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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藏惠氏春秋说一

(卷首)

儒藏 · 春秋 · 已译 · 第 1–1 段

钦定四库全书     经部五

  春秋説        春秋类

  提要

  【臣】等谨案春秋説十五卷

国朝惠士竒撰。士竒有《半农易説》,已着録。士竒父周惕,长于説经,力追汉儒之学。士竒承其家▯,考证益密,于三礼核辨尤精。是书以礼为纲,而纬以春秋之事,比类相从,约取三传附于下,亦间以《史记》诸书佐之。大抵事实多据左氏,而论断多采公、谷。毎条之下,多附辨诸儒之説;毎类之后,又各以己意为总论。大致出于宋张大亨《春秋五礼例宗》、沈棐《春秋比事》,而不立门目,不设凡例,其引据证佐,则尤较二家为典核。虽其中灾异之类,反复辨诘,务申董仲舒《春秋隂阳》、刘向、刘歆《洪范五行》之説,未免过信汉儒,物而不化,然全书言必据典,论必持平,所谓原原本本之学,非孙复等之枵腹而谈,亦非叶梦得等之恃博而辨也。乾隆四十六年二月恭校上。

总纂官【臣】纪昀【臣】陆锡熊【臣】孙士毅。

  总 校 官【臣】陆 费 墀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説卷一

  翰林院侍读惠士竒撰

  闵公

二年夏五月乙酉,吉禘于庄公【纪年曰:「康王三年,定乐歌,吉禘于先王。」此王者防终之禘也,故曰大禘,则终王定乐歌,即所谓禘乐】

左传》:“夏,吉禘于庄公,速也【孔疏云:襄十五年晋悼公卒,十六年传称晋人荅穆叔云:“以寡君之未禘祀。”知三年防毕乃为禘也。防毕而为禘祭,新主入庙,当与先君相接,故因是而为大祭,以审序昭穆,故谓之禘。禘者,谛也,言使昭穆之次审谛而不乱也。庄公三十二年八月薨,至此年五月,唯二十二月,防制未阕,故书以示讥。又云:“吉禘以三年为节,仍计除防即吉之月,十日而后行事,无常月也。”是以传唯讥其速,不曰非时】

公羊传》:「其言吉何?言吉者,未可以吉也【何注云:『都未可以吉祭。经举重,不书禘于太庙,嫌独庄公不当禘,于太庙可禘者,故加吉,明太庙皆不当】曷为未可以吉?未三年也。三年矣,曷为谓之未三年?三年之防,实以二十五月【何注云:『时庄公薨至是适二十二月。礼《士虞记》云:期而小祥,曰荐此常事;又期而大祥,曰荐此祥事;中月而禫,是月也吉祭,犹未配。是月者,二十七月也。传言二十五月者,在二十五月外可不讥】其言于庄公何?未可以称宫庙也【时闵公以庄公在三年之中,未可入太庙禘之于新宫,故不称宫庙,明皆非也】曷为未可以称宫庙?在三年之中矣【当思慕悲哀,未可以鬼神事之】吉禘于庄公,何以书?讥。何讥尔?讥始不三年也【既书吉禘,又何不可称宫?公羊之説非也。説详于后】

谷梁传》:「吉禘者,不吉者也。防事未毕而举吉祭,故非之也。」

  僖公

八年秋七月,禘于太庙,用致夫人【张氏洽曰:「《周礼》,兵死者尚不入于兆,况哀姜得辠于先君,见诛于方伯,而可以配祖庙、秩烝尝乎?」愚谓公、谷二传,不见国史,得之传闻,未足信也,故削之】

左传》:秋,禘而致哀姜焉,非礼也。凡夫人不薨于寝,不殡于庙,不赴于同,不祔于姑,则弗致也【杜预云:太庙,周公庙。致者,致新死之主于庙而列之昭穆。夫人淫而与弑,不薨于寝,礼不应致,故僖公疑其礼,至八年而后行之】

  襄公

十有六年。《左传》:冬,穆叔如晋聘,且言齐故【杜预注云:言齐再伐鲁】晋人曰:「以寡君之未禘祀【禘祀三年防毕之吉祭】与民之未息。不然,不敢忘【孔疏云:闵二年五月吉禘于庄公,以其时未可吉,书吉以讥之。此年正月晋已烝于曲沃,仍云未禘祀,明禘祀乃三年防毕之吉祭也】

  昭公

十有五年二月癸酉,有事于武宫。籥入,叔弓卒,去乐卒事。

左传》:十五年春,将禘于武公,戒百官。二月癸酉,禘,叔弓涖事,籥入而卒,去乐,卒事,礼也。

二十有五年,《左传》:将禘于襄公,万者二人,其众万于季氏。臧孙曰:「此之谓

译钦定四库全书 经部五

春秋说 春秋类

提要

臣等谨按:《春秋说》十五卷,本朝惠士奇撰。士奇有《半农易说》,已著录。士奇之父惠周惕,擅长解说经义,极力追慕汉代儒者的学问。士奇继承家学,考证更加严密,对于三礼的考核辨析尤为精到。本书以礼为纲领,并用《春秋》中的史事加以贯穿,将同类事物归并在一起,简要选取《左传》《公羊传》《谷梁传》附在下面,也偶尔引用《史记》等书作为辅助。大致上,史实多依据《左传》,而议论判断多采纳《公羊传》和《谷梁传》。每条之下,多附带辨析诸儒的学说;每类之后,又各自以己意作总论。其大致框架出自宋代张大亨的《春秋五礼例宗》、沈棐的《春秋比事》,但不设立门类,不制定凡例,其引据证佐,则比这两家更为典要确凿。虽然其中关于灾异一类,反复辩难诘问,务必申述董仲舒《春秋阴阳》、刘向、刘歆《洪范五行》的学说,未免过于相信汉代儒者,拘泥而不知变通,但全书言论必依据典籍,议论必持公正,所谓原原本本的学问,既不像孙复等人那样空腹高谈,也不像叶梦得等人那样倚仗博闻而争辩。乾隆四十六年二月恭校上。

总纂官臣纪昀、臣陆锡熊、臣孙士毅。

总校官臣陆费墀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说卷一

翰林院侍读惠士奇撰

闵公

二年夏五月乙酉,吉禘于庄公【《竹书纪年》说:“康王三年,制定乐歌,吉禘于先王。”这是王者丧期终了后的禘祭,所以称为大禘,那么终王制定乐歌,就是所谓的禘乐】

《左传》:“夏,吉禘于庄公,太快了【孔颖达疏说:襄公十五年晋悼公去世,十六年传中称晋人回答穆叔说:“因为寡君还没有举行禘祀。”可知丧期三年结束后才举行禘祭。丧期结束而举行禘祭,新逝者的神主进入宗庙,应当与先君相接,所以借此举行大祭,以审察昭穆的次序,所以称为禘。禘,就是谛,意思是使昭穆的次序审察明确而不混乱。庄公三十二年八月去世,到这一年五月,只有二十二个月,丧制尚未结束,所以经文记载以示讥讽。又说:“吉禘以三年为节度,仍然计算除去丧服即吉的月份,十日之后才行事,没有固定的月份。”因此传中只讥讽其太快,不说其不合时宜】

《公羊传》:“说‘吉’是什么意思?说吉,是指不可以吉【何休注说:“都还不可以举行吉祭。经文举重,不写‘禘于太庙’,担心人们以为只有庄公不应当禘,而在太庙可以禘,所以加上‘吉’字,表明太庙也都不可禘】为什么不可以吉?因为还没满三年。已经三年了,为什么还说未满三年?三年的丧期,实际是二十五个月【何休注说:“当时庄公去世到此时正好二十二个月。礼制《士虞记》说:一年而小祥,说‘荐此常事’;又一年而大祥,说‘荐此祥事’;中间一个月而禫,这个月是吉祭,还未配享。这个月,是第二十七个月。传中说二十五个月,是指在第二十五个月之外可以不讥讽】说‘于庄公’是什么意思?不可以称宫庙【当时闵公因为庄公在三年丧期之中,不可入太庙在新宫禘祭,所以不称宫庙,表明都不对】为什么不可以称宫庙?因为在三年丧期之中【应当思慕悲哀,不可以像对待鬼神那样侍奉他】吉禘于庄公,为什么记载?讥讽。讥讽什么?讥讽开始不守三年丧礼【既然记载了吉禘,为什么又不可称宫?公羊的说法不对。详细解说在后面】

《谷梁传》:“吉禘,是不吉的。丧事未毕而举行吉祭,所以非议它。”

僖公

八年秋七月,禘于太庙,用致夫人【张洽说:“《周礼》规定,战死者尚且不能进入兆域,何况哀姜得罪于先君,被方伯诛杀,怎么能配享祖庙、列入烝尝之祭呢?”我认为公羊、谷梁二传,没有看到国史,得自传闻,不足以相信,所以删去】

《左传》:秋,禘祭时致哀姜,不合礼制。凡是夫人不在寝宫去世,不在宗庙停殡,不向同姓诸侯报丧,不附祭于姑母,就不致祭【杜预说:太庙,是周公庙。致,是致新死者的神主于宗庙而排列昭穆。夫人淫乱并参与弑君,不在寝宫去世,礼制不应致祭,所以僖公怀疑其礼制,直到八年才实行】

襄公

十六年。《左传》:冬,穆叔出使晋国聘问,并且陈述齐国的缘故【杜预注说:陈述齐国两次攻打鲁国的事】晋人说:“因为寡君还没有举行禘祀【禘祀是三年丧期结束的吉祭】以及百姓还没有休养生息。如果不是这样,不敢忘记【孔颖达疏说:闵公二年五月吉禘于庄公,因为当时不可吉,写吉以讥讽。这一年正月晋国已在曲沃举行烝祭,仍然说未禘祀,表明禘祀是三年丧期结束的吉祭】

昭公

十五年二月癸酉,有事于武宫。籥入,叔弓卒,去乐卒事。

《左传》:十五年春,将在武公庙举行禘祭,告诫百官。二月癸酉,举行禘祭,叔弓主持事务,籥舞进入而叔弓去世,撤去音乐,完成祭祀,是合乎礼制的。

二十五年,《左传》:将在襄公庙举行禘祭,万舞二人,其余的万舞在季氏家。臧孙说:“这叫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