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大清防典卷六十五
旗人由都统、扎萨克;防古由理藩院;伐木烧炭工人由工部;商贩、民人由该管官各咨部给票。出口征戍屯种之人,由将军及各该管官给票。入口以旗员专司锁钥,按名验票放行。每季按出入人数彚册报部,察覈无票私越者,禁守关官兵失察、贿纵,各论如法。○以稽察止奸慝。凡军器、硝、硫黄、牛角、纲铁诸违禁之物,毋许私挟出关。其喀尔喀、厄鲁特及防古各扎萨克等欲进内置备军器者,由理藩院请。
防下部给票,守关官验票放行,数目不符者禁,私相卖买者禁。山海关、奉天、吉林产人参、东珠之地,各设官兵廵缉盗采者禁,捕获私挟参珠者,官予叙,兵给赏,各视所获之数以为差,失察贿纵者论如法。○以互市通财用,朝鲜贸易设市于中江,喀尔喀贸易设市于库伦,准噶尔贸易设市于巴里坤及乌里雅蘓台,鄂罗斯贸易设市于恰克图。从人有定数,市期有定限,经纪司其事,毋相欺诈【来京贸易详理藩院】
海禁
凡海外耕种之禁,海滨居民不得潜住岛屿,招聚耕垦,致藏奸匪。台湾职官不得托名垦地,自置庄田,侵占民番产业,违者论如法。
凡海船制造之禁,商渔各船由地方官取船戸族里保结果,属殷实良民,许其制造,给以执照。桅樯双单,船梁丈尺及在船人数,各限以制,于执照内登注。漆桅编号,书船户姓名,各异其色:江南青质白书,浙江白质绿书,福建绿质朱书,广东赤质青书,以昭识别,以备口岸稽察。凡出入海洋之禁,江南、浙江、福建、广东商船许徃东洋、南洋贸易,他省船不得私徃。渔樵谋生者,许徃濒海港屿,经由汛口,均由官弁验照以稽出入。偷渡及验照不符者,论。
凡货物出洋之禁,硝、硫黄、钢铁出洋船不得私载。食米计人定数,油麻足备船用而止,不得多携,以杜出售外夷、接济奸匪之弊。
凡军器出洋之禁,商船徃东洋、南洋贸易者,酌带弓矢、刀枪、火礮,以备不虞,于执照内登注。囘日依数察验,有沉失者,于所在地方官报明,取同船人结状呈缴备案。近洋商船及渔樵船不得越禁私携。
凡沿海弁兵之禁海船,有被风飘至近岸,或触礁阁浅者,守口弁兵急出汛船拯救;有争夺货财,任人船覆溺及救▯人命因而夺财,或飘来空船干没货物,或因禁畧夺,坐视不救者,各按所犯轻重治罪。其实力拯救,不贪财利者,守备、千总加级纪録,把总及汛兵记功升拔。
诘禁
凡保甲,直省府州县,自城市达于乡村,居民十户立牌头,十牌立甲长,十甲立保正。戸给印纸,登姓名习业,悬于门楔,以稽出入,徃来以诘奸宄。有藏匿盗匪及干犯禁令者,甲内互相觉举。如官吏奉行不善,及牌头、甲长、保正瞻徇容隐,或致需索扰累者,皆论○。
译铁等违禁物品,不许私自携带出关。喀尔喀、厄鲁特及蒙古各扎萨克等若想进入内地置办军器,须由理藩院请示兵部批准给票,守关官员验票放行,数目不符的予以禁止,私自买卖的予以禁止。山海关、奉天、吉林出产人参、东珠的地方,各设官兵巡查缉拿盗采者,予以禁止。捕获私自携带参珠者,官员予以叙功,士兵给予赏赐,各按所获数量而有差别,失察或受贿放纵的依法治罪。
以此互市流通财货:朝鲜贸易设市于中江,喀尔喀贸易设市于库伦,准噶尔贸易设市于巴里坤及乌里雅苏台,俄罗斯贸易设市于恰克图。随行人员有固定数目,市期有固定限期,由经纪人主持其事,不得互相欺诈(来京贸易事宜详见理藩院规定)。
海禁
凡海外耕种的禁令:沿海居民不得私自居住岛屿、招聚人员开垦,以致藏匿奸匪。台湾的官员不得假借名义垦荒、私自置办庄田、侵占民众和原住民的产业,违者依法治罪。
凡海船制造的禁令:商船、渔船各由地方官取得船户、族里的担保,确属殷实良民的,才准予制造,给以执照。桅杆单双、船梁尺寸及乘船人数,各有限定的规制,在执照内登记注明。桅杆油漆编号,写明船户姓名,各地颜色不同:江南青底白字,浙江白底绿字,福建绿底朱字,广东红底青字,以此明确识别,供口岸稽查之用。
凡出入海洋的禁令:江南、浙江、福建、广东商船准许前往东洋、南洋贸易,其他省份的船只不得私自前往。以打渔砍柴谋生的,准许前往沿海港口岛屿,经由关口,均由官弁验照以稽核出入。偷渡及验照不符的,依法治罪。
凡货物出洋的禁令:硝石、硫黄、钢铁,出洋船只不得私自装载。粮食按人数限定数额,油麻只够船只使用,不得多带,以杜绝出售给外夷、接济奸匪的弊端。
凡军器出洋的禁令:商船前往东洋、南洋贸易的,酌情携带弓箭、刀枪、火炮,以防不测,在执照内登记注明。返航之日按数查验,若有沉失的,须向所在地方官报明,取得同船人的证明状呈缴备案。近洋商船及渔船、柴船不得越禁私自携带。
凡沿海弁兵的禁令:海船若被大风吹至近岸,或触礁搁浅的,把守关口的弁兵须急忙出动汛船拯救。若有争夺货财、任由人船沉溺,以及救人性命却趁机夺财的,或飘来空船而私吞货物的,或因禁令而故意掠夺、坐视不救的,各按所犯轻重治罪。若确实全力拯救、不贪图财利的,守备、千总加级纪录,把总及汛兵记功升拔。
诘禁
凡保甲制度:各省府州县,从城市到乡村,居民十户设立牌头,十牌设立甲长,十甲设立保正。每户发给印纸,登记姓名、职业,悬挂于门前,以稽查出入往来,追查奸邪不法之徒。若有藏匿盗匪及违反禁令的,甲内须互相检举揭发。若官吏执行不力,以及牌头、甲长、保正徇私隐瞒,或以致敲诈勒索的,都依法治罪。聚族而居达百人以上的,除保甲之外,另立族长,负责稽查。京城附近的屯庄以及江海采捕渔船,以及归化的苗人、僮人,也依次编排,按保甲之法治理。
凡缉拿盗贼:自盗案呈报之日起,设定期限缉捕:京城为三个月,各省为四个月,过期未能缉获的,须写疏参劾,失职官员称为初参;再限一年缉捕不获的,揭报承办官员职名,称为二参,以及三参、四参,各以一年为限依
聚族而居至百人以上者,保甲之外,兼立族长,以司稽察。其近京屯庄及江海采捕渔船,并熟苗、熟獞,次第编排,治以保甲之法。
凡缉盗于盗案呈报之日,立限缉捕。
京城三月,直省四月,逾限不获疏劾,疎防职名曰初叅;再限一年缉捕不获,揭报承缉职名曰二叅,以及三叅、四叅,各以一年依限揭报。部于月终彚疏以
闻专汛兼辖统辖各官鑴级夺俸有差。○盗案处分,京城为重,直省次之。直省城内为重,村庄道路次之。村庄道路有墩防者为重,无墩防者次之。承缉为重,接缉次之。专汛为重,兼辖次之,统辖又次之。兼统同城者为重,不同城者次之。均于叅揭时声叙,由部覈明,以致轻重之罚。○承缉官获盗过半,兼获盗首、盗窝者免议【盗所主曰窝】全获者纪录,接缉官获盗虽不及半,亦免议。过半者纪録,▯邻境之盗计数加级纪录。因捕盗致死伤者,照阵亡、阵伤例议防。
京城窃贼,限四月获犯,不获专汛官夺俸;直省窃贼至十人以上,不能察禁缉捕者,照盗案疎防例纠劾。
凡捕逃旗人私逃居停营汛地方失察,在半年以内者免议。若逾半年及知情容留,专汛兼辖统辖各官皆论如法。其捕获私逃旗人十五名者加一级,多者准此递加。兼辖统辖官视所属捕获之数分别议叙。
凡缉私钱、私铸、燬盐、私行贩、矿私开采者,营汛各官各于境内廵缉,失察故纵者论。
凡禁赌营汛地方有制造赌具之家,若已逾半年者,失察之专汛兼辖、统辖各官,分别降革,能拏获者加级纪録,各有差。揑报邀叙及隐匿失察之案不报者,皆论。
廵防
凡外海廵防
盛京以协领为总廵,佐领、防御、骁▯、校为分廵;直省以总兵官为总廵,副将以下为分廵。各于所治界内,率舟师沿海上下更番徃来,以诘奸禁暴。两界相交之所,戒期防哨,同时并集,聫名申报将军督提察覈。若因风汛阻滞,或先或后,各以到界之日申报。其期约以二、四、五月为始,至九月事竣囘营。将军督提仍随时委官稽察。有引避不廵及廵有不周者论。○海盗发觉,各按洋汛将总廵、分廵各官疏劾。一年不获,夺俸鑴级,有差。限内获半免议。至承缉官初廵不获者记过,再廵不获夺俸,其余议处议叙,均与陆路缉盗同。○外海战船直▯八
盛京六山,东二十有四,江南八十有三,福建三百四十有二,浙江百九十有七,广东百六十有六。修造届期,由督抚提镇具疏以
闻委副将叅将为督修,都司守备为承修,均防文职庀材兴工,如期竣事,仍册注丈尺及在船器具。歳终委官察验,保题。
凡内河廵防,长江自四川巫山而东,出三江口,至湖广界,过岳州、武昌、兴国,至江西界,下九江、南昌,至江南界,经安庆、江寜、京口、狼山,东至于海。
译限揭报。兵部于每月月终汇总写成奏疏上报朝廷。专管汛地及兼辖、统辖各官,按情节轻重降级、扣俸,各有不同。
盗案处分:京城最重,各省次之;各省城内最重,村庄道路次之;村庄道路中有驻防墩台的最重,没有的次之;承办缉捕的官员责任最重,接办的次之;专管汛地的最重,兼辖的次之,统辖的又次之;兼辖统辖同在一城的最重,不在同一城的次之。均须在参劾揭报时详细陈述,由兵部核实,据此定出轻重的处罚。
承办缉捕官员捕获盗贼过半、并兼获盗首和窝主的免于议处(盗贼藏匿之处主人称为窝主);全部捕获的予以纪录;接办官员捕获盗贼虽不及半数,也可免议;捕获过半的予以纪录;越境到邻境捕获盗贼的,按数目加级纪录。因捕盗而致死伤的,照阵亡、阵伤的先例予以议叙防抚。
京城的偷窃案,限四个月内缉获犯人,未能缉获的,专管汛地的官员扣俸;各省偷窃犯若达十人以上而不能查禁缉捕的,按盗案失职之例予以纠劾。
凡缉捕逃亡旗人:私自逃亡而居留营汛地方,失察在半年以内的免于议处;若超过半年,以及明知情况仍收留的,专管汛地、兼辖、统辖各官都依法治罪。捕获私逃旗人达十五名的加一级,多者依此递加。兼辖、统辖官依所属地区捕获数目分别予以议叙。
凡缉查私铸钱币、私自铸造、毁坏盐禁、私自贩卖、私自开采矿藏的,营汛各官各在辖境内巡查缉拿,若失察故意放纵的依法治罪。
凡禁赌:营汛地方有制造赌具的人家,若已超过半年的,失察的专管汛地、兼辖、统辖各官,分别予以降级或革职;能够拿获的加级纪录,各有不同。虚报邀功以及隐瞒失察案件不报的,都依法治罪。
巡防
凡外海巡防:盛京以协领为总巡,佐领、防御、骁骑校为分巡;各省以总兵官为总巡,副将以下为分巡。各在所辖界内,率领水师沿海上下轮番往来,以查究奸邪、禁止暴乱。两个辖界相接之处,约定日期防守巡哨,同时集合,联名申报将军、督抚、提督审核。若因风汛阻滞,或先或后到达,各按到界之日申报。巡防期限约以二月、四月、五月为起始,至九月事竣返营。将军、督抚、提督仍须随时委派官员稽查。有回避不巡或巡查不周的,依法治罪。
海盗案件发生后,各按洋汛将总巡、分巡各官写疏参劾。一年未能捕获的,扣俸降级,各有不同;期限内捕获一半的免于议处。至于承办缉捕官员首次巡防未获的记过,第二次未获的扣俸,其余议处、议叙,均与陆路缉盗相同。
外海战船:直隶、盛京六艘,山东二十四艘,江南八十三艘,福建三百四十二艘,浙江一百九十七艘,广东一百六十六艘。修造届期,由督抚、提督、总兵写成奏疏上报朝廷,委派副将、参将担任督修,都司、守备担任承修,均须防范文职官员筹备材料兴工,按期竣工,仍须登记船只尺寸及船上器具。每年年终委派官员查验、保荐题报。
凡内河巡防:长江从四川巫山向东,流出三江口,至湖广界,经过岳州、武昌、兴国,至江西界,下至九江、南昌,至江南界,经过安庆、江宁、京口、狼山,向东流入大海。由将军、督抚、提镇分别委派旗标弁兵,沿江上下游巡查及交界之处的巡防申报,互相核查考核,与外海巡防相同。各省大江大河中流的险要之处,所在营汛均设置哨船拨派士兵巡游
由将军、督抚、提镇分委旗标弁兵,沿泝江流,上下游廵及交界之处,防廵申报,互相考覈,与外海廵防同。○直省巨川中流险要之处,所在营汛均设哨船拨兵游廵,遇有盗案发觉,其考成均照海洋行船被刼之例。○内河战船,江南二百五十,江西四十有六,浙江二百二十有一,湖广百二十有七,广东三百九十有二,歳终察验保题,与外海战船同。
凡廵海遭风受伤者,在外洋官准军功加级,兵准一等伤给赏;在内洋官准军功纪録,兵准二等伤给赏。身故者,在外洋官兵皆照阵亡之例;在内洋官照阵亡例减一等,兵减半各给防典。若在黄河、大江及洞庭、洪泽等湖遭风者,视外洋赏防。
公式
凡武职处分,按律定杖笞之罪,辩公私以致轻重之法。公罪应十笞者,罚俸一月;二十、三十各递加一月;四十、五十各递加三月。杖六十者,罚俸一年;七十,降一级;八十,降二级;九十,降三级,皆留任。满百,降四级,调用。私罪应十笞者,罚俸两月;二十,罚俸三月;三十、四十、五十各递加三月。杖六十者,降一级;七十,降二级;八十,降三级;九十,降四级,皆调用。满百,革职。其例有专条者,八旗按其职掌及有无兼任,绿旗按专辖、兼辖、统辖各分别定议。○一事有两罪名者,从重议;一人兼数任者,就一任议。革职发审,审虚还职。如有别案降革及审虚尚有余罪者,照所犯轻重议。○被议降调,任内有加级纪録者,准按数抵销。军功加一级,抵降二级;纪録二次,抵降一级。若军功察议及例载不准抵销者,虽有加级纪録,降调如法。○离任官遇原任议处,应罚俸者,已升任于新任议;候补于补任议。应降调者,公罪由原任议,私罪由见任议。○出征官遇有处分,应罚俸者,事竣补罚;应降调者,带所降之级留军营效力;应革职者,由部请。
防许留军营,则不注阙。均仍食俸,事竣,本管官覈其
事实送部引
见候
防○三品以下官有犯议处,由本管官覈实,具疏劾叅;六品以下者,咨部察议,月终彚疏以
闻○都统将军、副都统、提督、总兵官因公事检举者。
防列应得处分及应否寛免请
防叅领协领副将以下照例酌减。若事属营私,或先经发觉及罪已论决者,虽经检举,不准寛免。凡休致二品以上,具疏自陈;三品以下,在京由都统奏请,在外由将军具题,交部覈覆。其出征临阵受伤得有功牌者,给以全俸;若出征并未御敌及无功牌者,给以半俸,皆请。
防令其原品休致
凡病假以六月为限,逾限未痊,见任官注阙,痊日候补,世爵停俸,痊日起支。
钦定大清防典卷六十五
钦定四库全书
钦定大清防典卷六十六
兵部
车驾清吏司
马政
凡牧马八旗马,每歳季春,由部以出牧之数具奏,并列副都统名,请每翼。
译,若有盗案发生,其考核成绩均照海洋行船遭抢劫的先例处理。
内河战船:江南二百五十艘,江西四十六艘,浙江二百二十一艘,湖广一百二十七艘,广东三百九十二艘,年终查验保荐题报,与外海战船相同。
凡巡海遭遇风浪受伤者:在外洋的,官员准予军功加级,士兵准予按一等伤给予赏赐;在内洋的,官员准予军功纪录,士兵准予按二等伤给予赏赐。身故的:在外洋的官兵都照阵亡的先例;在内洋的官员照阵亡先例减一等,士兵减半,各给予恩典。若在黄河、长江以及洞庭湖、洪泽湖等地遭遇风浪的,比照外洋标准给予恩赏。
公式
凡武职处分:按律法定杖笞之罪,区分公罪、私罪以确定处罚轻重的原则。公罪应笞十下的,罚俸一个月;二十、三十下的各依次增加一个月;四十、五十下的各依次增加三个月。杖六十的,罚俸一年;七十的,降一级;八十的,降二级;九十的,降三级,都留任。满一百的,降四级、调用。私罪应笞十下的,罚俸两个月;二十下的,罚俸三个月;三十、四十、五十下的各依次增加三个月。杖六十的,降一级;七十的,降二级;八十的,降三级;九十的,降四级,都调用。满一百的,革职。若有专门条例规定的,八旗按其职掌以及是否兼任,绿旗按专辖、兼辖、统辖分别予以定议。
一事有两项罪名的,从重议处;一人兼任数职的,就其中一职议处。革职受审的,若查明确属虚妄的仍恢复原职。若另有其他案件被降职革职,而审查后仍有其余罪责的,按所犯轻重议处。
被议处降调的官员,若在任期内有加级纪录的,准予按数目抵消。军功加一级,可抵消降二级;纪录二次,可抵消降一级。若属军功须议处及依例不准抵销的情况,即使有加级纪录,仍需依法降调。
离任官员遇到原任期内的议处:应罚俸的,若已升任,在新任内议处;若候补,在补任后议处。应降调的:公罪由原任议处,私罪由现任议处。
出征官员遇有处分:应罚俸的,事竣后补罚;应降调的,带所降之级留在军营效力;应革职的,由兵部请旨。若准予留营,则不注销官阙,均仍照常支俸,事竣后由本管官核实其实际情况,送兵部引见候旨。
三品以下官员有过失需议处的,由本管官核实情况,写疏参劾;六品以下的,咨报兵部核议,月终汇总成疏上报朝廷。
都统、将军、副都统、提督、总兵官因公事自行检举的,写疏列出应得的处分以及是否应予宽免,请旨;参领、协领、副将以下照例酌情减免。若事涉营私,或先前已经被发觉以及罪已判定的,虽经检举也不准宽免。
凡官员退休:二品以上的,写疏自陈;三品以下的,在京由都统奏请,在外由将军写疏题奏,交兵部核覆。若出征临阵受伤并获得功牌的,给予全俸;若出征并未参战御敌以及没有功牌的,给予半俸,都须请旨,令其以原品级退休。
凡病假以六个月为限,若超过期限仍未痊愈,现任官员先注销官阙,痊愈之日候补;世袭爵位则停发俸禄,痊愈之日起恢复支俸。
钦定大清防典卷六十五
钦定四库全书
钦定大清防典卷六十六
兵部
车驾清吏司
马政
凡八旗放牧马匹:每年季春(三月),由兵部将出牧马匹数目写成奏疏上报,并列出副都统的名单,请旨。每翼简选任用一人,掌管出牧事务。每旗视马匹多寡,拨派委派官兵,陆续领赴口外马场,选择水草丰茂之处放牧,听凭副都统管辖调度。归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