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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藏春秋究遗十

春秋究遗卷八

儒藏 · 春秋 · 已译 · 第 108–126 段

无别于诸侯之卿士也。望溪先生说,信而有征矣。

  晋侯伐衞

传晋文公之末年,诸侯朝晋,衞成公不朝,使孔达侵郑。晋襄公既祥,使告于诸侯而伐衞,及南阳,先且居曰:“效尤祸也,请君朝王,臣从师。”晋侯朝王于温,先且居、胥臣伐衞。据此,则伐衞乃晋大夫,当书“晋人”,而书“晋侯”者,盖晋襄始以亲伐告诸侯,故书“晋侯”从告辞也。

译这与诸侯的卿士没有区别。望溪先生所说的话,确实是有证据可查的。

晋侯攻打卫国

《左传》记载,晋文公晚年,诸侯都朝见晋国,卫国成公却不朝见,还派孔达侵犯郑国。晋襄公刚结束丧期,派人告知诸侯并攻打卫国,军队到达南阳时,先且居说:“效仿别人的错误会招致灾祸,请国君去朝见周天子,臣下率领军队。”晋侯在温地朝见周天子,先且居、胥臣攻打卫国。根据这些记载,那么攻打卫国的是晋国的大夫,史书应当记载为“晋人”,而这里记载为“晋侯”,大概是因为晋襄公初次以亲自征伐的名义告知诸侯,所以史书依据告知诸侯的辞令而记载为“晋侯”。

叔孙得臣如京师

  谢锡命也

  衞人伐晋

  传晋师围戚取之衞人使吿于陈陈共公曰更伐之我辞之衞孔达帅师伐晋按陈为衞谋不告以事大睦隣之道而乃称兵报伐其为谋也过矣

  秋公孙敖防晋侯于戚

传晋侯疆戚田,故公孙敖往防之。按此为内大夫,特防诸侯之始。嗣是,行父防齐侯于阳谷,归父防齐侯于谷,归父防楚子于宋,叔弓防楚子于陈。通此防为五,而胡氏特发传于归父之下,不知所谓。

冬十月丁未,楚世子商臣弑其君頵。

传初,楚子以商臣为太子,既又欲立王子职而黜太子商臣。商臣闻之,告其师潘崇。潘崇曰:“能事诸乎?”曰:“不能。”“能行乎?”曰:“不能。”“能行大事乎?”曰:“能。”冬十月,以宫甲围成王,王缢。按弑君,目世子者甚之也。有君之尊,有父之亲,而忍动于恶,着其为世子,而其罪乃愈无所逃矣。

  公孙敖如齐

传「穆伯如齐,始聘焉,礼也。」凡君即位,卿出并聘,践修旧好,要结外援,好事隣国,以衞社稷,忠信卑让之道也。

二年春,王二月甲子,晋侯及秦师战于彭衙,秦师败绩。传:殽之役,晋人既归,秦帅秦伯复使为政。二年春,秦孟明视帅师伐晋,以报殽之役。二月,晋侯御之,甲子,及秦师战于彭衙,秦师败绩。晋人谓秦“拜赐之师”。按:不书“秦师伐晋”者,未薄其城邑而逆与之战也。以晋及秦者,《春秋》以霸主内晋,故以之主兵例也。胡氏之说非。

  丁丑作僖公主

毛氏竒龄曰:「礼,卒哭之明日,以主祔庙。是作主当在五月之后,祔庙之前。今僖公薨十五月而作主,故传曰缓。」

  三月乙巳及晋处父盟

传:晋人以公不朝来讨,公如晋。夏,四月己巳,晋人使阳处父盟公,以耻之。按:凡公与大夫盟,皆讳公,不书。此盟则圣人尤以为辱,故并公如晋不书。称处父者,盖深以处父之盟,公恶晋,非徒病大夫之与公抗而已,故于处父特畧其辞以见义焉。去其族,所以専治晋也。不地者,盟于晋都也。经书三月乙巳,传称四月己巳,经传必有一误。

夏六月,公孙敖防宋公、陈侯、郑伯、晋士縠盟于垂陇。传:公未至,六月,穆伯防诸侯及晋司空士縠盟于垂陇。晋讨衞故也。陈侯为衞请成于晋,执孔达以说。望溪先生曰:此外大夫防盟书名之始也。由是而衡雍、新城之赵盾,承匡之郤缺,皆以名见矣。至宣十五年,无娄之盟,而齐高固亦以名见矣。然自宣以前,盟防书名者不过伯国之大夫而已,列序诸国之大夫无有也。至成十五年,防吴于钟离,则晋士燮、齐高无咎、宋华元、衞孙林父、郑公子輶皆列序焉。盖大夫渐张,旧史书之亦渐详,而非《春秋》之法也。以为褒贬所寓,则义无所处矣。按大夫渐张,旧史书之渐详,此论确不可易,但所以书之渐详之故,惜犹未之及耳。据《檀弓》县子曰:昔之大夫束脩之问不出竟,今之大夫交政于中国。盖大夫既张之后,凡防盟侵伐之事,昔以国书赴告于诸侯者,今皆自以文告鲁史,承其自所赴告之文而书之,安得不以名见?始而伯国之大夫自以文告,继而列国之大夫尤而效之,亦皆自以文告矣。此书之所以渐详之故也。此后侵伐称人者,大都皆大夫,间有卿将而称人者,如七年令狐之战,十二年河曲之战,十四年晋人纳捷菑于邾之类,盖仍以国书赴告,故皆畧而称人。以告文中只以侵伐某国告,原不具将之名氏也。成十五年防吴于钟离之后,卿皆列序,殆皆自以文相期防欤?垂陇之防,鲁卿在列,不须告,而士縠名者,亦必自以文征盟故耳。

  自十有二月不雨至于秋七月

谷梁传》歴时而言,不雨者不忧雨也。不忧雨者,无志乎民者也。」

  八月丁卯大事于太庙跻僖公

大事,祫也。合羣庙之主,食于太庙。升僖于闵之上,左氏所谓逆祀也。

  冬晋人宋人陈人郑人伐秦

传晋先且居、宋公子成、陈辕选、郑公子归生伐秦,报彭衙之役。卿不书,为穆公故,其说非也。外大夫侵伐,至

译叔孙得臣前往京师,是为了感谢周天子赐予的命服。

卫国攻打晋国。《左传》记载:晋军包围了戚地并攻取了它,卫国人派人向陈国报告。陈共公说:“再攻打他们,我就推辞不帮。”于是卫国大夫孔达率领军队攻打晋国。按:陈国为卫国谋划,不告知实情,这不符合侍奉大国、和睦邻邦的道理,却兴兵报复,其谋划太过分了。

秋天,公孙敖在戚地会见晋侯。《左传》记载:晋侯划定戚地的田界,所以公孙敖前往会见他。按:这是鲁国大夫专门会见诸侯的开始。此后,孟孙行父在阳谷会见齐侯,孟孙归父在谷地会见齐侯,孟孙归父在宋国会见楚子,叔弓在陈国会见楚子。连同这次,共五次会见,而胡安国特别在孟孙归父之下阐发《左传》义理,不知是何用意。

冬季十月丁未日,楚国世子商臣杀死了他的国君頵。《左传》记载:起初,楚成王立商臣为太子,后来又想立王子职而废黜太子商臣。商臣听说后,告诉他的老师潘崇。潘崇问:“能侍奉他们吗?”商臣说:“不能。”“能逃跑吗?”商臣说:“不能。”“能做大事吗?”商臣说:“能。”于是,在冬季十月,商臣率领宫廷甲士包围了成王,成王自缢而死。按:弑杀国君,却称其为世子,是表示深恶痛绝。他既有君主的尊贵,又有父亲的亲情,却忍心作恶,指明他是世子,他的罪过就更无处逃避了。

公孙敖前往齐国。《左传》记载:“穆伯前往齐国,开始聘问,这是合乎礼的。”凡是国君即位,卿大夫出使各国聘问,践行修好旧谊,结交外援,善待邻国,以保卫国家,这是忠信谦让的道理。

鲁僖公二年春天,周历二月甲子日,晋侯与秦军在彭衙交战,秦军大败。《左传》记载:殽之战后,晋国人已经回国,秦帅秦穆公再次任命孟明视执政。二年春天,秦孟明视率领军队攻打晋国,以报复殽之战。二月,晋侯抵御秦军,甲子日,在彭衙与秦军交战,秦军大败。晋国人称秦军为“拜谢恩赐之师”。按:不记载“秦军攻打晋国”,是因为秦军没有逼近晋国城邑,而是晋军迎击与之交战。以晋国为主语与秦军交战,是因为《春秋》将晋国视为霸主,故以霸主为主语记载战争的体例。胡安国的说法不对。

丁丑日,为僖公制作神主牌位。毛奇龄说:“按照礼制,卒哭祭的第二天,将神主牌位附祭于宗庙。因此制作神主牌位应当在五月之后,附祭宗庙之前。现在僖公去世十五个月才制作神主牌位,所以《左传》说迟缓。”

三月乙巳日,与晋国大夫阳处父结盟。《左传》记载:晋国人因为鲁公没有朝见前来讨伐,鲁公前往晋国。夏季,四月己巳日,晋国人派阳处父与鲁公结盟,以此羞辱他。按:凡是鲁公与大夫结盟,都避讳鲁公,不记载。这次结盟,圣人尤其认为这是耻辱,所以连鲁公前往晋国也不记载。称处父,大概是深深认为处父的结盟,鲁公厌恶晋国,不仅仅是痛恨大夫与国君对抗而已,所以在处父上特别简略措辞以体现义理。去掉他的族氏,是为了专门谴责晋国。不记载地点,是因为在晋国都城结盟。经文记载三月乙巳日,传文称四月己巳日,经传必有一个错误。

夏季六月,公孙敖在垂陇会见宋公、陈侯、郑伯、晋国大夫士縠并结盟。《传》记载:鲁公尚未到达,六月,穆伯会见诸侯及晋国司空士縠在垂陇结盟。这是晋国讨伐卫国的缘故。陈侯为卫国向晋国求和,扣押孔达以取悦晋国。望溪先生(方苞)说:这是外国大夫会见结盟记载名字的开始。从此以后,衡雍、新城之盟的赵盾,承匡之盟的郤缺,都以名字出现。到了宣公十五年,无娄之盟,齐国大夫高固也以名字出现。然而自宣公以前,盟会记载名字的不过是大国的大夫而已,并列记载各国大夫名字的没有。到了成公十五年,在钟离会见吴国,则晋国士燮、齐国高无咎、宋国华元、卫国孙林父、郑国公子輶都并列记载了。大概是大夫势力逐渐扩张,旧史记载也逐渐详细,而不是《春秋》的笔法。如果认为这是褒贬所在,则义理无处安放了。按:大夫势力逐渐扩张,旧史记载逐渐详细,此论确凿不可更改,但之所以记载逐渐详细的原因,可惜还没有触及。据《檀弓》县子说:过去的大夫,束脩之礼不出国境,现在的大夫,在中国交往政事。大概大夫势力扩张之后,凡是会见、结盟、侵伐之事,过去以国家名义向诸侯赴告的,现在都各自以文书告知鲁国史官,承接他们自己赴告的文书而记载,怎么能不记载名字?起初是大国大夫各自以文书告知,继而是列国大夫效仿,也都各自以文书告知了。这就是记载逐渐详细的原因。此后侵伐称“人”的,大多都是大夫,间或有卿将而称“人”的,如七年令狐之战,十二年河曲之战,十四年晋人纳捷菑于邾之类,大概仍然是以国家名义赴告,所以都简略而称“人”。因为告文中只以侵伐某国告知,原本不具将帅的名氏。成公十五年钟离会见吴国之后,卿大夫都并列记载,大概都是各自以文书相约会见吧?垂陇之会,鲁国卿大夫在列,不需要告知,而士縠的名字被记载,也一定是他自行以文书征召结盟的缘故。

从十二月不雨直到秋季七月。《谷梁传》说:历时而言,不雨是不担忧下雨。不担忧下雨,是没有把百姓放在心上的人。

八月丁卯日,在太庙举行祫祭,将僖公的神位升于闵公之上。大事,即祫祭。合聚群庙的神主,在太庙进食。将僖公升于闵公之上,是《左传》所说的逆祀。

冬季,晋人、宋人、陈人、郑人攻打秦国。《传》记载:晋国先且居、宋国公子成、陈国辕选、郑国公子归生攻打秦国,报复彭衙之战。卿大夫不记载名字,是因为穆公的缘故,这种说法不对。外国大夫侵伐,到

文三年,阳处父伐楚,始以名见。前此皆书人。

译鲁文公三年,阳处父讨伐楚国,这才开始在史书中以名字出现。在此之前,史书都只称他为人。

公子遂如齐纳币

以防,婚失礼,故书。先儒谓纳币不当使卿,非也。说详成八年,宋公使华元来聘,下。

三年春,王正月,叔孙得臣防晋人、宋人、陈人、衞人、郑人伐沈。沈溃。

传以其服于楚也,几民逃其上,曰溃;在上曰逃。

  夏五月王子虎卒

传:「王叔文公卒,来赴吊,如同盟礼也。」赵氏曰:「天子大夫无与诸侯盟之礼,左氏乃曰礼也,岂圣人之意乎?」

  秦人伐晋

传:「秦伯伐晋,济河,焚舟,取王官及郊。晋人不出,遂自茅津济,封殽尸而还。」按:取邑不书者,二国之争亟矣。边邑弹丸,朝秦暮晋,无关于胜负之数,故畧而不详。后仿此。经书「秦人」,而传称「秦伯」,误。

  秋楚人围江

  雨螽于宋

  传坠而死也

冬,公如晋。十有二月,己巳,公及晋侯盟。

晋人惧其无礼于公也,请改盟。公如晋,及晋侯盟。

  晋阳处父帅师伐楚以救江

传冬晋以江故告于周王叔桓公,晋阳处父伐楚以救江,门于方城遇息公子朱而还。杜注:「朱,楚大夫。伐江之师也,闻晋师起而江兵解,故晋亦还。」望溪先生曰:「此外大夫侵伐书名之始也。自是而郤缺之伐蔡,赵盾之救陈,赵盾之侵崇,皆以名见矣。由是而宋华元,郑公子归生,衞孙免,亦以名见矣。然自宣以前,侵伐书名者不过伯国之大夫与一二国之大夫而已,列序诸侯之大夫无有也。至成二年战于鞌,内大夫四人并列,而晋郤克,衞孙良夫,曹公子首,皆列序焉。盖大夫渐张,旧史书之亦渐详,而非春秋之法也。以为褒贬所寓,则义无所处矣。」按先生此论确不可易。说见二年盟于垂陇下。春秋书伐未有言其故者,此独以救江书。盖楚有弑君之罪,晋不能讨,而以救江伐楚,故书其故以病晋之舎其大而事其细也。然必上书伐楚,乃疑于讨罪,故必书其所为以示讥。若襄三十年澶渊之防,则本不疑于讨蔡,而书其所为,自当以公羊录伯姬之说为正,不得执此以例彼。

  四年春公至自晋

  夏逆妇姜于齐

传卿不行非礼也,君子是以知出姜之不允于鲁也。按贱逆不成,其为娶夫人也,故不书夫人。微者例不见经,故逆者不以名见。惟逆者不以名见,故其如齐不书。春秋凡微者防葬,只书葬某国某公,不书如某国。正与此类,惟逆者不书如,故不得不变。逆女而曰逆妇姜,盖上书如齐,则据齐为文,故曰逆女,女者齐之女也。上不书如齐,则据逆者为文,故曰逆妇姜。此皆文法当然,圣人初无所容心于其际也。不书至,以不告庙,故不称氏者,说详宣元年。遂以夫人妇姜至自齐下。

  狄侵齐

汪氏克寛曰:「狄自箕之败至是始复侵齐,以晋襄无攘却之谋,而齐伯不绍,故也。」

  秋楚人灭江

  晋侯伐秦

传围邧新城以报王官之役,称晋侯胡氏,以为贬,非也,君亲将则称爵。

  衞侯使▯俞来聘

汪氏克寛曰:「自孔达被执之后,盖▯俞代之为政。至三年春,衞从晋伐沈。四年,晋人归孔达。其夏,衞侯朝晋。至秋,而来聘焉。事大睦隣,以安社稷。或者皆出俞之谋欤?」

  冬十有一月壬寅夫人风氏薨

风氏僖公之母,庄公妾也。其卒也,书薨;其葬,称小君。据实而书,其为非礼,不待贬絶而自见矣。

五年春,王正月。王使荣叔归含,且赗。

王不称天者,成妾母为夫人,乱伦之甚,失天理矣。故不称天,不书来者,《谷梁传》不周事之,用其说不确,孔疏辨之甚详。先儒又以为请之,故亦非也。请之,何以不言来乎?按《珠玉》曰:“含所以实口,乗马曰赗,所以送葬。”二事不同时。荣叔正月自周来归,含时成风尚未及葬期,因留鲁俟葬。临期归赗,王使荣叔虽兼此二事,然含己后期,赗正济,用王之恩礼尤重在赗,故曰“且赗”,见其所尤重也。留鲁俟葬,非始自周来也,故不书来。程子所谓《春秋》一字异,必有义者,此类是已。恵公仲子之薨不见于经,故归赗必举其所为之人。此夫人新薨,则归含

译公子遂前往齐国纳币(行聘礼)。因为以防地作为婚嫁之地,违背了礼制,所以《春秋》予以记载。以前的儒者认为纳币不应当派遣卿大夫,这是不对的。详细解说见成公八年“宋公派华元来聘”条下。

鲁文公三年春季,周历正月,叔孙得臣抵御晋人、宋人、陈人、卫人、郑人攻打沈国。沈国溃败。

《左传》认为因为沈国服属于楚国,百姓逃离他们的君主,称为“溃”;君主逃离百姓,称为“逃”。

夏季五月,周王室的王子虎去世。

《左传》说:“王叔文公去世,前来报丧吊唁,如同同盟的礼节。”赵氏说:“天子的大夫没有与诸侯结盟的礼节,《左传》却说合乎礼节,这难道是圣人的本意吗?”

秦国人攻打晋国。

《左传》说:“秦伯攻打晋国,渡过黄河,烧毁船只,夺取了王官和郊邑。晋国人不出战,秦军于是从茅津渡河,掩埋崤山的尸体后返回。”按:夺取城邑而不记载,是因为两国之间的争斗频繁了。边境小城,早上属秦晚上属晋,与胜负的大局无关,所以省略而不详载。后来的情况仿照此例。《春秋》经文记载“秦人”,而《左传》称为“秦伯”,这是错误的。

秋季,楚国人围攻江国。

宋国降下螽虫。

《左传》说螽虫坠落而死。

冬季,鲁文公前往晋国。十二月己巳日,鲁文公与晋侯结盟。

晋国人担心鲁文公对自己无礼,请求更改盟约。鲁文公前往晋国,与晋侯结盟。

晋国的阳处父率领军队攻打楚国以救援江国。

《左传》说:冬季,晋国因为江国的缘故向周王室的王叔桓公报告,晋阳处父攻打楚国以救援江国,在方城门外遇到息公子朱而返回。杜预注:“朱是楚国大夫,是攻打江国的军队,听说晋军出动而江国的军队解围,所以晋军也返回。”望溪先生(方苞)说:“这是外大夫侵伐被记载名字的开端。从此以后,郤缺攻打蔡国,赵盾救援陈国,赵盾侵扰崇国,都记载了名字。由此,宋国的华元,郑国的公子归生,卫国的孙免,也都记载了名字。然而自宣公以前,侵伐被记载名字的不过是霸主国家的大夫和一两个国家的大夫而已,并列记载诸侯的大夫是没有的。到了成公二年鞌之战,内大夫四人并列记载,而晋国的郤克,卫国的孙良夫,曹国的公子首,也都并列记载了。大概是大夫势力逐渐扩张,旧史官记载也逐渐详细,而不是《春秋》的笔法。如果认为这是褒贬所寄托的地方,那么义理就无处安放了。”按:先生这个论断确实不可改变。解说见二年“盟于垂陇”条下。《春秋》记载伐某国,没有说明原因的,这里唯独因为救援江国而记载。大概是因为楚国有弑君的罪行,晋国不能讨伐,却以救援江国为由攻打楚国,所以记载原因以批评晋国舍大取小。然而必须记载“伐楚”,才使人怀疑是在讨伐罪行,所以必须记载其所为以示讥讽。至于襄公三十年澶渊之会,本来不怀疑是在讨伐蔡国,而记载其所为,自然应当以《公羊传》记录伯姬的说法为正确,不能拿这个例子去类推那个情况。

鲁文公四年春季,鲁文公从晋国回来。

夏季,从齐国迎娶妇姜。

《左传》说:卿大夫不亲自前往是不合礼的,君子因此知道出姜不被鲁国所认可。按:地位低微的人迎亲不成礼,因为这是娶夫人,所以不称夫人。地位低微的人按例不出现于经文,所以迎亲的人不以名字出现。正因为迎亲的人不以名字出现,所以其前往齐国一事不记载。《春秋》凡是地位低微的人参加葬礼,只记载葬某国某公,不记载前往某国。正与此类同,因为迎亲的人不记载“如”(前往),所以不得不改变措辞。迎娶女子而说“迎妇姜”,大概是因为上文记载“如齐”,那么依据齐国的角度行文,所以说“迎女”,“女”是齐国的女子。上文不记载“如齐”,那么依据迎亲者的角度行文,所以说“迎妇姜”。这都是文法上的必然,圣人起初并没有在其中寄托深意。不记载“至”(到达),是因为没有告祭宗庙,所以不称氏,详细解说见宣公元年。参见“遂以夫人妇姜至自齐”条下。

狄人侵扰齐国。

汪氏克宽说:“狄人自从箕之战失败后,到现在才再次侵扰齐国,这是因为晋襄公没有攘除外患的谋略,而齐国的霸业没有继承,所以如此。”

秋季,楚国人灭掉了江国。

晋侯攻打秦国。

《左传》说:包围邧新城以报复王官之役。胡氏认为称“晋侯”是贬义,这是不对的,国君亲自率领军队就称爵位。

卫侯派俞来聘问。

汪氏克宽说:“自从孔达被俘之后,大概俞代替他执政。到了三年春季,卫国跟随晋国攻打沈国。四年,晋国人归还孔达。那年夏季,卫侯朝见晋国。到了秋季,来聘问。侍奉大国,和睦邻国,以安定社稷。这些或许都是俞的谋略吧?”

冬季十一月壬寅日,夫人风氏去世。

风氏是僖公的母亲,庄公的妾。她去世,记载为“薨”;她下葬,称为“小君”。据实记载,其不合礼之处,不需要贬斥断绝就自然显现了。

鲁文公五年春季,周历正月。周王派遣荣叔归送含玉,并且赠送赗车。

周王不称“天王”,是因为成全妾母为夫人,严重扰乱伦常,违背天理了。所以不称“天王”,不记载“来”,《谷梁传》认为是不周全其事,采用这种说法不确切,孔颖达疏辨驳得很详细。以前的儒者又认为是请求来的,所以也不对。如果是请求来的,为什么不记载“来”呢?按《珠玉》说:“含玉是用来充实死者口中的,乘车叫赗,是用来送葬的。”这两件事不同时进行。荣叔正月从周王室来归送含玉,当时成风还没有到葬期,于是留在鲁国等待下葬。临近葬期时归送赗车,周王派遣荣叔虽然兼办这两件事,然而含玉已经过了期限,赗车正当其时,用周王的恩礼尤其重在赗车,所以说“且赗”,显示其所重视的。留在鲁国等待下葬,并非刚从周王室来,所以不记载“来”。程子所谓《春秋》一字不同,必有深意,这类情况就是如此。惠公仲子去世不见于经文,所以归送赗车必须举出所为之人。这位夫人新近去世,所以归送含玉

赗为夫人,不待言。

  三月辛亥葬我小君成风

妾母书葬,盖祔也。鲁礼之失,自此始矣。

译赗赠的礼仪适用于夫人,这不必多说。

三月辛亥日,安葬我国的小君成风。

妾母被记载了葬礼,大概是因为附葬的缘故。鲁国礼制的失误,从此开始了。

王使召伯来防葬

使召伯来防,葬较之归含赗更创见矣。故王再不称天。

  夏公孙敖如晋

王含且赗,又来防葬矣。舍天王而谨事晋,不待贬而恶自见。

  秦人入鄀

传「鄀叛楚即秦又贰于秦」夏「秦人入鄀」

  秋楚人灭六

传:六人叛楚。楚成大心、仲归帅师灭之。

  冬十月甲申许男业卒

  六年春葬许僖公

  夏季孙行父如陈

传:臧文仲以陈、衞之睦也,欲求好于陈。夏季,文子聘于陈,且娶焉。

  秋季孙行父如晋

传季文子将聘于晋,使求遭防之礼以行。其人曰:“将焉用之?”文子曰:“备豫不虞,古之善教也。”求而无之,实难过;求何害?按文子此时必已闻晋侯有疾,故求遭防之礼。若无故而为此过求,所谓“几千人而国不亡者”,将在此矣。

  八月乙亥晋侯驩卒

  冬十月公子遂如晋葬晋襄公

  杜注卿共葬事文襄之制

晋杀其大夫阳处父。晋狐射姑出奔狄。

传晋搜于夷,使狐射姑将中军,赵盾佐之。阳处父至自温,改搜于董。易中军,贾季怨阳子之易其班也,而知其无援于晋也。九月,使续鞫居杀阳处父。按杀阳处父者贾季,而称国以杀,公谷谓君漏言故罪累上,非也。凡两下相杀,不志于春秋。贾季之杀阳处父,特两下相杀耳,非春秋之所宜志。而圣人志之者,意不在于贾季也。盖处父虽刚而失中,然其易中军也,使能利国,不可谓私。而贾季敢挟其易班之怨,公行剚刄而无所忌,谁秉国成,取而肆诸市朝可矣。乃赵盾竟纵其出奔,不惟不正其擅杀之罪,且使臾骈致其帑,失刑如此,尚何以为国乎?故上称国杀,而下即书晋狐射姑出奔狄。盖以失其所以为国者,病赵盾之纵贼也。是时晋襄已卒,必无以乱人而累其先君之理。公谷之说既不足信,胡氏又从而和之,皆不得其解,而强为之辞。

  闰月不告月犹朝于庙

按所谓颁朔者,盖以一月中日之甲乙编为一书,而颁于诸侯,如今之时宪书也。诸侯藏之祖庙,每月之朔告于庙而受行之,本当谓之告月。传称告朔者,以朔日而告,文偶异耳。胡氏之说穿凿不可从。此年称闰不告月,十六年称四不视朔者,此与下犹朝于庙连文,故称告月。十六年见公之怠于政事,故称视朔。

七年春,公伐邾。三月甲戌,取须句。

传春伐邾,间晋难也。三月,取须句,寘文公子焉。非礼也。按僖公尝伐邾,取须句而返其君矣。邾复取之,不知在何年。不书者,凡外取内城邑,例不书,讳之也。

  遂城郚

杜注因伐邾师以城郚,郚,鲁邑,备邾难。

  夏四月宋公王臣卒

  宋人杀其大夫

传昭公将去羣公子,乐豫曰:“不可。公族,公室之枝叶也。若去之,则本根无所庇廕矣。”弗听。穆襄之族帅国人以攻公,杀公孙固、公孙郑于公所。按传,既明言杀公孙固、公孙郑矣,而经何以不名?盖国人因攻公而及其大夫,大夫者君之股肱,股肱见杀,是将及君矣,故大夫不名。以杀之者,原以其为大夫而杀之,非私有仇于其人而杀之也。此与曹杀其大夫不名同,而所以不名者异。彼称“国杀”,自是史失其名;此称“人杀”,则以宋人与大夫对举为文,见以贱害贵,而义不关乎其人也。

戊子,晋人及秦人战于令狐。晋先蔑奔秦。

传:晋襄公卒,灵公少。晋人以难故,欲立长君,使先蔑、士防如秦逆公子雍。秦康公送公子雍于晋。穆嬴日抱太子,以啼于朝曰:“先君何罪?其嗣亦何罪?舎适嗣不立,而外求君,将焉寘此?”宣子与诸大夫皆患穆嬴,且畏偪,乃背先蔑而立灵公,以御秦师。宣子曰:“我若受秦,秦则賔也;不受,冦也。”既不受矣,而复缓师,秦将生心。潜师夜起,戊子败秦师于令狐。按战而不书败者,晋逆雍而秦纳之,其势不当用大众。晋师夜起,一战遽奔,虽败而不甚,故不书秦师败绩。既陈矣,故书战令狐。晋地故以晋主兵。胡氏之说不确。晋阳处父伐楚,已以名见矣。此赵盾帅师,仍称人者,义见垂陇下。

译周王派召伯来防备丧事。

派召伯来防备,比送含玉和赗赠更为罕见。所以周王再次不称“天王”。

夏天,公孙敖出使晋国。

周王既送了含玉又送了赗赠,又来防备丧事了。舍弃周天子而谨慎侍奉晋国,不必贬斥,其恶劣自然显现。

秦国人入侵鄀国。

《左传》说:“鄀国背叛楚国依附秦国,又对秦国怀有二心。”夏天,“秦国人入侵鄀国”。

秋天,楚国人灭掉了六国。

《左传》说:六国人背叛楚国。楚国的大夫成大心、仲归率领军队灭掉了六国。

冬天十月甲申日,许国国君业去世。

鲁文公六年春天,安葬许僖公。

夏天,季孙行父出使陈国。

《左传》说:臧文仲因为陈国和卫国和睦,想向陈国求好。夏季,臧文仲出使陈国,并且在那里娶妻。

秋天,季孙行父出使晋国。

《左传》说:季文子将要出使晋国,派人去探问遭遇丧事的礼仪以便出行。那人说:“这有什么用呢?”季文子说:“预先防备意外,是古人良好的教诲。”去探问却没有结果,确实是过错;探问有什么害处呢?按季文子此时必定已经听说晋侯有病,所以去探问遭遇丧事的礼仪。如果没有缘故而做这种多余的探问,所谓“几千人而国家不灭亡的”,将在于此了。

八月乙亥日,晋侯驩去世。

冬天十月,公子遂出使晋国安葬晋襄公。

杜预注:卿大夫共同办理丧事,是文公、襄公时的制度。

晋国杀了它的大夫阳处父。晋国的狐射姑出逃到狄国。

《左传》说:晋国在夷地检阅军队,让狐射姑统帅中军,赵盾辅佐他。阳处父从温地回来,改在董地检阅军队。更换中军统帅,贾季怨恨阳处父改变他的班次,并且知道自己在晋国没有援手。九月,派续鞫居杀了阳处父。按杀害阳处父的是贾季,但史书称国家杀他,《公羊传》《谷梁传》说是因为君主泄露了言语所以罪责累及上级,这是不对的。凡是两方下级互相杀害,不记载于《春秋》。贾季杀害阳处父,只是两方下级互相杀害罢了,不是《春秋》所应当记载的。而圣人记载它,用意不在于贾季。大概阳处父虽然刚强但失于中道,然而他更换中军统帅,如果能使国家有利,不能说出于私心。而贾季竟敢挟持更换班次的怨恨,公然行刺而无所顾忌,谁掌管国家法度,抓起来在市集处死都可以了。然而赵盾竟然放任他出逃,不仅不纠正他擅自杀人的罪行,而且让臾骈送还他的家眷,刑罚如此失当,还怎么治理国家呢?所以上面称国家杀他,下面紧接着记载晋狐射姑出逃到狄国。大概是因为失去了治理国家的根本,批评赵盾放纵贼人。这时晋襄公已经去世,必定没有用扰乱国家的人连累先君的道理。《公羊传》《谷梁传》的说法既不足信,胡安国又附和它,都不得其解,而强行解释。

闰月没有告朔,仍然在宗庙朝见。

按所谓颁朔,大概是将一个月中每日的干支编成一本书,颁布给诸侯,就像现在的时宪书一样。诸侯把它藏在祖庙,每月的初一在宗庙告祭并领取执行,本当称为告朔。《左传》称告朔,是因为在初一那天告祭,文字偶然不同罢了。胡安国的说法穿凿附会不可采纳。这一年称闰月不告朔,十六年称四月不视朔,这里与下面“仍然在宗庙朝见”连文,所以称告朔。十六年表现国君怠于政事,所以称视朔。

鲁文公七年春天,鲁国攻打邾国。三月甲戌日,夺取须句。

《左传》说:春天攻打邾国,是趁晋国发生变乱的机会。三月,夺取须句,安置文公的儿子在那里。不合礼制。按僖公曾经攻打邾国,夺取须句而归还了它的国君。邾国又夺取了须句,不知在哪一年。不记载的原因,凡是外国夺取内国的城邑,惯例不记载,是为了避讳。

于是修筑郚城。

杜预注:借着攻打邾国的军队来修筑郚城,郚是鲁国的城邑,防备邾国的祸患。

夏天四月,宋国国君王臣去世。

宋国人杀了他们的大夫。

《左传》说:昭公将要除掉众公子,乐豫说:“不可以。公族,是公室的枝叶。如果除掉他们,那么根本就没有庇护了。”昭公不听。穆公、襄公的后代率领国人攻打昭公,在昭公所在的地方杀了公孙固、公孙郑。按《左传》已经明确说杀了公孙固、公孙郑,而经文为什么不称名?大概国人因为攻打昭公而波及大夫,大夫是国君的辅佐,辅佐被杀,将危及国君,所以大夫不称名。以杀之者,原本是因为他们是大夫而杀他们,不是私人结仇而杀他们。这与曹国杀其大夫不称名相同,而不称名的原因不同。那称“国杀”,自然是史官失掉了他们的名字;这称“人杀”,则是以宋人与大夫对举为文,显示以贱害贵,而道义不关乎那个人。

戊子日,晋国人和秦国人在令狐交战。晋国的先蔑逃奔秦国。

《左传》说:晋襄公去世,灵公年幼。晋国人因为变乱的缘故,想立年长的君主,派先蔑、士防到秦国迎接公子雍。秦康公送公子雍到晋国。穆嬴每天抱着太子,在朝廷上哭泣说:“先君有什么罪?他的继承人又有什么罪?舍弃嫡嗣不立,而向外求君,将把这个太子放在哪里?”宣子和众大夫都忌惮穆嬴,并且畏惧逼迫,于是背弃先蔑而立灵公,来抵御秦军。宣子说:“我们如果接受秦国,秦国就是宾客;不接受,就是寇贼。”既然不接受了,却又延缓军队,秦国将产生异心。秘密出兵夜间起行,戊子日在令狐打败秦军。按交战而不记载败绩的原因,晋国迎接雍而秦国护送他,其势不应当动用大军。晋军夜间起行,一战就逃跑,虽然失败但不严重,所以不记载秦军大败。已经列阵了,所以记载在令狐交战。晋地所以以晋国为主兵。胡安国的说法不准确。晋阳处父攻打楚国,已经以名字出现了。这里赵盾率领军队,仍然称人,其义理见垂陇条下。

狄侵我西鄙

  间秦晋之争也

秋,八月,公防诸侯、晋大夫盟于扈。

译狄人侵犯我国西部边境。

趁着秦国与晋国相互争夺的间隙。

秋季,八月,鲁公防备诸侯,并与晋国大夫在扈地结盟。

传:秋八月,齐侯、宋公、卫侯、陈侯、郑伯、许男、曹伯防,赵盾盟于扈。晋侯立故也。按《春秋》凡书诸侯,皆前目后凡,而外大夫防盟必书名。独此诸侯前无目,而从凡辞,又不名晋大夫者,以晋大夫主诸侯之盟也。晋大夫何以主诸侯之盟?是时晋襄甫卒,主少国疑,赵盾忠于为晋者也,恐伯业不振,诸侯生心,欲示以盟主之尊,以慑服之,故遂以当国之权自予,一切礼文仪节之间,俨若晋侯之亲在行者,不稍为贬损,而使诸侯悉拱听约束。此其心良苦,而其事不可为训,故《春秋》特正其为晋大夫,而诸侯畧而不序,盖以赵盾之僭为失其所以为大夫,而诸侯之俯首帖耳,惟其令之是从,亦失其所以为诸侯也。交讥之。或曰:文二年垂陇之盟,晋襄既不在列,则诸侯莫适为主,亦必以士縠主之,是晋大夫之主盟前此矣,而见义于此何也?士縠之主盟垂陇,不过奉君命以行事耳;若扈之盟,则盾専之矣。

  冬徐伐莒

  徐不称人义见徐人取舒下

  公孙敖如莒涖盟

莒为徐所伐,故来求援,以修洮之盟。公孙敖徃涖之。

  八年春王正月

  夏四月

  秋八月戊申天王崩

冬十月壬午,公子遂防晋赵盾盟于衡雍。

传:晋人以扈之盟来讨。冬,襄仲防晋赵盾盟于衡雍。按:扈之盟,公若果后至,则不应与防矣。春秋何以书?公防衡雍之盟,未必因来讨故。

  乙酉公子遂防雒戎盟于暴

杜注时,雒戎将伐鲁,公子遂不及复君,故専命与之盟。果尔,则当书曰「遂防雒戎盟于暴矣」。必两事皆受命,故覆举公子遂。

公孙敖如京师,不至而复。丙戌,奔莒。

传:穆伯娶于莒,曰戴已,生文伯;其娣声已,生恵叔。戴已卒,又聘于莒。莒人以声已辞,则为襄仲聘焉。冬,如莒,涖盟,且为仲逆。及鄢陵,登城见之美,自为娶之。仲请攻之,公将许之。叔仲恵伯谏,公止之,使仲舎之。敖反之,复为兄弟如初。八年秋,襄王崩。穆伯如周吊防,不至,以币奔莒,从己氏焉。按:奔不书出者,奉使而道奔也。

  螽

宋人杀其大夫司马,宋司城来奔。

传:宋襄夫人,襄王之姊也。昭公不礼焉。夫人因戴氏之族以杀襄公之孙孔叔、公孙钟离及大司马公子卬,皆昭公之党也。按:司马书官而不名者,盖昭公欲去羣公子,以致穆、襄之族,率国人攻公而杀其大夫。然尚非六卿也。至是又不礼于嫡祖母,以致襄夫人因戴氏之族而杀其司马。其位愈尊,则其去君愈近。始而不保其大夫,继而并及其司马,岌岌乎殆哉!不至于孟诸之弑不止矣。故前书「宋人杀其大夫」,以「宋人」与「大夫」对举为文,此复繋之以「司马」,所以着其乱形之日甚,而义不关乎其人也。荡意诸来奔,亦书「司城」者,奔仅免于一死耳。「司城」之书官与「司马」之书官,其义正同。抑病其救败之无术,为不称乎其官也?此又华孙来盟之所以书官与氏而不名欤?

  九年春毛伯来求金

不书,王使未葬也。与求赙同,求金盖以共葬事。

  夫人姜氏如齐

出姜,齐昭公女。夫人父母在,岁一归,礼也。何以书?望溪先生曰:「以着变也。」夫人之归鲁也,贵聘而贱逆,至而不致敬。嬴仲遂同心以搆祸。夫人至是,盖不安于鲁矣,故志其出而并志其返也。是他日君薨,子弑,夫人大归之端兆也。

二月,叔孙得臣如京师。辛丑,葬襄王。

  晋人杀其大夫先都

按《左氏传》:“夷之搜,晋侯将登箕郑父先都,而使士縠、梁益耳将中军。”先克曰:“狐、赵之勲不可废也。”从之。先克又夺蒯得田,故先都、士縠、箕郑父、梁益耳、蒯得杀先克。不书,先儒以为不告,非也。盾杀三大夫,来告于鲁,必坐以杀先克之罪,不可谓不吿。而不书者,凡两下相杀,不志于《春秋》,以是为有司之事,非王法之所寓也。杀三大夫,称“晋人”者,杀之者赵盾,故不可称国杀,而以国法杀之,又非两下相杀者比,故书“晋人”,以着生杀之柄之不自其君出也。

译传:秋季八月,齐侯、宋公、卫侯、陈侯、郑伯、许男、曹伯防,以及赵盾在扈地结盟。这是因为晋侯新立的原因。按照《春秋》的体例,凡是记载诸侯,都是先列举名号,后统称“诸侯”;而对于国外的大夫参与盟会,必定要写出名字。唯独这次诸侯之前没有列举名号,而是直接统称“诸侯”,并且没有写出晋国大夫的名字,这是因为晋国大夫主持了诸侯的盟会。晋国大夫为什么能主持诸侯的盟会?当时晋襄公刚刚去世,国君年幼,国家局势令人疑虑,赵盾为了忠于晋国,担心霸业不振,诸侯产生异心,想要展示盟主的威严,来震慑服从他们,于是便擅自掌握了当国的权力,在所有礼仪节度方面,俨然如同晋侯亲自出席一样,没有丝毫贬损,使得诸侯全都拱手听命,接受约束。他的用心虽然良苦,但这件事不能作为典范,所以《春秋》特意纠正他作为晋国大夫的身份,而对诸侯则省略不列名,这是因为赵盾的僭越行为失去了他作为大夫的本分,而诸侯俯首帖耳,只听从他的命令,也失去了他们作为诸侯的本分。这是相互讥讽。有人说:文公二年垂陇的盟会,晋襄公既然不在其中,那么诸侯就没有合适的主持人,必定是由士縠主持的,这说明晋国大夫主持盟会在此之前就有了,为什么在这里才体现其含义呢?士縠主持垂陇的盟会,不过是奉君命行事罢了;至于扈地的盟会,则是赵盾专断擅行了。

冬季,徐国攻打莒国。

徐国不称“人”,其含义见“徐人取舒”条下的解释。

公孙敖前往莒国主持盟会。

莒国被徐国攻打,所以来请求援助,以重修洮地的盟约。公孙敖前往主持盟会。

八年春季,周王正月。

夏季四月。

秋季八月戊申日,周天子去世。

冬季十月壬午日,公子遂与晋国赵盾在衡雍结盟。

传:晋国人因为扈地盟会的事前来问罪。冬季,襄仲与晋国赵盾在衡雍结盟。按照:扈地的盟会,如果鲁君真的迟到,那么就不应该参与衡雍的盟会了。《春秋》为什么要记载呢?鲁君参与衡雍的盟会,未必是因为晋国前来问罪的缘故。

乙酉日,公子遂与雒戎在暴地结盟。

杜预注:当时,雒戎将要攻打鲁国,公子遂来不及回报国君,所以专命与他们结盟。如果真是这样,那么应当记载为“遂与雒戎盟于暴”。必定是两件事都接受了君命,所以再次提及公子遂。

公孙敖前往京师,没有到达就返回了。丙戌日,他逃奔到莒国。

传:穆伯在莒国娶妻,名叫戴己,生了文伯;他的妹妹声己,生了惠叔。戴己去世后,穆伯又在莒国聘妻。莒国人用声己推辞,于是穆伯为襄仲聘娶。冬季,穆伯前往莒国,主持盟会,并且为襄仲迎娶。到达鄢陵时,登上城墙看见声己貌美,就自己娶了她。襄仲请求攻打他,国君将要答应。叔仲惠伯劝谏,国君制止了襄仲,让他放弃声己。穆伯返回后,兄弟二人恢复如初。八年秋季,襄王去世。穆伯前往周王室吊唁治丧,没有到达,带着财物逃奔到莒国,跟随己氏去了。按照:逃奔不记载“出”,是因为奉命出使而在途中逃奔。

发生蝗灾。

宋国人杀死了他们的大夫司马,宋国司城荡意诸来投奔鲁国。

传:宋襄夫人,是襄王的姐姐。昭公对她不礼貌。夫人依靠戴氏的族人杀死了襄公的孙子孔叔、公孙钟离以及大司马公子卬,这些都是昭公的党羽。按照:司马只写官职而不写名字,大概是因为昭公想要除掉众公子,以招致穆、襄两族的势力,率领国人攻打国君并杀死了他的大夫。然而这还不是六卿。到了这时,昭公又对嫡祖母不礼貌,以致襄夫人依靠戴氏的族人杀死了他的司马。地位越高,就离国君越近。起初不能保全他的大夫,接着连司马也波及,危险极了!不到孟诸之乱被杀不会停止。所以前面记载“宋国人杀死了他们的大夫”,用“宋国人”与“大夫”相对举作为文辞,这里又连带上“司马”,是为了彰显混乱形势日益严重,而意义不在于那个人。荡意诸来投奔,也记载“司城”,是因为投奔仅仅免于一死罢了。“司城”记载官职与“司马”记载官职,其含义完全相同。难道也是批评他挽救败局没有方法,认为他不配称其官职吗?这又是华孙来盟时记载官职和姓氏而不写名字的原因吗?

九年春季,毛伯来请求金子。

不记载“王使”,是因为没有安葬。与请求赙赠相同,请求金子大概是为了供给丧事。

夫人姜氏前往齐国。

出姜,是齐昭公的女儿。夫人的父母在世,每年一次回娘家,是合乎礼制的。为什么要记载呢?望溪先生说:“是为了彰显变故。”夫人回到鲁国时,聘礼贵重而迎娶简陋,到达后不表示敬意。嬴仲遂同心协力制造祸端。夫人到了这时,大概已经在鲁国待不下去了,所以记载她出行并记载她返回。这是日后国君去世,儿子被杀,夫人彻底回归齐国的端倪和征兆。

二月,叔孙得臣前往京师。辛丑日,安葬襄王。

晋国人杀死了他们的大夫先都。

按照《左氏传》:“夷地的搜礼,晋侯将要提升箕郑父、先都,而让士縠、梁益耳统领中军。”先克说:“狐氏、赵氏的功勋不可废弃。”听从了他的意见。先克又夺取了蒯得的田地,所以先都、士縠、箕郑父、梁益耳、蒯得杀死了先克。不记载,先前的儒者认为没有告知,这是不对的。赵盾杀死了三大夫,来告知鲁国,必定会以杀死先克的罪名定罪,不能说没有告知。而不记载的原因,凡是双方互相杀害,不记载于《春秋》,因为这是官吏之间的事,不是王法所寄托的。杀死三大夫,称“晋国人”的,是因为杀死他们的是赵盾,所以不能称国家杀死,而以国家法度杀死,又不是双方互相杀害相比,所以记载“晋国人”,以彰显生杀大权不是出于国君。

三月夫人姜氏至自齐

  晋人杀其大夫士縠及箕郑父

译三月,夫人姜氏从齐国回到鲁国。

晋国人杀死了他们的大夫士縠和箕郑父。

箕郑父书及者,贾氏逵云:非首谋。按六年夷之搜,晋侯将登箕郑父先都,注云:登之于上军也。七年令狐之战,箕郑父将上军,则是箕郑父已登矣,故杀先克非首谋。

楚人伐郑,公子遂防晋人、宋人、衞人、许人救郑。

楚称人者,胡氏以为贬,非也。按《左氏传》,范山言于楚子曰:“晋君少,不在诸侯,北方可图也。”楚子师于狼渊,以伐郑。杜注:“陈师狼渊,为伐郑援。”则是楚子本未尝亲将以伐郑也,故称“楚人”。四国皆卿称人者,《左氏传》以为惩不恪,亦非也。自宣以前,防伐、防盟,未有列序大夫之名者。

  夏狄侵齐

  秋八月曹伯襄卒

  九月癸酉地震

  冬楚子使椒来聘

庄公二十三年,第书「荆人来聘」,此称「楚子」者,盖楚至是已复楚之旧号故也。凡来聘必书爵,秦伯之使,术;吴子之使,札。与此同义。

  秦人来归僖公成风之襚

秦称人者,凡外诸侯之事,舎防盟、征伐及遣聘外,概称人。来者,使人来也。不书使某者,其人微也。僖公、成风之襚者,两襚并致,不可以成风及僖公,又不可以僖公及成风,故列序而先僖公者,夫死从子之义也。或谓僖公薨已十年,不应归襚,不知成风之薨亦已五年矣。成风可归襚,僖公独不可归襚乎?且恵公、仲子之赗,未有以为専赗仲子者,何独于此而疑之?

  葬曹共公

  十年春王三月辛卯臧孙辰卒

  夏秦伐晋

凡伐国,或称君,或称大夫,或称师,或称人者,其恒也。而此年,秦伐晋,成公二年,郑伐许,昭十二年,晋伐鲜虞,独称国。先儒以为号举。望溪先生曰:非也。其事同时相次,而独于一役贬,则其异于前后者何也?盖秦、晋、郑、许、晋、狄之战亟矣,又二国之私,而与诸侯无与也。或赴告不及,传闻畧,不知其主兵者为君为大夫,又不知其师之众寡,则第书某国加兵于某国而已。

  楚杀其大夫宜申

宜申谋弑而不以讨贼书者,狱疑而不敢定也。胡氏谓以商臣故,果尔则齐商人之见弑也,何一同于弑君之恒辞乎?

  自正月不雨至于秋七月

谷梁传》歴时而言,不雨者不闵雨也;不闵雨者,无志乎民者也。」

  及苏子盟于女栗

诸侯不当与王臣盟,故讳公不书。与盟于翟泉,不书公,同义。王人称子,自此始。盖是时大夫张晋卿盟防册书,皆以名见,而不复称人。则王朝之卿无转称王人及斥其行次之理,故特为是称,以尊异之。至成公八年,天子使召伯来赐公命,仍以行次称者,上书天子使,故下不可以子称也。

  冬狄侵宋

  楚子蔡侯次于厥貉

传「陈侯郑伯防楚子于息,冬遂及蔡侯次于厥貉,将以伐宋。宋逆楚子,劳且听命。遂道以田孟诸。」按不书伐宋者,未成乎伐也。宋、陈、郑皆从而,特书蔡者,陈、郑从楚而来,宋以逆楚而至,其与楚子期防,次于厥貉,而共谋伐宋者,惟蔡而已。春秋只据实而书,非谅三国之不得已也。胡氏之说非。

  十有一年春楚子伐麇

厥貉之防,麇子逃归,故伐之。楚书:“君将自此始。”

  夏叔仲彭生防晋郤缺于承筐

传「谋诸侯之从于楚者」,杜注:「九年,陈、郑及楚平;十年,宋听楚命。」

  秋曹伯来朝

  公子遂如宋

传襄仲聘于宋,且言荡意诸而复之,因贺楚师之不害。按荡意诸来奔,而其归不书者,归而无救于宋乱,故轻其事而不书也。十六年,宋昭被弑,传称荡意诸死之,而经亦削之者,《春秋》时弑君者三十有六,其君大都以无道遘祸。惟宋昭即位之初,以欲去羣公子而致杀其大夫,继又以无礼于襄夫人而致杀其司马。羣公子皆公子鲍之党,襄夫人淫行,虽不为所礼,亦别无甚不孝之事。二者皆不当以无道之罪坐之。乃公子鲍输粟贷民,卒使一国之人胥懐小恵而忘大义,甘从指嗾,不至于攻而杀之不止者,以公轻虑浅谋,其于羣公子及襄夫人处之不得其道故耳。观其临命之时,自以为不能其大夫,至于君祖母以及国人,其语亦良可悲

译箕郑父被书写及者,贾逵说:他不是首谋。查考鲁僖公六年夷地的阅兵,晋侯打算让箕郑父和先都升任,注解说:是让他们升任上军。鲁僖公七年令狐之战,箕郑父率领上军,这说明箕郑父已经升任了,所以杀先克这件事,箕郑父并非首谋。

楚国人攻打郑国,公子遂防备晋人、宋人、卫人、许人救援郑国。

楚国被称为“人”,胡安国认为是贬义,这是不对的。查考《左传》,范山对楚子说:“晋君年轻,不在诸侯之中,北方可以图谋。”楚子在狼渊驻扎军队,用来攻打郑国。杜预注:“在狼渊陈兵,作为攻打郑国的声援。”这说明楚子本来未曾亲自率领军队攻打郑国,所以称“楚人”。四个国家都是卿却称“人”,《左传》认为是惩戒不恭敬,这也是不对的。从鲁宣公以前,防备征伐、防备盟会,都没有列出大夫名字的惯例。

夏,狄人侵犯齐国。

秋八月,曹伯襄去世。

九月癸酉日,发生地震。

冬,楚子派遣椒来聘问。

鲁庄公二十三年,只记载“荆人来聘”,这里称“楚子”,大概是因为楚国至此已经恢复了楚国的旧称号的缘故。凡是来聘问必定记载爵位,秦伯的使者,称术;吴子的使者,称札。与此意义相同。

秦国人来送还僖公和成风的丧服。

秦国称“人”,凡是外诸侯的事情,除了防备盟会、征伐以及派遣聘问之外,一概称“人”。“来”,是派人来。不记载派遣某人,是因为那个人地位卑微。僖公、成风的丧服,是两副丧服一并送达,不能写成成风及僖公,也不能写成僖公及成风,所以并列次序而把僖公放在前面,是遵循丈夫死后随同儿子的礼义。有人说僖公去世已经十年,不应该送还丧服,不知道成风去世也已经五年了。成风可以送还丧服,僖公难道不可以送还丧服吗?况且惠公、仲子的赗赠,没有认为只是专门赗赠仲子的,为什么唯独在这里怀疑呢?

葬曹共公。

鲁僖公十年春王三月辛卯日,臧孙辰去世。

夏,秦国攻打晋国。

凡是攻打国家,有时称君主,有时称大夫,有时称军队,有时称“人”,这是常例。而这年,秦国攻打晋国,鲁成公二年,郑国攻打许国,鲁昭公十二年,晋国攻打鲜虞,唯独称国家。先儒认为是举国号。望溪先生戴震说:不对。这些事件同时相继发生,而唯独在这一役上贬低,那么它与前后不同的原因是什么呢?大概秦、晋、郑、许、晋、狄之间的战争频繁了,又是两国之间的私事,与诸侯无关。或许赴告不及时,传闻简略,不知道主兵的是君主还是大夫,也不知道军队的多少,就只记载某国对某国用兵罢了。

楚国杀了他的大夫宜申。

宜申谋反弑君而不以讨贼记载,是因为案件有疑点而不敢定案。胡安国说是因为商臣的缘故,如果真是这样,那么齐国商人被弑杀,为什么也同于弑君的常例呢?

从正月至秋七月,没有下雨。

《谷梁传》说:历时长久而言,不雨者是不怜悯雨水;不怜悯雨水者,是没有把百姓放在心上。

与苏子在女栗结盟。

诸侯不应当与王臣结盟,所以隐讳鲁公不记载。在翟泉结盟,不记载鲁公,意义相同。王臣称“子”,从此开始。大概这时大夫张罗晋卿盟会防务的册书,都以名字出现,而不再称“人”。那么王朝的卿没有转称王人以及斥责其行次的道理,所以特意这样称呼,以尊崇并区别于他们。到鲁成公八年,天子派遣召伯来赐给鲁公命令,仍然以行次称呼,是因为上面写了天子派遣,所以下面不可以称“子”。

冬,狄人侵犯宋国。

楚子、蔡侯驻扎在厥貉。

《左传》说:“陈侯、郑伯在息地防备楚子,冬天于是与蔡侯驻扎在厥貉,打算攻打宋国。宋国迎接楚子,慰劳并且听从命令。于是引导去孟诸打猎。”查考不记载攻打宋国,是因为没有完成攻打。宋、陈、郑都顺从,特别记载蔡国,是因为陈、郑跟随楚国而来,宋国因为迎接楚国而至,与楚子期会防备,驻扎在厥貉,而共同谋划攻打宋国的,只有蔡国罢了。《春秋》只根据事实记载,不是体谅三国不得已。胡安国的说法不对。

鲁僖公十一年春,楚子攻打麇国。

厥貉的盟会,麇子逃跑回国,所以攻打他。楚国记载:“君主亲自率领军队从此开始。”

夏,叔仲彭生在承筐与晋国的郤缺结盟。

《左传》说“谋划诸侯中顺从楚国的人”,杜预注:“鲁僖公九年,陈、郑与楚国讲和;鲁僖公十年,宋国听从楚国命令。”

秋,曹伯来朝见。

公子遂前往宋国。

《左传》说襄仲聘问宋国,并且说荡意诸而让他回国,趁机祝贺楚国军队没有危害。查考荡意诸来投奔,而他的回国不记载,是因为回国而对宋国的动乱没有补救,所以轻视这件事而不记载。鲁僖公十六年,宋昭公被弑杀,《左传》说荡意诸为他而死,而《春秋》经文也删削了这件事。《春秋》时弑君的有三十六人,他们的君主大多因为无道遭遇祸患。只有宋昭公即位之初,因为想要除掉众公子而导致杀了他的大夫,接着又因为对襄夫人无礼而导致杀了他的司马。众公子都是公子鲍的党羽,襄夫人淫乱行为,虽然不被礼遇,也没有其他很不孝的事情。这两者都不应当以无道的罪名归咎于他。然而公子鲍输粮借贷给百姓,最终使一国的人都怀有小恩惠而忘记大义,甘愿听从指使,不至于攻打并杀了他不止,是因为国君考虑轻率谋划浅薄,对于众公子和襄夫人处理不得当的缘故罢了。看他临死之时,自认为不能驾驭他的大夫,至于君主祖母以及国人,他的话也确实可悲。

矣。圣人心伤其事故大书屡书,终之以“宋人弑其君杵臼”。虽事由王姬,以朱子《纲目》书“后魏冯太后弑其君”之文例之,其狱当有所归,而只以众乱而无主名为文者,盖伤宋昭之狷隘少容,自贻伊戚,而着其祸之至如此其酷者,示天下以干母之蛊不可贞之道也。圣人旣欲以宋昭垂戒,而非为宋昭讨贼,则荡意诸之死自不得不从略。义固各有所取焉。尔乃胡氏谓意诸知国人之将弑其君而不能止,坐待其及而死之,故不得与死于其职者比。果如其说,则如荀息之死,亦知里克之将为难而不能止者也。《春秋》何不以为匹夫匹妇之谅,削之而不书乎?

译罢了。圣人心中哀伤这件事的缘由,所以大事记载、反复记载,最终以“宋人弑其君杵臼”作为结尾。虽然事情起因于王姬,但用朱熹《资治通鉴纲目》中记载“后魏冯太后弑其君”的体例来类比,这桩罪案应当有所归属,而文中只以“众人作乱而没有主名”来表述,大概是哀伤宋昭公狭隘少容,自招祸患,并彰显其灾祸竟如此酷烈,以此向天下人展示处理母亲带来的祸患时不可固执守正的道理。圣人既然想借宋昭公来垂示警戒,而不是为宋昭公讨伐贼人,那么荡意诸的死自然不得不略去不载。义理本来各有其取舍之处。然而胡氏认为荡意诸知道国人将要弑杀君主却未能阻止,坐等祸患临头而死,所以不能与尽忠职守而死的人相比。如果真像他所说的那样,那么像荀息之死,也是知道里克将要作难却未能阻止的。《春秋》为什么不把他视为匹夫匹妇的愚信,削去而不记载呢?

狄侵齐

冬十月甲午,叔孙得臣败狄于咸。

传:鄋瞒侵齐,遂侵我。叔孙得臣追之。冬十月,败狄于咸,获长狄侨如。以命宣伯。

  十有二年春王正月郕伯来

按传称郕太子来奔,而经称郕伯者,盖公以诸侯逆之,史若以世子书,是显著公之失矣。春秋为尊者讳,故书郕伯。

  杞伯来朝二月庚子子叔姬卒

传杞桓公来朝始朝公也,且请絶叔姬而无絶昏,公许之。二月,叔姬卒,不言杞絶也。按成公五年,杞叔姬来归,其见絶与此叔姬同,而八年冬十月书杞叔姬卒,何以不絶之于杞也?且此叔姬来归,何以不见于经?当是嫁而未庙见,因疾甚,妇人之性,当伏枕危殆之际,尤恋恋于母家,抑或欲就医药,以庶几其万一之救。杞伯不忍拂其意,故假来朝之名送之归鲁,不幸而卒,遂订后姻耳。惟未庙见,不成其为妇,故不系杞,非絶之也。但此年书子叔姬卒,逾二年又书齐人执子叔姬,不应同为文公女而有两叔姬也。先儒谓此年叔姬以庚子卒,误衍一子字,然考公谷经文皆书子叔姬,断无三传皆误之理,殆如叔夜、叔夏之类,以二姬孪生故皆称叔姬欤?其所以称子者,未庙见不成其为妇,既不系杞,若但称叔姬,则与女之未嫁者无别矣,故称子叔姬。此与嗣君未逾年即位者称子,其义正同。诸侯未即位,既可称子而示其未成君矣,则夫人未庙见,何不可称子而示其未成妇乎?

  夏楚人围巢

传:羣舒叛楚。夏,楚令尹子孔执舒子平及宗子,遂围巢。

  秋滕子来朝

  传亦始朝公也

  秦伯使术来聘

  秦君臣始并见

冬,十有二月戊午,晋人、秦人战于河曲。

  传秦为令狐之役伐晋取覊马晋人御之从秦师于河曲臾骈请深垒固军以待之秦人欲战秦伯问士防曰若何而战对曰赵有侧室曰穿好勇而狂若使轻者肆焉其可十二月戊午秦军掩晋上军赵穿追之不及反怒将独出乃皆出战交绥秦行人夜戒晋师明日请相见臾骈曰将遁矣薄诸河必败之胥甲赵穿当军门呼曰薄人于险无勇也乃止秦师夜遁按战不书及者春秋书战以受兵之国主兵例也据传称秦伐晋晋固为受兵之国矣然秦取覊马而退晋师从之直至河曲则两国边界一彼一此相加以兵而交受其害非彭衙令狐比也故不书及赵盾将称人说见二年盟于垂陇下

  季孙行父帅师城诸及郓

杜注:郓、鲁、莒所争者,以其逺逼外国,故帅师城之。

  十有三年春王正月

  夏五月壬午陈侯朔卒

  邾子蘧蒢卒

传邾文公卜迁于绎,史曰:“利于民,而不利于君。”邾子曰:“苟利于民,孤之利也。”遂迁于绎。五月卒。君子曰:“知命。”

  自正月不雨至于秋七月

  义与二年十年同

  世室屋壊

左氏经文作太室,杜注太庙之室;公羊作世室,壊必更作。不书者,常事不书。

  冬公如晋衞侯防公于沓

  请平于晋也

  狄侵衞

十有二月,己丑,公及晋侯盟。公还自晋,郑伯防公于棐,亦请平于晋也。

  十有四年春王正月公至自晋

邾人伐我南鄙,叔彭生帅师伐邾。

传:邾文公之卒也,公使吊焉,不敬。邾人来讨,伐我南鄙,故恵伯伐邾。

  夏五月乙亥齐侯潘卒

春秋于外诸侯之葬,鲁不防,即不书,此常例也。独齐侯潘卒,不书葬,则别有故。盖昭公卒,舎立,四月而被弑。昭公尚未及葬,期舎弑而子叔姬即被执。盖商人恶鲁与舎婚,故并执单伯以辱鲁。昭公之葬,鲁即遣使者往,商人必不使防,不防故不书。此与陈哀公之书葬,其义正可以参互得之。彼以楚听鲁使者防葬,故书葬;此以商人不听鲁使者防葬,故不书葬。皆旧史之文,圣人不得而易之也。不然,鲁于齐君之葬,无不防者,独潘之卒,乃无故而废防纪,岂情也哉?

六月,公防宋公、陈侯、衞侯、郑伯、许男、曹伯、晋赵盾。癸酉,同盟于新城。

传同于楚者,服且谋邾也。杜注:“谋捷菑,同盟义,见庄十六年盟幽下。”

  秋七月有星孛入于北斗

  公至自防

  晋人纳捷菑于

译狄人侵犯齐国。

冬季十月甲午日,叔孙得臣在咸地击败狄人。

《左传》记载:鄋瞒侵犯齐国,接着又侵犯我国。叔孙得臣追击他们。冬季十月,在咸地击败狄人,俘获长狄侨如。以此战功任命宣伯。

鲁文公十二年春天,周王正月,郕伯前来朝见。

按照《左传》记载是郕国太子来投奔,而《春秋》经文记载为郕伯,大概是因为鲁公以诸侯之礼接待他,史官如果按世子来记载,就会明显显示鲁公的失礼了。《春秋》为尊者避讳,所以记载为郕伯。

杞伯前来朝见。二月庚子日,子叔姬去世。

《左传》记载:杞桓公前来朝见,这是开始朝见鲁公,并且请求断绝与叔姬的婚姻关系,但不断绝两国的婚约,鲁公答应了。二月,叔姬去世,经文不说是杞国断绝了她。查考成公五年,杞叔姬被遣返回国,她被断绝婚姻与此叔姬相同,而八年冬十月记载杞叔姬去世,为什么不在杞国断绝她呢?况且此叔姬被遣返回国,为什么不见于经文?应当是已经出嫁但尚未在宗庙拜见祖先,因为病重,妇女的本性,在卧病危殆之际,尤其眷恋母家,或者想要回去求医问药,以期望万一的救治。杞伯不忍心违背她的意愿,所以借朝见的名义送她回鲁国,不幸去世,于是商定后续婚姻。只是因为没有在宗庙拜见祖先,不能算作正式的妻子,所以不系属于杞国,并非断绝她。但这一年记载子叔姬去世,过了两年又记载齐人拘捕子叔姬,不应该同为文公的女儿而有两位叔姬。先儒认为这一年叔姬在庚子日去世,多衍了一个“子”字,然而考据《公羊传》《谷梁传》的经文都记载子叔姬,断无三传都出错的理由,大概像叔夜、叔夏那样,因为两位姬是双胞胎所以都称叔姬吧?之所以称“子”,是因为未庙见不能算作正式的妻子,既然不系属于杞国,如果只称叔姬,那就与未出嫁的女子没有区别了,所以称子叔姬。这与嗣君未过一年即位称“子”,其义理正相同。诸侯未即位,可以称“子”来显示其未成为君主,那么夫人未庙见,为什么不可以称“子”来显示其未成为正式妻子呢?

夏季,楚国人包围巢国。

《左传》记载:群舒背叛楚国。夏季,楚国令尹子孔拘捕舒子平及宗子,接着包围巢国。

秋季,滕子前来朝见。

《左传》也说是开始朝见鲁公。

秦伯派术前来聘问。

秦君臣首次同时出现。

冬季,十二月戊午日,晋国人、秦国人战于河曲。

《左传》记载:秦国因为令狐之战而讨伐晋国,夺取羁马,晋国人抵御他们,跟随秦军到河曲。臾骈请求深挖壕沟、加固营垒来等待他们,秦人想要交战,秦伯问士防说:“怎样才能交战?”回答说:“赵穿有个侧室叫穿,喜好勇武而狂妄,如果让轻敌的人肆意行动,大概可以。”十二月戊午日,秦军袭击晋国上军,赵穿追击他们没追上,反而发怒,打算独自出击,于是都出战,双方交战后撤退。秦国使者夜间警告晋军,第二天请求相见。臾骈说:“将要逃跑了,逼近到河边,一定能打败他们。”胥甲、赵穿在军营门口呼喊说:“把人逼到险地,是无勇的表现。”于是停止。秦军夜间逃跑。查考战争不记载“及”的,是《春秋》记载战争以受兵之国为主兵的惯例。根据《左传》称秦国讨伐晋国,晋国固然是受兵之国了。然而秦国夺取羁马而退兵,晋军跟随他们直到河曲,那么两国边界彼此交错,互相施加兵力而都遭受其害,不像彭衙、令狐那样了,所以不记载“及”。赵盾将称人说,见二年盟于垂陇下。

季孙行父率领军队修筑诸及郓的城墙。

杜预注:郓,是鲁、莒争夺的地方,因为它逼近外国,所以率领军队修筑城墙。

鲁文公十三年春天,周王正月。

夏季五月壬午日,陈侯朔去世。

邾子蘧蒢去世。

《左传》记载:邾文公占卜迁都到绎,史官说:“利于民,而不利于君。”邾子说:“如果利于民,就是我的利益。”于是迁都到绎。五月去世。君子说:“知道天命。”

从正月起不下雨,直到秋季七月。

义理与二年、十年相同。

世室的房屋毁坏。

《左氏传》经文作太室,杜预注太庙之室;《公羊传》作世室,毁坏必定重新建造。不记载的,是常事不记载。

冬季,鲁公前往晋国,卫侯在沓地会见鲁公。

请求与晋国讲和。

狄人侵犯卫国。

十二月,己丑日,鲁公与晋侯结盟。鲁公从晋国回来,郑伯在棐地会见鲁公,也是请求与晋国讲和。

鲁文公十四年春天,周王正月,鲁公从晋国回来。

邾国人攻打我国南部边境,叔彭生率领军队攻打邾国。

《左传》记载:邾文公去世时,鲁公派使者去吊唁,不恭敬。邾国人来讨伐,攻打我国南部边境,所以惠伯攻打邾国。

夏季五月乙亥日,齐侯潘去世。

《春秋》对于外国诸侯的葬礼,鲁国不去参加,就不记载,这是常例。唯独齐侯潘去世,不记载葬礼,则有别的原因。大概昭公去世,舍被立,四月而被弑。昭公尚未安葬,期舍被弑而子叔姬就被拘捕。大概商人厌恶鲁国与舍通婚,所以一并拘捕单伯来羞辱鲁国。昭公的葬礼,鲁国就派遣使者前往,商人必定不让他们参加,不参加所以不记载。这与陈哀公记载葬礼,其义理正可以互相参照得出。那边因为楚国听从鲁国使者参加葬礼,所以记载葬礼;这边因为商人不听从鲁国使者参加葬礼,所以不记载葬礼。都是旧史的文字,圣人不能改变它。不然的话,鲁国对于齐君葬礼,没有不参加的,唯独潘去世,却无故废除了参加葬礼的记载,难道合乎情理吗?

六月,鲁公会见宋公、陈侯、卫侯、郑伯、许男、曹伯、晋赵盾。癸酉日,在新城共同结盟。

《左传》记载:与楚国结盟,是服从并且谋划邾国。杜预注:“谋划捷菑,同盟义,见庄十六年盟幽下。”

秋季七月,有彗星进入北斗。

鲁公从会盟地回来。

晋国人把捷菑送入

邾弗克纳

传邾文公元妃齐姜,生定公;二妃孝姬,生捷菑。文公卒,邾人立定公,捷菑奔晋。晋赵盾以诸侯之师八百乗纳捷菑于邾。邾人辞曰:“齐出貜,且长。”宣子曰:“辞顺而弗从,不祥。”乃还。《公羊传》:“弗克纳。”何大其弗克纳也?按晋人《左氏传》谓赵盾,《公羊》谓郤缺,《谷梁》谓郤克,三人皆尝以名见矣,而人之者,义见垂陇下,抑或以传闻异辞,圣人故疑而缺之欤?捷菑不系邾,明其不当立也。弗克纳者,着其纳所不当纳,以义折之,即不能不废然而返,盖以伯令不行于小国,而病晋人之轻举也。《公羊》云云,于圣人语气似不甚恊。

译邾国未能接纳捷菑。

《左传》记载:邾文公的正妃齐姜,生下了定公;次妃孝姬,生下了捷菑。文公去世后,邾国人拥立定公,捷菑逃奔到晋国。晋国赵盾率领诸侯的八百辆战车,将捷菑送入邾国。邾国人推辞说:“定公是齐姜所生,而且年长。”赵宣子说:“推辞的理由正当却不听从,是不吉利的。”于是撤军返回。

《公羊传》说:“未能接纳。”为什么特别强调“未能接纳”呢?查考晋国方面,《左传》说是赵盾,《公羊传》说是郤缺,《谷梁传》说是郤克,这三人都曾以名字出现在记载中,而关于是谁护送捷菑的事,其义理见于垂陇之下,或许是因为传闻不同,圣人因此存疑而省略了具体人名吗?捷菑不冠以“邾”字,表明他不应当被拥立。所谓“未能接纳”,是彰显他试图接纳不该接纳的人,被道义所折服,即使不能不怅然返回,大概是因为霸主的命令在小国行不通,而批评晋国人轻率行动。《公羊传》的说法,与圣人的语气似乎不太协调。

九月甲申公孙敖卒于齐

  齐公子商人弑其君舎

传子,叔姬妃齐昭公,生舎。叔姬无宠,舎无威。公子商人骤施于国,而多聚士,尽其家贷于公有司以继之。夏五月,昭公卒,舎即位。秋九月,商人弑舎。按:舎即位才四月,而商人弑之。称君者未逾年,第不可以爵称耳。君臣之分则已定,故正其为君,以着弑之者之罪也。商人称公子,盖已为大夫故。

  宋子哀来奔

高哀何以称子?贤之也。司马、司城皆书官,此独不书官者,位非六卿。孟诸之祸,于彼无责焉尔。

  冬单伯如齐齐人执单伯

单伯庄元年见经至今已八十余年必非一人或其子若孙欤?齐称人者,执诸侯大夫例称人,不称行人者,本非聘问之使故也。

  齐人执子叔姬

按《左氏传》以子叔姬为齐君之母,既弑其君,又执其君之母,商人之恶极矣。春秋必异文以着其罪,不当仅以执子叔姬书。《公羊传》单伯之罪,何道淫也?恶乎淫?淫乎子叔姬?何注:时子叔姬当为齐夫人,使单伯送之。据此则子叔姬非舎之母,乃舎之夫人。其说似得其实,但舎弑在九月,春秋书“冬单伯如齐”,乃遣使在冬,非至齐之日在冬也。齐鲁相去不逺,舎既弑而遣使送女,必无此理。叔姬归齐当在昭公未卒之前,甫至齐而昭公卒,舎在谅闇中,未庙见,旋即被弑。鲁因舎既弑而叔姬无所从,故遣单伯往请。商人恶鲁与舎婚,单伯至,适触其怒,遂并叔姬执之。此当日之情实也。“道淫”之说不足信。商人执君夫人无礼已甚,然其罪固无加于弑君也。故春秋只据实而书,文无加贬。两事故覆举齐人内女有变则书“归”,叔姬被执,其归应书而不书者,未庙见不成乎其为归也,故不书。其称“子”者,说详下。“齐人来归子叔姬”下。

  十有五年春季孙行父如晋

传为单伯与子叔姬故也。杜注欲因晋请齐。

  三月宋司马华孙来盟

按华孙之所以来盟者,是时宋公子鲍弑械已成,宋昭孤立,其势甚危。华孙忠于公室者也,故孙氏觉谓其惧隣国因间以谋其国,特来盟以结好而纾难,是固然矣。然其意不在鲁也。考十三年传称,公如晋,朝衞侯防公于沓,公还,郑伯防公于棐,皆因公请平于晋。郑子家至,赋鸿雁,欲公逺行还晋,以安恤之,则公之睦于晋可知矣。华孙之来,盖欲因鲁以求晋,冀结覇国之援,以潜消其肘腋之变也。前司城子哀来奔,当亦此意。不然,鲁为自守之国,不但不可以持危定倾之义望之,并所谓因间以谋其国者,鲁亦断无此事。乃奔者奔,盟者盟,皆不于他国而于鲁也,何为乎?至华孙之所以不名者,盖司马主兵之官,位尊权重,当危乱之时,诚竭其股肱之力,辅其君以和其民,上有以囘襄夫人之心,下有以散公子鲍之党,则转危为安,非遂无可措手之处。乃心有余而智不足,徒仆仆焉不惮行李之往来,以庶几于将伯之助。此其为谋之不臧,不待智者而知其多此一盟矣。故春秋特书其官而不以名见,盖着其为司马,宜若可以有为,而以其救败之无术,伤孟诸之祸之将及也。岂如左氏贵之之说哉?杀与来奔,第书官,此系以华孙者,前书杀其大夫司马矣,此又一司马也,故特书华孙以别之。其不别之以其名何也?义不关乎其人,本当与公子卬、荡意诸一例,第书其官而不名,因嫌与前司马相混,故不得不有以别之。然若别之以其名,则书其官之义转晦,故特系之以华孙而仍不以名见。此圣人之文所为至当而不可易者欤?不书使者说,具闵二年齐高子来盟下。

  夏曹伯来朝

  齐人归公孙敖之防

不书来者,盖齐人但置诸境上,其家取而殡之也。

六月辛丑朔,日有食之。鼓用牲于社。

  单伯至自齐

公羊传》大夫不致,此致者,喜,祸患解也。

  晋郤缺帅师伐蔡戊申入蔡

传新城之盟,蔡人不与。郤缺以上军、下军伐蔡,以城下之盟而还。谷梁注:「伐入两举者,伐而不即入也。」

  秋齐人侵我西鄙

  季孙行父如晋

  以齐人侵我

译九月甲申日,公孙敖在齐国去世。

齐国的公子商人杀害了他的国君舍。

传文说:叔姬是齐昭公的妃子,生下了舍。叔姬不受宠爱,舍没有威势。公子商人在国内频繁施舍恩惠,并且大量招纳士人,耗尽家产借贷给国家的官吏来维持这种局面。夏季五月,昭公去世,舍即位。秋季九月,商人杀害了舍。按:舍即位才四个月,商人就杀害了他。称他为君,是因为虽然未过一年,但不能仅用爵位称呼他。君臣的名分已经确定,所以肯定他作为君主的地位,以彰显杀害他的人的罪过。商人被称为公子,大概是因为他已经是大夫的缘故。

宋国的子哀投奔鲁国。

高哀为什么称子?是因为他贤德。司马、司城都记载了官职,这里唯独不记载官职,是因为他的职位不在六卿之中。孟诸的祸乱,对他没有责任。

冬季,单伯前往齐国,齐国人拘捕了单伯。

单伯在庄公元年出现在经文中,到现在已经八十多年了,必定不是同一个人,可能是他的儿子或孙子吧?齐国称人,是因为拘捕诸侯大夫的惯例称人;不称行人,是因为他本来就不是聘问的使者。

齐国人拘捕了子叔姬。

按《左氏传》认为子叔姬是齐国国君的母亲,既然杀害了国君,又拘捕了国君的母亲,商人的罪恶极深了。《春秋》必定用不同的文辞来彰显他的罪过,不应该仅仅记载“拘捕子叔姬”。《公羊传》说单伯的罪过,是道淫吗?淫乱在哪里?淫乱在子叔姬吗?何休注解说:当时子叔姬应当成为齐国的夫人,派单伯送她去。据此则子叔姬不是舍的母亲,而是舍的夫人。这种说法似乎符合事实,但是舍被杀在九月,《春秋》记载“冬单伯如齐”,是派遣使者在冬季,并非到达齐国在冬季。齐鲁相距不远,舍已经被杀而还派遣使者送女子,必定没有这种道理。叔姬归齐应当在昭公去世之前,刚到齐国昭公就去世了,舍在守丧期间,尚未在宗庙拜见公婆,随即被杀。鲁国因为舍已经被杀而叔姬无所依从,所以派遣单伯前往请求。商人厌恶鲁国与舍联姻,单伯到来,正好触怒了他,于是连同叔姬一起拘捕。这是当时的情实。“道淫”的说法不足信。商人拘捕国君夫人无礼已极,然而他的罪过本来没有超过杀害国君。所以《春秋》只据实记载,文辞没有额外的贬斥。两件事都列举齐人,内女有变故则书“归”,叔姬被拘捕,她的归宁应当记载而没有记载,是因为没有庙见,不能算是真正的归宁,所以不记载。称“子”的原因,详细说在下面。“齐人来归子叔姬”之下。

十五年春季,季孙行父前往晋国。

传文说是为了单伯和子叔姬的缘故。杜预注解说想要借由晋国向齐国请求。

三月,宋国司马华孙前来结盟。

按华孙之所以前来结盟,是因为当时宋国公子鲍的弑君阴谋已经形成,宋昭公孤立,形势非常危险。华孙是忠于公室的人,所以孙氏觉察到,认为他害怕邻国趁机图谋宋国,特意前来结盟以结好而缓解危难,这固然不错。然而他的意图不在鲁国。考察十三年传文记载,鲁公前往晋国,朝见卫侯,在沓地会见卫侯,鲁公返回,郑伯在棐地会见鲁公,都是因为鲁公向晋国请求讲和。郑子家到来,吟诵《鸿雁》,希望鲁公远行返回晋国,以安抚体恤他,那么鲁国与晋国的和睦可知了。华孙的到来,大概是想要借由鲁国来求取晋国,希望结得霸国的援助,以暗中消除身边的变乱。先前司城子哀投奔鲁国,也应当是这个意思。不然,鲁国是自守的国家,不但不能指望它秉持持危定倾的道义,并且所谓趁机图谋其国,鲁国也断无此事。于是投奔的投奔,结盟的结盟,都不在其他国家而在鲁国,为什么呢?至于华孙之所以不称名,大概是因为司马是主管军事的官员,位尊权重,在危乱之时,确实竭尽股肱之力,辅佐他的君主以安抚百姓,上有以挽回襄夫人的心,下有以分散公子鲍的党羽,那么转危为安,并非没有可以着手的地方。然而心有余而智不足,只是奔波不息不惮于使节的往来,以期望得到伯主的帮助。这种谋划的不善,不用智者也知道这多此一举了。所以《春秋》特意记载他的官职而不以名字出现,大概是因为彰显他作为司马,似乎可以有所作为,而因为他挽救败局的无能,伤害了孟诸之祸即将波及的事实。难道像《左氏传》那样推崇他吗?杀与来奔,只记载官职,这里系以华孙,是因为先前记载了杀其大夫司马,这里又是一个司马,所以特意记载华孙以区别之。为什么不以名字区别呢?因为义理不关乎其人,本当与公子卬、荡意诸一例,只记载官职而不称名,因为嫌与前司马相混,所以不得不有所区别。然而如果以名字区别,那么记载官职的意义反而晦暗,所以特意系以华孙而仍然不以名字出现。这是圣人的文辞之所以至当而不可改变的吗?不记载使者的说法,具见闵二年齐高子来盟之下。

夏季,曹伯前来朝见。

齐国人归还公孙敖的棺柩。

不记载“来”,大概是因为齐国人只是将其放在边境上,他的家人取回并殡殓。

六月辛丑朔,发生日食。在社坛击鼓并用牺牲祭祀。

单伯从齐国回来。

《公羊传》说大夫不致,这里致,是因为喜悦,祸患解除。

晋国郤缺率领军队讨伐蔡国,戊申日进入蔡国。

传文说新城之盟,蔡国人不参与。郤缺以上军、下军讨伐蔡国,以城下之盟而返回。谷梁注说:“伐入两举者,伐而不即入也。”

秋季,齐国人侵犯我国西部边境。

季孙行父前往晋国。

因为齐国人侵犯我国。

西鄙告晋也

  冬十有一月诸侯盟于扈

传冬十一月,晋侯、宋公、衞侯、陈侯、蔡侯、郑伯、许男、曹伯盟于扈,防新城之盟,且谋伐齐。齐人赂晋侯,故不克而还。于是有齐难,是以公不防。按晋自文、襄以后,凡诸侯之防盟,未有诸侯自为之而晋不与者。而晋灵方防,不在诸侯,故其在位十四年,凡防盟从不亲行。此年盟于扈,十七年防于扈,必仍以赵盾主之无疑。乃七年书「公防诸侯,晋大夫盟于扈」,而此及十七年独称诸侯,并不书晋大夫者,先儒或以七年防盟虽以赵盾主之,而犹列序于下,此及十七年盟防则以赵盾主之,而且列序于上矣。《春秋》谨名分,列序于下犹可言也,列序于上不可言矣,故没而不书,其说非也。《春秋》序防盟,从不以大夫先诸侯,以当日本无其事也。赵盾虽専晋,然亦何至防扈若此乎?经之所以不书晋大夫而诸侯不序者,盖赵盾因前此在扈以大夫而主诸侯之盟,其体旣有所不顺,又当主少国疑之日,陈、蔡、郑、宋同时而折于楚,文、襄之伯业几于不振。故十四年新城之盟复书「同」,盖盾亦自知前此主盟之失,又惧伯业之不振,故特举久旷不行之典,以明其谦也。然其礼虽较杀,而大夫主盟之实如故也,终嫌于逼上,而恐诸侯生心。故此年盟于扈,十七年防于扈,其征召诸侯之文,皆以晋侯亲行为词。及后虽盾主其事,而其着于策书而藏在盟府者,仍以晋侯列序诸侯之上,而盾并不以名见,盖为此掩耳盗铃之计,欲以晋侯借口,而使天下不得而议其僭也。《左氏传》所以谓「晋侯亲之」者,以此。圣人于此,使复如七年书「晋大夫」,则赵盾本不以名见,鲁史旧文,圣人不得而易之也。然赵盾又实假其君之名以主其事,若竟以晋侯书,则其假窃専擅之罪无由着矣。故惟有没赵盾不书,而诸侯则畧而不序,以发疑端而见情实,此圣人之文所为,游夏不能賛一辞。者也,左氏谓此年及十七年扈之盟,皆不序诸侯,以病晋侯之不能讨贼,亦不确。贼之讨不讨,不以诸侯之序不序,异义也。盟主大合诸侯,而不能讨贼,列序之,其罪不更着乎?不书同盟者,盖自庄二十七年盟幽之后,盟不称同者已久。前新城之盟,复书同者,特赵盾自悔其主盟之失,故复用其礼,以明谦耳,非常典也。至是,以晋侯借口,遂侈然而仍以盟主自居矣。

译西部边境向晋国告急。

冬季十有一月,诸侯在扈地结盟。

《左传》记载:冬季十一月,晋侯、宋公、卫侯、陈侯、蔡侯、郑伯、许男、曹伯在扈地结盟,这是为了防备新城之盟,并且谋划讨伐齐国。齐人贿赂了晋侯,所以未能成功便撤军回国。当时齐国发生祸难,因此鲁公没有去防备。查考晋国自文公、襄公以后,凡是诸侯的防备与结盟,没有诸侯自行组织而晋国不参与的情况。而晋灵公当时正在防备,不在诸侯之中,所以他在位的十四年间,凡是防备与结盟,从不亲自前往。这一年盟会于扈地,十七年防备于扈地,必定仍然由赵盾主持,毫无疑问。然而七年记载“鲁公防备诸侯,晋国大夫在扈地结盟”,而这一年及十七年却只称诸侯,并不记载晋国大夫,以前的儒者认为,七年防备与结盟虽然由赵盾主持,但还列在诸侯之下,这一年及十七年的盟会与防备则由赵盾主持,而且列在诸侯之上了。《春秋》谨守名分,列在诸侯之下还可以说通,列在诸侯之上就说不过去了,所以隐去不写,这种说法是不对的。《春秋》记载防备与结盟,从不让大夫排在诸侯之前,因为当时本来没有这样的事。赵盾虽然专权于晋国,但难道会防备扈地到这种地步吗?经文之所以不写晋国大夫而诸侯也不排序,大概是因为赵盾此前在扈地以大夫身份主持诸侯的盟会,其体制已经有所不顺,又正值君主年幼、国家疑虑之日,陈、蔡、郑、宋同时屈服于楚国,文公、襄公的霸业几乎不振。所以十四年新城之盟又记载“同”,大概赵盾也自知此前主持盟会的过失,又害怕霸业不振,所以特意举出久已废弃不行的典制,以表明他的谦让。然而其礼仪虽然较为简略,但大夫主持盟会的实质依旧,终究嫌于逼迫君上,而担心诸侯产生异心。所以这一年盟会于扈地,十七年防备于扈地,其征召诸侯的文告,都以晋侯亲行为辞。及至后来虽然由赵盾主持其事,但其记载于简册而收藏于盟府的,仍然以晋侯列在诸侯之上,而赵盾并不以名字出现,大概是为了这种掩耳盗铃的计策,想要以晋侯为借口,而使天下人无法议论他的僭越。《左传》所以说“晋侯亲自参与”,就是因此。圣人在这件事上,如果还像七年那样记载“晋大夫”,那么赵盾本来就不以名字出现,鲁国史官的旧文,圣人不能随意更改。然而赵盾又确实假借君主的名称来主持其事,如果直接以晋侯记载,那么他假借窃取、专擅的罪过就无法显露了。所以只有隐去赵盾不写,而诸侯则略去不排序,以引发疑问而显露实情,这是圣人的笔法,子游、子夏也不能增添一字。《左传》认为这一年及十七年扈地的盟会,都不排序诸侯,是因为不满晋侯不能讨伐贼臣,这也并不确切。贼臣讨伐与否,不以诸侯排序与否来区分,这是不同的义理。盟主大会诸侯,而不能讨伐贼臣,如果排序,其罪过不是更加明显吗?不记载“同盟”,大概是因为自庄公二十七年盟会于幽地之后,盟会不称“同”已经很久了。此前新城之盟,又记载“同”,只是赵盾自悔其主持盟会的过失,所以再次使用其礼仪,以表明谦让罢了,并非常规的典制。至此,以晋侯为借口,于是放肆地仍然以盟主自居了。

十有二月齐人来归子叔姬

叔姬称子者,先儒谓时君之女称子,然内女之见经者多矣,岂皆先君之女而此独别之以子耶?其他犹不可考。如成九年书「伯姬归于宋」,不称子。若以伯姬为先君之女,则必宣公女审矣。考宣公五年书「齐高固来逆子叔姬以行」,次论之,伯姬必叔姬之姊,又审矣。高固所逆之叔姬在宣公时,既以称子,而决其为宣公女;伯姬在成公时,又以不称子,而决其亦为宣公女。乃妹嫁已二十余年,而其姊始嫁,揆之情理,当不其然。故伯姬为成公女无疑。伯姬为成公女,在成公时而不称子,则凡称子者必非以其为时君之女也,又何疑乎?然则叔姬何以称子也?按《小戴记》曾子问曰:「女未庙见而死,则如之何?」孔子曰:「不迁于祖,不祔于姑壻,不杖不菲不次,归葬于女氏之党,示未成妇也。」又曾子问曰:「取女有吉日而女死,则如之何?」孔子曰:「壻齐衰而吊,既葬而除之。夫死亦如之。」据此,有吉日而夫死,既与女死同,则女未庙见而夫死,其为不成妇也,亦当与女死同。今叔姬未庙见而舎被弑,不成其为妇,固不可云「齐人执其君夫人也」。若云「齐人执我叔姬」,则又以叔姬属之于鲁,而与女之未嫁者无以异,故称「子叔姬」。盖着其子而不妇,「不妇」云者,疑于为妇之词,其为己嫁之女,亦遂不待别白而自见矣。然则宣公五年齐高固所逆之叔姬,经亦以子称者何?按高固所逆之叔姬,杜注以为宣公女。然据传称「公如齐,高固使齐侯止公而请叔姬云云」,则高固之欲与鲁婚,其意専在于叔姬耳。若叔姬果宣公女,高固不应无端相慕悦若此。且高固齐之贵卿,是时鲁方事齐,以礼相求,必不见拒,何必使齐侯止公以强之也?盖此年齐人所归之叔姬,即高固所逆之叔姬也。姬在齐日久,公羊「道淫」之说虽不足信,然必有所以致此恶声者。高固乃申公巫臣之流故。必欲娶之,而又恐鲁以故君之夫人为辞,故使齐侯止公而强委禽焉。圣人深恶其事,故大书屡书。四叔姬皆从嫁而未庙见者之称,盖特着其前后之为一人,非宣公时别有一叔姬也。于是高固之贪恋美色,虽干犯名义而不顾;叔姬之甘从二夫,不能以死自矢。并齐鲁二君之均有所失者,其责遂皆无所逃。此《春秋》笔削之义,固非游夏之所能赞者欤?称齐人者,《春秋》于外诸侯之事,凡若此类,皆称人,以义不系乎其爵也。

  齐侯侵我西鄙遂伐曹入其郛

传齐侯侵我西鄙,谓诸侯不能也,遂伐曹,入其郛,讨其来朝也。遂者,继事而加甚之辞,义见僖六年,诸侯遂救许,下

十有六年,春,季孙行父防齐侯于阳谷,齐侯弗及盟。传:春,及齐平公有疾,使季文子防齐侯于阳谷,齐侯弗肯曰:「请俟君间。」

  夏五月公四不视朔

传疾也。按诸侯每月必告朔听政,谓之视朔。前书不告月,此书不视朔者,以公疾不能听政也。

六月戊辰,公子遂及齐侯盟于郪丘。

传:公使襄仲纳赂于齐侯,故盟于郪丘。

  秋八月辛未夫人姜氏薨

  毁泉台

传有蛇自泉宫出入于国,如先君之数。秋八月,声姜薨。毁泉台。按毁台与筑台异,而《春秋》必书者,讥其惑于蛇妖,而不知死生之有命也。

  楚人秦人巴人灭庸

传楚大饥,戎伐其西南,至于阜山;又伐其东南,至于阳丘。庸人帅羣蛮以叛楚,麇人率百濮聚于选,将伐楚。于是申息之北门不启,楚人谋徙于阪高。蒍贾曰:“不可,我能往,冦亦能往,不如伐庸。”乃出师。旬有五日,百濮乃罢。使庐戢黎侵庸,及庸方城,庸人逐之;又与之遇,七遇皆北。庸人曰:“楚不足与战矣!”遂不设备。楚子乗驿,防师于临品,分为二队:子越自石溪,子贝自仭,以伐庸。秦人、巴人从楚师,羣蛮从楚子盟。遂灭庸。按:灭庸者子越、子贝也,故称“楚人”。

  冬十有一月宋人弑其君杵臼

传宋公子鲍礼于国人。襄夫人助之。施昭公无道。夫人将使公田孟诸而杀之。冬十一月。昭公

译十二月,齐国人送回子叔姬。

叔姬被称为“子”,先前的儒者说当时国君的女儿称“子”,然而鲁国国君的女儿在《春秋》经文中出现的很多,难道都是先君的女儿而唯独这一位用“子”来区别吗?其他情况尚且无法考证。例如成公九年记载“伯姬嫁给宋国”,不称“子”。如果认为伯姬是先君的女儿,那么必定是宣公的女儿,这是很清楚的。考察宣公五年记载“齐国高固来迎娶子叔姬并带她回国”,下文论述过,伯姬必定是叔姬的姐姐,这也是很清楚的。高固所迎娶的叔姬在宣公时期,既然称“子”,就断定她是宣公的女儿;伯姬在成公时期,又因为不称“子”,就断定她也是宣公的女儿。然而妹妹出嫁已经二十多年,而姐姐才出嫁,揣度情理,应当不是这样。所以伯姬是成公的女儿无疑。伯姬是成公的女儿,在成公时期却不称“子”,那么凡是称“子”的必定不是因为她是当时国君的女儿,这还有什么可怀疑的呢?那么叔姬为什么称“子”呢?查考《小戴记》中曾子问:“女子没有完成庙见之礼就死了,该怎么办?”孔子说:“不迁葬到祖庙,不附祭于姑母,丈夫不持丧杖、不穿丧鞋、不居丧次,归葬到女子娘家宗族,表示她没有成为正式的妇人。”又曾子问:“娶妻有吉日而女子死了,该怎么办?”孔子说:“丈夫穿齐衰服去吊唁,安葬后就除去丧服。丈夫死了也这样。”根据这些,有吉日而丈夫死了,既然与女子死了相同,那么女子没有完成庙见之礼而丈夫死了,她作为不成其为妇人的情况,也应当与女子死了相同。现在叔姬没有完成庙见之礼而齐侯被弑,她不能成为正式的妇人,固然不能说“齐国人拘捕了他们的国君夫人”。如果说“齐国人拘捕了我叔姬”,那么又把叔姬归属于鲁国,与未出嫁的女子没有区别,所以称“子叔姬”。这是表明她是女子而非妇人,“非妇人”的说法,是怀疑她成为妇人的措辞,她作为已嫁之女,也就无需特别辩白而自然显现了。那么宣公五年齐国高固所迎娶的叔姬,经文也用“子”来称呼,这是为什么呢?查考高固所迎娶的叔姬,杜预注认为是宣公的女儿。然而根据传文说“宣公到齐国,高固让齐侯留住宣公而请求娶叔姬等等”,那么高固想要与鲁国联姻,他的心意专门在于叔姬罢了。如果叔姬果真是宣公的女儿,高固不应无缘无故如此倾慕。况且高固是齐国的贵卿,这时鲁国正侍奉齐国,以礼相求,必定不会被拒绝,何必让齐侯留住宣公来强迫他呢?大概这一年齐国人送回的叔姬,就是高固所迎娶的叔姬。叔姬在齐国日子久了,《公羊传》“道淫”的说法虽然不足信,但必定有导致这种恶名的原因。高固是申公巫臣一流的人,必定想要娶她,而又担心鲁国以先君的夫人为借口推辞,所以让齐侯留住宣公而强求纳聘。圣人深恶这件事,所以大书特书、反复记载。四位叔姬都是指从嫁而未完成庙见之礼的人,大概是特意表明前后是同一人,并非宣公时另外有一位叔姬。于是高固贪恋美色,虽然干犯名分道义而不顾;叔姬甘愿顺从两位丈夫,不能以死自誓。连同齐、鲁两国国君都有过失,他们的责任也就都无处逃避。这《春秋》笔削的义理,固然不是子游、子夏所能赞美的吧?称“齐人”,《春秋》对于外诸侯的事情,凡是像这类情况,都称“人”,因为道义不系于他们的爵位。

齐侯侵犯我国西部边境,于是攻打曹国,进入其外城。

传文说齐侯侵犯我国西部边境,是说诸侯不能容忍,于是攻打曹国,进入其外城,讨伐曹国前来朝见(鲁国)的事。“遂”是继前事而加重之辞,义理见僖公六年“诸侯遂救许”,下文……

十六年,春天,季孙行父在阳谷与齐侯相会,齐侯没有与他结盟。传文:春天,与齐国讲和,宣公有病,派季文子在阳谷与齐侯相会,齐侯不肯,说:“请等您病愈。”

夏天五月,宣公四次没有视朔。

传文:是因为生病。查考诸侯每月必须告朔听政,称为视朔。前文记载不告月,这里记载不视朔,是因为宣公生病不能听政。

六月戊辰,公子遂与齐侯在郪丘结盟。

传文:宣公派襄仲向齐侯行贿,所以在郪丘结盟。

秋天八月辛未,夫人姜氏去世。

拆毁泉台。

传文说有蛇从泉宫出入于国都,数量如同先君的人数。秋天八月,声姜去世。拆毁泉台。查考拆毁台与筑台不同,而《春秋》必定记载,是讥讽他惑于蛇妖,而不知道死生有命。

楚国人、秦国人、巴国人灭掉庸国。

传文说楚国大饥荒,戎人攻打其西南,到达阜山;又攻打其东南,到达阳丘。庸人率领群蛮背叛楚国,麇人率领百濮聚集在选地,将要攻打楚国。于是申、息两地的北门不开,楚国人谋划迁都到阪高。蒍贾说:“不行,我们能去,寇贼也能去,不如攻打庸国。”于是出兵。过了十五天,百濮才解散。派庐戢黎侵犯庸国,到达庸国的方城,庸国人追赶他;又与他相遇,七次相遇都败退。庸国人说:“楚国不值得与之作战!”于是不设防备。楚子乘坐驿车,在临品会合军队,分为两队:子越从石溪,子贝从仭,来攻打庸国。秦国人、巴国人跟随楚军,群蛮跟随楚子结盟。于是灭掉庸国。查考灭掉庸国的是子越、子贝,所以称“楚人”。

冬天十一月,宋国人弑杀他们的国君杵臼。

传文说宋国公子鲍向国人施礼。襄夫人帮助他。昭公无道。夫人打算让昭公到孟诸打猎而杀他。冬天十一月。昭公……

田孟诸。未至。夫人王姬使帅甸攻而杀之。按宋昭甫立即欲去羣公子。又不礼于襄夫人。以致骨肉之间。狡焉思逞。于是司城惧祸而出奔于前。子哀复洁身而行遯于后。其乱亡之象。岌岌乎不可以终日矣。至是而果为国人所弑。通前后文观之。一则曰宋人杀其大夫。再则曰宋人杀其大夫。司马终之曰宋人弑其君杵臼。是何宋人之好乱乎。公非甚无道之主。而祸机之屡发。而卒莫之救也。遂至于此。书之重而词之复。圣人之情可见矣。

译田猎于孟诸。尚未到达。夫人王姬派遣帅甸进攻并杀死了他。考察宋昭公立即想要除掉众位公子,又对襄夫人无礼,导致骨肉亲情之间,狡诈之心肆意逞强。于是司城害怕灾祸而在先前出奔,子哀又洁身自好而在后来退隐。那动乱灭亡的征兆,危险得简直无法维持一天了。到了这时果然被国人所弑杀。通观前后文,一处说“宋人杀其大夫”,再一处说“宋人杀其大夫”,司马终之说“宋人弑其君杵臼”。这是为何宋人如此喜好动乱呢?宋昭公并非极其无道的君主,而祸患的契机屡次发生,最终却无人挽救。于是导致如此地步。史书着重记载而文辞反复,圣人的心意由此可见了。

十有七年春,晋人、衞人、陈人、郑人伐宋。

传:晋荀林父、衞孔达、陈公孙宁、郑石楚伐宋,讨曰:“何故弑君?”犹立文公而还。卿不书,失其所也。按宣公以前,防伐、防盟,未有列序大夫之名者。

  夏四月癸亥葬我小君声姜

  传有齐难是以缓

  齐侯伐我西鄙

  杜注西当为北盖经误

  六月癸未公及齐侯盟于谷

传:襄仲请盟。六月,盟于谷。杜注:晋不能救,故请服。

  诸侯防于扈

传:晋侯搜于黄父,遂复合诸侯于扈,平宋也。诸侯不序,义见盟于扈下。

  秋公至自谷

特防参盟不致,而防齐致者,齐甫伐我北鄙,不得已而请服,有戒心焉,故致也。后凡防齐而致,义皆仿此。

  冬公子遂如齐

十有八年,春,王二月,丁丑,公薨于台下。

薨不于路寝,非正也。于台下,抑又甚矣。或谓因陨而毙。

  秦伯防卒

  夏五月戊戌齐人弑其君商人

传:齐懿公之为公子也,与邴歜之父争田,弗胜。及即位,乃掘而刖之,而使歜仆。纳阎职之妻,而使职骖乗。夏五月,公游于申池,二人乃谋弑公。纳诸竹中,归舎爵而行。按:弑君称人者,其人微也。商人弑君之贼,然既以贼为君矣,则弑弑君之贼者,不得借名以贳其罪。故曰:「春秋成,而乱臣贼子惧。」

  六月癸酉葬我君文公

  秋公子遂叔孙得臣如齐

二卿并书者,按传称恵公立,故且拜葬两事故,并命,非相为介也,故并书。

  冬十月子卒

子卒而不地,辨详庄三十二年,子般卒,下不名者,先君既葬,故不日者,变由敬嬴,仲遂秘不可详。按叔仲彭生传称,仲以君命召入,杀而埋之马矢之中,而经不书其卒。望溪先生曰:内大夫之卒,必书大夫国体也。有生无所见而卒书者矣,未有生见于经而卒不书者。而桓庄之间五十年,如翚、如柔、如单伯、如溺、如结,其逆女防盟,帅师大书特书,而卒则无见焉。盖隠之大夫而臣于桓,则背君也;桓所建置,则党贼也。故凡隠之大夫而臣于桓,桓之大夫而死于庄之世者,皆不书其卒,以示为王法所不容也。至庄三十二年,而后书牙之卒,则庄之大夫也。然则叔彭生之卒不见于经,何也?此义之变也。使纪外事,当书公子遂弑其君赤,及其大夫彭生,而为国讳恶,不敢然也。子之弑不书,而第书叔生之卒,则习其读者以为内大夫卒之常词,而狥君之迹隐矣。故反削其卒而不书,此即君薨不地,葬而不书之义也。内大夫卒无不书,而桓之大夫不书,宣之大夫得罪于先君者卒皆书,而狥君者不书,皆所以发疑端,见情实也。安知非旧史本不书乎?为旧史者非明于春秋之法也。再世而不录大夫之卒,史无是法也。彭生之事,非讳而书卒,即诬而书刺耳。以是知孔子削之也。

  夫人姜氏归于齐

传文公二妃,敬嬴生宣公。敬嬴嬖,而私事襄仲。宣公长而属诸襄仲。仲见于齐侯而请之。齐侯新立,而欲亲鲁,许之。冬十月,仲杀恶及视,而立宣公。夫人姜氏归于齐,大归也。将行,哭而过市,曰:“天乎!”仲为不道,杀适立庶。市人皆哭,鲁人谓之哀姜。杜注所为出姜,不允于鲁。

  季孙行父如齐

张氏洽曰:「告宣公之立,按宣十八年,行父云:『使我杀适立庶,以失大援者,仲也。』夫则子赤之弑,宣公之立,行父实与闻乎?故故经书行父如齐于夫人,大归之后,其罪不待贬絶而自见矣。」

  莒弑其君庶其

传莒纪公生太子仆,又生季佗,爱季佗而黜仆,且多行无礼于国。仆因国人以弑纪公,以其寳玉来奔,纳诸宣公。公命与之邑。季文子使司冦出诸境。按弑庶其者仆也,春秋乃以国举。盖仆以其寳玉来奔,必以国乱君弑为辞,而公且命与之邑,其不以仆为弑君之贼可知矣。鲁史承而书之,必曰“莒人弑其君”。圣人修之,欲仍其旧则失实,欲正其失则国恶又不可不讳,故悬狱而不敢有所归,第书其国有是事而已。此春秋所以为谨严欤。

  春秋究遗卷八

<经部,春秋类

译鲁僖公十七年春天,晋国人、卫国人和陈国人、郑国人攻打宋国。

《左传》说:晋国的荀林父、卫国的孔达、陈国的公孙宁、郑国的石楚攻打宋国,责问说:“为什么杀害国君?”最终还是拥立了宋文公才回国。不记载卿大夫的名字,是因为他们失去了应有的位置。考察宣公以前,在防伐、防盟时,都没有按次序列出大夫名字的。

夏天四月癸亥日,安葬我国的小君声姜。

《左传》说:因为齐国有难,所以葬礼迟缓。

齐侯攻打我国西部边境。

杜预注:西应当是北,大概是经文有误。

六月癸未日,鲁君与齐侯在谷地结盟。

《左传》说:襄仲请求结盟。六月,在谷地结盟。杜预注:晋国不能救援,所以请求臣服。

诸侯在扈地会合。

《左传》说:晋侯在黄父检阅军队,于是又在扈地会合诸侯,以平定宋国的事。诸侯不列次序,其义理见下文“盟于扈”之下。

秋天,鲁君从谷地回来。

特别防备参与盟会的不致送,而防备齐国的却致送,是因为齐国刚刚攻打我国北部边境,不得已而请求臣服,存有戒心,所以致送。后来凡是防备齐国而致送的,义理都仿照这个。

冬天,公子遂出使齐国。

鲁僖公十八年,春天,周历二月,丁丑日,鲁君死在台下。

死不在路寝,是不合正道的。死在台下,更是严重了。有人说可能是因为坠楼而死。

秦伯防去世。

夏天五月戊戌日,齐国人杀害了他们的国君商人。

《左传》说:齐懿公做公子的时候,和邴歜的父亲争夺田地,没有赢过。等到即位后,就挖出邴歜父亲的尸体并砍断他的脚,让邴歜做他的车夫。强纳阎职的妻子,让阎职陪乘。夏天五月,齐懿公到申池游玩,这两个人就谋划杀害齐懿公。把他塞进竹筐里,回去放下酒爵才走。按:杀害国君称“人”,是因为那些人地位卑微。商人是杀害国君的贼人,然而既然已经让贼人做了国君,那么杀害杀害国君贼人的人,就不能借名来赦免他们的罪过。所以说:“《春秋》写成,乱臣贼子就害怕了。”

六月癸酉日,安葬我国国君文公。

秋天,公子遂、叔孙得臣出使齐国。

两位卿大夫并列记载,是因为按《左传》所说惠公即位,所以暂且拜谢安葬两件事,一并任命,不是互为副使,所以并列记载。

冬天十月,公子恶去世。

公子恶去世不记载地点,详细辨析见庄公三十二年“子般去世”条;不称名,是因为先君已经安葬;不记日期,是因为变故由敬嬴引起,仲遂隐瞒真相不可详述。按叔仲彭生的《左传》记载,仲以君命召他入宫,杀了他埋在马粪中,而经文不记载他的去世。望溪先生说:国内大夫的去世,必须记载,这是国家体制。有生时不见于经而去世记载的,没有生时见于经而去世不记载的。而桓公、庄公之间五十年,如翚、如柔、如单伯、如溺、如结,他们迎亲、防盟、率领军队,大书特书,而去世则没有记载。大概隐公的大夫而臣属于桓公,就是背叛君主;桓公所建置的人,就是党附贼人。所以凡是隐公的大夫而臣属于桓公,桓公的大夫而死于庄公时代的人,都不记载他们的去世,以显示为王法所不容。到了庄公三十二年,才记载牙的去世,因为牙是庄公的大夫。那么叔彭生的去世不见于经文,为什么呢?这是义理的变通。如果记载外事,应当写公子遂杀害他的国君赤,以及他的大夫彭生,但为了为国家隐瞒恶行,不敢这样写。公子恶的被杀不记载,只记载叔彭生的去世,那么习惯读经的人就会认为这是国内大夫去世的常例,而顺从君主的痕迹就隐藏了。所以反而削去他的去世不记载,这就是君主去世不记地点,安葬不记载的义理。国内大夫去世无不记载,而桓公的大夫不记载,宣公的大夫得罪先君的去世都记载,而顺从君主的却不记载,都是为了引发疑问,看出情实。怎么知道不是旧史本来就不记载呢?写旧史的人不明晓《春秋》的法度。两代不记录大夫的去世,史书没有这种法度。彭生的事,如果不避讳而记载去世,就是诬蔑而记载刺耳的话。由此知道是孔子削去的。

夫人姜氏回到齐国。

《左传》说:文公的两个妃子,敬嬴生了宣公。敬嬴受宠,私下结交襄仲。宣公长大后托付给襄仲。襄仲拜见齐侯请求支持。齐侯新即位,想亲近鲁国,答应了。冬天十月,襄仲杀了公子恶和公子视,拥立宣公。夫人姜氏回到齐国,这是大归。将要出发时,哭着经过集市,说:“天哪!”襄仲做不道义的事,杀嫡立庶。集市上的人都哭,鲁国人称她为哀姜。杜预注:姜氏被逐出,不符合鲁国的心愿。

季孙行父出使齐国。

张氏洽说:“告知宣公即位。按宣公十八年,行父说:‘让我杀嫡立庶,失去大援助的,是仲。’那么子赤的被杀,宣公的即位,行父实际上参与知晓了吗?所以经文在夫人姜氏大归之后记载行父出使齐国,他的罪过不需要贬斥断绝就自然显现了。”

莒国杀害了他们的国君庶其。

《左传》说:莒纪公生了太子仆,又生了季佗,喜爱季佗而废黜仆,并且在国中多次做无礼的事。仆依靠国人杀害了纪公,带着宝玉来投奔鲁国,献给宣公。宣公命令给他封邑。季文子让司寇把他赶出境。按:杀害庶其的是仆,《春秋》却以国名举。大概仆带着宝玉来投奔,必定以国家混乱、国君被杀为借口,而宣公且命令给他封邑,可知不把仆当作杀害国君的贼人。鲁史承袭记载,必定说“莒国人杀害他们的国君”。圣人修订,想沿袭旧文就失实,想纠正失实则国家的恶行又不可不避讳,所以悬置案件不敢有所归责,只记载该国发生了这件事而已。这就是《春秋》之所以谨慎严密的原因吧。

《春秋究遗》卷八

<经部,春秋类

,春秋究遗》>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究遗卷九

  左庶子叶酉撰

译《春秋究遗》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究遗》卷九

左庶子叶酉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