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究遗卷九
宣公
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
继弑君而书即位,以其与闻乎故也。抑与蔡景、许悼二公之书葬,有同义焉。説详《桓元年》公即位下。
公子遂如齐逆女
以丧婚急于结齐好,以定其位也。
三月遂以夫人妇姜至自齐
遂不称公子,承上文从省。成十四年书侨如,以夫人妇姜氏至自齐,不覆书叔孙,与此同义。妇者,杜注有姑之辞。按成夫人称妇姜氏,而文四年出姜及此年宣夫人,皆但称妇姜而不称氏。胡氏谓夫人亦预有贬焉,非也。夫人在室,决无预贬之理,且不书氏,何足以示贬乎?葢婚礼父命之,无父则母命之,虽天子诸侯亦不自主婚,所以养防逺耻也。文、宣二公皆娶在即位后,其必称母命以命使者无疑。既称母命,则为之母者即当以义正其子,而文之在防纳币,又逆不使卿,宣以丧婚,皆失礼之大者,乃竟听其违礼而行,坐视其子之失而不救,为人母之道,顾如是乎?为人母之道未尽,何以为人姑?故两夫人皆但称妇姜而不称氏,与书葬小君不称氏,其义正可以参互得之。葢称氏者其语轻,不称氏者其语重。邦君之妻,君称之曰夫人,故上称夫人,据公以为文也,其下即称氏,语从轻尊君也。若上称小君,据臣子以为文也,其下即不称氏,语从重尊夫人也。二夫人称妇,是据姑为文,宜称氏而不称氏者,重其妇,使不为其姑所厌,所以着其姑之不足为姑,以示讥也。岂如胡氏云云乎?先儒又或谓妾姑则不氏,出姜之不氏以成风,宣夫人之不氏以敬嬴,其説尤不确。成风乃僖公母,非出姜姑也,何梦梦耶?
夏季孙行父如齐
传纳赂以请,防杜注:「宣公簒立,未列于防,故以赂请之。」
晋放其大夫胥甲父于衞
传晋人讨不用命者,杜注「文十二年战河曲,不肯薄秦于险」,正义按「彼传赵穿与同罪,于时赵盾为政,穿见晋君之壻,或本罪轻于胥甲,故得无咎」。
公防齐侯于平州
季孙请之,以定公位也。不致者,特防例不致。説具,闵元年盟于落姑下。
公子遂如齐
拜成也
六月齐人取济西田
所谓纳赂以请防者,即赂以济西田也。上书:“公防齐侯于平州。”下书:“齐人取济西田。”其事之情实,显然可见。桓公元年,上书:“公防郑伯于垂。”下书:“郑伯以璧假许田。”与此正相类,但彼乃郑伯胁取鲁田,此则鲁自纳赂以请防耳。
秋邾子来朝
楚子郑人侵陈遂侵宋
传:宋人弑昭公。晋荀林父以诸侯之师伐宋,又防诸侯于扈,将为鲁讨齐,皆取赂而还。郑穆公曰:「晋不足与也。」遂受盟于楚。陈共公之卒,楚人不礼焉。陈灵公受盟于晋,故楚人、郑人侵陈,遂侵宋。按:称「郑人」者,君不在行,故楚师本为陈起,因陈而及宋。书曰「遂」者,葢继事而加甚之词也。
晋赵盾帅师救陈
传称救陈、宋,经不书救宋者,先儒以宋有弑君之罪,不当救,故不书,非也。葢陈被楚师,即以告晋,晋起师赴之,至郑而楚师已觧,遂驻师棐林,防诸侯以伐郑,本未尝救宋也。传所以兼称救宋者,以两国皆被楚侵,故类及之耳。其实晋师本以救陈而起,非为救宋而起,故经不书救宋。若以宋有罪不当救而救,据实而书,其失不更着乎?
宋公、陈侯、衞侯、曹伯防晋师于棐林,伐郑。
不曰防赵盾而曰防晋师者,胡氏谓使列序诸侯而防晋赵盾,则臣疑于君,不可以训。此即公羊“君不防大夫”之説,其实非也。葢书“防晋师”则专防伐也,若书“防赵盾”则似与盾先行防礼而后伐矣。其不曰“晋赵盾帅师救陈,遂防宋公、陈侯、衞侯、曹伯于棐林,伐郑”,而以诸侯防晋师为文者,晋师先在棐林故也。左氏传:“楚蒍贾救郑,遇于北林,囚晋觧扬,晋师乃还。”楚救不书者,楚与鲁不亲,郑既从楚,即自外于中国,凡楚救皆不以告,故不书。襄十年书楚救者,公会伐,不须告故。
冬晋赵穿帅师侵崇
传:晋欲求成于秦。赵穿曰:“我侵崇,秦急,崇必救之,
译宣公
元年春季,周历正月,鲁宣公即位。
继弑君之后而记载即位,是因为他参与了前事。或者,这与蔡景公、许悼公记载葬礼,有相同的义理。详细解说见《桓公元年》“公即位”条下。
公子遂前往齐国迎娶夫人。
因丧事期间急于与齐国结好,以安定自己的君位。
三月,公子遂带着夫人妇姜从齐国来到鲁国。
遂不称公子,是承接上文省略。成公十四年记载侨如带着夫人妇姜氏从齐国来到鲁国,不再重复记载叔孙,与此义理相同。“妇”字,杜预注解说是有婆婆的称呼。查考成公夫人称妇姜氏,而文公四年的出姜以及这一年的宣公夫人,都只称妇姜而不称氏。胡氏认为夫人也预先受到贬斥,这是不对的。夫人在娘家时,决无预先受到贬斥的道理,况且不书氏,怎么足以表示贬斥呢?大概婚礼由父亲命令,没有父亲则由母亲命令,即使是天子诸侯也不自主婚配,这是为了培养防范、远离耻辱。文公、宣公二公都是在即位后娶妻,必定是称母亲之命来命令使者,毫无疑问。既然称母亲之命,那么作为母亲的就应当用道义来端正儿子,而文公在守丧期间纳币,又迎娶不派卿大夫,宣公在丧事期间婚配,都是失礼的大罪,竟然听任他们违礼而行,坐视儿子失礼而不挽救,作为母亲的道义,竟然如此吗?作为母亲的道义未尽,怎么能作为婆婆?所以两位夫人都只称妇姜而不称氏,与记载葬礼小君不称氏,其义理正可以互相参照得出。大概称氏的话语气轻,不称氏的话语气重。国君的妻妾,国君称她为夫人,所以上面称夫人,是依据国君来行文,下面就称氏,语气从轻以尊崇国君。如果上面称小君,是依据臣子来行文,下面就不称氏,语气从重以尊崇夫人。两位夫人称妇,是依据婆婆来行文,应当称氏而不称氏,是重视其妇,使不被婆婆所厌弃,以此来彰显其婆婆不足以作为婆婆,以示讥讽。哪里像胡氏所说的那样呢?先儒又有人说妾姑则不称氏,出姜不称氏是因为成风,宣公夫人不称氏是因为敬嬴,这种说法尤其不准确。成风是僖公的母亲,不是出姜的婆婆,多么荒谬啊!
夏季,季孙行父前往齐国。
《左传》说纳贿赂以请求会盟,杜预注:“宣公篡位而立,未被列入诸侯会盟,所以用贿赂请求。”
晋国放逐其大夫胥甲父到卫国。
《左传》说晋国人讨伐不服从命令的人,杜预注“文公十二年河曲之战,不肯在险要处逼近秦国”,《正义》按“那篇传文中赵穿与胥甲父同罪,当时赵盾执政,赵穿是晋君的女婿,或许本来罪轻于胥甲父,所以得以无罪”。
鲁宣公会齐侯于平州。
季孙请求的,以安定公位。不记载致告,是特会之例不致告。详细解说见闵公元年“盟于落姑”条下。
公子遂前往齐国。
拜谢成婚之事。
六月,齐人夺取济西田。
所谓纳贿赂以请求会盟的,就是用济西田作为贿赂。上面记载:“公与齐侯会于平州。”下面记载:“齐人夺取济西田。”事情的情实,显然可见。桓公元年,上面记载:“公与郑伯会于垂。”下面记载:“郑伯用璧借许田。”与此正相类似,但那是郑伯胁迫夺取鲁田,这是鲁国自己纳贿赂以请求会盟罢了。
秋季,邾子来朝见。
楚子、郑人侵犯陈国,接着侵犯宋国。
《左传》:宋人弑杀昭公。晋荀林父率领诸侯军队伐宋,又在扈地会盟诸侯,将要为鲁国讨伐齐国,都索取贿赂而返回。郑穆公说:“晋国不值得依靠。”于是接受楚国的盟约。陈共公去世,楚国人对他不礼貌。陈灵公接受晋国的盟约,所以楚人、郑人侵犯陈国,接着侵犯宋国。查考:称“郑人”者,是因为郑君不在军中,所以楚军本来是为陈国而起,因陈国而波及宋国。记载说“遂”者,大概是继事而加甚之词。
晋赵盾率领军队救援陈国。
《左传》称救援陈、宋,经文不记载救援宋国者,先儒认为宋国有弑君之罪,不应当救援,所以不记载,这是不对的。大概陈国被楚军侵犯,就立即告知晋国,晋国起兵奔赴,到达郑国时楚军已经解围,于是驻扎军队在棐林,会盟诸侯以伐郑,本来未曾救援宋国。《左传》之所以兼称救援宋国,是因为两国都被楚国侵犯,所以类推提及罢了。其实晋军本来是以救援陈国而起,不是为救援宋国而起,所以经文不记载救援宋国。如果认为宋国有罪不应当救援而救援,据实记载,其过失不是更明显吗?
宋公、陈侯、卫侯、曹伯会晋军于棐林,伐郑。
不说会赵盾而说会晋军者,胡氏认为如果排列顺序诸侯而会晋赵盾,则臣疑于君,不可以为训。这就是公羊“君不大会大夫”之说,其实不对。大概记载“会晋军”则专指会伐,如果记载“会赵盾”则似乎与盾先行会礼而后伐了。其不说“晋赵盾帅师救陈,遂会宋公、陈侯、卫侯、曹伯于棐林,伐郑”,而以诸侯会晋军为文者,是因为晋军先在棐林的缘故。《左传》:“楚蒍贾救援郑国,在北林相遇,囚禁晋觧扬,晋军于是返回。”楚救援不记载者,是因为楚国与鲁国不亲,郑国既然跟随楚国,就自我排斥于中国之外,凡楚救援都不以告鲁,所以不记载。襄公十年记载楚救援者,是因为公会伐,不需要告鲁的缘故。
冬季,晋赵穿率领军队侵犯崇国。
《左传》:晋国想要与秦国求和。赵穿说:“我侵犯崇国,秦国危急,崇国必定救援,
传以报北林之役,于是晋侯侈,赵宣子为政,骤谏而不入,故不竞于楚。按伐郑者为宋也,故独与宋连兵,传无宋人,殆传闻之误。
二年春,王二月,壬子,宋华元帅师,及郑公子归生帅师,战于大▯。宋师败绩,获宋华元。
传郑公子归生受命于楚伐宋,宋华元、乐吕御之。二月壬子,战于大▯。宋师败绩,囚华元,获乐吕。按:不先书伐者,敌未薄而逆与之战也。以宋及郑者,郑受楚命伐宋,宋受兵,故以宋为主,例也。客主皆将,尊师众,故并书帅。师韩之战,获晋侯,不书晋师败绩,君重于师也。此获宋华元,先书宋师败绩,将与师并重也。与君将则止,目君;大夫将则书“某帅师”,同义。
秦师伐晋
传以报崇也遂围焦
夏晋人宋人卫人陈人侵郑
传:晋赵盾救焦,遂自阴地及诸侯之师侵郑,以报大▯之役。楚鬭椒救郑,赵盾曰:「彼宗竞于楚,殆将毙矣,姑益其疾,乃去之。」按:卿皆称人者,大夫防伐,至成二年战于鞌,始列序;前此皆称人。楚救不书者,义见元年伐郑下。
楚子伐陆浑之戎
陆浑近在王都之内,而楚子伐之。先儒以为窥周室之渐,非也。伊雒之有戎,晋迁之也。殆以其为晋之爪牙而伐之耳。昭公十三年,晋荀呉帅师灭陆浑之戎,亦以其贰于楚故。则楚之伐戎,不得蔽以窥周室之罪也。审矣。
夏楚人侵郑
传晋侯伐郑及郔,郑及晋平,士会入盟。夏,楚人侵郑,郑即晋故也。按郑及晋平,不书,胡氏以为与郑非也。《春秋》凡郑与晋、楚平皆不书,所以然者,《春秋》因史作经,凡事之首尾不必备,圣意只欲着晋、楚之争郑耳。至郑及晋、楚平,乃战事之首尾,固《春秋》之所不必备,其辞者也。先儒又或谓《春秋》但书其见侵伐于此,则其受盟于彼也,不待言,亦不得其觧,而从为之辞。
秋赤狄侵齐
赤狄始见经
宋师围曹
传:宋文公即位,尽逐武穆之族。武穆之族以曹师伐宋。秋,宋师围曹。按:曹师伐宋,不书者,讳武穆之族,以之不以告,故不书。
冬十月丙戌郑伯兰卒
葬郑穆公
四年春,王正月,公及齐侯平莒及郯,莒人不肯,公伐莒,取向。
莒、郯二国相怨,故公及齐侯共平之。称“莒人”者,《春秋》于外诸侯之事,凡若此类,皆称人。
秦伯稻卒
夏,六月,乙酉,郑公子归生弑其君夷。
郑灵公怒公子宋无礼,欲杀之。子公与子家谋,先子家不可,反谮子家。子家惧而从之。夏,弑灵公。按:欲弑灵公者,公子宋也,归生特从之耳。乃以归生为首恶者,葢宋虽首谋,而归生位尊权重,其力足以为恶;宋则无是力,但能劝人作逆耳。所谓从之者,谓听从其谋,不可作胁从之“从”觧。故十年传载讨幽公之乱,斲子家之棺而逐其族,则当时固有以断斯狱矣。望溪先生曰:宋之谮得行于君,则尝鼋之憾已释;而归生惧谮,则与君相搆之隙转萌于归生。故知弑者归生也。
赤狄侵齐
秋公如齐公至自齐
公如必致史之常文
冬楚子伐郑
传郑未服也。杜注:前年楚侵郑,不获成,故曰未服。君将称君例也。胡氏之説非。
五年春公如齐
传公如齐,高固使齐侯止公,请叔姬焉。
夏公至自齐
公如,必致常也。左氏以为书过,非。
秋九月齐高固来逆子叔姬
説详文十五年,齐人执子叔姬下。
叔孙得臣卒
杜注不书日,公不与小敛。张氏洽曰:「缺文也。」
冬齐高固及子叔姬来
传反马也。礼嫁女,留其送马,谦不敢自安于夫家。若被出弃,则将乗之而归也。及庙见成妇,乃遣使反马。按叔姬嫁未久,而高固遽与之偕来,葢溺于色,而惟叔姬之命之是听也。观此,则谓高固乃申公巫臣之流,益信。
楚人伐郑
楚人于是三至郑矣。荀林父救郑,不书者,不以告故。
六年春晋赵盾衞孙免侵陈
传陈即楚故
夏四月
秋八月螽
冬十月
传:楚人伐郑,取成而还
译《左传》记载这是为了报复北林之战,于是晋侯变得骄纵,赵宣子执政,屡次进谏而不被采纳,所以不能在楚国面前争胜。查考攻打郑国的是宋国,所以只与宋国联合出兵,《左传》中没有提到宋人,大概是传闻有误。
鲁文公二年春天,周历二月,壬子日,宋国华元率领军队,与郑国公子归生率领军队,在大棘交战。宋军大败,俘虏了宋国华元。
《左传》记载郑国公子归生接受楚国的命令攻打宋国,宋国华元、乐吕抵御他们。二月壬子日,在大棘交战。宋军大败,囚禁了华元,俘虏了乐吕。查考:不先记载“伐”,是因为敌军尚未逼近,就主动迎击交战。以宋国和郑国并列,是因为郑国接受楚国命令攻打宋国,宋国遭受兵祸,所以以宋国为主,这是体例。客方和主方的将领,都尊贵且军队众多,所以都记载“帅”。师韩之战,俘虏了晋侯,不记载晋军大败,是因为君主比军队重要。这里俘虏了宋国华元,先记载宋军大败,是因为将领和军队同样重要。如果是君主亲自率领军队,就只称君主;大夫率领军队,就记载“某人帅师”,意义相同。
秦国军队攻打晋国
《左传》记载这是为了报复崇国,于是包围了焦邑。
夏天,晋国人、宋国人、卫国人、陈国人侵犯郑国。
《左传》:晋国赵盾救援焦邑,于是从阴地率领诸侯军队侵犯郑国,以报复大棘之战。楚国鬭椒救援郑国,赵盾说:“他在楚国争权,大概将要灭亡了,暂且加重他的病势,然后离开。”查考:卿大夫都称“人”,是因为大夫防备讨伐,直到成公二年鞌之战,才开始列出次序;在此之前都称“人”。楚国救援不记载,道理见元年伐郑之下。
楚子攻打陆浑之戎
陆浑近在周王都之内,而楚子攻打它。先儒认为是窥探周室弱点的开端,不对。伊水、洛水一带有戎人,是晋国迁移过去的。大概是认为他们是晋国的爪牙而攻打他们罢了。昭公十三年,晋国荀吴率领军队灭掉陆浑之戎,也是因为陆浑之戎对楚国有二心。那么楚国攻打戎人,不能用窥探周室的罪名来掩盖。这是明确的。
夏天,楚国人侵犯郑国
《左传》:晋侯攻打郑国到达郔地,郑国与晋国讲和,士会入盟。夏天,楚国人侵犯郑国,是因为郑国归附晋国的缘故。查考:郑国与晋国讲和,不记载,胡氏认为这与郑国无关是不对的。《春秋》凡是郑国与晋国、楚国讲和都不记载,之所以这样,是因为《春秋》依据史书制作经书,凡事的首尾不必具备,圣人的意图只想彰显晋国、楚国争夺郑国罢了。至于郑国与晋国、楚国讲和,是战事的首尾,本来《春秋》就不必具备,这是省略的辞例。先儒又有人说《春秋》只记载在此处被侵犯,那么在那处受盟,是不用说的,这也解释不通,只是顺着做的辞例。
秋天,赤狄侵犯齐国
赤狄首次出现在经文中
宋国军队包围曹国
《左传》:宋文公即位,全部驱逐武穆的族人。武穆的族人率领曹国军队攻打宋国。秋天,宋国军队包围曹国。查考:曹国军队攻打宋国,不记载,是因为避讳武穆的族人,他们没有上报,所以不记载。
冬天十月丙戌日,郑伯兰去世
安葬郑穆公
鲁文公四年春天,周历正月,鲁公与齐侯平定莒国和郯国的争端,莒国人不同意,鲁公攻打莒国,夺取了向地。
莒国、郯国两国互相怨恨,所以鲁公与齐侯共同平定他们。称“莒人”,是因为《春秋》对于外诸侯的事,凡是像这类情况,都称“人”。
秦伯稻去世
夏天,六月,乙酉日,郑国公子归生杀害了他的君主夷。
郑灵公恼怒公子宋无礼,想要杀他。子公与子家谋划,起初子家不同意,反而诬陷子家。子家恐惧而顺从他们。夏天,杀害了灵公。查考:想要杀害灵公的是公子宋,归生只是顺从他罢了。却把归生当作首恶,大概是宋虽然首谋,但归生地位尊贵权力重大,他的力量足以作恶;宋则没有这种力量,只能劝人作乱罢了。所谓顺从,是指听从他的谋划,不能作被迫跟随的“从”解释。所以十年《左传》记载讨伐幽公之乱,砍断子家的棺材并驱逐他的族人,那么当时本来就有断案的依据了。望溪先生说:宋的诬陷能在君主那里得逞,那么尝鼋的怨恨已经消除;而归生恐惧被诬陷,那么与君主结怨的嫌隙反而在归生身上萌生。所以知道杀害君主的是归生。
赤狄侵犯齐国
秋天,鲁公前往齐国,鲁公从齐国回来
鲁公前往,必定记载回来,是史书的常例
冬天,楚子攻打郑国
《左传》:郑国没有臣服。杜注:前年楚国侵犯郑国,没有达成和议,所以说没有臣服。君主亲自率领军队称君主的体例。胡氏的说法不对。
鲁文公五年春天,鲁公前往齐国
《左传》:鲁公前往齐国,高固让齐侯留住鲁公,请求娶叔姬。
夏天,鲁公从齐国回来
鲁公前往,必定记载回来,是常例。左氏认为是记载过错,不对。
秋天九月,齐国高固来迎娶子叔姬
解说详见文公十五年,齐人执子叔姬之下。
叔孙得臣去世
杜注:不记载日期,是因为鲁公不参与小敛。张氏洽说:“这是缺文。”
冬天,齐国高固与子叔姬来到鲁国
《左传》:这是反马之礼。礼制嫁女,留下送亲的马匹,是谦恭不敢在夫家自安。如果被休弃,就将乘坐这匹马回去。等到庙见成为正式媳妇,才派遣使者送还马匹。查考:叔姬嫁过去不久,而高固就与她一起来到鲁国,大概是沉溺于美色,而只听叔姬的命令罢了。看这一点,那么说高固是申公巫臣一流的人,更加可信。
楚国人攻打郑国
楚国人这时三次到达郑国了。荀林父救援郑国,不记载,是因为没有上报的缘故。
鲁文公六年春天,晋国赵盾、卫国孙免侵犯陈国
《左传》:陈国归附楚国的缘故
夏天四月
秋天八月,蝗虫
冬天十月
《左传》:楚国人攻打郑国,取得和议后返回
。杜注:“九年、十一年传所称厉之役,葢在此。”
七年春衞侯使孙良夫来盟
传「孙桓子来盟,始通,且谋防晋也。」
译杜预注说:“《左传》九年、十一年中所称的‘厉之役’,大概就发生在这个时候。”
七年春天,卫侯派孙良夫前来结盟。
《左传》说:“孙桓子前来结盟,这是两国开始互通往来,并且谋划防备晋国。”
夏,公防齐侯伐莱。秋,公至自伐莱。
传凡师出与谋曰及不与谋曰防此即内为志曰及外为主曰防之説也辨见桓十六年公防宋公衞侯陈侯蔡侯伐郑下书至者用兵于莱故
大旱
冬,公防晋侯、宋公、衞侯、郑伯、曹伯于黑壤。
传晋侯之立,公不朝焉,又不使大夫聘,晋人止公于防,盟于黄父,公不与盟,以赂免。公见止而不与盟,不书者,胡氏谓行有不慊于心,非也。孙良父之来,其谋当出于晋,诱公至而执公,较之听宣伯之愬而不见公者,其曲更甚,有何不慊而讳之乎?其所以不书止公者,止者,法施于罪人之词,以此而加之,公耻莫大焉,故不书讳之也。若外诸侯见执,则不讳。
八年春公至自会
夏六月公子遂如齐至黄乃复
杜注葢有疾而还
辛巳有事于太庙仲遂卒于垂
有事,时祭也。时祭,常事,不书。因遂卒与祭同日,为下绎祭张本,故书遂不称公子者,承上文从省称。仲遂者,宣公簒立,遂为祸始,故徳其援立之功,生而赐氏。与季友卒书氏义同。
壬午犹绎万入去籥
杜注「绎」又陈「昨日之礼所以賔尸万舞名籥管也」犹者可止之辞,鲁人知卿佐之防,不宜作乐,而不知废「绎」,故内舞去籥,恶其声闻。
戊子夫人嬴氏薨
晋师白狄伐秦
传春白狄及晋平夏防晋伐秦。白狄始见经。
楚人灭舒蓼
舒蓼,杜注二国名。或曰地谱,上义阳之蓼,先已灭于楚。此即如舒鸠、舒庸,葢羣舒别种,非二国也。
秋七月甲子日有食之既
冬十月己丑,葬我小君敬嬴。雨不克葬,庚寅日中而克葬。
谷梁传》葬既有日,不为雨止礼也。雨不克葬,防不以制也,而缓辞也,足乎日之辞也。”毛氏竒龄曰:“士防礼有潦车载簑笠之文,天子诸侯防制甚设,其御雨诸备,较有甚于士官师者。岂周礼在鲁并不一具?特輴綍碑窆仪注既繁,廞葆荼蜃工力复赜。万一急于行事,偶失不戒,此非簑笠苫葢所得遮蔽其罪戾也。若胡氏又云:“防事即逺,有进无退。”此为行匶言之。今遇雨而止,未尝觧车綍返庙庭,不葬而退,而乃以为反防之戒,不亦谬哉?
城平阳
惧晋故也。黑壤见止,归将叛晋,故城平阳以备之。
楚师伐陈
传陈及晋平楚师伐陈取成而还。
九年春,王正月,公如齐。公至自齐。
八年,使仲遂如齐,至黄而复。故今年亲徃朝齐,葢欲固齐好而絶晋交也。如至,并书正月,通《春秋》惟此一见,葢以正月徃即以正月返也。其他或书时,或书月,皆旧史有详畧,圣人亦仍之而已。
夏仲孙蔑如京师
传:春,王使来征聘。夏,孟献子聘于周。王以为有礼,厚贿之。
齐侯伐莱
七年,防鲁伐之。今又亲将伐之,葢不至于灭之不止也。
秋取根牟
公羊以根牟为邾邑,非也。若邾邑,当先书伐邾,葢近鲁小国也。昭八年,搜于红,自根牟至于商衞,即其地。内灭国曰取,不言灭,讳之也。
八月滕子卒
九月,晋侯、宋公、衞侯、郑伯、曹伯会于扈。晋荀林父帅师伐陈。
传:讨不睦也。陈侯不防,晋荀林父遂帅诸侯之师伐陈。
辛酉晋侯黑臀卒于扈
晋侯卒,不葬。鲁不防也。葢黑壤之防,止公而以赂免公怨之故。扈之防,公不与至,是以丧赴,亦不防葬。
冬十月癸酉衞侯郑卒
衞侯卒不葬,鲁不防,与晋同。葢公之徃防黑壤,衞实任其无咎,故怨之。亦不防其葬也。
宋人围滕
传因其丧也
楚子伐郑晋郤缺帅师救郑
传楚子为厉之役故伐郑,晋郤缺救郑,郑伯败楚师于桺棼,国人皆喜,惟子良忧曰:“是国之灾也,吾死无日矣。”按六年传称楚人伐郑,取成而还,十一年传称“厉之役”,郑伯逃归,自是楚未得志焉。杜注“厉之役”葢在六年,此传复云楚子为厉之役故伐郑,而六年经不书楚子伐郑者,葢郑既逃盟,楚亦以未得志,皆不以告,故不书。郤缺救郑,与五年荀林父、十年士防之救郑等耳。彼不书而此书,胡氏以
译夏季,鲁君在边境防备齐侯攻打莱国。秋季,鲁君从伐莱之地返回。
传文说:凡是军队出动,参与谋划的称为“及”,不参与谋划的称为“防”。这就是所谓“内为志曰及,外为主曰防”的说法,辨析可见桓公十六年“公防宋公、卫侯、陈侯、蔡侯伐郑”之下。记载“至”是因为在莱国用兵,所以如此。
大旱。
冬季,鲁君在黑壤与晋侯、宋公、卫侯、郑伯、曹伯相会。
传文说:晋侯即位,鲁君不去朝见,又不派遣大夫聘问,晋人在防地扣留鲁君,在黄父结盟,鲁君不参与结盟,靠贿赂得以脱身。鲁君被扣留而不参与结盟,史书不记载,胡氏认为这是因为行为有愧于心,这是错误的。孙良父(晋卿)前来,其计谋应当出自晋国,引诱鲁君到来而拘捕他,比起听信宣伯的谗言而不见鲁君,其理亏更甚,有什么愧疚而需要避讳呢?之所以不记载“扣留鲁君”,是因为“止”是施加于罪人的用语,以此加之于鲁君,鲁君的耻辱没有比这更大的了,所以不记载以避讳。如果是其他诸侯被拘捕,则不避讳。
八年春季,鲁君从会盟之地返回。
夏季六月,公子遂出使齐国,到达黄地就返回了。
杜预注:大概是因为生病而返回。
辛巳日,在太庙举行时祭,仲遂死在垂地。
“有事”,指时祭。时祭是常事,通常不记载。因为仲遂之死与时祭同日,为下文记载绎祭做铺垫,所以记载。仲遂不称“公子”,是承接上文省略称呼。称“仲遂”,是因为宣公篡位,仲遂是祸乱的开端,所以感激他辅佐立君的功劳,生前赐给他氏。这与季友死时记载氏的意义相同。
壬午日,仍然举行绎祭,万舞进入,去掉了籥乐。
杜预注:“绎”是再次陈列“昨日之礼,用来款待尸神。万是舞名,籥是管乐器。”“犹”是可以停止的意思,鲁国人知道卿佐去世的丧期,不宜作乐,却不知道废除“绎祭”,所以只在内舞中去掉籥乐,厌恶其声音被听到。
戊子日,夫人嬴氏去世。
晋国军队联合白狄攻打秦国。
传文说:春季,白狄与晋国讲和,夏季,晋国攻打秦国。白狄首次出现在经文中。
楚国人灭掉了舒蓼。
舒蓼,杜预注说是两个国家名。有人说地谱上义阳的蓼,先前已被楚国所灭。这里就像舒鸠、舒庸一样,大概是群舒的别种,并非两个国家。
秋季七月甲子日,发生日全食。
冬季十月己丑日,安葬我国小君敬嬴。下雨没能安葬,庚寅日正午时分得以安葬。
《谷梁传》说:“安葬既然已经定了日期,不因下雨而停止,这是礼制。下雨没能安葬,是因为丧期未满而不按制度行事,是迟缓的措辞,是足以说明日期的措辞。”毛氏奇龄说:“士的丧礼有潦车载着蓑衣斗笠的记载,天子诸侯的丧制非常完备,其防雨的各项准备,比士官师更为周全。难道周礼在鲁国并不齐全吗?只是輴綍碑窆等仪注既繁多,廞葆荼蜃等工力又复杂。万一急于行事,偶尔疏忽未加戒备,这不是蓑衣斗笠苫盖所能遮蔽其罪过的。至于胡氏又说:‘丧事即使遥远,有进无退。’这是针对运送灵柩而言的。如今遇到下雨而停止,未曾解开车索返回庙庭,不葬而退,却以此作为反丧的警戒,不也是错误的吗?”
修筑平阳城墙。
这是惧怕晋国的缘故。在黑壤被扣留,回国后打算背叛晋国,所以修筑平阳城墙以做防备。
楚国军队攻打陈国。
传文说:陈国与晋国讲和,楚国军队攻打陈国,取得盟约后返回。
九年春季,周历正月,鲁君前往齐国。鲁君从齐国返回。
八年,派遣仲遂出使齐国,到达黄地就返回了。所以今年亲自前往朝见齐国,大概是想要巩固与齐国的友好关系而断绝与晋国的交往。“如”和“至”都记载在正月,通观《春秋》只有这一处,大概是因为正月前往就在正月返回。其他有的记载季节,有的记载月份,都是旧史有详略,圣人也就沿用了。
夏季,仲孙蔑前往京师。
传文说:春季,周王派人来征聘。夏季,孟献子(仲孙蔑)聘问周王。周王认为他有礼,重重赏赐他。
齐侯攻打莱国。
七年,联合鲁国攻打莱国。如今又亲自率领军队攻打,大概是不灭掉莱国不罢休。
秋季,攻取了根牟。
《公羊传》认为根牟是邾国的城邑,这是错误的。如果是邾国的城邑,应当先记载攻打邾国,大概是靠近鲁国的小国。昭公八年,在红地搜狩,从根牟到商卫,就是那个地方。鲁国灭掉小国称为“取”,不称“灭”,是避讳。
八月,滕子去世。
九月,晋侯、宋公、卫侯、郑伯、曹伯在扈地相会。晋国荀林父率领军队攻打陈国。
传文说:讨伐不和睦。陈侯不来相会,晋国荀林父于是率领诸侯的军队攻打陈国。
辛酉日,晋侯黑臀在扈地去世。
晋侯去世,不记载安葬。鲁君没有去参加丧礼。大概是因为黑壤之会,扣留鲁君而靠贿赂脱身,鲁君怨恨的缘故。扈地之会,鲁君没有参加,所以丧事赴告,也不去参加安葬。
冬季十月癸酉日,卫侯郑去世。
卫侯去世不记载安葬,鲁君没有去参加丧礼,与晋国情况相同。大概是因为鲁君前往黑壤相会,卫国确实承担了无咎的责任,所以鲁君怨恨。也不去参加其安葬。
宋国人包围滕国。
传文说:趁着滕国丧事。
楚子攻打郑国,晋国郤缺率领军队救援郑国。
传文说:楚子因为厉地战役的缘故攻打郑国,晋国郤缺救援郑国,郑伯在桺棼打败楚国军队,国人都很高兴,只有子良担忧说:“这是国家的灾难,我死期不远了。”按六年传文称楚人攻打郑国,取得盟约后返回,十一年传文称“厉地战役”,郑伯逃归,从此楚国未能得志。杜预注“厉地战役”大概在六年,此传文又说楚子因为厉地战役的缘故攻打郑国,而六年经文中不记载楚子攻打郑国,大概是郑国已经逃盟,楚国也因为未能得志,都不向周王报告,所以不记载。郤缺救援郑国,与五年荀林父、十年士鞅救援郑国一样。那些不记载而这里记载,胡氏以
为恶楚,非也。葢有告不告故。
陈杀其大夫泄冶
传陈灵公与孔宁、仪行父通于夏姬,皆▯其衵服以戏于朝。泄冶谏,公告二子,二子请杀之,公弗禁,遂杀泄冶。杜注:冶不为《春秋》所贵,故书名。正义:宋人杀其大夫司马,贵之而不名,此书名,是不为《春秋》所贵,其説非也。杀大夫称官称名例也,不以贤愚异。宋人杀其大夫司马不名者,以其位近于君,而为众之所杀,则弑逆之端兆矣,故官而不名,不得以彼例此。左氏引孔子云云,是昏乱之朝,必不当有忠鲠之士矣,岂圣人之意哉?
译认为楚国作恶是错误的。大概是有告知与不告知的缘故。
陈国杀了大夫泄冶。
《左传》记载:陈灵公与孔宁、仪行父和夏姬私通,三人都穿着夏姬的内衣在朝廷上嬉戏。泄冶进谏,陈灵公告诉孔宁、仪行父二人,二人请求杀泄冶,陈灵公不加禁止,于是杀了泄冶。杜预注解说:泄冶不被《春秋》所推崇,所以记载他的名字。孔颖达正义说:宋国人杀了大夫司马,因为推崇他所以不记载名字,这里记载名字,是因为不被《春秋》所推崇,这种说法是不对的。杀大夫时称官职或称名字是惯例,不因贤能或愚笨而有所区别。宋国人杀大夫司马不记载名字,是因为他的职位接近国君,且是被众人所杀,这就有了弑君叛逆的征兆,所以只称官职而不称名字,不能用那个例子来类比这个。《左传》引用孔子的话,意思是昏乱的国家,必定不应该有忠诚刚直的人士,这难道是圣人的本意吗?
十年春公如齐公至自齐
公至,是四朝齐矣。葢不与扈之盟,惧晋而欲固齐之好也。
齐人归我济西田
杜注元年,以赂齐也,不言来,公如齐,因受之。望溪先生曰:「济西之田,独曰我者,不独我有济西田,而所归独我,故封也。」
夏四月丙辰日有食之
己巳齐侯元卒
齐崔氏出奔衞
传齐惠公卒,崔杼有宠于惠,高国畏其偪也。公卒而逐之,书曰“崔氏”,非其罪也。按春秋时诸侯之大夫以无罪奔者众矣,何独于此而氏之?左氏之説不足信。先儒以为“族奔”,其説近是,而刘原父驳之曰:“春秋所书,大事而已,故战举元帅,使举上介,众大夫不与焉者畧所防也。今何为区区崔氏之族?”原父此论,所为知其一而不知其二者也。考成公十八年传,始言“齐侯使崔杼为大夫”,则惠公时杼尚未为大夫,审矣。春秋之例,必大夫乃以名见。杼既未为大夫,则不可书“齐崔杼出奔”,又审矣。乃高国畏杼之偪,至乗君之防而逐之,且不止逐其一身,而且及其一族,是有死其先君之心,更非寻常之以势力相倾轧者比。此固圣人之所尤恶者也,安得以杼未为大夫而遂畧之?故特以崔氏书,葢穷于辞,不得不变文以着其实,而义即于此寓焉矣。
公如齐五月公至自齐
传如齐奔丧,杜注:“公出,皆书如,不言其事,史之常也。”按奔防不言其事,殆旧史耻而讳之。
癸巳陈夏征舒弑其君平国
传陈灵公与孔宁、仪行父饮酒于夏氏。公谓行父曰:「征舒似女。」对曰:「亦似君。」征舒病之。公出自其廐,射而杀之。二子奔楚。按:称臣以弑,据事直书,史文之常。杜注以为罪不加民,固失之。胡氏以为见泄冶忠言之验,亦未为得也。
六月宋师伐滕
滕恃晋而不事宋故也
公孙归父如齐葬齐惠公
卿供葬事,文襄之制,鲁葢以事晋之礼,事齐。
晋人宋人衞人曹人伐郑
郑以前年败楚师,恐楚怨,而与之平,故诸侯之师伐郑,取成而还。
秋天王使王季子来聘
传:刘康公来报聘。杜注:报孟献子之聘,即王季子也。其后食采于刘。
公孙归父帅师伐邾取绎
鲁灭国,书取讳之也。绎邾邑,例书取。内大夫帅师,例书名。
大水
季孙行父如齐
齐侯初即位故
冬公孙归父如齐
鲁侵小恐为齐所讨,故往谢。宣公聘齐,止此。
齐侯使国佐来聘
报文子也
饥
楚子伐郑
传称晋士防救郑逐楚师于頴北,而经不书。胡氏以为责晋,非也。五年,楚人伐郑,晋荀林父帅师救郑,亦不书,又何説乎?葢是时天下之大势在晋楚,陈郑虽小,然加斤两于千钧之上,在晋则晋重,在楚则楚重,故二国争之不遗余力。圣人只欲着晋楚之争伯耳。至伐者固皆凌弱暴寡之师,救者亦非有扶危定倾之义。告则书,不告则不书。圣人原不以书救不书救为襃贬也。胡氏必以书救为善辞,无怪乎凿而不可通矣。
十有一年春王正月
夏楚子陈侯郑伯盟于辰陵
传:楚子伐郑,及栎。子良曰:“晋、楚不务徳,而兵争,与其来者可也。”晋、楚无信,我焉得有信?乃从楚。夏,盟于辰陵。陈、郑服也。
公孙归父防齐人伐莒
莒恃晋而不事齐,故鲁防齐人伐之。大夫将称人,先儒以为贬,非也。
秋晋侯防狄于欑函
谷梁以不言及为外狄,非也。盟言及防,不言及,史之常文。
冬十月楚人杀陈夏征舒
传楚子为陈夏氏乱,故伐陈,谓陈人无动,将讨于少西氏,遂入陈,杀夏征舒,轘诸栗门,因县陈。申叔时谏,乃复封陈。按称楚人讨贼之辞,人人得而诛之之义也。传杀征舒在入陈后,经书在前者,楚子先灭陈,因申叔时之言,乃复封陈。若先书入陈而不书灭,失事实矣。然灭而未成乎灭,不可以灭书也,故先书杀夏征舒,后书入陈。葢于文不得不然,杜注确不可易。胡氏谓善楚子之能讨贼,固非;或谓夏氏私邑在国都外,故先书杀后书入,亦不得其觧
译鲁桓公十年春季,鲁桓公前往齐国。鲁桓公从齐国回来。
鲁桓公回来,这是他第四次朝见齐国了。大概是因为没有参加扈地的盟会,畏惧晋国而想要巩固与齐国的友好关系。
齐国人归还了我们济水西岸的田地。
杜预注解说,这是鲁桓公元年用来贿赂齐国的田地,经文不说“来”,是因为鲁桓公亲自去了齐国,顺便接受了它。方苞先生说:“济西的田地,唯独说‘我’,不仅是因为济西田属于我,而且归还的对象唯独是我,所以这是封赐。”
夏季四月丙辰日,发生日食。
己巳日,齐侯齐惠公去世。
齐国的崔氏出逃到卫国。
《左传》记载,齐惠公去世,崔杼受惠公宠信,高氏和国氏畏惧他的威逼。齐惠公一死,他们就驱逐了崔杼。经文书写为“崔氏”,是因为崔杼没有罪过。考察春秋时期,诸侯的大夫无罪出逃的人很多,为什么唯独在这里称他的氏?《左传》的说法不足为信。以前的儒者认为是“全族出逃”,这个说法比较接近事实,但刘敞反驳说:“《春秋》所记载的,都是大事,所以战争只提元帅,出使只提上介,众多大夫不参与记载,是略去以防烦杂。现在为什么要详细记载崔氏这一族呢?”刘敞的这个论点,是知其一而不知其二。考察成公十八年的《左传》,才开始说“齐侯任命崔杼为大夫”,那么惠公时期崔杼还不是大夫,这是很清楚的。《春秋》的体例,必须是大夫才以名字出现。崔杼既然不是大夫,那么就不能书写“齐崔杼出逃”,这也是很清楚的。然而高氏、国氏畏惧崔杼的威逼,趁着国君去世的机会驱逐他,而且不只是驱逐他一个人,还波及他的全族,这有杀害先君的心意,更不是寻常凭借势力互相倾轧所能比拟的。这本来是圣人特别厌恶的,怎么能因为崔杼不是大夫就略去不写呢?所以特意用“崔氏”来书写,大概是因为言辞穷尽,不得不改变文辞来彰显事实,而义理就蕴含在这里了。
鲁桓公前往齐国。五月,鲁桓公从齐国回来。
《左传》记载是去齐国奔丧,杜预注解说:“国君出行,都书写‘如’,不说明具体事由,这是史官的常规。”考察奔丧不说明事由,大概是旧史感到羞耻而避讳。
癸巳日,陈国的夏征舒杀死了他的国君陈灵公。
《左传》记载,陈灵公和孔宁、仪行父在夏氏家饮酒。陈灵公对仪行父说:“夏征舒像你的儿子。”仪行父回答说:“也像您。”夏征舒对此感到怨恨。陈灵公从夏征舒的马厩出来,夏征舒射箭杀死了他。孔宁和仪行父逃到楚国。考察:称臣名杀君,是根据事实直书,这是史文的常规。杜预注解说罪责不牵连百姓,这显然是错误的。胡安国认为是验证泄冶忠言的正确性,也没有得到要领。
六月,宋国军队攻打滕国。
因为滕国倚仗晋国而不侍奉宋国。
公孙归父前往齐国参加齐惠公的葬礼。
卿大夫负责葬礼事务,这是文公、襄公时期的制度,鲁国大概是用侍奉晋国的礼节来侍奉齐国。
晋国人、宋国人、卫国人、曹国人攻打郑国。
郑国因为前一年打败了楚国军队,害怕楚国怨恨,于是与楚国讲和,所以诸侯的军队攻打郑国,取得盟约后返回。
秋季,周天子派遣王季子来鲁国聘问。
《左传》记载:刘康公来回报聘问。杜预注解说:是回报孟献子的聘问,就是王季子。他后来在刘地受封采邑。
公孙归父率领军队攻打邾国,夺取了绎邑。
鲁国灭掉他国,书写“取”是避讳的说法。绎是邾国的城邑,体例上书写“取”。本国大夫率领军队,体例上书写名字。
发生大水灾。
季孙行父前往齐国。
因为齐侯刚刚即位。
冬季,公孙归父前往齐国。
鲁国侵犯小国,害怕被齐国讨伐,所以前往谢罪。宣公聘问齐国,只到这次为止。
齐侯派遣国佐来鲁国聘问。
这是回报文子的聘问。
发生饥荒。
楚子攻打郑国。
《左传》记载晋国的士燮救援郑国,在颍水北面驱逐了楚军,但经文没有记载。胡安国认为是责备晋国,这是不对的。五年时,楚国人攻打郑国,晋国的荀林父率领军队救援郑国,也没有记载,又该怎么解释呢?大概当时天下的大势在于晋楚两国,陈、郑虽然是小国,但在千钧之上加一两,在晋国那边则晋国重,在楚国那边则楚国重,所以两国争夺不遗余力。圣人只想彰显晋楚争夺霸权罢了。至于攻打的一方固然都是欺凌弱小、残害寡弱的军队,救援的一方也不是有扶危定倾的道义。告知就记载,不告知就不记载。圣人原本不以记载救援或不记载救援作为褒贬。胡安国一定要把记载救援当作善辞,难怪凿空附会而不能通达了。
鲁桓公十一年春季,周历正月。
夏季,楚子、陈侯、郑伯在辰陵结盟。
《左传》记载:楚子攻打郑国,到达栎邑。子良说:“晋、楚不致力于德行,而用武力争斗,与其等他们来,不如主动结盟。”晋、楚没有信用,我哪里能有信用?于是顺从楚国。夏季,在辰陵结盟。陈、郑两国臣服了。
公孙归父会同齐国人攻打莒国。
莒国倚仗晋国而不侍奉齐国,所以鲁国会同齐国人攻打它。大夫率领军队称“人”,以前的儒者认为是贬义,这是不对的。
秋季,晋侯在欑函会同狄人结盟。
《谷梁传》认为不说“及”是因为狄是外族,这是不对的。盟会说不说“及”,是史官的常规文辞。
冬季十月,楚国人杀死了陈国的夏征舒。
《左传》记载,楚子因为陈国夏氏作乱,所以攻打陈国,说陈国人不要动,将要讨伐少西氏,于是进入陈国,杀死了夏征舒,在栗门车裂了他,于是把陈国设为县。申叔时进谏,于是又封复陈国。考察:称“楚人”是讨伐贼臣的辞令,含有人人得而诛之的意思。《左传》记载杀夏征舒在进入陈国之后,经文记载在前的,是因为楚子先灭掉陈国,因为申叔时的话,才又封复陈国。如果先记载进入陈国而不记载灭陈,就失去了事实。然而灭陈而未完成灭陈,不可以书写“灭”,所以先书写杀夏征舒,后书写进入陈国。大概文辞上不得不这样,杜预的注解确凿不可更改。胡安国认为这是赞扬楚子能够讨伐贼臣,固然不对;有人说夏氏的私邑在国都之外,所以先书写杀后书写入,也解释不通。
,而从为之辞。
丁亥楚子入陈
杜注:「楚子先杀征舒,而欲县陈,后得申叔谏,乃复封陈。不有其地,故书入在杀征舒后。」
译于是为他编造说辞。
丁亥日,楚庄王进入陈国。
杜预注:“楚庄王先杀了夏征舒,想要将陈国设为楚国的县,后来听从了申叔的劝谏,才重新封立陈国。因为不占有陈国的土地,所以史书将‘入’记载在杀夏征舒之后。”
纳公孙宁仪行父于陈
二臣皆从君于昏者也,不当纳而纳,据事直书,而楚庄之不得为伯讨,不待贬絶而自见矣。二臣之出奔不书者,国乱不告,故又与庄三十二年季友奔陈不书同义。
十有二年春葬陈灵公
征舒已杀故书葬
楚子围郑
传厉之役,郑伯逃归,自是楚未得志焉。郑伯既受盟于辰陵,又徼事于晋。十二年春,楚子围郑,三月克之,入自皇门,至于逵路。郑伯肉袒牵羊以逆,曰:「孤不天,不能事君,使君懐怒,以及敝邑,孤之罪也。敢不唯命是听?若惠顾前好,不泯其社稷,君之惠也。君实图之。」左右曰:「不可许也。」王曰:「其君能下人,必能信用其民矣,庸可几乎?」退三十里而与之平。按传书「入」而经只书「围」者,退三十里而许之平,入而未成乎入也?先儒以为从末减非。
夏六月乙卯,晋荀林父帅师及楚子战于邲,晋师败绩。晋师救郑,荀林父将中军,先縠佐之。及河,闻郑既及楚平,桓子欲还,彘子不可以。中军佐济,韩献子谓桓子曰:「彘子以偏师防子,罪大矣,与其専罪,六人同之,不犹愈乎?」师遂济,与楚师遇,晋师大败。按:晋救郑不书者,无及于郑而▯民不成乎其为救也,故不书。其以晋主是战者,胡氏谓释楚不贬,非也。城濮之战,不亦以晋及楚乎?葢《春秋》内晋而外楚,故以晋及楚,不以楚及晋。
秋七月
冬十有二月戊寅楚子灭萧
萧、宋附庸国,楚灭之。葢将以胁宋也。宋华椒以蔡人救萧,不书,不成乎?其为救也。
晋人、宋人、衞人、曹人同盟于清丘。
楚灭萧而晋惧,故为此盟。同盟义,见盟幽下。诸侯皆大夫,故称人。
宋师伐陈衞人救陈
清丘之盟曰:「恤病讨贰。」宋为盟,故伐陈,以陈贰于楚也。衞人救之。同盟之国,自相矛盾,据事直书,葢以着晋之不竞于楚也。而先儒以《春秋》书「救」未有非善辞者,即此亦可见其不然矣。
十有三年春齐师伐莒
十一年,公孙归父防伐,今复伐之。
夏楚子伐宋
传以其救萧也,君子曰:「清丘之役,惟宋可以免。」胡氏乃谓楚人有词于宋而得书爵,误矣。凡君将则书爵,史之常文。
秋螽
冬晋杀其大夫先縠
传秋赤狄伐晋及清先縠召之也。冬晋人讨邲之败与清之师,归罪于先縠而杀之。按先縠违命防师,今又召狄伐晋,正名加诛,非滥刑也。称国以杀,不去其官,杀大夫之常。文先儒以为累上误矣。
十有四年春衞杀其大夫孔逹
传,清丘之盟,晋以衞之救陈也,讨焉。孔达曰:“苟利社稷,请以我説。”乃缢而死。书“衞杀”者,从告。
夏五月壬申曹伯寿卒
晋侯伐郑
传为邲故也
秋九月楚子围宋
传:楚子使申舟聘于齐,曰:“无假道于宋。”申舟以孟诸之役,恶宋,曰:“必死。”王曰:“杀汝,我伐之。”见犀而行,及宋,宋人杀之。楚子闻之,投袂而起。九月,围宋。
葬曹文公
冬公孙归父防齐侯于谷
鲁大夫特防诸侯者屡矣,胡氏独于此发抗尊出位之论,殊不可解。
十有五年春,公孙归父防楚子于宋。
传孟献子言于公曰:「臣闻小国之免于大国也,聘而献物,朝而献功,谋其不免也。今楚在宋,君其图之。」公説。十五年春,公孙归父防楚子于宋。
夏五月宋人及楚人平
传夏五月楚师将去宋,中犀稽首于王之马前曰:“无畏知死而不敢废王命,王弃言焉,王不能答。”申叔时仆曰:“筑室反耕者,宋必听命。”从之。宋人惧,使华元夜入楚师,登子反之床,起之曰:“寡君使元以病告。虽然,城下之盟,有以国毙,不能从也。”子反惧,与之盟,而告王。退三十里,宋及楚平。按昭七年暨齐平,定十年及齐平,十一年及郑平,皆不称人,此何以独称人?葢两国无事之时,防有夙嫌,聘问不通,一旦而释怨修好者,则不称人,以睦邻之道为国者,固当如是耳。若攻围既久,守者既苦病而思息肩,攻者亦饥疲而
译接纳公孙宁、仪行父进入陈国。
这两位大臣都是跟随国君去陈国观礼的人,不应当接纳却接纳了,据实直书,楚庄王不能算是霸主征讨,不需要贬斥断绝而自然显现了。两位大臣出奔没有记载,是因为国家动乱没有报告,所以又与庄公三十二年季友出奔陈国没有记载的意义相同。
鲁文公十二年春天,安葬陈灵公。
征舒已经杀死陈灵公,所以记载安葬。
楚庄王包围郑国。
《左传》记载,在厉地的战役中,郑伯逃跑回国,从此楚国没有得逞。郑伯既然在辰陵接受了盟约,又向晋国请求援助。十二年春天,楚庄王包围郑国,三月攻克郑国,从皇门进入,到达逵路。郑伯裸露上身牵着羊去迎接,说:“我不得天助,不能侍奉君王,使君王怀怒,波及敝邑,这是我的罪过。岂敢不听从命令?如果惠顾旧日的情好,不灭绝我的国家,是君王的恩惠。请君王考虑。”左右的人说:“不能答应。”楚王说:“他的国君能谦卑待人,一定能取信于他的百姓,怎么可以逼迫他呢?”退兵三十里,与郑国讲和。按照《左传》记载“进入”而《春秋》只记载“包围”,是因为退兵三十里而答应讲和,进入而没有完成进入吗?先儒认为这是从结果上减轻罪名,是不对的。
夏天六月乙卯日,晋国荀林父率领军队与楚庄王在邲地作战,晋军大败。晋军救援郑国,荀林父统帅中军,先縠辅佐他。到达黄河,听说郑国已经与楚国讲和,桓子想要回去,彘子不同意。中军副将渡河,韩献子对桓子说:“彘子用偏师违背命令,罪过很大,与其让他独自承担罪责,不如六个人共同承担,不是更好吗?”军队于是渡河,与楚军相遇,晋军大败。按照:晋国救援郑国没有记载,是因为没有到达郑国而百姓没有完成救援,所以不记载。之所以以晋国为主发起这场战争,胡氏说解释楚国不贬低,是不对的。城濮之战,不也是以晋国及楚国吗?大概《春秋》亲近晋国而疏远楚国,所以以晋国及楚国,不以楚国及晋国。
秋天七月。
冬天十二月戊寅日,楚庄王灭掉萧国。
萧国、宋国是附庸国,楚国灭掉它。大概是要胁迫宋国。宋国华椒率领蔡国人救援萧国,没有记载,是因为没有完成救援。
晋国人、宋国人、卫国人、曹国人在清丘结盟。
楚国灭掉萧国而晋国害怕,所以结下这个盟约。同盟的意义,见盟幽条下。诸侯都是大夫,所以称人。
宋国军队讨伐陈国,卫国人救援陈国。
清丘的盟约说:“体恤患难,讨伐背叛。”宋国为了盟约,所以讨伐陈国,因为陈国背叛楚国依附楚国。卫国人救援陈国。同盟的国家,自相矛盾,据实直书,大概是为了彰显晋国不能战胜楚国。而先儒认为《春秋》记载“救援”没有不是善辞的,由此也可以看出他们不对了。
鲁文公十三年春天,齐国军队讨伐莒国。
十一年,公孙归父会合诸侯讨伐莒国,现在又讨伐它。
夏天,楚庄王讨伐宋国。
《左传》说因为宋国救援萧国,君子说:“清丘的战役,只有宋国可以免于祸患。”胡氏却说楚人有理由对宋国而得以记载爵位,是错误的。凡是国君将帅就记载爵位,是史官的常例。
秋天,发生蝗灾。
冬天,晋国杀死它的大夫先縠。
《左传》说秋天赤狄讨伐晋国,到达清地,是先縠招引他们的。冬天,晋国人讨伐邲地战败和清地出兵的事,归罪于先縠而杀了他。按照先縠违背命令出兵,现在又招引狄人讨伐晋国,正名加诛,不是滥刑。称国以杀,不除去他的官职,是杀大夫的常例。先儒认为连累上级,是错误的。
鲁文公十四年春天,卫国杀死它的大夫孔达。
《左传》说,清丘的盟约,晋国因为卫国救援陈国,讨伐卫国。孔达说:“如果有利于国家,请让我去求和。”于是自缢而死。记载“卫国杀死”,是听从卫国的报告。
夏天五月壬申日,曹伯寿去世。
晋侯讨伐郑国。
《左传》说因为邲地战败的缘故。
秋天九月,楚庄王包围宋国。
《左传》说:楚庄王派申舟出使齐国,说:“不要向宋国借路。”申舟因为孟诸的战役,厌恶宋国,说:“必定会死。”楚王说:“杀了你,我就讨伐宋国。”申舟见到楚王后出发,到达宋国,宋国人杀了他。楚庄王听说后,甩袖而起。九月,包围宋国。
安葬曹文公。
冬天,公孙归父在谷地会合齐侯。
鲁国大夫单独会合诸侯屡次发生,胡氏唯独在这里发表抗尊出位的议论,实在不可理解。
鲁文公十五年春天,公孙归父在宋国会合楚庄王。
《左传》说孟献子对鲁公说:“我听说小国免于大国的祸患,是出使进献礼物,朝见进献功劳,谋划免于祸患。现在楚国在宋国,君王要图谋对策。”鲁公高兴。十五年春天,公孙归父在宋国会合楚庄王。
夏天五月,宋国人与楚国人讲和。
《左传》说夏天五月,楚军将要离开宋国,中犀在楚王马前叩头说:“无畏知道死而不敢废弃王命,君王违背诺言,君王不能回答。”申叔时驾车说:“让筑城的人回去耕种,宋国必定听从命令。”听从了他。宋国人害怕,派华元夜里进入楚军,登上子反的床,叫醒他说:“寡君派我来报告困境。虽然如此,城下之盟,有宁可国家灭亡,也不能顺从的。”子反害怕,与他结盟,并报告楚王。退兵三十里,宋国与楚国讲和。按照昭公七年与齐国讲和,定公十年与齐国讲和,十一年与郑国讲和,都不称人,这里为什么唯独称人?大概两国无事的时候,如果有旧怨,聘问不通,一旦释怨修好,就不称人,以和睦邻邦之道治国的人,本来应当这样。如果攻围已久,守城的人既困苦而想卸去负担,进攻的人也饥饿疲惫而
思返役,若不书人,则邦交之常文无以着两国之人皆困于攻守之实矣。郑与晋、楚平,皆不书,而此独书者,何?葢晋、楚争郑,其意皆不在郑也。晋伐郑以争胜于楚,楚伐郑以争胜于晋,郑介两大之间,朝晋暮楚,其平不足记也,故不书。若宋则世与晋好,被围近一年而始与楚平,葢自邲师既败,而晋不复能与楚争,故坐视宋之平于楚而不之救,此南北大势之所闗也。《春秋》安得而畧之?
译想要返回服役,如果不记载人名,那么邦交中的常规文书就无法彰显两国之人皆困于攻守的实际状况了。郑国与晋国、楚国讲和,都没有记载,而这里唯独记载了,为什么呢?大概是因为晋国、楚国争夺郑国,它们的意图都不在郑国身上。晋国攻打郑国是为了在与楚国的争斗中取胜,楚国攻打郑国是为了在与晋国的争斗中取胜,郑国夹在两个大国之间,早上朝见晋国,晚上朝见楚国,这种讲和不足以记录,所以没有记载。至于宋国,则世代与晋国友好,被围困将近一年才与楚国讲和,大概自从邲之战晋军战败后,晋国就不再能与楚国争雄,所以坐视宋国与楚国讲和而不加以救援,这关系到南北大势啊。《春秋》怎么能忽略它呢?
六月癸卯,晋师灭赤狄潞氏,以潞子婴儿归。
传:潞子婴儿之夫人,晋景公之姊也。酆舒为政,而杀之,又伤潞子之目。晋侯伐之。六月癸亥,晋荀林父败赤狄于曲梁。辛亥,灭潞,以潞子婴儿归。按:潞,赤狄之一族,即以国名为氏者。正义谓“单国不复成文,故以氏配之”,是也。婴儿,潞子名。自此以后,灭国以其君归,及其君奔,皆名。世近纪载详,故荀林父帅师不书,而第称师者,从告也。
秦人伐晋
传:秦桓公伐晋,次于辅氏。壬午,晋侯治兵于稷,以畧狄土,立黎侯而还。及雒,魏颗败秦师于辅氏,获杜回,秦之力人也。按传载晋败秦师事甚详,而杜于经下注云无传。葢秦遣将伐晋,秦伯次于辅氏,以为之援。传所载者,乃晋败秦师于辅氏,而秦人伐晋之事,则无传也。
王札子杀召伯毛伯
传王孙苏与召氏、毛氏争政,使王子防杀召戴公及毛伯衞。杜注:「王子札,经文倒札子。」按两下相杀,不志于《春秋》,故或称人杀,如文九年晋赵盾之杀三大夫是也;或称国杀,如文六年晋狐射姑之杀阳处父,成八年晋栾书之杀胥童,昭十四年莒蒲余侯之杀公子意恢是也;或称盗杀,如襄十年郑尉止五族之杀公子騑、公子发、公孙輙是也。此独称名以杀者,葢王室由此而复乱,例应称国杀,而周非列国比,不可曰「周杀其大夫」也,故称名以杀,词葢有所穷焉尔。称名以杀,故不称大夫。
秋螽
仲孙蔑防高固于无娄
大夫相防。文公十一年,叔仲彭生防晋郤缺于承筐。已前此矣。
初税畆
周法井田九百畆,中百亩为公田,借民力而治之,税不过此。今又履其余畆,复十收其一,故哀公曰:“二犹不足也。”遂以为常,故曰初。
冬蝝生饥
传「蝝生饥幸之也」杜注「幸其冬生,不为物害,虽饥犹喜,而志之」其説非也。周之冬夏之八九十三月,八九月间生蝝,安得不为物害乎?且谓圣人以冬生蝝为幸,必无此理。
十有六年春,王正月,晋人灭赤狄甲氏及留吁。
杜注:甲氏留吁,赤狄之族。晋既灭潞氏,今又并尽其余党。士防称:“人从告。”
夏成周宣榭火
成周洛阳宣榭,讲武屋也。无室曰榭。公羊谓宣王之庙,葢宣王南征北伐,讲武于此,因以为庙,故其制如榭,与宗庙不同。《左传》宣榭火,人火之也。
秋郯伯姬来归
传出也,内女出,皆书。来归,啖氏助曰:「归姬不书,常事故不书也。」
冬大有年
义见桓公三年有年下
十有七年春,王正月,庚子,许男锡我卒。
丁未蔡侯申卒
夏葬许昭公葬蔡文公
六月癸卯日有食之
己未,公防晋侯、卫侯、曹伯、邾子同盟于断道。
传晋侯使郤克征防于齐,齐顷公帷妇人,使观之。郤子登,妇人笑于房。献子怒,出而誓曰:“所不此报,无能渉河。”齐侯使高固、晏弱、蔡朝、南郭偃防及敛盂。高固逃归。夏,防于断道,讨贰也。盟于卷,楚辞齐。人执晏弱于野王,执蔡朝于原,执南郭偃于温。李氏琪曰:“此盟诸传皆以为谋齐,谷梁独以为外楚,葢拘于同尊同外之例,恐非事实。然当宋及楚平之后,而征防于齐,则初意诚因惧楚。但郤克既怒齐,遂起伐齐之谋耳。”谷梁亦不为无防。
公至自防
冬十有一月壬午公弟叔肸卒
谷梁传》其曰“公弟贤之也”,其贤之何也?宣弑而非之也。非之则胡为不去也?曰:“兄弟也。”何去而之?与之财则曰:“我足矣。”织屦而食,终身不食宣公之食。君子以是为通恩也。按称弟者,不任职也。义见桓三年,“齐侯使其弟年来聘”,下《谷梁》之説,非但“公弟”未有书“卒”者,此书“卒”,则以其贤耳。称“叔肸”者,肸之后,叔弓、叔老、叔还,皆以叔为氏,皆书“叔肸”,以着鲁有叔氏之所自始也。
十有八年,春,晋侯、卫世子臧伐齐。
传:晋侯、衞世子臧伐齐,至于阳谷。齐侯会晋侯盟于缯,以公子疆为质于晋。晋师还。
公伐杞
译六月癸卯日,晋国军队灭掉了赤狄的潞氏,把潞子婴儿俘虏回国。
《左传》记载:潞子婴儿的夫人,是晋景公的姐姐。酆舒执政时,杀死了她,又弄伤了潞子的眼睛。晋侯因此讨伐潞氏。六月癸亥日,晋国的荀林父在曲梁打败了赤狄。辛亥日,灭掉了潞氏,把潞子婴儿俘虏回国。按:潞,是赤狄的一个部落,即以国名为氏。《春秋正义》说“单独说国名不成文句,所以用氏来配合”,这是对的。婴儿,是潞子的名字。从此以后,灭国将其国君俘虏回国,以及国君逃亡,都记载其名。因为时代接近,记载详细,所以荀林父率领军队不特别记载,而只称军队,这是遵循告捷的惯例。
秦国人讨伐晋国
《左传》记载:秦桓公讨伐晋国,驻扎在辅氏。壬午日,晋侯在稷地检阅军队,以巡视狄人的土地,拥立黎侯后返回。到达雒地时,魏颗在辅氏打败秦军,俘获了杜回,杜回是秦国的勇士。按:《左传》记载晋国打败秦军的事很详细,而杜预在经文下注解说没有传文。大概是因为秦国派遣将领讨伐晋国,秦伯驻扎在辅氏,作为支援。《左传》所记载的,是晋国在辅氏打败秦军,而秦国人讨伐晋国这件事,则没有传文。
王札子杀死了召伯和毛伯
《左传》记载:王孙苏与召氏、毛氏争夺政权,派王子防杀死了召戴公和毛伯衞。杜注:“王子札,经文倒写为札子。”按:两方互相残杀,不记载于《春秋》,所以有时称人杀,如文公九年晋赵盾杀三大夫那样;有时称国杀,如文公六年晋狐射姑杀阳处父,成公八年晋栾书杀胥童,昭公十四年莒蒲余侯杀公子意恢那样;有时称盗杀,如襄公十年郑尉止五族杀公子騑、公子发、公孙輙那样。这里唯独称名而杀,大概是因为王室从此又陷入混乱,按例应称国杀,而周王室不能与列国相比,不能说“周杀其大夫”,所以称名而杀,措辞大概是不得已而为之。称名而杀,所以不称大夫。
秋天发生蝗灾
仲孙蔑在无娄防备高固
大夫互相防备。文公十一年,叔仲彭生在承筐防备晋国的郤缺。已经在此之前了。
初次按亩征税
周朝的制度是井田制,九百亩为一井,其中一百亩作为公田,借民力耕种,税收不超过这个限度。现在又丈量其余的田地,再按十分之一征收,所以哀公说:“即使这样还不够。”于是成为常制,所以说“初”。
冬天出现蝝虫,发生饥荒
《左传》说“蝝虫出现导致饥荒是庆幸的事”,杜注说“庆幸它在冬天出现,不危害作物,虽然饥荒仍然欢喜,所以记载它”,这种说法不对。周朝的冬夏之八九十三月,八九月间出现蝝虫,怎么能不危害作物呢?而且说圣人认为冬天出现蝝虫是庆幸,必定没有这种道理。
鲁宣公十六年春天,周历正月,晋国人灭掉了赤狄的甲氏和留吁。
杜注:甲氏、留吁,是赤狄的部落。晋国已经灭掉了潞氏,现在又一并消灭其余党。士防说:“称‘人’是遵循告捷的惯例。”
夏天,成周的宣榭发生火灾
成周洛阳的宣榭,是讲习武事的房屋。没有室屋的叫榭。《公羊传》说是周宣王的庙宇,大概是因为宣王南征北伐,在此讲习武事,因而作为庙宇,所以其形制像榭,与宗庙不同。《左传》说宣榭火灾,是人纵火造成的。
秋天,郯国的伯姬来归宁
《左传》说:女子被休弃,都记载。来归宁,啖氏助说:“归宁不记载,是常事所以不记载。”
冬天,大有年成
意义见桓公三年“有年”条下
鲁宣公十七年春天,周历正月,庚子日,许男锡我去世。
丁未日,蔡侯申去世。
夏天,安葬许昭公,安葬蔡文公。
六月癸卯日,发生日食。
己未日,鲁宣公与晋侯、卫侯、曹伯、邾子在断道结盟。
《左传》记载:晋侯派郤克向齐国索取贡赋,齐顷公让妇女隔着帷帐观看。郤克登车时,妇女在房里嘲笑。郤克愤怒,出来发誓说:“如果不报复此事,誓不过河。”齐侯派高固、晏弱、蔡朝、南郭偃结盟并收敛贡赋。高固逃回齐国。夏天,在断道结盟,是为了讨伐有二心的国家。在卷地结盟,楚国与齐国断绝关系。人们在野王抓获了晏弱,在原抓获了蔡朝,在温抓获了南郭偃。李氏琪说:“这次结盟,诸传都认为是在谋划对付齐国,只有《谷梁传》认为是为了排斥楚国,大概是拘泥于同尊同外的惯例,恐怕不符合事实。但在宋国与楚国讲和之后,向齐国索取贡赋,那么最初的意图确实是因为惧怕楚国。只是郤克既然对齐国愤怒,就起了讨伐齐国的念头罢了。”《谷梁传》的说法也不是没有道理。
鲁宣公从结盟之地回国
冬天十一个月壬午日,鲁宣公的弟弟叔肸去世
《谷梁传》说:“称‘公弟’是赞美他”,赞美他什么呢?因为宣公弑君而他反对。反对他为什么不离开呢?回答说:“因为是兄弟。”离开到哪里去呢?给他财物就说:“我足够了。”编织草鞋为生,终身不吃宣公的俸禄。君子认为这是通达恩义。按:称“弟”,是因为不担任官职。意义见桓公三年“齐侯派他的弟弟年来聘”条下《谷梁传》的说法,不仅“公弟”没有记载“卒”的,这里记载“卒”,是因为他贤德。称“叔肸”,是因为肸的后代,叔弓、叔老、叔还,都以叔为氏,都记载“叔肸”,以彰显鲁国有叔氏的起源。
鲁宣公十八年,春天,晋侯、卫世子臧讨伐齐国。
《左传》记载:晋侯、卫世子臧讨伐齐国,到达阳谷。齐侯与晋侯在缯地结盟,把公子疆作为人质送到晋国。晋军返回。
鲁宣公讨伐杞国
夏四月
秋七月邾人伐鄫子于鄫
传:凡自虐其君曰弑,自外曰戕。鄫子不名义,见僖十五年。邾人执鄫子,用之下。
译夏季四月。
秋季七月,邾人在鄫地攻打鄫子。
《传》说:凡是自己残害自己的国君叫做“弑”,从外部残害叫做“戕”。鄫子的名号不合礼义,这在僖公十五年已经见过。邾人抓获了鄫子,在下层祭祀中将他作为牺牲使用。
甲戌楚子旅卒
楚子书卒自此始
公孙归父如晋
传:公孙归父以襄仲之立公也,有宠,欲去三桓,以张公室,与公谋而聘于晋,欲以晋人去之。
冬十月壬戌公薨于路寝
归父还自晋至笙遂奔齐
传公薨,季文子言于朝曰:「使我杀适立庶,以失大援者,仲也。」失,遂逐东门氏。子家还及笙坛,帷复命于介。既复命,▯括髪即位,哭三踊而出,遂奔齐。按:奔不言出者,奉使而道奔也。
春秋究遗卷九
<经部,春秋类,春秋究遗》>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究遗卷十
左庶子叶酉撰
成公
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
二月辛酉葬我君宣公
无冰
杜注:周之二月,今之十二月,而无冰。书「冬温」。
三月作丘甲
传为齐难,故作丘甲。按《司马法》:四井为邑,四邑为丘,四丘为甸。甸出长毂一乗,甲士三人,歩卒七十二人。据此,则四丘其出歩卒七十二人,每丘才出十八人耳。歩卒七十二人,分隶甲士三人,每甲士一人领歩卒二十四人,共二十五人为一甲。今每丘才出十八人,是一丘所出不满一甲之数。作丘甲者,葢每丘使出一甲,增多歩卒六人,一甸之中共百人为兵矣。杜注谓甸所赋使丘出之,增至四倍,必无此理。且果尔,当谓之作丘乗,不当谓之作丘甲矣。胡氏引李靖之説以驳之,良是。
夏臧孙许及晋侯盟于赤狄
宣公不事齐十八年,齐与晋盟,惧而乞师于楚。今闻齐将出楚师,故又与晋盟,惧齐、楚也。
秋王师败绩于茅戎
传元年春,晋侯使瑕嘉平戎于王,单襄公如晋拜成,刘康公邀戎,遂伐之。三月癸未,败绩于徐吾氏。秋,王人来告败,尊王故不言战,以自败为文。
冬十月
二年春齐侯伐我北鄙
传齐侯伐我北鄙,围龙。龙人杀顷公之嬖人卢蒲。齐侯亲鼔之,三日取龙。遂南侵,及巢丘,取龙。侵巢丘不书。杜注其义未闻。按鲁被侵伐而取田邑者,皆不书,讳之也。或疑哀七年齐鲍牧帅师伐我,取讙及阐,经不讳,则此不应独讳取龙。不知取讙及阐,考之经文,但书取而不书伐,则左氏传误。公羊以为赂,似得其实,以赂取之,非以兵取之也,故不讳,与齐人取济西田同义。安得执彼以疑此?
夏四月丙戌,衞孙良夫及齐师战于新筑,衞师败绩。衞侯使孙良夫、石稷、▯相、向禽将侵齐,与齐师遇,战于新筑,衞师败绩。按:以衞及齐者,鞌之战,衞与鲁同役,故春秋内之。
六月癸酉,季孙行父、臧孙许、叔孙侨如、公孙婴齐帅师防晋郤克、衞孙良夫、曹公子首及齐侯战于鞌,齐师败绩。
传孙桓子还于新筑,不入,遂如晋乞师。臧宣叔亦如晋乞师,皆主郤献子。晋侯许之。郤克将中军,士燮佐上军,栾书将下军,以救鲁衞。师从齐师于莘。六月癸酉,师陈于鞌。郤克伤于矢,左并辔,右援桴而鼓,马逸不能止,师从之。齐师败绩。按鲁旧二军,鞌之战四卿并将,主帅及其佐也。兵以帅为主,而四卿并书者,重録内也。终春秋,小国之大夫称人,而曹公子首独以名见,葢三桓矜其事,故与是役者志之特详。臧孙许如晋乞师不书者,郤克本以妇人之笑而欲甘心于齐,所为救鲁衞者,特名耳。若书乞师,则似晋真为鲁出师矣。春秋序战例,以受兵之国主兵。鞌,齐地,乃春秋竟书“季孙行父等防晋郤克等及齐侯战”云云者,葢春秋内鲁,又以伯主内晋,而齐恃强凌弱,晋以救鲁衞为名,其兵端又实开自齐,故齐虽受兵之国,而不以之主兵,所为义理之权衡也。前衞及齐战于新筑,则新筑衞地,其主衞书及更无可疑者矣。
秋七月,齐侯使国佐如师。己酉,及国佐盟于袁娄。传晋师从齐师入自丘舆,击马陉。齐侯使賔媚人赂以纪甗、玉磬与地,晋人许之。秋七月,晋师及齐国佐盟于袁娄,使齐人归我汶阳之田。按:以晋及齐者,与战书及齐同义。
八月壬午宋公鲍卒
庚寅衞侯速卒
取汶阳田
取汶阳田与取济西田,事同,故
译甲戌日,楚共王旅去世。
楚君去世记载“卒”,是从这开始的。
公孙归父出使晋国。
传文:公孙归父因为襄仲拥立鲁成公而受宠,想要铲除三桓,以壮大公室,与鲁成公谋划后出使晋国,想借晋国人的力量铲除三桓。
冬十月壬戌日,鲁成公在路寝去世。
公孙归父从晋国回来,到达笙地,于是逃奔到齐国。
传文:鲁成公去世,季文子在朝廷上说:“让我杀害嫡子而立庶子,从而失去大国援助的,是仲孙蔑。”于是驱逐了东门氏。公孙归父回到笙坛,在帷帐中向副使禀报使命。禀报完毕后,束发就位,哭踊三次后出来,于是逃奔到齐国。按:逃奔不记载“出”,是因为他是奉命出使而在途中逃奔。
春秋究遗卷九
<经部,春秋类,春秋究遗》>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究遗卷十
左庶子叶酉撰
成公
元年春王正月,鲁成公即位。
二月辛酉日,安葬我们的君主宣公。
没有结冰。
杜预注:周历的二月,即夏历的十二月,却没有结冰。记载“冬温”。
三月,制作丘甲。
传文:因为齐国的祸难,所以制作丘甲。按《司马法》:四井为邑,四邑为丘,四丘为甸。一甸出一辆长毂战车,甲士三人,步兵七十二人。据此,那么四丘共出步兵七十二人,每丘才出十八人。步兵七十二人,分属甲士三人,每甲士一人统领步兵二十四人,共二十五人为一甲。现在每丘才出十八人,是一丘所出的人数不满一甲的数量。制作丘甲,大概是每丘使出一甲,增加步兵六人,一甸之中共有一百人当兵。杜预注说一甸的赋税使一丘出之,增加到四倍,必定没有这种道理。况且果真如此,应当称作“作丘乘”,不应当称作“作丘甲”。胡氏引用李靖的说法来驳斥他,确实正确。
夏,臧孙许与晋侯在赤狄结盟。
宣公不侍奉齐国十八年,齐国与晋国结盟,害怕而向楚国请求出兵。现在听说齐国将出动楚国的军队,所以又与晋国结盟,是害怕齐国和楚国。
秋,周王室的军队在茅戎战败。
传文:元年春,晋侯派瑕嘉在周王室平定戎人,单襄公到晋国拜谢成功,刘康公拦截戎人,于是讨伐他们。三月癸未日,在徐吾氏战败。秋,周王室的人来报告战败,尊重周王所以不记载“战”,以自败为文辞。
冬十月。
二年春,齐侯侵犯我国北部边境。
传文:齐侯侵犯我国北部边境,包围龙邑。龙邑人杀死了顷公的宠臣卢蒲。齐侯亲自击鼓,三天攻取龙邑。于是向南侵犯,到达巢丘,攻取龙邑。侵犯巢丘没有记载。杜预注说其义未闻。按:鲁国被侵犯攻伐而攻取田邑的,都不记载,是避讳。有人怀疑哀公七年齐国鲍牧率军侵犯我国,攻取讙和阐,经文不避讳,那么这里不应独独避讳攻取龙邑。不知道攻取讙和阐,考察经文,只记载“取”而不记载“伐”,那么左氏传有误。公羊传认为是贿赂,似乎符合实情,是用贿赂攻取的,不是用武力攻取的,所以不避讳,与齐人攻取济西田意义相同。怎么能拿那个来怀疑这个?
夏四月丙戌日,卫国孙良夫与齐国军队在新筑交战,卫国军队战败。卫国国君派孙良夫、石稷、石相、向禽将要侵犯齐国,与齐国军队相遇,在新筑交战,卫国军队战败。按:以卫国与齐国交战,是因为鞌之战,卫国与鲁国同役,所以春秋将其纳入内史。
六月癸酉日,季孙行父、臧孙许、叔孙侨如、公孙婴齐率领军队配合晋国郤克、卫国孙良夫、曹公子首与齐侯在鞌交战,齐国军队战败。
传文:孙桓子回到新筑,不进城,于是到晋国请求出兵。臧宣叔也到晋国请求出兵,都归郤献子主管。晋侯答应。郤克率领中军,士燮辅佐上军,栾书率领下军,去救援鲁国和卫国。军队在莘地追上齐国军队。六月癸酉日,军队在鞌列阵。郤克被箭射伤,左手并拢缰绳,右手拿着鼓槌击鼓,马匹狂奔不能停止,军队跟随他。齐国军队战败。按:鲁国旧有二军,鞌之战四卿都统兵,主帅及其副手。军队以主帅为主,而四卿都记载,是重视记录内史。整个春秋时期,小国的大夫称“人”,而曹公子独独以名字出现,大概是因为三桓夸耀此事,所以参与这次战役的人记载特别详细。臧孙许到晋国请求出兵没有记载,是因为郤克本来因为妇人的嘲笑而想对齐国发泄怨恨,所谓救援鲁国和卫国,只是名义罢了。如果记载请求出兵,那么似乎晋国真是为鲁国出兵了。春秋记载战争的体例,以受兵的国家为主语。鞌,是齐国的土地,然而春秋最终记载“季孙行父等配合晋国郤克等与齐侯战”等等,大概是因为春秋内视鲁国,又以霸主内视晋国,而齐国恃强凌弱,晋国以救援鲁国和卫国为名,其兵端又确实由齐国开启,所以齐国虽然是受兵的国家,却不以它为主语,这是义理的权衡。前面卫国与齐国在新筑交战,那么新筑是卫国的土地,其主语卫国记载“及”更无可疑了。
秋七月,齐侯派国佐到晋军。己酉日,与国佐在袁娄结盟。传文:晋军跟随齐军从丘舆进入,攻击马陉。齐侯派宾媚人用纪甗、玉磬和土地贿赂晋国,晋国人答应。秋七月,晋军与齐国国佐在袁娄结盟,使齐国人归还我国汶阳的田地。按:以晋国与齐国结盟,与记载战争时“及齐”意义相同。
八月壬午日,宋公鲍去世。
庚寅日,卫国国君速去世。
攻取汶阳田。
攻取汶阳田与攻取济西田,事情相同,所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