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八旗通志卷六十九
土田志八土田数目八旗给地总数镶黄旗满洲初次给地十九万三千八百六十晌,二次给地四万二千三百一十五晌,三次给地二万一千八百八十五晌。镶黄旗防古初次给地二万九千九百五晌,二次给地二万八千三百三十五晌,三次给地六千八百九十五晌。镶黄旗汉军初次给地三万三千三百四十晌,二次给地一万九千八百五晌,三次给地一万七千五百五十晌。共壮丁地三十九万三千八百九十晌,坐落大兴、宛平、良乡、固安、永清、东安、香河、通州、三河、武清、宝坻、昌平、顺义、密云、懐柔、涿州、房山、霸州、文安、大城、保定、蓟州、玉田、平谷、遵化、丰润、永平、迁安、昌黎、滦州、乐亭、清苑、满城、安肃、定兴、新城、唐县、容城、完县、蠡县、雄县、安州、髙阳、新安、易州、涞水、河间、肃宁、任邱、交河、青县、南皮、获鹿、永宁卫、良牧署、采育里、开平、沙河驿、赤城、宣化、徳州、古北口、冷口、张家口、喜峯口、罗文峪、独石口、石匣等处。正黄旗满洲初次给地七万三千四百四十晌,二次给地十五万二千九百一十五晌,三次给地三万一千二百三十晌。正黄旗蒙古初次给地一万二千六百一十五晌,二次给地一万八千七百八十五晌,三次给地三万一千四百一十晌。正黄旗汉军初次给地二万一千二百三十七晌三畆,二次给地三万一千三百一十二晌三畆,三次给地一万九千四百五十二晌三畆。共壮丁地三十九万二千三百九十六晌九畆,坐落大兴、宛平、良乡、固安、永清、东安、香河、通州、三河、武清、宝坻、昌平、顺义、密云、懐柔、涿州、房山、霸州、文安、保定、蓟州、玉田、平谷、遵化、丰润、卢龙、迁安、滦州、乐亭、清苑、满城、安肃、定兴、新城、唐县、望都、容城、完县、蠡县、雄县、安州、髙阳、新安、易州、涞水、河间、肃寜、任邱、交河、青县、沧州、南皮、获鹿、开平、赤城、宣化、古北口、冷口、张家口、独石口、石匣等处。正白旗满洲初次给地九万五千四百五十五晌,二次给地五万五千四百四十五晌,三次给地七万二千二百三十五晌。正白旗蒙古初次给地二万一千五百六十二晌半,二次给地二万七百九十二晌半,三次给地一万八千二百四十三晌。正白旗汉军初次给地一万四千四百六十晌,二次给地二万四千四百二十晌,三次给地二万三千九百九十五晌。共壮丁地三十四万六千六百八晌,坐落大兴、宛平、良乡、固安、永清、东安、香河、通州、三河、武清、宝坻、昌平、顺义、宻云、懐柔、涿州、房山、霸州、文安、保定、蓟州、玉田、平谷、遵化、丰润、永平、迁安、抚宁、昌黎、滦州、乐亭、安肃、定兴、新城、容城、完县、雄县、安州、髙阳、易州、涞水、河间、肃宁、任邱、交河、青县、沧州、南皮、宣化、罗文峪、张家口、独石口、古北口等处。正红旗满洲初次给地三万五千四百九十八晌,二次给地八万八千五百一十四晌零,三次给地三万五千三百四十五晌。正红旗蒙古初次给地三千九百二十八晌零,二次给地一万二千七百六十晌,三次给地九千二百五十五晌。正红旗汉军初次给地四千六百三十五晌,二次给地一万六百八十晌,三次给地六千一百七十晌,共壮丁地二十万六千七百八十五晌零,坐落宛平、良乡、固安、永清、东安、通州、武清、宝坻、昌平、顺义、宻云、房山、霸州、文安、保定、滦州、乐亭、清苑、安肃、定兴、蠡县、雄县、任邱、河西务等处。镶白旗满洲初次给地十万四千四百七十五晌,二次给地四万四千五百七十晌,三次给地三万八千一百七十晌。镶白旗防古初次给地一万六千九百五晌,二次给地一万四千三百六十五晌,三次给地一万五千九百三十五晌。镶白旗汉军初次给地一万一百五十晌,二次给地五千五十五晌,三次给地七千七百八十晌,共壮丁地二十五万七千四百五晌,坐落大兴、宛平、良乡、固安、永清、东安、香河、通州、三河、武清、宝坻、昌平、顺义、密云、懐柔、涿州、房山、霸州、文安、大城、保定、蓟州、玉田、平谷、遵化、丰润、永平、迁安、滦州、乐亭、满城、安肃、定兴、新城、容城、雄县、新安、易州、涞水、河间、肃宁、任邱、交河、青县、静海、沧州、南皮、延庆、张家口、喜峯口、冷口、罗文峪、开平、赤城、沙河驿、良牧署等处。镶红旗满洲初次给地一万八千三百四十五晌,二次给地九万六千四百五十二晌半,三次给地四万三千五百三十七晌半。镶红旗蒙古初次给地五百九十晌,二次给地二万二千四百二十五晌,三次给地一万七百二十晌。
译土田志八。土地数目。八旗拨给土地的总数。镶黄旗满洲第一次拨给土地十九万三千八百六十晌,第二次拨给土地四万二千三百一十五晌,第三次拨给土地二万一千八百八十五晌。镶黄旗防古第一次拨给土地二万九千九百五晌,第二次拨给土地二万八千三百三十五晌,第三次拨给土地六千八百九十五晌。镶黄旗汉军第一次拨给土地三万三千三百四十晌,第二次拨给土地一万九千八百五晌,第三次拨给土地一万七千五百五十晌。壮丁土地共三十九万三千八百九十晌,坐落在大兴、宛平、良乡、固安、永清、东安、香河、通州、三河、武清、宝坻、昌平、顺义、密云、懐柔、涿州、房山、霸州、文安、大城、保定、蓟州、玉田、平谷、遵化、丰润、永平、迁安、昌黎、滦州、乐亭、清苑、满城、安肃、定兴、新城、唐县、容城、完县、蠡县、雄县、安州、髙阳、新安、易州、涞水、河间、肃宁、任邱、交河、青县、南皮、获鹿、永宁卫、良牧署、采育里、开平、沙河驿、赤城、宣化、徳州、古北口、冷口、张家口、喜峯口、罗文峪、独石口、石匣等处。正黄旗满洲第一次拨给土地七万三千四百四十晌,第二次拨给土地十五万二千九百一十五晌,第三次拨给土地三万一千二百三十晌。正黄旗蒙古第一次拨给土地一万二千六百十五晌,第二次拨给土地一万八千七百八十五晌,第三次拨给土地三万一千四百一十晌。正黄旗汉军第一次拨给土地二万一千二百三十七晌三畆,第二次拨给土地三万一千三百一十二晌三畆,第三次拨给土地一万九千四百五十二晌三畆。壮丁土地共三十九万二千三百九十六晌九畆,坐落在大兴、宛平、良乡、固安、永清、东安、香河、通州、三河、武清、宝坻、昌平、顺义、密云、懐柔、涿州、房山、霸州、文安、保定、蓟州、玉田、平谷、遵化、丰润、卢龙、迁安、滦州、乐亭、清苑、满城、安肃、定兴、新城、唐县、望都、容城、完县、蠡县、雄县、安州、髙阳、新安、易州、涞水、河间、肃寜、任邱、交河、青县、沧州、南皮、获鹿、开平、赤城、宣化、古北口、冷口、张家口、独石口、石匣等处。正白旗满洲第一次拨给土地九万五千四百五十五晌,第二次拨给土地五万五千四百四十五晌,第三次拨给土地七万二千二百三十五晌。正白旗蒙古第一次拨给土地二万一千五百六十二晌半,第二次拨给土地二万七百九十二晌半,第三次拨给土地一万八千二百四十三晌。正白旗汉军第一次拨给土地一万四千四百六十晌,第二次拨给土地二万四千四百二十晌,第三次拨给土地二万三千九百九十五晌。壮丁土地共三十四万六千六百八晌,坐落在大兴、宛平、良乡、固安、永清、东安、香河、通州、三河、武清、宝坻、昌平、顺义、宻云、懐柔、涿州、房山、霸州、文安、保定、蓟州、玉田、平谷、遵化、丰润、永平、迁安、抚宁、昌黎、滦州、乐亭、安肃、定兴、新城、容城、完县、雄县、安州、髙阳、易州、涞水、河间、肃宁、任邱、交河、青县、沧州、南皮、宣化、罗文峪、张家口、独石口、古北口等处。正红旗满洲第一次拨给土地三万五千四百九十八晌,第二次拨给土地八万八千五百一十四晌有余,第三次拨给土地三万五千三百四十五晌。正红旗蒙古第一次拨给土地三千九百二十八晌有余,第二次拨给土地一万二千七百六十晌,第三次拨给土地九千二百五十五晌。正红旗汉军第一次拨给土地四千六百三十五晌,第二次拨给土地一万六百八十晌,第三次拨给土地六千一百七十晌;壮丁土地共二十万六千七百八十五晌有余,坐落在宛平、良乡、固安、永清、东安、通州、武清、宝坻、昌平、顺义、宻云、房山、霸州、文安、保定、滦州、乐亭、清苑、安肃、定兴、蠡县、雄县、任邱、河西务等处。镶白旗满洲第一次拨给土地十万四千四百七十五晌,第二次拨给土地四万四千五百七十晌,第三次拨给土地三万八千一百七十晌。镶白旗防古第一次拨给土地一万六千九百五晌,第二次拨给土地一万四千三百六十五晌,第三次拨给土地一万五千九百三十五晌。镶白旗汉军第一次拨给土地一万一百五十晌,第二次拨给土地五千五十五晌,第三次拨给土地七千七百八十晌;壮丁土地共二十五万七千四百五晌,坐落在大兴、宛平、良乡、固安、永清、东安、香河、通州、三河、武清、宝坻、昌平、顺义、密云、懐柔、涿州、房山、霸州、文安、大城、保定、蓟州、玉田、平谷、遵化、丰润、永平、迁安、滦州、乐亭、满城、安肃、定兴、新城、容城、雄县、新安、易州、涞水、河间、肃宁、任邱、交河、青县、静海、沧州、南皮、延庆、张家口、喜峯口、冷口、罗文峪、开平、赤城、沙河驿、良牧署等处。镶红旗满洲第一次拨给土地一万八千三百四十五晌,第二次拨给土地九万六千四百五十二晌半,第三次拨给土地四万三千五百三十七晌半。镶红旗蒙古第一次拨给土地五百九十晌,第二次拨给土地二万二千四百二十五晌,第三次拨给土地一万七百二十晌。
镶红旗汉军初次给地五千一百三十晌,二次给地一万五百晌,三次给地九千八百九十五晌,共壮丁地二十一万七千五百九十五晌,坐落宛平、良乡、固安、永清、东安、香河、通州、三河、武清、宝坻、昌平、顺义、涿州、房山、霸州、大城、保定、丰润、永平、迁安、滦州、乐亭、清苑、安肃、定兴、新城、唐县、望都、完县、蠡县、雄县、涞水、河间、肃宁、任邱、沧州、延庆、河西务、天津等处。正蓝旗满洲初次给地十万三千三百一十二晌半,二次给地六万六千五百四十五晌,三次给地三万七千九百九十晌。正蓝旗防古初次给地二万五千晌,二次给地一万二千六十五晌,三次给地一万一千八百六十晌。正蓝旗汉军初次给地一万四千七百三十二晌半,二次给地一万二千二百一十五晌,三次给地六千四百八十晌。共壮丁地二十八万五千六百一十晌,坐落大兴、宛平、良乡、固安、永清、东安、香河、通州、三河、武清、宝坻、昌平、顺义、宻云、懐柔、涿州、房山、霸州、保定、蓟州、玉田、平谷、遵化、丰润、迁安、昌黎、滦州、青苑、满城、安肃、定兴、唐县、容城、雄县、髙阳、新安、易州、任邱、青县、南皮、良牧署、延庆等处。镶蓝旗满洲初次给地十万八千三百八十晌,二次给地三万九千一十五晌,三次给地二万四千三百四十晌。镶蓝旗蒙古初次给地二万五千八百五晌,二次给地四千一十三晌,三次给地五千三百七十晌。镶蓝旗汉军初次给地一万二千六百四十五晌,二次给地八千六十晌,三次给地七千五百六十晌。共壮丁地二十三万五千一百八十八晌,坐落大兴、宛平、永清、东安、香河、三河、武清、昌平、宻云、涿州、房山、卢龙、乐亭、定兴、蠡县、安州、髙阳、易州、涞水、河间、任邱、获鹿、河西务、独石口、张家口等处。以上八旗给地总数目直▯各处八旗地畆数目一【顺天府】顺天府大兴县镶黄旗顺治二年至四年原拨给旗人民地共二百二十二顷零二畆,屯地三十七顷六十八畆七分,牧马地八十四顷六十畆五分。康熙三年至三十四年续拨给各项地共二百十一顷三十六畆三分。厯年退出地共一百三十六顷三十畆四分。康熙六年至三十九年复拨给各项地共九十九顷五十六畆一分。正黄旗顺治二年至四年原拨给旗人民地共一百九十九顷九十五畆,屯地共五十二顷七十一畆,牧马地共八十一顷三十七畆五分。康熙三年至五年续拨给马房香火等地共二十五顷六十七畆。顺治七年投充旗地共七十二顷二十九畆二分。厯年退出地共二十三顷六十九畆五分。康熙四年至四十二年复拨给各项地共八顷三十三畆。正白旗顺治二年至四年原拨给旗人民地一百七十九顷八畆九分,屯地共五十五顷十八畆五分,牧马地共九十一顷十五畆。顺治十三年至康熙二十三年续拨给各项地共三百十六顷八十八畆八分。厯年退出地共八十五顷十六畆四分零。康熙六年至五十一年复拨给各项地共一百十八顷零三畆一分。镶白旗顺治二年至四年原拨给旗人民地共一百六顷八十六畆五分,屯地共四十五顷六十四畆五分,牧马地共九十一顷十四畆。顺治十七年至康熙五年退给光禄寺等处地共九顷四十七畆,畦地一千一百三十八个。厯年退出地共一百二十四顷二畆二分。康熙五年至二十二年复拨给退地共二十一顷二畆三分,内茔地十八畆三分。正蓝旗顺治二年至四年原拨给旗人民地共九十五顷六十八畆六分,屯地共四十五顷三十一畆,牧马地共八十七顷八十九畆五分。康熙元年至十一年续拨给各项地共九顷九十六畆六分。厯年退出地共七十三顷九十畆六分。康熙十三年至三十二年复拨给退地共三顷二十五畆三分。镶蓝旗顺治二年至四年原拨给旗人民地共八十四顷五畆七分,屯地共三十二顷九十三畆六分,牧马地共七十五顷九十三畆二分。顺治十七年至康熙六年退给尚膳监等处共十三顷八十六畆五分,畦地一万三千四百十五个,各王府属下退出地共二百十七顷五十八畆三分。康熙二十年至五十九年复拨给苑户、庄头、马军等地共三百五十四顷十一畆八分。【谨案旧志云:各府州县原册,其拨给投充地畆,间有不列旗分者。如霸州来册,亦声明原案卷未经分别。葢以各王府及苑户庄头等地畆,非属一旗故也。志故将有旗分者分载于前,而以无旗分者另行总载于后,以存全数云云。今谨仍之】宛平县镶黄旗康熙六年至二十二年原拨给旗人地共九十七顷十一畆,康熙六年至五十八年退出地共七顷四十畆。正黄旗顺治元年至康熙四十八年原拨给旗人地共八百四顷六十一畆零。顺治七年投充旗地五十五顷十三畆八分零。康熙三年至雍正二年退出地共三十二顷三十五畆零。康熙二十四年至雍正五年复拨给旗人地共十五顷二十四畆六分。
译镶红旗汉军第一次拨给土地五千一百三十晌,第二次拨给土地一万五百晌,第三次拨给土地九千八百九十五晌;壮丁土地共二十一万七千五百九十五晌,坐落在宛平、良乡、固安、永清、东安、香河、通州、三河、武清、宝坻、昌平、顺义、涿州、房山、霸州、大城、保定、丰润、永平、迁安、滦州、乐亭、清苑、安肃、定兴、新城、唐县、望都、完县、蠡县、雄县、涞水、河间、肃宁、任邱、沧州、延庆、河西务、天津等处。正蓝旗满洲第一次拨给土地十万三千三百一十二晌半,第二次拨给土地六万六千五百四十五晌,第三次拨给土地三万七千九百九十晌。正蓝旗防古第一次拨给土地二万五千晌,第二次拨给土地一万二千六十五晌,第三次拨给土地一万一千八百六十晌。正蓝旗汉军第一次拨给土地一万四千七百三十二晌半,第二次拨给土地一万二千二百一十五晌,第三次拨给土地六千四百八十晌。壮丁土地共二十八万五千六百一十晌,坐落在大兴、宛平、良乡、固安、永清、东安、香河、通州、三河、武清、宝坻、昌平、顺义、宻云、懐柔、涿州、房山、霸州、保定、蓟州、玉田、平谷、遵化、丰润、迁安、昌黎、滦州、青苑、满城、安肃、定兴、唐县、容城、雄县、髙阳、新安、易州、任邱、青县、南皮、良牧署、延庆等处。镶蓝旗满洲第一次拨给土地十万八千三百八十晌,第二次拨给土地三万九千一十五晌,第三次拨给土地二万四千三百四十晌。镶蓝旗蒙古第一次拨给土地二万五千八百五晌,第二次拨给土地四千一十三晌,第三次拨给土地五千三百七十晌。镶蓝旗汉军第一次拨给土地一万二千六百四十五晌,第二次拨给土地八千六十晌,第三次拨给土地七千五百六十晌。壮丁土地共二十三万五千一百八十八晌,坐落在大兴、宛平、永清、东安、香河、三河、武清、昌平、宻云、涿州、房山、卢龙、乐亭、定兴、蠡县、安州、髙阳、易州、涞水、河间、任邱、获鹿、河西务、独石口、张家口等处。以上是八旗拨给土地的总数。直隶各处八旗土地畆数一【顺天府】。顺天府大兴县。镶黄旗顺治二年至四年,原先拨给旗人民的土地共二百二十二顷有余二畆,屯地三十七顷六十八畆七分,牧马地八十四顷六十畆五分。康熙三年至三十四年,后续拨给的各项土地共二百十一顷三十六畆三分。历年退出的土地共一百三十六顷三十畆四分。康熙六年至三十九年,又拨给各项土地共九十九顷五十六畆一分。正黄旗顺治二年至四年原先拨给旗人的土地共一百九十九顷九十五畆,屯地共五十二顷七十一畆,牧马地共八十一顷三十七畆五分。康熙三年至五年又拨给马房、香火等地共二十五顷六十七畆。顺治七年投充旗地共七十二顷二十九畆二分。历年退出的土地共二十三顷六十九畆五分。康熙四年至四十二年又拨给各项土地共八顷三十三畆。正白旗顺治二年至四年原先拨给旗人的土地共一百七十九顷八畆九分,屯地共五十五顷十八畆五分,牧马地共九十一顷十五畆。顺治十三年至康熙二十三年又拨给各项土地共三百十六顷八十八畆八分。历年退出的土地共八十五顷十六畆四分零。康熙六年至五十一年又拨给各项土地共一百十八顷零三畆一分。镶白旗顺治二年至四年原先拨给旗人的土地共一百六顷八十六畆五分,屯地共四十五顷六十四畆五分,牧马地共九十一顷十四畆。顺治十七年至康熙五年退还给光禄寺等处的土地共九顷四十七畆,畦地一千一百三十八个。历年退出的土地共一百二十四顷二畆二分。康熙五年至二十二年又拨给退出的土地共二十一顷二畆三分,其中茔地十八畆三分。正蓝旗顺治二年至四年原先拨给旗人的土地共九十五顷六十八畆六分,屯地共四十五顷三十一畆,牧马地共八十七顷八十九畆五分。康熙元年至十一年又拨给各项土地共九顷九十六畆六分。历年退出的土地共七十三顷九十畆六分。康熙十三年至三十二年又拨给退出的土地共三顷二十五畆三分。镶蓝旗顺治二年至四年原先拨给旗人的土地共八十四顷五畆七分,屯地共三十二顷九十三畆六分,牧马地共七十五顷九十三畆二分。顺治十七年至康熙六年退还给尚膳监等处的土地共十三顷八十六畆五分,畦地一万三千四百十五个;各王府属下退出的土地共二百十七顷五十八畆三分。康熙二十年至五十九年又拨给苑户、庄头、马军等的土地共三百五十四顷十一畆八分。谨按:旧志说,各府、州、县的原册中,拨给投充旗人的土地,有时没有列明所属旗分。例如霸州送来的册子,也说明原案卷未经分别登记。这大概是因为各王府以及苑户、庄头等人的土地,并不属于某一旗。因此,旧志把有旗分的土地分列在前,把没有旗分的土地另行汇总列在后,以保存完整数目。现在谨慎地仍按旧志办理。宛平县 镶黄旗康熙六年至二十二年原先拨给旗人的土地共九十七顷十一畆;康熙六年至五十八年退出的土地共七顷四十畆。正黄旗顺治元年至康熙四十八年原先拨给旗人的土地共八百四顷六十一畆零。顺治七年投充旗地五十五顷十三畆八分零。康熙三年至雍正二年退出的土地共三十二顷三十五畆零。康熙二十四年至雍正五年又拨给旗人的土地共十五顷二十四畆六分。
正黄镶红二旗,康熙二十六年同退出地一顷八十畆。正白旗顺治八年至康熙五十七年退出地共二十四顷二十九畆。雍正四年复拨给旗人地二十畆。正红旗顺治三年至康熙二十三年原拨给旗人地共六百六十三顷二十三畆九分零,康熙五十一年续拨给旗人地一顷四十畆零。镶白旗顺治四年至康熙二十五年原拨给旗人地共一千一百五十八顷二十四畆三分零,康熙四年至七年退出地共十顷三十六畆。镶红旗康熙十三年原拨给旗人地二十八畆,康熙二年至八年退出地共五十顷九十二畆,康熙八年至五十五年复拨给旗人地共六顷十一畆零。正蓝旗康熙十四年至二十三年原拨给旗人地共十顷八十五畆,康熙四年至三十九年退出地共二顷七十畆,内三十五畆筑浑河堤岸。镶蓝旗康熙十七年原拨给旗人地二十八畆,康熙三年、四年退出地共十二顷四十九畆五分,康熙十三年至二十二年拨给庄头、苑户、马军。等地共一百二十一顷五十六畆八分零。顺治三年至雍正五年退出庄头苑户园头等地共一百四十三顷三十三畆四分零。康熙七年至雍正五年复拨给庄头苑户各项人等地共二百二十九顷七十二畆六分零。良乡县镶黄旗康熙二十一年原拨给旗人地二顷三十七畆。康熙四十二年退出地六顷六十畆。康熙四十九年复拨给旗人地一顷六十畆。正黄旗顺治三年、四年原拨给旗人地共二千六百九十三顷二畆零,顺治二年至四年投充旗地共二百二十五顷二十二畆二分零,康熙二十三年至雍正二年退出地共十一顷十畆,康熙四十五年至五十五年复拨给旗人地共四顷七十畆。正白旗康熙二十年拨给旗人地共三十一顷二十七畆八分零。康熙四十一年退出地九畆。康熙三十二年至雍正二年退出地共七顷三十九畆。康熙二十四年至雍正五年复拨给旗人地共七顷五十九畆五分零。又康熙九年至四十六年拨给各旗人等地共三十三顷六十一畆九分零。【谨案旧志,良乡县地畆止有上三旗,且声明册内原有不列旗分地三十余顷,照册并载,云云。今亦仍之。又案,良乡之下为固安县,而旧志不载入此县地畆,今亦无可增添。至县中原设井地,则已载入屯户一门,谨声明于此】永清县镶黄旗顺治二年至康熙二十三年拨给旗人地共五十三顷五十一畆。顺治二年至七年投充旗地共十八顷四十二畆五分。正黄旗顺治二年至康熙二十四年拨给旗人地共四十五顷三十五畆,又各庄头地共三十七顷三十三畆,又内务府人等地十四顷十八畆,又投充旗地十六顷四十八畆九分零。正白旗顺治二年至六年拨给旗人地共九十七顷七十八畆五分零,又庄头地共十八顷。正红旗,顺治六年拨给旗人地共五顷四十畆。雍正元年拨给王府庄头地共十一顷九十六畆。镶白旗,顺治二年至康熙年间拨给旗人地共一百三十三顷二十三畆六分,又投充旗地五顷三十畆。镶红旗,顺治二年拨给旗人地共五十三顷七畆。正蓝旗,顺治二年拨给旗人地共三百五十顷三十二畆。镶蓝旗顺治二年至康熙三十五年拨给旗人地共八百六十三顷七十三畆五分。顺治二年至五年投充旗地共十五顷三十九畆。东安县镶黄旗康熙二十三年、二十四年原拨给旗人地共二百七十六顷六十七畆九分。康熙二十四年至五十四年退出地共三十一顷八十畆。康熙四十年至四十九年复拨给旗人地共九顷六十畆。正黄旗康熙二十三年二十四年原拨给旗人地共一百九十四顷,康熙二十三年至四十九年退出地共二十一顷,康熙二十四年至四十七年复拨给旗人地共四顷二十畆。正白旗康熙三十六年至四十年退出地共六顷,镶白旗康熙十一年至二十四年原拨给旗人地共四十七顷五十四畆三分。康熙三十八年至四十九年退出地共二顷四十畆。镶红旗康熙二十三年拨给旗人地六顷五十畆,正蓝旗康熙三十三年至六十年退出地共六顷,康熙四十七年复拨给旗人地二顷十六畆。镶白正蓝二旗,康熙十三年同拨给旗人地十三顷八十畆六分零。镶白镶蓝二旗,康熙九年同拨给旗人地十二顷七十四畆八分零。镶蓝旗康熙二十一年至二十三年原拨给旗人地共二十九顷六十五畆。康熙三十一年至四十八年退出地共二十一顷五十畆。康熙四十三年至五十二年复拨给旗人地共十九顷二十四畆。又康熙十一年至二十三年,原拨给打牲人等地,共十二顷八十畆。康熙四十年至六十一年,复拨给庄头等地,共六十顷五畆五分零。康熙三十九年至雍正五年,海户人等退出地,共二十三顷七十二畆九分零。香河县镶黄旗康熙五年至二十二年原拨给旗人地共四十六顷四十三畆。正黄旗康熙八年至二十二年原拨给旗人地共四十顷五十五畆七分。正白旗康熙八年至十五年原拨给旗人地共十顷五十畆,康熙四十一年至四十六年退出地共二顷五十二畆。
译正黄、镶红二旗,康熙二十六年共同退出土地一顷八十畆。正白旗顺治八年至康熙五十七年退出的土地共二十四顷二十九畆。雍正四年又拨给旗人的土地二十畆。正红旗顺治三年至康熙二十三年原先拨给旗人的土地共六百六十三顷二十三畆九分零,康熙五十一年又拨给旗人的土地一顷四十畆零。镶白旗顺治四年至康熙二十五年原先拨给旗人的土地共一千一百五十八顷二十四畆三分零,康熙四年至七年退出的土地共十顷三十六畆。镶红旗康熙十三年原先拨给旗人的土地二十八畆;康熙二年至八年退出的土地共五十顷九十二畆;康熙八年至五十五年又拨给旗人的土地共六顷十一畆零。正蓝旗康熙十四年至二十三年原先拨给旗人的土地共十顷八十五畆,康熙四年至三十九年退出的土地共二顷七十畆,其中三十五畆用于修筑浑河堤岸。镶蓝旗康熙十七年原先拨给旗人的土地二十八畆;康熙三年、四年退出的土地共十二顷四十九畆五分;康熙十三年至二十二年拨给庄头、苑户、马军 等人的土地共一百二十一顷五十六畆八分零。顺治三年至雍正五年退出庄头、苑户、园头等人的土地共一百四十三顷三十三畆四分零。康熙七年至雍正五年又拨给庄头、苑户及各类人员的土地共二百二十九顷七十二畆六分零。良乡县 镶黄旗康熙二十一年原先拨给旗人的土地二顷三十七畆。康熙四十二年退出的土地六顷六十畆。康熙四十九年又拨给旗人的土地一顷六十畆。正黄旗顺治三年、四年原先拨给旗人的土地共二千六百九十三顷二畆零,顺治二年至四年投充旗地共二百二十五顷二十二畆二分零,康熙二十三年至雍正二年退出的土地共十一顷十畆,康熙四十五年至五十五年又拨给旗人的土地共四顷七十畆。正白旗康熙二十年拨给旗人的土地共三十一顷二十七畆八分零。康熙四十一年退出土地九畆。康熙三十二年至雍正二年退出的土地共七顷三十九畆。康熙二十四年至雍正五年又拨给旗人的土地共七顷五十九畆五分零。又,康熙九年至四十六年拨给各旗人的土地共三十三顷六十一畆九分零。谨按:旧志中,良乡县的土地只有上三旗,并且说明册内原有三十余顷土地没有列明旗分,也依照册子一并记载。现在也仍按旧志办理。又按:良乡县以下是固安县,但旧志没有把该县的土地载入其中,现在也没有可以增补的内容。至于县中原先设置的井地,已经载入屯户一门,谨在此说明。永清县 镶黄旗顺治二年至康熙二十三年拨给旗人的土地共五十三顷五十一畆。顺治二年至七年投充旗地共十八顷四十二畆五分。正黄旗顺治二年至康熙二十四年拨给旗人的土地共四十五顷三十五畆;又拨给各庄头的土地共三十七顷三十三畆;又拨给内务府人员等的土地十四顷十八畆;又拨给投充旗人的旗地十六顷四十八畆九分零。正白旗顺治二年至六年拨给旗人的土地共九十七顷七十八畆五分零;又拨给庄头的土地共十八顷。正红旗顺治六年拨给旗人的土地共五顷四十畆。雍正元年拨给王府庄头的土地共十一顷九十六畆。镶白旗顺治二年至康熙年间拨给旗人的土地共一百三十三顷二十三畆六分,又投充旗地五顷三十畆。镶红旗顺治二年拨给旗人的土地共五十三顷七畆。正蓝旗顺治二年拨给旗人的土地共三百五十顷三十二畆。镶蓝旗顺治二年至康熙三十五年拨给旗人的土地共八百六十三顷七十三畆五分。顺治二年至五年投充旗地共十五顷三十九畆。东安县 镶黄旗康熙二十三年、二十四年原先拨给旗人的土地共二百七十六顷六十七畆九分。康熙二十四年至五十四年退出的土地共三十一顷八十畆。康熙四十年至四十九年又拨给旗人的土地共九顷六十畆。正黄旗康熙二十三年、二十四年原先拨给旗人的土地共一百九十四顷;康熙二十三年至四十九年退出的土地共二十一顷;康熙二十四年至四十七年又拨给旗人的土地共四顷二十畆。正白旗康熙三十六年至四十年退出的土地共六顷;镶白旗康熙十一年至二十四年原先拨给旗人的土地共四十七顷五十四畆三分。康熙三十八年至四十九年退出的土地共二顷四十畆。镶红旗康熙二十三年拨给旗人的土地六顷五十畆;正蓝旗康熙三十三年至六十年退出的土地共六顷,康熙四十七年又拨给旗人的土地二顷十六畆。镶白、正蓝二旗,康熙十三年共同拨给旗人的土地十三顷八十畆六分零。镶白、镶蓝二旗,康熙九年共同拨给旗人的土地十二顷七十四畆八分零。镶蓝旗康熙二十一年至二十三年原先拨给旗人的土地共二十九顷六十五畆。康熙三十一年至四十八年退出的土地共二十一顷五十畆。康熙四十三年至五十二年又拨给旗人的土地共十九顷二十四畆。又,康熙十一年至二十三年原先拨给打牲人等的土地共十二顷八十畆。康熙四十年至六十一年又拨给庄头等人的土地共六十顷五畆五分零。康熙三十九年至雍正五年海户等人退出的土地共二十三顷七十二畆九分零。香河县 镶黄旗康熙五年至二十二年原先拨给旗人的土地共四十六顷四十三畆。正黄旗康熙八年至二十二年原先拨给旗人的土地共四十顷五十五畆七分。正白旗康熙八年至十五年原先拨给旗人的土地共十顷五十畆,康熙四十一年至四十六年退出的土地共二顷五十二畆。
镶白旗顺治二年至康熙九年原拨给旗人地共三千四百六十六顷六十畆六分零,康熙四十六年退出地九十畆。正蓝旗康熙七年至二十三年原拨给旗人地共七十二顷十二畆二分零,康熙三十四年至五十五年退出地共九顷七十六畆。镶蓝旗康熙三十七年退出地六十畆。又康熙二十二年,复拨给旗人地,共十二顷七十六畆三分。康熙三十三年至五十二年,退出地,共十四顷十七畆五分。康熙四十九年至六十年,复拨给庄头等地,共十八顷九十七畆。通州镶黄旗顺治三年原拨给旗人地二十五顷四十九畆,康熙二十三年、二十四年续拨给旗人地共二十七顷四十五畆,顺治四年投充旗地十四顷二十畆,康熙三十八年至四十四年退出地一顷五十畆,康熙二十四年复拨给旗人退出地五十五畆,垦荒地十一顷二十畆。正黄旗顺治三年投充旗地二十一顷八十畆,康熙二十二年拨给旗人垦荒等地六十三畆七分。康熙二十四年退出地六十畆。正白旗顺治二年至四年原拨给旗人地共四十二顷十四畆二分零,内荒芜道路及房基寺庙香火地共八十三顷七十九畆五分零。顺治三年、四年投充旗地共七百三十顷五十三畆六分。康熙二十三年续拨给旗人垦荒等地共六十六顷四十六畆。康熙四十六年至雍正三年退出地共二顷六十六畆。康熙二十二年至四十六年复拨给旗人地共十三顷七十九畆。镶白旗顺治三年拨给旗人地一百十一顷三十一畆四分。顺治三年、四年投充旗地共六百五十顷八畆一分零。正蓝旗顺治三年、四年投充旗地共三十一顷九十六畆,康熙二十三年退出地三十五畆,二十四年仍拨给本旗。又康熙三年至雍正三年各旗退出地共七十二顷十八畆。康熙四年至雍正四年复拨给各旗地共十七顷十畆六分。康熙四年至二十四年拨给各旗开荒地共八十二顷五十五畆八分。漷县【谨案:漷县今归并通州,但旧志之文系据该县来册,故析出另书,今亦敬仍其旧】镶黄旗顺治三年原拨给旗人地九十六顷四十畆零,康熙二十四年至三十四年续拨给旗人备边备荒地共四十八顷六十畆,康熙二十五年退出地三十畆。正黄旗顺治二年、三年原拨给旗人地共四百二十二顷八十二畆五分零。顺治二年至五年投充旗地共八百八十三顷二十七畆八分零。顺治二年、三年续拨给旗人备边、备荒地共二百二顷四畆五分零。康熙二十二年退出地七十畆。正白旗顺治二年至七年投充旗地共三百二十七顷六十二畆二分零。顺治四年至康熙二十三年续拨给旗人备荒、开垦等地共五十五顷三十八畆二分零。康熙二十三年至三十九年退出地二顷八十五畆。康熙五十八年复拨给旗人地三顷。正红旗,康熙五十二年退出地五十二畆。镶白旗顺治五年至七年投充旗地共二十五顷五十七畆二分。康熙二十三年退出地七十畆。正蓝旗顺治二年至四年原拨给旗人地共一千三百九十一顷四畆零。顺治二年至四年投充旗地共一百四十三顷三十七畆三分零。顺治二年、三年续拨给旗人备边备荒地共一百二十二顷四十六畆八分零。康熙三十三年至六十年退出地共四顷十二畆。镶蓝旗顺治五年投充旗地一顷六十九畆五分零。又顺治三年,原拨给马厰地四百八十八顷六十五畆四分零。康熙三年至十年,退出地共四十三顷三十六畆五分。康熙五年至五十三年,复拨给各旗人等退出及开垦等地,共一百九十八顷二十畆八分零。三河县镶黄旗顺治十四年至康熙二十三年拨给旗人地共四十八顷七十四畆。顺治四年投充旗地一百六顷十八畆八分零。正黄旗顺治四年投充旗地四十四顷七十畆,正白旗顺治二年至康熙二十三年拨给旗人地共五千八十七顷四十七畆六分零。顺治二年至七年投充旗地共三千三百七十四顷五十一畆八分零。镶白旗顺治三年、四年投充旗地共二百六十八顷八十六畆二分零。镶红旗,顺治三年投充旗地十一顷十三畆七分零。正蓝旗,顺治四年,投充旗地四顷。武清县镶黄旗康熙二十三年、二十四年原拨给旗人及牧厰人员地共三百十八顷六十一畆六分零,顺治元年至十四年投充旗地共一百十四顷六十一畆九分零;康熙元年至五十九年退出地共二十一顷六畆六分零;康熙五十五年至雍正元年复拨给旗人地共二顷二十畆,又牧马厰地一千四十六顷七十九畆零。正黄旗顺治十一年原拨给旗人地共二十六顷二十四畆九分零。顺治元年至十三年投充旗地共一百八十七顷五十六畆六分零。康熙五十九年退出地九十畆。康熙五十五年复拨给旗人地共十四顷七十畆。又牧马厰地八顷三十六畆。正白旗顺治十六年至康熙二十三年原拨给旗人地四十顷二十九畆二分,顺治五年至康熙八年投充旗地三十顷十三畆三分零,康熙元年至五十四年退出地共十顷十三畆三分零。雍正二年复拨给旗人地三顷六十畆。
译镶白旗顺治二年至康熙九年原先拨给旗人的土地共三千四百六十六顷六十畆六分零,康熙四十六年退出土地九十畆。正蓝旗康熙七年至二十三年原先拨给旗人的土地共七十二顷十二畆二分零,康熙三十四年至五十五年退出的土地共九顷七十六畆。镶蓝旗康熙三十七年退出土地六十畆。又,康熙二十二年又拨给旗人的土地共十二顷七十六畆三分。康熙三十三年至五十二年退出的土地共十四顷十七畆五分。康熙四十九年至六十年又拨给庄头等人的土地共十八顷九十七畆。通州 镶黄旗顺治三年原先拨给旗人的土地二十五顷四十九畆,康熙二十三年、二十四年又拨给旗人的土地共二十七顷四十五畆,顺治四年投充旗地十四顷二十畆,康熙三十八年至四十四年退出土地一顷五十畆,康熙二十四年又拨给旗人退出的土地五十五畆,开垦荒地十一顷二十畆。正黄旗顺治三年投充旗地二十一顷八十畆,康熙二十二年拨给旗人开垦荒地等土地六十三畆七分。康熙二十四年退出土地六十畆。正白旗顺治二年至四年原先拨给旗人的土地共四十二顷十四畆二分零,其中荒地、道路、房基、寺庙、香火地共八十三顷七十九畆五分零。顺治三年、四年投充旗地共七百三十顷五十三畆六分。康熙二十三年又拨给旗人开垦荒地等土地共六十六顷四十六畆。康熙四十六年至雍正三年退出的土地共二顷六十六畆。康熙二十二年至四十六年又拨给旗人的土地共十三顷七十九畆。镶白旗顺治三年拨给旗人的土地一百十一顷三十一畆四分。顺治三年、四年投充旗地共六百五十顷八畆一分零。正蓝旗顺治三年、四年投充旗地共三十一顷九十六畆,康熙二十三年退出土地三十五畆,二十四年仍拨给本旗。又,康熙三年至雍正三年各旗退出的土地共七十二顷十八畆。康熙四年至雍正四年又拨给各旗的土地共十七顷十畆六分。康熙四年至二十四年拨给各旗开荒的土地共八十二顷五十五畆八分。漷县【谨按:漷县现在并入通州,但旧志的文字是依据该县送来的册子编写的,所以分列出来另行记载,现在也恭敬地保留旧文。】镶黄旗顺治三年原先拨给旗人的土地九十六顷四十畆零,康熙二十四年至三十四年又拨给旗人作为备边、备荒的土地共四十八顷六十畆,康熙二十五年退出土地三十畆。正黄旗顺治二年、三年原先拨给旗人的土地共四百二十二顷八十二畆五分零。顺治二年至五年投充旗地共八百八十三顷二十七畆八分零。顺治二年、三年又拨给旗人作为备边、备荒的土地共二百二顷四畆五分零。康熙二十二年退出土地七十畆。正白旗顺治二年至七年投充旗地共三百二十七顷六十二畆二分零。顺治四年至康熙二十三年又拨给旗人作为备荒、开垦等用途的土地共五十五顷三十八畆二分零。康熙二十三年至三十九年退出土地二顷八十五畆。康熙五十八年又拨给旗人的土地三顷。正红旗,康熙五十二年退出土地五十二畆。镶白旗顺治五年至七年投充旗地共二十五顷五十七畆二分。康熙二十三年退出土地七十畆。正蓝旗顺治二年至四年原先拨给旗人的土地共一千三百九十一顷四畆零。顺治二年至四年投充旗地共一百四十三顷三十七畆三分零。顺治二年、三年又拨给旗人作为备边、备荒的土地共一百二十二顷四十六畆八分零。康熙三十三年至六十年退出的土地共四顷十二畆。镶蓝旗顺治五年投充旗地一顷六十九畆五分零。又,顺治三年原先拨给马厰的土地四百八十八顷六十五畆四分零。康熙三年至十年退出的土地共四十三顷三十六畆五分。康熙五年至五十三年又拨给各旗人等退出以及开垦等土地共一百九十八顷二十畆八分零。三河县 镶黄旗顺治十四年至康熙二十三年拨给旗人的土地共四十八顷七十四畆。顺治四年投充旗地一百六顷十八畆八分零。正黄旗顺治四年投充的旗地四十四顷七十亩;正白旗从顺治二年至康熙二十三年拨给旗人的土地共五千八十七顷四十七亩六分零。顺治二年至七年投充的旗地共三千三百七十四顷五十一亩八分零。镶白旗顺治三年、四年投充的旗地共二百六十八顷八十六亩二分零。镶红旗顺治三年投充的旗地十一顷十三亩七分零。正蓝旗顺治四年投充的旗地四顷。武清县 镶黄旗康熙二十三年、二十四年原先拨给旗人及牧场人员的土地共三百十八顷六十一亩六分零;顺治元年至十四年投充的旗地共一百十四顷六十一亩九分零;康熙元年至五十九年退出的土地共二十一顷六亩六分零;康熙五十五年至雍正元年重新拨给旗人的土地共二顷二十亩,另有牧马场土地一千四十六顷七十九亩零。正黄旗顺治十一年原先拨给旗人的土地共二十六顷二十四亩九分零。顺治元年至十三年投充的旗地共一百八十七顷五十六亩六分零。康熙五十九年退出土地九十亩。康熙五十五年重新拨给旗人的土地共十四顷七十亩。另有牧马场土地八顷三十六亩。正白旗顺治十六年至康熙二十三年原先拨给旗人的土地四十顷二十九亩二分;顺治五年至康熙八年投充的旗地三十顷十三亩三分零;康熙元年至五十四年退出的土地共十顷十三亩三分零。雍正二年重新拨给旗人的土地三顷六十亩。
正红旗康熙五十二年退出地一顷二十畆,镶白旗顺治二年至康熙二十三年原拨给旗人地共一百七顷三畆二分零。康熙四十六年至六十年退出地共一顷八十畆。康熙五年至雍正元年复拨给旗人地共五顷六十畆。正蓝旗顺治三年至康熙二十三年原拨给旗人地共四千二十一顷九十六畆三分零,顺治三年、四年投充旗地共二百六十八顷六十三畆一分零,康熙三十七年至六十年退出地共十二顷十五畆。又康熙五年至二十四年拨给网户及马厰等地,共四百七十三顷九十八畆八分零。康熙五十五年至六十年,复拨给庄头等地,共二十六顷九十二畆二分零。雍正元年至三年,退出庄头等地,共十四顷八十九畆。宝坻县镶黄旗康熙二十三年原拨给旗人地六十顷三十畆,顺治六年投充旗地一百八顷八十二畆二分零,康熙五十年复退给庄头地一顷二十畆。正黄旗顺治二年至康熙九年拨给旗人地共一百六顷四十五畆。顺治四年投充旗地一千四十五顷三十二畆三分零。正白旗康熙十四年至十九年原拨给旗人地共十六顷六十畆,顺治七年投充旗地一百十八顷七十一畆六分零,康熙五十年至五十六年复退给庄头地二顷九十畆。正红旗,顺治三年,投充旗地二百四十二顷四十六畆一分零。镶白旗顺治二年至康熙十五年拨给旗人地共四千三百四十二顷三十三畆八分零。正蓝旗康熙五年至二十三年原拨给旗人地共一百五十四顷十畆三分。康熙五十年至五十八年复退给庄头地共三十三顷二十畆。镶蓝旗康熙二十年拨给旗人地二顷七十畆,又康熙五年至七年拨给壮丁等地共十四顷五十五畆。康熙五十年复拨给庄头等地共二顷五十八畆。梁城所【谨案:梁城所即今宁河县,但系旧志原文,与前漷县同例,故并仍其旧,书之以备稽攷】镶黄旗顺治六年投充旗地十二顷十二畆,正白旗顺治二年投充旗地四顷十二畆六分,镶白旗顺治六年投充旗地共五十一顷二十九畆。昌平州镶黄旗顺治十三年至康熙二十四年拨给旗人地共六百十九顷二十五畆七分,康熙三十三年至四十二年退出地共一百三十三顷二十九畆。正黄旗顺治二年至康熙十七年拨给旗人地共三千二百三十七顷五畆三分,康熙三十三年至雍正三年退出地共七顷十一畆四分。正白旗康熙三十四年退出地四顷八十畆,镶白旗顺治十五年拨给旗人地二十八畆,镶黄、正黄二旗康熙六年同拨给旗人地二百八十七顷五分。又,雍正三年至五年,退出庄头地,共二十九顷六十畆。顺义县镶黄旗顺治二年至康熙二十四年原拨给旗人地共三千一百八十七顷七畆九分零。顺治五年至雍正三年退出地共二百二十九顷九十四畆零。康熙三年至四十九年复拨给旗人地共一百五十一顷五十三畆零。正黄旗,顺治三年,投充旗地三十二顷六十六畆四分零。正白旗顺治四年投充旗地一百七十八顷八十五畆零。顺治十年退出地十九顷二十七畆三分零。康熙三十年至四十八年复退出地共七顷二十畆。康熙四十四年复拨给旗人地三顷六十亩。镶白旗康熙二十三年退出地三顷九十六畆。又康熙四十七年至五十一年复拨给各旗地共三十三顷八十四畆。康熙二年至雍正三年退出各项地共十七顷三十八畆四分零。康熙二十一年至六十一年复拨给各旗地共九十三顷四十八畆。宻云县镶黄旗顺治三年至康熙二十三年原拨给旗人地共一千六百五十二顷一畆八分零。顺治三年、四年投充旗地共一百七十顷六十六畆。顺治十八年至康熙十六年续拨给旗人地共一百顷四十四畆。顺治五年至康熙五十三年退出地共六十七顷二十三畆三分零。康熙九年至二十四年复拨给旗人地共七十一顷九十畆。康熙二十二年至四十四年复退出地共三十三顷八十畆。正黄旗顺治十二年拨给旗人地三十七顷七十五畆五分。顺治三年、四年投充旗地共一百八十一顷一分零。顺治八年至康熙二十三年退出地共十三顷七十四畆六分零。正白旗顺治四年至七年投充旗地共一百四十一顷三十四畆七分零。顺治八年至十四年退出地共三十四顷二十六畆。康熙十二年复拨给旗人地一顷四十畆。正红旗顺治二年拨给旗人地二百九十三顷四十二畆三分零,康熙三十二年复拨给旗人地二顷七十畆。镶白旗康熙三十二年退出地六十畆。正蓝旗康熙三十二年至四十三年退出地共四顷八十畆。镶蓝旗康熙三十二年退出地三十畆。又康熙十六年至六十一年,复拨给各旗地共十顷八畆。康熙五年至五十九年,退出地共五顷九畆四分。懐柔县
译正红旗康熙五十二年退出土地一顷二十亩;镶白旗顺治二年至康熙二十三年原先拨给旗人的土地共一百七顷三亩二分零。康熙四十六年至六十年退出的土地共一顷八十亩。康熙五年至雍正元年重新拨给旗人的土地共五顷六十亩。正蓝旗顺治三年至康熙二十三年原先拨给旗人的土地共四千二十一顷九十六亩三分零;顺治三年、四年投充的旗地共二百六十八顷六十三亩一分零;康熙三十七年至六十年退出的土地共十二顷十五亩。另有康熙五年至二十四年拨给网户及马场等的土地,共四百七十三顷九十八亩八分零。康熙五十五年至六十年重新拨给庄头等人的土地,共二十六顷九十二亩二分零。雍正元年至三年退出庄头等人的土地,共十四顷八十九亩。宝坻县 镶黄旗康熙二十三年原先拨给旗人的土地六十顷三十亩;顺治六年投充的旗地一百八顷八十二亩二分零;康熙五十年重新退还给庄头的土地一顷二十亩。正黄旗顺治二年至康熙九年拨给旗人的土地共一百六顷四十五亩。顺治四年投充的旗地一千四十五顷三十二亩三分零。正白旗康熙十四年至十九年原先拨给旗人的土地共十六顷六十亩;顺治七年投充的旗地一百十八顷七十一亩六分零;康熙五十年至五十六年重新退还给庄头的土地二顷九十亩。正红旗顺治三年投充的旗地二百四十二顷四十六亩一分零。镶白旗顺治二年至康熙十五年拨给旗人的土地共四千三百四十二顷三十三亩八分零。正蓝旗康熙五年至二十三年原先拨给旗人的土地共一百五十四顷十亩三分。康熙五十年至五十八年重新退还给庄头的土地共三十三顷二十亩。镶蓝旗康熙二十年拨给旗人的土地二顷七十亩,另有康熙五年至七年拨给壮丁等人的土地共十四顷五十五亩。康熙五十年重新拨给庄头等人的土地共二顷五十八亩。梁城所【谨慎考察:梁城所就是今天的宁河县,但这是旧志的原文,与前面的漷县属于同一情况,所以一并保留旧文,记载下来以备查考。】镶黄旗顺治六年投充的旗地十二顷十二亩;正白旗顺治二年投充的旗地四顷十二亩六分;镶白旗顺治六年投充的旗地共五十一顷二十九亩。昌平州 镶黄旗顺治十三年至康熙二十四年拨给旗人的土地共六百十九顷二十五亩七分;康熙三十三年至四十二年退出的土地共一百三十三顷二十九亩。正黄旗顺治二年至康熙十七年拨给旗人的土地共三千二百三十七顷五亩三分;康熙三十三年至雍正三年退出的土地共七顷十一亩四分。正白旗康熙三十四年退出土地四顷八十亩;镶白旗顺治十五年拨给旗人的土地二十八亩;镶黄、正黄二旗康熙六年同时拨给旗人的土地二百八十七顷五分。另有雍正三年至五年退出的庄头土地,共二十九顷六十亩。顺义县 镶黄旗顺治二年至康熙二十四年原先拨给旗人的土地共三千一百八十七顷七亩九分零。顺治五年至雍正三年退出的土地共二百二十九顷九十四亩零。康熙三年至四十九年重新拨给旗人的土地共一百五十一顷五十三亩零。正黄旗顺治三年投充的旗地三十二顷六十六亩四分零。正白旗顺治四年投充的旗地一百七十八顷八十五亩零。顺治十年退出土地十九顷二十七亩三分零。康熙三十年至四十八年重新退出土地共七顷二十亩。康熙四十四年重新拨给旗人的土地三顷六十亩。镶白旗康熙二十三年退出土地三顷九十六亩。另有康熙四十七年至五十一年重新拨给各旗的土地共三十三顷八十四亩。康熙二年至雍正三年退出各项土地共十七顷三十八亩四分零。康熙二十一年至六十一年重新拨给各旗的土地共九十三顷四十八亩。宻云县 镶黄旗顺治三年至康熙二十三年原先拨给旗人的土地共一千六百五十二顷一亩八分零。顺治三年、四年投充的旗地共一百七十顷六十六亩。顺治十八年至康熙十六年继续拨给旗人的土地共一百顷四十四亩。顺治五年至康熙五十三年退出的土地共六十七顷二十三亩三分零。康熙九年至二十四年重新拨给旗人的土地共七十一顷九十亩。康熙二十二年至四十四年重新退出的土地共三十三顷八十亩。正黄旗顺治十二年拨给旗人的土地三十七顷七十五亩五分。顺治三年、四年投充的旗地共一百八十一顷一分零。顺治八年至康熙二十三年退出的土地共十三顷七十四亩六分零。正白旗顺治四年至七年投充的旗地共一百四十一顷三十四亩七分零。顺治八年至十四年退出的土地共三十四顷二十六亩。康熙十二年重新拨给旗人的土地一顷四十亩。正红旗顺治二年拨给旗人的土地二百九十三顷四十二亩三分零,康熙三十二年重新拨给旗人的土地二顷七十亩。镶白旗康熙三十二年退出土地六十亩。正蓝旗康熙三十二年至四十三年退出土地共四顷八十亩。镶蓝旗康熙三十二年退出土地三十亩。另有康熙十六年至六十一年重新拨给各旗的土地共十顷八亩。康熙五年至五十九年退出的土地共五顷九亩四分。懐柔县
镶黄旗顺治二年至康熙二十四年原拨给旗人地共一百九十七顷六十一畆零,顺治四年五年投充旗地共一百一顷六十畆零,顺治五年至康熙二十四年退出地共五十一顷二十二畆一分零,顺治十八年至康熙十九年复拨给旗人地共一百五十一顷十五畆零,康熙三十年五十五年年复退出地共二十顷七十八畆。正黄旗顺治四年投充旗地二顷五十九畆零。正白旗顺治四年至七年投充旗地共九十顷七十六畆四分零。正红旗,顺治四年投充旗地七顷四十五畆二分零;镶白旗,顺治四年、五年投充旗地共九十顷七十六畆四分零。正蓝旗顺治四年、五年投充旗地共五十七顷五十畆三分零。又顺治五年至康熙二十三年退出各庄头地共一百四顷八十一畆七分零。康熙六年复拨给各项人等地二顷九十四畆八分。康熙二十七年至三十二年复退出地一顷九十七畆三分零。康熙五十年至五十九年复拨给庄头地共六顷八十二畆涿州镶黄旗顺治三年至康熙四年拨给旗人地共一千二百十二顷三十三畆。正黄旗顺治二年至康熙四十四年拨给旗人地共八百二十一顷七十八畆三分。顺治七年投充旗地二顷六十五畆。正白旗顺治四年拨给旗人地二十顷。顺治六年至八年投充旗地共三十六顷十四畆七分。正红旗顺治二年至康熙四年拨给旗人地共四千七百二十八顷九十七畆四分。又康熙四十九年拨给庄头地九十八畆七分。房山县正黄旗康熙二十二年、二十三年拨给旗人地共七顷十畆五分零。正白旗康熙三十九年、四十年拨给旗人地共四顷九畆六分零。正蓝旗康熙四十八年、四十九年拨给旗人地共二顷五十八畆九分零。又康熙三年至四十七年拨给各旗地共十五顷六十八畆二分零。康熙十二年至二十年复拨给各旗地共三顷六十五畆四分零。霸州镶黄旗康熙二十三年拨给旗人地三顷五十二畆,正黄旗康熙十一年至二十四年原拨给旗人地共十二顷七十五畆零。康熙七年至四十七年退出地共三十顷六十四畆七分。康熙十年至四十四年复拨给各旗退出地共九十五顷四十畆五分零。正白旗顺治八年、九年退出地共八十顷十一畆一分零。镶红旗顺治三年至康熙元年原拨给旗人地共二千十八顷四十二畆六分零,康熙三年至四十四年退出地共一百十九顷四十一畆零,康熙二十一年至五十五年复拨给旗人地共三十四顷八十一畆五分。正蓝旗顺治四年拨给旗人地三十顷三十四畆二分零,康熙八年至二十三年退出地二顷八十七畆五分。镶蓝旗顺治二年原拨给旗人地三十三顷三十六畆二分零,康熙三十八年退出地一顷五十畆。正白镶红二旗,康熙五十六年,同拨给旗人地二顷四畆。又顺治二年拨给各旗地共一千一百八十二顷四十五畆一分零。顺治二年至八年投充旗地共一百三十七顷九十三畆四分零。顺治九年至康熙五十三年退出地共十九顷五十二畆五分零。康熙二十三年至五十二年复拨给各旗地共二十一顷六十八畆六分。文安县镶黄旗顺治四年拨给旗人地十顷四畆七分零,康熙七年至十年退出地共十顷六十五畆八。分零正黄旗顺治七年、八年投充旗地共三十二顷七十九畆五分零。顺治十四年至康熙二十四年退出地共三十七顷十八畆四分零。康熙二十三年、二十四年复拨给旗人地共三十顷九十七畆三分零。正白旗顺治三年至七年投充旗地共三十四顷四十一畆六分零。正红旗顺治三年、四年原拨给旗人地共一千七百五十八顷七十六畆四分零。康熙四年至四十二年退出地共二十六顷七十八畆九分零。康熙二十二年至二十四年复拨给旗人地共二十顷四十畆四分零。镶红旗顺治三年投充旗地三顷三十畆四分零,正蓝旗顺治三年投充旗地十五顷四十三畆零。又顺治十五年至雍正五年退出地共三百十一顷九十一畆六分零,顺治十五年至雍正二年复拨给各旗地共一百八十六顷九畆八分零。大城县镶黄旗顺治三年、四年拨给旗人地共三百五十七顷一畆八分零。顺治五年至十年投充旗地共六十九畆三分零。顺治八年至康熙二十九年退出地共一百顷四十畆。正白旗顺治七年投充旗地一顷三十一畆八分零,康熙三年至五年拨给旗人地共一顷六十五畆九分零,顺治八年退出地一顷三十一畆八分零。保定县正红旗,顺治三年、四年拨给康亲王地共二百三十三顷三十三畆三分,拨给顺承郡王地七十顷。蓟州镶黄旗康熙五年至二十四年拨给旗人地共一千一百二十五顷七十六畆九分零。康熙三十年至五十六年退出地共二百八十八顷七十三畆五分。正黄旗顺治三年拨给旗人地四顷五十畆,顺治七年投充旗地十八顷。正白旗顺治二年至康熙二十三年拨给旗人地共六千八百七十六顷五十五畆九分零。顺治三年、四年投充旗地共二千二百四十七顷六十八畆九分零。康熙二十三年至五十年退出地共二百六顷四十五畆四分零。
译镶黄旗顺治二年至康熙二十四年原先拨给旗人的土地共一百九十七顷六十一亩零;顺治四年、五年投充的旗地共一百一顷六十亩零;顺治五年至康熙二十四年退出的土地共五十一顷二十二亩一分零;顺治十八年至康熙十九年重新拨给旗人的土地共一百五十一顷十五亩零;康熙三十年至五十五年重新退出的土地共二十顷七十八亩。正黄旗顺治四年投充的旗地二顷五十九亩零。正白旗顺治四年至七年投充的旗地共九十顷七十六亩四分零。正红旗顺治四年投充的旗地七顷四十五亩二分零;镶白旗顺治四年、五年投充的旗地共九十顷七十六亩四分零。正蓝旗顺治四年、五年投充的旗地共五十七顷五十亩三分零。另有顺治五年至康熙二十三年退出各庄头的土地共一百四顷八十一亩七分零。康熙六年重新拨给各类人员的土地二顷九十四亩八分。康熙二十七年至三十二年重新退出土地一顷九十七亩三分零。康熙五十年至五十九年重新拨给庄头的土地共六 顷八十二亩 涿州 镶黄旗顺治三年至康熙四年拨给旗人的土地共一千二百十二顷三十三亩。正黄旗顺治二年至康熙四十四年拨给旗人的土地共八百二十一顷七十八亩三分。顺治七年投充的旗地二顷六十五亩。正白旗顺治四年拨给旗人的土地二十顷。顺治六年至八年投充的旗地共三十六顷十四亩七分。正红旗顺治二年至康熙四年拨给旗人的土地共四千七百二十八顷九十七亩四分。另有康熙四十九年拨给庄头的土地九十八亩七分。房山县 正黄旗康熙二十二年、二十三年拨给旗人的土地共七顷十亩五分零。正白旗康熙三十九年、四十年拨给旗人的土地共四顷九亩六分零。正蓝旗康熙四十八年、四十九年拨给旗人的土地共二顷五十八亩九分零。另有康熙三年至四十七年拨给各旗的土地共十五顷六十八亩二分零。康熙十二年至二十年重新拨给各旗的土地共三顷六十五亩四分零。霸州 镶黄旗康熙二十三年拨给旗人的土地三顷五十二亩;正黄旗康熙十一年至二十四年原先拨给旗人的土地共十二顷七十五亩零。康熙七年至四十七年退出的土地共三十顷六十四亩七分。康熙十年至四十四年重新拨给各旗的退出土地共九十五顷四十亩五分零。正白旗顺治八年、九年退出的土地共八十顷十一亩一分零。镶红旗顺治三年至康熙元年原先拨给旗人的土地共二千十八顷四十二亩六分零;康熙三年至四十四年退出的土地共一百十九顷四十一亩零;康熙二十一年至五十五年重新拨给旗人的土地共三十四顷八十一亩五分。正蓝旗顺治四年拨给旗人的土地三十顷三十四亩二分零,康熙八年至二十三年退出土地二顷八十七亩五分。镶蓝旗在顺治二年原先拨给旗人的土地,共三十三顷三十畆二分有余;康熙三十八年退出土地一顷五十畆。正白、镶红二旗,康熙五十六年一同拨给旗人土地二顷四畆。又,顺治二年拨给各旗的土地共一千一百八十二顷四十五畆一分有余;顺治二年至八年投充为旗地的土地共一百三十七顷九十三畆四分有余;顺治九年至康熙五十三年退出的土地共十九顷五十二畆五分有余;康熙二十三年至五十二年再次拨给各旗的土地共二十一顷六十八畆六分。文安县 镶黄旗在顺治四年拨给旗人的土地十顷四畆七分有余,康熙七年至十年退出土地共十顷六十五畆八。分有余 正黄旗顺治七年、八年投充为旗地的土地共三十二顷七十九畆五分有余;顺治十四年至康熙二十四年退出土地共三十七顷十八畆四分有余;康熙二十三年、二十四年再次拨给旗人的土地共三十顷九十七畆三分有余。正白旗顺治三年至七年投充为旗地的土地共三十四顷四十一畆六分有余。正红旗顺治三年、四年原先拨给旗人的土地共一千七百五十八顷七十六畆四分有余;康熙四年至四十二年退出土地共二十六顷七十八畆九分有余;康熙二十二年至二十四年再次拨给旗人的土地共二十顷四十畆四分有余。镶红旗顺治三年投充为旗地的土地三顷三十畆四分有余,正蓝旗顺治三年投充为旗地的土地十五顷四十三畆有余。又,顺治十五年至雍正五年退出土地共三百十一顷九十一畆六分有余,顺治十五年至雍正二年再次拨给各旗的土地共一百八十六顷九畆八分有余。大城县 镶黄旗顺治三年、四年拨给旗人的土地共三百五十七顷一畆八分有余;顺治五年至十年投充为旗地的土地共六十九畆三分有余;顺治八年至康熙二十九年退出土地共一百顷四十畆。正白旗顺治七年投充为旗地的土地一顷三十一畆八分有余;康熙三年至五年拨给旗人的土地共一顷六十五畆九分有余;顺治八年退出土地一顷三十一畆八分有余。保定县 正红旗顺治三年、四年拨给康亲王的土地共二百三十三顷三十三畆三分,拨给顺承郡王的土地七十顷。蓟州 镶黄旗康熙五年至二十四年拨给旗人的土地共一千一百二十五顷七十六畆九分有余;康熙三十年至五十六年退出土地共二百八十八顷七十三畆五分。正黄旗顺治三年拨给旗人的土地四顷五十畆,顺治七年投充为旗地的土地十八顷。正白旗顺治二年至康熙二十三年拨给旗人的土地共六千八百七十六顷五十五畆九分有余;顺治三年、四年投充为旗地的土地共二千二百四十七顷六十八畆九分有余;康熙二十三年至五十年退出土地共二百六顷四十五畆四分有余。
正蓝旗顺治十年拨给旗人地九十三顷八十七畆,康熙四十六年退出地一顷二十畆。又顺治三年拨给庄头地七顷九畆九分零,康熙六年拨给投充旗地九十七畆,康熙三十年至雍正二年复拨给各旗地共四百八十九顷四十一畆四分零,雍正二年至五年退出地共顷六十一畆。平谷县镶黄旗顺治二年至七年原拨给旗人地共一百八十八顷六十五畆八分。顺治三年四年投充旗地共五百三顷十九畆一分。顺治二年至康熙六十一年续拨给旗人地共二百八十顷六十九畆一分零。顺治八年至康熙三十二年退出地共四十五顷三十畆九分。顺治八年至康熙三十九年复拨给旗人地共三十一顷六十五畆九分。正黄旗顺治四年原拨给旗人地三百四十九顷八十三畆,康熙十三年、十四年复拨给旗人地十二顷七十九畆五分。正白旗顺治二年至七年原拨给旗人地共一百二十六顷三十畆一分。顺治二年至七年投充旗地共十顷五十二畆九分。顺治八年至康熙三十四年退出地共三十六顷。康熙六年至十三年复拨给旗人地共三十一顷七十一畆,又康熙十年退出地十三畆七分。遵化州镶黄旗康熙六年至十二年拨给旗人民上地【民中地每二畆折上地一畆,民下地每三畆折上地一畆】共五百十二顷六十九畆四分零。康熙十四年至二十四年拨给旗人民下地,共一百八十七顷六十四畆九分零。顺治七年投充旗地,九十四顷四十畆九分零。正白旗顺治三年至十七年拨给旗人民上地,共六千六百六十九顷八十二畆七分零。顺治十七年拨给旗人民中地,一顷五十畆七分。顺治十七年至康熙二十三年拨给旗人民下地,共二十顷四十五畆六分零。顺治六年投充旗地,一顷三十畆五分。镶白旗顺治三年拨给旗人民上地五十六顷,康熙二十九年拨给旗人民下地十八畆。镶蓝旗康熙二十年拨给旗人地二十四畆,又顺治七年投充旗地共九顷五畆五分零。顺治十八年至康熙二十九年拨给山陵官役人等民上地共五十三顷四十四畆五分零,又民中地五十一畆四分。顺治十年至康熙三十四年拨给。山陵官役人等民下地共九十五顷二十六畆一分零,又山▯各项地共一百十七顷四十七畆二分零。玉田县镶黄旗康熙二十四年拨给旗人地三顷,顺治三年投充旗人草▯地一百六十五顷七十七畆六分。正黄旗,顺治七年,投充旗地三百六十七顷十八畆二分零。正白旗顺治二年至康熙二十三年拨给旗人地共五千四百二十五顷九十七畆三分零。顺治二年至康熙三年投充旗地共五顷九畆五分。康熙四十五年退出地一顷六十四畆三分零。康熙二年复拨给旗人地一百五十顷八十畆五分。顺治三年至康熙二十三年拨给草场地共二千六百十六顷七十七畆六分零。顺治三年至康熙二十一年投充及拨给草场地共一百四十四顷四十六畆二分。镶黄、正白二旗,康熙五年同拨给旗人地一千二百十二顷八十畆三分。顺治三年同投充旗地六百四十三顷七十三畆零。正黄、正白二旗,顺治四年同投充旗地五百五十一顷四十一畆九分零。康熙二十二年,同拨给草场地七十五顷五分。又顺治九年拨给各旗人等地共一百六十四顷五十六畆八分。顺治八年至雍正五年退出地共九百九十八顷十一畆六分。丰润县正黄旗顺治七年、八年投充旗地共一百七顷四十九畆。正白旗顺治二年至康熙三十九年拨给旗人地共一万四千二十三顷七十八畆七分零。顺治三年至六年投充旗地共五千五十三顷八十三畆一分零。顺治十年至雍正五年退出地共二百三顷五十六畆九分零。康熙五年至雍正五年复拨给旗人地共二十八顷六十一畆九分零。顺治四年、五年拨给草场地共二十九顷九十。四畆镶白旗顺治三年拨给草场地五顷二十畆,正蓝旗顺治十年拨给旗人地一千一百六十三顷六十七畆七分零。雍正二年本旗入官地六顷三十七畆四分零。正白、正蓝二旗,康熙二十三年同拨给旗人地三百十一顷二畆。又顺治八年至雍正四年,英王下人员及各旗庄头等退出地,共三千八百六十三顷三十一畆六分零。康熙五年,复拨给各旗人等地,二百五十三顷三十二畆五分零。
钦定八旗通志卷六十九<史部,政书类,军政之属,钦定八旗通志》>
钦定四库全书钦定八旗通志卷七十
译正蓝旗顺治十年拨给旗人的土地九十三顷八十七畆,康熙四十六年退出土地一顷二十畆。又,顺治三年拨给庄头的土地七顷九畆九分有余;康熙六年拨给投充旗地九十七畆;康熙三十年至雍正二年再次拨给各旗的土地共四百八十九顷四十一畆四分有余;雍正二年至五年退出土地共顷六十一畆。平谷县 镶黄旗顺治二年至七年原先拨给旗人的土地共一百八十八顷六十五畆八分;顺治三年、四年投充为旗地的土地共五百三顷十九畆一分;顺治二年至康熙六十一年陆续拨给旗人的土地共二百八十顷六十九畆一分有余;顺治八年至康熙三十二年退出土地共四十五顷三十畆九分;顺治八年至康熙三十九年再次拨给旗人的土地共三十一顷六十五畆九分。正黄旗顺治四年原先拨给旗人的土地三百四十九顷八十三畆,康熙十三年、十四年再次拨给旗人的土地十二顷七十九畆五分。正白旗顺治二年至七年原先拨给旗人的土地共一百二十六顷三十畆一分;顺治二年至七年投充为旗地的土地共十顷五十二畆九分;顺治八年至康熙三十四年退出土地共三十六顷;康熙六年至十三年再次拨给旗人的土地共三十一顷七十一畆;又,康熙十年退出土地十三畆七分。遵化州 镶黄旗康熙六年至十二年拨给旗人的民上地【民中地每二畆折合上地一畆,民下地每三畆折合上地一畆】,共五百十二顷六十九畆四分有余;康熙十四年至二十四年拨给旗人的民下地,共一百八十七顷六十四畆九分有余;顺治七年投充为旗地的土地九十四顷四十畆九分有余。正白旗顺治三年至十七年拨给旗人的民上地,共六千六百六十九顷八十二畆七分有余;顺治十七年拨给旗人的民中地一顷五十畆七分;顺治十七年至康熙二十三年拨给旗人的民下地,共二十顷四十五畆六分有余;顺治六年投充为旗地的土地一顷三十畆五分。镶白旗顺治三年拨给旗人的民上地五十六顷,康熙二十九年拨给旗人的民下地十八畆。镶蓝旗康熙二十年拨给旗人的土地二十四畆,又有顺治七年投充为旗地的土地共九顷五畆五分有余。顺治十八年至康熙二十九年拨给 山陵官役人等的民上地共五十三顷四十四畆五分有余,又有民中地五十一畆四分。顺治十年至康熙三十四年拨给。山陵官役人等的民下地共九十五顷二十六畆一分有余,又有山▯各项地共一百十七顷四十七畆二分有余。玉田县 镶黄旗康熙二十四年拨给旗人的土地三顷,顺治三年投充为旗人草▯地一百六十五顷七十七畆六分。正黄旗顺治七年投充为旗地三百六十七顷十八畆二分有余。正白旗顺治二年至康熙二十三年拨给旗人的土地共五千四百二十五顷九十七畆三分有余;顺治二年至康熙三年投充为旗地的土地共五顷九畆五分;康熙四十五年退出土地一顷六十四畆三分有余;康熙二年再次拨给旗人的土地一百五十顷八十畆五分;顺治三年至康熙二十三年拨给草场的土地共二千六百十六顷七十七畆六分有余;顺治三年至康熙二十一年投充及拨给草场的土地共一百四十四顷四十六畆二分。镶黄、正白二旗,康熙五年一同拨给旗人的土地一千二百十二顷八十畆三分;顺治三年一同投充为旗地的土地六百四十三顷七十三畆有余。正黄、正白二旗,顺治四年一同投充为旗地的土地五百五十一顷四十一畆九分有余;康熙二十二年一同拨给草场的土地七十五顷五分。又,顺治九年拨给各旗人等的土地共一百六十四顷五十六畆八分;顺治八年至雍正五年退出土地共九百九十八顷十一畆六分。丰润县 正黄旗顺治七年、八年投充为旗地的土地共一百七顷四十九畆。正白旗顺治二年至康熙三十九年拨给旗人的土地共一万四千二十三顷七十八畆七分有余;顺治三年至六年投充为旗地的土地共五千五十三顷八十三畆一分有余;顺治十年至雍正五年退出土地共二百三顷五十六畆九分有余;康熙五年至雍正五年再次拨给旗人的土地共二十八顷六十一畆九分有余;顺治四年、五年拨给草场的土地共二十九顷九十。四畆 镶白旗顺治三年拨给草场的土地五顷二十畆;正蓝旗顺治十年拨给旗人的土地一千一百六十三顷六十七畆七分有余;雍正二年本旗入官的土地六顷三十七畆四分有余。正白、正蓝二旗,康熙二十三年一同拨给旗人的土地三百十一顷二畆。又,顺治八年至雍正四年,英王属下人员及各旗庄头等退出的土地,共三千八百六十三顷三十一畆六分有余;康熙五年再次拨给各旗人等的土地二百五十三顷三十二畆五分有余。《钦定八旗通志》卷六十九 【史部,政书类,军政之属,《钦定八旗通志》】《钦定四库全书》《钦定八旗通志》卷七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