殆知阁
字典 摘录
儒藏读春秋略记二

卷十二

儒藏 · 春秋 · 已译 · 第 2–3 段

称为也?在他国之大夫,或有所因,或有所未详。若诸侯之称人,王大夫之称氏,鲁季友之称字,岂有所因?亦岂有所未详与?近世説春秋者,唐荆川、季彭山、王明逸、郝仲舆诸家,各有论著,非不直防晓畅,然举圣人之防词,槩置弗辨,惟以为据事直书,则既笔削之春秋,何以异于未笔削之春秋哉?晋韩起聘于鲁,见易象春秋,曰:“周礼尽在鲁矣。”夫既不谬于周礼,岂遂不若司马子长?或有虚美隠恶以待圣人之直之,然而圣人复从而笔之削之者,其取义不在褒贬,将在何等也?圣人盖有褒贬,而无褒贬之定例也。公羊氏曰:“不待贬絶而辠恶见者,不贬絶以见罪恶也;贬絶然后罪恶见者,贬絶以见罪恶也。”斯言得之矣,而犹未尽其变。何以言之?有因其时而变者,有因其人而变者,有因其事而变者。闵僖以前,诸侯为政,则褒贬常在诸侯而不在大夫;文宣以后,大夫为政,则褒贬常在大夫而不在诸侯,此因其时而变者也。褒贬之在诸侯者,大国小国皆有之;褒贬之在大夫者,常在大国而不在小国,此因其人而变者也。在诸侯者,不过辞有重轻,大抵称爵为重,称人为轻,重者近于褒,轻者近于贬,然不待贬而恶见者,则亦称爵以着其恶也。在大夫者,不过辞有详畧,大抵称名为详,称人为畧,详者近于褒,畧者近于贬,然不待贬而恶见则亦称名以着其恶也,此因其事而变者也。至于吴楚之称,则皆因天下之进退,而进退之天下。外之则《春秋》举国号而已。天下进之中国,则《春秋》人之;又进之而列于诸侯,则《春秋》爵之。其称国、称人、称爵者,非以褒贬吴楚,盖以着诸侯之得失,而明世道之存亡也。《春秋》之作,岂为僣逆谋哉?此其褒贬之意,在于言外。又变而难穷者也。总之,《春秋》继《诗》而作,《诗》有美者,有刺者,有以美而实刺者,有属辞在此而取义在彼者。《春秋》褒贬之法,亦如是已。盖《春秋》之作,非徒彰善瘅恶而已也。谨严之中,不失温厚;恶之小者,罪止于下也。激切之至,反类委蛇;恶大而不讨者,罪累上也。下之以媿夫不肖之人,使感于欲并生之之徳,斯化于为善;上之以儆天下之庇乱贼者,有以发其深省,而耻鸟兽之同群,斯共奋于讨恶之义矣。非圣人,孰能与于此?

译(这)是称呼的体例吗?对于他国的大夫,或许有所沿袭,或许有所不详。至于诸侯称“人”,周王的大夫称“氏”,鲁国的季友称“字”,难道有所沿袭吗?又难道有所不详吗?近世解说《春秋》的,唐荆川、季彭山、王明逸、郝仲舆等各家,各有论著,并非不直接防范、明白通畅,然而将圣人的防范措辞,一概放置而不加辨析,只认为是据事直书,那么既然经过笔削的《春秋》,与未经笔削的《春秋》有何不同呢?晋国的韩起出使鲁国,见到《易象》和《春秋》,说:“周朝的礼制全在鲁国了。”既然不违背周礼,难道就不如司马迁吗?或许有虚美隐恶以等待圣人直书的情况,然而圣人又接着进行笔削,其取义不在褒贬,那将在哪里呢?圣人大概有褒贬,却没有褒贬的固定条例。《公羊传》说:“不需要贬斥绝笔而罪恶就显现的,不贬斥绝笔以显现罪恶;需要贬斥绝笔然后罪恶才显现的,贬斥绝笔以显现罪恶。”这话说得对,但还没有穷尽其中的变化。为什么这么说呢?有因时势而变化,有因人物而变化,有因事件而变化。闵公、僖公以前,诸侯执政,那么褒贬常在诸侯而不在大夫;文公、宣公以后,大夫执政,那么褒贬常在大夫而不在诸侯,这是因时势而变化。褒贬在诸侯身上的,大国小国都有;褒贬在大夫身上的,常在大国而不在小国,这是因人物而变化。在诸侯身上的,不过是措辞有轻重,大概称爵位为重,称“人”为轻,重的近于褒,轻的近于贬,然而不需要贬斥而罪恶就显现的,也通过称爵位来彰显其罪恶。在大夫身上的,不过是措辞有详略,大概称名为详,称“人”为略,详的近于褒,略的近于贬,然而不需要贬斥而罪恶就显现的,也通过称名来彰显其罪恶,这是因事件而变化。至于对吴、楚的称呼,都是根据天下局势的进退,而进退天下的(地位)。对外来说,《春秋》只举国号而已。天下将其纳入中原,那么《春秋》就称“人”;再进一步列入诸侯行列,那么《春秋》就称爵位。那些称国、称人、称爵位的,不是用来褒贬吴、楚,而是用来彰显诸侯的得失,从而阐明世道的存亡。《春秋》的创作,难道是为了谋划僭越叛逆吗?这其中的褒贬之意,在于言外。又变化而难以穷尽。总之,《春秋》继承《诗经》而作,《诗经》有赞美,有讽刺,有用赞美而实际是讽刺的,有用辞在此而取义在彼的。《春秋》褒贬的方法,也是这样。大概《春秋》的创作,不仅仅是彰善瘅恶而已。在谨严之中,不失温厚;罪恶较小的,罪责止于下层。激切到了极点,反而类似委婉;罪恶重大而不讨伐的,罪责连累上层。对下层,使不肖之人感到羞愧,让他们感念想要共同生存的德行,从而感化他们行善;对上层,用来警戒天下庇护乱贼的人,使他们有所深省,而以与禽兽同群为耻,从而共同奋起于讨伐罪恶的道义。如果不是圣人,谁能做到这样呢?

春秋经史相辅而行,史以陈其事,经以着其义,一笔一削,了然可见。自鲁史亡而左传作,春秋之义多不可解矣。赵襄子之卒,后孔子五十五年,而左氏已举其諡,是作于战国时无疑。故其书多采他史以附之,与经文谬戾而不合。其大者莫如赵盾许止弑君而以为不弑君,栾书莒仆不弑君而以为弑君,千载之下,论议纷然,终莫能定,皆蔽于左氏之説也。公谷之疎畧,益不足言已。学者不因经以攷传,而欲据传以明经,于是名实抵牾,是非舛错,春秋之义愈辨愈晦。或起而矫之,一切弃去,慿臆为説,则又失之太悍。茍义之可通,以传释经可也。义之必不可通者,不得不以经废传耳。至于经文有残缺者,有増衍者,有舛误者,不可尽知。今畧三传之所异,而特举其同者,如夏五郭公,有秋无冬,无冬有月之类,此残缺之明证也。桓十二年十一月之再书丙戌,此増衍之明证也。隠三年之书月日前后不合,此舛误之明证也。其可考者如此,必有不止于此者而不可考也。又如纪子伯仲孙忌之为缺文,襄二十一年二十四年比月日食之为衍文,蔡桓侯蔡侯申之为误文,此又可以理推而知也。其可推者如此,必有不止于此者而不可推也。安知应书而不书者之非缺▯不应书而书者之非衍耶?又安知应褒而贬,应贬而褒者之非舛耶?且公羊谷梁书孔子生,左氏书孔丘卒,是非春秋之原文明矣。以为尊孔子而特书之,何以书生者不书卒,书卒者又不书生?则其意为损益,又可知耶?所损益者既不可知,其书又可尽信耶?今姑释其义之可通者,而置其所不可通者,不敢信传以害经,亦不敢执一辞以害全防。据吾意之所可以度圣人之所可,未必圣人之可之也。据吾意之所否以度圣人之所否,未必圣人之否之也。燕石寳藏,徒作贻笑飞虫。弋获庶几有当焉尔。

春秋之文,万有六千五百余。史记自序曰:「春秋文成数万。」子长生于秦火之后,岂得独见全经?要其言必有所据,信斯言也,则春秋之残缺者几半矣。顔师古曰:「一万之外,即可以万言之,然不得遂云数万也。」左氏所记,不见于经者甚多,其词亦间有类于释经者,安知非春秋之逸文乎?更可异者,张晏云:「春秋万八千字。」晏为三国时人,其所言春秋之文与今春秋多寡相越之逺,至于千百,则何以解也?

  读春秋畧记卷首

  钦定四库全书

读春秋畧记》卷一明朱朝瑛撰隠公

  元年春王正月

正月为建子之月,不必复辨。即周文安辨之甚详,至十月陨霜,则亦自谓无以解也。所疑者,程子云:“孔子以夏时冠周正”,胡氏从之。诚若是,则孔子之作《春秋》,非尊周也,适以乱周制,其可乎?考之《周语》云:“武王伐纣,日在析木之津,辰在斗柄。”以厯推,当时南至日躔牵牛,则伐纣之举尚在南至之前。而《武成》称“一月伐商”,《泰誓》称“春防孟津”,则改月改时,自武王始矣。周以前三正迭建,未尝改时与月,自武王改之,当时亦觉其未安,故周公作《周礼》,仍从夏正。然后世卒莫之行者,盖其书未成而身殁与至于分至启闭,夏时终不可易,故汲冢《周书》有参用夏时之説。士君子寻常论议,称夏时者多矣,未有称夏月不称周月者。孟献子之称“正月日至”,“七月日至”,孟子之称“七八月旱而苗槁”,此其较然显白者也。况于纪国事,陈时政,何得不遵昭代之典?凢誓诰所述,雅颂所歌,皆周时周月也。《金縢》“秋大熟”,乃夏之七月,月令“登谷尝新”,在此月也。惟《豳风》之述夏俗,则用夏正;《出车》之作于商季,则从商制。他如“十月之交,辛夘日食”,不合于夏正,而合于周正;“六月”“四月”“小明”“臣工”等篇,以周正解之,无不合者。详读《诗》畧,记东迁而后正朔不颁,诸侯有用夏正者。晋献公以十二月灭虢,而卜偃称九月、十月之交,是也。左氏多采晋史,故卓之弑在僖十年正月,而传称九年十一月;韩之战在僖十五年十一月,而传称九月

译《春秋》经与史相辅而行,史用来陈述事实,经用来彰显义理,每一笔的增删,都清晰可见。自从鲁国史官失传而《左传》出现后,《春秋》的义理大多难以解释了。赵襄子去世,在孔子死后五十五年,而《左传》已经称了他的谥号,这无疑是作于战国时期。所以该书多采录其他史书来附会,与经文矛盾而不相符。其中最大的错误莫过于赵盾、许止弑君却认为他们没有弑君,栾书、莒仆没有弑君却认为他们弑君,千载之下,议论纷纷,始终不能定论,这都是被《左传》的说法所蒙蔽。《公羊传》《谷梁传》的疏漏简略,更不必说了。学者不依据经文来考证传文,却想依据传文来阐明经文,于是名实相抵触,是非相错乱,《春秋》的义理越辩越晦暗。有人起来纠正这种弊端,一概抛弃传文,凭主观臆断来解说,这就又失之过于粗鲁。如果义理可以讲通,用传文解释经文是可以的。如果义理绝对讲不通,那就不得不以经文废除传文了。至于经文有残缺的,有增衍的,有错误的,不可能全部知晓。现在略去三传的不同之处,而特别列举它们相同的地方,如“夏五郭公”、“有秋无冬”、“无冬有月”之类,这是残缺的明显证据。桓公十二年十一月两次记载丙戌日,这是增衍的明显证据。隐公三年记载月日先后不合,这是错误的明显证据。可以考证的如此,必定有不止于此而无法考证的。又如纪子伯、仲孙忌之类成为缺文,襄公二十一年、二十四年连月日食成为衍文,蔡桓侯、蔡侯申成为误文,这又可以通过事理推断而知晓。可以推断的如此,必定有不止于此而无法推断的。怎么知道应该记载而没有记载的不是缺文?不应该记载而记载的不是衍文呢?又怎么知道应该褒扬而贬低、应该贬低而褒扬的不是错误呢?况且《公羊传》《谷梁传》记载孔子出生,《左传》记载孔丘去世,这难道不是《春秋》原文的明显证据吗?认为为了尊崇孔子而特别记载,为什么记载出生的人不记载去世,记载去世的人又不记载出生?那么其意图是增删,也可以知道了吧?既然增删的内容不可知,那这本书又能完全相信吗?现在姑且解释那些义理可以讲通的地方,而搁置那些不可讲通的地方,不敢相信传文而损害经文,也不敢拘泥于一个词句而损害整体大义。根据我的意思去揣度圣人认为可以的,未必是圣人认为可以的。根据我的意思去揣度圣人认为不可以的,未必是圣人认为不可以的。燕石被当作宝物收藏,只是徒然成为笑柄。射猎收获,希望能有所得当罢了。

《春秋》的文字,有一万六千五百多字。《史记》自序说:“《春秋》文字成数万。”司马迁生于秦朝焚书之后,难道能独自见到完整的经文?大概他的话必定有所依据,相信这话,那么《春秋》残缺的部分几乎占一半了。颜师古说:“一万之外,就可以说成万,但不能就此说成数万。”《左传》所记载的,不见于经文的很多,其言辞也偶尔有类似解释经文的,怎么知道不是《春秋》的逸文呢?更奇怪的是,张晏说:“《春秋》一万八千字。”张晏是三国时人,他所说的《春秋》文字与现在《春秋》文字数量相差之远,达到千百,这又怎么解释呢?

《读春秋略记》卷首

钦定四库全书

《读春秋略记》卷一 明朱朝瑛撰 隐公

元年春王正月

正月是建子之月,不必再辩驳。即使周文安辩驳得很详细,至于十月降霜,他也自称无法解释。我所怀疑的是,程子说:“孔子用夏历的季节冠于周历的正月之上”,胡安国跟随他。如果真是这样,那么孔子作《春秋》,就不是尊崇周朝,而是恰好扰乱周朝的制度,这可以吗?考察《周语》说:“武王伐纣,太阳在析木之津,星辰在斗柄。”用历法推算,当时冬至日太阳运行到牵牛星,那么伐纣的举动还在冬至之前。而《武成》称“一月伐商”,《泰誓》称“春天在孟津誓师”,那么更改月份和季节,是从武王开始的。周朝以前三正交替建立,未曾更改季节和月份,从武王开始更改,当时也觉得不安,所以周公作《周礼》,仍然遵循夏正。但后世终究没有人实行,大概是因为书未完成而他去世了吧?至于分至启闭,夏历的季节终究不可改变,所以汲冢《周书》有参用夏历季节的说法。士人君子平常议论,称夏历季节的很多,没有称夏历月份而不称周历月份的。孟献子称“正月冬至”,“七月冬至”,孟子称“七八月旱灾而禾苗枯槁”,这是非常明显的。何况记载国家大事,陈述时政,怎么能不遵循显赫时代的典章?凡是誓辞诰令所述,《雅》《颂》所歌,都是周历的季节和月份。《金縢》“秋天大丰收”,是夏历的七月,《月令》“谷物登场尝新”,在这个月。只有《豳风》叙述夏俗,则用夏正;《出车》作于商朝末年,则遵循商制。其他如“十月之交,辛卯日食”,不合于夏正,而合于周正;“六月”“四月”“小明”“臣工”等篇,用周正解释,没有不合的。详细阅读《诗略》,记载东迁之后正朔不再颁布,诸侯有用夏正的。晋献公以十二月灭虢,而卜偃称九月、十月之交,就是这样。《左传》多采录晋国史书,所以卓弑君在僖公十年正月,而传文称九年十一月;韩之战在僖公十五年十一月,而传文称九月