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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典 摘录
集藏太师诚意伯刘公文集二十一

诚意伯刘先生文集·春秋明经卷之十九

集藏 · 四库别集 · 已译 · 第 208–219 段

诸侯兴不急之役,以空其国,而取给于人,犹不戒焉。春秋比事而书之,以示讥也。夫国以民为本,而民以食为本,可不相时而轻用其力也哉?庄公妄兴筑郿之役,而不计国储之虗实,至于麦禾皆无,而当国之大夫亲往告籴于齐,其事急矣。而明年之春,又新延厩,何其轻慢国本,至于此极乎?春秋比而书之,而鲁之君臣无务农重谷之实,而有伤财害民之政,可见矣。吾闻古之为国者,必时视民之所勤,民勤于力,则工筑罕;民勤于食,则百事废。未闻以凶年而兴不急之役也。三年耕,必余一年之食;九年耕,则余三年之食。未闻在位二十八年而无一年之积也。鲁之庄公则不然矣,以峻宇雕墙为无损,以节用时使为无益也。是故筑郿之工未毕,而仓廪巳空;告籴之迹犹新,而延厩复作。曾谓君国子民之道而若是乎?宜其见讥于君子矣。且筑者,剏作邑也。城邑所以御暴,非时与制,不敢兴也。况于无故而筑邑乎?庄公不视岁之丰凶,而有筑郿之役,不知其何为也。若曰御暴保民,则鲁国无故,苟无令德,太行、孟门月不可□,而况于郿乎?若曰虞山林薮泽之利,则非君人之心矣。未几而仓廪尽竭,麦禾俱无,无而曰“大颗粒不存”之词也。然后皇皇焉,无所措其手足,而臧孙辰奔告于齐以请籴焉。以千乘之国,仰给禾他人以活其民,可不惧乎?不曰“如齐告籴”,而曰“告籴于齐”,见其情之急也。急病让夷,何足为功?适以昭其治名不治实之罪焉耳。鲁之君臣盍亦因此而加省矣?则又愈不知戒,以求于人之余而新延厩。夫延厩者,法厩也,飬马之所也。凶年饥岁,民食不给,而马厩是新,推此心,也不至于率兽而食人乎?故书“新延厩”于告籴之后,所谓时诎举嬴,知其用民力为巳悉矣。然则庄公之为国也,可知矣。不然,春秋书“筑者匕”,而公有其四,书兴作。者九,而公有其三。书无“麦苗”、“无麦禾”,而皆见于庄公之世,何耶?鲁十二公,台池苑囿之役,莫多于庄公,而水旱螟蜮,多麋有蜚之灾,皆备于庄公。天人感应之理,不诬矣。而公终不窹也,身死而妻子不保,几亡其国。呜呼!岂他人之咎哉?

○初税亩蝝生饥大有年

译诸侯发动不急迫的劳役,使自己的国家空虚,却还要向别人求取粮食供给,仍然不知道戒惧。《春秋》把这些事情接连记载下来,以表示讥讽。国家以百姓为根本,百姓又以粮食为根本,难道可以不观察时势而轻易耗用民力吗?庄公任意发动修筑郿地的劳役,不考虑国家储备的虚实,直到麦子和禾稼全都没有了,而主持国政的大夫亲自到齐国请求买粮,事情已经很紧急了。可是第二年春天,又新建延厩,这是多么轻视国家根本,竟到了这种地步!《春秋》把这些事连起来记载,于是鲁国君臣没有务农重谷的实际行动,却有损耗财物、伤害百姓的政令,就可以看出来了。我听说古代治理国家的人,一定按时察看百姓所从事的事情:百姓致力于劳作,工程修筑就少;百姓致力于粮食,其他一切事务就会废弛。从未听说在凶年还发动不急迫的劳役。耕种三年,必须积存一年的粮食;耕种九年,就应积存三年的粮食。从未听说在位二十八年却连一年的积蓄都没有。鲁庄公却不是这样,他把高大的宫室、雕饰的墙壁看作没有损害,把节约费用、按时役使民力看作没有益处。所以修筑郿地的工程还没有完成,仓库已经空了;请求买粮的痕迹还未消失,延厩又重新修建。难道治理国家、养育百姓的道理竟可以这样吗?难怪要被君子讥讽了。况且“筑”是创始建造城邑。城邑是用来抵御暴乱的,不合时宜、不合制度,就不敢兴建,何况无缘无故修筑城邑呢?庄公不察看年成的丰歉,却发动修筑郿地的劳役,我不知道他是为了什么。如果说是为了抵御暴乱、保护百姓,那么鲁国本来没有事故;假如没有良好的德政,即使太行、孟门也不能长久保全,何况郿地呢?如果说是为了谋求山林薮泽的利益,那就不是做君主的心思了。不久仓库就完全枯竭,麦子和禾稼全都没有了,却说“大颗粒不存”这样的词。到这时才惶惶不安,手脚无处安放,臧孙辰奔赴齐国请求买粮。凭一个拥有千辆兵车的国家,却要仰赖别人的禾粮来养活自己的百姓,难道不应该害怕吗?不说“到齐国请求买粮”,而说“向齐国请求买粮”,正显示出情势的紧迫。临急救病、让给平常之事,哪里值得称功?这只是恰好暴露了只图治理名声而不治理实际的罪过罢了。鲁国君臣为什么不因此更加反省呢?却又更加不知道戒惧,去求取别人剩余的粮食,同时新建延厩。延厩,是依法设置的马厩,是养马的地方。凶年饥岁,百姓粮食不够,却新建马厩,照这种心思发展下去,难道不会到了驱赶野兽来吃人的地步吗?所以《春秋》把“新建延厩”记在请求买粮之后,这就是所谓时势困窘却兴办奢侈之举,说明他已经把民力用尽了。这样看来,庄公治理国家的情形就可以知道了。不然,《春秋》记载修筑之事,庄公占了其中四次;记载兴建工程之事九次,庄公占了其中三次。书中记载没有麦苗、没有麦禾,都出现在庄公时代,这是为什么呢?鲁国十二位君主中,修筑台池苑囿的劳役没有比庄公更多的;水灾、旱灾、螟虫、蜮虫,以及多麋、有蜚等灾害,也都集中出现在庄公时代。天人感应的道理,并不是虚妄的。可是庄公始终没有醒悟,最后自身死亡,妻子儿女不能保全,国家几乎灭亡。唉!难道是别人的过错吗?开始实行税亩;蝝虫孳生,发生饥荒;大获丰年。

困民以致灾者,理之常;悖道而获福者,理之变。夫天人感应之理,春秋之所深谨也。是故螽蝝饥螼,国之灾也。鲁之宣公废助法而用税,虐民也。虐民而天降之灾,宜矣。故所税亩之年,蝝生而饥,斯非理之常乎?百谷顺成,国之福也。鲁之宣公夺世嫡以有国,悖道也。悖道而天降之福,异矣。故即位之十有六年而大有年,斯非理之变乎?在他人以饥蝝为变,在宣公则为常;在他人以有年为常,在宣公则为变。春秋诛乱臣讨贼子之法,严矣哉!啇书曰:“惟吉凶不僣在人,惟天降灾祥在德。”夫凶人为不善而致谴焉,天道之当然也。其或反之者,庸非异乎?是故螽蝝之害,法所当书;而他公皆记有年之瑞,法不当书,而独志于桓宣之册,圣人之旨,渊乎微矣!且饥者,五谷皆歉之谓也。宣公以不义得国,惧讨于人,而竭力以事齐,水旱螽蝝相继而起,于是国用不足,而税亩之法兴焉。初者,事之始也。税亩者,公田之外,又履其余亩而取之,是为什而取二矣。以诸侯而擅改先王之法,以国君而行虐民之政,由是怨怼之声上闻于天,而戾气应之乎?螽未息,冬蝝又生。蝝者,螽之子也。螽蝝相继于二时,嘉谷其有孑遗乎?故遂至于饥馑而无以振业贫乏。春秋书“蝝生”与“饥”,继于初税亩之后,则是灾也,实税亩之应,而宣公得之,非过矣。故曰:“困民以致灾者,理之常也。”若夫有年者,五谷皆熟之谓也。宣公以庶孽之子篡正嫡之位,使恶视二子殒于非辜,而过市之哭,哀动鲁国。是上不有王法,而下不有宗庙,王朝不能施残执之刑,邻国不闻有沐浴之请,而鲁国又无石碏之臣矣,则惟天能诛之耳。其乖气所感,两螽而一旱,一水而两饥,宜也。至于是岁而大有年焉。有年而曰“大”,则禾麻菽麦黍稷穜稑,实颖实栗,无所不有,是果何以致之哉?春秋书“大有年”于“蝝生饥”之明年,则是福也,非凶人之所当有,而宣公得之,为反当矣,故曰:“悖道而获福者,理之变也。”然则天道僣乎?曰:“非也。”宣公在位十有八年,而独是年为有年,他年之歉可知矣。越明年,而宣公死矣。获罪于天者,宣公也。鲁国之民不可尽绝,而周公不可摧也。税亩矣,饥矣,而不畀之以有年,则周余黎民何罪乎?天非为宣公而有年也,夫岂僣耶?或曰:“《春秋》之法,常事不书,惟变则书之。”桓、宣之有年,志变也,则桓、宣之水旱螟螽乃为常矣,何以亦书之乎?曰:“《春秋》天子之事也,天人相与之理,惧灾思患之意,治恶人、矜小民之道,无所不备。”是故观凶灾之迭见于二公,则知天道之不僣;而为恶者知所警,观有年之独见于二公,则知恶人之不可容于世,而操刑赏之柄者可以知所主矣。呜呼,至哉!故曰:“孔子成《春秋》,而乱臣贼子惧。”

○晋郄缺帅师伐蔡,戊申入蔡。诸侯盟于扈。

译使百姓困苦而导致灾害,是常理;违背正道却得到福祉,是常理的反常。天人感应的道理,是《春秋》特别慎重对待的。因此,蝗虫、蝝虫和饥荒,是国家的灾害。鲁宣公废除助法而实行税亩,是虐待百姓。虐待百姓而上天降下灾害,是适宜的。所以实行税亩的那一年,蝝虫孳生而发生饥荒,这不是常理吗?百谷顺利成熟,是国家的福祉。鲁宣公夺取世代嫡长子的地位而取得国君之位,是违背正道。违背正道却上天降下福祉,就反常了。所以即位十六年而大获丰年,这不是常理的反常吗?在别人那里,以蝗虫、蝝虫和饥荒为反常;在宣公那里,这反而成了常态。在别人那里,以丰年为常态;在宣公那里,这反而成了反常。《春秋》诛罚乱臣、讨伐贼子的法则,真是严厉啊!《商书》说:“吉凶并不差错,都在人自身;上天降下灾祸和祥瑞,都取决于德行。”凶恶的人做坏事而招致谴责,是天道本来如此。若事情反过来,不也是反常吗?所以蝗虫、蝝虫造成的灾害,按法例应当记载;而其他国君都记载丰年之祥,按法例本不应记载,却唯独在桓公、宣公的史册中记下,圣人的旨意真是深远而微妙啊!况且所谓饥荒,就是五谷全都歉收。宣公以不义取得国位,害怕被人讨伐,竭力侍奉齐国,水灾、旱灾、蝗虫、蝝虫相继发生,于是国用不足,税亩的法令便兴起了。“初”是事情开始的意思。“税亩”,是在公田之外,又丈量其余的田亩而征税,这就成了十取其二。以诸侯身份擅自改变先王的法令,以国君身份实行虐待百姓的政令,由此怨恨的声音上达于天,而乖戾之气回应它吗?蝗虫还没有止息,冬天蝝虫又孳生。蝝虫是蝗虫的幼虫。蝗虫和蝝虫在两个季节相继发生,好的谷物哪里还能有遗存呢?所以终于到了饥荒,无法赈济贫困、使百姓恢复生业。《春秋》把“蝝生”和“饥”记在“初税亩”之后,这就是灾害,确实是税亩所招致的报应,而宣公得到它,并不过分。所以说:“使百姓困苦而导致灾害,是常理。”至于“有年”,是说五谷全部成熟。宣公以庶孽之子的身份篡夺正嫡的地位,使恶人逼视二子,使他们无辜死亡,而经过集市时的哭声,悲哀震动鲁国。上面没有王法,下面没有宗庙,王朝不能施行诛戮之刑,邻国也没有听到沐浴请讨的请求,而鲁国又没有石碏那样的臣子,那么只有上天能够诛罚他了。他所感召的乖戾之气,造成两次蝗灾和一次旱灾,一次水灾和两次饥荒,也是适宜的。到了这一年却大获丰年。丰年而称“大”,就是说禾、麻、菽、麦、黍、稷、穜、稑,各种谷物都有,谷穗充实,谷粒坚实,没有一样缺少,这究竟是凭什么造成的呢?《春秋》把“大有年”记在“蝝生、饥”的第二年,这就是福祉,本不是凶恶之人应当拥有的,而宣公却得到它,正好颠倒了常理,所以说:“违背正道却得到福祉,是常理的反常。”那么天道岂不是差错了吗?回答说:“不是。”宣公在位十八年,只有这一年丰收,其他年份的歉收便可以知道了。过了第二年,宣公就死了。获罪于天的是宣公。鲁国百姓不能全部灭绝,周公的后代也不能毁灭。已经实行税亩,又发生饥荒,如果上天不给他们一个丰年,那么周公遗留下来的百姓有什么罪呢?上天并不是为了宣公才降下丰年,难道会差错吗?有人说:“《春秋》的法则是,寻常事情不记载,只有反常事情才记载。”桓公、宣公的丰年,是记载反常;那么桓公、宣公时代的水灾、旱灾、螟虫、蝗虫就成了常态,为什么也要记载呢?回答说:“《春秋》是天子的事业,天人相互关联的道理、因灾害而恐惧并思考祸患的意思、治理恶人和怜悯小民的原则,没有不完备的。”所以观察两位国君反复出现的凶灾,就知道天道并没有差错;使作恶的人知道警戒。观察丰年唯独出现在两位国君身上,就知道恶人不可以容于世,而掌握刑赏权柄的人也可以知道应当以什么为原则。唉,真是达到极点了!所以说:“孔子编成《春秋》,乱臣贼子因此恐惧。” 晋国的郄缺率军讨伐蔡国,戊申日进入蔡国。诸侯在扈地结盟。

伯主能以力治二国,而不能以义讨罪人,春秋比书,而自见也。夫诸侯从夷,固伯者之所当问,而弒逆之恶,又乌可舍而不讨也哉?晋灵之时,蔡从楚以次厥貉,罪也,故郄缺帅师伐蔡而入其国,力有余矣。夫何齐有啇人之乱,则诸侯为会于扈而受其赂?何不以所治蔡者治齐乎?春秋书伐蔡入蔡于前,而不序诸侯于盟扈之役,知晋之所以力争诸侯者,不过求逞其私,且岂其知有义哉?甞谓天下之事有重有轻,故伯者之治有缓有急。是故不能三年而缌小功之察,谓之不知务;失肩背而飬一指,则为狼疾人矣。今也啇人弒君,告于诸侯,巳及朞矣。伯主无致讨之令,而大夫无沐浴之请,何其久也?必有以也。一旦上乡,授钺韅靷鞅靽,出自綘都,意其事之在齐也。既而义旗不指于营丘之邦,马首乃瞻于淮西之境,诸侯不无惑矣。师及于蔡,蔡人未服,则以戊申之日鼓而入其国都,以百里之仪邦,倚蛮荆之势,援未易破也。今以孤军攻之,而城郭失其守,甲兵失其卫,使蔡侯泥首受罪,以为城下之盟,谓晋师不强而若此乎?苟以此众声齐之罪,师直而壮,若举江河以沃炎火,啇人之血何足以污斧钺耶?柰何诸侯之会于扈,名为讨齐,实以取货?谓其力之不足乎?则八国诸侯,非直一郄缺之师也。惟其不以贼为贼,而甘与贼为徒也。是故于扈未盟,天下犹有所望,而齐犹有惧也。及夫于扈既盟,然后天下绝望,而啇人成为齐侯,于是变讨罪之师为成乱之会,是举诸侯而为夷狄之行矣,不亦甚哉?春秋于伐蔡而书帅师,书伐,书入,则其力之有余可知;盟扈畧诸侯而不序,则其义之不足可见;而后讨贼之功,不足以盖其纵贼之罪矣。呜呼!中国之所恃以制夷狄者,礼义而巳有贼不讨,礼义亡矣,虽得百蔡,何益哉?厥后遂习为常,至于陈夏氏之乱方以会狄为务,而楚庄遂为辰陵之盟,晋卒无以为伯,其来非一日矣。今观入蔡之役,不足以离蔡于楚,而盟扈之役,反足以使鲁从齐,则晋人见利忘义之效也。向使晋灵能移伐蔡之师于齐,而冀缺能推不可以怠之心,以纳忠于盟扈之际,则晋之世伯,视文襄有光矣。岂其有邲之败哉?噫!

○考仲子之宫,初献六羽。取郈大鼎于宋,戊申纳于太庙。

正乐用于别宫,而非礼陈于祖庙。圣人据事书,之所以伤鲁之衰也。夫礼乐者,国家之本,不可一日紊也。隐公立宫以祀仲子,而乐舞之数用六,用六虽正,而献于妾母之宫,则非其所矣。桓公奖乱以立宋督,而取郈大鼎之赂,求赂立贼,而纳于先君之庙,岂不为巳甚乎?夫君子之事其亲也,造次必以其礼。然则鲁人之待周公,曾仲子之不若矣。呜呼悖哉!夫媵妾不可以为夫人,未闻违礼立宫以祀之也。宗庙礼法之所在,未闻昭违乱之赂于其中也。鲁于春秋号为秉礼,而若是乎?此圣人之所为惧,而春秋之所以深谨也。盖仲子者,惠公之妾也。惠公元妃孟子,既入于庙,则仲子无祭享之所矣。若以庶子为君,为其母筑宫,而使公子主祭之,典言之,则仲子非隐之母,安得为立宫乎?至其乐舞之数,则于别宫不敢同于群庙,而降用六羽,自当时言之,盖以为得礼矣。以王制论之,则诸侯用六,奚取于仲子之宫哉?今也六羽献于妾母之前,而群公之庙用八,自若,曾是以为礼乎?春秋因其始成而祀,书曰「考仲子之宫」,既正名其为非礼矣。献羽而书「初」者,以见前此未甞有六佾之舞,所谓因事以明用八之僣也。若夫太庙者,周公庙也,曾谓周公而享非礼之祀乎?犹有鬼神,而以不义之物陈于公前,公其无所依矣。不孝孰大焉?桓既篡兄而立,又推其恶以及于人,于是偕齐郑之徒,成宋督之乱,而取其赂器,置于周公之庙,是死周公也。不惟亵祖宗之灵,而又以教其百官,习为夷狄禽兽之行,乱臣贼子得志而无忌惮,至于此极哉!春秋书「取郈大鼎于宋」,「取」者,得非其有之称;又书「纳于太庙」,「纳」者,不受而疆致之,谓曰「以戊申深谨之也」。夫六羽者,当用之乐也,而在仲子之宫;郈鼎者,违乱之器也,而在周公之庙。四方之人,将于曾乎观礼,而鲁之礼若是。哉,此《春秋》之所为惧也。因循至于僖公,而有禘太庙、致夫人之举;文公而有大事太庙、跻僖公之事。仲子犹别立宫,而成风则直致之于太庙;仲子犹降用六羽,而成风则直用天子之大褅礼乐之紊,既不可言,而乱伦逆理之事,纷纷然于周公之前陈焉。何周公之不幸,至于此哉?周家之礼,公所制也,而公之子孙若是,他国复何望哉?呜呼,此《春秋》之所以假鲁史而作也夫。

○公会齐侯伐莱。公至自伐莱。大旱。

译霸主能够凭武力治理两个国家,却不能凭义理讨伐罪人,《春秋》把这些事相继记载下来,霸主的情形自然显现了。诸侯跟随夷狄,本来就是霸主所应当追究的;弑君叛逆的罪恶,又怎么可以舍弃而不讨伐呢?晋灵公时,蔡国跟随楚国参加次厥貉之会,这是罪过。所以郄缺率军攻打蔡国并进入其国,武力已经绰绰有余了。可是齐国发生啇人之乱,诸侯却在扈地会盟并接受他的贿赂,为什么不把治理蔡国的办法用来治理齐国呢?《春秋》在前面记载攻打蔡国、进入蔡国,却不列举诸侯参加扈地会盟,便可知道晋国之所以用武力争取诸侯,不过是求得满足自己的私意,哪里是真懂得义呢?我曾说天下的事情有轻有重,所以霸主治理事务有缓有急。不能用三年时间去细察缌麻、小功之类的服制,叫作不知要务;丢掉肩背的重病,却去治疗一根手指,那就是狼一样的病人。如今啇人弑君,已经向诸侯报告,已经过了一周年。霸主没有发出讨伐的命令,大夫也没有提出沐浴请讨,为什么拖延了这么久?必定有原因。一天早晨,晋君授予斧钺、韅靷、鞅靽等军用品,军队从绛都出发,料想此事是要攻打齐国的。不久,义军的旗帜却没有指向营丘所在的国家,马头反而转向淮西一带,诸侯没有不疑惑的。军队到达蔡国,蔡人尚未归服,于是就在戊申日击鼓进入蔡国都城。蔡国以方圆百里的国家,依仗蛮荆的势力,援助并不容易攻破。如今晋国凭一支孤军进攻,蔡国的城郭失去守备,甲兵失去防卫,使蔡侯低头受罪,在城下接受盟约,难道是因为晋军不强而能这样吗?如果是因为凭这些军队声讨蔡国的罪行,军队正义而士气壮盛,就像举起江河之水浇灭烈火,啇人的鲜血哪里值得污秽斧钺呢?为什么诸侯在扈地会盟,名义上说是讨伐齐国,实际上却是为了取得财货?如果说晋国力量不足,那么八国诸侯的力量,难道只是一个郄缺的军队吗?只是因为他们不把贼当作贼,甘愿同贼为伍。所以扈地会盟还没有完成时,天下仍有所期待,齐国也仍有恐惧。等到扈地会盟完成,天下便绝望了,啇人反而成为齐侯,于是讨伐罪人的军队变成成全乱党的会盟,这就是率领诸侯做夷狄所做的事情,难道不是太过分了吗?《春秋》在讨伐蔡国时记载率军,记载攻伐,记载进入,就可知道晋军力量有余;在扈地会盟时略去诸侯而不列名,就可看出义理不足;这样一来,后来讨贼的功劳,不能遮盖纵容贼人的罪过了。唉!中原用来制服夷狄所依仗的,不过是礼义罢了。若有贼而不讨,礼义就灭亡了,即使得到一百个蔡国,又有什么益处呢?后来这种做法逐渐习以为常,到了陈国夏氏之乱时,晋国才把同狄人会盟作为要务;楚庄王于是举行辰陵会盟,晋国最终无法保持霸主地位,这种局面并不是一天造成的。如今考察进入蔡国的战役,并不足以使蔡国脱离楚国;而扈地会盟,反而足以使鲁国跟随齐国,这就是晋国见利忘义的后果。假使晋灵公能够把讨伐蔡国的军队调去讨伐齐国,冀缺能够把不可懈怠的心意推行到扈地会盟之际,用来向诸侯尽忠,那么晋国世代称霸,比文公、襄公时还要光耀,哪里会有邲地战败呢?唉!考察仲子宫,开始进献六羽之舞。从宋国取得郈地的大鼎,戊申日把它放入太庙。把合乎礼制的乐舞用在别宫,却把不合礼制的陈设放在祖庙。圣人根据事实记载这些事情,是为了哀伤鲁国的衰败。礼乐是国家的根本,一天也不可以紊乱。隐公为祭祀仲子而建立宫室,乐舞的数目用六,使用六虽然合乎诸侯的规格,但在妾母的宫室中进献乐舞,地方却不对。桓公助长乱臣之势而使宋督得以立足,又取得郈大鼎的贿赂,为了接受贿赂而扶立贼人,并把它放入先君的宗庙,难道不是太过分了吗?君子侍奉亲人,即使在仓促匆忙之际也必定遵守礼制。这样看来,鲁人对待周公,竟然还不如对待仲子。唉,悖乱啊!妾媵不可以成为夫人,从未听说过违反礼制建立宫室来祭祀她。宗庙是礼法所在的地方,也从未听说过把昭示违礼乱法的贿赂陈列在那里。鲁国在《春秋》时代号称秉持礼制,竟然这样吗?这是圣人所感到恐惧的,也是《春秋》所以特别谨慎记载的。仲子是惠公的妾。惠公的元妃孟子已经入庙,那么仲子就没有祭享的处所了。如果因为庶子做了国君,便为他的母亲修筑宫室,让公子主持祭祀,按照典籍所说,仲子既然不是隐公的母亲,怎么可以为她建立宫室呢?至于乐舞的数目,在别宫不敢同群庙相同,而降格使用六羽,按照当时人的看法,大概以为是合乎礼制的。按照王制来说,诸侯使用六羽之舞,这种规格怎么能取用于仲子宫呢?如今在妾母面前进献六羽之舞,而众位公侯的宗庙仍照旧使用八羽,这难道能算礼制吗?《春秋》因仲子宫初成而举行祭祀,记载说“考察仲子之宫”,已经正名指出它是不合礼制的了。进献羽舞而记作“初”,是为了表明此前从未有过六佾之舞,也就是借这件事说明使用八佾本来属于僭越。至于太庙,是周公的庙,难道说周公竟会享用不合礼制的祭祀吗?即使真有鬼神,把不义之物陈列在周公面前,周公将无所凭依。还有比这更大的不孝吗?桓公已经篡夺兄长而即位,又把自己的罪恶推及他人,于是同齐、郑一类人共同成全宋督之乱,取得他的贿赂器物,放置在周公的庙里,这是使周公死去。不仅亵渎祖宗的神灵,又以此教导百官,使他们习惯于夷狄禽兽的行为;乱臣贼子得志而无所顾忌,竟到了这种地步!《春秋》记载“从宋国取得郈地的大鼎”,“取”是说得到本来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又记载“放入太庙”,“纳”是说对方不接受却强行送进去,并且在戊申日记载,以表示特别谨慎。六羽,是本应使用的乐舞,却用在仲子宫;郈鼎,是违礼乱法的器物,却放在周公的庙里。四方之人将要到鲁国观看礼制,而鲁国的礼制竟是这样,正是《春秋》所感到恐惧的。因循发展到僖公时,便有在太庙举行禘祭、把夫人迎入太庙的举动;到了文公时,又有在太庙举行大事、把僖公神位升居其上的事情。仲子还只是另立宫室,而成风却直接被迎入太庙;仲子还只是降格使用六羽,而成风却直接使用天子的大禘礼乐。礼乐紊乱,已经无法言说;乱伦逆理的事情,又纷纷陈列在周公面前。周公何其不幸,竟到了这种地步?周家的礼制,是周公制定的,而周公的子孙竟如此,其他国家还希望什么呢?唉,这大概就是《春秋》借鲁国史书来写成的原因吧。鲁公与齐侯会见,讨伐莱国。鲁公从讨伐莱国回来。发生严重旱灾。

人君以不义劳民为可危,故天应之灾为可惧,甚矣!乖气之能致异也。鲁之宣公以篡得国,故屈巳以事齐;今又劳民以会齐而伐莱,天何义乎?公既告至,而国内大旱,庸非嗟怨之气上感于天而致之乎?《春秋》书伐,书至于上,以着宣公之罪;继书大旱于下,以见天道之应,不可诬也。尝谓善恶之事作于下,而灾祥之应见于上,此天人相与之至理也。是故僖公以务农重谷为事,而三时之不雨不足以为其害;庄公以峻宇雕墙为务,而一时之不雨即可以为之忧。天之于人,各以类应,其可忽哉!今宣公之得国,既获罪于天矣,况于即位以来,烦其兵役,渎其交际,虗内事外而不恤其民乎?则天降之灾宜矣。齐为不道,狡焉思启封疆,故为伐莱之举。其所以召兵于鲁者,恃其有援立之私恩也。宣自会于平州以后,奴役于齐,非一日矣。今又动鲁国之众往为之役,以伐无罪之莱,外结衅于远人,而贾怨于百姓,则是行也,宁不危哉?幸而得归,反行饮至,以告于先君之庙,甚哉其怙恶也!军旅之后,必有凶年,盖其愁叹之声,怨愤之气,上彻于天,而戾气为之应乎?是故伐莱方至,旱暵巳作;旱而曰大,必至于涤涤山川而不可沮,非真僖文不雨之北也。《春秋》以大旱书者,抑旱而不雩耶?是无忧国恤民之心也;雩而不雨耶?是见弃于天矣。宣公造恶不悛,而流毒于其国若是哉!圣人比而书之,所以哀鲁国之民也。虽然,宣之虐用其民,不特此也:伐莒、取向、伐邾、取绎、改助法而用税,非一事矣。天之示变,亦不特此也:螽之见经者三,饥之见经者二,至于大水、蝝生,亦非一端矣。《春秋》备书于经,然则为君而不仁不义者,亦可警矣。故曰:天灾流行,必不于有道之国,岂不信哉!

○郑伐许郑伯伐许

诸侯之隆虐小,或《春秋》狄之于前而爵之于后,皆以着其恶也。夫《春秋》之法,有加贬而后见其罪者,有直书而罪自见者。惟明乎属词比事之意,斯得之矣。郑人为许之小弱也,每肆暴以伐之,皆罪矣。故我成公之三年,书“郑伐许”,以其一岁而再动干戈,为恶巳甚,故称国以狄之,所谓加贬以见其罪者也。及其明年,襄卒而悼立矣。丧未踰年而复伐许,其恶非不甚也,然自郑伯而不贬,所谓直书而罪自见。经之书爵,又见其释服从戎,有忘亲之罪焉。由此观之,《春秋》之法可知矣。呜呼!王泽竭,伯功浅,小国之迫于大国,《春秋》深伤之也。许以太岳之胤,密迩于郑。郑庄怙其诈力,托为鬼神不逞之词,入其国而披其地。其所以不遂殄其宗祀者,东迁之初,尚以灭国为重,事故未敢蒙首恶之名。然而窜逐其君,置许叔于东偏,而公孙获处其西,制其死生之命。虽有存许之名,亦何异于灭乎?其后许叔因乱窃入,未几而齐伯兴,故得保其遗祀以俟他日。郑人盖以许为俘邑久矣,特畏大国而未得逞其志耳。以义言之,许者先王所封之国,郑安得而虐之哉?今郑襄既背中国而事楚,遂藉强夷之势,肆虎狼之心,一岁之间再加兵于许国。不思巳之见陵于晋、楚者,亦惟国小而弱之故,可不自反而以是施于蕞尔之男邦乎?是与夷狄之所行无以异矣。《春秋》“狄”之所以诛其不仁之心也。襄公既没,悼公所宜改恶从善以自新也。柰何父丧甫葬,遂以吉礼从金革之事,以肆其毒于许?夫许之与郑,非有不共戴天之雠,何至伐之若是亟哉?忘丧非礼,陵弱不仁,干大国之怒不智,卒之交讼楚庭,以中国之君而听于夷狄之大夫。然则郑伯之自伐亦甚矣。《春秋》于襄之伐许,虽书之于“公子去疾帅师伐许”之后,而甚恶未着,故必贬之而后见。若夫悼之伐许,则上书“葬”。郑襄公而继之,以郑伯伐许,则其罪巳明,不必贬矣。故曰:惟明于属词比事之义,斯得之矣。大抵《春秋》之法,既贬则多从同。是故晋之伐鲜虞也,既于昭公之十二年狄之矣。至于十有五年,荀吴之伐,则直书之,盖与郑伐许、郑伯伐许之书法同矣。虽然,许独无可议者乎?苟能修德行仁,以保其国,何畏乎一郑?而乃恃楚以为安。他日楚有亡郢之祸,而郑遂有灭许之师,而叶、夷、白羽、容城之迁,俱无益焉。呜呼!观远臣以其所主,弃中华之礼义,而附夷以为安,夫何社稷之能守哉!

○陈侯使袁侨如会,陈人围顿。陈侯逃归。

译国君以不义之举劳役百姓,是可以导致危亡的;所以天以灾害回应,也是应当畏惧的。乖戾之气能够招致异常灾害,实在厉害啊!鲁宣公靠篡夺取得国位,所以屈己奉事齐国;如今又劳役百姓,与齐国会合去讨伐莱国,上天怎么会认可这样的行为呢?鲁公既已告祭说回国,国内却发生严重旱灾,难道不是叹息怨恨之气上感于天而造成的吗?《春秋》先记载讨伐、归来,以彰明宣公的罪过;接着记载严重旱灾,以表明天道的回应,不可欺罔。我曾说,善恶的事情在下方发生,灾祥的回应在上天显现,这是天人相互关联的至理。因此,僖公把务农重谷作为要务,即使三季不下雨也不足以伤害他;庄公把高大宫室、雕饰墙壁作为要务,一个季节不下雨就足以使他忧虑。上天对待人,各按同类作出回应,怎么可以忽视呢?如今宣公取得国位,已经获罪于天;何况即位以来,频繁发动兵役,滥用外交,空虚国内而经营外事,又不体恤百姓,那么上天降下灾害就适宜了。齐国行事不合道义,阴险地想开拓疆界,所以发动讨伐莱国的举动。它之所以召集鲁国出兵,是倚仗自己有援立宣公的私恩。宣公自从在平州会见齐国以后,受齐国奴役,已经不是一天了。如今又发动鲁国的民众替齐国服役,去攻打无罪的莱国,对外同远方的人结下仇怨,对内向百姓招致怨恨,这种行为难道不危险吗?幸而得以回来,反而举行饮至之礼,到先君庙中报告,真是把恶行当作依靠到了极点!军队行动之后,必定有凶年,大概是因为愁叹的声音、怨愤的气息上达于天,而乖戾之气为之回应吧?所以讨伐莱国的军队刚回来,旱灾就已经发生;旱灾而记作“大”,必定到了山川干涸、无法止息的程度,并不是真像僖公、文公时代那样只是“不雨”罢了。《春秋》记载大旱,是因为没有举行雩祭吗?这说明没有忧国恤民之心;举行了雩祭却仍不下雨吗?这说明已经被上天舍弃。宣公造作恶行而不悔改,使毒害流布于他的国家竟到了这种地步!圣人把这些事情接连记载下来,是为了哀怜鲁国的百姓。虽然如此,宣公虐待百姓,也不只是这一件事:讨伐莒国、夺取向地、讨伐邾国、夺取绎地、改变助法而实行税亩,并不止一件。上天显示变异,也不只是这一件:经书记载蝗虫灾害有三次,饥荒有两次,至于大水、蝝虫滋生,也不止一种。既然《春秋》完备地把这些记载在经文中,那么做君主却不仁不义的人,也可以受到警戒了。所以说:天灾流行,一定不会降临在有道的国家,难道不可信吗?郑国讨伐许国。郑伯讨伐许国。诸侯欺凌虐待小国,有时《春秋》先把他们贬为夷狄,后来又按爵位称呼,都是为了彰明他们的罪恶。《春秋》的法则,有的要加以贬斥以后才能显出罪过,有的只直书事实,罪过自然显现。只有明白措辞和连类记事的用意,才能理解它。郑国人因为许国弱小,每每肆意暴虐地攻打它,这些行为都已经有罪。所以成公三年,我国记作“郑伐许”,因为一年之内两次动用兵戈,作恶已经太过分了,所以称国而把郑贬为夷狄,这就是用加重贬斥来显示罪过。到了第二年,襄公去世而悼公即位。丧期还未满一年便再次讨伐许国,其恶行并不是不严重;但经文直称郑伯而不加贬斥,这就是直书事实而罪过自然显现。经文称其爵位,又显示他脱去丧服而从事战争,具有忘亲之罪。由此看来,《春秋》的法则就可以知道了。唉,王室恩泽枯竭,霸主功业浅薄,小国受大国逼迫,《春秋》对此深感悲伤。许国是太岳的后裔所建立的国家,紧邻郑国。郑庄公倚仗自己的诈术和武力,假托鬼神之说,进入许国并分割其土地。他之所以没有彻底灭掉许国的宗庙,是因为东迁初期还把灭国看得很严重,所以不敢蒙受首恶之名。然而他放逐许国国君,把许叔安置在东部,把公孙获安置在西部,控制他们的生死命运。虽然保留了许国存在的名义,但同灭国又有什么区别呢?后来许叔趁乱偷偷进入许国,不久齐国霸业兴起,所以得以保存遗留的祭祀,等待将来复兴。郑国人大概早已把许国当作俘获的属邑,只是畏惧大国,还不能实现自己的意图罢了。按义理说,许国是先王所封的国家,郑国怎么能虐待它呢?如今郑襄公既背弃中原而侍奉楚国,又借助强大夷狄的势力,放纵虎狼般的心肠,一年之内两次对许国用兵。他不想想自己被晋、楚欺凌,也只是因为国小而弱的缘故,难道不应反省自己,却把这种事情施加给小小的许国吗?这同夷狄的行为没有区别。《春秋》把他称作“狄”,正是为了诛责他不仁的心。襄公死后,悼公本应改恶从善,以此自新。为什么父亲刚刚下葬,就采用吉礼从事战争,把毒害施加给许国?许国与郑国并没有不共戴天的仇恨,何至于这样急切地讨伐它呢?忘记服丧是不合礼的,欺凌弱小是不仁的,触怒大国是不智的;最后还在楚国朝廷互相争辩,作为中原国家的国君,却听命于夷狄的大夫。这样看来,郑伯自己讨伐许国,也实在太过分了。《春秋》对于襄公讨伐许国,虽然记在“公子去疾率军伐许”之后,但严重的罪恶尚未显现,所以一定要加以贬斥后才能显现。至于悼公讨伐许国,前面已经记载了郑襄公的葬礼,接着又记作郑伯讨伐许国,那么他的罪过已经很清楚,不必再加贬斥了。所以说,只有明白措辞和连类记事的意义,才能理解它。大体说来,《春秋》的法则,一旦已经贬斥,后来多半就依照同样的写法。因此晋国讨伐鲜虞,既然在昭公十二年已经贬为夷狄,到十五年荀吴讨伐鲜虞时,便直书其事,这同郑伐许、郑伯伐许的书法相同。虽然如此,许国难道就没有可以议论的地方吗?如果能够修养德行、施行仁政,保全自己的国家,又何必害怕一个郑国?却反而依仗楚国来求得安宁。后来楚国遭遇郢都陷落的灾祸,郑国于是发动灭许之师,而迁徙到叶、夷、白羽、容城,也都没有益处。唉!观察远方的臣属,看他所依附的对象;抛弃中华的礼义,依附夷狄来求安,这样怎么能够守护国家社稷呢?陈侯派袁侨到会盟之处,陈国人包围顿国。陈侯逃回本国。

二国背夷以即夏,乃不量力而陵小国,又不守义而叛伯主,此《春秋》之所惜也。夫为国以礼,其可不慎而轻举哉?陈之成公背楚从晋,而使袁侨听命于鸡泽之会,可谓知所向矣。至于哀公,乃兴围顿之师,以挑楚人之怒。及夫于鄬有会,诸侯方急于陈,而又效匹夫之事,脱身以逃,则其举不中礼甚矣。是故书「陈侯使袁侨如会」,见其背楚而从晋也;「陈人围顿」,见其无故而怒楚也;「陈侯逃归」,则又背晋而从楚矣。五岁之间,一来一往,君子盖有取于成,而深不满于哀焉。是故「袁侨如会」而称陈侯之使,致其志也;「围顿」而称「人」,贬也;「逃」义曰「逃」,逃者匹夫之事也。由此观之,予夺见矣。呜呼!陈以有虞之裔,列在三恪,锥其国迩于楚,然《春秋》之初,楚患巳及蔡、郑,犹未至于陈也。齐桓之伯,陈无事于四邻,故独倚齐以为安。桓公即世,穆公首生厉阶,以倡于齐之歃,则延盗入室,职陈之由。由是而取焦夷,由是而围宛丘,则陈实自取之耳。尚赖晋文之兴,而践土如会,得以自拔于蛮夷之污。不幸而有灵公之祸,中国无伯,而陈遂专属于楚,亦可哀巳!今也,晋悼复文、襄之业,实由或之大幸矣。陈侯厌楚之暴,而幡然改辙,虽不能躬来听会于坛玷之间,而袁侨之使,亦足见其向华之实。以二十余年服楚之国,一旦不召而来,《春秋》能不与其出幽谷而迁乔木乎?彼楚也,怒陈背巳,则未敢声兵来伐,而姑使顿间陈者,何耶?侵欲之暴,其曲在巳,故未有词以加陈也。为陈计者,修明德政,坚事伯主,而睦四邻,蕞尔之顿,亦何以伺其隙哉?不知自反而肆其兵威以围顿,不思顿小于陈,而陈小于楚,顿固非我敌也,而我岂楚敌哉?昔在穆公,尝以顿故,受得臣之围矣。今而围顿,无乃履其覆辙乎?遂使楚人得以有词于我,而陈国从此不遑宁处。伐而继之以围,陈虽噬脐,亦知。无及然,当是时,晋君方明,诸侯听命,始之以戍,而继之以救,未尝顷刻而忘陈也。今又合诸侯于鄬,亦惟陈故之,以苟能完守,以老楚,伏信以待晋,犹可为也。柰何以千乘之君,效匹夫之举,背先君之成德,弃仪卫而逃奔?是下乔木而入幽谷。其父柝薪,其子弗克荷负。春秋至是,不得而不责之矣。盖尝论之,春秋之时,陈与蔡、郑皆困于楚之国也,而其受患之故,多在于不量力以召侮。是故郑之见伐,始于侵蔡;而蔡之被围,由于灭沈。不思小国之见陵于我,亦犹我之见陵于楚也。惟不能惟巳及人,以至于此。是故陈人围顿,独加贬焉。盖围国非将卑师少所能办,而书「人」焉,其贬明矣。虽然,晋之与楚争者,陈与郑也。自于鄬以后,而陈遂终于从楚,悼公之志,盖自以待郑为足矣。晋人曰:「有陈,非吾事也。无之而后可。」鲁人曰:「陈不服于楚,必亡。」论而至此,则陈之不能自拔,为可矜;而不能拔陈于楚,则亦怕者之罪也。

○城费叔弓帅师围费

译两个国家背离夷狄而亲近中原,却不能估量自己的力量而欺凌小国,又不守义理而背叛霸主,这是《春秋》所惋惜的。治理国家要靠礼制,怎么可以不谨慎而轻率行事呢?陈成公背离楚国而跟随晋国,派袁侨到鸡泽会盟听命,可以说知道应当归向哪里。到了陈哀公,却发动包围顿国的军队,挑起楚人的愤怒。等到在鄬地会盟,诸侯正急于援救陈国,他却又做出匹夫的行为,脱身逃走,这一举动实在太不合礼了。所以记作“陈侯派袁侨到会盟之处”,显示他背离楚国而跟随晋国;记作“陈人包围顿国”,显示他无故激怒楚国;记作“陈侯逃回”,则又显示他背离晋国而跟随楚国。五年之间,一来一往,君子大概会取法成公,而深深不满于哀公。因此称“袁侨到会盟之处”为陈侯的使者,是成全他的志向;包围顿国却称“人”,是贬斥;“逃”按义理就称作“逃”,因为逃跑是匹夫的行为。由此看来,褒贬取舍都显现出来了。唉!陈国是有虞氏的后裔,位列三恪,虽然国土靠近楚国,但《春秋》初年,楚国的祸患已经波及蔡、郑,还没有到陈国。齐桓公称霸时,陈国不受四邻侵扰,所以只依靠齐国来求得安宁。齐桓公去世后,陈穆公首先制造了祸乱的根源,在齐国倡导歃血盟誓,于是引盗贼入室,责任在陈国自己。由此取得焦、夷,由此包围宛丘,陈国实在是自取其祸。还好晋文公兴起,在践土会见诸侯,使陈国得以从蛮夷的污秽中自拔。不幸又发生灵公之祸,中原没有霸主,于是陈国终于完全归属于楚国,也实在可悲!如今晋悼公重新振兴文公、襄公的事业,实际上是陈国的大幸。陈侯厌恶楚国的暴虐,突然改变道路,虽然不能亲自到坛场听命会盟,但袁侨出使,也足以显示他归向中原的真实意愿。一个二十多年服从楚国的国家,一旦不待召唤便前来,《春秋》怎么能不认可它走出幽暗山谷、迁上高大乔木呢?楚国见陈国背叛自己而发怒,却不敢公开出兵讨伐,只派人从顿国之间侵扰陈国,这是为什么?是因为贪图侵略的暴行理亏在自己,所以还没有足以加罪于陈国的辞语。替陈国打算,应修明德政,坚定侍奉霸主,和睦四邻,那么小小的顿国又怎么能窥伺到它的空隙呢?陈国不知反省自己,反而放纵兵威去包围顿国;不想想顿国比陈国小,陈国又比楚国小。顿国本来不是我们的敌手,而我们难道是楚国的敌手吗?从前陈穆公时代,曾因为顿国一事而受到楚国得臣的包围。如今又包围顿国,岂不是重蹈覆辙吗?于是使楚国人有了借口对付陈国,陈国从此不得安宁。先是讨伐,接着又包围,陈国即使后悔,也知道已经来不及了。但在当时,晋君正贤明,诸侯听命,先派兵戍守,接着又出兵救援,从未片刻忘记陈国。如今又在鄬地会合诸侯,也只是因为陈国的缘故;如果陈国能够完整守卫国土,使楚军因久攻而疲惫,暗中守信等待晋国救援,仍然可以有所作为。为什么却以拥有千辆兵车的国君身份,做出匹夫般的举动,背弃先君成就的德业,抛弃仪仗卫队而逃奔?这就是从高大的乔木下来而进入幽暗山谷。他的父亲砍柴,他的儿子却不能承担和挑负。到了这里,《春秋》不得不责备他了。我曾经论说过,《春秋》时代,陈、蔡、郑都困于楚国;它们遭受祸患的原因,多在于不能估量自己的力量而招来欺侮。因此郑国被讨伐,开始于侵犯蔡国;蔡国被围,则由于灭亡沈国。不想想小国被我们欺凌,也正如我们被楚国欺凌一样,只因不能推己及人,才到了这个地步。所以陈国人包围顿国,唯独受到加重贬斥。包围国家,不是将领地位低、军队人数少就能办到的,而经文却称“人”,其贬斥已经很明显了。虽然如此,晋国与楚国争夺的对象,正是陈国和郑国。自从鄬地会盟以后,陈国最终完全跟随楚国,悼公的意图,大概认为只要对付郑国就够了。晋国人说:“有陈国在,就不是我们的事情;没有陈国之后才可以。”鲁国人说:“陈国不服从楚国,必然灭亡。”讨论到了这里,那么陈国不能自拔,值得怜悯;而不能把陈国从楚国那里救拔出来,也就是霸主的罪过。修筑费地。叔弓率军包围费地。

大夫役民以疆私家,而无以制陪臣之横,可见其出乎尔者之反乎尔也,甚矣上行下效之捷于影响也。季孙宿为故于鲁无故役民以城费,不过欲疆其私邑以弱公室也,岂意至于意如而南蒯据之以叛?叔弓帅师围之,有如敌国,其效岂不深切着明矣乎?君子曰:所恶于下母以事上,所恶于上母以使下。观季孙之所为,亦可为不能事君者之戒矣。夫先王之制,大都不过三国之一,中五之一,小九之一,所以示强干弱枝之道,而弭乱之所由生也。昔者季友受费于僖公,至是九十年矣,未尝有疆场之虞也。无故役民以城之,且当农事之殷之月,何其急耶?是季孙宿之欲斵丧公室,惟恐其弗及也。是故乘叔仲之媚巳而兴版筑之功,君且不顾于民,何有哉?一旦百雉之城,溥彼东土,而龟蒙之景如两国焉。由是而三分公室有其一,由是而四分公室有其二,惟其所欲而为之,夫孰得而制之哉?而不思南氏之世为费宰,亦犹季氏之世为鲁卿也。彼南蒯之欲出季孙,亦犹季孙之欲僣其君也。叔弓以国卿动鲁国之众,环而攻之,则向日之沟池雉堞反为他人之守,亦独何哉?出乎巳者之反乎巳,不可诬也。《春秋》书「城费」于襄公之时,而又书「围费」于昭公之世,所谓属词比事,原始可以知其终矣。故曰:「禄之去公室五世矣,政逮于大夫四世矣,故夫三桓之子孙微矣。」夫三桓实分公室,而子孙以微,何耶?下陵上替,虽令不从,此其效也。或曰:《春秋》不登叛人,南蒯以费叛而不正其罪,何也?曰:谓《春秋》法不书内叛,但书围则叛可知,此胡氏之说,其或有未尽欤?按《左氏》,南蒯请「子仲吾出季氏而归其邑于公子,更其位,我以费为公臣」,则蒯之叛,叛季氏也,非叛公也。季氏无君之人,安得以叛名?蒯《春秋》亦安得以叛讨?夫谋去意如者哉?不然,公山弗狃以费畔召孔子而子欲往何耶?

○公至自晋,晋侯使士匄来聘,杞伯来朝,邾子来朝,筑郎囿。

交情睦于外,而逸乐肆于内。观《春秋》比事之书,可以知望国之所以衰矣。夫国家闲暇,乃修明政刑之时,而劳民以自奉,则岂君人之道哉?成公之末年,至自朝晋,而晋侯即使士匄来聘,大国睦矣。既而祀伯、邾子相继来朝,小国睦矣。四邻和睦,国家无故,不于此时立政立事以新其国,乃役民以筑鹿囿,夫何为哉?君子以是知成公之终于不振而巳矣。尝观成公在位十有八年之间,国内多故甚矣。方其即位之未几也,赤棘有盟,而东雪于齐,战韩幸胜,而南辱于楚。比年朝晋,而汶阳之田终失。子韩穿之言,仆仆从役,而沙随之会,又中于侨如之谮。会葬而见止,来聘而及盟。其所以困心衡虑者,亦云至矣。何独无愤悱自强之心乎?幸而晋悼新立,矫厉公之虐政,复文、襄之故业,推亲亲之心以仁我。是以公之如晋,至不暖席,而士匄之聘踵及鲁庭,以伯主之尊报礼于鲁,惟恐或后。晋之待鲁,非复昔日比矣。于是杞伯、邾子之朝,项领相望。自吴伐郯之岁,曹伯来朝之后,诸侯不至鲁庭者十年,谓鲁之不见重于大国也。今而骤来,庸非为晋重鲁之故欤?大国来聘,而小国来朝,公之困辱至此,可少杀乎?则当居安思危,鉴巳往之不逮,图将来之日新,明德修政,怀保小民,维其时矣。不此之图,而盘乐傲怠,如恐不及,当农事之方殷,役丘民以筑囿。囿曰鹿囿者,飬鹿之所也。虞山薮之利,以奉耳目之娱,而不知国政巳落三家之手。虽有台池苑囿,其能独乐之哉?《春秋》比而书之,义自见矣。厥后昭公之即位也,鲁亦未有事也。七年而公如楚,八年而叔弓如晋,九年而仲孙貜如齐,大国睦矣。而郎囿筑焉,无乃效成公之尤乎?《诗》曰:“且以喜乐,且以永日。”宛其死矣,他人入室。筑囿未几,而周公之鲁为季孙之鲁矣。他日定公亦筑蛇渊之囿,于堕三都之日,卒使圣人去鲁,而一变至道之国,终分崩离析,而不能守。叔孙有言曰:「无囿犹可,无民何为?」而鲁之诸君不悟也。哀哉!

○蔡侯、郑伯会于邓,公及戎盟于唐。公至自唐。

译大夫役使百姓来扩张私家势力,却没有办法制止陪臣的横暴,正可见上位者施加给下位者的行为,最终会反过来作用于自身。上行下效竟然像声音和回声、影子和形体一样迅速,实在太厉害了。季孙宿过去在鲁国无故役使百姓修筑费邑,不过是想增强自己的私邑、削弱公室,哪里料到后来竟到了意如而南蒯据守费邑叛乱的地步?叔弓率军包围它,仿佛对待敌国一样;这种后果难道还不深刻明显吗?君子说:“你厌恶下位者用来侍奉上位者的事情,不要自己拿来侍奉上位者;你厌恶上位者用来役使下位者的事情,不要自己拿来役使下位者。”观察季孙所做的事,也可以作为不能侍奉君主者的警戒。先王的制度规定,大都城不超过国都的三分之一,中等都城不超过五分之一,小都城不超过九分之一,这是为了显示加强中央、削弱枝末的原则,从而消除祸乱产生的根源。从前季友从僖公那里受封费邑,到这时已经九十年,从未有过边境方面的忧患。如今无故役使百姓修筑它,而且正值农事繁忙的月份,为什么这样急迫呢?这说明季孙宿想要削弱、毁坏公室,唯恐来不及。于是趁叔仲讨好自己而发动修筑城墙的工程;连君主都不顾百姓,又还会顾虑什么呢?一旦百雉高的城墙遍布东方土地,龟蒙一带的形势就仿佛成了两个国家。由此三分公室而季氏占有其一,由此四分公室而季氏占有其二,任凭自己的欲望去做,谁还能制止他呢?可是他没有想到,南氏世代担任费邑宰,也如同季氏世代担任鲁国卿一样。南蒯想要赶走季孙,也如同季孙想要僭越君主一样。叔弓以国卿身份发动鲁国民众,包围进攻费邑,那么昔日修筑的沟池、雉堞反而成了别人守卫的设施,这又是为什么呢?从自己那里产生的事情最终反作用于自己,是不可欺罔的。《春秋》在襄公时记载“修筑费邑”,又在昭公时记载“包围费邑”,这就是所谓措辞连类记事,追溯开端便可以知道结局。所以说:“俸禄离开公室已经五代了,政权落到大夫手中已经四代了,因此三桓的子孙衰微了。”三桓实在分割了公室,而子孙却因此衰微,这是为什么呢?因为下位者欺凌上位者、上位者衰败,即使有命令也无人服从,这就是后果。有人说:《春秋》不把叛乱之人列入正面记载,南蒯凭费邑叛乱,却不正面写明他的罪过,这是为什么?回答说:有人认为《春秋》的法则不记载国内叛乱,只记载包围,叛乱便可知道;这是胡氏的说法,或许还没有说尽。考察《左氏传》,南蒯请求说:“子仲啊,让我赶走季氏,把他的封邑归还给公子,改换他的职位,我将以费邑作为公室的臣属。”那么南蒯所叛的,是季氏,不是公室。季氏是目中无君的人,怎么能把南蒯称作叛公呢?南蒯的行为,《春秋》又怎么能用叛乱来讨伐呢?他是谋划除掉意如的人罢了。否则,公山弗狃凭费邑叛乱而召孔子,孔子为什么又想前往呢?鲁公从晋国回来,晋侯派士匄来聘问,杞伯来朝见,邾子来朝见,修筑郎地的园囿。外部交往和睦,内部却纵情逸乐。考察《春秋》这种按事件并列记载的史书,就可以知道望国衰败的原因了。国家安闲无事,正是修明政刑的时候;却劳役百姓来供自己享用,这难道是做人君的道理吗?成公末年,亲自从晋国朝见回来,晋侯随即派士匄来鲁聘问,大国之间和睦了。随后伯、邾子相继来朝,小国之间也和睦了。四邻和睦,国家无事,正应在这时建立政令、办理事务来更新国家,却役使百姓修筑鹿囿,这究竟是为什么呢?君子因此知道成公终究不能振兴鲁国而已。我曾考察成公在位十八年之间,国内的祸患实在太多了。刚即位不久,就在赤棘订盟;后来向东在齐国受辱,在韩之战侥幸获胜,却又向南被楚国羞辱。接连朝见晋国,汶阳的田地最终还是丧失了。子韩穿的话,使他疲于奔走服役;在沙随之会,又受到侨如的谗毁。参加葬礼却被阻止,来聘问却被迫订盟。他心中忧困、反复思虑,也可以说到了极点。为什么偏偏没有发愤、苦心自强的意志呢?幸而晋悼公刚刚即位,纠正了晋厉公的暴政,恢复文公、襄公的旧业,又推行亲爱亲族之心来仁厚地对待鲁国。因此成公到晋国,坐席还没有坐暖,士匄的聘问便接踵来到鲁国朝廷,以霸主的尊贵向鲁国回报礼节,只怕稍有落后。晋国对待鲁国,已经完全不同于往日了。于是杞伯、邾子相继来朝,前后相接。自从吴国攻打郯国那一年、曹伯来朝以后,诸侯十年没有到鲁国朝廷来,这是因为鲁国不受大国重视。如今突然接连前来,难道不是因为晋国重视鲁国的缘故吗?大国来聘问,小国来朝见,成公过去的困窘和屈辱到了这种地步,难道可以稍稍减轻吗?那么就应当身处安定时想到危险,以过去的不足为鉴,谋求将来日日更新,彰明德行、修治政事、安抚保护百姓,这正是时候啊。却不谋划这些,反而沉溺享乐、骄傲懈怠,好像唯恐来不及;正当农事繁忙时,竟役使丘地的百姓修筑园囿。所谓鹿囿,就是养鹿的地方。占有山林沼泽的利益,来供奉耳目的娱乐,却不知道国政已经落入三家手中。即使有台池苑囿,难道还能独自享乐吗?《春秋》把这些事并列记载,义理自然显现了。后来昭公即位,鲁国也还没有发生什么大事。七年,昭公到楚国;八年,叔弓到晋国;九年,仲孙貜到齐国,大国之间和睦了。可是郎囿却修筑起来了,岂不是又效法成公的过失吗?《诗》说:“且以此享受欢乐,且用来长久消磨时日。”园囿建成不久,周公的鲁国就变成季孙的鲁国了。后来定公也修筑蛇渊之囿;在毁坏三都的那一天,最终竟使圣人离开鲁国。鲁国一度变成接近大道的国家,最终却分崩离析,不能守住。叔孙曾说:“没有园囿还可以,没有百姓要园囿做什么?”可是鲁国历代君主都没有醒悟。可悲啊!蔡侯、郑伯在邓地会见,鲁桓公与戎人在唐地订盟。鲁桓公从唐地回来。

德不修而惧外患者,为可鄙;身不正而结外交者,为可危。夫天下莫大于理,莫强于义也。曾何会盟之足恃哉?蔡、郑与邓为楚疆而惧,则相与为会于邓,而不自省其德之不修也,不亦鄙乎?鲁之桓公篡其兄而立,则往与戎盟于唐,而不自念其身之不正也,不亦危乎?是故于邓之会,特书于经;而于唐之盟,谨书其至,圣人之意见矣。呜呼!方叔元老,克壮其犹,吾闻蛮荆之来威矣,未闻私相会聚而惧之也。元戎十乘,以先启行,吾闻戎狄之是膺矣,未闻刑牲歃血以要之也。而况于时会发禁,行人掌其事,非列国之所得专;司盟之法,太史藏其约,非诸侯之所宜用也哉?今也,蔡、郑之为会于邓,不过谓我之封境密迩荆蛮,而筚路繿缕之众,实蕃有徒,惟我有邦所当恊北以为辅,车相依之势。自常情观之,其策未为失也。君子则曰:惟德可以自强,苟有令政,则汤以七十里无敌于天下矣,何不师之而安其所以危乎?事丑德齐,莫能相尚,而徒以会聚为能事,陋矣哉!三国之所为也。《春秋》直书其事,虽与贬词,而鄙之之意,自见于言外矣。若夫鲁桓之及戎盟于唐,得无谓巳得国本以不义,而狼子野心之种实处东郊?我位新定,所当修睦以市继好,怠民之誉。自常人言之,以为不足责也。君子则曰:夷狄之有君,不如诸夏之亡也。彼诸侯之甘心同恶者,无可望矣,安知祸之不在此乎?要言既毕,反行饮至,以告先君之庙,幸矣哉!桓公之此行也。《春秋》先书“及”,以志其欲在鲁;终书“至”,以志其幸而得归,而危之之意见矣。观之诸侯,巳不能自强矣;观之望国,又有甚焉,则夷夏盛衰之势判矣。呜呼!滥觞不塞,必致于滔天之忧;履霜不谨,无惑乎坚氷之至。他日盟于齐而战于泓,次厥貉而盟辰陵,甚而至于问鼎于周室,则楚之势愈盛。向使蔡、郑之徒能思所以自强吾固知其不在此也。异日侵济西,而为鲁患;阻燕贡,而逐曹君;极而至于败刘康公之师。则戎之抗,莫遏。向使中国无间可乘,吾又知其未至此也。《诗》曰:「枝叶未有害,本实先拨。」忧国者盍亦以礼义为尚?不然,何华夷之足辨哉!

○郑人侵宋。宋人、齐人、卫人伐郑。荆伐郑。会齐侯、宋公(云云)同盟于幽。

译不修养德行却害怕外患,是可鄙的;自身不正却缔结外交关系,是危险的。天下没有比道理更大的东西,也没有比正义更强的力量,难道会盟有什么值得依靠的吗?蔡、郑两国因为邓地接近楚国边境而害怕,于是在邓地会盟,却不反省自己没有修养德行,不也是可鄙吗?鲁桓公篡夺兄长之位而即位,却前往唐地与戎人会盟,不反思自身不正,不也是危险吗?所以邓地之会,特意记载在经书中;唐地之盟,则谨慎记载鲁桓公回来,圣人的用意已经表现出来了。唉!方叔是元老,能够奋发谋划,我只听说蛮荆来显示威势,还没有听说因私下聚会而害怕他们。大军十乘,走在前面开路,我只听说用来抵御戎狄,还没有听说杀牲歃血来求取他们的约束。何况当时会盟、发布禁令,属于行人掌管的事务,并非各诸侯国可以擅自办理;司盟的法令、太史收藏的盟约,也不是诸侯应当擅自使用的吧?如今蔡、郑在邓地会盟,不过是认为自己的封疆紧邻荆蛮,而那些穿着破旧衣服、驾着柴车的民众实在众多,只有我们这些国家应当联合起来,互相辅助,形成车轮相依的形势。从通常情理看,他们的策略还不能说错。君子却说:只有德行能够使自己强大。假如施行美善的政令,那么商汤凭七十里土地也能无敌于天下,为什么不以此为榜样,来安定自己所处的危险呢?事情相同、德行相当,谁也不能胜过谁,却只把聚会会盟当作能耐,实在浅陋啊!这就是三国的作为。《春秋》直书其事,虽然没有使用明显的贬词,但鄙视它们的意思,自然表现在言外。至于鲁桓公与戎人在唐地会盟,难道不是因为已经以不义取得国位,而东郊又有狼子野心的戎人存在吗?我的君位刚刚确定,正应修好睦邻关系,以买好并延续友好关系,获得安抚百姓的声誉。从常人看来,或许认为不值得责备。君子却说:夷狄尚且有君主,还不如中原没有君主。那些甘愿与恶者同流合污的诸侯,已经没有什么可指望的了,怎知祸患不会正在这里呢?盟誓的话说完,回去举行饮至礼,把事情告知先君的宗庙,桓公这次出行能够平安回来,已经算幸运了!《春秋》先写“及”,用来表明主动权在鲁国;最后写“至”,用来表明他侥幸得以回来,也表明对他的危险处境有所警戒。观察这些诸侯,已经不能自强了;观察这个望国,又更加严重,于是夷夏盛衰的形势就分明了。唉!小小的源头不堵塞,必然造成水势滔天的忧患。踩到初降的霜还不谨慎,就不要奇怪坚冰会到来。后来在齐国会盟,在泓地交战,在厥貉驻军并在辰陵会盟,甚至发展到向周王室询问九鼎归属,楚国的势力越来越强。假使蔡、郑之类能够思考自强的办法,我本来就知道楚国的势力不会发展到这一步。后来楚国侵扰济西,成为鲁国的祸患;阻拦燕国进贡,驱逐曹君;最后发展到击败刘康公的军队。这样一来,戎人的抗拒就没有什么可以阻挡了。假使中原没有留下可以乘隙而入的机会,我又知道戎人不会发展到这一步。《诗》说:“枝叶还没有受害,树根的果实却先被拔除了。”忧虑国家的人,难道不应当也把礼义看作最重要的吗?否则,华夏与夷狄还有什么可辨别的呢?郑国人侵入宋国。宋国人、齐国人、卫国人攻打郑国。荆国攻打郑国。齐侯、宋公等在幽地会见,共同订立盟约。

贰国背好,以启华夷之交争;外夷猾夏,而速诸侯之从伯。此世道之所以变也。夫夷狄之陵中国,岂无其故?而列国之成为伯,亦岂无其由哉?故我庄公之时,郑人弃二鄄之好,而间齐以侵宋,于是诸侯有伐郑之举。未几而荆亦伐郑,则华夷之争,郑非由郑人侵宋以启之欤?荆既伐郑,而后于幽之盟,出于诸侯之所同欲,而齐伯成矣。然则来齐楚之争者,郑也;而成齐桓之伯者,荆也。比事以观,岂不信哉?「师人有言:国必自伐,而后人伐之也。」其郑之谓乎?又曰:「为渊驱鱼者,獭也;为丛驱雀者,鹯也。」其楚之谓乎?我庄公之十年,齐宋实始为郎之次,其年荆亦败蔡于莘,俨然有与君并兴之势矣。越四年而荆入蔡,于是乎有二鄄之会,诸侯之心盖巳凛凛畏楚,而思倚齐以为安矣。郑何为者?玊帛之好方同,而干戈之念又起,间诸侯之有事千郳而侵宋,潜师以掠人之境,何名也?是时宋方睦于齐师,而加宋齐必救之,郑岂不知此哉?而侵宋焉,是谓自作孽,以动天下之兵也。未几而诸侯之师至矣,以一旅之侵,易三国之伐,郑之为谋疏矣。不思既暌于齐,而又取轻于楚,遂使荆尸乘广之卒,鸣钟击鼓,公然问其缓告之罪,而荥阳京栎之间,自是多故。向使郑人能守二鄄之好,则唇齿之势方固,楚安得而轻犯之哉?故曰:「贰国背好,而启华夷之交争也。」若夫齐之图伯,古未能卒有诸侯也。北杏之会,宋人旋叛;二鄄之役,郑又贰心,屡会而不敢为盟,知人心未可以强一也。及夫荆患至郑,则天下诸侯皆有无厌及我之虑矣。于是大国若宋、卫,小国若滑、滕,远国若陈、许,望国若鲁,无不皆来,而郑伯亦不敢不亲至矣。于是相与为盟,且谓之同,而无不从齐之国矣。向使楚患未至于郑,则桓公之伯乌得而遽成哉?故曰:「外夷猾夏,以速诸侯之从伯也。」《春秋》书曰:郑人侵宋,责之也。三国伐郑,而书「人」,将卑师少也。荆伐郑,狄之也。盟于幽,而书「同」,同欲也。诸侯书爵与之也。不书「我公」,讳失信也。圣人予夺之意见矣。呜呼!以列国而主天下之政,岂《春秋》之所欲哉?不得巳也,则世道之变可胜言哉!虽然,吾于齐桓伐郑之事,不能无撼也。郑突以篡而有国,当讨也。使桓公能请于王而正其罪,不亦羙乎?而公之志止于得郑而巳耳。伐郑以讨其侵宋,执郑詹以问其不朝于天下之大义,无与也。论者谓召陵之役,不问楚之僣王,而问包茅之不入,盖伯者之苟且,大抵类此。不然,九合诸侯,一匡天下,其功盛矣,何仲尼之门羞称之哉?

○齐仲孙来齐高子来盟

译两个国家背弃友好关系,开启了华夏与夷狄相互争战的局面;外族侵扰华夏,又促成诸侯追随霸主。这就是世道发生变化的原因。夷狄侵凌中原,难道没有原因吗?各国形成霸业,难道也没有缘由吗?所以在庄公时期,郑国人放弃二鄄的友好关系,离间齐国而侵袭宋国,于是诸侯有了攻打郑国的举动。不久荆国也攻打郑国,那么华夏与夷狄的争端,难道不是郑国人侵宋所开启的吗?荆国攻打郑国以后,幽地之盟便出于诸侯共同的愿望,齐国的霸业也形成了。这样看来,招致齐、楚争斗的是郑国;成就齐桓公霸业的却是荆国。把这些事件联系起来观察,难道不确实如此吗?“军中有人说:国家一定先自取败亡,然后别人才会攻伐它。”说的不就是郑国吗?又说:“替深渊把鱼赶来的是水獭,替丛林把鸟雀赶来的是鹞鹰。”说的不就是楚国吗?庄公十年,齐、宋两国实际开始在郎地驻军;这一年,荆国又在莘地打败蔡国,俨然有与中原诸侯并起的形势。过了四年,荆国攻入蔡国,于是有了二鄄之会,诸侯心中大概已经凛然畏惧楚国,想依靠齐国来求得安全了。郑国究竟在做什么?玉帛交往的友好刚刚相同,干戈相争的念头又兴起;趁诸侯正在千郳有事而侵袭宋国,暗中出兵掠夺别国境内,这算什么名义呢?当时宋国正与齐国和睦,攻打宋国,齐国一定会救援它,郑国难道不知道吗?却还侵袭宋国,这叫自作孽,因而引动天下的军队。不久诸侯的军队便到了;郑国用一旅之众发动侵袭,却换来三国攻伐,郑国的谋划太疏失了。它不考虑已经与齐国失和,又在楚国那里受到轻视,终于使荆国的战车和广车之兵敲钟击鼓,公然追究它迟缓报告的罪过,于是荥阳、京、栎之间从此多有祸乱。假使郑国人能够守住二鄄的友好关系,那么唇齿相依的形势正会牢固,楚国怎么能够轻易侵犯它呢?所以说:“两个国家背弃友好关系,开启了华夏与夷狄相互争战。”至于齐国谋求霸业,古来从未能一下子使诸侯全部归服。北杏之会后,宋国人很快背叛;二鄄之役中,郑国又存有二心,多次会见却不敢订盟,说明人心还不能强行统一。等到荆国的祸患临及郑国,天下诸侯都产生了楚国会无休止地侵及自己的忧虑。于是大国如宋、卫,小国如滑、滕,远国如陈、许,望国如鲁,没有不前来的,郑伯也不敢不亲自到来。于是彼此订立盟约,又称为共同结盟,没有一个国家不听从齐国。假如楚国的祸患没有临及郑国,齐桓公的霸业怎么能这么快形成呢?所以说:“外族侵扰华夏,促使诸侯追随霸主。”《春秋》记载说“郑人侵宋”,是在责备郑国。三国攻打郑国,却写作“人”,是说军队地位低、人数少。荆国攻打郑国,便把它当作夷狄来对待。幽地会盟写作“同”,表示大家有共同的愿望。诸侯写爵位,是给予它们正当名分。不写“我公”,是为鲁国失信而避讳。圣人褒贬取舍的用意已经显现了。唉!让列国主持天下政务,难道是《春秋》所希望的吗?只是不得已罢了。这样一来,世道的变化怎么说得尽呢?即使如此,对于齐桓公攻打郑国这件事,我不能没有遗憾。郑突以篡夺取得国位,本来应当讨伐。假使桓公能够向周王请求,依法正其罪,不也更美好吗?可是桓公的志向只在得到郑国而已。攻打郑国是为了惩罚它侵袭宋国,逮捕郑詹却是为了追究它不朝见天下的正义,二者并无关系。评论者说,召陵之役不追问楚国僭越称王,却追问包茅没有进贡,这大概就是霸主苟且行事的通常情形。否则,九次会合诸侯,一次匡正天下,功业已经很盛大了,为什么仲尼门下还以谈论它为羞呢?齐国的仲孙来鲁,齐国的高子来鲁订盟。

外臣之来,望国其受命同,而所行异。春秋因其得失而予夺之也。夫以道事君者,忠之大也。仲孙高子,皆齐大夫。仲孙之来,名为省难;高子之来,名曰谋鲁。其受命而来也,皆非有定难安危一定之辞也。春秋略其君臣之常词,而不称使,无以异也。然仲孙不劝其君急于讨贼,而俟其自毙;高子至则平鲁难而定僖公,使鲁国赖之以安。是仲孙不能匡君以义,而高子则能权而合宜。故春秋一则直书曰「来」,而不言其故;一则羙而称子,且曰「来盟」。则二子之得失可见矣。仲尼曰:「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谓之以礼,则不可为私也;谓之以忠,则不以趋走承顺为恭,而以责难陈善为敬也。然则仲孙、高子之得失,岂不昭昭矣乎?夫齐之与鲁,亲则甥舅,且邻国也。鲁国有难,齐其可以坐视之乎?而况于盟幽之役,既以伯主自任,昭大神要言焉,于是乎授之诸侯,将何为耶?天祸鲁国,庄公即世,而嗣子弗终,无所归咎。鲁之臣子方将有讨,而力不足,则大国是望而巳矣。桓公不修乃职,而有乘乱取国之心,乃使仲孙来鲁阳,以省难为名,而阴行窥觇之计。伯主之义,岂若是哉?仲孙之言曰:「不去庆父,鲁难未巳。」则既知罪人之所在矣,则劝其君共行天讨,不可后也。乃曰:「难不巳,将自毙。」固将坐而待之乎?虽有务宁鲁难而亲之之言,不足以盖其幸灾飬患之罪矣。卒使臣奸稔恶,无所忌惮,而武闱之祸再作。向使仲孙能劝桓公早为之所,岂至此耶?春秋不言其故,而止曰「来」,则其来之无名可知矣。闵公无禄,鲁国无君,桓公又使高子将南阳之甲至鲁,而谋其国。其所以命高子者,想不异于仲孙矣。而高子则不然:君之命我,虽无一定之言,而我之事君,岂可不引之以当道哉?与其取鲁而失天下之心,孰若安鲁以昭吾君之令德哉?于是制其阃外之命,鲁未有。君我,是以定公子中之位。鲁难未巳,我是以有鹿门吏门之城。鲁民未安,我是以和其不恊而为之盟,使周公之社稷赖以不坠,而齐侯获存亡继绝之名于天下。呜呼!事君若高子,真所谓大臣哉!若仲孙者,可谓具臣而巳矣。故《春秋》特褒之而称子,且曰「来盟」,见其权在高子,而高子又能行权而合乎善,非若仲孙之比矣。或曰:仲孙以省难来,安知其阴行窥觇之计乎?曰:观桓公之问曰「鲁可取乎」,则知之矣。曰:然则仲孙何以称字而不贬乎?曰:仲孙虽不能劝君以讨贼,而亦未尝纳君于恶也。故曰「君其待之非也」,而曰「君其务宁鲁难而亲之」,则是矣。故以仲孙方之高子,则不足;若加贬焉,则有劝桓公乘时以取鲁者,又将何以罪之哉?此又轻重之权衡也。故曰:《春秋》非圣人莫能修之,夫岂可以苟言哉!

○晋人执虞公

诸侯狥利以失国,乃其自取之也。夫有国家而以利狥人,未有不失之矣。其虞公之谓乎?虞公贪壁马之赂,而从晋以灭号。号亡而虞亦随之。《春秋》书曰:“晋人执虞公。”言以众人执独夫也。夫以千乘之国,爵为上公,而晋人执之如一夫然,非虞公自取之乎?观圣人之所书,可以为贪利者之戒矣。夫虞,太王之昭也。晋于是乎灭虞矣,则不言灭,而止言“晋人执虞公”,何耶?盖“灭”者,亡国之善词,上下之同力也。上无明王,下无方伯,诸侯而有壤地褊小,困于强暴,力不足而失其国,非其有以致之,则书“灭”,以见灭之者之罪,如谭、遂、弦、黄之类是也。若夫虞公则异于是矣。以堂堂上公之尊,君百里之地,夫孰得而犯之哉?今也重货财而轻兄弟,信邪说而违忠言。壁马既入,而灭号之师遂起。不思下阳灭而号不能为号,号灭而虞不能以为虞。辅车相依,唇亡齿寒,宫之奇言之矣,而不听。是爱社稷不如垂棘之壁,而视同姓之亲不如屈产之乘也。不仁不智,无礼无义,非独夫而何哉?以千乘之君,而身为独夫,其亡也非不幸矣。《春秋》不书“晋人灭虞”,而曰“晋人执虞公”,若曰虞地之缊于晋久矣,虞公之死命制于晋而巳矣。故左氏曰“罪虞”,且言易也。谷梁曰“其曰公者,犹下执之之词也。”呜呼,利之能亡人国若是哉!人亦有言:“家必自毁,而后人毁之;国必自伐,而后人伐之。”其如虞公矣。或曰:“晋之于虞,同姓也。卫侯毁灭邢而生名之,虞固有罪,而晋得从末减,何耶?”曰:“灭人之国,其罪易见,而贪利以失国,其罪难明。下阳邑也,而以虞晋灭之为文,晋之罪巳见矣。今又执虞公焉,天子之上公,而晋人擅执之,是无王也,而得为无罪乎?”《春秋》不以梁亡之法书之,则亦不以恕晋矣。若夫灭同姓之恶,复何待于贬耶?

○莒人伐我东鄙,围台。季孙宿帅师救台,遂入郓。

译外臣来鲁,望国接受的使命相同,但实际所做的事情不同。《春秋》根据他们的得失来褒贬他们。用正道侍奉君主,是最大的忠。仲孙、高子都是齐国大夫。仲孙来鲁,名义上是慰问鲁国的祸难;高子来鲁,名义上是谋划平定鲁国的祸乱。他们奉命而来,原本都没有关于安定祸难、决定安危的明确言辞。《春秋》略去君臣之间通常使用的词语,不称“使”,是因为二人的事迹没有分别标明。然而仲孙不能劝说齐君赶快讨伐贼臣,而是等待庆父自行灭亡;高子到来后却平定鲁难、安定僖公,使鲁国依靠他而得到安宁。仲孙不能以义匡正君主,高子却能权衡形势而合乎宜。所以上对仲孙只直书“来”,不说明缘故;对高子则加以褒美而称“子”,并且说“来盟”。二人的得失就显现出来了。仲尼说:“君主按照礼来使用臣子,臣子按照忠来侍奉君主。”所谓按照礼,就是不能把君臣关系当作私事;所谓按照忠,就是不把奔走顺从当作恭敬,而把指出君主的过失、陈述善道当作恭敬。那么仲孙、高子的得失,难道还不清楚吗?齐国与鲁国,亲属关系上是甥舅,又是邻国。鲁国有难,齐国难道可以坐视吗?何况在幽地会盟时,齐桓公已经以霸主自任,对天地神明发誓说了重话,如今诸侯把这件事交给他,他将怎么办呢?上天降祸于鲁国,庄公去世,继承的儿子又没有善终,实在无从归罪。鲁国臣子正要讨伐贼臣,却力量不足,于是只能指望大国。桓公不履行自己的职责,反而有趁乱夺取鲁国的心思,于是派仲孙到鲁国阳地,以慰问祸难为名,暗中实行窥探的计谋。霸主的义理,难道应当这样吗?仲孙说:“不除掉庆父,鲁国的祸难不会停止。”既然已经知道罪人的所在,就应劝齐君共同执行上天的讨伐,不可落后。可是他又说:“祸难不会停止,他自然会灭亡。”难道竟要坐着等待吗?即使有想使鲁国祸难安定并亲近鲁国的话,也不足以掩盖他幸灾乐祸、养成祸患的罪过。最终使臣下奸恶滋长、作恶无所顾忌,武闱之祸再次发生。假使仲孙能够劝桓公早作处置,怎么会到这个地步?《春秋》不说他来的缘故,只写“来”,于是可知他的来没有正当名义。闵公无禄,鲁国没有君主,桓公又派高子带着南阳的军队来到鲁国,谋划鲁国的国事。他命令高子的意图,想来与命令仲孙没有不同。但高子却不这样:君主命令我,虽然没有明确的话,我侍奉君主,难道可以不引导他走上正道吗?与其夺取鲁国而失去天下人心,哪里比得上安定鲁国,以彰明我君主美好的德行呢?于是高子制定了鲁国境外的处置办法,这在鲁国原本没有先例。奉齐君与鲁君为君,因此确定了公子中在鲁国的地位。鲁国祸难没有停止,所以我修筑了鹿门、吏门的城。鲁国百姓没有安定,所以我调和他们之间的不和,并为他们订盟,使周公的社稷赖此没有覆亡,也使齐侯在天下获得保存灭亡国家、延续断绝世系的美名。唉!侍奉君主像高子这样,真可以称为大臣啊!像仲孙,只能说是具备臣子形式罢了。所以《春秋》特意褒奖高子而称“子”,并且说“来盟”,表明权宜处置在高子,而高子又能施行权宜之策并合乎善道,不是仲孙可比。有人说:仲孙以慰问祸难为名而来,怎么知道他暗中实行了窥探的计谋呢?回答说:看桓公问“鲁国可以夺取吗”,就知道了。又问:既然如此,仲孙为什么称字而不贬斥呢?回答说:仲孙虽然不能劝君主讨伐贼臣,却也未曾诱导君主陷入罪恶。所以他说“君主这样等待他是不对的”,又说“君主应当致力于平定鲁难并亲近鲁国”,这就对了。因此把仲孙与高子相比,仲孙当然不足;如果再加以贬斥,说他劝桓公乘机夺取鲁国,那又应当怎样责罪他呢?这又是衡量罪责轻重的权衡。所以说:《春秋》如果不是圣人,谁能编修它呢?难道可以随便评论吗?晋国人拘捕虞公。诸侯追逐利益而丧失国家,是自己招致的。拥有国家却因利益而迎合别人,没有不丧失国家的。说的不就是虞公吗?虞公贪图璧玉、良马的贿赂,听从晋国去灭亡虢国。虢国灭亡,虞国也随之灭亡。《春秋》写道:“晋国人拘捕虞公。”这是说晋国以众人之力拘捕一个独夫。虞公拥有千乘之国,爵位是上公,晋国人却像拘捕一个普通人那样拘捕他,难道不是虞公自己招致的吗?考察圣人所记载的内容,可以作为贪图利益者的警戒。虞国,是太王后裔的支派。晋国于是灭亡了虞国,为什么不说“灭”,而只说“晋国人拘捕虞公”呢?“灭”是对亡国的善意说法,表示上下共同用力。上面没有贤明的天子,下面没有得道的霸主;诸侯拥有的土地狭小,被强暴者困迫,力量不足而亡国,如果不是它自己招致的,就写作“灭”,以显示灭亡它的国家的罪过,谭、遂、弦、黄等国就是这样。虞公却不同。凭堂堂上公的尊贵,统治百里土地,谁能轻易侵犯它呢?如今他看重财货而轻视兄弟,相信邪说而违背忠言。璧玉、良马一送入晋国,晋国灭虢的军队便出动了。他没有想到,下阳一旦灭亡,虢国就不能再成为虢国;虢国灭亡,虞国也不能再成为虞国。辅车相依、嘴唇亡了牙齿就寒冷,宫之奇已经说过了,但虞公没有听从。他爱护社稷还不如珍爱垂棘之璧,看待同姓亲族还不如看重屈产的良马。不仁、不智、无礼、无义,不是独夫又是什么呢?以千乘之国的君主身份,却自身成为独夫,他的灭亡不能说不是咎由自取。《春秋》不写“晋国人灭亡虞国”,而说“晋国人拘捕虞公”,仿佛说虞国土地早已被晋国控制,虞公的生死命运也只是由晋国决定罢了。所以《左传》说这是“虞国的罪过”,并且说事情很容易。谷梁说:“称作公,仍然是说把他当作下等人拘捕的用语。”唉,利益能够亡人之国,竟然到了这种地步吗?人们也说:“家一定先自行毁坏,然后别人才会毁坏它;国一定先自行讨伐,然后别人才会讨伐它。”这正像虞公。有人说:“晋国与虞国同姓。卫侯毁灭邢国却因此获得名声,虞国固然有罪,晋国本应从轻发落,为什么呢?”回答说:“灭亡别人的国家,罪行容易看见;贪图利益而丧失国家,罪行却难以显明。下阳只是一个城邑,既然写作虞、晋灭亡它,晋国的罪已经显现了。如今又拘捕虞公,天子所封的上公,晋国人竟擅自拘捕他,这是眼中没有天子,难道还能说没有罪吗?” 《春秋》没有按照记载梁国灭亡的方式来记载这件事,却也没有因此宽恕晋国。至于灭亡同姓国家的罪恶,又哪里还需要等待贬词来说明呢?莒国人攻打我国东部边境,包围台邑。季孙宿率领军队救援台邑,随后进入郓地。

伐国而围人之邑,与救患而入人之邑者,皆王法之所不容也。夫兵,春秋之所恶;至于乘势以为利,尤有所不当为者矣。我襄公之十有二年,莒人伐我东鄙而围台,书「伐」,书「围」,是罪之在莒也。季孙宿受命以救台,不受命而遂入郓,书「救」而遂「入」,是罪之在季孙矣。莒固不义,而鲁亦岂为义哉?春秋比而书之,所以着二国阻兵修怨之罪也。凡书「伐」者,皆恶其擅兵以为暴也;伐而围人之邑,则又甚矣。凡书「救」者,皆善其恤患而解纷也;救而遂入人邑,则救不足言,而入为罪矣。是故蕞尔莒国,敢伐我而围邑,患自外至者也。君子固为鲁忧之;季氏强臣,因救邑而生事,患自内作者也。鲁国之忧,至是始大矣。呜呼!龙旗承祀,奄有龟蒙,鲁周公之裔冑春秋之时,惟齐倚其舅甥之故,而转为仇敌;其它若宋、若卫、若晋、若秦,皆不敢以一矢相向者,畏周公故也。今以僻陋在夷之莒,乃敢执干戈与鲁周旋,庸非鲁人自取之乎?于郦之役,季友败其师而俘其卿,莒人不敢报也。僖公屈千乘之尊,嫁女干其大夫而自主之,又降班失列,下与之盟。封境之间,虽得无事,而辱国亦甚矣。宣公以不正之君,贪功狥利,以启争端,莒犹未敢致报,畏鲁之有齐援也。襄公不务德政,而属鄫以为私,卒致莒人灭鄫,而侏儒有□绐之败甲,是鲁之不能为人所料,而莒始敢称兵伐我矣。至于今而围台,乃莒人伐我之二役也。间诸侯之有事,背盟好而兴戈矛,今又伐我而围其邑,莒之罪不可胜诛矣。季孙受命以救台,台者,我之封邑,受诸先王,有民人焉,不可以不救也。师至而莒围解,振旅以归,复命可矣。乃乘时而遂入郓,无乃怒蹊田而夺之牛乎?尤而效之,其罪与莒同矣。而擅权生事,不有其君,非细故也。其患岂直伐我东鄙而巳哉?春秋书「莒人伐我东鄙,围台」,所以着莒人之罪继书,季孙宿帅师救台,遂入郓。帅师救台可也,而遂入郓不可也。遂者,专事之词;入者,不顺之意。则季孙之罪不可逃矣。故尝论之:莒、鲁之争,每不利于公,而利于季孙。厥后乘乱取郓者,季孙也;而叔孙当其讨伐莒而取郓者,又季孙也。而昭公受其辱,其事盖权舆于救台、入郓之举矣。故曰:莒患不足为忧也,而大夫之患深,可为鲁忧也。讵不信哉!

○卫人立晋

为臣而擅置其君,为子而专有其国,则皆得罪于王法矣。夫《春秋》为正名分而作也。卫有州吁之乱,贼既讨矣,其国人不请于天王而立晋,是擅置其君也。晋虽诸侯之子,无王命而遂立焉,是专有其国也。《春秋》书曰「卫人立晋」,则卫人与晋之罪皆无所迯矣。古者诸侯继世袭封,则内必有所承;爵位土田受之天子,则上必有所禀。必承国于先君者,所以重父子之亲;必禀命于天子者,所以正君臣之义。天下之大伦于是乎在,而可以私乱之乎?卫州吁以嬖人之子弒其君而自立,诸侯连兵欲定其位,而卫人不以为君,凡经八月而杀之于濮,谓「卫国之无人焉」,不可也。柰何知其一而不知其二乎?此圣人之所深惜,而特起「卫人立晋」之文也欤?吾尝观卫人之杀州吁,而知《春秋》之初,人心之天理犹明也。及观卫人之立晋,而伤《春秋》之时,人心天理之坏,亦自此始也。何也?击鼓其镗,踊跃用兵,介先君之宠,握百里之权,弒其君而虐用其民,有宋、鲁、陈、蔡以为之党,其势未易取也。然而敢即图之,使一往而陈人遂执以请莅,以一告老之大夫主其谋,而国人无不从,诸侯无敢沮,非人心天理之犹明而若是夫?柰之何讨贼之后,遽尔相率自置其君,而不使一介行李告于天子,视周室如无人焉,则不顾先王之典,而陷其君于无王之罪矣。彼晋者,宣公也,纵不足责,而石子贤人也,亦不念水木之有本源,秋无他狃于见闻之习,而遂以为常也。贤者而若是矣,人心天理之坏,可胜救乎?观「卫人立晋」之文,继于「卫人杀州吁于濮」之后,其为深惜之可知矣。是故「卫人书立」,立者不宜立也,所以着擅其君之罪也。于晋绝其公子,言其内无所承也,所以明专有其国之非也。晋也既立,卒于不令,以乱卫国,大抵不正其始者,必不能善其终,盖亦必然之理矣。或曰春秋书立君者二,此年卫人立晋,及昭二十三年尹氏立王子朝,是也。彼则指其立之之人,而此则言卫人,何也?盖立子朝者,尹氏之私意也。朝不当立,而独尹氏立之也。晋虽不当专有其国,而实当立,故卫人之立晋,特不请于王为可罪,而非若尹氏之私于子朝也。此又轻重之权衡也。吁,睈人之笔严矣哉!

○三月癸酉,大雨震电;庚辰,大雨雪。

译攻打别国并包围别人的城邑,与救援祸患却进入别人的城邑,都是王法所不能容忍的。军队,是《春秋》所厌恶的;至于乘势谋利,更是尤其不应做的事。襄公十二年,莒国人攻打我国东部边境并包围台邑,记作“伐”、记作“围”,说明罪在莒国。季孙宿奉命救援台邑,却没有奉命就进入郓地,记作“救”而随后记作“入”,说明罪在季孙。莒国固然不义,鲁国难道就算正义吗?《春秋》把这些事接连记载,是为了彰明两国凭借武力、修结怨恨的罪过。凡是记作“伐”的,都是厌恶其擅自用兵施暴;攻打而又包围别人的城邑,罪过就更重。凡是记作“救”的,都是称许其怜恤祸患、解除纷争;救援之后却又进入别人的城邑,那么“救”就不足以称说,进入反而成为罪行。因此,小小的莒国竟敢攻打我国并包围城邑,这是外部祸患到来;君子本来就为鲁国忧虑。季氏是强臣,借救援城邑的机会制造事端,这是内部祸患兴起。鲁国的忧患,到这时才真正严重。唉!鲁国承奉祭祀、拥有龟山蒙山,是周公的后裔;春秋时期,除了齐国因甥舅关系依附它以外,其他国家都不敢把鲁国当作仇敌。至于宋、卫、晋、秦等国,都不敢用一支箭来对鲁国相向,是害怕周公的缘故。如今偏僻鄙陋、处在夷地的莒国,竟敢拿起武器与鲁国周旋,难道不是鲁国自己招来的结果吗?在郦地之战中,季友击败莒军并俘获莒国卿,莒人不敢报复。僖公降低千乘之国君主的尊严,把女儿嫁给莒国大夫,又亲自替他主持婚事;还降低身份、失去位次,与莒国大夫订盟。在边境之间虽然获得了无事,但辱没国家也很严重。宣公以不正当手段取得君位,又贪图功名、追逐利益,开启争端;莒国仍不敢报复,是害怕鲁国有齐国援助。襄公不致力于德政,却把鄫国交给自己的私党,最终导致莒人灭掉鄫国;而侏儒有□绐之败甲,这说明鲁国使人无法预料,莒国才开始敢于发兵攻打我国。到如今包围台邑,正是莒人第二次攻打我国。它趁诸侯有事之际,背弃盟约友好而发动战争,如今又攻打我国并包围城邑,莒国的罪过实在不可胜数。季孙奉命救援台邑,台邑是我国的封邑,承受先王所赐,那里有百姓,不能不救。军队到达后莒军解围,整顿军队回去,复命就可以了。却乘机随后进入郓地,岂不是因为恼怒有人踩了田地,便夺走他的牛吗?自己责怪别人却又仿效他的行为,罪过就与莒国相同了。况且擅自掌权、制造事端、眼中没有君主,这不是小事。他造成的祸患难道只是在东部边境攻打鲁国而已吗?《春秋》先写“莒人伐我东鄙,围台”,以彰明莒人的罪;接着写“季孙宿帅师救台,遂入郓”。率军救援台邑是可以的,但随后进入郓地却不可以。“遂”是专擅办理此事的用语;“入”表示行为不合顺理。因此季孙的罪过无法逃避。所以我曾评论说:莒、鲁之间的争斗,每每不利于鲁公,却有利于季孙。后来乘乱夺取郓地的是季孙;叔孙在讨伐莒国并夺取郓地时,仍然是季孙在起作用。昭公所受的屈辱,大概就是从救台、入郓这件事开始的。所以说:莒国的祸患不足以成为最大的忧虑,大夫的祸患才深重,值得鲁国忧虑。难道不确实吗?卫国人拥立晋。作为臣子却擅自安置君主,作为儿子却专自占有国家,都得罪于王法。《春秋》正是为端正名分而作的。卫国发生州吁之乱,贼臣已经被讨伐,卫国人却不向天王请命就拥立晋,这是擅自安置君主。晋虽是诸侯之子,没有王命却就此即位,这是专自占有国家。《春秋》写作“卫人立晋”,于是卫人和晋的罪过都无法逃避。古代诸侯世代承袭封爵,国内一定有承继的依据;爵位、地土、田邑接受天子的授予,上面一定有依凭。必须从先君那里承继国家,是为了重视父子亲情;必须接受天子的命令,是为了端正君臣大义。天下最大的伦理关系就在这里,难道可以用私意扰乱吗?卫州吁以宠妾之子的身份杀死君主而自立,诸侯联合出兵想安定他的君位,卫国人却不承认他是君主,经过八个月终于在濮地杀死了他;这并不能说“卫国没有人”。为什么只知其一却不知其二呢?这不正是圣人深感惋惜,所以特意写出“卫人立晋”这句话吗?我曾考察卫人杀州吁这件事,知道《春秋》初期人心中的天理还很明白。等到考察卫人拥立晋,又为《春秋》时代人心天理的败坏而伤感,因为败坏也是从此开始的。为什么呢?击鼓声响,奋勇动兵;州吁凭借先君的宠爱,掌握百里国土的权力,杀死君主并残酷役使百姓,又有宋、鲁、陈、蔡作为他的党羽,势力并不容易夺取。然而卫人竟敢立即图谋诛除他,使陈国人一出兵就把他拘捕来请求处置;只凭一位告老大夫主持谋划,而国人没有不服从,诸侯没有敢阻止的,若不是人心天理还明白,怎么能够这样呢?可是讨伐贼臣之后,竟然立刻相互率领着擅自安置君主,不派一个使者向天子报告,把周王室看得如同不存在一样,于是不顾先王的典章,使自己的君主陷入无视王命的罪行。那晋,就是宣公;即使他不足以责备,石子是贤人,也没有想到水有本源、树有根本,反而习惯于眼前见闻,把这种做法当成常规。贤者尚且如此,人心天理的败坏还能挽救吗?考察“卫人立晋”这句话紧接在“卫人杀州吁于濮”之后,就知道圣人深深惋惜的意思了。因此写“卫人立”,是说这个拥立本来不应当进行,以彰明他们擅自安置君主的罪。对晋不称公子,是说他在国内没有合法承继的依据,以说明他专自占有国家的不当。晋既已被拥立,最终不能善治,反而扰乱卫国;大概开始不正的事情,必然不能有好的结局,这也是必然的道理。有人说:《春秋》记载拥立君主的事情有两次:这一年卫人拥立晋,以及昭公二十三年尹氏拥立王子朝,就是这两次。前一次指明拥立他的人,后一次却只说卫人,为什么呢?因为拥立子朝是尹氏的私意。子朝不应当被拥立,是尹氏单独拥立他。晋虽然不应当擅自占有国家,但实际上是应当即位的;所以卫人拥立晋,特别应当责备的是没有向天子请命,而不同于尹氏出于私意拥立子朝。这又是衡量轻重的权衡。唉,《春秋》作者的笔法真严厉啊!三月癸酉日,大雨并发生雷电。庚辰日,大雨下雪。

春秋纪阴阳之失节,所以示人君不可忽天道也。夫春秋常事不书,惟异而后书之。震电雨雪,常有之物,而以为异,何耶?盖周之三月,乃夏时之正月,阳气未大发也,而大雨震电,阳失节矣。震电既发,则雨雪不当复降。越八日,而又大雨雪,是阳穉而阴复肆也。阴阳之交失,若是,安得不以为异乎?天人一理,有感则有其应。观春秋之所书,而隐公之失政可知矣。愚尝求之《洪范》庶征之论矣。君人者,所以建皇极而纳民于福者也。是故雨旸燠寒风之若否,由之而应,于是乎有恒寒恒燠之罚焉。人君知之,则遇灾而惧,虽有其象而无其应;不然则应复为感,而灾咎之来必矣。是故震电者,阳精之发;而雨雪者,阴气之凝。震电则发于燠,雨雪郥凝于寒,不可并行也。隐公即位九年,干兹不闻令政,而多凉德,以诸侯而不事天子,以国君而不抚庶民,军旅数兴,政权下替,君道之失久矣。今以建寅之月,未当启蛰之时,而大雨震电,阳气之动巳迥于早矣。雷电既发于癸酉之辰,而雨雪复作于庚辰之日,阳不顺令而动,非其时,故不能胜阴之兆见矣。故震电而曰大雨震电,雨雪而又曰大雨雪,则皆非小变矣。为隐公者,盍亦反躬而自省矣?德不修欤?政不举欤?谗邪之未去欤?善人之弗用欤?抑小民之失其所而祭祀之不共欤?何上天降鉴之若是也?我其夙夜畏天之威,而思所以自新,庶其免于戾矣。公则藐乎无所警也,方且伐宋取邑,会郑入许,杨杨然自以为功,而锺巫之难作矣。春秋所书,虽然不言其应,而事应之符昭然不昧,故曰:非深明夫天人之理者,不可以言春秋也。抑尝考之于经,凡书雨雪者三,而两在冬。若以夏时言之,则雨雪冬所当有,春秋法不当书,而况二百四十二年之间,岂止两雨雪耶?故知春秋之以周正纪事,而书冬之为建酉。戌亥之月,无疑也。此夏时之正月,则以震、电、雨、雪兼作为异,且又大而过常,则皆为不时矣。呜呼!读《春秋》者,不以全经贯之,而欲因一句以求义,安能得圣人之微意哉?

○公子结媵陈人之妇于鄄,遂及齐侯、宋公盟。

大夫轻身以亲浅事,而专命以抗公侯。春秋书之所以责其重以失巳,而又轻以失人也。夫礼莫大于正名分,过与不及皆罪矣,而况于一出而两失之乎?今公子结以国卿之尊,而下媵陈人之妇,是以所重临乎礼之轻,既失巳矣。既而以大夫之卑,而专事以及齐侯、宋公盟,是以所轻干乎礼之重,又失人焉。然则结之不知礼也甚夫!春秋能不深恶之哉?吾闻之《易》曰:「君子以裒多益寡,称物平施。」故以微者而视大夫,犹以大夫而视公侯也。其体之不敌,犹堂陛之有级,截然不可犯矣。今公子结以诸侯之子为当国之卿,固将任出谋发虑之寄,以匡社稷,庇民人也。今乃纵一巳之私情,亲媵妇之浅事,是谓以尊临卑,而乱上下之等威矣。至于齐侯者,太师之胤,东州之方伯也;宋公者,先代之后,天子之上公也。夫岂列国大夫所可敌哉?乃不自揣,而敢上要之盟,无乃以卑抗尊,而紊君臣之名分乎?故以公子而媵微者之妇,是以冠而荐屦也;以大夫而盟齐、宋之君,则举足而加首矣。不特此也,人臣非君命不越境,鄄、卫地也,以私事而出不可也。大夫无遂事,盟者有国之大权,不禀于君而专之不可也。然则此行也,岂特失巳失人而巳哉?又有不臣之罪矣。春秋据事而直书之,结之罪其可逃乎?是故牲盘之好方讲于秋至冬,而三国之师至于西鄙。故曰:「国必自伐而后人伐之,其公子结之谓乎?」虽然,鲁则失矣,齐亦未为得也。彼结之求盟,其从其否,固在我也,何至以二国之君而辄从其所欲哉?既盟而后伐之,非矣。厥后季孙行父会齐侯于阳谷,求盟而齐侯弗及之盟。夫以啇人之不义,且能却行父之请,而况于堂堂伯主之尊乎?呜呼!结不足责也,吾独深为齐桓惜之。

○公会齐侯(云云)盟于牡丘。宋人伐曹。楚人败徐于娄林。

译《春秋》记载阴阳失去时节,是为了表示君主不可忽视天道。通常的事情《春秋》不记载,只有出现异常才记载。雷电、雨雪都是常见之物,却把它们当作异常,为什么呢?周历三月,就是夏历正月,阳气还没有大盛;却出现大雨雷电,说明阳气失去了时节。雷电既然已经发生,雨雪就不应再次降下。过了八天,又大雨下雪,这是阳气幼弱而阴气再次放纵。阴阳交替竟然失常到这种地步,怎么能不认为异常呢?天与人遵循同一个道理,有感应就会有回应。考察《春秋》所记载的事情,就可以知道隐公的政事失误了。我曾经考察《洪范》关于众多征兆的论述。君主的职责,是建立大中之道,使百姓归于福祉。因此,雨、晴、暖、寒、风是否调和,都会因君主的德政而得到应验,于是便有持续寒冷、持续炎热的惩罚。君主如果明白这一点,遇到灾异就会恐惧,即使出现了灾异之象,也不会有灾祸的应验;否则,灾异的应验又会成为新的感应,灾祸必然到来。因此,雷电是阳气精华的发作;雨雪是阴气凝聚的结果。雷电发生于温暖之时,雨雪凝聚于寒冷之时,二者不能同时运行。隐公即位九年,一直没有听说有什么善政,反而多有凉薄的德行:以诸侯身份不事奉天子,以国君身份不抚育百姓,军队屡次兴动,政权向下转移,君主之道的失误已经很久了。如今在建寅之月,还没有到启蛰的时候,却出现大雨雷电,阳气的发动已经远远提前。雷电在癸酉日发生,雨雪又在庚辰日降下;阳气不顺应时令而发动,错失时机,因此不能胜过阴气的征兆已经显现。所以雷电写作“大雨震电”,雨雪又写作“大雨雪”,都不是小的变化。作为隐公,难道不应当反躬自省吗?是德行没有修养吗?是政事没有施行吗?是谗邪之人还没有除去吗?是善人没有得到任用吗?还是百姓失去了安身之处、祭祀没有按时供奉吗?为什么上天降下这样的警示呢?我应当早晚敬畏上天的威严,思考自我更新的办法,也许可以免于罪戾。隐公却轻忽得毫无警觉,正要攻打宋国、夺取城邑,会合郑国而攻入许国,洋洋自得地把这些当作功劳,钟巫之难便发生了。《春秋》所记载的虽然没有明说灾异的应验,但事情与灾异相应的符验清楚而不昧,所以说:不是深明天人之理的人,不能谈论《春秋》。我又考察经书,凡记载雨雪的有三次,其中两次在冬季。如果按夏历来说,雨雪在冬季本来是应有的,《春秋》的记事原则不应当记载;何况二百四十二年之间,难道只有两次下雨雪吗?所以知道《春秋》是用周历来记事,所记冬季就是建酉、戌、亥等月份,这是毫无疑问的。这里是夏历正月,于是雷、电、雨、雪同时出现而成为异常,并且规模很大、超过常态,所以都属于不合时令。唉!读《春秋》的人,如果不把全经贯通起来,却想只凭一句话寻求义理,怎么能得到圣人的深微意旨呢?公子结在鄄地为陈国人陪嫁妇女,随后与齐侯、宋公订盟。大夫降低自身身份去亲自办理浅小的事务,却擅自决定重大事情,以抗拒公侯。《春秋》记载这件事,是责备他把自身看得过重而失去自身的职责,又把别人看得过轻而冒犯别人。礼没有比端正名分更重要的,做过了和做不到都有罪,何况一次出行就两方面都失误呢?如今公子结以国卿的尊贵身份,却屈身为陈国人陪嫁妇女,这是用尊贵的身份来处理卑微的礼事,已经失去自身的身份了。随后又以大夫的卑下身份擅自办理与齐侯、宋公订盟的事,这是用卑微的身份冒犯尊贵的礼制,又得罪了别人。这样看来,结不懂礼实在太严重了!《春秋》难道能不深深厌恶他吗?我听《易》说:“减少多余的,补益不足的,衡量事物而公平施与。”所以用身份卑微的人来对待大夫,就如同用大夫来对待公侯一样。身份等级并不相称,正如堂与台阶各有等级,截然不可侵犯。如今公子结以诸侯之子的身份担任执掌国政的卿,本来应当承担出谋划策、匡扶社稷、庇护百姓的责任。如今却放纵一己私情,亲自办理陪嫁妇女这种小事,这叫以尊贵身份压制卑微身份,扰乱上下尊卑的等级。至于齐侯,是太师的后裔、东方诸州的霸主;宋公,是先代君主的后裔、天子所封的上公。他们哪里是列国大夫可以比拟的呢?他竟不自量力,敢于向上请求与他们订盟,岂不是以卑下抗拒尊贵,扰乱君臣的名分吗?所以公子身份却替身份微贱者的妇女陪嫁,就像戴着帽子却把鞋子放在头上;以大夫身份与齐、宋两国的君主订盟,就像抬起脚来踩在头上。不仅如此,臣下没有君主的命令不能越过国境;鄄、卫是别国土地,因私事出境本来就不可以。大夫不能擅自办理后来之事,订盟是国家的大权,不禀告君主而擅自决定也不可以。这样看来,这次出行难道只是失去自身、冒犯别人而已吗?还犯有不忠的罪。 《春秋》依据事实直书其事,结的罪过怎么逃得掉呢?所以秋季到冬季,三国之间正要讲好关系,三国的军队却到达鲁国西部边境。因此说:“国家一定先自取败亡,然后别人来攻伐它”,说的不就是公子结吗?即使这样,鲁国固然错了,齐国也还不能说做得对。结请求订盟,接受还是拒绝,本来决定权在齐国,何至于让两国君主轻易顺从他的要求呢?已经订盟之后才攻打他,也是错误。后来季孙行父在阳谷会见齐侯,请求订盟,齐侯却没有答应与他订盟。商人尚且因不义而能拒绝行父的请求,何况堂堂霸主的尊贵身份呢?唉!结不值得责备,我唯独深深为齐桓公感到惋惜。公与齐侯等在牡丘会见并订盟。宋国人攻打曹国。楚国人在娄林击败徐国。

伯谋不恊,而与国贰,此外夷之所以得肆其志也,甚矣!齐桓之伯,有始而无终也。牡丘之役,将以救徐,而先为盟,固可见其不恊矣。誓言方新,而宋人有伐曹之举;大功未立,而自携贰,将何以御外患耶?遂使楚人得志,而败徐于娄林,中国之势于是乎衰矣。由此观之,非桓公不能敦不息之诚,而至于斯欤?常谓齐内以治外者,善谋也;慎终以承始者,善道也。故外夷之进退,未尝不视诸华之疆弱;而诸侯之向背,又岂不由伯心之思斁哉?是故桓公之始伯也,郑侵宋,则合宋、卫以致讨;荆伐郑,则率鲁、宋而往救,分灾讨贰,诸侯无阙,故能壮中国之势,以服四夷。召陵之功,蔚为五伯之盛,诚可嘉也。使其尝存是心,不亦善乎?柰何葵丘既会,震矜遂生,由是楚伐黄而不救,以次陉、椅角之助,反贻队命亡氏之悲,则桓公之不足以宗主诸侯,人知之矣。不然,以密迩山东之徐,楚人何敢踰越险阻以伐之耶?今楚而敢伐徐,则以不救黄而觇桓公之不能矣。公能于此而振旅焉,犹可及也。柰何八国诸侯萃于牡丘,则不鼓行直指淮泗之间,以拯徐人于焚溺,而方且刑牡软血以诏鬼神,诸侯君实有之,何辱盟焉?则伯谋之不恊可知矣。使敌人得以忖度其情,而淹留不退,谁之咎耶?大夫之救不闻有功,而伐厉之师徒为黩武,未几而无役不从之宋,遂敢致怨于伐厉。从齐之曹,虽曰弱,曹不顾齐矣,不知牡丘之盟何为耶?外忧未弭,内志巳暌,俾好恶同之之国,翦为仇雠,而不能禁;兄弟阅于墙,外御其侮,今不然矣。中国之虚实在楚人目中矣。于是荆尸乘广之旅,蠭合豕突,以败徐于娄林,则向日为齐取舒之人,今亦无以庇其民矣。使三十余年之功业,一旦扫地,岂不哀哉?尝因是而论之,齐桓之伯业,有系于宋不小也。方其始也,宋公推戴以为盟主,而伯业以成,及其终也,宋人背之,以伐曹,遂卒无以制楚。昔者汤以七十里,文王以百里,曷尝倚人以为势哉?譬之于水,有本者其出无穷;若夫蹄涔沟浍,得雨而盈,霁则涸矣。呜呼,此伯者之功然,所以如彼其卑,而君子不愿为之也夫。

○齐侯袭莒

大国用兵,以掩人之不备,春秋特书,以着其罪也。夫兵以御暴,非所以为暴也,而况以诡诈行之者乎?齐为不道,乘莒人之不备,而潜师以袭之,不仁甚矣。春秋特起袭莒之文,而专日“齐侯郥”,其包藏祸心之恶,何所逭哉?先王用三驱而不掩,羣君子钓而不纲,戈不射宿,待物且尔,而况于人乎?凡春秋书用兵,皆在所恶,然亦有声罪伐人,而驻兵不战以服之者矣。未闻有以袭书也。彼小国恃大国之安靖,巳无故而加之兵,巳有陵弱犯寡之罪,况以阴谋閟计,出其不意而掩取之乎?此春秋之所必诛而不赦者也。济庄背澶渊之会盟,而助叛臣以伐盟主,不义甚矣。入孟门,取朝歌,无损于晋也,动而无所以生悖心,于是袭莒之念兴焉。衔枚卧鼓,出莒人之不意,自谓一鼓可以得莒矣,而不虞其谋之不遂也。旦于之门,伤殷而退。蒲侯之遇杞梁,授首亦何益哉?人亦有言:“抑君似鼠,昼伏而夜动”,其齐侯光之谓矣。春秋二百四十二年之编,此为特笔,盖用兵之中,其罪为尤甚者也,而齐独有焉。他日宋皇瑗帅师取郑师于雍丘,而郑罕达亦帅师取宋师于岩,潜踪密迹,伺人之间,以相倾覆,流而至于战国,残民以逞,若艾草菅然,始作俑者,其无后乎?今年未能得志,明年再兴伐莒之师,构怨未巳,而不知祸盈恶积,变起萧墙,未几何时,崔氏之难作矣。故曰:“阻兵无众,安忍无亲,众叛亲离,难以济矣。”呜呼!若齐庄公者,尚谁怼哉?抑尝考之于经,凡特笔以着其暴者,多在于齐,故在襄公则有迁纪郱鄑郚之举,在桓公则有降鄣迁阳之文。不特此也,春秋未尝书灭国也,而灭国亦自齐始,发扬蹈厉之志,以成从简尚功之俗,盖其流风之未泯欤?

诚意伯刘先生文集《春秋明经》卷之十九终。

●诚意伯刘先生文集·春秋明经卷之二十

春秋明经二

◆春秋明经二

译霸主的谋划不协调,盟国离心,这是外族能够放纵其意志的原因,太严重了!齐桓公的霸业有开始却没有结局。牡丘之役本来是要救援徐国,却先行订盟,显然可以看出诸侯之间并不协调。誓言刚刚订立,宋国人便攻打曹国;大功还没有建立,自己先相互离心离德,凭什么抵御外患呢?于是使楚国得逞,在娄林击败徐国,中原的形势从此衰弱。由此看来,难道不是桓公不能保持始终不懈的诚意,才到了这个地步吗?我常说,齐国对内治理而后谋求对外,是善于谋划;谨慎对待结局以承接开端,是善于行道。所以外族进退,从来没有不观察华夏诸国强弱的;诸侯向往或背离,又难道不是由于霸主心中的意志逐渐懈怠吗?因此桓公开始建立霸业时,郑国侵袭宋国,他便联合宋、卫去讨伐;荆国攻打郑国,他便率领鲁、宋前往救援,分担灾难、讨伐叛逆,诸侯没有缺席,所以能够壮大中原的声势,使四夷归服。召陵之功,成为五霸中盛大的一项,确实值得称赞。假使他一直保存这种心志,不也很好吗?无奈葵丘会盟以后,震惧和骄矜之心便产生了;从此楚国攻打黄国却不救援,后来又有次陉、椅角之助,反而留下国君败亡、宗族灭绝的悲哀,于是桓公不足以作为诸侯宗主,人人都知道了。否则,徐国紧邻崤山以东,楚国人怎么敢越过险阻去攻打它呢?如今楚国竟敢攻打徐国,是因为从不救黄国一事看出了桓公不能有所作为。桓公如果能在这里整顿军队出发,还来得及挽救。无奈八国诸侯聚集在牡丘,却不击鼓直进,前往淮、泗之间,把徐国人从水火中救出,反而在那里杀牲取血来告祭鬼神。既然诸侯的君主都亲自参与了,为什么还要以订盟为羞辱呢?由此可知霸主的谋划并不协调。假使敌人能够揣测他们的真实情势而停留不退,这是谁的过错呢?大夫救援之事没有听说取得功效,讨伐厉国的军队反而只是滥用武力;不久,过去没有战事不跟随的宋国,竟敢因讨伐厉国而产生怨恨。跟随齐国的曹国,虽然说是弱小,曹国也不再顾念齐国了,不知道牡丘之盟究竟有什么用呢?外部忧患还没有消除,内部志向已经分裂,使原本好恶一致的国家变成仇敌,却不能制止;兄弟在墙内争斗,原本应共同抵御外侮,如今却不是这样了。中原的虚实已经尽在楚国人眼中。于是荆国的战车和广车之军蜂拥而合、像野猪一样突进,在娄林击败徐国;先前替齐国取得舒地的人,如今也没有力量庇护自己的百姓了。使三十多年建立的功业一旦扫地,难道不可悲吗?我曾借此评论,齐桓公的霸业与宋国有很大关系。开始时,宋公推戴他为盟主,于是霸业得以成就;到了末期,宋国人背叛他,攻打曹国,最终便没有力量制服楚国。过去商汤凭七十里土地、周文王凭百里土地,何曾依靠别人来形成自己的势力呢?这可以比作水:有源头的水,流出无穷;至于蹄印中的小水洼和沟渠,遇到雨水便涨满,天一放晴就干涸了。唉,这就是霸主功业的情形;所以霸业像那样卑微,君子不愿意去做,大概正是这个缘故。齐侯袭击莒国。大国用兵,趁别人没有防备而袭击,春秋特意记载这件事,是为了彰明它的罪过。军队本来是用来抵御暴力的,不是用来施行暴力的,何况还用诡诈来行事呢?齐国行为不合道义,乘莒人没有防备,暗中出兵袭击,实在太不仁了。《春秋》特意写“袭莒”,并且专门记日“齐侯袭莒”,他包藏祸心的罪恶还能逃避吗?先王田猎采用三面驱赶、留一面不围的做法,不乘人不备;群君子钓鱼而不用大网,戈不射夜间栖息的鸟兽,对待万物尚且如此,何况对待人呢?《春秋》凡记载用兵,大多属于厌恶的事情;但也有声讨罪行、攻伐别人,驻军而不交战,以此使对方服从的。却从未听说用“袭”字记载的。小国依靠大国的安定,本来没有缘故,大国却向它加兵,已经有欺凌弱小、侵犯寡少的罪过,何况还用阴谋秘密的计策,在对方意料之外突然袭取它呢?这是《春秋》一定要诛责而不赦免的事情。济国背弃澶渊的会盟,帮助叛臣攻打盟主,极其不义。进入孟门、夺取朝歌,对晋国没有造成损害,齐国行动却没有因此产生正当结果,反而生出违逆之心,于是袭击莒国的念头兴起。齐军衔枚、偃旗息鼓,在莒人没有料到的时候出兵,自以为一鼓作气就可以夺取莒国,却没有料到计谋不能成功。到旦于之门,因受到殷地的损伤而退兵。蒲侯那样对待杞梁,杀了他又有什么益处呢?人们还说:“还是君主像老鼠,白天藏伏,夜里活动。”这话说的就是齐侯光。二百四十二年的《春秋》编年中,这是特意下笔记载的一件事,大概因为在用兵之中,他的罪行尤其严重,而这种情形齐国独有。后来宋国皇瑗率军在雍丘截击郑军,郑国罕达也率军在岩截击宋军,暗中隐藏踪迹,窥伺对方的空隙,彼此图谋覆灭,流弊延续到战国,残害百姓以满足自己的欲望,把百姓当作野草一样任意践踏。最先制造这种祸端的人,难道会有后代吗?今年未能达到目的,第二年又兴兵伐莒,构成的怨恨没有止息,却不知道祸患已经满盈、罪恶已经积累,变乱从宫墙内部发生,没过多久,崔氏之难就爆发了。所以说:“凭借武力而没有众人拥护,安于残忍而没有亲近之人,众叛亲离,事情就难以成功了。”唉!像齐庄公这样的人,还能怨恨谁呢?我又曾考察《春秋》经文,凡是特意下笔来彰显暴虐的,多数在齐国;所以襄公时有迁徙纪、郱、鄑、郚的举动,桓公时有降服鄣地、迁徙阳地的记载。不仅如此,《春秋》从来没有记载灭国,而灭国之事也从齐国开始。那种奋发强悍的志气,形成了轻视礼法、崇尚功利的风俗,大概这种流传下来的风气至今还没有消失吧?《诚意伯刘先生文集·春秋明经》卷十九结束。《诚意伯刘先生文集·春秋明经》卷二十。《春秋明经》二。《春秋明经》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