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书订卷十一 财用第七下
百二百三百为下下,四百五百六百为下中,七百八百九百为下上;本一千贯至九千贯为中商,而一千二千三千为中下,四千五千六千为中中,七千八千九千为中上;本一万贯至十万贯为上商,而一万二万三万为上下,四万五万六万为上中,八万九万十万为上上[加于十万之上者,皆准上上]。散商不得与九等伍,附商[今所谓伙计]比于散商,亦不得与九等伍,而九等各以次为尊卑,行立坐拜不得越,越者赴官治以法,衣则下商以布、中商可绸以绵丝、上商以绉线,乘则下商以蠓、中商以骡、上商以马,奴仆则下商不得畜、中商可一二、上商可三四,违者治以法[有议在后]。夫欲胜者,人之同情也,分之等杀而限之制,孰肯自匿其实而甘为人下哉?且勿问其商之大小,但税满二千四百贯者即授以登仕郎九品冠带,以荣其身以报其功[凡授衔者即与士齿,有公事即与官齿]。必按票计税方许,若竟欲捐纳者不听。再满则又增一级至五品而止,虽父子祖孙相继满其数者亦授也,但三年不为商则除其籍、毁其票,继为者虽身亦不得论其前焉耳[如前票既毁,则但计其后票所纳耳]。噫,此虚衔也,又无禄,名器不滥,国帑不糜,去卖官鬻爵者不万万哉!若夫行商之本,但以其出所挟之数为之等,虽外营数倍,他县不得易其等,必反其县而后视其等以益之,其税满二千四百贯者授职与坐商同。夫商贾不得齿于士大夫,所从来远矣,使其可附于搢绅也,入资为郎,且求之不得,又肯故瞒其税而不得出身以为荣哉?所谓不待立法以防其弊者,此也。且夫商税从来论物为轻重,吾不欲其然也。然亦有论物者,盐茶酒烟而已。盐者官卖之商,故与他物异,及其贩也无不同;茶者旧所重,则许其一分之息而取其二;酒者前代所禁,宋且官卖之,今通行于天下矣,禁之或官卖之,恐滋扰,则计其二分之息而取其十之二[如本一百贯,计息二分,一岁可得二十四贯,则取其四贯八百];至于烟,当在所禁,然徧天下人皆用之,禁之难,惟士大夫可禁耳[士大夫一用,即褫为庶人,而令天下凡童子入乡学者,即不许用]。而其税也,不计其本,不计其息,但用今法;其贩也,每斤纳钱五文;其卖也,每斤纳钱十文,且非不可田之地不许种烟,而又重其税,则鬻者少;鬻者少则贵,贵则人不能买,久之庶可绝矣[凡客店舡户渔户车夫赢夫猎户樵夫俱入商籍]。嗟夫,重本抑末之说固然,然本宜重,末亦不可轻。假令天下有农而无商,尚可以为国乎?故吾欲于建官之法去吏部,晋冢宰为相国以总庶务,置大司均以备六卿货财者,与食并重者也。鸟可置之六卿之外乎?夫商税悉纳于县,县同主之,设司市理之[士也无定员,以市之多寡为准],县令总之,合口算户税[布帛丝麻]、房租、商税。上县岁可入十数万,中下亦应数万。由县而郡而州藩,各除其支给积贮,而上供于天子,应不下数百万。此但取士任官得其人,而忠信重禄,使之重廉耻、轻财利、尚名节、鄙贪污,而又有严刑以惧其后,固无虑侵渔之弊,又何必鳃鳃然与臣下较锱铢、归其权与利于胥吏如今日哉?岁计之已有余,岁岁计之岂不足,而又为之崇节俭,而又为之省浮费?十年之内,入将不可胜穷,天子富于上,州藩郡县富于下,时施恩于天下[谓薄征蠲免之烦],百姓将日富而不知,天子以四海之富为富,四海无人不以天子之富为富。故吾名货部为司均,均也者,均上下、均贫富、均有无、均出入也。孔子曰: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盖均无贫,和无寡,安无倾。
译一百、二百、三百贯为下下等,四百、五百、六百贯为下中等,七百、八百、九百贯为下上等;本金一千贯至九千贯为中商,其中一千、二千、三千贯为中下等,四千、五千、六千贯为中中等,七千、八千、九千贯为中上等;本金一万贯至十万贯为上商,其中一万、二万、三万贯为上下等,四万、五万、六万贯为上中等,八万、九万、十万贯为上上等[超过十万贯的,都按上上等计算]。散商不得与这九等并列,附商[即现在所说的伙计]比照散商,也不得与九等并列,而九等各自按次序区分尊卑,行走、站立、坐卧、拜见不得越级,越级的送官府依法惩处。衣着方面,下商穿布衣,中商可穿绸衣并用绵丝,上商用绉线;乘坐方面,下商乘蠓车,中商乘骡车,上商乘马车;奴仆方面,下商不得蓄养,中商可养一两个,上商可养三四个,违者依法惩处[另有议论在后]。想要胜过别人,是人的共同心理,如果划分等级差别并限制制度,谁肯隐瞒自己的真实情况而甘愿居于人下呢?暂且不问商人资本的大小,只要纳税满二千四百贯的,就授予登仕郎九品冠带,以荣耀其身并报答其功劳[凡是授予官衔的,就与士人同列,有公事时与官员同列]。必须按照税票计税才允许,如果直接想捐纳官职的,不予批准。再次满额则又升一级,直到五品为止,即使是父子祖孙相继满额者也授予,但如果三年不做商人,就除其名籍、销毁其税票,后来再做商人的,即使本人也不能计算以前的功劳[如果以前的税票已经销毁,就只计算后来税票所缴纳的税额]。唉,这是虚衔,又没有俸禄,名位器用不泛滥,国家财用不浪费,比起卖官鬻爵来,难道不是好上万万倍吗?至于行商的资本,只以其出发时所携带的数额来定等级,即使在外经营获利数倍,其他县也不能改变其等级,必须返回原县后才根据其等级增加,其纳税满二千四百贯者授予职衔与坐商相同。商人不得与士大夫同列,由来已久了,如果让他们可以依附于士大夫阶层,入资做郎官,尚且求之不得,又怎肯故意隐瞒其税收而不得出身以为荣耀呢?所谓不待立法来防止弊端,就是这个道理。况且商税历来根据货物轻重来定,我不希望这样。但也有根据货物定税的,只有盐、茶、酒、烟而已。盐是官卖的商品,所以与其他货物不同,等到贩卖时也没有不同;茶是旧时重视的,允许其一分的利息而征收其二;酒是前代所禁止的,宋代且由官卖,现在通行于天下了,禁止它或由官卖,恐怕滋扰百姓,就计算其二分利息而征收其十分之二[如本金一百贯,计算二分利息,一年可得二十四贯,就征收四贯八百];至于烟,应当在禁止之列,然而遍天下人都使用它,禁止它很难,只有士大夫可以禁止[士大夫一旦使用,就剥夺其身份变为庶人,并命令天下凡入乡学的童子,都不许使用]。而其税收,不计算其本金,不计算其利息,只沿用现在的法令;其贩卖时,每斤纳钱五文;其售卖时,每斤纳钱十文,而且不是不可耕种的土地不许种烟,又加重其税收,那么贩卖的人就少;贩卖的人少就价格贵,价格贵人们就不能买,久而久之大概可以绝迹了[凡客店、船户、渔户、车夫、脚夫、猎户、樵夫都入商籍]。唉,重本抑末的说法固然正确,然而根本应当重视,末业也不可轻视。假使天下有农民而没有商人,还能治理国家吗?所以我想要在建立官制的法令中去除吏部,晋升冢宰为相国以总领庶务,设置大司均来准备六卿的货财,这与粮食同等重要。怎么可以把它放在六卿之外呢?商税全部缴纳于县,县共同主管,设置司市来管理[士人没有固定员额,以市场的多少为准],县令总领,合并口算、户税[布帛丝麻]、房租、商税。大县一年收入可达十数万,中下县也应有数万。由县到郡再到州藩,各自扣除支出和积蓄,而上供天子,应当不下数百万。这只要选取士人任职得其人,而忠诚守信、重视俸禄,使他们重视廉耻、轻视财利、崇尚名节、鄙弃贪污,又有严刑来威慑其后,本来不用担心侵吞渔利的弊端,又何必小心翼翼地与臣下计较锱铢、将权力和利益归于胥吏像今天这样呢?一年的计算已有盈余,每年的计算难道会不足,而又提倡节俭,而又节省浮费?十年之内,收入将不可胜数,天子在上富有,州藩郡县在下富有,时常施恩于天下[指减少征收、免除赋税的烦扰],百姓将日益富有而不知道,天子以四海的富有为富有,四海没有人不以天子的富有为富有。所以我将货部命名为司均,均,就是均衡上下、均衡贫富、均衡有无、均衡出入。孔子说:不担心少而担心不均,不担心贫而担心不安。大概均衡就没有贫穷,和谐就没有寡少,安定就没有倾覆。
初疑商贾计本取税,似琐琐与民争利,又泉货似当如古寄于农曹,不必专部,即冢宰别为相府,而但留五部,如汉后称五曹五尚书者,亦未为不可。既而思孟子曰:市廛而不征[廛即税也],周礼:廛人掌敛市絘布、总布、质布、罚布、廛布而入于泉府,则古之商贾原自有税,今世如牛税马税鱼税斗斛税称税布税当税等,各有杂课,但或本小利微者有税,而千万封殖、放债出入者反无税,则不均。旧例漫承,不复核查,而吏胥又上下之则不清,至于关榷之暴,又三代所无,则平书所言固可酌而行矣。
行商计其本有息无息,不足本者官买之,虽亦周礼遗法,然后世行之,法烦则弊易滋,未必惠及商民,反以扰及商民。或亦如坐商,计其一分之息,而取其一,他无问可耳。至行商似更劳于坐商矣,乃坐商至百贯方起税,行商足五十贯即起税,何也?或皆以百贯为率也。
至治之世,民自不贫,亦不甚富。农不得田连阡陌,商何得独有万贯以至十万贯以上者乎?乃立之以上之名,而极其数以号之,是招之贪墨也。布帛菽粟不必万贯始可贸迁,万贯十万,将必化居远方难得之物以相侈耀,是长靡也。一品之禄合米钱布帛大约不过四千金,商乃有万贯至十万贯以上者,是令其僭越而无等也,今宜拟为一百贯至三百贯为下商,四百贯至六百贯为中商,七百贯至千贯为上商。语云:千金之子坐不垂堂,商而至千金为本,亦极矣。过千金者加税一之三,过万金者没其余,贩鬻淫巧及异方珍奇难得之物者,没其货。而税满千贯者即加以冠带,然亦必素颇孝弟而无暴横欺诈行者始可加,不然商独嗜利厚蓄,岂所以平天下哉!
商仍当如愚前说,不使有仆,俟加虚衔后以品之仆仆之。盖仆不禁不限,则富商墨吏将有仆从至百千人者,不惟长侈,势必分户冒田以为兼并,而分田制产之法亦从此坏矣。
盐之贩也无不同句不明。盐,官物而卖于商者也,虽转贩他所,似不得更有税矣。
烟少有知者亦知其无益,禁之何难?而防田害农,祸实非小,直厉禁之耳。
末不可轻,昆绳为财货起见也。然商实不可重,何者?天下之趋利如骛矣,苟有利焉,虽轻之而亦趋也,岂忧商贾之少而无乎?夫商有利亦有害,懋迁有无以流通天下,此利也;为商之人,心多巧枉,聚商之处,俗必淫靡,此害也。抱璞守朴、不相往来固不可行于今日,然即乡里交易、比省通融,尽可豫乐,何事远贩?如今天下出产最少者无如北直,然有米有面有鱼有肉有酒有蔬有果,有布有绢亦有绸,有材木柜箱桌椅诸器,何不可以供居食、毕昏丧者,乃必吴越闽广之纱缎珠翠绫锦象箸漆器燕窝橘荔、东洋西戎之货万里远鬻、倾囊充陈?导靡长奢,则皆商为之也,然则贵布粟、贱淫技、重农民、抑商贾,以隆教养,先王之良法远虑,不可不考行也。
恽皋闻曰:较本利以征商,似太琐屑,不如商岁纳户帖,分上中下各钱若干,而其所贩货物则一如盐例,但于所出之地定额一税,与之印票照验,不问其所之可也。
平书订卷十二 河淮第八
平书曰:南方之水利不必言矣,北方苟如吾制田之法,沟洫开、陂塘作、水道通,亦不必言矣。所虑者河淮耳。河自宋南徙,吞淮入海,近代迁徙无恒,为患日甚。然河虽为患,而淮无恙也,今则河淮交横,上以阻漕,下以病民,岁糜金钱数百万,而终不得其理。其故何哉?固在任不得其人,治不得其法,而其本盖由于意在通漕、不在治水,有虽拂其性而不顾者。故治之之道,先在罢漕。漕可罢乎?都若定于天中,贡道可四面而达,不必借于今日之漕。即不然,而北方水利既兴,收获多,亦无借于今日之漕。再不然,而或招商、或海运[今天津岁有海船,自福建贩货直达无失。则海运何不可行],无不可办,亦无借于今日之漕,罢之无不可也。漕罢而后可以因其势,因其势而后可以施其功。河之所以为患者,以多沙淤,而治之者率筑
译起初我怀疑商人按资本计税,似乎琐碎地与百姓争利;又想到货币管理似乎应当像古代那样归属农部,不必设立专门的部门;即使冢宰另设相府,只保留五个部门,像汉代以后称为五曹五尚书那样,也未尝不可。后来想到孟子说:“对商人的店铺征税而不征收其他税”,《周礼》记载:“廛人负责征收市场中的絘布、总布、质布、罚布、廛布,并上缴给泉府”,可见古代的商人原本就有税。当今世上,如牛税、马税、鱼税、斗斛税、秤税、布税、当税等,各有杂税,但有的资本小、利润微薄者要纳税,而拥有千万家产、放债牟利者反而不纳税,这就不公平。旧例沿袭,不再核查,而官吏胥役又上下其手,导致情况不清;至于关卡榷税的暴敛,更是夏商周三代所没有的,那么《平书》所说的确实可以斟酌施行。
行商按资本计算,有利息和无利息的,资本不足的由官府收购,这虽然是《周礼》的遗法,但后世实行,法令繁琐则弊端容易滋生,未必能惠及商民,反而扰害商民。或者也像坐商那样,按他们一分的利息,抽取其中一份,其他不再过问也可以。至于行商似乎比坐商更辛劳,但坐商要到一百贯才起征,行商五十贯就起征,为什么呢?或许都应以一百贯为基准。
在治理良好的时代,百姓自然不贫穷,也不很富有。农民不能拥有连片的田地,商人怎能独有万贯乃至十万贯以上的财富呢?于是设立上等商人的名目,并极尽其数以称呼他们,这是招致贪婪和贪污。布帛粮食不必等到万贯才能买卖,万贯十万贯的财富,必将转化为居住在远方难以得到的物品来互相炫耀,这是助长奢侈。一品官员的俸禄,包括米、钱、布、帛,大约不过四千钱,商人却有万贯乃至十万贯以上的,这是让他们僭越而没有等级。现在应当拟定一百贯至三百贯为下等商人,四百贯至六百贯为中等商人,七百贯至一千贯为上等商人。俗话说:“千金之子不坐在堂檐下”,商人资本达到千金,也就到了极限。超过千金的,加征三分之一的税;超过万金的,没收其余部分;贩卖淫巧及异域珍奇难得之物的,没收其货物。而税额满千贯的,就授予冠带,但也必须平时颇为孝顺悌爱且没有暴横欺诈行为的人才能授予,否则商人只嗜利厚蓄,怎么能平定天下呢!
商人仍应如我前面所说,不许拥有仆役,等到授予虚衔后,再按品级配备仆役。因为仆役如果不禁止、不限制,那么富商和贪吏将有仆从多达百千人,这不仅助长奢侈,势必分户冒占田地以进行兼并,而分田制产的法度也从此败坏了。
盐的贩卖没有不同句不明。盐是官府的物品卖给商人的,虽然转卖到其他地方,似乎不应再征税了。
烟草少有知道的人,也知道它无益,禁止它有什么难的?而它妨害农田、危害农业,祸患实在不小,直接严厉禁止就可以了。
末业(商业)不可轻视,这是从财货的角度出发的。然而商人确实不可重视,为什么呢?天下人趋利如飞,如果有利益,即使轻视他们也会趋之若鹜,难道还担心商人少而没有吗?商人有利也有害,互通有无以流通天下,这是利;经商的人,心思多狡诈歪曲,聚集商人的地方,风俗必定淫靡,这是害。抱着璞玉坚守质朴、不相往来固然不可行于今日,但即使乡里交易、邻省通融,也完全可以预先安乐,何必远途贩运?如今天下出产最少的莫过于北直隶,然而有米有面有鱼有肉有酒有菜有果,有布有绢也有绸,有木材柜箱桌椅等器具,怎么不能供应居住饮食、完成婚丧之事,却一定要吴越闽广的纱缎珠翠绫锦象牙筷子漆器燕窝橘荔、东洋西戎的货物万里远贩、倾尽家财陈列?引导奢侈,都是商人造成的,那么重视布粟、轻视淫技、重视农民、抑制商人,以隆盛教养,先王的良法远虑,不可不考察施行。
恽皋闻说:按资本利润征收商税,似乎太琐碎,不如商人每年缴纳户帖,分上中下各缴纳若干钱,而他们所贩货物则一如盐例,只在产地定额一税,发给印票查验,不问其去向就可以了。
《平书订》卷十二 河淮第八
《平书》说:南方的水利不必说了,北方如果按照我的田制之法,沟渠开通、陂塘建成、水道畅通,也不必说了。所担忧的是黄河和淮河。黄河自宋代南徙,吞并淮河入海,近代迁徙无常,祸患日益严重。然而黄河虽然为患,但淮河无恙,现在黄河淮河交错纵横,上游阻碍漕运,下游祸害百姓,每年耗费金钱数百万,却始终得不到治理。这是什么原因呢?固然在于任用不得其人,治理不得其法,而其根本原因在于意在通漕、不在治水,有即使违背水性也不顾的。所以治理的方法,首先在于罢免漕运。漕运可以罢免吗?如果都城定于天下中心,贡道可以四面通达,不必借助于今天的漕运。即使不然,而北方水利既兴,收获多,也不必借助于今天的漕运。再不然,或者招商、或者海运[今天津每年有海船,从福建贩货直达无失。那么海运为什么不可行],没有不可办的,也不必借助于今天的漕运,罢免它是没有不可的。漕运罢免后才可以顺应其势,顺应其势后才可以施展其功。黄河之所以为患,是因为多沙淤积,而治理者大多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