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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藏平书订十五

平书订卷十四 礼乐第十

子藏 · 笔记 · 已译 · 第 50–51 段

礼乐百年后兴者,盖指其化成而言耳,若立国之始合礼乐不讲,将何以为教乎?予于礼乐未之学也,不敢不俟之君子也。但为国者,当与兵农刑政相须并建,不可视为不急之务,而置之后图者尔!

译礼乐在百年之后才兴盛,大概是指教化成就而言罢了;如果在建国之初就不讲求礼乐,将拿什么来施行教化呢?我对于礼乐未曾学习,不敢不等待君子来阐明。但是治理国家的人,应当让礼乐与军事、农业、刑罚、政令相互依存、同时建立,不可将其视为不紧急的事务,而把它放在后面去考虑罢了!

按礼乐之数不一,礼有尽人而习者,如视听言动以礼是也;有人人习之以待行者,如冠昏丧祭士相见是也;有自童子即习之者,洒埽应对进退是也;有习之必待入官而后用者,如宗庙会同之类是也。其尽人而习者,不分科者也;其待入官而后用者,分科者也,所谓大相小相是也。若夫鲁论之言复礼,周官名周礼,则举吾心之全体大用,天下之五伦九经,而皆可以礼统之也。乐有童年习之者,如舞勺是也;有学士大夫所习者,如君子无故不彻琴瑟、名卿会遇则赋诗赠答是也;有妇人女子亦可习可听者,如房中之乐是也;有天子亦与之者,如周王冕而总干、汉高帝过丰沛作大风之歌自起舞是也。若失燕享祭祀君举饮射之乐,则皆伶工之事,肄业歌奏者也。至于论易简之本,出于天地,导中和之源,发于性情,究进反之用,极于位育,又无人不熏陶于其中,不仅在仪节间也。若冠昏郊庙之文,五声六津之法,则予别有录,此不具。

  士学礼乐射御书数之法,已见取士篇。至郡县凡有冠昏丧祭诸典,宜用古法。学士即与执礼乐事,非徒观听也。

  俗乐亦有五声六律八音,此言诚然,所谓今之乐犹古之乐也。但其事象邪柔,音调淫靡,易之以正大清明和平,则可以感神人、正风俗也。

译查考礼乐的制度并非单一,礼有所有人都要学习的,比如视听言动合乎礼仪就是这样;有每个人都要学习以备将来实行的,比如冠礼、婚礼、丧礼、祭礼以及士人相见之礼就是这样;有从孩童时期就开始学习的,比如洒扫、应答、进退之礼就是这样;有必须等到入仕做官后才使用的,比如宗庙祭祀、诸侯会盟之类就是这样。那些所有人都要学习的,是不分科别的;那些必须等到入仕做官后才使用的,是分科别的,所谓的大相、小相就是这样。至于《论语》中说要恢复礼制,《周官》中命名为《周礼》,则是举出我们内心本体的全部大用,天下的五伦九经,都可以用礼来统摄。乐有童年时期学习的,比如舞勺就是这样;有学士大夫所学习的,比如君子没有特殊原因不撤去琴瑟、名卿聚会则赋诗赠答就是这样;有妇女女子也可以学习可以聆听的,比如房中之乐就是这样;有天子也参与其中的,比如周王戴着冕冠拿着盾牌、汉高祖路过丰沛作《大风歌》并自己起舞就是这样。至于燕享祭祀中君主举酒、射礼之乐,则都是伶人乐工的事情,是练习歌奏的。至于论述易简的根本,出于天地,引导中和的源头,发于性情,探究进取与回归的作用,极致于安身立命、化育万物,又没有人不在其中受到熏陶,不仅仅在于仪节之间。至于冠礼、婚礼、郊祀、宗庙的典章制度,五声六律的方法,我另有记录,这里不再详述。

士人学习礼、乐、射、御、书、数的方法,已在《取士篇》中记载。至于郡县凡是举行冠礼、婚礼、丧礼、祭礼等典礼,应当使用古法。学士就参与执行礼乐事务,不仅仅是观看聆听。

俗乐也有五声、六律、八音,这话确实如此,所谓现在的音乐如同古代的音乐。但其事象邪僻柔弱,音调淫靡,如果用正大、清明、和平的音乐来替代它,就可以感动神人、端正风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