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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典 摘录
集藏师山集十一

师山遗文卷二      元 郑玉 撰论

集藏 · 四库别集 · 已译 · 第 36–37 段

师山遗文卷一

钦定四库全书

师山遗文卷二      元 郑玉 撰论

季札论唐虞禅,夏后殷周继,春秋兼帝王之道,可以子则子,可以贤则贤。然与子者,必先于立嫡;与贤者,则在于得人。苟合其道,虽百世传子,春秋不以为私;苟有其德,虽受人之天下,春秋不以为泰。贵于得宜而已。王僚之弑,由季札之让也。初,吴夀夣有四子,长曰诸樊,次曰余祭,次曰夷末,次曰季札。夀夣贤季札,欲立以为嗣,札辞不可,后立诸樊。诸樊既除防,则致国于季子。季子又辞而去之。诸樊乃舍其子,以立弟,约以次传,必及季子。故诸樊卒而余祭立,余祭卒而夷末立,夷末卒,季子终不受命,辞位以迯。立夷末之子僚。僚既立,诸樊之子光曰:“先君所以不与子国而与弟者,凡为季子尔。将从先君之命,则季子宜有国也;如不从先君之命,则我宜立僚,乌得为君?”于是使专诸刺僚。季子始而父立之于次为防,辞而不立,是盖以天伦为重,未为过也。及夷末卒而复立季子,则父兄之情亦至矣,羣公子之贤不肖亦明矣。以季子之贤嗣位,君吴以成父兄之志,以靖国家之难,乃为合于时中尔。既不能取法季歴之兴周以安吴,乃附子臧之末节以乱国,斯为过矣。至于王僚见弑,讨贼之责,季子尤所当先,乃曰:“苟先君无废祀,民人无废主,社稷有奉,国家无倾,乃吾之愿也。吾谁敢怨?哀死事生,以待天命,非我生乱,立者从之。”此乱臣贼子无君父之言也,岂可出于季子之口哉?观光将弑,谓专诸曰:“事若克,季子虽归,不吾废之。”语则季子为国轻重亦可见矣。季子然问仲由、冉求,可谓大臣欤?子曰:“可谓其臣矣,弑父与君亦不从也。”今季子而曰“立者从之”,曽由求之不若,又何敢望其如孔子之沐浴请讨,以正邦刑哉?然则变父兄相让之风为君臣相弑之祸,斯实季子之罪也。虽不与乎弑,有以成其弑矣。原其初不过守匹夫之末节,失君子之时中尔。先儒谓春秋书国以弑者,当国之大臣之罪也。吴之大臣舎季子,将谁归乎?夫子之意,盖罪季子也。读者不可不知。辩义田辩顷见友人洪君实书范文正公义田记后,谓再嫁者滥有三十千之予,疑出范公一时处置之未定,非断然欲为万世法也。钱公辅之为记,又不能讳其事,而必以实书,本欲彰公之盛德,反以出公之瑕疵,乃删定其文,而去此一语。予初见之,击节叹赏,谓范公复生,亦当服膺此论。后细思之,始知其为不然。夫再嫁者,当是族人之嫁次女,故视长女有杀焉,非谓改适人者也。盖族人之有女,多寡不同,而与之者务欲均一,此仁人君子之用心,而非常情之所能及也。故其文义不曰改而曰再者,则再嫁为嫁次女无疑矣。女人以贞一为贤,改行易节,古所不齿,而谓范公于斯人有取乎?况公平生拟而后言,议而后动,虽流离颠沛,未尝有差,而立朝事君,始终一节,语黙动止,皆可为人之法。义田之举,公自防时即有志矣。及为西川参大政,始有禄赐之入,以终其志,是则终身所为素定,而有谬乎?矧再嫁人之大伦,公于小物且不遗,而谓于此有谬乎?吾故以为再嫁是族人之嫁次女无疑也。然则范公百世之仪表,钱君一代之名人,其必有説矣。且先儒于著书有疑,则曰某字当作某字,而不敢輙易本文。君实删定之説,恐乖古史阙文之防,是为义田辩。説朱氏鸡哺母説唐州翼千户朱侯家,三鸡雏共哺其母之病,而翼覆之,众以为异,徴説于余。余谓人物之相感,有如此者。《易》谓信及豚鱼,书云百兽率舞,岂虚言哉?虽然,慈乌反哺,羔羊跪乳,性则然矣。鸡称五德,孝不与焉。鸡而能孝,斯其所以为异也欤?夫董生之鸡,陈氏之犬,禀性岂独异于羣类哉?实由其主人之德,薰陶浸渍,与之俱化而不自知耳。然天之所以为此者,亦欲以为积善祯祥之应也。侯以今上皇帝潜邸旧臣,起家为千夫长,俸禄之入,犹及养其慈亲,入厨具甘防,上堂问起居,真有如昔人所云者,宜其家生祥下瑞,有如此也。世之事亲而能尽其道者,闻侯之事,固足以为劝矣。事亲而不能尽其道者,岂不有愧于侯之鸡乎?余也不幸早失怙恃,及有负薪之能,已无负米之乐,履秋霜而永感,思昊天而罔极,虽欲为侯之鸡,已不可得矣。因为上下其义,而为之説云。李进诚字説

译《师山遗文》卷一 钦定《四库全书》《师山遗文》卷二      元代郑玉撰写的论说 《季札论》唐尧、虞舜采用禅让,夏、商、周相继承袭;春秋时期兼取帝王之道,可以传给儿子就传给儿子,可以传给贤人就传给贤人。然而传给儿子,必须先确立嫡长子;传给贤人,则在于确实找到合适的人。只要符合道义,即使世世代代传给儿子,《春秋》也不认为这是偏私;只要有那种德行,即使接受别人的天下,《春秋》也不认为这是过分,只看是否合宜罢了。王僚被杀,是由于季札的谦让造成的。当初,吴王寿梦有四个儿子,长子叫诸樊,次子叫余祭,次子叫夷末,幼子叫季札。寿梦认为季札贤能,想立他为继承人,季札辞谢不肯,后来便立了诸樊。诸樊守丧期满后,就要把国家交给季札。季札又辞谢离去。诸樊于是舍弃自己的儿子而立弟弟,并约定按次序传承,最终一定传到季札。因此诸樊死后由余祭即位,余祭死后由夷末即位;夷末死后,季札始终不接受继承命令,辞去君位逃走,于是立夷末的儿子僚为君。僚即位后,诸樊的儿子光说:“先君之所以不把国家传给儿子而传给弟弟,全是为了季札。如果遵从先君的命令,那么季札就应当拥有国家;如果不遵从先君的命令,那么我就应当即位,怎么能让僚做君主呢?”于是派专诸刺杀僚。季札起初是因为父亲把他列在继承次序中而推辞不即位,这大概是把天伦亲情看得重,并不能算过错。等到夷末死后再次立季札为君,那么父亲和兄长的情意也已经充分表达,众位公子的贤能与否也已经明白。以季札的贤德继承君位,统治吴国,以成全父兄的遗志,来安定国家的祸乱,这才是合乎时宜的中道。他既不能效法季历兴盛周室、安定吴国的做法,却依附于子臧末流的节操而使国家陷入混乱,这才是他的过错。至于王僚被杀,讨伐贼人的责任,季札尤其应当首先承担;可是他说:“只要先君的祭祀没有废止,百姓没有失去君主,社稷还有人奉祀,国家没有倾覆,就是我的愿望。我又敢怨谁呢?哀悼死者,侍奉生者,等待天命;不是我制造祸乱,谁被拥立我就跟随谁。”这分明是乱臣贼子不把君父放在眼里的话,怎么能出自季札之口呢?看光准备刺杀王僚时,曾对专诸说:“事情如果成功,即使季札回来,也不会废黜我。”由此也可以看出,季札在国家大事上的轻重取舍。季札曾问仲由、冉求是否可以称为大臣,孔子说:“可以称为他们的臣子;即使弑杀父亲和君主,他们也不会跟从。”如今季札却说“谁被拥立我就跟随谁”,连仲由、冉求都比不上,又怎么敢希望他像孔子那样沐浴斋戒,请求讨伐乱臣,以端正国家刑法呢?这样看来,把父兄互相谦让的风气变成君臣相互弑杀的祸乱,确实是季札的罪过。他虽然没有参与弑杀王僚,却有促成弑杀的因素。追究事情的起因,不过是他固守普通人的末节,失去了君子应当把握的中道罢了。先儒说,《春秋》记载某国发生弑杀君主的事件,责任在于主持国政的大臣。吴国的大臣如果舍弃季札,还能归罪于谁呢?孔子的意思,大概就是要责备季札。读者不可不知道这一点。辨 《义田辨》近来我看到友人洪君实在范文正公《义田记》后所写的文字,说其中把再嫁者泛泛地列入给予三十千钱的人,怀疑这是范公一时处理尚未确定,并不是断然想把它作为万世法则。钱公辅写这篇记,又不能隐讳这件事,反而一定如实写出;本来想彰显范公的盛德,却反而暴露了范公的瑕疵。于是他删定原文,去掉了这句话。我初次看到时,拍着节拍赞叹不已,认为即使范公复生,也应当衷心接受这个意见。后来仔细一想,才知道并不是这样。所谓“再嫁者”,应当是族人把次女嫁出去,所以所给的数量比长女少一些,并不是指改嫁别人的女子。族人家的女儿多少不一,而给她们的财物务求均等,这是仁人君子的用心,不是普通人的情感所能达到的。因此原文的意思不用“改”字而用“再”字,那么“再嫁”是嫁次女无疑了。女子以贞节专一为贤,改变操守、改易节操,是古人所不齿的;难道说范公会对这种人另有取用吗?何况范公平生总是思考之后才说话,议论之后才行动,即使颠沛流离,也从未有过差错;他在朝廷任职、侍奉君主,始终保持同一节操,言语、沉默、行动、止息,都可以作为人的准则。兴办义田这件事,范公早在未发迹时就有志向;到担任西川参知政事,开始有俸禄收入,才完成了自己的志愿。这就是说,他一生所做的事情早有确定,怎么会有错误呢?何况再嫁之人的问题关系到人的大伦,范公对细小的事情尚且不遗漏,难道会在这里有错误吗?所以我认为“再嫁”无疑是指族人嫁次女。然而,范公是百世的楷模,钱君是一代的名人,他们对此一定各有说法。况且先儒著书时遇到疑问,就说某字应当作某字,却不敢轻易改动原文。君实删定文字的说法,恐怕违背古史保存阙文的原则,所以写下这篇《义田辨》。说 《朱氏鸡哺母说》唐州翼千户朱侯家中,三只小鸡共同喂养生病的母鸡,朱翼又把它们覆盖起来,众人认为这是奇异的事,便请我写一篇说明。我认为,人和物彼此感应,竟能达到这样的程度。《易经》说,诚信可以感动猪和鱼;《尚书》说,百兽都随着节奏起舞,难道是虚话吗?不过,慈乌反哺、羔羊跪乳,本来就是动物的天性。鸡被称为具有五种德行,却不包括孝。鸡能够行孝,这正是它所以奇异的地方吧?董生家的鸡、陈氏家的狗,所禀受的天性难道只是不同于同类吗?实在是由于它们主人的德行长期熏陶浸染,使它们不知不觉也随之变化罢了。然而上天之所以出现这种事情,也是想把它作为积善得到吉祥的应验。朱侯是当今皇帝在潜邸时的旧臣,由平民起家做到千夫长,俸禄收入还来得及奉养慈亲,进厨房置办甘美的食物,登堂问候起居,确实有如古人所说的情形;他的家中产生祥瑞,出现这样的事情,也就很适宜了。世上侍奉双亲而能尽到道义的人,听到朱侯的事,当然足以受到劝勉;侍奉双亲而不能尽到道义的人,难道不应当对朱侯家的鸡感到惭愧吗?我不幸早年失去父母,等到有了背柴的能力,却已经没有背米奉亲的快乐;踏着秋霜而长久感伤,仰望昊天而感到父母之恩无穷无尽。即使想成为朱侯家的鸡,也已经不可能了。因此我把这件事的意义上下贯通地说一说,写成这篇文章。《李进诚字说》

盈天地间皆诚也,而不见其所以为诚者,惟不见其所以为诚者,故无往而非诚也。今夫昭昭者,天也,而四时之行无不诚,故春生而秋杀。灵于物者,人也,而四端万善莫非诚。有故恻隐、羞恶、辞让、是非之心,孝弟忠信之行,发而不可遏也。自是而推之,一草一木之生长,一动一静之消息,亦莫不诚。况学者之为学,其可有一毫之自欺而不诚乎?不诚无物,诚则实有诸已,而乐莫大焉。中庸云:“诚者天之道也,诚之者人之道也。”其以天人对言之者,以为学之次第言之也。及其成功一也,是故圣人者,形虽同于人,而心则纯乎天也。而圣人亦非有异于人也,众人去之而圣人独存尔,所谓天道也。君子则求所以存之也,所谓人道也,是之谓诚。李生友谅,字进诚,盖取朱子集注语也。虽然,所谓友谅,则进于诚云者,特为学之一端,而诚之一事,亦犹曰以友辅仁云尔。必如前所云者,乃为学之极功,而诚之全体也。但自学者而言,不因其近且小者教之,而使之识其端倪,而推广之以求进,夫是域而遽以全体语之,则将浩瀚无涯,而不知所适从矣。是教人法也,是名字之意也。进诚,其自彊不息,益加诚之之功,将亲见其所以然者,是则如鱼饮水,冷暖自知,又在言语之表,而非吾説之所能及也。弟琏名字説玉生十有五年,先君子命名以易其小字,而祝之曰:「珪璋瑾瓉,各适于一用,而不能相通。玉者璞也,将无所用而不可也。玉乎,玉乎!汝其勉之。」后十有九年,而先君子即世。又三年,而玉除丧于先德,无所肖似,深惧夫不能入于君子之域,而将为小人之归也。名其弟琏,而告之曰:「夫先君子之名子也,盖将望予以不器也。今予齿长矣,非唯不能不器,而且将无成器矣。顾生何面以入家庙,死何辞以及黄泉乎?而尚忍名汝也耶?」虽然,名者父兄之事也,予不名汝,乌乎名汝?廼见于庙,请于先君子而名之,且字之曰希贡。昔者端木氏问于孔子曰:「赐也何如?」夫子以瑚琏答之。先儒谓子贡虽未至于不器,而亦器之贵且重者欤?予之名汝也,盖责之以学子贡之事也。子贡之多言不可学也,子贡之货殖不可学也。晚而得闻性与天道,岂复货殖多言之子贡乎?盖其闻一知二之资,积以歳月之乆,多学识之之惑,卒归一贯之功,故自顔子以下,一人而已。其岂无可学者乎?汝之资质迟钝,必千百昔人之功,而使庶防或冀其可进也。不然,负先君子之教者,非特予也,汝且不免矣。洪元白字説洪生名采,先友王公仲履既字以元白,而为之序矣。他日予过其家,元白复请字説,廼为之説曰:「王公之説,盖本于记礼者之言也。记曰:『甘受和,白受采。忠信之人可以学礼。』夫欲学礼者,必先有忠信之质,则礼不虚道。绘画必先布粉素,而后可以施五采;调羮者必先有甘甜,而后可以加五味。故甘非和也,而可以受和;白非采也,而可以受采。虽然,甘而不加之味,吾见其日流于漓而已,未见其能和也;白而不加之色,吾见其日入于缁而已,未见其能采也。忠信之人之于礼,虽有其质矣,其可恃其质之美而不加之学乎?采之本白,生固有其质矣;白之能采,岂不有待于生之学乎?此则予友之未发者,生其勉之。」

师山遗文卷二

钦定四库全书

师山遗文卷三      元 郑玉 撰表

译充满天地之间的全都是真诚,只是看不见它为何成为真诚;正因为看不见它为何成为真诚,所以无论到哪里都没有不真诚的地方。如今那光明昭著的,是天;四时运行没有不真实的,所以春天使万物生长,秋天使万物肃杀。比万物更有灵性的是人,人的恻隐、羞恶、辞让、是非四端以及一切善行,没有不是出于真诚的。因此有了恻隐、羞恶、辞让、是非之心,有了孝、悌、忠、信的行为,一旦发出就不可遏止。由此推而广之,一草一木的生长,一动一静的消长,也无不是真诚。何况求学者从事学习,难道可以有一丝自欺而不真诚吗?不真诚就不能成就任何事,真诚则内心真实具有所得,其中的快乐没有比这更大的。《中庸》说:“诚是天的法则,使自己真诚是人的法则。”它把天与人相对而言,是在说明学习的次第。等到功夫成功,二者其实是一回事。因此圣人形体虽然与普通人相同,心却纯粹合乎天道。圣人也并非与人有别,只是众人把天性丢失了,而圣人独自保存着它罢了,这就是所谓天道。君子则努力求得保存它的方法,这就是所谓人道,这就叫作诚。李友谅,字进诚,大概是取朱子《集注》中的话。虽然如此,所谓“友谅”,说它能使人进于诚,只是求学的一方面,也不过如同说以朋友辅助仁德罢了。一定要像上面所说的那样,才是求学功夫的最高成就,也是诚的完整本体。但从求学者自身来说,如果不从切近而细小的事情教导他,使他认识其中的端绪,再逐步推广来求得进步,而一开始就对他说诚的完整本体,那么它将浩瀚无边,使他不知道应当从哪里做起。这是教育人的方法,也是这个字的意义。进诚如果能够自强不息,越来越努力地实践诚的功夫,最终亲自体会它所以如此的道理,那就如同鱼饮水一样,水冷水暖只有自己知道,属于言语之外的体会,也不是我的学说所能说尽的。《弟琏名字说》我十五岁时,先父命名“玉”,用它替换我的小字,并祝告我说:“圭、璋、瑾、瓒,各自适用于一种用途,不能彼此通用。玉是未经雕琢的璞玉,将来没有什么用途是不能胜任的。玉啊,玉啊!你要努力。”后来过了十九年,先父去世。又过了三年,我为先父服丧期满,却没有一点像先父的地方,深深害怕自己不能进入君子的境界,反而归于小人。现在给弟弟命名为“琏”,便告诉他说:“先父给我命名,大概是希望我成为不可限定用途的人。如今我的年纪已经大了,不但不能成为不可限定用途的人,甚至将要成为连器物都做不成的人。我将来还有什么脸面进入家庙,死后又用什么话去见黄泉之下的先父呢?我难道还忍心给你命名吗?”虽然如此,命名是父兄的事情;我不给你命名,又由谁来给你命名呢?于是我到宗庙中,请示先父,给你命名,又给你取字“希贡”。从前端木氏向孔子问道:“赐这个人怎么样?”孔子用“瑚琏”来回答。先儒说,子贡虽然还没有达到不可限定用途的境界,但也是一种贵重而高等的器物吧?我给你取这个名字,大概是要求你学习子贡的事业。子贡多言的一面不能学,子贡经商聚财的一面也不能学。子贡到了晚年才听闻性与天道,难道还只是那个热衷经商、多言的子贡吗?他有听到一点就能推知两点的资质,经过长年累月的积累,又多方学习、认识事理,最终达到万事归于一贯的功夫,所以自颜子以下,能达到这种境界的只有他一人。难道他没有值得学习的地方吗?你的资质迟钝,必须付出古人千百倍的功夫,才或许可以希望你有所进步。否则,辜负先父教诲的,就不只是我,你也不能避免了。《洪元白字说》洪生名采,已故友人王仲履先生给他取字“元白”,并且已经为他写了序。一天我经过他家,元白又请我写一篇字说,于是我说道:“王公的说法,大概本于《礼记》中的话。《礼记》说:‘甘味接受调和,白色接受彩色。有忠信之质的人可以学习礼。’想要学习礼的人,必须先具备忠信的资质,这样礼才不是空洞的形式。绘画必须先铺设白色的底子,然后才能施加五彩;调制羹汤必须先有甘甜,然后才能加入五味。所以甘味本身不是调和,却可以接受调和;白色本身不是彩色,却可以接受彩色。可是,如果只有甘味而不再加入其他味道,我只会看到它日渐流于淡薄,并没有看到它能够调和;只有白色而不再加入其他色彩,我只会看到它日渐变成黑色,并没有看到它能够成为彩色。忠信的人对于礼,虽然已经具备了这样的资质,难道可以依仗资质的美好而不再学习吗?彩色以白色为根本,洪生本来就具备这种资质;但白色要成为彩色,难道不还要依靠洪生自身的学习吗?这就是我朋友尚未说出的道理,洪生应当努力。” 《师山遗文》卷二 钦定《四库全书》《师山遗文》卷三      元代郑玉撰写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