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究遗卷十二
。是时晋悼甫薨,平公继立,传称羊舌肹为傅云云,是所用皆贤,犹未改其父之臣也,何尝有尾大不掉之事,致圣人以此遍刺天下之大夫乎?彼其所以诸侯会而大夫盟者,晋原使诸大夫盟高厚,高厚大夫也,故止使大夫盟之。迨高厚逃归,诸大夫虽自相与盟,然因前未及盟,至是而乃卒其事,故诸侯仍不预也。岂政在大夫之故哉?然则圣人于此遂无讥乎?据三年及陈袁侨盟,二十七年盟于宋,皆主鲁卿书及,且大夫皆冠之以诸侯,所以然者,会盟乃诸侯之事,大夫不过奉其君之命以相与为好,非大夫之自为会盟也,故不可单以大夫书此盟。叔孙豹亦在列,若春秋果无所讥,则当书曰「叔孙豹及诸侯之大夫盟于湨梁矣」,乃不主叔孙豹书及,且单称大夫,并不冠之以诸侯者,葢晋之伯业衰于晋平,故即位之初甫为此会,而诸侯即有异志。其时虽尚无尾大不掉之事,然诸侯会而大夫盟,自桓文创伯以来未尝闻此举也。其后政令日弛,驯至公室卑而大夫擅权,所谓倒持太阿,授人以柄者,其端实由此而启,故圣经单以大夫盟书,并不冠之以诸侯,所以特着其为大夫,以正其盟之失也。此与庄元年书「夫人孙于齐」而不书「姜氏」,其义正同。彼义闗乎夫人,故去其姜氏;此义闗乎大夫,故不冠之以诸侯也。既不冠之以诸侯矣,则鲁卿亦大夫也,故不主叔孙豹书及,不地者説详僖五年盟于首止下。
译这时晋悼公刚刚去世,晋平公继位,传记称羊舌肹担任太傅等等,这说明所任用的都是贤人,仍然没有改变他父亲时的臣属,哪里曾有过权臣势大、难以驾驭的事情,致使圣人借此来广泛讽刺天下的大夫呢?那些诸侯会盟而大夫单独结盟的情况,是因为晋国原本让各位大夫与高厚结盟,高厚是大夫,所以只让大夫与他结盟。等到高厚逃归,各位大夫虽然自行结盟,但因为之前未能完成盟誓,到这时才最终完成这件事,所以诸侯仍然不参与。这难道是政令掌握在大夫手中的缘故吗?那么圣人在这里就没有讥讽吗?根据《春秋》三年“及陈袁侨盟”、二十七年“盟于宋”,都主要记载鲁国卿大夫“及”,并且大夫前面都冠以诸侯之名,之所以这样,是因为会盟本是诸侯的事,大夫不过是奉国君之命互相友好,并非大夫自行会盟,所以不能单独用大夫来记载这次盟誓。叔孙豹也在其中,如果《春秋》真的没有讥讽,就应当记载为“叔孙豹及诸侯的大夫在湨梁结盟”,却不以叔孙豹为主语记载“及”,而且单独称大夫,并不冠以诸侯之名,大概是因为晋国的霸业在晋平公时衰落,所以即位之初刚举行这次会盟,诸侯就已有异心。那时虽然还没有权臣势大难以驾驭的事情,但诸侯会盟而大夫单独结盟,自从齐桓公创立霸业以来未曾听说过这种做法。此后政令日益松弛,逐渐发展到公室地位卑微而大夫专权,所谓倒拿太阿剑,把柄交给别人,其开端实际上由此开启,所以《春秋》特意只用大夫结盟来记载,并不冠以诸侯之名,以特别指明这是大夫的行为,从而纠正他们结盟的过失。这与庄公元年记载“夫人逃到齐国”而不记载“姜氏”,其义理完全相同。那件事关乎夫人,所以去掉“姜氏”;这件事关乎大夫,所以不冠以诸侯之名。既然不冠以诸侯之名,那么鲁国卿大夫也是大夫,所以不以叔孙豹为主语记载“及”,不记载地点的说法详见僖公五年“盟于首止”之下。
晋人执莒子邾子以归
执隣国之诸侯例称人
齐侯伐我北鄙
夏公至自会
五月甲子地震
叔老会郑伯、晋荀偃、衞甯殖、宋人伐许。
荀偃主兵,而先郑伯者,不以臣先君也。疏乃引僖公二十七年书“楚人、陈侯、蔡侯、郑伯、许男围宋”,以为当先荀偃之证,不知围宋之役,楚子先在,后乃去之,独留子玉于宋。若书“楚子”,无以见子玉之独留矣,故不得不称“楚人”。所谓“楚人”者,原不专指子玉也。大夫不可先诸侯,此自当先郑伯,《左传》为夷故也。葢不得其觧,而从为之辞。
秋齐侯伐我北鄙围成
传:孟孺子速徼之齐侯曰:“是好勇,去之,以为之名。”速遂塞海陉而还。
大雩
冬叔孙豹如晋
传穆叔如晋聘且言齐故
十有七年春,王二月庚午,邾子牼卒。
去年晋执以归,此书卒者,葢晋寻释之,不书其归者,邾与鲁屡相侵伐,又以鲁故见执于晋,故归而不告,情理之常。
宋人伐陈
李氏廉曰:「传不见二国致衅之由,而陈自逃归之后,不与于中国之盟会,得非以晋命乎?」
夏衞石买帅师伐曹
传「衞孙蒯田于曹隧,饮马于重丘,毁其瓶。重丘人訽之。」夏,衞石买、孙蒯伐曹,取重丘。曹人愬于晋。杜注「孙蒯不书,非卿。按取重丘不书,不以告也。」
秋齐侯伐我北鄙围桃
齐高厚帅师伐我北鄙围防
传齐人以其未得志于我故伐我北鄙围桃高厚围臧纥于防师自阳闗逆臧孙鄹叔纥臧畴臧贾帅甲三百宵犯齐师送之而复齐师去之
九月大雩
宋华臣出奔陈
传:宋华阅卒,华臣弱,臯比之室,使贼杀其宰。呉宋公欲逐之,左师曰:“臣亦卿也,大臣不顺,国之耻也。不如葢之。”乃舍之。十一月甲午,国人逐瘈狗,瘈狗入于华臣氏,国人从之。华臣惧,遂奔陈。
冬邾人伐我南鄙
传为齐故也
十有八年春白狄来
杜注不言朝不能行朝礼
夏晋人执衞行人石买
传:晋人执衞行人石买于长子,执孙蒯于纯留,为曹故也。按石买本有当执之罪,而书行人,则杜氏非使人之罪,其説不足据。执孙蒯不书,非卿故。
秋齐师伐我北鄙
冬十月,公会晋侯、宋公、衞侯、郑伯、曹伯、莒子、邾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同围齐。
传会于鲁,济寻湨梁之言,同伐齐。齐侯御诸平阴。丙寅晦,齐师夜遁。十一月丁邜朔,入平阴,遂从齐师。十二月戊戌,门于雍门。己亥,诸侯之师焚申池之竹木。按围书同,通《春秋》,惟此一见。葢《春秋》时侵伐,皆主兵之国接战,余不过为之声势而已。独此年围齐,则诸侯之师皆用命,故书同。与僖三十三年,晋人及羗戎败秦师于殽书“及”同义。
曹伯负刍卒于师
楚公子午帅师伐郑
传郑子孔欲去诸大夫,将叛晋而起楚师以去之,使告子庚,子庚不许。楚子闻之,使告子庚曰:“国人谓不谷主社稷而不出师,死不从礼,大夫图之。”子庚叹曰:“君王其以午懐安乎?臣请尝之。若可,君继之;不可,收师而退。”子庚帅师治兵于汾。于是子蟜、伯有、子张从郑伯伐齐,子孔、子展、子西守。二子知子孔之谋,完守入保。子孔不敢会楚师。楚师伐郑,子庚门于纯门,信于城下而还。甚雨,楚师多冻,役徒几尽。
十有九年春,王正月,诸侯盟于祝柯。
祝柯澶渊之盟,不书同葢,席悼公之盛侈,然而以盟主自居也。会有王臣,而盟无王臣,则再举诸侯。会本无王臣,而盟再举诸侯者,以中有间事。故
晋人执邾子
公至自伐齐
围齐而以伐致者,公出时原以伐齐告庙,故也。僖二十八年围许,则公出时只以会温告,未尝以伐许告,故据其实而以围许致。
取邾田自漷水
传诸侯还,自沂上盟于督▯,曰:“大毋侵小。”执邾悼公,以其伐我故,遂次于泗水,取邾田自漷水,归之于我。杜注:“督▯即祝柯。”按邾田,谓邾之田,必非鲁之旧疆,可知。
季
译晋国人俘虏了莒子和邾子,把他们带回国。
拘捕邻国的诸侯,惯例称“人”。
齐侯攻打我国北部边境。
夏天,鲁公从会盟之地回来。
五月甲子日发生地震。
叔老会同郑伯、晋国的荀偃、卫国的甯殖、宋国人攻打许国。
荀偃统领军队,却把郑伯列在前面,是因为不把臣子排在国君之前。疏文引用僖公二十七年记载的“楚人、陈侯、蔡侯、郑伯、许男围宋”,作为应当把荀偃列在前面的证据,不知道围宋之战,楚子先在场,后来离开了,只留下子玉在宋国。如果记载“楚子”,就无法体现子玉独自留守的情况,所以不得不称“楚人”。所谓的“楚人”,原本并不专指子玉。大夫不能排在诸侯之前,这自然应当把郑伯列在前面,《左传》是因为夷狄的缘故。大概是没有理解其中的道理,而强行为之辩解。
秋天,齐侯攻打我国北部边境,包围了成地。
《左传》记载:孟孺子速向齐侯求情说:“这个人喜好勇武,您离开他,以此成就他的名声。”速于是堵塞海陉而返回。
举行大雩祭求雨。
冬天,叔孙豹出使晋国。
《左传》记载:穆叔出使晋国聘问,并且说明齐国的情况。
鲁襄公十七年春天,周历二月庚午日,邾子牼去世。
去年晋国俘虏他回国,这里记载他去世,大概是晋国随后释放了他,不记载他回国,是因为邾国与鲁国屡次相互侵伐,又因为鲁国的缘故被晋国俘虏,所以回国而不通报,这是情理之中的常事。
宋国人攻打陈国。
李氏廉说:“《左传》没有记载两国结下仇怨的原因,而陈国自从逃归之后,不参与中原各国的盟会,难道不是听从晋国的命令吗?”
夏天,卫国石买率领军队攻打曹国。
《左传》记载:“卫国孙蒯在曹国的隧地打猎,在重丘饮马,打碎了水罐。重丘人辱骂他。”夏天,卫国石买、孙蒯攻打曹国,夺取了重丘。曹国人向晋国申诉。杜预注:“孙蒯不记载,因为他不是卿。夺取重丘不记载,是因为没有向鲁国报告。”
秋天,齐侯攻打我国北部边境,包围了桃地。
齐国高厚率领军队攻打我国北部边境,包围了防地。
《左传》记载:齐国人因为在我国没有得逞的缘故,攻打我国北部边境,包围桃地;高厚在防地包围臧纥。军队从阳关迎接臧孙,鄹叔纥、臧畴、臧贾率领三百名甲士,在夜间袭击齐军,护送臧孙回来,齐军于是撤退。
九月举行大雩祭求雨。
宋国华臣出逃到陈国。
《左传》记载:宋国华阅去世,华臣年幼,臯比的家臣,派刺客杀死了他的家宰。吴宋公想要驱逐他,左师说:“华臣也是卿,大臣不顺从,是国家的耻辱。不如掩盖这件事。”于是宽恕了他。十一月甲午日,国人驱逐疯狗,疯狗跑进华臣家,国人跟随进去。华臣害怕,于是出逃到陈国。
冬天,邾国人攻打我国南部边境。
《左传》记载:是因为齐国的缘故。
鲁襄公十八年春天,白狄来朝。
杜预注:不记载“朝”,是因为不能行朝见之礼。
夏天,晋国人俘虏了卫国行人石买。
《左传》记载:晋国人在长子俘虏了卫国行人石买,在纯留俘虏了孙蒯,是因为曹国的缘故。按石买本来有应当被俘虏的罪过,而记载“行人”,那么杜预说不是使者的罪过,他的说法不足以依据。不记载俘虏孙蒯,是因为他不是卿。
秋天,齐国军队攻打我国北部边境。
冬天十月,鲁公会同晋侯、宋公、卫侯、郑伯、曹伯、莒子、邾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共同包围齐国。
《左传》记载:在鲁国会盟,实现寻湨梁的言论,共同攻打齐国。齐侯在平阴抵御。丙寅日晦日,齐军连夜逃跑。十一月丁邜日朔日,进入平阴,于是追击齐军。十二月戊戌日,攻打雍门。己亥日,诸侯的军队焚烧申池的竹木。按包围记载“同”,纵观《春秋》,只有这一处。大概《春秋》时期侵伐,都是主战的国家接战,其余不过是助威声势而已。唯独这一年包围齐国,诸侯的军队都听从命令,所以记载“同”。与僖公三十三年,晋国人及羌戎在殽地打败秦军记载“及”意义相同。
曹伯负刍在军中去世。
楚国公子午率领军队攻打郑国。
《左传》记载:郑国子孔想要除掉各位大夫,打算背叛晋国并起用楚军来除掉他们,派人告诉子庚,子庚不答应。楚王听说后,派人告诉子庚说:“国人说我不主持社稷而不出兵,死不合礼,大夫们考虑一下。”子庚叹息说:“君王大概想让午享受安逸吧?臣请求尝试一下。如果可行,君王继续;如果不可行,收兵撤退。”子庚率领军队在汾地治兵。这时子蟜、伯有、子张跟随郑伯攻打齐国,子孔、子展、子西留守。两位大夫知道子孔的阴谋,加固防守进入保护。子孔不敢会见楚军。楚军攻打郑国,子庚攻打纯门,在城下守信而返回。大雨,楚军大多受冻,役徒几乎死尽。
鲁襄公十九年春天,周历正月,诸侯在祝柯结盟。
祝柯澶渊之盟,不记载“同”大概,是凭借悼公的盛大奢侈,然而以盟主自居。会盟有王臣,而结盟没有王臣,那么再次列举诸侯。会盟本无王臣,而结盟再次列举诸侯的,是因为中间有间隔的事。所以
晋国人俘虏了邾子。
鲁公从伐齐之地回来。
包围齐国而以“伐”来致告,是因为鲁公外出时原本以伐齐告庙,所以如此。僖公二十八年围许,那么鲁公外出时只以会温告庙,未曾以伐许告庙,所以根据实际而以围许致告。
夺取邾国田地,从漷水开始。
《左传》记载:诸侯返回,从沂水上游在督〇结盟,说:“大国不要侵小国。”俘虏邾悼公,因为他攻打我国的缘故,于是驻扎在泗水,夺取邾国田地从漷水开始,归还给我们。杜预注:“督〇就是祝柯。”按邾田,是指邾国的田地,必定不是鲁国的旧疆域,可以知道。
季
孙宿如晋
拜师也
葬曹成公
夏卫孙林父帅师伐齐
传:晋栾鲂帅师从衞孙文子伐齐。杜注:兵并林父,不别告也。望溪先生曰:衎奔在齐,而林父以大师伐之,其恶极矣。使并书而先晋,则疑林父受命于晋而贼君之志,隐矣。按圣人因史作经,凡侵伐列序诸国,皆鲁史旧文。此经之所以不列晋者,以栾鲂非卿,晋不以告故耳。与成六年传称:晋伯宗、夏阳説、衞孙良夫、甯相、郑人、伊雒之戎、陆浑蛮氏侵宋,而经止书衞孙良夫侵宋,并不序晋,其义正同。
译孙宿前往晋国,
是去拜见晋国的老师。
安葬曹成公。
夏季,卫国孙林父率领军队讨伐齐国。
《左传》记载:晋国栾鲂率领军队跟随卫国孙文子讨伐齐国。杜预注解说:军队与孙林父的军队合并行动,所以没有分别向鲁国通报。方苞先生说:孙衎逃亡在齐国,而孙林父却率领大军去讨伐他,他的罪恶极其严重。如果经文并列记载且把晋国放在前面,那么孙林父受命于晋国而怀有杀害国君的心思,就被隐藏起来了。按圣人依据史书制作《春秋》,凡是记载侵伐之事而排列各国名称,都是鲁国史官的旧有文字。这条经文之所以不列出晋国,是因为栾鲂不是卿大夫,晋国没有向鲁国通报的缘故罢了。这与成公六年《左传》所称:晋国伯宗、夏阳説、卫国孙良夫、甯相、郑国人、伊雒的戎人、陆浑的蛮氏侵犯宋国,而经文只记载卫国孙良夫侵犯宋国,并不排列晋国,其义理正是相同的。
秋七月辛卯齐侯环卒
晋士匄帅师侵齐,至谷,闻齐侯卒,乃还。
公羊传》还者,何?善辞也。大其不伐防也。”
八月丙辰仲孙蔑卒
齐杀其大夫高厚
齐灵公既立,光以为太子。又以戎子嬖,欲立其子牙。遂东太子光,而使高厚傅牙,以为太子。夙沙衞为少傅。灵公疾,崔杼逆光而立之。遂杀戎子,尸诸朝,而执公子牙于句渎之丘。秋八月,齐崔杼杀高厚于洒蓝,而兼其室。称国杀者,以庄公之命来告也。
郑杀其大夫公子嘉
传郑子孔之为政也,专,国人患之,乃讨西宫之难,与纯门之师,子孔当罪,以其甲及子革、子良氏之甲守,甲辰,子展、子西率国人伐之,杀子孔而分其室。按子展、子西率国人伐之,杀子孔,而书“国杀”者,以郑伯之命来告,故。
冬葬齐灵公
城西郛
传惧齐也
叔孙豹会晋士匄于柯
传齐及晋平盟于大隧,故穆叔会范宣子于柯杜。注:齐晋平,鲁惧齐,故为柯之会,以自固。
城武城
惧齐也
二十年春,王正月,辛亥,仲孙速会莒人盟于向。
杜注:莒数伐鲁,诸侯盟督▯以和觧之,故二国自复共盟,结其好。
夏六月庚申,公会晋侯、齐侯、宋公、衞侯、郑伯、曹伯、莒子、邾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盟于澶渊。
传盟于澶渊齐成故也
秋公至自会
仲孙速帅师伐邾
传邾人骤至,以诸侯之事弗能报也。秋,孟庄子伐邾,以报之。按祝柯之盟,既执邾子,且取其田矣,尚云弗能报乎?葢鲁人借口以为兵端,左氏误信焉而弗之察也。
蔡杀其大夫公子燮。蔡公子履出奔楚。
传:蔡公子爕欲以蔡之晋,蔡人杀之。公子履,其母弟也,故出奔楚。
陈侯之弟黄出奔楚
传陈庆虎、庆寅畏公子黄之偪,愬诸楚曰:“与蔡司马同谋。”楚人以为讨,公子黄出奔楚。按黄与爕皆不欲事楚者,而履与黄不容于其国。其出奔也,乃不于晋而于楚。高氏以为自理,葢履必归罪于其兄,而黄则白二庆之谗也。
叔老如齐
齐鲁搆怨朝聘礼絶今始复通
冬十月丙辰朔日有食之
季孙宿如宋
报向戌之聘也
二十有一年春王正月公如晋
传拜师及取邾田也
邾庶其以漆闾丘来奔
传庶其非卿也,以地来,虽贱必书,重地也。果如其説,则二十三年邾畀我来奔,昭二十七年邾快来聘,皆不以地,何以亦书乎?葢左氏所谓非卿者,小国之卿非大国之卿比,即公羊所谓莒无大夫也,故会伐会盟皆不名,然亦未始非卿也。卿来奔必书,史之常文。又按公去年夏与邾同盟,而秋伐邾,今又纳其叛人,信义安在?而澶渊之盟仍书公,则知幽之盟之不书公,説者谓叛盟故,必不然矣,此亦其一证。
夏公至自晋
秋晋栾盈出奔楚
传栾桓子娶于范宣子,生懐子。桓子死,栾祈与其老州賔通。懐子患之,祈惧其讨也,愬诸宣子曰:「盈将为乱。」宣子信之。懐子为下卿,宣子使城着,而遂逐之。
九月庚戌朔日有食之
冬十月庚辰朔日有食之
戴氏震曰:日月之行,终古不变。凡日食后,越五月六月可再食,无比月频食之理。襄此年己酉推九月定朔庚戌日申时合朔入食限,十月庚辰朔不入食限。二十四年壬子七月甲子朔入食限,八月癸巳不入食限。先儒蔡氏曰:想因当时史官算失一闰,误以二十一年之九月作十月朔日食,二十四年七月作八月朔日食,已书之史。既而见其失閠不合也,乃于两年各补足一閠,书为九月朔日食,七月朔日食。两册俱存,而后之修史者并録之也。按:比月频食,《汉初纲目》两书之,岂皆误耶?存考。
曹伯来朝
公防晋侯、齐侯、宋公、衞侯、郑伯、曹伯、莒子、邾子于商任,传锢栾氏也。
二十有二年春,王正月,公至自会。
夏四月
秋七月辛酉叔老卒
冬,公会晋侯、齐侯、宋公、衞侯、郑伯、曹伯、莒子、邾子、薛伯、杞伯、小邾子于沙随。
传复锢栾氏也
译秋季七月辛卯日,齐侯环去世。
晋国士匄率领军队侵犯齐国,到达谷地,听说齐侯去世,于是撤军。
《公羊传》说:撤军,是什么意思?是表示赞许的措辞。赞扬他不攻打处于丧期的齐国。
八月丙辰日,仲孙蔑去世。
齐国杀了它的大夫高厚。
齐灵公即位后,立光为太子。又因为宠幸戎子,想立她的儿子牙为太子。于是将太子光迁往东宫,并让高厚做牙的师傅,立牙为太子。夙沙衞担任少傅。灵公病重时,崔杼迎接光并立他为君。于是杀了戎子,陈尸于朝堂,并在句渎之丘拘禁了公子牙。秋季八月,齐国崔杼在洒蓝杀了高厚,并吞并了他的家产。史书称“国杀”,是因为齐庄公以此事来告知鲁国。
郑国杀了它的大夫公子嘉。
《传》说:郑国子孔执政时专横,国人对此感到忧虑,于是追究西宫之难和纯门之战的罪责,子孔应当承担罪责,他率领自己的甲士以及子革、子良氏的甲士进行防守。甲辰日,子展、子西率领国人攻打他,杀了子孔并瓜分了他的家产。按:子展、子西率领国人攻打他,杀了子孔,而史书称“国杀”,是因为郑伯以此事来告知鲁国,所以如此记载。
冬季,安葬齐灵公。
修筑西郛城墙。
《传》说:是畏惧齐国。
叔孙豹在柯地与晋国士匄相会。
《传》说:齐国与晋国在大隧讲和结盟,所以穆叔在柯地与范宣子相会。杜预注:齐晋讲和,鲁国畏惧齐国,所以举行柯地之会,以巩固自身。
修筑武城城墙。
是畏惧齐国。
二十年春季,周历正月,辛亥日,仲孙速与莒人在向地结盟。
杜预注:莒国屡次攻打鲁国,诸侯盟会督促和解,所以两国自行再次结盟,以巩固友好关系。
夏季六月庚申日,鲁公与晋侯、齐侯、宋公、卫侯、郑伯、曹伯、莒子、邾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在澶渊结盟。
《传》说:在澶渊结盟,是因为齐国讲和的缘故。
秋季,鲁公从盟会回国。
仲孙速率领军队攻打邾国。
《传》说:邾国人屡次进犯,鲁国因为诸侯盟会之事未能报复。秋季,孟庄子攻打邾国,以报复他们。按:祝柯之盟时,已经拘捕了邾子,并且夺取了他们的田地,还说未能报复吗?大概是鲁国人借故发动战争,左氏误信了这一点而没有仔细考察。
蔡国杀了它的大夫公子燮。蔡国公子履出逃到楚国。
《传》说:蔡国公子燮想带领蔡国依附晋国,蔡国人杀了他。公子履是他的同母弟,所以出逃到楚国。
陈侯的弟弟黄出逃到楚国。
《传》说:陈国庆虎、庆寅畏惧公子黄的威逼,向楚国诬告说:“他与蔡国司马同谋。”楚国人以为这是讨伐的理由,公子黄出逃到楚国。按:黄与燮都是不愿侍奉楚国的人,而履与黄在国内无法容身。他们出逃,不往晋国而往楚国。高氏认为是自我辩解,大概履必定归罪于他的哥哥,而黄则是为了揭发二庆的谗言。
叔老出使齐国。
齐鲁结怨,朝聘礼节断绝,现在才开始恢复通好。
冬季十月丙辰日初一,发生日食。
季孙宿出使宋国。
是报答向戌出使鲁国的礼节。
二十一年春季,周历正月,鲁公前往晋国。
《传》说:是拜谢晋国出兵以及索取邾国田地的事。
邾国庶其带着漆闾丘两地来投奔鲁国。
《传》说:庶其不是卿,带着土地来投奔,虽然地位低贱也必须记载,是因为重视土地。如果真像他所说,那么二十三年邾国畀我来投奔,昭公二十七年邾国快来聘问,都没有带土地,为什么也记载呢?大概左氏所说的“非卿”,是指小国的卿不能与大国的卿相比,也就是《公羊传》所说的“莒无大夫”,所以会伐、会盟都不称名,但他们也并非不是卿。卿来投奔必定记载,这是史书的常例。又按:鲁公去年夏季与邾国共同结盟,秋季却攻打邾国,现在又接纳他们的叛臣,信义在哪里?而澶渊之盟仍然记载“公”,就知道幽地之盟不记载“公”,解说者说是因为背叛盟约的缘故,一定不是这样,这也是一个证据。
夏季,鲁公从晋国回国。
秋季,晋国栾盈出逃到楚国。
《传》说:栾桓子娶了范宣子的女儿,生了怀子。桓子死后,栾祈与家臣州宾私通。怀子对此感到忧虑,栾祈害怕被怀子讨伐,便向范宣子诬告说:“栾盈将要作乱。”范宣子相信了。怀子担任下卿,范宣子让他去筑着城,于是将他驱逐。
九月庚戌日初一,发生日食。
冬季十月庚辰日初一,发生日食。
戴震说:日月运行,自古以来不变。凡是日食之后,经过五个月或六个月可能再次发生日食,没有连续两个月频繁发生日食的道理。推算襄公这一年己酉年,九月定朔庚戌日申时合朔进入食限,十月庚辰日初一不进入食限。二十四年壬子年七月甲子日初一进入食限,八月癸巳日不进入食限。先儒蔡氏说:猜想是因为当时史官计算失误,漏算了一个闰月,误将二十一年九月当作十月初一发生日食,二十四年七月当作八月初一发生日食,已经记录在史书中。后来发现漏算闰月不符合实际,于是在两年各自补足一个闰月,记载为九月初一日食,七月初一日食。两本史册都保存下来,后来的修史者一并收录了。按:连续两个月频繁发生日食,《汉初纲目》两本都记载了,难道都是错误吗?留存考证。
曹伯来朝见。
鲁公在商任地会见晋侯、齐侯、宋公、卫侯、郑伯、曹伯、莒子、邾子,《传》说是为了禁锢栾氏。
二十二年春季,周历正月,鲁公从盟会回国。
夏季四月。
秋季七月辛酉日,叔老去世。
冬季,鲁公在沙随地会见晋侯、齐侯、宋公、卫侯、郑伯、曹伯、莒子、邾子、薛伯、杞伯、小邾子。
《传》说:是为了再次禁锢栾氏。
公至自会
楚杀其大夫公子追舒
公子而不为大夫者,即不称公子。既称公子矣,则其为大夫可知。乃必以大夫书者,公子亲属,而其为国体之所系者,大夫也。文自不得从省。
译鲁公从会盟之地回国。
楚国杀死了他们的大夫公子追舒。
既然称他为公子,就不应再称他为大夫;既然已经称他为公子,那么他身为大夫的身份也就显而易见了。然而史书必定要记载他的大夫身份,是因为公子属于国君亲属,而维系国家体制的,正是大夫这一职位。因此,文字上自然不能省略。
二十有三年春,王二月癸酉朔,日有食之。
三月己巳杞伯匄卒
夏邾畀我来奔
畀我庶其之党来奔故书
葬杞孝公
陈杀其大夫庆虎及庆寅。陈侯之弟黄自楚归于陈。传:陈侯如楚,公子黄愬二庆于楚。楚人召之,庆氏以陈叛。夏,屈建从陈侯围陈,遂杀庆虎、庆寅。楚人纳公子黄。按:不书“楚纳”,者陈侯亦知其无罪,非内不受者比,故以自归为文。
晋栾盈复入于晋入于曲沃
传:晋将嫁女于呉,齐侯使析归父媵之,以籓载栾盈及其士,纳诸曲沃。四月,栾盈帅曲沃之甲,因魏献子以昼入綘。范宣子奉公以如固宫。范氏之徒在台后,栾氏乘公门。范鞅用剑以帅卒,栾氏退。栾盈奔曲沃,晋人围之。按:先书入晋者,当盈入綘之时,晋人不知其先入曲沃也。及败奔曲沃,乃以其状告,故先书复入于晋,后书入于曲沃。不书叛者,借齐之力而求入,则未入之先早已有无君之心矣。未入而有无君之心,是叛在入先,不待入而后书叛也。叛在入先,又入而欲为乱于国,罪有重科。故曰「复」,与宋鱼石复入于彭城,其义正同。不书自齐者,以潜入故。
秋齐侯伐衞遂伐晋
遂者,继事之词,而有归重之意。齐纳栾盈,不遂利晋之难而伐之,其意不在衞也。
八月,叔孙豹帅师救晋,次于雍榆。
以救晋,出师而盘桓于雍榆,畏齐而不敢进也。
己卯仲孙蔑卒
冬十月乙亥臧孙纥出奔邾
季武子无适子,公鉏长而爱悼子,访诸臧纥,纥请立之,故公鉏怨臧氏。孟庄子卒,公鉏为立其庶子羯,使讐臧氏,遂诬告季孙曰:“臧氏将为乱。”季孙怒,命攻臧氏。乙亥,臧纥斩鹿门之闗以出奔邾。
晋人杀栾盈
杀大夫,不去其官,不以贤愚异。惟栾盈及郑良霄不书大夫者,以奔而位絶也。杀称人者,既不书大夫矣,则于国体无所伤,故不称国杀。而两下相杀,不志于《春秋》,例不当目其人也。以其用大众攻而杀之,故称人杀,文当然耳。先儒或谓同于讨贼之辞,以为盈与霄使得所欲,势必至于弑君,其説恐不确。盈与霄使得所欲,不过逐范氏公孙黑而专其国政耳。《春秋》时世卿相仇杀,如此类者多矣,安得便蔽以弑君之罪哉?
齐侯袭莒
传齐侯还自晋,不入,遂袭莒,门于且于,伤股而退。明日将复战,杞殖、华还先遇莒子于蒲,侯氏。莒子亲鼓之,获杞殖。莒人行成。按《春秋》书袭,惟此一见。
二十有四年春叔孙豹如晋
仲孙羯帅师侵齐
传晋故也
夏楚子伐呉
传:「楚子为舟师以伐呉,不为军政,无功而还。」
秋七月甲子朔日有食之既
齐崔杼帅师伐莒
传齐侯既伐晋而惧,将欲见楚子。楚子使防启疆如齐聘,且请期。秋,齐侯闻将有晋师,使陈无宇从启疆如楚乞师。崔杼帅师送之,遂伐莒,侵介根。
大水
八月癸巳朔日有食之
公会晋侯、宋公、衞侯、郑伯、曹伯、莒子、邾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于夷仪。
传将以伐齐,水不克。按晋,是时国势不竞,其会而不伐者,葢有所畏耳。曰「水不克者」,乃其掩饰之词。
冬楚子蔡侯陈侯许男伐郑
楚伐郑,以救齐。不书救齐者,必郑以伐告诸侯。救郑,不书者,不成乎救也。
公至自会
陈鍼宜咎出奔楚
传,陈人复讨庆氏之党,鍼宜咎出奔楚。
叔孙豹如京师
传齐人城郏,穆叔如周聘且贺。城杜注洛谷鬭,毁王宫。齐叛晋,欲求媚于王,故为王城之。按鲁自宣七年蔑如京师,后不聘王者四十余年矣。至是而豹如京师者,葢因齐为王城郏,故欲假王宠以释齐怨也。
大饥
二十五年春,齐崔杼帅师伐我北鄙。
传以报孝伯之役也。孝伯即仲孙羯。
夏五月乙亥齐崔杼弑其君光
传:齐棠公之妻,东郭偃之姊也。偃臣崔武子。棠公死,偃御武子以吊焉,见棠姜而美之,遂取之。庄公通焉,骤如崔氏。以崔子之冠赐人,崔子因是欲弑公。夏五月,莒子朝于齐。甲戌
译鲁昭公二十三年春季,周历二月癸酉日初一,发生日食。
三月己巳日,杞国国君杞伯匄去世。
夏季,邾国大夫畀我来投奔鲁国。
畀我是庶其的同党,所以史书特别记载他来奔。
安葬杞孝公。
陈国杀死了大夫庆虎和庆寅。陈侯的弟弟黄从楚国回到陈国。《左传》记载:陈侯前往楚国,公子黄向楚国控告庆虎、庆寅二人。楚国人召见他们,庆氏便率领陈国叛乱。夏季,楚国令尹屈建跟随陈侯包围陈国,于是杀死了庆虎、庆寅。楚国人护送公子黄回国。按:史书不记载“楚国护送”,是因为陈侯也认为公子黄无罪,不属于国内拒绝接纳的情况,所以用“自归”来表述。
晋国栾盈重新进入晋国,进入曲沃。
《左传》记载:晋国准备把女子嫁给吴国,齐侯派析归父陪送,用藩车载着栾盈及其门客,将他们送入曲沃。四月,栾盈率领曲沃的军队,借助魏献子在白天进入绛都。范宣子侍奉国君前往固宫。范氏的党羽在台后,栾氏攻打国君的门。范鞅挥剑率领士兵,栾氏退却。栾盈逃往曲沃,晋国人包围了他。按:先记载进入晋国,是因为在栾盈进入绛都时,晋国人不知道他先前已进入曲沃。等到他战败逃往曲沃,才将实情告知,所以先记载重新进入晋国,后记载进入曲沃。不记载“叛”,是因为借助齐国的力量谋求进入,那么在进入之前早就有蔑视君主之心了。未进入就有蔑视君主之心,说明叛乱发生在进入之前,不必等到进入后再记载叛乱。叛乱发生在进入之前,又进入想要在国内作乱,罪行更加严重。所以说“复”,与宋国鱼石重新进入彭城,意义完全相同。不记载“自齐”,是因为他是潜入的缘故。
秋季,齐侯攻打卫国,随即攻打晋国。
“遂”是承接前事的词,含有侧重后事的意思。齐国护送栾盈,不趁着晋国危难之机攻打它,其意图不在卫国。
八月,叔孙豹率领军队救援晋国,驻扎在雍榆。
说是救援晋国,出兵后却在雍榆徘徊,是畏惧齐国而不敢前进。
己卯日,仲孙蔑去世。
冬季十月乙亥日,臧孙纥出逃到邾国。
季武子没有嫡子,公鉏年长但季武子偏爱悼子,季武子向臧纥咨询,臧纥请求立悼子,所以公鉏怨恨臧氏。孟庄子去世,公鉏为孟庄子立庶子羯,让羯仇视臧氏,于是诬告季孙说:“臧氏将要作乱。”季孙大怒,命令攻打臧氏。乙亥日,臧纥砍断鹿门的关锁出逃到邾国。
晋国人杀死了栾盈。
杀大夫,不除去其官职,不因贤愚而有区别。只有栾盈和郑国良霄不称大夫,是因为他们出逃而爵位断绝。杀称“人”,是因为既不称大夫,那么对国家体制没有损害,所以不称国君杀。而两下相杀,不记载于《春秋》,按例不直接点名其人。因为是用大众攻打而杀之,所以称“人杀”,文辞当然如此。先儒有的说这与讨贼的辞令相同,认为栾盈和良霄如果得逞,势必会弑君,这种说法恐怕不准确。栾盈和良霄如果得逞,不过是驱逐范氏、公孙黑而专断国政罢了。《春秋》时期世卿互相仇杀,像这类情况很多,怎么能一概以弑君之罪来掩盖呢?
齐侯偷袭莒国。
《左传》记载:齐侯从晋国回来,不入境,随即偷袭莒国,攻打且于城门,大腿受伤而退。第二天将要再次作战,杞殖、华还先在蒲、侯氏遇到莒子。莒子亲自击鼓,俘获杞殖。莒人求和。按:《春秋》记载“袭”,只有这一处。
鲁昭公二十四年春季,叔孙豹前往晋国。
仲孙羯率领军队侵犯齐国。
《左传》记载:这是为了报复晋国。
夏季,楚子攻打吴国。
《左传》记载:“楚子建造水军攻打吴国,不整顿军政,无功而返。”
秋季七月甲子日初一,发生日食,日全食。
齐国崔杼率领军队攻打莒国。
《左传》记载:齐侯攻打晋国后感到恐惧,想要去见楚子。楚子派防启疆出使齐国聘问,并商定日期。秋季,齐侯听说将有晋国军队,派陈无宇跟随启疆出使楚国乞求援军。崔杼率领军队送他们,随即攻打莒国,侵犯介根。
发生大水。
八月癸巳日初一,发生日食。
鲁公与晋侯、宋公、卫侯、郑伯、曹伯、莒子、邾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在夷仪会盟。
《左传》记载:准备攻打齐国,因水灾未能成行。按:晋国,当时国势不强,会盟而不攻打,大概有所畏惧。说“因水灾未能成行”,乃是掩饰之词。
冬季,楚子、蔡侯、陈侯、许男攻打郑国。
楚国攻打郑国,是为了救援齐国。不记载救援齐国,一定是郑国以被攻打告知诸侯。救援郑国,不记载,是因为算不上真正的救援。
鲁公从会盟之地回国。
陈国鍼宜咎出逃到楚国。
《左传》记载:陈国人再次讨伐庆氏的党羽,鍼宜咎出逃到楚国。
叔孙豹前往京师。
《左传》记载:齐国人修筑郏城,穆叔出使周王室聘问并祝贺。郏城位于洛谷,毁坏了王宫。齐国背叛晋国,想要讨好周王,所以为周王修筑城池。按:鲁国自从宣公七年仲孙蔑出使京师后,四十多年没有聘问周王了。至此叔孙豹出使京师,大概是因为齐国为周王修筑郏城,所以想借周王的宠信来消除齐国的怨恨。
发生大饥荒。
鲁昭公二十五年春季,齐国崔杼率领军队攻打我国北部边境。
《左传》记载:这是为了报复孝伯的战役。孝伯就是仲孙羯。
夏季五月乙亥日,齐国崔杼弑杀其君光。
《左传》记载:齐棠公的妻子,是东郭偃的姐姐。偃是崔武子的臣子。棠公死后,偃驾车陪崔武子去吊唁,见到棠姜认为她很美,于是娶了她。庄公与她私通,多次前往崔氏家。把崔子的帽子赐给别人,崔子因此想要弑杀庄公。夏季五月,莒子到齐国朝见。甲戌日
,飨诸北郭。崔子称疾,不视事。乙亥,公问崔子,遂从姜氏。姜入于室,与崔子自侧户出。甲兴,公逾墙射之中股,反坠,遂弑之。
译在北郭设宴款待他。崔杼声称生病,不处理政事。乙亥日,齐庄公去问候崔杼,于是跟随姜氏。姜氏进入内室,与崔杼从侧门出来。甲兴发动攻击,齐庄公翻墙逃跑,被射中大腿,翻身跌落,于是被弑杀。
公会晋侯、宋公、衞侯、郑伯、曹伯、莒子、邾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于夷仪。
传会于夷仪,以报朝歌之役。齐人以庄公説,使隰鉏请成。庆封如师,晋侯许之。望溪先生曰:受赂不讨,齐乱而诸侯列序。观此,则知盟扈、会扈诸侯不序。先儒以为不能讨贼,故畧之,失其义矣。
六月,壬子,郑公孙舍之帅师入陈。
传初,陈侯会楚子伐郑,当陈隧者,井堙木刋郑人怨之。六月,郑子展、子产帅车七百乘伐陈,宵突陈城,遂入之。
秋八月己巳诸侯同盟于重丘
复书同盟者,有栾盈之乱,以盟主而见伐于齐,其势防于不振,故复修同盟之礼,不敢以主盟自居也。诸侯即会于夷仪之诸侯,前目故后凡。杜注「伐齐而书同盟,以明齐亦同盟」。按九年同盟于戯,十一年同盟于亳城北,杜注皆云「伐郑而书同盟」,则郑受盟可知,与此注「齐亦同盟」同,其説恐不确。凡《春秋》书同盟,皆伯主嫌于专主其事,故谦言已与诸侯同为此盟焉耳,非谓与所伐之国同盟也。况此经统言「诸侯前目故后凡」,前目之所无者,后凡安得而有之?故所为诸侯者,单指在会之诸侯而言,齐原不在所同之内。其预盟固可书同盟,即不预盟亦可书同盟也。若如杜注云「伐齐而书同盟,以明齐亦同盟」,则如柯陵之盟,郑实不服,何亦以同盟书乎?彼其所以但书同盟,不问所伐之国与盟不与盟,而为是一施之辞者,《春秋》因史作经,凡事之首尾,不必备伐国而同盟宜书。至所伐之国,或服而与盟,或不服而不与盟,皆战事之首尾耳,固《春秋》之所不必备其辞者也。如晋楚争郑,而郑及晋楚平,皆不书,即此义。重丘之盟,据陈文子「重丘之盟未可忘」,语齐之预盟不待言,而《春秋》不书者,以例本不应书也。例本不应书,则其书「诸侯同盟」,齐必不在所同之内,又何疑乎?杜注既不得其解,而从为之辞,而刘氏▯又以齐不与盟,屑屑焉而与之争。所为齐固失之,而楚亦未为得也。
公至自会
衞侯入于夷仪
夷仪非国都也,故书入;未返国,故不名。郑伯突入于栎,称名者以返国,不书,故。
楚屈建帅师灭舒鸠
呉以舟师之役召舒鸠人,舒鸠人叛楚。楚子师于荒蒲,使让之。舒鸠请受盟,楚师还。二十五年,舒鸠人卒叛楚。楚令尹子木伐之,及离城。呉人救之,简师会之。呉师大败,遂围舒鸠。舒鸠溃,遂灭之。
冬郑公孙夏帅师伐陈
传郑复伐陈及郑平
十有二月,呉子遏伐楚,门于巢卒。
传:呉子诸樊伐楚,以报舟师之役。门于巢,巢牛臣隐于短垣以射之。卒按呉子伐楚,不应名。名以卒故。
二十有六年春,王二月辛卯,衞甯喜弑其君剽。
传「衞献公自夷仪使与甯喜言」甯喜曰「必子鲜在」二十六年公使子鲜为复辞敬姒强命之对曰「君无信臣惧不免」敬姒曰「虽然以吾故也」子鲜不获命于敬姒以公命与甯喜言曰「苟反政由甯氏祭则寡人」二月庚寅甯喜右宰谷攻孙氏不克伯国伤孙氏夜哭甯子复攻孙氏克之辛卯杀子叔及太子角杜注「子叔衞侯剽」言子叔剽无谥也按剽簒立而以弑其君书者与文十八年书齐人弑其君商人义同
衞孙林父入于戚以叛
入者,由外而内之辞。大夫而据其私邑以叛,则又以其国都为外,而以其私邑为内矣。故曰入。
甲午衞侯衎复归于衞
诸侯返国,必书名,更始之义也。説详《僖三十年》:“衞侯郑归于衞。”下
夏晋侯使荀呉来聘
传,晋人为孙氏,故召诸侯将以讨衞也。夏,中行穆子来聘,召公也。
公会晋人、郑良霄、宋人、曹人于澶渊。
公与外大夫会盟,例不书公,以其降等屈班,讳之也。此不讳者,鲁至成、襄以后,禄去公室,凡侵伐会盟之事,皆三桓主之,虽公亲在,行止供大夫之役耳,非公之自为降等屈班也,故不讳。与蜀之盟不讳公,其义同。晋、宋称人,必非卿使,宋果向戌肯居郑下哉?《左传》尊公与后之説不足信。郑良霄以名见,则外大夫与公会
译鲁成公与晋侯、宋公、卫国国君、郑伯、曹伯、莒子、邾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在夷仪会盟。
《左传》记载:在夷仪会盟,是为了报复朝歌之战。齐国人因为鲁庄公高兴,派隰鉏请求讲和。庆封前往晋军,晋侯答应了。望溪先生说:接受贿赂而不讨伐,齐国发生内乱而诸侯却按次序排列。观察这一点,就知道盟于扈、会于扈时诸侯是不按次序的。以前的儒者认为不能讨伐贼人,所以略去不写,这是失掉了其中的义理。
六月壬子日,郑国的公孙舍之率领军队进入陈国。
《左传》记载:起初,陈侯会合楚子攻打郑国,在陈国的道路上,填塞了水井,砍伐了树木,郑国人怨恨他们。六月,郑国的子展、子产率领七百辆战车攻打陈国,夜间突袭陈国都城,于是攻入城中。
秋八月己巳日,诸侯在重丘共同结盟。
再次记载“同盟”,是因为发生了栾盈的动乱,作为盟主的晋国被齐国攻打,其势力恐怕难以振作,所以再次修习同盟的礼仪,不敢以盟主自居。这里的诸侯就是之前在夷仪会盟的诸侯,前面已经列举过,所以后面用“诸侯”泛指。杜预注解说:“攻打齐国而记载同盟,是为了说明齐国也参与了同盟。”查考九年同盟于戏,十一年同盟于亳城北,杜预的注解都说“攻打郑国而记载同盟”,那么郑国参与同盟是可以知道的,这与这条注解说“齐国也参与同盟”是一样的,这种说法恐怕不准确。凡是《春秋》记载“同盟”,都是因为霸主嫌于独自专断其事,所以谦称自己与诸侯共同订立这个盟约,并不是说与所攻打的国家共同结盟。况且这里经文统称为“诸侯”,前面已经列举过,后面就用“诸侯”泛指,前面列举中没有的,后面泛指中怎么会有呢?所以所谓的诸侯,单指参加会盟的诸侯而言,齐国原本不在共同结盟的范围内。它参与结盟固然可以记载为同盟,即使不参与结盟也可以记载为同盟。如果像杜预注解说“攻打齐国而记载同盟,是为了说明齐国也参与同盟”,那么像柯陵之盟,郑国实际上不服从,为什么也记载为同盟呢?它之所以只记载同盟,不问所攻打的国家是否参与结盟,而使用这种通用的措辞,是因为《春秋》依据史书制作经典,凡事的首尾,不一定都要具备攻打国家而同盟的记载。至于所攻打的国家,或者服从而参与结盟,或者不服从而不参与结盟,都是战事的首尾,本来就不是《春秋》必须详尽记载其辞令的。比如晋国和楚国争夺郑国,而郑国与晋国、楚国讲和,都不记载,就是这个道理。重丘之盟,根据陈文子“重丘之盟不可忘记”的话,齐国参与结盟是不用说的,而《春秋》不记载,是因为体例本来就不应该记载。体例本来不应该记载,那么记载“诸侯同盟”,齐国必定不在共同结盟的范围内,还有什么可怀疑的呢?杜预的注解既然没有理解其中的道理,就强行辩解,而刘氏又因为齐国不参与结盟,琐碎地与他争论。认为齐国参与结盟固然错了,认为齐国不参与结盟也未见得正确。
鲁成公从会盟之地回国。
卫国国君进入夷仪。
夷仪不是国都,所以记载为“入”;没有返回国都,所以不称名。郑伯突进入栎,称名是因为他返回了国都,不记载,所以。
楚国屈建率领军队灭掉舒鸠。
吴国因为舟师之战召引舒鸠人,舒鸠人背叛楚国。楚子在荒蒲驻军,派使者责备他们。舒鸠请求接受盟约,楚军撤退。二十五年,舒鸠人最终背叛楚国。楚国令尹子木攻打他们,到达离城。吴国人救援他们,简师会合他们。吴军大败,于是包围舒鸠。舒鸠溃败,于是被灭掉。
冬,郑国公孙夏率领军队攻打陈国。
《左传》记载:郑国再次攻打陈国,与郑国讲和。
十二月,吴子遏攻打楚国,攻打巢邑时去世。
《左传》记载:吴子诸樊攻打楚国,以报复舟师之战。攻打巢邑,巢邑的牛臣躲在矮墙后射他。去世。按吴子攻打楚国,不应该称名。称名是因为去世的缘故。
二十六年春,周王二月辛卯日,卫国宁喜弑杀他的国君剽。
《左传》记载:“卫国献公从夷仪派人与宁喜说话。”宁喜说:“一定要子鲜在。”二十六年,献公派子鲜作为复命的人,敬姒强行命令他,回答说:“国君没有信用,我害怕不能免祸。”敬姒说:“虽然如此,是因为我的缘故。”子鲜没有听从敬姒的命令,以献公的名义与宁喜说话,说:“如果返回,政事由宁氏掌管,祭祀则由我一人负责。”二月庚寅日,宁喜和右宰谷攻打孙氏,没有攻克,伯国受伤,孙氏夜里哭泣。宁子再次攻打孙氏,攻克了。辛卯日,杀死了子叔和太子角。杜预注解说:“子叔就是卫国国君剽。”说子叔剽没有谥号。按剽篡位而立,以弑杀他的国君记载,与文公十八年记载齐人弑杀他的国君商人意义相同。
卫国孙林父进入戚地以叛乱。
“入”是由外而内的说法。大夫占据他的私邑以叛乱,那么又以他的国都为外,而以他的私邑为内了。所以说“入”。
甲午日,卫国国君衎返回卫国。
诸侯返回国都,必定称名,这是更新开始的义理。详细解说见《僖公三十年》:“卫国国君郑返回卫国。”
夏,晋侯派荀吴来聘问。
《左传》记载:晋国人为了孙氏的缘故,召诸侯将以讨伐卫国。夏,中行穆子来聘问,是召鲁成公。
鲁成公与晋国人、郑良霄、宋国人、曹国人在澶渊会盟。
鲁成公与外国大夫会盟,体例不记载“公”,因为降低等级、屈尊班次,避讳。这里不避讳,是因为鲁国到成公、襄公以后,禄位离开公室,凡是侵伐会盟之事,都由三桓主持,即使国君亲自参加,行动也只供给大夫的役使罢了,不是国君自己降低等级、屈尊班次,所以不避讳。与蜀之盟不避讳“公”,意义相同。晋国、宋国称“人”,必定不是卿出使,宋国果然向戌肯居于郑国之下吗?《左传》尊公与后的说法不足信。郑良霄以名出现,那么外国大夫与鲁成公会盟。
,无贬而称人之例审矣。然则邢丘之会,何以卿皆称人?葢晋侯之降等屈班,必人诸侯之大夫,而其失始见也。
译没有贬低而称人之例,这是确凿无疑的。那么邢丘之会,为什么卿都称人呢?大概是因为晋侯降低等级、屈居班列,必定是诸侯的大夫,而他的过失才显露出来。
秋宋公杀其世子痤
宋世子痤美而狠,合左师畏而恶之。寺人惠墙伊戾为太子内师,而无宠,谗太子将为乱。公囚太子,乃缢而死。杀太子,目君甚之也。
晋人执衞甯喜
传公会晋赵武、宋向戌、郑良霄、曹人于澶渊,以讨衞疆戚田,取衞西鄙懿氏六十,以与孙氏。于是衞侯会之,晋人执衞甯喜。北宫遗使女齐以先归,衞侯如晋,晋人执而囚之于士弱氏。按执衞侯不书,不以告也。
八月壬午许男甯卒于楚
传:许灵公如楚,请伐郑,曰:“师不兴,孤不归矣。”八月,卒于楚。楚子曰:“不伐郑,何以求诸侯?”十月,楚子伐郑。
冬楚子蔡侯陈侯伐郑
葬许灵公
二十有七年春,齐侯使庆封来聘。
夏,叔孙豹会晋赵武、楚屈建、蔡公孙归生、衞石恶、陈孔奂、郑良霄、许人、曹人于宋。
传宋向戌善于赵文子,又善于令尹子木,欲弭诸侯之兵,以为名,如晋告赵孟,许之;如楚,楚亦许之;告齐、秦,亦许之;皆告于小国。为会于宋。杜注:按传,会者十四国,齐、秦不交相见,邾、滕为私属,皆不与盟。宋为主人,地于宋则与盟,可知。故经惟序九国大夫。楚先晋歃,而书先晋,贵信也。陈于晋会,常在衞上,孔奂非上卿,故在石恶下。按楚先晋歃,乃盟也。此书会,故先晋。会之所以先晋者,葢屈建欲盟先晋歃,故于会特推赵武,以晋、楚狎主夏盟。会既先晋,则盟自应先楚。持此为词,度赵武无以难之。故会先晋者,乃楚人之狡谋,非圣人之贵信也。圣人因史作经,凡会盟列序,皆鲁史旧文,故当时载书所次,多与周班不合者,圣人皆仍之而无所改正。乃于此而独以贵信先晋也,理不宜然。又据传称,宋公兼享晋、楚之大夫,赵孟为客使,非会已先晋。宋为地主,安敢蔑视楚卿而遽尊赵孟?且子木亦安能无言乎?地于宋,即不序宋者,晋自文公后主盟中夏者,近百年,当时诸侯虽亦徃徃从楚,然终惴惴焉惟晋之讨是惧。迨宋向戌欲弭兵而为此会,于是楚以僭王之国,竟公然与晋并列,一时两伯而不复有所轩轾,此非天下之小故也。圣人安得不变文以见义乎?故列序诸国,独没宋不书,葢专以合晋、楚之成,致楚氛益炽,为宋向戌罪。若列序诸国,仍书宋向戌于晋、楚大夫之后,则为会盟之常词,而习其读者弗之察矣。惟没宋不书,使不与蔡、衞、陈、郑诸国相混,第直书其会所之在宋,而归咎向戌之意,以语气求之,自隐然见于言外。此圣人之文所为游夏不能赞一辞者欤?杜注非是,其辨更详,具僖十九年盟于齐下。
衞杀其大夫甯喜
患其专而杀之,不以其罪也,故从杀大夫之恒辞。
衞侯之弟鱄出奔晋
衞侯既杀甯喜,鱄病,失言,故出奔。称衞侯之弟者,恒辞也。先儒以为罪衞侯,误矣。衞侯病在食言耳,非不友于其弟也。鱄称弟,不足以罪之。
秋七月辛巳,豹及诸侯之大夫盟于宋。
豹去氏者,承上文从省大夫而系于诸侯,义具三年及陈袁侨盟下。凡公与外诸侯防盟,皆前目后凡不覆书公及,以鲁君例鲁卿,则此亦止应书诸侯之大夫盟于宋,而独覆书豹及者,会先晋而盟先楚,与寻常会盟皆以晋为主者不同,故覆书豹及,使若为异事者然。此与定四年臯鼬之盟覆书公及,其义正同。再书于宋者,会盟不同日,例应再书其地也。
冬十有二月乙亥朔日有食之
二十有八年春无冰
夏衞石恶出奔晋
衞人讨甯氏之党故也
邾子来朝
传时事也
秋八月大雩
仲孙羯如晋
传告将为宋之盟故如楚也
冬齐庆封来奔
庆封好田,而嗜酒,与庆舍政。卢蒲癸、王何二人,皆嬖于庆舍。十一月乙亥,尝于太公之庙。癸、何杀庆舍。庆封来奔。
十有一月公如楚
传为宋之盟,故公及宋公、陈侯、郑伯、许男如楚及汉。楚康王卒,公欲反。叔仲昭伯曰:“我楚国之为,非为一人行也。”公遂行。
十有二月甲寅天王崩
传:癸巳,天王崩。王人
译秋季,宋国国君杀死了他的太子痤。
宋国太子痤容貌俊美但性情凶狠,左师乐畏厌恶他。寺人惠墙伊戾担任太子的内师,却不得宠,便进谗言说太子将要作乱。国君囚禁了太子,太子于是自缢而死。称“杀太子”,是因为国君对此事极为重视。
晋国人拘捕了卫国的宁喜。
传文记载:鲁成公会合晋国的赵武、宋国的向戌、郑国的良霄以及曹国人在澶渊,以讨伐卫国疆戚的田地,夺取卫国西部边境懿氏的六十个邑,赐给孙氏。于是卫国国君会合他们,晋国人拘捕了卫国的宁喜。北宫遗派女齐先行回国,卫国国君前往晋国,晋国人拘捕了他并将他囚禁在士弱家中。按例,拘捕卫国国君不记载,是因为没有向鲁国报告。
八月壬午日,许国国君宁死在楚国。
传文记载:许灵公前往楚国,请求讨伐郑国,说:“如果不兴兵讨伐,我就不回去了。”八月,他死在楚国。楚共王说:“不讨伐郑国,怎么求得诸侯的服从?”十月,楚共王讨伐郑国。
冬季,楚共王、蔡侯、陈侯讨伐郑国。
安葬许灵公。
鲁成公二十七年春季,齐侯派遣庆封前来聘问。
夏季,叔孙豹会合晋国的赵武、楚国的屈建、蔡国的公孙归生、卫国的石恶、陈国的孔奂、郑国的良霄、许国人、曹国人在宋国。
传文记载:宋国的向戌与晋国的赵文子交好,又与楚国的令尹子木交好,想要平息诸侯间的战争,以此博取名声,于是前往晋国告知赵孟,赵孟答应了;前往楚国,楚国也答应了;告知齐国、秦国,也都答应了;都告知了小国。在宋国举行会盟。杜预注:按传文,会盟的有十四国,齐国、秦国不互相见面,邾国、滕国作为私属,都不参与盟誓。宋国作为主人,地点在宋国就参与盟誓,这是可以知道的。所以经文只列举九国的大夫。楚国比晋国先歃血,而经文记载楚国先于晋国,是尊重信义。陈国在晋国的会盟中,常在卫国之上,孔奂不是上卿,所以在石恶之下。按楚国先于晋国歃血,那是盟誓。这里记载会盟,所以晋国在先。会盟中晋国在先,大概是因为屈建想要盟誓时先于晋国歃血,所以在会盟时特意推举赵武,因为晋国、楚国轮流主持夏盟。会盟既已晋国在先,那么盟誓自然应该楚国在先。以此作为说辞,估计赵武无法反驳。所以会盟中晋国在先,是楚国人的狡诈计谋,并非圣人尊重信义。圣人依据史书制作经文,凡是会盟的排列次序,都是鲁国史官的旧文,所以当时盟书上的次序,大多与周朝的班次不合,圣人都沿袭而不加改正。如果在这里唯独因为尊重信义而让晋国在先,道理上不应该这样。又根据传文称,宋公同时宴请晋国、楚国的大夫,赵孟作为客使,并非会盟已经晋国在先。宋国作为地主,怎敢蔑视楚国的大夫而立刻尊崇赵孟?况且子木又怎能没有话说呢?地点在宋国,却不列举宋国,是因为晋国自从文公之后主持中原盟会,将近百年,当时诸侯虽然也往往跟随楚国,但终究畏惧晋国的讨伐。等到宋向戌想要平息战争而举行这次会盟,于是楚国以僭越称王的国家,竟然公然与晋国并列,一时之间两个霸主而不再有高低之分,这不是天下的小事。圣人怎能不改变文辞以表明意义呢?所以列举各国,唯独省略宋国不写,大概是因为促成晋国、楚国和解,导致楚国气焰更加炽盛,是宋向戌的罪过。如果列举各国,仍然把宋向戌写在晋国、楚国大夫之后,那就是会盟的常例措辞,习惯于阅读的人就不会察觉了。唯独省略宋国不写,使它不与蔡、卫、陈、郑等国混淆,只直接书写会盟地点在宋国,而归咎于向戌的意思,从语气上探求,自然隐含在言外。这就是圣人的文章连子游、子夏也不能增添一字的原因吧?杜预的注解不对,其辨析更详细,具见僖公十九年盟于齐之下。
卫国杀死了他们的大夫宁喜。
因为厌恶他专权而杀了他,不是因为他有罪,所以沿用杀大夫的常规措辞。
卫国国君的弟弟鱄出逃到晋国。
卫国国君已经杀了宁喜,鱄生病,说了失礼的话,所以出逃。称“卫国国君的弟弟”,是常规措辞。先前的儒者认为这是谴责卫国国君,错了。卫国国君的过错在于食言,并非不友爱他的弟弟。鱄称弟弟,不足以谴责他。
秋季七月辛巳日,叔孙豹与诸侯的大夫在宋国盟誓。
叔孙豹省去氏,是承接上文从省大夫而系于诸侯,意义具见三年及陈袁侨盟之下。凡是鲁君与外国诸侯防盟,都前目后凡不重复书写“公及”,以鲁君例鲁卿,那么这里也应该只写“诸侯之大夫盟于宋”,而唯独重复书写“豹及”,是因为会盟晋国在先而盟誓楚国在先,与寻常会盟都以晋国为主不同,所以重复书写“豹及”,使好像成为另一件事一样。这与定四年皋鼬之盟重复书写“公及”,意义完全相同。再次书写“于宋”,是因为会盟不同日,按例应该再次书写地点。
冬季十二月乙亥日朔,发生日食。
鲁成公二十八年春季,没有结冰。
夏季,卫国石恶出逃到晋国。
卫国人讨伐宁氏党羽的缘故。
邾子前来朝见。
传文记载时事。
秋季八月,举行大雩祭。
仲孙羯前往晋国。
传文记载:告知将要举行宋国的盟誓,所以前往楚国。
冬季,齐国庆封来投奔。
庆封喜好打猎,且嗜酒,与庆舍共同执政。卢蒲癸、王何二人,都受庆舍宠信。十一月乙亥日,在太公庙举行尝祭。卢蒲癸、王何杀死了庆舍。庆封来投奔。
十一月,鲁成公前往楚国。
传文记载:为了宋国的盟誓,所以成公与宋公、陈侯、郑伯、许男前往楚国到达汉水。楚康王去世,成公想要返回。叔仲昭伯说:“我们是去楚国办事,不是为一个人去的。”成公于是前往。
十二月甲寅日,周天子去世。
传文记载:癸巳日,周天子去世。王人
来告,防问崩日。以甲寅告,故书之,以征过也。按告防赴文,后必具日月。其所具之日,即崩之日,此定例也。鲁不应有是问。使者承命出使,非甚愚之人,必无误告天王崩日之理。其所以鲁为是问,而使者告称甲寅者,是时周室衰防,物力匮绌,防事不能如礼。故天王以癸巳日崩,直迟二十余日至甲寅始告。其当国大臣,亦自知缓告之非礼,故赴文后所具之日,即用遣使之日。鲁与周相去非絶逺,天王之崩,闻诸道路者已有日矣。今见其以甲寅赴,故疑而问之。使者不欲显其缓告之失,故坚称甲寅,非实不知天王之以癸巳崩,而谩以甲寅告也。鲁史从告,圣人亦仍之而已。
译鲁国派人来报告,防国询问周天子驾崩的日期。使者以甲寅日相告,所以史官将其记载下来,以此征验其中的过错。查考防国赴告的文书,后面必定会写明具体的日期。所写明的日期,就是天子驾崩的那一天,这是固定的惯例。鲁国不应该提出这样的疑问。使者奉命出使,如果不是非常愚笨的人,必定没有误告天子驾崩日期的道理。之所以鲁国提出这样的疑问,而使者回答说是在甲寅日,是因为当时周王室衰微,财力匮乏,丧事不能完全依照礼制进行。所以天子在癸巳日驾崩,却拖延了二十多天,直到甲寅日才发出通告。那些执政的大臣,也自己知道延迟通告是不合礼制的,所以在赴告文书后面所写明的日期,就直接用了派遣使者的那一天。鲁国与周王室相距并不极其遥远,天子驾崩的消息,在路上传闻的已经有好几天了。现在看到使者以甲寅日作为驾崩日期来赴告,所以产生怀疑并加以询问。使者不想明显暴露延迟通告的过失,所以坚持说是甲寅日,并不是真的不知道天子是在癸巳日驾崩,而故意用甲寅日来欺骗鲁国。鲁国史官依照使者的通告进行记载,圣人也就沿用了这一记载罢了。
乙未楚子昭卒
胡氏安国曰:「甲寅,天王崩;乙未,楚子昭卒。相距四十二日,则閠月之验也。然不以閠书,见防服之不数閠也。按閠承前月而受其余日,故闰月之日系于前月之下,而不以閠书者,乃史文定例。胡氏以为见防服之不数閠,圣经恐无此义。」
二十有九年春王正月公在楚
庄文成襄四公,正月在晋者六,皆不书;而在楚则书,者以僭王故,恶楚也。传:「楚人使公亲襚。」夏四月,葬楚康王,公及陈侯、郑伯、许男送至西门之外。楚不书葬,所谓避其号而不书者也。
夏五月公至自楚
传公还及方城,季武子取卞,使公冶问玺书追而与之,曰:“闻守卞者将叛,臣帅师徒以讨之。”既得之矣,敢告。公冶致使而退。及舍,而后闻取卞,公欲无入。荣成伯赋式防,乃归。按卞乃鲁邑,而不属季氏,取之以自益,故公闻之而欲无入也。
庚午衞侯衎卒
阍弑呉子余祭
传:呉人伐楚,获俘焉,以为阍,使守舟。呉子余祭观舟,阍以刀杀之。不曰其君贱阍也,虽贱之,而阍亦食禄,故书弑。
仲孙羯会晋荀盈,齐高止,宋华定,衞世叔仪,郑公孙叚,曹人,莒人,邾人,滕人,薛人,小邾人,城杞。
晋平公,杞出也,故合诸侯之大夫以城杞。
晋侯使士鞅来聘
传拜城杞也
杞子来盟
诸侯既城杞,晋侯使鲁归所侵杞田,故杞子来盟。杞称子者,义详僖二十三年。杞子卒,下
呉子使札来聘
按上书阍弑呉子余祭,此所谓呉子者,夷末也。杜注:余祭既遣聘而后死,札以六月到鲁,未闻防也。正义:隐三年,武氏子来求赙;文九年,毛伯来求金,并不言王使。传皆云王未葬,是知先君未葬,嗣子不得命臣,故杜注以为通嗣君通余祭嗣也。不知先君未葬,嗣子不得命臣,此周礼也。呉本文身断髪之俗,岂可以是责之?毛伯、武氏子之来,以王在谅闇,不称王命,故不书王使;此不用周礼,称呉子命,故书呉子使,皆鲁史旧文,圣人不得而易之也。且必无余祭立已四年而始通之理。至以季子在防而行吉礼为疑,则又有説:春秋时三年之防,虽未尽废,然每遇朝聘、会盟、燕享之事,葬后輙以吉服成礼。观襄十六年传称晋平公改服修官,昭十二年传称子产相郑伯辞于享,请免防而后听命,是时郑简公卒尚未葬,故以免防为请。子产且然,则既葬即吉,固当时诸侯之通礼也,审矣。而葬期又不尽用五月之制:晋悼公卒于襄十五年十一月至十六年正月而葬;郑简公卒于昭十二年三月至五月而葬,其葬期皆仅及三月,是其例也。季子至鲁,大都在七月内外,讣此时余祭之弑已及三月,其葬当已届期。既葬即吉,子产既可以免防而听晋命矣,季子独不可以免防而行聘礼乎?且季子呉之至亲,虽受命出聘,或请俟先君葬毕然后就道,以情理度之,尤属事所宜有。果尔,则其至鲁之日,免防已久,诸行吉礼更可无嫌。故贾逵、服防皆以为夷末新即位使来通聘,其説甚确,杜注不可从。称札者来聘,例书名。胡氏谓讥其让国,非也。让国事在后,未有因其后事而贬之于前者。其不从齐年郑语之例,称弟又不称公子者,呉在禹贡要荒之地,春秋苐以号举其世系行次,圣人以为不足详也。呉子称爵,与使椒来聘称楚子义同,详具庄二十三年荆人。来聘下。
秋九月葬衞献公
齐高止出奔北燕
按《左传》齐公孙虿、公孙灶放其大夫高止于北燕,而经以出奔书。左氏以为罪高止,杜注实放,书奔所以示罪。其意以出奔较甚于放,故云示罪。不知放者,以其罪而放之,奔则不必皆有罪也。且放必限之以其地,奔则任其所如徃。若以所称为优劣,则奔优于放,安有以书奔为示罪者乎?高止之所以书出奔者,放者上施于下之词,高止为二公孙迫逐而去,本不可谓之放,故以出奔书。此圣人正名分之一端也。
冬仲孙羯如晋
报范叔也
三十年春,王正月。楚子使防罢来聘。
夏四月蔡世子般弑其君固
译乙未日,楚昭王去世。
胡安国说:“甲寅日,周天子驾崩;乙未日,楚昭王去世。两者相隔四十二天,这是闰月的证据。然而史书不记载闰月,是因为防备丧期不计算闰月。查考闰月承接前月而承受其剩余的日子,所以闰月的日子附在前月之下,不记载闰月,是史官文字的定例。胡氏认为这是为了显示防备丧期不计算闰月,但经典恐怕没有这个意思。”
鲁昭公二十九年春季,周王正月,鲁昭公在楚国。
庄公、文公、成公、襄公四位国君,正月在晋国的有六次,都不记载;而在楚国的则记载,这是因为楚国僭越称王的缘故,厌恶楚国。《左传》记载:“楚国人让鲁昭公亲自吊唁。”夏季四月,安葬楚康王,鲁昭公以及陈侯、郑伯、许男送到西门之外。楚国不记载安葬,这就是所说的避讳其称号而不记载。
夏季五月,鲁昭公从楚国回来。
《左传》记载,鲁昭公回国到达方城,季武子夺取了卞邑,派公冶拿着玺书追赶并告知鲁昭公,说:“听说守卫卞邑的人将要叛乱,臣率领军队去讨伐他们。”已经夺取了,冒昧地报告。公冶传达命令后退回。等到鲁昭公住宿后,才听说夺取卞邑的事,鲁昭公想不进城。荣成伯赋《式防》之诗,鲁昭公才回去。查考卞邑本是鲁国的城邑,但不属于季氏,夺取它来增加自己的势力,所以鲁昭公听说后想不进城。
庚午日,卫侯衎去世。
守门人弑杀吴子余祭。
《左传》记载:吴国人攻打楚国,抓获俘虏,让他们做守门人,看守船只。吴子余祭观看船只,守门人用刀杀了他。不说“其君”是因为轻视守门人,虽然轻视他,但守门人也享有俸禄,所以记载为弑。
仲孙羯会见晋国的荀盈,齐国的高止,宋国的华定,卫国的世叔仪,郑国的公孙叚,曹国人,莒国人,邾国人,滕国人,薛国人,小邾国人,修筑杞国城墙。
晋平公是杞国所生,所以联合诸侯的大夫来修筑杞国城墙。
晋侯派士鞅来聘问。
《左传》记载,这是拜谢修筑杞国城墙的事。
杞子来结盟。
诸侯已经修筑了杞国城墙,晋侯派鲁国归还所侵占的杞国田地,所以杞子来结盟。杞国称子,其义在僖公二十三年有详细记载。杞子去世,下文接着记载。
吴子派札来聘问。
查考上文记载守门人弑杀吴子余祭,这里所说的吴子,是夷末。杜预注:余祭派遣使者后才去世,札在六月到达鲁国,没有听说丧期。孔颖达正义:隐公三年,武氏子来请求助丧费用;文公九年,毛伯来请求金钱,都不说王使。《左传》都说王尚未安葬,由此可知先君尚未安葬,嗣君不得命令臣子,所以杜预注认为通嗣君是指余祭的嗣君。不知道先君尚未安葬,嗣君不得命令臣子,这是周礼的规定。吴国本有文身断发的习俗,怎么能用这个来要求他们呢?毛伯、武氏子前来,因为王在丧期,不称王命,所以不记载王使;这里不采用周礼,称吴子命,所以记载吴子使,都是鲁国史官的旧文,圣人不能改变。况且没有余祭即位四年才开始通嗣君的道理。至于以季子在丧期而行吉礼为疑,则另有说法:春秋时期三年的丧期,虽然未完全废除,但每逢朝聘、会盟、宴享之事,安葬后随即穿吉服完成礼仪。看襄公十六年《左传》称晋平公改穿吉服整顿官员,昭公十二年《左传》称子产辅佐郑伯在宴享时辞谢,请求免除丧期后才听命,当时郑简公去世尚未安葬,所以请求免除丧期。子产尚且如此,那么安葬后即行吉礼,固然是当时诸侯的通行礼仪,这是明确的。而且安葬期限又不完全采用五个月的制度:晋悼公去世于襄公十五年十一月到十六年正月安葬;郑简公去世于昭公十二年三月到五月安葬,他们的安葬期限都仅及三个月,这是惯例。季子到达鲁国,大都在七月前后,此时余祭被弑已及三个月,安葬应当已到期。安葬后即行吉礼,子产既然可以免除丧期而听晋国命令,季子难道不可以免除丧期而行聘礼吗?况且季子是吴国的至亲,虽然受命出聘,或许请求等到先君安葬完毕然后上路,以情理推测,尤其属于事理应有的。果真如此,那么他到达鲁国之日,免除丧期已久,诸行吉礼更可无嫌。所以贾逵、服虔都认为夷末新即位派来通聘,其说法很确切,杜预注不可从。称札来聘,惯例书名。胡氏认为讥讽他让国,不对。让国的事在后,没有因为后事而贬斥前事的。他不从齐年郑语的惯例,称弟又不称公子,是因为吴国在禹贡要荒之地,春秋只以称号举其世系行次,圣人认为不值得详细记载。吴子称爵,与使椒来聘称楚子意义相同,详细记载在庄公二十三年荆人来聘下。
秋季九月,安葬卫献公。
齐国高止出逃到北燕。
查考《左传》齐公孙虿、公孙灶放逐他们的大夫高止到北燕,而经文以出奔记载。左氏认为罪在高止,杜预注实为放逐,记载奔所以显示罪。他的意思是以出奔比放逐更严重,所以说显示罪。不知道放逐,是因为他的罪而放逐他,奔则不一定都有罪。况且放逐必限定其地,奔则任其所往。如果以所称为优劣,则奔优于放,哪有以记载奔为显示罪的呢?高止之所以记载出奔,放逐是上施于下的词,高止被二公孙迫逐而去,本不可称为放逐,所以以出奔记载。这是圣人正名的一部分。
冬季,仲孙羯到晋国。
报答范叔。
鲁昭公三十年春季,周王正月。楚子派防罢来聘问。
夏季四月,蔡世子般弑杀其君固。
五月甲午宋灾宋伯姬卒
谷梁传》取卒之日加之灾上者,见以灾卒也。伯姬之舍失火,左右曰:“夫人少避火乎?”曰:“妇人之义,传姆不在,宵不下堂,遂逮乎火而死。”妇人以贞为行者也,伯姬之妇道尽矣。详其事,贤伯姬也。
天王杀其弟佞夫王子瑕奔晋
传灵王崩,儋括欲立王子佞夫。佞夫不知。戊子,儋括围蒍,逐成愆。五月癸巳,尹言多、刘毅、单蔑、甘过、巩成杀佞夫。括瑕廖奔晋。书曰:“天王杀其弟佞夫”,罪在王也。杜注:“括廖不书,贱也。”按天王之杀大夫,无见经者。先儒谓义得专杀,非也。设杀之而不当,亦以为天子义得专杀,可以削而不载乎?葢天王杀其大夫,目“天王”,不可,又不可云“周杀其大夫”也。春秋鲁史于王朝事,不必备穷于辞,故不书耳。若无罪而杀世子兄弟,例应目君,故天王之杀其弟,必书。王子瑕奔晋,不言“出”者,葢瑕与括廖同谋。当括围蒍之时,瑕廖亦当在军。及佞夫被杀,三人遂自军奔晋。望溪先生所谓“在外而奔者”是也,在外故不书“出”。
秋七月叔弓如宋葬宋共姬
郑良霄出奔许,自许入于郑,郑人杀良霄。
二十九年,伯有使公孙黑如楚,辞曰:“楚郑方恶,而使余徃,是杀余也。”伯有将强使之,子晳怒,将伐伯有氏,大夫和之。三十年秋,又将使子晳如楚。庚子,子晳以驷氏之甲伐而焚之,伯有奔许。乙巳,郑伯及其大夫盟于大宫,盟国人于师之梁之外。伯有闻郑人之盟已也,怒。癸丑晨,自墓门之渎入,因马师颉介于襄库,以伐旧北门。驷帯率国人以伐之,伯有死于羊肆。按:宋华元出奔晋,自晋归于宋,覆举。宋华元此不覆举,郑良霄者,义见宋华元出奔晋下。入而介于襄库,攻旧北门,正左氏所谓以恶矣,故不曰归而曰入。其不书叛者,叛必有所据之地,未有入国都以叛者。良霄乃一狂惑嗜酒之人,醉梦之中,毫无成算,其冐冐焉,旋出旋入,不啻自投于罟擭防井之中,适足以杀其躯而已矣,不可以叛言也。故不书叛,位已絶,故不书大夫,称人以杀,与晋人杀栾盈义同。
冬十月葬蔡景公
按《春秋》君弑不书葬,先儒以为贼不讨故。果如此説,则蔡景公何以书葬乎?《春秋》大复仇,葬者臣子之终事。苟君父之仇一日未复,即臣子之事一日未终,故不书葬,所以示臣子以不共戴天之义也。岂贼不讨之故乎?知《春秋》所以不书葬之故,则蔡景公之所以书葬者可知矣。葢戕害吾君之人,以天下万世之公义言之,则谓之贼;以忠臣孝子一人之私愤言之,则谓之仇。如齐无知、郑归生之属,贼也,即仇也。有仇而不可谓之贼者,如鲁桓之见戕于齐襄是也;有贼而不可谓之仇者,如蔡景之见杀于蔡般是也。葢般乃世子也,以世子而▯动于恶,则所谓仇者,即当为君父复仇之人。枭獍出自宫闱,臣民更复何望?此时即有方伯连帅,能伸天下万世之公义者,声罪致讨,污其宫而潴其室。然谓之讨罪则可谓之复仇则不可。葢复仇者,创巨痛深,人子之所自致;讨罪者,乱臣贼子,王法之所必诛也。若以贼不讨不书葬,是大司马九伐之法,止欲安死者之体魄而已,有是理乎?故《春秋》仇未复,则以不书葬示儆;见未能揕仇人之胸,即不啻暴吾亲之骨,而与古者未葬不除服之制,皆动以人心之所甚恻,所以儆其臣子者至矣。贼未讨,则又以书葬示儆;见以覆载所不容之人,竟得假窀穸为自掩之计,而四邻诸侯胥若弗闻也者,且为会其葬而莫之诘。其所以儆方伯连帅者,亦至矣。非圣人孰能修之?
晋人、齐人、宋人、衞人、郑人、曹人、莒人、邾人、滕人、薛人、杞人、小邾人会于澶渊。宋灾,故。
会非卿故称人先儒以为贬非也葢为宋灾而谋归其财其事至细故不使卿春秋据其实而人之何贬之有会未有言其所为者此言其所为「公羊」云録伯姬也葢国有火灾其君夫人至以传姆不在不下堂而死有人心者之所共恻也死者不可复生不得已而谋归其财此即
译五月甲午日,宋国发生火灾,宋国的伯姬去世。
《谷梁传》说:选取伯姬去世的日子,把它加在火灾的记载之上,是为了表明她是因火灾而死的。伯姬居住的屋子失火,身边的人说:“夫人稍微避开火好吗?”伯姬说:“按照妇人的礼义,传达命令的女仆不在身边,夜晚不能走下厅堂,于是被火烧死。”妇人是以贞节作为行为准则的,伯姬尽到了妇人的道义。详细记载这件事,是赞美伯姬。
周天子杀死了他的弟弟佞夫,王子瑕逃奔到晋国。
《左传》记载:周灵王去世,儋括想要拥立王子佞夫。佞夫并不知道这件事。戊子日,儋括包围了蒍地,驱逐了成愆。五月癸巳日,尹言多、刘毅、单蔑、甘过、巩成杀死了佞夫。儋括、王子瑕、廖逃奔到晋国。《春秋》记载说:“天王杀其弟佞夫”,罪责在于周天子。杜预注解说:“儋括、廖没有记载,是因为他们地位低贱。”我认为,周天子杀大夫,在《春秋》经文中没有直接记载的。以前的儒者认为天子按理可以擅自杀人,这是不对的。假如杀得不当,也认为天子按理可以擅自杀人,就可以删削而不记载吗?大概周天子杀大夫,直接称“天王”,不可以;又说“周杀其大夫”,也不可以。《春秋》是鲁国的史书,对于周王室的事情,不必在言辞上穷尽完备,所以不记载罢了。如果没有罪而杀死了世子和兄弟,按例应当直指国君,所以周天子杀他的弟弟,一定要记载。王子瑕逃奔到晋国,不说“出”的原因,大概是因为瑕与儋括、廖是同谋。当儋括包围蒍地的时候,瑕、廖也应当在军中。等到佞夫被杀,三人于是从军中逃奔到晋国。望溪先生所说的“在外地而逃奔”就是这个意思,因为在外面,所以不记载“出”。
秋季七月,叔弓前往宋国,参加宋共姬的葬礼。
郑国的良霄出逃到许国,又从许国进入郑国,郑国人杀死了良霄。
二十九年,伯有派公孙黑出使楚国,公孙黑推辞说:“楚国和郑国正交恶,却派我去,这是杀我啊。”伯有将要强迫他,子晳愤怒,将要攻打伯有家族,大夫们调和了他们。三十年秋天,伯有又要派子晳出使楚国。庚子日,子晳率领驷氏的甲士攻打并焚烧了伯有的家,伯有逃奔到许国。乙巳日,郑伯和他的大夫在大宫结盟,又在师之梁的外面与国人结盟。伯有听说郑国人已经结盟,愤怒。癸丑日早晨,伯有从墓门的沟渠进入,依靠马师颉在襄库作为掩护,攻打旧北门。驷带率领国人攻打他,伯有死在羊肆。我认为:宋国的华元出逃到晋国,又从晋国回到宋国,再次举事。宋华元这里没有再次举事,郑良霄的情况,其义理见于宋华元出逃到晋国之下。进入国内并在襄库作为掩护,攻打旧北门,正是《左传》所说的以恶行对待国家,所以不说“归”而说“入”。不记载“叛”的原因,是叛乱必须有所占据的地方,没有进入国都而叛乱的。良霄只是一个狂妄迷惑、嗜酒的人,在醉梦之中,毫无成算,他冒冒失失,刚出又入,不啻自投于罗网陷阱之中,正好足以杀死他的身体罢了,不能用“叛”来说。所以不记载“叛”,他的职位已经断绝,所以不称“大夫”,称“人”来杀他,与晋人杀栾盈的义理相同。
冬季十月,安葬蔡景公。
我认为《春秋》中君主被杀不记载葬礼,以前的儒者认为是因为贼人没有被讨伐的缘故。如果真是这样,那么蔡景公为什么记载葬礼呢?《春秋》重视复仇,葬礼是臣子最后的职责。如果君父的仇人一天没有报复,那么臣子的职责就一天没有完成,所以不记载葬礼,以此来向臣子显示不共戴天的义理。难道是贼人没有被讨伐的缘故吗?知道了《春秋》不记载葬礼的原因,那么蔡景公之所以记载葬礼就可以知道了。大概杀害我们君主的人,以天下万世的公义来说,称为贼;以忠臣孝子个人的私愤来说,称为仇。像齐国的无知、郑国的归生这类人,是贼,也就是仇。有仇而不能称为贼的,像鲁桓公被齐襄公杀害就是这样;有贼而不能称为仇的,像蔡景公被蔡般杀害就是这样。大概蔡般是世子,作为世子而发动恶行,那么所谓的仇,就是应当为君父复仇的人。凶恶之人出自宫闱,臣民还能指望谁呢?这时即使有方伯连帅,能伸张天下万世公义的人,声讨罪过,污染他的宫室而淹没他的居室。然而说讨伐罪过可以,说复仇则不可以。大概复仇,是创伤巨大、痛苦深切,是人子自己应尽的责任;讨伐罪过,是乱臣贼子,是王法必须诛杀的对象。如果以贼人没有被讨伐就不记载葬礼,那么大司马九伐的法度,只是想要安顿死者的体魄罢了,有这样的道理吗?所以《春秋》仇没有报复,就用不记载葬礼来示警;看见没能刺穿仇人的胸膛,就无异于暴露我们亲人的尸骨,这与古代未安葬就不脱去丧服的制度,都是触动人心最悲痛的地方,所以用来警戒臣子到了极点。贼人没有被讨伐,就用记载葬礼来示警;看见那天地所不容的人,竟然得以借助安葬来掩盖自己,而四邻的诸侯都好像没有听见一样,并且为他会葬而不加责问。所以用来警戒方伯连帅,也到了极点。不是圣人谁能修撰这样的史书呢?
晋人、齐人、宋人、卫人、郑人、曹人、莒人、邾人、滕人、薛人、杞人、小邾人会合于澶渊。因为宋国发生火灾,所以会合。
会合的不是卿,所以称“人”。以前的儒者认为是贬低,这是不对的。大概是为了宋国火灾而谋划归还财物,这件事非常细微,所以不让卿参加。《春秋》根据实际称他们为“人”,有什么贬低呢?会合没有记载其所做事情的,这里记载了其所做的事情。《公羊传》说这是记录伯姬的事。大概国家发生火灾,国君夫人以至于因为传达命令的女仆不在,不下厅堂而死,这是有人心的人所共同悲痛的。死者不能复生,不得已而谋划归还财物,这就是
周礼致襘补烖之义不可谓非诸侯之善举而亦伯姬之贤有以感之此春秋所以必书其所为欤胡氏以文与葬蔡景公连谓圣人讥其不讨蔡乱而谋宋灾其説非是三十一年冬莒人弑其君密州次年春会于虢寻宋盟而不讨莒乱春秋未尝书其所为也何独于此而讥其不知类乎鲁大夫不书者共姬鲁女既使卿会葬必有独致其厚者故不与会《左氏》以为讳亦非
译《周礼》中关于致襘、补烖的意义,不能说不是诸侯的善举,这也是因为伯姬的贤德有所感化,这大概就是《春秋》一定要记载她行为的原因吧。胡氏将“文”与“葬蔡景公”连读,认为孔子是在讥讽鲁文公不讨伐蔡国的动乱,却去谋求宋国的灾祸,这种说法是不对的。鲁文公三十一年冬天,莒国人弑杀了他们的国君密州,次年春天在虢地会盟,接着与宋国结盟,却没有讨伐莒国的动乱,《春秋》从未记载过这些行为。为什么唯独在这里讥讽他呢?这是因为他不懂得类比啊。鲁国大夫没有记载名字,是因为共姬是鲁国的女子,既然已经派遣卿大夫参加葬礼,必定有单独表示深厚情谊的人,所以没有与会盟的人一起记载。《左传》认为这是为了避讳,这也是不对的。
三十有一年春王正月
夏六月辛巳公薨于楚宫
按传称公作楚宫,不书者,《春秋》虽重用民力,而公宫之作,例不见经。以人君寝处之所,非台榭比也。不独楚宫之不书作而已,于此见圣人用法之恕。
秋九月癸巳子野卒
传立胡女敬归之子子野次于季氏。秋九月癸巳卒。毁也。
己亥仲孙羯卒
冬十月滕子来会葬
诸侯始亲来会葬。按外诸侯卒,鲁遣使徃葬,不书防,而此书会者,《春秋》书内事,不可据来者为文书。滕子来葬,我君襄公也,又不可单书一“葬”字,故书“会葬”文,当然尔。
癸酉葬我君襄公
十有一月莒人弑其君宻州
传:莒犁比公生去疾及展舆,既立展舆,又废之。犁比公虐,国人患之。展舆因国人以攻莒子,弑之,乃立去疾,奔齐。陆氏淳曰:据传则展舆弑其父,不当不书。胡氏安国曰:传有乖谬,信经而废传可也。若宻州之事,是矣。按文公十八年,莒弑其君庶其,传称莒纪公生太子仆,又生季陀,爱季陀而黜仆,且多行无礼于国,仆因国人以弑纪公,与此疑是一事,传闻两属,左氏遂两载之耳。不然,前后不应如此相类也。以情理度之,弑父当是莒仆之事,故既弑之后,即以其宝玉来奔。葢弑逆之贼不能自定其位故也。展舆之非弑,自当以经文为断,无疑。
春秋究遗卷十二
<经部,春秋类,春秋究遗》>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究遗卷十三
左庶子叶酉撰
昭公上
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
按子野之卒,先儒谓季氏隂弑而以毁告,果如其説,则昭公不当书即位矣。季氏虽不臣,然非若庆父之意在得国,与仲遂之意在立庶也。昭公与子野皆襄公子,昭是时又年已十九,彼何所利于昭公之立,而为此大不韪之事哉?
叔孙豹防晋赵武、楚公子围、齐国弱、宋向戌、卫齐恶、陈公子招、蔡公孙归生、郑罕虎、许人、曹人于虢。
传寻宋之盟也,楚令尹围请用牲,读旧书,加于牲上而已。杜注:楚恐晋先歃,故欲从旧书不歃血。经所以不书盟。按陈招称公子,以其为大夫也。诸侯之兄弟见经者十,而传独于招称司徒,则其为大夫审矣。为大夫,故称公子。义狊隠四年,翚帅师下,不歃血,不成乎其盟也,故不书盟。
三月取郓
凡取邑,必先书伐某国。此不先书伐莒者,郓乃鲁之旧疆,若先书伐莒,则似取莒之邑矣。襄公十二年,季孙救台,遂入郓,不言伐莒,亦此意也。
夏秦伯之弟鍼出奔晋
传:秦后子有宠于桓。如二君于景。其母曰:「弗去,惧选。」癸丑,鍼适晋。其车千乗。
六月丁巳邾子华卒
晋荀吴帅师败狄于大卤
传:晋中行穆子败无终及群狄于太原,崇卒也。▯战,魏舒曰:“彼徒,我车,所遇又阨,请皆卒,自我始。”乃毁军以为行。翟人笑之,未阵而薄之,大败之。
秋莒去疾自齐入于莒
传:莒展舆立,而夺羣公子秩。公子召去疾,秋,齐公子鉏纳去疾。按公子返国,或书“自”,或不书“自”。其不书“自”者,以其于外诸侯无所借力,如齐小白、阳生是也。其书“自”者,以诸侯纳之,传所谓“外有奉”是也。莒去疾以齐公子鉏帅师纳之,故书“自”,齐入于莒。然桓十一年,突归于郑;荘二十四年,赤归于曹。传称“宋人执郑祭仲,戎侵曹”,则其借力于宋与戎审矣。而不书“自”者,何?葢文有所承,不必书也。然突与赤皆文有所承,此独无所承者,何?▯与赤之归,寔宋与戎主之;去疾则莒公子召之,齐特使公子鉏帅师以送之耳。其事异,故文不得不异也。去疾以名系国,正也。传称“犁比公生去疾及展舆”,则去疾长子当立,可知。与齐小白、阳生系国义同。
莒展舆出奔吴
展舆系国,先儒以为罪诸侯之与其立非也。凡入国,必当立者乃系国,不当立者即不系国。以国本非其所有也,若出奔,则未有不系国者。葢虽不当立,而既有其国矣,安得不以实书乎?不书爵説详桓十一年郑忽出奔
译三十有一年,春季,周历正月。
夏季六月辛巳日,鲁襄公在楚宫去世。
按照《左传》记载,鲁襄公修建了楚宫,但《春秋》经文没有记载此事。这是因为《春秋》虽然重视滥用民力,但对于国君宫殿的修建,惯例是不记载于经文的。因为这是国君寝居的地方,不能与台榭相比。不仅楚宫的修建没有记载,由此可以看出圣人用法的宽恕。
秋季九月癸巳日,子野去世。
《左传》记载,立胡女敬归的儿子子野,地位次于季氏。秋季九月癸巳日,子野去世。这是毁弃了子野。
己亥日,仲孙羯去世。
冬季十月,滕子前来参加葬礼。
这是诸侯开始亲自前来参加葬礼。按照惯例,外国诸侯去世,鲁国派遣使者前往吊唁,不记载“防”字,而这里记载“会”字,是因为《春秋》记载鲁国内部事务,不能依据来者作为文书。滕子前来参加葬礼,是为鲁襄公,又不能单独只写一个“葬”字,所以记载为“会葬”,文辞当然如此。
癸酉日,安葬我们的国君襄公。
十有一月,莒国人杀死了他们的国君密州。
《左传》记载:莒犁比公生了去疾和展舆,立了展舆,又废黜了他。犁比公暴虐,国人担忧他。展舆凭借国人攻打莒君,杀死了他,于是立去疾,自己逃奔到齐国。陆氏淳说:根据《左传》,展舆杀死了他的父亲,不应该不记载。胡氏安国说:《左传》有错误,相信经文而废弃《左传》是可以的。至于密州这件事,是对的。按照文公十八年,莒国杀死了他们的国君庶其,《左传》记载莒纪公生了太子仆,又生了季陀,偏爱季陀而废黜仆,并且在国中多有无礼行为,仆凭借国人杀死了纪公,这与密州之事怀疑是同一件事,传闻归属不同,《左传》于是两件事都记载了。不然,前后不应该如此相似。以情理推测,杀父应当是莒仆的事,所以既杀之后,就带着宝玉来投奔。大概弑逆的贼人不能自己安定其位。展舆没有弑父,自然应当以经文为断,毫无疑问。
春秋究遗卷十二
<经部,春秋类,春秋究遗》>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究遗卷十三
左庶子叶酉撰
昭公上
元年,春季,周历正月,鲁昭公即位。
按照子野去世,先儒认为季氏暗中杀害而以毁弃告知,果真如他们的说法,那么昭公就不应当记载即位了。季氏虽然不臣服,但并非像庆父那样意在夺取国家,也不同于仲遂意在立庶子。昭公与子野都是襄公的儿子,昭公当时年龄已经十九岁,他有什么利益于昭公的即位,而做这种大不义的事呢?
叔孙豹在虢地会见晋国的赵武、楚国的公子围、齐国的国弱、宋国的向戌、卫国的齐恶、陈国的公子招、蔡国的公孙归生、郑国的罕虎、许国人、曹国人。
《左传》记载,寻访宋国的盟约,楚国令尹围请求使用牺牲,宣读旧盟书,加在牺牲上罢了。杜预注:楚国担心晋国先歃血,所以想要遵循旧盟书不歃血。经文所以不记载盟誓。按照陈招称为公子,因为他是大夫。诸侯的兄弟在经文中出现的有十个,而《左传》唯独在招身上称为司徒,那么他作为大夫是确凿的。作为大夫,所以称为公子。义例隐四年,翚率领军队,不歃血,没有完成盟誓,所以不记载盟誓。
三月,夺取郓地。
凡是夺取城邑,必须先记载讨伐某国。这里不先记载讨伐莒国,是因为郓地是鲁国的旧疆域,如果先记载讨伐莒国,那就像是夺取莒国的城邑了。襄公十二年,季孙救援台地,于是进入郓地,不记载讨伐莒国,也是这个意思。
夏季,秦国国君的弟弟鍼逃奔到晋国。
《左传》记载:秦后子受到桓公的宠爱。在景公时如同两位国君。他的母亲说:“不去,害怕被选立。”癸丑日,鍼前往晋国。他的车马有一千辆。
六月丁巳日,邾子华去世。
晋国荀吴率领军队在大卤打败狄人。
《左传》记载:晋国中行穆子在太原打败无终及群狄,崇卒也。〇作战时,魏舒说:“他们是步兵,我们是战车,所遇之地又狭窄,请都改为步兵,从我开始。”于是毁坏军阵改为步兵行列。狄人嘲笑他们,没有列阵就迫近他们,大败他们。
秋季,莒去疾从齐国进入莒国。
《左传》记载:莒展舆即位,而剥夺群公子的俸禄。公子召去疾,秋季,齐公子鉏接纳去疾。按照公子返回国家,有的记载“自”,有的不记载“自”。不记载“自”的,是因为对外国诸侯无所借力,如齐小白、阳生就是这样。记载“自”的,是因为诸侯接纳他,《左传》所谓“外有奉”就是这样。莒去疾凭借齐公子鉏率领军队接纳他,所以记载“自”,齐国进入莒国。然而桓公十一年,突返回郑国;庄公二十四年,赤返回曹国。《左传》记载“宋人拘捕郑祭仲,戎侵曹”,那么他们凭借宋国与戎国是确凿的。而不记载“自”的,为什么呢?大概文辞有所承接,不必记载。然而突与赤都是文辞有所承接,这里唯独无所承接的,为什么呢?〇与赤的返回,实际上是宋国与戎国主导的;去疾则是莒公子召他,齐国只是派公子鉏率领军队送他罢了。事情不同,所以文辞不得不不同。去疾以名字系于国名,是正当的。《左传》记载“犁比公生了去疾和展舆”,那么去疾是长子应当即位,可知。与齐小白、阳生系于国名的义理相同。
莒展舆逃奔到吴国。
展舆系于国名,先儒认为这是罪责诸侯与其立非也。凡是进入国家,必须应当即位者才系于国名,不应当即位者就不系于国名。因为国家本来不是他的,如果出奔,则没有不系于国名的。大概虽然不应当即位,但既然已经拥有国家了,怎么能不据实记载呢?不记载爵位之说详见桓公十一年郑忽出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