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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藏尚书日记十

尚书日记卷十

儒藏 · 尚书 · 已译 · 第 232–251 段

弟,盖以次受封也。先管叔、蔡叔使监殷,其后殷畿内诸侯有不服者,分师俘之。以卫封康叔,以霍封叔处。孟子以管叔监殷以殷畔为周公之过,有康叔之贤而不使,非周公之过乎?」曰:「凡封于殷墟者,皆监殷者也。其后独管、蔡、霍三人叛,故止曰三监尔。其实康叔亦监殷也。」○或问:「序及孔氏以康诰为成王之书,而子以武王言之,何也?」朱子曰:「此五▯胡氏之説也。尝因而考之,其曰『朕弟寡兄』者,皆为武王之自言,乃得事理之实,而其他证亦多序之不足信于此可见。」○林氏曰:「康乃叔未受封时食采之地,或曰康谥也。」○郑氏曰:「康叔初封卫,至子孙而并▯鄘地。王若曰:『孟侯,朕其弟小子封。』」孔氏曰:「五侯之长,谓方伯使康叔为之。」

译康叔,大概是按次序受封的。起初,管叔、蔡叔被派去监视殷商遗民,后来殷商京畿内的诸侯有不服从的,便分兵讨伐并俘虏了他们。于是把卫国封给康叔,把霍地封给叔处。孟子认为管叔监视殷商却导致殷商叛乱,是周公的过错;既然有康叔这样的贤人却不任用,这难道不是周公的过错吗?」回答说:「凡是封在殷商废墟的,都是监视殷商的人。后来只有管叔、蔡叔、霍叔三人叛乱,所以只称他们为‘三监’。其实康叔也是监视殷商的。」○有人问:「《书序》和孔氏认为《康诰》是成王发布的文告,而您却说是武王发布的,这是为什么呢?」朱子说:「这是胡氏的说法。我曾经据此进行考证,文中说‘朕弟寡兄’的地方,都是武王的自称,这才符合事理的真实情况,而其他证据也多显示《书序》不可信,由此可见。」○林氏说:「康是康叔未受封时受食采的地方,有人说康是谥号。」○郑氏说:「康叔最初被封在卫国,到他的子孙时才合并了鄘地的土地。王说:‘孟侯,我是你的兄长,你是年幼的弟弟。’」孔氏说:「五侯之长,指的是方伯,让康叔担任这个职位。」

惟乃丕显考文王,克明德慎罚。按罚谓之慎,言轻重适当,不妄加耳。左氏云「务去之」之谓,而蔡氏引之,何也?观下文,初言谨罸,次言以德行罸,终则言不用罸而用德,可以见「务去之」之意矣。盖辟以止辟,刑期无刑,此自古圣人明刑之本意也。后世鲜复知之矣。孔子曰:「古之知法者,能省刑本也;后之知法者,不失有罪末矣。」

不敢侮鳏寡。至肆汝小子封在兹东土。不敢侮鳏寡者,圣人之心,视民如伤。鳏寡孤独四者,谓之穷民,尤人君所当畱意。若用心有不到处,则是侮忽之矣。圣人之心,敬及鳏寡,则无远不到,无防不察矣。德之盛,仁之至也。○吕氏曰:凡君道之所当为,随所寓而契于理,当用者用,当敬者敬,当威者威,各归其分,此天心也。○不敢侮鳏寡,仁民也。庸庸使能也,祗祗尊贤也,明德之事。威威惩恶也,慎罸之事。慎罸之事,尽于一言曰:威其所当威,则人无不畏,而刑可省也。○君之德,莫先于爱民,莫大于知人。故举文王之明德,而以是二者尽之,用能敬贤讨罪,一听于理而已,无与焉。非纯乎至公无我者不能也。明德慎罸,非截然二事,盖慎罸亦德也。故传云:德着于民。○左氏得经意曰:明德慎罸,文王所以造周也。用肇造我区夏以下,正是此意。常谓此等处最可见古人説经辞约理明,最不易及。如虞书「无违教,无废事,无凶人」及此处「务崇之,务去之」,文王所以造周,皆以一言而尽其意。又如大学释淇澳之诗,毎句止用两字,曰:道学也,自修也,恂栗也,威仪也。至孔子説诗,止用本文添一两字,曰:绘事后素,曰:有物必有则,民之秉彞也,故好是懿德,人便省悟。○区夏指本邦言,一二邦指邻邦言,西土指一方言,厥邦厥民言天下之万邦万民也。显民对闻于上帝,防肇造对大命,文王三句防一二邦对厥邦厥民,以修对时叙,防造修怙冐时叙,皆以兴于德化迁善远罪而言。○克明德则契天享德之心,克慎罚则契天好生之心,故天休美文王而于是大命之也。○克殷而化及万邦,本武王事。武王不自居而归之文王,盖讨殷之罪,受有殷命,实始于文王,武王特终其事而已。乃寡兄朂正言,已德不及文王而勉终其事。肆汝小子封在兹东土,引起下祗遹之意,

王曰:「呜呼!封汝念哉!至不废在王命。此下欲康叔明德也。今民二字贯至末近述远稽,皆法其明德以治民也。凡所谓民,皆指卫一国之民也。商民见文王之子来临为侯,必以能敬述文王之事望之。康叔闻父兄道德之言熟矣,一旦出而为侯,既离父兄之侧,恐旧闻不相承续,而异闻或有害正,故当尊绍其闻,衣被先王之德言而体之于身也。祗述绍闻不出于家庭,又欲其广求之商先哲王。盖汝今所往,商之故地也。居商之地,治商之民,而无其德,将何以保又其民乎?商贤圣之君六七作,皆有耉成人为之辅,其宅心训民皆有成法。汝当大为之规,远为之法,亦以宅汝之心,而知所以训民也。敷求远惟,犹在于近代,又欲其上求于古。若唐虞夏后,其前言往行,有可闻而益吾之知,有可由而资吾之行者,汝尤当别求闻由,以康保其民可也。夫义理无穷,所以近述诸今,远稽诸古者,正以此理皆吾心之所固有,而天者理之所从出。不博不足以聚之,而宏于天也。博学以聚之,集义以生之,真积力久,众理该通,则此心之天理之所从出者,始恢廓而有余用矣。不如是不足以言得于心也。既得于心,则心广体胖,动无违礼,而德之在身,始见其从容而有余裕矣。不如是不足以言有诸身也。明德至此,始为不废在王之命。若德未至此,则所谓祗遹敷求远惟、别求者,犹为虚言,而将以望于保又康保、宅心知训难矣。岂王之命汝之意耶?」○惟尊所闻而不忘,即是绍其闻。忘则间断矣。绍者,继续不间断也。衣德言德言,即所闻。衣者,体之于身也。下文「闻由」二字,「闻」即绍闻,「由」即衣德言也。○「保又康保」中俱有宅心知训意,盖

译只有你那显赫伟大的父亲文王,能够彰明德行、谨慎刑罚。所谓谨慎刑罚,是说轻重得当,不随意施加罢了。《左传》说“务去之”的意思,而蔡氏引用它,为什么呢?看下文,起初说谨慎刑罚,接着说用德行来辅助刑罚,最后说不用刑罚而用德行,由此可以看出“务去之”的意思了。大概以刑罚制止刑罚,期望最终没有刑罚,这是自古圣人彰明刑罚的本意啊。后世很少再懂得这个了。孔子说:“古代懂得法律的人,能够减少刑罚,这是根本;后世懂得法律的人,不放过有罪的人,这是末节。”

不敢欺侮鳏夫寡妇。直到你小子封镇守在这东方土地。不敢欺侮鳏夫寡妇,是圣人的心意,看待百姓如同对待受伤的人一样。鳏夫、寡妇、孤儿、独居老人这四种人,称为穷苦百姓,尤其应当是君主所应留意关注的。如果用心有疏忽的地方,那就是轻慢忽视了。圣人的心意,恭敬地顾及到鳏夫寡妇,那么就没有远处不到,没有防备不察的了。这是德行的盛大,仁爱的极致。○吕氏说:凡是君道所应当做的,随着所寄托的地方而契合于天理,应当使用的就使用,应当恭敬的就恭敬,应当威严的就威严,各归其分,这就是天心。○不敢欺侮鳏夫寡妇,是仁爱百姓;任用贤能的人,是使能;尊敬贤人,是尊贤,这些都是彰明德行的事情。威严地惩治恶人,是谨慎刑罚的事情。谨慎刑罚的事情,归结为一句话就是:威严地对待那些应当威严对待的人,那么人没有不畏惧的,刑罚就可以减少了。○君主的德行,没有比爱民更优先的,没有比知人更大的了。所以举出文王的彰明德行,而用这两件事来概括它,运用能力、尊敬贤人、讨伐罪人,一切都听从于天理罢了,没有私意掺杂其中。不是纯粹至公无我的人不能做到。彰明德行和谨慎刑罚,并不是截然分开的两件事,大概谨慎刑罚也是德行啊。所以传文说:德行显著于百姓。○《左传》得到经文的意思说:彰明德行、谨慎刑罚,是文王用来开创周朝的原因。从“开始开创我华夏”以下,正是这个意思。我常说这些地方最能看出古人解说经书言辞简约而道理明白,最不容易达到。比如《虞书》中的“不违背教导,不废弃事务,不任用凶恶之人”以及这里的“务必推崇它,务必去除它”,文王用来开创周朝,都是用一句话来穷尽意思。又如《大学》解释《淇澳》这首诗,每句只用两个字,说:是道学,是自修,是恂栗,是威仪。至于孔子解说诗,只用在原文上加一两个字,说:绘事后素,说:有物必有则,民之秉彝也,所以喜好这种美德,人便醒悟了。○区夏指本国而言,一二邦指邻国而言,西土指一方而言,厥邦厥民指天下的万邦万民而言。显民对应闻于上帝,防肇造对应大命,文王三句防一二邦对应厥邦厥民,以修对应时叙,防造修怙冒时叙,都是从兴起于德化、迁善远罪来说的。○能够彰明德行就契合上天享受德行的心意,能够谨慎刑罚就契合上天好生的心意,所以上天嘉美文王而于是授予他大命。○攻克殷商而教化遍及万邦,本来是武王的事情。武王不自居功劳而归于文王,大概讨伐殷商的罪过,承受拥有殷商的命数,实际上始于文王,武王只是完成这件事罢了。乃寡兄朂正言,已经德行不及文王而勉励完成这件事。所以让你小子封镇守在这东方土地,引出下面恭敬遵循的意思,

王说:“呜呼!封你要思念啊!直到不废弃在王的命令。这里想要康叔彰明德行。现在‘民’这两个字贯穿到最后,近述远稽,都是效法他的彰明德行来治理百姓。凡所说的民,都指卫国一国的百姓。商朝百姓看到文王的儿子来临做诸侯,必定以能够恭敬地叙述文王的事迹来期望他。康叔听父兄的道德之言已经熟练了,一旦出外做诸侯,既离开了父兄的身边,恐怕旧闻不能相承续,而异闻或许有害于正道,所以应当尊崇继承他所听到的,将先王的德言穿在身上而体现于自身。恭敬地叙述继承所听到的不出于家庭,又希望他广泛地向商朝先哲王寻求。大概你现在所去的,是商朝的故地。居住在商朝的土地,治理商朝的百姓,而没有那种德行,将凭什么来保护并且安抚他的百姓呢?商朝贤圣的君主六七次更替,都有老成之人作为辅佐,他们安顿心意、训导百姓都有成法。你应当大为规划,远为效法,也用来安顿你的心意,而知道如何训导百姓。广泛寻求、远思,还在于近代,又希望他向上寻求于古代。像唐尧、虞舜、夏禹,他们的言论行为,有可以听闻而增加我的知识的,有可以遵循而资助我的行为的,你尤其应当另外寻求听闻遵循,来安抚保护他的百姓是可以的。义理无穷,所以近述于今,远稽于古,正因此理都是我心中所固有的,而天是理所从出的。不广博不足以聚集它,而宏大如天。博学以聚集它,集义以生发它,真实积累、用力持久,众理贯通,那么此心之天理所从出的,才开始恢廓而有余用。不这样不足以说得心。既得心,那么心广体胖,行动没有违背礼,而德行在身,才开始显得从容而有余裕。不这样不足以说有所身。彰明德行到此,才开始为不废弃在王的命令。如果德行未到此,那么所谓恭敬遵循、广泛寻求、远思、另外寻求的,还是虚言,而将期望于保护安抚、安顿心意、知道训导就难了。这难道是王命令你的意思吗?”○只有尊崇所听到的而不忘,就是继承他所听到的。忘就是间断了。继承,是继续不间断。衣德言德言,就是所听到的。衣,是体现于自身。下文“闻由”二字,“闻”就是继承所听到的,“由”就是衣德言。○“保又康保”中都含有安顿心意、知道训导的意思,盖

三者互见耳。○「宏于天」之説,蔡氏实本程子《易传》之意。《易》曰:「天在山中,大畜。君子以多识前言往行,以畜其德。」程子曰:「天为至大,而在山之中,所畜至大之象。君子观象,以大其蕴蓄。人之蕴蓄,由学问而大。在多闻前古圣贤之言与行,考迹以观其用,察言以求其心,识而得之,以蓄成其德,乃大畜之义也。愚谓大畜,即所谓宏于天也。天者,理之所从出,而吾心之体无不该。考迹而知古人之致用,察言而得古人之用心,积之之多,至于一旦豁然贯通焉,斯可以言宏于天矣。○金氏曰:宏于天,荀子引此作「宏覆于天」,义理无穷。康叔本之家学,参之国俗之旧,且又远求之古先哲,则所以保又其民者,可谓宏于天矣。德之在我者,该贯浑全,动有余用,是谓能不废王命。按此亦一説。

译这三者是互相印证的。○关于“宏于天”的解释,蔡氏实际上是秉承程子《易传》的意思。《易经》说:“天在山中,是大畜卦。君子因此要多识记前人的言论和往日的行为,来蓄养自己的德行。”程子说:“天是最广大的,却蕴藏在山中,这是蓄养至大之物的象征。君子观察这一卦象,以扩大自己的蕴蓄。人的蕴蓄,是通过学问而扩大的。在于多听闻古代圣贤的言论和行为,考察他们的行迹以观察其实际应用,审察他们的言论以探求其内心,认识并掌握这些,用来蓄养成自己的德行,这才是大畜卦的含义。我认为大畜,就是所说的‘宏于天’。天,是理所从出的本源,而我们心的本体无所不包。考察行迹而知道古人如何致用,审察言论而得知古人如何用心,积累得多了,以至于某一天豁然贯通,这才可以说得上是‘宏于天’了。○金氏说:‘宏于天’,荀子引用这句话时写作‘宏覆于天’,其中的义理无穷无尽。康叔本于自家的学术传统,参酌国家的旧俗,并且又远求古代先哲的智慧,那么他用来安抚百姓的方法,可以说是‘宏于天’了。德行在我自身,贯通浑全,行动有余力,这就叫做能够不废弃王命。按,这也是一说。

王曰:「呜呼!小子封!恫瘝至,懋不懋恫瘝乃身?诸家以为封尔侯国,非富贵之也。俗顽责重,乃委劳苦于乃身也。此于敬哉?意似顺然,不如蔡传就保民上説为亲切也。君民之势,才以贵高自待,视其休戚便不甚切于身。必真知百姓为已之百姓,一一与他吃疼,始得曰恫瘝而承之曰敬哉。敬即此心常醒而无不觉,忽则昏而一膜之外与已不相闗矣。皇天之威不测而有常者理,何也?诚则辅之也。人情虽大略可见,易于知天然不知至难保者小民也。有情有欲,易怨易咨,如赤子焉,未易体也。所以知其疾苦而体其情欲者,惟在上之心尽不尽?何如尔往尽乃心,无自安而好逸豫,乃其所以又民也。文王自朝至于日中,是不遑暇食,用咸和万民。此事岂自安而好逸豫者所能办哉?我闻曰:「怨不在事之大,亦不在事之小,惟在顺理不顺理,勉行不勉行耳。苟不顺理不勉行,虽小足以致怨,况其大者乎?凡事莫不积小而成于大,故无小而不当戒。此所以当尽其心也。尽心则得恫瘝敬哉之道,而小民之难保者不见其难保,治民之道在是矣。若一事不顺,一时不勉,便是一处心失照管,岂尽心之道哉?」

已,汝惟小子,至天命作新民。已,汝惟小子,汝知汝事之所专重者哉?惟以德化民,而不恃刑罚以为治,此上之德意也。当广此德意,以和保殷民,于以助我安定天命,而作新斯民。盖我承文考诞受之命,则有安定之责;我受文考时叙之民,则有作新之责。皆于殷民既化卜之夫,以事之在汝者,而有助于我;以责之在我者,而有頼于汝。此寄托之重,而期望之深也。○蔡传云:此言明德之终。按明德自新也,新民,明明德于天下也。德至明于天下,始尽,故曰明德之终也。

王曰:「呜呼!封敬明乃罚。至时乃不可杀,此下欲康叔谨罚也。作新民在德,然人情趋向,未易齐罚,亦不可废。故言谨罚之道,以敬明法意为先,式尔适尔,犹今法之所谓故误也。人有小罪以下,此设为甲乙二人,皆犯死罪,而议其轻重也。谓如甲有所犯罪,虽小于乙,而其情罪出过误,乃惟怙终自作不法,用意如此,虽罪小,乃不可不杀。又如乙有所犯罪,虽大于甲,而其情本非怙终,乃惟过误,或为人所误,偶尔如此,既服罪输情,乃不可杀。过误之中,过自己生为▯罪,自外至为灾。此章即《虞书》『▯灾肆赦,怙终贼刑,宥过无大,刑故无小』之意。但《虞书》所谓『肆赦』与『宥』,乃降等之义,非直免之也。所谓刑,乃随其罪而制其轻重,非尽杀之也。此章一则曰『乃不可不杀』,一则曰『乃不可杀』,则是以罪至于杀者言之,以例其余尔,非谓罪不至死而但有怙终之情者皆可杀也。此条乃用法之权衡,五刑之属三千之断例,不知此而能敬明者,未之有也。故首言之。○敬明乃罚,一句是纲领,下举罚有两端,以见例有叙。大明服以下,则言敬明之事也。」

王曰:「呜呼!封有叙,时至惟民其康。又有叙,言五刑之条,轻重各有伦叙也。明犹惟明克允之明,服犹五刑有服之服。谓得其情而施之当,则民自勑正而勉于和也。」传曰:「已则不明而杀人以逞,不亦难乎?」下以取舎两端,言明服之意。盖民之未肯毕弃咎,以上之徒法以防之耳。视民之不善如疾之在已,则攻治鍼砭,无非所以为德也。以此心待民,民自知恶之不可为,而毕舎其咎矣。民之已防于恶者,既以去疾之心去之;民之未防于恶者,当以保赤子之心保之。赤子若无人保,则虽有防穽在前,蹈之而不知,岂赤子之罪哉?心诚求之,得其不言之欲,止其未形之邪,与之作主,全在保者。以此心待民,民自慕于善,而无不安治矣。○玩「三个惟民其」字,分明三叚。○防孟子引「若保赤子」,以为小民无知而犯法,犹赤子无知而入井,则分取舎两邉为是。蔡传云:「以保子之心保善。」保善二字须要活防,盖对去恶而言,则凡情有可恕而恕之者,皆为保善耳。○如保赤子,为其无知也,常以无知恕之

译王说:“唉!小儿子封啊!百姓的病痛忧患到了,你要努力还是不努力,去体察这些病痛忧患就在你自己身上呢?各家认为这是让你做侯国君主,并不是为了让你富贵。风俗顽劣,责任重大,是把劳苦加在你身上了。这难道不是要恭敬吗?这种解释似乎顺理成章,但不如蔡沈的传注从‘保民’的角度来说更为亲切。君主与百姓的关系,如果只以尊贵高傲自居,看待百姓的喜乐忧患就不会切身相关。必须真正知道百姓是自己的百姓,对他们的痛苦感同身受,才能说体察病痛忧患而回答说‘要恭敬啊’。恭敬就是这颗心常常清醒而没有不觉察的时候,一旦疏忽就会昏昧,觉得隔着一层膜之外的事与自己无关了。皇天的威严不可测度却有常理,为什么呢?因为真诚就会辅助它。人情虽然大体可见,容易了解,但天然难以保全的是小民。他们有情有欲,容易怨恨、容易叹息,就像婴儿一样,不容易体察。所以能知道他们的疾苦而体察他们的情欲,关键在于上位者的心尽不尽?你前往那里要尽心,不要自安而喜好安逸享乐,这就是你安抚百姓的方法。文王从早朝直到中午,顾不上吃饭,用来使万民和谐。这件事难道是那些自安而喜好安逸享乐的人所能办到的吗?我听说:‘怨恨不在于事情大,也不在于事情小,只在于是否顺理、是否勉力去做罢了。如果不顺理、不勉力去做,即使小事也足以招致怨恨,何况大事呢?凡事没有不是由小积累而成大的,所以没有小事是不应当警戒的。这就是应当尽心的原因。尽心就得到了体察病痛忧患而恭敬的方法,那么难以保全的小民就不显得难以保全了,治理百姓的方法就在这里了。如果一事不顺理,一时不勉力,就是一处心失去了照管,这难道是尽心的方法吗?”

“唉!你只是个小儿子,直到天命使百姓更新。唉!你只是个小儿子,你知道你所专重的事了吗?只用德行教化百姓,而不依赖刑罚来治理,这是上位者的德意。应当推广这种德意,来安抚保全殷朝的百姓,以此来帮助我安定天命,并使百姓更新。大概我承受文王所受的命,就有安定的责任;我承受文王所治理的百姓,就有使他们更新的责任。这都是在于殷民已经教化之后,通过你所做的事来帮助我;通过我所承担的责任而依赖你。这是寄托的重大,期望的深远啊。○蔡传说:这是说明德的终结。按明德是自我更新,新民是把明德彰明于天下。德在天下达到极明,才算尽,所以说这是明德的终结。”

王说:“唉!封啊,你要恭敬地明察你的刑罚。直到那时你不可以杀人,这是下面想让康叔谨慎用刑。使百姓更新在于德行,但人情的趋向,不容易统一,刑罚也不可废除。所以说谨慎用刑的方法,以恭敬明察法意为先,‘式尔适尔’,就像现在法律所说的故意和过失。人有小罪以下,这里假设甲乙二人,都犯了死罪,来议论他们的轻重。说比如甲犯了罪,虽然比乙小,但他的情罪出于故意,是怙恶不悛、自作不法,用意如此,虽然罪小,却不可以不杀。又如乙犯了罪,虽然比甲大,但他的情本不是怙恶不悛,只是过失,或是被人误导,偶尔如此,既然服罪坦白,就不可以杀。过失之中,过失由自己产生为‘过’,从外部到来为‘灾’。这一章就是《虞书》‘过灾肆赦,怙终贼刑,宥过无大,刑故无小’的意思。但《虞书》所说的‘肆赦’与‘宥’,是降等处罚的意思,不是直接免除。所说的‘刑’,是随其罪行制定轻重,不是全都杀死。这一章一处说‘不可以不杀’,一处说‘不可以杀’,这是以罪至于死刑的情况来说,以此类推其余,不是说罪不至死但只有怙恶不悛之情的人都可杀。这条是用法的权衡,五刑所属三千条断例,不知道这个而能恭敬明察的,从来没有过。所以首先说它。○‘敬明乃罚’一句是纲领,下面举出刑罚的两端,以显示例证有次序。‘大明服’以下,则是说恭敬明察的具体事项。”

王说:“唉!封啊,要有次序,时机到了,百姓就会安康。又有次序,是说五刑的条款,轻重各有伦常次序。‘明’就像‘惟明克允’的明,‘服’就像‘五刑有服’的服。意思是得其情而施之得当,那么百姓自然自我端正而勉力和谐。”传曰:“自己如果不明察而杀人以逞私欲,不也很难吗?”下面以取舍两端,来说明明察服罪的意思。大概百姓不肯完全抛弃过错,是因为上位者徒有法律来防范他们。看待百姓的不善就像疾病在自己身上,那么攻治针砭,无非都是为了德行。用这种心对待百姓,百姓自然知道恶不可为,而完全舍弃他们的过错了。百姓已经防范于恶的,既以去除疾病的心去去除它;百姓尚未防范于恶的,应当以保护婴儿的心去保护他们。婴儿如果无人保护,那么即使有陷阱在前面,踩上去也不知道,这难道是婴儿的罪吗?诚心探求,得到他们未说出口的欲望,制止他们未形成的邪念,为他们做主,全在于保护者。用这种心对待百姓,百姓自然向往善,而没有不安于治理的了。○玩味“三个惟民其”字,分明是三段。○孟子引用“若保赤子”,认为小民无知而犯法,就像婴儿无知而入井,那么分取舍两边是对的。蔡传说:“以保护孩子的心保护善。”“保善”二字须要活看,大概对去除恶而言,凡是情有可恕而宽恕的,都算是保善。○像保护婴儿,是因为他们无知,常以无知来宽恕他们。

,则虽有可怒之事,亦无所施其怒。如是而刑有妄加者乎?有得情而喜者乎?此处形容谨罚之心,曲尽真圣人之言也。

译那么,即使有令人愤怒的事情,也没有地方发泄愤怒。像这样,刑罚会有错加的情况吗?会有因案情明了而喜悦的情况吗?这里形容谨慎用罚的心态,详尽地表达了真正圣人的言论。

非汝封,刑人杀人,至无或劓刵人。又曰二字,蔡传以为当在无或刑人杀人之下,朱子谓当在非汝封三字之上,皆谓又曰二字在腰也。以愚意当在首与下条又曰要囚服念五六日一例。○大小皆天讨,非汝封之权也。王曰:外事汝陈时臬司师,兹殷罚有伦。外事,孔頴达以为外土诸侯以狱事上于州牧之官,盖康叔时为方伯也。林氏以为康叔以外侯入为大司寇,则内事者司宼之事也,外事者卫事也。二説皆佳,而蔡仲黙不从,采陈氏之説曰:外事有司之事也。盖狱之未成在有司而未达于康叔者,有司之事也。要囚狱之已成而达于康叔者,此则康叔之事也。有司之事非康叔所能尽亲,则陈列其准的,使有司永知所守,而其所师者亦殷罚之有伦者而已。盖卫居商墟,周承商后,刑书相因,故兼用其有理者殷法。殷民服习已久,非轻重失伦则不必更也。准限既定,康叔所亲者要囚服念丕蔽之外,其余皆付之有司矣。○正义曰:臬为准限之义,故为法也。

又曰:要囚服念五六日至于旬时,丕蔽要囚。又曰者,周公重言之也。为囚求生道而不可得,乃可断蔽,断也。孔氏曰:要囚,谓察其要辞以断狱。既得其辞,服膺思念五六日至于十日,至于三月,乃大断之。言必反覆思念,重刑之至也。欧阳公曰:求其生而不得,则我与死者俱无憾也。○正义曰:言要明取要辞于囚,以思讫事定,故言乃大断之。○今按:要囚説见多方,当以彼説为定。王曰:汝陈时臬事,罚蔽殷彞。至惟曰未有逊事,条定之初,因事而为之法,用法之际,取法以比是事故,此承上文言汝之听狱既陈是法与事,必法与事相当而断以殷之常法矣。然泥古而不通不可也,当于其中用其义。刑者刑义,杀者杀义,者时之宜也。其取舎固权之已矣。然趋时而狥已又不可也,当勿用以就汝封之意。盖苟不当罪,是移情就已也。然则所谓义者,归于当其罪而已。然使自以为当而矜喜之心或生,则怠忽之心将乘之矣。刑杀所由以不中也,故使尽顺于义。曰时叙惟曰未有逊事可焉。丘文庄公曰:刑杀闗乎民命,一人负寃,天地为之感动,阴阳为之失和,乌可以轻忽哉。武王欲康叔之心,常常不足已逊,而犹曰未逊已尽而常如未尽,则不敢轻视民命而苟具狱辞,刑杀无不中者矣。已汝惟小子未其有若汝封之心,朕心朕德惟乃知平日之处心,又用刑之本也。慈祥恻怛之人,用刑则能虚心察情而以义处法,当于人心合于天意。吕刑所谓惟良折狱也。苟无是心,则虽悉其聪明得其情实,以言乎不失有罪则可耳,以言乎若有疾,能使民毕弃咎则难矣。人谓康叔深于法,不知武王取之正以其心之良尔。正义曰:言汝心最善,汝心既善,我心我德惟汝所悉知也。○下文言用罚之事,元恶大憝一也,不率大戞二也,皆因商俗而用惩恶之重典故。于此先发其良心,欲其以此心为用,罚之本也。

凡民自得罪至罔弗憝,此武王举一端以为例也。岂不见凡民自犯罪作孽,非人防之也?为宼攘奸宄,杀人颠越人以取其货,颠越谓不死而伤于取也。如昼尔于茅之于睯,不畏死,言其心强狠,殊不畏死也。罔弗憝,言如此之人众所共恶也。刑法加焉,非庸以次汝封也。刑加乎自犯之罪也。凡所用法皆然,则契公理矣。所刑非人所共恶,是移法就已也。

王曰:「封元恶大憝,至刑兹无赦。宼攘奸宄,固为大恶,而大可恶矣。然民所以至此者,先由不孝不弟始。有子尝言:其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鲜矣;好作乱者,未之有也。由是言之,伦理不明,而父子兄弟之间,先悖理伤道之事多,固作乱之所由出也。为人上者,若视为泛常而不甚恶,则何以正化源而止乱萌乎?故子而有弗祗服厥父事,大伤厥考心;父而有不能字厥子,乃疾厥子弟;而有弗念天显,而弗克恭厥兄;兄而有不念鞠子哀,大不友于弟者,皆文王之刑所不赦也。使是四者而不于我政人得罪焉,则民将视为当然,而天与我民彞,必至于大泯乱。盖父子兄弟之间,更有人所

译如果不是你康叔,刑罚之人、杀害之人,乃至有时甚至割鼻、割耳之人。又“又曰”二字,蔡传认为应当放在“无或刑人杀人”之下,朱熹认为应当放在“非汝封”三字之上,都认为“又曰”二字在句腰位置。依我之意,应当放在句首,与下文“又曰要囚服念五六日”一例相同。○大小案件都是天讨,不是由你康叔专断的权力。王说:“对外事,你陈述当时的法度作为准则,这殷商的刑罚是有条理可循的。”外事,孔颖达认为是外地诸侯将狱讼之事上报给州牧之官,大概康叔当时担任方伯。林氏认为康叔由外侯入朝担任大司寇,那么内事就是司寇之事,外事就是卫国之事。两种说法都很好,但蔡仲默不采纳,采用陈氏的说法说:外事是有司之事。大概狱讼尚未定案,在有司手中而未上报给康叔的,是有司之事。要囚是狱讼已定案而上报给康叔的,这是康叔之事。有司之事康叔不能全部亲自处理,就陈列其标准,使有司永远知道所坚守的,而他们所效法的,也就是殷商有条理的刑罚罢了。大概卫国地处商朝旧都,周朝继承商朝之后,刑书沿袭,所以兼用其有条理的殷法。殷民习惯已久,如果不是轻重失序,就不必更改。标准既定,康叔亲自处理的,除了要囚、服念、丕蔽之外,其余都交给有司了。○正义说:臬是准限的意思,所以作为法度。

又曰:“要囚服念五六日,至于旬时,丕蔽要囚。”又曰者,是周公重复强调的话。为囚徒寻找生路而不可得,才可以断案,断,即断案。孔氏说:要囚,是说审察其关键供词以断狱。既得其供词,铭记心中思考五六日,乃至十日,乃至三月,才大断之。说必须反复思考,重视刑罚到了极点。欧阳公说:求其生而不得,那么我与死者都无遗憾了。○正义说:说要明取要辞于囚,以思讫事定,所以说才大断之。○今按:要囚之说见于多方,应当以彼说为定。王说:“你陈述当时的法度之事,用刑罚断案遵循殷商的常法。直到说没有违背常理的事,在条定之初,因事而为之法,用法之际,取法以比是事,所以这承接上文说你的听狱既陈述是法与事,必定法与事相当而断以殷之常法了。然而拘泥古法而不通变不可,应当在其中用其义。刑者刑义,杀者杀义,者时之宜也。其取舍固然已经权衡了。然而趋时而徇私又不可,应当勿用以就汝封之意。大概如果不当罪,是移情就私了。然而所谓义者,归于当其罪而已。然而如果自以为当而矜喜之心或生,则怠忽之心将乘之了。刑杀所由以不中也,所以使尽顺于义。曰时叙惟曰未有逊事可焉。丘文庄公说:刑杀关乎民命,一人负冤,天地为之感动,阴阳为之失和,怎么可以轻忽呢。武王欲康叔之心,常常不足已逊,而犹曰未逊已尽而常如未尽,则不敢轻视民命而苟具狱辞,刑杀无不中者矣。已汝惟小子未其有若汝封之心,朕心朕德惟乃知平日之处心,又用刑之本也。慈祥恻怛之人,用刑则能虚心察情而以义处法,当于人心合于天意。吕刑所谓惟良折狱也。苟无是心,则虽悉其聪明得其情实,以言乎不失有罪则可耳,以言乎若有疾,能使民毕弃咎则难矣。人谓康叔深于法,不知武王取之正以其心之良尔。正义说:言汝心最善,汝心既善,我心我德惟汝所悉知也。○下文言用罚之事,元恶大憝一也,不率大戞二也,皆因商俗而用惩恶之重典故。于此先发其良心,欲其以此心为用,罚之本也。

凡民自得罪至罔弗憝,此武王举一端以为例也。岂不见凡民自犯罪作孽,非人防之也?为寇攘奸宄,杀人颠越人以取其货,颠越谓不死而伤于取也。如昼尔于茅之于睯,不畏死,言其心强狠,殊不畏死也。罔弗憝,言如此之人众所共恶也。刑法加焉,非庸以次汝封也。刑加乎自犯之罪也。凡所用法皆然,则契公理矣。所刑非人所共恶,是移法就已也。

王说:“封元恶大憝,至刑兹无赦。寇攘奸宄,固为大恶,而大可恶矣。然而民所以至此者,先由不孝不弟始。有子尝言:其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鲜矣;好作乱者,未之有也。由是言之,伦理不明,而父子兄弟之间,先悖理伤道之事多,固作乱之所由出也。为人上者,若视为泛常而不甚恶,则何以正化源而止乱萌乎?故子而有弗祗服厥父事,大伤厥考心;父而有不能字厥子,乃疾厥子弟;而有弗念天显,而弗克恭厥兄;兄而有不念鞠子哀,大不友于弟者,皆文王之刑所不赦也。使是四者而不于我政人得罪焉,则民将视为当然,而天与我民彞,必至于大泯乱。盖父子兄弟之间,更有人所

不忍言者矣。○本文矧字意要认得出。盖杀人于货之盗,固罪死不赦,而事闗伦理者,尤所当加之意。盖此敎化本原所在也。如今律告言呪骂祖父母父母舅姑,别籍异财,奉养有缺,居丧嫁娶,闻丧不举哀,及殴告大功以上尊长,小功尊属,俱入十恶,常赦不原。若论罪则其中,岂无轻于杀人于货者?惟其事闗伦理,故强盗不入十恶,而不孝不睦不义内乱入十恶。以此观之,则知经文矧字之意矣。○闾井小人,稍知黑白者,不肯为穿窬之事,至于父子兄弟之常,则往往为之,自以为无伤也。风俗由是而坏,争乱由是而起。乃知文王之作罚,所虑者远矣。然亦预敎养之后,惩其怙终者耳。若敎养之不素,而徒以以不失有罪为明,是法乃所以猎民而尽之也。○圣人之治,以彝伦为急务。所谓明德者,明此而已;所谓慎罚者,弼此而已。○吕氏曰:「前言殷罚曰彞,此言文王之罚曰作者。殷法常行者耳。经纣之恶,人伦废坏,文王忧之于维持纲常之法,必有创立者。《周礼》大司徒有不孝不弟之刑,岂其所作耶?故常事用殷罚,人伦之际,则用文王之罚,此拨乱之道也。」○按孟子甞引「杀越人于货,愍不畏死」,以为不待敎而诛者也。此为不待敎而诛,则由文王作罚者,为敎之而不改者可知矣。观舜以蛮夷猾夏,宼贼奸宄,属之臯陶,是元恶大憝,直命臯陶刑之而已。至于百姓不亲,五品不逊,则属之契。不以其不亲不逊而遽忿疾之也,而敎之。敎之而又在寛焉,则文王之罚,其所以先后乎?此者可知矣。先儒不了此防,故此章説多不同。今录苏氏之説及朱子、真西山评之之语于后。○苏氏曰:商纣之后,三监之世,商人父子兄弟以相残虐为俗。周公之意,盖曰:孝友,民之天性也。不孝不友,必有以使之。子弟固有罪矣,父兄独无过乎?故曰:凡民有自弃于奸宄者,此固为元恶大憝矣,刑政之所治也。至于父子兄弟相与为逆乱,则治之当有道,不可与宼攘同法。我将诲其子曰:「汝不服父,事岂不大伤父心?」又诲其父曰:「此非汝子乎?何疾之深也?」又诲其弟曰:「长幼天命也,其可不顺?」又诲其兄曰:「此汝弟也,独不念父母鞠养劬劳之哀乎?」人非木石禽犊,稍假以日月,须其善心油然而生,未有不为君子也。我独吊闵此人,不幸而得罪于三监之世,不得罪于正人之手。天与我民五常之性,而吏不知训,以大冺乱,乃廹而蹙之曰:「乃其速由文王作罚,刑兹无赦。」则民将避罪不暇,而父子兄弟益相忿戾,至于贼杀而后已,虽大戞击痛伤之,民不率也。○张氏曰:东坡之论,真有补于敎化者。昔鲁有父子讼者,孔子置之狴犴三月,俟其悔而释之,其意正与此合。盖父子兄弟之讼,不与凡民同,当有敎化以感动之,使自悔悟,知其出于天性可也。若一以法断之,则用一法吏足矣,不必吾儒也。○朱子曰:苏氏之説,惩王氏之弊,一槩以寛为説,非先王刑人正法之意。○真氏曰:朱子之言当矣,然苏説亦不可废。○正义曰:父子尊卑异等,故孝名。上不通于下,兄弟虽有长幼,而同伦,故共友名。不率大戞,至速由兹义,率杀不率大戞。一句或以属上,或以属下,不胜异説。以文势攷之,属下为优。盖此节去此一句,则矧字无所承也。不率指不孝不友也。观宼攘奸宄,目之为元恶;不孝不友,目之为不率。不率者,不率敎也。则不待敎而诛,与敎之不改而后诛之之意,经已有明文矣。特人忽之耳。庶子,官名,掌正公族敎训公卿子弟者也。外指卫而言,下外正同正官之人。若周礼三百六十职之长,小臣有符节。若为官行文书而有符,如今之印章,非行道之符节也。乃别播敷造民大誉者,商人安于薄俗,不知伦纪之重,习以为常。为之官长师帅者,若以修明敎化为迂,不敷先王之正敎,而别播敷以诳炫愚俗,狥其苟且自恣之心,以邀其大誉,岂非不体上心,不用上令,而病其君乎?是乃长恶于下,我之所深恶也。汝其速由兹义以率杀可焉

译这是不忍心说出口的话了。○本文“矧”字的含义要能辨认出来。因为杀人劫财的盗贼,固然罪当死且不可赦免,但涉及伦理纲常的事,尤其应当加以重视。因为这正是教化的根本所在。如今法律中,控告、咒骂祖父母、父母、公婆,分家异财,奉养有缺,居丧期间嫁娶,听到丧事不举哀,以及殴打、控告大功以上的尊长、小功尊属,都列入十恶,即使大赦也不予宽恕。如果论罪行的轻重,其中难道没有比杀人劫财更轻的吗?只是因为这些事关乎伦理,所以强盗不列入十恶,而不孝、不睦、不义、内乱却列入十恶。由此看来,就知道经文中“矧”字的含义了。○乡里间的平民百姓,稍微知道是非黑白的人,不肯做穿墙挖洞偷窃的事,至于父子兄弟之间的常道,却往往违背,自以为没有伤害。风俗因此败坏,争斗混乱因此兴起。这才知道文王制定刑罚,所考虑的是长远的影响。但这也是在预先进行教化养育之后,惩治那些怙恶不悛的人罢了。如果教化养育没有平时积累,而仅仅以不放过有罪的人为明智,那么法律就成了猎取百姓并灭绝他们的工具。○圣人的治理,以常伦为最紧急的任务。所谓明德,就是彰明这个罢了;所谓慎罚,就是辅助这个罢了。○吕氏说:“前面说殷代的刑罚叫‘彝’,这里说文王的刑罚叫‘作’。殷代的法律是常行的罢了。经过纣王的恶政,人伦废坏,文王忧虑于维持纲常的法律,一定有创立之处。《周礼》大司徒有不孝不悌的刑罚,难道就是他所创立的吗?所以常事使用殷代的刑罚,人伦之际,则使用文王的刑罚,这是拨乱反正的方法。”○按孟子曾引用“杀越人于货,愍不畏死”,认为是不等待教化就诛杀的人。这是不等待教化就诛杀,那么由文王制定刑罚的,是针对教化后仍不改正的人,可以知道了。看舜将蛮夷扰乱华夏、寇贼奸宄,交给皋陶,这是元恶大憝,直接命令皋陶刑罚他们罢了。至于百姓不亲,五伦不顺,则交给契。不因为他们不亲不顺就立刻愤怒憎恶他们,而是教化他们。教化他们而又在于宽厚,那么文王的刑罚,其先后次序就可以知道了。先儒不明白这一点,所以这一章的说法多不相同。现在记录苏氏的说法以及朱子、真西山评论他的话在后面。○苏氏说:商纣之后,三监的时代,商人父子兄弟以互相残虐为习俗。周公的意思,大概是说:孝友,是百姓的天性。不孝不友,一定有使之如此的原因。子弟固然有罪,父兄难道没有过错吗?所以说:凡百姓有自弃于奸宄的,这固然是元恶大憝了,是刑政所治理的。至于父子兄弟互相为逆乱,那么治理应当有道,不可与寇攘同法。我将教诲他的儿子说:“你不顺从父亲,事情难道不大大伤害父亲的心吗?”又教诲他的父亲说:“这不是你的儿子吗?为什么憎恨得这么深呢?”又教诲他的弟弟说:“长幼是天命,难道可以不顺从吗?”又教诲他的哥哥说:“这是你的弟弟,难道不念父母养育的辛劳悲哀吗?”人不是木石禽兽,稍微给予时间,等待他的善心油然而生,没有不成为君子的。我独自哀怜这些人,不幸而在三监的时代得罪,不在正人之手得罪。天赋予百姓五常之性,而官吏不知训导,以大乱,于是逼迫并催促他们说:“你赶快遵循文王制定的刑罚,刑罚这些人不赦免。”那么百姓将避罪不暇,而父子兄弟更加互相忿怒乖戾,以至于贼杀而后已,即使大戞击痛伤之,百姓也不会顺从。○张氏说:东坡的议论,真有补于教化者。从前鲁国有父子诉讼的,孔子把他关在监狱三个月,等待他悔悟而释放他,其意正与此合。大概父子兄弟的诉讼,不与凡民同,应当有教化以感动他,使他自悔悟,知道出于天性可以。如果一律以法断之,那么用一个法吏就够了,不必我们儒者了。○朱子说:苏氏的说法,惩戒王氏的弊端,一概以宽为说,不是先王刑人正法的意思。○真氏说:朱子的话恰当,然而苏说也不可废弃。○正义说:父子尊卑异等,所以叫孝名。上不通于下,兄弟虽然有长幼,而同伦,所以共友名。不率大戞,至速由兹义,率杀不率大戞。一句或以属上,或以属下,不胜异说。以文势考之,属下为优。大概这一节去掉这一句,那么“矧”字无所承接了。不率指不孝不友也。看寇攘奸宄,目之为元恶;不孝不友,目之为不率。不率者,不率教也。那么不待教而诛,与教之不改而后诛之的意思,经已有明文了。只是人们忽略罢了。庶子,官名,掌正公族教训公卿子弟者也。外指卫而言,下外正同正官之人。若周礼三百六十职之长,小臣有符节。若为官行文书而有符,如今之印章,非行道之符节也。乃别播敷造民大誉者,商人安于薄俗,不知伦纪之重,习以为常。为之官长师帅者,若以修明教化为迂,不敷先王之正教,而别播敷以诳炫愚俗,徇其苟且自恣之心,以邀其大誉,岂非不体上心,不用上令,而病其君乎?是乃长恶于下,我之所深恶也。你赶快遵循这个义理来率领诛杀可以了。

。兹义者,文王未有其法,武王制其义以为当杀也。盖上者,下之导,人知风俗之坏于下,而不知其由于上,引恶之诛,所以不得不重也。

译这其中的道理在于,周文王时还没有这样的法规,周武王制定了这条义理,认为应当处死。因为上位者是下位者的引导者,人们只知道风俗在下层败坏,却不知道其根源在于上层,所以引导恶行的罪责,不得不加重惩罚。

亦惟君惟长,至乃非德用。又君长指康叔也,能犹《左传》云不能其大夫,至于君祖母之能臣者,民之表,故责民之不孝不友,其本在臣。君者,臣之表,故责臣之不忠,其本又在君。君身正,则能厥家人,所谓身脩而家齐也。能厥小臣外正,所谓惟臣钦若也,何假于威虐而以非德用又哉?惟君而不克,君长而不克长,于是无若之何于厥家人矣,无若之何于小臣外正矣。乃惟威惟虐,大放王命,而欲以非德用,又不可得也。小臣即小臣,诸节外正即庶子训人,惟厥正人也。○为君若此,则岂无由?文王曰:「兹义以议其罚者乎?」

汝亦罔不克敬典至则予一人以怿。法由前古而至我周,讲画至精至备,皆天讨不易之定理,国之常典也。汝亦罔不能敬守之。由是而求裕民之道,裕云者,典以弼敎,本欲民知所趋避,而从容于德化之中,非以操切之也。惟文王之敬忌者,敬忌之心,裕民之道也。文王视民如伤,不务咎,罔攸兼于庶狱,罔敢知于兹,惟恐误之,敬忌之至也。乃裕民曰:「我惟有及于文王,则予一人以怿矣。」惟有及,谓如文王之敬忌也。敬如文王,忌如文王,故无既失之悔,而兆民所以咸赖。敬典者知以此心为法,惟恐不及,庶乎可以言裕民矣。○此示慎罚之标准。文王克明德,语其实曰「敬止」;克慎罚,语其要曰「敬忌」。后之欲明德慎罚者,师文王而已矣。○明德以作新民,终之;慎罚以敬忌终之者,明德自内而验之外,慎罚自外而本之心也。

王曰:「封爽惟民廸吉康,至不廸则罔政在厥邦。」此下欲其以德用罚也。吕氏曰:「我明而思之,见得治民必开导之以吉康。」林氏曰:「尧舜之民仁寿,桀纣之民鄙天,非其自尔也。上之人廸之者,以其道与非其道故也。」真氏曰:「然则欲导民于吉康,其何以哉?惟于殷先哲王之德用于康乂民者,作而求之而已。盖殷先哲王之所为,无非导民吉康之道也。导之以仁义而民趋于仁义,导之以孝弟而民趋于孝弟,此所谓吉康也。政者所以正民也,不能导民俾知所适,尚何政之有?盖古之所谓政者,合敎化而言;后之所谓政者,离敎化而言也。」按真氏以康乂民属殷先哲王以作为起,与蔡传小殊,而辞义尤明快。

王曰:「封,予惟不可不监至,矧曰其尚显闻于天。」张氏曰:「我不可不监观文王明德慎罚之意,而告汝。上文所告皆是也,德之説,罚之行,并以告康叔矣。」○邹氏曰:「按蔡传但释『今惟民不静』以下,盖上四句元自作一章,自有传文后逸其传文,故遂以经文合于下章耳。下章传首有『人言』二字可见,今补之曰:『言我不可不监视文王之明德慎罚,故告汝以德之説,使汝用德于行罚之际,则哀矜而不滥,所谓以德行罚也。』戾止也。又言民不安静云云。○我惟不可不监视古义,故告汝以德之説于罚之行之时,盖欲以德用罚,而非以罚行罚也。今惟民不安静,未定其心,导之虽屡,犹未攸同。民之不静未同,天将不罪民而罪导民者,我不当怨也。惟民之罪不在大与多,苟为有罪,在予一人。况曰旧染之恶,其尚显闻于天乎?」

王曰:「呜呼!封敬哉!无作怨至,不汝瑕殄此。欲其不用罚而用德也。作怨,非谋,非彞,皆以德刑相形。言任刑而不任德,是为作怨,是为非谋,是为非彞,不可不戒。惟断以诚意,大法古人之敏德者,即祗遹文考,敷求殷先哲王之属是也。古人之德,由敏而成法。古之道,才怠缓悠游,便不济事,必以圣人为必可及,古治为必可复,果以行之,确以守之,而后可以言有其诚矣。古之敏德者,心固安于所止,德固稽于中正,谋固出于远大,而我心则未必安,德则未必中,谋则未必远也。故用以康乃之心,谓安于义理而不动于非几也;省汝之德,谓知其不足,勉其所不及也;远汝之谋,谓以至极自期,而不以近小自限也。一心于德,而寛裕不廹,以待民之自安。若是,则不汝瑕疵而弃絶矣。○非谋非彞,盖有谓民难以德化,易以刑服,如封

译只有君主和长官,竟然用不合德行的方式来治理。这里的君主和长官指的是康叔,能够像《左传》所说的那样不能管好他的大夫,至于君主和祖母能够管好臣下的,是百姓的表率,所以责备百姓不孝顺、不友爱,其根源在于臣下。君主是臣下的表率,所以责备臣下不忠诚,其根源又在于君主。君主自身端正,就能管好他的家人,这就是所说的修身而后家齐。能够管好小臣和外面的正直之人,这就是所说的只有臣下恭敬顺从,哪里还需要借助威势和暴虐,而用不合德行的方式呢?只有君主不能胜任,君主和长官不能胜任长官的职责,于是对家人无可奈何,对小臣和外面的正直之人也无可奈何。于是只凭威势和暴虐,大大违背王的命令,想要用不合德行的方式,又不可得。小臣就是小臣,各节中的外正就是庶子训导的人,都是正直的人。○像这样的君主,难道没有原因吗?文王说:“这是用来商议惩罚的道理吗?”

你们也没有不能恭敬遵守常典的,直到让我一人高兴。法度从古代流传到我周朝,规划得极其精细完备,都是上天讨伐罪恶不可改变的定理,国家的常典。你们也没有不能恭敬遵守的。由此寻求使百姓富裕的方法,所谓富裕,是用常典辅助教化,本意是让百姓知道趋向和回避,从容地处于德行的教化之中,而不是用严厉苛刻的手段。只有文王的恭敬和戒惧之心,才是使百姓富裕的方法。文王看待百姓如同受伤一般,不急于归咎,不兼管众多的狱讼,不敢自以为知道这些,只怕出错,这是恭敬戒惧到了极点。于是使百姓富裕说:“我只有达到文王那样的境界,才能让我一人高兴。”所谓达到,是说像文王那样恭敬戒惧。恭敬像文王,戒惧像文王,所以没有事后失悔,而亿万百姓都赖以生存。恭敬常典的人知道以这种心为法则,只怕达不到,大概可以说使百姓富裕了。○这是显示慎重刑罚的标准。文王能够彰明德行,说其实质是“恭敬止于至善”;能够慎重刑罚,说其要点是“恭敬戒惧”。后世想要彰明德行、慎重刑罚的人,效法文王就可以了。○彰明德行以造就新人,最终归结于此;慎重刑罚以恭敬戒惧最终归结于此,是因为彰明德行是从内心验证到外面,慎重刑罚是从外面根本于内心。

王说:“封,只有百姓走上吉祥安康的道路,如果不走上这条路,就没有政令在他的国家。”这是想要他用德行来使用刑罚。吕氏说:“我明察思考,发现治理百姓一定要开导他们走向吉祥安康。”林氏说:“尧舜时代的百姓仁爱长寿,桀纣时代的百姓鄙陋夭折,不是他们自己这样的。上面的人开导他们,是因为用正道还是非正道的缘故。”真氏说:“那么想要引导百姓走向吉祥安康,怎么做呢?只有对于殷商先哲王用德行来使百姓安康治理的,兴起并寻求它罢了。大概殷商先哲王所做的,无非是引导百姓走向吉祥安康的道理。用仁义引导,百姓就趋向仁义;用孝悌引导,百姓就趋向孝悌,这就是所说的吉祥安康。政令是用来端正百姓的,不能引导百姓使他们知道所去的方向,还有什么政令可言?大概古代所说的政令,是包含教化而言的;后世所说的政令,是脱离教化而言的。”按真氏将“康乂民”归属于殷商先哲王以“作为”起头,与蔡传的解说稍有不同,但辞义更加明快。

王说:“封,我只有不可不鉴戒,何况说它还能显扬闻达于天。”张氏说:“我不可不鉴戒文王彰明德行、慎重刑罚的意思,而告诉你。上面所告诉的都是这样,德行的学说,刑罚的执行,都已经告诉康叔了。”○邹氏说:“按蔡传只解释‘今惟民不静’以下,大概上面四句原本自成一章,自有传文后来遗失了传文,所以就把经文合到下一章了。下一章传首有‘人言’二字可见,现在补上:‘说我不可不监视文王的彰明德行、慎重刑罚,所以告诉你德行的学说,让你在执行刑罚时使用德行,那么哀怜而不滥杀,这就是所说的以德行使用刑罚。’戾止也。又说百姓不安静等等。○我只有不可不监视古义,所以告诉你德行的学说在刑罚执行的时候,大概想要用德行来使用刑罚,而不是用刑罚来执行刑罚。现在只有百姓不安静,没有安定他们的心,引导他们虽然多次,还是没有统一。百姓不安静不统一,上天将不怪罪百姓而怪罪引导百姓的人,我不应当怨恨。只有百姓的罪责不在大与多,如果有罪责,在于我一人。何况说旧有的恶习,它还能显扬闻达于天吗?”

王说:“唉!封,恭敬啊!不要制造怨恨,直到不让你瑕疵灭绝。这是想要他不用刑罚而用德行。制造怨恨,不是谋划,不是常道,都是用德行和刑罚相互对照。说任用刑罚而不任用德行,这就是制造怨恨,这就是不是谋划,这就是不是常道,不可不警戒。只有用诚意决断,大法古人的敏捷德行,就是敬顺文王,广泛寻求殷商先哲王之类的是这样的。古人的德行,由敏捷而成为法度。古道的做法,才怠慢悠游,就不成事,必须把圣人作为必定可以达到的,古时的治理作为必定可以恢复的,果然实行它,确实坚守它,然后可以说有诚意了。古人的敏捷德行,心本来安于所止,德行本来考察于中正,谋划本来出于远大,而我的心则未必安,德行则未必中正,谋划则未必远大。所以用来安定你的心,是说安于义理而不被非分的念头动摇;省察你的德行,是说知道不足,勉力做到所不及的;远大你的谋划,是说以最高境界自我期许,而不以近小自我限制。一心于德行,而宽裕不逼迫,等待百姓自我安定。像这样,就不会让你瑕疵而弃绝了。○不是谋划不是常道,大概有说百姓难以用德行教化,容易用刑罚制服,如封

德彞之惑太宗者,则必不能安已心矣,必不遑省已德矣,为谋则不远矣。惟断以诚意,大法古人之敏德者,使此心惟安于义理,而无得以迁摇之者,常有以自省已德,而知其所未至,其谋则远大,而无复有非谋之杂,此道也,裕以民宁之道也。刑罚非裕也,敬典之中有裕民之道,故曰「乃由裕民,道德本裕也」。纯用德化而民自安,故曰「裕民以宁」。欧阳氏论敎化,谓以不倦之意待迟久之功,裕以民宁之谓也。○按:明德慎罚,初以二事分言,其实慎罚亦德也,故终言以德用罚。然曰「用罚」,则罚犹未能无也,刑期于无刑,必至于不用而后为极致,故终言不用罚而用德,此一篇之大意也。蔡传引《左传》「务崇务去」之説,最得要领。

译德彞迷惑太宗,那么太宗内心必定无法安宁,必定无暇反省自己的德行,所制定的谋略也就不会深远了。只有以真诚的心意决断,效法古人敏捷的德行,使这颗心只安于义理,而没有能够使其动摇的因素,常常用来反省自己的德行,并知道自己尚未达到的地方,那么他的谋略就会远大,不再有错误谋略的混杂,这就是正道,是使百姓安宁的宽厚之道。刑罚并不是宽厚,但在恭敬地执行法典之中蕴含着宽厚待民的道理,所以说“于是通过宽厚来安定百姓,道德本来就是宽厚的”。纯粹运用道德教化,百姓自然安定,所以说“用宽厚来安定百姓”。欧阳氏论述教化,说以不懈怠的态度等待长久的功效,说的就是宽厚待民以安民的道理。○按语:明德慎罚,起初是将两件事分开来说,其实慎罚也是德,所以最后说以德来运用刑罚。然而说“运用刑罚”,那么刑罚仍然未能完全废除,刑罚的期望在于没有刑罚,一定要达到不再使用刑罚才是极致,所以最后说不用刑罚而用德,这是这一篇的大意。蔡传引用《左传》“务崇务去”的说法,最得要领。

王曰:「呜呼!肆汝小子封,至乃以殷民世享。终以天命殷民结之。」○始言由文考之德得天得民,肆汝小子封得以在兹东土,有天命殷民之寄中,再以助王宅天命,作新民期之。故此复以天命殷民结之。殄享、世享,对言。上以天命言,而欲其明,乃复命高乃听康又其民,以保有天命而不至于殄享。下以殷民言,而欲其勿替敬典,听我所告,以保有殷民而世享之也。○明服命与防子同,是特揷説「高乃听」指篇中所言「勿卑忽之民」,「康又」则天命有常矣。敬典与「罔不克敬典」同,错综申説。听朕告汝,则又总举篇中所言。○陈大猷解「服命」谓所服受之诰命,非也。蔡传明曰:「侯国服命。」○陈新安解「不替敬典」为五典,亦非也。此不过摘上文语而申之。若指五典,则蔡传当曰「常道」,不曰「常法」矣。但敬典实兼明德慎罚而言,德罚非判然两事,须有文王之敬忌以守其典,始谓之敬典,而慎罚皆德也。故言敬典则德刑咸举之矣。

  酒诰

孔氏曰:康叔监殷民,殷民化纣嗜酒,故以戒酒。诰王若曰:明大命于妹邦。大命,毖酒之命也。商受荒于酒,臣下化之。自文王在西土时,已诰毖庶邦,诰敎其下矣。及武王封康叔于卫,卫受之故都也,旧俗未变,故武王特作诰以戒之,而付之康叔。妹,古沫字,沫水名,因水名,地在朝歌以北,即诗所谓「沫之东矣」「沫之乡矣」者。○武王之诰,上自有位,下至民庶,欲其无常于酒而已,初非太严而远于人情,又何难行而勤于告命如此?盖习俗既成,难以遽革。观地名朝歌,而墨子廻车,墨子岂但恶其名哉?盖有感于纣之事也。

乃穆考文王至,亦罔非酒惟辜。穆考只当依世次之义,观《载见》及《访落》之诗,皆谓武王为昭考。朱传亦引《书》“穆考”为证,可见也。肇国西土,为方伯时也。庶邦庶士、少正御事,皆西土之人。或以上为一方,下为本邦,非是。此处蔡传欠明,悉当依孔防云:“庶邦即众多国君,众士朝臣也。”既总呼为士,则卿大夫俱在内,可知。少正官之副贰,御事治事者,以其卑贱更别目之。文王朝夕戒勅之曰:“惟祭祀乃用此酒。”天之降命,所以使我民置此酒者,以祭祀。无酒则无以荐其馨香,非以资人之酣饮也。后人失其本意,饮而不知节,天于是而降威。凡我民用,大乱丧德,亦无非是酒里做出这般勾当。越小大邦用防,亦无非是酒里做出这般罪过,可不戒哉。夫人以饮酒得祸,而曰“天降威”者,天理不在人心之外,顺之则为降命,逆之则为降威。凡食色皆降命也,有节焉,无节而灭天,安得不降威乎?释氏本恶天之降威者,乃欲并与天之降命者去之,则非逹道矣。○观“小大邦用防”之语,是戒其国君,则上庶邦中当含有国君在内。

文王诰敎小子至德将无醉。小子,卿大夫士之少者也。或云卿大夫之子弟。然观下曰“有正有事”,则是有职位之人,非子弟也。文王以其血气未定,尤易纵酒防德,故専诰敎之。以为尔各有官守,其职业不可常于酒。越庶国之小子饮,皆惟祀而后可。虽祀而饮,然亦必以德将之,无至于醉也。观此露“庶国”字,则上“小子”是本国可知。本国之臣,但告其小子者,老成人不待以酒为戒也。祀兹酒者,祭祀始用酒也。用酒以祼献,非为人之饮也。饮惟祀者,人得饮酒,惟祭祀之时也。饮以歆神之赐,非以为酣醟也。若饮不惟祀,则为彞酒,而非天降命之意矣。然酒不但饮之有时,即以时而饮,亦当以德将之,而不使至于醉。将持也,德将者,心志有所操存,而不为物所胜也。若无德以将之,小或乱其血气,大或至于乱志防德矣。○大凡志常帅气,则不为物所胜,不但饮酒也。惟曰“我民廸小子至小子惟一”,既告其有位者,又告其民,以为我民训导其子孙。惟土物是爱,土物稼穑也,惟此是爱,则非僻之念无自而生。惰民始于不爱土物,遂有他慕,厥心之所以不藏也。子孙当聪听祖考之常训,训之常则入于耳者

译周武王说:“唉!因此你们这些年轻人,封,要最终使殷商的百姓世代享受福祉。最后用天命和殷商百姓来总结。”○起初说因为文王的德行而获得天命和民心,因此你们年轻人封得以在此东方土地,承受天命和殷商百姓的寄托,再以此辅助君王安守天命,以教化新民的期望来期许他。所以这里再次用天命和殷商百姓来总结。殄享(断绝祭祀)、世享(世代享受),是相对而言的。上面从天命来说,希望他明白,于是又命令他提高听闻,安抚他的百姓,以保有天命而不致断绝祭祀。下面从殷商百姓来说,希望他不废弃敬重常法,听从我的告诫,以保有殷商百姓而世代享受福祉。○明服命与防子相同,是特意插入说“提高听闻”,指篇中所说的“不要轻视百姓”,“安抚”则指天命有常。敬典与“无不敬重常法”相同,交错申说。听从我的告诫,则是总括篇中所说。○陈大猷解释“服命”为所服受的诰命,不对。蔡传明确说:“诸侯国服从命令。”○陈新安解释“不废弃敬重常法”为五典,也不对。这不过是摘取上文的话来申说。如果指五典,那么蔡传应当说“常道”,而不说“常法”了。但敬典实际上兼含明德慎罚而言,德与罚并非截然两件事,必须有文王的敬慎畏惧来守其常法,才称为敬典,而慎罚也都是德。所以说敬典则德与刑都举出来了。

酒诰

孔氏说:康叔监管殷商百姓,殷商百姓受纣王嗜酒风气的影响,所以用戒酒来告诫。诰辞说:在妹邦阐明大命。大命,是谨慎戒酒之命。商纣王沉溺于酒,臣下效仿他。从文王在西土时,已经告诫谨慎各国,告诫教导他的臣下了。等到武王封康叔于卫国,卫国是殷商的故都,旧俗未变,所以武王特作诰辞来告诫他,并交给康叔。妹,古沫字,沫水名,因水得名,地在朝歌以北,即《诗经》所谓“沫之东矣”“沫之乡矣”的地方。○武王的诰辞,上至有位者,下至百姓,只是希望他们不要常于饮酒而已,起初并非太严厉而远离人情,又有什么难行而勤于告命如此呢?大概习俗既成,难以立刻革除。看地名朝歌,而墨子回车,墨子岂但厌恶其名吗?大概是对纣王之事有所感触。

乃穆考文王至,亦罔非酒惟辜。穆考只当依世次之义,看《载见》及《访落》之诗,都称武王为昭考。朱传也引《尚书》“穆考”为证,可见。肇国西土,是作为方伯的时候。庶邦庶士、少正御事,都是西土之人。或以上为一方,下为本邦,不对。此处蔡传欠明,全当依孔安国说:“庶邦即众多国君,众士朝臣也。”既然总称为士,那么卿大夫都在内,可知。少正是官的副贰,御事是治事者,因其卑贱更别目之。文王朝夕告诫他们说:“只有祭祀才用此酒。”天之降命,所以使我民置此酒者,是为了祭祀。无酒则无以荐其馨香,不是用来供人酣饮的。后人失其本意,饮而不知节制,天于是而降威。凡我民用,大乱丧德,也无非是酒里做出这般勾当。越小大邦用防,也无非是酒里做出这般罪过,可不戒哉。夫人以饮酒得祸,而曰“天降威”者,天理不在人心之外,顺之则为降命,逆之则为降威。凡食色皆降命也,有节焉,无节而灭天,安得不降威乎?释氏本恶天之降威者,乃欲并与天之降命者去之,则非达道矣。○看“小大邦用防”之语,是戒其国君,则上庶邦中当含有国君在内。

文王诰敎小子至德将无醉。小子,是卿大夫士之少者也。或云卿大夫之子弟。然观下曰“有正有事”,则是有职位之人,非子弟也。文王以其血气未定,尤易纵酒防德,故专诰敎之。以为尔各有官守,其职业不可常于酒。越庶国之小子饮,皆惟祀而后可。虽祀而饮,然亦必以德将之,无至于醉也。观此露“庶国”字,则上“小子”是本国可知。本国之臣,但告其小子者,老成人不待以酒为戒也。祀兹酒者,祭祀始用酒也。用酒以祼献,非为人之饮也。饮惟祀者,人得饮酒,惟祭祀之时也。饮以歆神之赐,非以为酣醟也。若饮不惟祀,则为彞酒,而非天降命之意矣。然酒不但饮之有时,即以时而饮,亦当以德将之,而不使至于醉。将持也,德将者,心志有所操存,而不为物所胜也。若无德以将之,小或乱其血气,大或至于乱志防德矣。○大凡志常帅气,则不为物所胜,不但饮酒也。惟曰“我民廸小子至小子惟一”,既告其有位者,又告其民,以为我民训导其子孙。惟土物是爱,土物稼穑也,惟此是爱,则非僻之念无自而生。惰民始于不爱土物,遂有他慕,厥心之所以不藏也。子孙当聪听祖考之常训,训之常则入于耳者

熟听之聪,则志于心也。恪当时饮酒者,其始必曰无闗于大故,殊不知以为小而不戒,必至纵而不已,至于防德防邦,岂小失乎?知湎酒之非小失,则知谨酒之非小德矣。故越小大德惟一视之而后可。○人之所以为人者,孰与身心职业之为大哉?自非好乐无荒,鲜有不忽其小而忘其大者。故《蟋蟀》之诗曰:“无已太康,职思其居。”好乐无荒,良士瞿瞿。方燕乐而遽相戒曰:“不已过于乐乎?盍亦顾念其职之所居乎?”好乐而无荒,不有良士之瞿瞿者乎?瞿瞿却顾,惟恐损于身心,妨于职业。良士之志盖如此。此所谓小大德惟一者也。○孔子曰:“不为酒困。”孟子曰:“禹恶防酒,此慎酒之在圣人者也。果可以小大言乎?”是故理无大小,自圣人行之则皆至善;无大小,自君子蹈之则皆吉;恶无大小,自常人戒之则皆善。○林氏曰:“孔子谓‘不有博奕’,盖使民饱食终日,无所用心,则非僻之心入之矣。故使民不爱酒,非有事而使之服勤,则不可。”

译仔细聆听而能明辨,是因为心志专一。那些当时饮酒的人,起初必定说这与大道理无关,却不知因为认为它是小事而不加戒备,必然导致放纵而不停止,以至于损害德行、危害国家,这难道是小的过失吗?知道沉湎于酒不是小过失,就知道谨慎对待酒不是小德行了。所以,无论是小德还是大德,只有同等看待之后才可以。○人之所以成为人,哪样比身心和职业更重要呢?如果不是喜好快乐而不荒废正事,很少有人不忽视小而忘记大的。所以《蟋蟀》这首诗说:“不要过于安乐,要想着自己的职责。”喜好快乐而不荒废,贤良之士警惕谨慎。正在宴饮快乐时便立刻互相告诫说:“不是过于快乐了吗?何不也顾念一下自己的职责所在呢?”喜好快乐而不荒废,不正是贤良之士警惕谨慎的样子吗?警惕谨慎地回顾,唯恐损害身心,妨碍职业。贤良之士的心志大概就是这样。这就是所谓小德大德同等看待的道理。○孔子说:“不被酒所困扰。”孟子说:“禹厌恶沉湎于酒,这是圣人在谨慎对待酒方面的表现。果真可以用大小来区分吗?”因此,道理没有大小之分,圣人实行它都是至善;没有大小之分,君子遵循它都是吉祥;恶行没有大小之分,常人戒除它都是善行。○林氏说:“孔子说‘不有博奕’,大概是让百姓吃饱整天,不用心思考,那么邪僻的心思就会侵入。所以让百姓不贪恋酒,如果不是有事让他们勤勉工作,就不行。”

妹土嗣尔股肱,至自洗腆,致用酒。此武王敎妹土之民也。嗣续纯大,肇敏服事也。言妹土之民久染沉湎之俗,自今当嗣续汝四肢之力,大治黍稷之事,奔走事其父兄,下民之分,竭力耕田,共为子职而已矣。何暇于纵酒乎?勤生劝业,念不至于酒,不服田畆,心无所用,则必向于酒矣。夫农、贾皆民之业,力其本,不妨兼事其末,或敏于贸易,牵车牛远出为贾,以其所得孝养父母,父母欢乐,乃可自洗腆致用酒。洗洁也,腆厚也。致用酒者,致庆于父母而用酒也。

庶士有正至永不忘在王家。此武王敎妹土之臣也。正伯皆长也。曰君子者称之也。典听朕敎典常也。民虑其不省故曰聪听。臣虑其易忘故曰典听。羞养也。古之养老有四:养国老于太学,养庶老于小学。国老有爵有德之老,庶老庶人之老,及子孙死国难者之父祖也。惟君尔乃饮食醉饱者,养老君之惠也。无敢不醉饱,荣君之命也。尔乃可以饮食至于醉饱也。圣人开饮酒之门不过三事:父母庆用酒,养老用酒,祭祀用酒。而祭祀以事神,其道尤难。苟非其人,尤未易言。故丕惟曰:尔能常常反观内省,使念虑云为悉稽于中正之德,而无放逸之邪,始可以对于神明。尔于斯庶防能进馈祀以事神焉。神祗享之,尔乃可以自介而用燕乐也。介副也。言祭祀而祼献者其正也,祭毕而饮福燕毛者其副也。明酒不为燕饮设。尔如此则信为王治事之臣。如此亦惟天顺其元德,永不忘在王家矣。○非以臣人之职尽于羞耉馈祀二事,正以饮惟祀,饮惟羞耉,言其无彞酒尔。谨酒如是则信为王治事之臣,以职业不旷而言也。天亦顺其元德,以身心不放而言也。谨酒而身心不放,志气清明,德之所居,福之所向,故以元德賛之,以天若许之。王曰:封我西土,棐徂邦尰御事小子,至克受殷之命。文王之敎上文所述是也。邦君御事克用祀兹酒之敎,小子克用无彞酒之敎,故我至于今克受殷之命。文王毖酒之敎其大如此。夫西土之臣用文王敎,其效既如此,则妹土之臣用武王敎,岂不足以保有禄位哉。○真氏曰:夫有司之不湎酒于天命何预,而王乃以克受商命为职,此之由何邪?但观幽厉陈隋之朝,上下沉酣以坠失天命,则谨酒受命复何疑哉。

王曰「封,我闻惟曰,在昔殷先哲王至矧曰,其敢崇饮?」凡言「我闻惟曰」者,「我闻殷惟以敬畏而兴,我闻殷亦惟以荒腆而亡。」周受殷命,卫居殷墟,故举殷代以酒兴亡为戒。殷先哲王,汤也。廸畏者,畏之而见于行也。天显,即天之明命。畏天之明命,而所行不敢少有违越,则可谓廸畏天显矣。畏小民之难保,而所行一不敢拂乎民心之公,则可谓廸畏小民矣。畏天命者鲜矣。畏民与畏天并言,则又圣人之防防也。经德秉哲,廸畏之实也。经其德而不变,所谓日新又新也。制心制事,一有常功。汤之处已如此,此所以严其心之所自出,而上不愧于天;谨其心之所由施,而下无失于民者也。秉其哲而不惑,所谓用三有宅,克即宅;曰三有俊,克即俊也。严惟丕式,克用三宅三俊。汤之用人如此,此所以天工无旷,而上有所承;民德式敷,而下有所寄者也。○自成汤至于帝乙,成王畏相,则为君者同一敬畏之心;惟御事棐有恭,则为臣者同一敬畏之心。○成王顾经德言畏相,顾秉哲言成王,如太甲之克终允德,太戊天命自度,高宗恭黙思道之类;畏相如太甲之听于伊尹,高宗之学于甘盘,纳诲于傅説之类。○君以论相为职,相以正君为职。求其正已而非求其适已,取其可畏而非取其可爱,则能畏相矣。正君者,以献可替否为事,而不以趋和承意为能;以经世宰物为心,而不以容身固宠为术,则厥棐有恭矣。○御事亦通指汤及后王而言,如伊尹以不克尧舜其君为耻,傅説以克绍乃辟于先王,永绥民自任之类。御事,尹人皆相之别称。○真氏曰:此章乃一篇根本,凡人敬则不纵欲,纵欲则不敬。殷之君臣既一于敬矣,举天下之物不足以动之,况荒败于酒乎?此正天理人欲

译妹土继承你的股肱之臣,从洗腆开始,致力于用酒。这是武王教导妹土百姓的话。嗣续纯大,开始勤勉地服侍。说妹土的百姓长久沾染沉湎的习俗,从今应当继承你的四肢之力,大力治理黍稷之事,奔走侍奉父兄,这是下民的本分,竭力耕田,共同尽到子女的职分罢了。哪有空闲去纵酒呢?勤于生计,劝勉事业,念头不至于酒;不从事田间耕作,心思无所寄托,就一定会趋向于酒了。农、商都是百姓的职业,努力根本,不妨兼事末业,或者敏于贸易,驾车牛远出经商,用所得孝敬父母,父母欢乐,才可以自我洗腆而用酒。洗是洁净,腆是丰厚。致用酒,是向父母致庆而用酒。

庶士有正,直到永远不忘在王家。这是武王教导妹土臣下的话。正、伯都是长官。称君子是尊称。典听我的教导,典是常道。百姓担心他们不省察,所以说聪听;臣下担心他们容易遗忘,所以说典听。羞是供养。古代养老有四种:在太学供养国老,在小学供养庶老。国老是有爵位有德行的老人,庶老是普通百姓的老人,以及子孙为国难而死者的父祖。只有君主你才能饮食醉饱,这是养老君主的恩惠。不敢不醉饱,是荣耀君主的命令。你才可以饮食直到醉饱。圣人开启饮酒之门不过三件事:父母庆贺用酒,养老用酒,祭祀用酒。而祭祀是为了侍奉神明,其道尤其艰难。如果不是合适的人选,尤其难以言说。所以丕惟说:你能常常反观内省,使念头和行为都符合中正之德,而没有放逸的邪念,才可以面对神明。你在这庶防能进馈祀以侍奉神明。神祗享用,你才可以自我介助而用燕乐。介是副。说祭祀而祼献的是正,祭毕而饮福燕毛的是副。表明酒不是为了燕饮而设。你这样才确实是为王治事的臣子。这样也唯有天顺其元德,永远不忘在王家了。○不是以臣人的职分仅限于羞耉馈祀两件事,正是以饮惟祀,饮惟羞耉,说他们没有常酒。谨酒如此才确实是为王治事的臣子,以职业不旷废而言。天也顺其元德,以身心不放逸而言。谨酒而身心不放逸,志气清明,德之所居,福之所向,所以以元德赞之,以天若许之。王说:封,我西土,帮助前往邦君御事小子,直到能接受殷的命。文王的教导上文所述是也。邦君御事能用祀兹酒的教导,小子能用无彞酒的教导,所以我直到今天能接受殷的命。文王毖酒的教导其大如此。夫西土的臣下用文王教导,其效既如此,那么妹土的臣下用武王教导,岂不足以保有禄位哉。○真氏说:夫有司之不湎酒于天命何预,而王乃以克受商命为职,此之由何邪?但观幽厉陈隋之朝,上下沉酣以坠失天命,则谨酒受命复何疑哉。

王说:“封,我闻惟曰,在昔殷先哲王直到矧曰,其敢崇饮?”凡说“我闻惟曰”者,“我闻殷惟以敬畏而兴,我闻殷亦惟以荒腆而亡。”周受殷命,卫居殷墟,所以举殷代以酒兴亡为戒。殷先哲王,是汤。廸畏者,畏之而见于行也。天显,即天之明命。畏天之明命,而所行不敢少有违越,则可谓廸畏天显矣。畏小民之难保,而所行一不敢拂乎民心之公,则可谓廸畏小民矣。畏天命者鲜矣。畏民与畏天并言,则又圣人之防防也。经德秉哲,廸畏之实也。经其德而不变,所谓日新又新也。制心制事,一有常功。汤之处已如此,此所以严其心之所自出,而上不愧于天;谨其心之所由施,而下无失于民者也。秉其哲而不惑,所谓用三有宅,克即宅;曰三有俊,克即俊也。严惟丕式,克用三宅三俊。汤之用人如此,此所以天工无旷,而上有所承;民德式敷,而下有所寄者也。○自成汤至于帝乙,成王畏相,则为君者同一敬畏之心;惟御事棐有恭,则为臣者同一敬畏之心。○成王顾经德言畏相,顾秉哲言成王,如太甲之克终允德,太戊天命自度,高宗恭黙思道之类;畏相如太甲之听于伊尹,高宗之学于甘盘,纳诲于傅説之类。○君以论相为职,相以正君为职。求其正已而非求其适已,取其可畏而非取其可爱,则能畏相矣。正君者,以献可替否为事,而不以趋和承意为能;以经世宰物为心,而不以容身固宠为术,则厥棐有恭矣。○御事亦通指汤及后王而言,如伊尹以不克尧舜其君为耻,傅説以克绍乃辟于先王,永绥民自任之类。御事,尹人皆相之别称。○真氏说:此章乃一篇根本,凡人敬则不纵欲,纵欲则不敬。殷之君臣既一于敬矣,举天下之物不足以动之,况荒败于酒乎?此正天理人欲

相为消长之几,学者宜深味之。

译事物相互消长变化的微妙契机,求学的人应当深入体味。

越在外服,至祗辟越者,继上君与御事而言也。服,事也。内服、外服,内外治事之臣也。侯、甸、男、卫,诸侯也。邦伯,诸侯之长也。两様人、庶尹至里居,五様人也。百僚二字,是内服五様人之总。冠盖因御事,是百僚之长。上言御事,故此言内服,则断自庶僚以下,故以「百僚」字冠之,对上「御事」而言也。庶尹者,官之正也。亚者,其贰也。惟服宗工,谓服尊官之事者,又其次也。国中百姓,谓赐族命氏之家。里居,谓不在其位而里居也。此五様,皆内服之人,不敢湎于酒。通上「在外」、「在内」有职无职而言。不敢者,有所畏,畏心有息,则有时而纵矣。不暇者,有所事,所事既专,则无暇于酒矣。下困言所事之实,曰:「惟欲助成王德之显明,及尹人之祗辟尔。」成王,本上文「成王」而言。祗辟,本上文「有恭」而言,言当时内外之臣同心以承君相之意,而欲成其美,有如此也。

我闻亦惟曰:在今后嗣王酣身至,自速辜。一纵酒则玩而不知畏,天显虽可畏,酣饮则不暇顾小民;虽可畏,酣饮则不暇恤矣。○祗保越怨,不易越字,训于吕氏曰:先王敬保其德,后王敬保其怨。愚按:宋哲徽以青苗、市易之法为圣政而绍述之,所谓祗保于怨不易者,用燕丧威仪,燕当为燕防之义,方于丧威仪为切。○人莫不痛其将亡,而受益荒腆于酒,不思自息其逸。逸字有二:有安逸之逸,有纵逸之逸,此不自息者乃纵欲之逸也。○苏氏曰:其心为酒所使,忿疾强狠,不复畏死。真氏曰:观今之小人,一醉之余,水火可入,白刃可蹈,则受之情状可知矣。愚谓颠防者无不疾狠,不待为酒所使也,不醉而怒曰奰。○罹説文:心忧也,虽及国灭,无忧。○弗惟明德之馨香,祀以升闻于天,惟有民之怨气,及羣酣于酒之腥秽,闻于上而已。○天降丧于殷,无爱于殷,惟逸之故,非天不慈,惟民自速罪尔。民指商之君臣,对上天而言,皆民也。

王曰:「予不惟若兹多诰,至大监抚于时。」正义曰:「既陈殷之兴,言我不惟若此徒多出言以诰汝而已。古人有言曰:「人无于水监,当于民监。以水监,但见已形;以民监,知成败故也。」以须民监之故,今殷纣无道,坠失其天命,我其可不大视以为戒,抚安天下于今时也。○邵文庄公曰:「物妍则妍,物媸则媸,是谓水监;人得则德,人失则怨,是谓民监。监妍媸于水,监得失于民。」○蔡泽説应侯曰:「监于水者,见面之容;监于人者,知吉与凶。」

予惟曰:「汝劼毖殷献臣,至矧汝刚制于酒?」劼,用力也。劼毖者,力戒谨之,使不湎于酒也。殷献臣,殷之故家遗族,所谓殷士肤敏者也。首言之者,人望所在,故武王敎康叔瑟殷,周公敎成王治洛【其大惇典殷献民】皆欲以是为始也。此文在侯甸男卫之上,则凡殷之贤臣居于殷墟者皆是也。侯甸男卫,则康叔所统之诸侯也。得劼毖之,与文王诰庶邦同义。既曰献臣,何待于劼毖?盖殷俗染溺已深,恐贤者亦有所未免,故敎众人自贤者始。贤者化,则人无不化矣。自太史友以下,则皆卫臣也。敎卫臣,则自贵者始。贵者化,则人无不服矣。太史、内史皆曰「友」者,文史之官,君之所賔友也。再举献臣,则贤臣之在卫国者。百僚大臣,泛言之;至于特举其官,则以其尤重耳。下文有事有畴,则宗工中之尤重者也。尔事,盖即后世所谓賔师,其礼重之,尊于友,而其事柄则初非居位执政者也。如孟子之于齐,正其事也。賔师论道,谓之服休可也。又有服采者,盖賔师亦有时而受其事之托,如孟子为齐出吊于膝是也。与服休皆在所事之列,盖就所事中又有此两项之分耳。若三卿,则居位执政者也。侯国之三卿,名位通于天子,列于六职,是于康叔为偶,以任一国之政者也,故谓之若畴与偶。王语意相似,非谓三卿之礼秩与康叔等也。三卿不次者,康叔初封,以封圻为急也。自远而近【自殷臣而侯国而本邦故云】自卑而尊【自友而事而匹而君身故云】

译越是在外服任职,以及恭敬奉行王命的诸侯,是承接上文“君”与“御事”而言的。服,即职事。内服、外服,指内外治理事务的大臣。侯、甸、男、卫,是诸侯。邦伯,是诸侯中的首领。两般人、庶尹直至里居,是五类人。“百僚”二字,是内服五类人的总称。冠盖因御事,是百僚中的首领。上文提到御事,这里提到内服,则断定是从庶僚以下,所以用“百僚”二字冠之,是相对于上文“御事”而言的。庶尹,是官职中的正职。亚,是其副职。惟服宗工,指担任尊官职务的人,又次一等。国中百姓,指受赐族姓的家族。里居,指不在官位而居家的人。这五类,都是内服之人,不敢沉湎于酒。通观上文“在外”、“在内”,无论有职无职,都包括在内。不敢,是因为有所畏惧,畏惧之心一旦松懈,就会有时放纵。不暇,是因为有所事务,事务既专一,就没有空闲饮酒。下文具体说明所从事的事务,说:“只是想要辅助成就王德的显明,以及尹人恭敬奉行王命罢了。”成王,是承接上文“成王”而言。祗辟,是承接上文“有恭”而言,是说当时内外大臣同心承奉君相之意,想要成就其美德,达到了这样的程度。

我听说也只不过说:后来的嗣王沉湎于酒,直至自我招致罪过。一放纵饮酒就玩忽而不知畏惧,天命虽然可畏,酣饮则无暇顾及小民;天命虽然可畏,酣饮则无暇体恤了。○祗保越怨,不改变“越”字,训释于吕氏曰:先王恭敬保持其美德,后王恭敬保持其怨恨。愚按:宋哲宗、徽宗以青苗、市易之法为圣政而继承沿袭,所谓祗保于怨不易者,是用燕防之义,方于丧威仪为切。○人没有不痛惜其将亡,而受益荒腆于酒,不思自我节制其安逸。逸字有二:有安逸之逸,有纵逸之逸,此不自息者乃纵欲之逸也。○苏氏曰:其心为酒所驱使,忿疾强狠,不再畏惧死亡。真氏曰:看现在的小人,一醉之后,水火可入,白刃可蹈,则受之情状可知矣。愚谓颠防者无不疾狠,不待为酒所使也,不醉而怒曰奰。○罹,说文:心忧也,虽及国灭,无忧。○不惟明德之馨香,祀以升闻于天,惟有民之怨气,及羣酣于酒之腥秽,闻于上而已。○天降丧于殷,无爱于殷,惟逸之故,非天不慈,惟民自速罪尔。民指商之君臣,对上天而言,皆民也。

王说:“我不只是像这样多所告诫,直至大监抚于时。”正义曰:“既陈述殷之兴,言我不只是像这样徒多出言以告诫你而已。古人有言说:‘人不要在水边照鉴,应当在民中照鉴。以水照鉴,只见己形;以民照鉴,知成败故也。’以须民监之故,今殷纣无道,坠失其天命,我其可不大视以为戒,抚安天下于今时也。○邵文庄公曰:‘物妍则妍,物媸则媸,是谓水监;人得则德,人失则怨,是谓民监。监妍媸于水,监得失于民。’○蔡泽説应侯曰:‘监于水者,见面之容;监于人者,知吉与凶。’”

我只说:“你们要力戒谨慎殷之贤臣,直至况且你们刚制于酒?”劼,用力也。劼毖者,力戒谨之,使不沉湎于酒也。殷献臣,殷之故家遗族,所谓殷士肤敏者也。首言之者,人望所在,故武王敎康叔瑟殷,周公敎成王治洛【其大惇典殷献民】皆欲以是为始也。此文在侯甸男卫之上,则凡殷之贤臣居于殷墟者皆是也。侯甸男卫,则康叔所统之诸侯也。得劼毖之,与文王诰庶邦同义。既曰献臣,何待于劼毖?盖殷俗染溺已深,恐贤者亦有所未免,故敎众人自贤者始。贤者化,则人无不化矣。自太史友以下,则皆卫臣也。敎卫臣,则自贵者始。贵者化,则人无不服矣。太史、内史皆曰“友”者,文史之官,君之所賔友也。再举献臣,则贤臣之在卫国者。百僚大臣,泛言之;至于特举其官,则以其尤重耳。下文有事有畴,则宗工中之尤重者也。尔事,盖即后世所谓賔师,其礼重之,尊于友,而其事柄则初非居位执政者也。如孟子之于齐,正其事也。賔师论道,谓之服休可也。又有服采者,盖賔师亦有时而受其事之托,如孟子为齐出吊于膝是也。与服休皆在所事之列,盖就所事中又有此两项之分耳。若三卿,则居位执政者也。侯国之三卿,名位通于天子,列于六职,是于康叔为偶,以任一国之政者也,故谓之若畴与偶。王语意相似,非谓三卿之礼秩与康叔等也。三卿不次者,康叔初封,以封圻为急也。自远而近【自殷臣而侯国而本邦故云】自卑而尊【自友而事而匹而君身故云】

厯以相况,皆欲其劼毖。况康叔之身,又一方之所视效者,可不刚制于酒乎?曰「劼瑟」,曰「刚制」,其严如此。盖酒虽细故,玩而难远,不严则禁不絶,不尤严于已,则令不行也。○新安陈氏曰:「四矧字一节重于一节,盖所职愈重,则所戒当愈严。劼毖以上,所戒勑而言;刚制,以已所自克而言。在羣臣则当谨上之。」戒在康叔,则当防已之欲也。

译历举前事作为比照,都是希望他们谨慎戒惧。何况康叔本人,又是一方百姓所效法的对象,难道可以不严格节制饮酒吗?说“谨慎戒惧”,说“严格节制”,其严厉程度就是如此。大概酒虽然是小事,但容易沉溺而难以远离,不严厉就无法彻底禁止;不对自己更加严格,政令就无法推行。○新安陈氏说:“四个‘矧’字引领的段落,一节比一节重要,因为职责越重,那么告诫就应当越严厉。‘劼毖’以上,是从告诫臣下的角度而言;‘刚制’,是从自我克制的角度而言。对于群臣,应当谨守君上的告诫;对于康叔,则应当防范自己的欲望。”

厥或诰曰:「羣饮,汝勿佚。尽执拘以归于周,予其杀。」孔氏曰:「其有告汝曰:「民羣聚饮酒,不用上命,则汝收捕之,勿令佚失。尽执拘以归于京师,我其择罪重者而杀之。」项氏曰:「酒诰曰:「尽执拘以归于周,予其杀。」众人止言待新民寛,故勿杀;待旧民严,故杀之。安国则曰:「予当择其罪大者杀之,然后周公之训为可传也。」按:羣饮,盖纣之遗民,所谓庶羣自酒,腥闻于上者,咸与维新,申之毖戒之后,犹未肯变,此所谓惟终,自作不典,不可不杀者也。故武王有「予其杀之」言。苏氏、蔡氏不得其説,而疑周法之已甚,则谓其为羣聚而谋为大奸者,不免增益于本文之所无。夫经文惟曰「羣饮」尔,使所指果在为奸恶者,圣人岂肯疑似其文以误人乎?○《周礼·司虣【音暴】掌宪市之禁令,禁其以属游饮食于市者,若不可禁,则搏而戮之。丘文庄公曰:「古之圣王,岂以饮食之故戮人哉?民不食五谷则死,而酒之为物,无之不致伤生,有之或以致疾而败性。岂岂之民嗜其味之甘,忘其身之大?不严则禁不絶故也。」按:以属游饮于市,羣饮也。市者,奸之所容焉,鬭讼所兴焉,故司虣有官,游饮有禁。羣饮不但周禁,自汉以来有之,有因事而开禁者,赐酺是也。但武王之所指者,又以殷之遗慝而言,非寻常之羣饮耳。

又惟殷之廸诸臣惟工乃湎于酒,勿庸杀之,姑惟敎之。廸谓蹈其旧俗,非羣饮,故勿庸杀之,姑惟敎之。○曰:湎酒而不曰羣饮,此其罪之所以殊耳。如时説,则同一饮酒而臣民异法,亦有难通者。

有斯明享,乃不用我敎辞。惟我一人弗恤,弗蠲乃事。时同于杀,有司谓克有其敎。明享谓不失其禄,敎而不从,是亦怙终与凡民同。故弗洁乃事,是同于杀。

王曰:「封,汝典听朕毖,勿辩乃司民湎于酒。」辩,别也。辩别其从敎与否者也。传曰:「君必辩焉,乃司有司也。」不别诸臣之淑慝,则民之湎酒不可禁矣。

董氏鼎曰:古之为酒,本以供祭祀,灌地降神,取其馨香下达,求诸阴之义也。后以其能养阳也,故用之以奉亲养老;又以其能合欢也,故用之冠婚賔客。然曰:賔主百拜而酒三行;又曰:终日饮酒而不得醉焉,未尝过也。自禹饮仪狄之酒而防之,宁不谓其太甚已?而亡国之君、败家之子接踵于后世,何莫非斯?然则文王之敎,不惟当明于妹邦家,写一通,犹恐覆车之不戒也。○《周礼》萍氏掌国之水禁,几酒【察非时饮者】谨酒【使民节用酒】丘文庄公曰:水溺人,而酒有甚焉。周设官以掌国之水禁,而属以几酒、谨酒,也有以哉。○抑周公作诰,最初禁酒,恐民伤德败性,虑至远敎至周也。后若汉文帝戒为酒醪以糜谷,景帝以岁旱禁酤,犹有古遗意,然所谓不惟不敢,亦不暇者已,不复及。至武帝榷酒酤,则以利而已。周公之法未能遽复,法文景不亦可乎?○苏氏曰:自汉以来,皆有酒禁,而不能絶,周公独何以能禁之?曰:周公无所利于酒也,以正民德而已。甲与乙皆笞其子,甲之子服,乙之子不服。甲笞其子而责之学,乙笞其子而夺之食,此周公所以能禁酒也。

  梓材

王曰:封以厥庶民暨厥臣达大家。以厥臣达王,惟邦君。王氏应麟曰:《梓材》曰:「以厥庶民暨厥臣达大家。」周封建诸侯,与大家臣室共守之,以为社稷之镇。九两所谓宗以族得民,公刘之雅所谓「君之宗之」,此封建之根本也。鲁之封有六族焉,卫之封有七族焉,唐之封有九宗五正焉,皆所以系人心,维国势。○按:云「以其达某者」,谓先得乎此之心,而后可以通乎彼也。鲁君失民,故不能制三家,故达乎大家,有道臣民爱戴,政自行于大家矣。不能其大夫国人,何以事上?故达乎天子,有道一国顺治,情自孚于天子矣。

汝若恒越曰:「我有师,师至,戕败人,宥师师。官师之长,三卿也;尹官正也,旅众有司也。予罔厉杀人者,予之志不在于伤杀人也。徂往也,敬敬民也,劳如劳之来之之劳。君以身

译周公或许告诫说:“民众聚众饮酒,你们不要放纵他们。全部逮捕拘押并押送到周京,我将处死他们。”孔氏解释说:“如果有告发你的人说:‘民众聚众饮酒,不听从上级命令,那么你们就收捕他们,不要让他们逃脱。全部逮捕拘押并押送到京师,我将挑选罪行重的人处死。’”项氏解释说:“《酒诰》说:‘全部逮捕拘押并押送到周京,我将处死他们。’众人只说对待新民宽大,所以不杀;对待旧民严厉,所以杀之。安国则解释说:‘我将挑选罪行大的处死,这样周公的训诫才能流传。’按:聚众饮酒,大概是纣王的遗民,所谓庶民沉溺于酒,腥秽之气上达于天的人,都给予他们革新的机会,在反复告诫之后,仍然不肯改变,这就是所谓的执迷不悟,自造不合法的罪行,不可不杀。所以武王有‘我将处死他们’的话。苏氏、蔡氏不理解这个说法,而怀疑周朝的法律过于严酷,于是说他们是聚众谋划大奸大恶的人,不免在原文没有的地方增加了内容。经文只说‘聚众饮酒’罢了,如果所指确实是作奸犯科的人,圣人怎会用疑似的文字来误导人呢?○《周礼·司虣》掌管宪令市场的禁令,禁止那些结伙游荡、饮食于市场的人,如果不可禁止,就搏斗并杀死他们。丘文庄公说:‘古代的圣王,难道因为饮食的缘故就杀人吗?民众不吃五谷就会死,而酒这种东西,没有它不会伤害生命,有了它却可能导致疾病而败坏本性。难道民众贪图它的甘甜味道,忘记了自己的身体吗?不严厉禁止就无法断绝。’按:结伙游荡饮酒于市场,就是聚众饮酒。市场是奸邪所容留的地方,争斗诉讼兴起的地方,所以有司虣这个官职,有游荡饮酒的禁令。聚众饮酒不仅周朝禁止,自汉朝以来也有,有因事而开禁的,赐酺就是。但武王所指的,又是针对殷商的遗恶而言,不是寻常的聚众饮酒。

又,只有殷商的臣工遵循旧俗,沉溺于酒,不要杀他们,姑且只教育他们。廸意为遵循旧俗,不是聚众饮酒,所以不要杀他们,姑且只教育他们。○说:沉溺于酒而不说聚众饮酒,这就是罪行不同的原因。按照这种说法,那么同样是饮酒,臣民却适用不同的法律,也有难以通达的地方。

有这些明哲的享祀,却不使用我的教育言辞。只有我一人不体恤,不洁净你们的事务。这与杀人是相同的,有司认为能够拥有他们的教育。明享意为不失去他们的禄位,教育而不听从,这也是怙恶不悛与凡民相同。所以不洁净他们的事务,是与杀人是相同的。

王说:“封,你常听我的告诫,不要辨别你的民众沉溺于酒。”辩,意为辨别。辨别他们是否听从教育。传曰:‘君主必须辨别,然后有司才能有所作为。’不辨别臣子的善恶,那么民众的沉溺于酒就无法禁止了。

董氏鼎说:古代酿酒,本来是为了供祭祀,灌地降神,取其馨香下达,求诸阴的意义。后来因为它能养阳,所以用来奉养亲人、养老;又因为它能合欢,所以用来冠婚宾客。然而说:‘宾主百拜而酒三行;’又说:‘终日饮酒而不得醉,’未曾过度。自禹饮仪狄的酒而防范它,难道不认为太过分了吗?而亡国之君、败家之子接踵于后世,何尝不是这样?那么文王的教育,不仅应当在妹邦家中明确,写一通,还恐怕覆车之鉴不戒。○《周礼》萍氏掌管国家的水禁,几酒【察非时饮者】谨酒【使民节用酒】丘文庄公说:水溺人,而酒更甚。周设官以掌管国家的水禁,而属以几酒、谨酒,也有原因。○抑周公作诰,最初禁酒,恐民伤德败性,虑至远敎至周也。后若汉文帝戒为酒醪以糜谷,景帝以岁旱禁酤,犹有古遗意,然所谓不惟不敢,亦不暇者已,不复及。至武帝榷酒酤,则以利而已。周公之法未能遽复,法文景不亦可乎?○苏氏说:自汉以来,皆有酒禁,而不能绝,周公独何以能禁之?曰:周公无所利于酒也,以正民德而已。甲与乙皆笞其子,甲之子服,乙之子不服。甲笞其子而责之学,乙笞其子而夺之食,此周公所以能禁酒也。

梓材

王说:“封,用你的庶民和你的臣子通达大家。用你的臣子通达王,只有邦君。”王氏应麟说:《梓材》说:‘用你的庶民和你的臣子通达大家。’周朝封建诸侯,与大家臣室共守之,以为社稷之镇。九两所谓宗以族得民,公刘之雅所谓‘君之宗之’,此封建之根本也。鲁之封有六族焉,卫之封有七族焉,唐之封有九宗五正焉,皆所以系人心,维国势。○按:云‘以其达某者’,谓先得乎此之心,而后可以通乎彼也。鲁君失民,故不能制三家,故达乎大家,有道臣民爱戴,政自行于大家矣。不能其大夫国人,何以事上?故达乎天子,有道一国顺治,情自孚于天子矣。

你如果常说:‘我有军队,军队到来,伤害败坏人,宽恕军队。’官师之长,三卿也;尹官正也,旅众有司也。予罔厉杀人者,予之志不在于伤杀人也。徂往也,敬敬民也,劳如劳之来之之劳。君以身

帅先,敬劳其民,则三卿以下皆往而敬劳矣。」罪人所过曰「厯」,今法所谓知情藏匿是也。戕败伤人肢体耳目者,汉律所谓「疻【音咫】也【汉薛宣传注:「以杖手欧击之,剥其皮肤肿起青黑而无疮瘢者,律谓疻痏。」师古曰:「疻音侈】此言察狱之事,君尽心而宥其所当宥者,则臣亦效之。○官师官各有长,如太史为史官之长,太仆为羣仆之长,所属之卿则又众长之长,故曰「师师」。孔氏、蔡氏説皆不明。

译如果主帅率先恭敬地慰劳他的民众,那么三卿以下的官员都会前往恭敬地慰劳了。”罪犯经过的地方称为“厯”,就是当今法律中所说的知情藏匿。残害、毁伤人的肢体、耳朵和眼睛的,就是汉律中所说的“疻”(音咫)【汉薛宣传注:“用杖或手殴打,使皮肤剥落、肿起青黑而没有疮疤的,律法称之为疻痏。”颜师古说:“疻音侈”】。这里说的是审理案件的事情,君主尽心竭力而宽恕那些应当宽恕的人,那么臣下也会效仿他。○官师:官员各自有长官,比如太史是史官的长官,太仆是众仆的长官,而统辖他们的卿则是众多长官的长官,所以说“师师”。孔氏、蔡氏的解释都不明确。

王啓监厥乱为民至监罔攸辟。周礼建牧立监以维邦国。牧州牧监公侯伯子男各监一国。观此曰王啓监。又曰自古王若兹则监之名不始于周矣。孔氏曰康叔监殷民。正义曰郑以为连属之监【王制云五国为属十国为连】则为牧而言。然康叔时实为牧而所戒为居殷墟化纣余民不主于牧。明监即国君监一国不言监一州也。按武王克殷于其故地立监有二管蔡霍监于武庚之国。康叔别封于卫监其余民亦谓之监。故武王本先王立监之意而告之。言王者所以开置监国者其治本为民而已。其命监之辞盖曰无相戕杀其民无相虐害其民哀矜至于人之寡弱者亦使不失所聫属至于妇之穷独者亦使有所归保合其民率由是以容蓄之可也。且王所以责效邦君御事者其命何以哉亦惟欲其敬劳不倦引掖斯民于生养安全之地而已。自古王者之命监如此其无所事乎刑辟以戕虐人可也○至于二字谓加恩到此也。寡者人之所忽而至于敬寡妇者惠所难徧而至于属妇保合一国之民率由是心以容蓄之。单言妇则是穷独可知属云者无依者使之有依也○民不能自生自养自致于安为之引者邦君御事之责也。引字中有事在言此者见侯职有所重王室之责成有所在而不可徒事乎刑也。

惟曰:若稽田,至惟其涂丹雘,稽治也。敷菑,广去草也。陈列脩治疆畔也。传曰:如农之有畔。畎,通水沟也。卑曰垣,高曰墉。涂,泥餙也。塈,布涂也。茨,苫也。梓,良材可为器者。木素曰朴。雘,采色之名。有责有朱。涂以漆,丹以朱。蔡氏曰:敷菑以喻除恶,垣墉以喻立国,朴斵以喻制度。武王之所已为也。疆畎暨茨丹雘,则望康叔以成终云尔。按:除恶、立国、制度,皆就卫国言。成终,各有其事,非指上文之事也。

今王惟曰:「先王既勤用明德,至庶邦丕享。」此以下人臣进戒之辞,与前不相蒙。音义曰:「夹,音协,近也。」正义曰:「夹者,是人左右而夹之,故言近也。」《易》曰:「地上有水,比。」先王以建万国,亲诸侯,取象于比之意,欲其情义足以相维系而不散也。所谓「怀为夹作,兄弟方来」者也。先王用何道?曰:「明德而已。」《比》之九五曰:「显比。」言显明其比道,如接之以礼,待之以诚,上以德而显比于下,下亦以德而亲比于上,修其职贡,方方而来,孰敢有贰者哉?周德衰而比道不光,昭王见侮于南国,穆王之世,荒服不至,夷王下堂而见诸侯,而诸侯不来,故诸侯之向背,卜王室之盛衰。王室之监衰,视吾德之修否而已。后式典集庶邦丕享。有周大臣当其全盛之时,而豫以进戒,其见远矣哉!○先王之怀诸侯,诸侯之享于王,皆曰:「用明德者。」先王只是修德勤政,待诸侯以礼,朝聘以时,一明德以抚御,而诸侯自然服从,非有他道也。曰「勤用」者,见其孜孜不怠之意。诸侯亦只是谨侯度事,王室以诚奉职贡无懈,一明德以为享,而上下自然交亲,亦非有他道也。曰「既用」者,见其无间之意。后,后王也。后即是君字,非先后之后。典即先王怀诸侯之事,式典集即所谓用明德怀为夹也。庶邦丕享,谓作兄弟方来,亦如先王之时矣。皇天既付中国民,越厥疆土于先王。朱子曰:「是一句。」肆王惟德用至用怿。先王受命要防他三用字,见其无他道也。○皇天以中国民人疆土全付于先王,为先王能安养敎导之,不负其所付也。今先王既往,而付予之重又在王矣。王当何以慰先王在天之灵哉?亦惟用德和怿先后乎?迷民勿使失性而已。谓之迷民,见其因无君师敎导,缪其所趋,非所当忿疾也。当用德和怿之谓,以礼义和融悦乐其心,使之慕于善而不能已,或先之以啓其悟,或后之以掖其成如。是而民有终于迷者乎?夫克相上帝,宠绥四方者,先王之志也。王能如此,则先王受命者怿矣。○先后字因迷民而生,正义曰:「若诗曰:『予曰有先后』,谓于民心,先未悟而啓之,已悟于后化成之。」○陈了翁谓:「先迷民者,纣之民;后迷民者,武庚之民。」此亦一説。

已若兹监

译王设立监国以治理百姓,直到监国没有逃避之处。《周礼》中建立州牧、设立监国,以维系邦国。州牧是州牧,监国是公、侯、伯、子、男各自监守一国。看这里说“王设立监国”,又说“自古君王都像这样”,那么监国的名称并不始于周代。孔氏说:康叔监守殷商遗民。《正义》说:郑玄认为“监”是连属之监(《王制》说五国为属,十国为连),这是就州牧而言。然而康叔当时实际上是州牧,但他所告诫的是居住在殷墟、教化纣王余民,并不专指州牧。显然监国就是国君,监守一国,不是说监守一州。按:武王攻克殷商后,在其故地设立监国有二:管叔、蔡叔、霍叔监守武庚的国家。康叔另外封于卫国,监守其余的殷民,也称为监国。所以武王本着先王设立监国的本意来告诫他。说君王之所以开设监国,其治理的根本只是为了百姓罢了。他任命监国的辞令大概说:不要互相残杀百姓,不要互相虐待百姓,哀怜体恤那些孤弱之人,也使他们不失所依靠;连属那些穷困孤独的妇女,也使他们有所归附;聚合百姓,遵循这些原则来容纳养育他们就可以了。而且君王之所以要求邦君和执政大臣效验政绩,他的命令是什么呢?也只是希望他们勤勉不懈,引导百姓走向生养安全的境地罢了。自古君王任命监国都是这样,哪里需要依靠刑罚来残害百姓呢?“至于”二字,是说恩惠加到这种程度。孤弱之人是人们容易忽视的,而敬重寡妇,恩惠难以遍及,而连属妇女、聚合一国百姓,都遵循这种心意来容纳养育他们。单说“妇”,那么穷困孤独是可以知道的;“属”的意思是,让没有依靠的人有所依靠。百姓不能自己生存、自己养育、自己达到安宁,为他们引导的是邦君和执政大臣的责任。“引”字中包含着事务,说这些是为了表明诸侯的职责有所侧重,王室的要求有所在,而不能仅仅从事刑罚。

只说:如果考察田地,直到只是涂上丹漆和彩绘,稽是治理的意思。敷菑,是广泛去除杂草。陈列脩治疆畔,是整治田界。《传》说:像农夫有田界一样。畎,是疏通水沟。低处叫垣,高处叫墉。涂,是用泥涂抹装饰。塈,是涂抹。茨,是用茅草覆盖屋顶。梓,是良材,可以制作器物。木素曰朴。雘,是采色的名称。有责有朱。涂以漆,丹以朱。蔡氏说:敷菑用来比喻除恶,垣墉用来比喻立国,朴斵用来比喻制度。这些都是武王已经做到的。疆畎以及茨、丹、雘,则是期望康叔能够善始善终。按:除恶、立国、制度,都是就卫国而言。善始善终,各有其事,不是指上文所说的那些事。

现在君王只说:“先王已经勤勉地运用明德,直到众邦大大地进献。”这以下是臣子进谏的言辞,与前面不相衔接。《音义》说:“夹,音协,近的意思。”《正义》说:“夹,是人左右夹持,所以说近。”《易经》说:“地上有水,比卦。”先王以此建立万国,亲近诸侯,取象于比卦的意思,想要他们的情义足以相互维系而不离散。这就是所谓“怀为夹作,兄弟方来”的意思。先王用什么方法?回答说:“只是明德罢了。”《比》卦的九五爻说:“显比。”意思是显明其比附之道,比如以礼接待,以诚相待,上位者以德行显明地比附于下位者,下位者也以德行亲近比附于上位者,修好职贡,各方都来,谁敢有二心呢?周德衰微而比附之道不光明,昭王在南国受辱,穆王时代,荒服不来朝见,夷王下堂接见诸侯,而诸侯不来,所以诸侯的向背,预示着王室的盛衰。王室的监国衰微,只看我们德行是否修好罢了。后式典集庶邦丕享。周朝大臣在王室全盛之时,就预先进谏,他的见识真深远啊!○先王怀诸侯,诸侯向王进献,都说:“运用明德。”先王只是修德勤政,以礼对待诸侯,朝聘按时,用一明德来安抚驾驭,而诸侯自然服从,没有其他方法。说“勤用”,是见他孜孜不倦的意思。诸侯也只是谨守侯度,以诚事奉王室,进献职贡不懈怠,用一明德来进献,而上下自然交好亲近,也没有其他方法。说“既用”,是见其没有间隙的意思。后,是后王。后就是君字,不是先后的后。典就是先王怀诸侯的事,式典集就是用明德怀为夹的意思。庶邦丕享,是说作兄弟方来,也像先王的时候一样了。皇天既付中国民,越厥疆土于先王。朱子说:“这是一句话。”肆王惟德用至用怿。先王受命要防备那三个“用”字,见他没有什么其他方法。○皇天把中国百姓和疆土全部托付给先王,是因为先王能安养教导他们,不辜负所托付的。现在先王已经去世,而托付的重任又在君王身上了。君王当用什么来安慰先王在天之灵呢?也只是运用德行和悦先后罢了,使迷民不失去本性而已。称为迷民,是见他们因为无君师教导,趋向错误,不是应当愤怒憎恶的。当用德和悦之谓,以礼义和融悦乐其心,使他们向往善而不能停止,或者先启发他们觉悟,或者后扶持他们成功。像这样,百姓有终于迷误的吗?能够辅佐上帝,宠爱安抚四方的,是先王的志向。君王能这样,那么先王受命者就高兴了。○先后字因迷民而生,《正义》说:“如果《诗》说:‘予曰有先后’,是说对于民心,先未觉悟时启发他,已觉悟后教化成就他。”○陈了翁说:“先迷民的是纣王的百姓;后迷民的是武庚的百姓。”这也是一种说法。

已经像这样设立监国

,惟曰欲至于万年,惟王子子孙孙永保民已乎?王其监省于兹。臣所祈于王,惟曰欲自今至于万年,王子子孙孙永保民而已。此一叚辞意恳恻,三复之有言外不尽之余意,恐是召公之言也。

译难道只是说希望达到万年,让王的子子孙孙永远保护百姓罢了么?王应当对此加以审视。我所向王祈求的,只是说希望从今以后直到万年,让王的子子孙孙永远保护百姓而已。这一段言辞恳切悲切,反复诵读,有言外不尽的余意,恐怕是召公所说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