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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藏苏洵集八

嘉集卷八·太玄论【太玄论上】

集藏 · 四库别集 · 已译 · 第 23–26 段

●嘉▯集卷八·太玄论

【太玄论上】

  苏子曰:言无有善恶也,苟有得乎吾心而言也,则其辞不索而获。夫子之于《易》吾见其思焉而得之者也,于《春秋》吾见其感焉而得之者也,于《论语》吾见其触焉而得之者也。思焉而得,故其言深,感焉而得,故其言切,触焉而得,故其言易。圣人之言得之天,而不以人参焉。故夫后之学者可以天遇,而不可以人得也。方其为书也,犹其为言也,方其为言也,犹其为心也。书有以加乎其言,言有以加乎其心,圣人以为自欺。后之不得乎其心而为言,不得乎其言而为书,吾于扬雄见之矣。

疑而问,问而辩,问辩之道也。扬雄之《法言》,辩乎其不足问也,问乎其不足疑也,求闻于后世而不待其有得,君子无取焉耳。《太玄》者,雄之所以自附于夫子而无得于心者也。使雄有得于心,吾知《太玄》之不作。何则?疡医之不为疾医,乐其有得于疡也;疾医之不能为,而丧其所以为疡,此疡医之所惧也。若夫妄人砺针磨砭,乃欲为俞跗、扁鹊之事,彼诚无得于心而侈于外也。使雄有孟轲之书而肯以为《太玄》耶?惟其所得之不足乐,故大为之名以侥幸于圣人而已。且夫《易》之所为作者,雄不知也。以为为数耶,以为为道耶,惟其为道也,故六十卦而无加,六十四卦而无损。及其以为数,而后有六日七分之说生焉。圣人之意曰:六十四卦者,《易》也。六日七分者,吾以为历也。在历以数胜,在《易》以道胜。然则《易》之所为作,其亦可知矣。盖自汉以来,《六经》始有异论。夫圣人之言无所不通,而其用意固有所在也。惟其求而不可得,于是乃始杂取天下奇怪可喜之说而纳诸其中,而天下之工乎曲学小数者,亦欲自附于《六经》以求信于天下,然而君子不取也。《太玄》者,雄所以拟《易》也。观其始于一而终于八十一,是四乘之极而不可加也。从三方之算而九之,并夜于昼,为二百四十有三日,三分其方而一,以为三州;三分其州而一,以为三部;二分其部而一,以为三家。此犹六十之不可加,而六十四之不可损也。雄以为未也,从而加之曰《▯》,又曰《赢》,曰:吾以求合乎三百六十有五与夫四分之一者也。曰《▯》也,曰《赢》也,是何为者?或曰以象四分之一。四分之一在《赢》而不在《▯》。《▯》者,斗之二十六也。或曰以象闰。闰之积也,起于《难》之七,而于此加焉,是强为之辞也。且其言曰:譬诸人,增则赘,而割则亏。今也,重不足于历,而轻以其书加焉,是不为《太玄》也,为《太初历》也。圣人之所略,扬雄之所详;圣人之所重,扬雄之所忽,是其为道不足取也。道之不足取也,吾乃今求其数。求合首三百六十有五与夫四分之一者,固雄意也,赞之七百三十有一,是日之三百六十有五与夫四分之一也。后之学者曰:吾不知夫二十八宿之次,与夫日行之度也,而于《太玄》焉求之。则吾惧夫积日之无以处也。历者,天下之至微,要之千载而可行者也。四分而加一,是四岁而加一日也,率四岁而加之,千载之后,吾恐大冬之为大夏也。且夫四分其日而赞得二焉,故赞者可以为偶,而不可以为奇,其势然也。雄之所欲加者四分之三,而所加者四,是其为数不足考也。

君子之为书,犹工人之作器也,见其形以知其用。有鼎而加柄焉,是无问其工之材不材,与其金之良苦,而其不可以为鼎者,固已明矣。况乎加《▯》与《赢》而不合乎二十八宿之度;是柄而不任操,吾无取也巳。

【太玄论中】

译《嘉祐集》卷八·《太玄论》《太玄论上》苏子说:言语本身没有善恶,如果内心确有所得而发言,那么文辞不用搜求便能获得。对于《易》,我看见孔子是思考而得到的;对于《春秋》,我看见孔子是感发而得到的;对于《论语》,我看见孔子是触发而得到的。思考而得到,所以言语深刻;感发而得到,所以言语恳切;触发而得到,所以言语平易。圣人的言语得之于天,不掺杂人的因素。所以后世的学习者可以因天理而领会,却不能凭人为造作而得到。正当他写成书时,书就如同他的言语;正当他发言时,言语就如同他的内心。书若比言语有所增加,言语若比内心有所增加,圣人认为这就是自欺。后世那些没有得之于内心却发言、没有得之于言语却著书的人,我在扬雄身上看到了。有疑问然后发问,发问然后辨析,这才是发问和辨析的道理。扬雄的《法言》,辨析的是不值得发问的事情,发问的是不值得怀疑的事情;他想从后世求得声名,却不等待自己有所获得,君子是不取的。《太玄》是扬雄用来把自己附会于孔子、却没有从内心获得所得的作品。假使扬雄内心有所获得,我知道他就不会写《太玄》。为什么呢?治疡医不会成为治内科病的医生,是因为他以自己能治疡为乐;内科医生不能治疡,便失去了他用来治疡的本领,这是疡医所害怕的。至于妄人磨砺针石,竟想做俞跗、扁鹊所做的事,那人确实内心毫无所得,却在外表上极力夸张。假如扬雄有《孟轲》那样的书,他肯把它称作《太玄》吗?只是因为他的所得不足以令人喜悦,所以大肆扩大书名,妄想侥幸得到圣人的地位罢了。况且《易》为什么要作,扬雄并不知道。他以为《易》是为了数术吗?还是以为是为了道呢?正因为《易》是为了道,所以六十卦不能增加,六十四卦不能减少。等到把它看作数术,才产生六日七分的说法。圣人的意思是:六十四卦,就是《易》;六日七分,我认为是历法。在历法中以数为胜,在《易》中以道为胜。这样说来,《易》为什么要作,也就可以知道了。大概自汉代以来,《六经》才开始出现异说。圣人的言语无所不通,但其用意本来各有所在。只是后人求索而不能得到,于是开始杂取天下奇怪可喜的说法,纳入《六经》之中;天下那些精通曲学小数的人,也想把自己附会到《六经》上,以求取天下人的信任,但君子不取。《太玄》是扬雄仿拟《易》而作的。看它从一开始的一到最后的八十一,这是四乘的极数,不能再增加。它依据三方的算法乘以九,把夜并入昼,共得二百四十三日;把每一方分成三份取其一,作为三州;把每一州分成三份取其一,作为三部;把每一部一分为二取其一,作为三家。这还算是仿效六十不可增加、六十四不可减少。扬雄认为这样还不够,于是又增加《▯》,又增加《赢》,说:‘我是为了求得与三百六十五日又四分之一相合。’说是《▯》,说是《赢》,究竟是做什么的?有人说是用来象征四分之一。四分之一在《赢》中而不在《▯》中。《▯》是斗数二十六。有人说是用来象征闰日。闰日的累积,起于《难》的七,在这里加上它,这是强行编造的说辞。况且他自己说:譬如人,增加就是赘疣,割去就是亏损。如今历法本来不足,却轻率地把他的书加上去,这不是作《太玄》,而是在作《太初历》。圣人略去的,扬雄详加;圣人重视的,扬雄忽略,这种道理没有什么可取。我现在姑且考察它的数。求得与三百六十五日又四分之一相合,本来就是扬雄的意思;《赞》有七百三十一,是三百六十五日又四分之一。后世学习者说:我不知道二十八宿的次序和太阳运行的度数,却要到《太玄》中寻找。那么我担心累积的日数将无从安置。历法是天下最精微的学问,关键在于千年之后仍能运行。四分中加一,就是四年增加一日;每四年增加一次,千年以后,我恐怕严冬会变成盛夏。况且把一日分成四份,《赞》取得其中两份,所以《赞》可以取偶数,不可以取奇数,这是形势决定的。扬雄想增加的是四分之三,而实际增加的只是四,这是他的数术不足以考察的地方。君子著书,正如工匠制作器物;看到形制就可以知道用途。有一只鼎,却给它加上把柄,那么不用问工匠的材料好不好,也不用问金属优劣,就已经清楚它不可以作为鼎了。何况加上《▯》和《赢》后,又不符合二十八宿的度数;这就像有了把柄却不能拿来执持,我不取它就是了。《太玄论中》

四分日之一,或曰一百分日之二十五,在四以为一,在百以为二十五,唯其所在而加之,岂有常数哉?六日七分者,以八十言者也。苟有以适于用,吾斯从而加之矣。《坎》、《离》、《震》、《兑》各守其方,而六十卦之爻分散于三百六十日。圣人不以五日四分日之一者害其为《易》,而以七分者加焉,此非有所法乎?日月星辰之度,天地五行之数也,以其上之不可以八,而下之不可以六,故以七分者加之,使夫《易》者亦不为无用于历而已矣。夫八十分与夫七分者,皆非其所以为《易》也。上、下而为卦,九、六而为爻,此其所以为《易》也。圣人不于其所以为《易》者加之,故加焉而不害其为《易》。若夫四位而为首,九行而为赞,此正其所以为《太玄》者也。而雄于此加焉,故吾不知其为《太玄》也。始于《中》之一,而讫于《养》之九,阙焉而未见者,四分日之三而已矣。以一百八分而为日,以一分而加之,一首之外尽八十一首,而四分日之三者可以见矣。观《周》之一,知昼夜之不在乎奇偶,而在其所承;观《中》之九,知休咎之不在乎昼夜,而在其所处。故积其分至于《养》之九,而可以无患。盖《易》之本六日以为卦,《太玄》之初四日有半以为首,而皆以四百八十七分,求合乎二十八宿之度,加分而其数定,去《▯》、《赢》而其道胜,吾无憾焉耳。

【太玄论下】

《太玄》之策三十有六,虚三而三十有三用焉。曰其说出于《易》。《易》曰:“大衍之数五十,其用四十有九。”是雄之所以为虚三之说也。夫大衍之数,是数之宗,而万物之所取用也。今夫蓍,亦用者之一而已矣。或用其千万,或用其一二,唯其所用而蓍也,用其四十有九焉。五者生之终也,十者成之极也。生之终,成之极,则天下又何以过之?故曰五十。五十者,五十有五云也,非四十有九而益一云也。天下之数于是宗焉,则《玄》无乃亦将取之。且夫四十有九者,岂有他哉?极其所当用之数而取之于大衍者,衍其所当用之策数,而举其大略焉耳。吾将以老阳之九而明之,则夫七八六者,可以从而见焉。今夫一爻而三变,一变而挂一,是三用也。四四揲之,归奇于扌力,是十用也。既扌力而数其余,是三十有六用也。三与十、与三十六,而四十九之数成焉。增之则赢,损之则亏。四十有九足以成爻,而未始有虚一之道,吾不知先儒何从而得之也。圣人之所为,当然而然耳。区区于天地五行之数而牵合于其间者,亦见其劳而无取矣。圣人观乎三才之体而取诸其象,故八卦皆以三画,及其欲推之于六十四也,则从而六之,吾又不知先儒之何以配乎六也。圣人之意,直曰非六无以变。非六无以变是非四十九无以揲也。《太玄》之算极于三,以三而计之,挂其一,再扌力其五,而数其余之二十七,是亦三十三之数,不可以有加也。今其说曰三六,又曰二九,又曰倍天之数,又曰地虚三以扮天三,皆求《易》之过矣。夫卜筮者,圣人所以探吉凶之自然,故为是不可逆知之数,而寓诸其无心之物,故虽折草毁瓦,而皆有以前祸福之兆。圣人惧无以自神其心,而交于冥莫恍惚之间也,故择时日,登龟取蓍而庙藏焉。圣人之视蓍龟也,若或依之以自神其心,而非蓍龟之能灵也。况乎区区牵合于天地五行之数,其说固已迂矣。卜筮者,为不可逆知者也。旦筮用三经皆奇,夕筮用三纬,日中夜中用二经一纬,皆奇偶杂。则是吉凶之纯驳不在其逢,而在其时。使夫旦筮者不为大休,则为大咎,而日中夜中与夫夕筮者,大休大咎终不可得而遇也。《中》之九曰颠,灵气形反,当昼而凶,盖有之矣。占从其词,不从其数,其谁曰不可?吾欲去其《▯》与其《赢》,加其首之一分,损其蓍之三策,不从其数之可以逆知,而从其词之不可以前定,庶乎其无罪也。

【太玄总例引】

吾既作《太玄论》,或者读扬子之书未知其详,而以意诘吾说,病辞之不给也,为作此例。凡雄之法与夫先儒之论,其可取者皆在。有未尽传之己意,曰姑观是焉。盖雄者好奇而务深,故辞多夸大,而可观者鲜。始之以十八策,中之以三十六,终之以七十二,积之以二万六千二百四十四,张而不已,谁不能然。盖总例之外无观焉。

○四位

译日的四分之一,有人说是一百分之日的二十五份;在四份中称一份,在一百份中称二十五份,只是根据所在的分法来增加,难道有固定的数吗?六日七分,是用八十来说的。如果有适合实际用途的说法,我就依从它而增加。《坎》《离》《震》《兑》各自守住一个方位,而六十卦的爻分散在三百六十日中。圣人不因为五日又四分之一而妨害它成为《易》,却增加七分,这难道不是有所取法吗?日月星辰的度数,是天地五行的数;因为其上不能用八,其下不能用六,所以增加七分,使《易》也不至于在历法中完全无用。八十分和七分,都不是《易》之所以成为《易》的根本。上下构成卦,九六构成爻,这才是《易》的根本。圣人不在其成为《易》的根本处增加,所以增加它也不妨害它成为《易》。至于四位构成首,九行构成赞,这正是《太玄》成为《太玄》的根本;扬雄却在这里增加,所以我不知道它还算不算《太玄》。从《中》之一开始,到《养》之九结束,其中缺少而没有显现的,只是四分之日的三份。把一百零八分作为一日,每首增加一分;一首之外总共有八十一首,那么四分之一日中的三份就可以显现出来。观察《周》之一,便知道昼夜不取决于奇偶,而取决于它所承接的内容;观察《中》之九,便知道吉凶不取决于昼夜,而取决于它所处的位置。所以把这些分数累积到《养》之九,就可以没有忧患。大概《易》的根本是以六日作为一卦,《太玄》开始时以四日半作为一首,但都用四百八十七分,求得与二十八宿的度数相合;增加分数而使数目确定,去掉《▯》《赢》而使道理胜过数术,我也就没有遗憾了。《太玄论下》《太玄》的策数是三十六,虚去三策,实际使用三十三策。有人说,这种说法出于《易》。《易》说:‘大衍之数五十,其中使用四十九。’这就是扬雄提出虚去三策说法的依据。大衍之数,是数的根本,也是万物取用数的来源。蓍草也只是所使用的对象之一罢了;有时使用千万之数,有时使用一二之数,只要有所使用,蓍草就可以用;这里使用四十九。五是生数的终点,十是成数的极点。生数的终点、成数的极点,天下还有什么能超过它们呢?所以说五十。所谓五十,是五十五,并不是四十九再增加一。天下的数以此为根本,那么《太玄》难道不也将取法于此吗?况且四十九哪里有什么别的意义呢?只是把大衍之数中应当使用的数推到极致而取用,扩展它实际使用的策数,举出大概罢了。我将用老阳之九来说明它,那么七、八、六也可以由此看出。现在一爻要经过三变,一变就挂一,这是三次使用;四四地揲数,把余数归到扌力,这是十次使用;既归扌力以后再数其余,这是三十六次使用。三、十和三十六相加,四十九的数就形成了。增加它就是有余,减少它就是不足。四十九足以构成一爻,却从来没有虚去一的道理,我不知道先儒是从哪里得到这种说法的。圣人所作,本来就是应当如此而如此。若在天地五行的数目上斤斤计较,硬把它们牵合进来,只显示劳苦而没有可取之处。圣人观察三才的形体,从它们的象中取法,所以八卦都用三画;等到想把它推演到六十四卦,就随之把三画扩展为六画,我又不知道先儒为什么要把它配合到六。圣人的意思只是说:不是六画就无法变化;不是六画就无法变化,也就不是四十九策可以揲数。《太玄》的算数以三为极,以三来计数,挂一,再扌力其五,然后数其余二十七,这也是三十三的数,不能再增加。如今它的说法说三六,又说二九,又说加倍天数,又说地虚三以配天三,都是在过分追求仿效《易》。卜筮,是圣人用来探求吉凶自然情状的,所以设置这种不可预先知晓的数,把它寄托在无心的物件上;因此即使折断草、毁坏瓦,也都能显现先前祸福的征兆。圣人担心无法使自己的心意显得神妙,无法与冥暗恍惚的境界相交通,所以选择时日,登台取龟、取蓍,并把它们藏在宗庙中。圣人看待蓍龟,好像有所依靠它们来使自己的心意显得神妙,而不是认为蓍龟本身能够灵验。何况斤斤计较地把天地五行的数牵合进来,这种说法本来就迂曲了。卜筮,是用来探求不能预先知道的事情。早晨卜筮,使用三条经线,都是奇数;傍晚卜筮,使用三条纬线;中午和半夜卜筮,使用两条经线和一条纬线,都是奇偶相杂。这样一来,吉凶的纯杂不在于碰到什么,而在于所处的时辰。假如早晨卜筮不是大吉,就是大凶;而中午、半夜以及傍晚卜筮的人,终究无法遇到大吉或大凶。《中》之九说‘颠’,灵气和形体反常,在白天出现凶象,大概确有这种情况。占卜只依据卦辞,不依据数目,谁能说不可以呢?我想去掉《▯》和《赢》,在首中增加一分,削减蓍策三策;不依从那些可以预先推知的数,而依从那些不能预先确定的言辞,也许就可以免除它的罪过了。《太玄总例引》我已经写了《太玄论》,有人读扬雄的书还不详尽,却根据自己的意思来诘问我的说法,嫌我的答辞不够充分,所以作了这篇总例。凡是扬雄的方法和先儒的论说,其中可以取用的都列在这里。有些地方还没有充分传达我自己的意思,就姑且请读者看这里。扬雄喜欢求奇、务求深奥,所以文辞多有夸大,而值得观览的内容很少。开始用十八策,中间用三十六策,最后用七十二策,累积到二万六千二百四十四;一味铺张而不停下来,谁不能这样做呢?所以总例以外没有什么可观之处。四位

《玄》首之数,在乎方、州、部、家。〈推《玄》算备矣。〉初揲而得之为家,逆而次之极于方。凡所以谓之方、州、部、家者,义不在乎其数也,取天下有别之名而加之耳。夫天下之大,所以略别之者谓之方,方之中分之稍详者谓之州,举一类而为之所者谓之部,举一人而为之别者谓之家。盖方者别之大,而家者其小别者也。故《玄》,家一一而转,而有八十一家;部三三而转,而有二十七部;州九九而转,而有九州;方二十七而转,而有三方。四者旋相为配,而无所不遇,故有八十一首。

○九赞

方、州、部、家之于《玄》,一首而加一算,故四位皆及于三,而其算止于八十一,率一算而九赞系之。赞者,所以为首之日;而算者,所以为首之次也,故二者并行,而其用各异。非如《易》之六画有以应乎六爻之辞也。《玄》之大体以二赞而当一日,赞之奇偶或以为昼,或以为夜。奇首之昼在乎赞之奇,偶首之昼在乎赞之偶,率十有八赞而后九日备。一首而九赞,其势然也。故于九赞之间,三三相附以当天之始、中、终,地之下、中、上,与人之思、祸、福,三者自相变,而皆可以当其一首之赞。故《玄》之所以有九行者,亦以其赞言也。五行之次,水始于一、六,土终五、十,而《玄》数不及十。说者以为,土,君象也。水、火、木、金四者,是当先后于土者也。至于八十一首之间,则亦以九九相从,以当天、地、人三者之变,与夫九行之数,故举其首之当水,与天之始始,地之下下,人之思内者以为九天。〈谓《中》《羡》《从》《更》《ㄧ》《廓》《减》《沉》《成》也。〉

○八十一首

一首而九赞,二赞为一日,率一首而四日有半,奇首之次九,为偶首初一日之昼,故自奇之一至于偶之一,而后得为五日。观范望之注而考之其星度,则奇首之九赞为五日,而偶首止于四。〈范注:周之初一日入牛六度,▯贤之初一日入女二度。〉《玄▯▯》曰“九日平分”,范说非也。盖一首之数定,而八十一首之数,从可知矣。日之周天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玄》之八十一首而未增《▯》《赢》也,当其三百六十四度有半,于天度为不及,故《▯》与《赢》者,又加其一度焉。〈《玄》论备矣。〉夫方、州、部、家之算,虽无与乎赞之日,然及夫推而求其日也,皆举算而以九乘焉。故夫算者,亦可以通之于日也。四位皆及于三,而周天之日亦可以概见于其中矣。三方之算,五十有四九之半之为二百四十三日,三州之算,十有八九之半之为八十一日;三部之算,六九之半之为二十七日;三家之算,三九之半之为十三日有半,而《▯》、《赢》不与焉。故列方、州、部、家之极数,而以所得之日,系之其下而为图。〈《玄》以《太初历》作,故节候星度皆据焉。〉

○揲法

三十有六而策视焉。天以三分,终于六成,故十八策;〈一二三之别数是为三分,三分之积数是为六成,三六之相乘是为十八策。〉天不施,地不成,因而倍之。地则虚三以扮天。故蓍之数三十有六,而揲用三十三。别一以挂于左手之小指,中分其余以三数之,并余于扌力之后而三数其余,七为一,八为二,九为三。八扌力而四位成。雄之说曰:“一扌力之后,而数其余。”夫一挂一扌力之多不过乎六,既六,而其余二十七者可以为九,而不可以为八九,况夫不至于六九。《太玄》,雄作,其揲法宜不谬,意者传之失也。王涯之说,一扌力之后而三三数之,三七之余而一一数之,及八以为二,及九以为三,不及八,不及九,从三三之数而以三七为一,是苟以牵合乎一扌力之言,而不知夫八者须挂一扌力三而后成,而扌力终不可以三也。《易》之三揲也,每分辄挂而列乎三指之间。《玄》之再扌力也,再扌力不挂,而归于初扌力之指。吾于其挂而后分也见焉。《易》分而后挂,故每分辄挂,挂必异处,故列乎三指之间,《玄》挂而后分,故再扌力不挂;再扌力不挂,故归于初扌力之指。指者,视其挂者也。然则不再扌力,而知雄之不先挂也。

○占法

译《玄》一首的数目,取决于方、州、部、家四个层次。(推算《玄》的方法已经完备了。)开始揲算所得的是家,反向逐层推算,最终到达方。凡是称为方、州、部、家的,并不是因为它们各自的数目有这种意义,而是借用天下间区别事物的名称加以命名罢了。天下广大,把它粗略区别开来称为方;在方之中再分得稍微详细些,称为州;概括一类事物而为它设立范围,称为部;以一个人为区别单位,称为家。方是大的区别,家是小的区别。所以《玄》以一为一家逐一转推,共有八十一家;以三三为一部逐一转推,共有二十七部;以九九为一州逐一转推,共有九州;以二十七为一方逐一转推,共有三方。这四个层次轮流相配,没有不能相遇的组合,所以共有八十一首。○九赞 方、州、部、家对于《玄》来说,每成一首便增加一个算数,所以四个位置都达到三,而算数止于八十一;每一个算数都系有九赞。赞,是用来表示一首所对应的日子的;算,是用来表示一首次序的,所以二者并行,而用途各不相同,并不像《易》的六画可以对应六爻的辞。《玄》的大体,是以二赞相当于一天;赞有奇偶,分别可以表示白昼或夜晚。奇数首的白昼取决于赞数为奇,偶数首的白昼取决于赞数为偶;总共十八赞之后,九天才完备。一首有九赞,这是势所必然。因此在九赞之中,三个三个相连,分别对应天的始、中、终,地的下、中、上,以及人的思、祸、福;这三组各自发生变化,都可以对应一首中的一赞。所以《玄》之所以有九行,也是因为它的赞所说的内容如此。五行的次序中,水起于一、六,土终于五、十,而《玄》的数目不到十。解释者认为,土象征君主;水、火、木、金四者,应当依次处在土之前后。至于八十一首之间,也以九九相连,来对应天地人的变化,以及九行的数目;所以把与水相当、与天之始相当、与地之下相当、与人之思相当的各首,列为九天。(指《中》《羡》《从》《更》《ㄧ》《廓》《减》《沉》《成》。) ○八十一首 一首有九赞,二赞为一天,所以一首总共是四天半。奇数首的第九赞,是偶数首第一天的白昼;因此从奇数首第一赞到偶数首第一赞,才算五天。观察范望的注释并考察它所说的星度,奇数首的九赞应当是五天,而偶数首只到四天。(范注:周历初一日进入牛宿六度,▯贤历初一日进入女宿二度。)《玄▯▯》说“九日平分”,范望的说法不对。因为一首的数目既已确定,八十一首的数目也就可以推知。太阳周行天周,是三百六十五又四分之一度;《玄》的八十一首还没有增加《▯》《赢》二项时,相当于三百六十四度半,比天度少,所以《▯》和《赢》还要再增加一度。(《玄》的论述已经完备。)方、州、部、家的算数,虽然与赞所代表的日数没有直接关系,但推求它们所对应的日子时,都是把算数乘以九。因此算数也可以同日数相通。四个位置都达到三,周天的日数也就可以从中概略看出。三方的算数是五十四,乘九后再除以二,得二百四十三日;三州的算数是十八,乘九后再除以二,得八十一日;三部的算数是六,乘九后再除以二,得二十七日;三家的算数是三,乘九后再除以二,得十三日半,而《▯》《赢》不计算在内。所以列出方、州、部、家的极数,把所得的日数系在下面,制成图表。(《玄》依据《太初历》撰成,所以节候和星度都以它为根据。) ○揲法 三十六策,是仿照天数来看的。天数以三分为始,终于六成,所以是十八策;(一、二、三的区别数属于三分,三分的积数属于六成,三与六相乘就是十八策。)天不能施行,地不能成就,因此把它加倍。地则虚去三策,以配合天。所以蓍草的数目是三十六,揲算时使用三十三。先分出一根,挂在左手小指上;把剩余的分成两部分,以三为数;把余数合在右手之后,再以三数其余数:七为一,八为二,九为三。经过八次揲算,四个位置便形成。扬雄说:“一次揲算以后,再数其余数。”一次挂一根、揲一次,最多不过得到六;既然是六,余下的二十七可以数成九,却不能数成八九,何况不可能达到六个九。《太玄》是扬雄所作,它的揲法本来不应错误,也许是传写时出了差错。王涯说,一次揲算后以三三来数,三七的余数再逐一数;数到八便作为二,数到九便作为三;不满八、不满九,就依照三三的数法,以三七作为一。这只是勉强牵合“一揲”的说法,却不知道八必须经过挂一、揲三次才形成,而揲算终究不能只以三为限。《易》要经过三次揲算,每次分开后都要挂一根,并列在三指之间。《玄》要经过两次揲算,第二次揲算不挂,而归入第一次揲算所挂的那根手指。我从这一点看出,必须先挂一根然后才分。《易》先分而后挂,所以每次分开便挂一根;所挂的每一根必在不同位置,所以列在三指之间。《玄》先挂而后分,所以第二次揲算不再挂;第二次不挂,所以归入第一次揲算的手指。所谓手指,是用来观察所挂之物的。这样看来,不必再作第二次揲算,也可以知道扬雄并没有先挂一根。○占法

占有四:曰星,曰时,曰数,曰辞。星者,二十八宿与五行之从违也。〈如《中》水、牛、北方宿,则是星从,否则违。〉时者,所筮之时,与所遇之首之从违也。如冬至以后筮,而反遇应以下之首,则是时违,否则从。〉数者,首赞奇偶之从违也。〈一、三、五、七、九,阳家之昼,阴家之夜。二、四、六、八,阳家之夜,阴家之昼。昼词多休,夜词多咎。《太玄》因经纬以分三表。南北为经,东西为纬,一、六水在北,二、七火在南,五土在中,故一、二、五、六、七为经。三、八木在东,四、九金在西,故三、四、八、九为纬。取三经以为旦筮之一表,一、五、七是也。取三纬以为夕筮之一表,三、四、八是也。取二经一纬以为日中、夜中,筮之一表,二、六、九是也。今夫旦筮而遇奇首,曰一从、二从、三从,是谓大休。遇偶首则曰一违、二违、三违,是谓大咎。日中夜中筮而遇偶首曰一从、二从、三违,始、中休,终咎。遇奇首,则曰一违、二违、三从,始、中咎,终休。夕筮而遇奇首,曰一从、二违、三违、始休,中、终咎。遇偶首则曰一违、二从、三从、始咎,中、终休。大率如此。〉辞者,辞之从违也。〈各观其表之辞,观始终决从违。〉

○推玄算

家一置一,二置二,三置三。部一勿增,二增三,三增六。州一勿增,二增九,三增十八。方一勿增,二增二十七,三增五十四。四位之积算,则是其首去《中》之策数也。

○求表之赞

置首去《中》策数,〈惟其所遇之首而置之,如《应》去《中》四十一,则置四十一。〉减一而九之,〈如《应》置四十一,则减一为四十。以九乘四十得三百六十。〉增赞,〈惟其所求之赞而增之,一则增一,二则增二。〉半之则得赞去冬至日数矣。〈如《应》首九之得三百六十。若求《应》一赞,则增一为三百六十一,半得百八十有半,则是《应》之一去冬至百八十日有半也。〉偶为所得日之夜,奇为所明日之昼。〈此非一首之间一为奇而二为偶者也,半之而奇谓之奇,半之而偶谓之偶。若不增一,为百八十日,则是《法》首日之夜;增一则奇,乃是明日《应》首之昼。〉九之者,为赞也。〈一首九赞。〉减一者,为增赞也。〈容有不尽求其九赞,故减而后增。〉半之者,为日也。〈二赞为一日。〉求星从牵牛始,除算尽,则是其日也。〈如《应》之一,去冬至百八十日有半,以二十八宿之度,自牛以下除之尽,百八十算有半,即是《应》之一日在井二十九度半也。〉除算尽,则是其日也者,星之度、日之日也。〈日一日而行一度。〉斗振天而进日,违天而退。〈日行与斗建异,日自北而西,西而南,南而东,东而复于北;斗自北而东,东而南,南而西,西而复于北。〉《玄》日书斗书,〈如求星之法逆而求之可也。〉而月不书。

○历法

十九岁为一章,二十七章、五百一十三岁为一会,三会、八十一章、千五百三十九岁为一统,三统、九会、二百四十三章、四千六百一十七岁为一元。一章闰分尽,一会月蚀尽,一统朔分尽,一元六甲尽。“自子至辰,自辰至申,自申至子。是为三元。冠之以甲,而章、会、统、元与月蚀俱没。”此雄之自述云尔。夫尽者,生于不齐者也。不齐之积而至于齐,是以有尽也。斗与天而东,日违天而西,终日而成度,尽度而成期,故不齐者,非出于斗与日,出于月也。日舒而月速,于是有晦朔、弦望、进退之不齐;惟其不齐,故要之于四千六百一十七岁,而后四者皆尽;又从而三之,万有三千八百五十一岁,冬至朔旦复得甲子,而十二辰尽也。此五尽者,历之所以有法也。今《玄》告曰:“《玄》日书斗书,而月不书。”夫七百三十一赞,二赞而为一日,固其势不得书月也。苟月而不书,则夫历法之可见于《玄》者,止于一期。而此五尽者,雄之所强存而已。日故别其一期之法于前,而存其五尽之数于后,盖不详云。

●嘉▯集卷九·史论

【史论序】

  史之难其人久矣。魏、晋、宋、齐、梁、隋间,观其文则亦固当然也。所可怪者,唐三百年,文章非三代两汉当无敌,史之才宜有如丘明、迁,固辈,而卒无一人可与范晔、陈寿比肩。巢子之书,世称其详且博,然多俚辞俳状,使之纪事,当复甚乎其尝所讥诮者。唯子饣束《例》为差愈。吁!其难而然哉。夫知其难,故思之深,思之深,故有得,因作《史论》三篇。

【史论上】

史何为而作乎,其有忧也。何忧乎,忧小人也。何由知之,以其名知之。楚之史曰《▯杌》。▯杌,四凶之一也。君子不待褒而劝,不待贬而惩;然则史之所惩劝者独小人耳。仲尼之志大,故其忧愈大,忧愈大,故其作愈大。是以因史修经,卒之论其效者,必曰乱臣贼子惧。由是知史与经皆忧小人而作,其义一也。

译占验有四种:一是星,二是时,三是数,四是辞。星,是二十八宿与五行相合还是相违。(例如《中》属水、对应牛宿、属于北方宿,这就是星相合;否则就是相违。)时,是占筮的时令与所遇之首相合还是相违。例如冬至以后占筮,却反而遇到应以下的首,就是时相违;否则就是相合。数,是首、赞的奇偶与所占之事相合还是相违。(一、三、五、七、九,阳家的白昼、阴家的夜晚;二、四、六、八,阳家的夜晚、阴家的白昼。白昼的辞多为休吉,夜晚的辞多为咎。《太玄》按照经纬来分三表:南北为经,东西为纬。一、六属水,在北方;二、七属火,在南方;五属土,在中央,所以一、二、五、六、七为经。三、八属木,在东方;四、九属金,在西方,所以三、四、八、九为纬。取三经作为早晨占筮的一表,即一、五、七;取三纬作为傍晚占筮的一表,即三、四、八;取二经一纬作为日中、夜中占筮的一表,即二、六、九。现在早晨占筮遇到奇数首,就说一相合、二相合、三相合,这叫大休。) 遇到偶数首,就说一相违、二相违、三相违,这叫大咎。日中、夜中占筮遇到偶数首,就说一相合、二相合、三相违,开始和中间为休,结尾为咎;遇到奇数首,就说一相违、二相违、三相合,开始和中间为咎,结尾为休。傍晚占筮遇到奇数首,就说一相合、二相违、三相违,开始为休,中间和结尾为咎;遇到偶数首,就说一相违、二相合、三相合,开始为咎,中间和结尾为休。大体就是这样。)辞,是辞文相合还是相违。(分别看它所属表中的辞,以判断从开始到结束究竟相合还是相违。) ○推玄算 家位:第一家置一,第二家置二,第三家置三。部位:第一部不增加,第二部增加三,第三部增加六。州位:第一州不增加,第二州增加九,第三州增加十八。方位:第一方不增加,第二方增加二十七,第三方增加五十四。四个位置的积算,就是该首减去《中》的策数。○求表之赞 置入该首减去《中》的策数,(只按所遇到的首来置数,例如《应》减去《中》为四十一,就置四十一。)减去一后乘九,(例如《应》置四十一,减一为四十,乘九得三百六十。)再增加赞数,(只按所求的赞来增加,求第一赞就增加一,求第二赞就增加二。)除以二,便得到该赞距冬至的日数。(例如《应》首乘九得到三百六十;若求《应》第一赞,增加一成为三百六十一,除以二得一百八十日半,这就是《应》第一赞距冬至一百八十日半。)偶数表示所得日数的夜晚,奇数表示次日的白昼。(这里不是说一首之内第一赞为奇、第二赞为偶;而是除以二以后,所得数为奇才叫奇,为偶才叫偶。如果不增加一,所得为一百八十日,就是《法》首第一日的夜晚;增加一后为奇,才是第二天《应》首的白昼。)乘九,是因为一首有九赞;减一,是为了再增加赞数,因为有时并不求满九赞,所以先减去一再增加;除以二,是因为二赞为一天。求星从牵牛宿开始,除去各宿星度的算数,除尽后所得就是那一天。(例如《应》第一赞距冬至一百八十日半,按照二十八宿的度数从牛宿以下依次扣除,扣尽后正好是一百八十算半,这就是《应》第一赞位于井宿二十九度半的那一天。)所谓“除算尽,就是那一天”,指的是星的度数和太阳所处的日子。(太阳每天运行一度。)斗星振动天体而使太阳前进,违背天体运行方向时太阳便退后。(太阳的运行与斗建不同:太阳从北向西,从西向南,从南向东,最后又回到北方;斗建则从北向东,从东向南,从南向西,最后又回到北方。)《玄》记载太阳和斗建,(如求星的方法,反向推求即可。)却不记载月亮。○历法 十九年为一章,二十七章即五百一十三年为一会,三会、八十一章即一千五百三十九年为一统,三统、九会、二百四十三章即四千六百一十七年为一元。一章使闰分完尽,一会使月蚀完尽,一统使朔分完尽,一元使六甲完尽。“从子到辰,从辰到申,从申到子,这就是三元。以甲冠于其上,而章、会、统、元以及月蚀也一同完尽。”这是扬雄自己的说法。所谓完尽,是由原本不齐整的事物产生的。不齐整的积累达到齐整,所以才有完尽。斗星与天一起向东,太阳违背天体向西运行;一天结束便成一度,度数完尽便成一期。所以不齐整并不是出自斗星和太阳,而是出自月亮。太阳运行舒缓而月亮运行迅速,于是有晦、朔、弦、望以及进退的不齐整;正因为不齐整,所以要以四千六百一十七年为周期,此后四者才能全部完尽;再把这个周期乘三,经过一万三千八百五十一年,冬至朔旦重新得到甲子,十二辰也全部完尽。这五种完尽,就是历法所以有规则的原因。现在《玄》却说:“《玄》记载太阳和斗建,而不记载月亮。” 总共七百三十一赞,每两赞为一天,按其情势本来就不可能记载月亮。如果不记载月亮,那么《玄》中可以看出的历法,就只能止于一个周期;这五种完尽,也只是扬雄勉强保存下来的内容罢了。大概扬雄只是把一个周期的历法放在前面,把五种完尽的数目保存于后面,并没有详细说明。●《嘉祐集》卷九·史论 【史论序】写史的人才难得,已经很久了。魏、晋、宋、齐、梁、隋之间,考察他们的文章,也确实如此。可奇怪的是,唐朝三百年间,文章即使不能与三代、两汉相抗衡,也不应当没有敌手;写史的人才本来应当有像左丘明、司马迁、班固那样的,可最终竟没有一人能够与范晔、陈寿并肩。巢子之书,世人称它详细而广博,然而其中多有鄙俗的言辞和滑稽的文状;假如让他用来记事,恐怕会比他过去所讥讽的还要严重。只有子饣束的《例》稍微好些。唉!写史竟然如此困难吗?正因为知道它困难,所以思考得深;思考得深,所以有所收获,于是写成《史论》三篇。【史论上】史书为什么要写呢?因为有所忧虑。忧虑什么呢?忧虑小人。凭什么知道这一点?从史书的名称就可以知道。楚国的史书叫《▯杌》。《▯杌》是四凶之一。君子不用等待褒奖就会受到鼓励,不用等待贬斥就会受到惩戒;这样说来,史书所要惩戒和劝勉的,难道只是小人吗?仲尼的志向宏大,所以他的忧虑更加宏大;忧虑越大,所以著作也越宏大。因此他依据史事来修订经书,最终评论其功效的人一定说:“乱臣贼子害怕了。”由此可知,史和经都是因为忧虑小人而作的,它们的意义是相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