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藏几何原本十一 证见本卷十八 证见本卷十八 书签 子藏 · 算法 · 第 251–252 段 ¶ 证见本卷十八 ¶ 第十五界有分理取前之较而比其后甲乙与丙乙之比例,若丁戊与己戊。今分推甲乙之较,甲丙与丙乙,若丁戊之较,丁己与己戊。 ← 几何原本卷五之首 证见本卷十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