注、御览九五七引汉官仪:“凡郡名或以所出,豫章,章树生于庭中是也。”〔二〕 黄琼,后汉书有传。
译《后汉书·袁闳列传》说:“袁闳字夏甫,年轻时就磨炼操守,苦心修养节操,多次征召、聘请、举荐和召用,他都没有应命。延熹末年,党锢之事将要发生,袁闳于是披散头发,与世俗断绝,想要隐迹深林;但因为母亲年老,不宜远走隐遁,于是就在庭院四周筑起土室,不设置门,只从窗户接受饮食罢了。每天早晨在室中面向东方拜母亲。母亲想念袁闳时,就去看望他;母亲离开后,他便自行关门,兄弟、妻子、儿女都不能见到他。母亲去世后,他不为她穿丧服,也不设置丧位;当时没有人能说明他的行为,有人认为他是狂妄之人。”《后汉纪》卷二二说:“于是袁闳在庭院中筑室,每天在室中面向东方拜母,去掉前后门户;母亲去世后,也不穿丧服、不设丧位。”《太平御览》卷五〇八引皇甫士安《高士传》说:“袁闳字夏甫,是汝南人。在庭院中筑室,闭门不见宾客。每天早晨在室中面向母亲拜礼,即使儿子前去,也不能见到他;儿子也面向门拜了拜便离开。他头上不戴巾,身上没有单衣,脚穿木屐。母亲去世后,不设置丧服和丧位。公车再次征召他,他也不前往。范滂赞美并称许他说:‘隐居而不违背亲人,修身而不与世俗断绝,可以说是极贤的人了。’”(《太平御览》卷六九八也有引文。)又卷五五六引《汝南先贤传》说:“袁闳字夏甫,延熹末年,党锢之事将要发生,袁闳于是披散头发,便在庭院四周筑起土室,隐居其中十八年,最终死在土室里。” 临死时,他告诫儿子说:“不要准备殡葬用的棺材、衣服和被衾,只给我穿粗布裈衫、单衣和幅巾,把尸体放在木板床上,用五百块土砖作为墓藏。” 谨按:《孝经》说:“父母活着时要以爱和敬来侍奉,父母去世后要以悲哀和忧伤来侍奉。”一家之中,彼此如同身处不同地域,连下床都要隔空暗中拜见,这已经远离爱敬了。送葬时棺木陷入墓道,又不能前往送葬,这已经远离哀戚了。巾是用来装饰头部的,衣是用来遮蔽身体的;这正是士君子用来同夷狄区别开来的东西。除了服丧者和讼诉者,哪有露着头、住在草舍中的呢?长沮、丈人,是避世的人,却还因为子路来询问,杀鸡煮黍,出来见他的儿子;哪里有把自己藏在一间屋子里、不走出门户庭院的道理?把这种行为当作高尚,也不过是刚愎固执罢了。孔鲤快步经过庭院,听到了关于《诗》的教诲和关于礼的教诲,陈亢还为一次询问得到三方面收获而高兴;这样的人不应当亲近吗?为什么竟然会像这样呢?” 这是《孝经·丧亲章》的文字。“谕”字,大德本、朱藏元本、郑本相同,其他版本作“逾”。拾补说:“谕,是譬喻的意思。” 《晏子春秋·内篇·谏下》说:“帽子足以用来表示敬意,不必追求装饰;衣服足以遮蔽身体,不必追求华美。”《吕氏春秋·审为》说:“帽子是用来装饰头部的,衣服是用来装饰身体的。” 《晏子春秋·内篇·谏下》说:“我听说,披甲戴盔而坐在军阵中,不用席子;审理狱讼时不用席子;尸体停在堂上时也不用席子(依王氏校改)。这三种情况都是忧患之事。”《说苑·杂言》作:“我听说,只有服丧和审狱讼时坐在地上。”《颜氏家训·风操》说:“梁代,被拘系弹劾的人,他的子孙、弟弟、侄子都要到宫阙前跪三天,赤脚陈述谢罪;子孙中有做官的,要自行陈明并解除官职;儿子则穿草鞋、粗衣,披头散发、满面污垢,在道路上奔走,迎候主管官员,叩头至流血,申诉冤屈。如果被发配为徒隶,几个儿子都在官署门外搭草庵,不敢安居自己的住宅,动辄经过十多天;官府驱赶他们,之后才退去。” 见《论语·微子》。翟灏《考异》说:“这里是牵连说到长沮。” “由讯”一词,大德本、朱藏元本、仿元本、两京本作“由【缺字】”,胡本作“由讥”,何本、郎本、程本、钟本作“犹止”,拾补依元本作“讯”,今从之。拾补又说:“本书中‘由’和‘犹’常常互用。” 这里使用《论语》的文字,“黍”字上面疑似脱漏了“为”字。《汉书·郑明传》说:“蓄养鸡、种植黍,等待见到两个儿子。”这也取自《论语》,可见“黍”字上面应当脱漏了一个字。《孟子·公孙丑下》说:“悻悻然的神情显现在脸上。”音义引丁公音说:“‘悻悻’字应当作‘婞’,是刚强的意思。” 拾补说:“这个字大概也是熟悉《论语》的人加进去的。” 《论语·季氏》说:“陈亢问伯鱼:‘您也听到过老师不同于一般的教诲吗?’伯鱼回答:‘没有。曾经有一次,父亲独自站在那里,我快步经过庭院,他问:“学《诗》了吗?”我回答:“还没有。”他说:“不学《诗》,就无法说话。”我退回来后便学习《诗》。又有一天,他独自站在那里,我快步经过庭院,他问:“学礼了吗?”我回答:“还没有。”他说:“不学礼,就无法立身。”我退回来后便学习礼。我只听到这两件事。’陈亢退下后高兴地说:‘我问一件事而得到三方面的收获:听到了《诗》,听到了礼,又听到了君子并不亲近自己的儿子。’” 被公车征召的士人、豫章人徐孺子,先前多次被太尉黄琼征召,礼遇和礼节都格外优厚;徐孺子是隐士,起初并不接受征召。黄琼去世,安葬完毕后,徐孺子背着【疑字】徒步涉水,带着一盘祭品,在坟前祭酒哭吊。黄琼的孙子孙子琰,原任五官郎将,因是长孙而持丧杖,听到有哭声,却不知道哭的是谁,也只是在倚庐中悲哀哭泣罢了。徐孺子没有名帖拜谒,事情办完便离开;子琰非常奇怪其中缘故,派黄琼的门生茅季玮追上去,请他回来并向他致谢,他始终不肯回来。《水经注·赣水注》和《太平御览》卷九五七引《汉官仪》说:“郡名有的取自当地出产的事物;豫章,就是因为庭院中生有章树。” 黄琼,《后汉书》中有传。
〔三〕 “●●”二字,各本俱同,拾补校作“算”字,引钱大昕曰:“是‘算’字之误。史记汲郑列传:‘其馈遗人,不过算器食。’徐广云: ‘算,竹器。’士冠礼:‘爵弁,皮弁,缁布冠,各一匴。’注:‘匴,竹器,古文匴为篹。’算即匴之省。说文:‘匴,渌米籔也。’匴本竹器,或以渌米,或以盛食物,或以贮衣冠,随人所用;则徐孺子所负者,疑即此物矣。下文‘涉齎’之‘涉’,亦当作‘ 步’。”汉书郑当时传:“然其馈遗人,不过具器食。”沈钦韩疏证曰:“‘具’,史记作‘算’,徐广曰:‘算,竹器。’按管子版法解:‘ 成事以●者,用称量也。’注:‘●,竹器,所以量物者,音质。”考字书无●字,说文:‘籫,竹器也。’则作算、●者,皆籫之坏脱,此作具,益非。
风俗通愆礼篇:‘太尉黄琼葬,豫章徐孺子负●●步,齎一盘醊哭。’钱大昕正‘●●’是‘算’之讹。(案钱说又见十驾斋养新录十四)然此本字亦与管子同作●,皆籫之误。”朱筠曰:“案范蔚宗书徐稚传:‘负粮徒步。’注引谢承书云:‘负笈赴吊。’合观二说,知此文‘负 ●●涉’,当是‘负笈徒步’四字也。何以知之?案笈、箧同训同韵,笈本作极,说文:‘驴上负也,从木及声。’韵会引说文系传徐案:‘今人为木床,以跨驴背,以负载物,即古之极也。极之言箧也,今作笈,极即笈字,古人多负笈,谓自负之也。’然则笈又与箧通矣。今文横●则近肉,盖●乃箧之讹也。若●乃走之讹, □又彳之讹,离合入下字也。遍检字书,‘●●’既绝无其文,其殆别淮、三豕之似者耶!”后汉书集解引朱杭曰:“‘●●’当为‘笈奔’之讹。”张澍养素堂文集三一●●字释:“ 读者多不识为何物,余以字意诊之,竹下肉,当是竹萌,萌即笋,马援书所谓‘越骆之箘 ’,箘亦笋也。箘亦作●,●当即●字。●或是●字,阳羡茶有罗●,谓罗片也。●●者,当是暴干之笋片耳。管子轻重篇有笝字,疑与●同。钱詹事大昕谓‘●是 ●字之讹’。按●作筭,亦作□,又与匴同,与●字形相远也。且孺子远吊,而负●何为者?得毋以程坚磨镜例之耶?”案上引诸家之文,除张说失之穿凿而外,其余皆可供参考,以待后定。〔四〕 “涉”,拾补校作“步”。今案范书徐稚传、高士传正俱作“徒步”,详后。〔五〕 拾补曰:“‘一盘’二字疑后人所加。”案颜师古注汉书郑当时传“具器食”云: “犹今言一盘食也。”盖即本此为说,无须致疑。〔六〕 通鉴五四注云:“醊,酹酒也。”〔七〕 “五官郎将”,何本、郎本、钟本、奇赏本作“五官中郎将”。范书黄琼传:“孙琬,字子琰,琼为司徒,琬以公孙拜童子郎,辞病不就,知名京师,稍迁,至五官中郎将。”御览二四一引汉官仪:“五官中郎将,秦官也,秩比二千石,三署郎属焉。”〔八〕 仪礼丧服:“居倚庐寝苫枕块。”正义曰:“倚庐,孝子所居,在门外东壁,倚木为庐,故既夕记云:‘居倚庐。’郑注云:‘ 倚木为庐,在中门外,东方北户。’”〔九〕 通鉴五四注:“谒犹刺也。”〔一0〕顾炎武日知录二四曰:“后汉书贾逵传:‘皆拜逵所选弟子及门生为千乘王国郎。’是弟子与门生为二。欧阳公孔宙碑阴题名跋曰:‘汉世公卿,多自教授,聚徒常数百人,其亲受业者为弟子,转相传授者为门生。今宙碑残缺,其姓名邑里仅可见者才六十二人,其称弟子者十人,门生者四十三人,故吏者八人,故民者一人。’愚谓汉人以受学者为弟子,其依附名势者为门生。郅寿传:‘时大将军窦宪以外戚之宠,威倾天下。宪常使门生齎书诣寿,有所请讬。’杨彪传:‘黄门令王甫,使门生于京兆界辜榷官财物七千余万。’宪外戚,甫奄人也,安得有传授之门生乎?”〔一一〕茅容字季伟,见范书郭泰传,玮、伟虽异,当即其人。茅容事又见袁宏后汉纪二三,初学记十七、书钞一四三、御览八四七引谢承后汉书,范书郭泰传注、御览四一四引郭林宗别传,俱作茅容字季伟,抱朴子外篇清鉴亦作季伟。〔一二〕范书徐稚传:“稚尝为太尉黄琼所辟,不就,及琼卒归葬,乃负粮徒步,到江夏赴之,设鸡酒薄祭,哭毕而去,不告姓名。时会者四方名士郭林宗等数十人,闻之,疑其稚也,乃选能言语生茅容轻骑追之,及于涂,容为设饭,共言稼穑之事,临诀去,谓容曰:‘为我谢郭林宗,大树将颠,非一绳所维,何为栖栖,不遑宁处?’”袁宏后汉纪二二:“初,稚少时,游国学中,江夏黄琼教授于家,故稚从之谘访大义。琼后仕进,位至三司,稚绝不复交。及琼薨当葬,稚乃往赴进酹,哀哭而去,人莫知者。时天下名士,四方远近,无不会者,各言:‘豫章徐孺子来,何不相见。’推问丧宰,曰:‘顷宁有书生来邪?’对曰:‘ 先时有一书生来,衣□薄而哭不哀,不记姓字。’佥曰:‘必孺子也。’于是推选能言者陈留茅季伟候相与见,沽酒市肉,稚为饮食。
译“●●”两个字,各版本都相同。拾补校作“算”字,并引钱大昕说:“这是‘算’字的错误。 《史记·汲郑列传》说:‘他馈赠给人的东西,不过是竹器和食物。’徐广说:‘算,是竹器。’《士冠礼》说:‘爵弁、皮弁、缁布冠,各一匴。’注说:‘匴,是竹器,古文匴写作篹。’算就是匴的省写。 《说文解字》说:‘匴,是淘米的竹器。’匴本来是竹器,有时用来淘米,有时用来盛食物,有时用来储存衣冠,随着使用者的需要而不同;那么徐孺子背着的,大概就是这种东西。下文‘涉齎’的‘涉’,也应当作‘步’。”《汉书·郑当时传》说:“然而他馈赠给人的,不过是器物和食物。”沈钦韩疏证说:“‘具’字,《史记》作‘算’,徐广说:‘算,是竹器。’考察《管子·版法解》:‘成事以【缺字】者,是用来称量的。’注说:‘【缺字】,是用来量物的竹器,音为质。’考察字书,并没有【缺字】字。《说文解字》说:‘籫,是竹器。’那么写作‘算’、‘【缺字】’的,都是‘籫’字的损坏脱误;这里作‘具’,就更加不对了。” 《风俗通·愆礼篇》说:“太尉黄琼下葬时,豫章徐孺子背着【缺字】徒步,带着一盘祭品,祭酒哭吊。” 钱大昕校正说:“‘●●’是‘算’字的讹误。”(按:钱氏此说又见《十驾斋养新录》卷十四。)然而本书这个字也和《管子》一样作“●”,都是“籫”字的讹误。朱筠说:“考察范蔚宗《后汉书·徐稚传》:‘背着粮食徒步行走。’注引《谢承书》说:‘背着书箱前往吊丧。’综合这两种说法,可知本文‘负●●涉’应当是‘负笈徒步’四字。怎么知道呢?考察‘笈’和‘箧’训义相同、韵部相同;笈本来写作‘极’,《说文解字》说:‘是驴背上所负的东西,从木,及声。’《韵会》引《说文系传》徐锴的解释说:‘现在人制作木床,横跨在驴背上,用来负载物品,这就是古代的极。极的意思就是箧,现在写作笈;极就是笈字。古人常说负笈,就是说自己背负它。’这样看来,笈又同箧相通。今本文字中的横画【缺字】接近“肉”字,大概是“箧”字的讹误。如果“●”是“走”字的讹误,“□”又是“彳”字的讹误,那么拆合后就进入下一个字。遍查字书,“●●”既然完全没有这样的字,它大概是‘淮’和‘三豕’那类形近而造成的讹误吧!”《后汉书集解》引朱杭说:“‘●●’应当是‘笈奔’的讹误。”张澍《养素堂文集》卷三一《●●字释》说:“读者大多不知道它究竟是什么东西;我根据字形意义推断,竹字头下面像‘肉’,应当是竹笋;笋就是竹的嫩芽,马援书信中所说的‘越骆之箘’,箘也是竹笋。” “箘”也写作“●”,“●”应当就是“●”字。“●”也许是“●”字,阳羡茶有“罗●”,是说罗片。“●●”应当就是晒干的笋片罢。《管子·轻重篇》有“笝”字,怀疑与“●”相同。钱詹事大昕说:“‘●’是‘●’字的讹误。”考察“●”写作“筭”,也写作“□”,又与“匴”相同,和“●”字的字形相差很远。而且孺子远道来吊丧,却背着●,这是为什么呢?莫非是把它同程坚磨镜的事例相比吗?案:上面引用各家的文字,除了张说失于穿凿附会以外,其余都可以供参考,留待以后确定。〔四〕“涉”字,《拾遗补阙》校作“步”。今考《后汉书·徐稚传》和《高士传》都确实作“徒步”,详见后文。〔五〕《拾遗补阙》说:“‘一盘’二字,怀疑是后人所加。”案:颜师古注《汉书·郑当时传》中“具器食”说:“就像今天所说的一盘食物。”大概正是据此而说,不必怀疑。〔六〕《资治通鉴》卷五十四注说:“醊,就是以酒洒地祭奠。” 〔七〕“五官郎将”,何本、郎本、钟本、奇赏本作“五官中郎将”。《后汉书·黄琼传》:“孙琬,字子琰。黄琼任司徒时,孙琬因是公孙而被授为童子郎,借口有病辞不就职,在京师知名,逐渐升迁,做到五官中郎将。”《太平御览》卷二百四十一引《汉官仪》:“五官中郎将,是秦代的官职,秩禄相当于二千石,三署的郎都隶属于他。” 〔八〕《仪礼·丧服》:“住在倚庐中,睡在草苫上,以土块作枕头。”《正义》说:“倚庐,是孝子居住的地方,在门外东墙旁,靠着木头搭成庐舍,所以《既夕记》说:‘住在倚庐中。’郑玄注说:‘靠木搭成庐舍,在中门外,门朝东而北面开门。’” 〔九〕《资治通鉴》卷五十四注:“谒,就像名刺一样。” 〔一一〕顾炎武《日知录》卷二十四说:“《后汉书·贾逵传》:‘都任用贾逵所选的弟子和门生为千乘王国郎。’可见弟子和门生是两种人。欧阳修《孔宙碑阴题名跋》说:‘汉代的公卿,多亲自授业,聚集的门徒常有几百人。其中亲自接受教诲的叫弟子,转相传授的叫门生。现在孔宙碑残缺,姓名和里籍还能看见的仅有六十二人,其中称弟子的十人,称门生的四十三人,故吏八人,故民一人。’我认为汉人把接受学业的人叫弟子,把依附名望权势的人叫门生。《郅寿传》说:‘当时大将军窦宪凭借外戚的宠幸,威势倾覆天下。窦宪常派门生带着书信到郅寿那里,有所请托。’《杨彪传》说:‘黄门令王甫派门生在京兆境内强行买卖官府财物七千多万。’窦宪是外戚,王甫是宦官,怎么会有传授学业的门生呢?” 〔一一〕茅容字季伟,见《后汉书·郭泰传》。“玮”和“伟”虽然字不同,应当就是同一个人。茅容的事迹又见袁宏《后汉纪》卷二十三、《初学记》卷十七、《书钞》卷一百四十三,以及《太平御览》卷八百四十七引《谢承后汉书》;《后汉书·郭泰传》注、《太平御览》卷四百一十四引《郭林宗别传》,都作“茅容,字季伟”;《抱朴子外篇·清鉴》也作“季伟”。〔一二〕《后汉书·徐稚传》:“徐稚曾被太尉黄琼征召,没有赴任。等到黄琼去世归葬时,徐稚才背着粮食徒步走到江夏为他送葬,摆设鸡和酒作薄祭,哭完就离开,也不说自己的姓名。当时四方名士郭林宗等几十人正在那里,听说这件事,怀疑是徐稚,于是选了善于言谈的学生茅容,骑轻骑追赶他。在路上追到后,茅容为他准备饭食,两人共同谈论耕种收获的事。临别时,徐稚对茅容说:‘替我向郭林宗致意:大树将要倾倒,不是一根绳子能够维系的,你为什么还要忙碌不安,不能安居呢?’”袁宏《后汉纪》卷二十二:“起初,徐稚年轻时在太学游学,江夏黄琼在家中授业,所以徐稚跟随他询问大义。后来黄琼出仕,官位做到三司,徐稚便再也不与他交往。等到黄琼去世应当下葬,徐稚才前往吊丧祭奠,悲哀哭泣后离去,没有人知道他是谁。当时天下名士,无论远近四方,没有不来的人,大家都说:‘豫章徐孺子来了,为什么不见他?’于是推问主持丧事的人,他说:‘刚才难道有个书生来过吗?’回答说:‘先前有一个书生来过,衣服●薄,哭得也不悲哀,不记得他的姓名。’众人都说:‘一定是孺子。’于是推选善于言谈的陈留人茅季伟等候并与他相见,买酒买肉,徐稚为他饮食。
季伟请国家之事,稚不答;更问稼穑之家,稚乃答。季伟还,为诸君说之。或曰:‘ 孔子云:可与言而不与言,失人。稚其失人乎!’林宗曰:‘不如君言也。孺子之为人也,清洁高廉,饥不可得食,寒不可得衣,而为季伟饮酒食肉,此为已知季伟之贤故也。所以不答国事者,其智可及,其愚不可及也,何不知之乎!’”谢承后汉书:“稚前后为州郡选举,诸公所辟,虽不就,有死丧,负笈赴吊。常于家豫炙鸡一只,以一两绵絮渍酒,日中暴干以裹鸡,径到所赴家隧外,以水渍绵,使有酒气升,米饭白茅为藉,以鸡置前,醊酒毕,留谒即去,不见丧主。(据孙志祖补佚本,又见御览八一九引。)类聚七0、御览七一七引魏文帝海内士品录:“徐孺子尝事江夏黄公,黄公薨,孺子往会葬,无资以自致,齎磨镜具自随,每所在,赁磨镜取资,然后得前,既至,祭毕而还。”御览四0三引海内先贤行状:“徐孺子征聘,未尝出门,赴丧不远万里。尝事江夏黄公,薨,往会其葬,家贫,无以自供, □磨镜具自随,每至所在,赁磨镜取资,然后得前,既至,设祭哭毕而返。”又五0八引皇甫士安高士传:“ 徐孺子连辟公府,不诣,未尝答命。公薨,辄身自赴吊。太守黄琼亦尝辟稚,至琼薨归葬江夏,稚既闻,即负笈徒步豫章三十( 疑“千”误)余里,夏(有误)琼墓前,致酹而哭之。”谨按:礼,凡吊〔一〕丧者,既哭,兴踊〔二〕,进问其故,哀之至也。孺子所以经三千里,越度〔三〕山川而亲至者,非徒徇〔四〕于己,顾义报乎?哭醊坟前,是也;讫,当即其帐衾,问劳子琰--子琰宿有善名,在礼无违〔五〕,傥见微阙,教诲可乎!如何倏忽〔六〕,甚于路人〔七〕?昔黔敖〔八〕忽于嗟来;然君子犹以为其嗟可去,谢可食。今与黄有恩故矣,孝子寝伏苫块〔九〕,又孺子〔 一0〕到便诣坟,无介,夫何为哉?〔一〕 “吊”,何本误作“追”。〔二〕 穆天子传记盛姬之丧:“士女错踊,九踊(原缺,今补。)乃终。”郭璞注:“错,互也。哭则三踊,三哭而九踊,所谓成踊者也。”〔三〕 “度”,何本作“渡”。〔四〕 “徇”,朱藏元本同,余本俱作“□”,古通。文选吴都赋注:“亡身从物曰徇,夸物示人亦曰徇。”又鵩鸟赋注:“曲身从物曰徇。”〔五〕 论语为政篇:“孟懿子问孝,子曰:‘无违。’樊迟御,子告之曰:‘孟孙问孝于我,我对曰无违。’樊迟曰:‘何谓也?’子曰:‘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六〕 楚辞九歌少司命:“倏而来兮忽而逝。”倏通作悠,尔雅释训:“倏倏,□□,罹祸毒也。”郝氏义疏:“倏倏即悠悠。”〔七〕 本书十反篇:“忽于路人。”义与此同,单文曰忽,重文即曰倏忽也。〔八〕 “敖”,何本作“傲”,未可据。事见礼记檀弓下,又见新序节士篇、吕氏春秋介立篇注,俱作“其嗟也可去,其谢也可食”。后汉书赵壹传亦言:“其嗟可去,谢也可食。”〔九〕 拾补云:“下当云:‘宜有慰问’,今不知脱几字。”仪礼丧服:“居倚庐,寝苫枕块。”又既夕礼:“寝苫枕块。”注:“苫,编□;块,堛也。”〔一0〕奇赏本“孺子”作“躬己” 。过誉第四
译季伟询问国家政事,徐稚不回答;又问耕种收获的事情,徐稚才回答。季伟回来后,把这件事告诉各位先生。有人说:‘孔子说过,可以同他交谈却不和他交谈,这是错过人才。徐稚难道错过人才了吗?’郭林宗说:‘不是你说的那样。孺子的为人,清白高尚,宁可挨饿也没有食物,宁可受冻也没有衣服,却为季伟置办酒肉,这是因为已经知道季伟贤能的缘故。他不回答国家政事,是因为他的智慧可以赶得上,至于他的愚拙却无法赶得上,你怎么会不知道呢!’”《谢承后汉书》:“徐稚前后曾被州郡选举,也曾受到诸公征辟,虽然没有接受任职,但遇到死亡丧事,便背着书箱前往吊丧。他常在家里预先烤好一只鸡,用一两绵絮浸泡酒,正午时晒干,用来包裹鸡,直接走到所吊丧之家门道外,用水浸湿绵絮,使酒气散发出来,以米饭和白茅作垫,把鸡放在前面,洒酒祭奠完毕,留下名刺就离开,不见丧主。(据孙志祖补佚本,又见《太平御览》卷八百十九引。)《类聚》卷七十、《太平御览》卷七百十七引魏文帝《海内士品录》:“徐孺子曾经师事江夏黄公,黄公去世,徐孺子前往参加葬礼,没有钱资供自己前往,便带着磨镜的用具,走到每个地方就租赁磨镜来取得路费,然后继续前行。到达后,祭奠完毕便返回。” 《太平御览》卷四百三引《海内先贤行状》:“徐孺子受到征召聘用,从未走出家门;但遇到丧事,即使相隔万里也要前往吊丧。他曾经师事江夏黄公,黄公去世后,徐孺子前往参加葬礼。家里贫穷,没有办法供给自己,于是□带着磨镜用具,走到每个地方就租赁磨镜取得路费,然后继续前行。到达后,设置祭品,哭完就返回。”又《太平御览》卷五百八引皇甫士安《高士传》:“徐孺子接连受到公府征辟,都没有前往,也从未答复命令。公卿去世,他总是亲自前往吊丧。太守黄琼也曾征召徐稚,等到黄琼去世归葬江夏,徐稚听说后,便背着书箱徒步从豫章走了三十(怀疑‘千’字有误)余里,在夏(有误)琼墓前,献酒祭奠并哭祭。” 谨按:按照礼制,凡是吊丧的人,哭过以后,要起身跺脚,这是悲哀到了极点的表现。孺子跋涉三千里,翻越山川亲自到达,难道不仅仅是为了个人情谊,而是顾念道义来报答吗?在坟前哭泣祭奠,这就对了;祭奠完毕,本应到他的灵帐中,询问慰劳子琰——子琰一向有美好的声誉,在礼制上没有违失,假使发现有细小的过失,也可以加以教诲!为什么忽然之间对他如此冷淡,竟然超过了对路人的态度?从前黔敖怠慢过路的饥民;但君子还认为,他所说的“嗟来”可以拒绝,他道歉后给的食物可以接受。如今徐稚与黄琼本来有旧日恩情,孝子又正寝伏在草苫土块上守丧,而孺子一到就只到坟上去,没有人引见,这究竟是为什么呢?〔一〕“吊”字,何本误作“追”。〔二〕《穆天子传》记载盛姬的丧事:“士人和女子交错跺脚,跺了九次才结束。”郭璞注:“错,是交互的意思。哭一次跺三次脚,哭三次便跺九次脚,这就是所谓成踊。” 〔三〕“度”字,何本作“渡”。〔四〕“徇”字,朱藏元本相同,其余各本都作“□”,二字古代通用。《文选·吴都赋》注:“使自身随从外物叫作徇,夸耀外物给人看也叫作徇。”又《鵩鸟赋》注:“委曲自身以随从外物叫作徇。” 〔五〕《论语·为政》:“孟懿子问孝,孔子说:‘不要违背。’樊迟为孔子驾车,孔子告诉他说:‘孟孙向我问孝,我回答说不要违背。’樊迟说:‘这是什么意思?’孔子说:‘父母活着时要按礼侍奉,去世后要按礼安葬,按礼祭祀。’” 〔六〕《楚辞·九歌·少司命》:“忽然而来啊,忽然而离去。”‘倏’通作‘悠’,《尔雅·释训》:“倏倏,□□,是遭受祸害。”郝氏《义疏》:“倏倏就是悠悠。” 〔七〕本书《十反篇》说:“怠慢路人。”意思与这里相同。单说时用“忽”,叠用时就是“倏忽”。〔八〕“敖”字,何本作“傲”,不能作为依据。事情见于《礼记·檀弓下》,又见《新序·节士篇》和《吕氏春秋·介立篇》注,都作:“那声‘嗟来’可以拒绝,那声道歉可以接受食物。”《后汉书·赵壹传》也说:“那声‘嗟’可以拒绝,道歉的话可以接受。” 〔九〕《拾遗补阙》说:“下文应当是‘应当有所慰问’,现在不知道脱落了几个字。”《仪礼·丧服》:“住在倚庐中,睡在草苫上,以土块作枕头。”又《既夕礼》:“睡在草苫上,以土块作枕头。”注:“苫,是编织的□;块,是土块。” 〔一0〕奇赏本“孺子”作“躬己”。过誉第四
风俗通义过誉第四〔一〕孔子称:“大哉!中庸之为德,其至矣乎!〔二〕 ”又曰:“君子之道,忠恕而已。〔三〕”至于讦以为直〔四〕,隐以为义,枉以为厚,伪以为名,此众人之所致誉,而明主之所必讨;盖观过知仁,〔五〕谓中心笃诚,而无妨于化者,故覆〔六〕其违理曰过誉也。〔一〕 苏颂曰:“过誉第四,子抄云:‘第七。’”〔二〕 今论语雍也篇作“子曰:‘ 中庸之为德也,其至矣乎’”,无“大哉”二字,有“ 也”字。礼记中庸:“子曰:‘中庸其至矣乎!’”释文:“一本作‘中庸之为德,其至矣乎’。”与应氏引合。〔三〕 今论语里仁篇作“曾子曰: ‘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此以为孔子语。金楼子立言篇亦以此为孔子语。〔四〕 论语阳货篇:“恶讦以为直。”〔五〕 论语里仁篇文。〔六〕 “覆”,郎本作“覈”。长沙太守汝南郅恽君章〔一〕,少时,为郡功曹〔二〕。郡俗冬飨〔三〕,百里内县,皆齎牛酒〔四〕,到府〔五〕宴饮。时太守司徒欧阳歙〔六〕,临飨,礼讫,教〔七〕曰:“西部督邮〔八〕繇延〔九〕,天资忠贞,禀性公方,典部折冲〔一0〕,摧破奸雄〔一一〕,不严而治。书曰:‘安民则惠,黎民怀之。〔一二〕’盖举善以教,则不能者劝〔一三〕,今与诸儒,共论延功,显之于朝。〔一四〕”主簿〔一五〕读教〔一六〕,户吏〔一七〕引延受赐。恽前跪曰〔一八〕: “司正举觥〔一九〕,以君之罪,告谢于天,明府〔二0〕有言而误,不可覆掩〔二一〕。按延资〔二二〕性贪邪,外方内圆〔二三〕,朋党构〔二四〕奸,罔上害民〔二五〕,所在荒乱〔二六〕,虚而不治〔二七〕,怨慝并作〔二八〕,百姓苦之〔二九〕。而明府以恶为善,股肱莫争〔三0〕。此既无君,又复无臣〔三一〕,君臣俱丧,孰与偏有〔三二〕。君虽倾危,臣子扶持〔三三〕,不至于亡〔三四〕。恽敢再拜奉觥。〔三五〕”歙甚惭。〔一〕 书钞二四引华峤后汉书:“ 郅恽拜长沙太守,崇教化,表异行。”〔二〕 续汉书百官志五:“功曹,主选署功劳。”后汉书张酺传注引汉官仪:“督邮、功曹,郡之极位。”〔三〕 后汉纪七同,后汉书本传、御览二六四引东观汉纪俱作“十月享会”。〔四〕 古者,无故不饮酒,汉律且有“三人以上无故群饮酒,罚金四两”之文(汉书文纪文颖注引)。此因冬飨,故百里内县,皆持牛与酒,到府合聚饮食也。至牛酒之赐,出自朝廷,见于汉书者,则习见不□也。〔五〕 后汉书张湛列传注:“郡守所居曰府。”〔六〕 后汉书欧阳歙列传:“建武五年,坐事免官,明年,拜扬州牧,迁汝南太守,推用贤俊,政称异迹。”东观汉纪:“歙迁汝南太守,推用贤俊,吏民从化。为大司徒,坐在汝南赃罪,死狱中。”〔七〕 通鉴一六六注:“教谓教令,州郡下令谓之教。”〔八〕 续汉书百官志五:“郡守其监属县,有五部督邮曹掾一人。”案五部谓中部、东部、南部、西部、北部也,本文之西部督邮即其一,怪神篇有北部督邮。〔九〕 后汉书注:“繇姓,咎繇之后。繇音遥。”惠栋曰:“繇与谣同。孙勉引诗曰:‘ 我歌且繇。’潜夫论有谣姓,即繇也。注‘繇姓咎繇之后,见风俗通。’”〔一0〕范书无此句,袁纪作“典部折衡”。器案:“冲”、“衡”古多互误,如御览八七七引吕氏春秋“天冲”,今本明理篇误作“天衡”,汉书扬雄传下“首冲”,萧该音义曰:“今汉书或误作‘ 衡’者,非也。”古今佛道论衡,日本国见在书目误作古今佛道论冲,俱其证,袁记误,当据应氏书是正。御览二五三引韦昭辩释名:“督邮,主诸县罚,以负邮殷纠摄之也。”盖汉时督邮之职如此。隶释八冀州从事张表碑:“初仕郡为督邮,鹰撮霆击,威德日隆,纠剔苛 ●,抵拂顽□,属城祗肃,千里折中。”类聚四九引孔融卫尉张俭碑铭:“君以西部督邮上侯览祸乱凶国之罪,鞫没●奸,以巨万计。”所言与此文可互证。〔一一〕“摧”,袁纪作“推”,误。“雄”,范书作“凶”。〔一二〕皋陶谟文。〔一三〕今论语为政篇作“举善而教不能则劝”。李赓芸炳烛编一:“古读以‘举善而教’ 为句,风俗通:‘汝南太守欧阳歙下教云:盖举善以教,则不能者劝。’后汉书卓茂传:‘举善而教,口无恶言。’三国志徐邈传云:‘举善而教,仲尼所美。’顾劭传:‘举善以教,风化大行。’陆绩传裴松之注云: ‘臣闻唐、虞之政,举善而教。’”器案:自“书曰” 至此,范书、东观纪俱无,袁纪有。
译《风俗通义·过誉》第四〔一〕 孔子说:“伟大啊!中庸作为一种德行,大概达到最高境界了吧!”又说:“君子的道,不过是忠和恕罢了。”至于把揭发别人的隐私当作正直,把隐瞒当作义,把枉曲当作厚道,把虚伪当作名声,这些都是众人所极力称誉的,却是贤明君主一定要讨伐的。大概通过考察人的过错来了解他的仁心,说的是内心笃实真诚,并且不妨害教化的人,所以把违背道理的行为反而称为过誉。〔一〕苏颂说:“《过誉》第四,子抄本作‘第七’。” 〔二〕今本《论语·雍也》作:“孔子说:‘中庸作为一种德行,大概达到最高境界了吧!’”没有“大哉”二字,有“也”字。《礼记·中庸》:“孔子说:‘中庸大概达到最高境界了吧!’”《释文》说:“有一本作‘中庸之为德,其至矣乎’。”这与应氏所引用的相合。〔三〕今本《论语·里仁》作:“曾子说:‘夫子的道,不过是忠和恕罢了。’”这里把它作为孔子的话。《金楼子·立言篇》也把这句话作为孔子的话。〔四〕《论语·阳货》:“厌恶把揭发别人隐私当作正直。” 〔五〕《论语·里仁》中的话。〔六〕“覆”字,郎本作“覈”。长沙太守、汝南人郅恽,字君章,年轻时任郡功曹。郡中有冬季飨会的习俗,百里以内的各县都带着牛和酒,到郡府设宴饮酒。当时的太守是司徒欧阳歙。举行飨会时,礼仪结束,欧阳歙发布教令说:“西部督邮繇延,天性忠贞,秉性公正方直,主管本部时能够折冲御侮,摧毁奸邪豪强,不用严厉手段也能治理好地方。《尚书》说:‘安定百姓就是恩惠,百姓会怀念他。’大概推举善人来进行教化,就能使不能做到的人受到劝勉。现在我要和各位儒者共同议论繇延的功劳,把他的事迹显扬于朝廷。”主簿宣读教令,户吏引繇延接受赏赐。郅恽上前跪下说:“司正举起酒觥,要以您的罪过向上天告发并请罪。明府有所言说却弄错了,不能加以掩盖。考察繇延的资质和性情,他外表方正而内心圆滑,结党营私,构陷奸邪,欺骗君上,危害百姓;他所到之处都荒乱不堪,空虚而没有治理,怨恨和邪恶一同滋生,百姓因此受苦。可是明府却把恶行说成善行,左右辅佐之臣没有人争辩。这就既没有君主,又没有臣下;君臣全都丧失了职责,哪里比得上只失去一方呢?君主即使处于倾覆危急之中,臣子也应当扶持他,使他不至于灭亡。我郅恽冒昧拜两拜,奉上酒觥。”欧阳歙非常惭愧。〔一〕《书钞》卷二十四引华峤《后汉书》:“郅恽任长沙太守,崇尚教化,表彰行为卓异的人。” 〔二〕《续汉书·百官志五》:“功曹,主管选拔任用和考核功劳。”《后汉书·张酺传》注引《汉官仪》:“督邮、功曹,是郡中的最高职位。” 〔三〕《后汉纪》卷七相同,《后汉书》本传和《太平御览》卷二百六十四引《东观汉纪》都作“十月享会”。〔四〕古代没有特殊理由不能饮酒,汉代法律甚至有“没有理由而三人以上聚众饮酒,罚金四两”的规定(《汉书·文纪》颜师古注引文颖说)。这里因为举行冬飨,所以百里以内的各县都带着牛和酒,到郡府会聚饮食。至于赏赐牛酒,出自朝廷;《汉书》中对此屡有记载,并不□见。〔五〕《后汉书·张湛列传》注:“郡守居住的地方叫作府。” 〔六〕《后汉书·欧阳歙列传》:“建武五年,因事获罪被免官;第二年,授任扬州牧,升为汝南太守,推举任用贤能俊才,政绩被称为非同寻常。”《东观汉纪》:“欧阳歙升任汝南太守,推举任用贤能俊才,官吏百姓都受到教化。后来任大司徒,因在汝南时犯有贪赃罪,死在狱中。” 〔七〕《资治通鉴》卷一百六十六注:“教,就是教令;州郡发布命令叫作教。” 〔八〕《续汉书·百官志五》:“郡守监察所属县,有五部督邮曹掾一人。”案:五部指中部、东部、南部、西部、北部。本文的西部督邮就是其中之一,《怪神篇》中还有北部督邮。〔九〕《后汉书》注:“繇是姓氏,是咎繇的后代。繇读音为遥。”惠栋说:“繇与谣相同。孙勉引用《诗经》说:‘我歌且繇。’《潜夫论》中有谣姓,就是繇姓。注说‘繇姓是咎繇的后代,见《风俗通》’。” 〔一0〕《范书》没有这句话,袁纪作“典部折衡”。钱大昕案:“冲”和“衡”古代常常互相讹误,如《太平御览》卷八百七十七引《吕氏春秋》的‘天冲’,今本《明理篇》误作‘天衡’;《汉书·扬雄传下》的‘首冲’,萧该《音义》说:‘今本《汉书》有的误作“衡”,是不对的。’《古今佛道论衡》,日本《国见在书目》误作《古今佛道论冲》,都是证据。袁纪有误,应当根据应氏原书校正。《太平御览》卷二百五十三引韦昭《辩释名》:“督邮,主管各县的刑罚,因为负责邮驿事务而纠察收捕。”大概汉代督邮的职务就是这样。《隶释》卷八《冀州从事张表碑》:“起初在郡中任督邮,像鹰一样搜捕、像雷霆一样打击,威势和德行日益显著,纠察剔除苛刻的●,抵御抗拒顽固的□,所属城邑都恭敬肃然,千里之内得到折中治理。”《类聚》卷四十九引孔融《卫尉张俭碑铭》:“您以西部督邮的身份上奏侯览祸乱、危害国家的罪行,审讯并没收●奸,财物以巨万计。”这些记载可以和本文互相印证。〔一一〕“摧”字,袁纪作“推”,是错误的。“雄”字,《范书》作“凶”。〔一二〕《皋陶谟》中的话。〔一三〕今本《论语·为政》作:“举荐善人并教导不能的人,这样他们就会受到劝勉。”李赓芸《炳烛编》卷一说:“古代读法把‘举善而教’作为一句。《风俗通》:‘汝南太守欧阳歙发布教令说:大概推举善人来教化,就能使不能做到的人受到劝勉。’《后汉书·卓茂传》:‘推举善人并加以教导,口中没有恶言。’《三国志·徐邈传》说:‘推举善人并加以教导,是孔子所赞美的。’《顾劭传》:‘推举善人来教导,教化大为推行。’《陆绩传》裴松之注说:‘我听说唐、虞的政治,就是推举善人并加以教导。’”钱大昕案:从“《尚书》说”到这里,《范书》和《东观纪》都没有,袁纪有。
〔一四〕朝,汉人谓郡治为朝。本书十反篇:“郡以伊为主簿,迎新太守,曰:‘我是宰士,何可委质二朝乎?’”二朝,谓安定郡之新旧太守也。后汉书王堂传:“教掾史曰:‘其宪章朝右。’”又法真传:“太守请见之……曰:‘昔鲁哀公虽为不肖,而仲尼称臣;太守虚欲以功曹相屈,光赞本朝,何如?’”尹宙碑言“纲纪本朝”,“ 正色立朝。”俱谓郡治为朝也。〔一五〕续汉书百官志四:“主簿录阁下事,省文书。”御览二六五引韦昭辩释名:“主簿,主诸簿书。簿,普也,普关诸事。”〔一六〕范书“读”下有“书”字,袁纪无。惠栋曰:“‘书’字衍。”〔一七〕范书、袁纪俱作“户曹”,续汉书百官志一:“户曹主民户祠祀农桑。”〔一八〕袁纪同,范书、东观纪俱作 “恽于下坐愀然前曰”。〔一九〕后汉书注:“司正,举礼仪者。觥,罚爵也,以角为之。”晋语:“晋献公饮大夫酒,今司正实爵。”注:“司正,正宾主之礼者,其职无常官,饮酒则设之。”案仪礼乡饮酒礼:“作相为司正。”(乡射礼同)燕礼:“请立司正,公许,射人遂为司正。”大射仪:“请立司正,公许,摈者遂为司正。”是其职无常官也。说详胡匡衷仪礼释官。〔二0〕后汉书张湛传注:“郡守所居曰府。明府者,尊高之称,韩延寿为东郡太守,门卒谓之明府,亦其义也。”案明府之称,李贤所举,见汉书韩延寿传,外此其余,如本书十反篇,汉书孙宝传、何并传、龚遂传,后汉书张俭传、刘宠传、刘翊传、高获传、钟皓传,皆有明府之称。又如御览八三五引续汉书刘宠传、九三六引谢承后汉书陈蕃为郡法曹吏,九三八引东观汉记吴良为郡议曹掾,三国志钟繇传注引先贤行状、华歆传注引虞溥江表传,亦有明府之文。盖汉人多以明字加于称谓之上,以示尊重,如明太子、明公、明将军、明使君等之称,亦屡见不鲜,与此称太守为明府,正相类耳。〔二一〕此二句,范书、东观纪无,袁纪有。〔二二〕“资”,范书、东观纪同,袁纪作“质”。〔二三〕后汉书、东观纪“圆”作“ 员”。李贤注:“言延外示方直,而内实柔弱也。孔子曰:‘色厉而内荏。’”器案:此谓延表里不如一也。盐铁论论儒篇:“孔子能方不能圆。”〔二四〕“构”,原作“构”,校补校作“构”,案仿元本、郎本、钟本作“构”,范书、东观纪亦作“构”,今据改正。〔二五〕“民”,范书作“人”,当出唐人所改。“外方”以下三句,袁纪无。〔二六〕汉书礼乐志:“一朝失礼,则荒乱及之矣。”三国志魏书武帝传注:“自遭荒乱,率乏粮谷。”荒乱,谓荒年乱世也。〔二七〕“虚”,袁纪作“虐”。范书无此句。〔二八〕“怨”,袁纪作“冤”。〔二九〕“苦”,袁纪作“怨”。范书无此句。“所在”以下四句,东观纪无。〔三0〕此句,袁纪同,范书作“股肱以直为曲”,东观纪作“以直为曲”。〔三一〕汉世郡县,犹古之诸侯(语本后汉书左雄传),自辟属吏,恩礼如古陪臣,故太守令长,于属吏得蒙君父之称,虽于朝廷,不以为嫌也。郅恽事而外,见于后汉书者,若虞诩传:“先是宁阳主簿诣阙,诉其县令之枉……诩駮之曰:‘主簿所讼,乃君父之怨。’”公孙瓒传:“为郡小吏,……太守刘君坐事……徙日南,瓒……祭辞先人……曰:‘昔为人子,今为人臣,当诣日南,……便当长辞坟茔。’”刘表传:“遣从事韩嵩诣曹操,观望虚实,……嵩对曰:‘ 嵩至京师,天子假嵩一职,……则成天子之臣,将军之故吏耳,不复为将军死也。’”景君碑:“府君欲养,臣子弗留。”三国志董卓传注引谢承后汉书:“伍孚字德瑜,少有大节,为郡门下书佐。其本邑长有罪,太守使孚出教,敕曹下督邮收之。孚不肯受教,伏地仰谏曰:‘ 君虽不君,臣不可不臣,明府柰何令孚受教,敕外收本邑长乎?’”高堂隆传:“隆为督邮,督军名泰山太守薛恺,隆按剑叱曰:‘临臣名君,义之所讨也。’”钟毓传:“入为御史中丞侍中廷尉,听君父已后,臣子得为理谤,毓所创也。”晋书向雄传:“太守吴毅尝以公事罪雄,后迁黄门侍郎,武帝闻之,令雄复君臣之好。雄不得已,乃诣毅再拜曰:‘向获诏命,君臣义绝如何?’于是即去,武帝闻之大怒。”皆谓长官为君父。〔三二〕袁纪作“孰举有罪”。〔三三〕论语季氏篇:“周任有言曰:‘陈力就列,不能者止。’危而不持,颠而不扶,则将焉用彼相矣。”〔三四〕“君臣俱丧”以下五句,范书、东观纪俱无,袁纪有。〔三五〕东观纪无“再拜”二字。
译〔一四〕“朝”,汉人把郡府的治所叫作朝。本书《十反篇》:“郡里任命伊为主簿,迎接新太守,说:‘我是旧太守的属吏,怎么可以把自己交给两个朝廷呢?’这里的‘二朝’,指安定郡的新旧两位太守。《后汉书·王堂传》:‘告诫属官说:遵循朝廷右方的法度。’又《法真传》:‘太守请求见他……说:“从前鲁哀公虽然不贤,孔子却称自己为臣;太守空想以功曹的身份屈尊相待,来光大赞助本郡,怎么样?”’尹宙碑所说的“整饬本朝纲纪”“以正直的态度立于朝中”,都把郡府治所称为朝。” 〔一五〕《续汉书·百官志四》:“主簿掌管记录阁下事务,审阅文书。”《太平御览》卷二百六十五引韦昭《辩释名》:“主簿,就是主管各种簿书。簿,就是普遍,普遍关涉各种事务。” 〔一六〕《范书》在“读”字下有“书”字,《袁纪》没有。惠栋说:“‘书’字是衍文。” 〔一七〕《范书》和《袁纪》都作“户曹”。《续汉书·百官志一》说:“户曹主管民户、祭祀、农桑。” 〔一八〕《袁纪》相同,《范书》和《东观纪》都作“恽于下坐愀然前曰”。〔一九〕《后汉书》注说:“司正,是主持礼仪的人。觥,是罚酒用的酒杯,用角制成。”《国语·晋语》说:“晋献公请大夫饮酒,便命司正斟满酒爵。”注说:“司正,是纠正宾主礼节的人,并非固定由某一官职担任,饮酒时才设置。”考察《仪礼·乡饮酒礼》说:“命相担任司正。”(《乡射礼》相同。)《燕礼》说:“请立司正,公同意后,射人便担任司正。”《大射仪》说:“请立司正,公同意后,摈者便担任司正。”由此可见,这一职务并非固定由某一官职担任。详细解释见胡匡衷《仪礼释官》。〔二0〕《后汉书·张湛传》注说:“郡守居住的地方称为府。‘明府’是尊贵的称呼。韩延寿任东郡太守时,守门的小吏称他为明府,也是这个意思。”考察“明府”这一称呼,李贤所举的例子见《汉书·韩延寿传》。除此之外,如本书《十反》篇、《汉书·孙宝传》《何并传》《龚遂传》,《后汉书·张俭传》《刘宠传》《刘翊传》《高获传》《钟皓传》,都有“明府”的称呼。又如《御览》卷八三五引《续汉书·刘宠传》,卷九三六引《谢承后汉书》说陈蕃任郡法曹吏,卷九三八引《东观汉记》说吴良任郡议曹掾,《三国志·钟繇传》注引《先贤行状》、《华歆传》注引《虞溥江表传》,也都有“明府”的文字。大概汉人常在称谓前加“明”字,以表示尊敬,如“明太子”“明公”“明将军”“明使君”等称呼也屡见不鲜;这同把太守称作“明府”正相类似。〔二一〕这两句《范书》和《东观纪》没有,《袁纪》有。〔二二〕“资”字,《范书》和《东观纪》相同,《袁纪》作“质”。〔二三〕《后汉书》和《东观纪》把“圆”写作“員”。李贤注说:“意思是说,延表面上显得方正刚直,内心实际上却软弱。孔子说:‘外表严厉,内心软弱。’”孙星衍按:这里说的是韩延表里不一。《盐铁论·论儒》说:“孔子能够方正,却不能圆通。” 〔二四〕“构”字,原本作“构”,校补本也校作“构”。考察仿元本、郎本、钟本都作“构”,《范书》和《东观纪》也作“构”,今据此改正。〔二五〕“民”字,《范书》作“人”,应当是唐人改动的。“外方”以下三句,《袁纪》没有。〔二六〕《汉书·礼乐志》说:“一旦失去礼制,荒乱就会随之而来。”《三国志·魏书·武帝传》注说:“自从遭逢荒乱,常常缺乏粮食。”这里的“荒乱”,指荒年和乱世。〔二七〕“虚”字,《袁纪》作“虐”。《范书》没有这句。〔二八〕“怨”字,《袁纪》作“冤”。〔二九〕“苦”字,《袁纪》作“怨”。《范书》没有这句。“所在”以下四句,《东观纪》没有。〔三0〕这句《袁纪》相同,《范书》作“股肱以直为曲”,《东观纪》作“以直为曲”。〔三一〕汉代的郡县,仍然相当于古代的诸侯国(语本《后汉书·左雄传》);郡县长官自行任用属吏,对他们施以如同古代陪臣的恩礼。因此,太守、令、长对于属吏,可以接受“君父”的称呼,即使在朝廷中也不认为这是不妥的。除郅恽的事例外,《后汉书》中还有这些例子:如《虞诩传》说:“此前宁阳主簿到朝廷,控诉县令的冤屈……虞诩驳斥他说:‘主簿所控诉的,竟是君父的怨恨。’”《公孙瓒传》说:“公孙瓒任郡中小吏时,……太守刘君因事获罪……被迁徙到日南,公孙瓒……祭告先人……说:‘从前我是人家的儿子,如今是人家的臣子,应当前往日南,……今后便要永远辞别祖先的坟墓。’”《刘表传》说:“刘表派从事韩嵩到曹操那里,观察虚实,……韩嵩回答说:‘我到了京师,天子授给我一个职务,……那样我就成为天子的臣子、将军过去的属吏了,不再为将军效死。’”《景君碑》说:“府君想要奉养我,臣子却不肯留下。”《三国志·董卓传》注引《谢承后汉书》说:“伍孚字德瑜,年轻时就有大节,任郡门下书佐。他本县的县长获罪,太守命伍孚发布教令,告诫曹吏让督邮把县长逮捕来。伍孚不肯接受教令,伏在地上仰面进谏说:‘君主即使不像君主,臣子却不能不做臣子,明府为什么还要让我接受教令,命令外来的督邮逮捕本县县长呢?’” 《高堂隆传》说:“高堂隆任督邮时,督军、名为泰山太守的薛恺,隆按剑斥责他说:‘以臣下之身份冒犯君主,是义所应当讨伐的。’”《钟毓传》说:“入朝任御史中丞、侍中、廷尉以后,听说君父已经去世,臣子可以为其申理诽谤之事,这是钟毓创立的。”《晋书·向雄传》说:“太守吴毅曾因公事责罚向雄,后来向雄升任黄门侍郎,武帝听说此事,命向雄恢复君臣之间的交情。向雄不得已,于是到吴毅那里拜了两拜,说:‘我刚刚接到诏命,君臣之间的道义已经断绝,这又算什么呢?’于是立即离去。武帝听说后大怒。”这些都把长官称为君父。〔三二〕《袁纪》作“孰举有罪”。〔三三〕《论语·季氏》篇说:“周任有句话说:‘能够施展自己的才能就任职,不能胜任就辞职。眼看危险却不扶持,已经跌倒却不搀扶,那还要用那个辅助者做什么呢?’” 〔三四〕“君臣俱丧”以下五句,《范书》和《东观纪》都没有,《袁纪》有。〔三五〕《东观纪》没有“再拜”二字。
谨按:礼谏有五,风为上,狷为下〔一〕。故入则造膝,出则诡辞〔二〕,善则称君,过则称己〔三〕;暴谏露言,罪之大者〔四〕。而歙于飨中,用延为吏,以紫乱朱〔五〕,大妨王命,造次颠沛,〔六〕不及讽谕,虽举觥彊歙可行也。今恽久见授任,职在昭德塞违〔七〕,为官择人,知延贪邪,罔上害民,所在荒乱,怨慝并作,此为恶积愆,非一旦一夕之渐也〔八〕。孔子以匹夫,朋徒无几,习射矍相之圃,三哲〔九〕而去者过半〔一0〕。汝南,中土大郡,方城四十〔一一〕,养老复敬〔一二〕化之〔一三〕。至延奸舋彰着,无与比崇。臧文仲有言:“见无礼于君者,若鹰鹯之逐鸟雀〔一四〕。”“农夫之务去草也”〔一五〕,何敢宿留〔一六〕?不即弹黜奸佞,而须于万人之中,乃暴引之,是为陷君〔一七〕。君子不临深以为高,不因少以为多〔一八〕,况创病君父,以为己功者哉?而论者苟眩虚声,以为美谈〔一九〕。汝南,楚之界也,其俗急疾有气决〔二0〕。然自君章之后,转相放式,好干上怵忮,以采名誉,末流论起于爱憎,政在陪隶也〔二一〕。〔一〕 文选为宋公求加赠刘前将军表注、臣轨下慎密章注引无“狷为下”三字,盖断章摘句耳。又臣轨注“风”作“讽”,古通。案后汉书李云传论:“礼有五谏,讽为上。”注:“五谏,谓讽谏、顺谏、窥谏、指谏、陷谏也。讽谏者,知祸患之萌而讽告也;顺谏者,出辞逊顺,不逆君心也;窥谏者,视君颜色而谏也;指谏者,质指其事而谏也;陷谏者,言国之害,忘身为君也。见大戴礼。”案今大戴礼佚此文。说苑正谏篇:“谏有五:一曰正谏,二曰降谏,三曰忠谏,四曰戆谏,五曰讽谏。孔子曰:‘吾其从讽谏矣乎。’”白虎通谏诤篇:“人怀五常,故知谏有五:其一曰讽谏,二曰顺谏,三曰窥谏,四曰指谏,五曰陷谏。讽谏者,智也,知祸患之萌,深睹其事未彰,而讽告焉,此智之性也。顺谏者,仁也,出辞逊顺,不逆君心,此仁之性也。窥谏者,礼也,视君颜色,不悦且却,悦则复前,以礼进退,此礼之性也。指谏者,信也,指者质也,质相其事而谏,此信之性也。陷谏者,义也,恻隐发于中,直言国之害,励志忘生,为君不避丧身,此义之性也。孔子曰:‘谏有五,吾从讽之谏。’”公羊传庄公二十四年解诂:“谏有五:一曰讽谏。孔子曰: ‘家不藏甲,邑无百雉之城,季氏自堕之。’是也。二曰顺谏,曹羁是也。三曰直谏,子家驹是也。四曰争谏,子反请归是也。五曰戆谏,百里子、蹇叔子是也。”家语辨政篇:“孔子曰:‘忠臣之谏君,有五义焉:一曰谲谏,二曰戆谏,三曰降谏,四曰直谏,五曰讽谏,唯度主而行之。吾其从讽谏乎。’”诸书言五谏,颇有出入,故详录其文。应氏引礼“ 狷为下”,盖即大戴礼、白虎通之陷谏,故下文以“陷君”言之也。〔二〕 拾补曰:“文选注引下二句上有‘礼曰’二字。”〔三〕 “膝”,拾补曰:“公羊传是‘辟’字,而后来承用皆作‘ 膝’。”器案:此谷梁传文公六年文,抱经偶失检。原注云:“辟,君也,诡辞而出,不以实告人也。”韩诗外传三:“故善则称君,过则称己,臣下之义也。”蔡邕集杨赐碑:“匡辅本朝,忠言嘉谋,造膝危辞,言听升纳,亦不敢宣,密识潜功,贻于帝躬,家无遗草,论者不见。”又郑固碑:“造膝佹辞。”危、佹与诡通。文选傅亮为宋公求加赠刘前将军表吕延济注:“造膝,谓近天子,纳谏言也。”〔四〕 白虎通谏诤篇:“事君进思尽忠,退思补过,去而不讪,谏而不露。”〔五〕 论语阳货篇:“恶紫之夺朱也。”〔六〕 论语里仁篇:“君子无终食之间违仁,造次必于是,颠沛必于是。”集解引马融曰:“造次,急遽;颠沛,偃仆;虽急遽偃仆不违仁。”〔七〕 左传桓公六年文。〔八〕 易坤卦文言:“非一朝一夕之故,其所由来者渐矣。”汉书司马迁传:“非一朝一夕之故,其渐久矣。”〔九〕 拾补云:“‘哲’与‘誓’ 同,逸周书商誓解,‘哲王’作‘誓王’。”〔一0〕礼记射义:“孔子射于矍相之圃,盖观者如堵墙,射至于司马,使子路执弓矢出延射曰:‘贲军之将,亡国之大夫,与为人后者不入,其余皆入。’盖去者半,入者半。”注:“‘延’或为‘ 誓’。”器案:应氏所据礼记,与郑氏所引或本正合,正义亦以誓众言之。〔一一〕汉书地理志、续汉书郡国志俱言汝南郡三十七城,此言四十,举成数言。两京本“ 方”误“万”。〔一二〕“敬”,拾补曰:“疑‘教 ’。”〔一三〕拾补曰:“或有脱字。”〔一四〕见左传文公十八年。〔一五〕此左传隐公六年所载周任之言也。细玩应氏此文,似误揉合此二文为臧文仲之言,非是。
译谨慎地考察:按照礼制,进谏有五种,以讽谏为上,以狷谏为下〔一〕。所以,进见时要凑近膝前进谏,退出时则用委婉隐约的话来表达〔二〕;君主做得好,就说是君主的功劳,犯了过错,就说是自己的过错〔三〕。公开直言、当面暴露问题,是进谏中罪过最大的做法〔四〕。可是歙在宴饮之中任用韩延为属吏,简直是以紫色扰乱朱色〔五〕,严重妨害王命;事情发生得仓促,处境又十分困顿〔六〕,来不及用讽谏的方式晓谕,即使举起酒觥强行劝止歙,也完全可以这样做。如今郅恽长期受到任用,职责在于彰明德行、阻塞邪恶〔七〕;任用官员应当选择合适的人。他明知韩延贪婪邪恶,欺骗上级、残害百姓,所到之处都造成荒乱,怨恨和邪恶一同滋生。这是罪恶积累、过失深重的结果,并非一朝一夕形成的〔八〕。孔子只是一个平民,门徒也没有多少;他在矍相之圃习射,三次宣誓之后离去的人超过一半〔九〕〔一0〕。汝南是中原的大郡,有方城四十〔一一〕,尊养老者,恢复并推行教化〔一二〕〔一三〕。至于韩延,奸恶罪行已经显著,没有人能比他更严重。臧文仲说过:“看见对君主无礼的人,就应当像鹰鹯追逐鸟雀一样追逐他〔一四〕。”“农夫的职责就是除去田里的杂草”〔一五〕,怎么敢让他长期滞留呢〔一六〕?不立即弹劾斥退奸佞,反而要等到万人之中才公开把他召来,这是陷害君主〔一七〕。君子不会站在深处来显示自己高,也不会凭借数量少就说成数量多〔一八〕,何况竟以伤害君父为手段,把它当作自己的功劳呢?可是议论此事的人只顾被虚假的声名迷惑,把这种行为当作美谈〔一九〕。汝南处在楚国边界,那里的人性情急躁,有气势而果断〔二0〕。然而自从君章之后,人们相互仿效,喜好冒犯上级、使上级恐惧怨恨,以此博取名声;到了末流,议论从爱憎出发,政权竟掌握在陪隶手中〔二一〕。〔一〕《文选》所载《为宋公求加赠刘前将军表》注、《臣轨》所载《下慎密章》注引文没有“狷为下”三字,大概只是断章摘句。又《臣轨》注把“风”作“讽”,古代“风”“讽”相通。考察《后汉书·李云传》论说:“礼制有五种进谏,以讽谏为上。”注说:“五种进谏,是讽谏、顺谏、窥谏、指谏、陷谏。讽谏,是知道祸患刚刚萌芽,便用委婉的话告知;顺谏,是说话谦逊顺从,不违逆君主的心意;窥谏,是观察君主的脸色来进谏;指谏,是直接指明事情来进谏;陷谏,是说出国家的祸害,忘掉自身来为君主进谏。见《大戴礼记》。”考察今本《大戴礼记》已经失传这段文字。《说苑·正谏》篇说:“进谏有五种:第一是正谏,第二是降谏,第三是忠谏,第四是戆谏,第五是讽谏。孔子说:‘我大概应当采用讽谏吧。’”《白虎通·谏诤》篇说:“人具有五常,所以知道进谏有五种:第一是讽谏,第二是顺谏,第三是窥谏,第四是指谏,第五是陷谏。讽谏属于智,知道祸患刚刚萌芽,深知事情还没有显露,便用委婉的话告知,这就是智的本性。顺谏属于仁,说话谦逊顺从,不违逆君主的心意,这就是仁的本性。” 窥谏属于礼,观察君主的脸色;君主不高兴,就退下,君主高兴,就再次上前,按照礼制进退,这就是礼的本性。指谏属于信,“指”就是直接,“质”就是质明,直接指明事情来进谏,这就是信的本性。陷谏属于义,内心生出恻隐之情,直言国家的祸害,激励志意而忘却生命,为君主不避牺牲自身,这就是义的本性。孔子说:“进谏有五种,我采用讽谏这一种。”《公羊传·庄公二十四年》解诂说:“进谏有五种:第一是讽谏,孔子说:‘家中不收藏铠甲,采邑没有方圆百雉的城,季氏自己毁掉它。’说的就是这种。第二是顺谏,曹羁就是这样。第三是直谏,子家驹就是这样。第四是争谏,子反请求归国就是这样。第五是戆谏,百里子、蹇叔子就是这样。”《孔子家语·辨政》篇说:“孔子说:‘忠臣进谏君主,有五种道义:第一是谲谏,第二是戆谏,第三是降谏,第四是直谏,第五是讽谏,只是要根据君主的情况来实行。我大概应当采用讽谏吧。’”各书所说的五种进谏颇有不同,所以详细抄录这些文字。应劭所引《礼记》说“狷为下”,大概就是《大戴礼记》《白虎通》所说的陷谏,因此下文说“陷君”。〔二〕拾补说:“《文选》注所引这两句前面有‘礼曰’二字。” 〔三〕“膝”字,拾补说:“《公羊传》作‘辟’字,但后来沿用时都作‘膝’。”孙星衍按:这是《谷梁传·文公六年》的文字,抱经偶然没有查检。原注说:“‘辟’是君主;用诡辞退出,是不把实情告诉别人。”《韩诗外传》卷三说:“所以君主做得好就称颂君主,犯了过错就归咎自己,这是臣下的道义。”蔡邕《集》中的《杨赐碑》说:“匡正辅佐朝廷,以忠言和嘉谋进谏;凑近膝前进献危切之言,言语被听取采纳,也不敢宣扬;秘密记下潜在的功劳,把它留给皇帝本人;家中没有遗留下草稿,议论此事的人也看不到。”《郑固碑》又说:“凑近膝前进献诡异之辞。”危、佹与诡相通。《文选·傅亮为宋公求加赠刘前将军表》吕延济注说:“造膝,是接近天子,进纳谏言。” 〔四〕《白虎通·谏诤》篇说:“侍奉君主,任职时想着竭尽忠诚,退下后想着弥补过失;离开后不诽谤,进谏时不公开张扬。” 〔五〕《论语·阳货》篇说:“厌恶紫色夺取朱色的正色地位。” 〔六〕《论语·里仁》篇说:“君子在一顿饭的工夫内也不会背离仁德;即使仓促忙乱时也这样,即使颠沛困顿时也这样。”《集解》引马融说:“造次,是仓促;颠沛,是跌倒。即使仓促跌倒,也不背离仁德。” 〔七〕这是《左传·桓公六年》的文字。〔八〕《易经·坤卦·文言》说:“并非一朝一夕的缘故,事情的由来是逐渐形成的。”《汉书·司马迁传》说:“并非一朝一夕的缘故,这种渐变已经很久了。” 〔九〕拾补说:“‘哲’与‘誓’相同,《逸周书·商誓解》把‘哲王’作‘誓王’。” 〔一0〕《礼记·射义》说:“孔子在矍相之圃射箭,观看的人像围墙一样密集。射箭进行到司马时,孔子让子路拿着弓箭出去宣布招募射手,说:‘败军的将领、亡国的大夫、以及做了别人后嗣的人不得参加,其余的人都可以进来。’大概离去的人一半,进来的人一半。”注说:“‘延’有的版本作‘誓’。”孙星衍按:应劭所依据的《礼记》,正好与郑玄所引用的版本相合,《正义》也把它解释为向众人宣誓。〔一一〕《汉书·地理志》和《续汉书·郡国志》都说汝南郡有三十七城,这里说四十,是举成数而言。两京本把“方”误作“万”。〔一二〕“敬”字,拾补说:“怀疑应当是‘教’字。” 〔一三〕拾补说:“这里可能有脱漏的字。” 〔一四〕见《左传·文公十八年》。〔一五〕这是《左传·隐公六年》所记载的周任的话。仔细玩味应劭这段文字,似乎误把这两段文字揉合成臧文仲的话,并不正确。
〔一六〕宿留,汉人常语。史记封禅书:“宿留海上。”补武纪:“ 宿留之。”索隐:“音秀溜,宿留,迟待之意。”汉书五行志中之下:“王音因雉雊上言:‘……其宿留晓告人,具备深切。’”郊祀志:“宿留海上。”师古曰:“宿留,谓有所须待也。宿音先欲(马班字类作“就”)反,留音力就反。”李寻传:“ 宿留瞽言。”后汉书来历传:“此诚圣恩所宜宿留。”东观汉纪和帝诏:“且复宿留。”文选求通亲亲表注引东观汉纪:“黄香留为尚书令,上疏云:‘以锥刀小用,蒙见宿留。’”治要引桓谭新论:“如遭上忽略,不宿留而听行其事,则当受强死也。”公羊传僖公元年注:“宿留城之。”孟子万章篇赵岐注:“宿留以答之。”又公孙丑篇:“故且宿留。”音义:“宿留,上音秀,下音霤。”列子黄帝篇释文:“留之,力救切,谓宿留而视之也。”〔一七〕案左传僖公十五年:“陷君于败。”又昭公二十五年:“陷君于难”,“陷君于大难”,即此文“陷君”之义。〔一八〕礼记儒行篇:“不临深而为高,不加少而为多。”大德本“ 因”误“囚”,宋本及余本俱作“ 因”。〔一九〕公羊传闵公二年:“鲁人至今以为美谈,曰犹望高子也。”〔二0〕管子水地篇:“楚之水淖弱而清,故其民轻果而贼。”史记货殖列传:“夫自淮北、沛、陈、汝南、南郡,此西楚也,其俗剽轻易发怒。”汉书地理志下:“汝南之别,皆急疾有气势。”扬雄荆州牧箴:“风剽以悍,气锐以刚。”释名释州国:“ 楚,辛也,其地蛮多而性急,数有战争,相争相害,辛楚之祸也。”初学记八引河图:“荆、扬角征会,气漂轻人声急。”
译〔一六〕“宿留”是汉人的常用语。《史记·封禅书》说:“在海上停留。”《补武纪》说:“停留在那里。”《索隐》说:“音为秀溜,宿留,是迟延等待的意思。”《汉书·五行志中之下》说:“王音因雉鸣上书说:‘……他停留着详细晓谕众人,准备得充分而深切。’”《郊祀志》说:“在海上停留。”颜师古说:“宿留,是有所等待。宿音先欲反(《马班字类》作‘就’),留音力就反。”《李寻传》说:“停留而听取盲人的话。”《后汉书·来历传》说:“这实在是圣恩所应当留待的。”《东观汉纪》载和帝诏书说:“暂且再停留。”《文选·求通亲亲表》注引《东观汉纪》说:“黄香留任尚书令,上疏说:‘凭借锥刀般微小的才能,承蒙您留用。’”《治要》引《桓谭新论》说:“如果遭到皇上的忽视,不停留听取并实行他的事情,那么就将承受强死之祸。”《公羊传·僖公元年》注说:“停留以守城。”《孟子·万章》篇赵岐注说:“停留下来回答他。”《孟子·公孙丑》篇又说:“所以暂且停留。”音义说:“宿,上声读秀;留,读霤。”《列子·黄帝》篇释文说:“留在那里,‘留’音力救切,是停留下来观察它的意思。” 〔一七〕考察《左传·僖公十五年》说:“使君主陷于失败。”又《左传·昭公二十五年》说:“使君主陷于危难”,“使君主陷入大难”,就是本文“陷君”的含义。〔一八〕《礼记·儒行》篇说:“不站在深处来显示自己高,不把少的增加说成多的。”大德本把“因”误作“囚”,宋本及其他版本都作“因”。〔一九〕《公羊传·闵公二年》说:“鲁人直到今天还把这件事当作美谈,说:‘还在仰望高子啊。’” 〔二0〕《管子·水地》篇说:“楚地的水柔弱而清澈,所以那里的人民轻率果断而好害人。”《史记·货殖列传》说:“从淮水以北的沛、陈、汝南、南郡一带,是西楚;那里的风俗剽悍轻捷,容易发怒。”《汉书·地理志下》说:“汝南的分支地区,人民都性情急躁而有气势。”扬雄《荆州牧箴》说:“风气剽悍而强硬,性情锐利而刚强。”《释名·释州国》说:“楚,就是辛;那里的土地多蛮人,性情急躁,屡有战争,彼此争斗伤害,这就是辛楚之祸。”《初学记》卷八引《河图》说:“荆州、扬州相互角逐争战,气质轻浮,人声急促。”
论衡率性篇:“楚促急。”尚书禹贡疏、公羊传庄公十年疏、尔雅释地疏引李巡尔雅注:“荆州其气燥刚,禀性彊梁,故曰荆,荆,彊也。”阮籍乐论:“楚、越之风好勇,故其俗轻死。”刘昼新论风俗篇:“楚、越之风好勇,其俗赴死而不顾。”〔二一〕本书十反篇:“未离陪隶,不与宾于王。”后汉书袁绍传:“拔于陪隶之中。”注:“陪,重也。左传曰:‘王臣公,公臣卿,卿臣大夫,大夫臣士,士臣皂,皂臣隶,隶臣僚,僚臣仆,仆臣台。’又曰:‘是无陪台也。’陪隶犹陪台。”器案:左传云云,见昭公七年,正义云:“隶,隶属于吏也。”三国志魏书陈思王传:“昔毛遂赵之陪隶,犹假锥囊之喻,以寤主立功。”司空颍川韩棱,少时为郡主簿〔一〕,太守兴〔二〕被风病,恍忽〔三〕误乱,棱阴扶辅其政,出入二年〔四〕,署置教令无愆失。兴子尝出教,欲转徙吏,棱执不听,由是发露被考,兴免官,棱坐禁固〔五〕。章帝即位,一切原除也〔六〕。〔一〕 范书棱本传、袁纪十四俱谓为郡功曹,与此异。案汉代郡吏,主簿与功曹,并称要职,盖总省众事,职亲地近,秩位虽卑,而委任在诸曹之右,故当时往往以之相提并论。后汉书王堂传:“为汝南太守,教掾史曰:‘其宪章朝右,简覈才职,委功曹陈蕃;匡政理务,拾遗补阙,任主簿应嗣。’自是委诚求当,不复妄有辞教,郡内称治。”又王涣传:“太守陈宠入为大司农,和帝问曰:‘在郡何以为理?’宠顿首曰:‘臣任功曹王涣以简贤进能,主簿镡显以拾遗补阙,臣奉宣诏书而已。’和帝大说。”应氏与范、袁二氏互异之故,或即以其时常以之并称耶。〔二〕 范书、袁纪俱云葛兴,此当补“葛”字。〔三〕 “忽”,郎本、钟本作“惚 ”,下同。〔四〕 “出入二年”,范书同,袁纪作“辅助经年”。〔五〕 “由是”以下三句,袁纪作 “讼书以棱掩蔽兴疾,专郡事,不得复为吏”,范书作 “因令怨者章之,事下按验,吏以棱掩蔽兴病,专典郡职,遂至禁锢”。案左传成公二年:“子反请以重币锢之。”杜注:“禁锢勿令仕。”正义:“说文:‘锢,铸塞也。’铁器穿穴者,铸铁以塞之,使不漏;禁人使不得仕宦者,其事亦似之,故谓之禁锢,今世犹然。”〔六〕 范书云显宗,与应氏异。谨按:易称:“守位以仁。〔一〕”尚书:“无旷庶官。〔二〕”诗云:“彼君子不素餐兮。〔三〕” 论语:“陈力就列,不能者止。〔四〕”汉典,吏病百日,应免〔五〕。所以恤民急病,惩俗逋慝也。今兴官尊任重,经略千里,当听讼侍祠〔六〕,班诏劝课,早朝旰食〔七〕,夕惕若厉〔八〕,不以荣禄为乐,而以黔首为忧,位过招殃〔九〕,灵督其舋,风疾恍忽,有加无瘳。棱统机括〔一0〕,知其虚实,当听上病,以礼选引;何有上欺天子,中诬方伯〔一一〕,下诳吏民,扶辅耄乱,政自己出,虽幸无阙,罪已不容于诛矣。为人谋而不忠〔一二〕,爱人而以姑息〔一三〕,凡人不可,况于君子乎?上令兴负贪昧之罪,子被署用之愆,章问汹赫,父子湮没。执事如此,谓礼义何!棱宜禁固终身,中原非是。〔一〕 系辞下文。〔二〕 皋陶谟文。〔三〕 魏风伐檀文,今本“君子” 下有“兮”字。〔四〕 季氏篇文。〔五〕 史记汲黯列传:“黯多病,病且满三月,上常赐告者数。”集解:“如淳曰:‘杜钦所谓病满赐告,诏恩也。’”汉书汲黯传同。沈钦韩曰:“病满三月则当免,故优假之,复赐告也。唐会要八十一:‘职事官假满百日,即合停解。长庆二年四月,御史台奏检校司空兼太子少傅严绶疾病,假满百日,合停。敕严绶年位俱高,须加优异,宜依旧秩未要举停。’此则出自特恩,其常员百日例罢,沿汉制也。皇甫湜集韩文公神道碑云:‘病满三月免。’”器案:史记高纪集解:“孟康曰:‘汉律,二千石有予告、赐告。予告者,在官有功,最法所当得者也。赐告者,病满三月当免,天子优赐复其告,使得带印绶,将官属,归家治病也。’”(又见汉书高纪注)后汉书蔡邕列传注: “前书音义曰:‘吏病满百日当免也。’”册府元龟九0六:“魏李丰曰:‘台制,病满百日当解禄。’”当亦沿汉制也。〔六〕 文选让吏部封侯表注引汉官典职仪式选用:“四姓侍祠。”汉书郊祀志上:“泰山自有秘祠其巅,而泰山下祠五帝,各如其方,黄帝并赤帝所,有司侍祠焉。”侍祠,犹言陪祭。〔七〕 左传昭公二十年:“楚君大夫其旰食乎!”杜注:“旰,晏也。”〔八〕 易干卦文。〔九〕 钟本“殃”作“破”。〔一0〕庄子齐物篇:“其发若机括。”成疏:“机,弩牙也;括,箭括也。”
译《论衡·率性》篇说:“楚地的人性情急促。” 《尚书·禹贡》疏、《公羊传·庄公十年》疏、《尔雅·释地》疏引李巡《尔雅注》说:“荆州的气候燥烈刚强,人民禀性强悍刚直,所以称为荆;荆,就是强的意思。”阮籍《乐论》说:“楚、越的风俗崇尚勇敢,所以当地风俗轻视死亡。”刘昼《新论·风俗》篇说:“楚、越的风俗崇尚勇敢,当地风俗奔赴死亡而毫不顾惜。” 〔二一〕本书《十反》篇说:“还没有脱离陪隶的身份,不能参与朝见君王。”《后汉书·袁绍传》说:“从陪隶之中提拔出来。”注说:“陪,是重叠的意思。《左传》说:‘王统辖公,公统辖卿,卿统辖大夫,大夫统辖士,士统辖皂,皂统辖隶,隶统辖僚,僚统辖仆,仆统辖台。’又说:‘这是没有陪台。’陪隶就如同陪台。”孙星衍按:《左传》这些话见《昭公七年》;《正义》说:“隶,是隶属于官吏的人。”《三国志·魏书·陈思王传》说:“从前毛遂只是赵国的陪隶,尚且借用锥子装在囊中的比喻来启发君主、建立功业。” 司空、颍川人韩棱,年轻时任郡主簿〔一〕。太守兴〔二〕患有中风病,神志恍惚、行为错乱〔三〕,韩棱暗中扶助、辅佐他的政务,前后两年〔四〕,发布任命和教令都没有过失。兴的儿子曾经发布教令,想调动属吏,韩棱坚持不听。因此事情被揭发,韩棱受到审讯,兴被免去官职,韩棱也因之获罪,被禁锢〔五〕。章帝即位后,一概赦免、解除这些处分〔六〕。〔一〕《范书·棱本传》和《袁纪》卷十四都说他担任郡功曹,与这里不同。考察汉代郡吏,主簿和功曹都被称为重要职务,大概因为总管、裁决各项事务,职权亲近而地位接近,品秩虽然低微,但所受委任在各曹之上,所以当时常常把二者相提并论。《后汉书·王堂传》说:“王堂任汝南太守时,教导掾史说:‘朝廷官署的法令制度,以及选拔考核人才、安排职任的事,委托给功曹陈蕃;匡正政务、处理事务,弥补遗漏缺失的事,任用主簿应嗣。’从此他以诚心委任并求得恰当人选,不再随意发布辞令和教令,郡内都称赞治理得好。”《王涣传》又说:“太守陈宠入朝任大司农,和帝问他:‘你在郡中凭什么治理得好?’陈宠叩头说:‘我任用功曹王涣来选拔贤能,任用主簿镡显来弥补遗漏缺失,我只是奉行、宣达诏书罢了。’和帝非常高兴。”应劭的说法与范晔、袁宏二人的说法不同,或许正是因为当时常把这两个职务并称吧。〔二〕《范书》和《袁纪》都说是葛兴,这里应当补上“葛”字。〔三〕“忽”字,郎本、钟本作“惚”,下文同。〔四〕“出入二年”,《范书》相同,《袁纪》作“辅助经年”。〔五〕“由是”以下三句,《袁纪》作“讼书以棱掩蔽兴疾,专郡事,不得复为吏”,《范书》作“因令怨者章之,事下按验,吏以棱掩蔽兴病,专典郡职,遂至禁锢”。考察《左传·成公二年》说:“子反请求用重金钱把他禁锢起来。”杜预注说:“禁锢,不让他做官。”《正义》说:“《说文》说:‘锢,是铸造堵塞。’铁器有孔,就铸铁把孔堵住,使它不漏;禁止人使他不能做官,这件事也像这样,所以叫作禁锢,后世仍然如此。” 〔六〕《范书》说是显宗,与应劭的说法不同。谨按:《易经》说:“守住职位要凭仁德。〔一〕”《尚书》说:“不要使众多官职空缺。〔二〕”《诗经》说:“那些君子不能白白吃饭啊。〔三〕”《论语》说:“如果能够施展自己的才能,就担任相应的职务;不能胜任的就停止。〔四〕”汉代制度规定,官吏患病满一百日,应当免职〔五〕。这是为了体恤百姓的急难和疾病,惩罚世俗中逃避职责、隐藏罪恶的行为。如今葛兴官位尊贵、责任重大,治理方圆千里的地方,应当审理诉讼、陪同祭祀〔六〕,颁布诏书,劝勉农桑,早起上朝,晚餐也顾不上〔七〕,时时警惕,如同面临危厉〔八〕;他不把荣华俸禄当作快乐,反而把百姓当作忧虑。职位超过了应有的限度而招来灾祸,神灵监督他的罪过,风疾使他神志恍惚,病情越来越重而没有好转。棱总管政务的关键〔一〇〕,知道他的虚实,应当听说上司患病后,按照礼制选择、推荐继任者;怎么能对上欺骗天子,对中诬陷方伯〔一一〕,对下欺骗官吏百姓,扶助一个年老昏乱的人,使政令都从自己这里发出?即使侥幸没有造成缺失,罪行也已经到了不能不诛的地步。替人谋划却不忠诚〔一二〕,爱护别人却用姑息迁就的办法〔一三〕,普通人尚且不应如此,何况君子呢?上面使葛兴背负贪婪昏昧的罪名,儿子又承担被任用的过错;弹劾奏章和追问声势很盛,父子二人都因此沉沦。掌管政事却做到这样,还谈什么礼义!棱应当终身禁锢;中原人却认为这不是正确的处理。〔一〕这是《易·系辞下》的文字。〔二〕这是《尚书·皋陶谟》的文字。〔三〕这是《诗经·魏风·伐檀》的文字,今本在“君子”下面有“兮”字。〔四〕这是《论语·季氏》的文字。〔五〕《史记·汲黯列传》说:“汲黯多病,病期将满三个月时,皇上常常多次赐给他休假。”《集解》引如淳说:“杜钦所说的‘患病满期而赐假’,是皇帝的恩诏。”《汉书·汲黯传》记载相同。沈钦韩说:“患病满三个月就应当免职,所以特别优待他,重新赐予休假。《唐会要》卷八十一说:‘职事官休假满一百日,就应当停职免官。长庆二年四月,御史台上奏,检校司空兼太子少傅严绶患病,休假满一百日,按规定应当停职。诏令说严绶年高位尊,必须特别优待,应当仍按原有品秩,不必立即停职。’这属于皇帝特别施恩;普通官员满一百日按例罢免,是沿袭汉代制度。皇甫湜《韩文公神道碑》说:‘患病满三个月就免职。’”器按:《史记·高祖本纪》《集解》说:“孟康说:‘汉律规定,二千石官有予告、赐告。予告,是在职任上有功劳,按最高法令本来就应得到的假期;赐告,是患病满三个月本应免职,天子特别优待,重新赐给假期,使他能够带着印绶,率领属官,回家治病。’”(又见《汉书·高祖纪》注。)《后汉书·蔡邕列传》注说:“《前书音义》说:‘官吏患病满一百日应当免职。’” 《册府元龟》卷九百零六说:“魏国李丰说:‘台制规定,患病满一百日就应当停止俸禄。’”这也应当是沿袭汉代制度。〔六〕《文选·让吏部封侯表》注引《汉官典职仪式》说:“四姓陪同祭祀。”《汉书·郊祀志上》说:“泰山山顶本来有秘密祭祀,泰山脚下祭祀五帝,各按其方位;黄帝和赤帝同在一处,有关官员陪同祭祀。”侍祠,就是陪同祭祀。〔七〕《左传·昭公二十年》说:“楚国君臣大概要晚餐了吧!”杜预注说:“旰,就是晚。” 〔八〕这是《易经·乾卦》的文字。〔九〕钟本的“殃”字作“破”。〔一〇〕《庄子·齐物论》说:“它发动时就像弩机和箭括。”成玄英疏说:“机,是弩牙;括,是箭的箭括。”
〔一一〕盐铁论除狭篇:“今守、相亲剖符赞拜,莅一郡之众,古方伯之位也。受命专制,宰割千里,不御于内。”〔一二〕论语学而篇文。〔一三〕礼记檀弓上文。太原周党伯况,少为乡〔一〕佐〔二〕发党过于人中辱之〔三〕。党学春秋长安,闻报雠之义〔四〕,辍讲下辞归报雠,到与乡〔五〕佐相闻,期〔六〕斗日,乡佐多从正〔七〕往,使乡佐先拔刀,然后相击。佐欲直,令正击之,党被创,困乏,佐服其义勇〔八〕,箯舆养之〔九〕;数日苏兴,乃知非其家,即径归。其立勇果,乃至于是。〔一〕 “乡”,元误作“卿”,据孙校改正。〔二〕 器案:范书党本传、御览四八一、四九六引东观汉纪俱作“ 乡佐”。拾补曰:“续汉书百官志:‘乡佐,属乡,主民收赋税。’”案百官志五注引风俗通:“国家制度,大率十里一乡。”〔三〕 御览四八一引东观纪作“乡佐尝众中辱党父”,误。范书亦以为辱党,与应氏同。〔四〕 范书李贤注:“春秋书‘纪侯大去其国’,公羊传曰:‘大去者何?灭也。孰灭之?齐灭之。曷为不言齐灭之?为襄公讳也。齐襄公九世祖哀公,亨于周,纪侯谮之也,故襄公雠于纪。九世犹可复雠乎?虽百世可也。’”〔五〕 元亦误作“卿”,下同,据范书、东观纪改。〔六〕 范书“期”下有“克”字。〔七〕 御览四九六引东观汉纪“正 ”作“兵”,此亦当作“兵”,形近而误,下同。〔八〕 惠栋曰:“案春秋之义,复雠以死败为荣,故乡佐服其义也。义见何氏公羊。”〔九〕 范书作“舆归养之”。说文:“箯,竹舆也。”公羊传文公十五年:“齐人归公孙敖之丧,笋将而来也。”注:“笋者,竹箯,一名便舆。”史记陈余传:“上使泄公持节问之,箯舆前。”集解:“韦昭曰:‘舆如今舆床,人舆以行。’”索隐: “服虔曰:‘编竹木如今峻,可以粪除也。’”御览四八一引东观汉纪作“与归养之”,误。谨按:孝经:“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 一〕”乐正子春下堂而伤足,三月〔二〕不出,既瘳矣,犹有忧色。身无择行,口无择言〔三〕,脩身慎行,恐辱先也。而伯况被发,则得就业,乡佐虽云凶暴,何缘侵己?今见辱者,必有以招之。身自取焉,何尤于人。亲不可辱,在我何伤。凡报雠者,谓为父兄耳〔四〕,岂以一朝之忿,而肆其狂怒者哉〔五〕?既远春秋之义,殆令〔六〕先祖不复血食,不孝不智,而两有之;归其义勇,其义何居〔七〕?〔一〕 开宗明义章文。〔二〕 礼记祭义、大戴礼记曾子大孝篇、吕氏春秋孝行篇“三月”俱作“数月”,吕览旧校云:“一作‘三月’。”与此同。〔三〕 孝经卿大夫章文。三国志魏书邴原传引原别传:“原亦以高远清白,颐志澹泊,口无择言,身无择行,故英伟之士向焉。”(又见册府元龟五九八)论衡自纪篇:“口无择言,笔无择文。”案尚书吕刑:“敬忌,罔或有择言在身。”王引之述闻曰:“择读为斁,洪范:‘彝伦攸斁。’郑注训斁为败(史记宋世家集解),说文:‘●,败也。’引商书曰: ‘彝伦攸●。’斁、●、释,古音并同。”〔四〕 公羊传定公四年:“父不受诛,子复雠,可也;父受诛,子复雠,推刃之道也,复雠不除害。”〔五〕 论语子路篇:“一朝之忿,忘其身以及其亲,非惑与?”案下文“不智”,即承论语“惑”字而言。荀子荣辱篇:“斗者忘其身者也,行其少顷之怒,而丧终身之躯,然且为之,是忘其身也。”〔六〕 “令”原作“今”,从拾补校改。〔七〕 御览四四一引杜预女记:“ 申屠蟠奏记外黄令梁配云:‘昔太原周党,感春秋之义,辞师复雠,当时论者,犹高其节。’”又见后汉纪二五。汝南陈茂君因〔一〕,为荆州刺史〔二〕,时南阳太守灌恂,本名清能,茂不入宛城〔三〕,引车到城东,为友人卫修母拜,到州。〔四〕恂〔五〕先是茂客,仕苍梧还,到修家〔六〕,见修母妇,说修坐事系狱当死,因诣府门,移辞乞恩,随辈露首〔七〕,入坊中,〔八〕容止严恪,须眉甚伟。太守大惊,不觉自起,立赐巾延请,甚嘉敬之,即焉出修。南阳士大夫谓恂〔九〕能救解修。茂弹绳不挠,修竟极罪,恂亦以它事去。南阳疾恶〔一0〕杀修,为之语曰:“卫修有事,陈茂治之〔一一〕,卫修无事,陈茂杀之。”〔一〕 谢承后汉书:“汝南陈茂,尝为交址别驾。旧刺史行部,不渡涨海。刺史周敞欲到珠崖、儋耳,茂谏曰:‘不宜履险。’敞不听,涉海遇风,船欲颠覆。茂拔剑诃骂水神,风即止息,方得济。”( 书钞七三、类聚八、白帖六、御览六0、文选芜城赋注、游赤石进帆海诗注引)当即此人。
译〔一一〕《盐铁论·除狭》说:“如今郡守、国相亲自剖符受命、接受拜礼,治理一郡百姓,就是古代方伯的地位。他们受命专断一方,治理方圆千里的地方,不受朝廷内部牵制。” 〔一二〕这是《论语·学而》的文字。〔一三〕这是《礼记·檀弓上》的文字。太原人周党,字伯况,年轻时担任乡佐〔一〕〔二〕,曾在众人面前侮辱周党的父亲〔三〕。周党在长安学习《春秋》,听说了报仇的道义〔四〕,便停止讲学,下课告辞回去报仇。到了与乡佐约定的地方,互相通知,约定〔六〕决斗的日期;乡佐带着许多人跟随正〔七〕前往,让乡佐先拔刀,然后双方交战。乡佐想要进行正当决斗,就命令正攻击周党;周党受伤,疲惫不支。乡佐佩服他的义气和勇敢〔八〕,便用箯舆抬着他调养〔九〕。几天后周党苏醒恢复,才知道这里不是自己的家,便径直回去了。他树立勇敢果断的名声,竟到了这种程度。〔一〕“乡”字,元本误作“卿”,据孙校改正。〔二〕器按:《范书·党本传》以及《御览》卷四百八十一、四百九十六引《东观汉纪》都作“乡佐”。《拾补》说:“《续汉书·百官志》说:‘乡佐,隶属于乡,主管百姓收取赋税。’”考察《百官志》卷五注引《风俗通》说:“国家制度,大致十里设一乡。” 〔三〕《御览》卷四百八十一引《东观纪》作“乡佐曾在众人面前侮辱周党的父亲”,这是错误的。《范书》也认为是侮辱周党本人,与应劭的说法相同。〔四〕《范书》李贤注说:“《春秋》记载‘纪侯大去其国’,《公羊传》说:‘大去是什么意思?就是灭亡。是谁灭亡它?齐国灭亡它。为什么不说齐国灭亡它?是为了替齐襄公避讳。齐襄公的九世祖哀公在周王那里被烹杀,是纪侯进谗言造成的,所以襄公要向纪国报仇。相隔九世还可以报仇吗?即使相隔百世也可以。’” 〔五〕元本也误作“卿”,下文同,据《范书》《东观纪》改正。〔六〕《范书》在“期”字下面有“克”字。〔七〕《御览》卷四百九十六引《东观汉纪》把“正”作“兵”;这里也应当作“兵”,是字形相近而误,下文同。〔八〕惠栋说:“考察《春秋》的义理,报仇时以战死或失败为光荣,所以乡佐佩服他的义气。这一点见于何氏《公羊传》。” 〔九〕《范书》作“用舆抬回去调养他”。《说文》说:“箯,是竹制的舆。”《公羊传·文公十五年》说:“齐人送回公孙敖的尸体,抬着竹舆来了。”注说:“笋,就是竹箯,又称便舆。”《史记·陈余传》说:“皇上派泄公持符节去问他,便抬着箯舆上前。”《集解》引韦昭说:“舆就是如今的舆床,由人抬着行走。”《索隐》引服虔说:“是编织的竹木器具,就像现在的畚箕,可以用来清除粪便。”《御览》卷四百八十一引《东观汉纪》作“与归养之”,错误。谨按:《孝经》说:“人的身体、毛发和皮肤,都是承受父母所给予的,不敢毁伤,这是孝的开始。〔一〕”乐正子春下堂时伤了脚,三个月〔二〕不出门;伤势痊愈后,脸上仍有忧色。他在行为上没有可挑剔的地方,在言语上没有可挑剔的地方〔三〕,修养自身、谨慎行事,是害怕辱没祖先。可是伯况披散头发,竟然还能完成学业;乡佐即使说他凶暴,又凭什么来侵犯自己呢?如今周党被侮辱,一定是自己有招致侮辱的原因。祸患是自己招来的,怎么能责怪别人?亲人不可被侮辱,但亲人受辱,对我本人有什么损伤?凡是报仇的人,说的是替父兄报仇〔四〕,难道是因为一时的愤怒,就放纵自己的狂怒吗〔五〕?他既然远离了《春秋》的义理,几乎使祖先再也得不到祭祀;既不孝,又不明智,这两种过错全都有了。把义勇归给他,这种义勇究竟在哪里呢〔七〕?〔一〕这是《孝经·开宗明义章》的文字。〔二〕《礼记·祭义》《大戴礼记·曾子大孝篇》《吕氏春秋·孝行篇》的“三月”都作“数月”;《吕览》旧校说:“一作‘三月’。”与这里相同。〔三〕这是《孝经·卿大夫章》的文字。《三国志·魏书·邴原传》引《原别传》说:“邴原也因为志向高远、品行清白,涵养心志而淡泊,言语没有可挑剔之处,行为没有可挑剔之处,所以杰出而伟大的人士都归向他。”(又见《册府元龟》卷五百九十八。)《论衡·自纪篇》说:“言语没有可挑剔之处,文章没有可挑剔之处。”考察《尚书·吕刑》说:“谨慎戒惧,不要有败坏自身的言语。”王引之《述闻》说:“‘择’应读作‘斁’,《洪范》说:‘常伦因此败坏。’郑玄注把‘斁’解释为败坏(《史记·宋世家》集解)。《说文》说:‘●,败坏。’并引《商书》说:‘常伦因此●坏。’‘斁’、‘●’、‘释’古音相同。” 〔四〕《公羊传·定公四年》说:“父亲没有罪而被诛杀,儿子报仇,是可以的;父亲有罪而被诛杀,儿子报仇,就是接连杀戮的做法;报仇不应当消除祸害。” 〔五〕《论语·子路》说:“因为一时的愤怒,忘记自身安危,甚至连累自己的亲人,不是糊涂吗?”考察下文的“不智”,就是承接《论语》的“惑”字而言。《荀子·荣辱》说:“争斗的人会忘记自身,只为片刻的愤怒而行动,因而丧失终身的身体;然而还要这样做,这就是忘记自身。” 〔六〕原文“令”作“今”,据《拾补》校改。〔七〕《御览》卷四百四十一引《杜预女记》说:“申屠蟠给外黄令梁配写信说:‘从前太原周党感于《春秋》的义理,辞别老师去报仇,当时议论的人还推重他的节操。’”又见《后汉纪》卷二十五。汝南人陈茂,字君因〔一〕,任荆州刺史〔二〕。当时南阳太守灌恂,原本以清廉能干闻名。陈茂不进入宛城〔三〕,把车赶到城东,向朋友卫修的母亲行拜礼,然后到达州府〔四〕。灌恂〔五〕此前曾是陈茂的门客,任职苍梧回来后,到了卫修家〔六〕,见到卫修的母亲和妻子,听说卫修因案件被捕入狱,按罪应当处死,于是到府门前,递交辞章请求恩赦,和同伴一起免冠露头〔七〕,进入别屋〔八〕。他的仪容举止严肃恭谨,须眉相貌非常伟岸。太守大为惊异,不觉亲自起身,立即赐给他头巾并延请入内,非常赞赏敬重他,随即因此释放卫修。南阳士大夫说灌恂有能力救出卫修〔九〕。陈茂弹劾灌恂,持正不屈;卫修最终还是被判处极刑,灌恂也因其他事情离职。南阳人憎恨陈茂杀害卫修,替此事编了话说:“卫修有事,陈茂治理他;卫修无事,陈茂杀害他。” 〔一〕《谢承后汉书》说:“汝南人陈茂,曾任交趾别驾。过去的刺史巡视辖部时,都不渡过涨海。刺史周敞想要到珠崖、儋耳去,陈茂劝谏说:‘不应当冒险前往。’周敞不听,渡海时遇到风,船将要倾覆。陈茂拔剑呵斥水神,风立刻停息,这才得以渡过。”(《书钞》卷七十三、《类聚》卷八、《白帖》卷六、《御览》卷六十、《文选·芜城赋》注、《游赤石进帆海诗》注均有引文。)应当就是这个人。
〔二〕 御览二五五引黄泰交广记: “秦兼天下,改州牧为刺史,朱明之时,则出巡行封部,玄英之月,则还诣天府表奏。刺史,言其刺举不法,史者,使也。”〔三〕 宛城,南阳郡治。〔四〕 拾补曰:“此下叙次舛错,甚不明白,今欲稍加改易,未必尽如原文,但略使情事分明而已。此数语先叙茂之本意如此,然后到州也。”〔五〕 拾补校“恂”作“修”。〔六〕 “到”上,拾补校补“茂” 字。又曰:“此方正叙,故知上是先探茂之本意,不然,复矣。”〔七〕 愆礼篇:“丧者、讼者,露首草舍。”凡谢罪皆免冠谢,故称露首。汉书黄霸传: “尚书令受丞相对,霸免冠谢罪。”霍光传:“入免冠顿首谢。”朱云传:“左将军辛庆忌免冠解印绶,叩头殿下。”〔八〕 御览五二六引汝南先贤传: “薛苞归先人冢侧坊中。”文选景福殿赋注:“坊,别屋也。”〔九〕 拾补校“恂”作“茂”。〔一0〕拾补校“恶”作“茂”。〔一一〕拾补校“治”作“活”,云:“与‘杀’协。”谨按:春秋:“王人之微,处于诸侯之上。〔一〕”坐则专席,止则专馆,朱轩驾驷,威烈赫奕〔二〕。就恂素为官速谤〔三〕,当便入传〔四〕,引见诘问,纠其赃状,以时列闻〔五〕。文王日昃不暇食〔六〕,周公坐而俟旦〔七〕,且非为己私,皆公也。何有忘百姓涂炭之急〔八〕,便迺光昭旧交之问乎〔九〕?鲍宣州牧,行部〔 一0〕多宿下亭〔一一〕,司直举劾〔一二〕,以为轻威损〔一三〕命,坐之刑黜〔一四〕。今茂泯弃天常〔一五〕,进止由己。孰使毁之?小人誉之,自我为之,古人病诸,以为大讥〔一六〕。茂与修善,由〔一七〕鸱鸮之爱其子,适所以害之者〔一八〕。〔一〕 公羊传僖公八年:“春王正月,公会王人、齐侯、宋公、卫侯、许男、曹伯、陈世子钦、郑世子华,盟于洮。王人者何?微者也。曷为序乎诸侯之上?先王命也。”谷梁传曰:“王人之先诸侯,何也?贵王命也。朝服虽敝,必加于上;弁冕虽旧,必加于首;周室虽衰,必先诸侯。”周礼内司服职注: “春秋之义,王人虽微者,犹序乎诸侯之上,所以尊尊也。”汉书翟方进传:“春秋之义,王人微者,序乎诸侯之上,尊王命也。”贞观政要纳谏篇附直谏篇:“传称王人虽微,列于诸侯之上,诸侯用之为公即是公,用之为卿即是卿,若不为公卿,即下士于诸侯也。”〔二〕 此当是汉师春秋遗说。〔三〕 左传庄公二十二年:“敢辱高位,以速官谤。”〔四〕 后汉书光武纪上注:“传舍,客馆也。
译〔二〕《御览》卷二百五十五引《黄泰交广记》说:“秦统一天下后,把州牧改为刺史。朱明之时,刺史出巡,巡视封疆;玄英之月,则返回天府上表奏事。刺史,是说刺举不法;‘史’,就是使者。” 〔三〕宛城,是南阳郡的郡治。〔四〕《拾补》说:“这里以下叙述次序错乱,十分不明白。现在想稍微加以改动,未必完全符合原文,只是大略使事情明白罢了。这几句话先叙述陈茂原本的用意如此,然后才说他到达州府。” 〔五〕《拾补》校“恂”为“修”。〔六〕“到”字上面,《拾补》校补“茂”字。又说:“这里才是正面叙述,因此可知上文是先探明陈茂的本意;否则就是重复了。” 〔七〕《愆礼篇》说:“服丧的人、打官司的人,都免冠露头,住在草舍中。”凡是谢罪都要脱帽谢罪,所以称为露首。《汉书·黄霸传》说:“尚书令接受丞相的答复,黄霸免冠谢罪。”《霍光传》说:“入内后免冠叩头谢罪。”《朱云传》说:“左将军辛庆忌免冠,解下印绶,在殿下叩头。” 〔八〕《御览》卷五百二十六引《汝南先贤传》说:“薛苞回到先人的坟墓旁边的别屋中。”《文选·景福殿赋》注说:“坊,是别屋。” 〔九〕《拾补》校“恂”为“茂”。〔一〇〕《拾补》校“恶”为“茂”。〔一一〕《拾补》校“治”为“活”,并说:“这样与‘杀’字押韵。” 谨按:《春秋》说:“王的使者即使地位微贱,也处在诸侯之上。〔一〕”坐下时有专席,停留时有专门的馆舍,乘坐朱色车厢、四匹马驾的车,威势显赫〔二〕。灌恂一向因为做官而迅速招来毁谤〔三〕,就应当立即进入传舍〔四〕,召见他加以诘问,查究他的赃状,及时分条上报〔五〕。周文王从早晨到太阳偏西都没有空闲吃饭〔六〕,周公坐着等待天明〔七〕;况且他们都不是为自己的私事,全是为了公事。怎么能忘记百姓陷于水深火热的急难〔八〕,就趁机彰显旧日交情的询问呢〔九〕?鲍宣任州牧时,巡视辖部〔一〇〕,常常住在下亭〔一一〕;司直检举弹劾他〔一二〕,认为这会轻视威严、损害使命〔一三〕,于是按罪处以刑罚并罢黜〔一四〕。如今陈茂泯灭、抛弃上天规定的常道〔一五〕,进退行止都由自己决定。是谁使他遭到毁谤的?小人称誉他,是他自己造成的;古人以此为忧,认为这是极大的讥刺〔一六〕。陈茂与卫修交好,就像鸱鸮爱护自己的幼鸟,恰恰成为伤害他的原因〔一八〕。〔一〕《公羊传·僖公八年》说:“春季,周王正月,鲁僖公会见王的使者、齐侯、宋公、卫侯、许男、曹伯、陈国世子钦、郑国世子华,在洮地结盟。王的使者是什么人?是地位微贱的人。为什么把他排列在诸侯之上?因为这是先王的命令。”《谷梁传》说:“王的使者排在诸侯前面,为什么?是为了尊重王命。朝服即使破旧,也必须加在上面;礼帽即使陈旧,也必须戴在头上;周王室即使衰微,也必须排在诸侯之前。”《周礼·内司服》职注说:“《春秋》的义理是,王的使者即使是地位微贱的人,仍然排列在诸侯之上,这是为了尊重尊贵者。”《汉书·翟方进传》说:“《春秋》的义理是,王的使者即使地位微贱,也排在诸侯之上,这是尊重王命。”《贞观政要·纳谏篇》附《直谏篇》说:“传记称王的使者虽然地位微贱,却列在诸侯之上。诸侯任用他为公,他就是公;任用他为卿,他就是卿;如果不任用他为公卿,也应当把他作为士来对待。” 〔二〕这应当是汉代经师传下来的《春秋》遗说。〔三〕《左传·庄公二十二年》说:“怎敢辱没高位,从而招致官场的毁谤。” 〔四〕《后汉书·光武帝纪上》注说:“传舍,就是供客人住宿的馆舍。”
传音知恋反。”〔五〕 列读如六朝人弹事列称之列。文选报任少卿书:“终不能自列。”李善注:“说文:‘列,分解也。’”则自我辩解亦谓之列。〔六〕 尚书无逸:“文王自朝至于日中昃,不遑暇食。”国语楚语左史倚相引周书曰:“ 文王至于日中昃,不遑暇食。”史记周本纪:“文王日中不暇食以待士。”汉书董仲舒传:“周文王至于日昃不暇食。”〔七〕 孟子离娄下:“周公思兼三王以施四事,其有不合者,仰而思之,夜以继日,幸而得之,坐以待旦。”〔八〕 尚书仲虺之诰:“民坠涂炭。”孔传:“民之危险,若陷泥坠火。”〔九〕 “问”,元大德本误作“门 ”,宋本及余本俱作“问”。左传隐公三年:“光昭先君之令德。”〔一0〕汉书朱博传:“为刺史行部。”师古曰:“行音下更反。”续汉书百官志五:“诸州常以八月巡行所部郡国,录囚徒,考殿最。”〔一一〕下条亦有下亭,亭之制详佚文,下亭犹言下县下邑,盖以别于京师、郡、县治之都亭也。〔一二〕续汉书百官志一:“司徒公一人,本注:‘世祖即位,以武帝故事置司直,居丞相府,助督录诸州,建武十八年省也。’”刘昭注:“献帝起居注曰:‘建安八年十二月,复置司直,不属司徒,掌督中都官,不领诸州。九年十二月,诏司直比司隶校尉,坐同席,在上,假传,置从事三人,书佐四人。’”后汉书献纪:“建安八年,初置司直官,督中都官。”李贤注:“司直秩比二千石,武帝元狩五年置,掌佐丞相,举不法也。建武十一年省,今复置之。”惠栋补注曰:“汉名臣奏张禹奏曰:‘案今丞相奏事,司直持案,长史持簿。’栋案其时司直,掌督中都官,不属司徒也。”〔一三〕“损”,胡本误“捐”。〔一四〕汉书鲍宣传:“宣字子都,渤海高城人也。哀帝初,大司空何武除宣为西曹掾,甚敬重焉,荐宣为谏大夫,迁豫州牧,岁余,丞相司直郭钦奏宣:‘举错烦苛,代二千石署吏听讼,所察过诏条,行部乘传去法驾,驾一马,舍宿乡亭,为众所非。’宣坐免归家。”周寿昌汉书注补正曰:“景纪:‘中六年五月,特诏车驾衣服宜称,不如法令者,上丞相、御史请之。’张敞传:‘敞无威仪,时罢朝会,使御吏驱,自以便面拊马。终以此不得大位。’宣领豫州牧,位甚尊而行部简略,故郭钦以违制劾奏。后汉书谢夷吾传:‘为钜鹿太守,以行春乘柴车,从两吏,冀州刺史上其仪序失中,有损国令,左转下邳令。’盖其制至后汉犹然也。”〔一五〕左传哀公六年:“夏书曰: ‘惟彼陶唐,帅彼天常。’”杜注:“言尧循天之常道。”〔一六〕淮南子说山篇:“小人之誉人,反以为损。”注引谚曰:“ 问谁毁之,小人誉之。”应氏此文,正与高合,拾补未能详考,遂云“文有讹误”,失之专辄。〔一七〕“由”,通“犹”。〔一八〕吕氏春秋分职篇:“譬白公之啬,若枭之爱其子也。”注:“枭爱其子,子长而食其母也。”(淮南道应篇同)意林引桓谭新论:“枭生子,长食其母,乃能飞。”诗邶风旄丘:“流离之子。”陆玑疏云:“流离,枭也,自关而西,谓枭为流离。其子适长大,还食其母。故张奂云‘鹠鷅食母’,许慎云‘枭,不孝鸟’是也。”刘子新论贪爱章:“炎洲有鸟,其名曰枭,妪伏其子,百日而长,羽翼既成,食母而飞。”禽经:“枭鸱害母。”注云:“枭在巢,母哺之,羽翼成,啄母自翔去也。”文选檄吴将校部曲文注:“韩诗曰:‘鸱鸮,既取我子,无毁我室。’鸱鸮,鸋鴃,鸟名也。鸱鸮所以爱养其子者,适以病之。爱养其子者,谓坚固其窠巢。病之者,谓不知托于大树茂枝,反敷之苇●,风至●折巢覆,有子则死、有卵则破,是其病也。”今案:荀子劝学篇载此事作蒙鸠,大戴礼记劝学篇作●鸠,说苑善说篇作鹪鹩,类聚九二引诗义疏云:“鸱鸮似黄雀而小,喙刺如锥,取茅为窠,以麻紩之,悬着树枝。幽州谓之鹞鴃,或曰巧妇,或曰女匠,关西谓之篾雀。诗曰:‘肇允彼桃虫。’今鹪鹩是也。”陈乔枞三家诗遗说考引应氏此文云:“鲁家说鸱鸮与韩同。”
译“传”字读音反切为知恋反。〔五〕“列”字读音和六朝人所说弹劾事情、分条陈述的“列”相同。《文选·报任少卿书》说:“终究不能为自己申辩。”李善注说:“《说文》:‘列,是分条解释。’”因此,自己申辩也叫作“列”。〔六〕《尚书·无逸》说:“周文王从早晨直到太阳偏西,没有空闲吃饭。”《国语·楚语》左史倚相引《周书》说:“周文王到了太阳偏西的时候,也没有空闲吃饭。”《史记·周本纪》说:“周文王白天直到中午也顾不上吃饭,用来等待贤士。”《汉书·董仲舒传》说:“周文王直到太阳偏西也没有空闲吃饭。” 〔七〕《孟子·离娄下》说:“周公想兼取夏禹、商汤、周文王三王的治道来施行四项政事,如果有不合适的地方,就抬头思考,夜以继日;幸而想通了,就坐着等待天明。” 〔八〕《尚书·仲虺之诰》说:“百姓坠入泥涂和炭火之中。”孔安国传说:“百姓处境危险,就像陷入泥中、坠入火里一样。” 〔九〕“问”字,元大德本误作“门”,宋本和其他各本都作“问”。《左传·隐公三年》说:“光大彰明先君的美德。” 〔一〇〕《汉书·朱博传》说:“担任刺史,巡行所属地区。”颜师古说:“‘行’音同‘下更反’的‘行’。”《续汉书·百官志五》说:“各州通常在八月巡行所属的郡国,登记囚徒,考核政绩优劣。” 〔一一〕下文也有“下亭”一词。亭的制度详见佚文。“下亭”犹如说下县、下邑,大概是用来区别于京师以及郡、县治所的都亭。〔一二〕《续汉书·百官志一》说:“司徒公一人。本注说:‘世祖即位后,依照武帝时的旧例设置司直,居于丞相府,协助督察、记录各州事务;建武十八年裁撤。’”刘昭注说:“《献帝起居注》说:‘建安八年十二月,重新设置司直,不隶属于司徒,掌管督察中都官,不统领各州。建安九年十二月,下诏规定司直的秩禄比照司隶校尉,入座时与司隶校尉同席而位居上首;允许传达诏令,设置从事三人、书佐四人。’”《后汉书·献帝纪》说:“建安八年,开始设置司直官,督察中都官。”李贤注说:“司直的秩禄比二千石,武帝元狩五年设置,掌管辅佐丞相、举发违法之事。建武十一年裁撤,如今重新设置。”惠栋补注说:“《汉名臣奏》载张禹奏言:‘考察现今丞相处理政事时,司直持掌案卷,长史持掌簿籍。’惠栋考察认为,当时的司直掌管督察中都官,并不隶属于司徒。” 〔一三〕“损”字,胡本误作“捐”。〔一四〕《汉书·鲍宣传》说:“鲍宣字子都,是渤海高城人。哀帝初年,大司空何武任命鲍宣为西曹掾,非常敬重他,推荐鲍宣为谏大夫,后升任豫州牧。一年多以后,丞相司直郭钦弹劾鲍宣说:‘他的举措烦琐苛细,代替二千石官署的官吏审理诉讼;所察办的事项超出了诏令规定;巡行所属地区时乘坐驿传车,却不用法驾,只驾一匹马,住宿在乡亭,因此受到众人非议。’鲍宣因此被免官,回到家中。”周寿昌《汉书注补正》说:“《景纪》记载:‘中六年五月,特地下诏说,车驾和服饰应当合乎规定;不合乎法令的,交给丞相、御史处理。’《张敞传》说:‘张敞没有威仪,有时退朝后,让御吏驱车,自己拿着便面拍打马匹。因此终身不能得到高位。’鲍宣任豫州牧,地位很高,但巡行所属地区时仪制简略,所以郭钦以违反制度弹劾他。《后汉书·谢夷吾传》说:‘谢夷吾任钜鹿太守时,春行乘坐柴车,跟随两名属吏;冀州刺史上奏说他的仪制失当,有损国令,于是降任下邳令。’看来这种制度直到后汉仍然如此。” 〔一五〕《左传·哀公六年》说:“《夏书》说:‘只有那陶唐氏,遵循那上天的常道。’”杜预注说:“这是说尧遵循上天的常道。” 〔一六〕《淮南子·说山篇》说:“小人赞誉别人,反而把这当作损害。”注中引用谚语说:“问是谁毁谤他?是小人赞誉他。”应劭这篇文章与高诱的说法正相合,《拾补》没有详细考察,便说“文字有讹误”,这是专断妄改的失误。〔一七〕“由”通“犹”。〔一八〕《吕氏春秋·分职篇》说:“譬如白公的吝啬,就像枭爱护自己的孩子一样。”注说:“枭爱护自己的孩子,孩子长大后却吃掉它的母亲。”(《淮南子·道应篇》也有相同记载。)《意林》引用桓谭《新论》说:“枭生下孩子,孩子长大后吃掉母亲,才会飞。”《诗经·邶风·旄丘》说:“流离这种鸟。”陆玑疏说:“流离就是枭。函谷关以西称枭为流离。它的孩子刚长大,就回头吃掉母亲。所以张奂说‘鹠鷅吃母’,许慎说‘枭是不孝的鸟’,就是这个意思。”《刘子新论·贪爱章》说:“炎洲有一种鸟,名字叫枭。它孵抱自己的孩子,经过一百天孩子长大,羽翼已经形成,便吃掉母亲后飞走。”《禽经》说:“枭鸱伤害母亲。”注说:“枭在巢中时,母鸟喂养它;羽翼长成后,它啄伤母鸟,自己飞走。”《文选·檄吴将校部曲文》注说:“《韩诗》说:‘鸱鸮,已经取走我的孩子,不要毁坏我的巢室。’鸱鸮是鸋鴃,是一种鸟名。鸱鸮爱护、养育孩子,恰恰反而害了它。所谓爱护、养育孩子,是指把巢筑得坚固;所谓害了它,是指不知道把巢托置在大树茂密的枝条上,反而把它铺在苇●上;风一来,●就折断,巢也倾覆,有孩子就会死,有鸟卵就会破,这就是它受到的危害。” 现在考察:《荀子·劝学篇》记载这件事作“蒙鸠”,《大戴礼记·劝学篇》作“●鸠”,《说苑·善说篇》作“鹪鹩”。《艺文类聚》卷九十二引《诗义疏》说:“鸱鸮像黄雀而小,嘴尖利如锥,取茅草筑巢,用麻线缝缀,悬挂在树枝上。幽州称它为鹞鴃,有的称为巧妇,有的称为女匠,关西称为篾雀。《诗经》说:‘开始确实是那桃虫。’如今的鹪鹩就是它。”陈乔枞《三家诗遗说考》引用应劭这篇文章说:“鲁诗学派关于鸱鸮的说法与韩诗相同。”
度辽将军〔一〕安定皇甫规威明〔二〕,连在大位,欲退避弟,〔三〕数上病,不见听,会友人上郡太守王旻〔四〕物故〔五〕,规素缟到下亭迎丧〔六〕,发服送之〔七〕,因令客密告并州刺史胡芳〔八〕,言规擅远军营,赴私违公,当及举奏〔九〕。答曰:“威明欲得避弟,故作激发〔一0〕,我为朝廷惜其功用,何能为此私家计耶?〔一一〕”规后为中郎将,督并、凉、益三州,时有党事,惧见及,因先自上言〔一二〕:“臣前荐故太常〔一三〕张涣〔一四〕,才任将帅〔一五〕,是附党也。又臣论输左校〔一六〕,时太学生张凤等上书讼臣,是为党人所附也〔一七〕。昔有畏舟之危,而自投水者,盖忧难与处乐其亟决。〔一八〕”〔一〕 汉书昭纪注引应劭曰:“当度辽水往击之,故以度辽为官号。”后汉书安纪注引汉官仪:“度辽将军屯五原曼柏县。”〔二〕 范书规本传云:“安定朝那人。”汉书地理志下“安定朝那”注引应劭曰:“史记故戎那邑也。”惠栋曰:“孙勉云:‘汉初有皇父鸾者,自鲁徙居武陵,改父为甫,后汉安定太守隽始居安定朝那,为西州着姓,又徙居京兆。’”〔三〕 拾补云:“范书讹‘第’,注亦谬解,依此书作‘弟’为是。”钱大昕曰:“避弟,谓己避位,而弟得辟召也。”器案:作“弟”是,范书鲁恭传:“恭怜(其弟)丕小,欲先就其名,讬疾不仕,郡数以礼请,谢不肯应。”则避弟欲就其名者,东汉尚有鲁恭,非止有一皇甫规也。西汉有韦玄成让爵辟兄,事亦相类。〔四〕 后汉书灵纪:“熹平六年十二月,永安太仆王旻下狱死。”或即此人。〔五〕 汉书苏武传注,师古曰:“ 物故,谓死也,言其同于鬼物而故也。一说,不欲斥言,但言其所服用之物,皆已故耳。”器案:物借歾字,说文:“歾,终也。”师古所载二说,都属望文生训。〔六〕 范书作“规缟素越界到下亭迎之”。〔七〕 范书无此句。〔八〕 通鉴胡注云:“度辽将军屯西河界,并州刺史所部也。”案上引汉官仪,谓度辽将军屯五原曼柏,胡三省谓屯西河界,盖以五原、西河二郡,俱属并州,胡氏因而致误,并亦未详其所在,仅就地望为言也。〔九〕 “及”,范书作“急”,急亦从及得声。〔一0〕范书作“威明欲避第仕涂,故激发我耳”。〔一一〕范书作“吾当为朝廷爱才,何能由此子计邪”。〔一二〕范书作“及党事大起,天下名贤,多见染逮,规虽为名将,素誉不高,自以西州豪杰,耻不得豫,乃先自上言云云”御览六三0引续汉书同。〔一三〕后汉书光武纪上:“光武为太常偏将军。”注:“前书曰:‘奉常,秦官,景帝更名太常。’应劭汉官仪曰:‘欲令国家盛大,社稷常存,故称太常。’”〔一四〕“焕”,范书、续汉书俱作 “奂”,当据改。拾补曰:“范书作‘故大司农张奂(器按续汉书同),奂由大司农转太常,规荐以自代之时,奂为中郎将。”〔一五〕范书、续汉书俱无此句。按规本传云:“征拜度辽将军,至营数月,上书荐中郎将张奂以自代,曰:‘臣闻人无常俗,而政有治乱,兵无强弱,而将有能否。伏见中郎将张奂才略兼优,宜正元帅,以从众望;若犹谓愚臣宜充军事者,愿乞冗官,以为奂副。’朝廷从之。”通鉴注:“元帅,谓度辽将军也。”〔一六〕范书“臣”下有“昔”字。李贤注引汉官仪:“左校,属将作大匠也。”〔一七〕规本传:“以余寇不绝,坐系廷尉,论输左校。诸公及太学生张凤等三百余人,诣阙讼之。”案后汉书李膺传:“时侍御史景毅,其子为膺门徒,不及于谴;毅慨然曰:‘本谓膺贤,遣子师之;岂可漏夺名籍,苟安而已?”遂自表以免。时人义之。”此亦当时附党之事,自是一时风尚。〔一八〕“昔有”以下,范书作“臣宜坐之”。札移曰:“‘与处’,应氏谨案述此语作‘ 于处’,于义较长。此皇甫规自言身负大罪,忧难安处,冀朝廷亟决,心以为乐;故应氏断之云‘杀决可也’ ,即承规自请之辞而言。(卢氏谓规罪不至此●仲远,言之太易,未喻其恉。又案淮南子泛论训云:‘楚人有乘船而遇大风者,波至而恐,自投于水。’皇甫规盖本于彼。)”
译度辽将军〔一〕安定人皇甫规,字威明〔二〕,接连身居高位,想要退让职位给弟弟〔三〕,多次上书称病,却没有得到允许。正好他的朋友、上郡太守王旻〔四〕去世〔五〕,皇甫规穿着丧服到下亭迎接灵柩〔六〕,脱下官服为他送葬〔七〕,于是让门客暗中告诉并州刺史胡芳〔八〕,说皇甫规擅自远离军营,因私废公,应当趁机上奏弹劾他〔九〕。胡芳回答说:“威明想要把职位让给弟弟,所以故意这样激发事端〔一〇〕。我替朝廷珍惜他的功用,怎么能替这种私人家事打算呢?〔一一〕”后来皇甫规任中郎将,督领并州、凉州、益州三州。当时发生党人之事,他害怕被牵连,于是先行上书说〔一二〕:“我先前推荐故太常〔一三〕张涣〔一四〕,认为他才干足以任将帅〔一五〕,这就是依附党人的事。又因我被论罪发往左校〔一六〕,当时太学生张凤等人上书为我申诉,这就是被党人所依附〔一七〕。从前有人害怕乘船的危险,却自己跳入水中,大概是忧虑祸难无法承受,反而乐于赶快决断〔一八〕。” 〔一〕《汉书·昭帝纪》注引应劭说:“应当渡过辽水前去攻击敌人,所以把‘度辽’作为官号。”《后汉书·安帝纪》注引《汉官仪》说:“度辽将军屯驻在五原曼柏县。” 〔二〕范晔《后汉书·皇甫规传》说:“他是安定朝那人。”《汉书·地理志下》“安定朝那”条注引应劭说:“这是史书记载的旧戎那邑。”惠栋说:“孙勉说:‘汉初有个皇父鸾,从鲁迁居武陵,把“父”改作“甫”;后汉安定太守隽最初居住在安定朝那,成为西州的著姓,后来又迁居京兆。’” 〔三〕《拾补》说:“范晔《后汉书》误作‘第’,注释也错误;依本书作‘弟’是正确的。”钱大昕说:“‘避弟’,是说自己让出职位,使弟弟得到征召任用。”王先谦按语说:作“弟”是正确的。《后汉书·鲁恭传》说:“鲁恭怜悯弟弟丕年幼,想先成就他的名声,于是托病不做官;郡中多次依礼征请,他推辞而不肯应召。”那么让位给弟弟、想成就弟弟名声的,东汉还有鲁恭,并非只有皇甫规一人。西汉有韦玄成让爵位、征辟兄长的事,情形也相类似。〔四〕《后汉书·灵帝纪》说:“熹平六年十二月,永安太仆王旻下狱而死。”或许就是这个人。〔五〕《汉书·苏武传》注中,颜师古说:“‘物故’就是死亡,说的是与鬼物相同而成为故去之人。另一种说法是,不愿直说死亡,只说他所使用的物品都已经成为旧物。”我考察认为:“物”是假借“歾”字。《说文解字》说:“歾,就是终结。”颜师古记载的两种说法,都是望文生义。〔六〕范晔《后汉书》作:“皇甫规穿着白色丧服,越过边界到下亭迎接他。” 〔七〕范晔《后汉书》没有这一句。〔八〕《资治通鉴》胡三省注说:“度辽将军屯驻在西河边界,那里属于并州刺史所统辖的地区。”考察上文所引《汉官仪》,说度辽将军屯驻在五原曼柏;胡三省说屯驻在西河边界,大概是因为五原、西河二郡都属于并州,胡氏因此产生了错误,而且也没有详细说明其所在,只是按照地理位置来推说。” 〔九〕“及”字,范晔《后汉书》作“急”;“急”也从“及”得声。〔一〇〕范晔《后汉书》作:“威明想要避让职位、离开仕途,所以故意激发我罢了。” 〔一一〕范晔《后汉书》作:“我应当替朝廷爱惜人才,怎么能由这个小子来打算呢?” 〔一二〕范晔《后汉书》作:“等到党人之事大规模兴起,天下的名士大多被牵连逮捕。皇甫规虽然是名将,平素声誉却不高,自认为是西州豪杰,以不能参与其事为耻,于是先行上书说如下。”《太平御览》卷六百三十引《续汉书》也相同。〔一三〕《后汉书·光武帝纪上》说:“光武任太常偏将军。”注说:“《前书》说:‘奉常是秦代官名,景帝时改名为太常。’应劭《汉官仪》说:‘希望使国家盛大、社稷长存,所以称为太常。’” 〔一四〕“焕”字,范晔《后汉书》和《续汉书》都作“奂”,应当据此改正。《拾补》说:“范晔《后汉书》作‘故大司农张奂’(我按:《续汉书》也作‘奂’)。张奂由大司农转任太常时,皇甫规推荐他来替代自己;那时张奂任中郎将。” 〔一五〕范晔《后汉书》和《续汉书》都没有这一句。考察皇甫规本传说:“征召任命为度辽将军,到了军营数月后,上书推荐中郎将张奂来替代自己,说:‘我听说人的习俗没有恒定不变的,而政治有治有乱;军队没有绝对的强弱,而将领有能干和无能之分。我私下看到中郎将张奂才干谋略兼优,应该让他担任元帅,以顺应众望;如果仍认为愚臣适合充任军事职务,希望请求任用我为闲散官职,作为张奂的副手。’朝廷采纳了他的意见。”《资治通鉴》注说:“元帅,指度辽将军。” 〔一六〕范晔《后汉书》在“臣”字下有“昔”字。李贤注引《汉官仪》说:“左校隶属于将作大匠。” 〔一七〕皇甫规本传说:“因为残余的敌寇不断,我获罪被系于廷尉,判处输送到左校服役。诸公以及太学生张凤等三百多人,到宫阙前为我申诉。”考察《后汉书·李膺传》说:“当时侍御史景毅的儿子是李膺的门徒,没有被牵连责罚;景毅感慨地说:‘我本来认为李膺贤能,所以送儿子拜他为师;怎么可以漏掉、夺去名籍,只求苟且自安呢?’于是亲自上表请求免职。当时人们认为他有义气。”这也是当时依附党人的事情,本来就是一时的风尚。〔一八〕“从前有人”以下,范晔《后汉书》作“臣应当因此获罪”。札移说:“‘与处’二字,应劭谨慎考察此语时作‘于处’,从义理上说较为周全。这是皇甫规自己说身负大罪,忧虑祸难而无法安处,希望朝廷赶快决断,心中反以此为乐;所以应劭断言‘杀掉处决也可以’,就是承接皇甫规自请获罪的话来说。(卢氏认为皇甫规的罪行不至于此,●仲远,说得过于轻易,未能理解其中的旨意。又考察《淮南子·泛论训》说:‘楚国有人乘船遇到大风,波涛涌来而害怕,便自己跳入水中。’皇甫规大概是取法于此。)
谨按:诗云:“淑人君子,其仪不忒;其仪不忒,正是四国。”〔一〕传曰:“一心可以事百君,百心不可事一君。〔二〕”论语:“夫子温良恭俭让以得之。〔三〕”立朝忘家,即戎忘身〔四〕。身且忘之,况于弟乎?方殊俗越溢,大为边害,朝廷比辟公〔五〕旰食。规义在出身,折冲弭难;而诛伐已定,当见镇慰。何有挟功,苟念去位?弟实隽德,不患无位〔六〕。而〔七〕徒阘茸,何所堪施?彊推毂之〔八〕,乱仪干度。孝武皇帝为骠骑将军〔九〕霍去病治第舍〔一0〕,敕令视之,曰:“匈奴不灭,何以家为!”去病外戚末属,一切〔一一〕武夫,尚能抗节洪毅;而规世家纯儒〔一二〕,何独负哉〔一三〕?又以党事先自劳炫。如有白验,其于及己〔一四〕;而形兆求不可得,唯是从〔一五〕,何惮于病〔一六〕?曰“畏舟之危,自投于水,忧难于处乐其亟决”,主幸必不坐。太〔一七〕誓有云:“民之所欲,天必从之。”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逭。〔一八〕人之所忌,炎〔一九〕自取之〔二0〕。盖〔二一〕、严、〔二二〕杨恽,勋着王室,言事过差,皆伏大辟,以隆主威,抑骄侵也〔二三〕。规顾弟,私也;离局〔二四〕,奸也;诱巧,诈也;畏舟,慢也:四罪是矣,杀决可也〔二五〕。〔一〕 曹风鸤鸠文。〔二〕 晏子春秋内篇问下:“晏子曰:‘一心可以事百君,百心不可以事一君。’”(器案“百心”原作“三心”,涉上“三君之心”而误,兹据孔丛子诘墨篇及意林、类聚二0引校改。)说苑反质篇:“一心可以事百君,百心不可以事一君。”(又见列女传母仪魏芒慈母传。又说苑谈丛篇亦有此文。)〔三〕 学而篇文。〔四〕 文选西征赋注引六韬:“为将者受命忘家,当敌忘身。”尉缭子武议篇:“将受命之日忘其家,张军宿野忘其亲,援枹而鼓忘其身。”史记司马穣苴传:“将受命之日则忘其家,临军约束则忘其亲,援枹鼓之急则忘其身。”孔丛子问军礼篇:“古者,大将受命而出,则忘其家,即戎陈师,则忘其身。”说苑指武篇:“受命而出忘其国,即戎忘其家,闻枹鼓之声,唯恐不胜,忘其身,故必死。”后汉书高彪传:“古之君子,即戎忘身。”刘子新论兵术篇:“临军之日,则忘其亲,援枹之时,则忘其身。”〔五〕 拾补曰:“‘比辟公’三字疑衍。”〔六〕 论语里仁篇:“不患无位,患所以立。”〔七〕 “而”,拾补曰:“‘如’ 同。”〔八〕 史记魏其武安侯列传:“推毂赵绾为御史大夫。”索隐:“ 按推毂,谓自卑下之,如为之推车毂也。”又郑当时传:“其推毂士及官属丞史。”正义曰:“推毂,谓荐举人如车毂转运无穷也。”汉书窦婴田蚡传注:“推毂,谓升荐之,若转车毂之为。”〔九〕 御览二三八引应劭汉官仪: “汉兴,置骠骑将军,位次丞相。”〔一0〕大德本、朱藏元本、仿元本、两京本、胡本“第”误“弟”,宋本及余本作“第” ,与史记卫将军骠骑传、汉书霍去病传合。又汉书无“ 舍”字。〔一一〕史记荆燕王世家:“皆高祖一切功臣。”索隐:“犹一例同时也。”〔一二〕案范书规本传:“以诗、易教授门徒三百人。”蔡中郎集荐皇甫规表:“伏见护羌校尉皇甫规,少明经术,道为儒宗。”陶渊明集圣贤群辅录:“文帝令及甄表状:‘规少有岐嶷正直之节,对策指刺黄门,梁冀不能用,退隐山谷,敦乐诗、书。’”仲远称规为纯儒,盖即谓此。〔一三〕器案:负谓不如人也,此本当时课殿最之制为言,盖指斥皇甫之不如霍也。汉书儿宽传:“以负租课殿,当免。”春秋繁露考功名篇,言考试法分九等,三三列之,各有上中下三等,以一为最,五为中,九为殿。有余归之于中,中而上者有得,中而下者有负,得少者以一益之至于四,负多者以四减之至于一,此其大较也。续汉书百官志五注补引胡广曰: “秋冬岁尽,各计县户口垦田,钱谷出入,盗贼多少,上其集簿,丞尉以下,岁诣郡课校其功,功多尤为最者,于廷尉(当作“慰”)劳勉之,以劝其后,负多尤为殿者,于后曹别责,以纠怠慢也。诸对辞穷尤困收主者。掾史关白太守,使取法丞尉缚责以明下,转相督敕,为民除害也。明帝诏书‘不得僇辱黄绶’,以别小人吏也。”后汉书光武纪下:“建武十六年冬十月,遣使者下郡国……其牧守令长,坐界内盗贼而不收捕者,又以畏懦捐城委守者,皆不以为负,但取获贼多少为殿最,唯蔽匿者迺罪之。”
译谨慎考察:《诗经》说:“善人君子,他的仪态没有差错;他的仪态没有差错,正可以端正四方诸国。”〔一〕《传》说:“一心可以侍奉一百位君主,百般不同的心志不能侍奉一位君主。〔二〕”《论语》说:“孔子以温和、善良、恭敬、节俭、谦让的品德得到了它。〔三〕”身在朝廷就忘掉家庭,面对战争就忘掉自身〔四〕。自身尚且可以忘掉,何况是弟弟呢?正当异族越界侵扰,给边境造成严重祸害,朝廷接连征召公卿而忙到天晚才吃饭〔五〕。皇甫规的义务在于挺身而出,击退敌人、消弭祸难;而讨伐之事已经确定,就应当受到镇守、安抚。哪里有挟持功劳、苟且考虑离开职位的道理?弟弟确实有俊秀的德才,不必担心没有职位〔六〕。而且如果只是一个平庸无能的人,又有什么才能可以施展呢?强行推举他〔八〕,会扰乱仪制、触犯法度。孝武皇帝曾为骠骑将军〔九〕霍去病修建宅第〔一〇〕,命他前去观看,霍去病说:“匈奴没有消灭,拿家做什么!”霍去病是外戚中地位最低的一支,不过是一个武夫〔一一〕,尚且能够坚持高尚节操、具有宏大刚毅的气概;皇甫规是世代相传的纯正儒者〔一二〕,为什么偏偏辜负这一身份呢〔一三〕?又因为党人之事,先行上书炫耀自己、为自己辩解。如果有明确证据,他就会牵连到自己〔一四〕;但事态的征兆无从查得,只是顺从而已〔一五〕,又有什么可害怕的呢〔一六〕?有人说:“害怕乘船的危险,却跳入水中;忧虑祸难无法承受,反而乐于赶快决断。”君主幸而一定不会因此治罪。太●誓中有话说:“百姓想要的,上天一定顺从。”上天造成的灾祸,还可以违避;自己造成的灾祸,就无法逃脱。人们所忌讳的事情,炎●自己招致了它〔二〇〕。盖●、严●、杨恽,功勋显著于王室,因为议论政事有失分寸,都被处以死刑,以此来提高君主的威严,抑制骄横、侵犯之行为〔二三〕。皇甫规顾念弟弟,是私情;擅自离开职守,是奸邪;用巧言诱导,是欺诈;害怕乘船,是怠慢:这四项罪名已经成立,杀掉处决也可以〔二五〕。” 〔一〕这是《曹风·鸤鸠》的文字。〔二〕《晏子春秋·内篇问下》说:“晏子说:‘一心可以侍奉一百位君主,百心不能侍奉一位君主。’”(我考察:“百心”原本作“三心”,是因受上文“三君之心”的影响而误写;今据《孔丛子·诘墨篇》以及《意林》《艺文类聚》卷二〇所引校改。)《说苑·反质篇》说:“一心可以侍奉一百位君主,百心不能侍奉一位君主。”(又见《列女传·母仪·魏芒慈母传》;《说苑·谈丛篇》也有这段话。) 〔三〕这是《论语·学而篇》的文字。〔四〕《文选·西征赋》注引《六韬》说:“作为将领,接受命令时忘掉家庭,面对敌人时忘掉自身。”《尉缭子·武议篇》说:“将领接受命令的那一天就忘掉家庭,布置军队、夜宿野外时就忘掉亲人,拿起鼓槌击鼓时就忘掉自身。”《史记·司马穰苴传》说:“将领接受命令的那天就忘掉家庭,面对军队发布约束时就忘掉亲人,拿起鼓槌紧急击鼓时就忘掉自身。”《孔丛子·问军礼篇》说:“古代大将接受命令出征,就忘掉家庭;面对战争、布置军阵,就忘掉自身。”《说苑·指武篇》说:“接受命令出征就忘掉国家,面对战争就忘掉家庭;听到鼓槌和鼓声,只怕不能取胜,于是忘掉自身,所以一定拼死作战。”《后汉书·高彪传》说:“古代的君子,面对战争就忘掉自身。”《刘子新论·兵术篇》说:“面对军队时,就忘掉亲人;拿起鼓槌时,就忘掉自身。” 〔五〕《拾补》说:“‘比辟公’三字疑为衍文。” 〔六〕《论语·里仁篇》说:“不担心没有职位,只担心凭什么立身。” 〔七〕“而”字,《拾补》说:“与‘如’相同。” 〔八〕《史记·魏其武安侯列传》说:“推荐赵绾担任御史大夫。”《索隐》说:“考察‘推毂’,是说降低自己的身份,好像替人推车轮一样。”《郑当时传》又说:“他推荐士人以及属官中的丞、史。”《正义》说:“推毂,是说推荐人才,就像车轮转动运行而没有穷尽一样。”《汉书·窦婴田蚡传》注说:“推毂,是说提升、推荐他,就像车轮转动一样。” 〔九〕《太平御览》卷二百三十八引应劭《汉官仪》说:“汉朝兴起后,设置骠骑将军,地位次于丞相。” 〔一〇〕大德本、朱藏元本、仿元本、两京本、胡本把“第”误作“弟”,宋本和其他各本作“第”,与《史记·卫将军骠骑传》《汉书·霍去病传》相合。又《汉书》没有“舍”字。〔一一〕《史记·荆燕王世家》说:“都是高祖的一例功臣。”《索隐》说:“犹言同一类别、同一时期。” 〔一二〕考察范晔《后汉书·皇甫规传》说:“皇甫规用《诗经》《易经》教授门徒三百人。”蔡邕《蔡中郎集·荐皇甫规表》说:“我私下看到护羌校尉皇甫规,年少时就通晓经术,在道德学问上是儒者的宗师。”陶渊明《陶渊明集·圣贤群辅录》载文帝命令以及甄表的奏状说:“皇甫规年少时就有聪慧正直的节操,在对策中指斥黄门,梁冀不能任用他;于是退隐山谷,专心喜爱《诗经》《尚书》。”应劭称皇甫规为“纯儒”,大概就是指这些事情。〔一三〕器按:所谓“负”,是说不如别人。这里本来是根据当时考核官吏功绩、区分殿最的制度而言,大概是指责皇甫不如霍氏。《汉书·儿宽传》说:“因为欠租,考绩列为下等,应当免职。”《春秋繁露·考功名篇》说,考试法分为九等,每三等列为一组,各组又分上、中、下三等,以第一等为“最”,第五等为“中”,第九等为“殿”。有余绩的归入“中”;列入“中”而居上的有功,居下的有过。功绩较少的,从第一等逐级增加,直到第四等;过失较多的,从第四等逐级减至第一等,大体就是这样。《续汉书·百官志五》注文补引胡广说:“秋冬年终,各自统计县中的户口、垦田、钱粮出入和盗贼多少,把总账上报;丞、尉以下的官员,每年到郡中接受考核,检验他们的功绩。功绩多而特别突出的列为‘最’,就在廷尉(应作‘廷尉’之‘尉’)面前慰劳勉励,以鼓励他们以后继续努力;过失多而特别突出的列为‘殿’,就交给后曹另行责罚,以纠正怠慢。各官答辩词穷、特别困窘而被收捕时,主办此事的掾史向太守报告,使太守依法命丞、尉将其捆绑责问,以便向下明示;再层层督促告诫,替百姓除害。汉明帝诏书说‘不得僇辱黄绶’,是为了区别他们与小人之吏。”《后汉书·光武纪下》说:“建武十六年冬十月,派使者到郡国传达诏令……各地牧守、令、长,如果因为辖境内有盗贼而不捕获,又因为畏惧怯懦而弃城离守,都不把这算作过失,只根据捕获盗贼的多少来判定殿最;只有隐瞒盗贼的人才治罪。”
又章纪:“ 元和元年二月甲戌诏:‘自牛疫以来,谷食连少,良繇吏教未至,刺史二千石不以为负。其令郡国募人无田欲徙它界就肥饶者,恣听之,到在所,赐给公田,为雇耕佣赁种□,贳与田器,勿收租五岁,除算三年,其后欲还本乡者勿禁。’”诸所言负,皆以胡广汉官解诂所列各条为准,建武十六年诏所课者,即以“盗贼多少”为功负也,元和元年诏所课者,即以 “钱谷出入”为功负也,李贤乃释负为忧,误矣。〔一四〕拾补曰:“此下有讹脱。”〔一五〕案此句疑当作“唯□是从” ,“唯”下脱一字。〔一六〕左传僖公七年:“心则不竞,何惮于病。”〔一七〕“太”,拾补校作“大”,案今本尚书作“泰”。〔一八〕此四句,尚书太甲中文。〔一九〕“炎”,拾补曰:“‘焰’ 同。”朱筠曰:“今本‘天’字固误,‘炎’字似由‘ 焰’字之讹欤?”案何本误作“天”。〔二0〕左传庄公十四年:“人之所忌,其气焰以取之。”释文:“ 传作‘炎’,音艳,注仍作‘焰’ 。”案:石经、敦煌卷子本作“炎”,汉书五行志、艺文志并作“炎”,颜师古曰:“‘炎’读与‘焰’同。”潜夫论巫列篇亦作“炎”,续汉书五行志赞曰:“妖岂或妄,气炎以观。”〔二一〕“盖”,拾补曰:“指宽饶。”〔二二〕“严”,拾补曰:“当谓严助,然其死不因言事。”〔二三〕盖宽饶、杨恽事,并详汉书本传。〔二四〕左传成公十五年:“栾针曰:‘侵官,冒也;失官,慢也;离局,奸也。’”即此文所本。杜注:“远其部曲为离局。”后汉书袁绍传: “讨曹操檄曰:‘时冀州方有北向之警,未遑离局。’”亦用左传文,义与此同。规擅远军营,劭通之曰:“ 离局奸也。”此亦春秋决事比之义也。又案:白帖十二引礼:“各司其局。”抱朴子外篇君道:“立朝牧民者,不得侵官越局。”局义与此同,即部分之谓也。〔二五〕拾补曰:“规之罪不至此,何言之太易耶!”南阳五〔一〕世公〔二〕,为广汉太守,与司徒长史〔三〕段辽叔同岁〔四〕,辽叔太子〔五〕名旧,才操卤〔六〕钝,小子髡既见齿乡党,到见股肱曰:“ 太守与辽叔同岁,恩结缔素,薄命早亡,幸来临郡〔七〕,今年且以此相饶〔八〕,举其子,如无罪,得至后岁贯鱼之次〔九〕,敬不有违。”有主簿〔一0〕柳对曰:“明府谨终追远〔一一〕,兴微继绝;然旧实不如髡,宜可授之。”世公于是厉声曰:“丈夫相临,儿女尚欲举之,何谓高下之间耶?释兄用弟,此为故殃段氏之家,岂称相遭遇之意乎?”竟举旧也。世公转换南阳,与东莱太守蔡伯起同岁,欲举其子,伯起自乞子瓒尚弱,而弟琰幸以成人,是岁举琰,明年复举瓒。瓒十四未可见众,常称病,遣诣生,交到十八〔一二〕,乃始出治剧〔一三〕平春长,上书:“臣甫弱冠,未任宰御,乞留宿卫。”尚书劾奏:“增年受选,减年避剧〔一四〕,请免瓒官。”诏书:“左迁武当左尉。〔一五〕 ”会车骑将军冯绲〔一六〕南征武陵蛮、夷,绲与伯起同时公府辟,瓒为军曲候〔一七〕。瓒归卧家,军功除新阳长〔一八〕,官至下邳相〔一九〕。〔一〕 拾补曰:“五姓,乃五子胥之后。”案广韵于五字注云‘五姓’,而于伍字不言姓,故伍参,汉书古今人表作五参,伍员,吕氏春秋异宝篇、抱朴子嘉遁篇作五员,而古今人表作五子胥也。〔二〕 案华阳国志蜀郡士女王阜字世公,以世公为字,正与此同,事类赋二三、御览九0六引萧广济孝子传,伍袭字世公,疑即此人。〔三〕 御览二0九引汉官仪:“太尉、司徒、司空长史,秩比千石,号为毗佐三台,助和鼎味。”〔四〕 同岁,谓同年被选举之人。下文:“世公转换南阳,与东莱太守蔡伯起同岁。”穷通篇:“萧令吴斌,与司徒韩演同岁。”孔丛子连丛子下:“鲁人有同岁上计而死者。”汉敦煌长史武班碑: “金乡长,河间高阳史恢等追维昔日同岁,即署孝廉。”柳敏碑:“县长同岁犍为属国赵台公。”后汉书李固传:“有同岁生得罪于冀,亡奔邵。”御览四0九引三辅决录:“游殷为胡轸所害,同郡吉伯房、郭公休与殷同岁相善,为缌麻三月。”又二六八引汝南先贤传:“ 黄浮字隐公,阳安人,除为虑长、濮阳令,同岁子为都市掾,犯法当死,一郡尽为之请,浮曰:‘周公诛二弟,石碏讨其子,今维同岁子,浮所不能教也。’三国志魏书武帝传:“公与韩遂父同岁孝廉。”又注引魏武故事:“武帝让县自明杰志令:‘孤始举孝廉,……顾视同岁中年有五十,未名为老,内自图之,从此却去三十年,待天下清,始与同岁中始举者等耳。’”案孔融、陈群皆有同岁论,后汉书董卓传注引同岁名,盖犹后世之所谓同年录。
译《后汉书·章帝纪》又说:“元和元年二月甲戌,诏令:‘自从牛疫以来,粮食接连歉收,实在是由于官吏教化没有推行到位,刺史和二千石官员不把这算作过失。命令郡国招募没有田地、想迁往其他境界而就近肥沃土地的人,任凭他们自行选择;到了所在地,赐给公田,给他们雇用耕牛、支付雇工费用、发放种子(原文此处缺字),借给田间农具,五年不收租,三年免除算赋;以后想返回本乡的,不得禁止。’”这里所说的“负”,都应以胡广解释汉代官制时列举的各条为准。建武十六年诏令所考核的,是以“盗贼多少”作为功过;元和元年诏令所考核的,是以“钱谷出入”作为功过。李贤却把“负”解释为忧虑,错了。〔一四〕拾补说:“这一段以下有讹误脱文。” 〔一五〕按:这句话疑当作“唯□是从”,“唯”字下面脱去一字。〔一六〕《左传·僖公七年》说:“内心如果不争强,又何必害怕疾病。” 〔一七〕“太”字,拾补校改为“大”。按:今本《尚书》作“泰”。〔一八〕这四句是《尚书·太甲》中的文字。〔一九〕“炎”字,拾补说:“与‘焰’相同。”朱筠说:“今本作‘天’显然错误,‘炎’字似乎是由‘焰’字讹变而来的吗?”按:何本误作“天”。〔二〇〕《左传·庄公十四年》说:“人所忌恨的对象,便会凭借自己的气焰来取得它。”《释文》说:“《左传》作‘炎’,音同‘艳’;注文仍作‘焰’。”按:石经和敦煌卷子本作“炎”;《汉书·五行志》《汉书·艺文志》也都作“炎”。颜师古说:“‘炎’读音同‘焰’。”《潜夫论·巫列篇》也作“炎”;《续汉书·五行志赞》说:“妖异难道会凭空发生吗?要凭气焰来观察。” 〔二一〕“盖”字,拾补说:指的是宽饶。〔二二〕“严”字,拾补说:应当指严助;但严助并不是因为进言论事而死。〔二三〕宽饶、杨恽的事情,都详见《汉书》本传。〔二四〕《左传·成公十五年》说:“栾针说:‘侵犯别人的职权,是冒犯;丢失自己的职守,是怠慢;离开职掌范围,是奸邪。’”本文就是以这段话为依据。杜预注说:“远离自己的部曲,就是离开职掌范围。”《后汉书·袁绍传》记载,讨伐曹操的檄文说:“当时冀州正有向北方戒备的警报,没有空闲离开本职范围。”这也是使用《左传》的话,意义与本文相同。规擅自远离军营,劭用这句话开导他说:“离开职掌范围就是奸邪。”这也符合《春秋》以类似事例断决事情的意义。又按:《白帖》卷十二引《礼记》说:“各自掌管自己的职掌范围。”《抱朴子·外篇·君道》说:“立朝为官、治理百姓的人,不得侵犯别人的职权、越出自己的职掌范围。”这里“局”的意义与本文相同,就是部门、职掌的意思。〔二五〕拾补说:“规的罪过不至于此,为什么说得这样轻易呢!” 南阳的伍世公,任广汉太守时,和司徒长史段辽叔同年被选举。辽叔的太子名叫旧,才干和操守都很鲁钝。伍髡的儿子已经在乡党中取得了名次,伍髡拜见世公和郡中的重要官员时说:“太守与辽叔同年被选,恩情深厚而关系一向亲密;辽叔命薄早亡,幸好您来到本郡,今年姑且在这件事上宽容相待,举荐他的儿子。如果他没有罪过,使他能够到下一年按次序接受铨选,我一定不敢违背您的意旨。”有个主簿柳对说:“明府慎重办理丧事而追念先人,扶助衰微、继承绝嗣,这是很谨慎的;不过段旧确实不如伍髡,似乎可以授予他官职。”世公于是厉声说:“大丈夫互相任职照应,连儿女都想举荐,怎么能谈什么高下呢?舍弃兄长而任用弟弟,这就是给段氏一家招来祸患,难道符合彼此相遇相知的情意吗?”最终还是举荐了段旧。世公调任南阳时,东莱太守蔡伯起与他同年被选举。世公想举荐蔡伯起的儿子,伯起自己请求说,儿子蔡瓒还年幼,而弟弟蔡琰幸好已经成年,于是这一年举荐蔡琰,第二年又举荐蔡瓒。蔡瓒十四岁,还不能在众人面前任事,常常称病,世公派人到他家征召;等到他十八岁,才开始出任治理繁剧事务的平春长。他上书说:“臣刚满弱冠,还不能任宰御之职,请求留下担任宿卫。” 尚书弹劾上奏说:“增加年龄以接受选用,减少年龄以逃避繁剧职任,请求免去蔡瓒的官职。”诏书说:“降职为武当左尉。”正逢车骑将军冯绲南征武陵蛮、夷,冯绲与蔡伯起同时被公府征召,蔡瓒任军曲候。蔡瓒回家闲居,后来因军功被授任新阳长,官至下邳相。〔一〕拾补说:“‘五’是姓,是伍子胥的后代。”按:《广韵》在“五”字下注明“五姓”,而在“伍”字下不说是姓。所以伍参,《汉书·古今人表》作“五参”;伍员,《吕氏春秋·异宝篇》《抱朴子·嘉遁篇》作“五员”,而《古今人表》作“五子胥”。〔二〕按:《华阳国志》记载,蜀郡士人王阜,字世公;以“世公”为字,正与这里相同。《事类赋》卷二十三、《御览》卷九〇六引《萧广济孝子传》说,伍袭字世公,疑心就是这个人。〔三〕《御览》卷二〇九引《汉官仪》说:“太尉、司徒、司空的长史,秩禄相当于千石,号称辅佐三公、帮助调和鼎味。” 〔四〕“同岁”,是指同一年被选举的人。下文说:“世公调任南阳时,与东莱太守蔡伯起同岁。”《穷通篇》说:“萧令吴斌,与司徒韩演同岁。”《孔丛子·连丛子下》说:“鲁国有一个与我同岁、任上计吏的人死了。”汉代敦煌长史武班碑说:“金乡长、河间高阳史恢等追念往日同岁之人,于是任命为孝廉。”《柳敏碑》说:“县长同岁的人、犍为属国赵台公。”《后汉书·李固传》说:“有一个同岁的人在冀州获罪,逃亡到邵。”《御览》卷四〇九引《三辅决录》说:“游殷被胡轸杀害,同郡的吉伯房、郭公休与游殷同岁并且友善,为他服缌麻三个月。”《御览》卷二六八又引《汝南先贤传》说:“黄浮字隐公,是阳安人,被授为虑长、濮阳令;同岁人的儿子任都市掾,犯法应当处死,全郡人都替他求情。黄浮说:‘周公诛杀了两个弟弟,石碏讨伐了自己的儿子;如今这个同岁人的儿子,是我没有教好他,不能因为同岁之情而宽赦。’”《三国志·魏书·武帝传》说:“公与韩遂的父亲同岁被举为孝廉。”注文又引《魏武故事》说:“武帝让县令自明志向的诏令中说:‘我当初被举为孝廉……回头看同岁的人中有五十岁了,还没有人称老;我自己心里盘算,从此退隐三十年,等天下清平之后,才和同岁中当初被举用的人相同。’” 按:孔融、陈群都有关于“同岁”的论说,《后汉书·董卓传》注文也引用“同岁”的名称,大概仍类似后世所谓的同年录。
〔五〕 “太”,拾补校作“大”。〔六〕 “卤”,拾补云:“‘鲁’ 同。”〔七〕 临谓临莅。本书山泽篇林条:“予前临郡。”文选蔡伯喈陈太丘碑文:“河南尹种府君临郡。”又潘安仁杨荆州诔,前言“临轵作令”,后言“君莅其任”。〔八〕 相饶,犹言相容。三国志魏书文帝传注:“吴质,济阴人也,自以少时,不为本郡所饶。”抱朴子自序篇:“洪者,君之第三子也,生晚,为二亲所娇饶,不见督以书史。”吴均去妾赠夫诗: “愿君忆畴昔,片言时见饶。”北齐书樊逊传:“逊少学,常为兄仲优饶。”隋书刘炫传:“自序云:‘性本愚蔽,家业贫窭,为父兄所饶,厕缙绅之末。’”诸饶字义与此同,可以互证。〔九〕 易剥卦:“六五,贯鱼以宫人宠,无不利。”注:“贯鱼,谓此众阴也,骈头相次,似贯鱼也。”此用为铨次而进意。通典十四选举二: “至和帝时,梁武帝为丞相,上表曰:‘前代选官,皆立选簿,应在贯鱼,自有诠次,胄籍升降,行能臧否,或素定怀抱,或得之余论,故得简通宾客,无俟扫门。’”〔一0〕通鉴三三胡注:“汉三公府皆有主簿,录省众事。簿,文籍也,以版书之。”〔一一〕论语学而篇:“慎终追远,民德归厚也。”孔安国曰:“慎终者,丧终其哀;追远者,祭尽其敬。君能行此二者,民化其德,皆归于厚也。”〔一二〕汉人年十八始服官政。汉书儒林传:“太常择民年十八以上,仪状端正者,补博士弟子。”又霍去病传:“以皇后姊子,年十八为侍中。”又终军传:“年十八选为博士弟子,至府受遣;太守闻其有异材,召见军,甚奇之,与交结。军揖太守而去,至长安上书言事,武帝异其文,拜为谒者,给事中。”与此可以互证。又“诣”疑“ 诸”讹。〔一三〕案汉代县分剧平二种,后汉书安纪:“永初元年诏:‘自今长吏被考竟未报,自非父母丧,无故辄去职者,剧县十岁,平县五岁以上,乃得次用。’”汉旧仪上:“刺史举民有茂材,移名丞相,丞相考召,取明经一科,明律令一科,能治剧一科,各一人。”潜夫论考绩篇:“明经、宽博、武猛、治剧,此皆名自命而号自定。”〔一四〕三国志魏书司马朗传:“十二试经为童子郎,监试者以其身体壮大,疑朗匿年,劾问,朗曰:‘朗之内外,累世长大,朗虽稚弱,无仰高之风,损年以求早成,非志所为也。’监试者异之。”宋书孝义何子平传:“母本侧庶,籍注失实,年未及养,而籍年已满,便去职归家。时镇军将军顾觊之为州上纲,谓曰:‘尊上年实未八十,亲故所知,州中差有微禄,当启相留。’子平曰:‘公家正取信黄籍,籍年既至,便应扶侍私庭,何容以实年未满,苟冒荣利。’” 此则因其亲籍年不实,而自引退。盖古代服政官有限年之制,于是速成之辈,躁进之徒,往往有匿年以求入仕途者,据此所载,则自汉时已然矣。尔后则官年与实年之弊端,殆与封建制度相终始焉。〔一五〕续汉书百官志五:“尉,大县二人,小县一人。”本注曰:“尉主盗贼,凡有贼发,主名不立,则推索行寻,案察奸宄,以起端绪。”注引应劭汉官曰:“大县,丞、左右尉,所谓命卿三人;小县,一尉一丞,命卿二人。”〔一六〕详怪神篇。〔一七〕续汉书百官志一:“大将军营五部,……部下有曲,曲有军候一人,比六百石。”钟本“候”作“尉”,非是。〔一八〕水经颍水注引应劭曰:“新阳县在新水之阳。”〔一九〕汉书地理志上,东海郡下邳注引应劭曰:“邳在薛,其后徙此,故曰下邳。”水经泗水注引应劭曰:“奚仲自薛徙居之,故曰下邳也。”案后汉书孝明八王传,刘衍封下邳王,蔡瓒为下邳相,当在愍王刘意时。俞樾茶香室丛钞三曰:“案此一事,可见汉时弊政,不减后世。五世公所到之处,其举孝廉,但举其年家子耳,甚者,子弟蝉联,而及乳臭之儿,亦忝名器,斯今人所不至此也。至于增年减年,以意为之,当时文籍,漫无稽考,可以想见。及为尚书所劾,乃又夤缘戎幕,叨冒军功,高卧家中,策勋幕府。然则近代军功保举之滥,亦犹行者之道矣。”
译〔五〕“太”字,拾补校改为“大”。〔六〕“卤”字,拾补说:与“鲁”相同。〔七〕“临”是到任、治理的意思。本书《山泽篇·林条》说:“我先前到郡任职。”蔡伯喈《陈太丘碑文》说:“河南尹种府君到郡任职。”潘安仁《杨荆州诔》前文说“到轵县任县令”,后文说“您到任履职”。〔八〕“相饶”犹如说互相宽容。《三国志·魏书·文帝传》注文说:“吴质是济阴人,自认为年轻时不被本郡宽容。”《抱朴子·自序篇》说:“洪是您的第三个儿子,出生得晚,受到双亲娇宠宽容,没有被督促学习书史。”吴均《去妾赠夫诗》说:“愿您记得往昔,偶尔对我宽容一些。”《北齐书·樊逊传》说:“樊逊年轻时求学,常常受到哥哥樊仲的优待宽容。”《隋书·刘炫传》自序说:“我的本性愚昧,家业贫困,受到父兄宽容,才得以厕身缙绅之末。”这些“饶”字的意义都与本文相同,可以相互印证。〔九〕《易经·剥卦》说:“六五,像把鱼贯连起来一样,因为宫人受到宠爱,没有什么不利。”注说:“贯鱼,是说这些阴爻首尾相接、依次排列,像鱼贯而行。”这里借用为按铨选次序逐步进用的意思。《通典》卷十四《选举二》说:“到汉和帝时,梁武帝任丞相,上表说:‘前代选官,都建立选簿;应当如鱼贯一样,自有铨选次序。世胄的升降、品行才能的好坏,有的平素早已定论,有的由众人议论所得,所以可以简略接待宾客,不必等待扫门。’” 〔一〇〕《资治通鉴》卷三十三胡三省注说:“汉代三公府都有主簿,负责记录、处理各种事务。‘簿’就是文书簿籍,用版书写。” 〔一一〕《论语·学而篇》说:“慎重办理丧事,追念远代祖先,百姓的道德就会归于淳厚。”孔安国说:“慎终,是在丧事终结时尽哀;追远,是祭祀时充分表达敬意。君主能够做到这两点,百姓受到他的道德教化,都会归于淳厚。” 〔一二〕汉代人到十八岁才开始承担官府政事。《汉书·儒林传》说:“太常选择年龄十八岁以上、仪表容貌端正的人,补为博士弟子。”《霍去病传》又说:“因为是皇后的外甥,十八岁任侍中。”《终军传》又说:“十八岁被选为博士弟子,到官府接受遣派;太守听说他有奇异才能,召见终军,非常惊异,便同他结交。终军向太守作了一揖就离去,到长安上书论事,武帝认为他的文章奇异,授任谒者,给事中。”这些都可以与本文互相印证。另外,“诣”字疑是“诸”字的讹误。〔一三〕按:汉代的县分为繁剧、平易两种。《后汉书·安帝纪》说:“永初元年诏令:从今以后,长吏受到考核,事情办完却没有上报,除非父母丧事,无故擅自离职的,繁剧县要经过十年,平易县要经过五年以上,才能按次序重新任用。”《汉旧仪》上说:“刺史举荐百姓中有茂材的人,移送姓名给丞相;丞相考察召见,从通晓经书、通晓法律和能够治理繁剧县三项中各取一人。”《潜夫论·考绩篇》说:“通晓经书、宽厚博学、勇猛善战、治理繁剧县,这些都是自己命名、自己确定的名目。” 〔一四〕《三国志·魏书·司马朗传》说:“司马朗十二岁参加经学考试,成为童子郎。监考者见他身体高大,怀疑他隐瞒年龄,便弹劾盘问。司马朗说:‘司马朗家内家外,几代人都长得高大。我虽然年幼体弱,却没有仰慕高位的风气;减少年龄以求早日成名,并不是我的志向。’监考者对此感到惊异。”《宋书·孝义·何子平传》说:“何子平的母亲原是侧室,户籍登记不实;实际年龄还未达到奉养母亲的年限,但户籍年龄已经达到,于是离职回家。当时镇军将军顾觊之担任州中的上纲,对他说:‘尊亲的实际年龄还不到八十岁,这是亲友都知道的;州中略有微薄俸禄,我应当上奏请求把你留下。’何子平说:‘公家正是依据黄籍取信,户籍年龄既然已经达到,就应当扶持侍奉母亲,怎么能以实际年龄未满为由,苟且冒取荣利?’”这件事是因为他母亲的户籍年龄不实,所以自己引退。大概古代有服官的年龄限制,因此那些急于求成、躁进求仕的人,常常有隐瞒年龄以求进入仕途的。根据这里的记载,这种现象从汉代就已经存在了。此后,官籍年龄与实际年龄不符的弊端,大概一直与封建制度相始终。〔一五〕《续汉书·百官志五》说:“尉,大县设置二人,小县设置一人。”注文说:“尉主管盗贼;凡是发生盗贼案件而尚未查明主犯姓名,就推寻追查、巡行搜捕,审察奸邪,以便发现线索。”注文又引应劭《汉官》说:“大县设丞、左尉、右尉,就是所谓命卿三人;小县设一尉、一丞,就是命卿二人。” 〔一六〕详见《怪神篇》。〔一七〕《续汉书·百官志一》说:“大将军军营分为五部,……部下面设曲,每曲有军候一人,秩禄相当于六百石。”钟本把“候”作“尉”,不对。〔一八〕《水经·颍水注》引应劭说:“新阳县在新水的北岸。” 〔一九〕《汉书·地理志上》东海郡下邳条引应劭说:“邳县在薛地,后来迁到这里,所以称为下邳。”《水经·泗水注》引应劭说:“奚仲从薛迁来居住,所以称为下邳。”按:《后汉书·孝明八王传》记载,刘衍被封为下邳王;蔡瓒任下邳相,应当是在愍王刘意在位时。俞樾《茶香室丛钞》卷三说:“按这一件事,可以看出汉代的弊政并不比后世少。伍世公所到的地方,举荐孝廉时只举荐自己同年人的子弟;更严重的是,子弟接连被举,甚至刚出生不久的孩子也得以玷辱名器,这种情况是今天的人所不会做到的。至于增加年龄、减少年龄,任意操作,当时的文籍又漫无考核,也可以想见。等到被尚书弹劾,便又通过军营关系,冒领军功,躺在家中,却由军府记功。这样看来,近代军功保举的泛滥,也不过是同样的旧路罢了。”
谨按:古无孝廉,唯有贡士〔一〕,贡士恩义,经传无以〔二〕也。春秋诸侯朝觐会遇,大夫亦豫其好。礼记曰:“大夫三月葬,同位毕至〔三〕。”此言谨终悼亡,不说子弟当见宠拔也。鲁有后成叔〔四〕聘卫,右宰谷〔五〕留而觞之,陈乐而不乐,酒酣而不饮〔六〕,送〔七〕以璧〔八〕,其妻孥,●宅〔九〕而居之,分禄而食之,其子长乃〔一0〕辟〔一一〕。孔子称:“可寄百里之命,讬六尺之孤,临大节而不可夺。〔一二〕”相于〔一三〕之义,具于此矣。语有曰:“ 白头如新,交盖如旧。〔一四〕”箪食壶浆〔一五〕,会于树阴,临别眷眷,念在报效;何有同岁相临,而可拱默者哉?春秋因其可褒而褒之〔一六〕,若乃世公二郡之举,斯为过矣。然世人亦多浅薄,在者无慇勤之谊〔一七〕,亡者无顾覆之施,饥〔一八〕寒缓急〔一九〕,视之若遗;非徒如此而已,至有可否之际,受刑诛者。人各有心,两不得中〔二0〕。夫孝廉平除〔二一〕,则有社稷民人〔二二〕,伤及民人,实宜料度,以为后图〔二三〕。〔一〕 书钞设官部引汉官仪:“孝廉古之贡士,耆儒甲科之谓也。”〔二〕 “以”,拾补云:“疑‘文 ’。”器案:疑当作“有”,“ 以”古作“□”,与“有”形近而误。〔三〕 此左传隐公元年文,礼记王制、杂记俱言“大夫三月而葬”,无下句;语又见说苑修文篇。〔四〕 “后”元作“右”,今改。文选嵇康幽愤诗注引左传、礼记檀弓上,俱云“后成叔 ”,左传昭公二十五年、定公十年及鲁语上作“郈成叔 ”,吕氏春秋观表篇、孔丛子陈士义篇作“郈成子”,左传襄公十四年作“厚成叔”,释文云:“‘厚’本或作‘郈’。”案:左传昭公二十五年,“季、郈之鸡斗 ”,史记鲁世家集解:“徐广曰:‘郈一本作厚,世本亦然。’”古今人表“厚昭伯”,注云:“即郈昭伯。”史记鲁世家索隐:“郈昭伯称厚氏。”潜夫论志氏姓篇:“鲁之公族有后氏。”礼记檀弓“后木”,疏引世本作“厚氏”。说文:“垕,古文厚。”集韵:“或作 ‘●’。”则作“后”、作“厚”,皆“郈”之变文也。〔五〕 拾补曰:“吕氏春秋观表篇有‘臣’字。”器按:孔丛子陈士义篇、古今人表亦有 “臣”字,左传襄公十四年无“臣”字。〔六〕 “不饮”,拾补云:“二字衍。”〔七〕 “送”下,拾补校补“之” 字。〔八〕 “璧”下,拾补据吕氏春秋、孔丛子补“及宁喜之难作,右宰谷(亦去“臣”字)死之,后成叔使人迎”十七字。〔九〕 拾补曰:“两书皆作‘隔’ ,‘●’疑字误。”拾补识语曰:“‘●’读为‘摄乎大国之间’之‘摄’。”器案:卢校是,‘●’即“隔 ”形近而误。〔一0〕“乃”下,拾补校补“反其 ”二字。〔一一〕“辟”,拾补校作“璧”。〔一二〕论语泰伯篇曾子语。晋书阎缵传引“可以讬六尺之孤,临大节而不可夺”,以为孔子语,与此合。〔一三〕潜夫论交际篇:“俗人之相于也,有利生亲,积亲生爱。”又释难篇:“夫尧、舜之相于人也,非戈与伐也。”汪继培笺云:“ 相于,两相交被之辞。文五年左传疏引郑康成箴膏肓云:‘礼,天子于二王后之丧,含为先,襚次之,赙次之;于诸侯,含之,赗之;小君亦如之;于诸侯臣,襚之;诸侯相于如天子于二王后。’仪礼聘礼郑注:‘大问曰聘,诸侯相于,久无事,使卿相问之礼。’易林蒙之巽:‘患解忧除,王母相于,与喜俱来,使我安居。’
译谨慎地考察:古代没有“孝廉”这一名称,只有“贡士”;关于贡士的恩义,经书传记中没有这样的说法。春秋时期诸侯朝见、会盟、会遇,大夫也参与其中并结交友好。《礼记》说:“大夫去世,三个月后下葬,同僚都来。”这是说慎重办理丧事、哀悼亡者,并不是说子弟应当因此受到宠爱提拔。鲁国有后成叔出使卫国,右宰谷把他留下饮酒;陈设了乐器却不奏乐,酒喝到兴浓却不饮,赠送他玉璧;他的妻子儿女(原文“●”字不明)住宅而居,并分给俸禄供养他们;等他的儿子长大以后,才征召任用。孔子称赞说:“可以把百里之地的政命托付给他,可以把六尺之孤托付给他,面对重大节操关头也不可使他改变。”互相扶助的情义,在这里全都表现出来了。俗话说:“白头相交,仍像新交;初次相逢,却像旧友。”即使只有一箪饭、一壶浆,也会在树荫下相聚;临别时依依不舍,心中想着报答效力。怎么能因为同年之情而彼此任职照应,却反而拱手沉默呢?《春秋》因这种行为值得褒扬而褒扬它;至于伍世公在两个郡的举荐行为,就过分了。然而世人也多浅薄:在世时没有亲厚殷勤的情谊,死后也没有顾念覆护的施与;遇到饥寒和紧急困难,就把他们看得像遗弃之物。不只是这样而已,甚至到了应否举荐的关头,还会有人因此受到刑罚诛杀。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心意,双方往往都不能恰到好处。孝廉如果被平常授官,就关系到社稷和百姓;一旦伤害百姓,实在应当仔细斟酌,以便为以后作打算。〔一〕《书钞·设官部》引《汉官仪》说:“孝廉是古代的贡士,也就是年高有学问的儒生中列入甲科的人。” 〔二〕“以”字,拾补说:疑当作“文”。器按:疑当作“有”;“以”字古写作“□”,与“有”字形近而误。〔三〕这是《左传·隐公元年》的文字。《礼记·王制》《杂记》都说“大夫三个月后下葬”,但没有下面一句;这句话又见于《说苑·修文篇》。〔四〕“后”字原本作“右”,现据校改。文选《嵇康幽愤诗》注引《左传》《礼记·檀弓上》,都作“郈成叔”;《左传·昭公二十五年》《定公十年》以及《鲁语上》作“郈成叔”;《吕氏春秋·观表篇》《孔丛子·陈士义篇》作“郈成子”;《左传·襄公十四年》作“厚成叔”,《释文》说:“‘厚’字有的版本作‘郈’。”按:《左传·昭公二十五年》说“季、郈两家的鸡相斗”,《史记·鲁世家》集解引徐广说:“‘郈’字一本作‘厚’,《世本》也这样写。”《古今人表》作“厚昭伯”,注说:“就是郈昭伯。”《史记·鲁世家》索隐说:“郈昭伯称作厚氏。”《潜夫论·志氏姓》说:“鲁国的公族中有后氏。”《礼记·檀弓》中的“后木”,疏引《世本》作“厚氏”。《说文》说:“垕,是古文‘厚’字。”《集韵》说:“有的版本作‘●’。”可见写作“后”、写作“厚”,都是“郈”的异体写法。〔五〕拾补说:“《吕氏春秋·观表篇》中有‘臣’字。”器按:《孔丛子·陈士义篇》《古今人表》中也有“臣”字,《左传·襄公十四年》没有“臣”字。〔六〕“不饮”二字,拾补说:“这两个字是衍文。” 〔七〕“送”字下面,拾补校补了“之”字。〔八〕“璧”字下,拾补依据《吕氏春秋》和《孔丛子》补入“及宁喜之难作,右宰谷(“臣”字也删去)死之,后成叔使人迎”十七个字。〔九〕拾补说:“两部书都作‘隔’,‘●’字疑为误字。”拾补识语说:“‘●’应读作‘摄乎大国之间’的‘摄’。”器按:卢氏校改是对的,“●”就是“隔”字因字形相近而造成的错误。〔一〇〕“乃”字下面,拾补校补“反其”二字。〔一一〕“辟”字,拾补校作“璧”。〔一二〕这是《论语·泰伯篇》中曾子的话。《晋书·阎缵传》引作“可以把六尺之孤托付给他,面临重大节义关头也不可使他改变”,认为是孔子的话,与这里相合。〔一三〕《潜夫论·交际篇》说:“世俗之人彼此交往,有利益就产生亲近,亲近积累起来就产生爱。”又《释难篇》说:“尧、舜与人交往,并不是靠武力和征伐。”汪继培笺注说:“‘相于’,是双方彼此交往、相互施与的说法。《左传·文公五年》疏引郑康成《箴膏肓》说:‘按照礼,天子对于二王之后的丧事,先赠含玉,其次赠襚,再次赠赙;对于诸侯,赠含玉、赠赗;诸侯夫人也是如此;对于诸侯的臣,赠襚;诸侯彼此交往,正如天子对于二王之后。’《仪礼·聘礼》郑注说:‘大规模的问候叫作聘。诸侯之间,长期没有事情往来时,派卿互相问候,这种礼叫作聘。’《易林·蒙之巽》说:‘祸患解除,忧愁消除,王母相互亲近,与喜悦一同到来,使我安居。’
艺文类聚五十三孔融与韦休甫书曰:‘疾动,不得复与足下岸帻广坐,举杯相于,以为邑邑。’急就篇有尚自于,一人言自于,二人言相于。吕氏春秋不侵篇云:‘豫让国士也,而犹以人之于己也为念。’高诱注:‘于犹厚也。’相于亦相厚之意矣。”器案:曹子建乐府当来日大难:“ 广情故,心相厚。”御览六八八引繁钦定情诗:“何以结相于,金薄画惨头。”晋书左贵嫔传:“为离思赋曰:‘况骨肉之相于兮,永缅邈而两绝。’”读曲歌:“君行负怜事,那得厚相于。”杜甫赠李八秘书别三十韵:“良友惜相于。”是相于一词,自汉、魏至唐人犹相沿用之。寻左传庄公九年:“管夷吾治于高傒。”杜注:“言管仲治理政事之才,多于敬仲。”又成公二年:“余虽欲于巩伯。”于亦厚意。诗秦风权舆两“于我乎”,笺所谓“其意勤勤然”,亦厚义也。马融广成颂:“淤赐犒功。”然则“于”亦“淤 ”之借字也。〔一四〕史记邹阳列传:“谚曰:‘ 有白头如新,倾盖如故。’”集解:“桓谭新论曰:‘ 言内有以相知与否,不在新故也。’”索隐:“案服虔云:‘人不相知,自初交至白头,犹如新也。(倾盖如故)如吴札、郑侨也。’按家语:‘孔子遇程子于途,倾盖而语。’又志林云:‘倾盖者,道行相遇,軿车对语,两盖相切、小欹之,故曰倾也。’”汉书邹阳传注:“孟康曰:‘初相识,至白头不相知。’文颖曰:‘ 倾盖,犹交盖,驻车也。’”语又见新序杂事三。〔一五〕孟子梁惠王下:“箪食壶浆,以迎王师。”〔一六〕公羊传隐公元年:“因其可褒而褒之。”十反篇亦载此语。〔一七〕此句元作“在者无之”,何本、钟本、拾补引严于鈇本作“ 在者寡慇勤之谊”,郑作“在者无 □□之□”,今酌补“慇勤”“谊”三字。〔一八〕“饥”,程本、钟本作“饥 ”。〔一九〕缓急二字,偏义复词。〔二0〕“两不得中”,何本、钟本作“两不可得”。〔二一〕平,平议也。〔二二〕论语先进篇:“子路曰:‘ 有民人焉,有社稷焉,何必读书,然后为学?’”孔安国曰:“言治民事神,于是而习之,亦学也。”〔二三〕左传桓公六年:“以为后图。”正义曰:“以为在后图谋。”案:三国志魏书邴原传注引邴原别传:“孔融曰:‘往者,应仲远为泰山太守,举一孝廉,旬月之间而杀之。夫君人厚薄,何常之有?’原对曰:‘仲远举孝廉,杀之,其义焉在?夫孝廉,国之俊选也,举之若是,则杀之非也;若杀之是,则举之非也。诗云:彼己之子,不遂其媾。盖讥之也。语云:爱之欲其生,恶之欲其死,既欲其生,又欲其死,是惑也。仲远之惑甚矣,明府奚取焉。’”仲远之举孝廉而杀之,与此之议孝廉之平除,事可比义,故附及之。汝南戴幼起,三年服竟,让财〔一〕与兄,将妻子出客舍中,住官池田〔二〕以耕种。为上计史〔三〕,独车载衣资〔四〕,表汝南太守上计史戴绍车。后举孝廉,为陕令。〔一〕 “财”,郎本误“则”。〔二〕 汉书宣纪:“诏:‘池□未御幸者,假与贫民。’”应劭注曰:“池,陂池也;□,禁苑也。”〔三〕 后汉书应奉列传注引谢承书:“奉少为上计吏,许驯为计掾。”刘攽曰:“案‘吏 ’当为‘史’,总而言,掾、史皆吏,别而言之不同,上计有史有掾也。”案刘说是,本书正作上计史。续汉书百官志五:“秋冬集课上计于所属郡国。”注补引胡广曰:“秋冬岁尽,各计县户口垦田,钱谷入出,盗贼多少,上其集簿,丞尉以下,岁诣郡课校其功,功多尤为最者,于廷尉(借作“慰”)劳勉之,以劝其后,负多尤为殿者,于后曹别责,以纠怠慢也。诸对辞穷尤困收主者,掾、史关白太守,使取法丞尉缚责以明下,转相督敕,为民除害也。明帝诏书‘不得僇辱黄绶’,以别小人吏也。”〔四〕 汉书朱买臣传:“买臣随上计吏为卒,将重车至长安。”师古曰:“买臣身自充卒,而与计吏将重车也。载衣食具曰重车。重音直用反。”据此,则上计吏当别有车,故应氏按语亦以推独车为言,此载衣资者,即所谓重车是也。
译《艺文类聚》卷五十三引孔融给韦休甫的信说:“疾病发作,不能再和您头戴便帽坐在大庭广众之中,举杯相互亲近,因此郁郁不乐。” 《急就篇》有“尚自于”一语:一个人说“自于”,两个人说“相于”。《吕氏春秋·不侵篇》说:“豫让是国士,却还把别人对待自己的情意放在心上。”高诱注说:“‘于’就是厚待的意思。”因此,“相于”也有彼此厚待的意思。器按:曹植《乐府·当来日大难》说:“广泛增进旧交情,内心彼此厚爱。”《太平御览》卷六八八引繁钦《定情诗》说:“用什么来缔结彼此的情谊?用金箔装饰发簪。”《晋书·左贵嫔传》说,她作《离思赋》:“何况骨肉之间彼此相亲爱啊,永远遥远隔绝而双方断绝。”《读曲歌》说:“你离去辜负了爱怜之事,哪里还能厚厚地相待。”杜甫《赠李八秘书别三十韵》说:“好友珍惜彼此的情谊。”可见“相于”一词从汉、魏直到唐人仍沿用。再考察《左传·庄公九年》:“管夷吾治理政事胜过高傒。”杜预注说:“说管仲治理政事的才能多于敬仲。”又《左传·成公二年》:“我虽然想厚待巩伯。”这里的“于”也有厚待的意思。《诗经·秦风·权舆》两处“于我乎”,笺说是“他的心意勤恳”,这也有厚爱的含义。马融《广成颂》说:“淤赐犒赏功劳。”那么,“于”也是“淤”的通假字。〔一四〕《史记·邹阳列传》说:“俗话说:‘有的人相识到白头还像初识,有的人车盖一交会就像故交。’”集解说:“桓谭《新论》说:‘这是说内心是否相互了解,不在于认识时间的新旧。’”索隐说:“按服虔说:‘人与人彼此不了解,从初次交往直到白头,仍然像新相识一样。(车盖相交便如故交)例如吴札、郑侨。’按《孔子家语》说:‘孔子在路上遇到程子,车盖相交便交谈起来。’《志林》又说:‘所谓倾盖,是在路上行走时相遇,两车相对交谈,两个车盖相接并略微倾斜,所以叫作倾盖。’”《汉书·邹阳传》注说:“孟康说:‘起初相识直到白头,彼此仍不了解。’文颖说:‘倾盖,就是交盖,即停车。’”这句话又见《新序·杂事三》。〔一五〕《孟子·梁惠王下》说:“百姓拿着箪中的饭、壶中的浆,来迎接大王的军队。” 〔一六〕《公羊传·隐公元年》说:“应当因其可以褒扬而褒扬他。”《十反篇》也记载了这句话。〔一七〕这句话原来作“在者无之”,何本、钟本以及拾补所引严于鈇本作“在者寡慇勤之谊”,郑本作“在者无□□之□”,现在斟酌补入“慇勤”“谊”三字。〔一八〕“饥”字,程本、钟本作“饥”。〔一九〕“缓急”二字,是偏义复词,意义偏在“急”。〔二〇〕“两不得中”,何本、钟本作“两不可得”。〔二一〕“平”,是平议、评议的意思。〔二二〕《论语·先进篇》说:“子路说:‘有百姓,有社稷,何必先读书,然后才算学习?’”孔安国说:“意思是说,治理百姓、侍奉鬼神,在这些事情中学习,也就是学习。” 〔二三〕《左传·桓公六年》说:“以便日后谋划。”《正义》说:“意思是把它作为以后谋划的依据。”按:《三国志·魏书·邴原传》注引《邴原别传》说:“孔融说:‘从前,应仲远任泰山太守时,举荐了一名孝廉,不到一个月就把他杀了。做君主的厚待人或薄待人,哪里有什么常规呢?’邴原回答说:‘仲远举荐孝廉后又杀了他,这其中的道义在哪里?孝廉是国家选拔的俊杰;如果举荐他是对的,那么杀他就是不对的;如果杀他是对的,那么举荐他就是不对的。《诗经》说:“那个他人的儿子,不能成就他的婚姻。”大概就是讥刺这种事。俗话说:“爱一个人就希望他活着,厌恶一个人就希望他死去。”既希望他活着,又希望他死去,这是迷惑。仲远的迷惑太严重了,明府为什么要取法于他呢?’”仲远举荐孝廉后又杀了他,与这里议论孝廉被平白罢免的事,情形和意义可以相互比照,所以附带提到。汝南人戴幼起,服丧三年期满后,把财产让给哥哥,带着妻子儿女搬出,住在官府的池田中耕种。他任上计史时,独自用一辆车装载衣物资财;汝南太守上表称赞上计史戴绍所乘的车。后来被举为孝廉,任陕令。〔一〕“财”字,郎本误作“则”。〔二〕《汉书·宣帝纪》说:“诏令:‘池苑中没有被皇帝临幸过的地方,借给贫民。’”应劭注说:“池,是池塘;□,是禁苑。” 〔三〕《后汉书·应奉列传》注引《谢承书》说:“应奉年轻时任上计吏,许驯任计掾。”刘攽说:“考察起来,‘吏’应当是‘史’。总的说,掾、史都是官吏;分别说则不同,上计一职有史也有掾。”按,刘氏说得对,本书正作“上计史”。《续汉书·百官志五》说:“秋冬时在所属郡国汇集考核,上报上计。”注补引胡广说:“秋冬年终,各县统计户口、垦田、钱粮收入支出以及盗贼多少,编成簿册上报;丞、尉以下的官员每年到郡中接受考核,功劳最多、特别优秀的列为最优,在廷尉那里慰劳勉励,以此鼓励后来者;过失最多、特别低劣的列为最差,在后曹另行责罚,以纠正懈怠。各项答复辞穷理屈、尤其困窘的,掾、史报告太守,使太守依法把丞、尉捆绑责罚,以此明示下属,并相互督促告诫,为百姓除害。明帝诏书说‘不得侮辱黄绶’,以便区别于小人之吏。” 〔四〕《汉书·朱买臣传》说:“朱买臣跟随上计吏充当卒,带着重车到了长安。”颜师古说:“朱买臣亲自充当卒,和计吏一起押送重车。装载衣物和食物等物品的车叫重车。‘重’读作直用反。”据此,上计吏应当另有车,所以应劭的按语也把“独车”作为说明;这里所说的装载衣资的车,就是所谓重车。
谨按:礼有东宫西宫,辟子之私,不足则资,有余亦归之于宗也〔一〕。此言兄弟无离异之义也。凡让财者类与弟〔二〕,子弟尚幼,恩情〔三〕注,希有与兄。既出之日,可居冢〔四〕下,冢无屋,宗家〔五〕犹有赢〔六〕田庐田,可首粥力者耳〔七〕,何必官池客舍。既推独车,复表其上,为其〔八〕饰伪,良亦昭晰。幼起同辟有薛孟尝者〔九〕,与弟子共居,弟子常〔一0〕求分,力〔一一〕不能止,固〔一二〕乃听之,都与,奴婢引〔一三〕其老者,曰:“与我共事〔一四〕,汝不能使之。”田屋取其荒坏者,曰:“我少时所作买〔一五〕,意所恋也。”器物取其久者〔一六〕,曰:“我服食久,身口安之也。〔一七〕”外有共分之名,内实十三耳。子弟〔一八〕无几尽之,辄复更分,如此者数〔一九〕。传称袁盎三兄子分而供其公家之费〔二0〕,此则〔二一〕然矣。论语:“泰伯三让,民无得而称之焉。〔二二〕”何有让数十万,畏人而〔二三〕不知,欲令皦皦〔二四〕,乃如是乎?方之袁、薛,差以千里。凡同居,上也;通有无,次也;让其下耳〔二五〕。况若幼起,仍〔二六〕斯不足贵矣。〔一〕 仪礼丧服传:“故昆弟之义无分,然而有分者,则辟子之私也。子不私其父则不成为子,故有东宫,有西宫,有南宫,有北宫,异居而同财,有余则归之宗,不足则资之宗。”〔二〕 “弟”上,拾补校补“子” 字。〔三〕 “情”下,拾补云:“下脱一字。”〔四〕 “冢”,两京本误作“家” ,下同。御览五二六、九七五引汝南先贤传曰:“薛苞归先人冢侧坊中,种稻以祭祀,芋以充饥。”冢侧犹冢下也。〔五〕 后汉书樊弘列传:“与宗家亲属作营堑自守,老弱归之者千余家。”宗家,犹言宗人。〔六〕 “赢”元作“羸”,今据拾补校改。〔七〕 “首”,拾补校作“身”,云:“‘粥身’又见下卷,乃勤力之意。”〔八〕 “为其”,拾补曰:“似倒。”〔九〕 御览一八一引华峤后汉书: “汝南薛苞字孟尝。”又四一四引汝南先贤传:“薛苞字孟尝,西平人。”〔一0〕“常”,郎本作“当”,未可据。〔一一〕“力”,拾补云:“范书作 ‘包’,乃孟尝之名,上‘薛’字下或当有‘包’字。”〔一二〕“固”,拾补校作“因”。〔一三〕引亦取也,与下文言取,互文见义。后汉书孔融传注引融家传:“每与诸兄共食梨,融辄引小者。大人问其故,答曰:‘我小儿,法当取小者。’”御览三八五引孔融别传亦谓:“每与诸兄共食梨,引小者,人问其故,答曰:‘我小儿,法当取小。’”前言引,后言取,以互文见义,与此正同。〔一四〕案范书刘赵淳于江刘周赵列传序、后汉纪十一、御览四一四引汝南先贤传、又五一二引华峤后汉书、颜氏家训后娶篇俱作“与我共事久” ,语意较完,当据补正。〔一五〕拾补曰:“范书作‘吾少时所理’。”器案:家训与范书同,华书、袁纪、汝南先贤传俱作“吾少时所治”。〔一六〕器案:“久”读为“旧”,论语宪问篇集解引孔注:“久要,旧约也。”汉书述魏豹田儋韩信传赞:“曷惟其旧。”与起、朽韵,应劭曰:“言不能久也。”文选答宾戏注引项岱曰:“久,旧也。”〔一七〕“安之”,郎本误乙作“之安”。〔一八〕“子弟”,拾补校作“弟子 ”。〔一九〕范书刘赵淳于江刘周赵列传序:“安帝时,汝南薛苞孟尝,好学笃行,丧母,以至孝闻。及父娶后妻而憎包,分出之;包日夜号泣不能去,至被欧杖。不得已,庐于舍外,旦入而洒扫;父怒,又逐之。乃庐于里门,昏晨不废,积岁余,父母惭而还之。后行六年服,丧过乎哀。既而弟子求分财异居,包不能止,乃中分其财,奴婢引其老者,曰:‘与我共事久,若不能使也。’田庐取其荒顿者,曰:‘ 吾少时所理,意所恋也。’器物取朽败者,曰:‘吾素所服食,身口所安也。’弟子数破其产,辄复赈给。”
译谨按:礼制有东宫、西宫,是为了避开儿子的私有财产;财产不足时由宗族资助,有余时也归还宗族〔一〕。这说明兄弟之间没有分离异居的道义。凡是让出财产的,大多是让给弟弟〔二〕;子弟还年幼,恩情〔三〕深厚,很少有与哥哥分居的。既然搬出去那天,可以住在祖坟〔四〕下面;坟下没有房屋,宗家〔五〕仍有多余〔六〕的田地和房舍,只要亲自勤劳耕作〔七〕就可以生活,何必住官府的池田和客舍?既然还特意推说自己只有一辆车,又上表称赞他的车,是替他掩饰虚伪,实在太明显了。幼起同时代有个薛孟尝〔九〕,他和弟弟的儿子共同居住。弟弟的儿子常常〔一〇〕要求分家,他以力量〔一一〕不能阻止,终于〔一二〕听从了他们,把财产全部分开;奴婢中选取年老的,说:“他们和我共同做事〔一四〕,你们不能役使他们。”田地房屋中选取荒废破坏的,说:“这是我年轻时所置办〔一五〕的,是我心中留恋的。”器物中选取旧的〔一六〕,说:“我使用这些东西已久,身体和口腹都习惯它们了〔一七〕。”表面上有共同分财的名义,实际上只分了十分之三。子弟〔一八〕没有多久就把这些财产几乎耗尽,薛苞便又重新分给他们,像这样做了好几次〔一九〕。传记称袁盎的三个侄子分家财,是为了供给他们公家的费用〔二〇〕,这件事就是如此〔二一〕。《论语》说:“泰伯三次让出天下,百姓无法称颂他。”〔二二〕哪里有让出数十万财产,却害怕别人知道,想让自己的行为显得清白明亮,竟然要这样做的吗?和袁盎、薛苞相比,差得有千里之远。凡是兄弟共同居住,这是上等;互通有无,这是次等;让出财产,是更低一等〔二五〕。何况像幼起这样,仍然连这点也做不到,就更不值得尊重了。〔一〕《仪礼·丧服传》说:“所以兄弟之间的道义是不分家的;然而有分家的情况,是为了避开儿子的私有财产。儿子如果不把父亲视为私有,就不能成为儿子,所以有东宫、西宫、南宫、北宫,虽然分开居住却共同拥有财产;有余财就归还宗族,不足就由宗族资助。” 〔二〕“弟”字上面,拾补校补“子”字。〔三〕“情”字下面,拾补说:“下文脱去一字。” 〔四〕“冢”字,两京本误作“家”,下文同。《太平御览》卷五二六、九七五引《汝南先贤传》说:“薛苞回到先人的坟墓旁,在坊中居住,种稻来祭祀,种芋来充饥。”坟墓旁,也就是坟墓下面。〔五〕《后汉书·樊弘列传》说:“和宗族亲属修筑营垒沟堑来自守,前来归附的老弱有一千多家。”宗家,就是宗族之人的意思。〔六〕“赢”字原来作“羸”,现据拾补校改。〔七〕“首”字,拾补校作“身”,并说:“‘粥身’一语又见下卷,是勤劳用力的意思。” 〔八〕“为其”二字,拾补说:“似乎倒置。” 〔九〕《太平御览》卷一八一引华峤《后汉书》:“汝南薛苞,字孟尝。”又卷四一四引《汝南先贤传》:“薛苞,字孟尝,西平人。” 〔一〇〕“常”字,郎本作“当”,不能作为依据。〔一一〕“力”字,拾补说:“《范书》作‘包’,这是孟尝的名;上面的‘薛’字下面或许本来应有‘包’字。” 〔一二〕“固”字,拾补校作“因”。〔一三〕“引”也有取的意思,与下文说“取”相互发明。 《后汉书·孔融传》注引《融家传》说:“每次和几个哥哥一起吃梨,孔融总是拿小的。父母问他原因,他回答说:‘我是小儿子,按规矩应当拿小的。’”《太平御览》卷三八五引《孔融别传》也说:“每次和几个哥哥一起吃梨,拿小的。别人问他原因,他回答说:‘我是小儿子,按规矩应当拿小的。’”前面说“引”,后面说“取”,是用互文表达同一意义,与这里正相同。〔一四〕按:《范书·刘赵淳于江刘周赵列传序》《后汉纪》卷十一、《太平御览》卷四一四引《汝南先贤传》、又卷五一二引华峤《后汉书》以及《颜氏家训·后娶篇》,都作“与我共事久”,语意较完整,应当据此补正。〔一五〕拾补说:“《范书》作‘吾少时所理’。”器按:《家训》和《范书》相同,华峤书、《袁纪》《汝南先贤传》都作“吾少时所治”。〔一六〕器按:“久”应读作“旧”。《论语·宪问篇》集解引孔安国注:“久要,就是旧日的约定。”《汉书·述魏豹田儋韩信传赞》说:“哪里只是旧日的情谊。”它与“起”“朽”押韵,应劭说:“意思是不能长久。”《文选·答宾戏》注引项岱说:“久,就是旧。” 〔一七〕“安之”二字,郎本误倒作“之安”。〔一八〕“子弟”二字,拾补校作“弟子”。〔一九〕《范书·刘赵淳于江刘周赵列传序》说:“安帝时,汝南薛苞,字孟尝,喜好学习,品行笃厚;母亲去世后,以至孝闻名。后来父亲娶了继母,继母憎恨薛苞,便把他分出去;薛苞日夜哭泣,不能离去,甚至被用棍棒殴打。迫不得已,他住在房舍外搭的草庐中,每天早晨进去洒扫;父亲发怒,又把他赶走。于是他在里门旁搭草庐,早晚都不停止侍奉,过了一年多,父母惭愧,才把他接回来。后来服丧六年,悲哀超过常情。不久,弟弟的儿子要求分财另居,薛苞无法阻止,于是把财产分成两半;奴婢中选取年老的,说:‘他们和我共同做事很久了,你们不能役使他们。’田地房舍中选取荒废破损的,说:‘这是我年轻时治理、经营的,是我心中留恋的。’器物中选取腐朽破败的,说:‘这是我一向使用和食用的,身体和口腹已经习惯。’弟弟的儿子多次耗尽财产,薛苞总是又救济供给他们。”
序末注云:“自此已上,并华峤之词也。”后汉纪十一:“弟子求出居,苞不能止,乃中分财,奴婢引其老者,曰:‘与我共事久,若不能使也。’田庐取其荒者,曰:‘吾少时所治,意所恋也。’器取朽者,曰:‘我服之久,身所安也。’”御览四一四引汝南先贤传:“既而弟子求分异居,苞不能止,乃中分其财,奴婢引其老者,曰:‘与我共事久居(疑“ 若”误)不能使也。’田庐取其荒者,曰:‘吾少时所治,意所恋也。’器物取朽败者,曰:‘我素所服食,身口所安。’弟子数破其产,续复赈给。”又五一二引华峤后汉书:“薛苞弟子求出,苞不敢止,乃中分其财,奴婢引其老者,曰:‘与我共事久,若不能使也。’田庐取其荒顿者,曰:‘吾少时所治,意所恋也。’器物取其朽败者,曰:‘我服食已久,身口所安也。’”〔二0〕论衡定贤篇:“袁将军再与兄子分家财,多有以为恩义。”〔二一〕“则”,何本、钟本作“其 ”。〔二二〕论语泰伯篇:“子曰:‘泰伯其可谓至德也已矣,三以天下让,民无得而称焉。’”〔二三〕“而”,拾补云:“衍。”〔二四〕后汉书黄琼传:“皦皦者易污。”通鉴胡注曰:“皦皦,玉石之白也。”〔二五〕日知录十三曰:“应劭风俗通曰:‘凡兄弟,同居,上也;通有无,次也;让其下耳。’岂非中庸之行,而今人以为难能者哉?”〔二六〕“仍”,拾补云:“疑。”江夏太守河内〔一〕赵仲让,举司隶〔二〕茂材,为高唐令,密〔三〕乘舆车,径至高唐,变易名姓,止都亭中十余日,默入市里,观省风俗,已,呼亭长问:“新令为谁?从何官来?何时到也?”曰:“县已遣吏迎,垂有起居。〔四〕”曰:“正我是也。”亭长怖,遽拜谒,竟,便具吏。其日入舍,乃谒府,数十日无故便去。为郡功曹所选,颇有不用,因称狂,乱首走出府门。太守以其宿有重名,忍而不罪。后为大将军〔五〕梁冀从事中郎〔六〕,冬月坐庭中,向日解衣〔七〕裘捕〔八〕虱,已,因倾卧〔九〕,厥形悉表露〔一0〕。将军夫人襄城君〔一一〕云:“不洁清,当亟推问。”将军叹〔一二〕曰:“是赵从事〔一三〕,绝〔一四〕高士也。”他事若此非一也〔一五〕。〔一〕 “河内”,御览九五一引作 “河南”。水经清水注引应劭地理风俗记:“河内,殷国也,周名之为南阳,又曰‘晋始启南阳’,今南阳城是也,秦始皇改曰脩武。”又见汉书地理志脩武注引应劭。〔二〕 后汉书光武纪下注引汉官仪:“司隶校尉部河南、河内、右扶风、左冯翊、京兆、河东、弘农七郡于河南洛阳,故谓东京为司隶。”〔三〕 “密”,何本、钟本作“不 ”。〔四〕 拾补曰:“‘垂有起居’,言垂即有动静相闻耳。一本‘垂’作‘乘’,误。”案两京本误作“乘”。垂,犹今言即将,后汉书独行赵苞传:“遣使迎母及妻子,垂当到郡。”垂字义与此同。〔五〕 续汉书百官志一注引蔡质汉仪:“汉兴,置大将军、骠骑,位次丞相。”〔六〕 “中郎”原作“中郎将”,今据拾补校删。拾补曰:“‘将’字衍,御览无。”案御览九五一引作“郎中”,字误倒植,纬略四引有“将 ”字,误同今本。续汉书百官志一:“大将军从事中郎二人,六百石。本注曰:‘职参谋议。’”〔七〕 御览“衣”作“坏”。〔八〕 纬略“捕”作“搏”。〔九〕 纬略“倾”作“鸱”。〔一0〕“厥形悉表露”,谓暴露阴部也。三国志魏书袁绍传:“遂勒兵捕诸阉人,无少长皆杀之,或无须而误死者,至自发露形体而后得免。”亦谓发露阴部,示与阉宦有别也。御览六九六引语林: “桓宣武性俭,着故裈,上马不调,□败,五形遂露。”意亦同。〔一一〕后汉书梁冀传:“弘农人宰宣,素性佞邪,欲取媚于冀,迺上言:‘大将军有周公之功,今既封诸子,则其妻宜为邑君。’诏遂封冀妻孙寿为襄城君,兼食阳翟,租岁入五千万,加赐赤绂,比长公主。”御览作“襄成”,误。〔一二〕“叹”,御览作“笑”,纬略无。〔一三〕此句纬略作“我从事中郎” 。〔一四〕御览、纬略“绝”下有“清 ”字。〔一五〕俞樾茶香室丛钞三曰:“此事已开魏、晋竹林诸贤风气矣。然襄城君即孙寿也,赵君玩之,薄其人耳,应仲远但执礼法以议之,似未识其雅意。”
译篇序末尾的注文说:“从这里以上,都是华峤的话。” 《后汉纪》卷十一说:“弟弟的儿子要求搬出去居住,薛苞不能阻止,于是把财产分成两半;奴婢中选取年老的,说:‘他们和我共同做事很久了,你们不能役使他们。’田地房舍中选取荒废的,说:‘这是我年轻时经营的,是我心中留恋的。’器物中选取破旧的,说:‘我使用它们很久了,身体已经习惯。’”《太平御览》卷四一四引《汝南先贤传》说:“不久弟弟的儿子要求分家另居,薛苞不能阻止,于是把财产分成两半;奴婢中选取年老的,说:‘他们和我共同做事很久了,你们不能役使他们。’田地房舍中选取荒废的,说:‘这是我年轻时经营的,是我心中留恋的。’器物中选取腐朽破败的,说:‘这是我一向使用和食用的,身体和口腹所习惯的。’弟弟的儿子多次耗尽他的财产,他又继续救济供给。”又《太平御览》卷五一二引华峤《后汉书》说:“薛苞的弟弟的儿子要求搬出去,薛苞不敢阻止,于是把财产分成两半;奴婢中选取年老的,说:‘他们和我共同做事很久了,你们不能役使他们。’田地房舍中选取荒废破损的,说:‘这是我年轻时经营的,是我心中留恋的。’器物中选取腐朽破败的,说:‘我使用和食用它们已经很久了,身体和口腹已经习惯。’” 〔二〇〕《论衡·定贤篇》说:“袁将军曾两次和哥哥的儿子分割家产,很多人认为这是恩义。” 〔二一〕“则”字,何本、钟本作“其”。〔二二〕《论语·泰伯篇》说:“孔子说:‘泰伯大概可以说是道德最高尚的人了,三次把天下让给别人,百姓没有办法称颂他。’” 〔二三〕“而”字,拾补说:“是衍文。” 〔二四〕《后汉书·黄琼传》说:“洁白明亮的东西容易被玷污。”《资治通鉴》胡三省注说:“皦皦,就是玉石的洁白。” 〔二五〕《日知录》卷十三说:“应劭《风俗通》说:‘凡是兄弟,共同居住,是上等;互通有无,是次等;让出财产,是更低一等。’这难道不是《中庸》所说的行为吗?如今的人却认为很难做到。” 〔二六〕“仍”字,拾补说:“有疑问。” 江夏太守、河内人〔一〕赵仲让,被司隶〔二〕举荐为茂材,任高唐令。他秘密乘坐皇帝的车舆〔三〕,直接来到高唐,改换姓名,在都亭住了十多天,悄悄进入市井乡里,观察考察当地风俗。事毕,他叫来亭长问道:“新任县令是谁?从哪个官署来?什么时候到任?”亭长说:“县里已经派官吏来迎接,马上就要听到他的消息了〔四〕。”赵仲让说:“那个人正是我。”亭长害怕了,急忙拜见;礼毕,赵仲让便备置属吏。当天进入官舍,才去谒见郡府,过了几十天,没有缘故就离去了。他被郡功曹选拔任用,意见颇多不被采纳,于是自称狂人,披头散发地跑出府门。太守因为他过去有很高的声望,容忍了他,没有治罪。后来他任大将军〔五〕梁冀的从事中郎〔六〕。冬天,他坐在庭院中面向太阳,解开衣裘捉虱子〔七〕;完毕后,便斜躺下来〔九〕,身体全都暴露出来〔一0〕。将军夫人襄城君〔一一〕说:“这个人不讲洁净,应当赶快推究审问。”将军叹息〔一二〕说:“这是赵从事〔一三〕,是极其高洁的士人〔一四〕。”像这样的事情,他还不止一件〔一五〕。〔一〕“河内”,《御览》九五一引作“河南”。《水经·清水注》引应劭《地理风俗记》说:“河内,是殷的国都。周代称它为南阳,又说‘晋国最初开辟南阳’,现在的南阳城就是这里;秦始皇改称为脩武。”《汉书·地理志》脩武注引应劭,也见此说。〔二〕《后汉书·光武纪》下的注引《汉官仪》说:“司隶校尉所辖的是河南、河内、右扶风、左冯翊、京兆、河东、弘农七郡,治所在河南洛阳,所以把东汉都城称为司隶。” 〔三〕“密”字,何本、钟本作“不”。〔四〕拾补说:“‘垂有起居’,是说很快就会有消息传来。一本‘垂’作‘乘’,是错误的。”考察两京本误作“乘”。“垂”犹如今天所说的“即将”。《后汉书·独行·赵苞传》说:“派使者迎接母亲和妻子儿女,将要到郡。”这里“垂”字的意义与此相同。〔五〕《续汉书·百官志》一的注引蔡质《汉仪》说:“汉朝建立时,设置大将军、骠骑将军,地位次于丞相。” 〔六〕“中郎”原文作“中郎将”,今据拾补校订删去“将”字。拾补说:“‘将’字是衍文,《御览》没有。”考察《御览》九五一引作“郎中”,是字倒置的错误;《纬略》四引有“将”字,错误与今本相同。《续汉书·百官志》一说:“大将军从事中郎二人,秩六百石。本注说:‘职责是参与谋划议论。’” 〔七〕《御览》中的“衣”作“坏”。〔八〕《纬略》中的“捕”作“搏”。〔九〕《纬略》中的“倾”作“鸱”。〔一0〕“厥形悉表露”,是说阴部暴露出来。《三国志·魏书·袁绍传》说:“于是率兵捕捉宦官,无论年长年幼全都杀掉;有些人没有胡须而被误杀,直到自己露出身体才得以免死。”这也是说露出阴部,表示自己与宦官不同。《御览》六九六引《语林》说:“桓宣武性情节俭,穿着旧裤子,上马时没有整理好,裤子破裂,五官于是都露了出来。”意思也相同。〔一一〕《后汉书·梁冀传》说:“弘农人宰宣,平素性情谄媚奸邪,想讨好梁冀,于是上书说:‘大将军有周公那样的功劳,如今既然封赏了他的几个儿子,那么他的妻子也应当封为邑君。’诏书于是封梁冀的妻子孙寿为襄城君,兼食阳翟,年租收入五千万,又加赐赤绂,地位等同于长公主。”《御览》作“襄成”,是错误的。〔一二〕“叹”字,《御览》作“笑”,《纬略》没有此字。〔一三〕这一句《纬略》作“我从事中郎”。〔一四〕《御览》和《纬略》在“绝”字下面都有“清”字。〔一五〕俞樾《茶香室丛钞》卷三说:“这件事已经开了魏、晋竹林诸贤风气的先河。不过,襄城君就是孙寿,赵君是在戏弄她、轻视她这个人;应仲远只是拘守礼法来议论他,好像没有认识到赵仲让的高雅心意。”
谨按:诗云:“不愆不忘,率由旧章。〔一〕” 左氏传曰:“旧章不可无也。〔二〕”凡张官置吏〔三〕,为之律度〔四〕,故能摄固〔五〕其位,天下无觊觎也〔六〕。今仲让不先谒府,乃径到县,俱〔七〕谍吏民,尔乃入舍。论语:“升车〔八〕必正立〔九〕,执绥,不内顾。〔一0〕”不掩不备,不见人短见〔一一〕。礼记:“ 户有二屦不入。〔一二〕”“将上堂,声必扬。〔一三〕”家且犹若此,况于长吏乎?君子之仕,行其道也〔一四〕,民未见德,唯诈是闻〔一五〕,远荐功曹,策名委质〔一六〕,就有不合,当徐告退,古〔一七〕既待放,须起〔一八〕乃逝,何得乱道〔一九〕,进退自由,傲很天常〔二0〕,若无君父?洪范陈五事,以貌为首〔二一〕,孝经列三法,以服为先〔二二〕。仲让居有田业,加之禄赐,势可免冻馁之厄,未必须冬日之暖也,利不体皆此也〔二三〕。河内,殷之旧都,国分为三,康叔之风既激〔二四〕,而纣之化由〔二五〕存,其俗士大夫本矜〔二六〕好大言〔二七〕,而少实行〔二八〕。〔一〕 诗大雅假乐文。〔二〕 左传哀公三年文。〔三〕 后汉书光武纪下:“建武六年六月辛卯,诏曰:‘夫张官置吏,所以为人也。’” 李贤注:“管子曰:‘张官置吏,所以奉王之法。’” 惠栋补注:“白虎通:‘列土为疆,非为诸侯,张官设府,非为卿大夫,皆为民也。’”器案后汉书桓谭传: “上疏陈时政所宜,曰:‘夫张官置吏,以理万人。’”亦用此文。〔四〕 左传文公六年:“为之律度。”史记夏本纪:“声为律,身为度。”索隐:“言禹声音应钟律。”集解:“王肃曰:‘以身为法度。’”〔五〕 国语晋语四:“乃能摄固,保其土房。”韦注:“摄,持也。”〔六〕 左传桓公二年:“是以民服事其上,而下无觊觎。”〔七〕 “俱”,拾补云:“讹,疑是‘伺’。”〔八〕 拾补曰:“下‘必正立执绥不’六字,定后人妄增,正立执绥,于此义无所当,何故引之?鲁论语无‘不’字,汉人引用多从鲁。”〔九〕 史记夏侯婴列传集解引应劭曰:“古者皆立乘。”汉书夏侯婴传注引同。〔一0〕论语乡党篇:“升车,必正立,执绥,车中不内顾。”〔一一〕“短见”,拾补曰:“‘见 ’字衍。”案叶抱崧说叩引此作“升车,必正立,执绥,车中不内顾,不掩不备,不见人短见”,以为论语文,失之目治。〔一二〕礼记曲礼上“户”下有“外 ”字。〔一三〕并见曲礼上。〔一四〕论语微子篇:“君子之仕也,行其义也。”〔一五〕左传僖公二十三年:“卜偃曰:‘民不见德,而唯戮是闻。’”〔一六〕左传僖公二十三年:“策名委贽。”贽、质古通。史记仲尼弟子列传集解引服虔曰:“古者始仕,必先书其名于策,委死之贽于君,然后为臣,示必死节于其君也。”〔一七〕器案:“古”疑“若”。〔一八〕“须起”,拾补云:“二字疑讹。”〔一九〕札移曰:“案目云:‘因称狂乱首,走出府门。’则‘道’当作‘首’。”器案:首、道古通,王氏读书杂志已详之矣。〔二0〕左传文公十八年:“傲很明德,以乱天常。”〔二一〕尚书洪范:“二五事:一曰貌,二曰言,三曰视,四曰听,五曰思。貌曰恭,言曰从,视曰明,思曰睿。恭作肃,从作乂,明作哲,聪作谋,睿作圣。”〔二二〕孝经卿大夫章:“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非先王之法言不敢道,非先王之德行不敢行。……三者备矣,然后能守其宗庙。”〔二三〕拾补云:“此六字当为衍文。”徐友兰曰:“此盖道厥形表露之失,当从丘盖,未便刊落也。”〔二四〕郎本原校云:“‘激’一本作‘歇’。”〔二五〕“由”通“犹”,钟本作“ 犹”。〔二六〕拾补云:“‘矜’下当有一 ‘夸’字。”拾补识语曰:“‘ 夸’烂为‘本’,倒在‘矜’上。”〔二七〕史记高纪:“刘季好大言。”汉书郊祀志:“栾大好大言。”〔二八〕汉书地理志下:“河内本殷之故都。周既灭殷,分其畿内为三国,诗风邶、庸、卫国是也。……河内殷虚,更属于晋,康叔之风既歇,而纣之化犹存,故俗刚彊,多豪桀侵夺,薄恩礼,好生分。”管子水地篇:“齐、晋之水,枯旱而运,●墆而杂,故其民谄谀葆诈,巧佞而好利。”
十反第五
译谨慎考察:《诗经》说:“不违背,不忘记,一切遵循旧有的典章〔一〕。”《左氏传》说:“旧有的典章不可没有〔二〕。”凡是设置官职、任用官吏〔三〕,都要为他们制定法度〔四〕,这样才能稳固地守住自己的职位〔五〕,天下也就没有非分觊觎之心〔六〕。如今赵仲让不先谒见郡府,却直接到县里,暗中窥察官吏百姓〔七〕,然后才进入官舍。《论语》说:“登车〔八〕一定要端正站立〔九〕,手执缰绳,不向车内回顾〔一0〕。”不加遮掩,也不作防备,不应该显露别人的短处〔一一〕。《礼记》说:“门外有两双鞋,就不要进门〔一二〕。”“将要登堂时,声音一定要提高〔一三〕。”普通人家尚且如此,何况身为长吏呢?君子出来做官,是为了实行自己的道义〔一四〕;百姓没有看见他的德行,只听见他的欺诈〔一五〕。远方推荐他,登记姓名并献上见面礼,表示委身为臣〔一六〕;即使后来不合,也应当慢慢说明而退职。古人即使等待君主放逐,也必须等到君主起用自己才离去〔一七〕〔一八〕。怎么能扰乱常道〔一九〕,进退都任意而行,傲慢地违背天常〔二0〕,仿佛没有君主和父亲一样呢?《洪范》陈述五种事情,把容貌列为首位〔二一〕;《孝经》列举三项准则,把服饰列在前面〔二二〕。赵仲让家中有田产,又有俸禄赏赐,按他的处境足以避免受冻挨饿的困厄,并不一定要在冬日解衣取暖;他的获利和举止不相称,这些问题全都如此〔二三〕。河内是殷朝的旧都。殷国分为三国后,康叔的风化已经受到激发〔二四〕,而纣王的教化仍然留存〔二五〕。所以当地士大夫的习性,本来就自负夸张〔二六〕,喜欢说大话〔二七〕,却少有实际行动〔二八〕。〔一〕见《诗经·大雅·假乐》。〔二〕见《左传·哀公三年》。〔三〕《后汉书·光武纪》下说:“建武六年六月辛卯,诏书说:‘设置官职、任用官吏,是为了人民。’”李贤注说:“《管子》说:‘设置官职、任用官吏,是为了奉行君王的法令。’”惠栋补注说:《白虎通》说:“划分土地设置疆界,不是为了诸侯;设置官署建立府第,不是为了卿大夫;全都是为了人民。”考察《后汉书·桓谭传》说:“上书陈述当时政治所应做的事,其中说:‘设置官职、任用官吏,是为了治理万民。’”也使用了这段话。〔原文数字、纪年保留:万人〕 〔四〕《左传·文公六年》说:“为他制定法律和尺度。”《史记·夏本纪》说:“声音作为律,身体作为度。”《索隐》说:“意思是禹的声音符合钟律。”《集解》引王肃说:“以自身作为法度。” 〔五〕《国语·晋语四》说:“这样才能稳固地守持,保住他的土地和房屋。”韦昭注说:“摄,就是持守。” 〔六〕《左传·桓公二年》说:“因此百姓服从侍奉他们的上级,而下位者没有非分觊觎。” 〔七〕“俱”字,拾补说:“是讹字,怀疑应为‘伺’。” 〔八〕拾补说:“下文‘必正立执绥不’六字,确定是后人妄自增入的。‘正立执绥’与这里的意义无关,为什么要引用它?鲁国本《论语》没有‘不’字,汉人引用时多依从鲁本。” 〔九〕《史记·夏侯婴列传》集解引应劭说:“古人都是站着乘车。”《汉书·夏侯婴传》注引文相同。〔一0〕《论语·乡党》说:“登车时,一定要端正站立,手执缰绳,在车中不向内回顾。” 〔一一〕“短见”二字,拾补说:“‘见’字是衍文。”考察叶抱崧《说叩》引用此文,作“升车,必正立,执绥,车中不内顾,不掩不备,不见人短见”,认为都是《论语》的文字,这是只看字面而失察了。〔一二〕《礼记·曲礼上》在“户”字下面有“外”字。〔一三〕也都见于《礼记·曲礼上》。〔一四〕《论语·微子》说:“君子出来做官,是实行他的道义。” 〔一五〕《左传·僖公二十三年》说:“卜偃说:‘百姓没有看见德行,却只听见杀戮。’” 〔一六〕《左传·僖公二十三年》说:“在策书上登记姓名,献上见面礼。”贽、质二字古代相通。 《史记·仲尼弟子列传》集解引服虔说:“古人开始做官时,一定先把自己的姓名写在策书上,把表示献身至死的礼物献给君主,然后成为臣子,表示自己一定为君主尽死守节。” 〔一七〕器案:“古”字疑为“若”字。〔一八〕“须起”二字,拾补说:“疑为讹字。” 〔一九〕札移说:“考察正文说:‘于是自称狂乱,披头散发地跑出府门。’那么‘道’字应当作‘首’。”器案:“首”“道”二字古代相通,王念孙《读书杂志》已经详细说明了这一点。〔二0〕《左传·文公十八年》说:“傲慢地违背光明的德行,以扰乱天常。” 〔二一〕《尚书·洪范》说:“五种事情:第一是容貌,第二是言语,第三是观察,第四是听闻,第五是思考。容貌要恭敬,言语要顺从,观察要明察,思考要睿智。恭敬就能庄肃,顺从就能治理,明察就能明哲,聪敏就能谋划,睿智就能成为圣人。” 〔二二〕《孝经·卿大夫章》说:“不是先王规定的服饰,不敢穿;不是先王规定的言语,不敢说;不是先王的德行,不敢实行。……这三项都具备了,然后才能守护自己的宗庙。” 〔二三〕拾补说:“这六个字应当是衍文。”徐友兰说:“这大概是在说明他暴露身体的过失,应当依从丘盖本,不能轻易删去。” 〔二四〕郎本校注说:“‘激’字,一本作‘歇’。” 〔二五〕“由”通“犹”,钟本作“犹”。〔二六〕拾补说:“‘矜’字下面应当有一个‘夸’字。”拾补识语说:“‘夸’字磨损成了‘本’,并且倒置到了‘矜’字上面。” 〔二七〕《史记·高祖本纪》说:“刘季喜欢说大话。”《汉书·郊祀志》说:“栾大喜欢说大话。” 〔二八〕《汉书·地理志》下说:“河内本是殷的故都。周灭亡殷以后,把京畿内地分为三个国家,就是《诗经》中的邶、庸、卫国。……河内的殷墟后来归属于晋国,康叔的风化已经衰歇,而纣王的教化仍然存在,所以当地风俗刚强,多有豪杰相互侵夺,轻视恩义礼节,喜欢制造事端。”《管子·水地》说:“齐、晋的水,枯旱时运行,积聚而混杂,所以当地百姓谄媚欺诈,巧言谄佞而贪好利益。” 十反第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