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辑传卷三
侯,必使诸侯同姓者主之;诸侯嫁女乎大夫,必使大夫同姓者主之。《谷梁传》命大夫,故不名。其不言如何也?其义不可受于京师也。其义不可受于京师何也?曰:躬君弑于齐,使之主婚姻,与齐为礼,其义固不可受也。”范氏曰:“单,姓也;伯,字也。”孙氏曰:“天子命庄公主讐婚,而公不辞,故交讥之【单伯,《左氏》以为王卿士,逆作送;下王姬归,杜云不书逆,公不与接】
译诸侯嫁女,必定让同姓的诸侯主持;诸侯把女儿嫁给大夫,必定让同姓的大夫主持。《谷梁传》中记载天子任命大夫,所以不称其名。经文为什么不记载具体情形呢?因为按照礼义,这件事不能从京师接受。为什么按照礼义不能从京师接受呢?回答说:齐侯被弑杀在齐国,让单伯主持婚姻,与齐国行礼,按照礼义本来就不能接受。”范氏说:“单,是姓氏;伯,是表字。”孙氏说:“天子命令庄公主持婚礼,而庄公没有推辞,所以两经都加以讥讽【单伯,《左传》认为是周王的卿士,‘逆’字当作‘送’;下文王姬出嫁,杜预说不记载‘逆’,是因为庄公不参与接待】
秋筑王姬之馆于外
主王姬者,必为之改筑于路寝,则不可;小寝,则嫌【谷梁曰:于庙则已尊,于寝则已卑。赵氏曰:庙者,非所当居,何论尊乎?王姬不可居公寝,何论卑乎?公羊是也】
羣公子之舍则以卑矣,其道必为之改筑者也。改筑,礼也;其书讥也。仇讐之人,非所以接婚姻也;衰麻,非所以接弁冕也。鲁忘仇讐,安与之接婚姻而不辞?春秋以为是无人心而天理灭矣。一书再书,不曰「筑王姬之馆」,而曰「筑王姬之馆于外」,所以深着之也。其筑之于外,何也?惧齐也。楚公子围聘于郑,且娶于公孙段氏,将入馆,郑人恶之,使行人子羽辞焉,乃馆于外,将以众逆。子羽曰:「小国恃大国之安靖已,而无乃包藏祸心以图之?不然,敝邑馆人之属也,其敢爱丰氏之祧?」齐强鲁弱,桓公如齐不返,鲁不能讐,而犹虞其包藏祸心,如楚以众逆之,事故筑于外耳。胡氏谓鲁人知仇讐接婚姻之不可,故异其礼而筑于外,曾不若辞而弗主之为正,斯意则善矣。然考其实,则自主王姬之后,今年防伐卫,明年同狩,又明年复防伐卫,讐齐之意无几,防见于举动,乌在知接嘉礼之不安而筑之外乎?
冬十月乙亥陈侯林卒
王使荣叔来锡桓公命【此书锡命之始】
礼,诸侯嗣位,三年丧,卑以士服见天子,天子锡之黼冕圭璧,然后归以临其民,谓之受命。桓簒弑,未尝入朝受命,今以王命宠簒弑,又死而追锡之,不正甚矣。或书「天王」,或书「王」,范甯以为非义所存,是矣。《谷梁传》:礼有受命,无来锡命,锡命非正也。生服之,死行之礼也。生不服,死追锡之,不正甚矣。
王姬归于齐
赵氏曰:「凡外女归者,皆以非常乃书【合礼则不书】两书王姬归【此年及十一年】皆非常,讥与讐为婚主也。书外女,未有详于此者。书逆,书筑馆,书归,书卒,皆以病庄公也。」
齐师迁纪郱鄑郚【郱,蒲丁反;鄑,子斯反;郚,音吾。此书迁之始】
啖氏曰:齐欲灭纪,故迁其三邑。公羊云:「迁者何?取之也。曷为不言取?为襄公讳也。」按:取人邑,非善事,若为之讳,是掩恶也。谷梁云:「纪国也,郱、鄑、郚国也。」或曰:「迁纪于郱、鄑、郚。」按下有「纪侯大去其国」,明此时未迁,故知郱、鄑、郚是纪之三邑尔。赵氏曰:「凡非所迁而迁之,其恶着矣。能以国迁曰某迁【邢迁于夷仪之类,言存为列国】徙而臣之曰迁某【移入封内以为附庸也,宋人迁宿之类】今按赵氏曰:「徙而臣之曰迁某,如宋人迁宿之类,然则迁邑义亦同此。」杜预谓:「徙其三邑之民而取其地,自古迁灭人国邑,未有弃其人但取空地者。」盟向之民不肯从郑主迁其人于郏,此王自迁也。若齐取纪邑,肯如是乎?杜氏曰:「郱在东莞临朐县南,鄑在朱虚县东,而北海都昌县西有訾城。」
春王二月塟陈庄公
夏公子庆父帅师伐于余丘
杜氏曰:“于余丘,国名也。”庄公时年十五,则庆父,庄公庶兄【王氏曰:于余丘小国,盖其后属邾】胡传按二传【公谷】于余丘,邾邑也【于,发语词,犹曰于越】国而曰伐,此邑尔。其曰伐,何也?志庆父之得兵权也。愚按:是时庄公幼,在丧,庆父専兵,假词侵小,直书而罪恶见矣。
秋七月齐王姬卒
谷梁传》主之者卒之也。范氏曰:主其嫁,则有兄弟之恩;死则服之,服之故书卒。《礼记》曰:齐告王姬之丧,鲁庄公为之大功。孔氏曰:他国夫人之卒,例皆不书;唯鲁女为诸侯之妻,书其卒耳。王姬非是内女,亦书其卒,为比之内女故也。《檀弓》曰:齐告王姬云云。或曰:由鲁嫁故为之服姊妹之服,是其比内女也。汪氏曰:《周礼》为王后齐衰,解之者曰:诸侯为之不杖期,固未闻主婚王女而为之服也。《春秋》二百四十二年,王后崩不见于经,则当时诸侯于王后之丧礼略矣,而顾为王姬服,其重在齐而不在周也。或者以为尊王命,过矣。按:后此齐桓王姬,亦鲁主之,而其卒不书,盖
译秋天,在宫外为王姬修筑馆舍。
主持王姬婚事的人,如果为她改筑馆舍在路寝,那是不可以的;如果改筑在小寝,则显得过于卑下。【《谷梁传》说:在宗庙则过于尊贵,在寝宫则过于卑下。赵氏说:宗庙,不是应当居住的地方,哪里谈得上尊贵呢?王姬不可以居住在公室的寝宫,哪里谈得上卑下呢?《公羊传》的说法是正确的。】
群公子的住所已经显得卑下了,按理必定要为他们改筑馆舍。改筑馆舍,是合乎礼制的;但史书这样记载,是含有讥讽之意。仇敌之间,不应当用来接待婚姻;穿着丧服的人,不应当用来接待戴着礼帽的人。鲁国忘记了仇敌,怎么能够与之联姻而不推辞呢?《春秋》认为这是没有人伦之心而天理灭绝了。史书一再记载,不说“筑王姬之馆”,而说“筑王姬之馆于外”,是为了深刻地揭示这一点。为什么要在宫外修筑馆舍呢?是畏惧齐国。楚国公子围到郑国聘问,并且要娶公孙段氏的女儿,将要进入馆舍时,郑国人厌恶他,派行人子羽去辞谢,于是公子围住在宫外,打算率领军队迎接。子羽说:“小国依靠大国的安定,难道大国会包藏祸心来图谋我们吗?如果不这样,我国馆舍之类的人,怎么敢吝惜丰氏的宗庙呢?”齐国强盛,鲁国弱小,桓公到齐国没有返回,鲁国不能报仇,但仍然担心齐国包藏祸心,像楚国那样率领军队迎接,所以就在宫外修筑馆舍。胡氏认为鲁国人知道与仇敌联姻是不可以的,所以改变礼制而在宫外修筑馆舍,这还不如辞谢而不主持婚事来得正当,这个意思是很好的。然而考察实际情况,自从主持王姬婚事之后,今年在防地讨伐卫国,明年一同狩猎,又明年再次在防地讨伐卫国,报仇齐国的意思很少,防备齐国的举动显而易见,哪里是知道与仇敌联姻不安而在宫外修筑馆舍呢?
冬天十月乙亥日,陈侯林去世。
周王派荣叔来赐给桓公册命。【这是史书记载赐命的开始。】
按照礼制,诸侯继承君位,守丧三年,穿着士人的服装拜见天子,天子赐给他黼冕圭璧,然后回去治理百姓,这叫做受命。桓公篡位弑君,曾经没有入朝受命,现在用周王的册命宠幸篡位弑君的人,又在他死后追赐册命,非常不正当。有时记载为“天王”,有时记载为“王”,范甯认为这不是合乎道义的,这是对的。《谷梁传》说:礼制中有受命,没有来赐命的说法,赐命是不正当的。生前服从,死后执行,这是礼制。生前不服从,死后追赐,非常不正当。
王姬嫁到齐国。
赵氏说:“凡是外邦女子出嫁,都因为不合常规才记载。【合乎礼制则不记载】两次记载王姬出嫁,【这一年和十一年】都是因为不合常规,讥讽与仇敌联姻并主持婚事。记载外邦女子,没有比这更详细的了。记载迎亲,记载修筑馆舍,记载出嫁,记载去世,都是为了指责庄公。”
齐国军队迁移了纪国的郱、鄑、郚三邑。【郱,音蒲丁;鄑,音子斯;郚,音吾。这是史书记载迁移的开始。】
啖氏说:齐国想要灭掉纪国,所以迁移了它的三个城邑。《公羊传》说:“迁移是什么意思?是夺取的意思。为什么不说是夺取?是为了给襄公避讳。”按:夺取别人的城邑,不是好事,如果为之避讳,就是掩盖恶行。《谷梁传》说:“纪国,郱、鄑、郚也是国家。”有人说:“把纪国迁移到郱、鄑、郚。”按:下文有“纪侯大去其国”,说明此时还没有迁移,所以知道郱、鄑、郚是纪国的三个城邑。赵氏说:“凡是不应当迁移而迁移的,其罪恶就显明了。能够带着国家迁移的叫做某迁,【如邢国迁移到夷仪之类,说明仍然作为列国存在】迁移而使其臣服的叫做迁某,【移入封地以内作为附庸,如宋人迁移宿国之类】现在按赵氏说:‘迁移而使其臣服的叫做迁某,如宋人迁移宿国之类,那么迁移城邑的意义也与此相同。’杜预说:‘迁移这三个城邑的人民而夺取他们的土地,自古以来迁移灭掉别人的国家城邑,没有抛弃人民只夺取空地的。’盟向的人民不肯跟随郑国的主人迁移到郏,这是周王自己迁移的。如果齐国夺取纪国的城邑,肯这样做吗?杜氏说:‘郱在东莞临朐县南,鄑在朱虚县东,而北海都昌县西有訾城。’”
春天周王二月,安葬陈庄公。
夏天,公子庆父率领军队讨伐于余丘。
杜氏说:“于余丘,是国家名称。”庄公当时十五岁,那么庆父是庄公的庶兄。【王氏说:于余丘是小国,大概后来属于邾国】胡传按《公羊传》《谷梁传》说,于余丘是邾国的城邑。【于,是发语词,如同说于越】是国家而说讨伐,这只是个城邑罢了。为什么说讨伐呢?是为了记录庆父掌握了兵权。我按:这时庄公年幼,在守丧期间,庆父专掌兵权,借词侵犯小国,直接记载而罪恶就显现了。
秋天七月,齐国的王姬去世。
《谷梁传》说:主持婚事的人,为她记载去世。范氏说:主持她的出嫁,就有兄弟之恩;她死了就为她服丧,因为服丧所以记载去世。《礼记》说:齐国报告王姬的丧事,鲁庄公为她服大功之丧。孔氏说:其他国家的夫人去世,惯例都不记载;只有鲁国女子作为诸侯的妻子,才记载她的去世。王姬不是内女,也记载她的去世,是因为把她比作内女。《檀弓》说:齐国报告王姬云云。有人说:因为是从鲁国出嫁,所以为她服姊妹之丧,这就是把她比作内女。汪氏说:《周礼》为王后服齐衰,解释的人说:诸侯为她服不杖期之丧,本来没有听说过主持婚事的王女而为她服丧的。《春秋》二百四十二年,王后去世不见于经书,那么当时诸侯对于王后的丧礼就很简略了,反而为王姬服丧,其重视的是齐国而不是周王室。有人认为这是尊崇周王的命令,这就错了。按:后来齐桓公的王姬,也是鲁国主持婚事,而她去世没有记载,大概
冬十有二月,夫人姜氏防齐侯于禚【禚,诸若反。公作郜】
左传》书奸也。《诗》序「猗嗟」刺鲁庄公也。庄公不能以礼防闲其母,失子之道。赵氏曰:「姜氏,齐侯之恶着矣,亦以病公也。曰:子可以制母乎?夫死从子,通乎其下,况于国君?君者,人神之主,风教之本也。不能正家,如正国何?若庄公者,哀痛以思父,诚敬以事母,威刑以督下,车马仆从莫不俟命。夫人徒往乎?夫人之往也,则公威命之不行,哀戚之不至尔。」杜氏曰:「夫人行不以礼,故还皆不书。禚,齐地。」
乙酉宋公冯卒【冯皮氷反】
高氏曰:「观宋庄忮求败类,穆公之不以国与子,有以知之矣。」
三年春王正月溺防齐师伐卫
公羊传》溺者,何?吾大夫之未命者也【赵氏曰:左氏、谷梁皆以不称氏为贬。按例,不命之卿不书氏,不可别为义】谷梁传》恶其防仇讐而伐同姓。”高氏曰:“卫朔奔齐,齐欲纳之。然天王已絶朔,而立公子黔牟为卫侯。鲁辄兴师,防仇讐之人,抗天子之命,纳不义之君,其罪大矣。”
夏四月▯宋庄公
五月▯桓王
按左氏曰:缓也。葢王崩至是七年矣。观子仪、黑肩之乱,则王室或多故矣。故七年而葬,鲁往防之,而书。夫以天下葬一人,何故之能淹至于七年之乆?见周臣子之慢也。防葬不书其人,见鲁之慢也。庄王以后,无有以缓▯书,而有速▯者,王室益弱,礼滋略矣。谷梁言:天子志崩不志▯【曰:必其时也】事孰有大于▯天子者,而可以不志乎?刘敞言:公亲防之不书▯,常事也【曰:不亲防之则书▯,非常也】死生终▯之际,人道之大变,岂以是为常事而不书也?公谷皆以为改▯,诚改▯则圣人明书之矣。世之末也,何事不有?岂能必桓王前已▯哉?况是时诸侯无王,同轨毕至之礼,尚不能行于初丧七月之期,况改▯乎?▯未尝防而改▯,防乎?
秋,纪季以酅入于齐【酅,户圭反】
左传》纪于是乎始判。《公羊传》请后五庙以存姑姊妹。杜氏曰:季纪侯弟▯纪邑,在齐国东安平县。齐欲灭纪,故季以邑入齐为附庸。先祀不废,社稷有奉,故书贵之。赵氏曰:此乃纪侯之命。
冬公次于滑【滑公谷作郎】
左传》公次于滑,将防郑伯,谋纪故也。郑伯辞以难【乃旦反厉公在栎故】凡师一宿为舍,再宿为信,过信为次【为经书次例也,舍宿不书,轻也,言凡师通君臣】杜氏曰:滑,郑地,在陈留襄邑县西北。《谷梁传》:次,止也,有畏也,欲救纪而不能也。《胡传》:《春秋》纪兵伐而书次,以次为善;救而书次,以次为讥。次于滑,讥之也。鲁、纪有婚姻之好于齐,不共戴天,苟能救纪,抑齐,两善并矣。见义不为而有畏也,《春秋》之所恶也。纪在鲁东北,滑在鲁西南,果欲救纪,道不出于滑,况庄公方幼,唯齐是从,岂暇谋纪?左氏将防郑伯之説,殆意之耳。是年正月,溺防齐师伐卫,谋纳朔,盖仍以此事出耳。
四年春,王二月,夫人姜氏享齐侯于祝丘【享,公谷作飨】谷梁传:飨,甚矣。杜氏曰:祝丘,鲁地。
三月纪伯姬卒
谷梁传》外夫人不卒,此其言卒,何也?吾女也,适诸侯,则尊同,以吾为之变,卒之也。范氏曰:礼,诸侯絶旁期,姑姊妹女子子嫁于国君者,尊与己同,则变不服之例,为之服大功。孙氏曰:伯姬▯二年,纪裂繻所逆者,内女嫁国君,则服大功,常事也。此卒者,为下纪侯去国,齐▯伯姬起。
夏齐侯陈侯郑伯遇于垂
苏子由谓郑伯子仪也,胡康侯谓郑伯实厉公,非子仪也。按前年次于滑,郑伯辞以难,杜预为厉公在栎,故则苏説是矣。《春秋》有一国而二君,郑突、仪、卫衎、剽是也,须在国者得主事。
纪侯大去其国
大者,纪侯之名,齐灭不书,而以纪去为文,宗祀尚存也。以大去为义,皆凿説也。公羊复讐之説,无稽害教,致汉武穷兵匈奴,援以为説,公羊之得罪于圣经也,大矣。谷梁云:「大去者,不遗一人之词,民之从之
译冬季十二月,夫人姜氏在禚地会见齐侯。《左传》记载这是奸邪之事。《诗经》序言说《猗嗟》是讽刺鲁庄公的。庄公不能用礼制来防范他的母亲,失去了做儿子的道理。赵氏说:“姜氏对齐侯的恶行已经昭著,这也损害了庄公的名声。有人说:儿子可以制约母亲吗?丈夫死后妻子顺从儿子,这是普遍的道理,何况对于国君呢?国君是人神的主宰,风教的本源。不能端正家庭,怎么能治理好国家?像庄公这样的人,应当怀着哀痛思念父亲,以诚敬侍奉母亲,以威严刑罚督责下属,车马仆从无不听候命令。夫人难道会独自前往吗?夫人之所以前往,是因为庄公的威令不能施行,哀戚之情未能达到罢了。”杜氏说:“夫人出行不合礼制,所以返回时都不记载。禚,是齐国的地方。”
乙酉日,宋公冯去世。
高氏说:“观察宋庄公嫉妒求胜的败类行径,穆公不把国家传给儿子,由此可以知道了。”
鲁庄公三年春季,周王正月,溺抵御齐军讨伐卫国。
《公羊传》说:溺是谁?是我们大夫中未被任命的人。赵氏说:《左氏》、《谷梁》都因不称氏而认为这是贬斥。按照体例,未被任命的卿不书氏,不可另作解释。《谷梁传》说:厌恶他抵御仇敌而讨伐同姓。高氏说:“卫朔逃奔齐国,齐国想要接纳他。然而天王已经断绝了卫朔,而立公子黔牟为卫侯。鲁国出兵,抵御仇敌之人,抗拒天子的命令,接纳不义的国君,罪过太大了。”
夏季四月,宋庄公下葬。
五月,桓王下葬。
按照《左氏》的说法:这是迟缓。大概桓王去世到这时已经七年了。观察子仪、黑肩的动乱,那么王室可能多有变故。所以七年才下葬,鲁国前往参加葬礼,因而记载。用天下之力为一人下葬,什么缘故能拖延到七年之久?可见周朝臣子的怠慢。参加葬礼不记载人名,可见鲁国的怠慢。庄王以后,没有因迟缓而下葬的记载,却有快速下葬的,王室更加衰弱,礼制更加简略了。《谷梁传》说:天子只记载崩而不记载葬。有人说:必定是合乎时宜的。什么事比葬天子更大,可以不予记载吗?刘敞说:国君亲自参加葬礼不记载葬,是常事。有人说:不亲自参加葬礼则记载葬,是非常事。死生终葬之际,是人道的大变,怎么能因为是常事而不记载呢?《公羊》、《谷梁》都认为是改葬,如果真的改葬,圣人会明确记载的。末世之时,什么事没有?怎么能断定桓王之前已经下葬了呢?况且这时诸侯无视天王,同轨毕至的礼节,在初丧七月的期限尚且不能实行,何况改葬呢?没有参加葬礼而改葬,参加葬礼了吗?
秋季,纪季把酅地献给齐国。
《左传》说:纪国从此开始分裂。《公羊传》说:请求保留五座宗庙以供奉姑母和姐妹。杜氏说:季是纪侯的弟弟,酅是纪国的邑,在齐国东安平县。齐国想要灭掉纪国,所以季把邑献给齐国作为附庸。祖先的祭祀不废除,社稷有所供奉,所以记载以示尊重。赵氏说:这是纪侯的命令。
冬季,鲁庄公驻扎在滑地。
《左传》说:鲁庄公驻扎在滑地,准备会见郑伯,谋划纪国的事。郑伯以困难为由推辞。凡是军队住一宿叫舍,住两宿叫信,超过信叫次。杜氏说:滑,是郑国的地方,在陈留襄邑县西北。《谷梁传》说:次,是停止,表示畏惧,想救纪国而不能。《胡传》说:《春秋》记载出兵讨伐而书次,以次为善;记载救援而书次,以次为讥。驻扎在滑地,是讥讽。鲁国和纪国有婚姻之好,与齐国不共戴天,如果能救纪国,抑制齐国,两善兼得。见义不为而有畏惧,是《春秋》所厌恶的。纪国在鲁国东北,滑地在鲁国西南,如果真的想救纪国,道路不经过滑地,况且庄公正年幼,只听从齐国,哪里有空谋划纪国?《左氏》说要会见郑伯的说法,大概是推测罢了。这一年正月,溺抵御齐军讨伐卫国,谋划接纳卫朔,大概仍是因这件事而出兵。
鲁庄公四年春季,周王二月,夫人姜氏在祝丘宴请齐侯。《谷梁传》说:飨,太过分了。杜氏说:祝丘,是鲁国的地方。
三月,纪伯姬去世。
《谷梁传》说:外国的夫人不记载卒,这里说卒,为什么呢?是我们国家的女子,嫁给诸侯,则地位相同,因为我们的缘故改变,所以记载卒。范氏说:礼制,诸侯断绝旁系亲属的服丧,姑母、姐妹、女儿嫁给国君的,地位与自己相同,就改变不服丧的惯例,为她服大功。孙氏说:伯姬去世在二年,是纪裂繻所迎娶的,内女嫁给国君,则服大功,是常事。这里记载卒,是因为下文纪侯离开国家,齐国要灭纪国,伯姬随之而起。
夏季,齐侯、陈侯、郑伯在垂地相会。
苏子由说郑伯是子仪,胡康侯说郑伯实际上是厉公,不是子仪。按照前年驻扎在滑地,郑伯以困难为由推辞,杜预说是因为厉公在栎,所以苏氏的说法是对的。《春秋》有一国而二君的情况,郑国的突、仪,卫国的衎、剽就是,必须在国者主持事务。
纪侯大大地离开他的国家。
大,是纪侯的名,齐国灭纪不记载,而以纪侯离开为文,宗祀尚存。以大去为义,都是穿凿附会的说法。《公羊》复仇的说法,无稽之谈危害教化,导致汉武帝对匈奴穷兵黩武,援引作为说法,公羊学得罪于圣经,太大了。《谷梁传》说:“大去,是不遗留一人的说法,民众跟随他。”
者,四年而后毕也。」果若其言,太王之迁岐,未之过也。纪区区者之有是也,有是纪不亡矣。程子云:「责在纪也,非齐之罪也。齐师未加而己去,夫灭国者无罪而不争,而先去者有责,则太王之去邠亦非矣。」葢程子执死社稷之义,然以▯入齐,委曲存祀,然后委而去之。春秋详书,盖亦原其情矣,未见责其不死也。胡氏谓圣人与其不争而去,而不与其去而不存,是以太王望人人乎。
译这,是花了四年才完成的。」结果正如他所说,太王迁都到岐山,也没有超过这个时间。像纪国这样小小的国家都有这样的作为,有这样的作为,纪国就不会灭亡了。程子说:“责任在纪国,不是齐国的罪过。齐国的军队还没有进攻,自己就离开了,如果灭国的人没有罪过而不抗争,而先离开的人有责任,那么太王离开邠地也是不对的。”大概程子坚持的是为社稷而死的气节,然而(纪侯)进入齐国,委曲求全以保存祭祀,然后才离开。《春秋》详细记载,大概是推究其情由,并没有责备他不死节。胡氏认为圣人赞许不争而离开,而不赞许离开却不保存祭祀,所以太王是希望人人如此啊。
六月乙丑齐侯▯纪伯姬
胡传▯纪伯姬,不称齐人而目其君者,见齐襄迫逐纪侯,使之去国,虽其夫人在殡而不及▯,然后襄公之罪着矣。或曰:▯之礼也,而以为着其罪,何也?戕鲁君,灭其婚姻之国,而▯其女,是犹加刃于人以手抚之也,而可以为礼乎?斥言齐侯,恶其诈也。存季似义,▯伯姬似仁,恶似而非者,此也。
秋七月
冬,公及齐人狩于禚【禚,公谷作郜】
公羊传》:“公曷为与防者狩?齐侯也。讐者无时焉,可通与讐狩?甚矣。”按隣国市援,立之恩,强公子伺图嫡之衅,当时之习,为而不怪者也。季友之祥,庆父之材,皆非人下,同无齐援,将不得立。故康节《经世书》云:“齐杀桓公,立其子同,得其事之实矣。”如是而望其能讐齐,得乎?人盖防者若是,齐侯无縁不书也。此即《猗嗟》之诗所为刺者:庄公射则贯,舞则选,见夸于齐人,而不能以礼防闲其母,人以为齐侯之子焉。不惟不之讐,出国与齐人狩,直书而义自见也。
五年春,王正月。夏,夫人姜氏如齐师。
秋,郳黎来来朝【郳公作倪,黎左作犂】
左传》名未王命也。杜氏曰:「附庸国也。」东海昌虑县东北有郳城。黎来,名未受爵命为诸侯。传▯附庸称名例也。其后数从齐桓以尊周室,王命以为小邾子。今能修朝礼,故特书曰「朝」。
冬,公防齐人、宋人、陈人、蔡人伐卫。
左传》纳恵公也。桓十六年,朔出奔齐,书名,已以王命絶之矣。今鲁与四国又党有罪,以纳之。谷梁谓是齐侯、宋公也。其曰「人」,何也?「人」诸侯,所以「人」公也。啖子谓:若贬之,而反书曰「人」,则后人安知其齐侯、宋公乎?乃隠其恶而非贬矣。此四国人,与上狩禚、齐人啖赵,皆谓非其君也。
六年春王正月【正月,公谷作三月】
王人子突救卫【书救始此】
谷梁传》善救卫也。按「王人防者」而称字,尊王命也。尊王命,所以甚诸侯之恶也。终《春秋》王旅之出,而合司马九伐之法者,惟此耳。救虽无功,大义己正。何休乃谓王遣贵子突,卒不能救,为天下笑,故为王讳误矣。
夏六月卫侯朔入于卫
左传》夏,卫侯入,放公子黔牟于周,放甯跪【卫大夫】于秦,杀左公子泄、右公子职,乃即位。《胡传》:“入有二义,一难词,一逆词也。朔借诸侯之力,连五国之师,距王官之防者,以复归于卫,其势宜无难矣。而书‘入’者,逆王命也。”
秋公至自伐卫
书至犹公至自唐之意
螟
冬,齐人来归卫俘【俘,公谷作宝】
俘军所获也,公谷作“宝”,所获重器也。朔之奔也,齐侯容之;其入也,连诸侯纳之。故以宝赂齐,而齐以分于三国焉。故主齐言之,《左传》谓文姜请之也。数出淫,齐侯愧于其子。若曰:“由姜之请,多得卫宝,以悦庄也,以愚庄也。”
七年春夫人姜氏防齐侯于防
左传》齐志也。杜氏曰:「防,鲁地。文姜数防,齐侯至齐地,则奸▯;夫人至鲁地,则齐侯之志。故传略举二端以言之。」
夏四月辛卯夜,恒星不见。夜中,星陨如雨【辛卯夜,谷夜作。昔见,音现。陨于,闵反。公作霣。凡陨字后同】
左传》:“恒星不见,夜明也。星陨如雨,与雨偕也。”《谷梁传》:“恒星者,经星也。日入至于星出,谓之昔。不见者,可以见也。”《公羊传》:“如雨者,非雨也。非雨则曷为谓之如雨?不修《春秋》曰:‘雨星不及地尺而复。’君子修之曰:‘星陨如雨。’”杜氏曰:“恒,常也。谓常见之星。辛卯四月五日,月光尚防,盖时无云,日光不以昏没如而也。夜半乃有云,星落而且雨,其数多,皆记异也。”啖氏曰:“星陨如雨,为奔流者众,如雨之多。自汉以来,史籍频有。诗曰:‘有女如云。’李陵曰:‘谋臣如雨。’皆言多尔。左氏不达此理,故説之凿【按:星陨如雨,语本易晓,止缘左氏读如为而,故有与雨偕之説,其误可不必辩。惟恒星不见,终属难明。左氏以为夜明
译六月乙丑日,齐侯与纪伯姬行合葬之礼。
胡安国传:纪伯姬,不称“齐人”而直呼其夫君,是为了表明齐襄公逼迫驱逐纪侯,使他离开国家,虽然他的夫人正在殡殓之中,却来不及等待合葬,然后齐襄公的罪过就显露出来了。有人说:合葬是礼制,却认为这显露了他的罪过,为什么呢?杀害鲁国国君,灭掉与他有婚姻关系的国家,却与他的女子合葬,这就像用刀砍人却用手抚摸他一样,这可以算是礼吗?斥责地称呼齐侯,是厌恶他的欺诈。保存季友似乎合乎义,合葬伯姬似乎合乎仁,厌恶那些似是而非的行为,就是这样的。
秋七月。
冬,鲁公与齐人在禚地打猎【禚,公羊传、谷梁传作郜】。
《公羊传》:“鲁公为什么与仇敌打猎?那是齐侯。仇敌之间没有可以通好的时候,怎么能与仇敌一起打猎?太严重了。”按:邻国相互援助,确立恩义,强大的公子伺机谋取嫡位的衅隙,是当时的习俗,做了也不觉得奇怪。季友的祥瑞,庆父的才能,都不是甘居人下之辈,如果没有齐国的援助,都将不能即位。所以邵雍《经世书》说:“齐国杀了桓公,立他的儿子同,得到了事情的真相。”像这样还指望他能与齐国为仇,可能吗?人大概防备齐国就是这样的,齐侯没有理由不记载。这就是《猗嗟》这首诗所讽刺的:庄公射箭能穿透,跳舞很优美,在齐国人面前炫耀,却不能以礼法防范他的母亲,人们认为他是齐侯的儿子。不仅不与齐国为仇,出国与齐人打猎,直接记载下来,大义自然显现。
五年春,周历正月。夏,夫人姜氏前往齐国军队驻地。
秋,郳国的黎来朝见【郳,公羊传作倪,黎,左传作犂】。
《左传》说:名字未被王命承认。杜预说:“是附庸国。”东海昌虑县东北有郳城。黎来,名字未被受爵命成为诸侯。传文说:附庸国称名的例子。他后来多次跟随齐桓公尊崇周王室,被王命封为小邾子。现在他能修习朝见之礼,所以特别记载为“朝”。
冬,鲁公在防地会见齐人、宋人、陈人、蔡人,讨伐卫国。
《左传》说:是为了接纳惠公。桓公十六年,卫侯朔出逃到齐国,记载名字,已经被王命断绝关系了。现在鲁国与四国又偏袒有罪之人,来接纳他。谷梁传认为这是齐侯、宋公。为什么称“人”呢?称“人”诸侯,是为了称“人”鲁公。啖助说:如果贬低他们,反而记载为“人”,那么后人怎么知道是齐侯、宋公呢?这是隐藏他们的罪恶而不是贬低。这四个国家的人,与上面在禚地打猎、齐人啖赵,都说不是他们的国君。
六年春,周历正月【正月,公羊传、谷梁传作三月】。
周王使者子突救援卫国【记载“救”从这开始】。
《谷梁传》:赞美救援卫国。按:“王人”而称字,是尊重王命。尊重王命,是为了加重诸侯的罪恶。整个《春秋》中,王师出动,符合司马九伐之法的,只有这一次。救援虽然没有成功,但大义已经端正。何休却说周王派遣贵子突,最终没能救援,被天下人嘲笑,所以为王讳,这是错误的。
夏六月,卫侯朔进入卫国。
《左传》:夏,卫侯回国,将公子黔牟放逐到周,将宁跪放逐到秦,杀了左公子泄、右公子职,于是即位。《胡传》:“入有两个含义,一是难词,一是逆词。朔借助诸侯的力量,联合五国的军队,抗拒王官的防备,以复归卫国,他的形势应该没有困难了。而记载‘入’,是违背王命。”
秋,鲁公从伐卫之地回来。
记载“至”如同“公至自唐”的意思。
发生螟灾。
冬,齐人来归还卫国的俘虏【俘,公羊传、谷梁传作宝】。
俘是军队所获,公羊传、谷梁传作“宝”,是所获的重器。朔出逃时,齐侯收留他;他回国时,联合诸侯接纳他。所以用宝物贿赂齐国,而齐国分给三国。所以主要说齐国,《左传》说是文姜请求的。多次淫乱,齐侯对他的儿子感到羞愧。好像在说:“因为姜氏的请求,多得卫国宝物,来取悦庄公,来愚弄庄公。”
七年春,夫人姜氏在防地会见齐侯。
《左传》:是齐国的意愿。杜预说:“防,是鲁地。文姜多次会见,齐侯到齐地,就奸淫;夫人到鲁地,就是齐侯的意愿。所以传文简略地列举两端来说明。”
夏四月辛卯夜,恒星看不见。半夜,星星陨落像雨一样【辛卯夜,谷梁传作昔。昔见,音现。陨于,闵反。公羊传作霣。凡陨字后同】。
《左传》:“恒星看不见,是因为夜晚明亮。星星陨落像雨,是与雨一起。”《谷梁传》:“恒星,是经星。太阳落下直到星星出来,叫做昔。看不见,是可以看见的。”《公羊传》:“像雨,不是雨。不是雨为什么叫做像雨?不修订的《春秋》说:‘下雨星不到地尺就返回。’君子修订说:‘星星陨落像雨。’”杜预说:“恒,常。指常见之星。辛卯是四月五日,月光尚且微弱,大概当时没有云,日光不因昏暗而没落。半夜才有云,星落而且下雨,数量多,都记载异象。”啖助说:“星星陨落像雨,是因为奔流者众多,像雨一样多。自汉朝以来,史籍频繁记载。《诗经》说:‘有女如云。’李陵说:‘谋臣如雨。’都是说多。左氏不懂这个道理,所以解释得牵强【按:星星陨落像雨,语言本来容易理解,只因为左氏读‘如’为‘而’,所以有与雨一起的说法,其错误不必辩论。只有恒星看不见,终究难以明白。左氏认为是夜晚明亮】
秋大水无麦苗
杜氏曰:周之秋,今五月,平地出水,漂熟麦及五稼之苗。刘氏曰:左氏云「不害嘉谷也,无麦苗矣」,犹谓不害嘉谷,妄也。《公羊传》曷为先言麦而后言苗?一灾不书,待无麦然后书无苗。」何氏曰:「苗者,何也?生曰苗,秀曰禾。据是时,苗防麦彊俱遇水灾,苗当先亡。按《谷梁》云:麦苗同时也,谓麦与五稼之苗同为大水所漂而无收,故书曰「无麦苗」。据今之五月,乃麦成之时,而禾则始苗耳,麦先苗后,安得言待无麦然后书无苗哉?」
冬夫人姜氏防齐侯于谷
杜氏曰:谷,齐地,济北谷城县,今山东兖州府东阿县治。《谷梁传》:妇人不防,防非正也。叶氏曰:夫人与齐侯八年而五相求,自始孙于齐,见一贬,其后不复贬,恶恶不再贬也。汪氏曰:《齐诗》《南山》《载驱》刺襄公,而皆曰「鲁道有荡」,不一言之。圣人于《春秋》一则曰「夫人姜氏防齐侯」,再则曰「夫人姜氏防齐侯」,而于国恶无少讳焉,其垂戒岂不逺哉?张氏曰:二年于禚书「冬十有二月」,四年于祝丘书「春王二月」,此犹书月也。五年夏如齐师,则书时矣。七年于防书「春」,于谷书「冬」,则时而数矣。
八年春,王正月,师次于郎,以俟陈人、蔡人。
谷梁传》次止也,俟待也。《公羊传》次不言俟,此其言俟何?托不得已也。《胡传》用大众曰师,次止也。伐而次者,有整兵慎战之意,其次善之也。遂伐楚。”
次于陉,是也。救而次者,有缓师畏敌之意,其次讥之也。次于匡,于聂北,于雍榆,是也。俟而次者,有无名妄动之意。次于郎,以俟陈人、蔡人,是也。何俟乎陈、蔡?或曰:陈、蔡将过我,俟而邀之也。或曰:鲁将与陈、蔡有事于邻国,而陈、蔡不至,故次于郎以待之也。若是皆非义矣。其曰“次”、曰“以俟”者,深贬之也。杜氏预曰:期共伐郕,陈、蔡不至,故驻师于郎以待之。
甲午治兵
左传》“治兵于庙,礼也。”《公羊传》“祠兵者,何出?曰:祠兵入曰振旅,其礼一也,皆习战也。何言乎祠兵?为久也。曷为为久?吾将以甲午之日然后祠兵,于是。”《谷梁传》“出曰治兵,习战也;入曰振旅,习战也。治兵而陈、蔡不至矣。兵事以严终,故曰:‘善陈者不战’,此之谓也。善为国者不师,善师者不陈,善陈者不战,善战者不死,善死者不亡。”《胡传》“此治兵于郎也,非善之也,讥黩武也。”
夏师及齐师围郕郕降于齐师
左传》仲庆父请伐齐师,公曰:“不可,我实不徳,齐师何罪?罪我之由。”《夏书》曰:“臯陶迈种徳,徳乃降。”姑务修徳以待时乎?「范氏曰:郕,同姓之国,而与齐伐之,是用师之过也。」湛氏曰:荘公舎复仇之义,而反同以伐郕,宜郕人之不服也。
秋师还
左传》君子是以善鲁荘公。《谷梁传》还者,事未毕也,遯也。”崔氏曰:“厯三时而师还,所以始终其事,而见其恶。”
冬,十有一月,齐无知弑其君诸儿。
左传》齐侯使连称、管至父【皆齐大夫】戍【守也】葵丘【齐地,临淄县有地名葵丘】瓜时而往,曰:“及瓜而代。”期【音基】戍,公问【命也】不至,请代,弗许,故谋作乱。僖公之母弟曰夷仲年,生公孙无知,有宠于僖公,衣服礼秩如适【适太子】襄公绌之,二人【连称、管至父】因之以作乱。连称有从妹在公宫,无宠,使间公曰:“防吾以女为夫人【宣无知之言】冬十二月,齐侯游于姑棼,遂田于贝丘【姑棼、贝丘皆齐地】见大豕,从者曰:“公子彭生也【此与汉吕后见赵王如意为乐事同】公怒曰:“彭生敢见!”射之,豕人立而啼。公惧,队【直类反】于车,伤足丧屦。反诛屦于徒人费,弗得,鞭之,见血,走出,遇贼于门,刦而束之。费曰:“我奚御哉!”袒而示之背,信之。费请先入【诈欲助贼】伏公而出鬬,死于门中。石之纷如【齐小臣】死于阶下【亦鬬死】遂入,杀孟阳于牀【孟阳亦小臣,代公居牀】。
译秋季发生大水灾,没有麦子和禾苗。
杜氏说:周朝的秋季,相当于现在的五月,平地上涌出洪水,冲毁了成熟的麦子以及五种庄稼的幼苗。刘氏说:《左传》说“不伤害嘉谷,只是没有麦子和禾苗罢了”,这仍然认为不伤害嘉谷,是荒谬的。《公羊传》问:为什么先说麦子而后说禾苗?一种灾害不记载,等到没有麦子之后才记载没有禾苗。何氏说:“苗,是什么意思?生长出来叫苗,抽穗叫禾。根据当时的情况,禾苗和麦子都遭遇水灾,禾苗应当先死亡。按照《谷梁传》所说:麦子和禾苗同时受灾,意思是麦子和五种庄稼的幼苗都被大水冲毁而颗粒无收,所以记载为‘无麦苗’。根据现在的五月,正是麦子成熟的时候,而禾苗才刚刚生长,麦子先于禾苗成熟,怎么能说等到没有麦子之后才记载没有禾苗呢?”
冬季,夫人姜氏在防地会见齐侯。
杜氏说:谷,是齐国的地方,即济北谷城县,现在山东兖州府东阿县的治所。《谷梁传》说:妇人不应会见诸侯,会见是不合正道的。叶氏说:夫人与齐侯在八年间五次相会,自从开始依附齐国,见到一次贬斥,之后不再贬斥,因为厌恶恶行不再重复贬斥。汪氏说:《齐诗》中的《南山》《载驱》讽刺齐襄公,都说“鲁道有荡”,不一一列举。圣人在《春秋》中一次说“夫人姜氏在防地会见齐侯”,再次说“夫人姜氏在防地会见齐侯”,对于国家的恶行没有丝毫避讳,其垂示的警戒难道不深远吗?张氏说:二年,在禚地记载“冬季十二月”,四年,在祝丘记载“春季王二月”,这里仍然记载月份。五年夏天前往齐国军队,则只记载季节了。七年,在防地记载“春季”,在谷地记载“冬季”,则只记载季节且次数多了。
八年春季,周历正月,军队驻扎在郎地,以等待陈国人、蔡国人。
《谷梁传》说:次,是驻扎;俟,是等待。《公羊传》说:驻扎不说等待,这里说等待是什么意思?是寄托不得已的意思。《胡传》说:动用大众叫师,次是驻扎。讨伐而驻扎的,有整顿军队、慎重作战的意思,这种驻扎是赞许的。驻扎在陉地,就是这样。救援而驻扎的,有延缓军队、畏惧敌人的意思,这种驻扎是讥讽的。驻扎在匡地、聂北、雍榆,就是这样。等待而驻扎的,有无名妄动的意思。驻扎在郎地,以等待陈国人、蔡国人,就是这样。为什么等待陈、蔡?有人说:陈、蔡将要经过我国,等待并拦截他们。有人说:鲁国将与陈、蔡在邻国有事,而陈、蔡没有到来,所以驻扎在郎地以等待他们。如果这样都不是合乎道义的。说“驻扎”、说“以等待”,是深深贬斥的意思。杜预说:约定共同讨伐郕国,陈、蔡没有到来,所以驻扎军队在郎地以等待他们。
甲午日整治军队。
《左传》说:“在宗庙整治军队,是合乎礼的。”《公羊传》说:“祠兵,是什么意思?回答说:祠兵,出征叫振旅,其礼仪是一样的,都是练习作战。为什么说祠兵?是为了长久。为什么为了长久?我将在甲午这一天然后祠兵,于是。”《谷梁传》说:“出征叫治兵,练习作战;返回叫振旅,练习作战。治兵而陈、蔡没有到来。军事以严肃告终,所以说:‘善于布阵的不战’,说的就是这个。善于治理国家的不用军队,善于用军队的不用布阵,善于布阵的不战,善于作战的不死,善于死的不亡。”《胡传》说:“这是在郎地整治军队,不是赞许,是讥讽黩武。”
夏季,鲁国军队和齐国军队包围郕国,郕国投降于齐国军队。
《左传》说:仲庆父请求讨伐齐国军队,鲁庄公说:“不行,我确实没有德行,齐国军队有什么罪?罪过是由我引起的。”《夏书》说:“皋陶迈种德,德乃降。”姑且致力于修德以等待时机吧?范氏说:郕国,是同姓的国家,却与齐国一起讨伐它,是用兵的过错。湛氏说:庄公舍弃复仇的道义,反而联合齐国讨伐郕国,郕国人不服是应该的。
秋季,军队返回。
《左传》说:君子因此赞许鲁庄公。《谷梁传》说:还,是事情没有完成,是逃避。崔氏说:“经历三个季节而军队返回,所以始终其事,而显示其恶。”
冬季,十一月,齐国的无知杀死了他的君主诸儿。
《左传》说:齐侯派连称、管至父【都是齐国的大夫】戍守【守卫】葵丘【齐国的地方,临淄县有地名葵丘】,瓜熟的时候前往,说:“等到瓜熟就替换。”期满【音基】戍守,齐侯命令不到,请求替换,不允许,所以谋划作乱。齐僖公的弟弟叫夷仲年,生了公孙无知,受到齐僖公的宠爱,衣服礼秩如同嫡【嫡太子】子,齐襄公削减了他,两人【连称、管至父】借此作乱。连称有个堂妹在齐侯宫中,不受宠爱,让她离间齐侯说:“防备我用你为夫人【宣扬无知的言论】。冬季十二月,齐侯在姑棼游玩,于是到贝丘打猎【姑棼、贝丘都是齐国的地方】,看见大猪,随从说:“是公子彭生【这与汉吕后看见赵王如意为乐事相同】。”齐侯愤怒说:“彭生敢出现!”射它,猪像人一样站立而啼叫。齐侯害怕,从车上掉下来【直类反】,伤了脚,丢了鞋。返回后向徒人费索要鞋,没有找到,鞭打他,见了血,跑出去,在门口遇到贼人,劫持并捆绑他。费说:“我能抵挡什么!”袒露身体给他看背,相信了他。费请求先进去【诈称想帮助贼人】,伏下齐侯然后出去战斗,死在门中。石之纷如【齐国小臣】死在台阶下【也是战斗而死】。于是进入,在床上杀死了孟阳【孟阳也是小臣,代替齐侯在床上】。
今按三人可谓贤矣,徒人费不怀诛屦之怨,以死扞君,尤贤也。齐襄虽无道,然为子死孝,为臣死忠,此出于天性,民彛不容自已,故以小臣、徒人而着其节。彼居崇据厚,号卿大夫者,平日从君于昏,临难又偷生苟免,视此何如哉?胡氏谓费等不以死节书,乃皆便嬖私昵之臣,逢君之恶,田猎毕弋,使百姓苦之者也。夫不书自以防故尔。胡自见三人逢君之恶乎】曰:“非君也,不类。见公之足于户下,遂弑之而立无知。”襄公立无常,鲍叔牙曰:“君使民慢,乱将作矣。”奉公子小白出奔莒【鲍叔牙,小白傅】乱作,管夷吾、召忽【皆子纠傅】奉公子纠来奔【来不书,皆非卿也】赵氏曰:“谷梁云:大夫弑其君,以国氏者,嫌也,弑而代之也。按例不命之卿,例不书氏,既不书氏,自然以名连国。”又曰:“莒近齐之小国,而齐襄强而无道,大夫如何辄敢将?”公子奔之,而获安乎?谷梁以襄被弑,二公子乃出奔,此説为正。
译现在考察这三人可以说是贤德的了,徒人费不怀恨被砍掉脚趾的怨恨,以死捍卫君主,尤其贤德。齐襄公虽然无道,但作为儿子为父死是孝,作为臣子为君死是忠,这是出于天性,人的常理不允许自己停止,所以用小臣、徒人这样的身份来彰显他们的节操。那些身居高位、享有厚禄,号称卿大夫的人,平时跟随君主做昏庸之事,面临危难时又苟且偷生以求免祸,跟这些人相比怎么样呢?胡氏说徒人费等人不以死节记载,是因为他们都是君主宠幸亲近的臣子,迎合君主的恶行,田猎射鸟,使百姓受苦。不记载自然是因为防备的缘故。胡氏从哪里看出这三个人迎合君主的恶行呢?回答说:“不是君主,不像。看见公的脚在门底下,于是弑杀了他并立无知。”齐襄公即位后没有常道,鲍叔牙说:“君主让百姓轻慢,祸乱将要发生了。”奉公子小白出逃到莒国【鲍叔牙,是小白的师傅】祸乱发生,管夷吾、召忽【都是子纠的师傅】奉公子纠来投奔【“来”不记载,是因为都不是卿】赵氏说:“《谷梁传》说:大夫弑杀他的君主,用国氏来称呼的,是因为嫌疑,弑杀并取代了他。按照体例,没有任命为卿的,按照体例不记载氏,既然不记载氏,自然是用名字连着国名。”又说:“莒是靠近齐国的小国,而齐襄公强大且无道,大夫怎么敢擅自带领公子投奔那里,而能获得安全呢?《谷梁传》认为襄公被弑杀,两位公子才出逃,这个说法是正确的。”
九年春齐人弑无知
左传》初,公孙无知虐于雍廪【齐大夫】九年春,雍廪杀无知。
公及齐大夫盟于蔇【蔇,其器反;公谷作暨】
左传》齐无君也。杜氏曰:齐乱无君,故大夫得敌于公,盖欲迎子纠也。来者非一人,故不称名。蔇,鲁地琅邪缯县北有蔇亭。赵氏曰:纳讐人之子,屈礼而盟大夫,故书「公及大夫盟」。
夏公伐齐,纳纠【左作纳子纠】
齐小白入于齐
左传》公伐齐,纳子纠。桓公自莒先入。程子曰:桓公子纠,襄公之二子也。桓兄而子纠弟。襄公死,则桓公当立。春秋书桓公则曰「齐小白」,言当有齐国也。于子纠则止曰「纠」,不言齐,以不当有齐也。不言「子」,非君之嗣子也。公谷并注四家皆书「纳纠」,《左传》独言「子纠误也」。然书「齐人取子纠杀之」者,齐大夫尝与鲁盟于蔇,既纳纠以为君,又杀之,故书「子」,是二罪也。胡传:「纳者,不受而强致之。」称「入者」,难词。襄公见杀,纠与小白皆以庶子出奔,而纠弟也,又未尝为世子。按史称周公诛管、蔡以安周,齐桓杀其弟以反国,是纠防而小白长,其有齐宜矣。宜则何以不称「公子」?内无所承上,不禀命,故以王法絶之也。今按不称「公子」説,又见昭元年「莒去疾」下。朱子曰:程子以薄昭之言证桓公之为兄,而荀卿尝谓桓公杀兄以争国,其言固出于薄昭之前,未可以此证其必然,但以《公》《谷》《春秋》所书之文为据,参以夫子答子路、子贡之言断之。盖圣人之于人,功罪不相掩。今但称管仲之功而不言其罪,则可见不死子纠之难,无害于义,而桓公、子纠之长少亦从以明矣。
秋七月丁酉▯齐襄公
八月庚申,及齐师战于干时,我师败绩【干音干】
左传》师及齐师战于干时,我师败绩。公丧戎路【兵车】传乗【乘他车】而归。秦子、梁子【二子,公御及戎右也】以公旗辟【音璧】于下道【以误齐师】是以皆止。杜氏曰:小白既定,而公犹不退师,歴时而战,战遂大败。不称公战,公败讳之,干时,齐地,时水在乐安界,岐流,旱则竭涸,故曰干时。赵氏曰:内败不书,此书者,纳讐丧师,以恶内也。按:庄公以千乘之国,周公之▯,不能及雠人之在一帅义旅,问礼成不返之由,以泄不共戴天之愤。今讐幸恶盈贯,其身殱贼手,乃又以徳报怨,欲为之图其后嗣,毒众劳民,为讐人纳其所不当立之子,以致丧师,身几不免。春秋讳之不足,故明书以示讥也。吴与楚战,吴子之所乗舟余皇为楚所得,其臣耻而欲死之。今鲁与齐战,一败仅以身免。今年之战,丧戎路。僖公升陉之战,邾获公胄,县诸鱼门,不闻鲁人有耻而欲死之者,甚矣,鲁之无人也。胡氏谓内不言败,此其言败者,为与雠战,虽败亦荣也。夫敌怨不及其身,而谓与雠战无名,丧师而谓败亦荣,其义迂矣。又言:按《左氏》公亲在行,不言公败,不为复雠举事也。使是时庄公不为纳纠,而以复雠举事,将问罪于何人乎?
九月齐人取子纠杀之
左传》鲍叔帅师来言曰:「子纠亲也,请君讨之【鲍叔乘胜而进军,志在生得管仲,故托不忍之辞】管召雠也,请受而甘心焉【管仲射桓公,故曰讐,甘心言欲快意戮杀之】乃杀子纠于生窦【鲁地】召忽死之,管仲请囚,鲍叔受之。及堂阜【齐地】而税【土活反】之。归而以告曰:「管夷吾治于高徯【齐卿高敬仲也,言管仲治才过之】使相可也。」公从之。《胡传》取者不义之辞,前书纳纠不称「子」者,明不当立也;此书杀纠复称「子」者,明不当杀也。或夺或予,于义各安,春秋精意也。纠虽争立,越在他国,置而勿问可也;必请于鲁杀之,然后快于心,其不仁亦甚矣。赵氏曰:「左氏谓鲁杀子纠,按《论语》云桓公杀公子。」
纠则知齐自杀之非鲁也
冬浚洙【洙音殊】
杜氏曰:「洙水在鲁城北,下合泗。浚深之,为齐备。」胡传见劳民于守国之末务,而不知本也。
十年春,王正月,公败齐师于
译九年春,齐国人杀了公孙无知。
《左传》记载:起初,公孙无知在雍廪那里施暴。九年春,雍廪杀了公孙无知。
鲁庄公与齐国大夫在蔇地结盟。
《左传》记载:齐国没有国君。杜预说:齐国动乱没有国君,所以大夫能与鲁庄公对等结盟,大概是想要迎接公子纠。来结盟的不止一人,所以不称他们的名字。蔇,是鲁国的地方,琅邪缯县北边有蔇亭。赵氏说:接纳仇人的儿子,委屈礼节而与大夫结盟,所以史书称“公及大夫盟”。
夏天,鲁庄公攻打齐国,送公子纠回去。
齐小白进入齐国。
《左传》记载:鲁庄公攻打齐国,送公子纠回去。桓公从莒国先一步进入齐国。程子曰:桓公和公子纠,是襄公的两个儿子。桓公是哥哥,公子纠是弟弟。襄公死后,桓公应当继位。《春秋》记载桓公时称“齐小白”,意思是说他有资格拥有齐国。对于公子纠则只称“纠”,不称齐,因为他不应当拥有齐国。不称“子”,因为他不是国君的嫡嗣。《公羊传》《谷梁传》以及四家注都记载“纳纠”,唯独《左传》说“子纠”是错误的。然而史书记载“齐人取子纠杀之”,是因为齐国大夫曾经在蔇地与鲁国结盟,既然接纳公子纠立为国君,却又杀了他,所以称“子”,这是两重罪过。胡氏传曰:“纳”,是不接受而强行送去的说法。称“入”,是表示困难的词。襄公被杀,公子纠和小白都以庶子的身份出逃,而公子纠是弟弟,又未曾做过太子。按照史书记载,周公诛杀管叔、蔡叔以安定周朝,齐桓公杀死他的弟弟以返回国家,这说明公子纠年幼而小白年长,小白拥有齐国是适宜的。既然适宜,为什么不称“公子”?因为在国内没有继承君位,没有禀告君命,所以用王法断绝他。现在考察不称“公子”的说法,又见于昭公元年“莒去疾”条下。朱熹说:程子用薄昭的话证明桓公是哥哥,而荀卿曾说桓公杀兄以争国,这话固然出自薄昭之前,不可以据此证明必然如此,只以《公羊》《谷梁》《春秋》所记载的文字为依据,参考孔子回答子路、子贡的话来判断。大概圣人对人,功劳和罪过不能互相掩盖。现在只称颂管仲的功劳而不说他的罪过,就可以看出不死于公子纠之难,无害于道义,而桓公、公子纠的长幼次序也就由此明白了。
秋天七月丁酉日,齐襄公的灵柩回国。
八月庚申日,与齐国军队在干时交战,我军大败。
《左传》记载:军队与齐国军队在干时交战,我军大败。鲁庄公丢失了兵车,换乘其他车回来。秦子、梁子(这两人,是鲁庄公的御手和戎右)拿着鲁庄公的旗帜在下道躲避(以迷惑齐军),因此都停止了追击。杜预说:小白已经即位,而鲁庄公还不退兵,经过一段时间才交战,交战于是大败。不称“公战”,是避讳鲁庄公战败。干时,是齐国的地方,时水在乐安境内,水流分岔,干旱时就干涸,所以叫干时。赵氏说:国内战败不记载,这里记载,是因为接纳仇人导致军队溃败,以此厌恶国内的行为。按:鲁庄公凭借千乘之国,周公的后代,不能向仇人讨伐一帅义旅,询问礼成不返的原因,以宣泄不共戴天的愤怒。现在仇人侥幸恶贯满盈,他的身体死于贼人之手,鲁庄公却以德报怨,想要为他谋划后嗣,毒害众人劳苦百姓,为仇人接纳他不应当立的儿子,以致军队溃败,自身几乎不能保全。《春秋》避讳他还不够,所以明确记载以示讥讽。吴国与楚国交战,吴国国君所乘的船余皇被楚国夺得,他的臣下感到耻辱而想要为此而死。现在鲁国与齐国交战,一战仅以身免。今年的交战,丢失了兵车。僖公升陉之战,邾国夺得了鲁庄公的头盔,悬挂在鱼门,没听说鲁国人有感到耻辱而想要为此而死的,鲁国无人到了极点。胡氏说国内不称战败,这里称战败,是因为与仇人交战,即使战败也是光荣的。仇怨没有加在他身上,却说与仇人交战没有名义,军队溃败却说战败也是光荣,这种说法迂腐了。又说:按《左氏传》鲁庄公亲自在军中,不称公败,是因为不是为复仇而举事。假如当时鲁庄公不是为了送公子纠回去,而是为复仇举事,将要向谁问罪呢?
九月,齐国人捉拿公子纠并杀了他。
《左传》记载:鲍叔率领军队前来,说:“公子纠是您的亲人,请您讨伐他。(鲍叔乘胜进军,志在活捉管仲,所以托词不忍心)管仲、召忽是仇人,请让我接受他们并快意地杀戮他们。”于是在生窦杀了公子纠。召忽自杀,管仲请求被囚禁,鲍叔接受了他。到达堂阜时释放了他。回去后报告说:“管夷吾治理才能超过高徯(齐国卿大夫高敬仲,意思是说管仲的治理才能超过他),让他做相国是可以的。”齐桓公听从了他。《胡氏传》:“取”,是不义的措辞,前面记载纳纠不称“子”,是明确他不应当立为国君;这里记载杀纠又称“子”,是明确他不应当被杀。或夺或予,在道义上各自安适,这是《春秋》的精微意旨。公子纠虽然争夺君位,但越在他国,置之不问也可以;一定要向鲁国请求杀了他,然后才快意于心,他的不仁也太严重了。赵氏说:“《左氏传》说鲁国杀了公子纠,按《论语》说齐桓公杀了公子纠。”
公子纠就知道齐国自杀了他而不是鲁国杀的。
冬天,疏浚洙水。
杜预说:“洙水在鲁国城北,往下汇入泗水。疏浚加深它,是为了防备齐国。”胡氏传认为这是劳民于守国的末节事务,而不知道根本。
十年春,周历正月,鲁庄公在
长勺【勺,上酌反】
左传》齐师伐我,公将鼔之,曹刿【古卫反,鲁人】曰:“未可。”齐师三鼔,刿曰:“可矣。”齐师败绩。公将驰之,刿曰:“未可。”下视其辙,登轼而望之,曰:“可矣。”遂逐齐师。既克,公问其故,对曰:“夫战,勇气也。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彼竭我盈,故克之。夫大国,难测也,惧有伏焉。吾视其辙乱,望其旗靡,故逐之。”杜氏曰:“长勺,鲁地。”胡传:“齐师伐鲁,不书,责鲁也。诈战曰败,败之者为主。”按此齐报九年纳纠之役也,干时之战,我师败绩,齐人取子纠杀之。鲁为齐弱,而又负曲,齐以直责,而又乘胜,是以师至于长勺,深入鲁地。鲁不能有辩谕之辞以服敌心,又无制敌之长筭以正取胜,乃以诡道掩获,虽胜不贵矣。故书“公败齐师于长勺”,而贬自见。曹刿事,恐非实。
译长勺(勺,音酌)
《左传》记载:齐国军队攻打我国,鲁庄公准备击鼓进军,曹刿(音古卫,鲁国人)说:“还不行。”齐军击鼓三次后,曹刿说:“可以了。”齐军大败。鲁庄公准备驱车追击,曹刿说:“还不行。”他下车查看齐军车轮的痕迹,又登上车前横木远望,说:“可以了。”于是追击齐军。战胜之后,鲁庄公询问取胜的原因,曹刿回答说:“作战,靠的是士气。第一次击鼓能振作士气,第二次击鼓士气就衰弱了,第三次击鼓士气就耗尽了。他们的士气耗尽,我们的士气正旺盛,所以能战胜他们。大国是难以推测的,担心有埋伏。我看到他们的车辙混乱,望见他们的旗帜倒下,所以才追击他们。”杜预说:“长勺,是鲁国的地名。”胡安国传注说:“齐国军队攻打鲁国,《春秋》不记载,是责备鲁国。以欺诈手段作战称为‘败’,使对方战败的一方为主语。”按:这是齐国为九年前接纳公子纠之事报仇,此前干时之战,我军战败,齐人俘获公子纠并杀了他。鲁国本就比齐国弱小,又理亏,齐国以正义之名问责,又乘胜追击,因此军队到达长勺,深入鲁国境内。鲁国既没有辩驳晓谕的言辞来使敌人心服,又没有制服敌人的长远谋略来堂堂正正取胜,却用诡诈的手段侥幸获胜,虽然胜利也不值得推崇。所以《春秋》记载“公败齐师于长勺”,贬斥之意自然显现。曹刿的事迹,恐怕并非事实。
二月公侵宋
公羊传》曷为或言侵或言伐?觕者曰侵,精者曰伐。战不言伐,围不言战,入不言国,灭不言入。书其重者也。汪氏曰:「赵氏驳三传侵伐之説,而谓称罪致讨曰」
伐无名行师,曰侵。然齐桓侵蔡,刘文公侵楚,岂可谓无名行师乎?文定改之曰:潜师掠境曰侵,其义当矣【详见隠二年】
三月,宋人迁宿【此迁国之始】
谷梁传》“迁亡词也,其不地宿,不复见也。迁者,犹未失其国家以往者也。”杜氏曰:“宋强迁之,而取其地,故文异于邢迁。”
夏六月,齐师、宋师次于郎。公败宋师于乘丘【乗绳正反】左传》:齐师、宋师次于郎,公子偃【鲁大夫】曰:“宋师不整,可败也。宋败,齐必还,请击之。”公弗许。自雩门窃出【雩门,鲁南城门】蒙臯比【虎皮】而先犯之。公从之,大败宋师于乘丘。齐师乃还。杜氏曰:“乘丘,鲁地。”陈氏曰:“书‘齐师、宋师次于郎’,以志齐伯之难;书‘楚子、蔡侯次于厥貉’,以志楚伯之难。于此可以知人心矣。不苟于从齐,是人心犹有周也;不苟于从楚,是人心犹有晋也。有王者作,天下往归之矣。”
秋九月,荆败蔡师于莘,以蔡侯献舞归【莘,所巾反;舞,谷作武】左传》:蔡哀侯娶于陈,息侯亦娶焉。息妫将归,过蔡,蔡侯曰:“吾姨也。”止而见之,弗賔。息侯闻之,怒,使谓楚文王曰:“伐我,吾求救于蔡而伐之。”楚子从之。秋九月,楚败蔡师于莘,以蔡侯献舞归。《谷梁传》:荆者,楚也。何为谓之荆?狄之也。何为狄之?圣人立,必后至;天子弱,必先叛。故曰荆,狄之也。蔡侯何以名?获也【啖氏曰:晋侯之获,何以不名乎?故知其以失地故名耳】按息妫事,恐未实。此年荆败蔡师,与十四年荆入蔡,自是以夷夏消长之大势而书蔡最近楚,楚图北方,蔡必首受祸。是时齐桓方图伯未集,而荆人之势己如此矣。左氏▯▯记一息妫之事,假令其有,亦岂足书哉?杜氏曰:荆,楚本号,后改楚。莘,蔡地。
冬十月,齐师灭谭。谭子奔莒【此灭国之始】
左传》齐侯之出也,过谭,谭不礼焉。及其入也,诸侯皆贺,谭又不至。冬,齐师灭谭,谭子奔莒。啖氏曰:凡灭国,直书灭者,罪来灭者也。凡书灭,又书其君奔者【谭子奔莒,▯子奔黄之类】则两罪之,且责其不死社稷也。诸侯失地,则名国灭而奔者,何以不名?既书其灭,罪己昭矣。縁随敌人归者,书名以重其罪,故奔者不名,以示等差也。凡书灭,又书以归及书名者,罪重于奔者也。既责其不死位,又责其无兴复之志也【楚灭顿,以顿子牂归;灭胡,以胡子豹归之类】奔所以不名者,位或未絶也;以归者,则位必絶矣。今按灭国之义,啖氏详尽。桓、文皆有反国而讨,不见礼之事,葢其既霸之后,人为之传。防入而诸侯皆贺,亦未应有此。齐桓图伯之初,灭谭、灭遂、降鄣、迁阳,专以威力虐小侮弱。其后虽能存三亡国,而功不足以掩罪矣。《春秋》书“荆败蔡师于莘,以蔡侯献舞归”;“齐师灭谭,谭子奔莒”,荆子所为,齐亦为之,不待贬絶,而恶自见矣。陈氏曰:书灭始于此,然则灭国自齐桓乎?前乎此矣,曷为以首乱罪齐?《春秋》灭国三十六,五伯为之也。按五伯为之,谓其自为则无以禁人,自是接迹无忌耳。杜氏曰:谭国在济南平陵县西南。
十有一年春王正月
夏五月戊寅,公败宋师于鄑【鄑:子斯反】
左传》夏,宋为乘丘之役,故侵我。公御之,宋师未陈而薄之,败诸鄑。凡师,敌未陈曰败某师,皆陈曰战,大崩曰败绩,得隽曰克,覆而败之曰取某师,京师败曰王师败绩于某。啖氏曰:凡鲁胜则曰败某师,谷梁云:内不言战,举其大者【举败彼足知战】此説是也。又曰:左氏云:未陈而薄之曰败某师,此説为外战例则可通,如内战若是未陈,则曰败某师,据鲁败外师凡八,皆言败某师,岂是尽未陈乎?杜氏曰:鄑,鲁地。
秋宋大水
左传》秋宋大水,公使吊焉,曰:“
译二月,鲁国军队侵犯宋国。
《公羊传》问:为什么有时说“侵”,有时说“伐”?粗疏的称为“侵”,精锐的称为“伐”。交战不说“伐”,围城不说“战”,攻入都城不说“国”,灭国不说“入”。记载的是其中较重的一项。汪氏说:“赵氏驳斥《左传》《公羊传》《谷梁传》关于侵伐的说法,认为称罪致讨叫做‘伐’,无名兴师叫做‘侵’。然而齐桓公侵犯蔡国,刘文公侵犯楚国,难道可以说是无名兴师吗?文定公修改说:秘密出兵掠境叫做‘侵’,这个解释才恰当【详见隐公二年】。”
三月,宋国人迁移宿国【这是迁移国家的开始】。
《谷梁传》说:“‘迁’是灭亡的措辞,不记载宿地的地名,是因为宿国不再出现了。‘迁’,是指还没有失去国家就迁往他处。”杜氏说:“宋国强行迁移宿国,并夺取其土地,所以文辞不同于邢国的迁移。”
夏六月,齐国军队、宋国军队驻扎在郎地。鲁国在乘丘打败宋国军队【“乘”音绳,反切】。《左传》记载:齐国军队、宋国军队驻扎在郎地,公子偃【鲁国大夫】说:“宋国军队不整齐,可以击败。宋国战败,齐国必定撤退,请攻击他们。”鲁公不允许。公子偃从雩门【鲁国南城门】偷偷出去,蒙上皋比【虎皮】率先冲击宋军。鲁公跟随他,在乘丘大败宋军。齐国军队于是撤退。杜氏说:“乘丘,是鲁国的地方。”陈氏说:“记载‘齐师、宋师次于郎’,是为了记录齐桓公称霸的艰难;记载‘楚子、蔡侯次于厥貉’,是为了记录楚庄王称霸的艰难。由此可以知道人心所向。不轻易顺从齐国,说明人心还存有周王室;不轻易顺从楚国,说明人心还存有晋国。如果有王者兴起,天下就会归附他。”
秋九月,楚国在莘地打败蔡国军队,俘虏蔡侯献舞【“莘”音所巾反;“舞”,《谷梁传》作“武”】。《左传》记载:蔡哀侯娶了陈国女子,息侯也娶了陈国女子。息妫将要回娘家,经过蔡国,蔡侯说:“她是我的姨妹。”留住并会见她,态度不恭敬。息侯听说后,发怒,派人告诉楚文王说:“攻打我,我向蔡国求救,然后攻打蔡国。”楚王听从了他。秋九月,楚国在莘地打败蔡军,俘虏蔡侯献舞。《谷梁传》说:“荆,就是楚国。为什么称它为荆?是把它当作夷狄看待。为什么当作夷狄看待?圣人兴起,它必定最后归附;天子衰弱,它必定首先叛乱。所以称它为荆,是把它当作夷狄看待。蔡侯为什么称名?因为被俘获【啖氏说:晋侯被俘获,为什么不称名呢?所以知道是因为失去土地才称名】。考察息妫这件事,恐怕未必真实。这一年楚国打败蔡军,与十四年楚国攻入蔡国,是根据夷夏势力消长的大趋势来记载,蔡国最靠近楚国,楚国图谋北方,蔡国必定首先遭受祸患。这时齐桓公正图谋称霸尚未成功,而楚国的势力已经如此了。《左传》仅仅记载一件息妫的事情,假使真有此事,又哪里值得记载呢?杜氏说:荆,是楚国原来的称号,后来改为楚。莘,是蔡国的地方。
冬十月,齐国军队灭掉谭国。谭国国君逃奔莒国【这是灭国的开始】。
《左传》记载:齐侯出逃时,经过谭国,谭国不以礼相待。等到他回国时,诸侯都来祝贺,谭国又没有来。冬,齐国军队灭掉谭国,谭国国君逃奔莒国。啖氏说:凡是灭国,直接记载“灭”的,是罪在来灭人的国家。凡是记载“灭”,又记载其国君逃奔的【如谭子奔莒,〇子奔黄之类】,则是双方都有罪,并且责备他不为社稷而死。诸侯失去土地,则称名国灭而逃奔的,为什么不称名?既然已经记载其国被灭,罪责已经昭示了。因为跟随敌人回去的,称名以加重其罪,所以逃奔的不称名,以示区别。凡是记载“灭”,又记载“以归”及称名的,罪责重于逃奔的。既责备他不死守职位,又责备他没有复兴国家的志向【如楚灭顿,以顿子牂归;灭胡,以胡子豹归之类】。逃奔所以不称名,是因为君位或许还未断绝;被俘回去的,则君位必定断绝了。现在考察灭国的含义,啖氏论述详尽。桓公、文公都有回国后讨伐、不见礼的事,大概是在他们称霸之后,人为传说的。回国后诸侯都来祝贺,也不应该有这种事。齐桓公图谋称霸之初,灭谭、灭遂、降鄣、迁阳,专门以威力虐待小国、侮辱弱者。他后来虽然能保存三个亡国,但功劳不足以掩盖罪过。《春秋》记载“荆败蔡师于莘,以蔡侯献舞归”;“齐师灭谭,谭子奔莒”,楚国所为,齐国也做,不必贬绝,其恶行自然显现。陈氏说:记载“灭”开始于此,那么灭国是从齐桓公开始的吗?在此之前就有了,为什么把首乱的罪责归于齐?《春秋》记载灭国三十六次,都是五霸做的。考察五霸所为,是说他们自己这样做就无法禁止别人,从此接二连三肆无忌惮。杜氏说:谭国在济南平陵县西南。
十一年春王正月。
夏五月戊寅,鲁国在鄑地打败宋国军队【“鄑”音子斯反】。
《左传》记载:夏,宋国因为乘丘之战的缘故,所以侵犯鲁国。鲁公抵御它,宋国军队还没列阵就逼近攻击,在鄑地打败他们。凡是军队,敌人没列阵叫做“败某师”,都列阵叫做“战”,大崩溃叫做“败绩”,获得胜利叫做“克”,覆灭并打败它叫做“取某师”,京师战败叫做“王师败绩于某”。啖氏说:凡是鲁国获胜就说“败某师”,《谷梁传》说:内战不说“战”,举其重大者【举出打败对方就足以知道是战】,这个说法是对的。又说:《左传》说:没列阵就逼近攻击叫做“败某师”,这个说法作为对外战争的条例可以通顺,如果是内战若是没列阵,则说“败某师”,根据鲁国打败外军共八次,都说“败某师”,难道都是没列阵吗?杜氏说:鄑,是鲁国的地方。
秋,宋国发生大水。
《左传》记载:秋,宋国发生大水,鲁公派使者吊唁,说:“
天作淫雨,害于粢盛,若之何?不吊【不为天所愍吊】对曰:“孤实不敬,天降之灾,又以为君忧,拜命之辱。”臧文仲曰:“宋其兴乎?禹、汤罪己,其兴也勃焉;桀、纣罪人,其亡也忽焉。且列国有凶,称孤礼也。言惧而名礼【言惧罪己名礼称孤】其庶乎?”李廉曰:“外灾告则书,吊则书。左氏注是【杜曰:公使吊之,故书】公谷非【公羊曰:记灾也,外灾不书,此何以书?及我也;谷梁曰:外灾何以书?王者之后也】
译上天降下连绵不断的淫雨,损害了祭祀用的谷物,该怎么办呢?(宋国)没有受到上天的怜悯。回答说:“我确实缺乏恭敬之心,上天降下灾祸,又让国君担忧,拜受(您的)慰问,真是辱没了您。”臧文仲说:“宋国大概要兴盛了吧?禹和汤归罪于自己,他们的兴盛就迅速;桀和纣归罪于他人,他们的灭亡就突然。况且诸侯国遭遇凶灾,自称‘孤’是符合礼制的。言语中表现出恐惧并归罪于己,且符合礼制而自称‘孤’,大概有希望吧?”李廉说:“外国的灾祸若来告知就记载,来慰问也记载。左氏认为这样记载是正确的(杜预说:因为鲁国派使者去慰问,所以记载)。公羊传和谷梁传认为这样记载不对(公羊传说:这是记载灾祸,外国的灾祸不应当记载,这为什么记载呢?因为关系到我国;谷梁传说:外国的灾祸为什么记载?因为宋国是商朝王者的后代)。
冬王姬归于齐
左传》冬,齐侯来逆共姬【杜氏曰:鲁主昏,不书齐侯逆,不见公。按:亲迎常事,得礼不书,则不书齐侯逆,实非以不见公矣。前筑王姬之馆于外,不见齐侯,为在丧也。今使实齐侯来迎,无容不见】陆氏曰:公谷皆云志其过我也。按:书其归为鲁。
主婚耳,谷梁他处即云“为之中者归之”,与此自相反矣。胡传:“按周制,王姬嫁于诸侯,车服不系其夫,下王后一等,礼亦隆矣。春秋书‘王姬下嫁’,曷为与列国之女同辞而不异乎?曰:阳唱而隂和,夫先而妇从,天理也。虽以王姬之贵,其当执妇道,与公侯大夫士庶人之女何以异哉?谓列侯尚公主,使男事女,夫屈于妇,逆隂阳之位,故王阳条奏世务,以此为失。而长乐王回亦以其▯,至父母不敢畜其子,舅姑不敢畜其妇,使人伦悖于上,风俗坏于下,其流至于此,然后知《春秋》书‘王姬侯女’同词而不异,垂训之义大矣。”
十有二年春,王三月,纪叔姬归于酅。
胡传庄公四年纪侯去国至是纪侯方卒故叔姬归于酅归者顺词酅者宗庙所在归奉其祀也鲁为宗国妇人有来归之义不归于鲁者所谓全节守义不以亡故亏妇道也
夏四月
秋八月甲午,宋万弑其君防,及其大夫仇牧【防公作接】冬十月,宋万出奔陈。
左传》乘丘之役,公以金仆姑【矢名】射南宫长万【宋大夫】公右歂【市専反】孙生搏之【不书获万时未为卿】宋人请之,宋公靳之【戯而相愧曰靳鲁聼其得还】曰:“始吾敬子,今子鲁囚也,吾弗敬子矣。”病之。十二年秋,万弑闵公于蒙泽【宋地,梁国有蒙县】遇仇牧于门,批而杀之;遇太宰督于东宫之西,又杀之【杀督不书,宋不以告】立子游【宋公子】羣公子奔萧【宋邑,今沛国萧县】公子御
説奔亳【宋邑,蒙县西北有亳城】南宫牛【万之子】猛获【其党】帅师围亳。冬十月,萧叔大心【萧大夫,名】及戴、武、宣、穆、庄之族,以曹师伐之,杀南宫牛于师,杀子游于宋,立桓公【御説】猛获奔卫,南宫万奔陈。宋人请猛获于卫,卫人欲勿与。石祁子【卫大夫】曰:「不可,天下之恶一也。恶于宋而保于我,保之何补?得一夫而失一国,与恶而弃好,非谋也。」卫人归之,亦请南宫万于陈,以赂。陈人使妇人饮之酒,而以犀革裹之,比及宋,手足皆见。宋人皆醢之。按:贼己讨矣,不书何也?《春秋》书「逆贼出奔」,一以责国人之失贼,一以责邻国之不当受也。陈人始不以为贼而纳之,后又因以为利而始杀之,故书「万出奔陈」,而不书「陈人杀万」,以见其不得为正讨也。
十有三年春,齐侯、宋人、陈人、蔡人、邾人防于北杏【齐侯,谷作齐人】
夏六月齐人灭遂
秋七月
冬公防齐侯盟于柯
左传》防于北杏,以平宋乱,遂人不至,齐人灭遂而戍之,盟于柯,始及齐平也。《胡传》春秋之世,以诸侯而主天下,防盟之政,自北杏始。其后宋襄、晋文、楚庄、秦穆,迹此而为之者也。桓非受命之伯,诸侯自相戴以为盟主,故四国称「人」以诛始乱,正王法也。齐侯称爵,其与之乎?上无天子,下无方伯,有能防诸侯、安中国,则虽与之可也。按此与晋文公初伯书曰:「晋侯、齐师、宋师、秦师」,文意正同。齐、晋之称爵,皆始伯之辞,非与之也。桓之始事,《左氏》不详,而详具《国语》。《管子》如作内政而寄军令,皆权谋也。自是无特相防者矣。仁山金氏曰:按《左氏》于庄公之篇多缺无传,虽有不详,独晋、楚之事,虽未见于经,而传独详焉。然终《春秋》之传,晋、楚事独详于诸国,葢其时晋之乘、楚之梼杌,与鲁《春秋》并行,故晋、楚之事,《左氏》得以参考备书之。齐桓始霸,《左氏》于其事独略,岂齐之史策有未备耶?如北杏之防,《左氏》以为平宋,邵氏以为伐鲁【经世书》曰:齐防宋、陈、蔡、邾之师伐鲁,三败之,取遂,又防鲁于柯,遂复其侵地】遂之灭,《左氏》以为北杏之不至,史记以
译冬,王姬嫁到齐国。
《左传》记载:冬,齐侯来迎娶共姬。【杜预说:鲁国主持婚礼,不记载齐侯迎娶,是因为齐侯没有见到鲁公。按:亲自迎娶是常事,合乎礼节的不记载,那么不记载齐侯迎娶,实际上并不是因为没见到鲁公。之前为王姬在宫外修建馆舍,没见到齐侯,是因为齐侯在丧期。现在确实是齐侯来迎娶,没有理由不见鲁公。】陆氏说:《公羊传》和《谷梁传》都说这是记载齐侯的过错。按:记载她归嫁,是因为鲁国主持婚礼罢了。《谷梁传》其他地方就说“为中间人归嫁”,这与此处自相矛盾了。胡安国说:“按周朝制度,王姬嫁给诸侯,车马服饰不依附于丈夫,比王后低一等,礼节也很隆重了。《春秋》记载‘王姬下嫁’,为什么与列国女子的用词相同而不加区别呢?回答说:阳唱而阴和,夫先而妇从,这是天理。即使是王姬这样尊贵,她应当遵守妇道,与公侯大夫士庶人之女有什么不同呢?认为列侯尚公主,让男人侍奉女人,丈夫屈从于妻子,颠倒了阴阳的位置,所以王阳条奏世务,认为这是过失。而长乐王回也认为这〇,以至于父母不敢养育儿子,公婆不敢养育媳妇,使人伦在上层悖乱,风俗在下层败坏,其流弊达到这个地步,然后才知道《春秋》记载‘王姬’与‘侯女’用词相同而不加区别,垂示训诫的意义很大了。”
鲁庄公十二年春,周历三月,纪叔姬归嫁到酅。
胡安国说:庄公四年纪侯离开国家,到这时纪侯才去世,所以叔姬归嫁到酅。“归”是顺从的词语,酅是宗庙所在的地方,归嫁是为了奉祀祖先。鲁国是宗国,妇人有归嫁的意义。不归嫁到鲁国,所谓保全节操、坚守道义,不因为国家灭亡的缘故而亏损妇道。
夏四月。
秋八月甲午,宋万杀害了他的国君宋闵公,以及他的大夫仇牧。【“防公”当作“接”】冬十月,宋万出逃到陈国。
《左传》记载:乘丘之战,鲁庄公用金仆姑【箭名】射南宫长万【宋国大夫】,鲁庄公的右骖歂孙生擒获了他【不记载抓获宋万,是因为当时他还未成为卿】。宋国人请求释放他,宋公讥讽他【戏弄并羞辱他说“靳”,鲁国听任他得以返回】说:“起初我敬重你,现在你是鲁国的囚犯,我不再敬重你了。”宋万对此感到怨恨。十二年秋,宋万在蒙泽【宋国地名,梁国有蒙县】杀害了闵公,在门口遇到仇牧,劈头盖脸地杀了他;在东宫西边遇到太宰督,又杀了他【杀督不记载,是因为宋国没有告知鲁国】。立子游【宋国公子】为君,众公子逃奔到萧【宋国邑,今沛国萧县】,公子御说逃奔到亳【宋国邑,蒙县西北有亳城】。南宫牛【宋万的儿子】、猛获【他的党羽】率领军队包围亳。冬十月,萧叔大心【萧国大夫,名大心】以及戴、武、宣、穆、庄五公的族人,率领曹国军队讨伐他们,在军中杀死了南宫牛,在宋国杀死了子游,立桓公【御说】为君。猛获逃奔到卫国,南宫万逃奔到陈国。宋国人向卫国请求引渡猛获,卫国人想不给他。石祁子【卫国大夫】说:“不可以,天下的恶人是一样的。他在宋国作恶却庇护在我们这里,庇护他有什么补益?得到一个恶人而失去一个国家的友好,与恶人交好而抛弃友好,这不是谋略。”卫国人把他送还,宋国也向陈国请求引渡南宫万,并赠送贿赂。陈国人让妇人给他喝酒,然后用犀牛皮包裹他,等到到达宋国时,手脚都露出来了。宋国人把他剁成肉酱。按:贼人已经讨伐了,为什么不记载呢?《春秋》记载“逆贼出奔”,一是责备国人失于捉拿贼人,二是责备邻国不应当接纳贼人。陈国人起初不认为他是贼人而接纳他,后来又因为利益才杀了他,所以记载“宋万出奔陈”,而不记载“陈人杀宋万”,以表明陈国不能算是正当的讨伐。
鲁庄公十三年春,齐侯、宋人、陈人、蔡人、邾人在北杏会盟。【齐侯,《谷梁传》作齐人】
夏六月,齐人灭遂。
秋七月。
冬,鲁庄公会齐侯在柯地结盟。
《左传》记载:在北杏会盟,是为了平定宋国的动乱,遂国没有到会,齐人灭遂并驻军防守,在柯地结盟,才开始与齐国讲和。《胡传》说:春秋时代,由诸侯主持天下,会盟的政治,从北杏开始。其后宋襄公、晋文公、楚庄王、秦穆公,都是沿袭这个做法。桓公不是受命为霸主的诸侯,诸侯自己推戴他为盟主,所以四国称“人”以诛讨始乱者,以正王法。齐侯称爵,是赞同他吗?上无天子,下无方伯,有能会合诸侯、安定中原的,那么即使赞同他也可以。这与晋文公初为霸主时记载“晋侯、齐师、宋师、秦师”的意思正相同。齐、晋称爵,都是开始称霸的辞令,并不是赞同他。桓公开始的事,《左传》不详,而详细记载在《国语》中。《管子》如作内政而寄军令,都是权谋。从此没有单独相会的人了。仁山金氏说:按《左传》在庄公的篇章中多缺失无传,虽然有不详之处,唯独晋、楚之事,虽然未见于经文,而传文却详细。然而终《春秋》之传,晋、楚之事唯独比各国详细,大概是因为当时晋国的《乘》、楚国的《梼杌》,与鲁《春秋》并行,所以晋、楚之事,《左传》得以参考完备地记载。齐桓公开始称霸,《左传》对其事唯独简略,难道是齐国的史策有未完备的吗?如北杏之会,《左传》认为是平定宋国,邵氏认为是伐鲁【《经世书》说:齐会合宋、陈、蔡、邾的军队伐鲁,三次击败鲁军,夺取遂地,又在柯地会合鲁军,于是归还侵占的土地】遂的灭亡,《左传》认为是因为北杏之会没到,而《史记》以
为鲁之献邑【世家》曰:齐桓公伐鲁,鲁庄公请献遂邑以平,桓公许与鲁柯而盟】邵氏以为取鲁之邑【见上】柯之盟,史记、《公羊》以为曹沫之刦也【皆载曹沫刦盟反侵地事】以愚论之,遂在济北,必鲁之附庸也。齐未得鲁,必有来伐之师,伐遂而卒灭之【邑不言伐,故知附庸也】以威鲁也,是以鲁忍而与齐平,为柯之盟。此其事实也,故当从邵氏之説。按《外传》载桓公之言曰:「吾欲南伐,何主?」《管子》对曰:「以鲁为主,反其侵地。」堂潜然,则反诸侯之侵地,乃桓公之素志,定霸之本谋,盖欲以是结与国之心耳。知此,则知无曹沫刦盟之事矣。王伯厚谓曹沫即曹刿,观其问战、谏观社,蔼然儒者之言,《公羊》乃有。盟柯之事,太史公遂以沫列刺客之首。此乃战国之风,春秋初所未有也。盟柯之事,盖游士之虚语,而燕丹又欲袭而用之。其遣荆轲,是以齐桓待秦政,又愚之甚者也。杜氏曰:「北杏,齐地。遂国在济北蛇【音移】丘县东北。柯今济北东阿,齐之阿邑,犹祝柯,今为祝阿。」赵氏曰:「按桓公未尝侵鲁地,及盟后未尝归鲁田。且庄公与齐大雠,襄公之时犹欢好不絶,不应至桓公却生雠怨。公羊之説非也。」
译作为鲁国的献邑【《史记·齐太公世家》记载:齐桓公攻打鲁国,鲁庄公请求献出遂邑以求和解,桓公答应将柯地归还给鲁国并结盟】邵氏认为这是夺取鲁国的城邑【见上文】关于柯地之盟,《史记》和《公羊传》认为是曹沫劫持桓公所致【两书都记载了曹沫劫持盟主、要求归还侵占土地的事】依我看来,遂邑在济北,必定是鲁国的附庸。齐国尚未征服鲁国时,必定有来讨伐的军队,攻打遂邑并最终灭掉它【邑不称伐,所以知道是附庸】以威慑鲁国,因此鲁国忍痛与齐国讲和,订立了柯地之盟。这才是事实真相,所以应当采纳邵氏的说法。查《左传》记载桓公的话说:“我想向南征伐,以谁为主?”《管子》回答说:“以鲁国为主,归还侵占的土地。”桓公欣然同意,那么归还诸侯被侵占的土地,本是桓公的一贯志向,确立霸业的根本策略,大概是想以此来结交盟国的心意罢了。懂得这一点,就知道没有曹沫劫持盟主的事了。王伯厚说曹沫就是曹刿,看他问战、谏观社,言语间充满儒者风范,《公羊传》却记载了劫盟柯地的事,太史公于是把曹沫列为刺客之首。这乃是战国时期的风气,春秋初期是没有的。劫盟柯地的事,大概是游士的虚构之语,而燕太子丹又想效仿并加以利用。他派遣荆轲,是用齐桓公对待秦政的方式,又愚蠢到极点了。杜氏说:“北杏,是齐国的地方。遂国在济北蛇丘县东北。柯即今济北东阿,齐国的阿邑,犹如祝柯,现在叫祝阿。”赵氏说:“查桓公未曾侵占鲁国土地,而且盟后未曾归还鲁国田地。况且庄公与齐国有大仇,到襄公时还欢好不绝,不应到桓公时反而产生仇怨。《公羊传》的说法不对。”
附録左传宋人背北杏之防
十有四年春,齐人、陈人、曹人伐宋。
左传》诸侯伐宋,齐请师于周,单伯防之,取成于宋而还。程子曰:“春秋之法,将尊师众曰‘某帅师’,将卑师众曰‘某师’,将卑师少曰‘某人’,将尊师少曰‘某伐某’。齐自管仲为政,庄十一年而后未尝兴大众也,其赋于诸侯亦寡矣。终管仲之身,四十年息养天下,厚矣。惟救邢称师,讥其次也。至于秦、晋使之不竞而已,不强致也。是以其功卑而易成。”
夏单伯防伐宋
伐宋之役,齐止用陈、曹,不烦逺兵。然鲁方从霸,故齐虽不徴,而鲁自往防,非既约而后期也。公谷以为后防,非「防王臣之例」。成十六年秋,书「公防尹子」;十七年夏,书「公防尹子、单子」;冬,书「公防单子」;定四年三月,书「公防刘子」,皆特见其为王臣。今书「单伯防伐宋」而已,则单伯为鲁大夫明矣。
附録《左传》:郑厉公自栎侵郑,获傅瑕【郑大夫】与之盟。傅瑕杀郑子而纳厉公【郑子庄四年称伯,防诸侯,今见杀不称君,无諡者,防弱,臣子不以君礼成丧告诸侯】厉公入,遂杀傅瑕。使谓原繁曰:「寡人出,伯父无里言【纳我之言】寡人憾焉。」对曰:「臣无二心,天之制也。」
子仪在位,而谋召君庸,非贰乎?庄公之子犹有八人,若皆以官爵行赂劝贰,而可以济事,君其若之何?臣闻命矣,乃缢而死。
秋七月荆入蔡
左传》蔡哀侯为莘故,绳【誉也】息妫以语楚子,楚子灭息,以息妫归,生堵敖及成王焉。未言,楚子问之,对曰:“吾一妇人而事二夫,纵弗能死,其又奚言?”楚子以蔡侯灭息,遂伐蔡。秋七月,楚入蔡。李廉曰:蔡为周室宗盟之长,近于楚而常受楚祸,中国之力有不及焉,故自北杏之后,齐之盟防,蔡不复与矣。蔡之始録于经,则防邓以惧楚;终録于经,则迁州来以避楚。楚之始见于经曰败蔡,终録于经曰围蔡。齐晋之伯,其极盛则侵蔡以伐楚,其极衰则防召陵以救蔡,而不能终于栢举之战,吴操中国之权,又以蔡故焉。原一蔡之始终,而中国消长之形,荆楚强弱之变,皆可见矣。《经世书》曰:自是江汉之国,皆服于楚。
冬,单伯防齐侯、宋公、卫侯、郑伯于鄄【单,音善;鄄,音绢】
左传》宋服也。杜氏曰:「鄄,卫地。东郡鄄城。」
十有五年春,齐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防于鄄。
左传齐始霸也
夏夫人姜氏如齐
文姜不如齐八年矣,至此复如齐。桓公欲求鲁好,以定伯业,而不之拒也。自是不复如齐,而再如莒。葢齐恶而絶之。
秋,宋人、齐人、邾人伐郳【郳,五兮反,公作儿】
郳即小邾。齐为宋伐,故宋序齐上。
郑人侵宋
左传》诸侯为宋伐郳。郑人间之而侵宋。杜氏曰:郳附庸,属宋而叛,故为之伐。宋主兵,故序齐上。按郑不诚服,齐背二鄄之防而侵宋。桓公若能声突簒夺之罪而废之,择立庄公之子【原繁曰:庄公之子犹有八人】岂不为伯业之光哉?不此之顾,二鄄之防既列诸同好,及其反覆,三国伐之,又以宋故为词,其义浅矣。
冬十月
十有六年春王正月
夏宋人齐人卫人伐郑
左传宋故也 杜氏曰宋主兵也
秋,荆伐郑【南北争郑,于是始】
左传》郑伯自栎入,缓告于楚。秋,楚伐郑,及栎。按齐方图,伯楚亦浸强,北侵不已。陈、蔡、郑、许,适当其冲,而郑尤要领之国。中国得郑,则可以拒楚;楚得郑,则可以窥中国。故郑者,伯与楚之所必争也。自是郑被兵于中国者三十有九,于楚者二十。《春秋》备书,以见夷夏之盛衰焉。
冬十有二月,防齐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许男、▯伯、滕子同盟于幽【公作“公防”,许男下“公谷有曹伯】
左传》冬同盟于幽,郑成也。《公羊传》同盟者,何?同欲也。程子曰:“上无明王,下无方伯,列国交争,桓公始伯天下,与之,故书同盟,志同欲也。”按杜氏云:“书防,鲁防之,不书其人,防者
译附录《左传》:宋人违背北杏的盟约
十四年春天,齐国人、陈国人、曹国人攻打宋国。
《左传》记载:诸侯攻打宋国,齐国向周天子请求出兵,单伯前去阻止,与宋国达成和解后返回。程子说:“《春秋》的书写法则,将领尊贵且军队众多称为‘某帅师’,将领卑贱且军队众多称为‘某师’,将领卑贱且军队少称为‘某人’,将领尊贵且军队少称为‘某伐某’。齐国自从管仲执政以来,自庄公十一年以后未曾发动大规模战争,向诸侯征收的赋税也很少。在管仲执政的四十多年里,休养生息,恩泽深厚。只有救援邢国时称‘师’,是讥讽其位次不当。至于秦国、晋国,只是让它们不能兴盛罢了,并不强行压制。因此它的功业看似卑微却容易成就。”
夏天,单伯阻止攻打宋国
攻打宋国的战役,齐国只动用陈国、曹国,不劳烦远方的军队。然而鲁国正顺从霸主,所以齐国虽然不征召,鲁国却自行前往会盟,并非已经约定却迟到。《公羊传》和《谷梁传》认为是迟到会盟,不符合“会盟周天子臣子”的体例。成公十六年秋天,记载“公会见尹子”;十七年夏天,记载“公会见尹子、单子”;冬天,记载“公会见单子”;定公四年三月,记载“公会见刘子”,都特别表明他们是周天子的臣子。如今只记载“单伯阻止攻打宋国”,那么单伯是鲁国的大夫就明显了。
附录《左传》:郑厉公从栎地入侵郑国,俘获傅瑕【郑国大夫】并与他结盟。傅瑕杀死郑子而迎立厉公【郑子在庄公四年称伯,会盟诸侯,如今被杀不称君,没有谥号,是因为国势微弱,臣子不以君主的礼仪完成丧事并告知诸侯】。厉公入城后,随即杀死了傅瑕。派人告诉原繁说:“我流亡在外,伯父没有接纳我的言论,我对此感到遗憾。”原繁回答说:“臣下没有二心,这是天定的制度。”
子仪在位时,却谋划召迎国君郑庸,这不是有二心吗?庄公的儿子还有八人,如果都用官爵行贿赂来劝诱他们产生二心,而能成就大事,国君您打算怎么做呢?臣下已经领受命令了,于是上吊而死。
秋天七月,楚国进入蔡国
《左传》记载:蔡哀侯因为莘地的事,称赞息妫并告诉楚子,楚子灭掉息国,把息妫带回,生了堵敖和成王。息妫不说话,楚子问她,回答说:“我一个妇人侍奉两个丈夫,纵然不能死节,又能说什么呢?”楚子因为蔡侯导致息国灭亡,于是攻打蔡国。秋天七月,楚国进入蔡国。李廉说:蔡国是周王室宗盟之长,靠近楚国而常受楚国祸害,中原的力量有所不及,所以自从北杏会盟之后,齐国的盟会,蔡国不再参与了。蔡国开始被《春秋》记录,是在鄄地会盟以震慑楚国;最终被《春秋》记录,是迁都州来以躲避楚国。楚国开始出现在《春秋》中说是打败蔡国,最终被记录说是包围蔡国。齐国、晋国的霸业,极盛时侵入蔡国以攻打楚国,极衰时会盟召陵以救援蔡国,却不能坚持到柏举之战,吴国掌握中原的权柄,也是因为蔡国的缘故。推究蔡国的始终,中原势力的消长形势,荆楚强弱的变化,都可以看到了。《经世书》说:从此江汉一带的国家,都臣服于楚国。
冬天,单伯在鄄地会盟齐侯、宋公、卫侯、郑伯【单,音善;鄄,音绢】
《左传》记载:宋国臣服了。杜氏说:“鄄,是卫国的土地。东郡鄄城。”
十五年春天,齐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在鄄地会盟。
《左传》记载:齐国开始称霸
夏天,夫人姜氏前往齐国
文姜八年没有去齐国,至此又去齐国。桓公想求得鲁国的友好,以奠定霸业,鲁国没有拒绝她。从此不再去齐国,而两次去莒国。大概是齐国厌恶她而断绝关系。
秋天,宋国人、齐国人、邾国人攻打郳【郳,五兮反,公羊传作儿】
郳就是小邾。齐国为宋国攻打,所以宋国排在齐国上面。
郑国人侵犯宋国
《左传》记载:诸侯为宋国攻打郳。郑国趁机侵犯宋国。杜氏说:郳是附庸国,属于宋国却背叛,所以为它攻打。宋国主持军事,所以排在齐国上面。按:郑国不真心臣服,齐国违背两次鄄地会盟的约定而侵犯宋国。桓公如果能声讨郑突篡夺君位的罪过而废黜他,选择立庄公的儿子【原繁说:庄公的儿子还有八人】,难道不是霸业的光荣吗?不这样做,两次鄄地会盟既然已经列为共同友好,等到他们反复无常,三国攻打他们,又以宋国的原因为借口,其道义浅薄了。
冬天十月
十六年春天周王正月
夏天,宋国人、齐国人、卫国人攻打郑国
《左传》记载:因为宋国的缘故。杜氏说:宋国主持军事。
秋天,楚国攻打郑国【南北争夺郑国,从此开始】
《左传》记载:郑伯从栎地入城,迟缓地向楚国报告。秋天,楚国攻打郑国,到达栎地。按:齐国正图谋霸业,楚国也逐渐强大,向北侵犯不止。陈、蔡、郑、许,正当其冲要,而郑国尤其是要害之国。中原得到郑国,就可以抵御楚国;楚国得到郑国,就可以窥视中原。所以郑国是霸主与楚国必争之地。从此郑国遭受中原国家的战争有三十九次,遭受楚国的战争有二十次。《春秋》详细记载,以显示夷夏的盛衰。
冬天十二月,会盟齐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许男、曹伯、滕子,在幽地结盟【公羊传作“公会”,许男下“公谷有曹伯”】
《左传》记载:冬天在幽地结盟,郑国和解了。《公羊传》说:同盟,是什么意思?是共同愿望。程子说:“上无贤明的君王,下无方伯,列国交相争斗,桓公开始称霸天下,大家赞同他,所以记载同盟,志在共同愿望。”按:杜氏说:“记载会盟,鲁国参与会盟,不记载其人,会盟者
也。”此説非也。诸侯皆序,非防者明矣。他时犹不敢以防者,防公侯,况斯举乎?又按赵氏曰:“不言公,讳与雠同盟也。”此説无理。敌恵,敌怨,不在后嗣,况人方以尊天王、安中国为名,以合诸侯,而吾欲拒之,是逃义也,非能雠也。胡文定云:“不书公,讳也;恶失信也。”据十七年受郑詹,此只縁经文脱“公”字,而转生説耳。《公羊》本有“公”字,从《公羊》为是。杜氏曰:“陈国小,每盟防皆在卫下,齐桓始伯,楚亦始强,陈侯介于二大国之间,而为三恪之客,故齐桓因而进之,遂班在卫上,终于《春秋》滑国都费,河南缑氏县幽,宋地。”
译“也。”这种说法是不对的。诸侯都按次序排列,并非为了防备,这是很明显的。其他时候尚且不敢以“防”为名,因为“防”是公侯才能用的,何况这次举动呢?又查赵氏说:“不写‘公’字,是为了避讳与仇敌结盟。”这种说法没有道理。惠公的仇敌,怨恨不在后代身上,何况人家正以尊崇周天子、安定中原为名义,来会合诸侯,而我们却想拒绝他们,这是逃避道义,并不是真正的报仇。胡文定说:“不记载‘公’字,是避讳;厌恶失信。”根据僖公十七年接受郑詹的事来看,这只是因为经文脱漏了“公”字,才转而产生这种说法罢了。《公羊传》本来就有“公”字,依照《公羊传》才是正确的。杜氏说:“陈国弱小,每次盟会都在卫国之下,齐桓公刚成为霸主,楚国也刚开始强大,陈侯夹在两个大国之间,作为三恪之客,所以齐桓公趁机提升他的地位,于是他的位次排在卫国之上,直到《春秋》结束。”滑国的都城在费,位于河南缑氏县幽地,属于宋国的土地。
邾子克卒
谷梁传》其曰“子进之也”。范氏曰:“附齐而尊王室,王命进其爵。”杜氏曰:“克仪父,名称子者,盖齐桓请王命以为诸侯【赵氏以仪父与克为二人,见隠六年】
附録《左传》:王使虢公命曲沃伯以一军为晋侯。按此左氏之特笔也,而不见于《春秋》。是时晋未与诸侯之防盟,鲁史所无,则《春秋》不得而书也。然夫子删诗于《唐风》,《无衣》见之。王命大夫为诸侯,自此始。
十有七年春,齐人执郑詹【詹,公作瞻,下同】
左传》郑不朝也。《胡传》书齐人执恶齐也。郑既侵宋,又不朝齐,詹为执政,见执宜矣。恶齐何也?以责人之心责己,则尽道;以爱己之心爱人,则尽仁。此《春秋》之意也。”赵氏曰:“《左氏》云‘郑不朝也’,若以国事见执,据例当称行人。”李廉曰:“郑詹,《左氏》説是,公谷皆以詹为佞人,此无据之言。”
夏,齐人殱于遂【殱,子廉反。公作瀐】
左传》遂因氏颌【乌纳反,又苦答反】氏、工娄氏、须遂氏【四族遂之强宗】飨齐戍,醉而杀之。齐人殱焉。
秋郑詹自齐逃来
杜氏曰:「詹不能仗节守死,以解国患,而遁逃苟免,书『逃』以贱之。」
冬多麋【亡悲反】
杜氏曰:「麋多则害五稼,故以灾书。」
十有八年春王三月日有食之
谷梁传》不言日,不言朔,夜食也。何以知其夜食?曰:“王者朝日。”范氏曰:“天子▯冕而朝日于东门之外,故始出而有亏伤之处,是以知其夜食也。”家氏曰:“夜食者必在丑寅之间,故晨兴而犹见。”
夏公追戎于济西
杜氏曰:「戎来侵鲁,鲁人不知去,乃追之。」
秋有▯【▯又作蜮音或】
谷梁传》一有,一亡,曰有。▯射人者也【一有,一亡,言不常也。故书曰有,含沙射人。此物生扬粤,乃鲁之所无,而今有之,故曰有。上十七年,麋鲁之常兽,是嵗偏多。若螟螽之类,则在所生之又。防细之物,不可以数言,故不言有,不言多】沙随《春秋》例目云:有蜮。或考▯古《春秋》作有蜮。《尔雅》食叶蜮,音特。
冬十月
书以备四时之终
十有九年春王正月
夏四月
秋,公子结媵陈人之妇于鄄,遂及齐侯、宋公盟。
公羊传》媵者何?诸侯娶一国,则二国往媵之,以侄娣从。侄者何?兄之子也。娣者何?弟也。诸侯一聘九女,诸侯不再娶【必以侄娣从之者,欲使一人有子,二人喜也。所以防嫉妬,令重继嗣也】媵不书,此何以书?为其有遂事。书大夫无遂事,此其言遂何?聘礼,大夫受命不受辞,出竟有可以安社稷、利国家者,则専之可也。杜氏曰:公子结,鲁大夫。《公羊》《谷梁》皆以为鲁女媵陈侯之妇,其称「陈人之妇」,未入国,略言也。大夫出竟,有可以安社稷、利国家者,则専之可也。结在鄄,闻齐、宋有防,权事之宜,去其本职,遂与二君为盟,故备书之。程子曰:鄄之巨室,嫁女于陈,人结以其庶女媵之,因与齐、宋盟,罪其为媵而往盟,为遂事。
夫人姜氏如莒
冬齐人宋人陈人伐我西鄙
襄陵许氏曰:「公之事齐,后于诸侯,又受郑詹,未讨齐宋,在鄄,将以陈人伐我,而结知之,故权国重而与之盟,示先下之以礼。齐宋以公子之盟,未足以结成也,故卒来伐而取服焉。」愚按:此説近诸家,多谓齐宋怒结,因媵事遂盟伯主而来伐。若止怒结之不恭,不受其盟足矣,伐我者必其素谋耳。
二十年春,王二月,夫人姜氏如莒。
附録《左传》初王姚【庄王之妾】嬖于庄王,生子頽,有宠。蒍国【周大夫】为之师。及恵王【庄王孙】即位,取蒍国之圃以为囿。边伯【周大夫】之宫近于王宫,王取之。王夺子禽祝跪与詹父田【三子,周大夫】而收膳夫之秩【膳夫石速也,秩禄也】故蒍国、边伯、石速、詹父、子禽祝跪作乱,因苏氏【苏氏,周大夫,桓王夺其十二邑以与郑】十九年秋,五大夫奉子颓以伐王【石速,士也,故不在五大夫之数】不克,出奔温
译邾子克去世。
《谷梁传》说:“称‘子’,是进升他的爵位。”范氏说:“依附齐国并尊崇王室,周王命令进升他的爵位。”杜氏说:“克即仪父,名称‘子’,大概是齐桓公请求周王命令,让他作为诸侯。”【赵氏认为仪父与克是两个人,见隐公六年】
附录《左传》:周王派遣虢公命令曲沃伯率领一军成为晋侯。按照这是《左传》特有的笔法,而《春秋》中没有记载。当时晋国没有参与诸侯的会盟,鲁国史官没有记录,那么《春秋》就无法书写。然而孔子删定《诗经》中的《唐风》,《无衣》篇中有所体现。周王命令大夫成为诸侯,从此开始。
鲁僖公十七年春天,齐国人抓获了郑詹。【詹,公羊传作瞻,以下同】
《左传》说:“郑国不朝见齐国。”《胡传》说:“记载齐人抓获郑詹,是憎恶齐国。郑国既侵犯宋国,又不朝见齐国,詹作为执政大臣,被抓获是理所应当的。为什么要憎恶齐国?用责备别人的心来责备自己,就尽到了道义;用爱护自己的心去爱护别人,就尽到了仁爱。这是《春秋》的意思。”赵氏说:“《左传》说‘郑国不朝见’,如果因为国事被抓获,根据体例应当称‘行人’。”李廉说:“郑詹,《左传》的说法是对的,公羊传和谷梁传都认为詹是奸佞之人,这是没有根据的话。”
夏天,齐国人在遂地全军覆没。【殱,音子廉。公羊传作瀐】
《左传》说:遂地的因氏、颌氏、工娄氏、须遂氏【这四个家族是遂地的强宗大族】宴请齐国的戍守士兵,士兵喝醉后杀了他们。齐国人死在那里。
秋天,郑詹从齐国逃回鲁国。
杜氏说:“詹不能坚守节操、以死殉职,来解除国家的祸患,却逃跑以求苟免,记载‘逃’字来贬低他。”
冬天,麋鹿很多。【麋,音亡悲】
杜氏说:“麋鹿多了会损害五种庄稼,所以作为灾异记载。”
鲁僖公十八年春王三月,发生日食。
《谷梁传》说:“不记载日期,不记载朔日,是夜间发生的日食。怎么知道是夜间日食?回答说:‘天子早晨祭日。’”范氏说:“天子穿着礼服戴着冕冠在东门之外祭日,所以太阳刚出来就有亏缺损伤的地方,因此知道是夜间日食。”家氏说:“夜间日食一定发生在丑时或寅时之间,所以早晨起来还能看见。”
夏天,鲁公在济水以西追击戎人。
杜氏说:“戎人来侵犯鲁国,鲁国人不知道他们离开,于是追击他们。”
秋天,有蜮。【蜮,又作蜮,音或】
《谷梁传》说:“有时有,有时没有,称为‘有’。蜮是射人的东西。”【有时有,有时没有,是说它不常见。所以记载说‘有’,含沙射人。这种生物生长在扬州和越地,是鲁国所没有的,现在出现了,所以说‘有’。上年十七年,麋是鲁国常见的野兽,这一年特别多。像螟、螽之类,在它们生长的地方又很常见。细微的东西,不能用‘多’来说,所以不记载‘有’,也不记载‘多’】沙随《春秋》例目说:有蜮。有人考证古本《春秋》作有蜮。《尔雅》说食叶蜮,音特。
冬天十月。
记载以完备四季的终结。
鲁僖公十九年春王正月。
夏四月。
秋天,公子结送陈国的陪嫁女子到鄄地,于是与齐侯、宋公结盟。
《公羊传》说:“媵是什么意思?诸侯娶一个国家的妻子,就有两个国家去送陪嫁女子,带着侄子和妹妹跟随。侄是什么意思?是哥哥的女儿。娣是什么意思?是妹妹。诸侯一次聘娶九个女子,诸侯不再娶。”【一定要让侄子和妹妹跟随的原因,是想让一个人有儿子,两个人都高兴。用来防止嫉妒,让重视继承嗣续。】陪嫁女子不记载,这里为什么记载?因为它有‘遂’这件事。大夫出使没有‘遂’的事,这里说‘遂’是什么意思?聘问的礼节,大夫接受命令但不接受具体的言辞,出了国境如果有可以安定社稷、有利于国家的事情,就可以专断处理。杜氏说:公子结,是鲁国大夫。《公羊传》《谷梁传》都认为鲁国女子陪嫁陈侯的妻子,称‘陈人之妇’,是因为还没有进入陈国,是简略的说法。大夫出了国境,如果有可以安定社稷、有利于国家的事情,就可以专断处理。结在鄄地,听说齐、宋有会盟,权衡事情的适宜,离开他的本职,于是与两位君主结盟,所以详细记载。程子说:鄄地的巨室,嫁女儿给陈国,公子结用他的庶女陪嫁,于是与齐、宋结盟,罪过在于他为了陪嫁而前往结盟,这是‘遂’的事。
夫人姜氏前往莒国。
冬天,齐人、宋人、陈人攻打我国的西部边境。
襄陵许氏说:“鲁公侍奉齐国,晚于诸侯,又收留郑詹,没有讨伐齐宋,在鄄地,将要带领陈国人攻打我国,而公子结知道这件事,所以权衡国家的重要性而与他们结盟,表示先以礼谦下。齐宋认为公子结的结盟,不足以使他们信服,所以最终来攻打以取得屈服。”我按:这种说法接近诸家,大多认为齐宋愤怒于公子结,因为陪嫁之事于是结盟霸主而来攻打。如果只是愤怒于公子结的不恭敬,不接受他的结盟就够了,攻打我国一定是他们平素的谋略。
鲁僖公二十年春,王二月,夫人姜氏前往莒国。
附录《左传》:起初,王姚【周庄王的妾】受庄王宠幸,生了儿子子颓,很受宠爱。蒍国【周大夫】做他的老师。等到周惠王【庄王的孙子】即位,夺取蒍国的园圃作为自己的苑囿。边伯【周大夫】的宫室靠近王宫,周王夺取了它。周王夺取子禽、祝跪和詹父的田地【这三个人都是周大夫】并收回膳夫的俸禄【膳夫是石速,秩是俸禄】,所以蒍国、边伯、石速、詹父、子禽祝跪作乱,依靠苏氏【苏氏,周大夫,周桓王夺取他的十二个邑给郑国】,十九年秋天,五大夫拥戴子颓攻打周王【石速是士,所以不在五大夫之列】,没有成功,出逃到温地。
【苏氏邑】苏子奉子頽以奔卫。卫师、燕师伐周【燕,南燕】冬,立子頽。二十年春,郑伯和王室,不克,执燕仲父【燕仲父,南燕伯,为伐周故】夏,郑伯遂以王归。王处于栎。秋,王及郑伯入于邬【邬,王所取郑邑】遂入成周,取其宝器而还。冬,郑伯见虢叔曰:「子頽奸王之位,盍纳王乎?」虢公曰:「寡人之愿也【为明年胥命起】
译苏氏的封邑:苏子拥立子頽投奔卫国。卫国的军队和燕国的军队讨伐周王室【燕,指南燕】。冬天,拥立子頽为王。二十年春天,郑伯与周王室讲和,未能成功,于是拘捕了燕仲父【燕仲父,是南燕的国君,因为参与讨伐周王室的原因】。夏天,郑伯于是将周王接回。周王居住在栎地。秋天,周王和郑伯进入邬地【邬,是周王从郑国夺取的城邑】,随即进入成周,取回宝器后返回。冬天,郑伯拜见虢叔说:“子頽篡夺了周王的王位,何不迎接周王复位呢?”虢公说:“这也是我的心愿【为第二年胥命事件埋下伏笔】
夏齐大灾
杜氏曰:「来告以大故,书『天火』曰灾。」啖氏曰:「《公羊》云:『大灾,何大?瘠也。』按:灾,天火也。大之者,其灾大也。若以大灾为大瘠,新宫灾亦是新宫瘠乎?」
秋七月
冬齐人伐戎【戎谷作我】
张洽曰:「戎在徐州之域,最近齐鲁,故先治之。」家氏曰:「周有子頽之乱,齐桓为伯主,若罔闻知;郑伯、虢公胥命于弭,以兵讨乱,杀子頽,王入于王城。齐亦不能预也。齐桓之失于为义也,多矣。」
二十有一年春王正月
夏五月辛酉郑伯突卒
左传》二十一年春,胥命于弭【郑国以纳王相命,弭郑地】夏,同伐王城。郑伯将王,自圉门入;虢叔自北门入,杀王子颓及五大夫。五月,郑厉公卒。
秋七月戊戌夫人姜氏薨
冬十有二月▯郑厉公
金氏曰:「突与忽争国,忽正而突不正,然突得称郑伯,卒▯皆书于《春秋》。葢终有王室之功也,功罪自不相掩。《春秋》其为诸侯之无王,假郑以示训乎?」
二十有二年春王正月,肆大眚【眚,所景反。公作省】
杜氏曰:赦,有罪也。啖氏曰:肆者,放也;眚者,过也。如今之赦尔。公羊云:忌省有何义乎【何休谓子夘日为省日,时鲁有夫人丧,忌省日不哭。省日本以忌吉事,不以忌凶事】按:赦,古有之,原小过耳。大眚亦肆,则有罪皆赦矣。书讥惠奸也。
癸丑▯我小君文姜
按周人以讳事神,名终将讳之,故易之以諡。末世滋滥,諡不应实。爰及妇人,妇人无外行于礼,当系夫之諡,取其夫諡冠于姓之上。《诗》称庄姜、宣姜、共姜,《春秋》宋共姬,即其义也。妇人法无諡也,生以夫国冠之,韩姞、秦姬是也。死以夫諡冠之,庄姜、定姒是也【定姒,哀公妾母,系夫諡者也。若襄公妾母定姒,则别諡也】末世别为作諡,如景王未崩妻。
称穆后皆非礼也。鲁文姜弑逆淫乱之人,得罪宗庙,国人之所不容。今不诛而死,纵以子母之故,不忍弃絶,▯之足矣。又别为之諡曰「文」,而不复系于桓公,可乎?自是鲁国从而效尤,哀姜、成风、声姜、敬嬴、齐姜、穆姜、齐归,皆别立諡,不复系于夫且妾母,当之不正,益甚矣。
陈人杀其公子御寇【御,音遇;公谷作御】
左传》春,陈人杀其太子御寇,陈公子完奔齐。齐侯使敬仲【即公子完】为卿,辞,使为工正。按:据《左氏》,御寇太子也,而经书“公子”,杜云:“陈人恶杀太子之名,故以国讨公子”,告非也。苟杀太子而赴以“公子”,圣人安得不改而正之邪?《胡传》:“公子之重,视大夫杀而或称君,或称国,或称人,何也?”称君者,独出于其君之意,而大夫、国人有不与焉,如晋侯杀其世子申生之类是也。称国者,出于君、大夫而不请于天子,如郑杀其大夫申侯之类是也。称人者,有二义:其一,国乱无政,众人擅杀,而不出于其君,则称人,如陈人杀其公子御寇之类是也;其一,弑君之贼,人人所得讨,背叛之臣,国人所同恶,则称人,如卫人杀州吁、郑人杀良霄之类是也。考于传之所载,以观经之所断,则罪之轻重见矣。
夏五月
按《春秋》未有以五月首时者,葢下有脱事,不然则四譌为五也。
秋七月丙申,及齐高傒盟于防【傒,音奚】
公羊传》齐高傒者,何?贵大夫也。曷为就吾防者而盟?公也。公则曷为不言公?讳与大夫盟也。赵氏曰:盟不自内,皆指公也。明书高傒,见其伉敌之罪也。
冬公如齐纳币
公羊传》纳币不书,此何以书?讥何讥尔?亲纳币,非礼也。”《谷梁传》纳币,大夫之事也。”何氏曰:“纳币即纳徴。纳徴礼曰:‘主人受币,士受俪皮’是也。礼言纳徴,春秋言纳币者,春秋质也。凢婚礼皆用鴈,取其知时候。唯纳徴用▯纁、束帛、俪皮。▯纁取其顺天地也,俪皮鹿皮重古也【俪,两也】范氏曰:“公母丧未再朞而图婚,传无讥文,但讥亲纳币者,防婚不待贬絶而罪恶见。”赵氏曰:“婚礼有六,春秋独书
译夏季,齐国发生大灾。
杜氏说:“(齐国)来报告有重大变故,记载‘天火’称为灾。”啖氏说:“《公羊传》说:‘大灾,什么大?是饥荒。’按:灾,是天火。说大,是因为灾祸严重。如果把大灾理解为大饥荒,那么新宫灾也是新宫饥荒吗?”
秋季七月。
冬季,齐国人讨伐戎人【戎,谷梁传作我】。
张洽说:“戎人在徐州一带,离齐、鲁最近,所以先整治他们。”家氏说:“周朝有子颓之乱,齐桓公作为霸主,却像没听说一样;郑伯、虢公在弭地会盟,用兵讨伐叛乱,杀了子颓,周王进入王城。齐国也不能参与。齐桓公在道义上的过失,太多了。”
二十有一年春,周王正月。
夏季五月辛酉日,郑伯突去世。
《左传》二十一年春,在弭地会盟【郑国以迎立周王之事相命,弭是郑国地名】。夏季,共同讨伐王城。郑伯护送周王,从圉门进入;虢叔从北门进入,杀了王子颓和五大夫。五月,郑厉公去世。
秋季七月戊戌日,夫人姜氏去世。
冬季十二月〇郑厉公。
金氏说:“突与忽争夺君位,忽正统而突不正统,然而突能称为郑伯,去世〇都记载在《春秋》中。大概是因为他最终有拥立周王室之功,功罪各自不互相掩盖。《春秋》对于诸侯无视王权,借郑国来示训吗?”
二十二年春,周王正月,肆大眚【眚,音省。公羊传作省】。
杜氏说:“赦,是有罪之人。”啖氏说:“肆,是放;眚,是过失。就像现在的赦免一样。《公羊传》说:忌省有什么意义呢【何休认为子卯日是省日,当时鲁国有夫人丧事,忌省日不哭。省日本来忌吉事,不忌凶事】。按:赦免,古已有之,原是宽恕小过。大眚也肆,那么有罪的人都赦免了。记载此事是讥讽纵容奸恶。”
癸丑日〇我国小君文姜。
按周人因避讳事奉神灵,人死后终将避讳其名,所以用谥号代替。末世泛滥,谥号不符合实际。甚至涉及妇人,妇人没有对外行礼,应当依附丈夫的谥号,取丈夫的谥号冠在姓氏之上。《诗经》称庄姜、宣姜、共姜,《春秋》称宋共姬,就是这个意思。妇人按法没有谥号,生前以夫国冠之,韩姞、秦姬就是如此。死后以夫谥冠之,庄姜、定姒就是如此【定姒,是哀公的妾母,依附丈夫谥号的。如果襄公的妾母定姒,则是另立的谥号】。末世另行为其作谥,如景王未崩妻。
称穆后都不合礼。鲁文姜是弑逆淫乱之人,得罪宗庙,国人不能容忍。现在不诛杀而死,纵然因为母子之情,不忍心抛弃断绝,〇之就够了。又另行为她立谥号曰“文”,而不复依附于桓公,可以吗?从此鲁国跟着效仿,哀姜、成风、声姜、敬嬴、齐姜、穆姜、齐归,都另立谥号,不复依附于丈夫且妾母,当此不正,更加严重了。
陈国人杀了他们的公子御寇【御,音遇;公羊传、谷梁传作御】。
《左传》春,陈国人杀了他们的太子御寇,陈公子完逃奔齐国。齐侯让敬仲【即公子完】做卿,他推辞,让他做工正。按:根据《左氏》,御寇是太子,而经文书“公子”,杜说:“陈国人厌恶杀太子的名声,所以以国讨公子”,报告不对。如果杀太子而报丧称“公子”,圣人怎能不改而正之呢?《胡传》:“公子之重,看大夫杀而或称君,或称国,或称人,为什么呢?”称君的,是独出于其君之意,而大夫、国人没有参与,如晋侯杀其世子申生之类就是。称国的,是出于君、大夫而不请示天子,如郑杀其大夫申侯之类就是。称人的,有二义:其一,国乱无政,众人擅杀,而不出于其君,则称人,如陈人杀其公子御寇之类就是;其一,弑君之贼,人人所得讨,背叛之臣,国人所同恶,则称人,如卫人杀州吁、郑人杀良霄之类就是。考察传中所载,以观经中所断,那么罪之轻重就显现了。
夏季五月。
按《春秋》没有以五月为首时的,大概下面有脱漏之事,不然则是四误为五了。
秋季七月丙申日,及齐高傒在防地结盟【傒,音奚】。
《公羊传》齐高傒者,何?贵大夫也。为什么到我国防地而盟?是公。公则为什么不直言公?是讳与大夫盟。赵氏说:盟不自内,皆指公。明书高傒,见其伉敌之罪也。
冬季,公如齐纳币。
《公羊传》纳币不书,此何以书?讥何讥尔?亲纳币,非礼也。”《谷梁传》纳币,大夫之事也。”何氏说:“纳币即纳征。纳征礼曰:‘主人受币,士受俪皮’是也。礼言纳征,春秋言纳币者,春秋质也。凡婚礼皆用雁,取其知时候。唯纳征用〇纁、束帛、俪皮。〇纁取其顺天地也,俪皮鹿皮重古也【俪,两也】。范氏说:“公母丧未再朞而图婚,传无讥文,但讥亲纳币者,防婚不待贬绝而罪恶见。”赵氏说:“婚礼有六,春秋独书
其二【逆女,即亲迎也;纳币,即纳征也】
以纳币,方契成逆女为事,终举重之义也。程子曰:「齐疑婚议,故公自行纳币;后一年逆齐难之也。」
译其二【逆女,就是亲迎;纳币,就是纳征】
因为纳币,正契合以完成迎娶女子为事务,最终体现举重若轻(或重视大礼)的道义。程子说:“齐国对婚事存有疑虑,所以鲁公亲自前往纳币;一年后迎娶齐女便困难了。”
二十有三年春公至自齐
公羊传》桓之盟不日,其防不致,信之也。此何以“致”?危之也。何危尔?公一陈佗也。赵氏曰:凡公行及告庙则书。《公羊》云:“桓防不致,有何义乎?”
祭叔来聘
谷梁传》其不言使何也?天子之内臣也。不正其外交,故不与使也。陆氏曰:不言使者,原其来意非天子之命尔,非谓责其外交则去使字也。《胡传》:祭仲来朝而不言朝,祭叔来聘而不言使,尹氏、王子虎、刘卷来讣而不书其爵秩,皆所以正人臣私交之非也。祭采地叔字。啖氏曰:私行假言聘,故不言王使以讥之。按:聘非自行之礼,今曰“祭叔来聘”,则知私行假言王聘矣。
夏公如齐观社
左传》非礼也。曹刿谏曰:“不可。君举必书,书而不法,后嗣何观?”按:社者,诸侯祭其土▯之常事,未闻邻国之君往观之者。如齐观社,此何礼哉?按:襄二十四年,齐社搜军实,使客观之。盖齐俗每因祭社则搜军实,因以聚人而为观游也。如后世里社赛祭,陈百戯之意。故外传载曹刿之言曰:“齐弃太公之法,而观民于社。君为是举而往观之,非故业也。天子祀上帝,诸侯为之受命焉;诸侯祀先公,卿大夫佐之受事焉。不闻诸侯之相防祀也。”君举必书,书而不法,后嗣何观?内外传之言,有足相▯者。程子曰:“婚议尚疑,故公以观社为名,再往请。”
附録《左传》:晋桓庄之族偪【桓叔、庄伯之子孙】献公患之。士蒍【晋大夫】曰:“去富子【富子二族之富强者】则羣公子可谋也己。”公曰:“尔试其事。”士蒍与羣公子谋,谮富子而去之【以罪状诬之,同族恶其富强,故士蒍得因而间之,用其所亲为谮,则似信,离其骨肉,则党弱】
公至自齐
荆人来聘【楚交中国始此】
胡传荆自庄公十年始见于经,十四年入蔡,十六年伐郑,皆以州举者,恶其猾夏不恭,故狄之也。至是来聘,遂称人者,嘉其慕义自通,故进之也。杜氏曰:不书“荆子使某来聘”,君臣同词者,葢楚之始通,未成其礼。啖氏曰:若言“荆来聘”,则似举州皆来,故加“人”字以成文耳,无他义也。按:僖十八年“邢人、狄人伐卫”,“狄”称人,亦岂进之而书人邪?蛮荆之情,每假礼以行其诈,故今年聘,鲁二十八年伐郑矣。蛮荆之日近,中国之忧也。果有慕义之心,固当不拒;若其怀诈窥觇,岂可不备?书“荆人来聘”,谨之也。继书“楚子使椒”,“楚子使防”,罢彼浸浸乎中国之物章矣,则亦实録之矣。非渐进之也,使彼渐染于中国之礼义,圣人从而渐进之可也。其文则华夏矣,其俗则故也。春秋所谨而忧也,乌在其进之以渐邪?荆楚本号,后改曰楚,非州名。
公及齐侯遇于谷
萧叔朝公
杜氏曰:「萧,附庸国,叔名就谷,朝公,故不言来。凡在外朝,则礼不得具,嘉礼不野合。」刘氏曰:「为礼非其时,犹非其礼也;为礼非其处,犹非其礼也;为礼非其义,犹非其礼也。九月郊,五月烝,此之谓非其时;萧叔朝,此之谓非其处;祭叔来聘,齐侯来献防,此之谓非其义。虽有肃敬之心,繁饰之容,而君子不受也。故礼非其礼而犹不受,必归之正而止。又况乎未始有正者乎?」
秋丹桓宫楹
谷梁传》礼,天子、诸侯黝垩【黒色】大夫仓士黈【他苟反,黄色也;又张斗反】丹楹非礼也【楹,柱也】何氏曰:「为将娶齐女,欲以夸大示之。」
冬,十有一月,曹伯射姑卒【射,音亦】
十有二月,甲寅,公防齐侯盟于扈【音戸】
杜氏曰:「扈,郑地,在荥阳卷【音权】县西北。」孙氏曰:「扈,齐地。」胡传:「庄公生于桓公之六年至,是生三十有六年矣。以世嫡之正,诸侯之贵,尚无内主同任社稷之事,葢制于文姜,使必娶于母家【此于传无明文,孙明复、陈君举有此説,或又举汉吕后使恵帝娶鲁元公主女为证】而齐女待年未及,故庄公越礼。」
不顾,如此其急,齐人有疑,如此其缓,而遇于谷,盟于扈,要结之也
译鲁公二十三年春季,鲁公从齐国回国。
《公羊传》说:桓公在防地结盟不记载日期,鲁公回国不记载“致”(表示平安归来),是表示信任他。这里为什么记载“致”?是表示担忧。担忧什么呢?因为鲁公亲近陈佗。赵氏说:凡是鲁公出行以及告祭宗庙,史书就会记载。《公羊传》问:“桓公在防地结盟不记载日期,有什么含义呢?”
祭叔前来聘问。
《谷梁传》说:这里不写“派遣”,是什么意思?因为祭叔是天子的内臣。不认为他进行外交交往正当,所以不给予“使”(派遣)的名分。陆氏说:不写“使者”,是推究他来的意图并非天子的命令,并不是说责备他进行外交交往就去掉“使”字。《胡传》说:祭仲来朝见而不写“朝”,祭叔来聘问而不写“使”,尹氏、王子虎、刘卷来报丧而不记载他们的爵位官职,这都是为了纠正人臣私下交往的不当。祭是采邑名,叔是字。啖氏说:私下出行却假称聘问,所以不写“王使”来讥讽他。按:聘问不是自行前往的礼节,现在说“祭叔来聘”,就知道是私下出行却假称奉王命聘问了。
夏季,鲁公前往齐国观看社祭。
《左传》说:这是不合礼制的。曹刿劝谏说:“不行。国君的行动必定被史书记载,记载下来却不符合法度,后代子孙还有什么可效法的呢?”按:社祭,是诸侯祭祀土地神的常规事务,没听说过邻国的国君前往观看的。前往齐国观看社祭,这是什么礼节呢?按:襄公二十四年,齐国在社祭时检阅军备,让宾客观看。大概齐国的风俗每当祭社时就检阅军备,借此聚集民众作为观赏游乐。就像后世里社赛祭,陈列各种杂技一样。所以《外传》记载曹刿的话说:“齐国抛弃太公的法度,在社祭时让民众观看。国君为此举动而前往观看,这不是先王的旧业。天子祭祀上帝,诸侯由此接受天命;诸侯祭祀先公,卿大夫辅佐他们接受职事。没听说过诸侯之间互相防备祭祀的。”国君的行动必定被史书记载,记载下来却不符合法度,后代子孙还有什么可效法的呢?《内传》和《外传》的话,有足以互相印证的地方。程子曰:“婚议尚存疑虑,所以鲁公以观看社祭为名,再次前往请求。”
附录《左传》:晋国桓叔、庄伯的子孙势力逼近,献公对此感到忧虑。士蒍说:“除掉富子,那么众公子就可以谋划了。”献公说:“你试着去做这件事。”士蒍与众公子谋划,诬陷富子并驱逐了他。
鲁公从齐国回国。
荆人来聘问。
《胡传》说:荆自庄公十年开始出现在经文中,十四年入侵蔡国,十六年讨伐郑国,都以其州名举称,是厌恶他们扰乱华夏、不恭敬,所以用“狄”(夷狄)来称呼他们。到这里来聘问,于是称“人”,是嘉许他们仰慕道义、主动沟通,所以提升他们的称呼。杜氏说:不写“荆子派遣某人前来聘问”,君臣同称,大概是因为楚国刚开始通好,礼仪尚未完备。啖氏说:如果说“荆来聘”,就好像整个州都来了,所以加上“人”字以构成文句,没有其他含义。按:僖公十八年“邢人、狄人讨伐卫国”,“狄”称“人”,难道也是提升他们而称“人”吗?蛮荆的情状,常常假借礼节来施行欺诈,所以今年聘问,鲁国二十八年就讨伐郑国了。蛮荆日益逼近,是中原各国的忧患。如果真有仰慕道义之心,固然应当不拒绝;如果怀着欺诈窥探之心,怎么能不防备?记载“荆人来聘”,是谨慎的表现。接着记载“楚子派遣椒”、“楚子派遣防”,他们逐渐沾染中原物产的迹象明显了,那么这也是如实记录。并非逐渐提升他们,让他们逐渐沾染中原的礼义,圣人从而逐渐提升他们是可以的。他们的文字虽然像华夏了,但风俗还是旧的。这是《春秋》所谨慎和担忧的,哪里是在逐渐提升他们呢?荆楚是本来的称号,后来改称楚,不是州名。
鲁公与齐侯在谷地相遇。
萧叔朝见鲁公。
杜氏说:“萧是附庸国,叔名就,在谷地朝见鲁公,所以不写‘来’。凡是在野外朝见,礼节就不能完备,吉礼不在野外举行。”刘氏说:“行礼不合时宜,就如同不合礼制;行礼不合地点,就如同不合礼制;行礼不合道义,就如同不合礼制。九月举行郊祭,五月举行烝祭,这叫不合时宜;萧叔朝见,这叫不合地点;祭叔来聘问,齐侯来献防地,这叫不合道义。即使有严肃恭敬的心意,繁复修饰的仪容,君子也不接受。所以礼制不合礼而尚且不接受,一定要归于正道才停止。更何况那些从未有过正道的呢?”
秋季,粉刷桓公庙堂的柱子。
《谷梁传》说:礼制规定,天子、诸侯的柱子涂黑色,大夫涂白色,士涂黄色。粉刷柱子是不合礼制的。何氏说:“这是为了将要娶齐国女子,想要以此夸耀来展示给她看。”
冬季,十一月,曹伯射姑去世。
十二月,甲寅日,鲁公与齐侯在扈地结盟。
杜氏说:“扈是郑国地,在荥阳卷县西北。”孙氏说:“扈是齐国地。”《胡传》说:“庄公生于桓公六年,到这时已经三十六岁了。以世袭嫡子的正统,诸侯的高贵,尚且没有内主共同承担社稷的事务,大概是被文姜控制,使他必须娶母家(齐国)的女子,而齐国女子等待成年还未到,所以庄公逾越礼制。”
不顾忌,如此急切;齐人有疑虑,如此迟缓,而在谷地相遇,在扈地结盟,是为了要结盟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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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有四年春,王三月,刻桓宫桷。
左传》春刻其桷,皆非礼也【并非丹楹,故言皆】御孙【鲁大夫】谏曰:“臣闻之,俭,徳之共也;侈,恶之大也。先君有共徳,而君纳诸大恶,无乃不可乎?”《谷梁传》礼,天子之桷【音角,榱也,方曰桷,图曰椽】斵之砻之,加宻石焉【以细石磨之】诸侯之桷,斵之砻之;大夫斵之,士斵本,刻桷非正也。夫人所以崇宗庙也,取非礼与非正而加之于宗庙以饰夫人,非正也。刻桓宫桷,丹桓宫楹,斥言桓宫以恶庄也。范氏曰:“以桓见杀于齐,而饰其宗庙,以荣雠国之女,恶庄不子。”
译鲁隐公二十四年春天,周历三月,鲁国在桓公庙的屋椽上雕刻花纹。
《左传》记载:春天雕刻屋椽,这都是不符合礼制的【因为并没有使用红色的柱子,所以说“皆”】。御孙【鲁国大夫】劝谏说:“我听说,节俭是美德的根本;奢侈是最大的罪恶。先君拥有节俭的美德,而您却陷入最大的罪恶,恐怕不可以吧?”
《谷梁传》记载:按照礼制,天子的屋椽,要砍削打磨,再用细石磨光;诸侯的屋椽,只砍削打磨;大夫的屋椽,只砍削;士的屋椽,只砍削根部。在屋椽上雕刻花纹是不符合正道的。屋椽是用来尊崇宗庙的,采用不合礼制和不合正道的方式装饰宗庙来美化夫人,是不符合正道的。雕刻桓公庙的屋椽,将桓公庙的柱子漆成红色,特意指出是桓公庙,是为了谴责庄公。范氏说:“因为桓公被齐国杀害,却装饰他的宗庙,用来荣耀仇敌国家的女子,这是谴责庄公不孝。”
▯曹庄公
夏公如齐逆女
谷梁传》亲迎,恒事也,不志。此其志,何也?不正其亲迎于齐也。”
秋公至自齐
谷梁传》迎者行,见诸舍,见诸【诸之也,言瞻望夫人乗车】先至,非正也。”
八月丁丑夫人姜氏入
公羊传》其言“入”何难也?其言“日”何难也?其难奈何?夫人不偻,不可使入,与公有所约然后入【偻,疾也。夫人稽留不肯疾顺,公不可使即入。约,约逺媵妾也】杜氏曰:《公羊传》以为姜氏要公,不与公俱至,盖以孟任故,丁丑入,而明日乃朝庙。《谷梁传》“入”者,内弗受也。“日”入,恶入者也。何用不受也?以宗庙弗受也。其以宗庙弗受何也?娶仇人子弟以荐【进也】舍【置也】于前,其义不可受也。按《谷梁》宗庙弗受之义甚精。
戊寅大夫宗妇觌用币
左传》公使宗妇觌,用币,非礼也【杜氏曰:宗妇,同姓大夫之妇。礼,小君至大夫执贽以见,明臣子之道。庄公欲奢夸夫人,故使大夫宗妇同贽俱见。传不言大夫,唯举非常】御孙曰:男贽,大者玉帛,小者禽鸟,以章物也。女贽,不过榛【小栗】栗、枣、脩【脯】以告防【敬也】也。今男女同贽,是无别也。男女之别,国之大节也,而由夫人乱之,无乃不可乎?《公羊传》宗妇如何?大夫之妻也。用者,何?用者不宜用也。见用币,非礼也。然则曷用?枣栗云乎?腶脩云乎?《谷梁传》觌,见也。礼,大夫不见夫人【刘氏曰:不见,谓其常耳。夫人始至而大夫见于庙礼也,何得非乎】不言及,不正其行妇道,故列数之也。男子之贽,羔、鴈、雉、腒【腒,其居反,鸟腊曰腒】妇人之贽,枣、栗、腵脩【腵,丁乱反,脯也。腵而加姜桂曰脩】用币,非礼也。用者,不宜用者也。大夫,国体也【谓为君股肱】而行妇道,恶之,故谨而日之也。附録《左传》晋士蒍又与羣公子谋,使杀游氏之二子【亦桓庄之族】士蒍告晋侯曰:可矣,不过二年,君必无患。
大水
冬,戎侵曹。曹羁出奔陈。赤归于曹。
胡传:杜预谓羁葢曹世子也。曹伯己▯,犹不称爵者,以防弱不能君,故为戎所逐耳。赤者,曹之庶公子,归易词也。陈氏曰:君在丧称子,其曰曹羁,不能为子也。侵浅事也,以千乘之国不能守,不可以言子矣。然奔君未有言故者,言故犹愈于自奔也。按:戎而専制诸夏,废置人君,亦以病齐桓也。陆氏曰:曹羁者,义同郑忽,公羊云是曹大夫,非也。
郭公
阙文
二十有五年春,陈侯使女叔来聘【女音汝此诸侯交聘之始】左传始结陈好也。谷梁传:其不名何也?天子之命大夫也。杜氏曰:女氏叔字,季友相鲁,原仲相陈,二人有旧故,女叔来聘,季友冬亦报聘。
夏五月癸丑卫侯朔卒
六月辛未朔,日有食之。鼓用牲于社。
胡传按:礼,诸侯旅见天子,入门不得终礼者四,而日食与焉。古者固以是为大变,人君所当恐惧修省,以答天意,而不敢忽也。然则鼓用牲于社,何以书讥?不鼔于朝而鼓于社,又用牲,则非礼矣。
伯姬归于杞
谷梁传》其不言逆何也?逆之道防,无足道言尔。胡传不言逆,逆者非卿,书归者,以别于大夫之自逆者也。自逆者,若莒庆、齐高固是也。
秋大水鼓用牲于社于门
左传》秋大水,鼓用牲于社于门,亦非常也【失常礼】凡天灾,有币无牲,非日月之眚不鼓。杜氏曰:「门,国门。」附録《左传》:晋士蒍使羣公子尽杀游氏之族,乃城聚【晋邑】而处之。冬,晋侯围聚,尽杀羣公子。
二十有六年春,公伐戎【公无春字】
附録《左传春,晋士蒍为大司空。夏,士蒍城绛以深其宫
夏公至自伐戎
张氏曰:「庄公治国家之政多阙,而劳师于戎,虽能复怨,何益于内治乎?」逾时,书至,危之也。
曹杀其大夫【此専杀大夫之始】
胡传称:国以杀者,国君大夫与谋其事,不请于天子而擅杀之也。义系于杀,则止书其官:曹杀其大夫,宋人杀其大夫,是也。义系于人,
译〇曹庄公
夏季,鲁庄公前往齐国迎娶夫人。
《谷梁传》说:亲自迎娶,是常事,史书通常不记载。这里为什么记载呢?是不认为他亲自到齐国迎娶合乎礼制。
秋季,鲁庄公从齐国回来。
《谷梁传》说:迎亲的人在路上行走,看见夫人先到达,是不合礼制的。
八月丁丑日,夫人姜氏进入鲁国。
《公羊传》说:这里说“入”有什么难处?说“日”有什么难处?难处在哪里?夫人不肯顺从,不能让她进入,鲁庄公与她有所约定后才让她进入。杜氏说:《公羊传》认为姜氏要挟鲁庄公,不与他一同到达,大概是因为孟任的缘故,丁丑日进入,第二天才去朝见宗庙。《谷梁传》说:“入”,是内部不接受她。“日”入,是厌恶她的进入。为什么不接受呢?因为宗庙不接受。为什么宗庙不接受呢?因为娶仇人的子弟来进献并安置在面前,从道义上讲是不可以接受的。按:《谷梁传》关于宗庙不接受的道理非常精妙。
戊寅日,大夫和宗妇拿着玉帛去拜见夫人。
《左传》说:鲁庄公让宗妇拿着玉帛去拜见,是不合礼制的。御孙说:男子的见面礼,贵重的是玉帛,轻贱的是禽鸟,用来彰显物品的等级。女子的见面礼,不超过榛、栗、枣、干肉,用来表示恭敬。现在男女的见面礼相同,这是没有区别。男女的区别,是国家的大节,却由夫人来扰乱,恐怕不行吧?《公羊传》说:宗妇是什么人?是大夫的妻室。用,是什么意思?用,是不应该用的。看见使用玉帛,是不合礼制的。那么应该用什么?用枣栗吗?用干肉吗?《谷梁传》说:觌,是拜见。礼制规定,大夫不拜见夫人。不说“及”,是不认为她行妇道,所以列举出来。男子的见面礼,是羔羊、大雁、野鸡、干肉;女子的见面礼,是枣、栗、干肉。使用玉帛,是不合礼制的。用,是不应该用的。大夫,是国家的骨干,却行妇道,厌恶这种行为,所以谨慎地记载了日期。附录《左传》:晋国的士蒍又与群公子谋划,派人杀死了游氏的两个儿子。士蒍告诉晋侯说:可以了,不超过两年,君主一定没有祸患。
大水。
冬季,戎人侵犯曹国。曹羁出逃到陈国。赤回到曹国。
胡氏传:杜预认为曹羁大概是曹国的世子。曹伯已经去世,还不称爵位,是因为曹国弱小不能为君,所以被戎人驱逐。赤,是曹国的庶公子,归是容易的词。陈氏说:君主在丧期称子,这里说曹羁,是因为他不能尽孝子之道。侵犯是轻微的事,拥有千辆兵车的国家不能守卫,不可以称为子了。然而奔逃的君主没有说明原因的,说明原因还胜过自己奔逃。按:戎人专断中原各国,废立君主,也是用来损害齐桓公的。陆氏说:曹羁,道义上同郑忽一样,《公羊传》说是曹国大夫,是不对的。
郭公
阙文
二十五年春季,陈侯派女叔来鲁国聘问。
《左传》说:开始与陈国结好。《谷梁传》说:为什么不称名呢?因为是天子任命的大夫。杜氏说:女是姓氏,叔是字,季友辅佐鲁国,原仲辅佐陈国,两人有旧交,所以女叔来聘问,季友在冬季也回访。
夏季五月癸丑日,卫侯朔去世。
六月辛未日初一,发生日食。击鼓并在社坛使用牺牲。
胡氏传:按:礼制,诸侯朝见天子,入门不能完成礼仪的有四种情况,日食是其中之一。古人本来认为这是大变,人君应当恐惧修省,以回应天意,而不敢忽视。那么,击鼓并在社坛使用牺牲,为什么记载并讥讽呢?不在朝廷击鼓而在社坛击鼓,又使用牺牲,是不合礼制的。
伯姬嫁给杞国。
《谷梁传》说:这里为什么不提迎娶呢?迎娶的道理浅显,不值得多说。胡氏传:不提迎娶,是因为迎娶的人不是卿,记载归嫁,是为了区别于大夫亲自迎娶的情况。亲自迎娶的,像莒庆、齐高固那样。
秋季大水,击鼓并在社坛和城门使用牺牲。
《左传》说:秋季大水,击鼓并在社坛和城门使用牺牲,也是非常规的。凡是天灾,只有币帛没有牺牲,不是日食月食不击鼓。杜氏说:“门,是国门。”附录《左传》:晋国士蒍让群公子全部杀死了游氏的族人,然后修筑聚城让他们居住。冬季,晋侯包围聚城,全部杀死了群公子。
二十六年春季,鲁庄公讨伐戎人。
附录《左传》:春季,晋国士蒍担任大司空。夏季,士蒍修筑绛城以加深宫室。
夏季,鲁庄公从讨伐戎人回来。
张氏说:“庄公治理国家政事多有缺失,却让军队劳顿于戎人,虽然能报复怨恨,对内政有什么好处呢?”超过时节,记载归来,是表示危险。
曹国杀死了他的大夫。
胡氏传:称国名来杀,是国家君主和大夫共同谋划此事,不请示天子而擅自杀害。道义系于杀害,就只记载官职:曹国杀死了他的大夫,宋国人杀死了他的大夫,就是这样。道义系于人,
则兼书其名氏:楚杀其大夫得臣,陈杀其大夫泄冶之类是也。羁出,赤归之际,必有不附于赤者,故杀之耳。
译于是同时记载他们的姓名:像“楚国杀了大夫得臣”、“陈国杀了大夫泄冶”这类情况就是这样。在公子羁出国、公子赤回国的时候,必定有不服从公子赤的人,所以杀了他们罢了。
秋公防宋人齐人伐徐
杜氏曰:徐国在下邳▯县。张氏曰:嬴姓国,近齐鲁。胡传不致者,役不淹时,而齐人同防,则无危殆之。
忧矣
冬十有二月癸亥朔日有食之
二十有七年春,公防▯伯姬于洮。
左传》非事也。天子非展义不巡狩【天子巡狩,所以宣布徳义】诸侯非民事不举,卿非君命不越竟。杜氏曰:「洮,鲁地。胡传:伯姬,庄公之女。非事而特防,爱其女之过,而不能节之以礼。」戴氏曰:「夫人防诸侯,古无是事也。文姜数防齐侯,不以为异▯伯姬踵而行之。」
夏,六月,公防齐侯、宋公、陈侯、郑伯同盟于幽。
左传》陈郑服也。《谷梁传》同者有同也,同尊周也。于是而后授之诸侯也【天子讨而不伐,诸侯伐而不讨。五伯者,搂诸侯以伐诸侯者也。则谓授之诸侯者非也。诸侯岂桓公所得有哉】其授之诸侯何也?齐侯得众也。桓防不致,安之也。桓盟不日,信之也。信其信,仁其仁。衣裳之防十有一,未尝有防血之盟也。信厚也。兵车之防四,未尝有大战也。爱民也【李廉曰:衣裳、兵车,本只《谷梁》一家之説,陆氏深所不取】啖氏曰:凡同盟者,谓其盟辞同也。若言大而侵小,尔无我诈,齐人出师,鲁以兵革从,如此之类,彼此之辞,非同盟也。若言同奬王室之类,载书之内,众国共其信誓,无彼此之异,乃同盟也。赵氏曰:《公羊》云同盟者,同欲也。予谓小国被制而至,岂皆同欲?《谷梁》云同尊周也,同外楚也。且盟防之辞,固当云同救灾恤患,及劝善正恶等辞,岂止尊周、外楚一辞而已?故知啖氏説同盟之理,当矣。
秋公子友如陈▯原仲
左传》非礼也,原仲、季友之旧也。啖氏曰:陈原仲之▯书者,见季友私事出竟也。按:直书公子友如陈▯原仲,不待贬而义自见者也。胡氏谓通季子之私行而无贬者,乃《春秋》端本之意,谓王臣私交乃始乱,而末流至于大夫交政于中国,恐非经本防。刘氏曰:《公羊》云:「何通乎季子之私行?避内难也。」非也。是时内难未作,何避之有?若季子见几逺举,是忘宗国之乱也。况去庄公没尚数年,而遂云避内难乎?
冬▯伯姬来
左传》归宁也【问父母宁否】凡诸侯之女归宁,曰来出,曰来归【归不反之词】夫人归宁,曰如某,出曰归于某。《胡传》礼,父母在,嵗一归宁。若归而合礼,则常事不书。其曰“杞伯姬来”者,不当来也。春防于洮,冬又来鲁,故知其不当来也。来而必书,春秋于男女往来之际严矣。按夫人归宁説见总例,《左氏》説未是。
莒庆来逆叔姬
胡傅莒庆,莒大夫也。叔姬,庄公女也。何以称字?大夫自逆,则称字;为其君逆,则称女。尊卑之别也。何以书?诸侯嫁女于大夫,而公自主之,非礼也。
杞伯来朝
▯姒姓,夏禹之裔,或称伯,或称子。义见滕、子诸家,谓王者之后本称公,因贬绌而称伯、称子,此恐未然。又见僖公二十三年,李廉曰:“切尝考之,周封三恪,防子以三仁之贤,得统承先王,修其礼物,故其命之曰:‘庸建尔于上公,尹兹东夏。’杞虽王者之后,然东楼公本无大功徳岂遽锡以公侯之上爵乎?”
附録《左传王使召伯廖【力雕反,王卿士】赐齐侯命【赐命为侯伯】且请伐卫以其立子颓也【在十九年】
公防齐侯于城濮
杜氏曰:「城濮,卫地,将讨卫也。」汪氏曰:「鲁兵不与伐卫者,亦犹鲁济谋伐戎而鲁不与伐戎也。」
二十有八年春,王三月甲寅,齐人伐卫。卫人及齐人战,卫人败绩。
左传》齐侯伐卫,战败。卫师数之以王命,取赂而还。《胡传》春秋纪兵及者为主。齐人伐卫,则其以卫及之何也?齐人奉王命讨卫,立子颓之罪。卫不徴词,请罪而上逆王命,下拒方伯之师,直与交战,则是卫人为志乎?此战故以卫主之也。战不言伐,伐不言日,而书日者,战之日也。见齐人奉辞伐罪,方以是日至,而卫人不谋其故,直以是日与之战,所以深疾之也。齐称「人」,将卑
译秋,鲁公在防地会合宋人、齐人讨伐徐国。
杜氏说:徐国位于下邳县。张氏说:徐国是嬴姓国家,靠近齐国和鲁国。胡氏传认为经文没有记载“至”字,是因为这次军事行动没有拖延时日,而且齐人一同在防地会合,所以没有危险。
忧虑了。
冬,十二月癸亥初一,发生日食。
二十七年春,鲁公在洮地会合伯姬。
《左传》认为这不是正当的事。天子不宣扬道义就不巡狩【天子巡狩,是为了宣扬道德和正义】,诸侯不为了民事就不举行活动,卿大夫不奉君主命令就不越过国境。杜氏说:“洮,是鲁国的地方。”胡氏传:伯姬,是庄公的女儿。不是为了正当的事而特意会合,是因为过分宠爱女儿,而不能用礼制来节制她。”戴氏说:“夫人会合诸侯,古代没有这样的事。文姜多次会合齐侯,人们不认为这是异常;伯姬却沿袭这种做法。”
夏,六月,鲁公会合齐侯、宋公、陈侯、郑伯在幽地举行同盟。
《左传》认为这是陈国和郑国归服了。《谷梁传》认为“同”表示有共同的意愿,即共同尊崇周王室。从此以后就把权力授予诸侯了【天子只进行声讨而不亲自征伐,诸侯只进行征伐而不进行声讨。五霸是挟持诸侯去征伐其他诸侯的人。那么说把权力授予诸侯是不对的。诸侯难道是桓公所能拥有的吗?】为什么说是授予诸侯呢?因为齐侯得到了众人的拥护。桓公会合不记载“至”字,是为了安定局势。桓公结盟不记载日期,是为了表示信任。信任他的诚信,仁爱他的仁德。穿着礼服的会合有十一次,从来没有过歃血为盟的结盟。这是诚信敦厚的表现。出动兵车的会合有四次,从来没有过大规模的战斗。这是爱护百姓的表现【李廉说:衣裳、兵车,原本只是《谷梁传》一家的说法,陆氏非常不赞同】。啖氏说:凡是称为“同盟”的,是说他们的盟辞相同。如果说大国欺凌小国,你我不互相欺诈,齐人出兵,鲁国带着兵器跟随,像这类情况,彼此言辞不同,不能称为同盟。如果说共同奖助王室之类的话,写在盟书之中,各国共同遵守信誓,没有彼此的不同,这才称为同盟。赵氏说:《公羊传》说同盟者,是意愿相同。我认为小国是被迫而来,难道都意愿相同吗?《谷梁传》说共同尊崇周王室,共同排斥楚国。况且盟誓的言辞,本来应当说共同救灾恤患,以及劝善惩恶等言辞,难道仅仅是尊崇周王室、排斥楚国这一句话而已吗?所以知道啖氏关于同盟的道理是正确的。
秋,公子友前往陈国会见原仲。
《左传》认为这是不合礼的,原仲是季友的老朋友。啖氏说:记载陈国原仲,是为了显示季友因私事出国境。按:直接记载公子友前往陈国会见原仲,不需要贬斥,其义自见。胡氏认为通融季子的私行而不加贬斥,是《春秋》端正根本的意思,说王臣私交才开始混乱,而末流导致大夫在中国交结政治,恐怕不是经文的本意。刘氏说:《公羊传》说:“为什么通融季子的私行?是为了躲避内乱。”这是不对的。当时内乱尚未发生,有什么可躲避的?如果季子见机远走,是忘记了宗国的混乱。况且距离庄公去世还有好几年,就说躲避内乱吗?
冬,伯姬来到鲁国。
《左传》认为是归宁【问候父母是否安好】。凡是诸侯的女儿归宁,称为“来”;出嫁,称为“来归”【归不返回的意思】。夫人归宁,称为“如某”;出嫁,称为“归于某”。《胡传》说,礼制规定,父母在世,每年归宁一次。如果归宁符合礼制,那么常事不记载。这里说“杞伯姬来”,是因为她不该来。春天在洮地会合,冬天又来到鲁国,所以知道她不该来。来了必定记载,《春秋》在男女往来方面是很严格的。按:夫人归宁的说法见总例,《左氏》的说法不对。
莒庆来迎娶叔姬。
胡氏传:莒庆,是莒国的大夫。叔姬,是庄公的女儿。为什么称字?大夫自己来迎娶,就称字;为君主迎娶,就称女。这是尊卑的区别。为什么记载?诸侯嫁女给大夫,而由公室主持,这是不合礼的。
杞伯来朝见。
〇姒姓,是夏禹的后裔,有时称伯,有时称子。意义见滕、子诸家,说王者之后本来称公,因为被贬斥而称伯、称子,这恐怕不对。又见僖公二十三年,李廉说:“我曾经考察过,周朝封三恪,因为三仁的贤德,得以继承先王,修习他们的礼制,所以任命他们说:‘把你建在上公之位,治理这东方。’杞虽然是王者之后,但东楼公本来没有大功大德,难道就赐给他公侯的上等爵位吗?”
附录《左传》:周王派遣召伯廖【力雕反,周王的卿士】赐给齐侯命令【赐命为侯伯】,并且请求讨伐卫国,因为卫国立了子颓【在十九年】。
鲁公会合齐侯在城濮。
杜氏说:“城濮,是卫国的地方,将要讨伐卫国。”汪氏说:“鲁国的军队不参与讨伐卫国,就像鲁国参与谋划讨伐戎人而鲁国不参与讨伐戎人一样。”
二十八年春,王三月甲寅,齐人讨伐卫国。卫人与齐人交战,卫人战败。
《左传》:齐侯讨伐卫国,交战失败。卫师用周王的命令责备齐侯,索取贿赂后返回。《胡传》:《春秋》记载战争,“及”字表示主动方。齐人讨伐卫国,那么为什么用卫人“及”齐人呢?齐人奉周王命令讨伐卫国,立子颓的罪行。卫国不接受责备,向上违背周王命令,向下抗拒方伯的军队,直接交战,那么是卫人有意为之吗?这场战争所以以卫人为主动方。交战不记载“伐”,“伐”不记载日期,而这里记载日期,是因为交战的日子。显示齐人奉辞伐罪,正是在这一天到达,而卫人不考虑原因,直接在这一天与之交战,所以深深痛恨他们。齐称“人”,是将领地位低。
师少也。按:卫立子頽,其罪固不容诛,然己越十年,而卫君己易世矣。当其时,桓公方图伯事,不能声罪致讨。及郑伯纳王,王来锡命,使讨而后行,虽曰己晚,然奉王命以从事,必使卫服其罪,请归司寇,斯得为伯讨矣。乃姑取应文,数以王命取赂而还,是何异于春秋之季赵盾诸人之为乎?考之去年同盟于幽,卫己不至,桓公无亦本有怒卫之心,因假王命以伐之。夫非诚以从王,非正乎伯讨,则卫之不服,敢抗伯主而与之战,其罪亦当有分,其亦不待贬絶,而恶自见矣。
译师少也。按:卫国立子颓,其罪行本来罪不容诛,然而已经过了十年,卫国国君也已经改换了世代。在那时,齐桓公正图谋霸业,不能公开声讨罪过进行征伐。等到郑伯迎立周襄王,周王前来赐命,让他讨伐而后才行动,虽然说是已经晚了,然而奉周王命令行事,必定要使卫国服罪,请求归还司寇,这才算是符合霸主征伐的规范。于是只是暂且取得应验文辞,列举以周王命令索取贿赂然后返回,这跟春秋末期赵盾等人的做法有什么不同呢?考察去年在幽地结盟,卫国已经不到,桓公大概本来就有恼怒卫国的心思,因而假借周王命令去讨伐它。如果不是真心顺从周王,不是正当的霸主征伐,那么卫国不服从,敢于抗拒霸主并与之战斗,其罪责也应当有所分担,也不必贬斥断绝,其恶行自然显现了。
附録《左传》晋献公娶于贾【姬姓国】无子,烝于齐姜【武公妾】生秦穆夫人及太子申生。又娶二女于戎,大戎狐姬生重耳【大戎唐叔子孙别在戎狄者,《晋语》云:狐氏出自唐叔狐伯行之子,实生重耳】小戎子生夷吾【小戎允姓之戎子女也】晋伐骊戎,骊戎男女以骊姬【骊戎在京兆新丰县,其君姬姓,其爵男也,纳女于人曰女】归,生奚齐,其娣生卓子。骊姬嬖,欲立其子,赂外嬖梁五与东闗嬖五【姓梁名五,在闺闼之外者;东闗嬖五,别在闗塞者,亦名五,皆大夫为献公所嬖幸,视听外事】使言于公曰:“曲沃,君之宗也【曲沃桓叔所封,先君宗庙所在】蒲【今平阳蒲子县】与二屈【今平阳北屈县】君之疆也。不可以无主。宗邑无主,则民不威;疆埸无主,则启戎心。若使大子主曲沃,而重耳、夷吾主蒲与屈,则可以威民而惧戎,且旌【章也】君伐【功也】晋侯説之。夏,使大子居曲沃,重耳居蒲城,夷吾居屈。羣公子皆鄙【边邑】唯二姬之子在绛。二五卒,与骊姬谮羣公子而立奚齐。晋人谓之二五耦【二耜相耦,广一尺,共起一伐,言二人俱共垦伤晋室若此】
夏四月丁未,邾子▯卒【▯,素果反】
琐在位十二年,子籧篨嗣,是为文公。
秋荆伐郑公防齐人宋人救郑
谷梁传》荆者,楚也。其曰荆州,举之也【州举之者,狄之也】程子曰:齐桓,伯主;鲁、望国、宋,王者之后。此救郑、制楚之始,葢天下大势所在。胡传:书救郑,善之也。齐、宋称人,将卑师少,桓公主兵,攘夷狄,安中国之事,见矣。朱子曰:齐桓、晋文所以有功于王室者,当时楚最强大,时复加兵于郑,郑则在王畿之内,楚在春秋时,他国皆不及其强,向非桓、文有以遏之,则周室为其所并矣【按:《左传》所载楚令尹子元欲蛊文夫人之事,不可信。夷夏大故,经文自有本末。左氏多采杂説以附其间,殊汨乱经意】
冬筑郿【忘悲反公谷作防】
杜氏曰:郿,鲁下邑。郿公谷作防。王氏曰:帝乙子封于防,东平夀张县西北有防子乡。按《左氏》云:「邑曰筑,都曰城,非也。」邑都相较无几,而城筑殊名,可乎?凡土功大曰城,小曰筑。完旧曰城,新创曰筑。筑郿所以志者,不视嵗之丰凶,而轻用民力。冬虽用民力之时,而下书「大无麦禾」,则时屈可知矣。
大无麦禾
杜氏曰:「书于冬者,五谷毕入,计食不足,而后书也。」孔氏曰:「麦熟在夏,禾成在秋,而书于冬者,计食不足,而后总书之。」此年不言水旱,而得无麦禾者,服防曰:「隂阳不和,土气不养,故禾麦不成也。」啖氏曰:「《公羊》云:『曷为先言筑防,而后言无麦禾?讳以凶年造邑也。』按筑防,冬之初也;无麦禾,嵗终诸谷皆入,无此二谷,乃书,依先后记事耳,何闗讳乎?」董仲舒曰:「《春秋》于它谷不书,至无麦禾则书之,以此见圣人于五谷最重麦与禾也。」
臧孙辰告籴于齐
公羊传》何以不称使?以为臧孙辰之私行也。”君子之为国也,必有三年之委。一年不熟,告籴,讥也。《谷梁传》国无九年之畜,曰不足;无六年之畜,曰急;无三年之畜,曰‘国非其国也’。古者税什一,丰年补败【败谓凶年】不外求而上下皆足也。虽累凶年,民弗病也。一年不艾【麇信云艾获也】而百姓饥,君子非之。”按:《外传》鲁饥,臧文仲言于公曰:“国病矣,请籴于齐。”公曰:“谁使?”对曰:“国有饥馑,卿出告籴,古之制也。”辰也备卿,请如齐。公使往,则臧孙实以公命行,谓讳之以为臧孙之私行者,非也。其书之意,则《公》《谷》之所言者是矣。左氏云“礼也”,则不知《春秋》非以为得礼而书也。《谷梁》云:“诸侯无粟,诸侯相归粟,正也。”臧孙辰告籴于齐,告然后与之,言内之无外交也。不知此若不告,彼何由知乎?
二十有九年春新延廐
左传》书「不时」也。凡马日中而出,日中而入【日中,春秋分也。治廐当以秋分,因马向入而修
译附录《左传》:晋献公娶贾国女子为妻,没有儿子;又与武公的妾齐姜通婚,生下秦穆公夫人和太子申生。又从戎族娶了两个女子,大戎狐姬生下重耳(大戎是唐叔子孙中另居于戎狄的一支,《晋语》说:狐氏出自唐叔狐伯行的儿子,实际上生下了重耳);小戎女子生下夷吾(小戎是允姓之戎的女子)。晋国讨伐骊戎,骊戎将男女献出,其中骊姬(骊戎位于京兆新丰县,其君主姓姬,爵位为男,将女子嫁给人家称为“女”)被纳入后宫,生下奚齐,她的妹妹生下卓子。骊姬受宠,想立自己的儿子为太子,贿赂外宠梁五和东关嬖五(姓梁名五,在宫廷之外侍奉;东关嬖五,另外在关塞处侍奉,也叫五,都是大夫,被献公宠幸,负责视听外事),让他们对献公说:“曲沃是君主的宗庙所在地(曲沃是桓叔的封地,先君宗庙所在)。蒲(今平阳蒲子县)和两个屈地(今平阳北屈县)是君主的边疆。这些地方不能没有主人。宗邑没有主人,百姓就不会敬畏;边疆没有主人,就会引发戎狄的野心。如果让太子主持曲沃,让重耳、夷吾主持蒲和屈,就可以威慑百姓而震慑戎狄,并且彰显君主的功绩。”晋侯很高兴。夏天,派太子住在曲沃,重耳住在蒲城,夷吾住在屈地。其他公子都住在边邑,只有两个骊姬的儿子住在绛都。梁五和东关嬖五死后,骊姬谗害众公子,立奚齐为太子。晋国人称这两人为“二五耦”(两耜相耦,宽一尺,共同开垦一垄,意思是这两人共同损害晋室就像这样)。
夏四月丁未,邾子琐去世(〇,音素果)。
琐在位十二年,儿子籧篨继位,这就是文公。
秋天,楚国讨伐郑国,鲁公率领齐人、宋人救援郑国。
《谷梁传》说:荆,就是楚国。称它为荆州,是举其州名,表示贬斥(举州名来称呼,是把它当作夷狄看待)。程子说:齐桓公是霸主;鲁国是望国,宋国是王者之后。这次救援郑国、遏制楚国,大概是天下大势所在。胡传:记载救援郑国,是赞美这种行为。齐、宋称人,是因为将领地位低、兵力少,桓公主持军事,抵御夷狄、安定中原的事迹,由此可见。朱子说:齐桓公、晋文公之所以对王室有功,是因为当时楚国最强大,时常对郑国用兵,郑国在王畿之内,楚国在春秋时期,其他国家都不及它强大,如果不是桓公、文公加以遏制,周王室就会被它吞并了(按:《左传》所载楚令尹子元想迷惑文夫人之事,不可信。夷夏大事,经文自有本末。左氏多采杂说附会其间,严重扰乱了经意)。
冬天,修筑郿邑(忘悲反,公羊、谷梁作防)。
杜氏说:郿,是鲁国的下邑。郿,公羊、谷梁作防。王氏说:帝乙的儿子封在防,东平寿张县西北有防子乡。按《左氏》说:“邑叫筑,都叫城,不对。”邑和都相差无几,而城和筑名称不同,可以吗?凡是土木工程,大的叫城,小的叫筑。修缮旧有的叫城,新建的叫筑。修筑郿邑之所以被记载,是因为不查看年成的丰歉,而轻用民力。冬天虽然是使用民力的时候,但下面记载“大无麦禾”,那么时局艰难就可知了。
大无麦禾。
杜氏说:“记载在冬天,是因为五谷都已收获,计算粮食不足,然后才记载。”孔氏说:“麦熟在夏天,禾成在秋天,而记载在冬天,是因为计算粮食不足,然后总括记载。”这一年没有说水旱,却得到无麦禾的结果,服虔说:“阴阳不和,土气不养,所以禾麦不成。”啖氏说:“《公羊》说:‘为什么先说筑防,后说无麦禾?是忌讳在凶年造邑。’按筑防,是冬初;无麦禾,是岁末诸谷都入仓,没有这两种谷物,才记载,是按照先后记事罢了,哪里有关忌讳呢?”董仲舒说:“《春秋》对其他谷物不记载,到无麦禾就记载,由此看出圣人在五谷中最重视麦和禾。”
臧孙辰向齐国请求买粮。
《公羊传》:为什么不称“使”?认为是臧孙辰的私行。君子治理国家,必须有三年的储备。一年不丰收,就请求买粮,这是可讥讽的。《谷梁传》:国家没有九年的储备,叫不足;没有六年的储备,叫危急;没有三年的储备,叫‘国家不是其国家’。古代税收十分取一,丰年补凶年(败指凶年),不向外求取,上下都充足。即使连年凶荒,百姓也不受害。一年不收割(麇信说艾是收获),百姓就饥饿,君子非议这种做法。”按:《外传》说鲁国饥荒,臧文仲对鲁公说:“国家病了,请向齐国买粮。”公说:“派谁去?”回答说:“国家有饥馑,卿出使告籴,是古制。”我臧孙辰备位卿职,请前往齐国。公派他前往,那么臧孙辰实际上是奉公命行事,说忌讳这件事而认为是臧孙辰的私行,是不对的。其记载的意思,则《公》《谷》所说的才是对的。左氏说“合乎礼”,则不知道《春秋》并非认为合乎礼而记载。《谷梁》说:“诸侯没有粮食,诸侯互相赠送粮食,是正道。”臧孙辰向齐国请求买粮,请求然后才给予,意思是内部没有外交。不知道如果不请求,对方怎么知道呢?
二十九年春天,新建延厩。
《左传》:记载“不合时宜”。凡是马,日中而出,日中而入(日中,指春秋分。治厩应当在秋分,因为马向入而修)。
之。今以春作,故曰不时】啖氏曰:「马虽出入有时,廐何妨农隙修之?」《公羊传》:「新延廐者何?修旧也【缮故曰新,有所増益曰作,始造曰筑】修旧不书,此何以书?讥何讥尔?凶年不
译之。如今在春季动工,所以说是不合时宜。】啖助说:“马匹虽然出入有定时,马厩为何不能在农闲时修缮呢?”《公羊传》说:“‘新延厩’是什么意思?是修缮旧有的【修缮旧的称为‘新’,有所增加扩建称为‘作’,初次建造称为‘筑’】。修缮旧物通常不记载,这里为什么记载?讥讽什么?讥讽什么呢?荒年不
修《谷梁传》:“延廐者,何法廐也?其言新,有故也【言改故而新之】有故,则何为书也?古之君人者,必时视民之所勤。民勤于力,则功筑罕;民勤于财,则贡赋少;民勤于食,则百事废矣。冬筑防,春新延廐,以其用民力为己悉矣。”
夏郑人侵许
凡侵例见隠二年。张氏曰:「许郑世雠也。然许自盟幽之后,不与齐桓之防,郑人侵之,或齐之命与?自后许始从中国。」
秋有蜚【蜚扶味反】
左传》为灾也。凡物不为灾,不书。《公羊传》何以书?记异也。”刘歆曰:“负蠜性不食谷,食谷为灾,介虫之孽。”刘向曰:“蜚色青,非中国所有,南越盛暑,男女同川。”
泽淫风所生,为虫臭恶。是时庄公取齐淫女为夫人,既入淫于两叔,故蜚至。天戒以为将生臭恶,闻于四方也。新安罗氏曰:负蠜今谓之蜚,盘虫好以清旦集稲上,食稲花。田家率以蚤作掇去之,日出则散去。既食稲花,又其气臭恶,能熯稲使不蕃。春秋书之,当由此耳。啖氏曰:左氏云,凡物不为灾不书。春秋记异多矣,何必为灾乃书。《尔雅》蜚蠦蜰,郭璞注:蜰即负盘臭虫。刘歆以为负蠜误矣。江休复杂《志》唐彦猷有旧本《山海经》説蜚处渊则涸,行木则枯。疑春秋所书即此物,若是负矾,不当云有谓之多可也。
冬十有二月纪叔姬卒
杜氏曰:「纪国虽灭,叔姬执节守义,故系之纪,贤而録之。」
城诸及防
左传》书时也。凡土功,龙见而毕务,戒事也。火见而致用,水昏正而栽,日至而毕。杜氏曰:诸防皆皆邑,传例曰「书时也」,诸非备难而兴作,传皆重云「时」以释之,他皆放此。诸今城阳县。《释例》曰:都邑者,人之聚也,国家之藩卫,百姓之保障。不固则败,不修则坏。故虽不临寇,必于农隙备其守御,无妨民务。传曰:「龙见而毕务,戒事也。」谓夏之九月,周之十一月,龙星角亢晨见东方,于是纳其禾稼,三务始毕,而戒民于土功事也。「火见而致用」,大火星次角亢而晨见,于是致其用也【致筑作之物】水昏正而栽」,谓夏之十月,定星昏而中,于是树板干而兴作焉【五行北方水为北方之宿为水星,言水昏正者,夜之初昏,水星有正中者耳,非北方宿皆中也】日至而毕」,谓日既南至,防阳始动,故土功息。《谷梁传》:可城也,以大及小也【啖氏曰:此但以先后次第,何必大小乎】范氏曰:传列凡城之志,皆讥此之可城者,得土功之节则讥之浅,失土功之时则责之深,不谓作城无讥也。《春秋》重民力,亟兴土功,不系乎时与不时,皆贬也。筑郿,告籴,新延廐,城诸及防不已,亟乎。
三十年春王正月
夏师次于成【左无师字,张氏曰:当从公谷书师】
谷梁传》次「止」也有畏也,欲救鄣而不能也。不言公耻不能救鄣也。「赵氏曰:据齐霸己成,鲁为之弱,何敢议救?葢欲防齐围鄣,至成待命,闻鄣己降,故不行耳。然疑事勿质,阙之可也。」成鲁地。
附録《左传》楚公子元归自伐郑,而处王宫。秋,申公鬬班杀子元【申,楚县;楚僭号,县尹皆称公】鬭谷【奴走反】于【音乌】莵【音徒】为令尹,自毁其家,以纾楚国之难。
秋七月,齐人降鄣【降,户江反;鄣,音章】
杜氏曰:鄣,纪附庸国。东平无盐县东北有鄣城,小国孤危,不能自固,葢齐遥以兵威胁,使降附。公羊曰:鄣者何?纪之遗邑也。啖氏曰:纪之全国犹不敢敌齐,岂有一邑之民而能二十余年独拒齐乎?故鄣自是小国耳。
八月癸亥▯纪叔姬
杜氏曰:「以贤録也,无臣子,故不諡。」
九月庚午朔,日有食之。鼓用牲于社。
冬,公及齐侯遇于鲁济【子礼反】
左传》冬,遇于鲁济,谋山戎也。以其病燕,故也。杜氏曰:「济水歴齐鲁界,在齐界为齐济,在鲁界为鲁济,葢鲁地。」汪氏曰:「齐侯入鲁境,则齐侯之意也。」
齐人伐山戎
陆氏曰:公谷皆云此齐侯也,贬而称人。按例无有诸侯自伐改为人者。赵子曰:二传
译《谷梁传》说:“延廐是什么?是法廐。说它‘新’,是因为有旧的基础【是说在旧的基础上翻新】。既然有旧的基础,那么为什么要记载呢?古代的君主,必定按时视察百姓所从事的劳作。百姓忙于劳役,那么修筑的工程就少;百姓忙于敛财,那么贡赋就少;百姓忙于谋食,那么百事就荒废了。冬天修筑堤防,春天翻新延廐,是因为使用民力已经竭尽了。”
夏季,郑国人侵犯许国。
凡是“侵”的体例,见于隐公二年。张氏说:“许国和郑国世代是仇敌。然而许国自从盟于幽之后,不参加齐桓公的盟会,郑国人侵犯它,或许是齐国的命令吧?从此许国开始归附中原。”
秋季出现蜚虫【蜚,音扶味】。
《左传》认为是灾异。凡是事物不造成灾害,就不记载。《公羊传》说:为什么要记载?记录异常现象。刘歆说:“负蠜这种虫子本性不吃谷物,吃谷物就是灾异,是介虫的妖孽。”刘向说:“蜚虫颜色青,不是中原地区所有的,南越地区盛夏炎热,男女同浴于河川。”
这是水气过度、淫风所生,导致虫类臭恶。这时庄公娶齐国的淫女为夫人,进入鲁国后与两位叔父淫乱,所以蜚虫到来。上天以此警戒,认为将要产生臭恶之事,传遍四方。新安罗氏说:“负蠜现在称为蜚,盘虫喜欢在清晨聚集在稻子上,吃稻花。农夫通常早起摘除它们,太阳出来就散去了。既然吃了稻花,又气味臭恶,能使稻子干枯不茂盛。《春秋》记载它,应当是因为这个原因。”啖氏说:“左氏说,凡是事物不造成灾害就不记载。《春秋》记录异常现象很多,何必造成灾害才记载。《尔雅》说蜚、蠦、蜰,郭璞注:蜰就是负盘臭虫。刘歆认为是负蠜,错了。江休复在《志》中说,唐彦猷有旧本《山海经》,说蜚处在深渊则水干涸,经过树木则树木枯死。怀疑《春秋》所记载的就是这种生物,如果是负矾,就不应当说‘有’,说‘多’就可以了。”
冬季十二月,纪叔姬去世。
杜氏说:“纪国虽然灭亡,叔姬坚守节义,所以系于纪国,因为贤德而记录她。”
修筑诸邑和防邑。
《左传》说这是记载时节。凡是土木工程,龙星出现而农事完毕,是告诫开始事务。火星出现而动用物资,水星在黄昏正中时树立木板,冬至时完工。杜氏说:“诸、防都是邑,传例说‘记载时节’,诸邑并非为了防备灾难而兴作,传中都重复说‘时’来解释,其他都仿照这个例子。诸邑在今城阳县。《释例》说:都邑是人口聚集的地方,国家的藩篱卫护,百姓的保障。不坚固就会败坏,不修葺就会毁坏。所以即使没有面临敌寇,也必须在农闲时准备守御设施,不妨碍百姓的事务。传说:‘龙星出现而农事完毕,是告诫开始事务。’指夏历九月,周历十一月,龙星角宿、亢宿在清晨出现在东方,于是收纳庄稼,三项农事开始完毕,而告诫百姓开始土木工程。‘火星出现而动用物资’,大火星在角宿、亢宿之后清晨出现,于是动用物资【动用筑作之物】。‘水星黄昏正中时树立木板’,指夏历十月,定星在黄昏时位于正中,于是树立木板干而兴作【五行中北方属水,北方的星宿为水星,说水星黄昏正中,是指夜之初昏时,水星有位于正中的,并非北方星宿都位于正中】。‘冬至时完工’,指太阳已经到达最南端,阳气开始发动,所以土木工程停止。”《谷梁传》说:可以修筑城池,是因为先修筑大的后修筑小的【啖氏说:这只是先后次序,何必区分大小呢】。范氏说:传中列举凡是修筑城池的志意,都讥讽这种可以修筑的情况,符合土木工程的时节则讥讽得浅,违背土木工程的时节则责备得深,并不是说修筑城池没有讥讽。《春秋》重视民力,频繁兴修土木工程,不论是否合乎时节,都予以贬斥。修筑郿邑,告籴,翻新延廐,修筑诸邑和防邑,不已经太频繁了吗。
三十年春季,周王正月。
夏季,军队驻扎在成地【《左传》没有“师”字,张氏说:应当从《公羊传》《谷梁传》记载“师”】。
《谷梁传》说:“次”是停止,也有畏惧的意思,想要救援鄣国而不能。不说鲁公,是因为鲁公以不能救援鄣国为耻。“赵氏说:根据齐国霸业已成,鲁国因此衰弱,怎敢议论救援?大概是想要防备齐国围攻鄣国,到成地等待命令,听说鄣国已经投降,所以没有行动。然而可疑的事情不要质实,空缺记载是可以的。”成地是鲁国领土。
附录《左传》:楚公子元从伐郑归来,住在王宫。秋季,申公鬬班杀了子元【申,是楚国县邑;楚国僭越称王,县尹都称公】。鬬谷于莵担任令尹,自己毁掉家族,以缓解楚国的灾难。
秋季七月,齐国人使鄣国投降【降,音户江;鄣,音章】。
杜氏说:“鄣,是纪国的附庸国。东平无盐县东北有鄣城,小国孤立危险,不能自我巩固,大概是齐国远远用兵威胁迫,使其投降归附。”《公羊传》说:鄣是什么?是纪国遗留的邑。啖氏说:“纪国全国尚且不敢敌对齐国,岂有一个邑的百姓能独自抗拒齐国二十多年吗?所以鄣从小就是小国。”
八月癸亥,纪叔姬去世。
杜氏说:“因为贤德而记录,没有臣子,所以没有谥号。”
九月庚午朔,发生日食。击鼓并用牲祭社。
冬季,鲁公和齐侯在鲁济相遇【子礼反】。
《左传》说:冬季,在鲁济相遇,谋划讨伐山戎。因为山戎危害燕国,所以谋划。杜氏说:“济水流经齐、鲁边界,在齐国境内叫齐济,在鲁国境内叫鲁济,大概是鲁地。”汪氏说:“齐侯进入鲁国境内,是齐侯的意思。”
齐国人讨伐山戎。
陆氏说:《公羊传》《谷梁传》都说这是齐侯,贬斥而称人。按体例没有诸侯自己讨伐而改称人的。赵子曰:二传
不知谬文之义,妄穿凿耳。啖子曰:葢齐侯谬文耳,説见明年。《谷梁传》桓内无因,国外无从,诸侯越千里之险,北伐山戎,善之也。何善乎尔?燕,周之分子也,贡职不至,山戎为之伐矣。按:言由山戎病燕,使不能通职贡于周,故伐之。桓公此举多以勤逺略为讥,然此时桓事新集,楚势方张,岂兴得己之师?据《史记》山戎伐燕,燕告急于齐,则不得不救。然《春秋》不以救书,而下书献戎防,则齐侯之志实在逺略,宰孔己知之矣。杜氏曰:燕国今蓟县。
译不知道“缪文”的含义,只是胡乱牵强附会罢了。啖助说:大概是齐桓公的史官记载有误,解释见明年。《谷梁传》认为,桓公在国内没有正当理由,在国外没有依据,诸侯跨越千里的险阻,向北讨伐山戎,这是称赞他。为什么要称赞他呢?燕国是周王室分封的诸侯,贡赋职事不能按时送达,山戎因此攻打它。按:这是说因为山戎侵扰燕国,致使燕国无法向周王室进贡职事,所以(齐桓公)去讨伐山戎。桓公这次行动大多被讥讽为致力于遥远的战略,然而此时桓公的霸业刚刚建立,楚国的势力正强盛,难道会发动这种不得已的战争吗?根据《史记》,山戎攻打燕国,燕国向齐国告急,那么齐国不得不去救援。然而《春秋》不记载为“救”,而在下面记载“献戎捷”,那么齐桓公的志向确实在于遥远的战略,宰孔已经知道了这一点。杜预说:燕国就是现在的蓟县。
三十有一年春筑台于郎
杜氏曰:「刺奢,且非土功之时。」徐氏曰:「郎泉台也,未成为郎台,既成为泉台。」何氏曰:「礼,天子有灵台以候天地,诸侯有时台以候四时,动而无益于民者,虽乐不为也。」孙氏曰:「庄比年兴作,又一嵗而三筑台,妨农害民甚矣。」
夏四月薛伯卒
筑台于薜
公羊传》讥逺也。杜氏曰:「薛,鲁地。」何氏曰:「礼,诸侯之观不过郊。」
六月齐侯来献戎防
左传》非礼也。凡诸侯有四夷之功,则献于王。王以警于夷,中国则否。诸侯不相遗俘【虽夷狄俘,犹不以相遗】赵氏曰:据齐未霸之时尚不曾朝鲁,今既为霸主,岂肯自献戎防乎?必无此理,但文误尔。二传皆言齐侯亲伐山戎,又僖九年葵丘之防,宰孔曰:「齐侯不务徳而勤逺略,故北伐山戎,南伐楚,西为此防。」皆论齐侯亲行之事,则知去年伐山戎当书齐侯,今献戎防当书齐人,交互致误尔。谷梁云:「军得曰防。戎菽也。齐桓分戎菽与诸侯,不近人情。」又「防者,军得而安知是菽乎?」《公羊传》:「齐,大国也,曷为亲来献戎防?威我也。旂获而过我也【旂获,建旂县所获】今按齐鲁方睦,何威我之有?旂获过我,又妄説也。
秋筑台于秦
范氏曰:秦,鲁地。杜氏曰:东平范县西北有秦亭。
冬不雨
程子曰:「一嵗三筑台,明年城小谷,故冬书不雨,闵之也。」
三十有二年春城小谷
范氏曰:小谷,鲁邑。泰山孙氏曰:曲阜西北有小谷城,五峯。胡氏曰:孙,鲁人也。考此详矣。惟《左传》曰:「为管仲也。」杜氏谓:「公感齐桓之徳,故为管仲城私邑。」小谷者,济北谷城县也。中有管仲井,不系之齐者,大都以名通,则不系国也。按昭十一年,楚申无宇言:「齐桓公城谷而寘管仲焉。」杜预葢附此而为説。然经文自云「城小谷」,未尝云「城谷」,何以知小谷之为谷城邪?齐自有谷,如文十七年,公及齐侯盟谷;宣十四年,归父防谷,皆济北之谷也。此「城小谷」自是鲁之小谷耳,何与于齐邪?孙氏曰:「去年三筑台,冬不雨;今春又城小谷,荐饥而轻用民力,此其所以书也。」
夏宋公齐侯遇于梁丘
左传》齐侯为楚伐郑之故,请防于诸侯。宋公请先见于齐侯。夏,遇于梁丘【赵氏曰:按荆伐郑,经今五年,岂有许时方报之乎?杜氏曰:齐善宋之请见,故进其班。赵氏曰:假令郑先见,亦得在上乎】杜氏曰:梁丘在高平昌邑县西南【今按谷梁谓梁丘在曹邾之间,去齐百里,恐未是。又曰:非不能从诸侯而往也,辞所遇,遇所不遇,大齐桓也,并无稽之説】汪氏曰:盟防之序,主防者居上。若遇,则以简礼相见,比于不期而遇者,莫适为主,故以爵之尊卑为序,爵同则以国之大小为序耳。
秋七月癸巳公子牙卒
左传》初,公筑台,临党氏【鲁大夫】见孟任【党氏女】从之【言欲与通也】閟【不从公】而以夫人言许之【许以为夫人而曰以夫人言许之者,后不果如盟,姑为是言】割臂盟公,生子般【音班】焉。雩【祭天也】讲【肄也】于梁氏【鲁大夫】女公子【子般妹】观之。圉人荦【力角反,掌养马者】自墙外与之戯,子般怒,使鞭之。公曰:“不如杀之,是不可鞭。”荦有力焉,能投葢于稷门【稷门,鲁城门,投葢于稷门未详】公疾,问后于叔牙,对曰:“庆父材【庆父,牙同母兄】问于季友【传曰,季友,文姜之爱子,与公同生】对曰:“臣以死奉般。”公曰:“乡者,牙曰‘庆父材’,成季【季友】使以君命命僖叔待于鍼巫氏【鲁大夫】使鍼季酖之曰:‘饮此则有后于鲁国,不然死且无后。’饮之,归及逵泉而卒。立叔孙氏【逵泉,鲁地,不以罪诛,故得立后世其禄】公羊传》何以不称弟?杀也。杀则曷为不言?刺为季子讳杀也。曷为为季子讳杀?季子之遏恶也。不以为国狱,縁季子之心而为之讳。季子之遏恶奈何?庄公病将死,以病召季子,季子至而授之国政,曰:“寡人
译鲁庄公三十一年春天,在郎地修筑高台。
杜氏说:“这是讽刺奢侈,而且不是进行土木工程的时候。”徐氏说:“郎泉台,没建成时叫郎台,建成后叫泉台。”何氏说:“按照礼制,天子有灵台用来观测天地,诸侯有时台用来观测四季,凡是行动对百姓没有益处的事,即使快乐也不做。”孙氏说:“庄公连年大兴土木,又在一一年中三次筑台,妨害农事、危害百姓太严重了。”
夏天四月,薛伯去世。
在薜地修筑高台。
《公羊传》讥讽筑台地点偏远。杜氏说:“薛,是鲁国的地方。”何氏说:“按照礼制,诸侯的游观不超过郊外。”
六月,齐侯来进献戎菽。
《左传》认为不合礼制。凡是诸侯对四夷有战功,就向周王进献。周王用来警戒夷狄,中原各国则不这样做。诸侯之间不互相赠送俘虏【即使是夷狄的俘虏,也不互相赠送】。赵氏说:根据齐国尚未称霸时还曾朝见鲁国的情况,现在既然成为霸主,难道肯亲自进献戎菽吗?必定没有这种道理,只是经文有误罢了。《左传》和《公羊传》都说齐侯亲自讨伐山戎,又在僖公九年葵丘之会,宰孔说:“齐侯不致力于德行而勤于远略,所以北伐山戎,南伐楚国,西行举行这次会盟。”都是论述齐侯亲自去做的事,那么知道去年讨伐山戎应当记载为齐侯,如今进献戎菽应当记载为齐人,交互导致错误罢了。《谷梁传》说:“军队所得叫作防。戎菽是豆类。齐桓公把戎菽分给诸侯,不符合人情。”又说:“防,是军队所得,怎么知道是豆类呢?”《公羊传》说:“齐国是大国,为什么亲自进献戎菽?是威慑我们。旂获经过我国【旂获,指树立旗帜悬挂所获之物】。现在考察齐鲁关系和睦,有什么威慑我们的?旂获经过我国,又是妄说。
秋天,在秦地修筑高台。
范氏说:秦,是鲁国的地方。杜氏说:东平范县西北有秦亭。
冬天,没有下雨。
程子曰:“一年三次筑台,明年又修筑小谷城,所以冬天记载不雨,是哀怜百姓。”
鲁庄公三十二年春天,修筑小谷城。
范氏说:小谷,是鲁国的城邑。泰山孙氏说:曲阜西北有小谷城,有五座山峰。胡氏说:孙氏,是鲁国人。考证这个很详细。只有《左传》说:“是为了管仲。”杜预认为:“庄公感念齐桓公的恩德,所以为管仲修筑私邑。”小谷,就是济北谷城县。其中有管仲井,不系属于齐国,大概是因为名称相通,就不系属于国家了。考察昭公十一年,楚国的申无宇说:“齐桓公修筑谷城而安置管仲在那里。”杜预大概是附会这个来说的。然而经文自己说“修筑小谷”,不曾说“修筑谷”,怎么知道小谷就是谷城呢?齐国自有谷地,如文公十七年,庄公和齐侯在谷地结盟;宣公十四年,归父在谷地会盟,都是济北的谷地。这“修筑小谷”自然是鲁国的小谷,与齐国有什么关系呢?孙氏说:“去年三次筑台,冬天不雨;今年春天又修筑小谷城,连年饥荒却轻用民力,这就是记载的原因。”
夏天,宋公和齐侯在梁丘相遇。
《左传》说:齐侯因为楚国讨伐郑国的缘故,请求诸侯会盟。宋公请求先会见齐侯。夏天,在梁丘相遇【赵氏说:考察楚国讨伐郑国,经文到现在已经五年了,哪有过了这么久才报复的呢?杜氏说:齐侯赞许宋公请求见面的做法,所以提升他的位次。赵氏说:假使郑国先见面,也能排在上面吗】杜氏说:梁丘在高平昌邑县西南【现在考察《谷梁传》认为梁丘在曹、邾之间,距离齐国百里,恐怕不对。又说:不是不能跟随诸侯前往,而是推辞所遇,遇所不遇,夸大齐桓公,并没有根据的说法】汪氏说:盟会的次序,主持会盟的人居上。如果是相遇,就用简略的礼节相见,相当于不期而遇,没有合适的主人,所以按照爵位的高低排序,爵位相同就按照国家的大小排序罢了。
秋天七月癸巳日,公子牙去世。
《左传》说:起初,庄公修筑高台,俯瞰党氏【鲁国大夫】,看见孟任【党氏的女儿】,想和她私通【说想要与她通奸】,孟任拒绝【不听从庄公】,而用夫人的名义答应他【答应立为夫人而说用夫人的名义答应他,是因为后来没有实现盟约,暂且这样说】,割臂与庄公盟誓,生了子般【音班】。举行雩祭【祭天】和讲武【演习】在梁氏【鲁国大夫】那里,子般【庄公的儿子】的妹妹观看。养马人荦【力角反,掌管养马的人】从墙外和她嬉戏,子般发怒,让人鞭打他。庄公说:“不如杀了他,这个人不能鞭打。”荦有力气,能把车盖投到稷门【稷门,鲁国的城门,投车盖到稷门不详】。庄公生病,向叔牙询问继承人,叔牙回答说:“庆父有才能【庆父,是叔牙的同母哥哥】。”又问季友【传中说,季友,是文姜的宠子,与庄公同生】,季友回答说:“臣以死效忠子般。”庄公说:“刚才,叔牙说‘庆父有才能’,成季【季友】让用君命命令僖叔【叔牙】在鍼巫氏【鲁国大夫】那里等待,让鍼季毒死他说:‘喝下这个就在鲁国有后代,不然死且没有后代。’喝下毒药,回去到了逵泉就死了。立了叔孙氏【逵泉,鲁国的地方,不因为罪过被诛杀,所以得以立后世继承他的禄位】。《公羊传》说:为什么不称弟?是被杀。被杀为什么不直言?是为了给季子讳杀。为什么给季子讳杀?因为季子遏止恶行。不把它当作国家的狱案,顺着季子的心意为他讳杀。季子遏止恶行是怎样的?庄公病重将死,因病召见季子,季子到了,把国家政事交给他,说:“寡人
即不起此病,吾将焉致乎鲁国?”季子曰:“般也存,君何忧焉?”公曰:“庸得若是乎?牙谓我曰:‘鲁一生一及,君己知之矣【父死子继曰生,兄死弟继曰及。言隠公生桓公及今君生庆父亦当及,是鲁之常也】庆父也存【庄公辞,此承班也存之语而应之】季子曰:“夫何敢?是将为乱乎?夫何敢?”俄而牙弑械成【时牙实自欲弑君,兵械巳成】季子和药而饮之,曰:“公子从吾言而饮此,则必可以无为天下戮笑,必有后乎鲁国【时世大夫诛不暴扬,子当继体如故】不从吾言而不饮此,则必为天下戮笑,必无后乎鲁国。”于是从其言而饮之,饮之无傫氏【或是大夫家,或是地名】至。乎王堤【地名】而死。公子牙今将尔【将欲弑君事未行也】辞曷为与亲弑者同?君亲无将,将而诛焉。然则善之与?曰:然。杀世子母弟,直称君者,甚之也。季子杀母兄,何善尔?诛不得避兄,君臣之义也。然则曷为不直诛而酖之?行诛乎兄,隠而逃之,使托若以疾终,然亲亲之道也。陆氏曰:公羊云「何以不称弟杀也」?按书公子常例也,叔肹书弟,自特书耳,不得引以为义。按叔牙之事,公羊得之。若如左氏,则只以庆父材。
译如果不发生这场祸乱,我将怎样保全鲁国呢?”季子说:“庆父还活着,您担忧什么呢?”庄公说:“难道会这样吗?叔牙对我说:‘鲁国实行父死子继、兄死弟及的制度,您已经知道了。庆父还活着,’季子说:‘他怎敢如此?这是要作乱吗?他怎敢如此?’不久,叔牙弑君的兵器已经制成。季子调和毒药让叔牙喝下,说:‘公子听从我的话喝下这药,就一定能避免被天下人耻笑,一定能在鲁国保有后代;如果不听从我的话而不喝这药,就一定会被天下人耻笑,一定不能在鲁国保有后代。’于是叔牙听从他的话喝下了毒药,喝完后没有到达傫氏,到了王堤就死了。公子叔牙现在将要作乱,为什么他的言辞与亲自弑君的人相同?对于君主和父亲,只要有作乱的念头,就要被诛杀。那么这是赞许他吗?回答说:是的。杀害世子和同母弟弟,直接称君主,是表示厌恶。季子诛杀同母兄长,为什么是善行?因为执行诛杀不能避开兄长,这是君臣的大义。那么为什么不直接诛杀而是用毒酒呢?对兄长执行诛杀,隐晦地逃避,让他像是因病而死,这是亲爱亲人的道理。陆氏说:《公羊传》问‘为什么不称弟弟杀他’?按照史书称公子的惯例,叔肹称弟弟,是特别记载罢了,不能引为义例。考察叔牙这件事,《公羊传》的说法是正确的。如果像《左传》那样,就只认为是庆父的才能了。
一语而遂杀之,亦无此理。牙以卒书者,虽酖之,以立叔孙氏,丧以大夫之礼也。周礼小司寇:同族有罪,不即市。文王世子曰:刑于隠者,不与国人虑兄弟也。鲁之处牙,自是遵用此故事耳。诸家皆有褒美成季之説,恐经无此意。
八月癸亥公薨于路寝
左传》:“子般即位,次于党氏。”《公羊传》:“路寝者,何?正寝也。”《谷梁传》:“路寝,正寝也。寝疾居正寝,正也。男子不絶于妇人之手,以齐终也。”啖氏曰:“凡公薨,必书其所【小寝、路寝、髙寝之类】详内事,重凶变也。”赵氏曰:“公必薨于正寝,以就公卿也。大位奸之窥也,危病邪之伺也。若蔽于隠,是使小人女子得行其志也。庄公正终而嗣祸分,位不明而闺闱不修也。故宗嗣素定之,兵权散主之,闺闱严饬之,小人女子不尸重任,贤良受托,鼎足交辅,则簒弑之祸,曷由而至哉?”
冬十月己未,子般卒【巳未,公谷作乙未。般,音班】
左传》冬十月己未,共仲【庆父】使圉人荦贼子般于党氏,成季奔陈【出奔不书,国乱史失之】立闵公【庄公庶子,时年八嵗】又曰:闵公,哀姜之娣叔姜之子也,故齐人立之。《公羊传》:子卒,云“子卒”,此其称“子般卒”何【据子赤不言“子赤卒】君存称世子【明当世父位为君】君薨称子某【明继父也,名者以尸柩尚存,君前臣名也】既▯称子【不名者无所屈也】逾年称公子,般卒何以不书?▯未逾年之君也有子则庙【立庙】庙则书▯,无子不庙,不庙则不书▯。啖氏曰:凡逾年君卒皆称曰“卒”,言嗣先君未成君也,故不书“薨”而曰“卒”;先君未▯则名之【父前子名义也】既▯则不名【子赤是也】何氏曰:称“卒”不地,降成。赵氏曰:子般、子赤以被杀故不书地,义与隠同;子野非被杀而亦不书地,阙文也。
公子庆父如齐
杜氏曰:「庆父既杀子般,季友出奔,国人不与,故惧而适齐,欲以求援。时无君,假赴告之礼而行。」啖氏曰:「谷梁云:『此奔也,其曰如,讳之也。』若实奔而曰如,乃是掩其恶,岂然乎?」按:庆父窃国之谋乆矣,叔牙弑械己成,使非季子应时诛之,则庄公且不得以道终,而子般之贼不待今年矣。既弑子般,犹不能遂有之,见鲁俗秉礼,人心未尽从也,故因闵公之立,告于霸主,以为自托之计。齐桓大则方伯,亲则比隣甥舅之国也,岂不知庆父之为贼,而容其来使,纵其复归,以贻鲁国累世之祸,谓之何哉?《春秋》书之一,以见其得兵权,出入自如而莫之制,亦以见时无明王贤伯,故使乱贼纵横,而其端未已也。桓文之事,圣门所以不道也,有以哉!
狄伐邢【此狄入伐之始】
杜氏曰:「邢,姬姓,周公之▯。国在广平襄国县。」
春秋辑传卷三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辑传卷四
明 王樵 辑
闵公
元年春王正月
左传》不书即位,乱故也【国乱不得成礼】公羊传》:公何以不言即位?继弑君不言即位【复发传者嫌继未逾年君义异故也】孰继【据子般弑不见】继子般也。孰弑子般?庆父也。杀公子牙,今将尔。季子不免。庆父弑君,何以不诛?将而不免,遏恶也。既而不可及,因狱有所归,不探其情而诛焉,亲亲之道也【狱有所归,谓罪归邓扈乐也。此与《左传》所载事异,今从《左传】谷梁传》:继弑君不言即位,正也。亲之非父也【兄也】尊之非君也【未逾年也】继之如君父也者,受国焉尔。赵氏曰:《公羊》云庆父不诛,因狱有所归,不探其情,非也。臣弑其君,凡在官者杀无赦。季子初至,威令未着力,不能尔,非不讨也。
齐人救邢
左传》狄人伐邢【在徃年冬】管敬仲言于齐侯曰:“戎狄豺狼,不可厌也;诸侯亲昵【女一反】不可弃也;宴安酖毒,不可怀也。《诗》云:‘岂不怀归,畏此简书【诗·小雅》美文王为西伯劳来诸侯之诗】简书,同恶相恤之谓也。请救邢以从简书。”齐人救邢。《谷梁传》善救邢也。朱
译如果因为一句话就杀了他,也没有这样的道理。叔牙因为用死者的身份书写,虽然被毒死,但为了确立叔孙氏的地位,丧礼按照大夫的礼仪办理。《周礼·小司寇》规定:同族的人犯罪,不在闹市执行死刑。《文王世子》说:在隐蔽处执行刑罚,是为了不让国人议论兄弟之间的事情。鲁国处置叔牙,自然是遵循这些旧例罢了。各家都有褒奖季友的说法,恐怕《春秋》经文并没有这个意思。
八月癸亥,庄公在路寝去世。
《左传》记载:“子般即位,驻扎在党氏。”《公羊传》说:“路寝是什么?是正寝。”《谷梁传》说:“路寝,就是正寝。生病住在正寝,这是合乎正道的。男子不死于妇人之手,以此整齐地结束生命。”啖氏说:“凡是国君去世,必定记载去世的地点【如小寝、路寝、高寝之类】,详细记载内廷之事,是因为重视凶险的变故。”赵氏说:“国君必定在正寝去世,以便接近公卿。高位是奸邪之人窥伺的对象,危重疾病是邪恶势力伺机而动的时候。如果隐蔽在暗处,就是让小人女子得以实现他们的野心。庄公能够善终,而继承人的祸乱得以分化,这是因为地位明确而内廷修养得当。所以,宗室继承人早已确定,兵权分散掌控,内廷严格整顿,小人女子不承担重任,贤良之人受托辅佐,鼎足之势相互辅助,那么篡位弑君的祸乱,从哪里产生呢?”
冬十月己未,子般去世【己未,《公羊传》《谷梁传》作乙未。般,音班】
《左传》记载:冬十月己未,共仲【庆父】派圉人荦在党氏杀害了子般,季友出奔陈国【出奔没有记载,是因为国家混乱,史官失载】,立闵公【庄公的庶子,当时八岁】。又说:闵公是哀姜的妹妹叔姜的儿子,所以齐国人拥立了他。《公羊传》说:儿子去世,说“子卒”,这里称“子般卒”是什么意思【根据子赤不称“子赤卒”】?国君在世时称世子【表明继承父亲的位置为君】,国君去世称子某【表明继承父亲,名字是因为灵柩尚存,在国君面前臣子称名】,既殡称子【不称名是因为无所屈从】,过了一年称公子,子般去世为什么不记载?〇没有过一年的国君,有儿子就立庙【建立宗庙】,立庙就记载〇,没有儿子不立庙,不立庙就不记载〇。啖氏说:凡是过了一年才去世的国君都称“卒”,说继承先君但没有成为正式的国君,所以不称“薨”而称“卒”;先君未〇就称名【父亲面前儿子称名是合乎道义的】,既〇就不称名【子赤就是这样】。何氏说:称“卒”不记载地点,是降低规格。赵氏说:子般、子赤因为被杀所以不记载地点,道义上与隐公相同;子野没有被杀也不记载地点,是缺文。
公子庆父前往齐国
杜氏说:“庆父杀了子般,季友出奔,国人不服,所以恐惧而前往齐国,想要寻求援助。当时没有国君,借赴告的礼节而行。”啖氏说:“《谷梁传》说:‘这是奔逃,为什么说‘如’,是避讳。’如果实际上是奔逃却说‘如’,那就是掩盖他的恶行,难道是这样吗?”按:庆父窃取国家的阴谋已经很久了,叔牙弑君的器械已经准备好,如果不是季子及时诛杀他,那么庄公就不能善终,而子般的凶手也不等到今年了。既然杀了子般,还不能立刻拥有国家,看到鲁国风俗崇尚礼义,人心没有完全顺从,所以趁着闵公即位,向霸主报告,作为自我托付的计策。齐桓公大则是方伯,亲则是邻近的甥舅之国,难道不知道庆父是贼人,而容纳他的使者,放纵他返回,给鲁国留下累世的祸患,这怎么说呢?《春秋》记载这件事,以显示他掌握兵权,出入自如而没有人制约,也显示当时没有明王贤伯,所以让乱贼横行,而祸端没有停止。桓文的事迹,圣人门下之所以不谈论,是有原因的啊!
狄人攻打邢国【这是狄人入侵攻打邢国的开始】
杜氏说:“邢国,姬姓,是周公的后代。国都在广平襄国县。”
《春秋辑传》卷三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辑传》卷四
明 王樵 辑
闵公
元年春王正月
《左传》不记载即位,是因为动乱的缘故【国家混乱,不能完成礼仪】。《公羊传》:闵公为什么不称即位?继承被弑的国君不称即位【再次发问,是因为担心继承未过一年的国君道义不同】。继承谁?【根据子般被弑没有记载】继承子般。谁弑杀了子般?庆父。杀了公子牙,现在将怎么样。季子不能免祸。庆父弑君,为什么不诛杀?将要诛杀而不能免祸,是遏制恶行。后来来不及,因为案件有所归罪,不探究实情而诛杀,是亲亲之道【案件有所归罪,是指罪责归于邓扈乐。这与《左传》所载事情不同,现在从《左传》】。《谷梁传》:继承被弑的国君不称即位,是正道。亲近他不是父亲【是兄长】,尊崇他不是国君【没有过一年】,继承他如同国君父亲一样,是因为接受了国家。赵氏说:《公羊传》说庆父不诛杀,因为案件有所归罪,不探究实情,是不对的。臣子弑杀国君,凡在官职的人杀无赦。季子刚回来,威令没有着力,不能这样做,不是不讨伐。
齐国人救援邢国
《左传》记载:狄人攻打邢国【在往年冬天】。管敬仲对齐侯说:“戎狄像豺狼,不可满足;诸侯亲近【女一反】,不可抛弃;宴安像毒酒,不可留恋。《诗经》说:‘难道不想回家,畏惧这简书【《诗经·小雅》赞美文王作为西伯慰劳诸侯的诗】。简书,是同恶相恤的意思。请救援邢国以遵循简书。”齐国人救援邢国。《谷梁传》称赞救援邢国。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